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清理述职报告
发表时间:2026-01-31三资清理述职报告(集锦12篇)。
【1】三资清理述职报告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村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法门村委会辖个9自然村13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86户、1826人,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407元。
20xx年,恐龙山镇法门村委会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村级财务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虽然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个村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核算准确,资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多人经手现金、重大开支不履行手续、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土地开发资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现象。
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别是资金管理模式和核算办法,使部分村干部权力过大,随意审批,民主监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隐患。所以,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村级账务、资金两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是提高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勿之急和有效举措。
二、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之初,我们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
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
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三、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村委会上成立了以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村委会“两委”等党员同志为成员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文书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财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档案室,设Z报账员1人,记账会计人,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
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法门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法门村委会筹资调度资金购Z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村党员干部的认识。法门村党总支专门召开了党总支会议,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统一党员干部的认识;全村党员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在正式启动实施前,从去年四季度开始,法门村对20xx年以来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 “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
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记录,财会管理、汇总分析、实时公开等,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中心财政所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
“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中心财政所服务部设立村级账户;二是统一报账时间,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由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村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七道关”: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
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
三是把好审批关。对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
五是把好审核关。由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核算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
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财务服务中心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7、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Z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片、招投标原始文件和合同等。同时,把各村“三资”情况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随时调整“三资”台账数据,做到钱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整合资源建立恐龙山镇法门村招投标管理中心。 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加强交易所建设,规范资产资源处Z。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的标准与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在5千元以下、大宗物品采购单件1000元或批量3000元以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土地、林权交易除外)每宗评估核准价在5千元以下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Z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四议”即村两委会议提议、民主听证会参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事前公开经营性资产资源的分布、面积和经营状况、事中公开项目的评估和招投标情况、事后公开中标资金的收支情况或验收决算情况。
2、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镇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包包账、断头账、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微机管理,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镇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镇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促使民主理财落到实处,提高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对村财务公开的内容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的弊端。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结合民主议事日对村里的各项开支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理财组长加盖民主理财章,对虚开、多报等不合规不合法单据坚决剔除不准报销。只有加盖民主理财章,手续完备的单据,财务服务中心才记账报销,这使民主理财真正落到了实处,做到了公开时间及时和公开内容的真实,减少了农村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
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运行接近一年时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镇财政所等部门指导帮助下,结合当前农村经济活动的现状和趋势,结合农村群众民主理财的新要求,逐步完善村级民主理财监管制度和程序,逐步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也将认真学习外地和全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模式的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提升了农村财务监管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三资清理述职报告
村级三资管理制度
1.村集体基金管理
1.规范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不得坐席支付,不得持白单或预收单入库。村级资金全部由乡财政会计中心专户管理,村级不得自行开立银行账户。加强代办会计师对各村货币资金提取情况的事前监督。除按规定可使用现金支付外,村内一切经济收支均须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严禁设立账外账户、小金库、私藏和挪用公款。严禁公款、长期存款和大额现金支付等行为非法借出集合资金或者利用集合资金参加商业保险。严禁使用集合资金购买股票、期货或基金,严禁为任何人或单位提供担保。
2.规范账单管理。村内各项收入必须出具乡镇财政核算中心统一收据,并及时入账。不得使用自购小票;村内各项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证件,并注明用途或理由。审批手续,严禁白头发票。
2.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及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
1。村级工程项目管理。 在村级工程建设中,首先要考虑村级经济的承受能力,防止村集体经济超负荷运转。要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变更、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工程审核等管理,制定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切实保障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运作。 2.村级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大额承包、出租、转让、收购等事项,必须由村队集体讨论,报村成员(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决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运作。 .
3.加强工程合同签订及结算兑现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和资产资源承包、租赁、转让、采购大额核准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必须内容完整、条款完整合理、程序完整。工程建设项目和项目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工程款,不得擅自缴纳建设费;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开具统一的全额税务发票。对村级资产和资源的承包、出租、转让,应当建立承包台账,承包资金(租金、转让款)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收付,防止集体损失。资产。
三、村级资产资源的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明细核算,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查明存货损益原因,及时处理,确保账目一致。
2。信用和债务管理。 建立详细的债权债务登记册,根据债权债务的种类和用途,记录村内各类债权债务的时间、数量、经办人和证明人,有效掌握村内债权债务的详细情况。债权债务的发生。同时,应及时收回所有应收款项。确已成为坏账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坚决禁止不良债务增加,严禁借债垫付各项税款,严禁借新债还旧债,严禁借债盲目搞建设项目.
3. 资源管理。重点加强对依法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包括耕地、林地、杂地、荒地、滩涂、水面等)的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村集体土地承包或征用手续,办妥相关手续,建立村集体征(占)地台账,确定村集体征(占)地单位、征(占)地时间、地块、区域、价格、补偿资金总额、实际到位总额及时记入台账。加强村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验收登记制度,在验收台账中详细记录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征用和使用情况,并公开它给村民。农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应当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证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权证。合同经营权”。
二、完善“三资”监管机制
(一)强化民主监督 进一步发挥村监委作用,深化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工作上,村民财务管理小组要实行月度财务管理,对原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 一一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费用不全或不合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村落实有关规定。 已实施更正。 落实村内重大“三资”管理事项全程监督,真正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二)加强会计监督 会计服务站代理会计师要严格核对凭证,对不符合制度规定、手续不全的收支凭证退还,督促村民限期改正。 严格监督资金使用,代办会计师必须提前监督村内银行存款的提取。提取银行存款前,各村需填写银行存款提取审批表。代理会计师必须审核村级资金使用审批表的内容,审批程序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审批手续不齐全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待办结后处理。严格执行村现金和银行存款清查核销制度。代办会计师必须每月核对一次村里的手头现金和银行存款。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书面报告乡镇、街道经济管理站或者“三首都”监管中心。建立财务分析报告制度。会计服务站应按月或按季对各村的总收入、总支出、非生产性支出、追债压缩金额、存货现金控制、白头发票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列成表格。表格在乡、街道范围内通报。
(三)加强审计监督。 在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时,各乡镇、街道应当配备专职审计员。根据乡镇人口规模,3万人以下一般2-3人,3万人以上至少3人。人们。按照“百村审计”要求,扎实推进村级财政“三年轮审计”工作,重点抓好村级财政收支、征地补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资本资产管理、村干部经济责任、信访等。开展问题审计和专项审计,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村级审计的考核检查,抓好审计结果整改落实,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示制度,扩大审计监督透明度和群众知情监督权,严肃查处惩处村干部违法上乡的行为。集体经济审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加强金融网络监管在市乡级联网基础上,加快村级金融计算机监管网络建设,实施全市三级联网,保持村出纳网上账户报销和“三资”监管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实现了财务会计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
(五)加强考核检查。 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加强对各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货币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票据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确保所有系统都到位。 .市、村两级“三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乡、街道、村三级“三都”管理工作分别进行考核,每次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上报。 ,对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最后三个乡镇进行考核。 、街道作为农村“三都”监管的重点单位,开展重点监管。同时,将村级“三首都”管理纳入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三资清理述职报告
按照中共XX市纪委机关、XX市监察委员会、中共XX市委组织部、XX市公安局、XX市财政局、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清查行动的通知》(X农〔20xx〕73号)要求,我区积极开展“三资”专项清查工作,全面动员部署,扎实推进,在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2个乡、22个行政村(社区)全面开展“三资”专项清查工作。通过村级清查、乡级检查和区级核查,共计清查出个人拖欠村集体资金问题1个,涉及金额5。398万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积极动员部署。20xx年9月3日召开了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会议,区纪委、区监委、区组织部、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人及燕山、雪华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一要明确清查内容,逐项清查谨防遗漏,二要把握时间节点,环环紧扣积极推进,三要重视公开公示,逐项确认按期公示。四是把握问题处置方式,各部门认真履责协调配合,五要做好维稳工作。
燕山、雪华两乡也分别召开了“三资”清查专项行动部署会,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会计参加了会议。
(二)大力宣传公示。为确保“三资”清查专项清理行动取得良好实效,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印制发放了《XX区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清查行动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500份,并在各村委会等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提高村民对“三资”专项清查的知晓度、关注度,动员村民积极参与清查工作。
(三)全面自查清查。2乡22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三资”清查自查工作,清查内容为:一是已故五保户承包地使用等情况,二是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情况,三是单位和个人拖欠、挪用、挤占村集体资金等情况,四是单位和个人违规承包、低价或无偿占有村集体资产资源等情况,五是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数据填写、资产分类、公示确认和台账资料等情况。对清查出的问题认真填报清查核实报表,并建立了台账。
各村将“三资”清查情况在村公示栏进行了不少3天的公示,充分接受村民监督。两乡政府积极督查指导,并逐村进行核查验收。
(四)区级核查验收。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局组成“三资”清查核查验收小组,制定了验收核查方案,开展核查验收工作,9月底已完成核查验收11个村,验收率达50%,按时按量完成验收工作。对核查出的问题,涉及的乡村及时进行了整改。
二、清查成果
(一)通过清查,各村五保户均为分散户,由其亲属赡养,五保户故去后,其承包地均有其赡养的亲属耕种。
(二)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比较规范。
(三)未发现单位和个人违规承包、低价或无偿占有村集体资产资源现象。
(四)各村对村集体资产进行了分类登记,建立了台账,并纳入“三资”平台管理。
(五)清查出个人拖欠村集体资金5.398万元。
三、存在问题
由于村干部换届,部分村干部及村报账人员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不熟悉,管理不规范。
四、下一步打算
(一)对查出的拖欠资金问题,依法追缴。
(二)加强村级报账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报账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村级三资“管理质量。
(三)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租、发包操作程序。
【4】三资清理述职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 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省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总站”统一监制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广播通讯等管理费、计生支出、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纳员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大额开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严禁“白条”做帐。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出纳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理财小组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理财小组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dSBj1.CoM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农电水利设施、村级道路、教育(学校)、文化、村办公企业等资产。
2、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3、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4、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帐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九、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和村理财小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十三、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十四、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1、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
(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
(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总会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
(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
(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
(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
(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
(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5、资金会计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
(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
(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
(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
(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6、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
(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7、村出纳员的职责
(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
(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
(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
(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
(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5】三资清理述职报告
王答村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成立了由村委主任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村理财小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全面指导自查工作。
根据自查内容总结汇报如下:
1、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了财务审批制度,建立规范会计档案,规范了我村财务管理、审批制度。
3、实行“村账乡管”。村委会集体财务由乡经管站代理,使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实行票据领用核销制度。
4、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坚持到每个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在醒目地方合理设置公开栏;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充分发挥理财作用。
5、实行会计人员及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培训制度。每年对会计人员及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实行审计监督制度。一是离任审计;二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
7、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文字档案安全完整。
8、土地流转情况。实行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决制止村组织包办代替或截留流转收益现象。
【6】三资清理述职报告
XX市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工作指导意见
为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农村资源,进一步规范农村资源管理工作,有效纠正和解决乡、村两级资源管理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按照边清边改、清管结合的方针,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的手段,规范资源发包程序,全面清理整顿不合理的农村资源发包合同,最大限度地维护乡、村两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清理范围
这次全市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主要是乡级所有和村集体所有的草原、水面、机动地、沼泽地(含松花江沿江乡镇套子里地)等资源的发包情况、合同鉴定及承包金的兑付情况;集体所有的林木、固定资产的变卖、租赁等资产运营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乡镇要在2月15日前,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实拉实测、实地盘点等方式完成对所属村、屯的资源清理工作。具体要达到“四到”、“四清”。“四到”是资源清理要到村、到屯、到人、到地块。“四清”是资源底数清、存在问题清和承包费兑付清、发包合同鉴定情况清。
(二)自查自纠阶段。这项工作要在3月15日前结束。重点是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合同”或“问题资源发包项目”重新进行梳理。主要是对仗权发包、低价发包、随意延长承包期、资源发包程序不合理、合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新排查。一是查清、核准“问题合同”。各乡镇要按资源发包合同逐地块、逐个人地进行清理。通过群众检举、村委会上报、乡镇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办公室集体讨论或调查取证等形式发现和查清“问题合同”。“问题合同”要按照“尊重事实、依法处理”的原则,查明问题性质、形成原因,相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责任等。二是上报“问题合同”。各乡镇要将“问题合同”在3月30日前上报市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办公室,对“不报、少报、漏报或瞒报”的要追究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的失职责任。三是自纠“问题合同”,纠正不合理的发包项目。通过摆政策、讲道理、做承包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谈话等方式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对在自查阶段能够主动放弃或重新调整原有发包项目的,要按照相应政策规定,采取群众参与,组织决定的方式对合同进行调整。对显失公平的发包项目的承包人拒不返还或调整承包项目的,要上报市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办公室和司法程序依法处理。
(三)集中整改阶段。此项工作要在4月10日前结束。对在自查阶段不能主动放弃原有承包项目或重新进行调整的“问题合同”,由市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办公室负责,逐村逐乡依法进行处理。具体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处理。一是组织处理。对于承包人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合同”,由主管部门进行谈话,规劝其交出承包项目或对原合同进行调整。对拒不服从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或相关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二是依法处理。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合同的调整必须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委会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市、乡两级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办公室批准。对“问题合同”的处理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调解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农村承包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依法仲裁解决;也可以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四)检查验收。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工作要作到一段一部署,一段一检查,一段一验收。各乡镇要每月向市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整顿办定期通报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4月末前市里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对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利、效果不佳的乡镇要通报全市,推倒重来。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市里成立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佟伟、市政府副市长何双同志担任。成员组织、纪检、农委、检察院、法院、经管总站等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经管总站,负责全市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专业人员成立工作组。
(二)把清理农村资源摆上重要位置。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此次全市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市委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步骤,作为当前影响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务求取得阶段性的工作成果,彻底改变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混乱局面,确保集体资源保值增值。
(三)协调好部门关系。组织、纪检、农委、检察院、法院、经管总站等职能部门要在市清理整顿农村集体资源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依法处理好不合理的农村资源承包合同,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四)强化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一是要建立村级资源四级联管机制。村级资源发包必须由村集体研究,村民广泛参与并同意,在乡镇监督下实施,并报市经管站备案。今后村级发包一亩资源,出卖一棵树木,都必须在市乡两级职能部门的实地监督指导下进行。二是对资源进行登记造册,
【7】三资清理述职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工作方案》农业农村局竹农发196号文件精神要求:20xx年7月7日上午,镇召开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推进会,农经分管领导,三资中心主任主持会议,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及财务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就我镇如何顺利推进系统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开展工作情况:
首先镇三资中心主任带领的问题领导小组在各村、社区召开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自查工作推进会。
再次镇三资中心带领的问题小组对各村社区自我查找问题:对村、组集体耕地、四荒地、林地、水面、房屋建筑物等资源、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情况大清理。清理集体资源、资产承包、租赁、及合同签订内容是否合规,合同约定的承包、租赁、出让费,集体是否收归入账;对村、组在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经营不合规,“暗箱处置”造成资产资源流失等问题进行清理;对侵占集体资金,占用集体资金违规经营谋取私利的问题进行清理。
最后镇三资中心主任带领在领导小组到各村社就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进行走访群众,村民代表座谈会,征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建议。
二、存在的不足:
通过走访、检查评估系统治理后的“三资”管理情况后,今后工作中要定期对资产、资源进行清理核实,并采取微信、电话等更多的公示方式进行公示使更多群众主动参与其中。
【8】三资清理述职报告
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新举措。我镇严格按照区纪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区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全面清查,加强督促,严加监管,确保村级集体资金规范合法使用,努力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截止6月底,我镇已查清21个村资金类366宗,其中债权162宗,债务204宗;资产类507宗,其中不动产143宗,可动产364宗;资源类156宗,已发包76宗。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三资”管理工作,专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研究我镇贯彻意见。同时,成立**镇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担任组长,镇纪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财政、农业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并从纪委、土地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及财政所中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村(居)会计核算中心”、“村(居)集体资产管理中心”,加挂“村(居)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村(居)集体资源托管中心”,为“三资”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全镇规范村(居)“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区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我镇工作意见,并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结合综治、计生入户访视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有关宣传资料3000份,让村(居)两委、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了解村(居)“三资”监管的概念和范围,正确认识“三资”监管工作的积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为下一步开展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细化方案,全面清查核实。我镇制定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一是抓好试点。按照“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的原则,确定**村为“三资”管理试点村。在试点过程中,我镇抽调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组,协助、指导**村做好清查工作,并下拨专项工作经费,较好地完成预期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在**村召开试点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对“三资”监管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再部署、再培训,为全面推行提供积极的支持。二是全面铺开。我镇成立“三资”清(查工作指导小组,对各村(居)的清查工作进行逐一逐项的督导,指导各村(居)严格按照清查要求,做好台帐的登记、查漏补缺、公开公示、走访核定等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登记质量。同时,建立“三资”管理责任追究责任制度,对清查工作中出现登记不实,漏项漏登的村追究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清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交流工作经验,指出存在问题,还对清查工作先进单位**村等给予XX元奖励。
4、健全制度,形成监管机制。为确保村级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我镇在开展清查核实的同时,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出台了《**镇关于推行村(居)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村(居)集体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保证了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切实维护好集体利益。
同时,我镇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滚动跟踪督办制度,对重大决策、重点服务项目、重要为民办事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20XX年11件为民办实事、8个项目建设落实责任,对水库后期扶持3条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和潼清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行滚动跟踪督查,及时通报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到位落实情况;督促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挂钩、服务项目联席会议和项目进度汇报三项制度,有力推进项目建设。针对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村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镇机关干部不得向村级借款。积极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9万亩林地登记确认,依法依规发包5.2万亩。
全面实施村级山地开发利用报备制,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土地使用、经营和管理,完成历年的村集体林果尝山地承包合同的梳理、重审,共梳理、重审合同99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中止无效合同3份。以规范政务、村务公开为抓手,切实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督查,对低保金、种粮补贴、救灾救济款的发放及村务经费的使用等事项进行严格核查,全面公示。进一步完善镇、村会计集中(代理)核算制度,规范了镇村财务的运作程序,今年来共拒付不合理开支9笔,涉及金额4866元。下一阶段,我镇将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台账的建设,加强对台账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健全“三资”监管长效机制,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努力做好“三资”的日常监管,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9】三资清理述职报告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开开串串香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餐馆,餐馆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1、承包给乙方的位于市区路第号和第号门市;
2、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进行清点。
3、甲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将餐馆全部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简单装修(如安装空调、铺设地面等)
5、上述门市房屋的承租权和室内财产属甲方所有,甲方应同餐馆经营权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承包期限共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本合同鉴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元整(大写:壹拾壹万元整),年月日前乙方付给甲方元整(大写:元整);乙方给甲方的承包金包含门市房屋租金,门市房屋租金由甲方负责向门市房屋所有权人支付。
2、承包金必须在约定的时间一次性付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地收回乙方的承包权。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保证该门市房屋的使用安全,其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市房屋的使用功能,严禁改变房屋的本体结构。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所投入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和室内的装饰装修,在届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对就餐客户的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对来本店的客户以及本店工作人员承担全部人身安全
在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处置甲方财产,更不得将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该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三资清理述职报告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网络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xx镇现有x个行政村,x个村民小组,农户xx户,农业人口xx人,农村劳动力xx个,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xx元。
xx年,xx镇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村级财务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虽然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个村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核算准确,资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多人经手现金、重大开支不履行手续、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土地开发资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现象。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别是资金管理模式和核算办法,使部分村干部权力过大,随意审批,民主监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隐患。所以,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村级账务、资金两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是提高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勿之急和有效举措。
二、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之初,我们就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三、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镇上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各挂片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担任,负责
日常工作,财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微机室、档案室,共设置报账员21人,记账会计3人(负责全镇21个村会计核算)、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xx镇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镇财政筹资调度资金购置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镇干部群众的认识。镇党委专门召开了党委会,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召开党委扩大会,统一镇中层干部和村书记、主任的认识;召开全体镇干部和村三职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全镇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在xx年x月x日正式启动实施前,从去年四季度开始,镇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力量对xx年以来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 “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xx个村的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软件录入,太阳软件具有网络运行、财会管理、附件上传、信息查询、业务提醒、电子签批、远程监管、汇总分析、实时公开等九大功能,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客户终端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中心财政所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中心财政所服务部设立村级账户;二是统一报账时间,全镇xx个村分别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全镇xx个村分别由3个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负责各村的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七道关”: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三是把好审批关。对各村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五是把好审核关。由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核算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财务服务中心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11】三资清理述职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我们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利用二个月时间对全县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县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10个乡(镇),17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35万人,共有60.23万亩耕地,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三权不变、便民高效、民主理财、群众受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一清三建”的方法步骤来开展工作。高度重视,并下发了《芮城县农村“三资”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乡(镇)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镇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代管。
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清理工作要求
1、成立了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10个乡(镇)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2、加大宣传力度,我县结合本县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
3、是把握关键,即时间段及清理的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目前,各乡(镇)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并建立“三资”台账。
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镇)组成的“三资”清查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每册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由村委会保管,一份由乡“三资”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保管。到目前,全县173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已全部实现“三资”计算机管理,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联网信息化监管平台。据统计,村集体债权总额42101.66万元,村集体债务12283.11万元,村集体资金账面余额2964.95万元,村集体资产折价26619.97万元,资源总量95.35万亩(农用地70.07万亩,其中:耕地60.23万亩,建设用地15.36万亩,未利用地9.92万亩)村集体经济合同总件数3413件,经济合同金额2774.69万元,查处案件数量2件,处理人数2人,涉案金额8万元,其中:收回违纪违法案件金额8万元。
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业务流程图。
二、取得成效
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乡(镇)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是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五是奠定了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通过对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能够有效杜绝农业承发包和资金体外循环漏洞,减少村干部职务违纪的机会,为预防村干部腐败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
1、个别村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收入不能够及时入账;
2、私下变卖资产,不在村、组账中进行核减;
3、部分村、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过长、租金低;
二是村领导班子换届账务交接不彻底,还存在断头账现象;
三是乡镇农经中心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
1、年龄偏大、知识层次低,对农村财务和计算机知识掌握欠缺;
2、工作量大,但工资待遇比较偏低;
3、人员配备较少,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四、整改意见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三资清理述职报告
第五条村级统一使用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市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镇村二级管理;
第六条严禁村级使用其他票据,严禁白条入账、严禁村级坐收坐支;
第七条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写齐全后,由村报账员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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