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通用14篇)_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发表时间:2018-03-19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通用14篇)。
❈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白牙》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地区,后来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的原始本能“复苏”了,它渐渐的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法,懂得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最终回归荒野,成了狼群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幼年的觅食过程中学会了凶恶和残忍。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它的棒子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被卖给了一个白人,成为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奄奄一息的时候,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他变得善良、忠诚。
在这两个故事中,我更加喜欢荒野的呼唤,从原来生活优裕的一只狗,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为了生存而是应了荒野,最后成为了狼群的领袖。杰克·伦敦为我们这些神经麻木的读者创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智商、有感情的一只狗。
在《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白牙》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我捂住耳朵走进舞厅,挑了个位置坐下来,妈妈就跑了过来,抱起我就走,我顺手牵羊拿了个橘子,这条船突然摇摇晃晃的,没站稳的一个人,就踉踉跄跄的摔倒了,我想在船上不可以练练胆吗。妈妈把我抱到房间里,我脑袋一碰到枕头就睡着了。后来隐隐约约地听到广播声“大家注意!大家注意!海上风浪太大,船摇摆得厉害,请注意!”等我醒来,天已经大亮了,船快到越南了。我便走到甲板上看大海,海风吹到我身上,舒服极了。
坐船的感觉真好,我真想天天坐船。
❈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思科九年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经历了才知道,抄袭一下前辈们的评论。非常惊叹作者的细腻,细心,把每一件事情都笔记下来,为后来的同志们留下一段宝贵的记忆。或许会和作者走上同样的路,圈子还是那个圈子,路还是那些路,不知道是否能应付自如。每天都看着书中的故事,一遍一遍地在重复。看着身边的人,在痛苦的挣扎,挣扎。美丽的光环下,多少的压力,只有经历了的人自己知道。这就是IT圈子,看上去阳春白雪,骨子里却*的一蹋糊涂的圈子,让人前仆后继的圈子……
❈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动物小说《白牙》。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司各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
我非常喜欢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不过母山猫,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和妈妈一起打起母山猫来。遇见比他大的斗牛犬时,它也不退缩,立马冲上去与斗牛犬打斗起来。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了别人养的鸡挨了主人的打后,它就再也不去伤害鸡了,因为白牙知道这样主人就不会再打它了。即使主人故意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来不依靠母亲,从小就自己单独猎食,有时还会帮母亲猎食。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想过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练就了打斗的好本领。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精神。当它被司各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陌生人进屋。后来白牙被带回了司各特的老家加利福尼亚,白牙还不让心存报复的杰姆进屋伤害大家。虽然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但我觉得白牙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在印第安人的狗群里时,只会跟狗们打架。它应该与狗们和睦相处才对,即使狗来欺负它,也不该用武力解决问题。但白牙教会了我很多!
❈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莎翁塑造了麦克白这个人物,用前后鲜明的比较揭露了社会的阴暗面,在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下,不止麦克白,即位的马尔康又能怎样会不会和麦克白同样下场这都不必须。麦克白的黑暗性格也受到社会的影响。麦克白死后会出现多少人
麦克白杯就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这不是他的杯子。这是那个时代的杯具。
《麦克白》读后感范文二
莎士比亚的经典杯具《麦克白》堪称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部巨作。它巧妙地向读者展示了命运、野心、野心、人性和迷信对人生的影响。麦克白以前是一个英勇、有野心的人,在凯旋而归后,因巫师的预言和国王过分的赞誉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使自我登上王位。
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他的暴-政,他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杯具,但读完之后并没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也许许多人都会觉得麦克白的灭亡是罪有应得,可是这种罪有应得展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命运、人性以及这个国家的悲哀。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使他走上这条不归路的,首先使他的野心。一个勇士拥有野心没有错,那些历史上的伟大君王,人人都是野心勃勃。
然而,麦克白的野心并没有使他得到他想要的,而是导致他失败的因素之一。麦克白雄心勃勃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巫师的预言。巫师预言他将成为卡多尔的国王,然后成为苏格兰的国王。
正是因为巫师的预言成真,麦克白才认为自己会成为苏格兰国王。所以他用这种不正当的手段杀死了邓肯,夺取了王位。巫师的预言在那里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使得麦克白内心深处最阴暗的野心燃烧了起来。
也正是正因他野心的燃烧,才使得他人性泯灭。麦克白一开始没想到会暗杀邓肯,因为他明白邓肯是个好国王。然而,在妻子的怂恿和鼓励下,麦克白终于做出了这一恶行。
所以麦克白妻子的挑衅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既然我们讨论了麦克白遇刺一事,我们不得不提到麦克白夫人的重要性。麦克白起初还是有良知的,可是他妻子却激将他,说:“难道你把自我沉浸在里面的那种期望,只是醉后的妄想吗它此刻从一场睡梦中醒来,正因追悔自我的孟浪,而吓得脸色这样苍白吗从这一刻起,我要把你的感情看作同样靠不住的东西。
你不敢让你在行为和勇气上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的名誉,不惜让你在自我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随在“我想要”的后面吗”这些话对于麦克白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正因没有哪个男生能够忍受被别人说成是懦夫的耻辱。
麦克白良心的泯灭是和他的妻子分不开的,所以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句话:一个成功的男生,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生。麦克白夫人的确是个能干的姑娘,她的能力把丈夫推上了王位,把丈夫推向了深渊。
要是麦克白正因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暗杀班柯是因为他觉得班柯对他有威胁,所以他必须杀了他。麦克白杀死了麦克白的家人,也是因为受到威胁,但幸运的是,麦克杜夫逃脱了。
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保住王位而杀人,许多苏格兰贵族离开了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仍然是由于他的迷信。他过于依赖巫师,认为巫师说的话是对的,这使他走上了自己生命的尽头。
虽然《麦克白》堪称杯具,可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许多人可能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妻子最终应该得到他们应得的,但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士比亚用麦克白这个人物来代表那个时代的悲伤。
虽然麦克白是个暴君,但继任者马尔科姆可能比麦克白更糟糕。莎士比亚向我们展示的不仅是人性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麦克白》读后感范文三
莎士比亚著名杯具《麦克白》向我们展现了命运、野心、欲望以及迷信对一个人的影响。麦克白从一个受人尊敬的爱国战士逐渐沦为一个残忍、不人道、遭人唾骂的暴君,最后死了。
《麦克白》能够说是一部十分经典的杯具,可是读完后我却没有一点同情的感觉,反而认为麦克白夫妇罪有应得。是什么造成麦克白死于非命却无人同情呢?应当是他的野心和欲望没有得到应有的控制,最终为了用不正当手段谋取成果丧失人性。
麦克白曾经是一位爱国的将军,为保卫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他是个战士。有野心是没有错的。 任何战士都有野心。 关键是要控制。由于女巫的怂恿,麦克白的野心扩大了,善良的国王邓肯登上了王位。
他曾为**国王良心不安,可是带上王冠后,对战友班珂和麦克德夫的家人毫不心慈手软,只为保住他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一切,在罪恶中越陷越深。他不后悔,他说:“我身处血泊中,如果不再涉足血统,那么回来的路也很无聊。
“因为他的残暴和宿命论,国家的衰落,人民的苦难,命运终于给了他应得的结局。
导致麦克白杯具的原因除了他的野心和欲望,其夫人和女巫也起了重要作用。麦克白夫人性格刚强,行动果敢,却利欲熏心,阴狠毒辣。她被深深的负罪感折磨着,甚至在梦游中不停地洗手。最终,她的精神负担超过了她的心理承受能力极限,默默地死去。
当麦克白还在犹豫要不要杀国王时,她给他最终的激将:"你不敢让你的行为和勇气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和名誉,不惜让你在自我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在‘我想要’后面吗?
”这让麦克白不再犹豫,他的人性终于消失了,充满了勇气。当麦克白夫人站在死去的邓肯身边,向麦克白伸出一双血手时,她的小手注定洗不干净了,她的灵魂沾满罪恶的鲜血。作为叛乱和阴谋的策划者,她是麦克白人性的推动者。
因为麦克白过分迷信,女巫的预言点燃了麦克白的欲火,没有她们的煽动,麦克白可能当上考特爵士后顺理成章继承王位,安度晚年。
莎翁塑造了麦克白这个人物,用前后鲜明的比较揭露了社会的阴暗面,在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下,不止麦克白,即位的马尔康又能怎样?会不会和麦克白同样下场?这都不必须。
麦克白的黑暗性格也受到社会的影响。麦克白死后会出现多少人?
麦克白杯就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这不是他的杯子。这是那个时代的杯具。
《麦克白》读后感范文四
一般公认的莎士比亚四大杯具是:《麦克白》,《奥赛罗》,《李尔王》和《哈姆雷特》。作为莎士比亚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甚至最突出的四杯,这一直被视为标准。
在读莎士比亚时,我常会产生疑窦:在那样铺陈华丽的文体与句子下,我很难坚信我是在阅读杯具。也许是对于杯具的认识不一样,我认为的杯具,总是如索福克勒斯那样的具有崇高而严肃的特征的文体。
莎士比亚的华丽风格对杯子本身的影响是无数的。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之所以对《麦克白》更为看重,也许是正因其更为“纯粹”的具有杯具性。
《麦克白》中杯具的产生,虽依靠于麦克白本人的野心与其妻子恶毒的怂恿,但更多却体现了天命的因素。这种杯子被认为是宿命论的方式,带有更强烈的古希腊杯颜色。
在古希腊,原因不是个人主观错误或客观干扰,而是命运的不公。如《俄狄浦斯王》,他完全受控于残酷的命运,无论如何挣扎,最终还是陷入了命运的泥淖。因此,主人公的伟大与残酷的命运构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种更泛化的无奈与无力,是杯子具有直指命运的崇高。麦克白的雄心壮志也来自仙女的鼓励。仙女们只是开了一个狡猾的,近乎恶毒的玩笑。其实,这也是戏剧性的命运。
麦克白最终还是死去了。他的死亡具有着的社会好处,是传达了莎士比亚厌恶将军拥权杀王这样的犯上之举的思维。但这样的主题比麦克白纯粹高尚的希腊精神理念更为肤浅。
我重复读《麦克白》,为这个**的主人公而悲哀,一如希腊杯具中那些纯粹的杯具主角。他们的毁灭并不是由于他们缺乏卓越,而是由于那些玩弄**的人的命运。
《麦克白》读后感范文五
莎士比亚的经典杯具《麦克白》堪称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部巨作。它巧妙地向读者展示了命运、野心、野心、人性和迷信对人生的影响。麦克白以往是一个英勇、有野心的人,在凯旋而归后,因巫师的预言和国王过分的赞誉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使自我登上王位。
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他的**,他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杯具,但读完之后并没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也许许多人都会觉得麦克白的灭亡是罪有应得,可是这种罪有应得展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命运、人性以及这个国家的悲哀。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让他走上了这条不归路?首先,他的野心。
麦克白的雄心壮志正在燃烧,主要是因为巫师的预言,所以麦克白认为他将成为苏格兰国王。所以他用这种不正当的手段杀死了邓肯,夺取了王位。巫师的预言在那里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使得麦克白内心深处最阴暗的野心燃烧了起来。
也正是因为他野心的燃烧,才使得他人性泯灭。麦克白在妻子的煽动和鼓动下,麦克白终于做出了这一恶行,杀死了邓肯这个善良的国王。所以麦克白妻子的挑衅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麦克白良心的泯灭是和他的妻子分不开的,所以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句话: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的确是个能干的女人,她的能力同时把丈夫推上了王位,把丈夫推向了深渊。
要是麦克白因为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刺杀班柯是因为他觉得班柯对他有威胁,让他不得不杀了他。麦克白杀死了麦克白的家人,因为他感到受到威胁,但幸运的是,麦克白逃脱了。
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保住王位而杀人,许多苏格兰贵族离开了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仍然是由于他的迷信。他过于依赖巫师,认为巫师说的话是对的,这使他走上了自己生命的尽头。
虽然《麦克白》堪称杯具,可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许多人可能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妻子最终应该得到他们应得的,但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士比亚用麦克白这个人物来代表那个时代的悲伤。
虽然麦克白是个暴君,但继任者马尔科姆可能比麦克白更糟糕。莎士比亚向我们展示的不仅是人性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读《白轮船》有感
第一次接触《白轮船》是在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里,晓霞和少平深刻的热爱使我对这本书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图书馆偶然翻到这本书,便一发不可收拾。
**的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生活在森林、连名字都不曾有的男孩,在整本书里,孩子就是他的代称。孩子是一个遭父母遗弃,跟着外公生活的少年。父母的遗弃、继母的冷眼和虐待,是孩子们离开森林,寻找白船的不懈动力。
为什么寻找白轮船呢?孩子听人说,自己的父亲在轮船上当海员。读到这,不禁泪目:
对孩子来说,最重要的是父母的关爱。被遗弃后,孩子们仍然想着到自己的父亲。孩子多天真,父母多残忍!
孩子一直盼望着能够见到白轮船,为此拿着望远镜跑到山上遥望海面,不惜忍受继外婆的辱骂。而梦中变成鱼游到白轮船上时,孩子却犹豫了:父亲的妻子和孩子看到我做何感想,父亲如何自处……多么善良、多么无辜的孩子!
在漫长的岁月里,爷爷关于长角鹿妈妈守护家庭的故事是孩子们继续生活的动力。消失多年的长角鹿再现森林,孩子是多么兴奋、激动,甚至求长角鹿妈妈用角给可怜的姨妈和残暴的姨夫送去孩子。可是,梦想幻灭了,长角鹿被那残暴不仁的姨夫和他的朋友杀害并食之,外公和孩子信仰破灭了—外公倒下了,孩子在悲痛之后也继续开始了他的寻找白轮船之旅。
故事到这截止,我们不知道孩子旅程的结果,可我们仍然热切地希望孩子不再孤苦,一生平安!
七岁的悲伤,信仰的死亡
—— 读《白轮船》有感
南海高中夏晓燕
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
《白轮船》是吉尔吉斯斯坦作家艾特玛托夫的一部十一万字的中篇**,是一个关于七岁的孩子的悲伤和信仰死亡的故事。
白轮船的悲伤
可怜的7岁吉尔吉斯男孩小时候被父母遗弃了。他被祖父莫蒙收养,在森林保护区长大。除了爷爷,没有人真的像他自己的孩子一样爱他。他渴望亲情,常常带着望远镜,在山头眺望白轮船,船上有他素未蒙面的已组建了新家庭的爸爸。
没人觉得这个七岁的孩子理所应当地地会有悲伤,他的邻居,他的姨夫、姨妈、外婆,甚至他的外公,护林所里的人各有心事,没人注意他。作者的笔下同样也从来没有正面流露出孩子的难过,可是,总有一种淡淡的情绪渲染在文字里,挥散不去。七岁的孩子,玩伴只有漫山遍野的石头和花草,护林所唯一的孩子,却常常被人忽略不计;他不懂得哭泣,不会撒娇,不会在长辈面前祈求任何东西,虽然每次都那么热情地、得意地告诉大家他是第一个发现流动售货车的人,但是他却连买上一件东西这样的奢望都不曾有过;外婆(外公的第二个妻子)总说他是外人,“无论怎么养活他,无论把他拉扯多大,外人总归是外人”,即使常听这样的话,他不曾当面抱怨,只是在心里常常想:
“外人呢……要是他不想当外人呢?为什么偏偏他该算是外人呢?”
这样的一个孩子啊,从未有人注意到他的需要,也从未有人留意到被外婆说成是外人的时候,他常常眺望远方白轮船的心事。终于,当外公从流动售货车上给小男孩买了一个书包的时候,“孩子感觉到,喉咙眼好像突然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这孩子自己都没有料到,他会高兴成那样”“他马上就欢天喜地地跑去找护林所的所有居民”。他有着不同的心情,他的欢呼是那么的激烈,却让人在高兴,心痛中他懂事聪明。
他小心翼翼地不曾流露出悲伤,却每每在被人忽视、被人当成外人的时候更加想念他的亲生父亲,更加渴望投入到亲生父母的怀抱。七岁的小男孩的悲伤,没人看到,也许,连他自己都不觉得难过,他只是太渴望被父母爱。最后,七岁的孩子选择走到生命尽头的方式,也是最接近父亲的方式——走进河里,靠近白色的船。
长角鹿的死亡
莫蒙外公总是给吉尔吉斯小男孩讲本民族的神话“圣母长角鹿妈妈”的故事。不知不觉,莫明爷爷在小男孩的心里种下了信仰的种子,在那里生根发芽。当有一天,小男孩看见消失已久的鹿又重新造访了这座山林时,他和外公是那样的激动。
但是让人悲伤的是,眼中只有利益的、护林所掌握大权的姨夫奥罗兹库尔逼迫外公射杀了长角鹿妈妈,并大摆鹿肉宴。为了保护孙子而被迫背信弃义的祖父也感到羞愧,喝醉了酒,瘫在泥里。一手在小男孩心里培植信仰的外公亲手射杀了长角鹿妈妈,最爱的外公亲手射杀了小男孩的信仰。
病中的男孩看到了这一幕残忍的景象,受到了强烈的刺激——信仰已然死亡,躯体安可长?
长角鹿的故事里充斥着关于“信仰”的隐喻。
长角鹿,他们民族的古老传说,长角鹿的母亲在战后养育了人类的孩子,给了人类生存和生活的地方,给了他们生命的延续和安宁。人们之所以相信它,是因为它赋予人类生命甚至文化一种持续的力量——对森林的崇敬,对生命的崇敬。
外公从长辈那里听来长角鹿的故事,并将它讲述给外孙听。外公扮演的是文化信仰的传承者的角色,他那里是信仰的源头,可以理解成传承的源头。可是外公已然年迈,这份信仰还能坚持多久?
更何况,在书中,外公虽然是长辈,但是不曾得到人们的尊重。这是否意味着信仰在人们心中变得越来越渺小和冷漠?
父母一辈的缺失代表的是一种文化的断代。父母感情的不和睦代表着传承力量的分崩离析,更别谈姨妈那样的孱弱的、任人打骂的角色,他们在信仰的传承中更加无足轻重。文化的传承需要强有力的中坚力量,可惜,在长角鹿的信仰传承中,这一环是缺失的。
这让我们不禁会担忧这份信仰的生命力和力量。
长到七岁的还在爷爷的照顾下的吉尔吉斯小男孩,自小被灌输了古老的故事。幸运的是信仰在潜移默化的故事中生根发芽。小男孩爱着外公,相信外公描绘的故事。
巧妙地是,他果然看到了传说中的长角鹿。他和他们对话,爱护他们。于是我们在信仰断代之后,看到了新的信仰之光。
可是这份信仰是弱小的,外公的衰老、父母角色的缺失,让我们会担心,弱小的信仰火苗有没有机会重新照耀这个地方。
护林所里的姨夫,他的眼里只有利益,不在乎森林,藐视规矩,没有信仰。他的**代表的是一种对信仰的摧残,他们对信仰没有丝毫的敬畏。作为护林所里高高在上的主宰者,他不尊重外公,任意打骂姨妈,即使是这些人围绕他、服务他,他不曾有过任何感激,回报的只有冷酷。
拥有最现实的眼前利益才是他的至高目标。
故事的最终,**的姨夫选择杀死长角鹿,而对于信仰长角鹿的吉尔吉斯小男孩来说,致命的一击更在于,他的外公——传承他信仰的那个人,亲手杀死了他自己在小男孩心里培植的信仰。
曾经,长角鹿代表的是这个民族的文化信仰,他们的回归与七岁孩子的信仰巧妙地结合在一起。鹿消失多年与重新出现和孩子的信仰的成长是密不可分的,当然鹿的最后的被残杀与孩子的死亡也是有所指的。
曹文轩在谈到这部作品的时候说:“我很喜欢艾特玛托夫的《白轮船》,通过一个七岁的孩子的悲剧性故事,把富有寓意的神话、孩子的幻想与严酷的现实紧密交织在一起。”
***主席说: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吉尔吉斯小男孩的悲剧是一个时地缩影,护林所孱弱的光已然消失,信仰已死。
我们要做的就是:不重蹈“没有信仰”的覆辙,传承中国梦想。
❈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一开始,我以为《白狼》讲的无非就是一匹狼的故事,后来,因为无聊打发时间才翻起来,读了之后,却给了我很大的触动。
《白狼》,它是以多篇散文为主题的一本书,其中,舞蛇、漏网野狗比较耐人寻味。
舞蛇中有一个叫波隆丹的人,他养了一些黑蟒蛇,有一只叫大黑的蛇极其灵活,只要听见短笛声,便左右摇摆上下颤动做出各种优美的舞姿,不得不让人拍案叫绝。在他们生活的这片山谷里,有一些裂的山缝,突然有一天一个小孩掉进了缝里头。没有人敢下午救他,有人出主意让大黑试试,大家把大黑找来,大黑下去了,没多久,底下便传来孩子爆发式的哭嚎声,谁也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一会儿,山谷上方露出来孩子的头、手,渐渐地孩子上来了,孩子得救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大黑却沉下去了,波隆丹马上吹响笛子,大黑马上兴奋地摇着身子上来了。可是,没人关心大黑,人们都围着孩子,大黑像跟烂绳子一样倒在那里,大黑受伤了,他渐渐停止了呼吸,波隆丹流着泪默默得把大黑埋进了裂缝里,把短笛扔到了深不可测的裂缝里。读到这里,我也忍不住落泪了,大黑就这样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挽救了一个不相识的孩子,虽然他并不被众人所知,但他却永远活在主人和读者的心里。
漏网野狗也是一个非常煽情的故事,说得太多反而没了新意,感兴趣的小朋友,就打开这本书,和我一起去感受故事中的喜怒哀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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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白海豹》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个海豹群,里面有唯一的一只白色小海豹,以前都没一只白海豹。到了秋天,海豹们一起游到了一个海岸。但是那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情。
每逢这个季节,人们都会等海豹游过来杀死它们。但那只白海豹很特别,没有杀它,还有一些一二岁的海豹也没有被杀,白海豹跟着那些要被杀的海豹进了屠宰场,它一进去就被人打晕了,等它醒过来看见它的伙伴都没有了皮,它都不认识它的伙伴了,白海豹走出来,在想怎么办,这样我们都会被杀了的。这时一只海狮从海里和它说:
“你们海豹每年都到这里,人都知道了,所以要找一个没人知道的岛,海牛知道在**,去问问它吧,它是唯一比我还丑的动物了!”于是,白海豹开始先边找岛边找海牛,它经过了几十个岛,每天游三十英厘,可是它找到的岛都有人住。有一次,当它来到另一个岛上时,他看到一只比海狮还丑的海牛。
小海豹跟着海牛,来到了一个无人知道的岛,它非常高兴,马上游回去给它的朋友们说:“我找到了一个没人知道的岛,咱们一起去吧!”那些海豹对它说:
“这几年我们和人战斗,可你去**了?我们不跟你去。”说着还笑。
白海豹说:“我这么辛苦给你们找地方,你们却这样对我。”说着就跳上去把它们的头一个一个咬流血。
白海豹又问它们去不去,它们才有气无力的说:“去。”此时的白海豹已经变成了鲜血淋淋的红海豹。
我觉得这只白色的小海豹强壮而特别,特别是它的皮毛是白色的,但是它勇敢而聪明的心。
❈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白雀》读后感1这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油麻地的美人白雀和文质彬彬的蒋一轮老师相识于油麻地地方文艺宣传队排练的一出《红菱船》的小戏。白雀不仅长得亭亭玉立,还有一副好嗓子,蒋老师吹得一首好笛子,而且多才多艺,真可谓郞才女貌,天作之合。
但因为桑桑丢失了一封重要的信,他们之间产生了误会。最终因为白雀妥协于父亲的相亲,他们渐行渐远,那些倾注了他们诗与梦一般情思的往来信件变成了漫天的飞灰……
他们的悲剧是因为桑桑吗?答案是否定的。他们服从长辈的安排。他们对彼此的爱没有信心。他们的相思病总是在心里。小小的挫折让他们轻易放弃,最终失去了彼此。可悲亦可叹!
作为“地下通讯员”的桑桑,他因为好奇拆开了那封重要的信件,阴差阳错之下导致了信件的毁损,看到蒋老师魂不守舍的样子,桑桑勇敢的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错局已经无法挽回,惶惶不安的桑桑非常的自责。
爱情是美丽的,爱情也需要考验,才能真正把握属于自己的真爱,才是勇士!直面自己的错误,想方设法去补救,命运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
《白雀》读后感2今天我读了老师介绍的《草房子》里的一个小故事,名字就叫《白雀》,我打开了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这个故事讲的是:在油麻地这个村子里,有一所非常优秀的小学,名叫油麻地小学。这所学校的校长是桑丘。
桑乔的儿子桑乔也在这所学校。桑丘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但他的身体总是脏兮兮的,手也不干净。
读到6、7小节的时候,我总想笑,笑是因为我想起了白三走独木桥时,固执地坚持自己走过去,白三走不过去了,他竟然将那独木扔下河,然后抱着它游过了河,着实让人觉得好笑。还有,就是他被淘气的桑桑给骗了的情景。
桑乔的父亲不仅是一个好校长,也是一个好导演。不,今年夏天,他演了一出戏:红菱船是蒋一轮和白雀演的。蒋一轮吹长笛,白雀唱歌。这场比赛很精彩。
因为演出马上就要开始了,蒋一轮和白雀每天晚上都要去河边练习。很久以后,蒋一轮喜欢白雀,白雀也喜欢蒋一轮。就这样,演出日来了,白三不让白雀表演。虽然白雀想表演,但他不得不听父亲的。从此以后,桑桑就当了送信人,天天给蒋一轮和白雀送信。
但白三依然是个绊脚石,使用“逼”的方法让蒋一轮和白雀分开了。
《白雀》读后感3这篇文章主要讲白雀和蒋一轮失败的爱情。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走进这篇文章。
开始白雀还不认识蒋一轮,他们俩是在演一出戏才认识的,这一出戏名叫《红菱船》桑乔让白雀扮演戏中的美人,让蒋一轮演吹笛子的书生,他们俩几乎每天晚上都去月光下排练,交往多了白雀和蒋一轮之间产生了浓浓的感情。于是,白雀和蒋一轮就通过写信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内心深处的情感,这里面传信的人是谁呢,当然是桑桑了。可是当他们两人恋情发展的很深的时候,白雀的父亲出现了,他不让白雀和蒋一轮来往,原因是蒋一轮在他眼里是一个穷光蛋,他打心眼里瞧不起他,并不准白雀与他交往。
还想了一个拆散他俩的好办法,他给白雀介绍了一个镇上的一个叫谷苇的,此人戴一副眼镜,显得很有学问,白雀开始不同意这件事,并写了一份很重要的信交给了桑桑,让他转交给蒋一轮,可是没想到桑桑把信弄丢了,错失了与蒋一轮见面的机会,产生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尽管桑桑向江道歉并继续与他们比赛,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看完这篇文章,我意识到爱是一点点积累起来的。要得到永恒的爱,我们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
❈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这个暑假,是这本书让我在如此繁忙和仓促的城市中感到了些许的宁静。
这本书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所著,一听这长如流水的名字就知道他是一个热爱森林,草原和自然的人。而从这本书的名字中就可以得知这是一本关于驯鹿,关于自然题材的一本书。从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就被它质朴且又不失趣味的气质吸引了。今天,我就为大家揭开这本书神秘的面纱。
当看到第一章时,我就有一种想继续看下去的冲动。这是故事的开始,主人公是一位男孩,他的母亲刚刚去世,父亲带他出去散心,但却意外地来到了鄂温克族人秋鸟的营地。整本书都在描述男孩来到营地后的的所见所闻和一路上遇到过从未遇到的情景,这些使他忘记失去母亲的悲痛,唤起了他对森林中生灵的敬畏和珍惜。
在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认识了驼鹿这种动物,它体格庞大,拥有惊人体格的鹿类。书中是这样介绍的,“它的头从水中浮起时缓慢而极富仪式感,像大洋中浮出水面换气的鲸,缓缓的升起,水从它的背脊上寻找这隆起的肌肉间的凹陷处流下,被浸湿的棕红色皮毛帖伏在它的身躯上,凸显出那巨大的肌肉。”这些段落让我感到它是这丛林中真正的巨兽,强壮,高大,不可一世,滑稽又不失肃穆。
当然,这本书中也出现了杀戮的血腥画面,猎人设下的圈套,动物的尔虞我诈,都使我感受到人类的狡诈和大自然暗藏的危险。男孩和鄂温克族人秋鸟顽强,勇敢地守卫着这片森林,无论是巨大的猛兽,还是贪婪的猎人,他们都会不顾一切地保护森林的生灵。这是我最欣赏的地方。
说到底,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本书中对于驯鹿的细致描写,栩栩如生,仿佛在自己的面前就有一头驯鹿,巨大的鹿角在阳光的映照下在青青草地上映射出精美而又不失威武的倒影,身上洁白如雪,没有丝毫杂质,静静地在那里盘坐,微微抬起神圣的头颅,深邃的眸子洞察着周围的一切风吹草动,竖起耳朵,充分地展露出它的成熟气魄。
男孩和秋鸟走遍森林的每一个角落,他们去看风,去探访冬眠中的熊,男孩在那里经历了鄂温克族人的六季。在这些日子中,他慢慢成长,变得强悍,甚至有机会可以独自与一头熊对峙。时光证明了他的成长。但,他真正的成长是接受母亲的离去。就像他自己说的:“她已离去,就像森林中的风,可是,只要我爱她,她就会永远在我的记忆中。”我能感受到他对母亲那种深沉的爱。我想,正是因为母亲的离去,才真正地使他成长。
现如今,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出现了紧张和对立,整个生态系统不断受到破坏。由此,必须要建立人与自然和谐与共的新文明。为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保护生态环境,才更需要像男孩和秋鸟这样的人一起,为地球的环境尽自己的微薄之力。
❈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一说起白牙,你们是不是就想起自己白色的牙齿?"哈哈---",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里的白牙可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一只非常有灵性的混血狼。因为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所以兼具着狼的野性与狗的忠诚。它很小就懂得狼的生存原则:吃或被吃。起初的生活总是残酷地展现在它面前:爸爸死了,妈妈被卖了,它成了一条斗狼,过起了地狱般的日子。直到有一天,斯科特先生的出现使得它的生命有了温情。从此,它为了斯科特先生,可以想念到茶饭不思,可以不动家里鸡的一根毫毛,可以舍弃性命奋不顾身,咬死了以魔鬼般的残忍而著称的逃犯……
拿到这本书后,我顾不上吃饭,一口气就读完了,书中惊险的情节一直牵动着我的心,像刚开始雪撬队在天寒地冻的雪原上遇到狼群时的那种恐慌,拉雪橇的狗的狂吠声以及狗一只只莫名其妙地失踪,真让人身临其境,毛骨悚然。后来白牙的主人斯科特先生出差后,白牙的那种绝望,那期盼的眼神,不吃不喝一点点消瘦,最后奄奄一息。后来当它听到斯科特先生回来的脚步,又猛然眼睛放出光芒,轻轻地摇起尾巴时的情景,真是让人感动。
这本书主要突出了白牙的忠诚和斯科特先生驯养白牙的那种耐心信心,真叫人啧啧称奇,要知道驯养一条狼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哟!由此,使我想到了生活中的忠诚,我们作为一个学生,从大处讲要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忠诚,从小处讲,我们要对学习忠诚,只有热爱学习,忠于学习,勤奋努力,成功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忠诚是金,是无价的,让我们一起翻开这本书,去体会一下白牙的忠诚吧!
❈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多:我很向往秋鸟和男孩在森林里的生活,虽然森林里的生活十分艰辛,比如遇到偷猎者布下的狠毒陷阱,或者是有熊攻击他们的驯鹿群,这是在城市无法感受到的;我也十分敬佩故事里的鄂温克人秋鸟,他不仅教给少年在森林中生存的技巧,还一次次救了少年;我也很佩服这个少年,他能逃离悲伤,成长得更为强大。其中,我最大的感悟是:我们不能被困难击倒,要在困难中快速成长,我明白了有时候挫折的出现可以让我们破茧成蝶,变得更加成熟与强悍。我想这应该也是作者写这本书的初衷吧。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书中主人公的那份顽强、执着、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吧,当遇到痛苦和不幸时,我们不能永远在痛苦中挣扎,要与不幸作斗争,不让自己倒下,这时,我们就成长了。
最后,希望大家也读读这本书,相信你们也会有所感触,也能从这本书中得到战胜困难的力量。
❈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白狼》,他写得很好,故事使我十分感动。
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现羊羔被狼偷走。寨子里的人用猎狗找到狼的家,趁母狼不在,把小狼抱走了。他们想等母狼来救小狼时,就用枪打死它。聪明的母狼跑到一个木桩旁蹭了蹭,把自己变成了一条白狗,母狼偷偷地救走了小狼,骗了看守小狼的人的眼睛。
所以我们不能因为某个东西的外表来骗我们的眼睛和信任,我们应该明白它的真假。就像乌鸦和狐狸一样,乌鸦就是不知道狐狸的目的,就被骗走了口中的肉。所以我们应该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透过外表,认识它的本来面目,不然即有可能会上当受骗。而我们做事也应该小心翼翼,先想后做,要有非常好的想法。在社会上也有一样的事,例如,打拳击、打仗……不能让别人看穿自己的想法,不然看守小狼的人早知道了母狼这一身乔装打扮,那么母狼岂不是就会死了,永远见不到小狼。
难怪称赞母狼既聪明又勇敢。
❈ 白驯鹿的九叉犄角读后感
读《阿拜箴言录》第六篇有感
我们家有一本名为阿拜箴言录,所谓阿拜,乃我们哈萨克族一位有名的诗人,作家。他一生著书立说,揭示了当时(18世纪末)社会的黑暗和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这本书是一位作家用中文翻译的。我深深地读了第六篇。
这一片的开头是:哈萨克族有这样一句谚语,:“团结是成功的保证。
”但是哈萨克族人认为团结是有马同骑,有饭通吃。要是这样,贫富对人来说不重要,只要有亲人投靠,难道这就是团结?不团结是指思想的统一,而不是财产的共享。
而现在的人大都互相功击、抱怨、算计、诋毁、欺侮,这还有什么团结可言呢?
生命是指什么?是指灵魂没有离开躯体的生命么?不,连狗也有这种生命呀!
现在有些人为了生存和迎接敌人而逃跑。他们懒惰,成了幸福的敌人。生命不该这样,生命应属于那些胸怀大志的人否则给胸无大志的人,你也养活不了你自己!
以上就是作者所想的,那么我们就联系实际说说吧。
现在很多人学会了团结。例如,鲁甸当政时,许多人为了过一种生活而努力工作。但还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他们似乎不明团结,他们做出一件有一件毁坏团结的事,说一句有一句毁坏团结的话。啊!
就像上文说的,如果我们互相欺侮,互相诋毁,我们就做进了不团结人士的行列中。让我们携起手来,心连心,肩并肩,为实现祖国的繁荣昌盛而努力奋斗!
啊!天山松根,新疆人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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