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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5篇)

发表时间:2022-06-23

拿破仑传读书笔记。

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阅读拿破仑传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的拿破仑传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一)

“以明晰的理智探索历史,潜心思索半个世纪。渺小之物转瞬即逝,唯沧海桑田历久弥新。” ——歌德

古往今来,欧洲大地孕育着无数的杰出伟岸的天才,他们向往那把寒光四射的将军指挥刀,向往那匹满腹斗志的骑士千里马,甚至向往那代表无上权利的皇帝桂冠。当凯撒抛下战刀,当查理丢下权杖,当浩瀚的罗马湮灭进历史的洪流,当机器的轰鸣奏唱着工业崛起的乐章,那个精悍的英雄,那个骑着马的皇帝,拿着整个欧洲的地图向世界躬身,绅士的说着:“欢迎来到广阔的法兰西。”

拿破仑的一生,都只在书写着“磅礴”、“恢弘”和“大气”。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这位史诗般的人物都有着辉煌的成就。在军事方面,拿破仑被人们称为“一代军事伟人”。他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甚至超过了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所指挥的战役的总和。当然,其中也不乏那些至今都为人们所传诵的战术经典。有关这些战役的军事言论和战争战例也仍然被作为教材,书写于国家的历史世界的历史之中。在政治方面的他,也绝对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那本作为法典基础的《拿破仑法典》更是他成就之中最闪耀的明星。正如他自我总结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后的一幕往往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然而,最能震慑人心的,却是他在精神上的折射出的某种特质:积极进取的心态,永不懈怠的精力,非凡的想象力。正是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自信心,无与伦比论的才能,他迅速在法国崭露头角,以其杰出的军事指挥才能,驰骋欧洲战场二十多年,多次战胜英国和欧洲封建国家组成的反法同盟,使法国领土一度扩及到整个欧洲大陆,欧洲各国无不“谈拿破仑而色变”。即使后来四面楚歌,被放逐到厄尔巴,他也一样重整旗鼓,率兵渡海,一路兵不血刃,再登皇位。即便是百日的王朝,人们也不禁为他的气魄所震撼。“我的字典中,没有不可能这样的字眼!”““欧洲的天平掌握在我们的手中!”这些豪言壮语里透露着他的非凡;而人们却乐于被这些豪言壮语所误导,将拿破仑解读成一个狂妄的浪漫主义者。事实上,他是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而这缘于他有能力将空想,梦想,豪言壮语变成现实。

他是极具魅力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他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来的光芒,绚丽而华彩,照亮他人生的全程,甚至在他被囚于圣赫勒拿岛乃至死亡,这种光芒尤未消亡,而是化作漫天星辰,永悬于苍穹。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二)

人生来平等,但有人成功,有人却只能失败,为什么?靠的就是那坚忍不拔的意志,还有坚定的信念。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的确如此,每个人都应该学会信赖自己,信赖自己的能力,自己的想法。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如此。

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不可能只有在庸人的词典里才有 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 这些都是拿破仑的语录,而他自己,又是这些最好的实践者。不错,他的自信,他的想象力,还有一切一切,都成就了他的未来。成功并不难,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在付诸最大的努力,就会成为世界的强者,生命的强者。

拿破仑拥有那么多 家 的头衔,可他不是宗教家,也不是一个医学家,他没有预知他的死亡,是他最大的不幸。故事发展到中间的时候,他的缺点基本都暴露出来了,作者也不是那么极力的吹捧了(当然我并不知道,作者不自始至终的吹捧。

当然书的后记说了一些恭维本书作者的话,我倒是认为大可不必,因为恭维如此喜好恭维的人对这些译者并无好处,如果真是想由此让更多人来买这本书的话,那必定是一种愚弄消费者 看书的人总会分个好坏出来)。到这时我对拿破仑的看法有比较大的改变了 因为以前不了解他。我对他的敬重只于两个原因:其一,他可以展开如此大规模的侵略战争,而少有失败;其二,他是人民选出来的皇帝。

我以前就是这样认识这个伟人的,没想到的是他这个皇帝却是他自己通过一系列手段而完成的,我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他本身就是个倒退思想,法国革命的果实被他毁于一旦。他仍然是一个贪欲及自私的人,他更多的希望得到政治利益,做了资产阶级的第一个(可能也是最后一个)皇帝,我倒是觉得没有他要不了的政治利益了。

出于他跟约瑟芬离婚有个较为和情的借口(以减轻舆论压力),他竟然可以要求他的弟弟吕西安跟他的爱妻离婚,当然这个皇帝出于政治原因一直对这出婚姻都不承认,因为婚姻没有政治收益。拿破仑雄才大略被这些私欲玷污了。到此为止我仍能感到他是个卓越的军事家,或许他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可是他却不能成为一个独裁者。

从人格上讲拿破仑比不上成吉思汗!当然历史都是人写的,我也不必非要在历史或者实际的生活中找到一个完美的偶像,但是我可以虚拟一个偶像,假设他拥有所有伟人的优点,而趋于完美。不过从来没有想过给他起个什么名字好。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三)

法国有这么一个人,他出身低微,却当上法国总统,他成为阶下囚后来却让欧洲畏惧,他身高不足1米6件差一点统一世界。他就是拿破仑。

拿破仑作为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他对内多次镇压反动势力的叛乱,颁布了拿破仑法典,完善了世界法律体系,奠定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秩序。对外他五破反法联盟的入侵,沉重反击了欧洲各国的封建制度,捍卫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形成了庞大的拿破仑帝国体系,创造了一系列军政奇迹与短暂的辉煌成就。

从军事才能方面来说,他是个神话,世界上这几千万年来也找不出20个能与他争锋的,而从欧洲各国国王的角度来说,他是个魔鬼,企图吞噬他们,最后不得不联手来罢黜他这个巨人。他曾一路夺取过人间少有的辉煌,最后却也跌进世间罕见的低谷。

他的失败,源于他后来的暴政,源于他的亲戚朋友背叛,也源于他将自己的一生安置在战场。这样的国家,再强大也要消亡。历史的巨轮转过的这几万年,王朝一直在变,只有这一点,像往常的定理,永恒不变。

尽管如此,拿破仑还是受到后人的敬仰,因为拿破仑那魔鬼般的军事才能。而他这种军事才能又从何而来呢?你可能会说,这源于他的天赋,他是个天才。是的,他有很强的军事天赋,但难道只有天赋吗?他为何不会像方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呢?我认为,是源于他的勤奋。

鲁迅说过,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来看书了,。拿破仑也是如此勤奋,这也是我最欣赏他的一点。当他在布里埃那军校学习时,因为本性的怪异和出生的卑微被同学歧视和嘲笑,被老师誉为,一座随时会喷发的火山,而他则对这一切报应冷漠,他依旧抓紧一切时间学习,因为他胸怀大志,他要把故乡科西嘉岛从法国独立出去。这也是他勤奋学习的基础。

的确,勤奋是每一个人都应具备的品质,但首先要做到胸怀大志。一个没有志向的人,就像汽车没有了汽油,没有志向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怎么勤奋的起来呢!只有有志向的人,视野才会宽阔,才会认清目标在哪儿,而不会在迷雾中迷失自我,才有可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当然,有了志向后还要有坚定的决心,并不懈努力,不然志向也只是空谈,成功更是白日做梦,你的小船开都没开,或在中途停止不前了,你怎么到他那一头呢?所以,想要成功,有远大的目标,勤奋努力,永不放弃,这三点是前提。

感谢拿破仑,教会了我成功的基础条件。拿破仑的去世,人们说,是一颗巨星的损落,而我认为恰恰相反。我认为,拿破仑去世后,化作了一颗耀眼的星星,在天际,以他强大的光芒,照亮着我前进的路。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四)

拿破仑于一七六九年出生于贫穷家庭,拿破仑自小醉心于学习。他既聪明又勤奋,性格又比较孤僻,我行我素。因此当他在法国的少年军校读书时,受到其它贵族子弟的欺压与排斥。但个性倔强的拿破仑并没有理会这些事,依然继续其学习生活,以望将来能当个出色的军人。dSBj1.COm

他当上炮兵上尉时,由于身材矮少,有不少部下都看不起这个矮小的将军。但具有真才实学的拿破仑当然不会理会这小小的藐视,在战场中不慌不忙的指挥作战,勇敢的走在--的最前头,指挥炮兵们发炮的准确位置,灵活地调动兵力。所以在历次的对外战争中,法国都能取得胜利。当时法国正值革命时期,而拿破仑又在外屡立战功,所以他都被法人视为救国英雄。

拿破仑当上第一执政者后,他所做的都是为了法国的和平着想;但他当上皇帝后,由于利欲熏心,致其所做的事都是以自我荣耀为中心,最后慢慢踏上灭亡之途。

其实我觉得拿破仑最值得人欣赏的是他那好学不倦的精神和其独到的远见。他既能在远方预测法国或欧洲各国的局势将会如何,亦能在短时间内把整个--的布阵全面的重新的调配。这样惊人的才能真的使我吃惊。若不是他时常都留意着欧洲的政治动向,他又怎能这么准确地预测政局的发展呢?

而在行军布阵方面,若不是他以往努力学习,用心地研究各类的行军书籍,他又怎能有这么丰富的经验去应付战场上所突发事件?当然除了以上的条件外,不可否定的是他真的有这样的军事才能。所以使我更深切地领悟到,成功的人的背后所付出的是不可估计的。这点是我们年青人值得留意的。

看这本书时,我有一种很累的感觉。因为自拿破仑在土伦之战得胜后,战争的场面就不断出现,不是法国内乱,就是对外的征战,年复一年。打仗对于拿破仑来说就像影子般永远地跟随着他。或许我不是一个政治家和军事家,我不会明白他们的感受和看法。因为经常作战、活在紧张的生活里,真的是不累的吗?所以在于我来说,我会比较喜欢平淡而安稳的生活。其实如果人的一生只着重名与利,虽然可以得到物质上的满足,但要是失去了身边所有支持自己的人和事,这又值得吗?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五)

我觉得拿破仑是一位爱国之子,因为拿破仑的故国科西嘉曾遭遇过法国打败过,所以拿破仑暗暗发誓:我要从统治者那里,学会一切;总有一天,我要用这些东西来“回报”他们,拿破仑从小就想着要让自己的故国重新得到自由。不仅如此,拿破仑还拿出了行动来真的给故国夺得了自由。从这里可以看的出拿破仑是十分的爱自己的故国的。

而我最最最欣赏拿破仑的就是他很会把握机会这一点。拿破仑在自己走向辉煌路途中一次失败后,拿破仑一直在等待机会,奋斗累积,好紧紧的抓住机会,让机会没有丝毫的余地可以溜走。拿破仑知道,机会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有时一生只有一次,所以要好好的把握,让自己的光芒露出来,只有这样才能造就成功。

所以拿破仑的志向和不怕困难还有会把握机会,才造就了拿破仑的辉煌时期。但我看完这本书后觉得我对拿破仑的故事印象颇深,他带给我的震撼,是无法表达的,拿破仑这个人物,很难让我用言语对其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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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必备] 拿破仑传读后感 月度范文精选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读后感必备] 拿破仑传读后感 月度范文精选”,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今天读了一段拿破仑的传记,不长,只有几页。好像我上大学那时曾借过一本比较全的拿破仑的传记,不过时间隔得长了,也有点记不起了。从历史上学到一点关于拿破仑的介绍,就一直对他有种好像是崇拜,然后又陆续听了一些他的名言,故事等,越发对这个人敬仰起来。拿破仑出身于科西嘉,借法国大革命之机,走上了历史舞台,建立了法兰西共和国,推行拿破仑法典,同欧洲封建势力组成的反法联盟进行了数次战斗,并成功地打退了前五次反法联盟。虽然最终因为进攻俄国失败,以及后来的滑铁卢一战大败,退出了历史舞台。不过在我心中他始终是一位英雄,一位不屈的奋斗者。

我们好像一直有传统,以成败论英雄,比如我们会去讨论为什么刘邦比项羽强,为什么诸葛亮为什么未能如愿一统天下,为什么只记得金牌获奖者,为什么把目光只盯在成功者身上。说实话,就是拿破仑自己最后在回顾自己一生时也说:“人们不会记得我取得了多少战争的胜利,一场滑铁卢就足以让人们改变对我的看法,人们只会在乎最终的结果,不会关注过程。”

不过,英雄毕竟是英雄,哪怕最终失败,但是人们还是会记得他,记得一篇报道,在比利时滑铁卢还立着拿破仑的铜像,在自已的国土上为一个战败的敌人立像,世上还会再有第二人吗?“失败反而把失败者变得更崇高了,倒了的拿破仑仿佛比立着的拿破仑更为高大。”雨果的话说得很精僻。

拿破仑虽有其残忍、暴戾乃至卑劣的一面,但仍不失为伟大的政治家、一流的将军、真正的英雄。在滑铁卢战场上,拿破仑虽然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可是他的名字连同他的气概以及他的影响远远地压倒了他的对手,从而永远地留在了这片古老的土地上。

想起了他的奋斗的一生,想起了他勤奋的一生,想起了他光辉的一生,努力吧,以英雄为榜样,在人生的道路上开拓一片自己的天空,岁月的长河中写下无悔的一页,拼搏的足迹里流下汗水和泪水!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六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这个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二)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三)

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只知索取的爱和只知付出的爱,前者与后者可以是互相独立的事件,也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对象,但大多数时候,两者无法互相取代。

即,肉体之爱无法替代灵魂之爱。

肉体之爱自然不是唯一的,他对费尔明娜的爱居然一次都没被他那622个情人取代。

不过,灵魂之爱也同样不是唯一的——在得知那个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地心如刀绞。因为他,爱那个女生,爱她本身,爱她的肉体,也爱她的灵魂。

可,灵魂之爱其实也无法完全抹杀肉体之爱。

即使已经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他还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那个不记得脸,连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的,那个女人。

但,肉体之爱与肉体之爱之间,是可以替代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这辈子睡了622个人。只是到终于看清无法用肉体之爱替代灵魂之爱时,才放弃了结识新的情人的做法。

最终,灵魂之爱与灵魂之爱之间,却无法轻易替代。

虽然他对那个女学生也有着发自内心的灵魂之爱,但比起他坚持了五十多年的爱情事业,还是选择坚持完成后者。

女学生为什么要自杀呢?并不简单因为她被抛弃了,而是她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打字机——知晓了那段他心底的秘密,他对费尔明娜坚持到底的灵魂之爱成了女学生的绝望死海。

爱情本质上是利他的,这是一种自我奉献的精神。因为惊人地无私,所以毋容置疑地伟大。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来没有和莱昂娜.卡西亚妮发生过关系,但,她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因为——她是为了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为了帮助他取得胜利,而默默帮他扫清障碍,却从未要求回报。她不需要回报,她已经做了她最想做的事。

人人都说,只要活得够久,就能学会"爱自己"。歌德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借长者的口,批判了这种观点。当你长大了,一定会有人来告诉你,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偏偏要告诉你,只会爱自己的人,自以为自己已经变强大了,其实只不过失去了那份勇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勇气。

这份勇气,可以战胜情敌,可以战胜衰老,也可以战胜死亡。

这份勇气,值得获得一句惊叹——

"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五)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六)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羊皮卷读后感500字合集(5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假期时我们观看了《羊皮卷》,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羊皮卷》的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羊皮卷读后感50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羊皮卷读后感500字(篇一)

我们朗诵《羊皮卷》也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了,在朗诵的这段时间里,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字就是“爱”。人一定要有爱心,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是无穷无尽的,爱是源泉,是动力,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开始,有了爱我们才能积极的面对生活,仁爱身边的人和事。俗话说得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我们每天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都会和不同的人打交道,但是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人和事都要面对微笑乐观的去面对,我们要用爱心去温暖他们,温暖他们的身体和灵魂。只有爱才能使挫折变得温和,只有怀揣一颗爱的心,用感恩的心去对待身边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他们才会向我们敞开心扉,去接受这份爱。

文章中我很喜欢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想要批评人时,咬住舌头,想要赞美别人时,高声表达。我们每个人身上都会有不同的优缺点,但是每个人都渴望被人赞美和欣赏,赞美别人是一种美德,是鼓励别人的一中方式,得到别人的赞赏,心情就会愉悦,工作就会更加积极努力。所以,善于欣赏和赞美别人的优点和长处才是我们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道。

还有就是要爱自己,如何才能更好地爱护自己呢?例如:不能自责,不能自卑,不能自暴自弃。耐心呵护自己,赞赏自己,照顾自己,接受自己的优缺点等等,这一系列都是爱自己的一种方法。俗话说的好:生命是革命的本钱。没有好的身体我们如何才能拼搏。只有对自己好点我们才会远离疾病和困境,我们才有资本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如果没有好好地爱自己怎么才能好好的爱别人。所以,一定要好好爱自己。在工作之余充实自己,珍惜我们的每一天,珍惜身边的人和事,用全身心的爱去爱自己和别人,去迎接新的一天。

我要用全身心的爱去迎接今天!

羊皮卷读后感500字(篇二)

在毕业之后,我的脑海里有诸多想法和目标,却也只是在心里勾画着,同样也困惑着。直到看了羊皮卷,才挖出困惑的源泉,因为那些想法和目标,都在脑海里、心里,没有明确在行动上。如《羊皮卷》所言:张地图,不论多么详尽,比例多精确,它永远不能带着它的主人在地面上移动半步。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论多么公正,永远不可能防止罪恶的发生。任何宝典,即使在我手中的羊皮卷,永远不可能创造财富。只有行动才能使地图、法律、宝典、梦想、计划、目标具有现实意义。行动,像食物和水一样,能滋润我,使我成功。

看完之后,我告诉自己,不要明天开始,也不要等会开始,要从现在开始,眼下开始,我会竭力于行动,将专业技术、个人态度提升更高一楼层。如羊皮卷所言:拖延使我裹足不前,它来自恐惧。现在我从所有勇敢的心灵深处,体会到这一秘密。我知道,想克服恐惧,必须毫不犹豫,起而行动,唯其如此,心中的慌乱方得以平定。现在我知道,行动会使猛狮般的恐惧,减缓为蚂蚁般的平静。

我会做仁和骨科的一个齿轮,分分秒秒不停的为院系贡献出自己薄弱但是全心全意的力量。不找借口,做最优秀的自己,最忠诚的员工,最默契的同事,我会将自己的心意付诸行动,让分分秒秒的时间为我见证。如羊皮卷所言:从此我要记住萤火虫的启迪:只有振翅的时候,才能发出光芒。我要成为一只萤火虫,即使在艳阳高照的白天,我也要发出光芒。让别人像蝴蝶一样。舞动翅膀,靠花朵的施舍生活;我要做萤火虫,照亮大地。

不给自己的懒惰找理由,不管是工作,还是梦想,我都会从现在开始,我现在就付诸行动。

羊皮卷读后感500字(篇三)

我早就听说过有本书叫《羊皮卷》,说这本书里的故事很美,很动人,且很有启迪性和激励性。今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它的魅力,如果你去粗看一下它的目录,就会发现,这里面充满着精神、情感和爱,思考、力量和成功。《向你挑战》作者所展示的成功哲学是如此地慎密实用而又充满激情,它鼓舞了千千万万的成功人士再攀高峰,更激励了千千万万尚在困境中的勇敢者重新获得信心和勇气,一往无前地为理想而奋斗!我们知道,成功是不会永恒的,但成功者已经永恒!我们不要拒绝时代的使命,让我们迎接挑战!

迎接挑战,需要我们的工作进行创造性思考。思想一直是一部带动人类文明向前发展的发电机。你可能会说:“我们没有创造发明的机会”,其实最伟大的发明也来自于能够对平常现象以一种不平常的方式来解释与解决的思维中。不管现实如何,让我们的思维为我们服务是如此地容易,但这时最大的诱惑是不去开动脑筋,这是思想本身的惰性。为此,我们也必须向思想挑战!《向你挑战:创造性思考》告诉我们,你要敢于不停地思考直到你产生出至少一个具有创造性的主意。创造性的思想敢于把一根针的末端固定在一点——这是小事一件,但由此而产生了缝纫机。突破马其诺防线不是那么容易的,你必须在无人的荒岛上历经险阻,经过多次挖掘才能抵达目标。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不能安于现状,要勤于思考,善于思考,敢于创造,学会创造。

成功的秘诀是“创造”,而创造要靠创造性思维。创造性思维是什么?是指用创造的理念、创造的方法解决问题时的思维。创造性思维的特点是什么?主要有思维形式的反常性,思维过程的辩证性,思维空间的开放性,思维成果的独创性,以及思维主体的能动性。我们可以认为,创造性思维创造了科学,推动了科学,发展了科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前进。典型的创造性思维,必然导致重大科学成果的出现,这些成果具有综合性、飞跃性和划时代的特点,对人类文明的推进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例如牛顿的理论、麦克斯韦的理论都是特点十分鲜明的。对自然美的追求、对人类精神和物质解放的追求是创造性思维的原动力。创造的原动力还联系着挑战者的自我信念。大概所有杰出科学家创造的原动力都来自对“美”的追求、对“解放”的渴望与信念的坚定。从基本的、原始性问题切入科学问题是创造性思维的又一特点。科学不是神秘兮兮的东西,它一定要在基本概念上显示出本身的合理性程度。科学往往是这样的:在最不起眼的地方,有最深刻的道理,叫做“于无声处听惊雷”吧。

捕捉思维灵感,是创造性思维的契机。挑战者在苦苦的思维创造过程中,常常得益于一时的灵感。这灵感来的突然而莫名其妙,往往其本人也觉得奇怪。其实这是思维智慧的内容,是长期思索所孕育的“生命”,在催化酶作用下的迸发。这催化酶可能是一时的相关思考的牵动、亦或是虽不相关却有触发相关思考的瞬间作用,甚至也可能是梦中之兆。创造性思维是人类的高级心理活动。创造性思维是政治家、教育家、科学家、艺术家等各种出类拔萃的人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心理学认为:创造思维是指思维不仅能提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内在联系,而且能在此基础上产生新颖的、具有社会价值的前所未有的思维成果。创造性思维是在一般思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后天培养与训练的结果。想象力是人类运用储存在大脑中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推断和设想的思维能力。在思维过程中,如果没有想象的参与,思考就发生困难。特别是创造想象,它是由思维调节的。爱因斯坦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就是从他幼时幻想人跟着光线跑,并能努力赶上它开始的。世界上第一架飞机,就是从人们幻想造出飞鸟的翅膀而开始的。幻想不仅能引导我们发现新的事物,而且还能激发我们作出新的努力,探索,去进行创造性劳动。积极的创造性思维,往往是在人们感到“惊奇’时,在情感上燃烧起来对这个问题追根究底的强烈的探索兴趣时开始的。因此要激发自己创造性学习的欲望,首先就必须使自己具有强烈的求知欲。而人的欲求感总是在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精神上的需要,就没有求知欲。要有意识地为自己出难题,或者去“啃”前人遗留下的不解之迷,激发自己的求知欲。求知欲会促使人去探索科学,去进行创造性思维,而只有在探索过程中,才会不断地激起好奇心和求知欲,使之不枯不竭,永为活水。

一个人,只有当他对学习的心理状态,总处于“跃跃欲试”阶段的时候,他才能使自己的学习过程变成一个积极主动“上下求索”的过程。这样的学习,就不仅能获得现有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还能进一步探索未知的新境界,发现未掌握的新知识,甚至创造前所未有的新见解、新事物。创造性作为民族自主之本、人类最有活力的行为、科学研究的第一要义和生命线,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科学进步,起到了灵魂的作用。学校的工作千头万绪,其根本就是要全面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这就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用科学的精神武装头脑,既要学会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又要有创新的新理念,不但要有脚踏实地的科学态度,更要有敢于开拓的创造性思考。学校如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加强学生全面素质培养的同时,注重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使培养出来的人才,具有高素质、富有创造力,以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是摆在教育面前的一件大事。创造性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创造性思维是创造力的核心,是人们完成创造活动的基础,所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教育任务。我们要优化教学过程,为激发学生积极思维创造有利条件教学过程的一切条件、环境、手段和管理都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与发展直接有关,使整个教学过程更符合学生的思维规律,因势利导,富有启发性,使学生的思维处于积极状态,最终实现关注学生的终身发展的长远目标。

羊皮卷读后感500字(篇四)

《羊皮卷》本是一部励志书籍,但通读之后再对比工作,仍有所启示,细则如下:

工作是一种生命的状态是人生的一部分,而不应把它当做负担,也就是说工作状态要主动。而回头反思我和我的团队,虽然还不至于军心涣散,但工作状态不振却是事实,很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意思,追究起来,其实原因很多,工作的劳动量很大,人员流动频繁,上下级沟通不良等,但深层次的问题就是,我们在被动地等,等待工作有一天突然有趣起来,等待时间一天一天把我们的意志磨平,等待上级和我们沟通,等待得到认可提拔。可是问题也许就出在我们身上,为什么我们没有问自己几个这样的问题:我爱我的工作吗?工作仅能为我提供生活生存所需还是能为我提供实现理想的各种要素?企业需要我做些什么?我又能为企业提供什么?有了这样的问题带路,每个人的心迹都可以一目了然,要知道仅为生活生存所需工作,工作也仅仅是一种手段,而且做什么工作,无论什么行业什么职位都没有差别,反正目的只是衣食而已。但如果不把工作当成负担,能把爱和精神融汇到工作中,工作才是实现理想的方式和人生的支点,才会在工作中发现乐趣,怎样才能让我和我的团队找到爱上工作和工作恋爱的感觉是我日后需要一直探索的。

我们销售做得刻板,打不开瓶颈,从思想深处讲是因为我们不够爱会员,换言之,我们考虑自己多一些,这很正常,但我认为方式有误。回顾八月销售不难发现,部门销售直接与员工利益相关,员工微笑多了,主动服务意识也有了,甚至跟踪服务也没有问题了,但销售完成之后一切又松懈下来,会员抱怨很多,如果我们是会员,我们也会抱怨也会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销售完成了,提成到手了,该做的都不会做了,更不要说高要求的,这样下一次销售时会员会有一种抵触情绪在其中,受影响的还是企业的利益。而且洗浴部现在大多数是新员工,平时还没有被会员认可,销售时怎么冲得上去?所以,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老话,向服务要效益,把平时的工作做实了,到位了,通过一种制度迫使新员工主动熟悉会员,用一种考核把这种熟悉落到实处,才不至于急来抱佛脚。

我缺乏时间管理概念。月计划,周计划留于形式不够细化,做起工作来全无章法,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抓不住重点,缺乏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对自己的定位也不清楚,既没有交会领班,也没有把时间用在有意义的事情上,领班不知道要做什么,我也没时间让她了解我的各种计划,她在被动地等,我在没效率的忙,我们的时间就象漏斗里的细沙,在不知觉中流失掉,但工作却未见成效。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注意时间管理,要巧工作而不是瞎忙活,把时间用得高效率。

以上是我读过《羊皮卷》后的一点感想,希望有助于自身工作的提高!

羊皮卷读后感500字(篇五)

《羊皮卷》是我之前一直在看的书!这本书是从世界上最伟大的文献中摘选并整理出来的,作者都是近200年来美国各个行业中的成功人士,他们根据自己的经历,循循善诱地向世人告知成功的秘密以及由之所带来的幸福生活的意义。

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会让我觉得豁然开朗、感觉自己很幸福,感觉到成功的大门随即为我敞开,只要支持,只要再支持一会,等待黎明的曙光,然后紧紧的握住手掌,成功就在掌心了。这个道理说出来只是几个字,却总的做不到,甚至很多事情在成功的前一秒放弃了,错失了唾手可得的成功,不是没有能力,不是没有机遇,也不是不够努力,只是少了一份坚持到底的决心和勇气!

“我不是为了失败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的血管里也没有失败的血液在流动。我不是任人鞭打的羔羊,我是猛狮,不与羊群为伍。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的牢骚,这是羊群中的瘟疫,我不能被它传染。”卷三中这样一段话让我记忆颇为深刻。是的,没有人是为了失败来到世上了,都是为了主宰自己的命运,为了体验世界和人生,为了渴求的美好,为了这一切,都在不停的努力着!但是,光有这份心和这个认知还是远远不够,还必须同时意识到,没有什么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成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想获得想要的,首先要付出,其次要懂得付出的方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住!

其实我们很明白,成功的人中不一定都是聪明的,但是都的有惊人的毅力坚持下来了。我们生活在社会里,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一定每一个都能理解我们或者被我们所能理解,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和磨难,而我们所能做的有限,仅仅是坚持住,守住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一直一直守护者,不让任何人抢了去。以前没有那么多的体会,直到踏上社会,开始工作,才发现,人看似平等,但真的是有很多区别的。

别的不说,光天分和性格上就有很大的差别,做事情似乎总是不如别人那样花的时间少,做的事情却很好。其实一件事情的结局无非只有两个,要么完成预期目标,要么未完成预期目标。但是做一件事情的过程却可以有不同的方案,甚至彼此间可能会千差万别到截然相反。然而无论最后是什么样的结果,在做这件事的过程中,能够让人体会到很多的东西,从中学习到很多的东西。

对我而言这就足够了,每个人的能力是不同的,虽然原来的起点可能都是一样的,但后来为什么不一样?因为他们所接触过的事情,各自采取了不同的方案去实现,经历的过程是不同的,从中体会到的东西更是不一样的。

人活在世上,都需要不断尝试不断更新自我,坚持不懈,直到成功。这不仅是一种觉悟,一种信念,一种坚持,更是一种态度,一个帮助人们走向成功的态度。不管遇到了什么事,都一定要坚持,可以不必别人聪颖,可以不必别人富有,可以不必别人优秀,但是一定要有这样一份坚持,不成功,决不放弃。

在有限人生里,我们面临着选择的惶恐、征服的快乐、挑战自己的勇气,所有大喜大悲情绪都浓缩其中。羊皮卷一书,它浸透着不断提升自身的人生观,给我们以适应、把握世界的心灵。没有说教意味的文字中,娓娓道出人生的真谛:在这个非理性的世界里,也许充满了种种的不公正和令人窒息的罪恶。对待世界的方式有很多种,重要的不是别人如何,而是你如何。追求幸福、财富、关爱是人生的权利。

人生如同一条河流,它静静地流着,有时激越,有时舒缓,于不经意间收获最美的风景。在这条河中你应该始终透彻、明晰,绝不允许任何的玷污,而幸福也许就在下一个转弯处。人生的美在于一种缓慢,缓慢绝非停滞。动手慢慢做与空想也许是“羊皮卷全书”最简单但又最有意义的启发。动手慢慢做,困难得以征服,自我得以超越,于是托特建成了贯穿巴拿马的铁路;乔治挖出了法国人挖不出的运河;身无分文的洛克菲勒成了百万富翁。怀有梦想的人很多,但实现梦想的人太少,最伟大的力量在于动手。言不行、行不果,绝大多数人沉沦在很多微不足道的借口中,梦想很容易,实现很难,仅仅一个自我已难以逾越,何况其它各种纷扰?

幸福和成功最终要靠我们自己。一个人要去做什么,决定权在自己,成败的结果可以说是个人的奋斗造成的。自己可以选择愉快、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或者相反。显然前者导致成功和幸福,后者则导致失败。要成功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精力的投入。如果思想上松弛,或者不想投入,那么,成功之梦必然成为泡影,人生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很多人都在寻找,看了这本书,让我若有所思!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自卑与超越》是阿德勒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如何在写《自卑与超越》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一)

《自卑与超越》的三条主线:社交、职业、、婚姻,也正是每个人的一生当中所无法脱离的三个圈子。阿德勒说人类生活在“意义”的领域中。这种意义因人而异。儿童从小就受到了来自家庭的影响,学校的影响,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使他们产生了不同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继而决定了他们对社会、对职业和婚姻的态度。

在《生活的意义》这一章中,阿德勒提到三种孩子:一、因先天因素或疾病而造成缺陷的儿童;二、被骄纵惯坏的儿童;三、被忽视的儿童。这三种孩子会赋错误的意义于生活。他们所形成的错误观念也会随着他们的成长逐渐渗透到社交、职业和婚姻中。在与社会接触的过程中,这样的孩子会更容易犯罪;在对待职业方面,他们或许会将收入看做唯一的目的,或者总是找不到一份令自己满意的工作;另外在婚姻上,他们会因夫妻间无法做到真正的平等而无法拥有美满的家庭。

从中,我们可以看见对生活的意义的正确理解是多么重要,它会影响人的一生。我们怎样使心灵拥有正确的思想,并使我们的肉体去正确地执行呢?书中,阿德勒多次提到“兴趣”与“合作”。人类总习惯于把过多的兴趣放在自己身上。现代的教育也证实了这点,人们太注重个人的成功,太强调我们能从生活中获得什么,而不是我们能付出什么。在家庭教育中,母亲会对孩子说:“乖乖地把饭吃完,你就可以出去玩。”而不是“乖乖地把饭吃完,其他小朋友就可以和你一起玩了。”在学校的教育中,教师会对学生说:“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你就可以考上大学,以后就能找一份好工作。”而不是说:“现在努力学习,将来社会有用得到你的地方,你就可以以此来实现你的人生价值。”我们的教育培养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现在夫妻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不否认,其中,有的夫妻在一起的确是个错误,但,更多的是,夫妻或夫妻的一方发现自己并没从这桩婚姻中得到自己想要的(金钱、归属感、共同的语言等),于是就决定了离婚。这些都可以说是我们把太多的兴趣放在了自己身上,我们太在乎自己,而忽视了别人。把更多的兴趣放在别人身上,但同时又不迷失自己,这与阿德勒所说的生活的意义就是奉献是一致的。

另外,“合作”,学会合作是人生的必修课。人类的能力是有限的。社交中的合作,可缓解生活压力;工作中的合作,可使社会进步;婚姻上的合作,使人类得以继续繁衍。这里,我尤其认识到了婚姻上合作的重要性。现代人的恋爱结婚自由有点让人担心,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更让人忧虑。失败的合作导致失败的婚姻,失败的婚姻有可能导致问题孩子的出现,问题孩子的出现便会给社会带来不幸。而有着良好合作关系的夫妻可以克服婚姻生活中的种种摩擦,合作的结果是意见一致,并创造出美好幸福的家庭。我目睹过父母间的种种不和,每场争吵最终以提出“离婚”来结束,但之后,一方的退让或双方的商洽和互谅总可以是他们和好如初。我把它归功于合作。之后,我查过他们的星座,双子的父亲和摩羯的母亲并不适合,,我这一举动似乎有点可笑。但是不管怎样,合作的力量似乎打破了这种玄幻的说法,因为我父母的婚姻关系已经快三十年了。我相信,良好的合作是社交,工作和婚姻成功不可缺少的秘诀之一。

相信掌握“将更多的兴趣停留在他人身上”和“学会合作”这两个技巧的人类会更好地发展。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二)

《自卑与超越》是奥地利心理学家,个体心理学创始人AlfredAlder(阿尔弗雷德阿德勒)晚年时期写的,出版至今估计快100年了,英文书名叫《What life should mean to you》。个人感觉英文书名更合适点,书中Alder就像一个长者一样,他用通俗易懂,简明生动的语言从生活的意义,心理与身体,自卑感与优越感,早期记忆,梦,家庭影响,学校影响,青春期,犯罪及其预防,职业,人类与同伴,爱情与婚姻这十二个主题来阐述了生活的意义。

书中第一章就指出人类生活的意义在于奉献,在于对他人产生兴趣和学会合作。这也是我一直都有跟孩子提到的一点,从她听得懂道理后就不断地跟她说,你不是单独一个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不是你想要怎么样就怎么样,一个人不可能有完全的自由,我们要学会互相合作,你尊重别人,别人也会尊重你。比如在课堂上,学会合作尊重老师的教学成果,这样我们既学了知识又不用在课外花更多时间去补习;在家庭里,学会按自己的每天的工作量按部就班完成。好处就是我们不仅高效地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学习任务,也为自己赢得更多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面也因为自己的合作而跟父母和学校老师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Alder指出人的一生都是追求从自卑到优越的过程,即使是那些罪犯,他们和其他人也没什么两样,只不过他们在追求优越的过程中方向上发生了错误。书中主要列举了三类孩子,一类是身体有缺陷的儿童,一类是受宠的儿童,还有一类是受忽视的儿童。这三类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如果没能在正确的方向上得到训练,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就容易形成错误的生活风格,以致走上错误的道路。比如身体有缺陷的孩子,如果他们自身的缺陷没有得到理解和关爱,他们就很难体会到生活的意义就是奉献。他们更容易关注自己的感觉,害怕被嘲弄。他们就更不会对别人感兴趣了,自然也就学不会合作。

受宠的儿童,因为他一直得到别人的宠爱,通常会认为自己无须努力就会出出类拔萃。一旦当他进入不是以自己为注意中心的环境时,他就会非常失落,会觉得世界抛弃了他,他受过的训练是期待而不是给予。他习惯了别人奉承,后果就是他失去了独立性,也失去了学习面对问题的其他处理方法。他的兴趣只在于全身心关注自己,从不学习合作的运用和必要性。当他不再容易找到往昔的温暖和顺从及被奉承时,他们就会觉得被出卖了,就会认为社会对他们充满了敌意,认为“别人和他对着干”,一旦他赋予生活这样的意义,那么他们往后努力的方向都将是错误的。

受忽视的儿童,这个很好理解。这类儿童从不知爱与合作为何物,他编造了一通不包含这些友好力量的生活解释。当他面对困难时,他会高估困难,低估自己可以得到别人帮助的能力。他认为社会对他很冷酷,他怀疑别人,无法相信自己可以通过对别人的有益行为来获得感情和尊重。他也就无法对别人产生兴趣和学会合作了,从而也就赋予了错误的生活意义,在错误的方向上越努力越远。

因此Alder指出人的早期记忆是相当重要的,它会持续影响人的一生。我们的家庭,学校都要训练儿童对他人产生兴趣并学会合作。我们要允许儿童在共同任务和共同游戏中,在他们自己这个年龄层的孩子中,找到自己的方式。母亲的第一要务就是让孩子感受到爱并让孩子信任,这样她就获得了孩子的兴趣,感情和合作,之后她必须扩大并提高这种信任感到孩子所处的各个环境中,孩子就会对他人逐渐产生兴趣并学会合作。学校也是一样,当孩子第一次上学,他会面对社会生活的新考验。老师就要吸引孩子并让孩子对她产生信任,孩子受到鼓励,就会更有信心和兴趣从而学会合作。

总的说来,这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我先是看了一遍,又在喜马拉雅上完整地听了一遍,然后又看了一遍。书中的内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更帮助我们避免养育孩子过程中可能会犯的种种错误。他所提倡的生活意义现今仍有非常积极的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意义都是为人类的进步奉献,合作是必须的。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三)

嗯,我自卑过,也将一直自卑下去,仿佛一种习惯,没有他,反而不知道去哪里。

我知道我自卑已经很久了,但是真正的去了解自己的状况,还是从读了阿尔弗雷德的《自卑与超越》开始的。怎么讲呢,很多学心理的不是想弄清楚整个人类的心理状况是怎样的,也不是想纠结于感觉知觉记忆这些实验内容,而是想解决自己的问题。

书中讲,人自卑的一个因素是生理缺陷。我想我是有的。小时候,我比较好强,认为别人有的,我也应该拥有,但是别人都长得很高,而我不是。身高的问题困扰了我很久很久,以至于我觉得大学特别滑稽的是全模拟队个头1米92的大懋和我一个宿舍。这样的心理路程你们不懂,为了上课能和他们一样快,我简直就是在跑。究其原因,自卑来自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比较的标准又都来自于社会的共识,所以啦,有社会就有自卑。虽然文中讲的是个体心理学,但是怎么能逃脱社会的污。

社会这个污妖王产生了太多的坏水。比如贫穷,曾今有一年春节,家里都买不起取暖的煤炭了。那时候感觉无助到极点,自卑到骨子,也发奋的去努力,只为改变。所以说,自卑也是人们超越的一种动力来源。有人会说,你因自卑而做的努力是为了追赶,而不是超越。我想说的是,我们所想要超越的是曾经不堪的自己。每个人的发展,都需要原始积累,有人有钱,有人有知识,有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资源,对于没有伞的孩子,只能是努力奔跑。

是啊,不向前奔跑,哪还有退路。有时候,最简单的不去自卑的方法就是不去比较,有人选择避开众人,两耳不闻式的读书、封闭自己的交际圈,寻求短暂的平静,但这就像毒瘾,一次一次的将你吞噬,有人从人根本的心理上去解决,超脱自然,别人所谓的出世吧!我有时候选择阿Q精神胜利法,哄哄自己的内心,让他安静,有时候直面现实——我虽然个头矮,可我身上的担子重啊。磨练的就是一种心境,这种时候,最可怕的不是程度有多深,而是触底没?大家都知道否极泰来。幸好,在这种心境的腾挪辗转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内心的自卑根源,我开始学着去解决他。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四)

在《自卑与超越》这本书的最开始讲到的是生命的意义,在社会情感这一小节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只有当一个人的生命被其他人认为是举足轻重的时候,他才有可能被称为“天才”。在这样的生命中所传达出的意义总是告诉人们:“生命,就意味着做出贡献”......但凡能够处理好人生问题的人,其所做所为无不传达着这样一个信号,即他们仿佛已经透彻地、自然而然地理解了生命的意义,懂得最根本的东西在于对他人的关注以及集体协作。他们所做的任何一件事看起来都符合人类的群居本性,在遇到困难时,他们会努力寻找不损害他人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我非常认同这样的观点,在我们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帮助他人不求回报会让自己快乐,其实付出了一定是会有收获的,不管是同事的一句谢谢,或是一个微笑,都是对我们自己的一次肯定,而其他人的肯定会增加我们自己的自信心,减少我们的自卑感。在我们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努力寻求不损害他人的方式来加以解决,而不是以损人利己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学校这个相对简单、纯净的环境里,老师天天和纯真无邪的学生在一起,我们的人际关系本身就简单了很多,我们必须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我们是自己行为的主宰,如果有什么需要除旧布新的,那也只有我们自己能够完成,无需他人。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五)

最近我读了《自卑与超越》这本书,让我对自卑有了不一样的体会。其实吧每个人都会自卑,或多或少,因为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人,难免会对自己感到不满意。自卑并不可怕,但愿自卑之后,你会努力去改变现状提升自己的满意度,而不是为了避免受挫折的感觉拒绝尝试任何改变。

《自卑与超越》是个体心理学先驱阿德勒的代表作。书中作者他告诉我们,理解一个人,就要从他的过去入手,而一个人的生活风格,则是与他对于过去经验的认识和理解相一致的。在日常生活中好多人都不太愿意承认自己自己有自卑感,在很多时候,她们觉得自卑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她们总觉得自卑是很消极的一种心里感受。但其实自卑并不可怕,自卑也不一定不好,关键在于怎样认识自己的自卑,克服困难,走出自卑,超越自我。

本书主要由两部分来叙述,认识自卑和超越自卑,找到生命的最终意义。但殊不知,其实每个人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自卑,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我们都会有自己的不足和弱点,与他人的优点进行比较时自然就会据个人的认知来决定。就比如说,身材较肥胖的女生看到个子较纤细的女生,就会油然而生出自卑感,再比如说;当颜值较低的女生看到面容姣好的女生也会产生自卑感。她们只不过在放大自己的不足之处,究其原因,无非是对于自己过度不自信。当我们处于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努力走出来,尽管对自己某一方面不满意,但我们可以培养和发展自己其他方面,从而找到自己自信的源泉,这才是超越自卑!

自卑不一定就是不好的,正是人类对自我所拥有的感到自卑,才不断的超越自我,从而获取了巨大的进步。而自卑与超越这本书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引导我们在人生的旅途的道路上更好的把握自己,超越自卑,树立自信。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集锦(7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在阅读作者伍绮诗写的无声告白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该如何才能将一篇无声告白读后感写好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一)

刚看完《无声告白》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确切的感受。只是觉得,对于人物的人格和内心的表述,作者把握得十分准确。

然后就没有什么想说的了。

隔了一些日子回想起来才觉得,其实这个故事深深触动了我。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最普通的女性的命运。故事的悲剧性在于,有些人一直试图与命运抗争,可是却一次又一次被命运拉回来,以爱的名义,以婚姻,家庭,责任的名义。真的,就像碰触毒品一样,对有些女性来说,婚姻和家庭这种东西一旦碰触,就无法回头。

我总是说女人生孩子之前一定要慎重。因为孩子就像一根线,一旦出生就种植在了你的脑海里,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牵绊住你。当然,这种牵绊有可能是极其幸福的,比如我认识的两个女性,生了孩子之后就全身心地扑在孩子身上,每天生活中的重心就是孩子,并表现出了极大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也以此为人生中莫大的成就,那么她们的人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而《无声告白》中的女主角玛丽琳,她一生都想摆脱母亲的期待,不屑于像母亲那样把做一个完美的家庭主妇当成理想。她想要成为一名医生,一名真正的职业女性。但当她在大三那年的课堂上与作为教师的华裔男子相遇之后,就像所有坠入爱河的女性一样开始了恋爱,并怀了孕结了婚。然后她就不可避免地堕入了一连串的家庭琐碎生活中。煮饭,带孩子,照顾老公,被迫中止她的学业和梦想。

对于我的朋友那样的女性来说,这可能真的是完美生活的温馨开启。但是对于玛丽琳这种有野心有抱负又具有天赋的女性来说,她很难在庸常的婚姻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价值,也被心中的理想折磨得寝食难安。终于有一天,她试图逃离,她放下两个孩子和老公,独自跑到外面去租了公寓,并报名了社区大学想继续完成她的学业。然而,她又失败了,就在考试的前夕,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玛丽琳一次又一次地被命运拉回属于她的人生轨迹。而在玛丽琳看来,自己是被命运一次又一次推出了自己原本设计好的人生。而对此一切,玛丽琳的丈夫似乎一无所知,他只是安于家庭生活,爱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做着他那一份教书匠的工作。因为是华裔,丈夫詹姆斯一生都在试图融入美国社会,成为最普通的一个美国公民。而恰恰相反的是,玛丽琳并不甘于平庸,她想与众不同。两个人从内心深处对生活就有着截然不同的期待,命运却让这两个人相爱并生活在了一起。

重新回归家庭的玛丽琳,内心并没有真正妥协。她开始拒绝做饭,又把自己全部的野心和梦想寄托在了女儿莉迪亚身上。她把莉迪亚当作了另一个自己,要求她热爱理科,并热切期盼她有一天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医生。莉迪亚为了博得母亲的欢心,也害怕母亲再次离家出走,全然失去自我地配合着母亲,直至有一天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而投河自尽。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每个人都仿佛身处一个皆然不同的世界。每个人都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每个人都无处宣泄。长子内斯用拼命读书考上大学来摆脱这个令人窒息的家庭,小女儿汉娜一直是被忽略的那一个,她在家中就像一个隐形人,而她最大的愿望只是有人能注意到她。丈夫詹姆斯终于在女儿自杀后爆发,与自己的助教婚外情。每个人看起来都极其无辜,詹姆斯无法理解妻子,更加不知道妻子内心真正想要的生活和真正的渴望。莉迪亚更是无辜,她只是为了讨好母亲,却被母亲的巨大人格所吞噬,内斯是她最后一根稻草,但内斯要去读大学开始自己的人生,莉迪亚绝望无助,最终选择了了断自己。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二)

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大多数都会承受到从长辈那里来的压力,然后心里暗自发誓,等到我成为了父母,一定要让孩子自由自在的成长。

但是,当我们真正变成了父母,当孩子一次次的带给我们惊喜之后,就渐渐的开始觉得我的孩子一定是与别的孩子不同的,他一定还可以带给我们更大的惊喜。这种欲望,会毁了我们,也毁了孩子。人与人之间最亲密的交往是感情上的交往,感情上的交往需要及时的沟通,我们要知道我们的亲人在为什么而开心,在为什么而痛苦,我们如何与他们一起开心并解决他们的痛苦。而不是被我们自己美好的幻想蒙蔽了双眼,一味的索取和指责。

希望我们了解的亲人是他们真正的样子。

希望我们的爱一直围绕着孩子们,希望作为父母的我们可以让孩子们知道,他们不必为了满足我们的意愿而活着,找到真正的自己。当沉痛的失去过之后,谁都会开始患得患失,会担心身边的人一个个的离开自己——因为我们做错了什么。但是家人这种存在,是不管你犯了什么错误,都会无条件的爱你,都不会离你而去。这应该是每个人的信仰,不要恐惧;家人,是不用给出明天的承诺,却让人坚信,每一个明天他们都会在自己的身边。

在故事的开始大家就错了,詹姆斯困在自己的自卑中,所以一直觉得妻子嫁给他之后肯定有一天会后悔;玛丽琳则是因为看到了孤独终老的母亲,下定决心要追逐梦想,却在梦想破碎后将这一切梦想加到了女儿丽迪亚身上;内斯知道家里人的精力都放在丽迪亚身上,虽然他会做丽迪亚的精神支柱,但是却在父母的无视中,想方设法的逃离,甚至抛弃丽迪亚;而丽迪亚因为在小的时候妈妈曾经离开过自己一阵子,所以发誓如果妈妈回来了,那她一定会满足母亲的一切愿望,她在母亲的严格督促下,一直在做她不喜欢的事情,她怕母亲离开自己,也怕她的哥哥内斯离开自己,她对家人的爱,都变成了害怕失去的不安,直到她再无力承受;而最小的孩子汉娜,默默的游走在这个家边缘,不被任何人关注,却深深的爱着这个家,她了解每一个亲人,用她强大的爱,最后将所有人的错误一点点的带回了正确的轨道。他们一家人还需要慢慢的了解,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只是,幸好,他们不会再做错了。

经营好一个家庭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沟通时选择真正能表达自己意思的措辞;不要沉浸在个人的自卑中,而误解身边人的心意;不要把自己的梦想强加到孩子和亲人身上;要认真的关心每一个孩子,发现他们潜在的特点,当然,一切的一切都应该从沟通做起。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三)

伍绮诗的《无声告白》已经看完,这部小说情节扣人心弦,开篇的一句:迪莉娅死了让人们不禁产生许多疑问:迪莉娅是谁?她怎么死的?为什么会死?她的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一系列的问题随着剧情的慢慢发展逐渐浮出水面。

这是一个关于种族歧视,家庭教育题材的一本书,有人说读完之后很震撼,我倒觉得很遗憾。迪莉娅的父母怎么也没想到她就这样走了,因为他们为她规划好的美好的未来还没实现,与其说是迪莉娅的未来,不如说是她父母的期盼。母亲盼望着迪莉娅做一个出色的医生,因为她年轻时就与众不同,热爱化学,想要成为一名医生。结婚之后,生活的所有重心都放在了孩子和丈夫的身上,没有办法实现自己的理想。于是,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她就给迪莉娅灌输以后要成为医生的思想,在这样压抑的环境下,迪莉娅的内心是痛苦的,但是每次妈妈给她提出新的目标时,她都只有一句话:好的,妈妈。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迪莉娅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毫无意外,即使是哥哥和妹妹加在一起也抵不上父母对她的无限钟爱,只是这钟爱让她喘不过气来。作为美籍华裔的迪莉娅父亲:托马斯,虽然小时候成绩优秀,成功考上哈佛大学,并差点成为那里的教授,但是内心里他是孤独的,因为种族肤色的不同,从小到大遭到许多的歧视和排挤,而他对于孩子的最大要求就是:合群。别人做什么,他也希望自己的孩子做什么,他希望迪莉娅有更多的朋友,参加更多的活动,仿佛那样他与他们就并无差异。但是他忽略了去关心孩子内心的世界,忘记倾听孩子内心深处的声音,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想要的是什么,只是一味的把自己认为应该做的强迫自己的孩子去做,结果只会更加糟糕。

指引迪莉娅踏入那条湖的好像是她内心深处的声音,当湖水蔓延开来的时候,她好像真的解脱了,没有考试,没有父母殷切的目光,没有同学讶异的眼神,那一刻她觉得很幸福!迪莉娅没有朋友,是的,一个也没有,虽然每天她的父亲都会为她经常与朋友联系而倍感欣慰,事实上每次的电话都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而已,她编织谎言欺骗他,然而,她又有什么办法呢?是父母的重压让迪莉娅踏上了通往天国的阶梯,她终于得到了解脱,没有期望的眼神,也没有失望的目光,她自由了。

虽然每个孩子的生命都来自父母,但是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他就是一个独立的人,以后他会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人生,父母强行的把自己的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是不明智的。不仅自己累,孩子更累。父母更多的应该是关心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而不是要他做什么。虽说父母的初衷或许都是为了孩子好,但是一厢情愿的好,只会让人难以接受,甚至让孩子觉得压抑。毕竟孩子开心快乐才最重要,不是吗?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四)

终于读完了华裔女作家伍绮诗的小说《无声告白》,本书不愧夺得20xx亚马逊年度最佳图书第1名。故事编巧妙细致,用词精准。内容吸引读者强烈地追求下文。直至揭示事件真相。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却都举步维艰。当成人的梦想遭到现实困境,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转嫁到幼小而柔弱的孩子身上。

故事以16岁的女孩子——花季少女莉迪亚死亡为开篇,层层剥离莉迪亚的死因为线索。最终道出了父母“以爱之名,行谋杀之实”,令人心情沉重。

莉迪亚是家里的大女儿,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对她生活上关怀备至。她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父母深信,莉迪亚一定能实现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父亲将自己无法合群的遗憾变成对她的谆谆教导。成为医生、交很多朋友,这两件事成为她生活的全部,然而这并非她所愿。使莉迪亚承受巨大的压力,直到有一天,她无法承受而自杀死去。

莉迪亚的父亲——华裔大学教授,詹姆斯李是一个内心压抑的男人,他的压抑来自于他从小的生活环境,作为生活在美国的华裔底层后代,从小被排挤和孤立,自觉低人一等。最大的理想就是融入白人的世界。而他又将这一切传递给了他的下一代身上。

身为一个哈佛大学肄业女大学生,莉迪亚的妈妈玛丽琳的内心始终有难以释怀的遗憾,遗憾自己没有完成的学业,遗憾自己变成了一个家庭主妇,她是那么渴望被这个社会的认可,那么渴望与众不同。她的梦想和生活无法完美统一。玛丽琳的痛苦也是无比真实的,她爱着自己的丈夫和子女,但却又过着不是她真正想要过的生活,在莉迪亚只有5岁某一天的早晨,玛丽琳不辞而别去外地求学以完成自己出人投地的梦想

当玛丽琳因怀孕第三个孩子而不得己回家的时候,全家人并没有欣喜若狂,而是变得小心翼翼,尤其莉迪亚,容忍并接受母亲把全部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自己身上,她担心自己哪怕一点微小的错误会让母亲再次离开。每到节日母亲送给她的礼物是各种书籍以及一个听诊器,莉迪亚内心虽然不喜欢还是违心地假装高兴接受了。她利用暑假由母亲安排学习代数,报名旁听大学的生物课,星期一、三、五都有,整个夏天忙个不停。无论母亲对她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她的回答总是“是的,是的,是的”。 莉迪亚——她是全家的中心,尽管她不愿意成为这个中心——每天都担负着团结全家的重任,被迫承载着父母的梦想,压抑着心底不断涌起的苦涩泡沫。

终其一生,她都能听到母亲的心跳坚定有力的叫嚣:医生、医生、医生。她母亲是如此渴望实现这个梦想,除了当医生,莉迪亚无法想象自己能够拥有别样的未来和不同的人生,那好比太阳围着月亮转、自然界没有空气一样荒唐。但是她的成绩在下滑,物理不及格,大学生物听不懂。父亲渴望她广交朋友,母亲想让她成为一名医生,她都无力做到,内心感到绝望和崩溃。

更让莉迪亚失望的是哥哥内斯即将离家去哈佛上大学,因为哥哥原本能理解她,也是她最坚定的依靠,她无法想象没有哥哥的日子。孤立无援的她,没有勇气去面对令人窒息的家庭氛围,没有勇气去面对没有同伴,没有朋友的学校生活。逃离,唯有逃离,才能摆脱这一切!

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她独自一人来到家附近的码头的小船上,小船漫无目的漂呀漂,她觉得自己仿佛在太空漂浮,毫无羁绊,摆脱重负,于是翻身跨出小船,从此沉入永远无法回归的水底。

看完《无声告白》一书后,有两点值得思考:

1、作为母亲的马丽琳对于女儿莉迪亚的学习情况没能和老师、家长、丈夫以及女儿本人有过任何沟通。对孩子成绩下滑以及晚回家撒谎说在校学习等等听之任之,没有对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掌握。自我封闭而一意孤行,只知道不停地加压,以至于孩子不堪重负。

2、马丽琳有关自身几件重大事件的处理上不理智,缺少规划且性格偏执。一因未婚先孕大学肆业,影响了日后的就业与个人发展;二为实现自己的梦想不顾及两个幼小的孩子不辞而别,给孩子造成无法磨灭的心理阴影;三对待3个孩子不能一视同仁,出现严重的偏颇。

其实每个人都难免存在认知上的误区,甚至盲区,每个人都很难走出自我的局限。那么及时的沟通交流以及学习和反思就显得极有必要。

所以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不断成长是我们幸福生活的源泉。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五)

一个追求特立独行想做医生的美国女子和一位在美国长大不合群的中国男子组合家庭。他们彼此艳羡,男子羡慕女子的坦然自若,自信大方,毫不畏惧;女子羡慕男子的特立独行。这样的结合似乎很合理,但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与周围格格不入。因为家庭,女子放弃了医学梦,最终把所有的梦想期望寄托在女儿身上。男子则想让女儿变得更受欢迎,拥有更多的朋友,一直被异化,被忽略这也是他曾没有得到过的。然而她们的女儿并不喜欢医学成为干练的女强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性格有点孤僻的小女生。接下来,她承受了太多,终于因为“极度”关注走向毁灭。

父母以为很爱我们,给我们所有,结果发现却只是他们想要的。乖巧的孩子想要父母开心,结果发现自己不开心。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她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都是普通的人,不必为充当缓和矛盾的工具,而接受所有,承载过多的期望。

在外人看来你恍如救世主,试想当年王昭君出使西域和亲的背后她隐藏了多少悲哀与孤独,却仍要以光辉的和亲使者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我们千古吟诵,而不知她背负了多少光辉使命的压力。但还是值的肯定:她伟大,她隐忍。一个让人敬佩又怜惜的女子。

我们应该要有自己的声音,不必去伪装成大家想要的样子。

倘若他们的女儿是一个会发出自己声音的人,那么她也许不会走向绝望的道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么就算你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多么的不合群,你也不会觉得孤独。这个社会并不缺少孤独者,不必自怜自艾。有句众所周知的话:你的孤独虽败尤荣。“认清自己的孤独,才能倘开心扉,才不会被孤独本身所困扰。不用逃避,不用掩藏,这样就是你,或许看起来就是那么的不合群。”这是我想对莉迪亚说的,你背后似乎有些我的影子。

对每个人来说生活本身是不同的,没有好坏之分,你觉得快乐那就对了,人生也就是这么回事。我不说庄子的虚无主义,我不能超然物外,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得由你自己选。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六)

暑假刚刚放假不久,无意中在小红书上看到了大学生必看书的推荐文章。里面一本名叫无声告白的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它的主题是关于自我的,这引起了我深刻的反思。这本书的作者是在美华裔、香港移民第二代,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州长大,本书是其耗时六年写就的长篇处女作。

书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头,以终为始,刚开始我以为会是一本悬疑的推理小说,可是书中讲述的是发生在一个混合家庭中的悲伤故事。死者莉迪亚是家中老二,父母的掌上明珠;她有个哥哥叫内斯,即将到哈佛上学,有个妹妹叫汉娜,是个不受宠的可怜小姑娘。然而,莉迪亚死了。一个青春期的美丽女孩,成绩不错,父母寄予厚望,是什么让她在深夜选择了走向湖面,并最终死在那里?

书的封面有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我想这句话已是代表了本书所要表达的主题思想以及作者的人生态度。这句话引起的共鸣应当也是本书畅销的最主要原因吧。蒋方舟说过一句话,“孩子在年幼时候取得的一切成绩,都是一种向大人们献媚。”无比正确。一句夸奖,一次和谐的晚餐,那都是孩子努力学习的目标。至于想当科学家,画家,也不过是从小听大人说多了,就记住了,鬼知道科学家是什么东西。

人天生都是要被认同的。被家人父母社会,或者自己。即使一时短暂的叛逆也不过是想要某一瞬间能吸引到别人的关注,说白了还是因为一种广义上的虚荣心。这种被认同的心理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清晰,越来与具体。比如,我想成为一个小范围的网红;我要创业,赚钱;我要成名;我要做一个酷的人,让别人都羡慕我,这是认同,是虚荣心的一种结果。

书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承担了过多自己本不该承受的压力,因为天生的与众不同而不得不面对来自不同种族的眼睛,所以最大的希望是能够与众相同进而少一些卑微;因为兴趣爱好的大部分性别属性自信并骄傲于自己的与众不同,所以渴望挣脱平凡乃至平庸的生活;双方父母对自己以及对方的不明确导致了孩子们感知不到爱的力量,而爱却是可以给人最大的自信,却也给了人最大的压力,哥哥内斯和小妹妹汉娜对比莉迪亚感觉少得到了太多的爱,莉迪亚又因为承载着父母的自身缺乏和盼望得到了太多她承受不来的“爱”。

摆脱他人的期待不那么简单,我想她还是没有足够勇气,所以她沉入湖底。而不是从容的将小船靠岸,大方的回到家,不需要害怕吵醒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人醒着,那么正好。她就告诉她们一切。

告诉妈妈,我不想当医生,我只是爱你。

告诉爸爸,我会拥有真正懂我的朋友。或许不需要那么多。

告诉内斯,我会想你的。

告诉汉娜,我会是你永远的朋友,我爱你。

我们没有必要活在别人的期待里。别人眼中的妥善和完美,都比不上让自己欢喜,真实的日子只与自己有关。也许吧,人越成长会越来越多的思考活着的问题。一方面这是因为成长,一方面则是因为大部分人活得并不尽如己意。有时,别人眼里的你棒极了,但或许你就是觉得糟透了,甚至没有什么比这更糟!自我的价值从来不是看他人的期待来实现的

从小到大,无论是父母、亲戚、朋友,为了获取更多的关爱,我们表现着,为了让那些好听的话,温柔的笑容再持久点,我们拼命去碰他们的心思,去做他们会开心的事,去想都不想的走他们认为是对的那条路。

我们在意别人的眼光,在意他人的评价,在这过程中,有时对于别人的要求和请求,尽管自己不喜欢,不愿意,但还是会答应。甚至有时候不知道怎么拒绝别人,就算拒绝了,又怕别人会不高兴。所以,就只能委屈自己而答应。年少时,我们不觉得!因为你好我好大家好,周遭一团和谐,姥姥疼舅舅爱,来个人老妈就会把你往人前拽,那种骄傲、自豪和环绕感会让你感到满足。

但人终究是一个人。会有自己的想法,会有自己的梦想,会有自己的分辨和选择,包括对各种事物的价值观。选择专业、选择工作、选择恋人、选择今后的生活方式……我们慢慢发现那么多的选择时刻,不是只要别人高兴,自己就什么都ok的!我们不是木偶,如果所做的事情根本不能让自己再感到满足、快乐、有希望,有未来,那何谈有意义的活着呢?

其实在人生的旅途中,只有你是自己唯一的司机,千万不要让别人驾驶你的生命之车,你要稳稳地坐在司机的位置上,决定自己何时要启动、要倒车、要转弯、要加速、要倒车……所以千万不要活在他人的期待里,哪怕是自己的父母亲友。自己的路自己走,哪怕是错的,也绝不会后悔。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七)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与妻书读后感400字汇集(5篇)


林觉民曰:吾牺牲百死而不辞,而使汝担忧,的的非吾所忍!从林觉民的这封书信中,可以看出他到底还是放心不下自己的妻子,只是自己别无他选了!那么,你在读完林觉民的与妻书后,有什么感想与感悟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与妻书读后感400字”,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与妻书读后感400字(篇一)

“吾至爱汝,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赴死也……”这是林觉民在起义前一晚忍痛写下的《与妻书》被誉为“天下第一情书”。这是林觉民与陈意映深情而凄美的爱情见证。

了解他们的故事后,所有人都会为他们彼此的爱而动容。他们之间本可一起白头偕老,只可惜“又何不幸而生今日之中国”。腐败、混乱的国家燃起了林觉民的一腔爱国热血,决心参与起义。林觉民到日本留学,两人只得隔海相望。怎奈松岗明月三千里,天不许归期!

可惜世人心结难解,哭了无数有情人。两人相隔两岸,越是不见,越是相见;越是相见,越是不敢……陈意映于林觉民来说是何等重要。千头万绪,不必言明,她已是他红尘中牢不可破的牵绊。所以出于他对她的爱,让他敢于英勇就义赴死。

于是,那个人就这么走了,除了思念和回忆,什么也没留下。死前的一个晚上,他最牵挂的,还是他的意映,正照应了那一句话:你还会在我心里,但我不会在你身边。她朝思暮想的那张脸,那个人,终究是见不到了。流年就是那样无理残忍,稍有踟蹰,它就偷梁换柱,叫人撕心裂肺,再难回头……

人情纵似长情月,算一年年,能得机会圆?或许民国时期的爱情大都是这般……既称尘缘,便似喧嚣,来尔复往,不可追矣。

老舍先生说:“从前车马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从前没有胭脂,女子的脸也只为心爱的人而红。”林觉民也是如这般,爱一个人,用了一生;用了一生,爱一个人。也许在林觉民死后,陈意映也曾幻想他还在身边,两人对着月亮一起细想……只可惜早已天各一方。

缘长可,短可。盈盈浅笑,翩舞惊鸿,难抵心中离别愁。君忧妻悲情难诉,借酒浇愁心尤苦,卿深夜楼阁人影孤。不知世间何人影成双……墨砚成空,残烛摇曳把相思尽数焚去,随风飞过万丈尘寰,古松刻下的往昔,终成了断不尽的飘摇跌宕。

白首深情是岁月的善举。于是时间奔流,得以见证人间在漫长岁月里所有的永恒与不朽。

与妻书读后感400字(篇二)

起义前三天,林觉民在香港江滨楼挑灯写下了与妻子的诀别书,此时的他欲哭无泪、欲罢不能、欲言又止、涕泪满襟,直至天亮。

在信中,他深情回忆了与妻子新婚的幸福:“初婚三四个月,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及今思之,空余泪痕。”在信中,他对妻子倾诉了自己“前十余日回家,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语汝,及与汝相对,又不能启口,且以汝之有身也,更恐不胜悲,故惟日日呼酒买醉。嗟夫!当时余心之悲,盖不能以寸管形容之。”的肝肠寸断。

在信中,他更对妻子晓之以理:“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第以今日事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国中无地无时不可以死,到那时使吾眼睁睁看汝死,或使汝眼睁睁看吾死,吾能之乎?抑汝能之乎?即可不死,而离散不相见,徒使两地眼成穿而骨化石,试问古来几曾见破镜能重圆?则较死为苦也,将奈之何?今日吾与汝幸双健。天下人不当死而死与不愿离而离者,不可数计,钟情如我辈者,能忍之乎?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顾汝也。”

林觉民与妻诀别了:“吾今与汝无言矣。吾居九泉之下遥闻汝哭声,当哭相和也。吾平日不信有鬼,今则又望其真有。今人又言心电感应有道,吾亦望其言是实,则吾之死,吾灵尚依依旁汝也,汝不必以无侣悲。”

信中有一段关于爱的真理,尤其令人难以释怀:“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然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彀?司马青衫,吾不能学太上之忘情也。语云:仁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如此相爱的有情人,要用怎样的心情写下这封绝笔信?要怎样诉说才能不让爱人受伤?要怎样才能让她明白“吾至爱汝”是真心,而“以天下人为念”也是真爱呢?情难舍!人难留!再多的难舍,有时候不得不舍;再难的离别,有时候不得不别;再苦的道理,有时候不得不理。不能分离却又不得分离,抛爱妻,舍幼子,多么无奈却又义无反顾、笃定前行——舍一已之福利,只为天下人谋永福;用生命去拼,只为了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

这是一封家书,这是一封百年情书,但这又不是一封普通的情书、家书,字里行间闪烁着革命志士牺牲一已之利,“为天下人谋永福“的光辉思想和高尚情操。为了安慰妻子,为了使妻子能够理解他“以天下人为念”的博爱情怀,在信中,他反反复复地倾诉自己对妻子的真爱,说明正是将此至爱之情推及到天下人,所以忍心舍生取义的道理。作为妻子,她明白了个人“亲情”要服从革命需要的道理;作为妻子,她明白了为天下人幸福可以牺牲个人一切的道理。多么深明大义的妻子啊!

与妻书读后感400字(篇三)

时隔几年,再次一览《与妻书》,突然生出了一丝惆怅和悲伤。犹记得几年前,第一次看到此文时,只觉林觉民的伟岸、高大,觉其愿为天下人之幸福而舍己之幸福乃是大义也,心中崇敬之情顿生。读此文是,胸中热血沸腾、澎湃激荡。为其大义自傲,为与之同为中国人而自豪。如今在读是,却顿生出些许悲伤,如同当年老师所诉“当你们时隔几年再观之,体会、心得将大相径庭。”初闻,不以为意,只觉林觉民乃国之英雄,人之标榜。然,随着年龄增长,开始接触爱情,体会爱情,才终于明了,当年心中忽略掉的那时我们所无法感同身受的难以承受的失夫之痛。

读此文,闻的“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心中悲情忽起。如此相爱着的人儿,要用怎样的心情写下一封绝笔信?要抱着怎样的心才不会让爱着的人受伤?要怎样才能让她明白“吾不想吾先汝而走”是真心的?然“第以今日时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无时无地不可以死”又何以眼睁睁看着对方死,虽不想吾想汝而死,但天下之人“不当离而离者,不当死而死者,不可计数”又怎可为自己之幸福而断送他人之幸福。初读是,觉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乃当世之豪杰英雄也。然,现在观之,却多了许多的无奈,为自己不得不与妻子分离而无奈,为国家之现状二奶,为天下人之不幸无奈。

从前,只是不停的讴歌林觉民的深明大义,却忘记了在背后默默承受失去丈夫痛苦的女子。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的明白了家庭的责任,知道了女子的不易,丈夫先自己而去,留下一双儿女和年迈的双老,独得自己一人承担,故以此文了表敬意。

与妻书读后感400字(篇四)

今天,在爸爸的推荐下,我读了《与妻书》这篇文章,是林觉民在跟随孙中山抗清起义前三天为妻子所作。当时,林觉民知道自己在战场上必死无疑,但是他为了给祖国带来和平的生活,视死如归,不畏牺牲,这就是他与妻子最后的诀别。

从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林觉民强烈的爱国精神。他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不惜一切代价要推翻腐朽的清王朝。他明知道自己会死于战场,但他为了中国,不惜牺牲,慷慨赴死。他明明特别爱他的妻子,但是他对清王朝的恨远远胜过他对妻子的爱!而正是因为他爱妻子,他才会像文中说的那样“泪珠与笔墨齐下!”他死于战场上,他不痛苦吗?当然痛苦!但是他对将来天下太平的喜悦与期盼,远远胜过痛苦!林觉民是用个人的生命,换来全天下中国人的幸福!

新中国的成立,是无数像林觉民这样的革命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付出生命的代价换来的,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太平日子,我们不能忘!今天的幸福生活,是许许多多像孔繁森、叶欣等等这些默默无闻的英雄们,他们心系百姓,坚守岗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同样的,我们不能忘!而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在新的时期,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我们应该以他们为榜样,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为了人民的富裕安康,发奋图强,好好学习,提高本领,为祖国的未来添砖加瓦,努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更是要牢牢谨记,时刻不能忘!

与妻书读后感400字(篇五)

冲了杯黑咖啡,欣赏着林觉民先生的《与妻书》。

开篇“意映卿卿如晤”,喜欢就已经藏不住了。

接着回忆窗外疏梅筛月影,两人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

纵然经历生离死别,

但可以找到自己深切理解、深切怀念的人,

并且对方也跟你一样怀有相同的感情,

何其有幸。

因为自己婚姻幸福,就希望天下人都能终成眷属;

因为自己身体健康,就想到天下人不当死而死之痛;

因为自身生活富足,便不忍见遍地腥云,满街狼犬。

那时候的革命者的心中满怀星辰大海,

他们的生命是饱满的,

因为紧紧连接着他人的生命。

他们的爱情是缺陷的,

因为他们是孤独的,

他们是欣喜的,

因为意义非凡。

他们的努力不是功利的,

也就不会计较得失,

热血做成人血馒头也不后悔。

因为贫无所苦,心怀天下,值得尊敬。

这更令我想到当代的革命者,

我们更喜欢称他们为逆行者。

拿着请命书支援湖北武汉的医护人员,

扑灭四川山火的年轻消防战士,

吹起哨子的李文亮医生。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真好,

真不好。

[读后感必备] 射雕英雄传读后感600字(篇七)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读后感必备] 射雕英雄传读后感600字(篇七)”,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原本我对武侠小说一点也不感兴趣,最喜欢的还是玄幻小说一类的。可听很多人说金庸的武侠小说写得很好,让他们个个看了都回味无穷,忍不住在多看几遍,甚至有的人还把书给翻烂了。我也让爸爸买了几本,想领教领教金庸大师的厉害。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我读过之后,我觉得金庸的头脑简直是棒极了!竟然可以想出那么多的武侠故事,那么多的武功名称,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书中处处都是机关陷阱,等到真相大白的时候,往往都会出乎你的意料,往往让你大吃一惊,但最后还是为圆满的结局而高兴。每本金庸的书中在一个故事之前,总是先作下一个铺垫,而你却没有注意到,直到故事快结束时,你这时才会发现,原来前面这样写是用意为了这里啊!这样才会吊起读者的胃口,让他继续往下读而不感到无聊,而这恰恰是我写作中所欠缺的最重要的因素。

先来说说《射雕英雄传》这部书,这是我读的金庸的第一本书。它巧妙地利用了宋朝时宋、金、蒙古三国的微妙关系,为我们讲述了一代英雄——郭靖的成长为盖世武侠的过程,以及江湖上的恩怨情仇。

郭靖的父亲是水浒英雄——郭盛的后代,他的母亲李萍与杨康的母亲包惜弱在混乱中不幸失散,而他的父亲郭啸天也被一名投靠金国的宋官——段天德所杀害。李萍拼尽全力逃到了大漠,生下了郭靖;而包惜弱却无奈的嫁给了金国的六王子——完颜洪烈,杨康也改名为完颜康。

郭靖从小就拜江南七怪为师,但他的五师傅张阿生却被江湖人称“黑风双煞”中的“铁尸”——梅超风所杀害,郭靖也无意之中杀死了梅超风的丈夫陈玄风。不久后,郭靖为了报杀父之仇而来到江南,遇到了东邪之女——聪明漂亮的黄蓉,两人一见钟情。但西毒欧阳峰的儿子——欧阳克却暗暗喜欢黄蓉,于是,他就想尽千方百计来杀掉郭靖这个“大情敌”,而郭靖却发现义弟杨康认贼作父,好心想帮他;而杨康却怕郭靖多事,使自己失去荣华富贵,不但不改,还想法设法害郭靖与黄蓉,梅超风和欧阳峰父子也从中插事。故事由此展开……

在书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郭靖和他的师傅——北丐洪七公了。你也许会问:黄蓉不也很好吗?再说她那么聪明伶俐。一开始我也这么想,就连做梦中都羡慕黄蓉的聪明伶俐。当时武林中武功盖世的主要有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五个,而黄蓉既是东邪之女,又是北丐洪七公的得意徒弟,还是丐帮帮主,简直是于众人宠爱于一身,但我却不是很喜欢她。为什么呢?因为在书中,黄蓉处处都要耍小心眼儿,而郭靖却憨厚老实。郭靖十分讲信用,是个说一是一,说二是二,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而黄蓉呢?却老喜欢出尔反尔,这样就失去了人最基本的诚信,就像“狼来了”的故事一样。

郭靖就不同了。他虽然笨,但他却努力用功,不也照样练就了一身盖世的武功吗?洪七公小时候曾作过奴隶,后来不也成为了盖世的大英雄,闻名于天下了吗?这就充分说明了,不管你有什么缺陷,只要你能刻苦用功,一定能够成功的!在这里,我同样想说一点,那也就是认真。郭靖不仅努力,还具有认真这个优秀品质。单单是这两点,即使他再怎么笨,也可以学会一身盖世武功了。虽然有点夸张,但认真是人必须具备的品质。你想想看,如果工程师不认真的话,飞机少了一个零件,这可不只是写错了一个数那么简单的事情呀!郭靖也就是因为在练功时专心致志,不三心二意才有所成就的。在这点上,我和郭靖比起来,真的是自行惭秽啊!虽然大家全说我聪明,但总是学习没有进步,这不就是因为我不努力认真吗?一次数学测验中,我因为不认真,竟将3看成2,才没得到八十分的。在这点上,我真应该向郭靖学习。,他不仅仅是我的偶像,也是我的榜样!

还有一点那就是,在书中,桃花岛黄岛主样样精通,无所不能。而她的女儿黄蓉却对什么都是一知半解,没一样做得是非常好的,这也是她武功不如人的原因所在。如果她能好好跟她的父亲东邪学武功或者天文、数学等,这时的她一定可以笑傲江湖,或者当一名天文家、数学家了。但她却拖泥带水,哪个都会,但哪个都不是完全弄懂,所以这还不如踏踏实实专心学一门学科呢!相信很多人都有这种毛病,比如我:常常还没学会那个,就要学这个,最后弄得哪个都没学好,哪个都不会,都是一知半解。

这就是金庸书中的好处,不仅写了精彩的故事,还写了很多人生中的道理。

读后感参考: 名人传读后感(篇一)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读后感参考: 名人传读后感(篇一)”,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在《名人传》的前言里,有这样一句话:历史与考据不是罗兰在书里要关注的重点,他的目的是给那些不幸的和幻想破灭的人提供鼓舞和勉励的源泉。显然,这些英雄们的传奇一生或坚强一生都无时不刻在激励着我们。

贝多芬的一生,是不幸的。贝多芬一生所追求的是欢乐,但世界不给他的,也是欢乐。于是,一个不幸的人,他贫穷、残废、孤独,一个痛苦的人,世界吝啬地不给予他欢乐。而这位音乐巧匠,他拥有扼住命运喉咙的力量,他把他的痛苦铸成了欢乐,带给人间。正如他所说的:“用苦痛换来欢乐”这句话,浓缩了他的一生,也成为了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

而米开朗琪罗的一生,又有不同的力量,他是一个天才,但外族入侵,人民受到奴役,自己的作品也毁于战乱,家族对他的无穷无尽的索要让他几近绝望。他一生都生活在枷锁之中——他被一个枷锁控制,等他挣脱之后又被另一个枷锁控制。而他长溘的那一天却又是和平天国的第一天。他安心了,幸福的灵魂,时间在其中不在流逝!

贝多芬的痛苦是在盛年遭遇病魔,米开朗琪罗的痛苦是被枷锁控制,那么托尔斯泰的痛苦则是在于他与之斗争的那个敌人就是他自己。

托尔斯泰曾经痛苦地问过自己:“托尔斯泰,你是否按照自己所宣扬的主义而生活?”他痛苦不堪地回答道:“我羞愧难当!我有罪!我应该受到轻蔑!”而在他死斯将至的时候,他发出了一声痛苦的疑问:“大地上有千百万的人在受苦受难,可你们为什么全都在此照料唯一的列夫托尔斯泰呢?”托尔斯泰不想虚度年华,而现实却背道而驰,这也是痛苦的来源,更是他对苍生的疑问。

人生就是奋斗,幸福就在奋斗之中,命运从来都由每一个人自己掌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汇总(5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您也许正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我们如何去领会这个作品的内函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一】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二】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三】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心动与其他什么无关

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是不是他最好的作品我不知道,但是这本作品确实很值得一读。在每天被纸醉金迷的短视频轰炸,被低劣的情感法则洗脑的时候,于是我们不禁发问:爱情难道是一场攻防战吗?这更令我们对木心《从前慢》中一生只爱一个人的爱情既怀疑又期待。

虽然这本书在疫情的时候很火爆,但是可能会令大多数人失望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并非在霍乱的危机之下,男女主超越死亡的爱情。与此相反,以我们现代的爱情观念,我们甚至会觉得这本书是在毁掉我们长久以来所形成的爱情观。

费尔明娜·达萨,父亲是个通过一些见不得人的生意发财的暴发户。达萨小的时候被父亲逼着在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上学,所以达萨受过良好的教育。但迂腐的教条,刻薄的校长让她想要逃离,产生了自由的萌芽。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个纯情穷小子的相爱也是费尔明娜自我意志的苏醒。

存在于两个人之间的是青涩的爱情,双方都会把自己心中虚构的、思慕已久的、许多本不属于对方身上的优点强加在对方身上,同时它给足费尔明娜·达萨想要的自主选择。

我称之为冲动,尤其是这种年少时的冲动,会麻痹少年并不坚定的理智。就像大多数影视作品的情节一样,两个人的爱恋被达萨的父亲发现。

阿里萨是个穷小子,这显然不符合达萨父亲把女儿嫁给贵族的期许。站在父亲的立场上,我甚至觉得达萨的父亲没错。达萨的父亲是做走私生意的,可能以前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记忆犹新,更好的家庭的确可以让女儿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费尔明娜父亲的安排下,他们两个多年未能相见,再见时遇到了达萨第二次自我意志的觉醒:青春褪去,再一次触摸现实与未来,费尔明娜猛然意识到自己必须的选择必须为未来负责,如果选择了弗洛伦蒂诺,那么她的后半生将是可以预见的清贫与荒芜。

彼时的他们奋不顾身地爱着彼此,而此时,现实不得不使他们重新考量这份爱情。爱情第一次向现实低了头,一段爱情的结束,必定是从一方的自卑开始。

费尔明娜觉得自己失去了死心塌地爱一个人的冲动,面对乌尔比诺与弗洛伦蒂诺羞怯婉转的告白截然不同的自信告白,费尔明娜选择了他。

两人最初以为双方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但是现在发现不是。马尔克斯是这样写的:

在那个年代,富有有很多好处,当然,也有很多坏处,但半个世界的人都对它梦寐以求,认为它是获得永生的最可能的途径。

显然,结婚以后的费尔明娜并不快乐,结婚那时,她才刚刚隐约望见地平线上一个崭新的世界,一切都在向她招手致意——除了挫折:

在她突然成熟的时刻,她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但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始终笼罩在她不幸福的婚姻之上。

弗洛伦蒂诺的堕落是从一艘要逃离达萨,远离这座城市的船开始的。在那个狭小的甲板上,一个陌生的女人从背后抱住他,夺走了他的第一次,他从男孩生了男人。

从那此短暂的欢愉之后,他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他成了猎艳高手,爱上了找寻夜鸟的那种感觉,虽然在最开始他可以在贩卖夜鸟的地方安静地写送给费尔明娜·达萨的情诗,而现在,他找寻夜鸟只是希望能够忘记费尔明娜·达萨,哪怕只有一刻。

他同船长的情人偷情。

他同夜鸟偷情。

他同街上的陌生女人偷情。

甚至,他还有自己低俗的恶趣味:

他陷入巨大的空虚之中。他以为自己的空虚只是因为自己单纯,因为自己太天真。可当他一步步成为自己少年时最讨厌的人时,他依旧空虚。

这种对费尔明娜的爱,使得所有的夜鸟都成了达萨地替代品,可惜比没有人能懂,也无人看穿。

所以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弗洛伦蒂诺才迫不及待地在身穿丧服的费尔明娜面前说:

“嫁给我吧,我等这一刻等了五十年”

他的确爱费尔明娜,比任何人都要爱。在向费尔明娜·达萨做最后表白的那刻,我觉得弗洛伦蒂诺就像一个单纯爱着自己心上姑娘的少年。我想费尔明娜·达萨也是这样想的,年少的爱情不曾受到偏见,贞洁,别离的改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她的身边。经历了痛苦的内心挣扎,费尔明娜最终还是答应了弗洛伦蒂诺,此时的她仿佛找到了童年时遗失的宝物,不曾有过的快乐在她的身上出现。

此时再看书的扉页引用的哥伦比亚盲人音乐家莱昂德·罗迪亚斯的“这些地方走在众人之前,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花冠女神“我们看出这是对一段羁绊几十年的爱情的总结。

书的结尾也很有意思,费尔明娜跟弗洛伦蒂诺雇了一艘小船,挂上黄色的帆布表示船上有人得了霍乱,胡维纳尔医生毕生都在消除霍乱,他们逃离现实的方法,却是胡维纳尔所想要消灭的。

远离陆地,自由飘荡。仿佛船上是自我意志,靠岸就成了现实,马尔克斯给了这种爱情超越现实与偏见的力量。

爱情究竟是什么?爱一个人究竟是爱他的精神还是身体?

到了这里我们就已经有了答案,《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拨乱返正的作品,在所有人都在把很多很自我的东西强加在爱情上面时,它告诉我们,爱情就是爱情,只在于一瞬间的心动,同别的什么无关。

大脑不能干涉爱情,意志不能缠着爱情,个性不能假定爱情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自我也不能妄图去占有爱情。

除此之外,《霍乱时期的爱情》也简单地提了一下对死亡的看法。

开篇经常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一起下象棋的最好的朋友自杀身亡,这个朋友曾因战争致残。他死亡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不想让其他人看到他衰老不堪的样子,尤其是被挚爱之人看到,所以一定要在60岁以前死掉。

死之前,他还与一个女人有过短暂的爱情,因为这个女人,他差点动摇。同样是因为爱情,这个女人同意了他的自杀行动。

他最终还是践行了他的誓言,像一个战场上流尽鲜血、战斗而死的战士。

朋友的死让乌尔比诺医生大为震撼,因为医生自己是一个胆小的人,正因为见证了太多的死亡,他才对死亡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甚至还几年如一日地重复着他的养生之法,这是将死之人对死亡的觉悟。

但是死亡并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过程。即使我们并不想变老,不想承受时间流逝的痛苦,可是我们清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与其在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余生,不如用极大的热情去热爱生活,这是对死亡必然到来的尊重。

作家创作作品,我们赋予意义。我想这才是读书的真正意义。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四】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五】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读后感必备] 名人传读后感精选一篇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悉心准备的“[读后感必备] 名人传读后感精选一篇”,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罗曼·罗兰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展开恢复20世纪文学崇高德人道主义传统,恢复其丰富多彩的人物性格。贝多芬从人生顶峰到人生谷底的贫苦交加,从童年时悲惨的到老年时对欢乐的追求的曲折人生,正如罗曼·罗兰形容的“他整个一生都像是一个雷雨天”。从中,我体会到了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斗争,尽管他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然而他内心的一份脆弱,一份坚强,是不了解他的人无法挖掘的。对于创作完美歌曲的热情,对于寻觅欢乐的执著,促使他的生命成为了“大自然的一股力;一股原始的力与大自然其余成分之间的那种交战,产生了荷马史诗般的壮观景象”,他以自己的苦难在铸就欢乐,“用苦痛换来欢乐”就足以浓缩了他的人生。米开朗琪罗也是这样“他有力量,他有幸生来就是为了奋斗,为了征服的,而且他也征服了——他不要胜利。

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不是的,他们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

《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三重奏”。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安静下来细心的进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完成好每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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