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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5-02-25

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精华12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城区防汛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我区洪涝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我区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区洪水、暴雨洪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一、洪涝风险分析

(一)暴雨洪水特性:安塞属黄河流域的延河水系,河床比降大,降雨充沛,气候湿润,植被较好,地下水位较高,因此,“蓄满产流”是本地暴雨的主要特性,暴雨是形成区域洪水的主要原因。

(二)致灾暴雨洪水来源:城区洪水主要来源为延河流域洪水,该流域洪水是城区最大的威胁。

(三)洪水、暴雨可能致灾影响淹没范围:环城路、二道街、迎宾大道、白坪沿线等。

二、预防与预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安塞城区防洪标准为三十年一遇洪水,相应流量为2260m3/S,根据我区实际防洪能力确定,城区警戒流量为1200m3/S,保证流量为1800m3/S。

(一)预警级别划分。按照不同量级洪水和不同强度降雨以及对社会生活、生产的影响程度,洪水和暴雨按照量级由重到轻划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Ⅳ级预警。1、洪水预警级别:

(1)洪水流量达到1200m3/s(警戒流量),降雨量有持续增强趋势,启动Ⅳ级蓝色预警。

(2)洪水流量达到2260m3/s(三十年一遇洪水)启动Ⅲ级黄色预警。

(3)洪水流量达到2640m3/s(五十年一遇洪水)启动Ⅱ级橙色预警。

(4)洪水流量达到3300m3/s(一百年一遇洪水)启动Ⅰ级红色预警。

2、降雨预警级别:

(1)日降雨量在25.0—49.9mm(大雨),启动Ⅳ级蓝色预警。

(2)日降雨量在50.0—99.9mm(暴雨),启动Ⅲ级黄色预警。

(3)日降雨量在100.0—250.0mm(大暴雨),启动Ⅱ级橙色预警。

(4)日降雨量在250mm以上(特大暴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

(二)预警发布方式

城区防汛预警信号统一为防汛专用报警器,报警器设在区水务局办公楼楼顶和商贸大厦楼顶,由区防汛办统一操作。

1、当指挥部启动Ⅲ级黄色预警时发布“一号命令”,报警信号为灾警报警声连续长鸣(十分钟)。

2、当指挥部启动Ⅱ级橙色预警时发布“二号命令”,报警信号为灾警报警声连续长鸣(二十分钟)。

3、当指挥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时发布“三号命令”,报警信号为灾警报警声连续长鸣(三十分钟)。

4、当指挥部通知险情解除后发布“四号命令”,报警信号为解除报警声(五分钟)。

三、撤离及安置责任

为了进一步夯实防汛撤离、安置责任,经指挥部会议研究,将真武洞街道办、白坪街道办、金明街道办8个社区划分为26个撤离区,确定由区直部门按区块包抓居民撤离工作,落实撤离区牵头单位26个。确定撤离群众集中安置点10个:高级中学安置点、区第四小学安置点、党校安置点、城北广场安置点、杏子川采油厂安置点、河滨公园安置点、第二小学安置点、体育广场安置点、初级中学安置点、延安保小安置点。

第一撤离区:五里湾沟口以北至区医院北侧以南,牵头单位:区委办,撤离路线:沿一道街撤至体育广场、初级中学;

第二撤离区:区医院北侧以北至拥军巷以南,牵头单位:区教体局,撤离路线:沿一道街撤至体育广场、初级中学;

第三撤离区:拥军巷以北至百货公司巷以南,牵头单位:区人大办,撤离路线:沿一道街撤至体育广场、初级中学;

第四撤离区:百货公司巷以北至疾控中心大楼北侧以南,牵头单位:区卫健局,撤离路线:沿一道街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区第二小学;

第五撤离区:疾控中心大楼北侧以北至客都超市大楼北侧以南,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撤离路线:沿一道街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区第二小学;

第六撤离区:客都超市大楼北侧以北至园子沟北侧以南,牵头单位:区文旅局,撤离路线:沿客都人行天桥撤至河滨公园、沿街道撤至杏子川采油厂院内区;

第七撤离区:园子沟北侧到阳光小区以北至中石油加油站南侧到石峁子安置小区北侧以南,牵头单位:区政协办,撤离路线:沿街道撤至城北党校广场、第四小学;

第八撤离区:中石油加油站南侧到安馨园小区南侧以北至徐家沟沟口到高速北出口以南,牵头单位:区经发局,撤离路线:沿街道撤至城北党校广场、第四小学;

第九撤离区:高速北出口到曹村河道以北至惠园小区北侧以南,牵头单位:区总工会,撤离路线:沿公路撤至高级中学;

第十撤离区:徐家沟河道以北至原牛奶场北侧以南,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撤离路线:沿公路撤至高级中学;

第十一撤离区:客都广场至立交桥路北侧,牵头单位:区财政局,撤离路线:沿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区第二小学;

第十二撤离区:立交桥路以南至百货公司巷以北,牵头单位:区政府办,撤离路线:沿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区第二小学;

第十三撤离区:百货公司巷以南至龙凤巷以北,牵头单位:区人武部,撤离路线:沿街道撤至体育广场;

第十四撤离区:龙凤巷以南至富民街停车场北侧以北,牵头单位:区交通局,撤离路线:沿街道撤至体育广场;

第十五撤离区:富民街停车场北侧至迎宾大桥以北,牵头单位:区检察院,撤离路线:沿龙凤巷街道撤至体育广场;

第十六撤离区:墩滩大桥西头至安塞南收费站以北,牵头单位:区科技局,撤离路线:沿公路撤至延安保小;

第十七撤离区:教育局家属区北侧以南至退耕办南侧以北,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撤离路线:沿公路撤至延安保小;

第十八撤离区:退耕办南侧至山水龙庭小区,牵头单位:区林业局,撤离路线:沿公路撤至延安保小;

第十九撤离区:墩滩大桥北侧至环山公园人行桥,牵头单位:区水务局,撤离路线:沿龙凤巷撤至体育广场;

第二十撤离区:环山公园人行桥至真武洞派出所大楼南侧,牵头单位:区人社局,撤离路线:沿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区第二小学;

第二十一撤离区:环山公园范围,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撤离路线:沿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区第二小学;

第二十二撤离区:河滨公园人行桥以北至杏子川采油厂以南,牵头单位:公安安塞分局,撤离路线:沿人行天桥撤至河滨公园;

第二十三撤离区:马家沟巷至滴水沟巷,牵头单位:区审计局,撤离路线:沿马家沟大桥撤至河滨公园;

第二十四撤离区:第二小学马家沟路段以北至小南沟,牵头单位:区民政局,撤离路线:沿道路撤至河滨公园;

第二十五撤离区:马家沟大桥以西至自来水公司,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撤离路线:沿道路撤至河滨公园;

第二十六撤离区:高速安塞收费站办公楼至去腰鼓山顶沿线,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撤离路线:沿公路撤至延安保小。

当洪水或降雨达到相应量级,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撤离命令,街道办各社区协调,各撤离区牵头单位负责责任区内居民动员、撤离工作,安置点责任单位会同应急、民政部门做好撤离群众的`安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

根据暴雨、洪水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结合我区实际,将应急响应按照由轻到重划分为Ⅳ、Ⅲ、Ⅱ、Ⅰ级四级响应等级,对应于常遇洪水(大雨)、一般洪水(暴雨)、大洪水(大暴雨)、特大洪水(特大暴雨)四个具体防御方案。

(一)Ⅳ级响应1、第一套方案:

(1)启动条件:城区及城区上游普降大雨,日降雨量在25.0-49.9mm,有发生涝灾的可能,且预报为持续降雨天气。

(2)应急行动:区防汛办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迅速上岗待命,各撤离区准备撤离。同时启动Ⅳ级蓝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Ⅳ级;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分析降雨及洪水趋势,安排部署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第二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段洪峰流量预告达到1200m3/s,降雨量有持续增强的趋势。

(2)应急行动:区防汛办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迅速上岗待命,各撤离区准备撤离。同时启动Ⅳ级蓝色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Ⅳ级;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分析降雨及洪水趋势,安排部署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二)Ⅲ级响应

1、第一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及城区上游延河流域日降雨量在50.0-99.9mm,预报为持续降雨天气。

(2)应急行动:区防汛办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洪水及受险区域,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迅速上岗待命;由区指挥部副指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Ⅲ级黄色预警并发布“一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Ⅲ级。各撤离区、安置区负责人上岗到位,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五、二十六撤离区居住在山坡、山脚及窑洞里的居民撤离,按照撤离方案里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的安置点。

2、第二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段洪峰流量预告出现超过警戒水位,接近或达到30年一遇标准洪水(洪水洪峰流量2260m3/s);当部分堤防垮塌,洪水侵害低凹居民区。

(2)应急行动:区防汛办立即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洪水及受险区域,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迅速上岗待命;由区指挥部副指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Ⅲ级黄色预警并发布“一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Ⅲ级。各撤离区、安置区负责人上岗到位,第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九撤离区沿环城路一线居民撤离,按照撤离方案里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的安置点;与此同时,第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九撤离区沿二道街一线居民做好撤离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撤离。

(三)Ⅱ级响应

1、第一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及城区上游延河流域内遇到强降雨、大风、冰雹,日降雨量在100.0—250.0mm,预报为持续降雨。

(2)应急行动:由指挥部政委、指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Ⅱ级橙色预警并发布“二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Ⅱ级。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五、二十六撤离区居住在山坡、山脚及窑洞里的居民。

2、第二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段洪峰流量预告接近或达到50年一遇标准(洪水洪峰流量2640m3/s);当部分堤防垮塌,洪水侵害低凹居民区。

(2)应急行动:由指挥部指挥到指挥部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Ⅱ级橙色预警并发布“二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Ⅱ级。第六、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九撤离区沿二道街一线居民到达指定的安置点;与此同时,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九、二十三撤离区沿二道街至步行街一线居民做好撤离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撤离。

(四)Ⅰ级响应

1、第一套方案:

(1)启动条件:当城区及城区上游延河流域内日降雨量达250mm以上,且预报强降雨仍将持续;

(2)应急行动:指挥部总指挥到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并发布“三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Ⅰ级。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五、二十六撤离区居住在山坡、山脚及窑洞里的居民,按照撤离方案里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的安置点。

2、第二套方案:

(1)启动条件:城区段出现特大洪水,水位持续上升,洪峰流量预告达到接近和超过3300m3/s(百年一遇洪水);当部分堤防垮塌,洪水侵害低凹居民区,市政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或瘫痪。

(2)应急行动:指挥部总指挥到办公室指挥,指挥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并发布“三号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等级Ⅰ级。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九、二十三撤离区沿步行街一线居民撤离,第一、六、十五撤离区临河居住居民全部撤离,按照撤离方案里的撤离路线,到达指定的安置点。

(五)险情解除。当险情解除后,指挥部发布“四号命令”,解除险情信号,各单位及居民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 篇2

为做好防汛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灾害的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工作实行街道领导班子负责制和社区属地管理负责原则,街道统一指挥,各股室、各社区配合。

3、以防洪安全和辖区倒灌水地域、棚户区人身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

4、坚持依法防汛抗灾,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积极参与和支持抗洪救灾工作。

二、工作职责

根据有汛报汛、有险排险、有灾救灾的要求,区域内各有关社区都要围绕防洪抢险救灾开展工作。

社区负责辖区内居民疏散,妥善安置疏散居民的生活,组织居民抗灾自救。

三、预防、预警机制

1、汛前准备

(1)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准备。社区按要求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储备

(2)防汛抢险队伍组织。社区组建抢险队伍,做到临战待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3)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每年4月前,调整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实行街道领导班子负责制和社区属地管理负责原则。

(4)防汛检查。由社区城管专干负责与区水利局联系,进行防汛保安检查;提出处理方案以及度汛措施。

2、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1)雨情

根据区防汛安排,本区24小时降雨达50毫米以上,社区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24小时降雨达100毫米以上,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电话报告,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汇报情况备案存档。

(2)水情

当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6米时,社区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开始进入24小时防汛值班。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上岗,按街道指挥部安排,对辖区和部分单位进行局部动员,做好人员、财产转移与抢险准备。

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6米,1小时内降雨达50毫米以上,社区工作人员分头下到各居民小组指挥抗洪。

水位达到57米时要进行全面动员,社区所有工作人员,要下去检查了解汛情和指导有关单位的抗洪工作。

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9米(城区达到50年一遇洪水,堤防设施已超过当前运行能力),或日降雨达到200毫米以上(特大暴雨),抢险队员进入一级战备,保证随时出动。所有单位必须做到无条件服从街道防汛指挥部调遣,尽一切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3)险情

凡发生险情,如辖区出现倒灌水内涝地域、棚户区安全险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组织力量排险。

(4)灾情

汛期,社区了解灾情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对灾情不祥的,要边报告、边收集、边继续补充。2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灾情态势及抢险情况。

四、督查

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对社区防汛地段进行抽查、督查,确保防洪防汛安全。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要求

(1)按区防指部指示安排,将应急响应行动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从4月1日至9月30日为防汛期,汛期内,社区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特别是手机要保持畅通)。社区要按照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3)灾害发生后,社区应及时向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及时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救灾工作,重大洪涝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由区防指直接指挥,街道各单位要大力支持配合。

2、紧急处置

(1)抢险、排险

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在及时向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置人畜遗体。二是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同时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2)转移

转移工作采取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3)灾民安置

按区防指的统一安排,街道大力配合支持灾民安置工作。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厂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4)物资调拨

坚持属地管理和就近原则,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救灾物资调拨。

(5)应急人员的安全保护

所有参加应急抢险的人员,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进行统一的技术安全培训,在实施应急抢险时由指挥部统一装备安全服与必要的安全设备。

(6)群众安全防护

出现险情后,一方面及时组织受灾区群众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对来不及转移的群众按区防指安排及时组织民兵和部队进行营救。

3、保障措施

(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由区防指统一部署,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组织落实,并负责统一管理与调度,确保发生险情时应急队伍能全部及时落实到位,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2)治安保障

社区要大力配合公安部门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

六、应急结束

当洪水水位处于警戒水位以下,水文、气象部门预报短期内无异常变化,灾民得到妥善安置等条件具备后,整个应急处理工作结束,随即进入生产自救与水毁工程恢复建设阶段。

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 篇3

县城是我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京广铁路、107国道在县城东部南北横贯而过。城区面积7平方公里,居住人口6.2万人。为确保县城安全度汛,本着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防汛重点区域

根据职责分工,我局重点负责城区康庄路、振兴路、胜利路三个立交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及开挖的基坑防汛排水工作。

二、防汛工作措施

(一)防汛责任划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队长由局长张建敏担任,副队长由副局长赵伟担任,下辖四个小队,其中:第一小队负责康庄路立交桥的排水抢险工作,由赵伟同志具体负责;第二小队负责胜利路立交桥的排水抢险工作,由李拥军同志具体负责;第三小队负责振兴路立交桥的排水抢险工作,由武有辰同志具体负责;第四小队负责三个立交桥防污工程设备、物资准备、运送及较大险情的抢修工作,由市政公司经理郝素杰同志具体负责(具体队员名单附后)。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相应建立防汛抢险突击队,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具体项目队长名单附后)。

(二)抢险物料准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备排水机电泵8套,及时做好电力设备抢修工作,确保汛期正常运转。市政公司准备挖掘机1台、铲车1台,编织袋1000条,木桩200根,铁丝2吨,砂土50立方,险情出现时,确保将物料及时运送现场。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视工程情况,自行备好足够抢险物料。

(三)水情传递

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3人巡视检查组,专门关注天气状况,日夜监测防汛重点区域,发现险情时迅速通过电话、手机或指派专人报险,并组织抢险突击队上岗。

(四)应急措施

当城区三个立交桥出现雨情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组织电工,启动机电泵进行排水;当出现中雨以上较大雨情时,各队员迅速赶到桥东、桥西两侧,设置警示标志,疏导行人车辆,直至桥下积水排完方可撤离。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出现险情,由项目部组织抢险突击队负责抢险,并及时上报险情。

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为有效应对城区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防汛指挥部: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相关部门(如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城管局、交通局、卫健委、公安局、消防大队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全面指挥、协调、监督防汛抗洪工作。

2. 职责分工:

水利局:负责监测雨情、水情,提供防汛技术支撑,指导水利工程调度。

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协调救援力量,组织灾害调查评估。

气象局: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短临预报服务。

城管局:负责城区排水管网、低洼地带、易积水点的排查与疏通,保障城市排水畅通。

交通局:保障防汛抢险救灾道路畅通,组织运输防汛物资和疏散人员。

卫健委:负责灾区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公安局: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消防大队:参与紧急救援,协助疏散被困群众,处置险情。

三、预警与预防

1. 预警信息发布:根据气象预报和实时监测数据,由气象局及时发布暴雨、洪水预警信息,防汛指挥部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响应。

2. 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对城区内的河道、水库、堤防、排水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宣传教育:加强防汛知识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应急响应

1. 响应级别:根据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逐级提升响应级别。

2. 应急处置:

抢险救援: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转移受威胁群众至安全地带。

交通管制:对受洪水影响的`主要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排水排涝:启动排水泵站,疏通排水管道,防止城市内涝。

医疗救治: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做好疾病预防控制。

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灾情信息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

五、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理:组织力量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修复受损基础设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 总结评估:对防汛抗洪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3. 奖惩机制:对在防汛抗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 篇5

1.0目的

规范公司机关和管理处防范台风暴雨的前期准备工作、处理程序和方法。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小区台风暴雨、强热带风暴等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理。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全公司防台风暴雨工作的总协调。

3.2品质管理部:负责收集台风暴雨有关信息,及时进行通报;负责检查各小区防台风暴雨准备工作的实施情况。

3.3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的检查及防范工作,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作,减少不可抗力损失。

3.4办公室:负责调度车辆和人力资源,及时支援重点小区的抢险工作,检查小区值班及坚守岗位情况,提供现场抢险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3.5护管部:负责组织储备护管员支授抢险工作,协助重点小区管理处主任指挥抢险。

3.6维修中心:负责检查责任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协助指导管理处抢修。

3.7管理处主任:负责本小区防台风暴雨的现场全面指挥工作,检查储备抢险物资器材,安排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住户报修,及时统计上报损失情况。

3.8全体员工:台风暴雨期间,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坚守在工作岗位或在住地候命,保持通讯畅通,不得请假外出,随时听候指挥命令。蓝色以上台风信号和红色暴雨信号,主管以上人员必须值班坚守工作岗位;橙色以上台风信号和红色暴雨信号,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必须到挂点小区指导防御工作。

4.0内容

4.1台风暴雨期间公司机关的值班工作。

4.1.1总经理为公司机关的值班负责人,负责总协调工作。

4.1.2品质管理部经理负责检查小区防范台风暴雨准备工作的实施情况;跟进台风信息,及时通报上级领导。

4.1.3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检查小区机电设备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4.1.4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落实全体员工坚守住地待命情况、检查小区值班及坚守岗位情况,检查员工通讯是否畅通、调度车辆和人力资源,及时组织支援重点小区的抢险工作,提供现场抢险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4.1.5护管部经理负责按指令组织储备护管员支授抢险工作,协助重点小区管理处主任指挥抢险。

4.2管理处台风暴雨前期的防范准备工作。

4.2.1客服主管组织实施的防范准备工作

a、跟进气象台播放的有关台风暴雨进展信息,随时将最新台风暴雨讯号报告上级和公告住户,及时调整准备工作

b、发放小区防范台风暴雨通告,提醒住户下列事项:

1)尽可能留在家中,关好门窗,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品。

2)勿在玻璃门窗附近长时间停留,防止玻璃破裂后伤人。

3)搬离放在窗台及阳台上的物品如花盆等,以防坠落伤人。

4)避免逗留空旷地方,远离高大树木行走,防止砸伤。

5)检查阳台、私家花园地漏及排水管道,防止堵塞。

c、联系绿化公司加固绿化植物;将盆栽花卉移至低处或隐蔽角落。

d、监督清洁工清除房屋天台杂物及地漏沉积物;

4.2.2维修班长组织实施的防范准备工作。

a、检查并确保排污泵全部能正常工作;检查排水管网、沟渠、排污井、天面地漏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

b、检查小区备用发电机,储备足够的柴油,保证发电机能正常运行。

c、检查电梯井道、电梯机房、设备房等门窗防雨水浸入措施。

4.2.3护管队长组织实施的防范准备工作。

a、负责检查空置房屋并关闭门窗、检查关闭公共楼道门窗。

b、检查记录没关闭门窗的住户房号,及时联系住户关好门窗。

c、停止小区户外施工作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棚、脚手架等施工设施的安全加固,在临时沟、坑处设立警示牌,严防事故发生。

d、检查小区内外广告牌,对不能抗击台风暴雨的广告牌、霓虹灯要提前拆下。

e、加强小区巡查,避免地下车库、电梯井等部位进水。

f、检查确定应急工具器材性能良好。

g、检查确定急救药箱基本药品齐备。

h、储备足够的防洪沙袋备用。在不影响服务的情况下,在以前易浸水的地方,提前用砂袋筑好挡水墙。

4.3管理处台风暴雨期间的值班工作。

4.3.1管理处主任为本小区值班负责人,要勤巡查、善于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现场工作,果断处理应急事故。

4.3.2客服中心必须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及时受理住户报修、现场查看受损情况。

4.3.3护管队必须增加巡逻频次,护管员应着雨衣、雨鞋、拿手电巡逻。

4.3.4其他员工必须坚守在住地候命或工作岗位,不得请假外出,随时听候指挥命令。

4.3.5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注重自身安全,如单独执行紧急任务时,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并知会其他员工。

4.3.6台风暴雨期间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4.3.7如管理处人力资源不足应战,及时申报办公室支援。

4.4管理处台风暴雨后的后期工作。

4.4.1及时检查统计上报房屋渗漏水及台风暴雨损毁损失情况,填写《案(事)件情况登记表》。

4.4.2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处理台风暴雨造成的保险赔偿事宜。

4.4.3组织保洁人员迅速清理垃圾淤塞的渠道,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4.4.4组织绿化公司修剪、补苗、加固绿化植物。

4.4.5组织维修人员检查恢复设备,维修公共设施。

4.4.6组织跟进房屋渗漏水的维修工作,开展家访及维修回访工作。

5.0附件

5.1台风预警信号

5.2暴雨预警信号

6.0质量记录

6.1案(事)件情况登记表

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 篇6

一、总则

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城区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通过科学预测、及时预警、迅速响应、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XX省(市)防洪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城区实际情况制定。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城区范围内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城市内涝、山洪、河流决堤等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应对工作。

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防汛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1. 防汛指挥部:成立城区防汛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相关部门(如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气象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挥协调全区防汛工作。

2. 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局:负责总体协调、信息收集与报送、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水利局:监测水情、雨情,提供技术支撑,指导水利工程调度。

气象局:提供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分析天气趋势。

住建局: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维护,组织低洼地带人员转移安置。

交通局:保障防汛抢险道路畅通,组织交通疏导和救援。

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参与紧急救援。

消防大队:承担专业救援任务,参与抗洪抢险和人员搜救。

三、预防与预警

1. 监测预报: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获取并发布雨情、水情信息。

2. 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城区排水系统、河道、低洼地带等防汛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3. 预警发布:根据气象预报和实际情况,适时发布防汛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多种渠道广泛传播。

四、应急响应

1. 响应分级:根据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并明确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和程序。

2. 应急处置:

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抢险队伍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加强城市排水系统调度,及时疏通堵塞管道,启用应急排水设施。

组织低洼地带、危旧房屋等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确保人员安全。

协调交通、公安等部门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加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疫情发生。

五、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理:组织力量清理灾区,修复受损设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 总结评估: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3. 恢复重建: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计划,争取上级支持和社会各界援助,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步伐。

六、保障措施

1. 队伍保障:组建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建立快速调运机制,确保物资及时到位。

3. 资金保障:将防汛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确保防汛工作需要。

4. 技术保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防汛预警、监测和指挥调度能力。

七、附则

1. 预案修订: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解释权:本预案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3. 生效日期: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 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县城区内洪涝、山洪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县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财产损失,保障三台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流域规划及城市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绵阳市《防汛工作手册》、《县内公共事件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县防洪应急预案》及《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关于城区安全度汛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防洪预案和文件精神等。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县城市市区内洪涝、暴雨积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县属丘陵地区,城区地处涪江中游、凯江下游,县城在两江交汇处。洪汛期间,县城和沿江两岸及河心洲坝将受到洪水威胁。数年来,江河洪水为涪、凯两江上游大范围强降水引起,县城内,日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00毫米,以及连续三天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50毫米时,就会出现城区内洪涝。

2.2社会经济

重要交通干线等多条重要公路和重要桥梁。

2.3洪涝防御体系

县城区防洪堤已建成,极大提高了抵御外江洪水的能力。但城区内仍有地势低洼居民区,仅有2处防洪泵站,共5处防洪泵站,排涝能力严重不足。河道淤积严重,挤占沟渠违章建筑较多,阻水严重。民力堰为人工沟堰,主要担负沿途农田灌溉功能,本身并不具有主排洪能力,原有老城区、城北片区由西向东的多条主泄洪河道、沟渠由于城市建成区规模扩建已全部填埋和切断,另有几处大的临时建筑垃圾堆放场已压占部分沟渠造成流水断面狭窄,导致北坝镇近年来连续出现洪涝灾害。

2.4重点防护对象

党政机关要地、部队驻地、城市经济中心和重点企业、电台、电视台、学校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主要过境公路、桥梁、城内主要街道),危房稠密居民区,西干道昌德建材城改变河道隐患。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处置县城市防洪应急事务。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汛情预报、预警和河道管理,加强城市排涝规划,检查督促河道清障,审查拟定防洪预案,统一指挥全县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城区防汛预案制定和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各部门防洪抢险预案编制报送和其他准备工作,当汛期洪涝发生时统一指挥调度抢险物资,组织和调动抢险队伍,安置疏散居民。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八口”两镇包干负责进行通知和组织疏散,职工家属、离退休人员并入社区进行疏散。

3.2成员单位职责

(1)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所属工业及通信企业的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组织汛期抢险的物资、器材及停电时用的照明设施设备准备和供应。

(2)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所属单位及厂、站的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组织好汛期的粮油供应。

(3)商务局负责商贸流通企业的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镇负责所辖范围内的11个社区3个村防洪及人员疏散、物资转移工作。防汛抢险特殊紧急情况下首先疏散转移水厂低洼地带属地沉沙池的清掏和辖区沟渠进入城市排水主管网前的障碍物的清理和低洼地带应急抢险和排涝机械,抢险队伍准备、组织实施等工作。

(5)镇负责所辖范围内的8个社区2个村防洪及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特别是低洼地带。

(6)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所属单位防汛抢险工作,服从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开展城区防汛抢险工作。

(7)城管执法局在汛期负责组织60人防汛抢险队伍,服从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开展城区防汛抢险工作。

(8)交通运输局负责所属单位防汛抢险工作。

(9)水务局负责做好水位的监控、汛情的发布,相关河道及两江防护堤的安全工作。

(10)气象局负责汛期的天气预测、预报工作。

(11)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抢险车辆、船只组织、准备及疏散路线的确定等工作,应侧重安排好供老、弱、病、残、伤人员疏散用的车辆。

(12)卫计局负责做好汛情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及防疫工作。

(13)民政局负责做好汛期救灾救济,做好相关物资、资金的筹备等工作。

(14)文广新局负责在汛期保证广播电视信息的畅通,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播报相关信息及通知。

(15)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负责在汛期保障通信线路畅通和紧急情况下短信息发送。

(16)电力部门负责在汛期做好线路、杆位及系统供电情况检查,力争汛期供电正常,重点保证城市公安指挥、供水等机构用电。

(17)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做好城市供水工作,汛期有电时应保证正常供水;有意外情况应及时同县文广新局联系,通知用户提前储水,并做好供水应急物资的储备和检修工作,必要时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

(18)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城区供气安全,做好汛期对燃气管线的排查,出现险情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必要时启动燃气应急预案,确保城区燃气正常供应及供用安全。

(19)人武部负责协调好抢险队伍的组织、衔接工作,统一接受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安排。

(20)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负责水面被困人员的解救工作。

(21)县市政公司、四川三台剑门泵业有限公司负责对城区低洼地带排水闸门关闭后的.防内涝抽排水抢险、人员救助工作。

(22)防汛物资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定购的物资中落实,各单位应做好防汛必备物资准备,抢险队员的组织,确保物资供应和抢险有效实施。

3.3办事机构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汛期城区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长:县副县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大气环流形势的演变,做好长期、中期、短期天气预报,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区防洪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和雨情等气象情报。汛期气象信息传报实行日报制。重要天气信息要及时通过网络、电话、传真、手机短信息等方式传报防汛指挥部、各防汛成员单位和广大市民;紧急汛期要加强天气形势监测和预报,并实时向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传报信息。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将收到的灾害性天气消息、重要汛情及时下传给城区防汛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同时报告城区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大气环流形势的演变,做好长期、中期、短期天气预报,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区防洪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和雨情等气象情报。汛期气象信息传报实行日报制。重要天气信息要及时通过网络、电话、传真、手机短信息等方式传报防汛指挥部、各防汛成员单位和广大市民;紧急汛期要加强天气形势监测和预报,并实时向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传报信息。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将收到的灾害性天气消息、重要汛情及时下传给城区防汛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同时报告城区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

4.2预警级别划分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

各责任单位在汛期应高度重视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制定相关制度和预案;提前完成防洪工程的施工和堤防、水库、泵站等日常检查检修;各部门按相关职责在汛期到来之前提前完成物资储备;保证通信畅通;加强防汛检查,排查清除隐患;严守防洪值班制度;加强各部门及相关单位间的信息交流和预案协调。

4.3.2江河洪水及暴雨积涝预警行动

Ⅳ级预警: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及水务局局长到岗,沿江镇乡实行24小时巡堤制度,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做好重要险段的防洪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投入抗洪抢险。

Ⅲ级预警: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到位,江河沿岸镇乡政府主要领导驻堤(坝),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和江河堤防出险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各级各部门防汛负责人坐阵指挥,一旦出现险情,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必须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

Ⅱ级预警: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位,了解和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坐阵指挥调度抗洪抢险。县级领导、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和县级各有关部门、江河沿岸镇乡政府领导按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共同研究指示,赶赴责任片区协助当地政府指挥抗洪抢险。

Ⅰ级预警:全县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汛抢险成为首要工作。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采取一切办法严防死守,必要时放弃局部,全力保证三台城区,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交通枢纽的安全。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临责任区指挥抗洪抢险。县武装部、县公安局、武警中队和省预高师团双三七营人员是抗洪抢险的中坚力量,要服从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江河洪水防御方案

明台电站、文峰电站在汛期坚持24小时防洪值班,接到有关水文气象信息、电讯资料及防汛指挥部指示,应发出泄洪信号,提前完成泄洪。

Ⅳ级预警:根据预报水位(洪峰流量)由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通知有关镇乡党委政府按各地防汛预案组织危险低洼地带人员疏散、财产转移、并派专人密切观察水势情况,在洪峰来临前将人员和财产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

Ⅲ级预警:根据洪峰流量,由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通知沿江低洼地带、河心洲坝、低矮岸边镇乡组织实施群众转移和救生准备、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

Ⅱ级预警:全县工作重心开始向抗洪救灾转移,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对重要堤段抢险队伍上堤防守,防止重大险情发生;各级各部门派专人再次检查淹没区是否有疏散遗留人员,对预计可能出现的超淹没区范围内的群众做好疏散转移工作。

Ⅰ级预警: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各抢险队必须服从县城区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确保党政机关,城市经济中心、电台、电视台等重点部门和工业园区、主要交通要道,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居民生活必需品仓储地,城区危房稠密区等的安全。及时有序的做好人员和财产疏散转移工作。

水务局、明台电站对河堤和水闸、水库堤坝要做到24小时巡查守护,不惜一切代价确保安全。同时做好可能发生河堤和水闸、水库堤坝的决口、垮塌、溃坝情况下的抢险和人员、财产疏散工作。按照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防汛应急预案撤离方案,在水库堤坝的决口、垮塌、溃坝情况发生前,将市民和重要物质就近疏散至牛头山、凤凰山、大佛寺或城市其它高地。

4.4.2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县城区山洪灾害主要受到线山洪的威胁。上述水系负责沟渠的清障。民力堰管理站在汛期应加强气象信息收集,疏通民力堰沟渠,在暴雨来临前提前封闭新渡口取水口、二水厂分水闸,开启沿堰系各分水闸门,提前减轻民力堰过水压力。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在收到气象部门和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强降水量预测预报情况,汛责任单位不间断监测水情,对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控,提前转移和疏散人员、财产;做好沿线居民的疏散准备工作,必要时立即实施。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亲自坐阵指挥,抢险队伍随时待命。

4.4.3暴雨积涝防御方案

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在接到气象部门强降雨预测预报情况后,降水量达到100毫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亲自值班,加强对城区低洼地区的水情监测,应安排机动抽水泵随时待命,根据水情变化及时到达抢险地段。县市政公司对城区街道加强巡视,对排水、路灯等公共设施加强监控及时排除隐患,县行政执法局、县建设组织抢险队按城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安排随时配合抢险,其它责任部门对所属单位重点防区加强巡视,特别是重要生活生产物质和危险品仓储地要确保安全,降水量超过150毫米时立即做好应急物质的准备和低洼地带、危房稠密区的人员转移安置准备工作,各责任部门抢险队人员待命,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交警部门应对重要抢险通道和城区重要交通路线在指挥部的指令下实施交通管制与疏导,确保抢险物质运送和人员转移顺利进行。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当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在发出预警信号后,城区各防汛责任单位应按照不同等级严守值班制度、及时了解责任区内汛情动态、做好信息反馈、人员、物质和运输车辆准备,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向指挥部汇报水情、灾情和抢险工作准备及抢险情况,便于指挥部收集整个汛情资料,掌握洪水动态、及时有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5.2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2.1信息报送、处理

气象部门的气象预测预报信息应及时向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级各城区防汛成员单位通报,并对信息接收单位和接收人进行登记;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对各责任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气象信息和各责任区上报的实测水情、抢险救灾准备和实施情况进行通报,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发出相应指令。各责任部门应安排专人接收转达信息,确保同指挥部及其它成员单位的通讯联系;及时上报本部门的准备工作情况、水情动态、人员物质安全情况、抢险方案实施情况、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置结果、灾情预测和抢险建议方案、请求支援的要求等。对信息的上报要准确、及时。

5.2.2指挥和调度

从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出预警信号至解除警报,城区防汛各责任部门和抢险队伍、抢险救灾物质、抢险应急征用的车辆等均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按指挥长的指令,统一指挥调度,交警部门按照指挥部确定的重要交通路段管制指挥疏导交通,优先保障指挥、救护、抢险车辆的通行和群众转移。

5.2.3群众转移责任

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统一发出转移指令,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群众转移应在收到气象信息和水情预测后根据需要在灾情发生前提前完成。在转移过程中应坚持先人员后物资的.原则,紧急状态下对儿童、妇女、老年优先转移,转移过程中,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应统一配戴醒目的标识。转移车辆应保持良好车况,应配备技术和经验俱佳的驾驶员执行抢险任务,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转移后群众生活必需品由民政部门和转移地党委政府负责统一安排,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5.2.4抢险与救灾

险情和灾情监控,抢护等工作原则上按属地管理负责制组织实施,如出现重大险情和灾情时,各级各部门党委政府要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指挥部,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将根据全局,统一调度抢险物质和提供抢险队伍支援。

5.2.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各责任单位应对自行抢险人员配备救生器具和照明防雨等必要设备,以保证抢险人员自身的安全。卫计局应组织医疗救护队在重要抢险地区和转移群众安置地点及时提供医疗救助,保证抢险人员和群众及时接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部门应对重点地区,特别是受灾地区的食品、生活饮用水等卫生情况进行监控,对可能发生的疫情进行及时预防和处置,并立即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确保灾后无大疫。

5.2.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气象信息和灾情预测的需要,由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议定,向社会力量进行动员和号召广泛参与,最大程度减少和降低各种损失。

5.3应急响应结束

当江河水位降至警戒水位以下且上游暂无洪峰警报、气象部门无强降雨警报时,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应急结束命令。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通讯公司应确保汛期通讯设施的安全和正常工作,优先保证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通信畅通,保障气象、水文、汛情、灾情信息的及时传递,确因灾情造成通讯线路受损的尽快抢修恢复,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县文广新局负责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报、重要洪水信息以及重大防汛通告或公告,并负责有关洪水灾害及抢险救灾的报道。党政军领导机关、现场指挥及其它重要场所在利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网络通讯等通讯手段的同时,防汛电台和防汛专用微机必须坚持24小时开机,同时,县公安局应调集配备临时通讯设备,如临时电台、对讲机、信号弹等。

各级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以及防汛责任人、分管防汛工作的领导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必须在汛前进行登记,报同级和上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开专用报警和值班电话。所报号码一经登记,在本年度汛期内不得再行变更,所登记手机在汛期必须24小时开机。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抢险救援装备、技术人员、抢险队伍人员及联系电话等应在汛期前确定并上报指挥部,指挥部发出预警信号后,各级各部门的人员及装备应做好出发准备随时待命;城区内供水抢修由县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抢修队伍实施,供气抢修由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交通干线的抢修由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

6.3供电与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在汛期来临前应对全城供电主要设备和线路进行全面检修,对故障和隐患提前整改,保证汛期正常供电;在汛期应加强设备维护和线路巡查,检修技术人员必须严守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抢险准备工作,优先保障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通讯、电台、电视台、供水、供气、气象、公安等重要部门和设施的供电;并做好对重要地区和单位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的准备。对危险设备和线路可能发生的供电安全事故及时处置,严防人员触电伤亡、电路短路火灾的事故发生。

县交通运输部门在汛期前应加强路况、桥梁、抢险车辆车况检查,抢险船只及抢险人员组织。当江水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时,县交通运输部门应对城区及交通干线按照部门预案进行管制,确定抢险快速通道。抢险救灾车辆和人员汛期严守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接到城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后应快速到位,实施抢险。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灾区治安管理由公安部门负责,疾病防治和防疫消毒由县卫计局防疫部门负责,抢救和医治伤员由卫计局负责组织各医院汛期抢险救灾医疗队具体负责。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汛期抢险物质、器材及临时照明设备准备和供应;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负责组织汛期粮食储备和食品供应;卫计局及防疫部门做好抢险药品和消杀设备的准备工作;财政局和各金融、保险机构做好资金货币储备。物资和资金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统一安排调度,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挪做它用。

6.6社会动员保障

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根据汛情需要,在处理应急事件和重大险情灾情时按照指挥长的指令可发动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防汛抢险预备人员,由各级各部门单位在城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下发布动员令,快速投入防汛抢险救灾;情况紧急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可指令责任区和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和其它传媒号召征集社会其他人员力量投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防汛宣传工作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指导督促各防汛成员单位制定计划、印发防洪排涝应急办法、防洪减灾教育资料,各责任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根据各自职责和职能技术特点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及本部门防汛减灾演练。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报资料,报城区防汛指挥部报指挥长审定演习预案后,自行负责组织系统的防汛抢险综合演练。

7、后期处置

7.1灾后救助

县和民政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和统一调度灾后社会救助物资和资金,对城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灾后救助和重建进行指导督查工作。

7.2抢险物质补充

根据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各责任部门及时上报和补充抢险物资,达到必要的储备数量并保证物资安全。物资补充和储备情况应上报城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7.3水毁工程修复

水利工程修复由水务局负责安排组织;供水工程由县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安排组织;市政设施修复由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安排组织;交通桥梁工程修复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组织;电力设备和设备修复由供电部门负责安排组织;通信工程修复由各通信部门自行组织。修复工作应在灾后立即进行,城区防汛指挥部对修复工程应根据工程情况发出限时通知,并督促检查。

7.4灾后规划、恢复和重建

灾后规划、恢复和重建工作由政府安排或业主委托具备资质的质量监督、鉴定、设计单位充分考虑防洪安全下进行规划、鉴定、设计。严格遵守修建报批制度,对重建工程的质量鉴定和质量检测由业主委托相关质监和监理部门进行。

7.5保险与补偿

保险机构在灾后应及时对参加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及财产进行调查理赔,及时兑付,保证参险单位和个人及时重建、恢复生产生活;对未参加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和民政部门给予必要的救助或组织社会捐赠,保证群众生活和社会正常秩序;保险机构应对单位和个人加大保险意识宣传,做好预防减灾工作。

7.6调查与总结

灾情结束后,各责任部门应对灾情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抢险救灾等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城区防汛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对各责任部门的工作作出总结,对抢险救灾工作的违纪、和玩忽职守人员作出通报,并上报县委县府责令相关部门从严查处,责令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限时整改并督促检查,对造成重特大事故并构成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 篇8

为确保汛期城区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防汛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对照我局的职责任务,特制定城区汛期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忍耐”的城管精神,动员城管队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把洪涝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为保护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县城区防汛工作领导,成立局城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协调城区防汛各项工作。同时,以城管大队队员为主体,组建40人的防汛工作应急分队,解xx任队长,宋xx任副队长。应急分队主要是在防汛抢险时,担负应急抢险任务。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

组 长: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调处,全面指挥城管系统防汛工作。

副组长:根据出现的险情,协助组长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汛情,为组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组长的.指令,指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组织排水、泄洪,负责防汛物资调度,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二)各成员职责

1、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掌握汛情消息,及时发出防汛警报,在第一时间报送防汛重要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好防汛指导工作。

2、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各自管辖区域的巡查防控,及时组织人员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三、工作任务

1、加强隐患排查。梳理排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逐项消号管理。一是对城区防洪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城区排水主渠管道的畅通情况、最大流量的统计进行实地勘测,依照勘测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预案;二是对城区泄洪闸门进行试闸,检查其闸门的牢固性和相应的整修措施;三是对城区道路的路面排水井的清淤疏通,尤其城区易涝低洼地段进行排水井的增设,确保路面及时降水;四是对正在施工建设的渠道改造工程进行巡查,对其临时排水渠存在的隐患以函告形式告知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汛期防洪的要求进行渠道的加宽加深,以满足行洪的要求;五是负责督促户外广告业主单位做好汛期广告牌破损、维护等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做好重点防控。当遇特大暴风或连续降大雨天气时,迅速组织人员及时到岗到位,检查疏通各项城市市政设施运行情况;分别对地下排水管道、县城防洪墙,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城南提升泵站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认真巡查,及时对易积水区域进行疏通,确保城区排涝设施安全运转,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凡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立即组织抢险将群众转移安置到安全地方。

3、强化应急保障。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市政所要认真做好防汛物资、器材、设备等储备和管理工作。

4、加强值班值守。在汛期各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并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四、职责分工

(一)区域划分

城区防汛工作划分为四大区域,职责任务及人员安排如下:

1、城南新区由黄小平同志负责,负责黄沙港泄洪闸的启闭及区域内的排水防涝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行。

人员:

2、奉新大道以东(含奉新大道)由刘海、徐远亮同志负责,重点做好老车站、鹏泰超市、化工厂宿舍、回栏路与冯川路交界处、卫校旁的排水防涝工作、橡皮坝泄洪闸的启闭工作及城区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人员:

3、奉新大道以西由周胜根、顾永山同志负责,重点做好官背塘小区、圣殿后、农民街第三排的排水防涝工作。

人员: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压缩站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安全运行由谢xx、帅xx负责。

人员:

(二)主要职责:

1、加强对管辖区域的巡查,及时掌握辖区设施运行情况;

2、维护辖区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3、及时疏导被困群众,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维护城区环境卫生和绿化保洁,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对防汛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二)统一思想,服从指挥。防汛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要在汛前做好动员工作,明确分组和工作职责,服从局防汛领导小组调度,恪守职责,对工作不到位而影响防汛任务落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明纪律,强化督查。汛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在接到集合命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集合地点。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值班和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防汛抢险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 篇9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区的排水防涝能力和抵御暴雨内涝灾害的应变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现场踏勘,并结合我县近年来出现的内涝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前我县城区主要内涝点的基本情况

根据近年来我县城区在汛期发生内涝积水的情况,经现场调查摸排,主要的内涝点及成因如下。

(一)市场

市场地势较周边低3-4米,且汇水面积较大,小中雨时雨水能及时排出。但遇到特大暴雨时,雨水管满负荷运行仍然不能满足排水需求。同时遇河道水位上涨超过警戒线时,河水将倒灌入市场排水管内,市场内的雨水将无法排放形成涝点。该点位场地狭小,商业摊位密集,无法修建排涝泵站等自动防涝设施。

(二)工业园区段

内有一条较长距离的排水渠,该渠上游位于丘陵地带坡脚处,长约2公里,汇水面积大,平时水流不断,遇到暴雨时,雨水无法在短时间内排出,积水容易漫出渠外形成内涝。20xx年对盛马段道路进行了改造,扩大了过街排水渠行洪断面,20xx-20xx年该段道路未出现“看海”情况。但内水渠尚未改造,仍有内涝风险需要加强巡视观察。

(三)工业帆布厂

片区工业帆布厂后地块,地势较周边低3米左右,上游汇水面积较大(至老火车站),小中雨时雨水能及时排出。但遇到特大暴雨时,排水渠溢出洪水,导致该处低洼地带被淹,主要涉险建筑一栋、停车场一处。

(四)郪江中路中学段

该处汇水面积大,地势较周边低,雨水口不足,小中雨时雨水能及时排出。但遇到特大暴雨时,会产生路面积水,不能及时排出。

(五)工业园区一号桥周围

一号桥周边道路宽、汇水面积大,地势较周边低,雨水篦子数量少,遇到特大暴雨时,会产生路面积水,不能及时排出。

(六)街幼儿园

街幼儿园段道路坡度大,临边有一条暗渠,地势较周边低。小中雨时雨水能及时排出,但遇到特大暴雨时,雨水排放不及时,将溢出沟渠,在路面形成积水。

二、防范内涝的工作分工及措施

根据易发内涝积水的'地段和原因,有关部门要按以下措施要求,做好内涝防范工作。

(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制定内涝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

2、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质。

3、负责内涝点的巡查,发生内涝灾害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抢险工作。

4、加强对城区排水管道、雨水口的清淤;对城区道路或人行道坑洼路面进行填平。

5、尽可能疏浚市场地下排水渠,及时清理雨水口垃圾。

6、负责中心城区排涝管网等市政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行。

(二)县防汛办

1、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统筹安排全县防汛防灾工作。

2、负责城区及周边水库、河道、防洪工程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根据暴雨内涝的情况,做好水库、灌溉水渠、防洪设施的调度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

1、负责辖区内防灾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内涝点影响范围内群众避险意识的教育。

2、规划内涝点避灾撤退路线。

3、建立应急预警队伍,储备预警物质,辖区内发生内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和涉险群众自救,减少财产损失。

(四)经开区

1、组织辖区内企业对各自厂区内涝点进行排查,落实应急抢险方案。

2、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质,辖区内发生内涝灾害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抢险工作。

3、管辖范围内出现内涝灾害时,组织园区人员撤离及设备转移工作,减少财产损失。

(五)文旅产业园

1、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涝点进行排查。

2、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质,辖区内发生内涝灾害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抢险工作。

3、管辖范围内出现内涝灾害时,组织园区人员撤离及设备转移工作。

(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根据城区排水与暴雨内涝情况,提出城区道路的交通管制方案,在积水路段设置车辆限行标志牌,派员指挥交通,确保过往车辆安全。

(七)县气象局

负责暴雨天气监测与信息发布。

(八)水、电、燃气部门

负责做好各自范围内内涝应急抢险准备,在汛期来临前对易涝点产权管线、设备进行风险排查。

三、建立城区内涝防范应急机制

(一)成立城区暴雨内涝防范指挥部

(二)预案等级划分

城市排水与暴雨内涝防范应急预案,按我县城区雨量大小分为三级:即i级、ii级、iii级。

i级应急预案为特紧急应急预案,城区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的特大暴雨。

ii级应急预案为紧急应急预案,城区小时降雨量达40毫米以上的大暴雨。

iii级应急预案为一般应急预案,城区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的暴雨。

(三)内涝应急措施

当城区小时降雨量在30毫米以上时,启动iii级应急预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文旅产业园、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对中心城区各个易发生内涝的积水点进行现场监控,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

当城区小时降雨量在40毫米以上时,启动ii级应急预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文旅产业园、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对中心城区各个易发生内涝的积水点进行现场监控。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文旅产业园对城区排水管网进行巡查,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排水防涝。

当城区小时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上时,启动i级应急预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文旅产业园、街道办事处组织抢险队伍对辖区内涝积水部位采取相应的措施,疏通排水口,抽排积水。经开区、文旅产业园、街道办事处对险区内人员预警疏散、撤离、组织涉险自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城区内涝的情况,对城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城区道路交通正常运行。其余出现内涝的点位,由属地管理单位报告险情,疏散群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文旅产业园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排险抢险。

四、建立联动机制

(一)统筹城区防汛物资,建立明细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实现资源信息互通,以便应急抢险时高效调配。

(二)加强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建立防汛工作qq群,及时发布暴雨预警、雨天巡检、涉险点位、应急抢险等工作信息。

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 篇10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防汛防台风检查工作的通知》(xx旱总〔20xx〕4号)和《关于落实20xx年防汛防台风责任制的通知》(xx旱总〔20xx〕2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全县校园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切实做到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学校实行校领导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挂包年级组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负责学校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风抢险任务。

(三)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全市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风抗灾常识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七)及时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组织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工会和德育处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物资准备:总务处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特别是要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四)抢险队伍准备: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预警

(一)预警级别,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2.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3.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二)预警发布

Ⅳ级、Ⅲ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发布。

Ⅱ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发布。

Ⅰ级预警:由县城防办负责向县防指请示,经县防指指挥或委托县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三)发布方式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应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由县城防办组织县广电总台、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等成员单位按照县城防指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县广电总台、县经信局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发布;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

五、抢险救灾措施

(一)预警行动

1、IV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要加固门窗、围板、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学生必须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路远的学生要留在学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师看护。

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

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外出人员就近躲避,外出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教育行政部门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赶赴所分管学校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

根据县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或就近避险,外出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风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二)应急响应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抢险救灾应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参加。

4.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县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善后处置

(一)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二)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组织工会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四)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五)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加强师生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案,增强师生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应急培训。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应急演练。定期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演练,每年举行1-2次,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 篇11

防洪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区街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防洪抗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广丰三村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分级分村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

2、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的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4、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相互配合,全力协作。

5、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人员在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防旱工作职责执行,社区领导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布置好工作。

6、抢险队伍的组织。

A宣传、救护组:负责深入居民做好宣传、动员群众配合抗洪抢险作出的防御部署,负责受伤人员的治疗,汇总上报灾情。

B抢险组:由物业部组织,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C治安组:由警务站组织,负责灾区治安工作。D运输、后勤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⑴做好汛期前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备案。

⑵在险情到来之前,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

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2、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的.流行。

3、物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修复受损设施。

城防办防汛应急预案 篇12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上高街道辖区内的洪涝、山洪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防洪法》、《水法》、《气象法》、《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泰安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和《泰安市泰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高街道辖区内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区内洪水,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本预案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因素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充分动员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切实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二、城区河道防汛的危险性分析

由于城区内河道原排洪设施建设标准低,周边单位、社区(村)建设挤占河道严重,致使河道狭窄、泄洪能力严重不足。加上随着城市建设改造进程的进一步深入,部分旧有的排水泄洪渠道和设施被阻塞和侵占,进一步增加了河道泄洪压力,在持续大雨和短时暴雨或大暴雨情况下,容易发生河道严重溢洪,造成洪涝灾害。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指挥机构和组织体系

上高街道成立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街道的城市防汛工作,处置辖区内城市防汛应急事务,指挥由上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进担任,副指挥由街道党工委委员朱安军、办事处副主任安阳、办事处副主任古力担任,成员由其它有关科室的负责人担任,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管办。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城区河道的防汛工作,建立街道、村(社区)为责任主体的城市防汛管理体系。

3.2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

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指挥,党政办、城管办、武装部、经贸办、学区办公室、民政办、劳动保障所、城建办、交通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急办、供电所、宣传办、爱卫办、派出所和上高街道所辖的25个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和分工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3.3 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职责

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辖区的城市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城市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街道城市防汛措施,提出城市防汛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订实施城区主要河道防御洪水方案,配合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做好城市防汛工作;及时掌握城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督促检查各村社区落实城市防汛责任制,组织开展城市防汛安全检查,负责街道城市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街道城市防汛队伍建设,统一组织调配全街道城市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4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城管办承担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街道防汛工作,提供并发布城市城区易涝区防汛工作的预警信息;负责城区河道防汛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汛预案,负责城市防汛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城市防汛的抗洪抢险救灾措施和应急处理,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城市防汛工程的防汛维修、应急处理、水毁修复计划。

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措施的组织和实施任务。

财政所负责城市防汛经费及应急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

经贸办负责防汛工程修复规划实施和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协调安排;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抗洪抢险期间煤电油运供应,组织工业企业增加相关救灾物资的应急生产;归口指导好企业的防汛工作。做好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确保所需物资的优质足额供应。

学区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城市防汛、防台风工作,加强在校生的防洪、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学校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民政办负责城区洪涝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及时向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

劳动保障所负责辖区内受灾企业职工的生活安抚、生产自救和救灾过程中的劳动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参加抗洪抢险的国家工作人员,组织表彰、奖励在城市抗洪抢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

城建办负责提供并发布城区危旧房屋等城市防汛工作的预警信息;负责城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和高空建筑设施等防汛工作。

交通办负责辖区内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配合交通局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汛物资的运输工作。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城区灾后传染病的预警信息发布,做好灾区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及时向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及防治措施建议。必要时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灾区,开展疾病和医疗救护工作,保障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应急办负责督促、指导、协调、监督和督查城区防汛、防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洪涝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农办负责洪涝灾后农业生产救灾、恢复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负责指导、协调林区防汛及国有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负责对城区抗洪抢险所需社会机动机械设备的及时调集;负责向畜禽养殖户发布预警,通过多种途径,及时通报灾害天气信息,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开展防灾准备工作,全面排除隐患,帮助养殖场(户)加强饲草饲料物资储备,避免因灾造成饲料短缺;做好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确保所需物资的优质足额供应。

自然资源所负责做好对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村(社区)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公布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制定落实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

供电所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尤其是保障抢险现场的电力供应。

宣传办负责对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雨水情、汛情、台风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救灾活动,向社会宣传防汛抢险、抗灾自救知识。

派出所负责维护城市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城市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行工作,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

街道所辖25个村(社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防汛工作,层层落实城市防汛责任制,按照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备足防汛物料,组织防汛抢险救灾队伍,编制辖区内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对辖区内河道进行清淤除障,确保河道泄洪畅通,发生灾情及时向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进行汇报,及时采取适当应急措施预防灾情进一步扩大,按照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安置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与气象部门紧密联系,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及时向街道有关领导和城市防汛指挥部通报气象预报信息,一般气象信息30分钟内通报,当预测到有灾害性天气应十分钟内通报。

与区水务局紧密联系,进行水情信息通报,适时发布的雨水情信息在10分钟内报送给街道有关领导和城市防汛指挥部。

当出现工程险情和洪涝灾害时,各村(社区)应在10分钟内把工程险情地段、险情的具体情况及洪涝灾害情况向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通报。

工程险情信息主要包括: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除险情况。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群众财产、交通运输和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4.2 暴雨预警级别划分

泰城暴雨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从重至轻用红、橙、黄、蓝色表示,该预警信息由气象局负责向社会发布。

红色:3小时内降雨量达到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且降雨可能持续,届时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橙色:3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且降雨可能持续,届时发布橙色预警信息。

黄色:6小时内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且降雨可能持续,届时发布黄色预警信息。

蓝色: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3 预防预警行动

当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后,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应立即调度各村(社区)防汛负责人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情况作细致的检查和日常管理,在可能出现灾情的险工段处,储备防汛物资以备急需。对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区域进行检查,必要时撤离人员,启动应急预案。

各村(社区)必须对河道防洪设施作细致的检查,在险工段备足物料,安排专人严防死守,出现意外险情立即向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通报,并根据情况的变化随时通报信息。

4.4 主要防御方案

(1)河道水库洪水防御方案:当遇超标准洪水时,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立即向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单位通报洪水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尽快提出水灾发生地群众撤离时间、范围、路线,密切监视洪水灾情的发展趋势,尽快将洪水灾情通报各村(社区),及时发布洪水预报、警报、紧急警报。

立即组织进行抢险救灾,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各级防汛机构及防汛责任单位的通信联系畅通,进一步搜集更为详尽的灾情、险情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及防指领导报告。

(2)山洪灾害防御方案:当3小时降雨达到100mm以上时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应密切关注,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3)当3小时降雨达到50mm以上,且降雨仍在继续时,辖区内河道桥梁和部分低洼地段,可能出现河水漫桥、漫路情况,危及行人、行车安全,各村(社区)应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发现险情在公安及交通部门的协助下立即封闭交通,及时组织排涝和防护工作。

五、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洪涝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划分为三级。进入汛期,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灾情。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由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和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灾救灾工作。

5.2 应急响应的分级与行动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响应

①遭遇特大暴雨侵袭,发生特大洪水、山洪;

②水库垮坝、河堤决口;

③低洼地区大范围受淹;

(2)Ⅰ级响应行动:

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有关科室参加,作出城市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同时将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事处视情况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为灾区紧急调拨抢险救灾物资,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根据需要随时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汛情,报导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财政所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应急资金。民政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上指挥,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巡堤查险,控制险情。及时将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响应

①遭遇大暴雨侵袭,发生大洪水、山洪;

②一般河堤防决口;

③部分低洼地区被淹;

(4)Ⅱ级响应行动:

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参加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指导,密切监视汛情,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同时将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根据需要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情通报。财政所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应急资金。民政办及时救助灾民。卫生服务中心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指导医疗救护。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上指挥,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巡堤查险,控制险情。及时将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Ⅲ级响应

①遭遇暴雨侵袭,发生较大洪水、山洪;

②堤防出现险情;

③部分区域被淹;

(6)Ⅲ级响应行动:

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参加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指导,密切监视汛情,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同时将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根据需要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情通报。财政所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应急资金。民政办及时救助灾民。卫生服务中心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指导医疗救护。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村(社区)防汛指挥机构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上指挥,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巡堤查险,控制险情。及时将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

5.3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1)抢险与救灾

防洪工程发生重大灾情后,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提出处置措施,供街道办事处决策。调集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迅速开展现场处置与救援工作。

(2)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

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调集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参加一线抗洪的人员必须身穿救生衣,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时,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如发生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区、市政府请求救援。

办事处负责组织各社区(村)进行群众的转移工作,提供紧急避难所进行妥善安置,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转移工作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医护人员应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队,对受伤人员紧急救护。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3)社会动员与参与

必要时可通过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4 应急结束

当洪水结束后,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可视情况公布结束紧急防汛期。征用的物资、装备、工具、车辆等12小时内归还,无法归还的给予适当补偿。

六、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现场指挥及其重要场所配备固定和移动两套通信工具,并在汛前把这些电话号码打印成册分发给有关人员和责任单位。逐步建设城市防汛应急指挥和信息发布系统,依托有线、无线通讯技术,通过文字、语音、图像等方式,利用计算机、手机、电子显示屏、户内外大屏幕等信息终端,构建城市防汛应急指挥和信息发布系统。

6.2 抢险与救援保障

在汛前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备足各类救援装备物资,组织抢险预备队。抢险救援指挥工作由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

6.3 运输保障

党政办应按照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提前准备一定数量的运输车辆。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派出所和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在汛前制定出灾区治安管理、疾病防治、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的方案并指定责任人和责任医院,并在汛前将方案和责任人、责任医院上报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6.5 防汛物资管理

由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及各村(社区)负责储备管理,特大防汛经费由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申请。

6.6 宣传、培训和演习

城市防洪宣传、市民防汛减灾教育由宣传办负责,技术人员培训、防汛减灾演习由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各村(社区)在汛前都要通过开辟专栏、办学习班、专项演习等,对居民及专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培训。

七、后期处置

7.1 灾后救助

灾情发生后,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修复水毁工程,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人武部负责协调民兵分队组成抢救队,接到抢险救灾通知,立即携带救援工具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卫生医疗部门要迅速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深入灾区,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安置和赈灾钱物的分发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按各自的职责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

7.2 水毁工程修复

水利防洪工程、市政道路由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协调管理单位修复。

7.3 灾后重建

当发生灾情后,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来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按高标准重建。

7.4 调查与总结

当汛期结束后,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提高做好防汛工作的能力。

八、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3年对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给予表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在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3 方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8.4 名词解释

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暴雨: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100毫米。

大暴雨: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100-200毫米。

特大暴雨: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200毫米以上。

8.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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