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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岗规章制度

发表时间:2025-01-03

公司离岗规章制度(实用十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员离岗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离岗规章制度 篇1

一、入职程序

1、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2、入职者按人事部要求的时间到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3、填写《员工正式入职表》并交纳2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学历证书原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4、领取员工手册、工号牌、制服等入职、上岗所需物品;

5、由人事带领入职员工到上岗部门报到。

二、离职管理程序

1、辞职:

①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申请擅自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②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职者,扣发当月奖金。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可按正常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

③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至人事部及财务部等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④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人事部核准并备存,同时结算工资;

⑤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员工(含经理级)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2、辞退、劝退

(1)公司认为该员工不再适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劝退或辞退者由部门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并报人事部核批;

(2)被辞退、劝退员工持《辞退劝退通知书》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清单》后报人事部核准并备存;

(3)人事部根据《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结算工资和奖金;审批权限:经理以上级员工(含经理级)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3、除名开除因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处分者,由部门将其材料汇总送人事部,人事部负责人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由人事部通知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参照辞退劝退人员离职程序。(如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奖金,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4、自动离职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三、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1、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需聘用临时人员时,需提前_______天填写岗位需求申请表,经上级主管批准后,送人事部备案,人事部凭此表招聘。

2、临时人员到岗时,须到人事部提交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存查。

3、对经管财务、有价证劵、仓库、营销及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聘用临时人员。

4、临时人员在工作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欺瞒,聘用部门应予终止聘用,终止聘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写(离职通知书),经主管审核签署后,交人事部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

5、临时员工聘用期满,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须继续聘用时,应依程序重新办理聘用手续,经人事部核准后方可聘用。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公司离岗规章制度 篇2

为维护培训中心人才流动秩序,保证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换岗、辞职。

2、管理人员在离岗前,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确保所管辖部门的正常运转。

3、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报人事部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交接手续。

换岗:在接到人事部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部门的交接工作。

4、管理人员离岗前要认真做好以下各项交接工作:

①所辖部门人员的基本情况。

②各类档案、资料的交接。

③帐、物的交接。

④设施设备的交接。

⑤退还领用物品,还清财务领借款,交接时必须有分管领导参加监督交接。

5、管理人员离岗前必须办妥各项交接手续,经人事部确认,方可离岗。

公司离岗规章制度 篇3

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内部人员中选拔;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和公司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以即时提升;

3、试用期员工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转正晋升。

第五条晋升操作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规定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行政部以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晋升核定权限

1、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特别助理与由总经理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部门主管提议,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核定;

第七条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

第八条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晋升职位。

公司离岗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加强公司内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管理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经营和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须知、通知、意见等。

第三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其中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是必要程序。

第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业务管理类和综合管理类,业务管理类主要是指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行政人事管理类和财务管理类等。

第五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二)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

(二)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拟完成的时间;

(四)承办人。

第三章起草

第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工作、组织起草。涉及其它部门的,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或承办部门。

第八条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一般用条文表达,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内容较多的,可以分章,章下设节。

第九条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条管理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具体规范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第十二条现行管理规章制度将被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四章征集意见

第十三条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完毕,承办部门应通过公告(公司主页或信息栏等)、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各部门乃至全体职工征集意见。

第十四条全体职工及有关部门应在一周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

第十五条承办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第五章协商

第十六条经归纳,多数意见与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某规定不一致时,承办部门应当就该规定与各部门进行协商。经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报送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六章审核

第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经征集意见并协商后,承办部门应将管理规章制度草案送法务部,并附关于制订xxxx管理规章制度的说明和有关背景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八条法务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是否与现行管理规章制度相冲突、重复;

(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否具有法律风险;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九条经过法务部审查的管理规章制度,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书后,送总经理办公室签发。

第七章签发

第二十条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的管理规章制度,报请总经理或分管领导以公司名义签

发。

第二十一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总经理办公室应统一编号,并转交人力资源部办理印发事宜。

第二十二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明生效时间,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或明确注明具体的生效时间。

第八章公布

第二十三条经签发的管理规章制度,人力资源部应当在签发之日两日内在公司内部主页或信息栏公布。

第二十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未经公布不生效。

第二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应当自管理规章制度发布之日起一周内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并签字确认。

第九章备案

第十章解释与修改

第二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或人力资源部授权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发现管理规章制度有不完善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按照本法所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第二十九条工会或者职工或其他部门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修改建议。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执行过程中,发现本办法有不完善之处,人力资源部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公司离岗规章制度 篇5

第一条为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优化职工队伍结构,配合医院定编定岗工作的全面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4]259号文)和《zz大学教职工离岗退养暂行办法》(中大人事[2005]13号文)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离岗退养即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是指职工达到一定年龄或有其他特殊原因,并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不适应现有的工作岗位;或实行定编定岗后未被现有科室聘任,院内其他科室亦无法安排工作;或由于科室改制,医院不存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不再安排工作,退出工作岗位在家休养。

第三条离岗退养期限为医院批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至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离岗退养期满按医院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第四条离岗退养职工在离岗退养期间享受离岗退养待遇,不再享受在岗职工的待遇。

第五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医院正式编制职工。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离岗退养:

㈠属干部身份的职工,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属工人身份的职工,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达到三十年,或连续工龄达到二十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㈡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因工致残或患病难以坚持正常工作,并已连续病休达三年以上的人员,经广东省劳动鉴定部门鉴定确认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㈢因定编定岗或改制未能获聘用的职工(被医院解聘、辞退者除外),其年龄、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第七条申请离岗退养由本人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职工离岗退养申请表》,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根据规定签署意见,上报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院长书记办公会审批,批准后由人事部门与获准离岗退养的职工签订《zz一院职工离岗退养协议书》。

第八条离岗退养职工从批准的次月起享受离岗退养待遇。

第九条离岗退养期间的待遇:

㈠离岗退养生活费

1、在离岗退养期间领取离岗退养生活费。

2、离岗退养生活费按照退休人员所享受的工资标准及津贴项目(不含离退生活补),以离岗退养前实际工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发放比例为:连续工龄35年以上的,按95%比例计发;连续工龄30—34年的,按90%比例计发;连续工龄25—29年的,按80%比例计发;连续工龄20—24年的,按60%比例计发;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按40%比例计发。

3、离岗退养生活费低于当年广州市失业救济标准水平的.,按当年广州市失业救济标准补足。

㈡全额享受六大节日费(春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校庆、元旦)。

㈢享受在职人员的医疗待遇。

㈣不享受住房公积金。

㈤离岗退养期间遇国家调整工资标准,按在职人员的同等情况调整档案工资,离岗退养期间不兑现,退休时以档案工资作为基数计发退休费。

㈤不评定和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不晋升行政级别和考工定级。

第十条离岗退养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参照本人档案基本工资标准缴交社会保险费,如本人档案基本工资低于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则按社保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离岗退养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职工离岗退养期间不计算工龄。

第十三条离岗退养职工退养期间不占原科室人员编制,统一由人事部门管理。

第十四条职工在离岗退养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有损于医院形象、声誉和利益的活动,否则医院有权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职工在离岗退养期间不得从事其他有偿劳动,否则解除其人事关系。

第十六条职工在离岗退养期间不得泄露医院机密,如因此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医院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同时有权解除其人事关系,停发一切待遇。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刑、劳教(包括判处管制、缓刑)的,予以开除处理。

第十七条因医院岗位需要被雇请的离岗退养职工,其待遇按医院雇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已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离岗退养的,离岗退养生活费执行原标准不变,其余条款按本办法执行。

公司离岗规章制度 篇6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教学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优秀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九、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十、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一、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十二、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使用时需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十三、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四、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十五、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培训资料及公司保密事项。

十六、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七、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八、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九、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十、培训部应在每年开课前做好年度培训规划,提交总经理审核。

二十一、各部门预期每期开办费用并制作报表经总经理审核后,交由财务部执行。

二十二、人事行政部门应在每期开班前联系开班所需教室,进行教材筛选。

二十三、人事行政部应发出开班通知给各部门,通知学员和任课教师。

二十四、任课教师课前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认真备课及检查课件,及时填写培训人员签到表,教师备课笔记每周日上交,课后做好与培训人员的交流沟通机制,反馈培训成果。

二十五、所有教师上课期间禁止在培训教室吸烟,违者罚款。

二十六、培训部应每周组织对学员培训结果的检验、测试,并保存好有关资料和学员检验、测试成绩单,在月末提交总结报告。

二十七、培训过后的追踪,应向学员所在的部门调查培训结果,将反馈回来的.信息交由管理部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提高。

二十八、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二十九、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三十、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三十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三十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三十四、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三十五、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照被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三十六、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三十七、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三十八、饮水必须清洁。

三十九、洗手间、厕所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四十、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公司离岗规章制度 篇7

一、目的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并保证公司财产、信息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无论何种离职行为,均适用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离职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离职的统一管理。

1.直接主管负责十一级以下(含十一级)员工的离职申报,综合管理部离职面谈,部门负责人负责离职确认,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离职审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不含十级)人员的离职批准。

2.主管副总经理负责中层(七至十级人员)管理技术人员离职面谈及审核,由综合管理部长配合离职面谈,总经理负责七至十级人员离职批准,综合管理部人事科负责报集团公司备案。

3.总经理负责高层(六级以上)人员离职面谈与离职审核,董事长负责六级以上离职批准,综合管理部人事科报青山董事局备案。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十级以下(不含十级)人员的工作与物品交接,主管副总经理负责中层(七至十级人员)管理技术人员离职的工作与物品交接与监督。六级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直接交接。

5.综合管理部负责经批准的离职手续的办理,并出据《离职证明》,按规定办理社保手续及工作关系转移。

6.财务部负责经批准的离职的工资结算与发放。

四、离职类别

我公司员工离职包括:解除劳动关系、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合同期满、退休等六种情形。

1.解除劳动关系与辞退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并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参照公司当地的劳动法规执行;

2.辞职:员工没有意愿或无法继续工作而主动申请离职;

3.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三日(含)以上、月累计旷工五日(含)以上、年累计旷工十五日(含)以上,且无任何原因和解释的离岗行为(请长假违规不续假、不按期返岗者,一律不办理或代办离职结算手续,均按自动离职处理);

4.合约期满:劳动合同期满且没有续签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

5.退休: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解除劳动关系。

五、具体规定

1.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而予以除名的,由用人部门或综合管理部通知当事人,要求其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移交工作和各类资产,且必须于当日离开公司和宿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类:

1)严重违反或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2)有意或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违法乱纪受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者;

4)具有其他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之行为者。

2.辞退

凡具有以下情形,公司将提前告知予以辞退: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司提前3天予以告知;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提前30天予以告知;

3)不能胜任工作,经再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将提前30天予以告知;

4)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提前30天告知;

5)经济性裁员,提前30天告知。

3.辞职

辞职为员工自愿行为,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离职面谈记录),试用期员工应至少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正式员工根据岗位、职责不同,申请时间不同,具体规定:

1)生产线普通工人提前30天;

2)车间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大学生、行政管理人员提前1~3个月;

3)中层(七级至十级)管理技术人员提前1~3个月提出申请;

4.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人员,由本部门或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考勤情况认定。所有自动离职人员,由综合管理部发布除名通告,并不负责办理任何薪资结算、社保关系转移等人事手续。

5.合同期满

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天,综合管理部以人事通知单(见附表1)通知所属部门及本人,是否继续签订合同。如符合条件且本人同意在合同期限前一周内续签,则继续留任;如没有以书面形式答复,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6.退休

当员工达到企业规定的退休年龄时,需要办理退休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服务年限给予适当礼品赠送(一般为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

六、离职办理流程

除解除劳动关系和自动离职外,所有形式的离职都依照以下流程办理:

1.离职申请审批

根据规定时限提前提出离职申请,按照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董事长的顺序逐级审批。6级以上(含)人员离职,由董事长审批;10级(含)以上人员的.离职申请,由总经理审批;11级(含)以下人员离职由分管副总审批。

2.办理工作、资产移交

离职员工必须在离岗前办理工作移交和资产交接,否则,不予结算离职薪资。

1)离职员工移交物品类别包括:

a.各种公用印章、介绍信

b.现款、有价证券、帐册凭证

c.各种图书、规章、文书、档案证件

d.办公用品、计量器具、工作工具、青山钢铁手册

e.本人使用、保管的各类公司资产

f.劳保用品、生活用品

g.其他应移交事项

2)移交期限

根据部门岗位特点,由部门负责人确定。原则上,工作移交必须在员工离职日签字完毕。

3)监督移交及监交责任

离职员工工作、资产移交,由离职人、接收人共同办理(视情况指定监交人),并列出移交清单,必要时由直接主管接收。离职员工移交清单,由直接主管审查,不合之处,应立即予以更正、补充。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等未结清事项,由直接主管负责追索。

移交人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楚,接收人或监交人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

移交人对应移交事项如有虚漏亏短,接收人如有循私包庇等情况,均从严查处;如因此而使公司遭受损失,双方应负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将移送公安、司法部门查办。

新接任人员如对交接的工作、资产、资料有疑义,由移交人或接收人会同监交人说明缘由,并拟定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裁定。

3.离职薪资结算

综合管理部根据签字完毕的移交清单核对考勤、核算薪资。离职薪资结算截止到离职员工核准的离职日(或实际离岗日),特殊情况由离职审核人注明,薪资推迟一个月发放。

任何一种形式的解聘,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全部结清,且双方保持结算之后六个月内的相互解释的过程。解释不清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仲裁。

4.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终止社保

综合管理部根据离职员工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并及时到社保部门办理终止社保事项,退还、转移相关的社保材料等。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公司离岗规章制度 篇8

1、在食堂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讲卫生、讲公德。

2、员工必须按时就餐,早上7:30-8:30,中午12:00-13:00,下午17:30-18:30。如因特殊情况就餐时间有所调整,应提前告知食堂工作人员,做好饭菜备用安排。

3、公司发放的就餐餐具,员工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瓷碗10元/个,卫生餐盘及小碗45元/套(餐盘25元,小碗20元),筷子3元/双。

4、就餐人员要做到文明就餐,自觉排队打饭、打菜及清洗餐具,无特殊情况不准帮忙代打、代洗餐具。不准拥挤、插队,不准在食堂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随地吐痰。

5、打饭队伍若过长或过于拥挤,可先到食堂候餐处等候,待打饭队伍疏松些时,再去排队打饭,为食堂内人员行走预留空间。

6、剩余饭菜不得随意倒在餐桌上或地上,必须倒入指定地点。

7、用餐后要清理桌面上的'饭菜,自觉倒入指定的桶内。

8、用餐完餐具清洗后,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编号餐柜内,要求摆放整齐统一。餐柜内不得摆放与就餐无关的物品。对于餐具摆放不规范的,我们实行第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规定。达到三次者罚款20元,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9、就餐结束后,不要在食堂内逗留,如确实需要在食堂内等候的,可到食堂候餐处等候,为后续就餐人员提供方便。

公司离岗规章制度 篇9

为降低员工流失率,规范离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酒店各部门。

一、定义:

本制度中离职指主动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

二、离职程序

(一)主动辞职:

1、范围:员工要求脱离酒店,与酒店解除劳动关系。

2、辞职申请:酒店正式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否则以一个月工资作为通知金。试用期员工必须提前七天申请,否则以七天工资作为通知金。申请时间以书面记录为准。

3、辞职面谈:所有辞职员工必须经辞职面谈程序,以掌握员工辞职原因,便于日后改善工作。

4、辞职审批:审批程序与权限见《酒店员工辞退规定》。

5、离职交接:辞职员工必须在最后工作日前与各相关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并填写《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经相关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人事部方予办理结算事宜。

6、离职结算:辞职员工工资结算至最后工作日,结算工资在下一发薪日打在工资卡。

(二)辞退

1、范围:有以下行为者酒店可做辞退处理:

1)工作能力不适合职位要求;

2)酒店经营机构调整;

3)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

2、辞退审批:员工所在部门申报《酒店离职申请书》审批程序与权限见《酒店员工辞退规定》。

3、辞退通知:正式员工酒店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给予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4、辞退补偿:酒店因经营调整辞退正式员工将根据以下标准给付补偿金。在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的.不足一年者补偿半个月工资;不足半年者补偿200元整。补偿工资以辞退前的月基本工资为参考。

5、离职交接:被辞退员工必须在最后工作日前与各相关部门办理交接,填写《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经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人事部方予办理结算事宜。

6、离职结算:工资结算至最后工作日,结算工资在下一发薪日打在工资卡。

(三)开除

1、范围:有以下行为者酒店可做开除处理:

1)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给酒店造成损失;

3)违反社会公德影响酒店声誉;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审批:审批程序与权限见《酒店员工辞退规定》。

3、离职交接:被开除员工必须在三日内与各相关部门办理交接,填写《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经相关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人事部方予办理结算事宜。

4、离职结算:工资结算至最后工作日,结算工资在下一发薪日打在工资卡。由酒店开除员工无离职补偿。

(四)自动离职:

1、范围:员工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2、程序:各部门一旦发现有员工未正常出勤,应即时与该员工联系落实其未出勤原因,如联系不到或确定自动离职后上报《酒店离职申请书》及《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因未及时上报而对酒店造成的损失由各部门承担。

三、离职申报

1、各部门经理是本部员工离职申报责任人,因未及时申报而对酒店造成的损失由各部门经理人承担。

2、离职申报必须以书面形式,即《酒店离职申请书》为准。

3、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日前上报《部门人员编制及损益表》和《酒店离职人员汇总表》。

四、离职员工档案管理

离职员工档案酒店将保存三年。三年后按规定自行销毁。

五、附则

1、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3、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公司离岗规章制度 篇10

一、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二、全院必需配备合格的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

1、设置流淌水洗手。

2、重点部门如ICU、手术室、导管室、供给室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3、倡导用洗手液洗手,盛放洗手液的容器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尽的出液器中,必需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再添加洗手液。

4、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设施,避开二次污染。

5、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

三、手术室、导管室配备合格的外科手消毒设施

1、配置洗手池,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数量,洗手池应天天清洁与消毒。

2、配备洗手液,盛放洗手液的容器为一次性使用

3、配备清洁指甲用品,用后放在指定的容器中,清洁指甲用品应每

日清洁与消毒。

4、手消毒剂采纳一次性包装、非手触式出液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配备干手物品,医用擦手纸应灭菌后使用,每次更换擦手纸前应对容器举行清洁消毒

6、配备计时装置。

四、全体医务人员应遵从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严格掌控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指征及办法。

五、手术室、导管室手术人员应遵从外科手消毒原则,严格掌控外科手消毒办法及注重事项

六、感染管理科每月对重点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举行消毒效果的.监测,当疑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准时举行监测,并举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监测。

七、感染管理科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手卫生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掌控手卫生学问和正确的手卫生办法,保障洗手和手消毒的效果。

八、感染管理科每月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及设备举行监督检查,提升手卫生依从性。

九、手消毒效果应达到相应要求: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5cfu/cm2。

十、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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