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课件
发表时间:2025-12-17会计准则课件(精华17篇)。
一. 会计准则课件
财会〔2012〕19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
财政部
2012年11月5日
附件
二. 会计准则课件
2016年,财政部会计司陆续开展了收入确认准则、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政府补助准则及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的修订和制定工作,并陆续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稿。截至2016年11月,各项新修订或制定准则尚未发布正式稿,以下为各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概述。
一、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2016年8月,财政部先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
新修订的准则,将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全面趋同(2014年7月发布,2018年生效)。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原则导向为基础,引入了一套更具逻辑的分类和计量方法,一套具有前瞻性的“预期损失”减值模型,以及一套发生了实质性变革的套期会计。
(一)一套更具逻辑的分类和计量方法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并为每一类金融资产设定了复杂的分类规则。这些分类规则实质上并未形成统一的理论基础,不利于实务的准确应用。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为基本分类基础,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这简化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并提供了一套更具逻辑的分类原则,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和使用金融资产的财务报告。
与分类相对应,修订征求意见稿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两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通常被称为“混合计量法”。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曾考虑对所有金融资产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通常称为“完全公允价值计量法”)。但是,各方反馈意见认为,对于某些特定的金融资产,特别是仅存在基本贷款特征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较公允价值计量更能提供相关和有用的信息。
最终,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了“混合计量法”。两种计量方法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了特定情况下特定类型金融资产的有用信息。同时,修订征求意见稿保留了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的权利(公允价值选择权),并改进了相关适用条件。
对于金融负债,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其分类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者使用继续涉入法进行会计处理所形成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基本计量方法也是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其中,摊余成本对于很多金融负债是最恰当的计量属性。金融负债也保留了现行准则的公允价值选择权及其条件。同时明确,如果企业选择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则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现行金融工具准则仅允许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间有条件的重分类,并禁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与其他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多年来被各方质疑,认为与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相符。鉴于此,修订征求意见稿放宽了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规定。它明确,企业在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但是,根据实务应用情况,仍然禁止企业对所有金融负债进行重分类。
(二)一套具有前瞻性的“预期损失”减值模型
在金融危机期间,贷款和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被延迟确认,这被认为是现行准则的一项缺陷。现行金融工具准则在对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时,可能仅考虑那些由过去事项和现时状况产生的损失,也就是说,当企业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时,相关损失实际已经发生(这种方法被称为“已发生损失法”)。
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扩大了在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时需要考虑的信息范围,这些信息包括历史的、当前的和预期的信息。《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减值模式是一套具有前瞻性的模型,被称为“预期损失法”。
在“预期损失法”下,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判断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已显著增加,企业应采用概率加权方法,计算确定该金融工具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以此确认和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如果未显著增加,企业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认和计提损失准备。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修订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现行的大部分减值测试的复杂内容,所有金融工具均采用统一的减值处理,包括被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应收租赁款、应收销售款、委托贷款和财务担保合同等。
(三)一套发生了实质性变革的套期会计
2015年11月,财政部发布《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部分引入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套期会计的主要原则,但尚未扩展到利率风险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等业务。本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全面引入了国际准则下的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新的套期会计规定,将更加关注于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更加注重原则导向,更具逻辑性和可操作性。
修订征求意见稿首先承接了财会〔2015〕18号引入的新套期会计主要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扩大了可以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征求意见稿允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工具指定为套期工具。同时,征求意见稿不仅允许将风险敞口的某一层级、某一风险成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也允许将风险总敞口、风险净敞口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范围的扩大,能够更好地适应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使得企业对于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指定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提高了企业应用套期会计的可能性。
(2)改进套期有效性的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现行准则中“80%~125%”的界限,强调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更加趋于原则导向而非规则导向。这使得套期会计可以更多地适用于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从而有效降低企业运用套期会计的门槛,减少企业运用套期会计的成本和工作量,并且有助于在财务报表中更加恰当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3)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现行准则要求,如果套期关系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企业应当终止套期会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再平衡”的概念,它以风险管理目标为基准。在套期比率(套期工具的数量与被套期项目的数量之间的相对权重关系)变化,但风险管理目标未发生变化时,企业可重新调整套期比率来满足套期有效性条件,不作为套期会计的终止,从而不需要提前确认相关套期损益。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的引入,更加贴近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实务,在一些情形下避免了套期关系的终止,简化了企业的会计处理,适应了企业实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需要。
此外,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以下内容:
(1)增加期权时间价值的会计处理方法。现行准则规定,当企业仅指定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被套期项目时,剩余的未指定部分即期权的时间价值部分作为衍生工具的一部分,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征求意见稿引入了新的会计处理方法,期权时间价值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首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续的会计处理取决于被套期项目的性质。这有利于更好地反映企业交易的经济实质,提供了与其他领域相一致的会计处理方法,提高了会计结果的可比性,减少了企业损益的波动性。
(2)增加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一定条件时,企业可以在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后续计量中或尚未确认(如贷款承诺)时,将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敞口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当条件不再符合时,应当撤销指定。征求意见稿以此作为套期会计的一种替代,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管理信用风险活动的结果,提高企业管理信用风险的积极性。
(四)规范梳理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相关要求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有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采用的是控制权和风险报酬转移混合的“继续涉入法”。该方法在两种混合模型的相关条件适用顺序、风险报酬转移程度判断等方面不够清晰,实务中可能造成应用不一致。鉴于此,征求意见稿对相关判断标准、过程及会计处理进行了梳理,突出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但并未实质性地改变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基本原则。
(五)规范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相关要求
为配合前述三项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修订,财政部也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相应修订,包括修订金融工具分类变化涉及的报表列示项目与披露、修订金融资产减值相关披露、修订套期会计相关披露等。
二、政府补助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于2016年8月1日发布了《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6〕31号),主要修订包括:
(一)关于政府补助的范围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政府补助和企业正常收入的区分原则:“企业与政府发生交易所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交易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且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本准则。”如新能源汽车价格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作为收入而不是政府补助处理。
(二)关于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
征求意见稿针对两种财政贴息形式,分别提出两种可选择的处理方法。
对于政府贴息拨付给贷款银行的,企业可选择以实际收到贷款及优惠利率入账,或者以贷款公允价值和实际利率入账,并确认相应的递延收益。其中,以贷款公允价值入账的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于2008年修订的第10A段一致,该修订意在协调政府补助准则与金融工具准则的一致性。对于政府贴息直接拨付给企业的,企业同样可选择以实际收到贷款及合同利率入账,或者以贷款公允价值和实际利率入账并确认相关递延收益。
这两种处理方法,分别代表了政府补助处理的两种理念,即“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政府补助。通过本次修订,财政部引入了国际准则下的理念。
此外,修订征求意见稿还对政府补助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了修订,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实质出发,判断政府补助如何计入损益,将“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作为“营业利润”的一部分列报,而不是将全部政府补助均计入“营业外收入”。
三、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征求意见稿
为整合分散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相关应用指南、解释和讲解中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要求,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保持趋同,财政部于2016年8月1日发布了《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6〕32号)。
该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规范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终止经营的列报等内容。其中,首次明确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的减值损失是否允许转回问题,只允许将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不允许将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综上所述,除2016年发布的前述六项新修订或新制定准则征求意见稿外,还包括财政部已于2015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以及未来必然也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趋同的新租赁准则。可以预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即将再次迎来一个大修订的年度。新修订或制定的准则将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质量,并推进我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相应的,我国各行业财务相关人员需要继续厉兵秣马,迎接新的挑战!
三. 会计准则课件
会计准则趋同是各国间会计准则协调的结果。即在会计框架可能的范围内,尽量寻求一致,避免差异,其目标是寻找各国会计的共性与一致之处,消除不必要的分歧,尽量减少各国之间在会计和报告准则方面的差异,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同质性。当前,经济全球化使各国会计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趋势日益明显,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也不例外。在2006年2月颁布的39项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后来颁布的准则应用指南中,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趋同,这对于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我国企业国际化程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趋同可显著改善我国对外贸易关系
会计作为当前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在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评价企业资产实力、资信状况和风险状况方面起着核心作用。在原有的会计准则体系下,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得不到其他国家的认可,尤其是欧美国家的认可,这将严重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的效率和效果。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将显著改善这一不利局面,不仅减少了各国间经济交流的障碍,使各国企业在财务信息的交流方面更加便利,还可以促使资源能够在各国间进行优化配置,改善我国的对外贸易关系。以国内出口企业为例,我国出口企业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使得海外客户接受并认可,从这方面来讲,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有其必要性。
二、趋同可显著改善我国国内投资环境
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将向世界揭开我国企业的“神秘面纱”,将显著改善我国国内的`投资环境,使得国际资本登陆我国寻求投资机会,这样不仅有效的引进了外资和技术,对于我国企业降低其融资成本也起到了显著作用o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有助于国内企业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有利于海外投资者更深人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增强其进人我国资本市场的信心,进一步吸引国际资本,这在当前我国并不十分宽松的货币政策下显得格外重要。当前,我国企业实体大都处在产业链的末端,“两低”(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成为困扰我国产业发展的瓶颈,此时,我国急需敞开国门,吸引外资,在得到资本注入的同时得到先进技术,促进我国产业链的升级。从这点来讲,趋同使得世界更加了解了中国企业,为其在我国国内资本以及技术的投资扫清障碍,有其必要性。
三、趋同可提高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经历了长达近30年的发展后已经有了质的飞跃,我国会计准则也在得到不断完善。新会计准则也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即针对我国市场经济中不断涌现的各种新的经济业务,做出统一的会计处理规范,使其在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过程中有章可循,进而约束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例如,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衍生金融工具大量涌现,然而原有的会计准则体系对此并未予以界定和规范,新会计准则必须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相关问题予以规范,有效的防范和控制企业财务风险,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加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和可比性,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资产质量进行真实判断。从这个角度来讲,趋同是会计准则发展的一个趋势。
四、趋同可提升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
一直以来,我国商务部在为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与欧美国家进行谈判,而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趋同成为一关键词,在我国颁布实施新会计准则后,2008年4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接受我国会计准则的正式报告;紧接着,我国与美国就会计准则达成备忘录。这都标志着欧美国家开始对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给与了充分的肯定。从这个角度来讲,这将是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重要里程碑,其意义十分深远。
可见,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十分必要。这样不仅可以改善我国企业出口环境以及对外贸易关系,提高我国企业国际贸易效率和效果,还对于吸引外资和技术、规范我国市场中涌现的各种新的经济业务提供了制度保证,对于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会计准则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意义重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趋同并非“等同”、“拿来主义”,而是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本国国情,充分考虑我国目前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尽量协调。可以说,趋同代表进步方向,是大势所趋,但仍需要一个过程。
四. 会计准则课件
第一条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五条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七条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八条 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九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发生额入账。
第十条 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第十一条 存货,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以及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小企业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一)原材料,是指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二)在产品,是指小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三)半成品,是指小企业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四)产成品,是指小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
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五)商品,是指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六)周转材料,是指小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七)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八)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第十二条 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存货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
前款所称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三)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四)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与劳务提供直接相关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五)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3.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4.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六)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第十三条 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营业成本。
第十四条 小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
(一)属于材料费、人工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二)属于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可以先作为辅助生产成本进行归集,然后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基本生产成本;也可以直接计入所生产产品发生的生产成本。
(三)其他间接费用应当作为制造费用进行归集,月度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产品的成本。
第十五条 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六条 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第十七条 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在1年以上,下同)持有的债券投资。
第十八条 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
第十九条 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应收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一)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二)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三)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第二十条 长期债券投资到期,小企业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冲减其账面余额。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十一条 小企业长期债券投资符合本准则第十条所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作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
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第二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
第二十三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第二十四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第二十五条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十六条 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一)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
(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四)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
五. 会计准则课件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资产减值速度有加快的迹象并且影响减值发生的因素也日趋复杂,因而各国都在加快制定符合现有形势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20xx年2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颁布,是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象征着我国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日渐趋同。但由于我国的特殊文化与实际国情,我国资产减值准则与FASB制定的SFAS、IASB制定的IAS资产减值方面的准则还存在一定差异。由于SFAS和IAS的资产减值相关准则在国际上比较完善,在世界会计界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通过将CAS与SFAS、IAS资产减值相关规定进行认真研究和比较,可以提高我们对资产减值准则的认识并促进我国资产减值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完善与发展。
一.我国、美国和国际资产减值准则的总体比较
(一)框架比较
IAS36包括准则目的、范围、涉及术语的定义、认定可能已经减值的资产、可收回价值的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冲回(包括单个资产和现金产出单位和商誉)、披露、过渡性规定、生效日期十大部分。
SFAS144包括引言、范围、持有使用的长期资产、非通过出售处置的长期资产、通过出售处置的长期资产、长期资产和待处置资产或资产组的报告、生效日、过渡期七部分。
CAS8的框架分为总则、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商誉减值的处理和披露七个章节。
相比之下,我国资产减值准则的框架更趋同于国际资产减值准则,都主要对资产减值的的认定、确认和计量及披露等具体问题进行规范,只是我国没有单独设置过渡性规定和生效日期章节。美国资产减值准则框架有所不同,它是在资产分类的基础上阐述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等问题。在以框架主要组成部分来看,我国和国际资产减值准则比美国准则更详细,更清晰。
(二)适用范围比较
IAS36涵盖了土地、建筑物、机器和设备、以成本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商誉以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包括《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不适用于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适用于这些资产的准则已经包括了有关其确认和计量的特定要求。
SFAS144涵盖了长期资产、金融工具(包括按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权益性投资)等资产,但商誉和不摊销的无形资产除外。
CAS8中所适用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以及除存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未探明矿区权益外的其它资产。
国际准则、美国准则和我国准则都把资产减值准则的适用范围限定在长期资产,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短期投资的减值问题都另有相应准则规定;并且都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雇员福利和建造合同所形成的资产。不同的是,SFAS144不包括长期投资、商誉和不摊销的无形资产。准则中关于金融资产的适用范围也有差异,中国和美国的更限定于非金融资产:国际准则包括IAS32金融工具披露列报范围内的资产、IAS27中定义的子公司、IAS28中定义的联营企业和IAS31中定义的合营企业;美国仅包括按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权益性投资;我国对金融工具的由CAS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另行规定。此外,准则对是否将油气生产企业的资本化的勘探开发成本包括在准则适用范围之内也存在差异:我国和美国的资产减值准则适用范围都不包括开采行业,国际减值准则适用范围则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矿山等开采行业。
二.我国、美国和国际资产减值确认问题比较
(一)资产减值核查的时间及考虑因素比较
IAS36规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果存在这样的迹象,企业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准则还列举了在估计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时,企业至少应考虑的迹象。
SFAS144对资产减值核查的时间规定有所不同,它通常不规定减值损失应在何时确认或者减值损失应该如何计量。对长期性资产和可辨、摊销性无形资产,SFAS主张只有在企业有迹象、环境或发生事项表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时才进行减值测试,因为FASB考虑对所有资产进行周期性减值测试成本过高。其它方面,SFAS142和SFAS144中对长期资产和可辨、摊销性无形资产的减值、不摊销的商誉和无形资产的减值核查判断规定与IAS36是基本一致的。IAS36和SFAS144和CAS8都主张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部分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要进行减值测试。
CAS8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列举了七大减值迹象。这些考虑资产减值的因素分为外部信息来源和内部信息来源,已经与IAS36实现高度趋同,内容基本一致,但IAS36多了一条关于外部信息来源的判断迹象:企业净资产的帐面价值大于其资产的市场资本化金额。IAS36在第7条明确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价值,则资产已经减值。并且对可收回金额的定义为: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二者之中的较高者。
CAS8也在第2条中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是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通过比较可以发现,CAS8和IAS36在确定资产减值损失的基础方面上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只是个别名词上略有不同,例如:IAS36中的“销售净值”对应的是CAS8中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IAS36中的“使用价值”对应的是CAS8中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SFAS144与IAS36和CAS8的资产减值损失基本确认基础是不一致的。SFAS144规定:为使用而持有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等于长期资产或资产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公允价值的差额;为出售而持有的长期资产或待处置资产组合应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扣除出售费用孰低计量,即减值资产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SFAS144认为如果资产为使用而持有,那么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如果资产持有待处置,那么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计量其成本。相比较而言,美国的做法比较复杂,而且涉及到公允价值的运用,它对于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素质、市场环境、企业资质以及评估服务等方面有着较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尚未有足够的能力实现这种做法。
(三)资产减值确认标准比较
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主要有三种: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IAS36与CAS8都采用的是经济性标准——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减记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特点是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采用相同的基础以保证结果的一致性,符合资产定义的未来经济利益观。SFAS144采用的是可能性标准——当资产的账面金额可能不会完全回收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其特点是确认资产和计量的基础不同。SFAS144中还就“为出售而持有的资产”及“待处置资产”做了专门规定:对于前者,按账面金额与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的金额中的较低者计量,减值损失等于资产的账面金额超过资产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差额的部分,销售成本一般包括销售资产的应计直接成本,如经纪人手续费费、法律和产权转移费用,以及发生在法律资格移交之前的成本;对后者,按“持有和使用的资产”归类并相应去确认减值损失。
三.我国、美国和国际资产减值计量、处理和披露比较
(一)资产减值计量——可收回金额计量基础比较
IAS36第65段规定:如果存在资产可能减值的迹象,应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如果不可能估计单个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则企业应确定现金产出单位(CGU)资产的可收回价值。IAS对CGU的定义是:现金产出单元式最小的可辨认的一组资产,改组资产通过持续运用基本上能够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其他组别资产的方式创造现金流量。IAS认为现金产出单元(CGU)是资产减值测试、确认、计量的基本单元。
CAS8规定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的,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CAS8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但没有采用IAS36中“现金产出单元(CGU)”的定义.而是采用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定义。从理论上说,以CGU为基础确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承认了现金流量的产出特性,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笔者认为,我国未能采用CGU这一定义主要是因为我国是制造业大国,制造业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多样化决定了CGU的实际确定是比较困难的,现金流量无法独立于其他资产得到准确确认。现阶段引入的资产组概念已经提高了原来准则中可回收金额计量准确的可操作性,虽然需要在实践中继续发展,但也算是一个很大进展。
IAS36使用了总部资产的概念。总部资产是指对现金产出单元和其他现金产出单元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起作用的、除商誉之外的资产,包括集团或事业部的资产。SFAS144没有使用总部资产概念,它认为如果某项或某些长期资产是资产组合的一个组成部分,该资产组合还包括不由本准则规范的其他资产和负债,本准则也适用于该资产组合。SFAS144确认资产减值的基础主要是资产组合。
(二)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比较
IAS36、SFAS144和CAS8对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基本保持一致,都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类科目,按照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如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减值”等科目,用以反映各类资产在当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会计期末,都将“资产减值损失”类科目余额转入“利润”账户。只是在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上存在差异。
IAS36
主体必须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定是否已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已减少。在前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只有在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中所使用的估计发生改变时, 才能转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但已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在随后期间不得转回。
SFAS144
确认减值损失后,调整后的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就是新的成本计量基础。对可折旧长期资产而言,主体应在该长期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对新的成本计量基础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不允许恢复以前确认的减值损失。
CAS8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但不适用于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等。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出。
从上表中的比较可以看出,IAS36允许资产减值可以有条件的进行转回;SFAS144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原因是它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使减值资产形成新的成本基础,已经与其他没有减值的资产置于相同的基础。CAS8也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就不准转回的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是从会计信息稳健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和企业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蓄意操纵利润。此规定一定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操纵的行为,也是CAS8与IAS36的最大不同点,存在较大差异。
(四)资产减值会计披露的比较
首先来看各准则的披露内容:CAS8不仅要求企业披露资产减值的金额,而且要求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对导致减值的事件、环境和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进行披露;IAS36与CAS8基本一致,但因为IAS36允许有条件的转回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所以准则规范的内容多了披露“当期资产减值冲回金额及其在损益表中所在项目”、“当期直接确认为损益的资产减值损失冲回”以及“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冲回的环境和时间”等与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有关的项目。相比之下,SFAS144则要求存在减值损失的企业披露一下几项资产减值相关的内容:(1)对减值资产以及导致资产减值的事实和环境的描述;(2)如果减值损失数额没有在报表中单列,则应将减值损失数额以及包含该损失的收益表项目在附注中披露;(3)确定公允价值或者可收回金额的方法;(4)如果适用SFAS131《企业分布及相关信息的披露》,披露受影响的分部。因为FASB认为,财务报表应包括对信息使用者最有用的减值损失信息,除了上述内容,FASB决定不再作更多的披露要求。
此次来看各准则的披露基础:IAS36是以单项资产和现金产出单位作为披露基础,此点差别与其准则规范的可收回金额计量的基础认定的差别是对应的。
四.初步结论及我国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建议
通过将CAS8与SFAS144及IAS36相比较可知:我国准则和相关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规定在形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基本保持一致,实质内容也在逐步实现趋同,但考虑到中国企业实际情况和实际可操作性,也充分保留了中国特色。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准则发展的趋势,其目的就在符合我国实际的基础上与国际准则实现会计等效。但我国准则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许多企业存在着许多执行上的难点,例如,对资产组认定和总部资产在资产组之间的分配、可收回金额的认定中的公允价值确定、商誉的减值测试问题、资产减值准则中减值迹象的判断难以准确把握、资产减值准则适用范围以外的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涉嫌粉饰财务状况等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技术层面上的原因,也有我国管理习惯、监管体系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原因,直接妨碍了我国企业反映其真实、完整的财务状况。因此,为了更有利于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竞争,为了我国经济更好的融入世界经济,笔者在此提出几点对我国资产减值准则实施的建议。1.建立健全企业资产减值内部控制制度;2.强化我国对资产减值监管体系的建设,特别是加强中介机构的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谨慎性和经济督查职能;3.提高会计人员对资产减值的职业判断;4.建立资产减值相关信息的充分披露制度;5.完善资产减值准则规范体系,扩大资产减值准则的实施范围;6.谨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确保资产减值准确确认和计量。
六. 会计准则课件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会计核算,更好地适应财政预管理要求,2017年11月财政部颁布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并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为满足新形势下政府会计管理的需要,做好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与过渡,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自身财务工作经验,对做好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提出以下思考。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自2015年来,财政部陆续公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六项具体准则及配套应用指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单一的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的政府会计制度缺陷日益暴露,阻碍了政府会计的发展。现阶段,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才能在会计制度改革中更好地发展。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制度体系较为复杂,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实施难度,所以针对过渡时期的问题,还需要做进一步探讨。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创新与突破
1.构建了新的政府会计模式
(1)“双功能”。实现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相互融合又适度分离的双重功能,除了财务会计在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要素的基础上核算外,增加了预算会计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三个新要素。
(2)“双基础”。财务会计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在“双功能”的基础上,引入了权责发生制。两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会计主体信息,包括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3)“双报告”。由于财务会计核算形成的是财务报告,预算会计核算形成的是预算报告,新政府会计便有了“两个报告”。两个报告之间存在钩稽关系,在“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差异调节表”中得到体现。
2.引入了会计核算新理念
政府会计核算中引入成本、费用、绩效等理念和方法,合理归集并反映政府的运行费用和履职成本,能够科学评价政府、部门和单位耗费公共资源的情况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效率。
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成本、现金流等信息,并将预算会计与财务结果进行比对,又将支出结果与预算目标进行比对,为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奠定基础。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平稳过渡的重要性
政府会计改革内容丰富,体系庞大,涉及领域众多,可以歸纳总结为“一套标准、两份报告、三项制度、四项措施”。在会计制度改革期间,新政府会计制度如果执行不到位,新旧制度衔接不顺畅,问题会逐渐凸显出来,对于部门或单位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假如不能有效加以推进,会影响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后续的会计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新政府会计改革流于形式。所以,做好会计制度改革衔接工作,实现平稳过渡是十分必要的。
三、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存在的问题
1.政府部门未能真正摸清“家底”
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前,政府部门未能全面清查部门、单位资产情况,无法获取真实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商品、对外投资等信息,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准备不充分,财务数据不准确,会影响账表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政府新会计制度不能顺利实施。
2.财务人员对新制度理解不到位
由于新政府会计制度从培训到实施时间紧、变动内容多、牵涉范围广,需要财会人员在短时间内理解和掌握信息量大的新制度存在一定难度,这直接影响到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效率及效果。
3.内部控制与监管机制存在缺陷
政府会计改革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的配合,级别低、规模小的行政事业单位可能由于缺乏内部控制管理和监督意识,缺乏制度的约束机制,给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带来较大难度。
四、新政府会计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
1.核查资产,做好衔接准备
(1)执行新制度前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开展全面的摸底工作。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需要清理核查以及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资产信息,按固定资产按类别分类,鉴别使用年限,追溯未入账的资产入账成本,进而准确地核准固定资产原值,计提累计折旧及费用摊销,确定权益等基础性数据。
(2)加强往来款清理,关注资金变动。一方面,认真分析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清理往来款项并进行账龄分析,为计提坏账准备打好基础。另一方面,分析整理相关科目明细的信息,包括重点关注引起收入支出或资金变动的科目以及资金的性质等,区分资金来源是财政性、非财政性,还是其他资金,为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做好准备。
(3)加强新旧政府会计信息化衔接。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原有会计信息的基础上,设置新账套,调整新科目,完成数据初始化,完成新旧数据转换。与此同时,做好与软件开发商的沟通,以得到财务软件高质量的技术支持,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及专业水平。
(4)政府部门或单位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的中介机构参与进来,规范流程,夯实基础,做好新旧转账与调整,确保资产信息完整,帮助做好新旧制度的平稳衔接与过渡。
2.理清思路,抓住主要变化
(1)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部分会计科目做了调整。第一类是原未入账事项,如应收股利、在途物品、“经管”类资产、受托资产、盘盈资产、预计负债、应付质量保证金等登记到新账科目。第二类是对新账有关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规定的核算基础进行调整的科目,如计提坏账准备、按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补提折旧/摊销、确认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第三类是有调整科目需要调整后填列,而与旧制度相同的科目可以按原账科目金额转移到新账相应科目。
(2)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分两条线找相关内容,财务会计科目涉及资产、负债与净资产,相关报表重点关注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的期初数。预算会计科目涉及预算结余类科目,相关报表主动点关注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数等。同时,梳理和分析各项结转结余资金的构成和性质,按规定确定新账中对应金额,理清原账与新账净资产及预算结余的关系,把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关联起来。
(3)主要调整因核算基础不同引起的差异,结转结余科目与“资金结存”同步变动,编制预算结余与净资产变动差异调节表,对原账科目余额要逐项进行分析,形成工作底稿,详细加以说明。
3.狠抓培训,提升会计管理水平
(1)新政府会计制度整合了各个行业的会计制度,对会计科目、报表、核算方式、会计政策等方面做了统一,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的效率,增加了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可比性,为合并、汇总报表奠定基础,这也对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有效的专业培训无疑是加速新旧制度衔接的“推进器”与“润滑剂”。无论财务人员自发学习,还是系统组织有计划的理论培训、专业技能、实务操作,都能让财务人员能更好地理解与掌握新制度。学习时认真梳理疑点、难点,归纳重点、要点,形成系统化的学习框架很重要。
(3)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财会人员综合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得到更准确的财务管理信息。政府部门除了培训现有的财务人员外,也需要建设高素质、高学历、爱岗敬业的专业队伍,各个环节相互配合,这对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新旧政府制度顺利“接轨”大有裨益。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落实需要各部门、各单位抓住契机,统筹协调,将思想与行动统一起来,确保新旧政府会计制度顺利衔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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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孙凤兰.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现代营销(下旬刊),2019(1).
七. 会计准则课件
近来财政部连发多文,出台了两项新准则,同时也修订了多项准则,中国会计准则变革势不可挡。2014 年财政部新出台及修订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这些最新准则变化背后的真正内涵是什么?对企业的影响有多深?除了日常处理中经常用到的会计科目,所有的这些变化有清晰的架构梳理吗?如果不做这些调整又会给企业带来怎样的风险?即将执行新会计准则,哪些差异要做追溯调整呢?执行时需要考虑哪些事项?充分认识和有效把握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与发展趋势,对于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企业决策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高顿财务培训的经典课程,高顿一直关注中国会计准则的变化和趋势,精心研发《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及操作实务》课程通过新旧准则差异对比、新准则的制定逻辑、传授合规实务技巧、做好企业应变准备等方面实时更新课程内容,课程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的特殊含义及实务操作,并重点从负债和损益篇、报告与披露篇、特殊业务篇做了全面梳理,并让学员通过系统学习,在比较中掌握准则修订背后的原理,丰富的案例教学,助学员从容应对实务操作难点,帮助企业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财务报告水平,帮助企业改善决策质量,助力企业长足发展。
此外,课程还重点讲授新旧准则衔接及首次执行会计处理,主要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的重点难点解读,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易错点分析、 新旧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差异比较分析、采用追溯调整法的部分事项、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实战演练的真实案例等内容。
高顿研究院张老师特此汇编各条修订准则的内容与亮点,以便财务从业人员对照本企业特点提早做好应对,精选企业会计准则第第39号解析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亮点:解决了职工离职后福利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问题,是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企业应对建议:建议企业尽早开始对各项福利进行梳理和评价,如判断为设定受益计划,还需要与相关专家进行及时沟通。
《企业会计准则第健全公允价值计量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方便企业扩展并适度应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
作为中国最早推行新准则培训的机构,高顿财务培训再度发力,全国首发推出会计准则最新课程,帮助企业把握准则前沿,提高财务人员职业判断和专业素养。
八. 会计准则课件
你知道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账目处理的区别是什么吗?下面是.jinpinTjian ul li a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账目处理的区别的知识。欢迎阅读。
固定资产折旧
1、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2、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而不必考虑税法的规定。
资产减值准备
1、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会计分录: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应收账款
2、企业会计准则:允许企业计提减值准备,但对于非流动性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律不得冲回,允许转回的有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对于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坏账损失的核算应采用备抵法。会计分录:
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坏账准备
盘盈盘亏
长期股权投资
1、小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2、企业会计准则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3、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规定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4.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营业外支出
(一)营业外收入
1、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2、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所得、罚没所得、捐赠所得、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政府补助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
(二)营业外支出
1、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2、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非货币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等。
财务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财务费用处理的不同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费用核算的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银行相关手续费等。
企业会计准则下,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手续费、企业发生及收到的现金折扣。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汇兑损益和企业发生及收到的现金折扣没有明确规范,应该采取与企业会计准则一致的核算方法。
(2)利息支出或利息收入计算标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通过票面金额及票面利率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下,通过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定。
(3)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和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而不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资本化金额的计算需要区分一般借款和专门借款。
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缴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
资本公积
小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细节变化
(一)备用金
企业会计准则: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里核算,但是备用金数额较大或业务较多的企业,可以单独设立“备用金”科目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里核算,但也可以单独设置“1004”备用金科目核算。
(二)借款利息
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合同利率和借款本金计算
(三)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初始成本计量
1、投资者投入存货初始成本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2、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九. 会计准则课件
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大家知道有哪些吗?科目的具体介绍大家又知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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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会计科目编号 |
会计科目名称 |
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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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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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1 |
库存现金 |
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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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02 |
银行存款 |
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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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12 |
其他货币资金 |
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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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01 |
短期投资 |
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短期投资的公允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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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21 |
应收票据 |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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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22 |
应收账款 |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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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23 |
预付账款 |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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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31 |
应收股利 |
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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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132 |
应收利息 |
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等应该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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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221 |
其他应收款 |
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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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401 |
材料采购 |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的材料的采购成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的材料的采购成本,在“在途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购入的工程用材料,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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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402 |
在途物资 |
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者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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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403 |
原材料 |
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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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404 |
材料成本差异 |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企业也可以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等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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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405 |
库存商品 |
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者进价)或者计划成本(或者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修理完成而验收入库之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者进价)或者计划成本(或者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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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407 |
商品进销差价 |
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的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商品进销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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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408 |
委托加工物资 |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完成的物资的实际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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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411 |
周转材料 |
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者实际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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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421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代售的牲畜等[1]。 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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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501 |
长期债券投资 |
企业购买的各种一年期以上的债券,包括其他企业的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债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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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511 |
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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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601 |
固定资产 |
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的原价。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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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602 |
累计折旧 |
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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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1604 |
在建工程 |
企业的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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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605 |
工程物资 |
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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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606 |
固定资产清理 |
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而转出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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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62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1]。 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余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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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1622 |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是指企业(农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本科目专用于农业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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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1701 |
无形资产 |
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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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702 |
累计摊销 |
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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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1801 |
长期待摊费用 |
企业已经发生但应该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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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190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企业在清查财产的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如果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该作为前期差错而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本科目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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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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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2001 |
短期投资 |
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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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2201 |
应付票据 |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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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2202 |
应付账款 |
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支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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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2203 |
预收账款 |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计入“应收账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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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2211 |
应付职工薪酬 |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该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企业(外商)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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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2221 |
应交税费 |
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者尚未抵扣的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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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2231 |
应付利息 |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该支付的利息。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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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2232 |
应付利润 |
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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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2241 |
其他应付款 |
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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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2401 |
递延收益 |
企业确认的应该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该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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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2501 |
长期借款 |
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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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2701 |
长期应付款 |
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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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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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3001 |
实收资本 |
企业接受的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该将本科目改为“3001 股本”科目。企业收到的投资者的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者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股本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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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3002 |
资本公积 |
企业收到的投资者的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者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资本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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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3101 |
盈余公积 |
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盈余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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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3103 |
本年利润 |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者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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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3104 |
利润分配 |
企业利润的分配(或者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者弥补)后的余额。年度终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者未弥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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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本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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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4001 |
生产成本 |
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而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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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4101 |
制造费用 |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本科目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期末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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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4301 |
研发支出 |
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的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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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4401 |
工程施工 |
工程施工是指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建设场地上将设计意图付诸实现的测量、作业、检验,形成工程实体建成最终产品的活动。本科目为建造承包商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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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4403 |
机械作业 |
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发生的机械租赁费,在“工程施工” 科目核算。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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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损益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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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5001 |
主营业务收入 |
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实现的收入。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无余额。5051 其他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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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5051 |
其他业务收入 |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者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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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5111 |
投资收益 |
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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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5301 |
营业外收入 |
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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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5401 |
主营业务成本 |
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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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5402 |
其他业务成本 |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者摊销额等。除主要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其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额或者摊销额,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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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5403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 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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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5601 |
销售费用 |
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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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5602 |
管理费用 |
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该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企业(商品流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以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以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 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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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5603 |
财务费用 |
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者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者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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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5711 |
营业外支出 |
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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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5801 |
所得税费用 |
企业确认的应该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无余额。 |
1.小企业在不违反《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2.小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3.对于明细科目,小企业可以比照《小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
4.会计科目编号供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小企业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会计科目的编号。
十. 会计准则课件
1、货币资金
新准则中“现金”科目变更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不变,核算内容与原制度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余额可以直接结转。
2、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原投资准则规范了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的确认、计量的核算。
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第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而短期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则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来规范。因此关于投资的变化还是较大的,涉及了核算内容的中分类以及具体账务处理的变化。故要想完成科目余额的转换,首先要对原来的投资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其进行重分类调整。从总体上看,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具体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都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中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核算)。具体转换时,可根据以下办法完成科目的`转换:
⑴短期投资企业应当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其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帐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⑵长期股权投资
新企业会计准则虽仍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其次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了根本性变化。另外新企业会计准则还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整时,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余额全额冲销,并响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十一. 会计准则课件
「摘要」会计准则的性质是什么?回答至少有“技术规范”、“经济后果”与“政治过程”、“公共合约”、“产权制度”等,我们对这些观点进行了剖析,并考察了会计准则的产生与变迁过程,认为会计准则本质上是政府用来保护外部投资者信息产权,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发展的一种经济机制。“经济机制观”的认识使会计准则的制定得以机制设计理论为指导,为会计准则制定者提供了一个清晰的理论指南。作者尝试着构想了一种具体的机制设计方案以阐释会计准则制定的机制设计思想。「关键词」会计准则经济机制机制设计
自从会计准则产生以来,关于会计准则性质一直是理论界研究的一个焦点。由于会计准则涉及到许多会计中的基本问题与矛盾,各学者的观点也是见仁见智,按实证会计理论(PositiveAccountingTheory)的倡导者Watts和Zimmerman(瓦茨、齐默尔曼,1999)的观点,理论的价值在于解释现实和预测未来。作为会计准则理论的主要使用者,会计准则制定者(AccountingStandardSetters)要在许多纷繁复杂、观点迥异的理论说教中选择一种用以有效指导工作,常常感到为难。从1992年我国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算起,我国会计准则建设已逾十年,在准则建设方面已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随着我国经济更全面深入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以及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我国会计准则建设将面临更多的问题和挑战,对理论的需求日趋强烈。本文试图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整合以提供另一种可供选择的理论观点。
一、会计准则性质:一个综述
对会计准则性质的定位,角度不同,结论迥异。有的从企业作为一个生产组织,会计作为一种计量技术,其目的是得出经济收益的角度认为会计准则是一种技术规范;有的从企业本质上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会计是企业契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履行契约责任的角度,认为会计准则是一份公共合约;也有的从会计准则的实施可能造成经济后果来看会计准则的性质;还有的着眼于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认为会计准则是一种政治程序。此外,许多学者从制度经济学,博弈论等角度分析了会计准则的性质。
葛家澍、刘峰曾对会计准则的性质作了一个较全面的综述,把会计准则的性质分为“技术观”、“经济后果观”和“政治程序观”(刘峰,1997)。我们认为,对会计准则性质的认识可归纳为“技术观”和“非技术观”两大类(谢诗芬,2000),“技术观”强调客观性,“非技术观”强调社会经济性,“经济后果观”和“政治程序观”属于此类。从会计准则制定者的角度而言,“技术观”由于其目标的单一性和明确性,更易用于指导准则制定并能突出准则制定者在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地位和独立作用,但由于未考虑可能带来的经济后果而往往在制定过程受到很大的阻力。而“非技术观”考虑到了实施的影响而使其在现实中更易执行,但准则制定需考虑的目标复杂而不明朗,难以做到前后一致,准则制定者也常因受到各种压力而难以做到中立和贯彻自己的意图。虽然实践证明会计准则的制定受到经济后果与政治程序的影响,但对于会计准则是否应该考虑经济后果的影响,仍然存在争议(Zeff,1987)。考虑经济后果的影响是否超出了会计所能够承担的职能范围呢?毕竟,经济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经济政策所关心的问题,会计只提供有关经济事实的信息而已,并且,会计若很好地完成了这一使命,则能达到长期经济后果的公平有效。反之,如果仅从短期经济后果来考虑会计准则的制定,缺乏中立的会计信息会扭曲经济事实,同时给使用者带来不稳定的预期,倒是可能导致长期经济后果的不公平和非效率。
近年来,用交易费用理论、契约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和重构会计理论成为当前会计研究中一种重要且富有成果的方法和思路,其突出成果要数瓦茨和齐默尔曼倡导的建立在契约理论基础上的实证会计理论。实证会计理论研究会计政策选择与企业契约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当代会计理论中与资本市场研究的“信息观”和“计价观”相并立的别具一格的“契约观”。“契约观”认为会计信息主要反映了契约履行的需要,会计准则的制定也可从契约履行的需要中得到解释,一个重要的事实是谨慎性原则在历史和现实中的广泛运用,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其将退出使用的迹象(Watts,2001),这正符合债务契约履行的要求。但瓦茨和齐曼尔曼并没有给出会计准则性质的说明。我国学者谢德仁从解决“剩余计量悖论”出发,认为会计理论是广义企业理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用交易费用理论解释了会计准则产生的原因,认为会计准则本质上是一份公共合约(谢德仁,2001),从而使会计准则的契约性质得到了一个完整的理论说明。这种分析的角度能给“经济后果观”与“政治程序观”提供一个更根本的理论支持,也使两者更有逻辑地融为一体。经济后果的产生缘于会计契约是企业契约的一
个有机组成部分。会计对企业产出(剩余)进行计量以决定利益各方(企业契约各方)对企业产出(剩余)的分享。会计规则显然会影响到计量的结果,因而也影响到相关各方的利益,作为一种公共和通用的会计规则,自然就有了经济后果。也正因为会计准则是一份公共合约,其产生只能是相关各方共同选择的结果,这种公共选择的过程往往是通过某种民主程序实行的,因此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必然是一个政治过程。这一逻辑过程可图示如下:
当谢德仁得出会计准则的公关合约性质时,运用的理论工具是交易费用。他认为之所以需要一份公共合约是因为契约各方通过签订私人契约来约定会计规则交易费用太高,因此参与各
十二. 会计准则课件
基本上,IASB发布的新准则,我国财政部都会在不久后发布一个有我国特色的追随版。那么,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主要存在哪些地方呢?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差异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关联方认定差异: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异表现在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应否成为关联方的规定不同。
我国:“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凡是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都是关联方,都应进行披露。
(题外话:如果将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界定为关联方的话,那我国上市公司对关联方的披露将格外复杂,成为国资委“天下一盘棋”吧。)
二、合并会计准则的差异:中国会计准则区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而国际准则只用购买法
我国会计准则,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处理。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占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法进行处理,按公允价值计量。
国际会计准则只允许使用购买法。
中国会计准则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发生的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发生的合并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国际会计准则中企业合并中支付的费用直接归属于合并成本。
三、资产减值准则差异:固定资产等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中国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国际会计准则中主体必须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定是否已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已减少。在最后一次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以后,只有在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中所使用的估计发生改变时,才能转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但已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在随后期间不得转回。
四、政府补助准则差异
国际准则范围广,包含了政府援助,中国准则不包括政府援助。
我国会计准则仅规范政府补助,将其与所有者投入相区别。与IAS20中政府援助的概念更接近。IAS20范围广,不排除政府的投资行为。两者对于政府补助的认识不一致。
中国准则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而国际准则中有两种方法:一是将补助列做递延收益,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的确认为收益。二是确定资产账面价值时将补助扣除,并通过减少折旧费的方法,在应折旧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将补助确认为收益。
五、国内会计准则基本是受托责任观的体现,而受托责任观所强调的是可靠性。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势是更加注重决策有用观。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上的表现就是更加注重相关性,最新的国际会计准则也已经把相关性表述为如实反映了。
十三. 会计准则课件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看,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如资产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负债科目少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科目少设了已归还投资;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简明扼要,与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内容相符。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项目,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多余。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时需要进行较多的职业判断,而小企业会计人员少,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更少,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跌价或坏账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简化长期投资的核算。小企业投资的业务比较少,按重要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简化了的成本法或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成本法的规定,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制度中不要求严格区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但如果在投资当年取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则应冲减投资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简化核算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取得投资时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的规定,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入账,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不对该差额进行摊销。
第二,不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权益法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小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但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具体解释中只要求在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或发生亏损时,小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或应分担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增加或减少投资收益,而没有规定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没有设三级科目,也无法反映是否要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笔者的理解是为了简化核算,不对其进行处理。
4.简化了专门借款费用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要求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挂钩。这简化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手续,但可能会导致资本化金额夸大,进而多计固定资产价值,少计本期利润,但长远看又会使未来时期的折旧费用予以抵销。
5. 简化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应支付的价款和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作为其入账价值,这避免了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较为繁琐的计算。
6. 简化了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计算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可见,所得税的账务处理采用了本期所得税费用按照本期应税所得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付税款法,即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的所得税费用,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均在本期确认所得税费用或在本期抵减所得税费用,而不作为资产负债表中的一项负债或一项资产加以反映。这简化了时间性差异的核算。
7. 其他资产核算方法的简化。《小企业会计准则》还简化了一些资产的转移价值核算方法。如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要求采用一次摊销或分次摊销法,没有要求按五五摊销法;短期投资期末按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不需要分项比较计量,在短期投资转让时可不结转其已提的.跌价准备。
8. 待转资产价值核算不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外商投资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非现金资产类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年终企业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中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运用扩展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所有企业。
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小企业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其核算内容不仅包括了小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还包括了接受现金资产的捐赠。其账务处理为:小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捐赠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非现金资产类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期末如果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和“资本公积”,期末如果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所得额,分期进行上述转账处理。这使小企业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更全面,核算也更趋于合理。增加了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5月15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及时地增加了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用以规范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的融资业务的会计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而且报表的内容比较简单。如根据小企业业务比较简单,有些业务发生的可能性很少的情况,删除了若干项目。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目中减少了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递延税款借项等项目,负债中减少了预收账款、应付股利、专项应付款、递延税款贷项等项目,所有者权益中减少了已归还投资项目。利润表中减少了补贴收入项目等。
十四. 会计准则课件
摘要: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通过这些年来的努力,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功,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其中会计信息的不对称和无效性、会计信息与国际会计信息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是妨碍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因素。本文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以及这些影响对于规范会计工作、实现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趋同、加快企业走出去、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会计准则 经济改革 意义
一个国家的会计信息是否透明、公平、公正决定了该国是否存在--市场失灵,也是决定该国市场经济建设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另外,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社会,一个国家的会计信息与国际社会其他国家的会计信息是否具有可比性和在一定程度上的一致性也是影响该国经济向全球经济一体化迈进的+重要因素。
2006年的春天注定要成为中国会计界的一个重要记忆。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施行。
一、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会计理论的具体化,会计实践的总结,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是制定各种会计制度的主要依据,它是在会计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制定统的会计准则,是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整个会计改革的突破口。
新会计准则更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全和完善。会计信息质量是资本市场的生命。
新会计准则更有利于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新会计准则顺应了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在关键环节和根本实质上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能够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可比的企业财务信息。这种制度安排,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企业资产质量,充分揭示财务风险,正确衡量经营业绩,为实现向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铸牢了基础。同时可比性的提高还会降低中国投资者了解境外上市公司的成本,有助于促进中国企业在境外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市场效率,促进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市场化和国际化。
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会在以下几个方面明显提高企业会计的信息质量:
(一)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遏制企业利用计提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现象。
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在以后会计期间如果资产价值得以恢复,可以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这一规定给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来操纵会计利润提供了可能。新《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样,就从根本上遏制了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操纵会计利润的现象。
(三)提高企业业绩的含金量。
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在债务重组中,对于债权人让步而使债务人获得的经济利益直接确认为资本公积,而不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人当期损益。因而,在利润表中没有反映这部分债务重组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获得的利益应当计人当期损益,这符合会计国际惯例,也提高了企业业绩的含金量。
三、严格限制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不规范行为
企业在会计核算中为了达到一些目的,往往会对会计利润进行人为的调节,新准则对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利润调节问题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使企业的会计利润更真实。以往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对利润的调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存货的发出计价方面;一是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面。新准则对这些以往可以使企业对利润进行调节的.内容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一)取消了存货发出计价的后进先出法
从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的规定来看,新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规定一律采用先进先出法。过去允许企业可以在不同的会计年度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在后进先出法和先进先出法之间进行转换,如果该企业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一旦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变化,这就给企业的利润操纵带来很大的方便。
(二)取消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从新准则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规定来看,针对近年来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通过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来随意地操纵企业的会计利润,新准则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由于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作为企业的费用处理,在某些公司当年的会计利润较多的情况下,企业可能会大幅度地提高其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数额使企业当年的会计利润下降;而在企业某年的会计利润不足的情况下,企业会将以前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冲减,从而增加企业当年的会计利润,以此达到使企业每年会计利润比较平均的假象,达到维持公司的股票价格比较稳定的目的。新准则对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允许计提但是不允许在以后的会计年度中进行冲减,就是为了防止企业随意地利用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利润进行随心所欲地调节来达到其目的。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还处于不断摸索和发展的阶段,企业为了某些短期的目标会对其会计利润进行人为的调节,新准则在制定的过程中也考虑到这些因素,因此制定了以上具体的规定来进行规范,应该说还是可以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的。
总之,新会计准则体系,体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增强了会计准则的易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其全面实施,必将有效地规范我国会计工作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是我国经济走向世界必不可少的保证。
十五. 会计准则课件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前言)
《小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财会[2011]17号),并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2004年4月27日发布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安排现在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正是时候特别对于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的地区来说更具重要的现实意义。
有别于《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以规则导向为主,以原则导向为辅,规范了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下同)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为小企业会计核算增添了很多亮点。现梳理如下:
一、简化核算要求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总体框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是纲,是会计准则制定的出发点,也是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中处于统驭地位,因此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小企业也应当遵循基本准则的基本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目,是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遵循基本准则的大前提下,在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内容与空间。
(一)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在会计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
1、对小企业的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认定标准。
2、对小企业的长期债券投资不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是要求按照成本(购买价款加上相关税费减去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入账;对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不再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而是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债券本金和票面利率计算。
3、对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再要求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会计计量基础,而是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4、对小企业的负债不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是要求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对小企业借款利息不再要求按照借款摊余成本和借款实际利率计算,而是要求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算。
5、在收入确认方面,不再要求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而是要求小企业采用发出商品或者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与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在收入计量方面,不再要求小企业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或者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金额,而是要求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收入的金额。
(二)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三)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四)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税法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而不必考虑税法的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五)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摊销期限与税法保持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其核算内容、摊销期限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均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六)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七)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这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八)取消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1)、(2)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这样,小企业既不会产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也减少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工作量。
(九)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四个组成部分,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此外,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大为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
(十)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这大大简化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
税务部门是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税务部门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作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税收征管方式、应征税额等,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为满足这些税收征管信息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大大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在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小企业除会计与税法之间不可能消除的永久性差异以外,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例如,小企业在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到用于补偿小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亏损的其他政府补助时,《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为递延收益,而税法要求在收到政府补助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收入或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作为不征税收入,导致小企业会计与税法存在差异。
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需要小企业进行纳税调整的交易或事项较少,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增加纳税调整的说明,披露“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三、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从而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小企业不经常发生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未作规范,这些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自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国际趋同为努力方向,更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在简化核算要求、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等方面体现了极其鲜明的特色,是一部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会计标准。它的贯彻实施,将有效地促进我国小企业可持续健康的发展,也可以充分发挥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十六. 会计准则课件
第二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第二十七条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条 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十七. 会计准则课件
一、单项选择题
1、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A)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
A、目标 B、原则 C、态度 D、方法
2、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A)日期。
A、公历 B、农历 C、任意 D、以上选项都不对
3、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A)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A、人民币 B、美元 C、欧元 D、任意货币
4、同类事业单位中不同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同类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这体现了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B)。
A、重要性 B、可比性 C、谨慎性 D、原则性
5、(A)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A、资产 B、负债 C、所有者权益 D、损益
6、(C)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A、固定资产 B、金融资产 C、存货 D、无形资产
7、(A)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A、收入 B、支出 C、资产 D、负债
8、(B)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A、会计准则 B、财务会计报告C、宪法 D、刑法
9、(A)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A、资产负债表 B、利润表 C、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D、附注
10、(C)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A、资产负债表 B、利润表 C、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D、附表
11、(A)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
A、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B、财政补助收入 C、事业收入 D、上级补助收入
12、(A)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A、事业支出 B、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C、上缴上级支出 D、经营支出
13、(A)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A、资产负债表 B、现金流量表 C、附表 D、辅助报表
14、(C)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A、资产负债表 B、现金流量表 C、附注 D、辅助报表
15、(A)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A、事业单位预算 B、事业单位决算 C、事业单位审计 D、事业单位统计
16、事业单位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A)。
A、支出预算 B、资产预算 C、负债预算 D、净资产预算
17、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A),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A、收支平衡 B、收大于支 C、收小于支 D、都不正确
18、(B)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A、事业单位预算 B、事业单位决算 C、事业单位审计 D、事业单位统计
19、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A)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A、主管部门 B、销售部门 C、审计部门 D、统计部门
20、不属于财务分析指标的.是(D)。
A、支出完成率 B、资产负债率
C、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 D、公积金提取比例
21、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A)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A、1年内(含1年)B、2年内(含2年)C、3年内(含3年)D、4年内(含4年)
22、不属于货币资金的是(D)。
A、库存现金B、银行存款C、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D、低值易耗品
23、不属于无形资产的是(D)。
A、商标权B、著作权C、土地使用权D、在建工程
24、(A)是指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
A、应付职工薪酬B、应收账款C、预付账款D、长期借款
25、(A)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A、结转资金B、专用基金C、滚动基金D、增值基金
二、多项选择题
1、修订《会计准则》遵循的主要原则包括(ABCD)。
A、统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
B、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C、与新《财务规则》相协调,便于事业单位执行
D、强化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2、与原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主要作了调整的内容包括(ABCD)。
A、明确根据新《会计准则》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B、明确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应当反映受托责任,同时兼顾决策有用
C、合理界定会计核算基础,与《财务规则》相协调,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事项)、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D、合理界定了会计要素,考虑到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其会计要素应当以“费用”替代“支出”,明确了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
3、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ABCD)。
A、政府及其有关部门B、举办(上级)单位C、债权人D、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4、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AB)。
A、流动资产B、非流动资产C、固定资产D、无形资产
5、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ABCD)。
A、长期投资B、在建工程C、固定资产D、无形资产
6、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ABCD)。
A、事业基金B、非流动资产基金C、专用基金D、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7、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ABCD)。
A、财政补助收入B、事业收入C、上级补助收入D、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事业单位的支出或者费用包括(ABCD)。
A、事业支出B、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C、上缴上级支出D、经营支出
9、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BC)
A、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声明;
B、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
C、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D、资产负债表
10、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ABCD)。
A、短期借款 B、应付及预收款项 C、应付职工薪酬 D、应缴款项
11、关于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说法正确的有(ABCD)。
A、短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
B、应付及预收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
C、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
D、应缴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应缴未缴的各种款项,包括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款项、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12、关于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负债说法正确的有(ABCD)。
A、长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
B、长期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
C、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D、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
13、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CD)。
A、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
B、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财政补助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
C、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项收入与各项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D、非财政补助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非专项资金收入与各非专项资金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14、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CD)。
A、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B、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C、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D、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5、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CD)。
A、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或者费用,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B、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C、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D、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判断题
1、事业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对)
2、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对)
3、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对)
4、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对)
5、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对)
6、 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对)
7、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对)
8、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净资产项目应当分项列入资产负债表。(对)
9、支出或者费用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对)
10、事业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应当正确归集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数;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或比例合理分摊。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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