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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参考]失落的一角读书笔记摘抄(610字)

发表时间:2022-07-09

失落的一角读书笔记摘抄。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读后感参考]失落的一角读书笔记摘抄(610字)”,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失落的一角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一个冬日的下午,我饶有兴致地读了一本书《失落的一角》 。

内容是这样的:一个角,它不快乐,因为它缺了一角,所以它动身去寻扎它失落的角。它一边滚动,一边唱歌,有时在太阳底下暴晒,但接着又淋了场雨,有时被冰雪冻僵,但又暖了过来,因为它缺了一角,所以它滚不太快,可以停下来,和虫儿说话,闻闻花香,有时超过一只甲虫,甲虫又超过了它,这是它最美好的时光。这样不停地滚着,飘过大海,穿过沼泽,丛林。上山,下山。

终于有一天,它找到了它失落的一角,当它完美无缺时,它滚得快了起来,它从来没有这样快过,快得不能停下来和虫儿说话,不能闻闻花香,蝴蝶无法停在它的身上,快得连歌也唱不完整了。于是,它扔下那个角,唱着歌:“哦……我要去寻找我那失落的一角”,慢慢向前滚动。

看这本书时,我一边看,一边不住地笑,怎么有这么有意思的书啊,我太喜欢了。看完之后,我忍不住还在不断回味,故事很简单,却似乎告诉我们很多很多。其实,每个人都不完美,每个人都是一个失落了一角的圆,当我们孜孜不倦地追求完美时,也许,我们失去了更多。虽然我们缺失了一角,但是我们也会因此得到许多。所以,不必为自己人生中的缺憾而烦恼,珍惜拥有的一切,做一个快乐的不完美的圆。

失落的一角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一个缺了一个角的圆,它并不快乐,要去寻找它失落的一角。它不远万里,历经千难万险,终于找到了合适自己的一角,它十分得高兴,现在它门组成了一个圆,它越滚越快,现在它可以唱快乐歌了。可它却发现它虽然完整了,可是它却唱不了歌了。它明白了:我可能是某个人的,但同时,我又是我自己的。于是,它轻轻得放下那一角,慢慢地往前滚动,它很快乐。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我们有可能是某个人的,但能肯定的是,我们又是我们自己的。不要因为什么而把自己独特的好的一面改变,只要坚信自己,就会有收获。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大名鼎鼎的判官,名叫包青天。这一天,包公和随从一起来到官府门前,准备进行交接,只见县衙被一大群人围得水泄不通,便上去询问,这才知道:人们都是来告状的,可因为没有小费付给看门的衙役,就不能进去告状,百姓就只好把苦水往肚子里咽。包公进了衙门,听了别人的解释才明白:原来每个地方的县衙都是如此。可包公不忍看见百姓没有一个说理的地儿,就派人在衙门前摆了个大鼓,只要百姓有难,就可以击鼓鸣冤,然后立刻升堂审案。这一做法,赢得了百姓对他的信任与爱戴。

失落的一角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一、书名:失落的一角

二、作者:谢尔.希尔弗斯坦

三、译者:钟文书

四、出版社:xx社

五、出版日期:二千年八月十五日

六、大意:

一个小圆因为缺了一角而不快乐,为了补上那一个缺口,它决定出发去寻找它那失落的一角。一路上,它必须忍受日晒雨淋及冰冻,因为缺了一角跑不快,它可以停下来和小虫聊天,闻花香,和甲虫比赛。有时,它要上山下海,穿过沼泽和丛林,全都是为了寻得那一角而努力。它在路途中也找到了各式各样的角,最后好不容易找到了最适合的,但却因为那一角,而无法顾虑到其他事情,造成它的不快乐,最后它仍然放掉了那一角,从容离去。

七、心得:

《失落的一角》是本简单明了、易读的书,它并没有丰富的色彩,也没有长篇大论,却含有深远的意义。

小圆的故事就像是人做事的心态。小圆最后出乎意外的放弃梦想而去追寻快乐,令我百思不解,或许小圆已经懂得追求自己最需要的事物。许多人为了达成自己的梦想而不惜放弃周遭快乐的事,忍受着痛苦,我们应该要寻找最适合、让自己最快乐的生活,而不是一味的追寻不适合自己的目标。

一个有缺口的杯子,另外一面仍然是圆的。换个角度看事情,说不定缺点也能带给自己快乐喔!

失落的一角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圆”,一个十分完美的汉字。但是“圆”,真的完美吗?它真的没有缺陷吗?《失落的一角》给了我一份深思。

《失落的一角》是一个绘本,它简洁的背后,却蕴藏着很深的道理。从前,有一个圆,它缺了一角,很不快乐,所以,它动身去找它那失落的一角。它欢快地唱着歌,上路了,它面临着风吹雨打,严寒酷暑,但它从不退缩。因为缺了一角它滚得不快,所以它滚累了就停下来和虫儿说说话,或者闻闻花香,有时它和甲虫赛跑,这是它最美好的时光。最终,它终于找到了那个它期盼已久的角,它兴奋得难以用语言形容。正是因为它不上了一角,它再也昌不了好听的歌,再也不能和它的朋友一起玩耍,它不再快乐,于是,它放下这个角,下定决心追寻下一个目标……

这时,圆才明白凡事是不可能十全十美,外表完美,内心却不一定快乐,有时候“放下”便才能使人轻松。

如缺失一角的圆一样,我也感受到“放下”的快乐。周末的一天,我在街上走着,远远看见在不远的草丛中有一张皱巴巴的50元钱,我急忙捡起来,拿着钱就跑,跑出几步,我放慢了脚步,心里忐忑不安,好像有许多人看着我,他们的目光是那么严肃。我想:这可怎么办?这时,前面有一个男孩一边哭泣,一边四处找着什么,我不由自主地跑过去,关心问:“小弟弟,你怎么了?”他抽噎着说:“妈妈让我买盐,结果我把钱丢了。”看见他哭得是那样伤心,我心中那微弱的私心被攻破,毫不犹豫地把钱拿出来,问他:“你看看,是不是你的钱。”他惊奇地看着我,急忙点点头,眼中还带着泪花,“这就是我的钱。”他急迫地喊叫着。我把钱递给了他,看着他蹦蹦跳跳离去的背影,我的心里洋溢着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感,心像刚出笼的小鸟,飞向自由的天地,钱找到了主人,我没有拥有这张并不属于我的钱,但是我心里一块沉重的石头落地了,心中无比轻松。

“放下”重负,也许自己会缺失一些,但是换来了内心的平静与快乐,何乐而不为呢?

失落的一角读书笔记摘抄(篇五)

人生,可以由自己改变!这是我看了《失落的一角遇见大圆满》的一些心得体会。这是一本绘本,在简单朴实的插图和浅显易懂的文中,充满着人生哲理,让人回味无穷。

《失落的一角遇见大圆满》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失落的一角等待着有人过来把它带走,来了许多个圆,却没有一个是合适的。有一天,它遇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大圆满。大圆满告诉它,可以靠自己滚动起来。失落的一角将信将疑,思考了好长一段时间后,它靠自己站了起来,却又重重倒下。它再起来,再倒下……向前挪动……渐渐地,它的尖角开始磨掉,形状也变了。后来,它不再重重倒下,开始颠簸前行……开始一蹦一蹦……开始自由滚动……它不知自己身在何方,它并不在意,心中只有一个信念——一直向前!

是啊,失落的一角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了我们,一切的一切都是可以靠自己改变的,也许过程并不那么顺利!这让我想到了牛顿,孩子时的他成绩在班里是次等,最后经过自己的努力发现了万有引力。爱因斯坦小时候功课也不好,老师曾怀疑他的智商,最后他却提出了相对论。爱迪生见母鸡孵蛋他也孵,这听起来像个笑话。只上了三个月学他就被老师认为是低能儿退了回去,最后却凭自己的勤奋努力发明了电灯泡……他们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神童”、“天才”,他们都是靠自己的努力,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走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谁说我们比不过他们?谁说我们没他们厉害?只要我们努力,只要我们对自己有信心,只要我们有一股子劲想要超越别人!也许我们先天比不过他人,但我们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来弥补,人生,可以由自己改变!我们不能控制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增加它的宽度和高度来扩大它的容积,使人生更加丰富多彩!也许,这过程是痛苦的,但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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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参考] 小学读书笔记其一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参考] 小学读书笔记其一”,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接上回读,慢慢地,读到这一节,可以很老实地说,我是一个十分缺乏信心的人,对危险、困难总希望它可以不用自己去做而化解或总抱着“躲一次算一次”的心态去面对困难。

看完这一节,觉得自己属于中等生。作者是一位颇有名气的演讲老师,上午来的是一所较差的学校的学生,而下午是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上午和下午来的学生都是相反坐的大会堂的,上午来的学生都聚集在会堂后面,前面反而空出来;而下午来的学生则是前面坐的满满的,后排却没有人坐。作者觉得这不是偶然的,我觉得是必然的,那是因为上午来的学生对自己缺乏信心,怕坐在前面老师提问自己,他们习惯把自己当作平常人,哪人多就往哪凑,生怕自己显得与众不同;而下午来的同学之所以能进入重点中学,敢于往前排坐,对自己充满了信心。这只是一件小事,足以说明信心对于学习成功的重要性。而我说我是中等生,因为我有时敢于面对困难,有信心去应付,但有时候却退避三舍,没有信心。

什么东西让人缺乏信心呢,就是遇到困难你不去勇敢地战胜它,面对危险,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战胜它,危险将会因为你的逃避而增加,将因为你的挑战而减少。对成功缺乏信心,唯一的办法就是去尽全力获得成功,信心将因为你的挑战而增加,将因为你的放弃而减少。我希望我能慢慢往前走,成功充满信心的人,因为充满信心而令学习往前跨进一步!

读后感参考: 拿破仑传读书笔记(篇一)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读后感参考: 拿破仑传读书笔记(篇一)”,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出生于没落中产的科西嘉青年,怀揣着光荣与梦想,功勋卓著的他一步步走向了法国的王位,直至权利的至尊。他曾经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么究竟是什么成就了他,铸就了他?且打开《拿破仑传》,感受这位传奇将领、皇帝的传奇一生。

应该说,拿破仑的一生,都在书写着“磅礴”、“恢弘”和“大气”。他的成就,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都是极其辉煌的。

但是说到底,一切的物质成就终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飘然远去。我想,拿破仑之所以至今仍拥有强大号召力的重要原因,便是他精神上的某种特质,换句话说,是他出众的人格魅力。“一个人应养成信赖自己的习惯,即使在最危急的时候,也要相信自己的勇敢与毅力”、“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不可能只在庸人的词典里才有”、“人生之光荣,不在永不失败,而在能屡扑屡起”、“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为政之道就是勇往直前,有进无退”。这些都是拿破仑的语录,而他正是这些话的最好实践者。叔本华曾将人分成流星、行星、恒星三类,拿破仑一定属于第三类。恒星坚守着太空,闪着自己的光芒,它属于全宇宙。那么拿破仑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他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来的光芒,经久不息,他属于全人类,属于全世界。

或许天妒其才,他终被囚于圣赫勒拿岛。他已经倦了,他完成了他的任务,他可以用死来结束他壮烈的一生了。就这样,一头雄狮倒下了,伴着暴风雨,就像他来时那般壮美,他去得凄美,却也动人。但他的雄魂永远吸引着世人,他的神秘永远留给后人。

一个人凭借自信和勇气,凭借激情和努力,凭借知识和能力,为了光荣与梦想,就像拿破仑那样,又有什么可以横亘在他面前呢?循着伟人的脚步,我们何惧前行!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教你写读后感: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大全六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教你写读后感: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大全六篇”,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欺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水浒传》的一百零八好汉的都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最近,我看了《水浒传》一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非武松莫属了。

武松来到了阳谷县的一个叫做“三碗不过冈”的一家酒店,喝了十八碗酒,吃了许多斤熟牛肉,就醉醺醺的了。店小二好心劝武松在这儿宿一晚,告诉他冈上有虎,明天结伴过冈,谁知武松却把店小二的好心当成恶意了。这时武松已提起哨棒,朝景阳冈走去。突然看见一张榜文,上面写了字,一读,方知前方确实有虎,想:如果回去,店小二会取笑俺,不是好汉。酒劲涌上来了,武松一步步朝景阳冈走去。

这里可以看出武松态度十分坚决,准备一做到底,同时能看出武松自尊心强,想当好汉,认为自己是个好汉。

风过处,乱树背后一声响,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来,武松尖叫一声,与大虫作战。武松见那个大虫又渴又饿,凶神恶煞,酒都做冷汗出了。虽然他知道一个人用一根哨棒很难打败一只老虎的,但是武松并没有放弃战斗,让老虎白白吃掉自己,而是勇敢地与老虎拼搏。

我读到“武松定睛一看,一棒却未劈上大虫,原来是慌了,哨棒正打在枯树上,并且折成两半,手里只拿着其中一半”时,我不禁为武松捏了一把冷汗啊!

看完了这一回合,心还在武松打虎的时候,虽然酒都作汗出了,还凭着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只身一人与大虫作战,打死了老虎,名扬天下。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有一本书,里面有一百零八将,有恶霸的官府,有不务正业的朝廷,这本书就是《水浒传》。

《水浒传》讲的是梁山好汉与官府的故事。无数的英雄在官府逼迫下投奔了梁山。梁山的人没有一个是怕死的,所以与官府中的人屡战屡胜。在被朝廷招安后,为朝廷东赴西征,却最后被高俅害死的不计其数。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是“浪子”燕青。他不但侠胆仗义,而且很忠诚。一次,卢俊义中了吴用的计谋,上了梁山,住了几个月,但没入伙,可是吴用暗自对卢俊义的管家李固说卢俊义已经在梁山上坐了第二把金交倚,便把他放回去。结果,李固担心连累自己,跟卢俊义的夫人私通,把卢俊义告上了官府。这事刚好被燕青看到了,第二天就说了。结果,夫人就叫他走,他便在城门口卖艺,直到卢俊义回来。他身上忠诚、通往直前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一百零八将干了番事业,散的散、死的死、走的走,他们的一生是辉煌的,但最后的结果却是凄凉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水浒传》作于元末明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元末明初的小说家施耐庵。水浒传也被改变为电影、电视剧,家喻户晓。

水浒传作为中国第一部歌颂农民起义的长篇章回体小说,生动的描写了梁山好汉们从起义到兴盛再到最终失败的全过程,特别是通过写众多草莽英雄不同的人生经历和反抗道路,鲜明地表现了官逼民反。但是故事结尾却是以悲剧收场,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结束了!

本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我的体会是好汉们对于国家,朋友永不熄灭的忠义。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不背叛不欺骗。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就是义;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这也是义。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些人为了救一个与自己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自己身负重伤或死亡,留下的是家人的伤心痛苦。他们值得我们去尊重学习那种精神。

在水浒传一书中也告诉我们做人要有忠有义、要有勇气面对一切,对于家人,朋友要以真心待人不可以做对不起家人、朋友的事,要有忠有义、忠干义胆、两肋插刀。

水浒传是一本让人喜爱的书让人终身受用。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篇五】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名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陷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国家,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对大宋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后,对高逑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总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一个“义”字,包含了太多的酸甜苦辣。《水浒传》中一百单八将甘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义,可以解释为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强烈的正义感告诉他们是与非。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他们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冻结,只是他们的灵魂与社会上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义”渗透了我们的生活。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冽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中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传,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篇六】

《水浒传》中一群人物都称为好汉,但我觉得他们更像是莽夫、强盗。

像鲁智深,首先鲁智深一时愤怒打死了镇关西背上了一条人命,后来到了五台山当和尚,明明寺中主持对他很好,但他还是饮酒作乐,用禅杖打坏了亭子,敲碎了石兽,打了众僧。我觉得那些僧人并没有错,而鲁智深却义正言辞的打骂那些和尚。后来他到了瓦官寺看不出谁好谁坏欺负了僧人,后来去打那两个强盗却被打了回来,也导致了僧人们自杀。他以好汉的名义去打杀,最终毁了一个瓦官寺。难道杀害了这么多人就称得上是好汉吗?虽然它为人们除了点祸害,但造成的祸害更多。

林冲是一个掌管重兵的教头,却也是好汉。他因得罪了高太尉而被刺配,遇到了柴进,款待林冲时说:村夫不知高下,教头到此,如何恁的轻意?我想,林冲又不曾做过什么好事,况且又是武将是朝廷上的官员,为何如此敬仰他,照顾他?后来林冲去梁山泊中途时看到一群村夫在茅屋喝酒,村夫自己不够喝就没给他,林冲就把他们都打跑了,自己把酒喝光了。真是没道理。后来到梁山伯又杀了王伦,尽管王伦虽不是心胸宽广之人,但毕竟不曾作恶,却说杀就杀了连一条活路也不给留。

梁山泊上的好汉也是以打家劫舍为生。他们的理念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论称分金银,成套穿衣裳。却没有想到过要劳作。实现他们的理想只有侵州夺府,抢劫府库钱粮,虽然也分一点给老百姓,但他们自己数千人消耗的钱财,不还是要让农民承担吗?这样只能使官吏更加严酷的搜刮老百姓。虽然是劫富济贫,但劫的、杀的商客中也有好人。这不是枉杀无辜吗?

《水浒传》中的所谓英雄,大多不是良善之辈,虽偶尔做出一些善义之举,但大多功不补罪,逃避王法。这些人无视法律法规,公然跟官府叫板。像这样的好汉,我实在不大佩服他们。

[读后感范文]围城的读书笔记摘抄万能版(4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读后感范文]围城的读书笔记摘抄万能版(4篇)”,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围城的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认识钱钟书是在中学课本上,而了解钱钟书却是刻意的。我不能说自己有多了解钱钟书,毕竟我没有深入研究过他,但我确实被他的文学才识,人格魅力所吸引。当然这一切还是来自于他的那本唯一的长篇小说《围城》

刚开始决定读《围城》只是为了多读一本书,至于自己能否将它认真读完那是后话。而当我翻开书的第一章的第一段,就被这精妙的比喻深深吸引了。开头是这样的: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既应用了比喻又应用了拟人,这种修辞手法不动声色地将海洋上空的夜描绘得形象,生动,淋漓尽致,使人一读便可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钱钟书在《围城》中善用比喻等修辞手法,例如:“他靠纱窗望出去。漫天的星又密又忙它们声息全无,而看来只觉得天上热闹。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害羞,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小园草地里的小虫琐琐屑屑地在夜谈。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几星萤火虫优游来去,不像飞行,像在厚密的空气里漂浮,月亮不到的阴黑里,一点萤火忽明,像夏夜的一只微绿的.大眼睛。这虽然是很平常的夏夜景色,但在钱钟书的笔下却如此生动。“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地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这里把声浪比作水,声音的变化就像水被煮沸了。如此绝妙的比喻也只有钱钟书能想到了,忽然记起要是我们来描绘这夏夜,定是把蛙声用拟声词给代替了。

原本以为《围城》这本书不过就讲那些琐碎的小事,不值深读。可当我慢慢读下去时,发现故事中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件发生,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但我们这是阅读,不是听故事。所以这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有它存在的意义。他善于应用精言妙语,来使文章更有看头,当然在他的刻画下,故事中的人物性格也是如此鲜明。例如一号人物方鸿渐,他是一个不学无数的人,他好的不纯然,坏的不彻底,不想像狗一样媚悦于人,又不甘低人一等,所以他只能像皮球一样被人一脚踢开。而苏文纨则是“底子”最厚的一位女生,她有着美丽的容貌,丰裕的家境,良好的教育,但却虚伪,傲视群芳,最后只得孤芳自赏。唐晓芙是苏文纨的表妹,她是一个集智慧,妩媚,青春于一身的小家碧玉的女孩子,她是我在《围城》中最喜欢的人物,因为她端庄大方,不做作不矫情近乎完美。孙柔嘉是后来方鸿渐的太太。她自然有柔弱的一面——被学生欺辱时,哭得像个孩子。但是她也是一个有心计的人,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常常玩弄心机。至于赵辛楣,他是一个装腔作势,附庸风雅的人。不过他虽然不喜欢方鸿渐,但也会给方鸿渐提供真心的帮助。

听杨绛说,这些故事里也有钱钟书的留学经历,不过也是虚构的。我想如果不是博览群书,对社会有敏锐的观察,对人生有独到的见解。钱钟书有怎么会有这样一本《围城》。

有外国记者曾说:“来到中国,有两个愿望,一是看看万里长城,二是见见钱钟书。”可见他把钱钟书看成了中国文化的象征。

围城的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钱老的文字朴素又针针见血,在日常对话穿梭的黑色幽默,总让故事更有可读性。

以方鸿渐为主人公展开故事情节,从最初与鲍小姐的甜蜜邂逅、草草收场,到与苏文纨的爱恨纠缠,到与唐晓芙的一见倾心、感情碎裂,到最后与孙柔嘉的日久生情却又令人猝不及防的婚姻生活。故事在争吵中戛然而止,似留有空间给予喘息。

方鸿渐在与几位女人的故事中跌宕出人性的多变,与其他人物的相处中透见每个人个性的本质。

一个人是一座城,心里住着人,心外围着门。门愈高,愈想知道里面的世界,进了门,失了魂;摔门而去,再回不到原处。

婚姻是围城,外人只看到婚姻的表面美好,幻想婚姻多么美好,围城却将争执不停的吵闹和愤怒死死框住。婚姻的门当户对永远重要,方鸿渐和孙柔嘉在没有回家之前至少只是互相耍耍小脾气,回到家后却因各自的亲人而吵得天翻地覆,将个人过错上升到家庭原因。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柴米油盐才是婚姻的实质,婚前旅行的目的就在于此。虽然不曾踏入婚姻,但始终对婚姻持有庄重和仪式,时间总会让对的人相遇。

生活是围城,外人只看到你的光鲜表面,你自知那只是伪装的保护色。

职业是围城,曾怀抱伟大的梦想,进入围城,才发现自我的渺小。

欲望是围城,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围城的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很早就听过《围城》,一直都没有看过,现在看完了,感触颇深。翻完合上书时觉得结局像是还没完全揭露出来似的,意犹未尽。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句一直是视为经典的语句“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里面对人物的刻画细致生动,出现的每个主要角色都有明显的人性弱点。例如:看似颇有学识但品行放荡为人自私小气的李梅亭;学历颇高修养似乎不错的大家闺秀苏文纨,最后也没摆脱婚后显露出的庸俗;外形木讷老实但内心阴险、唯利是图的假洋博士韩学愈;道貌岸然老奸巨滑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就是最大的主角方鸿渐也难逃被贬低的“噩运”,他就像赵辛楣所说的,他并不让人讨厌,只是全无用处。他抱有着那个时代所谓的知识青年所具有的正义感,尽管这正直常在诸多生活琐事所迫下屈服。也正因为这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的正直,他在现实生活中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无论是三闾大学,还是报馆,他混得甚至还没有他的夫人好。而且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围城的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围城》读书摘录原文:

1.我们常把自己的写作冲动误认为自己的写作才能,自以为要写就意味着会写。

2.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

3.到香港前一天下午,大家回国后的通信地址都交换过了,彼此再会的话也反复说了好几遍,仿佛这同舟之谊永远忘不掉似的。

4.教育愈普遍,而写信的人愈少;

5.“不用扫兴。送给女人的东西,很少是真正自己的,拆穿了都是借花献佛。假如送礼的人是个做官的,那礼物更不用说是从旁人身上剥削下来的了。

6.慎明透口气道:“人没有这个身体,全是心灵,岂不更好;我并非保重身体,我只是哄乖了它,好不跟我捣乱——辛楣,这牛奶还新鲜。”

7.慎明说:“不开口没有用,心里的思想照样的混乱不合逻辑,这病根还没有去掉。”

8.慎明板着脸道:“这就是你所学的哲学!”苏小姐道:“鸿渐,我看你醉了,眼睛都红了。”斜川笑得前仰后合。辛楣嚷道:“岂有此理!说这种话非罚一杯不可!”本来敬一杯,鸿渐只需要喝一两口,现在罚一杯,鸿渐自知理屈,挨了下去,渐渐觉得另有一个自己离开了身子在说话。

慎明道:“关于Bertie结婚离婚的事,我也和他谈过。他引一句英国古话,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苏小姐道:“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说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fortresseassiégée,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鸿渐,是不是?”鸿渐摇头表示不知道。

辛楣道:“这不用问,你还会错么!”

慎明道:“不管它鸟笼罢,围城罢,像我这种一切超脱的人是不怕围困的。”

9.辛楣道:“酒,证明真的不会喝了。希望诗不是真的不会做,哲学不是真的不懂。”

10.一切做长辈的都不愿意小辈瞒着自己有秘密;把这秘密哄出来,逼出来,是长辈应尽的责任。

11鸿渐只希望能在心理的黑暗里隐蔽着,仿佛害病的眼睛避光,破碎的皮肉怕风。

12.“我不要钱,我有钱,”鸿渐说话时的神气,就仿佛国立四大银行全在他随身口袋里,没等周经理说完,高视阔步出经理室去了。只可惜经理室太小,走不上两步,他那高傲的背影已不复能供周经理瞻仰。而且气愤之中,精神照顾不周,皮鞋直踏在门外听差的脚上,鸿渐只好道歉,那听差提起了腿满脸苦笑,强说:“没有关系。”

13.辛楣道:“办报是开发民智,教书也是开发民智,两者都是‘精神动员’,无分彼此。论影响的范围,是办报来得广;不过,论影响的程度,是教育来得深。我这次去也是添一个人生经验。”

14.鸿渐道:“这不是大教授干***,这是小政客办教育。从前愚民政策是不许人民受教育,现代愚民政策是只许人民受某一种教育。不受教育的人,因为不识字,上人的当,受教育的人,因为识了字,上印刷品的当,像你们的报纸宣传品、训练干部讲义之类。”

15.我觉得不必让恋爱在人生里占据那么重要的地位。许多人没有恋爱,也一样的生活。”

16.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

17.天色渐昏,大雨欲来,车夫加劲赶路,说天要变了。天仿佛听见了这句话,半空里轰隆隆一声回答,像天宫的地板上滚着几十面铜鼓。从早晨起,空气闷塞得像障碍着呼吸,忽然这时候天不知哪里漏了个洞,天外的爽气一阵阵冲进来,半黄落的草木也自昏沉里一时清醒,普遍地微微叹息,瑟瑟颤动,大地像蒸笼揭去了盖。雨跟着来了,清凉畅快,不比上午的雨只仿佛天空郁热出来的汗。雨愈下愈大,宛如水点要抢着下地,等不及排行分列,我挤了你,你拚上我,合成整块的冷水,没头没脑浇下来。

18.孙小姐的大手电雪亮地光射丈余,从黑暗的心脏里挖出一条隧道。

19.一觉醒来,天气若无其事的晴朗,只是黄泥地表示夜来有雨,面粘心硬,像夏天热得半溶的太妃糖,走路容易滑倒。

20.顾尔谦的兴致兴致像水里浮的软木塞,倾盆大雨都打它不下,就提议午后游雪窦山。

21.这辆车久历风尘,该庆古稀高寿,可是抗战时期,未便退休。

22.真正想一个人,记挂着他,希望跟他接近,这少得很。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

23.高松年发奋办公,亲兼教务长,精明得真是睡觉还睁着眼睛,戴着眼镜,做梦都不含糊的。

24.因为这门功课容易,他们选它;也因为这门功课容易,他们瞧不起它,仿佛男人瞧不起容易到手的女人。论理学是“废话”,教论理学的人当然是“废物”,“只是个副教授”,而且不属于任何系的。

25.一件是讲书。这好像衣料的尺寸不够而硬要做成称身的衣服。自以为预备的材料很充分,到上课才发现自己讲得收缩不住地快,笔记上已经差不多了,下课铃还有好一会才打。一片无话可说的空白时间,像白漫漫一片水,直向开足马达的汽车迎上来,望着发急而又无处躲避。

26.部里颁布的‘导师规程草略’里有一条说:学生毕业后在社会上如有犯罪行为,导师连带负责!”

27.鸿渐说:“你从前常对我称赞你这位高老师头脑很好,我这次来了,看他所作所为,并不高明。”辛楣说:“也许那时候我年纪轻,阅历浅,没看清人。不过我想这几年来高松年地位高了,一个人地位高了,会变得糊涂的。”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

28.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我们彼此往来也如此,相知不深的陌生人——”

29.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小说结尾)

最新读后感:外婆的道歉信读书笔记摘抄简短六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最新读后感:外婆的道歉信读书笔记摘抄简短六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些许帮助。

外婆的道歉信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读书伊始,有些乱,貌似是外婆在编造一些童话故事哄外孙女入睡,逗外孙女开心,外孙女害怕入睡,外婆就有了不眠大陆,有了不眠大陆里的六大王国,接着就是不眠大陆里的各种童话故事,仅此而已。读外国故事一直让我很头晕,里面的人名、狗名、城市名全是好几个字的,读着读着就不知道谁是谁了,但是这个故事读着读着,人物却越来越清晰,也让我的眼眶一次次湿润,外婆的童话故事不是虚构的,全是真的,这让我有些惊讶,于是我发现这是一本值得读第二遍三遍的书。

“这是一个关于爱、原谅和守护的故事。”

77岁的外婆是7岁女孩爱莎心中的超级英雄。“每个七岁的小孩都应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所有不同意的人都需要去检查一下脑袋有没有毛病。”诙谐幽默的语言道出了带娃真谛,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小时候的我们崇拜圣斗士,崇拜恐龙特级克赛号里的时代战士,爱做梦,爱幻想,可通常是被父母们说成“胡思乱想”,一再强调我们的任务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好吧,孩提时代的超级英雄瞬间就被拍在了沙滩里。如今身为父母的我,开始重复上演着当年父辈的角色,同样的语言作用在孩子身上,不理解孩子为什么喜欢奥特曼,那都是假的啊。读完此书,甚觉惭愧。

外婆真的很爱爱莎,她是爱莎唯一的朋友。同学和老师都不喜欢爱莎,同学还常常欺负她,有一次同学把她心爱的围巾弄破了,于是外婆带着她爬围墙、逃医院、冲警察扔屎球、在警察局里还和警察套近乎,哈哈,离谱吧,很难想象深夜里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带着七岁的小女孩是怎么翻动物园围墙的,可外婆之所以这样,唯一的目的就是帮助爱莎忘记今天学校的不愉快,是啊,改写记忆,有没有觉得这真的是一种很棒的忘却沮丧的方式。外婆就是这么疯狂,无条件的爱着爱莎,为了爱莎可以和全世界作对。

外婆的不眠大陆有六大王国,密阿玛斯(我爱);密普洛瑞斯(我哀);密瑞瓦斯(我梦);密奥达卡斯(我敢);密莫瓦斯(我舞);密巴塔洛斯(我战斗)。王国里面的人物、动物、植物,甚至吃的都是外婆的味道,是外婆的故事。外婆是一位外科医生,年轻的时候救了很多人,据说公寓是她赢回来的,她收留了这些邻居,但她还是抱歉没能在海啸中救出黑裙子女人的男人和两个儿子,眼睁睁看着她痛苦的活着;她抱歉没能寻找到狼心的妈妈,那个在童话里打败暗影的战士狼心;她抱歉她救了山姆的命;她抱歉她没有对“烦人精”说实话;她抱歉当年没能照顾年幼的女儿;她抱歉她不得不死了(最后爱莎找到了外婆给她的信)。外婆得了癌症,在爱莎七岁快八岁的时候走了,天空灰暗下来,爱莎无法进入外婆的不眠大陆了。爱莎那么孤单,她责怪外婆离开她,她恨外婆。然而外婆留下一堆的道歉信要她去送。对于一个七岁的女孩,逃课去送信,去面对陌生人,可想而知她内心是有恐惧的,但她做到了,把信送出去了。她通过一封封的道歉信追寻着外婆一生的故事,信送完了,她了解了外婆,了解了邻居,原谅了外婆,接受了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建立了第七个王国密帕多内斯(我原谅),守护着外婆和她们的不眠大陆。

合上书,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感动外婆的良苦用心,感叹外婆深沉的爱。世间万物,唯有内心充满爱,懂得谅解,才能接受不完美的别人和自己,生活才会处处充满温情。我的脑海里迅速闪现着几个王国,有的密密葱葱,有的阴云满天,有的活力四射、有的满目疮痍,翻山越岭,看到一片晴空万里,绿草茵茵,一个小女孩在阳光下呼吸着清新空气,张开双臂去拥抱爱和温暖。

外婆的道歉信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前面的内容都是零碎时间断断续续地看,时有感动却很难有连续的情感。

今天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连续着读完后半部分。从开始讲述布里特—玛丽的`故事开始,到呜嘶死去、狼心被抓、小半出生。整个下午哭得不能自已。外婆是一个古怪的外婆,但她是个伟大的外婆,救助帮助所有困难的人,鼓励支持爱莎的与众不同。

就像那个有很多身份的会计说的“她是所有人的挚爱。”但是,外婆的挚爱只有爱莎。其实,这其中也包含着外婆对妈妈弥补的爱,她对妈妈的愧疚,加倍的寄托在爱爱莎这件事上。

而整栋楼里的人,性格各异,各有各古怪之处,但是,每个人都是善良的,都是经历过酸甜苦辣的洗礼,形成大家所看到的表象的古怪。当你足够了解他们的时候,你会因此爱上他们。

这也是外婆让爱莎负责送道歉信的原因。爱莎足够聪明,送完信,她对公寓里的每个人的背景也基本了解了,她才能继承整栋楼的所有权。

只有大家在,这座城堡永远都是大家的家。爱莎爱他们,就能够做到保护城堡,保护城堡里的人。

更重要的是,外婆让爱莎坚持自己的与众不同,同时也让爱莎继承了她的善良、博爱、独特。

从故事的结尾,爱莎为了鼓励生病男孩扮演公主而自己扮演蜘蛛侠,这件事开始,爱莎在她成长过程中,也会像外婆一样,帮助各种各样需要帮助的人,并且坚持自己的独特。

故事结束,结局算是美好。我却舍不得结束。很爱这本书,很爱外婆,很爱爱莎,很爱阿尔夫呜嘶狼心妈妈玛丽,很爱公寓里的所有人。

整本书我都能脑补出画面,如果它被拍成电影,我一定会去看,前提是,必须是成功的电影!

外婆的道歉信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一个七岁“另类”女孩,因另类遭遇不幸,也因同样“另类”的超级英雄外婆而变成全世界最幸运。外婆,一个真正善良的人,伟大的人!

《外婆的道歉信》第一份给了自己的女儿乌尔莉卡,第二封信给了怪物狼心,第三封信给了脏话阿尔夫,第四封信给了黑裙醉鬼女人,第五封信给了莫德莱纳特夫妇,第六封信依旧给了脏话阿尔夫,第七封信给了玛丽,第八封信给了她的挚爱爱莎骑士。

每一封信讲述一个或几个特定的人和故事,每个人和故事构成了不眠大陆整个童话故事,外婆用幽默而又童真、想象而又现实的密阿玛斯七大王国“我爱”“我敢”“我哀”“我勇”“我舞”“我战斗”“我原谅”教会了爱莎坚强、成长、善良。不断的鼓舞她“寻宝”,又激励她承担作为一名密阿玛斯骑士保护城堡保护不眠大陆每个居民的责任。以至于后来虽然外婆离开了爱莎,但是爱莎并没有因此消沉,尽管曾被欺负,受委屈,但是爱莎也在这个过程中学会了自我保护,学会了面对“暗影”时迅速的作出决定,怎样不再逃跑,怎样勇敢对敌,,,。

全文前半部分感觉懵懵懂懂、天马行空,但是越往深入,发现作者用幽默诙谐的语言表达,一步步铺垫一步步设定,之前外婆讲述的童话故事到最后一一投射到了现实生活,故事中每个离奇古怪的人,都经历了或多或少悲惨的、不幸的事——人之初,性本善!我们要善良耐心的对待每一个看起来不怎么让人喜欢的人!

想表达的太多太多,最后,强行结束,感谢作者,感谢语言文字的魅力!

外婆的道歉信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冬日里的每一个文字都显得慵懒,思绪涣散。逐渐凝固的空气,感觉和这本书很配。而如果能在开春读完,应当是个完美的结局。当然,这世上没有什么是完美的,连梦都不能。

“每个七岁的小孩都应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

大概是这句话在开头出现过太多次,导致这本书断断续续读了半年多,才终于读完。对于一个童年不曾拥有超级英雄的孩子来说,阅读这样美好的开头,是一种折磨,愈加显得生活难捱。但也可能,只是悲痛让我们下意识地铭记,成为记忆中无可或缺的一部分。无法拥有的东西,常常让人心怀执念,敬而远之。

只是,光阴不曾仁慈。美丽会枯萎,英雄终迟暮。

“死亡最强大的力量不在于它能让人死去,而在于让留下来的人不想再活着。”

不想活着,却不得不活着,是人间极致的苦。所以才有了“外婆的道歉信”。兜兜转转的信,不过是串联人和人之间的信物,正如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过客,能发生的故事,其实早有伏笔。

错过和遇见,在多年前的某一天看来不可思议,而在多年后的某一天看来毫不意外。只有走进故事里,故事才能发生和生长。只是,有时候的我们,孤独地只想做个旁观者。

死亡是很难让人向前看的,即使它代表着新生。但外婆做到了。每一个读者,都会想要嫉妒爱莎。因为她拥有一个超级英雄。不,还因为她也成为了一个超级英雄。

许多故事的结局,总显得过于完美,让人心生遗憾。可如果故事都不能治愈我们,还有什么可以为生活镇痛。大概,是成为自己的超级英雄吧。

外婆的道歉信读书笔记摘抄【篇五】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

——题记

这个暑假在家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外婆的道歉信》,初看这本书的名字,我有很多疑问,外婆为什么要道歉,给谁道歉,直到看完这本书后,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这是一个有关爱与守护的故事。外婆是爱莎的朋友,也是爱莎心中的超级英雄。可有一天,超级英雄却失去超能力死去了,只留给了爱莎一个送道歉信的任务,爱莎无法原谅外婆的离去,但在送信的过程中,她了解到了外婆的故事,渐渐的也原谅了外婆。“保护你的城堡,保护你的朋友。”先看看爱莎的城堡都有谁吧:四层住着乌尔莉卡(爱莎的妈妈)、爱莎、乔治/外婆(对门,下同);三层:穿黑裙的女人/布里特-玛丽、肯特夫妇;二层:阿尔夫/莱纳特、莫德、萨曼莎(比熊犬);一层:怪物(狼心)/生病男孩和他的妈妈;底层:公共休息室/洗衣房;然后还有呜嘶,四处为家。这就是爱莎的城堡和住户,城堡是四层,住户可以说各种怪人:一只爱吃糖果的凶恶大狗、一个总在不停消毒洗手的怪物、一个管东管西的烦人精、一个酗酒的心理医生……

这些有爱莎没有见过面的,有厌烦的等等,看起来这些人也没有任何联系,而正是这趟送信之旅,让爱莎发现,城堡的住户原来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紧紧封闭着内心,不肯轻易对外打开,爱莎发现,城堡的住户皆因外婆的缘由才聚到这里。

“每个小孩都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这是《外婆的道歉信》里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外婆是爱莎的依靠和英雄,是可以在爱莎遇到不开心的事情的时候用更多的“好料”去盖住这些不好的事情的大英雄,书中这样描述“我不希望你因为围巾的事记住今天,所以,我想与其那样,倒不如因为外婆闯进一家动物园而记住今天这个日子——如果你摆脱不了坏事,就必须用更多的好料去盖过它”。这样的英雄如何让人不喜欢,外婆可以不顾一切去完成爱莎的愿望,但没有陪爱莎走最后,这应该是爱莎最恨外婆的地方吧!

“如果很多人都与众不同,就没有人需要变得普通了”所以,做好自己,谁说一定要合群!

外婆的道歉信读书笔记摘抄【篇六】

在打开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以为这是一本儿童读物。看完后我才知道,原来很多道理在我们成年时,我们已经忘记了。

爱莎的外婆,是个另类的外婆,外婆给了她人生中最好的礼物:想象力。外婆总是告诉她“好好长大,做个与众不同的人,不要让任何人告诉你不应该不同。”

当爱莎被学校其他孩子当做异类欺负时,外婆总是用想象力将爱莎内心最宝贵的童真保护起来,在不眠大陆,在密阿玛斯,外婆用一个又一个故事将爱莎带向这个世界中最危险却又最美好的地方,当爱莎在现实中找不到退路和解释时,她总可以转身走进密阿玛斯,在这个世界里继续勇敢,继续做一个正直且善良的密阿玛斯骑士。

爱莎从没怀疑过外婆故事的真实性,可是当外婆去世时,她却发现自己并不了解自己的外婆。就像书里说的:“即使爱了你的外婆很多很多年,你可能还是完全不了解她”。原来,不曾有过交集的邻居们都曾和外婆是亲密的伙伴,原来不眠大陆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活在现实生活当中。

在我们从小到大的环境当中,长辈们总是告诉我们,不要做另类的人,不要做招风的大树,不要做被枪打的出头鸟,这其中的原因也是出自无可厚非的爱,可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想象力,我们的个性都在被深刻地伤害着,或许,我们此时此刻的平庸在那时就种下了种子。

或许平庸曾帮助我们平静地生活了几十年,可是平庸和另类都只是一种生存方式,都有它们自己的好处与坏处,我们该如何决定一个孩子的未来,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方法是:把这个选择权交到孩子的手中。

看完后我才知道,很多道理在我们长大时,我们已经忘记了。我们忘记了如何真诚地交朋友,我们忘记了如何从生活中看到美好,我们忘记了面对危险时的勇气,我们忘记了想象力,因为想象力在成年人的空气中是一种天真的味道。

感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成年人与孩子有着平等的世界观,孩子们心底里对这世界的一份期待是这世界最大的元气。

“如果他们敢惹你,就踢他们的要害。” 爱莎的外婆这样说。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摘抄八篇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我们在读作者写的《明朝那些事儿》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一篇优秀的《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摘抄”,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随着崇祯皇帝在景山上自缢殉国,《明朝那些事儿》也以第七册终结。当年明月历时数年,终将大明王朝的历史深入人心,妇孺皆知,不管来自庙堂江湖的各种闲言碎语,仅以普及明史这一社会效应而言,作者功莫大焉!

是该结束了,《明朝那些事儿》以无数情节跌宕起伏的故事汇集成一个王朝的兴衰轨迹,大多悲剧多于喜剧,显然不符合大众“好人一生平安”、"皆大欢喜"等套路,但作者一直以其独特的幽默方式多方化解,让读者时而忍俊不禁,时而扼腕叹息。但历史发展到最后,作者自己再也无法用幽默的方式来淡化明朝灭亡给读者造成的悲剧效果了,只能草草收尾。不是作者偷懒,我猜想面对这出最后的悲剧,作者也不忍多加面对。

从孙承宗死后,作者笔下的明朝明显加速了灭亡的节奏。闯贼攻入北京和崇祯临死前的种种活动均未再加以详细描述,作者自己的一些主观文字明显增多,譬如“幽默的并不是历史,只是我而已”,“因为他(崇祯)的故事是真实的,而真实的东西,往往都很残酷”,从中我读到了作者对明朝的深厚感情和对其灭亡的怜悯与不甘。但作者随即又自我解脱,将之归于气数,“嗟尔明朝,气数已尽”!随后作者指出了“以史为鉴”的不可行和反面案例的实质,说这决定于人性的欲望和弱点。这一观点有些偏颇,历史中的很多事还是可以给后人启示的!历史的丑陋和悲剧固然一直在重复,但也不能以此全盘否定历史的“借鉴”作用。比如“潜规则”从封建时代盛行至今,一方面这种“丑陋”一直在重复,但也正是以史为鉴有识之士才能得以总结和昭示天下,为其最终根除奠定理论基础。

在最后一章中,虽然以徐霞客生平结尾,但实则作者借以自拟来体现一种生活态度:“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套用一句以前时兴的话,叫“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究其本质,就是执著和坚持。

通观全书,作者非常推崇执著和坚持,具备该精神的人都不吝给予大量笔墨,如徐阶执著地打倒严嵩,张居正执著地改革,海瑞执著地两袖清风,王阳明执著地“格竹”致知,袁崇焕、黄道周执著地效忠抗金,崇祯执著地挽救残局,徐霞客执著地云游天下等等等等,在作者的眼里,这些人不管结局如何,都是值得称道的。不以成败论英雄,王侯将相的丰功伟绩,荣辱沉浮,都在历史的车轮下或尘或土,而在人世间能相对永恒的,只有人的精神。

《明朝那些事儿》写完了,但我从中看到的那些人和事,仍时刻鲜活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或为怜惜悯,或为敬仰,或为切齿,或为榜样。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为什么会正儿八经的开始看这部书,我也不太清楚,或许,是因为厌倦了所谓的正统,所谓的学究吧。

历史本身的事情是很有趣的,就像史记里面的很多故事,百读不厌,很有趣味。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传统的涉入历史的角度,有人选择搞学究,有人选择戏说,要么太正经,要么瞎胡说。

喜欢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有史实,也有自己的理解,既进行了研究,又不要读者也跟着板板正正,将历史像故事一样娓娓道来,有血有肉,很真实。

《明朝那些事儿》,个人感觉,就是这样一本书。

看似调侃一般的语言,却呈现真实的历史事件,让人轻松的就能进入那些曾经或辉煌或暗淡或荣耀或耻辱的岁月,去了解去认识那些曾活跃在历史岁月中的人。

当然,也可能是鄙人才疏学浅,看不懂太学究的东西,所以觉得这种文体比较好接受。但是,我记得白居易先生写文章有个习惯,写完之后会拿给街上的老太太看,他的用意很明显:争取让最普通的老百姓都看得懂。正所谓:通俗易懂。

再有就是今天很流行的大家上讲台——百家讲坛,也是在普及历史,让普通的老百姓也能轻松的了解历史。

所以我觉得,今天有人能够用这样的方式来呈现历史,很难得。

不过,客观的讲,不会不朽。

但是,不简单。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最近,我读了一系列的书,叫做《明朝那些事儿》。顾名思义,这是一本讲明朝历史的书。接下来,我就要给大家介绍这本书的第一卷。第一卷讲述了明太祖朱元璋开国的艰苦过程。朱元璋与陈友谅的鄱阳湖大决战,火光冲天,气势非凡。更有徐达、常遇春这些常胜将军帮助朱元璋打败张士诚以及大明最大的对手——北元。他们不仅是武力的较量,还有谋士刘基帮助朱元璋出谋划策,更彻底的打败了元朝。

因为在朱元璋小时候,他的父母就是被那些贪污受贿的人害死的,所以在朱元璋当皇帝的那段期间,贪污的人都要严惩,甚至处死,每次有了一个新的大案件,都要处死很多人。正因为这样,许多官都不想做了,但是这又是造谣朝廷,罪加一等。于是有人开始装疯,特别在洪武四大案的期间,装疯的人更加多了。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骇人听闻的洪武四大案:

胡惟庸案件:因为朱元璋借口说胡惟庸谋反,所以把胡惟庸以及他的同党还有未经过证实是胡惟庸的同党的一些好人全都杀了。

空印案:朝廷每年都要到各个省对账,而对的帐错了一个数字就要重对,还要盖上印才有效。因此,大家就想了一个办法——把盖过印的空白文册带过去对。朱元璋发现了,又杀了很多人。

郭恒案:郭恒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私吞了;他私吞了浙西秋粮四百五十万石中的二百多万石;他在征收赋税时,创造性的多征收了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等。算出来,他和他的同党一共贪污了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这次朱元璋杀了三万多人,一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蓝玉案:朱元璋说蓝玉要谋反,共杀了一万五千多人。

在整本书的最后,是朱棣不满朱元璋把皇位封给了朱允炆,发起的靖难之役,最终夺得了皇位。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用这句话形容古代再合适不过了,在这些年代中明朝是我最喜欢的年代。因此《明朝那些事儿》是我这个寒假阅读之物的不二选择。

明朝之前是元朝,朱元璋带领反抗元军的将领打败了元军,关于这个还有一个凄惨动人的故事:朱元璋原名朱重八,他父母、兄弟、姐妹都被元军杀害了,因对元军有着深重的杀亲之仇,而踏上了复仇之路。由于军事能力的突出,朱重八很快得到了重视,并被改名为朱元璋,意思是?灭掉元朝的武器。当时的领头人不久就战死了沙场,朱元璋顺其自然的接替了他的位置,并带领军队一路过关斩将打败了元军,开创了明朝。

明朝开创后,朱元璋的首要任务是歼除异己!话说回来他为什么这么做呢?因为太多人自恃为开创明朝流血流汗自以为是功臣而得意忘形,做一些让人难以忍受的事,让朱元璋愤怒至极,最终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将其一一歼杀。真验了那名话:做皇帝难,做个好皇帝更难。

这只是明朝的一小部分,不管是朱元璋还是明朝其他的皇帝,甚至是古代的任何一个皇帝,他们都有自己的可贵之处和可恨之处,如果你细细品读,会觉得回味无。以铜为鉴,可以整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让我们了解历史、品读历史,并且喜欢历史。因为中国历史是中华文明璀璨耀眼的一部分!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摘抄(篇五)

我在班上换书的时候,换到了一本有趣的书,《明朝那些事儿》,我立马翻开了这本书,开始津津有味地看着。

这本书塑造了几个人物形象,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严嵩和徐阶还有聂豹。严嵩是一个喜爱拍马屁的家伙,而且奸诈无比。徐阶和聂豹则是勤奋好学。

这本书讲了在内阁里发生的许多战斗,战斗不是指别的,而是指为了利益和地位而发生的内阁内战。

严嵩原本不是一个污吏,但是在原则还是利益面前,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并获得了一个光荣的称号“明代第一奸臣”。但是,这场战斗最终还是严嵩输了,他最后是被一个熟悉的老乡—徐阶给剥夺了全部财产,被赶回老家,靠沿街乞讨维持生计,受尽了大家的白眼,最终,他在一片荒野中就这样悲惨的死去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知道,无论在明朝还是现在,都不能当一个污吏,不要为了利益而放弃尊严,否则,你就会沦落到明代第一奸臣—严嵩一样的下场。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摘抄(篇六)

最近,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万国来朝》这本书,感触很深。

《明朝那些事儿万国来朝》,内容自永乐夺位的“靖难之役”后开始,先叙述了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永乐大帝事迹——挥军北上五征蒙古,派郑和七下西洋,南下讨平安南,等等,后来永乐于北伐蒙古归来途中病逝。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开始进入动荡时期。大宦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导致二十万精兵丧于一旦,幸亏著名忠臣于谦在“土木堡之变”中力挽狂澜,挽救了明帝国,但随即又在两位皇帝争夺皇位的“夺门之变”后被害身亡。

首先,他的身世极不平凡,虽然出身皇家贵族,但因为不是老大,任何待遇都比太子朱标差了一截,这主要体现在教育问题上。太子朱标有开国功臣李善长和徐达这两位天下最优秀的文臣武者担任老师,而朱棣从小整日见到的就是明晃晃的刀剑,残酷的战场让他认识到:强者生存。这造就了他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

可以讲,燕王朱棣是一战成名。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将部队的指挥权授予燕王和晋王,远征蒙古。朱棣知道这是朱元璋的一次考试,所以好好准备,先侦查对手的具体位置,再做好保密工作,在雪夜中坚持前行,发现敌人并没有进攻,而是劝降。这是很让我惊讶的,在沙漠中远征多天的军队碰上了敌人,谁不想大砍大杀一把。但朱棣没有理会部下的催促,他克制了自己,暂时搁置了自己将要得到了荣誉。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超常的忍耐力和可怕的抑制力,要知道,这可是他第一次带兵打仗啊!

仗是打赢了,可太子的位置还是没拿到。太子朱标死后,朱元璋竟立了他的儿子,只有十五岁的朱允炆为太子,朱棣又一次失望了。太祖驾崩后,朱棣起兵造反。凭借着朱棣的良好的判断力和坚强的意志力和建文帝的懦弱,他成了大明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当然,他还是醉心于沙场,数次远征蒙古,打得那帮人几年都不敢再侵犯,最终朱棣也病死在沙场上,或许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归宿了。

应该说朱棣不是个好人,但是个好皇帝。他日夜操劳,关心百姓疾苦,辛勤努力打造出一个真正的太平盛世。先是修书——《永乐大典》;派郑和七下西洋,互通有无;南下讨伐平安南等等,实现了国家的真正富强。

总结一下:朱棣好像拥有双重性格。对挡他道的人,根据暴力原则,毫不手软地:杀!但对这个国家,对百姓,他竭尽全力,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利国利民,国家强盛。

应该说,朱棣确实是中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皇帝。

《明朝那些事儿万国来朝》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成为今人的一面镜子。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摘抄(篇七)

暑假期间,我读了《明朝那些事》的第一步,它主要讲的是明朝开国皇朱元璋的故事。

朱元璋原名朱重八,只是一个小小的贫农,后因为元朝的腐败而造反。过程中,狄徐达、常遇春等名将,祝他打败了陈友谅、张士诚和元的军队,从而创建了一个新朝代,他给她定名为“明”。

这段历史告诉我们,无论你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不起眼,只要心怀一个梦而且尽全力施行,没有什么事是做不成的。像朱元璋,他原先只是一个小贫民,并且还因为走投无路当了和尚,单他有梦,他把这颗种子深深地埋藏在心,并用刻苦、勤奋与坚持来浇灌它,使得那颗种子越长越大,最后实现了朱元璋的梦想,当了洪武大帝。

如果我们也像他那样时时刻刻将梦想铭记于心,刻苦学习,相信等你长大后,那个梦想便会成为现实。不要认为这不可能,连一个小农民努力后都能名垂青史,那我们又何尝不能呢?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摘抄(篇八)

最近,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作者风趣幽默的话语令我十分喜爱这部书。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真的很令我钦佩。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朱元璋了,一个出身于农民世家的人,竟然能成功当上皇帝。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败统治之苦,家中十分贫苦,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大概是唯一的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放牛、做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没受过教育,却能直接带领千军万马争夺王位,是个军事天才,也是个人事管理天才。对于这种情况,我有自己的看法:平静的湖面,练不出不畏风浪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宁静的世界,找不出真正的英雄,朱元璋就是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成为一个伟大的霸主。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炼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

朱元璋还教会了我自信,因为他曾经说过“我相信我是对的”。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只有一把才能打开胜利之门。当你引领大军作战,当百万大军的生死掌握在你的手中;当你只有一次机会,没有多少人能不紧张。而在战争中,只有一个时机是最适合的,如果失败了,你将失去一切,相反,你会拥有一切。但朱元璋却在关键时刻毫不紧张,他相信了自己的决定,是自信,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向皇位。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后,朱元璋成为了我生活中的老师,他教会了我果断、冷静、坚持、自信等等必会的本领,只要有了这些本领,你就是一定会成功,助你登上成功的高峰。

[读后感参考] 《茶花女》读书笔记600字写作范例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参考] 《茶花女》读书笔记600字写作范例”,欢迎阅读,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茶花女每晚都要到花店里订购一束茶花,因此而得名。茶花女身世悲惨,叫人又羡慕又怜惜。

茶花女从小父母就双亡,她是被拐骗到城市里来的。因为茶花女的美貌,使得她受万人瞩目,很快成了交际花。她经常陪子爵,伯爵这些人喝酒,抽烟,聊天到半夜,不久,茶花女得了无药可治的肺病,常常咳嗽,甚至吐血。她去医馆治疗时,认识了赫赫有名的公爵,认她做了干女儿,千叮万嘱道:不要去娱乐场,刚养好的身子不要再搞坏了,生活费我会定期给你的。耐不住寂寞的茶花女又跑出去了,肺病缠着茶花女不放,硬是把她拉到生死边缘。一位叫亚芒的年轻小伙子对茶花女一见钟情,想尽办法去接近她,帮她治好病。茶花女惊喜万分,她想自己这个交际花在垂死边缘还有人喜欢她。他们租下了一间四季如春的小屋,在保姆的伺候下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茶花女的身体日见好转。许多人瞧不起亚芒,他们觉得亚芒怎么能和一个交际花结婚呢亚芒和茶花女毫不在意这些。在亚芒的父亲的劝说下,茶花女坚持与亚芒分手,这是因为茶花女不想耽误亚芒的大好前途。最后,茶花女因爱亚芒过度自我折磨,含悲死去。

这原本是多么美好的一段姻缘啊!但被亚芒的父亲打破了。谁不希望自己能幸福的过上一辈子。虽然茶花女身份卑微,别人只是贪图美貌而去接近她,但是她一点也不自卑,而是对爱情的忠贞不虞。在死前的那一刻,她觉得在自己的生命里终究辉煌过,在是万人瞩目的焦点时,她就像女王一样。茶花女至少知道这世界上有个人爱她,在爱情这一方面,她已经没有遗憾了。死前的那一滴眼泪见证了亚芒和茶花女之间的爱,是任何锋利的武器都戳不透的。

如果茶花女当初没有被骗到城市里来,也许现在是个纯洁,过着平静,悠闲生活的少女。这说明当时的社会十分黑暗,下等人处处受人鄙视。不管遇到任何情况,生命是宝贵的,不应该像茶花女那样糟蹋身体。失望透顶的时候,应该想想做事的后果,这样就可以避免人们做出一些傻事,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啊!

[读后感参考] 狂人每日一记读书笔记之一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读后感参考] 狂人每日一记读书笔记之一》,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鲁迅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令我印象深刻。里面的“狂人”在此刻人看来就是”疯子“,但我细细品味,却有了自身的见解。

书中狂人说:“我三十年未见过明月,......赵家的狗恶狠狠地看我几眼,似乎立刻就要吃了我了......”当然这都是假的,一个人怎样可能三十年没见过月亮呢?狗怎样会见谁吃谁呢?所以,这都是“狂人”疯癫的想象。如果真把这当做想象的话,那就真的是在看疯子的日记。

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能够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我在短暂的醒悟后,最终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我被吞没前的最终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我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读后感参考: 活着读书笔记之四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读后感参考: 活着读书笔记之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国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民的责任。”书的最后写道:“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时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余华用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来娓娓叙说一个家庭的平凡却不正常的故事。

读完此书,不禁深思,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是短暂的,生命是脆弱的,为什么活着是每个人都应当面对的问题,并且是亲历的现实问题。不少人认为活着为了享受幸福、快乐、安康、甜蜜......,为了爱情、升官、发财,当达不到时就怨天尤人,甚至丧心病狂走损人害己之路......。其实《活着》引发我们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尽相同。这是一个如此宽广而深邃的话题,有时要用人一生的经历才能交上完整的答卷。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读后感范文] 高三读书笔记: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一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 高三读书笔记: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一”,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人生的枷锁》主人公菲利浦天生跋足,具有残疾人的某些特征,这就同方鸿渐的无用之人的状况十分相似。菲利普从小就缺乏亲情,这人世上最爱他的母亲在他9岁时就去世了,于是他就被送到自己那位当神父的叔父家里寄养。叔父家冷冰冰的、刻板的生活让他窒息,浓厚的宗教氛围使他的童年教育充满了恐惧与厌倦。后来他进入了学校,但寄人篱下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发生改变。同时,由于他身体的残疾而被周围同学当成了嘲笑与取乐的对象,这种得不到人格尊重或者受歧视的境遇给他的童年心灵蒙上了浓厚的阴影。学校毕业后,他就开始了留学生涯或者四处漂泊的流浪汉旅程。菲利浦怀着一份美丽的希望来寻找生活的位置,飘洋过海,来到巴黎,渴望找到一个职业机会成为艺术家。然而梦想很快就像肥皂泡泡一样消失,他发现自己天资平庸,缺乏艺术创造的天赋,从而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无用之人。于是,这位精疲力尽的精神流浪汉不得不返回家乡伦敦,并进入医学院学习,此时此刻,他的唯一愿望只不过是找一份工作糊口而已。由于他对医学课程缺乏兴趣,所以他开始在学校里游游荡荡,并没有在专业方面投入太多的精力,这种状况显然是对毛姆本人在海德堡大学和医学院生活的

常言说,生活就是一连串的偶然,一个偶然的机遇往往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菲利浦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来到餐馆里喝咖啡,从而结识了充满性感和色情诱惑的女招待米尔德丽德,两个人迅速坠入情网,一发不可收拾。而米德尔丽德却拥有若干个情夫,也曾经创造过相当骇人的风流韵事。于是菲利浦就不得不面对现实,去接受米尔德丽德同另一男人所生的孩子,这时候菲利浦无可奈何地陷入了爱情的枷锁,他的情绪开始低落,开始暴躁,并表现出歇斯底里的狂躁症状。他拒绝同米尔德丽德同房,对这个女人的肉体公开表示厌倦,这就大大激化了男女双方的矛盾。结果,愤怒的米尔德丽德卷走了菲利浦的财产,远走高飞,菲利浦失去了他那一笔赖以为生的资金,由于生活困窘被迫从医学院退学。这时候的菲利浦跌落到了人生的最低点,无衣无食,内忧外患,他不得不跑到一家百货商店去应聘最低贱的工作,寻求一块面包来避免饿死的厄运。在菲利浦的眼里,人生总是变幻不定的,不是人能控制命运,而是命运控制了人生,所以人生的渺小和脆弱也就成为他的基本感受,这也同方鸿渐在三阁大学的流浪心得几乎一模一样。在他的爱情漂泊终结之后,他又开始了新的人生流浪,这时候命运似乎发生了突然的转折,那位老叔父突然去世,并在遗嘱中留给了他一笔足以完成学业的资金。于是揣着这笔从天而降的资金,菲利浦跟着一名脾气暴躁的乡村医生前往各户患者家里实习。他开始抱着药箱,挂着听诊器,游走于乡村和集镇。他也似乎非常适应漂泊不定的江湖郎中生活。于是,乡村医生大受感动,并提出给他开工资,愿意让菲利浦成为自己的工作助手。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菲利浦竟然拒绝了乡村医生的邀请,并宣布因为自己想当一个新时代的鲁滨逊,前往充满异国风情的地方去旅行。然而,捉摸不定的命运一次又一次粉碎了他旅行的愿望。后来菲利浦爱上了清纯少女莎莉,奋不顾身地与之坠入爱河,他权衡再三,终于放弃了旅行而接受了乡村医生的聘请,成为了一名既不快乐也不郁闷的乡村医生。

很显然,菲利浦的人生经历证实了人生不是自我欲望实现的结果,而是他们天性与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这样一来,菲利浦的人生结论也就充斥着时代、种族、环境决定论的自然主义色彩,也浸润着叔本华式的宿命悲观主义色彩。由此可见,毛姆对人生对人性的价值阐释是建立在自然主义和叔本华悲观主义基础上,这就同钱钟书所依从的存在主义哲学表现出价值的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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