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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故乡》的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2-01

《故乡》的读后感。

栏目特意整理了《故乡》的读后感,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当我们觉得迷茫失措时,不妨捧起一本好书,读完作者的作品,不少人沉浸其中,书中引人入胜的描写带给我们许多感悟,这时候可以写一篇最能体现内心深处感受的读后感了。

《故乡》的读后感【篇1】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的读后感【篇2】

故乡,一个温暖的家;故乡,一个随时可以回去的家;故乡,一个亲朋好友可以陪伴在你左右的家

读了顾老师的《故乡的那一缕炊烟》我才明白,故乡的风景是如此之美。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是:从故乡一路走来,从泥泞的坑坑洼洼的乡间小路走来,走过大山走过乡村,走过城镇,一路磕磕绊绊,我终于带着梦想走进了都市

是呀,这句话说的没错。这个世界上的农村人有多少不想去大都市的,有着许许多多的都市梦却无法走出这连绵不断的大山,只能在乡下过着无聊乏味的日子。可见他们是多么渴望着大都市,期望走出这个小山庄。去看看山外的世界,去看看那未知、美丽、梦幻、遥不可及快乐的世界。

走出去的人,也有着走出去的痛。那些从深山老林中走出去的人,也有着一些不为人知的苦。他们不是被欺负就是被刁难。要不是为了生活,他们也不想出来呢,要不是为了儿女,他们才不想出来呢

是呀,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成天抱怨命运的不公。

《故乡》的读后感【篇3】

七月,透蓝的天空,骄阳似火,云彩好似被太阳烧化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这炎炎夏日的一个午后,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地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着读着,不知何时我已泪流满面

威尔逊罗尔斯笔下的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养两只浣熊猎犬。可浣熊犬价格昂贵,购买浣熊猎犬对于一贫如洗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非常奢侈的事。比利暗下决心不给生活拮据的爸妈增加负担,他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这个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愿望,比利吃了很多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才积攒到五十美金买了两只浣熊猎犬,比利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一起翻山越岭捕捉浣熊,还在一次比赛中获得了金奖。就这样,比利和两只浣熊猎犬慢慢地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事物的发展是曲折的,生活也不总是一帆风顺。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比利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奋不顾身,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却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追随老丹而去

后来比利全家要搬迁到城里,在临走前他去老丹与小安的坟前告别,却惊奇地发现坟间长出了一株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读到这儿我的内心涌入一股暖流,我想这特别的红色羊齿草一定是两只浣熊犬对小主人的思念与美好的祝福,是换种方式的守护!

合上这本书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感动与震撼,我感动于作者朴实细腻的描写,震撼于浣熊和比利之间的深厚情谊。狗是善良和勇敢的化身,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老丹和小安坟间的红色羊齿草就是最好的答案。

《故乡》的读后感【篇4】

我的家乡在沙埕,有些人也许不知道沙埕是那,告诉你们你们百度搜搜就行了,百度搜是千万别输:沙埕。要输沙埕的元宵节。

元夜渔火万户明,车亭跑船绕街行。乍闻喝语连天起,疑见天上金童临。”2月14日晚,元宵节,走进福鼎市沙埕镇,看到的是家家户户挂红灯,乡民沿街庆佳年的景象。八方来客让这个不大的海滨小镇顿显人山人海,他们闻风而来欣赏的是沙埕庆元宵活动的重头戏,拥有二百六十余年可考历史的民俗活动——“搬铁枝”。

在夜幕的映衬下,车鼓亭、功夫扇、舞龙灯、舞线狮等民俗活动轮番上阵。一辆辆花攒锦簇的“铁枝花车”缓缓地绕着街道前行,车上立着高高的“铁枝”,主题不一,有“中国梦”、“花好月圆”、“玉兔探月”等,灯光辉映,美轮美奂,乐队随后伴奏,精彩纷呈,蔚为壮观,令人应接不暇,热闹非凡。“我连续来两天了。昨天陪朋友,今天陪家人。这样的表演确实新奇。虽然以前也有看过,但每回都有不同的亮点。

“铁枝”俗称“杠”、“阁”,是沙埕渔家元宵节传统民俗活动之一,多以民间传说、历史轶事为主题,于xx年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品有《红楼梦》、《杨门女将》、《民族大团结》等。据沙埕《刘氏宗谱》记载,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的元宵节就已盛行“搬铁枝”,祈求风调雨顺,年年有余,距今已有二百六十年的历史。

沙埕铁枝吸收了民俗传说、传统戏剧、舞蹈杂技等艺术精华。一台铁枝中部由一根铁条为杆,从底盘分两根铁条通往更上层,根据铁枝内容需要把铁条制作成各种形状,按照这台“枝”的人物角色,遴选适龄的儿童,一般身高在1。2米左右,为他们量身定做枝台,然后将铁条焊死,分层固定。小演员坐在扶枝位置上,手持道具,表演简单情节或杂技动作。而制作一个新铁枝十分耗时耗力,从构思到成品,由二十多人参与的情况下,还需要至少一星期的时间。

沙埕的元宵节可热闹了,下次有空你们一定要来呀。

《故乡》的读后感【篇5】

我看到过许多的书,让我为书里的主角和情节牵肠挂肚,《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让我为猎犬的忠心而敬佩;《妈妈的爱在门后》让我对妈妈无私的爱所触动。而我今天要说说让我更为感动《生命流泪的样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辛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突然的变故让她恐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怡却过早体会到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

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欣怡的小姨,先前她对欣怡妈妈呼来喝去、嚣张跋扈、且好吃懒做,可是在妈妈得病的日子里她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为了给妈妈治病而用光了家中积蓄的危难时刻她把自己辛苦积攒的钱全部拿了出来,还把之前像欣怡要的手机也还了回来。这个人虽然在生活中让人厌恶,可是在姐姐生病的关键时刻却让她恍然醒悟,重新认识了生命的脆弱和意义。

让我一起去领悟生命的珍贵,看看自己的家人朋友,如果没有了他们会怎样?会不会有很多很多的后悔和歉意?如果有那么就请你们怀着感激之情,去好好珍惜那份亲情和友谊,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

《故乡》的读后感【篇6】

读了鲁迅的《故乡》,我印象最深的是纯朴、善良的少年闰土。

鲁讯先生笔下的闰土是一个非常纯朴、见多识广的小孩,紫红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闰土是闰月出生,五行缺土,所以他父亲叫他闰土。

闰土知道的很多,读完《故乡》。我知道下雪时,扫出空地,用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可以捉住好多鸟雀,什么角鸡、稻允、鹁鸪等。我知道了夏天去海边捡贝壳,红的绿的都有,还有观音手和鬼见怕。我还知道了西瓜的天敌是獾猪、刺猬、猹,猹是很伶俐的,皮毛油一般滑,夜里要取胡叉看西瓜。西瓜有这般危险经历,先前我只知它在店里卖罢了。我还知道沙地里还有好多跳鱼儿青蛙似的跳。

少年闰土心中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说也说不完。知识广博的闰土,我将牢牢记住,记好他。

《故乡》的读后感【篇7】

家乡的桥令人看到沧桑;家乡的桥令人感到怀旧;家乡的桥令人受到启发……家乡的桥总是令人有这样或那样的感受。其实,是桥都会给人同样的感受。现在就让我随着陈根生《家乡的桥》来谈谈我的感受。

文中所写的内容最让我印象深刻,感触颇多的就是作者家乡的桥——“迎春桥”两边栏杆上各一块条石上刻着的字:“愿天常生好人,愿人常行好事”。先不说“天”,人”,就说桥,文中的一句话——“每当人们急匆匆地赶到岸边,面对茫茫和谁无可奈何之时,这桥就见义勇为,挺身而出,把两岸连接起来,替人们排了忧解了难,不要谁道声谢,不忘谁报个恩”是对桥最好的诠释。

随着社会的发展,心灵之桥对人们来说日益重要。

在家庭里,夫妻关系出现了裂痕,或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太过燥动,在学校里违反纪律,父母责怪孩子,但孩子又听不进去,从而出现“代沟”;

在工作中,某些人因妒忌别人有才干,,在领导和其他人面前讲别人的坏话,但明眼人都可以看得出这些人的心是都么地黑,渐渐远离这些人,而这些人也变得不合群。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些不合群的人站到一块儿就是一个妒忌的融合体,后果可想而知。

在学习上,如果你不善沟通,人云亦云,那么你的成绩永远无法提高,或者因小事和自己的同学吵起来,甚至打起来。

上述三种情况都是一条河,一条一望无际的河,我们怎么过到对岸呢?这是,心灵之桥筑上了,但前提必须是,它需要宽容、主动沟通和谅解这三种材料,你明白吗?

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的,所以“愿天常生好人,愿人常行好事”只是古人为寻求心灵安慰而找的借口,,事实上,“好”与“坏”总是存在的,,只不过“好”比“坏”好一些,多一些,我们只能用自己如花的心灵去感化“坏”,让“坏”变“好”,反之“好”也能变“坏”。

善丑交织的人们啊,现实点吧,其实,“好”也好,“坏”也好,这全取决于你们的心之桥,你们究竟想让白蚁侵蚀属于你们的心之桥,还是想方设法地让自己的心之桥永远悬在滔滔江水之上而不朽呢?

《故乡》的读后感【篇8】

读了《故乡的榕树》,我的心像鸟儿一样飞过,飞过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栖息在柳枝上。我仿佛看见那弯曲的树干上爬着伙伴;那春天抽出的嫩叶中露珠在朝阳中闪闪发光。

我的怀念如同颗颗雨露,掉在柳树的嫩枝上,向下流淌;打在清澈的池塘里,激起回忆的水花,给花草洗去时间的尘土,让鱼儿跃出水面,飞溅起洁白的浪。汩汩的流水带走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事情就像柳树的叶子那么多。七八岁的时候,老家的河边是有两棵大柳树。一棵就是现在高大挺拔的插天塔,而另一棵是

我卷了个哨笛,起劲的吹着,从那单调而淳朴的哨音中,我听出了浓浓的乡土情。

一个人谁没有一个故乡呢!对于故乡的留恋,或是说一些回忆,恐怕也全是人人少不了的,或是说一些回忆,恐怖耶全是人人少不了的。何况是身处异地,缕缕不绝的常常是对家的思念。

想家的时候,总是会忆起一些具体的场景,或许是故乡常见的一种食物,村边的一刻树、一条河、也可能是一次庙会,一场秋雨。家乡的山川草木,风土人情并不会随着时间而流逝,相反,离乡越久,那些人和事仿佛早已刻在人们的脑海里。身处异地他乡,偶然间的一瞥,心中都会出现浓浓的乡情。而这篇黄河浪的《故乡的榕树》围绕与树有关的人和事来写。抒情的语调中融入了对故乡深深的眷念。然而,当我读完这篇文章后,它深深地勾起了我对家乡的浓浓的思念

《故乡》的读后感【篇9】

暑假里,我买了一本书,它是我们必读的书《小学生汪曾祺读本》。

这本书的主编是钱理群,编著是丁慈矿。我们应该多品读名家文学经典,打下人生精神底色。封面的右下角有这样一段话: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我是在水边长大的,入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的作文的风格。这本书里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故乡的鸟呵》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了汪曾祺小时后非常喜欢这些可爱又可怜的鸟儿,他曾经还为一只鸟哭过哩!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汪曾祺每天都醒在鸟声里,有时一只鸟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大家赶紧关门、关窗子,吆喝,拍手,用书扔,竹竿打,甚至把自己的帽子向空中摔去。园子里常常晒东西,怕鸟来吃,都放着一片红纸,这样鸟儿照例就不来,汪曾祺有时把红纸拿掉让他们大吃一阵,到它们吃足了时,便赶它们走。汪曾祺只为一只鸟哭过一次。那是一只麻雀或是赖花。父亲把麻雀放入笼子里,忙了一半天。第二天,汪曾祺上学时,把鸟笼挂在紫藤架下。可是,汪曾祺小时候不懂,挂在容易在猫注视下的鸟,很容易被猫吃掉,结果小鸟被大伯的玳瑁猫吃掉了。哇的一声,汪曾祺哭了。有一天,来了许多夜哇子,这是一种鹭鹜属的鸟,灰白色,故乡古话说这种鸟常常带来幸运。

我感想很深:汪曾祺小时候非常爱鸟、喜欢养鸟。从为一只小鸟哭过,我们可以感受到童年的汪曾祺非常护鸟,表达了汪曾祺爱鸟、喜鸟的思想感情,抒发了汪曾祺对鸟儿的美好向往。如果我们还是乱杀鸟,乱杀动物,那么,我们的生命则不有趣,世界也会越来越空旷。小动物的生命难道就这么不值钱吗?怎么可以乱杀生灵呢!!!

人类啊,保护地球吧!

《故乡》的读后感【篇10】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平地道的平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平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平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对儿时记忆中的食味,印象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情感的点点滴滴,是十分温暖的,即使怀念也不会太悲伤。

王曾琪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兴趣,文字朴实自然,恬淡宁静,让我们感受到他的精神。

《故乡》的读后感【篇11】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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