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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月色阅读心得精选八篇

发表时间:2022-06-28

荷塘月色阅读心得。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荷塘月色》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记得的《荷塘月色》,它由作者撰写,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您从《荷塘月色》中有哪些领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荷塘月色阅读心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荷塘月色阅读心得(篇一)

今天在一个姐姐的空间看到传说中清华大学的一处景色,我问姐姐那是哪里,她就笑笑告诉我这就是朱自清笔下的荷塘月色,并且给我看了那篇文章。那是一篇作者深情地描绘清华大学荷塘夜景的一篇优美动人的文章。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读着读着,我突然和照片背后的景色相比较,其实差别很大。如果姐姐不说我一定想象不到那就是作者笔下那个优美的荷塘。现在,我们的大自然多数已经被污染,如果我们再不从自身做起,保护环境的话,哪能见到文中的美景?所以,我要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不随手乱丢垃圾,做一个环保主义者,为了让花儿更红,草地更绿,河水更清澈,地球更干净而努力。

荷塘月色阅读心得(篇二)

北宋诗人周敦颐曾说过:“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莲,自古以来,便以贞洁、高雅的形象成为文人墨客的钟爱所在。每每读起那一首首小诗、佳句,一颗心便也如丝如缕,百转千回,缥缈在那一抹夜空之中……

闲来无事,我又捧起了朱自清先生的这篇散文。再次读起,心中的那片感悟也不是当初那番了。那字里行间隽永深长,散发着阵阵墨香,仿佛引领着我的脚步,走入那个夏夜之中……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荷塘四面,长着许多树,蓊蓊郁郁的。路的一旁,是些杨柳,和一些不明白名字的树。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我,到了另一世界里。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能够想,什么都能够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

透过晨曦与暮霭,我仿佛能看见那个身影,踱步着,漫步在这天地之间。带着些许迷惘、些许惆怅,与那荷塘融为一色……

在白天重重压力的阻挠下,早已分辨不清那人的情绪是喜,或是悲。也正是这种面喜实悲,淡淡的忧愁与那淡淡的欢喜交相结合,如指尖拨动琴弦的朗朗之声,一点一点地抽动着我的心。思绪在笔下缓缓淌过,我轻吟着,又陷入了沉思……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头,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闭上了眼。仿佛那空气之中,都弥漫着那股淡淡的荷香似的。远处的蛙声渺茫,一声儿重着一声,好不热闹。

真美。那抹恬静与自在,换作任何人都是向往的吧。

蓦地,我睁开了眼,才发觉,那片荷塘,那次蛙鸣,那个夏夜,那份完美,终可是是一梦,拥有这自在的,是那无忧无虑的蛙,与袅娜相依“卷舒开合任天真”的荷叶与花,而我,却只是过客,什么也没有。顿时,一种失落感浮上了心头。这或许便真正意义上理解作者的那篇感受吧。

是啊,“那热闹的都是他们,而我什么也没有。”万念归一,一切又回到那份彷徨。[由Www.QunZou.Com整理]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这么一片“荷塘”,美妙而独特,仿佛能够让人忘记一切的忧愁,徜徉在其中的我们,又殊不知,天亮了,一切又要归回原先的脚步。思绪,一点一点,化成了一块一块的砖,悄悄地,筑造着心中那份最初的完美,那,也就是梦。

是啊,若是仔细拜读一下他的作品,《春》也好,《荷塘月色》也好,所要表达的,不都是作者心中那份对真正意义上的美之境界的追求。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在20世纪初爆发轰动全国的“白色恐怖”中,他没有被其所屈服,坚定地与“白色恐怖”做斗争,始终不忘初心,心存一片净土。

正所谓:“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他是一个伟大的人。

荷塘月色阅读心得(篇三)

《荷塘月色》这作品是朱自清先生写的,我第一次见到这文章是在8月6日的《中国剪报》上。第一次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就被他所描绘的那美色,意境所深深吸引,仿佛我就伴着皎洁的月光漫步在荷塘边上。看完这篇散文,我就去网上查了朱自清先生的资料。

朱自清先生出生在江苏扬州,是现代散文家,语文教育家,文学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朱自清先生曾在台州中学任过教,离我们是这么的近,还亲手种下现在已是校花的“紫荆花”《荷塘月色》是一篇描写夏夜里河塘中的荷花的散文。朱自清先生带着淡淡的愁绪走出家门,趁着月色出来散步,顺着幽静的小路一路走来,自然而然来到日日经过的池塘边,同样在荷塘,在不同心境中去看那月下的荷塘。却发现月色下的荷塘是那样的美,比之白天别有一番风致。荷花栩栩如生,荷叶婷婷的如舞女的裙,可以想见荷叶随风起舞时的婆娑婀娜的美妙身姿……

读着欣赏着朱老带我进入的那个世界,我感到我也来到池塘边,我化作那些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在风中一起摇曳,一起舞蹈。

荷塘月色阅读心得(篇四)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这句话确立了全文的感情基调,立片言而居要,后三句紧之后由此自然地破题,点出“荷塘”“月色”。因为“心里颇不宁静”,才想起荷塘,继而夜游荷塘。这个“文眼”安在篇首,如一锤定音,为全文确立了抒情基调。当时正值大革命失败不久,白色恐惧笼罩着大地。朱自清,作为大时代中的一名小卒,却一向在呐喊和斗争,他虽没有像鲁迅先生那样用犀利的笔锋写就一篇篇抨击国民党反动派的慷慨激昂的陈词,但也用他独特的方式反对当时黑暗统治,号召大众起来斗争;而此刻,他陷入了苦闷和彷徨,他一向像人在黑暗的世界慢慢去摸索,这时的他正如文中所说‘我也超出了平常的自我,到了另一世界里。’看着如此美妙的荷塘月色,朱自清完全陶醉了‘在苍茫的月下,什么事都能够想,什么事都能够不想,便觉得是个自由的人,’对现实的不满和无奈,使朱自清抛开一切烦恼,尽情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文末又写到采莲,起初对这一段不甚理解,认为好好的为什么会突然想起采莲,之后才明白,这时的朱自清开始惦着自我江南的家乡了,况且采莲时节如梦如幻的欢乐和幸福更激起了他对完美生活的向往,他不愿让黑暗现实打破他的梦想,仅有在这荷塘月色下独自回味了。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读着读着我也似乎也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齐欣赏这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从中我感悟到了作者内心的彷徨与迷惘,而我的心境也随着波动起来。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我的不宁心境后,描述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一样的环境——荷塘月色,经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清冷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我的洁身自好和向往完美新生活的心境。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人静时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能够想,也能够什么都不想。他觉得自我是个完全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我的,白天里要做的事,要说的话,此刻都能够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走着走着,我仿佛看见了荷塘,“那田田的叶子,零星地点缀些白花……”风中的花香,肯定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之上,简直就是月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述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而我便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深深陶醉…

看着看着,突然如水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郁郁葱葱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是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此句中用热闹的“蝉声”和“蛙声”来衬托依然苦闷,哀愁的心境。《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的心凉了下来,我深深的体会到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作者游荷塘不能解脱,转而联想到江南采莲的情景。一方面用古时采莲的欢乐趣味,反衬自我的忧愁,另一方面是对人世间完美感情的向往。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文章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能够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完美生活的憧憬。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完美的生活环境中,更应当要去努力工作,好好的珍惜此刻的生活。

荷塘月色阅读心得(篇五)

读散文,可以给人精神上的享受和艺术上的熏陶。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就像看见杨柳在水面上拂起一串串涟漪一样,给人以清新淡雅的感觉;又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散发出淡淡的清香。他的《荷塘月色》,恰好就是这么雅致。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有点不耐烦,觉得读起来很辛苦,不仅绕舌,还十分长。第二天我再读,随着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渐渐地和文字融为一体,我发现了许多。

朱自清先生笔下的清华大学荷塘为什么这么美,好像人间仙境一般呢?听爸爸讲:荷塘其实都差不多,只不过朱自清在现实的基础上加以想象,就把一个普通荷塘变成了他心中最美的荷塘。在这里,我不得不佩服朱自清,他和普通人就是不一样。朱自清的词语用得十分巧妙,比如:“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他把月光比作流水,静止的事物写出了动感,有一种恢宏的气势。

我毕竟还是个小学生,理解得不深,有一些疑问。首先,朱自清说:“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梵婀玲是什么?我不知道,妈妈告诉我,梵婀玲是英语小提琴的音译,我才明白。其次,那是一个热闹的夏天,蝉声与蛙声彼此起伏。按理说,人们对声音会很在意,可能会讨厌嘈杂的噪音。但作者却很奇怪,他就当这些都不存在一样,丝毫不受影响。

无论如何,朱自清勾勒出了一幅诗情画意般的荷塘月色。我慢慢合上书,躺在床上,梦中来到清华大学的荷塘边……

荷塘月色阅读心得(篇六)

《荷塘月色》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让我觉得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这是一篇很优美的散文。写的是朱自清先生夜晚出来散步,走到了荷塘边,欣赏荷花、叶子和月色。之后,又想到了写荷诗。朱自清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描写了一个宁静,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清冷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人静时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他觉得自己是个完全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走着走着,我仿佛看见了荷塘,“那田田的叶子,零星地点缀些白花……”风中的花香,肯定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之上,简直就是月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而我便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深深陶醉……

这篇文章写得很美,尤其是对荷花、叶子以及月色的描写,以人心旷神怡,久久不能忘掉。每次,我读完以后,觉得好像学到了什么人也不知道的知识。每读一遍,都是那么爱不释手,仿佛手里捧着金子似的。

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的月色实在太美丽了。

荷塘月色阅读心得(篇七)

文中的开头并没有直接描写荷塘的月色,而是说作者“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虽然当时语文老师也曾跟我们分析了作者当时写下这篇文章的文化背景,多多少少也让我们了解到了作者的处境。可能就是因为“心里颇不宁静”这个原因吧,所以才自然而然的想起了“日日走过的荷塘”。于是就有了去看那“另有一番样子”的荷塘的渴望了。

作者在此时仍然没有着笔写他的荷塘月色,而是在去荷塘的路上抒发了自己的内心感触。“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在苍茫的月光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得是个自由人。”从中可以看出此时的作者才是真实的原本的他。没有任何修饰,也没有任何虚伪,只“觉得是个自由的人”。在当是的情形下想做回真实的自己可不是一句话两句话的事,因为有些事往往是身不由己、也有些是逼不得已而为之。所以趁着“这一片天地好象是我的”这个时候,“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唯一要做的就是“且受用这无边的荷塘月色好了。”

从荷塘写到月光,再从月光写到荷塘的四面,层层开展层层推进。虽然作者对荷塘四周的杨柳、远山、还有灯光,甚至蝉声蛙声都没有详细的描写,可能是心情因素吧。因为从作者的“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当中看出有一种“往事不堪回首”的味道。

文章的结尾作者用了“采莲”的事来结束。从荷塘想起采莲,再而想起《采莲赋》和《西洲曲》来: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就这样,整篇文章在如诗如歌如画般的音调中落下了帷幕。

荷塘月色阅读心得(篇八)

今天我重温了《荷塘月色》这篇课文,“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阴森的小路在柔美的淡淡的月光下显得不再令人害怕。爱热闹、爱群居 ── 当然是想和人民一起生活在一个美好的环境里,爱冷静、爱独处“白色恐怖” “白色恐怖”当然在这种“白色恐怖”中,想住在“世外桃园”。从名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体会着作者的无奈和彷徨。仿佛又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我缓缓地合上了书本,闭上了眼回想着书中的伟大的民主战士 ── 朱自清,慢慢地,我睡了,希望梦中再能与荷塘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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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精选七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阅读无声告白后,我被作者伍绮诗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有关无声告白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无声告白阅读感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一】

弗洛伊德对手足关系完全持悲观态度。

他相信正是这场自儿童时期便开始的竞争会有许多问题伴随人们直至成年,得不到关注的儿童会过分渴望情感,得到关注却没有足够安全感的儿童会形成焦虑性依恋。

我记得曾经有位小伦敦姐姐在Girl’s night聊天,她有一个天才哥哥,在帝国理工攻读物理,但她只喜欢从事与运动相关的工作。

她说每次从诺丁汉回伦敦探望父母,她总会一上巴士就把自己灌醉,下车再装作若无其事的出现在父母的门前。

她企图叛逆,但叛逆需要对方的关注,就像演员需要观众。

这些都是中国一胎政策下出生的一代无法想象的,我们已经非常习惯于整个家庭的重心完全倾注在自己身上,失去关注才是不正常的。

我们理所应当的自私,甚至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如何自私,并在自私的过程中享有了多少。

我们遵循着中国家庭观避过了存在手足竞争的情况拥有着比较完美的童年,迈入成年之后还可以用西方的价值观口号来铺平一切道路,自由、民主、follow your heart,我们的人生就是个人主义巨大的舞台。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二】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三】

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杀。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杀。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杀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四】

《无声告白》是伍绮诗的处女作,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始,全文采用插叙与顺叙相结合的方法,用莉迪亚的死揭露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原生家庭压力、同性的暗恋等问题,这本书有精妙细致的故事,有精准老练的描写,更重要的是,这部小说里面关于家庭与爱,关于梦想与自我的深度剖析与探讨。

《无声告白》中讲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别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一个中国男人与一个白人女孩组成了一个家庭,相继生下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小女儿汉娜。二女儿莉迪亚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被视为掌上明珠,父母皆把自己的梦想寄托于这个小女孩身上,为此花费了巨大的精力。詹姆斯送给莉迪亚一本书,内心:我希望我在你这个年纪读到这本书。玛丽琳给莉迪亚报辅导班、买书、科学展览。“只要你感兴趣”,她每次都这样告诉莉迪亚,“只要你愿意”。我认为这本书的英文名字《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更是莉迪亚内心的写照。

我们会问什么是真正的自己?可能真实的自己赚不到什么钱,也很难获得成功,但这就是我想要的人生。我和你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我们之间没有谁比谁走的更好,就像悉尼的'时间是比东京早一个小时,但东京的时间也同样没有变慢,因为在命运的安排下,一切都很准时。父母把自己的遗憾都倾注在孩子的身上,但你的遗憾让孩子弥补,那孩子这段时间的遗憾又让谁来弥补呢。他是否想去承担呢,是否能承担呢。我们现在经常会去谈原生家庭,原生家庭其实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动辄就是一辈子的阴影。

《无声告白》中有句话是这样:“家庭,有时候会是一个以爱的名义设置的牢笼,其恐怖之处在于,门上无锁,你却不敢推门而出,只能咆哮的接受一切爱的安排,直到最后溺亡其中,或是被时间离散。”

突然想到前段热播的剧《想见你》,好像明白为什么莫俊杰会喜欢陈韵如,也许孤独就是一种别样的美。也恍然大悟,陈韵如自杀那晚哭着说“为什么你们只会叫我在努力一点,开心点,不要再变回以前的陈韵如了,为什么,就因为我不是你们期待的样子吗,我真的好累,我不想再逼自己了。”因为没有人真正关心过她的想法。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五】

昨天看完了同事推荐的《无声告白》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遗憾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在不断的重演,可能会永远存在,更可怕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

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第二代移民美国的华人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之后,移居到美国一个小镇,生了三个孩子,这里小镇只有他们一家混血家庭,其他都是白人。一家人在这个环境中格格不入,父母的成长环境和心里,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父母把自己的所有期望压其中的一个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后走向......

书中大量的细节和心理描写,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芒在背。

"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结婚的时候女孩的母亲给她说的说,像个诅咒一样。

对于他们的小孩来说,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的父亲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最后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六】

《无声告白》这本书几年前就岀现在我家的书架上,当时翻阅过,没有很深的感触,这次重新翻阅,感触颇深,也许是因为我已是俩孩子的妈了,经历得更多,自然感触也多一些。单看书名,你或许以为这是一本有关爱情或亲情告白的书,其实不然。

本书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篇,让人颇感疑惑。认真读完,心中的疑惑就犹如抽丝剥茧,水落石岀。本书涉及“种族、性别、家庭、自我价值、青春危机、爱情”等多方面的问题。

书中的父亲詹姆斯作为二代华裔,故事背景基于一个华裔还处于遭人蔑视和异样眼光对待的时期。他与妻子玛丽琳,一开始的婚姻就不被玛丽琳的母亲看好,文中写道“当玛丽琳的母亲知道女儿的婚姻对象时,她绝望地扳着她两边的肩膀,眼中闪现的是恐惧,仿佛玛丽琳即将冲向悬崖的边缘”,母亲说“想想你将来的孩子们,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都不会合群的,你会后悔一辈子的”……当然,玛丽琳没有听取母亲的意见,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你能想到吗?婚礼过后,玛丽琳近8年时间没和母亲说话。在此期间,她母亲也没给她写过一封信,连孩子的岀生,玛丽琳也未告知母亲,甚至连孩子的照片也没寄给过母亲。直到八年后她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才如梦初醒,回想起母亲的一切。看到这里,我就在想:平时我们与父母相处也要好好沟通,生活没有过不去的坎,也没有打不开的结,千万不要等到没机会了才深感遗憾。亲情,永远是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

在当时那个华裔处于被蔑视的时代背景下,詹姆斯和玛丽琳的结合使得整个家庭由于血缘继承、孩子的容貌类似父亲而必将承受被社会歧视。正是由于出身就成为当地人眼中的“异类”,深受歧视之苦,詹姆斯便要做一个普通不张扬的人,极度渴望能融入大环境、融入人群中,他期待的是“自己扎入人群中,别人根本找不岀,他只需要平淡无奇”,这种态度也同时体现在他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中。

与之恰恰相反的是,玛丽琳却是一个狂热追求“个性展示、与众不同”的人,詹姆斯由于种族外表差异而导致的“与常人不同”,这一点正是玛丽琳最初被其深深吸引的根本原因。

认真阅读完本书,你就会明白造成莉迪亚人生悲剧的原因不仅仅在于与生俱来无法摆脱的种族血缘,更多的是在于父母对她的过度期望。

在如今的教育问题中,父母对子女过度的爱造成悲剧已经日益引发人们的思考。其中一种爱就是常常被视为天经地义的过度之爱,即父母对孩子的过度期望。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父母自身的理想未曾实现而深感遗憾,便在无意识中将这种期望转嫁到了子女身上。

父母爱孩子,应学会尊重孩子,而非全凭自己的期待为由代替孩子作选择;孩子爱父母,应理解父母的一片苦心,同时也要学会敢于说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良好的沟通才能搭建起通向彼此心灵的桥梁。在教育孩子这点上,我对自己其实是颇感失望的,我有时只关注孩子的“外在表现”,而非“完善内里”,这是很可怕的现象,就像一颗看似饱满美味多汁的百香果,一切开里面是干枯的,我想我一定要认真多读点书,好好改正缺点,给孩子正确的指引方向。

莉迪亚还小的时候,母亲玛丽琳的离家岀走给了她很大的影响,那种极度的不安全感在心中埋下了种子,这也为后续故事的发展做了铺垫。在父母眼中,莉迪亚是个成绩不错懂事听话的孩子,他是父母眼中的骄傲,是家庭关注的焦点,但过度的关注却无形当中给了她难以承受的压力。莉迪亚的哥哥是她精神上的支柱,妹妹汉娜则是“可有可无”的感觉,似乎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

杰克,这个完全处于莉迪亚一家人之外的人物,他外表放荡不羁,游手好闲,却成了莉迪亚唯一的“朋友”、内斯的“敌人”,他像是这家人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一个突破口,给了莉迪亚摆脱家庭重压的动力。当莉迪亚感到自己找到“知音”,甚至决定以身相许,没想到却遭拒绝,文中写到“杰克轻轻退到一边,他转头看着车窗,似乎自己的苦衷都在窗外,但不是枫树,不是湖水,也不是它们下面任何东西”,停顿一会,杰克轻声说岀一个名字“内斯”。天啦,这对莉迪亚来说是怎样的一种触动,她好不容易有了安全感,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让自己投入进去,没想到她所爱慕的这个在外人眼中放荡的男生,他挂念的不是他所交往的各类女生,也不是莉迪亚,而是莉迪亚的哥哥内斯……

年幼时的莉迪亚就非常恐惧——害怕失去母亲和父亲,而如今,哥哥内斯也要离开她去求学了。在她心里,哥哥是唯一理解他们家那种奇怪而脆弱的平衡人。

书本近尾声,我们都知道了莉迪亚确实是自杀而亡。但全书的结尾,却并未仅仅停留在莉迪亚的死去上。

这本书以悲剧开篇,却并未以悲情的语言收尾。本书最后一章以温情的语言将故事中每个人的未来慢慢铺展开来。生活就是这样,所有的苦痛终将过去,而生活即使充斥着无助无奈,也一样会继续下去。这一家人失去了莉迪亚,但他们仍将互相扶持,一路向前,也许未来的路会有更多磕磕绊绊,但是他们会以更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人生。

正如本书的主题“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们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这句话不是让我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是希望我们在家庭生活做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碰到问题要好好沟通并尽最大努力去做好,只是不要因此而迷失了自己……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七】

书里的一家五口人,各个不作死就不会死,没有一个讨人喜欢。每个人都狭隘、消极、自卑、冷漠、以自我为中心,各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缺乏交流……这也许正是书名的由来之一: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遇到事情的时候,每个人都选择逃避、退缩或者其他消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每句话都能朝着负面的方向被误解。有那么多个岔路口,居然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中间的任何人朝好的方向迈出哪怕一步。活生生的就把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在这本书里,看不到温暖。

故事中的大女儿Lydia是父母眼中聪明、漂亮、惹人喜爱的掌上明珠。在她身上,寄托着父母双方的无数梦想。她虽因这些梦想而不堪负荷,却从不说不。哪怕其实很孤单,很受排挤,为了让父母高兴,她也假装有很多朋友;哪怕对生物和物理这些课程不感兴趣,为了妈妈的医生梦想,她一直坚持上高年级的课,直到她再也坚持不住。为了表现她不再是哥哥的大宝贝,去跟哥哥最厌恶的男孩子Jack交往。这一切的一切,读起来那么地不可思议,却又是这么地合情合理。直到最后Jack对她说:“你甚至都不知道你自己要的是什么。我至少知道我要什么。”此时,她才醒悟到自己一直在“无我”地生活,甚至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了。而那个学霸人赢的哥哥,英俊高大,男生女生都爱,也被写成了一坨乌云。

“At least I know who I am.

What I want. ......

What about you,Miss Lee?

What do you want?”

作者将书中人物身上很多扭曲的性格弱点都归咎于他们的亚裔身份上。家庭没有朋友,因为这家是全镇唯一的华人;家庭从来不出去旅行,因为唯一的一次出门,被白人使劲盯着;孩子们没有朋友,因为华人就是不善交际;女儿孤僻,因为混血孩子本身存在自我认知上的问题……这些设计非常地不令人信服,完全不像是一个身为移民二代的作家所给出的剖析。更像是,用公认的固有偏见来打造好磨具,然后直接套在了故事人物的头上。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5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俗世奇人》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俗世奇人》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篇一】

俗世奇人,指的是人世间里那些不寻常的人。我在寒假里读了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后,觉得这些人真是不同凡响。

书中的每个章节都是一个写人的小故事,每个故事都写得十分生动有趣,比如“皮大嘴”用巧法卖黄金;知恩就报的卖药人“四十八样”;从没笑过的“冷脸”;愚蠢至极的“张果老”等等。这些人中最让我震惊和佩服的是“神医”王十二,“神医”王十二不但医术高明,而且还特别爱动脑筋,别人想不到的点子,他却能想到,并且法子还很多。

有一次,王十二在街上散步。忽然间听到有人大声呼叫,神医闻声赶了过去,发现大声呼喊的是一位铁匠,王十二一打听才知道,有一小块黑黑的小铁渣子掉进了铁匠的眼球里,铁匠的眼眶里又是泪又是血的,场面十分吓人。铁渣子如果不及时拿出来的话,铁匠的眼睛就要瞎了,当时情况非常紧急。“神医”王十二镇定得往街道两边张望,发现这条街全是经营各式洋货的店,他急中生智地想到了一个好法子(因为王十二平时比较喜欢洋人的一些新鲜玩意儿,所以他立刻想到了洋货店里有他需要的东西)。于是,“神医”严肃地对铁匠说:“两只手千万别去碰你的眼睛,我一会儿马上把铁渣子拿出来。”说完,“神医”扭头向一家洋货店奔去,一进店门,他伸手从柜台上拿了一块吸铁石,再把出诊用的绿绸包往柜台上一放,认真地说:“我拿这包做押,借你这玩意儿一用,等会儿马上就还你。”说话间,王十二已经夺门而出了。

“神医”王十二跑到铁医面前,对铁匠说:“把眼睛睁大!”铁匠使劲睁大眼,只听到“叮”的轻轻一声,王十二道:“铁渣子已经拿出来了,现在没事了。”铁匠眨吧着眼睛,眼睛果然跟往常的一样了,一点事儿都没有了,围观得人都竖大拇指道:“真神了!”等铁匠想要道谢时,王十二早已匆匆走了。

还有一次“神医”王十二遇见了一位大汉,这大汉被马撞了,肋条被叉进了墙缝,拨不出来了。大汉痛得呲牙咧嘴,围观的人都不知如何是好,只见王十二拿起毛巾捂住大汉的鼻子和嘴,大汉憋得大叫,使劲挣,王十二死死搂着捂住,就是不肯放手。只见大汉憋得红头涨脸,身子里边的气没法从鼻子和嘴巴出来,胸膛就鼓起来,愈鼓愈大,大得吓人,只听“砰”的一声,钉在墙缝里的肋叉子自已退了出来。在场的人全看得目瞪口呆,真乃神人也!

看完了王十二的精彩故事,我觉得王十二是一位聪明机智,品德高尚的人。他平时十分热爱学习,喜欢接受各种新鲜事物,并且能够把所学的知识融为贯通,活学活用;他还具有乐于助人的品质。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学习和做人处事的方法:

(一)、学习上勇于刻苦专研,要静下心来读书,静能生慧;

(二)、遇事要临危不惧,具体事情要学会具体去分析;

(三)、要乐于帮助别人。

以上就是我读了《俗世奇人》后的感受。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篇二】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在这个寒假里,我又读了冯骥才先生的一本书—《俗世奇人》。

这本书里面讲了很多天津有名的手艺人,例如:苏七块,刷子李、好嘴杨巴和认牙的华大夫……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刷子李和华大夫。

刷子李这篇文章讲了刷子李是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门干粉刷一行,本领极高,在刷屋顶的时候,如果是别人,粉浆一定会滴在自己身上,可刷子李却不一样,在他手上的刷子刷过屋顶时,立刻就有了一道匀匀实实的白,绝不会掉下来一滴,可见他持之以恒的在练粉刷。

认牙这篇文章讲了华大夫的医术可谓顶天了,假牙能做得像真牙一样,而且只认牙不认人,这就说明滑大夫在认真而又坚持的治牙。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学习刷子李和华大夫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很差,英语老师告诉我英语要每天听读,于是从那以后我就下定决心每天听读英语,并且每天打卡,平常我写完作业就出去玩,而现在我写完作业就开始英语打卡,虽然每天只读15分钟,但是我相信日积月累下来英语成绩一定会有所收获的,果然在后来的考试中,我的成绩提高了一大截,现在的英语打卡已经成了我生活当中的一种习惯。

所以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持之以恒,养成良好的习惯,这样一定能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篇三】

一本好书,如冷冬中的一壶暖茶,让人们觉得一股暖流从始至终浸透心灵;一本好书,如一盏清晰的明灯,时时刻刻照亮我们心中正确的道路;一本好书,如一只渺小的小船,引领我们在广阔无痕的知识海洋里傲游。而这本好书――《俗世奇人》让我懂得了怎么样去对待他人。

冯骥才,是当代著名的作家、画家,他的主要作品有《珍珠鸟》、《神鞭》。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尤三十六个故事组成,其中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分别是《小杨月楼结义李金鏊》和《龙袍郑》。

《小杨月楼结义李金鏊》主要讲的是:小杨月楼在困难时去找了李金鏊,李金鏊很大方的就帮助了小杨月楼,两人结义后,小杨月楼又帮助李金鏊。

《龙袍郑》主要讲了:皇上吃郑老汉的面鱼,喝了郑老汉的茶后,赐给了他一件龙袍。

这两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以后一定要大方待人,不要小气。要向李金鏊、小杨月楼和皇上一样大方,乐于帮助其他人。这两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有一次,我带来了三支钢笔来到了英语班,突然前桌向我借钢笔,我脱口而出说了一句:“对不起,没带!”现在想起真是羞愧。

好书,能使你畅游魅力多姿的知识海洋;好书,能带你去探索古今中外的趣事奇谈;好书,能使你明辨是非,分清美丑,为你指出生活方向,教给你做人的道理。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篇四】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俗世奇人》这本书就是写这些“奇”人的。这本书里的奇人大到文武百官、小到普通百姓;文人、武人、小偷、神医,这本书里应有尽有。这本书也是天津地区民国初期的写照,这本书的作者是冯骥才,他是浙江宁波人,出生于天津,是中国当代大作家,作品有《神鞭》、《三寸金莲》等。

《俗世奇人》中有许多许奇人,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人是燕子李三。燕子李三虽然是一个小偷,但他偷富济贫,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我喜欢他,不仅因为他的人品,还因为他的故事好听,他经常偷富贵,济穷苦人民。当他偷东西的时候,就会在被偷者的家里画一只小燕子,给穷苦人钱的时候,都是从窗子扔进去一个赚钱的小袋子,袋子上有一个小燕子。据说他原先叫李三,因为他偷窃东西画燕子,所以人们都叫她燕子李三。这本书还有许多“奇人”,像大名鼎鼎的“泥人张”捏泥人的技术一流‘’工人界的精英“刷子李”刷墙的技术几乎无人能敌,“苏七块”神医眼疾手快,不给病人痛苦…

这本书里的人大多数都可以做到现代人认为神奇的事情。以前我以为世界上没有人能像超人一样厉害,但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改变了想法,原来奇人到处都有呀!在古代就有许奇人,更何况在现代?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做未来的“新世奇人”啊!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篇五】

《俗世奇人》中的手艺人个个身怀绝技,令我佩服不已。

瞧!张大力正举着石锁高兴不已,刘道远正为了人情寡淡而垂头丧气,冯五爷正为了小偷是谁而苦恼,除了这些人物外,令我影响最深刻的是酒婆这个人物。

故事是这样的,在首善街有一家九等酒馆,酒只卖给穷人,这家酒馆没有菜,没有桌椅,只有酒,而且酒馆只卖一种酒,是用山芋造的,价钱少,酒味大,喝入嘴里如同镪水,劲很猛,让人晕晕乎乎的,像是大年夜里放的那种炮仗,于是这酒就叫炮打灯,这些酒鬼里属酒婆最厉害,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土中,如同把酒倒进酒桶,而令人最神奇的是,酒婆每次出门都是醉醺醺的,摇摇晃晃的,但一到路口酒就醒了,原来不是酒婆有超人的能耐,而是酒里添水了。

再后来,老板娘有喜了,老板去拜佛,发誓以后不再掺假,这次酒婆又来喝酒,喝到真货色,酒婆比以往摇得更厉害了,到了路口,酒竟没醒,她习惯性地往前走去,就出了事,从此酒婆就在这条街上永远的消失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讲诚信,不能偷工减料,只要那个老板一开始就不掺假,这样酒婆刚开始喝,就知道这酒劲大,她就会酒醒后再过马路,那样就不会出事。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精选八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阅读《明朝那些事儿》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应该怎么写好一篇《明朝那些事儿》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一】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国畅销书作家当年明月所著。

《明朝那些事儿》(最新图文精印版)共有9册,由于语言幽默、风趣,所以广受读者喜爱。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一部,叫做《朱元璋:从和尚到皇帝》。这一本通过大量图片、延伸内容以及幽默生动的语言文字,为我们生动地介绍了朱元璋从一个讨饭地穷和尚,后来起兵反元,最终击败其他起义军和元朝,建立明朝的全过程。

朱元璋出生在贫困的农民家庭,小时候为了谋生就不得不去四处讨饭,经常遭受冷眼和讥讽。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落魄潦倒的人,最终名震天下,成为大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是什么造就了他?时代?有这个成分:如果当时元朝不腐败,朱元璋也不可能消灭元朝。当然了,这个原因只是次要,主要原因是他的性格。

他做事果断,遇到困难冷静沉着、不慌张,他还懂得坚持。很多次处于劣势的时候,他沉着地指挥部队,脸上毫无慌乱之色,最终反败为胜,成功逆转,他的这些优点功不可没。

在《明朝那些事儿》中,当年明月对许多我们普遍的认识错误,进行了更正,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是我们不再被错误观念误导。我觉得这是十分有价值的。

《明朝那些事儿》适合我们阅读,是一套很好的历史书。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二】

我在班上换书的时候,换到了一本有趣的书,《明朝那些事儿》,我立马翻开了这本书,开始津津有味地看着。

这本书塑造了几个人物形象,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严嵩和徐阶还有聂豹。严嵩是一个喜爱拍马屁的家伙,而且奸诈无比。徐阶和聂豹则是勤奋好学。

这本书讲了在内阁里发生的许多战斗,战斗不是指别的,而是指为了利益和地位而发生的内阁内战。

严嵩原本不是一个污吏,但是在原则还是利益面前,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并获得了一个光荣的称号“明代第一奸臣”。但是,这场战斗最终还是严嵩输了,他最后是被一个熟悉的老乡—徐阶给剥夺了全部财产,被赶回老家,靠沿街乞讨维持生计,受尽了大家的白眼,最终,他在一片荒野中就这样悲惨的死去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知道,无论在明朝还是现在,都不能当一个污吏,不要为了利益而放弃尊严,否则,你就会沦落到明代第一奸臣—严嵩一样的下场。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三】

一个雪花轻扬的夜晚,我终于读完当年明月的整部《明朝那些事儿》,看着窗外的雪舞如絮,憧憬着明晨的朝阳东升,我不禁陷入沉思……

这套书,以《明史》为蓝本,文风严谨又不乏幽默,作者不时穿插的评论尤为一针见血、恰到好处。掩卷之余,除了佩服作者丰富的史学知识,更是赞叹于其无与伦比的社会洞察力。他用那充满智慧的语言,讲述了自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起,直到末帝崇祯悲凉自缢于景山这长达276年的历史皓月。

书中众多人物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常遇春、徐达的将才独具,用兵如神;于谦、王守仁的力挽狂澜,高风亮节;戚继光、俞大遒的奋力拼杀,平定倭寇;徐阶、严嵩的勾心斗角,争权夺利;袁崇焕、孙承宗的老谋深算,巧用兵法;皇太极的背水一战,最终进攻。

但最让我敬佩的,却是杨继盛。他上疏力劾严嵩“五奸十大罪”,却遭诬陷下狱,不惑之年就屈辱故去。但是,他真的就这样死去了吗?没有,他的精神活了下来,名震天下,永垂青史,因为他的坚忍、顽强、正直。他也坚信:严嵩之患终有一日能予以肃清。

是的',正义与公道,或许会迟到,却绝不会旷课。

回望古今,历史向我们宣告: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对于我们新时代的中学生来说,读史使人明智。我们是祖国的明天,也是世界的未来。我们更要学习历史、总结历史、借鉴历史、感悟历史。

我国古人都深知“明镜高悬”,我们新时代中学生更要明志用功,在将来的人生道路上,不断修正航向,使正义引领时代,努力奋斗,为全国,乃至全人类的福祉做出自己的贡献。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四】

初看《明朝那些事》是在大二时,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有幸拥有了这本书,当时并不知道这本书在史书界已经掀起了一阵热潮,于是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开始了与一段历史的邂逅。

出乎意外的,这段历史并不像想象中的枯燥晦涩,在作者笔下,大明朝的那些往事仿佛被重新赋予了生命,鲜活的展现在我们眼前: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身世讲起,他如何一步步走上起义的道路,如何运筹帷幄、决战群雄,登上皇位后又是如何排除异己,力保大明江山……在这条主线的牵引下,与之有关的人物逐一登场亮相,权臣或隐士,忠贞或奸佞,那些过往都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让后世的我们或惺惺相惜,或扼腕感叹。

合上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原来历史也可以这么精彩!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独特风格:诙谐的语言,客观的评价,丰富的背景介绍和心理描写,让那些距离我们数百年的历史人物如此血肉丰满的出现在我们眼前,透过作者的视线,我们仿佛真的置身于那个金戈铁马的时代,看到昏暗烛光下的朱元璋在紧缩眉头,听到黑暗中的馋臣在窃窃私语,一转身,声声震耳欲聋的“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便从那座宏伟遥远的朝堂上远远传来……于是,我们一路跟随作者的脚步,直面大明朝三百年的兴衰荣辱。

作者说,他从小就喜欢读历史,但很多史书艰深晦涩,没有一定的史学积淀很难读懂,这也就造成了很多当代人对历史缺乏兴趣,他从小的梦想就是写一本所有人都能看的懂的历史书,他是这么想的,也真的做到了。整本书引经据典,一气呵成,虽采用轻松、幽默的语言增加其可读性,但所有的故事都有理有据,可以看出作者对于这段历史的了解和喜爱。书中作者总是简明客观的对人物进行评价,不带任何个人色彩,让每个人读完之后都有一段自己心目中的明朝历史,或爱或憎,或喜或悲,那些往事虽已在历史的长河中湮灭,但却永存于后世的心中,对于那些古人,是否也是一种欣慰。

好书就是能让人看完之后,回味良久,在微暗的灯光下看完这本书,重重的呼一口气,把自己从那段历史中拉回现实,可目光望向窗外无尽的夜幕时,怎的又仿佛听到了那段历史的低低咏唱。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五】

最近,我读了一系列的书,叫做《明朝那些事儿》。顾名思义,这是一本讲明朝历史的书。接下来,我就要给大家介绍这本书的第一卷。第一卷讲述了明太祖朱元璋开国的艰苦过程。朱元璋与陈友谅的鄱阳湖大决战,火光冲天,气势非凡。更有徐达、常遇春这些常胜将军帮助朱元璋打败张士诚以及大明最大的对手——北元。他们不仅是武力的较量,还有谋士刘基帮助朱元璋出谋划策,更彻底的打败了元朝。

因为在朱元璋小时候,他的父母就是被那些贪污受贿的人害死的,所以在朱元璋当皇帝的那段期间,贪污的人都要严惩,甚至处死,每次有了一个新的大案件,都要处死很多人。正因为这样,许多官都不想做了,但是这又是造谣朝廷,罪加一等。于是有人开始装疯,特别在洪武四大案的期间,装疯的人更加多了。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骇人听闻的洪武四大案:

胡惟庸案件:因为朱元璋借口说胡惟庸谋反,所以把胡惟庸以及他的同党还有未经过证实是胡惟庸的同党的一些好人全都杀了。

空印案:朝廷每年都要到各个省对账,而对的帐错了一个数字就要重对,还要盖上印才有效。因此,大家就想了一个办法——把盖过印的空白文册带过去对。朱元璋发现了,又杀了很多人。

郭恒案:郭恒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私吞了;他私吞了浙西秋粮四百五十万石中的二百多万石;他在征收赋税时,创造性的多征收了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等。算出来,他和他的同党一共贪污了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这次朱元璋杀了三万多人,一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蓝玉案:朱元璋说蓝玉要谋反,共杀了一万五千多人。

在整本书的最后,是朱棣不满朱元璋把皇位封给了朱允炆,发起的靖难之役,最终夺得了皇位。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六】

小学毕业的暑假,在爸爸的引导下,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小说共计九册,但我真正是“悦”读,在快乐和兴奋中欣赏,我感悟到了作者当年明月先生用文学的工艺雕刻历史的匠心,甚至到了刻骨铭心的程度。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从1344年到1644年三百多年间关于明朝的各种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的事情为主线,运用小说的笔法,对明朝17帝、王公权贵以及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尤其是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及宫廷争斗刻画得入木三分,并加入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和人伦道德的演绎。

作者自己说过:“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写得很好看。”我觉得作者就是一位全新的书写历史开创者,他写历史就是写人物,写人物即写灵魂,通过人物透析灵魂。

《明朝那些事儿》有别于戏说历史。事件叙说直白,人物刻画传神,心理描绘深邃,历史评价公允。特别是对英雄人物,不惜笔墨,充满豪情,力透纸背,甚至一写就是几页,看得我拍案叫绝,连连称奇。好些篇章我反复朗读,都能直接背诵下来,一个个历史风云人物仍然浮现在我的眼前,对英雄的认识也有了自己的分析和理解。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所有的英雄人物对历史的发展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无论是顺境还是挫折,我们都应该坦然面对,要象明朝的夏言、徐阶、张居正、戚继光那样,隐忍和坚持,在逆境中生存,不断磨炼自己,厚积薄发,不能在困难和挫折中迷了方向,失去自我。只有坚持正义和真理,即使最后失败或受到屈辱,也会在历史的长空中闪耀出灿烂的光辉。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七】

在孜孜不倦的努力之下,终于,把《明朝那些事儿》从头到尾翻完了,从开学到现在,就快一个学期了。

从朱重八到崇祯,两百多年的历史,皇帝、文臣武将、太监、宫女皇妃、社会知名人士等等等,当年明月就这么慢慢说,一个一个说,然后我慢慢看,一个一个慢慢看,由刚开始的感情会随着作者的笔触大悲大喜莫大感慨到后来慢慢的宠辱不惊,无论里面的人物经历着什么,我都仅仅在旁边慢慢看他们的经历,因为历史,是我无法改变的。有人说《明朝那些事儿》有点胡说八道,是的,这点我赞成,但是这是一本正儿八经讲历史的书,我肯定看不下去。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掺杂有作者个人的喜好和评价的。看书的过程,仅仅是一个借当年明月的视觉来感受明王朝兴衰起伏的过程。当然,里面的每一次权谋都惊心动魄,每一个英雄都感天动地,每一个坏人都得有道理,好人却好得没有道理。可是他们终究的结局都是:成为历史。

朱重八、朱棣、朱允炆、朱厚熜、万历、崇祯、刘伯温、于谦、徐阶、张居正、严嵩、李成梁、李如柏、毛文龙、袁崇焕、高迎祥、魏忠贤……他们的嘴脸,好的坏的,一个个在大脑挥之不去。可惜的是,明朝历史,连皇后,也只记载是马皇后、王皇后、客氏,很少有正名。

高兴的是,终于看完了,终于不用再考试复习的时候再纠结是看课本还是看《明朝那些事儿》——很多时候,选了后者,如果考得太烂,就是《明》的错,如果考得很好,那是我努力的结果,哈O(∩_∩)O哈!嗯,安心复习,考完试干正事去。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八】

暑假期间,我读了《明朝那些事》的第一步,它主要讲的是明朝开国皇朱元璋的故事。

朱元璋原名朱重八,只是一个小小的贫农,后因为元朝的腐败而造反。过程中,狄徐达、常遇春等名将,祝他打败了陈友谅、张士诚和元的军队,从而创建了一个新朝代,他给她定名为“明”。

这段历史告诉我们,无论你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不起眼,只要心怀一个梦而且尽全力施行,没有什么事是做不成的。像朱元璋,他原先只是一个小贫民,并且还因为走投无路当了和尚,单他有梦,他把这颗种子深深地埋藏在心,并用刻苦、勤奋与坚持来浇灌它,使得那颗种子越长越大,最后实现了朱元璋的梦想,当了洪武大帝。

如果我们也像他那样时时刻刻将梦想铭记于心,刻苦学习,相信等你长大后,那个梦想便会成为现实。不要认为这不可能,连一个小农民努力后都能名垂青史,那我们又何尝不能呢?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20字合集(4篇)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阅读完作者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俗世奇人》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是由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俗世奇人阅读心得2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20字(篇一)

虽然《俗世奇人》的阅读结束时间已经到了,但是我因一些情节而思考出的问题并没有随之而去。和天上繁星一样多的问题,如烙印在黑白两色纸上的晦涩铭文字符,安静地沉默地无时无刻围绕着我,等待着被解答后散发出的那一道曙光。

正如我写的第一篇《俗世奇人》感悟一样,在这最后一篇感悟中,我还是写《雕花烟斗》。

花农只是一个花农,以种花养花卖花为生,一辈子里都没有干过哪种令人一听就会突然爆发某种情感的大事件。他很平凡,不管是他的长相还是生活经历。但是,谁会想到,他竟然能理解唐先生所有作品中的含义?可是,他真的理解了,并且还在唐先生失意的时候去陪伴,在唐先生得意的时候悄然离开,只送上几盆花园里长得最大最好的凤尾菊。或许,花农表达自己敬仰的方式很笨拙。但是,他倾尽了自己所有的能力。

唐先生则是一个画家。他的名声如同坐惊险的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时好时坏,一会儿骄傲地冲向艺术生涯的顶峰,一会儿又坠落到无边的深渊中。在这不断交错的光辉与落魄中,他似乎迷失了自我,在春风得意的时候每天戴上笑脸面具,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客人,不再按照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去画画。他甚至开始厌恶起了那个在他最失意的曾给过他无数希望的花农,只因为觉得花农的行为服装老土,引那些所谓的艺术家啼笑。可是,当那个没有希望的星光点缀着的冷夜融到他再无名声的时刻,他又会第一时间想到花农,感谢上苍给了他一个能安慰他的人。

唐先生本应是伯牙,花农本应是钟子期。却为何在花农过世后,唐先生才惊觉他的知音是谁?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20字(篇二)

《俗世奇人》中,有把泥人捏的像个活人的泥人张,也有医术高名、坚守规矩的苏七块,但论起我最喜欢的,还是技艺高超的刷子李。

刷子李每次刷墙都会换上一袭黑衣,与白色颜料格格不入,刷墙时只有身上有一点白点就不收钱。但是他的徒弟的曹小三一直不信,直到自己跟着师傅去刷墙才知道师傅是有真本事的。那天刷子李对他的徒弟说:“不要以为别人的技艺都是假的,只有脚站踏实才能成功。”

这句话让我一直印象深刻,只有学东西踏踏实实、认认真真才可以学会,才可以有“神”一般的成就;如果投机取巧,走捷径而得到这成就,早晚会被人揭穿,身败名裂。

我在生活中见到过几次粉刷匠刷墙,基本每次刷完都是一身白点,有的时候鼻子上也小小的白点,像刷子李这种身上一滴没有的,还真是凤毛麟角。刷子李能做好是因为他为了今天的这个“神话”曾经付出的努力是常人的二倍,所谓付出什么就会得到什么。在现在的社会上,像这样踏踏实实的人越来越少了,更多的人则是投机取巧,走捷径或者买几张彩票妄图天上掉馅饼,干个事都在百度一搜,接着“Ctrl+C”+“Ctrl+V”就完事了,甚至瞧不起那些踏踏实实努力的奋斗、拼搏的人。

这种希望天上掉馅饼和蒙混过关的人顶多只有一时的风光,往往是那些踏踏实实的人才能获得“成功的秘诀”!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20字(篇三)

之前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刷子李》,出自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我出于好奇去找钟朗借了本《俗世奇人》。

这本书的封面是淡蓝色的,上面画着老天津的奇人,一打开浓浓的老天津味就出来了,数字的汉字加上《醒俗画报》的插图,其中有好多好多个在老天津的奇人异事:就拿这大裤裆来说吧!他就像现在的魔术师,会变戏法,饿了便出一套煎饼果子,可乐扁壶热茶,下雨还能变出一把油纸伞,撑起来回家,而这些都是从他大裤裆里拿出来,可是大裤裆睡觉的时候把衣服脱了,其实裤子上什么都没有。真的是非常的奇,不止大裤裆,还有其他好多奇人,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今天晚上回来,坐在窗边,莫名的有一种低沉的感觉,老妈回来看见我这样子,吃饭时我依旧如此,话也不讲,只顾着吃饭,老爸老妈都发现我不正常之处,老妈率先发问是不是:“谈恋爱了”?老爸紧随其后,是不是“失恋了”?我就笑笑说我“要钱没钱,要颜没颜”,怎么可能可能恋嘛。

老爸换了一种角度追问,“你是不是在学校打架?等会吃早饭把衣服给我脱了,我看看有没有伤口?我再次无语,我的心情就最近的雨一样,四月的雨,忽晴忽落,给人几分清凉的感觉。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20字(篇四)

《俗世奇人》是由民间奇人的故事而写的奇人故事。死鸟、酒婆等奇人的故事加入书中,每个奇人故事的名字都是由此人的外号命名。

我喜欢的故事有:“泥人张”、“小达子”、“绝盗”、“苏七块”、“酒婆”、“张大力”等奇人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泥人张”的故事。在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泥人张本名叫张明山,常去的地方有两处,一处是东北城角的戏院大观楼,另一处是北关的饭馆天庆馆。坐在那,为了瞧各样的人,也为捏各样的人。看戏台上的各种角色,瞧人世间的各种角色。此处就开始讲文中插入的一个小故事了,是一个他在天庆馆中饮酒,边在看吃客们的饮酒,边捏泥巴,一会儿手停了,将泥巴往桌上一放,走了。第二天,摊子上是海张五的全身像,人来人乐,有的拉人来一起乐,后来,海张五将模子什么的全都买走了。

《俗世奇人》其实是非常有趣的书,很好看。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汇总(6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阅读了《俗世奇人》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俗世奇人》读后感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一】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这里面写了清朝末年天津码头上各种奇人。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一般作家们都为大人物写传记,可冯骥才却为天津码头上的小人物写传。

我印象最深的是刷子李,他只干粉刷一行,他刷好的屋子什么都不放,单坐着就像天空一样美,他刷暗浆时穿一身黑,干完活后,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否则白刷不要钱。有一次,他干完活后徒弟发现他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刷子李提起裤子一看,原来是一个洞,点烟时烧出来的,很像粉浆落下时的白点。这也太神奇了,刷子李太厉害了。

还有大回,他是个钓鱼高手,无论水中的鱼有多杂乱,他想钓哪种鱼就能钓哪种鱼,可以钓完公鱼钓母鱼,他钓的最大鱼比他自己还大,最小的鱼比鱼钩还小,天津人为求好运,会往活鲤鱼背鳍上拴一根红绳,再放生;如果有人又把这条鱼打捞上来了,又拴一根红绳,第三次也是。传说如果抓到了三条红绳的鲤鱼并放生,那么人间的福禄寿财就全有了。别人连一根红绳的鱼都很难钓,他却给两条绳的鲤鱼喂不带钩的面团,让鱼放松警剔再钓,用小孩的巴巴做鱼食,钓三根绳的。他完全把鱼琢磨透了,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书中还有只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把人臭骂一顿还光明正大抢、烧东西的绝盗;不到十字路口就醒酒的酒婆;卖家当卖出奇迹的蔡二少爷……,这些人都是奇人。

现在找工作越来越难,要想找一份好工作,可能还要像上述人那样,练出一门手艺吧!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二】

《俗世奇人》这本书从小学开始就有了,一直到现在。这本书在初中好像还是必读书目,现在再次阅读了这本书,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书本的封面很朴实颜色很素,就像书中介绍的人物一样虽平凡,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技。封底有这么一行字“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出现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书中的正骨医生苏七块对于来看病的人,无论贵贱亲疏,必须先拿七块银元放在桌上,不然他不给他们看病,连理都不理睬;粉刷匠刷子李刷浆时必定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没有一个白点,若有,则白刷不要钱;蓝眼关灯看画,也能够看出真假,看假画,双眼无神,看真画,一道蓝光等等。浓浓的乡土气息与文人气息扑面而来,这听起来神乎其神,可他们是真实存在过的。

平凡世界里面的人不平凡。故事发生在光绪年间,西方列强的入侵,天津被迫开为通商口岸,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典型城市。西方的文化习俗渐渐在天津和当地的民间习俗融合在一起。可能就是因为这种社会状况才会涌现了这么多奇人。冯骥才笔下的奇人们有些生活在天津的上流社会,也有些混迹于市井之中。他们为了生存,不断学习新的本领,强者生存,弱者淘汰,最后只剩下真正技艺高超的人适应了时代的发展成为生存的实力。他们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并且获得了他人的钦佩。但是不管命运怎样,终归也是平凡人。

“生活可以平凡,但是不可以平淡”得有真本事,才更够有资本把生活过的不平淡!没有本事,那不仅仅就是平凡,生活会越来越糟糕。现在的我们就是很平凡,学习生活困难也是特别特别的枯燥平淡,但是我们要做一个不甘于平凡的人要自己创造快乐,让生活变得不平淡,让自己变的不平凡。我们所需的才华就是不断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让自己足够强大足够有才华。有才华的人是不怕遇不上伯乐的,适者生存,弱者淘汰。这是大自然永恒的定律,人生就是这么残酷。

生活中的强者不是有生下来就很有本事,他们是在不断的探索、追求中,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会有如今的作为。若想成为生活的强者,必须拥有赖以生存的实力,而实力离不开勤奋刻苦和持之以恒,不但要勤奋、刻苦的学习,而且要相信自己,坚定自己的信念。每一步都需要脚踏实地,任何妄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最终只会沦为俗世俗人被历史所淘汰。

作者冯骥才在书中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的我们必须好好学习,在学习成长过程中,学的一技之长。

在俗世中坚守着自己最初的信念,愿我们都能成为俗世中那个不俗的人!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三】

《俗世奇人》一听这名字就觉得这本书很好看,于是我翻开书看了一下,果不其然。

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俗世奇人这本书里的人难道不是凡人?是的他们只是经过几年或者几十年的磨练才获得了今天的成就。这本书里的奇人个个身怀绝迹,列如:捏泥人胜似真人的泥人张,酒量绝棒的酒婆,刷墙不漏的刷子李……但是他们的能耐也有个标准。比如,酒馆里的酒婆喝“炮打灯”一样,她每次总得喝半碗多的“炮打灯”,但是这里的老板却在里面掺了一点水,所以酒婆每次过马路的时候就突然醒来了,可是有一天老板有喜了,就发誓再也不往酒里掺水了。那一天酒婆就惨了,她喝完酒就走出了门到了马路她还没醒来,这时她竟出了事!这个例子说明,每个人的能耐都是有限的!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刻苦习来的本领是有限的,所以不能勉强自己做自己做不来的事,否则后果可想而知啊!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四】

《俗世奇人》是由冯骥才以清末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而创作的短篇小说。素材均是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吸引了大部分读者的喜爱。

故事中写了很多清末天津的民间人物,他们各有各自的特点,各有各自的本领。比如苏七块、刷子李、泥人张、酒婆等等等等的传奇人物。

在我脑海中印象最深的还是要数刷子李和泥人张了。

刷子李是一位粉刷匠,还荣登了人教版小学语文课本中。刷子李的技艺可是天津城里的人们有目共睹的,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活得利索,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人家就是这么任性就是这么厉害。当然了这本领也不是天生就会的,是他一天一天练出来的,手艺不是吹出来的,要从一撇一那开始,好好学本事。

泥人张原名张明山。他的彩塑是一种深得百姓厚爱的传统民间艺术品。他只要和人对民座谈,搏土于手,不动声色,瞬息而成,栩栩如生。他的故事那可是有趣的很。

有天,他一个人坐在天庆馆里面喝酒,这时走进来一个阔绰、大脑袋、架势挺牛的人横冲直撞往里走,那人就是海张五。泥人张并没有理会这位张五爷,只是自管自吃饭。但不一会儿,海张五那边就开始议论起了泥人张,海张五用他那大粗嗓门说:“在哪儿捏?在袖子里捏?在裤裆里捏吧!”随后一阵欢笑,纯属在找泥人张的乐子。可泥人张也不是好欺负的,第二天就摆出一个摊子,摆的都是海张五的泥像,还贴个白条上面写着:贱卖海张五。最后还是海张五派人花大价钱买下了这些泥人。

当然了,还有很多好看、有趣的故事都蕴藏在这本书中。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五】

在寒假一边抗疫、一边自主学习的时间里,我阅读了冯骥才老先生写的《俗世奇人》,有道是书中自有颜如玉,此书令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熟读书的章节后,发现书中那刷子李、苏七块等等,无一不是生活在民间而又身怀绝技、性格特别的能人巧匠。他们的故事,让我知道了只有掌握有一门技能才能行走天下的道理。

书中的粉刷匠刷子李让我眼界大开,只见他每次干活都穿一身黑衣服,刷墙用的蘸料是雪白的,真所谓是艺高人胆大,他每次刷好墙,身上不会留一点儿白蘸料。而且他自立规矩要是刷好墙后,身上留有白点儿,无论白点多小,自己刷墙又有多辛苦,一律免费。理所当然地当他了有能力时,气派也跟着十足,一天仅刷一间房,请他干活的东家没有一个能奈何得了他的。

同样的苏七块也是一方名医,接骨的本领出神入化,往往没等到病人喊疼的时候,骨头就接好了,因为技术高超、人们也就忽略了他那“先付七块诊费、方给看病”的丑规矩。

书中刷子李和苏七块的绝技,令我想起菜场旁边的那位老爷爷,用一个不大的铺面做小吃,他炸的油墩子既香又脆、油而不腻,只要吃了就会回味无穷,只可惜数量并不多;他售卖的油条都是现炸的,但见他双手各执胚料的两端,“啪、啪”两声响后,胚料就离开了案板飞入油锅,随着“滋滋”声响起,一眨眼工夫,油条就出锅了,烫手的油条十分好吃,张口一咬则满口留香。每每想起他的小吃,口水就会不由自主地往外流想吃的时候还不一定能见到他,因为他每天出摊也就是五、六个小时的时间,有时候为了解馋,巴不得没有课外班去逛菜场啊。

几番思量之后,才有了只有掌握一门手艺方可走天下想法,就如目前举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战役中,钟南山爷爷、李兰娟奶奶就用她们自己的毕生科研绝学,成了广大医疗工作者的主心骨。艺宜精、技得强!趁自己现在年幼还在学习,努力学习才是硬道理,为长大后掌握一门“独门绝技”打基础,要不然自己一无长处,在步入社会之后又怎么能混下去呢?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六】

最近,我拜读了冯骥才老先生的经典佳作——《俗世奇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混江湖的就得有看家本领。《俗世奇人》里藏着一个江湖,众生百相。

“狗不理”这个名字的来历,还真使人哭笑不得。他原名叫高贵友,可家里穷,只能称呼为“狗子”。可这人做包子手法娴熟,肉配猪油,卷成花形,来往常客,数不胜数,但他因为不搭理人,就被人骂作“狗不理”。但他做的包子好吃,反而这骂名却成就了他扬名立万的大名。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这样的奇人。

我奶奶家楼下有个“烧饼王”,他做的烧饼好比是杭州的“狗不理”。每天凌晨三点,他就开门做烧饼了,他用他烂熟于心的手法,摆弄着手中的面团。他先切下一个面团,将其擀平,往空中一掷,继续擀;然后,在面团上撒上葱花,黑芝麻,抹上油,再揉成团,而后又铺平,沾水,随即放入烤桶,以最原始的烤法来将其烤熟。出炉一刹那,那香味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让人垂涎欲滴。他每天只卖五百个烧饼,一旦卖完,无论几点,不管有没有人排队等候,他都直接打烊。而那些没等着的人,只好明儿赶早。

奇人千千万,个个都厉害!但让我感受到:做一件事,只要不忘初心,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就一定能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200字收藏(5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阅读作者冯骥才的《俗世奇人》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我们如何去领会《俗世奇人》的内函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俗世奇人阅读心得200字”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200字【篇一】

借着暑假的闲暇时间,我重新翻阅了冯骥才的《俗世奇人》。尽管初中时有所阅读,但有点记不清了,所以我决定重新阅读这本书。

这是一本小说,讲的是旧时天津卫里那些十分有名的人,这些人大都是平民出生,但个个都身怀绝技,为世人所惊叹,书中有十多个篇幅,讲的是不同职业,不同身世,不同绝活的人,作者把这些人写的活灵活现,有趣极了。

书中难免有些奇人会吸引我们读者的兴趣,泥人张在我眼中就是一个特立独行,有骨气的人。他怀有一身好绝活,捏泥人是他吃饭的手艺,他捏的泥人活灵活现,生动传神,招人喜爱,天津界排第一。有一天,海张五在天庆馆侮辱泥人张,海张五是个有钱人,横行霸道,当官的也让他三分,但泥人张不把海天五放在眼里,他只管喝酒吃菜,忍无可忍后抓了把泥,在袖子里捏出个海张五,啪的一下放在桌上,走了。之后,摊子上就整了一出“贱卖海张五”,引来了重人说笑。不久,海张五花了大价钱买下了所有的泥人,据说连模子也买走了,这事在天津卫闹的沸沸扬扬,好一阵子才停呢。

有趣的故事情节是我阅读这本书的动力,生动的人物形象,以及很多突出的文笔,是我值得学习的地方,比如写人物时该怎么写更生动,这本书就是很好的教材,或者事情首尾串联,需要做怎样的手法,怎样更好地作好前后呼应等等,都可以从这本书中学习到很多。也许我第一次看时是看书故事和人,再一次看时就会留意书中的有趣写法。

我也向大家推荐这本书,也许你早早看过了,不过再看一遍这本书时,一定会像我一样另有所获。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200字【篇二】

之前阅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作《俗世奇人》,书中讲了许多的行走在江湖的俗人,奇人。带着自身的本领行侠仗义,在这大千世界中闯荡。

书中给我印象很深的人物有许多,不过这并不是他们干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成了什么大英雄,只是因为他们是“俗人”。

古人常常追求什么是得道成仙,摆脱七情六欲,玄幻小说中也是什么拯救世界,苍生什么的,但是这些还能被称为人吗?

如果成仙的代价是失去七情六欲,还不如幸福的和亲人度过一生的每一天,如果成仙的代价是拘束的过完一生,还不如潇潇洒洒的游历大好河山,如果成仙后能看到绝世的美景但却失去一颗欣赏美景的心灵,那又为何呢?

何为人?人是拥有情感,拥有欲望的物种,没有人不为利打动。我为何喜欢这本书,因为书中的人物放荡不羁爱自由;因为书中的人物是人,会为利所动;因为书中的人物有血有肉,我行我素,活出了一颗拥有自我的一生,这才是活生生的人啊!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200字【篇三】

《俗世奇人》讲了许多个人的故事,他们都有着特殊的外号,其中有的本名已经没有人知道了,像:刷子李、酒婆等人;有的本名虽然还有人知道,但是知道人不多,像张大力、苏七块等人。他们都有特殊绝活,比如说:刷子李可以刷墙时穿着一身黑,刷完墙后,全身上下竟没有一个白点;酒婆能喝醉后可以立马醒酒;还有张大力竟然可以轻轻一憾就翻起沉甸甸的大石锁。

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捏泥人、喝酒、治牙、养鸟……都是手艺人,个个有绝活!这个世界真是五彩缤纷,千奇百怪。虽然我觉得这本书里的有些地方不太符合常理,但是,如果把它们当做超人来理解、来崇拜,则会有另一番惟妙惟肖的滋味,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这么古怪,这么幽默,这么厉害的人该多好!

因为这本书非常的幽默,所以,在看这本书时,如果想笑,就大声笑出来,甚至可以忘掉整整一年的烦恼。林子大了,真是什么人都有!每个人都是至少有一个方面厉害的强人,每个人都是空前绝后的强人。就算是乞丐,那他也会有绝活!一个人虽然不可能哪个方面都很优秀,但是至少也要有某个方面的本领很优秀!所以,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利用自己的优势,努力训练出专属于自己的“绝活”。长大之后才能在社会上建立属于自己的天地。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200字【篇四】

《俗世奇人》中的一个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活灵活现,就像在你我的生活中。看着一个个故事,也学会了一个个的道理。

《认牙》中通过华大夫认牙不认人,巧妙的表现出他的“医术顶天”;《死鸟》中的贺道台的欺软怕硬被表现的淋漓尽致,到头来却让八哥结实地“耍弄”了一番,得了“死鸟”这个外号;《泥人张》里的.张明山不卑不亢,好好地“回报”了羞辱他的海张五,“贱卖”了他,使他不得不花了大价钱买下了所有的海张五泥塑……

阅读《俗世奇人》不仅让我沉浸在作者幽默风趣的语言,生动的故事情节中,也让我体会到“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一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最近的新闻里,也报道了有个小伙子去南极发豆芽,结果赚了大钱。保姆一般也被看成低下的职业,没有什么前途,赚不了钱。可是一个农村来的小姑娘,手脚勤快,每干一家都会获得主顾的称赞,慢慢积累了经验,开始雇人,生意越做越红火,成立了自己的家政服务公司。

为什么这两个毫不起眼的工作却能赚大钱呢?因为他们“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干一行”当然很好,但是世间不如意之事往往很多,有时事件好像有意和你拗着干,所以不要刻意追求喜欢的职业,干好现有的职业,“做自己的英雄”。

虽然不能“爱一行干一行”,但是仍可以刻苦钻研,干一行,精通一行。像《俗世奇人》中的华大夫,泥人张一样,成为行业中的状元。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200字【篇五】

一本好书,如冷冬中的一壶暖茶,让人们觉得一股暖流从始至终浸透心灵;一本好书,如一盏清晰的明灯,时时刻刻照亮我们心中正确的道路;一本好书,如一只渺小的小船,引领我们在广阔无痕的知识海洋里傲游。而这本好书――《俗世奇人》让我懂得了怎么样去对待他人。

冯骥才,是当代著名的作家、画家,他的主要作品有《珍珠鸟》、《神鞭》。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尤三十六个故事组成,其中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分别是《小杨月楼结义李金鏊》和《龙袍郑》。

《小杨月楼结义李金鏊》主要讲的是:小杨月楼在困难时去找了李金鏊,李金鏊很大方的就帮助了小杨月楼,两人结义后,小杨月楼又帮助李金鏊。

《龙袍郑》主要讲了:皇上吃郑老汉的面鱼,喝了郑老汉的茶后,赐给了他一件龙袍。

这两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以后一定要大方待人,不要小气。要向李金鏊、小杨月楼和皇上一样大方,乐于帮助其他人。这两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有一次,我带来了三支钢笔来到了英语班,突然前桌向我借钢笔,我脱口而出说了一句:“对不起,没带!”现在想起真是羞愧。

好书,能使你畅游魅力多姿的知识海洋;好书,能带你去探索古今中外的趣事奇谈;好书,能使你明辨是非,分清美丑,为你指出生活方向,教给你做人的道理。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500字八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俗世奇人》,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俗世奇人》读后感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俗世奇人心得体会50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500字【篇一】

今天我读了冯骥才的《俗世奇人》这本书。书中写的是在这平凡的世界里不平凡的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活。如:苏七块、大回、杨背头、杨巴在这些奇人中,我认为最绝的是泥人张。

泥人张大名叫张明山,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我读到这,来了劲儿,难道他真的这么厉害?果不其然,一天,泥人张和往常一样在天庆酒馆吃饭,听到权贵海张五说自己的泥人就算是贱卖也没人要,便从鞋底扣一块泥,用左手几个手指飞快地捏起来,比变戏法的手指还要快,一会儿功夫,便捏出一个海张五的脑袋,只有核桃仁大小,比张海五还像张海五,并且第二天他捏了两百来个张海五,还写着贱卖张海五。

我还喜欢大回,他是钓鱼高手。人说钓鱼凭的是运气,他凭的是能耐,无论钓什么都有绝活,甭管水里的鱼多杂,他想要那种鱼就专上那种鱼,还能钓完公鱼钓母鱼,钓的大鱼比他还沉,钓的小鱼比鱼钩还小。虽然他后来不幸身亡,但还是有人评价他:人家死也死在能耐上。说明大回真是个聪明人,人人都喜欢他,我也是。

泥人张和大回的绝活不是天赋,不是生下来就有的,而是靠自己的勤奋一点一点练出来的。但是,如果只是靠练,想要练出一样的本事,又有多少人能坚持下来呢?答案一定是:极少数人。所以,想练手艺,除了靠勤奋和刻苦,还要有坚定的信念,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下去。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500字【篇二】

合上《俗世奇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又再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中。“酒婆”的遭遇让我匪夷所思;“泥人张”智斗海张五的场面引我开怀大笑;李金鏊的义气使我心中泛起丝丝敬意。

当然,这一个个看似平凡的“俗世奇人”让我触动最深的是“死鸟”。起初读这个故事,不禁泛起万千个疑问:到底是写人的还是写鸟的?若是人,为什么叫这个名?读完,我不禁皱起眉头,油然而生的则是层层的罪恶感。文中的“死鸟”只会巴结、讨好上司,让上司把气撒在自己身上。别人都是以自己的能耐步步高升;他呢,凭的是一张只会拍马屁的嘴,一副阳奉阴违的姿态。即使升官发财,也只能遭到世人的白眼,让自己的自尊尽失。不过,应了那句古话“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死鸟”养的`一只八哥学尽了他的话,在上司来他家的时候报出了“死鸟”曾经咒骂上司的话,使上司大怒。读到这里,我拍手叫好,如果“死鸟”因这句话而官财尽失,有谁又会去同情他呢?“死鸟”为了报复那只八哥,把八哥抓了起来,大骂“死鸟”。不料八哥逃走了,并学会了刚才的那句话,因此,“死鸟”这个名称也从此传开了。

有让我厌恶的人物,那必然也有让我敬佩的人物——好嘴杨巴。一看这个绰号,想必你心里也知道了,这人定是巧舌如簧类的。不错,那你听我细细道来:中堂大人视察天津卫,为了让中堂大人高兴,知府特地让杨氏兄弟(杨七杨巴)进献香茶。但那茶上面撒了一通芝麻,却说中堂大人不知道,以为是脏东西,勃然大怒。这好嘴杨巴心知肚明,说他不知道中堂大人不喜欢吃芝麻。这句话简直妙不可言,即替知府解了围,又让中堂大人知道那是芝麻,给中堂大人台阶。

空前绝后的俗世奇人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充满天津味且言语风趣的文字引我进入了民国初年的天津卫。由文字与人物组成的故事,使我牵肠挂肚、魂牵梦萦。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500字【篇三】

漫长的暑假,总少不了几本好书陪伴。在这期间,我读了一本《俗世奇人》的好书。让我给你们慢慢道来。

《俗世奇人》里有许多的奇人,有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记牙不记人的华大夫,把人捏得栩栩如生的泥人张……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刷子李,专干粉刷一行。他每次刷墙,都要穿一身黑衣黑裤,还要穿一双黑布鞋,刷好墙一滴白油漆都不会掉到他的黑衣服上,他说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需要钱,倘若没这本事他不就饿成干儿子了?我被刷子李高超的技术佩服得五体投地,看来本领需要不断练习出来的,就像我们学习也是如此,一定要下功夫,“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这本书里还有许许多多令人发笑的奇人:明明是女的,却留男人才留的背头的杨家二小姐;想看看人死了会怎么样,所以装死的刘道元;还有让八哥说“漏嘴”而气得半死的死鸟等,让人看了就会捧腹大笑,真让人爱不释手。

《俗世奇人》给了我们许多的启示,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那么的生动。不愧是一本名著啊!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500字【篇四】

《俗世奇人》里面的一个个人物,一个个故事讲得都是发生在码头上的。

动作干净麻利的苏七块;力大无边的张大力;手巧灵活的泥人张……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后,书中觉得让我最佩服的人是——张大力。一听到这个就觉得他很有力气。他原名叫张金璧,津门一员赴赴武功,身强力蛮,力大无边,所以那里的人都故称他大力。天津人都知道他的名字,他之所以力气大这么多人知道他的名字的原因就是:侯家后有一家石材店,叫聚合成。大门口放一把死沉沉的青石大锁,锁把也是石头做的,锁上刻着一行字:凡举起此锁者,赏银两百。旁观的人不停地嘀咕着,没人举起过,甚至没人能叫它稍稍动一动,您而猜出它有多重吗?

一天,张大力到侯家后,看到这把锁,也看到了上边的字,便俯下身子,使手问一问,轻轻一撼,竟然摇动起来,而且赛摇一竹篮子,人们看到了,都赶紧围上来看。只见张大力手握锁把,腰一挺劲,大石锁被他轻易地举到空中胳膊笔直不弯,脸上遍布笑容老板上来笑嘻嘻的说:“张老师,您没看锁下还有一行字吗?”张大力怔了一下,石锁下写着:唯张大力不算!

张大力扔了石锁,扬长而去!

我最后的感受是: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出生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 ,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500字【篇五】

这《俗世奇人》是一篇一篇的写人文章,里边的刷子李特别有趣。

比方说这段:刷子李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干粉刷一行,别的不干。他要是给您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最让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再加上他刷的墙是匀匀实实一道白,好似打开了一道雪白的屏障,也不难看出,这手艺有多好了。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500字【篇六】

这段时间我们经常听到“中国的梦”这个词。暑假,我读了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分成许多个小故事,里头的故事十分有趣,也让我知道了如何履行中国的梦的道理。

这本书讲的是民国初年,天津卫那一带的奇人故事,这些故事还带有一些天津土语,就像当地人在给你讲故事呢!

这其中,我最喜欢打头的那一篇:《苏七块》。这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姓苏的骨科大夫,他的手艺可厉害了,不过他有个奇怪的规矩,就是接骨之前一定要见到7块银元才会伸手相助,因此大家才叫他“苏七块”。一次,他与牙科医生华大夫一起打牌,一个穷人手骨折了,拿不出7块银元,读到这,以为这“苏七块”会大发慈悲的大破常规,帮帮这个穷人,结果他没有!不管那人叫疼叫痛,苏大夫还是不闻不问的在打牌,看到这我都为那个病人着急了,苏大夫怎么能见死不救呢!最后,华大夫为病人付了钱,苏大夫才全心全意的为那人治病,他还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里的规矩不能改!”

读完这篇故事,正如他自己想的那样,做人怎么能这样,一点良心也没有,但是再读读他说的话,的确,我们自己里的规矩不能改,否则会误了大事,这让我想起了现在社会的法律。

我们国家有十分详细的法律,但总有一些人铤而走险为了赚黑心钱违反法律,我们也要像这位苏大夫一样自己立下的规矩,不能改,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呐!

再读冯骥才的这个故事,更加让我知道了不能违背法律,否则会有不好的结果。遵纪守法才是迈出我的中国的梦的第一步啊!想到这我可真钦佩“苏七块”!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500字【篇七】

说到《俗世奇人》我印象最深刻肯定是里面的一个奇人,他就是捏泥人的泥人张。

虽然他是一个捏泥人的但他捏的泥人可是世间最好的,不!是宇宙最好的。他捏的泥人简直栩栩如生拿它和真人的脸型相比,在旁边的人也不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他捏的这么好是因为他的坚持与努力。还有他持之以很的信心。我相信在一开是泥人张拟定捏的是一个四不像。而侯兰他的努力与坚持才造就了他的成就。

我小时候非常的喜欢乐高,但是妈妈一直是反对我的。我用一些甜言妙语说服了妈妈而这时我却有一些不想拼乐高了,因为我觉得太浪费时间。而爸爸早就发现我当时有点讨厌乐高。他告诉我:“是你一开始选择了乐高,如果现在半途而废那最后你一项也学不成。”凭借着爸爸的这一句话,我顿时明白了什么,便继续追逐我的乐高梦。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凭借着我在乐高课上的学识。最终拿下了两张乐高大赛一等奖的奖状。三张二等奖的奖状。

如今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好的想法,没有坚持与努力。我们要学习泥人张身上的精神,只要坚持就会有收获。

生活中坚持与努力是成功的秘诀,为什么外国军队都不敢欺负中国,因为中国军人坚持与努力是他们无法想象的,中国军人每日要跑40公里,如此高能度训练放到普通人坑顶坚持不下去,而中国军人却做到了。他们穿梭在枪林弹雨之间,保护。

只要坚持与努力最后一定会有收获。

俗世奇人心得体会500字【篇八】

《俗世奇人》中,有把泥人捏的像个活人的泥人张,也有医术高名、坚守规矩的苏七块,但论起我最喜欢的,还是技艺高超的刷子李。

刷子李每次刷墙都会换上一袭黑衣,与白色颜料格格不入,刷墙时只有身上有一点白点就不收钱。但是他的徒弟的曹小三一直不信,直到自己跟着师傅去刷墙才知道师傅是有真本事的。那天刷子李对他的徒弟说:“不要以为别人的技艺都是假的,只有脚站踏实才能成功。”

这句话让我一直印象深刻,只有学东西踏踏实实、认认真真才可以学会,才可以有“神”一般的成就;如果投机取巧,走捷径而得到这成就,早晚会被人揭穿,身败名裂。

我在生活中见到过几次粉刷匠刷墙,基本每次刷完都是一身白点,有的时候鼻子上也小小的白点,像刷子李这种身上一滴没有的,还真是凤毛麟角。刷子李能做好是因为他为了今天的这个“神话”曾经付出的努力是常人的二倍,所谓付出什么就会得到什么。在现在的社会上,像这样踏踏实实的人越来越少了,更多的人则是投机取巧,走捷径或者买几张彩票妄图天上掉馅饼,干个事都在百度一搜,接着“Ctrl+C”+“Ctrl+V”就完事了,甚至瞧不起那些踏踏实实努力的奋斗、拼搏的人。

这种希望天上掉馅饼和蒙混过关的人顶多只有一时的风光,往往是那些踏踏实实的人才能获得“成功的秘诀”!

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读后心得合集八篇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阅读《细节决定成败》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那么《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读后心得”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读后心得【篇一】

生活的一切原本都是由细节构成的,而细节往往最容易被人忽视。殊不知这些最不起眼的细节,看在眼里便是风景。细小的事情往往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难事必定从容易做起,大事必定从细节做起。

世界上不会有一蹴而就的事,凡是都是从点滴开始做起。平凡的事是这样,伟大的事也是这样。一个人的成功靠的不仅是自己壮志凌云的理想,更需要的是脚踏实地的逐步积累。一个企业的兴旺,靠的不仅是领导运筹帷幄的谋划,更需要的是精益求精的实际经营。细节是平凡的,具体的,零散的。如一句话,一件小事等细小事情,容易被人忽视,但它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有些事情细节会改变事物的发展方向,使人们的命运发生转变。对个人来说,细节体现着素质,对事业来说,细节决定着成败。

对一个人而言,一举手一投足,都是其内心世界的变化。如果我们顺着其个人细碎的脚印,通过他的言谈举止,点点滴滴,一定能找到他的人生结果。智者善于以小见大。名人之所以成为名人,其实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仅仅比普通人多注重一些细节而已。细节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然而我们大多数人,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所以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的毛病,提倡树立细节意识,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这是成功事业的最基本前提。

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做一种乐趣,而只是当做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热情和踏实肯干的精神。他们小事不想做,大事又做不来。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向成功之路。

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要做到正确理解和认识细节,并能安要求去做,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它是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自觉养成良好习惯的结果。只有在日常生活中注重训练和提高自我的洞察力,认真做好,做细生活中的每一件事,经过一点一滴的积累,最后才能使量到质的飞跃。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就是智者,成功的命运之神一定会垂青于他。

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读后心得【篇二】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它精辟地指出了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从简单的事情做起,从细微之处入手。相类似的,20世纪世界最伟大的建筑师之一的密斯凡德罗,在被要求用一句话来描述他成功的原因时,他也是只说了五个字:“魔鬼在细节”,他反复地强调如果对细节的把握不到位,无论你的建筑设计方案如何恢弘大气,都不能称之为成功的作品。可见对细节的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古已有之,中外其见。生活的一切原本都是由细节构成的,如果一切归于有序,决定成败的必将是微若沙砾的细节,细节的竞争才是最终和最高的竞争层面。《细节决定成败》是汪中求先生总结多年管理、咨询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管理的经验写成的一部细节管理专著。它内容丰富、资料详实,对提高中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具有导向作用。这本书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在充满竞争的今天,也许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事情的细节,太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其实,我们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是在做一些小事。假如我们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件小事做好、做到位,就一定有收获。读后感受颇深,受益匪浅,深深做会到要想搞好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带出一支过硬的管理队伍,就必须勤于计划是基础,以身作则是表率,狠抓落实是关键,奖罚严明是手段,提高素质是目的,扎扎实实地从细微处入手,以提高各方面的管理水平。

首先,勤于计划中基础。无论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地去完成任务,尤其对管理工作而言,其意义更为深远。如果在每项工作实施过程中不能够拿出具体的计划和安排,我们的工作就会干的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没有灵魂,就会出现盲目和混乱,就会像“救火队”一样,哪里有险情就冲向哪里。因此,勤于计划是完成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但这个计划必须做到详细、认真、周密,并能综合考虑到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诸多问题,也就是一定要切合实际。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的工作才会忙而不乱,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其次,以身作则是表率。俗话说“没有落后的员工,只有落后的领导”。对于我们中层骨干来说,当你对任何一件工作安排布置以后,就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并付诸行动。只有这样,员工才能按照你的行为和要求进行工作。最主要的是在严明纪律这一点上,领导的表率作用就最能充分体现出来。如下站进行纪律稽查,着装不整或不着制服、抽烟进入收费亭等细节,如果作为领导不能做到这一点,员工就会有怨言,就会有情绪,就会将纪律视为“儿戏”,就不能将我们的有关规定认真地执行到位。所以只有领导严于律己,遵守纪律,并保证执行到位,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位员工的工作和生产积极性。

第三,狠抓落实是关键。公与听各项管理和规章制度相对来说都比较健全,且针对稽查工作我们也拿出了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但往往在运行过程中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或者说效果不明显。就要求我们必须从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对照管理制度、计划、安排等,真正将其落到实处。我们的少数人习惯将制度当作口号喊在嘴上,或者是落实不到位,从而导致工作的一些环节都不能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若要坚决杜绝这些漏洞,就必须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对于“责任到人”,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制度,我始终认为是一项好的管理办法。在安排每一项工作时,都使责任人明确工作的标准及质量要求、时间限制,只有这样,他才能在落实过程中干得有目标、有方向,才不会出现偏差。

第四,奖惩严明是手段。严明的奖罚办法有助于加强管理,我们的收费一线员工相对来说无论是文化层次,还是个人修养,都要逊色于技术、管理人员,这就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但这个难度并不是说不能克服,克服的办法就是奖优罚劣,用一定的物质刺激达到我们的工作要求。例如每年评比的“星级收费员”。但在评比过程中一定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态度去做,否则就会事与愿违,起不到鞭策后进,激励先进的作用,这仅是一种提高落实过程的一个手段。

第五,提高素质是目的。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最终目标就是要进一步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我们要以学习《细节决定成败》为契机,通过实施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内容全面整合,组织员工进行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等手段,旨在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全面落实公司管理的各项要求。我认为,只要大家的综合素质提高了,我们在管理上就不用像现在这样费时费力,且效果一般,就能达到一个新的水准。当然,综合素质涉及的面很广,不是一天两天所能完成的,是需要长期地、不断地坚持和努力才能实现的。正如汪中求先生所说的“万里长城不是一天垒起来的”。综合素质,无不体现在我们日常工作的每个细技末节上,只要每个人的素质提高一小步,公司的整体素质就会提高一大步。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就应从上述五个方面狠下功夫,抓住重点不放松。也就是,抓管理就要从点点滴滴做起,而且要将点滴做细、做完美,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的管理水平才能得到提升。

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读后心得【篇三】

俗话说得好“细节决定成败”,的确,许多成大事的人,都离不开细节的积累,它是值得我们赞叹和学习的。

当今时代处处欣欣向荣,但是芸芸众生能做的大事实在太少,多数人只能做些琐碎、单调的事,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所不可缺少的,无论怎样,我们都应该注重小节,往往一个细节,就能使自己走上一小步,社会走向一大步。

近几年,我们国家也有许多伟大的事,他们同样离不开细节,神七发射成功,若不是工作人员在程序中注重细节,会这么成功发射吗?每个零件,工作人员都细细检查好几遍,都是精挑细选的,哪怕是一个小小的螺丝都不放过,如果他们都草草了事,我国会添上这辉煌的一笔吗?中国的伟大源于细节的积累,这话一点也不错。

社会各界热烈的反响以及众多有识之才对细节问题的重视,使我不得不重视细节的问题。

在学校,一个个细节就能看出自己的品德和素质,操场上一张废纸在地上游荡,像一叶扁舟漂浮于水面,我一开始转身想走,但转念想了想,便转身去捡了起来,就这一个小小的动作,让我有了一种成就感,同时也增加了一份责任感。

细节决定成败,这话一点也不错,大家平时都应该注重细节,这样才能提升自己的素质,成为成功的保障。

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读后心得【篇四】

通过这几天的晨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感触颇深,深刻地领悟到细节的重要性。书中作者汪中求先生用诸多的真实案例告诫了我们: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只有重视每一个细节才能真正立足于不败之地。

整本书都是围绕着细节来讲的,就前期读的这一小部分来讲,个人认为概括了整本书的精髓所在: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二,成也细节,败也细节。书中作者汪中求先生一直在强调:“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一点一滴小事,从小事做起,关注细节,把一点点小事做细才能成就大事”!在阅读过程中记录下一些经典的句子值得与大家分享:“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而愿意把小事做好的人太少。”“中国绝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绝不缺少各类规章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好的战略只有落实到每个执行的细节上,才能发挥作用。”“人生一世,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由此,我们需要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做实”,“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不积跬步,不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凡成就一份功业,都需要付出坚强的心力和耐性。”与此分享的同时,这几段话也道出了我们目前阶段所存在的问题,联想到平衡团队的打造建设,执行力方面,我们还存在着不足之处,有待学习和完善,就像部队的军人一样,“服从”二字深刻地印在他们的脑海中。所以说,大事都是由小事组成的,必须由小事做起,做好一件小事,大事自然水到渠成。一个细节的忽略往往可以酿成大祸,一棋不慎,全盘皆输。做事就是做细节,任何细微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成大事”或者“乱大谋”的决定性因素。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出自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之口。回过头来想想目前我们所做的事情,就拿我们日常工作中的卫生来讲,把卫生搞好就是一件不平凡的事,好的工作环境不仅让人身心愉悦,而且能到很顺利的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何乐而不为呢!

“御岁月山河,取府上风雅”这是我们目前在建的中通御府项目,堪称中通的巅峰之“座”。在建之际,建筑部门频繁召开商谈会议,领导亲临指导现场,督查工作。可见,灌注了多少人的心血,要做大事必须从小事一点一点抓起。我们门窗厂即将投产使用的第四车间,投资上千万打造。应对社会的发展,开展系统窗和铝包木,从系统窗制作过程中发现工序非常繁琐,从对于铝包木课件的培训中看出,对工序的严格要求和数据的精确计算处理等等来看,从原材料到成品过程中更能体现出细节问题

通过晨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认知到以前的自己急于求成,学了很多东西,会而不精。也深刻的了解到做事要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不仅要做好,而且要做细致,精益求精,端正做事的态度,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用心去做好每一件小事。“世上无难事 只怕有心人”,从而达到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读后心得【篇五】

“中国决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中国有13亿人口,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那就成为很大的问题”,这是读了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感受最深的两句话。

《细节决定成败》粗一看这书名,似乎是小题大做,可细读此书,却深有感触。汪中求在书中,以丰富的内容、翔实的资料,众多的例子从正反两面揭示了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道理。

细节的实质是什么?书中回答: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功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

书中的案例告诫我们,一个细节的忽略往往可以铸成人生大错,可以造成事业颠峰之危,而一个细节的讲究,可以让企业咸鱼翻身,可以在谈判中力挽狂澜于既倒。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在比较中国公司员工与日本公司员工的认真精神时曾说:“如果让一个日本员工每天擦桌子六次,日本员工会不折不扣地执行,每天都会坚持擦六次。可是如果让一个中国员工去做,那么他在第一天可能会擦六遍,第二天可能也会擦六遍,但到了第三天,可能就只会擦五次,四次,三次,到后来,就不了了之。”有鉴于此,他表示,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

在现实生活中,细节往往被我们忽视。随着经济的发展,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也要求人们做事认真,精细,否则会影响整个社会体系的正常运转。对一个单位来说又何尚不是如此?单位要成功,事业要发展,就得靠每一个员工做好每一个细节。

书中众多的例子从正反两面说明了细节能够表现整体的完美,同样也会影响和破坏整体的完美的道理。细节在创造成功者与失败者之间究竟有多大差别?人与人之间在智力和体力上差异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很多小事,一个人能做,另外的人也能做,只是做出来的效果不一样,往往是一些细节上的功夫,决定着完成的质量。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只能永远做别人分配做的工作,甚至即便这样也不能把事情做好。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的确,细节在我们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魅力是无语伦比的。你可能因为对它的注重而使你抓住很多的机会,从而体现了自身的价值,修复了自己的人生,完善了自己的品格。品味细节,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你会更强大,因为成绩与荣誉是一点一滴堆积起来的。没有小的成功,哪来大的收获。细节的文化底蕴与深刻含义往往是一般人难以把握的,相反,对细节有一定的认知,能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既聪明又成功的人。他们了解细节之美,能灵活运用细节给他们带来的财富,从而使自己即使置身瓦砾之中,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茫。细节是生活与事业中一些很小的闪光点,但它的作用却不可低估。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胜人一筹,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因为他们不明白,浩瀚的大海是由一滴滴水融会而成,茂盛的森林是千百棵树连接而成,骄人的战绩更是无数细小的成功凝聚而成。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细节,酝酿过程中的细节之美。只有这样,你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

多年工作中我体会到,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如果你热爱你的工作,你每天就会尽自己所能力求完美。所以我认为,细节也是一种习惯,一种积累,一种眼光,更是一种智慧。你只有保持这样的工作标准,才能注意到问题的细节,你才能做到为使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而思考细节,才不会为了细节而细节。在物理学上可以细分到粒子,医学上可分到细胞,数学可以从0到无穷大,让我们从0做起,1就是1,2就是2,心中有一万,着眼1+1,才能创造出人生财富和价值。

汪中求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是一本可读性较强的书籍,全书以大量的正反实例和至理名言为证,为我们展现了现实生活和工作中易被忽视而又如此重要的点点滴滴,也使我对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统计工作有了更深的领悟。

《细节决定成败》是一部应时、应是、应求之作,书中提出的细节理念体现了党中央一贯倡导的“求真务实”精神,是克服当今社会浮躁现象的良药,也是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法宝。阅读该书后本人感触颇深,现推荐大家共赏,想必对促使各人对自身工作进行理性思考有益。作为统计局的每一个干部职工,不但要把收表、出数、写分析等琐碎、繁杂、重复的事务做细、做好,同时更要关注细节,向细节要效率,向细节要效益,从细节中求创新。

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读后心得【篇六】

拜读了汪中求先生所著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感慨颇深,受益匪浅。书中所强调的细节问题不仅仅是企业治理问题,对于我们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教学实践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从老师自身的要求来看,老师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把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切细节问题当作一件大事来做,花大力气做,把小事做细,做全面,真正做到细致严谨。例如备课中的问题设计,问什么问题,怎样问,何时问都要进行慎重的考虑和选择,争取使每个问题都问得有价值,有针对性。

其次,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的工作中把教育教学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落到实处。例如,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观察学生的细微的表现和反应,了解自己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及时给予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相应的帮助,使学生切实感觉到老师的关心和爱心,从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取得更大进步。俗话说"一句话能使人笑,也能使人跳",在对学生的教育中,你不经意中说的一句鼓励的话也许会让他铭记在心,使得一个无所事事者变成为一位有成就的成功者。而一句讥讽之言,会让学生对你产生反感的情绪,处处与你对抗,这其实也是细节。

另外,老师也要十分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老师在学生心目中有着非凡的地位,老师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影响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老师应时刻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向学生展现自己高尚优雅风度和修养的一面,对学生施以正面影响。

在工作中我体会到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专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假如一个人热爱了自已的工作,天天就会尽自己所能力求完美。而假如我们关注了细节,就把握了创新之源,为成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甘于平谈,认真做好每个细节,伟大总将不期而至。这就是细节的魅力,是水到渠成后的惊喜,所以请记得那句话:“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注重细节,重视细节,相信细节会让我们的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变得更加生动!

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读后心得【篇七】

人们常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意思是说读书多了人的谈吐气质修养会与众不同。可是我要说博览群书的人不只是丰富了知识,文雅了谈吐,美化了气质,修养了身心,更主要的是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掌握了做事的方法,找到了成功的捷径。汪中求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就让我获得了这样的感受:一个企业做大、做强了,不是它的总裁只关注那些轰轰烈烈的大事,而是从企业的方方面面入手,诸如员工的选择,员工专业的培训,员工工作态度的考察,员工工作环节的督促;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过程中的适时调整等等,细致周密的安排,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的认真严谨的工作,成就了企业也成就了总裁的令名。

企业是这样,教育教学工作何尝不是这样呢?有这样的说法“教育无小事”也有这样的说法“教育是由无数的小事组成的”,是的,从表面来看他们是矛盾的,但从辩证的角度来看二者并不矛盾,反而是和谐一致的。一堂课教会学生一些知识是教育,某个时间教会学生去帮助他人,懂得尊老爱幼的道理也是教育,你对学生一次犯错的原谅,让学生懂得了“你用脚踩了紫罗兰,它却把香气留在了你的脚上”的宽容的美好同样是教育。

教育就是由一堂堂满载着老师的希望和智慧的于无声之中浸润着学生心田,影响着学生的道德价值的评价,陶冶着学生情操的课组成的。你说这里有惊天动地的大事吗?没有。但是这每一堂课无一不是对老师的彻彻底底的考察。

作为老师,你有过硬的基本功吗?你让学生获得丰富的知识了吗你尽可能的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了吗?学生在和你的接触中,确立了人生目标,找到了人生方向了吗?学生在和你的朝夕相处中懂得了珍惜时间了吗?懂得了关爱他人了吗?懂得了与人为善,懂得了感恩了吗?懂得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无限风光在险峰”“一勤天下无难事”的道理了吗?一堂课看似普通,平常,但一堂又是多么重要。它关系着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关系着学生的成人成才。所以我要说,教师教育教学要上好每一堂课,要注意自己的每一次言谈,要微笑着教学。

教育是大事,它关系着国家的兴衰成败,但它又是由无数的小事组成的。作为教育工作者,一定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制定好每一次工作计划,备好每一堂课,写好每一次教案,解决好每一个问题,关心呵护好每一个学生,精选好每一次的试题,讲评好每一次的试卷,批改好每一次的作业,不投机,不取巧,不矫揉造作,不好高骛远;脚踏实地,孜孜不倦,以勤为径,以苦为舟,流自己的泪,滴自己的汗,让教育这块沃土开鲜艳的花,飘馥郁的香。最后让我们用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的话“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共勉。

汪中求细节决定成败读后心得【篇八】

读了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很受感动,从中受益也颇多。现简要谈谈自己的一点体会。

课堂是开启和展示智慧学生也是教师的智慧的场所。同时课堂也是复杂多样,充满挑战的地方。课堂里既有欢欣也有苦恼,有希望也有无奈,有奋进也有退缩……几十年的教学生涯让我置身于这一充满智慧,又浓缩五味人生的场所,使我体悟到了畅游丰富多彩课堂世界的愉悦。但同时,我也常常碰到一些困惑。例如,如何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如何找寻和把握学生生活中瞬息变幻的咨询?在模式化出现端倪时,如何在自己的教学上找寻突破点?有人说现代社会每3年即产生一个代沟,学生对生活有有别于教师的不同的感受,在生活的体验中,他们也有自己独特的情感积淀。

回忆一下自己的学校生活,和工作以来的教学教育工作中,脑中闪现的并不一定是那些轰轰烈烈的盛大场面,反到是那些丝丝缕缕的细节,诸如当年自己老师的一抹鼓励的微笑、一个鄙夷的眼神,自己学生的一次脸红、一回调皮、一个意见,却都至今鲜活如初。

有时是一个稍纵即逝的眼神;有时是教师不自觉的一番话语;有时是一次发自内心的微笑;有时是一次教育突发事件后的应景式反应;有时又是师生对话、互动中的灵光一现。一个充满希望的眼神,一个赞许的点头,一个鼓励的微笑,拍一拍学生的肩膀,甚至充满善意的幽默,都不仅仅传达了一种关爱,还表达了一种尊重,信任和鼓励,这种润物细无声的评价方式更具有亲和力,更能产生心与心的互动,其作用有时远远大于随意的,口头表扬……只要细细品察,你都会有所发现,有所启悟。同时,老师也要从自身做起,给孩子们树立良好的楷模。投入到细节教育工作中,每个孩子都有他们的特点,关注每一个孩子,温暖每一颗心灵,重视他们的感受,了解他们的需要,掌握他们的情绪发展、倾听他们的声音,开展人性化的教育。

在工作中我体会到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如果每个人热爱自已的工作,每天就会尽自己所能力求完美。而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把握了创新之源,也就为成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甘于平谈,认真做好每个细节,伟大总将不期而至。这就是细节的魅力,是水到渠成后的惊喜。我将以此来鞭策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在细节中求发展,在细节中求完美。

金庸作品天龙八部读书心得体会汇编五篇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这个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帮大家编辑的《金庸作品天龙八部读书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金庸作品天龙八部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这部小说描述的时间跨度大,人物多,场景复杂,特别是人物与事件之间各种悬念倍出,但读着又觉合情合理,令人不忍释卷。

我看到第一册时被段誉所吸引,我欣赏的是他的至情至性,才貌俱佳,幽默风趣,认为他以后定会是武林高手。

看到第二册时主角换成了乔峰,且疑窦丛生,悬念从出,究竟他是不是契丹人?究竟是谁杀死了他亲生父亲及其养父母和师傅?书中的情节把我彻底地迷住了。特别是看到乔峰亲手误杀他心爱的阿朱那一节,忍不住的落泪,不忍卒读,心都碎了。

待看到第三四册,又生出许多变故,才知道原来杀死乔峰养父母和他师傅的不是别人,正是乔峰的亲生父亲,因为他在坠入悬崖之后并没有死亡。

金庸的书总是这样,让你以为萧远山真真确确的死了,金庸不但没让他死,并且还让他光明正大的复活了,隐匿于天地间若干年,该出现时自然出现,让你猝不及防却又感觉理所当然。

这之间的错综复杂,人性之中的善恶,旅途中的凶险,看似荒谬实则现实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再加上金庸本身强大的文字功底,用上优美的语言,使得小说变得十分吸引人,无怪手风靡世界。

金庸作品天龙八部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我们都知道,《天龙八部》中丁春秋是反面人物,武林中人一般都想除之而后快。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他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坏?这是不是和他师父那一辈人的教育有关呢?

丁春秋确实坏,把师父无崖子弄残废了,还把师父的妻子李秋水拐走了。可是,我们反过来想,无崖子、天山童姥、李秋水,他们这一辈人就是好人吗?无崖子和李秋水好上后,又和天山童姥有一腿,还和李秋水的妹妹李沧海关系不清不楚。李秋水养男宠,玩腻后就杀了他们。天山童姥和李秋水已经八九十岁了,还在争风吃醋,最后同归于尽才完事。上一辈人的道德就是败坏的,他们的下场纯属咎由自取。可见,丁春秋私通李秋水,无崖子这一辈人是有责任的,他们没给徒弟辈的人带好头。

丁春秋给自己的门派定的规矩也是邪恶的。不是谁年纪大就是师兄、师姐,也不是谁先入师门就是师兄、师姐,而是谁把其他人打败了就是师兄、师姐。这样导致徒弟之间勾心斗角,必须加紧练功。否则的话,轻则地位不保,重则性命堪忧。但是,当我们谴责他定的规矩邪恶时,根源还是在他的师父无崖子那里。无崖子让苏星河找一个能破珍珑棋局的人,结果找到了虚竹。一个小和尚,就因为误打误撞破了棋局,受了无崖子的真传,一把年纪的苏星河马上给小和尚磕头膜拜,其实这也是无崖子的意思。可见从无崖子那一辈人开始,就是这样的理念,没有经老尊贤,没有长幼有序,谁本事大就被抬得很高,可以随便压迫其他人。说到底,还是师父把徒弟一代一代地教坏了。

我想,丁春秋如果没有天山童姥、无崖子、李秋水这样的师伯、师父、师叔,也许也不会变坏,或者说即使变坏也不会坏得这么厉害。当无崖子说丁春秋背叛师门时,可曾想过自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呢?

一个人受什么样的教育很重要。当我们批评一个人坏的时候,那些给他错误教育的人就没有责任吗?“教不严,师之惰”,古语说得很对。

金庸作品天龙八部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炎夏的激情渐渐淡薄,随之而来的是飒飒的秋风,“凉爽”透过窗子将我从床上拉起。放眼望去,白云悠悠的日子,天空格外的湛蓝,澄碧的蓝天上飘着缓缓流云。在这夏末初秋的清晨,蓝天白云拉开了今天的序幕。突然间,我为自己儿女情长般的感受忽生厌恶,不禁意的想起萧峰在聚贤庄喝酒绝交、大战天下群豪的场面,霎时间热血沸腾。

自从读过《天龙八部》后,我总是念念不忘,对金庸的武侠小说更增几分喜爱。回头想想,留给我印象最深、最吸引我的就属《天龙八部》了。从内容上,他带给我一种美不胜收的感觉,从头至尾,相互照应,环环相扣,使我拿得起放不下。不仅用词恰当优美,不失幽默,而且还高潮迭起,将我从一个个悬念推向一个个高潮,使我的喜怒哀乐都受到书中人物的影响,变得一会儿如坠冰窖、一会儿豪气陡生。它带给我的不仅仅只是读书的乐趣,还是许多人生经验与做人的道理以及一种前所未有的享受。

书中有几位我十分欣赏和仰慕的人物,他们个个都武功卓绝,皆为当世一等一的高手,而且心思缜密,聪明绝顶。这其一,就是勇猛无比的契丹大英雄、南院大王萧峰是也。萧峰原叫乔峰,曾在丐帮担任一帮之主。他武功盖世,在少林寺将游坦之打得双腿俱断。游坦之因机缘巧合练就了一身阴寒深厚的内功,也成为了一代高手,可在萧峰眼里他却不值一提。萧峰的酒量惊人而且豪气冲天,他曾与段誉在村野酒店斗酒十千,却毫无醉意;在聚贤庄,他顾及朋友义气与好友喝绝交酒,数十碗下肚,依然神态自若;在少林寺他与结义兄弟、契丹十八武士痛饮一场,放手大杀,足见其酒量、其气魄。萧峰也是个重情重义的好男儿,当他误手将阿朱打死后发誓终生不娶,而后又细心的照顾阿朱的妹妹,可见他重情;他从小生长在宋朝,当得知自己是契丹人时,不惜得罪天下豪杰要报父母之仇,可见他重义。不但如此,他还宅心仁厚、为天下苍生找想。他在质问慕容博时曾说:“你可曾见过边关上,宋辽相互仇杀的残状?可曾见过宋人辽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情景?宋辽之间好容易罢兵数十年,倘若刀兵再起,你可知将有多少宋人惨遭横死?将有多少辽人死于非命?”这番言语尤其体现了萧峰大仁大义的优秀品质。

用少林寺无名老僧的一句话来说:真可谓当世第一大英雄、大豪杰。这其二就是大理王子段誉,他是一位心地慈悲的书呆子,虽然出生武林世家可十分不喜学武,在他看来学武就是打打杀杀伤人性命的坏东西。家中的“一阳指”神功是当世绝学,但他不但不想学而且还离家出走,做起了痴情浪子。他行走江湖总想用言辞感化那些舞刀弄枪的人,想让他们放下屠刀,不要妄杀生灵。由此可见他心地慈悲。可造物弄人令他无心插柳柳成荫,练成了无可匹敌的深厚内功和天下第一轻功——“凌波微步”。当他见到王语嫣后,便终日魂不守舍,而且心中所想、口中所念的都是这位王姑娘。为了她,段誉在大碾坊中,在“万仙”大会,在少林寺等等地方,为了救王语嫣可谓九死一生,多亏了那“凌波微步”,才脱离险境。而这一切只为了一见钟情,由此可知,他有多么痴情。最终,在那枯井中,污泥处得其所愿,也不枉对王姑娘的一片衷情,以及心地善良的回报。其三,便是那吐蕃国师大轮明王鸠摩智,鸠摩智不但深研佛法而且练就了少林七十二绝技(虽然是以小无相功做根基,少林寺却无人能敌)。在天龙寺,他一语道破枯容大师几十年所参“枯禅”的来历,不愧为一国国师。并且一人独战六位高僧,兀自胜券在握,令天龙寺诸位高僧尽皆胆寒。而且他的随身用具,无一不是极尽华贵,到天龙寺去要胁人交出“六脉神剑”谱,书信竟是银字金笺,精工镶嵌,本身就是件极珍贵的工艺品。。他用来装慕容博抄录的少林绝技抄本的盒子,又是黄金打造的小箱,用具是否太也奢华。他“布衣芒鞋,脸上神采飞扬,隐隐似有宝光流动,便如明珠宝玉,自然生辉”,使人看不一会,便生出“钦仰亲近之意”。 外表谈吐学识如此令人敬服,可是,这越能衬托出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一切富丽堂煌的包装之下,鸠摩智是个不折不扣的贪婪的人。为此他最终获得了报应,练功练得走火入魔,将一身的神功都废去了。而后却又大彻大悟,这里总让我觉得包含着佛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道理。也难怪。书名就是出自佛经啊。书中还有许多人物值得了解和敬仰,每个人都表现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人无完人,所以,还有许多需要我去学习。

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莫过于逍遥派和扫地僧的描写,真的是画龙点睛的两处妙笔。飘洒灵秀之感,令人消魂。逍遥派神秘高深,武功也深不可测,无涯子与他师妹们的关系也错综复杂:扫地僧的佛法不但高深,令全寺高僧尽皆叹服,而且武功之高只怕当世无人能敌。

《天龙八部》带给我的一切,令我感到十分快乐。神游在小说当中,如梦亦真。

金庸作品天龙八部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小说《天龙八部》写的是造化弄人,倏而地狱,倏而天堂,人在命运面前极其渺小,大部分遭遇都是爱别离、求不得,怎么做怎么错,苦海无边,但只要苦苦求索,结局多半是好的。

我想找小说中的八个人物和天龙八部中的八个神怪一一对应,但附会的成分太多,就不执着了。

萧峰是大英雄,他做不好汉人也做不好契丹人,以死使辽宋罢战,功德无量。段誉是情圣,但爱的都是妹妹,而结局突然转折,又都不是妹妹了,最后和女神终成眷属,还做了皇帝。虚竹本来命苦,一心一意要做和尚,但终究做不成,却学成神功,成了消遥派掌门、灵鹫宫尊主、西夏驸马,福缘深厚。段延庆本是太子,却成了残废,浪迹江湖,但终究自己的儿子做了皇帝。鸠摩智的目的是打击少林寺、天龙寺,进而打击中原武林,而有利于土蕃,履行国师职责,屡不成功,最后武功全失竟大彻大悟。慕容复一心做皇帝,他说人心思定是不对的,当时正逢乱世,只不过他家底太薄,又没能和权力中心扯上关系,每次都有萧峰、段誉、虚竹等坏他好事,所以他虽然非常努力,临机选择也都是对的,但不够幸运,最后疯了,自己在心中做了皇帝。游坦之也是情圣,但自始至终求不得,而且不分是非,结局不好,是可怜的人。丁春秋道德败坏,手段高强,要在中原武林称雄,但被更强手制住,不能再做恶。

这八个人都是求不得,但都执着求索,最后的结局是萧峰、段誉、虚竹、段延庆、鸠摩智五人的结局是好的,慕容复好坏参半,游坦之、丁春秋结局不好,可见渺小的个人在命运面前苦苦挣扎,只要坚持,是好结局的概率大,这是金庸先生给我们的希望。

其余最矛盾甚至可笑的是少林寺,武林中的泰山北斗,高僧没一个行的,方丈犯戒,七十二绝技当成宝贝却早传出去了,藏经阁谁想来都能来竟一直毫不察觉,最后是一个扫地的出来收拾局面。

段正淳的女人都不是合格的母亲,甘宝宝知道女儿钟灵被擒不去救,秦红棉和自己女儿朝夕相对却不认,什么都不教木婉清只教她杀人,王夫人不让自己女儿出家门,阮星竹把孩子送人,康敏杀了自己的孩子,也就刀白凤还行,但她是王妃不用操心养孩子。段正淳的情人对段正淳都是一片痴心,希望段正淳离开大理留在自己身边,而段正淳却是爱美人更爱江山,与情人分手的原因都是为了回大理履行镇南王的职务,慕容复和段延庆误以为可以用女人胁迫段正淳交出帝位,段正淳却眼看着情人一个个在眼前死去而不答允。段正淳理性。

学到一个催泪的方法,人在死时说一个美好的事情,比如想着一个人或者畅想和一个人在一起的美好情景,这是在扼杀美好,是悲剧,容易催泪;或者死的原因是为了一个人很小的一件事,这是为一件小事付出巨大代价,表达震撼的感情,也能催泪。

里边的人物都很二,我的理解是为了情节需要,作者笔下的人物越二,做事越没有逻辑,作者越容易把握情节。也许有讽刺,但作者很多作品都有这种情况,所以做上面的猜想。

金庸作品天龙八部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高晓松说:“如果没有金庸,我们的少年时代该会是多么仓皇!”的确,金庸先生是我们几代人的共同回忆,即使没有看过他的小说,但也应该看过由他的小说所改编的电影、电视剧。金庸先生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缜密的逻辑思维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他既忠实于史实,又能通过恰如其分艺术的.加工,使得虚构的人物和真实的历史人物自然无间、完美地相处在一起。金庸的小说提高了整个武侠小说的品格,被严家炎誉之为“一场静悄悄的文学革命”。

作为金庸晚期代表作之一的《天龙八部》,被许多人誉为金庸小说的绝顶。《天龙八部》也中出现了许多典型人物,如痴情而善良的大理王子段誉,质朴简单的和尚虚竹,风流王爷段正淳,复杂阴险的慕容复,兰心惠质的王语嫣,温婉柔情的阿朱,口蜜心狠的马夫人,各具特色的“四大恶人”……其中,最著名最讨读者喜欢的就是这部书的主角——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乔峰,而乔峰也是金庸作品中的第一英雄,也是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一个人物。

说他是金庸笔下第一大侠绝非夸大。他与郭靖同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但比之少了几分笨拙与木讷,多了几分机智与灵变;他与杨过同为性情中人,但比之少了几分跳脱“滥情”,多了几分沉稳凝重;他与张无忌同为武林绝顶高手,但比之少了几分“剪不断,理还乱”的优柔寡断,多了几分“拿得起,放得下”的干练气概;他与陈家洛同为群雄之首,但少了几分“三心二意”与胡乱猜疑,多了几分感情专一与自信可为。

乔峰一出场就是面对一场丐帮叛乱大祸,他本在中原武林中拥有“北乔峰”的美誉,身居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武林重位,可谓誉满天下。结果一夜之间都变了;在杏子林中他被告之是契丹人的身份。而乔峰的盖世武功、威信、智慧也在应付叛乱之中表现无遗。

乔峰是一个豪迈洒脱而又命运多舛的英雄,从小在少林寺学艺,以致后来成了丐帮帮主,可谓众望所归,为中国传统的侠之大者;中期则遭人陷害,与中原群雄反目为仇,加上阿朱之死,心灰意冷,远走塞外;到了后期,真相大白,乔峰为了两国和平牺牲,成了为国为民的民族英雄。他无愧于一位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大英雄。

大多数《天龙八部》的读者都有同样的感受:乔峰一出场便威风压倒群雄,而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亦如此,他的作品一登场同样具有气压群雄的气概。而如今先生仙逝,虽然他留下的江湖还在,但是没有金庸的江湖,还算江湖吗?

愿先生一路走好,希望先生能在另一个世界,任能用笔,再为那个世界的人描绘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大全八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无声告白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作者伍绮诗撰写,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我们该如何去写无声告白的读后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无声告白简短感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一】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念是成就真正的自己,一念却是终结自己,所谓“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不幸的是,《无声告白》所选择的是“地狱”。压抑沉重的几小时里,跟随着莉迪亚的死,展开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来自底层家庭备受种族歧视的华裔父亲,来自单亲家庭想要突破性别歧视有所成的母亲,莉迪亚认为唯一理解她的却同样没有朋友内向的哥哥,一直不被关注到敏感安静的妹妹。

谁造成莉迪亚的死亡呢(自杀)?正是以爱的名义,“谋杀”了她的至亲之人。可是,又怪罪不起,在随后的每个人成长背景描述之中,父母兄妹每一个又都是可悲之人。获得终身教授、娶了白人妻子、儿女乖巧优秀的父亲,终究是没有祝福没有朋友在那个年代受歧视的中国人,他的自卑造成了寄厚望与女儿莉迪亚有更多的朋友;为了爱情放弃梦想的母亲更自然而然的将成为医生的梦移架到莉迪亚身上;父母以爱的名义始终未曾真正了解她的内心;而唯一和她相同处境的哥哥,却因为父母的爱、关注永远在莉迪亚身上,即使他优秀到通过哈佛的申请,父母也只因莉迪亚的考试不及格而忽视他,他想逃离,离开这个让他感受不到温暖的家,可是对莉迪亚而言,哥哥的“背叛”是她最后的稻草折了;妹妹则是个永远的小透明,她敏感懂事,隐藏许多大人的秘密。

也许很多人会痛心原生家庭,但这个小家庭,无非也是当时社会的产物。结尾并不那么黑暗,在无奈过后,我还是挺喜欢这个不完美的结尾,毕竟父母间是有爱的,他们是相互理解的,哥哥最后看到了朋友,看到了小妹,相信他们永远都是怀念着莉迪亚的。

人生不就是这样,这个世界没有完全的公平,学会承担,学会克服,学会改变。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二】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三】

你好,我是权建卓,7.16中午看完这本书,今天谈谈。《Everything I Never ToldYou》中文译名《无声告白》,作者是伍绮诗,书封面上写着“征服欧美文坛的华裔作家,凭借处女作夺得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图书桂冠”。

“告白”有表白的意思,但这里不是,一个沉重的故事。

1、故事是个好故事。开篇第一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

莉迪亚,16岁,家中老二,混血女孩,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与期望。复杂的故事随着探寻莉迪亚的死因展开,华人父亲詹姆斯,母亲玛丽琳,两人的童年经历以及相遇、相恋,结婚生子。

至于死因,警察判定是自杀。“她轻轻地下到小船里,松开缆绳。……她跨出小船,走进水中。”2、这个故事想要告诉什么?封面的'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可能是莉迪亚没有摆脱他人的期待,没有找到真正的自己,也许吧。这篇是读后感,但并没写太多,因为我没太大感受。这本书不长,断断续续地看了两个多星期,看着后面的忘着前面的,一些剧情、一些细节都忘得差不多了。

我知道一旦看完了这本书,就会把它丢掉一遍,很久很久也不会再碰,剧情会很快忘记,像是没读过一样。但我愿意等待一个时机,唤醒一些记忆,那时会重新翻翻这本书。

3、书中打动我的一点句子,虽然需要配合着剧情,但我还想分享给你。

她把鼻子埋进莉迪亚的头发间,暗自许诺,绝不过分纠正她的坐姿、逼她寻找丈夫、打理家务;决不建议女儿从事不适合她的工作,过不属于她的生活;决不让她在听到“医生”的称呼时,只想到男人。她要在余生中一直鼓励女儿,让她做出超越母亲的成就。(莉迪亚5,6岁时,母亲玛丽琳的心理活动)

“你母亲说得对”,他说,“你应该和一个更像你的人结婚”。(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因为詹姆斯是华人)

“让我们假装,”他说,“你从来没遇见我,她从来没出生。这些都没有发生过。”然后,他就走了。(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

不管过程多曲折多沉重,结局还好。生活总要向前看,向前走。“她明白,他们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7.16中午这本书即将看完时,买了作者的另一本书《小小小小的火》,封面上同样有一句话,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小说桂冠。

对了,还有一句,永远记得,你呼吸着的每一个瞬间,都应该去过你真正想要的生活。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四】

无声告白,读了很长时间。一开始读的时候,总是觉得英语写出来的没有汉语写出来那么优美,句子表达比较直接,修饰语较少,直接描写的话语较多,读的时候不能像汉语有那么大的魅力。但的,随着阅读的进行,我的想法改变了。任何一种文字,一种语言,它都是独一无二的。

阅读是一种态度!

这本书营造了一个压抑、悲伤的氛围。无论是周围的环境,还是身边的家人都对自身有着很大的影响,再加上交流的不畅、不够,导致人物内心有太多不可言说的秘密,而这些秘密就是人物身上的枷锁、负担,越来越重、越来越沉。

文章一开始就说lydia死了,这句话像颗炸弹,轰的一声,炸的所有人全都懵了。lydia是谁?她怎么就死了?发生了什么事?一连串的问题出现我在脑海中。慢慢的,原因、真相被一点一点的揭开。这本书读起来就像在看侦探破案一样。从案件的发生开始,一步一步,抽丝剥茧,最终找到事实的真相。

文中james是一个自卑、不够成熟的人,作为一个中国人,在美国这里,他感觉不能用光明正大的身份来生存,他极力的缩小自己的存在感,从不出头,他想像一棵树一样活在森林中,无人注意,安安静静。他热切的想融入这种环境中,像别人一样,自由的呼吸,自由的享受阳光。但是,事与愿违,他没能够。不管是当时的环境,还是自身的性格,他没能成功。所以他将目光转到lydia身上,她乖巧听话,她那么漂亮,她学习那么好,总之james相信,自己没有做到的事,她也许可以,她一定行的。所以james送lydia各种关于人际交往的书,关注他与同学及朋友的关系,希望lydia可以和同学打成一片。

文中marilyn是一个骄傲、聪明、有毅力、有追求的人。她可以为了她喜欢的学业忍受别人的嘲讽和轻视,她也会尽最大努力,将实验做的完美,考试成绩全得a,她为当个医生在努力着。但是,当她一言不发,一言未留,扔下家人前往学校读书,甚至直到她住院,家人才从医院知道她的消息,我又不得不说她很自私。特别是lydia因为她的离家而在性格或行为上做出的改变,可以说为lydia今后压抑的生活学习状态埋下了伏笔。marilyn在回归家庭之后,依然对成为医生而心心念念,但她心里明白,她没机会了。此时的lydia就是她黑暗中的一点光,lydia是有机会成为一位医生的,而且她可以培养lydia。但她给lydia买的各种书都不是lydia现在所能看明白的,所能接受的,她买那些书回来只是她自己想看,只是为了她心中的一点执念。

文中的nath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他想成为宇航员,他想飞出地球。他一直在为此而努力,包括他将各种相关书籍全部看了个遍。同时,我认为他的这个梦想有一部分是基于他想逃离这个家,他想飞出这个家,离这个家远远的。也许他当时离家的想法还不成熟,但是这个想法已经出现在他的潜意识中,这个想法已经播种在他的头脑中。当他收到通知书,收到邀请信,收拾行李准备离家,以及他在电话里所说的话,这些都说明他对这个家不喜欢,甚至很厌烦。在他小时候,他羡慕父母对lydia的宠爱,他讨厌父母对他的忽视。但等他明白了lydia的无奈时,他对lydia也是非常同情,他也经常安慰lydia,虽然是吐槽自己的不被重视。可是,安慰的次数多了、过于频繁了,他也会感到厌烦,但这种安慰,更像是一种习惯,更甚于是一种例行公事,虽然他在安慰lydia的过程中,也能向lydia倾诉自己不被重视的烦恼。总之他在这个家里完全没有感觉到一点温暖。

文中lydia由于小时候妈妈离家给她心里留下了一定的阴影,她怕母亲会再一次的不告而别。她听妈妈的话,妈妈让她往东她绝不往西,她尽自己所能,满足妈妈对她的一切要求。虽然她是家里的焦点,发光体,但与之伴随这的是父母所给予的沉沉的希望。对,她所遭受的就是父母望女成凤的心愿。而这会把她压垮。nath对她来说就是一缕微光,是她想抓住的一点温暖。nath虽然将她推进水中,但当nath将她从水中救起来的时候,nath手掌的温度是她那时所感觉的的唯一温暖,并且他们有了共同的秘密,nath就是她的救命稻草,她将他紧紧的抓住。在lydia去博物馆看动物骨骼、化石时,她看到一颗琥珀。当时文中对这颗琥珀的描写,就是lydia一生的写照。

文中的hannah是一个一直奢望着家人的关心的小女孩,她偷拿家人的各种小东西就是为了引起家人对她的注意,对她的关心。特别是文中有描写她想靠近母亲,安慰母亲时所表现出的那种小心翼翼。她总是显得特别的胆小,她不想收到各种批评的话语,所以她努力的缩小自己的存在感。但也许正因为如此,她才会以一个相对来说有点像局外人的身份来看这个家里所发生的一切。

总得来说这本书描述的就是外界环境对人物的影响是深远的,而沟通的缺乏是导致问题进一步积累的又一层次的原因。文章在最后有给读者以希望,让读者看到james一家人会和乐的生活。但我觉得现实是骨感的。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五】

《无声告白》是美国的香港第二代移民伍绮诗耗时六年写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文字很细腻,写作也很清新自然流畅。

对于我来说,我读这本书,读到了很多,有很多共鸣,描述詹姆斯心境时所说,虽然詹姆斯生在美国长在美国,但他却没有一刻觉得有家的感觉,我觉得这是中国人在国外生活的群像,出国后,我们能发现自己与我们的国家紧密相连,我们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打扮自己,不敢放松。别人觉得我们宅,我们自闭,我们只会读书。那就要更努力去社交,保持好成绩,出门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这样的紧张也是在提醒着我们,这一方水土,是战场,不是家。

而对于这里面的感情描写我也觉得非常的细腻,作者在描写詹姆斯和玛丽琳初见时在詹姆斯的办公室里,玛丽琳观察到对面人五官的细节,动作的细节,那种小鹿乱撞的紧张,看着伍绮诗的文字,似乎眼前有了画面,似乎心跳也随着加速了。

总之,这本书有着神奇的魅力,看着看着就会深陷其中,并不是为了知道后面的结局,而是这样的文字就是一种舒服的感受,不知不觉就想一直看下去。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六】

《无声告白》描写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一个混血儿家庭的故事。父亲詹姆斯是中国人,是中国劳工的后代;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玛丽琳上哈佛大学二年级时认识并爱上在该校读研究生的詹姆斯,不顾母亲的坚决反对,毅然中断学业嫁给詹姆斯。詹姆斯因为是中国人,虽然成绩优秀,却丧失了留在母校哈佛任教的机会,去了一个不知名的大学当老师。

这个家庭,一个自卑的难以融入当地社会的父亲,一个心底里藏着医生愿望却不得不窝在厨房里给一家大小做饭吃的母亲,两个长的像父亲的孩子内斯和汉娜,一个长的像母亲的孩子莉迪亚,这样的家庭必定会有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

因为长相,三个孩子在父母眼中的待遇千差万别。内斯和汉娜颇受忽视,而莉迪亚则备受关注。仿佛同在一块地里生长着的三棵庄稼,内斯和汉娜靠天吃饭,天下点雨他们就接着,不下雨他们就渴着。莉迪亚则每天被母亲和父亲浇水施肥,父亲每天给莉迪亚浇的水是广交朋友,努力融入当地环境,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而母亲给莉迪亚施的肥却是学习学习再学习,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然而,事与愿违,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内斯,这个被忽视的长的像父亲的孩子却拿到了哈佛的录取通知书,而这个是父母对莉迪亚的期望。内斯的成功,并没有缓解莉迪亚的负担,反而更增添了父母亲对莉迪亚的信心,莉迪亚背负的期望更重了。莉迪亚终于不堪重负,半夜里独自走向湖底寻求解脱。第二天早上,母亲玛丽琳还在餐桌前给莉迪亚削好了铅笔,标记好了那错了的六道物理题....

毫无疑问,詹姆斯和玛丽琳是爱孩子的,像千千万万的天下父母一样,但对三个孩子冷热不同、旱涝不均的期待造成了他们完全相反的结果。人本主义哲学大师罗杰斯说过,人性是积极乐观的,人本身就有自我实现的倾向。无疑,内斯是幸运的,他靠自己本身的成长动力完成了逆袭,而莉迪亚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就在于始终没有按照自己的生长节奏成长,始终被父母亲催促着拔苗助长。

如今,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下,在幼儿园入园、小升初、中考、高考、考研、入职考、国考、司考、职业资格考等等各种考试的大环境下,几乎所有的父母孩子都卷入了这场考试大战中,没有人在乎孩子的感受,也没有人考虑过孩子的自然生长节奏,早教、胎教早就不是新名词了,现在有的地方为了争夺优质教育资源,竟然从控制受精卵开始控制孩子出生的月份!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是多少父母的信条。然而,父母的言行举止、父母的三观才是孩子的起跑线,否则,赢了学业,输了人生。很难想象,一对满嘴脏话的父母怎么可能教育处彬彬有礼的孩子;一进家门就打开电视的父母,怎么可能培养出爱阅读的孩子。孩子就是在家庭这片土壤上长出来的,孩子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有父母的影子;孩子交朋友、对待同学的方式都是父母为人处世的翻版。父母才是孩子的起跑线。

今年高考完,一个同学给我打电话说工作,顺便说起了他的孩子高考,当时分数还没有出来,我也是顺口问了问孩子考的怎么样,他呢,顺口回答:“考不上600分以上就没有好学校。”因为是同学,我也没客气,立刻反唇相讥:“孩子的路还长,你的眼光不要仅仅盯着高考这一个点,当年我上的是大学,你上的是中专,现在还不是你比我强嘛。”人生是场马拉松,而孩子才刚刚起步,谁又能说起步较慢的孩子最后就会输了呢?我特别欣赏龙应台的那句:“孩子,你慢慢来!”

是啊,孩子,你慢慢来,年幼时,妈妈会护着你;年少时,妈妈会理解你;成年时,妈妈会是你身后最为坚强的后盾。这才是一个合格母亲的正确姿势。作者:莲说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七】

一个追求特立独行想做医生的美国女子和一位在美国长大不合群的中国男子组合家庭。他们彼此艳羡,男子羡慕女子的坦然自若,自信大方,毫不畏惧;女子羡慕男子的特立独行。这样的结合似乎很合理,但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与周围格格不入。因为家庭,女子放弃了医学梦,最终把所有的梦想期望寄托在女儿身上。男子则想让女儿变得更受欢迎,拥有更多的朋友,一直被异化,被忽略这也是他曾没有得到过的。然而她们的女儿并不喜欢医学成为干练的女强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性格有点孤僻的小女生。接下来,她承受了太多,终于因为“极度”关注走向毁灭。

父母以为很爱我们,给我们所有,结果发现却只是他们想要的。乖巧的孩子想要父母开心,结果发现自己不开心。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她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都是普通的人,不必为充当缓和矛盾的工具,而接受所有,承载过多的期望。

在外人看来你恍如救世主,试想当年王昭君出使西域和亲的背后她隐藏了多少悲哀与孤独,却仍要以光辉的和亲使者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我们千古吟诵,而不知她背负了多少光辉使命的压力。但还是值的肯定:她伟大,她隐忍。一个让人敬佩又怜惜的女子。

我们应该要有自己的声音,不必去伪装成大家想要的样子。

倘若他们的女儿是一个会发出自己声音的人,那么她也许不会走向绝望的道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么就算你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多么的不合群,你也不会觉得孤独。这个社会并不缺少孤独者,不必自怜自艾。有句众所周知的话:你的孤独虽败尤荣。“认清自己的孤独,才能倘开心扉,才不会被孤独本身所困扰。不用逃避,不用掩藏,这样就是你,或许看起来就是那么的不合群。”这是我想对莉迪亚说的,你背后似乎有些我的影子。

对每个人来说生活本身是不同的,没有好坏之分,你觉得快乐那就对了,人生也就是这么回事。我不说庄子的虚无主义,我不能超然物外,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得由你自己选。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八】

昨天看完了同事推荐的《无声告白》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遗憾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在不断的重演,可能会永远存在,更可怕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

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第二代移民美国的华人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之后,移居到美国一个小镇,生了三个孩子,这里小镇只有他们一家混血家庭,其他都是白人。一家人在这个环境中格格不入,父母的成长环境和心里,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父母把自己的所有期望压其中的一个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后走向......

书中大量的细节和心理描写,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芒在背。

"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结婚的时候女孩的母亲给她说的说,像个诅咒一样。

对于他们的小孩来说,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的父亲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最后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读金庸小说天龙八部有感精选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读金庸小说天龙八部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金庸小说天龙八部有感【篇一】

金庸小说,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我敢说,只要上过学的人都会度过他的武侠小说,这就是他的天下。及时没读过,在电视里一定看过,他的小说都已经被翻拍多许多次了,随便哪一个电视台都会播过他的小说电视连续剧。我正是在这种感触下,我觉得我应该拜读一下金庸的小说。

假期读了《天龙八部》,读后感慨颇深。 《天龙八部》的世界。金庸先生说用“天龙八部”为名是为了象征一些现世人物。

《天龙八部》以结构精奇闻名于世,文字也很优美,小说通篇更像是一则寓言。这类小说一般是浪漫色调很浓的,可《天龙八部》却给我以压抑,沉闷。小说最后有陈世穰先生的两封信,信中写道,书中是郎郎世界到处藏着魍魉与鬼域。

在读《天龙八部》时,我仿佛已回到了那个诸国纷争的年代,我的思想,情感完全沉浸其中了,依稀望见了捍勇的契丹铁骑正四处冲杀,日光照在长矛上发出耀眼光辉。我看见无数百姓在辽兵的蹂躏下碾转哀号,我也看见了大宋王朝在冲天的火焰中摇摇欲坠。在那样的时代之中,任何人都是不幸的。宋辽之争,西夏,土蕃对大宋的觊觎,到后来崛起的金,蒙古的侵略,积弱儒仁的大宋朝廷受到极大冲击。于是保家卫国,驱除胡虏成了每个热血男儿的理想和目标。当时的思想与规范不能以今世的目光去衡量,对于凶狠残暴的侵略者,老百姓的敌视是很自然的,更何况契丹人令他们失去家园,亲友,面对侵略自己国家的强盗,有血性的人都不会容忍。

乔峰是丐帮的帮主,英勇豪迈,侠骨柔肠。他的武艺,天龙八部-地图音乐 ,胆略气概令我深深敬佩。可在杏子林中,在马夫人冰冷,尖刻的话声中竟揭露出乔峰是契丹人的秘密。所有的人都把对契丹人的恨意转移到他的身上,乔峰从一个人人敬慕的大英雄变成万人唾骂的民族仇敌。他自己自是不会相信,读者也不会相信。可是人证,物证一个接一个,你说能不能信呢?在他调查自己身世期间,他的养父养母,启蒙恩师又一个个被杀。乔峰终明白自己确是契丹胡虏,他一定很痛苦吧?不但因为自己不是汉人,也为了至亲的人被杀,这笔帐却又算在自己身上。平日里决不可能的事,因他是契丹人变得言之凿凿起来。

这时一个人来到他的身边,那是阿朱,在乔峰最需要关怀的时候来到他的身边。阿朱的爱渐渐抚平了乔峰的创伤,对于乔峰来说,阿朱并不只是情侣,更是他生活下去的希望,勇气,力量。乔峰的英雄肝胆被阿朱的柔情溶化了,可就在他要带阿朱离开中原,去过无忧无虑的生活之时,最新天龙sf,乔峰找到了“大仇人”。这时乔峰就像那些冤枉他的人一样,眼里只有仇恨,仇恨使他失去精密的判断力,仇恨的力量也超过了真挚的爱情。乔峰说别人冤枉他,可他也同样冤枉了段正淳。为什么平时精明刚毅的帮主会受人蒙蔽,段正淳何得何能,竟能杀玄苦大师?能处处钳制乔峰吗?若他有这能耐,又如何会被段延庆逼得走头无路呢?是仇恨使乔峰失去理智,是仇恨令他错杀阿朱。卅年前,中原豪杰错杀他母亲,卅年后,乔峰错杀了一个最心爱的女子。乔峰一定深深后悔,这时爱情又胜过了仇恨,所以他远离中原,前面的路还很长可他这辈子,永远不会再有快乐了。

段誉是大理王子,与乔峰的出身相比之下,可是幸福多了,使段誉痛苦的主要是感情问题。开始他“迷”上木婉清,发见她原是自己的亲妹妹,又知道自己真正所爱的并不是木婉清,也并不如何难过。之后段誉遇见了王语嫣,那才叫“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这才是真正的爱恋,纯洁而美丽,不带一点私欲。可王语嫣早就爱上了她的表哥,你所爱之人爱上了别人,又有什么办法?到最后竟然柳暗花明又一村,王姑娘看透了慕容复的奸险面目,最终觉得还是段誉值得一爱。王语嫣温柔婉孪戏 ,美貌端庄,确是母仪天下的最佳人选。我们不能因她以前所爱非人就否定她,在碰上段誉以前,王语嫣只有表哥一个年龄相仿的异性朋友,何况慕容复风流倜傥,文武全才,王语嫣又是少女情怀,不对慕容复心怀恋慕才有问题。可这样的朦胧情感却是最靠不住的,慕容复为了复大燕,什么事都干得出,挡在他面前的人都要死,更不用说一个区区的王语嫣了。他爱得是他自己,功名富贵,名望权势。一个不会爱别人的人,是不会真正的快乐的。

读金庸小说天龙八部有感【篇二】

小说《天龙八部》写的是造化弄人,倏而地狱,倏而天堂,人在命运面前极其渺小,大部分遭遇都是爱别离、求不得,怎么做怎么错,苦海无边,但只要苦苦求索,结局多半是好的。

我想找小说中的八个人物和天龙八部中的八个神怪一一对应,但附会的成分太多,就不执着了。

萧峰是大英雄,他做不好汉人也做不好契丹人,以死使辽宋罢战,功德无量。段誉是情圣,但爱的都是妹妹,而结局突然转折,又都不是妹妹了,最后和女神终成眷属,还做了皇帝。虚竹本来命苦,一心一意要做和尚,但终究做不成,却学成神功,成了消遥派掌门、灵鹫宫尊主、西夏驸马,福缘深厚。段延庆本是太子,却成了残废,浪迹江湖,但终究自己的儿子做了皇帝。鸠摩智的目的是打击少林寺、天龙寺,进而打击中原武林,而有利于土蕃,履行国师职责,屡不成功,最后武功全失竟大彻大悟。慕容复一心做皇帝,他说人心思定是不对的,当时正逢乱世,只不过他家底太薄,又没能和权力中心扯上关系,每次都有萧峰、段誉、虚竹等坏他好事,所以他虽然非常努力,临机选择也都是对的,但不够幸运,最后疯了,自己在心中做了皇帝。游坦之也是情圣,但自始至终求不得,而且不分是非,结局不好,是可怜的人。丁春秋道德败坏,手段高强,要在中原武林称雄,但被更强手制住,不能再做恶。

这八个人都是求不得,但都执着求索,最后的结局是萧峰、段誉、虚竹、段延庆、鸠摩智五人的结局是好的,慕容复好坏参半,游坦之、丁春秋结局不好,可见渺小的个人在命运面前苦苦挣扎,只要坚持,是好结局的概率大,这是金庸先生给我们的希望。

其余最矛盾甚至可笑的是少林寺,武林中的泰山北斗,高僧没一个行的,方丈犯戒,七十二绝技当成宝贝却早传出去了,藏经阁谁想来都能来竟一直毫不察觉,最后是一个扫地的出来收拾局面。

段正淳的女人都不是合格的母亲,甘宝宝知道女儿钟灵被擒不去救,秦红棉和自己女儿朝夕相对却不认,什么都不教木婉清只教她杀人,王夫人不让自己女儿出家门,阮星竹把孩子送人,康敏杀了自己的孩子,也就刀白凤还行,但她是王妃不用操心养孩子。段正淳的情人对段正淳都是一片痴心,希望段正淳离开大理留在自己身边,而段正淳却是爱美人更爱江山,与情人分手的原因都是为了回大理履行镇南王的职务,慕容复和段延庆误以为可以用女人胁迫段正淳交出帝位,段正淳却眼看着情人一个个在眼前死去而不答允。段正淳理性。

学到一个催泪的方法,人在死时说一个美好的事情,比如想着一个人或者畅想和一个人在一起的美好情景,这是在扼杀美好,是悲剧,容易催泪;或者死的原因是为了一个人很小的一件事,这是为一件小事付出巨大代价,表达震撼的感情,也能催泪。

里边的人物都很二,我的理解是为了情节需要,作者笔下的人物越二,做事越没有逻辑,作者越容易把握情节。也许有讽刺,但作者很多作品都有这种情况,所以做上面的猜想。

读金庸小说天龙八部有感【篇三】

这部小说描述的时间跨度大,人物多,场景复杂,特别是人物与事件之间各种悬念倍出,但读着又觉合情合理,令人不忍释卷。

我看到第一册时被段誉所吸引,我欣赏的是他的至情至性,才貌俱佳,幽默风趣,认为他以后定会是武林高手。

看到第二册时主角换成了乔峰,且疑窦丛生,悬念从出,究竟他是不是契丹人?究竟是谁杀死了他亲生父亲及其养父母和师傅?书中的情节把我彻底地迷住了。特别是看到乔峰亲手误杀他心爱的阿朱那一节,忍不住的落泪,不忍卒读,心都碎了。

待看到第三四册,又生出许多变故,才知道原来杀死乔峰养父母和他师傅的不是别人,正是乔峰的亲生父亲,因为他在坠入悬崖之后并没有死亡。

金庸的书总是这样,让你以为萧远山真真确确的死了,金庸不但没让他死,并且还让他光明正大的复活了,隐匿于天地间若干年,该出现时自然出现,让你猝不及防却又感觉理所当然。

这之间的错综复杂,人性之中的善恶,旅途中的凶险,看似荒谬实则现实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再加上金庸本身强大的文字功底,用上优美的语言,使得小说变得十分吸引人,无怪手风靡世界。

读金庸小说天龙八部有感【篇四】

看金庸的原著完全是一种独特而令人沉醉的享受——

那些跌宕起伏的大喜大悲,那些错综纠缠的大爱大恨;那些人物本身个性鲜明的棱角,那些人物之间微妙复杂的关系;那些精彩绝伦壮阔宏大的打斗场面,那些言笑靥靥恍若仙子的美丽少女;

那样的细致入微精妙绝伦引人入胜,完全不是电视剧的镜头所能够触及和表达的。那里一切的一切,虽然我们明白并不存在,依然完全沉入其中忘乎所以。笔端的汩汩流淌,掺着那些生生死死喜怒哀乐,让人叹惋,让人陶醉。

在金庸的众多小说中,《天龙八部》算不得悲剧,除了萧峰阿紫之坠崖而亡,让人扼腕喟叹,其余也都算得皆大欢喜。然而我合上了这本整整700页都是密密麻麻小字的书,依然是一声叹息。

这或许就是人的天性吧,当美好的事物摆在面前,我们总是认为那都是理所应当,不加感恩;而当这美好的一切被撕裂在眼前,也就是悲剧发生的时候,我们却从心底生出莫大的悲伤,幻想能够改变一些什么。终究有心无力,便只剩悲情和叹息。

是啊,正如托尔斯泰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比如段誉和语嫣,比如虚竹和西夏公主,我们总是在悉数金庸小说美满夫妻的时候才能够想起。而有些人,他们始终在我们的心中,在我们的潜意识里,铭刻于心,无法磨灭。

这里我重点来说说南海鳄神这个人物。穷凶极恶岳老三算得我心里一个极端鲜明的人物,他的命运从开始到结束就和段誉纠缠在一起,从为段誉出场到为段誉谢幕,从渺小到高大,从可笑到可敬,他的悲情色彩萦绕我心。他想认段誉为徒,却在大理皇宫内被段誉戏弄反而拜了师父。

他既不甘心,又不愿意做“乌龟王八蛋”,因此多次受人摆布,每次只要和段誉同时出场便令人啼笑皆非,可爱可敬。看似没大脑的岳老三,却无时无刻不让人感觉到一种正气和守信。直到最后,为了救段誉被恶贯满盈的段延庆一杖戳死,生命至此终结。单纯也好,暴躁也罢,南海鄂神却认定段誉是货真价实的,拼死相救。

他的形象在那一瞬间高大,我想在腥风血雨勾心斗角的武林,这老头也算得是出淤泥而不染吧!鄂神死后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段誉觉到南海鄂神伤口中的热血流在自己脸上、颈中,想起作了他这么多年的师父,从来没给他什么好处,他却数次相救自己,近日更为己丧命,心下甚是伤痛。”是啊,相比起丁春秋那一群只会溜须拍马大唱赞歌,却在星宿老儿有难之时失势之后四散奔逃的宝贝徒弟,岳老三真可谓高大和令人敬佩!

人生渺渺,得徒如此,夫复何求?悲哉,悲哉。

读金庸小说天龙八部有感【篇五】

近日,我看了金庸的武侠小说《天龙八部》,甚是喜欢其中的段誉、虚竹还有乔峰,不过,让我更为自豪的,还是书中三位伟大的女性:阿朱、阿紫、王语嫣。

阿朱,一个善良、孝顺、善解人意的女子,为了保护自己的父亲而甘愿牺牲了自己,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牵挂着自己顽皮的妹妹。这种善解人意的行为与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使我们对阿朱肃然起敬,衷心佩服她的善良。

阿紫虽说是阿朱的妹妹,可品行却差很多。她很阴毒,总把别人害死;她无比自私,只顾自己,从不体会别人的感受;她泼辣,说话蛮不讲理。总之,这两姐妹的性格反差很大。在姐姐阿朱去世之后,她就跟在乔峰的身后。其实就是帮乔峰查身世,还有履行姐姐临终时让姐夫照顾自己的承诺。但泼辣的阿紫最后居然陪着姐夫跳崖了,这令我大为不解,但仔细想想,这也许是她勇敢的一面吧!

王语嫣是一奇女子,她美丽善良,处处为表哥着想;她终日守在闺中看些武侠门派的绝技与破解之法,这使她精通天下武学;她不幸,母亲杀人不眨眼,而他的表哥慕容复则是个卑鄙小人,只懂得利用别人,对王语嫣的真情却全然不屑。这个奇女子最后识破了她表格虚伪的真面目,放下了这一厢情愿。

王语嫣、阿朱、阿紫,这三个女子坚强、勇敢、善良,其的精忠义骨却丝毫不比段誉、虚竹、乔峰差。合上这本书,我知道了自古男儿要自强,女儿也要自强!

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汇总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读后了《俗世奇人》,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那么《俗世奇人》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请您阅读读书笔记吧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篇一)

冯骥才的《俗世奇人》这本奇书,不仅各种人物写得十分生动形象,而且讲述的故事也是非常有趣奇妙的。

比如书中有篇《绝盗》的故事,那两个盗贼偷东西的本领可是离奇又高超,别的小偷大都是在夜晚贼头贼脑偷偷摸摸地偷,他们却是在光天化日大大方方地偷,不仅如此,还冒充成主人的父亲,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失主的家都搬空了。我觉得他们不光是盗贼,还是骗子,太可恶了,他们那“高超”的本领,并不值得称赞。

还有一篇《苏七块》,我也很感兴趣。苏七块是个脾气古怪的医生,任何人要想找他看病必需先交七块大洋,否则苏大夫可是眼皮也不会抬一下的,要不得名“苏七块”呢!一天,苏七块在和人玩牌,一个人着急慌忙地来找他,因为此人受了重伤急需医治。但是因为一时拿不出七块大洋,苏七块对病人根本就不理不睬,连旁边和他玩牌的朋友都看不下去了,医生的职责不就是治病救人么,苏七块这是见死不救啊。其中有个好心人华大夫(注:这也是俗世一奇人),悄悄地给了那病人七块大洋,病人交给了苏七块,只见如有神助,苏七块精神抖擞地几下子就把病人的伤口处理好了,还包了一包药给病人。事后,苏七块拿出七块大洋还给了朋友,朋友很费解,苏七块称,他并不是狠心不善良,而是因为“规矩”是不能随便改的。

是呵,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凡事一旦定了规矩,就要执行,否则,那就不叫做规矩了。我们平时学习、做事、做人,不也应该这样吗?

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篇二)

今年学校发的《寒假特刊》给我们推荐了几本书,有《西游记》、《俗世奇人》、《班长下台》、《王子与贫儿》等等。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俗世奇人》这本书。

《俗世奇人》特别有意思,里面说: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习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既在显耀上层,更在市井民间。于是,冯骥才先生亲自把这些来自民间的故事一一生动地写了下来。

这本书里,有苏七块、张大力、蓝眼、刷子李、背头杨、黄金指、狗不理、泥人张等等,我喜欢的人就是泥人张。故事里,泥人张经常去北关口的饭馆,有一天他一个人在天庆馆里饮酒,这时张五爷进来了,大家都停住了筷子,唯独泥人张只管饮酒吃菜,没把张五爷当人物。张五爷便在边上取笑泥人张,泥人张便用鞋底下的泥巴捏出个张五爷,结账走人。张五爷说这破手艺贱卖也没人要。泥人张便用模子成批生产了泥人“海张五”,并写上“贱卖海张五”,最后张五爷不得不花大价钱把模具和泥人都买回家了。看得我心里直乐呵,脑袋里全是张五爷灰溜溜的样子,不停为泥人张叫好。

《俗世奇人》里讲的都是小人物,读的时候,我就感觉冯骥才先生正陪着我,在我的对面和我聊天,讲讲这个能人,说说那个人物,听起来都是稀松平常的人和事,但这简简单单的故事中却充满浓浓的生活气息和乐趣。这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事,而且都是看家本领,这让我想到,想要在世界上有自己的立足之地,就得有自己的本事,并且与众不同。如果天天混日子的话,连这样的小人物都当不上。

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篇三)

《俗世奇人》里面的一个个人物,一个个故事讲得都是发生在码头上的。

动作干净麻利的苏七块;力大无边的张大力;手巧灵活的泥人张……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后,书中觉得让我最佩服的人是——张大力。一听到这个就觉得他很有力气。他原名叫张金璧,津门一员赴赴武功,身强力蛮,力大无边,所以那里的人都故称他大力。天津人都知道他的名字,他之所以力气大这么多人知道他的名字的原因就是:侯家后有一家石材店,叫聚合成。大门口放一把死沉沉的青石大锁,锁把也是石头做的,锁上刻着一行字:凡举起此锁者,赏银两百。旁观的人不停地嘀咕着,没人举起过,甚至没人能叫它稍稍动一动,您而猜出它有多重吗?

一天,张大力到侯家后,看到这把锁,也看到了上边的字,便俯下身子,使手问一问,轻轻一撼,竟然摇动起来,而且赛摇一竹篮子,人们看到了,都赶紧围上来看。只见张大力手握锁把,腰一挺劲,大石锁被他轻易地举到空中胳膊笔直不弯,脸上遍布笑容老板上来笑嘻嘻的说:“张老师,您没看锁下还有一行字吗?”张大力怔了一下,石锁下写着:唯张大力不算!

张大力扔了石锁,扬长而去!

我最后的感受是: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出生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 ,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篇四)

在书店密密麻麻的书丛中,《俗世奇人》它那有趣的封面和新颖的名字深深吸引了我……

本书的作者是中国著名的现代作家,画家,冯骥才。他用独特的写法,把文中的每一个人都写得栩栩如生,仿佛就站在我们面前。

在天津卫本,这里的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近百年来,举凡中华大灾难,无不首当其中,出现了各种有着神奇功能的人。如书中所说:“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

其中使我最佩服的两个人是刷子李和泥人张。“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待着”,码头上的生活正如冯骥才先生所说,其中许多本领惊人的手艺人,他们的名字是怎么来的呢?天津人一般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的绝活放在一起因此便有了刷子李、泥人张、张大力等。刷子李的绝活是刷墙,有人可能有了疑惑,刷墙算什么绝活?刷子李刷的墙可不一般,总结三点,规矩奇,动作奇,效果奇。照他规矩一天只刷一间屋子,干活前穿一身黑,只要身上有一个百点,白刷不要钱,每刷完一面墙,都要抽一袋烟,喝一碗茶;他刷浆的动作如同演奏乐曲,好像伴着鼓点,和着琴音,那长长的毛刷在墙面“啪”的一响,真是好听;刷得匀匀实实,一道道浆衔接的天衣无缝,白得透亮,白得清爽。

话说“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泥人张原名张明山,他捏泥人,不仅快还精致,捏泥人的手法比变戏法的还灵巧,仔细一看,那么小一块泥巴被捏得如同真人一般,活灵活现,细节捏得让人叫绝。

这些身怀绝技的人,本领是天生就具有的吗?当然不是,每一个都是经过许多磨练和无数次失败而成的。勤学苦练是成功的必要条件,“努力是柴,成功是火,要想旺火,必须加柴。”

2020年东京奥运会上,为中国获得金牌的运动员们,可能训练了四年只为这短短的几天比赛,甚至几分钟比赛,可别小瞧这短暂的比赛时间。常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运动员们为了他们的目标,受过无数次伤,流过无数的汗水,在赛场上即使失误了,他们还忍着疼痛爬起来继续比赛。每一个金牌都不是那么容易得来的,他们在不断追求完美。“很多失败不是因为能力有限,而是因为没有坚持到底!”

所以,时代在进步,少年们没有牢固的知识基础,在以后的社会上是无法生活下去的,我们得认真学习,不然怎么为国争光呢?

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篇五)

有一本书叫《俗世奇人》,这本书让我十分着迷。这本书是冯骥才在天津写地,记录了天津的许多奇人妙事。

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小达子》和《酒婆》这两篇文章了。前一篇是讲小达子专门在公交车上偷乘客的东西,一次他想偷一位先生的东西,但他没偷到,反而自己东西被偷了,小达子受到了教导。后一篇讲酒婆经常在一家酒店喝酒,但她一出门就醒酒了,是因为店长往酒里掺了水。有一次店长没掺水,结果酒婆一出门就被汽车给轧死了。这两篇文章告诉我们不能偷偷摸摸地骗人。

这本书很有意思,也教给我很多道理。有一天,我和一个小妹妹在玩。她有一个娃娃,十分可爱,我很喜欢,也想要一个,就跟妈妈说:“妈妈,你也给我买一个娃娃吧?”妈妈说:“不行,买娃娃有什么用!”我失望地离开了。到了中午,妈妈去午睡了,我心里还想着那个娃娃,转身就看见了妈妈的包放在床上。我就想偷偷拿妈妈包里的钱去买娃娃。我去查看妈妈睡了没有,然后慢慢走回到妈妈的包旁边。突然,我想到小达子和酒婆的故事,我不好意思地停止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不能欺骗别人,这样做是不对的。”

是啊,我们要做个诚实的孩子,不能骗人,不能偷偷摸摸的,这就是《俗世奇人》带给我的读后感。

俗世奇人的阅读心得(篇六)

《俗世奇人》中的人物,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最让我惊讶不已的是一个名叫刘道远的人。

这个故事名叫《刘道元活出殡》,你们一定对这个名字很疑惑吧!下面就由我来为你解说。

作者以独特的角度淋漓尽致的刻画出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用通俗的语言讲述了这个俗世奇人刘道元。本文通过他的心理、神态、语言、动作读出了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同时,又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刘道元是一个文混混儿,买卖家打官司,谁使刘道元的状子谁准赢,买卖家的命运全部掌握在他的手里。

一天,刘道元有一个古灵精怪的想法,他准备活出殡,他想看看人们是怎样对待他的。他的两个徒弟中的金三帮他想出一个办法,让刘道元藏在后院里,吃喝一切,两个徒弟每天来伺候,等到出殡那一天,让刘道元往棺材里一钻。

七天出殡,在这七天中,那些给他打赢官司的大掌柜一个都没有来,倒是一群没名没姓的人都来看热闹了。

出殡的日子终于到了,两个徒弟说哭就哭,好塞死了亲爹,可走到半路,被武混混儿拦住了。喊着要刘道元那只判官笔。刘道元听了,终于明白了人死了是这么回事。他轰的一声站了起来,把临街的人全吓跑了,可刘道元呢?他站在棺材上大笑不绝。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世间的世态炎凉,真心地对待别人,才能换来别人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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