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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有感】 《乖,摸摸头》读后感1500字(篇二)

发表时间:2022-07-20

乖摸摸头读后感。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读书有感】 《乖,摸摸头》读后感1500字(篇二)”,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可怕的是,冷漠到麻木,甚至觉得是理所当然。我记不清自己是否也有这样的时刻,但确实让我回忆了很多。想起一个朋友类似的经历,命运真的从不会看你还很小,还年轻。思想太成熟或许并非好事,失去了原本应有的很多乐趣,但至少现在回忆起来,我依然可以坦坦荡荡。很多时候,其实我也很幸运,我还有机会去珍惜,还来得及说出那句: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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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读书心得] 《活着》读后感1500字(一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热搜读书心得] 《活着》读后感1500字(一篇)”,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活着》读后感1500字:读完《活着》这个作品,了解了男主人公富贵的一生的悲惨经历,我不由得想到三毛曾经说过的一段话,“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社会总是不公平的,命运的秤砣也总是偏向别人,对于富贵而言,或许来生活成一棵树是最好的选择吧。不需要去面对浑浑噩噩的社会,面对惨无人性的生活,面对及其不公的命运,只需要向着阳光,努力生长就好了。

读这本书时,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去形容富贵的生活,这不是一个“惨”字能够概括的了的,不是一句“同情”就能表达出我对富贵遭遇的感受的。这其中,最让我恨的是富贵的儿子有庆的死。那时候的医生也没有所谓的医德可言,只知道对方是县长夫人,是大人物,得罪不起,如果治好还能有许多的好处,一遇到与县长夫人吻合的血型就可劲的抽血,丝毫不顾及对方是一个小孩子、未成年人的身份,导致这么一个天真、可爱,善良、孝顺的孩子被活活抽干血而死,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这显示出的不仅仅是那个年代医生道德的丧失,人们的趋炎附势,更多的是社会的腐败给人们一种错误的价值观念,导致世风日下。所以在我们现在的这个公平法治的世界,我们应该学会珍惜,努力工作,好好生活,跟富贵对比起来,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

再有就是富贵的孙子——苦根的死,让我感触颇大。苦根,人如其名,生来就是一个苦命的孩子,母亲因为大出血,在他刚出生时就死了,跟着父亲和姥姥姥爷一起生活,那时候富贵的家庭已经落没,不再富裕,曾经的一些家产,也早就因为富贵沾染的赌博等陋习而挥霍一空,所以苦根跟着他们,从没吃过什么好的东西。在苦根感冒发烧后,富贵带着他匆匆去医院看病,在打过针后,苦根的烧退了,富贵出于好意,想着苦根受了罪,给他煮碗豆子吃,可就是这碗豆子,将苦根活活撑死,一个鲜活的还不懂世事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这不得不让我泪目,为其感到惋惜。这让我想起之前看到过的一个新闻,一个家庭中父母外出打工,只留孩子在家跟着爷爷奶奶,常年缺少父母的陪伴,导致孩子走上了歧途。所以,我觉得我对孩子应该多一些陪伴,关心爱护他们,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留下我们的足迹。再之,对于苦根的死我觉得社会上的医疗制度要有很大的责任,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医院的整治制度,保证社会医疗水平,保障人民生活水平。

纵观全文,富贵的一生经历了所有的大起大落,他体验过富人的生活,体验过穷人的无奈,体验过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体验过亲手送走至亲至爱之人的辛酸……但是,富贵活了下来,送走了他最爱的六个人之后,他自己活了下来,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支撑着他活下来的信念,他活着,却比死了还痛苦。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人遇到一点小的挫折就寻死觅活,不知所措,感觉人生都失去了生存的希望,这点,我们与富贵比起来可是远远不如,他在经历了那么多非常人所能接受的事情之后,他学会了忍耐,学会了坚强,与老牛为伴,勾勒出夕阳下孤单的背影,这一切的一切,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现在的我们,有着比富贵更好地生活条件,更好地生活保障,社会不像当时那样的黑暗庸俗,即使遇到困难,遇到不公平的对待,也会有我们的法律来帮我们维持正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虽然在社会上少不了许许多多的竞争关系,少不了我们的摸爬滚打,但是总归来说我们的社会是公平的法制的社会,所以,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生活,好好工作,为我们更好地未来而奋斗,为了我们更好地活着而奋斗呢?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5篇)


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阅读拿破仑传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的拿破仑传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一)

“以明晰的理智探索历史,潜心思索半个世纪。渺小之物转瞬即逝,唯沧海桑田历久弥新。” ——歌德

古往今来,欧洲大地孕育着无数的杰出伟岸的天才,他们向往那把寒光四射的将军指挥刀,向往那匹满腹斗志的骑士千里马,甚至向往那代表无上权利的皇帝桂冠。当凯撒抛下战刀,当查理丢下权杖,当浩瀚的罗马湮灭进历史的洪流,当机器的轰鸣奏唱着工业崛起的乐章,那个精悍的英雄,那个骑着马的皇帝,拿着整个欧洲的地图向世界躬身,绅士的说着:“欢迎来到广阔的法兰西。”

拿破仑的一生,都只在书写着“磅礴”、“恢弘”和“大气”。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这位史诗般的人物都有着辉煌的成就。在军事方面,拿破仑被人们称为“一代军事伟人”。他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甚至超过了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所指挥的战役的总和。当然,其中也不乏那些至今都为人们所传诵的战术经典。有关这些战役的军事言论和战争战例也仍然被作为教材,书写于国家的历史世界的历史之中。在政治方面的他,也绝对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那本作为法典基础的《拿破仑法典》更是他成就之中最闪耀的明星。正如他自我总结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后的一幕往往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然而,最能震慑人心的,却是他在精神上的折射出的某种特质:积极进取的心态,永不懈怠的精力,非凡的想象力。正是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自信心,无与伦比论的才能,他迅速在法国崭露头角,以其杰出的军事指挥才能,驰骋欧洲战场二十多年,多次战胜英国和欧洲封建国家组成的反法同盟,使法国领土一度扩及到整个欧洲大陆,欧洲各国无不“谈拿破仑而色变”。即使后来四面楚歌,被放逐到厄尔巴,他也一样重整旗鼓,率兵渡海,一路兵不血刃,再登皇位。即便是百日的王朝,人们也不禁为他的气魄所震撼。“我的字典中,没有不可能这样的字眼!”““欧洲的天平掌握在我们的手中!”这些豪言壮语里透露着他的非凡;而人们却乐于被这些豪言壮语所误导,将拿破仑解读成一个狂妄的浪漫主义者。事实上,他是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而这缘于他有能力将空想,梦想,豪言壮语变成现实。

他是极具魅力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他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来的光芒,绚丽而华彩,照亮他人生的全程,甚至在他被囚于圣赫勒拿岛乃至死亡,这种光芒尤未消亡,而是化作漫天星辰,永悬于苍穹。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二)

人生来平等,但有人成功,有人却只能失败,为什么?靠的就是那坚忍不拔的意志,还有坚定的信念。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的确如此,每个人都应该学会信赖自己,信赖自己的能力,自己的想法。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如此。

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不可能只有在庸人的词典里才有 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 这些都是拿破仑的语录,而他自己,又是这些最好的实践者。不错,他的自信,他的想象力,还有一切一切,都成就了他的未来。成功并不难,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在付诸最大的努力,就会成为世界的强者,生命的强者。

拿破仑拥有那么多 家 的头衔,可他不是宗教家,也不是一个医学家,他没有预知他的死亡,是他最大的不幸。故事发展到中间的时候,他的缺点基本都暴露出来了,作者也不是那么极力的吹捧了(当然我并不知道,作者不自始至终的吹捧。

当然书的后记说了一些恭维本书作者的话,我倒是认为大可不必,因为恭维如此喜好恭维的人对这些译者并无好处,如果真是想由此让更多人来买这本书的话,那必定是一种愚弄消费者 看书的人总会分个好坏出来)。到这时我对拿破仑的看法有比较大的改变了 因为以前不了解他。我对他的敬重只于两个原因:其一,他可以展开如此大规模的侵略战争,而少有失败;其二,他是人民选出来的皇帝。

我以前就是这样认识这个伟人的,没想到的是他这个皇帝却是他自己通过一系列手段而完成的,我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他本身就是个倒退思想,法国革命的果实被他毁于一旦。他仍然是一个贪欲及自私的人,他更多的希望得到政治利益,做了资产阶级的第一个(可能也是最后一个)皇帝,我倒是觉得没有他要不了的政治利益了。

出于他跟约瑟芬离婚有个较为和情的借口(以减轻舆论压力),他竟然可以要求他的弟弟吕西安跟他的爱妻离婚,当然这个皇帝出于政治原因一直对这出婚姻都不承认,因为婚姻没有政治收益。拿破仑雄才大略被这些私欲玷污了。到此为止我仍能感到他是个卓越的军事家,或许他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可是他却不能成为一个独裁者。

从人格上讲拿破仑比不上成吉思汗!当然历史都是人写的,我也不必非要在历史或者实际的生活中找到一个完美的偶像,但是我可以虚拟一个偶像,假设他拥有所有伟人的优点,而趋于完美。不过从来没有想过给他起个什么名字好。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三)

法国有这么一个人,他出身低微,却当上法国总统,他成为阶下囚后来却让欧洲畏惧,他身高不足1米6件差一点统一世界。他就是拿破仑。

拿破仑作为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他对内多次镇压反动势力的叛乱,颁布了拿破仑法典,完善了世界法律体系,奠定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秩序。对外他五破反法联盟的入侵,沉重反击了欧洲各国的封建制度,捍卫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形成了庞大的拿破仑帝国体系,创造了一系列军政奇迹与短暂的辉煌成就。

从军事才能方面来说,他是个神话,世界上这几千万年来也找不出20个能与他争锋的,而从欧洲各国国王的角度来说,他是个魔鬼,企图吞噬他们,最后不得不联手来罢黜他这个巨人。他曾一路夺取过人间少有的辉煌,最后却也跌进世间罕见的低谷。

他的失败,源于他后来的暴政,源于他的亲戚朋友背叛,也源于他将自己的一生安置在战场。这样的国家,再强大也要消亡。历史的巨轮转过的这几万年,王朝一直在变,只有这一点,像往常的定理,永恒不变。

尽管如此,拿破仑还是受到后人的敬仰,因为拿破仑那魔鬼般的军事才能。而他这种军事才能又从何而来呢?你可能会说,这源于他的天赋,他是个天才。是的,他有很强的军事天赋,但难道只有天赋吗?他为何不会像方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呢?我认为,是源于他的勤奋。

鲁迅说过,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来看书了,。拿破仑也是如此勤奋,这也是我最欣赏他的一点。当他在布里埃那军校学习时,因为本性的怪异和出生的卑微被同学歧视和嘲笑,被老师誉为,一座随时会喷发的火山,而他则对这一切报应冷漠,他依旧抓紧一切时间学习,因为他胸怀大志,他要把故乡科西嘉岛从法国独立出去。这也是他勤奋学习的基础。

的确,勤奋是每一个人都应具备的品质,但首先要做到胸怀大志。一个没有志向的人,就像汽车没有了汽油,没有志向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怎么勤奋的起来呢!只有有志向的人,视野才会宽阔,才会认清目标在哪儿,而不会在迷雾中迷失自我,才有可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当然,有了志向后还要有坚定的决心,并不懈努力,不然志向也只是空谈,成功更是白日做梦,你的小船开都没开,或在中途停止不前了,你怎么到他那一头呢?所以,想要成功,有远大的目标,勤奋努力,永不放弃,这三点是前提。

感谢拿破仑,教会了我成功的基础条件。拿破仑的去世,人们说,是一颗巨星的损落,而我认为恰恰相反。我认为,拿破仑去世后,化作了一颗耀眼的星星,在天际,以他强大的光芒,照亮着我前进的路。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四)

拿破仑于一七六九年出生于贫穷家庭,拿破仑自小醉心于学习。他既聪明又勤奋,性格又比较孤僻,我行我素。因此当他在法国的少年军校读书时,受到其它贵族子弟的欺压与排斥。但个性倔强的拿破仑并没有理会这些事,依然继续其学习生活,以望将来能当个出色的军人。

他当上炮兵上尉时,由于身材矮少,有不少部下都看不起这个矮小的将军。但具有真才实学的拿破仑当然不会理会这小小的藐视,在战场中不慌不忙的指挥作战,勇敢的走在--的最前头,指挥炮兵们发炮的准确位置,灵活地调动兵力。所以在历次的对外战争中,法国都能取得胜利。当时法国正值革命时期,而拿破仑又在外屡立战功,所以他都被法人视为救国英雄。

拿破仑当上第一执政者后,他所做的都是为了法国的和平着想;但他当上皇帝后,由于利欲熏心,致其所做的事都是以自我荣耀为中心,最后慢慢踏上灭亡之途。

其实我觉得拿破仑最值得人欣赏的是他那好学不倦的精神和其独到的远见。他既能在远方预测法国或欧洲各国的局势将会如何,亦能在短时间内把整个--的布阵全面的重新的调配。这样惊人的才能真的使我吃惊。若不是他时常都留意着欧洲的政治动向,他又怎能这么准确地预测政局的发展呢?

而在行军布阵方面,若不是他以往努力学习,用心地研究各类的行军书籍,他又怎能有这么丰富的经验去应付战场上所突发事件?当然除了以上的条件外,不可否定的是他真的有这样的军事才能。所以使我更深切地领悟到,成功的人的背后所付出的是不可估计的。这点是我们年青人值得留意的。

看这本书时,我有一种很累的感觉。因为自拿破仑在土伦之战得胜后,战争的场面就不断出现,不是法国内乱,就是对外的征战,年复一年。打仗对于拿破仑来说就像影子般永远地跟随着他。或许我不是一个政治家和军事家,我不会明白他们的感受和看法。因为经常作战、活在紧张的生活里,真的是不累的吗?所以在于我来说,我会比较喜欢平淡而安稳的生活。其实如果人的一生只着重名与利,虽然可以得到物质上的满足,但要是失去了身边所有支持自己的人和事,这又值得吗?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五)

我觉得拿破仑是一位爱国之子,因为拿破仑的故国科西嘉曾遭遇过法国打败过,所以拿破仑暗暗发誓:我要从统治者那里,学会一切;总有一天,我要用这些东西来“回报”他们,拿破仑从小就想着要让自己的故国重新得到自由。不仅如此,拿破仑还拿出了行动来真的给故国夺得了自由。从这里可以看的出拿破仑是十分的爱自己的故国的。

而我最最最欣赏拿破仑的就是他很会把握机会这一点。拿破仑在自己走向辉煌路途中一次失败后,拿破仑一直在等待机会,奋斗累积,好紧紧的抓住机会,让机会没有丝毫的余地可以溜走。拿破仑知道,机会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有时一生只有一次,所以要好好的把握,让自己的光芒露出来,只有这样才能造就成功。

所以拿破仑的志向和不怕困难还有会把握机会,才造就了拿破仑的辉煌时期。但我看完这本书后觉得我对拿破仑的故事印象颇深,他带给我的震撼,是无法表达的,拿破仑这个人物,很难让我用言语对其进行评价。

[读书感悟] 《简爱》英文读后感1500字其六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读书感悟] 《简爱》英文读后感1500字其六”,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Oliver Twist, one of the most famous works of Charles Dickens, is a novel reflecting the tragic fact of the life in Britain in 18th century.

The author who himself was born in a poor family wrote this novel in his twenties with a view to reveal the ugly masks of those cruel criminals and to expose the horror and violence hidden underneath the narrow and dirty streets in London.

The hero of this novel was Oliver Twist, an orphan, who was thrown into a world full of poverty and crime. He suffered enormous pain, such as hunger, thirst, beating and abuse. While reading the tragic experiences of the little Oliver, I was shocked by his sufferings. I felt for the poor boy, but at the same time I detested the evil Fagin and the brutal Bill. To my relief, as was written in all the best stories, the goodness eventually conquered devil and Oliver lived a happy life in the end. One of the plots that attracted me most is that after the theft, little Oliver was allowed to recover in the kind care of Mrs. Maylie and Rose and began a new life. He went for walks with them, or Rose read to him, and he worked hard at his lessons. He felt as if he had left behind forever the world of crime and hardship and poverty.

How can such a little boy who had already suffered oppressive affliction remain pure in body and mind? The reason is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 think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formation implied in the novel by Dickens-he believed that goodness could conquer every difficulty. Although I dont think goodness is omnipotent, yet I do believe that those who are kind-hearted live more happily than those who are evil-minded.

For me, the nature of goodness is one of the most necessary character for a person. Goodness is to humans what water is to fish. He who is without goodness is an utterly worthless person. On the contrary, as the famous saying goes, The fragrance always stays in the hand that gives the rose, he who is with goodness undoubtedly is a happy and useful person. People receiving his help are grateful to him and he also gets gratified from what he has done, and thus he can do good to both the people he has helped and himself.

To my disappointment, nowadays some people seem to doubt the existence of the goodness in humanity. They look down on peoples honesty and kindness, thinking it foolish of people to be warm-hearted. As a result, they show no sympathy to those who are in trouble and seldom offer to help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they attach importance to money and benefit. In their opinion, money is the only real object while emotions and morality are nihility. If they cannot get profit from showing their kindness, they draw back when others are faced with trouble and even hit a man when he is down. They are one of the sorts that I really detest.

Francis Bacon said in his essay, Goodness, of all virtues and dignities of the mind, is the greatest, being the character of the Deity, and without it, man is a busy, mischievous, wretched thing, no better than a kind of vermin.

That is to say a person without goodness is destined to lose everything. Therefore, I, a kind person, want to tell those vermin-to-be to learn from the kind Oliver and regain the nature of goodness.

人间词话读后感1500字


之前读《人间词话》,最喜欢的就是这句话:一切景语皆情语。如今再次读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真的是感受又不一样了。不知道你在读完《人间词话》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间词话读后感150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人间词话读后感1500字【篇一】

“境界”一词,是指事物所达到的程度或呈现出的情况。《人间词话》中说到,“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可见,“境界”在评定艺术作品好坏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王国维存在于中国最为黑暗动乱的时代。列强入侵,清政府的统治地位岌岌可危,人们的思想观念经历着剧烈动荡,承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苦痛。1902年,王国维因病回国,他说,"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胸臆,自是始决计从事于哲学的研究"。但在哲学上出现的矛盾令他的学术注意力转移到文学上来,于是《人间词话》由此诞生。

在《人间词话》中,王国维把境界的产生分为”造境“和”写境“。这二者的本质区别即是”理想“和”现实“的区别,但却很难分辨:写实家营造出来的环境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注入自己的感情色彩,因而造出的境和理想中的境颇有相似之处,理想在现实中隐现;而理想家所虚构出的意境也并不是超脱自然法则的,境界中所存在的事物一定取材于自然,体现着万物更迭的规律和日月光年的变换。文艺高超的作家善于运用精炼的汉字创造出作品的境界。王国维认为,“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一字,“云破月来花弄影”中的“弄”一字都使得的极其巧妙。二字一用,境界就出来了。我们在创作时,也应该努力做到“字字珠玑”,讲求用精简准确的字句营造氛围。

只是造出境界还不够,还要造出高格的境界。书中说到,“境界不以大小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境界虽小,却柔和惬意,丝毫不输"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的广袤;"宝帘闲挂小银钩"的清新脱俗同样不亚于"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宏大。关键是要看营造出的境界给人带来的感受。好的境界使读者身临其境,将作者的感情准确地传达给读者,使读者感同身受,引起共鸣。当我们在营造意境时,应当思考自己的描写会给读者带来怎样的感受,想方设法地让读者体会到“身在其中”。

那么,该如何写出高格的境界呢?王国维在书中提到,“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意思是说,境界中不应该只有景物,还应该折射内心,想要有境界,须得融情于景。写春风的轻柔微和,蜻蜓的轻盈剔透,草木的萋萋,冬雪的零落,还要加上自己的喜怒哀乐,这样的意境才不显得空洞,有了人气。《人间词话》中又把境界分为两种,“有我”和“无我”: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要写出细致优美的境界,应当“于静中得”。内心宁静下来,看到的世界便会不一样,写出的文字便会洋溢着清新淡雅的味道。要写出宏伟壮大的境界,应当“于由动之静时得之”。周遭喧闹而独善其身,于烟火尘埃中觅得一隅清净之地,此时的心境当然更加气势恢弘。由此可知,我们要写出高格的境界,应当注意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反映心理;营造意境时多角度来写,根据需要选择“有我”或“无我”的境界,抓住关键展现景物和内心的关联。

境界成就高格。境界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朝朝夕夕的坚持。王国维说读书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推而广之,其实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也不过这三重境界。

读《人间词话》所收获的,不仅是创作的技艺,还有人生的哲理。纸上的境界成就的是作品的高格,而人生的境界成就的是我们的高格。

人间词话读后感1500字【篇二】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历三种之阶级:「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晏同叔《蝶恋花》此第一阶级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欧阳永叔《蝶恋花》此第二阶级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辛幼安《青玉案》)此第三阶级也。——王国维王国维的这三境界是我读师范时所了解的,当时就对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次有幸拜读后,顿觉词的世界是如此之大,如此之深,当你遨游其中使你会发觉自己的渺小与无知。

王国维一生在考据、哲学、文学评论等多方面成就俱佳,然而他对自己写词的工夫尤其自得,曾说过这么一段雄视百代的话,他说:「余之于词,虽所作尚不及百余阙,然自南宋以后,除一二人外,尚未有能及余者。」王国维说这话的时候刚满三十岁,只写过百来首词,就轻易把八百年来的词人几乎全不放在眼里,写作能写到这等份上,先不说历史评价如何,就算清狂自信也够透彻的了。这位生于一八七七年,卒于一九二七年,在他五十岁的壮盛之年,跳入北京颐和园的昆明湖没顶而死,其一生就是对人生问题不断追索讨问的过程。有人说他是逊节于清朝的遗臣,有人说他是忧心世道的烈士,也有人说他只是受不住罗振玉这位师长的长期欺压,一口怨气咽不下去,就投水自尽了。王国维戏剧性的死亡对历史学者而言是举足轻重的,但对于写作或画画的人而言,他所留下的文字比他个体生命的终始短长更重要。

《人间词话》是中国近代最负盛名的一部词话著作,是王国维文学批评的代表作,在清代众多的词话中,《人》以其见解之新颖,理论之独创熔中西美学、文艺思想于一炉,突破清代文坛某些学派的门户之见,独树一帜,为中国美学、文艺理论研究开创了一条新路,在中国学术思想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它虽为论词而作,但涉及的方面很广泛,不限于词,“可以作为王氏一家的艺术论读”(夏承焘《词论十评》),它突破清代词坛浙派、常州派的门户之见,独创一派。这《人》是在探求历代词人创作得失的基础上,结合作者自己艺术鉴赏和艺术创作的切身经验,提出了“境界”说,为王国维艺术论的中心与精髓。境界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一个观点,即文学作品的意境是由作品所描写的生活实际和它所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而形成的,是主观和客观,理想和现实,情感和理智的统一所谓境界「非独谓景物」,「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有造境,有写境」,即有创造的境界,有写实的境界。在此,对境界的含意作了明确的说明,继而又对境界的构成作了具体阐述,「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虽写实象,亦理想家也」,这就是说,境界是诗人模写自然又表现理想构成,成功之诗必然是理想与写实的密切结合。譬如书中对于「境界」的阐释有:

——词以境界为最上。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

——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集结了六十四篇短评的《人》,是王国维写词的心得,也是他的艺术观之总结,文章虽短,但篇篇四两千斤,字字珠玑可贵,力可扛鼎。他用传统的词话形成以及反传统的概念、术语和思维逻辑,较为自然地融进了一些新的观念和方法,其总结的理论问题又具有相当普遍的意义,这就是他在当时新旧两代的读者中产生了重大反响,在中国近代文学批评史上具有崇高的地位。《人》和传统诗词的最大区别是:他不再仅仅关注人的伦理世情,去重复离别相思、宠辱升降的主题;而是将个人自我抛入茫茫大块的宇宙、大化流行、生生不已的永恒中,让自我去面对注定的人类悲剧,甚至将自我做展示的人格分裂,作灵魂拷问,去追究人生无根茎的命数。它是王国维的生命底蕴,精神生气的灌注,不同于“羔雁之具”,模拟之作,是作者对宇宙与人生、生命与死亡等基本人生问题讨问和思索的结晶。这也是我对《人》唯独钟爱原因。我喜欢他的“一切景语皆情语”;我欣赏他那三境界和他那对人生不断探索的不懈精神;更羡慕他“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的那份洒脱与自由。

最后我想借用他人对《人间词话》的一段评论结束我的这篇读后感。王国维《人间词话》在中西文艺思想交流融合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它观点新颖,立论精辟,自成体系,在中国诗话、词话发展史上看成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因此,它理所当然地受到国内外学者的普遍重视。

人间词话读后感1500字【篇三】

读第一版的时候,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只是王国维的一段段评论,正文下面一条条平息、注释里一首首词作、一位位词作家和词评论家——完全凌乱的文字,“花非花、雾非雾”,所谓此话,在水一方,只能遥望。再读几遍就会发现,此书形散而神不散,果然“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辞脱口而出而无娇柔装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言气质神韵不如言境界”。例如王伟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国维谓之“此等境界,可谓千古壮语”。

王国维还指出,境界有理想和写实之分,又有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之分。“有造境,有写境,次理想与现实二派所之由分。然二者偏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比合乎自然,所写之境,必邻于现实之故也。”就像冯延巳的《醉花间》词“高树鹊衔巢,斜月明寒草”,俊朗清雅,能够感动别人的永远是对真实的升华,而不是纯粹的虚构与写实,这正是美的根基所在。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这,罔不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

王国维所谓的三种境界,第一种即入门前茫无头绪,求索无门的疑惑与痛苦,第二种是叩门时以苦作舟、以勤为径、上下求索的执着与忍耐。第三种则是功夫到家参透真谛的喜悦与释然。王国维这段话鞭辟入里,假使晏、欧诸公在世,想也不得不叹服王氏的'才情与睿智吧。

只是,这三种境界又有几人能够通通尝遍呢?有的人未上高楼,就已经先叹息驻足了,更何消说为伊憔悴、蓦然回首呢?

学术知识如是,人生目标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为了寻找、追求人生目标,先迷茫、后奋斗,继而反思,最后达目标,然后接着进行下一次的追寻。人生目标并不唯一,但无论多少,成功的人生旅途中都交织着矛盾、执着与喜悦。用王老的话:给自己一个定位。我们现在处于上下求索的阶段,或曰“潜龙勿用”。希望有一天,我们会乘千里风破万里浪。

人间词话读后感1500字【篇四】

国学大师王国维的《人间词话》堪称文学经典。读完这本精妙独到的词评,令人最有感触的,便是其中用三句宋词精妙概括的人生三境界了。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这第一境界便让我产生了共鸣。一夜萧萧,西风凄凉,意境似乎有些悲伤。独上高楼,极目远眺天涯路,这又是何等的坦荡!西风凋零了碧树,眼前的形势不容乐观,众多天涯路,我该走哪一条?这时就必须登上高楼,因为只有站得高,才能望得远。站得高,才能排除干扰,不会被眼前飘忽不定的浮云所迷惑。这样,望尽天涯之路,看清人生的方向,才能确定好下一步做什么,决定好自己即将要走的路。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看清起点,找明方向,这将是一个成功的开端。

第一境界所指的,是寻找天涯路的过程。而第二境界,则概括了一种锲而不舍的坚毅性格和执着态度——“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心中有目标,眼前有方向,还缺什么?缺的是努力。好高骛远,光说不练,看清了路却懒得往前走,这算什么?没有实际行动,有再高的天赋,再好的计划又有何用?最后只能成为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努力一天两天,不足为奇,一年两年,才是难能可贵。尽管遇到困难,尽管“衣带渐宽人憔悴”,也要坚持奋斗,继续前进,因为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如果能够一直眼看前方不改变方向,衣带渐宽终不悔,这难道不是一种伟大的境界吗?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第三境界最为耐人寻味。世事无常,实现理想之路的羁旅漂泊最能磨练一个人的心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经历了上高楼,人憔悴,冲破了无数的难关与考验,我们就会逐渐变得成熟,对事物有自己的认识与见解,知道自己要什么。众里寻他千百度,正是有了千百度的苦苦追寻,才有那蓦然回首时的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俗话说,功到事成,追梦路上,我们心中应该不急不躁,耐心等待。即使千百度的追寻未果,也能安然面对,坦坦荡荡。淡泊间,真正想要的就稳稳地握在手里了。这就是经历了第一、第二境界后才能达到的最高境界——成熟与淡泊。我想,这也是人生真谛与价值的体现。

人生苦短,境界有三。《人间词话》中的的人生三境界之说,仿佛就是从宋词这片泼墨山水中辟出的世外桃源,给人以旷达,明朗的人生感悟。相信这三境界会成为我成长之路的启明星,带领我走向成功,踏入那最高的境界。

人间词话读后感1500字【篇五】

王国维的《人间词话》里谓古之成大学问大事业者的三种境界,他是用的三首词里的词句来表示的,仔细玩味下我觉得同样适用于阅读。

他的三种境界,第一种是“昨夜西风调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里就像是开始看书,总要挑一本吧,但书很多,一条通向天涯的路看上去是没尽头一样的,同时阅读是一件需要安安静静的事,就像独上高楼。歌德也曾说过:你要我指点周围的风景,你首先要自己爬上屋顶,大体也说的是这个意思,就是读书的感悟需要人自身的努力,没有人会替你去做。

第二种境界他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本是写爱情的,为了爱情的殚精竭虑同样适用于阅读,“朝闻道,夕死可矣”,这里死是不用死了,减减肥也行啊,哈哈。

第三种境界说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里是阅读的关键,也是人和人之间的差别,是一种入得书出得书的境界,是一种豁然开朗,好像郭靖观北斗星突然悟出九阴真经似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六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这个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二)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三)

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只知索取的爱和只知付出的爱,前者与后者可以是互相独立的事件,也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对象,但大多数时候,两者无法互相取代。

即,肉体之爱无法替代灵魂之爱。

肉体之爱自然不是唯一的,他对费尔明娜的爱居然一次都没被他那622个情人取代。

不过,灵魂之爱也同样不是唯一的——在得知那个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地心如刀绞。因为他,爱那个女生,爱她本身,爱她的肉体,也爱她的灵魂。

可,灵魂之爱其实也无法完全抹杀肉体之爱。

即使已经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他还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那个不记得脸,连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的,那个女人。

但,肉体之爱与肉体之爱之间,是可以替代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这辈子睡了622个人。只是到终于看清无法用肉体之爱替代灵魂之爱时,才放弃了结识新的情人的做法。

最终,灵魂之爱与灵魂之爱之间,却无法轻易替代。

虽然他对那个女学生也有着发自内心的灵魂之爱,但比起他坚持了五十多年的爱情事业,还是选择坚持完成后者。

女学生为什么要自杀呢?并不简单因为她被抛弃了,而是她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打字机——知晓了那段他心底的秘密,他对费尔明娜坚持到底的灵魂之爱成了女学生的绝望死海。

爱情本质上是利他的,这是一种自我奉献的精神。因为惊人地无私,所以毋容置疑地伟大。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来没有和莱昂娜.卡西亚妮发生过关系,但,她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因为——她是为了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为了帮助他取得胜利,而默默帮他扫清障碍,却从未要求回报。她不需要回报,她已经做了她最想做的事。

人人都说,只要活得够久,就能学会"爱自己"。歌德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借长者的口,批判了这种观点。当你长大了,一定会有人来告诉你,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偏偏要告诉你,只会爱自己的人,自以为自己已经变强大了,其实只不过失去了那份勇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勇气。

这份勇气,可以战胜情敌,可以战胜衰老,也可以战胜死亡。

这份勇气,值得获得一句惊叹——

"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五)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六)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读书有感】 李开复《做的自己》读后感范文(篇二)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读书有感】 李开复《做的自己》读后感范文(篇二)”,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今天,我们学习了《金色的鱼钩》这篇作文,主人公红军战士老班长让我肃然起敬。

课文讲述了一件老班长用鱼钩救出了三个伤员,却牺牲了自己生命的事,让我感动已久。是啊,像老班长这样的人在社会上有很多,老班长正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啊!有谁能体验老班长的心情呢?宁愿自己付出生命,也要完成党交给他的任务:把小同志们送出草地!是什么支撑他活下去的信念呢?是党。是人民,党交给他的任务,他一定要完成!一定要亲眼看见小同志们走出这片草地!老班长正是红军们典型的代表啊。

古时候,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像老板长这样为党的事业,为人民的未来而牺牲的人,就比泰山还重。帮法西斯做坏事,剥削人民利益的人死了,就比红毛还轻。邱少云,这位英勇的战士,为了不让敌人发现部队,被熊熊大火活活烧死;黄继光,为了让战斗获得胜利,有自己的血肉之躯挡住飞来的子弹,为后面的战友开路而牺牲,这些人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人民的未来而牺牲的,这些革命英雄将永远留在人民的心中,受人民的赞颂。

读完这篇课文,老班长的实际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忘怀。老班长虽然牺牲了,但他却永远的活在我们的心里!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自卑与超越》是阿德勒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如何在写《自卑与超越》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一)

《自卑与超越》的三条主线:社交、职业、、婚姻,也正是每个人的一生当中所无法脱离的三个圈子。阿德勒说人类生活在“意义”的领域中。这种意义因人而异。儿童从小就受到了来自家庭的影响,学校的影响,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使他们产生了不同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继而决定了他们对社会、对职业和婚姻的态度。

在《生活的意义》这一章中,阿德勒提到三种孩子:一、因先天因素或疾病而造成缺陷的儿童;二、被骄纵惯坏的儿童;三、被忽视的儿童。这三种孩子会赋错误的意义于生活。他们所形成的错误观念也会随着他们的成长逐渐渗透到社交、职业和婚姻中。在与社会接触的过程中,这样的孩子会更容易犯罪;在对待职业方面,他们或许会将收入看做唯一的目的,或者总是找不到一份令自己满意的工作;另外在婚姻上,他们会因夫妻间无法做到真正的平等而无法拥有美满的家庭。

从中,我们可以看见对生活的意义的正确理解是多么重要,它会影响人的一生。我们怎样使心灵拥有正确的思想,并使我们的肉体去正确地执行呢?书中,阿德勒多次提到“兴趣”与“合作”。人类总习惯于把过多的兴趣放在自己身上。现代的教育也证实了这点,人们太注重个人的成功,太强调我们能从生活中获得什么,而不是我们能付出什么。在家庭教育中,母亲会对孩子说:“乖乖地把饭吃完,你就可以出去玩。”而不是“乖乖地把饭吃完,其他小朋友就可以和你一起玩了。”在学校的教育中,教师会对学生说:“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你就可以考上大学,以后就能找一份好工作。”而不是说:“现在努力学习,将来社会有用得到你的地方,你就可以以此来实现你的人生价值。”我们的教育培养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现在夫妻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不否认,其中,有的夫妻在一起的确是个错误,但,更多的是,夫妻或夫妻的一方发现自己并没从这桩婚姻中得到自己想要的(金钱、归属感、共同的语言等),于是就决定了离婚。这些都可以说是我们把太多的兴趣放在了自己身上,我们太在乎自己,而忽视了别人。把更多的兴趣放在别人身上,但同时又不迷失自己,这与阿德勒所说的生活的意义就是奉献是一致的。

另外,“合作”,学会合作是人生的必修课。人类的能力是有限的。社交中的合作,可缓解生活压力;工作中的合作,可使社会进步;婚姻上的合作,使人类得以继续繁衍。这里,我尤其认识到了婚姻上合作的重要性。现代人的恋爱结婚自由有点让人担心,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更让人忧虑。失败的合作导致失败的婚姻,失败的婚姻有可能导致问题孩子的出现,问题孩子的出现便会给社会带来不幸。而有着良好合作关系的夫妻可以克服婚姻生活中的种种摩擦,合作的结果是意见一致,并创造出美好幸福的家庭。我目睹过父母间的种种不和,每场争吵最终以提出“离婚”来结束,但之后,一方的退让或双方的商洽和互谅总可以是他们和好如初。我把它归功于合作。之后,我查过他们的星座,双子的父亲和摩羯的母亲并不适合,,我这一举动似乎有点可笑。但是不管怎样,合作的力量似乎打破了这种玄幻的说法,因为我父母的婚姻关系已经快三十年了。我相信,良好的合作是社交,工作和婚姻成功不可缺少的秘诀之一。

相信掌握“将更多的兴趣停留在他人身上”和“学会合作”这两个技巧的人类会更好地发展。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二)

《自卑与超越》是奥地利心理学家,个体心理学创始人AlfredAlder(阿尔弗雷德阿德勒)晚年时期写的,出版至今估计快100年了,英文书名叫《What life should mean to you》。个人感觉英文书名更合适点,书中Alder就像一个长者一样,他用通俗易懂,简明生动的语言从生活的意义,心理与身体,自卑感与优越感,早期记忆,梦,家庭影响,学校影响,青春期,犯罪及其预防,职业,人类与同伴,爱情与婚姻这十二个主题来阐述了生活的意义。

书中第一章就指出人类生活的意义在于奉献,在于对他人产生兴趣和学会合作。这也是我一直都有跟孩子提到的一点,从她听得懂道理后就不断地跟她说,你不是单独一个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不是你想要怎么样就怎么样,一个人不可能有完全的自由,我们要学会互相合作,你尊重别人,别人也会尊重你。比如在课堂上,学会合作尊重老师的教学成果,这样我们既学了知识又不用在课外花更多时间去补习;在家庭里,学会按自己的每天的工作量按部就班完成。好处就是我们不仅高效地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学习任务,也为自己赢得更多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面也因为自己的合作而跟父母和学校老师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Alder指出人的一生都是追求从自卑到优越的过程,即使是那些罪犯,他们和其他人也没什么两样,只不过他们在追求优越的过程中方向上发生了错误。书中主要列举了三类孩子,一类是身体有缺陷的儿童,一类是受宠的儿童,还有一类是受忽视的儿童。这三类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如果没能在正确的方向上得到训练,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就容易形成错误的生活风格,以致走上错误的道路。比如身体有缺陷的孩子,如果他们自身的缺陷没有得到理解和关爱,他们就很难体会到生活的意义就是奉献。他们更容易关注自己的感觉,害怕被嘲弄。他们就更不会对别人感兴趣了,自然也就学不会合作。

受宠的儿童,因为他一直得到别人的宠爱,通常会认为自己无须努力就会出出类拔萃。一旦当他进入不是以自己为注意中心的环境时,他就会非常失落,会觉得世界抛弃了他,他受过的训练是期待而不是给予。他习惯了别人奉承,后果就是他失去了独立性,也失去了学习面对问题的其他处理方法。他的兴趣只在于全身心关注自己,从不学习合作的运用和必要性。当他不再容易找到往昔的温暖和顺从及被奉承时,他们就会觉得被出卖了,就会认为社会对他们充满了敌意,认为“别人和他对着干”,一旦他赋予生活这样的意义,那么他们往后努力的方向都将是错误的。

受忽视的儿童,这个很好理解。这类儿童从不知爱与合作为何物,他编造了一通不包含这些友好力量的生活解释。当他面对困难时,他会高估困难,低估自己可以得到别人帮助的能力。他认为社会对他很冷酷,他怀疑别人,无法相信自己可以通过对别人的有益行为来获得感情和尊重。他也就无法对别人产生兴趣和学会合作了,从而也就赋予了错误的生活意义,在错误的方向上越努力越远。

因此Alder指出人的早期记忆是相当重要的,它会持续影响人的一生。我们的家庭,学校都要训练儿童对他人产生兴趣并学会合作。我们要允许儿童在共同任务和共同游戏中,在他们自己这个年龄层的孩子中,找到自己的方式。母亲的第一要务就是让孩子感受到爱并让孩子信任,这样她就获得了孩子的兴趣,感情和合作,之后她必须扩大并提高这种信任感到孩子所处的各个环境中,孩子就会对他人逐渐产生兴趣并学会合作。学校也是一样,当孩子第一次上学,他会面对社会生活的新考验。老师就要吸引孩子并让孩子对她产生信任,孩子受到鼓励,就会更有信心和兴趣从而学会合作。

总的说来,这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我先是看了一遍,又在喜马拉雅上完整地听了一遍,然后又看了一遍。书中的内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更帮助我们避免养育孩子过程中可能会犯的种种错误。他所提倡的生活意义现今仍有非常积极的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意义都是为人类的进步奉献,合作是必须的。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三)

嗯,我自卑过,也将一直自卑下去,仿佛一种习惯,没有他,反而不知道去哪里。

我知道我自卑已经很久了,但是真正的去了解自己的状况,还是从读了阿尔弗雷德的《自卑与超越》开始的。怎么讲呢,很多学心理的不是想弄清楚整个人类的心理状况是怎样的,也不是想纠结于感觉知觉记忆这些实验内容,而是想解决自己的问题。

书中讲,人自卑的一个因素是生理缺陷。我想我是有的。小时候,我比较好强,认为别人有的,我也应该拥有,但是别人都长得很高,而我不是。身高的问题困扰了我很久很久,以至于我觉得大学特别滑稽的是全模拟队个头1米92的大懋和我一个宿舍。这样的心理路程你们不懂,为了上课能和他们一样快,我简直就是在跑。究其原因,自卑来自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比较的标准又都来自于社会的共识,所以啦,有社会就有自卑。虽然文中讲的是个体心理学,但是怎么能逃脱社会的污。

社会这个污妖王产生了太多的坏水。比如贫穷,曾今有一年春节,家里都买不起取暖的煤炭了。那时候感觉无助到极点,自卑到骨子,也发奋的去努力,只为改变。所以说,自卑也是人们超越的一种动力来源。有人会说,你因自卑而做的努力是为了追赶,而不是超越。我想说的是,我们所想要超越的是曾经不堪的自己。每个人的发展,都需要原始积累,有人有钱,有人有知识,有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资源,对于没有伞的孩子,只能是努力奔跑。

是啊,不向前奔跑,哪还有退路。有时候,最简单的不去自卑的方法就是不去比较,有人选择避开众人,两耳不闻式的读书、封闭自己的交际圈,寻求短暂的平静,但这就像毒瘾,一次一次的将你吞噬,有人从人根本的心理上去解决,超脱自然,别人所谓的出世吧!我有时候选择阿Q精神胜利法,哄哄自己的内心,让他安静,有时候直面现实——我虽然个头矮,可我身上的担子重啊。磨练的就是一种心境,这种时候,最可怕的不是程度有多深,而是触底没?大家都知道否极泰来。幸好,在这种心境的腾挪辗转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内心的自卑根源,我开始学着去解决他。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四)

在《自卑与超越》这本书的最开始讲到的是生命的意义,在社会情感这一小节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只有当一个人的生命被其他人认为是举足轻重的时候,他才有可能被称为“天才”。在这样的生命中所传达出的意义总是告诉人们:“生命,就意味着做出贡献”......但凡能够处理好人生问题的人,其所做所为无不传达着这样一个信号,即他们仿佛已经透彻地、自然而然地理解了生命的意义,懂得最根本的东西在于对他人的关注以及集体协作。他们所做的任何一件事看起来都符合人类的群居本性,在遇到困难时,他们会努力寻找不损害他人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我非常认同这样的观点,在我们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帮助他人不求回报会让自己快乐,其实付出了一定是会有收获的,不管是同事的一句谢谢,或是一个微笑,都是对我们自己的一次肯定,而其他人的肯定会增加我们自己的自信心,减少我们的自卑感。在我们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努力寻求不损害他人的方式来加以解决,而不是以损人利己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学校这个相对简单、纯净的环境里,老师天天和纯真无邪的学生在一起,我们的人际关系本身就简单了很多,我们必须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我们是自己行为的主宰,如果有什么需要除旧布新的,那也只有我们自己能够完成,无需他人。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五)

最近我读了《自卑与超越》这本书,让我对自卑有了不一样的体会。其实吧每个人都会自卑,或多或少,因为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人,难免会对自己感到不满意。自卑并不可怕,但愿自卑之后,你会努力去改变现状提升自己的满意度,而不是为了避免受挫折的感觉拒绝尝试任何改变。

《自卑与超越》是个体心理学先驱阿德勒的代表作。书中作者他告诉我们,理解一个人,就要从他的过去入手,而一个人的生活风格,则是与他对于过去经验的认识和理解相一致的。在日常生活中好多人都不太愿意承认自己自己有自卑感,在很多时候,她们觉得自卑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她们总觉得自卑是很消极的一种心里感受。但其实自卑并不可怕,自卑也不一定不好,关键在于怎样认识自己的自卑,克服困难,走出自卑,超越自我。

本书主要由两部分来叙述,认识自卑和超越自卑,找到生命的最终意义。但殊不知,其实每个人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自卑,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我们都会有自己的不足和弱点,与他人的优点进行比较时自然就会据个人的认知来决定。就比如说,身材较肥胖的女生看到个子较纤细的女生,就会油然而生出自卑感,再比如说;当颜值较低的女生看到面容姣好的女生也会产生自卑感。她们只不过在放大自己的不足之处,究其原因,无非是对于自己过度不自信。当我们处于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努力走出来,尽管对自己某一方面不满意,但我们可以培养和发展自己其他方面,从而找到自己自信的源泉,这才是超越自卑!

自卑不一定就是不好的,正是人类对自我所拥有的感到自卑,才不断的超越自我,从而获取了巨大的进步。而自卑与超越这本书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引导我们在人生的旅途的道路上更好的把握自己,超越自卑,树立自信。

最新读后感: 读《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500字(篇一)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最新读后感: 读《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500字(篇一)”,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跟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跟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跟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跟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跟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跟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跟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跟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跟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跟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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