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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月色简短阅读心得汇集七篇

发表时间:2022-06-28

荷塘月色读后感。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作者在《荷塘月色》描述了这样的情节:情节,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那么《荷塘月色》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此,读书笔记吧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荷塘月色简短阅读心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荷塘月色简短阅读心得【篇一】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集《背影﹒匆匆》。在众多清新美丽的散文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荷塘月色》。

荷花,清雅脱俗,独步人间,曾获得无数文人仰慕和歌颂。“含笑伫立,娇羞欲语”是把荷花写成美女。。“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是写荷花在阳光下的艳丽。“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是写荷花的品性。而《荷塘月色》,却写出了的月光下洁净祥和的荷塘美景。

读着这篇这篇文章,我似乎与作者并肩散步。在柔美的月光下,阴森的小路并未使我害怕。我一边聆听着作者的娓娓诉说,一边欣赏着美丽而令人动情的荷塘月色。一阵微风吹过,淡淡的荷花香也令我为之一振,放眼望去池塘中那一大片盛开的荷花,格外妩媚动人。田田的荷叶,零星的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作者为我们呈现了一幅栩栩如生的风景画。我尽情地赏花观月,深深地陶醉在静谧优美的意境之中。

我读文章,一遍遍地体验着作者通过写景抒发出来的那种情感,那淡淡的喜悦中渗透出来的丝丝忧伤。这忧伤大概是作者开头说的“心里颇不宁静”造成的。心情不平静的作者,却为月色中的荷塘营造出一种恬静安详的氛围。多读这样的文章,常常沉浸在这样的氛围里,真能让人静下心来呢。

荷塘月色简短阅读心得【篇二】

刚刚走过朱自清的《春》,迎面我又迈进了他的《荷塘月色》。在朱自清的笔下,一切都变得那么美,美得让人屏住呼吸,美得让人陶醉不已。

朱自清笔下的荷塘是属于他自我的!想象着,这一片天地属于他自我,那是多么的自由!是的,一个人在苍茫的月下,什么都能够想,什么都能够不想,完完全全是一个自由的人!这就是作者心底的呼声——抛开对现实的不满和无奈,抛开一切烦恼,尽情享受“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如果我有一方这样的风景,属于我自我,我想象不出自我会是多么的雀跃,多么的富有!

朱自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述地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他的笔下尽情地赏花观月,迷恋着,陶醉着……看着看着,忽然柔美的月光消失了,四周都是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是那样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变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他却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这时的他是多么的无奈和彷徨,我的心从刚刚的惬意中不知不觉随着他回到了最初的不宁静,似乎心底深处被轻轻拨动了一下,空了。

朱自清的景色中渗透着心境,他从去荷塘的途中,走过曲径、树木,看到淡淡的月光,产生了淡淡的哀愁;在凝视荷叶、荷花,闻着缕缕荷香,看着如流水一般的月光时,产生了淡淡的喜悦。这种心境,伴随着我慢慢品读,慢慢体味。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不正是象征着他的洁身自好吗?那高寒孤洁的明月,不正是他向往完美新生活的心境的写照吗?

朱自清在文章的末尾写到了采莲,这时的他开始惦记自我的江南家乡了。《采莲赋》、《西洲曲》在他的口中吟诵,心里却越发的思念故乡。况且采莲时节如梦如幻的欢乐和幸福更激起了他对完美生活的向往,他不愿意让黑暗的现实打破他的梦想,仅有在这荷塘月色中独自回味了。我不禁对他产生了同情,借景托思的惆怅或许仅有这无尽的荷塘月色能应和。

走出《荷塘月色》,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能够令人暂时忘记忧愁,这使我感到了朱自清对完美生活的憧憬,可我更能深刻感受到的是他对现实生活的厌恶与憎恨!以景抒情,情景交融,情在景中,情在诗中,情在朱自清的心里……情至意未尽的荷塘上,漂浮着的不仅仅是轻薄的雾霭,还有他那心中挥之不去,漂浮不散的思乡情愁……

荷塘月色简短阅读心得【篇三】

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朱自清的作品,捧着朱自清精选的散文《荷塘月色》,读着一篇篇令人赞不绝口的抒情散文。月光下的荷塘,外国孩子的种族歧视,我一一感受着。

在荷塘的上面,可以看见田野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子,淡淡的月光静静地泻在荷塘上,这是朱自清笔下描绘的荷塘。

朱自清笔下的荷塘是淡绿的,月色是平静和白色的。两者融合,创造了一个和谐安宁的夜晚。

朱自清一生富有童真和爱,他说,他有一个习惯:看到有趣的孩子,总想和他亲热,做好伙伴。如果不能亲热,即使随便亲近亲近也好。

有个孩子,朱自清时常想起,在他的作品《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有写到。有一年暑假,在从温州开往上海的车上,朱自清看到一个漂亮的外国男孩。带着爱意,朱自清久久地看着这个漂亮的孩子。没想到,当孩子下车时,漂亮的小脸变得凶狠起来,他漂亮的蓝眼睛像在说:“咄!黄种人!你——你看吧!你配看我吗?”然后他得意洋洋地下了车。

这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我本应该是天真可爱的,但却因为“白人世界”的种族歧视而被污染,变得悲伤。难道只有白人是上帝的爱子吗?不!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上帝的宠儿。

朱自清的好朋友叶圣陶先生曾经这样评价朱自清的散文:“能表达如其分,或淡或浓,味道极正而且醇厚。”

几千年来,人类一直有幸拥有这些最伟大的文学作品。这是我们共同的记忆和快乐的花园。我们要保护它们,一代又一代传下去,让那一缕又一缕的书香绵延不断,生生不息。

荷塘月色简短阅读心得【篇四】

朱自清——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文章中能够看出作者追求完美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齐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

从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境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我的不宁心境后,描述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一样的环境——荷塘月色,经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我的洁身自好和向往完美新生活的心境。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能够想,什么都能够不想。他觉得自我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我的,白天里必须要做的事,必须要说的话,此刻都能够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述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能够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完美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完美的生活环境中,更应当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此刻的生活。

荷塘月色简短阅读心得【篇五】

在一份难得的宁静里,作者感到自由了吗?请看在这在这如诗如画的“荷香月色”里,有的是令人陶醉的幽邃,有的是蝉声和蛙声无忧无虑的热闹,可是作者却感到“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似乎并没有自由起来,也没有“什么都可以不想。”总还像有一层阴影笼罩在那颗善感的心上,也感到连苦苦寻觅的最起码的少托也没有。作者由眼前的荷塘景色,又联想到古代的妖童媛女,荡舟采莲,艳歌喜游的趣事。那么会想这下该有一刻忘情的了吧?可是,紧接着又来了一句“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仍然是挥之不去的“现在,”化解不开的郁情,连古人也不如啊!

作者由《采莲赋》有联想起也是采莲的《西洲曲》。“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美丽的女子纤手弄莲子的清新艳影,仍不能使作者流连,仍不能“什么都可以不想。”而是“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

作者的情绪变化是惟妙惟肖的。归根结底造就了如此心里特征的,是当时的黑暗的社会现实。那么,原来这贯穿全文的,如晕绕雾罩,怎么也挥洒不去的心灵上的阴影和情结,原来是在“惦记着江南。”作者郁结的是对黑暗的社会现实不满的,也只能这样委婉曲折的流露出来。

就全篇文章来说,从侧面的角度看,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作者并没有把荷塘月色写成尽美的仙景。既写了美,也写了不美,写了丑。天上一层淡淡的云,使满月不能朗照;月下灌木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树色一侧是阴阴的乍看像是一团烟雾;“路灯没精打采的,是瞌睡人的眼。”通通的这些生动的描写,既是对现实景物的写真,也是作者心情的反映。因为作者总惦记着生活中阴暗的一面,所以也总发现了景中明丽的事物,这也是一种情景交融。

总之,《荷塘月色》这种出身如画的艺术处理手法,收到了新奇、精美的表达效果,没有丰富的想象、敏锐的感觉,驾驭文字的深功力,是难以表达准确的。文章的优美精炼,用词的准确自然,也都非常的突出,尤其是大量的运用,既增加了文章的生动性和形象感,又使文章富有音乐美。

荷塘月色简短阅读心得【篇六】

朱自清先生的这篇《荷塘月色》这篇散文写的是朱自清先生夜晚出来散步,走到了荷塘边,欣赏荷花、叶子和月色。

一篇《荷塘月色》,一番动人的美景!字字句句映在心头。

文字也如荷花的美丽:“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的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静静的荷塘上,荷花无比美丽。高高在上的碧绿的荷叶,转一个圈,就如女孩子们一直梦寐以求的“蓬蓬裙”。但月光“奏响”,恐怕这条裙子要变成黄绿相间的颜色了!真美丽!零星点缀着的白色花朵,正是这方荷塘的“点睛之笔”。淡淡的刻在心间的粉色,纯洁的美丽无瑕的白色,如翡翠般暗而魅力无比的墨绿色,微微的暖人心间的黄色。他们彼此属于荷花、荷叶、月光。如此这般良辰美景怎能不令人心动呢?

想想夜晚,或许有一两滴晶莹的露水悄然无息的落在荷花或荷叶上,稍许微风,他们就会有一丝的颤动,自然,露珠就会滚来滚去,像一个孩子般活泼,如在草地上欢快的滚动着。但最后,可爱的小露珠还是会随之滚落而去啊。Www.DsBJ1.Com

奶奶的村子上也有一方荷塘,但他是荷叶多,荷花少。炎炎夏日里,仔细的寻找,才能发现藏在一片片荷叶下的一朵朵小荷花,有的还是可爱的小花骨朵。小花骨朵的花瓣上方,好像唯一一点淡淡的红色都聚集到这儿来了。

雨天的早上,薄薄的青雾浮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都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

莲子可真多!但采莲人却见不着。有可能是家务繁多,没有时间来吧。这时,我忽然想起了《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但可惜的是,“莲花并不过人头”。若过些年再来看看,恐怕刚好如这首诗所提了。

回到朱自清的世界里的荷花,仿佛比这荷花更加那人寻味了啊……

荷塘月色简短阅读心得【篇七】

请注意今天的来源,我读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

朱自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美丽、安静和自由的感觉。他作品中的莲花栩栩如生。它是多么美丽啊。 一丝不苟,就好像空气中的尘埃粒子在梦中遇到了微风和阴郁的莲花。 生活仍然需要一些感情。 在月球的夜晚,作者独自走在清华公园的风景是如此的优雅和别致:月光像流水一样安静地倾泻在这片叶子和鲜花上。 一动不动,意味着一种清晰的文学美。 难怪作者喜欢这个,因为荷塘的清新。 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夏夜听青蛙的声音是多么令人愉快。 清华大学的隐蔽角落里有泥泞而未染的莲花,这是一种享受。 荷塘月的美丽可以让人忘记悲伤。 在本文中,我看到作者的背景战争没有自由。 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作者朱自清表达了他对旧社会的反对和不满,但在荷塘的美丽中忘记了悲伤的环境。 你真的可以放心。 当我和作者一起欣赏鲜花和观赏月亮时,我深深地陶醉了。

在这个时候关闭这本书,对你周围的琐事的尴尬和无知完全消失了,只有你几乎享受到的感觉是自由的。 似乎繁荣和失败的观众仍然是未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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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推荐] 《荷塘月色》读书心得之五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读后感推荐] 《荷塘月色》读书心得之五》,有需要的小伙伴一定不能错过!觉得有用请收藏。

看完朱自清先生的散文集,我想,假如《春》是富有生机的绿色;《威尼斯》是碧波荡漾的蓝色;《背影》是充满爱意的橘色;《匆匆》是时光轮回的金色,那《荷塘月色》或许是……

1927年的一个晚上,“心情颇不宁静”的朱自清先生独自来到荷塘边漫步,沿着煤屑铺成的小路,在朦胧的月光下,他被那恬静的景象所吸引,被深深地迷住了……

一路上,蓊郁的树林,袅娜的荷花,脉脉的流水,吐露出“淡淡的”喜悦。(用词准确且具有文采)渐渐地,树上的蝉声、水里的蛙声,朱先生觉得热闹是它们的,他什么也没有,“有趣的事情,早已无福享受了。”字里行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转眼近百年过去了,同样是夏日的荷塘,我看到的却是一幅生机勃勃的景象:;一朵朵荷花像穿着粉衣白裙的婀娜少女,站在池塘里,在荷叶的衬托下显得那么优雅。走近些,似乎闻见一丝清香。就如《爱莲说》中写得那样,“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净植。”(合理的引用)在碧绿的“大圆盘”下,还藏着一群群活泼可爱的小家伙,它们在清澈见底的'池中摆弄着身姿,轻灵地在叶柄间玩耍,真可谓是“鱼戏莲叶间”。它们时而向东游,时而往西蹿;时而成群结队穿梭在水中,像红色的绸带缠绕在花茎间;时而三五成群,追逐打闹,快活得不得了!

看着这蓬勃的景象,我又想到朱先生。他直到去世,也没能听到欢庆新中国成立的锣鼓声,在1927年,那个动荡的年代,荷塘里短暂的宁静让他对美、对未来有了一丝“淡淡的”憧憬。而我,就像这无忧无虑的小鱼,在温暖的阳光下,在生意盎然的池塘里茁壮成长。我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长大为“荷塘”增光添彩!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精选七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阅读无声告白后,我被作者伍绮诗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有关无声告白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无声告白阅读感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一】

弗洛伊德对手足关系完全持悲观态度。

他相信正是这场自儿童时期便开始的竞争会有许多问题伴随人们直至成年,得不到关注的儿童会过分渴望情感,得到关注却没有足够安全感的儿童会形成焦虑性依恋。

我记得曾经有位小伦敦姐姐在Girl’s night聊天,她有一个天才哥哥,在帝国理工攻读物理,但她只喜欢从事与运动相关的工作。

她说每次从诺丁汉回伦敦探望父母,她总会一上巴士就把自己灌醉,下车再装作若无其事的出现在父母的门前。

她企图叛逆,但叛逆需要对方的关注,就像演员需要观众。

这些都是中国一胎政策下出生的一代无法想象的,我们已经非常习惯于整个家庭的重心完全倾注在自己身上,失去关注才是不正常的。

我们理所应当的自私,甚至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如何自私,并在自私的过程中享有了多少。

我们遵循着中国家庭观避过了存在手足竞争的情况拥有着比较完美的童年,迈入成年之后还可以用西方的价值观口号来铺平一切道路,自由、民主、follow your heart,我们的人生就是个人主义巨大的舞台。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二】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三】

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杀。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杀。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杀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四】

《无声告白》是伍绮诗的处女作,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始,全文采用插叙与顺叙相结合的方法,用莉迪亚的死揭露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原生家庭压力、同性的暗恋等问题,这本书有精妙细致的故事,有精准老练的描写,更重要的是,这部小说里面关于家庭与爱,关于梦想与自我的深度剖析与探讨。

《无声告白》中讲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别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一个中国男人与一个白人女孩组成了一个家庭,相继生下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小女儿汉娜。二女儿莉迪亚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被视为掌上明珠,父母皆把自己的梦想寄托于这个小女孩身上,为此花费了巨大的精力。詹姆斯送给莉迪亚一本书,内心:我希望我在你这个年纪读到这本书。玛丽琳给莉迪亚报辅导班、买书、科学展览。“只要你感兴趣”,她每次都这样告诉莉迪亚,“只要你愿意”。我认为这本书的英文名字《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更是莉迪亚内心的写照。

我们会问什么是真正的自己?可能真实的自己赚不到什么钱,也很难获得成功,但这就是我想要的人生。我和你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我们之间没有谁比谁走的更好,就像悉尼的'时间是比东京早一个小时,但东京的时间也同样没有变慢,因为在命运的安排下,一切都很准时。父母把自己的遗憾都倾注在孩子的身上,但你的遗憾让孩子弥补,那孩子这段时间的遗憾又让谁来弥补呢。他是否想去承担呢,是否能承担呢。我们现在经常会去谈原生家庭,原生家庭其实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动辄就是一辈子的阴影。

《无声告白》中有句话是这样:“家庭,有时候会是一个以爱的名义设置的牢笼,其恐怖之处在于,门上无锁,你却不敢推门而出,只能咆哮的接受一切爱的安排,直到最后溺亡其中,或是被时间离散。”

突然想到前段热播的剧《想见你》,好像明白为什么莫俊杰会喜欢陈韵如,也许孤独就是一种别样的美。也恍然大悟,陈韵如自杀那晚哭着说“为什么你们只会叫我在努力一点,开心点,不要再变回以前的陈韵如了,为什么,就因为我不是你们期待的样子吗,我真的好累,我不想再逼自己了。”因为没有人真正关心过她的想法。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五】

昨天看完了同事推荐的《无声告白》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遗憾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在不断的重演,可能会永远存在,更可怕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

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第二代移民美国的华人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之后,移居到美国一个小镇,生了三个孩子,这里小镇只有他们一家混血家庭,其他都是白人。一家人在这个环境中格格不入,父母的成长环境和心里,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父母把自己的所有期望压其中的一个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后走向......

书中大量的细节和心理描写,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芒在背。

"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结婚的时候女孩的母亲给她说的说,像个诅咒一样。

对于他们的小孩来说,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的父亲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最后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六】

《无声告白》这本书几年前就岀现在我家的书架上,当时翻阅过,没有很深的感触,这次重新翻阅,感触颇深,也许是因为我已是俩孩子的妈了,经历得更多,自然感触也多一些。单看书名,你或许以为这是一本有关爱情或亲情告白的书,其实不然。

本书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篇,让人颇感疑惑。认真读完,心中的疑惑就犹如抽丝剥茧,水落石岀。本书涉及“种族、性别、家庭、自我价值、青春危机、爱情”等多方面的问题。

书中的父亲詹姆斯作为二代华裔,故事背景基于一个华裔还处于遭人蔑视和异样眼光对待的时期。他与妻子玛丽琳,一开始的婚姻就不被玛丽琳的母亲看好,文中写道“当玛丽琳的母亲知道女儿的婚姻对象时,她绝望地扳着她两边的肩膀,眼中闪现的是恐惧,仿佛玛丽琳即将冲向悬崖的边缘”,母亲说“想想你将来的孩子们,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都不会合群的,你会后悔一辈子的”……当然,玛丽琳没有听取母亲的意见,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你能想到吗?婚礼过后,玛丽琳近8年时间没和母亲说话。在此期间,她母亲也没给她写过一封信,连孩子的岀生,玛丽琳也未告知母亲,甚至连孩子的照片也没寄给过母亲。直到八年后她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才如梦初醒,回想起母亲的一切。看到这里,我就在想:平时我们与父母相处也要好好沟通,生活没有过不去的坎,也没有打不开的结,千万不要等到没机会了才深感遗憾。亲情,永远是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

在当时那个华裔处于被蔑视的时代背景下,詹姆斯和玛丽琳的结合使得整个家庭由于血缘继承、孩子的容貌类似父亲而必将承受被社会歧视。正是由于出身就成为当地人眼中的“异类”,深受歧视之苦,詹姆斯便要做一个普通不张扬的人,极度渴望能融入大环境、融入人群中,他期待的是“自己扎入人群中,别人根本找不岀,他只需要平淡无奇”,这种态度也同时体现在他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中。

与之恰恰相反的是,玛丽琳却是一个狂热追求“个性展示、与众不同”的人,詹姆斯由于种族外表差异而导致的“与常人不同”,这一点正是玛丽琳最初被其深深吸引的根本原因。

认真阅读完本书,你就会明白造成莉迪亚人生悲剧的原因不仅仅在于与生俱来无法摆脱的种族血缘,更多的是在于父母对她的过度期望。

在如今的教育问题中,父母对子女过度的爱造成悲剧已经日益引发人们的思考。其中一种爱就是常常被视为天经地义的过度之爱,即父母对孩子的过度期望。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父母自身的理想未曾实现而深感遗憾,便在无意识中将这种期望转嫁到了子女身上。

父母爱孩子,应学会尊重孩子,而非全凭自己的期待为由代替孩子作选择;孩子爱父母,应理解父母的一片苦心,同时也要学会敢于说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良好的沟通才能搭建起通向彼此心灵的桥梁。在教育孩子这点上,我对自己其实是颇感失望的,我有时只关注孩子的“外在表现”,而非“完善内里”,这是很可怕的现象,就像一颗看似饱满美味多汁的百香果,一切开里面是干枯的,我想我一定要认真多读点书,好好改正缺点,给孩子正确的指引方向。

莉迪亚还小的时候,母亲玛丽琳的离家岀走给了她很大的影响,那种极度的不安全感在心中埋下了种子,这也为后续故事的发展做了铺垫。在父母眼中,莉迪亚是个成绩不错懂事听话的孩子,他是父母眼中的骄傲,是家庭关注的焦点,但过度的关注却无形当中给了她难以承受的压力。莉迪亚的哥哥是她精神上的支柱,妹妹汉娜则是“可有可无”的感觉,似乎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

杰克,这个完全处于莉迪亚一家人之外的人物,他外表放荡不羁,游手好闲,却成了莉迪亚唯一的“朋友”、内斯的“敌人”,他像是这家人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一个突破口,给了莉迪亚摆脱家庭重压的动力。当莉迪亚感到自己找到“知音”,甚至决定以身相许,没想到却遭拒绝,文中写到“杰克轻轻退到一边,他转头看着车窗,似乎自己的苦衷都在窗外,但不是枫树,不是湖水,也不是它们下面任何东西”,停顿一会,杰克轻声说岀一个名字“内斯”。天啦,这对莉迪亚来说是怎样的一种触动,她好不容易有了安全感,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让自己投入进去,没想到她所爱慕的这个在外人眼中放荡的男生,他挂念的不是他所交往的各类女生,也不是莉迪亚,而是莉迪亚的哥哥内斯……

年幼时的莉迪亚就非常恐惧——害怕失去母亲和父亲,而如今,哥哥内斯也要离开她去求学了。在她心里,哥哥是唯一理解他们家那种奇怪而脆弱的平衡人。

书本近尾声,我们都知道了莉迪亚确实是自杀而亡。但全书的结尾,却并未仅仅停留在莉迪亚的死去上。

这本书以悲剧开篇,却并未以悲情的语言收尾。本书最后一章以温情的语言将故事中每个人的未来慢慢铺展开来。生活就是这样,所有的苦痛终将过去,而生活即使充斥着无助无奈,也一样会继续下去。这一家人失去了莉迪亚,但他们仍将互相扶持,一路向前,也许未来的路会有更多磕磕绊绊,但是他们会以更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人生。

正如本书的主题“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们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这句话不是让我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是希望我们在家庭生活做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碰到问题要好好沟通并尽最大努力去做好,只是不要因此而迷失了自己……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七】

书里的一家五口人,各个不作死就不会死,没有一个讨人喜欢。每个人都狭隘、消极、自卑、冷漠、以自我为中心,各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缺乏交流……这也许正是书名的由来之一: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遇到事情的时候,每个人都选择逃避、退缩或者其他消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每句话都能朝着负面的方向被误解。有那么多个岔路口,居然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中间的任何人朝好的方向迈出哪怕一步。活生生的就把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在这本书里,看不到温暖。

故事中的大女儿Lydia是父母眼中聪明、漂亮、惹人喜爱的掌上明珠。在她身上,寄托着父母双方的无数梦想。她虽因这些梦想而不堪负荷,却从不说不。哪怕其实很孤单,很受排挤,为了让父母高兴,她也假装有很多朋友;哪怕对生物和物理这些课程不感兴趣,为了妈妈的医生梦想,她一直坚持上高年级的课,直到她再也坚持不住。为了表现她不再是哥哥的大宝贝,去跟哥哥最厌恶的男孩子Jack交往。这一切的一切,读起来那么地不可思议,却又是这么地合情合理。直到最后Jack对她说:“你甚至都不知道你自己要的是什么。我至少知道我要什么。”此时,她才醒悟到自己一直在“无我”地生活,甚至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了。而那个学霸人赢的哥哥,英俊高大,男生女生都爱,也被写成了一坨乌云。

“At least I know who I am.

What I want. ......

What about you,Miss Lee?

What do you want?”

作者将书中人物身上很多扭曲的性格弱点都归咎于他们的亚裔身份上。家庭没有朋友,因为这家是全镇唯一的华人;家庭从来不出去旅行,因为唯一的一次出门,被白人使劲盯着;孩子们没有朋友,因为华人就是不善交际;女儿孤僻,因为混血孩子本身存在自我认知上的问题……这些设计非常地不令人信服,完全不像是一个身为移民二代的作家所给出的剖析。更像是,用公认的固有偏见来打造好磨具,然后直接套在了故事人物的头上。

[读后感推荐] 《荷塘月色》读后感520字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读后感推荐] 《荷塘月色》读后感520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我读完《荷塘月色》,我很喜欢朱自清的作品,令我陶醉。我打开书一看,我一看“荷塘”这个地名,我便想起去年的暑假前,我一个人到奶奶家旁边的花园观赏荷花的情景。那宁静的画面让我至今想起来还恍如昨日。记得那天晚上我在家里一个人,感到寂寞,也像朱自清先生一样寻排遣,我背着手踱着出了家门,我想起那个美观的小花园。我独自走在曲曲折折地小石头路上,抬头一看,看见有满月的光很美好的。

我缓缓地走在路上,弥望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的都是树,有的明亮可辨,有的阴阴暗暗,而最多的是郁郁葱葱的松树。令人看起来多可怕!但我有点勇气走下去,走着走着,豁然开朗!啊!原来在荷塘的周围都是铜枝铁干一样的树,中间的荷塘里有不少荷花的花蕾,像安睡的样子。我只好轻轻地走步。走到荷塘的旁边,坐下一看,荷塘有田田的叶子,层层的叶子中间,朵朵粉红色的花,中间露出几丝淡黄色的花蕊,还有的荷花白如玉石。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使我心旷神怡!

突然,一朵荷花里有灯光闪烁,变成粉白的荷花灯,仿佛宝莲灯似的,真漂亮!我非常不可思议!我想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打开一看,哇!是一个萤光闪闪的小萤火虫,我好奇地看着它,萤火虫慢慢地飞落在我的胳膊上。萤火虫悄悄地跟我说:“你不要寂寞,多来看荷塘一下。”萤火虫又飞来舞去地回去了。我有点心灰意冷,我站立转身沿着荷塘走回去。我观赏完荷塘,大饱眼福,恋恋不舍地离开荷塘。

浮生六记阅读感悟分享七篇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我们该如何去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浮生六记阅读感悟”,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浮生六记阅读感悟(篇一)

《浮生六记》或许有我、有很多人想要的东西,特别是男人。芸娘不易做来,来世的事,会不会有人提前拒绝?这也没什么不好。

一、同甘共苦,患难与共;坦诚直爽,体恤关爱的夫妻真情。

二、勤俭淳朴,善处忧患;布衣菜食,可乐终身的简朴生活。

三、淡薄名利,与世无争;恬淡自适,知足常乐的旷达胸怀。

四、逆境逢生,善解人意;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优良品德。

所谓情投意合,所谓举案齐眉,闺房里的旧事,果真如文字渲染中的美好?

“知己如君,得婿如此,妾已此生无憾。”林语堂说芸娘是文学史上第一可爱的女人,也难怪有人对我说“芸娘不好当”。

不好当,感染气息总是好的。人的一生,会遇见多少不期的人和事。比如某个人,起初对他的了解是空白的,如今,隔岸观火,只见得烟雾,近不得身。探多了,还被染指“好奇”。好奇有什么不好呢,又不是专为觅你隐私而去,不准,我也不会兴叹,懊恼、惆怅之后,不作罢又能如何?

当时,遇见他,却是每日一点一点的收紧,又一点一点的诱惑,终成为其囊中之物。若是锦囊也罢,就怕是一塑料袋,毫无透气性,窒息而亡。亡也无畏惧,就是时间一长,不亡,大脑因缺氧,真真地成了整神经。

这已然消磨掉的四十年华年,都积攒了些什么?都沉淀下了一些什么?

那日的工作没有如期完成。好似学生交卷一般,不到最后一刻,绝不直面。读书、听音乐可以让人安静。前日下载的歌胡乱的,看来要重新来过。其实我的耳朵不能塞耳机,长时间的听音乐,听力已经严重不行了。电脑播放上班时间是要顾及的,只能委屈自己的耳朵。读书却是随时都可以的,心又焦着事情,也没读几个字进去。敲打键盘估计是最安全的,身边的同事已经习惯我敲打键盘都不来搅我,否则,会遭辣脾气。

宝玉和黛玉在花树下读《西厢记》,两个人的相约,无声,其香也是久远的。斯人想必欢喜这样的性情。芸娘与君亦如此,读书议文忆事怀情。好景总是不长。好歹也有过。

“与君不曾半日赋闲,纵然安排那样的时刻,想听君一席言,想与君谈古,君却移情别意,不予理睬我的缠绵。其实,女人的想念不全是肌肤之间的相亲,两情,默默,或言,或什么都不做,静下来的安逸,才是最宝贵的珍藏。”那日的日志,如今读来,依然动己心弦。

被人忽视的细节,又或许是他人刻意湮灭的细节,只能说明我与君心未能息息相通。又如何的相惜,相亲,相爱呢?

读六记作什么呢?囫囵留下的痕迹,惹得疑惑团团生。芸娘为何与君生离死别?死别是命运里的事情。生离,该是宿命了。世有才情的女子多是坎坷的命运,如此,我还是做个不读书不识字不作文的女人的好,平淡的肉身,至少苟且的时间长些。长些又有何为?心灵的枯萎和灵魂的走失,空留肉身,有何意?横竖左右,一个“难”,何以了得?

芸娘是一切男人梦想的女人。也难怪君之前说那话了。我不是君梦想的女子,梦得太迟也没什么,就怕不曾梦过。也不会去刻意努力做芸娘式样的女子,我本是我,为了人,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也不是我的作为,君怕更是不喜欢的了。

“用小纱囊撮茶叶少许,置花心。明早取出,烹天泉水泡之,香韵尤绝。”果真有这样的闲情,那真是只有人间桃源有。十丈红尘,哪许人心如此得闲。纵然半日,若真能放下世间事,与君同看花也不失来人世一遭。

小闲情,小矫情的心致偶尔歇在眉间心上,如品茶般,万般赋闲之后方解其中味。何况,同与佳人往?不多,不多,时日不多也。

沈复是一个喜小饮之人。诚然,梅花盒的发明尽显芸娘灵心巧手,只要动了情用了心,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对心爱的男人做出绝色的美味,腾出浪漫的氛围。

我是喜花的。入冬以来,只有铜钱草还在努力地为我绿着。秋时采回来的野菊早已枯萎,花粉落在玻璃桌上,并不去擦,那是野香之骨呢。每每受夫责备,指责我不擦去,脏了桌子,我并不理会,一意孤行让那些黄色的花粉留在那里。再晚些日,我是要搬回水仙过冬的。再说,去年的风信子已经发芽了,春来,想必会开出紫色的花。养了三年的风信子,大蒜一样的,花谢之后留得蒜果,入冬之后植入土种,还是年年复活,春来开会。我的小闲情,不精致,这些许年一直在续着。

芸娘收集断简残编。每日,我写闲字断章。不过,芸娘有君相佐。我是孤单一人的。

芸对名利看得很淡,生活无论富足落魄,都从未鼓励沈复读书做官。这么地,我突然明白了那日君为何莫名的吼我了。君想做理想中人,无奈身在红尘中。但“理想”是关不住的,很幸运,我愿意做君“理想”的桑田。不晓得,我又多情了没有。

“沈复何其有幸,娶了这样一位贤惠体贴又兰质蕙心的妻子。同样,陈芸也何其有幸,嫁给了沈复,从此拥有一位志趣相投又患难与共的丈夫。”

于厮,我错过今生。余下的日子,也只能隔着江水、隔着屏幕相望。时间长了,还不晓得谁先厌了谁——君,终是不欢喜我接近你、探究你,好奇你的。

芸娘之夫是真大夫。比起陆游和唐婉,我情愿不要那“红酥手”,纵然长年卧病,也要不离不弃。所谓相濡以沫,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浮生六记阅读感悟(篇二)

书中还有三处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

一是卷二《闲情记趣》中描写的很多花鸟鱼虫小技巧,都很实用,可惜目前真没这种闲情逸致去效仿,也许以后有机会的话会去试试吧。

二是卷四中写“秀峰今翠明红,俗谓之跳槽。”读到这里我才得知,原来跳槽最早指的竟然是逛青楼时客人“今天召小翠,明天幸小红”的这种朝三暮四行为。再想想跳槽的今义,不仅让人觉得这是个冷笑话。

三是卷六中提到的三处养生之道,第一句是“读《养生主》而悟达观之士,无时而不安,无顺而不处,冥然与造化为一。”第二句是“《秋声赋》云:奈何思其力之所不及,忧其智之所不能。宜其渥然丹者为槁木,黟然黑者为星星。”第三句是“不知甘脆肥腊,乃腐肠之药也。大概受病之始,必由饮食不节。”在此也不用翻译为白话文了,综合归纳一下,这三句关于养生的精髓就是“时常做到心平气和,遇事不要劳心费神,饮食不可没有节律”,在此与诸位共勉。

浮生六记阅读感悟(篇三)

清秋夜雨,灯影映窗红。看完了浮生六记也该写点什么很少看这种言情类的货色,但,我感动于沈复与陈芸的爱情。我赞慕着他们的平常生活的诗情画意,我倾心于他们的诚挚恩爱至逝世不渝,我仰望着他们毕生平常却心怀磊落,心无羁绊,超然脱于尘俗。

《浮生六记》,分为《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崎岖记愁》,《浪游记快》,后两记疑是伪作《中山记历》和《摄生记逍》,这个我是百度来的。这是一本自传体散文集,四记交叉相联,所记所叙固然都是日常琐事,平铺直叙,然情真意切,一点不腼腆作态,更无学究之气,惟是灵秀冲淡,读来如一缕嫣然清风渐渐拂面。

打开《闺房记趣》,沈三白刻画了一个清丽灵妙的女儿形象:“其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唯两齿微露,似非佳相。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这是他年少时初见陈芸的情景。那夜,芸给他吃自制的腌菜暖粥,吃的正香时,芸堂兄挤身而入,戏谑笑道:“我要吃粥你不给,本来是专门给你夫婿筹备的!”呵呵,当时沈陈二人就酡颜了。读此处我亦莞尔微笑,圆满姻缘一粥引之。

尔后便是两人成亲,一段最幸福美妙的时间。我一遍遍地被他们的真爱打动着。他们的恋情并不惊天动地,也非旷世绝恋,更非千古名唱。我只是为他们最平凡最轻微的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而深深激动。

夫妻饮茶谈诗论词,芸曰:“杜(甫)诗锻炼精绝,李(白)诗洒脱落拓;与其学杜之深严,不如学李之生动。”

春景,三白欲携芸远出远足,芸巧扮男装,见人问则以表弟对之。呵呵,竟无人识辨。

夏日,芸头戴茉莉花,三白戏谑说佛手为香之君子,茉莉为香之小人,何以亲小人而远君子,芸亦笑说:“我笑正人爱小人。”夫戏妻谑,笑俗为雅。

《浮生六记》是清代文人沈复写作的自传散文。因其以真言述真情,从不刻意造作,得以浑然天成,独树一帜,达“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之境界,深为后世文人所推崇,流传至今,已成经典。

《浮生六记》我相信淳朴恬适自甘的生活——如芸所说“布衣菜饭,可乐终身”的生活,是宇宙间美丽的东西。在我翻阅重读这本小册之时,每每不期然而然想到这安乐的问题——读了沈复的书每使我感到这安乐的奥妙,远超乎尘俗之压迫与人身之痛苦。《浮生六记》俨如一块纯美的水晶,只见明莹,不见衬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然而我自信这种说法不至于是溢美。想读这书的,必有能辨别的罢。以上这两段话是俞平伯和林语堂对此书写的精彩书评,觉得说的很好,和大家分享下。

我读此书有从书中的感触到,过度教养的影响,不只是教养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现代父母对孩子付出更多的照顾与教导,正面回馈却似乎不如预期,究竟教养出了什么问题?过度的保护、指导与关爱,不仅是个别家庭的教养问题,更是影响整体发展的社会问题,值得反思与警惕。我们都忘了,我们该养出的不是好小孩,而是好大人教养的目标,应该是养出一个心智、情感、能力都与年龄并进相衬的成年人。本书以此为中心思想,希望帮助父母平抚担忧与恐惧,先放下亟欲为孩子铺设成功坦途的急切情绪,而以更稳健的心态、更明智的爱,创造真实永续的教养效果。

在教养孩子之前,父母请先照顾好自己,完成自己的人生。本书打破一般教养思维,除了指陈过度教养的影响并提供解决方案,更聚焦于父母的心理建设与自我关照,恳切提醒父母别为了教养孩子而失去自己的人生。当你能好好生活、工作与爱人,孩子就会以你的身影为榜样,找到自己实践成功、创造幸福的方法。

浮生六记阅读感悟(篇四)

说是“情深”,其实炫耀

说是“豁达”,其实自满

江上狎妓,以“合帮之妓无一不识。每上其艇,呼余声不绝。”为傲。我不曾看出深情。不论芸娘,亦或喜儿,三白必曰“惟一人喜而”,与他在一起必定风流倜傥,好不快活。我却认为此乃对自己的肯定与炫耀罢了。若真喜芸娘,怎会狎妓?最可恶的还是,就连狎妓时候,也要无处不体现自己的“深情”,选中喜儿,只因她像芸娘。这样的说辞,我真的无法接受。

说其面对逆境,仍豁达面对,通篇无抱怨之语,生活仍然妙趣横生。我却觉不然。三白一生自视清高,不欲追求功名利禄,只求生活雅致而已。他做到了。他做到了他心中理想的生活,又怎会抱怨?

而我也不能说他是错的。他没有因为生活里的其他而放弃自己对生活风趣的追求。

而书中生活场景的刻画,风景的描写,的确温暖动人,入木三分。

然而正如他自己所言,

余凡事喜独出己见,不屑随人是非。即论诗品画,莫不存人珍我弃、人弃我取之意。故名胜所在,贵乎心得,有名胜而不觉其佳者,有非名胜而自以为妙者。聊以平生所历者记之。

他的作品,他的三观便是我所觉得的“有名胜不得其佳也。”

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尔。

浮生六记阅读感悟(篇五)

沈复和芸娘的爱情,或许不是那种浓墨重彩的旷世绝恋,就是这样的有着茶饭滋味的烟火气息,会不经意间触及我们心底深处的柔软。从怦然心动到举案齐眉,本就是一个随遇而安的过程,也是我们希望在日常中遇见的幸福。我们看过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故事太多,作为人群里的一员,我们依然会发现芸娘的可爱,直至之后的家庭变故,夫妻间的相扶相依依然令我们动容。

本书的作者周公度说:“沈复之文,有着落花流水的时光散漫,庭园梦境的从容静寂,与布衣蔬食的晨光之美。”生活的真味,在其字里行间之中就可尽收眼底,有一种市井流俗的大美。

大千世界里,能够有幸和一个人相携渡过余生,彼此灵魂守望,一边前行一边求索,从此言笑清浅,不离不弃,怎能称不上是一大幸事呢。

沈复的这“浮生六记”四个字取自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一诗的“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读来古韵悠长,应用于如今的日常也并不觉得违和,唯余怅惘。

《浮生六记》被誉为“晚清小红楼梦”,文中涉及的领域很广,包括对地方风物、植物山石、古代典籍、寺庙礼仪等方面的叙述,可以一窥那时的社会风貌。六记指的是闺情、闲趣、愁心、浪游和佚失的“琉球”“养生”六部分,自称格局。从沈复的质朴的语言中看到一位布衣文人的日常。

古文的简笔勾勒,太过惊心。一句“余幼聘金沙于氏,八岁而夭;娶陈氏。”就注定了沈复和陈芸两人一辈子的纠葛。段末总会出现一两句闲笔,却更能感受到时空的苍茫。比如“这一日,是乾隆乙未年(1775 年)七月十六日。” 和“殊不知,芸短寿之征兆已经隐藏于内了。”这种上帝视角,有一种惊人的壮阔感觉。

沈复对于妻子陈芸的外貌描述有一种称得上可爱的诚实,“身形秀美,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两只眼睛顾盼神飞。唯有两颗牙齿浅浅外露,似乎不是上佳的容貌。但她那种缠绵娇美的仪态,令人为之心动不已。”

仔细想来我们某个时刻的愉悦,都是在大片的平淡与困顿中体会时某一刻的幸福,爱与信念的回归是最美好的场景,怡然的生活源于恬淡的心境。多年之后,一些点滴就是爱过的证明,连同生命里的所有光景。这才是真实的人生吧,平淡如水,在多年后回首,依然能掀起惊涛骇浪。

浮生六记阅读感悟(篇六)

《浮生六记》一书大约称得上是玛丽苏小说了,一幕幕都美好细致到像是虚构出来的岁月静好,然而,它都是真的……

我小时候曾花过很长的时间思考,古代的人都是怎么生活的。没有网络,没有电,世界不大,劳动力少,要干的活多,那除了不停干活便是寒窗苦读,我那么想便得出了结论——古人过得很无聊。而《浮生六记》读下来,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大错误,只要有心,完全可以把日子过成诗。只要有心。也许只顾享受人生算是一种自私,因为现在人们约定俗成,作为收到恩惠的人,我们要报养父母,善待子女,这点没错,但是何必为了积累大量财富而将自己变成一个赚钱机器呢。日子不需要每天轰轰烈烈,只要在平淡中有一丝情趣便是莫大的幸福了。至于怎样算是平淡,因人而异,有人日花斗金才算是一种平淡哩,而那时他们为自己奋斗时也会获得快乐。

沈复和陈芸可以说是古时夫妻里的奇葩了,正是这点与众不同给了记录他们生活的《浮生六记》闪光点。复和芸的爱情,坚贞浓烈,十分浪漫,即便放到更为开放的现代,他们都是独特的,这是他们的超前点。我想他们的爱情独特大约得益于沈复的不羁洒脱和芸的保守聪颖知进退,两人缺一不可,否则这样的恋爱便谈不成,否则他们就没有这般的情义深重。

另一让我感到惊喜的是他们的脑洞。巧妙利用身边的平凡事物做出诗意的生活——就和他们的性子一样。沈复提及的插花之法看得我是跃跃欲试,不禁感慨,怎么会有这般精致的人,普普通通的家庭插花也能弄得很有意境很有仪式感!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于是乎通读下来,书边的空白区便被我密密麻麻填上了这样的批注:“妙哉”“天啊”“nice”。复和芸两人真真是活得开朗有趣了,那许多的前卫思想,难怪有人评到:“并不能用有趣、精致、伤感简单概括这本小书之所以入得经典行列约是手边有此一册,便真如有一妙友相伴。”是了,我每每会发出“知音啊”的赞叹原因便是如此了,沈复的文笔并不如大师般有许多讲究,就像两个朋友间互相交流,平淡叙述,讲些生活的小细节,讲历史洪流宇宙世界中根本看不到的小细节,这是幸福。

《浮生六记》合该六记现仅余四记,读来觉其似一画卷,一幅市井画卷,没什么国仇家恨,就是日记一般的流水账,而正因如此,它才回味无穷,打动人的是日常里的柴米油盐。现在有很多小说早就失了味,为了吸引读者尽取些超脱现实的材料,这与神话有何异呢。

就是可惜,复和芸的舒服日子没过多久,后来他们便是在苦中作乐了。坏人很多,但心地真诚善良的亦不少。综上看来,生活其实古往今来差不多,过成怎样由自己说了算,无关钱财,只关于心。

命理万化,虚诞与否仅由己。

浮生六记阅读感悟(篇七)

有幸在朋友的介绍下,近期看完沈复的《浮生六记》,所记述的内容虽稍显日常繁杂,平淡无奇,却情真意切,清新自然。读来如清风拂面,意气盎然。

书中记录着沈复一生经历的跌宕起伏,悲欢离合。书中散发着感性色彩的文字,使人仿佛置身于旧世其间,体味着人生百态。沈复的心里始终怀念着自己的妻子,人虽已逝,她的聪慧、襟怀、气概和痴情却长久世间。生活在今天,我不会经历战乱、饥饿、孤苦,但没有人能保证,我不会遇到其他的不幸,无论是疾病,还是失去亲人,这些并不是不可能,沈复在经历了妻死子散后竟然依然能有一份品味生活中精细微妙之美的心,实在令我感慨,快乐何如是,痛苦何如是,我想也许就是以一份宽容恬淡而又有意趣的心,去接爱生活中将要到来的一切。

我想我已经明白了我以前对于生活过于浅薄的理解,我应该改变我的人生态度,在做事前要三思而后行,无论是好的情况还是最坏的处境都应思虑再三。困难和挫折破坏了生活的乐趣,但我们可以将它转化成另一种快乐,我们不仅要自己克服困难,也要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人,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有多少赤子之心,便能赋多少闲情。有多少繁花似锦,便要有多少承担满眼凋零的勇气。

读小故事大道理有感200字汇集七篇


小时候读故事书是一扫而过,但是长大后再读,就是另一番滋味了,就像按图索骥的故事告诉我们的一样:我们做事不能拘泥教条、墨守成规。不知道你在观看完《小故事大道理》后,产生了什么思想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小故事大道理有感2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小故事大道理有感200字(篇一)

在公园里养着两只天鹅。

一只天鹅的一边翅膀上的羽毛被剪去了,另一只天鹅则完好无损。剪去一边翅膀天鹅放养在一片较大的水塘里,完好的那只放养在一片较小的水塘里。

一个游人觉得很奇怪,便询问管理员为什么。

管理员告诉他这样是为了防止天鹅逃跑,他解释道:“剪去一边翅膀的天鹅不能坚持平衡,飞起来后就会掉下来;小水塘里的天鹅虽然没剪去翅膀,可是起飞时没有必要的滑翔距离,只好老实地待在水里。”

天鹅的翅膀就好比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梦想,翅膀被剪断了,就失去了展翅高飞的本事,梦想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没有梦想的人生,就会像一张白纸,没有梦想的人,就永远不会拥有属于自我的蓝天。

读小故事大道理有感200字(篇二)

《小故事大道理》是一本影响孩子一生的经典丛书,是陪伴孩子成长的朋友。它能让孩子们从一个小故事中,懂得一个又一个大道理。不信的话,我讲个故事给你们听听!

花三分钟感谢

一家日资公司的公关部招聘一位职员,最后只剩下了五个人。公司通知这五个人,聘用谁得由日方经理层会议讨论通过之后,才能决定。

几天后,其中一位的电子邮箱收到了一封信,信是公司人事部发来的。内容是:“经过公司研究决定,你落聘了。但是我们欣赏你的学识、气质,因为名额所限,实是割爱之举。公司以后若有招聘名额,必会优先通知你。另外,为感谢你对本公司的信任,祝你开心。”

她在收电子邮件的一刻,知道自己落聘了,十分伤心。但又为外资公司的诚意所感动,便顺手花了3分钟时间用电子邮件给那家公司发了一封简短的感谢信。

但两个星期后,她收到那家日资公司的电话,说经过日方经理会议讨论,她已被正式录用为该公司职员。后来,她才明白这是公司出的最后一道考题。她能胜出,只不过因为多花了三分钟时间去感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礼貌对一个人来说是很重要的。它能体现一个人的修养问题,也有可能在你不知不觉中收到无法估量的成果。

虽然,这些故事都很普通,但是,这些故事都有一个你意想不到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去阅读它,一起享受书带来的知识吧!

读小故事大道理有感200字(篇三)

朋友们聚在一起聊天,总得有人来陪伴“小妖怪”们,我自觉地承担了这份“重任”。他们玩的不亦乐乎,突然两个孩子因为在游戏规则上出现了分歧而争吵起来。任我怎么劝说,谁都不肯让步,当时的局面我也有些控制不住,再争执下去没有任何意义,正巧当时我捧着朋友家的一本《小故事大道理》在读,于是我见机会说:“来吧孩子们,我刚刚读了一个故事,有人遇到了困难,我们一起来想一想解决问题的办法,看谁最先想到,来吧!”男孩子们好奇是天性,一听有困难需要帮忙,一个个“小燕飞”的状态扑向我,把我团团围住。当时心中窃喜,终于打断了他们的争吵,把注意力成功转移了。

这样,我给他们讲了书中的一则故事:由于意外的塌方事故,几个矿工被困在了井下极深的坑道中。尽管他们在漆黑的世界里奋力四处寻找出路,但因辨不清楚方向而找不到出口。

精疲力尽的几个老矿工,不得不坐下来歇息歇息。这时我问:“你们能帮帮他们想想办法,怎样逃生吗?”孩子们七嘴八舌的各抒己见,没有人说出有效的方法。这时,我告诉他们想知道答案就静下来仔细听。当时,一个老矿工打破了沉闷,想了一个办法,他说:“与其这样盲目乱找,不如静静地坐在这里,看看是否能感觉到风的流动,因为风一定是从坑口处吹来的。”

于是,大家在原地坐了许久,刚开始没有丝毫的感觉,可是过一段时间以后,他们变得很敏锐,逐渐感受阵阵十分微弱的风轻抚脸庞。最后,他们顺着风吹来的方向,终于找到了出口。

孩子们听得入神,借机通过这个小故事,让他们明白了:“心躁使矿工们在死亡线上徘徊,心静帮助他们走向了新生。同样的道理,遇到问题(比如刚刚的争吵),静下来思考一下怎样处理问题远远比不休的争吵更有意义。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心躁则暗,心静则明。”孩子们听过后,笑着跑开了,随之而来的又是一阵阵开心爽朗的欢笑......

读小故事大道理有感200字(篇四)

《小故事大道理》是一本很有意义的书,书中有许许多多的小故事,但每个小故事里都隐藏着一个深刻的大道理。然而,这些大道理能让人颇有领悟,并一生都受益不尽!我们就来分享几个小故事吧!

《将军与上校》讲了一个将军想拿回自己被扣留在边境的东西,于是最高统帅同意了,但对他的称呼为“上校”,最高统帅却说这是等价交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有得必有失!

《一捆筷子》讲了三个儿子抢遗产,而父亲临终前说他们每人都像一根筷子很容易就被折断,但如果他们合在一起就什么也折不断他们。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团结一心,才能战胜所有困难。

看!每个故事都有每个故事蕴含的道理,我觉得我们应该要领悟《将军与上校》告诉我们的道理,有得必有失,世上绝对没有免费的午餐,而天上也不会白白掉下馅饼。也要像《一捆筷子》所说的那样要团结一心,才能战胜所有困难,这也照应了那句话:“人多力量大。”

一两个小故事都能让我懂得能帮助人生的大道理,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本《小故事大道理》反复读读一些小故事,再次领悟人生的大道理,并一生都受益不尽和铭记!

读小故事大道理有感200字(篇五)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小故事大道理》,里面的故事虽然很短,但是这一分钟的小故事远比一个小时的道理说教更为有效。这里面的小故事每一个都隐藏着深刻的大道理。

这里面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群鸟学艺》故事是意思这样的,许多的鸟儿听说凤凰会搭窝,都想到他那儿学本领。凤凰开办了一个学堂,猫头鹰、老鹰、麻雀、小燕子、都到了凤凰那儿学习如何撘窝,但最后只有小燕子搭的窝是最好的,她搭的窝,不仅漂亮,而且结实、暖和,更可以不怕风雨。而那些自以为是的鸟儿做的是最差的他们搭的窝和小燕子做得窝完全相反。

从这个小故事就可以反映出我们的学习,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要认真刻苦,还要实事求是。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而一个小小的故事往往能滋润我的心灵。 对我来说,一分钟的小故事远比一个小时的道理说 教更为有效。在本书、意味深长的故事,可以让我了解小玛莎是怎样长大的,王子的驴耳朵为什么会消失,小小的爱心房子怎么容纳下全城的孩子,巨人的花园为什么总只有冬天……这一个个小故事温暖了我的心灵,而其中蕴涵的大道理会影响我的一生!

读小故事大道理有感200字(篇六)

暑假期间,我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一次回眸,就能感受到真诚的存在;一个微笑,就能诠释生活的美好;一抹阳光,就能彰显生命的精彩。人生的博大与精彩,往往孕育在最平凡的故事中;而一篇篇小故事背后却隐藏着意想不到的大道理。在那么多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改变人生态度”。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独臂油漆匠为自己的境遇感到悲伤,他恨上帝只给了他一条手臂。因此,这位油漆匠每天闷闷不乐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有一次,一位老太太请他到家里刷墙。一进门,迎面而来的是一个热情的老头。后来才知道,这个老头是个盲人,但他却整天笑呵呵的。油漆匠心想:这位先生和我同样是残疾人,他每天笑呵呵的,而我就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微笑着面对一切呢?于是,他开始慢慢地开朗起来,他的朋友越来越多,生活也就更加美好。

是啊,虽然我们无法改变命运,但我们能改变人生观;虽然我们无法改变生存境遇,但我们能改变心境。看到这里,让我不禁想起我曾经有过类似的事:当考试卷发下来,一个恐怖的数字出现在我眼前——“93”。那一刹,我整个人都呆住了。爸爸那生气的样子和如打雷声的教训声立刻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于是,我一整天都板着脸,对任何人都是那么的冷漠,老师同学都注意到了我的不对劲,就问我怎么了,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他们,然后眼泪像断了线的风筝落了下来。老师听了后,拍了拍我的背,亲切地对我说:“不要伤心,下次继续努力吧。你看看,考得比你差多了的人不是都没像你那样吗?”听了老师的话,我马上把眼泪擦干。之后,我就更加奋发努力,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放在学习上。果然,我的成绩直线上升,每回考试都会取得一个好成绩。

一次回眸,就能感受到真诚的存在;一个微笑,就能诠释生活的美好;一抹阳光,就能彰显生命的精彩。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去欣赏这一篇篇小故事,探索其中的大道理吧!

读小故事大道理有感200字(篇七)

很久以前,一个商人赶着一辆马车走在偏僻的乡间小路上。这条路已经走过无数次,非常熟悉。

但每当马车走到小溪旁边,马就开始蹦跳,嘶鸣不肯向前。商人很纳闷儿:为什么每次走进这条河,马儿就会嘶鸣,停滞不前呢?非得用力打它,拖拽着才能走过小桥。商人下车查看了半天,也看不出让马儿恐惧的原因。正在这时,一只青蛙蹦出来,“呱,呱”叫了两声,这时静下来的马儿又叫了起来,愤怒地顶着膨胀的青蛙。而那只青蛙也愤怒地顶着高大的马儿,紧张地蹦来蹦去。

商人对着蹦来蹦去的青蛙说:你为什么这么紧张呢?青蛙说:“我是担心那匹马,他看起来那么高大。凶猛。每次马车路过,它的马蹄声会让我感到紧张,感觉危险正在逼近我和我的孩子们,我必须大声尖叫,紧张地蹦来蹦去,大声尖叫才能把内心的恐惧赶走。”商人恍然大悟。又转身对马儿说:你为什么每次来到河边就会大声嘶鸣呢?马儿说:“我每次来到河边,看到那只丑陋的怪物,它蹦来蹦去,还发出难听的叫声,长大的嘴巴好像要把我吞掉似的,我感觉它很可怕,怕它把我们拉进河里。”商人松了一口气说:“青蛙,我的马儿性情温和,虽然它很高大,但从不伤人。马儿,虽然青蛙丑陋,但它们是益虫,从不做坏事。你们不要因为不存在的威胁吓唬自己了!”商人把它俩的担心讲明后,青蛙和马儿如释重负,不再害怕,它俩还成了好朋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自以为是,不要光相信自己看到的,就想着他很强大,很可怕!为根本不存在的威胁忧虑,害怕。没有得到证实的事情,就不要自己吓唬自己。这会让原本快乐的生活变得沉重,煎熬。

俗世奇人的心得精选七篇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我们在读作者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俗世奇人》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俗世奇人的心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俗世奇人的心得(篇一)

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一书,每篇都着墨不多,个个人物活灵活现,都快从书里跑出来了。这真可谓是一部佳作!

“俗事奇人”顾名思义,就是平凡世界中的奇人。从生动幽默的故事里,揭示出许多深刻而严肃的道理。

张大力一把举起石锁,却粗心大一没看下一行字,细心多重要,让张大力白欢喜一场;刷子李教导徒弟:苦练才能出真功,其实也在教导我们这些读者;苏七块虽立下规矩,还是待人宽容,私底下给华大夫七银元,我可是打心底佩服他,宽容又不是原则,华大夫那种记牙不记人,将他对职业尊重、负责的精神给栩栩如生、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想到这儿,我感由心发。小时候我练字,当时我还是各新手,有几次,我怎么写也写不好看,老师批评我,教育我,我无地自容。回到家里,便对着笔赌气“写什么写,我不想练了!”看了《俗事奇人》,我悔当初,才知道学好本领就要勤学苦练、坚持不懈。当初的想法真是不应该!和《俗事奇人》中的“奇人“相比较,我这一点点苦能算个什么呀!

让我们在赛道上赛跑,摔倒了,要爬起来再跑。

俗世奇人的心得(篇二)

假期,我随手拿起一本冯骥才的《俗世奇人》,翻开就被其中一篇《苏七块》的标题吸引住了。

苏七块的原名叫苏金散,是一位外科名医。他在给人做手术时,操作的动作像闪电一样快,当你还没感到疼的瞬间骨头就接好了。但是他有一个习惯,所有人找他治病,无论情况多么紧急,病情多么严重,都要先付七块大洋。你说,这是嘛习惯?我看到这儿时,心理觉得这样不好,认为他没有善心。作为一名医生万一遇到一个病重病急的人,难道真见死不救?

带着困惑我读了下去,读到最后,我明白了个道理:规矩就是规矩,规矩是永远不能随意改变的。他在行医过程中确实遇到我担心的情况,他坚持收钱,最后还是他的牌友捐的钱让他医治病人,但是在病人治好后,他悄悄地把钱还给了牌友。我发现他是善良的,是有爱心的,只是立下的规矩不能改。

想一想在我的生活中也是这么一个道理,老师说过的法律法规、校规、班规,这些都是不能违反。上学期学校开展过安全交通规则的学习,然而我有一次因为上学快要迟到了,焦急的在十字路口等红灯过马路,当时看到左右没有车,就心存侥幸地跑过马路。现在想起来,我知道自己错了,规章制度是不可以因为各原因而置若罔闻,苏七块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这本书里有许多奇人奇事,我会一一和大家分享我读书的乐趣和学到的道理。

俗世奇人的心得(篇三)

就在这个月里。对!你没有听错。就在这个月里,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写这本书的作者是冯翼才,我想学过五年级下册语文书的同学都应该认识他,因为其中一课《刷子李》就是他写的,也是出自《俗世奇人》的。

其中含有许多有趣的小故事,如:《苏七块》,《好嘴杨巴》,《张大力人》,《冯五人》,《泥人张》等等等等。他的代表作含有《神鞭》和《三寸金莲》,都很好看,也很有趣,非常有意思。

冯翼才通过这些名人或奇人告诉我们那个时代的名人很多,并且天津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近百余年,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即在显耀之上,更在民间之中。

其中许多名人都有一个简称大约都是三个字,前两个字是他的长处,也就是特长,特点。后一个字是他的性。如:“刷子李”,“背头杨”,“泥人张”等等。

我推荐大家也来读一读这本书。

今天,我把《俗世奇人》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很有意义,是冯骥才写的,写的是很早以前发生在天津的人和事。作者把当时发生在社会上的人和事记录下来,每一个人就是一篇故事,这些故事看起来是各自独立,实际上它们是共通的。

这本书描述的每一个人都各有特点,比如:泥人张,能在很短时间捏出一个个鲜活的泥人来;苏七块,能凭手的感觉迅速将病人的骨折部位复原;刷子李,可以在长时间刷墙时身上不沾一滴泥浆;张大力,能一口气举起常人举不起的石锁……这些人在当时被老百姓视为奇人。

我从他们身上受到很大启示:他们都是通过长期的社会实践,认真观察,仔细琢磨,刻苦训练,并且靠顽强的坚持,认真做好一件事并取得了成功,受到了人们的认可,为当时的社会做出了贡献。

因此我们一定要学习书中这些人的精神,任何事情不分大小、不论贵贱,只要去仔细观察,认真学习和探索,不是见困难就让而是见困难就上,并通过自己艰苦努力,什么事都是可以做成的。

暑假我想每个人都应该多多少少会读几本好看的课外书吧!我就看了一本书叫《俗世奇人》听名字就觉得新鲜,好看。这本书的作者是冯骥才老师写的。

这本书中讲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这物各个都有不同的本领如:苏七块、刷子李、好嘴杨巴……其中刷子李这个人物我们在五年级的课文中还读到过了呢,刷子李的技术高超,精艺求精。在刷墙的时候对自己的要求很高,刷墙的时候必须穿着一身的黑服刷漆,而且不能沾到漆,这就是其中的一位奇人。这本小说里通过讲那些奇事来描写奇人,要想在天津码头混着就必须有着别人没有的本事才行,不强活不成,一强就出生了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都是俗世俗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要是一奇就会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但全是真人真事。书中还有一位大夫更是奇,因为他姓苏所以大家都叫他苏大夫,还有的背地里叫他苏七块,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呢?是这样的,因为苏大夫这个人他给人看病都只要七块钱,不管有多严重的病。但是,你不给他七块钱他是不会给你医的,在他那儿看病不管严不严重这么一下就好了,有一件事就更能体现出他这个苏七块这个外号了。

那天,开三轮车的张四闯了进来,往门上一靠,左手托着右手脑袋瓜还淌着汗,病的不轻啊!这七块钱张四开一天的车也没有可苏大夫是一个斩钉截铁的人,没有七块钱当然不医了,直到有一个人给张四钱苏大夫才肯医。

这本《俗世奇人》真的很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看。

我还有一个原因为什么我一口气读完。因为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好词好句,四字词语多的无法数数,所以作者用上这些词才把这本书写得神奇,书里的18个故事,作者把它写得生动形象。

当我读完这一本《俗世奇人》,我马上就想起了每一次写作文。我写作文总是很难下笔,下笔了我还是思前想后,不知从何下笔。可是这位作者是写的那么生动形象啊!我猜作者应该读过不少书,所以知识广阔,用上了好词好句。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希望大家要多读书,才能获得受益匪浅的知识。

今天,我在读一本老师推荐的书《俗世奇人》,这本书我一口气给看完了,看完后我受益匪浅。

《俗世奇人》为什么我一口气看完了呢?因为这本书太好看了,这本书里的人是非常神奇的,比如:苏七块,他医治胳膊,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刷子李,他用白油漆刷墙,自己却穿上一身黑衣服,连一点白粉都不会落到身上。张大力,他身强力蛮,力大没边,一下子就能举起青石大锁。认牙,他治牙不用问病人,只要往里瞅一眼全知道,一下子就治好了。……他们都是各有绝活的,这样才能在天津界混下去呀!

俗世奇人的心得(篇四)

比方说这段:“刷子李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干粉刷一行,别的不干。他要是给您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最让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再加上他刷的墙是“匀匀实实一道白”,“好似打开了一道雪白的屏障”,也不难看出,这手艺有多好了。

在华大夫的身上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觉得十分有意思。

巡捕来问华大夫认不认识一个‘黑脸巨匪’华大夫因为记不住人的模样坚决说记不清!然而,华大夫根据巡捕的提示,在吃饭时,根据自己的医术和巡捕的提示,捉住了那个‘黑脸巨匪’。随后,就有很多人说华大夫是:认牙不认人。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苏七块和华大夫。首先来说苏七块,苏七块原名:苏金散。他每次给病者看病,病者都要先放七块银两在桌子上,如果没有这七块银两,他就动也不动,好赛旁边没有人似的。

所以,别人都在背后骂他:“认钱不认人!”又给苏金散起了个挨贬的外号:苏七块!

这个寒假,我在看一本十分有趣的书。它的名字叫做——《俗世奇人》。它,是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作品。文章采用“半文半白”的写法,短小而精湛。

这本书里的人物,各个身怀绝技,有:妙手回春的苏七块;刷浆不漏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正直正义的泥人张;能说会道的好嘴杨巴……这些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俗世奇人的心得(篇五)

语文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用两天的时间读完了它。

我非常喜欢《俗世奇人》这本书,它太好看了。书中的语言风味独特,作者把每一个人都描写得生龙活虎,仿佛就站在我们的眼前。《俗世奇人》主要讲了天津的一些奇人趣事,比如刷墙技艺高超的刷子李,力大无比的张大力,专门辨别古玩真假的蓝眼等等。

在众多人物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泥人张。一次,泥人张在饭馆里饮酒,忽然大名鼎鼎的张五爷来了。大家都放下筷子看着他,唯独泥人张没有。张五爷刚坐下来,就和其他两个人嘲笑起泥人张来。泥人张没有生气,用左手摆弄着一团泥巴,不一会儿就捏出了一个张五爷的脑袋,比张五爷的脑袋还像张五爷,就是比较小。然后泥人张把泥人往桌上一摆,走了。张五爷对泥人张喊道:这破手艺也想赚钱,贱卖都没人要。结果第二天,几个小杂货摊上摆着一排排张五爷的泥像,摊上还都贴着张纸条,上面写着:贱卖海张五。大家都乐了起来。张五爷花了大价钱才把泥人全买走,这就是他嘲笑泥人张的后果。我看完这个故事后,哈哈大笑,同时对泥人张的手艺钦佩不已,他捏泥人的时候是那么灵活,真是心灵手巧。我平时玩橡皮泥,总是笨手笨脚,捏半天捏不出个像样的人来。我跟泥人张一比,那简直就是相差九十万八百千里啊!

原来,不仅是在电视、报刊上,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与众不同的人,这些不平凡的人就在我们身边。

俗世奇人的心得(篇六)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在这个寒假里,我又读了冯骥才先生的一本书—《俗世奇人》。

这本书里面讲了很多天津有名的手艺人,例如:苏七块,刷子李、好嘴杨巴和认牙的华大夫……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刷子李和华大夫。

刷子李这篇文章讲了刷子李是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门干粉刷一行,本领极高,在刷屋顶的时候,如果是别人,粉浆一定会滴在自己身上,可刷子李却不一样,在他手上的刷子刷过屋顶时,立刻就有了一道匀匀实实的白,绝不会掉下来一滴,可见他持之以恒的在练粉刷。

认牙这篇文章讲了华大夫的医术可谓顶天了,假牙能做得像真牙一样,而且只认牙不认人,这就说明滑大夫在认真而又坚持的治牙。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学习刷子李和华大夫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很差,英语老师告诉我英语要每天听读,于是从那以后我就下定决心每天听读英语,并且每天打卡,平常我写完作业就出去玩,而现在我写完作业就开始英语打卡,虽然每天只读15分钟,但是我相信日积月累下来英语成绩一定会有所收获的,果然在后来的考试中,我的成绩提高了一大截,现在的英语打卡已经成了我生活当中的一种习惯。

所以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持之以恒,养成良好的习惯,这样一定能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俗世奇人的心得(篇七)

读了俗世奇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学成本领,就要脚踏实地去干,不能总想着走近道。其次便是坚持,不可半途而废。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有一颗热爱之心,做事能成就传奇,写文章也能留下传奇!

俗世,果然有奇人!就看您怎么做了。

我也在心中种下了一个梦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汇集(5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篇二】

在我感慨自己居然花半个月才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直到阿里萨说出那让人尘埃落定的四个字—“一生一世”时,我又感到不舍。

我承认,我是喜欢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不管他与多少个女人性交,不管他放纵过多少次肉体的狂欢。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他见到费尔明娜的时候还是会像一开始那样小鹿乱撞,想起那个遥远的十二月的下午,费尔明娜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

即便是在多年以后,他再一次与费尔明娜在电影院相遇“他贪婪地呼吸着费尔明娜吐出的空气,根本无心在意电影情节”。

他在53中短暂得爱过一个又一个不同类型的女人,可是当他从肉体的狂欢中挣扎出来的时候,他还是会无可抑制的想起费尔明娜,他仅靠着回忆生存,靠着他与费尔明娜过去和他一封封书信以及那冒险旅行中靠电报诉说衷情的浪漫。还有当日清晨风中那曲只属于他们的华尔兹。

回忆到最后,那些越来越模糊。可是那么多年里,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也从未停止过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即便是亲眼看着费尔明娜微微隆起的小腹,挽着丈夫的手举止优雅,出落大方成为贵族夫人。他说胡话,烧的不省人事,像染上了霍乱一样,持久蔓延,不能治愈。

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下定决心要好好活着,要熬过时间,等到马尔比诺医生死去,直到自己的命运得到费尔明娜的庇护。

53年的漫长等待是爱吗?仅凭一段短暂而又热烈的回忆苦苦等待半个世纪这算“爱”吗?回忆总是会夸大事实,不停地放大好的,抹去坏的。让人仅凭那些被时间冲淡得只剩下微弱轮廓的回忆苦苦坚守。

阿里萨爱的是那段回忆,还是费尔明娜爱的是16岁的费尔明娜还是以后每个时刻的费尔明娜?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捉摸不透的事情,因为你无法分清,你爱的是回忆还是当时的他,还是爱他是的那种感觉。

但是当阿里萨在轮船上下意识的寻找费尔明娜的手,望着她干瘪的皮肤,身上散发出的老年的味道,他还是抑制不住自己对她那种向往的冲动。

他曾说“世界在变,习惯在变,风尚在变,一切都在变,唯独她没有变”。她是会变的,从年轻的珠光红润到老年的步履蹒跚,岁月没有丝毫不忍在那张他最爱的脸上刻下痕迹。她会变,只是他不明白,不变的是他对她的爱。

有人反感阿里萨,反感他不断地强调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情有多忠贞,却又与此同时与太多女人性交。正如他自己陈述道“只有在享受激情的同时,才能冲淡他因为失去费尔明娜的痛苦”。可每当他享受狂欢时,狂欢结束的时候,他仍会在无数个短暂欢愉的片刻,陷入对费尔明娜的无尽思念。他可以随便和一个寡妇上床,随便爱上一个人之后又把她抛弃。

但在被费尔明娜拒绝以后,无数个被思念吞噬的夜晚,他都未曾试想过打破费尔明娜平稳而又安定的生活,直到那漫长的半个世纪以后,乌尔比诺医生戏剧性的死亡。

他才重新以另外一种方式进入费尔明娜的生活,摒弃了以往那些他背的熟烂的酸腐诗句,用一种历经沧桑以后对苍老,生命的独特见解安慰费尔明娜。从上一次他们这样亲密无间,在山茶花上用大头针刻下她名字时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没有经历过一起生活,一起面对,浴室里没有香皂这种繁琐的事情,他们更像是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练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

与乌尔比诺医生不同,当我读到乌尔比诺医生死前用尽最后一口气说出“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有多爱你”时,为他的爱感慨,可在他葬礼的那天,阿里萨尽心尽力准备一切,半个世纪以后再次向她重申“他忠贞不渝的爱”时,我才明白。

这是马尔克斯给爱情开辟的另外一种可能。

他赋予就这个故事一个合乎人满意的结果,为爱情注入了另外一种经历,漫长等待以后的有可能。

乌尔比诺与费尔明娜之间的是经历生活烦琐,考验风雨以后的爱。爱情要么生来就会,要么一生不会。正如当时萨拉,诺列诅咒般的骂道“她为了钱而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这是下下策”。乌尔比诺能带给她的是尊严,安全感,和谐,这些东西或许不是爱情。

或许相加起来,又似乎等于爱情。它能维持她的骄傲,使她时时刻刻抬头挺胸像母鹿般行走。因为婚姻中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且安定。

很显然,费尔明娜是爱这种安定的,爱这种安定带给她的安全感。而,年少时,和阿里萨那种迅速狂热而又短暂的爱情带给她的炽热浪漫也是她所爱的。只不过阿里萨不同于乌尔比诺,他卑微,瘦小,忧郁。以至于她无法接受现实中的他,与她爱情不符合的他。

而半个世纪以后,再次见到阿里萨,他已经成为了航船公司的老总,为了心爱的费尔明娜,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西装。

中途发生过什么已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关于爱情,一开始是你,结局也是你。

如果当初阿里萨没有去洛伦索家送电报,就不会透过窗户看见正在教姑姑读书的费尔明娜,也就不会爱上她,也不会在以后的53年里,躲在花园里偷偷望她。

好在阿里萨爱得足够深,

可以迈过时间,死亡,绝望,等到最后,并且比任何时候都坚定,自信得说出五十年前就已经准备好的话,用漫长的坚守对抗命运与妥协,直到说出“一生一世”四个字。

没想到居然写了2000字。哈哈哈哈三年前写的读书笔记,现在看起来还是很有感触,只是有的地方可能思路不是很衔接。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篇三】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心动与其他什么无关

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是不是他最好的作品我不知道,但是这本作品确实很值得一读。在每天被纸醉金迷的短视频轰炸,被低劣的情感法则洗脑的时候,于是我们不禁发问:爱情难道是一场攻防战吗?这更令我们对木心《从前慢》中一生只爱一个人的爱情既怀疑又期待。

虽然这本书在疫情的时候很火爆,但是可能会令大多数人失望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并非在霍乱的危机之下,男女主超越死亡的爱情。与此相反,以我们现代的爱情观念,我们甚至会觉得这本书是在毁掉我们长久以来所形成的爱情观。

费尔明娜·达萨,父亲是个通过一些见不得人的生意发财的暴发户。达萨小的时候被父亲逼着在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上学,所以达萨受过良好的教育。但迂腐的教条,刻薄的校长让她想要逃离,产生了自由的萌芽。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个纯情穷小子的相爱也是费尔明娜自我意志的苏醒。

存在于两个人之间的是青涩的爱情,双方都会把自己心中虚构的、思慕已久的、许多本不属于对方身上的优点强加在对方身上,同时它给足费尔明娜·达萨想要的自主选择。

我称之为冲动,尤其是这种年少时的冲动,会麻痹少年并不坚定的理智。就像大多数影视作品的情节一样,两个人的爱恋被达萨的父亲发现。

阿里萨是个穷小子,这显然不符合达萨父亲把女儿嫁给贵族的期许。站在父亲的立场上,我甚至觉得达萨的父亲没错。达萨的父亲是做走私生意的,可能以前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记忆犹新,更好的家庭的确可以让女儿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费尔明娜父亲的安排下,他们两个多年未能相见,再见时遇到了达萨第二次自我意志的觉醒:青春褪去,再一次触摸现实与未来,费尔明娜猛然意识到自己必须的选择必须为未来负责,如果选择了弗洛伦蒂诺,那么她的后半生将是可以预见的清贫与荒芜。

彼时的他们奋不顾身地爱着彼此,而此时,现实不得不使他们重新考量这份爱情。爱情第一次向现实低了头,一段爱情的结束,必定是从一方的自卑开始。

费尔明娜觉得自己失去了死心塌地爱一个人的冲动,面对乌尔比诺与弗洛伦蒂诺羞怯婉转的告白截然不同的自信告白,费尔明娜选择了他。

两人最初以为双方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但是现在发现不是。马尔克斯是这样写的:

在那个年代,富有有很多好处,当然,也有很多坏处,但半个世界的人都对它梦寐以求,认为它是获得永生的最可能的途径。

显然,结婚以后的费尔明娜并不快乐,结婚那时,她才刚刚隐约望见地平线上一个崭新的世界,一切都在向她招手致意——除了挫折:

在她突然成熟的时刻,她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但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始终笼罩在她不幸福的婚姻之上。

弗洛伦蒂诺的堕落是从一艘要逃离达萨,远离这座城市的船开始的。在那个狭小的甲板上,一个陌生的女人从背后抱住他,夺走了他的第一次,他从男孩生了男人。

从那此短暂的欢愉之后,他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他成了猎艳高手,爱上了找寻夜鸟的那种感觉,虽然在最开始他可以在贩卖夜鸟的地方安静地写送给费尔明娜·达萨的情诗,而现在,他找寻夜鸟只是希望能够忘记费尔明娜·达萨,哪怕只有一刻。

他同船长的情人偷情。

他同夜鸟偷情。

他同街上的陌生女人偷情。

甚至,他还有自己低俗的恶趣味:

他陷入巨大的空虚之中。他以为自己的空虚只是因为自己单纯,因为自己太天真。可当他一步步成为自己少年时最讨厌的人时,他依旧空虚。

这种对费尔明娜的爱,使得所有的夜鸟都成了达萨地替代品,可惜比没有人能懂,也无人看穿。

所以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弗洛伦蒂诺才迫不及待地在身穿丧服的费尔明娜面前说:

“嫁给我吧,我等这一刻等了五十年”

他的确爱费尔明娜,比任何人都要爱。在向费尔明娜·达萨做最后表白的那刻,我觉得弗洛伦蒂诺就像一个单纯爱着自己心上姑娘的少年。我想费尔明娜·达萨也是这样想的,年少的爱情不曾受到偏见,贞洁,别离的改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她的身边。经历了痛苦的内心挣扎,费尔明娜最终还是答应了弗洛伦蒂诺,此时的她仿佛找到了童年时遗失的宝物,不曾有过的快乐在她的身上出现。

此时再看书的扉页引用的哥伦比亚盲人音乐家莱昂德·罗迪亚斯的“这些地方走在众人之前,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花冠女神“我们看出这是对一段羁绊几十年的爱情的总结。

书的结尾也很有意思,费尔明娜跟弗洛伦蒂诺雇了一艘小船,挂上黄色的帆布表示船上有人得了霍乱,胡维纳尔医生毕生都在消除霍乱,他们逃离现实的方法,却是胡维纳尔所想要消灭的。

远离陆地,自由飘荡。仿佛船上是自我意志,靠岸就成了现实,马尔克斯给了这种爱情超越现实与偏见的力量。

爱情究竟是什么?爱一个人究竟是爱他的精神还是身体?

到了这里我们就已经有了答案,《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拨乱返正的作品,在所有人都在把很多很自我的东西强加在爱情上面时,它告诉我们,爱情就是爱情,只在于一瞬间的心动,同别的什么无关。

大脑不能干涉爱情,意志不能缠着爱情,个性不能假定爱情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自我也不能妄图去占有爱情。

除此之外,《霍乱时期的爱情》也简单地提了一下对死亡的看法。

开篇经常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一起下象棋的最好的朋友自杀身亡,这个朋友曾因战争致残。他死亡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不想让其他人看到他衰老不堪的样子,尤其是被挚爱之人看到,所以一定要在60岁以前死掉。

死之前,他还与一个女人有过短暂的爱情,因为这个女人,他差点动摇。同样是因为爱情,这个女人同意了他的自杀行动。

他最终还是践行了他的誓言,像一个战场上流尽鲜血、战斗而死的战士。

朋友的死让乌尔比诺医生大为震撼,因为医生自己是一个胆小的人,正因为见证了太多的死亡,他才对死亡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甚至还几年如一日地重复着他的养生之法,这是将死之人对死亡的觉悟。

但是死亡并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过程。即使我们并不想变老,不想承受时间流逝的痛苦,可是我们清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与其在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余生,不如用极大的热情去热爱生活,这是对死亡必然到来的尊重。

作家创作作品,我们赋予意义。我想这才是读书的真正意义。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篇四】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四年前了,当时挺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看完的感觉就是震惊,要知道那个时候的我以为喜欢(都不能叫爱)不是一种可以持续的状态,只是荷尔蒙的冲动罢了。但是却有两个人跨越半个世纪又重新相爱了?

“扯吧就,哦,对了,魔幻现实主义。”那时候可能是语文课学鲁迅的毛病,喜欢用“讽刺”这个词,于是就觉得,马尔克斯这也是在讽刺吧?讽刺“爱情”,讽刺经历了半个世纪六百多次风流的阿里萨为达萨保留的童真?

后来继续读了很多马尔克斯的作品,越读越怀疑,写出这些书的,居然是同一个人?他在很多访谈包括自己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里多次澄清:我写的并不是什么魔幻小说,小说中的事无一不以现实事件为依据。

读高中的时候又读了一遍这本书,很多东西好像能理解,甚至有某种代入感。之前对阿里萨和达萨爱情的嗤笑更像是一种“何不食肉糜”的感发。高中时候谈恋爱了,后来分手了。难过肯定是难过了好久的,有时候想:或许阿里萨对达萨那种爱是真实存在的呢?或许马尔克斯真的是个挺写实的老爷子?或许就像当初骗我看那本书的封面上写的一样,它是“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不是在讽刺,真的是在歌颂爱情?真的可以跨越几十年,再相爱?

前段时间因为疫情没有开学,我又把这本书看了一遍,第一次读的那本送给了高中时代一个很重要的人,这回是在kindle里看的,一个星期看完了。看完后还是没觉得阿里萨一方面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一方面宣称自己对达萨的纯洁狂恋有多么的让人动容,尽管性关系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坚贞与否,但是这样的痴情,总感觉怪怪的。反而是达萨和丈夫乌尔比诺医生那虽然充满许多鸡毛蒜皮但大抵还算平稳克制的一生让我觉得心生安慰,思念一个人一生一世和陪伴一个人生活一生一世,不一样。

读完这一遍,我好像读出了在“一生一世”后,马尔克斯想说的两个字。

“孤独。”

几年间我看完了这个老爷子大多数的作品,在马尔克斯宇宙,“孤独”两个字是恒久不变的。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也许是极致的孤独,《霍乱》里的阿里萨和达萨何尝不是。对,半个世纪的等待,达萨在世俗的婚姻里拥有了珍贵的爱情与依靠,阿里萨在不断的风流中逃离了空虚,他们可以老了再相爱,更加坚定地相爱。他们终于跨过了时间,相拥,“一生一世”。然后才发现,这辈子他们做过的唯一完整的事就是彼此之间的“爱”(最后我真的疑惑到底还是爱吗),阿里萨的风流没逃得出空虚,达萨的幸福婚姻背后也是一片荒芜,老来孤独的她也分不清她对浪荡子阿里萨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同情。相拥在一起的,是两个在这一生恒久孤独寂寞的灵魂,彼此的白月光已经是白发苍苍。

如果仔细审视,这本写“爱情”的书,通篇似乎不见一丝情感,更多的是不幸福、鸡毛蒜皮的琐碎、滥交,更像两个人虚妄的孤独史。

嗯,最后老爷子没有给一个《百年孤独》一样的结尾。也似乎让人见识到了“伟大的爱情”,“我们可以老来再相爱”。其实闭上眼想,只能感受到弥漫着湿气的、苦杏仁味的孤独。

想起来一个问题: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也好,百年兴衰的家族也好,马尔克斯始终在告诉我们:

唯有孤独永恒。

“一生一世。”

至于爱情,可能要想清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执念。另外还是那个问题:

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篇五】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50字汇集六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在读了儒勒·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怎么写海底两万里的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5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50字(篇一)

我看完了《海底两万里》,可是其中的精彩片段还不时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最让我感动的是尼摩船长等几个人在采珠场看到一个可怜的采珠人遇到鲨鱼时,奋不顾身地冲上去,和鲨鱼激烈搏斗,杀死鲨鱼后,可采珠人早已晕了过去,尼摩船长和其他人连忙把他抬到船上,不仅救了采珠人的性命,而且还把刚才采的珍珠全部都送给了他。

这个故事是我懂得了做人要无私奉献,乐于助人。它使我想起了雷锋的故事,雷锋在购买车票时,看到了一个妇女把火车票丢了,正在急切地在寻找,这时,雷锋拿着自己的火车票走到妇女旁边,说:“大姐,我捡了一张火车票,是你的吗。”妇女一听,欣喜若狂,连声答应,而雷锋却因为没有火车票而不得不徒步回家。

我们被称为21世纪的花朵,拥有幸福的生活,但是却没有了同情心,对路边的乞讨者视而不见,对老弱病残者不帮不扶,雷锋精神抛之脑后。以后,我要学习尼摩船长无私奉献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学习中,看到别人遇到困难,要热心帮助,耐心讲解;在生活中,要有爱心,有同情心,热心帮助别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争当一名21世纪的好少年。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50字(篇二)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是19世纪科幻小说作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它,带着我们参观了一个海底世界,带我们体验了一次动人心魄的海底远游。尼摩船长驾驶着鹦鹉螺号,以飞快的航速,在海里行驶,让他的客人饱览了大海无穷的奇异景观。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海底那迷人的自然风光。那儿有各种各样、千姿百态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五彩缤纷,美不胜收。鱼儿摆动着尾巴,在海中嬉戏。尼摩船长实在让我佩服。他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生活着,海,为他供给了一切:捕捉到各种美味的海产品;到“海底森林”去捕猎野味;吃到鲜美的鲸奶和从大海藻中提取的甜糖;用贝类足丝做衣服,用鲸鱼骨头做笔,用乌贼鱼的汁制成墨水……

大海中的资源十分丰富,人类也能够利用它,当然,我们不能够过量利用。雨果说得好:“大自然是善良的母亲,也是冷酷的屠夫。”如果我们人类任意地去破坏它,浪费它,它就会给我们带来灾难。

更多的秘密藏在大海里,让我们一齐探索与发现吧!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50字(篇三)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

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

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

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

《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要成为一个胆小怕事的缩头乌龟!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搭上这艘奇妙的潜艇,去看看海底森林、珊瑚王国、神秘的宝藏和沉船吧!还有许多新鲜刺激的事物等着我们去领略。

来吧,让我们一起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50字(篇四)

海底两万里》是今年寒假老师推荐的一本科普童话读物。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我只读了一个开头,就被故事情节吸引住了,整个寒假,我迷上了这本书。

《海底两万里》主要说的是阿尤纳斯教授和其它教授到澳大利亚海域寻找传言中“海怪”的故事。当他们见到“海怪”时,“海怪”向他们攻击,船沉没了。除了阿尤纳斯和尼德外,其他人都死了,而他们两个也被捉去。那时,他们才知道原来传言中的“海怪”就是“鹦鹉螺”号潜水艇。

他们在尼摩舰长的带领下,游遍了世界上的海洋。最后,在“鹦鹉螺”号的一次报复行动中,他们回到了陆地,但尼摩舰长和“鹦鹉螺”号其它人员都死了。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科幻小说,作者儒勒·凡尔纳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电灯还没有发明出来,他却能写出海底探险的故事,而且描绘得栩栩如生,无论谁读了它,都会爱不释手。

作者是怎样使这本书“活”起来了呢?

幻想。能在电灯都没有的年代“变”出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创造出海底环游的故事,这需要多少幻想和创造力啊!在那个时候,我相信谁也没到过海底的深处,不知道海底究竟有什么奇特的生物。作者就像一个能预测未来的“先知”,提早描述了对海底的幻想。

知识。要利用语言创造一艘潜水艇,需要十分全面的科学知识。书中描写潜水艇是列举了许多关于潜水艇的`数据,表现了作者渊博的科学知识,也使这原本虚幻的潜艇变得3维了许多。

幻想与知识,通过巧妙、精美的结合,成就了这本出色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它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50字(篇五)

在暑假里我读了《海底两万里》,作者是儒勒凡尓纳,他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第一位科幻小说家,被誉为“科幻小说”的始祖。书中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幅亦奇亦幻的海底奇观,令人大饱眼福,拍案叫绝。

1866年,海上接二连三发生海难事故,阿罗纳克斯教授和他的助手康赛亚、还有捕鲸能手尼德兰德被请到林肯号向海上进发,准备捕捉那条频频肇事的魔怪一般神秘莫测的海底怪兽。林肯号遇到怪兽遭袭击,教授被抛入大海,康赛亚和尼德跳入海中去救教授。他们发现海底怪兽原来是内摩船长设计、建造并亲自驾驶的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因此遭到软禁,被迫加入海底探险行动,经历了一连串异乎寻常的航行......

大海是无情的,大漩涡、海上风暴、暗礁都可以让船永远沉入海底。大海是有情的,海底蕴藏着丰富的宝藏等待我们去开采;奇妙的海底世界等待我们去探寻。

我一口气看完了此书后,又细细地回味了几遍。我不得不赞叹这部文学作品的精彩。凡尔纳的作品充满丰富的、引人入胜的和经常是出人意料的大胆幻想。他的幻想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所以才使得他的作品让人备受关注。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50字(篇六)

第1章神出鬼没的海礁引入我们的思考。首先,他是说,在1866年发生了一件怪事,出现了莫名奇妙的现象。文中还介绍说,它的体积很大,动作也是相当的灵敏。

通过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它是引出海上突然出现的庞然大物,引起我们读者的好奇心。他们还做出了猜测,还有事实。通过这一点我们看出,猜测与事实相结合。让我们知道,此事并不会是谣言,有事实为证。通过他们的观察,估计这只哺乳动物的身长至少在350英尺以上。尽管“海尔维蒂亚”号和“香农”号船身都有100米长。可是像这样的报告,一份接着一份,在各大城市的中心,怪兽成了一个热门的话题。人们在咖啡馆里赞叹,在报纸上记载,甚至搬上舞台,深情并茂地演出。文中还用了青鱼与这只怪物相比较。这可以充分的体现出,它比鲸鱼还大。可是文章中又告诉我们,在1867年的头几个月里,怪物好像已经被埋藏了起来,这只是好像。人们还说他不可能死而复生,问题也好像已经解决了。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新生的一些事儿又摆在了公众们的面前,这一次涉及的已经不再是有待解决的科学问题,而是一项需要避免的真实而严重的危险。

危险到底是什么呢?哪只怪物变成了小岛,礁石和暗礁。难以确定,让人琢磨不透。至今,人们只是叫他怪物,却没有给他相应的名字。

读聊斋志异有感2000字大全七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聊斋志异》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记得的《聊斋志异》,它由作者撰写,是时候把自己阅读《聊斋志异》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一篇优秀的《聊斋志异》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聊斋志异有感2000字”,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读聊斋志异有感2000字(篇一)

他被称为“至情战将”。但当他徘徊于两个女人之间时她是否还配得上这个封号,甚至其中一个是她的妻子。他爱他的妻子吗?也许他曾经爱过,在没有小唯这样的一个女子出现之前我相信。但当他把小唯带回家时,在她对他妻子的信任不再是,他对他妻子的爱应该也不在了。剩下的只是他自己内心道德的'约束。他在妻子面前一再强调我爱的只有你一个时,他的心是怎样的心虚。这句话是多么的无力。

他对妻子的爱在他相信他的妻子是妖时已经荡然无存了。正如她在最后讲的那句话:“佩容死了我和她一起死要是佩容回来你告诉她,我不是个好丈夫,我没有好好保护她 。”对妻子只剩下道德上的爱了。他的心早已出轨。而最后他对九霄美狐说的话正好印证了这一点。“我爱你,可我已经有佩容了”她还是背弃了他对妻子的爱。

正如所有的暗恋者一样,庞勇爱的很辛苦。但他也爱的至情至性。在佩容选择了王生之后他抛弃了一切,选择流浪。但当佩容需要他时他就会毫不犹豫的跳出来,不求回报。他一直相信这佩容,没有一丝的怀疑。比起王生,他才是那个最爱佩容的人。但爱情总是无法完美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但命运还是公平的,她碰上了另一个女子,她个佩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典型。那是一个可以陪她浪迹天涯的女子。我想她是爱着庞勇的。她的义务就是除妖降魔。“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无法成为真正的降魔者,是因为我心中充满了恨。”我一直不是很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她的了悟吧。这看到这么多的死亡,看到在死亡中的爱情。还是她以前在除魔时对妖只有恨没有爱。或还是她最终发现了他对庞勇的爱。

我不得而知,但我喜欢这位敢爱敢恨的女性。他是一个卑微的蜥蜴精,他对狐妖的爱也很卑微。他为她宁愿让自己坠入深渊,到最后失去了生命。小易的痴并没用得到回报,到最后依然只有惨烈的死。爱着你像心跳难触摸画着你 画不出你的骨骼。这样的结局是喜剧吗?也许吧?

读聊斋志异有感2000字(篇二)

在一次偶然,我遇到一本书,这本书说的都是一些关于鬼、妖、魔、狐之类的故事。他看起来像是一本纯粹的恐怖小说,但是只要你认真去阅读,就一定能读出书间的真情和讽刺来,这就是作家蒲松龄的著作——《聊斋志异》。说到这本书,我就不得不提书中我喜欢的一篇文章来,那就是《聂小倩》书中主要讲书生宁采臣在寺庙里借住,却没想到隔壁有一个老妖怪要喝他的血,还让一个叫聂小倩的美丽女子用金钱来诱惑他,谁知宁采臣不仅为人坦荡,品行端正又有奇人相助,最终化险为夷跟小倩成为了夫妻。

在作者的笔下,原本应该非常可恶可怕的妖魔鬼怪不但都有情有义,而且还很可爱可敬!花姑子一家虽然是獐子精,却知恩图报,得知自己的救命恩人死了,他们竟然在阎王面前跪了整整七天七夜,宁愿牺牲了自己的性命也要让恩人活下去。如此重情重义,怎能不让人感动呢!

此外,《聊斋》表面上在讲鬼、妖、魔、狐之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在康熙时期的中后期,也就是蒲松龄所在的那个年代,腐朽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又能有几个?在作者写的《促织》一文中,秀才成名被狡猾的小吏推选上去做了里正,专门负责搜罗各种的蟋蟀,可要知道,一只蟋蟀就可让好几户人家倾家荡产,老实的成名不忍向老百姓搜刮,便经常遭到县官的毒打……我无法想象也不明白,一只小小蟋蟀居然可以控制别人生死,更令人感到荒唐的是,古代的科举考试就像是儿戏一样可以被随意地践踏和赏赠。但在这里,我不禁深深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读聊斋志异有感2000字(篇三)

《聊斋志异》题材的特点在于一个异字。它同明代拟话本小说描写现实生活中的世态人情不同,大多写花妖狐鬼的故事。其中有写鬼的,有写狐的,也有既写鬼有写狐的。此外虫鱼鸟兽,花草树木,在蒲松龄的笔下无不可以成精变人。就是就是一些没有出现虫鱼鸟兽、花草树木的故事中,也总有怪异之事。如《促织》中成名之子魂化蟋蟀,《阿宝》中孙子楚魂附体鹦鹉等。这是一部借非现实的幻景物来寄托对现实不满的孤愤之书。《聊斋志异》的内容丰富复杂,瑕瑜互见,但总的看来,它所触及的社会生活相当广泛,反映的社会问题相当深刻,无论是接露社会政治的黑暗和科举制度的弊端,还是描写爱情生活,都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

再揭楼黑暗与官府的本质方面,《狼梦》同样写的很深刻。《狼梦》写白翁梦见自己走进儿子的县衙内,看见道上、厅上、堂上、堂下坐着、躺着的都是吃人肉的狼,而他们的周围白骨成堆,又看到自己的儿子有变成了老虎。作者在篇末写到:窃叹天下只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明白的告诉人们梦里的虎狼就是现实中官吏。

《聊斋志异》不仅写了现实的黑暗和被压迫与被损害的苦难,而且表现了人民群众的反抗。席方平不畏死亡替父伸冤,受尽了许多酷刑之后,对冥王表示:大冤未伸,寸心不死,必诉!这种反抗精神是十分顽强的。另外,如《窦氏》中所描写的农村姑娘,但她被恶霸骗子南三复蹂躏抛弃后,再阳世冤屈难伸,就化为厉鬼将仇人杀死。在这类作品中,还有《红玉》更脍炙人口。冯相如在狐女红玉的帮助下,同林村美丽的姑娘卫氏结合了,不料罢官在家的宋御使依仗权势,打伤相如打死相如的父亲,强走了卫氏女。冯相如到处伸冤,可无人为他申冤。后来一位虬髯侠士,为他杀死了仇人。

读聊斋志异有感2000字(篇四)

《聊斋志异》这本书的作者是我国清代的著名短篇小说家,世称聊斋先生的蒲松龄。蒲松龄自幼才华出众,少年锐意科举,此后就屡试不第,以贡终老。这本《聊斋志异》是蒲松龄最得意的作品集,也是我国文学上的一朵奇葩。蒲松龄也获得了郭沫芳“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的评价和鲁迅“用传奇法,而以只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的好评,再加上马瑞芳“聊离红楼,一长一短,一文一白,形成中国古代小说的双峰”的评价。可想而知,这本《聊斋志异》是多么的好看,深奥。

在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故事,但我最喜欢的是一篇叫做《画皮》的故事,也许这个故事变成了电影,在电视上看过的缘故,里面的情节都是我刻骨铭心。在这篇故事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王生的妻子,王生的妻子是一个很贤德的人。而且她的丈夫遇难,她不但没有丢下自己的丈夫还没有逃走,而是去帮助她丈夫脱离难关。我还喜欢这个故事里面的`道士,他是个好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帮助王生脱离身命危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就是蒲松龄利用里面的妖怪来反映当时社会的关系,反映出当时社会的面貌,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读聊斋志异有感2000字(篇五)

假期里,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聊斋志异》。它非常侑趣,不久我就看完了这本书。

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中,《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小说,是非常值得阅读与欣赏的,它是明末清初著名作家蒲松龄的代表作,据说他是在40岁左右写成的。我想:为什么蒲松龄会起这样一个书名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直那一天,我看了书中的“前言”,才知道原来“聊斋”是他书屋的名字,“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的就是奇异的故事。

《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侑“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看来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在《聊斋志异》中的《婴宁》这章中,讲述了一个容貌美丽的狐仙婴宁与一位叫子服的秀才相恋的故事,婴宁侑情侑义、心灵纯洁,比现实中的人更加可亲可爱。虽说她是一只托给鬼母所养的狐狸精,可她并没侑邪恶,喜欢笑。她让子服将自己的父母合葬,并且感激子服一家人对自己的关照,后来,子服的母亲给他们两个人主持了婚礼,一年过后,婴宁生下一个胖儿子,不认生,见人就笑,很像他母亲。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我从这本书上感受了,蒲松龄当时所在的那个时代,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没侑几个。想这里,还侑谁没侑理由再去好好学习,去把社会不规则的事情改正过来?我想,每个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能深刻的体会这本书的含义,要是想过上美好、不被欺负的生活,那么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以自己为榜样,做一个侑素质的人。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这些故事,让我入迷,我不禁大声朗诵起来,吸取其中的精髓。

读聊斋志异有感2000字(篇六)

小时候,幼小的我常被梦中不存在的鬼怪狐精吓得大声号哭。可这个寒假,我对那些可怕的怪物,不存在的怪物有所改观了。

《聊斋志异》,这本写满了鬼怪的书,正是它使我对鬼怪狐精改了观。

在《聊斋志异》中,鬼怪并不是坏蛋,而是一些有着各自故事的善妖。比如《伍秋月》中的鬼魂秋月,被复活后劝夫向善,使夫将功补过;《小翠》中的小翠,为了不让夫伤心,在临死前变幻成将来新娘的模样,使夫宽心。鬼怪的本质看来并不坏呢!

故事中,不仅有鬼怪,也有神仙,与鬼怪一样,他们也是善仙。

看来,从表象、外貌并不能判断出一个人或鬼的本质、内心思想呢。

故事中鬼怪灵仙为善,而为恶的却是人类。

人心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善良,鬼心也不像看上去那样丑恶;鬼有善,人有恶,这可不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

鬼怪……其实也挺可怜的。它们天生就是只存在于人类潜意识中的坏蛋、异类。

大概,只有《聊斋志异》这种书,才能使一小部分人对鬼怪改观。毕竟,去除人对鬼怪的偏见并非易事。

读聊斋志异有感2000字(篇七)

书,是我们学习上的好伙伴,它能给我们带来知识,也能给我们带来快乐。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聊斋志异》,这本书是蒲松龄写的里面都是在写妖魔鬼怪,这里面有很多个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画皮》。

大家一定很想知道这个故事有发生了怎样神奇的故事吧!

一天,一个在读书的公子看见一个很美丽的姑娘,就把这个姑娘带回了家。他碰到一个道士,道士说这个姑娘有妖气,公子不信,就没有理会道士。

一天晚上,公子走到姑娘的房前,看到一个很恐怖的妖怪,旁边有张人皮,只见妖怪贴上人皮,又变回到了那个美丽动人的姑娘。公子害怕极了,连忙去找那个道士,道士给了他一个拂尘,可是,公子不忍心杀姑娘,最终,公子的心脏被妖怪掏走了。最后,公子的妻子不顾一切代价把公子救活了。

我觉得公子的妻子很善良,尽管她的丈夫背叛了她,但她还是不顾一切的把她的丈夫救活了。

我也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七篇


你在小时候看过《格林童话》吧,你是否喜欢童话故事呢?别说小孩了,就连很多的大人都喜欢阅读童话书,因为童话的内容不仅有趣,而且富含道理。在你看完《格林童话》后,是不是感觉心里多了一丝东西?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一】

我利用暑期时间又看了一遍,却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里面也富有哲理。以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次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返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中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败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二】

《格林童话》这本书我读完了,我来给大家介绍我最喜欢的故事《青蛙王子》。

国王的宫殿旁有一片幽暗的大森林,在大森林的一棵老树下,有一个水潭,小公主常常来那里玩。有一次,她不细心把金球滚进了水潭里,小公主放声大哭,一只青蛙听见了她的哭声,答应帮小公主捡回金球。可是,青蛙要小公主和他做好朋友,公主答应了。可是,青蛙帮小公主捡回了金球,小公主高兴地拔腿就跑回了宫殿,小青蛙在后面追着喊着。

第二天吃饭的时候,小公主一点儿胃口都没有,国王问她怎样回事,小公主把事情原委讲了一遍。国王听后严肃地告诉小公主,答应别人的事情必须要做到,要做言而有信的人。虽然,小公主心里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照做了。没想到,青蛙变成了一位英俊的王子,王子和小公主结婚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答应别人的事情就必须要做到,要做言而有信的人,这样才能拥有真正的朋友。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三】

《白雪公主》、《快乐王子》、《长发公主》、《青蛙王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铁皮人,它是怎样从没有心到有心的,一个稻草人,它是怎样从没有脑子到有脑子,一头大狮子,它是怎样从没有单子到有胆子的。它们三个都依靠一个孩子的支持和鼓励才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这个小女孩的名字叫—多萝茜。她原本是生活在美国肯萨斯州的大草原上,可是被龙卷风吹到了一个陌生国度—奥芝国。为了回到家乡,她遇见了这三个获得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的人物。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想到:在我们班里有些同学,总是瞧不起成绩差的人,故事里的多萝茜却不会瞧不起没心、没脑子和没胆子的人。多萝茜能做到,我们一定也能做到。

读完《绿野仙踪》这个故事,我还明白了每个人都有缺点和不足,只要我们不为缺点灰心丧气,不低估自己的能力,战胜困难,那么凡事都可以达成所愿的。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四】

我从小就喜欢听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每一个故事背后都蕴藏着一个道理,等着我们去领悟,去学习。在这些书中,有一本书如明珠一般熠熠闪光,那就是我最爱的——《格林童话》。

在这本书里,每一个场景都如此梦幻奇妙,让人沉醉其中;每一次想象都合情合理,令人拍手称赞。在这个奇妙世界里,我看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让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去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事物。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爱尔莎……我非常喜欢这天真活泼,形形色色的朋友们,关注着他们每一个人的命运,我会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也会为他们幸福的生活感到快乐。

《格林童话》给了我一个梦幻般的童年,她教会了我用清澈的眼睛,纯洁的心灵去感受这个世界的千变万化,让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鼓励我勇敢地去探索,去发现。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五】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格林兄弟写的故事,觉得很好看。我最喜欢"勇敢的王子"这篇故事:是一位勇敢的王子走世界。有一天,他走到一座巨人的房子前。就玩巨人的玩具。巨人叫他摘生命树上的苹果,王子摘到了,而且得到一个宝环。巨人想得到那个宝环,每次骗他都没得到,结果自己死了。

王子又开始走世界了。这次,他到了一个施了魔法的王宫,一个施了魔法的公主说:"小王子,你必须在这个王宫里住三天三夜,魔法就没了。"王子真的这么做了。王子又在梯子上用剑挥了三下,魔法真的消失了。王子和公主结婚了,生活的很快乐。

我被王子的勇敢感动了,我想:"我每天自己睡觉害怕,有时会跑到妈妈床上。不敢一人到奶奶家,不敢一人在家……因此,我要向王子学习!我要勇敢起来,改掉这些毛病!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六】

自从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以后,我对充满幻想的书越来越感兴趣了。而且自己写作文的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其中深深地吸引我的就是《狼和七只小山羊》。书里讲了羊妈妈到森林里去找食物,出门前,叮嘱孩子们要小心狼。还告诉孩子们要从狼的黑色脚爪和沙哑的声音就可以辨别出来是不是妈妈。羊妈妈说完,就走了。不一会儿,狼来了。它说了几句话,七只小山羊一听到这沙哑的声音,就知道不是它们的妈妈。便说:“听你这沙哑的声音,就知道你不是我们的妈妈,肯定是狼。”

狼一听这话,马上跑到小贩那里买了块石膏吞了下去,原先那沙哑的声音顿时变得细柔起来。于是,狼又跑到小山羊门前敲门。小山羊在窗台上看到黑色脚爪,就知道这并不是它们的妈妈。连忙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瞧你这黑色脚爪,就知道你是狼。”

狼一听这话,马上跑到面包师那儿,让面包师给它的爪子抹了些面糊,又跑到磨坊主那儿撒了些白面粉。

然后,第三次跑来敲门,小山羊这次跟本就看不出什么破绽。于是,就把门打开了,门刚打开,狼就把六只小山羊吞到了肚子里,只有最小的一只藏到了最隐蔽的地方,没有被找到。

这时羊妈妈回来了。看见到家里变的乱七八糟,就知道肯定出事了。过了一会儿,最小的一只山羊马上哭着跳出来,把事情的整个经过说了一遍。

羊妈妈和小山羊伤心地走出了屋子,看见那只可恶的狼。还看见狼的肚子还在不停地抖动,就连忙拿来针线和剪刀,用剪刀剪开了狼的肚皮。刚剪开一点儿,就有一只小山羊跳了出来,接着所有的小山羊都一只一只地蹦了出来。

这时,羊妈妈见狼还没醒,就连忙搬来大石头,把狼肚子填满。

最后,狼醒了,它觉得口渴,就想去找水喝。谁知,它到井边,刚迈腿儿,就掉到井里淹死了。

读到这里,我自卑地低下了头。因为我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就是因为没有掌握好对付坏人的技巧,差一点被坏人拐走。

现在我懂得一个道理:遇到坏人一定要沉着、冷静,回忆爸爸妈妈出门前对自己说过的话。然后小心对付坏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七】

我在一天时间内,把一大本的《格林童话》读完了。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聪明的农夫女儿》。

里面动人的故事讲得是:有一个很穷的农夫,穷的实在是太穷了,可是他有一个聪明过人的女儿。于是就向国王要了一块地。在翻地的'时候翻到了一个金砖,结果国王看到了金块,还要更多的金砖,可农夫说他没有,于是国王就把他关进了监狱里。国王让他的女儿过来,可是不能穿衣服,不能裸身,不能骑马,不能坐车,如果都做到的话,就与她结婚。

农夫的女儿真的做到了,她用渔网裹住自我的身躯,把另一半渔网缠在了驴的尾巴上,驴把她拉了过去。她做到了最终国王与她结了婚。

我喜欢这个女孩,因为她太聪明了,因为她的聪明让我喜欢上了这篇文章。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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