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大学生
发表时间:2025-08-21阿q正传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11篇)。
《阿Q正传》深刻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封建、保守、庸俗和腐败等弊端。通过阿Q这一形象,鲁迅以犀利的笔触批判了社会的种种不公与虚伪,发人深省。阅读后让我对历史的反思更加深刻,也认识到了个体在社会变革中的无奈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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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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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阔的历史背景上,塑造了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贫苦农民阿Q的典型形象。阿Q既是一个被剥夺殆尽的贫苦农民,又是一个深受封建正统观念影响,带有小生产者狭隘保守品性的不觉悟的农民。他身上有“看客”式的无聊和冷酷,更有不少符合“圣经贤传”的思想。阿Q的不觉悟,突出地表现在他对“革命”的态度和认识上。
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阿Q最初“以为革命党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深恶而痛绝之”。但当辛亥革命爆发时,他在直感中产生了革命的愿望。但是,他的革命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在他看来革命就是反清复明、改朝换代而已;他神往革命只是夺取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威福、子女、玉帛”;而且,阿Q还幻想着自己革命后可以奴役同样生活在底层的小D、王胡们。阿Q这种革命观,是封建传统观念和小生产者狭隘保守意识合成的产物。
阿Q又很自尊,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眼神里,甚而至于对于两位“文童”也有以为不值一笑的神情。夫文童者,将来恐怕要变秀才者也;赵太爷钱太爷大受居民的尊敬,除有钱之外,就因为都是文童的爹爹,而阿Q在精神上独不表格外的崇奉,他想: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加以进了几回城,阿Q自然更自负,然而他又很鄙薄城里人,譬如用三尺三寸宽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庄人叫“长凳”,他也叫“长凳”,城里人却叫“条凳”,他想:这是错的,可笑!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他想:这也是错的,可笑!然而未庄人真是不见世面的可笑的乡下人呵,他们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
“我们先前——比你们阔的多了!”“现在的世界太不成话,儿子打老子”“我总算被儿子打了”。这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典型体现。这几句话是阿Q和别人发生口角或争斗打不过对方时说出的。这种精神胜利法实际上成为了阿Q自我麻痹,逃避甚至不能正视现实的手段。
《阿Q正传》共分为八章,按照时间发展的.顺序分别描述了阿Q的悲惨遭遇。文章的主题思想是通过塑造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阿Q,一个贫苦而不觉悟的农民形象来表现的。阿Q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以小见大,反映了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制度压迫下的贫苦农民形象。鲁迅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出国民的弱点,是想写出一个当时国人的灵魂。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迫害的农民典型。《阿Q正传》突出描绘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即被羞辱和欺负之后的“健忘”或向弱者泄恨等种.种转败为胜得“巧法”,使他的精神境界“常处优胜”。鲁迅通过写阿Q人物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当时中国国民的劣根性和人性的“痼疾”和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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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小说集《呐喊》中的一部中篇小说,自发表以来受尽追捧与偏爱。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获奖者莫言,曾公开直言:“我所有的作品,都比不上《阿Q正传》。”甚至愿意用自己所有小说换一部《阿Q正传》。
小说主人公阿Q,是一个卑微到底层的小人物,鲁迅先生用荒诞的语言写尽了他荒诞的一生。连个正经名字都不配拥有的阿Q是可怜可憎又可笑的,但笑着笑着就让我们看见了残酷的.生活真相。
阿Q何其人?一个来自社会底层彻头彻尾的人生输家。他无姓无名无籍贯,无家无经历无固定职业,这样的人,注定被人轻贱。偏他作为一个“六无”人员,不以为耻,习以为常。
有一次,阿Q喝了两碗黄酒,便手舞足蹈对旁人说,和当地颇受尊重的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地排起来还比他的秀才儿子长三辈呢。赵太爷上去就给了他一个嘴巴:“你怎么会姓赵—你哪里配姓赵!”阿Q表面一言不发,甘愿丢掉姓名,但不一会就想通了: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这样的自我安慰逐步形成了他特有的“精神胜利法”,即“在假想中克敌制胜”,每一次现实中的挫败都要加倍的“精神胜利”弥补。
譬如当他被人揍了,毫无还击之力,只是在那人走后,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把那人视作“儿子”,平白无故地在辈分上抬高了自己,便也能心满意足。哪怕他真的尝到了失败的痛苦的那次,他好不容易赌博赢得很多钱却被抢走了,于是竟自己打自己,觉得好像打了对方一样,又满足地睡去了。
失败就失败,为何阿Q不承认和面对呢?因为他曾“先前阔”、见识高,而且“真能做”,沦落到底层后,却依旧自视甚高。他因好吃懒作的脾性,又丧失了改变现实的动力,他的精神胜利带着三分自傲,三分怨念,加上四分麻木不仁。只能在幻想中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自欺欺人。
现代社会,很多人盲目学着阿Q,精神胜利法屡见不鲜:被领导骂了表面微笑心中狠怼几句,看见别人事业成功就腹诽他的家庭不幸,大众质疑某流量鲜肉业务能力也能遭到粉丝的打抱不平:“你知道他有多努力吗?”用精神胜利法将失败归因于外界,而放弃自觉自省,习惯性躺平。
生活很难,压力很大,心情很焦虑,身处其中之人惟有敢于正视现实,直面自我,才能抵御失败侵袭。这样的勇气和乐观,才是真正的精神胜利,也会带来现实胜利。
阿Q,就像一面多棱镜,让我们看清自我,提醒着我们不要落入他笔下那个歪歪扭扭的圆圈,而且是时刻保持乐观上进、保持奋进自省、保持善良谦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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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过头了甚至招来灾祸自己也不知这就麻烦了。阿q死了,他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死。死都死得如此糊涂,他的人生怎能算不上是悲剧的一生?尤其是最后一句旁白说阿q“子孙繁多,至今不绝”使观众在欣赏完电影的.同时,将彼时与此时对比,寻找现实中的阿q,从而产生许多感慨。
这真的是一部发人深思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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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看阿Q,觉得他跟星星一样可爱,给我们观众带来了这么多欢声与笑语,但看着看着,总觉得吧,不太对劲:星星是基于调侃别人来达到幽默搞笑,从而给我们一种很轻松地气氛,而阿Q则是在不断地跟小丑一样通过糟践自己的尊严来让我们笑,让我们苦笑,让我们不得不发出几串笑声来缓解一下沉重的氛围。
阿Q的社会地位很低,什么都没有,甚至连属于自己的'住所都没着落,只能可怜地窝在一个破庙里。他没有固定的工作,不能像其它人一样守着自己的几分薄地过日子,只能给别人帮工,赚些辛苦钱来熬日子。就这样,还是不是地被地保给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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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的一生是笑料的,未免可怜,却不值得可怜!
对于阿Q,有太多的说法,其软弱无能,势强凌弱,无不暴露其本质。在那样一个年代中,深处恶劣的环境,阿Q先生却更表现出了不争气不警醒的态度。它渐渐形成了阿Q风格,即现在人们所说的`阿Q主义。
生活环境的恶劣,做人的种种失败,更使我们的心感到同情与怜悯,也许同情与怜悯对他来说无所谓,他会感到那些是什么屁东西,走阿Q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屈膝人下,任人欺凌已是一种习惯。阿Q先生认为这是天命难违,是人的意志所不能转移的,关键是他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有人说他会舂米干活,那只是当时看到他还有一点可用之处才说的风凉话,但事后是过河拆桥,没用了就踢到一边去——奴才到底是奴才,因为没有了尊严,没有了自尊。
虽说他有奴才的本性,却不乏知道另一个道理——强势的不敢欺负,难道还惹不起弱的,才有了调戏小尼姑的伟大做为。算是长了出息。
反感革命党,痛恨剪辫子,怀疑在外面走路的女人与别人有勾搭。但为了高人一筹,却想着投靠革命党,在思想上占领高地。结果不选择却被屈成死罪。一向欣赏别人被砍头的阿Q却自己尝到了被砍的感觉。难道这是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年代,不应该有这样的阿Q精神,为了生存,在生活中,必须要有自尊,必须要有尊严,必须要有志气。这样的人才不会寄人篱下,民族才更有生机。这种讽刺阿Q精神的思想,从侧面激励了我们要有尊严,让我们更加有了勇气,敢于面对困难。
阿Q,是洗涤了我们的心灵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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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如果还想接着看的话,请期待下一篇《阿Q正传》第七章读后感(五)《革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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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的“革命”事件是一出闹剧,也将阿q的“精神胜利法”推向了新的高度。阿q狭隘的小农观点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是深恶痛绝。并在显示自己见过杀革命党时冒出“革命党当然该杀”这种观点。
但当他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与未庄人对革命党的害怕慌张时,却对革命有些神往了。最终大喊“我革命了!我要什么就有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冲出酒店,一路高唱着戏文,好不得意。
其中前一句自语揭示了阿q心中革命的目的:要什么就有什么,喜欢谁就是谁。反映了他对革命的不理解;而戏文的吟唱表现出阿q心中的得意和盲目性,也揭示了他对革命的无知和盲目乐观。在他眼里,只要他想革命了,他就能革命。因为他太苦太穷了,所以他一心向往革命,他所想要的只是改变自己的地位。
从后来他的美好梦境中不难看出,他对革命的本质,性质以及对象根本不了解,对革命对象也极端混淆,而且留有非常浓厚的封建思想。但后来阿q失望了,因为革命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去尼姑庵革命不成,假洋鬼子也不准他革命,他的“革命”只好就此结束了。我们可以看到阿q性格中的“精神胜利法”是他精神领域的主导,而且这一性格一时一刻也没有离开过他的躯体。
甚至是后来被当做替死鬼抓进监狱,游街。他竟也能坦然地想成“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抓进抓出的,要游街的”。这种“精神胜利法”此时却让观众有点心生敬意了。
狱中的阿q认真地画着圈,他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也将走到尽头,不免让我们心生一丝怜悯。当他真的要枪毙时,他终于恐慌了,颤抖地闭上了双眼,“精神胜利法”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刻没有奏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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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一件小事》简述了一个人力车夫拉着“我“前行遭遇了碰瓷的故事。
其实碰瓷这种事情哪怕就是现在也很平常,也很频繁。如果说发生在现在,大部分被碰瓷的人都会很愤怒,鄙视他们。有的人会像“我”那样调脸走人,更有甚者会上去给他们两个耳光,但无论给什么都不会像文中车夫一样给与关怀。毋庸置疑,车夫是伟大的。那个女人或许是可鄙的。但是在车夫眼中,即使在看不起,她还是个人,这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所办不到的。这也体现了他——一个车夫,一个最底层的小人物,却懂得很多上层人士所不懂得的最起码的尊重底层人士。
现实中像小说中车夫一样的人也还有很多,如网上最近炒得很火的犀利哥事件中的一个网友“老馋猫”,在网上大多数人都以PS犀利哥图片为豪的时候,在网上就是这个网友第一个表达了自己的心声,他认为犀利哥作为一个乞丐已经很可怜了,他最需要的是温暖,是关心,而不是恶搞。虽然他的这些行为不一定都能被人所认可,至少我是认可的,他尊重别的人,一点不自私,这种人值得我尊重与学习。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行尸走肉,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是每一个人都配做人。在鲁迅那个年代,正如屈原说的一句话可以形容,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以鲁迅笔下车夫为代表的不少人都是清醒的,至少有良心和尊严。但现在很多人良心已泯,为了利益,敢于放弃良心和尊严。
当然,这类人虽然不值得同情,但还毕竟是人,给予最起码的尊重就行了。关键是我们应该学习车夫那种人格,至少要学习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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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星期,因为生病住院的原故,颇为闲散,在医院里打完点滴之后,就可以在街上闲走,偶然在旧书滩上见有七册鲁迅先生的小册子,就以十二元的索价买回,依次是《呐喊》、《野草》、《坟》、《二心集》、《伪自由书》、《且介亭杂文》、《准风月谈》,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北京版,重印鲁迅先生1918年到1934年间的文章。原书的定价不等,我望着这七本三十年前出版的书不知如何是好,怕闲居斋中的懒散,只好带至空巢工作闲暇时阅读,这便是这篇小文的缘起。
鲁迅先生的文章,多少在以前是读了一些的,本着“故书不厌百回读”的精神,我首先拿起了《呐喊》,鲁迅先生自己说:“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欣,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去的寂寞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忘却,这不能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自序》)这让我多少有相同的感觉,也许文人的心是相通的;而年龄与观察考量时序也是让人玩味的,试看《呐喊》所集的文章:
自序,1922年12月3日,年41岁。
狂人日记,1918年4月,年37岁。
孔乙己,1919年3月,年38岁。
药,1919年4月,年38岁。
明天,1920年6月,年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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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小事,1920年7月,年39岁。
头发的故事,1920年10月,年39岁。
风波,1920年10月,年39岁。
故乡,1921年1月,年40岁。
阿Q正传,1921年12月,年40岁。
端午节,1922年6月,年41岁。
白光,1922年6月,年41岁。
兔和猫,1922年10月,年41岁。
鸭的喜剧,1922年10月,年41岁。
社戏,1922年10月,年41岁。
这使我想起另一首先生的诗:
“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何妨赌肥头,抵当辩证法。”
钱玄同先生曾经说过“人到四十就该死,不死也该枪毙。”确实,四十岁的年龄,实在是一个尴尬的年龄段!也许我已经到了“向不惑”的年龄,对此深有感受!有意思的是:鲁迅先生开始写小说得益于钱玄同与陈独秀两位先生,而后来却都分道扬镳了!这是始料所不及的。《狂人日记》里的“狂人”影响了几代人?去年我作《阿五外传》,除了我的排行是“老五”外,“陈老五”的影响也可能是一种巧合?
人血馒头何尝又在现在的中国消失?“”只不过是换了另一个人血馒头的面孔而已!孔乙己、闰土已经绝迹了吗?至于赵秀才、假洋鬼子在我们的周围依然地活跃和繁衍生息不已!有时候我真的有些悲哀:何以中国的“国粹”如此的坚强?鲁迅先生在酒醉和抄写古碑之后,奋起呐喊,但又能唤醒几个人?
阿Q因为向赵府的吴妈求爱,便失去了工作的机会,并且是“从此不得踏进赵府的门槛”!在我们的生活中又有多少阿Q想进赵府而不能?小D进了赵府便也看不上阿Q,并大声地说“没有,没有!你出去!”阿Q只能说“记着罢,妈妈的……”昨天听某先生说我位列考古所“四大散帮”之一,我倒有些“宠若受惊”了!有时候看小D与阿Q撕打,实在是不知道怎么样做才好:既不能作和事佬——多事不如少一事、说了也白说,也不能起哄——“良心”说不过去,只能是冷眼静观了!这,在先生的《呐喊》面前多少有点自现形污了!
“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自序》)那是先生的高明和远见之处!因为实践证明,今天的阿Q与小D依然健在!并且各行其是,悠哉然哉!袁阿五夹在阿Q与小D之间,说不清楚是个什么味道!更为糟糕的还要面对假洋鬼子、赵秀才、举人老爷!
说到这里,我大概要学一学没有破落之前的孔乙己,教一教小孩子写“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法”,然后再就着茴香豆下酒,抑或抄一抄古碑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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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世界太浮躁,世界对我说是你的心在浮躁,我摇摇头,只想呐喊以泄内心之郁闷。
在《呐喊》的自序中,鲁迅先生说过,回忆可以使人欢欣,但有的也不免使人寂寞,但唯有痛苦不能使人忘却,这便是呐喊一书的来由。但何为痛苦的记忆,是父亲生命垂危时药石无医的无奈,面对中医骗子的愤恨,到底还是在画片上见到若无其事地欣赏被日军砍下头颅示众的中国人的看客,呵,都是强壮的体格,麻木的神情。
那时的中国除了极少数的知识分子以外,大多数的人还是目不识丁,在最基础的温饱都没满足的条件下,追求精神上的开化就是痴人说梦,他们活在封建思想和封建礼教所构筑的囚笼里,周围铜墙铁壁,一但触碰,必定会撞的头破血流,久而久之,他们愚昧无知的程度,简直是令人毛骨悚然。
可以试想,在鸦片战争后的一系列侵略战争中,外来文化不断侵袭,此时的中国,没有独立的人格,自由的思想,积贫积弱,因此,鲁迅先生说,学医并非一件要紧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首推是文艺。
鲁迅先生的前一句话我是不予认同的,因为任何人无关他的身份,职业,信仰,阶层,贫富贵贱,生命应该是独一无二的,理应永远地被尊重,被珍惜。可在当时的大环境下,愚昧无知的人是可怜的,但他们又都是可恨的,但精神是一个人内里根深蒂固的存在,就像一棵参天大树,要想连根爬起谈何容易?所以我很认同鲁迅先生将畸形的人性作为治疗的首要任务。
鲁迅的呐喊具有张力,五四运动将矛头直指中国的旧制度和旧文化,但是只令少数的知识分子思想上进一步解放,对于绝大多数的人的影响还是聊胜于无,仔细反思,这个矛头指向的还有误差,因为无论任何制度,任何思想,它都是人这个主体所制造出来的,所做出的任何改变都应该紧紧地贴合人性,从人性出发。制度的变迁虽难,但比起人性的变迁还是容易太多,只要人性不变,任凭你是全盘引进西方的制度也好,还是独立摸索本国的旧有制度也罢,悲剧仍是会不断上演,甚至愈演愈烈,因为你永远低估了人性的破坏力,他总是能够超乎想象。
从狂人日记中,我看到狂人挣扎于被吃的恐惧中,终日恍恍惚惚,人们生活在那个吃人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像野兽一般,只待他人放松警惕,便一口将其吞没,尸骨无存,他们的内心残忍无情,麻木不仁;在药中,他们用革命者的鲜血去浇灌馒头,并将它奉为拯救生命的“圣物”,他们或有陡然一试的无可奈何,亲人病入膏肓的走投无路,却更是有愚昧无知的神灵观,自私地利用他人生命,令人发指;在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可怜却又可笑的人,他把自己当爷爷,把别人当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还是不知悔改,独创的“精神胜利法”更是令人啼笑皆非,他自轻自贱,“以各种妙法克服怨敌之后,便又愉快地跑到酒店里喝几碗酒,又和别人调笑一通,口角一通,又得了胜,便愉快的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着了”,他的精神胜利还体现在与小尼姑的恃强凌弱之上,他会永远感受到胜利的得意,他飘飘然的似乎要飞去了。另外还有被封建科举残害的面目全非的孔乙己,他迂腐,但又自命清高,自高自大;这些鲁迅笔下的人物形象,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的内心世界并不强大,并不正确,强大到去发现封建社会,封建礼教的不合理性,正确去理解自己和他人行为的畸形与可恨,他们自身就像是一潭毫无生命力的沼泽,对外界落进的任何东西都照单全收,表面污浊与腐臭,并无思考与判断的能力,“从来如此,便对吗?”此时的他们迫切地需要构建起一个新的内心世界,一个可以帮助他们面对痛苦生活的内心世界,一个可以帮助他们明辨是非的内心世界,一个帮助他们对明天有所期待的内心世界。而此刻以鲁迅为代表的新文学的知识分子登上历史舞台,他们创报刊,翻译西学,提倡民主与科学,因为他们认为,中国人本没有自己固有的内心信仰,与神灵有关的内心信仰自然被定义为封建迷信,而外国则不同,他们信奉主的力量,无论在如何困难的时刻,他们仍然会相信灾难会过去,因此他们的抗打击能力很强,对未来的期许仍使他们具有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动性,而此时中国人只在封建迷信的迷雾了兜兜转转,丧失感官,这就是知识分子想要去帮助他们构筑一个充满希望的精神时间的原因。
鲁迅曾感叹道:民族劣根,难治啊!他那妙手回春的疗救之术,确实能够在黑夜中拯救无数人的灵魂,但还会让一些顽根残留下来,雷抒雁曾在他的文章中写道:贫穷曾恶毒地嘲笑着文明,精神享受还是与物质有关。在当今社会,满大街的药店琳琅满目,书店却寥寥无几,名著的价格一降再降却仍无人问津,而娱乐八卦的书籍却炽手可热,国民精神方面仍是急需疗救,要真正实现精神上的富足,整个民族的新生,仍是任重而道远。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先生已去,希望后人呐喊会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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