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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汇总(6篇)

发表时间:2022-06-28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好的《荆轲刺秦王》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荆轲刺秦王》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篇一)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侠客荆轲在刺行秦王的路途上吟出来的一首悲壮的诗。

公元前230年,秦国破灭了韩国,大军向燕国前进。为了挽救燕国,燕太子丹,就让田光仿求一名侠客去刺杀秦王。田光说他有个朋友叫荆轲,智勇双全,能够胜任。燕太子丹大喜,就派荆轲去刺杀秦王。为了此计谋,燕国大将樊於期贡献出了自我的人头,给荆轲去刺行秦王。荆轲一行人来到江边,当荆轲高声唱到这句词时,所有荆轲的朋友都失声痛哭起来。来到咸阳,秦王高兴的接待了他,趁着秦王在看燕国的地图卷首时,荆轲就趁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剧毒匕首来刺杀秦王。秦王虽然早就有了提防,但还是吓了一大跳,半天都回不了神。直到有人提醒秦王身后有剑,秦王才拔刀杀死了荆轲。就这样荆轲死于秦王的宝剑下。

有人说,他是一个超级大傻冒,这平定天下六分的秦王有着百万的兵马和数以万计的土地,身边还有那么多的近卫军保护这一国之君。他荆轲怎样没有想到这么几点,秦王是他杀得了的吗?幸好他没等他的那些朋友,没让伤亡更惨重。何不机灵一些,投降秦王,好确保自我的安身?

也有人说,荆轲是一个具有大侠胆识,又浑身充满正义感的英雄,既然明白刺秦王必死无疑,但为了国家的利益,他毅然走险,走上了刺杀秦王的不归之路。是一个以国为重的英雄豪杰。

我认为荆轲是一个豪侠,是一个傲视人生,战胜胆怯的一名英勇战士,他的勇气虽然改变不了历史的现实,但这股英勇无畏的精神激励着后人,也是这种精神让许多弱势群体战胜了胆怯,恢复了应对生活的勇气。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我们都需要勇气,来应对流言蜚语”。是的,人人都需要勇气。我们需要它来应对一切成功与失败,我们需要它来应对一切是与非,我们需要它来应对一切一切的事物。

同学们,当你应对一个选取时,你有勇气去选取?去应对吗?当你上讲台在老师同学面前读一篇演讲稿。你有勇气吗?当自愿竞选班干部时你有勇气吗?把你的勇气拿出来吧!每一件事,当你决定要做时,那已是成功了一半,因为你有勇气去做它,你很有胆量。古往今来,有多少件事是因为有勇气才去做的?可能寥寥无几。小鸟飞过大海,它必须能飞过去吗?那务必要尝试。在尝试之前是需要勇气和胆量的。

比起荆轲,再来看看我,应对难题,胆怯了;应对体育的600米跑,胆怯了;应对一张张的英语试卷,胆怯了;在一点点的小事情上,胆怯了;甚至有时上课时连举手都会胆胆怯怯。真不就应呀,我就应在应对挑战时我们都应相信自我是个强者,充满勇气去迎接挑战。

如果这段时间的你,还常感无明的失落,不知怎样才能找回信心,那请记住国父中山爷爷的名言:就算屡战屡败,我们也要屡败屡战,绝不放下。想想中山爷爷吧,人家的失败难道不是远远大于你吗?别人都能如此坦然,百折不挠,难道你就能如此软弱,拿不出一点点的勇气来在失落与兴奋中找到平衡,找回自我吗?

朋友们,勇气不能战胜一切,却足以让我们傲视人生。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篇二)

几天前,妈妈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上下五千年》。这本书主要是写中华五千年发生的重要事件,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第一个皇帝,秦始皇;了解了项羽“破釜沉舟”的决心,看到了李广“妙计脱身”的机智……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它是整本书里字数最少的一个故事,但它给我留的印象是最深的。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燕国的太子丹在秦国作人质,他十分恨秦王,一心要报仇,荆轲被太子丹的决心所打动,和秦舞阳一起去刺杀秦王嬴政。临行时,荆轲高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表达了他对太子丹的忠诚和自己的决心。看到这我不禁被荆轲的勇气所打动,并为他捏了一把汗。

到了秦国的王宫,还没上殿,秦舞阳就吓得脸色大变,浑身发抖,秦王起了疑心,让荆轲一人上前。荆轲沉着地走到秦王旁边,将地图打开,露出了匕首,刺杀秦王,但是没有成功,反儿被乱剑砍死!

我觉得荆轲是一个重情义的人,他能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他又是一个勇敢的人,面对强大的秦始皇不害怕不屈服,他的精神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篇三)

春节联欢晚会上,我看了黄宏爷爷表演的小品《荆轲刺秦》,感到很搞笑。他们表演的十分滑稽,能从一个时代穿越到另一个时代。可时代背景究竟如何呢?

看了原著司马光《资治通鉴》故事中的“荆轲刺秦”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历史根本就不像小品所演的那样:在公元228年秦国和燕国的战争中,燕王见秦国马上就要攻到城门口,本国又势单力薄,十分着急,一位名叫荆轲的勇士受别人推荐,为了国家的利益,带着燕国的最富庶的地方督亢的地图和樊於期老将军的首级来到秦国,这些都是秦王喜欢的东西。见此东西,秦王大喜并设宴招待荆轲,在接待宴上,荆轲在献图时抓起匕首捅向秦王,刀尖还没捅到秦王胸口,年轻力壮的秦王已经侧身后退,并在众人帮助下脱离危险,而荆轲终因寡不敌众断了右腿又身中八剑。临死前还从容不迫,怒目反击。后人对荆轲的失误怀着深深的同情。东晋诗人陶渊明写道:“惜哉剑术流,奇迹遂不成”。唐代诗人李远却说:“秦灭燕丹怨正深,古老豪客尽沾襟。荆卿不了真闲事,辜负田光一片心。”

荆轲没能刺死秦王,促成了燕国的迅速灭亡。秦始皇最后统一了六国,这才是历史的本来面目。如果不读书,我还真是一脑子迷蒙,今天终于弄明白了。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篇四)

说到荆轲应当是家喻户晓了,最有名的一件事就是荆珂刺秦王了。

荆珂是春秋战国时代有名的四大刺客之一,祖先是齐国人,后迁居卫国,原叫庄轲,到了燕国以后,才中荆轲,他喜欢读书击剑,结交明人勇士,他这个人很精明,机智勇敢。

他精明在何处呢?在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中,荆轲和樊於期对话,他先用话挑起樊於期对秦的仇恨,再问樊於期面对这样的深仇恨怎么办,然后针对顾计不知所出早的表示,试探性的提出了既能为樊於期报仇,又能保全燕国的计划,一层进一层,结果是樊於期慷慨陈词,毅然自刎,这是以体现荆轲的精明之处。

燕国的一个勇士叫秦武阳,他在十二岁时就杀过人,太子便把秦武阳作为荆轲的助手,然而见秦王时“秦武阳色变振怒”,“荆轲顾笑武阳而向秦王作了解释,在这处千均发之际,镇静的神态和得体的言辞消弥了危机,这说明荆轲的沉着,随机应变,机智勇敢。”

这就是荆轲,虽然没有刺杀成功秦王,可他在我心中,永远是英雄。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篇五)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过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

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计划,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败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亏一篑?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荆轲自己的选择——这就是荆轲最大的缺点,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见!由此看来,如果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点,并且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选择,然后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荆轲刺秦王失败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可是我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着很多非常崇高的精神品质。首先,他是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虽然他的战略谋略不深,但是他非常勇敢。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篇六)

看完《荆轲刺秦王》,我几次感慨于樊於期为报国仇家恨而义无反顾把刀剑刺向自己的咽喉;几次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凄凉之歌;几次感慨荆轲断股后甩出匕首的最后一搏。樊於期的以命相报,太子丹的重托以及全燕国人民屏息凝神的翘首以盼,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只是刀尖到秦王的距离,毫厘之间,便毁灭了一代人的命运。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这重于泰山的死亡,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永远会被我们后人所铭记,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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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参考: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一)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读后感参考: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一)”,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田光曰:“光闻长者之行,不使人疑之,今太子约光曰:‘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也。’

是太子疑光也。夫为行使人疑之,非节侠士也。”欲自杀以激荆轲,曰:“愿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遂自刭而死。

轲见太子,言田光已死,明不言也,从此可见言光他是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他为了天下六国百姓的安危,明知要完成这项计划会牺牲自己。但他也义不容辞的抛头颅,洒热血地自刎了。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慷慨羽声,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荆轲他有很多的选择,并不一定要走这条路,由此可见,荆轲不仅有勇有谋,还深明大义,会为百姓着想,他可真是一位大英雄啊!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他有很多的选择道路,也不一定要去刺秦王,他可以隐居于世,从此可见荆轲,也是一位可歌可泣。惊天动地的大英雄啊,不过这次深入虎穴必定是凶多吉少啊!

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

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而论功赏群臣及当坐者各有差。而赐夏无且黄金二百镒,曰:“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轲也

荆轲乃天下第一刺客,据说荆轲有一招五步绝杀,能在五步之内,击杀任何敌人。当时荆轲离秦王那么近,也没能击杀秦王,这真有辱天下第一刺客之名,或者这是上天的安排吧!

其后荆轲客高渐离以击筑见秦皇帝,而以筑击秦皇帝,为燕报仇,不中而死高渐离也是一位大英雄,他深知燕国是一个人人向往,又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好地方,要为燕国报仇雪恨,也去刺秦王了,最后,也失败了。就这样,七国被秦国统一,这又证明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道理。

[读后感推荐]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二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您精选的“[读后感推荐]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二”,希望小编收集的这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一个名叫荆轲的人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

燕国的太子丹被秦国作为了人质,他看到秦王嬴政要灭燕国,而且又夺了燕国许多土地,他暗地里逃回了燕国。从此,他便恨死了秦国,太子丹拿出重金请来一名刺客,名叫荆轲,还给他配了一名副手名叫秦舞阳。可是还得想办法才能接近秦王,秦王嬴政最痛恨樊于期,还最想得到燕国最肥沃的土地,只要拿这两样东西去秦国,秦王一定会喜出望外。到了行刺那一天,荆轲拉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秦国大殿上,秦舞阳吓得瑟瑟发抖,嬴政左右的侍卫吼道:“使者为什么变了脸色?”荆轲看了看秦舞阳,果然,秦舞阳的`脸吓得又白又青。荆轲说:“粗野人,没见过大王的尊严,免不了有些害怕。”秦王嬴政很怀疑,说:“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自己上来吧!”

荆轲把地图打开,藏在里面的匕首就露出来了。嬴政一见匕首,吓得跳起来,荆轲抓起匕首向嬴政的胸口刺去,秦王一转身,刚想往外跑,荆轲就追来了,两人就在柱子下走马灯似的转悠。有个伺侯嬴政的医生,用药袋砸荆轲,荆轲用手一扬,药袋就飞到一边去,就在那几秒钟时间内,秦王拔出那长剑,一下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奋力把匕首扔向秦王,秦王一闪,匕首便飞到一边去,台下的武士一齐上来,结果了荆轲。

我觉得荆轲很勇敢,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国家,不让他受到外国的侵略。

但是,我也觉得荆轲很可笑,去行刺嬴政,原本是要拯救燕国,结果没有成功,却害了燕国。后来嬴政灭六国时,首先就灭了燕国,把他打了个底翻天。明明是要救燕国,却害了燕国,你说这个荆轲好不好笑?

荆轲刺秦王的错误并不在荆轲,而在于燕国的太子丹。如果荆轲把秦王刺死了,秦国新君定会报仇,把燕国灭了。刺不死,嬴政余怒未消,灭六国时,也一定会把燕国先灭掉。一个国家要想不被别人侵占,就要富国强兵,而不是用个人的鲁莽行为去行刺别国国君,这样不但不能拯救国家,反而会加速国家的灭亡,这就是适得其反!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汇总(6篇)


《哈佛家训》给我们的启示是:你永远要感谢给你逆境的众生。所以我们每读一本书,就是在其中学习知识与教训。那么,在你读完《哈佛家训》后,是不是感觉心里多了一丝东西?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一)

我读了《哈佛家训》这本书。书里主要讲了十大类,是品性、梦想、真爱、成功、思维、心理、智慧、创意、勇气、觉悟。我读了前五类,书中写了155个小故事,通过这些故事引出了许多道理。下面我与大家分享几个小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快乐的种子》,讲的是上帝让快乐之神去播撒快乐的种子。快乐之神不知道该撒向哪里,上帝告诉他,将快乐的种子撒在人们的心底。只要我们心中少生气,少烦恼,快乐就会生根发芽。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我也要快乐的面对所有的人和事,不会轻言放弃。

第二个故事是《我们不应该贫穷》,福勒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母亲常对他说:“我们不应该穷,穷不是上天安排的。”以后福勒有了一个如火花一样的愿望。最后福勒改变了命运,变成了富翁。哲人说:“所有伟大的成就在它开始的时候不过是一个想法罢了——不过是一个想法!”

以上仅是书中的两个小故事,还有更多的东西等着我们去探索和发现,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努力学习,微笑生活。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二)

最近读到一本很棒的书——《哈佛家训》,它由一篇篇耐人寻味、精彩纷呈的小故事组成,没有枯燥的说教,让人在会心一笑中,领悟人生的哲理和生活的智慧,增益心智。这不仅仅是一本亲子读物,更是一本老少皆宜的好书。

有一篇《神奇的快乐》让我感受尤为深刻:小女孩莎朗在父母的陪陪同下挑选美丽而昂贵的芭比娃娃时,碰到一位穷人家的小男孩也在挑玩具,每当小男孩选到中意的玩具,他的父亲总是摇头说不能够,最后小男孩沮丧地放下了。小女孩放下娃娃,买了小男孩喜欢的“口袋怪兽”,请收银小姐以“中奖”的方式把它送给了小男孩。小男孩很欢喜,小女孩也十分高兴,她告诉诧异的父母自我刚才买的就是让自我快乐的东西。原先“让自我高兴的最好办法就是先让别人高兴。”不只是“拥有”能让我们快乐,有时“舍”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快乐,施比受更有福。“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也正是这个道理。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那么爱心与善行必须随处可见,世界也会更加完美。

《每一天抽出一小时》则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每一天抽出一小时去做你想做的任何事,只要抓住这一点时间,就能使我们的梦想成真,使我们的心灵更美丽,生活更有情趣,生命更有好处”。它举了很多实例,其中既有了不起的大人物也有平凡的小人物。其实成功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要坚持,我们必须能够到达自我理想的殿堂。

在《哈佛家训》中,这样睿智、搞笑的文章比比皆是,它带给我们对生活、学习和教育更广阔的视角和思维,阅读的同时也是自我修炼、明心见性的过程,读而思之,必有所获,但更重要的是思而行之。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三)

有一本书。这本书曾经对美国和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是由美国的威廉贝纳德所写的。这本书中所蕴含着的每一个人生的启迪。深深感染着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它就是—— 《哈佛家讯》 。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便被他的内容深深吸引。每一篇都令我细细回味许久。其中《这是詹姆斯的儿子》一篇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讲的是:有一年夏天,拉姆的父亲让他去为自己的农场买铁丝和栅栏。当时拉姆16岁,16岁对他来说是个满怀傲气的年龄。当时是1976年,美国人的生活中到处笼罩着种族主义的阴影。拉姆曾亲眼见到自己的朋友向老板赊账时的屈辱。拉姆知道像他这样的黑人青年一走进商店,就被售货员像盯贼一样盯着。可是,没办法,拉姆只有进了商店,当拉姆选完东西赊账时,他小心的对老板说,对不起,戴维斯先生,这次我们得赊账。老板回答了一句:“行,没问题!你父亲是个守信用的人。”说完,转向身边的中年人,指着拉姆说到:“这是詹姆斯的儿子。”是啊,做人要诚实守信,不就是这样吗?只要我们做到诚实守信,这个世界哪来的慌言?如果人人都做到,这世界将有多么美好。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多:人生如同一场梦,只要奋斗过,努力过这场梦就不会留下遗憾。在生活中往往有许多小细节蕴含着的比我们想象的还要丰富,每一个人都希望有一个完美无瑕的人生 ,要做到这个并不难,你只要付出勇气、真心、梦想、智慧、再加上汗水,就可以有一个完美人生。就像爱迪生所说:“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四)

如果问我读过的哪本书让我最记忆犹新、受益良多的话,我想就是它——《哈佛家训》。通过仔细地阅读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亲情、母爱、真理的伟大,也明白了保守、谦卑、诚信的价值,更依稀懂得了境界、视野、世相的重要。作者通过近两百个小故事,教给了我们很多做人与做事的道理。细细回味,有两个故事最让我深受启发。

一篇是《树上有只鸟》,它告诉了我:每个父母的生命中,都有一本爱的日记,里面记录的都是我们的成长——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还有那些辛劳,那些期盼,那些无奈,以及那些无声的教诲和叮咛。原来父母的爱是那么的深厚和无私,他们就像一棵大树,守护着我们成长,但是随着我们的长大,不知不学他们都在慢慢地老去,而当我们长大成人后是不是也应尽孝道,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另一篇是《生活永远有两个选择》,故事主人公杰里是一个永远充满了快乐的人,十分的乐观。一次杰里受重伤进了医院,很难医治好,他却康复了。因为他想到要么生,要么死,但他选择生,于量他乐观地住进医院后病就很快好了。他每天早上都想要么有个好心情,要么有个坏心情,而他永远选择好心情。他说生活永远由两个选择构成的,你要永远选择好的那个。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很深,生活看起来沉重而复杂,但你将它简化为“两种选择”后,一切都变得轻松明了了。因此,我一定要保持乐观心态,可能有些事情就会变得好解决多了。

《哈佛家训》读起来非常轻松,但蕴含着大道理,令我感觉出了另外一片天空。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五)

我从哈佛家训这本书中学到了许许多多的人生道理,它的作者是威廉。贝纳德。里面的每一个故事结束之后,都会告诉你这个故事隐藏的道理。

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天使之爱》讲的是一个孩子的父亲和母亲离婚了,但是他们却没有让自我的女儿在童年留下阴影,而是说出了一个善意的谎言。其实伟大的父母就应是这样的:哪怕自我在一片黑暗之中,也要让孩子的心灵洒满阳光。人生有时候会很沉重,作为父母,就应尽量把这份重量放在自我的肩上。故事中的小主人公整个的少年时代都充满骄傲和向往,使她本来会痛苦的人生,却很美满愉悦。就算父亲和母亲离婚了,但是你要记住父亲和母亲永远都会爱你的。

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感动—《父母告诉孩子的话》讲的是父亲和母亲在你小的时候怎样教你用筷子吃饭,教你穿衣服,系鞋带,梳头发。把你辛辛苦苦的养大成人,等他们年老的时候,他们只期望你不好嫌弃他们吃饭会弄脏衣服,梳头发时手都会颤动。当他们在回味少年时代的儿歌时请你不好打断他们,他们此刻可能脚已经站不稳,请你搀着他们的手慢慢走,想当年他们一口气就能把你从很远的地方背到家。他们只期望你能常回家陪他们聊聊天,拉拉家常。他们对咱们的爱是咱们生命都报答不了的。我想说:父亲母亲我爱你们。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六)

我读了《哈佛家训》的一篇。

有一个小故事叫《被拆掉两次的亭子》,故事说的是:墨西哥总统福克斯的父亲是一个农场主。有一天,父亲觉得园中的那座亭子已经太破旧了,就安排工人们准备将它拆掉。福克斯对怎样拆掉亭子很感兴趣,父亲答应等他从寄宿学校放假回来再把亭子拆掉。可是,等儿子走后,工人们很快把亭子拆掉了。福克斯放假回来,发现亭子已经不见了,整天闷闷不乐。父亲惊异地看着儿子,知道自己错了,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他重新找来工人,让他们按照旧亭子的模样在原来的地方再造一座亭子,亭子造好后,他找来福克斯,当着福克斯的面把亭子又拆掉 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将一座亭子拆掉两次,绝不仅仅为了满足一个孩子的愿望,在院子里重新拆掉一座亭子,就在孩子的心里重建了一座亭子,这座亭子就是一个信念——对诚信的信念。

天龙八部读后感800字汇总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写好呢?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天龙八部读后感80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天龙八部读后感800字【篇一】

炎夏的激情渐渐淡薄,随之而来的是飒飒的秋风,“凉爽”透过窗子将我从床上拉起。放眼望去,白云悠悠的日子,天空格外的湛蓝,澄碧的蓝天上飘着缓缓流云。在这夏末初秋的清晨,蓝天白云拉开了今天的序幕。突然间,我为自己儿女情长般的感受忽生厌恶,不禁意的想起萧峰在聚贤庄喝酒绝交、大战天下群豪的场面,霎时间热血沸腾。

自从读过《天龙八部》后,我总是念念不忘,对金庸的武侠小说更增几分喜爱。回头想想,留给我印象最深、最吸引我的就属《天龙八部》了。从内容上,他带给我一种美不胜收的感觉,从头至尾,相互照应,环环相扣,使我拿得起放不下。不仅用词恰当优美,不失幽默,而且还高潮迭起,将我从一个个悬念推向一个个高潮,使我的喜怒哀乐都受到书中人物的影响,变得一会儿如坠冰窖、一会儿豪气陡生。它带给我的不仅仅只是读书的乐趣,还是许多人生经验与做人的道理以及一种前所未有的享受。

书中有几位我十分欣赏和仰慕的人物,他们个个都武功卓绝,皆为当世一等一的高手,而且心思缜密,聪明绝顶。这其一,就是勇猛无比的契丹大英雄、南院大王萧峰是也。萧峰原叫乔峰,曾在丐帮担任一帮之主。他武功盖世,在少林寺将游坦之打得双腿俱断。游坦之因机缘巧合练就了一身阴寒深厚的内功,也成为了一代高手,可在萧峰眼里他却不值一提。萧峰的酒量惊人而且豪气冲天,他曾与段誉在村野酒店斗酒十千,却毫无醉意;在聚贤庄,他顾及朋友义气与好友喝绝交酒,数十碗下肚,依然神态自若;在少林寺他与结义兄弟、契丹十八武士痛饮一场,放手大杀,足见其酒量、其气魄。萧峰也是个重情重义的好男儿,当他误手将阿朱打死后发誓终生不娶,而后又细心的照顾阿朱的妹妹,可见他重情;他从小生长在宋朝,当得知自己是契丹人时,不惜得罪天下豪杰要报父母之仇,可见他重义。不但如此,他还宅心仁厚、为天下苍生找想。他在质问慕容博时曾说:“你可曾见过边关上,宋辽相互仇杀的残状?可曾见过宋人辽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情景?宋辽之间好容易罢兵数十年,倘若刀兵再起,你可知将有多少宋人惨遭横死?将有多少辽人死于非命?”这番言语尤其体现了萧峰大仁大义的优秀品质。

用少林寺无名老僧的一句话来说:真可谓当世第一大英雄、大豪杰。这其二就是大理王子段誉,他是一位心地慈悲的书呆子,虽然出生武林世家可十分不喜学武,在他看来学武就是打打杀杀伤人性命的坏东西。家中的“一阳指”神功是当世绝学,但他不但不想学而且还离家出走,做起了痴情浪子。他行走江湖总想用言辞感化那些舞刀弄枪的人,想让他们放下屠刀,不要妄杀生灵。由此可见他心地慈悲。可造物弄人令他无心插柳柳成荫,练成了无可匹敌的深厚内功和天下第一轻功——“凌波微步”。当他见到王语嫣后,便终日魂不守舍,而且心中所想、口中所念的都是这位王姑娘。为了她,段誉在大碾坊中,在“万仙”大会,在少林寺等等地方,为了救王语嫣可谓九死一生,多亏了那“凌波微步”,才脱离险境。而这一切只为了一见钟情,由此可知,他有多么痴情。最终,在那枯井中,污泥处得其所愿,也不枉对王姑娘的一片衷情,以及心地善良的回报。其三,便是那吐蕃国师大轮明王鸠摩智,鸠摩智不但深研佛法而且练就了少林七十二绝技(虽然是以小无相功做根基,少林寺却无人能敌)。在天龙寺,他一语道破枯容大师几十年所参“枯禅”的来历,不愧为一国国师。并且一人独战六位高僧,兀自胜券在握,令天龙寺诸位高僧尽皆胆寒。而且他的随身用具,无一不是极尽华贵,到天龙寺去要胁人交出“六脉神剑”谱,书信竟是银字金笺,精工镶嵌,本身就是件极珍贵的工艺品。。他用来装慕容博抄录的少林绝技抄本的盒子,又是黄金打造的小箱,用具是否太也奢华。他“布衣芒鞋,脸上神采飞扬,隐隐似有宝光流动,便如明珠宝玉,自然生辉”,使人看不一会,便生出“钦仰亲近之意”。 外表谈吐学识如此令人敬服,可是,这越能衬托出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一切富丽堂煌的包装之下,鸠摩智是个不折不扣的贪婪的人。为此他最终获得了报应,练功练得走火入魔,将一身的神功都废去了。而后却又大彻大悟,这里总让我觉得包含着佛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道理。也难怪。书名就是出自佛经啊。书中还有许多人物值得了解和敬仰,每个人都表现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人无完人,所以,还有许多需要我去学习。

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莫过于逍遥派和扫地僧的描写,真的是画龙点睛的两处妙笔。飘洒灵秀之感,令人消魂。逍遥派神秘高深,武功也深不可测,无涯子与他师妹们的关系也错综复杂:扫地僧的佛法不但高深,令全寺高僧尽皆叹服,而且武功之高只怕当世无人能敌。

《天龙八部》带给我的一切,令我感到十分快乐。神游在小说当中,如梦亦真。

天龙八部读后感800字【篇二】

今天,我在家看完了《天龙八部》一书,意犹未尽,仿佛自己都沉浸在书里了!

天龙八部描写的场景凌乱而精彩,让人感慨万分!主要描写了乔峰【萧峰】、虚竹、段誉、三个把兄弟的故事,在一场群雄聚义、选举武林盟主的大战中,乔峰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原来乔氏夫妇是被他的亲生父亲萧远山杀害的,他当时力敌丐帮其他兄弟,原来是自己亲生父亲救了他!只见半空中一个人影闪出,从天上抛下一捆绳子,精准而紧紧地捆住乔峰,把他拎到了房顶上,飘飘而去……乔峰回忆起这些往事,心里不禁感伤!虚竹的父亲是少林寺的老方丈,生母是四大恶人之一叶二娘!虚竹是最可悲的!!他的父亲被活活打昏,坐毙升天了,生母自杀,任凭虚竹医术再高,还是无力挽回结局!段誉的父亲是天下第一恶人——段延庆!他们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心里有所不爽。

最后,萧峰投靠大辽国,辽国君主要伐宋朝,萧峰只得服从。最后,萧峰为了百姓不再流离失所,自己悲愤自杀!虚竹、段誉怎么救他大哥,萧峰还是死了。他一生做过无数好事,是个真君子,他威风凛凛的身影还在我的脑海中时隐时现,他是一个大英雄!

我时而想:为什么好汉都英年早逝!反而那些小人长久一世?那三个把兄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们劫富济贫,帮助百姓,为天下老百姓之赞颂!我从心底里敬佩他们!

希望你们在书店借阅或买下收藏这本书,你们一定会感慨万分,为好汉们打抱不平的!会一生都忘不了这本书!

天龙八部读后感800字【篇三】

读之前不知这个书名怎么理解,资料天龙八部佛教说法,乃佛教里面八种怪物,其中名为“天众”跟“龙众”的最重要,且并称为“天龙”,与三夜叉、四乾达婆、五阿修罗、六迦楼罗、七紧那罗、八摩睺罗伽齐称为“天龙八部”。

我读的第一本武侠其实是《多情剑客无情剑》,古龙对于武功套路描绘甚少,高手过招,轻描淡写,电光火石之间胜负已决,而着墨于男女爱恨,兄弟父子情义,往往借景抒情,描绘仔细到位,表达很深的情感无不使人动容。小李飞刀李寻欢无敌却漂泊,背叛但无奈,苦情而孤独;小飞天赋异禀,坚忍朴实,叹颓于美色难以自拔;林仙儿变态,贪婪毒辣,报应成为最卑贱的娼寮。

《天龙八部》我在图书馆借阅其中第一第二部完毕,放假后念念不忘,恰巧家中藏有《天龙八部》完整五部,喜出望外,一并读完。

金庸武侠套路描述则细致,内力于经脉游走顺序,全身穴位破绽利害,伸展关节,涌动内脏,虫毒学问,易经八卦,七十二项少林绝技,精妙绝伦,无不需要庞大的文学基础不能写出完善的体系如此,当然,中国武侠古代便已经出现,借鉴得尚且不能忽视还有武侠常识背景,如少林乃天下武功正统,丐帮天下第一帮派等等。兴味盎然,研究其中道理又比较现在书本科学知识不难,而武侠文化却已呈蹶蹶不振之势,终究人们反感武侠小说对青少年的影响,一些偏见等待着改变。

萧峰,即乔峰。我爱萧峰,曾经的丐帮帮主,凭借出众的非权利管理艺术,管理丐帮配合少林在江湖行侠仗义,主持公道,恨为奸人算计,冤枉成为江湖公敌;“降龙十八掌”,天下第一阳刚掌法,被围在垓中时,萧峰一招“亢龙有悔”轻易打开局面;萧峰能喝酒,十斤只做怡情,喝得肚子涨起更助长武功,却从来不醉;萧峰只爱一个阿朱,纵使高官厚禄,并无一妻一妾,阿朱只有一个,阿朱死了,便不会再有第二个;萧峰结局死了,身为辽人,为了与大宋两国一代和平,以断箭穿心,自杀雁门关。“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说的就是萧峰,我敬他一身侠气。

高中的语文老师曾鼓励我们看看武侠,他说当今社会都缺少一些侠气,劫富济贫不说,再难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弯腰扶起却都已成为能够歌功颂德的事情。利欲攻心,到底什么才是才能,什么才是品德,相比武侠的世界,什么都在变质。

兄弟,我们还是喝酒去吧,一屁股坐下,掌柜来二十斤酒,猪杀一只。酒酣一大半,狂风和着黄沙卷忽然开了客栈的门窗,扭过头屋里已然多了个人,虎背熊腰一样叫二十斤酒,曾今我与他喜欢上同一个女孩,现在她已经死了,我们的恩怨却还在延续。趁酒意,凌冽掌风,呼啸兵刃,两条黑影飞沙走石,关外黄沙漫天,情仇恩怨,铁骨铮铮,一死一活,何不痛快?

自古英雄,从来就没有能在情关全身而退的,尤其是对于美人。情窦初开,段誉与钟灵两小无猜一拍即合;你情我愿,木婉清任性而风韵独存;插肩而过,星空下小船上阿碧是一颗流星;出生入死,段誉念念不忘王语嫣终成眷属。段誉如此,虚竹则专情,从被天山童姥强破佛门大戒到灵鹫宫称主再到群雄招亲中脱颖而出,一个和尚始终爱着他的“梦姑”也是不枉。

“江南自来相传,当流星横过天空之时,如有人能在流星消失前说一个愿望,则不论如何为难之事,都能称心如意。但流星每每一闪即没,许愿者没说得几个字,流星便已不见。千百年来,江南的小儿女不知因此而怀了多少梦想,遭了多少失望。王语嫣虽与武学所知极多,那儿女情怀,和寻常农家女孩、湖上姑娘也没什么分别。”

合上书,“天龙八部”四个字依旧霸气,金庸创造多彩斑斓的武侠境界,许许多多人物性格跟跌宕的故事,佩服作家的想象力与毅力。

佛家崇尚“顿悟”,“天龙八部”四字不仅用来比喻书中各色人物,也感叹书外的大千世界。看不尽无尽繁华,落不完无限烟花,真假虚实,情仇是非,江湖中大大小小答案,都藏在这茫茫的人海当中了。如果非要指出“八部”所指各人,我觉得应该有萧峰、段誉、虚竹、慕容复、游坦之、段正淳、丁春秋、玄慈。

天龙八部读后感800字【篇四】

情节构架与人物塑造——读金庸《天龙八部》随想作为小说,它是通过人物、情节和环境的描写来来反映现实生活的文学体裁。小说艺术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塑造了有血有肉,生动感人的人物形象。小说作者们通过具体感人的典型人物的塑造,描绘所处时代,诠释生活。人物形象是作者与读者交流的媒介。而小说的情节是用以表现主题或人物性格的一系列有组织的生活事件。小说的情节是虚构性的,而情节的构架是在把握人物性格的基础上的,是为人物服务的。

《天龙八部》是查先生一部以我国北宋年间,宋、辽、金等国的对抗斗争为背景,塑造了较多艺术形象的鸿篇巨著。作为一个优秀的小说家,查先生所有的情节设置皆服务于所塑造的人物。虽洋洋百万余字,却不是流俗的胡编乱造。

萧峰是金庸武侠小说中的第一好汉。从萧峰的身世来讲,他本是辽人,但却为宋人养育,从其襁褓中的仇杀开始,萧峰已被天命的成为一个宋辽矛盾的解决者。所以,萧峰不可能只代表宋辽一方利益,他的身世必然会被揭开,使其陷入两难的境地,从而完成小说所赋予这个人物的使命。萧峰未知身世时多次袭击辽人,这是与辽人所结的仇怨,又为耶律洪基平乱,这是与辽人的恩义;他受宋人教化习武成为中原豪杰,这是与宋人的恩义,之后为宋人围杀,聚贤庄一役结成与宋人的仇怨。作者总是将萧峰置于复杂的矛盾之中,这是萧峰个人的矛盾,所反映的是宋辽之间的矛盾,矛盾的解决者是作者钦定的萧峰。“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作者正是以这些情节来塑造萧峰第一好汉形象的。这是大环境,大情节对人物形象的塑造,这样的情节必定蕴出伟大的人物。那么,作为一个伟大的人物,萧峰不可能是一个回避者,他不能像《笑傲江湖》中令狐冲那样选择归隐山林,《笑傲江湖》通过对岳不群,左冷禅,甚至任我行的阴谋密计的描写刻画出险恶的江湖环境,无论是辟邪剑法,还是葵花宝典,甚至是吸星大法都是极阴邪的武功,这武功的设置也与所描绘的险恶环境相一致,对令狐冲来说,能解脱也就够了。而萧峰呢,他天生是无法逃避的,可是说,萧峰塞外牧马放羊的梦想很快被作者以情节否定了,作者就是要萧峰让入世。并且塞外牧马放羊梦想的破灭也告诉我们萧峰永远无法逃避,因为这里有作者赋予他的使命等待他完成。梦想破灭后,作者很快将萧峰置于为辽国平乱的历史重任之中。萧峰的死,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塑造这个人物所必须的。我们已经分析了萧峰不可能归隐,那么当这个英雄以大智大勇解决了宋辽矛盾之后,他又该干什么呢?所以他只有死。萧峰的生是一段宋辽矛盾的开始,萧峰的死是一段宋辽矛盾的结束,这是情节的内在绝妙之处。而且萧峰为宋辽人民而死更能表现他的英雄形象。另外,萧峰的死也是解决其感情问题的最好方法。阿珠死后,他与阿紫相依为命,如果他不死而接受阿紫,这是对阿珠感情的背叛;如果不接受阿紫,萧峰又过于残忍了,这都会损害萧峰的完美形象。萧峰的形象是完美的,所以作者在情节设置上,虽然萧峰武功未必天下第一,但从未战败,作者是如此爱惜这个人物,又怎会让他在最后功亏一篑。

对慕容复的描写体现了中国文化中“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思想。慕容复是一个不太令人喜欢的人物,所以为他所设置的情节必定是高开低走。高开是因为慕容复的心计与抱负,地走也是由他的性格所决定的人物命运。慕容复名气所大,却多次战败,成功总是在最后时刻消失。收买各洞主岛主是这样,少林寺比武是这样,最后投靠段言庆也是这样。如此看来慕容复的失败也是情节的必然。与慕容复相对的是段誉,段誉是一个善良的人物,好人有好报,所以段誉有很多奇遇,总能化险为夷。在最危机的时刻,作者总设置情节打救段誉。如段誉学武,岳老三本要追杀段誉,但突然间要收他为徒,在常人看来已是天大的好事,但这还不够,段誉还可在无意中学到更上乘的武功。再如,在被所擒慕容复,段言庆的必死时刻,又道出其身世的天大机密,使之得救。与王语焉的爱情故事是段誉与其对立的形象慕容复的直接正面冲突,最后谁拥得美人归是一个必然的结局。慕容复复国失败,段誉却做了皇帝。

另外一个值得研究的人物是段正淳。查先生的爱情观是一见钟情,从一而终。这体现在他的作品中就是塑造了无数对生死相依的恋人:杨过与小龙女,郭靖与黄蓉。这其实都是查先生对其爱情观的诠释,但对多情郎又该如何处理呢?查先生的作品中著名的多情郎有韦小宝和段正淳。韦小宝娶了很多老婆,但韦小宝自己也说他不懂爱情的,这使韦小宝从未涉及到爱情从而保证了爱情的纯洁。但段正淳与韦小宝不同,段正淳是懂得爱情的,他爱他的每一个情人,用现在的话说段正淳是忠于了自己的爱情却没有忠于自己的爱人。段正淳多情的人物形象决定了他应遭受种种折磨,与情人的感情纠葛剪不断理还乱,这是对这类人的惩罚。在小说的情节中,对段正淳的惩罚集中表现在两个故事:一个是马夫人康敏对段正淳的报复,他杀死了自己与段正淳的孩子,设计谋杀段正淳,在马家对段正淳的种种折磨是情节中对段正淳的最直接惩罚。另一个报复来自王妃刁百风,她与段言庆的故事用意就是报复段正淳的多情,段誉是报复的产物,这使段正淳一生无法照顾自己的女儿们,所教养的儿子又非己出。但段正淳并不是一个坏人,他的形象没那么简单。段正淳是好人,但他与众多情人必须有一个了结,这个了结只能是死亡。如果段正淳与情人们不死的话,段正淳如何继续处理与情人们的关系呢?情节的发展使段正淳已不能回到以前与情人们的那种状态,但是让一个懂得爱情的人选择不忠是不可取的。所以段正淳与其情人们的死和杀人者慕容复到没有多大干系,而是完成人物塑造的情节需要。而这一情节的设置使段正淳的爱情被人理解了,是对段正淳人物形象塑造的最重要一笔,它使人物生动丰富起来。

其实,读一部小说就是这样,不能只图热闹,我们要对作品有一个思考,我们要知道故事情节设置的原因。我们常为小说中的人物而感动,那些不朽的人物形象印在了我们的心里,我们要知道作者是如何以情节的构架完成人物塑造的。查先生是一代宗师,他在小说情节构架与人物塑造上的造诣是值得我们研究与学习的。

天龙八部读后感800字【篇五】

《天龙八部》是金庸作品中极其出色的一部,着于1963年,前后三版,尤其在20xx年,金老先生以80多岁的高龄又对其进行了大篇幅修改,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反响。抛开修改的效果不说,金庸先生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很多人都疑惑这本小说为什么叫做《天龙八部》,和书中前言提到的天众、龙众、夜叉、乾达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迦又有什么关系?看过各种说法,我觉得最合理的应当是想用这八种神灵来对应书中人物经受着的佛家八苦,即: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五阴炽盛、求不得。个人感觉其中对求不得的体现尤为突出:萧峰想要做汉人而求不得,虚竹想当和尚而求不得,段誉迷恋神仙姐姐而求不得,段延庆要做皇帝而求不得,慕容博要复国而求不得,萧远山要复仇而求不得……其实,现实中我们也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想获得某一件东西,经济实力达不到;想谋求某一个位置,客观因素达不到……这些都是求不得的苦。然而话说回来,即使达到了自己的愿望又如何呢?山谷易满,人欲难平。第一个愿望实现了,第二个愿望便很快地生了出来,所以求不得的苦是我们无法避免的。

既然无法避免,那我们就要有一个好的心态,从容地去面对人生的种种不得意。人生不能没有追求,但也不能被暂时的得不到而影响自己的幸福生活。人们面对求不得时,往往产生很多不适,比如为何别人得到的,我却得不到?于是嫉妒、仇恨、失落、怨尤……种种情绪纷纷而来,对别人、对自己都是极大的伤害。何不放下执着,笑看人生?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对于难以得到的东西不刻意地去追求和奢求,反而有时能活出另一种精彩。试想一下,倘若萧峰苦苦追查带头大哥未果,索性带着阿朱到雁门关外打猎放牧,又怎会有“塞外牛羊空许约”的爱情悲剧呢?上天是公平的,他给你一样东西,就会让你失去一样东西;他让你失去一样东西,也会给你另外一样东西,甚至是几样东西。从书中还可以看到,萧峰虽然没有成为汉人,却最终得到了汉人的尊重,成为了民族英雄;虚竹没有如愿成为和尚,却习得绝世武功,并获得了名望、地位;段誉无法找到心中的神仙姐姐,但也收获到了自己的爱情;慕容博和萧远山没能复国和复仇,却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大彻大悟……虽然他们都没有得到自己想要追求的东西,但是在追求的过程中,他们同时也得到了另一种实现。

正确地面对自己的追求吧,学会给自己的心灵松绑,充实的人生应该在于追求理想的过程,不必太在意结果。在这些看似没有结果或者没有结局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收获良多。

天龙八部读后感800字【篇六】

大学时曾挑灯夜读金庸武侠,那时见识还短,书生意气,只知侠义不懂人生、爱恨情仇。如今因了北大醉侠一席话,重读《天龙八部》,感慨良多。

岂知朱颜终薄命

“这些刀头上拼命的勾当,我的确过得厌了。在塞外草原中驰马放鹰,纵犬逐兔,从此无牵挂,当真开心得多。阿朱,我在塞外,你来瞧我不瞧?”

“我不是说放牧么?你驰马打猎,我便放牛放羊。”如此寻常百姓,平淡生活,也是奢望。谁让萧峰是个大英雄呢,这个英雄注定是个悲剧。纵深江湖,达济天下。真爱之下,竟错杀阿朱。从此萧峰再无二心,萧郎是畸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大悲大喜,转眼成空

虚竹一家,二十四年分离,相见不相识,日日思念挂怀。一日得见,父母天伦,虚竹还来不及享受,父母顷刻惨亡。二娘保全情郎,玄慈担当。方丈对二娘一句,痴人,我已双目含泪。而二娘从当年美貌端庄却痴痴狂狂做了第二大恶人,有夫不能认,其中之苦无人能知。可却对情郎说,我不苦我不苦,你有苦说不出才是真苦。我泪滂沱。当日铸成大错,情非得已,可如此命运,造物弄人。

浮云生死此身何惧

萧峰是大英雄,一生多舛。悲剧人生造就英雄本色,盖世武功,大仁大义。雁门关一役,堪破生死,舍身取义,荡气回肠。以己之死,成全百姓安康,侠之大也。金庸老先生,力道深厚,不甘如此,阿紫殉情,英雄美人,自古已然。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我问沙沙,天龙八部,女眷甚多,你最爱哪一个。王语嫣啊,神仙姐姐。我不甘,那康敏呢。他嘿然一笑,老了。是啊,世间男子只爱那温婉少女,谁会爱一个孀妇做梦中情人。可我还是黯然,硬是喜欢那心狠手辣,工于心计的康敏。段正淳身边嫔妃三千,又有美女无数甘心为他销魂,为什么一日得空,还去看他的小康,这女子,断然不是一般。姿色超然,柔媚入骨。就算什么长老,什么德高望重,都在小康面前成了大色鬼。世间男人多滥情,我只知道,康敏却只在乎自己在乎的。况且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心思缜密,工于计量,不在男子之下。只是世间之人,无人不怨,有情皆孽。死也死了,我却最爱,咬那段郎的肉,也只有小康,让人拍手。哪怕她三十五六,也曾年少。

却试问,几时把痴心断

游坦之,铁头人,阿紫给他无数折磨冷眼,最后死也不欠他,挖掉眼珠还他。可这游坦之一直爱着阿紫,甚过自己的生命。其实我知道,看书的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里有这样一个铁头人。你可以打他骂他轻蔑他疏远他不爱他,可是他还会爱着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可是即便身边有这样的人我们也不珍惜,并不是我们心狠,阿紫心狠吗,她的心都给了姐夫。即便你知道这样的人一直在,又能如何,你爱不上他。如此说来,这爱多诡异,多吊诡,让世间的痴男怨女即使做了冤魂野鬼也堪不破。

推荐你读金庸,一读再读,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汇总(5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您也许正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我们如何去领会这个作品的内函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一】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二】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三】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心动与其他什么无关

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是不是他最好的作品我不知道,但是这本作品确实很值得一读。在每天被纸醉金迷的短视频轰炸,被低劣的情感法则洗脑的时候,于是我们不禁发问:爱情难道是一场攻防战吗?这更令我们对木心《从前慢》中一生只爱一个人的爱情既怀疑又期待。

虽然这本书在疫情的时候很火爆,但是可能会令大多数人失望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并非在霍乱的危机之下,男女主超越死亡的爱情。与此相反,以我们现代的爱情观念,我们甚至会觉得这本书是在毁掉我们长久以来所形成的爱情观。

费尔明娜·达萨,父亲是个通过一些见不得人的生意发财的暴发户。达萨小的时候被父亲逼着在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上学,所以达萨受过良好的教育。但迂腐的教条,刻薄的校长让她想要逃离,产生了自由的萌芽。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个纯情穷小子的相爱也是费尔明娜自我意志的苏醒。

存在于两个人之间的是青涩的爱情,双方都会把自己心中虚构的、思慕已久的、许多本不属于对方身上的优点强加在对方身上,同时它给足费尔明娜·达萨想要的自主选择。

我称之为冲动,尤其是这种年少时的冲动,会麻痹少年并不坚定的理智。就像大多数影视作品的情节一样,两个人的爱恋被达萨的父亲发现。

阿里萨是个穷小子,这显然不符合达萨父亲把女儿嫁给贵族的期许。站在父亲的立场上,我甚至觉得达萨的父亲没错。达萨的父亲是做走私生意的,可能以前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记忆犹新,更好的家庭的确可以让女儿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费尔明娜父亲的安排下,他们两个多年未能相见,再见时遇到了达萨第二次自我意志的觉醒:青春褪去,再一次触摸现实与未来,费尔明娜猛然意识到自己必须的选择必须为未来负责,如果选择了弗洛伦蒂诺,那么她的后半生将是可以预见的清贫与荒芜。

彼时的他们奋不顾身地爱着彼此,而此时,现实不得不使他们重新考量这份爱情。爱情第一次向现实低了头,一段爱情的结束,必定是从一方的自卑开始。

费尔明娜觉得自己失去了死心塌地爱一个人的冲动,面对乌尔比诺与弗洛伦蒂诺羞怯婉转的告白截然不同的自信告白,费尔明娜选择了他。

两人最初以为双方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但是现在发现不是。马尔克斯是这样写的:

在那个年代,富有有很多好处,当然,也有很多坏处,但半个世界的人都对它梦寐以求,认为它是获得永生的最可能的途径。

显然,结婚以后的费尔明娜并不快乐,结婚那时,她才刚刚隐约望见地平线上一个崭新的世界,一切都在向她招手致意——除了挫折:

在她突然成熟的时刻,她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但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始终笼罩在她不幸福的婚姻之上。

弗洛伦蒂诺的堕落是从一艘要逃离达萨,远离这座城市的船开始的。在那个狭小的甲板上,一个陌生的女人从背后抱住他,夺走了他的第一次,他从男孩生了男人。

从那此短暂的欢愉之后,他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他成了猎艳高手,爱上了找寻夜鸟的那种感觉,虽然在最开始他可以在贩卖夜鸟的地方安静地写送给费尔明娜·达萨的情诗,而现在,他找寻夜鸟只是希望能够忘记费尔明娜·达萨,哪怕只有一刻。

他同船长的情人偷情。

他同夜鸟偷情。

他同街上的陌生女人偷情。

甚至,他还有自己低俗的恶趣味:

他陷入巨大的空虚之中。他以为自己的空虚只是因为自己单纯,因为自己太天真。可当他一步步成为自己少年时最讨厌的人时,他依旧空虚。

这种对费尔明娜的爱,使得所有的夜鸟都成了达萨地替代品,可惜比没有人能懂,也无人看穿。

所以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弗洛伦蒂诺才迫不及待地在身穿丧服的费尔明娜面前说:

“嫁给我吧,我等这一刻等了五十年”

他的确爱费尔明娜,比任何人都要爱。在向费尔明娜·达萨做最后表白的那刻,我觉得弗洛伦蒂诺就像一个单纯爱着自己心上姑娘的少年。我想费尔明娜·达萨也是这样想的,年少的爱情不曾受到偏见,贞洁,别离的改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她的身边。经历了痛苦的内心挣扎,费尔明娜最终还是答应了弗洛伦蒂诺,此时的她仿佛找到了童年时遗失的宝物,不曾有过的快乐在她的身上出现。

此时再看书的扉页引用的哥伦比亚盲人音乐家莱昂德·罗迪亚斯的“这些地方走在众人之前,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花冠女神“我们看出这是对一段羁绊几十年的爱情的总结。

书的结尾也很有意思,费尔明娜跟弗洛伦蒂诺雇了一艘小船,挂上黄色的帆布表示船上有人得了霍乱,胡维纳尔医生毕生都在消除霍乱,他们逃离现实的方法,却是胡维纳尔所想要消灭的。

远离陆地,自由飘荡。仿佛船上是自我意志,靠岸就成了现实,马尔克斯给了这种爱情超越现实与偏见的力量。

爱情究竟是什么?爱一个人究竟是爱他的精神还是身体?

到了这里我们就已经有了答案,《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拨乱返正的作品,在所有人都在把很多很自我的东西强加在爱情上面时,它告诉我们,爱情就是爱情,只在于一瞬间的心动,同别的什么无关。

大脑不能干涉爱情,意志不能缠着爱情,个性不能假定爱情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自我也不能妄图去占有爱情。

除此之外,《霍乱时期的爱情》也简单地提了一下对死亡的看法。

开篇经常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一起下象棋的最好的朋友自杀身亡,这个朋友曾因战争致残。他死亡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不想让其他人看到他衰老不堪的样子,尤其是被挚爱之人看到,所以一定要在60岁以前死掉。

死之前,他还与一个女人有过短暂的爱情,因为这个女人,他差点动摇。同样是因为爱情,这个女人同意了他的自杀行动。

他最终还是践行了他的誓言,像一个战场上流尽鲜血、战斗而死的战士。

朋友的死让乌尔比诺医生大为震撼,因为医生自己是一个胆小的人,正因为见证了太多的死亡,他才对死亡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甚至还几年如一日地重复着他的养生之法,这是将死之人对死亡的觉悟。

但是死亡并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过程。即使我们并不想变老,不想承受时间流逝的痛苦,可是我们清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与其在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余生,不如用极大的热情去热爱生活,这是对死亡必然到来的尊重。

作家创作作品,我们赋予意义。我想这才是读书的真正意义。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四】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五】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汇总(6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阅读了《俗世奇人》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俗世奇人》读后感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一】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这里面写了清朝末年天津码头上各种奇人。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一般作家们都为大人物写传记,可冯骥才却为天津码头上的小人物写传。

我印象最深的是刷子李,他只干粉刷一行,他刷好的屋子什么都不放,单坐着就像天空一样美,他刷暗浆时穿一身黑,干完活后,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否则白刷不要钱。有一次,他干完活后徒弟发现他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刷子李提起裤子一看,原来是一个洞,点烟时烧出来的,很像粉浆落下时的白点。这也太神奇了,刷子李太厉害了。

还有大回,他是个钓鱼高手,无论水中的鱼有多杂乱,他想钓哪种鱼就能钓哪种鱼,可以钓完公鱼钓母鱼,他钓的最大鱼比他自己还大,最小的鱼比鱼钩还小,天津人为求好运,会往活鲤鱼背鳍上拴一根红绳,再放生;如果有人又把这条鱼打捞上来了,又拴一根红绳,第三次也是。传说如果抓到了三条红绳的鲤鱼并放生,那么人间的福禄寿财就全有了。别人连一根红绳的鱼都很难钓,他却给两条绳的鲤鱼喂不带钩的面团,让鱼放松警剔再钓,用小孩的巴巴做鱼食,钓三根绳的。他完全把鱼琢磨透了,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书中还有只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把人臭骂一顿还光明正大抢、烧东西的绝盗;不到十字路口就醒酒的酒婆;卖家当卖出奇迹的蔡二少爷……,这些人都是奇人。

现在找工作越来越难,要想找一份好工作,可能还要像上述人那样,练出一门手艺吧!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二】

《俗世奇人》这本书从小学开始就有了,一直到现在。这本书在初中好像还是必读书目,现在再次阅读了这本书,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书本的封面很朴实颜色很素,就像书中介绍的人物一样虽平凡,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技。封底有这么一行字“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出现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书中的正骨医生苏七块对于来看病的人,无论贵贱亲疏,必须先拿七块银元放在桌上,不然他不给他们看病,连理都不理睬;粉刷匠刷子李刷浆时必定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没有一个白点,若有,则白刷不要钱;蓝眼关灯看画,也能够看出真假,看假画,双眼无神,看真画,一道蓝光等等。浓浓的乡土气息与文人气息扑面而来,这听起来神乎其神,可他们是真实存在过的。

平凡世界里面的人不平凡。故事发生在光绪年间,西方列强的入侵,天津被迫开为通商口岸,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典型城市。西方的文化习俗渐渐在天津和当地的民间习俗融合在一起。可能就是因为这种社会状况才会涌现了这么多奇人。冯骥才笔下的奇人们有些生活在天津的上流社会,也有些混迹于市井之中。他们为了生存,不断学习新的本领,强者生存,弱者淘汰,最后只剩下真正技艺高超的人适应了时代的发展成为生存的实力。他们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并且获得了他人的钦佩。但是不管命运怎样,终归也是平凡人。

“生活可以平凡,但是不可以平淡”得有真本事,才更够有资本把生活过的不平淡!没有本事,那不仅仅就是平凡,生活会越来越糟糕。现在的我们就是很平凡,学习生活困难也是特别特别的枯燥平淡,但是我们要做一个不甘于平凡的人要自己创造快乐,让生活变得不平淡,让自己变的不平凡。我们所需的才华就是不断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让自己足够强大足够有才华。有才华的人是不怕遇不上伯乐的,适者生存,弱者淘汰。这是大自然永恒的定律,人生就是这么残酷。

生活中的强者不是有生下来就很有本事,他们是在不断的探索、追求中,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会有如今的作为。若想成为生活的强者,必须拥有赖以生存的实力,而实力离不开勤奋刻苦和持之以恒,不但要勤奋、刻苦的学习,而且要相信自己,坚定自己的信念。每一步都需要脚踏实地,任何妄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最终只会沦为俗世俗人被历史所淘汰。

作者冯骥才在书中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的我们必须好好学习,在学习成长过程中,学的一技之长。

在俗世中坚守着自己最初的信念,愿我们都能成为俗世中那个不俗的人!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三】

《俗世奇人》一听这名字就觉得这本书很好看,于是我翻开书看了一下,果不其然。

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俗世奇人这本书里的人难道不是凡人?是的他们只是经过几年或者几十年的磨练才获得了今天的成就。这本书里的奇人个个身怀绝迹,列如:捏泥人胜似真人的泥人张,酒量绝棒的酒婆,刷墙不漏的刷子李……但是他们的能耐也有个标准。比如,酒馆里的酒婆喝“炮打灯”一样,她每次总得喝半碗多的“炮打灯”,但是这里的老板却在里面掺了一点水,所以酒婆每次过马路的时候就突然醒来了,可是有一天老板有喜了,就发誓再也不往酒里掺水了。那一天酒婆就惨了,她喝完酒就走出了门到了马路她还没醒来,这时她竟出了事!这个例子说明,每个人的能耐都是有限的!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刻苦习来的本领是有限的,所以不能勉强自己做自己做不来的事,否则后果可想而知啊!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四】

《俗世奇人》是由冯骥才以清末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而创作的短篇小说。素材均是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吸引了大部分读者的喜爱。

故事中写了很多清末天津的民间人物,他们各有各自的特点,各有各自的本领。比如苏七块、刷子李、泥人张、酒婆等等等等的传奇人物。

在我脑海中印象最深的还是要数刷子李和泥人张了。

刷子李是一位粉刷匠,还荣登了人教版小学语文课本中。刷子李的技艺可是天津城里的人们有目共睹的,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活得利索,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人家就是这么任性就是这么厉害。当然了这本领也不是天生就会的,是他一天一天练出来的,手艺不是吹出来的,要从一撇一那开始,好好学本事。

泥人张原名张明山。他的彩塑是一种深得百姓厚爱的传统民间艺术品。他只要和人对民座谈,搏土于手,不动声色,瞬息而成,栩栩如生。他的故事那可是有趣的很。

有天,他一个人坐在天庆馆里面喝酒,这时走进来一个阔绰、大脑袋、架势挺牛的人横冲直撞往里走,那人就是海张五。泥人张并没有理会这位张五爷,只是自管自吃饭。但不一会儿,海张五那边就开始议论起了泥人张,海张五用他那大粗嗓门说:“在哪儿捏?在袖子里捏?在裤裆里捏吧!”随后一阵欢笑,纯属在找泥人张的乐子。可泥人张也不是好欺负的,第二天就摆出一个摊子,摆的都是海张五的泥像,还贴个白条上面写着:贱卖海张五。最后还是海张五派人花大价钱买下了这些泥人。

当然了,还有很多好看、有趣的故事都蕴藏在这本书中。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五】

在寒假一边抗疫、一边自主学习的时间里,我阅读了冯骥才老先生写的《俗世奇人》,有道是书中自有颜如玉,此书令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熟读书的章节后,发现书中那刷子李、苏七块等等,无一不是生活在民间而又身怀绝技、性格特别的能人巧匠。他们的故事,让我知道了只有掌握有一门技能才能行走天下的道理。

书中的粉刷匠刷子李让我眼界大开,只见他每次干活都穿一身黑衣服,刷墙用的蘸料是雪白的,真所谓是艺高人胆大,他每次刷好墙,身上不会留一点儿白蘸料。而且他自立规矩要是刷好墙后,身上留有白点儿,无论白点多小,自己刷墙又有多辛苦,一律免费。理所当然地当他了有能力时,气派也跟着十足,一天仅刷一间房,请他干活的东家没有一个能奈何得了他的。

同样的苏七块也是一方名医,接骨的本领出神入化,往往没等到病人喊疼的时候,骨头就接好了,因为技术高超、人们也就忽略了他那“先付七块诊费、方给看病”的丑规矩。

书中刷子李和苏七块的绝技,令我想起菜场旁边的那位老爷爷,用一个不大的铺面做小吃,他炸的油墩子既香又脆、油而不腻,只要吃了就会回味无穷,只可惜数量并不多;他售卖的油条都是现炸的,但见他双手各执胚料的两端,“啪、啪”两声响后,胚料就离开了案板飞入油锅,随着“滋滋”声响起,一眨眼工夫,油条就出锅了,烫手的油条十分好吃,张口一咬则满口留香。每每想起他的小吃,口水就会不由自主地往外流想吃的时候还不一定能见到他,因为他每天出摊也就是五、六个小时的时间,有时候为了解馋,巴不得没有课外班去逛菜场啊。

几番思量之后,才有了只有掌握一门手艺方可走天下想法,就如目前举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战役中,钟南山爷爷、李兰娟奶奶就用她们自己的毕生科研绝学,成了广大医疗工作者的主心骨。艺宜精、技得强!趁自己现在年幼还在学习,努力学习才是硬道理,为长大后掌握一门“独门绝技”打基础,要不然自己一无长处,在步入社会之后又怎么能混下去呢?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六】

最近,我拜读了冯骥才老先生的经典佳作——《俗世奇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混江湖的就得有看家本领。《俗世奇人》里藏着一个江湖,众生百相。

“狗不理”这个名字的来历,还真使人哭笑不得。他原名叫高贵友,可家里穷,只能称呼为“狗子”。可这人做包子手法娴熟,肉配猪油,卷成花形,来往常客,数不胜数,但他因为不搭理人,就被人骂作“狗不理”。但他做的包子好吃,反而这骂名却成就了他扬名立万的大名。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这样的奇人。

我奶奶家楼下有个“烧饼王”,他做的烧饼好比是杭州的“狗不理”。每天凌晨三点,他就开门做烧饼了,他用他烂熟于心的手法,摆弄着手中的面团。他先切下一个面团,将其擀平,往空中一掷,继续擀;然后,在面团上撒上葱花,黑芝麻,抹上油,再揉成团,而后又铺平,沾水,随即放入烤桶,以最原始的烤法来将其烤熟。出炉一刹那,那香味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让人垂涎欲滴。他每天只卖五百个烧饼,一旦卖完,无论几点,不管有没有人排队等候,他都直接打烊。而那些没等着的人,只好明儿赶早。

奇人千千万,个个都厉害!但让我感受到:做一件事,只要不忘初心,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就一定能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羊皮卷读后感300字汇总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在读了作者奥格·曼狄诺写的《羊皮卷》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一篇优秀《羊皮卷》读后感怎么写呢?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并整理了“羊皮卷读后感300字”,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羊皮卷读后感300字(篇一)

终于又看完了一本书,好像哥送我的书已经看得差不多了,这也是自己感觉到有所成就的一点进步吧,感觉好久没有这样的充实过了。还是多看点书的好,这样是最能充实一个人的心灵,当然也能够使人忘记好多事情,真正的深入到书本之中,从中寻觅一些人生的感觉,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心理天空,在茫茫书海中找回真正的自我,真正的心灵归宿,为自己寻求一片蓝色的天空。从而真正的找寻一个支点。

羊皮卷这本书写的真的挺好的,去年的这个时候听经理说过,把这本书赞赏一番,当时自己还没有多少的感觉,还没有意识到这本书究竟会带给自己什么样的体会,现在自己真的很领悟了,也有感觉了。但是自己目前离这本的书的.价值与目标还是很远的,还有很有距离的,但很多方面存在着很多的不足,距离还是一会半会就能解决掉的,关键是自己没有太大的恒心与毅力,很多事情都坚持不了多长的时间,没有很实际的做法,空口说出来的东西,只是一汪死水。

这本书对我的最大价值就是,人应该为自己的目标而活,应该充满希望的去做一些事情,而不是毫无意义单枪匹马的在外边瞎混,一点人生的目标也找不到,这样的生活一旦继续下去真的没有什么意思。事实上我就是这个样子的,没有固定的人生目标,没有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抱负,什么事情都是凭着一时的兴趣爱好,想怎么样就是怎么样子的,什么也找不到生活的中心,难道我就这样的固定的生活下去,一直碌碌无为的继续下去么?这应该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我从此应该做些什么事情,应该怎么去为自己的目标继续下去呢?

首先应该确立一个什么样的目标,怎么样的目标是切实可行也是最有价值意义,让自己能够充满活力一直勇敢的走下去,同时还有让自己没有后路可选,只能一直向下走!

再次就是为这个目标定一个期限,多长时间是最好的,多长时间是自己所能达到的,在什么样的时间段之内,自己应该为自己这个时间段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为之需要做出多大的牺牲!

其次,这段期间之内,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事情辅助这个目标的实现,让这样的目标能能够顺利地实现,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什么样的工作形式,怎样的工作方法,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来迎接这样一个辉煌目标的到来!

最后,关键是要鼓励自己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决心,不断追求向上的信心,让一切的一切都按自己的计划顺利地进行,顺利地开展,否则一切都是无稽之谈。

羊皮卷读后感300字(篇二)

近期读了奥格·曼狄诺所写的《羊皮卷》。刚开始看名字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本偏文艺类的书,后来我认为它是一本写给已在职场中人们的书,然而当我看完,才深刻体会到它的不一般。

《羊皮卷》是一本讲述人生规则的励志经典。用感恩的心面对生活、坚持不懈、自我肯定、珍惜生命、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重视自身价值,这几大主题便构成了《羊皮卷》的精华所在。

其中书里的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我承认每天的奋斗就像对参天大树的一次砍击,头几刀可能了无痕迹,每一击看似微不足道,然而,累积起来,巨树终会倒下。这恰如我今天的努力。就像冲洗高山的雨滴,吞噬猛虎的蚂蚁,照亮大地的星辰,建起金字塔的奴隶,我也要一砖一瓦的建造起自己的城堡,因为我深知水滴石穿的道理,只要持之以恒,什么都可以做到。”

对于即将毕业的我来说,它就像是一根带有魔力的“银针”,指引着我绣出独属于我的作品。初入职场,我没有什么工作经验,头脑也不聪明,在工作方面的我更是宛若一张白纸,但我不会因此怯懦,因为我深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我更加明白白纸若不上笔,它永远也只能是一张白纸,仅仅是从崭新变得陈旧。

而“积”字,则不光光是积累,更是坚持,只有坚持下去才会积少成多,积水成渊。积累经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就像是一场马拉松,坚持地越久,跑的路程也就越多。当然我们在坚持的路途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有慢慢累积的经验,也有无数的教训,但无论什么,它都是为了让我们变得更加优秀。而我会努力走在坚持的路上,在我的白纸上画出一笔又一笔。

羊皮卷读后感300字(篇三)

坚持不懈,直到成功。

在古老的东方,挑选小公牛到竞技场格斗有一定的程序。它们被带进场地,向手持长矛的斗牛士攻击,裁判以它受戳后再向斗牛士进攻的次数多寡来评定这只公牛的勇敢程度。从今往后,我须承认,我的生命每天都在接受类似的考验。如果我坚韧不拔,勇往直前,迎接挑战,那么我一定会成功。

坚持在没看《羊皮卷》之前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种讽刺,因为我从来没有真正完成一件事,你信吗?我连我自己都不相信。有几次?我决心说一定坚持看完《羊皮卷》,可是我没有。有几次?我决心做了计划书,原本该按照上面做的,却往往做不到,给自己的失败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有几次?答应父母会坚持认真读书,可从来都是父母失望的面庞。

怎么说呢?人生肯定是要坚持下去的,不然人的出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每个人都爱做梦,哪里都是大家的梦想,但,不是无谓的幻想。我们要的是激情不是矫情,我们要的是梦想不是幻想。想要达到,其实说来难,非常难,但,也很简单。只有两个字:坚持。坚持了,总是会有结果的,不是么?接下来中途放弃,还是一路攀登,那还不是自己的命运。自己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我算是见着了。从现在起,我一定要坚持。堕落时,赶快翻《羊皮卷》。里面有重要信息。

羊皮卷读后感300字(篇四)

待人以宽,学会记住在友谊中记住和忘记一些事情。

《羊皮卷》的第二章,获取成功大门的钥匙中,其中有一节,写的便是人际的交往,第三章,整章节写的便是友谊这一个话题,这两部分的内容,在我看来,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放在一起,写下这一篇读后感。

在获得成功大门的钥匙中,人际交往被写者定义为是成功的关键,其中举了一个很典范了例子,是美国总统克林顿在竞选总统的过程中,他的朋友们为了他能够竞选上,而四处奔波,而这些朋友是有他的玩伴,有他的同学,可见广泛且良好的人际交往对成功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作者又举了一个,魏斯采访280位总裁的例子,大部分总裁们表明,他们的成功,也同样离不开身旁人的提拔与帮助。

在实际人际交往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不同的人,或许这些人并不全部能成为我们的朋友,让我们获得友谊,那么在广泛的人际交往中,我们又应该如何去获得真正的友谊呢?在第三章友谊这个话题中,除了第一小节是在告诉我们友谊是如此的重要,其他三节传授我们的是在交友过程中,你所要拥有的:真诚的态度,结交诤友,交友方法。

首先友谊对现在对现在这个社会来说毋庸置疑是重要的,就如我第二章的人际交往中克林顿的例子,以及来自280位总裁的例子中,可以看出,现在的社会,如果没有友谊的信任基础在,你将会寸步难行。在广泛的人际交往中,你真的的态度,无疑是让对方信任你的最好的方式,因为将心比心,你的态度决定了别人对你的态度。在人际交往中,真诚的态度是第一步,不管你们是否会成为朋友,真诚的态度大多时候,会成为你和大多数人结交的纽带。但是交际归交际,并不是每一个交际的人都会和你产生友谊。

你需要学会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善于结交真正的朋友。文中用一小节写了一种筛选的方法,那就是结交诤友。诤友是什么呢?我查了百度,诤友就是能直言规劝的朋友,在古代,这样的臣子,我们称之为的“谏臣”。这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识别,是否一个人可以适合成为朋友关系。哪些每天只知道说好话的,阿谀奉承你的人,甚至你的缺点,也可以说成优点的人,这样人是绝对不可以深交的。当然,这里并不是指别人真诚的赞美,我们常说赞美也是一种美德,也是促进人际关系的一种润滑剂,在这里我们需要学会区分。所谓的诤言,不是随意的指责,不是恶语相向,而是别人对你真诚的规劝,当别人对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时候,我们学会第一时间接纳,但也不是盲目的去听取。事后学会思索分析,是否是事实,如果是的,那么后期你就应该毫不犹豫的改进了。在这里,同时也想告诉所有的朋友们,其实诤言,我们也可以选择合适恰当的方式与方法,而不是非要以简单粗暴的一种方式去沟通。

上面聊了,我们说了如何在广泛的人际中,找到你的那位友人,接下来,文中在第四节,便告诉了我们个方法,学会记得和忘记一些事情,这里举了一个作家阿里和朋友外出了例子。当别人帮助了阿里时,他将别人的好,记在坚固的磐石上,当别人伤害到阿里时,他将别人的伤害,记在河边的流沙上。在我们交往的过程中,也要学会,宽以待人,用别人的恩惠洗去我们对别人的怨恨。

最后,在这里,愿所有人都可以自在这个繁杂的人际交往过程中,通过真诚交到朋友,获得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友谊。

羊皮卷读后感300字(篇五)

人的一生是离不开学习的,人们往往说活到老,学到老真是至理名言,特别对于这个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学习可以说是一种求生必备的本领或是一种生存必有的本能了。

读书活动的开展,可以说是心灵的加油站和充电器。让在红尘俗世中久已疲惫的心灵能得到一定的舒缓,让书籍的圣水洗涤灵魂深处的灰尘,让自己在人世中受到的有意或无意的伤口能加快愈合。

人在世间,有许多的无奈和徘徊,也有许多看似美丽实则险恶的陷井,我们必定不敢太过纯真和善良。快乐真的是个越来越奢侈的名词了。给心灵减压不仅成为一种需要,更成为一种必然。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虽然那是古代读书人的理想化生活,但却不无道理。在这个知识就是武器,知识就是财富,知识就是生存,知识就是生命的时代,人们越来越了解知识的重要了。读书活动的开展,给了我们一个良好的学习机会和提高空间,让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看人生、去品味人生。

《羊皮卷》汇集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成功大师经典励志之作,内容涉及有关成功学的方方面面,各个成功学大师的文章风格各异,文字清晰,具有很强的艺术魅力和思想价值,这些都是人生经验的阐发和总结,它将全方位地挖掘我们内心的潜力。引领我们逐渐走向正确的人生。

全书共有十卷,每卷中分为五课时。每课时有着不同的教育意义。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第14课《如何战胜消极情绪》。本课中共讲述了一个小故事。战胜“非洲臭虫”。然后通过这个小故事作者提出的问题:什么是你的“非洲臭虫”?你生活中的“臭虫”是怎样存在的?文章中用“臭虫”来表示我们的消极情绪和自卑感。是它们把我们从真正的、人的水平拉了下来,让讨厌的困扰损坏了我们的自我形象,毁灭了我们对幸福的渴望。本课时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战胜失败机制”。挫败感,攻击感,不安全感,孤独感,不确定感,愤怒感,空虚感这些都是失败机制的成分。这些就是敌人,那么我们就一个个的击破它,战胜它。

失败乃成功之母,我确信这一点。每一项发明都经历了实验的失败,如果你从未失败过,那么你肯定从未真正尝试过。正如我们众所周知的世界著名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虽然在大多数伟大发明成功之前,他有过无数次的失败,但是爱迪生从失败中吸取了教训,把失败建成了他成功的基石。失败是必不可免的,但重要的是我们要如何面对它,是积极的利用,找到失败的原因还是一蹶不振,因此而放弃?决策权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羊皮卷读后感800字汇集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在读后了《羊皮卷》,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您抓住了《羊皮卷》的哪些精髓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羊皮卷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羊皮卷读后感800字【篇一】

一本好书,是你生活中的启明星,指引你走想光明、幸福的未来,令你拥有知识与力量。这是我读《羊皮卷》最深刻、最有意义的感受。

《羊皮卷》讲了许多事例,从事例中可以体会到各种道理。这些道理,往往都是人生的秘诀,让你成功、快乐地度过一生。其中有一句话令我刻骨铭心的话: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做人不必斤斤计较。当别人伤害了你,你不应该报复,而是要大方地原谅别人;如果你选择了报复,反而会令大家反目成仇,并且破坏了你的人缘。

这本书有让我得益非浅的道理:动力来自压力。如果生活没有压力,只会让人变得懒散,只懂享受,而不懂付出。在某年,一名攀登员在雪山上,正巧发生了雪崩,死亡之神突然向他袭来。求生的压力压迫着他,他背着一身沉重的装备,奔跑的速度居然打破了世界记录,令他从死神手中逃了出来!这件事,不是很具有说服力吗?

读《羊皮卷》使我获得很多知识,令我在生活中前进。其实,生活就像一艘小艇,知识就是力量,推动着小艇前进;一旦知识缺乏,我们必须从书上得到补充,才能令生活更上一层楼。

所有好书都是知识之源,往往能改变人的一生,带领你走进一个充实、美满的人生;每一本好书,都是不可不读的经典之作!

羊皮卷读后感800字【篇二】

《羊皮卷》是一本可以让你走上成功之路的,一本深奥的书。我都没有看太懂,所以看了比较久。

《羊皮卷》这本书是由美国的著名学家奥里森马登创作的。它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你的人生之路。这本书还是一本超越自我极限的“奇书。”

它主要讲了全球成功人士的“启示录。”

在20世纪50年代,一位美国青年,由于年轻无知,失去了自己一切宝贵的东西——家庭、财产和工作,凄惨的流落街头,四处寻找着赖以度日的`种种答案。

直到有一天他收到“来自上帝的馈赠”——一位神父交给他一份包含15本著作的书单。从此他奇迹般地获取了一股神奇的力量,很快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他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的作者,奥格曼狄诺。

《羊皮卷》这本书其实是打开这部人生百科全书的钥匙你一定会获得非凡的感悟和无穷的力量。

羊皮卷读后感800字【篇三】

“今天我要开始全新的生活,今天我要破茧成蝶,今天我要把智慧的果实摘下”,今天我要……!当我手捧羊皮卷打开第一章,第一卷的宣言文字映入我的眼帘时,一种无形的力量顿时从心中升腾而起。

当一个人真正有了为今天而行动的理想并付诸行动时,命运之神便在关于他的成功之时赋予某种意义,今天的行动意味着明天的成功,并为明天的成功打下坚实基础,()明天的成功离不开今天养成的某种好习惯,成功并非一朝一夕能实现之事,但一个人只要有成功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恒心与毅力,并把握每一个今天,想信他一定能让理想之树开花结果。

人生最难得的就是能及时领悟到今天的重要,很多时候,大多数人都习惯把希望、理想及光明寄托于明天,却往往忽略了把握今天的机会,于是总是在叹息中蹉跎掉一个又一个美好的今天。

记的一有首时间歌这样写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从这首歌中可以看出今天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朋友,从今天开始,请好好把握今天的一切,从今天开始给自己的人生开始设立目标。

羊皮卷为我打开了一扇心门,让我开始有了重新审视自己人生思想与理想的信念,今天我在宣读这些激励人心文字时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今天让我们心动与行动同时进行,来吧,朋友,让我们成为今天的主人,今天你准备好了吗!

羊皮卷读后感800字【篇四】

《羊皮卷》是我之前一直在看的书!这本书是从世界上最伟大的文献中摘选并整理出来的,作者都是近200年来美国各个行业中的成功人士,他们根据自己的经历,循循善诱地向世人告知成功的秘密以及由之所带来的幸福生活的意义。

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会让我觉得豁然开朗、感觉自己很幸福,感觉到成功的大门随即为我敞开,只要支持,只要再支持一会,等待黎明的曙光,然后紧紧的握住手掌,成功就在掌心了。这个道理说出来只是几个字,却总的做不到,甚至很多事情在成功的前一秒放弃了,错失了唾手可得的成功,不是没有能力,不是没有机遇,也不是不够努力,只是少了一份坚持到底的决心和勇气!

“我不是为了失败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的血管里也没有失败的血液在流动。我不是任人鞭打的羔羊,我是猛狮,不与羊群为伍。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的牢骚,这是羊群中的瘟疫,我不能被它传染。”卷三中这样一段话让我记忆颇为深刻。是的,没有人是为了失败来到世上了,都是为了主宰自己的命运,为了体验世界和人生,为了渴求的美好,为了这一切,都在不停的努力着!但是,光有这份心和这个认知还是远远不够,还必须同时意识到,没有什么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成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想获得想要的,首先要付出,其次要懂得付出的方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住!

其实我们很明白,成功的人中不一定都是聪明的,但是都的有惊人的毅力坚持下来了。我们生活在社会里,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一定每一个都能理解我们或者被我们所能理解,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和磨难,而我们所能做的有限,仅仅是坚持住,守住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一直一直守护者,不让任何人抢了去。以前没有那么多的体会,直到踏上社会,开始工作,才发现,人看似平等,但真的是有很多区别的。

别的不说,光天分和性格上就有很大的差别,做事情似乎总是不如别人那样花的时间少,做的事情却很好。其实一件事情的结局无非只有两个,要么完成预期目标,要么未完成预期目标。但是做一件事情的过程却可以有不同的方案,甚至彼此间可能会千差万别到截然相反。然而无论最后是什么样的结果,在做这件事的过程中,能够让人体会到很多的东西,从中学习到很多的东西。

对我而言这就足够了,每个人的能力是不同的,虽然原来的起点可能都是一样的,但后来为什么不一样?因为他们所接触过的事情,各自采取了不同的方案去实现,经历的过程是不同的,从中体会到的东西更是不一样的。

人活在世上,都需要不断尝试不断更新自我,坚持不懈,直到成功。这不仅是一种觉悟,一种信念,一种坚持,更是一种态度,一个帮助人们走向成功的态度。不管遇到了什么事,都一定要坚持,可以不必别人聪颖,可以不必别人富有,可以不必别人优秀,但是一定要有这样一份坚持,不成功,决不放弃。

在有限人生里,我们面临着选择的惶恐、征服的快乐、挑战自己的勇气,所有大喜大悲情绪都浓缩其中。羊皮卷一书,它浸透着不断提升自身的人生观,给我们以适应、把握世界的心灵。没有说教意味的文字中,娓娓道出人生的真谛:在这个非理性的世界里,也许充满了种种的不公正和令人窒息的罪恶。对待世界的方式有很多种,重要的不是别人如何,而是你如何。追求幸福、财富、关爱是人生的权利。

人生如同一条河流,它静静地流着,有时激越,有时舒缓,于不经意间收获最美的风景。在这条河中你应该始终透彻、明晰,绝不允许任何的玷污,而幸福也许就在下一个转弯处。人生的美在于一种缓慢,缓慢绝非停滞。动手慢慢做与空想也许是“羊皮卷全书”最简单但又最有意义的启发。动手慢慢做,困难得以征服,自我得以超越,于是托特建成了贯穿巴拿马的铁路;乔治挖出了法国人挖不出的运河;身无分文的洛克菲勒成了百万富翁。怀有梦想的人很多,但实现梦想的人太少,最伟大的力量在于动手。言不行、行不果,绝大多数人沉沦在很多微不足道的借口中,梦想很容易,实现很难,仅仅一个自我已难以逾越,何况其它各种纷扰?

幸福和成功最终要靠我们自己。一个人要去做什么,决定权在自己,成败的结果可以说是个人的奋斗造成的。自己可以选择愉快、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或者相反。显然前者导致成功和幸福,后者则导致失败。要成功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精力的投入。如果思想上松弛,或者不想投入,那么,成功之梦必然成为泡影,人生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很多人都在寻找,看了这本书,让我若有所思!

羊皮卷读后感800字【篇五】

羊皮卷这本书伴随我快四年了,其中有两年是每天早上坚持朗读,它给我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力量,失落失望的时候读读羊皮卷之三“坚持不懈,直到成功”,心情不好的时候读读羊皮卷之七“我要笑遍世界”,浮想翩翩的时候读读羊皮卷之九“我现在就付诸行动”……

工作中,每当自己萎萎的时候,看看它,瞬间感觉自己满血复活,不经想起了成龙的《壮志在我胸》这首歌里面写的那句:拍拍身上的灰尘振作疲惫的精神,远方也许尽是坎坷路也许要孤孤单单走一程……嘿呦嘿嘿嘿呦嘿茫茫未知的旅程我要认真面对我的人生。鼓励自己打起精神勇敢的向前拼,与其在痛苦中悲哀,不如在痛苦中有所成就。

生活中,每当自己烦闷的时候,看看它,排忧解烦,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人生坎坷会精彩,男儿自强更勉励,东山再起应人才,要学会笑遍世界,笑自己的失败,它们将化为梦的云彩,微笑终将可以换来财富。

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汇集五篇


《快乐王子》是一篇让人耳熟能详的童话,在我们一口气读完这个故事后,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篇一)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快乐王子》这一本书。这是李福根出版的他向我们介绍一个会救人的雕像,就是快乐王子。它心地善良, 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救了其他人。

一只燕子飞来,要在王子的脚下做窝,他看见远处的小街上有一对母子,孩子病了,没钱看病。王子让燕子把剑上的红宝石给那一对母子,小燕子就照着做了。他又看见了一个年轻人,在一张铺满纸张的书桌前写作,但冻得写不下去了。王子让小眼睛给他,燕子不愿意,可王子非让燕子做,燕子只好照做……

读完这篇故事后使我感受到了,要乐于助人,因为帮助他人,他人快乐,自己也很快乐 。

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篇二)

听到《快乐王子》这篇文章的名字,或许大家想到的是一个真正快乐的王子,我开始也这样想,但读完这篇课文后,并不是这样。

以前生活在无愁宫的王子是快乐的,但死后被他的臣子高高地立在城市的上空,让他看到城市的一切丑恶与穷苦,它就变得不再快乐。市长的贪婪、市民的穷困让他伤心,在小燕子的帮助下,他把身上的所有珍贵的物品都送给了穷人。

我被王子和小燕子的精神打动了。快乐王子用自我牺牲的精神换来了他人的幸福,是那么无私、高尚、善良,它同情穷苦的人,并倾其所有地帮助他们。我们应该向快乐王子学习,要富有爱心,乐于助人,我们要远离漠然的可耻行为。

故事里的小燕子纯真、活泼、热情,也同样善良。它在快乐王子的自我牺牲精神的感召下,成为替不幸的人带来快乐的使者,它错过了飞往埃及的时间,冻死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生,却给人们送来了幸福、温暖。

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想:如果大家都无私一点,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学会奉献吧!让世界充满爱!

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篇三)

《快乐王子》这篇文章写了你自己快乐别人不一定快乐,快乐王子就是看到别人不快乐自己也不快乐、别人快乐自己就快乐的人。

这个故事说了快乐王子在一个很小的小镇上的生活。小镇上的人用石头做了一个快乐王子的雕像。快乐王子是一个帅气的人,他的两颗眼睛是蓝宝石做的,他的剑柄上镶着一颗红宝石,他的心是铅做的。快乐王子先遇到了一只燕子,他看到燕子很冷,就把燕子放到怀里,燕子渐渐地苏醒了。燕子看到一户穷人家,告诉快乐王子,快乐王子把他剑柄上的红宝石取下来送给那户穷人家,燕子感到很高兴,快乐王子也感到很高兴。当燕子又看到一个文学家在黑夜里坚持学习,快乐王子把他的一只眼睛——就是那颗蓝宝石送给了那个文学家。最后快乐王子遇到了一只流浪猫,它身上脏脏的,快乐王子就把另一只眼睛——也就是另一颗蓝宝石送给了那只猫。那只猫突然变干净了,快乐王子也突然高兴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看到别人快乐了我们才能更快乐,如果别人不快乐我们自己就不会快乐。应该多帮助别人,让别人快乐。

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篇四)

《快乐王子》是个悲伤的故事。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住在无愁宫里,可现在人们却把快乐王子高高地立在这圆柱上,他浑身镶嵌满薄薄的纯金叶片,眼睛是一对美丽的蓝宝石,偑剑柄上还镶嵌着一颗大大的红宝石,红光闪闪,大家都赞美他,可他却不高兴,因为他看到了丑恶和贫苦,孩子们饥寒交迫,大人们在辛苦地干活,却依然吃不饱,穿不暖。

快乐王子就让小燕子把他身上薄薄的金片、两颗给自己当眼睛的蓝宝石和配剑的剑柄上的红宝石都送给了穷人。饿着肚子的小孩子们有面包吃了,穷人有钱了,可快乐王子变得灰暗无光了。人们把他拆了,放在炉子里烧化了,可他那破碎的心却烧不化,因为他的心代表的是善良,而且他还有很多愿望没实现,他很伤心。

快乐王子是个善良的人,虽然快乐王子死了,但是他的心仍是善良的。小燕子也代表了善良,它帮快乐王子传送东西,还给快乐王子讲了许多故事。

我读了这个故事想起我们的现实生活。我们肃然也不是很富裕,但是,生活却很安定。我们会给灾区、贫困地区的人捐东西、捐款。我相信一句话: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永远是春天!

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篇五)

快乐王子是一个伟大的人,可敬的人,善良的人,也是一个有爱心的人。

快乐王子为了他人而奉献自己这样的举动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你要我也给他送一颗红宝石嘛?’‘诶,我现在没有红宝石了,’王子说。‘我就剩一对眼睛,他们是用珍奇的蓝宝石做的,请你去送一颗给他送去。’”王子想去帮助穷人,但他没有红宝石了。他只剩一对眼睛——是用珍奇的蓝宝石做的,快乐王子不惜失去一只眼睛去帮助别人,这是可敬的。

王子只剩下最后一只眼睛了!因为他认为没有什么比贫穷和苦难更不可思议的了,所以他不惜变成盲人也把最后一只眼睛用来帮助别人。这样无私的奉献是伟大的,可敬的!可如果没有小燕子就没有王子这么伟大的人,也就没有快乐王子这么伟大的举动!如果小燕子不当王子的信差,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穷人收益。小燕子为了王子和帮助穷人而奉献了自己的生命。

小燕子明明可以飞到埃及活下来,可他却选择留下来陪着快乐王子;小燕子明明可以到下面更低的地方做个巢给自己遮风挡雨,可他却选择睡在王子的身边。因为它不想让做好事的人心凉。

我已深深的被小燕子和快乐王子感动,也使我下定决心:以后要像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学习!

人间失格读后感1000字汇总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这个作品读后感呢?为此,读书笔记吧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人间失格读后感1000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间失格读后感1000字(篇一)

《人间失格》这次是第二遍阅读,家里有纸质版所以之前看过一遍,以前看书大部分时候都是每天睡觉前翻几页,时间久且不走心基本也都助眠了,这次看的比起上次认真多了,所以看完的感觉是明显不同的。上次的仓促让我只是很简单粗暴的觉得这个“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渣男”戏真的好多,当什么画家,凭借戏精本精、一副好皮囊、不错的女人缘以及有话题度的家世一定能在演艺圈杀出一条血路。

这次读完之后男主人公的形象没有什么改观,我也不想推翻之前的评价,但是我承认我忽略了很多细节,那些细节无一不是人性的高光时刻,而且整篇故事结束的时候他不过27岁,再来回溯过往,觉得命运对待一个孩子下手未免重了一些。

“我的不幸,恰恰在于我缺乏拒绝的能力。我害怕一旦拒绝别人,便会在彼此心里留下永远无法愈合的裂痕。”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过于苍白无力。想起以前看过的一则故事“当别人不小心将水撒到你的身上,大部分人都是不快的,但是淋了雨就不会,就只会怪自己没有带伞。”男主人公很明显被暴雨浇透了。

卡夫卡在日记中这么写过“凡是活着的时候不能应付生活的人,就需要用一只手稍稍的阻挡住他对自己命运的绝望……同时他要用另一只手记下他在废墟中看到的东西,因为他能看到与别人看到的不一样的东西和更多的东西;归根究底,他在一生都是个死者,但却是真正的幸存者。”看过这样悲伤的言语,通常是不敢去思考的,生死本就是困局,没有人能逃得过的,谁不是一边昂首沐浴阳光,一边蓄力植根土壤,唯明唯暗都不足以活命。

人间失格读后感1000字(篇二)

今天终于把这部名篇粗略地读完了,对于某些心理活动的刻画打心底有了许多感触,虽然引发了自己一些负面情绪,但不得不佩服笔者对人性悲剧本身的刻画功力。,《人间失格》描述了一个孤独无助的灵魂,置身于人世间,看似无异于他人一样生存着,但始终无法理解人类的生活,恐惧人类,却又无力反抗,只能逆来顺受讨好人类,身在人类当中,灵魂却彷徨在人世之外,被人世间的风刮得千疮百孔,这个人就是主角大庭叶藏,叶藏是一个对人类充满恐惧,只能戴上面具扮演丑角来和人类相处,直到死都无法理解人类的这样一个人。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是我读这本书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人间失格》是我读过的书当中比较特殊的一本,本书一直被认为是作者的自传体小说,和作者的生平高度一—致,作者太宰治写完这本书之后没多久,第五次自杀,成功辞世,对他来说,这大概是最好的解脱。作者以自传的形式诉说了自己的人生轨迹,真实而又深刻,小说主人公叶藏酗酒,放逐自我,用药物麻痹自。我,自杀,辗转于多个女人之间,药物和酒精侵蚀了他的身体和灵魂,他痛苦不堪,却又无法挣脱。

非常沉重的独白,是人生绝望的极致,太了解人生,也就绝对悲观,这也许就是太宰治的成就,也是他的`悲剧。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卑微而自由,这是叶藏或者是太宰治的选择。与他相比,我还是更喜欢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做一个幸福的人,即便生活有着再多的不如意,依然选择勇敢的活下去,活下去,才是生活!人间失格,读过便相当于一—次心灵的洗礼,洗礼过后,依然要重复着日复一日的生活,并告诫自己,要好好的活。

人间失格读后感1000字(篇三)

这不是那种可以一气呵成看完的流量小说,这是需要细细品的那种书,要周围安静,月色如水。

很好玩的一本书,大多书里都是女人出示色相,这里偏偏男人出示色相,有点镜花缘的味道,却又不尽相同。食色性也的世界里,在写者笔下,都是假来假去的一时相互利用,无论身体还是精神上。虽然笔下冷酷,现实也正是如此。只是,写者对男人偏爱,粉饰得太好,对女人不但少几分笔墨,还会刻意让其格外“生动”,似乎不如此不尽意,倒也的确有奇特的味道和效果。其中一篇,似乎终于让女人美了起来,却又有些不食人间烟火。也许写者眼中,女人不是在天堂,就是在垃圾场,可能是写者的理想吧,或者如柏杨所说,女人,比了解上帝都难。

原以为是应该抱着严肃认真地面孔去面对字码的,读书的过程中却是其乐无穷。因此,不得不感叹写者的精神之高,如此丑陋的世间,能写出漫画的效果,如此的少。

叶藏的搞笑,也许就是写者对自己的无奈,自己笑对生活做不到,不如看他人欢笑。很有趣的人,一边流泪,一边笑,也许是笑着走的。

非常值得阅读的一本书,很棒!

人间失格读后感1000字(篇四)

离海岸线很近的海边,并排长着二十多棵黑色树皮的粗大山樱树。新学年伊始,这些山樱树上便生出黏黏的褐色嫩叶来,在蓝色海面的映衬下,绽放出绚丽的花朵。不久,到了落英缤纷时节,花瓣便会纷纷落入大海,铺满一层海面,然后又随波涛冲回到海边去了。

第一次读太宰治的书时,年少不知曲中意,到现在再听已是曲中人了。难免会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七十年前的作品,再七十年后依旧屹立在文学丰碑上,足以见证这本书的意义。有人说这本书会使人沉沦消极,有人说读不懂这本书是幸福的,而我却说读这本书的过程是一种解脱。

太宰治人生中自杀了五次,一个出身富裕,却又与人类格格不入的人,是一名天才作家。同时又是日本左翼政党共产主义的拥簇者,这大概是他第一次自杀的原因。最后他终于解脱,留下了传世神作,被不少人不理解的人视为草芥,却也有人将他奉若神明,包括我。

他在文中并未提及为何自杀,需要读者自己慢慢体会。他是沉默着崩溃,自我堕落的过程竟然引起了我的共鸣。直到书读了一半我才知道人间失格的含义,失去做人的资格。而那句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并不出自这本书,只是一大批跟风者说出的网络热词罢了。

若能避开猛烈的欢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这句话很丧,很符合当代青年人的朋友圈。而太宰治却用生命告诉我们,活生生的人就是要猛烈的爱,能承受来袭的悲痛。

太宰治用自己充满耻辱的一生来告诉世人,如何活下去。通篇全部都是他想活下去的努力,而自我堕落与意志消沉在生命中结合起来,与生的希望抗争到高潮,最后落得这样的下场,难免让人唏嘘。

最后用一段人间失格里我喜欢的段落结尾现在天气开始变得很冷很冷,万物的隔阂大概也会变的越来越大吧。

人间失格读后感1000字(篇五)

没太看懂的书,作者想表达这个世界的无趣,每个人都带着面具,而他为了迎合别人总是做一些傻事来逗笑他人,被发现后又浑身不适。生存的意义是什么?人活在世上确实不易,又不能离开群体独自生活,又不想被他人打扰,按照别人的想法,被干预生活,一切都是未知数。

双方相互欺骗,却又颇为神奇地毫发不伤,相安无事,好像没有察觉到彼此在欺骗似的——这种显得干净利落而又纯洁开朗的不信任案例,在人类生活中可谓比比皆是

世间。我开始隐隐约约地明白世间的真相了。它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争斗,而且是即时即地的争斗。只需要当场取胜即可。人是绝不会服从于他人的。即使是奴隶,也会以奴隶的方式进行卑屈的反击。所以,除了当场一决胜负之外,人不可能有别的生存之道。虽然人们口头上主张大义名分,但努力的目标毕竟属于个人。超越个人之后依旧还是个人。说到底,世间之谜也就是个人之谜。

瓦莱里说过,在行善时,必须随时心存歉意。因为没有什么比行善更刺伤人的了。

人活在这世上,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到处都有枷锁来束缚住你,哪怕是稍微动一下,也会冒出血来。

一千零一夜读后感100字汇总三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一千零一夜》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一千零一夜读后感1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一千零一夜读后感100字(篇一)

国庆节,是个看书的好时节。这不,我就津津有味的看完了一本《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里大故事连着小故事,小故事连着大故事。

书中主要内容是山鲁亚尔和沙宰曼。

相传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萨桑国,国王山鲁亚尔因为痛恨王后与人私通,就将王后给杀了。此后,国王怀着满腔仇恨,每天娶一位少女,,第二天早晨就杀了。许多无辜女子惨遭杀害。老百姓深感忧心,弄得人心惶惶。宰相的女儿山鲁佐德为拯救无辜女子,自愿嫁给国王,用讲故事的方法,引起了国王的兴趣,不仅自己免遭杀害,而且感化了国王。

《一千零一夜》里有许多神化故事、寓言故事、航海故事等。

书中的山鲁佐德是多么的聪明啊!他用智慧战胜了歪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知识是最有用的武器,而且,也不要因为一件事搞糟而导致心情糟糕。使得所有的事都给搞砸了!头就砍祝彪,就要去砍扈成,扈成见李逵怒目圆睁,不是他的对手,便掉头就逃。李逵也不去追,直奔扈家庄,把扈太公一家幼老,全部送上了西天了。

一千零一夜读后感100字(篇二)

投入十分的心去爱,才会感受到十分的幸福。她们也要父母?有时候你最想要的东西,偏偏得不到,有时候你最意想不到的事却发生了。不过,从此以后我一直没有忘记及时给手机充电。我做得怎样?那个人亲口跟女生说的时候,眼泪在眼睛里打转。

相传古时候,有一个国王,名叫山努亚。国王每天要娶一个女子来,这样年复一日持续了三个年头,整整杀掉了一千多个女子。百姓带着自己的女儿纷纷逃命,但国王逼着宰相找女子。宰相的长女知书达理,读过很多书。名叫桑鲁卓。听了父亲的烦恼,决定要嫁给国王。进宫后,桑鲁卓在第一个晚上讲了一个故事给过国王听,让国王觉得很好听。第二天早上,桑鲁卓劝国王不要杀她,晚上的故事会更好听。国王答应了,晚上,桑鲁卓的故事让国王觉得比昨天还要好听。第三天早上,桑鲁卓又请求国王不要杀她,后面的故事会更加好听。这样,桑鲁卓每天讲一个故事给国王听。国王每天都想:我暂且不杀她,等她讲完故事再说。日复一日,桑鲁卓的故事无穷无尽,一个比一个精彩,一直讲到一千零一夜,讲了一千零一夜个故事,终于感动了国王。国王说:“凭anla的名义起誓,我决定不杀你了,你的故事让我感动。我将把这些故事记录下来,永远保存。”于是,有了这本《一千零一夜》。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我好像是进入了国王和桑鲁卓的故事中,感到这些故事都像真的一样,就在我们的身边。书中的故事有好有坏,甚至还有一个个大道理。这些道理教会了我该怎样去面对生活,教会了我品德。我觉得这本《一千零一夜》很好看,并有一定的道理,我想把这本书推存给其他同学,让更多的同学阅读到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你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感谢你。

一千零一夜读后感100字(篇三)

《一千零一夜》是我在去年年后开始看的一部读物,可能因为人们希望能在同一个故事里面看到很多不同的可能性,亦或者是因为希望回顾一下儿时读物的心情。当然,在循着它的故事线路的开端山鲁佐德为了拯救万千女子而想到进宫,在晚上给国王讲故事直到天亮……梗概起来大致就是国王入迷山鲁佐德的故事——国王厌倦欲杀之——感动国王。国王和山鲁佐德的故事太长,插入在每天一条的故事里,过程如何不得而知。

我仅仅是感慨这部书的神奇之处,在大的故事里面包含着许许多多的小故事,就像山里讲故事的老和尚为小和尚讲故事一般循环,像是童年的一部动画——《马丁的早晨》,每天醒来都有新的故事。想想看,其实在生活上何曾不需要这样的心情。不是吗?每天抱以不一样的心情去迎接未知的故事、未知的人、未知的心情,或喜或悲。

这本书更让我感慨的大抵是故事更像是一本人生箴言,生老病死等等一切所面对之事坦然一点,紧抓着不放的人终究会成为坏人,会变成我们所讨厌的那一类人,最终会变成当初迫害女主人而受到惩罚的黑狗……生活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恶魔,不能抵挡它的引诱,你就会走回比出发更低的深谷。因果有报大抵就是这本书的全部,里面的故事又是一个小的社会染缸。我总觉的里面的主人公会有一些自己想法的影子——我认为每个人生来就带着七宗罪。面对各种事物所产生的贪嗔痴等想法该如何处理?这本书里面大概会有一些给你自己的想法吧,得到它抱以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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