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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后感|乡土中国观后感(必备17篇)

发表时间:2018-10-22

乡土中国观后感(必备17篇)。

♥️ 乡土中国观后感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_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 乡土中国观后感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云南乡村中,有一所聚集了全中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的学府,名曰西南联大。在联大里教书的,都是各个科目的顶尖专家。费孝通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教授乡村社会学。十四讲的乡村社会学讲义结成册,就成了我手中这本《乡土中国》。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语言并不算是极佳的典范,逻辑性也有待商榷,可是其中蕴含的许多思想,经过了七十年的沧桑变迁,仍然历久弥新。

作者首先提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他说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而这一说法,即便是经历了改革开放、生产劳动力向城市显著迁移的当今,仍是正确的。新闻联播里总提到“走基层”,领导人走的便是农村农户小作坊小工厂,可见中国的基层便是乡土社会。城市里的人,多半也都是由农村迁移而来,他们的思维模式也具乡土性,总想去寻找土地。譬如说我的父母亲,他们便来自湖南的小村庄里,此刻在北京享受着城市的各种便利,却总想去整一块地种,喜欢去近郊的田野山区,最爱的大概是回老家吧。作者提到中国人具有以土地为根基的文化思想,一点不错,我认为这是因为土地给人安全感。此刻许多人期望在城市里买一套自我的房,明明只是租一套房能够省下更多钱、甚至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人们还是乐意住在一套完全属于自我的五十平米的小屋里,这便是因为安全感。这种对安全感的渴望,来自于农耕民族的文化根基。若是天天东奔西跑,住在蒙古包里的游牧民族,恐怕也不会这么地对“房子”有追求。鄂尔多斯能成为鬼城,除去规划的不合理外,游牧民族的文化也是重要的因素。蒙古族的人往往爱花大价钱买越野车,恐怕也是祖上遗留的文化基因吧。

作者也提到了乡土社会是长老社会,也一点不错。在我的老家,人去世后,葬礼是异常重要的。乡下人办丧事,有很多习俗要遵循。有的人,儿孙都到城市去了,西去之后还能按规矩办事,便是靠着村里“长老”们的帮忙。该请多少桌,做什么菜,进行什么仪式,长老们都谙熟于心,他们是乡土文化的传承者。

可是,国家发展到此刻,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早已不再是几亿人生活的唯一依靠,没有多少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生活,农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也就诞生了“农民工”一词。领导走基层,见到的多数是留在村子里的老人和小孩,青壮年很少。农业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未来的逆城市化,则是我国步入发达国家的重要一步。所以说,乡土中国面临着消失的局面。当农业不再需要很多人拿着锄头牵着黄牛的时候,乡土社会也便消失了。

如若费先生在此,必会哀叹传统的消失,而我却不这么认为。一方面,人类的文化是随环境、生产力而产生变化的。另一方面,人类的发展的方向是多元、高效,也即物理中的熵增焓减论。两相结合,不难看出乡土社会的慢慢消失是一种自然。就如同北京的城墙,当年梁思成先生竭力主张不要拆除,却还是被国家拆掉了。这其实很正常,我们的社会由君主专制转向民主集中,从封建主义变为社会主义,安能保留那象征封闭的城墙?政府最终留下紫禁城作为文化单位,选择在旁侧的中南海办公,与明人焚毁元朝宫殿相比,好得太多。

有人曾表达过自我对乡土社会的向往:“我想闻一闻村口的垃圾,听一听村头老汉的争吵,我相信那必须是真实的”不错得很,村口的垃圾真的很脏很臭,裹同着牛羊鸡豚的粪便味,变质腐烂的猪饲料味,真实的无可附加。村头老汉的争吵也真的无聊至极,无非就是昨日你打牌少给了我两块钱这类事情罢了。乡土社会,绝不是什么梦想。两千多年前的老子愿小国寡民,但那时没有工厂,没有汽车,没有计算机,没有互联网,没有核弹头,也没有高效的农业技术,两千多年以后拥有这些的我们,自然对这个世界应当有不一样的期许。但不管怎样发展,乡土社会“无争”的思想,都会为世人所铭记,老子渴求的和平,也永远不会被人忘却。因为世界上,最宝贵的永远是和平。

♥️ 乡土中国观后感

今天看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记录一下读后感。

从王小波的杂文集知道了费孝通,依稀记得有篇论述农村同性恋研究的文章,引入费孝通关于农村社会的研究结论,作为佐证,不知道为何就一直记得这个作者和这本书。正好在找书看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本书,一共也就一百来页,看起来毫无压力,于是带着好奇,开始了。

我看书的习惯就是必须从头看到尾,前文,目录,正文,后记,必须全部读过才算是安心,这样的好处是从前文,后记中可看到写书的一些背景,更有助于理解书本,坏处就是会效率低些,但是我觉得一本值得看的书,前文后记也是非常值得了解的。看书最重要的是先看目录,对于作者如何论述有一个框架的了解,就像是勾勒出了树干和树枝的轮廓,看的过程中将一些点作为叶子,点缀在树上。初看目录,可能因为对论述主题的生疏,无法全然明白和记住结构,没有关系,看的过程中,读完几章后再回头看就会觉得清晰,读完全书再看一遍,如果脉络已深深印入了你的脑海,说明书已经融入了你的记忆,倘若对于某个章节还能有更生动细节的回忆,那就是你和这本书的缘分所在了。

分享了自己看书的一点心得,回到乡土中国这本书。首先,这本书主要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成因,演化等。乡土社会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农村社会。这本书的妙处在于语言平实,逻辑清晰,章节之间环环相扣,从土地,到人和土地的固定连接,到人形成家庭,形成社会,让你读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乡土社会的特点,进而通过这个切入点,了解中国社会的特点,以及和西方社会的区别。做产品讲究don't make me think,这本书也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它的内容是值得我们思考,寻味的,而它的论述过程很自然,让你省去了诸如考虑这句话啥意思,这篇和上篇啥关系的总结,验证的过程,会有非常顺畅的阅读体验,丝毫不费力的跟着作者去思考社会学,这样本来会特别让人难以理解的科学。

看完后记,了解到作者的人生可谓命途多舛。在和妻子一起下乡调研过程中,妻子不幸意外去世。wen ge被打压,失去了研究生涯的黄金时期。乡土中国产生于这个中断之前。通过这本书,和这样一个社会学研究者相遇,和这样深入浅出的,朴实无华,逻辑严谨的文字相遇,是一件幸事,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写出这样的好文章。厚积薄发,大道至简。

♥️ 乡土中国观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乡土中国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之一。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有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厚的乡土气息,费孝通先生分析的中国乡土社会的最大特点主要是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差序格局”下礼治秩序。其描述的“乡土中国”主要有以下特点:

在《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为中国社会下了一个定性———“土”。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有三个特点:第一与泥土分不开,第二不流动性,第三熟人社会。“乡土性”强调的是对土地的重视,靠土地为生的人是离不开土地的,以土地形成了人们居住的环境形成了家庭,形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单元———乡村。“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深深扎根于土地中,在人与空间上是不流动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不是指个人和个之间的关系,而是村和村之间的关系。由于人们固着在土地上,所以产生了不流动性,这种不流动性被千百年来的人们固化为一种“安土重迁”的价值观。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客观上决定了在乡土社会中生存的成员对法律没有信仰和依赖,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

我们都知道差序格局、是费老在研究中国乡村结构时提出的概念,费老用社会结构分析方法对社会传统的农村进行分析,他在涂尔干提出的概念的基础上为更准确地区分中国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提出了“差序格局”。中国乡土社会以宗法群体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亲属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在差序格局下,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结成网络。就如费老说的“好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圈子的大小和血缘、地缘、经济水平、政治地位和知识文化水平几个因素的大小强弱是成正比的。血缘组织越大,圈子就越大,其属性规则以伦理辈分为基础,地缘越是接近就越易形成差序圈子,而经济水平和政治地位的高低是圈子形成最重要的因素,它象征着权力支配的大小,而文化知识则是农村居民普遍缺乏又普遍渴求的,圈子的形成可能是种因素的结果,也可能是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每个人都有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圈子,同时又从属于以优于自己的人为中心的圈子。费老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很多国外人士就说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的确,中国人的私心特别重与其西方的团体意识相比之下我国的强调孝悌尊卑的一套道德的主张是有不足之处的。我国的道德和法律是在一定意义上是有伸缩性的,这都在于被施者的身份和地位以及所谓的关系对,费老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方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到我们今天的社会,也正是如此。

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里在村落内部,熟悉是人们的生活方式,共享的资源。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依靠的不是现代社会所熟悉的力量,法律在乡土社会不能产生也不被依赖和信任,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礼不需要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传统是积累的经验。在乡土社会,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在乡土社会中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前人的经验,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做自己生活的指南。代代相传的累积使得多数传统后来者不需知之,只需照办。礼就是按照“仪式”去做,礼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礼治表面上看去似乎是人们不受规律约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是人们主动地墨守成规,是社会教化所形成的。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对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个前提。

这样的社会特点、社会结构和生活环境,就决定了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法律文化的不同的价值选择。传统中国乡土社会的历史结构和经济形式造就了乡土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进而形成了典型的乡土社会的法律文化和价值的选择和取向。如今,我国正不断地推进法治进程,如果从乡土中国的角度来看,推进法治的进程,恰恰是要改变中国几千年的人治的传统。归根到底,要解决中国的法治问题,还是要从农村着手,解决了中国的农村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基本的经济形式和体制,进而建立近代以“权利”、“平等”为基本价值选择的法律文化体系,走到那时,法治也将成为中国国家运行和治理的必然选择。

学术著作做的高深并不难,难的是就高深又能让读者豁然开朗,有所释怀。“不以貌取人”的道理也能套用到阅读的选择上。《乡土中国》这本貌不惊人的“小册子”,再次印证了“浓缩的都是精华”这一经典论断,在书中费老提出了很多创新的概念,讲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本性等等。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捧起这本书,看看半个世纪前思想大师费孝通先生告诉你的“中国那些事儿”,体会到古老的中国在当今日新月异的变化背后,仍保有的那些不变的根性执着,这可能是比“中国经济奇迹”“世界制造工厂”等新晋头衔更加耐人寻味、发人深省。

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乡土中国》这本书中,比较注重地写了中国的乡土,其带有浓浓的乡土味道,而后面就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从而揭露了中国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与探讨的。

   在最近几次人口普查中,人口数据显示乡村的人口还是占总人口的一半之多,虽然相比之前我国的农村人口数量有所减少而城市人口在增加,但是情况还是不太乐观的,而且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东部与西部有着明显的区分度。东部地区的城市化程度远远的高于西部地区,所以在当前,我认为我们国家在发展东部经济发展,要促进东部地区城市化的同时要大力发展西部地区,促进西部地区的城市化进程。

在当今的中国,许多的外多国家都认为中国还是一个土包子,无论中国在这几十年内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也还是改变不了他们对中国的看法。不过无疑的是今天的中国还是一个乡村社会,且占领着主流的地位。尽管中国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承认中国还是一个乡土社会是认为“乡土”是带有贬之意,而想方设法地去脱掉。

乡村社会往往还是一个较为稳而不易被改变的一个社会,想要通过一些简单的方法去改变也是不太可能的。这个需要长期的而又稳定的有效方法才能慢慢地去改变,但是这些办法又不能使“乡村社会”完完全全地消失。就像是有一个人喜欢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后来改变了,但是偶尔还是会犯下一点点的小错,因为这是习惯啊!因为生活的方式又会影响着生活的观念。因为不愿意变革,所以只求稳定是农村社会的标志。许多人认为老人说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因为他们说的话都是有经验的,一次次的积累是可以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南针。然而就是说作为后辈的我们一定要听取长辈所说的话,所定下来的规矩而不能随意去改变,而这么一来就很难改变下一代。但是,也不是说中国的人农村社会从古到今全都是一层不变的,那也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在老的一辈那里,他们希望不要变,对新的事物要反对,也要压制;但是作为新一代,在遵循着各种规矩的时候,而总是想要冒犯一下,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问题,不能争锋相对以下冒上,所以必须保持着恭顺的样子。但是却又是偷偷摸摸地移花接木,表面赞同而实质就是反对,表面是接受而实际是修改,所以社会的变革很缓慢。

乡村社会有多慢,而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就会有多慢,而这一切的中心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我们的传统是非常注重社会的秩序。我国传统的社会秩序并不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的合理有序的统治方法。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与道德和法律和谐。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有提到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同时也是不可忽视的。费孝通先生说的人有时人治可以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值得借鉴埗的,我对他的这一观点也是非常认同的。

现在的中国,正在努力地摆脱“土包子”大国的形象,或许这过程会有点困难,而且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这需要我们耐心的等待,并且努力地改变旧的不好的思想。

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有个词在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那就是“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算是一个舶来词,特指父母的家庭,与之相对应则是新生家庭,也就是夫妻自己组建的家庭,新生家庭并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而这则与中国传统观念是相悖的。

费老在《乡土中国》的《家族》一文中指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也就是说,中国的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的区分是模糊的,在一定程度上新生家庭仍然依附于原生家庭,无法完成与原生家庭的割裂。“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费老如是说。

不可否认,原生家庭与新生家庭融合成为一个“大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生活、养育等事务上的配合协作,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沟通,但也不可避免出现种种摩擦,最重要的是在原生家庭的持续影响下新生家庭无法真正实现经济、人格、思想上的独立。在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总是喜欢描绘主人公在失去双亲后马上懂事、肩负责任的故事,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彻底“断乳”。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费老并没有明确说中西两种家庭关系何为优劣,但可以看出他希望被固化的中国传统家庭能够做出些许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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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土中国观后感

我敢说,费先生的社会分化是横向的,也是因为城市和农村的社会团结是不同的。相比于城市,在乡下人们的宗族观念是要强烈的多的。虽然中国经过打开国门已有近二百年,学习西方的东西已经普遍的像厨房里的调味味精。

但中国乡村的宗族观念依然强势。谁和谁是一个家庭,他们与哪个家庭共用祖坟,哪个家庭有很多努力是一个明确的心理界限。乡村社会的团结力量依然是“人情味”较浓的社会,纵然如今经济已深入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但乡村的宗族与熟悉形成的心里联系并不会比经济联系得来的团结力量要弱。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走到哪里中国人摆在第一位、首先想起和相信的依然是血缘。正如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所说“中国很难按照西方的形式来实现这种自由,因为从来就摆脱不了宗族的羁绊。迁居城里的居民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同祖籍的关系,保持着同他出生的村子的一切礼仪性的和个人的关系,因为那里有他所属宗族的祖田和祖祠。

”中国人“家”的概念是不能用两三句话说清的。因为它包含和承载的太多。也正因如此,中国城市建筑的水泥再坚硬也没有阻隔血缘的凝聚,只是相对于农村大家比邻而居,城里人相互的日常联系和见面的频数少了。

但农村宗族团结与城市经济团结的差距要小得多。

从法理上说,在中国农村**的(或说官方的)行政、政策是在人们心里有些另类的。这么说是因为在人们心里约定俗成的习俗办事规则和宗族内的通人情的族规是从心里内化的或者说是自己的,无论怎样自己的和外来的总有个亲疏远近和差异。而后者总有强行介入的外来者形象。

当然农村人嘴上很少如此说出,但心里对此的界定还是较明晰的,这从他们对待民事和官事的态度和行事方式可以明显的看出。而在城市似乎礼俗的东西并不被人信服,大家办事还是最好用契约条例、用规章落笔成文较为安心。而这种安心与村里人的相比也只是在违反承诺时有据可查而已,至于心里上使对方不安或使对方承受周围人的“另眼相看”而带来的压力则小的多,因为这里是陌生人的社会,人们更多的是过着事不关己的生活。

而在熟人社会里则是要对失信承担更大的边际成本的,如果某人失信了,他生活的圈子中的人或者说他生活村庄的人会都知道。经过大家的斥责,下次要和他打交道的人都会担心。而城市即使失信的某个人被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知道,那个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也会因为认为有契约做保证来和他交往。

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人们日常工作不需要送礼,而城市更注重送礼。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中国的传统乡村大家是由一份“人情”来记住别人的好处的,以便于将来有机会还一份更大的“人情”。这不但是自己的心里债务偿还了,在更多还债的同时让对方有一种要返还债务的感觉。

费先生认为,这也是农村社会保持交往和社会团结的原因。鲁斯·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讲日本人关于恩时说:“在公认的社会人际关系中,巨大的欠恩感推动每个日本人竭尽全力以求报恩。

”同在儒家大文化圈中,虽然中国人没有日本人那么强烈的“难以报恩于万一”的心里负担,但在中国乡村当有恩于己的人需要时他们还是会提供无偿帮助的。有很多时候他们所做的并不是过分拘于理性的,“人情”是没有具体数字衡量的,它只有大小之分,而这个大小也是依人们传统文化中心里内化的风俗来划分的。在城市里人们之间不是没费老先生写的“人情”交往,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多是理性的,可计算的交往。

在城市里,由于陌生人之间的交流,对自己利益的计算和衡量自然会出来。而乡村人们日常交往之时就不可如此,如果这样大家会认为他没有“人情味”,所以只有在正规的场合(如乡村的集市上)人们才会理性的计算。这也出现了《乡土中国》中费老先生所写到的:

“我常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的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家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一趟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居,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

这是陌生人的行为,不能涉及其他社会关系。”这主要是绕开邻居间的“人情”。而城市更加市场化的交易则不会有如此现象。

所以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主要区别和制约因素与这个“人情”是分不开的。

前面我已经说过,乡村的熟人社会与城市的陌生人社会在主要方面是“人情”与“法理”的社会团结的区别。而再上升一步说,造成两者区分的源头若一个是循环论另一个则是进化论了。在乡村社会的长老统治正如费老先生所言是“社会继替”的,年长者通过教化这个长者特权过程来对年轻人实施权力,而在彼此熟悉已深入人心的共同风俗下,老者将各种礼俗原原本本地传递给下一代人,而下一代人在长久的日常生活中积累对礼俗的知识以便逝世后接礼俗教化的权杖。

这种“社会继替”所带来的礼俗变化非常小,基本上上一代是怎样的,下一代也是怎样。也就是说,礼俗思想统治下的下一代生活方式与上一代生活方式没有太大区别。这样以代际为周期的循环就形成了。

城市中的陌生人社会不是由工同的风俗习惯所维悉的,而是由工作或生活所必须的劳动关系所形成的契约关系所维悉的。虽然代际传播在传统思维下有很强的复制性,但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循环,不同职业之间的代际流动是主要趋势。在城市由于受礼俗的长老统治较为宽松,维持在契约下的关系的变动性更强,特别是相对于乡村,城市的功能在需要完善的动力下促生社会的更快速分工。

社会分工的加速,使整个社会的团结更加紧密,而向个人层面的降低,则使个人的选择性更强。从长远来看,它更像是生物物种更多亚种变异后的生存斗争和优胜劣汰的过程,即城市中的陌生社会更接近进化论。当然这里也只是相对于传统乡村社会来说的。

如今中国社会的传统乡村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冲击下已有大批人进入城市务工,与此同时大量城市文化进入乡村,特别是信息传播的加速带来的影响,使得上述“社会继替”在农村已更趋同于城市的进化论式了。但是,这种分工的影响仍然没有完全改变村庄的社会结构。这个村庄不同于城市的自治系统,仍然由家庭和老人等传统力量控制。由于中国人民缺乏传统的民主观念,农村的民主选举大多仍由村里的大家庭控制。这回归到我们从《乡土中国》中看到的,依旧是“人情”长老制与理性契约的差别。

即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不同。

我对费老先生作品的认识也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点,这里也是他对我启发挂一漏万的一些感想。相信学习中西文化的智慧,会启发更多中外学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

♥️ 乡土中国观后感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 乡土中国观后感

最近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利用晚上入睡前的时间,本来是要养睡意,哪想这本书有瘾。可能和自己农村生活经验相关,书中描写的人情世故就像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场景,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又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也处处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芒。费孝通先生写这本书,是从小处开始,从生活琐事开始,分析却鞭辟入里、入木三分,另人叹服。

讲到乡下人夫妻之间的相敬如宾,似乎总是隔着一层,似乎很少谈笑风生、谈情说爱就更是少见了,这很像很像农村夫妻之间的状态,似乎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但这客气背后确是礼法束缚而至的习惯。这隔膜,我是早就有所感悟的,但经这本书一点,就更真切了,像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们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了,但至于为什么,确没见过什么人讲出个所以然来,这本书给出了答案,对人的启迪远的很大。

♥️ 乡土中国观后感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平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 乡土中国观后感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仅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在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如今,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城市化进程有条不紊逐步推进。但是,我们的文化却长久地承袭于乡土中国。研究乡土文化,就是研究我们国家和我们自己。我们从何处来,所以将向何处去。

我生于田垄,长于稻泥;我愿环住一湾秋水,拥紧一簇稻花;我在烈日之下奔跑,于长空之间遨游;我躺在雨后的泥土上,嗅着新雨的清香;我与跳水的鲫鱼作伴,我以偷食的斑鸠为友;我同乖巧的家犬嬉戏,我随回程的水鸭同归。我守在这一方泥土上,传诉着浓厚的乡情,所以,乡土呀,怎可抛弃得下!(杨晓康)

♥️ 乡土中国观后感

我希望我能帮助你!

《乡土中国:》评介;

有人说历史在不断进步,后来的人比以前有了更多的知识和观点,但这句话是非常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远不如费孝通先生作品中的观点。牛顿说他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他看得更远。深刻的含义是牛顿高于巨人的头。

然而,我们大多数人都比不上巨人的脑袋。我们站在巨人的脚边回头看。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为我们了解中国农村打开了一扇大门。有些人可能认为写得太早,这对目前的情况是不实际的。

我想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至今仍在闪耀。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在理论和语言方面还没有读过比这本薄薄的小书更好的社会学书籍。

我读的版本分为14篇文章。根据我的理解,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背景,介绍了中国的地方色彩,即中国的特殊性。

第二、三条主要介绍农村书面语的不适应性,第四、七条主要介绍不同的秩序模式对个人道德、家庭乃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章至第十一章主要介绍农村的政治运行,最后三章主要介绍农村的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书中主要提出了“礼序”和“差序格局”两个概念。我认为他最大的成就是挖掘中国的根源,指出过去100年的变化为什么如此艰难。

什么是中国本土?它的特点是什么?王先生在他的第一篇文章中指出了这一点。

例如,他说中国有许多农村人,而“土壤”是他们的特征。当然,土壤不是贬义词。以土地为生的农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非常稳定的。即使战争爆发,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顺便说一下,他还和美国做了一个比较,指出我们住在同一个村子里,把自己的生活孤立起来。因此,我们形成了一个局部和孤立的社会圈。同时,村里的每个人都很熟悉它,从而成为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里,法律实际上处于次要和可有可无的地位。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他想做的事而不超过规定。人们重视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这个充满陌生人的社会里,乡村语言已经变成了粗俗的语言,风俗礼仪也逐渐被法律所取代。

他正在谈论农村的写作问题。他认为农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不需要写作。经验通常是用手教的。

在一个地区生活了几百年,几代人面临的问题基本相同。解决办法是一样的。不需要理论或创新。

当然,王先生在这两篇文章中做了很多分析,也非常深刻。

下面是关于他非常重要的理论“不同顺序模式”的一个讨论。不同的订单模式是什么?它非常简单,就像鹅卵石撞击水面形成的水线。

最核心的一点是你自己,其余的都是用距离来划分的。关于中国人的自私和公德缺失,有很多争论。然而,王先生梳理了这个问题,发现我们之所以不同与西方,是因为我们把自己分为**和我自己不同的基础。

西方人长什么样?这是一个团体。集团内外的人都很清楚,他从家庭最基本的概念来分析问题。

这在中国不一样。他有很大的灵活性。当你掌权时,你可以有3000位客人和许多亲戚。如果你不掌权,也许没人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没有人能像你这样。这样,我们和西方的区别就显现出来了。西方想要权力,而我们是友好相处的。

我们重视平等。西方正在谈论群体。首先有一个群体的概念。

当然,团体不能杀死个人,只有契约平等。然而,我们是利己主义者,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中国本土评论:范文2:

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书《乡土中国》中说:从基层来看,中国社会是农村。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离不开土地,农业离不开农民自身,农民是社会的基层。

然而,总的来说,农民通常被认为是农村人,这是中国基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封建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中国社会的本土化奠定了文化基础。土地对农民来说非常宝贵,因为它是他们生长、生存和发展的地方。

农民没有土地就无法生存。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就以土地为基础。农民依靠土地播种和耕作。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农产品可以远离土地,实现无土栽培,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限制。目前,这项技术还不能广泛应用。这是因为中国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不太可能使用这些高新技术。

同时,在中国历史上,农业与土地密不可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无土农业的发展。这显示了土地对中国社会的重要性。

对城里的人来说,他们总是认为乡下人很土气,“乡下人”是一种轻蔑的意思。但是乡下人很土气,只有城里人鄙视他们。“土壤”这个词生动地描绘了农村人民生活的基础。

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季鲁硕曾告诉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就住在那里。不管天气怎样,他们仍然需要播种,看能否耕种土地。

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离不开土地。这是作者说中国本土的原因之一。

村民通常被城里人认为是愚蠢的,但人们是否真的愚蠢与他们的出身无关。比如,作为同胞,他们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了解很多,但作为城市居民,他们对农产品了解甚少。城市居民在这方面愚蠢吗?当乡下人来到这个城市时,他们对这个城市的一切都不熟悉,就像《红楼梦》中刘姥姥走进大观园,被公众**或嘲笑一样。

那么从这里开始,乡下人愚蠢吗?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是愚蠢的,因为他们在某些方面缺乏知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学***力。

他们只是缺乏知识,而不是学习的能力。我们不能片面地判断他人的本质,而应该从本质上看待他人。村民也有同胞的特点,城镇居民也有城镇居民的特点。

如果人们根据自己的缺点而不是缺点来评判别人,那么结果总是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在《写给农村》一文中,作者指出,当地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人们每天都会遇到互相合作的人。这意味着人们彼此直接接触。

然而,写作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写作”在当地社会中处于一种不必要的状态,一种熟人社会。这与词语表达的不完美有关。人们喜欢用语言交流和表达,农村的写作肯定会受到阻碍。

写作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媒介,如果要在当地社会广泛使用,就必须渗透到当地社会。也就是说,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基层发生了变化,只有发生了变化,写作才能走向农村。

♥️ 乡土中国观后感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的差序结构一章,将中西方社会结构比喻为一捆捆柴与一圈圈水波,具体、生动、形象。他这样写到:西洋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都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会乱的。在社会,这些单位就是团体…他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得分清楚。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俗话里有“一表三千里”,就是这个意思…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以亲属关系布出去的网…每一个网络有个“己”作为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逾推逾远,也逾推逾薄。这样的描写恰如其分、仿佛一捆捆柴和小石子丢在水面上推出去的一圈圈波纹杳然眼前。柴与柴之间是独立的,有一定的距离,一圈圈的波纹彼此相连,牵一发动全身,所以费孝通先生又这样写到:在他们(西洋社会)不是人情冷暖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尽管已经全然没有以前那样完全,但这种长期形成的习惯,拉关系,走后门却全然不像礼俗一般被打破,相反,在某些时候是愈演愈烈。我想这也是中国为什么自古就流行、强调考试的重要性了,因为只有考试才来得公平些、正当些。

在这种人情社会下,形成的常态是凡是都要找关系,讲交情。做手术要找关系,期望手术能做成功,更怕剪刀、纱布留在体内;小孩上学要找关系,期望老师能重视孩子,包括安排孩子座个好位子;做生意找关系,期望证照能办理得快些,花钱少些;甚至买东西有时候也要找关系,期望获得物美价廉的产品。以上种。种,不胜枚举。作为法律人的法官同时也是社会中的人,在这种找关系、走后门成为习以为常的时候,法官如何在这样的人情社会独善其身,不受这些人情世故的干扰,真的很难。所以我想为什么在中国不是规定法官独立办案,而是规定法院独立办案,是否也是受这些因素的影响?

我想中国是个人情社会的同时,其实也是个势力的社会,抹不开面子可能的违法行为会导致法官资格的丧失,如果没有这个光环,以己为中心的一圈圈荡漾开来的波纹也会因这个光环的丧失失去原有的牵连,小石子也就不像以前那般可以激起一圈圈的波纹,亲戚朋友也会纷纷远离你,如果要面对这样的现实,不如守住法官的名声,保持一份原来的宁静。

♥️ 乡土中国观后感

还记得刚刚得到《乡土中国》这本书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乡土”二字,由此,脑海里面顿时浮现出的是一副中国世代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情景。但阅读过后,其实不全然如此。

“乡土”,“乡土”,即由“乡”和“土”共同构成。“乡”即乡村、村落,“土”即泥土。纵观全书,其基本脉络为:

先有土,后产生乡,而后有各种习俗规范。即人们先有土地,然后在其上耕作,然后形成村落聚居,而后形成了诸如差序格局、长老统治等具有乡土特点的意识形态的道德规范、行为模式等。

首先谈“土”,即泥土。在现代生活中,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字眼:“你好土气。

”似乎带着几分贬义。但仔细斟酌,发现这样的说法是极其幼稚的。华夏文化中最重要、也是最先的便是农耕文化。

在农业文化中,土壤是根,土壤是根,土壤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土地肥沃的地方更是中华文化丰富多彩的地方。浅显点来说,没有土,祖先就没有生存之本,又何来今天的我们呢?

或许是由于工业革命后,工业逐渐超过农业,占据主导地位,再加上科技的迅速发展,使得很多所谓的城里人忽视了土地的重要性,也不会明白对于那些靠土为生的乡下人,土地是何其的可贵。

其次谈“乡”,即乡村。由于人们在土地上世代耕作,但每家所耕的面积小,即进行的是小农经营,但即使是小农经营,也需要水利,所以也需要合作,再加上为了安全,人多易于保卫,出于种种种种共同的利益,人们聚村而居。每个村庄都是一个单元。人们在村庄之间进行各种活动,与外界相对隔绝。

也就是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具有地方性的,他们的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由此,也形成了一种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的局面。虽然与外界相对隔绝,但在一个村子内,大家在一起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彼此熟识,人与人的关系也发生了一定的特色,即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甚至邻居比远在他方的亲人更加熟络。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

再次谈各种习俗规范。虽然在一个村庄里,我们彼此熟悉,但仍然有公私之分,形成了不同的秩序格局。谈到公共和私人,我立刻想到经济学中的公共资源和私人物品。

公共资源即没有排他性但具有竞争性。没有排他性,即人们可以随意使用。但由于它的竞争力,人们在使用它时会产生负外部性,也就是说,它会对他人产生不良影响,但没有人会考虑这种负外部性。

私人物品既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当人们使用它们时,他们应该比较成本和收益。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许多公共场所垃圾很多,而他们自己的院子很少有垃圾。因为公共场所是公共资源,自己的院子是私人物品。

在乡土社会里面亦是如此。但在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个圈子里,向内看也可以是公的。

在此,要着重提出的就是差序格局。为了更好地让我们理解“差序格局”,费老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即我们的格局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

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总之,人们根据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划分次序。

在此,人们依据的关系主要是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血缘关系是建立在出生和婚姻基础上的一种社会关系,地理更是血缘关系的投影。“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

由此,不得不提三个势力,即团体、家庭和个人。在西方,形成的是团体本位。个人是团体中的个人,要根据团体的准则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

家庭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力量,一个定义明确的群体。而在中国,特别是在乡土社会中,则不然。在乡土社会中,形成的是家庭本位,即家庭占据的是主导地位,个人和团体都是依附家庭而存在,但其划分的界限甚不明确,所以也具有很大的伸缩性。

小到只有三个人的核心家庭,大到包括四代甚至五代的大家族,譬如《红楼梦》里,大观园里既住着姑表林黛玉,也住着姨表薛宝钗,甚至到后面凡是能扯上一点亲戚关系的都住了进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家族体系。但这庞大的家族也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变化。就像后来贾家没落了,众多的亲戚也是树倒猢狲散,各自散落天涯。

其实,在现代社会中,不管是乡下还是城里,这种现象依旧存在。当你有事需要请人帮忙时,当然希望找一个相对熟识一点的人,最好是亲戚,因为这样人家也不好拒绝。也许就会出现这样的场景:

某天a君突然去拜访b君,b君问a君为何人,a君回答:“我是你外婆的妹妹的侄女的堂哥的表舅的弟弟,有xx事需要你帮帮忙……”

小乡土,大社会。从一个地方,也能反映当时社会的现状,甚至能找到合理的解释。一本好书,光读一遍两遍三遍是不足够的,《乡土中国》即是如此。

所以,《乡土中国》这本书还应继续细细品读,方能理解更透彻。

♥️ 乡土中国观后感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 乡土中国观后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初版于1947年。作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费老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概括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这本书虽然只有86页,但对当时中国的农村情况有了更深入的描述,其中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的研究方法、广博的知识和对中国古代文化传统的透彻把握。

读来让人感觉好象并非出版50多年前而是叙当今之事,受益匪浅。接下来,我将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谈谈阅读本书后的一些思考。

费老在《乡土本色》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

从社会运行条件来看,环境或地理因素对社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而经济条件起着决定性作用。,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在《**字下乡》两篇中费老谈到“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在这种社会里,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人的脚印,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那里用得着文字?

在时间上没有障碍,整个文化可以在父母和孩子之间传授。”这里谈到文化问题,文化联系着社会生活和社会运行的各个方面,是一个复杂的整体。人类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撰写的《关于文化的概念与定义之评述》一文中提到:

文化是社会成员为满足生理和精神需要而获得并被社会认可的方式和方法。文化有其特定的系统。社会学主要从文化特征、文化集群和文化模式三个层面分析文化的结构。汉字属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物质文化特征。

美国社会学家c. 威斯勒曾在《人与文化》一书中提出了普遍的文化模式九个方面,其中之一就是语言(包括语言、文字、符号等),可以说文字只是文化的传播与继承的途径之一,而对于中国乡土性的社会基层看来,对于在反覆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面对面的亲密接触的人们而言,语言比文字更能发挥其文化特质的作用,有效传播信息。所以正如费老所说:

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如果中国社会的地方基层发生了变化,只有这样,汉字才能下乡。

1941年,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费尔德(robert redfield)对小规模农村社会和大规模城市社会进行了阐释:前者注重传统,人际关系密切;后者疏远了人际关系和复杂的价值观。《乡土中国》对中国“差序格局”和英美“团体格局”差别作了阐述:

“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推出来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每个人在某个时间和地点使用的圆圈不一定相同。”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价值观念。社会系统分为三个层次:个体关系、群体关系和社会系统。

在社会关系中,其综合性的社会制度占有最重要的地位。对于中国社会生活而言,阶层的关系、职业群体的关系以及其他一些非阶级的社会集团的关系成为日益重要的群体关系。人际关系是社会关系的起点,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最直接的体验,从而给人们留下了最丰富的感性认识。

由于复杂的人际交往与联系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认知与评判,又引发另一现象的,即“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从社会成员的个体方面来看,个体具有集群的本能,希望在群体中满足自己的需求。由于血缘、地理等方面的联系,很容易形成家庭等社会群体,彼此熟悉,基于感情形成亲密关系。费老在《家族》篇中说到“家族是从家庭基础上推出来的...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不但在大户人家,书香门第,男女有着阃内阃外的隔离,就是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可见,社会文化与制度影响群体关系的发展。

在中国封建伦理的桎梏下,这种文化习俗极大地限制了夫妻关系、婆媳关系、父子关系等人际关系的发展。

在《男女有别》中提到“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地方社会是男女不同的社会,也是一个稳定的社会。

”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社会秩序有极高的地位,维持纪律而排斥私情属于中国传统感情定向。“如果要维持着固定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其实,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

”因此在中国社会里,基本上是婚姻主宰着爱情。男女生理上的差异是为了生殖,而结合是为了生殖。这种价值观念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于是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

”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成为中国乡土社会的重要群体组成。

关于《礼治秩序》中“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当地社会满足这个前提,因为它的秩序可以通过礼仪来维持。”不同社会文化适用不同社会制度,即礼治与法治相对适用于不同的社会情态中,而乡土社会的中国,传统性占了社会生活的大部分,用礼治的确能更快速有效地解决某些社会矛盾。

而随着社会的变迁,当传统的效力发生变化或无法保障时,或者“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横暴权力有着这个经济的拘束,于是在天高皇帝远的距离下,把乡土社会中人民切身的公事让给了同意权力去活动了...同意权力的范围也可以小到“关门”的程度...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我们不难得出结论,社会权力的实际作用是与其社会利益密切相关的。由于中国农业性的社会基础,以及各阶层利益的冲突重叠,两种权力难以统一,更难说替基层劳动人民寻求其利益,于是“在历史的经验中,找到了“无为”的生存价值,确立了无为政治的理想。”在乡土社会的中国,“长老统治”在某种程度上阐述了虽有着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也有着民主的同意权力,这两者之间还有教化权力的权力结构。

“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在我国,传统上一向重视血缘关系,其先天地规定了人们之间的联系,因而使人们很容易形成一个整体。

地理关系是人们相对稳定的空间联系所形成的。在地方社会中,血缘与地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户籍观念的弱化,亲属关系在社会中的影响将逐渐减弱,完全的地缘关系社会将被取代。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而当代的中国,正在进行着这种转变!

在“名实的分离”这一篇章里,费老继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之后又提出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地方社会不是静止的社会。随着新势力的出现,长辈的权力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维护,但它可能在表面上得到认可,只留下一张脸。“社会如果加速的变动时,注释式歪曲原意的办法也就免不了。

”《从欲望到需要》一文中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费老认为,人的计划是无意识的,欲望产生需要。为了满足需要,人们的行为受到欲望的控制。当人们的行为变得有意识时,那就是需要,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在乡土社会,社会变迁相对缓慢,也导致了人的欲望与行为的契合。欲望通过社会文化特征的影响成为行为的导向,这就好比自然选择物种的进化。

中国社会从乡土社会的依“欲望”而“行为”,到现代社会的因“需要”而“行为”,正是一种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人类自身自然属性的减少和社会属性的提高。

《乡土中国》一书展现的是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虽然乡土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是现代的社会也是从基层发展起来的,即使是现在,对于书中描绘的某些现象我们依然能找到共鸣。这本书对现代社会的发展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总之,读罢让人感受颇深。

♥️ 乡土中国观后感

费孝通描绘的《乡土中国》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的一些概念。因此初读此书,令我觉得过于咬文嚼字,索然无味。但当某天再次翻开此书是瞬间发觉此书其实是大家深刻的观点,写给大家来深入研究的,需要我们细细品味。

《乡土中国》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挥作用。

该书的第一篇“乡土中国”中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社会的基层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虽带有几分藐视意味,但“土”字却用得很好。因为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是他们的命根。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直接取资与土地,因此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另外中国乡村人口并不是固定的,由于小农经营、合作需要、保卫安全、土地平等继承等原因使得他们大多聚村而居。最后,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这也是“土气”的一种特色。

“文字下乡”中作者先极力反对说乡下人“愚”。通过例举郊游的仕女们一听见狗吠就变色,城里孩子捉蚱蜢能力不及乡下孩子等例子加以辩证,进而讨论文字的用处最后指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深层次的说是由于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而且它本身能传的情、达的意有限的,因此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其逻辑思维异常严密,令人折服。

“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引申了时间在人和人传情达意过程中阻隔的情境。时间阻隔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个人的今昔之融;

二、是社会的世代之隔。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但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代都市的是不同的。他们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并非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因此若要文字下乡必须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变化。

“差序格局”中将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提出来讨论的问题,作者指出我们的社会结构本和西洋的格局不同。在我们乡土社会里,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是每一个有“己”作为中心的网络,但各个网络的中心却不同,而西洋格局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最后运用杨朱和孔子作为对比指出社会范围能放能收、能伸能缩。在差序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的而且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在“系维这私人的道德”继续分析社会道德只在社会私人联系中发生异意义。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异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出发点是“克己复礼”“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但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在团体格局的社会中,在同一团队的人是“兼善”的而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加以程度上的伸缩。这两章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只能概括出这些。

“家庭”中作者分析了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庭团体和西洋家庭团体的性质差别。西洋家庭团体中子女是配角,夫妇是主轴,两性感情的发展是家庭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但在我们乡土社会中,恰恰相反。夫妇相敬如宾,子女要“三从

四德”,亲子间要负责和服从。这种现象在显示的乡村里仍然可见。

“男女有别”申引了中国传统感情的基本问题。中国乡土讲究“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因为男女个人生理上的差别从此形成了那那女间的鸿沟。他们更多的是同性关系。如结义、华南的姊妹组织等。但他们的婚姻一般都是父母之魂或媒婆介绍,讲究门当户对。子女只是去接收它,安于其往,因此并没有出现感情的新创造。这在我们乡下是常见的。有些甚至则嫁一年便离婚会娘家了。这些都是中国传统感情定向的牺牲品。

中国乡土社会讲究礼治,而现代社会讲究法治。作者说乡土社会是个“无法”的社会。这在以前也许是。因为以前的社会是安土重迁,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大部分事物都是传统的,讲究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但时代在进步,传统已经不能满足我们了。很多人都抛弃礼,比如子女不善待年迈的父母,诈骗、偷盗等事件经常发生。因此我觉得法治社会更为重要。

“无为政治”只能作者介绍了两派权利:

一、偏重在社会冲突可以方面;

二、偏重在社会合作方面。由此,引出了乡土社会中的权利结构:横暴权利和同意权利。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而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而乡土社会是皇权的发源地,横暴权利受到经济约束,在天高皇帝远的距离下,大部分事情都是由同意权利去活动。“长老统治”作者主要讲解了教化在乡土社会中的作用,长辈永远拥有最高权利。它是不同于横暴权利和同意权利的另一权利的结构,也正是由于一代一代的教化延续,乡土社会才会自成规矩曾方圆,趋于稳定发展。

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作者举例说明“血缘性的地缘更为显著”,即使在村子里已有几代历史的人还是被称为“新客”或“客边”。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二者相辅相城、相互制约。

“名实分离”提出了第四种权利:时事权利。它在稳定的社会地不发达的,它发达于激烈的社会变迁中,比如战争中的英雄。但是乡土社会自身趋于安定,变迁速率慢,因此这种社会不需要“革命”,依附的就是“长老权利”。长老权利的乡土社会反抗被时间冲淡,成了“注释”。社会若加速变动,则注释式歪曲原意更加免不了。最后名与实也就趋于分离了。

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人类咋取舍间有所根据,这根据就是欲望。欲望若能通过意志对行为有所控制,它必须是行为者有所自觉的。但在乡土社会中欲望并不是自觉的,并不是计划的,若它变成自觉此时欲望便成为“需要”。作者认为乡土社会是靠经验传承,不必计划,各人依着欲望去活动。这是社会的进步。

至此,乡土社会已经结束。作者的乡村思维严密,由乡土到文字下乡再到家族、权利等,层层深入,不断扩展。在作者笔下农村是个可爱的社会,里面虽有讽刺、批判但亦有认可与赞扬,语言朴实,因此该书使来自农村的我读了倍感亲切。当然书里面简介深刻,不是一两遍就能懂得,我仍然会继续阅读。

♥️ 乡土中国观后感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乡土中国》,读完这一本书,我感觉它写的乡土社会就像是我老家的农村,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但在农村生活中,我也能够体会到“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礼制秩序、家族本位、乡土地缘”等书中的内容。

农村人离不开土地,所以他们最明显的特点之一就是不动。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落叶归根”的社会。

生活在乡下中,感觉世界就那么大,无忧无虑的生活,虽然“愚、弱(病)、贫、私”,但从古至今,这个文化依旧保存着,异别于西方世界。父亲跟我说,当他老的时候,一定要会到他乡下住,落叶归根,对他们来讲,家里五兄弟从小就在乡土中长大,家乡的水和土孕育着他们的成长,那是他成长的地方,也将是他归属的地方。从小跟随父母走入这个城市,在城市里生活,我没有扎根生活在泥土里的扎实感,没有对大地的感激与归顺,我也许无法感受到乡土那浓厚感情,对我来说,城市里成长起来的人是没有根的,生活得不踏实也不虔诚。

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而现代化的发展,导致我们乡土社会与我们现代化截然不同,乡土社会传统的差序格局和礼治秩序在现代化的冲刷下已经弱化,但新秩序尚未重建,这就造成了乡村道德秩序的紊乱。在一些电影中,离开乡下进城的人民,他们文盲也有着“自私”,在站台看到他们匆匆的身影,无秩序得挤进去队伍,而有些从城里致富的村民,却喜欢回去老家炫富引起其他人的嫉妒。随着贫富差距减少,农村的现代化也逐渐增长,市场经济改革打破几千年乡土中国的封闭,乡土社会逐渐被淡化,但而乡土社会***当今社会中能够看到它的影子,乡土的东西已经融进了我们的骨血中,是无意识的举动行为就可以体现了。

♥️ 乡土中国观后感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冲击。中国出现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后来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下来。到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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