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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范例五篇

发表时间:2022-06-30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假期时我们观看了野性的呼唤,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在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一)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二)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人生——超级公平,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三)

《野性的呼唤》(也译作《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二十世纪初期杰出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描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被驯化的良犬在艰难与坎坷中逐步野化,直至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历程。

读了这本书后,给我的感触颇深。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分野性,正如书中所写的那一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一样。这分野性带来野蛮,带来欲望。当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原来这个世界是这么的冷酷无情,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内心深处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的野性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友情——纯真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和忠诚,这是野性中的友情体现。

我们的生命很矛盾,也很复杂。它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但是,这就是我们真实得人生,我们的人生也因此而多姿多彩,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四)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这是封面上格外鲜明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作者杰克·伦敦,一个来自美国的作家,用深入人心的文字,写了一只叫作巴克的狗,从未停歇对自由、野性的追求,有着无论在什么恶劣环境中都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使我深深敬佩,深深感动。

回顾起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长毛大狗,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此过上了在缰绳和皮鞭下无休苦役的日子。在备受折磨,奄奄一息时,它终于逃离了人类的世界,回到了荒原上,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里,最后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说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说这是一只狼的故事,可我认为,她们都是由最美好的初衷写出来的。正如封面所讲的意思: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张扬自己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我们的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们人类随心所欲,自由在,却也有自己无奈的枷锁。

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按本身的意愿去生活。我们都是上帝创造出的独一无二的,所有的生命都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骄傲。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一只被认为“卑贱”的狗。

杰克·伦敦的精神存在他的心血之中,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里的全心赞美和讴歌,我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五)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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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通用八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在阅读作者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优秀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怎么写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一)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三)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四)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五)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六)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七)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八)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通用五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您从这个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篇一)

有点丧的书,但不得说不是一本值得读的书,虽然我读的没有很细致,也很断断续续,摘抄了两段喜欢的话,第一段像坠入人间的魔鬼,一种满满的失意;第二段像坠入地狱的天使,一种满满的温暖。

01哭的对于我来说,如今已不再有什么幸福与不幸了。只是一切都将逝去。

在我一直过着地狱般生活的这个所谓“人”的世界里,这或许是唯一可以视为真理的一句话。只是一切都将逝去。

02。天使隐去翅膀,宛如降落伞一般,飘落在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我飘落在北国的雪原上,你飘落在南国的柑橘地里。而这群少年飘落在了上野公园。差别仅此而已。少年们啊,从今以后,无论你们如何长大,都不要太在意自己的容貌,不要抽烟,也不要喝酒,除非逢年过节,而且,要持之以恒地去爱一个姑娘,一个腼腆而又有点臭美的姑娘。

其实说真的,这本书,断断续续读,懵懵懂懂中窥视太宰治描述的那个失去“人”的资格的这个世界,我感觉自己始终并没有真正走进那个世界。或许如果真正走进去了,如果出不来,应该会很痛苦吧!真正领悟了,才能向死而生。

光明的背后也会有阴影,可是我们还是选择向阳生长!

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篇二)

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第一次看的是漫画,偶遇的那个下午,从艳阳到黄昏是时间也是心情。全篇都是压抑和撕心裂肺的气氛。

很久很久之后,看到了动漫,再一次,陷入这个绝望的故事。片尾那个苍老的乞丐记忆犹新。

如今第三次见到这本书,犹豫很久后还是毅然的决定再会一次。可惜,没有前两次的抑郁触动了。却又隐隐觉得有些不同。

叶藏从小讨厌人类,却能舍弃自己讨好人类,多希望,我也能如此,有这种即使讨厌却能相处很好的能力。

“我倒并不觉得可惜。我这个人,本来就没有太强的占有欲,即使偶尔也有可惜的感觉,但也没有精力来与人抗争,大胆主张自己的所有权,”时常,我也是经常被抢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众人以为我不在意,非也,不过是我不敢去争罢了,自己总是劝服不了自己。

困境总是对朋友的试探,堀木无疑不是个好朋友,小人嘴角令人憎恶,却又无可奈何。我总是选择相信,无法辨认人性。幸运的,至今未遇大恶。

叶藏一生悲惨又传奇的命运也非尔等常人能经历的,却只是旁边一次,也是绝望到不行的。

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篇三)

太宰治的《人间失格》被推崇到很高的地位,闲下来去看了看这本著作。惊讶的发现才255余页,居然不是冗长的故事,倒是让我更能静心读下去。

不过一个下午便看完了整本书,大概不同阶级的人看这本书会有非常不一样的感受。阿叶的愁苦,是在家庭富足,挥霍享乐之后带来的精神上的虚无。而我们,大多是平凡众生,为生活焦虑,几乎没有闲暇的时光去思考自己真正人生的定义。

对于前半部分的阿叶,我生不出多少的共感。只觉得是生活的安逸造就了他不识人间疾苦,烦恼着不知所谓的事情。越往后看,逐渐理解,我们没有办法拿自身的经历去评价别人的苦痛。为生活也好,为身体也好,为与这世界格格不入也好,都是苦痛,没有一种苦痛是更加高尚的,对于当事人来说,每一种都能让他生出放弃生命的想法来。

看完全书,我感觉到的阿叶至少已经是六七十岁的老头子,然后他不过活了二十七载。精神上与这现实世界的格格不入,让他少年白头,用烟酒女人麻痹自己,自身也不能分清是真心亦或是假意。我不经为这种人生感到悲痛,他们实实在在应该是自由的大师,却被污浊冰冷的现实桎梏,变为水沟里的臭石头,眼看着自己污浊。这种痛苦,比死亡来的可怕。

又想到现在几乎是个精神世界觉醒的时代,无数人在重复着这种痛苦。为社会感到悲哀。

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篇四)

人间失格大正和昭和时代下的矛盾体,读的是童潇骁北京联合出版社的版本上评分最低的一本,然而然而当初买的时候是因为折价书籍,翻译阅读上并没有带来不畅快。

一共收录六目录,我看了人间失格一目录字数不多约莫两小时。

因为之前看了《东京百年史》,所以对那个时代的文人小说家多少带了一点世界社会影响的眼镜去看,也便使得对这样的小说或者是作者本人近乎狂魔毁灭而没有衍生出救世反抗的力量,并不那么追随的心境来。

那个时代阴阳怪气,慌乱矛盾表里不一社会思潮野风一般,谁都说不来谁是正确的,谁都急切证明自己剑走偏锋,不少虽然要谨慎的大历史观来看个人,却也正是一大堆这样的个人生灭可能才推动着一个社会的车轮吧,地震空袭太多的绝望了,反倒是如川端康成这般的带着微弱温情和物哀在尘埃中让人开出美丽和希望来才称呼为不枉人世,甚至在世界上受到认同,拿下文学奖。转而也就忽然明白太宰先生笔下的近乎自传体的主人翁确是人间失格草芥不如,在这样矛盾的世间存活,野狗一般,是伤己伤人,越是求越是无,确是多数人的现状,只得一条跳进大川。那是缺少进步教育独立人格封建残存的时代。

家庭的温暖和认同,很重要家庭里面的成员也需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一言难尽其主人翁的酸苦弱鸡,改变吧青年选择不了时代就换一种想法积极推动一些事情吧。

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篇五)

人间失格,即丧失为人的资格。作者太宰治借由主人公叶藏的人生遭遇,巧妙的将自己一生的遭遇与思想刻画其中,并且借此提出身为人真切的痛苦问题,从带涩的行文中更能体会其内心深处的苦楚。

如果你发现这个世界残酷、复杂以致难以忍受的时候,你是否会选择这种“死又死不了,活又活不下去”的颓废性的人生哲学?作者通过故事情节揭露了人的阴暗面,揭露了每个人所展现的不真实的自己的虚假的一面。在作者看来,自己被认定是颓废的。在世人眼里“我更像一个丑陋的怪物,虽然很想普普通通地活得像个人,但社会却一直将我当做一个怪物。”他那样小心翼翼的活着,用所谓的处世之道教养出的做戏的习惯,伪笑着去迎合按理,合情,应该讨好的人,这个碰着棉花仿佛也会受伤的谦卑的人,只能用这种做戏的方式,保留他那颗圣洁纯粹的心。所以恰恰相反,《人间失格》描述的不是颓废的精神,而是极度的理想主义、因太过高尚而迎来破灭的理想主义。

读完此书,才真正理解了书中的一句话“懦夫,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也会让他受伤,他甚至会被幸福所伤”,作者敏感脆弱及纯粹的内心,让他终其一生都在试图迈向完美,注定了其孤独,注定,他迈向毁灭,被他的纯粹致疾生亡。他清晰的感知到这个世界的冰冷,他说:“人啊,明明一点儿也不了解对方,错看对方,却视彼此为独一无二的挚友,一生不解对方的真性情,待一方撒手西去,还要为其哭泣,念诵悼词。“相互轻蔑却又彼此来往并一起自我作贱——这就是世上所谓“朋友”的真面目。”也许他的看法太过偏激,世人么,总是相信时间有真情和温暖的。可是我们都知道,一路,走走停停,所有人,聚散离合,最终,仍旧是孑然一生。没有人会将胸膛剖开,将躯体内的阴暗秘密全数交予他人,只是为了一生中那个短短的瞬间能够感到丝毫的被在乎的温暖,略微带些自弃意味的选择轻信。叶藏不愿意轻信,脆弱单纯的心灵岂能接受随时而来的打击。面对阴暗、扭曲、脆弱,固执的呆在自己的领域里。这可能就是作者最终选择投水的原因吧?

这本书说到底我觉得并不是倡导悲观主义,更多的是理想主义。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600字分享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阅读《荆轲刺秦王》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荆轲刺秦王》读后感,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荆轲刺秦王》的读后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荆轲刺秦王读后感6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600字【篇一】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在悲凉的旋律中,我读完了《荆轲刺秦王》这篇千古绝唱,在读到荆轲告别太子丹,踏上刺秦的不归路时,我与许多读者一样,心中未免有些感伤。试想一下当时的画面,秦武阳的迷茫,衬托着荆轲的坚毅,殊不知其身后的芦花,一定在寒风钟轻扬,点到水面上,激起的涟漪,同悲鸣的泪滴,默默地送着荆轲远去、远去……

有人说,荆轲,是侠之大者,他慷慨赴死,只希完成太子丹和他自己的夙愿,哪怕是在最终刺杀失败,身负重伤时,他仍在挣扎,仍在抗争。荆轲的一生,也许为了这一刻,为了这一刻而点亮,但他失败了。许许多多的人唏嘘,唏嘘这一场惊心动魄的刺杀。或许,如果他出手再快一些,中国的历史就会因此而改变。无数的偶然交织与这一瞬间,无行之中,便汇成了历史的必然。

荆轲的悲剧,许多人都叹息,都同情。当我读完此文时,也深有同感,以至于很久之后,这种思绪都为消散。我想象:如果荆轲刺秦成功,又会怎么样呢?也许会引发天下再一次大乱,战争延续,民不聊生,战国的硝烟不知过了几世几代方能停息;也许,秦国的强大会盖过一时的动荡,平天下之不过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但这一切,都只能停留于想象,荆轲,终究是失败了。

结果呢?秦王嬴政保住了性命,并顺应了历史的潮流,一扫天下,结束了四百年的战乱,使中国再次统一。

这难道不是最好的结局么?

电影《英雄》中曾有过这样的台词:"一个人的痛苦,放到天下,不再是痛苦;两国间的仇恨,放到天下,就不再是仇恨。"电影中的秦王,面对血红的"剑"字悟出了剑法的三重境界:"第一层境界,手中有剑,心中有剑,即便是寸草,也是利器;第二层境界,手中无剑,心中有剑,手无寸铁,却依旧能以剑势杀人;第三重境界,手中无剑,心中亦无剑,便是不杀,便是和平!"是啊,回想到荆轲的刺杀,或许这能解决个人的仇恨,或许能拖缓秦国进军的步伐,但是,这势必破坏了统一的大趋势,带来新的动荡。

而这,到了近代得以印证:塞尔维亚青年普林西比出于个人民族主义,刺杀奥匈帝国的王位继承人,这一事件,便成了世界大战的导火线,造成了四年惨烈的战乱。所以说,个人的民族主义行为是不符合天下所趋,民心之所向的,只有顺应历史的发展,才能实现真正的和平!

是的,得道者,方可得天下,荆轲之勇气固然值得钦佩,但他的行为也证悟了天下兴亡之由所在。顺应历史,追求和平,这才是真正的侠者!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600字【篇二】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荆轲刺秦王,这本书说的是当初战国的时候,就在燕国以及齐国都要灭亡的时候,荆轲一个人去到了秦国假意投降,然后在秦王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突然的刺杀过去,想杀杀死秦王。

虽然最后的时候荆轲失败了,还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我却觉得荆轲是非常的伟大的一个英雄,一个历史人物,虽然荆轲他刺杀秦王失败了,没有对历史做出什么影响,但是不得不说他是一个英雄,而我想说的也就是不以成败论英雄,而看了荆轲刺秦王后我也觉得做人就因该做一个像荆轲那样的人。

像荆轲一样为了自己所爱的国家可以付出生命,可以去冒险,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去努力,用生命去拼搏,哪怕有一丝成功的可能,那么都不能够放弃这丝希望。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600字【篇三】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个燕国勇士仿佛就这样永存在人们心中,你的天赋,才能。和你一样一去不复返!也许你胸怀大志,正如你临死前所言“你想活捉秦王,报答太子丹”即使秦王被刺杀,秦还会有二世,三世。

当你用你的天赋去,取下樊於期人头时。樊将军心甘情愿,如果你将这种外交才能运在六国联盟。六国团结一致,不会被秦所灭。秦的反间计也许更不会得逞,你将成为连接六国的纽带,六国联盟的实力会大大加强。也不会被秦逐一消灭!

秦国正利用了各国的缺点尽可能的加大本国利益,而当秦军兵临城下之时而惶急委屈求情。堂堂七尺男儿,却伪装成一时臣,送地图,送人头!

或许这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分久必合。公元前221年秦王一统天下秦朝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结束了中国奴隶制的历史,开辟了中国更辉煌的时期封建制时期。

你是一个勇士!

为了燕国百姓奋然前行,不卑不亢。你奔赴秦国,你知道九死一生。你保卫国家,欣然起行。你报知遇之恩,抱着必胜的信念。你的意志,爱国之心。我们会继承。白昼,朝阳,美好的未来,你去开创。你以那爱国之心,做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你无私,年纪轻轻就历此一劫。

你是一个见证者!

你向我们证实了意志与信念的伟大,见证了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我想,再强大的武力也无发使人屈服。正如“你可以击倒一个人,但从不打败一个人”。见证了精神力量远强大于外力,见证了不败的传说。

而你,失败了。依柱任说着自己的失意,你代表了燕国。它的不屈服,燕国的灵魂的刚强。或许你成功了,你在人们心中永存,成了人们的焦点。

伟大的战士,不灭的心。不惧的世间,将你磨砺成为一颗明珠。永远,永远镶嵌在历史的王冠上。在历史黄河中闪光,不灭的明星永存!

荆轲,真正的英雄!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600字【篇四】

说到荆轲应当是家喻户晓了,最有名的一件事就是荆珂刺秦王了。

荆珂是春秋战国时代有名的四大刺客之一,祖先是齐国人,后迁居卫国,原叫庄轲,到了燕国以后,才中荆轲,他喜欢读书击剑,结交明人勇士,他这个人很精明,机智勇敢。

他精明在何处呢?在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中,荆轲和樊於期对话,他先用话挑起樊於期对秦的仇恨,再问樊於期面对这样的深仇恨怎么办,然后针对顾计不知所出早的表示,试探性的提出了既能为樊於期报仇,又能保全燕国的计划,一层进一层,结果是樊於期慷慨陈词,毅然自刎,这是以体现荆轲的精明之处。

燕国的一个勇士叫秦武阳,他在十二岁时就杀过人,太子便把秦武阳作为荆轲的助手,然而见秦王时“秦武阳色变振怒”,“荆轲顾笑武阳而向秦王作了解释,在这处千均发之际,镇静的神态和得体的言辞消弥了危机,这说明荆轲的沉着,随机应变,机智勇敢。”

这就是荆轲,虽然没有刺杀成功秦王,可他在我心中,永远是英雄。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600字【篇五】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权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权,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权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五年级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400字范例五篇


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好的列那狐的故事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一篇优秀的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五年级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400字”,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五年级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400字【篇一】

《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狐狸列那的聪明才智,深深地震撼了我。列那凭着自己的聪明才干从一些狡猾的人中得到了很多的好处与东西。因此,我十分佩服列那的聪明与智慧,我希望自己可以像它一样足智多谋。

《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昏天黑地的封建社会,所有的动物都有自己的名称。列那的聪明才智让它在动物中占据上风,它用自己的智慧教训了那些贪婪的大臣贵族。这本书讽刺了那些愚笨的、贪婪的人物,告诉我们在生活中要多交好的朋友,不能与坏人在一起,对付坏人就得用智慧,不能靠蛮力来解决事情。

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之后,我深有感触,我希望自己像列那那样聪明、灵敏,能够在一些人群之中占据上风。列那在下着皑皑白雪的天气中骗舅舅说在结冰的湖面钓鱼,结果尾巴冻住了,列那真是太聪明了。列那虽然很狡猾,但是他很机灵,我很佩服。列那临危不惧的精神也很值得我去学习,每一次面对危险,列那总是冷静地去面对,去思考怎样解除危险每一次它都可以化险为夷,列那用智慧教训了那些贪婪的人,我要做一个不贪心的人。我还要学习列那的能说会道。

《列那狐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会永远记住它。

五年级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400字【篇二】

今天,我从“书山”里找到一堆宝藏,其中有一本就是《列那狐的故事》,呵,那可是我好久没看的书呀,于是,我便跑到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

你知道列那狐怎么出生的吗?让我来介绍给你吧!亚当夏娃被赶出乐园后,上帝给了他们一根神棒,亚当用它打水可以跳出对他们有好处的东西,夏娃用它打水从水里跳出的动物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尽管这样,夏娃还是用神棒打水,最后打出了这样的一个怪物:火红的皮毛,脖子上有一条白围巾,一副很高贵的样子。这就是既奸诈狡猾又聪明伶俐的精灵——狐狸列那。

列那狐是好是坏?这真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说它好吧,又有些半信半疑,因为它咬死了乌鸦田司南的妹妹布露兰,麻雀特露儿的孩子,还有洁白、温柔的小母鸡珂柏等。你说它坏吧,又有些不太准确,因为它和贪婪的叶桑格兰以及一些伤害小动物们的大坏蛋做斗争。

我喜欢列那狐的聪明伶俐,不喜欢它的凶残;喜欢它的机智勇敢,不喜欢它的贪婪奸诈。其实做人也是这样,面对朋友的弱小者要有一颗友爱而善良的心,面对坏人要机智勇敢,决不手软。如果人人能做到这一点,就会使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五年级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400字【篇三】

暑假的一天,我去人文书店看书,看到一本《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我早就听说很有趣了,就是还没有看过,趁这个机会,我就把它给买下了。

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本书果然很有趣,它是由法国女作家M·H·吉罗夫人将许多趣味横生的民间故事改编而成的,主人公列那狐是一只既聪明狡猾又凶残的狐狸,在动物王国里它是一位男爵。

有一天他遇到野兔科阿尔利用教科阿尔唱歌为由,抓作科阿尔,想把它吃掉,幸亏海狸邦赛及时赶来解救了科阿尔,科阿尔才捡回一条命,从这可以看出列那狐是一只很有心计的狐狸。

一次麻雀特路恩给它吃了许多好吃的樱桃,结果借会给特路恩的孩子照顾看病为由,吃掉麻雀特路恩的三个孩子,从这可以看出列那狐是一个忘恩负义,狠心的家伙。

就算是人类,列那狐也不害怕。它故意躺在鱼贩子的必经之路上装死,让鱼贩子把自己扔到装鱼的车子上,偷走了许多鱼,给妻子海梅琳和孩子们吃。

像这样的故事,书里有很多很多,其实这本书外表是在写动物世界里的故事,其实它是告诉我们当时的法国封建统治阶级的社会昏天黑地,只有像列那狐那样心狠手辣的家伙才能占上风,这也是对当时社会进行无情的揭露和嘲弄。

五年级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400字【篇四】

《列那狐的故事》是法国M·H·吉罗夫人编写的一部故事集。作者把中世纪的封建社会描写成一个昏天暗地、遍布野兽和吸血强盗的王国。书中一篇篇趣味横生的故事引人入胜,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主人公列那是一只狐狸,它的形象很复杂,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聪明机灵,遇到困难从不紧张,总是保持着高度的冷静,并一次次利用聪明才智从危险的境地逃脱。另一方面它又很狡诈,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甚至经常撒谎。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故事从列那与叶森格仑的斗争开头,描述了当时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他们相互之间的种种矛盾,从侧面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历史。每一次看到列那运用计策把狮王和狮后骗得团团直转,并多次战胜自私自利的大臣贵族时,我都禁不住捧腹大笑。

在阅读中得到乐趣的同时,我得到几点启示:遇到困难要保持冷静、注重思考;要锲而不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在获得自身利益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别人的感受。

五年级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400字【篇五】

阅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让我得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觉得最勇敢、机智、不怕死的偷鱼记。列那一家很饥饿,列那硬着头皮走出了家门,他东张西望,可什么也没找到。但是,不知不觉中,他闻到了鱼的味道。他找啊找,发现了一辆车向这儿驶来,车上有活鱼,是拿去卖的。

列那灵机一动跳到路上装作一副死了的样子,车上的人说:“有只狐狸呢!”他们把列那扔上车。列那在车上吃了三十多条鲞鱼,肚子吃饱了,再把鳗鱼用竹签串成项链带回家中,他们一家大口吃鱼、喝酒,心里乐开了花。

我以后要向列那学习勇敢、机智的本领,寻找解决困难的方法。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范例五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一篇优秀的这个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下面的内容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一)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二)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幸福的女主角,那个可怜的人,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day,wewillbe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河牛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三)

今天刚刚读完,我在书末尾处写下写下跨越时间刻度的伟大爱情

然而我晚上细细回想

才明白此书只要表达的这等肤浅的意义,好似才悟得一些东西

如果说世界没有一成不变的人,那自然也就不会有一成不变的爱情。就像费尔明娜对茄子的感受一般。

于是全然明了,所谓人追逐一生的爱情不过是热烈时期才能幻想出的空中楼阁,一但时间轮转,那绝美的建筑瞬间就会在回忆中变了一副模样。人类的局限莫过于此,感情记忆永远促使我们去寻求自己不同时期的安定之所。于是,世俗所定义的伟大爱情必然不复存在了。爱情在书中如被肢解了一番,无论是青春事情少年少女不知天高地厚的冲动,成年后追逐稳定的幸福,亦或是肉欲对心灵的鞭挞还是道德伦理对生命的束缚,这些都是所谓爱情所必然经历的种种挑战。

一切都会变,一切都不是永远美好。

书中最后的一生一世的诺言,费尔明娜绝不是唯一对象,看起来荒缪不已,却也让人感动。

而这份感动到源头,必是让人感受到了真正伟大的爱情。

是的现实中爱情是不存在的,但这艘舰船上存在。

轮船早已不再是世俗中的轮船了,她成为了一个理想的国度。在那里人们不再遭受名誉与伦理的束缚忘记过去自己犯下的种种罪孽甚至不为人知,只存在永恒的生命和热烈。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步入老年的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在经过邮轮上最初的彻夜长谈后,决定不再隐藏自己,勇敢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刻。

即便年事已高,依然可以抛开非议,迎接新的爱情,没有比这更酷的事情了。纵然会面临对死亡的担心,但爱情也会因在历经沧桑后而更加勇敢无畏,奋不顾身。

不过如果他们的重新结合是以偶然相遇为契机,而非是出于阿里萨的多年单方面坚持,或许更现实也更合理。但不管契机如何,老年后的他们不是多年前的旧情复燃,而是对彼此有了重新认识,爱上的是当下的对方而不是回忆里的对方。

看了这本书觉得对爱情到底是什么更加困惑,作者的观点是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年轻时的冲动不是爱情,费尔米娜和乌尔比诺多年的陪伴也不是爱情,阿里萨和他的多个地下情妇是爱情但他自己却未曾察觉...

不过书中出现的感情是爱情与否只是作者定义的,本来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多重因素混杂其中的,除去最初的荷尔蒙作祟,剩下的谁又说的清呢。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五)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羊皮卷之五简单读后感范例五篇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在阅读了《羊皮卷》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您抓住了《羊皮卷》的哪些精髓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羊皮卷之五简单读后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羊皮卷之五简单读后感【篇一】

一本好书,是你生活中的启明星,指引你走想光明、幸福的未来,令你拥有知识与力量。这是我读《羊皮卷》最深刻、最有意义的感受。

《羊皮卷》讲了许多事例,从事例中可以体会到各种道理。这些道理,往往都是人生的秘诀,让你成功、快乐地度过一生。其中有一句话令我刻骨铭心的话: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做人不必斤斤计较。当别人伤害了你,你不应该报复,而是要大方地原谅别人;如果你选择了报复,反而会令大家反目成仇,并且破坏了你的人缘。

这本书有让我得益非浅的道理:动力来自压力。如果生活没有压力,只会让人变得懒散,只懂享受,而不懂付出。在某年,一名攀登员在雪山上,正巧发生了雪崩,死亡之神突然向他袭来。求生的压力压迫着他,他背着一身沉重的装备,奔跑的速度居然打破了世界记录,令他从死神手中逃了出来!这件事,不是很具有说服力吗?

读《羊皮卷》使我获得很多知识,令我在生活中前进。其实,生活就像一艘小艇,知识就是力量,推动着小艇前进;一旦知识缺乏,我们必须从书上得到补充,才能令生活更上一层楼。

所有好书都是知识之源,往往能改变人的一生,带领你走进一个充实、美满的人生;每一本好书,都是不可不读的经典之作!

羊皮卷之五简单读后感【篇二】

由于去年暑假是如此的漫长,让我不得不找点事情来打磨时间,所以我选择了阅读这本《羊皮卷》,它是从世界上最伟大的文献中的一本经典著作,里面讲述了一个个励志的故事,还系统的讲述了人生的哲理和成功的理念。

在《羊皮卷》中讲述着人生的规则。它的精华所在就是用感恩的心面对生活、坚持不懈、珍惜生命、重视自身价值。现在我们的生活每天都处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之中,新的一天即将来临,所有的一切即将成为过去,所以我们要由此开始人生的新篇章,开始从不同的篇章中学习不同成功的秘诀。

在本书中让我感受颇深的是,健谈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它可以为我们打开一扇心灵之门,可以使我们在各种各样的团体中引起关注。能言善辩可以更容易的或得他人的好感,而且好的交通能力还体现了一个人的修养。语言的力量是强大的,在生活中用好的语言会带来很多便处。如果在交流中一个人的语言粗鲁、火爆,这很容易激怒在场的听众,而且也没有人愿意同这样人交流。交流不仅可以向他人展示自己的才华,还可以提升我们的思维能力,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可以让我们在交谈中亲切自然,拉近自己和听众之间的距离是交流过程中不至于枯燥无味。

交通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能力,对于大学生的我们来说更为重要。在大学里善于交流的人总会交到更多的朋友同时也有更多的机会去表现自己提升自己,这样在大学生活中就可以学到更多的东西。

因此,学会交流真的很重要。

羊皮卷之五简单读后感【篇三】

《羊皮卷》是一本可以让你走上成功之路的,一本深奥的书。我都没有看太懂,所以看了比较久。

《羊皮卷》这本书是由美国的著名学家奥里森马登创作的。它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你的人生之路。这本书还是一本超越自我极限的“奇书。”

它主要讲了全球成功人士的“启示录。”

在20世纪50年代,一位美国青年,由于年轻无知,失去了自己一切宝贵的东西——家庭、财产和工作,凄惨的流落街头,四处寻找着赖以度日的`种种答案。

直到有一天他收到“来自上帝的馈赠”——一位神父交给他一份包含15本著作的书单。从此他奇迹般地获取了一股神奇的力量,很快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他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的作者,奥格曼狄诺。

《羊皮卷》这本书其实是打开这部人生百科全书的钥匙你一定会获得非凡的感悟和无穷的力量。

羊皮卷之五简单读后感【篇四】

这些都是人生经验的阐发和总结,它将全方位地挖掘我们内心的潜力。引领我们逐渐走向正确的人生。

在这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成功哲学是如此地慎密实用而又充满活力,它鼓舞了千千万万的成功人再攀高峰,更激励了千千万万尚在困境中的勇敢者重新获得信心与勇气,一往无前地为梦想的实现而不懈努力……

以下是我的几点感悟: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一帆风顺的。不要让害怕成为一种习惯!

用感恩的心应对生活,应对生活中的人、事、物;感受世界的完美,用所付出的爱净化自我的灵魂。

一件事情的结局无非仅有两个,要么完成预期目标,要么未完成预期目标。可是做一件事情的过程却能够有不一样的方案,甚至彼此间可能会千差万别到截然相反。然而无论最终是什么样的结果,在做这件事的过程中,能够让人体会到很多的东西,从中学习到很多的东西。对我而言这就足够了,每个人的本事是不一样的,虽然原先的起点可能都是一样的,但之后为什么不一样?因为他们所接触过的事情,各自采取了不一样的方案去实现,经历的过程是不一样的,从中体会到的东西更是不一样的。

人活在世上,都需要不断尝试不断更新自我,也许人区别于动物的优越性不仅仅是人是万物之长。也许更在于人类自我能够自由支配自我,自我更新,自我培育,而不仅仅局限于物质,或许更在于精神上的升华。

人生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很多人都在寻找,愿我们从这本书中汲取营养,成就自我。

羊皮卷之五简单读后感【篇五】

在毕业之后,我的脑海里有诸多想法和目标,却也只是在心里勾画着,同样也困惑着。直到看了羊皮卷,才挖出困惑的源泉,因为那些想法和目标,都在脑海里、心里,没有明确在行动上。如《羊皮卷》所言:张地图,不论多么详尽,比例多精确,它永远不能带着它的主人在地面上移动半步。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论多么公正,永远不可能防止罪恶的发生。任何宝典,即使在我手中的羊皮卷,永远不可能创造财富。只有行动才能使地图、法律、宝典、梦想、计划、目标具有现实意义。行动,像食物和水一样,能滋润我,使我成功。

看完之后,我告诉自己,不要明天开始,也不要等会开始,要从现在开始,眼下开始,我会竭力于行动,将专业技术、个人态度提升更高一楼层。如羊皮卷所言:拖延使我裹足不前,它来自恐惧。现在我从所有勇敢的心灵深处,体会到这一秘密。我知道,想克服恐惧,必须毫不犹豫,起而行动,唯其如此,心中的慌乱方得以平定。现在我知道,行动会使猛狮般的恐惧,减缓为蚂蚁般的平静。

我会做仁和骨科的一个齿轮,分分秒秒不停的为院系贡献出自己薄弱但是全心全意的力量。不找借口,做最优秀的自己,最忠诚的员工,最默契的同事,我会将自己的心意付诸行动,让分分秒秒的时间为我见证。如羊皮卷所言:从此我要记住萤火虫的启迪:只有振翅的时候,才能发出光芒。我要成为一只萤火虫,即使在艳阳高照的白天,我也要发出光芒。让别人像蝴蝶一样。舞动翅膀,靠花朵的施舍生活;我要做萤火虫,照亮大地。

不给自己的懒惰找理由,不管是工作,还是梦想,我都会从现在开始,我现在就付诸行动。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七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在读后了列那狐的故事,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写好一篇列那狐的故事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由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一)

这个寒假,我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这本书故事趣味盎然,引人入胜,我可以说是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马特.艾.季诺夫人。

书中的主人公列那聪明而狡猾。它曾多次捉弄他的舅舅叶森格仑;小鸡科珀;雄猫梯培和公鸡向特格雷等许多小动物,可以说既善良又邪恶。

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列那吃掉鹭鸶秉纱”这一章节。这个故事讲了列那的病好了,得到了医生的准许,可以出去走走了。这是列那病好之后第一次出门,它打不起精神,浑身没力气,它沿着河岸走,突然发现不远处鹭鸶秉纱在觅食,顿时,列那精神大振,心里非常激动。它心想:这是一只非常机警的鹭鸶,我要耐心地去会会它。它想到了一个法子,它在水里采了一些芦苇,上面放了一些青苔,然后让它们顺流而下,当这堆东西流到鹭鸶身边时,鹭鸶机警地碰了碰,发现只是一堆青苔和芦苇,便漫不经心地推开了,继续寻找食物。过了一会儿,第二堆又漂了过来,它觉得很安全,一眼都没看,当然,鹭鸶这一次错了,因为列那在上面躺着,它用青苔遮住了自己的身体。当列那经过鹭鸶身边时,列那猛地一跳,鹭鸶的脖子被咬断了,列那吃了鹭鸶秉纱。

从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事要严谨要有耐心。

《列那狐的故事》整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不要向列那狡诈,欺骗朋友。但是也有我们要学习的:做事要严谨,要多动脑筋。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二)

阅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让我得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觉得最勇敢、机智、不怕死的偷鱼记。列那一家很饥饿,列那硬着头皮走出了家门,他东张西望,可什么也没找到。但是,不知不觉中,他闻到了鱼的味道。他找啊找,发现了一辆车向这儿驶来,车上有活鱼,是拿去卖的。

列那灵机一动跳到路上装作一副死了的样子,车上的人说:“有只狐狸呢!”他们把列那扔上车。列那在车上吃了三十多条鲞鱼,肚子吃饱了,再把鳗鱼用竹签串成项链带回家中,他们一家大口吃鱼、喝酒,心里乐开了花。

我以后要向列那学习勇敢、机智的本领,寻找解决困难的方法。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三)

最近,我读完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书中的列那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中记叙的是列那狐与叶森格伦的故事,说的是列那一次又一次地把叶森格伦给骗了。有一次,列那狐到修道院里去偷鸡,发现一条河流挡住了它的去路。它开始观察修道院的周围,发现有一个地方河流很窄,就从那儿偷走了两只母鸡,刚要回家,又口渴了,就到井边去喝水。到井边,它看见它的老婆海梅林太太在井里,就拿了一个水桶,坐到里面,降到井底,一看,哪有它的老婆,只有它自己。这时,叶森格伦朝着这边走了过来,看见它的老婆海逊德和列那在井底。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时,列那说话了:“舅舅,快下来救你的老婆吧!”叶森格伦听了,也坐着水桶降到井底。因为狼比狐狸重,所以叶森格伦往井底沉,列那向上升。它说:“我先走一步啦!”于是,叼着母鸡,哼着小调走了。

虽然列那很聪明,但是它也有失败的时候,就像我们的比赛,赢了不要骄傲,输了不能惭愧。读起《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就能想到我们:遇到困难时,不需要紧张。害怕,而需要冷静地去解决问题。

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让我感到作者的想象力丰富。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自己也能成为一个作家,创作出一本本有趣的童话书,让下一代的小朋友也能读到我的这本书。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四)

这几天,妈妈和我一起去新华书店,买了几本书,而我最喜欢的就属这本《列那狐的故事》了。回到家,我就赶忙翻开书来读,两天功夫书就被我读完了。

在读的过程中,列那以它的狡猾和机智,戏弄、伤害了许多朋友,狐狸嘛,从来都是吃肉食而生活的,包括小鸟爱尔蒙特、麻雀特路恩两个孩子、小兔子兰恩、小母鸡科珀以及它众多的兄弟姐妹,因而引起了众愤,狮王诺勃勒用绞刑来杀死他,但被它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放了它,但列那是多么的聪明啊,重新赢得了狮王的信任,自由自在的开始生活……

读完后,我觉得这样险恶的环境,造就了它狡猾而又没有善良的一只动物,在动物王国里,列那的形象是复杂的,一方面,它运用各种诡计,欺骗和愚弄了狮王、狮后、狗熊等一大批贪婪、自私自利的大臣贵族,他的胜利标志着平民智慧战胜了封建势力;另一方面,对那些弱小的动物,列那手段又是异常毒辣,他假装为麻雀特路恩的孩子治病,却吃掉了两只小麻雀;为了报复公鸡向特格雷,狠心的吃掉了他14个孩子,从这方面看,他又是城市上层阶级的代表。

同时狐狸列那也是一个重感情的动物,他的妻子海梅林被驴子戴杜拉跑,他伤心流泪,不吃不喝,直到他的妻子回来,他才露出笑容……

总之,列那用他那狡猾、聪明的头脑和性格,为动物王国里带来了乐趣,不是吗?嘻嘻……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五)

列那狐是一只诞生在海面上的狐狸,它生性狡猾,诡计多端,做了许多坏事。它有许多“好朋友”,但没有一个称得上是真正的朋友。

列那有一个舅舅,叫叶斯格伦。其实,它和列那并没有丝毫的血缘关系,只是因为叶斯格伦是狮王的重臣,所以列那才交了一个这么个一门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叶斯格伦虽然有权有势,但是根本不如列那。列那总是用各种方法愚弄它。让它受骗上当,吃了很多亏,但是他还被列那一直蒙在鼓里,执迷不悟。当人们没有识破一个狡猾无赖时,反而认为它可爱,总是很慈祥认真,认为应该真诚的对待它。叶斯格伦是这样,就连列那的太太海逊德也是如此。

列那的朋友中,花猫蒂贝尔,松鼠卢索,乌鸦田司令,诺勃勒等等和列那一样的天性狡猾,诡计多端。他们打交道时都是各怀心机,从不真诚对待彼此。就像在列贝尔和列娜偷鸡中一样。列贝尔想先去偷奶酪面包吃,列那去偷鸡吃,他们各自想着各自的计划。列那还是个馋嘴的家伙,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充分的利用了自己的轨迹与智慧。他为了食物得寸进尺,不惜利益和损害亲朋好友及动物+王国的国王狮王—诺勃勒的利益的故事,这使他的本性,更加暴露无遗。

在他这众多的朋友中,猪獾葛令拜才是列那真正的朋友,他对列那实心实意,从不耍任何心眼。我们做人是不能像列那样运用心狡诈的手段去谋害自己的朋友,亲人。要像猪獾葛令拜一样,坦诚相待,用心交往。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六)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精彩的书——《列那狐的故事》,作者是法国的M·H·吉罗夫人。

这本书重点讲了一只又聪明又狡猾的狐狸――列那,它用自己狡猾的本性,骗了狼叶森格仑。它对又冷又饿的叶森格仑说,结冰的池塘是捉鳗鱼的好地方,让它在尾巴上拴只水桶垂到池塘里去捕鱼,结果冰把叶森格仑的尾巴冻住了。猎人来了,本想杀掉叶森格仑,可脚下一滑,就把刀砍在了叶森格仑的尾巴上,叶森格仑趁此机会逃走了,但却永远失去了它的尾巴。

列那狐不仅捉弄了狼叶森格仑,还捉弄了狗熊勃仑、兔子来姆、老鼠别雷,还有狮子王诺勃勒。

列那狐的聪明让我佩服,它的狡猾却让我有点害怕。你们想了解他的故事吗?如果想,就去买一本看看吧!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七)

它,既聪明又可恶,让许多动物丢了性命,既是一位让狮王宠爱的大臣,也是一位被所有动物憎恨的男爵。它,就是列那狐。

书中的公狼叶森格仑愚笨透顶,狮王诺勃勒自私昏庸,与聪明狡猾的狐狸列那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列那做尽了坏事,伤害了许多人:它故意烫伤叶森格仑的头皮;吃掉了麻雀特路恩的两个孩子;咬死了无辜的小母鸡科珀……但雄猫梯培却利用它的聪明才智,躲过了列那的多次攻击,保护了自己。虽然列那十分狡猾精明,但它也得到了报复:叶森格仑吃掉了列那偷来的鱼,只给它留下了鱼骨头;警犬毛荷尔把列那咬得半死不活;梯培把列那引入十字架旁,使其遭到猎人的追捕……

虽然列那有很多的缺点,但它也有一些优点,比如:列那在被判绞刑的时候依然能冷静地为自己申辩,摆脱了困境;在深陷危机时,能靠自己的聪明才智维护生命的尊严;在和公狼叶森格仑搏斗时,能勇敢面对,不退缩不气馁……这些都是值得我去学习的,我一定要学习列那的聪明才智、雄猫梯培的机敏灵活、警犬毛荷尔的勇敢果断,做一个乐于助人、善于应变、对社会有用的人。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600字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阅读肖申克的救赎后,我对作者斯蒂芬·埃德温·金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肖申克的救赎的读后感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600字【篇一】

《肖申克的救赎》无论什么时候希望是很重要的吧!有了希望一切的苦难都可以忍耐,一切的羞辱都可以承受,只为了有一天能逃出生天。重新过上自由的生活。

若是没了希望,就像是行尸走肉般,也许也像老布鲁克斯那样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怜的老布鲁克斯已经被制度化了,给了他自由却整天活在恐惧当中,还不如让他在肖申克终老。

另一个重要的启示,习惯的力量是可怕的,一点点的消磨我们的一切思想,希望是美丽的,是必须的,像空气一样不可缺少。虽然有那么多希望会落空。

自由永远无价,无论什么理由必须要屈服于一个人,但内心的东西永远无法被控制,只有灵魂才真正是自由的。

有些人像永远关不住的鸟儿,因为它的光辉太过于闪耀。这是影片中的话,而我想说的是有些人像永不言败的斗士,一切苦难都像是滋养莲花的淤泥一般。也谨以此献给格格,祝福你,我们和你站在一起,悲伤着你的悲伤,痛苦着你的痛苦,人生路上谁人都会遇到挫折绝望,但我们依然充满希望!

当然其实最重要的感受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安迪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600字【篇二】

安迪作为一个本该不属于监狱的人,没有一天放弃对自由的希望,既然不能获得身体的自由,那么先争取精神上的自由吧,安迪通过连续6年每周写两封信说服了政府出资兴建监狱图书馆,狱友们精神上获得了更大的空间。“这就是意义所在。你需要它,就好像自己不要忘记。忘记世上还有不是用石头围起来的地方,忘记自己的内心还有你自己的东西,他们碰不到的东西。”

精神上的自由,那肮脏的、锈迹斑斑的枷锁怎么能碰得到呢?

光阴荏苒,浮华易逝,岁月在弹指间悄悄流走了。回首如梦的童年,瞻望以后的人生,恍如隔世。我们这一生,难道就不是一个监狱吗?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世上不过是一个大一点、功能更加齐全的监狱,而我们不过是自由一点的囚犯,仅此而已。我们从呱呱坠地那天起,学会走路,学会说话,然后该上学了,父母就把我们送上学,该考大学了,父母就不惜一切把我们送上大学,毕业了周围的人又告诉我们应该找份工作,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周围其他人又告诉我们应该结婚了,应该生孩子了,然后我们把我们的孩子扔进我们过去的轨道。我们就活在这个“应该”世界里,一生所有的一切,都是社会决定的,都是体制化的。

有些人看上去活得很成功,但当他们被问及“你童年的梦想实现了吗?”“你小时候最希望长大之后干什么”,他们无言以对。他们的成功,似乎仅仅局限于他人眼里的成功,或是社会、体制眼里的成功。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600字【篇三】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公安迪排除万难爬出排污管道,脱离监狱重新获得自由,在那一刻,雨水冲刷的不只是身上的污水,也是真正的内心得到重生的喜悦。一颗向往自由的心灵,永不泯灭的希望的升华。

其中还有几个画面都印证了自由的美好,救赎二字我想就是由此得来吧

其一:安迪敢于出头利用自己所学帮狱警逃税成功,他的要求是为他的伙伴们来几瓶啤酒,喝着冰镇的啤酒享受着屋顶午后的阳光,这个画面简直美极了,让人一瞬间忘却了他们是被判终身监禁的牢犯。

其二:通过自身的优势,混进了图书馆,还是为狱警们做些逃税的事,同时由于他的坚持实现了扩建图书馆,有一段是安迪播放音乐的镜头,狱友们听到音乐脸上的惊喜安迪脸上的安详,仿佛是在自家小院欣赏一般。

其三:安迪他收了一个狱友学生认字,从最简单的字母教起,并最终通过考试,这些都是最好的救赎。

监刑期满,老布和瑞德出狱后的两种人生形成鲜明的对比,老布就像影片中所说的体制化一开始我是不懂,看着看着就是说被规范化,上个厕所就要报告,不报告他难受甚至不习惯,这样的人生没有了自我,就像机器一样,没有目标漫无目的,最终他选择了不归路来释放自己的灵魂。瑞德被释放一开始也是如此,但是安迪给了他很好的生活目标“希望”安迪在给瑞德的信中写到:“希望是好事,也许是人间至善,美好的事物永远不会消失!”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600字【篇四】

最近看了部好电影,叫《肖申克的救赎》。感触颇多。影片讲述的是一个叫安迪的银行家因被污告杀人,无辜入狱,谋划了二十年成功越狱的故事。肖申克是那所监狱的名字。希望和自由是贯穿整部影片的重要线索。而正是拥有希望和自由的信念,一个囚犯才有能力有决心实现自我救赎。

安迪作了囚犯后,是否也失去了自由?我想,是没有的。至少他会时不时地召唤自由的降临。在阳台上,阳光尽情散在他和朋友肩头;他让音乐飞遍肖申克,甚至是那最无人问津的角落,告诉每一个不自由之身,听,这就是自由。他用六年撰写了一段自由传奇--那就是他一手复舒的图书馆。在里面每一个不自由的人至少拥有一个读书的自由权。正如影片所说有种鸟是关不住的,因为它的翅膀太过耀眼。是的,安迪正是这种鸟。自由便是翅膀,一只永不失翅膀的鸟,怎肯永屈于栏杆之下,毕竟鸟会飞。安迪用二十年用一把小刀挖出了鸟的翅膀,记得那夜电闪雷鸣。有五十个橄榄球场的长度的下水道又如何,置之死地而后生,何况那只是下水道。全身恶臭又如何,人的外在莫不过皮囊一张,何况只是脏了囚衣。正如破茧的蝴蝶,安迪从下水道钻出时,上帝赐于了他渴望以久的翅膀,这双翅膀不再是虚无飘渺的,它真实的如同手脚。喊吧,安迪,叫吧,安迪,让雨水冲走蚩伏于你身上的一切一切的恶臭。哭吧,安迪,我想,正如天上的电闪雷鸣,泪和着雨一起殒落。

一个人因有了希望才会想拥有自由。当希望占据一个人的心时,他就会想“我需要自由”。毕竟自由有种魅力,它可以去触摸希望。瑞德似乎最明白这点,至少他知道希望在肖申克不是件好东西,会令人发疯。他学会忘记希望,告诉安迪希望不可再妄想。肖申克的铜墙铁壁,足以让一切希望成为笑话。老布,一个假释犯,一个失去希望的自由人。当他寻不到活下去的意义时,他选择了死亡。死亡解脱自己又无碍于他人。生死对自己已毫无意义,对于他人又值什么呢?老布,一个假释犯,一个老头子罢了。相同的命运似乎也要降临到瑞德身上,然而安迪的一封信,几张钞票,填充了瑞德的希望空白。在老布辞世的房间,瑞德提起行李,起程了。为看一看太平洋的海是否蓝得正如他所希望的。

安迪是伟大的,一个人的自救,那是勇者,一个人自救的同时,又实现他人的救赎,那是圣人。芝华塔尼欧某个海岸边,有家小旅馆,旁边有一条旧小艇。上面站着一个人,是安迪。安迪,看,瑞德来了,该出发了。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600字【篇五】

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你想,只要你做,一切皆有可能。

在《肖申克的救赎》中,男主杜方因被冤枉而被判处终身监禁。入狱后,艰苦的生活并没有让他堕落,他坚信,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于是他默默地忍受那些痛苦,暗地里观察着、思索着。他知道他不可能靠别人的力量离开监狱,于是他便制定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他向瑞德买来锤子、海报,以雕石为借口凿地道;他利用自己的才能帮助典狱长逃税,得到那些特权,他不断地扩大自己的控制范围……最终,在如此严厉的看管下,他逃了出去。

在19年的牢狱生活中,他听到了无数人对他的否定,但他都没有动摇逃跑的想法。我最记得杜方问瑞德的那一段话:“你知道那个一直藏在我心底的闪着光芒的东西是什么吗?是希望。”瑞德却对他说:“在这里,希望是不可能存在的。”杜方只是笑了笑,后来,他用行动告诉了瑞德,一切皆有可能。

曾经有一篇文章说到,人类不可能在1分钟内跑过一公里。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的心里都是默认了这个“事实”。但是突然有一天,有一位运动员做到了!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难道是那些人有天生神力吗?很明显,不是。他们的心里没有想什么可不可以,只有做不做。

无论大事小事,如果你想完成,那么你就去做,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你有一个梦想,那就制定计划,坚持不懈地向着梦想前进,总有一天,你会到达梦想的彼岸。

浮生六记读后感1500范例五篇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怎么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浮生六记读后感1500》,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浮生六记读后感1500【篇一】

它也被称作晚清小红楼梦,书写了一段不离不弃的爱情故事。书中主要讲芸娘是如何的好,俩人婚姻生活如何浪漫,以至让所有读者都爱上了芸娘,林语堂甚至干脆称芸娘为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子。

人人都说芸娘好,然而很多人都忽略了沈复的付出,那简直就是个宠妻狂魔啊(此处略去一万字,就不剧透了。)尤其在封建社会那是十分难得的。

我们要清楚“这世间,所有良好的关系都是相互成全的”。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铁律。夫妻二人之所以关系一直都能保持和和美美,那是因为二人都在认真努力的去经营。另外在经历过种种不幸后,沈复依然能保持平和的心态,这一点是比较有触动的。

有一个平和的心态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人生即使面对再多的不幸,只要心中有平和在,那就是最好的解药。生活中其实并没有什么能真正伤害我们的,而只要不能直接杀死我们的,最终都会使我们更强大。记得在《大秦帝国》中,秦昭襄王也说过这样一句话:“王者的心都是伤痕累累的”。

鼎为炼银,炉为炼金,苦难则为熬炼人心。道德经第七十八章里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平和的力量就是这里讲的水之力,看起来极柔,然而却能攻破天下最为坚固的难关。所有的不幸和悲痛,一旦触碰到这平和之力,也会立时就被销化了。另外最后一章虽然不是沈复所作,但是干货却是实打实的,对于养生、养心极有帮助。

今日不养生,明日养医生。这就是养生的意义所在。前半生拿命换钱,后半生拿钱保命。这样的事相信大家都不愿意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么就需要及早学习,并身体力行去保养顾惜自己的身体。

对于道家“性命双修”的理念,一直都是比较认可的。对养生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认真读一读第六章,在此就不多言了。

既然本书被人称之为小《红楼梦》,那么必然是值得一读。

浮生六记读后感1500【篇二】

《浮生六记》或许有我、有很多人想要的东西,特别是男人。芸娘不易做来,来世的事,会不会有人提前拒绝?这也没什么不好。

一、同甘共苦,患难与共;坦诚直爽,体恤关爱的夫妻真情。

二、勤俭淳朴,善处忧患;布衣菜食,可乐终身的简朴生活。

三、淡薄名利,与世无争;恬淡自适,知足常乐的旷达胸怀。

四、逆境逢生,善解人意;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优良品德。

所谓情投意合,所谓举案齐眉,闺房里的旧事,果真如文字渲染中的美好?

“知己如君,得婿如此,妾已此生无憾。”林语堂说芸娘是文学史上第一可爱的女人,也难怪有人对我说“芸娘不好当”。

不好当,感染气息总是好的。人的一生,会遇见多少不期的人和事。比如某个人,起初对他的了解是空白的,如今,隔岸观火,只见得烟雾,近不得身。探多了,还被染指“好奇”。好奇有什么不好呢,又不是专为觅你隐私而去,不准,我也不会兴叹,懊恼、惆怅之后,不作罢又能如何?

当时,遇见他,却是每日一点一点的收紧,又一点一点的诱惑,终成为其囊中之物。若是锦囊也罢,就怕是一塑料袋,毫无透气性,窒息而亡。亡也无畏惧,就是时间一长,不亡,大脑因缺氧,真真地成了整神经。

这已然消磨掉的四十年华年,都积攒了些什么?都沉淀下了一些什么?

那日的工作没有如期完成。好似学生交卷一般,不到最后一刻,绝不直面。读书、听音乐可以让人安静。前日下载的歌胡乱的,看来要重新来过。其实我的耳朵不能塞耳机,长时间的听音乐,听力已经严重不行了。电脑播放上班时间是要顾及的,只能委屈自己的耳朵。读书却是随时都可以的,心又焦着事情,也没读几个字进去。敲打键盘估计是最安全的,身边的同事已经习惯我敲打键盘都不来搅我,否则,会遭辣脾气。

宝玉和黛玉在花树下读《西厢记》,两个人的相约,无声,其香也是久远的。斯人想必欢喜这样的性情。芸娘与君亦如此,读书议文忆事怀情。好景总是不长。好歹也有过。

“与君不曾半日赋闲,纵然安排那样的时刻,想听君一席言,想与君谈古,君却移情别意,不予理睬我的缠绵。其实,女人的想念不全是肌肤之间的相亲,两情,默默,或言,或什么都不做,静下来的安逸,才是最宝贵的珍藏。”那日的日志,如今读来,依然动己心弦。

被人忽视的细节,又或许是他人刻意湮灭的细节,只能说明我与君心未能息息相通。又如何的相惜,相亲,相爱呢?

读六记作什么呢?囫囵留下的痕迹,惹得疑惑团团生。芸娘为何与君生离死别?死别是命运里的事情。生离,该是宿命了。世有才情的女子多是坎坷的命运,如此,我还是做个不读书不识字不作文的女人的好,平淡的肉身,至少苟且的时间长些。长些又有何为?心灵的枯萎和灵魂的走失,空留肉身,有何意?横竖左右,一个“难”,何以了得?

芸娘是一切男人梦想的女人。也难怪君之前说那话了。我不是君梦想的女子,梦得太迟也没什么,就怕不曾梦过。也不会去刻意努力做芸娘式样的女子,我本是我,为了人,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也不是我的作为,君怕更是不喜欢的了。

“用小纱囊撮茶叶少许,置花心。明早取出,烹天泉水泡之,香韵尤绝。”果真有这样的闲情,那真是只有人间桃源有。十丈红尘,哪许人心如此得闲。纵然半日,若真能放下世间事,与君同看花也不失来人世一遭。

小闲情,小矫情的心致偶尔歇在眉间心上,如品茶般,万般赋闲之后方解其中味。何况,同与佳人往?不多,不多,时日不多也。

沈复是一个喜小饮之人。诚然,梅花盒的发明尽显芸娘灵心巧手,只要动了情用了心,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对心爱的男人做出绝色的美味,腾出浪漫的氛围。

我是喜花的。入冬以来,只有铜钱草还在努力地为我绿着。秋时采回来的野菊早已枯萎,花粉落在玻璃桌上,并不去擦,那是野香之骨呢。每每受夫责备,指责我不擦去,脏了桌子,我并不理会,一意孤行让那些黄色的花粉留在那里。再晚些日,我是要搬回水仙过冬的。再说,去年的风信子已经发芽了,春来,想必会开出紫色的花。养了三年的风信子,大蒜一样的,花谢之后留得蒜果,入冬之后植入土种,还是年年复活,春来开会。我的小闲情,不精致,这些许年一直在续着。

芸娘收集断简残编。每日,我写闲字断章。不过,芸娘有君相佐。我是孤单一人的。

芸对名利看得很淡,生活无论富足落魄,都从未鼓励沈复读书做官。这么地,我突然明白了那日君为何莫名的吼我了。君想做理想中人,无奈身在红尘中。但“理想”是关不住的,很幸运,我愿意做君“理想”的桑田。不晓得,我又多情了没有。

“沈复何其有幸,娶了这样一位贤惠体贴又兰质蕙心的妻子。同样,陈芸也何其有幸,嫁给了沈复,从此拥有一位志趣相投又患难与共的丈夫。”

于厮,我错过今生。余下的日子,也只能隔着江水、隔着屏幕相望。时间长了,还不晓得谁先厌了谁——君,终是不欢喜我接近你、探究你,好奇你的。

芸娘之夫是真大夫。比起陆游和唐婉,我情愿不要那“红酥手”,纵然长年卧病,也要不离不弃。所谓相濡以沫,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浮生六记读后感1500【篇三】

前几天整理照片,准备部分冲印出来,恰巧看到昔日在沧浪亭中游玩的几张,不禁得看了眼书桌上的《浮生六记》,想着当年要是看过此书,估计会对沧浪亭多几分的流连,大概会边走边设想沈复与芸娘昔日游览时候的景象吧。

我想每一个读过这本书的男人,应该都会喜欢芸娘这样的女人吧。芸娘虽没有绝世之色,但是“其形削肩长颈,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虽出身困苦之家,但却能创作出“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之句,实属个妙人,怪不得沈复初见已倾心,再见便痴心。而芸娘对沈复的好,有几个小细节便体现的淋漓尽致。成亲时,沈复发现芸娘正值斋期,一算时间,正是从他当年长水痘开始,只为保佑郎君康复,面无痕,便一直遵守到今日。这样的深情,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对待沈复的父母也是孝敬有加,即使被误会也不愿过多解释。郎君不爱官场与仕途,没有半分埋怨,反倒是与其一起布置园子,捡石头苔藓组盆景。怪不得沈复也会感叹:

“其癖好与余同,且能察眼意,懂眉语,—举—动,示之以色,无不头头是道。“

这完全是一个完美的妻子啊!这样的女子,叫人怎么不喜欢呢?怪不得连林语堂先生也丝毫不吝惜赞美之词,称芸娘是“中国文学和历史上最可爱的女人“。

《浮生六记》虽然已经遗失两记,幸记录沈复与芸娘的“闺中记乐“等篇,得以流传,不然我们就会失去了认识这么可爱女人的机会。因为女人身无法去逛庙会,沈复就真的给妻子芸娘伪装成男人,这种女扮男装的情节,当真不是电视剧所伪造的?(友情提示: 卷一有多甜,卷三就有多虐。)除了被很多人喜欢的《闺房记乐》、《坎坷记愁》外,《闲情记趣》读来也颇有意思,可以看到虽然沈复不暗官场之事,但在园艺方面还是非常有自己的想法的,比如插花之术那篇,即便是现在读来,也颇为受益。

浮生六记读后感1500【篇四】

这是一个凄婉动人又十分励志的故事,篇幅不大却道尽人生的沧桑与无奈。沈复就像曹雪芹一样,在人生的过程中沉浮。所谓“浮生”也是源于此意吧,不受控制则为“浮”。

现在的我们,对那个年代的人生观、价值观包括爱情观当然都有各种不理解和不明白;但我还是感受到了一件不受时空限制的事儿,那就是——变故。变故这个话题也是怎么说都不为过,因为它基本上是脱离了所有控制,成为了一个永恒的存在。

失去爱人是变故,家道中落是变故,纳妾不成是变故,颠沛流离更是变故……几乎走遍了全中国、阅尽了人生辛酸的沈复,行文间却没有什么大喜大悲,只是从容的道来这一生之事。是真的看破,还是无奈到了尽头?是想明白了人生,还是出离了命运?我很难揣测,唯有感其心、劳其形,算是一种状态的释放。

话说回来,无论幅度大小,我们的人生也都是沉浮不定的。就跟心电图一样,只有起伏高低的不同,但都在起伏,没几个人希望变成一条线的样子吧?所以我们能不能安心的面对沉浮,真是直接决定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状态。

按照目前的科技进步,我们对自己命运的控制力会越来越强,直到最后会有一批长生不死(不老难度太大)的人。这种人你说到了最后是不是也没什么好追求的了,也不能有什么变化了?但是仔细想想他们会成为一批有史以来最害怕变化的人,因为死不了了,所以只要有一点儿生命危险的事儿都是巨大的风险,他们的余生都将在与这种风险的对抗中度过。

这样看来,咱们现在这个活法儿还不错,起码想开了的可以不畏生死,没想开的也顶多想多活几年。总比扛着巨大的压力强,不敢坐车坐船坐飞机,也不敢散步游泳玩儿攀岩,生命变成了漫长的平淡折磨,也算是被拉平了一条线,生命的存在也失去了意义。

所以我就可以说结论了,虽然起起伏伏跌跌宕宕的人生看上去很辛苦,但,这恰恰是生命的本质。无论遭遇多大的变故,前面都有可能峰回路转,即便生活真的局限于平庸,你还可以有一个强大的精神世界,在这里还会有栖息之所,也还有逆转的空间和余地。

越写越像鸡汤了,看上去有点儿像——只要努力了就一定有回报——这样的忽悠。但这不是我的本意,因为我觉得失去了就悲伤,得到了就欢喜,失败了就认怂,成功了就叫嚣。这些都是顺理成章的,天经地义的。但无论你走上的是哪条沉浮之路,成也好,败也罢,你的内心都要清醒自知——成败得失都是过眼云烟,接下来的变故,又会带你到不同境地。

所以沈复的《浮生六记》在我看来就是起于波澜,止于不惊。看的时候——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想的时候——却是从容与安宁。

浮生六记读后感1500【篇五】

有幸在朋友的介绍下,近期看完沈复的《浮生六记》,所记述的内容虽稍显日常繁杂,平淡无奇,却情真意切,清新自然。读来如清风拂面,意气盎然。

书中记录着沈复一生经历的跌宕起伏,悲欢离合。书中散发着感性色彩的文字,使人仿佛置身于旧世其间,体味着人生百态。沈复的心里始终怀念着自己的妻子,人虽已逝,她的聪慧、襟怀、气概和痴情却长久世间。生活在今天,我不会经历战乱、饥饿、孤苦,但没有人能保证,我不会遇到其他的不幸,无论是疾病,还是失去亲人,这些并不是不可能,沈复在经历了妻死子散后竟然依然能有一份品味生活中精细微妙之美的心,实在令我感慨,快乐何如是,痛苦何如是,我想也许就是以一份宽容恬淡而又有意趣的心,去接爱生活中将要到来的一切。

我想我已经明白了我以前对于生活过于浅薄的理解,我应该改变我的人生态度,在做事前要三思而后行,无论是好的情况还是最坏的处境都应思虑再三。困难和挫折破坏了生活的乐趣,但我们可以将它转化成另一种快乐,我们不仅要自己克服困难,也要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人,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有多少赤子之心,便能赋多少闲情。有多少繁花似锦,便要有多少承担满眼凋零的勇气。

[范例分享]蜻蜓眼读后感汇编五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范例分享]蜻蜓眼读后感汇编五篇”,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蜻蜓眼读后感(篇一)

寒假里,我读上了《蜻蜓眼》这本书。它的作者是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曹文轩老师。我还看了他的其他书如:《草房子》,《青铜葵花》……其中,有几本书都把我感动的甚至流下了泪。《蜻蜓眼》这本书也被这位大作家写的栩栩如生。

为什么叫蜻蜓眼呢?我翻开书渐渐看懂了。原来是太爷爷送给奶奶一条项链,它的吊坠很像蜻蜓的眼晴它很珍贵。故事就围绕项链发展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写:中国丝绸商之子杜溪梅在法国马赛偶遇法国女子奥莎妮,两人一见钟情,相爱,结合,并生下了四个儿女。二战时期,杜溪梅携法国妻子回到上海定居。此后,奥莎妮从少女到老妇,渐渐融入了中国的生活。她给这个家带来优雅和温润,并与最爱的小孙女——阿梅经历了许许多多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第八章:红油纸伞。奶奶给自己和阿梅买了两把红色的油纸伞。那两把伞可都是奶奶在典当行当了自己的衣服才买了的,阿梅十分喜欢奶奶送给她的伞,她还告诉奶奶:“只要一下雨,你就打着这把伞来学校接送我!”在某一天,下起了倾盆大雨,阿梅放学后,立即看到了奶奶正在对她微笑。她俩走在鲜红的油纸伞下,真是一道独特的美景,许多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阿梅和奶奶,阿梅心里真是别有滋味儿……

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懂得了曹文轩书的最后三句话——我们必须知道中国所发生的故事,这是人类共通人性在中国的特殊表现。这种共通的人性在各种地方表现着。我们必须将笔触到人性的底部,因为人性底部有一条暗流相通。

在书里,虽然一大家子日子过的非常清贫,但在我看来,他们很富有,因为即使遇到很大的困难,也从不埋怨一个字。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蜻蜓眼读后感(篇二)

热气逼人的暑假中,我时常在书海中遨游。《狼王梦》《混血豺王》等很多好书都被我反复翻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蜻蜓眼》这本书。

《蜻蜓眼》是曹文轩的一部长篇力作,文章从一个孩子的视角来观看特殊年月中一家人相扶相助的动人情景。杜梅溪在巴黎偶遇女子奥莎妮,便一见钟情,生下了四个孩子。二战时期,她和杜梅溪一起回上海定居蓝屋。随着时间的流逝,奥莎妮从年轻貌美的少女渐渐成为饱含沧桑的老妇。孩子们各自成家,又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在孙辈中奥莎妮最爱的就是阿梅,她是唯一的一个孙女。在艰难的环境中,他们幸福的生活着,直到杜梅溪不幸去世,奥莎妮也去世了。

他们留下了物质的宝物:蜻蜓眼,这是一种宝贝,一种椭圆形的珠子,据说只有两枚。蜻蜓眼与宝石串成的项链更是价值连城,因此很多人对蜻蜓眼打起了坏主意。

书中,让我感受到很多精神上的宝物:亲情与快乐!比如奶奶将自己的毛衣解拆掉,编织毛衣,一件件毛衣都体现出浓浓的爱;在下雨天中撑一把红艳艳的油纸伞,在雨中快乐的玩耍,笑容中蕴含着窘境中难得的快乐;奶奶一直保留着她妈妈留下来的小皮箱,经常去抚摸。皮箱中躲藏着思念故乡,爱护家乡,怀念国家的情感。

当奶奶所居住的蓝屋越来越穷,从小帮助她们带阿梅的保姆胡妈、宋妈只能有一个人留下。可她们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早已产生感情,尽管她们各自的家庭都困难急需钱,可彼此还是希望对方留下来下来。宋妈便想了一个办法:给了阿梅一粉一绿两件衣服,如果阿梅穿的衣服是粉色的,胡妈留下来;是绿色的,宋妈留下来。过了一会儿,房门打开了,阿梅选择了漂亮的那一件——粉色的。虽然宋妈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眼泪还是顺着她的脸流了下来……

这些精神的财富,比物质更饱含着奶奶喜爱家庭,怀念祖国的情感。而这些蓝屋中的宝物,也会让我念念不忘,继续去寻找人间的真情!

蜻蜓眼读后感(篇三)

《蜻蜓眼》写的不是蜻蜓眼的明亮、尖锐,而是写名叫蜻蜓眼的宝石,这条镶有蜻蜓眼的项链即给主人公带来幸福,又给她带来了伤害。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温情又悲惨的故事。这本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全文充满浓浓的亲情,感人至深,堪称佳作。小说以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为时代背景,那是一个离我们不远却很陌生的年代。太爷爷一心想让爷爷杜梅溪操控家里的丝绸公司,但爷爷却当了一名水手,漂洋过海,直到在法国马赛遇见了奶奶奥莎妮,他们一见钟情,最终爷爷奶奶一块回了老家上海,在蓝屋和可爱的孙子孙女度过一段时光,又度过了一生。

奥莎妮子孙满堂。奶奶最疼爱的是唯一的孙女阿梅。奶奶给孙子孙女织毛衣时,总会为阿梅多织一件。当孙子们想和阿梅玩耍时,奶奶也不让,怕他们伤了阿梅。每次经过蛋糕店时,奶奶总是给阿梅买一块蛋糕,但阿梅也会先叉上一块给奶奶······日子过得富裕又丰厚,幸福又美满。是多让人羡慕啊!

然而有一天,他们好景不长,爷爷突然从丝绸公司的老板成了普通员工,生活越来越困难。但爷爷还是为奶奶栽了一棵奶奶家乡马赛后花园的杏树,奶奶也为阿梅买了一架钢琴,但家里变的空荡荡的,东西全部被送到了当铺当掉了,蓝屋一天一天变成了空架子。这年秋天奶奶倒下了,为了奶奶动手术的钱,阿梅的爸爸妈妈瞒着阿梅和奶奶当掉了钢琴。当奶奶手术成功回到家,发现钢琴不见了,大发雷霆,把母亲给她的一枚镶有钻石的戒指当了钱,又把钢琴买了回来。生活虽然艰苦,但奶奶对孩子的情永远存在。这多么使人感动。

蜻蜓眼读后感(篇四)

可贵的亲情——《蜻蜓眼》读后感

假期,妈妈从当当网给我买了一本书——曹文轩的《蜻蜓眼》。书一到,我便一头扎进书中,细细品味起来。读着读着,我被书中那伟大的亲情深深地打动了。

书中生动地描写了在那个硝烟四起、人心惶惶的特殊年月,阿梅一家人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故事。即使合上书,那些苦难而又美好的情景依旧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放映着。

看,奶奶对阿梅很好。因为家里经济不好,爸爸典当了阿梅的钢琴。奶奶知道了,卖了从法国带回来的首饰,赎回了钢琴。

瞧,爷爷深爱着奶奶。爷爷当了自己心爱的手表,走遍整个上海,还被人误会打了一顿,而这一切只是为了给奶奶买一瓶香水……

亲情,是何等可贵。它与贫穷或富有、健康或疾病、善或恶都无关,它只跟爱有关。只要亲情存在,即使再大的风浪,哪怕是乱世的伤残,都有人与你一起去面对。猛然抬眼看到爸爸正低头一边为不小心摔伤的妈妈清洗伤口、更换纱布,一边轻声问着:“疼吗?”妈妈把脸扭向一边,嘴里答着:“不疼,不疼,一点都不疼。”却忽然轻声“嘶”了一下,爸爸赶紧停住手,嘴凑近妈妈的伤口轻轻地吹气。“爸爸,我来帮你!”我放下书,向我亲爱的爸爸妈妈走去……

【评点】

这是一篇读后感,既有对感人情节的简述,又表达了作者对亲情的认识和理解。尤其是结尾,先议论,发表看法,再辅以生活场景的描写来丰富对亲情认识的表达。由书里回到现实,很巧妙,更增加了文章的感染力。

蜻蜓眼读后感(篇五)

《蜻蜓眼》是一部千载难逢的小说,但是“蜻蜓眼”这个题眼在文章中出现得却并不多。那么,为何作者却要用“蜻蜓眼”作题目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故事讲述了中国爷爷杜梅溪与法国奶奶奥莎妮在马赛一见钟情,生下了两双儿女。二战期间,他们带着儿女回上海定居,蓝屋越发窘迫,但他们却越发欢乐了……我不明白,为何在如此战乱的年代,他们一家仍会保持纯真的欢乐?面对诬蔑,他们怎会仍微笑着坚强?看着封面奶奶微笑着的神情,有些拘搂却依旧坚决的背影,我突然明白了些什么……

在这样难堪的日子里,蓝屋依旧欢乐。也许就如雨果所说:“生活就是面对真实的微笑,就是越过障碍注视将来。”对于蓝屋里的人们,欢笑是永恒的;那么对于其他怨天怨地的人呢?对于他们欢笑是怎样的呢?

我们曾许多次地说过“坚持就是胜利”“阳光总是风雨后”,但世上还是有许多懦弱之人,因为可怕挫折而开始埋怨生活,殊不知,只需抬头,天空依旧阳光灿烂,依旧蓝天白云。而那困难,只需勇敢,你就会发觉,困难背后的道路仍然光明。霍金是这样,李时珍也是这样;名人是这样,普通人也更是如此。只有毅力、只有努力,你才会发觉:原来困难并不是如此不可跨越!而世上,更是有许多个因为坚强而成功的例子,而我,也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从小吹竹笛,因此,现在的我几乎在竹笛上没什么困难。但就在前不久,我却在“花舌”上摔了跟头。

“花舌”就是一种演奏技巧,使用时会发出类似摩托车发动时的声音。虽说很简单,但我那笨舌头还是打不过弯来,常气得老师吹胡子瞪眼,但又无可奈何,只得重新教我“d-e-嘚-”,我也常常很沮丧,认为我考不上十级了,但当我看到三级、五级、八级的考级证书时,我的心里便会重又充满自信—八级我都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还怕十级?于是,书桌边、汽车里、用餐时,都能听到我一遍又一遍地小声嘀咕:“d-e-嘚-;d-e-嘚-……”甚至,连同学都知道我在练“花舌”。这种卷舌音实属难练,但我还是不放弃。一天,两天,一周,两周,一个月…我还在坚持。终于有一天,我快乐地笑了:“我终于学会了‘花舌’!”但这远远不够,因为我还要练习吹“花舌”,把“花舌”运用到曲子中。半年后,也就是现在,我已经能轻松的驾驭‘花舌’了,这也让我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十级考试。

“蜻蜓眼”也许意指坚强,也许意指坚持,但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挫折时,或感叹命运不公时,无论是坚持还是坚强,都是最明智的选择。一定要坚持下去,哪怕这坚持的道路是多么漫长,崎岖。我们要在心中点燃一盏灯,告诉自己:不要放弃。彩虹不也是要在暴风雨后才能看到的吗?用坚持这种神奇的力量等待暴风雨的结束,不要轻言放弃。

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推荐(6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沈石溪在狼国女王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该如何才能将一篇狼国女王读后感写好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篇一)

这几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狼国女王》,其中最扣人心弦的部分莫过于《虎狼大战》——胆识过人、智勇双全的雌性狼王紫葡萄带领着帕雅丁狼群,联合曾经敌对的宛莫沙狼群,与体格魁梧、性情暴烈的断牙血瘤虎展开终极决战……

紫葡萄凭借着自己非凡的勇气,彻底改变了帕雅丁狼群的命运。她的勇气是,为了帕雅丁狼群的安定,打败了断牙血瘤虎;她的勇气是,为了帕雅丁狼群的兴盛,与曾经敌对的宛莫沙狼群合并;她的勇气是,为了两个狼群的顺利合并宁愿让出王位……

正是因为这份勇气,还有善良、智慧、宽容和责任,紫葡萄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也是因为这个传奇,我才有了如今地改变。

那一天,我早早起床,兴致勃勃地给家人做酸奶松饼。我一边准备食材一边想,万一做出来的松饼不好吃会不会被妹妹嘲笑?上一次她做出来的松饼可是妈妈眼中最美味的佳肴呢!我还是不要做了吧!但是我已经和大家说好早餐我来做了呀。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想起了紫葡萄,她一个雌性狼王都有勇气克服一切困难带领狼群不断壮大,我不过是做个小小的松饼,又有什么难的呢?就算被嘲笑又能怎样?紫葡萄被推选为狼王时不是也曾被大家嘲笑吗?想到这里,瞬间打消了心中的顾虑。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酸奶松饼深受家人的喜爱。我在收到称赞的同时也收获了勇气。

是紫葡萄让我看到了勇气的力量。当我胆怯时,勇气是我信心倍增的宝典;当我迷茫时,勇气是我获取方向的指南;当我退缩时,勇气是我一往无前的动力。没有勇气,就失去了获得成功的机会;有了勇气,再加上不断地努力,才有可能体会到成功的快乐。

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篇二)

《狼国女王》是大作家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它让我看到狼群残酷的生存法则,也让我看到母性的仁慈与善良。

在狼群中,雌性称王,灾难皆来。可老狼朵朵菊却力排众议,帮助紫葡萄成为第一任女狼王,她带领帕雅丁狼群捕野猪、护领地、斗恶虎,狼群走向了繁荣富强。

大公狼歪歪脖年富力壮,正值壮龄。他之所以叫歪歪脖,因为它的颈部肌肉特别发达,每当遇到战斗时它的脖子会扭曲成X型,显得特别霸道,所以才起了个这样的名字。他对狼王忠心耿耿,为了保护狼王的权威,他使出苦肉计,甘愿自己受伤,也要树立紫葡萄的威严。他,真是忠于狼群、狼王呀!

斜斜眼是一只流里流气的大公狼,他善于动脑,一想问题,眼睛就翻上去,活脱脱的一只白眼狼,所以大家都叫它“斜斜眼”。他令我厌恶,因为他不仅经常挑战狼王权威,而且与小狼抢食,真是不伦不类。

这么多狼中,我最喜欢紫葡萄,因为她宽容大度,能理解别人。在狼群围住母狼和小狼时,能网开一面,给对手留一条生路;他有同情心,黑三掉进泥潭,她舍命相救;她有勇气,当断雅虎要占领她们的领地时,她没有率领狼群退却,而是奋起反击。她的精神让我感动不已。

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篇三)

《狼国女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篇全新力作,寒假我有幸拜读了这篇大作。

小说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主角是一只名叫“紫葡萄”的年轻雌狼。在一场“虎口夺食”的生死战中,狼王盔盔不幸遇难,紫葡萄临危受命,出任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紫葡萄上任后,历经了一次次坎坷与磨难:围攻野牦牛,决策失误导致公狼小嚏惨死牛蹄下;带领狼群深入危险的北斗沼泽捕捉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开路却身陷险境,紫葡萄挺身而出,舍命相救;女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在大公狼歪歪脖的帮助下,紫葡萄聪慧机智,重塑权威;围攻宿敌宛漠沙狼群,关键时刻,紫葡萄却宽厚仁慈,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为了守护狼群领地,紫葡萄英勇无畏,带领着帕雅丁狼群和宛莫沙狼群联合作战,与断牙血瘤虎展开了殊死决战并最终获得了胜利,紫葡萄也再次勇敢地挑起了狼王这副重担,迎接命运新的挑战!

我钦佩紫葡萄,她凭借出众的胆识与魄力、仁慈与宽容、聪慧与坚忍,彻底改变了帕雅丁狼群的命运,唱响了一首丛林母爱绝唱,创造了一个狼国女王传奇!她的身上散发着无穷的魅力,她有胆识,有魄力,有担当。我从她的身上还看到了一种强大的母性力量,仁爱慈祥,这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伟大力量!我也要像紫葡萄那样,做一个敢想、敢干、勇于担当的人。

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篇四)

狼国女王?你们没听过吧,一般都是雄的当王,可这次就不一样了,是母的当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紫葡萄,也是沈石溪笔下的第一位女狼王。原来,它是狼王盗盗的妻子,可是盗盗再一次虎口夺食中不幸被咬死了,在老狼朵朵菊的帮助下,紫葡萄就糊里糊涂的当上了狼王,在我看过的每一本书里,还没看见过有母的当王,动物世界可真是神奇,不免有点让人吃惊。继续看吧!可是斜斜眼却总是想抢它的位置,而歪歪脖帮助紫葡萄保住王位。最后,狼群为了复仇,跟那只老虎决斗,结果,只有几只狼活了下来,也包括紫葡萄,可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另一个狼群也来了,两个狼群合二为一,紫葡萄又当上了狼王。

紫葡萄它很勇敢,不光这样,还有一颗仁慈的心,当大公狼歪歪脖想要重新归队的时候,别的狼都不同意,是她,紫葡萄同意了。在大公狼黑三陷入沼泽里的时候,是她,紫葡萄,舍命将他救了出来。为了狼群的生存,不被人类伤害,她忍下心将自己的亲生骨肉交给了人类。在狼群的驱使下,还把自己唯一生存下来的孩子给赶出了狼群,这么伟大的狼王让我不禁有点佩服她的精神品质,勇敢胆大,舍生忘死,就算是雄狼王也很难找到的一个呀!所以,她是一位很好的狼王,精神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另外,我还是同样的一句话,动物们现在很少了,请不要在到处捕杀它们了,现在的狼都快灭绝了。

建议大家有空的时候看看这本书,不光是这本,在沈石溪的书里都会让你明白许多知识哦!

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篇五)

《狼国女王》这本书,讲述了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为了自己的孩子,冒险去虎口夺食,不幸被孟加拉虎咬死,命丧九泉,之后,它的妻子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新一代狼王。但是,一路走来,并不一帆风顺,面对挑衅、质疑以及接二连三的闹饥荒,紫葡萄女王从一开始的被怀疑到后来的众狼举荐,期间经历了各种酸涩苦辣。

读这本书,好似在看一部精彩的《自然传奇》,但又比《自然传奇》更让人震撼和身临其境。主人公紫葡萄,智慧、勇敢、仁慈、大爱、顾大局;朵朵菊,经验丰富,舍生忘死;歪歪脖,豪气、帅气、知恩图报;斜斜眼,智力超群、诡计多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感人的故事,一一呈现在眼前。

读完《狼国女王》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热播的一部电视剧《小别离》,我被里面隐忍、细腻的父爱和母爱深深地打动。在我的家庭里,我的爸爸就像狼王紫葡萄,为了这个家不断努力奋斗着,下学期,他还将以一名访问学者的身份“进军”美国一所大学。而我的妈妈,跟《小别离》里方朵朵的妈妈很像,我学习的好坏就是她的晴雨表。

我要向狼王紫葡萄学习,变压力为动力,长大了我还想去美国哈佛上大学呢。梦想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篇六)

大家的印象里应该都是有凶恶,又残忍的吧,当然我也不例外,但是看了沈石写的《狼国女王》后我并对狼的这种印象完全消失了,沈石溪笔下的狼让我看了满是感慨。

这是一个非常感人的狼群故事。每只狼都是梦寐着当这只“领头狼”,在一个本和谐的狼群里,因原本的狼王在捕捉食物时不幸身亡,他的妻子紫葡萄和他的孩子们却被流落至此。寒冷的冬天,让整个狼群都枯散,而一只小梅花鹿却改变了整个狼群和紫葡萄的命运。紫葡萄为了孩子们不被饿死,她不惜生命捉了一只梅花鹿,这让整个狼群都出乎意料。从此,她在祖母的帮助下当上了狼王。一头母狼,又没有丈夫,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东西,当然是要被那些梦寐着当狼王的公狼所欺负的,总是会有狼不服气。但是,紫葡萄为了自己的狼群,不惜牺牲性命让他们活下来,她有极强的责任心。

但是作为狼王的她也是那些小狼的母亲,她对自己的孩子表面上那么冷淡,对孩子犯下的所有罪,都要公平对待,不能保有私心,其实作为母亲的她比谁都难过,但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但是这样的一头母狼她总能够感动到那些曾对她不敬的狼。歪歪脖为了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心甘情愿帮紫葡萄在众狼面前上演苦肉计,他最后咬的皮开肉绽。

紫葡萄凭着胆识、仁慈、宽容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王女国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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