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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发表时间:2025-10-06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国共产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以来,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非常好的进展,这源自于党的三严三实的的好作风的弘扬,全党纪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所以,对这一次两个党内法规的对党的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条例,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新时期我们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党内规章制度,XXX、邓小平、三代党的领导人都对加强党内监督和严明党的纪律问题作过重要论述,党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备的制度。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探索,积累了不少党内监督的经验。党的xx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并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两个条例对党内监督和处分问题,作了细致的详尽的规定,尽管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只要认真贯彻,仍能对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发挥积极的作用。特别是把两条例公之于众,使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能置于人民群众的众目睽睽之下,为贯彻执行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保证。

强化监督是维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有效保证。一个执政党,特别是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掌握绝对权力的执政党,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就不可避免地会腐败丛生,最终导致被人民抛弃。一个时期以来,日益腐败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党员,已成了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两个条例的制定正是适应了形势的这一需要。《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监督条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来确立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的具体制度,如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制度、党委和纪委的述职述廉制度、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等,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证。《处分条例》则是一个更有针对性的党内法规,它针对十多年来到处滋生的各种各样以权谋私的贪污腐败行为,和近几年来颇为普遍的失职渎职、侵犯人权的现象,做出了处分的具体规定,为惩治贪污、遏止腐败提供了法规的保证。在今后的党内生活中,只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两个条例,就可以改善党的形象,恢复并增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把党的领导提高到新的水平。

但是,两个条例的有些规定却无助于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监督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处分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条把所谓“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和“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都列为必须处分的对象,而且列为具体分则的第一、二条。这样做就必然会压制党内的不同声音,阻碍党的健康发展,助长党内的专制之风。这是与发展党内民主相抵触的。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在组织和行动上当然应该服从党中央的决定,这是不言而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中央的决定,即使通过前曾经广泛征求意见,而且是按照多数的意见做出的决定,但居于少数者在执行决定的同时,仍有权发表不同意见。服从多数和尊重少数是选举和议事的民主原则的两个侧面,党内民主也不例外。尊重少数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是党内民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只有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倾听实践的呼声,才能检验决定是否完善,使决定更符合于人民的利益。

两个条例都是防范性的党内法规,一个防范于未来,一个处置于事后。而要从根本上保证党的健康和生机,就必须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加强党内民主。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来考察,腐败的根源主要在于绝对的权力。因此,要铲除腐败所由以产生的基础,就需要实现政治民主、权力制衡。在党内和全国范围内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权力进行制约。世界历史的经验表明,政治权力制衡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三权分立,它的原则对党内和全国范围内都是适用的。在党内,立法、执行、监督三权应当保持平衡,相互制约,克服目前执行一权独大的状况。《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这实际上仍然因循过去的领导体制。虽然《监督条例》同时也规定各级纪委可以对同级党委、委员进行监督,并且“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但领导体制的现行格局使上述规定很难见效。只有彻底改变现有的一权独大的状态,保持三权的大体平衡和相互制约,才能保证党的健康发展和正确领导。

总之,两个条例是治标的法规,治本之策在于改革政治体制,实现党政分开、三权分立,还权于政、还政于民;实现党内民主,政治民主。如前所述,这是异常困难的进程,但这是一个民族迈向进步和政治现代化所必须跨越的门槛,我们不能长久地徘徊在世界民主化的门外。党中央颁发两个条例,说明他们对当前局势的严重程度有所了解,希望能在这个基础上迈出更大的步伐,以大无畏的精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还权于政,还政于民,肃清封建专制主义,实现党内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使我们国家在新的世纪里能以民主的清廉的面貌,屹立于世界。

❖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

学习贯彻好“两个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多措并举,着力抓好以下四个重要环节:

一、必须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前提。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特殊经济区域,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市场经济的先行区,经济活跃、开放度高,中西文化在此交汇、碰撞和摩擦,党员干部面对的诱惑多、挑战多、考验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新课题。因此,加强对党员干部“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更具重要的现实紧迫性和长期艰巨性。

二、必须在深化学习上做文章。学习是贯彻落实的基础。从开发区看,当前,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已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全面展开,并呈现出良好的势头,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抓深化。近日,开发区已研究制发了《全区党员干部“两个条例”教育培训计划》,提出坚持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培训全区党员干部。即请中纪委领导为区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两个条例”;纪工委和工委党校负责举办全区局、处级干部培训班;各党(工)委负责举办本单位、系统党员干部培训班,区成立宣讲团,工委党校派教师讲课;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参加中央、省、市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并明确规定,各类培训班要达到教育培训计划所确定的课时数和教育面。同时,充分运用以会代训、党课、记写心得、知识测试和竞赛等形式促进学习。还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辟宣传专栏,营造舆论氛围,进一步推动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必须在监督重点上用气力。学习贯彻要提高针对性,必须突出重点。“两个条例”都对党员干部具有普遍约束力,但重点对象尤其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强调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将其列为监督的重点,是党内监督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党中央富有胆识和智慧的重大决策。结合开发区实际,落实重大决策,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特别是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突出对掌握人、财、物权的重点部门(单位)、岗位、部位和环节上的领导干部的监督。今年,除加强党内监督条例所规定的监督事项外,我区还要建立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财务清查工作小组,对全区范围内的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镇和村(居)财务进行清查,监督财权的运行。

四、必须在务求实效上抓落实。学习贯彻要取得实效,关键在抓落实。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明确目标,建立制度,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综合用力。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考核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贯彻落实。要加大查处违反“两个条例”行为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两个条例”的要求落到实处。

❖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

教师的道德表现能够影响一个学生的一生,作为教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身教必然重于言教,要在自己的职业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这是构建我们未来民族道德素质的基础。

廉洁教育进校园,有利于培育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让学生就具有抵抗腐败的免疫力;有利于依法治教,防止腐败;对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教育实践证明,师德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献身教育,重在实践师德。怎样看待学生,怎样教育学生,怎样当好教师,这一课题是涉及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天地君亲师”之说,体现了中国人尊师重教的传统,教师之所以受人尊重,因为他是人类文化、文明的传播者,因为他的职业是神圣的,担负着培育下一代 的艰巨任务,因为他是人师,是人之楷模。然而,教师并不是孤独的,他置身于现实生活中,置身于市场经济环境下,像一些高层人士一样在教师职业中也出现 了不廉不洁现象。

他们利用教师职业之便,在学生身上获取利益,如获取高额回扣的强行推销资料;他们不热心本职工作,对本职工作不尽责,利用职务谋取利益;有的甚至利用教师节、春节等向学生直接或间接索要钱物等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教师 形象,削弱了学校育人效果,加剧了行业不正之风,教师的工作对象是成长中有 极大可塑性的大学生,教师的道德表现能够影响一个学生的一生。作为教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身教必然重于言教。要在自己的职业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这是构建我们未来民族道德素质的基础。因此,在个人思想上都应有所改善。

一.要树立个人利益的满足必须以社会利益的维护为前提的人生观。不廉不洁教师在个人生追求上总是以个人价值为核心,追求个人需要利益的满足,而置社会人民群众利益于不顾,颠倒了个人和社会关系,不顾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师德建设中,加强教师社会价值导向,集体主义价值导向,才能抑制和克服教师 出现从教不廉现象的产生。

二.要树立正确对待奉献和索取义和利的价值观。教师应树立以积极的劳动创造为社会集体作贡献的贡献观,树立思想言行合科道德标准的道德观,要在劳动贡献基础上索取利益,不不劳而获,不索取非法式,违背道德的利益,不索取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的物,不收不义之财。

三.要树立真正的幸福是健康的精神需要,合理的物质需要的满足有机联系的幸福观。教师单纯追求物质幸福会使人变得斤斤计较,甚至于千方百计谋取私 利,损害他人的健康与幸福,单纯谈精神幸福也是不合实际的,只有做到精神与 物质的统一, 才能创造出真正的幸福,使人变得清静、安心、高昂、理直气壮。

一个能真正承担起教书育人神圣职责的教师就必须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教,保持廉洁自律,坚守高尚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保持教育公正,接受监督,增强廉洁从教意识。指出:“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教师的道德,是教育文化的深层内涵,也是一个民族在教育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富有强大生命力的优秀思想、高尚品格和坚定行为,是提高民族素质、培养民族精神的动力之源。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一项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高 素质的教师队伍是这一工程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廉洁从教,不仅是教师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良好人格条件和内在基础, 而且对社会风尚文明的倡化也是有重要意义的。

加强自身修养,把廉政文化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切实解决自己师德建设中的不足问题,不断改进和创新师德建设的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等,着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

学校把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作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我通过学生活动、系部活动、听取老师、同学们对我们党员廉政建设不同意见和建议, 同时也向老师、 同学们宣传廉政建设,在工作中做到办事公开, 实行阳光作业,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切实做好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其次,通过反腐创廉图片展,向老师、学生进行宣传,在社会与学校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把廉政建设进校园活动与教育学生相结合,培养学生健康成长。将“廉政文 化进校园”与我系文化活动相结合,在校园文化活动建设中,加载精神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敬业精神、人格品德、廉政操守等教育内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大课间活动。不断加强校内宣传橱窗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寓廉洁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型媒体的重要作用,在日常学习工作中渗透廉洁教育内容,把廉洁教育融入学习、工作和生活之中,从具体事情抓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培养良好的廉洁意识。积极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廉洁教育活动,激发学生的廉洁意识,增强廉洁教育效果。

❖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

腐败是私有制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的痼疾。反腐倡廉教育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反对和防止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来常抓不懈,这是我党提高自身凝聚力、战斗力,始终保持先进性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党的xx大报告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反腐倡廉的最终目的,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们党要真正成为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巩固执政地位,就必须将人民的利益作为党的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而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党七千多万党员,特别是其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清廉,是否真正为人民服务。

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今天,物质水平显著提高,一些党员同志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导致理想与信念动摇,丧失党性原则,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反而将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自身价值观产生偏差,金钱至上,利用职务的便利为自己及亲属聚敛财物,滥用权力,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导致身败名裂。反面的案例,足以使我们警钟长鸣,时刻提醒自己洁身自好,将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

通过近期的教育学习,我感慨良多,对廉政建设有了深刻的认识。作为一个基层法院的院长,我结合本院的实际工作情况,谈几点对廉政建设的心得体会:

首先,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人是受自身主观意识影响的,倘若能够主动意识到腐败的负面影响,自觉抵制这一不良风气,那么,一切问题就都能迎刃而解了。当然,这是一种最理想的情况。人的思想意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时刻保持思想的先进性。任何时候,人都需要远大的理想和信念来引导自己,看清前进的方向,并为之努力奋斗。思想,是行动的指导。正确的思想指导成功的实践,错误的观念则会引发失范的行为。然而,崇高理想、伟大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是生来就具有的,这是来自于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需要在学习中不断深化、不断加强,继而用以改造自己的主观意识和客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

作为党员,我本人按照区委和院党组的安排,自觉参加集中学习,撰写心得和读书笔记,做经常性的个人自学。作为院长,我在自学的基础上为全院干警讲解专题党课。平时严格要求自己,不贪、不占、不拿、不接受当事人请客和送礼,为全院干警做表率。我知道,院长是法院全体干警学习和监督的对象,品行稍有偏差,就会在干警中产生非常恶劣的负面影响。只有廉洁公正、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在潜移默化中感染他人,使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全院干警团结一心,共同提高自身思想素质,提高队伍素质,形成全院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淀为法院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

其次,反腐倡廉需要完善配套制度。从法制的层面来看,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所以,权力的行使需要相应的约束机制。权利如果长期得不到约束,人就难免产生惰性,懈怠下来,不思进取就容易被腐蚀思想,观念产生偏差。而权力观念一旦偏差,就会异化手中的权力,将之视为自己敛财的工具。事实上,我国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并不是某个人的特权,即使手握权力也只是权力的执行者而非主人,是人民的公仆。既然权力取之于民,自然应当用之于民,同时接受人民的监督。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倘若堕入腐败的漩涡,受损的就不仅仅是国家财产,甚至会徇私枉法,草菅人命,使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甚至是生命权受到侵犯,司法权威受到质疑。所以,我将时刻保持警惕。我院制定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廉政措施,将纪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本院的各项重大工作,都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理,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议,坚决杜绝以个人意志代替法律的现象。一旦出现问题,必须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唯有如此,才能使约束机制名符其实。

再次,要善于进行自我批评。三人行,必有我师。一个人的视野终归有限,需要借助他人的力量才能走得更远。作为党员,我十分注重发扬民主,不定期地与干警进行谈心活动,鼓励广大干警畅所欲言;积极参加党小组活动,以接受批评和开展自我批评的诚意,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作为院长,我在处理法院相关事宜时,也秉承着这一原则。我院公布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聘请社会各界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畅通信访渠道,广泛接纳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进行反思,改进工作。

最后,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将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坚持正确的态度和立场,是我们党交给共产党员的一项长期任务。近年来,我深入到基层与干警一起开展各项调研活动,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让每个群众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同时,要求全院干警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心系群众冷暖,为群众提供便利。

总之,要反腐倡廉,需要双管齐下,既要从内提高自身修养,又需要外在制度的约束。共产党员要洁身自好,自律修身,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在自己的岗位上扎扎实实工作,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才能抵制腐败,保持两袖清风,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

党的以来,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高度出发,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收录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近段时间以来,通过对《摘编》的系统学习,感触颇多。这些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党的建设的最新理论武器,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思想武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光荣使命,认真学习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对于在新常态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自身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衡量纪检监察干部合不合格的第一标准。缺乏理想信念这个“钙”,“软骨病”就会随之而来。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就是因为放松了警惕,面对诱惑放弃了自己的理想追求,背离了党的宗旨路线,在反腐败斗争中当了贪腐掮客,最后跌进腐败的深渊。坚定的理想信念,是人内在的“永动机”,不会因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减速,不会因遭遇了艰难困苦而停滞;坚定的理想信念,是人生航线的灯塔,会时刻引领着你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少走弯路,不偏航线;坚定的理想信念,是风筝的线,断了线的风筝可能会飞得高、飞得远,但迟早都面临着坠落的危险。“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更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筑牢思想防线,防止“破窗效应”;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锤炼道德品行,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和沈浩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在政治上不迷失方向。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高纪律和规矩,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约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是要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时刻以党章为纲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秉承较强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服从并且遵守党的教育和管理。要在大是大非上讲政治、有立场,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始终拥护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要在具体工作上履好职、站好岗,完成工作任务要实事求是、步步为营,绝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搞一次特殊,就丢掉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民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培养遵守党纪的自觉性。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不动摇,自觉与保持高度一致,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自觉遵守党章不走样,严格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做到思想上敬畏党章,行动上遵守党章,一切按党章办事;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变通,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与做好监督执纪问责之间的关系,绝不允许在落实中央决策和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

三、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转变工作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处在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关乎党的作风形象。因此,在工作作风上,必须发条紧绷、警钟长鸣,端正工作态度,增进对工作的感情,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共产党人的先锋模范作用,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勇气和更高的热情,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踏踏实实为民服务。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时时刻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要把“严”字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中去,工作高标准,生活低要求,淡泊名利,抗住诱惑,忠实履行职责,在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中站稳脚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让党和人民放心。

四、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提升能力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战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惟有提升能力,才能站稳脚跟。随着生活阅历和工作实践的积累,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的要求也要不断提高,不能因为工作和生活的“安稳”就放松警惕、降低要求,要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状态,不松懈、不懈怠,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和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缺乏必要的能力素质,只会变成“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有了能力,就有了做事的“底气”,有了前进的自信。坚定了信心,就能更加从容地应对遇到的风雨、困难和挑战。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提升政治鉴别能力,在复杂斗争和突发事件中站稳政治立场,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主动提升服务大局能力,自觉在大局下考虑问题,谋划工作;主动提升运用政策能力,既要正确把握各项政策规定,又要从实际出发把掌握政策与运用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找准结合点,充分发挥政策规定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中的作用;主动提升开拓创新能力,主动学习新知识、接受新观念、形成新思维;主动提升拒腐防变能力,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的纪检监察干部。

❖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

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最根本的就是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我们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贯彻落实到全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之中。

一、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讲话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显示了党的执政理念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域的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决定了党在执政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都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二、着力建立、健全体系,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时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建立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这就要求在实践中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体制机制不健全、法规制度不完善、思想观念不正确等原因,还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社会某些领域有失公平正义问题,干部队伍作风不实,脱离群众问题等。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解决,深入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本职工作中,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

四、是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落实好领导对群众思想动态的掌握,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脱离了群众,继而形成了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对立的既得利益集团,最终被人民群众所抛弃。因此,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必然要求。党要紧紧的依靠群众,才能永远保持其先进性。我们的党员干部,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

通过党风廉正的学习,今后,使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要做到如下几条

1、在思想政治上,牢固树立科学世界观和宗旨观念。这主要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XXX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正确认识客观规律,正确看待社会实际,正确把握发展趋势,正确对待组织、同志、自己,找准自己的人生座标,把个人追求建立在符合党和人民利益的基础上。

2、在服务大局上,要把握工作方向。坚持电力服务、安全生产为大局,促进电网建设、安全生产的发展就把握了工作方向,这是抓好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角点。对于我们电力系统,这主要体现在抓好职工的理论教育上,抓好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坚决纠正损害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集中力量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我们单位发生,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职工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加强对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4、加强修养,自觉利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创新思维,确立把发展作为开展实际工作的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只有严格自律,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同时要有一双净心干事的手脚,有一股子敬心敬业的精神。

❖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

xx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于1月12日至14日召开,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也即将召开。作为己见监察干部,我们一定要按照习“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要求,争做“四有”干部,高举反腐利剑,转作风不动摇。

应该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只要认真做到了“四有”,就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按照这个要求,一个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得是一个忠诚的人(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标准)。《大清相国》书里描写的陈廷敬,就是一个忠诚的人,当然,他主要是对康熙皇帝忠诚,和今天讲的党的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对党忠诚,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在做人的人格上(忠于自己的良心),在做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品格上(忠于自己的职守),他都有值得今人借鉴的地方。陈廷敬可以身居相位而不蹈明珠、索额图的覆辙,可以说不仅因为政治智慧,更重要还是有政治品格。

其次,得是个能为老百姓做实事的能人。“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电影《七品芝麻官》中的台词儿,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倒也应景。话说回来,有为老百姓做事的心,也得拿出实际行动 ,“行胜于言”嘛。

其三,要有点真正“侠客”的精神。李白“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这句诗里,有“担当”的决心,事了,该做的事情做完了嘛,还有“谦和”的姿态,什么功名都不要,最好连名字也不要大家知道。多次强调“功成不必在我”,也是一种相似的境界。

其四,要有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古代仁人志士的境界。指出了“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这三关,考验的都是人的欲望。欲望是人都有,但不能放纵,尤其是负有监督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可以好好思索一下司马光“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这句话,反之“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其结局就很惨。

❖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

4月7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推出长篇人物报道:“四有”书记谷文昌。讲述了谷文昌在海岛东山县担任县委书记期间,为民谋利,带领东山人民治理风沙,死后被父老乡亲广为传颂的故事……

“四有”,即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心中有党,他不论肩负重任还是身处逆境,从未忘记党员身份,从未褪去党员底色,从未动摇理想信念。凡是对党威信有害的事,哪怕再小也不能做,秉持这一原则,深耕东山十多年,让共产党走进每一个东山人心中。他,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党的信誉,树立起了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堪称所有共产党员之楷模。而今天,一些共产党员为了个人利益不惜违规违纪,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个别领导干部在落马之后甚至坦诚心中完全没有党的概念,信念荡然无存。与谷文昌相比,这些党员干部应当好好反思,强化党性修养,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

心中有民,他不仅把“不带私心搞革命,一心一意为人民”写在纸上,立下“不把人民拯救出苦难,共产党来干什么”的誓言,大事小情想到群众心底里,干到群众心坎上。在东山县工作期间,遍植木麻抵御风沙,让海岛得以改变面貌,拯救百姓于水生火热之中,这些功绩,注定东山人民会永远记住他。为民务实,是共产党人职责所在,也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与群众建立起深厚感情的必要举措。在今天,我们的党员干部要以谷文昌为榜样,真真正正将群众装进心里,将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多做有益于群众的事,方能架起干群“连心桥”。

心中有责,他为民高擎一把伞,为民敢扛一片天,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实事求是,敢于担当。见不得群众受苦受难受委屈,容不得干部不想不干不作为,高度的责任心促使他带领东山人民苦战十几载,换得“政声人去后,丰碑在人间”。责任心是干事创业之前提,作为党员干部,只有树立起责任意识,才能做出对社会、对人民有利的事。谷文昌的例子告诫我们的干部们,遇到困难要敢于迎难而上,只有敢做事、做好事,才能赢得群众的尊重。

心中有戒,“当领导的要先把自己的手洗净,把自己的腰杆挺直!”对权力畏戒,对底线坚守,党性原则永远是个人头上的天,他以心中的“畏”,博得了群众心头的“敬”。一些党员干部正是因为没有坚守好底线,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才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不仅毁了个人前途和信誉,还累及家人,不仅毁了党和政府形象,还愧对组织栽培。心中有戒,就是要树立起纪律意识,懂规矩、守规矩,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如此才能称得上“五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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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平县纪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通知要求,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手抄党章100天”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果,努力铸造一支反腐“铁军。

县纪委为纪检监察干部统一配发了“手抄党章100天”活动记录本,要求每名纪检干部制定读书计划,坚持每天抄录笔记,每周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100天的时间,把党章全文抄写完毕。为巩固学习效果,县纪委还定期举办研读交流报告会和讨论活动,促使干部学与记相结合、学与思相统一、学与用相促进,增强学习实效,真正让党章的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县纪委还通过“站起来”讲课,在每周一例会上,让每名纪检干部围绕业务知识、学习体会、时事政策等轮流讲学,及时点评,培养勤学、善思的学风;“请进来”授课,邀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能手授课,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体 “补脑”。“派出去”锻炼,选派年轻干部到上级纪委参与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通过“上挂履职”达到“高位练兵”的目的。“阅起来”充电,为机关干部订阅了《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等业务报刊杂志,让纪检干部在业务学习上“与时俱进”。

此外,该县还通过学习先进模范中“查找不足”。通过组织学习先进模范系列活动,对照先进查找不足,提升纪检干部的精神境界。组织纪检干部到金平烈士林园和金水河“英雄十姊妹”国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用身边模范人物的英雄事迹和高尚品质教育纪检干部。组织全县纪检干部对该县高俊杰、朱龙等两位纪检干部典型模范事迹进行学习,并认真对照检查,查找不足。定期集中组织纪检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教片,树立“贪耻廉荣”的思想,引领广大纪检干部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以一流的业绩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

为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责任意识,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7月25日,澄江街道办事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再次体现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充分表明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责任担当,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是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的又一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保障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澄江街道办事处将《条例》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并组织街道办事处机关全体党员、所属各党总支、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街道纪工委将适时就学习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大悟县纪委迅速行动,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严抓实,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学深悟透。该县纪委第一时间召开会学习《问责条例》,并组织机关干部开展集中学习,通过读原文悟原理、逐条解读的方式,全面掌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同时,要求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学习意识,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开展个人自学,确保学习《问责条例》入脑入心。

坚持学思践悟。在坚持读原文和署名文章的基础上,要求机关干部多动脑、勤思考,通过谈体会、讲看法、写心得的方式,引导机关干部进一步领会《问责条例》的精髓,精准把握问责的六种情形和七种方式,切实锻造执纪铁军。

坚持学用结合。该县纪委将学习《问责条例》和执纪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将学习和执行《问责条例》贯穿到整个监督执纪的过程中,对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进行责任分解,加大学习力度和问责力度,用好用活《问责条例》这个监督利器,勇于对失责渎职行为进行铁面问责,全面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让严格问责倒逼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心得体会 ❖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问责条例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告诫全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事必有法,然后可成。”严字当头,重在抓实。要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必须靠制度来保障,就必须用好问责这个重要抓手,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党的以来,党中央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中央纪委通报曝光河南新乡市委和市纪委原主要负责人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问责工作持续深入,内容方式不断创新,体现了党中央以强有力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为制定问责条例提供了实践基础。

同时,也应看到,在问责方面,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责任担当的现象依然存在。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对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存在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等问题。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迫切需要整合规范问责制度,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更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问责条例将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进一步扎紧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从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等六方面失职失责行为,到聚焦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从明确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具体问责方式,到问责执行、终身问责等方面的规定……问责条例突出政治责任、聚焦从严治党,明确了问责的依据与原则、主体与对象、内容与情形、方式与方法,从制度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问责实践和操作问题,是我们党问责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和创新。

宝剑锋从磨砺出。问责条例的13条内容,源于管党治党实践,又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问责工作核心思想;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把握有限目标,突出重点作出规定,增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条例突出党规特色,采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实现纪法分开,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做到要义明确、简便易行。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推进。从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中央一步一步箍紧制度笼子,不断激发制度治党的强大力量。用问责砥砺全党,用担当诠释忠诚,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我们党必将进一步焕发凝聚力和战斗力,带领广大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奋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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