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黯夜的呼唤读后感(集锦13篇)
发表时间:2023-11-07黯夜的呼唤读后感(集锦13篇)。
⬣ 黯夜的呼唤读后感
任何生物的一生都会遇到生活环境变化的时候,而环境的变化就代表着只有自身做出改变,才能在新环境中生存下去,继续学习下去,工作下去。
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居住在大法官家里的狗,叫做巴克。巴克一直过着优裕的生活,直到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告别了轻松愉悦的生活,它被迫走上了帮别人干活的道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转换的十分突然,甚至让巴克没有任何的思考和反应时间,它也不知道当雪地犬的技巧。(原创投稿 )
很明显上天给巴克开了一个玩笑,但它坚持下来了。它没有被严酷的天气击垮,也没有被竞争对手给击败,在不断换主人,换工作的情况下,它还是坚持下来了。这不仅仅是因为它有着超乎常狗的毅力,更主要因为它可以很快的适应新的环境。
想要适应一个环境,就必须要真正了解那个新环境,假设我们到了一个新的学校,我们想要融入这个学校,就必须要了解这个学校学生的学习情况。首先去了解一下这个学校的教育方法,如果要求学生会自主学习,那我们就要让自己尽快适应这种自主学习的氛围。这样才能学到更多的本领,才不会浪费资源。在社会上也是这样,只有更快地适应环境,我们才能拥有更多的机会。
当然如果这个新环境对我们自身有坏处的话,我建议我们还是“我行我素”,不要让自己也偏离的正常的轨道。在现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谁能更快的适应环境的变化,谁就能更快地找到通往成功的道路。
⬣ 黯夜的呼唤读后感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巴克,是圣伯纳德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合体。不同的是,巴克不是一只充满人类幻想的神话狗,也不是一只点缀着人类社会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只在北国雪地里的生活和行为震撼了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
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认为大棒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了解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丛林的原始系统,让隐藏在巴克体内的野蛮逐渐苏醒。
如果棍子是一把钥匙,巴克的同伴就是球场的主体。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个拉雪橇的队伍,从同伴那里找到了许多生存的方法。
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事实上,巴克不喜欢偷窃。为了吃饭,他不得不偷东西。巴克从狗比利那里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打破冰和喝水来解渴。
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视为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性的,表面上友好的,实际的。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
一方面,他从中吸取了教训,另一方面,他的内心本能随着不断的挑衅而苏醒。最后,祖先的啃咬、撕咬和豺狼般的袭击变得活跃起来,推翻了斯匹茨。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凶猛习性越来越强。在一次狩猎中,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杀戮的喜悦,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人类向上的精神是一种古老野性的体现。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大自然深处不屈的战斗精神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败只是一瞬间,这就导致了人类不能有一丝的喘息和犹豫。面对危机,他们只能勇敢地接受并最终战胜它
但野性不仅残酷,它还带来了古老的友谊,可以说是文明和古代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嗥叫是悲伤的,忠诚的,令人震惊的。
巴克对约翰的深爱是野性的另一种表现。
所以我想说,生活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是用最简单的自然方式创造出来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和忠诚;它带来野蛮和友谊。
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 黯夜的呼唤读后感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后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 黯夜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出自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之手,全书讲述了各大报刊大肆刊登人类在北极发现黄色贵金属的消息,所以成千上万的人怀着发财的梦想奔赴遥远的北极寻找黄昏贵金属。但在北极的交通工具只有雪橇犬一种,所以强壮的犬都难逃被盗贼偷走的厄运,大法官家的狼犬巴克也被凶恶的盗狗贼运到了北极,在北极艰难的工作下,有很多的犬都牺牲了,但巴克凭着它的智慧与坚韧,逃脱了人类,开始了它在北极的新生活的故事。
此书中的淘金人类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的疯狂着,这样既让自己受苦受累,也让这些无辜的狗们饱受折磨,一批一批的淘金者“逼”狗拖着自己在暴风雪中前进,可他们大都是人财两空,既没淘到财宝,也累坏了自己与“盗”来的狗。
这本书展示了淘金人类的残忍而不择手段,也反映了动物们的无助,呼吁我们要保护动物们。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不要过多的与凶横的人用体力来战斗而要用智慧与他们去做持久的搏斗,它告诉我们遇事不要慌,不要轻易放弃逃脱的机会,坚持到底,总会出现转折,出现胜利。
⬣ 黯夜的呼唤读后感
极度的适应着。
喘息,似一阵阵的浪潮。在明与暗间摩擦,粒子般的小点无限放大,周遭的一切环抱住蜷缩角落的那抹影。
竭力张开,无力放下。四周雾霾散去,与边界接壤,天地一色。抵不过它的袭来,又甘愿将自己埋葬。
下陷,意志也沉默。命之涯头,无限的底洞。低笑呓语着,轻颤的触摸,无边。
好似所有的尽头都是如此,置身云端。空气的流动,似浮尘,轻吹,起落,散了。
宇宙洪荒,似在其窥探的眼,却任其坍落,碎片点点垒起,被追逐为神明。所有感官被无限放大,看其整张无色膜包裹的界涵盖无数的疮痍。
其间涌动的光亮,如一外来者,海上的幸存者俯首称臣,几十光年的距离,却趋之若附。却不知,是从未企及的路,无期。
每一处剧变,都引起咆哮,牵制其轨道,末端的星体,快速膨胀,絮乱又不失协调,借助废料燃烧。
可以割弃,不过是介质罢了,愿如在襁褓。
⬣ 黯夜的呼唤读后感
“嗷——”一声悠长而雄浑的狼嗥声划破天空,**在整个山谷。在漆黑的天空中,凄凉的月光格外吸引人,映衬着青草。草地上,那是一只狼,高昂着头,双眼凝视着月,似乎,正在久久地沉思,那么神秘……
一字一句,一行一页,我正读着这个富有哲理的故事——《荒野的呼唤》。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布克”的狗,它曾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生活也和它开了一个玩笑。它被贩卖到严酷的北方,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凭借祖先遗传下来的敏锐、强健的体魄和自身超乎寻常的适应能力,在强烈的生存欲望,依靠这种欲望,它克服了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适者生存,胜者为王。只有通过不断的奋斗,生命才能永存。布克用自己的经历诠释了这个自然规律。
夜,深了。躺在床上,静静凝视着月光。月光映过窗帘,星星点点地洒在我身上。
一阵凉风吹开了窗帘,拂过我身上,好似小虫子在我身上挠痒痒。回想着这只“跳”进我心灵的布克,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起了自己。
儿时的我,多么像这只养尊处优的布克,不用去学***知识,只是开心地玩耍,自由自在,过着无忧无虑、快乐无比的日子。可随着时光流逝,年龄的增大,我进入了小学阶段,生活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不说课堂里,学校中那一张张试卷,一沓沓练***我飞过来,就连周末课余时间的画画、舞蹈课程都让我应接不暇。我似乎是那个到达严酷北方的布克人。我将全力以赴,每天迎接挑战,每一刻,整个人都沉浸在无尽的斗争中。
在这种环境下,我想起了勇敢的布克,面对困难,无所畏惧。我所能做的就是坚持奋斗,保持高昂的士气,学习和学习更多的知识,使自己更有知识和力量。当我们的大脑有了更多的知识,变得更加强大,我们就会适应这样的环境。
保持这种奋斗的态度,用这些磨难和压力磨练自己,为幸福生活不懈努力,我们就不会害怕任何事情,也不会屈服于任何事情。
夜,静悄悄的。想想自己所处的环境,想想这只充满奋斗精神的布克,我的内心渐渐平静了下来,我想到现在学***候要努力奋斗,长大后,当然也是这样,进入社会,必须要更加努力,保持奋斗精神。宰者个社会里,有黑暗和残酷。生存艰难,生活艰难。它迫使人们无休止地战斗。经过种种磨难和挫折,弱者最终只能处于悲惨的境地。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人。
我们应该努力奋斗,坚持,磨练自己,使自己更强大!
对,生活就是这样。为了生存,我们必须坚持奋斗,使自己强大!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逃避与苟且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努力坚持,保持奋斗,才能生存,才能换得真正的自由。加油吧,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奋斗,走向浩瀚的天穹!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遇事不转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生活不是单行道。你可以转弯。
删掉了关于你的一切,唯独删不掉关于你的回忆。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别放弃,相信自己,你可以做到的。
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目标,承受普通人无法承受的磨难和挫折,不断奋斗,成功终将属于你!既然爱,你为什么不说呢?有些东西丢了,不会回来了!对于人来说,问心无愧是最舒服的枕头。
嫉妒他人,表明他人的成功,被人嫉妒,表明自己成功。在人之上,把人当作人;在人之下,把自己当作人。人们不怕卑微,怕失去希望,憧憬明天,憧憬太阳,人们会从卑微中站起来,用封存的梦想拥抱蓝天。
成功需要付出代价,时间也是代价。珍惜时间就是节约成本。人只要不失去方向,就不会失去自己。
⬣ 黯夜的呼唤读后感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希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能力。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现在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通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一定可以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积极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读后感。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 黯夜的呼唤读后感
然而,尽管它在狗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它只是一只狗,一只被人类奴役的狗。在人类面前,它只是一只野兽,没有爱和地位,直到桑顿出现。
桑顿最初也如其他人一样,不断地驱使着狗群在冰天雪地里拉着他们前行,知道他的同伴葬身冰湖中。也许是因为什么都没有,桑顿珍惜他现在拥有的,同时,他看不起兴趣等等。他和巴克成了朋友,是的,朋友,狗和朋友,不是怜悯,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在那种危险的环境中形成了同志般的感情。
巴克能感觉到桑顿的感受,桑顿能从巴克沉默的凝视中读出。
当他们抵达到一个大森林的时候,当巴克听到森林那边一声声狼号的时候,它感觉自己体内有种力量在被召唤,它觉得自己体内有种力量被唤醒,可是,因为有了桑顿这个朋友,因为有了感情的羁绊,巴克把这样一种召唤压抑着。直到有一天,当它从森林里回来时,他发现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了,它体内的野性在那一刻爆发了。
最后,它咬死了那群印第安人,随后,他的内心的野性苏醒了,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巴克是从最初被吃掉的情况,一步步积累经验,到进食的状态。
在《荒野的呼唤》中巴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只有奋斗和坚持,我们才能生存和获得永恒的自由。
世界是复杂的。使世界充满生命的是它,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也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这便是真实的生命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透过动物之间血淋淋的争夺与打斗,我看到的是我们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
不管手段,不管后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血战到底。曾经我会鄙视这样的行为,可是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要提高自己必须拿出自己体内的本能来。这是我看后的所感。
⬣ 黯夜的呼唤读后感
原创一缕辰
《荒野的呼唤》记叙的是大自然对生命的呼唤,是人类所无法感知的对自由与野性的渴望,书中的两个故事令我印象深刻《荒野的呼唤》与《白牙》
这是两个相反的故事。布克是一只狗,但狼的本性也在他的血液中流动。他学会了狼的搏斗方法,获得了雪橇狗的领导地位。
来自荒野的"狼群之歌"日日夜夜开始牵动它的心弦,当唯一使它眷恋的主人死在了印第安人手中时,它的一切野性终于博发出来,牵引着它回到荒野,回到它的祖先曾生活过的地方。
白牙,原本来自荒野,但对人类的依赖,使它一次又一次地回归自然,一次又一次地回到营地。
同类狗的歧视和主人的冷漠渐渐让白牙变得残忍和孤独。
他恨所有的同类。每次到村子里,他都会偷偷溜出去,牵着兴奋的狗,再咬对方的喉咙,直到变成一只斗狼。
它在奄奄一息时遇到了会爱抚它,夸赞它的主人斯科特,并选择了追随他,成为一只勇敢忠诚的狗。
在血中都流着狗和狼的血,布克变成了狼,白牙变成了狗,它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布克给我的印象最深,在当雪橇狗的时候,它的主人换了又换,同伴减了又增,它亲手解决了仇人史皮滋,当上了领头狗的位置,在饥寒交迫中穿过危险的冰面。
生的渴望让它在饥饿的狗群中生还,在缺食断粮时生存下来。
支撑着它一次次险象还生,它的兽性在一天天积累。
当他听到月亮下爱斯基摩人的长啸时,它不由自主地加入它们,唱起了狼的歌。
布克本并不一定要回到荒野,它曾经的梦想只是作法官的狗,能陪伴着法官散步便是布克的心愿,但自由让它忍不住离开主人桑顿,追随着小狼来到无人烟的荒野,祖先的血液让它学会悄无声息地攻击,学会对天空、月亮发出长长的嗥叫…
看过一部纪录片,海族馆里,那些失去了自由,被迫训练来取悦人类的动物们,寿命不到野生同类的三分之一,它们并不是家养的宠物,从一出生就爱为人类表演,也并没有自愿来到狭小的水族馆,放弃广阔大海的吸引。
布克也本是一条狗,它只想安分地看护家,可在当雪橇狗的日子里,它看到了饿疯的爱斯基摩犬吞噬干净一只活生生的狗;它的牙齿咬开了一只爱斯基摩犬的喉咙,鲜血流进口中,它原始的兽性在翻腾,它曾在寂静的夜晚,向着夜空,像狼一样长嗥着…
它再也不甘愿作一条狗时,我的心也不由得激动。
布克对自由的渴望,令人倾佩不已,它十分要强,为了强夺领头的位置,不惜与经验十分老道的史皮兹对抗,最终摘得宝座;它的求生欲望十分强大,面对可怕的发了疯的狗群,它在脑中一遍遍提醒自己,激励自己千万不能倒下!
看到布克终于放下一切加入狼群,我不禁松了一口气。作为一名读者,它终于听从了荒野的召唤,回到了自己的归属地。
但布克也不是无情的。它为了他的主人报仇而杀了印第安人。在他完成这一切之前,他毫不担心地加入了狼群。
布克,终于找到了它,真正生命的意义。
⬣ 黯夜的呼唤读后感
大自然是世界上最美的事物,没有任何事物能比它更美。无论是雕梁画栋还是艺术品,再金碧辉煌的房屋也是人为的,而自然风光都是天然形成的。随着高楼大厦一层层地崛起,有越来越多的人想回归自然,这足以说明自然的魅力。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主要描写了狗的身份与生活。在众多狗当中选出了巴克为重点描述。巴克从小生活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贵宾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坏人抓到野外帮别人拉雪橇,这使巴克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慢慢地,巴克战胜了狗群的领袖,成了新一届领袖。在巴克的领导下,狗群焕然一新,队伍井然有序,队员团结友爱……
仔细想想,巴克从一开始的默默无闻到后来的一鸣惊人经过了千难万险,最终回到了大自然,与狼为友,以鹿为食,令人望而远之。我们不禁产生疑问:是什么让巴克从一条娇生惯养的宠物狗变成叱咤森林的霸王呢?答案很简单——野性。在城市安逸的生活让巴克丧失了原本的野性,是拉雪橇让它的野性一点点的复苏,是同伴一个接一个地离去让它逐渐懂得在荒野的生存之道……
巴克能取得巨大的成功,当然与大自然脱不了关系。是大自然给了它驰骋的场地,给了它锻炼的机会,给了它成长的经历。和巴克一样,人类能有今天的成就,还是多亏了大自然给予的物质。让我们保护大自然,保护这个给予世间万物温柔臂膀的母亲。
⬣ 黯夜的呼唤读后感
希望已在,蓬勃的尘埃:长眠后,狂野归来。
狂野,在这个文明社会里,这个词似乎是不允许存在的。它意味着落后、退化、低等和粗鄙。野性的呼唤,野性的呼唤,是隐藏在文明社会中的原始生存本能。
《野性的呼唤》讲述的就是一个生命抛弃文明,奔向野性的故事。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著。整篇**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
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是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群人中,它品尝了真正的狗的生活,作者及时地将巴克内心野性的逐渐恢复插入其中,直到它爆发。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同时很受尊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质的巴克遭受了不礼貌的待遇,它被法官的园丁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
巴克先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然后卖给邮局,然后被送到阿拉斯加寒冷的地区拉邮件雪橇。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巴克努力适应陌生的环境,不断从同伴身上探索许多生存的方法。这里我要提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认为巴克是一个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性的,肤浅的和实际的。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
一方面,他从中吸取了教训,另一方面,他的内心本能随着不断的挑衅而苏醒。最后,祖先的啃咬、撕咬和豺狼式的袭击在巴克的身体里变得活跃起来。他摔倒了斯匹茨,成了狗群的领头羊。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
巴克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正是巴克被残忍的主人哈尔伤得奄奄一息时,桑顿才救了他并治好了他。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
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在淘金热期间,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巴克怒气冲冲地杀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的死报仇。从那时起,巴克觉得他对这个人类社会没有怀旧之情。
在巴克与这些苦难的斗争中,来自荒野的秘密召唤一直在它脑海中回响,并逐渐将它带回荒野世界。原始动物的凶猛习性越来越强。在一次狩猎中,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杀戮的喜悦,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野性的呼唤》中,作者特别注重想象和幻觉的描写,我们不难从中发现作者透露出的浪漫主义情结。首先,作者以狗为创作对象,体现了作者丰富的浪漫情怀。其次,标题“野性的呼唤”非常的抒情,给人无尽的想象。
文中对荒野的描写如“北极光冷冷的在头顶上照耀着,有时繁星在舞蹈中跳动,而大地在冰雪覆盖之下在严寒下麻木了和冻结了。”等等,抒情风格浓郁,语言非常优美。然而,书中所体现的浪漫主义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直接表达,而是现实主义的结合。
巴克骨子里充满狼性,坚忍不拔,富有强烈的抗争精神,是达尔文“适者生存”论中所谓的强者。而这也是由巴克生而就具有的性格所决定的。**的一开始就说到,巴克是“王”,骨子里充满狼性,坚忍不拔,富有强烈的抗争精神。
现实的残酷迫使巴克变得更加勇敢和狡猾,但同时,他也非常感激施主,这集中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
《野性的呼唤》影响我最大的,是它包含的生存和生命的启示。
首先,棍棒法则。在无情的棍子下,高贵的雄鹿被打昏了头,没有抵抗的余地。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对作者的影响:
无产阶级受到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社会权利制度这根棍子拥护这种剥削和压迫。巴克在棍子底下明白,拿棍子的人面前没有希望。
“棍棒法则”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在残酷的社会法律中,服从是安身立命的最佳选择,但并不意味着成为制度的死尸。要认清制度,服从和预防,留有抵抗的力量。
适者生存。在那种残酷的环境中,不够坚强,不够聪明,甚至不够奸诈阴险,无法生存。旷野没有平安,生命和身体随时都有危险。
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任何求生的手段和行为都是合力的。文明社会所推崇的温柔、高尚、谦卑等美德,是弱者的表现。养尊处优的巴克学会了在极寒的雪地里挖坑避寒,通过偷窃获得让自己生存下去的食物,用力量和奸诈使自己成为最强大的存在而保护自己不被伤害……周围的环境一直逼迫着巴克,而巴克也在努力地让自己适应着环境,并成为个中翘楚,对抗着严峻的生存挑战。自然选择,适者生存,无论是在**,都是永恒的真理。
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死亡不是伴随着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不是阴郁,而是冷静和清醒。这种意识主要表现在抵御死亡威胁、追求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是他热爱生命、歌颂生命的独特方式。《野性的呼唤》中那些雪橇狗寻求死亡的方式(非常有尊严且高贵)以及巴克最终选择了荒野而不是被异化的人类文明社会,表明了这一点。
正是因为有着强烈的而清醒的死亡意识,所以他笔下的主人公对生命有着出自本能的热爱,对死亡有着源自本能的反抗。其实对死亡的恐惧,对死亡的抗争,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对生命的热爱。而只有意识到人类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终有一天要被死亡终结这一悲剧性的事实,人们才会倍加珍惜和热爱生命过程中的每一个瞬间。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生存和竞争教育。巴克最后选择了荒野,成为了狼群中的王者,意味着他抛弃了虚假的人类文明,而走上了最原始最直接也是最本质的野性社会。在那里,它不需要套上圣洁文明的枷锁生活,只需要面对最简单的生活挑战。
这是巴克的选择,也是一个强者的选择。试看现今的人类社会,生存竞争仍是所有人所需要面对的挑战。懦弱、圣洁、友善,早已在这个金钱地位至上的竞争社会成为了一种虚伪的**。
那么,我们的孩子,应该让他们成为羊还是成为狼呢?
我倡导,狼的教育。野性,从某种角度来说就是灵魂最深处的本能。而人类最强烈的本能体现,就是让自己生存下去。
人类所创造的文明社会,能保护弱者不被激烈的竞争所淘汰,但是要想让自己有限的生命达到最精彩的高度,则需要原始的野性来适应激烈的竞争,让自己成为生存的强者,成为社会的竞争的强者。
⬣ 黯夜的呼唤读后感
三日以来,我以近乎痴迷状的专一读完了这部《野性的呼唤》。此书由美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作家杰克。伦敦(Jack London)所著。从未读过如此这样的一本书,我震撼于作者如此生动的把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刻画的那样鲜活,内心世界描写的那样丰富。再翻此书,恍惚中我似乎正看到这条赋有人性善良情感的矫健,机警,凶猛却又孤独的巴克,在其复活的野性的本能的驱动下,正穿梭在广袤的森林中,其身后,是臣服于他的大群的狼群……
巴克,作为一条巨大的圣伯耐德狗和牧羊犬的后代,由于长期的驯化,祖先原由的'本能早已丧失。由于当时的淘金热,巴克被卖而做了雪橇狗,最初巴克也是尽心的拉曳,却受到领头狗的欺压,最终发生决斗,巴克以他机警的灵性和狡诈的凶猛,获得胜利,做了领头狗。这正如人类社会的竞争一样,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表明的是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赢得不败的地位。
人的命运尚且坎坷,巴克做为一条狗,更是经历曲折,几经转手,遭受人类百般折磨几乎垂死的巴克,被寻金者约翰。桑顿所救,这让漂泊太久的巴克感激万分,也让他有了家的感觉。从此,巴克以完全崇拜的心情忠实的守侯着他的主人。巴克的勇猛让他名声大震,他超强的体力使其名声传遍了阿拉斯加的每一个营地。同时,长期的在经验世界里的拼搏和学习中,体内长期消失的本能,在他体内复活了,祖先被驯化的性情,逐渐离他远去,他甚至可以真实感受到自己做为野狗的种族,在成群的穿行在森林之中,回归自然的憧憬,让他时常感觉到孤独。但出于对主人的真爱,他压抑着自己的本能的复活。后来,桑顿被人杀害,在遇害的那一瞬间,巴克真实的野性完全回到他的身上,看到他最爱的人被人杀害,他骤然疯狂,跃上去,一下咬住那人的喉咙……
巴克在伤心欲碎中,告别了最爱的主人,人类社会的凶残更有甚于自然中的弱肉强食。巴克再无留恋,远处一只狼的长嚎,唤起了巴克体内野性的共鸣,加入了狼群,和他的野性的弟兄并肩奔跑。从此他告别了火与屋顶的时代,反朴归真,回归了自然。人类社会中无法找回的快乐,在返回自然以后,巴克得到了。他完全成了一只机警,凶猛的肉食动物,他跑在狼群的最前面,偷海特人营地的东西,抢劫他们陷阱里的猎物,杀死他们的狗,并且公然藐视他们最勇敢的猎手。他以自己和群体的勇猛对抗着比他们还要凶残的杀死他所爱的人的人类,奏响了一曲反抗压迫的胜利之歌……
动物不是冷血的,巴克更不是。在桑顿遇害的山谷,每年夏天总会出现巴克的身影,他总是在桑顿的身边坐上半天,沉思良久,离开之前,他还要发出一声悠长而且悲伤的嚎叫,那是他对他爱过的人的不变的深切缅怀……
看过此书,思索两日,甚至深深爱上了巴克。做为狗他是出色的,做为驯化的狗他却无法真正找到自己的位置,多次遭到欺凌和排挤以及转手,他看到的是人类社会的贪婪,还有冷血般的凶残。唯一让他依恋的主人,却被惟利是图的淘金者杀害,他失望也失落了,其复活的野性让他远离了人类,在自己的世界里找到了自己的精彩……
“……他正率领狗群,发出一声古老的狼嚎声,紧追他前面那个活泼的在月光下机灵奔跳的猎物,巴克在探索他本性的深度,在探索比他生命还要深远的本性的各个部分,他在溯时间之流而返回远古,生命的汹涌浪涛存在的大波,体内所有充满活力的奔腾的分子都在迫使全身运动着的每一条肌肉,每一个关节,和每一根筋健产生极大愉快,紧紧控制他,使他在寒冷的星空下面越过一切不能移动的死物的身旁,竭尽全力向前奔跑……”。
⬣ 黯夜的呼唤读后感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了这本书,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和生活是如此的熟悉,对狗的性格和内心活动的刻画是如此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而惊艳的境界。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
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
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只有奋斗和坚持,我们才能生存和获得永恒的自由。
也许这就是杰克·伦敦预言的:生命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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