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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3-14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精选6篇。

一本好的书籍就像一把钥匙一样,可以打开智慧的大门,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在阅读时,我们的思维会和作者的想法碰撞产生出新的火花,需要及时写读后感,读后感怎样才能写得好?读书笔记吧的编辑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敬请参阅本文!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1)

记得初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书中 环环相扣、跌宕起伏的 情节深深的吸引着我。不禁令我”拿得起,放不下“,一看就看了整整一下午。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人般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绿玉皇冠》等故事中的案件在他的推理之下层层推进,顺藤摸瓜,最终接近了案件的中心,一举破案,令人恍然大悟,拍案叫绝。毋庸置疑,福尔摩斯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神探的代名词。然而,他是怎样做到这些的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他拥有比常人更加敏锐的观察力。在探案的过程中,福尔摩斯从不漏掉任何一个线索:脚印、泥土、烟灰……

因为有了观察力,福尔摩斯侦破了许多案件;因为有了观察力,福尔摩斯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因为有了观察力。我们才能发现更多别人发现不了的东西;因为有了观察力,我们才能发现更多的问题,才能解决更多的问题。

据调查发现,现代社会中知识更新一次只要三年。美国科学家詹姆斯 ? 丁博士曾经说过:我们的时代已经是一个知识爆炸的年代。20 世纪70 年代到20xx 年这30 年的识总量,相当于过去1700 年知识的总和。而且今后知识总量的增加速度将会越来越快。我们必须不断观察,不断思考,不断充实自己,才能赶上时代的步伐。如果我们仅仅依靠现有的知识,而不去自己观察思考的话,不过几年就会被时代远远地抛在后面。

沈括是我国北宋的著名科学家、政治家。当他读到”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时,十分疑惑。后来,他通过观察发现山上的温度比上下要低很多,所以花季才来得比山下晚。他通过观察,思考解决了问题。

在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如果想要进步,如果想要成功,唯一的方法便是多观察,多思考;多提出问题,多解决问题。在未来,真正的”文盲“已经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不会学习的人。但是,会学习的标准又是什么?怎样才能算是会学习?我觉得就是会自主学习,不断观察,不断完善自己。

福尔摩斯应该怎么也料不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一位中学生会在他身上学到这么多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2)

我从小就喜欢听警察抓坏人的故事,对有勇有谋的警察常常佩服不已,也希望自己将来能成为那样的人。一天晚上,爸爸给我讲了一个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那精明的头脑,缜密的分析,渊博的知识,一下子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一放暑假,我就迫不及待的到书店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接下来的几天,我哪都没去,一直捧着书。妈妈说我都有点傻了,连吃饭睡觉都要忘了。我却无所谓,是呀,我满脑子都是福尔摩斯那叼着烟斗,深入思考的样子,哪里还顾得上其它。

福尔摩斯真的是一个了不起的神探。他对周围的一切都很留心,洞察力很强,能根据脚印推断出人的身高,能根据人的外貌推断出人的职业,对很多有毒的植物都有研究,会好几种语言,有着完美的化妆技巧和精准的枪法,他还能揣度人的心里。他利用高超的断案技巧把一个个坏人绳之以法,甚至不怕以身犯险。许多的警探完成不了的任务都来请他帮忙,福尔摩斯都鼎力相助。可案子破了,福尔摩斯却不居功自傲,把那些功劳都记在办案的警探身上,让他们以此出名或提拔 。

我要是能成为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神探该多好呀!这样我就可以抓很多的坏人,为民除害。当然,我知道要做一个福尔摩斯可不容易。首先要有广博的知识,其次要有强健的身体,另外还要有不怕危险的精神和聪明的大脑。虽然,现在这些条件我还不具备,但是,我一定会加倍努力,将来做一个中国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3)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经典探案集》里面讲的是一个个真实,惊险的故事。

其中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福尔摩斯有一次去旅游住了酒店,睡觉起来发现自己的金表被偷了,他就去找酒店负责人,商量找出偷金表的人,酒店负责人知道福尔摩斯是有名的侦探就同意了他的提案,之后,负责人把所有酒店里的人都聚集起来,以后,把发生在酒店里的事情告诉了大家,福尔摩斯发给了每个人一个草,说“那个人拿到最长,那个人就是偷走金表的小偷”大家一看只有一个人拿着的草是短的其余的人的都是一样长的,之后,大家用疑问的眼神看着福尔摩斯说:只有短草的没有长的草呀,难道有那么多小偷吗?

福尔摩斯说其实拿到短的草的人才是小偷就是小偷,大家更疑惑了,问:你刚刚不是说长的事吗,现在怎么变成懂的是小偷了?福尔摩斯说其实我发给大家的草都是一样长的,小偷因为心虚所以把草弄断了一小段。

我觉得这本书即可以长知识又可以长语言能力也可以让我们长长见识凶杀案件等等。看了这本书之后,写动脑筋题也很容易,所以我要多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4)

《福尔摩斯探案是一部侦探小说,其中的主人公夏洛克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严谨的推理能力,破获了一起震惊世界的案件。

在看这些书之前,我认为这是非常难以解决的情况下,推理就更不在话下,但读完这本书后,我渐渐明白是怎么推理的细节。下面我就以两种基本情况方面的推理。

1、杀人案进行推理分析方法。杀人的一般企业都会,留下打斗的痕迹,可以看这些数据痕迹管理中有一个没有通过指纹信息或者脚印,如果我们没有问题就要看死者的伤口,看看凶器是什么,查出凶器是什么后,就去有卖凶器的店里查,有没有自己最近买了凶器的人,假若有,便查看用户地址后去逮捕,听了他们解释后,是不是一种感觉破案越发简单了呢?

2,盗窃的检测方法。通常偷偷贵重物品,如钻石,而钻石,通常有一个保护柜,就必须先来看看保护柜是由无手印或脚印包围,指纹去检查,如果有,则逮捕凶手,如果没有指纹看脚印,找出它是鞋后,能卖这么忙什么店,最近有没有人买这种类型的鞋,和犯罪分子的落网后去找出地址,但当然也有可能没有脚印,但我并不做这样的假设一个。

看看我这两种方法简单的解释之后,是不是不是我们认为破案并不哪么难了呢?这本书让我知道,生活环境中有很多企业需要进行观察的地方,只要学生认真学习观察,仔细分析思考,就能知道这些事情的真相,这本书非常好看,有时间可以通过去看一看哦!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5)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着。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夏洛克·福尔摩斯,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

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篇6)

在著名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的笔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断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咨询侦探。在伦敦的各式各样的离奇案件中大显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读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绅士,他爱拉小提琴,对化学实验很疯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专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几乎样样都离奇,诡异。其中的一个,充分的向我们展现了福尔摩斯的超强观察能力。

这个案子名为“诺伍德的建筑师”。案情是这样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约翰·麦克法兰的小伙子委托福尔摩斯帮助他,因为警方误认为他是杀死了奥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钱的建筑师)的凶手,要将他逮捕。于是,福尔摩斯便去搜集证据,来证明委托人的清白。他拜访了委托人的家属,得知了他的母亲与奥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现场,但没有什么收获,直到苏格兰场警官发现一个指纹,并确定指纹是麦克法兰时,福尔摩斯就找到了破绽:麦克法兰昨日在狱中,不可能跑出来,福尔摩斯昨天的观察中却没在同样的地方发现指纹,在这里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他那鹰一般什么也瞒不过的眼睛着实让我佩服。他还发现一楼的走廊比二楼短六英尺,根据这些现象,他假装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奥德克先生“逼”了出来。原来,他是因为委托人的母亲拒绝嫁与他而想出的坏招,——让旧情人的独生子被送上绞刑架,幸亏福尔摩斯看穿了他的诡计,没让他的阴谋得逞。

可惜,事实上世上没有福尔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国最伟大的护法卫士!最严明的维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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