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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发表时间:2025-03-25

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分享五篇)。

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1

__________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围绕__________县远期建设成为三十万人口城市的目标、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旅游发展大会主会场、三创工作、节能减排任务目标的需要,__________县城东、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必须加快投资建设进程,早日为__________人

民提供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__________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共识,特此签订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项目概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上订立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市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工程内容:生化池的污水治理的全部工作内容。

3、工程规模:日处理量为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的“生化池”工艺设计、土建设计、工艺设施费、工艺设施安装费和两个生化池的监测费用。

第二条工程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_;

2、如遇经甲、乙双方认可增减或变更的工作项目的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第三条工期

1、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土建完工后天内完工交付使用。

2、如遇人力不可预见抵抗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验收

乙方确保工程建成后所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叁级排放标准,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第五条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施工场地具备工艺设备安装等开工条件;

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土建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做好现场管理;

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结清工程尾款;

提供土建竣工资料,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2、乙方工作:

完成日处理量为________生活污水治理工艺设计、土建设计及工艺设备提供及安装工作,并及时配合好土建施工;

准备安装部分竣工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负责达到排放标准。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乙方材料进场后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工程预付款。

2、工艺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整)的工程款。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大写:的工程尾款。

4、本工程合同价为________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的“生化池”工艺设计、土建设计、工艺设施费、工艺设施安装费和两个生化池的验收监测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未违约方合同总价的3%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其他后果。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有关部门仲裁解决。

第九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议定。

2、本工程的质保期为 ___年,质保期内工艺及工艺设施出现问题乙方在接电话8小时以内赶到现场免费处理。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质保期满后自然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乙方:__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发包人(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职务:

项目经理: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承包人(施工单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职务:

项目经理:

见证人(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土建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各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造价: 万元

4.工期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日历日)。

二、承包形式和承包范围:

1.承包形式:固定价包工、包料、包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2.乙方承包工程的范围: 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乙方应完成的工程见(合同附件一)。尽管上述工程有具体规定及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工程范围,但与乙方承包的工程有相连、相关或相通的工程或工作,在合理的理解和公允的判断下应由乙方完成的。乙方应予完成,不得漏项,不得虚报。

三、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金额:执行总价包干,详见分项工程及报价汇总表(合同附件一)。

2.本合同价款为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实施包工包料条件下的固定不变价。

3.因变更产生的工作量增减按实计算,并由甲方现场签字为准。

变更部分单价执行合同附件二中的相应子目清单单价,总价让利 %。

四、合同价款支付: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一律通过银行汇款结算。

2.具体支付方式:在建设方付款方式同步的基础上,按下列方式支付。

(1)按本合同附件一(分项工程及报价汇总表)中完成工作量的50%(A2/O池及其他构(建)筑物完成立模或形象进度的50%),付实际总价的25%。

(2)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量,付至实际总价的50%。

(3)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实际总价的60%。

(4)甲方整体工程验收交付建设方使用后付至总价的70%。

(5)土建工程余款在甲方整体工程交付使用后第六个月和第十二个月分二期付清。

五、工程分包及转包:

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的工程分割后分包给他人施工。

六、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适用标准和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__)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__)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__)

其它现行的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规范等。

七、施工图纸(包括变更图纸):

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一周内提供3套。

2.如有设计变更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变更图纸,乙方应及时配合施工。

八、甲方代表和乙方项目经理姓名和职权:

1. 甲方代表:杭小旦 职务:项目经理

职权:负责施工日常协调管理,进行隐蔽工程、中间体、日常检查并签署确认书。

2. 乙方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经理

职权:(履行本合同工程项目和全面管理。)

九、甲方义务:

甲方除了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以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与业主协调,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施工所需的水、电、由甲方及建设方共同协调提供出口(接点进入施工场地范围内);甲方供给乙方所需的水、电应按表计量,按成本价收费。

3.甲方代表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的材料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更换、拆除或重新采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5.协调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临水、临电等申请批准手续。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7.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以及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

十、乙方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以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及有关文件。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进场计划。

3.乙方负责的下列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并附材料一栏表,详见(合同附件二)。

4.乙方按工程设计要求采购的材料,在到货前一天应通知甲方代表准备查验,并在进入工地时向甲方代表出示产品合格证,检验单,且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必须运出工地,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保管好承包材料的合格证、检验单,以便工程验收时向验收方提供。

6.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防护工作。

7.负责施工场地的交通、环卫、粉尘、防火、施工噪音等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8.负责已完工工程的管理保护,如有损坏负责维修,并承担其费用,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

9.负责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文物、古树各木的保护,造成损害的,应负责赔偿。

10.搞好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工作,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承担因其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2.如本工程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或交通要道附近,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此而引起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13.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14.积极配合甲方土方、水电、设备等项目的施工,不计取配合费。

十一、施工进度: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

3.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际进度与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十二、工期延误:

1.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1款约定提供施工图纸、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履行义务而直接导致影响工程进度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申请书,甲方须在两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确认;凡确认的,工期得以顺延。

2.凡因甲方直接原因导致乙方窝工损失的,双方应商定窝工损失的具体数额,并以确认书的形式予以确认。

3.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开工、滞缓施工的,不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工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凡完成竣工验收的日期迟于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的和工程实际进度晚于经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的,均为工期延误。但因政府有关部门迟延验收造成的工程竣工验收延误,不视为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5.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若乙方不能完成,除按违约责任处罚外,甲方有权组织力量进行协助作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满足形象进度要求。

6.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双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程度,公平合理的协商处理。

十三、隐蔽工程和中间检查:

1.凡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确认书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中间检查:甲方代表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过程和已完成的部分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并有权根据检查提出整改建议或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

3.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和对中间体的检查不代表对工程的验收。

十四、设计变更:

1.乙方不得对原设计自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与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费用计算:按清单子目相应项目另加违约金。

十五、工程验收:

1.甲方初验:

(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对工程进行初验。

(2)甲方根据图纸、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内容和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工程的质量、数量、内容进行初步验收。

(3)乙方对甲方在初步验收时提出的有关工程质量和工程数量方面的问题,应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整改和增补,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4)乙方向甲方申请初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的有关施工图纸、竣工图纸、文件等技术资料,甲方初验包括对资料的验收。

2.竣工验收:

(1)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工期内,使全部工程达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完成竣工验收;凡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迟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工期为工程延误,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2款第(2)项承担违约责任。

(2)当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不能无故拖延验收时间。

十六、保修:

甲乙双方签署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甲方按保修书规定享受权利,乙方按保修书规定履行义务。

十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窝工损失,并有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窝工确认书的,该窝工损失由甲方向乙方赔偿。

(2)甲方若不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给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应给甲方10天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甲方仍不能给付,自宽限期满,由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赔偿欠款的利息。乙方不得以甲方延期给付合同价款而要求顺延工期。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与甲方相关人员应保持正常、健康的工作关系,乙方不得向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行贿和变相行贿,如有发生,乙方应承担工程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情况严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非甲方原因导致工人浪工连续俩天不能按施工计划完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10000元承担违约金,若工期延误达5天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需另行向甲方支付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规定的合同价款的5%计算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延误开工5天,甲方有权不经催告单方解除合同。

(4)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由乙方负责更换、修补或返工,直至达到该标准;因更换、修补、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2款第(2)项承担违约责任,因更换、修补、返工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经更换、修补、返工也不可能达到或仍未能达到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质量标准,但甲方同意让步接受的,双方可协商降低本合同第三条第1、2款规定的合同价款,甲方按降低后的合同价款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若甲方不同意让步接受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需另行向甲方支付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规定的合同价款的5%计算的违约金。

(6)上述第2款第(2)项和第(5)项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或在上述约定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

(7)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

(8)本合同关于乙方违约责任的约定,不能排除因乙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欺瞒甲方和政府有关验收部门致使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有发生,乙方应承担其法律责任。

十八、保险:

乙方负责为本合同项下工程和施工人员及第三人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

十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可预见的遭受影响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的事件。

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引起的延误期内将暂停履行。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解释其需要提出发生不可抗力的理由,并且应在其后十五天内对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持续时间提供适当证明。

4.若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应就履行本合同或变更终止本合同达成协议。

二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果对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根据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2.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至法院,无论哪一方起诉,均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十一、合同变更与转让:

1.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但甲乙双方就变更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改组、转让、出兑等变更的情况的,必须事先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

二十二、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约定事项处理完毕之日终止。

二十三、其它约定: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乙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工程结算。

2.甲方任何员工的言论和书面文件在经甲方书面确认之前均不代表甲方;甲方的任何书面文件均需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3.合同一方因与对方员工发生的私人经济往来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该方自行承担,合同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在其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的任何经营信息。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附件:

(1)分项工程及报价汇总表(乙方提供)

(2)材料一览表(乙方提供)

(3)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4)正规设计图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4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上订立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生化池(含土建工程)的污水处理的全部工作内容。

3、工程规模:日处理量为M3/d。

4、工程范围:3/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生化池”工艺设计、土建设计、土建施工、工艺设施费、工艺设施安装费和生化池的.监测、验收等所有费用。

第二条 工程合同价款

1、本工程包干综合单价为: 元/M3;设计污水处理池总量暂定为: M3。

2、今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及甲方的要求,在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增减或变更工程量。

第三条 工期

1、本合同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本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雨雪、暴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

3、如遇人力不可预见抵抗或甲方原因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

乙方应保证本工程污水经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叁级排放标准,并通过当地环保局的验收。

第五条 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指派为甲方工地代表,协助乙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1.2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接驳点费用及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1.3保证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若延期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工作

2.1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施工,履行合同中的各项工作,精心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2.2保证按图施工,做到无渗漏,无二次污染,并对质量负责。

2.3生化池排放的生活废水达不到规定的排放标准,环保验收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2.4准备完整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2.5工程竣工后,乙方为甲方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出具工程所在地环保局验收报告。

2.6乙方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产生的建筑、生活等垃圾,乙方负责清运出场。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2.7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2.8培训甲方的操作及维修人员,使之熟练掌握操作要求。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单个生化池土建工程全面完工后支付该生化池合同价款的50%。

2、单个生化池全面竣工,环保局对该工程按环评要求进行综合验收,生化池单项合格后,支付该生化池合同价款的30%。

3、本工程全面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完结算,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作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4、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须提供等额建安发票。结算完毕,须提供所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或不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七条、保修期

1、本工程保修期为年(按国家有关保修条款执行),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如排放水质达不到排放标准,由乙方无偿整改调试直到合格为止。

3、质保期内工艺及工艺设施出现问题时乙方须在接电话4小时以内赶到现场免费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诚实守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终止合同。如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终止合同,均须赔付对方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补足其损失的还须支付赔偿金。

2、合同出现争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由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九条 其他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账款时终止。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双方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单方决定一律无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废水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城市水环境治理,更好地达到市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江苏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双方就污、废水接入城镇排水管网系统委托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首先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乙方排放方污、废水应符合《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__)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__)、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20__暂行)(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目前接管污水的标准为:CODcr ≤350mg/lBOD5≤200mg/l SS≤250mg/l NH3—N≤40mg/l TP≤3mg/l PH 6—9)。

第二条地理位置及相关资料

1、乙方排水地址,有个污水排放口,排入井位为。(可制定管道产权界定图作为附件)。

2、乙方排放污水的类别为。日最高排放量为。属排水户(1、重点工业排水户2、重点排水户3、一般排水户)。

3、甲方对乙方的排污口、排污流量计、排放的污水水质、水量有随时的监管权。

4、乙方须出具环保部门批复的环保设施验收合格报告,提供具有水质监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水质监测报告或委托甲方进行水质监测,由甲方出具水质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的约定

1、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乙方负责建设的污水排放管道经相关管理机构及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接入城市管网,在办理《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启用。并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可参照当地市场价格),缴纳相应的污水处理费用即_____元/m3。〔CODcr ≤350mg/l NH3—N≤40mg/l TP≤3mg/l 6 ≤PH≤ 9时(去除自来水使用量),费用为2—4元/m3;350mg/l5mg/l PH<6或ph>9时,禁止排入城市管网〕。

2、乙方必须按照排水许可审批要求安装流量计、控制阀门,预留取样井口等设施,并负责维修、养护。

3、乙方不得擅自接入其他单位的污水,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上报有关机构依法处置。

4、乙方排放污、废水的水质、水量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经排水管理机构重新核发排水许可证后,才能允许其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同时上报有关管理机构,追究乙方责任。

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对乙方排水有随时监督权,若发现乙方超标超量排放,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同时上报有关管理机构,追究乙方责任。

6、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后,必须保障乙方污水得到及时可靠处理。

7、甲方因污水处理设施检修、实施应急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方可调度乙方的排水量等事宜,乙方应积极配合。

8、自本协议双方签订后,乙方应及时缴纳污水处理费(一年一次,每年元月缴纳,否则每月加收5%的滞纳金)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任一条款如与国家或地方新出台法律、法规有矛盾则双方应根据新规定变更有关条款或重新订立协议。

2、甲乙双方任一方发生兼并、合并、分立、搬迁、破产等行为,则协议解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直接向城市污水管网偷排未经预处理设施处理的超标污水或擅自接入其他单位污水,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相关管理机构依法处置。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危害及社会影响确定。

2、乙方因严重超标、超量排放或泄漏有毒有害物质,对甲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造成严重损害或对社会环境造成污染危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相关管理机构依法处置,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赔偿金额按造成的损失计算。

3、甲方无故阻碍乙方正常排放污水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因素引起事故或城市排水设施改建、扩建、发生故障,双方应协商做好善后工作。

第七条协议成立与终止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签订新协议、期满或解除条件成立,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管理部门案一份。

第九条其它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共识的,可申请仲裁或通过其它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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