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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红旗下读后感11篇

发表时间:2023-01-13

正红旗下读后感。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正红旗下读后感11篇”,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正红旗下读后感 篇1

我该说她什么好呢?她从来都是一副黄牛的姿势,任由公婆的呵斥,丈夫子女的使唤。她的生活太过于简单,以致于我至今不晓得她有何嗜好。她总是早出晚归,爬在地里熬过夏日炎炎,躲在厨房熬过一冬的冰冷。印象中的她少言。亲戚们来了,她就笑着迎出门去,之后钻进厨房,陆连续续端出可口的饭菜来。要么不做饭的时候,她便老实地坐在炕沿的一边,让半开的门遮住她半边的脸,然后静静地听他们高谈阔论,脸上一向堆砌着笑容。

作者老舍透过描述晚清满族高级阶层铺张奢华,无所事事的生活;中层官员的生活也那么无忧无虑;然而一般汉人苍生的生活却是那么凄惨进行比较,惹起了读者们的思考,对旗人文化以及人族精神的思考。文中说道:二百年积下的历史陈垢剥蚀了一个民族的灵魂,使一个充满朝气的民族走向衰老腐化,去世界潮水面前,不只得到了合作潜力,并且也得到了自守、以至保存潜力。是啊,自从清军进关,(旗人的社会地位就平步青云起来,直到晚清时期,虽然清政府以前败北,但是旗人们得生活没有改变,他们骨子里是傲慢,散漫,得意的,他们从未想过本人的错误,本人的无私,骄横,软弱等错误谬误。晚清时列强的侵略不得不说与旗人们的文化是有一丝关联的。

至此我的脑海里不断浮现着母亲的容貌。她总是抚摸着我的头发,给我说一些关心的话,我望一眼她的两鬓,除了黯淡无光好像枯草以外,另有几根银丝在头巾遮掩下显出雪白。忽然就与她的目光相撞,登时我像被攫住了一般。母亲的眼眸饱含了诸多情感,有几分对生活的无法,几分历经沧桑的辛酸,还有几分对儿女的期盼,因此显得明亮,好像宝石,闪亮在漆黑的夜空。

在承平天国、英法联军、甲午海战等风波后,高鼻子的洋人越来越傲慢,竟看不起清人,在老舍的《正红旗下》里将晚清的状况作了生动的描述。

看生命,领略生命,注释生命,你的作品才有生命。看,看便惹起了心灵的感应,这个感应便是心灵的呼唤。这段《论创作》中老舍留下的文字,也许就是他作品的精髓所在。

我晓得这些年她是何等艰难,十八年前藏匿在这山沟的青春,十八年间付出给这家庭的血泪。十八年,我目睹了母亲的年轮清晰地变多,车轮般辗转过山路的曲折,十八年,我从无知地挥霍过渡到感恩地沉默,从懵懂任性变得勇于担当,十八年,当我真得长大成人,我亲爱的母亲,您还能剩几个十八年让我侍奉膝前?

母亲在村里没什么地位,不成能有哪家的红白事非邀母亲去不成,顶多是要他去帮手做饭、洗盘子。母亲也从不拒绝。她不是旧社会看家的妇女,男耕女织的规则在我们这儿不合用。母亲除了忙家里的琐事,诸如喂猪、做饭类,还得种地。村里人对母亲独一的印象是一身陈旧的迷彩服,一把与身长等高的铁锨,一张清瘦泛黄的面容。

冬日的北风吹来一场悲惨,变幻成我奋斗的力量。打动如涛声照旧,却带给我不一样的震动

正红旗下读后感 篇2

关于老舍、老舍的作品从大学到教学确实也读过一些,他的《正红旗下》也曾听说过,却没有真正的读过。这两天一气呵成拜读完毕,被老舍这篇未完成的自传体小说感染着,感叹着;还真得感谢我的学生英成的一篇老舍《正红旗下》的读后感。

首先,让我吃一惊的是一名初一学生竟然喜欢老舍的作品。在这个动漫满天飞的年代,又值这个二维空间的年龄,小小的人儿竟然不是沉迷于动漫里,而是钟情于老舍笔触间。“老舍”——这位“人民艺术家”在他辞世六十年后仍有粉丝崇拜,不能不令人叹服其才情笔力。

其次深深吸引我的是英成读后感的题目——《却把鲜活浸沧桑》。这是一个很有文学功底的标题,对比手法的运用给人留下了无比深思的念想,“鲜活”怎么会和“沧桑”沾上边呢?这让浮躁于生活表面的人乐于想从鲜活的事物中找到“沧桑”,也让那些浸在沧桑里的人急于品到“鲜活”的味道。我却是介于二者之间的,我是带着一种莫名的审视想看看我的初一学生,是如何把这样一位“大家”的“鲜活”浸到“沧桑”里的。

正是因为这种戏谑让我沉浸在这篇读后感里不能自已,正是这种不能自已让我两夜未眠通宵拜读老舍的《正红旗下》,这是一部老舍先生倾注了极大心血却没有完成的作品,这是一部以清末北京社会为背景的家传性质的历史小说,虽然8万文字只描述了自己的降生,尽管只开了一个头,但已经显示了很高的艺术价值,反映了老舍晚年创作风格的成熟和发展。

英成的读后感是从品味人物形象入手的,自言自语式的开头,看似小孩子的闲笔,细咂却笔笔不闲,牵出了沉重的历史,牵出了清新质朴的语言,牵出了要品味的特色人物,那“幽默里包着的辛酸”,那“清新质朴中的沉重”,那谁也不敢心旷神怡的“大姐婆婆”“多老大”,虽是未完成时,却令小作者“那么喜欢”,无不让读到它的人急于寻根究底。文章结构清晰,点面结合,先总写了文章中给小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接着泼墨如水的描摹了特色人物“大姐婆婆”,漫画式的涂鸦了“大姐夫”,愤笔涂抹了“多老大”,简笔勾勒了“云翁”“正翁”;描述精准,评价犀利,笔法老道;怎么读也不像出自初一学生之手。

令我咂舌称道,扬唇微笑的还是小作者的结尾三段,由此看,英成确实读了老舍的诸多作品,比喻形象,一针见血,文中评论道:老舍先生的作品像是桂皮,入口是甜,越嚼越辛辣。那一个个鲜活饱满的人物,包含了同情、讥讽、警示。回忆起来可不是吗,那《骆驼祥子》、《四世同堂》,那《鼓书艺人》、《柳家大院》,那《茶馆》、《龙须沟》中众多人物哪一个不是鲜活饱满,又有哪一个不包含了同情、讥讽。

结尾耐人寻味,又照应标题。正如英成结尾所言《正红旗下》舍去了成为惊世名著的机会,却依然是我们心中永远的名著。

正红旗下读后感 篇3

想来母亲不是和正红旗下老舍的母亲一样吗,精打细算一辈子,带我活过了十八年的辛酸。

母亲那单薄的身体全然不是一副顶天立地的模样,但确然扛起了整个家的分量。

我该说她什么好呢?她从来都是一副黄牛的姿态,任由公婆的呵斥,丈夫子女的使唤。她的生活太过于简单,以至于我至今不晓得她有何嗜好。她总是早出晚归,爬在地里熬过夏日炎炎,躲在厨房熬过一冬的酷寒。印象中的她少言。亲戚们来了,她就笑着迎出门去,之后钻进厨房,陆陆续续端出可口的饭菜来。要么不做饭的时候,她便规矩地坐在炕沿的一边,让半开的门遮住她半边的脸,然后静静地听他们高谈阔论,脸上始终堆砌着笑容。

母亲在村里没什么地位,不可能有哪家的红白事非邀母亲去不可,顶多是要他去帮忙做饭、洗盘子。母亲也从不拒绝。她不是旧社会看家的妇女,男耕女织的规则在我们这儿不合用。母亲除了忙家里的琐事,诸如喂猪、做饭类,还得种地。村里人对母亲唯一的印象是一身破旧的迷彩服,一把与身长等高的铁锨,一张清瘦泛黄的面容。

至此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现着母亲的模样。她总是抚摸着我的头发,给我说一些关切的话,我望一眼她的两鬓,除了黯淡无光如同枯草以外,另有几根银丝在头巾遮掩下显出雪白。忽然就与她的目光相撞,顿时我像被攫住了一般。母亲的眼眸饱含了诸多情感,有几分对生活的无奈,几分历经沧桑的辛酸,还有几分对儿女的期待,因而显得晶莹,如同宝石,闪亮在漆黑的夜空。

我知道这些年她是何等艰难,十八年前埋没在这山沟的青春,十八年间付出给这家庭的血泪。十八年,我目睹了母亲的年轮清晰地变多,车轮般辗转过山路的曲折,十八年,我从无知地挥霍过渡到感恩地沉默,从懵懂任性变得勇于担当,十八年,当我真得长大成人,我亲爱的母亲,您还能剩几个十八年让我侍奉膝前?

冬日的寒风吹来一场悲凉,幻化成我奋斗的力量。感动如涛声依旧,却带给我不一样的震撼……

正红旗下读后感 篇4

还是个初中的少年的时候,看先生的《骆驼祥子》,当时没有觉得幽默,但引人入胜。

这次读这本未完结的先生后期的作品,我一直发笑但也发人深省。这才是文学作品真正的魅力吧,喜欢的不得了。

其实我发现,到了大学以后,大家反而减少对经典文学作品的阅读转而去读学术著作,休闲性阅读则由电子快餐阅读和畅销书替代。大家对文学作品的定义也就被对这些文字的感知替代了。从而有这样一种观念,会觉得文学作品谁都会写,“我就是不写,如果写我可以写的比他们还好!”内心深处的不服和不屑冲淡了对文学应有的敬仰。

殊不知,它们都是读的伪文学。真正的文学作品是需要天赋、智慧的。本书老舍先生说是写自己的出生,实则视角广阔宏大且高远。以自己出生为一条发展线,刻画了周围一大群人,由这一大群人的认知了刻画了那个特定的受冲击和变革、社会性质处于剧烈转型时代的不同人群的认知和状态,是一部史诗般的文学作品。而多次描写的飞扬满天的沙尘,不但不突兀,反而和那个乌烟瘴气、混沌不堪的时代交相辉映融为一体。

最大的感受是他的掌控力和幽默风趣,小视角幽默里谱写史诗般的伟大篇章,不偏也不倚。看到一段对他的评述,完全就是我想要说的,在此借文达意:

一个幽默的作家,一定是极会掌握语言文学的作家,他必须写得俏皮,泼辣,警辟,使人读了发笑,或啼笑皆非、受到教育。老舍作为一个幽默小说家,便具有这样的语言能力和幽默的心态,世事、异国观光、朋友亲邻,在他眼里皆是有趣的。一如他笔下“穿马裤的马裤先生”、“盼孙子的王老太太”、“院里不是东西的老王”等等,既写实传神,又夸张好笑。且他的这种笑不仅仅是让人捧腹的搞笑,还是一种含泪的笑。他将对当时社会的讽刺批判和自己博大悲悯的人道主义情怀,融入这种笑中,极具感染力,让人发笑的同时,也引人思考。

正红旗下读后感 篇5

《正红旗下》读后感600字!

阅读老舍的文字,总能闻到浓浓的烟火气,没有太多跌宕的文字,有的只是感情满满的人间悲喜。老舍先生描写人物极为细腻,通过他的描写每位出场人物的性格特点就跃然纸上。

全书叙述的时代是即将被推翻的晚清时代,记录了最后在清朝担任底层小官的寻常旗人的日常生活。他们的日子尽管贫穷,月月佘粮油,但该讲究的习俗一点儿也不含糊,“三洗”礼仪,过年给神佛的贡品都必须虔诚精心,就连放鸽子都要搭配着颜色放,讲究,真是讲究!这也许是中国文化已经浸入到每个中国人的骨髓中了吧,生活不是为了糊口,而要过的有滋有色。与寻常百姓艰难度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晚清没落的畸形社会,特别是定大爷的出场,对比更为强烈。无论何时,辛勤耕耘的是老百姓,饿殍满地的也是老百姓,浮华的堆积依靠的是普通大众的血泪。

书中的福海二哥是最为与众不同的,年轻,有想法,清楚的认识到晚清社会的迂腐与虚假,他为了自己同胞不受洋人欺负特地去定大爷家请他为老百姓出头,但整个交流过程来看,定大爷的表现让福海彻底的心凉,他明白了四处的义和团为什么揭竿而起,老百姓的忍耐已然到了极限,尊严已被随意践踏。这类人应该是后来想要改变社会的主力军。

定大爷是晚清没落贵族的典型代表,内心鄙夷洋人,但实际又很怕他们的洋枪洋炮,于是企图在形式上夺取虚假的内心胜利,和那个马上就要风云变幻的时代一样,剩下的不过是浮华的空壳,内里已经破败不堪。

可惜的是这是老舍先生未完的遗作,写到牛牧师到定大爷家赴宴就戛然而止了。

生命就这么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汪死水里。他们的一生像作着个细巧的,明白而又有点胡涂的梦。

正红旗下读后感 篇6

漫卷西风知是世事最荒唐!

手稿干净,如先生一样该是个整齐爽利人。没有钟书那么尖酸,京味儿字字句句吊起眼前一副红墙黄瓦瓦蓝一线天,敞亮敦厚带点劲头。穷苦旗人、落魄传统,北方的情趣和困境。这样的北京,这样的乱世进行时,以后无人能写。

老舍写人,从前从没觉得特别亮眼,后知后觉发现自己是看的东西太好了对比不出来。这本书里,绵里藏针的姑奶奶、父母、大姐二姐、亲家、二爷二哥应掌柜、洋神父…就算忘了名讳也绝不会弄错。现在闭眼,都清清楚楚记得高二暑假看的他的小文合集,由于篇幅原因刻画更狠利简洁,两三笔成像。

有长篇大论实际上对民生流离毫无共情的青年,“你怎么做起护士来?”议论两句便以为天下太平了;有汉奸面貌,那个故事里印象最深的是最后被杀害了丈夫的日本女人与中国女人,一个白胖一个瘦,定定相对着,在澡堂妓院里;哪里都有有各式好笑或丑陋的人,火车、大街、路口,摊档;热心管事有技术的工程师如何被一干人等从农场整走;有他年少爱过的恩人女儿,成了暗娼,他带不走她,因为她不要他可怜…祥子糊糊涂涂就混掉了命,北京一场接一场地乱,刀枪哄闹,雪落下来像满城盐。只觉得时事这样惨烈,国运着实绝望。骂完国民性,字里行间句句是问:老大国家,可成事者究竟何人?

红墙也好,乱世也好,鸽哨一如既往从轻灵的天上过,下面是苦痛着延续的人间。那时候他或许想要一个清清灵灵浑身力气又忠厚的后生,想要千万个这样的“好人”——本不该这么稀缺的好人——来一齐收拾山河,整肃干净了,过新日子。

他想象中的新日子到底没能好好报答他。

其实一开始,听说是残篇,以为是更具有叛逆性的文字和内容,没想到到这里就已经只能堪堪而止。正红旗是下三旗,是具有高度交界性的身份,血脉里是旗人,生活上越来越与汉人相近。不过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联想到的是“城头变换大王旗”。那也是红色的。

沉于太平湖。今晚看了白先勇的纽约客看得眼睛发热,精神戮害击垮和枉费了多少泣血真心。最大的难过,是那句骂——谁居然敢骂他“自绝于人民”,哪个人民敢承下这个死?

正红旗下读后感 篇7

“在太平天国、英法联军、甲午海战等风波后,高鼻子的洋人越来越狂妄,竟看不起清人……”,在老舍的《正红旗下》里将晚清的状况作了生动的描述。

《正红旗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描述了清代末年北京城内满族旗人的生活场景,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的五类人:一类是寄生于八旗制度之下的大姐公公一家和大舅、姑母等人,过着“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的生活,把全部生命都“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注死水里。”一类是能够审时度势,想从八旗制度中挣脱出来,为自己重新设计一条生路,如福海二哥等人;另一类是晚清时期进入中国的洋人,他们或着仗着本国使馆的力量胡作非为,或者在殖民地为非作歹;还有一类是当时依靠洋人的“大毛子”、“二毛子”,他们反过来欺凌中国老百姓,如多大爷等人;最后一类是受不了教会、洋人的欺凌,自发组织起来反抗的人,如十成等义和团成员。此外,书中还对清末满族社会风俗进行了生动的描述。

遗憾的是,当时中国文坛出现了极“左”势头,迫使老舍先生搁笔,只写到了定大爷请牛牧师吃饭一节。然而我们仍能从现存的十一章里窥探到清末北京城内飞万千景致。如大姐公公一家,他们能赊就赊,发下银两再还钱。可是还钱之后又所剩无几,只好再赊。福海二哥等人则是“工商兵”一体,并为民族的前途担忧。牛牧师呢,虽然没做什么坏事,但任其信徒们胡作非为。多大爷等人呢,仗着洋人的势力横行霸道,吃饭不付钱,赊账并不还,让人敢怒不敢言。而十成等义和团成员受不了洋人、大毛子、二毛子的欺凌,进行了反抗。在老北京,不但老百姓赊欠东西,连官僚都靠赊欠生活,可见当时社会的黑暗、朝廷的腐败、不同人的不同性格。

老舍的小说显示了他艺术视野的开阔,塑造人物形象的多样和鲜活。小说中人物的身份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包。老舍对人物注重揭示个性。不过老舍的作品中也有不少对社会、文化的批判,但老舍的散文、作品少不了对生命的感悟。

“看生命,领略生命,解释生命,你的作品才有生命。看,看便引起了心灵的感应,这个感应便是心灵的呼唤。”这段《论创作》中老舍留下的文字,也许就是他作品的精髓所在。

正红旗下读后感 篇8

一本没写完的书,是老舍的不幸,也是老舍的幸。

老北京的风情、旗人的风俗、面子文化的精髓被老舍的一支妙笔写的如此自然、熨帖、俏皮,却又是一首浸到骨子里的挽歌。放眼现当代中国文学,再没有谁能把热闹中的哀伤,嬉笑中的悲凉写的如此毫不做作。钱钟书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之一较,但是钱钟书的学术素养让他的文字太过机智、诙谐,多了些卖弄、表演的嫌疑。可是即便是钱钟书,建国后恶劣的文学环境也让他无法再写出心中的佳作。在以往的大家们纷纷辍笔、转行,或作应景文章时,老舍能写出《正红旗下》实在不能不算是一个神迹。老舍投了湖,《正红旗下》未能完成,确实是一大不幸。

但是,好在此书没写完,堪堪留在了那个大厦将倾未倾,旧梦将醒未醒,人人都惶惶无所终的时刻。老舍真的是要求进步,一定要努力按照典范标准写些个觉醒人物、帝国主义、历史规律的必然性,结果就是十成、牛牧师这些人单薄得如同纸片、抽象得如同公式,拿什么跟机灵可爱又周到的福海二哥比、跟尖酸刻薄又自负的姑母比?此书如果继续写下去,一定就是觉醒、革命和人民的必然选择,我不想看福海变成一个革命者,因为福海再懂得变通也是旗人、再苦也不会造皇帝老子的反。老舍没能写下去,没能向着规定好的创作条框更进一步,其实成全了他心中的老北京,成全了我们这些读者。这是《正红旗下》的幸运,也是我们的幸运。

正红旗下读后感 篇9

由《济南的冬天》一片白茫茫的纯洁累积对于老舍的印象,还停留在《四世同堂》、《茶馆》的渺茫情境中,忽而踏至《正红旗下》的字里行间。

文本深深烙上文学的话语蕴藉性的特质,在戏谑的趣味性语言中展开了对于时代与特定典型人物的摹写与刻画,借此书写时代变迁与人文风俗并沉重审视国民性,引人遐思与求索。

人间的真话本来不多,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这是《骆驼祥子》艰难生活里对于罗曼蒂克的一点点期待;而以自传为线索铺开日常生活,作为带有自传体性质的长篇小说,作者本人写“返归幽默”,以最轻盈的语言,来刻画最沉重的现实,文艺的不容易,便更显出作家的笔力。

跃动的语言,也牵动着我的思维一起蹦蹦跳跳。

以“我”的降生发端,对于身边人一一尽态极妍,在清朝末年民风腐败的社会现实洪流之下,表现旗人们的精神状态与生活习气:本分却窘迫的父亲、善良而守旧的王掌柜、能干却迷茫的福海二哥、穷讲究却自大的姑母、讲究却无法摆脱讲究套子的定大爷……

他们皆为鲜活的个体,但由于时代的烙印,而代表着不同的特质,相类相别,凸显当时社会“群像”:即寄生于八旗制度之下固守“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将全部生命都“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注死水里。”一类;能够审时度势,意欲挣脱八旗桎梏的一类;晚清时期进入中国的洋人,或仗着本国使馆的力量胡作非为,或者在殖民地为非作歹的一类;依靠洋人的反过来欺凌国人的一类;不堪教会、洋人的欺压,自发组织起来反抗的'热血爱国人士一类。

不同的阶层、不同的身份,却一齐勾勒着相同的社会“大语境”。以“我”口娓娓道来:在生活趋于潦倒的时刻,无法考虑到爱好与兴趣。满心满眼只能想着填饱肚子,而画眉、水仙、绿蝈蝈之类的更是穷苦旗人所无法企及的美好。

维系人们生活平稳安乐的“天”萎靡暗淡,人们行走的步子也就趔趄着、踌躇了。漫天黄沙打在脸上,心里更是厚厚的一层乌云。以至于连作家笔下的小风都是“尖溜溜”的,太阳所在之处透出的亮光都凝结成血块。人们不再期待黎明,只静候黑暗的到来——安抚下一切凛冽的尖利。温水煮青蛙的意味便跃然纸上,处处可见麻木混沌。

作者以幽默传达鞭挞,实质只是将其人的言行举止生动描摹,而文字背后的“深味”则是个中滋味、各自琢磨,语言的“言外之意、象外之音”的灵妙便体现在此。

对旗人制度下“寄生虫”们的批判,极易领略。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最后几节,其中有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清形:即毛大爷与牛牧师的相互“利用”。虽然来自不同国度,生长于差异化的文化土壤之中,但两人“趋利”的心理是别无二致的。都本着敛财的功利主义,而妄图依附他人,几近谄媚,却不曾知晓真相,自始至终被“浑浑噩噩”着。这是个人的悲哀,更是时代的悲哀作为;而多大爷和多二爷,同为亲兄弟,却完完全全是两个对立面,背离中华而投入洋人“国度”的哥哥,形象也是“笑起来起褶”的,倒很符合传统的“小人”模刻,由一点点的“贪”、“懒”累积起来的劣性因子,最后发迹到“无耻”的地步。

回族朋友金四把与王掌柜能够摒除族种、地域的差异而与汉人相处友好,在老王掌柜的心中俨然一个标准的热血青年十成,能够在昏昧的社会现实里幡然醒悟、奋起反抗,以一己之力牵动号召更多人为国家兴亡而付诸努力,将“匹夫有责”的使命担当铭记于心,恪守于行。我想唤这“溺亡的温度”,缘于光明孕育于此,也只能止于此。

而大多数自诩聪明的人,充分展示了他们“智慧”的奴性,以及“高明”的怯懦,一汪有讲究死水的死水,波澜不惊的稳健水流之下,埋葬着生的雀跃与活力,也亲手送走了“吃喝玩乐有一把式”的最后一批旗人。

旧的东西远去、远去了,新的黎明会徐徐地朗照起来。

正红旗下读后感 篇10

《正红旗下》是老舍生前最后一本小说,无论语言的凝练,辞藻的使用,文笔的磨练都已达到巅峰,可谓是最值得阅读的小说之一。老舍用自传体的形式,用自己的所见所闻讲晚清时期旗人的生活,为人,处事等方面展现在读者面前。尽管这本小说从第一行到最后一行只有寥寥十一个章节,但是所呈现的人物场景却是那么与众不同。老舍曾说过:我一辈子没什么遗憾,唯一遗憾的是,《正红旗下》没有写完。我想这不仅是作者的遗憾,更是读者的遗憾吧。

作者老舍通过描写晚清满族高级阶层铺张奢华,无所事事的生活;中层官员的生活也那么无忧无虑;然而一般汉人百姓的生活却是那么悲惨进行对比,引起了读者们的思考,对旗人文化以及人族精神的思考。文中说道:二百年积下的历史陈垢剥蚀了一个民族的灵魂,使一个充满生机的民族走向衰老腐化,在世界潮流面前,不仅失去了竞争能力,而且也失去了自守、甚至生存能力。是啊,自从清军进关,旗人的社会地位就平步青云起来,直到晚清时期,尽管清政府已经腐败,但是旗人们得生活没有改变,他们骨子里是高傲,散漫,得意的,他们从未想过自己的错误,自己的自私,骄横,懦弱等缺点。晚清时列强的侵略不得不说与旗人们的文化是有一丝关联的。

文章的语言文笔是轻松幽默的,但在其中却又有着大道理。在这一字一句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而气愤,对那些整天游手好闲的旗人子弟本性中的懦弱无能感到恨铁不成钢,有对逐渐萌发的新时代思想而感到兴奋······不得不说,老舍是一位一直关注着我们的民族,关注着我们民族精神的伟大作家。作为旗人中一员的作者,通过自己这个角色来带着广大读者走进旗人家庭的生活,时而讽刺的笔调让我们看到了那个社会,那是时代的缩影。也许这本小说只稍稍开了个头,但无论其中的人物刻画还是场景描写还是所御寒的深意,我想都足以是这本书成为中国近代小说的经典之作。

曾看过对老舍先生着作的品论:他的每一部作品,好像都是从生活大树上撕下来的。没错,贴近生活,贴近大众,老百姓的生活,用最朴实的语言抒写出我们这个民族。也许这就是老舍作品的成功之处。

正红旗下读后感 篇11

老舍先生在小说《正红旗下》描述去势的旗人,喜欢公子哥式的穷讲究,主人公的姐夫,喜欢养鸽子,并且是漫天飞元宝的那种,不管多么要紧的公事、私事,他的眼睛总看着天空。我的这位同事也有这个毛病,每一天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路上,他的脖子始终是向后紧缩成一团,以便脑袋能够上扬,追寻天上的百灵、云雀,还有其他不知名的鸟。要是我们一块出去走走,他常常一边惟妙惟肖地学着小鸟吹起口哨,一边在草丛里找寻这些小鸟的巢穴,透过掩没在草丛里细微的爪印,亦步亦趋,极其认真地找寻,常常让一旁的我感到无从理解。

有一次,我下完夜班,迎着早晨微明的曙光,在路旁,我看到我的同事半拱着身子,在草丛里找寻着什么,看见我来,打着手势,让我轻轻的靠近,在他的左手掌里霍然托着一只小小的雏鸟,我正在诧异,他是如何抓住这只小鸟的,同时不由得感叹,他这样狗似的寻找,到底捉住了这只可怜的小生命,他却全然不管我这短短的一瞬,变换了多少种想法,又开始正经八百的给我讲这只小鸟的来龙去脉,前世今生。原先在昨晚,他已经将这只还嗷嗷待哺的小鸟弄到手,把玩了一个晚上,趁大鸟还没回来,赶快放生,如果让大鸟闻到陌生的气味,这只小鸟立刻就变成弃儿,说到这,又开始找寻鸟窝去了,看着他半是焦急半是得意地佝偻着腰,我摇摇了头,这是何苦呢。

我的不理解在他的佝偻着腰,吹着口哨下,慢慢地变得淡了,听见清脆、婉转的鸟鸣声,我也会不自觉地向天空望去,追寻那一团黑色的影子,飞向远远的天际。

一次,我正偏着头,看天上一个一个掠过的鸟影,两个蒲团大的黑鸟从头顶飞过,我忙不迭地叫我们的这位鸟痴,只是可惜他从房子里出来,那两只贵客已经没有了踪影,为了证明我不是再次诳他,我竭力给他描述鸟的形状,他听后摆摆手,说是黑天鹅,我却老大不信,这样高贵的血统,如此轻易的让人见到,岂不是忒埋没了人家的身份,我说不会是大雁吧,他说,中午队长已经看见过一次,在我们茶房边喝水,他立刻跑来告诉我,我也亲眼见了,乖乖,受它影响的人原先还不止我一个。

在没有认识我的这位同事之前,我以为如此国粹的爱好也许早埋没在西学东渐的路上,历次运动的火炉里,崇洋媚外的说教声中,见识它也只能从电视上游手好闲的公子哥的主角中略窥一二,但是它还是顽强的生存在这片怪异的土地上,毕竟与这个民族有着血脉相关的东西,不是激进的精英们凭着伪科学就能够武断地否定掉。而且在现今如此功利,如此惟经济利益至上的社会,看到我这位痴迷的同事,从小学时,就开始勤勉地贡献自己的时间和金钱,单单只是为了爱好,实在是不容易。

小说《正红旗下》,描述地是在国家摇摇欲坠的清末,一群没落的旗人,在微不足道的事物中得到享受和满足,但是对天下大事一无所知,在蛐蛐、鸟笼、干炸丸子、鸽铃.等上面一生都在作着细巧的,明白而又糊涂的梦。我想在现代的社会决计不会再出现这样的故事,有的只是隐藏在这个光怪陆离社会的一个角落里一群既爱好生活,又不迷失自我的新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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