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吧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笔记网 > 读后感 > 导航

品读新月集的读书心得汇集(5篇)

发表时间:2022-08-08

新月集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阅读泰戈尔的新月集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新月集的读后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品读新月集的读书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品读新月集的读书心得【篇一】

读完《泰戈尔诗选》后,我思绪万千。是的,泰戈尔的石总是那么丰富,有韵味和思想,极易让读者产生共鸣。我在读他的诗时,仿佛在和一位伟人在倾心交谈。

《泰戈尔诗选》收录了泰戈尔大部分的名作,当中有政治诗,宗教诗,抒情诗,等等。当中我最喜欢看泰戈尔描写儿童生活的《新月集》。

《新月集》里的诗看起来像一个个零散的故事,但是将它们串联起来,便共同展现了泰戈尔一颗纯真的童心。泰戈尔用天真稚嫩的孩童语言,写出自己对生活的反思,写出自己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强烈地表现出自己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对家乡的热爱。总之,泰戈尔把"爱"当作了人类的理想,这与他的人道主义思想是相辅相成,密切结合的。

就拿他的《新月集》中的一首诗《同情》来说吧。诗中有一段这样写道:"如果我是一只小狗,而不是你的小孩,亲爱的妈妈,当我想吃你的盘里的东西时,你要向我说‘不’吗?"

"你要赶开我,对我说道,‘滚开,你这淘气的小狗’么?"

"那么,走罢,妈妈,走罢!当你叫唤我的时候,我就永不到你那里去,也永不要你喂我吃东西了。"

读完这一段以后,我强烈地感受到了这首诗的主题——"同情"。是啊,每个父母都会爱自己的孩子。可如果换成了小狗或其他的小动物,人们还能给予它们起码的同情吗?从某种角度来说,对子女的爱是自私的,因为孩子是自己的。而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真正的博爱,把爱撒向芸芸众生,撒向大自然,撒向身边的一草,一木呢?当我们遇一只可怜落难饥饿无助的小狗时,还能给予它起码的同情吗?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的小生物还在为生存苦苦挣扎,还有多少穷苦的人还在为生活到处奔波卖力,他们都是值得我们去同情的。

像这样的诗书中还有很多。它们不但文字优美,更重要的是它们能引起我们无尽的思绪,这就是泰戈尔诗的独特韵味所在,让我感受到他的思想主旨——爱。

在我所知道的为数不多的各位中外诗人中,泰戈尔莫非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位了,而他的那部《新月集》更是众多他的诗集中我所认为的经典了。

在我眼里,泰戈尔的名字是和《新月集》联系在一起的。许多评论家说,诗人是"人类的儿童",因为他们都是天真的,善良的。在现代的许多诗人中,泰戈尔更是一个"孩子的天使",他的诗,就是一张天真烂漫的孩子的脸,看着他,就"能知道一切事物的意义",就能感到和平和安慰,并且知道如何相爱。

泰戈尔在《新月集》中给人们展示了一个美丽、诗意的儿童世界,这个儿童世界是所有成年人都已经忽略、遗忘的童真世界。

"谁从孩子的眼里把睡眠偷了去呢,我一定要知道……"是啊,有谁知道到底是谁把孩子眼中那美好的新月偷走了呢,又有谁知道是谁把原本属于孩子世界中的纯洁、童真这样没好的事物给偷走了呢!

"……夜来了,我的脸埋在手臂里,梦见我的纸船在子夜的星光下浮泛前去。睡仙坐在船里,带着满载着梦的篮子。"而这装满了孩子天真梦想的盒子却被所谓的睡仙精心掩埋在孩子要不可及的金银岛上,也许必须经过一番艰苦的长途跋涉才能得到或者是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是无法得到的。而泰戈尔早已预料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将自己的儿童集命名为"新月",是意图让那沉睡已久的月亮再度重升,获得一个崭新的灵魂。

《新月集》向成人描绘了一个魅力无穷、令成人无法企及的儿童世界,此书的翻译郑振铎先生曾精辟地说过,"《新月集》并不是一部写给儿童读的诗歌集,乃是一部叙述儿童心理、儿童生活的最好的诗歌集"。我认为,泰戈尔之所以能如此真实到位的描绘出儿童世界,完全是因为他将自己看作一个孩子,"真实"进入了孩子世界,因此,他便能设身处地的为孩子着想、为孩子说话、说孩子话,用儿童的谚语表达出他们的精神世界及真实情绪。

所以说,泰戈尔无愧于"孩子的天使"这一称号,他的诗将真实的孩子带如了我们的视野,使得读者也感同身受地与孩子们一起游戏、玩耍,他的"卓越的儿童心理学家"称号可能也是来源与此。

品读新月集的读书心得【篇二】

你就如同那纸船,尽情地漂吧,漂吧,载着我的梦漂去……——题记

清梦如歌,天马行空的奇想,真诚朴实的祈愿,都可以映漾在梦境里,倒影在歌声里,化作悠长,化作美丽的希望……每一个人心中都有千千万万个梦想,读完泰戈尔的《新月集》,其中的《纸船》让我感慨万千。文中的小孩每天把纸船一个个放在急流的溪中,用大黑字在纸船上写上姓名与村名,可见他是多么渴望与异地的人们相识,希望异地的人能通过这一小小的纸船知道他,认识他。

这让我想起了我童年时妈妈给我讲漂流瓶的故事,稚气的我就到处找合适的瓶子,也想做个漂亮的漂流瓶,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与联系方式,好让拾到的人知道我。可最终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淡忘。那时的我们是多么天真啊!《纸船》引着我又回到了童年。

我曾经想在漂流瓶上贴上五颜六色的粘纸,而作者则想把黎明才开的秀利花载在船上,让它们在夜里平平安安的带到岸上。他是多么希望与未曾相识的人分享自己的秀利花,给那些清晨可能发现小船的人们一个大大的惊喜。我在寂静中体味着那份纯真,在回味中想象着那位充满稚气的孩子。整首散文诗充满着奇幻与童真,孩子仰望天空,把那小朵的云比作张满帆的船,渴望着天上的伴侣放下船来同他比赛。点点滴滴,流淌在童年里,温馨而美好。

我好想再一次回到童年,像那孩子一样,将纸船轻轻的放在溪中,目送它漂去……这,让我回想起有一年去海边,我在去那儿的前一夜在一张张精美的纸带上写下我那小小的愿望,写下自己的姓名与地址,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折成一颗颗星星。第二天一早,我来到海边,在海风的陪伴下望着那蔚蓝的天空与巍峨的远山,将星星放在胸前,闭上双眼,面朝大海再一次许下愿望。

随即,奋力向大海抛出那五彩的星星,顿时星星如彩蝶般在空中飞舞,又如落花般悠然而下,落在那层层浪花中,随波漂去。星星啊,你就如同那纸船,载着我的梦想远去吧。看着你飘落的瞬间,我知道,梦想终于起航。漂吧,漂吧,载这我那小小的梦想而去吧。夜来了,我怀着无限的期待进入梦中,梦见天上的星星正和我的星星赛跑,梦见我的星星在子夜的月光下缓缓地浮泛而去……梦想已经起航……

品读新月集的读书心得【篇三】

今年暑假我有幸拜读了《泰戈尔诗选》,这本书里面包含《吉檀迦利》《新月集》《园丁集》《飞鸟集》等部分,各部分内容令人回味无穷,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新月集》。

《新月集》是著名诗人泰戈尔用心去探索,为读者打开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和她的子女之间充满爱的世界。诗人饱含深情,用感人肺腑的词句篇章,让我们感受到母爱的伟大,让我们欣赏到在温暖的母爱包围下,儿童世界的美好与幸福。

“他爱将脑袋憩息在母亲的胸口,一刻也不肯让她从他的视线中离开。”这句话写出了婴儿是多么的想和母亲在一起,好像永远也不愿分开。“他知道在母亲的心房的小小一隅里藏有无尽的快乐,被他搂着,拥在臂弯里,其甜美远胜于自由。”这句话写出了母爱是港湾,母爱是无与伦比的,是什么也代替不了的。从中我感受到泰戈尔写的都是真情实感,他就是将自己当成了正被慈祥的母亲搂在怀里的婴儿。

“你想怎么说他随你的便,但我知道我孩子的缺点。我爱他并非因为他好,而是因为他是我的小孩子。当你那它的长处对比短处做衡量时,你怎么会知道他有多可爱呢?当我惩罚他的时候,他更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当我是他流泪时,我的心同他哭泣。”从这段话中我知道,泰戈尔用心去体会母爱,用心来写这优美的诗篇。他用自己的智慧和真爱,还有自己历历在目的经历来塑造着这些动人的诗篇,这些诗篇就像上天的恩赐,永留我心头。

人人都知道,母亲是伟大的,大家都口口声声的说要报答母亲,可是有很多人真正却无法做到,每次只是流一点泪,发一个誓,可是到了报答的时候,却又退缩不前,尤其是当母亲年老时,有的人还不愿意善待自己的母亲。所以我真诚的希望大家都能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回报伟大的母爱。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认为孝敬父母,认真学习,少让父母操心,就是对母爱最好的回报。

品读新月集的读书心得【篇四】

《新月集》是泰戈尔一部著名的儿童散文诗集,也是他众多散文诗的第一本。

诗集里着力描绘的是一个个天真可爱的儿童。

诗人致力讴歌的是人类生活中最为宝贵的东西——童真。他以天才之笔塑造了一批神形兼备、熠熠闪光的天使般的儿童艺术形象。泰戈尔也因此被誉为“儿童诗人”、“孩子的天使”。

诗中儿童的形象之所以如此感人,主要得力于两个方面:一是诗人充满哲理的艺术思想,一是他非凡的想象力。

《新月集》诗中那些抒情的小主人公,似乎有些扑朔迷离。他们与其说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倒不如说是生活在云端里,大海边。是大海与他们游戏,为他们唱迷人的歌曲;是新月和秋云在梦中送给他们最初的微笑。他们是人,也是“神”。弥漫于诗中这朦胧的神秘的色彩,对于刻画孩子们的形象很有好处。使得他们从形态、性格、语言、行动、嬉乐,直至生活环境,都更像人们心目中的“天使”,更富有诗意和情趣,因而也就更为人们所喜爱。这种艺术效果,是其他诗人所难以达到的。泰戈尔之所以把孩子们写得这样似“神”非神,“神”人合一,并非故弄玄虚,而是与他当时所奉行的一种艺术思想――把艺术的最终目的视为揭示神或“梵”的世界――有密切关系。它让作者将人的世界和神的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也赋予这些孩子比“人”更为可爱的形象。

体现诗人思想哲理又有助于表现孩子童真的,还有母爱。

在诗里,诗人不是将童真看成为独立的因素,而是让它与母爱紧紧联系在一起,加以讴歌、赞美,把二者看成为相辅相成的东西。他这样做,不仅为表现孩子们的童心童真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背景,而且还写出了童真赖以存在的感情基础。

品读新月集的读书心得【篇五】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新书——《新月集》,是印度诗人泰戈尔创作的一篇诗集,其中有许多优美的句子,让人读来心旷神怡。

书中说:“当午饭以后,你坐在窗前阅读‘罗摩耶那’,树影子倒在你的头发上和膝盖上,我便投我细小的微影在你的书页上,正在你读着的地方,但你会猜到这是你孩子的微影吗?当黄昏时你点灯去牛棚,我便再跌落在地上来,仍旧做你的孩子,乞求你讲故事给我听。”“‘我的顽皮孩子,你曾去过哪儿?’‘我不告诉你,妈咪’”我从诗中感受到,这个孩子十分顽皮,但也十分天真可爱,对妈妈也非常的依恋。我和我的妈妈也是这样的,我常常会不小心惹她生气,有时我也会有意逗妈妈玩,但妈妈总是不计较我犯的小错误,一直很疼爱我,我也很爱我的妈妈。

在《新月集》中,小泰戈尔有许多梦想。比如大梦想,他想当船长,“只要他愿把船借给我,我就给他一百个水手,我永不驾驶它到愚蠢的街市去,我要航行仙境的七海十三河。”也有小的梦想,他想当个小贩,“我愿我是个小贩,整天消磨在路上,喊着:‘手镯!水晶手镯!’”,他还想当个园丁,“我愿我是个园丁,在园中掘土,没有人来阻止我”。

我的梦想也有很多,明显跟泰戈尔的梦想是不同时代的。我想当科学家,发明时光穿梭机,算出比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更精确的理论;我想当医生,帮世界救死扶伤,战胜所有疾病;我想当军人,保家卫国;我想当运动员,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夺得金牌,为祖国争光。

人们总是有很远大的志向,但是很少有人能真正说到做到。远大的志向固然重要,但行动才最终决定人们成功与否。

dsbj1.com精选阅读

野天鹅读后心得汇集(5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每个人对于野天鹅,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优秀的野天鹅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野天鹅读后心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野天鹅读后心得(篇一)

今天我读了一篇野天鹅的故事,讲的是一个王宫的故事,在孩子们的母后去世不久,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这个王后又邪恶又狠毒,十分讨厌这些孩子,恶毒的皇后把十一个王子变成了十一只美丽的天鹅,让他们从此不再进入王宫,野天鹅就飞了出去,他们飞过了一个村庄,看见艾立莎还在睡觉,他们就飞走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艾立莎已经十五岁了,她被召回宫去,第二天清晨,艾立莎还没睡醒,王后来到了浴室,带来了三只癞蛤蟆,然后对第一只癞蛤蟆说;当她走进浴池你就趴到她的头上,让她变的像你一样愚笨,她对第二只癞蛤蟆说;你趴到她的心上,让她的心变的像你一样狠毒,他对第三只癞蛤蟆说;你趴到她的脚上,让她变的像你一样丑陋,公主并没有被变成她们所说的那样,只是被吓着了,王后又找来一些橄榄油擦遍她的身体,又找来一些木屑倒在她的头上,把她的头发弄的乱乱的,王后把艾立莎给了国王看,国王说这不是她的女儿,把她赶了出来。她非常想念她的哥哥,就去找他们,结果没找着,她梦见哥哥们在她的身边,结果实现了。她看见哥哥们都变成了天鹅,艾立莎又做了一个梦,梦见仙人来帮她了,她说;这种草,是解药,忽然,艾立莎醒了,看见这个草在她手里。艾立莎把草给哥哥们。哥哥们一吃变成了人,他们谢谢艾立莎,艾立莎说:我们一起寻找回家的路。

野天鹅读后心得(篇二)

《野天鹅》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它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很久以前,王后去世了,留下了11个英俊的王子和一个美丽的公主,公主的名字叫艾丽莎。很快,国王又娶了一位王后,这是个恶毒的女人,她把艾丽莎的11位哥哥全变成了野天鹅。

在艾丽莎15岁时,王后把她赶出了王宫。可怜的艾丽莎顺着小路走去,不知怎样才能找到自己的11位哥哥,她走到了海边,看见十一只头戴金冠的野天鹅。就在太阳下山的一刹那,十一只野天鹅变成了艾丽莎的哥哥们。这天晚上她梦见仙女对她说:“想救出你的哥哥们只要用有刺的荨麻织成十一件披甲,但是在衣服没有织好之前不能说话。”

艾丽莎醒来后,非常小心的找来了许多荨麻,便日夜不停地织披甲,手被刺的全是血泡,她也不肯停下来休息。就在这十一件衣服快要完成的时候,一位年轻的王子在此打猎,意外的遇见了艾丽莎,并深深地爱上了她,把她带回王宫娶她做了王后。

在王宫里,她只能去墓地织她的衣服,大教主跟国王说她是女巫,国王听信谗言要把艾丽莎烧死,当艾丽莎的囚车经过王宫时,11只野天鹅来了,艾丽莎把未织完的11件披甲使劲地抛到空中,她的哥哥们变成了11位王子,并救了艾丽莎,国王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更加地爱她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有勇敢,不畏艰难的人,才能成功。

野天鹅读后心得(篇三)

开学到现在的一个月时间里,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很多篇好听的童话故事。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勇敢的丑小鸭、美丽善良的还得女儿、愚蠢的皇帝、聪明自私的小克劳斯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野天鹅》。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叫艾丽莎的小公主,她的妈妈去世后,他的爸爸又娶了一个新的王后,这个新王后恶毒的把艾丽莎的11位哥哥变成了野天鹅,还把艾丽莎也赶出了王宫。善良美丽的艾丽莎在梦中受到了仙女的帮助,知道了用教堂墓地的荨麻编织成披风,穿在哥哥的身上就可以破除恶毒王后的魔法,但是在编披风结束前不可以说一个字,否则她的哥哥们就会死去。艾丽莎采来带刺的荨麻,忍住痛日夜不停地织着披风,她在被当作女巫烧死的关键时刻,十一只美丽的天鹅飞来了,艾丽莎赶忙把织好的披风抛到天空,她的11个哥哥们魔法解除了。艾丽莎又能说话了,她说出了原因,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通过这个童话故事,让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我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如果遇到困难要努力坚持,不能退缩,我相信只要一直坚持下去,就一定能成功的。

野天鹅读后心得(篇四)

今天,由于我出去旅游,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里的野天鹅和灰姑娘在逃离时,由于野天鹅跑得太快了,一下子从安徒生童话里跑到了格林童话里,撞上了灰姑娘,把她撞伤了。于是,野天鹅把她带进了林间的一个小房子里让她休息,由于没有灯,野天鹅变回了原样。

灰姑娘见到了野天鹅,一下子变成了十一个十分帅的小王子。灰姑娘见了十分的惊讶,他们各自说出了自己的来历。可是当他们走出屋子的时候,又变成了野天鹅。灰姑娘见了十分的悲伤。野天鹅让灰姑娘骑在他们最大的天鹅头上,在天空飞翔。飞着飞着,灰姑娘看见太阳快落山了,就让野天鹅停了下来,回到小屋里休息。这时,猎人回来了,看见十一个王子跟灰姑娘在他家,很惊讶。

当听完他们的遭遇时,猎人也是十分的感动,就同意他们留下来。天亮了,灰姑娘又骑在野天鹅的脖子上继续往皇宫飞。这次,灰姑娘还写了一封信并带了一些金币。野天鹅在快要到皇宫时看到了他们的妹妹,就想停下来。谁知在停下来的时候,灰姑娘的一只水晶鞋不小心掉在了皇宫城堡里王子的手里。王子抬头一看,是他的公主骑在天鹅的脖子上。他便发疯似的冲过去,王子终于见到了灰姑娘。野天鹅的妹妹看见哥哥们回来了,很高兴,给他们穿上了衣服。就在这时,野天鹅又变成了王子,看见了自己的妹妹,相互拥抱在一起,别提有多高兴。就这样他们都被王子接到了皇宫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此,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中又多了一幕。

野天鹅读后心得(篇五)

阅读这本书,从这个故事我明白,一个理由去做一个好的和勇敢的人,去做我们不就应害怕健心的事情,如果你努力工作并且能够坚持到最后必须会取得成功

和伊莉莎,我有很多不足之处。通常认为自己经常遇到一点挫折就退缩,放下,真的不就应。在未来我务必对伊丽莎,无论是在,或,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务必更多的脑筋坚持到底,一个勇敢的男孩!

安徒生童话故事,情节很感人,流行于丹麦,民间故事,安徒生增加了一个新的主题,即,善与恶的斗争,主要特征是伊丽莎。伊莱扎是一个弱女子,但她对自己的决心和毅力克服更强大比她,和强大的女王和主教,救出她是女王魔法变成天鹅11兄弟。她经历了荨麻刺痛,恶劣的环境和强大的主教她的框架努力编织成11长袖装甲她的兄弟对人类形式。她忍受肉体上的折磨,但心理压力更难:

她的善良和甚至感动的小老鼠,他们帮忙收集荨麻她;画眉栖息在铁栏杆的窗整夜她唱的最好的歌,所以她不会输。,她最终成为赢家。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汇集(5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篇二】

在我感慨自己居然花半个月才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直到阿里萨说出那让人尘埃落定的四个字—“一生一世”时,我又感到不舍。

我承认,我是喜欢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不管他与多少个女人性交,不管他放纵过多少次肉体的狂欢。不管过去了多少年,他见到费尔明娜的时候还是会像一开始那样小鹿乱撞,想起那个遥远的十二月的下午,费尔明娜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

即便是在多年以后,他再一次与费尔明娜在电影院相遇“他贪婪地呼吸着费尔明娜吐出的空气,根本无心在意电影情节”。

他在53中短暂得爱过一个又一个不同类型的女人,可是当他从肉体的狂欢中挣扎出来的时候,他还是会无可抑制的想起费尔明娜,他仅靠着回忆生存,靠着他与费尔明娜过去和他一封封书信以及那冒险旅行中靠电报诉说衷情的浪漫。还有当日清晨风中那曲只属于他们的华尔兹。

回忆到最后,那些越来越模糊。可是那么多年里,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也从未停止过对费尔明娜的思念。即便是亲眼看着费尔明娜微微隆起的小腹,挽着丈夫的手举止优雅,出落大方成为贵族夫人。他说胡话,烧的不省人事,像染上了霍乱一样,持久蔓延,不能治愈。

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下定决心要好好活着,要熬过时间,等到马尔比诺医生死去,直到自己的命运得到费尔明娜的庇护。

53年的漫长等待是爱吗?仅凭一段短暂而又热烈的回忆苦苦等待半个世纪这算“爱”吗?回忆总是会夸大事实,不停地放大好的,抹去坏的。让人仅凭那些被时间冲淡得只剩下微弱轮廓的回忆苦苦坚守。

阿里萨爱的是那段回忆,还是费尔明娜爱的是16岁的费尔明娜还是以后每个时刻的费尔明娜?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捉摸不透的事情,因为你无法分清,你爱的是回忆还是当时的他,还是爱他是的那种感觉。

但是当阿里萨在轮船上下意识的寻找费尔明娜的手,望着她干瘪的皮肤,身上散发出的老年的味道,他还是抑制不住自己对她那种向往的冲动。

他曾说“世界在变,习惯在变,风尚在变,一切都在变,唯独她没有变”。她是会变的,从年轻的珠光红润到老年的步履蹒跚,岁月没有丝毫不忍在那张他最爱的脸上刻下痕迹。她会变,只是他不明白,不变的是他对她的爱。

有人反感阿里萨,反感他不断地强调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情有多忠贞,却又与此同时与太多女人性交。正如他自己陈述道“只有在享受激情的同时,才能冲淡他因为失去费尔明娜的痛苦”。可每当他享受狂欢时,狂欢结束的时候,他仍会在无数个短暂欢愉的片刻,陷入对费尔明娜的无尽思念。他可以随便和一个寡妇上床,随便爱上一个人之后又把她抛弃。

但在被费尔明娜拒绝以后,无数个被思念吞噬的夜晚,他都未曾试想过打破费尔明娜平稳而又安定的生活,直到那漫长的半个世纪以后,乌尔比诺医生戏剧性的死亡。

他才重新以另外一种方式进入费尔明娜的生活,摒弃了以往那些他背的熟烂的酸腐诗句,用一种历经沧桑以后对苍老,生命的独特见解安慰费尔明娜。从上一次他们这样亲密无间,在山茶花上用大头针刻下她名字时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没有经历过一起生活,一起面对,浴室里没有香皂这种繁琐的事情,他们更像是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练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

与乌尔比诺医生不同,当我读到乌尔比诺医生死前用尽最后一口气说出“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有多爱你”时,为他的爱感慨,可在他葬礼的那天,阿里萨尽心尽力准备一切,半个世纪以后再次向她重申“他忠贞不渝的爱”时,我才明白。

这是马尔克斯给爱情开辟的另外一种可能。

他赋予就这个故事一个合乎人满意的结果,为爱情注入了另外一种经历,漫长等待以后的有可能。

乌尔比诺与费尔明娜之间的是经历生活烦琐,考验风雨以后的爱。爱情要么生来就会,要么一生不会。正如当时萨拉,诺列诅咒般的骂道“她为了钱而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这是下下策”。乌尔比诺能带给她的是尊严,安全感,和谐,这些东西或许不是爱情。

或许相加起来,又似乎等于爱情。它能维持她的骄傲,使她时时刻刻抬头挺胸像母鹿般行走。因为婚姻中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且安定。

很显然,费尔明娜是爱这种安定的,爱这种安定带给她的安全感。而,年少时,和阿里萨那种迅速狂热而又短暂的爱情带给她的炽热浪漫也是她所爱的。只不过阿里萨不同于乌尔比诺,他卑微,瘦小,忧郁。以至于她无法接受现实中的他,与她爱情不符合的他。

而半个世纪以后,再次见到阿里萨,他已经成为了航船公司的老总,为了心爱的费尔明娜,换上了一身白色的西装。

中途发生过什么已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关于爱情,一开始是你,结局也是你。

如果当初阿里萨没有去洛伦索家送电报,就不会透过窗户看见正在教姑姑读书的费尔明娜,也就不会爱上她,也不会在以后的53年里,躲在花园里偷偷望她。

好在阿里萨爱得足够深,

可以迈过时间,死亡,绝望,等到最后,并且比任何时候都坚定,自信得说出五十年前就已经准备好的话,用漫长的坚守对抗命运与妥协,直到说出“一生一世”四个字。

没想到居然写了2000字。哈哈哈哈三年前写的读书笔记,现在看起来还是很有感触,只是有的地方可能思路不是很衔接。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篇三】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心动与其他什么无关

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是不是他最好的作品我不知道,但是这本作品确实很值得一读。在每天被纸醉金迷的短视频轰炸,被低劣的情感法则洗脑的时候,于是我们不禁发问:爱情难道是一场攻防战吗?这更令我们对木心《从前慢》中一生只爱一个人的爱情既怀疑又期待。

虽然这本书在疫情的时候很火爆,但是可能会令大多数人失望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并非在霍乱的危机之下,男女主超越死亡的爱情。与此相反,以我们现代的爱情观念,我们甚至会觉得这本书是在毁掉我们长久以来所形成的爱情观。

费尔明娜·达萨,父亲是个通过一些见不得人的生意发财的暴发户。达萨小的时候被父亲逼着在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上学,所以达萨受过良好的教育。但迂腐的教条,刻薄的校长让她想要逃离,产生了自由的萌芽。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个纯情穷小子的相爱也是费尔明娜自我意志的苏醒。

存在于两个人之间的是青涩的爱情,双方都会把自己心中虚构的、思慕已久的、许多本不属于对方身上的优点强加在对方身上,同时它给足费尔明娜·达萨想要的自主选择。

我称之为冲动,尤其是这种年少时的冲动,会麻痹少年并不坚定的理智。就像大多数影视作品的情节一样,两个人的爱恋被达萨的父亲发现。

阿里萨是个穷小子,这显然不符合达萨父亲把女儿嫁给贵族的期许。站在父亲的立场上,我甚至觉得达萨的父亲没错。达萨的父亲是做走私生意的,可能以前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记忆犹新,更好的家庭的确可以让女儿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费尔明娜父亲的安排下,他们两个多年未能相见,再见时遇到了达萨第二次自我意志的觉醒:青春褪去,再一次触摸现实与未来,费尔明娜猛然意识到自己必须的选择必须为未来负责,如果选择了弗洛伦蒂诺,那么她的后半生将是可以预见的清贫与荒芜。

彼时的他们奋不顾身地爱着彼此,而此时,现实不得不使他们重新考量这份爱情。爱情第一次向现实低了头,一段爱情的结束,必定是从一方的自卑开始。

费尔明娜觉得自己失去了死心塌地爱一个人的冲动,面对乌尔比诺与弗洛伦蒂诺羞怯婉转的告白截然不同的自信告白,费尔明娜选择了他。

两人最初以为双方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但是现在发现不是。马尔克斯是这样写的:

在那个年代,富有有很多好处,当然,也有很多坏处,但半个世界的人都对它梦寐以求,认为它是获得永生的最可能的途径。

显然,结婚以后的费尔明娜并不快乐,结婚那时,她才刚刚隐约望见地平线上一个崭新的世界,一切都在向她招手致意——除了挫折:

在她突然成熟的时刻,她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但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始终笼罩在她不幸福的婚姻之上。

弗洛伦蒂诺的堕落是从一艘要逃离达萨,远离这座城市的船开始的。在那个狭小的甲板上,一个陌生的女人从背后抱住他,夺走了他的第一次,他从男孩生了男人。

从那此短暂的欢愉之后,他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他成了猎艳高手,爱上了找寻夜鸟的那种感觉,虽然在最开始他可以在贩卖夜鸟的地方安静地写送给费尔明娜·达萨的情诗,而现在,他找寻夜鸟只是希望能够忘记费尔明娜·达萨,哪怕只有一刻。

他同船长的情人偷情。

他同夜鸟偷情。

他同街上的陌生女人偷情。

甚至,他还有自己低俗的恶趣味:

他陷入巨大的空虚之中。他以为自己的空虚只是因为自己单纯,因为自己太天真。可当他一步步成为自己少年时最讨厌的人时,他依旧空虚。

这种对费尔明娜的爱,使得所有的夜鸟都成了达萨地替代品,可惜比没有人能懂,也无人看穿。

所以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弗洛伦蒂诺才迫不及待地在身穿丧服的费尔明娜面前说:

“嫁给我吧,我等这一刻等了五十年”

他的确爱费尔明娜,比任何人都要爱。在向费尔明娜·达萨做最后表白的那刻,我觉得弗洛伦蒂诺就像一个单纯爱着自己心上姑娘的少年。我想费尔明娜·达萨也是这样想的,年少的爱情不曾受到偏见,贞洁,别离的改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她的身边。经历了痛苦的内心挣扎,费尔明娜最终还是答应了弗洛伦蒂诺,此时的她仿佛找到了童年时遗失的宝物,不曾有过的快乐在她的身上出现。

此时再看书的扉页引用的哥伦比亚盲人音乐家莱昂德·罗迪亚斯的“这些地方走在众人之前,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花冠女神“我们看出这是对一段羁绊几十年的爱情的总结。

书的结尾也很有意思,费尔明娜跟弗洛伦蒂诺雇了一艘小船,挂上黄色的帆布表示船上有人得了霍乱,胡维纳尔医生毕生都在消除霍乱,他们逃离现实的方法,却是胡维纳尔所想要消灭的。

远离陆地,自由飘荡。仿佛船上是自我意志,靠岸就成了现实,马尔克斯给了这种爱情超越现实与偏见的力量。

爱情究竟是什么?爱一个人究竟是爱他的精神还是身体?

到了这里我们就已经有了答案,《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拨乱返正的作品,在所有人都在把很多很自我的东西强加在爱情上面时,它告诉我们,爱情就是爱情,只在于一瞬间的心动,同别的什么无关。

大脑不能干涉爱情,意志不能缠着爱情,个性不能假定爱情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自我也不能妄图去占有爱情。

除此之外,《霍乱时期的爱情》也简单地提了一下对死亡的看法。

开篇经常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一起下象棋的最好的朋友自杀身亡,这个朋友曾因战争致残。他死亡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不想让其他人看到他衰老不堪的样子,尤其是被挚爱之人看到,所以一定要在60岁以前死掉。

死之前,他还与一个女人有过短暂的爱情,因为这个女人,他差点动摇。同样是因为爱情,这个女人同意了他的自杀行动。

他最终还是践行了他的誓言,像一个战场上流尽鲜血、战斗而死的战士。

朋友的死让乌尔比诺医生大为震撼,因为医生自己是一个胆小的人,正因为见证了太多的死亡,他才对死亡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甚至还几年如一日地重复着他的养生之法,这是将死之人对死亡的觉悟。

但是死亡并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过程。即使我们并不想变老,不想承受时间流逝的痛苦,可是我们清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与其在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余生,不如用极大的热情去热爱生活,这是对死亡必然到来的尊重。

作家创作作品,我们赋予意义。我想这才是读书的真正意义。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篇四】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四年前了,当时挺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看完的感觉就是震惊,要知道那个时候的我以为喜欢(都不能叫爱)不是一种可以持续的状态,只是荷尔蒙的冲动罢了。但是却有两个人跨越半个世纪又重新相爱了?

“扯吧就,哦,对了,魔幻现实主义。”那时候可能是语文课学鲁迅的毛病,喜欢用“讽刺”这个词,于是就觉得,马尔克斯这也是在讽刺吧?讽刺“爱情”,讽刺经历了半个世纪六百多次风流的阿里萨为达萨保留的童真?

后来继续读了很多马尔克斯的作品,越读越怀疑,写出这些书的,居然是同一个人?他在很多访谈包括自己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里多次澄清:我写的并不是什么魔幻小说,小说中的事无一不以现实事件为依据。

读高中的时候又读了一遍这本书,很多东西好像能理解,甚至有某种代入感。之前对阿里萨和达萨爱情的嗤笑更像是一种“何不食肉糜”的感发。高中时候谈恋爱了,后来分手了。难过肯定是难过了好久的,有时候想:或许阿里萨对达萨那种爱是真实存在的呢?或许马尔克斯真的是个挺写实的老爷子?或许就像当初骗我看那本书的封面上写的一样,它是“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不是在讽刺,真的是在歌颂爱情?真的可以跨越几十年,再相爱?

前段时间因为疫情没有开学,我又把这本书看了一遍,第一次读的那本送给了高中时代一个很重要的人,这回是在kindle里看的,一个星期看完了。看完后还是没觉得阿里萨一方面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一方面宣称自己对达萨的纯洁狂恋有多么的让人动容,尽管性关系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坚贞与否,但是这样的痴情,总感觉怪怪的。反而是达萨和丈夫乌尔比诺医生那虽然充满许多鸡毛蒜皮但大抵还算平稳克制的一生让我觉得心生安慰,思念一个人一生一世和陪伴一个人生活一生一世,不一样。

读完这一遍,我好像读出了在“一生一世”后,马尔克斯想说的两个字。

“孤独。”

几年间我看完了这个老爷子大多数的作品,在马尔克斯宇宙,“孤独”两个字是恒久不变的。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也许是极致的孤独,《霍乱》里的阿里萨和达萨何尝不是。对,半个世纪的等待,达萨在世俗的婚姻里拥有了珍贵的爱情与依靠,阿里萨在不断的风流中逃离了空虚,他们可以老了再相爱,更加坚定地相爱。他们终于跨过了时间,相拥,“一生一世”。然后才发现,这辈子他们做过的唯一完整的事就是彼此之间的“爱”(最后我真的疑惑到底还是爱吗),阿里萨的风流没逃得出空虚,达萨的幸福婚姻背后也是一片荒芜,老来孤独的她也分不清她对浪荡子阿里萨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同情。相拥在一起的,是两个在这一生恒久孤独寂寞的灵魂,彼此的白月光已经是白发苍苍。

如果仔细审视,这本写“爱情”的书,通篇似乎不见一丝情感,更多的是不幸福、鸡毛蒜皮的琐碎、滥交,更像两个人虚妄的孤独史。

嗯,最后老爷子没有给一个《百年孤独》一样的结尾。也似乎让人见识到了“伟大的爱情”,“我们可以老来再相爱”。其实闭上眼想,只能感受到弥漫着湿气的、苦杏仁味的孤独。

想起来一个问题: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也好,百年兴衰的家族也好,马尔克斯始终在告诉我们:

唯有孤独永恒。

“一生一世。”

至于爱情,可能要想清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执念。另外还是那个问题:

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阅读笔记【篇五】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值得好好品读的小说双城记读书心得收藏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阅读完查尔斯·狄更斯写的《双城记》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值得好好品读的小说双城记读书心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值得好好品读的小说双城记读书心得(篇一)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情节感人肺腑,是世界文学经典名著之一,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法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本书的主要思想是为了爱而自我牺牲。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该小说创作于19世纪50年代,正处于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种种罪恶和劳动人民生活的贫困化,导致下层群众中存在极端的愤懑与不满,英国社会处于爆发一场社会大革命的边缘,这与18世纪末法国的社会现状极为相似,狄更斯通过对两个城市的对比,给当时的英国社会以借鉴及警醒。

值得好好品读的小说双城记读书心得(篇二)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

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本书主要内容是: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须莫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她接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马顿。后来,露茜跟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去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经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马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一点,在达雷被行刑前用自己跟达雷掉包,代替他上了断头台。

本书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实状况: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双城记》这本书很好看,你们也读一读吧!

值得好好品读的小说双城记读书心得(篇三)

这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顾名思义,他记叙了两个城市间的故事。整个故事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记叙了露茜以及她所爱的人们的悲惨命运。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露茜。但我认为露茜的作用不大。她出现的次数不很多,也只说过几句话。主要人物是她所爱的人们。他的父亲马内特医生是法国沙皇统治时期苦难人民的代表;她的丈夫埃弗蒙原来是个贵族,而他从小受母亲的教育,爱护穷人,帮助穷人。从小寄居英国,用自己的努力干下一番事业。他代表了善良的贵族,他的朋友律师卡登为了拯救朋友付出生命的代价,被暴怒的人民送上断头台。他和埃弗蒙都是无辜的,是长期被压迫的巴黎人民害死了他,准确的说是压迫人民的凶恶残暴的贵族们害死了他,他只是个替代品。他正代表了法国黑暗统治下正义无畏的人民。

这部小说用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揭露了法国的黑暗统治。而作者所在的英国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在小说结尾,卡登希望法国明天会变得美好。作者只不过是借卡登之口说了自己的心里话。英国的美好明天正是他的希冀!

值得好好品读的小说双城记读书心得(篇四)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写的一篇小说,它是发生在巴黎和伦敦两个城市之间的故事,所以叫双城记,下面介绍主要人物及关系:

马柰特大夫:故事主人公马奈特大夫初次登场,即已是一具白发苍苍,形容枯槁的活尸,一台只会埋头做鞋的机器,完全丧失了理智和感情。他给人从狱中搭救出来,“死”而复生,逃离曾经那样亏待他的法国。五年之后,已经在伦敦僻静的街角安居乐业,往时遭受迫害的阴影仍频频进逼,骚扰他的梦境。

露茜·马奈特:马奈特医生的女儿,娇小轻盈的漂亮身材,一头丰厚的金发,一双和银行的劳瑞先生的目光相遇时带着询问神情的蓝眼睛,一个具有幼嫩光滑的奇特功能的前额。后和夏尔·达柰结婚。

夏尔·达柰:发育良好,模样端庄,面庞饱受日晒,是一副年轻上等人的派头,他的叔叔埃弗瑞蒙德侯爵曾凭御赐空白捕票断送了马奈特大夫的前半生。

德发日夫妇:巴黎圣安东区一家酒铺的老板,曾是马奈特医生的旧仆。他的酒铺是革命团体秘密联络的据点,但是对太太欲将马奈特大夫一家斩尽杀绝的密谋,他并未染指。

西德尼卡顿:利用貌似达奈的条件,李代桃僵,打破了德发日太太的疯狂的复仇计划。

为了深爱的露茜,代替她的丈夫上了断头台。

值得好好品读的小说双城记读书心得(篇五)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古来有之。

当横征暴敛的残暴专制达到巅峰,当卑微愁苦的民众口袋被压榨的空空如也。革命的种子便开始在这些苦难者的心中萌芽,浇灌它们的是仇恨,是复仇,是崭新代替陈旧的决心。

是反抗就要有战斗,是战斗就要有流血,是流血就要牺牲。

这群卑微却狂热、温顺却残暴、无畏却无知的革命者,在这股洪流之中除了将国王皇后、贵族地主拉下马送上断头台之外,也留下了更多的恐惧给普通人。复仇的火焰遮蔽了双眼,屠杀便成为了一种狂欢。每天成百上千的贵族、地主、达官被随意组建的陪审团轻易就宣读了结果生命的审判。

月盈月缺,繁星更迭,历史巨轮不可阻挡的向前碾压。普罗大众有的在巨轮后推波助澜,有的被压的粉身碎骨。而巨轮前进的路也非一帆风顺,新旧制度的替换往往波澜起伏,旋转曲折———旧势力在这股漩涡边缘努力挣脱,新势力在漩涡中心拼命搅动,想拉着那些旧势力一起下到那该死的地狱。

故事中的人物便在这股漩涡里沉沉浮浮,奋命挣扎。

卡顿的形象在我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

卡顿是一个矛盾却不失真的人。一方面他自甘堕落、重度酗酒,缺失任何热情与希望,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另一方面他又怀才不遇,才华横溢,充满了理想主义与浪漫,高尚忧郁。既然无人赏识,不如把自己的才华与高尚堕落进酒精里,像伦敦的浓雾一样,郁郁寡欢地活着。一边沉浸在自己孤独高尚的忧郁里,一边将自己卑微的个体生命作为某种献祭仪式去成全对露西至纯无上的爱意。然而他终究朝着颓靡的末日之路,露西对他来说,恰巧是某种毁灭自己的神谕。这样的一个独行者,从降临人间开始就决定要走向少有人走的那条路,用一生来诠释:既然选择了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故事最后卡顿也算是情理之中的“替死”成功。投在湖中的石子渐渐沉入水底,湖面波纹也圈圈消散,留在大家心底的是那颗桀骜、孤独的湖底的石子。

历史影影绰绰,大抵相似。

革命是时势所需,命运所选。而裹挟在这一浪潮中的众人既澎湃热情、又盲目无知;既杀伐决断、又止步不前;既破旧立新,又旧制重建。不可否认的是:正是这些有意义无意义的探索和斗争,改变了一切。

一言概之:狄更斯在反对“仇恨的、非理性的、缺乏政治远见”的暴力革命的同时,描绘各色人物对真善美的博爱以及对所爱之人的无私付出,充分展示了人类爱与恨的两大主题,诠释了人道主义的现实意义,确实是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杰作。

我给五星️️️️️。

值得好好品读的小说双城记读书心得(篇六)

用了很长时间慢慢的读完了这本书,受作者的写作手法和译者的翻译习惯的影响,必须逐字逐句的去阅读。由于对法国大革命这个背景的不理解,一开始阅读的时候很困难,有些字句至少需要两遍来思考,来揣摩作者的意图,去感受使用那种表达的好处,以及文中埋下的伏笔,旁观者的独白等等,一系列的人物仿佛都在用露西那根金线串联起来。

读完之后再倒回去连接背景,会觉得这样一个故事在当时的背景下存在是有多么的可贵。残忍粗暴的上层阶级把下层阶级作为一种任由他们玩弄,残杀的私有生物论处,这种本身嚣张,骄傲自满的空虚最终会衍生出一种另类的拯救,那些已经饥饿到扭曲的无辜人士,在美味红酒的沐浴下也填充了最后一点点理智和柔软。

这种暴起的反抗是必然的,暴政之下的流血也是不忍直视的,俨然形成了一种用砍杀生命的快感充实内心极度的空虚,妄想用这些来宣泄压抑不止的耻辱感,仇恨感,冷漠感。文中大量的比喻,拟人的修辞,用的恰到好处,多出写景的地方反而比直观表述更有冲击力。文中这么多人物,露西的善良,洛瑞的友善,让我最有感触的是卡顿,一颗纯真,善良,有爱的心,甘愿为心中最美的女子所爱人的生命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些爱,这些善,让这个流血的革命背景下,有了一丝温暖。

值得好好品读的小说双城记读书心得(篇七)

让我感觉最深的特点是,每一个人物的存在和功效都是满打满的。为什么要提到普洛斯小姐的混账弟弟,因为后面要靠他翻盘;为什么卡顿一定是一个被人生大浪击倒的“律师”而不是别的什么职业,因为最后要靠他高超的专业素养进行谈判而达成他生命中最重要的计划。

关于人性,我想最真实的可能是德法奇夫妇。从德法奇太太身上,我们能看到被复仇笼罩的人是有多么的坚如磐石,刀枪不入流水不侵,我们会埋怨她为什么不能就事论事,莫因血缘姓氏就一棍子打死好人,但那是幼时真实遭受血亲消亡的灵魂,它的扭曲可以不被原谅,但是绝对不能不被理解;对照存在的德法奇先生也很真实,有同样坚决的、教养不高的、痛恨贵族的心,但也有丝丝裂纹,会为无辜的敌人家庭阵痛,但是刹那间淹没在洪流中。最后,达奈为了救一个在我们看来不是很值的人回国那里让我感受到了非常典型的义的形象,卡顿非常有力地显现出爱的力量,尤其是在他先前堆砌形象的对比下。

我想我们要感受这些东西,因为在现在的我们看来,某些人物过于理想化,因为呈现了某些太好的品质,而不够真实。但是教育意义是有的,经常耳濡目染,不要因为不相信美的存在就不想变美,还有有点用的。

值得好好品读的小说双城记读书心得(篇八)

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着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我们不能因为岁月而忘记《双城记》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我们要从中获得,学到点什么,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值得好好品读的小说双城记读书心得(篇九)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名人名言大全摘抄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尔顿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爱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情绪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一样。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正因“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最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期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值得好好品读的小说双城记读书心得(篇十)

20xx年的第六本书(进度有点儿慢)。

“Itwasthebestoftimes,Itwastheworstoftimes.Itwastheageofwisdom,Itwastheageoffoolishness.”这本就是一部电影一段独白的代入,穿回到十八世纪七十年代末,铺述一副又一副时代画卷,直到阁楼上叮叮咚咚的敲打声切入画面,故事的主线才真正开始。因此,前面几章看得云里雾里不要紧,作者大概只是为了给“电影画面”涂抹上一层厚厚的氤氲,嗯,这符合雾都伦敦,也符合暗流涌动的巴黎。

小说很奇怪,没有主角(我是这么感觉的),马奈特医生,露西,达内,卡顿,洛瑞,德发日夫妇,甚至普洛斯小姐,杰里,复仇女,斯特里弗

他们每一个人都在主导着故事的发展,而每一个人却也不过是这个滚滚向前时代下小小的蝼蚁,有爱,有恨,有怜悯,有忠诚,有不顾一切,有义无反顾……这大约也是作者的伟大之处,让每个角色在短短几笔的描写中活灵活现。

PS.本书就是一部文艺剧情电影的文字版,用眼睛去读,你会更觉精彩。(即使觉得这个翻译感觉不太好的样子,尤其是每章的题目[皱眉])

值得好好品读的小说双城记读书心得(篇十一)

不同的时代,你总会带着那个时代的烙印。

喜欢狄更斯的那段对于时代的开端。它似乎适用于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时代下的人们。

那是的时代,也是最糟糕的时代。那长长的排比句,立即就将我带进了小说。故事没有太多的离奇曲折。可我喜欢那些文字。那些大段的描写性文字,让你有一种不是在读小说而是抒情散文。两座城市,因为有了你爱的人,它变得不再一样。

它既是一个爱情故事,也是小人物的故事。雅克们,那些革命者的人生的命运,那酒店的老板和老板娘,那编织,让人既同情他们的命运,也反思他们的行径。革命者究竟对于那个时代,对于那个时代的人们,究竟有怎样的影响。

贵族,被革命的对象,即使你是一个放弃了继承权的人,只要有贵族的血液,在那样的时刻,只能有一样的命运。

医生,一个贵族时代的受害者,也是革命时代的受害者,我想问,这究竟是怎样了?一个好人的命运竟如此的波折。

对于爱情,我反而没有了深刻的记忆。唯独在最后,为了自己的爱人幸福而交换生命的卡顿,让我对于爱情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

_爆发了,他深远的影响着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人们开始反思之前的社会制度,开始尊重社会的每一个阶层。开始有了平等的观念。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个人只能去顺势而为。

大时代下,我们应该适应社会,好好的幸福的生活。

读兰亭集序对生死的看法心得体会汇集四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在阅读书圣王羲之的《兰亭集序》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兰亭集序》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兰亭集序对生死的看法心得体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读兰亭集序对生死的看法心得体会(篇一)

轻轻地打开书本,我的心跃入了文字中,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会稽山阴。兰亭。置身于崇山峻岭之中,四周是一片高高的茂密的竹林,清清的流水匆匆而过,“叮咚叮咚”,他在和我说一个故事。一代书圣王羲之,在那里写下了“遒媚劲健,绝代更无”的序文,一个个“飘若游云,矫若惊龙”的字,仿佛有了生命。

我想王羲之是一个“怕死”的人。所以,他更加珍惜生命,珍惜眼前的完美的事物。为了使自我的生命更加充实,他“尝极东方,寄情于山水之间”,又临池学书,创造出“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的行书。王羲之陶醉于山水,书法之时,定是十分快然自足,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那么,如此短暂的一生,不是更加迫近死亡了吗不是这样的。对他来说,虽然时间匆匆而逝,但并不是什么也没有留下。正如流星一般,很快便消逝了,却擦出极其夺目的光芒!珍惜时间,并不是珍惜时间本身,把时间当成宝贝一样,而是珍惜生命,怜惜如何度过时间。无所事事的人感觉时间是漫长的,他们似乎有了更长久的生命。可是,他们就像纸上的一条长长的线,单薄而苍白!

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告诉了我们如何看待死亡。而看了《兰亭集序》之后,我明白了自我该如何活着。正如泰戈尔所说:“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想起自我以前,不知蹉跎了多少时光。以前坐在电脑旁边,几个小时不停地玩着游戏,还津津有味,不亦乐乎;以前和同学们出外游玩,吃喝打闹,还以为年轻便是如此;以前坐在桌子旁,对着书本一筹莫展,还觉得时间是如此漫长……我真为自我感到羞愧!

人生无常,时不我待!清晨的`阳光洒进窗子,请不要用昨夜的梦拒绝她,我们就应用朗朗的读书声回报她灿烂的笑;五彩缤纷的网络世界向你招手时,请不要轻易地把整个身心投入她的怀抱,我们就应友好地和她握握手;当你想亲近大自然的时候,请不要带着喧闹同行,静静的一个人,大自然才会向你展示她的全部魅力……

“花开时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时间如白驹过隙,在时间的长河里,我们是激起千层大浪,还是默默无闻,随之而逝完美的生命是易逝的,我们就应珍惜眼前,珍惜生命的一分一秒。

一条单薄而苍白的线已经成了过去,此刻我们要用生命绘出一幅唯美的画卷——一朵灿烂的夏花!

读兰亭集序对生死的看法心得体会(篇二)

《兰亭集序》是我国东晋时著名的书法家王羲之,在穆帝永和九年公元353年,王羲之等人到今浙江绍兴兰亭“俢禊”时,会上各人作诗,其为之诗集写的序文。

该序文不仅描写了兰亭周围的美丽景色,也描述了王羲之他们聚会时的欢乐之情,而又抒发了对人生生死无常的感慨,也在隐隐约约间告诉了我们“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那就是“积极入世”。

作者王羲之,字逸少,东晋琅琊临沂人,有诗文集十卷,但又兼以擅长书法名世。而他所创作的《兰亭集序》,不仅是我国书法界的珍品,也是我国文坛上的杰作。千百年来这序文这书法,为世人所称赞和传诵。

那为何这片序千百年来为世人所称赞和传诵呢?由于喜欢,所以深读。略悟。

其序共三段,第一段作者不仅描绘了他们在浙江绍兴兰亭“俢禊”时的兰亭聚会的情况,并如其同时也写出了与会者的真实感受。其中“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亦写出了此次聚会的内容和此行最终的目的,畅叙幽情。

第二段,通过“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的描写。提出并讨论了人生的无常,并不由的发出了无情的感慨。

浅悟,其中提到,人与人的相处,要学会圆滑周旋。因为有的人喜欢和朋友畅谈,无拘无束;而有的人则喜欢把兴趣,寄托在所喜欢的事物上,旷达开朗,也同时无拘无束。虽然他们的取舍点不同,但是他们都在表达他们自己真实的想法,因高兴而高兴,因满足而满足,这样似乎衰老与他们就毫无半点关系。可是等到他们厌倦这些事情的时候,曾经的喜悦倾刻就会成为过去的事情,那么就像“生和死”,这样的大事情,还是会不由的发出感慨的。人生其实真的就是这样无常,那怎能不令人悲痛呢?也同时无意中透露着人生的无奈。

第三段,表明了作者写序的缘由。“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前人的感慨和今人的感慨是这样的如出一辙,能不让人感慨吗?生和死是一样的虚无,长寿和短命一样的荒谬,后代的人看待我们当代的人,也像我们当代的人看待古代的人一样,这可真是可悲呀!

这篇序言疏朗简净而韵味深长,突出地代表了王羲之的散文风格。同时也体现了王羲之“积极入世”的人生观。同时也在表达着这样一个相同的观点:身在一个社会,只有融入这个社会,才能长久。简单一点就是你只能适应这个社会,而不能让这个社会适应你。所以在我们讨论某个问题和观点时,不如先看一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我们身边的情况,然后再根据其,而来决定或判断这个问题或这个观点在此时在此地,应用怎样的方法或怎样的手段来正确合理的解决或判定。这,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吗?

没有百分之百的成功,也没有百分之百的失败,尽力了,积极的融入了这个社会了,成功甚好,失败那又有何妨?

《兰亭集序》,不懂得会说那是王羲之酒后酒酣人兴的成果,而如果能进入字里,那里面却有着怎样的享受着自我,有着怎样面对困难的洒脱,因为那字里行间无不闪烁着那奋进的气魄,那奋进的光芒。

那么,我们身在这个社会,你是否已经准备好,让人生也如其一样闪烁。积极入世,并积极的适应社会,并在这光芒的社会中,积极发光发热呢?

那么,你的人生,你的《兰亭集序》,是否也会因你的“积极入世”而焕发耀眼的光芒呢?

那么,不如就让我们积极入世,而从此有一个不悔的人生吧。

读兰亭集序对生死的看法心得体会(篇三)

轻轻地打开书本,我的心跃入了文字中,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会稽山阴。兰亭。置身于崇山峻岭之中,四周是一片高高的茂密的竹林,清清的流水匆匆而过,叮咚叮咚,他在和我说一个故事。一代书圣王羲之,在这里写下了遒媚劲健,绝代更无的序文,一个个飘若游云,矫若惊龙的字,仿佛有了生命。

我想王羲之是一个怕死的人。因此,他更加珍惜生命,珍惜眼前的美好的事物。为了使自己的生命更加充实,他尝极东方,寄情于山水之间,又临池学书,创造出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的行书。王羲之陶醉于山水,书法之时,定是十分快然自足,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那么,如此短暂的一生,不是更加迫近死亡了吗?不是这样的。对他来说,虽然时间匆匆而逝,但并不是什么也没有留下。正如流星一般,很快便消逝了,却擦出极其夺目的光芒!珍惜时间,并不是珍惜时间本身,把时间当成宝贝一样,而是珍惜生命,怜惜如何度过时间。无所事事的人感觉时间是漫长的,他们似乎有了更长久的生命。但是,他们就像纸上的一条长长的线,单薄而苍白!

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告诉了我们如何看待死亡。而看了《兰亭集序》之后,我明白了自己该如何活着。正如泰戈尔所说: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想起自己以前,不知蹉跎了多少时光。曾经坐在电脑旁边,几个小时不停地玩着游戏,还津津有味,不亦乐乎;曾经和同学们出外游玩,吃喝打闹,还以为年轻便是如此;曾经坐在桌子旁,对着书本一筹莫展,还觉得时间是如此漫长我真为自己感到羞愧!

人生无常,时不我待!清晨的阳光洒进窗子,请不要用昨夜的梦拒绝她,我们应该用朗朗的读书声回报她灿烂的笑;五彩缤纷的网络世界向你招手时,请不要轻易地把整个身心投入她的怀抱,我们应该友好地和她握握手;当你想亲近大自然的时候,请不要带着喧闹同行,静静的一个人,大自然才会向你展示她的全部魅力

花开时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时间如白驹过隙,在时间的长河里,我们是激起千层大浪,还是默默无闻,随之而逝?美好的生命是易逝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珍惜生命的一分一秒。

一条单薄而苍白的线已经成了过去,现在我们要用生命绘出一幅唯美的画卷――一朵灿烂的夏花!

读兰亭集序对生死的看法心得体会(篇四)

《兰亭集序》这篇文章,昭明文选里没有登录,古文观止里却赫然在目,这是很令人不解的地方,而《世说新语》里虽有录入,却比现在的《兰亭集序》少了二百多个字,也留下一个大疑问。所以,在郭沫若先生为此大打笔墨官司之后,我们确实很难在文章内容上作什么评价。

“死生亦大矣”,是对六朝明理的沉痛反对,“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是对老庄清谈的无情挞伐,这些思想即便是后人附会,我们也可以记到王右军的头上,因为凭右军的性情和作为,是完全可以担当这样的责任的。

可惜的是孙绰、谢安等诸多高明之辈,他们在兰亭上写的诗,却被一纸序文遮蔽到毫无光彩,连陪衬都很勉强,这真让我们扼腕叹息。所以,我有时不免想,如果遇见子安或逸少这样的人,尽量还是少说话,留个名头,甘心情愿地做一片绿叶也算是幸运的了。

金色的鱼钩读书心得模板分享(5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杨旭在金色的鱼钩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金色的鱼钩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的内容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色的鱼钩读书心得模板,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金色的鱼钩读书心得模板(篇一)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私利的膨胀充斥着社会。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成了每些人奉供的名言。那些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人被讥为傻子,仿佛成了另类——我要告诫这些自以为聪明人的是,社会尊敬那些奉献不求图报的人,真、善、美是人间的永恒的主旋律。

《金色的鱼钩》是对学生塑造人生观、世界观的典范。老班长的形象永远被后人敬仰,因为他心中只有别人,唯一没有他自己。

艰苦的二万五千里长征,老班长,为了照顾三个病号,忍饥挨饿,最后活活累倒、饿倒、再也没起来。文章以“金色的鱼钩”为题,本身就会有,为了他人,宁愿牺牲自己,老班长的献身精神永远闪烁着光芒,激励后人。让子孙后代继承光荣传统,发艰苦奋斗精神,振奋民族自信心,让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世界之林,这选编这篇文章的苦心。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道德品质放在第一位,崇高的理想,高尚的情操,高雅的审美情趣,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最好的,也是每一名教育工作者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科学的发展,社会文明不断进步,这是历史的必然;继承优良传统,不断发掘学生内心潜力,使之健康成长,成为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有爱心、有孝心、有责任心的一代新人,是教育工作义不容辞的再责任。

教育优良传统、优良作风经久不衰。

金色的鱼钩读书心得模板(篇二)

今天,在作文课上张老师给我们讲了《金色的鱼钩》这个故事。

故事讲的一位红军老班长带着三个小同志艰难地过草地时,老班长不幸被饿死、累死,体现了老班长忠于革命、舍己为人的精神。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老班长让三个小同志喝鲜美的鱼汤,而自己却吃着他们剩下的鱼骨头。

再想想我们这美好的生活,一日三餐都不一样,有鱼、有肉、有蔬菜、有水果。而且我们还总是浪费粮食,吃了一半就倒掉。

有一次,我吃饭时只吃了几口,说:“妈妈,我不吃。”妈妈又烧了碗面,“我不吃,我要鸡腿!”妈妈也没办法,只好给我做了个三明治。

今天,我听了《金色的鱼钩》这个故事以后,我感到非常羞愧,老班长只能吃鱼骨头,而我呢!吃米饭都还要倒掉,我的脸忽然红了。

感谢那些革命先辈们的伟大付出,让我们现在有如此美好的生活。我要努力学习,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美好,更加繁华!

金色的鱼钩读书心得模板(篇三)

长征途中的故事很感人,很激动人心,今天我抱着振奋的心来读了一篇课文《金色的鱼钩》。

老班长是我最的角色,他的这种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是所有人很难做到的。上个世纪30年代,一个人一辈子能吃到一口肉就是美事了,钓鱼看似简单却难得多,一天能钓上来一条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老班长我们,原本的急性子彻底磨灭了,有了一个常人无法做到的耐心。

老班长骗我们已经吃过了,但是等我们吃完香喷喷的鱼老班长却只能吃鱼刺!鱼刺能当食物吗,能咽下去也是很厉害了!老班长的舍己为人只是为了三个小同志的饥饱,他把任务看的是那么艰巨什么都不可阻止!

当老班长奄奄一息的时候,小梁也为此而悲痛,在临死的时候一碗鱼汤是能救活老班长的,而老班长为了小梁和两位伤员的生命竟然没有小梁给他喝下去……

金色的鱼钩读书心得模板(篇四)

最近,我读了《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他让我思绪万千、受益匪浅,也令我感慨!

这篇课文讲了红四方面军长征的途中,一位炊事班长牢记指导员的嘱托,尽心尽力照顾三个生病的小战士穿过草地,最后自己牺牲的感人故事。当我读到他已经奄奄一息,他还要关心照顾那几个小同志这个片段时,我不禁热泪盈眶,他都快去世了,还要照顾别人,这是多么伟大啊他舍己为人、忠于革命的良好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老班长为了国家的繁荣强盛,竞不惜一切代价去拼博,去奋斗!他宁愿自己受苦受累、经受风吹雨打,都已饱经风霜,也要照顾好几位小同志,也不向困难低头!要知道,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正缺这样舍己为人的人,是无数个这样坚强不屈、顶天立地、傲霜欺雪的中国人而骄傲!

老班长,我想对您说,您真的是太伟大了,您的这些良好品质无不让我惭愧。我每次吃饭时,总会剩一些米饭掉一地。更重要的,我不懂得分享,不时拿到一个东西就会占为己有,对它的主人也不管不问。想到这些,我觉得您和我真是天壤之别啊!因此,我要向您学习,以后再也不会犯一些低级错误!

老班长,我要像您致敬!从您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中,我得出一个结论:无论在哪一个世纪,哪一个时间,舍己为人、忠于革命这样良好品质一定会经久不衰,永垂不朽的!

金色的鱼钩读书心得模板(篇五)

星期三下午,我学了《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讲的是1935年秋,红四方面军进入草地,一位老班长接受指导员让他照顾三个生病的小战士过草地的任务。老班长为了让三个生病的小战士能够顺利地走出草地,就把少得可怜的食物让给小战士们,而自己忍饥挨饿,当走到草地边缘时,老班长牺牲了。这个故事体现了老班长忠于革命,舍己为人的伟大精神。

学完这篇课文后,老班长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深埋在心中的一件往事也情不自禁地浮现心头。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我和同学谢岸求去廉江樱花公园玩。到了中午,我的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地叫了,于是我们就来到附近一家面馆准备买面吃。当我想掏钱出来付面款时,却发现钱不翼而飞了,我一脸沮丧。刚好岸求带的钱也不多,只够买一碗面和两张回去的车票。于是岸求同学就对老板说:“老板,给我朋友来一碗面。”老板把面端上来放在桌子上后对岸求说:“小朋友,你不要吗?”岸求狠狠地摇摇头说:“我不饿。”然后又回过头来对我说:“子希,你快吃吧,吃完我们好回去。”我疑惑地问:“你真的不饿吗?要不我们一人吃一半?”岸求一下子站起来,把肚子一挺,再用手拍几拍,说:“你看,我真的不饿!”当时我实在是太饿了,连再次怀疑的力气都没有了,就说:“你不饿,我就不客气了。”说完,我就埋头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不到两分钟,一碗面就给我“消灭”了。当我抬起头时,却发现岸求两眼直勾勾地盯着面碗,还不停地咽口水。我问:“岸求,你是不是饿了?”岸求马上把头一抬,摆摆手说:“我不饿!”

在回去的路上,当我听到岸求的肚子不停地叫时,我才知道岸求也饿了,他只是怕我饿着,就把面让给我而已。我对她说:“岸求,刚才我真不应该一个人把面吃完了。”他还是若无其事地说:“没事,我顶得住。”

岸求同学身上体现出来的精神,不正是和老班长的精神一样吗?老班长,虽然您牺牲了,但您的精神永放光芒!在我们的身边,在我们的中华大地,无数的一代一代的“老班长”、“小班长”像潮水一般不断涌现出来。今后,我一定努力学习,做一个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人。

读后感参考:米小圈上学记读书笔记范文锦集(5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读后感参考:米小圈上学记读书笔记范文锦集(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些许帮助。

米小圈上学记读书笔记(篇一)

寒假里我读了《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主人翁米小圈从小爱画圈圈,所以爸爸给他取名“米小圈”。

《米小圈上学记》中有几个重要人物,他们分别是:米小圈、小圈爸、小圈妈、魏老师,还有李明。魏老师是教语文的,在米小圈心目中他是个“奥特曼”,因为他的头发太像奥特曼了。《米小圈上学记》上学记这部书很好看,也特搞笑。书中讲述了米小圈一天天是怎样度过的。他的同桌的李明,是一个成绩优异的小女孩。米小圈上课只要一看漫画书,就会被李明发现并没收,因此他很苦恼。

不过李明在米小圈心目中也有好的地方。有一次,大家都在安静地写作业,沙——沙——沙,突然米小圈写错了字,可是他忘了带橡皮,急得他像热锅的蚂蚁,一时满头大汗。这时,李明急忙主动地把自己的橡皮递给了米小圈,米小圈接过橡皮,感动的差点流下了眼泪。从此他们成为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互相谦让,不要斤斤计较,这样才能建立朋友之间长久的友谊。

《米小圈上学记》读书笔记

《米小圈上学记》中的主人公米小圈是一名一年级的小豆包,对于象我这样刚从一年级升入二年级的学生来说,这本书再适合不过。

先来说说它的内容吧!是讲米小圈的好朋友来到他的学校,和好朋友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米小圈喜欢写日记,他写的每一篇日记都超级搞笑。米小圈也十分调皮,他的鬼点子也特别的多。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友谊是我们一生中最宝贵的财物,因为没了友谊就没有人喜欢你,爱戴你,最后你会一无所有。这套书不仅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它还让我爱上了写日记。

米小圈上学记读书笔记(篇二)

去年,妈妈带我在平湖的新华书店里买了一本叫《米小圈上学记——大自然的秘密》的书。我一看就喜欢上了,就叫妈妈在网上把这一套书都买齐了。

《米小圈上学记》是一套如此特别的日记,它以漫画和日记的形式描写了一个特别“倒霉”的小男孩米小圈和一群特别可乐的小学生的趣事。其中一本《新同桌的烦恼》里讲了这样一件有趣的事:开学第一天,米小圈来到学校,发现教室里一个同学也没有。他等啊等啊,等了二十分钟还没有一个同学来。米小圈觉得很奇怪。这时,一年级五班的老师带来了一群叽叽喳喳的新学生,告诉米小圈二年级五班已经搬到四楼去了。

原来米小圈已经上二年级了,他还在一年级的教室里等。结果米小圈又迟到了,被班主任魏老师狠狠批评了。呜呜呜!米小圈真是够粗心的。还有一本《好朋友铁头》里又讲了一件特别有趣的事:有一天,米小圈班里的同学铁头失踪了,后来大家才知道,原来铁头走错了教室,在四班的教室里上了半节课才发现这个不是自己的教室。铁头不好意思地溜出四班的教室,回到自己的教室。同学们都快要笑疯了……

听了我的介绍,不要以为这一套书只讲有趣的事,也讲一些有意义的事。毛孩儿。因为他长得特别,所以坏人总想抓住他去赚钱,他就躲在森林植物园里面。米小圈他们几个知道毛孩儿是个孤儿后,就一直偷偷帮助他。米小圈过生日的时候,他和几个好朋友还把他们最喜欢的蛋糕省下来,留给毛孩儿吃。后来他们班的班长知道这件事以后就告诉了班主任,班主任魏老师又把这件事告诉了班里的同学,大家知道后都拿出了自己的玩具、书包、铅笔、尺等很多东西捐给毛孩儿。

后来,电视台的记者也知道了毛孩儿,把毛孩儿送进了儿童福利院。毛孩儿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米小圈上学记》这套书后,我想对米小圈说几句话:“米小圈,谢谢你,让我感受到了帮助别人是多么快乐的事情。还让我明白了,做错了事,只要努力改正,就还是个好孩子。”

米小圈上学记读书笔记(篇三)

在书的世界里,我有很多喜欢的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米小圈上学记》。

这本书写的主人公是米小圈是一个顽皮、搞笑的男孩,米小圈有很多朋友,有铁头、姜小牙、李黎……我还知道他们为什么叫米小圈,因为他小时候爬到了爸爸的图纸上画了一个小圈,所以他就叫米小圈。可米小圈他想,如果当时他画一个小鸡或者一个小狗呢?他是不是就会叫米小鸡或者米小狗呢?

米小圈在一次脑筋风暴,老师问米小圈:“中国最长的江是什么江?”米小圈回答到:"长江。”“那最高的山呢?”“高山。”全班同学笑的差点断气了。还有一次,米小圈穿了一对新的白球鞋来,不知道谁说了一句:“听说踩新鞋较好运。”结果全班同学都踩一脚,白鞋变成了黑鞋。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说:“你的黑鞋很漂亮嘛!”全班同学都笑了起来。

我很喜欢这本书,同时也觉得米小圈很搞笑,他和他们班的同学关系很好,每天都给他们班带来笑声。以后我也要做乐观的人。

米小圈上学记读书笔记(篇四)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米小圈上学记》。书里讲的是一个活泼、搞笑的小男孩米小圈,他和我一样是个一年级学生。他有好多朋友,最好就是姜小牙、铁头。

米小圈喜欢写日记,他写的每一篇日记都超级搞笑。

米小圈还是个画画天才,但他并不爱画画,他愿望是成为一个卖冰淇淋的老奶奶,那样他就能天天吃上冰淇淋了,可是他爸爸却想让他将来能成为一名大画家。这就是米小圈给他爸爸画的画,他妈妈本来也想让米小圈给她画,可是一看这副画,就吓得逃走了。

米小圈有时候会写出一些搞笑的话。有一次,他爸爸对他说:“如果我来钓鱼,你妈妈来做鱼,那你来干什么?”米小圈说:“我当然是负责吃鱼了。”

米小圈想成为一句少先队员,但是老师还是没有批准他。我觉得米小圈虽然现在不是少先队员,可是,他既爱写日记,又为了成为少先队员,迫不及待地寻找有困难的人去帮助他们,将来魏老师一定会批准他加入少先队的。

米小圈上学记读书笔记(篇五)

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我特别喜欢。放学一到家,我就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到有趣的地方我都忍不住地哈哈大笑,有时笑得我肚皮疼。妈妈说我看得着魔了。

我觉得书中的米小圈的很调皮,鬼点子也很多。有一次,米小圈的英语考了0分。怎么办呢?米小圈愁眉苦脸地想怎样能度过难关,这样的分数让妈妈见了,还不得皮开肉绽。突然,米小圈想出了办法。他跑到爸爸身边,神秘地说:“老爸,我给你说个秘密,这可是我们男人间的秘密,绝对不可以告诉妈妈。怎样?”这话引起了爸爸的好奇,老爸立刻爽快地答应了。米小圈凑到爸爸耳边小声地说:“老爸,我英语考了0分”老爸一听,皱着眉说:“呜呜呜——不争气的儿子呀!我上当了!”瞧这个调皮的米小圈,把爸爸都给忽悠了!

书中还介绍了个胖乎乎的小男孩铁头,铁头是米小圈最好的朋友,他特别爱吃,见了什么都想吃一口,就像懒羊羊一样。铁头不爱动脑筋,他只知道3+4=7,却不知道4+3=7、铁头跟米小圈一样,考了0分。铁头爸爸看到分数,生气地说,下次再考不好就把铁头打成照片。那还不把铁头打扁扁啦!

米小圈的故事有很多很多,你也可以去看看这本书,非常有趣呦!

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600字汇集(5篇)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在阅读作者的《一千零一夜》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一千零一夜》读后感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6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600字(篇一)

我读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并且读完了,读着读着,我就渐渐的喜欢上了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童话故事,内容都很曲折,令我展开思考的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篇童话故事。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善良的妇女热情款待了一个老爷爷,结果这个妇女量布的时候越量越长,一直量到了晚上。而一个凶恶的'女人把老爷也赶了出去,这个凶恶的女人一直打喷嚏,一直打到了晚上。我想:这是怎么回事呢?量布竟能越量越长,打喷嚏竟能一直打到晚上,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果然随世人所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就一定会得到回报,邪恶的人就会遭到报复。”这篇课文让我想起了刘备说的一句话“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大家都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多多帮助别人,要无私奉献,善良的人一定会得到回报。不要做一个贪婪,邪恶的人,邪恶的人就一定会遭到报应。

我喜欢看《一千零一夜》这本书,因为它告诉我怎样做人,还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

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600字(篇二)

《一千零一夜》是一本古老的书,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古老的故事,其实这些书是有阿拉伯名族的智慧,才华凝聚成的,他们大多数都曲折生动,董想象丰富,令人感动。

这本书带我们走进了奇妙的童话世界,给我们带来了美的感受,使我们懂得了生活的道理。

书中的故事有很多,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阿里巴巴和40大盗》的故事。它主要讲了阿里巴巴在森林里无意中发现海盗们的藏金库。,为了为民除害,他冒着生命危险,运用个人的智慧,在自家女仆的帮助下,终于把那四十个强盗全部消灭了。那无畏的精神和聪明才智,令人为之敬仰。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真正能帮助到别人,光有爱心是不够的,还要有敢于面对困难和勇敢和解决问题的智慧。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故事,有发扬勇敢,冒险的精神,有的对机智善良、敢于和恶势力作斗争的下层社会人民给予赞扬。

《一千零一夜》不会为阿拉伯古典文学中的瑰宝,不会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珍品。

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600字(篇三)

国庆节,是个看书的好时节。这不,我就津津有味的看完了一本《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里大故事连着小故事,小故事连着大故事。

书中主要内容是山鲁亚尔和沙宰曼。

相传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萨桑国,国王山鲁亚尔因为痛恨王后与人私通,就将王后给杀了。此后,国王怀着满腔仇恨,每天娶一位少女,,第二天早晨就杀了。许多无辜女子惨遭杀害。老百姓深感忧心,弄得人心惶惶。宰相的女儿山鲁佐德为拯救无辜女子,自愿嫁给国王,用讲故事的方法,引起了国王的兴趣,不仅自己免遭杀害,而且感化了国王。

《一千零一夜》里有许多神化故事、寓言故事、航海故事等。

书中的山鲁佐德是多么的聪明啊!他用智慧战胜了歪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知识是最有用的武器,而且,也不要因为一件事搞糟而导致心情糟糕。使得所有的事都给搞砸了!头就砍祝彪,就要去砍扈成,扈成见李逵怒目圆睁,不是他的对手,便掉头就逃。李逵也不去追,直奔扈家庄,把扈太公一家幼老,全部送上了西天了。

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600字(篇四)

我非常喜爱阅读故事书,而阿拉伯民间故事集《一千零一夜》就是这样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作品。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读到了很多有趣的故事,还对善良智慧的女子山鲁佐德感到钦佩,她用智慧拯救了所有的少女,是一个博爱之人。在她身上,我还学到了一些处事方法,如何用自己的知识来改变命运并影响其他人。

山鲁亚尔是位于萨桑国的国王,相传在古代位于中国和印度之间,他因为王后的不轨而变得残暴,处死了王后然后决定发动报复行为,每天娶一个少女并在第二天早晨将其处死。萨桑国的少女们面临着生命的威胁,却又对自己的命运无能为力。宰相的女儿山鲁佐德勇敢的站了出来,她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去拯救她们。为了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式,她思索良久,想出了讲故事的方法,每天去给国王讲故事,并把精彩的地方留到天亮的时候,国王因为故事没听完,不认杀她,于是就留待下一夜,直到她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感动了,并且深深地爱上了她,后来与她白头偕老。山鲁佐德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万千少女,并感化了国王,她是一个左右了国家命运和历史进程的人!

读了这本书,除了对故事内容的精彩感到快乐之外,我更是对处事之道思索良久,为什么大家面临困境的时候,往往会陷入消极颓废的状态呢?那是因为我们缺乏勇气和战胜困难的智慧,就像少女们面对国王的残暴就退缩不前一样,没有人能够勇敢的去解决问题,用自己的智慧去思考解决方法。

以后我还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学习山鲁佐德的美德。

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600字(篇五)

我读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我很喜欢看我读完感到这本书带给我极大的感受,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篇文章。

讲了一个老人就想找一个地方借宿一晚上,之后老人看见了前面不远处就有一座漂亮的大房子,就去了之后老人很有礼貌的敲了敲门,并说了自我的愿望。之后去却被坏女人说了一顿,之后老人悲痛极了,就继续往前走看到了一所有低矮破旧的小房子,老人说了自我的想法,那位妇女很热情,就让老人就进去了,之后天亮了老人走了,那个妇女就想了想老人的话,就给孩子们做衣服,之后妇女就去贵女人家借了把尺子。本来不大的一块不布却越量越长,之后她明白了老人的意思,去还尺子的时候对那个贵女人说了,那个贵女人就赶紧叫人去找那个老人,之后大鱼大肉的招待着老人,之后老人便离去了,之后贵女人量布的时候去一向打嗝。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是个人只要你对别人好的话,多去帮忙帮忙那些有需要帮忙的人,你不求别人的回报,别人自然也会给给很多好处的,要是你做的是不好的事的话,你自然就会得到你应得的报应,你明白了做好事得到的好处,你再想假情假意的招待,也是为了得到好处的话,然后你还会得到不好之处。

经过看这本是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我很喜欢这本书。

浮生六记的读书心得汇集(8篇)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作品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这个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的内容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浮生六记的读书心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浮生六记的读书心得(篇一)

清秋夜雨,灯影映窗红。看完了浮生六记也该写点什么很少看这种言情类的货色,但,我感动于沈复与陈芸的爱情。我赞慕着他们的平常生活的诗情画意,我倾心于他们的诚挚恩爱至逝世不渝,我仰望着他们毕生平常却心怀磊落,心无羁绊,超然脱于尘俗。

《浮生六记》,分为《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崎岖记愁》,《浪游记快》,后两记疑是伪作《中山记历》和《摄生记逍》,这个我是百度来的。这是一本自传体散文集,四记交叉相联,所记所叙固然都是日常琐事,平铺直叙,然情真意切,一点不腼腆作态,更无学究之气,惟是灵秀冲淡,读来如一缕嫣然清风渐渐拂面。

打开《闺房记趣》,沈三白刻画了一个清丽灵妙的女儿形象:“其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唯两齿微露,似非佳相。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这是他年少时初见陈芸的情景。那夜,芸给他吃自制的腌菜暖粥,吃的正香时,芸堂兄挤身而入,戏谑笑道:“我要吃粥你不给,本来是专门给你夫婿筹备的!”呵呵,当时沈陈二人就酡颜了。读此处我亦莞尔微笑,圆满姻缘一粥引之。

尔后便是两人成亲,一段最幸福美妙的时间。我一遍遍地被他们的真爱打动着。他们的恋情并不惊天动地,也非旷世绝恋,更非千古名唱。我只是为他们最平凡最轻微的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而深深激动。

夫妻饮茶谈诗论词,芸曰:“杜(甫)诗锻炼精绝,李(白)诗洒脱落拓;与其学杜之深严,不如学李之生动。”

春景,三白欲携芸远出远足,芸巧扮男装,见人问则以表弟对之。呵呵,竟无人识辨。

夏日,芸头戴茉莉花,三白戏谑说佛手为香之君子,茉莉为香之小人,何以亲小人而远君子,芸亦笑说:“我笑正人爱小人。”夫戏妻谑,笑俗为雅。

《浮生六记》是清代文人沈复写作的自传散文。因其以真言述真情,从不刻意造作,得以浑然天成,独树一帜,达“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之境界,深为后世文人所推崇,流传至今,已成经典。

《浮生六记》我相信淳朴恬适自甘的生活——如芸所说“布衣菜饭,可乐终身”的生活,是宇宙间美丽的东西。在我翻阅重读这本小册之时,每每不期然而然想到这安乐的问题——读了沈复的书每使我感到这安乐的奥妙,远超乎尘俗之压迫与人身之痛苦。《浮生六记》俨如一块纯美的水晶,只见明莹,不见衬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然而我自信这种说法不至于是溢美。想读这书的,必有能辨别的罢。以上这两段话是俞平伯和林语堂对此书写的精彩书评,觉得说的很好,和大家分享下。

我读此书有从书中的感触到,过度教养的影响,不只是教养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现代父母对孩子付出更多的照顾与教导,正面回馈却似乎不如预期,究竟教养出了什么问题?过度的保护、指导与关爱,不仅是个别家庭的教养问题,更是影响整体发展的社会问题,值得反思与警惕。我们都忘了,我们该养出的不是好小孩,而是好大人教养的目标,应该是养出一个心智、情感、能力都与年龄并进相衬的成年人。本书以此为中心思想,希望帮助父母平抚担忧与恐惧,先放下亟欲为孩子铺设成功坦途的急切情绪,而以更稳健的心态、更明智的爱,创造真实永续的教养效果。

在教养孩子之前,父母请先照顾好自己,完成自己的人生。本书打破一般教养思维,除了指陈过度教养的影响并提供解决方案,更聚焦于父母的心理建设与自我关照,恳切提醒父母别为了教养孩子而失去自己的人生。当你能好好生活、工作与爱人,孩子就会以你的身影为榜样,找到自己实践成功、创造幸福的方法。

浮生六记的读书心得(篇二)

《春夜宴桃李园序》云“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人生百年,如白驹过隙,在这短短的时光里,我们该如何度过?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历经世事的风云变幻,沧海桑田,虚无鸡汤文的枯燥说教,已经激发不起我们内心的任何波澜;公主王子、达官贵人童话般的爱情故事,也经不起现实的风雨打磨;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如何在一个浮华时代措置自己的情感,给浮躁的心灵找一个温暖的空间?沈复在其自传体散文《浮生六记》中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那就是人要有真情、要懂得付出真情。“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只有真情付出的人才能感受到春风拂面、忘却严寒酷暑、忘却风霜雨露,保持内心平静,获得永生幸福。

这部书为什么能够流传二百余年而不衰,受到一代又一代人的推崇喜爱?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作者并不是高高在上进行泛泛说教,而是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将自己亲身经历,娓娓道来,富有亲和力,而且其方式具有可借鉴性,只要愿意做,任何人都可以实现。作者只是一位普通的社会中下层,没有享受过大富大贵,过着如同大多数人的普通生活,甚至曾潦倒到以卖画维持生计,这种人很容易在我们身边找到影子,就如我们身边熟悉的张三李四,甚至就是我们自己。就是这样一个没有惊人的家庭背景、没有功名利禄、没有惊人财富,一生堪称平平庸庸,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却拥有任何功名和财富都换不来的爱情。家境清贫时,甚至饥寒交迫,他们二人却志趣高雅,矢志不渝。平淡生活中他们且吟诗、作画,自娱自乐,或郊游、烹肴,意趣盎然,让整个略显灰暗的人生多彩多姿起来,焕发出熠熠的光彩。这些普通人平常生活的感悟,启示我们幸福的生活不是高不可攀、遥不可及,也不是井中之月、水中之花,我们这些普通群体只要愿意去做也可以实现的,这才是生活的真谛,容易引起广泛地共鸣。

林语堂先生在《浮生六记》的序中说“芸,我想,是中国文学上最可爱的一个女人。”的确,书中的女主角是一个性情可爱、温婉贤淑的女人,既有为情窦初开而藏粥的聪慧,也有为追逐热闹而女扮男妆出行的大胆;同时,还能赋得“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妙句,完全是一个知书达理的奇女子。完全不似《红楼梦》中诸多女子,更与鲁迅《奔月》中描写的厌倦长期清苦生活而抛弃丈夫、独自升天的嫦娥迥然有别,成古今中外文学作品中“最温柔细腻闺房之乐”的记载。而这种幸福生活正源于二人两情相悦,玉露相逢,胜却人间无数;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始能与子偕老。

情之所钟,虽丑不嫌。这是本书给我们的最好启示,沈复自从十七岁与陈芸结婚,至陈芸因被疾病困扰辞世而去,这短短的一生虽命运多舛、变故时现,但依然没有将两人分离,没有能减弱二人的真挚情感。实现了“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人生中最美的风景。其相互欣赏、相濡以沫的真情,“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默契,着实令人感动,为之击节。后来沈复在其妻子离世后,独自一人离家漫游,过完了自己的余生,也从侧面体现出这种至死不渝的情感。

古往今来,关于夫妻真挚情感的故事不计其数,既有“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同声若鼓瑟,合韵似鸣琴。”般夫妻间融洽和谐,亲密无间;也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呓语般的痴情;更有“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沉睡人不去、睹物更思人”的凄苦。这些诗句和本书相同,其感人至深之处不在于艺术手法的高妙,语言的精粹,而在于蕴含着的真情。情致所动,金石为开,这才是能直达内心深处,激发出生命本真的最原始力量。

其实生活中需要真情付出何止夫妇之情,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短暂的一生中人们追求的无外乎生命的长度与宽度两个维度。生命的长度是属于自然规律,不受个人控制,最多只能有限延长,最终结果无论谁都无法逃避。但生命的宽度,即生命的质量如何提高,则完全由个人决定。无论何时何地、何种环境,都需要真情释放,待人以诚,用之以情。这真性情不仅包括夫妇之道,同样适用于学习、家庭、工作之中,彰显于待人、待物之间。人生天地间,种种不可控的不幸可能突然袭来,给生命旅程增添许多阴雨。在无情的生活面前,要超脱世间繁琐,摆脱平庸,唯有不忘初心,坚守真情,珍惜生活中的美好,乐于付出并享受生活带来的愉悦情感,坦然接受生活中将要到来的一切。

“人之相识,贵在相知,人之相知,贵在知心。”人与动物之间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具有情感性,懂得对他人付以真情。真情是春天里盛开的鲜花,点缀诗意生活;是夏天的浓阴,遮挡暴雨狂风;是秋天的鲜美果实,带来收获喜悦;是冬天的一缕暖阳,暖化寒风冰山。是因“投我以木瓜”而“以琼琚报之”的慷慨,是愿意为别人提供热情帮助,救人于危难之际的热切。当然这种真情并不是从天而降的,特别是在当今,过重物质利益冲淡了情感关照,作为以塑造灵魂为使命的高校教育工作者,在教育实践中更需要教学以真、待人以情,发挥人格的引领作用;为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浓厚的人文情怀榜样,以此营造人际关系上的绿水青山、使其灵魂得到锻炼、情操受到陶冶,提高生命的质量,构建幸福、和谐的社会交际环境。

浮生六记的读书心得(篇三)

重读《浮生六记》,四个字来形容沈复:情深不寿。

沈复其人,大抵可窥一二矣。[鸿案相庄廿有三年,年愈久而情愈密。

卷一便是《闺房记乐》,通篇皆是二十三年来沈复与其结发妻子陈氏的琐碎情事。说它琐碎,是因为几乎没有几件代表性的大事,平铺直述到不需要任何悬念转折;说它皆情事,则是因为字里行间莫不是珍惜、卷首页眉都透着恩爱。沈三白,料想又是一情痴矣!记得当年初见,彼此仍是少年。沈复喜她才思隽秀,虽恐其福泽不深,然心之所系不能释之,对母亲诉言:非姊不娶,那年,沈复十三岁。都说古人婚姻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这一个十三岁的小小少年,因为一句“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倾慕上了比他大了十个月的族中阿姊,这一倾慕,就是一生。

婚后某晚,其与故人划拳饮酒,酩酊大醉卧倒在床,醒来时陈氏正对镜晓妆。我自己看书的时候不做别的念想,现在回头来看,不过就是一次醉酒,有什么值得刻意写下来?转而想到,大概从妻子过世之后,他再也没法儿喝醉醒来还能看到她当窗理云鬓的模样了吧?那时候,陈氏初为新妇,整日恭敬侍奉堂上,宽和以待下人,怕被人说新娘惫懒,日日太阳初升便要起床,沈复喜欢赖床,可看她严肃认真的样子,只得跟着一同早起,这大概就是现在年轻人常说的“为爱改变”了吧。

夫妻两人游园消夏,读书论古,品月评花,,可惜好景终不长久,沈家家道中落,陈氏又接连失弟丧母,多番打击之下,身体日渐沉疴,病榻之侧,沈复悉心守护终不曾离弃。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我想天下恩爱夫妻大抵都相似吧,记得婚后数年,沈复和陈氏整理书卷论及诗词,沈复得知陈氏最为推崇者是那 张口吐出大半个盛唐的李太白,当即像个小孩子一样笑道:“夫人定是与‘白’有缘啊!”陈氏不解,沈复说道:“夫人启蒙于白居易的《琵琶行》,诗词最重李太白,夫君我字‘三白’,可不是一生都与这个字有缘么?”陈氏莞尔。此间情状,不解风月之人如何体会得来!即便是如今这个多少显得寡情的年代,多少痴儿情女,也会因为“你生在六月,我生在七月,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肯定是缘分让我们在一起”而惊叹,情到深处无从解释,只好托词于上天,道一声:一切真乃缘分也。其实文中最打动人的,不是夫妻情事,不是患难与共,也不是相守到老。

世间有的是扶持一生的夫妻,难得的是,沈复在斯人不再后,于贫病孤苦中,一字一句写下了这些故事,只属于沈氏夫妇的故事,《浮生》一卷,名垂文史千古,万尺黄泉之下,虽于逝者无补,料想也能一慰佳人芳魂了罢!

浮生六记的读书心得(篇四)

生活本是无趣的,但是和爱的人在一起,因为一些奇怪的由头和共识的信念,去做一些看似无聊可笑的事情,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趣。读这本书前半部分是向往,后半部分是气愤。

这老婆真好。林语堂先生说芸是“中国文学中一个最可爱的女人”,读完“闺房记乐”深表认同。生活在一个清贫家庭,芸没有鄙视自己丈夫,反而是和丈夫情趣一致,赏诗作画,无拘畅谈;面对公婆的误会,芸默默承受,事事忍让,不让丈夫为难。这个女子,有才华、有情趣,时而温婉大方,时而调皮可爱。真的是理想的另一半。

古代文人真闲。苦于古代的制度和发展,那时候的书生是真的闲。没有固定的职业,又不种地不经商,整天都是游山玩水,吟诗作画,喝酒逛窑子。所以才会有“闲情记趣”和“浪游记快”。我是不欣赏这种无聊的做作的生活。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看着沈复夫妇琴瑟和鸣、闺中作乐,想着他们的家庭应该是富足和谐的。没想到这么可爱贤惠的媳妇,却不得公婆喜爱。再遇上个软弱的丈夫,事事逃避,最终造就了芸的悲剧,令人惋惜啊。

浮生六记的读书心得(篇五)

3月23日读完本打算第二日写读书笔记,今始得开写。浮生六世,文中记载了四世,有两世文稿遗失。四世分别是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芸是文中我顶顶喜欢的人物,她的贤惠淑德、心灵手巧、聪慧无不让人喜欢。看到有人评判她帮老公找妾,我到是觉得在当时那个男尊女卑的背景下,做出这种事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

我只是在弟弟弟媳挑拨离间他们和他们爹娘时有些气不过,有些话说出来更好,但是不说却是孝道。自古婆媳妯娌关系就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关系。单单沈复父亲去世后,沈复才回家,沈母埋怨他问什么才回来时,沈复答女儿跟他说父亲去世才知道消息,沈母听完看了一下另外一个儿媳,单单那一眼就可以让人品出很多东西,让我想到芸被公公婆婆不喜大概率是沈复弟弟和弟媳的功劳。

闲情记趣开头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读来很是顺口,后想起初中时学过这篇,当时老师还让背诵。文中详述盆景相关,我本是粗人一个,从未接触过,也欣赏不来。坎坷记愁,苦中作乐,贫困时芸能将日子打理的乐趣横生也不失为一件美事。跟沈复记载的浪游比,我所记述的游玩简直小乌了,我喜看沿路的风景,对经典人文趣事所知甚少,有时会希望每游玩一处,就有人来讲讲这处的前世今生,那当是一件美事。

浮生六记的读书心得(篇六)

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想找来看看,找了好几家书店,就是未买到,近日去南京看病,顺便到新街口书店转转,偶然发现这本书,随手翻翻,便觉不错,于是就买了回来,一口气看完了,由于工作繁忙(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在忙什么),现在我已很少时候能静下心来,在这样短的时间内看完一本书了,除非书中内容特别吸引我,一本书全部看完后,到现在仍觉得里面有许多情节值得回味。

作者沈复(三白),是清朝一个生活较清贫的文人,虽然不是富贵之家,生活也遭遇诸多坎坷凄凉,但他又非常的幸运的是,在他的人生旅途中有一个红颜知己相伴,他的发妻芸娘是一个集诸多优点于一身的中国传统女性,聪颖、善良、可爱、活泼,有了她,清贫的生活也充满了乐趣,人生显得多姿多彩,可惜早早离他而去,书中弥漫着对亡妻深深的怀念之中,虽写乐事但始终有一股淡淡的、深沉的忧伤萦绕其中。

书中内容主要有:一是闺房记乐。主要回忆与芸娘从小青梅竹马,婚后在一起的幸福生活;二是闲情偶寄。主要是文人的闲情雅趣,中间穿插与芸娘的生活细节;三是坎坷遭遇。主要是家庭变故,生活落魄,芸娘病逝。四是旅游快记。主要是描写曾经游玩过的山水风景。五是域外游记。主要是记到琉球国所见所闻;六是养生之道。

书中因主要是怀念发妻,故感情真挚,语言平淡朴实,但又深沉耐人寻味,人生的不幸遭遇、对芸娘的深切怀念,用简洁平淡的文字表达出来,寓浓情于简约,委婉而又深致。

作者塑造了一个活灵活现的可爱女性,仿佛就在眼前,令人难忘,因了作者的记载,她的故事、她的形象,从古代活到了现在,直至将来。

浮生六记的读书心得(篇七)

它也被称作晚清小红楼梦,书写了一段不离不弃的爱情故事。书中主要讲芸娘是如何的好,俩人婚姻生活如何浪漫,以至让所有读者都爱上了芸娘,林语堂甚至干脆称芸娘为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子。

人人都说芸娘好,然而很多人都忽略了沈复的付出,那简直就是个宠妻狂魔啊(此处略去一万字,就不剧透了。)尤其在封建社会那是十分难得的。

我们要清楚“这世间,所有良好的关系都是相互成全的”。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铁律。夫妻二人之所以关系一直都能保持和和美美,那是因为二人都在认真努力的去经营。另外在经历过种种不幸后,沈复依然能保持平和的心态,这一点是比较有触动的。

有一个平和的心态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人生即使面对再多的不幸,只要心中有平和在,那就是最好的解药。生活中其实并没有什么能真正伤害我们的,而只要不能直接杀死我们的,最终都会使我们更强大。记得在《大秦帝国》中,秦昭襄王也说过这样一句话:“王者的心都是伤痕累累的”。

鼎为炼银,炉为炼金,苦难则为熬炼人心。道德经第七十八章里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平和的力量就是这里讲的水之力,看起来极柔,然而却能攻破天下最为坚固的难关。所有的不幸和悲痛,一旦触碰到这平和之力,也会立时就被销化了。另外最后一章虽然不是沈复所作,但是干货却是实打实的,对于养生、养心极有帮助。

今日不养生,明日养医生。这就是养生的意义所在。前半生拿命换钱,后半生拿钱保命。这样的事相信大家都不愿意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么就需要及早学习,并身体力行去保养顾惜自己的身体。

对于道家“性命双修”的理念,一直都是比较认可的。对养生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认真读一读第六章,在此就不多言了。

既然本书被人称之为小《红楼梦》,那么必然是值得一读。

浮生六记的读书心得(篇八)

难得过个无所事事的周末,偷得浮生半日,读完了浮生六记。

说是六记,其实只读了四记,另外两篇在历史长河里不知道飘哪儿去了。忘了在哪儿看见一句,林语堂说芸娘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抱着“到底是怎么个可爱法,还能比我可爱吗”的心理翻了翻这本书。看的比较不囫囵吞的是卷一的闺房记乐,和卷三的坎坷记愁。

一篇讲的是少年不识愁滋味,赌书消得泼茶香。青梅竹马,得偿所愿,每日谈诗论画观花赏景,鸾凤和鸣举案齐眉。另一篇讲的是人生在世不称意,他生未卜此生休。被赶出家门,穷困潦倒漂泊异乡,父亲儿子妻子相继去世,兄弟为了财产与他反目,愁绪满怀无释处。作者写的倒是丝丝入扣,有感动有叹息,但情感上不知道怎么评价。芸娘固然是可爱的。爱诗词歌赋,也擅长烹饪女红。心灵手巧,无论是插花还是开party都能别出心裁。温柔贤惠又古灵精怪,恪守封建礼教之余,也会穿个男装跟老公出去旅游。看上去简直完美,唯独一点我不喜欢,闲着没事儿还去给老公物色姬妾,最后那姑娘背叛约定,她也因为各种情感上的打击郁郁而终。试图站在当时的时代和环境去理解这件事儿,奈何我实在已经进化完全,理解不能,既然真心实意的爱了为什么还能跟人分享。或许这才是男人们如此推崇芸娘的原因吧,直男们不切实际的幻想,呵呵。作者沈复,就更不知道怎么评价了。

一开始年少求学,与芸娘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也倒美好。成年之后只能看见他终日靠着家里的庇荫吃喝玩乐,被赶出家门之后穷困潦倒,不去想想怎么养家糊口,竟然还继续附庸风雅…完全没有对妻子儿女以及人生最起码的担当。

花了那么大的篇幅写了自己和妻子如何伉俪情深,还照样在出差的半年流连青楼。与妻子第二次仓皇出逃,竟然连儿子和女儿都顾不得了。把女儿匆匆许配给表哥家的儿子做童养媳,托人给儿子找了个地方谋生,后来儿子早夭,沈复想的是,芸娘不能延续后代了,为啥是芸娘没有后代了呢,因为别人又送给他一个小妾呗。

看到最后这句,真是恶心的我连早饭都差点吐出来。陷入纠结。感动过人们的这些句子和故事,到底是真是假。写了……不思量,自难忘的苏东坡,后来又说唯有朝云能识我。冒辟疆这个始乱终弃的大渣男,竟然还有脸写出个《影梅庵忆语》。

这个人生啊…仔细琢磨琢磨就觉得特别不堪。所以,今天你丧了吗?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