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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2000字(集合13篇)

发表时间:2020-03-15

读后感2000字(集合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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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小雨连绵,天空阴沉沉的,顽皮的小雨点在大地妈妈的怀抱中尽情地舞蹈。不知是不是天气的缘故,家里突然停电了,电停得毫无预兆,这让我抱怨了许久。

既然现在不能看电视节目也不能玩电脑游戏、上网,那不如耐着性子安安静静地坐下来看看书吧!我随手拿了一本书,轻轻拍去书封面上的灰,只见封面上印着酒红色书名的《简爱》是那么显眼啊!

书名为《简爱》的这本书我已不知道翻阅了多少次,但每一次都会有新感受、新启发,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吧!

第一次接触《简爱》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但转念一想我又有哪一次是把看书当作了每天生活的必修课呢?那一次不是出于偶然呢?初次接触《简爱》这本书,我只认为书中男女主人公之间发生的爱情故事是那么伤感而伤心,同时也为他们之间的爱情大为惊叹,但更多的是出自内心的敬佩!第二次阅读《简爱》,我不再注重于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情故事,而是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钻研人物的品质和精神,这使我受益匪浅!第三次翻阅《简爱》,我读出了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撰写这本书的真正含义,这使我深入透彻地看见这本书所反映出当时那个年代的种种偏见与观念!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每一次的阅读后的感受都不一样,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了解到读书的快乐,让我大呼痛快!

《简爱》这本书早已流行了许久,《简爱》写了一位灰姑娘的奋斗史。一百多年来,无数人阅读这本书,有一种同样的原因被简爱的崇高精神和人格魅力深深吸引!可又有谁了解这本书的背后,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经历了多少坎坷?付出了多少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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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稀缺,就是当我们总是想要的更多,而实际拥有的却很少,从而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态。

正如书的副标题“我们是如何陷入贫穷与忙碌的”所言:稀缺主要体现在时间和金钱上(当然,还有社交稀缺、安全稀缺、尊重稀缺等)。

不管是哪种稀缺,也不管是否识别出哪种稀缺,人们越在意的时候,往往就陷入了稀缺的心态。这一过程,从未意识到过,但却深深的影响着自己心里世界。

举两个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稀缺情况。

情景一:最直接的就是写这个作业总结反思,老师的分享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但是作业一直没能抽时间来写,之前一直觉得还有时间,加上工作上繁忙,对书本的理解还不到位,想写的时候发现无从下笔。

情景二:外出参加会议或聚会时,我都是把时间算得准时准点,不会考虑其他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从而再需要额外的时间弥补,以至于时常出现急急忙忙的情况,虽然最终结果如自己所料,但是内心偶尔还是会有感到不安,也怕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执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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蘩漪是《雷雨》中最有特色、个性最鲜明的人物。她是五四运动以来追求妇女解放,争取独立、自由的新女性代表。她敢爱敢恨,对周家人人都怕的周朴园,也不放在眼里。当然,她对旧制度的反抗是有一种畸形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她在重压下,常常无助、自卑、甚至自虐。这是蘩漪无法摆脱的弱点。正象作者所说,她陷入了“一口残酷的井”。作者用力刻画了这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她对周家庸俗单调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在一定意义上她也是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而剧本又使她在难以抗拒的环境中走向变态的发展: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悲剧的意义于是就更加深刻和突出。蘩漪这一悲剧形象,是曹禺对现代戏剧的一大贡献,深刻地传达出反封建与个性解放的五四主题。剧中蘩漪在双重的悲剧冲突虽走完她心灵的全部历程。在这个悲剧女性身上,闪烁出曹禺卓越的艺术才华。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很多人都在问,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所谓的爱,究竟是否是真爱?其实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鲁侍萍,虽然处境艰难,但她凭借自身坚强的性格,不屈不挠走过了人生最艰苦的时期,可以说,她是一个顽强的女性。侍萍的沉默却让我们不敢同样沉默地漠视命运。意义恰好相反,侍萍的人生经历最沉重地敲击着《雷雨》的悲剧丧钟:将最有价值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侍萍作为一个旧时代的下层妇女,她的人生已被分成两部分:一半属于丈夫;一半属于儿女。她希冀在默默无私地为他人奉献中得到对方的关爱与理解,从而确证自己存在的价值。

周萍,他可以说是一个矛盾的人,他对于他的父亲有一种敬畏,不敢违背他的话,他在这个家庭中也是十分压抑的,否则不可能和自己的后母发生感情。然而,四凤的出现,让他感觉到了生气,青春——他极力渴望的东西。他想摆脱繁漪对他的干扰,因此他决定离开这个家,由此可以看出他还是一个不敢面对问题,极力逃避困难的人。但是他懦弱,是个十足的胆小鬼,单凭这一点,他就永远不会配上蘩漪,到最后,摆在他眼前底一件件事实,却让他选择了死——一个最好的逃避方式。

鲁大海是一个有思想、有行动的年轻工人的形象。他直爽、质朴但又头脑清醒。他是一个较为粗犷的人,他厌恶资本家,所以他才会直面周朴园,尽数她的罪恶,并且说话直接坦城,我们还可以从他的言语中读出他的正义感。他代表的工人阶级将是中国无产阶级革命的先锋,他们是雷雨,是闪电,将要摧毁黑暗没落的旧制度,作者的立意也在这里。和周朴园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显示了他的反抗精神。但是,曹禺毕竟对工人不熟悉,所以,鲁大海的形象与别人相比,还是显得单薄。

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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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语》一书中,谢了人世间愈多的”道理”,而我认为其中最为经典的,便是”人生之道”了。

从古至今,人生一直是人们最关心最为重视的,有多少名家感叹光阴的流逝,庄子就曾经说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人生就像白驹掠过,稍纵即逝。杜甫说:”人生有情泪沾臆,江水江花岂终极。”刘禹锡”人生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白居易, 曹操也有类似的诗篇“人生百年内,疾速如过隙。”,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等等。更有对联说,” 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对”数千年往事,汪到心头。”

从古人的字字句句之中,我们不难看出,世界上没一个人都是秒显得,转瞬即逝的生命。所以,在这短暂的生命之重,我们更应该去合理的区规划他。就在孔子感叹光阴流逝之时,他给千万代的后人描述出了这样的一种人生。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句话的大致意思就是:” 我十五岁的时候立志研究学问,三十岁确立自己的理想,四十岁不为我所做的事情而迷惑,五十岁的时候我懂得自然的规律和法则,六十岁时无论听到什么,不用多加思考,都能领会其中的意思,并明辨是非。七十岁我的道德修养到了一定的程度便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事,而不逾越法度规矩。”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大致的人生的路标,在这些路标上面。有几个重要的阶段被孔子很重要的强调了出来。孔子所说的” 十有五而志于学”,是他自己的一个起点,也同样是对学生的一种要求。

孔子曾经说过:”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他是说,自己并不是生下来便了解很多事情的,只不过是对古人的经历与事情非常感兴趣,而一直不断的学习。对于今天这样一个信息化的时候,需要学习的东西非常多。现在许多的孩子并不是”十五向学”了,可能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开始学习了。但我觉得这样并不一定管用,并不一定对孩子的未来有用。孔子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死而不学则殆”要边学边思考,还要去应用。把自己先进所学的只是去最大化的利用的一种学习的方式。就在这样一种学于思的磨砺与历练之中,不断提升自己,慢慢地有所感悟,一直到孔子所说的30岁。

“三十而立”,我想对于身处现在这个社会背景下的我们来说,在我们现在所出的这个年龄段就要”有所立的趋势”了。在我看来,三十而立的”立”字是非常有含义的。立要是内在的立,只有内在的立了,才能在以后的人生中定义自己的位置。就拿很简单的登山来说,泰山上有副对联”海到尽头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这句话讲得并不是说登山,就是把山给征服,而是自己站在山巅之上,山提升了自我的高度。所以,我觉得,三十而立的立并不是指外在的立,而是内心的立,是忠于自己的心灵,并不是外在。就像晋代名士王徽之在雪夜乘小舟去访问朋友一样,带了朋友的家的门前不敲门转身就走了。这是为什么?是因为他想念这个朋友远道而来,而到了朋友家门前,兴尽而返。

从三十岁到四十岁,便从”而立之年”到了孔子所说的”不惑之年”不惑中的惑,显然就是迷惑的意思。在人之前的四十年的光阴之中,人一直在不断地从这个世界上获取着东西,金钱,名誉等等。当这些东西越来越多的时候,人们便会变得”惑”,所以孔子便提出来”不惑”。在之前的人生中,人已经获得了许多许多的东西,有有用的,当然也有不需要的东西,现在的人就应该把不需要的东西舍弃。人的内心就像一栋房子,人刚刚搬进去的时候房子里面什么也没有,慢慢的,人一点一点的布置家具,进行装潢,不知不觉的东西越来越多。最后发现连自己的地方都没有了。最后导致的就是被金钱和荣誉所迷惑,迷失了自己的内心。孔子在《论语》中提出的”四十而不惑”便是阐述这个道理。不惑便是舍弃那些会迷惑自己,自己不真正需要的东西。

“五十知天命”。孔子所过”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这句话的大致意思就是”下学,学人事,上达,达天命。”人生与天命都是不定的,没有什么埋怨的。所以,孔子所说的”知天命”当中,知是很重要的。要能够了解自己的天命,能观察到冥冥之中的事情,辨析人间好坏,能了解到这些都是自然的事情,那么就能平心静气的去面对了。我们经常说不要怨天由人,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不去抱怨,不把一些责任推卸给别人。这么难的事情孔子怎么能做到呢?是因为。孔子要求自己,比要求这个社会,要求别人应该怎么样,都重要得多。所以五十知天命,也就是说到这个时候内心已经能了解到一个真实的世界,不会怨天尤人。能做到知,其实也就是把学习到的各种知识,在筛选之后,融汇到一起,并进行提升。当知天命之后,就要来到孔子所说的”耳顺之年”了。

“耳顺”便是无论什么样的话都能听进去,都能站在发言者的立场去想问题。在知天命之后,孔子提出”六十而耳顺”在知晓天命后,区最大限度的包容他人。一个人要是想做到耳顺,我想就要让自己的心胸变得宽广。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便是最后一个境界,也是最高深的境界了。人活到了70岁。肯定经历过了无数坎坷,就像俗话说的”走过的桥,比年轻人走过的路还要多”。到所有坎坷都经历过所有的规矩已经成为生命习惯时。那么就能随心所欲了。有这样一个故事,在一所佛寺里面供着一个花岗岩雕刻的非常精致的佛像,每天都有很多人到佛像面前来膜拜。二通往这座佛像的台阶也是由跟他采用同一座山的花岗岩砌成的。终于有一天,台阶不服气了,他们对那个佛像提出抗议。你看我们本是兄弟,来自于同一座山,凭什么人们都踩着我门去膜拜你?佛像谈谈的对他们说,因为你们只经过几刀才走上了今天这个岗位,为我是经过千刀万剐才得以修成佛。孔子所描绘的几个人生境界,都是非常注重内心,要到最后,必须先要经过千锤百炼才行的。

孔子所说的境界,是我们在不同人生阶段所参照的镜子。在现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里面,我们更需要这样一个有条理,有序的生活。英国科学家之前做过一个实验: 他们为了试一试南瓜这样一种普普通通的廉价的植物生命力能有多强,就在很多很多同时生长的小南瓜上加砝码,砝码的重量就是小南瓜所能承受的极限。 这样,不同的南瓜压不同的砝码,只有一个南瓜压得最多。从一天几克到几十克、几百克、几千克,这个南瓜成熟的时候,上面已经压了几百斤的重量。 最后的实验是把这个南瓜和其他南瓜放在一起,大家试着一刀剖下去,看质地有什么不同。当别的南瓜都随着手起刀落噗噗地打开的时候,这个南瓜却把刀弹开了,把斧子也弹开了,最后,这个南瓜是用电锯吱吱嘎嘎锯开的。它的果肉的强度已经相当于一株成年的树干!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生命中的压力,也许可能更好的激励我们。在当今竞争的压力下,我们也许能够在20岁就领悟到孔子所说30岁要领悟的东西,在30岁就能领悟到40岁的境界,那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真的是太有用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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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处在人生择业的迷茫期,这本书有着马云、贾樟柯的倾情力荐,又说影响着千万青年的励志名作,使我决定一看,看看对我的人生选择是否有点借鉴意义。

农村青年高加林,英俊帅气,喜欢运动,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行走的荷尔蒙。他高中毕业毕业后回到村里当了民办小学的老师,但是后来由于同村的“能人”高明楼操作,将自己的儿子三星顶替高加林的教师岗位,使得高加林只能回到村里干农活!

回村劳作的高加林甚是郁闷,失意无奈。他想要找高明楼麻烦,但被二老拦住,还让他往后还是要继续尊重这“能人”。他参加劳作,拼命地干活,哪怕手都破皮出血了也不当回事,旁人怎么劝他也不听,他是一个很倔的人,实在叫人心疼。

这一天他出去卖馍,因为下不去面子最后无功而返,同村的刘巧珍等着他回来,还帮他卖馍。刘巧珍是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虽然没有读过书,但是有好些个有文化的人来求亲,她都不心动,因为她唯独喜欢高加林。

高加林也很早就开始注意到她,很快,他们开始热恋,恋爱渐渐让高加林走出失意,开始对生活又重新充满激情。后来即使遭到巧珍的父亲刘立本的阻拦,也浇灭不了他们的爱情之火……

刘巧珍深爱着高加林,高加林因为下岗在村里同她交往的这段时间,也许就是这个女人一生当中最幸福的时候。但是好景不长,高加林的二爸军队转业,当了当地的劳动局局长,他的手下马占胜通过走“后门”帮高加林在县城里谋到了通讯记者的职位。高加林是一个有能力,也很有抱负的人,他绝对不愿意一辈子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他选择离开家乡,离开刘巧珍,到县城里去施展拳脚。正所谓是金子总会发光,他的工作做得很出色,再加上自己帅气阳光的形象以及多次在篮球比赛中的突出表现,很快成为的县城里的明星人物。

高加林的同学黄亚萍来找他,黄亚萍是县里广播站的播音员,曾经多次在广播站播报高加林写的新闻稿子。黄亚萍无疑是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能和高加林聊到一块去,她也喜欢同高加林聊天,尤其喜欢听高加林说起他熟知的国际领域。黄亚萍喜欢着高加林,即使她现在正和也是他们同学的张克南恋爱着。黄亚萍开始向高加林表露心意,同时告诉他可以有机会跟她家人一起去南京工作。高加林心动了,不仅仅是因为可以去南京工作,更是因为黄亚萍更符合他对伴侣的要求。

重新来县城工作之后,刘巧珍来找高加林好几次,不过好几次都是因为高加林出去采访而没有碰见。终于有一次他们见面了,巧珍跟他说着家里的母猪生了多少只小猪仔等琐碎的生活小事,高加林开始不耐烦,同时觉得很失落,因为他和黄亚萍聊的都是一些国家大事、时事政治,这样的反差使他陷入纠结……

但是在面临着前途和深爱着他的刘巧珍之间的选择,他狠心地选择了前者。刘巧珍尊重她的选择,因为她知道他是一个有抱负,上进的人。善良的她不想阻止他的追求,独自一人承受所有的痛苦,最后嫁给了一个爱她的男人——马栓。马栓是个好人,对巧珍很好,巧珍跟着马栓过日子,也是会很幸福的。

抛弃了刘巧珍,高加林并不能如愿去南京,他通过“后门”谋得这个职位的事情被人告发,县城待不下去了,只能重新回到那片生他养他的土地……

其实读完,也许是自己阅历不够,又或者是自己不太聪明,对高加林我不知道该做何评价,于事业,他很有能力,有毅力,干出一番事业绝对不是问题,作文当他来到城市,受到城里人的蔑视时,告诉自己一定不能放弃,他心里说:“我非要到这里来不可!我有文化,有知识,我比这里生活的年轻人哪一点差?我为什么要受这样的屈辱呢?”他是连高明楼都敬畏几分的“未来能人”。而于爱情,他又是过于草率,没有意识到激情过后就是责任!当刘巧珍帮她卖完馍,一起走回家的路上。“他们在绿色的甬道走着,路两边的庄稼把他们和外面的世界隔开,造成了一个神秘的世界”。在这样静谧的环境之下,眼前又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更在刘巧珍提着要跟她加林哥搭伙过日子的时候,高加林把持不住了,他吻了她,爱情就是来得这么突然。那一刻,他有大部分的原因是被刘巧珍的美貌吸引住,而没有去想未来他们是否能够继续走下去,学历会不会成为他嫌弃她的原因,他没有去考虑,也根本不可能考虑到。

忘了在哪里听到的这句话:“激情过后就是责任”!高加林是爱刘巧珍的,他如果去县城工作,把她带上不挺好的吗。也许这个女人在事业上对他没有什么帮助,但是在生活上一定是他坚强的后盾。要知道,人的一生有一个爱你疼你对你好,能够陪你度过漫长岁月的人是多么地幸福啊!

我在读这本书之前,想着看读完能不能对于我人生的选择有什么借鉴意义,但是后来我明白,人生面临的一切选择,应该是从你的价值观出发的,而你价值观的塑造,是跟你生活的一切经历都是紧密相关的。还有,道阻且长,不管是什么选择,唯有一直向上才是最重要的。其实高加林,虽然他是通过“后门”找到的工作,但是他的能力是真的出众,能够得到别人的赏识,他是千里马,缺少发现他的伯乐而已。

路遥说:“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在年轻的时候。”谁也不能告诉你哪个选择是最好,适不适合也只有你自己才知道。以后如果有些晚辈问起你关于如何选择的时候,可以告诉他:“道阻且长,唯有一直向上,一生悬命,然后去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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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一位老人。他黝黑的脸就像浸了盐的老咸菜一样,一笑起来,脸上的皱纹就纵横交错,在阳光下深深浅浅,如同泥泞的田间小道。他早已老眼昏花,但讲述起自己故事时,眼神就像村头那口老井底下的水,深沉平静得没有一丝涟漪。他唱起歌时,嗓音粗哑得令人感动,尾音随着傍晚的风飘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这位老人,叫福贵。可悲的是,你在他的一生中找不到太多荣华富贵的影子。相反,贫穷、饥饿、死亡在他看来已司空见惯。他遭受着时代纷乱与黑暗的折磨,在他一生的泥泞中奏出了生命的最强音——活着。

福贵用离奇地戏剧化的遭遇展现着生活的真实。人类总是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因为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残酷,如同黑色的滑腻粘湿的泥浆从这里一直覆盖到终点,让人难以抽身解脱。可执意艰难前行的人们,在泥淖中吃力地拔出一条腿来,又立马把这条腿深深地往前方陷下去,就如同福贵。

福贵年少时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发誓重新做人后,却意外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千难万险熬过战争活着返乡,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凤霞不幸变成了聋哑人;生活不断继续,往往刚见起色,悲剧又接踵上演:儿子有庆被抽血过多而死,凤霞因生孩子而死,女婿二喜因打工事故而死,最后唯一的孙子苦根也死去了。他在生活的泥泞中跌跌撞撞地跋涉,一次又一次深陷绝望的黑暗。他目睹过战场上坑道里成堆的尸体,他抱过太多至亲至爱人的尸体,死亡挟裹着贫穷一次又一次向他狞笑,他只能任泪水夺眶而出。

可是这个富贵又能怎么样呢?继续走吧,两只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变成牛。家里啊,也会越来越有钱了。正如他母亲所言:"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面对命运的无情,福贵是想得开的。"做人还是平常一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甚至在他孑然一身时,他都能宽慰自己:"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想想又很踏实,全家人都是我送的葬,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渺小脆弱的生命仿佛只能通过这样的"精神胜利法"一般的自我安慰,来获得一丁点苟活的力量;他的活着,也似乎只是一种蝼蚁般的苟且罢了。

是的,在时代齿轮的碾压下,福贵是弱者中的弱者。他没有办法从他的困境中抽身而出,他甚至没有想过去咒骂这永远也走不出的黑暗,他只是默默流泪,默默忍受,默默地,拔出腿来,继续向前走。然而,和别的弱者不同的是,他没有像县长春生,因为大革命中受到非人折磨而上吊自杀;他也没有像鲁迅笔下的小人物,因为自己生命艰难便在对他人的鄙薄中寻得安慰。是的,他并没在绝望中结束自己的生命,或者在黑暗中抽刀向更弱者。他只是挣扎,在埋葬了至亲至爱之后,面向死亡,继续活着。所以,这个向死而生的弱者,何尝又不是一个强者中的强者呢?尽管他无法改变,没有反抗,但他敢于直面死亡与绝望,于最浓黑的泥淖深处,在静态命运的默默承受中,绝不放弃,绝不认输。这哪里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消极苟且?面对死神,"活着"本身,恰恰就是一种进攻与反抗!

所以,中国几千年来的农民们,即便只是忍受和默默前行,他们也是脊梁;所以,世界上那些忍辱负重的民族,即便在艰难中喘息不已,他们也是英雄。《活着》能凭借福贵这样一个最卑微的生命而撼动了世界无数人的心灵,恐怕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吧。

只是福贵何以能够成为强者呢?他那坚忍不拔的信念又是从何而生的呢?

是家人。

在苦难面前,没有人能够孤军奋战。一家人,始终被放在福贵心头第一位。战后归来的他,看到家珍和一双儿女都活得好好的,他的心就放下了。"我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家珍的相濡以沫、不离不弃,不禁让福贵心里一阵酸痛又欣慰。妻、子、孙三代人,一路走来的温暖情意今生今世怎舍得弃掷!他在吆喝老牛时,他嘴里也呼唤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仿佛看到一家人在泥泞中欢声笑语,勤劳耕作,仿佛在感受他们的温存……

家庭、伦理、亲情的支持下,福贵在苦难中与生活和解,看到了活着的希望与意义。也许人情,是人活下去最根本的支柱。李泽厚先生曾经强调,"情"作为人的感性生命存在基础,在实践活动中可构建人的理性能力,最后再次实现向感性生命的回归。亲情让福贵感受到活着的价值,它让苦难成为温暖亲情最鲜明的底布,亲情与苦难的交织,让最黑暗的泥泞也生出了不同寻常的况味,从而实现了对苦难的超脱与接纳。由此可见,亲情在福贵各个生命阶段中着?实具有深远的意义。

泥泞,是最令人困顿绝望的,也是最养人的。乡下人相信,无论身上哪弄破了,都往身上贴一块湿泥巴。当福贵两只脚深陷泥泞时,家人的关怀是他心灵的滋润与慰藉,不断激励他在泥泞中继续前行。

《活着》恐怕因为艺术的创作而带有戏剧化的成分,然而我们每个人仍然总避免不了有一段在泥泞中狼狈不堪,艰难探索的生命时光。只要生命永不退缩,乐观直面惨淡,泥泞中的"活着"就有了最真实而珍贵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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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哈姆雷特是勇敢的,也是不怕死的;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哈姆雷特理想崇高、思想深刻,他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上,加之忧郁与孤独,他迷惘、矛盾又痛苦。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导致了最后的结局。文中最令人同情的就是悲惨的配角奥菲利娅,她柔弱、沉静、腼腆又天真无邪。可她那脆弱的身心被爱和恨一起挤压着、煎熬着。她不幸、痛苦、无助,却都逆来顺受地忍受了它,最终还是迷失了自己,离开了自己。生存还是毁灭?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峨我不知道,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分得清的事情,只是哈姆雷特选择了后者,承担起了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悲剧《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美好的希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爱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可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弃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接着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责任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非常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爱情、友情、亲子关系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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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这本书背后隐藏的无力感很深刻,因为罗格不管怎么做,人生中每一个阶段面对的敌人,都太强大了,强大令人窒息。

罗格本质上不追求力量,他更想要的是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的俗世富贵生活,可是强大的敌人又迫使他追求更大的力量。这使得罗格一直没能领会到力量的意义,也不具有紧迫感。这无形中拉开了他和风月的距离。实际上他和风月之间很长一段时间里是割裂的,风月踏上成神之路时罗格周围所有人都知道,只有他一无所知,风月从神国中醒来时,罗格却又领悟的晚了一些。这种悲剧性的错过,追求的茫然,求而不得的不完美贯穿了整部小说。

感情上,从最开始的,罗格眼里只有埃丽西斯,却忽略了身边的阿佳妮和莉莉丝,但是失去后,却又怅然若失。后来罗格又跟随着风月的脚步,却又忽视了身边的芙萝亚,最终竟然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

事业上,罗格醉心于俗世的权威和斗争,最终发现在不可战胜的敌人面前,再多的荣华富贵也脆弱的像三月的残雪。不论是在南方的战神之锤,还是精灵神谕之城,亦或是北方帝国的教皇,甚至直到光明教会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一切如烈火烹油,却最终烧的干干净净。当我们站在故事的终点去看过程,我们发现罗格居然一事无成,他拥有的,全都失去了,他追求的,居然毫无意义。

罗格既是俗世里的成功者,也是失败者,在审判日的圣焰中,他的过去被烧的干干净净,最终罗格这个叛逆者,背叛了无数次的小人,却也不得不接受至高神所遵循的规则,成为了规则的利用者。

回忆最开头亡灵法师和罗格的谈话,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技巧都变得毫无意义。

罗格无疑是走上歧路的。风月的一分为二在全书中有一个隐含的意义。那就是完美的技艺和绝对的力量的区别。威娜是最完美的光天使,绝对技艺的代表,最极致的规则利用者,实际上也是罗格的真实写照。在凡俗世界里罗格无疑获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功,他完美的玩弄着政治斗争的规则,一切如鱼得水。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威娜扮演者风月。

但是原本的风月则是不折不扣的力量崇拜者,生于死亡世界让她深刻的明白力量的重要性,保护罗格的使命也让她有着强烈的危机感去不断提升自己的力量。我们总说最美丽的错过就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风月和罗格精神上无疑是靠近而有疏远的。风月难以理解罗格在俗世中的沉浮,在她看来毫无意义(确实没有意义,即使成了神圣教皇,在教皇保罗的大预言术面前也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但是精神上,曾经风雨同舟的患难经历和出于同一造物主的纽带又让他们不曾分开,也是最后在一起的伏笔。

烟雨江南的作品总是充满了对绝对力量的无力感,在《亵渎》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合上书后我充满着无限的唏嘘。我们人生追求的,庸庸碌碌挣扎着的,真的是对的么,是否有意义?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到来。

可是从结果去否定过程就陷入了唯结果论的窠臼。《亵渎》真正升华之处在于,即使罗格一直在做无用功,一直在失败,他不曾放弃过。罗格的执着和勇气是他唯一的闪光点。亵渎全书的主调是沉重而灰暗的,这对于二刷三刷的读者更为显著,但是我们不应该在无力感中就放弃,至少过程是精彩的,对么?

即使追求的是错误的,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也问心无愧了,对么?

《亵渎》里描述的不是一个令人窒息毫无希望的故事,即使最后,一切都消逝了,在天界的威压下,罗格的亲朋好友都难逃一死,作文但是让全书再度升华的地方在于,《亵渎》从未否认个人的意义和潜力。当神向世人展示他的威能时,也为世人提供了一个触摸神的机会。我更倾向于全书终章是对社会的印射。当我们还在尘埃之中时,我们可以看到社会的上位者,但我们不会永远是那被收割的韭菜,蝼蚁也可以创造一个世界。

要有光。

除了这种宏大叙事以外,《亵渎》更令人感动的是其中穿插着的,每一个人物的选择。艾德罗妮希望罗格可以帮她保护魔界,不惜牺牲,帮助罗格逃脱安德雷奥利的目光注视,却最终换来了一杆长枪刺穿胸膛。以结果而论,她不也是始终在做无用功么?但是艾德罗妮却也并不后悔,她甚至没有怪罪罗格,因为她知道在天地之间,他们都是随波逐流的轻舟,在魔界覆灭的大势面前,她无法改变结局,只是人终究要有一点信仰,那是存在的意义,与她就是魔界的存在,所以她义无反顾的挡在罗格面前,做一只飞蛾。

如此种种,不胜枚举,全书另一个闪光点在于剧情节奏的把握。即使读了多次,我依然震撼于对安妮之死的描述。在温情的兄弟姐妹聚会中,却突然变故抖生,死于亲生妹妹之手,这其中反差宛如平地惊雷,但是却又不突兀。因为安妮的性格就决定了她很难对周围的人下手,她始终信任者自己的父兄和朋友,最终如此结局,也是悲剧。

也许以后还会继续再看,也许随着年龄增长还会有不同理解,这其中给我的感动,无法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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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先生曾说,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是读不懂书的。

这是我第一次看钱钟书的作品,如果换做几年前初出茅庐的我,肯定会嫌它深奥,不知所云,继而弃之。但还好,幸好是现在,在经过一些年生活的滚打后,再来看这书中的人生百态,就会有由衷的感慨,和深深的触动。

《围城》这本,钱钟书打磨了2年,他说在创作时每天都先给妻子看样稿,每次2人都是对书里的描述大笑。可不是吗,我在第一天看这本书时,几乎笑出内伤,彻底拜倒钱先生的幽默和才气。在随着书里故事脉络的发展,到后期,书中的基调变化,跟着低落,结尾实在让人唏嘘。

都说读书就是读人生,所以从这书里,我们看尽了人生的包罗万象。书里的每个人都仿佛是现实人的缩影,有虚荣嫉妒,有世故圆滑,亦有有勾心斗角。故事围绕着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从他的求学,工作,婚姻3个阶段来叙述。我个人并不喜欢方鸿渐这个人设,从他身上发生的一切经历,无论是哪个阶段,他都没能好好把握,做到最好,最后的结局也是反映了他人生的必然走向。

在我看来,归根结底,还是方鸿渐此人缺少对自己的人生规划。一个人如果对生活都是得过且过,懵懂无知的状态,他的生活必然也是一片狼籍,未来谈何希望?

首先在学业上,方鸿渐四年换了3所大学,还是毫无心得收获。像他这样在学习上,三天捕鱼两天晒网,如何能学到真知?更别提拿学位。拿着家里的供给,懒散过日,缺少对学业规划,毫无志气可言。虽说文凭并不代表全部,但是像他这样,对学习不尊重的态度,就是对自己人生的不尊重。

可笑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那么大?有的人对自己的拥有的甚至对将来人生不屑一顾,而有的人即使在泥地里,也会拼命想法子往上爬。一个人他一生只在学校呆过2年,10岁起在印刷厂工作达10年,但是人家却能成就作家,发明家,外交家于一身,怎么做到的?因为他利用工作把印刷厂的书偷偷带出来学习,环境再苦难,也不让自己堕落,坚持积累知识,给自己的未来做计划谋打算,他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

对于学习,如果你努力过了,没有拿到文凭,大方地面对又如何,至少人生也没留遗憾,毕竟文凭不能代表一切,更重要的还是实力。

实力见真知,没有硬核的竞争力,徒有其表,也实难当大任。在一纸文凭的覆盖下面,是金子还是碎玻璃,时间总会给出答案。

可是最不齿方鸿渐买文凭这样的行径,没有能力,还要打肿脸充胖子,来堵家里的悠悠众口。

知识可以积累,能力可以锻炼。可方鸿渐,要知识,不精通,要能力,半吊子,且还不自知,不觉悟。对自己学习及能力缺少切实可行的锻炼实施计划,最后反而被文凭牵着鼻子走,不能自主选择,从而牵制着他的一生。

其次,在工作上,方鸿渐也是人云亦云,毫无主见,从不规划工作前程,制定目标,总是在等着别人帮他安排,回国后是先岳父帮他找的银行工作,之后被劝退失业,又是辛楣帮他引荐去三闾大学,后来不到一年失去这份工作,又是经辛楣的介绍找到报社工作,不久后又把工作辞了,因为又对辛楣给他推荐的内地政府机关的工作心动。

似乎这就是他的行事作风,永远不会把心思专注在一件事上。在那样艰难的年代,对工作一点都不珍惜,因为得到的太容易,反正这不是他为之努力而争取来的,拿到了更不去对工作好好管理规划,能有所作为吗?

相比之下,孟非的经历算是他对自己工作人生计划较积极主动的一个人了。他虽没上过大学,年轻时也只是在工厂的打工,但他并不受此局限,能有今天的成就,离不开自己努力在能力方面的积累和自我提升,积极主动地为自己的未来计划。离开工厂去电台底层做起,从最初的打杂到跟着电台跑南闯北的拍摄录影,再到后面主动自荐给电台写稿子,后面被提当记者,最后成为主持人。这些慎重地每一步,都是他对自己能力和人生不敷衍的态度和尊重。

谁没有困难时期?谁不会遇见挫折?遇到困难不是一味的逃避退让,而是主动思考解决。

所以如果你对自己的目标明确,阶段规划清晰,即使再艰难的路也会咬牙走下去,直到做出一番成绩。成功不是换来换去得来的,是靠一步步扎实走出来。路上遇到的一切险阻,都是锻炼你的机会,克服了,你才能成长,否则永远都在颠沛流离中挣扎,不断换工作,永远没有着落。

最后是他的婚姻,像是被赶鸭子上架,订婚是被孙小姐诱逼的,结婚也是因为辛楣建议他,似乎他自己的人生都是别人在帮他拿主意,从不主动思考。因为对婚姻没有明确的规划,面对生活的重重考验,最后还是被双方的家庭搞得焦头烂额,日子过得乌烟瘴气。

在他的婚姻里,缺少了一种维护的责任和对未来生活的有效计划。生活是自己的,但总能被别人的三言两语,而激得失去理智,继而恶语相向,如果你自己有点主见,对婚姻积极主动的维护,谁人能伤得了?如果没有积极的心态,主动的面对生活考验,内部就像盘散沙,遇到外部的磨难时,就会乱了阵脚,招架不住,最后崩盘。

说到这,又让我想起了刘涛和王珂的婚姻,刘涛在嫁入豪门的不久,王珂就破产,当面对外部的巨大压力,二人始终并肩作战,刘涛复出赚钱养家,王珂在背后支持陪伴,后面还一起制作策划了一档节目,现在他们算家庭事业双丰收了。作文可见,当2个人内部固若金汤,任凭外界怎么打击,都将伤不了毫毛。

所以婚姻最重要的还是双方共同的维护和规划。该有同甘共苦,齐心协力的心态,遇到问题时冷静商量对策,且能主动去解决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而不是被动地去面对一切。

因此不管是学习,工作,婚姻生活,拥有计划,有方向,有目标的人生,才能有条不紊,从容不迫的面对生活可能出现的种种考验,才不致于像方鸿渐那样,过着动荡不安的日子,才能拥有个理直气壮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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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当年读高中时,在一节美术课上看到了当代画家罗中立的作品《父亲》,当时年纪小,只觉得这幅画画得很真实,像拍出来的照片一样。如今年纪大了,再回过头看这幅画,就看出了许多不一样的内容,画中人黝黑的皮肤,深深的皱纹,仅剩一颗门牙、半张的嘴,干裂的唇,以及手中端着的那碗浑水,无一不在诉说着这位老人在烈日下工作的辛苦。

作品中虽然没有一句话、一个字,却仿佛道尽了千言万语。《皱纹》这本书也一样,书中包含了众多老人的照片,每一幅都来自JR著名的艺术项目《城市的皱纹》,由JR精挑细选而成,品质卓越,在视觉上震撼且触动人心。

黑白的老人肖像中,老人面庞上的每一道皱纹都非常清晰,深深刻录着时光。从这些皱纹中我们能读到故事、人生、辛酸、欢乐、智慧……不管是成人还是孩子,都能从中受到启发。

这位老人脸上的皱纹还挺少的,生活条件应该还不错吧。这位老人眼角有好多皱纹,还有老年斑,闭着眼睛45°角仰望天空,嘴角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是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吗?

这位老人额头及脸庞有几道深深的皱纹,闭着眼睛,眼角下垂,是有什么烦心事吗?如果说军人身上的伤疤是他们的功勋章,诉说着他们过往的荣耀,那么老人脸上的皱纹则是他们的生命日记,无声地讲述着他们曾经的人生。

在《皱纹》这本书的最后,讲述了书中每个老人的故事,可以对照一下,验证自己之前的猜想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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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小枫的视角展开叙述,在小枫眼里,赵瑟瑟是一个备受李承鄞宠爱,也很爱李承鄞的醴朝世家女;赵瑟瑟复杂、热爱勾心斗角、哭哭啼啼,与西凉女子大不相同。她三番两次找小枫麻烦,两人相互讨厌。最终赵瑟瑟想除掉小枫取而代之,小枫却一直没有将瑟瑟视为威胁。正文对赵瑟瑟的描述仅限于此,一个拿着宫斗剧本争风吃醋的妃嫔罢了。

但是我近期补了赵瑟瑟的番外,这个人物的时间线如下:

赵瑟瑟是赵家嫡女,家族对她的培养方向是皇后。她十三岁时初见还是五皇子的李承鄞,被小李射柳的姿态折服,一见倾心,而且赵瑟瑟明白小李是装傻充愣以避锋芒(赵瑟瑟当时还挺清醒…)。初见后赵瑟瑟便决心嫁给李承鄞,但当时太子之位究竟能花落谁家还未可知,赵家是希望瑟瑟可以成为皇后,但并不希望瑟瑟在太子人选未定时涉险。赵瑟瑟希望赵家能帮助李承鄞谋得太子之位,谁承想李承鄞本事挺大,没等赵家出手就自己当上了太子。赵家便主张瑟瑟嫁给承鄞做太子妃,然鹅,皇后不愿意承鄞娶赵家女以增大势力,就巴巴地让太子去娶西凉的公主做正妃。赵瑟瑟便约李承鄞见面求证他的心意,李狗子便使用美男计,给赵瑟瑟折了一支杏花,还送了一斛瑟瑟请她放心。在这之后,李狗才去了西凉,随即遇见了小枫,开启了如同骗赵瑟瑟那般的骗婚道路,然而李狗真真切切地爱上了计划中的一环——小枫。

李狗带回小枫后,赵瑟瑟明白自己无法做正妃,赵家也在权衡是否将女儿嫁给李承鄞做妾(毕竟是大族,赵瑟瑟在家还很受宠…)。此时赵瑟瑟再次与李承鄞见面,李狗亲手用瑟瑟给她串了一只兔子,其温柔小意之状直接打动赵瑟瑟——然鹅,赵瑟瑟也不知道李狗忽然那么温柔是因为想起了小枫…于是为了“爱情”,赵瑟瑟嫁给李承鄞做妾。在东宫,李承鄞对赵瑟瑟百般宠爱,连小枫都以为李承鄞深爱赵瑟瑟,但事实上狗子一直防着赵瑟瑟,连续三年给她在饭菜里下凉药避孕,最终把赵瑟瑟整成了不孕,还养出了她恃宠而骄的性格。赵瑟瑟也不是傻子,她都明白李狗对自己做了什么,但她仍然不肯怀疑狗子,骗自己狗子是为了她好…但她逐渐发现狗子其实很喜欢小枫。出于嫉妒,赵良娣就对太子妃出手了(巫蛊栽赃)。随后李承鄞开始了对赵家的清理。先是想在承天门烧死赵瑟瑟(对那把火不仅是为了截住小枫还是为了烧死瑟瑟…),赵从火海逃出后,李承鄞立刻杀死了救赵的侍卫卢二郎;后来李承鄞又亲手淹死东宫的一只猫,栽赃给赵瑟瑟并降罪于她和赵家。小枫死前,赵家被灭门,赵瑟瑟也被李狗用鸩酒毒死。

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赵瑟瑟其实也被李狗利用了。李承鄞从头到尾都没爱过赵瑟瑟,只是将瑟瑟看成击败赵高两家的一枚棋子罢了。作文李承鄞以自己为诱饵,轻而易举地俘获了赵瑟瑟的心。深究起来赵瑟瑟的遭遇和小枫大同小异,家破人亡,而自己成了加速灭族的工具。唯一不同的是小枫是一枚被爱上的棋子,赵瑟瑟却从来没被爱过。赵瑟瑟就那样在东宫活了三年,在李承鄞眼里,赵瑟瑟的恣意、她的恃宠而骄和不可一世,一定十分可笑。

赵瑟瑟和枫鄞一样,身上也有解不开的宿命之结。她从小被教导如何做一个大家闺秀,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皇后,如何与内宅女子勾心斗角…她很喜欢李承鄞,但她也不愿意轻贱自己去做妾,如果不是李承鄞对她的保证令她觉得自己在太子心中有一席之地,她未必会踏入李承鄞的东宫。她心里有李承鄞,更有对皇后之位的渴求。所以面对李承鄞时,她一定是心潮澎湃的,况且这位完美的心上人还给她编织了一个“独宠”的美梦。她对于李承鄞而言也是一个完美的复仇、夺权工具。杀母仇人赵家的女儿,权臣赵家的女儿。他们的种种身份,注定李承鄞会来引诱她入局。

赵瑟瑟曾经以为自己和李承鄞是夫妻和睦,恩爱有加。小枫也曾经以为李承鄞心系赵瑟瑟,对她没有半分情意。然而她们都错了。李承鄞爱江山,爱权势,要做皇帝的人总是心硬血冷。她们不能左右李承鄞对天下的渴望,所以只能被李承鄞拖到深渊中无法自拔。最终,李承鄞带着赵瑟瑟喜欢的饭菜,还有鸩酒,去探望已经被灭族还打入冷宫的她。李承鄞太了解赵瑟瑟了,他很清楚灭族后瑟瑟不会独自苟活。在李承鄞的计划中,赵瑟瑟作为工具的使命已经完成。赵瑟瑟死了,一个不被爱的、受骗已久的棋子悄悄地死去了。她曾经爱过的人,亲手送她走向这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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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格外的充满爱的点缀。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无语的告白,欣然的接受,简单中透露着深爱,每一个眼神都诠释着关爱,诠释着最伟大的相爱。

命运总是磨练人的,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情形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世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一是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

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她的精神魅力是别人所不具有的,因为她一直都是完美主义者。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和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为什么要说简爱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呢?这源于简爱对罗切斯特深沉的爱。罗切斯特的从前对于简爱来说是一种打击,在打击之下,简爱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但是在罗切斯特庄园被毁,自己也变成残废之后,简爱在爱的驱动下,又重新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最终是爱战胜了心中的不平,是爱点缀了尊严,所以说她是有尊严的 .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

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国语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和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现实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的似乎为了经前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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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火》的境域意义是实现了一种对社会性的“悬搁”,在这种境域中,只有一条狗相伴的主人公其实就是北极雪域荒原上的鲁滨逊。人是天生的政治(politics)动物,politics的词源是polis——古希腊城邦,即人们的团体。人是政治动物即人是城邦的的动物,社会的动物。《生火》中悬搁的结果就是,把人置入非社会的自然,把社会人变成非社会的人——或更准确的说——准社会人(因为只有无法回归社会的狼孩才能叫做真正的非社会人)。

非社会境域的本质是,社会人被抛入非社会的自然中,并且这个自然是第一性的自然(几乎无人涉足的茫茫雪原)而非第二自然(人化的自然)。人面对赤裸裸的自然,矮化成了一架会思考的热力学机械,机械从不遵循文化意义上的社会准则,它仅仅服从热力学定律。获得热量,就产生运动,失去热量,就停止运动。为了维持机械运动所需的热量,于是“生火”就成了具有重大意义的时刻。每一次生火都意味着能量的转化,意味着机械的重新发动,但除此之外别无其它。因为在人性价值被悬搁了的情况下,生命仅仅是能量转换,生存仅仅是物质交换。

而社会人是自带价值光环的,是悬搁暂时去掉价值光环,让我们看到了死亡的另一种形式。自然一旦出现在单个的、脱离了社会的人面前,就换上了一副穷凶极恶的脸面,自然不再是华兹华斯笔下的习习暖风和涓涓细流,而是赤裸裸的生存陷阱,无时无刻不在消融落入其中的人的生命。在自然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生存性挣扎,从还原后的角度看就是单纯热力的耗散。热力的耗散是生命体机械性的耗损,是经价值悬搁了的死亡的过程。这种另类的死亡形式是非本真的死亡,价值剥夺的死亡,更加直接,更加残酷,更加“自然”。(作为对照,本真的死亡应该是价值关联的死亡,例如拥有临终关怀的死亡,临终忏悔后的死亡,亲友陪伴中的死亡,在可选择的条件下,可以是主动寻求的安乐死,甚至是主动的牺牲——我们将在纪念碑上找到死者的名字和他的事迹。)

作为没有自身历史的机械(如果不考虑磨损折旧,它的生产日期和存在时长并没有特别意义),死亡就是锈蚀、能量泄漏和停止运转。但人毕竟是社会性的。作为一台有其自身历史(从社会矮化而来)的机器,其发动和持续运作始终保留着不死和重新回归社会的意向性。反过来说,作为人,真正的死亡是和上帝隔绝(或者说,作为有灵魂的机体,真正的生存必须是作为人的生存——生活,不仅是一种自然状态,更是一种价值状态,“生活”是带着人性价值光环的“活着”)。

所以对准社会的人来说,在荒无人烟的冰天雪地,生火的意义是双重的,不仅点燃人的生命,也点亮神圣的价值光环;生火是必须慎重对待的宗教仪式,作文是对文化的认同,对社会的呼应,对伙伴的召唤,对未来的伙伴生活的前瞻。试看主人公在生命尽头所想的是什么?不正是“如果你有个同行的伙伴”和“伙伴们正在等你”吗?主人公面临将它拖向死亡的极度寒冷,最终放弃了挣扎求生。作为一架机器,它确已无法修复,但他终于没有放弃人的价值。他知道他生命的活火行将熄灭,但他仍然做出了一个价值性的选择:他宁愿作为人有尊严地死去。可以说,他是在心底始终还留存着灵魂圣火的种子。

广袤、苍白、荒芜、孤寂、冷酷、恐惧,漫画在此展示出了不同于文字的构境之功。原著第三人称的叙述角度借助镜头的推进和拉远得以自然地切换为第二人称叙述。这种以“你”为中心的话语和运镜相结合,迫使读者以高度的代入感直面原生自然的非理性和由此造成的巨大价值虚空。画家对苍茫绝域的整体冷色调处理,使篝火点燃时那熊熊火焰发出的赤橙色光热中心化了,不仅成为分镜画面的几何中心,漫画构境的意象中心,更成为漫画文本意义表达的中心。

整部作品的文学功能是对附丽于自然之物上的文化价值和生活意义的剥离。这种剥离撕破了自然温情脉脉的面纱,暴露了它坚硬、冰冷、荒谬的本来面相,又反过来映射出人文价值相比自然地暴力是如何不堪一击。

在结尾处,主人公僵直的躯壳逐渐失去绘画细节开始融入周围了无生气的草木,继而融入与草木同一的一片黑色轮廓并与灰白大地相掩映。很快他和他唯一留存于世的他曾生火的痕迹也将为大雪、风霜和雷电彻底抹去。曾经爆裂、欢腾地燃烧着,现下早已先于生命而熄灭的火焰,此刻重又揭示自身意义为无意义。它的全部内容都可以被写进一个冷静、简洁的化学公式里:某种固体转化为某种气体,正如人转化为土壤、水份和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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