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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收藏(8篇)

发表时间:2022-06-30

西厢记读后感。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在王实甫写的西厢记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有关西厢记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一】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完美感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完美的感情是咱们所追求的,因此当生活略显枯燥时,咱们不妨试着让自我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感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咱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正因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钟爱上张生,也仅仅是正因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咱们此刻的日常生活中,在咱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一样的人去读会有不一样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我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我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二】

这几天在看王实甫的《西厢记》,真是有趣,金圣叹的评语也有意思。崔莺莺与张生的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但看过书的人大概不多。故事非常简单,甚至有些俗套,但流传至今,自是有其道理的。王实甫笔下的这几个角色,真是活灵活现,跃然纸上,下面为各位看官一一道来。

张生是个痴情种,初见莺莺小姐,惊鸿一瞥便再也无法忘怀。"我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我便铁石人也意惹情牵,"只觉得小姐也对自己有意,暗送秋波,真是可爱至极。第二日便拜见住持,谎称要在这寺中住几日,温习功课,聆听教诲,并一再强调要住在靠近西厢的客舍中,"虽不得窃玉偷香,且将这盼行云眼睛打当".听闻莺莺一家要为亡父做道场,为见她一面,备了五千钱,追荐自己早亡的父母。真是痴情至极。即见了红娘,直言"小生姓张,名珙,字君瑞,本贯西洛人氏,年方二十三岁,正月十七日子时建生,并不曾娶妻。"金圣叹在此处评曰"千载奇文!"这个梗现在的言情剧还会用,在张生道来,真是呆得很,有趣得很。及到莺莺在花园中烧香,张生便"在太湖石畔墙角儿头等待,饱看他一回,"读着好笑,全无猥琐之态,活生生一个痴情种。

再说莺莺姐姐,也很有意思。张生初见莺莺,只是一瞥,莺莺便转身离开,大家闺秀,当是如此,万万不能轻浮的。彼时莺莺并未留意张生,一直到花园中烧香,与张生对了首诗,佩服他的才气,那时也只是敬慕。而后孙飞虎带兵发难,崔母许亲,张生解围,才写莺莺对张生之情。事后崔母宴请张生以答谢救命之恩,这一段也很有趣,红娘云:"小姐今日起得早也。"莺莺却说"若不是惊觉人呵,犹压着秀衾卧。"我是被人吵醒,所以起这么早啊。这一段,将莺莺急切见到张生,却又羞于表露出来的情感刻画出来。

其他角色如红娘,崔母,法本,惠民等都是生动形象,个性鲜明,这里就不具体讲了。再来说说金圣叹的评语,那也是有趣得很,虽说评语过多了一些,但确实评得好,评得妙。"今夜凄凉有四星,他不偢人待怎生!"读这后一句七字,"悄然废书而卧者三四日,不茶不饭,不言不语,如石沉海,如火灭尽者,皆此七字勾魂摄魄之气力也。"说这《西厢记》该当扫地读之,不得存一点尘于胸中;焚香读之,期鬼神之通;对雪对花读之。古人读书,真是有腔调。

初读元曲,是李元洛的《元曲之旅》一书,算是启蒙了,后来又读了几本介绍性的读物,关汉卿的《窦娥冤》是我看的第一部杂剧,写得也是好,对元曲自由大胆的行文风格很是喜欢。有元一代,文人地位不高,但创作环境倒是自由,因而元曲这一艺术形式非常通俗,在当时应该算作是"流行歌曲"吧。

我印象最深的是关汉卿的一曲《不伏老》,很有韵律感,个性十足。"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恁子弟每谁教你钻入他锄不断、斫不下、解不开、顿不脱慢腾腾千层锦套头。我玩的是梁园月,饮的是东京酒,赏的是洛阳花,攀的是章台柳。我也会围棋、会蹴踘、会打围、会插科、会歌舞、会吹弹、会咽作、会吟诗、会双陆。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嘴、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赐与我这几般儿歹症候,尚兀自不肯休。则除是阎王亲自唤,神鬼自来勾,三魂归地府,七魄丧冥幽,天那,那其间才不向烟花路儿上走!"

相较于唐诗宋词这类阳春白雪,更多了几分下里巴人的畅快!可惜对于"元曲"这一艺术形式,世人知之者甚少,真是可惜!最出名的大概是马致远的那首"天净沙·秋思"了,属于散曲。记得在欢乐颂里,有一处便是讲奇点与安迪聊元曲,不知看过这部剧的有没有印象。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三】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情,自古以来就是一种隐晦却又炽热的感情,无论封建礼教如何压制,爱情终归是爱情,无非是由内而生的爱慕之意顺其自然地发展为一往情深,无所止。而在众多的爱情故事里,《西厢记》中所描写的莺生之恋无疑是一颗璀璨的明珠。

在《西厢记》这本杂剧里,王实甫的功绩绝不止是将讲唱文学改变成了代言体的戏剧,使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在崭新的艺术形式里获得了新的生存基地。王实甫充满创新精神地使崔张故事各方面都趋于完美,符合大众的审美观点,从而具有了从《莺莺传》到《董西厢》、一系列歌咏崔张故事的作品,所不可比拟的生命力。

“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主题思想的点睛之笔,不仅张君瑞与崔莺莺应当成为夫妇,也不限于《董西厢》里所说的“从古至今,自是佳人,合配才子”,而是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毫无例外地应当成为眷属。莺莺与张生从佛殿初遇时起,就开始了感情的交流,经过月夜联吟、斋堂互视,就更加深了这种感情,由最初的互有好感,发展到倾心爱悦。张生对莺莺从一开始就爱慕的神魂颠倒,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刚刚的打个照面,风魔了张解元”,而莺莺说:“自见了张生,神魂荡漾,情思不快,茶饭少进。”从一开始的一见倾心,到了普救兵乱、白马解围时,这种感情就已经发展到难解难分的程度,莺莺在白马解围后满以为婚事将成,不禁吐露真情:“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都较可。”可如果不能成合,岂不就明明白白地成了:“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难较可”吗?然而,老夫人当下就反对二人的爱情:“俺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并提出要张生进京赶考,如果他不去或者落第就甭想得到莺莺。封建家长制鄙弃的是爱情,可男女主人公所重的是爱情,剧作家所肯定的、支持的也是爱情。

那么爱情是抽象的吗?当然不是。爱情作为男女之间互相爱慕、互相吸引的感情,从来都是具体的内容。张生眼里的莺莺是:“比着那月殿里嫦娥也恁般撑”,“佳人才思,俺莺莺世间无二”,“那语句轻,音律轻,小名儿不枉了唤莺莺”。而莺莺说张生:“想着文章士,旖旎人。他脸儿清秀身儿俊,性儿温和情儿顺,不由人口儿里念心儿里印。学得来一天星斗焕文章,不枉了十年窗下无人问。”他们俩敢于追求幸福美好的生活,敢于逾越封建礼教的清规戒律,如此惺惺相惜,也是爱情的思想基础。爱情是美好的,既然有情人应当终成眷属,那么当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的时候,当这种爱情收到阻挠的时候,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不幸。这种痛苦是如此缠绵,难以排遣,甚至可以为之而生,因之而死。当老夫人赖婚的时候,张生眼看姻缘无望,竟一病不起,在这个视爱情为妖物的年代,这种情况是可耻的。莺莺虽不像张生表现的那么严重,但渴望爱情的青春之愁与百花凋零的暮春之愁,交织在一起向她袭来,只消“针线无心不待拈,脂粉香消懒去添,春恨压眉尖······”。

美丽的爱情在封建社会里是不合法的,要想得到它,就要男女通过自己的努力,进行坚韧执着的抗争,而不能坐待封建家长的“恩赐”。张生和崔莺莺不仅要同以老夫人为代表封建势力进行斗争,而且要同自身所受的封建教养和封建习性进行斗争,只有冲破重重的束缚他们的封建罗网,才能自由的享受爱情的甜蜜。莺莺和张生是这样做了的。佛殿初遇,目惹心招,是他们的第一次反叛行为;墙角联吟,以诗传情,是他们的第二次反叛行动;斋堂互视是以目送情,月夜听琴是以声传情,诗简往来则是情不可遏,在孕育着更大的反抗、叛逆行动。果然,他们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幽会,把这种反抗行动推上了顶峰——他们终于摆脱了封建罗网的束缚和支配,要在婚姻这个具体问题上,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支配自己了。结局当然是动人心魄的爱情战胜了无理可言的礼教,张生取第之后跟莺莺永远地在一起。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世间任何一种感情都要对爱情颔首低眉,顶礼膜拜。但得一个并头莲,你情我愿;且留君瑞在闺边,影儿般不离身。此谓莺莺之声,愿天下所有莺莺者,能够与君盟。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四】

总是怀着敏感的心与孤寂的愁,漫步在微雨后,感时伤事;总是念着伤感的昨天与未知的明天,迷茫着,寻觅着……

遇见元稹,是在一个张扬的午后,夏雨过后的溽腻尚未完全散去,湛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朵。一个人在家里,安安静静地、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唐诗校注》,尔后一首馨香淡雅的诗涌入眼眶——“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沉吟片刻,不禁怅然若失。

读这首诗,想到的一定是爱情。原以为,爱情纯粹的,没有目的,没有枷锁,有的只是流淌在耳傍心际,那亦浅亦深的爱恋。后来读《西厢记》——传世的爱情名篇——很喜欢,然而有些失望,仿佛在一刹那戳穿了我以为本该纯粹的爱情。如同梁祝化蝶般,莺莺与张生那么美丽的爱情,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的解读下,俨然成了反抗封建的范本,成了忠贞不二、不为礼教所迫的爱情传奇。可我的心是小的,不想再见杨过苦等小龙女十六载的辛酸苦楚,不愿再看霍小玉赌咒发誓刚烈而死的决绝……

断断续续的,我回想着他们和她们的爱情:张爱玲遇见胡兰成,觉得自己很低很低,在尘埃里为他开出花朵;徐志摩遇见顾小曼,仿佛一场痴狂,日夜为她绘写《爱眉小扎》;陆游遇见唐琬,于沈园的一池春波,惊鸿照影而来……只是若干年后,胡兰成沦为汉奸,爱玲断然决裂;志摩随飞机陨落,空留红颜寂寞终老;陆游唐琬沈园再见,空留阕钗头凤予后人评说……于是我想起元稹和他那同样苍凉的爱情。

元稹同崔护一样,在春光和暖的赶考途中邂逅了一位佳人,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也是“眼波回转,欲说还休”,在春日明媚的阳光里,一切暧昧都有了可能,一切心动都有了延续。我安静着,等待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在故事的开端,当元稹同他的佳人流连在无边的春景,我以为他们会长久,就像西厢中莺莺和张生一样——虽然有过长亭送别的十里忧伤,最终莺莺仍是等回了衣锦还乡的张生,而后凤冠霞帔、白首终老。然而时光匆匆,再浓的情愫亦留不住春光的流逝。在他们相恋了短短一季之后,元稹为取功名,远赴长安,终将他的莺莺抛弃,空留一树桃花日日倚盼,苦对春风。

莺莺是《西厢记》的女主角,亦是《会真记》中的由王实甫“借”去的原型。而《会真记》的作者,正是元稹。元稹在离开他的莺莺之后写下了这本精简的,如他的爱情般浅薄的怅情录,追忆他最初的爱情。与《西厢记》历经坎坷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同的是,《会真记》从一开始便知是一出没有结局的爱情悲剧。张生和莺莺,终是没有在一起,不是因为封建制度的压迫,亦不是社会礼教的不容,只是不爱了。时光冲淡了一切,也包括那些与青春爱恋有关的岁月和情感。于元稹,亦是如此——三年后,腾达的元稹迎娶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季女韦丛,与他的莺莺,从此天涯是路人。

很久之后才忽然想到,《西厢记》或许是《会真记》童话版,固执的保留着真正爱情存在过的痕迹。岔开说去,遥想起宝玉和黛玉在暮春的落花时节共读《西厢记》的情景,这段暧昧然而纯真的爱情贯穿着整部红楼的繁华与衰败。或许曹公最初是想撮合这段“木石前盟”的,《西厢记》作为场景的出现,让我以为一切都有了转机,以为宝黛会和莺莺同张生一般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曹公仙逝,带走了所有的可能,空留残璧红楼。由高鹗续笔的后四十回,文笔纵是不弱,然而终失雪芹风骨。高鹗不是曹公,让人满怀宝黛爱情的期待;高鹗亦不是元稹,只留错失的爱情让人唏嘘长叹。他挥笔而就,绛珠泪尽归天,侍瑛蒙骗新娶——一部红楼,一场旧梦就在茫茫大雪里,了了真干净。或许,莺莺与张生,注定不能相守,这不仅仅只是元稹的无奈,亦是所有佳人才子们难以脱逃的梦魇。

七年后,韦丛亡故,元稹已是而立之年,再没有年少时的轻狂。同年他遇见薛涛,这个广负盛名的女校书。他和她鸿雁传书、青鸟探看,薛涛的桃花笺就着甜腻的胭脂香寄达,元稹的诗体和着墨香转送……只是这一切都已无关爱情。元稹的爱情早已随着那树零落的桃花,伴着他的莺莺去了,再无复还。他与薛涛的相遇也只是短暂的路过后,永远的别离罢了。之后,元稹开始纳妾蓄妓,如杜牧一般流连烟柳以慰苦闷。不久元稹续娶,亦是大家闺秀。

有人说元稹是薄情的,为了功名他舍弃他的莺莺,为仕途他迎娶韦丛,韦丛死后又同薛涛情浓意深……然而我仍小声的为元稹辩护,他或许并不是寡意的,如苏轼的一般,他多情但并不滥情。一个滥情的男子断然写不出“曾经沧海难为水”这般隽然的句子。他在韦丛死后,亦缄然多日,回首往昔,或许是有愧的吧。他黯然悼念,挥笔为诗:“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他独倚墓碑,神伤寂然,无处话凄凉。

只是我想,他是否会想起年少时欲“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莺莺呢?他是否会因为彼时的放手而懊恼后悔呢?然而一切都回不去了,自他选择离开,踏上长安之途开始,故事就已经结束了,他知道,她亦明了。如《西厢记》中莺莺恋恋不舍满目怆然与张生长亭作别般,元稹的莺莺亦是如此送走他,与西厢不同的是,元稹告别的,亦是他与莺莺的爱情。《西厢记》里,张生还会回来,王实甫让他铭记与莺莺的盟约,不离不弃。而对元稹和他的莺莺来说,那已是结局,最后的结局。

时光如流水般逝去,纵佳期如梦,伊人未老,将爱情丢失在历史浩瀚长河里的,又岂止元稹一人?我们伤感,然而改变不了爱情的命运。至今终于明白,纯粹的爱情或许是不存在的,只是爱情的爱情,仅仅是我们的幻想罢了。如张爱玲一般,找出祖传的铜锈斑斑的香炉,焚一炉沉香屑,凭吊元稹的西厢,凭吊元稹那曾经沧海的爱情。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五】

自古以来,“情”之一字最是令人难解,幸福是它,伤心是它,多少人因为爱而不得而伤心落泪,又有多少人相爱却不能相守,当我们遇到爱情时,是该努力争取相守一生的机会,还是该在背后默默跟从着心爱之人的脚步,看着他(她)与别人相伴一生?让我们看看张君瑞是如何选择的。

普救寺的惊鸿一瞥,情根就在张君瑞的心底发了芽,一见钟情,多么美好的字眼啊,但其实我们很清楚这不过是“见色起意”,可《诗经》有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自古不仅英雄爱美人,才子也是如此,男人如此,女人也如此,所以这两人可不就是“一拍即合”么,张君瑞一出“英雄救美”引起美人关注,又借助饱含绵绵情意的书信勾起美人的情思,崔莺莺这位相国千金就这样堕入了张君瑞编织的情网。

感情这东西最怕经受考验,因为它或使美好的情感瞬间支离破碎,或使美好的情感走向坚贞,幸运的是王实甫笔下的崔莺莺得到的是后者,张君瑞未曾遇见莺莺时“书剑飘零功名未遂”,遇见莺莺后在爱情的伟大作用下状元及第,不仅有了功名利禄,光耀了门楣,还成功抱得了美人归,可谓是春风得意啊。

你们以为这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了么?可我认为还远远不够,有人说:爱情最美好的样子是互相成就,我觉得很有道理,两个人携手走过岁月的洗礼,蜕变成更好的'自己。谁家少男少女不怀春,从我们情窦初开时起,就无数次对爱情抱有幻想,白马王子(白雪公主),高富帅(白富美),亦或是穿着白衬衣的风云学长和穿着仙女裙的校花,可当我们真正开始恋爱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找了个与理想严重不符的人,可是你却甘之如饴,享受与他相处的每时每刻,这是一种爱情,它使我们选择性“眼瞎”,情人眼里出西施,只看得到优点;还有一种爱情,感性与理性并存,学生时代是你追我赶,不断超越,出到社会是携手并进,共同前进,永远保持着一致的步调,大步向前,迈向更好的未来。前者是纯爱情,不需要做长远的考虑,只享受当下,后者掺杂着人的各种欲望,平淡之中有着沉甸甸的重量,能推着两个人不断前进,互相成就或许看起来艰难,但当我们老了,一定会感谢当初负重前行的自己,因为人的一生中,爱情是前奏,生活才是主旋律。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六】

《西厢记》直接切入生活本身,来描绘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情与欲的不可遏制和正当合理,以及青年人的生活愿望与出于势利考虑的家长意志之间的冲突。

如一开场莺莺所唱的一段《赏花时幺篇》:“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在这背后,则存在着她那非出于己愿的婚约的阴影。而张生初见莺莺时所唱的一段《元和令》:“颠不剌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只教人眼花撩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他那里尽人调戏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更是非常直率甚至是放肆地表述了男子对于美丽女性出于天然的渴望与倾慕,以及女子对这种渴慕的自然回应。作者以舞台上的胜利,给仍然生活在压抑中的人们以一种心理的满足。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西厢记》剧情上关目的布置巧妙,写得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山重水复、萦回曲折的复杂情节,是一般短篇杂剧不可能具有的。它不仅使得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来展现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它格外动人。

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在这部多本的杂剧中,各本由不同的人物主唱,有时一本中有几个人的唱,这也为通过剧中人物的抒情塑造形象提供了便利。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七】

古往今来,最真的是亲情,最深的是友情,最琢磨不透的是爱情。

爱情对我们来说是陌生的,更是遥不可及。但是王仕普的《明月三五夜》让我明白了他对爱情的诠释,也让我知道了一对年轻男女的憨直之爱。我钦佩他们敢于反对封建势力。

刚看《西厢记》的时候只是个假名,元杂剧大结局。看完之后,我后悔了。我觉得无聊,不想再读一遍,就扔在一边了。后来收拾的时候发现了这本书,心血来潮就开始看。看完之后,我得出一个道理——。什么是好书,什么是耐久书。

这本书修辞华丽,情节生动,文笔细腻,让人爱不释手。亭子的告别,属于我最爱的。歌曲多愁善感,优美动听,语气婉转动听。把盈盈的哀怨和恨意表现到极致,让全文充满一种淡淡的说不出的哀怨。

此折主要描写盈盈告别张生时的情景,以及离别后的焦灼感。这个折不仅好看,还借了很多曲子。“蓝天,黄花,西风紧,北雁南飞。黎明来临,霜林中谁醉?总是泪流满面。”堪称其中最重要的作品。

前四句一句一景,巧妙地利用秋景营造出一种萧瑟的氛围,凸显了盈盈复杂的内心世界。两个问答下来,风景深深地脱离了人的主观色彩,磨砂的叶子如痴如醉。其实是脱离人的血液的。这两句话既说明了时间和季节,又刻画了盈盈含泪的眼神,使离别更加伤感,从而表现出一个多情女子的形象。

古往今来,不止一个崔莺莺,众所周知的梁山伯和祝英台至死不渝的爱情,还有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他们不怕封建势力的迫害,敢于反抗,因为他们想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应该学习他们执着的信念和不懈的精神,为他们的梦想和抱负而奋斗。至于感情,我们还没到享受的年龄。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八】

《西厢记》的情节如今看来不过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若非王实甫文才出众,人物刻画细腻入微,跃然纸上,此类题材极易沦为浓词艳曲,附庸风雅之流。中国人的情感历来含蓄隐忍,决不可能如希腊艺术中“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那般纵情恣意。在正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代,一曲西厢唱醒了多少对真挚爱情的强烈渴望。提及《西厢记》,必不可不提《莺莺传》。一个团圆美满,一个始乱终弃。虽则人人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毕竟《莺莺传》的结局更趋于真实。

《西厢记》的大团圆是中国文人永远的才子佳人梦,它存在于童年时代泛黄的小人书里,在爷爷随口哼唱的古戏里,在敲锣打鼓,纷纷嚷嚷的闹剧里,却偏偏不在多情才子的薄情浅意里。张生是否为元稹,莺莺是否为其“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有情人,我自无暇追问。只是中国文人惯以多情自居,在爱情面前信誓旦旦,激情荡漾,而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做如今的浅斟低唱。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那高楼红袖,碧玉红笺,都果然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

而我总以为,只要曾经有情,不论多久多远,总能在记忆中存留一抹,或深或浅,或不甘或释然,或念念不忘,或故作烟消云散,某时某地恍惚追忆,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莺莺传》中张生一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将可怜的爱情贬为淫邪妖魔。而莺莺一纸断肠书哭尽多少绝别之痛“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人生难得真性情,情切至此,痛断前缘也要清清楚楚,两不相欠。

转念思之,多情薄意自然不能完全责备才子文人。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心怀天下。儿女情长不过是人生一时的华筵。女人只是古代文人墨客失意之时的寄托,爱情并非两个平等个体生命的互补,而是人生一时之需。

于是,杜牧自然可以青楼薄幸,元稹自可遗忘当年深情。课上老先生提及古今中外文人情事,众人莫不失笑,心里却是莫名的悲凉。世人除少数大善大恶者外,谁比谁又能善良多少,卑劣多少?又有几个人可以如沈从文那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世事多变故,芸芸众生又惧怕孤苦,有人用名利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已洋洋自得。而有人必要心有所求,爱其所爱才能感觉幸福。望遍红尘,人人都可怜地追寻着,努力着,只是所要之物不同而已。我所理解的爱情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了对方所有的缺点和不完美,却就是那样无法分离,心里的包容和呵护是给属于自己生命的一个人。简简单单,嬉笑怒骂,朝朝暮暮,油盐酱醋。“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这是生,再无其他”。在这个纷乱肮脏的世界里,有一个你爱的人,为他(她)甘心历尽所有生计之苦,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起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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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集锦(5篇)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阅读西厢记后,我对王实甫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西厢记读后感写好呢?下面是由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一)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故事曲折,情趣动人,描写细腻的《西厢记》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何谓爱情的美学宣言呢?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至纯至洁的爱情,重在公然上,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喜欢上张生,也仅仅是因为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二)

每次说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在它们中数《西厢记》最为被人们津津乐道。

说到古人的婚姻,那可是“古板”为第一映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很多就算门当户对的痴男怨女们的爱情被扼杀,最后,婚姻成了爱情的坟墓。但是《西厢记》让我感觉回味无穷。

《西厢记》讲的是,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相会,相恋,相爱。这些情节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最终越过了那那堵名为封建礼教的墙,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

首先我们来看看两大主人公张生和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是西洛人,礼部尚书的儿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了一个地方,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店里的小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香火缘,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他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一日,崔莺莺和她的婢子红娘在殿外晚霜,巧遇书生张生。好的爱情都有一个美丽的开始,但是悲剧的爱情能够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但是张生是幸运的,猜中了结尾。正所谓傻人有傻福。这位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的男生十分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个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会奇怪,可是要是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作变态,那我可要拜你为师。

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又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等到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的时候,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的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但是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这事儿还成不了。

果不其然,后来当孙新虎想要抢莺莺时,张生找了自己的哥们儿救了莺莺,可是老夫人那厢发话了,她反悔了。但是这反悔的却是合情合理。老夫人之前说的是“不管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可是别忘了,这句话是有前提的——崔莺莺要自杀。而这句话的目的,实质上是用心理战术来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念头,事后反悔也正常。更何况一个乘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但是对于张生来说,这可是一块大肥肉啊。这到嘴的肉没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

这一得、失,张生受不住打击,他就病了。至于病的程度,从作者描写他翻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啊。崔莺莺是出生大家,于是就怪他翻墙下流,可见可动作多么不潇洒。但是这病的很值得,张生成功地用憔悴的面容激起了心爱的女子的同情心。也就是说“翻墙”这招,成功了。这种在大家里,算是“泼皮耍赖”的招数也用上,这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最后放了话:只要考取功名就可以皆大欢喜。

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三)

明代贾仲名说:“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最近总算是认认真真地再次读了王实甫的《西厢记》,这一古典戏曲宝库中的巨星。相信对于《西厢记》我们都不陌生,以往读西厢总是有感于莺莺与张生的真挚爱情,欣赏他们冲破封建礼教的勇气,有感于红娘的聪明机智,敬佩她的胆识与智慧。起初我接触的是《西厢记》的前身《莺莺传》,《莺莺传》这一出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曾赚取了我不少泪水,直到后来接触这追求自由爱情的《西厢记》之后便再也止不住对她的喜爱。《西厢记》剧情上关目的布置巧妙,情节的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的环环相扣,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第一遍看她便觉得她不仅使得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展现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她格外动人。再看她时我便深深迷恋上了她曲白相生、雅俗共赏的语言。

元杂剧分为本色和文采两派,本色派以朴素自然为语言特色,文采派则以词句华丽、文采璀璨为特点,并十分注意修饰词语。而《西厢记》则是神奇的把这两者结合起来,成就了曲白相生、雅俗相间的语言特色。

我们看西厢记的第二本第三折:

[雁儿落]荆棘剌怎动那,死没腾无回豁,措支剌不对答,软兀剌难存坐!

作者用如此简单的一句话,便刻画出张生的震惊之态,无措全然表现出来。“荆棘剌怎动那”意为惊得我不能动弹,是当时的口语,高文秀在《黑旋风双献功》第一折中写道:“唬得荆棘律的胆战心惊。”“死没腾”也是当时的口语化词汇,意思是蒙住,痴呆无生气的样子,而“回豁”指的是回和,反映,王伯良曰:“回和,亦酬答之意。马东篱《黄粱梦》:‘禁声的休回和。’”无回和写出了当时张生面无表情,毫无反应的神色。一个回转“措支剌”写出了张生慌张失态,不知所措的样子,我们可以想象到当时的张生的心情,退了贼兵之后,原本可以和心爱的莺莺小姐终成眷属,却不想毫无征兆的面对与心上人成为兄妹的事实,事情出乎意料的发展令张生傻了眼,更是慌了神。王实甫选用了当时的白话口语,描绘了当时紧张的宴会场景,使张生痴呆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这样不仅让读者有清晰的画面立体感,也是西厢记语言原滋原味的表现。剧中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王实甫总是可以写着简简单单的语言,却是将褒贬全融在幽默诙谐的情趣之中了。又如四本二折[斗鹤鹊][紫花儿序][金蕉叶][秃厮儿]等曲里,出现了好多成语“天长地久”、“戴月披星”、“巧语花言”、“行监坐守”、“燕侣莺俦”,同时插上了许多当时的口语谚语如“将没做有”、“牵头”、“胡行乱走”、“心意两相投”、“得好休,便好休”、“何必苦追求”、“女大不中留”等,这些都是流行与当时人们的口头俗语,既通俗浅白,有自然贴切。想我们写文章时往往注重优美华丽的词藻,没错美丽的语言是比较容易吸引读者,可是原滋原味也可以把平朴的语言烧出香味来。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序》中说:“往者读元人杂剧而善之;以为能道人情,状物态,词采俊拔,而出乎自然,盖古所未有,而后人所不能仿佛也。”他在《宋元戏曲史》《元剧之文章》一章中也说:“元曲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又说:“谓元曲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无不可也。”所以说语言的质朴本色有着它自己无可替代的魅力。正是《西厢记》让我真正见识到了朴质的语言的震撼力。回想以往的自己总是在“咬文嚼字”,我的文章总像是用优美的语言堆砌起来的城堡,可是却是空空荡荡,并没有实质的内容,有种华而不实的感觉。

当然《西厢记》感染我的并不只是仅仅是自然的语言,也有着华丽的诗篇。明人朱权在《太和正音谱》中说:“王实甫之词如花间美人,铺叙委婉,深得骚人之趣。”郭沫若也曾经说过:“不但是‘杂剧中的杰作’,也是一部‘好诗’。”一语道破了《西厢记》的语言真谛,可以说它既是诗的语言,又是剧的语言,是文学性与戏曲性的高度统一。而《西厢记》“花间美人”的艺术风格,是和剧中美不胜收的绮词丽语是分不开的。王实甫的戏曲语言以富于文采为特色,曲词之美,与剧作的故事之美、人物之美、意境之美和谐统一。不得不说王实甫是制作词曲的圣手,《西相记》善于汲取古典诗词的精华,形成自己秀美华丽的语言风格。这点在《长亭送别》中体现得尤为突出。本折充分表现了王实甫“文采派”优美抒情的语言特色,它既熔铸了古典诗词的清词丽句,推陈出新,自然贴切,又吸收和提炼了民间口语,把两者融为一体,形成了清丽华美,生动活泼的独特语言风格。

如:[端正好]中的“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化用了范仲淹《苏幕遮》词中的“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并取其秋景凄凉的意境,以烘托送别的凄冷氛围。以疏淡几笔,描绘了一幅动人的长亭送别图:碧云密布,黄花遍地,西风凄紧,北雁南归…作品如椽之笔,由头顶之天至脚下之地,从耳边之风声写到眼中之归雁,大块设色,融情于景,只捕捉几样形象,稍加点染,就达到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清代梁廷楠《曲话》卷五云:“世传实甫作《西厢记》至‘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构想甚苦,思竭扑地,遂死。”曲坛上这一轶闻,正好说明作者呕心沥血之苦,不是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真是无风雨无以丽其姿,无严霜无以煊其色!又如:“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这两句是从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中的“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转变过来的,改写得自然恰贴,不见斧痕。

如:[朝天子]中的“蜗角虚名,蝇头微利”,引用苏轼《满庭芳》词原句,形象地表现了莺莺珍重爱情,轻视功名利禄的思想感情。再如:[耍孩儿]中的“未饮心先醉”之句,一字之易,更加夸张,语境更加沉重,表现了莺莺饯别时的极端愁苦。而“遍人间烦恼填胸臆,量这些大小车儿如何载得起”一句则从李清照词《武陵春》中脱出。

相信没有人不感慨王实甫的文学功底,再读西厢时,我不自觉地想要背下其中经典的语句,可是我却发现句句经典,字字珠玑。

读过西厢,看过西厢,想着西厢,念着西厢,不如再遇西厢。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四)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

一个是闭月羞花貌,一个是恭俭温良相。为何要怪黄莺儿作对,怨粉蝶儿成双,明明是郎有情来妾有意,为何,总有隔天的银河,不做美的蓝桥水呢?

那一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唱出来容易,做出来又会怎样呢?长亭外,古道边,情绵绵,意切切。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休要一春鱼雁无消息!我这里青鸾有信频须寄,你却休金榜无名誓不归。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息。

你我不再受那相思苦,只愿真爱无绝期。是月下暗表情意的古琴音,更是那隔墙对吟的动情意:月色溶溶液,花音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

料想春娇厌拘束,等闲飞出广寒宫。我不惧世俗之言,不喜那蝇头微利,只盼心中的意中人,别把我的真心丢弃在那荒野中…我岂无意,怎奈久居深闺的莺儿振不开那腾云的翅膀…也许该去歆羡那空中的比翼鸟,水里的双鸳鸯。爱自可相爱,莫问,有谁可阻挡。

弃掷今何在,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不要负了这番真情意,待到相逢话别离。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虽然眼底人千里,且进生前酒一杯。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留不住的黄昏,赶不去的思念。意似痴,心如醉,昨宵今日,清减了小腰围。合欢未已,离愁相继。想着俺前暮私情,昨夜成亲,今日别离。我谂知,这相思,抵过往日…暖融融玉醅,白泠泠似水,多半是相思泪。两意徘徊,落日山横翠。知他今宵宿在那里?有梦也难寻觅。人生长远别,孰与最关亲?不遇知音者,谁怜长叹人?相思只自知,老天不管人憔悴,泪添九曲黄河溢,恨压三峰化岳低。到晚来闷把西楼倚,见了些夕阳古道,哀柳长堤。

不是天公不做美,美总是要人去勇敢追逐,不管眼前是什么在阻挡,也要坚信你爱的人还在等待着你。因为有你,所以我坚持,为爱坚持,只是愿天下有情的终成了眷属,就是是非纷扰也无法拆散的鸳鸯,永沐爱的湖中…

西厢记读后感1000字(篇五)

《西厢记》,为元代著名的戏曲作家王实甫所著,究其根源,实为“新杂剧,旧传奇”,唐代元稷宋代赵令畤,金董解元,都曾撰写过不同版本的《西厢》,至元代王实甫,终于把《西厢》推举到颠峰,不仅家喻户晓,而且已经变为一种潮流,一种中国封建思想的蜕变,如此寥寥万余字,何以有如此魅力,何以堪如此重任?就此处,我把我的观后之感付之于字,并总结了下面三点世间文章不可兼备的好处,望阅者于其中游幸一翻,感受《西厢记》这一文学珍品为大家带来的视觉的冲击与精神上的享受。

一为情节。大凡书籍,均以情节为首要之物,叙述平铺还在其次。《西厢》的故事情节,简单明了。崔莺莺与其母老夫人并红娘送父亲灵柩至博陵安葬,路宿于普救寺。恰逢张君瑞游览至此,二人相遇,便萌生爱慕之情,只迟迟未得机遇相见。后因孙飞虎围住普救寺,欲强抢莺莺为妾,老夫人无奈,言道:“谁若能解救我母女二人,便把莺莺许配与他。”张生闻听便投信至其友白马将军处,求其解围,并完此姻缘。后兵至围解,老夫人又悔其前言,并未撮合崔张二人。二人悲苦,想尽万般妙计,互相试探内心,后因红娘于中穿插取事,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婚姻。故事情节让现代人觉得俗气简单,可实不知于当时的封建社会,这便是一种突破,一种冲击!霎时掀起了一股“西厢热”,竟成为了当时社会的“畅销书”,且不少词曲作家都开始对爱情剧本下了大量的笔墨与精力。到了明清,凡写男女方面的故事、剧本,都是受了《西厢记》的影响,以致于今,按一些言情剧、肥皂剧的情节看来,《西厢》应该算是他们的鼻祖了。其表现的主题思想,即:“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成了眷属”,以当时的社会看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非常叛逆、非常有冲击力的。

[读后感模板]西厢记读书心得之三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特意准备了“[读后感模板]西厢记读书心得之三”,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西厢记》说的是“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一个又俗又滥的故事:张生与崔莺莺一见钟情,而崔母出于家族利益和封建礼法的考虑百般阻挠,最后,在红娘的帮助下,经过一系列斗争,崔张终成眷属。作品表达了男女青年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愿望,显示出一种所谓反封建的主题。

《西厢记》写出了张生的钟情之美、莺莺的深情之美、红娘的热情之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活着不只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精神的存在,精神的美在于率性纵情,而任何破坏这种美的势力必然是丑恶的。《西厢记》写出了这种美与丑的较量,写出了人性的被束缚和被压抑,更写出了人性终于冲破束缚如惊雷如春笋自由伸张的勃勃生机。

我们来看看《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场。

“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的崔莺莺内心十分痛苦,历经苦心刚刚获得的爱情又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这是一种什么“恨”呢?在莺莺看来,有情人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举案齐眉,卿卿我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总之,“但得一个并蒂莲”,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她反复叮嘱张生,“此一行得官不得官,即便回来”,休要说什么“金榜无名誓不归”!这是对爱情和幸福的热烈渴望和执著追求,这种追求突破了封建陈腐观念和传统道德的束缚,是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信条的颠覆,表现出一种叛逆精神。

崔莺莺还有一层忧虑:张生一旦高中,会不会另攀高枝?“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所以郑重嘱咐张生:“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莺莺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那个时代,富易交,贵易妻不但是常事,甚至“始乱终弃”的流氓行为还被认为是“善补过”。在莺莺看来,自己对张生的深情不应该被辜负和背弃,而要得到对等的回报,这实际上是一种捍卫人格尊严和要求平等的思想,这也是对传统的不满和抗争,代表了当时广大妇女的心声。

王实甫笔下的张生和崔莺莺冲破封建礼法的束缚,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鄙弃名教纲常和利禄功名,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纵任性情自由奔放,勇敢地爱起来了。他们从佛殿相遇、一见钟情,到月下吟诗、互通款曲,发展到传书递简、跳墙赴约,直至西厢幽会、两情缱绻,最后长亭送别、海誓山盟,这一系列情真意切、大胆热烈的行为,不知使多少卫道士咬牙切齿、胆战心惊,也不知使多少在封建婚姻制度压迫下的青年男女为之击节,为之陶醉,为之神魂飞越。即使在今天,《西厢记》仍然让人心领神会、激动不已,让人认识到人性的美好和自由的可贵,认识到束缚心灵、摧残人性的势力是多么的可鄙和可憎,认识到幸福可以,应该和必须去争取——丢弃各种陈腐的观念,摆脱各种心灵的枷锁,为人性的解放和生命的尊严而斗争!

2022读后感:西厢记读书心得精选一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2022读后感:西厢记读书心得精选一篇》,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这几天在看王实甫的《西厢记》,真是有趣,金圣叹的评语也有意思。崔莺莺与张生的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但看过书的人大概不多。故事非常简单,甚至有些俗套,但流传至今,自是有其道理的。王实甫笔下的这几个角色,真是活灵活现,跃然纸上,下面为各位看官一一道来。

张生是个痴情种,初见莺莺小姐,惊鸿一瞥便再也无法忘怀。"我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我便铁石人也意惹情牵,"只觉得小姐也对自己有意,暗送秋波,真是可爱至极。第二日便拜见住持,谎称要在这寺中住几日,温习功课,聆听教诲,并一再强调要住在靠近西厢的客舍中,"虽不得窃玉偷香,且将这盼行云眼睛打当".听闻莺莺一家要为亡父做道场,为见她一面,备了五千钱,追荐自己早亡的父母。真是痴情至极。即见了红娘,直言"小生姓张,名珙,字君瑞,本贯西洛人氏,年方二十三岁,正月十七日子时建生,并不曾娶妻。"金圣叹在此处评曰"千载奇文!"这个梗现在的言情剧还会用,在张生道来,真是呆得很,有趣得很。及到莺莺在花园中烧香,张生便"在太湖石畔墙角儿头等待,饱看他一回,"读着好笑,全无猥琐之态,活生生一个痴情种。

再说莺莺姐姐,也很有意思。张生初见莺莺,只是一瞥,莺莺便转身离开,大家闺秀,当是如此,万万不能轻浮的。彼时莺莺并未留意张生,一直到花园中烧香,与张生对了首诗,佩服他的才气,那时也只是敬慕。而后孙飞虎带兵发难,崔母许亲,张生解围,才写莺莺对张生之情。事后崔母宴请张生以答谢救命之恩,这一段也很有趣,红娘云:"小姐今日起得早也。"莺莺却说"若不是惊觉人呵,犹压着秀衾卧。"我是被人吵醒,所以起这么早啊。这一段,将莺莺急切见到张生,却又羞于表露出来的情感刻画出来。

其他角色如红娘,崔母,法本,惠民等都是生动形象,个性鲜明,这里就不具体讲了。再来说说金圣叹的评语,那也是有趣得很,虽说评语过多了一些,但确实评得好,评得妙。"今夜凄凉有四星,他不偢人待怎生!"读这后一句七字,"悄然废书而卧者三四日,不茶不饭,不言不语,如石沉海,如火灭尽者,皆此七字勾魂摄魄之气力也。"说这《西厢记》该当扫地读之,不得存一点尘于胸中;焚香读之,期鬼神之通;对雪对花读之。古人读书,真是有腔调。

初读元曲,是李元洛的《元曲之旅》一书,算是启蒙了,后来又读了几本介绍性的读物,关汉卿的《窦娥冤》是我看的第一部杂剧,写得也是好,对元曲自由大胆的行文风格很是喜欢。有元一代,文人地位不高,但创作环境倒是自由,因而元曲这一艺术形式非常通俗,在当时应该算作是"流行歌曲"吧。

我印象最深的是关汉卿的一曲《不伏老》,很有韵律感,个性十足。"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恁子弟每谁教你钻入他锄不断、斫不下、解不开、顿不脱慢腾腾千层锦套头。我玩的是梁园月,饮的是东京酒,赏的是洛阳花,攀的是章台柳。我也会围棋、会蹴踘、会打围、会插科、会歌舞、会吹弹、会咽作、会吟诗、会双陆。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嘴、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赐与我这几般儿歹症候,尚兀自不肯休。则除是阎王亲自唤,神鬼自来勾,三魂归地府,七魄丧冥幽,天那,那其间才不向烟花路儿上走!"

相较于唐诗宋词这类阳春白雪,更多了几分下里巴人的畅快!可惜对于"元曲"这一艺术形式,世人知之者甚少,真是可惜!最出名的大概是马致远的那首"天净沙·秋思"了,属于散曲。记得在欢乐颂里,有一处便是讲奇点与安迪聊元曲,不知看过这部剧的有没有印象。

大学生聊斋志异读后感1500字五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在阅读了作者写的《聊斋志异》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您从《聊斋志异》中有哪些领悟呢?请您阅读读书笔记吧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大学生聊斋志异读后感1500字》,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大学生聊斋志异读后感1500字(篇一)

近期读完了《聊斋志异》,内心的感触很多。

首先说说作者蒲松龄。他一生贫困潦倒,但这样的经历恰好对他创作《聊斋志异》这样的文学巨著十分有利。他个人科场的不幸固然可悲,但他却由此而对科考制度有了深切的体验,从而促使他把满腔孤愤倾注在自己的创作中,将揭露和抨击科举弊端作为《聊斋》的重要内容,并塑造出一系列栩栩如生的应试士子形象。

作者在书中主要表达了对科举制度的批判。书中作者对科举制度的抨击,虽然只限于揭露其弊端,还没有认识到这种制度的反动本质是为统治阶级选拔忠实的奴才,从而象后来的吴敬梓那样,根本否定这一制度。但他对那些只以功名利禄为念而醉心科举的人物,是有所认识和批判的。如《王子安》中的王子安,在考试之后的醉卧中,梦见自己中了进士,殿试为翰林,便“自念不可不出耀乡里”,于是大呼长班,长班稍稍来迟,他便骤起扑打,结果摔倒在地。作者用这个醉梦的境界有力地嘲笑了这类士子。《续黄粱》中的曾孝廉在高捷南宫之后,听见术士说他有宰相之分,便兴高采烈地说:“某为宰相时,推张年丈作南抚,家中表为参、游,我家老苍头亦得小千把,于愿足矣。”后来在梦中作了宰相,却变成一个无恶不作的权奸。作者最后也用地狱惩罚了他,并说:“闻作宰相而忻然于中者,必非喜其鞠躬尽瘁可知矣。”

相反,作者对那些不肯向科举制度低头、不屑“易面目图荣耀”的士子,则给予热情的赞扬。《贾奉雉》中的贾奉雉“才名冠一时,而试辄不售”。后来他“戏于落卷中集其羽冗泛滥不可告人之句,连缀成文”,“竟中经魁”。可是当他回头来看这些文章时,却“一读一汗”,自觉无颜见人,终于“遁为丘山”而去。

看完这部书,不禁感叹故事的精彩,和作者的聪明才智。作者在多个有趣的故事中又暗中批判了清官以及科举制度的腐败。这部书值得一读。

大学生聊斋志异读后感1500字(篇二)

今年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厚厚的一本《聊斋志异》。打开书的第一页,上面介绍了作者的姓名:蒲松林,生于清初,是个文学家。他写的《聊斋志异》充满了传奇色彩,并写了鬼与神仙的许多故事;让人眼花缭乱。

画皮是最精彩的,也是最恐怖的。里面将了以为穷书生在路上遇到了一位眼睛大大犹如葡萄,两条又细又长的柳叶眉,依仗樱桃小嘴镶嵌在俊俏的脸蛋上,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魔鬼般的身材,可她路边哭。穷书生十分好奇,便问了姑娘的来历。原来,姑娘是被人贩子卖到着而来的。有兴在半路逃脱却不知回家的路,书生出于好心把姑娘带回了家。晚上,书生在窗旁走过,发现那位貌美如花的姑娘,脱下了人皮,露出了张牙舞爪的样子。书生再定睛一看,立刻跌倒在地。

因为他看见了姑娘的真面目,所以女鬼把他的心给 掏了出来。家人四处寻医,终于一个乞丐能医治他的儿子。但乞丐有一个要求,要大妈吃他吐他的痰,大妈硬吃了下去。回到家中见儿子没好转,又扑在儿子胸口大哭。忽然,大妈恶心想吐,一口吐在了儿子胸口;那竟是一颗心,儿子立即醒了过来。大妈请来了大仙把那妖怪收服了…… 从中我感受到,眼睛所看到那美丽的景象深处并不一定是美好的。

正如俗话所说“人不可貌相,还水不可斗量。”往往那另人看不起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纯洁、美好加钻石般透明闪亮的心灵,比海还深比宇宙还深的心灵。

大学生聊斋志异读后感1500字(篇三)

从小爱就听大人们讲一些离奇怪异的故事,便很快喜欢上了《聊斋志异》这本书,较早地熟知了蒲松龄。他被大文豪郭沫若评价为:写鬼写狐,高人一等。无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大人物。

《聊斋志异》这本书里写着,神奇古怪的《妖术》;可怕但又让人读着着迷的《画皮》;由狐成妖,前来报恩的《小翠》;奇特又让人觉得羡慕的《崂山道士》。读了这本书让人回味无穷,哪怕是一小篇文章就让人想一口气把这本书畅读完。

聊斋二十二个故事里的狐仙、女鬼,貌美如花,大多心地善良、善解人意。在这些人物里我最喜欢的是婴宁。小说主要通过"笑"这一特征为描绘婴宁,通过描绘婴宁各种场合各种各样的笑,感觉到一个如若天仙般的活泼、可爱的女子跃然纸上,当王子服初见婴宁,婴宁“笑容可掬”,又“遗花地上,笑语自去”。二见婴宁,婴宁“含笑拈花而入”;等到鬼姨向王子服引见婴宁,更是“闻户外隐有笑声”,“户外嗤嗤笑不已”,然后便是与王子服同归王家之后,但闻室中吃吃,皆婴宁笑声”,“母入室,女犹浓笑不顾”,“才一展拜,翻然遽入,放声大笑”,“至日,使华装行新妇礼,女笑极不能俯仰”。

这样无论生活中发生什么事,仍能笑对人生的女子让人如何不爱,婴宁不光用美丽的笑赢得了王子服的爱,也用笑赢得了周围人的笑。书中写道:然笑处嫣然,狂而不损其媚,人皆乐之。邻女少妇,争承迎之。每值母忧怒,女至一笑即解。奴婢小过,恐遭鞭楚,辄求诣母共话,罪婢投见恒得免。

婴宁的笑宛若一股清泉,沁人心脾。“唯书有色艳于西子,唯文有华,秀于百卉!”我已读过许多名著,总不能满足我对书的憧憬。每当读到那些精彩的语句时,仿佛置身于故事中。

假如我一个人去旅行,我一定会带上这样一本书——《聊斋志异》读几百遍,每次都有不一样的的感觉,我喜欢读《聊斋志异》,就像人生一样,纵使沧海看云,也总要留得馨香一瓣吧!

大学生聊斋志异读后感1500字(篇四)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这本《聊斋志异》也是其中一级重要的阶梯。

《聊斋志异》这本书的作者是蒲松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分二十二个。其中《促织》讲成名一家,为了捉一只蟋蟀应付官差,害得爱子惨死。儿子死后,化为蟋蟀,所向无敌,后来献给皇上,成名因此骤然富贵。我读完这个片段后,觉得成名为了捉一只蟋蟀应付官差,让自己的儿子惨死。十分不值得,虽然后来成名骤然富贵,可失去了的爱子却永远地离他而去了!也让我懂得了我们不仅要珍惜自己现在的生活,还要尽到自己的责任!

还有一个片段《小翠》主要讲王太常的儿子元丰生性痴呆,狐女小翠为了报恩自愿嫁他为妻,并只治好了他的痴病。不料王家因一点小事而赶走了小翠。另娶一女,极像小翠。我读完这个片段后,觉得王家因一点小事而赶走了小翠十分不对。因为这只是点小事而已,何必要赶走了小翠。也让我懂得了我们自己不可以因一点小事而不理睬对方,并和大家和睦相处。

还有一个片段《种梨》主要讲一个道士向一个卖梨人讨一个梨吃,卖梨人不肯。一个人好心买了一个给道士,道士吃完梨,把梨核往地上一丢。立刻长成一棵大梨树,道士把梨分给大家,卖梨人也来看道士变戏法。看完后卖梨人回到梨摊,他的梨一个也不剩,卖梨人才明白道士分给大家的梨是自己的梨。我读完这个片段后我懂得了不帮助别人的人一定会得到报应!

这本《聊斋志异》里的22个故事都十分有趣,希望大家找来读一读。

大学生聊斋志异读后感1500字(篇五)

《聊斋志异》这本书我非常爱读,我最佩服里面的崔猛。

崔猛是个世家弟子,性情刚毅,脾气暴躁。谁要稍微冒犯了他,他就拳脚相加。崔猛喜欢打抱不平,来求他办事的人络绎不绝。崔猛虽然脾气暴躁,但是对母亲十分孝顺。

崔猛家隔壁有个凶悍的妇人,婆婆饿得快要死了,儿子偷偷给母亲拿点东西吃,这悍妇知道后,就把丈夫骂得狗血喷头。崔猛十分愤怒,跳过墙去,把悍妇的鼻子、耳朵和唇舌都割掉了,致使她当场死去。我觉得崔猛干得对。因为孝顺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哪一个人听完这样的事不痛心呢?

我长大就想做一个崔猛这样的人,除去天下的祸患,保祖国的平安。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300字收藏(8篇)


《哈佛家训》给我们的启示是:毁灭人只要一句话,培植一个人却要千句话,请你多口下留情。所以说,书籍是我们人类的一大帮手,是帮助我们进步的阶梯。那么,你在读完《哈佛家训》后,有什么感想与感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哈佛家训的读后感300字”,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300字【篇一】

今天,我读了《哈佛家训》这本书。这本书里内容丰富,有讲述品性、梦想、真爱等内容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受深切的就是《今天只有一名顾客》这篇文章。

故事是这样的:商场经理问服务员今天招待了多少顾客,服务员说只有一名。老板大吃一惊,问他卖了多少钱,服务员说卖了58334美元。经理问他是怎么卖的,他说他先卖给那个男人一只钓鱼钩,然后卖给那个男人一根钓竿和一只卷轴,接着又卖给他一条船和一辆汽车。老板惊奇地说:“你卖那么多是给一个买钓钩的人?”服务员说“不,他只是为他的夫人买一瓶阿斯匹林。我跟他说:‘你的夫人最好去钓鱼。’事情就是这样的。”

这篇故事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动脑筋,就像这个服务员一样。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300字【篇二】

今天和爸爸一起到了书店,选购几本书来填充生活,我们选定了《哈佛家训》这本书,读过以后给了我许多启示。

享誉世界,被誉为美国高等学府鼻祖——哈佛大学是全球无数莘莘学子神往的知识殿堂,是世界顶尖人才的成长摇篮,它先后“孕育”了七位美国总统,数百位世界顶尖公司领导人,37位诺贝尔奖得主……它之所以能高距世界名牌大学之颠,正是得益于哈佛独特的人生哲学及高深的素质教育,它的教育理念认为:“人才的教育与成长,不仅仅在于方法,更在于观念,不完全靠勤奋,而更在于思想。”当头脑被一种智慧的思想所主导,思想被一种科学意识所主导,意识被一种理性的观念所左右,人就能释放出巨大的潜能,获得驾驭命运的力量,人生就会从此改变,生命的轨迹朝着成功方向延伸。

书中通过一个个真实生动的故事和精辟的阐述,独到地分析人生哲学,我就读了一篇《敢于创新的人能够达到人生的目标》它主要讲述了发生在一艘轮船上的事,由于已经航行多天,客人们都感到无聊,于是开始倡议每天每人主持一个新游戏,一天轮到了伯爵,而他一直没想起玩什么游戏,于是来请他的女儿来主持,这次他拿了一个熟鸡蛋,看谁能将鸡蛋立起来,谁便可以和他的女儿跳舞,大家纷纷跃跃欲试,可忙半天都没有结果,这时一位年轻的绅士,从远处过来,“啪”地往桌上一放,鸡蛋居然立住了,于是这位绅士和女儿在舞池中旋转。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创新的重要,创新离不开知识。勇敢。自信,因此凡是通过创新来改变世界达到人生成功的人都应该具备丰富的知识和勇敢自信的素质。例如我将自己固定在了刻板的行为模式之中,扑灭了自己创新的火焰,这需要换一下角度想问题,运用创造性思维去突破,因循守旧的习惯性思维,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消除障碍。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300字【篇三】

我读过一本书那本书是我记忆游新,使我难以忘记。几乎所有的人都渴望拥有成功的人生。那么,通向成功的道路在哪里呢?谁能引领我们走向成功呢?我想就是它,《哈佛家训》。这是一本具有丰富的教育功能和深刻生活意义的书,书中介绍了许多名人成功的关键,也有许多看似平凡却含义深刻的故事。它可以使一个人由平庸变得非凡,从失败走向成功,震撼着人的心灵。

《哈佛家训》让我感受到了,亲情、信任、母爱、助人、真理、等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真理和爱,懂得了谦虚,还有很多。这本书是一本让你学会怎么做人的道理,里面有很多感人的故事,从中我学会了怎么才能做好人,里面的故事很多,由一个个故事变成道理的时候你会从中得到主人公的感受,有些文章我读完了让我一生都很难悟出的道理,它只要一篇文章就能让你悟出的。在这其中,有个故事让我深有感触。从前,有一个班级,班级里的所有人都是老师头疼的对象,老师对他们已经放弃了,他们对自己也放弃了,没有人愿意来教这个班。有一天,一位女老师来任教,她对学生们说:“同学们,我让你们做个选择。”“有三个人,一个笃信巫师,嗜酒如命,一个少年时进过戒毒所,有很多情妇,一个生前没干坏事,只喝一店酒,你们愿意当哪一个人?”同学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第三个人,因为他们知道前两个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他们的想法啊符合正常人的,可他们都错了,前两个人是美国2任总统林肯和美国二战总司令罗福斯,而第三个却是滥杀几千条无辜的生命的希特勒。 20年后,那些学生都有了工作,有些还当了老板。当别人问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翻改变时,他们回答:“当我们认为自己没希望是,老师告诉我们年轻的时候犯错没什么只要后来改正就行了。这篇故事告诉我们希望之火永不存灭,而下一篇故事则教会我们谦让。

《一条小面包》里的那位小姑娘,从不与别人争抢面包,每次都等别人抢完了才捡起篮子里剩下的最小一块面包,而且从来不会忘记亲吻面包师的手以示感激。在现在一些人看来,这个小姑娘太傻了,什么也不争,岂不是很吃亏?其实,真正吃亏的是那些喜欢争抢的人,他们争得了眼前的小利,却把自己不好的品德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对自己一生的发展 大大不利。竟然如此,我们又为何要如此做为呢?啊!又有哪一本书像《哈佛家训》那样让我们震撼,也很少有一本书向它那样,以不拘一格的形式将人生的哲理生动有趣地展现出来。如果你希望过上成功快乐的生活,这本书会告诉你其中的奥秘。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300字【篇四】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笑猫日记》、有《查理九世》、有《父与子》,还有《哈佛家训》,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哈佛家训》这本书了。

《哈佛家训》这本书是美国的著名作家贝纳德编写的,里面近有二百多个小故事,读完我才知道哈佛是一种象征——顶尖学府的象征,充满智慧的象征,勇于创新的象征,最具活力的象征。我把《哈佛家训》当成了我的枕边书和手边书,无论什么时候拿起它来看,你都会发现触动自己灵魂的语句,无论你从哪一页读起,都会被它吸引,都会有所感悟,无论你看完几遍,都想再去翻一翻。

其中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无腿走世界》,同时也留给我最深的印象,它讲了一个澳大利亚残疾人名叫约翰·库缇斯,他出生的时候只有可乐罐那么大,腿还是畸形的,医生断言说他活不过24小时,但是三十年后,约翰·库缇斯不但还依然健康的活着,而且还到世界各地发表演讲。他的父亲为了不让他受欺负,把他和一条凶恶的狗关在了一起,后来父亲听到了狗的嘶鸣声,惊喜的看到小约翰骑到狗的背上,他制服了这条凶恶的狗,父亲告诉他:“如果你觉得恐惧,就应该学会面对它!”父亲给他上了人生的第一课。到了约翰上学的时候经常受到同学们嘲笑和侮辱,他失去了活着的信心,他的母亲搂着他劝慰他说:“世界上比你更惨的人多得是,他们还都坚强的活着。”母亲说的话使小约翰有了活着的信心。到了小约翰长大的时候,他决心自食其力,经过成百上千的应聘失败后,终于在一家杂货铺找到了工作,他每天凌晨4点半起床要赶火车到镇上,然后还要爬上他的滑板,从车站要赶到几千米厂子工作,尽管生活那么艰辛,他依然很快乐。

长大后的约翰成了一名健将,由于他从小练习室内板球,举重和轮椅橄榄球,长期的锻炼使他手臂有着惊人的力量。曾在1994年他获得澳大利亚残疾人网球赛的冠军,20xx年又拿到体育机构的奖学金。他用他的成绩回击了所有的嘲笑的侮辱。令他想不到的是他的人生经历竟然引起那么大的轰动!一次一个简短的演讲,一个女人跑到台上哭着说是约翰救了她的命,她正准备自杀,听了他的演讲,她觉得无法和约翰的生活相比,太微不足道,要好好活下去。这却给约翰意识到讲出自己不幸,讲出自己的挣扎和拼搏,竟然是一件很重要很有意义的事情。

这个故事激励和影响了我,你是不是正在因为身材矮小经常被人欺负?是不是因为学习成绩差而被人耻笑?你是不是遇到困难就害怕?跟约翰比,你不是好很多呢?我们要相信自己是最棒的,勇敢的面对生活,昂头挺胸才能展示出自己最美的一面,让我们在人生道路上不断超越自我,成就辉煌的人生。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300字【篇五】

我从哈佛家训这本书中学到了许许多多的人生道理,它的作者是威廉.贝纳德。里面的每一个故事结束之后,都会告诉你这个故事隐藏的道理。

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天使之爱》讲的是一个孩子的爸爸和妈妈离婚了,但是他们却没有让自己的女儿在童年留下阴影,而是说出了一个善意的谎言。其实伟大的父母应该是这样的:哪怕自己在一片黑暗之中,也要让孩子的心灵洒满阳光。人生有时候会很沉重,作为父母,应该尽量把这份重量放在自己的肩上。故事中的小主人公整个的少年时代都充满骄傲和向往,使她本来会痛苦的人生,却很美满幸福。就算爸爸和妈妈离婚了,但是你要记住爸爸和妈妈永远都会爱你的。

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感动—《父母告诉孩子的话》讲的是父亲和母亲在你小的时候怎样教你用筷子吃饭,教你穿衣服,系鞋带,梳头发。把你辛辛苦苦的养大成人,等他们年老的时候,他们只希望你不要嫌弃他们吃饭会弄脏衣服,梳头发时手都会颤动。当他们在回味少年时代的儿歌时请你不要打断他们,他们现在可能脚已经站不稳,请你搀着他们的手慢慢走,想当年他们一口气就能把你从很远的地方背到家。他们只希望你能常回家陪他们聊聊天,拉拉家常。他们对我们的爱是我们一生都报答不了的。我想说: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300字【篇六】

今天,我读了《哈佛家训》中的‘你用不着跑在别人后面’这个小故事,令我受益匪浅。

一位赛车手一赛完车,就回来向母亲报告比赛的结果。他冲进家门叫道:“妈妈,有35两车参加比赛,我得了第二名!”

“这值得高兴吗?要我说——你输了!”母亲回答道。

“妈妈,你不认为第一次就跑了第二是很了不起的事吗?而且有那么多辆车参加比赛。”他抗议着。

“你用不着跑在任何人后面。如果别人能跑第一,你也能!”母亲严厉地说。

这句话深深刻进了儿子的脑海。

接下来的20年中,他称霸车界,成为运动史上赢得奖牌最多的赛车选手。他就是理查、派迪。

他的许多项纪录到今天还保持着,没人能打破。二十多年来,他一直未忘记母亲的责备——你用不着跑在任何人后面。

我想:只要是比赛,就一定有“第二名”,但只要参加比赛,就一定要争取“第一名”。你可以心平气和地接受“第二名”,但绝不能心安理得地满足“第二名”。如果这一次你因为“第二名”而欢喜,那么下一次比赛就一定不是“第二名”,而是在更远的后面。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300字【篇七】

寒假里,老师推荐我们读美国威廉、贝纳德写的《哈佛家训》这本书。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寓意深刻,这种教育故事对我们的心灵有很好的感化作用。

例《被拆两次的亭子》这个故事,墨西哥总统福克斯的父亲是一个小农场的场主。有一天,父亲觉得园中的那座亭子已经太旧了,就安排工人准备将它拆掉。福克斯对怎样拆除亭子很感兴趣,父亲答应等他从寄宿学校放假回来再把这座亭子拆除。可是他走后,父亲让工人们很快把亭子拆掉了。等福克斯放假回来,发现亭子已经不见了,整天闷闷不乐。父亲惊异地看着儿子,知道自己做错了,为了兑现诺言,父亲重新找来工人,让他们按照旧亭子的样子再原来的地方造一座亭子,亭子造好后,父亲找来福克斯,当着他的面把亭子又拆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将一座亭子拆掉两次,绝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一个孩子的愿望,在院子里重新拆掉一座亭子,就在孩子心里重新建起了一座亭子,这座亭子就是一个信念?——诚信的信念。诚信应该筑入每个人的心里,因为它是我们做人的根本。

《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这个故事,讲的是乡村邮递员希瓦勒被一块石头绊倒以后,就萌生出一个念头,如果用这些美丽的石头建造一座城堡,那是多么美妙啊!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希瓦勒在发后的二十年里,他没过上一天安闲的日子,白天他是一个邮差

和运输石头的苦力,晚上他又是一个建筑师,他按照自己天马行空的想像来构筑自己的城堡。终于有一天,希瓦勒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凭着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建成了他的梦想城堡。现在这座城堡已成为法国著名的风景旅游点,它的名字叫“邮递员希瓦勒之理想宫”。当一块石头有了梦想,它垂涎三尺不再是石头,也不再静卧在泥土之中,因为,有梦想就会有奇迹。

这本书以品性、梦想、真爱、成功、思维、心理、智慧、创意、勇气和觉悟十个章节辑录了一百多个生活中的小故事。每个故事讲述了一个个名人成功的艰辛与困难,具有丰富的教育意义,给我们思维以启迪,引导我们对人生进行多角度的思考。同时这些故事为我们带来生命的祝福,带来阳光和水,带来像彩虹一样灿烂的未来。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300字【篇八】

一种优秀的品质反映着一个人的素养;一颗真诚的心预示着他未来的征途。我仔细品读《哈佛家训》后知道并深深体会到了品质的重要。在这本书中有很多我们小时候的影子,但是为什么?他们的未来像阳光世界,很近,而我们的未来还很遥远,也许有一部分因素是父母的开导吧!

《哈佛家训》中就有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小男孩要向妈妈索要应得的报酬,但是那位伟大的母亲用最简单的一张单子,上面写着“O”的索要单诠释了母亲对孩子的爱,也改变了孩子永久的人生之路。我还喜欢这本书中的另一则故事:有一个养蚌的人,想培养出世界上最大的珍珠,他去沙滩上选沙粒,只有一颗沙粒同意了,尽管他受尽同伴们的嘲笑。几年过去了,他真的成了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可爱的小沙粒通过一次特别的机遇提升了自己的地位。在生活中我们经常有过这样的机会,有些人会牢牢地把握,但有些人却让机会成为从指间滑落的水流。抓住身边的每一次机会,会使你的童年像公主办的绚烂;抓住身边的每一次机会,会使你的未来像比尔盖兹一样辉煌;抓住身边的每一次机会,会让你留下最美的人生回忆。但是要切记,在人生之路上行走时,别忘留下一个钻石般的品质,一刻金子般的心和一串扎实的脚印。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8篇)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在阅读了作者斯蒂芬·埃德温·金写的肖申克的救赎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肖申克的救赎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一)

有些鸟儿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毛太鲜明,歌声太甜美,也太狂野了,所以你只能放它们走,否则你哪天打开笼子喂它们时,它们也会想办法扬长而去。—题记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银行家安迪由于有了婚外情,酒醉后本想用枪杀了妻子和她的情人,巧合的是有人刚好做了他想做的事。于是他被指控入狱,他有幸成为肖申克监狱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无辜者。

在漫长的监狱生涯中,他结交了许多朋友,开设图书馆。之后,他开始帮道貌岸然的典狱长洗钱,并且成功的获取了一个新的身份。他通过种种操作举报了典狱长的贪污,典狱长吞枪自杀。更让人惊讶的是他用一柄小小的尖头锤子凿了二十多年凿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路,他在举报典狱长的那个晚上成功越狱。

小说中让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主角安迪对于自由的向往。也正是有了这份对自由的渴望和向往,他才能用二十多年日复一日的时间来凿开一条自由之路。在我看来,安迪就是一只心中住着自由的无足鸟,他的心中只有天空,他一生只有一次落地的机会,那便是死亡。没有对自由的信念,他就不可能如此执着坚忍。

这部小说当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所肖申克监狱了,它不仅是仅有黑白灰三色的高墙深院,它还是一种压迫人性丶剥削自由丶使人茫目麻木的一种体制,一旦你屈服了,你就被体制化了。

故事中的老布就属于这种大脑被体制化了,他在肖申克监狱度过了整整六十多年的时光,当他听到自己被假释时,脸上尽是茫然和对未知的恐惧。

当老布重新踏入社会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和社会格格不入,他还是习惯在肖申克监狱当图书管理员的日子,他更喜欢肖申克。于是他选择了自杀。留下了一句简单的遗书:老布,来过这里。

当自由突然而至的时候,它也许已经失去了光辉,因为没有了生活的支持,没有生存意义的赋予,自由不过是另一所监狱。

就好比是没有对自由的信念,即使离开监狱,也如同是身陷囹圄。

只要我们对自由有着真正的向往,即使身陷囹圄,我们也会是自由的,至少我们的心灵是自由的。

人生好比是海上的的波浪,有时起,有时落,但它永远不会是一条平坦的道路。所以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或许都有着一段类似肖申克式的黑暗不堪的时光。有些人身陷在里面,而有的人却昂首向前走去。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二)

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你想,只要你做,一切皆有可能。

在《肖申克的救赎》中,男主杜方因被冤枉而被判处终身监禁。入狱后,艰苦的生活并没有让他堕落,他坚信,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于是他默默地忍受那些痛苦,暗地里观察着、思索着。他知道他不可能靠别人的力量离开监狱,于是他便制定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他向瑞德买来锤子、海报,以雕石为借口凿地道;他利用自己的才能帮助典狱长逃税,得到那些特权,他不断地扩大自己的控制范围……最终,在如此严厉的看管下,他逃了出去。

在19年的牢狱生活中,他听到了无数人对他的否定,但他都没有动摇逃跑的想法。我最记得杜方问瑞德的那一段话:“你知道那个一直藏在我心底的闪着光芒的东西是什么吗?是希望。”瑞德却对他说:“在这里,希望是不可能存在的。”杜方只是笑了笑,后来,他用行动告诉了瑞德,一切皆有可能。

曾经有一篇文章说到,人类不可能在1分钟内跑过一公里。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的心里都是默认了这个“事实”。但是突然有一天,有一位运动员做到了!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难道是那些人有天生神力吗?很明显,不是。他们的心里没有想什么可不可以,只有做不做。

无论大事小事,如果你想完成,那么你就去做,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你有一个梦想,那就制定计划,坚持不懈地向着梦想前进,总有一天,你会到达梦想的彼岸。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三)

曾经很久以前就听过《肖申克的救赎》这部电影,不过一直也没有去看,因为在潜意识里觉得不会好看。不过,在看完以后,我会觉得这是一部很值得欣赏的电影,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年轻的80后,90后。它带给我们很多的启示,同时也鼓励着我们前进。

安迪,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曾经是一个出色的银行家,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可是,因为不会表达对妻子的爱,妻子有了外遇。在酒醉后误被指控用枪杀死了妻子和她的情人,安迪被判无期徒刑,这意味着他将在肖申克监狱中渡过余生。我在看到肖申克监狱里的景象以及那里的犯人的时候,我想安迪要怎样度那些漫长而痛苦的日子呢?由原本风光体面的生活到肖申克的监狱,他的生活就像从一个天堂进入了地狱。我会在想他会不会自杀呢?因为他出奇的冷静。直至后来才知道,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尽管所有的人都不相信他是被冤枉的,尽管要面对的是痛苦的监狱生涯。那个进来第一夜就被打死的胖子和安迪就是一个鲜明的对比,胖子犯了罪,安迪没有犯罪;胖子来到肖申克监狱是应的惩罚,安迪是替罪的;胖子无法适应另一种生活,安迪选择了快速适应新的环境;胖子大吵大闹,安迪沉着冷静:最后,胖子死在了肖申克的监狱,而安迪却最终把自己从这个地狱救赎出来了。无疑,安迪是一个聪明的人,他选择了活下来就是为了有一天可以走出去。他善于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搞好人际关系,无论是与典狱长,看守,还是周围的罪犯们,他都懂得如何去赢得他们的信任,因此,他可以在监狱里过的比别人自由。这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要懂得怎样去和一些很可能是你的敌人的人交往,让他们成为你的朋友。要学习怎样去赢得别人的信任。但是我们不能学的是他为典狱长洗黑钱这样的手段,当然,他也在肖申克的监狱用了20年的时间去赎罪了。我们应该用正确的方法去赢得别人的信任。

在肖申克的监狱里,大多的人都失去了人生的目标,失去了希望。他们被那些“叫你吃就吃,叫你拉就拉”的规矩制度化了,他们的思想被束缚住了,可怜,他们连心的自由都没有了。可是,安迪没有,他没有让那些规条束缚住自己的心。他依然有自己的爱好和理想,所以他还会有闲适的心去雕刻石头,去建立图书馆,去帮助那些囚犯找回自己。瑞德说:“希望是危险的东西,是精神苦闷的根源”而安迪说:“希望是好事,甚至也许是人间至善,因为美好的事永不消失”他就这样怀着坚定的信念和对世间美好事物的希望,在监狱中那度日如年的生活中找到方向,找到了救赎自己的办法。而博斯,那个年老的监狱管理员,就因为几十年来的制度化生活让他在离开监狱后迷失了自己,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最后在小旅馆里自杀。如果不是安迪一直在鼓励着,在经历过40年的监狱生活的瑞德或许也会走上博斯的路。安迪说“人生只有两种选择,要不是忙着生活,要不是忙着死亡”这是一种信念。很多时候我们也会像博斯,像瑞德,在不断的挫折失败后,我们就变得安于现实,安于失败的困境里,不愿意走出来,失去了希望。人生最可怕的不是失败,最可怕的是失去再来一次的勇气和希望。

在后来,剧情峰回路转,安迪的徒弟知道他是被冤枉的,他知道真正的凶手不是安迪。就在安迪兴奋不已,以为自己终于有救的时候,他忘了,自己已经是典狱长的赚钱工具了,典狱长又怎么会放他走呢?在他关禁闭的时候,残忍的典狱长把他的徒弟偷偷地杀了,然后欺骗他说他徒弟是越狱不成被杀的。但是那时的安迪已经不再相信他的话了,于是,他打算自己救自己——越狱,带着典狱长的罪证越狱。这也是对自己犯罪的一种救赎。影片之所以在后来给了安迪自由人的身份,就是因为安迪已经为自己的行为受到了惩罚,坐了二十年的牢。这二十年并不是冤狱----安迪自己也这样认为---他已经为罪行受到了惩罚。所以,尽管安迪的越狱依旧是一种犯罪,但是他还是获得了自由。片子教育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我们都可能有过错,但是当过错罪不至死时,我们要身体力行并从良心上进行忏悔,但是一定不要放弃希望,要努力的解救自己,从希望中得到力量,从而走向光明!

在这部片里有提到过关于《圣 经》,典狱长曾经引用过圣 经里的话语,但是,毫无疑问他只是一个伪,他是借基 督之名行魔鬼的事。但是他说过一句话是对的“你们得救的道就在里面了”真正的救赎不是肉体的救赎,而是灵魂的救赎,而这个只有上帝才可以做的。

其实我们的社会现实中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一些囚犯在走出监狱后,得不到妥善的安排,社会对其又歧视和不尊重,导致他们失去了面对世界面对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因此很多人再次放弃了自己,有的是不断地在犯罪,为了生活;有的在犯罪是为了回到监狱中;更甚的是,一些人彻底对世界绝望,选择死亡。这都是为什么?当然他们自己也有责任,因为没有学会坚守自己的信念,但更多的是因为社会,没有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所以我们更应该反省一下现在的社会行为,是否公平。

我想,就算是一个犯人他都会有自己的自尊。也会有平等对待的权利。所以何不用爱和宽容来接纳他们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犯罪的原因,无论知不值得同情,我们都要相信人心灵深处的那点的善良和真挚。走进一个人的故事的时候,你可能会找到原谅他的理由,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只是他们的旁观者,但是我们可以学着去用爱心接纳和相信他们。

《肖申克的救赎》给了我很多的感想,它给我最大的感想是相信希望,持守信念,努力行动!

还记得安迪给瑞德的信的最后一句吗?“既然你都走了那么远了,那也许你能再走远一点!”所以不要轻易绝望,自己已经走到今天了,就要咬咬牙再走远一点,或许你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加油!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四)

《肖申克的救赎》值得看两遍,甚至更多遍。大部分电一影如同时装,赶一个时髦,过上一把瘾,就永远过去了。但是确实有些电一影是可以沉下来的,它将在这个世界永存,比如《肖申克的救赎》。有些电一影,给我们感官上的快一感,让我们暂时降低智商,如孩童般地快乐;有些电一影,给我们人世间没有的奇景,满足我们白日间想入非非的幻想;而《肖申克的救赎》不同,它是一部感动我们心灵的电一影。

最初听到《肖申克的救赎》这个片名,以为肖申克是个人名。实际肖申克不是这部片子中两个男主人公的任何一个,它是一个地名,即"鲨堡监狱"。

这个监狱,是座人间炼狱,不仅是因为它那里狱卒残暴、狱霸横行,而且是因为它对人的一精一神的磨蚀。在那种漫漫无期的禁锢中消磨生命,似乎只有全部放弃希望变成行一尸一走肉才能生存下来。但是在监中服无期徒刑的安迪不同意这样,他像是用一件无形的护身罩护住自己,心中永远有希望。

《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什么感动了我们?是安迪历经20年的牢狱之灾、20年水滴石穿般地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一交一加之夜从500码长的污粪管道中爬出,奔向自一由?是安迪的朋友阿瑞在被关押40年后在假释审查官面前那番看似无谓,却令人动容的话?(“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我回过头去看看往昔,那个愚蠢的男孩儿犯下了可怕的罪行。……小男孩早已不见了,只剩下这个厌物,垂垂老矣。”)

是这些,却又不仅是这些。电一影是在一点一滴的叙述中渐渐渗入我们的心灵的。如果要全讲述出来,就要把电一影整个重讲一遍。是的,一点一滴地叙述,那撞击我们心灵的东西在你不设防间直触你的内心深处。即使在唯一能证明安迪是无辜的证人被监狱长槍杀了以后,安迪仍不肯放弃希望。阿瑞看到他在神思恍惚间讲述自己心中最美好的记忆与梦想,以为他快要一精一神崩溃了,“人的忍耐总是有限的……”他这样解释安迪。其实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也会如此原谅安迪:曾有多少人被残酷的环境毁掉啊!

但是——这真是好莱坞式的——电一影竟然不给我们这个充满必然的悲剧结局。安迪没有被命运毁掉,他获得了一个完满的结局。他重获自一由,惩罚了监狱长等恶人,还与老友阿瑞在海边重逢。知道这情景是梦,好莱坞制造的梦,但我们仍然感激这梦,因为它实在是太美好了。回想一下这部影片,虽然讲了那么多残酷的事,但留在我们脑海中的竟然都是美好的记忆。比如安迪冒死向看守队长进言,为狱友们赢得了一箱啤酒,大家在一陽一光下畅饮的情景;比如安迪不顾一切进入监狱长办公室为大家播放《费加罗的婚礼》的场面:你从来没有觉得自一由的一陽一光是如此灿烂,莫扎特的音乐是如此美妙。那些平日里最粗劣最愚昧的人在这一瞬间都变得高尚美丽,容光焕发……这时你就明白了:为什么人类在经历了那样多的苦难与沉一沦之后,还能生存,因为美好永在,希望永在。

我多希望我能在高三时有幸欣赏它,因为它一定能在我落寞时唤醒我:世上最恐怕的事不是失败,而是一个人活着没有希望!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五)

希望是个好东西——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金的代表作。该作品用第一人称“我”的视角讲述银行家安迪因为被法官误判谋杀妻子和她的情夫而入狱的故事。安迪来到了肖申克监狱后遭遇了一系列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和折磨。然而,安迪并没有被磨难所折服,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在监狱的墙上挖出了一条暗道。最后在一个普通的晚上,从暗道爬了出来。他从肖申克监狱中逃了出来,重获了自由,并且在墨西哥以一个新的身份开启了崭新的人生。

在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安迪。安迪的入狱给黑暗的肖申克监狱带来了一丝阳光。安迪是一个具有独特的人性光辉和魅力的人物形象。他沉默寡言,但在那沉默寡言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永不妥协的、永不放弃的心。

刚开始,在监狱里,安迪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面对“三姊妹”的不断侵扰,他即使孤军奋战,被打的满身伤痕,也不放弃自己的原则。后来,他在监狱图书馆工资时,提出了想要扩张图书馆的请求,连典狱长都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是他十多年来持之以恒的坚持给州议会写信,最后梦想成真,为图书馆争取到了资金,把肖申克监狱的图书馆扩充成新英格兰地区的图书馆。安迪用自己的知识教狱卒们逃税,帮典狱长洗钱,从而得到了典狱长的重用,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些较好的待遇,如自己一间房间,这是安迪能够逃出去的重要的一个因素。安迪利用自己独居一室的待遇在自己的房间里的墙壁上挖洞。一天天,一年年的慢慢挖洞,且没让任何人知道。他用了二十六的时间挖暗道,最后在1975年的一个夜晚逃出了监狱,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安迪在肖申克中待了二十几年,在这段时间里,他受尽了各种折磨。但是,他并没有太多的怨恨,而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狱前狱后的巨大的生活落差也并没有使他精神崩溃,焦虑不安,而是极其冷静地面对眼前的一切。他表现出了超于寻常的理性、平静和忍耐。是理想的信念支持着他平静地面对这一切,也正是因为这一份信念的支持,他向“我”购买了一个需要挖六百年才能挖挖出一个洞的小锥子,表面上是用来磨石,但实际上他用小锤子挖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道路。

在监狱期间,他意外得知事情的真相,即指知道了杀死他妻子和她的情夫,并嫁祸给他的真正凶手。他努力过,向典狱长申请重审案件,召回找回真正的凶手,还他清白,让他得以清白的堂堂正正的从监狱里出去。但这一切是徒劳的。典狱长不肯见他,不肯理会他所说的言语,典狱长并非是不信,而是出于某种原因而选择忽略安迪的请求,甚至将知道真相的证人从肖申克监狱调到了其他的监狱。在这段期间,我想安迪内心是崩溃的吧,但我想这也是他坚定从按暗道里逃出来的信念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在体制化的监狱中,安迪是一个异类,因为他有理想有毅力,艰苦的环境并没有使他屈服,他就像一些鸟一样,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天生就向往自由。

我们要想安迪一样,做一个有理想,有希望,有追求的人。正如同小说中安迪所说的一样:“‘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六)

身为银行家的安迪无疑是聪明的,可是我更欣赏他在黑暗中依旧向往光明的心。他是如此地渴望自由,于是怀揣着希望活下去,无论处境如何,他从来没有绝望过。这样一个人,足够聪明,足够冷静,有足够强大的心灵,如何不能创造奇迹?所以,尽管影片前半段十分压抑,种种绝望来袭,可是,我终于还是等到了属于他的美好结局,那一刻,忍不住泪如雨下。

可是,在王子和公主得到幸福和美满的结局前,注定要经过很多苦难。安迪不是王子,他是对绝望与黑暗拔剑相向的骑士,可是,他所遭遇的磨难,一点也不少。监狱里有太多的黑暗,这里,你可以看见人性的扭曲与残虐。先是“三姐妹”的逼迫与侮辱,他每天身上都带着伤,他是如此倔强,从不曾屈服,更不曾绝望。后来,狱长诺顿发现了他的理财天赋——这个声称用管制治理监狱的衣冠楚楚的伪君子,企图利用安迪为自己洗钱。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岳不群式的人物,可是,岳不群遇上了令狐冲,而诺顿,遇上了安迪。就算安迪一时被囚于黑暗,可是他向往自由的心不会放弃希望,尽管,他暂时身不由己。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七)

最初阅读完这本书,我并没有很深的感触,认为此书只是讲述了安迪的监狱生活,事实也确实如此。但最近重温此书时,忽然感觉到了一些隐含在文字下的东西。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年轻有为的银行家安迪被指控杀害妻子和妻子的情人,被判无期徒刑。由于监狱的腐败,他在真相即将大白的情况下仍然得不到昭雪,反而在肖申克监狱中饱受了各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和摧残。然而安迪并没有被多舛的命运所打倒,他忍辱负重二十多年,终于挖出一条通往自由的地道。

全书主要赞美了“希望”和“救赎”,可是大多数笔墨却重在描写“失望”甚至“绝望”。

或者说,肖申克监狱本身就是可以称之为“绝望”的,贪污、谋杀、制度化……文章很好的描写出了三种人面对这些情况下的反应。

第一种是老布那样的。老布在监狱里待了五十几年,被制度化,获得假释出狱后由于无法适应外面的生活而自杀。

第二种是瑞德一样的,瑞德也和老布一样,同样习惯不了监狱外面的生活,但他坚持了下来,找到了安迪留给他的现金和信件,最后来到了安迪身边。

第三种,是像安迪一样的人。安迪在狱中所受的痛苦可能要比别人大得多,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无罪的人。在痛苦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他的朋友们都在担心他会自杀,他却早已挖好了通道,奔向自由。

老布和瑞德没有的,便是安迪的自信,或是说“希望”。

老布、瑞德和那里的所有人,真的是从未有过希望吗?只是被痛苦和绝望磨灭了而已。真正闪着光的希望,也正是在那样的环境下依存的火种啊。

是的。在监狱的痛苦中,为什么只有安迪能脱颖而出?只是因为他在一次又一次对生活的失望下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与希望!

正像文中瑞德所说那样:

“我不得不提醒自己,有些鸟注定是不该被囚于笼中的。它的羽毛闪耀着太过明亮的光辉。把它关起来是种罪过,这一点你也看清楚。而当它飞走时,你确实会暗自释怀。但是,它一旦离开,你的居所一下子变空了,变得无生气了……”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八)

想了很久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标题来抒发自己读完后的感情,干脆就用这种通俗易懂的标题。

昨天晚上,确切的说应该是今天早上凌晨,花了两个小时把这本经典给读完了。真的很震撼。

昨天一系列被偷事件让我倍受打击,之所以看这本书,也许是看到“救赎”两个字,心里期待一些可以减轻自己负罪感的物质吧。

事实证明,也许我的选择是对的。

我相信再也不会有第2个人能像安迪一样了:坚韧、坚强、坚定。入狱前,他拥有很多人无法拥有的东西:金钱、名誉、地位、权势。入狱后,他仍然拥有很多人无法拥有的东西:信念、信仰还有希望。

我无法想象,如果是你,莫名其妙的被送进监狱,一辈子都无法出来,那你会怎么样?正常的人或者说是普通的人,在一次次被驳回假释后,还会怀有自由之心吗?几十年岁月流逝,纵然你曾经想过出逃,可当白发和皱纹自你脸上显现,你还会有这份信念吗?!

然而,这些事对于安迪来说,仿佛理所当然。他总是不卑不亢的对待每一个人,他给予别人的是尊重,他得到回报的也是别人的尊重和帮助。在监狱里,“善意”或许是最终要的东西。然而,他得到了。他聪明的让人觉得这样的人也许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事实上他的确只是斯蒂芬·金杜撰出来的人物。但,在我一字一句阅读的时候,却仍然情不自禁的一阵一阵的冒着冷汗。像安迪这样的人,你无可救药的爱上他却又无可救药的恐惧着。你在怀疑,他是否早已算计好一切,早在他向雷德买第一把锤子之前,就算计好了往后几十年的过程。

这不可能。的确。中间那么那么多的意外,普通人能够承受的住吗?换作是你,可以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依旧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吗?不可能。你恐怕早已被种种“可能性”折磨的精神分裂,夜不能眠,甚至早被狱卒发现你的企图你的计划。你可能早已不在肖申克,可能已经被送到别的监狱,永远无法踏入墙外的世界。那个,所有人向往的世界。所以说,安迪是超脱了普通人或者说是正常人应有的范畴,在我看来,他或许就是“神”,一个将不可能变为可能的神!他的城府、他的智慧、他的忍耐、他的坚强、他的信念、他的坚持、他的努力……他的一切,都让人觉得,如果说是“佩服”,该会多么的玷污了他!

他有一颗,很多人都缺少了的,善意的心。那些打磨光亮的小石子、那些低质廉价的啤酒、那慢慢扩充起来的图书馆。你可以说他只是为了他的计划而不得不做的铺垫。可是,你不可以否认,他是用他的真心在做!只有内心真正温柔的人,才能做出真正让人感到温暖的事。雷德说他会一直记得那个阳光密布的午后,他和他的同事们,花了20分钟喝着温热的啤酒,眼睛里只有安迪蹲在阳光下,悠闲的晃着膝上的双手,脸上挂着那样温柔的笑意。那样的人,是否可以称之为——天使。

这世上,有太多太多不顺心的事,你会遭遇到的困难也有太多太多,伤心也好、绝望也好。很多时候,我们缺少的也许就是两个字——希望。而这两个字一直一直存在于安迪的脑海里,一直一直刺激着他,将他慢慢的推向自由的边缘。德的那份感慨真的很真实:“这窄小的通道里有大便有老鼠有太多太多污秽不堪的脏物,然而他却出淤泥而不染,一点一点爬出了监狱,获得了他想要的自由。”

他为自由付出了太多太多,他比别人承受了太多太多,他的那颗心早已被岁月打磨的越来越沧桑,然而,他却始终没有忘记过他的初衷,他的希望,或许,在每个黑暗的夜晚,在他那样小心翼翼挖着通道的时候,他的心也在不断的敲打中越来越光亮。

因为,自由,就在,咫尺之间。

终于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说,这部书是斯蒂芬·金的经典之作了,这的确已经是出离一般小说的范畴了,它带给人们的是绝望过后的希望。或者说,它救赎了我们,以及我们内心深处那困扰我们的黑暗处。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安迪这个人,就像我这辈子都会记得这么一句话:

怀抱着最好的希望,但做着最坏的准备。

我想,这是不会被人遗忘的经典。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5篇)


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阅读拿破仑传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的拿破仑传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一)

“以明晰的理智探索历史,潜心思索半个世纪。渺小之物转瞬即逝,唯沧海桑田历久弥新。” ——歌德

古往今来,欧洲大地孕育着无数的杰出伟岸的天才,他们向往那把寒光四射的将军指挥刀,向往那匹满腹斗志的骑士千里马,甚至向往那代表无上权利的皇帝桂冠。当凯撒抛下战刀,当查理丢下权杖,当浩瀚的罗马湮灭进历史的洪流,当机器的轰鸣奏唱着工业崛起的乐章,那个精悍的英雄,那个骑着马的皇帝,拿着整个欧洲的地图向世界躬身,绅士的说着:“欢迎来到广阔的法兰西。”

拿破仑的一生,都只在书写着“磅礴”、“恢弘”和“大气”。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这位史诗般的人物都有着辉煌的成就。在军事方面,拿破仑被人们称为“一代军事伟人”。他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甚至超过了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所指挥的战役的总和。当然,其中也不乏那些至今都为人们所传诵的战术经典。有关这些战役的军事言论和战争战例也仍然被作为教材,书写于国家的历史世界的历史之中。在政治方面的他,也绝对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那本作为法典基础的《拿破仑法典》更是他成就之中最闪耀的明星。正如他自我总结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后的一幕往往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然而,最能震慑人心的,却是他在精神上的折射出的某种特质:积极进取的心态,永不懈怠的精力,非凡的想象力。正是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自信心,无与伦比论的才能,他迅速在法国崭露头角,以其杰出的军事指挥才能,驰骋欧洲战场二十多年,多次战胜英国和欧洲封建国家组成的反法同盟,使法国领土一度扩及到整个欧洲大陆,欧洲各国无不“谈拿破仑而色变”。即使后来四面楚歌,被放逐到厄尔巴,他也一样重整旗鼓,率兵渡海,一路兵不血刃,再登皇位。即便是百日的王朝,人们也不禁为他的气魄所震撼。“我的字典中,没有不可能这样的字眼!”““欧洲的天平掌握在我们的手中!”这些豪言壮语里透露着他的非凡;而人们却乐于被这些豪言壮语所误导,将拿破仑解读成一个狂妄的浪漫主义者。事实上,他是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而这缘于他有能力将空想,梦想,豪言壮语变成现实。

他是极具魅力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他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来的光芒,绚丽而华彩,照亮他人生的全程,甚至在他被囚于圣赫勒拿岛乃至死亡,这种光芒尤未消亡,而是化作漫天星辰,永悬于苍穹。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二)

人生来平等,但有人成功,有人却只能失败,为什么?靠的就是那坚忍不拔的意志,还有坚定的信念。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的确如此,每个人都应该学会信赖自己,信赖自己的能力,自己的想法。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如此。

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不可能只有在庸人的词典里才有 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 这些都是拿破仑的语录,而他自己,又是这些最好的实践者。不错,他的自信,他的想象力,还有一切一切,都成就了他的未来。成功并不难,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在付诸最大的努力,就会成为世界的强者,生命的强者。

拿破仑拥有那么多 家 的头衔,可他不是宗教家,也不是一个医学家,他没有预知他的死亡,是他最大的不幸。故事发展到中间的时候,他的缺点基本都暴露出来了,作者也不是那么极力的吹捧了(当然我并不知道,作者不自始至终的吹捧。

当然书的后记说了一些恭维本书作者的话,我倒是认为大可不必,因为恭维如此喜好恭维的人对这些译者并无好处,如果真是想由此让更多人来买这本书的话,那必定是一种愚弄消费者 看书的人总会分个好坏出来)。到这时我对拿破仑的看法有比较大的改变了 因为以前不了解他。我对他的敬重只于两个原因:其一,他可以展开如此大规模的侵略战争,而少有失败;其二,他是人民选出来的皇帝。

我以前就是这样认识这个伟人的,没想到的是他这个皇帝却是他自己通过一系列手段而完成的,我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他本身就是个倒退思想,法国革命的果实被他毁于一旦。他仍然是一个贪欲及自私的人,他更多的希望得到政治利益,做了资产阶级的第一个(可能也是最后一个)皇帝,我倒是觉得没有他要不了的政治利益了。

出于他跟约瑟芬离婚有个较为和情的借口(以减轻舆论压力),他竟然可以要求他的弟弟吕西安跟他的爱妻离婚,当然这个皇帝出于政治原因一直对这出婚姻都不承认,因为婚姻没有政治收益。拿破仑雄才大略被这些私欲玷污了。到此为止我仍能感到他是个卓越的军事家,或许他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可是他却不能成为一个独裁者。

从人格上讲拿破仑比不上成吉思汗!当然历史都是人写的,我也不必非要在历史或者实际的生活中找到一个完美的偶像,但是我可以虚拟一个偶像,假设他拥有所有伟人的优点,而趋于完美。不过从来没有想过给他起个什么名字好。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三)

法国有这么一个人,他出身低微,却当上法国总统,他成为阶下囚后来却让欧洲畏惧,他身高不足1米6件差一点统一世界。他就是拿破仑。

拿破仑作为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他对内多次镇压反动势力的叛乱,颁布了拿破仑法典,完善了世界法律体系,奠定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秩序。对外他五破反法联盟的入侵,沉重反击了欧洲各国的封建制度,捍卫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形成了庞大的拿破仑帝国体系,创造了一系列军政奇迹与短暂的辉煌成就。

从军事才能方面来说,他是个神话,世界上这几千万年来也找不出20个能与他争锋的,而从欧洲各国国王的角度来说,他是个魔鬼,企图吞噬他们,最后不得不联手来罢黜他这个巨人。他曾一路夺取过人间少有的辉煌,最后却也跌进世间罕见的低谷。

他的失败,源于他后来的暴政,源于他的亲戚朋友背叛,也源于他将自己的一生安置在战场。这样的国家,再强大也要消亡。历史的巨轮转过的这几万年,王朝一直在变,只有这一点,像往常的定理,永恒不变。

尽管如此,拿破仑还是受到后人的敬仰,因为拿破仑那魔鬼般的军事才能。而他这种军事才能又从何而来呢?你可能会说,这源于他的天赋,他是个天才。是的,他有很强的军事天赋,但难道只有天赋吗?他为何不会像方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呢?我认为,是源于他的勤奋。

鲁迅说过,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来看书了,。拿破仑也是如此勤奋,这也是我最欣赏他的一点。当他在布里埃那军校学习时,因为本性的怪异和出生的卑微被同学歧视和嘲笑,被老师誉为,一座随时会喷发的火山,而他则对这一切报应冷漠,他依旧抓紧一切时间学习,因为他胸怀大志,他要把故乡科西嘉岛从法国独立出去。这也是他勤奋学习的基础。

的确,勤奋是每一个人都应具备的品质,但首先要做到胸怀大志。一个没有志向的人,就像汽车没有了汽油,没有志向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怎么勤奋的起来呢!只有有志向的人,视野才会宽阔,才会认清目标在哪儿,而不会在迷雾中迷失自我,才有可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当然,有了志向后还要有坚定的决心,并不懈努力,不然志向也只是空谈,成功更是白日做梦,你的小船开都没开,或在中途停止不前了,你怎么到他那一头呢?所以,想要成功,有远大的目标,勤奋努力,永不放弃,这三点是前提。

感谢拿破仑,教会了我成功的基础条件。拿破仑的去世,人们说,是一颗巨星的损落,而我认为恰恰相反。我认为,拿破仑去世后,化作了一颗耀眼的星星,在天际,以他强大的光芒,照亮着我前进的路。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四)

拿破仑于一七六九年出生于贫穷家庭,拿破仑自小醉心于学习。他既聪明又勤奋,性格又比较孤僻,我行我素。因此当他在法国的少年军校读书时,受到其它贵族子弟的欺压与排斥。但个性倔强的拿破仑并没有理会这些事,依然继续其学习生活,以望将来能当个出色的军人。

他当上炮兵上尉时,由于身材矮少,有不少部下都看不起这个矮小的将军。但具有真才实学的拿破仑当然不会理会这小小的藐视,在战场中不慌不忙的指挥作战,勇敢的走在--的最前头,指挥炮兵们发炮的准确位置,灵活地调动兵力。所以在历次的对外战争中,法国都能取得胜利。当时法国正值革命时期,而拿破仑又在外屡立战功,所以他都被法人视为救国英雄。

拿破仑当上第一执政者后,他所做的都是为了法国的和平着想;但他当上皇帝后,由于利欲熏心,致其所做的事都是以自我荣耀为中心,最后慢慢踏上灭亡之途。

其实我觉得拿破仑最值得人欣赏的是他那好学不倦的精神和其独到的远见。他既能在远方预测法国或欧洲各国的局势将会如何,亦能在短时间内把整个--的布阵全面的重新的调配。这样惊人的才能真的使我吃惊。若不是他时常都留意着欧洲的政治动向,他又怎能这么准确地预测政局的发展呢?

而在行军布阵方面,若不是他以往努力学习,用心地研究各类的行军书籍,他又怎能有这么丰富的经验去应付战场上所突发事件?当然除了以上的条件外,不可否定的是他真的有这样的军事才能。所以使我更深切地领悟到,成功的人的背后所付出的是不可估计的。这点是我们年青人值得留意的。

看这本书时,我有一种很累的感觉。因为自拿破仑在土伦之战得胜后,战争的场面就不断出现,不是法国内乱,就是对外的征战,年复一年。打仗对于拿破仑来说就像影子般永远地跟随着他。或许我不是一个政治家和军事家,我不会明白他们的感受和看法。因为经常作战、活在紧张的生活里,真的是不累的吗?所以在于我来说,我会比较喜欢平淡而安稳的生活。其实如果人的一生只着重名与利,虽然可以得到物质上的满足,但要是失去了身边所有支持自己的人和事,这又值得吗?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五)

我觉得拿破仑是一位爱国之子,因为拿破仑的故国科西嘉曾遭遇过法国打败过,所以拿破仑暗暗发誓:我要从统治者那里,学会一切;总有一天,我要用这些东西来“回报”他们,拿破仑从小就想着要让自己的故国重新得到自由。不仅如此,拿破仑还拿出了行动来真的给故国夺得了自由。从这里可以看的出拿破仑是十分的爱自己的故国的。

而我最最最欣赏拿破仑的就是他很会把握机会这一点。拿破仑在自己走向辉煌路途中一次失败后,拿破仑一直在等待机会,奋斗累积,好紧紧的抓住机会,让机会没有丝毫的余地可以溜走。拿破仑知道,机会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有时一生只有一次,所以要好好的把握,让自己的光芒露出来,只有这样才能造就成功。

所以拿破仑的志向和不怕困难还有会把握机会,才造就了拿破仑的辉煌时期。但我看完这本书后觉得我对拿破仑的故事印象颇深,他带给我的震撼,是无法表达的,拿破仑这个人物,很难让我用言语对其进行评价。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六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这个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二)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三)

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只知索取的爱和只知付出的爱,前者与后者可以是互相独立的事件,也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对象,但大多数时候,两者无法互相取代。

即,肉体之爱无法替代灵魂之爱。

肉体之爱自然不是唯一的,他对费尔明娜的爱居然一次都没被他那622个情人取代。

不过,灵魂之爱也同样不是唯一的——在得知那个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地心如刀绞。因为他,爱那个女生,爱她本身,爱她的肉体,也爱她的灵魂。

可,灵魂之爱其实也无法完全抹杀肉体之爱。

即使已经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他还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那个不记得脸,连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的,那个女人。

但,肉体之爱与肉体之爱之间,是可以替代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这辈子睡了622个人。只是到终于看清无法用肉体之爱替代灵魂之爱时,才放弃了结识新的情人的做法。

最终,灵魂之爱与灵魂之爱之间,却无法轻易替代。

虽然他对那个女学生也有着发自内心的灵魂之爱,但比起他坚持了五十多年的爱情事业,还是选择坚持完成后者。

女学生为什么要自杀呢?并不简单因为她被抛弃了,而是她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打字机——知晓了那段他心底的秘密,他对费尔明娜坚持到底的灵魂之爱成了女学生的绝望死海。

爱情本质上是利他的,这是一种自我奉献的精神。因为惊人地无私,所以毋容置疑地伟大。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来没有和莱昂娜.卡西亚妮发生过关系,但,她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因为——她是为了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为了帮助他取得胜利,而默默帮他扫清障碍,却从未要求回报。她不需要回报,她已经做了她最想做的事。

人人都说,只要活得够久,就能学会"爱自己"。歌德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借长者的口,批判了这种观点。当你长大了,一定会有人来告诉你,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偏偏要告诉你,只会爱自己的人,自以为自己已经变强大了,其实只不过失去了那份勇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勇气。

这份勇气,可以战胜情敌,可以战胜衰老,也可以战胜死亡。

这份勇气,值得获得一句惊叹——

"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五)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六)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格林童话读后感100字(8篇)


除了《伊索寓言》,还有一本童话书就是《格林童话》了,一样的精彩好看。别说小孩了,就连很多的大人都喜欢阅读童话书,因为童话的内容不仅有趣,而且富含道理。那么,你看完《格林童话》后,有没有什么感悟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格林童话读后感10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格林童话读后感100字【篇一】

我从小就喜欢听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每一个故事背后都蕴藏着一个道理,等着我们去领悟,去学习。在这些书中,有一本书如明珠一般熠熠闪光,那就是我最爱的——《格林童话》。

在这本书里,每一个场景都如此梦幻奇妙,让人沉醉其中;每一次想象都合情合理,令人拍手称赞。在这个奇妙世界里,我看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让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去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事物。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爱尔莎……我非常喜欢这天真活泼,形形色色的朋友们,关注着他们每一个人的命运,我会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也会为他们幸福的生活感到快乐。

《格林童话》给了我一个梦幻般的童年,她教会了我用清澈的眼睛,纯洁的心灵去感受这个世界的千变万化,让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鼓励我勇敢地去探索,去发现。

格林童话读后感100字【篇二】

今日我读一本书叫《格林童话》,这本书里有精美的文字和漂亮的图画,还有很多小故事美丽的白雪公主、小海兔……可是让我最感兴趣的是《小红帽》这篇文章。

《小红帽》这个小故事讲述了,有一次小红帽给生了病的奶奶去送葡萄酒和蛋糕。走啊走啊小红帽听见了一个陌生的声音:“你好!小红帽我跟你的奶奶很熟悉”可是,小红帽不明白那是大灰狼。当然,更不了解大灰狼的残忍和与狡猾。于是,小红帽就带大灰狼去了她奶奶家,大灰狼毫不费力的把小红帽和奶奶一口吞了下去。这时一位猎人来到奶奶家的门口,看见大灰狼的肚子里有动静。得救人呀!于是猎人拿了一把刀拉开大灰狼的肚子,小红帽和奶奶从大灰狼的肚子里跳了出来。然后,猎人又把大灰狼的肚子装满小石子缝上。大灰狼醒了,它感觉昏昏沉沉的结果一走动,小石子把心脏挤破了,它倒在地上死了。

《小红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孩子必须要听父母的话,牢记大人的叮嘱,这样就不会被上坏人欺骗更不会上坏人的当。

格林童话读后感100字【篇三】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格林童话》,这本书中有许多故事,如《白雪公主》、《傻小子学害怕》、《小红帽》 …… 这些故事都很好看,让人回味无穷。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水晶球》,它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女巫,她一共有三个儿子。渐渐的,儿子们长大了,她怕儿子抢去了她的权利,她便把大儿子变成了一只苍鹰,把二儿子变成了一头鲸,三儿子怕他妈妈把他变成一头猛兽,他便逃跑了。后来三儿子冒着生命危险来到了金太阳宫,他在太阳公主的指点下,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终于拿到了水晶球,放在了巫师的面前,救出了公主。

读完这篇童话故事,我觉得那个女巫师真是心狠手辣,她为了争夺权利,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放过,将他们变成了变成了野兽,不像我的妈妈对我这么好。买漂亮的衣服给我穿,烧丰盛的菜肴给我吃……她不仅在生活中对我很好,学习上对我也很负责任,每天都陪我练字,讲故事给我听,做习题……她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所以我很喜欢我的妈妈,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她,不再像以前那么讨厌她了,不嫌她嗦,今后我一定要的成绩来报答我的好妈妈,不让她操心,做一个乖孩子。

格林童话读后感100字【篇四】

我利用暑期时间又看了一遍,却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里面也富有哲理。以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次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返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中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败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100字【篇五】

我看了这本书里的灰姑娘,让我很伤心。

灰姑娘的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她的爸爸娶了一个后娘,那后娘带着两面个女儿。这两个女儿看起来很漂亮,其实内心非常坏,自从到了灰姑娘的家里之后。灰姑娘的好衣服都被她们给抢了,而留给灰姑娘是一件又脏又难看的衣服,还不给她床睡,只给她一间柴房。

一次,王子要来看哪个可以做他的新娘?后娘让她的两个女儿去见王子,不让灰姑娘去。灰姑娘又伤心又难过,后来小树给了她漂亮的衣服。这样灰姑娘也悄悄地去了。

灰姑娘要离开时一不小心掉下了一只鞋子,王子看见了,就把灰姑娘娶回了家,从此后,灰姑娘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格林童话读后感100字【篇六】

赵心悦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这本书非常好看,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聪明的格蕾特》。

主人公格蕾特是一名穷苦人出生的厨娘,一天,主人要请一位朋友到家里吃饭,于是让格蕾特烤两只鸡给客人吃。格蕾特烤好了鸡,她觉得烤鸡真是太香了,忍不住想尝一尝。于是她对自己说:“作为一名厨娘,应该先尝尝鸡的味道怎样?”于是她吃了一口,接着她又想:“反正已经吃了一口了,干脆再吃一口”,结果不知不觉她把整只鸡都吃完了。她仍感到意犹未尽,她又想:“既然第一只鸡已吃完了,索性把第二只鸡也吃了吧!”于是她又津津有味地吃了第二只鸡。这时主人叫她给客人上菜了,她想了一个好办法,她骗客人说:“我家主人要切下你的耳朵来吃,你赶快逃走吧!”客人一听,吓坏了,于是赶紧悄悄溜走了。

过一会儿,主人来了,他问:“客人到哪儿去了?格蕾特说:“客人有急事,吃完烤鸡就先走了。”这个故事真是有趣,我认为格蕾特实在太机智了,她出身于穷苦人家,没吃过什么美味,虽然有点贪嘴,也情有可原,更可贵的是她用自己的智慧解决了一个难题,给自己解了围,我们要学习她善于动脑筋、想办法的好习惯。不过,她骗人总是不好的,小朋友们可不能学她这一点,会骗人可不是好孩子哦!请你也来读一读《格林童话》,你一定会喜欢上这本书的!

格林童话读后感100字【篇七】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格林童话》。看完书后,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格林童话》的作者大家都知道,那就是著名的格林兄弟。

这本《格林童话》里有很多童话故事。比如《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小红帽》、《青蛙王子》。这些都是孩子们睡前要听的童话故事。孩子们听着父母给他们讲的这些童话故事,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原来,这些童话故事还有催眠作用啊。我想,是因为故事中的情节都很美好,孩子们幻想着自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想着想着,他们就进入梦乡了。在孩子们的梦乡里,他们已经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正在惩奸除恶吧!所以这一晚,孩子们睡得很香。不过我是从哪里看出来的呢?是从他们那嘴角泛着的幸福微笑里看出来的!

故事中的情节都很美好,这是为什么呢?故事主要表现在每篇故事中的主人公身上,在《白雪公主》这篇故事中,白雪公主因为长得比自己的后妈要漂亮,从而找来了杀身之祸!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保住了一命。继后,白雪公主被七个善良的小矮人救了。可也因为白雪公主的天真无邪,被自己的后妈算计着害死了。可又因为白雪公主的美貌,路过的王子对她一见钟情,就把她带回王宫,并把她救活了。白雪公主活过来后,也对王子一见钟情。于是,他们俩结婚了。从此,白雪公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而白雪公主的后妈知道后,被活活气死了。这就叫做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单单从这一个故事中就能看出这本书里的故事都很美好,所以我就不细细讲解其它美好的故事了。

我读完这本书后,悟出了一个道理:人只要真心待人,不贪图荣华富贵,就一定会有好报!

格林童话读后感100字【篇八】

童话是一个巨大的宝库,童话里出现了有勇气,有智慧有哲理,有爱与美的故事,我曾经看过一本童话书,他的名字叫:,当我看到一篇童话时,它令我走进了丰富多彩的童话世界。

从前,有一个有钱人,他的妻子病得很重,不久就闭上了眼睛。没有办法,父亲找了个后妈,后妈带来了两个女儿。自打从这以后,灰姑娘天天不分早晚的干活,而且还被两个姐姐欺负、笑话。正好有一天,王子想选一个又年轻又漂亮的女孩当王后,王子要所有的女孩都来,两个姐姐听说了以后,立刻穿装打扮起来。灰姑娘也开始忙碌起来……等到两个姐姐走了,灰姑娘哭了,谁都知道,灰姑娘这样漂亮的女孩,怎麽不想参加舞会呢?所以,灰姑娘哭了,仙女连忙赶来,为灰姑娘准备了一套华丽的礼服,一辆马车,并且说要在十二点钟回来……铃铃!!十二点说到就到了,灰姑娘飞快的逃跑了,可留下了一只小巧玲珑的玻璃鞋。最后,年轻的王子在千辛万苦的经历下,终于得到了灰姑娘,过上了美好生活。

这就是真正的童话,通话就是用奇妙的语言来让我们认识世界,他会告诉我们什么是,真、善、美。所以让我们多多的看童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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