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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企业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5-01-03

最新水运企业应急预案(精华十二篇)。

水运企业应急预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20xx-20xx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减少不利气象季节运输环节污染物排放为目标,通过对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港口码头实施错峰运输,推进运输转型升级,减少秋冬季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为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贡献港航力量。

二、职责分工

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执法中队具体负责属地港口码头柴油车辆管控业务工作;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局港航管理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秋冬季重点任务:各港口企业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及以上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封存自有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或不与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签订运输服务协议,保证秋冬季国五及以上运输车辆(含燃气)占比不低于80%,鼓励大型港口企业提高占比。

(二)重污染应急期间重点任务: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港口企业要承担起重型载货车辆管控工作主体责任,黄色、橙色、红色应急期间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在装卸无扬尘货种时,严格执行《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对于柴油车辆运输管控要求。

(三)调查摸底重点任务: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牵头开展摸底调查,调查辖区港口承担运输的车辆排放阶段、使用频次尾气排放污染控制等情况。按照“一港一台账”的原则,明确秋冬季错峰运输安排,分别建立辖区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清单台账(附件1)。

(四)执法监管重点任务: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秋冬季期间国五及以上运输车辆占比不达标、重污染应急期间违规使用柴油车辆的港口企业要严管重罚。对查处的涉嫌伪造、变造车辆行驶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清秋冬季污染防治面临严峻形势,将错峰运输工作作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与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二)做好宣传动员。局港航管理科牵头召开辖区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现场动员会,传达柴油车辆管控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柴油车辆污染治理工作;督促港口企业签订承诺书(附件2),进一步夯实港口企业柴油车辆管控主体责任。印制港口码头柴油车管控明白纸(参照附件3),将管控要求一次性告知,明确管控时段、管控要求、管控重点。畅通各类投诉通道,在港口码头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采取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三)抓好工作落实。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各有关镇街中队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港口码头柴油车辆日常执法检查,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凡涉及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出的港口码头必须全部纳入管控清单,应按照市智慧环保平台对接标准和功能要求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车牌识别和监控系统(记录保存三个月以上),在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采取管控措施。

(四)强化督导检查。局港航管理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和港航执法大队等单位要落实好监管责任,要把柴油车辆管控工作作为业务督导的重点,压紧压实各执法中队、各港口企业的管控责任,督促港口企业落实柴油车辆管控措施。

水运企业应急预案 篇2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时有效的开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本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运输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应根据预案,及时组织抢救,协调处理事故,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发生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司经理必须在20分钟内到现场,30分钟内反馈给运政机构。

三、运输生产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员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防护措施,然后打公司电话通知公司经理,电话为:1864711,公司领导应根据事故大小,迅速与交通运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险公司等部门联系,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驾驶人员在联系不到单位的情况下,也可直接与交通运政、公安、交警、120急救中心、保险公司等部门联系。

四、驾驶员发生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后,根据生产事故大小,按公司管理要求给予责任追究。

五、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建立应急保障车辆,应急小组各成员必须7×24小时保证通迅畅通,严格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调动,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应急小组。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努力开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4个应急工作组,分为路障清理组;运输保障组;后勤服务组;信息联络组,具体分工如下:

1、路障清理主要职责:负责清理路障,包括雪阻、水灾、桥梁坍塌、道路中断等,应及时派出车辆和人员予以疏通,保证道路畅通无阻,车辆应随时加满油料,人员应保证24小时待命。具体机械车辆由货运科负责组织解决。

2、运输保障主要职责:应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货物和被困人员的安全运输,保证所有货物安全、及时运达。具体车辆由公司和货运站负责协调解决。

3、后勤服务主要职责:负责好被困人员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人员和滞留货物的安全。

4、信息联络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任务是上传下达所有指令、命令和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各组要认真对照各自工作分工,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应急工作组,确保完成分管工作。

水运企业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长兴县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完善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交通应急处置工作,满足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__)、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州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编制。

(三)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交通运输行业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台风、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事故,交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其中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等自然灾害,执行已发布的专项应急预案,当本预案与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专项预案交叉重叠时,以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发布的应急响应类别和等级为准。

(四)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一般突发事件是指事态较轻,仅对局部较小范围内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较严重,对较大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严重,对辖区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特别严重,对辖区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兴县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六)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局属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落实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实行岗位责任制,实现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3、防治结合、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七)预案体系

1、《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

2、《长兴县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应急预案》是长兴县交通运输局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故、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3、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站等重点交通枢纽的人员疏散,公路施工安全,公路(桥梁)安全事故,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公路畅通,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由局属行业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实施。

4、交通运输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各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市、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为及时应对企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交通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并实施。

当预案启动与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启动的预案交叉重叠时,以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发布的应急响应类别和等级为准。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的种类将不断补充和完善。

二、组织体系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局安委会、局安委办、各专项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分别承担。

(一)局安委会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局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其他局领导及局属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审定局总体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制定交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规划和办法;

2、审定应急经费预算及与应急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

3、决定启动与终止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指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

5、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局安委办

局安委办设在局安全监管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安全监管科和县交通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具体职责如下:

1、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事后评估等工作;

2、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综合应急培训和演习;

4、指导和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协助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5、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6、承办局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具体事项;

7、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项工作组

设置综合协调(新闻宣传)、交通保畅、运输保障、交通工程建设、总结评估五个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工作组,负责行业应急处置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本行业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新闻宣传)组。设在局办公室,具体任务由局办公室、局安全监管科、局组宣人事科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相关会议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统一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信息和对外宣传;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保畅组。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负责向有关单位通报自然灾害及公路水路畅通情况信息;负责县级水上交通应急预案的制定、更新和管理;负责审定县级水上交通应急设施、设备配备规划、编制县级水上交通应急预算;负责布置预防措施,检查应急处置队伍、物资、机具等落实情况,适时组织演练;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输保障组。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运输设备、基础设施和应急及物资储备和管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以及应急保障车辆、船舶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拟定应急运输车辆、船舶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交通工程建设组。设在局建设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完善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全县在建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在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结评估组。由局安委会按照事件类别指定组长,由专项工作组、专家咨询组、局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安委会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是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具体职责:

1、参与拟定、修订与交通运输相关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承办局安委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系统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研究发生在国内外可能对本系统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报局安委办,局安委办汇总整理上报局安委会主任签批后,报送县应急管理局。

(二)预警

依据职责分工,并按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局安委办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三)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Ⅳ级(一般)蓝色;Ⅲ级(较大)黄色;Ⅱ级(重大)橙色;Ⅰ级(特别重大)红色。

四、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安委会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上报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一)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时限。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20分钟内向所属行业管理机构报送初步情况,并电话确认。行业管理机构接报后,要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局安委办报送初步情况,并电话确认。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要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再及时书面报告,并电话确认。事故发生及报告后,遇有变化,必须立即补报;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但原上报渠道必须报告。

2、报告内容。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二)分级响应

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等级和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响应级别:Ⅳ级(一般)蓝色;Ⅲ级(较大)黄色;Ⅱ级(重大)橙色;Ⅰ级(特别重大)红色。

1.先期处置。任何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在报告事态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有关人员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确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紧急调动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6)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报告,局安委会根据分级管控要求,及时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地区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三)信息发布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单位发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解除

由宣布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单位向新闻媒体提供应急结束的信息,宣布应急反应结束。

1、应急解除条件

(1)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2)险情已经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4)受危险威胁的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2、应急解除程序

(1)根据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的决定,向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命令,解除应急状态。

(2)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负责人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配合县卫健、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配合县卫健、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清除、供水安全等工作;

3、制定并实施防止次生、衍生不良事件发生的措施;

4、根据特定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二)调查与评估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指挥机构要尽快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调查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

调查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事件原因分析;

3、事件结论;

4、事件处置的经验、教训及改进的建议;

5、应急预案效果评估情况和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6、必要的附件。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畅通相关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移动手机、互联网络等快捷有效形式,确保通信畅通。

(二)应急装备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处置能够满足应急使用。

(三)应急运力保障

局安委办、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要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需要,保障运输运力需求,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四)应急人员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组织一批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相关业务、专业知识的员工,成立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抢险救援志愿者台账,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五)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主要包括:风险隐患的监测治理、应急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应急装备购置、应急补偿等费用,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依据有关规定和原则分级负担,并予以保障。

(六)设施及物资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应急保障设施、车辆、机械设备和物资台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的合理调配与使用。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局安委会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应急预案及值班电话,局安委办要指导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

1、宣传教育。局安委办要督促相关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基层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2、培训。局安委办和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3、演练。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七、附则

(一)奖励和惩处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适当的奖励。对有漏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等行为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局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相关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较大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3、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4、其他需要更新的情况。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运企业应急预案 篇4

一、成立道路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

副所长(主持工作)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运管所各股、室、队负责人、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道路运输应急小组成员:(小组总负责,电话:)、(武夷交运公司经理,电话:)、(汽车站站长,电话:)、(公交巴士公司经理,电话:)。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事件的处理程序:

1、我市境内发生重、特大道路、水路运输事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小组成员要在30分钟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现场的施救和善后处理。

2、发生大量旅客滞留时,武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要立即调整车辆充实运力,对夜晚有旅客滞留时,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运管所要严把参与紧急疏散任务的车辆技术状况关,要及时核发线路牌,确保滞留的旅客疏散及时、安全有序。

3、因天气原因造成道路阻塞的,路政所要在30分钟内赶往现场,并立即组织公路养护人员疏通道路,尽可能将交通阻塞的时间缩短在3小时之内。

4、其他交通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加强联系和沟通,互相配合、协作,尽可能的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各成员单位在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小组成员电话要求24小时开通,以应对紧急情况。

水运企业应急预案 篇5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能够拥有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环境,提高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大重大事故发生时及时处理应急能力的训练,及时解决、处理好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预案范围

预案范围包括火灾、交通、建筑、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

乡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党委秘书、副乡长军任组长,财政所、派出所、企业办、工商所、司法所、卫生院、网通支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企业办。

四、事故紧急处置

(1)指挥组: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拟定现场紧急处置、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事故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拟定的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报请指挥组同意后,可增加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事故处理组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卫生院院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救援物资、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5)通讯联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理中各个小组之间以及对外的通讯联络保障工作。

水运企业应急预案 篇6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的消防法规、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一下成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消防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工作小组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二、下设四个专门工作组

(一)义务消防队

组长:

成员:

疏散引导组职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二)火灾现场警戒组

组长:朱水明

成员:陈根渭、王恒刚

火灾现场警戒组职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四)机动组

组长:

成员:

机动组职责:受指挥部的指挥,负责增援行动。

三、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一)报警: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消防中心和保卫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保卫部、消防中心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部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四、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由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一)保护火灾现场;

(二)查明火灾原因;

(三)调查火灾损失。

五、责任追究

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六、附则

1、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应急预案由本公司公司保卫部负责解释

水运企业应急预案 篇7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所辖管理所、机关各科室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及时、高效、有序的组织实施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所管辖路段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管理所、机关各科室的应急管理、救援职责,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进行。事件处理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以人员疏散为先,人员抢救为主,其次减少设备、财物损失,再次考虑障碍排除,维持交通秩序、车辆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况。

四、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的应急处置以所辖路段主管单位响应为主,依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路段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属各单位的负责人是事故路段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

(二)所辖各管理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的报警,详细了解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时间、事故地点、车辆类型、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并认真做好接警记录,对接警后的处置情况也应认真做好记录。

(三)值班监控员在了解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及性质后,及时通知值班领导、驻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

如火灾事故严重,人员伤亡较多时,救援应急小组在报请上级单位同意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局报告,请求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必要情况下,及时通知医疗、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监部门、上级机关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区域分流的,应及时与相邻高速管理单位联络。

六、现场处置

(一)先期到达的值班领导与路政巡查人员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放置救援车辆,划定警戒区,及时查明现场情况(包括死伤人数、危险品种类及损失情况)及时上报,在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对于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危险情况,不得盲目操作,应立即向领导报告,按指令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及损失。

(二)应急救援小组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方案、组织救援:

1.现场保卫和交通疏导组以路政和交警为主,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同时,根据需要采取临时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来车方向警戒,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2)确保紧急救援通道畅通,引导指挥、消防、急救、勘查、抢险、环保等部门的车辆驶入现场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的来车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车辆应当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指挥其他车辆迅速驶离现场。

(3)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路边安全地带等候,劝说围观人员退离现场划定范围,防止发生意外。

2.危险品处置原则上以当地政府、安监、消防部门为主:

(1)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货物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尽可能查清泄漏货物的种类、属性和泄漏源,不要让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沾在手上和皮肤上。

(2)对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随意践踏,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用泥土筑围拦截;现场如有容易被腐蚀、污染的.物品,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采取转移、遮盖等保护措施。

(3)会同安监、消防、医疗、交通路政等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危险区域,疏散无关人员,进行现场施救,处理、清理危险化学品。

(4)在警戒区域内严禁吸烟、拨打手机、使用明火和能够产生静电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一旦出现槽罐安全阀发出声响或槽罐变色,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其他人员撤至警戒区域外;尽量选择上风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气体。

(5)除发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员需要救护的紧急情况外,路政人员一般不得靠近载物车;原则上营救工作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消防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承担,路政人员予以协助。

3.事故现场须确保与监控中心信息畅通,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事故现场情况,监控中心可采取可变情况板、收费站预警等方式向过往司乘人员告知事故情况,引导司乘人员绕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灾而再次发生恶性事故。

(三)现场撤除及其他善后工作

事故救援处理完毕,现场路政人员及时撤去警示标志、警示牌和标志筒,通知养护部门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维修已损设施。并根据环保部门对危化品遗留及危害情况的监测,确定是否恢复交通。事后按照上级要求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在没有明确现场危险品名称、性质的情况下,要处于现场上风位置,一切行动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令,不能鲁莽蛮干进入事故现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二)处置过程中要以大局为重,不得因个人问题与现场周围群众或者当事人及家属等发生摩擦,导致不稳定因素产生。

(三)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一律实行逐级上报,未经领导小组许可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所形成的事故相关材料必须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

(四)严格宣传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运输事故的新闻报道,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新闻发言人,按照集团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发布原则、内容、规范性格式,审查、确定发布方式和时机,向社会和媒体通报有关情况。未经许可,任何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界宣传有关信息,发生问题从严追究有关责任。

水运企业应急预案 篇8

一、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规范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保障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市平安渔业建设,市农牧业局按照市里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结合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实际,制订了《xx市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本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规定了渔业应急救援的适用范围、救援原则、救援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规范了应急救援的抢险实施程序和善后事故处理工作,细化了各项救援措施,做到了组织协调、分工明确、机制联动、行动有序,可科学有效指导我市及时应对和处理各项突发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和渔业灾害。

二、实例。

(一)演练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进一步推进应急演练进现场,推动应急预案简明化、卡片化、专业化,实现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全员化、经常化、系统化,全面提升应对渔业生产安全事故能力。

(二)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结合渔业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实战化应急演练,锻炼各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能力和应急人员的响应能力。

2、深化应急演练宣教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点,以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应急演练组织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各级、各类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应急演练组织人员的工作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行政相对人的应急意识。

3、随时准备接受应急预案管理暗查暗访。

今年荆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和荆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将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提问、现场实训、操作演示、“双盲”演练、电话查询等方式对本地区、本单位,以及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

暗查暗访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现场作业人员应急响应能力、应急人员值班值守、应急装备物资准备与管理、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应急信息系统是否通畅、应急队伍日常管理与应急准备、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和领导的应急意识等。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专班、落实人员、细化任务、切实做好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项工作。

2、严密组织,提升效果。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安全保障、总结评估等全过程管理,确保演练效果。加强演练评估,为全面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创造条件。

3、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及时通报情况,市处将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取得实效。

水运企业应急预案 篇9

本预案主要为了确保对化工产品及油类等危险品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尽可能减少由于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对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应急情况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为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统一指挥。

(2)职责

1)组长领导各关键人员针对潜在的紧急情况进行检查及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指挥工作。

2)各成员负责化学品、油类等泄漏、爆炸与火灾的应急响应工作,协助组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进行指挥、指导、疏散、抢救工作。

3)组长负责落实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长负责落实对外联系,针对工程所用的物资及时收集每种物资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制定发生环境事故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2、应急预案

(1)仓库管理员对储备的化学品检查时发现化学品泄漏,应采取措施拦截防止污染面扩大,并根据泄漏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清理,能回收的尽量回收。

(2)氧气、乙炔等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方法、漏气容器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3)酒精、乙二胺、丙酮等易燃液体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切断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区域。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池,大量泄漏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

(4)硫酸、盐酸等腐蚀化学品泄漏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池。大量泄漏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5)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时,责任人应及时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报告应急情况领导小组,火灾较大时,应立即拨打“119”通知地方消防队。

水运企业应急预案 篇10

为认真做好我区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恪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处置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所采取的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一)以人为本,安全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实施救援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两个事故损失控制的关键点,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现场指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安排属地交通运输所按照处置车辆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根据车辆交通事故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安全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严格落实预防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建立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快速、及时、得当处置车辆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时,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物资供给和车辆调度。

三、指挥组织体系

各交通运输所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下建立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织。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传国。

副组长:张大伟、刘昕、章连彬、王祥安、朱军、葛雷、戴有苗

成员:运管所机关股室负责人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三)现场应急处置机构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四、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事故报告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及时向交通运输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交通运输局或者区安监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和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和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8.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六、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我区范围内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突发道路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道路运输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其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七、应急救援结束处置

(一)救援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二)事故调查。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所暴露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订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应急保障体系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并加强对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利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加强对突发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迟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九、预案演练

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奖励与责任

(一)总结评估。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对应急行动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和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

(二)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水运企业应急预案 篇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重特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水平,保证迅速准确有效地处理好突发性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妥善处置”的原则,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事故的确定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件,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规定分类: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4、锅炉、压力瓷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5、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

6、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

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办事处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时间、类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告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值班室。

事故单位、当地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民众将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留现场重大痕迹、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分工和措施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办事处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办事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通知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挥机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具体工作内容

1、指挥机构

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办事处主任李旦任指挥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刘德行任副指挥长,安监办与其它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办事处安全监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委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是发布应急救援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抢险施救,并保护现场。

二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生救援请求。

三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取证调查工作,写出有关书面调查处理材料,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根据实际情况下设:

(1)综合协调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办各项任务。

(2)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及其亲属离开事故现场。

(3)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并负责施救及相关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死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传下达、下传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市安监局报告,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中,发生事故所在地社区和办事处相关部门抽调办量,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5、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1)办事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

(2)办事处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3)党政办协助办事处领导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协调工作。

(4)安全监管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安排事故处理,对外发布信息、新闻。

(5)武装部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并指挥事故发生地的民兵应急分队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工作。

(6)林业站具体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抢险施救工作,及时向上报部门请示调用灭火设施。

(7)民政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排和尸体处理工作。

(8)管船站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重特大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库区船舶事故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的水下作业和施救工作。

(9)建管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挥工作。

(10)劳动保障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中伤残人员工伤待遇的协调处理工作。

(11)安办、劳动、工会、妇联、纪检等有关部门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后提出处理意见。

四、各社区居委会和办事处所辖各单位

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制定适合于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细则,做到有备无患,保证万无一失。

水运企业应急预案 篇12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仁和里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规范和强化鸿鑫社区对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社区保障生产安全和处置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打造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事件管理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x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副主任:x社区副书记

成员: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事件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社区,设主任一名,由兼任。成立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李雨霞主任任指挥,任副指挥。

三、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危害,危及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紧急事件。

安全生产事故按其性质和严重程度、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因素,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四、预测与预警

社区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注意收集在本地区内可能会造成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对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建立社区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社区成立以一把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地区安全工作促进委员会。

绘制地区安全工作网格化责任区示意图。以每个社区工作者包片做为一个安全责任区,并将驻街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源与安全隐患单位、机关单位、餐饮娱乐单位、医疗救护机构、派出所单位在示意图上做标记,使全社区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一目了然。

2、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一是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调度会,就安全生产工作的某一个专题,如防火工作、危险源排查工作等进行工作调度;二是制定社区安全员每周二的例会制度,就街道上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对未来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和布置。

3、健全完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档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区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二是各种规章制度和文件;三是驻街生产经营单位一览表、重点单位情况表;四是对重点安全隐患单位的排查、整改、复查、上报的记录;五是社区驻街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六是社区安全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和各种安全宣传工作的活动记录。

4、建立社区安全检查、督查工作机制。

预防社区安全生产事故、排除安全生产隐患,要以日常检查为主。

5、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

提高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是一项重点的工作。社区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安全演练活动。

6、制定信息上报制度

社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和监测人员,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社区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五、处置与响应

1、地区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社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控制事态,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对于一般性、较大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区应急办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通过电话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也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地区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社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开展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和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向区政府应急办、区安生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3、在接到上级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后,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限内,就发生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情况、现场处置工作以及善后工作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向区应急委报告。

4、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社区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六、责任与奖惩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依照预案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或者在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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