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系统方案(集锦九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停车系统方案 篇1
一、总体目标
以满足市民合理停车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规范停车场运营秩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为目标,通过智能化、规范化的管理手段,提高停车场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各类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配建停车场等,覆盖市区范围内的所有停车资源。
三、平台搭建
1、建设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
功能:集停车场智能管理、市民出行服务、辅助城市管理等功能于一体,通过停车场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数据分析,向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车服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系统组成:包括停车管理系统、新能源充电系统、停车诱导系统、停车备案系统、信息展示系统和数据分析系统等。
2、智慧出行服务:
基于平台的数据整合和信息发布功能,定制开发手机App、公众号和小程序,为市民提供停车泊位引导、新能源充电桩查询、订单查询、线上支付、便民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
四、运营管理
1、平台运营管理:
主要包括综合协调、数据管理、平台接入、平台维护、制度规范和功能拓展等工作。
2、停车场运营管理:
协助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做好违规停车和损坏公共停车设施等行为的教育引导和追责工作。针对违规情节严重且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信用管理。
通过公众号、小程序、App等多种支付方式,提供即扫即走、无感支付、通行后付费等电子支付手段。
根据泊位分布、停车需求、交通拥堵等实际情况,按照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差异化收费。
依法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和收费备案等手续,在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公示经营管理者名称、营业执照、停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
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应佩戴统一标识,规范文明用语,熟练掌握和操作智能管理设备,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设备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技能培训。
合理配置现场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规划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便民配套设施。
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应提供标准协议端口,国有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应接入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场管理运营单位(个人)按照协议端口,通过软件升级、硬件改造等技术手段打通平台与停车场之间的数据传输通道,保障停车场的信息接入。
路内停车位通过人工引导与智能设备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停放车辆的信息采集、有偿服务和运营管理。
公共停车场配套安装出入口自动道闸、车位监测、停车引导等智能化设备,并按国家有关规范配建安全管理、消防应急、安防监控等设施。
配建停车场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可参照公共停车场自主开展运营管理。
五、保障措施
1、城市管理部门:
负责停车场管理中涉及市容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停车秩序治理工作。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车位的设置管理和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3、发展改革部门:
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制定政府指导价标准。
4、数据资源管理部门:
负责指导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接入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工作。
5、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
负责组织宣传停车政策法规,协调处理停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机动车停车场接入信息服务平台。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停车场的运营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停车服务,同时促进城市停车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停车系统方案 篇2
一、总体目标
以满足市民和游客的合理停车需求为核心,通过智能化、规范化的管理手段,提升停车场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创造安全、有序的停车环境。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1、成立停车场运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整体方案的.制定、监督和执行,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明确各部门职责:
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收费、安全、维护等工作。
技术部门:负责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如停车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处理用户咨询、投诉和建议,提升用户满意度。
三、智能化系统建设
1、停车管理系统:建设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实现车辆进出场管理、用户管理、通行数据采集等功能。通过数据分析,为停车场运营提供决策支持。
2、智能引导系统:安装停车诱导屏和车位引导系统,实时显示车位空闲情况,引导车主快速找到空闲车位。
3、视频监控系统:在停车场关键区域安装高清摄像头,实现24小时监控,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
4、移动支付系统: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实现即扫即走、无感支付等便捷支付方式。
四、运营管理措施
1、规范停车管理: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停车管理制度,包括车辆进出流程、收费标准、违规处理措施等。
在停车场入口设置明显的停车须知和收费标准公示牌,确保车主了解相关规定。
2、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
提供便捷的停车引导、问询和投诉处理服务,及时解决车主问题。
3、加强安全管理:
定期检查和维护停车场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加强巡逻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4、实施差别化收费:
根据不同时段、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车辆,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提高车位周转率和使用效率。
五、保障措施
1、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推动停车场智能化建设和改造。
2、宣传引导:加强停车场管理政策和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和游客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3、监督考核:建立停车场运营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停车场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总结与展望
通过实施上述停车场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可以显著提升停车场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创造安全、有序的停车环境。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智能化系统建设和管理创新,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停车服务。
停车系统方案 篇3
为顺利完成20xx年春运工作任务,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我市着力从组织、保障、安全、服务、监管五个方面,全力做好20xx年公路、水路春运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xx年春运客流量预测
据市春运办统计,去年春运的40天,全市共发送旅客69.75万人次,其中公路发送旅客52.64万人次,铁路发送旅客17.11万人次。由于市春运办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组织得力,铁路公路运输均未发生旅客滞留现象。预计20xx年春运旅客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20xx年春运工作目标
一是精心组织,保证运力充足,防止旅客滞留现象发生,确保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二是保证安全,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事故;三是提高服务水平,为旅客提供诚信、文明、周到、舒适、卫生的运输服务;四是维护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者行为;五是文明执法,不发生“三乱”现象。
三、工作机构
成立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市交通局等单位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各相关部门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运输保障小组、公路保障小组、维稳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四个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运力组织调配工作,完善应急保障机制。
及时摸清旅客的流量、流时、流向情况,制定周密的春节运输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春运期间全市将安排应急运力计划约70辆,共约3150个客位,主要疏运珠三角方向客流。应急运力仍不能满足需求时,及时向上级春运办请求支援。当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或冰雪等自然灾害时,及时启动有关应急预案。
(二)加强源头管理和市场监控。
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春运顺利进行,要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实行出站例检制度,严禁车辆超载出站,严格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要求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客运站、超载车辆的驾驶员及所属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加强对各汽车客运站秩序维护,做好对“三品”的查堵和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各负其责,加强重点路段的'巡查和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防范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运输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运输企业要对参加春运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特别是驾驶员分别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和企业是安全主体的观念,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管理法规、规章,严禁驾驶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时驾驶,严禁超速、超载。夜间行使避开禁行路段。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落实春运价格政策,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春运价格涉及旅客和运输经营者切身利益,百姓关心、媒体关注,要切实抓紧抓好,保证春运工作顺利开展。春运运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五)加强公路管理,确保运输畅通。
公路部门要抓好公路的`养护和施工管理工作,春运前能完工的路段,要抢时间抓紧施工,尽快交付使用;对因不能在春运前完工而影响春运的要停止施工,清理路障;对可能影响春运的,要提前修复,保障完好畅通;同时,及早对全市道路的标志、标线以及危桥和危险路段进行检查,对可能影响春运行车安全的,应及时完善和规范。
(六)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运输市场秩序良好。
在春运期间各执法部门要确立以保安全、保畅通、保疏运为目标,在执法中,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轻微违章行为实施教育放行;做到一般违章行为,依法纠正,暂扣有关牌、证尽快放行,不拖延时间;除无牌无证、报废车载客等危及安全和严重违法违章行为外,其他一律不扣留车辆。
(七)加强春运宣传和统计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广泛宣传我市在春运工作中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和春运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春运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编印报道春运中的动态信息和好人好事,为做好春运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停车系统方案 篇4
一、总体目标
1、提升停车效率: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提高停车位的周转率和使用率。
2、保障安全有序:确保停车场内车辆和人员安全,减少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3、优化服务体验:为车主提供便捷、高效的停车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
4、实现智能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停车场的智能化、自动化管理。
二、管理原则
1、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停车场运营合法合规。
2、安全第一:将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3、高效便捷:优化停车流程,提高停车效率,为车主提供便捷服务。
4、智能化管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停车场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三、具体管理措施
1、停车场规划与设计
根据停车场规模和需求,合理规划停车位布局和行车路线。
设置清晰的停车指示标志和标线,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2、车辆进出管理
采用车牌识别系统或智能道闸系统,实现车辆快速进出。
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3、日常巡查与维护
安排专人对停车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和故障问题。
定期对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安全管理
加强停车场安全监控和巡逻力度,防止盗窃、破坏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5、收费管理
根据当地物价部门规定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公示于停车场显著位置。
采用电子支付、自助缴费等便捷方式,提高收费效率。
6、客户服务
设立客服热线和投诉渠道,及时解答车主疑问和处理投诉。
提供问询、引导、代客泊车等增值服务,提升车主体验。
四、技术应用
1、智能化管理系统
建设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平台,实现车辆进出管理、车位预订、停车费支付等功能的一体化。
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停车场运营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物联网技术
在停车场内安装物联网传感器和监控设备,实时监测车位占用情况、车辆行驶轨迹等信息。
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停车场的远程监控和智能调度。
五、人员配置及培训
1、人员配置
根据停车场规模和运营需求合理配置收费员、巡查员、客服人员等岗位。
确保各岗位人员数量充足、职责明确。
2、培训与教育
定期对停车场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加强与车主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其需求和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安全保障
1、消防安全
按照消防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车辆安全
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和巡查力度,防止车辆被盗或损坏。
为车主提供车辆安全停放指导和建议。
七、监督与考核
1、内部监督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停车场运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外部监督
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运营合法合规。
鼓励车主和社会公众对停车场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并提供反馈意见。
停车系统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条块融合、职能下沉”的工作要求,区民政局将紧密结合“民政为民”的工作职能,把推进民政民生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重要抓手,在“最兜底”的社会保障、“最基层”的社会管理、“最贴近”的社会服务、“最直接”的社会民主、“最广泛”的为民解困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全面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领导带头,深入基层
区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副总责,全局10位领导干部分别深入到全区15个乡(镇)、街道,以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涉军维稳等为重点,破解围绕民政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改进窗口单位在为民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调查各项民政政策落实情况。
三、人员下派,职能下沉
按照“一岗多责、一人多能”的`要求,选派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高的15名职工到全区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求下沉干部脱离原工作岗位,熟悉低保审核、婚姻登记、社会团体登记、民非企业登记、社会救助、退伍士兵安置等各项民政职能。下沉人员主要负责信息收集、便民服务、简易问题处理等,确保接待社区群众时能一次性告知办事手续和流程,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目前下沉职能主要是低保工作审核审批,下一步将陆续实现其他民政职能工作下沉。
对下沉人员赋予全权、全管、全时、全责。全权,就是对辖区内出现的所有低保事宜都有管理权、执法权;全管,就是全面管理辖区内出现的有关低保事宜的所有问题;全时,就是采取工作时间全部到岗、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出现问题随叫随到,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全责,就是对所包辖区内出现的所有低保问题要承担全部责任。
四、融入网格,完善机制
机关干部下基层后,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现场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向居民群众说明情况,规定时限加以解决。
1、建立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中的有关情况,研究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2、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下沉职工离开原工作岗位,到所下街道、乡(镇)办公,但请(销)假制度按局机关考勤制度执行,做到“离岗”不“脱岗”。
五、工作任务
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1、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强化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帮助解决好城市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五保”人员、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生活问题。
2、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协调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利益的看病难、出行难、就学难等现实问题,同时做好扶贫济困工作,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3、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影响和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强化基层矛盾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矛盾不激化、事态不扩大、问题不上交、化解不反复,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民政工作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部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要通过“条块融合、职能下沉”,使机关干部真正树立起“三种精神”,即零距离的亲民精神,全方位的服务精神,全天候的实干精神。争取达到“日常监管下移、管理不留缝隙”,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断提升民政承载能力。
停车系统方案 篇6
根据市创卫领导小组第六次扩大会议精神和区创卫工作的相关精神,针对我地区小餐饮店在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使整治工作有效进行,不断提升小餐饮店的卫生管理水平和卫生硬件设施建设,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落实小餐饮店百日整治工作,成立十里铺街道餐饮店百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事办,具体负责小餐饮店百日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改造、规范一批能达标的小餐饮店,关停、清理一批无法达标的小餐饮店,提高小餐饮行业的整体卫生水平,使我地区的小餐饮行业达到创卫的标准要求。
三、整治范围
十里铺街道辖区内的所有小餐馆店。
四、整治重点
1、店容、店貌环境卫生以及“三防”设施健全情况。
2、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坚决杜绝使用塑料碗膜的现象。
3、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及持有效健康证情况。
4、超范围加工凉菜的情况。
五、整治标准(见附件)
六、工作进度
小餐饮店百日整治活动从7月5日至9月2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培训(7月5日至10日)
要对辖区内小餐饮经营户进行动员和整治标准培训,使小餐饮经营户了解整治标准,主动配合开展整治,为下一阶段的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完善卫生硬件设施(7月11日至8月15日)
各科室及专项组根据各自工作范围按照标准要求,逐街、逐户对小餐饮店进行卫生硬件设施专项整治,督促小餐饮店完善操作间布局,增添卫生硬件设施。在整治过程中,采取“抓两头、促中间”的方法,对创卫示范户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对无法整改达标或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小餐饮店要坚持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改造可以达标的经营户,要督促其严格按照创卫标准进行整改达标,确保整治效果。
第三阶段:规范卫生管理(8月16日至9月10日)
各科室、各专项组在此阶段重点做好小餐饮店卫生管理的'规范工作,督促小餐饮经营户落实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创卫档案资料,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小餐饮店的卫生管理水平。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月11日至21日)
在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扬长避短,推广成功经验。同时,加强巡回检查,避免反复回潮,巩固取得的整治成功,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迎接省上的创卫技术考核。
七、工作要求
1、各科室对这次整治工作要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制定详细的整治工作进度表,明确整治工作的时限、数量和标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应付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2、高标准、严要求,加大整治力度。要注重抓重点、抓难点。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树立示范街(店),以点带面,推动整治工作。对餐具不消毒和使用塑料碗膜的,要予以重罚,自觉消毒,切实解决餐具不消毒这一老大难问题。同时,对那些阻碍创卫工作的顽固钉子户要下重拳,坚决取缔,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整治工作结束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务必于9月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街办创卫办公室。总结材料中要有整治工作新作法、新办法、新经验以及取得的整治结果。
停车系统方案 篇7
1.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辖区内停车场(库)
3.职责
3.1车场收费员负责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3.2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3.3安全班长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4.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工作程序
5.1硬件标准
5.1.1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5.1.2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5.1.3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5.2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5.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5.4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5.5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5.6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5.7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5.8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5.9停车场内禁止吸烟。
6.车辆进出
6.1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6.2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6.3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7.巡视
7.1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班长处理。
7.2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7.3班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7.4车管员负责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8.意外事故的处理
8.1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业主,同时逐级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
8.2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应保护好现场。
8.3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8.4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8.5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停车系统方案 篇8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园区停车场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停车场管理范围
凡园区内所有经营性停车场(库、楼)及占用公共地块、道路的非经营性停车场都需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细则第二条所列的停车场,根据其使用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临时性停车场(点)。是指因大型集会、活动、或生产、生活、经营必需等临时占用道路、空地所设置的停车场(点)。临时停车场(点)的设置时间视客观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并应满足环境、交通要求。
第二类:室外停车场。指占用道路、公用地块设置的长期使用的停车场或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
第三类:室内经营性停车场。指附着在主体建筑物内部的.并开展停车收费服务的停车场。
第四类:特种停车场(库、楼)。指单独设置的,并可开展停车收费服务的.停车场(库、楼)。
第四条停车场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停车场的设置不应对现有和潜在交通造成影响;
2、停车场应按国家标准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进出;除临时占用道路的停车场外,停车场应配建照明、消防、通讯等设施;第三、第四类停车场和有条件的第二类停车场必须安装停车场监视设备。
3、除占用道路的临时停车场外,停车场内应有安全设施、值班岗亭(房间),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有与停车场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停车场管理员,管理员必须统一服装,统一佩戴标志。
4、第三、第四类停车场还必须满足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
第五条:停车场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委托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实施。
第六条各类停车场审批流程如下:
1、根据停车场分类性质,到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一站式中心”)领取或从一站式中心网站直接下载《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完毕;
2、临时性停车场和室外停车场若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后报园区交警大队审批;无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后报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审批;室内经营性停车场和特种停车场(库、楼),应按基建报批程序取得施工图纸规划、环保、消防和建筑结构批准书。
3、取得以上报批部门的批准意见后,将以下材料报园区一站式中心申请停车场设置审批:
(1)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申请表》;
(2)以上第2款所列的相关批准书或批准意见;
(3)停车场设置位置图、总平面图(非临时性停车场需附电子图)和加盖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单位公章的停车位图;
(4)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和设施情况说明;
(5)对占用地块的,需提供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如设置单位非场地产权或使用权所有者,还需提呈设置单位与产权或使用权所有者的租赁合同或协议;
(6)经营性停车场,还需同时提供工商名称核准书或营业执照。
4、对经营性停车场,业主取得停车场设置意见书后,方可到园区工商局申办营业执照。
第七条除室内经营性停车场和特种停车场(库、楼)的相关基建审批按照有关审批时限外,以上流程中各部门审批时限原则上均为3个工作日。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或道路停车场设置完成后),业主应按照本类停车场的审批要求,分别向第五条第2款所列的相关审批部门报送验收申请。
第九条取得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意见后,停车场设置单位应到园区一站式中心领取《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验收申请表》(或从一站式中心直接下载后填写),并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完毕。
第十条经营性停车场申请前还需到园区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收费标准核准手续。
第十一条表格填写完毕,且经营性停车场取得收费标准核准后,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单位须报园区交警大队申请验收;无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报园区城-管执法大队验收(原则上每个环节不超过4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以上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验收申请表上出具验收意见后,设置单位到一站式中心申办城-管局验收;城-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验收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合格者,业主需与园区城市管理局签订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临时停车场设置,业主还应提交保证书,保证在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需要时,无论设置期满或未满均应无偿拆除。以上手续完毕后,由园区城市管理局按停车场类别核发《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证》(非经营性)或《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经营性)。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由设置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第十三条验收合格的经营性停车场申请者凭《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实行年审制度,自核发之日起每年年审一次,每三年换证一次。程序如下:
1、业主在一站式中心领取或从一站式中心下载《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年检/换证申请表》。
2、停车场设置期期满前一个月内,业主应将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提交到一站式中心,提出年审或换证申请。同时提交原申请设置时所要求提交资料的最新材料。
3、由一站式中心分别转交或业主直接呈交到原各相关审批部门验收(原则上每个环节不超过7个工作日)并签署合格意见后,符合设置要求的,一站式中心在《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上盖年检合格章(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需要会办的,由一站式中心交相关部门讨论同意后核发。
第十五条设置单位逾期未申请或通过年审的,将给予吊销《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的处罚。
第十六条设置单位应当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保证设施齐全、设置规范、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整齐。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将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在《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设置单位必须在2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或限期予以撤除;办法公布以后擅自设置的停车场应予以撤除。
第十八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中新合作开发区。周边地区和各镇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本细则解释权属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停车系统方案 篇9
(一)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二)免费车辆的使用
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车场主管发行免费卡。
(三)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财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管理处财务部备案,同时知会车场主管车位出租情况。由车场主管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车场主管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a、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车场主管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
(四)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闸旁取得泊车票,闸杆升起;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保安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驾车并持时租车票驶经收银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5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五)卸货车辆使用方法
——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
1小时之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
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
——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时租卡到收银处缴费;
(六)摩托车使用方法
1、摩托车进场后,由摩托车收费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保管;
2、摩托车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出场时,需由摩托车收费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保管费方可离场;
4、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月保费4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