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工资改革方案(集合十三篇)。
薪酬是员工因向所在的组织提供劳务而获得的各种形式的酬劳。狭义的薪酬指货币和可以转化为货币的报酬。广义的薪酬除了包括狭义的薪酬以外,还包括获得的各种非货币形式的满足。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薪酬改革实施方案(精选1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篇1
随着隆庆祥企业集团不断地发展,企业的经营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为了配合董事长提出的“加强基础管理、扩大业务领域”的经营发展目标,20xx年,我们采取了调整管理机构、调整商品结构、调整业务范围、调整人员结构等多项管理再造的措施,管理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细化工资结构,使员工工资能够更合理、更准确的体现出岗位的重要性与技能要求和员工实际工作能力与劳动贡献之间的互动关系。
一、总则:
在现行整体工资水平稳定不变的情况下,细分等级,依据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严格进行绩效考评。
二、目前隆庆祥企业薪酬体系中存在的不合理因素
1、以行政职务划分工资等级
目前,我公司实施的各级人员的工资等级,都是以每个员工实际工作内容套用一个行政职级作为工资标准。在工作中,岗位的实际工作职能容易与行政工资级别出现混淆。例如,行政文员类岗位均享受经理级待遇,通常被理解为在该岗位工作的员工职务是经理,实际上文员是辅助管理岗位,并不具有完整的行政管理职能。
2、单一工资等级标准
同一行政职务的工资等级标准相同,除非是行政职务得到升降,否则工资没有上升或下浮的空间。不利于体现工作岗位性质与职能的区别,也不能体现出任职者的能力大小,是否符合岗位需要。
3、多种职能不同的岗位套用同一工资等级
隆庆祥企业集团由四个经营性质不同的公司构成,每个公司的每个岗位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职能差别,管理类、营销类、技术类、生产类、辅助类岗位都在套用行政职务工资,对于工种的特点、职能的特性、技术等级的高低、劳动强度的大小都没有明确的体现。
4、薪资结构没有细分,不便于执行绩效考评
现有工资体系中,各岗位的薪资没有划分板块,工资内没有最低生活保障基数,同样也没有考核基数,一旦实施绩效考评,不便于体现出考评的公证性与客观性,影响激励的效果。
综上所述,现行薪酬体系的缺点集中表现总体缺乏弹性,对内缺乏激励力度,对外缺乏吸引力。
三、薪酬体系调整的基本思路
A、细分薪酬类别
依照隆庆祥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与岗位设置,我们将薪酬体系划分为:管理类、营销类、生产计件类、技术类、辅助类五个岗位性质不同的类别,薪资标准与行政职务分开,重新依照岗位工作性质、技术含量、对任职者的综合能力的要求界定薪资标准。
B、细分薪酬等级
在每一个薪酬类别里,按照职务、职级的不同,将同一类别岗位的薪资划分为多个等级,依照任职者的称职程度给予相应等级的薪资,并给任职者一定的薪资晋级的空间,从薪资收入方面激励员工不断学习,积极提高综合能力,每个人都可以从工资等级的提高和行政职务的升迁两方面同时获得报偿。
C、细分薪酬结构
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级的薪酬总额都划分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三个板块,三个板块依照功能不同各自发挥作用,既要使劳动者的业绩与收入挂钩,同时也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生活保障。
四、薪酬体系调整的实施原则
A、按照岗位性质确定薪酬类别,按照岗位贡献确定薪酬等级,坚持按劳取酬的原则;
B、既要确保员工获得最低生活费保障,同时在薪资中定量进行绩效考评;
C、以各单位、各岗位的职责、特点,以及员工的工作技能等级水平为薪资结构的设计基本依据,充分考虑每个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
D、现有员工的薪酬等级应严格依照上述原则调整或套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定。
E、预设薪资结构
预设薪资结构
岗位类别
薪资结构
考核比例
月奖
年奖
行政管理类
技术管理类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30%
有
年终视企业赢利情况
30%
营销类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30~35%
销售提成
生产类
基本工资+计件工资
计件类100%
有
辅助类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12.5~20%
无
其他说明:
1、取消学历补贴、驻外补贴、技术补贴;
2、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50%,每月按照绩效考评得分的比例发放,月缺勤超过5天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岗位工资按照出勤天数发放。
五、特殊情况
1、身兼多职的员工,其工资标准按照最高的职务执行,不再重复发放。
2、具备特殊技能,并被本企业特聘在专门岗位工作的员工,其薪酬按合同约定额度发放,不受薪酬体系限制。
3、其他岗位不属于本企业的正式编制,其工资标准不列入薪酬体系范畴。
4、未指定见习工资的岗位,其员工见习期工资按照工资总额的80%发放。
5、不符合岗位需求的员工,其工资级别应降级核定。
六、新旧薪酬体系的对比
从统计情况上看,管理岗位的薪酬标准稍有提高,并预留了上升的空间,涨幅根据岗位工作性质略有不同。其中有必要说明的是:
1、与原有的薪酬体系相比,新体系强化了技术岗位与营销岗位(包括零售与团购)的工资保障部分,但整体工资收入水平将与绩效考评挂钩;
2、部分岗位为新设立岗位,与原有薪酬体系中的薪资标准不具有可比性;
3、营销类岗位的业务奖励由各公司、各部门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无须纳入薪酬体系;
4、辅助类岗位的薪酬依据其岗位特点作部分调整,纳入薪酬体系;
5、生产系统技术岗位按照实际工作性质分别归入新的薪酬体系中,原薪酬计算方式不再执行。
七、附表:《薪酬体系对照表》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篇2
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员调薪工作,并建立合理的工资调整流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晋升、降级、降薪等。
三、工资调整的种类
工资调整是指公司根据员工服务公司的时间、工作表现、考评结果、职务的升降、岗位的变迁等而对员工原有工资进行调整,分上调和下调两种。
员工的工资调整分为四类,即转正调薪、任职调薪、特别调薪、全面调薪,各类调薪互不冲突。
(一)、 转正调薪:转正调薪是指员工在试用期满时,按规定办理转正审批手续,公司根据其试用考评结果,对其试用工资进行的调整。转正工资调整幅度的大小依据试用期考评结果而定。
(二)、任职调薪:任职调薪是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其原有职务发生变化时,公司根据其职务的升降对其原有工资进行的调整。
(三)、特别调薪:特别调薪是指因特别情况发生(例如薪资基数低于市场同等岗位水平、员工派往省外、工作业绩突出、工作表现极差、关键事件发生等),公司对员工原有工资进行的调整。特别调薪分正向调整和负向调整两种。
(四)、全面调薪: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及工作业绩,对员工薪酬级别进行适当调整,使员工实际收入在企业盈利的前提下,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同时对不称职的员工予以降职降薪。
发生以下情况进行工资降薪调整并酌情调职或降级处理:
1.在原岗位上能力一般,影响到工作质量、效率和完成情况。
2.出现严重工作失误与管理不力,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3.绩效考评不合格,在C级别。
四、调整比例表
略(参考范围)
五、调职调薪原则:
(一)晋升或加薪须转正后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
(二)不包括请长假的情形(即累计请假30日以上者,特殊原因须执行总裁审批);
(三)晋升的人员的晋升岗位须符合公司组织结构要求。
(四)工作有突出贡献或重大立功表者。
(五)原则上员工晋升必须逐级晋升。
六、调整频度:
半年度一次,特殊情况下两次。降职降级不受此限制。
七、部门调薪比例:
部门选拔业绩突出的人员进行调薪,每年的最高比例设置为30%(四舍五入)。
(一)超过该比例人员将不予调薪,请各部门严格把控。
(二)各部门调薪比例为10%~15%(含四舍五入)。降职降级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晋升:在该方案中为部门内部晋升,跨部门调动不在以下比例范围内。
1.提出加薪前3个月迟到次数不得多于3次。
2.年度加薪后,如有严重违反公司考核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考核制度予以降级,直至除名。
3.因特殊或重大贡献,公司单独予以加薪或奖励的,不适用本制度。参与优秀员工特别调薪不在此调薪范围 ,以下情况不在调薪范围:
(1)年度请假超过20天者(含事假 病假 年假 产假);
(2)本年度有迟到、早退行为10次以上者;
(3)本年度内有旷工行为者;
(4)距离上次薪资调整未满6个月的员工;
(5)本年度内工作有重大失职行为者;
(6)本年度内有其他严重违反规定者。
4.晋升调岗调薪 参照晋升调岗的岗位试用期工资执行,经过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能够完全胜任晋升调岗职务工作后,方可调整为晋升调岗的转正工资。
5.降级原则
(一)管理不善者;
(二)岗位工作不达标者;
(三)三次(不含)以上重复违反公司标准作业规程,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年度工作评选为不合格者;
(五)其他须给予降职、降薪的处分者。
6.晋升、降级、调薪的程序与审批
1、提出申请:
(一)对符合调职调薪条件的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在调整范围内调整申请附上相关书面资料;
(二)降级、降薪申请由本单位负责人向综合管理部提出,并附书面资料。
2、审核
(一)由综合管理部填写《转正/晋升/降级/调整审批表》,员工提供相关资料。
(二)申请单位负责人作出评定意见并签名。
(三)综合管理部复核:根据员工申请并结合部门负责人意见给出复核意见,并将员工调整前工资记录在《转正/晋升/降级/调薪审批表》内,报审批。
(四)所有异动、调薪及薪酬调整幅度必须经执行总裁批准执行。
其他调薪
优秀员工特别调薪,评选上年度优秀员工且一年里未参与其他制度调薪
调整日期
(一)晋升日期的计算方法:以批准日期为准。
(二)调薪/降级日期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下,从提出申请的次月1日起计算,经总理特殊批准的按批准日期计算。
(三)晋升、降级、调薪工资的计发:综合管理部依据《晋升/降级/调薪审批表》的审批意见体现于次月薪资发放。
相关附件
附件: 《转正/晋升/降级/调薪审批表》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篇3
薪资改革关系到公司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改革。因此,要求我们必须慎之又慎。我们在确立这次薪资改革的思路时,公司管理会议经过两次充分的讨论和酝酿,为这次的改革方案,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岗位工资定位结合工作结构及外部市场的工资水平;二是结合公司经营现状;三是在控制成本和吸引、留住优秀员工之间找到平衡点。
公司薪资改革方案的原则:
1、完善工资结构,凸现薪资的导向和激励功能。
2、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承受力,确立了以同类企业市场薪资的中位线为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员工的工作价值,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工资分为试用期员工工资、正式工资(基本工资+考核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
三、本制度经公司管理工作会议通过后实施,适用于地热城分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试用期员工工资
四、试用期工资分为主管级(含)以下人员的试用期工资和经理级(含)以上人员试用期工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按如下标准执行:
试用期限:为1-3个月;
试用期工资由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参考该岗位的正式工资待遇,一般为其正式工资的80%;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按如下标准执行:
中专学历,试用期工资900
大专学历,试用期工资1100
本科学历,试用期工资1200
第三章、正式员工工资
五、正式员工工资实行宽带薪酬,公司所有工资级别分为11等,每等对应4个级,每个岗位根据其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责任对应2-3个职等(见《岗位与工资职等对应表》和《工资职能等级表》),员工的工资可根据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的贡献在等级范围内进行浮动。
六、岗位工资的90%为基本工资,10%作为考核工资参与月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具体考核办法见《七项考评表》及《员工平日七项考核评分标准》
七、员工当月全勤,全额发放基本工资。如有旷工、请假或其他应扣除工资的违纪行为,则根据公司考勤制度扣除相应天数工资。日工资=基本工资/当月应工作天数。
八、优秀员工奖金、外卖商品提成奖金、拾金不昧奖金、销售提成奖金等执行公司相关政策。
九、水疗动态、静态、各部录单员每月享有岗位补贴费50元/月。水疗户外员工、保安外保人员、花草工、户外保洁员每年7、8、9、11、12、1月份享有岗位补贴费50元/月。
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员工本人在每年十月份凭交费凭证在公司报销。
十一、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员工,从第三年开始每月计发工龄工资100元,以后每满一年给予工龄工资50元。
十二、员工加班二小时至四小时,发放日工资的一半作为加班工资,加班四小时至八小时,发放一天的日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加班应由部门考勤员做好加班记录,经部门申报总监签批后月初交由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工资调整
十三、员工岗位变动,则应根据新岗位对应的工资等级确定工资。
十四、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员工工作能力和对公司贡献的变化,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调高或调低)的建议。调整员工工资应填写《人事变动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十五、员工个人也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工资调整要求,调整程序与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相同。
十六、员工工资调整应在其岗位对应的等级范围内进行浮动,如超出其岗位对应的范围,则应经总经理特批。
十七、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工资调整:
1、在一年内月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优秀”或累计五个月“优秀”的,工资上调一级;
2、在一年内月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合格”或累计五个月“较差”的,工资应下调一级或辞退;
3、在年终被评为优先员工的,工资应上调1-2级。
第五章、工资核算
1、员工工资以月为单位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核算,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2、员工应出勤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计算工资考勤以当月实际出勤计算。
3、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天数。
4、各部门考勤实行部门记录,人力资源部监督。
每月2号前各部门将考勤送至人力资源部;6号前将工资核算结果送财务部审核;8号前报总经理处审批。每月10号发薪。遇节假日,向后顺延发放。
十八、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篇4
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经济形势,为了解决公司分配体制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了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适应企业发展的管理体制与机制,促进员工与企业和谐发展,根据区国土局的会议精神,制定公司工资改革方案。
一、工资改革的基本内容
公司工资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根据《公司岗位考核管理办法》管理工作岗位,统一工资标准,同时完成旧工资体制向岗位级别制的工资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
二、现有工资状况
长期以来,公司存在管理岗位人员多、后勤服务人员多、生产一线人员相对少的问题,存在岗位动态管理长期固化、测绘生产一线人员激励机制效率不高等问题,存在岗位职责与工资脱钩,工资标准执行不统一等问题,这些问题是在传统管理体制下形成的,也是职工反映较多的普遍问题,因此,改革现有的工资体制已成当务之急。
三、工资改革的目标任务
工资改革的本质是建立公平合理的工资体制,目的不是降低工资。工资改革要将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及经济形势相结合,主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1、完善岗位管理体制,包括机构设置、岗位职责、生产组织等。
2、建立相对完善的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3、完成工资制度改革,实现向新岗位工资制转变。
四、工资改革的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其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公司内部制定并通过的的关于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考核等规定。
五、当前岗位及人员情况
本次工资改革的范围包括公司的全体职工。公司现有职工37人,实际工作岗位在公司的有14人,混岗人员有23人。
六、工资改革的具体内容
公司本次工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首先,以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基本劳动要素(专业技术、安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环境等)评价为依据,将实际工作岗位划分为几个岗位级别,每个级别又划分几个档;其次,确定各级各档的条件标准和工资标准;最后,根据工作人员当前实际工作岗位的职责、学历、职称等因素确定其工资岗位级别,最终核定出每个人的工资额。
1、现行工资制度。现行工资制度是参照20XX年省、市关于企业工资的指导意见实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其工资结构包括岗位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补贴、奖金。其中,岗位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及各种津补贴等基本工资部分,约占工资总额的20%,奖金约占80%。岗位工资属于一岗一薪,现行岗级从7级至24级共有18个级别,中层干部岗位岗级只有4个级别,一般岗位岗级只有11个,级别较少。
2、新岗位工资制。工资结构包括三个单元: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级别工资)、辅助工资(工龄工资、特殊津贴、通讯费)、奖励(各类奖金、加班工资等)。其中,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占工资总额的60%-50%,奖励占40%-50%。由于工资结构比重变化,原有部分工资将转化为奖金。
职工月收入=基础工资+岗位级别工资+工龄工资+特殊补贴+奖励
(1)基础工资:500元/人。月。
(2)岗位级别工资:根据工作人员当前实际工作岗位的职责、学历、职称等因素,按照明确的岗级标准确定员工的岗位工资级别和档次。岗位序列重新划分为5级(不同于现行岗级),每一岗级内又设分成A、B、C三档。简单说,使用15个薪档标准来确定各岗位的级别工资。
(3)工龄工资:按照15元/年逐月计发。工龄以现有工资体系内的工龄为准。
(4)特殊津贴:
为了提高测绘外业生产岗位的生产积极性,体现艰苦岗位的收入公平合理性,对测绘外业生产岗位实行特殊津贴制。
测绘外业岗位津贴:测绘外业岗位工龄≤10年,月津贴标准为20元/年;10年20年,测绘外业岗位津贴按20年测绘外业岗位工龄计发。测绘外业岗位工龄计算以工作关系实际调入公司后,所从事的测绘外业岗位的年限,且期间变换岗位不从事测绘外业岗位的时间不能超过1年。员工不从事测绘外业岗位工作后,测绘外业岗位津贴即时停发。(实际上,测绘外业岗位工龄满20年及以上人员,测绘外业岗位津贴每月按600元计发)。
通讯费津贴:通讯费津贴标准为100元,根据岗位级别浮动。
执行新工资制后,不再执行其他的各类津贴、补贴(包括奖励)政策,也不再建立其它津贴、补贴项目。
(5)奖励。根据公司的生产及经营情况,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结合岗位责任制,建立有效的考核奖励制度。
3、在工资制度改革后,加强岗位动态管理,坚持易岗易薪,及时对岗位进行动态跟踪考核。
七、工资改革的工作程序
工资改革的工作程序如下:
1、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2、科学合理地划分工作岗位级别和档次,确定各级各档的工资标准。以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基本劳动要素(专业技术、安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环境等)评价为依据,将实际工作岗位划分为几个岗位级别,每个级别又划分几个档;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级各档的条件标准和工资标准;
3、坚持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将工资改革的方案(草稿)向员工公布并征求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形成最终的工资改革方案(正式稿)。
4、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工资改革方案(正式稿)后进行方案公示。
5、最终核定出每个人的工资额。
6、总结经验。
工资改革对于公司的下一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希望各方加强沟通、相互协调,态度上要认真,行动上要积极,力争尽快完成这项你工作。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篇5
按照“强学科、精管理、惠民生、兴实干”的发展思路,为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按照“提升总量、优化结构”的原则,深化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强化岗位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薪酬结构,体现绩效激励,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校院两级分配管理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公平公正与绩效挂钩的岗位薪酬体系,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质量和办学实力,增强学校的竞争力、创造力和影响力。
二、绩效工资结构与标准
2、我校绩效工资主要分为基础绩效、岗位绩效和业绩奖励三部分,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统称岗位津贴。此次分配改革将建立岗位津贴和业绩奖励相结合的校内分配制度,岗位津贴相对稳定,学校每年将新增一定投入,用于增加业绩奖励投入总量和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一)基础绩效
3、基础绩效是用于支付受聘各类岗位的教职工认真完成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的薪酬,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由20xx年统一归并了各类省级津补贴后的原“在岗津贴”更名而来。各类各级岗位的基础绩效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二)岗位绩效
4、岗位绩效是用于激励受聘各类岗位的教职工积极承担更多的日常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常规工作任务,达到本单位对该级岗位满工作量要求的薪酬,由原业绩津贴更名而来。
学校统一制定岗位绩效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二。管理人员按“职级津贴+职务津贴”、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技术等级、工勤人员按工勤技能等级对应标准执行。职务津贴由原领导责任津贴更名而来,是为了体现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后在同一职级上不同职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津贴差别。
(三)业绩奖励
5、业绩奖励主要用于奖励在实现岗位任期目标中取得高水平、标志性学术成果以及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平台建设、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工作等方面作出贡献的.教职工。
(四)其他津补贴
6、上级部门和学校文件规定的其他政策性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交通误餐补贴、辅导员津贴、博导津贴(未上岗者不发)、省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津贴、电话补贴等。
7、取消每月200元的博士学位津贴。学校将通过“215人才工程”、优秀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和提高新引进博士待遇等途径提高优秀教师待遇。
(五)岗位津贴标准制定依据
8、各类各级岗位津贴标准确定主要依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以及我校20xx年制定实施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参考了省内外其它高校的绩效工资标准和各类各级岗位级差关系。
9、各类各级岗位津贴对应关系力求反映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责任和岗位特点,体现贡献大小,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以便增强薪酬激励性,完善内部公平性。在提高各级岗位津贴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差距,适当提高中低收入人群增幅。
三、绩效工资核拨和管理
(一)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的核拨
10、每年年初,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的岗位数量、结构和各类各级岗位对应标准,核算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额度。年底将对各二级单位实际发放的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总量进行年终结算(考虑一年内岗位增减情况)。
11、每年年终,学校将根据单位年终考核情况对岗位绩效额度进行浮动,一般来说考核优秀的单位可以按岗位绩效核拨总量的10%上浮,对上年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学校将视情况按岗位绩效核拨总量的5~10%下浮,上浮部分由各单位二次分配,下浮部分从总量中扣回。
(二)业绩奖励的核拨
12、业绩奖励分为学院业绩奖励和校机关等非教学单位平均业绩奖励两部分。每年年终学校将视事业整体发展情况和财力状况,研究确定年度业绩奖励的投入总量。
13、学院业绩奖励总量的核拨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于每年年终根据各学院当年完成教学任务总量和质量以及在学科建设、人才、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取得的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和突破性进展情况,结合各学院完成目标任务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确定具体奖励核拨方案,充分体现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发挥其激励导向作用。对重大业绩奖励总额实行上不封顶,鼓励为学校事业发展多做贡献。各学院创收自筹经费可纳入业绩奖励二次分配,统筹安排。
14、校机关等非教学单位平均业绩奖励由学校核拨并控制发放总量,人均标准与学校的事业发展和支持各学院开放办学、增加创收的综合效益相关,总体上不高于学院业绩奖励平均水平。设基本奖和工作业绩奖,基本奖按同一人均基数核拨,工作业绩奖根据各部门各等级岗位职责和考核情况分档次核拨。
四、绩效工资发放与管理
(一)基础绩效的发放
15、基础绩效实行学校统筹,随基本工资按月统一发放。
16、基础绩效与年度考核挂钩,考核合格的全额发放;考核基本合格的,单位可视其岗位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基础绩效的具体发放比例,下年度按最高不超过所聘岗位对应的基础绩效标准的80%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下年度按最高不超过50%发放。各单位扣发的基础绩效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留用。
17、教职工经批准休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全额发放;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90%发放;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70%发放。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基础绩效全额发放。
(二)岗位绩效、业绩奖励的发放
18、岗位绩效和业绩奖励实行校、院两级分配机制,学校制定政策,调控额度,核拨总量,二级单位在学校的指导下,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分配办法,自主进行二次分配至本单位的每一位教职工。
19、岗位绩效和业绩奖励的发放主要依据教职工承担岗位责任大小、所承担各项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水平和综合表现确定,要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各单位将年终一次性核算结果报人事处备案后通知计财处打卡发放。
20、学院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岗位绩效、业绩奖励分配办法需经学院教代会讨论通过,发放必须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校机关等非教学单位岗位绩效和业绩奖励发放必须经集体研究。
21、对学院制定岗位绩效、业绩奖励分配办法的指导性意见。
(1)学校鼓励学院创收的自筹经费与岗位绩效、业绩奖励、其他各类奖励津补贴制定一体化分配方案,向课程教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高水平学术研究、学术团队建设、国际学术合作等主业倾斜。
(2)有利于学院承担的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学院各项工作运转顺畅。
(3)体现多劳多得导向,激励教职工积极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各学院可根据承担的总体任务情况,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岗位制定承担常规工作任务并达到满工作量的平台性要求,原则上达不到平台性要求的按一定权重扣发岗位绩效。
(4)体现高水平教学导向,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体现突出业绩和贡献导向,激励教职工积极从事高水平学术研究,取得高质量学术成果,积极参与学科平台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6)学院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内部考核制度,要协调好教师、实验专业技术、管理、工勤四支队伍待遇,同时把握好教学科研并重型、基础教学型、社会服务型等不同岗位类型教师的待遇平衡。
(7)学校允许学院将现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政策性津补贴等作为档案工资保留,鼓励学院积极探索建立与团队考核相配套的团队绩效分配机制,实行年薪制、团队薪酬等多种收入分配方式。
(8)有利于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
不同学院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要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承担工作任务的性质,明确激励政策导向,充分调动不同岗位教职工积极性,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具体考核分配办法。
22、对校机关等非教学单位制定岗位绩效、业绩奖励分配办法的指导性意见。
(1)有利于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确保日常工作运转顺畅、高效。
(2)体现责任、能力、水平、业绩导向,向承担重要管理职责、工作能力和水平突出、工作业绩显著的优秀人才倾斜。
(3)体现服务意识和质量、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的差别,适当考虑资历因素,合理拉开差距。
(4)把握待遇的整体平衡,有利于工作团队建设,营造和谐工作氛围。
(5)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集体研究决策。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23、学校和各单位将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1)各类各级岗位的履职基本要求将在以后的岗位聘任中制定,各单位可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等总体目标任务,在岗位聘任时提出本单位各级岗位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履职基本要求是该级岗位最低内涵要求,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各单位各级岗位具体工作任务要求是确定岗位绩效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善于用岗位绩效调动教职工积极承担并保质保量地完成日常教学、科研等任务的积极性。
(2)教学工作量计算、科研工作量化办法等由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和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指导组织修订。
24、担任副处及以上职务入职专业技术岗位者由学校发放管理工作补贴,每年年终根据单位和个人目标考核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补贴金额。
25、在正处缺额情况下,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的职务津贴按正处(中层正职)发放;正处级非中层正职的职务津贴按副处(中层副职)标准发放。
26、内部退养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由学校管理,每月标准按照《江西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表》执行。
27、公积金基数标准为各类岗位对应的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之和,其中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统一按标准表计算。
28、本方案适用于学校本部事业编制内受聘上岗的教职员工。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此办法实施,经费自理。
29、本方案规定的核拨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原《南昌大学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昌大人字[20xx]31号)等相关部分停止执行。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发生变化,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执行过程中相关问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篇6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办法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xx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xx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篇7
薪资改革关系到公司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改革。因此,要求我们必须慎之又慎。我们在确立这次薪资改革的思路时,公司管理会议经过两次充分的讨论和酝酿,为这次的改革方案,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岗位工资定位结合工作结构及外部市场的工资水平;二是结合公司经营现状;三是在控制成本和吸引、留住优秀员工之间找到平衡点。
公司薪资改革方案的原则:
1、完善工资结构,凸现薪资的导向和激励功能。
2、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承受力,确立了以同类企业市场薪资的中位线为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员工的工作价值,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工资分为试用期员工工资、正式工资(基本工资+考核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
三、本制度经公司管理工作会议通过后实施,适用于地热城分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试用期员工工资
四、试用期工资分为主管级(含)以下人员的试用期工资和经理级(含)以上人员试用期工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按如下标准执行:
试用期限:为1---3个月;
试用期工资由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参考该岗位的正式工资待遇,一般为其正式工资的'80%;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按如下标准执行:
中专学历,试用期工资900
大专学历,试用期工资1100
本科学历,试用期工资1200
第三章、正式员工工资
五、正式员工工资实行宽带薪酬,公司所有工资级别分为11等,每等对应4个级,每个岗位根据其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责任对应2-3个职等。
六、岗位工资的90%为基本工资,10%作为考核工资参与月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具体考核办法见《七项考评表》及《员工平日七项考核评分标准》
七、员工当月全勤,全额发放基本工资。如有旷工、请假或其他应扣除工资的违纪行为,则根据公司考勤制度扣除相应天数工资。日工资=基本工资/当月应工作天数。
八、优秀员工奖金、外卖商品提成奖金、拾金不昧奖金、销售提成奖金等执行公司相关政策。
九、水疗动态、静态、各部录单员每月享有岗位补贴费50元/月。水疗户外员工、保安外保人员、花草工、户外保洁员每年7、8、9、11、12、1月份享有岗位补贴费50元/月。
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员工本人在每年十月份凭交费凭证在公司报销。
十一、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员工,从第三年开始每月计发工龄工资100元,以后每满一年给予工龄工资50元。
十二、员工加班二小时至四小时,发放日工资的一半作为加班工资,加班四小时至八小时,发放一天的日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加班应由部门考勤员做好加班记录,经部门申报总监签批后月初交由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工资调整
十三、员工岗位变动,则应根据新岗位对应的工资等级确定工资。
十四、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员工工作能力和对公司贡献的变化,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调高或调低)的建议。调整员工工资应填写《人事变动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十五、员工个人也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工资调整要求,调整程序与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相同。
十六、员工工资调整应在其岗位对应的等级范围内进行浮动,如超出其岗位对应的范围,则应经总经理特批。
十七、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工资调整:
1、在一年内月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优秀”或累计五个月“优秀”的,工资上调一级;
2、在一年内月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合格”或累计五个月“较差”的,工资应下调一级或辞退;
3、在年终被评为优先员工的,工资应上调1-2级。
第五章、工资核算
1、员工工资以月为单位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核算,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2、员工应出勤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计算工资考勤以当月实际出勤计算。
3、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天数。
4、各部门考勤实行部门记录,人力资源部监督。
每月2号前各部门将考勤送至人力资源部;6号前将工资核算结果送财务部审核;8号前报总经理处审批。每月10号发薪。遇节假日,向后顺延发放。
十八、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篇8
为充分调动中小学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绩定薪、责薪一致、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解决“干多干少、干优干劣一个样”问题。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功能,调动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个性化成长。
(三)坚持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考核分配机制,实现收入分配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实施对象和岗位划分
(一)实施对象:全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在册教职工。
(二)岗位划分:实施对象按岗位划分为教学岗位人员、非教学岗位人员两类。教学岗位人员指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含教练员);非教学岗位人员指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等。
三、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和来源
(一)绩效工资总量。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xx〕53号)中“市人民政府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补贴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按照‘托低、稳中、限高’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和最高控制线,最高控制线原则上在基本标准线的2.5倍以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1.5倍核定,提高绩效工资总量至6万元。
(二)绩效工资分配。中小学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6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6万元),随月发放;4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2.4万元),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拉开档次按学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包含班主任津贴、课时(工作)津贴、超课时津贴、考核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三)绩效工资来源。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综合考虑各旗区财政收支情况,参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57号)有关规定,资金由市、旗区财政按比例承担,市对杭锦旗补助100%,对东胜区、康巴什区补助50%,对达拉特旗、乌审旗补助30%,其他旗补助20%。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权重
(一)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师德水平、综合考评、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
1.师德水平(权重10%)
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围绕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等十个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考评(权重85%)
(1)工作业绩(权重40%)
从过程性评价、效果评价两部分进行考核。
过程性评价要围绕专业素养、课程建设、教学常规、教研教改、示范引领、课题研究、研修培训等方面开展。其中专业素养主要包括教师的知识素养、人文素养、专业技能、授课能力、信息素养等;课程建设主要包括课程模式和教学模式建设等;教学常规主要包括备课、授课、作业留批、辅导、考试与评价、课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学研讨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等;示范引领主要指骨干教师发挥传、帮、带等示范引领作用;课题研究主要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及运用成果情况;研修培训主要指教师参加的学历提升培训、继续教育等。
效果评价要围绕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并举,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等方面开展;要围绕教师的教研教改成果、创新成果、业务考试,教学质量等方面开展。
(2)工作量(权重40%)
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转发的通知》(鄂教基发〔20xx〕10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2〕5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各学校在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满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应增减。工作量不满60%的教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考勤(权重5%)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xx〕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的通知》(内人薪字〔1999〕19号)规定,结合各学校的考勤制度进行考核。超过文件规定时限要求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满意度测评(权重5%)
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以无记名方式,在学生、家长、领导班子中对教学岗位人员围绕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非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得高于教学岗位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三)班主任津贴单独进行考核赋分发放。参照《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发〔20xx〕18号)确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各学校围绕班级建设与管理、班级特色、学生核心素养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其中班级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班级特色主要指创建温馨班级、特色文化等;学生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学生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考核赋分分三个档次,档次之间的差距原则上不低于10%。
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个人考核得分×(资金总额/参加考核教职工总分数)。得分中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各旗区、各学校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时,考核内容权重可上下浮动,但不得超过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学校要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各学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学校绩效考核结果须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备案,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后方可发放。各旗区和直属各学校要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按学期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科学透明实施。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学校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参与、表达与监督权。考核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公布并反馈教职工本人。
(三)强化资金监管。市旗区两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中小学绩效工资预算。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将中小学绩效工资主体责任落实到资金具体使用部门和学校,由用款学校负责填报绩效目标和开展自评,用款学校所属教育体育局会同财政局负责绩效目标的审核。绩效工资实施后,各旗区、各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体、人社、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对直属学校绩效工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旗区进行抽查,并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纳入市对旗区教育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资金落实不到位、存在“吃大锅饭”等现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核减下一年度资金。
六、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学生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由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篇9
为适应公司发展,规范管理员工薪酬,特制定本制度。通过本制度,希望在公司内部建立客观、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逐步完善员工工资分配方式和分配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有效管理,同时激励员工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一、公司薪资结算时间:
计薪期限为上月26日至本月的25日;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发放时间。薪资的支付,除另有规定外,由公司财务部按月按期存入员工银行帐户。
二、薪资结构:
员工薪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出勤工资、社保补贴、岗位工资、职务津贴、技能工资、缺勤和个人所得税等组成。
1、基本工资
公司每年参考地方政府当年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当年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可随岗位、部门不同而变化,如普通印刷、主印刷等,但均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加班工资
我公司一个月内出勤时间为26天或27天,超出应出勤时间按加班计算,加班时间应先抵充请假时间,加班工资具体计算办法如下:每小时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5天/8hx150%;
3、出勤工资
根据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4、社保补贴
本企业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另外根据政府规定和员工实际情况,公司给予员工一定的社保补贴,用于补助部分社会保险。
5、岗位工资
一般员工的岗位工资根据所在岗位的操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环境条件和技能水平,由公司综合评估后确定每个具体岗位的工资标准,未列入的岗位没有岗位补贴,在相同岗位工作的员工享受相同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随岗位变动而变动。
6、职务津贴
对担任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等管理岗位的职务补贴,根据具体岗位职责、个人管理能力及水平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整;职务补贴随职务的变动而变动,不担任职务的,无职务补贴。
7、技能补贴
根据员工的技能水平以及在实际生产中所起的.技能作用、工作表现等综合因素而确定;当员工调离相应岗位,不再发挥该岗位作用时,无技能补贴;
8、缺勤
缺勤指:迟到早退、请病事假、旷工等。根据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9、个人所得税
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在公司工作之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规定统一扣缴。
三、福利
1、本企业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另外根据政府规定和员工实际情况,公司给予员工一定的社保补贴,用于补助部分社会保险。
2、公司免费提供食堂与宿舍。因生产需要上夜班时,公司免费提供夜宵。
3、夫妻双职工,凭有效证件可享受公司租房补贴。
4、对在本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员工,其工龄工资每月较上一年上调100元(500元封顶),五年以上工龄补贴都为500元。
5、在一个计薪期内,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记录的员工,公司给予满勤奖:30元。
6、所有老员工,开年上班准时返厂的,凭票报销往返车费(以火车票金额为标准),但保证在职时间不低于6个月。
四、奖励与扣款
1、因表现突出或有特别贡献的,嘉奖员工奖励50―100元,一年内获四次以上嘉奖的员工年终额外奖励200。
2、被记功员工视贡献程度大小由公司评定后给予一定的现金或物质奖励。
3、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入职工作满半年的,给予老员工200元/人的奖励。
4、被记过或通报批评一次的员工,扣除3%的总薪资,一年内被记过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扣除10%的总薪资。
五、相关规定
1、试用期员工的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出勤工资、社保和岗位工资。转正后员工按上述工资构成结算。
2、该规定结合《考勤制度》执行!有冲突的地方,以《考勤制度》为依据。
六、调薪管理办法
1、调薪指员工除晋升调薪外,在原岗位中因专精、绩优、贡献而所获得的薪资调整。
2、调薪类别分为试用合格转正调薪、年度性调薪、职务晋升调薪三种。
(1)试用合格转正调薪,经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评定为试用合格调薪自试用期满的次月执行。
(2)年度调薪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员工必须距转正调薪时间在6个月及以上;
B:员工任职期间工作积极主动、绩效优异、工作技能提升较快、工作责任心强,或超过现岗位任职要求;
C:在一个计薪期内,无迟到早退、无旷工,病事假平均不超过2天,无记过或通报处分。
D:各部门每月调薪人数占比为6%,调薪幅度为200元—400元/次,同一员工一年内调薪不得超过两次。因特别贡献调薪者,调薪幅度和次数根据实际情况待定。
3、调薪流程
个人(部门)申请部门审核公司考核。
申请通过次月执行,未通过反馈原因。
4、申请时间:要申请调薪的员工请于每月5日前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领导审核后给予《员工加薪申请单》,并与15日前交综合办公室。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篇10
一、被考核人员范围
1、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2、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3、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
二、考核程序
1、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考核人为总经理;
2、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第一考核人为部门经理,总经理为考核成绩调整人。
三、考核方法
1、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考核人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2、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
3、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四、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注:由分支机构的人资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员工不参加年终考核。
五、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在地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
2、能力考核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六、考核等级
1、A级(优秀级)95—100分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级(良好级)85—94分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
3、C级(合格级)75—84分工作成果均达到
目标任务要求标准;
4、D级(较差级)60—74分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
5、E级(极差级)64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本分支机构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1.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1、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1、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1.5考核成绩为E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100%,并给予留用一个月处理。如仍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1.6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1.7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2.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2、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2、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留用察看二个月处理,不享受年终奖;
2.5年度考核成绩为E级者,辞退,不享受年终奖。
八、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篇11
一、调薪的目的
1、规范公司员工的调薪制度,提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责任感,凝聚员工劳动奉献的价值观,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2、建立公司员工调薪通道,激励员工不断提高业绩,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卓越的工作技能投身企业的发展,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二、调薪的原则
1、调薪必须以鼓励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和稳定性为前提。
2、调薪采取正常调整(工龄调薪)和个别调整(季度考核调薪、年度调薪、绩效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3、调薪坚持以竞争性和激励性为准则,注重考查实际表现和工作绩效,破除大锅饭,杜绝论资排辈。
三、调薪对象及资格
1、调薪对象为经过试用考核转正,且必须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公司员工。
2、员工任职期间工作努力,业务熟练,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执行力强,绩效优异,胜任或超过现岗位任职要求。
3、调薪对象必须在最近一年内的考核中成绩为较好以上者。
4、如有以下情况,取消年度调薪资格:
(1)年度内累计全年事假超过12个天或累计全年病假超过12天;年度内事假病假合并累计15天以上者。
(2)年度内旷工累计3天(含)以上者。
(3)态度不端正、工作执行不力、责任心差,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
四、调薪时间及幅度
1、本方案适用于年度性调薪,依据公司年度盈利情况和员工年度考核绩效而定,年度调薪于每年的三至四月进行。
2、年度性调薪幅度,参照公司上年度盈利情况、行业薪酬变化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篇12
根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25号令)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甘人社厅〔20xx〕60号)、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xx〕654号)以及市县人社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奖励性绩效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单位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单位县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管理人员。
二、分配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位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期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由于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纳入绩效考核分配,其余部分由个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事业干部进行绩效工资考核评分,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陪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长期病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要求
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xx〕654号)的精神执行,或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确定。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促进学校全面、持续、高质量发展,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分配机制,进一步激活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9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激励优秀人才快速成长。
2、坚持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将绩效工资分配水平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向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稳定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促进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学、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
4、坚持科学考评的原则,健全考评体系,完善考评制度,严格考评程序,将履职尽责情况与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纳入绩效工资分配体系。
5、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教学、科研、教辅、管理及服务各方面人员积极性的'调动。
6、坚持量入为出、激励为主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合理安排绩效工资分配资金,使全体教职工共享学校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类别与标准
本方案所指绩效工资是指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工作量绩效、考勤考核奖励、辅导员津贴、值班费、教育教学质量奖等,奖励标准如下。
(一)工作量绩效
1、教师超学时奖励标准
略
其他人员以教师超学时津贴平均数为系数1计算。
2、厅级工作量绩效标准。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94号)文件执行。
3、党政管理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4、非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5、工勤系列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二)考勤考核奖励
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经考勤考核情况核算后所支付的绩效。
(三)辅导员津贴
辅导员工作量绩效系数执行党政管理人员标准。另外根据专兼职辅导员带班人数,按照在校生2元/月/生的标准、实习生1元/月/生的标准按月发放辅导员津贴。
(四)值班费
按照《关于转发豫人社办77号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商人社办53号)文件执行。
(五)教育教学质量奖
按照《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奖实施意见》(46号)文件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1、教师课时由教务处负责汇总核实,报学校人事处核算后按超学时标准计算超学时绩效津贴。
2、辅导员津贴,由学生处将每位辅导员管理班级人数及考核情况报学校人事处统计发放。
3、管理、服务等其他人员工作量绩效津贴,根据超学时津贴统计,核算出系数额值,按照系数标准进行计算奖励津贴。
4、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承担教学任务者,原则上校领导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学院部中层正副职每周不超过12学时;其他“双肩挑”人员每周不超过8学时(教学院部教研室主任和实训中心主任不包括在内,但原则上应低于本课程专任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此工作量按全年计算,在规定基数内的学时按专职教师超学时津贴标准计算,超出规定基数外的学时津贴不予发放。个别“双肩挑”人员确因课程需要而必须承担更多学时的,需经教学院部提前申请,并经教务处及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可以发放超学时奖励。
5、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考勤、考核结果发放。发放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核算后,经人事处长、财务副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务处发放。年终考评发放由人事处制定考评细则,各部门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人事处组织复核后发放。
五、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