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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

发表时间:2022-06-21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当不同的人在看完海底两万里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优秀的海底两万里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的内容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篇一】

寒假里,无聊得很,就读了几本书,自我感觉这几本书都不错,尤其是这本《海底两万里》,构思巧妙,情节惊险,这是法国著名小说家凡尔纳的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主要讲述的是诺第留斯号潜艇的故事。

主要讲述,在1886年,有人以为在海上见到一条独角鲸,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最后发现那是一艘名为诺第留斯号的潜艇,并且带着仆人康塞尔和一个捕鲸手,跟随尼摩船长乘坐这艘潜艇在海底作了两万里的环球探险旅行。

我很喜欢《海底两万里》,是因为它有众多的知音。我们现在的中学生都很前卫,对语文课本后的名著不但不喜欢,甚至还有些厌恶。作为许多中学生中一员的我自然也不例外,对那些所谓的名著没有丝毫的兴趣,只是偶尔在考试之前看一看罢了,目的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可是《海底两万里》不一样,它虽然是语文新课标的推荐书目,但它却是一部本身非常棒的作品。生物学家阿龙纳斯的博学,仆人康塞尔的忠心不二、尼德?兰德的勇猛以及诺第留斯号的豪华、功能多用无不描绘的面面俱到、栩栩如生,令人不得不爱上这部作品。尼摩船长所讲的海底的丰富资源更是让我对这部作品印象深刻。我觉得,它的风格可以跟当代风靡全球的《冒险小虎队》书系相媲美。一本写于八十年代的外国作品在当代仍然有那么多的知音,这的确挺了不起的。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篇二】

今天,我被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是法国著名小说家、预言家——凡尔纳的豪情杰作。凡尔纳1828年出生于法国南特,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代表作品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地底旅行》等。其中我最喜欢《海底两万里》这本书。

看完《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鹦鹉螺”号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真令人敬佩啊!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饱览了很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真诚、阴郁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

《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同学们,快来看吧!相信你也会喜欢这本书的!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篇三】

暑假有感,读了《海底两万里》这部书。书内讲述的是一行人为了抓捕出现在海洋中的庞然大物——一个被科学家推测为巨型鲸鱼的家伙,一名法国科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带着他的仆人康塞尔受邀请参加了一次追捕行动,可是船被它击沉了——原来它并不是生物,而是一艘潜水艇,“鹦鹉螺”号。教授,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被当做是没有自由的客人陪尼摩船长一起探索未知的海洋世界。

作者凡尔纳,法国的科幻作家,被誉为“科幻之父”的他作品中都透露着伟大的预言。譬如《海底两万里》这部书来说,里面描绘的“鹦鹉螺号”就是一个类似于现在的潜水艇的这样一个东西。

书里描绘的场景也多,也很丰富。穿过奇异的阿拉伯海底隧道,奇妙的海底打猎,不顾一切地救助采珠黑人,在南极惊心动魄的逃脱,与大章鱼的搏斗等等都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美丽,神秘而又略显可怕的海底世界。

书的主人公,尼摩船长自始至终都是一个谜。他的形象是以阿龙纳斯教授的视角来展开刻画的——他是这艘船的主人,他热爱海洋——船上的大部分东西,烟斗,床被,墨汁都是取自于海洋;他花费巨资建造这艘船与社会断绝来往;他讨厌社会,但又同情弱小——在采珠场他奋不顾身与大鲨鱼搏斗救出采珠黑人,并给予他一大袋珍珠;他也是热爱自己船员的好船长——两位船员的牺牲让他泣不成声,但随后便冷静下来;他也是如此地机智果断——从开始上船假装听不懂语言到在南极脱险,也许没有他,这艘船可能就带着种种未知之谜葬身海底了;但他的复仇内心是可怕的——船只向他开炮后便将其击沉,他的复仇内心随着自己压抑的内心和船员的牺牲而逐渐燃旺起来,最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他是神秘的,也是可怜的。最终他随着自己的船只在一场风暴中卷去,没人知道他是否还活着,继续着他的复仇计划。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篇四】

近几日,我读完了儒勒。凡尔纳所著的《海底两万里》。书中所描绘的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令我印象深刻,那曲折的故事情节,细腻的人物刻画,无不令我击掌赞叹。儒勒。凡尔纳,法国著名科幻大师,一个极具想象力的人,在此书中,我也领略到了。

海怪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阿龙纳斯教授和仆人康塞尔以及捕鲸大王尼德。兰参与了此次海怪抓捕行动,却因意外掉到了海怪身上,从而得之海怪只不过是一所名为鹦鹉螺号的潜挺罢了,。随后,他们跟随尼摩船长开始了环游海底,经历了一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以上,为本书大致故事情节。

读完此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个性鲜明的几位主要人物。阿龙纳斯教授热爱海洋,知识渊博,在近十个月的海底旅行中,他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研究观察,并将其整理为笔记,然后公之于世。康塞尔对主人及其忠诚,遇事沉着冷静,为了主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尼德。兰虽脾气暴躁,但性格单纯善良。尼摩船长虽一直未走出仇恨的阴影,但它对劳苦人民却有着一颗关爱之心,且极具头脑,带领水手们南极脱险、血战章鱼……仍有一些人虽说在书中毫不起眼,但也令我印象深刻,像那些困苦的采珠人,他们的悲惨命运令人唏嘘……

跟随故事情节的发展,我也跟随着鹦鹉螺号游览了各大洋,和那些个性鲜明的人物一同走过这两万里的海底世界。望科技的发展,能让此书所展现的想象,转化为现实。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篇五】

村上春树说:“看海看久了想见人,见人见多了想看海”,可尼莫船长却觉得:“看海看多了很舒服,见人见多了会厌恶”。

如果海面上有一扇任意门,你最想去哪里?我啊,好想从这个入口开始,走完海底两万里。海上那艘孤独的鹦鹉螺号,是在等你,它要与你一起完成,大洋深处的梦游记。

我不仅仅为鹦鹉螺号的高科技所着迷,或者说那不够;我想遇见的,是鹦鹉螺号的船长——尼莫。我想用任意门,换和他聊一聊的船票。让他带我看看品日出大海的包容万象,看海底森林的神秘,听珊瑚王国的凄美回忆,闻采珠人的悲惨人生……那些梦幻的,神秘的,未知的,让我愿意相信,亚特兰蒂斯的神迹。尼莫船长会坚定地告诉我:我所看到的一切,都是没有人类的干扰才可能存在的东西。书里说,鹦鹉螺这种动物,想离开她的壳便可以离开,但她从未离开!就像尼莫船长!也许,他在躲避着人类,躲避着世俗的同时,也在保护着这片海洋,保护着属于他的港湾,保护着自己的心声。尼莫船长知道,什么山海不可平,明明山海皆可平,难平是人心。但他也会救下教授,也会为船员的死去而悲痛,也会捐赠可怜的采珠人一袋子珍珠。他失去了对人的信任,便选择了离开。我想跟着他,远离人世一天,去海底感受,那份不受束缚做自己的超脱。

枪响之后没有赢家。真正的能力,是懂得敬畏自然。澳洲森林大火,菲律宾火山喷发。李海鹏说:“繁华并不常驻一地,人和自然,相互交流,没道理人类予取予夺,却永不失手。”

我想,远离人类的地方,更像是大海的家。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篇六】

读完《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后,心中如同激起一阵阵翻滚的海浪。

这本书的作者――儒勒·凡尔纳设置惊险情节,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境地;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读来引人入胜。

最吸引我的是第三十二章《打败大章鱼》。平时最淡然、最冷静、最冷酷的尼摩船长竟泪流满面了,这让我们看到了他感性、富有同情而又善良的一面。

本章开头先描写“我们”到达的海域存在有巨大的怪物,暗示着接下来是与海怪大战的情节。从尼德·兰对大章鱼存在的怀疑,到我们讲述神话中的章鱼。最后巨型章鱼的出现使尼德·兰从怀疑到相信。再到“我们”上战场杀“敌”,最后取得了胜利。

这过程中还让尼摩船长失了一位船员,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来是“鹦鹉螺号”刚打开嵌板,大章鱼就把自己的21根触腕伸进来,不过一会儿就把那名船员卷走了。“我们”因那名船员的呐喊声,“我们”好像疯了一样的砍着章鱼的触腕。片刻间“我们”把章鱼打了个重伤。可那章鱼向“我们”喷出墨汁,还把那名船员带走了。“我们”变得异常愤怒,杀红了眼。突然尼德·兰被一只触腕绊倒了,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尼摩船长去帮尼德·兰,尼德·兰脱险鱼叉插进了章鱼的心脏。待到战争结束后,那名船员已然不知何踪了。

“他望着吞噬了他的一个同伴的大海,没有面对胜利而笑,却泪流满面。”即使在面对吞噬了同伴的大海,他依然深深地爱着它,因为它给了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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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我想您对作者伍绮诗写的无声告白,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如何在写无声告白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一)

无声告白,读罢无声。这不是一个轻松愉悦的故事。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小说开篇的第一句话一下就揪住了我的心,这个开头一下子让我想起加缪的《局外人》。“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一样的沉重、无奈,一样的单刀直入、简洁有力。莉迪亚为什么而死?是怎么死的?无声的告白,告白什么?

是的,莉迪亚死了。不是从小缺少关注,极其敏感,极具洞察力的妹妹汉娜死了。也不是一直知道自己喜欢天文学,坚持追求,并得到哈佛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哥哥内斯死了。是莉迪亚,詹姆斯教授和玛丽琳小姐的掌上明珠莉迪亚死了。16岁的少女选择溺死湖中,什么原因?有人说,孩子有问题,家长肯定也有问题。

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出身于穷困的华人移民后代,从小努力、刻苦并一路读完哈佛博士,最终成为大学教师。他这一辈子最大的梦想是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白人世界,希望成为一个不会引人侧目的普通人。他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年少时背负着母亲的期望,希望在当时重男轻女的.社会中取得成就,成为女医生,她暗自发誓,绝不要成为母亲那样的主妇。当她正在朝自己的目标奋斗时,她遇到了詹姆斯。像大多数女性一样,、生子,继而管理住宅、照顾孩子,成为了最不想成为的人。用自己的人生去实现他人的愿望,从此,失去自我。悲剧从这里开始。两个人组成了这样的一个家庭:“由爱而生、个性相反、目标相悖、因爱生怨、情感相离、沟通为零。”在他们表面的琴瑟和鸣之下,其实隐藏着巨大的认知分歧。

在这个背景成分与众不同的家庭里,莉迪亚上有哥哥,下有妹妹,但因为三兄妹中,只有她继承了母亲的蓝眼睛,父亲的黑头发,于是受到了父母最多的期望与爱。哥哥和妹妹都是陪衬。

然而,正是这万千宠爱令其不堪重负。美裔母亲玛丽琳将自己无法实现的“与众不同”梦——卓越女医师,完全寄托到女儿身上;而身为教授的华裔父亲詹姆斯,虽看上去功成名就,却始终处于社会的边缘,纠缠半生不被他人认同的孤独感令其将“与他人一样”看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

因此,莉迪亚是全家人的宇宙中心。她的成绩和她的社交直接影响父母的心情,进而影响全家人的情绪。可是,谁又愿意成为这个中心呢?她被迫承载父母的梦想,压抑着心底不断涌起的苦涩泡沫。伴着莉迪亚长大的,是长达十年的压抑。她母亲最希望她与众不同,她父亲却最想要她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爱是阳光,可是太多的爱也容易把人灼伤。极端的爱注定无法喘息,莉迪亚用死终于挣脱了父母早已给她安排好的命运!

我总觉得一个碧玉年华的生命体,会有无数的鲜花掌声,会有无数的不值得一提的忧虑烦恼,会有无数难忘的悸动美好。不过区区十六岁的莉迪亚,在本该精彩的年纪却承受了太多不应该承担的东西。她的敏感脆弱、迎合顺从、矛盾挣扎,最终用死亡这种残忍手段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无法知道当她走进冰冷的湖水中时是什么样的心情,是释然还是一种自我救赎?

最后莉迪亚终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如何重新开始,这样,她就再也不用害怕孤独了。当她的双手松开缆绳撑起那条小船驶向湖心,她和所有人的生活都将重新来过。所有人都在关于死亡这件事上得到了活第二次的机会。

所幸的是,故事结尾,所有人都获得重生,一副温馨柔软的家庭生活图景在我眼前缓缓铺开……

无声告白,无声的反抗,也是无声的提醒。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也就必然有自己的痛苦,迷茫,这些都应该自己通过努力自己解决。对于孩子,他们都是独立的生命个体,既不是上一代生命的延续,也不是所谓的附属品。他们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以爱之名强加期待,这不是爱,是害!

这个故事里没有一个我喜欢的角色,但丝毫不影响它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个人都是普罗米修斯,无论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我们每个人都是。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二)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三)

《无声告白》是华裔作家伍绮诗耗时六年写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故事编排精妙细致,文笔沉稳内敛。横扫欧美所有榜单,获得包括亚马逊网站在内的无数媒体评选出的2014年度最佳图书。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这是《无声告白》的卷首语,也是这本书的主题。母亲玛丽琳为了实现自己成为医生的愿望抛夫弃子离开了九个星期,因为怀了第三个孩子汉娜而彻底放弃自己的梦想回归家庭。可是,在女儿莉迪亚看来,母亲的回归无异于奇迹。年幼敏感的她觉得母亲的离开是因为她和哥哥内斯做错了事,她许了一个愿,只要母亲回来从此母亲说什么,她都照做。她要实现母亲的每一个意愿。读至此处,看到莉迪亚的愿望,只觉得心疼。在孩子尚未独立之前,父母几乎是孩子的整个世界,所有的伤害都必会留下痕迹,越是至亲越是深刻。还有父亲詹姆斯冲儿子内斯扇的一巴掌,文中说他们之间的某种纽带已经破裂了。这对父与子的关系让我想到电影《当幸福来敲门》。他们是一家人,但是并未相互理解。没有理解的爱把这个家庭推向崩溃的边缘。是乖巧懂事的莉迪亚联系着这个家庭,也是她的自杀让这个家庭破碎又重生。

小说,可以让你从空中去俯视别人的一生,将是非对错看得通透。《无声告白》中最触动我的不是那句卷首语,而是小说文末那句詹姆斯和玛丽琳说话时会选择真正能表述自己的意思的措辞,无论是对内斯,对汉娜,还是互相之间,他们需要说的太多太多。

愿所有的爱都是建立在理解之上!所有的理解都需要良好的沟通,否则只会是沉重的枷锁,以爱之名压抑毁灭所爱之人!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四)

昨天看完了同事推荐的《无声告白》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遗憾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在不断的重演,可能会永远存在,更可怕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

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第二代移民美国的华人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之后,移居到美国一个小镇,生了三个孩子,这里小镇只有他们一家混血家庭,其他都是白人。一家人在这个环境中格格不入,父母的成长环境和心里,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父母把自己的所有期望压其中的一个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后走向......

书中大量的细节和心理描写,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芒在背。

"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结婚的时候女孩的母亲给她说的说,像个诅咒一样。

对于他们的小孩来说,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的父亲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最后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五)

故事中,Lydia 的母亲,在美国的60年代女性地位还很低下的时候,一心想考上医学院,做一名医生,而不是像她自己的母亲,只希望给自己的男人和孩子做美食,最后男人和孩子都离开了她,最后凄惨的独自去世在自己空挡的公寓里。

然而,她爱上了一名人生不得意的华裔历史教授,这位李教授也有一个不幸福的童年,就如同我们很多人的童年一样——被人看不起,自卑,努力想出人头地。Lydia十岁的时候,她母亲突然厌烦了现在家庭主妇的生活,毅然而然离家出走,报考了大学课程,希望间断8年之后,重现开始自己当医生的梦想,而现实是残酷了,她又怀孕了。不得不再次并最终放弃了自己的梦想。

Lydia 由于害怕母亲再次离去,希望自己能满足母亲的任何要求。然而不幸的是,她母亲也同时把她的梦想全部都寄托到了 Lydia 身上。此后,每年的圣诞礼物或生日礼物,或是听诊器这样的医学器件,或是元素周期表或人类解剖图谱。

而在同时,她的哥哥,她的妹妹,也在遭受不同程度的来自家庭的“伤害”,而且是爱的伤害。而父母,却完全忽视了,习以为常的忽视的一个孩子世界,和作为孩子天生的敏感性。

我们的童年,少年或多或少是不是都有些相像。我们的父母,将他们过去,也许是文革,也许是饥荒、或是在工作中带给他们的创伤,又以新的方式附加给了我们。而我们似乎又将我们的后天习得或先天遗传的性格缺陷,又附加给我们的孩子。

在昨天准备离开家出差的时候,小溪不停的焦躁的拉着我要玩彩虹弯板,而我心里却一直想着公司的事情。最后她突然放下一切扑到我身上,紧紧的抱着我的脖子,我这才意识到,即便在家的这难得的几天,我居然也忽视了孩子的感受和存在。心里才懊恼不已。

Lydia最终承载了太多的事情,她选择了在16岁生日的夜晚,投湖自杀。

牡丹亭读后感1000字左右范例(4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我相信每个人看了《牡丹亭》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怎么才能避免将《牡丹亭》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牡丹亭读后感1000字左右”,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牡丹亭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一】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欣赏昆曲表演。没想到第一次就可以看到李鸿良等著名昆曲表演艺术家参与演出的昆曲经典剧目——《牡丹亭》。走进剧院,亲身观感后我为《牡丹亭》的美而震惊。无论从音乐的节奏,乐曲的基调,还是曲词的整饬,人物的举止,程式化的动作都透露出一种优雅平缓、温文尔雅的气息,好似一个大家闺秀在娓娓道来一段欲说还羞的往事。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明清时期的文人雅士为何独独对昆曲情有独钟的原因了,昆曲实在是一个从外到内都极其唯美的艺术。汤显祖曾说:“一生四梦,得意处惟在牡丹。”毫无疑问,《牡丹亭》代表了汤显祖戏剧的最高成就。

故事美——它讲述了一个在明媚的春天里开始的故事:南安太守杜宝家的后花园是一片姹紫嫣红,但是他的独生女儿杜丽娘被牢牢地关在闺房里。姹紫嫣红的后花园作为《牡丹亭》的基本背景,主人公杜丽娘在百花争艳、春心荡漾的季节里接受一个六十多岁、咳嗽多病的老学究陈最良关于《诗经》的讲议,灌注贤达、风化的教义。

牡丹亭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二】

读《牡丹亭》留给我一个很深的印象,那就是美,文字美、故事美、人物也美。《牡丹亭》是我国四大戏曲之一,对其后世的文学作品有深远的影响,如《红楼梦》。《牡丹亭》是其作者汤显祖在遭遇困顿后所作,而汤显祖人生的不幸却是中国文学史的大幸,也是我们普通读者的大幸。这可能也是一种“缺憾产生美”吧!

我认为,本书中的文字美已经达到了一个顶峰,读书时,文中美的文字片段一个接一个涌入眼帘,让人应接不暇,美得使人窒息。当然纯粹的文字堆叠是不能打动人的,那只是一个虚有其表的空架子,是没有内涵的。真正优美的文字要建立在情、景的基础之上,要叙述一段情,要描写一片景,而本书的文字美正是如此。它的每一段文字都不是空写,而是有所表现的,空说无凭,简单的看一看“闺塾”一出中的一些文字吧。“闺塾”这出完全是用轻松的语气来表现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也正是文字运用的高超之处,美之处。书中的陈最良的迂腐,春香和杜丽娘的叛逆也都在此表现无遗。也许有人会问“杜丽娘如何表现叛逆的?"文中杜丽娘与春香形成鲜明对比,一个静,一个动,似乎杜丽娘并未叛逆,然而书中的杜丽娘确是处处偏袒春香,支持春香的行为,有一处更是表现了杜丽娘对陈最良迂腐的不满“师傅,依注解书,学生自会”,表面好像很礼貌,实际一个“自”字深切地表现了这一感情。有关文字美更有“游园”一出中一系列的描写,美得惊艳,表达出杜丽娘的内心,同时与读者发生共鸣,这些都令读者获益匪浅。

本书的故事情节也是极美的,美得就像一个梦。而本书之所以向高潮发展,正是因为两位主人公做的两个梦,柳梦梅梦见一座花园的梅树下立着一位佳人。杜丽娘从花园回房昏昏梦中见一书生持半支垂柳前来求爱。从此一段穿越时空的精神爱恋在两个素未相知的主人公之间发生了。这种情节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不仅叫人拍案叫绝。而书中杜丽娘梦而相思,相思而死,死又复生,最终经历曲折与柳梦梅结为夫妻,更称得上是一段传奇,用《红楼梦》中的一句话来说“真是难为了他怎么想得出来?”同时书中男主人公的名字也是叫的恰到好处——柳梦梅。“柳”象征着男主人公,“梅”则指代女主人公,不管是柳梦梅还是梅梦柳,他们皆由一个梦所牵引,因此这个名字正好符合书中的整体情节。

最后提及人物美,男女主人公自是美的,春香也是可爱的,难道说迂腐的陈最良也是美的吗?说陈最良迂腐,的确如此,但这只是一个片面,他在本文后段,却也做了救国救民的大事,也算得上是一个英雄,因此说他也是美的。再以“闺塾”为例详细地分析杜丽娘和春香的个性美。不难发现这出中杜丽娘的语言远不及春香的抢眼,这也刚好以春香的口吻侧面表现了杜丽娘的个性。春香说“不是昨日是前日,不是今年是去年,俺衙内关着个斑鸠儿,被小姐放去,一去去到何知州家”。她对《诗经》无心的歪解,说杜丽娘讲衙内的斑鸠放飞,侧面表现了杜丽娘对自由的向往。因此说杜丽娘向往自由和对青春的觉醒并不是从游园开始,而是早已有之,游园只是一个导火索。再有陈最良说“古人读书,有囊萤的,趁月亮的”春香则说“待映月,耀蟾蜍眼花;待囊萤,把虫蚁儿活支煞”,春香才不管别人怎么读书,她只关心小动物的生死,这也表现了春香的可爱无邪和对小姐杜丽娘失去自由的深切同情。

本书中处处都是美的,每一出戏都可以拿来单独赏析,“游园”一出中写杜丽娘感叹韶光易逝,对此读者都应深有同感,借用一句歌词“年少轻狂的好日子,一懂事就结束”,因此作下文以记之。

碧杆托粉丹,冰清玉洁意微含,原是美人簪。怜心拆数瓣,玉骨冰肌,白鹭欲魂断。金屋藏,裙摆翻,玉殒香消散;银光闪,红泪流,只为心中的企盼。思幽幽,情漫漫,至死始恨。蓬头发乱。

断井残垣看遍,徒叹得这韶光贱。曾经茂林修竹,而今枯藤老树。往昔不复,与吾归者知何处?伤心处,泪如注,难觅归途;叹息间,愁似雾,迷离前路。孤独不苦,苦无孤独。但求化身破庙,留你片刻的驻足,风吹日晒受尽皆不顾;但求化身孤月,寒夜中将你守护,姹紫嫣红开遍,我不羡慕。

牡丹亭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三】

《牡丹亭》全名《牡丹亭还魂记》,与《紫钗记》、《邯郸记》和《南柯记》合称"玉茗堂四梦。是晚明戏曲家汤显祖的四大剧作之一,也是他最脍炙人口且成就最高的作品。

故事写的是南安太守杜宝的女儿杜丽娘,冲破约束,私出游园,触景生情,困乏后梦中与书生柳梦梅幽会。从此一病不起,怀春而死。杜宝升官离任,在女儿的墓地建造了梅花观。柳生进京赴试,借宿观中。他在园内拾得杜丽娘殉葬的自画像,认出是此女子便是那个曾在梦境中与他在牡丹亭畔幽会的女子。夜里杜丽娘向柳生说出原委,并求柳生三天之间挖坟开棺。柳生依暗示掘墓开棺,杜丽娘起死回生,两人结成夫妇,同往临安。杜丽娘的教师陈最良看到墓地情况,柳生又不辞而别,就往临安向杜宝告发柳生盗墓之罪。柳生在临安应试后,恰逢金兵南侵,延迟放榜。安抚使杜宝在淮安被围。柳生受杜丽娘嘱托,送家信传报还魂的喜讯,反被囚禁。金兵退却后,柳生高中状元。杜宝升任同平章军国大事,拒不承认婚事,强迫女儿离异。纠纷闹到皇帝面前,才得到和解。

杜丽娘是南安太守杜宝的独生女,从小就被灌输封建礼教知书达理的思想。但残酷的封建礼教根本无法束缚到正值青春期的她。一首《诗经·关雎》便惹动了丽娘的情思,她并不认为这是宣传什么儒家礼教的作品。而认为这就是一首恋爱诗,是一首撩动了无数少女春心的诗歌。而久困闺房的丽娘更是在家里后花园那大好春光的感召下,动了访春之情。这说明了呆板的封建礼教根本无法束缚住人类与生俱来的情欲,从而更加揭露了当时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虚伪和残酷。

虽然杜丽娘的行为与当时社会有许多不符,但这并不影响作品的情节发展。作者也便是通过“大家闺秀”的她做出不是大家闺秀的行为而来阐述作品的主题思想。

读完作品,我不得不被杜丽娘的勇敢,坚持与真情所感动。一首“墙内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内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是他们最初的邂逅。而后花园一梦之后,丽娘便相思成病,一病不起乃至天逝。而在现实中,杜丽娘与柳梦梅至始至终压根就没见过面,更别谈什么真爱了。那又是什么导致了丽娘伤春而逝呢,难道就真的是那一个梦吗?不,不是的。梦境或多或少加速了悲剧的产生,但梦境紧紧是促成悲剧的一个道具,而不是主要原因。试想在如今21世纪的我们有谁会因一个虚幻的春梦而相思死去呢?如今一见钟情的几率都小的可以忽略,更别谈什么为梦怀春而死了。而在杜丽娘那个年代,在那个真情被压制,人性被束缚的年代,这或许不过就是一个再也寻常不过的事情罢了。

在古代,女子必须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经常就躲在自己的闺房中绣花练琴作画。在出嫁之前见到的男人估计也就他父亲,兄弟,再有也就是家丁了。那么偶然间突然见到一个与她没有血缘关系的而后风度翩翩的男子,有几个能不一见倾心的。而严酷的教条根本不允许这种私订终身的事情发生。但往往物极必发,越加以束缚,就越能激发人性去挑战。就说今天,男女平等,见到异性的机会多了,社会也开明了,很多人都能在寻寻觅觅中找到自己的另一半而幸福快乐的生活。又怎会有那么多抛弃家庭而私奔的悲剧呢。

所以说到底,就是封建礼教无情的压抑了人性,造就了无数悲剧的产生。

再有的感触就是杜丽娘的真情了。虽然仅仅是一梦之缘。但也无法浇灭心中那被烈火燃烧的情思。天逝之后,她冲破重重困难,终于见到了柳梦梅。而冲破这些困难那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与多么坚定的毅力。都说爱情是有期限的。而丽娘当了三年的鬼魂,却仍然对梦梅念念不忘,历经千辛万苦才得以圆梦。而现今又有多少异地情侣因忍受不了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而选择分手,成为陌路人。我想说的是在今天我们勇敢追求爱情和幸福的同时,请不要轻易放手,爱情总是需要坚持的。

牡丹亭读后感1000字左右【篇四】

爱情,一直以来都是人生永恒的主题。“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最美也最悲凉的一句祝福,天下有情人,有多少能此生不渝,相伴白头偕老的?无论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是中国的梁祝化蝶,都只开了爱情的花,来不及经受现实生活中风吹雨打的考验。他们的爱情,也因之而永恒。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这恐怕是古今所有爱情故事最深刻的一条主线。《牡丹亭》中更是如此。爱情,能让生者为之死,死者为之生,何等壮阔的情怀。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

现实生活中有没有永恒的爱情呢,当然是有的。但粗糙的现实生活总会使爱情之火渐渐熄灭。虽然爱情是男女两个角色共同分担的,但主角却往往是女性。女人为爱而生,这话不假。也因此,爱情的悲剧往往发生在女性身上。女人在爱情中艰辛成长,最终,实现真正爱情的,也往往是女性。

看过《胭脂扣》的人大概都会被如花的痴情所打动。她与十三少,相约死后重逢。然而,五十年过去了,依然是她一个孤魂野鬼。她的十三少在人间混迹,潦倒不堪,也早把她忘记。对爱情的信仰让如花最终如愿见到了她朝思暮想的昔日情人。然而她看到的,却是一个邋遢的早已忘却他们之间惊心动魄的爱情的陌生人。当如花心碎地离开,她该知道,爱情,只是她一个人的一场执着梦。里尔克曾谈到爱,“女人对爱无限投入,而从不或是几乎从不要回报。”

爱情给予女人的,女人反过来哺育爱情。她们令爱情荡气回肠,地久天长。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精选七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阅读无声告白后,我被作者伍绮诗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有关无声告白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无声告白阅读感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一】

弗洛伊德对手足关系完全持悲观态度。

他相信正是这场自儿童时期便开始的竞争会有许多问题伴随人们直至成年,得不到关注的儿童会过分渴望情感,得到关注却没有足够安全感的儿童会形成焦虑性依恋。

我记得曾经有位小伦敦姐姐在Girl’s night聊天,她有一个天才哥哥,在帝国理工攻读物理,但她只喜欢从事与运动相关的工作。

她说每次从诺丁汉回伦敦探望父母,她总会一上巴士就把自己灌醉,下车再装作若无其事的出现在父母的门前。

她企图叛逆,但叛逆需要对方的关注,就像演员需要观众。

这些都是中国一胎政策下出生的一代无法想象的,我们已经非常习惯于整个家庭的重心完全倾注在自己身上,失去关注才是不正常的。

我们理所应当的自私,甚至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如何自私,并在自私的过程中享有了多少。

我们遵循着中国家庭观避过了存在手足竞争的情况拥有着比较完美的童年,迈入成年之后还可以用西方的价值观口号来铺平一切道路,自由、民主、follow your heart,我们的人生就是个人主义巨大的舞台。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二】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三】

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杀。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杀。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杀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四】

《无声告白》是伍绮诗的处女作,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始,全文采用插叙与顺叙相结合的方法,用莉迪亚的死揭露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原生家庭压力、同性的暗恋等问题,这本书有精妙细致的故事,有精准老练的描写,更重要的是,这部小说里面关于家庭与爱,关于梦想与自我的深度剖析与探讨。

《无声告白》中讲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别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一个中国男人与一个白人女孩组成了一个家庭,相继生下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小女儿汉娜。二女儿莉迪亚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被视为掌上明珠,父母皆把自己的梦想寄托于这个小女孩身上,为此花费了巨大的精力。詹姆斯送给莉迪亚一本书,内心:我希望我在你这个年纪读到这本书。玛丽琳给莉迪亚报辅导班、买书、科学展览。“只要你感兴趣”,她每次都这样告诉莉迪亚,“只要你愿意”。我认为这本书的英文名字《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更是莉迪亚内心的写照。

我们会问什么是真正的自己?可能真实的自己赚不到什么钱,也很难获得成功,但这就是我想要的人生。我和你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我们之间没有谁比谁走的更好,就像悉尼的'时间是比东京早一个小时,但东京的时间也同样没有变慢,因为在命运的安排下,一切都很准时。父母把自己的遗憾都倾注在孩子的身上,但你的遗憾让孩子弥补,那孩子这段时间的遗憾又让谁来弥补呢。他是否想去承担呢,是否能承担呢。我们现在经常会去谈原生家庭,原生家庭其实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动辄就是一辈子的阴影。

《无声告白》中有句话是这样:“家庭,有时候会是一个以爱的名义设置的牢笼,其恐怖之处在于,门上无锁,你却不敢推门而出,只能咆哮的接受一切爱的安排,直到最后溺亡其中,或是被时间离散。”

突然想到前段热播的剧《想见你》,好像明白为什么莫俊杰会喜欢陈韵如,也许孤独就是一种别样的美。也恍然大悟,陈韵如自杀那晚哭着说“为什么你们只会叫我在努力一点,开心点,不要再变回以前的陈韵如了,为什么,就因为我不是你们期待的样子吗,我真的好累,我不想再逼自己了。”因为没有人真正关心过她的想法。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五】

昨天看完了同事推荐的《无声告白》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遗憾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在不断的重演,可能会永远存在,更可怕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

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第二代移民美国的华人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之后,移居到美国一个小镇,生了三个孩子,这里小镇只有他们一家混血家庭,其他都是白人。一家人在这个环境中格格不入,父母的成长环境和心里,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父母把自己的所有期望压其中的一个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后走向......

书中大量的细节和心理描写,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芒在背。

"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结婚的时候女孩的母亲给她说的说,像个诅咒一样。

对于他们的小孩来说,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的父亲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最后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六】

《无声告白》这本书几年前就岀现在我家的书架上,当时翻阅过,没有很深的感触,这次重新翻阅,感触颇深,也许是因为我已是俩孩子的妈了,经历得更多,自然感触也多一些。单看书名,你或许以为这是一本有关爱情或亲情告白的书,其实不然。

本书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篇,让人颇感疑惑。认真读完,心中的疑惑就犹如抽丝剥茧,水落石岀。本书涉及“种族、性别、家庭、自我价值、青春危机、爱情”等多方面的问题。

书中的父亲詹姆斯作为二代华裔,故事背景基于一个华裔还处于遭人蔑视和异样眼光对待的时期。他与妻子玛丽琳,一开始的婚姻就不被玛丽琳的母亲看好,文中写道“当玛丽琳的母亲知道女儿的婚姻对象时,她绝望地扳着她两边的肩膀,眼中闪现的是恐惧,仿佛玛丽琳即将冲向悬崖的边缘”,母亲说“想想你将来的孩子们,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都不会合群的,你会后悔一辈子的”……当然,玛丽琳没有听取母亲的意见,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你能想到吗?婚礼过后,玛丽琳近8年时间没和母亲说话。在此期间,她母亲也没给她写过一封信,连孩子的岀生,玛丽琳也未告知母亲,甚至连孩子的照片也没寄给过母亲。直到八年后她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才如梦初醒,回想起母亲的一切。看到这里,我就在想:平时我们与父母相处也要好好沟通,生活没有过不去的坎,也没有打不开的结,千万不要等到没机会了才深感遗憾。亲情,永远是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

在当时那个华裔处于被蔑视的时代背景下,詹姆斯和玛丽琳的结合使得整个家庭由于血缘继承、孩子的容貌类似父亲而必将承受被社会歧视。正是由于出身就成为当地人眼中的“异类”,深受歧视之苦,詹姆斯便要做一个普通不张扬的人,极度渴望能融入大环境、融入人群中,他期待的是“自己扎入人群中,别人根本找不岀,他只需要平淡无奇”,这种态度也同时体现在他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中。

与之恰恰相反的是,玛丽琳却是一个狂热追求“个性展示、与众不同”的人,詹姆斯由于种族外表差异而导致的“与常人不同”,这一点正是玛丽琳最初被其深深吸引的根本原因。

认真阅读完本书,你就会明白造成莉迪亚人生悲剧的原因不仅仅在于与生俱来无法摆脱的种族血缘,更多的是在于父母对她的过度期望。

在如今的教育问题中,父母对子女过度的爱造成悲剧已经日益引发人们的思考。其中一种爱就是常常被视为天经地义的过度之爱,即父母对孩子的过度期望。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父母自身的理想未曾实现而深感遗憾,便在无意识中将这种期望转嫁到了子女身上。

父母爱孩子,应学会尊重孩子,而非全凭自己的期待为由代替孩子作选择;孩子爱父母,应理解父母的一片苦心,同时也要学会敢于说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良好的沟通才能搭建起通向彼此心灵的桥梁。在教育孩子这点上,我对自己其实是颇感失望的,我有时只关注孩子的“外在表现”,而非“完善内里”,这是很可怕的现象,就像一颗看似饱满美味多汁的百香果,一切开里面是干枯的,我想我一定要认真多读点书,好好改正缺点,给孩子正确的指引方向。

莉迪亚还小的时候,母亲玛丽琳的离家岀走给了她很大的影响,那种极度的不安全感在心中埋下了种子,这也为后续故事的发展做了铺垫。在父母眼中,莉迪亚是个成绩不错懂事听话的孩子,他是父母眼中的骄傲,是家庭关注的焦点,但过度的关注却无形当中给了她难以承受的压力。莉迪亚的哥哥是她精神上的支柱,妹妹汉娜则是“可有可无”的感觉,似乎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

杰克,这个完全处于莉迪亚一家人之外的人物,他外表放荡不羁,游手好闲,却成了莉迪亚唯一的“朋友”、内斯的“敌人”,他像是这家人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一个突破口,给了莉迪亚摆脱家庭重压的动力。当莉迪亚感到自己找到“知音”,甚至决定以身相许,没想到却遭拒绝,文中写到“杰克轻轻退到一边,他转头看着车窗,似乎自己的苦衷都在窗外,但不是枫树,不是湖水,也不是它们下面任何东西”,停顿一会,杰克轻声说岀一个名字“内斯”。天啦,这对莉迪亚来说是怎样的一种触动,她好不容易有了安全感,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让自己投入进去,没想到她所爱慕的这个在外人眼中放荡的男生,他挂念的不是他所交往的各类女生,也不是莉迪亚,而是莉迪亚的哥哥内斯……

年幼时的莉迪亚就非常恐惧——害怕失去母亲和父亲,而如今,哥哥内斯也要离开她去求学了。在她心里,哥哥是唯一理解他们家那种奇怪而脆弱的平衡人。

书本近尾声,我们都知道了莉迪亚确实是自杀而亡。但全书的结尾,却并未仅仅停留在莉迪亚的死去上。

这本书以悲剧开篇,却并未以悲情的语言收尾。本书最后一章以温情的语言将故事中每个人的未来慢慢铺展开来。生活就是这样,所有的苦痛终将过去,而生活即使充斥着无助无奈,也一样会继续下去。这一家人失去了莉迪亚,但他们仍将互相扶持,一路向前,也许未来的路会有更多磕磕绊绊,但是他们会以更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人生。

正如本书的主题“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们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这句话不是让我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是希望我们在家庭生活做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碰到问题要好好沟通并尽最大努力去做好,只是不要因此而迷失了自己……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七】

书里的一家五口人,各个不作死就不会死,没有一个讨人喜欢。每个人都狭隘、消极、自卑、冷漠、以自我为中心,各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缺乏交流……这也许正是书名的由来之一: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遇到事情的时候,每个人都选择逃避、退缩或者其他消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每句话都能朝着负面的方向被误解。有那么多个岔路口,居然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中间的任何人朝好的方向迈出哪怕一步。活生生的就把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在这本书里,看不到温暖。

故事中的大女儿Lydia是父母眼中聪明、漂亮、惹人喜爱的掌上明珠。在她身上,寄托着父母双方的无数梦想。她虽因这些梦想而不堪负荷,却从不说不。哪怕其实很孤单,很受排挤,为了让父母高兴,她也假装有很多朋友;哪怕对生物和物理这些课程不感兴趣,为了妈妈的医生梦想,她一直坚持上高年级的课,直到她再也坚持不住。为了表现她不再是哥哥的大宝贝,去跟哥哥最厌恶的男孩子Jack交往。这一切的一切,读起来那么地不可思议,却又是这么地合情合理。直到最后Jack对她说:“你甚至都不知道你自己要的是什么。我至少知道我要什么。”此时,她才醒悟到自己一直在“无我”地生活,甚至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了。而那个学霸人赢的哥哥,英俊高大,男生女生都爱,也被写成了一坨乌云。

“At least I know who I am.

What I want. ......

What about you,Miss Lee?

What do you want?”

作者将书中人物身上很多扭曲的性格弱点都归咎于他们的亚裔身份上。家庭没有朋友,因为这家是全镇唯一的华人;家庭从来不出去旅行,因为唯一的一次出门,被白人使劲盯着;孩子们没有朋友,因为华人就是不善交际;女儿孤僻,因为混血孩子本身存在自我认知上的问题……这些设计非常地不令人信服,完全不像是一个身为移民二代的作家所给出的剖析。更像是,用公认的固有偏见来打造好磨具,然后直接套在了故事人物的头上。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100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作者姜汝祥在《请给我结果》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有关《请给我结果》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10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100字(篇一)

5月27号,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举行《请给我结果》学习会,作为一名新员工,我很荣幸的参加了这次培训。

书是白皮的,作者大名是姜汝祥,翻开扉页,姜汝祥的职衔一串下来,看起来很牛,我忍不住想看看书里的内容是不是也这样令人震动。

第一章的题目是:不要任务,只要结果。难道任务不包含结果?看到这八个大字,我很疑惑,我觉得结果就是任务的一部分,没有结果就是没有完成任务,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带着这些疑问我开始跟着录音往下读,原来作者认为任务和结果是不同的,任务是取得结果的过程,他把任务和结果区别开了,任务不等于结果,我学到了作为一名下属,要给领导结果,要做一个对任务负责任的人,想到我有两次没有完成董经理的任务,我很惭愧,我立志改变自己,向我自己要结果,给公司提供价值,要对得起自己的工资。

第二章的题目是:心态决定行动。这句话,我在生活中确实有体会,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结果心态,不是想要,而是一定要。

第三章的题目是行动决定结果。我自己也明白行动才能出结果,另外我也学到了行动时应当有重点,且重点唯一,这样才能保持高效率,第二三章我看着就是大白话,生活确实是这个理,我缺少的是实践。自己的缺点是胆小,不自信。

第四章讲的是如何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层。乘客与司机的区别是什么,同样是坐车,乘客可以左顾右看,欣赏风景,但是司机在开车过程中可以吗?谁是司机,谁又是乘客,各自的心态,职责我自己也很清楚。找准自己的位置,我的行动才能真正的改变命运。

第五章的题目是:锁定责任,才能锁定结果。这一章给我印象最深的指导是“永远做重要而不紧急的事”,说实话我还不太懂,试试看才有收获。

第六章的题目是:失败执行力,如何从失败中获得成功。生命中没有失败,只有暂时的失败。生命是一个过程,一时的成功或失败终究是一时,从长远来看,生命就是一个不断前行,不断超越自我的过程。

第七章的题目是:真正的执行:48字执行真经。

真经内容

认真第一,聪明第二

结果提前,自我退后

锁定目标,专注重复

决心第一,成败第二

速度第一,完美第二

结果第一,理由第二

成功不需过多言语,最后我想用文中一段话来结束:真正有效的管理是用组织、制度或文化来实现执行,通过一套组织、程序来约束越轨行为,或者用文化(比如客户第一)从内在改变观念。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100字(篇二)

以前读书大多不求甚解,而拿到《情给我结果》这本书时,我有了新的收获,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它给我的好处。似乎对它动了真感情。

“请给我结果”是著名的经济学硕士,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姜汝祥通过长期的实践而写的。我认为这本书好就好在它不仅仅适合公司高层领导读,而且对我这样普通的员工也受益匪浅。读这本书似乎是在各个国家旅行,似乎在与不同的人、不同的企业进行对话。让我从新认识了很多的企业如:3M公司、IBM公司、海尔、佳能、戴尔等等;使我结识很多的人如:惠普总裁卡莉、三星总裁李健熙、温州擦皮鞋的女孩等。

使我深深的感受到不论做什么事情,我们都需要一个结果,而且是一个好的结果。同样一个企业更需要结果,而企业的结果的得到是由公司所有人的工作结果所累加的。在一个企业中肯定有的员工碌碌无为、有的员工硕果累累,也就是对结果进行做加减运算。对于我要做什么样的员工,答案是不用猜测的我肯定要做硕果累累的员工了。那么我怎么才能成为硕果累累的员工呢?《请给我结果》这本书告诉了我。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很多精彩的案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工作的困惑和生活的迷茫使我感到自己就像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努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请给我结果》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我这个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以前的工作生活零乱无序、糟乱一团,没有任何的目标。不知道自己一天天在做一些什么,为什么要去做。是《请给我结果》这本说告诉了我答案,告诉我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结果,我每天做的都是为了结果而去做。不论是给自己还是给别人,叫我都努力去做,做出结果。

生活每天在不同的变化着,常常叫我们失去方向《请给我结果》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结果”时刻放在我们的前面,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它。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100字(篇三)

我利用业余时光,选学了《请给我结果》这本书。该书主要阐述了关于如何做一个有执行力、有结果的人和领导,它颠覆了传统好处上的执行力,把执行力与完成任务完全区分开来,把工作的结果置于一个很高的高度,使我脑中豁然开朗,本来在工作中遇到许多混淆不清的问题,在这本书中找到了答案。整本书把较为枯燥的理论概念与许多国外企业的成功实例相结合,使我影响深刻。

作为一个社会人,每一天我们都在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种工作。每个工作是否完成,完成的程度各有不一样、结果各有不一样,这都取决于每个人的性格、态度及各人思路,而不一样的结果也直接影响到别人对你的看法,直接改变你的人生。我作为一个中层管理人员,既要做好自我部门的管理工作,又要为部门经济指标更好的完成出谋划策,要做到上传下达,执行力在我看来尤为重要,如果工作在我那里脱节,就会造成一系列的恶性循环,如何做才是有执行力呢?

从学习中,我认识到要做一个有结果、有执行力的人,首先要先做一个负责的人,对自我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工作负责。在工作中找准自我的位置,锁定职责,就锁定了结果。怎样是一个负责的人,就要拥有像西点军校对学员们的标准——准时、守纪、正直、刚毅,这些优秀的素质和信守承诺,结果导向,永不言败的精神。人生的价值,是一个个结果的累积,只要从此刻做起,任何时候都不晚。

也许此刻我并不真正拥有这些优秀的品质,但只要在平时常常向着这个目标努力,就能慢慢接近,成功的超越自我。要做一个有职责心的人,有时我们往往会碰到一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甚至不合理的任务,上级正等待着你的结果。这时,人自然的反应大多是反感、排斥、质疑,被要求带给结果时,就意味着你正在承担一种职责。人在本性中,都有逃避职责的倾向。但只有透过职责的磨练,才能成为成功的执行人才,成为一个有职责感的人。

其次,要将执行力付诸行动,而且是立即行动,速度第一,但不是一味的求快,而是专注于工作中的重点,行动时不要给自我太多借口,当结果出来后,要不断的从中吸取教训。完美的结果,永远是长期努力的结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那些执行力优秀的人,永远是把蓝图在第一时光完成的人。只有行动,才能有成功的可能。有时想的太多,往往会拖住前进的步伐,失去先机,那时再好的结果,也会因为时机的延误,而失效。

最后,要学会从失败中获得成功。我们常说失败乃成功之母,要有成功的结果,我们就要有失败的准备,学会应对失败。只有能看到失败中的成功因素,并善于利用永不放下的人,才能最终取得成功。工作中,我们常常应对这样或那样的失误,有时会碍于面子等问题,隐藏或无视失误,但那往往对工作无利。只有勇于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取长补短,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的结果。

每个人对成功结果的渴望,贯穿于整个生命的始终,反映在工作职场中,就是给上级结果,给自我结果,做个有执行力的人。看了这本书后,我对优秀的执行力,好的结果,有了以上的看法,只有在工作中努力不断自我提高,排除任何困难险阻,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高峰。最后,引用该书作者对执行力的精辟概括,作为我工作时的左右铭,并愿我们人人做个有结果的人,拥有毫无遗憾,精彩丰富的人生。

认真第一,聪明第二;结果提前,自我退后。

锁定目标,专注重复;决心第一,成败第二。

速度第一,完美第二;结果第一,理由第二。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100字(篇四)

《请给我结果》一书,在读完这本书后感受颇多。概括整本书的主要思路就是讲述的执行力的重要性,怎么实现我们所期望的目标和结果,怎么使得个人能够创造更大的价值,能充分发挥企业每个员工的潜能;如何提高企业竞争力,让企业变得更加强大,能够立于行业不败之地,要实现企业和个人的目标和结果,需要增强企业和个人的执行力,并且要实质性的落实这种执行力。

时间是永远守恒的,我们怎样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完成更多的事情,创造更多的价值了?答案是:永远做重要但又不紧急的事。如何打造高效的团队是每个企业一直寻找的管理方法。

对于个人而言,怎么有条不紊的处理自己的事?而对于企业,怎样让整个团队的工作能高效运转?书中给予了我们很好的回答。工作中不要想着把所有的事一下子做完;手头的事并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事情;如何在有效的时间里寻找更好的方式方法这是至关重要的。无论在多么复杂的环境下,都不能被环境所牵制,不为所怒,这就需要有一种良好的心态,心态好了,就成了习惯,有了优秀的员工,就拥有了强大的团队。照此循序渐进,可以将企业中更多的员工变成精英,培养高效的团队。

书中《猎鹰与鸡》的故事,让我感慨万千,生活、工作中如果没有一种拼命的环境就不可能会有拼命的人。这种观念其实也能给企业提供很多深思的地方。其实大部分企业在执行力方面的问题,就是因为没有拼命的环境和机制,没有了拼命的机制与环境,人为什么要拼命?当人处于得利状态时,变得安逸,变得毫无斗志。只有在不同的阶段,制定不同的目标,在不同的舞台上施展自己的才华和斗志,这才会让自己感觉存在的价值,自己有成长的空间。有压力才有动力,在压力下成长能让自己变得更坚强,企业才会变得更为强大。

决不放弃是我的人生格言。悲观消极,怨天尤人的想法是无法克服生活、工作中的困难,不能创造多少成就。任何畏惧都是虚幻,有的只是机遇。人生是不可能一帆风顺,飞人乔丹之所以能成功,就是拥有了一种决不放弃的执着,有着一种坚定的执行力度,敢做敢为。他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他懂得如何超越自己,战胜自己,如何有效的落实自己的执行力。

行动不一定有结果,但不行动就一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100字(篇五)

近期,二公司团委组织青年团员开展读书活动,我有幸接触到《请给我结果》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作为一名企业员工,应该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出色的完成领导分配的任务。在仔细读完这本书后,我从中也学到一些道理,在日常工作中、生活中,它定会给我带来帮助和鼓励。

“不要任务,要结果”,这是企业对所有员工的本质要求。对待一件工作,最重要的是最后的结果,不管过程怎样,是简单还是辛苦,在企业看来,只要你能够出色完成,就是一名称职的员工。就像书中所说,功劳是价值,苦劳却不是价值。所以我们要努力成为做结果的人,保留自己的底线,发掘自己的潜能,抱着永不言败的心态对待每一份工作。

“心态决定行动”,良好的心态对一个人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尤其是我们刚步入社会的见习生显得更为重要。在融入社会大家庭的那一刻,我们都肩负着自己的那份责任,因为有太多的知识需要我们去吸收、去掌握。良好的心态,将会成为我们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有力支持。在任何工作面前,心态决定一切。没有不重要的工作,只有不重视工作的人。不同的心态,成就不同的人生,有什么样的心态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从而决定不同的结果。在成功面前,心态决定一切。“走得慢的人,只要他不丧失目标,也比毫无目的地徘徊的人走得快”。因此,生活有时并不公正,然而,希望的大门对每个人总是永远敞开的。当一个人把生命和精力集中到一点上时,就可能做出令自己吃惊的事业。那么成功的基础必然就是良好的心态。

“行动决定结果”,付出不一定会有让人满意的结果,但不付出肯定不会有结果。我们都懂这个道理,但更多时候还是抱着侥幸的心态面对工作,面对生活。有时,成功或许就在眼前,大胆行动,付出行动,过多的犹豫反而会成为你的阻碍,只有行动了你才能看到事情的结果。从现在开始,立即行动,现在就去行动,并且要持续不断地行动,相信自己,你才会成功。只要你做了,即使结果不尽如人意,即使结果很差,但总比没有结果强。完美是人人想追求的,但有时候应该学会看到现实,看到事物最真实的一面。永远不要给自己找太多借口,一万个理由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事情的结果是什么!

请给我结果!给任务一个结果,也是给自己一个结果。

请给我结果读后感心得100字(篇六)

姜汝祥老师的《请给我结果》直截了当的指出了企业发展壮大、创造利润,员工改变命运、自我提升的命脉所在。很实际、很现实的一本书,教我们人在职场取得成功的关键秘诀。

一句歌词写道“男人大可不必百口莫辩,”结果导向告诉我们,再多的苦劳也不是公司想要的结果,再多的借口和辩解也不能成为没有结果的理由。“完成任务≠结果”结果才是做一名员工的底线,简单的完成任务还远没有达到做一名员工的底线,那么又何谈争优呢。“行动时不要给自己太多借口,”辩解只会让你感到你的无能和失败。穷人一千个穷困的理由,我们不能靠理由生存,没有结果我们就不能生存。

我想要让自己越来越无知,无知者无畏的无知,让我们对事变得执着,对人的关系变得简单,对生活的态度变得乐观。阿甘精神是我一直向往的、学习的。没有失败,或者说不知道跌倒的疼痛,站起来看看摔倒的坑、绊脚的石,迈过去继续昂首挺胸。“没有真正的失败,只有暂时停止的成功。”我喜欢姜老师对失败的理解和认识,我们为得到结果,又怎么不遇挫折,为此要正视失败,学会拥抱失败,有个向前向上的心态,从失败中获得成功。

不禁想反问作者一句,“‘我’是谁”?是领导?是公司?是父母?还是自己?我认为我就是我,是我自己。我们没必要为了领导或其他什么人而努力工作和学习,因为我觉得这些都是自己的事,在公司我努力工作完成任务,得到结果,是我应该的,我赚着这儿的钱,就要对它负责,对自己的汗水负责,迎合领导让其满意不是主要初衷甚至根本不是目的,这个领导想要的结果同样也是我想要的,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对自己付出应有的一种回报。企业从中得到相应价值也是应该的,是理所当然的。不要再说“请”给我结果了,不用如此之委婉,“给我结果”就够了,这是应该的,是最基本的。

不知为什么“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现在被很多人理解为贬义,和尚认真的撞钟有问题么?和尚的职责就是要准时准点撞钟,撞响它、撞亮它,把钟声撞到每一个人的心里。昨天这个“和尚”在大学里是这么说,今天这个“和尚”在行管局里是这么说,明天无论身处何方,他都是这么说,这么做。我相信。

与妻书读后感100字汇编


林觉民曰: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而死。林觉民一定是抱着必死与必胜的决心毅然决然得奔赴了战场吧!那么,你读完林觉民的与妻书后,有没有什么感悟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与妻书读后感100字”,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与妻书读后感100字(篇一)

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知忠,不读《陈情表》不知孝,不读《与妻书》,不懂真爱。”

这一封信,虽然是一封诀别信,但其中爱意甚浓,读起来更像一首情书,只是这份爱,太沉重了些。

读完这封信,不仅羡慕陈意映,在哪个封建年代,能拥有如此开明且优秀的丈夫,更是欣赏林觉明这个人不仅有才,还懂得尊重她,欣赏她,林觉明年轻曾东渡日本求学,是高级知识分子,在当时应该是受万人景仰的。虽然他们是受父母之命成婚,婚后,他们两个人之间肯定有但婚后,他们却很相爱。林觉明用他开明的思想感化陈意映。让她脱离旧社会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放开裹脚,走进女子学堂。才有他们后来的“何事不说?何情不诉?”

在那个年代。奉父母之命成婚的人有很多。然而能像陈意映那么幸运的女子就没几个了。像鲁迅,他的第一任老婆。就是奉父母之命结的婚。但婚后,由于二人生活习惯,文化程度,三观悬殊太大。尽管朱安时时刻刻都在尽力讨好鲁迅。可鲁迅连话都不跟她说。更没有和她同过房。到后来。鲁迅遇到了许广平。就毅然决然的抛弃了朱安,和许广平结婚了。朱安最后孤独终老。

而林觉明,并没有觉得自己文化水平比陈意映高,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他总是在用自己的见识去开阔陈意映的眼界,让她也拥有先进思想,成为更好的自己。到后来,他们不仅是夫妻,更是知己。视对方为己命。

从书信中就可以感觉到林觉明对陈意映的厚爱。生死临头。他没有一丝对死亡的畏惧。脑子里全是对陈意映的思念与牵挂。于是夜里挑灯疾书。含泪,溶血入墨。忍着撕心裂肺之痛,写完了这封诀别信。然而纸短情长,万千浓情,只能凝于笔尖,缩略成文字几行。

总之,信中一字一句都感人肺腑。让人读后,都会对爱重燃新生。相信世界真有如此深情之人存在。亦有真爱所在。奢望某天,自己亦能遇见。

与妻书读后感100字(篇二)

万籁俱寂的夜,唯有袅袅灯光弥漫一方小小的书房,不觉中,一粒泪珠滚落,在书页上,化开了,淡淡的一抹,却化不开眼眶里那一层浓浓的雾。书页上那一字一句透着墨香,铿锵有力,似又蕴涵了万般柔情,那是烈士林觉民写给妻子陈意映的最后一封信,经过了岁月的沉淀,更渗出了他们峥嵘时光里最深沉的爱情。

没有华彩的标题,令人眩目的辞藻,“与妻书”三个字便代表了一切,原件写在一块手帕上,那是一块方方的小手帕,寄寓了林觉民伟大的人格以及他与妻子至死不渝的爱。灯光下,我细细地咀嚼回味着书中的每一句话。开篇的“卿卿”二字温柔细腻,似一股暖流涌入胸腔,这般感人。

“吾至爱汝”,一个丈夫的心声,想必早已哭断了他妻的肝肠,连我都潸然滚落了泪珠。“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吾居九泉之下,遥闻汝哭声,当哭相和也。”“今人又言心电感应有道”。一句句,一行行,那么的情真意切,扣人心弦,书桌前的我默默无语,唯有泪千行。深挚的爱埋藏在心底升华成了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无奈间,大局为重,觉民牺牲流血在所不惜,而与妻子,他只盼来生再见!读《与妻书》,让我领略到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应该具有的品质——刚毅不屈,大义凛然。他将小爱熔铸成了大爱,成全了千千万万他人的爱。

合上书页,我的眼前浮现出林觉民写此信时的悲伤无奈,亦是那么昏暗的灯光下,他用颤抖的手写下对妻子最后的怀念,心房里莫名被割了一刀般,无助地滴落鲜红的血液。而千里之外,意映她每日盼君还,望眼欲穿,却依旧是失落孤独。但她支持丈夫的事业,只因她胸怀天下。慢慢地回想,信中还隐含着觉民他高尚的情操,他英勇无畏,舍己为人,先天下之忧而忧的精神随着他们的爱一起凝华,结成比血液更浓厚的情感。

当世间的一切都烟消云散的刹那,爱永存,点点滴滴,细节之处发人深思。“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记得女作家三毛曾在丈夫荷西因潜水意外去世之后说过这样一段话:“感谢上天今日活着的是我,痛着的也是我。如果叫荷西来忍受这一分钟又一分钟的长夜,那我是万万不肯的。幸好这些都没有轮到他,要是他像我这样的活下去,那么我拼了命也要跟上帝争了回来换他。”一样的爱情,一样的伤痛离别,亦在诠释夫妻之间那一种无私的品质。

觉民,我也懂你的爱,你的抉择,肩负时代的使命,那是一种责任,但你也有家的责任。我了解你的痛苦,你的两难。正因为这样,更提升了你的人格,让你更加伟岸不屈,相信你的妻子你的孩子也一定会以你为荣,哪怕相聚已无期!

读《与妻书》使我了解,爱可以使一朵鲜花变成一座花园,也可以使一滴水变成一条小溪。爱是那样的伟大,将两颗心紧紧相连,天荒地老;将两个人的一辈子缠绕在一起,不离不弃。亦让我明白,一个真正的伟丈夫更需要一个能担负起重任的肩膀,一颗真正善良的心!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里枝!你们的爱情虽未能天长地久,撼天动地,却默默地感动了每一个相信真爱的人!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而你们的尊严更让人肃然起敬!面对现实,似乎所有的人都要在失去之后才了解那种情的珍贵,但留下的只有伤感。何不在未失去时就好好珍惜,不留遗憾?

意映卿卿,再一次呼唤你的名,今夜我的笔沾满你的情,然而,我的肩却负担四万万个情,钟情如我。

与妻书读后感100字(篇三)

今天我们上了《与妻书》这篇课文,我阅读课文以后很有感触。很多人也高度评价《与妻书》这篇课文,认为这篇文章寄托着作者崇高的深情厚谊。

也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懂什么叫忠真,不读《陈情表》不知道什么叫孝顺,而不读这篇《与妻书》就不知道什么叫真爱。《与妻书》写于广州黄花岗起义之前,是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妻子的绝笔信。

《与妻书》这封信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这位烈士对于妻子的深深厚意,而面对国家危难,不得不舍下儿女情长毅然投身革命等各种情感在文章真情地流露而出。读完这篇课文以后,我深深地受到了感动。我清楚地意识到过去的国家正是处于危难关头,当时的起义烈士用他们的血肉之躯抵抗了清朝血腥镇压。面对着国难临头,任何一名有血有肉有志的人都应该挺身而出,那是一份怎么样的豪情。

总的来说,《与妻书》让我们读懂了真爱,也让我们深深意识到一个光明时代的意义,人人当要努力奋斗共同为营造光明时代做出努力。

与妻书读后感100字(篇四)

今天,在爸爸的推荐下,我读了《与妻书》这篇文章,是林觉民在跟随孙中山抗清起义前三天为妻子所作。当时,林觉民知道自己在战场上必死无疑,但是他为了给祖国带来和平的生活,视死如归,不畏牺牲,这就是他与妻子最后的诀别。

从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林觉民强烈的爱国精神。他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不惜一切代价要推翻腐朽的清王朝。他明知道自己会死于战场,但他为了中国,不惜牺牲,慷慨赴死。他明明特别爱他的妻子,但是他对清王朝的恨远远胜过他对妻子的爱!而正是因为他爱妻子,他才会像文中说的那样“泪珠与笔墨齐下!”他死于战场上,他不痛苦吗?当然痛苦!但是他对将来天下太平的喜悦与期盼,远远胜过痛苦!林觉民是用个人的生命,换来全天下中国人的幸福!

新中国的成立,是无数像林觉民这样的革命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付出生命的代价换来的,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太平日子,我们不能忘!今天的幸福生活,是许许多多像孔繁森、叶欣等等这些默默无闻的英雄们,他们心系百姓,坚守岗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同样的,我们不能忘!而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在新的时期,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我们应该以他们为榜样,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为了人民的富裕安康,发奋图强,好好学习,提高本领,为祖国的未来添砖加瓦,努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更是要牢牢谨记,时刻不能忘!

哈佛家训读后感100字通用四篇


《哈佛家训》带给了我们巨大的财富:当你知道迷惑时,并不可怜, 当你不知道迷惑时,才是最可怜的。所以我们阅读书籍,就是在寻着前人的脚步前进,这样可以少走很多的弯路。那么,你在读完《哈佛家训》后,有什么感想与感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哈佛家训读后感100字”,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哈佛家训读后感100字(篇一)

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弗家训》的书,那本书令人感到高兴和感动。

书中有一个让我感到可笑的故事。名叫《金表去世了》让我来跟大家讲一讲吧!

有一个聪明人,知道自己的邻居很贪便宜,就想故意捉弄他一回,聪明人到邻居加借了一只银勺子,过了几天他把这只银勺子连同一只小银勺子还回去并告诉邻居你的勺子生了一个孩子我把她们母子俩带了回来又借走了一个银酒杯,过后,他带这一大一小的银酒杯给邻居报喜,邻居见了想这个人傻到家了,聪明人有借了一只金表,邻居想这回又会多一只金表,可是过了很多天邻居不见他,来到聪明人家问我的金表在哪里,聪明人说很不幸,你的金表去世了,邻居非常生气。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贪禁可以吧所有的聪明变成愚蠢,把所有的智谋危及自身的圈套,不要占便宜。

哈佛家训读后感100字(篇二)

最近,我读了博文主编的《哈佛家训》,“家训”顾名思义是教育人的。这本书汇集了哈佛大学300年最顶级的教育理念和哈佛家训精华,从人生哲理、优秀品质、杰出本领、人性弱点,以及哈佛家训等多个角度,充分诠释了哈佛大学教育理念中的精髓和哈佛家训的'要旨,触及了人生中最朴素的感情和人性中最本质的东西,并挖掘出成长路上最丰富的成功内涵来为成功为社会精英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数《学习到底是为了什么》中的《真正要学习的是学习方法》和《能力比知识重要》了,它们让我颇有感触。

歌德说过:“真正的学者知道怎样从已知引出未知,并且逐步接近于大师。要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关键就在于必须学习如何学习。”而学习不能死学,要灵活掌握学习方法。

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学习方法。

以前低年级时,我的学习成绩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但随着年级的增长,我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而原因就是因为课本上的好多知识我都是“死”背“死”抄,一单元学过去后就基本忘了。等考试了,救灾去看去背,可最后,一个也没记住。考试只能考几十分。现在想起来,我就惭愧。而读了这篇后,我学习上开始注意学习方法的改进,不“死”背“死”抄,而是抓重点要点,从理解入手……现在成绩也一点一点地上去了。我为此很高兴。

在《能力比知识重要》中说,在掌握学习方法,获得知识的基础上,要有更好的生存能力。生存下来,才能更好地获取知识。书中还举了个很明显的事例。

一名大学教授在乘船时间船夫会不会数学。船夫说不会。教授摇了摇头,他认为船夫失去了了人生的2/6。而当快要下雨时,船夫问教授会不会游泳,教授也说不会。船夫摇了摇头,因为教授将失去全部的人生。是啊,没有能力,有知识有什么用呢?到明白过来,那就一切都晚了。

《哈佛家训》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道理:生命的价值、时间的宝贵、学习的原因、人生的价值……而这些都往往是被我们忽略了,所以我们更应该吧这些错误找出来并去改正它。

哈佛家训读后感100字(篇三)

今天,我读了《哈佛家训》这本书。这本书里内容丰富,有讲述品性、梦想、真爱等内容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受深切的就是《今天只有一名顾客》这篇文章。

故事是这样的:商场经理问服务员今天招待了多少顾客,服务员说只有一名。老板大吃一惊,问他卖了多少钱,服务员说卖了58334美元。经理问他是怎么卖的,他说他先卖给那个男人一只钓鱼钩,然后卖给那个男人一根钓竿和一只卷轴,接着又卖给他一条船和一辆汽车。老板惊奇地说:“你卖那么多是给一个买钓钩的人?”服务员说“不,他只是为他的夫人买一瓶阿斯匹林。我跟他说:‘你的夫人最好去钓鱼。’事情就是这样的。”

这篇故事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动脑筋,就像这个服务员一样。

哈佛家训读后感100字(篇四)

一种优秀的品质反映着一个人的素养;一颗真诚的心预示着他未来的征途。我仔细品读《哈佛家训》后知道并深深体会到了品质的重要。在这本书中有很多我们小时候的影子,但是为什么?他们的未来像阳光世界,很近,而我们的未来还很遥远,也许有一部分因素是父母的开导吧!

《哈佛家训》中就有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小男孩要向妈妈索要应得的报酬,但是那位伟大的母亲用最简单的一张单子,上面写着“O”的索要单诠释了母亲对孩子的爱,也改变了孩子永久的人生之路。我还喜欢这本书中的另一则故事:有一个养蚌的人,想培养出世界上最大的珍珠,他去沙滩上选沙粒,只有一颗沙粒同意了,尽管他受尽同伴们的嘲笑。几年过去了,他真的成了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可爱的小沙粒通过一次特别的机遇提升了自己的地位。在生活中我们经常有过这样的机会,有些人会牢牢地把握,但有些人却让机会成为从指间滑落的水流。抓住身边的每一次机会,会使你的童年像公主办的绚烂;抓住身边的每一次机会,会使你的未来像比尔盖兹一样辉煌;抓住身边的每一次机会,会让你留下最美的人生回忆。但是要切记,在人生之路上行走时,别忘留下一个钻石般的品质,一刻金子般的心和一串扎实的脚印。

羊皮卷读后感100字精选五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在阅读作者奥格·曼狄诺的《羊皮卷》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您抓住了《羊皮卷》的哪些精髓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羊皮卷读后感10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羊皮卷读后感100字【篇一】

待人以宽,学会记住在友谊中记住和忘记一些事情。

《羊皮卷》的第二章,获取成功大门的钥匙中,其中有一节,写的便是人际的交往,第三章,整章节写的便是友谊这一个话题,这两部分的内容,在我看来,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放在一起,写下这一篇读后感。

在获得成功大门的钥匙中,人际交往被写者定义为是成功的关键,其中举了一个很典范了例子,是美国总统克林顿在竞选总统的过程中,他的朋友们为了他能够竞选上,而四处奔波,而这些朋友是有他的玩伴,有他的同学,可见广泛且良好的人际交往对成功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作者又举了一个,魏斯采访280位总裁的例子,大部分总裁们表明,他们的成功,也同样离不开身旁人的提拔与帮助。

在实际人际交往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不同的人,或许这些人并不全部能成为我们的朋友,让我们获得友谊,那么在广泛的人际交往中,我们又应该如何去获得真正的友谊呢?在第三章友谊这个话题中,除了第一小节是在告诉我们友谊是如此的重要,其他三节传授我们的是在交友过程中,你所要拥有的:真诚的态度,结交诤友,交友方法。

首先友谊对现在对现在这个社会来说毋庸置疑是重要的,就如我第二章的人际交往中克林顿的例子,以及来自280位总裁的例子中,可以看出,现在的社会,如果没有友谊的信任基础在,你将会寸步难行。在广泛的人际交往中,你真的的态度,无疑是让对方信任你的最好的方式,因为将心比心,你的态度决定了别人对你的态度。在人际交往中,真诚的态度是第一步,不管你们是否会成为朋友,真诚的态度大多时候,会成为你和大多数人结交的纽带。但是交际归交际,并不是每一个交际的人都会和你产生友谊。

你需要学会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善于结交真正的朋友。文中用一小节写了一种筛选的方法,那就是结交诤友。诤友是什么呢?我查了百度,诤友就是能直言规劝的朋友,在古代,这样的臣子,我们称之为的“谏臣”。这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识别,是否一个人可以适合成为朋友关系。哪些每天只知道说好话的,阿谀奉承你的人,甚至你的缺点,也可以说成优点的人,这样人是绝对不可以深交的。当然,这里并不是指别人真诚的赞美,我们常说赞美也是一种美德,也是促进人际关系的一种润滑剂,在这里我们需要学会区分。所谓的诤言,不是随意的指责,不是恶语相向,而是别人对你真诚的规劝,当别人对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时候,我们学会第一时间接纳,但也不是盲目的去听取。事后学会思索分析,是否是事实,如果是的,那么后期你就应该毫不犹豫的改进了。在这里,同时也想告诉所有的朋友们,其实诤言,我们也可以选择合适恰当的方式与方法,而不是非要以简单粗暴的一种方式去沟通。

上面聊了,我们说了如何在广泛的人际中,找到你的那位友人,接下来,文中在第四节,便告诉了我们个方法,学会记得和忘记一些事情,这里举了一个作家阿里和朋友外出了例子。当别人帮助了阿里时,他将别人的好,记在坚固的磐石上,当别人伤害到阿里时,他将别人的伤害,记在河边的流沙上。在我们交往的过程中,也要学会,宽以待人,用别人的恩惠洗去我们对别人的怨恨。

最后,在这里,愿所有人都可以自在这个繁杂的人际交往过程中,通过真诚交到朋友,获得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友谊。

羊皮卷读后感100字【篇二】

《羊皮卷》是我之前一直在看的书!这本书是从世界上最伟大的文献中摘选并整理出来的,作者都是近200年来美国各个行业中的成功人士,他们根据自己的经历,循循善诱地向世人告知成功的秘密以及由之所带来的幸福生活的意义。

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会让我觉得豁然开朗、感觉自己很幸福,感觉到成功的大门随即为我敞开,只要支持,只要再支持一会,等待黎明的曙光,然后紧紧的握住手掌,成功就在掌心了。这个道理说出来只是几个字,却总的做不到,甚至很多事情在成功的前一秒放弃了,错失了唾手可得的成功,不是没有能力,不是没有机遇,也不是不够努力,只是少了一份坚持到底的决心和勇气!

“我不是为了失败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的血管里也没有失败的血液在流动。我不是任人鞭打的羔羊,我是猛狮,不与羊群为伍。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的牢骚,这是羊群中的瘟疫,我不能被它传染。”卷三中这样一段话让我记忆颇为深刻。是的,没有人是为了失败来到世上了,都是为了主宰自己的命运,为了体验世界和人生,为了渴求的美好,为了这一切,都在不停的努力着!但是,光有这份心和这个认知还是远远不够,还必须同时意识到,没有什么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成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想获得想要的,首先要付出,其次要懂得付出的方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住!

其实我们很明白,成功的人中不一定都是聪明的,但是都的有惊人的毅力坚持下来了。我们生活在社会里,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一定每一个都能理解我们或者被我们所能理解,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和磨难,而我们所能做的有限,仅仅是坚持住,守住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一直一直守护者,不让任何人抢了去。以前没有那么多的体会,直到踏上社会,开始工作,才发现,人看似平等,但真的是有很多区别的。

别的不说,光天分和性格上就有很大的差别,做事情似乎总是不如别人那样花的时间少,做的事情却很好。其实一件事情的结局无非只有两个,要么完成预期目标,要么未完成预期目标。但是做一件事情的过程却可以有不同的方案,甚至彼此间可能会千差万别到截然相反。然而无论最后是什么样的结果,在做这件事的过程中,能够让人体会到很多的东西,从中学习到很多的东西。

对我而言这就足够了,每个人的能力是不同的,虽然原来的起点可能都是一样的,但后来为什么不一样?因为他们所接触过的事情,各自采取了不同的方案去实现,经历的过程是不同的,从中体会到的东西更是不一样的。

人活在世上,都需要不断尝试不断更新自我,坚持不懈,直到成功。这不仅是一种觉悟,一种信念,一种坚持,更是一种态度,一个帮助人们走向成功的态度。不管遇到了什么事,都一定要坚持,可以不必别人聪颖,可以不必别人富有,可以不必别人优秀,但是一定要有这样一份坚持,不成功,决不放弃。

在有限人生里,我们面临着选择的惶恐、征服的快乐、挑战自己的勇气,所有大喜大悲情绪都浓缩其中。羊皮卷一书,它浸透着不断提升自身的人生观,给我们以适应、把握世界的心灵。没有说教意味的文字中,娓娓道出人生的真谛:在这个非理性的世界里,也许充满了种种的不公正和令人窒息的罪恶。对待世界的方式有很多种,重要的不是别人如何,而是你如何。追求幸福、财富、关爱是人生的权利。

人生如同一条河流,它静静地流着,有时激越,有时舒缓,于不经意间收获最美的风景。在这条河中你应该始终透彻、明晰,绝不允许任何的玷污,而幸福也许就在下一个转弯处。人生的美在于一种缓慢,缓慢绝非停滞。动手慢慢做与空想也许是“羊皮卷全书”最简单但又最有意义的启发。动手慢慢做,困难得以征服,自我得以超越,于是托特建成了贯穿巴拿马的铁路;乔治挖出了法国人挖不出的运河;身无分文的洛克菲勒成了百万富翁。怀有梦想的人很多,但实现梦想的人太少,最伟大的力量在于动手。言不行、行不果,绝大多数人沉沦在很多微不足道的借口中,梦想很容易,实现很难,仅仅一个自我已难以逾越,何况其它各种纷扰?

幸福和成功最终要靠我们自己。一个人要去做什么,决定权在自己,成败的结果可以说是个人的奋斗造成的。自己可以选择愉快、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或者相反。显然前者导致成功和幸福,后者则导致失败。要成功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精力的投入。如果思想上松弛,或者不想投入,那么,成功之梦必然成为泡影,人生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很多人都在寻找,看了这本书,让我若有所思!

羊皮卷读后感100字【篇三】

一本好书,是你生活中的启明星,指引你走想光明、幸福的未来,令你拥有知识与力量。这是我读《羊皮卷》最深刻、最有意义的感受。

《羊皮卷》讲了许多事例,从事例中可以体会到各种道理。这些道理,往往都是人生的秘诀,让你成功、快乐地度过一生。其中有一句话令我刻骨铭心的话: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做人不必斤斤计较。当别人伤害了你,你不应该报复,而是要大方地原谅别人;如果你选择了报复,反而会令大家反目成仇,并且破坏了你的人缘。

这本书有让我得益非浅的道理:动力来自压力。如果生活没有压力,只会让人变得懒散,只懂享受,而不懂付出。在某年,一名攀登员在雪山上,正巧发生了雪崩,死亡之神突然向他袭来。求生的压力压迫着他,他背着一身沉重的装备,奔跑的速度居然打破了世界记录,令他从死神手中逃了出来!这件事,不是很具有说服力吗?

读《羊皮卷》使我获得很多知识,令我在生活中前进。其实,生活就像一艘小艇,知识就是力量,推动着小艇前进;一旦知识缺乏,我们必须从书上得到补充,才能令生活更上一层楼。

所有好书都是知识之源,往往能改变人的一生,带领你走进一个充实、美满的人生;每一本好书,都是不可不读的经典之作!

羊皮卷读后感100字【篇四】

“今天我要开始全新的生活,今天我要破茧成蝶,今天我要把智慧的果实摘下,今天我要……”

当我今天看到羊皮卷第一章的宣言文字映入我的眼帘时,心中突然升腾一股热流,觉得自己今天也要干点什么。可以说此时的《羊皮卷》让我开始有了重新审视自己人生思想与理想的冲动。记得有这样的一句话:“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今天”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想想自己是否抓住了今天呢?

现在自己正处于广东省生物骨干教师培训的跟岗阶段,有名师的指导,有学员之间的学习,还有课题研究领域知识的。补充,自己一定要抓好这次的机会,争取把“今天”做好,只有实实在在地去做、去思,才会有实在的收获。

当今的社会是竞争激烈的信息社会,竞争日趋激烈,而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也在向自己打开了门。自己如何在这个逐渐信息化的教育教学行业中有所成就,就要充实每一天,抓住机遇和挑战,做一个敢于创新的人才,最终破茧成蝶。

羊皮卷读后感100字【篇五】

由于去年暑假是如此的漫长,让我不得不找点事情来打磨时间,所以我选择了阅读这本《羊皮卷》,它是从世界上最伟大的文献中的一本经典著作,里面讲述了一个个励志的故事,还系统的讲述了人生的哲理和成功的理念。

在《羊皮卷》中讲述着人生的规则。它的精华所在就是用感恩的心面对生活、坚持不懈、珍惜生命、重视自身价值。现在我们的生活每天都处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之中,新的一天即将来临,所有的一切即将成为过去,所以我们要由此开始人生的新篇章,开始从不同的篇章中学习不同成功的秘诀。

在本书中让我感受颇深的是,健谈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它可以为我们打开一扇心灵之门,可以使我们在各种各样的团体中引起关注。能言善辩可以更容易的或得他人的好感,而且好的交通能力还体现了一个人的修养。语言的力量是强大的,在生活中用好的语言会带来很多便处。如果在交流中一个人的语言粗鲁、火爆,这很容易激怒在场的听众,而且也没有人愿意同这样人交流。交流不仅可以向他人展示自己的才华,还可以提升我们的思维能力,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可以让我们在交谈中亲切自然,拉近自己和听众之间的距离是交流过程中不至于枯燥无味。

交通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能力,对于大学生的我们来说更为重要。在大学里善于交流的人总会交到更多的朋友同时也有更多的机会去表现自己提升自己,这样在大学生活中就可以学到更多的东西。

因此,学会交流真的很重要。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汇总(6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阅读了《俗世奇人》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俗世奇人》读后感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一】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这里面写了清朝末年天津码头上各种奇人。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一般作家们都为大人物写传记,可冯骥才却为天津码头上的小人物写传。

我印象最深的是刷子李,他只干粉刷一行,他刷好的屋子什么都不放,单坐着就像天空一样美,他刷暗浆时穿一身黑,干完活后,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否则白刷不要钱。有一次,他干完活后徒弟发现他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刷子李提起裤子一看,原来是一个洞,点烟时烧出来的,很像粉浆落下时的白点。这也太神奇了,刷子李太厉害了。

还有大回,他是个钓鱼高手,无论水中的鱼有多杂乱,他想钓哪种鱼就能钓哪种鱼,可以钓完公鱼钓母鱼,他钓的最大鱼比他自己还大,最小的鱼比鱼钩还小,天津人为求好运,会往活鲤鱼背鳍上拴一根红绳,再放生;如果有人又把这条鱼打捞上来了,又拴一根红绳,第三次也是。传说如果抓到了三条红绳的鲤鱼并放生,那么人间的福禄寿财就全有了。别人连一根红绳的鱼都很难钓,他却给两条绳的鲤鱼喂不带钩的面团,让鱼放松警剔再钓,用小孩的巴巴做鱼食,钓三根绳的。他完全把鱼琢磨透了,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书中还有只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把人臭骂一顿还光明正大抢、烧东西的绝盗;不到十字路口就醒酒的酒婆;卖家当卖出奇迹的蔡二少爷……,这些人都是奇人。

现在找工作越来越难,要想找一份好工作,可能还要像上述人那样,练出一门手艺吧!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二】

《俗世奇人》这本书从小学开始就有了,一直到现在。这本书在初中好像还是必读书目,现在再次阅读了这本书,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书本的封面很朴实颜色很素,就像书中介绍的人物一样虽平凡,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技。封底有这么一行字“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出现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书中的正骨医生苏七块对于来看病的人,无论贵贱亲疏,必须先拿七块银元放在桌上,不然他不给他们看病,连理都不理睬;粉刷匠刷子李刷浆时必定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没有一个白点,若有,则白刷不要钱;蓝眼关灯看画,也能够看出真假,看假画,双眼无神,看真画,一道蓝光等等。浓浓的乡土气息与文人气息扑面而来,这听起来神乎其神,可他们是真实存在过的。

平凡世界里面的人不平凡。故事发生在光绪年间,西方列强的入侵,天津被迫开为通商口岸,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典型城市。西方的文化习俗渐渐在天津和当地的民间习俗融合在一起。可能就是因为这种社会状况才会涌现了这么多奇人。冯骥才笔下的奇人们有些生活在天津的上流社会,也有些混迹于市井之中。他们为了生存,不断学习新的本领,强者生存,弱者淘汰,最后只剩下真正技艺高超的人适应了时代的发展成为生存的实力。他们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并且获得了他人的钦佩。但是不管命运怎样,终归也是平凡人。

“生活可以平凡,但是不可以平淡”得有真本事,才更够有资本把生活过的不平淡!没有本事,那不仅仅就是平凡,生活会越来越糟糕。现在的我们就是很平凡,学习生活困难也是特别特别的枯燥平淡,但是我们要做一个不甘于平凡的人要自己创造快乐,让生活变得不平淡,让自己变的不平凡。我们所需的才华就是不断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让自己足够强大足够有才华。有才华的人是不怕遇不上伯乐的,适者生存,弱者淘汰。这是大自然永恒的定律,人生就是这么残酷。

生活中的强者不是有生下来就很有本事,他们是在不断的探索、追求中,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会有如今的作为。若想成为生活的强者,必须拥有赖以生存的实力,而实力离不开勤奋刻苦和持之以恒,不但要勤奋、刻苦的学习,而且要相信自己,坚定自己的信念。每一步都需要脚踏实地,任何妄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最终只会沦为俗世俗人被历史所淘汰。

作者冯骥才在书中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的我们必须好好学习,在学习成长过程中,学的一技之长。

在俗世中坚守着自己最初的信念,愿我们都能成为俗世中那个不俗的人!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三】

《俗世奇人》一听这名字就觉得这本书很好看,于是我翻开书看了一下,果不其然。

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俗世奇人这本书里的人难道不是凡人?是的他们只是经过几年或者几十年的磨练才获得了今天的成就。这本书里的奇人个个身怀绝迹,列如:捏泥人胜似真人的泥人张,酒量绝棒的酒婆,刷墙不漏的刷子李……但是他们的能耐也有个标准。比如,酒馆里的酒婆喝“炮打灯”一样,她每次总得喝半碗多的“炮打灯”,但是这里的老板却在里面掺了一点水,所以酒婆每次过马路的时候就突然醒来了,可是有一天老板有喜了,就发誓再也不往酒里掺水了。那一天酒婆就惨了,她喝完酒就走出了门到了马路她还没醒来,这时她竟出了事!这个例子说明,每个人的能耐都是有限的!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刻苦习来的本领是有限的,所以不能勉强自己做自己做不来的事,否则后果可想而知啊!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四】

《俗世奇人》是由冯骥才以清末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而创作的短篇小说。素材均是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吸引了大部分读者的喜爱。

故事中写了很多清末天津的民间人物,他们各有各自的特点,各有各自的本领。比如苏七块、刷子李、泥人张、酒婆等等等等的传奇人物。

在我脑海中印象最深的还是要数刷子李和泥人张了。

刷子李是一位粉刷匠,还荣登了人教版小学语文课本中。刷子李的技艺可是天津城里的人们有目共睹的,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活得利索,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人家就是这么任性就是这么厉害。当然了这本领也不是天生就会的,是他一天一天练出来的,手艺不是吹出来的,要从一撇一那开始,好好学本事。

泥人张原名张明山。他的彩塑是一种深得百姓厚爱的传统民间艺术品。他只要和人对民座谈,搏土于手,不动声色,瞬息而成,栩栩如生。他的故事那可是有趣的很。

有天,他一个人坐在天庆馆里面喝酒,这时走进来一个阔绰、大脑袋、架势挺牛的人横冲直撞往里走,那人就是海张五。泥人张并没有理会这位张五爷,只是自管自吃饭。但不一会儿,海张五那边就开始议论起了泥人张,海张五用他那大粗嗓门说:“在哪儿捏?在袖子里捏?在裤裆里捏吧!”随后一阵欢笑,纯属在找泥人张的乐子。可泥人张也不是好欺负的,第二天就摆出一个摊子,摆的都是海张五的泥像,还贴个白条上面写着:贱卖海张五。最后还是海张五派人花大价钱买下了这些泥人。

当然了,还有很多好看、有趣的故事都蕴藏在这本书中。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五】

在寒假一边抗疫、一边自主学习的时间里,我阅读了冯骥才老先生写的《俗世奇人》,有道是书中自有颜如玉,此书令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熟读书的章节后,发现书中那刷子李、苏七块等等,无一不是生活在民间而又身怀绝技、性格特别的能人巧匠。他们的故事,让我知道了只有掌握有一门技能才能行走天下的道理。

书中的粉刷匠刷子李让我眼界大开,只见他每次干活都穿一身黑衣服,刷墙用的蘸料是雪白的,真所谓是艺高人胆大,他每次刷好墙,身上不会留一点儿白蘸料。而且他自立规矩要是刷好墙后,身上留有白点儿,无论白点多小,自己刷墙又有多辛苦,一律免费。理所当然地当他了有能力时,气派也跟着十足,一天仅刷一间房,请他干活的东家没有一个能奈何得了他的。

同样的苏七块也是一方名医,接骨的本领出神入化,往往没等到病人喊疼的时候,骨头就接好了,因为技术高超、人们也就忽略了他那“先付七块诊费、方给看病”的丑规矩。

书中刷子李和苏七块的绝技,令我想起菜场旁边的那位老爷爷,用一个不大的铺面做小吃,他炸的油墩子既香又脆、油而不腻,只要吃了就会回味无穷,只可惜数量并不多;他售卖的油条都是现炸的,但见他双手各执胚料的两端,“啪、啪”两声响后,胚料就离开了案板飞入油锅,随着“滋滋”声响起,一眨眼工夫,油条就出锅了,烫手的油条十分好吃,张口一咬则满口留香。每每想起他的小吃,口水就会不由自主地往外流想吃的时候还不一定能见到他,因为他每天出摊也就是五、六个小时的时间,有时候为了解馋,巴不得没有课外班去逛菜场啊。

几番思量之后,才有了只有掌握一门手艺方可走天下想法,就如目前举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战役中,钟南山爷爷、李兰娟奶奶就用她们自己的毕生科研绝学,成了广大医疗工作者的主心骨。艺宜精、技得强!趁自己现在年幼还在学习,努力学习才是硬道理,为长大后掌握一门“独门绝技”打基础,要不然自己一无长处,在步入社会之后又怎么能混下去呢?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六】

最近,我拜读了冯骥才老先生的经典佳作——《俗世奇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混江湖的就得有看家本领。《俗世奇人》里藏着一个江湖,众生百相。

“狗不理”这个名字的来历,还真使人哭笑不得。他原名叫高贵友,可家里穷,只能称呼为“狗子”。可这人做包子手法娴熟,肉配猪油,卷成花形,来往常客,数不胜数,但他因为不搭理人,就被人骂作“狗不理”。但他做的包子好吃,反而这骂名却成就了他扬名立万的大名。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这样的奇人。

我奶奶家楼下有个“烧饼王”,他做的烧饼好比是杭州的“狗不理”。每天凌晨三点,他就开门做烧饼了,他用他烂熟于心的手法,摆弄着手中的面团。他先切下一个面团,将其擀平,往空中一掷,继续擀;然后,在面团上撒上葱花,黑芝麻,抹上油,再揉成团,而后又铺平,沾水,随即放入烤桶,以最原始的烤法来将其烤熟。出炉一刹那,那香味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让人垂涎欲滴。他每天只卖五百个烧饼,一旦卖完,无论几点,不管有没有人排队等候,他都直接打烊。而那些没等着的人,只好明儿赶早。

奇人千千万,个个都厉害!但让我感受到:做一件事,只要不忘初心,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就一定能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兰亭集序心得体会100字推荐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在读了书圣王羲之写的《兰亭集序》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怎么写《兰亭集序》的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兰亭集序心得体会10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兰亭集序心得体会100字(篇一)

读完《兰亭集序》,首先想到的还是生与死的问题。

王羲之在文章中写明了自己的生死观,在他看来,对生的执著、对死的排斥是人所共有的感情。他认为,死和生具有同样重大的意义。

作者由生想到死,感叹人生无常,但又不是消极的心态。“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表现出他对生命的热爱,对生命的珍惜。

生老病死,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客观规律,然而我们都畏惧死亡,可是死亡并没有因为我们整天担心它,它就会偏爱我们而不来找我们。我想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试着换个心态去生活。

上帝给予我们的都是公平的,最初的我们都是一样的。但是为什么有人生活的富足,而有人却只能沿街乞讨?是因为他们的目标不同。有人志向远大,就会为之奋斗,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也不放弃。而那些稍有不顺就停滞不前的人就只会抱怨命运的不公,永远都抱着一颗悲观的心生活,生命里怎么会有灿烂的阳光呢?所以,保持乐观的、积极的心态尤为重要。

双手高位截肢的刘伟创造了达人秀冠军的奇迹,没有手,却用脚弹奏出了常人用手都很难弹出的优美曲子,是什么让他做到的?是毅力和一颗乐观的心!他说:“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正是这种乐观的心态让他取得了成功。

人总是会死的,再多的担心也是无济于事。与其整天都活在畏惧死亡的阴影里,还不如换个心态,去做点有意义的事,实现生命的价值。既然父母赋予我们生的权利,我们就有义务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兰亭集序心得体会100字(篇二)

《兰亭集序》记叙的是东晋时期清谈家们的一次大集会,表达了他们的共同意志。文章融叙事、写景、抒情、议论于一体,文笔腾挪跌宕,变化奇特精警,以适应表现富有哲理的思辨的需要。全文可分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主要是叙事、写景,先叙述集会的时间、地点。然后点染出兰亭优美的自然环境:山岭蜿蜒,清流映带;又风和日丽,天朗气清,仰能够观宇宙之无穷,俯能够察万类之繁盛。在那里足以“游目骋怀”,“极视听之娱”,能够自由地观察、思考,满足人们目视耳闻的需求。那里正是与会者“畅叙幽情”、尽兴尽欢的绝好处所。这些描述都富有诗情画意,作者的情感也是平静、闲适的。

后一部分,笔锋一转,变为抒情、议论,由欣赏良辰美景、流觞畅饮,而引发出乐与忧、生与死的感慨,作者的情绪顿时由平静转向激荡。他说:人生的欢乐是极有限的,待欢乐得到满足时,就会感觉兴味索然。往事转眼间便成为了历史,人到了生命的尽头都是要死的。由乐而生悲,由生而到死,这就是他此时产生的哲理思辨。他认为“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从而进一步深入地探求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并产生了一种珍惜时间、眷恋生活、热爱礼貌的思考。寿夭、生死既是一种人力不能左右的自然规律,他在文中就难免流露出一种感伤情绪。但到篇末作者的情绪又趋于平静,他感到人事在变迁,历史在发展,由盛到衰,由生到死,都是必然的。正因人生无常,时不我待,所以他才要著文章留传后世,以承袭前人,以启示来者。

综观全篇,本文描绘了兰亭的景致和王羲之等人集会的乐趣,抒发了作者盛事不常、“修短随化,终期于尽”的感叹。[5]作者时喜时悲,喜极而悲,文章也随其感情的变化由平静而激荡,再由激荡而平静,极尽波澜起伏、抑扬顿挫之美,所以《兰亭集序》才成为千古盛传的名篇佳作。

兰亭集序心得体会100字(篇三)

在暮春之时,群贤会于山阴之兰亭,依靠在两岸的崇山峻岭上,穿梭于茂林修竹之中。聆听着清流的清脆声与激湍奔腾的怒吼,在美丽的山水画中畅叙幽情,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然而在这俯仰之间,无限的欢乐也将衬托出几分惆怅。

王羲之说过:“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的确,人生匆匆,短短数十载而已。所以他才认为死和生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他本来就明白“一死生”“齐彭殇”是虚幻荒唐的、妄造的。读那些文字,我感受到了他对自我生命的热爱之情。正因为人生无常,所以才更加珍惜;正因为死生亦大,所以才有无尽的眷恋……

生活在当今社会,我们并没有像王羲之那时的社会压力,所以我们应当活得更自在。“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拥有了享受生活的权利,那么就要好好地珍惜,不要等将要失去时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

我们虽没有王羲之那样独特的见解,但只要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去追求自我的生命价值,那么我想我们也是幸福的,因为冥冥之中我们已诠释了自我生命的真谛,如果能够这样,那就足够了。

昨日是已走过的,明天是即将走过的,唯有今日正在走过……生命数十载,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能一帆风顺地走完这一程,固然最好;如若不能,我想只要你曾为之付出,拼搏过,曾珍惜过,那也必将是无怨无悔!

我们并不能够去改写历史,也不能够预知未来,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珍爱自我的生命,好好的活着,在有限的生命之中去创造那无尽的回忆与欢乐。请珍惜这绝无仅有的机会去活出自我的精彩,去追求自我活着的意义……因为,仅有懂得生命真谛的人,才能够将短暂的生命延长!

兰亭集序心得体会100字(篇四)

永和九年的晚春,似乎拥有着一种别样的情怀。

都说晚春不及初春,不曾有“柳条将舒未舒”,也看不见“银装素裹”,就连风筝也没有人去放。那时的人们,和现在的人一样,都敬畏神明,那时的人们,会在这个时节,做禊事,几个人三两成群,一起祈福消灾。

那天,像往常,阳光正好,微风不燥,还未到初夏,山上便是郁郁葱葱,泉水顺着山路流到山下,一群诗人,就在这种仙境下,饮酒作诗。

“姹紫嫣红”是朱熹的感受,“终期于尽”,却是他的感受,这本不符合这富有生命力的春天。不过仔细想想,却也有合理之处。他毕竟经历了大半生,在暮年,借着这酒劲,得以抒发怀抱,果真应了那句“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葱茏的树林,未能深埋此情感,反倒是他越发有所感慨,众人,成了他的陪衬。

晚春,是春天的暮年。而那时也是他的暮年,他同壮年的树木,万年的春山,和一群正处于青年的贤才,分享着“昔人之感”,暮春,他知天命,说:“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他借着酒,借着诗,借着众人之口,抒其所怀,暮春是他的知音,纵使暮春有着青山绿树,也挡不住时间的流逝。时间在他脸上流过,如同水流,留下道道痕迹。

惠风拂过,将所做的文章卷入宣纸,连同那年的暮春。

那年的晚春,与常年无异,却多了份愁,多了份永世的愁。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100字分享(8篇)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在读了作者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优秀的《俗世奇人》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的内容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俗世奇人心得体会100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100字【篇一】

借着暑假的闲暇时间,我重新翻阅了冯骥才的《俗世奇人》。尽管初中时有所阅读,但有点记不清了,所以我决定重新阅读这本书。

这是一本小说,讲的是旧时天津卫里那些十分有名的人,这些人大都是平民出生,但个个都身怀绝技,为世人所惊叹,书中有十多个篇幅,讲的是不同职业,不同身世,不同绝活的人,作者把这些人写的活灵活现,有趣极了。

书中难免有些奇人会吸引我们读者的兴趣,泥人张在我眼中就是一个特立独行,有骨气的人。他怀有一身好绝活,捏泥人是他吃饭的手艺,他捏的泥人活灵活现,生动传神,招人喜爱,天津界排第一。有一天,海张五在天庆馆侮辱泥人张,海张五是个有钱人,横行霸道,当官的也让他三分,但泥人张不把海天五放在眼里,他只管喝酒吃菜,忍无可忍后抓了把泥,在袖子里捏出个海张五,啪的一下放在桌上,走了。之后,摊子上就整了一出“贱卖海张五”,引来了重人说笑。不久,海张五花了大价钱买下了所有的泥人,据说连模子也买走了,这事在天津卫闹的沸沸扬扬,好一阵子才停呢。

有趣的故事情节是我阅读这本书的动力,生动的人物形象,以及很多突出的文笔,是我值得学习的地方,比如写人物时该怎么写更生动,这本书就是很好的教材,或者事情首尾串联,需要做怎样的手法,怎样更好地作好前后呼应等等,都可以从这本书中学习到很多。也许我第一次看时是看书故事和人,再一次看时就会留意书中的有趣写法。

我也向大家推荐这本书,也许你早早看过了,不过再看一遍这本书时,一定会像我一样另有所获。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100字【篇二】

老师让我们看《俗世奇人》,我看了后觉得很有感触。

作者把里面的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有医术高明的苏七块,力大无穷的张大力,心灵嘴巧的杨巴,只讲情义不讲钱的'李金鏊等。

其中有个故事叫《刘道元活出殡》。故事的大概的内容是:一个名叫刘道元的文混混儿,他想看看人死后是什么样的,于是来了一次活出殡。结果大家一听他“死”了,都来捣乱,连以前他帮过的人,都想拆了他的家,连最好的兄弟也翻脸了。他也终于看穿了他们的嘴脸。从棺材了走了出来,把大家吓个半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身边对我们好的人不一定是真的对我们好,所以不能轻易相信别人。

《俗世奇人》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道理,也让我见识了很多本领超寻的人,它是一本好书,我很喜欢。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100字【篇三】

真正能深入人心的书其实很少,但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却做到了。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泥人张,有着独特技艺和鲜明性格的民间奇人,捏泥人时的精湛熟练,变幻莫测,成型泥人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手法堪称一绝。仅仅是技艺的精湛也不足以表现泥人张的“奇”,面对海张五这样猖狂蛮横的权势,没有溜须拍马,没有阿讷奉承,而是抬起头,挺着胸,勇敢地面对恶势力。他显露出的是来自民间艺人的傲骨,默默无言却出奇制胜,凭借过人的智慧回应了海张五的挑衅,值得我们钦佩。

刷子李,在粉刷这普普通通的行业里竟干出了一种全新的境界,刷墙时的悠然,似乎在完成一件美妙绝伦的艺术品,绝妙的粉刷技艺好似艺术之海中磅礴的浪尖,令人啧啧称赞。标新立异中,他却对自己严格要求,如此的自谦,如此的决心确实不是一般人所具备的。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

没有真本事,岂止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独一无二的才艺。奇人的技艺并不是上天赐给他们的,而是他们后天不屈不挠的努力与磨练。最重要的,是贵在坚持,向着自己的目标,一步步迈进。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必追求样样精通,完美无瑕,唯有在一方面,做到精细,才能做出最优秀的自己。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100字【篇四】

《俗世奇人》是作家冯骥才的作品。

在冯骥才的笔下,我们读到了人类中奇人的精彩。书中的奇人有很多,如:拥有神鞭的傻二、看病前必需放7锭银子的苏七块、力量惊人的张大力、刷墙不沾衣的刷子李等。在作者的笔下,那些人物各有特点,被刻画得栩栩如生。书中的奇人仿佛立在自己眼前一般,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我想,这也许是这本书的奇妙之处吧!

奇人之所以被称为奇人,是因为他们有着别人没有的独特本领,他们靠自己的手艺生活,靠自己精湛的手艺受到别人的敬佩与尊重!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创造了不平凡的生活。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世界上有了他们,我们的俗世才显得更精彩、更神奇。

《俗世奇人》一书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刷子李。刷子李有一个绝活:就是刷墙的时候衣服上不会染上一点点油漆,如果沾上就不收费。刷子李敢于下这样的赌注,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手艺深信不疑。有一次,徒弟在给刷子李端茶点烟的时候,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徒弟以为那是滴下的油漆,赶紧用手去捏那个白点,结果白点却消失了。仔细一看,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烫破一个小洞,里面裤子的白颜色从小洞中透出来了,徒弟对师傅佩服不已,并为因一时怀疑师傅的手艺而羞愧。

在我们身边其实也有很多“奇人”。例如:王同学爱看书,口才特棒,同学、老师对他刮目相看;邓班长学习优异,几乎是各学科的“全能冠军”;丁同学人高马大,投实心球无人能比等。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别人眼中的奇人,只要你刻苦努力,专心做一件事,并用心把这件事做好,就能达到精益求精的境界。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100字【篇五】

大千世界之中,有这么一群人,用自己勤劳的双手,高超的技艺,书写了属于他们自己的传奇故事。有一本书用最真诚的笔触记录下了这群人,这就是冯骥才的《俗世奇人》。

书中的故事都选自清末民初时代的天津,文中半文半白,多采用民间传说故事,书中文字极富“津调”,读着读着,仿佛自己已经成为天津人了。

书中描绘了一个又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技艺高超的刷子李:匠心独具的草人郭:以理服人的泥人张。一个个老天津人的故事,无不叫人拍案叫绝,心悦诚服。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看似平凡却并不平凡的手艺人。我的老师张老师就是一位特别的“手艺人”。张老师不知疲倦地教育我们,用自己的勤劳浇灌着祖国的花朵。每当张老师走过我身旁,我总能感觉到一股清凉的风吹进我的心田。张老师就是用爱,用温暖,把人世间的美好教给了我们这些小小的幼苗。张老师总是不厌其烦的给我们讲解知识,有时甚至讲得嗓子沙哑,但张老师总是说:“只要你们长大了有出息,我觉得我再苦再累也值得。”啊,张老师是一位平凡的“手艺人”,但在我眼中她却是不平凡的。这些千千万万的手艺人,每一个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都有属于自己的精神,或是无私奉献,或是勤学苦练,或是以仁待人,每一个手艺人都是一个传奇!

啊,不平凡的手艺人呀!他们在大千世界的各个角落中,散发着微光,当这些微光汇聚在一起时,就会变成耀眼的光束!

《俗世奇人》,大千世界众生相,字里行间你我他!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100字【篇六】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就生出各种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这就是俗世奇人。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卖包子的高贵友,名唤狗子。运河边上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可是他爸老高没能耐,他卖的包子不过是一块面皮包一团馅,肉少菜多。这种包子专卖给在码头上的伙夫、脚力,有点肉就有吃头,反正有人吃的时候就有钱赚,不管多少,能养活一家人,就给老天爷磕头了。可是狗子就不同了,他打小就从候家街边的一家铺子里喝出肚汤鲜。从大胡同,一家小铺的烧卖中,吃到肉馅下边油汁的妙处,由此想到要在包子底下,放上一小块猪油,有油更滑,更香,更入口解馋。这新上市的包子,像炮台一炮打的震天响,天天来吃包子的比看戏的人还多。你看看老高在的时候只能贱价卖包子,而狗子改良的包子却忙得人都不理,而且这包子好吃的,连慈禧太后都说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

由此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你只有努力去钻研,你才能做得有所成就,如果你只是依葫芦画瓢,做平凡的事,不努力去钻研,那么你只会在社会的底层默默无闻。

读完这本书,我还充分感受到了天津卫码头的丰富多彩。并且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平凡的世界中总有与众不同,我们想要在这个俗世中活得无可替代,就得努力奋斗,练就一手绝活,成为新时代的俗世奇人。

在书中,冯骥才作者曾说过一句话:“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必得有绝活。这让我深深的体会到:学习只有你坚持不懈,认真去学,就一定会成功,而且一定要坚持干好一件事,把它做精细,做到极致,才算成功

毕竟,人在江湖走大家都不易。

在狗不理发迹中让人看到了掌握核心技术与不断改良的重要性。从一阵风中使人看到了黑恶称霸是短暂性的,邪不压正才是正道;也让我明白了有时华丽深奥的技艺不一定是最好的,有时朴实无华的方法和仔细的观察才更有用;从洋相中看出人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100字【篇七】

在《俗世奇人》书中,看了十八个富有奇幻色彩的人物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在天津卫的码头上,能人一个比一个多,手艺人一个比一个技艺高超。

他们都有一个特点奇。

为啥说他们奇呢?因为他们都有一门自己独特的手艺,而且能耐特别大。我常常看到刷子李繁忙得在各个楼房中穿梭,不停的刷着墙,全身却没有一个白点;又看见泥人张用灵巧的手做出了一颗核桃大小的海张五的泥像;又瞧见两位说相声的在讲笑话,逗得大伙哈哈大笑,却有一位冷脸直到相声讲完了还没露出一丝笑

书中的人物犹如立在纸上,又形象又有特点,还有绝活!虽不说他们都有缺点,不是十全十美,但他们各个有能耐有绝活,在各自的手艺上都是数一数二的名人,他们之所以能成为俗世奇人,就是因为他们有着普通老百姓没有的手艺,才华。他们是一个个实实在在用自己的能耐赚钱的人。但生活中却有一些反面例子。一位大公司的小员工,他尽自己所有力气去讨好上司,为的就是走捷径,而他自己却什么能耐也没有,只是盲目地向上司示好。因为会拍马屁,上司就给了他一个重要的任务,但他却因为没有经验,自身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把事情给办砸了,结局就是被上司炒了鱿鱼。在这个世界上,自己没有能力,没有实实在在的本事,想靠捷径一步登天的人,早晚也会被这个世界所淘汰。

这让我想起了《水浒传》中,一个没有什么真本事的人,为宋江做辅战大臣的故事。这个人没什么真本领,只会吹牛,口出狂言,为人很狂妄。那日他对宋江说只要看一下对方是什么阵法,就能马上把对方攻破。可是他的结局却很悲惨,还没看清对方的排兵布阵,他就被敌军的乱箭射死了。哎,这可能就是说大话的报应吧!这个人没什么能力,却做了辅战大臣,又吹嘘自己的能力,可还没上战场,就被一箭射死。这个人跟现实生活中没有能力却在吹牛的马屁精一样,结局也是死。

周围的亲友们,一直夸赞我多才多艺,歌声美妙,弹琴悠扬,这些技能的获得,我可是没有少花功夫呢!这些才能的获得需要靠自己的勤奋努力,一步一步,踏实进取所得,没有一步登天的好事。所以我们要做实实在在,有能力的人,不能做一个吹嘘自己能力,却什么本事也没有的人。

做一个有能力的人,才能享受一个靠自己的能耐换来的美好人生!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100字【篇八】

在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个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而这本书正好写了他们的绝活!

刷子李一身黑衣刷白浆,刷完以后身上一点白也没有,还说如果有白点白刷不要钱,你说绝不绝!

苏七块,一双巧手,你若是骨折了,就去他那,在你胳膊上一摸就只打你的各部怎莫回事,在上下捏一捏还没等疼就好了!但是有一个规则,那就是必须有七块大洋,不然,免谈!

还有张大力,一身的力气,那石材店门前的大青石锁,没人呢让他移动一丁点,而他,手使劲,好不费力的举了起来,你说他力气大不大?

要是说我最喜欢的,那就是绝盗了,在一家的新婚之时,来了一个爹和几个兄弟,一边骂他说他没良心不给他妈看病来这享清福,一边搬东西,邻居见了,也说他没良心,自认没人管,等人家回来了,看见几门大开,物理什么都没了,旁边的人都理他远远的,他很奇怪,有个老人跟他说了事情的经过,他一听蒙了,大喊道:“我哪还有爹啊,我三岁时爹就死了!”你说好不好笑,不仅丢了东西,还给人家当了儿子!

这些奇人各有各的的本事,各有各的绝活,而且都是真的,有的好笑有的可以然你明白一个道理,是一本和有意义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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