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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家》的读后感大全

发表时间:2022-12-17

小说读后感。

培根说过“阅读使人充实”。阅读完作品后,我们可以大概了解作品的情节走向,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哪里有一些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可供借鉴呢?读书笔记吧花时间特意编辑了小说《家》的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小说《家》的读后感 篇1

读完姜戎的《狼图腾》时我的内心无比的震撼,它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意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无尽地思索。其中最令我感到吃惊的是草原狼坚忍不拔的意志,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牺牲精神,以及灵活万变的智慧。

《狼图腾》,它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广阔无边的草原也曾有虎豹,但在漫长的岁月中它们都被无情地淘汰了。唯独只有草原狼经起了时间的考验并且最终成为了草原的兽中之王。促使狼千百年来在蒙古草原经久不衰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团结!在狼群里老弱病残的狼总是受到照顾。吃食时狼也会把食物留给它们一份。在生死关头时狼又把最好的退路让给它们而自己却去面临危险,面临死亡。试问,这种团结的精神又有多少人具备呢?

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是团结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狼是个训练师,训练出了一流的战马——乌珠穆沁马。在狼追捕马时,老马、弱马、病马、幼马、孕马、残马落在后面,被狼吃掉,有些马活活跑死,被狼吃掉。只有那些吃得起苦、勇猛的儿马子,才在草原上生存下来。

从狼身上,我们学到了智慧、勇敢、团结,正是这样才让狼成为草原的王者,才让蒙古骑兵横扫天下,才让乌珠穆沁马闻名于世,狼才是动物中的王者。

小说《家》的读后感 篇2

这本书写于19世纪中叶,那时正是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时期,在当时的背景下,人们追逐利益,想尽一切的办法来使自己,获得更高的权利和更多的金钱。工业文明、喧嚣社会挤压着人类、侵蚀着人性。而在这个大背景下,毕业于哈佛的这位智着,他单身只影,拿了一柄斧头,跑进无人居住的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他特立独行,怀着一颗向往自然的心,宁静地踏上了这段心灵的路基。而在这个被成为“神的一滴”的瓦尔登湖的土地上,他坦然在空间里,孤独在思想中!“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 他静静的卸载城市的喧嚣,用心写下孤独。每次看他的书都是一种震撼,他思考人生,让我的心如净水般澄澈。他让我感到敬畏,原来一个人的生活这里是这样的`,他的一生是如此的简单而又芳香扑鼻,虽然短暂而又意蕴深远。他的精神世界绚烂多彩,而且是精妙绝伦,世上这样的智者怕是中有些许吧。

梭罗短暂的一生中,他试图鼓励人们要简化生活,将时间腾出来来深入生命,品味人生。他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世人不要被繁纷复杂的生活所迷惑,从而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义。做生命的舵手,扬帆远航。他认为:假如人们能过宇宙法则规定的简朴生活,就不会有那么的焦虑来扰乱内心的宁静。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 他提倡俭朴生活,并不是让我们要粗茶淡饭或是节衣缩食,而是想要让我们多听听新的节奏,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的价值,只是孤独,恬静,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

作者在瓦尔登湖畔追求孤独,实际上也是在追求深刻,他想在孤独的心境中对人生进行思考和探索。孤独催生了他的深刻思想。“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这是他的心里呼声。 去拜读这本心灵的教科书吧!它会让你不虚此行。 尽管我们不能够像梭罗那样去体味孤寂的山林生活,尽管瓦尔登湖已经永远的消失,但这些都不能阻碍我们在自己的内心里拥有一泓清澈的瓦尔登湖,时刻都能让心灵得到淘涤,按梭罗所说,到你的内心探险去吧!

小说《家》的读后感 篇3

夜渐渐深了,星星偷偷地从云彩后面跳出来,将自己仅有的那一点光芒无私地撒向大地。如果说每一本书都是一颗星,那么在我心中最亮的那一颗星,无疑就是《飘》了。

这是一位乱世佳人的传奇人生历程,一部美国内战时期著名的史诗级著作。横看全书,这一部老南方种植园文明的没落史,一代人的成长史和奋斗史;而纵观全书,则是一部令人悲恸的心理剧,用剧的方式向读者展示女主人公在战乱中走向成熟的过程。看《飘》,犹如在原始森林,你越是深入到他的情节中,它向你展示的内容也就越美。

对于斯嘉丽这个人,我感到十分矛盾。她一方面将爱情看得十分重,一方面又轻视爱情。她爱过两个男人,但是这两个人,她却一个都没有看透。她如果看透了艾希礼,看透了他的懦弱,斯嘉丽就不会选择爱上他。以斯嘉丽那勇敢坚强,敢于向生活发起挑战的个性,是绝对不会爱上一个向时代低头,沉浸在对旧生活回忆中的人的。如果她看透了瑞德,就会明白瑞德对她一直是死心塌地,就不会辜负瑞德,也就不会失去瑞德了。

但是与这相反,在亚特兰大,斯嘉丽却因为三百美元而出卖了自己的爱情,嫁给了弗兰克,将前后二者相对比,我不经感慨到:人是多么善变啊!一会儿为了爱情至死不改,一会儿为了得到三百美元而出卖自己的爱。

小说的情节正如它的名字,漂浮不定。所有人都需要面对残酷的现实,那些活在对过去回忆中的人,都被无情的淘汰。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在一个个看似毫无关系又紧密相连的故事中,斯嘉丽一直表现出一种勇往直前,敢爱敢恨的可贵品质。对于艾希礼,开始时爱,但在看透他的本质后,果断地放弃了;对于梅兰,开始时恨,但在朋友们都离她远去时,梅兰一直在默默地帮助她,使斯嘉丽对她的态度有所改变;对于瑞德,斯嘉丽一直保持不冷不热的态度,在经过梅兰提醒后,才明白自己内心深处最爱的人是瑞德,尽管瑞德对她绝望了,她依然勇敢地去爱他。

从始至终,斯嘉丽一直保持着她那种积极乐观的精神,作者放在末尾的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也凸显出她的这种精神。

在《飘》这本书中,玛格丽特用斯嘉丽、梅兰、瑞德、艾希礼这四个人物来表现南北战争后南方人的四种做派。这四个人物的情感纠葛,命运走向紧密相连,在经历时代的变革后,勇者一往直前,而弱者徒留悲叹。作者将小说中人物的各自性格、人生观、价值观表现得淋漓尽致。不同作风的主人公,结局也不同,或让人遗憾,或让人欣慰,或让人惋惜……

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的永恒只是幻想,只有变通才是生存之道。一切都有可能风云突变,一切繁华幸福都可能成过往云烟。但不管怎样,时间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正如斯嘉丽所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未来总是让人充满希望和力量,只有努力去奋斗,梦想才会实现。

小说《家》的读后感 篇4

其实只要看过《狼图腾》这部小说,就不难理解书评们称它为“旷世奇书”了。我也认为这书是我读过的最好的小说之一。剧情围绕蒙古狼的兴盛,衰退,苟延残喘,消踪来迹展开,算得上是一部悲剧。书中蒙古狼的智慧震惊了我,而它们为达到目的而不惜一切代价的精神又是一次震惊了我:巨大的胃包和肥柔的马肠呼唤一下子落下来,紧接着冰被马蹄狠狠跺上几脚。霎时间,草食飞溅,柔肠寸断。紧接着马蹄又把肺胆肚食道气管等等统统扯出来踏在脚下,一下子,原本奔涌着热血的腹腔,被灌满一腔冰雪。

也许正是由于狼的睿智与凶残,才为它们招来了杀身之祸。而农民的到来使得狼群的黄羊储备消失殆尽,包顺贵发起的大力掏狼崽活动,才使得狼群发狠,有了上文的'一幕。可包顺贵却把它归咎于“打狼力度不够”随着狼皮价格上涨,新的打狼“英雄”也取代了以前的草原英雄。最终摹狼不得不逃往外蒙古,在过也凶多吉少。当草原狼消失,鼠患濒繁,土地沙化时,才宣布不许打狼。不过为时已晚。

人类总是这样,大多数人只会忏悔。最后的截稿日期让人心痛“结稿于强沙尘暴下的北京”由于人类活动,人类种种无知行为,拉尼娜肆虐,北美气温竟低达—60度。于说中国,南部的大雪还不会让我们觉悟吗?

蒙古草原从来都是战场,只有那些最强壮的,最聪明,最能吃能打,吃饱的时候记得住饥饿滋味的狼,才能顽强地活下来。

狼会打近战,夜战、奔袭战、游击战,运动战;狼还会打地道战和青纱帐战,狼是天下第一兵家。

熊可牵,虎可牵,狮可牵,大象也可以牵。蒙古草原狼,不可牵。

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的自由刚毅之魂。

书中的扉页中,便藏着这四段话。

品读,品味《狼图腾》让我回味无穷。在字典里,狼只比狠多丁一点,但含义却更凶残、更遭人厌恶。对于狼,我们之中,有许多人都早已在小时候就已被灌输了狼是邪恶的、是凶残的,是不惹人喜欢的思想。但是,狼虽然抓捕猎物时会凶恶残忍,却不主动袭击人类。而且,狼对于对自己有过恩惠的动物很有感情,甚至愿意用自已的生命来报答。

小说《家》的读后感 篇5

我带着满怀的愤怒与惋惜随着老师的笔记,穿过黑板走进了当时的情景。

阿尔封斯·都德,法国写实派小说家,生于法国南部普罗旺斯地区的尼姆,1858年他为了谋生开始文学创作。1868年都德出版长篇小说《小东西》,1869年出版短篇故事集《磨坊书简》,受到很多读者欢迎。1873年发表了《月曜故事集》,其中《最后一课》选取了法国把阿尔萨斯和洛林割让给德国历史背景下的最后一堂法语课,描写的令人感动。1874年《小弗洛蒙特和大黎斯雷》让他成为当时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1897年12月17日都德去世,葬入拉雪兹公墓。

在都德的笔下,我们的心情越来越低落,随之又越来越气愤。他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土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力实行奴化教育。当韩麦尔先生翻开讲义又讲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厌烦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小弗郎士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动,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小弗郎士的思想一下子高度集中起来,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面对如此不可抗拒的如此冷酷的现实,小弗郎士突然开始感到祖国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悔恨自己没有好好学习,爱国之心在此时此刻也表现的那么强烈了。

我们常说学生是学的'主人,是主体。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对提高教学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关键作用。这就要求我们教师不只要讲好每一节课,更重要的是启迪学生心灵深处的激情,使他们树立远大的志向,把学习与国家,人民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鼓足上进的风帆、乘风破浪不断向着新的高峰攀登。

小说《家》的读后感 篇6

最近连看了两遍《高老头》,看完它的感觉就好像当时参观完大阪的今昔馆,细节做得太饱满,眼睛根本看不过来。当我抓着主线往下走了一遍,发觉漏了太多东西,又不得不马上回头,再来一遍。结果还是远远不够。

我先分享我最喜欢的一个点,那就是人物的矛盾,和他们对矛盾的处理。在这一点上,很多个人物都有,而我仅先分享其中一个人。

巴尔扎克从一开始就通过不同人物的视角将故事的可能走向一条一条得展现给了我们,从一开始就说清楚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不同的人处在不同的位置,以及故事中的人所做的决定。

故事中有一个人物非常重要,就是拉斯蒂涅。这是推动整个故事进展的核心,他身上有着当时这个时代,甚至现在这个时代的一些规律,他身上所展现的人性特点是很多人所共有的。

在继续讲述之前,我要先阐述一个重要的疑问:道德和不道德是什么关系,这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还是两个同时存在的实体,彼此独立?

拉斯蒂涅原是一个普通、穷困的大学生,因为在巴黎的缘故,嗅到了一丝上层社会的滋味,于是靠着远房望族特·鲍赛昂表姐的地位,进入了上层社会。但是这个过程却满是矛盾和冲突,甚至讽刺而现实。

早在拉斯蒂涅刚踏入贵族的领地时,就有特朗日公爵夫人向他挑明了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要往上爬就要丢掉道德,这个世界是金钱至上。

而后,又有社会的叛逆者伏脱冷用更为赤裸的话将这个游戏规则说得明明白白。拉斯蒂涅未来的出路只有3种:要么用功读书,从小小地方法官开始熬到大法官,或者类似地走律师路线;要么就只好贴上一个有钱的女人;或者就跟着他一起走叛逆的路线,挣一些不光明的钱。其实这三条路都不光明,只是最后一条太过于赤裸裸,可以直接看见血,因而大学生当时非常的反感。

然而有意思的是,当他“爱”的有钱女子(正是高老头的小女儿),让他吃到一些不爽快时,他立马就动摇了。几乎当下就反戈到了伏脱冷的第三条路上,以至于那个计划就启动了。所以可见,在富贵、骄奢、舒适,甚至高贵、优雅的生活(欲望)前,人是多么脆弱。

可是拉斯蒂涅又是矛盾的,非常的矛盾。这个矛盾不是体现在他内心的纠缠,而是体现在他的行为。他在道德和不道德中切换的时候,竟然非常自在。读后感·这可能是一个青年人认识了这个社会的多种面目之后做出的选择,可能当他看清楚社会的真相,他的眼光就在道德和法律之上了,他可以游刃于这些束缚之间。也有可能,是他的道德感和非道德感其实是割裂的。或者就是他那因为不道德而产生的良心的阵痛已经被麻木了。

他见到过高老头如何为女儿全心付出,见过他那两个女儿如何地不孝顺。他既知道高老头的处境如何地悲惨,也知道那两个女儿的处境如何地优渥。他知道这一切。在高老头弥留之际,他是给老头下葬的人,两个女儿都没有出现。但是他又能转身就去“爱”那个不孝顺的女儿之一。他的内心是否还有刺痛呢?他在看这一幕幕充满冲突的“真实事件”的时候,他是否还有感情呢?不得而知。

但是他选择了第二条路。这条路在他看来比第三条路更“道德”,因为他认为这是“纯洁的爱情”。但是在经历了这些之后,我相信即使用纯洁的爱情,也无法抵挡他爱的女人是踏着她爹的尸体往上走的事实。如果是这样,拉斯蒂涅,应该是实现了一次道德的深度麻醉。

不过他是用爱情当幌子,去掩饰其他黑暗面所带来的不安?还是见惯了这个社会的阴暗,已经接纳了游戏规则?我还不知道。

拉斯蒂涅的心路改变,是这个小说极为有趣的一点。我只挑了其中一个角度,而且肯定也有理解不到位的地方。这是一个极为不成熟的读后感,可以说是我个人的一些小小的思考。不完整,也谈不上深度。当随笔记录罢了。

话说,光《高老头》这一个小说就已经可以看到法国不同阶层、不同个体的特点了。更别说整部《人间喜剧》了。巴尔扎克的笔锋是真厉害,完全不废话,内容非常详实。

小说《家》的读后感 篇7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狼图腾》。

这本书是由几十个连贯的关于狼的故事组成,故事情节紧张而又充满了神秘感,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不愿再放下,而想把它一口气就读完。

书中那些如同精灵般的蒙古草原狼随着故事的深入展开好象随时都会从书中呼啸而出,和我来一次亲密的接触;蒙古草原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作战、伏击、奇袭的高超战术让我对这种看似丑陋的动物刮目相看;狼对气象、地形的巧妙利用,给人们造成的一次又一次的沉重打击和无数次的伤亡,让我在惊叹狼的智慧的同时,又对人类的无知和无穷的欲望感到痛心;而狼们的不屈不挠、视死如归、狼群中的友情与亲情、倔强但十分可爱的小狼在失去自由后艰难成长的过程,狼和草原上其它生物的共存关系,都给了我以前从未有过的震撼和深深地触动。

就象书中作者在序言里讲到的那样:通过这些狼,我们是否会进而联想到人类,进而思考人类历史上的那些至今为止都没有解开的疑问:是什么力量在支持着当年区区十几万蒙古骑射手有了横扫欧亚大陆的野心和实力,进而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的最大的疆域,却在短短数十年后就销声匿迹?为什么马背上的民族不崇拜马图腾而偏要信奉狼图腾,人类是否也该从中对自己千百年来的历史做一个重新的审视,在与大自然的共处中人类是否想得到的太多……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成为我手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闭上眼睛,我就仿佛跟着草原蒙古狼们穿越了历史的迷雾,亲眼目睹着狼的狡猾和智慧、狼的坚韧和不屈,看到了草原英雄们以狼为榜样,用智慧和胆量,开创的一个辉煌时代。亲身经历了那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大自然的生物都是环环相扣的,缺了什么动物都不行的。当年农耕民族的愚昧、贪财和蒙古草原人的无动于衷,使草原狼——这种被蒙古人奉为先祖,战神和楷模的动物,在经历数次大劫难后终于被迫逃离了蒙古大草原。

而今天,又有多少的物种因为我们人类的贪婪,因为我们无休止的索取,已经永远的从这个美丽的星球上消失了,我们再也无法探知它们的生活,体会它们的生活乐趣,而只能从博物馆里去认识它们,去猜测它们的生活习性,去探究它们消失的原因……做为万物之灵的人类,真得到了该思考自己后路的时候了,可口的美味,奢华的皮毛,在让我们获得了满足的同时,也在向我们发出警告“地球已岌岌可危,它并不专属于人类,它属于所有生活在地球上的物种,无论大小与强弱。人类只有与各种生物和谐共处,才能真正保护地球,让它更好的为人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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