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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河传的读书笔记好句模板

发表时间:2023-01-06

呼兰河读书笔记。

“你没有如期归来,而这正是离别的意义。”在我们回味深度好文时,我们通常会多记录一些好词佳句,大家都有收藏过一些值得学习的好词佳句吧!我们可以选择哪些比较优秀的好词佳句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呼兰河传的读书笔记好句模板》,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呼兰河传的读书笔记好句 篇1

《呼兰河传》这本书作者是萧红。她用平白朴素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没有一点色彩的灰色城市,这里的村民没有梦想,没有追求,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因此他们都很迷信,经常做一些跳大神、算命的事,让人觉得他们的人生中好像少了一些什么东西。

因为他们很迷信,所以在无形中成了很多刽子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莫过于小团圆媳妇的死。她才十二岁,就被卖了出去。明明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年纪,可她却忍受了太多太多的痛苦:婆婆用皮鞭抽她、用烧红的铁烙她的脚心……她的婆婆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样做是为她好,可真的是为她好吗?她死去的时候,你便会明白,只有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背景下,他们才会做出如此愚蠢的行动!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没有梦想、没有追求的人生不叫人生。在那里,每个人中间好像都有着一堵厚厚的墙,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这种环境真是太压抑了!

作者的笔下,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的哭泣与呐喊,似乎是想把人与人之间的那堵墙狠狠地摧毁,让理智和梦想照亮整个城市。

呼兰河传的读书笔记好句 篇2

放假写完作业后,随手翻开一本书,书名叫《呼兰河传》,我突然想起我们语文书上的课文《我和祖父的园子》中的那个萧红,不就是着本书的作者吗?于是,我便认真地读这本书。

文章中的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她才十二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年龄,而她却被过早地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刚来时是那样的健康、活泼,一个人孤单地生活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尽心尽力地做事,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在人们眼里,婆婆打她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没多久她就匆匆地离开了人世。在那个年代里,她的遭遇在人们看来是司空见惯的,是自作自受的,是没有人可以挽救的。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我们的新社会,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加的睿智,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没有男女的不平等。

用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生活是快乐的,但也是寂寞的,她的活动地就是后院的那个大花园。在这座大花园里,作者和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童年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那充满温馨的一段时光。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像一幅画,像一首诗,像一曲歌。在童年里,我们可以自由地玩耍,没有烦恼,没有纷争。春天,我们可以在三月春风的吹拂下去放风筝;夏天,我们可以在游泳池里去享受水的清凉;秋天,丰收的季节来到了,我们可以品尝美味的水果;冬天,我们可以和雪人去亲近,享受那晶莹的世界。相比较,我们的童年更是幸福的,我们更是幸运的。这更让我感受到了萧红在离开家乡来到香港后,她更加怀念自己的故乡和童年,用自己那轻盈的文笔写下了这篇文章,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但处处是故事。

呼兰河留给萧红的,正是萧红想要告诉我们的吧,让我们了解过去,了解历史,永远不要重蹈覆辙。

呼兰河传的读书笔记好句 篇3

学完了萧红的《祖父的园子》,应该给学生找到《呼兰河传》来看看。可是学校的图书室没有,那就上网查查吧。所幸网上有一些节选。那就打印下来吧!

也许是被她浅显流畅的文字所吸引,也许是被后花园里的景象所打动,手里拿着稿子竟然放不下来,一口气看完了。

那个后花园,萧红不遗余力不厌其烦地重复着的荒凉的后花园,不知是否是陪伴她童年的真实的天地;那些蜂儿蝶儿蛐蛐儿,是否仍在不知疲倦地舞着唱着。这七分的真实三分的飘渺,在萧红的心中,该是用什么样的彩丝带编织成的裂帛。那些蘸着她的脏手印的大个馒头,那只被罩着眼睛拉磨的毛驴,无不象陈年的米酒,发酵着她久远而凄凉的回忆。她的回忆是寂寞而凄凉的。我能想象她在大门前写作时,一定时时停下笔来,望着眼前的一棵。。大榆树发呆,思绪早已飞过树间的叶子,飞往辛酸的童年。童年里,有跳大绳时人们的热闹的欢呼,有观河灯时壮观的场面,有人们对掉进泥坑子的猪的嬉笑怒骂,还有人们对"李永chunyao店"的你称我道。惟独没有一个贴心的伙伴,没有。眼泪不觉就掉下来了,稿纸上顿时湿了一大片。伙伴,稍稍称职一点儿的是祖父,这后花园里唯一开放芬芳花朵的玫瑰,唯一结出甜美果实的樱桃树,给了童年的她以全世界的温情与爱,也给了她幼稚的心灵以美丽善良的憧憬,虽然她长大以后经常不懂得别人的快乐。那个在我脑海中回旋多次的老祖父,我一直未能幻想出他的模样,他应有着长长的胡须,可以让我任意编织花样的胡须。温情,这带着远古回忆色彩的词眼儿,仅在祖父出场的时刻到来。其他的一切,仿佛都发生在这个世界,却都在我的世界之外。

我读了萧红的《呼兰河传》,她把我带到了20世纪的小城—呼兰河。

1、车夫赶着车子从大泥坑上边过,结果却翻了车。车夫从泥坑里爬出来,弄得像个小鬼似的,满脸泥污,然后再从泥中往外挖掘他的马,不料那马已经倒在泥污之中了,这时候有些过路的人也就走上前来帮忙施救。生活中是需要温暖的,是需要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互助的,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你的双手,这个世界才会充满爱。

2、祖父教我《千家诗》,并没有课本,全凭口头传诵,祖父念一句,我就念一句。我念起诗来,我家的五间房都可以听见,祖父怕我喊坏了喉咙,常常警告着我说:“房盖被你抬走了。”我们正值壮年,而亲人却行将老去,他们对我们的爱是最无私、最真诚的,是我们一生也无以为报的。

3、王大姐用草把小孩盖了起来,把小孩放到炕上去。其实也看不见什么是炕,乌七八槽的都是草,地上是草,炕上也是草,草捆子堆到房梁上去了。那小炕本来不大,又都叫草捆子给占满了。那小孩也就在草中偎了个草窝,铺着草盖着草地就睡着了。生活的苦难并不会抹去我们生活的勇气,面对挫折,时刻激励自己坚强面对,就会迎来希望。(27号陈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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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


“现在无数次的远望,也是未来的愿望。愿每一个人在他乡的人,都有家可归,有梦可做。” 在我们看别人文章的过程中,我们能够去抄录一些文学色彩浓厚的句子,语言的积累对于学习语文十分重要,摘抄好词好句是最简单的方式。你有摘抄过好词佳句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最新!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供大家参考。

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篇一】

看着它,抚摸着它,静静的思考着,再把这本《目送》放回书架上的某个角落。

龙应台的《目送》讲的是儿子华安从懵懵懂懂到一个成人,勉强忍受着父母的深情的过程,目送着儿子远去的背影和父亲在火葬场,目送着他离我们远去。文中写到华安上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手来到学校,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而华安十六岁出国时,“我”送“他”到机场,期待着他回头看我一眼,但并没实现,“我”知道华安长大了,希望“你”不必追。

记得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就意味着,你和他今生今世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我反复地朗读着它,我把它告诉妈妈。她沉默了片刻,失神了片刻。妈妈的失神让我回想到:幼儿园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妈妈不在了。我惊醒来,望着身旁的妈妈,一动不动地望着她,仿佛离开一刻,他就会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一般。嘴里不停的嘀咕道:“不会的,妈妈不会死的。”

念着念着我想到人总是要生老病死的,妈妈真的不在了该怎么办?那时的我极端地想:妈妈不在了,我也不活了!现在的我长大了,懂事了,知道就算妈妈不在我也要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未来的路要自己走。而现在,我正处于青春期,我也常会嫌父母烦,父母唠叨,我知道父母是为我们好,但一脸的严肃,也会不时让我们怀念起儿时那久违的微笑。我害怕失去,又不愿接受父母的嘘寒问暖。有时候,青春期的人们就一直生活在这样一个可笑的想法中。我曾幻想过接受,但在尝试中发现其实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并不能做到。

或许最好的结局不需要人为的改动,是要静静地享受着,吵闹时的烦恼。或许作者在儿子与他渐渐疏远时,除了无奈,还有一些欣慰,欣慰自己的孩子长大了,却又无奈于不需要他了。

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篇二】

用流行语来讲,我这两周读了两本很“丧”的书。近现代作家中,有几位著名的“丧”文学作家,按照我接触的顺序,分别是加缪(《局外人》)、卡夫卡(《变形计》)、龙应台(《目送》)和太宰治(《人间失格》)

托尔斯泰有句名言是:“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想说:“幸福的作家都是相似的,丧的作家各有各的丧”。下面分别论述一下。

先说名气最大的卡夫卡。

读卡夫卡是在研究生时期。读德国现代文学,卡夫卡是所有学生都绕不过去的那个Icon。虽然我并不喜欢卡夫卡笔下那种灰蒙蒙死气沉沉的氛围,但为了完成一篇有关“卡夫卡第三人称有限视角叙述与透视性画法的对比与辨析”论文的作业要求,我不得不把卡夫卡的所有长篇小说和大部分短篇都读了一遍。卡夫卡的丧是所谓Vater-Sohn-Konflikt(父子对抗冲突),歌德也有这毛病。但卡夫卡的父子对抗冲突登峰造极。卡夫卡终生期待他爸快嗝屁,或者自己快嗝屁(用以报复他爸爸)。记得卡夫卡有篇文章写主人公被主人公他爸骂了,于是主人公像脱缰的野狗一样冲出房间,跳下河,嗝屁了。卡夫卡兴奋地写道,他在写作主人公跳河那段文字的时候,内心充满了“Fuxxing到高潮”一般的快感。嗯,怪怪的味道,对吧?想一想这种变态倾向,是不是很丧!写卡夫卡论文的整整一个月,我的心情都被卡先生的笔触所压制,异常扭曲憋闷。后来把论文上交后的那天下午,我习惯性的又拿起卡夫卡的《城堡》读了几章,心绪毫不例外的被卡夫卡牵着走,越读,心里越压抑,就感觉天花板上面凝成一团黑雾,湿答答沉甸甸,实体化一般慢慢向我压下来。在马上要被这种黑暗情绪压制住的时刻,突然有个瞬间我意识到老子的论文作业已经交上去了,于是心跳骤然加快,忍不住大叫一声,跳起来,把那一册书狠狠的摔到书柜最上方的一个旮旯里。只听那册书发出一声卡夫卡一般哀怨又悲丧的钝响,然后封皮蹩脚的支楞开来,书页散成一摊,像坨烂泥糊在角落里。虽然那个论文后来得分还不错,但我发誓再也不读卡夫卡,再也不受他荒诞之丧的戕害了。

那摊书后来搬家时候让我送给了垃圾桶。德国讲究垃圾分类处理,那摊书我专门挑了不可回收的垃圾桶扔掉。

然后是加缪。读加缪是高二暑假时候突发奇想研究存在主义哲学&文学,于是买了萨特、加缪和一堆法国哲学书去读。我现在回忆高二暑假就是一个大写的心疼,读什么哲学不好非要读法国哲学?就法国他有哲学么?法国人搞搞时装就可以了,哲学还是让给德国人好吗?但总之当时真的读了大量的高喊着“他人是地狱”的法国存在主义的作品呐(现在想想那些作品对十六岁的我来讲都是垃圾、勒色),比如加缪这本著名的《局外人》。《局外人》第一句话是很有名的:“我的妈妈今天去世了,也许是昨天,我记不清了”,我觉得很恶心。他妈死了。他都不记得那天死的,也丝毫不感到悲伤。过了几章,他和情人也闹掰了。因为他就是不肯开口说爱字。爱不爱有什么所谓呢?他和情人讲。于是情人跟别人跑了。再过了几章,他开枪打死了一个人。为什么呢?他说那人跟我无冤无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打死丫的,大概是因为那天阳光太刺眼。于是他被判了死刑。然后丫说,啊,我的生活很幸福!我只能说当加缪小说的主人公也是真有够丧的,妈死了,老婆跑了,自己要被毙了,还没事儿人一样抽着个烟,唱着杨坤的“无所谓”。那我作为读者,也是个局外人。我只能一脚把你有多远踢多远,食屎去吔!大家都说加缪是倦眼旁观这熙熙攘攘人世间的那种丧,佛系青年的丧。但总归是我不喜欢的丧。好在我读加缪的时候才十六岁,少年时候蓬勃的生命里让我对这种丧完全免疫,而且这辈子再也没正眼儿瞧过法国存在主义。真不行。那么弱,还那么丧。呃,一股臭味儿。

与卡夫卡对抗父权的丧、与加缪对抗社会的'丧不同,龙应台是台湾流行的小国寡民的小确丧。

她把生活中的柴米油盐聚合分离生老病死都写得很消极,立意不高,有点儿像初中生的无病呻吟,只是文笔更凝练老到一些。

借用知乎上Leslie鹿游野的话说:“《目送》令人失望地没有摆脱无谓的喟叹、无病的呻吟、隔靴的搔痒、无端的煽情。生活就是生活,柴米油盐、酸甜苦辣,平淡、寻常。不必每个场景都要灌入深沉情感,每件小事都要赋予宏大意义,不必每个细节都上升到“花枝春满、悲欣交集”的境界。 ”

我原本是把这本书放在床头,当作每晚睡前故事看的。结果看了几个晚上,发现越看越睡不着,一会儿父亲生个病要感慨下人生苦啊,一会儿母亲记性减退要表达下人生悲啊,一会儿儿子独立了长大了要抒发下人生怅惘若失啊,读的我胸闷……胸闷到睡不着……人生本就如此啊,这就是每个人活着就要去面对的各种生老病死啊,都要像龙女士这么仔仔细细的一个细节一个细节的去哀悼去感慨的话,很快就会抑郁了。人活着要开心,自己开心,也要让周围的人开心。毕竟不开心的事情已经那么多了,对不?

周日正午,艳阳高照蝉鸣声声的时候,我窝在空调房,捧着西瓜边吃边把这本读完了。吃西瓜的时候心情都特别好,很快把这本书读完了。

合上书,打个饱嗝,我回忆此书内容,竟然除了那句著名的“不必追”以外,想不出她写的其他好文字,因为这本书有些浅薄,不能给我的大脑留下深刻的痕迹。

上面三个丧派作家,我都不喜欢。唯独太宰治,我是理解的。《人间失格》,我读的很仔细,一句一句的,慢慢品味。不过太宰治要下次写。未完待续ing。

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篇三】

儿子长大了,母亲依然目送他离开,就像曾经她的母亲目送她走远。父亲老了,走了,女儿想要抱起他,再走一次尘世的路,就像她的儿子,总会有一天“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目送她的老去。这是一场轮回,一场目光和

生命的轮回。儿子的疏离不可避免,父母的老去无法抵抗,他们的离开不能停,而你我不必追。

“你怎么都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记忆衰退的母亲认不出自己的女儿,电话里一遍遍重复:“你是谁?你是我的女儿?”但她知道她“只有一个女儿”。

女儿陪母亲买衣服、做按摩,给母亲涂指甲油玩。长长的夜,空荡荡的街,女儿牵着母亲散步。母亲已看不懂写着安慰话语的便条,母亲衰老得手背只剩一层皮,母亲一遍又一遍回到四十年前的记忆。韶华逝去,时光不

返,但她的女儿,还是那个谁也夺不走的女儿。

“你放我走,我要回家。天黑了我要回家!”母亲拨开女儿的手,恐惧溢满深陷的眼睛。她要回到她的旧时光。旧时光里,她的家在小溪尽头、群山深处,那儿有一座传下几代的房子,开着叫不出名字的野花。田里种着

豆,杨梅和桃子挂在树上,晒辣椒的竹篾子靠在井边。

可是她再也回不去了。

她听不出女儿的声音,她只知道电话那端是她“喜欢的人”。母亲很幸福。就像女儿说的: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幸福就是,寻常的日子依旧。

儿子已经长大,不再黏在妈妈胸口上听故事,不再跟着妈妈到处爬,像一只小狗。儿子已经长大,耳朵上挂着耳机,手插进口袋,眼神里是冷淡和不羁,像极了这个年龄的我们。儿子不会表达,母亲能够理解;儿子拙于

亲昵,母亲全部宽容。儿子会教给母亲怎样做饭,节日里发一封笨拙的信函,居然也,像极了这个年龄的我们。

中年人就是这样,目送着儿女长大、离开,转身再目送父母的衰老、离去。这份悲伤里夹杂着惆怅和欢欣,于是他们写出文章,给儿女以启迪,给父母以缅怀。儿女和父母,一个是爱,一个是恩。一个是全然付出不求回

报,一个是全然回报也报答不完。但不管怎样,中年人的安慰,是早晨背起书包上学的儿子和挎上菜篮出门买菜的母亲,晚上还会平安完整地回来。

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篇四】

这是一本关于亲情爱情友情的书籍。作者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温柔委婉的情感,从不同的角度书写了在父亲慢慢老去,母亲得了老年痴呆后遗失在旧时光里,以及孩子渐渐长大,远离父母掌控,兄弟们的渐行渐远,以及与朋友且行且珍惜的时候发生在身边的故事,和日常琐事。这些有关于感情的的文字,充满温情,充满温度,让人随着作者的思绪陷入那一段段缓慢的叙述中。

作者有一颗温柔的心。

在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面前,“我”一遍遍的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是你,我是你的女儿,你记得吗?”

“我”带她去“邓师傅”做脚底按摩,带她去美容院洗头,带她去菜市场买菜,带她去田野上看鹭鸶鸟,带她到药房去买老人营养品,带她去买棉质内衣,带她去买鞋子买乳液买最大号的指甲刀,买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

“我”给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二层。涂完手指甲就开始涂脚指甲,帮她搽口红,上腮红,画弯弯淡眉,我们无法交谈,但是,谁说交谈才是唯一的相处方式呢?她会对着镜子里美丽的自己对“我”说:女儿,你要化妆,女人,就是要漂亮。

作者有一颗慈爱的心。

在父亲面前,将买来的棉袜棉裤、贴身内衣,白衬衫,赭红色的羊毛背心,深蓝色的羊毛罩衫,宝蓝色的棉袄,灰色的棉帽,褐色的围巾,毛织手套一件一件,一层一层为他穿上,折腾半天,最后穿上棉鞋。

虽然他身体向右边微微倾斜,口涎从右边的嘴角流出,必须由“我”两只手臂去拉,才能从沙发起身。

然后“我”边念诗边来走路,“白-日-依-山-尽-”“欲-穷-千-里-目-”他专心盯着自己的脚,“我”引他向前而自己倒退着走,母亲在一旁兴奋的鼓起掌来,这一切,是多么的熟悉啊,宛如小时候父母牵着孩子肥肥嫩嫩的手臂也倒退着走。

“我”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我总是在蓝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在爱人面前,作者有一颗童趣童真的心。

“我”向往一个慢的境界,到了一个码头,没有一个办公室贴着时刻表,也没有一个人可以用权威的声音告诉你几点可以到达终点,你就上船,然后就找一条看起来很舒服的板凳坐下来,带着从此在此一生一世的心情。

你发现你根本不去想何时抵达,连念头也没有。你看那流动的河,静默却显然又隐藏着巨大的爆发力,你看那沙滩上晒太阳的灰色的水牛,你看那孩子们从山坡上奔下来,你看阳光在芦苇白头上刷出一丝一丝的金线,你看一个漩涡的条纹,一条一条的数……

我想有一个家,家前有土,土上可种植丝瓜,丝瓜沿竿而爬,迎光开出巨朵黄花,花谢结果,累累棚上。我就坐在那黄泥土地上,看丝瓜身上一粒粒突起的青色疙瘩,慢看……

在儿子面前,作者又有一颗敏感的心。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在幼儿园里,儿子小小的手圈在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但一个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十六岁,他到美国作交换生,“我”送他去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有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在忍受母亲的深情。他在长长的队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一扇门,倏忽不见。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也没有。

二十一岁,他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他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

长大的孩子们成为了美食家。儿子带着我去国际超市买菜,很仔细的来来回回挑选三个小时的东西。

回来后,把顶级的澳洲牛排展开,把各种香料罐排开,把马铃薯洗干净。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红酒杯,矿泉水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沙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是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GGLE。

此时是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儿子睁大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的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在朋友面前,作者有一颗牵挂的心。

要赶去机场,时间很紧,路上不知塞不塞车,但我还是给丽莎打了个电话:“十分钟后到你家,然后直奔机场,准备点吃的给我。”

十分钟后,丽莎趿着拖鞋,穿着运动裤,素颜直发下楼来,我们坐在她阳光满满的客厅里。她开始谈正在读的菲力普。罗斯的小说,我猛喝一杯五百毫升的优酪乳加水果,囫囵吞一个刚做好的新鲜三明治,吃完喝完,还带一杯滚烫的咖啡,有盖,有吸管,匆匆上车。

上车前,丽莎塞给我一本书,《二00七美国最佳散文选》,让“我”带上飞机看。

一路飞奔到机场,临上机,再给她打个电话:“你让马莉去帮我打扫时,洗衣机里有洗过的衣服忘了拿出来晾,冰箱里过期的东西全部丢掉,都发霉了。”

到了香港,一踏出机舱打开手机,里面一定有一则短讯,“在A出口等候”,大厅里,不管人群多么拥挤,C一定有办法让“我”看到她,她总是盈盈笑意迎面走来,她的一只手有一杯新鲜的果汁,递给你,另一只手伸过来帮你拖行李。

她开车,一路上絮絮述说孩子,工作,香港政治,大陆新闻,好笑的人,愤怒的事,想不开的心情,我们经常没时间见面,就把接机送机就变成一个流动的咖啡馆,滑行中的聊天室,偶尔,车子也是流动的写作室。

这些都是牵挂你的人慷慨赠予你的时光和情感,有时候,是你牵挂别人。

生活是平淡的,但正如作者有一颗玲珑通透心,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因此,才能把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生活过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有诗意,有人情味,有快乐,有温馨。这种暖暖的文字传递给读者的信息就是一个有感染力有号召力的磁场,让你在若有若无的时光空隙中总能不经意就想起这些温情永远的生活,温情永远的龙应台。

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篇五】

龙应台笔下《目送》在我看来,其中的母子情谊最吸引着我。

龙应台对儿子甚是爱护,“小时候,直到学校门口,也不肯松开抓着我衣角的小手。”“在通往学校的路上,一次次地回头,与我四目对望。”小时候安德烈也是对母亲无限依恋,随着年龄的增长,安德烈从母亲的翅膀下走出,却对着无微不至的母亲产生误解,不屑,甚至反感。这引起了我的反思

仔细想想,我和母亲又何尝不是呢?小学我在母亲撑起的天空下无忧无虑的生活。踏入初中的我却开始反对母亲,对母亲处处嫌弃,百般挤兑。当看到《目送》中的安德烈时就好似另一个我边看边回忆。

儿时,我对饼干情有独钟,每一次去超市都要买上几盒,母亲大方地不厌其烦地陪着我选购。升入初中,母亲偶尔拉着我去超市买饼干,可我总是生气地推辞:“我都多大了,不吃饼干了。您也别再管我了。”母亲听罢,脸上充满期盼转为满脸失望。

或许,我可以放下烦躁。但每次却情不自禁的向母亲发火,母亲总是让我一个人先冷静。

“所谓母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与他的缘分是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我读到这里时,恍若隔世……

正如书中所说,母子情会被时间冲去外面的光泽,但其中的内涵——爱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而母亲对儿子不断的谦让与理解不是就证明了这一点么?所以我决定收敛一下我那烦躁的情绪,好好学习,让母亲不再为我担心,更要让她高兴。

或许,这就是《目送》要告诫我们的道理。

我相信《目送》之中的道理会传播的更广,让更多以自我为中心,所谓“叛逆”的少年迷途知返,回家好好孝顺父母,这便是“生死笔记”《目送》,给我的最真实,也是最伟大的道理和启示。

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篇六】

《目送》是一本记录龙应台生活点滴的散文。在这本书中,她用优美的文字记录了自己做为一个母亲在对待日益成长的孩子时所遭遇的困惑和小小的失落;记录了自己做为一个女儿在面对日益苍老的父母时耐心温柔的守候;记录了自己做为一个采访者所悉心付出的那份亲切;记录了她做为一个敏感细腻的女人在面朝大海耳闻杜鹃时感受到的那份凄楚和伤痛。

翻开这本《目送》,竟然能让我从头到尾都保持眼睛酸楚的感觉——仿佛一个饱满欲滴的石榴果,轻轻挤一挤,眼泪就要往下掉了。

《目送》,七十三篇散文,文字抚过了父母、子女的亲情,知己好友的友情……用那最细腻柔软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最动人心弦的那种.种感觉。读起来,便连呼吸,也充满了共鸣的激动。

在面对孩子时,优雅知性的她,和所有平凡的'母亲一样,困惑而挫败。不同的是,她聪明和懂得控制的头脑,使得她在面对孩子的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压抑自我的方法去尊重他们做为一个独立的人所理应拥有的自由和尊重。而她的骄傲和锐气,在汹涌的母爱面前,也只能委屈地选择让步。《母亲节》,原本以为会是一个温暖感人的故事,没想到透过安德烈寄来的一封电邮,让人在一篇既凸显了母亲的琐碎,又记录了母亲的无奈的幽默小文中,读到她心底深处那份无从说起的寂寞。

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好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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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不可一日无书读。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你知道怎么写读书笔记吗?读书笔记吧的编辑特别编辑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好句”,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好句(篇1)

斯托夫人并不是一位工作作家,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之后也未曾见过新作,但是仅此一本书就足以让她赢得终身荣耀并载入史册。林肯总统的点评是这样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直接导制了南北战争。尽管有些夸大,但并非虚言。这部小说撒播广泛,极大鼓动了南边奴隶的抵挡心情,也坚决了北方领导人的决心。它的影响已不只停留在纯文学方面,而是更多的涉及到人文主义,涉及到政治时局。

或许她的初衷就并不是写文,当作家消遣,或许营生。由于她并不擅长文表达,全部源自于她巨大的怜惜心。当她亲历了南边奴隶种植园后,便决然拿起纸笔,将所见所闻用小说故事在报纸上连载。

多数人未曾见过黑奴,对黑奴的形象只是停留在口口相传和自己的幻想中。忽然黑奴的故事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人们给予的已不只是是重视,怜惜。

其实这部小说从故事情节上讲并没有多么扣人心弦,换个视点,假如这本书放在今日出书,其影响力说不定连兴旺一时的网络小说都不如,正是由于在其时的情况下,作为一个灵敏题推出,产生了裂变效应。提到这儿不得不敬服她的勇气。铁肩担道义,勇于站出来为千里之外的黑人同胞们说话,据风闻讲,她也曾被盯梢或许是密议暗算。天主总是垂青于为人类做好事的人,斯托夫人安然无恙。

总归,这本小说逢时而盛,却不能将劳绩归于时运,仍是那句话,全部源自于她巨大的怜惜心。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好句(篇2)

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汤姆叔叔的小屋则象征了黑人的世界贫穷、落魄,但是却充满着人间的温暖与真爱。小说诠释了对于家庭的爱护,对责任的忠诚。这些美好的品质黑人都具有,甚至更强烈。

谢尔比先生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道主义者,反对买卖黑奴制度,却因为债务问题不得不将汤姆和哈利卖掉。这违反了谢尔贝先生仁慈博爱的人生准则,这给他带来极大的痛苦,感到十分愧疚。黑利是个满身铜臭味的黑奴贩子,却口口声声地高唱着人道主义进行肮脏的奴隶交易。在奴隶贩子眼中这些黑人已经失去了做人的价值,已经成了商品。

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混血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的丈夫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逃亡到自由的加拿大。伊丽莎历经艰险也成功地抵达加拿大,与丈夫汇合。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想着一旦自己逃走,主人就会遭殃,就选择留了下来。于是他成了奴隶贩子黑利的奴隶。

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黑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可是没想到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为满足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竟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而圣克莱的妻子却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

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依旧没有表现出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

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接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他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好句(篇3)

斯托夫人并不是一位职业作家,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之后也未曾见过新作,然而仅此一本书就足以让她赢得终身荣耀并载入史册。林肯总统的评价是这样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直接导制了南北战争。虽然有些夸张,但并非虚言。这部小说流传广泛,极大鼓舞了南方奴隶的反抗情绪,也坚定了北方领导人的信心。它的影响已不只停留在纯文学方面,而是更多的涉及到人文主义,涉及到政治时局。

或许她的初衷就并不是写文,当作家消遣,或者谋生。因为她并不擅长文表达,一切源自于她伟大的同情心。当她亲历了南方奴隶种植园后,便毅然拿起纸笔,将所见所闻用小说故事在报纸上连载。

多数人未曾见过黑奴,对黑奴的印象仅仅停留在口口相传和自己的想象中。突然黑奴的故事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人们给予的已不仅仅是关注,同情。

其实这部小说从故事情节上讲并没有多么扣人心弦,换个角度,如果这本书放在今天出版,其影响力说不定连红火一时的网络小说都不如,正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敏感题推出,产生了裂变效应。说到这里不得不佩服她的勇气。铁肩担道义,敢于站出来为千里之外的黑人同胞们讲话,据传闻讲,她也曾被跟踪或者是密谋暗杀。上帝总是垂青于为人类做好事的人,斯托夫人安然无恙。

总之,这本小说逢时而盛,却不能将功劳归于时运,还是那句话,一切源自于她伟大的同情心。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好句(篇4)

今天我写完日记闲着没事干就翻起了书来,书的名子叫《汤姆叔叔的小屋》。挺有趣的,给我的感触挺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黑人奴隶汤姆的悲剧人生。善良而忠诚的汤姆叔叔,被破产的主人无奈地卖给了奴隶贩子,在跟随奴隶贩子一路南下的过程中,目睹了奴隶交易的种种丑恶。汤姆先是遇到了一个好心的主人和天使般的小女孩伊娃,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然而,在主人不幸去世之后,汤姆被卖给了一个凶残的主人。在那里,他热心地帮助那些可怜的黑奴们自己却忠于信仰,不肯逃走,最后被奴隶主折磨而死。

书里还讲述了女奴伊丽莎的故事,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她和丈夫乔治历尽艰险逃往了自由之国—加拿大。在那里,他们开始了自由、幸福的新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感触很深,我们要学习汤姆叔叔的善良和诚实,更要学习乔治夫妇敢于反抗的勇气。要知道,只有勇于奋斗,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从而赢取美好幸福的人生。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好句(篇5)

前几天,我看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是美国的斯托夫人写的,这本书让我很感动。

这本书之所以令我感动,是因为它真实地描述出当时美国旧社会的黑奴悲惨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什么状况都十分乐于助人,而且汤姆叔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精明……还任劳任恕地替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我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买掉,只好连夜逃走。不惜为了儿子选取了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天天都要担心受吓,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况且丽莎的本性就是善良、胆小怕事,所以丽莎为了儿子将母爱发挥到了极点。还有最值一提的善良、天真、纯洁,汤姆叔叔的好朋友吉琳。吉琳她有着天使一般的美丽的脸庞、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坏人、或其他人,要是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忙,她就会尽自我的所能去帮忙他们。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吉琳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原先世界不是到处阳光一片,还有很多的阴暗面,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样的杯具在现代社会重演。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好句(篇6)

在十九世纪末,美国盛行着一种毁灭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制度是将非洲等落后的地区的黑人,强制押到新大陆,当作家畜式的买卖,遭受到买卖的黑奴就开始了他们一生被使唤不歇的奴隶生涯。《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叙述的正是发生的那期间的一个悲惨原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可怜的汤姆叔叔感到同情,同情他可怜的身份,同情他悲惨的命运;我又对残忍的奴隶主和卑鄙的奴隶商人感到憎恨,憎恨他们的粗暴凶狠,憎恨他们的冷酷无情;我还对这种奴隶制度感到不平,不平的是制度的黑暗,不平的是制度的不平等;我更对伟大的林肯总统感到佩服,佩服他废除黑奴制度的决心,佩服他废除黑奴制的真实行动。

我曾经看过一篇课文:《奴隶英雄》讲的也是奴隶们的悲惨。为什么会有这样不平等的制度呢?美国有,罗马也有,他们同把奴隶们当作“会说话的工具”不把他们当人看待,甚至拿他们的生命来开玩笑!这是何等的不公平呀!

同样是人,生活在同样的世界里,可是他们过的生活却是天壤之别,一个是不停地指使别人做这做那,另一个则是被命令着做东做西,做不好还要挨打挨骂,甚至还要付出生命!我不敢相信现在走在世界最前面的美国,竟有这样的一段黑暗历史。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真正明白了我们现在为什么要呼吁公平、公正、公开的作法,凡是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不管你是白种人、黑种人,还是黄种人,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社会变成一个文明的社会。

我希望,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能在世界上广泛确立,不要再让汤姆叔叔的悲剧重演。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好句(篇7)

我看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书中讲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期间的故事。

庄园主谢尔比为了还债,决定把汤姆叔叔卖给黑奴商人黑利抵债,随后,汤姆叔叔辗转于两个性格各异的奴隶主的家中做工,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庄园主克里亚以及心狠凶残的奴隶主雷克,最后,汤姆叔叔被雷克折磨致死。由此真实地展现了美国黑奴在奴隶制下遭遇的种种苦难和不幸,寄托了作者盼望黑奴获得自由的美好愿望。

林肯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因为他颁布了解放黑奴的法令,并发动南北战争来教训南方的奴隶主。他伟大的信条至今为人们所景仰:“每个人生下来就是平等的,不分种族和肤色。”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一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她叫吉琳,当她看到汤姆叔叔忧伤的样子时,十分同情他,并央求爸爸把他买下来,她说要让汤姆叔叔感觉到快乐和幸福。她是个天使,虽然她死了,便我相信,天堂里一定因为有她而充满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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