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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3-01

荒野读后感5篇。

栏目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荒野读后感”。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我们读书的途径已经越来越便捷了,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那么我们有可能就会想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荒野读后感 篇1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荒野读后感 篇2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

荒野读后感 篇3

我把獒比喻为来自地狱的魂魄。古代的獒,忠诚而又勇猛。在敌人面前显得残暴而又血腥。厮杀的快感,永远得不到饱足。

血统纯正的獒,不会有任何的惧怕,无论是什么,只要被定格为猎物,那么獒会让它死的淋漓尽致。把猎物的身体,完完全全的发挥在獒的身上。

獒是恶魔,高贵的灵魂;迅敏而又魁梧的体格;野兽般的血性。我从不把獒当成狗,而是定为自尊,自立,自强的象征。

挑衅獒,愚蠢至极的做法。它会以闪电般的速度,熊一般力量,将你扑倒在地。如果它不饿,对不起,你就中奖了,它会将你一口一口的分解。戏谑的朝你低吠。让你愤怒而又无能为力,只能任它蹂躏。

黑鹤的笔下,獒高贵而又血腥。仿佛他与獒有某种特殊的联系,能了解獒的心,如果我也有这种特殊的能力,那么獒注定是我笔下的不败王者在《黑狗哈拉诺亥》中,两头恶魔般巨犬。它们的故事让我感受到来自荒野的气息;地狱的高贵。永远不会输。

哈拉十分幸运,在草地寻找到了自己的宿命。守护羊群,能厮杀营地侵略者,而不付出任何的代价。厮杀的欲望,得到血腥的满足,自己无限的精力,永远被敌人享受着。呵呵,无休止的戏谑。狼不来袭击,哈拉永远不自在,精力得不到释放。不厮杀仿佛会因精力过旺而膨胀至死。那种王者般的风度,深深令我着迷。

诺亥我为它感到惋惜,死在屠宰场之中。一头巨犬,经历无限的挑战,最终至死没输。嗜血成性,是个独裁者,以自己为标准。无论是同类还是它类,都会死在它锋利的犬齿下。它只拥有自尊、独裁、生存,用恶魔来形容,我总觉得缺点什么,那一点点我不想知道,保存一点点的神秘感。

荒野的王者,气息弥漫在千年的草原上。

我想得到一只血统纯正的獒,可是又不想拘束它的生命。獒的使命就是在草地守卫羊群,而不是拿来当作宠物。我觉得那是对獒的侮辱。荒野高贵的獒,我好想好想看着它接受无数次血的洗礼。历练成真正的草原之王。

獒,我深深的喜欢着。可是拥有血统纯正的獒,对于我是一种妄想,而我不会停止这种妄想,让它在心中扎根。也许看见血统纯正的獒与獒的厮杀是一种享受。而这场视觉盛宴,对于我来说,一个永恒的传说。

人,为了利益,再也不在乎生态。獒,血统纯正的少而又少。或许草地的营地,还残留着仅仅那么几只恶魔般的獒。

獒,荒野的王者,我深深的希望,獒纯正的血脉能永远的弥漫在荒野上。

荒野读后感 篇4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能力,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因为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浙江嘉兴海宁市湖塘中心小学六年级:刘飞

荒野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齐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潜质,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就应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DSbj1.CoM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正因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正因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正因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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