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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范例(6篇)

发表时间:2022-06-21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儒勒·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篇一)

海底两万里是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全书描绘了1866年,有人在海上见到了一条独角鲸,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他的仆人康赛尔,捕鲸手尼德兰,奉命追捕,却发现,传说中的独角鲸竟是一艘名叫“鹦鹉螺”号的潜水艇。潜水艇的主人尼摩收留了他们,但为了保证潜水艇不被人们发现。尼摩船长把阿龙纳斯一行人囚禁在潜水艇上,永远不能离开。从此,阿龙纳斯便跟着尼摩船长开始了奇妙而又危险的水下探险。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就是那美丽的海洋生物了。可是现在的海洋生物都濒临灭绝,甚至已经不复存在了。罪魁祸首就是人类,人类为了夺取海洋丰富的石油资源,搭建钻井平台,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从而导致许多美丽的海洋生物离我们而去,难道他们没有想过,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威胁海洋生物的生命吗?并且钻井平台一旦发生漏油事件,将会影响整个生物链,导致人类自食恶果,那时候,餐桌上的美味将会成为威胁人类生命的定时炸弹,人类就算是后悔也没有用了。

保护海洋环境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如果真的要到海洋生物全部灭绝才后悔,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篇二)

《海底两万里》与《鲁宾逊漂流记》一样,都是探险一类的小说中的经典,也许每一个孩子在自己的心里都会有对于未知地域的好奇与对于探险的喜爱,所以当时这两本书也曾经是我十分心爱的宝书。

在海底形形色色的鱼儿与各种神秘的生物,据有关数据的统计,海底的生物种类起码是陆地上的生物种类的五十倍到一百倍,就现在已经发现的海洋生物都已经是远超陆地了,更别提那些在更加深远的海域中我们都不为所知的生物。

还有珍珠!《海底两万里》中所描写的尼克船长的“珍珠养殖厂”大约对于每一个女孩子来说都有着十分致命的吸引力,那些被人工驯养着但成色却还要超过天然生成的珍珠。

以及那些凶猛的海兽——手搏大海鲨,捕杀海底鲸,围剿恶章鱼。虽说十分凶险,但也充满了迷人刺激性。

我喜欢他们身上的那种冒险精神。试想,如果是你,你做得到吗?虽说这样的历险的确十分刺激兴奋,也很快乐,但你却必须终日流浪,也几乎不可能再见到你的亲人好友,并且在历险的途中你随时都有可能失去生命,而在那样的茫茫大海深处,死亡后的结果只有一个,无非不过葬身鱼腹罢了,甚至不会有人知道你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再也不会回来。

我想,我大概是做不到的。但是,做不到归做不到,在我的心中,仍然十分渴望能够像那些充满了勇气的人一样,放下所有的凡尘俗事,放下所有的纷扰烦忧,来一场有趣刺激的冒险旅程。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篇三)

英勇顽强,不畏艰险,这八个字是一部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告诉我的。它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的应对现实,在困难来临时去应对去战胜他。

读《海底两万里》,最使我惊叹的还是作者的幻想,记得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知识源于想象,没有想象力的人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凡尔纳是19世纪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在他那个年代,潜水艇这个名词能够说还是从未出现。其实这个故事并不复杂,主要讲述了1866年,有人声称在海上遇到了独角鲸,并且人们认为必须把它处理掉,可之后发现其实是一艘潜水艇。。。从而展开了一系列朴素迷离的冒险故事。

《海底两万里》赞美了蓝宝石般的海洋,一个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数不清的珊瑚,植藻,游鱼,矿产,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或形容它,连画笔都感到无能,语言就更是苍白无力了!可是,我对尼摩船长这一人物影响十分深刻,这个沉默内向的人物一样一样为此书灵魂所在。他能够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的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但对他憎恨的人亦会实施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是个骄傲的弃世天才。对于尼摩船长无尽的痛苦,我想对其深深的了解,我想明白是什么样的生活和经历磨练了这样一个人,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勇敢的人。我期望在第二次翻开这本书时,会有更深的领悟。

书中的科技变化更是令我应接不暇,如此有气势的科技后台,若在现实中必须大为震撼。写于19世纪的书竟有如此魄力,而这些陌生的名词在今日也已经不再稀奇,这更加坚定了世界的发展定会像腾龙一般迅猛,将来的将来,人民的生活质量必须会有所突破。

《海底两万里》这部书对我来说,它就是一个在人生道路上教会我披荆斩棘,确定善恶的良师益友,但对于世界发展来说,这是十二点的鸣钟。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篇四)

合上书,揉揉那发酸的双眼,舒展了疲惫的四肢,想起了老师布置的任务……

第二次翻开那厚厚的书页,与第一次的走马观花不同,在了解了文章的写作背景后,竟从这篇科幻小说中悟到了作者对海洋的热爱。

故事很长,却引人入胜,让人不舍得放下。

故事大概是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怪事。一个纺锤形的庞然大物,它周身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个头比鲸鱼大得多,速度也快得多,在海上神秘出没,有不少船只受到它的攻击,为了保证海上交通的安全,北美联合众国发表声明,宣布成立剿灭怪物的远征队。当远征队的战舰与海怪发生撞击后,主人公不慎掉入水里,才发现怪物原是一件世间绝无仅有的巨大潜艇。随后,主人公被带入潜艇,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海底之旅……

第一次读时,感觉它真实的像是记叙文,查完资料才得知是科幻小说,而能把大海描绘的那么栩栩如生的作者——凡尔纳,甚至都未曾下过海,被我当做记叙文的《海底两万里》竟完全是他幻想出来的。而那时,像“鹦鹉螺号”一样的潜水艇更是见都没见过。

可是,在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要有一艘“鹦鹉螺号”实在是太容易了。而且,凡尔纳在他作品中的现代化物品也都不再是不可触碰的梦,它们真的在科学的帮助下出现了!

凡尔纳,真的很了不起。未曾下海,却能写出如此身临其境的文字;凭借想象,创造了多少当时前所未闻的物品;依靠努力,在脑海里实现了下海周游全球的梦想。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篇五)

这本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经久不衰,一直是青少年了解海洋世界的最好读物。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集中阅读,便看完了这本厚重的,充满各种海洋知识和人文地理的《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主要讲了,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和他的仆人“分类大师”孔塞伊,还有那著名的的捕鲸手内德·兰德一起寻找并消灭那“海怪”,结果被俘虏,随后他们与这被误认为“海怪”的潜水艇艇长内莫开始了探索海洋的旅程。

一路上,他们见识了许多闻所未闻的东西,也证实了许多子虚乌有的存在。作者描述的书中主人公看到的东西好像真的存在,比如那从古至今海外一直争论纷纷的传说亚特兰蒂斯大陆,以及那失落的古国遗迹。还有那海战中或事故中的沉船,船里的黄金珠宝……每读到这些,我都有立刻踏上潜水艇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但文中也有十分感人的地方,如内莫艇长带着“我们”去珠母沙洲时,发现一个来早的采珠人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而那可怜的采珠人冒着生命危险去采珠,每周才挣一法郎。内莫看见采珠人被鲨鱼袭击,奋不顾身,抄起匕首便刺向鲨鱼,终于那采珠人脱离了危险,此时内莫艇长如中国打击土豪劣绅,将财物分给被压迫的人民的侠客一般,给了那采珠人一袋珍珠。书中,内莫撞击作恶的战舰,他的一言一行,无不体现出他同情被压迫人民,想要解救被压迫人民的决心,这才是正义才是法律,才是高尚的吾辈楷模呀!

书中最危急的情节应该就属潜艇被困“冰龙”的时候了。在全员性危在旦夕之时,才真正体现出内莫艇长的大公无私,机智勇敢,与船员的无所畏惧了。

也许我的感受不深,结尾仓促,但却是真情实感。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篇六)

直到今年夏天,我已经把《海底两万里》全部看完了。但我总感觉不够过瘾,所以,我准备再读一遍,因为如果一本好书读一遍就能把整本书都读透了,那么,他也不会那么伟大,它也不会成为一部好书了。

看完这一本书,我会想到一个充盈丰富的世界,一片浩瀚无边的海洋,尼摩船长带着我们一齐探索海底的奇妙。在这本书里,我能感受到平时所感受不到的,能想到我们平时想象不到的。

在这本书里,你能够明白海底森林是能够漫步的,能够明白在海底是如何打猎的,能够明白尼摩船长是怎样制服鲨鱼的,还能够了解到诺第留斯号是怎样冲破冰山的围攻脱离险境,安然无恙地奔驰在危机四伏的海底的,那里能给你全新的感受,体验到另类,刺激的人生。

我能够了解到这些,也要感激作者。是作者写出了这么好的文章,本文作者是儒勒`凡尔纳,他被公证为十九世纪最富有想象力的科幻小说家。他写的作品都是异常离奇。

我了解了这么多,说到底还是要读书,如果不读书,也就不会了解这么多。其实多读书是有好处的,像我读《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有时能够开发你的智慧,启迪人们的思维,活泼人们的大脑,让大家在惊险与刺激中得到艺术的享受。

让大家多读书,走进文学的时代吧!走进文学,情感会为之温润;走进文学,心灵会为之舞蹈;走进文学,生命会为之永恒,在这个时代里,“课外书”将会让新世纪少年前行的路上多飘逸几缕纯静怡人的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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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汇总(6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阅读了《俗世奇人》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俗世奇人》读后感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一】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这里面写了清朝末年天津码头上各种奇人。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一般作家们都为大人物写传记,可冯骥才却为天津码头上的小人物写传。

我印象最深的是刷子李,他只干粉刷一行,他刷好的屋子什么都不放,单坐着就像天空一样美,他刷暗浆时穿一身黑,干完活后,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否则白刷不要钱。有一次,他干完活后徒弟发现他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刷子李提起裤子一看,原来是一个洞,点烟时烧出来的,很像粉浆落下时的白点。这也太神奇了,刷子李太厉害了。

还有大回,他是个钓鱼高手,无论水中的鱼有多杂乱,他想钓哪种鱼就能钓哪种鱼,可以钓完公鱼钓母鱼,他钓的最大鱼比他自己还大,最小的鱼比鱼钩还小,天津人为求好运,会往活鲤鱼背鳍上拴一根红绳,再放生;如果有人又把这条鱼打捞上来了,又拴一根红绳,第三次也是。传说如果抓到了三条红绳的鲤鱼并放生,那么人间的福禄寿财就全有了。别人连一根红绳的鱼都很难钓,他却给两条绳的鲤鱼喂不带钩的面团,让鱼放松警剔再钓,用小孩的巴巴做鱼食,钓三根绳的。他完全把鱼琢磨透了,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书中还有只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把人臭骂一顿还光明正大抢、烧东西的绝盗;不到十字路口就醒酒的酒婆;卖家当卖出奇迹的蔡二少爷……,这些人都是奇人。

现在找工作越来越难,要想找一份好工作,可能还要像上述人那样,练出一门手艺吧!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二】

《俗世奇人》这本书从小学开始就有了,一直到现在。这本书在初中好像还是必读书目,现在再次阅读了这本书,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书本的封面很朴实颜色很素,就像书中介绍的人物一样虽平凡,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技。封底有这么一行字“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出现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书中的正骨医生苏七块对于来看病的人,无论贵贱亲疏,必须先拿七块银元放在桌上,不然他不给他们看病,连理都不理睬;粉刷匠刷子李刷浆时必定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没有一个白点,若有,则白刷不要钱;蓝眼关灯看画,也能够看出真假,看假画,双眼无神,看真画,一道蓝光等等。浓浓的乡土气息与文人气息扑面而来,这听起来神乎其神,可他们是真实存在过的。

平凡世界里面的人不平凡。故事发生在光绪年间,西方列强的入侵,天津被迫开为通商口岸,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典型城市。西方的文化习俗渐渐在天津和当地的民间习俗融合在一起。可能就是因为这种社会状况才会涌现了这么多奇人。冯骥才笔下的奇人们有些生活在天津的上流社会,也有些混迹于市井之中。他们为了生存,不断学习新的本领,强者生存,弱者淘汰,最后只剩下真正技艺高超的人适应了时代的发展成为生存的实力。他们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并且获得了他人的钦佩。但是不管命运怎样,终归也是平凡人。

“生活可以平凡,但是不可以平淡”得有真本事,才更够有资本把生活过的不平淡!没有本事,那不仅仅就是平凡,生活会越来越糟糕。现在的我们就是很平凡,学习生活困难也是特别特别的枯燥平淡,但是我们要做一个不甘于平凡的人要自己创造快乐,让生活变得不平淡,让自己变的不平凡。我们所需的才华就是不断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让自己足够强大足够有才华。有才华的人是不怕遇不上伯乐的,适者生存,弱者淘汰。这是大自然永恒的定律,人生就是这么残酷。

生活中的强者不是有生下来就很有本事,他们是在不断的探索、追求中,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会有如今的作为。若想成为生活的强者,必须拥有赖以生存的实力,而实力离不开勤奋刻苦和持之以恒,不但要勤奋、刻苦的学习,而且要相信自己,坚定自己的信念。每一步都需要脚踏实地,任何妄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最终只会沦为俗世俗人被历史所淘汰。

作者冯骥才在书中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的我们必须好好学习,在学习成长过程中,学的一技之长。

在俗世中坚守着自己最初的信念,愿我们都能成为俗世中那个不俗的人!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三】

《俗世奇人》一听这名字就觉得这本书很好看,于是我翻开书看了一下,果不其然。

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俗世奇人这本书里的人难道不是凡人?是的他们只是经过几年或者几十年的磨练才获得了今天的成就。这本书里的奇人个个身怀绝迹,列如:捏泥人胜似真人的泥人张,酒量绝棒的酒婆,刷墙不漏的刷子李……但是他们的能耐也有个标准。比如,酒馆里的酒婆喝“炮打灯”一样,她每次总得喝半碗多的“炮打灯”,但是这里的老板却在里面掺了一点水,所以酒婆每次过马路的时候就突然醒来了,可是有一天老板有喜了,就发誓再也不往酒里掺水了。那一天酒婆就惨了,她喝完酒就走出了门到了马路她还没醒来,这时她竟出了事!这个例子说明,每个人的能耐都是有限的!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刻苦习来的本领是有限的,所以不能勉强自己做自己做不来的事,否则后果可想而知啊!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四】

《俗世奇人》是由冯骥才以清末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而创作的短篇小说。素材均是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吸引了大部分读者的喜爱。

故事中写了很多清末天津的民间人物,他们各有各自的特点,各有各自的本领。比如苏七块、刷子李、泥人张、酒婆等等等等的传奇人物。

在我脑海中印象最深的还是要数刷子李和泥人张了。

刷子李是一位粉刷匠,还荣登了人教版小学语文课本中。刷子李的技艺可是天津城里的人们有目共睹的,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活得利索,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人家就是这么任性就是这么厉害。当然了这本领也不是天生就会的,是他一天一天练出来的,手艺不是吹出来的,要从一撇一那开始,好好学本事。

泥人张原名张明山。他的彩塑是一种深得百姓厚爱的传统民间艺术品。他只要和人对民座谈,搏土于手,不动声色,瞬息而成,栩栩如生。他的故事那可是有趣的很。

有天,他一个人坐在天庆馆里面喝酒,这时走进来一个阔绰、大脑袋、架势挺牛的人横冲直撞往里走,那人就是海张五。泥人张并没有理会这位张五爷,只是自管自吃饭。但不一会儿,海张五那边就开始议论起了泥人张,海张五用他那大粗嗓门说:“在哪儿捏?在袖子里捏?在裤裆里捏吧!”随后一阵欢笑,纯属在找泥人张的乐子。可泥人张也不是好欺负的,第二天就摆出一个摊子,摆的都是海张五的泥像,还贴个白条上面写着:贱卖海张五。最后还是海张五派人花大价钱买下了这些泥人。

当然了,还有很多好看、有趣的故事都蕴藏在这本书中。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五】

在寒假一边抗疫、一边自主学习的时间里,我阅读了冯骥才老先生写的《俗世奇人》,有道是书中自有颜如玉,此书令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熟读书的章节后,发现书中那刷子李、苏七块等等,无一不是生活在民间而又身怀绝技、性格特别的能人巧匠。他们的故事,让我知道了只有掌握有一门技能才能行走天下的道理。

书中的粉刷匠刷子李让我眼界大开,只见他每次干活都穿一身黑衣服,刷墙用的蘸料是雪白的,真所谓是艺高人胆大,他每次刷好墙,身上不会留一点儿白蘸料。而且他自立规矩要是刷好墙后,身上留有白点儿,无论白点多小,自己刷墙又有多辛苦,一律免费。理所当然地当他了有能力时,气派也跟着十足,一天仅刷一间房,请他干活的东家没有一个能奈何得了他的。

同样的苏七块也是一方名医,接骨的本领出神入化,往往没等到病人喊疼的时候,骨头就接好了,因为技术高超、人们也就忽略了他那“先付七块诊费、方给看病”的丑规矩。

书中刷子李和苏七块的绝技,令我想起菜场旁边的那位老爷爷,用一个不大的铺面做小吃,他炸的油墩子既香又脆、油而不腻,只要吃了就会回味无穷,只可惜数量并不多;他售卖的油条都是现炸的,但见他双手各执胚料的两端,“啪、啪”两声响后,胚料就离开了案板飞入油锅,随着“滋滋”声响起,一眨眼工夫,油条就出锅了,烫手的油条十分好吃,张口一咬则满口留香。每每想起他的小吃,口水就会不由自主地往外流想吃的时候还不一定能见到他,因为他每天出摊也就是五、六个小时的时间,有时候为了解馋,巴不得没有课外班去逛菜场啊。

几番思量之后,才有了只有掌握一门手艺方可走天下想法,就如目前举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战役中,钟南山爷爷、李兰娟奶奶就用她们自己的毕生科研绝学,成了广大医疗工作者的主心骨。艺宜精、技得强!趁自己现在年幼还在学习,努力学习才是硬道理,为长大后掌握一门“独门绝技”打基础,要不然自己一无长处,在步入社会之后又怎么能混下去呢?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六】

最近,我拜读了冯骥才老先生的经典佳作——《俗世奇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混江湖的就得有看家本领。《俗世奇人》里藏着一个江湖,众生百相。

“狗不理”这个名字的来历,还真使人哭笑不得。他原名叫高贵友,可家里穷,只能称呼为“狗子”。可这人做包子手法娴熟,肉配猪油,卷成花形,来往常客,数不胜数,但他因为不搭理人,就被人骂作“狗不理”。但他做的包子好吃,反而这骂名却成就了他扬名立万的大名。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这样的奇人。

我奶奶家楼下有个“烧饼王”,他做的烧饼好比是杭州的“狗不理”。每天凌晨三点,他就开门做烧饼了,他用他烂熟于心的手法,摆弄着手中的面团。他先切下一个面团,将其擀平,往空中一掷,继续擀;然后,在面团上撒上葱花,黑芝麻,抹上油,再揉成团,而后又铺平,沾水,随即放入烤桶,以最原始的烤法来将其烤熟。出炉一刹那,那香味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让人垂涎欲滴。他每天只卖五百个烧饼,一旦卖完,无论几点,不管有没有人排队等候,他都直接打烊。而那些没等着的人,只好明儿赶早。

奇人千千万,个个都厉害!但让我感受到:做一件事,只要不忘初心,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就一定能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精选七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阅读无声告白后,我被作者伍绮诗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有关无声告白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无声告白阅读感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一】

弗洛伊德对手足关系完全持悲观态度。

他相信正是这场自儿童时期便开始的竞争会有许多问题伴随人们直至成年,得不到关注的儿童会过分渴望情感,得到关注却没有足够安全感的儿童会形成焦虑性依恋。

我记得曾经有位小伦敦姐姐在Girl’s night聊天,她有一个天才哥哥,在帝国理工攻读物理,但她只喜欢从事与运动相关的工作。

她说每次从诺丁汉回伦敦探望父母,她总会一上巴士就把自己灌醉,下车再装作若无其事的出现在父母的门前。

她企图叛逆,但叛逆需要对方的关注,就像演员需要观众。

这些都是中国一胎政策下出生的一代无法想象的,我们已经非常习惯于整个家庭的重心完全倾注在自己身上,失去关注才是不正常的。

我们理所应当的自私,甚至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如何自私,并在自私的过程中享有了多少。

我们遵循着中国家庭观避过了存在手足竞争的情况拥有着比较完美的童年,迈入成年之后还可以用西方的价值观口号来铺平一切道路,自由、民主、follow your heart,我们的人生就是个人主义巨大的舞台。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二】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三】

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杀。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杀。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杀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四】

《无声告白》是伍绮诗的处女作,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始,全文采用插叙与顺叙相结合的方法,用莉迪亚的死揭露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原生家庭压力、同性的暗恋等问题,这本书有精妙细致的故事,有精准老练的描写,更重要的是,这部小说里面关于家庭与爱,关于梦想与自我的深度剖析与探讨。

《无声告白》中讲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别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一个中国男人与一个白人女孩组成了一个家庭,相继生下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小女儿汉娜。二女儿莉迪亚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被视为掌上明珠,父母皆把自己的梦想寄托于这个小女孩身上,为此花费了巨大的精力。詹姆斯送给莉迪亚一本书,内心:我希望我在你这个年纪读到这本书。玛丽琳给莉迪亚报辅导班、买书、科学展览。“只要你感兴趣”,她每次都这样告诉莉迪亚,“只要你愿意”。我认为这本书的英文名字《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更是莉迪亚内心的写照。

我们会问什么是真正的自己?可能真实的自己赚不到什么钱,也很难获得成功,但这就是我想要的人生。我和你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我们之间没有谁比谁走的更好,就像悉尼的'时间是比东京早一个小时,但东京的时间也同样没有变慢,因为在命运的安排下,一切都很准时。父母把自己的遗憾都倾注在孩子的身上,但你的遗憾让孩子弥补,那孩子这段时间的遗憾又让谁来弥补呢。他是否想去承担呢,是否能承担呢。我们现在经常会去谈原生家庭,原生家庭其实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动辄就是一辈子的阴影。

《无声告白》中有句话是这样:“家庭,有时候会是一个以爱的名义设置的牢笼,其恐怖之处在于,门上无锁,你却不敢推门而出,只能咆哮的接受一切爱的安排,直到最后溺亡其中,或是被时间离散。”

突然想到前段热播的剧《想见你》,好像明白为什么莫俊杰会喜欢陈韵如,也许孤独就是一种别样的美。也恍然大悟,陈韵如自杀那晚哭着说“为什么你们只会叫我在努力一点,开心点,不要再变回以前的陈韵如了,为什么,就因为我不是你们期待的样子吗,我真的好累,我不想再逼自己了。”因为没有人真正关心过她的想法。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五】

昨天看完了同事推荐的《无声告白》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遗憾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在不断的重演,可能会永远存在,更可怕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

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第二代移民美国的华人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之后,移居到美国一个小镇,生了三个孩子,这里小镇只有他们一家混血家庭,其他都是白人。一家人在这个环境中格格不入,父母的成长环境和心里,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父母把自己的所有期望压其中的一个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后走向......

书中大量的细节和心理描写,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芒在背。

"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结婚的时候女孩的母亲给她说的说,像个诅咒一样。

对于他们的小孩来说,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的父亲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最后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六】

《无声告白》这本书几年前就岀现在我家的书架上,当时翻阅过,没有很深的感触,这次重新翻阅,感触颇深,也许是因为我已是俩孩子的妈了,经历得更多,自然感触也多一些。单看书名,你或许以为这是一本有关爱情或亲情告白的书,其实不然。

本书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篇,让人颇感疑惑。认真读完,心中的疑惑就犹如抽丝剥茧,水落石岀。本书涉及“种族、性别、家庭、自我价值、青春危机、爱情”等多方面的问题。

书中的父亲詹姆斯作为二代华裔,故事背景基于一个华裔还处于遭人蔑视和异样眼光对待的时期。他与妻子玛丽琳,一开始的婚姻就不被玛丽琳的母亲看好,文中写道“当玛丽琳的母亲知道女儿的婚姻对象时,她绝望地扳着她两边的肩膀,眼中闪现的是恐惧,仿佛玛丽琳即将冲向悬崖的边缘”,母亲说“想想你将来的孩子们,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都不会合群的,你会后悔一辈子的”……当然,玛丽琳没有听取母亲的意见,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你能想到吗?婚礼过后,玛丽琳近8年时间没和母亲说话。在此期间,她母亲也没给她写过一封信,连孩子的岀生,玛丽琳也未告知母亲,甚至连孩子的照片也没寄给过母亲。直到八年后她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才如梦初醒,回想起母亲的一切。看到这里,我就在想:平时我们与父母相处也要好好沟通,生活没有过不去的坎,也没有打不开的结,千万不要等到没机会了才深感遗憾。亲情,永远是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

在当时那个华裔处于被蔑视的时代背景下,詹姆斯和玛丽琳的结合使得整个家庭由于血缘继承、孩子的容貌类似父亲而必将承受被社会歧视。正是由于出身就成为当地人眼中的“异类”,深受歧视之苦,詹姆斯便要做一个普通不张扬的人,极度渴望能融入大环境、融入人群中,他期待的是“自己扎入人群中,别人根本找不岀,他只需要平淡无奇”,这种态度也同时体现在他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中。

与之恰恰相反的是,玛丽琳却是一个狂热追求“个性展示、与众不同”的人,詹姆斯由于种族外表差异而导致的“与常人不同”,这一点正是玛丽琳最初被其深深吸引的根本原因。

认真阅读完本书,你就会明白造成莉迪亚人生悲剧的原因不仅仅在于与生俱来无法摆脱的种族血缘,更多的是在于父母对她的过度期望。

在如今的教育问题中,父母对子女过度的爱造成悲剧已经日益引发人们的思考。其中一种爱就是常常被视为天经地义的过度之爱,即父母对孩子的过度期望。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父母自身的理想未曾实现而深感遗憾,便在无意识中将这种期望转嫁到了子女身上。

父母爱孩子,应学会尊重孩子,而非全凭自己的期待为由代替孩子作选择;孩子爱父母,应理解父母的一片苦心,同时也要学会敢于说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良好的沟通才能搭建起通向彼此心灵的桥梁。在教育孩子这点上,我对自己其实是颇感失望的,我有时只关注孩子的“外在表现”,而非“完善内里”,这是很可怕的现象,就像一颗看似饱满美味多汁的百香果,一切开里面是干枯的,我想我一定要认真多读点书,好好改正缺点,给孩子正确的指引方向。

莉迪亚还小的时候,母亲玛丽琳的离家岀走给了她很大的影响,那种极度的不安全感在心中埋下了种子,这也为后续故事的发展做了铺垫。在父母眼中,莉迪亚是个成绩不错懂事听话的孩子,他是父母眼中的骄傲,是家庭关注的焦点,但过度的关注却无形当中给了她难以承受的压力。莉迪亚的哥哥是她精神上的支柱,妹妹汉娜则是“可有可无”的感觉,似乎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

杰克,这个完全处于莉迪亚一家人之外的人物,他外表放荡不羁,游手好闲,却成了莉迪亚唯一的“朋友”、内斯的“敌人”,他像是这家人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一个突破口,给了莉迪亚摆脱家庭重压的动力。当莉迪亚感到自己找到“知音”,甚至决定以身相许,没想到却遭拒绝,文中写到“杰克轻轻退到一边,他转头看着车窗,似乎自己的苦衷都在窗外,但不是枫树,不是湖水,也不是它们下面任何东西”,停顿一会,杰克轻声说岀一个名字“内斯”。天啦,这对莉迪亚来说是怎样的一种触动,她好不容易有了安全感,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让自己投入进去,没想到她所爱慕的这个在外人眼中放荡的男生,他挂念的不是他所交往的各类女生,也不是莉迪亚,而是莉迪亚的哥哥内斯……

年幼时的莉迪亚就非常恐惧——害怕失去母亲和父亲,而如今,哥哥内斯也要离开她去求学了。在她心里,哥哥是唯一理解他们家那种奇怪而脆弱的平衡人。

书本近尾声,我们都知道了莉迪亚确实是自杀而亡。但全书的结尾,却并未仅仅停留在莉迪亚的死去上。

这本书以悲剧开篇,却并未以悲情的语言收尾。本书最后一章以温情的语言将故事中每个人的未来慢慢铺展开来。生活就是这样,所有的苦痛终将过去,而生活即使充斥着无助无奈,也一样会继续下去。这一家人失去了莉迪亚,但他们仍将互相扶持,一路向前,也许未来的路会有更多磕磕绊绊,但是他们会以更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人生。

正如本书的主题“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们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这句话不是让我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是希望我们在家庭生活做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碰到问题要好好沟通并尽最大努力去做好,只是不要因此而迷失了自己……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七】

书里的一家五口人,各个不作死就不会死,没有一个讨人喜欢。每个人都狭隘、消极、自卑、冷漠、以自我为中心,各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缺乏交流……这也许正是书名的由来之一: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遇到事情的时候,每个人都选择逃避、退缩或者其他消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每句话都能朝着负面的方向被误解。有那么多个岔路口,居然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中间的任何人朝好的方向迈出哪怕一步。活生生的就把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在这本书里,看不到温暖。

故事中的大女儿Lydia是父母眼中聪明、漂亮、惹人喜爱的掌上明珠。在她身上,寄托着父母双方的无数梦想。她虽因这些梦想而不堪负荷,却从不说不。哪怕其实很孤单,很受排挤,为了让父母高兴,她也假装有很多朋友;哪怕对生物和物理这些课程不感兴趣,为了妈妈的医生梦想,她一直坚持上高年级的课,直到她再也坚持不住。为了表现她不再是哥哥的大宝贝,去跟哥哥最厌恶的男孩子Jack交往。这一切的一切,读起来那么地不可思议,却又是这么地合情合理。直到最后Jack对她说:“你甚至都不知道你自己要的是什么。我至少知道我要什么。”此时,她才醒悟到自己一直在“无我”地生活,甚至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了。而那个学霸人赢的哥哥,英俊高大,男生女生都爱,也被写成了一坨乌云。

“At least I know who I am.

What I want. ......

What about you,Miss Lee?

What do you want?”

作者将书中人物身上很多扭曲的性格弱点都归咎于他们的亚裔身份上。家庭没有朋友,因为这家是全镇唯一的华人;家庭从来不出去旅行,因为唯一的一次出门,被白人使劲盯着;孩子们没有朋友,因为华人就是不善交际;女儿孤僻,因为混血孩子本身存在自我认知上的问题……这些设计非常地不令人信服,完全不像是一个身为移民二代的作家所给出的剖析。更像是,用公认的固有偏见来打造好磨具,然后直接套在了故事人物的头上。

你是人间四月天阅读感想大全(6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我们读了作者林徽因写的《你是人间四月天》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如何在写《你是人间四月天》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你是人间四月天阅读感想,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你是人间四月天阅读感想【篇一】

当我看见这本书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它,一个是因为它的名字,另一个是他的封面设计,给我一种好像是沉淀了时间的厚重感。

在这本书里,收录了林微因的散文、小说、书信、诗歌,而这些也不能完全展示这个传奇女子的一生,在民国著名才女里,林微因被胡适誉为“中国一代才女”,虽然张爱玲和萧红等人也是在这个时期,可是她的才艺却显得更加全面。她几乎是一个时代的标记,她的容貌、她的才华、她的感情生活都是美丽的映画,让世人缅怀至今。

作为一本收录书,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是最为详尽的收录了她的书信,尽管并不完全,可是也是作为一条长长的时间链条,穿起了她的留学生活到晚年生涯。从这本书中,我可以读到林徽因的文化特征,她作为诗人、文学家、建筑学家、在她的文字里还带着一丝硬朗的气息,就像是建筑物尖锐的棱角,拥有着一个时期特殊的标志。

我喜欢林徽因,喜欢她的洒脱,喜欢她的境界,喜欢她的诗歌,而当我第一次看到《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时,我就被这首诗深深的吸引:“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那轻,那娉婷,你是,鲜妍百花的冠冕你戴着,你是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雪化后那片鹅黄,你像;新鲜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水光浮动着你梦期待中白莲。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这首诗发表于1934年的《学文》上。关于这首诗有两种说法:一是为悼念徐志摩,二是为孩子出生而作,以表达心中对孩子的希望和孩子出生所带来的喜悦。而我认为这首诗歌是写给他的孩子,这一点,从我成为妈妈之后有了更直接的感受,当我抱着软软糯糯的孩子的时候,看着他对我笑的时候,看着他咿咿呀呀伸开手要我抱的时候,我真的是感觉到他就是我的整个春天。

四月,是春天中的盛季。这样的四月,是苏东坡笔下的江南春景:“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是杜甫笔下的春色:“两个黄鹂鸣翠鸟,一行白鹭上青天。”人间四月芳菲尽,林徽因用一首诗,描绘出了整个四月的美好盛景,她用她独特的气质在文学上保持着独有的韵味,照耀着这与众不同的人间四月天。

你是人间四月天阅读感想【篇二】

婚前,梁思成问林徽因:“有一句话,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林徽因答:“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婚后,梁思成曾诙谐地对朋友说:“中国有句俗话:‘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可是对我来说是,老婆是自己的好,文章是老婆的好。”

一天,。梁思成从外地回来,林徽因很沮丧地告诉他:“我苦恼极了,因为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梁思成听了以后非常震惊,一种无法形容的痛苦笼罩了他,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虽然自己痛苦,但想到另一个男人的长处,他毅然告诉林徽因:“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金岳霖,我祝你们永远幸福。”而林徽因,不仅没有离开他,反而感动万分地对梁思成说了一句能让世上所有男人都无法拒绝的话语:你给了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来偿还!

如果一百个人来问我完美女子的标准,那么我一百次都会回答说是林徽因,是的,她已经是个传奇,是只能仰望的女子。她早已隔着如许烟波岁月,隔着那些男子的深情,美成书页中的一个剪影。所有人都知道她和徐志摩的故事。他为她写下那样的诗句,可是最后她还是没有选择他。可是,比起徐志摩那样激烈的爱,金岳霖的脉脉深情更令人动情。

汪曾祺写过一篇《金岳霖先生》,其中有个这样的细节,说是林徽因去世多年,金先生忽有一天郑重其事地邀请一些至交好友到北京饭店赴宴,众人大惑不解。开席前,他宣布说:“今天是林徽因的生日!”顿使举座感叹唏嘘。

他为了她终生未娶,因在他心中,世界上已无人可取代她。

即使多年后,当他已是八十岁高龄,年少时的旖旎岁月已经过去近半个世纪。可当有人拿来一张他从未见过的林徽因的照片来请他辨别拍照的时间地点的时候,他仍还会凝视良久嘴角渐渐往下弯,像是要哭的样子,喉头微微动着,像有千言万语哽在那里。最后还是一言未发,紧紧捏着照片,生怕影中人飞走似的。许久,才抬起头,像小孩求情似的对别人说:给我吧!

林的追悼会上,他为她写的挽联格外别致,“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四月天,在西方总是用来指艳日,丰盛与富饶。她在他心中,始终是最美的人间四月天。他还记得当时的情景,他跟人说,追悼会是在贤良寺举行,那一天,他的泪就没有停过。他渐渐说着,声音渐渐低下去,仿佛一本书,慢慢翻到最后一页。

有人央求他给林的诗集再版写一些话。他想了很久,面容上掠过很多神色,仿佛一时间想起许多事情。但最终,他仍然摇摇头,一字一顿地说,我所有的话都应当同她自己说,我不能说。他停一下,又继续说,我没有机会同她自己说的话,我不愿意说也不愿意有这种话。他说完,闭上眼睛,垂下头,沉默了。

那个时代的人,对于感情十分珍惜爱护,爱一个人大约便是长远的,一生一世的事情。因此爱得慎重,却恒久。

他从来没对她说过要爱她一辈子,也没说过要等她。他只是沉默地,无言地做这一切。爱她却不舍得让她痛苦选择,因此只得这样沉默。因为,能够说出来,大约都不是真的。

而如今多见的,却是那等付出一丝一毫都要斤斤计较的男子。付出一定要有回报。计算爱情,一如计算基金汇率,赔本生意,谁肯做。若自觉有些许吃亏,一定加倍讨要回来。面对这样可怕的现实,再看看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时候那样动人心魄长远的爱,真是让人心灰意冷。

爱固然值得珍惜,但是要人爱你一时一刻并不难。但是最美最好的,是有个人在至老时候还会想起你,那样深刻,深刻到他一生都从未忘怀过你。

他会想起你年少时候的容颜,在他心中,你永远都是十七岁的那个穿白衣裳的小仙子,他会想到嘴边不自觉地轻轻地微笑起来,叹息地说,她啊……之后便是沉默,沉默之下,原本是有千言万语的,可是已经不必说了,那样的你,在那样的他的心中,便是独一无二的万古人间四月天了。爱有很多种方式和理由,这里无意责怪谁,只不过我觉得金岳霖的故事听起来更加撼天泣地。

金岳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他一辈子都站在离林微因不远的地方,默默关注她的尘世沧桑,苦苦相随她的生命悲喜。

你是人间四月天阅读感想【篇三】

心情无端的时好时坏,或许只是因为你想让它好或是坏,正如这清明时节的一场雨,突然降临继而又悄然溜走。这人间四月天,可以说是“雨响点亮了四面风”。细雨点洒在花前草间,捎来了泥土浓郁芬芳的气息,春雨滋润大地又滋润了我的心灵。

不知道林徽因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来写《人间四月天》的,亦不知道她怎样面对徐志摩的死。但我总想,让诗人以那样一种方式凋零,或许正是上天苦心的安排或者说是仁慈的馈赠。天真而庄严的诗人或许本属于天空,他认清了自己的方向,就这样永远轻灵的“飞扬,飞扬,飞扬——”倘若真有来生,也许诗人会化作一只鸟,在这人间的四月天里继续尽情歌唱,因为有人能懂他的心。

固执的认为这个春天是属于我的,“春到长门春草青”,校园里的青草已愈显得蓊郁了。日渐丰腴的柳条在暖风中轻颤,和心保持着同一的节奏。在这人间的四月天,我亦有我的方向!

后记:突至的春雨给了我灵感,给了我情致,给了我表达的欲望。我相信在这时候,诗是最好的语言,暂不会作诗,那就诗意地生活,愿诗伴我用心飞扬!

你是人间四月天阅读感想【篇四】

四月,是人间最美的时节,到处都会孕育希望,孕育爱,而林徽因,她的才华,她的魅力,她的一切,早已化为了一代传奇,而她就是那历史上定格的“人间的四月天”。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先生对她的赞美。有道,人间最美的是爱情,人间最苦的莫过于爱情,而金岳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他一辈子都站在离林徽因不远的地方,默默关注她的尘世沧桑,苦苦相随她的生命悲喜。

在书中,我们感同身受,她的爱情,她的亲情,她的友情……她的一生,都在为祖国,也许,提到她,人们只会想到她的文学经典,却忘记了她的真实身份,她,是杰出的建筑学家,建国后林徽因参与设计了人民英雄纪念碑,即使是抱病在床,她还是坚持设计工作,翻阅大量历史资料,最终与助手一起完成了设计。当然,她的成就远不止这些,她和丈夫梁思成两人通过测绘古建筑,渐渐梳理出了中国古建筑演变的脉络,在他们之前,古建筑只是个笼统的概念,人们对建筑年代、建筑类型都毫无了解,两人首次对中国古建筑的类型进行了总结,编写了一部鸿篇巨著《中国建筑史》。林徽因是为艺术而生,她追求自由的享受,永不遗忘的执念,对工作的认真负责,都值得我们学习。

你是人间四月天阅读感想【篇五】

在没有阅读《林徽因传》之前, 我对林徽因的认知很是模糊,只知道她是浪漫诗人徐志摩心中永远的挚爱,是建筑学家梁思成志同道合的发妻,是哲学家金岳霖一生的执着与梦想。而对她的印象,则更多停留在电视剧《你是人间四月天》中——周迅饰演的那个娇小、可爱、活泼、温柔、精灵一般的民国小女子身上。尽管对她不甚了解,但我知道,在我内心里,我是喜欢这个女子的。

这个寒假来临之前,我特意到学校图书室借来了新到的《林徽因传》,第一次如此用心地走进这位民国才女的传奇人生与情感世界。

读书之前,我先认真拜读了封底的名家点评。他们是这样评价林徽因的:

林徽因的聪明和高傲隔绝了她和一般人的聪明……绝顶聪明,又是一副热心肠,口快,性子直,好强,几乎妇女全把她当做仇敌。——李健吾

她很美丽,很有才气。——冰心

绝顶聪明的小姐。——沈从文

她天生是诗人气质,酷爱戏剧,也专学过舞台设计,却是她的丈夫建筑学和中国建筑史名家梁思成的同行,表面上不过主要是后者的得力协作者,实际却是他灵感的源泉。——卞之琳

聪慧绝伦的艺术家。——萧乾

以上五位著名作家、文学评论家的点评,让我的眼前赫然出现了一个集美丽、诗意、聪慧、高傲、才情于一身的奇女子。

果真如此美丽、如此聪慧、如此高傲、如此多才吗?我毫不犹豫地翻开书页,开始了与林徽因的心灵约会。

这本书一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梁思成是她可以依靠的肩膀》;第二章《徐志摩是她生命里的诗》;第三章《建筑世界里,她找到灵魂皈依》;第四章《文学世界里,她翩若惊鸿》;第五章《民族大义前,她独立坚忍》。而图文并茂、长达13个版面的《引言》,则可以说是这五个章节的简约版,读完之后,一个以智慧、美丽、坚韧征服了一个时代的林徽因便跃然纸上,留于心中。

大约花了两天的时间,我逐章逐页地读完了这本252个页面、23万字的人物传记。合上书本,我对林徽因不再是以前单纯的喜欢,更多了一些由衷的仰望和崇拜。

林徽因,是一位出身名门且气质迷人的大家闺秀,是一名在中国文学史和建筑史上均占一席之地的才女,是一个一生仰望星空却又脚踏实地的女人。她的生命无疑是短暂的,只活了五十一岁。然而她的生命却是灿烂辉煌的。

作为女儿,她一直都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对她寄予厚望的父亲不遗余力地培养她,带她游历欧洲,结识名人,开阔眼界,为她成为一名女建筑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女人,她深受当时三位天之骄子的青睐,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守候了一生,更让世间形形色色的男子仰慕了一生。

作为太太,她让“太太的客厅”成为扬名当时文化圈的文化交流中心。而她这个太太客厅的女主人,则以自己机智幽默的谈吐、优雅迷人的气质、博学独立的见解,真诚宽容的待人,成为客厅里的焦点人物,与萧乾、沈从文、泰戈尔等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作为母亲,她无论条件多么艰苦,生活多么困难,不论有多少事惹人烦恼,只要身体能支撑住,就会坚持做家务,辅导孩子的学习。为了让女儿学好英语,她以《木偶奇遇记》为课本,亲自教她阅读、朗诵,她绘声绘色地讲述和朗诵,让女儿的学习兴趣很浓,很快爱上了英语。

作为作家,她留下了为数不多的优美清新的新诗、散文和小说,少而精的作品一直传咏至今;

作为中国第一位女性建筑学家,她的足迹几乎遍布全中国,对保护中国的古建筑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她还是国徽的主要设计者,也为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图案设计贡献了自己的智慧,更为抢救民族工艺品景泰蓝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作为中国人,她拥有坚如磐石的爱国情怀。在日寇来袭的民族危难关头,她拒绝了美国朋友费慰梅安排她出国避难的邀请,尽管那时她的肺病已经很严重,而是选择了和祖国一起抗争。就是在那样艰苦卓绝的战争年代,在带着病体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途中,她完成了《中国建筑史》第七章的撰稿和整本书的校对补充工作。

毋庸置疑,林徽因的美丽和高傲是有目共睹的,她的才华和诗情是众人称羡的,她的成功和坚忍是无法忘却的。

是的,她不愧为民国三才女之一。她在艺术上的造诣,在爱情里的清醒,在友情上的真挚,在婚姻里的踏实,在疾病中的安定,无不在诠释着这个如白莲一般洁白、幽静的女子的纯净和美好。

而正是这个浑身充满诗意与才气的女子,她玲珑的生,她从容的死。51年刚刚好,不长不短。她在有限的51年里做了自己该做的,奉献了自己该奉献的,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留下了温暖,更留下了传奇。

她怀着新生的希望和喜悦写下了《人间四月天》,亦在人间四月悄然离去。是偶然,还是机缘,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在我心里,林徽因,就是人间四月天。

你是人间四月天阅读感想【篇六】

当第一次看到《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这本书,便被春风般的气息所吸引。一是因为书名,温暖而宁静,有一种对生活的释然。二是因为林徽因,这一充满传奇的女子,不仅因为她情感史——是一位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更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的女子,更因为她在事业上的成就———被胡适誉为中国一代才女,是中国第一代女性建筑学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的参与者、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者之一、传统景泰蓝工艺的拯救者。曾看到过她的旧照片,素净而优雅,心想着这样一个女子,应有怎样的坚强,经历过怎样的沧桑。

本以为《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是一本人物传记,细细看来,作者采用了如诗般的行文方式,在娓娓道来的同时穿插优美的点评,立即让人徜徉于优美的词句中,原来人物传记也可以写成这样,典雅怡情的文字,如窖藏发酵的美酒余味悠长,如丝丝沁脾的清茶余香千里。“如若磐石上,雨过青石,日落黄昏,晴天安好,人间四月!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一帘梦,一季花,一时雨,独自犹怜,处世不惊,油纸伞开,阳光普照,人生况味,惟己自知!”,“曾几何时,我们做了那最柔情的人,为一朵花低眉,为一片云驻足,为一滴雨感动。”……多么美的语句,它拨动着人的心弦,激起了人们内心深处诗意的柔情,应是一本适合在黄昏下,微风里,独自静坐湖畔细细品味的美文。只是读这本书时,我的心情太过浮躁吧,怎会有这种雅致,跳过大段大段的美文,也算是对作者的不敬吧。

剥开美丽文字的包裹,不得不为林徽因的坚韧所感动。文中描写的林徽因,美丽如蝶,洁净如莲,随遇而安,永远似人间的四月天。其实以她的诗情和文弱,完全可以栖息山林或大院,安然度日,颐养天年,但这个看似柔弱的江南女子,却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和忍耐力。她热爱生命,对古建筑钟情无比,日以继夜地钻研古建筑学术,甚至在抱病的情况下,为写作《中国建筑史》而阅读了二十四史,并承担了全部书稿的校阅和补充工作。最后的十年间,她备受病痛折磨,却坚韧勇敢,医生以为最多只有三五年光景,她却以非凡的毅力熬过十年。而这十年,林徽因不是在病榻上度过的,她把所有的力气投身在了中国的建筑事业上,她和梁思成一起颠沛流离,考察中国古建筑,在中国古代建筑的研究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她在生命的最后几年设计出中国国徽,参与设计人民英雄纪念碑等建筑。据说,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全体代表起立,以鼓掌的方式通过了由梁思成、林徽因主持并设计的国徽图案时,林徽因病弱的身体,已无力从座位上站立起来答谢了。对事业的热爱,一生矢志不渝的奋斗和进取,生如夏花般灿烂,乐观豁达,成就了林徽因,这也证实了一个伟人背后的艰辛,而我们日常所感叹的工作上的那点点烦心事,又算得了什么呢。

更钦佩于她的聪慧。书中的林徽因,永远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不会轻易让自己受伤害,她给自己保留有一块净土,努力展现她最美好的一面。林徽因在16岁的时候遇到了24岁的徐志摩,但是当她发现自己摆脱不了徐志摩的妻子张幼仪的阴影的时候,她断然的选择了离开,没有告别,就像徐志摩的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在浪漫的爱情与安稳的生活面前,她最终选择了梁思成给的安稳的、真实的生活,就象书中所说的,林徽因是温和的,她的性情不曾有太多的放纵,所以她的生命不惊心亦不招摇,她不曾给别人带来粗砺的伤害,也不曾被他人所伤。书上还提到林徽因的一个细节,因为肺不好,在她到香山双清别墅养病的日子里,喜欢穿一袭白睡袍,焚一炷香,在花瓶里插几只鲜花,在窗明几净的小屋低眉写字,风雅至极。这种风情,又是几位凡妇所能想到。

书的最后收藏了林徽因的诗,仅看了她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便被“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所打动。据说林徽因写《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时已30多岁,而许多人看到诗时,都以为是她20岁所写。30岁的女子,很多已为凡妇,但林徽因始终是静美的,因为她的才情,闲来就读书写诗,所以她永远那么优雅而自如地穿梭在这个不是那么如意的人世间。她在《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中写下这样灵动而充满暖意的诗句,为世人留下了《情愿》、《仍然》、《一片阳光》等诗歌、散文,不得不让人感叹,知识确是一种后天的魅力,用心 经营,你会变得更美丽,深切体会,你会变得更加知性。

细细想来,恐怕只有这样的一个女子,才配得上“徐志摩为她徜徉在康桥,深情地等待一场旧梦可以归来;梁思成与她携手走过千山万水,为完成使命而相约白头;金岳霖为她终身不娶,痴心不改地为她守候了一世。”许多人都感动于金岳霖,书中说林徽因逝世后的好多年,某日,已是耄耋之年的金岳霖请来所有的朋友在饭店相聚,大家都诧异为何而聚,金岳霖在饭桌上简单说了句,今天是林徽因的生日。让人不得不为这样真挚的爱情,为这样执着的相守而感动。然而感动之余更生出了许多不忍,若是林徽因泉下有知,心里更是觉得对金老亏欠太多吧,而对于梁思成多年后娶了其学生林洙相伴余生,则更能安心一点吧。借用书名,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这恐怕更是林徽因所期盼的吧。

书里的一字一句,让人找到了一种宁静感,也让人生出一些感触,一个女人,温柔要有,但不是妥协,我们要在安静里,不慌不忙的坚强。当然,要做到这点,的确不简单,首先就是要学会静心,就像当下的自己,就是要学会调整心态,在繁杂的生活里,捡得片刻的清闲。比如说,静下心来,去细细体会文中的美句,去慢慢体味“人生若只如初见”,“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

你是人间四月天的感想体会范例(6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作者林徽因在《你是人间四月天》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请您阅读读书笔记吧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你是人间四月天的感想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你是人间四月天的感想体会(篇一)

婚前,梁思成问林徽因:“有一句话,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林徽因答:“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婚后,梁思成曾诙谐地对朋友说:“中国有句俗话:‘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可是对我来说是,老婆是自己的好,文章是老婆的好。”

一天,。梁思成从外地回来,林徽因很沮丧地告诉他:“我苦恼极了,因为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梁思成听了以后非常震惊,一种无法形容的痛苦笼罩了他,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虽然自己痛苦,但想到另一个男人的长处,他毅然告诉林徽因:“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金岳霖,我祝你们永远幸福。”而林徽因,不仅没有离开他,反而感动万分地对梁思成说了一句能让世上所有男人都无法拒绝的话语:你给了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来偿还!

如果一百个人来问我完美女子的标准,那么我一百次都会回答说是林徽因,是的,她已经是个传奇,是只能仰望的女子。她早已隔着如许烟波岁月,隔着那些男子的深情,美成书页中的一个剪影。所有人都知道她和徐志摩的故事。他为她写下那样的诗句,可是最后她还是没有选择他。可是,比起徐志摩那样激烈的爱,金岳霖的脉脉深情更令人动情。

汪曾祺写过一篇《金岳霖先生》,其中有个这样的细节,说是林徽因去世多年,金先生忽有一天郑重其事地邀请一些至交好友到北京饭店赴宴,众人大惑不解。开席前,他宣布说:“今天是林徽因的生日!”顿使举座感叹唏嘘。

他为了她终生未娶,因在他心中,世界上已无人可取代她。

即使多年后,当他已是八十岁高龄,年少时的旖旎岁月已经过去近半个世纪。可当有人拿来一张他从未见过的林徽因的照片来请他辨别拍照的时间地点的时候,他仍还会凝视良久嘴角渐渐往下弯,像是要哭的样子,喉头微微动着,像有千言万语哽在那里。最后还是一言未发,紧紧捏着照片,生怕影中人飞走似的。许久,才抬起头,像小孩求情似的对别人说:给我吧!

林的追悼会上,他为她写的挽联格外别致,“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四月天,在西方总是用来指艳日,丰盛与富饶。她在他心中,始终是最美的人间四月天。他还记得当时的情景,他跟人说,追悼会是在贤良寺举行,那一天,他的泪就没有停过。他渐渐说着,声音渐渐低下去,仿佛一本书,慢慢翻到最后一页。

有人央求他给林的诗集再版写一些话。他想了很久,面容上掠过很多神色,仿佛一时间想起许多事情。但最终,他仍然摇摇头,一字一顿地说,我所有的话都应当同她自己说,我不能说。他停一下,又继续说,我没有机会同她自己说的话,我不愿意说也不愿意有这种话。他说完,闭上眼睛,垂下头,沉默了。

那个时代的人,对于感情十分珍惜爱护,爱一个人大约便是长远的,一生一世的事情。因此爱得慎重,却恒久。

他从来没对她说过要爱她一辈子,也没说过要等她。他只是沉默地,无言地做这一切。爱她却不舍得让她痛苦选择,因此只得这样沉默。因为,能够说出来,大约都不是真的。

而如今多见的,却是那等付出一丝一毫都要斤斤计较的男子。付出一定要有回报。计算爱情,一如计算基金汇率,赔本生意,谁肯做。若自觉有些许吃亏,一定加倍讨要回来。面对这样可怕的现实,再看看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时候那样动人心魄长远的爱,真是让人心灰意冷。

爱固然值得珍惜,但是要人爱你一时一刻并不难。但是最美最好的,是有个人在至老时候还会想起你,那样深刻,深刻到他一生都从未忘怀过你。

他会想起你年少时候的容颜,在他心中,你永远都是十七岁的那个穿白衣裳的小仙子,他会想到嘴边不自觉地轻轻地微笑起来,叹息地说,她啊……之后便是沉默,沉默之下,原本是有千言万语的,可是已经不必说了,那样的你,在那样的他的心中,便是独一无二的万古人间四月天了。爱有很多种方式和理由,这里无意责怪谁,只不过我觉得金岳霖的故事听起来更加撼天泣地。

金岳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他一辈子都站在离林微因不远的地方,默默关注她的尘世沧桑,苦苦相随她的生命悲喜。

你是人间四月天的感想体会(篇二)

当我看见这本书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它,一个是因为它的名字,另一个是他的封面设计,给我一种好像是沉淀了时间的厚重感。

在这本书里,收录了林微因的散文、小说、书信、诗歌,而这些也不能完全展示这个传奇女子的一生,在民国著名才女里,林微因被胡适誉为“中国一代才女”,虽然张爱玲和萧红等人也是在这个时期,可是她的才艺却显得更加全面。她几乎是一个时代的标记,她的容貌、她的才华、她的感情生活都是美丽的映画,让世人缅怀至今。

作为一本收录书,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是最为详尽的收录了她的书信,尽管并不完全,可是也是作为一条长长的时间链条,穿起了她的留学生活到晚年生涯。从这本书中,我可以读到林徽因的文化特征,她作为诗人、文学家、建筑学家、在她的文字里还带着一丝硬朗的气息,就像是建筑物尖锐的棱角,拥有着一个时期特殊的标志。

我喜欢林徽因,喜欢她的洒脱,喜欢她的境界,喜欢她的诗歌,而当我第一次看到《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时,我就被这首诗深深的吸引:“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那轻,那娉婷,你是,鲜妍百花的冠冕你戴着,你是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雪化后那片鹅黄,你像;新鲜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水光浮动着你梦期待中白莲。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这首诗发表于1934年的《学文》上。关于这首诗有两种说法:一是为悼念徐志摩,二是为孩子出生而作,以表达心中对孩子的希望和孩子出生所带来的喜悦。而我认为这首诗歌是写给他的孩子,这一点,从我成为妈妈之后有了更直接的感受,当我抱着软软糯糯的孩子的时候,看着他对我笑的时候,看着他咿咿呀呀伸开手要我抱的时候,我真的是感觉到他就是我的整个春天。

四月,是春天中的盛季。这样的四月,是苏东坡笔下的江南春景:“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是杜甫笔下的春色:“两个黄鹂鸣翠鸟,一行白鹭上青天。”人间四月芳菲尽,林徽因用一首诗,描绘出了整个四月的美好盛景,她用她独特的气质在文学上保持着独有的韵味,照耀着这与众不同的人间四月天。

你是人间四月天的感想体会(篇三)

一身诗意三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她是传奇,是永恒的话题,是“世外仙妹寂寞林”,是中国第一位女性建筑学家——林徽因。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林徽因笔下对梁思成爱的赞颂让人看到了春日里一对手牵着手的伉俪。在林徽因的眼中,梁思成的爱是人间的四月,是四月的春光,温暖、和煦、明丽。在梁思成的眼中,林徽因于他又何尝不是“人间四月天”。林徽因是他的妻子、同事、旧日同窗,更是他一生的支持和思想上的同行者。

中国近代史上的女作家不少,我却最喜欢林徽因;文学史上的好作品不少,我却最喜欢林徽因的《你是人间四月天》。林徽因是母亲,是妻子,是建筑学家,是诗人,更是文学家。《你是人间四月天》一书,收录了她近六十篇小说和诗歌。每一首诗都有自己独特的风光,但只有一点从不曾改变,无论是《灵感》、《记忆》还是《笑》,无论是小说还是诗歌,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只属于江南女子的细腻、婉约和对生活的热爱。

她,是“中国一代才女”;是徐志摩心中“飘零的生命的归宿”;她让金丘霖“极赞欲何词”。无论多少亮丽、耀眼的光环笼罩在头顶,她始终是林徽因。即使在去世后,也只留下了一方小小的墓碑。无论有多少人赞誉她笔尖流畅的文字,她却始终未说过自己是一名文学家。即使在去世后,也只在墓碑前刻下了一行小字——建筑学家林徽因。林徽因,一个如诗一样的女子有着高尚、澄澈的灵魂。

时光流转,愿林徽因笔下的世界依旧美好,愿她永远生活在人间四月天。

你是人间四月天的感想体会(篇四)

摆在书架上的那本《你是那人间的四月天》,虽说还不那么旧,可灰尘却将它埋没,就像在园子石井口黑暗深处吞没的丫鬟,还有那被民国埋葬的封建礼教。文珍逃离得如此决绝和义无反顾,其实早有征兆,在这片看似幸福美好的园子里,一个渺小、孤苦无依的丫鬟的命运,注定如浮萍一样危险地沉浮着,而那如晨雾一般虚伪和缥缈的自由,骨子里却注满了束缚和偏见,危机与残忍。

那时候,家里在复杂情形下搬到另一个城市去,作者林徽因便成了多出的一件行李。那时大约七岁,似乎已经长大,篁姊同家里商量接我过去住半年。于是,我在美妙的童年时光中来到了那个陌生而又有些沉默的大家庭。一切都是那么模糊,重叠的一堆新印象乱在一处,渐积地在纷乱的周遭中。一天又一天尴尬度日,在慌乱中寻找着千头万绪,宛如红楼梦中的初到大观园的黛玉般内敛羞涩,在短暂停留的园子里,因为陌生带来了孤单、怯生和寂寞。这时,因为文珍的出现,让我的生活找到了保护、温暖和慰藉,生活因此有了旋绕的中心,而这样的依靠和安慰,却因文珍的逃婚,化成了尘封的思念,而这样的思念却永无回音。

文珍在园子里是一个凝固的中心,在那儿她有着不属于普通丫鬟般的“自由”,她带给我陪伴的快乐,让生活变得饶有乐趣。打牌、钓鱼、园角摘桑葚、拆旧衣……

她成了我生命中的绿洲,不仅仅是她的热情和活跃,更多的是她的张扬与自由在潜移默化地感染着,她似乎有一种魔力和本领,可以让每一个人都喜欢她,不管是主人还是仆人。在园中,她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样的自由仿佛是无拘无束、无所顾忌的,园子在那一刻成了文珍和我的天堂,在那里我们拥有了乌托邦式的自由时光。

直到有一次,我们为了打发无聊的孤独,在树荫下一起拆起了旧衣,她指着大石井,同我讲了一个故事。她说:“文环比我大两岁长得顶好看了,好看的人没有好命,更可怜!我的命也不好,可是我长得老实样,没有什么人来欺侮我。”文环是跳井死的,这事发生在我未来之前。而这件事却和给院子里给孩子们讲诗的主人芳少爷有关。她幽怨地撕着扇子,原本温柔的笑容在夏日正午的阳光下如刀锋般尖利、冰冷,那漠然而又有些凄厉的眼神,笼罩在那幽怨阴郁的神情里,我想,她有些恨意,命运的浅薄由主仆身份的天然确立而无可奈何。不知是否从那时起,背叛和逃离这个园子开始在心中有了萌芽。

夏天的薄暮中,大家都到池边看荷花,文珍被我拉到了一扇永远锁闭着的小门前,因为门后世界的一次偶然相遇,她的命运从此改变。我们爬到假山上,看到了住在门口的革命党,隔壁院里出现的并非家族里盛传的张牙舞爪的鬼魅,而是一个带着阳光般笑容的剪着短发的年轻人,显得谦恭而又有礼貌。她凝视着那个东洋留学生和夏日薄暮里有些热烈的晚霞,良久,她慢慢下去,回到池塘边的,树上夏蝉的鸣叫,让她烦躁的内心变得有些空灵起来。

可是因为这件事,全家的空气突然变得紧张起来,老太太和二少奶害怕小孩子们爬假山结交革命党,她们的思想古旧保守,为了昭示主人的威严和尊贵,更希望通过严加管教,控制住园子里的仆人丫鬟的肉体和灵魂,让她们永久封闭在高墙之内听命自己。她们对文珍狠狠地进行了责罚,尽管没有看到她被打过,但是白天的她变得越来越沉默,而夜晚花园的角落里偶然传来的女人哭泣,无论多么忧伤、失落甚至有些凄厉,都会被冷酷的黑夜瞬间裹挟。我想,文珍的内心此刻只能通过沉默和哭泣来排解出心中的恐惧、委屈和厌恶,这时,一切变得真实起来,仆人终究是仆人,命运多舛、无法支配,园子如监狱般压抑。自由在这里是苍白无力的,心灵在这里是无处安放的,命运也不会有温暖归宿。

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被安排嫁给一个脸色乌黑,看上去有四十多岁,背有些驼,指甲长长的两只手总是笼在袖里的钱庄管账。大家会戏谑地喊他新郎,我想,这些近乎嘲讽似的嘘寒问暖一定深深刺伤了文珍脆弱柔嫩的心,她的心头在滴血。为了从这压抑的家庭中挣脱,为了从古旧的思想和控制中脱身,她选择了背叛和逃离。她不相信命运的安排,于是拼命越过那片高墙内的家庭中的主人,曾经有过的爱意和温馨已经如秋风般远去,对自由的渴望和热烈主宰了她的心灵,此刻,爱的越深恨得越深。

最后,真的革命了,文珍在中秋节后快要出嫁前终于逃走了,我不知道她是否跟着革命党逃跑的,但是她终究没再给我来过一封信。其实,自由在每个人心中都是原始质朴而又有些简单的,是人与生俱来的最本质的东西。但是,在被命运和伤痕的一次次压制中却会变得紧张、压抑且韧劲十足。一旦脱离枷锁的束缚,摒弃曾经有过的被封闭的幸福,割断那些戏谑的温暖,告别曾经真实的思念,无悔地远去,执着的内心虽然有些短暂伤感,但是那样的自由才足够彻底,那样的生活才值得期待,那样的命运才是脱胎换骨、化茧成蝶的真正新生。

你是人间四月天的感想体会(篇五)

偶然捧起一本《四月天》,静坐在林徽因的诗意里,我的思想随书中风景徐徐前行,去漫溯到那更深远的书境,寻觅着这最美人间四月天。

我徜徉于延宕的乡村小道上,在这薄雾的朦胧里,晨雾中的村庄格外静穆,兰花似烟的香味,水草幽幽的清香拂着我贪婪的鼻翼,我辨不清前行的道路。路上也没有行色匆匆的过客指引我,正如我赏书时的迷惘,眼前有的,并不是如我所想象的,没有倚红绕翠应有的春花秋月,只有“一条枯枝影,青烟色的瘦细。”就像是习习寒风从历史深处漫溯而来,几分寒意,几分苍凉,如烟似雾,浅浅淡淡,“月迷津渡,雾失楼台”,志摩那瘦削的身影在蹑履前行,如此朦胧,如此缥渺,我想那肯定不是人间四月天。

我彳亍着前行,继续寻找着这人间四月天。

旭日与白云相依相随,这里笼罩在一片绿意葱笼里,我把自己融入自然中,让我感觉行走在一幅山水画里,赏湖水苍茫,嗅绿意芬芳,听簌声微微,这一切漫润着我的心灵,没有了志摩的孤独,没有了小曼的呓语,徽因的倾情更让我涕泗,这是我要寻找的书中风景吗?可是这里的一切让我有一丝落寞,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我想,那应该不是人间四月天。

我跋涉在漫漫书途中,夜阑人静里,宁谧的天空没有一载星辉,只有皎洁的月光,倾泻而下,温柔似水,宛若一弯清泉中浮动的白莲。我看到了窗棂之外,“多少百里的平原土地,多少区域的起伏山峦。”可那是人间四月天么?

携一缕书墨馨香,我来到一片旷野,小路上散落着一层层细薄的稻草,一旁枯树枝茎上留了一点苍翠,我看到不远处有几个模模糊糊的身影,那是四个乡下人的背影,“一个头上包着黯黑的白布,两个褪色的蓝布,又一个光头。他们支起膝盖半蹲半坐的,在溪沿的短墙休息,还有西梆子的声调。”此时,志摩的潇洒多情不见了,小曼的醋浓情意不在了,徽因的意缠情绵不再了。而我所看到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归,一家老少,齐乐融融,村庄和美,他们共赏着落日余晖,良辰美景,这里没有嘈杂纷乱,此时此景,我已经等待很久了,我想,这应是人间四月天,这才是书中风景。

我知道,只有投入心灵,才能闻到生命的醇香,只有付出真心,才能悟得真情。

读书的过程,好比是一个不断寻觅,不断发现,不断探知,不断追求的过程,我想,人间四月天从不是指那些充满颜色的风景,而是我们从清澄的视角看待事物,去发现生命的美好,生命的本质,感悟书外的情感世界,我想,那就是人间四月天。

书里的风景更迭变换,蕴含的道理也深不可测,而最重要的,从不是结果如何,而是,你是否享受这个过程?你是否找到了意义所在?你又是否领悟了“书之真性情”?

你是人间四月天的感想体会(篇六)

望着窗外飘落的雪花,“人间四月天”竟像是梦里才会出现的景。四月的飘雪,不禁让人惦记起家那边的春天,现在的家乡,绝不会是沈城现在这般荒凉;也记起那个写下《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的,如莲一般的女子。

那一年,那一月,西湖里的荷花依旧盛开。六月的杭城,某个烟雨小巷里,一声婴孩的啼哭。从那一刻起,这座本就诗情画意的城,更添了一番风韵。

祖父林孝恂从《诗经·大雅·思齐》里采了“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中的“徽音”两字(后因与当时的一位男性作者林徽音相混,1934年改名林徽因)。林徽因,这个从诗里走出来的女子,她所有的温柔,所有的聪慧仿佛都是与生俱来的。

总以为,这样的一个美丽的女子,应是伴着诗书,伴着瑶琴,伴着那烟雨朦胧的江南,诗意般地度过这一生。也的确,她的人生,不缺诗意。

那一段“康桥之恋”,那一首《再别康桥》,足够一般的女子浪漫一辈子。但终究,她不是一般的女子。她没有留恋,留恋那一段浪漫、诗意,却不能让人踏实的爱情。只是,在徐志摩离开人世之时,这个多情的女子还是多了份牵挂,那一篇《悼志摩》,她的心痛在字里行间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似乎天经地义地,她选择了那个她心中能与她携手共度余生的人——梁思成,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这样的婚姻,让林徽因想要安定的心有了依靠。但最后的最后,徐志摩在林徽因离开后,选择了陆小曼;梁思成更在她离世后选择了与自己的学生开始了另一段婚姻。只有另一个男子,不计回报,守护了她一辈子——在她生前守着她的人,死后仍守护着她的灵魂,那就是金岳霖,为其终身未娶,在她离开后,不忘她生日的人。

徐志摩的多情浪漫,梁思成的儒雅稳重,金岳霖的至死不渝。终究,是怎样的一个女子,能在这样三个才华横溢的男子之中,还如杭城西湖里的白莲一般纯净。

如若,一个女子只因为她有过这样三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我是定不会如此喜欢她的。一个女子,若只能在一个个爱情故事里才能找着她,那是否失去了真正的自我?

而林徽因,恰恰是那个“爱情”与“事业”双丰收的女子。无疑,她是一位诗人。那一首《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感动了多少人?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总觉得,写这首诗时的她,该是“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的妙龄少女。谁又知,竟是出自早已别了青春,添了成熟风韵的三十岁的林徽因之手。生命早描定她的式样太薄弱是人们的美丽的想象。她在“深夜里听到乐声”,却在诗的结尾用了这样的词句。似乎早已知了天命,再美的想象也是无用之功。每次读到这首诗时,总觉得,她活得太清醒,连做梦的机会都不给自己留下。会想,这样的她会不会很累?

我想,文字该是她的梦。若非如此,又怎会视其为知己。但她终究未像黛玉那样“一生与诗书作了闺中伴,与笔墨结成骨肉亲”。她,还有她钟爱的建筑事业。

无疑,她也是一位建筑学家。相比她的爱情,她的诗,她的建筑事业的成就被太多人忽略。甚至,与其丈夫梁思成在建筑史上的成就相比,更是不值得一提的。这该是怎样的不公?他与梁思成一起研究过古代建筑;1934年,又为梁思成的《清式营造则例》一书写了《绪论》;1942年,又受梁思成委托,为编写《中国建筑史》,竟抱病研读了二十四史;1949年,又参加了国徽的设计工作。

生活中的柔情,诗歌中的清新,又与建筑上的一丝不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又该是怎样的一个女子,能做到这样的“巾帼不让须眉”?

那一年的人间四月天,五十一岁的林徽因永远离开了。正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里写的那样:“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从未想过,一个女子竟能让这个世界如此增色,却又从未真正求过什么。“质本洁来还洁去”,生于莲花盛开的季节,又在她挚爱了一声的人间四月天离开。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大全八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无声告白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作者伍绮诗撰写,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我们该如何去写无声告白的读后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无声告白简短感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一】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念是成就真正的自己,一念却是终结自己,所谓“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不幸的是,《无声告白》所选择的是“地狱”。压抑沉重的几小时里,跟随着莉迪亚的死,展开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来自底层家庭备受种族歧视的华裔父亲,来自单亲家庭想要突破性别歧视有所成的母亲,莉迪亚认为唯一理解她的却同样没有朋友内向的哥哥,一直不被关注到敏感安静的妹妹。

谁造成莉迪亚的死亡呢(自杀)?正是以爱的名义,“谋杀”了她的至亲之人。可是,又怪罪不起,在随后的每个人成长背景描述之中,父母兄妹每一个又都是可悲之人。获得终身教授、娶了白人妻子、儿女乖巧优秀的父亲,终究是没有祝福没有朋友在那个年代受歧视的中国人,他的自卑造成了寄厚望与女儿莉迪亚有更多的朋友;为了爱情放弃梦想的母亲更自然而然的将成为医生的梦移架到莉迪亚身上;父母以爱的名义始终未曾真正了解她的内心;而唯一和她相同处境的哥哥,却因为父母的爱、关注永远在莉迪亚身上,即使他优秀到通过哈佛的申请,父母也只因莉迪亚的考试不及格而忽视他,他想逃离,离开这个让他感受不到温暖的家,可是对莉迪亚而言,哥哥的“背叛”是她最后的稻草折了;妹妹则是个永远的小透明,她敏感懂事,隐藏许多大人的秘密。

也许很多人会痛心原生家庭,但这个小家庭,无非也是当时社会的产物。结尾并不那么黑暗,在无奈过后,我还是挺喜欢这个不完美的结尾,毕竟父母间是有爱的,他们是相互理解的,哥哥最后看到了朋友,看到了小妹,相信他们永远都是怀念着莉迪亚的。

人生不就是这样,这个世界没有完全的公平,学会承担,学会克服,学会改变。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二】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三】

你好,我是权建卓,7.16中午看完这本书,今天谈谈。《Everything I Never ToldYou》中文译名《无声告白》,作者是伍绮诗,书封面上写着“征服欧美文坛的华裔作家,凭借处女作夺得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图书桂冠”。

“告白”有表白的意思,但这里不是,一个沉重的故事。

1、故事是个好故事。开篇第一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

莉迪亚,16岁,家中老二,混血女孩,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与期望。复杂的故事随着探寻莉迪亚的死因展开,华人父亲詹姆斯,母亲玛丽琳,两人的童年经历以及相遇、相恋,结婚生子。

至于死因,警察判定是自杀。“她轻轻地下到小船里,松开缆绳。……她跨出小船,走进水中。”2、这个故事想要告诉什么?封面的'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可能是莉迪亚没有摆脱他人的期待,没有找到真正的自己,也许吧。这篇是读后感,但并没写太多,因为我没太大感受。这本书不长,断断续续地看了两个多星期,看着后面的忘着前面的,一些剧情、一些细节都忘得差不多了。

我知道一旦看完了这本书,就会把它丢掉一遍,很久很久也不会再碰,剧情会很快忘记,像是没读过一样。但我愿意等待一个时机,唤醒一些记忆,那时会重新翻翻这本书。

3、书中打动我的一点句子,虽然需要配合着剧情,但我还想分享给你。

她把鼻子埋进莉迪亚的头发间,暗自许诺,绝不过分纠正她的坐姿、逼她寻找丈夫、打理家务;决不建议女儿从事不适合她的工作,过不属于她的生活;决不让她在听到“医生”的称呼时,只想到男人。她要在余生中一直鼓励女儿,让她做出超越母亲的成就。(莉迪亚5,6岁时,母亲玛丽琳的心理活动)

“你母亲说得对”,他说,“你应该和一个更像你的人结婚”。(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因为詹姆斯是华人)

“让我们假装,”他说,“你从来没遇见我,她从来没出生。这些都没有发生过。”然后,他就走了。(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

不管过程多曲折多沉重,结局还好。生活总要向前看,向前走。“她明白,他们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7.16中午这本书即将看完时,买了作者的另一本书《小小小小的火》,封面上同样有一句话,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小说桂冠。

对了,还有一句,永远记得,你呼吸着的每一个瞬间,都应该去过你真正想要的生活。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四】

无声告白,读了很长时间。一开始读的时候,总是觉得英语写出来的没有汉语写出来那么优美,句子表达比较直接,修饰语较少,直接描写的话语较多,读的时候不能像汉语有那么大的魅力。但的,随着阅读的进行,我的想法改变了。任何一种文字,一种语言,它都是独一无二的。

阅读是一种态度!

这本书营造了一个压抑、悲伤的氛围。无论是周围的环境,还是身边的家人都对自身有着很大的影响,再加上交流的不畅、不够,导致人物内心有太多不可言说的秘密,而这些秘密就是人物身上的枷锁、负担,越来越重、越来越沉。

文章一开始就说lydia死了,这句话像颗炸弹,轰的一声,炸的所有人全都懵了。lydia是谁?她怎么就死了?发生了什么事?一连串的问题出现我在脑海中。慢慢的,原因、真相被一点一点的揭开。这本书读起来就像在看侦探破案一样。从案件的发生开始,一步一步,抽丝剥茧,最终找到事实的真相。

文中james是一个自卑、不够成熟的人,作为一个中国人,在美国这里,他感觉不能用光明正大的身份来生存,他极力的缩小自己的存在感,从不出头,他想像一棵树一样活在森林中,无人注意,安安静静。他热切的想融入这种环境中,像别人一样,自由的呼吸,自由的享受阳光。但是,事与愿违,他没能够。不管是当时的环境,还是自身的性格,他没能成功。所以他将目光转到lydia身上,她乖巧听话,她那么漂亮,她学习那么好,总之james相信,自己没有做到的事,她也许可以,她一定行的。所以james送lydia各种关于人际交往的书,关注他与同学及朋友的关系,希望lydia可以和同学打成一片。

文中marilyn是一个骄傲、聪明、有毅力、有追求的人。她可以为了她喜欢的学业忍受别人的嘲讽和轻视,她也会尽最大努力,将实验做的完美,考试成绩全得a,她为当个医生在努力着。但是,当她一言不发,一言未留,扔下家人前往学校读书,甚至直到她住院,家人才从医院知道她的消息,我又不得不说她很自私。特别是lydia因为她的离家而在性格或行为上做出的改变,可以说为lydia今后压抑的生活学习状态埋下了伏笔。marilyn在回归家庭之后,依然对成为医生而心心念念,但她心里明白,她没机会了。此时的lydia就是她黑暗中的一点光,lydia是有机会成为一位医生的,而且她可以培养lydia。但她给lydia买的各种书都不是lydia现在所能看明白的,所能接受的,她买那些书回来只是她自己想看,只是为了她心中的一点执念。

文中的nath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他想成为宇航员,他想飞出地球。他一直在为此而努力,包括他将各种相关书籍全部看了个遍。同时,我认为他的这个梦想有一部分是基于他想逃离这个家,他想飞出这个家,离这个家远远的。也许他当时离家的想法还不成熟,但是这个想法已经出现在他的潜意识中,这个想法已经播种在他的头脑中。当他收到通知书,收到邀请信,收拾行李准备离家,以及他在电话里所说的话,这些都说明他对这个家不喜欢,甚至很厌烦。在他小时候,他羡慕父母对lydia的宠爱,他讨厌父母对他的忽视。但等他明白了lydia的无奈时,他对lydia也是非常同情,他也经常安慰lydia,虽然是吐槽自己的不被重视。可是,安慰的次数多了、过于频繁了,他也会感到厌烦,但这种安慰,更像是一种习惯,更甚于是一种例行公事,虽然他在安慰lydia的过程中,也能向lydia倾诉自己不被重视的烦恼。总之他在这个家里完全没有感觉到一点温暖。

文中lydia由于小时候妈妈离家给她心里留下了一定的阴影,她怕母亲会再一次的不告而别。她听妈妈的话,妈妈让她往东她绝不往西,她尽自己所能,满足妈妈对她的一切要求。虽然她是家里的焦点,发光体,但与之伴随这的是父母所给予的沉沉的希望。对,她所遭受的就是父母望女成凤的心愿。而这会把她压垮。nath对她来说就是一缕微光,是她想抓住的一点温暖。nath虽然将她推进水中,但当nath将她从水中救起来的时候,nath手掌的温度是她那时所感觉的的唯一温暖,并且他们有了共同的秘密,nath就是她的救命稻草,她将他紧紧的抓住。在lydia去博物馆看动物骨骼、化石时,她看到一颗琥珀。当时文中对这颗琥珀的描写,就是lydia一生的写照。

文中的hannah是一个一直奢望着家人的关心的小女孩,她偷拿家人的各种小东西就是为了引起家人对她的注意,对她的关心。特别是文中有描写她想靠近母亲,安慰母亲时所表现出的那种小心翼翼。她总是显得特别的胆小,她不想收到各种批评的话语,所以她努力的缩小自己的存在感。但也许正因为如此,她才会以一个相对来说有点像局外人的身份来看这个家里所发生的一切。

总得来说这本书描述的就是外界环境对人物的影响是深远的,而沟通的缺乏是导致问题进一步积累的又一层次的原因。文章在最后有给读者以希望,让读者看到james一家人会和乐的生活。但我觉得现实是骨感的。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五】

《无声告白》是美国的香港第二代移民伍绮诗耗时六年写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文字很细腻,写作也很清新自然流畅。

对于我来说,我读这本书,读到了很多,有很多共鸣,描述詹姆斯心境时所说,虽然詹姆斯生在美国长在美国,但他却没有一刻觉得有家的感觉,我觉得这是中国人在国外生活的群像,出国后,我们能发现自己与我们的国家紧密相连,我们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打扮自己,不敢放松。别人觉得我们宅,我们自闭,我们只会读书。那就要更努力去社交,保持好成绩,出门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这样的紧张也是在提醒着我们,这一方水土,是战场,不是家。

而对于这里面的感情描写我也觉得非常的细腻,作者在描写詹姆斯和玛丽琳初见时在詹姆斯的办公室里,玛丽琳观察到对面人五官的细节,动作的细节,那种小鹿乱撞的紧张,看着伍绮诗的文字,似乎眼前有了画面,似乎心跳也随着加速了。

总之,这本书有着神奇的魅力,看着看着就会深陷其中,并不是为了知道后面的结局,而是这样的文字就是一种舒服的感受,不知不觉就想一直看下去。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六】

《无声告白》描写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一个混血儿家庭的故事。父亲詹姆斯是中国人,是中国劳工的后代;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玛丽琳上哈佛大学二年级时认识并爱上在该校读研究生的詹姆斯,不顾母亲的坚决反对,毅然中断学业嫁给詹姆斯。詹姆斯因为是中国人,虽然成绩优秀,却丧失了留在母校哈佛任教的机会,去了一个不知名的大学当老师。

这个家庭,一个自卑的难以融入当地社会的父亲,一个心底里藏着医生愿望却不得不窝在厨房里给一家大小做饭吃的母亲,两个长的像父亲的孩子内斯和汉娜,一个长的像母亲的孩子莉迪亚,这样的家庭必定会有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

因为长相,三个孩子在父母眼中的待遇千差万别。内斯和汉娜颇受忽视,而莉迪亚则备受关注。仿佛同在一块地里生长着的三棵庄稼,内斯和汉娜靠天吃饭,天下点雨他们就接着,不下雨他们就渴着。莉迪亚则每天被母亲和父亲浇水施肥,父亲每天给莉迪亚浇的水是广交朋友,努力融入当地环境,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而母亲给莉迪亚施的肥却是学习学习再学习,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然而,事与愿违,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内斯,这个被忽视的长的像父亲的孩子却拿到了哈佛的录取通知书,而这个是父母对莉迪亚的期望。内斯的成功,并没有缓解莉迪亚的负担,反而更增添了父母亲对莉迪亚的信心,莉迪亚背负的期望更重了。莉迪亚终于不堪重负,半夜里独自走向湖底寻求解脱。第二天早上,母亲玛丽琳还在餐桌前给莉迪亚削好了铅笔,标记好了那错了的六道物理题....

毫无疑问,詹姆斯和玛丽琳是爱孩子的,像千千万万的天下父母一样,但对三个孩子冷热不同、旱涝不均的期待造成了他们完全相反的结果。人本主义哲学大师罗杰斯说过,人性是积极乐观的,人本身就有自我实现的倾向。无疑,内斯是幸运的,他靠自己本身的成长动力完成了逆袭,而莉迪亚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就在于始终没有按照自己的生长节奏成长,始终被父母亲催促着拔苗助长。

如今,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下,在幼儿园入园、小升初、中考、高考、考研、入职考、国考、司考、职业资格考等等各种考试的大环境下,几乎所有的父母孩子都卷入了这场考试大战中,没有人在乎孩子的感受,也没有人考虑过孩子的自然生长节奏,早教、胎教早就不是新名词了,现在有的地方为了争夺优质教育资源,竟然从控制受精卵开始控制孩子出生的月份!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是多少父母的信条。然而,父母的言行举止、父母的三观才是孩子的起跑线,否则,赢了学业,输了人生。很难想象,一对满嘴脏话的父母怎么可能教育处彬彬有礼的孩子;一进家门就打开电视的父母,怎么可能培养出爱阅读的孩子。孩子就是在家庭这片土壤上长出来的,孩子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有父母的影子;孩子交朋友、对待同学的方式都是父母为人处世的翻版。父母才是孩子的起跑线。

今年高考完,一个同学给我打电话说工作,顺便说起了他的孩子高考,当时分数还没有出来,我也是顺口问了问孩子考的怎么样,他呢,顺口回答:“考不上600分以上就没有好学校。”因为是同学,我也没客气,立刻反唇相讥:“孩子的路还长,你的眼光不要仅仅盯着高考这一个点,当年我上的是大学,你上的是中专,现在还不是你比我强嘛。”人生是场马拉松,而孩子才刚刚起步,谁又能说起步较慢的孩子最后就会输了呢?我特别欣赏龙应台的那句:“孩子,你慢慢来!”

是啊,孩子,你慢慢来,年幼时,妈妈会护着你;年少时,妈妈会理解你;成年时,妈妈会是你身后最为坚强的后盾。这才是一个合格母亲的正确姿势。作者:莲说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七】

一个追求特立独行想做医生的美国女子和一位在美国长大不合群的中国男子组合家庭。他们彼此艳羡,男子羡慕女子的坦然自若,自信大方,毫不畏惧;女子羡慕男子的特立独行。这样的结合似乎很合理,但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与周围格格不入。因为家庭,女子放弃了医学梦,最终把所有的梦想期望寄托在女儿身上。男子则想让女儿变得更受欢迎,拥有更多的朋友,一直被异化,被忽略这也是他曾没有得到过的。然而她们的女儿并不喜欢医学成为干练的女强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性格有点孤僻的小女生。接下来,她承受了太多,终于因为“极度”关注走向毁灭。

父母以为很爱我们,给我们所有,结果发现却只是他们想要的。乖巧的孩子想要父母开心,结果发现自己不开心。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她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都是普通的人,不必为充当缓和矛盾的工具,而接受所有,承载过多的期望。

在外人看来你恍如救世主,试想当年王昭君出使西域和亲的背后她隐藏了多少悲哀与孤独,却仍要以光辉的和亲使者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我们千古吟诵,而不知她背负了多少光辉使命的压力。但还是值的肯定:她伟大,她隐忍。一个让人敬佩又怜惜的女子。

我们应该要有自己的声音,不必去伪装成大家想要的样子。

倘若他们的女儿是一个会发出自己声音的人,那么她也许不会走向绝望的道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么就算你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多么的不合群,你也不会觉得孤独。这个社会并不缺少孤独者,不必自怜自艾。有句众所周知的话:你的孤独虽败尤荣。“认清自己的孤独,才能倘开心扉,才不会被孤独本身所困扰。不用逃避,不用掩藏,这样就是你,或许看起来就是那么的不合群。”这是我想对莉迪亚说的,你背后似乎有些我的影子。

对每个人来说生活本身是不同的,没有好坏之分,你觉得快乐那就对了,人生也就是这么回事。我不说庄子的虚无主义,我不能超然物外,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得由你自己选。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八】

昨天看完了同事推荐的《无声告白》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遗憾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在不断的重演,可能会永远存在,更可怕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

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第二代移民美国的华人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之后,移居到美国一个小镇,生了三个孩子,这里小镇只有他们一家混血家庭,其他都是白人。一家人在这个环境中格格不入,父母的成长环境和心里,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父母把自己的所有期望压其中的一个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后走向......

书中大量的细节和心理描写,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芒在背。

"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结婚的时候女孩的母亲给她说的说,像个诅咒一样。

对于他们的小孩来说,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的父亲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最后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海上日出课后心得感悟(5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阅读作者巴金写的《海上日出》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属于自己的《海上日出》读后感该怎么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海上日出课后心得感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海上日出课后心得感悟【篇一】

这篇《海上的日出》是我国著名作家巴金写的,其中描述了巴金在海上看日出的感想。从而引起了下文,埋下了伏笔。

从“为了看日出,我常常早起。那时天还没有大亮,周围非常宁静,船上只有机器的响声。”而一看出虽然文章是从天未大亮、太阳尚未升起写到太阳冲出重围、出现在天空,但并非写的同一天清晨看到的景色,而是集中概括了作者多次在船(海)上看日出所得的总印象和具体观感。

文章用词准确,简洁流畅,用四段文字及其细致地描写了日出过程中天边、太阳、云层和海水的色彩与亮光的变化,分别是在“天空还是一片浅蓝,颜色很浅。转眼间天边出现了红霞,慢慢地在扩大它的范围,加强它的亮光。我知道太阳要从天边升起来了,便不转眼地望着那里。

日出本来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会给人们壮观、辉煌的感觉。作者的开头一段就点明了对日出这一自然界景观的喜爱。无论是“探着脑袋”、“目不转睛”,还是“迫不及待”,都能表现出人们盼日出的急切心情。接下来描写太阳升起时的情景时,一个“钻”,一个“露”,把日出是这一瞬间表现得比较形象。对于“太阳露出大半边脸”时的描写,作者采用了拟人的手法,让读者认识到“物”虽无情人有情,真实地再现了作者对于景观的喜爱。文章的最后一段富有激情:人们迎着朝阳、海风,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驶去了。形象而生动地体现了人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

海上日出课后心得感悟【篇二】

这篇《海上的日出》是我国著名作家巴金写的,其中描述了巴金在海上看日出的感想。从而引起了下文,埋下了伏笔。

从“为了看日出,我常常早起。那时天还没有大亮,周围非常宁静,船上只有机器的响声。”而一看出虽然文章是从天未大亮、太阳尚未升起写到太阳冲出重围、出现在天空,但并非写的同一天清晨看到的景色,而是集中概括了作者多次在船(海)上看日出所得的总印象和具体观感。

文章用词准确,简洁流畅,用四段文字及其细致地描写了日出过程中天边、太阳、云层和海水的色彩与亮光的变化,分别是在“天空还是一片浅蓝,颜色很浅。转眼间天边出现了红霞,慢慢地在扩大它的范围,加强它的亮光。我知道太阳要从天边升起来了,便不转眼地望着那里。

果然过了一会儿,在那个地方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是真红,却没有光亮。太阳好像负着重荷似的一步一步、慢慢地努力上升,对了最后,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还面,颜色红得非常可爱。一刹那间,这个深红的圆东西,忽然发出了夺目的亮光。射得人眼睛发疼,它旁边的云片也突然有了光彩。”中勾勒了海上日出前、日出时和日出后三幅图画,给人以美的享受。最终推出看日出者和太阳、云彩和海水一起光亮起来的伟大奇观,同时,又在激励人们要向往光明,奋发向上。

海上日出课后心得感悟【篇三】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变得那么生动,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是啊,太阳是神圣的,太阳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太阳冉冉升起的那一刻就代表着黎明的到来,它那灿烂的阳光曾经无数次的照耀着这生机勃勃的大地。

文章曾经多次运用比喻和拟人的手法,把太阳当作人来写,突出了太阳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精神。其中有一句:“到了最后,它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真红得可爱。”这其中的“冲破”和“跳”使用得恰到好处,把这一段描绘得淋漓尽致,使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

海上日出课后心得感悟【篇四】

《海上日出》通过对海上日出情景的,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和追求光明前程的思想感情巴金在写这篇文章的前几天曾说“我看见了种种人间的悲剧,在这里我认识了我们所处的时代,在这里我身各种的痛苦。我挣扎,我苦斗……我下决心做一个社会运动者用人群的力量来把这个创造,创造成一个幸福的世界”。

巴金之所以能成名,是因为他有一般人没有的精神。那就是坚持不懈,顽强拼搏的品质。即使出生在富裕的家庭。却没有富家人的那种傲气。

文中的一句“‘这个太阳好像负着重荷似地一步一步’”这句话用了比喻的手法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刚开始太阳的状态表达了作者对太阳的喜爱之情。《海上日出》充分体现了青年时代巴金的进步思想和政治信念: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

海上日出课后心得感悟【篇五】

近期读完了《海上的日出》这篇课文,我知道了这篇课文主要写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迷人壮观景象,通过对海上日出情景的描写,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和追求光明前程的思想感情;还知道了作者是巴金爷爷,他是四川人,他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家》《春》《秋》,是屈指可数的现代著名文学家。

从他这篇富有画意文章中,我感受到作者热爱大自然,奋发向上的感情,从“它的光芒给黑云镶了一道光亮的金边。把一片片云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段话中,“镶、透、染”三个字中,我觉得巴金爷爷把太阳写的有活力和生机,同时也感受到作者坚定的信念:光明定会驱除黑暗,光明的力量是不可阻挡的。从“太阳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颜色真红的可爱”中我感受到太阳非常坚强,也感受到作者积极向上,见到光明的喜悦心情。《海上日出》充分体现了青年时代巴金的进步思想和政治信念: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

由于作者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通过仔细观察才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来。有时间我也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到海边去看日出,亲身感受一下日出的壮观迷人景色。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通用(6篇)


《哈佛家训》劝诫我们:当我哭泣我没有鞋子穿的时候,我发现有人却没有脚。所以我们每读一本书,就是在其中学习知识与教训。不知道你在读完《哈佛家训》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篇一】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笑猫日记》、有《查理九世》、有《父与子》,还有《哈佛家训》,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哈佛家训》这本书了。

《哈佛家训》这本书是美国的著名作家贝纳德编写的,里面近有二百多个小故事,读完我才知道哈佛是一种象征——顶尖学府的象征,充满智慧的象征,勇于创新的象征,最具活力的象征。我把《哈佛家训》当成了我的枕边书和手边书,无论什么时候拿起它来看,你都会发现触动自己灵魂的语句,无论你从哪一页读起,都会被它吸引,都会有所感悟,无论你看完几遍,都想再去翻一翻。

其中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无腿走世界》,同时也留给我最深的印象,它讲了一个澳大利亚残疾人名叫约翰·库缇斯,他出生的时候只有可乐罐那么大,腿还是畸形的,医生断言说他活不过24小时,但是三十年后,约翰·库缇斯不但还依然健康的活着,而且还到世界各地发表演讲。他的父亲为了不让他受欺负,把他和一条凶恶的狗关在了一起,后来父亲听到了狗的嘶鸣声,惊喜的看到小约翰骑到狗的背上,他制服了这条凶恶的狗,父亲告诉他:“如果你觉得恐惧,就应该学会面对它!”父亲给他上了人生的第一课。到了约翰上学的时候经常受到同学们嘲笑和侮辱,他失去了活着的信心,他的母亲搂着他劝慰他说:“世界上比你更惨的人多得是,他们还都坚强的活着。”母亲说的话使小约翰有了活着的信心。到了小约翰长大的时候,他决心自食其力,经过成百上千的应聘失败后,终于在一家杂货铺找到了工作,他每天凌晨4点半起床要赶火车到镇上,然后还要爬上他的滑板,从车站要赶到几千米厂子工作,尽管生活那么艰辛,他依然很快乐。

长大后的约翰成了一名健将,由于他从小练习室内板球,举重和轮椅橄榄球,长期的锻炼使他手臂有着惊人的力量。曾在1994年他获得澳大利亚残疾人网球赛的冠军,20xx年又拿到体育机构的奖学金。他用他的成绩回击了所有的嘲笑的侮辱。令他想不到的是他的人生经历竟然引起那么大的轰动!一次一个简短的演讲,一个女人跑到台上哭着说是约翰救了她的命,她正准备自杀,听了他的演讲,她觉得无法和约翰的生活相比,太微不足道,要好好活下去。这却给约翰意识到讲出自己不幸,讲出自己的挣扎和拼搏,竟然是一件很重要很有意义的事情。

这个故事激励和影响了我,你是不是正在因为身材矮小经常被人欺负?是不是因为学习成绩差而被人耻笑?你是不是遇到困难就害怕?跟约翰比,你不是好很多呢?我们要相信自己是最棒的,勇敢的面对生活,昂头挺胸才能展示出自己最美的一面,让我们在人生道路上不断超越自我,成就辉煌的人生。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篇二】

今天,我读了《哈佛家训》这本书。这本书里内容丰富,有讲述品性、梦想、真爱等内容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受深切的就是《今天只有一名顾客》这篇文章。

故事是这样的:商场经理问服务员今天招待了多少顾客,服务员说只有一名。老板大吃一惊,问他卖了多少钱,服务员说卖了58334美元。经理问他是怎么卖的,他说他先卖给那个男人一只钓鱼钩,然后卖给那个男人一根钓竿和一只卷轴,接着又卖给他一条船和一辆汽车。老板惊奇地说:“你卖那么多是给一个买钓钩的人?”服务员说“不,他只是为他的夫人买一瓶阿斯匹林。我跟他说:‘你的夫人最好去钓鱼。’事情就是这样的。”

这篇故事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动脑筋,就像这个服务员一样。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篇三】

《哈佛家训》这本书它让我感受到一种教育,那就是爱的教育,有这么一首诗是这样写的,感激生育你的人,因为她给了你生命;感激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会了你该如何独立;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练了你的心志,感激击倒你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双腿;凡事感激,学会感激;感激一切使你成长的人!

这首诗使我百思不解,当我读了后面的小文章,都知道了这些的意思,伤害你的人不一定要真的要伤害你,保护你的人一定是要将你保护的。我不爱说话,去上学都没有人跟我说话,但是有一个人——我的死党。她经常跟我打打闹闹,虽然我一年中只能见她几面,是她教会我自信,是她和我一起放声歌唱,我读完这首诗之后。我觉得要好好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我在这本书里还学会了五种东西,诚实、珍惜、自信、真诚、勇气,我想起了一段话,珍惜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吧,学习他们的优点,让自己多一份自信,多一份成功的机会,多一份享受生活的能力,这本书使我深受启发。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篇四】

最近我在看一本书,书名叫《哈弗家训》。这本书里有许多的人生道理,对于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大的帮助。

这本书我读到了《梦想》这一章。

这里边的好故事有:《我在看埃及地图》《我是州长》《穷人的野心》《一块石头的梦想》《给非洲孩子挖井》《寻找戴维》《让我飞给你看》。

我给大家讲讲《让我飞给你看》这篇故事吧!

这个故事的大意是:山坡上,父亲正带2哥孩子放羊。2哥儿子都看到了天空中的老鹰,他们很羡慕老鹰能在天空中飞翔,自己也想飞。后来,两哥孩子怀着飞翔的梦长大了,最后他们终于完成了飞向天空的梦像——他们就是莱特兄弟。

这个故事讲述的道理就是:梦想就像一颗种子,只要在从小的时候把它种入土里,细心的呵护它,用辛勤的汗水去浇灌它,就能致癌阳光中发芽,最后开出灿烂的花朵。所以,在少年的时候别忘了播种你自己的梦想。

我的感悟是: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翱翔一直是我梦人类追求的梦想,虽然我们没有翅膀,但有梦想就会拥有飞翔的力量。

美有伟大的愿望和梦想,就不会有伟大的天才,赶快播种你的梦想吧。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篇五】

寒假里,老师推荐我们读美国威廉、贝纳德写的《哈佛家训》这本书。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寓意深刻,这种教育故事对我们的心灵有很好的感化作用。

例《被拆两次的亭子》这个故事,墨西哥总统福克斯的父亲是一个小农场的场主。有一天,父亲觉得园中的那座亭子已经太旧了,就安排工人准备将它拆掉。福克斯对怎样拆除亭子很感兴趣,父亲答应等他从寄宿学校放假回来再把这座亭子拆除。可是他走后,父亲让工人们很快把亭子拆掉了。等福克斯放假回来,发现亭子已经不见了,整天闷闷不乐。父亲惊异地看着儿子,知道自己做错了,为了兑现诺言,父亲重新找来工人,让他们按照旧亭子的样子再原来的地方造一座亭子,亭子造好后,父亲找来福克斯,当着他的面把亭子又拆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将一座亭子拆掉两次,绝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一个孩子的愿望,在院子里重新拆掉一座亭子,就在孩子心里重新建起了一座亭子,这座亭子就是一个信念?——诚信的信念。诚信应该筑入每个人的心里,因为它是我们做人的根本。

《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这个故事,讲的是乡村邮递员希瓦勒被一块石头绊倒以后,就萌生出一个念头,如果用这些美丽的石头建造一座城堡,那是多么美妙啊!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希瓦勒在发后的二十年里,他没过上一天安闲的日子,白天他是一个邮差

和运输石头的苦力,晚上他又是一个建筑师,他按照自己天马行空的想像来构筑自己的城堡。终于有一天,希瓦勒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凭着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建成了他的梦想城堡。现在这座城堡已成为法国著名的风景旅游点,它的名字叫“邮递员希瓦勒之理想宫”。当一块石头有了梦想,它垂涎三尺不再是石头,也不再静卧在泥土之中,因为,有梦想就会有奇迹。

这本书以品性、梦想、真爱、成功、思维、心理、智慧、创意、勇气和觉悟十个章节辑录了一百多个生活中的小故事。每个故事讲述了一个个名人成功的艰辛与困难,具有丰富的教育意义,给我们思维以启迪,引导我们对人生进行多角度的思考。同时这些故事为我们带来生命的祝福,带来阳光和水,带来像彩虹一样灿烂的未来。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篇六】

《哈佛家训1》是以许多小故事组成的。它,是一串余音袅娜的歌谣,一片轻飘飘的红云,一支飘扬的风筝,一缕轻柔曼妙的月光。一个个故事像一颗颗金光四射的星星,闪烁着人性的光辉,生活的灿烂与道理的启迪,闪啊闪……

人生步履匆匆,在这岁月的煎熬,挫折的磨炼下,我们应该拥有高尚的思想、优良的品性与健康的习惯。做到这些,才可称为“人”。我惭愧、我感恩、我坚信于这些道理,而使我明白的是一些引人入胜、魂牵梦萦的故事。《允许失败》让我明白失败是暂时的,只要从头开始加倍努力;《不能只看表面现象》以旅游天使的经历让我懂得了需深入事物;《人生的奥秘》让我知道“思考、坚信、梦想、勇敢”是生命的钥匙;《安娜的祈祷》使我恍然大悟,感恩一切;《时钟》又令我不得不警惕,时间是梦魇,是你人生之书的页码,是你的昨天,你的今天,你的明天!要把握住、珍惜着……故事娃娃们汇成一股希望的溪流,一首生命的乐章,一丛芬芳扑鼻的花丛,不知不觉蹦进你的心田,滋滋生长起来。

“哇”的一声,恶鸟飞走了,我明了。

当兄弟姐妹争吵时,我们马上想起“宽容”和“感恩”,就能化解一场纠纷;当父母与老师苦口婆心教导我们时,我们不能火冒三丈,可怜天下父母心!孝在于质实!此时我们还要马上想起《有线的风筝》,劝告与辱骂都是帮我们进步;当我们巧遇需要帮助的人,能无私地伸出援助之手,或是给一个微笑,竖一个大拇指,轻声细语关心一下,不就拥有了一颗无私奉献的心了吗?其实,要有《哈佛家训1》所说的高尚思想、优良品行、健康习惯,只要有一颗真诚的心,死心塌地、一丝不苟、活学活用。

轻轻合上智慧之结晶的《哈佛家训1》,微风赶来为我们梳头,我第一次真正地呼吸,第一次振奋精神,第一次感受美好!看到天空飘着似物非物的东西,我会想到丑陋的外表往往有至臻至美的心灵,往往以婀娜多姿的舞蹈结束毕生,往往让豪迈的歌声唱醒生命。绿叶有它的鲜活,花朵有它的灿烂,清水有它的平静。如果我拘束我自己,我将受益匪浅。

能有良好的品行是伟大的。《哈佛家训1》给我人性的光辉、生活的灿烂与道理的启迪,使我坚信,坚守高尚的思想、优良的品性与健康的习惯,就是为成功插上翅膀,为理想搭上彩虹桥!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收藏(4篇)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假期时我们观看了《兰亭集序》,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有关《兰亭集序》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请您阅读读书笔记吧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兰亭集序的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篇一)

王羲之《兰亭集序》墨迹,乃天下第一行书,其文字亦属天下之第一美文也。品读文中写景、抒情、寓理之与众不一样的语言,不难感知其趣味之纯正与高雅脱俗。

王羲之说过:“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的确,人生匆匆,短短数十载而已。所以他才认为死和生同样具有重大的好处,他本来就明白“一死生”“齐彭殇”是虚幻荒唐的、妄造的。读那些文字,我感受到了他对自我生命的热爱之情。正因为人生无常,所以才更加珍惜;正因为死生亦大,所以才有无尽的眷恋……

生活在当今社会,我们并没有像王羲之那时的社会压力,所以我们就应活得更自在。“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拥有了享受生活的权利,那么就要好好地珍惜,不要等将要失去时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

我们虽没有王羲之那样独特的见解,但只要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去追求自我的生命价值,那么我想我们也是幸福的,因为冥冥之中我们已诠释了自我生命的真谛,如果能够这样,那就足够了。

昨日是已走过的,明天是即将走过的,唯有这天正在走过……生命数十载,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能一帆风顺地走完这一程,固然最好;如若不能,我想只要你曾为之付出,拼搏过,曾珍惜过,那也必将是无怨无悔!

我们并不能够去改写历史,也不能够预知未来,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珍爱自我的生命,好好的活着,在有限的生命之中去创造那无尽的回忆与欢乐。请珍惜这绝无仅有的机会去活出自我的精彩,去追求自我活着的好处……因为,仅有懂得生命真谛的人,才能够将短暂的生命延长!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篇二)

《兰亭集序》这个名扬千古的古代文章,人人都说好,可我这个性格促使我说:“《兰亭集序》有什么好的,不就是个古代文章吗?写的好我才不信呢。再说了,那些字看都看不懂,现在的人看他只能说它土!”我也就这样被妈妈一脚踢进了张老师的国学班。现在再回想起来那叫一个经典。

《兰亭集序》总共有三个自然段,我看了两遍后发现它只讲了两个事情。

第一事是讲:永和九年,时在癸丑之年,暮春三月上旬的巳日,我们在会稽郡山阴县兰亭集会,玩几个游戏又感叹今天的天气。

我觉着《兰亭集序》的第一句也就是形容天气的那一句,当你在晴天时朗诵起来会有一种心情舒畅的感觉。这句诗是这样的: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聘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之前我只说了这句是介绍天气的,可没哟最先说具体意思:这一天,天气晴朗,和风习习,抬头可以观赏浩大的天空,俯身以考察众多的物类,纵目游赏,胸襟打开,极尽耳目视听的欢悦,的确是人生的一大乐事。

第一段就到此为止。

第二段实在感叹人生,以及人与人之间千差万别的区别。

人民彼此亲近交往,俯仰之间便度过了一生。有的人喜欢那样,有的人喜欢这样,他们虽然外表、性格不同,但他们快乐时会忘记老额死亡正在前来,当对一些事物感到厌倦时,事物会随感情而进一步变化。这一点像热力学第二定律。虽然是热力学,可还是和我们的话题有关系,它说万物都会从有规律,变成无规律,又从无规律中重新出现新规律;万物都会从开心变成伤心,又改变成开心,心情和事物都会起伏波荡,人生也是如此,因此王羲之后面又讲到了生死都是大事,能不让人痛心吗?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篇三)

《兰亭集序》记叙的是东晋时期清谈家们的一次大集会,表达了他们的共同意志。文章融叙事、写景、抒情、议论于一体,文笔腾挪跌宕,变化奇特精警,以适应表现富有哲理的思辨的需要。全文可分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主要是叙事、写景,先叙述集会的时间、地点。然后点染出兰亭优美的自然环境:山岭蜿蜒,清流映带;又风和日丽,天朗气清,仰能够观宇宙之无穷,俯能够察万类之繁盛。在那里足以“游目骋怀”,“极视听之娱”,能够自由地观察、思考,满足人们目视耳闻的需求。那里正是与会者“畅叙幽情”、尽兴尽欢的绝好处所。这些描述都富有诗情画意,作者的情感也是平静、闲适的。

后一部分,笔锋一转,变为抒情、议论,由欣赏良辰美景、流觞畅饮,而引发出乐与忧、生与死的感慨,作者的情绪顿时由平静转向激荡。他说:人生的欢乐是极有限的,待欢乐得到满足时,就会感觉兴味索然。往事转眼间便成为了历史,人到了生命的尽头都是要死的。由乐而生悲,由生而到死,这就是他此时产生的哲理思辨。他认为“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从而进一步深入地探求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并产生了一种珍惜时间、眷恋生活、热爱礼貌的思考。寿夭、生死既是一种人力不能左右的自然规律,他在文中就难免流露出一种感伤情绪。但到篇末作者的情绪又趋于平静,他感到人事在变迁,历史在发展,由盛到衰,由生到死,都是必然的。正因人生无常,时不我待,所以他才要著文章留传后世,以承袭前人,以启示来者。

综观全篇,本文描绘了兰亭的景致和王羲之等人集会的乐趣,抒发了作者盛事不常、“修短随化,终期于尽”的感叹。[5]作者时喜时悲,喜极而悲,文章也随其感情的变化由平静而激荡,再由激荡而平静,极尽波澜起伏、抑扬顿挫之美,所以《兰亭集序》才成为千古盛传的名篇佳作。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篇四)

王羲之说过:“夫人之相与,俯一世。”的确,人生匆匆,短短数十载而已。所以他才认为死和生同样具有重大的好处,他本来就明白“一死生”“齐彭殇”是虚幻荒唐的、妄造的。读那些文字,我感受到了他对自己生命的热爱之情。正因为人生无常,所以才更加珍惜;正因为死生亦大,所以才有无尽的眷恋……

生活在当今社会,我们并没有像王羲之那时的社会压力,所以我们就应活得更自在。“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拥有了享受生活的权利,那么就要好好地珍惜,不要等将要失去时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

我们虽没有王羲之那样独特的见解,但只要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去追求自己的生命价值,那么我想我们也是幸福的,因为冥冥之中我们已诠释了自己生命的真谛,如果能够这样,那就足够了。

昨日是已走过的,明天是即将走过的,唯有这天正在走过……生命数十载,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能一帆风顺地走完这一程,固然最好;如若不能,我想只要你曾为之付出,拼搏过,曾珍惜过,那也必将是无怨无悔!

我们并不能够去改写历史,也不能够预知未来,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珍爱自己的生命,好好的活着,在有限的生命之中去创造那无尽的回忆与欢乐。请珍惜这绝无仅有的机会去活出自己的精彩,去追求自己活着的好处……因为,只有懂得生命真谛的人,才能够将短暂的生命延长!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集锦(6篇)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请给我结果》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作者姜汝祥撰写,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优秀的《请给我结果》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篇一)

用了三天时间,读完这本书。第一个感觉就是,确实是好书。通俗易懂又深刻。在读的过程中,我发现在生命动力课堂中学到的,在教练口中听到的,很多很多的知识和道理在书中都有写到,在课堂上都有涉及,融会贯通。感觉好象是一种心态,生活的心态,管理的心态,做事业的心态。也可以说这本书是浓缩,浓缩就是精华。值得回味百遍。

思路决定出路,结果改变人生。是的,这句话将的太好了。一只在海里失去方向的船,结果肯定是被暴风雨吞噬,一个没有结果的人生,终将郁郁而终。想想以前的自己和周围的人,遇到一个问题,都是在给自己找借口,找退路,放水,走后门。慢慢的养成了一种习惯。但是问题还是问题,还在那里,心里是舒服了,欺骗自己了。但是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问题还在那里,不解决,它还是个问题,还是没有结果。没有结果,就不用谈进步。自己没进步,进步的是忽悠自己的技术,自己忽悠自己不够,有时候还请别人帮忙忽悠,说来说去,大多数人都活在一个忽悠的世界里。成功的人,是那些对自己负责任的人。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负责任,那对别人或对问题负责任是天方夜谈。那是大忽悠。使我们痛苦的,必使我们强大。就如生命动力课程,这个过程让我感到不舒服,越来越不舒服有时候甚至想逃跑。这就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当面对并解决这些不舒服后。那感觉就不是舒服了,是爽!一种超脱自我的自信,其实我是能办到的,其实我是有能力的,其实我可以这样活,而不是听天由命。慢慢的,我似乎已经养成一种习惯,一种愿意向任何难度挑战的习惯。喜欢挑战会上瘾的,当你拿到结果属于自己的那份感觉也是会上瘾的。所以会愿意要更多的结果。而不是面对问题时继续忽悠自己或跟自己说我不行,我做不到。自己都跟自己说不行,又有谁会认为你会行呢?所以,“想”是没有结果的,“行动”是通向成果的唯一途径,“投入”,“耐心”,“永不言败”是达到成果最有效的素质。做到这些,离成果就不远了。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觉得最实用的是:

执行方针:结果提前,自我退后;锁定目标,专注重复。

执行关键:决心第一,成败第二;速度第一,完美第二,结果第一,理由第二。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篇二)

《请给我结果》,一本很耐人寻味的书,让人深受启发,让我从一个新的角度来审视问题的本身。在大多数人的脑海里,"结果未必重要","只要努力就行","结果如何,与我无关","我只对事情(任务)负责,不对结果负责"等等,但是,这一切,在这本书里被彻底颠覆。

完成任务≠结果,这是这本书非常鲜明的一个观点。有多少这样的员工,他们觉得自己只要每天把任务完成就可以了,而他们并没有认识到,自己是企业的一员,一架飞机,有任何一个地方螺丝松掉,这架飞机就将失事。企业要他们工作,并不仅仅是要他们完成任务,而是要创造价值。

完成任务的本身只是一个过程,而我们要的是结果。我们必须要把完成任务和得到结果区分开来。不能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的想法。要知道上级把任务交给你,他不是要看你如何去做的,他要的只是你完成的结果。如果你得不到结果,你也就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为你的无能来辩解。只要结果,不要借口。认准结果,努力前进,就一定能得到它。心态创造行动,行动创造结果。结果心态是一种积极主动的心态。结果心态要我们,不要把眼光停留在结果上,不要把心态局限在公司给你的回报上,这样不能够帮你改变现状。要把眼光放在创造结果上,要把心态放在如何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上。有了这种心态命运就从此掌握在自己手中。结果心态不是想要,而是一定要。因为在面对结果时,我们需要一个"一定要实现"的决心。为了结果我们要坚持信念,勇敢面对,永不放弃。每个人必须认识到,这份回报是由自己的付出换来的,如果付出少,回报也会少,所以,一定要给企业一个满意的结果,创造良好的价值,这样,我们才可拥有相应的回报。现在我有了一种深深的紧迫感,如今要做的,就是要努力创造价值,给企业创造价值,给企业一个好结果,从而可以提升自己的价值,展现自己的价值,最后,给自己也是一个好结果。

每个人都应该行动起来,为了自己想要的那个结果,也就是企业价值的提高而做出自己的努力,不做剥削企业的员工,而要做创造结果的员工,用结果心态指导行动,用行动创造结果,不怕失败,锁定责任。

"态度决定一切"在工作中我们要有一个认认真真的态度。世界上的事情只有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做,才可能换来成功。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篇三)

通过学习《请给我结果》这一本书,我受益非浅,做任务是推卸责任,做结果是勇于承担责任。心态创造行动,同样是做事,不一样的态度会有不一样的结果。结果工作法是一种积极主动的心态,是一种心态的推动。结果工作法给我最大的感触是我“想要”和“一定要”两者之间的一种选择。想要不行动不努力就有可能得不到,而“一定要”的背后需要的是付出、行动、主动、积极、坚持、永不放弃直到达到目标。结果工作法就是让你实实在在的去做事.

结果工作法,告诉我们完成任务不等于结果,我更深体会的是做事需要的是一种精神、责任和积极的心态。目标更加清晰明确。假如我们每天忙的焦头烂额,见到老板总是好、好、好、是、是、是,老板所看到的也是忙的不得了,当时有可能会很感动,可是到年底再看报表是负数。这就不是老板要的结果,也不是我们的目标。所以辛苦不是结果,努力也不是结果,汇报也不是结果,结果是在年底的时候报表上能够体现出利润,而且是能够让大家满意的利润,以结果论英雄,这才是结果。没有结果的努力是无用功,没有结果就意味着我们将回到起点,一切从零开始,我们是靠结果生存。

心态创造行动,行动创造结果,结果改变人生。有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就有什么样的做事方式,有什么样的做事方式就有什么样的命运。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更关注的是一些认为比较大的事,却忽略了一些不起眼的事。结果工作法让我知道了首先做事的时候就要有一个积极的心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的心态,注重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对待每件事都要认真,并力求结果,一个好的结果是由无数个结果累积起来的,今天收到的果实,是昨天种下的。行动创造结果,在行动的时候就要下定决心,不去犹豫,一定要结果,即使是遇到了困难也要坚持,有永不放弃的精神,在行动中解决困难,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要结果。

上班是任务,创造价值是结果;员工的天职是提供结果,不提供结果的员工不是好员工,结果改变命运,积累创造人生,我一定做提供结果的员工。

学会从失败中总结教训,并具备百折不挠的信念,才是职业化。要成为一名职业化员工,需要有这样一种认识,失败是成功的基础,在面对困难和失败时,更多的是把它当成一次痛苦的锻炼。只有经历失败的磨练,自身才会变得更加强大,在职业的道路上才会真正有所成就;如果遇到挫折与失败就打“退堂鼓”,在执行的道路上不敢于坚持,不能接受痛苦的锻炼,最终也必然不会成长为一名职业化的员工。要成为一名职业化的员工,应该是当还没失败的时候,多去思考危机;而当真正失败的时候,不要有任何解释,坦然面对。

看完这本书有很多感触,但关键是能够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能够更好的指导工作与生活。人生的路还有很长,希望我们走过一段路之后就要问下自己:我取得了哪些有价值的结果?我相信经常这样审视自己的人将会成为硕果累累的成功者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篇四)

《请给我结果》这本书我花了三天时间读完,第一个感觉是,这真的是一本好书,易于理解又深刻。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我在生活动力课上学到的,在教练口中听到的,很多知识和真理都写在了书中,都参与到了课堂中。它就像是一种心态,一种生活中的心态,一种管理中心态,一种做生意的心态。也可以说这本书是浓缩的,浓缩是精华,值得品读。

思想决定出路,结果改变人生,这句话说得太好了。一艘船在大海里迷失方向,结果肯定是被风暴吞没,毫无结果的生活,最终会死于抑郁。

想想你自己和你周围的人,当你遇到问题的时候,你在为自己找借口,漫不经心,慢慢养成了一个习惯。但问题还是存在的,心里是舒服的,但是去欺骗了自己。这对你有什么好处呢?问题仍然存在,没有解决,它仍然是一个问题,或者没有结果。没有结果就没有进步,自己没有进步,进步的是欺骗自己的技术,自己欺骗自己是不够的,有时还请别人帮忙欺骗。毕竟,大多数人生活在一个充满欺骗的世界里。

成功的人是那些对自己负责的人。如果一个人不为自己负责,就不可能为别人或问题负责。使我们受苦的,必使我们刚强。就像生命动力学课程一样,这个过程让我感到不舒服,越来越不舒服,有时甚至想要逃跑。但这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当这些不舒服的感觉被正视和解决时,我们会感到爽快。

一种超越自我的自信,其实我可以做到,其实我有能力做到,其实我可以这样生活,而不是听天由命。慢慢地,我似乎养成了一种习惯,愿意挑战任何困难的习惯。喜欢挑战会让人上瘾,当你得到结果时的感觉也会让人上瘾,所以我们愿意得到更多的结果。

面对问题继续欺骗自己或者告诉自己我做不到,如果你告诉自己你不能,谁认为你能?因此,“思考”是没有结果的,“行动”是取得结果的途径,“承诺”、“耐心”、“永不言败”是取得结果最有效的品质。做到这些,我们离成就就不远了。

这本书真的很有用,有时间的话,各位都可以读读,你一定会有所收益的。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篇五)

姜汝祥老师的《请给我结果》直截了当的指出了企业发展壮大,创造利润,员工改变命运,自我提升的命脉所在。很实际,很现实的一本书,教我们人在职场取得成功的关键秘诀。导向告诉我们,再多的苦劳也不是公司想要的结果,再多的借口和辩解也不能成为没有结果的理由。“完成任务≠结果”结果才是做一名员工的底线,简单的完成任务还远没有达到做一名员工的底线,那么又何谈争优呢。“行动时不要给自己太多借口”,辩解只会让你感到你的无能和失败。穷人一千个穷困的理由,我们不能靠理由生存,没有结果我们就不能生存。阿甘精神是我一直向往的,学习的。没有失败,或者说不知道跌倒的疼痛,站起来看看摔倒的坑,绊脚的石,迈过去继续昂首挺胸。“没有真正的失败,只有暂时停止的成功。”我喜欢姜老师对失败的理解和认识,我们为得到结果,又怎么不遇挫折,为此要正视失败,学会拥抱失败,有个向前向上的心态,从失败中获得成功。

现在的社会很讲究效率,很少有人会听你讲述过程,请给我结果。作业写完了吗?饭煮了吗?碗洗了吗?地拖了吗?我只要结果,不听理由,做了还是没做?工作没做完?加班吧,只要最后给我一个结果就行,过程你自己安排。就像上次搬仓库,提前跟我说过要搬,但具体什么时候没定,后来要我在一个星期里搬好。我直接告诉领导有困难,1.要搬至的地方没清理出来2.钢圈搬运困难3.铲上来钢圈没时间整理。领导给出解决方案,第一个问题她去找相应的人解决,在他们清理的那段时间我这边可以先抽空把钢圈包好,没时间就加班,第二个问题她负责找人开社工解决,我这边接手拉至新的仓库区域,第三点问题,我这边抽空慢慢整理。这个事情就是在规定的时间里把地方空出来,至于怎么空出来的过程不重要,只要空出来就好了。后续抽空用了好几个星期才把那些钢圈整理整齐。我有点选择困难,再有好几个选项时优柔寡断不知道选哪个好?迟迟下不了决定,我老公就干脆多了,直接选定,与我相关的问题会问我行还是不行,要我直接给出一个答案,理由?没必要听。我也要努努力,争取以后别人问我要结果时,可以直接给出,中间没回避问题的废话。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篇六)

在面对失败的时候,我们要学习的第一个榜样就是孩子,像孩子那样爱上推失败,对失败充满热情,为了成功我们就应该从心底接受"失败是成功之母",要获得成功,就必须有"拥抱失败"这样的信念。

我在学习这一段时结合自己岗位工作有以下感想:我办公室管理事情许多都是临时而发生事较多,有些事做起来没有任何经验可谈,大事小事都必须完成,就像以前做的报社合同备案的事情。当初从来没有做过,单位也没有人着手做过这些事情,我当初的想法是所有的合同签好送到房产局,他们给盖章就行了,但实际确不是这样,当我把一箱子合同送到备案大厅的时候,工作人员翻了几本看了后,把箱子一推说:"这些合同全都不行,有很多无效的",我当时头一猛这怎么回事,他们说合同上不能有涂改的地方,既使在涂改的地方盖了章也不行,我立刻向他们咨询,各方打听怎么才能备案成功,他们说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给一批新合同,重新签订,合同备案成功了,房产证顺利的办了下来,

虽然刚开始失败了,但我总结了经验,继续做,我没有怕失败,我接受了失败是成功之母这种信念。一定能做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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