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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金色的鱼钩读后感收藏六篇

发表时间:2022-07-02

金色的鱼钩读后感。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我相信每个人看了金色的鱼钩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如何在写金色的鱼钩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短篇小说金色的鱼钩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短篇小说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篇一)

一本散发着墨香的课外书面前,我好奇的拿起来翻阅着。呵,一篇篇文章多么生动优美!特别是《金色的鱼钩》,使我深深的感动了。

《金色的鱼钩》主要写的是:红军在过草地时,一位老班长为了让三个病号走出草地,把所有的食物让给病号,自己光荣牺牲的故事。这篇文章真实而生动,把我深深的感动了。老班长啊,当指导员向你布置任务时,你毫不犹豫的接受了;当你钓到鱼时,你给病号吃,自己却吃剩下的鱼骨;当小病号发现你的秘密时,你嘱咐小梁保密;当小病号被饥饿和疾病折磨时,你鼓励他们不要丧失革命意志……付出了这么多,自己却牺牲了!难道你这样做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不!不是这样!是革命精神支撑着你,使你不顾自己而去保护革命后代!

老班长,课文说你死了,我以为你还活着。你的精神,你的形象,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老班长,我一定学你那种先人后己、舍己为人的品质。

短篇小说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篇二)

我看了《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

写的是红军长征过草地时炊事班长和三个病员的故事,故事中老班长将仅有的食物让给了病员,自己却不幸牺牲。故事语言简练,朴实无华。

看完后,我沉默了。老班长当指导员向您布置任务时,您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当三个病员吃不上东西时,您整夜合不上眼;当您钓到了鱼熬成鱼汤让病员吃,自己却吃鱼骨头;当您被病员发现时,您嘱咐他不要别人知道。怕伤病员们知道后影响他们恢复。您这种精神深深的感动着我。

以前,我总认为浪费没什么可耻,只是乱花点钱嘛。一次,面包吃一口就扔,被妈妈看见了,气冲冲的问我:“为什么浪费粮食?”我小声嘀咕:“就一点面包何必这么认真?”妈妈听见,提高了音量,起码超过80分贝。还让我背古诗。我7岁就会背了,可今天怎么也记不住上句结不上下句。大颗的泪珠从我的眼里滚了下来。

现在,我明白,妈妈是为了我好,教导我不可浪费,因为每一颗粮食都是别人用汗水浇灌来的,每一份食物都有着自己的故事,就像老班长端来的鱼汤。

我现在是4年级的小学生,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去为祖国的未来锦上添花。我诞生在和平年代,沐浴书香,健康成长。但我一定要记住现在的一切是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的!是花儿就会开放;是树木就会成材。我想起加入少先队时立下的誓言: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而奋斗。

短篇小说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金色的鱼钩》一文,我深有感处。

本文描述了一个老班长为了让三个病号走出草原,他不惜牺牲自己,给他们做鱼汤,自己却只吃鱼骨头和草根,就在马上走出草原的时候,老班长牺牲了。

文中的老班长可歌可泣,为了革命胜利,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真是非常伟大。

我体会到了:老班长的精神伟大,也更感人,他的那种不抛弃、不放弃、为了革命事业不惜牺牲自己的行为的确感人,也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像老班长这样为了和平不惜一切代价的人很多,比如:董存瑞,黄继光,王二小,雨来……他们以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感动所有人,为革命作出了牺牲,让中国获得和平与安宁、如果每个人都向他们学习,那么,世界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短篇小说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篇四)

我看了《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

写的是红军长征过草地时炊事班长和三个病员的故事,故事中老班长将仅有的食物让给了病员,自己却不幸牺牲。故事语言简练,朴实无华。

看完后,我沉默了。老班长当指导员向您布置任务时,您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当三个病员吃不上东西时,您整夜合不上眼;当您钓到了鱼熬成鱼汤让病员吃,自己却吃鱼骨头;当您被病员发现时,您嘱咐他不要别人知道。怕伤病员们知道后影响他们恢复。您这种精神深深的感动着我。

以前,我总认为浪费没什么可耻,只是乱花点钱嘛。一次,面包吃一口就扔,被妈妈看见了,气冲冲的问我:“为什么浪费粮食?”我小声嘀咕:“就一点面包何必这么认真?”妈妈听见,提高了音量,起码超过80分贝。还让我背古诗。我7岁就会背了,可今天怎么也记不住上句结不上下句。大颗的泪珠从我的眼里滚了下来。

现在,我明白,妈妈是为了我好,教导我不可浪费,因为每一颗粮食都是别人用汗水浇灌来的,每一份食物都有着自己的故事,就像老班长端来的鱼汤。

我现在是4年级的小学生,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去为祖国的未来锦上添花。我诞生在和平年代,沐浴书香,健康成长。但我一定要记住现在的一切是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的!是花儿就会开放;是树木就会成材。我想起加入少先队时立下的誓言: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而奋斗。

短篇小说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篇五)

1935年的秋天,红四方面军进入草地,许多同志得了肠胃病,我和两个小同志,病得实在跟不上队伍了,指导员派炊事班长照顾我们,让我们走在后面。

炊事班长还不到四十岁,可两鬓都白了,大伙都叫他“老班长”。我们一走到宿营地,他就到处找野菜草根和着青稞面给我们吃,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两袋青稞面都吃完了。一天,他给我们洗衣服,忽然,跳出一条鱼来,他急急忙忙的跑回来,取出一根针烧弯,跑的水塘旁边扎了一条鱼。所以,今天晚上我们就有新鲜的鱼汤可以吃了。老班长呢?我从来没见他吃过一口。这天,我问老班长,“老班长,你怎么不吃鱼。”“我吃过了,一起锅就吃了。”我不信,晚上我悄悄跟着老班长,看到老班长端着搪瓷碗,吃我们吃掉的鱼骨头,顿时,我感到喉咙里有千万根针扎一样。老班长发现了我,一时说不出话来。我哭着跑到老班长面前,“老班长你。”“小梁别出声,咱们是党员,要服从党的分配。现在你们的任务是要走出草地。”

我们渐渐接近草地的边了,老班长决定在这里停一停吃点东西,他又拿起鱼钩找水塘去了。可他因为太饿了,昏倒在水塘边上。我弄来鱼汤给他喝,他不喝,让我们喝,最后牺牲了。

我们哭了很久。

擦干了眼泪,我把老班长留下的鱼钩小心地包起来,放在贴身的衣兜里。我想,等革命胜利以后,一定要把它送到革命烈士纪念馆去,让我们的子子孙孙都来瞻仰它。在这个长满了红锈的鱼钩上,闪烁着灿烂的金色的光芒!

短篇小说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读了《金色的鱼钩》,故事中的老班长深深地感动了我。老班长和三位战士相依为命,在生命线上与死亡做斗争,他时刻爱着他们。

当读到他让三位同志吃鱼,自已却偷偷吃野菜、鱼骨头的环节时,我大惑不解:为什么呢?同样是战士,为什么不一块儿吃鱼?后来细读文章,才找到了答案。

老班长爱同志们,就为了他们仨,每天去钓鱼。为了找野菜,晚上甚至用手去摸,识别野菜与杂草。为了不让大家担心,他说了好几个谎不让他们知道。是他不爱吃吗?不,他宁愿自已死,也不让三们战士挨饿。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们。自已虽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也鼓励大家走草原。临死时也激励着他们,坚决不喝鱼汤,把鱼汤省给战士们。

只利他而不利已的老班长,为了救别人而牺牲自已的人,令我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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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精选: 《金色的鱼钩》读后感100字精选一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精选: 《金色的鱼钩》读后感100字精选一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我读了《金色的鱼钩》一文,这是发生在红军长征过草地时的一个感人的故事。

1935年秋,在2万5千里的长征途中,一位老班长接受党交给的任务,尽心尽力的照顾好三个红军伤员,在即将走出草地时,他牺牲了的故事。《金色鱼钩》这个动人的故事。在记叙过草地时,指导员派老班长照顾三个伤员;伤员吃的是鱼肉和鱼汤,老班长却偷偷的吃着鱼骨头,老班长因饥饿和过分的劳累牺牲。

老班长——这位普通的红军战士,合格的共产党员。就是用一个长满红绣鱼钩钓鱼,维持了三个战士的生命。鱼钩的故事表现出老班长舍生忘死,无私无畏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

小学生读金色的鱼钩读后感合集(7篇)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杨旭写的金色的鱼钩,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小学生读金色的鱼钩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学生读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篇一)

大家一定要记住革命啊,那些坚强的革命队伍是多么好的队伍啊。是他们用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有多少人为了我们美好的家园,而不惜经受皮肉之苦,甚至失去温暖的家庭和珍贵的生命。

红军长征路两万五千里,是多么遥远的距离。而红军这支铁打的队伍,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他们都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冲锋陷阵,战胜困难。爬雪山,过草地,这支无畏无惧的队伍真切的验证着“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滂沱走泥丸”。

炊事班长是一个老党员,在接受了党组织给与的任务后,认真地照顾着三个年轻的战士。他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留给三个人吃,自己却吃着最差的东西。为了给三个小战士改善生活,他把一根缝衣针做成鱼钩,尽管眼睛已经卡不清东西了,但是他还是坚持每天晚上钓鱼,然后摸索着拔几根野草给战士们做鱼汤。在三个小战士吃完后,他才拣起残余的鱼刺嚼一嚼忍着痛咽下去。

最终,在即将走出草地的最后时刻,严重虚弱的老班长终于倒在了草地边上。而那个鱼钩则成为了那段历史的见证。见证着一个老党员的无私与伟大。老班长这种舍己为人,忠于党、忠于革命的高尚品质,必将被下一代继续发扬光大。

同学们,今天的共和国是党和战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也要为中华的振兴而努力读书。战士们不怕困难,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我们要学习这种精神,用成绩回报社会和党。

我们就像祖国的花朵,鲜艳、娇丽、多姿,我们的担子很重,肩负着家人的期盼,祖国的希望。我们要从小立志,奋发图强,将来成为栋梁之材,报效祖国。

小学生读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篇二)

读完《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我的两眼湿润了。文章中那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情节不断浮现在我的眼前。

这篇文章写的是红军长征过草地时所发生的一件事,主要讲了老炊事班长为了照顾作者与另外两位小同志,却牺牲了自己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便皱着眉头硬咽下去”的时候,我的喉咙哽咽了。多么值得尊敬的老班长啊!为了革命的需要,宁愿自己吃尽苦头,也要保住这几位小同志。那硬梆梆的鱼刺,他是怎么咽下去的呀!他靠的是那惊人的毅力和至高无上的革命精神。为了青年一代,为了解放全中国,这位老战士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革命事业,而我呢?在现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还不珍惜幸福时光,回想起来,可真惭愧啊!

平时,天天吃饭,我总要把米饭掉在桌子上或地上,每次吃完饭,总能在桌上、地上看到白花花的一片米粒。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粮食来之不易。老班长所吃的能和我比吗?他们为了人类的解放事业,历尽了艰辛!现在,我多么希望能用我碗里白花花的大米饭换过老班长手中的鱼刺啊!

小学生读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篇三)

一本散发着墨香的语文书放在我面前,我好奇地拿起来翻阅着。呵,一篇篇文章多么生动优美!特别是《金色的鱼钩》使我深深地感动了。

《金色的鱼钩》主要写的是在红军过草地时一位炊事班长为了让三个病号走出草地,将仅有的食物让给病号,自己光荣牺牲的故事。文章语言简练,朴实无华,记叙真实而生动,使人仿佛置身在那个时代的生活当中。看完以后,我深深地感动了。老班长啊,当指导员向你布置任务时,你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当三个病号吃不上东西时,你整夜合不拢眼;当你钓到鱼时,你让给病号吃,自己却吃剩下的鱼骨;当小病号发现你的秘密时,你嘱咐小梁保密;当小病号被饥饿和疾病折磨时,你鼓励他们不要丧失革命意志……老班长,你付出了这么多,自己却牺牲了!难道你的身子是铁打的?难道你这样做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不!不是这样!是革命精神支撑着你,使你不顾自己,保护革命后代。

我掩卷沉思着:老班长,课文中说你死了,我却认为你还活着。你的精神,你的形象永远活在人们心中。而且,当今社会像你的人太多了。有人遇到天灾,人们立刻伸出了援助之手;大街上一个小孩迷了路,有人会送他回家;一个小孩快要在车轮下丧生,有人飞身扑上去将他救出……到处都有你,有你的精神,有像你一样的行动。看,红领巾也行动起来了!他们帮助贫困户,主动为灾区捐钱,向人们宣传法律……老班长,请你放心,我们革命的下一代决不会辜负老一辈的希望!

我收回思绪的翅膀,从心底喊:老班长,我一定要学习你那种先人后己、舍己为人的品质!

小学生读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篇四)

在我读五年级下册的时候,学了一篇课文叫《金色的鱼钩》,学完后让我深受教育。

文中的老班长接受了党交给的任务,照顾三个病号过草地时老班长设法让三个病号吃到鱼汤,而自己却不吃……走到边缘时,老班长牺牲了。为了纪念老班长,小梁保存了金色的鱼钩。

当我读到:“这天夜里,我们就吃到了新鲜的鱼汤。尽管没加作料,可我们觉得没有比这鱼汤更鲜美的了,端起碗来吃了个精光。”读到这体会到,红军过草地时艰难,有的时候还吃不到好的东西。而我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有好吃的鱼。还加了作料。我有时还嫌这嫌那的,从来没想过爸爸妈妈的辛苦。

当我读到:“第二天,老班长端来的鱼汤特别少,每个搪瓷碗里只有小半条猫鱼,上面漂着一丁点儿野菜。他笑着说:”吃吧,就是少了点儿。唉!一条好大的鱼已经上了钩,又跑啦!“读到这时我体会到。老班长没有捉到什么鱼。但他已经尽全力,不管有多少,只要让三位病号吃就行了。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上班去了,可我吃了一点儿,觉得不好吃。可我想”如果不吃完妈妈会说我的。可这这么难吃,我吃不下呀!“于是我就把妈妈准备的早餐倒掉了。现在我对这件事感到十分内疚。红军在过草地的时候这么艰难,儿我还在这浪费粮食,真是可耻。

这篇课文,让我得到了一个深刻的启示,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浪费粮食了。

小学生读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篇五)

小学读这篇课文的时候,就对钓鱼产生了兴趣,当然那个时候鱼好钓,看到鱼儿多,把人逼急了也会有人用网捕捞,把水池截断抽干水。如今鱼儿稀缺,捕捞方式更多,甚至涸泽而渔的方式都有了,再次读这篇文章就有不同想法。但是为什么老班长看到鱼跳出水面就想到用缝衣针制作鱼钩。老班长捕鱼的过程其实也很复杂,绕着找水塘老露宿,还得翻草坪找蚯蚓,用缝衣针来做钓具,这种没有倒钩的鱼钩很容易逃跑鱼儿,因此老班长临死钱都内疚,一条好大的鱼儿逃跑了,只能钓到一些小的,这些还不加上老班长自身没有吃东西,还得照顾三个病号,体能得不到补充的情况下还得熬夜钓鱼,两眼昏花还得找蚯蚓,这本身得克服多大困难?何况夜钓,他如何控制自己的鱼竿,他所使用的钓鱼线能否承受大雨冲击,如果遇到围追堵截的敌人,他又如何应对……

这些都没有交代,按照老班长看到鱼儿跳出水面的就决定可以通过钓鱼来养身,那么有个前提是可以肯定。1935年,大面积草地鱼儿肯定是野蛮生长状态,鱼肯定是有的,就看能不能捕捞的上来。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草根都被前面的部队吃光了,为什么前面的部队不学者也吃鱼呢?如果他们为了行军绕开水塘,那么老班长为啥也不学着去用网捕鱼,甚至下水捉鱼呢?为啥他不多钓一条给自己吃,他的运气就时好时坏,老天也跟着他作对么?

文学创作有时候虚幻主题,是为了以点带面突出人物形象,例如这个老班长为啥没有具体姓名和职务呢?那就是为了突出革命战士千千万,都是和老班长同一条心。突出革命战士大无畏的精神。这是一个真实改变的故事,有了这个完美的素材,主题行了,于是就要找到有血有肉的素材来充斥骨架,让人物的血肉丰满起来。如果再深究下去,就偏离了主流价值观,就有些三观不正了。

小学生读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篇六)

读完《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我的两眼湿润了。文章中那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情节不断浮现在我的眼前。

这篇文章写的是红军过草地时所发生的一件事情。主要讲老炊事班长为照顾作者与两位小同志而不惜牺牲自己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皱紧眉头哽咽下去”的时候我的喉咙哽咽了。

多么尊敬的老班长啊!为了革命事业宁愿自己吃尽苦头也要保住这几位小同志。这位老战士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革命事业。而我呢?在现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还不珍惜粮食。回想起来可真惭愧啊!平时每天吃饭我都要在桌子上、地上掉一些饭粒。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感到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应该珍惜即使生活富裕了也应该学会艰苦朴素更要像老班长学习!

小学生读金色的鱼钩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怀着尊重的心情,读完了《金色的鱼钩》,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是这样的: 1935 年秋天,三个战士病得跟不上队伍了,指导员让炊事班长照顾他们。别说好吃得有营养的东西给伤病员吃了,能填饱肚子的食物都没有了,班长只能去找食物,找野菜,找草根。一天,班长钓到了一条鱼,做成了鱼汤。从此班长总是端着鱼汤给小队员吃,可他却没吃一点鱼,只是吃草根。最后班长在一次外出找食物时,饿死在野外。

当我读到“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吃剩的鱼骨头。”我想到了自己,有了好吃,我把好吃的都吃完了,只留三分之一的给妈妈吃。我和老班长真是天镶之别。

我要做个像老班长那样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

金色的鱼钩小学生读后感200字作文汇编八篇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在读了杨旭写的金色的鱼钩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我们该如何去写金色的鱼钩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金色的鱼钩小学生读后感200字作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金色的鱼钩小学生读后感200字作文(篇一)

读了《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我深受感动,课文把老班长的舍己为人的精神描写得淋漓至尽。

当我看到“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这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邹紧眉头硬咽下去。”的时候,我就想到我们现在的生活:一碗饭,吃几口觉得不顺口就扔下不吃了,然后,去买小零食吃。

遇到不爱吃的菜偷偷倒掉,吃其他的。如果老班长在我们每个人的家中,他会允许我们浪费食物吗?现在,我多么想让我手里的饭来换老班长手里的鱼骨头啊!老班长把鱼让给病号而自己吃草根,我们来之不易米饭被我们白白的浪费掉是多么可惜啊“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大家对这首诗一定很熟悉吧,可是有谁真正理解这句是的含义呢?这是一的值得深思的问题。

金色的鱼钩小学生读后感200字作文(篇二)

今天,我读了《金色的鱼钩》一文,我深有感处。

本文描述了一个老班长为了让三个病号走出草原,他不惜牺牲自己,给他们做鱼汤,自己却只吃鱼骨头和草根,就在马上走出草原的时候,老班长牺牲了。

文中的老班长可歌可泣,为了革命胜利,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真是非常伟大。

我体会到了:老班长的精神伟大,也更感人,他的那种不抛弃、不放弃、为了革命事业不惜牺牲自己的行为的确感人,也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像老班长这样为了和平不惜一切代价的人很多,比如:董存瑞,黄继光,王二小,雨来……他们以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感动所有人,为革命作出了牺牲,让中国获得和平与安宁、如果每个人都向他们学习,那么,世界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金色的鱼钩小学生读后感200字作文(篇三)

读完《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后,最让我感到敬佩的是“老班长那种舍已为人的精神。”《金色的鱼钩》讲的是长征途中过草地的一段感人的故事。红军进入草地时许多战士得了病,指导员就让老班长一路上照顾三个小战士。为了让战士们能走出草地,老班长为他们钓鱼做汤吃,为了弄鱼饵,他不知翻了多少草皮,晚上,老班长还要一棵一棵地找野菜,给战士们煮着吃。者班长却吃战士们吃剩下的几根草根和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皱紧眉头硬咽了下去。读到这里,我的喉咙像被鱼刺卡住了似的,难受极了。草根和鱼骨头怎么能吃呀?可是,老班长为了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为了自己的战友身体好,他宁愿吃难以下咽的草根和鱼骨头。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老班长呀!他这种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老班长,课文中说你死了,我却认为你还活者。你的精神,你的形象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而且在当今社会像你一样的人层出不穷。当无情的地震让我们的城市毁于一旦的时候,我们的解放军战士不顾自己的安慰,帮灾民脱险帮助我们修建家园;当突如其来的雪灾袭击我们郁郁葱葱的南国的时候,还是解放军战士勇往直前……看,到处都有你,有你老班长的精神,有你一样的行动。再看,我们红领巾也行动起来了!我们开展“手拉手”活动,我们为贫困儿童捐书,主动为灾区人民捐款。我们还启动“帮一点”的活动,我们相信只有我们都互相帮一点,遇事多为别人想一点,再大困难也会被我们战胜。老班长请你放心我们新一代的少先队员不会忘记革命先烈的嘱托,我们一定会把你们的精神发扬光大。最让我受感动的地方是:“走近一看,啊!我不由得呆住了,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就皱紧眉头硬咽下去。”一读到这,我就热泪盈眶,老班长是那样坚强。吃草根和鱼骨头是多么困难和痛苦啊,可老班长却从来不吃鱼。老班长多么忠于党的事业,在这样艰难困苦中,时刻想着党交给他的任务,一心一意照顾好三个病号。自己从来不舍得吃一口鱼。再想想我,一天净吃好东西,比他们吃的要好上100倍,还不满足。为了自己享受,也不管别人如何。今天的幸福生活都是红军们用鲜血换来的,如果没有他们,我能吃好,穿好吗?我与老班长比起来,是多么的渺小啊。我以后一定要向老班长学习,关心别人,爱护别人,不怕困难挫折,勇敢向前冲

金色的鱼钩小学生读后感200字作文(篇四)

今天,在作文课上张老师给我们讲了《金色的鱼钩》这个故事。

故事讲的一位红军老班长带着三个小同志艰难地过草地时,老班长不幸被饿死、累死,体现了老班长忠于革命、舍己为人的精神。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老班长让三个小同志喝鲜美的鱼汤,而自己却吃着他们剩下的鱼骨头。

再想想我们这美好的生活,一日三餐都不一样,有鱼、有肉、有蔬菜、有水果。而且我们还总是浪费粮食,吃了一半就倒掉。

有一次,我吃饭时只吃了几口,说:“妈妈,我不吃。”妈妈又烧了碗面,“我不吃,我要鸡腿!”妈妈也没办法,只好给我做了个三明治。

今天,我听了《金色的鱼钩》这个故事以后,我感到非常羞愧,老班长只能吃鱼骨头,而我呢!吃米饭都还要倒掉,我的脸忽然红了。

感谢那些革命先辈们的伟大付出,让我们现在有如此美好的生活。我要努力学习,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美好,更加繁华!

金色的鱼钩小学生读后感200字作文(篇五)

读了《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我的眼睛湿了,最让我感到敬佩的是“老班长那种舍已为人的精神。”

《金色的鱼钩》讲的是长征途中过草地的一段感人的故事。在红军长征过草地时一位老班长接受了党交给的任务。尽心尽力照顾三个病号,在即将走出草地时,老班长却牺牲了。

最让我受感动的地方是:“走近一看,啊!我不由得呆住了,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就皱紧眉头硬咽下去。”一读到这,我就热泪盈眶,老班长是那样坚强。吃草根和鱼骨头是多么困难和痛苦啊,可老班长却从来不吃鱼。老班长多么忠于党的事业,在这样艰难困苦中,时刻想着党交给他的任务,一心一意照顾好三个病号。自己从来不舍得吃一口鱼。

再想想我,一天净吃好东西,比他们吃的要好上一百倍,还不满足。为了自己享受,也不管别人如何。今天的幸福生活都是红军们用鲜血换来的,如果没有他们,我能吃好、穿好吗?我与老班长比起来,是多么的渺小啊。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和平的时代,虽然,我们不能象老班长做出那样伟大的事。但是,老班长忠于革命和忘我牺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让我们永远牢记《金色鱼的钩》这个故事,让子子孙孙都来瞻仰这个闪烁着灿烂的金色光芒的鱼钩吧。

金色的鱼钩小学生读后感200字作文(篇六)

长征途中的故事很感人,很激动人心,今天我抱着振奋的心来读了一篇课文《金色的鱼钩》。

老班长是我最的角色,他的这种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是所有人很难做到的。上个世纪30年代,一个人一辈子能吃到一口肉就是美事了,钓鱼看似简单却难得多,一天能钓上来一条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老班长我们,原本的急性子彻底磨灭了,有了一个常人无法做到的耐心。

老班长骗我们已经吃过了,但是等我们吃完香喷喷的鱼老班长却只能吃鱼刺!鱼刺能当食物吗,能咽下去也是很厉害了!老班长的舍己为人只是为了三个小同志的饥饱,他把任务看的是那么艰巨什么都不可阻止!

当老班长奄奄一息的时候,小梁也为此而悲痛,在临死的时候一碗鱼汤是能救活老班长的,而老班长为了小梁和两位伤员的生命竟然没有小梁给他喝下去……

金色的鱼钩小学生读后感200字作文(篇七)

中国,一个拥有数千年文化的的国家,其中,几千年文化涌出了许多爱国故事,而先烈,故事却使我深深震撼。

故事叙述了:“1935年,红军全面进入草地,在长征途中,炊事班长牢记部队指导员的吩咐,照顾好三位小同志,当他们面临饥饿威胁时,老班长把缝衣针做成鱼钩,日日钓鱼给小同志吃,可当他们即将走出草地时,老班长却倒在了草地上,永远离开了我们。”

读到这里我忍不住泪眼花花,想必大家都知道,这个故事叫做《金色的鱼钩》,读完了这篇故事,我沉思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做,我脑海里闪烁出了一个又一个的革命先烈。对了,董存瑞炸碉堡,黄继光堵枪口,刘胡兰,赵一曼宁死不屈,一位又一位的革命先烈,为了解放全中国,而奋战,他们鲜血滋润了千年沃土,使东方雄狮从噩梦中奋起。

在长征途中,一位又一位的革命先烈,为了祖国,为了大家,为了亲人,为了朋友,而舍生取义,这些事在长征路上不断的发生,为什么?为什么?就是因为要解放我们的中国,我们要让中国人民过上幸福安稳的日子,不再被任何国家嘲笑,来打破着东亚病夫的招牌,每一位革命先烈都是我们榜样。

今天,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为了中华的事业而奋斗。

金色的鱼钩小学生读后感200字作文(篇八)

二万五千里长征的故事有很多,其中《金色的鱼钩》就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这篇故事讲了红军在过草地时,把三个病人交给炊事班班长。可是,炊事班也没有粮食,他们就挖草根,和着青稞面吃。粮食总会吃完的,这下可急坏了炊事班班长。有一天,班长去河边洗衣服,一条鱼忽然跃出了水面,班长赶紧拿缝衣针弯成了一个钩子,钓了一条鱼。三个同志吃上了鱼肉,可是一个小同志注意到班长却不吃,三个同志吃完后,班长却吃剩饭,一位小同志看见了,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可就在快走出草地的时候,班长光荣地牺牲了。

炊事班班长本应该可以吃饱,但是他却把鲜美的鱼肉让给了小红军,这种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红军的队伍里,这种精神是无处不在的。我们现在的社会应该多增加具有这种精神的人,虽然现在我们处于和平年代,但是那种精神要永远保持。

人间失格小说的读后感精选六篇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一篇优秀的这个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人间失格小说的读后感”,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人间失格小说的读后感(篇一)

我太感性,近段时间偏于忧虑,应该是看了太宰治的书《人间失格》引起的。人啊,还是要多接触积极乐观的东西,不然就会陷入负能的情绪。不过,有点必须纠正,当第二次、第三次重温人间失格时,我却断然撕掉了它负能的标签,重新认识了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

太宰治本人经历诸多磨难,先后多次自杀,最终也以自杀结束了他39岁的生命。他的作品一直都是穿透灵魂,表达自己内心对真实、信任、爱、自由的艰难追求,无奈现实中人性总是经不起考验、世事也赖不住考究,最终他惨败于自己的内心结论,选择了颓废跟灭亡。他的作品不是倡导大家集体抑郁,对社会、对人性绝望,恰恰相反,他希望大众都不要放弃自我的救赎,要为了活着一场好好生活。以下这段话就是力证。

“不要抗拒改变,这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事情,就是所有的事情都在反复的变,反复的过程很容易让人变得低落和沮丧,然而你再低落和沮丧,人生还是会被各种各样的事情的改变所包围着,就像是站在一台你没办法控制的跑步机上,时间、速度都不是你所能控制的,那我就选择跑的更从容一点,尽我所能的在这个被动的人生里争取一些主动,所以我很讨厌‘抗拒’这个词,很消极、很脆弱、很被动,如果我不能改变世界,好歹让我改变自己,遵从自己的选择。”人活着,比动物多了智慧,也多了忧虑。生而为人,就该承受为人的一切。作者在极力劝告大家,也是在告诫他自己,他没能成功,但他对灵魂的敲打、拷问,都是在帮助更多的人正面审视自己的灵魂,找到生活的动力,发现生活的美好。

一定程度上,我更希望人不要太敏感、太聪慧,像作者这种小时候就能看穿一些世事,明白一些动机,并非好事。愚钝点、糊涂点,每天为着那洒下的阳光、清脆的鸟语、荡漾的水面放空下,甚至陶醉下,就好了。日子简简单单,人际关系平平常常,享受当下就好。

人间失格小说的读后感(篇二)

人间失格大正和昭和时代下的矛盾体,读的是童潇骁北京联合出版社的版本上评分最低的一本,然而然而当初买的时候是因为折价书籍,翻译阅读上并没有带来不畅快。

一共收录六目录,我看了人间失格一目录字数不多约莫两小时。

因为之前看了《东京百年史》,所以对那个时代的文人小说家多少带了一点世界社会影响的眼镜去看,也便使得对这样的小说或者是作者本人近乎狂魔毁灭而没有衍生出救世反抗的力量,并不那么追随的心境来。

那个时代阴阳怪气,慌乱矛盾表里不一社会思潮野风一般,谁都说不来谁是正确的,谁都急切证明自己剑走偏锋,不少虽然要谨慎的大历史观来看个人,却也正是一大堆这样的个人生灭可能才推动着一个社会的车轮吧,地震空袭太多的绝望了,反倒是如川端康成这般的带着微弱温情和物哀在尘埃中让人开出美丽和希望来才称呼为不枉人世,甚至在世界上受到认同,拿下文学奖。转而也就忽然明白太宰先生笔下的近乎自传体的主人翁确是人间失格草芥不如,在这样矛盾的世间存活,野狗一般,是伤己伤人,越是求越是无,确是多数人的现状,只得一条跳进大川。那是缺少进步教育独立人格封建残存的时代。

家庭的温暖和认同,很重要家庭里面的成员也需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一言难尽其主人翁的酸苦弱鸡,改变吧青年选择不了时代就换一种想法积极推动一些事情吧。

人间失格小说的读后感(篇三)

“人的一生在追求什么”金钱,名利,长生……相信答案会有很多很多,然而,有一个人,他在追逐的,是死亡,以自己的身躯给予自己死亡,也就是自杀。他的名字是太宰治。

而太宰治先生带给我更多的震撼,则是在他的经典之作《人间失格》中。《人间失格》描写了主角大庭叶藏从青少年到中年,为了逃避现实而不断沉沦,经历自我放逐、酗酒、自杀、用药物麻痹自己,终于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的悲剧,在自我的否定的过程,同时也抒发自己内心深处的苦闷,以及渴望被爱的情愫……透过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太宰治可说巧妙地将自己的一生与思想表达出来,因此也可算是他半自传性作品,并且藉此提出身为人最真切的痛苦问题,从滞涩的文中更可体会其内心深切的苦楚,在完成本篇作品之后,太宰治终归还是选择了投水的方式,为自己划下最后的句点。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人的一生都在追求什么呢?

“与其纪念他的生,不如纪念他的死。”是后人对这位一生多次求生直至1984年结束生命的无赖派大师的评价。亦或许,死亡是太宰治先生的一种重生吧。

人间失格,即为丧失了做人的资格。小说从虚拟人物大庭叶藏的一生去体现着太宰治先生眼中自己那“充满羞耻的一生”,是一篇半自传体小说。

《人间失格》是一部滴血的灵魂自白。

人间失格小说的读后感(篇四)

叶藏从小生长在官员的家庭,生活条件优渥,不懂得人间疾苦。但却饱受精神上的折磨,面对家庭环境的压抑,亲情的冷漠,世人的虚伪,无奈且怯于改变。年幼时不得不接受违心的事物,通过扮演“小丑”来取悦他人保护自己。心灵上受困于此。年少时,在堀木的蛊惑下了解酒和女人,逃避式的放纵使他的灵魂暂时得以休憩。但愈是放纵沉沦,愈是清楚地明白自己的内心,发现世界的阴暗。孤独的灵魂希望找到伴侣,不在乎其是否拥有精神上的共鸣,只要有契合的孤独便可。但孤独的灵魂不仅未得到慰藉和解脱反而受到伤害。为了生计无奈试图妥协,试图像“世人”一样的活着。良子的美好纯真给了叶藏生的希望,但也正是良子信任的“背叛”彻底击垮了叶藏,最终成了废人。

叶藏灵魂深处的美好与这个世界的悲凉是格格不入的。他的痛苦源于清楚的了解自我,厌恶社会。世俗的虚伪,自我的真实与懦弱的性格促成了天使一般的好孩子的悲剧。向往善良、正直、纯洁、亲情、自由,面对人的虚伪冷漠和欺骗既不想改变自己随波逐流也没有勇气保有这份美好害怕独立的存在,懦弱导致思想和行为的对立,最终丧失为人的资格。

对于叶藏同情胜于可怜,共鸣胜于同情。生活在复杂的人类社会出生时的纯真不可能不被世俗玷污。有哪个人不曾纯洁无瑕?有谁不想将那份纯洁由内向外,由里及表毫无伪装的表达。即使一开始受伤,也执拗的不想改变不想迂回,想将美好的纯真狠狠地撰在手心不放手。可是代价就是头破血流,遍体鳞伤。所以为了使自己不受伤,他们摸索出了处事的方法—成年人的世界便有了圆滑。可即使他们深谙处世之道理也绝不会丢弃内心的纯真,圆滑仅仅是给她的肉体在琐碎的日常生活中穿上外衣而已,将其灵魂隐藏在深处。一旦现实和内心出现冲突,他们将勇敢誓死捍卫内心的坚守!生而为人,无奈妥协与勇敢坚守并存,并非非黑即白,叶藏式的灵魂告白可能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人间不值得!

人间失格小说的读后感(篇五)

《人间失格》又称为《丧失为人的资格》,很高兴在茫茫书海中,与它相识。

但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在犹豫,要不要继续读下去?——“我这一生,尽是可耻之事”。一是怕用尽我目前的学识不能读懂它,再是我不敢去想象这位作者是对生活有多失望才会写出这样残忍的话语。最终亦是抵不住好奇,想去触碰那沉郁背后的孤独。

《人间失格》以“我”看到叶藏的三张照片后的感想开头,中间是叶藏的三篇手记,而三篇手记与照片对应,分别介绍了叶藏幼年、青年和壮年时代的经历,描述了叶藏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丧失为人资格的道路的。作品中太宰治巧妙地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藉由叶藏的独白,窥探太宰治的内心世界——“充满了可耻的一生”。

这部被称为是滴血灵魂的自白的作品,我更觉得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从开始对“可耻之事”的好奇,到后来“掩饰可耻”的共鸣,再是“被揭示可耻”的慌张,到最后“被救赎”的喜极而泣。

有些人认为这只不过是一部“令人不愉快的”、“自我陶醉”的作品,我却觉得《人间失格》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它把问题说出来了,将那假装乐观开朗却极力掩饰自卑孤独的内心,暴露在世人眼中,至于你发现了问题,是抑郁悲观,还是下定决心去解决问题,那就只有你自己才能决定了。

许多读完《人间失格》的读者说和《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很像,但我认为叶藏一生最大的不幸在于压抑自己的内心,放下自身姿态去讨好别人,这和松子是不同的。松子的讨好发自内心,无比炽热真诚,而叶藏内心多疑敏感,脸上却强颜欢笑。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小小的隐疾,明明是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却要装作高兴的样子去接受许多违心的事情,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并不快乐,这个时候发现问题,去改善自己积郁已久的情绪,去爆发,去释放,不是很好吗?

《人间失格》这一部醒醐灌顶的好书,尽管我很片面的表达了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但我不希望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叶藏”。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你可能会很悲伤,可能会很压抑,可能会很激动,也可能会和我一样感到被“救赎”。

如果大家都能从这样“悲剧”的作品,“悲剧”的人物中剖析自己的内心,正视那些恐惧,我想“叶藏”就会越来越少。

《人间失格》想读就去读吧,毕竟里面还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一切都会过去的”。

人间失格小说的读后感(篇六)

《人间失格》是躺在书架里好久的一本书,翻了几页,深感压抑,便再没有读起。直到前几天学弟说他在读,又恰好成立读书小组,便又和这书重逢。

坦白说,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不是在看叶藏的故事,而更像在回顾和剖析过去的我。这一过程是痛苦而艰难的,却也是刺激而痛快的。以至于在读的过程中,我一直都在问自己:我们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过去?假若你也曾有过一段晦涩孤寂的时光的话。

对于有的人来说,相比活着,死亡真的不可怕。

读《人间失格》,能够清晰的感受到作者的挣扎与痛苦。然而却丝毫不觉得同情,因为“同情”总是给他人,而《人间失格》里的种。种阴暗,总有一款适合你。就像张国荣先生在《异度空间》中所饰演的心理医生,以为看到的是“他人即地狱”,殊不知,自己才是地狱。

我们每个人苟活于世,除了见诸于朋友圈的种。种正能量,总还有更多的阴暗情绪缠绕着我们。有时候你隐隐的感觉到了它,却又难以具体描摹,甚至不敢面对,便放它匆匆溜走,如果你不幸并非生性乐观之人,那么诸多颓丧会更加肆无忌惮的在你内心肆虐。后来那些游离的阴暗情绪在深夜流出你的脑海,幻化成一本《人间失格》。

我很遗憾,叶藏没有和这个世界和解。叶藏最后感慨他失去作人的资格,是他在做出了那么多努力之后发现,他终究还是无法做一个正常人,他的灵魂依然无法得到救赎。更可悲的是,这些并非是别人的过错,而是他自己。是他的灵魂出了问题,难以修补。这无疑是最绝望的事情。就好像一个完美主义者看到自己忽然残缺的身体,难以挽回的那种悲恸。他再也没有勇气,也找不到办法去融入人间了。

无声告白读后感1000字收藏六篇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在阅读了作者伍绮诗写的无声告白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那么无声告白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无声告白读后感1000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无声告白读后感1000字【篇一】

梦想可以继承吗?很多父母觉得可以,但他们身处其中而不自知,并且在无限循坏着这样的故事。这种故事太多,太俗套了,但是却从来没有人能将这样的故事讲得这么悲伤。没有从心底产生心疼,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一场绑架。也许只有当置身事外时,我们才能看得明白——一个人,永远无法修补他人的遗憾,也无法圆满他人残缺的人生,梦想。

莉迪亚的父母用一件偶然的事情去判定她的梦想,其实只是为自己梦想的夭折而不甘。他们拿着最高尚的理由——帮助她实现梦想,去实现自己的私心,殊不知,自己早就将莉迪亚“绑架”了。

这种绑架最为致命的地方在于,他没有缚住你的手,也没有堵住你的嘴,你拥有身体上的自由,而精神上却被五花大绑,做不得主。

一个人终归无法弥补另一个人的遗憾。梦想,永远只能自己去实现,不能让他人代劳。将梦想强加在别人身上时,应想想自己又为谁实现了梦想。

莉迪亚的父母,他们都以为,一个生命可以完成另一个生命的遗憾。与其说他们将所有的关心与爱都给了孩子,不如说他们将这些关心给了自己所遗憾的梦想。

不管莉迪亚是否活着,她终归是无法弥补父母的遗憾了,当一个人决心失去时,也是决心重生之时,莉迪亚最终在死之前找到了自我。

那个自我,不是为了任何一个人的梦想而活,而是不再惧怕失去,不再躲在哥哥的护佑下,不再试图弥补他人的残缺。是卸下所有人的期望,找回真正的自己。

人生会拥有层层叠叠的欲望,那些你妥协了的、放弃了的,堂而皇之承认已经过去了的遗憾,像尘埃一样难以察觉地覆盖生命。

当你幻想通过别人的手重新抓住这一切时,却从未想过,不管别人如何将你的梦想重新握在手里,那都将与你无关。遗憾就是遗憾,永远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得到而让另一个人变得圆满。

我们该承认,人生就是一副支离破碎的画卷,就像《无声告白》的封面,一张又一张残缺的纸,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遗憾,才是人生常态。

即使再大的遗憾,也只能自己去承受。一个生命的存在,无法修补他人的遗憾,也无法圆满他人残缺的人生。

是的,面对父母的殷切期盼,最好的回答是:抱歉,我终究无法实现你们的梦想。

无声告白读后感1000字【篇二】

《无声告白》是美国的香港第二代移民伍绮诗耗时六年写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文字很细腻,写作也很清新自然流畅。

对于我来说,我读这本书,读到了很多,有很多共鸣,描述詹姆斯心境时所说,虽然詹姆斯生在美国长在美国,但他却没有一刻觉得有家的感觉,我觉得这是中国人在国外生活的群像,出国后,我们能发现自己与我们的国家紧密相连,我们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打扮自己,不敢放松。别人觉得我们宅,我们自闭,我们只会读书。那就要更努力去社交,保持好成绩,出门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这样的紧张也是在提醒着我们,这一方水土,是战场,不是家。

而对于这里面的感情描写我也觉得非常的细腻,作者在描写詹姆斯和玛丽琳初见时在詹姆斯的办公室里,玛丽琳观察到对面人五官的细节,动作的细节,那种小鹿乱撞的紧张,看着伍绮诗的文字,似乎眼前有了画面,似乎心跳也随着加速了。

总之,这本书有着神奇的魅力,看着看着就会深陷其中,并不是为了知道后面的结局,而是这样的文字就是一种舒服的感受,不知不觉就想一直看下去。

无声告白读后感1000字【篇三】

《无声告白》这本书给我的感触会比《岛上书店》多很多,为什么要拿这两本书比较因为看的时间很接近,也因为有人说这两本书类型相似。

像亚马逊修改推荐所说的那样,这本书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性别、家庭以及个人道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本文中的家庭关系,而是玛丽琳的梦想与家庭羁绊的矛盾。她一向都有一个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也付出了许多,个性是处在女性的地位还比较低的社会时,她是有多大的勇气要做到“与众不同”。

但是,她遇到了他,一个与她不同国籍的教授,在她看来他是多么的“与众不同”。之后因为怀孕结婚了,婚后她或许暂时忘了她的梦想,之后她意识到自己没有正事可做,想要出去工作被丈夫阻止了。之后她母亲去世了,想起了母亲过的生活,她对自己发誓,决不能活得像母亲那样。

她想去实验室当助手,那个人却笑着回复她说,不明白她是认真的,因为她还有孩子和丈夫要照顾。看到那里,我为她感到悲哀,同时我也恐惧我可能的婚后生活。有了家庭的束缚,自己的追求怎样办自己想做的事情还能去做吗因为就算在现代,多半还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做“家庭主妇”、“相夫教子”并不是我追求的生活。

看到她最后遇到有一位女性做到了她一向追求的事情,她觉得不可思议,她觉得她原本也能做到,所以她要实施她原计划的时候,我为她感到高兴,觉得她做的个性棒。可惜最后,她却因为怀孕等束缚放下了她的计划,把她自己想要而做不了的事情寄托在了她女儿身上。我想,这很悲哀,却很现实。

文中有一段这样的话“你以前爱的那么深,怀有那么多的期望,最后却一无所有。孩子不再需要你,丈夫不再想要你,最后只剩下你自己,还有空荡荡的房间。”这很凄凉,也是女人一生很悲哀的一种状况,我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即使只有自己一个人,只有空荡荡的房间,我也要过的快乐、愉悦。可能因为这个跟我生活比较相关,所以印象最深刻。

对于家庭关系,我想的比较多的是以后对于孩子的相处模式及教育方式等。因为我的家庭关系比较和谐,没有这么多的危机,我一向觉得很温暖,只是我们比较缺乏交流吧。当然,我也不是没有不满过,因为可能存在的“重男轻女”和他们的传统思想。而且我也在思考着,我读大学是出自于我自己想读,还是由于他们想让我读。其实我想过放下的,可此刻却很庆幸自己没有放下,可能这也有利有弊吧。

还有好多好多感触写不完,就再续吧。

无声告白读后感1000字【篇四】

一个追求特立独行想做医生的美国女子和一位在美国长大不合群的中国男子组合家庭。他们彼此艳羡,男子羡慕女子的坦然自若,自信大方,毫不畏惧;女子羡慕男子的特立独行。这样的结合似乎很合理,但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与周围格格不入。因为家庭,女子放弃了医学梦,最终把所有的梦想期望寄托在女儿身上。男子则想让女儿变得更受欢迎,拥有更多的朋友,一直被异化,被忽略这也是他曾没有得到过的。然而她们的女儿并不喜欢医学成为干练的女强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性格有点孤僻的小女生。接下来,她承受了太多,终于因为“极度”关注走向毁灭。

父母以为很爱我们,给我们所有,结果发现却只是他们想要的。乖巧的孩子想要父母开心,结果发现自己不开心。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她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都是普通的人,不必为充当缓和矛盾的工具,而接受所有,承载过多的期望。

在外人看来你恍如救世主,试想当年王昭君出使西域和亲的背后她隐藏了多少悲哀与孤独,却仍要以光辉的和亲使者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我们千古吟诵,而不知她背负了多少光辉使命的压力。但还是值的肯定:她伟大,她隐忍。一个让人敬佩又怜惜的女子。

我们应该要有自己的声音,不必去伪装成大家想要的样子。

倘若他们的女儿是一个会发出自己声音的人,那么她也许不会走向绝望的道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么就算你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多么的不合群,你也不会觉得孤独。这个社会并不缺少孤独者,不必自怜自艾。有句众所周知的话:你的孤独虽败尤荣。“认清自己的孤独,才能倘开心扉,才不会被孤独本身所困扰。不用逃避,不用掩藏,这样就是你,或许看起来就是那么的不合群。”这是我想对莉迪亚说的,你背后似乎有些我的影子。

对每个人来说生活本身是不同的,没有好坏之分,你觉得快乐那就对了,人生也就是这么回事。我不说庄子的虚无主义,我不能超然物外,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得由你自己选。

无声告白读后感1000字【篇五】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詹姆斯,玛莉莎,莉迪亚,内斯,汉娜,还有杰克。

这些人的性格,情绪,情感,在这本小说中一览无遗。

在美国鹤立鸡群的中国人,詹姆斯一直试图融入美国这个大熔炉,让自己显得平常一些。这些内心的渴望,通过对孩子的教育显露出来,是那么强烈,而孩子的遭遇,却显得他的期望那么脆弱无助。

一直都渴望与众不同的美国女生玛莉莎,梦想是突破女性以家庭为主的观念,同男生一样平等地受人爱戴,做一名医生。可是,被詹姆斯吸引,放弃了梦想,嫁作人妇,归于平淡。

被父母捧在手心的莉迪亚,承受着父母巨大的期待,压抑着自己的个性,终于在内斯离开,发现自己喜欢的杰克竟然爱着内斯后,找到了事情到这个地步的原因,精神崩溃,从船上踏了出去,沉在了湖底。

而内斯,在莉迪亚被万般宠爱下,所期待的不过是父母平等的爱,和对莉迪亚的重压减少一些。在发现无法改变家庭的这种关系时,他奋发图强,考进了哈佛,却又在追寻自由之时,失去了陪伴自己的妹妹。

汉娜,这个怯懦的敏感的却又洞悉一切的小女儿,一直都知道发生了什么,却总是躲在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怕打扰了这些幸福抑或悲伤。她是一个完全被忽略的孩子,在受关注后不知所措,只会如家人所期待的那样,做出该有的反应。

一直努力的让自己不受注意,却在别人给予关注后不知所措,假装毫不在意。其实,内心早已波涛汹涌。是心太穷了吗?

这本小说是一个女孩自杀引起的的一系列事情,同时引发了一系列思考和家人的反思。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伴随其一生。父母的一举一动,不知道怎么样就会伤害到孩子。

爱是枷锁,是负担,如果这爱是父母将自己未完成的心愿强加在孩子身上。

学会尊重他人,无论对方是自己父母还是孩子,更不论其他人了。将对方当做一个完全的个体,尊重对方的行为,并且以一个同样的个体去理解对方。尤其是对自己爱的人。

这是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

尊重他人,且对自己坦诚。

我想,那么我们的爱,就不会成为对方想摆脱的东西,而是陪伴对方一往无前的巨大力量。

让爱自由,让自己爱的人自由。

无声告白读后感1000字【篇六】

你好,我是权建卓,7.16中午看完这本书,今天谈谈。《Everything I Never ToldYou》中文译名《无声告白》,作者是伍绮诗,书封面上写着“征服欧美文坛的华裔作家,凭借处女作夺得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图书桂冠”。

“告白”有表白的意思,但这里不是,一个沉重的故事。

1、故事是个好故事。开篇第一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

莉迪亚,16岁,家中老二,混血女孩,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与期望。复杂的故事随着探寻莉迪亚的死因展开,华人父亲詹姆斯,母亲玛丽琳,两人的童年经历以及相遇、相恋,结婚生子。

至于死因,警察判定是自杀。“她轻轻地下到小船里,松开缆绳。……她跨出小船,走进水中。”2、这个故事想要告诉什么?封面的'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可能是莉迪亚没有摆脱他人的期待,没有找到真正的自己,也许吧。这篇是读后感,但并没写太多,因为我没太大感受。这本书不长,断断续续地看了两个多星期,看着后面的忘着前面的,一些剧情、一些细节都忘得差不多了。

我知道一旦看完了这本书,就会把它丢掉一遍,很久很久也不会再碰,剧情会很快忘记,像是没读过一样。但我愿意等待一个时机,唤醒一些记忆,那时会重新翻翻这本书。

3、书中打动我的一点句子,虽然需要配合着剧情,但我还想分享给你。

她把鼻子埋进莉迪亚的头发间,暗自许诺,绝不过分纠正她的坐姿、逼她寻找丈夫、打理家务;决不建议女儿从事不适合她的工作,过不属于她的生活;决不让她在听到“医生”的称呼时,只想到男人。她要在余生中一直鼓励女儿,让她做出超越母亲的成就。(莉迪亚5,6岁时,母亲玛丽琳的心理活动)

“你母亲说得对”,他说,“你应该和一个更像你的人结婚”。(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因为詹姆斯是华人)

“让我们假装,”他说,“你从来没遇见我,她从来没出生。这些都没有发生过。”然后,他就走了。(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

不管过程多曲折多沉重,结局还好。生活总要向前看,向前走。“她明白,他们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7.16中午这本书即将看完时,买了作者的另一本书《小小小小的火》,封面上同样有一句话,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小说桂冠。

对了,还有一句,永远记得,你呼吸着的每一个瞬间,都应该去过你真正想要的生活。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范例五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一篇优秀的这个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下面的内容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一)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二)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幸福的女主角,那个可怜的人,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day,wewillbe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河牛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三)

今天刚刚读完,我在书末尾处写下写下跨越时间刻度的伟大爱情

然而我晚上细细回想

才明白此书只要表达的这等肤浅的意义,好似才悟得一些东西

如果说世界没有一成不变的人,那自然也就不会有一成不变的爱情。就像费尔明娜对茄子的感受一般。

于是全然明了,所谓人追逐一生的爱情不过是热烈时期才能幻想出的空中楼阁,一但时间轮转,那绝美的建筑瞬间就会在回忆中变了一副模样。人类的局限莫过于此,感情记忆永远促使我们去寻求自己不同时期的安定之所。于是,世俗所定义的伟大爱情必然不复存在了。爱情在书中如被肢解了一番,无论是青春事情少年少女不知天高地厚的冲动,成年后追逐稳定的幸福,亦或是肉欲对心灵的鞭挞还是道德伦理对生命的束缚,这些都是所谓爱情所必然经历的种种挑战。

一切都会变,一切都不是永远美好。

书中最后的一生一世的诺言,费尔明娜绝不是唯一对象,看起来荒缪不已,却也让人感动。

而这份感动到源头,必是让人感受到了真正伟大的爱情。

是的现实中爱情是不存在的,但这艘舰船上存在。

轮船早已不再是世俗中的轮船了,她成为了一个理想的国度。在那里人们不再遭受名誉与伦理的束缚忘记过去自己犯下的种种罪孽甚至不为人知,只存在永恒的生命和热烈。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步入老年的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在经过邮轮上最初的彻夜长谈后,决定不再隐藏自己,勇敢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刻。

即便年事已高,依然可以抛开非议,迎接新的爱情,没有比这更酷的事情了。纵然会面临对死亡的担心,但爱情也会因在历经沧桑后而更加勇敢无畏,奋不顾身。

不过如果他们的重新结合是以偶然相遇为契机,而非是出于阿里萨的多年单方面坚持,或许更现实也更合理。但不管契机如何,老年后的他们不是多年前的旧情复燃,而是对彼此有了重新认识,爱上的是当下的对方而不是回忆里的对方。

看了这本书觉得对爱情到底是什么更加困惑,作者的观点是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年轻时的冲动不是爱情,费尔米娜和乌尔比诺多年的陪伴也不是爱情,阿里萨和他的多个地下情妇是爱情但他自己却未曾察觉...

不过书中出现的感情是爱情与否只是作者定义的,本来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多重因素混杂其中的,除去最初的荷尔蒙作祟,剩下的谁又说的清呢。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五)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汇总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好的野性的呼唤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篇一)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篇三)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小狗巴克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无情地抽打在巴克的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狼群的呼唤下,它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但我不赞成巴克用这种方式来争夺王位,这样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

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好。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不能让挫折和失败成为我们的绊脚索,阻止我们前进。小小的失败算什么?连巴克都挺得过去,我们还不行吗?失败一次没关系,但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向着目标继续奋斗。只要有坚持下去的决心,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就像我做奥数一样,遇到不会做的题,不能向它屈服,轻易放弃,而是要认真分析题意,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下去,要持之以恒,相信这样一定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篇五)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收藏六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在阅读了《乌合之众》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那么《乌合之众》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篇一】

这本书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目,上大学就是老师们推荐书目的必读经典书目之一,后来读了新闻学专业研究生对它的认识更加深刻。

本书作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是勒庞创作乌合之众的社会基础,他在《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这本书所讲的群体心理学理论奠定了社会心理学的基础。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我们往往能找到同感,也有“乌合之众”存在,盲目从众无助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篇二】

《乌合之众》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

一千个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确的共同目标,因此只能看成一群聚在一齐的人,这样的一群人不能被叫做群体。而当一个偶然的契机把一群人聚集在一齐,这群人就有了同一种心里特征,我们姑且称之为心理群体。心理群体构成之后,会表现为一种共同的,暂时的,然而又是十分鲜明的普遍特性。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具有四个特征: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第二是无意识本能起决定性作用,第三是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第四是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个人的决策通常比群体决策更好,个人能产生更多较好的主意,而群体决策由于受到不一样意见和论点的约束,加上害怕被人认为愚蠢等心理制约,因而不容易使决策具有较大创造性。

“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在某人遇到危险时,如果只有一个旁观者,这名旁观者会清晰的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对受难者给予帮忙,如果他见死不救,会付出很高的心理代价;然而如果有众多人在场的话,帮忙求助者的职责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职责分散,每个人分担的职责很少,旁观者意识不到他那份职责,会有我不去救会有人去救的心理,导致群体冷漠的局面。

老人在街头摔倒却无人前去帮忙,导致老人窒息而死,其亲属埋怨众人太冷漠,埋怨这个社会缺少爱心。但是从勒庞的观点来看,这种众多旁观者见死不救的现象称为职责分散效应。心理学家发现,这种现象不能仅仅说众人冷酷无情,也不能说是道德沦丧的表现。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篇三】

《乌合之众》是一本很有名的书,当出现反智、集体、己方辩论势力弱小的时候,面对气势汹汹的人,总会有人来一句:像《乌合之众》里说的一样……,就像现在一提到小鲜肉,流量现象,总会有人提,就像《娱乐至死》里说的那样……

总之,基于这个原因,我去看了这本书。

《乌合之众》与其说是痛斥反智集体,不如说是教人如何领导群众,在字里行间谈到了集体的特点,以及和集体的相处办法,譬如有一条:如果想得到群体的支持,那应该和他们保持距离。

就像在封建社会的皇帝一样,一定是保持足够的神秘感,并且用礼教来保持这种神秘感,一旦皇帝的神秘感被剥夺,隐形的威望、信仰和共识也会崩塌,自古以来可能威胁到皇帝威望的功高震主之辈,莫不下场凄惨。

众是众人,乌合大致是说盲动、被裹挟,群众最重要的是凝聚共识,一旦共识达成,那么个人的力量再大,思想再清晰,也难免被裹挟,得意洋洋出来异于常人的,通常会被暴力消灭,只有力量到扭转群众信仰地步的人,才有资格继续挑战。

然而,一旦变成群体性的时候,也意味着会失控,一开始创造、煽动相关民意的人,往往也被民意所吞噬和裹挟。

由此,我们恐惧群体,恐惧自己被群体所支配,同时担心有人支配着群体,群体的恶,莫过于多数人暴政下,对人的摧残。

群体也有善,但往往包括2个特点,1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再善的群体也会有人觉得恶,2是这种善良,往往是彼之良药,我之砒霜,对一些人总是不好的。

《乌合之众》透露出来的群体性的恶意,让人不寒而栗,可一旦社会进入到那种情况,冲突不断,被群体裹挟着的,群体本身,带领着群体的,谁又会是这个环境的幸运者呢?

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篇四】

《乌合之众》这本书是我学习社会心理学接触的`第一本心理学著作,看完之后我对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有了近乎两极化的印象,一方面我被他对群体行为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对群体心理细腻的刻画所折服,另一方面我却也对他过分宣扬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强烈的种族歧视而感到不可理喻。《乌合之众》是一部美丽与丑恶共存的作品,接下来我将根据我的理解对这部作品做一些解读。

1、群体心理的确存在

我们总认为自己能够随时保持自我,所以一直忽视了群体心理学的存在,但实际上群体心理学不光存在而且对我们的生活还有着巨大的影响。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出:当个人融入一个集体后,他的行为轨迹和思维方式将趋向于群体共性,人们开始放弃了自我思考而是开始听从一些指令,接受一些的暗示,容易被煽动,行为上也开始表现得顺从群体意志。

2、群体心理的产生原因

一旦个体混迹于群体当中,在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后,他们对事物批判的标准便变成了一些简单的外在标尺,例如身处群体的人们总是觉得自己所在的阵营人越多其在伦理道德上占的优势就越大。勒庞在书中提到这种错觉实际上是一种自我保护,与更多的同伴呆在一起既是对他人判断的一种依赖,也是即使自己犯错但因为人多逃避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心态在作祟。

3、群体心理的愚蠢

历史上最能反映群体心理愚蠢的案例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发生的对犹太人的种族清洗。希特勒在当上德国总理后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宣扬热尔曼民族的高贵以及犹太民族的低劣,并将德国一战的失利也归咎于犹太人,将犹太人塑造成了一幅魔鬼的形象。按常理而论,他的这些言论是如此的低俗和幼稚,一个成年人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他这番言论背后其实是想要掠夺犹太人手中的财富,可就是号称严谨的德国人却对犹太低劣论狂热地追捧,据不完全统计二战中死在种族清除中的犹太人达600余万,这个就是群体的愚昧。

对于书中所提到的不同民族在群体心理中的不同反应我没有更加深入的研究,但在道德上对于这种种族歧视我不能苟同。整本书读下来我对“人多力量大”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但在了解了群体劣根性的同时我也更加明白了合作在我们生活中的可贵。

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篇五】

二零xx年秋,我去芬兰阿尔托大学交换学习,年底买好了机票飞马德里和罗马。没几天,巴黎发生了恐怖袭击,行程被迫取消。今年刚定好了去巴黎的行程,“黄马甲”事件又闹的沸沸扬扬。父母反复叮咛巴黎危险,国内的许多公众号恨不得把法国渲染成人间地狱。但巴黎的同学却跟我们说没事,圣诞节一切如常。不管哪种说法,皆是一面之词,若非亲眼所见,就不可偏听偏信。

网上疯传的视频里一拥而上的疯狂场面让我想到曾经听过的一段话:“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

后来一查,此言原来出自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干脆翻出来读读。巧的是,庞勒就是地地道道的法国人。法国在欧洲是个很特殊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法国先行,诸国效仿。法国人对于社会运动也常常表现的很激烈。从1789年到1870年,巴黎就发生了多次重要起义,还有后来1968年的“五月运动”。金融危机爆发的这些年来,国家经济下滑,百姓生活水平下降,政府又加重燃油税,民众的诉求得不到回应,也难怪会采取一些极端行动。

对于这些事,我不够了解,也不便随意评论。只是就书论书,谈谈感触,或者说仅仅是述而不作。

庞勒写过很多社会心理学的书籍,只有这本《乌合之众》最为出名。在我看来,他的言语很激烈,甚至带着些许偏见。但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极为精彩,很多观点鞭辟近里,入木三分。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体现出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的特征。在集体心理中,个人才智被削弱,从而个性也被削弱。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群体是一个无名氏,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这样一来,总是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便彻底消失了。

庞勒在谈群体的时候也谈民族。他说,遗传赋予了每个种族中的每个人以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构成了这个种族的气质。决定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凡是与这种性格不符的模式,都不过是一件借来的外套,一种暂时的伪装。庞勒认为社会组织就像一切生命有机体一样复杂,我们还不具备强迫它们在突然之间发生深刻变革的智力。对一个民族有致命危险的,莫过于它热衷于重大的变革,无论这些变革从理论上说多么出色。如果它能够使民族气质即刻出现变化,才能说它是有用的。然而,只有时间具备这样的力量。

除了谈民族,他还讲教育,文中提到了法国前公共教育部长朱勒.西蒙先生的一段话:“学习课程,把一种语法或一篇纲要牢记在心,重复的好,模仿的也出色——这实在是一种信仰行为,即默认教师不可能犯错误。这种教育的唯一结果就是贬低自我,让我们变得无能。”生活中取得成功的条件是判断力、经验、开拓精神和个性,这些素质都不是书本能够带来的。

庞勒认为当时法国的教育使得一个充分发展的人出现了,然而他也是一个精疲力尽的人。成家立业,落入生活的俗套,然而只要落入这种俗套,他就会把自己封闭在狭隘的职业中,仅此而已。这样的状况,中国又何尝没有呢。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要反思的不仅仅是学生,还有整个教育体制。

战国时期的《韩非子》一书中就有说道:“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民众之于国家,有着不可忽略的力量。庞勒说:“我们就要进入一个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虽然这本书首版于1895年,距今已经有一个多世纪了,但这样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我很欣赏这样有前瞻性且锋芒毕露的作家,敢于争锋相对,说出自己的观点,不需要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在众人都强调真实的时候,庞勒敢说:“有时,不真实的东西比真实的东西包含着更多真理。在历史上,表象总是比真相起着更重要的作用。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它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方式。”在大家都一边倒地宣扬人类“理性”的伟大之时,庞勒敢说:“在自然界,完全受本能支配的生物作出的一切动作,其神奇的复杂性令我们惊叹。理性不过是较为晚近的人类才具有的属性。无意识在我们的所有行为中作用巨大,而理性的作用无几。”

在中国,最具有现实意义,最受欢迎的学说多半讲的都是集体主义的意识形态。像《乌合之众》这种反集体主义的著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抛开政治立场不说,庞勒的很多观点至少能引起人们的思考和反观内省。

很多时候,读一本书并不能懂一本书,可能要读一屋子书,才会突然明白曾经看过的某一本到底在说什么。当下所能收获的也许仅有只言片语,比如那句:“在这些我们能够明确观察到的现象背后,另有一些我们只能隐约看到的现象,而在它的背后,还有一些我们一无所知的现象……”

乌合之众读后感800字【篇六】

人多力量大?不见得!人越多越傻。120年前,法国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勒庞就未卜先知,看穿了一切。他认为群体中往往会存在极少部分的聪明人,但会被群体的主流意见影响,从而变得随大流,但人类社会的进步又一直都是少数精英人士引领的。

书中引起多起历史事件,尤其是通过法国大革命事件,作者认为群体永远游离于无意识的领地,会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无动于衷,他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亲信外,再无其他可能。

勒庞还认为一个孤立的人可能是有教养的,但是群体可能变为行为受本能支配的野蛮人。群体是情绪的放大器,如果恰当的引导,就会创建和谐社会,如果被坏人利用,就会变得无节操、无下限。这就很好的解释了,在早期中日、中美关系紧张的时候,会出现中国人打砸自己同胞资产的现象,他们往往好多都是狂热的激进分子,甚至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帜,行使丑恶的个人意图。

如何在群体中保持坦然、淡定,不当乌合之众,在勒庞看来,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尽量少受点机械的应试教育,多一点独立思考。应试教育最大的特点就是背书和服从,而非引领文明进步所需要的开拓精神、个性、判断力、经验等,而这正是中国教育的现状。

最近在看《他想的童年》,很受启发。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题目怎么写新颖收藏六篇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儒勒·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题目怎么写新颖”,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题目怎么写新颖(篇一)

自古以来,人们都对天空、大海等一切未知的地方充满想象,海底是不是有怪物?是不是有不计其数的财宝?想要探索这一切的我,翻开了凡尔纳的巨著《海底两万里》。

这是一本将科学和幻想融为一体的经典之作,主要讲述了“我”、康塞尔和尼德兰因为意外而坐上了尼摩的“鹦鹉螺”号,在海底生活的故事,其对环境的描写和对人物的刻画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这一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尼摩船长,他似乎很奇怪,时好时“坏”。在“一颗价值千万法郎的珍珠”这段故事中,他救了一个为了生计被迫下海捞珍珠贝的穷苦人民,并无私地送给了他一颗珍珠;而在“大屠杀”这段故事中,他又是那么凶狠残暴。目前来看,不可能用双重人格来解释他的行为,毕竟一个能打造出水下潜艇又几乎完美的人不可能有精神问题,在我看来,他好比似古代的侠盗,仇恨富人、保护穷人。在文中并没有确切写出他这样做的动机,但有千丝万缕的线索,一千个人会有一千个不同的理解。

在写人物的同时,《海底两万里》也描绘了栩栩如生的景色,巨大的珊瑚森林、恐怖的大王乌贼……这不都是我们的幻想吗?海底是如此的美丽,现在有些人却不断地往里倾倒垃圾,再这样下去,海底终有一天会堆成垃圾山,这让人是如此地心痛!

我觉得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想象基于科学,科学又加想象。虽然作者的经历是假的,但精确的数据和地理位置给人乱真的感受。尼摩船长用海底的纤维制底,用电能制成威力巨大的子弹,他船上的设施全部都是大海的产物,虽然目前的科技水平达不到那样,但总令人不能不信。

总之,这是一本优秀的科幻小说,画面描写生动、人物刻画深刻、内容蕴含哲理,令人掩卷之余还有无穷的回味。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题目怎么写新颖(篇二)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本名著是凡尔纳叙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旅行的所见所闻!

这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他(阿龙纳斯)接受了邀请并参加捕捉行动,在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

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径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和水中奇异景象。

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是,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主人翁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精心研究、设计、建造了这只独角鲸大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他与潜水船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好像这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唯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搜寻自由,又对自己孤僻的生活感到悲痛。在这孤独的生涯中他巧遇了阿龙纳斯并与他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事件。

下部第三章一颗价值千万法郎的珍珠:这一章叙述尼摩船长,啊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在收集珍珠时发现一位印度采珠人遭到黑鲨的袭击,幸亏尼摩船长以无以匹比的勇敢和尼德?兰对鲨鱼身体结构的熟识,用鱼叉刺中鲨鱼的心脏而完结生命为告终。在细节可以看出尼摩船长他,作为逃到海底的人类种族代表之一,而对人类表现出无私的奉献精神。不管他平时嘴上怎么说,但这个奇怪的人善良之心至今还未完全泯灭。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题目怎么写新颖(篇三)

旭日东升,巨大的鲸开始了游弋,凶猛的鲨在追逐,尼摩的鹦鹉螺号在海浪中乘风破浪……《海底两万里》仿佛把我带入了一个崭新的科学殿堂,让我远离烦杂,沉下心来品味。

作者凡尔纳全书使用第一人称,以阿罗纳克斯教授的视角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充满未知、充满求知的“海底世界”。本书讲述了“我”受邀带着仆人龚赛伊参加捕杀“海怪”,却意外遭袭落入海中,与尼德.兰被“海怪”鹦鹉螺号的艇长尼摩救出,经历了十个月不到的旅行。在一次大旋涡中,我、龚赛伊和尼德.兰三人获救,尼摩艇长及其鹦鹉螺号却下落不明。

一边阅读,我的脑中一边浮现着一张张执着的画面:在尼德.兰准备离开之时,教授百般犹豫自己的海底研究,不甘放弃揭开海洋神秘的面纱,每当碰到鱼群,龚赛伊便痴迷地为它们分门别类,在分类中不断探求,开扩自己的人生履历。尼摩艇长在鹦鹉螺号中设置了博物馆、标本展,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深究海底两万里之无限奥秘。

哥白尼说过:“勇于探索真理是人的天职。”不光在科学中,在生活里的每件小事,在学习上的每个问题,都值得我们去不断发现,追寻。

意大利的伽利略就如同书中那样,充满了对未知事物的探寻。在伽利略之前,亚力士多德认为物体下落快慢是不一样的,多年来人们对此深信不疑。读后感·可伽利略却对此提出质疑,并在比萨斜塔亲自实施实验,证明了它们几乎同时落地,也揭开了落体的秘密。是啊,真理胜于雄辨!

思绪又飘向了烈日炎炎的那个午后,小牛顿在苹果树下打瞌睡,突然,一颗苹果砸在了他的头上,于是,他便琢磨者为什么苹果不落在天上而掉在地上?长大后,牛顿重新开始展开探索这个问题,终子找到。于是,他发现了万有引力。

细细回想自己,面对那些简单的小问题,要么就是问别人,要么,就是问“度娘”。没有尼摩艇长的无所畏惧,没有牛顿的执着不舍。原来,探索使人变得疯狂,探索使人走进了另一个世界,蔚蓝的深邃,阳光的闪烁,我又被拉入《海底两万的世界》中去了。或许,勇于探索真理,真的,会让人美好吧。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题目怎么写新颖(篇四)

今天我很荣幸地读完了这本奇妙的著作,我承认读着读着好像身临其境,有种奇妙的感觉,我想象着自己也在那只船上,感觉太奇妙了!

这本书讲述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直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了追捕,在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不幸落水,他好不容易地和忠实的仆人——康赛尔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却发现这怪物其实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船的设计及建造者都是船长——尼摩,这艘船分内、外两层,内层都是钢铁制造,内层与外层靠T形的钢铁支撑,所以非常坚硬。不过,里面的空气也需要更换,潜水船可以下降到几千米深的海底去,非常神奇。在船长尼摩的邀请下,阿龙纳斯和仆人一起进行了奇妙的海底之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途中他们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这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旅途,“我”或许在旅途中看到了太多的珍品,或许长大了不少,而尼摩船长则是一个古怪的人,他对海洋的热爱就像父亲对儿子的爱一样。一个人有这么强烈的情感实在令我佩服。同时,我也很佩服阿龙纳斯,他那义无反顾的献身科学研究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潜水船上的人,都不吃陆地上的食物,也不和外界有任何联系,就连他们的衣服、食物都来自海洋,但仍旧可以生活的很好,他们的坟墓也在海洋中,在珊瑚王国里。文章中,在埋葬了他们其中的一位船员后,尼摩船长说了这样一句话:“不受鲨鱼和人的欺负。”这句话很冷淡,但却值得人们揣测,也值得我们仔细琢磨。为什么不受人的欺负?这或许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我们应该问自己:自己有那么令人讨厌吗?

我也在思索这个疑惑的问题,但还没有准确的答案。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题目怎么写新颖(篇五)

在读完《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后,我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世界;一个由作者儒勒·凡尔纳创造的神奇的海底世界。

本书有一个非常令人惊讶的地方,那就是书中所写的很多内容,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能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出现。

在本书的背景下,凡尔纳却能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更有美国在冷战时期制造出的第一艘核动力潜水艇以鹦鹉螺号命名,这是怎样的预见力?

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均已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阅读本书时,我觉得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异景观。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财宝等等。

书中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并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而危害人类自身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动物,谴责滥杀滥捕的做法。这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摄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心灵的更大收获。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作者同时告诫了人们诸多道理。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主人公的历险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从自然科学中有更大的收获。

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所以,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我们要学习作者的精神,以科学的态度来大胆地探索这个世界!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题目怎么写新颖(篇六)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小说,一本科幻小说,是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虽然在当时已是登峰造极之作,但现在看来还有很多的bug,那些难的我也就不讲了,我就讲一个很浅的吧!

在全书中,作者不止一次地提出一件事,就是大厅的两侧可以打开,从里面的玻璃板能观察到外面,甚至在3000米深的水下也能打开,这么逆天的玻璃能承受多大的力,为什么说它是一个显而易见的bug?且听我慢慢道来。

我们要发现这个bug,首先要明白一条物理学定理:压力=大气压力十(密度×重力加速度深度)说实话,当它只在海下1500米处的位置压强大约2609磅的力钢铁都受不了,何况玻璃!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来给大家解读一下这条公式:水的压力是从水面开始计算的,若深度为0,则你只承受大气压力,水的密度(1*103KG/m3)重力功速度代表的是单位水量,再乘以深度,等式右边的第二项表示的是单位面积水的重量,边就是水的压强,照这么计算,水下200米处就有20个大气压强那么大的压力,我这么解释总能听懂了吧!

最后,我再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它是一本科幻小说,就是那些高大上的东西都是编的,不要当真,这只是一本小说。不过作为当时连潜水艇没有年代的作品,他还是能给当时以至于现在的人们带来极大震撼的。

读小故事大道理的感悟收藏六篇


一个故事,有时候就是一个世界的缩影,就是祖辈们的前车之鉴,就像曲突徒薪的故事告诉我们的一样:预防重于治疗,能防患于未然之前,更胜于治乱于已成之后。不知道你在看完《小故事大道理》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小故事大道理的感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读小故事大道理的感悟(篇一)

昨天,我读了《小故事中的大道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年迈的祖父和孙子》这个故事。

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个老人,因为年纪大了,常常把饭菜洒的满处都是,所以老人的儿子和儿媳就非常厌恶老人。他们整天对老人呼来喝去,不是打就是骂,而且用一个破木碗给老人盛饭。老人很伤心,但他很喜欢四岁的小孙子,没事就和小孙子说话、聊天,小孙子也非常爱和蔼可亲的爷爷。

过了一段时间,小孙子给自己的爸爸妈妈做了一个小木碗,等他长大后要用这个木碗给他的爸爸妈妈盛饭。老人的儿子和儿媳后悔那样对待老人,他们没有想到他们的行为会对孩子产生这样大的影响。他们赶紧把老人搀回了屋里,从此开始善待老人。从这个故事我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我们一定要学会感恩咱们的父母,孝顺他们,他们把咱们从小拉扯到大,吃苦受累,却不求回报,善待父母就等于善待自己。

如果想让别人厚待你,那你就应该先用同等的方式善待别人。

读小故事大道理的感悟(篇二)

最近,我读了本名叫《小故事大道理》得书,这本书讲了一个有一个的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蕴含着一个道理。

其中有个故事是兔子赛跑的故事。在一座森林理,住着很多小动物。这一天,兔子家族召开了赛跑比赛。几百只兔子都要进行比赛,一声号令,只见所有的兔子跟离弦的箭似的嗖的一声跑了出去,你追我赶,互不相让,热闹极了。经过一场激烈的比赛,结果终于出来了,一只小白兔遥遥领先,得到了冠军,很多小兔子都想拜它为师,小白兔就开始骄傲起来,他每天早上都不起床锻炼,慢慢的变胖了。第二年春天比赛,小白兔因为太胖,跑不快了,得了个倒数第一。小白兔由于太骄傲自满。从冠军的位置推到了倒数第一。

读完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它教育我们不论干什么都不要骄傲,不然慢慢的就会落后的。这本书还让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也培养了自己的阅读能力,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呀。

读小故事大道理的感悟(篇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汇聚了好多故事,但别看都是些小故事,可都蕴含非常深刻的大道理。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所折射出来的道理,也许会改变你的一生。

这本书分为做人的道理和做事的哲理,一共有200多个故事。每个故事我印象都非常深刻。正如书上所说,“做人做事是一门独特的艺术,同样也是一门丰富的学问。它涉及生活中的各个方面,甚至可以说它无所不包,无所不容”。

这本书上有一段话让我刻骨铭心,“做人是处事的根本,是形象塑造,自我提升,人际关系的综合体现。做事是持之以恒,战胜逆境迈向事业辉煌和成功的关键所在。在日常生活中,做人和做事经常互相渗透,密切相融的。学会了做人,自然会牵动事业的发展和腾飞;学会了做事,同样反过来对做人有所裨益。两者互为促进,相得益彰”。

这本书是我的最爱,我已经反复读了四五遍,但还是百看不厌,深深被它的魅力所吸引。所以我推荐这本书。

读小故事大道理的感悟(篇四)

朋友们,你们阅读过《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吗?光听书名就能猜测到它是一本包含许多知识、内容丰富而且让我们能懂得许多深刻的道理的一本好书。的确,我在这本书里看过许多故事,都含有一定的道理,其中,《希望之弦》这篇故事我记忆犹新、紧记在心。

《希望之弦》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盲琴师他在街边拉琴卖艺乞讨,可是,他一天根本得不到别人的施舍,最后他想不开想自杀时,有个人看见后,便马上阻止,安慰他,问他为什么自杀,那人听了他的事迹后,也十分可怜他。那人给了他一张药方,说:“只要你拉琴给人们听,拉断一万根琴弦后,再打开药方,药方里有着让你能看见的药方

。之后,他四处流浪,到哪就给哪拉琴,在流浪时,他还收了一位徒弟,这位徒弟也是盲人,也很喜欢拉琴。在拉完一万根琴弦后,他找了个人帮他看药方里写了什么,看的那个人说:“这张药方上一个字也没写。”就在这时,他知道了能让他看见药方的药方就是:希望。这是一篇多么令人深刻的故事啊!而生活中的一些人却整天无所事事。有的人虽然残疾,但是他们有着希望,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补充自己的不足。

通过阅读书本,我深深懂得: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书籍是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读书的重要意义更是不言而喻的。它能够育德、励志、启智、明理,是我们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读小故事大道理的感悟(篇五)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本书,有几本书印象特别深刻,其中一本就是《小故事大道理》,这是一本能够让我们知道很多道理的书,书里面有很多的小故事,其中有篇叫《学习害怕》的故事我很喜欢,故事中讲了一个小男孩,什么困难都不怕,一人住中传说中的“魔宫”,独自战胜了“恶魔”,最后因为勇敢被国王选中,娶到了公主。这个是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一个困难是克服不了的,只要我们有恒心,就一定会到达到你想要到的彼岸。这不由让我想起刚上小学的时候,因为害怕新的环境,经常的哭鼻子,现在想想,那些所谓的困难都变的很简单,主要是因为心里害怕。快要上三年级了,我要争取赶走“害怕”,坚持不懈的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勇往直前,取得更大的进步。

还有一篇叫《笨孩子》的故事,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被哥哥们称作“笨孩子”的小男孩,他不但非常的善良,还很勇敢,克服了一个一个困难,救出了小公主,最后和小公主结婚并继承了王位,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人终归有好报,当我们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在帮助我们自己,所以我们要善待周围的人,总有一天你也会因为自己的善心而收获到意想不到的惊喜。新学期就要到了,我即将升入三年级,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不但要克服困难,赶走“害怕”,还要向“笨孩子”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心地善良的好孩子。

读小故事大道理的感悟(篇六)

最近我读了本名叫《小故事大道理》的书,这里面有许多短小精炼的故事,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于指导我们如何为人处世很有意义。

在这书中,我读了很多则故事,但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叫《最勇敢的人》。里面的道理让人受益匪浅。

故事的内容这样的:战国时代,在齐国有一个无名小镇,镇上住着两个自称是全世界最勇敢的人,他们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有一天,他们碰巧去了同一家酒楼喝酒,寒暄了一番后,便坐下喝酒。一个“最勇敢”的人提议:“老兄,光是这样喝酒不吃肉也不是滋味,我到市场买些肉,叫这店小二拿去煮,煮好了蘸酱和着吃。”可是另一个“最勇敢”的人却提议割自己的肉来吃,两者不甘示弱,最终,两者流血过多,死去了。

这则故事让我不禁想起最近看到的一则新闻:有两个男生是初中生,因为看不惯别人的性格、课堂上的表现,于是,两个人比谁是最厉害的人。因为一直都比不下去,一个男生建议比谁能自杀,另一个男生为了不输给那个男生,于是……各自拿起刀自杀。

啊,多么宝贵的生命啊!就这样白白浪费了白白糟蹋了!让大家悲痛不已,尤其是他们的父母,撕心裂肺的痛啊!

哎,这则故事和这则新闻,都告诉了我们一个重要的道理:勇敢本是一种优良的品质,它能够帮助人们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危险和困难,取得成功。但是勇敢并不等于盲目的逞勇斗狠,将大好的时光精力乃至生命,浪费在无谓的事物上。

这则故事虽然小,但是却让人受益匪浅,真正的勇敢不单是要勇于面对,还要学会理智的退让,避开无意义的争执和威胁。所以我不能做出如此盲目的事情,我要做个理智的人来告诫自己。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精选六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您也许正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篇一)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步入老年的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在经过邮轮上最初的彻夜长谈后,决定不再隐藏自己,勇敢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刻。

即便年事已高,依然可以抛开非议,迎接新的爱情,没有比这更酷的事情了。纵然会面临对死亡的担心,但爱情也会因在历经沧桑后而更加勇敢无畏,奋不顾身。

不过如果他们的重新结合是以偶然相遇为契机,而非是出于阿里萨的多年单方面坚持,或许更现实也更合理。但不管契机如何,老年后的他们不是多年前的旧情复燃,而是对彼此有了重新认识,爱上的是当下的对方而不是回忆里的对方。

看了这本书觉得对爱情到底是什么更加困惑,作者的观点是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年轻时的冲动不是爱情,费尔米娜和乌尔比诺多年的陪伴也不是爱情,阿里萨和他的多个地下情妇是爱情但他自己却未曾察觉...

不过书中出现的感情是爱情与否只是作者定义的,本来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多重因素混杂其中的,除去最初的荷尔蒙作祟,剩下的谁又说的清呢。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篇二)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篇三)

我都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

很可笑,像宿命一般。五月份遇到初恋,被多巴胺洗脑的六、七月,我们交换书单时,他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看了个开头,觉得冗长啰嗦,便放下了,想着以后再看。这一放,就捱到了分手。漫长的冬天紧随着他的离开而到来,带给我的寒意甚于往常。我感觉自己似乎从未走进他心里。后知后觉般开始想要探究他,怀着无比急切的心情,在一个雨夜甚有仪式感地读完了整本书。

怀揣着对他的探究,我几乎是一边读、一边在揣测他读这本书的心情。他将自己代入了男主角吗?他是否也有一个深藏心底、未能得到的初恋?哪些句子唤起了他的共鸣?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史,并对此讳莫如深,如今的他对待爱情是什么态度呢?是不是也和故事里的男主一样曾经沧海,此后遇到的人都是替代品?那么我呢,从结果来看,我是否也成了那些众多的“过客”之一呢……

无从知晓。

那么好吧,我只能一知半解地谈谈对这本书的感受。因为夹杂着他带给我的感受,所以并不能客观。

整体框架并没有什么新意。概括来讲,就是穷小子爱上了白富美,并且未能免俗地始于一见钟情,碍于门第无法如愿,从此开始了漫长等待。女神嫁给了地位相当的医生,他历经千帆、却终身未娶。终于熬到医生去世,在年迈昏昏时,抱得迟暮美人归。

我不太喜欢这个故事,也并不觉得有何伟大之处。Maybe男性作者心中都有一个逆袭、迎娶白富美的梦想吧。看的过程中不断让我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随即又想起初恋的微信名“withinandwithout”,有趣的是,当初他添加我,问候的第一句话便是“i’mwithinandwithout”。显然他是看过《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且很有感触的,那么想必,他一定是对此类主题深有共鸣。

该怎么描述呢?我试图换位思考,将自己转换为男性角色。可能是一种延迟带来的满足感,一种类似复仇的快感。在籍籍无名的年轻时代遇到高不可攀的女神,心驰神往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落入别的有钱有权的男人的怀抱。自卑、愤怒、不甘、懦弱、羞怯、嫉妒、占有欲……所有这一切凝成一股向上的力量,让他无比渴望追逐财富、权力、名声,他并不认为这是女神贪慕虚荣、意志力薄弱、对爱情不够忠贞,反而认为这是现实教给他们的第一课,默认这是世界运行的法则——只有拥有相当的地位,才配获得拥有爱情的权利。“花冠女神”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如同盖茨比的那束绿光,吸引着他不断向上攀登、攀登,并且自我感动、自我陶醉,在无数个为之努力的日日夜夜里,尽管他们可能不曾一刻放弃与其他异性的欢愉,但依然认为自己孤独、长情又可怜。

不同的是,盖茨比的黛西更为脆弱肤浅,或者说,纯粹。她是那么的利己,可以短暂地感动于盖茨比为她打造的梦境,但当意识到危险来临,会毫不犹豫地抛弃那些负累。可怜的盖茨比花费巨大心力不过是刚刚拿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券,而那个上流社会却是黛西和她的丈夫与生俱来就属于的那个世界。说到这,又让我想起若干年前《读者》上的某篇知名文章,大概是“我花了多少年才和你们坐在一起喝咖啡”,真是可悲。出身没得选,所以穷小子们对女神的渴慕或多或少夹杂着某种补偿心理,通过征服女神来弥补年少时期内心自卑的缺失感。

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吗?我不清楚。并且就《霍乱》这本书而言,我真的感受不到女主角有任何可爱之处,除了美貌,以及她高于男主的出身天然为她加的光环。又或许这两点已经足够?因为我读完觉得她性格平平,才智也一般。也有可能正是因为没有朝夕相处,男主角才能一直保持自己对她的爱吧,’cause距离产生美,有多少心动爱侣是在琐碎生活中归于平淡、相看两厌的?男主这种被迫分离,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幸运,至少保证了”人生若只如初见“,因此女神可以一直是他初见时的那个”花冠女神“,根本没有发现彼此缺点的机会。也因此暮年相遇对他们来讲可能是最好的结局,因为留给两人的时间实在不多,近乎须臾。而倘若中途结伴,漫长的岁月中肯定还是会彼此消耗——纵然道德严谨如医生也在婚姻生活中出轨,寻求过别的刺激。哈哈,从这个角度来解读,一切就变的陡然现实起来,毫无浪漫可言了。

老实说,我也习惯暗恋,喜欢上的都是想象中的对方。年少时翻来覆去地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真实地上演过长达几年的暗恋,totally被自己的伟大长情感动,对方一无所知。结局自然是惨淡收场了。不过我由此获得的经验是,暗恋说到底是自怜、自恋,你爱上的也不是真实的对方,而是陶醉在这种状态中的自己,满足自己的表演欲,一个长情而得不到回应的角色,悲剧又迷人。

后来我便一直警惕,告诫自己这实在不利于获得幸福,再一次差点要跌入这种单方面的表演欲中时,我脑中的弦陡然绷紧,也坚决地及时止损了。再往后便是遇到初恋。初见他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最终被他的温柔坚定打动(后来发现可能也只是某种表演吧),终于决定投入一段真实的恋爱。但相处过程中还是犯了错误,将我的理想型“mrdarcy”强加给他,在发现他并不匹配时感到失落,但又一次次不由自主地去美化他,然后又提醒自己,我不能这样下去,他是他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完美对象……反复交替啊,我可能真的不会爱人,太累了。回头像隔世一笑便算。遗憾的爱才是难忘怀的吧。

诶,明明是想分析他的心理,去证明他的虚伪,结果倒变成自我剖析、检讨了。呵呵,这段感情真的太莫名。不过很有可能还是我自己的过分解读。anyway,也许对于追寻爱情的人来说,在一起意味着结束,而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至少保证TA在你心中的绝对完美,而这完美会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刻骨铭心。用喜欢的一段歌词结束吧,“并未在一起亦无从离弃,不用沦为伴侣,别寻是惹非,随时能欢喜亦随时嫌弃,这样遗憾或者更完美”。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篇五)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篇六)

我觉得真是一本被书名局限到了的名著。因为它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由一个人的爱情穿插起来,可是,在这本书里,如果只关注爱情、只研究爱情,那真的是太肤浅了,也偏离了路径。

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加西亚不是在写爱情,而是在写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孤独,或者说他是以爱情为媒介来表达一个人一生的孤独感,一个人一生的无望之路。

在这本书里,我真的感觉不到任何深刻、美妙的爱恋,包括阿里萨。我只感到每个人终其一生的孤独,刻骨铭心的孤独。

医生爱不爱费尔明哪呢?一个临终的时候对你深情说“你永远不知道我有多爱你”的人,你能说他不爱吗?可是他却婚内出轨,而且是那么炙热,那是对费尔明哪从未有过的感觉。可是,他选择了回归,回归到一个合适的人的身边,心灵孤寂的过一生。

费尔明娜爱不爱医生呢?谈不到爱,起码是习惯、是合适的,她对多年的婚姻是感到满意的。她嫁给医生从来就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条件合适。但是,她对婚姻是满意的,并且从未想到过阿里萨,她亦孤独。

在这样的婚姻里,双方都满意,却又都感到心灵上的孤独,也都因为孤独而酝酿着潜藏的愤怒,这种愤怒终于在老年时爆发了。只因一块肥皂是否摆放在浴室里,两人产生了最大的婚姻危机,差一点分开。最后,却又都委屈着自己,又继续着心灵上的孤独之旅。

费尔明娜爱年轻时的阿里萨吗?也不爱。阿里萨对她而言不过是个幻想,破灭了也就算了。婚姻多年中,她从未想起过阿里萨和她的爱情。

阿里萨爱年轻时的费尔明娜吗?爱,对他而言,费尔明娜是他不可求得的理想。他爱后来的费尔明娜吗?有爱,可是,更多的是一种执着,费尔明娜是他对生活的追求,是理想,如果,他放弃了费尔明娜,那么,他的人生似乎也就没有了目标,没有了意义。就类似于盖茨比对黛西的感情一样,不过是一种感情的寄托和幻想罢了。你当然可以说这是爱情,可是,我到觉得他只是把费尔明娜当作精神支柱而已,他没那么爱她,他之所以表现的那么爱她,只是为了用她作为理想,支持自己走下去。有了费尔明娜这个理想的符号,他便觉得自己的灵魂不是孤独的,是可以通过得到一个人的爱情而得到慰藉的。他一直走在解决孤独,寻求慰藉的路上。而那些露水姻缘们,只是身体的欲望,只要有费尔明娜这一理想,他的心灵就有机会摆脱孤独,获得救赎。

阿里萨是全书里唯一一个为摆脱心灵的孤独而努力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追理想中的费尔明娜,在摆脱孤独的路上前进。但是,医生和费尔明娜都因为要屈服于现实,而抛弃能慰藉自己心灵让自己摆脱孤独的人。

最后,医生意外死亡,让阿里萨有了机会再次追求费尔明娜,并且成功了,他的心灵终于得到了慰藉,有了陪伴,似乎不再孤独了。可是,他们的爱情得不到理解,或者说他们的人生、他们摆脱孤独获得救赎的方式得不到世人的理解,于是,只能挂起霍乱的黄旗,漂泊于海上,永不停泊上岸。他们终于用这样一种孤独、绝望的方式摆脱了世间的一切,获得了心灵上永恒的陪伴,摆脱了那刻入人骨髓的孤独绝望之感。

读完这一切,你还觉得这本书写得不好吗?还觉得不能理解吗?

加西亚不论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百年孤独》,都写着这种人生的孤独与绝望,他没有直接写,却在全文中弥漫着这些气氛,这就是他的伟大之处,也是我喜欢他的地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六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这个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二)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三)

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只知索取的爱和只知付出的爱,前者与后者可以是互相独立的事件,也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对象,但大多数时候,两者无法互相取代。

即,肉体之爱无法替代灵魂之爱。

肉体之爱自然不是唯一的,他对费尔明娜的爱居然一次都没被他那622个情人取代。

不过,灵魂之爱也同样不是唯一的——在得知那个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地心如刀绞。因为他,爱那个女生,爱她本身,爱她的肉体,也爱她的灵魂。

可,灵魂之爱其实也无法完全抹杀肉体之爱。

即使已经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他还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那个不记得脸,连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的,那个女人。

但,肉体之爱与肉体之爱之间,是可以替代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这辈子睡了622个人。只是到终于看清无法用肉体之爱替代灵魂之爱时,才放弃了结识新的情人的做法。

最终,灵魂之爱与灵魂之爱之间,却无法轻易替代。

虽然他对那个女学生也有着发自内心的灵魂之爱,但比起他坚持了五十多年的爱情事业,还是选择坚持完成后者。

女学生为什么要自杀呢?并不简单因为她被抛弃了,而是她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打字机——知晓了那段他心底的秘密,他对费尔明娜坚持到底的灵魂之爱成了女学生的绝望死海。

爱情本质上是利他的,这是一种自我奉献的精神。因为惊人地无私,所以毋容置疑地伟大。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来没有和莱昂娜.卡西亚妮发生过关系,但,她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因为——她是为了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为了帮助他取得胜利,而默默帮他扫清障碍,却从未要求回报。她不需要回报,她已经做了她最想做的事。

人人都说,只要活得够久,就能学会"爱自己"。歌德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借长者的口,批判了这种观点。当你长大了,一定会有人来告诉你,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偏偏要告诉你,只会爱自己的人,自以为自己已经变强大了,其实只不过失去了那份勇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勇气。

这份勇气,可以战胜情敌,可以战胜衰老,也可以战胜死亡。

这份勇气,值得获得一句惊叹——

"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五)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六)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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