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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天鹅读后感80字(6篇)

发表时间:2022-06-29

野天鹅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野天鹅是作者汉斯·克里斯汀·安徒生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在读了野天鹅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由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野天鹅读后感8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野天鹅读后感80字【篇一】

今天我读了一遍由丹麦作家安徒生写的一篇文章《野天鹅》,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王国的王后生了十二个孩子,一个女孩,剩下的都是男孩。后来,王后去世了,王后去世不久,国王又娶了一个恶毒的人为王后,新王后非常讨厌这十二个孩子,她把小女儿艾丽莎送到乡下,把十一个王子变成了野天鹅,后来艾丽莎终于找到了她的哥哥们,哥哥告诉他只有用荨麻做成11件被盖才能救他们,艾丽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织好了被盖,让她的哥哥们变回了原形的故事。

这篇文章表达了艾丽莎为了救出被变成天鹅的哥哥们而不顾性命的故事,也让我体会到了他们感人的兄妹之情。

野天鹅读后感80字【篇二】

我这天读了安徒生童话中《野天鹅》这个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艾丽莎的美丽公主,她历经千辛万苦把变成野天鹅的十一个哥哥救了出来,让他们重新变回了英俊的王子。自己也得到了众人的夸赞。

艾丽莎不但外表美丽心灵也很美,她为了救哥哥宁肯自己受苦。同时她也很坚强,她不怕荨麻扎手,日夜不停地编披甲;她不怕荨麻难找,甚至到墓地去采集;她不惜丢掉能够当王后的机会和性命,勇敢地把十一件披甲编完,成功地把哥哥救了出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就应向艾丽莎学习,以后做事要像艾丽莎一样勇敢坚强,不怕困难,坚持到底,追求成功。

野天鹅读后感80字【篇三】

阅读这本书,从这个故事我明白,一个理由去做一个好的和勇敢的人,去做我们不就应害怕健心的事情,如果你努力工作并且能够坚持到最后必须会取得成功

和伊莉莎,我有很多不足之处。通常认为自己经常遇到一点挫折就退缩,放下,真的不就应。在未来我务必对伊丽莎,无论是在,或,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务必更多的脑筋坚持到底,一个勇敢的男孩!

安徒生童话故事,情节很感人,流行于丹麦,民间故事,安徒生增加了一个新的主题,即,善与恶的斗争,主要特征是伊丽莎。伊莱扎是一个弱女子,但她对自己的决心和毅力克服更强大比她,和强大的女王和主教,救出她是女王魔法变成天鹅11兄弟。她经历了荨麻刺痛,恶劣的环境和强大的主教她的框架努力编织成11长袖装甲她的兄弟对人类形式。她忍受肉体上的折磨,但心理压力更难:

她的善良和甚至感动的小老鼠,他们帮忙收集荨麻她;画眉栖息在铁栏杆的窗整夜她唱的最好的歌,所以她不会输。,她最终成为赢家。

野天鹅读后感80字【篇四】

今天,学校组织三四年级的同学去红塔礼堂看话剧——《野天鹅》。

歌声中,我们来到了红塔礼堂。进了剧场,我激动极了,真希望演出能快点开始。灯刷的一下熄灭了,只听一首优美的乐曲像流水般的,从音响里涌了出来。接着,几只雪白的天鹅伴着音乐飞了出来,艾丽莎公主也随之出了场……

《野天鹅》这部话剧讲的是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在一个快乐的国度里,生活着一个叫艾丽莎的公主和她的5个哥哥,他们的妈妈早逝,爸爸又找了一个会法术的女人做王后。这个新王后很坏,她把五个王子变成了天鹅,赶出了王宫,还下令大量捕捉天鹅。树精灵把这件事告诉了艾丽莎,还说只要她找到荨麻,把它们踏平,然后编制成衣服,给王子们穿上,他们就能恢复原形。最重要的是,在编制完毕之前,艾丽莎不能说一句话,否则,王子们就会有生命危险。于是,艾丽莎决定救她的哥哥,就按照树精说的,把带刺的荨马踏平,开始了她的工作。可坏王后却说艾丽莎是女巫,要害王子,就在她织最后一件衣服时,王后要把她火刑处死。在最关键的时刻,五只天鹅飞来了,艾丽莎赶忙把织好的衣服往天空中一扔,王子们变回了原形。小公主也能说话了,她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往后被赶出了王国。

看话剧时,当我看到艾丽莎那白嫩的脚踩在硬硬的荨麻上时,真心疼啊!当我看到艾丽莎受欺负时,正想为她打抱不平!我恨死那个王后了!我真恨不得一脚跨上台,帮艾丽莎告诉国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当艾丽莎才在带有硬刺的荨麻上,她为什么不说话呢?当王后要用火烧死她时,她为什么不说话呢?对啊,因为她爱她的哥哥,爱她的亲人,她真是个善良的人!

通过这个话剧,我还懂得了“只要坚持,胜利就离你不远了”和“正义永远胜过邪恶”的道理,我们做事也一定要坚持哦!

野天鹅读后感80字【篇五】

今天,我读了《野天鹅》这篇安徒生写的童话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童话叙述了在一个王国里,住着一个国王、十一个儿子和一个美丽的女儿艾丽莎。不久,国王便取了一个恶毒的女人当王后,她先把王子们都变成天鹅,让他们不能继续做人,再叫癞蛤蟆毒害公主,但是没有成功,就把公主弄得远远的,经过千辛万苦,她遇到了她的哥哥们。她知道哥哥们的遭遇以后,她梦见仙女在梦中教她织11件荨麻去救她的亲兄弟,最后他们都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感受到了《野天鹅》中的艾丽莎——她冒着危险和困难,忍受一切诽谤,以最大的毅力和坚韧的精神,是亲人得救的故事。

如果艾丽莎生活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也许她不会遭遇到王后的毒害;如果艾丽莎生活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她也许就可以跟哥哥们快乐的生活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如果艾丽莎生活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她也许可以快乐地上学,无忧无虑的生活,如果……

其实 ,我们每一个人都比艾丽莎幸运和幸福,从小我们就在父母的关怀下长大,他们的肩膀为我们遮风挡雨,不会让我们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是,艾丽莎遇到了我们可能都不会遇到的事情。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美满的生活和家庭,我们也应该帮助社会上有困难的人,让他们也能过上好生活,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像艾丽莎那样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

读完《野天鹅》这一篇童话故事,他使我向更美好的生活更进一步。

野天鹅读后感80字【篇六】

今天我读了《野天鹅》这篇文章,文章的内容讲的是:

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有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叫艾丽莎的女儿,他们很幸福,然而他们并不是永远这样。他们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国王又娶了一个皇后,一个星期后,小妹妹艾丽莎就被送到一个乡下农民家里去居住。皇后在国王面前总是说王子们的坏话,弄的国王再也不理这些可怜的王子了。国王让皇后把这些可怜的王子们变成了是一个美丽的野天鹅,从宫殿的窗子飞出。后来王子们遇到了妹妹艾丽莎,发现哥哥们变成了白天鹅很伤心,当她知道只有用荨麻编成十一件披甲哥哥们才能恢复原形,并且在这期间她不能张口说话,艾丽莎就不分昼夜的编。后来艾丽莎遇到了一位英俊的国王,国王很喜欢艾丽莎于是就把她带回了自己的王国,但大臣们都说艾丽莎是一个妖怪,因为她每天都在不停的编披甲,而且从不说话,所以大臣们要求烧死艾丽莎,国王虽让不愿意但执拗不过大臣们,于是下令烧死艾丽莎,就在执行火刑的时候,艾丽莎终于把最后一件编完了,她把十一件披甲抛向空中,十一只天鹅马上变成了十一位英俊的王子,国王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后,很惭愧。

后来国王和艾丽莎过着幸福的生活,王子们回到了自己的王过后揭穿了皇后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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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推荐(6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沈石溪在狼国女王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该如何才能将一篇狼国女王读后感写好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篇一)

这几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狼国女王》,其中最扣人心弦的部分莫过于《虎狼大战》——胆识过人、智勇双全的雌性狼王紫葡萄带领着帕雅丁狼群,联合曾经敌对的宛莫沙狼群,与体格魁梧、性情暴烈的断牙血瘤虎展开终极决战……

紫葡萄凭借着自己非凡的勇气,彻底改变了帕雅丁狼群的命运。她的勇气是,为了帕雅丁狼群的安定,打败了断牙血瘤虎;她的勇气是,为了帕雅丁狼群的兴盛,与曾经敌对的宛莫沙狼群合并;她的勇气是,为了两个狼群的顺利合并宁愿让出王位……

正是因为这份勇气,还有善良、智慧、宽容和责任,紫葡萄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也是因为这个传奇,我才有了如今地改变。

那一天,我早早起床,兴致勃勃地给家人做酸奶松饼。我一边准备食材一边想,万一做出来的松饼不好吃会不会被妹妹嘲笑?上一次她做出来的松饼可是妈妈眼中最美味的佳肴呢!我还是不要做了吧!但是我已经和大家说好早餐我来做了呀。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想起了紫葡萄,她一个雌性狼王都有勇气克服一切困难带领狼群不断壮大,我不过是做个小小的松饼,又有什么难的呢?就算被嘲笑又能怎样?紫葡萄被推选为狼王时不是也曾被大家嘲笑吗?想到这里,瞬间打消了心中的顾虑。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酸奶松饼深受家人的喜爱。我在收到称赞的同时也收获了勇气。

是紫葡萄让我看到了勇气的力量。当我胆怯时,勇气是我信心倍增的宝典;当我迷茫时,勇气是我获取方向的指南;当我退缩时,勇气是我一往无前的动力。没有勇气,就失去了获得成功的机会;有了勇气,再加上不断地努力,才有可能体会到成功的快乐。

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篇二)

《狼国女王》是大作家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它让我看到狼群残酷的生存法则,也让我看到母性的仁慈与善良。

在狼群中,雌性称王,灾难皆来。可老狼朵朵菊却力排众议,帮助紫葡萄成为第一任女狼王,她带领帕雅丁狼群捕野猪、护领地、斗恶虎,狼群走向了繁荣富强。

大公狼歪歪脖年富力壮,正值壮龄。他之所以叫歪歪脖,因为它的颈部肌肉特别发达,每当遇到战斗时它的脖子会扭曲成X型,显得特别霸道,所以才起了个这样的名字。他对狼王忠心耿耿,为了保护狼王的权威,他使出苦肉计,甘愿自己受伤,也要树立紫葡萄的威严。他,真是忠于狼群、狼王呀!

斜斜眼是一只流里流气的大公狼,他善于动脑,一想问题,眼睛就翻上去,活脱脱的一只白眼狼,所以大家都叫它“斜斜眼”。他令我厌恶,因为他不仅经常挑战狼王权威,而且与小狼抢食,真是不伦不类。

这么多狼中,我最喜欢紫葡萄,因为她宽容大度,能理解别人。在狼群围住母狼和小狼时,能网开一面,给对手留一条生路;他有同情心,黑三掉进泥潭,她舍命相救;她有勇气,当断雅虎要占领她们的领地时,她没有率领狼群退却,而是奋起反击。她的精神让我感动不已。

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篇三)

《狼国女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篇全新力作,寒假我有幸拜读了这篇大作。

小说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主角是一只名叫“紫葡萄”的年轻雌狼。在一场“虎口夺食”的生死战中,狼王盔盔不幸遇难,紫葡萄临危受命,出任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紫葡萄上任后,历经了一次次坎坷与磨难:围攻野牦牛,决策失误导致公狼小嚏惨死牛蹄下;带领狼群深入危险的北斗沼泽捕捉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开路却身陷险境,紫葡萄挺身而出,舍命相救;女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在大公狼歪歪脖的帮助下,紫葡萄聪慧机智,重塑权威;围攻宿敌宛漠沙狼群,关键时刻,紫葡萄却宽厚仁慈,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为了守护狼群领地,紫葡萄英勇无畏,带领着帕雅丁狼群和宛莫沙狼群联合作战,与断牙血瘤虎展开了殊死决战并最终获得了胜利,紫葡萄也再次勇敢地挑起了狼王这副重担,迎接命运新的挑战!

我钦佩紫葡萄,她凭借出众的胆识与魄力、仁慈与宽容、聪慧与坚忍,彻底改变了帕雅丁狼群的命运,唱响了一首丛林母爱绝唱,创造了一个狼国女王传奇!她的身上散发着无穷的魅力,她有胆识,有魄力,有担当。我从她的身上还看到了一种强大的母性力量,仁爱慈祥,这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伟大力量!我也要像紫葡萄那样,做一个敢想、敢干、勇于担当的人。

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篇四)

狼国女王?你们没听过吧,一般都是雄的当王,可这次就不一样了,是母的当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紫葡萄,也是沈石溪笔下的第一位女狼王。原来,它是狼王盗盗的妻子,可是盗盗再一次虎口夺食中不幸被咬死了,在老狼朵朵菊的帮助下,紫葡萄就糊里糊涂的当上了狼王,在我看过的每一本书里,还没看见过有母的当王,动物世界可真是神奇,不免有点让人吃惊。继续看吧!可是斜斜眼却总是想抢它的位置,而歪歪脖帮助紫葡萄保住王位。最后,狼群为了复仇,跟那只老虎决斗,结果,只有几只狼活了下来,也包括紫葡萄,可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另一个狼群也来了,两个狼群合二为一,紫葡萄又当上了狼王。

紫葡萄它很勇敢,不光这样,还有一颗仁慈的心,当大公狼歪歪脖想要重新归队的时候,别的狼都不同意,是她,紫葡萄同意了。在大公狼黑三陷入沼泽里的时候,是她,紫葡萄,舍命将他救了出来。为了狼群的生存,不被人类伤害,她忍下心将自己的亲生骨肉交给了人类。在狼群的驱使下,还把自己唯一生存下来的孩子给赶出了狼群,这么伟大的狼王让我不禁有点佩服她的精神品质,勇敢胆大,舍生忘死,就算是雄狼王也很难找到的一个呀!所以,她是一位很好的狼王,精神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另外,我还是同样的一句话,动物们现在很少了,请不要在到处捕杀它们了,现在的狼都快灭绝了。

建议大家有空的时候看看这本书,不光是这本,在沈石溪的书里都会让你明白许多知识哦!

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篇五)

《狼国女王》这本书,讲述了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为了自己的孩子,冒险去虎口夺食,不幸被孟加拉虎咬死,命丧九泉,之后,它的妻子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新一代狼王。但是,一路走来,并不一帆风顺,面对挑衅、质疑以及接二连三的闹饥荒,紫葡萄女王从一开始的被怀疑到后来的众狼举荐,期间经历了各种酸涩苦辣。

读这本书,好似在看一部精彩的《自然传奇》,但又比《自然传奇》更让人震撼和身临其境。主人公紫葡萄,智慧、勇敢、仁慈、大爱、顾大局;朵朵菊,经验丰富,舍生忘死;歪歪脖,豪气、帅气、知恩图报;斜斜眼,智力超群、诡计多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感人的故事,一一呈现在眼前。

读完《狼国女王》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热播的一部电视剧《小别离》,我被里面隐忍、细腻的父爱和母爱深深地打动。在我的家庭里,我的爸爸就像狼王紫葡萄,为了这个家不断努力奋斗着,下学期,他还将以一名访问学者的身份“进军”美国一所大学。而我的妈妈,跟《小别离》里方朵朵的妈妈很像,我学习的好坏就是她的晴雨表。

我要向狼王紫葡萄学习,变压力为动力,长大了我还想去美国哈佛上大学呢。梦想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狼国女王读后感600字(篇六)

大家的印象里应该都是有凶恶,又残忍的吧,当然我也不例外,但是看了沈石写的《狼国女王》后我并对狼的这种印象完全消失了,沈石溪笔下的狼让我看了满是感慨。

这是一个非常感人的狼群故事。每只狼都是梦寐着当这只“领头狼”,在一个本和谐的狼群里,因原本的狼王在捕捉食物时不幸身亡,他的妻子紫葡萄和他的孩子们却被流落至此。寒冷的冬天,让整个狼群都枯散,而一只小梅花鹿却改变了整个狼群和紫葡萄的命运。紫葡萄为了孩子们不被饿死,她不惜生命捉了一只梅花鹿,这让整个狼群都出乎意料。从此,她在祖母的帮助下当上了狼王。一头母狼,又没有丈夫,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东西,当然是要被那些梦寐着当狼王的公狼所欺负的,总是会有狼不服气。但是,紫葡萄为了自己的狼群,不惜牺牲性命让他们活下来,她有极强的责任心。

但是作为狼王的她也是那些小狼的母亲,她对自己的孩子表面上那么冷淡,对孩子犯下的所有罪,都要公平对待,不能保有私心,其实作为母亲的她比谁都难过,但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但是这样的一头母狼她总能够感动到那些曾对她不敬的狼。歪歪脖为了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心甘情愿帮紫葡萄在众狼面前上演苦肉计,他最后咬的皮开肉绽。

紫葡萄凭着胆识、仁慈、宽容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王女国传奇!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通用(6篇)


《哈佛家训》劝诫我们:当我哭泣我没有鞋子穿的时候,我发现有人却没有脚。所以我们每读一本书,就是在其中学习知识与教训。不知道你在读完《哈佛家训》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篇一】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笑猫日记》、有《查理九世》、有《父与子》,还有《哈佛家训》,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哈佛家训》这本书了。

《哈佛家训》这本书是美国的著名作家贝纳德编写的,里面近有二百多个小故事,读完我才知道哈佛是一种象征——顶尖学府的象征,充满智慧的象征,勇于创新的象征,最具活力的象征。我把《哈佛家训》当成了我的枕边书和手边书,无论什么时候拿起它来看,你都会发现触动自己灵魂的语句,无论你从哪一页读起,都会被它吸引,都会有所感悟,无论你看完几遍,都想再去翻一翻。

其中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无腿走世界》,同时也留给我最深的印象,它讲了一个澳大利亚残疾人名叫约翰·库缇斯,他出生的时候只有可乐罐那么大,腿还是畸形的,医生断言说他活不过24小时,但是三十年后,约翰·库缇斯不但还依然健康的活着,而且还到世界各地发表演讲。他的父亲为了不让他受欺负,把他和一条凶恶的狗关在了一起,后来父亲听到了狗的嘶鸣声,惊喜的看到小约翰骑到狗的背上,他制服了这条凶恶的狗,父亲告诉他:“如果你觉得恐惧,就应该学会面对它!”父亲给他上了人生的第一课。到了约翰上学的时候经常受到同学们嘲笑和侮辱,他失去了活着的信心,他的母亲搂着他劝慰他说:“世界上比你更惨的人多得是,他们还都坚强的活着。”母亲说的话使小约翰有了活着的信心。到了小约翰长大的时候,他决心自食其力,经过成百上千的应聘失败后,终于在一家杂货铺找到了工作,他每天凌晨4点半起床要赶火车到镇上,然后还要爬上他的滑板,从车站要赶到几千米厂子工作,尽管生活那么艰辛,他依然很快乐。

长大后的约翰成了一名健将,由于他从小练习室内板球,举重和轮椅橄榄球,长期的锻炼使他手臂有着惊人的力量。曾在1994年他获得澳大利亚残疾人网球赛的冠军,20xx年又拿到体育机构的奖学金。他用他的成绩回击了所有的嘲笑的侮辱。令他想不到的是他的人生经历竟然引起那么大的轰动!一次一个简短的演讲,一个女人跑到台上哭着说是约翰救了她的命,她正准备自杀,听了他的演讲,她觉得无法和约翰的生活相比,太微不足道,要好好活下去。这却给约翰意识到讲出自己不幸,讲出自己的挣扎和拼搏,竟然是一件很重要很有意义的事情。

这个故事激励和影响了我,你是不是正在因为身材矮小经常被人欺负?是不是因为学习成绩差而被人耻笑?你是不是遇到困难就害怕?跟约翰比,你不是好很多呢?我们要相信自己是最棒的,勇敢的面对生活,昂头挺胸才能展示出自己最美的一面,让我们在人生道路上不断超越自我,成就辉煌的人生。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篇二】

今天,我读了《哈佛家训》这本书。这本书里内容丰富,有讲述品性、梦想、真爱等内容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受深切的就是《今天只有一名顾客》这篇文章。

故事是这样的:商场经理问服务员今天招待了多少顾客,服务员说只有一名。老板大吃一惊,问他卖了多少钱,服务员说卖了58334美元。经理问他是怎么卖的,他说他先卖给那个男人一只钓鱼钩,然后卖给那个男人一根钓竿和一只卷轴,接着又卖给他一条船和一辆汽车。老板惊奇地说:“你卖那么多是给一个买钓钩的人?”服务员说“不,他只是为他的夫人买一瓶阿斯匹林。我跟他说:‘你的夫人最好去钓鱼。’事情就是这样的。”

这篇故事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动脑筋,就像这个服务员一样。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篇三】

《哈佛家训》这本书它让我感受到一种教育,那就是爱的教育,有这么一首诗是这样写的,感激生育你的人,因为她给了你生命;感激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会了你该如何独立;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练了你的心志,感激击倒你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双腿;凡事感激,学会感激;感激一切使你成长的人!

这首诗使我百思不解,当我读了后面的小文章,都知道了这些的意思,伤害你的人不一定要真的要伤害你,保护你的人一定是要将你保护的。我不爱说话,去上学都没有人跟我说话,但是有一个人——我的死党。她经常跟我打打闹闹,虽然我一年中只能见她几面,是她教会我自信,是她和我一起放声歌唱,我读完这首诗之后。我觉得要好好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我在这本书里还学会了五种东西,诚实、珍惜、自信、真诚、勇气,我想起了一段话,珍惜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吧,学习他们的优点,让自己多一份自信,多一份成功的机会,多一份享受生活的能力,这本书使我深受启发。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篇四】

最近我在看一本书,书名叫《哈弗家训》。这本书里有许多的人生道理,对于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大的帮助。

这本书我读到了《梦想》这一章。

这里边的好故事有:《我在看埃及地图》《我是州长》《穷人的野心》《一块石头的梦想》《给非洲孩子挖井》《寻找戴维》《让我飞给你看》。

我给大家讲讲《让我飞给你看》这篇故事吧!

这个故事的大意是:山坡上,父亲正带2哥孩子放羊。2哥儿子都看到了天空中的老鹰,他们很羡慕老鹰能在天空中飞翔,自己也想飞。后来,两哥孩子怀着飞翔的梦长大了,最后他们终于完成了飞向天空的梦像——他们就是莱特兄弟。

这个故事讲述的道理就是:梦想就像一颗种子,只要在从小的时候把它种入土里,细心的呵护它,用辛勤的汗水去浇灌它,就能致癌阳光中发芽,最后开出灿烂的花朵。所以,在少年的时候别忘了播种你自己的梦想。

我的感悟是: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翱翔一直是我梦人类追求的梦想,虽然我们没有翅膀,但有梦想就会拥有飞翔的力量。

美有伟大的愿望和梦想,就不会有伟大的天才,赶快播种你的梦想吧。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篇五】

寒假里,老师推荐我们读美国威廉、贝纳德写的《哈佛家训》这本书。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寓意深刻,这种教育故事对我们的心灵有很好的感化作用。

例《被拆两次的亭子》这个故事,墨西哥总统福克斯的父亲是一个小农场的场主。有一天,父亲觉得园中的那座亭子已经太旧了,就安排工人准备将它拆掉。福克斯对怎样拆除亭子很感兴趣,父亲答应等他从寄宿学校放假回来再把这座亭子拆除。可是他走后,父亲让工人们很快把亭子拆掉了。等福克斯放假回来,发现亭子已经不见了,整天闷闷不乐。父亲惊异地看着儿子,知道自己做错了,为了兑现诺言,父亲重新找来工人,让他们按照旧亭子的样子再原来的地方造一座亭子,亭子造好后,父亲找来福克斯,当着他的面把亭子又拆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将一座亭子拆掉两次,绝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一个孩子的愿望,在院子里重新拆掉一座亭子,就在孩子心里重新建起了一座亭子,这座亭子就是一个信念?——诚信的信念。诚信应该筑入每个人的心里,因为它是我们做人的根本。

《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这个故事,讲的是乡村邮递员希瓦勒被一块石头绊倒以后,就萌生出一个念头,如果用这些美丽的石头建造一座城堡,那是多么美妙啊!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希瓦勒在发后的二十年里,他没过上一天安闲的日子,白天他是一个邮差

和运输石头的苦力,晚上他又是一个建筑师,他按照自己天马行空的想像来构筑自己的城堡。终于有一天,希瓦勒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凭着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建成了他的梦想城堡。现在这座城堡已成为法国著名的风景旅游点,它的名字叫“邮递员希瓦勒之理想宫”。当一块石头有了梦想,它垂涎三尺不再是石头,也不再静卧在泥土之中,因为,有梦想就会有奇迹。

这本书以品性、梦想、真爱、成功、思维、心理、智慧、创意、勇气和觉悟十个章节辑录了一百多个生活中的小故事。每个故事讲述了一个个名人成功的艰辛与困难,具有丰富的教育意义,给我们思维以启迪,引导我们对人生进行多角度的思考。同时这些故事为我们带来生命的祝福,带来阳光和水,带来像彩虹一样灿烂的未来。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50字【篇六】

《哈佛家训1》是以许多小故事组成的。它,是一串余音袅娜的歌谣,一片轻飘飘的红云,一支飘扬的风筝,一缕轻柔曼妙的月光。一个个故事像一颗颗金光四射的星星,闪烁着人性的光辉,生活的灿烂与道理的启迪,闪啊闪……

人生步履匆匆,在这岁月的煎熬,挫折的磨炼下,我们应该拥有高尚的思想、优良的品性与健康的习惯。做到这些,才可称为“人”。我惭愧、我感恩、我坚信于这些道理,而使我明白的是一些引人入胜、魂牵梦萦的故事。《允许失败》让我明白失败是暂时的,只要从头开始加倍努力;《不能只看表面现象》以旅游天使的经历让我懂得了需深入事物;《人生的奥秘》让我知道“思考、坚信、梦想、勇敢”是生命的钥匙;《安娜的祈祷》使我恍然大悟,感恩一切;《时钟》又令我不得不警惕,时间是梦魇,是你人生之书的页码,是你的昨天,你的今天,你的明天!要把握住、珍惜着……故事娃娃们汇成一股希望的溪流,一首生命的乐章,一丛芬芳扑鼻的花丛,不知不觉蹦进你的心田,滋滋生长起来。

“哇”的一声,恶鸟飞走了,我明了。

当兄弟姐妹争吵时,我们马上想起“宽容”和“感恩”,就能化解一场纠纷;当父母与老师苦口婆心教导我们时,我们不能火冒三丈,可怜天下父母心!孝在于质实!此时我们还要马上想起《有线的风筝》,劝告与辱骂都是帮我们进步;当我们巧遇需要帮助的人,能无私地伸出援助之手,或是给一个微笑,竖一个大拇指,轻声细语关心一下,不就拥有了一颗无私奉献的心了吗?其实,要有《哈佛家训1》所说的高尚思想、优良品行、健康习惯,只要有一颗真诚的心,死心塌地、一丝不苟、活学活用。

轻轻合上智慧之结晶的《哈佛家训1》,微风赶来为我们梳头,我第一次真正地呼吸,第一次振奋精神,第一次感受美好!看到天空飘着似物非物的东西,我会想到丑陋的外表往往有至臻至美的心灵,往往以婀娜多姿的舞蹈结束毕生,往往让豪迈的歌声唱醒生命。绿叶有它的鲜活,花朵有它的灿烂,清水有它的平静。如果我拘束我自己,我将受益匪浅。

能有良好的品行是伟大的。《哈佛家训1》给我人性的光辉、生活的灿烂与道理的启迪,使我坚信,坚守高尚的思想、优良的品性与健康的习惯,就是为成功插上翅膀,为理想搭上彩虹桥!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300字推荐(6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阅读了列那狐的故事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您抓住了列那狐的故事的哪些精髓呢?为此,读书笔记吧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3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300字(篇一)

这个寒假,我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这本书故事趣味盎然,引人入胜,我可以说是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马特.艾.季诺夫人。

书中的主人公列那聪明而狡猾。它曾多次捉弄他的舅舅叶森格仑;小鸡科珀;雄猫梯培和公鸡向特格雷等许多小动物,可以说既善良又邪恶。

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列那吃掉鹭鸶秉纱”这一章节。这个故事讲了列那的病好了,得到了医生的准许,可以出去走走了。这是列那病好之后第一次出门,它打不起精神,浑身没力气,它沿着河岸走,突然发现不远处鹭鸶秉纱在觅食,顿时,列那精神大振,心里非常激动。它心想:这是一只非常机警的鹭鸶,我要耐心地去会会它。它想到了一个法子,它在水里采了一些芦苇,上面放了一些青苔,然后让它们顺流而下,当这堆东西流到鹭鸶身边时,鹭鸶机警地碰了碰,发现只是一堆青苔和芦苇,便漫不经心地推开了,继续寻找食物。过了一会儿,第二堆又漂了过来,它觉得很安全,一眼都没看,当然,鹭鸶这一次错了,因为列那在上面躺着,它用青苔遮住了自己的身体。当列那经过鹭鸶身边时,列那猛地一跳,鹭鸶的脖子被咬断了,列那吃了鹭鸶秉纱。

从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事要严谨要有耐心。

《列那狐的故事》整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不要向列那狡诈,欺骗朋友。但是也有我们要学习的:做事要严谨,要多动脑筋。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300字(篇二)

今天,我读完了这本《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法国作家季浩夫人写的法国的冀罗夫人,她把动物描写得很细腻、传神、生动:狐狸的活灵活现,狼的愚蠢,猫的聪敏,鸡的无辜,等等!

下面,让我带你感受下书中的故事吧!故事的主人公列那狐是亚当用神棒敲在水上的时候出现的,列那狐表面是一只和蔼可亲、文雅的狐狸,实际上却是一只奸诈狡猾、诡计多端、聪明、为了得到食物不择手段,使动物感到恐惧的一只狐狸。他非常聪明,说他聪明吧,他也会失手;说他不聪明吧,他又怎么能骗得了大灰狼夷桑干,大公鸡叫天晓和狗熊勃郎呢?列那狐可真让人摸不透呀!不过最终也是不愧于狡猾的狐狸这一称号。这本书主要讲了列那和他的朋友们是在什么时候遇到什么困难,它们是怎么克服困难的------当然,当他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时候也会用一些花言巧语来迷惑别人,显示出了他的聪明和机智。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像列那狐那样的人还真不少,利用别人的善良和信任、利用别人的弱点占取便宜。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任何人都不能放松警惕的心里。但是做人还是需要善良、正直,不要贪婪。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大千世界无其不有,很多事只要自己肯做,就一定做得好。做任何事都要充满自信。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300字(篇三)

今天我看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列那狐的狐狸一生的故事。

诡计多端的列那狐无论身处何种险境都能巧妙地化险为夷。躺在路边装死骗过鱼贩子,从容地饱餐美味的鳗鱼;他让老狼叶森格论把尾巴伸进水洞里钓鱼,结果成了秃尾巴狼;他一次次讨好狮王又一次次捉弄狮王,使自己胜过了所有的敌对者,成了最受宠的大臣。

如果生活中遇到列那狐这样的人,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觉得我们应该远离他,对他保持一定的警觉,不要被坏人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我们应该在生活中做个诚实的好孩子,不欺骗朋友,和同学友好相处。

当然列那狐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他聪明机智,遇到事情喜欢动脑筋想办法解决,我们要学习他这种面对困难顽强不屈的精神和他遇到问题沉着冷静、善于思考的智慧。回想平常我遇到困难时总是急躁不安、满腹牢骚,态度跟列那比起来真是差得太远了,我以后真的要向列那狐学习啊!

《列那狐的故事》,可真是一本不能不看的好书!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300字(篇四)

《列那狐的故事》看到书名就可以联想到这本书是以一只名叫列那狐狐狸为主线的长篇故事书,文中利用幽默诙谐的语言讲述一个个精彩的小故事。

初读这本书,我非常讨厌列那狐。因为他非常狡猾,贪婪,狂妄自大。他在书中是动物世界里尊贵的男爵,他肆意欺压弱小的动物,甚至为了填饱肚子虐杀小动物。用坑蒙拐骗偷,无所不用。慢慢深读,我又开始喜欢它,因为他非常聪明,他一次次利用自己的机智捉弄比自己强大的狼,狗熊等比自己强大的动物,让它们吃劲苦头。

我要学习列那狐的聪明机智,遇到困难不退缩,冷静想解决办法。我要学习列那狐的勇敢,面对危险,不慌张害怕,化险为夷。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300字(篇五)

在很久很久以前,夏娃用神鞭敲出了狐狸列那,就这样狐狸家族开始在大地上漫游。而列那就是狐狸的祖先。《列那狐的故事》以狐狸列那和代表贵族的狼叶格雷仑的斗争为线索,揭露了重重的社会矛盾,辛辣地嘲讽了专制的国王、贪婪的贵族、愚蠢的教士等等。作者把中世纪封建社会描绘成一个野兽世界和吸血强盗的王国。

列那有时阴险,有时也很聪明。那一次,列那为了生存,装死到别人的鱼箩里偷了好多鱼,这也是为了生存啊!列那是食肉动物,他不能不吃肉。

列那的聪明也是一定的。那次,它被猎人捉捕,为了逃生,他走进猎人的家里,看见有九张狐皮,就灵机一动,也顺着那些狐皮挂的样子挂在那里。列那那么聪明,但也被雄猫培根欺骗了根香肠呢!那次,雄猫是故意让列那叼走那原是别人午餐的香肠,然后用了一个了狡滑的办法乘列那不注意事叼走了那根香肠,太可恶了。而列那也用同样的办法抱负了它。大灰狼叶格雷仑也用同样的办法使列那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后来,它们把列那抱负它们的事全告诉了狮王,却没有把自己的恶行告诉狮王。读到这儿,我不免想为列那打抱不平。最后,列那也用聪明的办法解决了自己的罪行,重获自由。

列那狐可真是既聪明,又狡猾。我们可以学习列那的聪明,不能学习它的狡猾哦!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300字(篇六)

最近,我读完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书中的列那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中记叙的是列那狐与叶森格伦的故事,说的是列那一次又一次地把叶森格伦给骗了。有一次,列那狐到修道院里去偷鸡,发现一条河流挡住了它的去路。它开始观察修道院的周围,发现有一个地方河流很窄,就从那儿偷走了两只母鸡,刚要回家,又口渴了,就到井边去喝水。到井边,它看见它的老婆海梅林太太在井里,就拿了一个水桶,坐到里面,降到井底,一看,哪有它的老婆,只有它自己。这时,叶森格伦朝着这边走了过来,看见它的老婆海逊德和列那在井底。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时,列那说话了:“舅舅,快下来救你的老婆吧!”叶森格伦听了,也坐着水桶降到井底。因为狼比狐狸重,所以叶森格伦往井底沉,列那向上升。它说:“我先走一步啦!”于是,叼着母鸡,哼着小调走了。

虽然列那很聪明,但是它也有失败的时候,就像我们的比赛,赢了不要骄傲,输了不能惭愧。读起《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就能想到我们:遇到困难时,不需要紧张。害怕,而需要冷静地去解决问题。

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让我感到作者的想象力丰富。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自己也能成为一个作家,创作出一本本有趣的童话书,让下一代的小朋友也能读到我的这本书。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汇总(6篇)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好的《荆轲刺秦王》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荆轲刺秦王》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篇一)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侠客荆轲在刺行秦王的路途上吟出来的一首悲壮的诗。

公元前230年,秦国破灭了韩国,大军向燕国前进。为了挽救燕国,燕太子丹,就让田光仿求一名侠客去刺杀秦王。田光说他有个朋友叫荆轲,智勇双全,能够胜任。燕太子丹大喜,就派荆轲去刺杀秦王。为了此计谋,燕国大将樊於期贡献出了自我的人头,给荆轲去刺行秦王。荆轲一行人来到江边,当荆轲高声唱到这句词时,所有荆轲的朋友都失声痛哭起来。来到咸阳,秦王高兴的接待了他,趁着秦王在看燕国的地图卷首时,荆轲就趁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剧毒匕首来刺杀秦王。秦王虽然早就有了提防,但还是吓了一大跳,半天都回不了神。直到有人提醒秦王身后有剑,秦王才拔刀杀死了荆轲。就这样荆轲死于秦王的宝剑下。

有人说,他是一个超级大傻冒,这平定天下六分的秦王有着百万的兵马和数以万计的土地,身边还有那么多的近卫军保护这一国之君。他荆轲怎样没有想到这么几点,秦王是他杀得了的吗?幸好他没等他的那些朋友,没让伤亡更惨重。何不机灵一些,投降秦王,好确保自我的安身?

也有人说,荆轲是一个具有大侠胆识,又浑身充满正义感的英雄,既然明白刺秦王必死无疑,但为了国家的利益,他毅然走险,走上了刺杀秦王的不归之路。是一个以国为重的英雄豪杰。

我认为荆轲是一个豪侠,是一个傲视人生,战胜胆怯的一名英勇战士,他的勇气虽然改变不了历史的现实,但这股英勇无畏的精神激励着后人,也是这种精神让许多弱势群体战胜了胆怯,恢复了应对生活的勇气。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我们都需要勇气,来应对流言蜚语”。是的,人人都需要勇气。我们需要它来应对一切成功与失败,我们需要它来应对一切是与非,我们需要它来应对一切一切的事物。

同学们,当你应对一个选取时,你有勇气去选取?去应对吗?当你上讲台在老师同学面前读一篇演讲稿。你有勇气吗?当自愿竞选班干部时你有勇气吗?把你的勇气拿出来吧!每一件事,当你决定要做时,那已是成功了一半,因为你有勇气去做它,你很有胆量。古往今来,有多少件事是因为有勇气才去做的?可能寥寥无几。小鸟飞过大海,它必须能飞过去吗?那务必要尝试。在尝试之前是需要勇气和胆量的。

比起荆轲,再来看看我,应对难题,胆怯了;应对体育的600米跑,胆怯了;应对一张张的英语试卷,胆怯了;在一点点的小事情上,胆怯了;甚至有时上课时连举手都会胆胆怯怯。真不就应呀,我就应在应对挑战时我们都应相信自我是个强者,充满勇气去迎接挑战。

如果这段时间的你,还常感无明的失落,不知怎样才能找回信心,那请记住国父中山爷爷的名言:就算屡战屡败,我们也要屡败屡战,绝不放下。想想中山爷爷吧,人家的失败难道不是远远大于你吗?别人都能如此坦然,百折不挠,难道你就能如此软弱,拿不出一点点的勇气来在失落与兴奋中找到平衡,找回自我吗?

朋友们,勇气不能战胜一切,却足以让我们傲视人生。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篇二)

几天前,妈妈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上下五千年》。这本书主要是写中华五千年发生的重要事件,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第一个皇帝,秦始皇;了解了项羽“破釜沉舟”的决心,看到了李广“妙计脱身”的机智……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它是整本书里字数最少的一个故事,但它给我留的印象是最深的。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燕国的太子丹在秦国作人质,他十分恨秦王,一心要报仇,荆轲被太子丹的决心所打动,和秦舞阳一起去刺杀秦王嬴政。临行时,荆轲高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表达了他对太子丹的忠诚和自己的决心。看到这我不禁被荆轲的勇气所打动,并为他捏了一把汗。

到了秦国的王宫,还没上殿,秦舞阳就吓得脸色大变,浑身发抖,秦王起了疑心,让荆轲一人上前。荆轲沉着地走到秦王旁边,将地图打开,露出了匕首,刺杀秦王,但是没有成功,反儿被乱剑砍死!

我觉得荆轲是一个重情义的人,他能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他又是一个勇敢的人,面对强大的秦始皇不害怕不屈服,他的精神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篇三)

春节联欢晚会上,我看了黄宏爷爷表演的小品《荆轲刺秦》,感到很搞笑。他们表演的十分滑稽,能从一个时代穿越到另一个时代。可时代背景究竟如何呢?

看了原著司马光《资治通鉴》故事中的“荆轲刺秦”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历史根本就不像小品所演的那样:在公元228年秦国和燕国的战争中,燕王见秦国马上就要攻到城门口,本国又势单力薄,十分着急,一位名叫荆轲的勇士受别人推荐,为了国家的利益,带着燕国的最富庶的地方督亢的地图和樊於期老将军的首级来到秦国,这些都是秦王喜欢的东西。见此东西,秦王大喜并设宴招待荆轲,在接待宴上,荆轲在献图时抓起匕首捅向秦王,刀尖还没捅到秦王胸口,年轻力壮的秦王已经侧身后退,并在众人帮助下脱离危险,而荆轲终因寡不敌众断了右腿又身中八剑。临死前还从容不迫,怒目反击。后人对荆轲的失误怀着深深的同情。东晋诗人陶渊明写道:“惜哉剑术流,奇迹遂不成”。唐代诗人李远却说:“秦灭燕丹怨正深,古老豪客尽沾襟。荆卿不了真闲事,辜负田光一片心。”

荆轲没能刺死秦王,促成了燕国的迅速灭亡。秦始皇最后统一了六国,这才是历史的本来面目。如果不读书,我还真是一脑子迷蒙,今天终于弄明白了。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篇四)

说到荆轲应当是家喻户晓了,最有名的一件事就是荆珂刺秦王了。

荆珂是春秋战国时代有名的四大刺客之一,祖先是齐国人,后迁居卫国,原叫庄轲,到了燕国以后,才中荆轲,他喜欢读书击剑,结交明人勇士,他这个人很精明,机智勇敢。

他精明在何处呢?在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中,荆轲和樊於期对话,他先用话挑起樊於期对秦的仇恨,再问樊於期面对这样的深仇恨怎么办,然后针对顾计不知所出早的表示,试探性的提出了既能为樊於期报仇,又能保全燕国的计划,一层进一层,结果是樊於期慷慨陈词,毅然自刎,这是以体现荆轲的精明之处。

燕国的一个勇士叫秦武阳,他在十二岁时就杀过人,太子便把秦武阳作为荆轲的助手,然而见秦王时“秦武阳色变振怒”,“荆轲顾笑武阳而向秦王作了解释,在这处千均发之际,镇静的神态和得体的言辞消弥了危机,这说明荆轲的沉着,随机应变,机智勇敢。”

这就是荆轲,虽然没有刺杀成功秦王,可他在我心中,永远是英雄。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篇五)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过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

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计划,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败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亏一篑?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荆轲自己的选择——这就是荆轲最大的缺点,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见!由此看来,如果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点,并且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选择,然后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荆轲刺秦王失败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可是我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着很多非常崇高的精神品质。首先,他是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虽然他的战略谋略不深,但是他非常勇敢。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800字(篇六)

看完《荆轲刺秦王》,我几次感慨于樊於期为报国仇家恨而义无反顾把刀剑刺向自己的咽喉;几次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凄凉之歌;几次感慨荆轲断股后甩出匕首的最后一搏。樊於期的以命相报,太子丹的重托以及全燕国人民屏息凝神的翘首以盼,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只是刀尖到秦王的距离,毫厘之间,便毁灭了一代人的命运。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这重于泰山的死亡,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永远会被我们后人所铭记,永远,永远……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汇总(6篇)


《哈佛家训》给我们的启示是:你永远要感谢给你逆境的众生。所以我们每读一本书,就是在其中学习知识与教训。那么,在你读完《哈佛家训》后,是不是感觉心里多了一丝东西?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一)

我读了《哈佛家训》这本书。书里主要讲了十大类,是品性、梦想、真爱、成功、思维、心理、智慧、创意、勇气、觉悟。我读了前五类,书中写了155个小故事,通过这些故事引出了许多道理。下面我与大家分享几个小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快乐的种子》,讲的是上帝让快乐之神去播撒快乐的种子。快乐之神不知道该撒向哪里,上帝告诉他,将快乐的种子撒在人们的心底。只要我们心中少生气,少烦恼,快乐就会生根发芽。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我也要快乐的面对所有的人和事,不会轻言放弃。

第二个故事是《我们不应该贫穷》,福勒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母亲常对他说:“我们不应该穷,穷不是上天安排的。”以后福勒有了一个如火花一样的愿望。最后福勒改变了命运,变成了富翁。哲人说:“所有伟大的成就在它开始的时候不过是一个想法罢了——不过是一个想法!”

以上仅是书中的两个小故事,还有更多的东西等着我们去探索和发现,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努力学习,微笑生活。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二)

最近读到一本很棒的书——《哈佛家训》,它由一篇篇耐人寻味、精彩纷呈的小故事组成,没有枯燥的说教,让人在会心一笑中,领悟人生的哲理和生活的智慧,增益心智。这不仅仅是一本亲子读物,更是一本老少皆宜的好书。

有一篇《神奇的快乐》让我感受尤为深刻:小女孩莎朗在父母的陪陪同下挑选美丽而昂贵的芭比娃娃时,碰到一位穷人家的小男孩也在挑玩具,每当小男孩选到中意的玩具,他的父亲总是摇头说不能够,最后小男孩沮丧地放下了。小女孩放下娃娃,买了小男孩喜欢的“口袋怪兽”,请收银小姐以“中奖”的方式把它送给了小男孩。小男孩很欢喜,小女孩也十分高兴,她告诉诧异的父母自我刚才买的就是让自我快乐的东西。原先“让自我高兴的最好办法就是先让别人高兴。”不只是“拥有”能让我们快乐,有时“舍”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快乐,施比受更有福。“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也正是这个道理。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那么爱心与善行必须随处可见,世界也会更加完美。

《每一天抽出一小时》则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每一天抽出一小时去做你想做的任何事,只要抓住这一点时间,就能使我们的梦想成真,使我们的心灵更美丽,生活更有情趣,生命更有好处”。它举了很多实例,其中既有了不起的大人物也有平凡的小人物。其实成功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要坚持,我们必须能够到达自我理想的殿堂。

在《哈佛家训》中,这样睿智、搞笑的文章比比皆是,它带给我们对生活、学习和教育更广阔的视角和思维,阅读的同时也是自我修炼、明心见性的过程,读而思之,必有所获,但更重要的是思而行之。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三)

有一本书。这本书曾经对美国和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是由美国的威廉贝纳德所写的。这本书中所蕴含着的每一个人生的启迪。深深感染着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它就是—— 《哈佛家讯》 。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便被他的内容深深吸引。每一篇都令我细细回味许久。其中《这是詹姆斯的儿子》一篇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讲的是:有一年夏天,拉姆的父亲让他去为自己的农场买铁丝和栅栏。当时拉姆16岁,16岁对他来说是个满怀傲气的年龄。当时是1976年,美国人的生活中到处笼罩着种族主义的阴影。拉姆曾亲眼见到自己的朋友向老板赊账时的屈辱。拉姆知道像他这样的黑人青年一走进商店,就被售货员像盯贼一样盯着。可是,没办法,拉姆只有进了商店,当拉姆选完东西赊账时,他小心的对老板说,对不起,戴维斯先生,这次我们得赊账。老板回答了一句:“行,没问题!你父亲是个守信用的人。”说完,转向身边的中年人,指着拉姆说到:“这是詹姆斯的儿子。”是啊,做人要诚实守信,不就是这样吗?只要我们做到诚实守信,这个世界哪来的慌言?如果人人都做到,这世界将有多么美好。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多:人生如同一场梦,只要奋斗过,努力过这场梦就不会留下遗憾。在生活中往往有许多小细节蕴含着的比我们想象的还要丰富,每一个人都希望有一个完美无瑕的人生 ,要做到这个并不难,你只要付出勇气、真心、梦想、智慧、再加上汗水,就可以有一个完美人生。就像爱迪生所说:“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四)

如果问我读过的哪本书让我最记忆犹新、受益良多的话,我想就是它——《哈佛家训》。通过仔细地阅读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亲情、母爱、真理的伟大,也明白了保守、谦卑、诚信的价值,更依稀懂得了境界、视野、世相的重要。作者通过近两百个小故事,教给了我们很多做人与做事的道理。细细回味,有两个故事最让我深受启发。

一篇是《树上有只鸟》,它告诉了我:每个父母的生命中,都有一本爱的日记,里面记录的都是我们的成长——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还有那些辛劳,那些期盼,那些无奈,以及那些无声的教诲和叮咛。原来父母的爱是那么的深厚和无私,他们就像一棵大树,守护着我们成长,但是随着我们的长大,不知不学他们都在慢慢地老去,而当我们长大成人后是不是也应尽孝道,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另一篇是《生活永远有两个选择》,故事主人公杰里是一个永远充满了快乐的人,十分的乐观。一次杰里受重伤进了医院,很难医治好,他却康复了。因为他想到要么生,要么死,但他选择生,于量他乐观地住进医院后病就很快好了。他每天早上都想要么有个好心情,要么有个坏心情,而他永远选择好心情。他说生活永远由两个选择构成的,你要永远选择好的那个。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很深,生活看起来沉重而复杂,但你将它简化为“两种选择”后,一切都变得轻松明了了。因此,我一定要保持乐观心态,可能有些事情就会变得好解决多了。

《哈佛家训》读起来非常轻松,但蕴含着大道理,令我感觉出了另外一片天空。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五)

我从哈佛家训这本书中学到了许许多多的人生道理,它的作者是威廉。贝纳德。里面的每一个故事结束之后,都会告诉你这个故事隐藏的道理。

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天使之爱》讲的是一个孩子的父亲和母亲离婚了,但是他们却没有让自我的女儿在童年留下阴影,而是说出了一个善意的谎言。其实伟大的父母就应是这样的:哪怕自我在一片黑暗之中,也要让孩子的心灵洒满阳光。人生有时候会很沉重,作为父母,就应尽量把这份重量放在自我的肩上。故事中的小主人公整个的少年时代都充满骄傲和向往,使她本来会痛苦的人生,却很美满愉悦。就算父亲和母亲离婚了,但是你要记住父亲和母亲永远都会爱你的。

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感动—《父母告诉孩子的话》讲的是父亲和母亲在你小的时候怎样教你用筷子吃饭,教你穿衣服,系鞋带,梳头发。把你辛辛苦苦的养大成人,等他们年老的时候,他们只期望你不好嫌弃他们吃饭会弄脏衣服,梳头发时手都会颤动。当他们在回味少年时代的儿歌时请你不好打断他们,他们此刻可能脚已经站不稳,请你搀着他们的手慢慢走,想当年他们一口气就能把你从很远的地方背到家。他们只期望你能常回家陪他们聊聊天,拉拉家常。他们对咱们的爱是咱们生命都报答不了的。我想说:父亲母亲我爱你们。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六)

我读了《哈佛家训》的一篇。

有一个小故事叫《被拆掉两次的亭子》,故事说的是:墨西哥总统福克斯的父亲是一个农场主。有一天,父亲觉得园中的那座亭子已经太破旧了,就安排工人们准备将它拆掉。福克斯对怎样拆掉亭子很感兴趣,父亲答应等他从寄宿学校放假回来再把亭子拆掉。可是,等儿子走后,工人们很快把亭子拆掉了。福克斯放假回来,发现亭子已经不见了,整天闷闷不乐。父亲惊异地看着儿子,知道自己错了,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他重新找来工人,让他们按照旧亭子的模样在原来的地方再造一座亭子,亭子造好后,他找来福克斯,当着福克斯的面把亭子又拆掉 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将一座亭子拆掉两次,绝不仅仅为了满足一个孩子的愿望,在院子里重新拆掉一座亭子,就在孩子的心里重建了一座亭子,这座亭子就是一个信念——对诚信的信念。

天龙八部读后感600字汇集(6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为此,读书笔记吧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天龙八部读后感600字》,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天龙八部读后感600字【篇一】

合上心仪已久的书,如释重负的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不知是为何?我到底是为谁而情伤?

过于沉迷于某件事物,或许终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当你日思夜想的只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东西或近在咫尺的物品时,你的生活早已失去了目标和方向。这是我吗?

我沉默不语。书中的世界是多姿多彩的,奇遇叠生的,给人以无边的遐想空间和广阔的思考空间。但活生生的现实世界又岂能等同于书?不,我想书中定是有一番流离于现实之外梦想之内的风景,才得以长久地吸引住众多的目光。好书百看不厌,坏书不值一看;小书看过则忘,大书看则不透,令人辗转反侧。在书的`世界里徘徊,我失去了方向,不知所措该为哪种书而倾倒,于是盲目追随着大书的那种笔下有千军万马的恢弘气概,自己也品读了一番。但看过,并不代表读懂;读懂,并不代表领悟;就如拿得起,并不一定放得下一样。我陷入了对书的思考的迷惘与困惑之中了。

既是书,必有悲有喜,人物有聚有散,有悲欢离合之喜怒哀乐。悲剧,令人肝肠寸断;喜剧,令人啼笑皆非,却终究只是个笑料。而悲剧在更能打动人,更具艺术价值的同时也显示着更为深刻的问题:多年纷争引起人民的恐惧与排异令置身其间的英雄进退维谷,如乔峰;不合理的道德给人们情感上的禁锢与抑郁,如陆游与唐婉的爱情悲剧。或许是我不大适合读悲剧,那份敏感脆弱竟经不起悲剧结尾的那份凄美。每读到此,我都会觉得心痛。

人或许就是这样的矛盾,不向往悲剧,却又情不自禁地为之动容,为之震撼。为何?因为我们都是有灵魂的人。然而终究不是我所愿。我想作为意志坚强的天蝎也不会如此柔弱吧?没办法,我想,在我练就一颗坚强的心之前,还是远离悲剧的好。我可不想为其所累。

不看悲剧,因为我悟不透悲剧。

不看悲剧,因为我不愿成为一个悲剧。

天龙八部读后感600字【篇二】

看金庸的原著完全是一种独特而令人沉醉的享受——

那些跌宕起伏的大喜大悲,那些错综纠缠的大爱大恨;那些人物本身个性鲜明的棱角,那些人物之间微妙复杂的关系;那些精彩绝伦壮阔宏大的打斗场面,那些言笑靥靥恍若仙子的美丽少女;

那样的细致入微精妙绝伦引人入胜,完全不是电视剧的镜头所能够触及和表达的。那里一切的一切,虽然我们明白并不存在,依然完全沉入其中忘乎所以。笔端的汩汩流淌,掺着那些生生死死喜怒哀乐,让人叹惋,让人陶醉。

在金庸的众多小说中,《天龙八部》算不得悲剧,除了萧峰阿紫之坠崖而亡,让人扼腕喟叹,其余也都算得皆大欢喜。然而我合上了这本整整700页都是密密麻麻小字的书,依然是一声叹息。

这或许就是人的天性吧,当美好的事物摆在面前,我们总是认为那都是理所应当,不加感恩;而当这美好的一切被撕裂在眼前,也就是悲剧发生的时候,我们却从心底生出莫大的悲伤,幻想能够改变一些什么。终究有心无力,便只剩悲情和叹息。

是啊,正如托尔斯泰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比如段誉和语嫣,比如虚竹和西夏公主,我们总是在悉数金庸小说美满夫妻的时候才能够想起。而有些人,他们始终在我们的心中,在我们的潜意识里,铭刻于心,无法磨灭。

这里我重点来说说南海鳄神这个人物。穷凶极恶岳老三算得我心里一个极端鲜明的人物,他的命运从开始到结束就和段誉纠缠在一起,从为段誉出场到为段誉谢幕,从渺小到高大,从可笑到可敬,他的悲情色彩萦绕我心。他想认段誉为徒,却在大理皇宫内被段誉戏弄反而拜了师父。

他既不甘心,又不愿意做“乌龟王八蛋”,因此多次受人摆布,每次只要和段誉同时出场便令人啼笑皆非,可爱可敬。看似没大脑的岳老三,却无时无刻不让人感觉到一种正气和守信。直到最后,为了救段誉被恶贯满盈的段延庆一杖戳死,生命至此终结。单纯也好,暴躁也罢,南海鄂神却认定段誉是货真价实的,拼死相救。

他的形象在那一瞬间高大,我想在腥风血雨勾心斗角的武林,这老头也算得是出淤泥而不染吧!鄂神死后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段誉觉到南海鄂神伤口中的热血流在自己脸上、颈中,想起作了他这么多年的师父,从来没给他什么好处,他却数次相救自己,近日更为己丧命,心下甚是伤痛。”是啊,相比起丁春秋那一群只会溜须拍马大唱赞歌,却在星宿老儿有难之时失势之后四散奔逃的宝贝徒弟,岳老三真可谓高大和令人敬佩!

人生渺渺,得徒如此,夫复何求?悲哉,悲哉。

天龙八部读后感600字【篇三】

炎夏的激情渐渐淡薄,随之而来的是飒飒的秋风,“凉爽”透过窗子将我从床上拉起。放眼望去,白云悠悠的日子,天空格外的湛蓝,澄碧的蓝天上飘着缓缓流云。在这夏末初秋的清晨,蓝天白云拉开了今天的序幕。突然间,我为自己儿女情长般的感受忽生厌恶,不禁意的想起萧峰在聚贤庄喝酒绝交、大战天下群豪的场面,霎时间热血沸腾。

自从读过《天龙八部》后,我总是念念不忘,对金庸的武侠小说更增几分喜爱。回头想想,留给我印象最深、最吸引我的就属《天龙八部》了。从内容上,他带给我一种美不胜收的感觉,从头至尾,相互照应,环环相扣,使我拿得起放不下。不仅用词恰当优美,不失幽默,而且还高潮迭起,将我从一个个悬念推向一个个高潮,使我的喜怒哀乐都受到书中人物的影响,变得一会儿如坠冰窖、一会儿豪气陡生。它带给我的不仅仅只是读书的乐趣,还是许多人生经验与做人的道理以及一种前所未有的享受。

书中有几位我十分欣赏和仰慕的人物,他们个个都武功卓绝,皆为当世一等一的高手,而且心思缜密,聪明绝顶。这其一,就是勇猛无比的契丹大英雄、南院大王萧峰是也。萧峰原叫乔峰,曾在丐帮担任一帮之主。他武功盖世,在少林寺将游坦之打得双腿俱断。游坦之因机缘巧合练就了一身阴寒深厚的内功,也成为了一代高手,可在萧峰眼里他却不值一提。萧峰的酒量惊人而且豪气冲天,他曾与段誉在村野酒店斗酒十千,却毫无醉意;在聚贤庄,他顾及朋友义气与好友喝绝交酒,数十碗下肚,依然神态自若;在少林寺他与结义兄弟、契丹十八武士痛饮一场,放手大杀,足见其酒量、其气魄。萧峰也是个重情重义的好男儿,当他误手将阿朱打死后发誓终生不娶,而后又细心的照顾阿朱的妹妹,可见他重情;他从小生长在宋朝,当得知自己是契丹人时,不惜得罪天下豪杰要报父母之仇,可见他重义。不但如此,他还宅心仁厚、为天下苍生找想。他在质问慕容博时曾说:“你可曾见过边关上,宋辽相互仇杀的残状?可曾见过宋人辽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情景?宋辽之间好容易罢兵数十年,倘若刀兵再起,你可知将有多少宋人惨遭横死?将有多少辽人死于非命?”这番言语尤其体现了萧峰大仁大义的优秀品质。

用少林寺无名老僧的一句话来说:真可谓当世第一大英雄、大豪杰。这其二就是大理王子段誉,他是一位心地慈悲的书呆子,虽然出生武林世家可十分不喜学武,在他看来学武就是打打杀杀伤人性命的坏东西。家中的“一阳指”神功是当世绝学,但他不但不想学而且还离家出走,做起了痴情浪子。他行走江湖总想用言辞感化那些舞刀弄枪的人,想让他们放下屠刀,不要妄杀生灵。由此可见他心地慈悲。可造物弄人令他无心插柳柳成荫,练成了无可匹敌的深厚内功和天下第一轻功——“凌波微步”。当他见到王语嫣后,便终日魂不守舍,而且心中所想、口中所念的都是这位王姑娘。为了她,段誉在大碾坊中,在“万仙”大会,在少林寺等等地方,为了救王语嫣可谓九死一生,多亏了那“凌波微步”,才脱离险境。而这一切只为了一见钟情,由此可知,他有多么痴情。最终,在那枯井中,污泥处得其所愿,也不枉对王姑娘的一片衷情,以及心地善良的回报。其三,便是那吐蕃国师大轮明王鸠摩智,鸠摩智不但深研佛法而且练就了少林七十二绝技(虽然是以小无相功做根基,少林寺却无人能敌)。在天龙寺,他一语道破枯容大师几十年所参“枯禅”的来历,不愧为一国国师。并且一人独战六位高僧,兀自胜券在握,令天龙寺诸位高僧尽皆胆寒。而且他的随身用具,无一不是极尽华贵,到天龙寺去要胁人交出“六脉神剑”谱,书信竟是银字金笺,精工镶嵌,本身就是件极珍贵的工艺品。。他用来装慕容博抄录的少林绝技抄本的盒子,又是黄金打造的小箱,用具是否太也奢华。他“布衣芒鞋,脸上神采飞扬,隐隐似有宝光流动,便如明珠宝玉,自然生辉”,使人看不一会,便生出“钦仰亲近之意”。 外表谈吐学识如此令人敬服,可是,这越能衬托出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一切富丽堂煌的包装之下,鸠摩智是个不折不扣的贪婪的人。为此他最终获得了报应,练功练得走火入魔,将一身的神功都废去了。而后却又大彻大悟,这里总让我觉得包含着佛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道理。也难怪。书名就是出自佛经啊。书中还有许多人物值得了解和敬仰,每个人都表现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人无完人,所以,还有许多需要我去学习。

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莫过于逍遥派和扫地僧的描写,真的是画龙点睛的两处妙笔。飘洒灵秀之感,令人消魂。逍遥派神秘高深,武功也深不可测,无涯子与他师妹们的关系也错综复杂:扫地僧的佛法不但高深,令全寺高僧尽皆叹服,而且武功之高只怕当世无人能敌。

《天龙八部》带给我的一切,令我感到十分快乐。神游在小说当中,如梦亦真。

天龙八部读后感600字【篇四】

《天龙八部》的故事情节很有趣,使你不由自主的被吸引到故事里面.故事很长,人物关系复杂,但是却安排的合情合理。人物的性格多种多样,风格迥异。有武艺高超,生性豪爽的英雄,例如乔峰,有身怀绝技,痴情风流的书生,例如段誉,有善良温柔,舍己为人的丫鬟,例如阿朱,有美丽绝伦,端庄得体的小姐,例如王语嫣,有风流多情的王爷,例如段正淳,有光彩照人,内心险恶的马夫人,有淳朴善良,敦厚幸运的虚竹,有专吃小孩,无恶不做的叶三娘,有追求功名,徒有虚名的慕容公子……他们之间的故事都是围绕着一个字‘情’展开的。有亲情,爱情,友情。

亲情方面.乔峰被人陷害不义,说他是契丹人,还说他杀害了自己的养父母和师父,他觉得自己不可能是契丹人,想找出杀害他的父母,师父的真凶,为他们报仇,当他找到真凶,发现那人竟是自己的生身之父时,他百感交集,摆脱不了愧疚,接受不了现实,于是跳崖了。阿朱发现段王爷是自己的亲生父亲,阿紫是自己的亲妹妹后,并且知道父亲就是爱人乔峰的仇人,于是化装替父亲去赴约,被乔峰打死。面对一方面是爱情,一方面是亲情,她选择了亲情。善良纯洁的她不想让妹妹失去刚刚得到的父爱,不想妹妹再重蹈自己多年来的孤苦伶仃,在她临死时,她叮嘱乔峰照顾阿紫。杀人不眨眼,残忍心狠的叶三娘之所以吃别人丢的小孩是因为年轻时自己的孩子丢了,几十年来念子心切,因而才有这样的极端变态行为。

爱情方面。爱情是贯穿着整部书的线索。段誉对王语言的追逐,木婉清等人对段誉的爱慕,乔峰和阿朱的情投意合,段王爷对众多情人们的多情,王语言对慕容公子的痴心追随,天山童姥对无崖子的爱恋,机器人对阿紫的痴心。段誉的母亲对段王爷的背叛,马夫人对乔峰的陷害……有纯真的爱情,有因爱而恨的情仇。

友情方面。乔峰,短誉,虚竹是结拜的三兄弟,当江湖各帮派陷害桥峰时,段誉和虚竹都站出来维护桥峰。

在《天龙八部》中,你被纯真浪漫,缠绵悱恻的爱情所感动,崇拜于正义的君子和气概震天的英雄,洞晓世人的人心险恶和私欲,感叹人世的悲哀与凄凉.《天龙八部》有许多好看,精彩的情节,它是一个剖析人性的手术刀,让我们看到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真善美与假丑恶的对比。我喜欢这部小说。

天龙八部读后感600字【篇五】

近日,我看了金庸的武侠小说《天龙八部》,甚是喜欢其中的段誉、虚竹还有乔峰,不过,让我更为自豪的,还是书中三位伟大的女性:阿朱、阿紫、王语嫣。

阿朱,一个善良、孝顺、善解人意的女子,为了保护自己的父亲而甘愿牺牲了自己,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牵挂着自己顽皮的妹妹。这种善解人意的行为与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使我们对阿朱肃然起敬,衷心佩服她的善良。

阿紫虽说是阿朱的妹妹,可品行却差很多。她很阴毒,总把别人害死;她无比自私,只顾自己,从不体会别人的感受;她泼辣,说话蛮不讲理。总之,这两姐妹的性格反差很大。在姐姐阿朱去世之后,她就跟在乔峰的身后。其实就是帮乔峰查身世,还有履行姐姐临终时让姐夫照顾自己的承诺。但泼辣的阿紫最后居然陪着姐夫跳崖了,这令我大为不解,但仔细想想,这也许是她勇敢的一面吧!

王语嫣是一奇女子,她美丽善良,处处为表哥着想;她终日守在闺中看些武侠门派的绝技与破解之法,这使她精通天下武学;她不幸,母亲杀人不眨眼,而他的表哥慕容复则是个卑鄙小人,只懂得利用别人,对王语嫣的真情却全然不屑。这个奇女子最后识破了她表格虚伪的真面目,放下了这一厢情愿。

王语嫣、阿朱、阿紫,这三个女子坚强、勇敢、善良,其的精忠义骨却丝毫不比段誉、虚竹、乔峰差。合上这本书,我知道了自古男儿要自强,女儿也要自强!

天龙八部读后感600字【篇六】

《天龙八部》是金庸先生武侠小说的巅峰之作,小时候只是看了陈浩民版的电视剧,后来是林志颖版本的。从电视剧的角度来说,还是更喜欢林志颖版本的,从人物选角,到故事情节都属于电视剧中的精品了。以前看电视剧,最喜欢的角色自然是段誉,一开场便是风度翩翩佳公子,多情风流美少年。可是前端时间空闲完完整整把小说看了一遍,顿时觉得书里的人儿都值得去喜欢,值得去怜惜。《天龙八部》整本书,细腻多情,有单相思的情,有你侬我侬的情,又惋惜悔恨的情,当然也有强烈占有欲的情,可以说这本小说里描述了人间所有的情,所有的爱。但情爱最伤人,千般柔情千般恨,皆是苦来皆是痛,最苦是相思,最痛是相思。

单相思,书中描述了很多,也显而易见,便是段誉对王语嫣。但是段誉和王语嫣的从起初的单相思最后修成了正果,但阿紫对萧峰呢?阿紫虽然刁蛮任性,心肠歹毒,但她装受伤向萧峰射毒箭,用后来的阿紫的话说是不想萧峰离开他。这何尝不是单相思里的爱慕?可惜萧峰心里一直心心念念的都是阿朱。就像萧峰说的:你样样都好,样样比她强。你只有一个缺点,你不是她……这一句话着实平淡的很,对萧峰这样的铁汉来说,这句话已经柔情至极;但是对一个女子来说,这句话却如同一把利剑,在人的心口狠狠捅上了两刀。单相思的苦,还有谭婆和赵钱孙,两个人本是师兄妹,从小说里的描述来看,两个人青梅竹马本就互有情愫,但最终徒留下一句:早知道挨她几掌又有何妨。

书中的单相思最让人“窒息”的是无崖子与天山童姥、李秋水三人之间。天山童姥、李秋水都深深爱恋着无崖子,甚至李秋水和无崖子还在大理无量山中度过一段逍遥快活的日子并且生下了一个女儿。但纵然如此,无崖子内心深处喜欢的仍是李秋水的妹妹。起初是对着琅嬛福地的玉像朝思暮想乃至审慎着迷,后面给到虚竹的画仍是李秋水的妹妹。无崖子单相思李秋水的妹妹,天山童姥单相思无崖子,李秋水虽然和无崖子有过一段情,但也是不得正果善终。

单相思的结局如何呢?段誉和王语嫣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也未必吧,只不过段誉的爱是一厢倾诉,最后俘获了王语嫣的心,但王语嫣选择段誉何曾不是最后慕容复的决绝造成的?假使慕容复没有前往西夏,那段誉和王语嫣是否能走到终点呢?看看萧峰与阿紫、谭婆与赵钱孙、天山童姥对无崖子的结局便可知晓。单相思的苦,不是辗转反侧,而是欲求而不可得。

关于天才少年维克多的读后感400字(6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天才少年维克托》后,我对作者乔辛·迪·波沙达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那么该要如何写好《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天才少年维克多的读后感40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关于天才少年维克多的读后感400字(篇一)

我最喜欢《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了。

这本书是一次在书店偶然发现的,看了一下目录,发现这本书还挺有趣,便买下了,回到家我决定好好看这本书。这本书介绍了主人公维克多在6岁时被确诊为认知能力低下,上学后,因为吐字不清而被同学嘲笑,后来初中都没有毕业。又在一次打工时发现顶极公司在招聘员工,要求答对一条很难的数学题,维克多把它记在纸上,决定回家解答。最后维克多解开了题目,便打电话给顶级公司,又一点点“蜕变”成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主席的真实故事。

虽然维克多是个早产儿,说话晚,吐字也不清楚,六岁时被诊断为认知能力低下。虽然爸爸妈妈总给他加油鼓励,但在学校他却备受嘲弄和打压:他细心地指出参赛模型的缺陷,同学全当没听见,还嘲笑他傻子懂什么;他解开一道难住全班的数学题,老师认为他撒谎;智商测试结果外泄,维克多被学校劝退辍学,初中都没毕业。

梦想着自己的文字能像春日午后的暖阳和意式浓缩咖啡一样带给人们小小的幸福。读这本书我带着疑惑的心情,为什么只有斯图尔特老师喜欢维克多?为什么达夫要嘲笑维克多?

这本书告诉我,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要做真实的自己!

关于天才少年维克多的读后感400字(篇二)

早产儿,说话晚,吐字不清楚,傻瓜,弱智,这些词你能和“天才少年”联系在一起吗?

难以置信吧!

最近,我读了《天才少年维克多》一书,维克多的故事深深触动了我。在维克多的成长过程中,他遭遇到许多不幸,但他又是幸运的。当他表现不那么好时,他的爸爸总对维克多说:“不管别人怎么说,你都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孩子。只要下定决心,你什么都可以做到。”当维克多在学校备受同学的嘲弄和打压。在他委屈、沮丧的时候,斯图尔特老师的那句:决不,决不,决不放弃!给了他鼓励。

当维克多被学校劝退时,蕾切尔老师告诉他:“在学校里学习并不是人生的全部,不管是什么,你要多多观察、多多思考,这样才会让自己不断进步。不管哪里,你都要用心去看、努力去学,绝对不要放弃。”

维克多在父母的关爱和老师的鼓励中相信自己;在面对同学的嘲笑中,坚持相信自己;在面对困难的时候,还是相信自己。辍学后的维克多在工作的空隙,阅读了很多从旧货摊上淘来的书,破旧的黑板上写满了令人发晕的数学公式。他没有因为学习环境不好,或者书籍破旧而停止学习。直到他破解了艾弗利公司的广告牌的秘密。

在我们学习的道路上,也会遇到很多的困难。记得从幼儿园大班开始,我开始学习钢琴,但学了一年后,每天的练琴让我很讨厌,我总是敲着钢琴说:“我讨厌你!”但是又不得不每天练习,有时候边哭边练,但是爸妈鼓励我,钢琴老师也鼓励我,陪我度过了学习钢琴的第一个瓶颈期。四年过去了,现在,我依旧在学习,依旧每天练习,有时候练习自己喜欢的乐曲,还会很陶醉。如果我当时放弃了,今年暑假我就不可能通过钢琴七级考了。学习就是这样,当遇到困难,退缩了,就永远突破不了难题。反之,会取得意想不到的结果。

看了《天才少年维克多》,我想维克多在逆境中勇敢地相信自己、决不放弃。我们也一样可以战胜困难,只要我们相信自己,坚持做下去,正如古语说的“有志者,事竟成”。

关于天才少年维克多的读后感400字(篇三)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书,名叫《天才少年维克多》,我觉得这是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

这本书介绍了主角维克多童年时的故事和长大后的经历。维克多是个早产儿,生下来比正常孩子轻1公斤,他个子不高,力气也不大,做什么事都是最后一名。不仅如此,和别的孩子相比,说话也晚,吐字也不清楚,没法和别的孩子玩到一起,智商测试只有73,上学时,经常受到欺负。

有一次,美术老师带着同学们到草坪上去上绘画课,维克多画了风和一个死了的小虫子,老师和同学们都觉得他画得不好。回到家,爸爸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他说,这是他看到的虫子中,最好看的一只,风的那张也画得一样棒。

在一次放学后,维克多用树枝搭出了汽车、房子、椅子等各种图形,同学们看见了,笑话他,说他傻,做出来的东西也傻,有的甚至把他做好的东西踢散。学老师斯图尔特却称赞他摆了“了不起的作品”,还拿相机给拍下来,并告诉他“你绝对不是傻瓜”。在他难过的时候给他讲《决不,决不,决不放弃》的故事,给小维克多勇气。

虽然在他18岁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傻瓜,但它一直没有放弃努力。后来,维克多成年以后,他去学开车、找工作,成为了著名的艾弗利公司的经理,还得到了泰勒董事长的肯定与赞赏。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的智商为173。维克多还加入了全世界最好的智商协会——门萨协会。

这本书告诉我们,永远不要被别人的话击倒,要有自信心,“做你自己”,“请相信自己,请相信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不要嘲笑比自己差的同学,要互相鼓励。也告诉老师和家长们,不要放弃任何一个孩子。

关于天才少年维克多的读后感400字(篇四)

这本书讲的是:维克多是个早产儿,说话晚,吐字不清,六岁时被诊断为认知能力低下。虽然爸爸妈妈总是给他加油鼓励,但在学校他被嘲弄和打压,他细心指出参赛模型的缺陷,同学们全当没听见,还嘲笑他傻子;他解开一道难住全班的数学题,老师认为他撒谎;智商测试结果外泄,维克多被学校劝退辍学,初中都还没毕业。

由于家庭的原因,维克多被迫在汽车修理厂打工,顶住压力,继续努力学习知识。后来因为他发现了街上一个数学题广告牌上的秘密,有幸被艾佛利公司泰勒董事长发掘了他的创造能力,应聘为公司员工,从而改变了他的命运。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要想希望自己优秀,首先要会尊重自己,相信自己,绝对不要放弃,今天的痛苦可能变成明天的希望。

请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这样的话,我们的行动也会变得伟大起来。

我要向维克多学习,努力找回自己的信心。

关于天才少年维克多的读后感400字(篇五)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维克多。罗杰斯。维克多是个早产儿,说话结巴。平时在学校里经常受到嘲弄和打压:在模型大会上,维克多细心地指出模型的缺陷,可同组的队员不但当做没听见,还嘲笑他一个傻子懂什么;早晨上课前,同学们在维克多的凳子上放了装满蓝墨水的气球,维克多一不留神,坐爆了,弄得他裤子上整天脏兮兮的;在数学课上,维克多解开了一道难倒全班(除了艾登能解开)的数学题,可老师却肯定维克多在撒谎……这么多让听了气愤的事后,维克多虽然有点儿窝火,但是他没有讨厌同学,也没有对老师的误解而愤愤不平。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是无时不刻地抱怨不停。

在《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前半部分出现过的人物来说,能让我竖大拇指夸赞的,可能就只有斯图尔特老师了。因为在维克多二年级时,学校里只有斯图尔特老师会夸赞、会信任维克多,给维克多鼓励,还给维克多讲人生的小故事。在维克多解出一道很难的数学题被老师怀疑和批评时,只有斯图尔特老师信任维克多,给维克多鼓励,让他不放弃。还给了维克多一套学习用具作为维克多作出难题的奖励。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维克多渐渐长大。因为学历等各种原因,被迫退学。当时的他连初中都还没毕业。

一次偶然的机会,维克多解开了一道在广告牌上的问题。托老同学萝拉的忙,维克多被一家名叫“艾利”的公司录用。公司的董事长很看好维克多。时不时地护着维克多,还给维克多很大的鼓励。

维克多的小学同学萝拉。邓肯是一名餐厅服务生。一次,她工作的餐厅要举行一次演讲会。当天的早晨,萝拉无意中碰见了今日的演讲者——智商是168的“记忆王”杰克。马凯恩。萝拉这位先生聊了一会儿,得知她小学毕业前被同学称为“傻瓜”的维克多。罗杰森的智商竟然是173,还是旧金山智商最高的人!萝赶紧联系了维克多,并叫上了以前教过自己的蕾切尔老师去梅林学校确认维克多的真正智商。

“维克多!维克多是个天才!还是个智商高达173的天才!”在场的蕾切尔老师不禁捂住脸惊叫起来。是呀,连维克多自己都吃了一惊:当了十七年的傻瓜啊!自己原本是旧金山智商最高的天才!

消息确认后,维克多又进了门萨协会(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还成为了门萨协会的主席。在他的演讲中有一段话令我有深刻的感触:

“不管拥有多么杰出的才能,如果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那么这些才能更本没有用武之地。如果觉得自己是一块马蹄铁,那就只能成为一块马蹄铁;如果觉得自己是个傻瓜,那么真的就会成为一个傻瓜。我们拥有的能力,并不是用数字可以评价的。如果还没有尝试,一定不要给自己的能力下定论。请相信自己,请相信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这样的话,我们的行动也会变得伟大。”

是啊,我们一定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才能。不要在乎别人怎样说,怎样想。要知道你平时的成绩并不能代表你究竟有多少的才能。相信自己吧,做真正自己!

关于天才少年维克多的读后感400字(篇六)

今天,我看了一本令人震惊的书《天才少年维克多》。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时,就被迷住了。

我一开始以为这本书写了维克多少年时是多么的厉害啊!但是,令我感到震惊的是,你猜猜他是什么,他是个早产儿,说话晚,吐字也不清楚,六岁时竟然被诊断为认知能力低下!所以他在学校时备受嘲弄和打压。

我为他打抱不平的是,当他细心的指出参赛模型的缺陷时,同学们全当没听见,还嘲笑他傻子懂什么;当他解开一道难到全班的数学题时,老师认为他是在撒谎,偷听别人的;当智力测试结果外泄时,维克多被劝辍学,初中都没毕业。可是让人愤怒的是,维克多的智商已经打破了整个旧金山的记录-------178!然而,老是因为不相信说成78,连动物的智商都没达到。

虽说维克多遭遇了这么多的挫折,但是有两个人一直在帮他,就是几何老师斯图尔特和雷切尔老师。

说了这么多,我心中留下的只有愤怒和同情,我不明白,维克多只不过是个早产儿,吐字不清楚罢了!为什么,同学们却总是认为他是个傻子呢?由这段话,我忽然想起了一位同学坐在最后的角落,被人骂作恶心虫和传染恶心病毒患者。不管他走到哪里,同学们都不跟他在一起。但是,我却没看过他流泪,和维克多一样只是慢慢的,默默地汲取力量。

我相信,他会和优秀的同学一样,和维克多一样,奋斗、努力!为什么呢?因为维克多就是靠着这样努力和不低头的精神,成了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主席。

我想对大家说,被我们成为“傻瓜”的同学,也可能是个身怀绝技的天才。

人间失格读后感500字大全(6篇)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优秀的这个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人间失格读后感5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人间失格读后感500字【篇一】

这不是那种可以一气呵成看完的流量小说,这是需要细细品的那种书,要周围安静,月色如水。

很好玩的一本书,大多书里都是女人出示色相,这里偏偏男人出示色相,有点镜花缘的味道,却又不尽相同。食色性也的世界里,在写者笔下,都是假来假去的一时相互利用,无论身体还是精神上。虽然笔下冷酷,现实也正是如此。只是,写者对男人偏爱,粉饰得太好,对女人不但少几分笔墨,还会刻意让其格外“生动”,似乎不如此不尽意,倒也的确有奇特的味道和效果。其中一篇,似乎终于让女人美了起来,却又有些不食人间烟火。也许写者眼中,女人不是在天堂,就是在垃圾场,可能是写者的理想吧,或者如柏杨所说,女人,比了解上帝都难。

原以为是应该抱着严肃认真地面孔去面对字码的,读书的过程中却是其乐无穷。因此,不得不感叹写者的精神之高,如此丑陋的世间,能写出漫画的效果,如此的少。

叶藏的搞笑,也许就是写者对自己的无奈,自己笑对生活做不到,不如看他人欢笑。很有趣的人,一边流泪,一边笑,也许是笑着走的。

非常值得阅读的一本书,很棒!

人间失格读后感500字【篇二】

太宰治的《人间失格》被推崇到很高的地位,闲下来去看了看这本著作。惊讶的发现才255余页,居然不是冗长的故事,倒是让我更能静心读下去。

不过一个下午便看完了整本书,大概不同阶级的人看这本书会有非常不一样的感受。阿叶的愁苦,是在家庭富足,挥霍享乐之后带来的精神上的虚无。而我们,大多是平凡众生,为生活焦虑,几乎没有闲暇的时光去思考自己真正人生的定义。

对于前半部分的阿叶,我生不出多少的共感。只觉得是生活的安逸造就了他不识人间疾苦,烦恼着不知所谓的事情。越往后看,逐渐理解,我们没有办法拿自身的经历去评价别人的苦痛。为生活也好,为身体也好,为与这世界格格不入也好,都是苦痛,没有一种苦痛是更加高尚的,对于当事人来说,每一种都能让他生出放弃生命的想法来。

看完全书,我感觉到的阿叶至少已经是六七十岁的老头子,然后他不过活了二十七载。精神上与这现实世界的格格不入,让他少年白头,用烟酒女人麻痹自己,自身也不能分清是真心亦或是假意。我不经为这种人生感到悲痛,他们实实在在应该是自由的大师,却被污浊冰冷的现实桎梏,变为水沟里的臭石头,眼看着自己污浊。这种痛苦,比死亡来的可怕。

又想到现在几乎是个精神世界觉醒的时代,无数人在重复着这种痛苦。为社会感到悲哀。

人间失格读后感500字【篇三】

故事是由三张照片引起的,上面留下的是“大庭叶藏”幼年,青年,壮年的人生痕迹。自然,也暗藏着作者的前半生。

他出生在日本东北部的一个世家中,从小胆小,怯懦,对世间的一切都十分不解,天真的外表下本该是欢笑与游戏,可他自己却自行戴上了耍宝搞笑的面具,透过外表下窥探心灵,却发现他只是为了讨好这个将要摧毁他的世界。

他在家之时,做的几乎为违心之举。过年时,家父要为孩子们采购礼物,便让孩子们写下自己的心愿单。他并无所求,准确的说是没有自己的思想,于是父亲对着他问想不想要舞狮,他莫不作答。可是当别人都睡去时,又偷偷往心愿单上写下“舞狮”二字。他的灵魂无欲无求,写下那二字只是为讨父亲欢心。他具备了那个年纪不该拥有的“欺诈”的人格。

而后,便开启了枯燥的校园生活,还是一样的耍宝,一样的.逗乐众人,一样的讨好这个世界。这是出现了一个“竹一”看透了他这所谓的“意外的搞笑”。使他感到大事不妙,便想着避开他。可也许是上天开了个玩笑,使他们越相互避又相互靠近。对他来说“竹一”是“知己”亦或是“天敌”。“竹一”的预言也几次改变他的人生。

“女生一定很容易迷恋上你”。“竹一”的预言断定了我生活的走向,“殉情”,“自我放逐”,“酗酒”,“自杀”,“药物麻痹”,无一种堕落不是由女生而起,当然其中最多的还是他自己对于生的无知,对死的无望,对世间的迷茫。人格一点点的支离破碎,以酒精及药物来麻痹痛苦现实中的人生。他所丧失的是人的“天性”“本能”,一天天苟活于世,人格早已失去,他所透支的,只不过是残缺的生命。

最后,他被“亲人”送往一个没有女人的地方(他自己所要求的)——精神病院。

人间失格读后感500字【篇四】

《人间失格》是一本放在书架上很久的书。翻了几页之后,我就深深的郁闷了,再也没看过。直到前几天弟弟说在读书,刚成立了读书小组,然后和这本书重逢。

坦白说,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是在读叶藏的故事,而是在回顾和分析自己的过去。这个过程很痛苦,也很艰难,但也很刺激,也很快乐。于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一直在问自己: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态度面对过去?如果你有过一段默默无闻的孤独时光。

叶藏生长在一个老式的农村家庭。“大家板着脸吃饭,就成了仪式。全家人,最小的和最小的,一日三餐,在规定的时间内聚集在暗室,有条不紊的安排饭菜。即使没有胃口,也要低着头,一声不吭地嚼着饭。”如此压抑的气氛使他对用餐时间充满了恐惧。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孩子。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萧也藏族如此敏感,充满恐惧和渴望与他人交流。也许是因为他生来体弱多病,生来郁郁寡欢,很少与人接触,这让他只能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为监狱画画。天性善良的生命的开端,在他从书本上学到的绝对正确和错误中给自己套上了枷锁。当他看到这个世界和他所想的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的时候(比如看到成年人的虚伪若无其事),他的价值观开始动摇,不知道该怎么做才是对的,才是正常的。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他一方面鄙视道德要求高尚的世界,另一方面又害怕自己的畸形,渴望融入这个世界。潜意识里,他想成为一个俗人。而不是活得那么苦那么惨。有相当一种自负,大家都喝醉了,我一个人醒来,但这只是他的想法。

如果用一个词来评价叶藏,那就是“乱”。像叶藏这样的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敏感,偏执,blx,害怕伤害,极度害怕人际关系,以至于在处理的时候害怕,自我认同感低。但是,面对一个与自身价值观完全不同的世界,有些人选择了极端对抗,可想而知,他们已经打得头破血流;叶藏选择了伪装自己,讨好别人,努力做一个能融入世界的正常人。正是这种伪装和偏执,让他始终置身于世,每天挣扎的灵魂难以救赎。苏格拉底说,认识自己真的是人生最重要的话题。叶藏,可悲的是,不能客观的认识自己,也不能客观的认识世界。他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也不知道自己饿不饿。他的一切都取决于别人的喜欢和要求。可怜,可悲,可悲。

但是我曾经有过这样的艰难。只是我选择了对抗,固执己见。现在看来,年轻的时候多一些磕磕碰碰不一定是坏事。如果不残忍,就无法顿悟。如果你一直像叶藏那样装模作样,逞强,总有一天会不知所措的。徐和叶楚有过类似的经历或心路历程,读书笔记,所以我在读书笔记的过程中很理解他,但我不可能同情他。哀悼它的不幸,生它的气,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吧。叶藏把自己局限在一个小圈子里,所有的挣扎都是真实而痛苦的。但是,在外人眼里,却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做作。即使走过那段路回头看,也会骂自己傻。但我也知道走出来有多难,有多黑暗,有多无助。

很遗憾,叶藏没有和这个世界讲和。叶藏终于后悔失去了做人的资格。做了这么多努力,他发现自己终究做不了一个正常人,灵魂依然无法救赎。更悲剧的是,这不是别人的错,而是他自己。他的灵魂有问题,很难修复。这无疑是最绝望的事情。就像完美主义者看到自己突然破碎的身体时的悲痛。他没有勇气,找不到融入这个世界的方法。

而我,作为一个曾经的病人,现在的WINNER,无法以更大的善意去理解和关心叶藏,有点冷漠,这也是我的悲哀。但我很庆幸,有时候冷漠也是我性格的一部分。我坦然接受,并不以此为耻。毕竟我只是人群中的俗人。

愿所有迷茫的人,立志做自己,都能与世界和解。幸福生活。

人间失格读后感500字【篇五】

叶藏从小生长在官员的家庭,生活条件优渥,不懂得人间疾苦。但却饱受精神上的折磨,面对家庭环境的压抑,亲情的冷漠,世人的虚伪,无奈且怯于改变。年幼时不得不接受违心的事物,通过扮演“小丑”来取悦他人保护自己。心灵上受困于此。年少时,在堀木的蛊惑下了解酒和女人,逃避式的放纵使他的灵魂暂时得以休憩。但愈是放纵沉沦,愈是清楚地明白自己的内心,发现世界的阴暗。孤独的灵魂希望找到伴侣,不在乎其是否拥有精神上的共鸣,只要有契合的孤独便可。但孤独的灵魂不仅未得到慰藉和解脱反而受到伤害。为了生计无奈试图妥协,试图像“世人”一样的活着。良子的美好纯真给了叶藏生的希望,但也正是良子信任的“背叛”彻底击垮了叶藏,最终成了废人。

叶藏灵魂深处的美好与这个世界的悲凉是格格不入的。他的痛苦源于清楚的了解自我,厌恶社会。世俗的虚伪,自我的真实与懦弱的性格促成了天使一般的好孩子的悲剧。向往善良、正直、纯洁、亲情、自由,面对人的虚伪冷漠和欺骗既不想改变自己随波逐流也没有勇气保有这份美好害怕独立的存在,懦弱导致思想和行为的对立,最终丧失为人的资格。

对于叶藏同情胜于可怜,共鸣胜于同情。生活在复杂的人类社会出生时的纯真不可能不被世俗玷污。有哪个人不曾纯洁无瑕?有谁不想将那份纯洁由内向外,由里及表毫无伪装的表达。即使一开始受伤,也执拗的不想改变不想迂回,想将美好的纯真狠狠地撰在手心不放手。可是代价就是头破血流,遍体鳞伤。所以为了使自己不受伤,他们摸索出了处事的方法—成年人的世界便有了圆滑。可即使他们深谙处世之道理也绝不会丢弃内心的纯真,圆滑仅仅是给她的肉体在琐碎的日常生活中穿上外衣而已,将其灵魂隐藏在深处。一旦现实和内心出现冲突,他们将勇敢誓死捍卫内心的坚守!生而为人,无奈妥协与勇敢坚守并存,并非非黑即白,叶藏式的灵魂告白可能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人间不值得!

人间失格读后感500字【篇六】

人间失格大正和昭和时代下的矛盾体,读的是童潇骁北京联合出版社的版本上评分最低的一本,然而然而当初买的时候是因为折价书籍,翻译阅读上并没有带来不畅快。

一共收录六目录,我看了人间失格一目录字数不多约莫两小时。

因为之前看了《东京百年史》,所以对那个时代的文人小说家多少带了一点世界社会影响的眼镜去看,也便使得对这样的小说或者是作者本人近乎狂魔毁灭而没有衍生出救世反抗的力量,并不那么追随的心境来。

那个时代阴阳怪气,慌乱矛盾表里不一社会思潮野风一般,谁都说不来谁是正确的,谁都急切证明自己剑走偏锋,不少虽然要谨慎的大历史观来看个人,却也正是一大堆这样的个人生灭可能才推动着一个社会的车轮吧,地震空袭太多的绝望了,反倒是如川端康成这般的带着微弱温情和物哀在尘埃中让人开出美丽和希望来才称呼为不枉人世,甚至在世界上受到认同,拿下文学奖。转而也就忽然明白太宰先生笔下的近乎自传体的主人翁确是人间失格草芥不如,在这样矛盾的世间存活,野狗一般,是伤己伤人,越是求越是无,确是多数人的现状,只得一条跳进大川。那是缺少进步教育独立人格封建残存的时代。

家庭的温暖和认同,很重要家庭里面的成员也需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一言难尽其主人翁的酸苦弱鸡,改变吧青年选择不了时代就换一种想法积极推动一些事情吧。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集锦(6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在阅读作者M.H.吉罗夫人的列那狐的故事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去写列那狐的故事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篇一】

《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列那的可爱又可恨的狐狸,它诡计多端,只要略施小计就能获取食物,但也免不了欺凌弱小;他虽欺软,但决不怕硬,甚至敢与不可一世的狮王一决雌雄。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环环相扣,不仅有深刻的讽刺意义,还有迷人的神奇色彩。

有一次,列那把食物都吃光了,于是不得不离开温暖的家去找食物。这时,他发现不远处有一个人正在买鱼。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去躺在路中央。那人看见了,以为列那是张昂贵的狐皮,便走过去把他放进车箱,然后去集市准备卖个好价。列那呢,先是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然后不紧不慢地把鱼穿成串跳下车逃走了。车夫到了集市才发现聪明反被聪明误。

读完这本书,我想:列那在寒冷的冬天也能吃到食物,就是因为他有克制力,如果它饿得头昏眼花时,莽撞地向鱼扑上去,就会成为车夫的猎物。相反,他用另一种方法巧妙地得到了食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这样,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误了大事;也不能轻易放弃,姚明曾经说过,努力不一定成功,放弃就一定失败,所以遇到难事时要开动脑筋。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篇二】

列那是谁?想必大家有所耳闻。它呀,是一只阴险狡诈、诡计多端的狐狸,同时又足智多谋,会用花言巧语以及三寸不烂之舌把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把狼叶桑格兰耍的团团转,把麻雀特路恩的孩子一口咬死……听了我的叙述是否对这只有趣的狐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哩?瞧好啦!

列那是一个好爸爸和好丈夫,虽然它害死了许多小动物,可它不会让自已的孩子与老婆饿着。列那,杀害了数不清的生命。在控告那天,在狮王面前油嘴滑舌,把一件件、一桩桩,把原告的指控一一驳斥,到头来,似乎它是受害者了。列那骗人前总是会说:我的朋友。故意套近乎,实际上它一个好朋友也没有,多孤单啊!它不知道有朋友做事效率就高,就不会孤单,它自认为聪明,可真是傻啊!列那其实很聪明,比如:冬天,列那一家,饿着肚子。列那狐的妻子让列那狐去觅食。列那闻到了一股鱼腥味,那股鱼腥味把它带到了一条公路前。那一股鱼腥味是从卡车上传过来的。列那狐见车上堆满了鳗鱼,它非常高兴,可又为难。因为它吃不到。可是不到一会,聪明的它就想了一个办法!它立刻躺在地上装死,让车上的司机以为它死了。便把它抬上了车子。这下可好了,那些鱼肉被列那狐穿成了项链,一条一条的挂在脖子上,准备下车。在它准备跳下车时,它也还不忘饱餐一顿。就这样它高高兴兴的回到了家。它家里传出了烧烤鱼的味道。

我喜欢列那狐,它不仅可爱,而且聪明!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不要仅仅以为它只是一只狐狸,但它却有人类没有的智慧,所以要向它学习。取长补短!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篇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故事趣味盎然,引人入胜,我可以说是爱不释手。

书里的主人公列那狐带我们来到了它的生活,森林的世界,看到它如此机灵的同时,感受到它的幸福和快乐。

它爱它的夫人和儿子,它为它们能做任何事;它总是捉弄老狼伊森克伦,伊森克伦却总是不长脑子;它两次捉弄公鸡头领上特格雷并吃了它四个儿女和母鸡柯贝的一只翅膀;列那狐以做修士为借口,吃了修道院的两只母鸡和一只鹦鹉;列那狐被告上了动物法庭,判处了死刑,凭着花言巧语,它又躲过了一次劫难……

列那狐的生活充满了丰富多彩的冒险经历,我愿和大家一起尾随着这个机智快乐的小主人公,共同感受动物世界的有趣,生活的残酷,捕到食物的兴奋,……以后,我会经常想起这些动物朋友们。

列那狐是聪明的,它有着一般人没有的聪明和智慧,我要向他学习,取长补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做一个有用的人。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篇四】

我一看到这本书的封面,就看到了一只狐狸,书名又是《列那狐的故事》,我就有个疑问,列那狐难道就是那只狐狸的名字,所以才看的。这本书一看就非常动人,而且很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天爷给亚娃和夏娃一个棒,但让夏娃不要动,要不然海面上就会出现怪兽,可是夏娃还是动了,列那就出世了。列那有一个家,所以,它有时候经过大路就装死,司机就把它扔到车上,这样列那就偷到东西了。列那还骗自己的舅舅——叶森格伦,它的舅舅尾巴断了,头上也烫伤了,还被人打了几棍子。列那惹出的事不止这些,它还差点吃到了乌鸦,差点弄死叶森格伦,吃掉了三只小鸟,但是自己也受伤了。列那把一只猫的.尾巴弄断了,吃掉了一只鹭鸶,差点吃了兔子等……很多事,最后列那假装死了,瞒过了所有人,从此它只好隐居,不敢光明正大地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谨慎一点,要有安全措施,不能轻易相信别人。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篇五】

《列那狐的故事》是法国M·H·吉罗夫人编写的一部故事集。作者把中世纪的封建社会描写成一个昏天暗地、遍布野兽和吸血强盗的王国。书中一篇篇趣味横生的故事引人入胜,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主人公列那是一只狐狸,它的形象很复杂,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聪明机灵,遇到困难从不紧张,总是保持着高度的冷静,并一次次利用聪明才智从危险的境地逃脱。另一方面它又很狡诈,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甚至经常撒谎。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故事从列那与叶森格仑的斗争开头,描述了当时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他们相互之间的种种矛盾,从侧面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历史。每一次看到列那运用计策把狮王和狮后骗得团团直转,并多次战胜自私自利的大臣贵族时,我都禁不住捧腹大笑。

在阅读中得到乐趣的同时,我得到几点启示:遇到困难要保持冷静、注重思考;要锲而不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在获得自身利益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别人的感受。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篇六】

国庆节我看了一本书叫:《列那狐的故事》。我的感受是:

列那一家住在马贝渡,他的妻子叫:海梅琳;还有两个孩子,他们一家很愉快。

这本书首先讲的是有一匹狼叫:叶森格仑,他从列那家路过时闻到了鳗鱼的香味,就直流口水,他想要列那给他鳗鱼吃,于是列那给他一小块鳗鱼,叶森格仑一下子就把鳗鱼吃下去了,叶森格仑还没尝到鳗鱼味道,于是叶森格仑又去找列那要鳗鱼,列那就说:那你就要把头发剪下来,列那又说我很会理发,你就在我窗户下面我给你剃吧,于是只见一锅开水浇到他头上,叶森格仑才知道他上当了。

后来列那出来找东西吃,他忽然看见一棵樱桃树上有一只麻雀,列那说今年的樱桃一定很甜吧!麻雀说是啊,今年的樱桃是很甜。麻雀帮列那摘了很多樱桃,后来麻雀说我的儿子得了痉挛病,我找了好多医生都没治好,你见多识广,不知有没有办法,列那说我还以为是很难的事呢,这个病我治过,如果你相信我,就把你的孩子送过来吧。麻雀马上就把他的孩子送过来了,麻雀飞到树上看列那治病,结果她看不到她的孩子了,她就问列那我的孩子呢,列那说:飞了。麻雀说:他们还没长羽毛就飞了。列那说是呀。麻雀知道她的孩子一定是被列那吃了。

这本书还讲了很多列那和其它动物斗争的故事,《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说明列那很会想办法,也很坏很狡猾,动物们都不喜欢他。

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600字精选(6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那么,你看完《基地》后,感悟到了什么人生真谛吗?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6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600字【篇一】

很久没有读到如此让人兴奋的作品了,阿西莫夫不愧其大师称号。阿西莫夫爱好推理作品,因此他的科幻也成为了“科幻推理”,尤其幕后更有幕后操纵人,视线从第一基地拉到第二基地,继而是盖娅,而后是地球,最后是月球,让人大呼过瘾。

当然,阿西莫夫并不会因此显得浅薄,相反的,他在“基地”系列中表现出的气势和深沉思考,让人畅快过后更有所回味。联系最近读得几本书,个人与历史的关系在系列中是条有趣的线索,不妨让我们梳理一下。

人类与动物不同,动物似乎只对当下、与自身横向关联的事物感兴趣。(当然,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人类的维度中还有时间的纵向维度,作为历史的产物并自身构成历史,人类的自觉意识让人们很早就对过去、现在和未来产生浓厚的兴趣。历史哲学的书厚厚大本,集合从人类文明初始到当今时代的学人智者的思考。那阿西莫夫又在想什么呢?

“基地”系列的基础建立在哈里・谢顿的心理史学上。这是个不仅让克鲁格曼对经济学产生兴趣的大胆想法,也是粗看之下自我完备的天才理论。类比于气体的分子动力学,虽然人类个体是不可预测的,但人类社会整体,只要样本量足够大,却可以用数学表述出来,继而可以通过改变变量控制社会进程。似乎很不错,不是吗?

然而如果这么简单,故事就再也没有变化的可能和发展的必要了。阿西莫夫加入了两个变量,使得社会发展可能偏离数学计算的轨迹。一是技术变迁。在哈里・谢顿创立基地之后几百年时间里,技术的发展速度远远超出当初的想象,面对第二基地的精神干预,第一基地差点发展出反干预的技术,几乎就要断送整个计划。

二是个人力量。在第一基地历史上多次“谢顿危机”时挽狂澜于既倒的个人英雄行为虽然卓著,却没有脱离谢顿计划的轨迹。但变异种“骡”的出现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谢顿计划真正遇到自身的整体性危机。

“骡”的来历不明,显然是阿西莫夫的有意为之。多次“谢顿危机”后已经将读者的预期挑逗得太高了,一个拥有强大精神控制能力的变异种第一次将精神力量引入这个物质的世界。然而“骡”最终在完全摧毁“谢顿计划”前一刻被同样拥有感知和改变意识的第二基地所阻止。这样貌似能自我维持的“谢顿计划”的命运其实还是掌握在一帮拥有精神力量的精英手中。尽管第二基地人数很少,高层的觉悟也很高,但仍不免于权力争斗、猜忌和怀疑。“谢顿计划”由一位天才的发现而成形,或许最终也会因为个人的私欲而毁灭。

阿西莫夫无意就此罢手,天才的创意将钟摆晃向了另一极端,即盖娅星球。这是个个体自觉地化入集体意识的生存方式。生命体、非生命体都在集体意识占有一席之地,而人类则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这种“天人合一”、万物与我同在的方式看上去很美丽,但习惯了“自由意志”传统熏陶的人类未免心有不甘。这是通过葛兰・崔维兹之口表达出来的。

阿西莫夫写到这里或许需要做出一个选择了,为我们人类。“银河未来的命运决定于某人一念之间,这个就是葛兰・崔维兹。他必须在第一基地,第二基地与盖娅之间做出银河未来由谁主导的决定:由第一基地创建的新帝国将会逞领银河进入科技昌明的世纪;由第二基地指导的新帝国将能确保人类的永久和平;而以盖娅为蓝图的盖娅星系则会是个心灵共同体,所有人类将与万物融合成一个良善的整体。”三种选择的后果未必如描绘的那么美好,但选择势必做出,关键在于一个人,而他的选择凭借的是直觉。

科技的进步发明出了反重力推动的飞船以及与人类思维鱼水交融的电脑,思维的拓展让经受训练的人能深入他人的意识并进行合意的改造,放弃个人而换来集体意识使得仿佛伊甸园重现,然而人类的命运最终悬于本能的直觉。直觉无法解释、无法表述,却能做出选择。

这有点类似罗尔斯的《正义论》里提出的“无知之幕”。何谓正义,现在我们已经无法讨论清楚了,因为每个人已经浸淫在文化中那么久、先入为主众多理念。摒弃所有的知识、道德,用“无知之幕”让笼盖人类,借以才能得出普遍的“道德观点”。

然而阿西莫夫无法决定,想必我们每个人读的时候也不敢轻易下结论吧。我们或许有自己的偏好,但一旦面对的是全人类的命运,每个人都会像葛兰・崔维兹一样恼怒于这份太过程沉重的责任吧,况且我们还没有崔维兹引以为傲的“天生正确”的直觉和判断。

阿西莫夫最终把崔维兹引到了一切的幕后操纵者——机器人那里,以便与机器人系列衔接上。我们略表惊讶,但人类未来形态的选择却似乎被“王顾左右而言他”地有意忽略掉了。也许不做选择是最好的选择。

面对历史,有的人会感到无力,仿佛冥冥中自有定数,但也有的人会有天下英雄舍我其谁的雄心,我不知道应该是如何,又不知如何说,只有拈花微笑,任凭旁人猜想了。

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600字【篇二】

一个人要在60岁依然热爱20岁热爱的东西,但不要反对相同的东西,我们都希望既能变成熟的同时,也能保持童心。阿西莫夫做到了,他的方法可以总结成“执着地爱,健忘地厌”。同时,用一生的时间,认真选择一条趋势,和趋势做朋友,它能帮你超越所有那些你厌恶的东西,给你带来所有新鲜的美好。

过年期间因为不停的值班,所以第三次重温了这部小说(因为一个人怕黑,所以值班一直是开着灯睡觉的,而且还睡不着)。读完最后一章,仰天长叹,这真是一部有毒的小说,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三观。不得不写一篇读后感纪念一下。

初识《基地》系列小说是在自己初中的时候,那时自己还是一个青涩少年。语文老师的办公室里有一个书架,里面放着她爱读的所有小说,有一次上课看《卫斯理系列》被叫到办公室谈话,批评我看的书太low了。她强烈安利了这本《基地》,如果我答应不在她的课上看书就借给我读,而且还和我打了个赌“如果这本书没有卫斯理好看,以后上课随便我怎么样。”

事实证明,姜还是老的辣,我还是too young too naive。

这本书真的有毒,当时还没有出系列丛书,小说是在“译林”杂志的每季度特别期刊上刊行的,只有前三部。捧着两本杂志,看了三天三夜。看完之后,我直接去邮局订了一年的译林杂志,可是后来再也没有看到比这本书更好看的小说了。

这是一个肯定会输的赌。

他是著名的科幻小说作家,一生著书500本,是一个真正的写书狂魔,至今没有人打破他的记录。他1920年出生在德国,3岁的时候和爸妈移民到美国,上大学的时候开始投稿,唯一的爱好就是写作,又有热情又有才能,大学之后阿奇莫夫就进入了写作的喷涌期,这个喷涌期持续了一生。在72年的人生里面,阿奇莫夫平均一年写9本书(我连一篇综诉3个月都写不好),这个记录至今没有人打破。

阿西莫夫开始是为了兴趣写作,30岁之前,他发了很多文章,在科幻界很有名,却没有赚什么钱。下班之后咬着牙写作,直到1961年,当时有一个出版社把他写的零散的故事整理成三本书,同一起名叫《基地三部曲》重新出版,这一下轰动世界,名利双收,从此辞职回家专心写作。

阿西莫夫写科幻小说就跟我们吃饭这么容易,有一次综艺节目阿西莫夫为了证明自己有才,就拿来打字机,三十分钟现场写了一部小说,写完之后看看质量不错,就直接发表了,真是努力过才知道天赋有多么重要啊。

1988年的时候阿西莫夫已经是世界科幻界的最著名的作家了,他一共得了六次雨果奖,也得了星云奖终生成就大师,这两个将是世界科幻的最高奖项了,当时人们用阿西莫夫的名字来命名杂志,用阿西莫夫模块来命名机器人的人机安全性,还有阿西莫夫在小说提出的人机三大定律已经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概念。但这时他的身体已经越来越不好。但在这时他宣布开始续写基地,阿西莫夫表示留给我的时间不多,希望我能写到最后,他希望自己在停止呼吸的时候仍然在写作。如果死的时候能胖的一下倒在打字机上,头卡在键盘上就好了。遗憾的是阿西莫夫没能实现他的愿望,最后还是因为身体虚弱被送到医院,不久就离世了。

阿西莫夫的一生都在写做,早年是靠兴趣写作,中年被读者和社会推着写,老年是自己主动要写。阿西莫夫把最后时间留给了基地这不小说,是因为伟人在老的时候都有一个愿望,希望自己的著作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比如爱因斯坦追求统一场论,孔子追求一以贯之,在文学上,阿西莫夫也在追求自己的同一场论,阿西莫夫一生著作无数,但有三个系列是最重要的“机器人系列”“帝国系列”“基地系列”,他希望用最后的故事把这三个故事变成一个整体。公元30世纪到公元2000世纪的故事连接成了一个宏大整体。

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600字【篇三】

银河纪元12020年,哈里·谢顿,这个年仅32岁的数学家开创了一门全新的学科——“心理史学”,这门学科并不像它的名字,它既不是心理学,也不是史学,它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

谢顿的第一个预言是:虽然毫无征兆,但已存在一万两千年之久的银河帝国即将灭亡。虽心理史学能够拯救,但一切都太晚了。谢顿为了把帝国毁灭后三万年的黑暗时代压缩成一个仟年,他在端点星——一个位于银河旋臂的最前端的荒凉的行星上安排了十万人编著《银河百科全书》,这就是第一基地,他们在以后的一个仟年中拥有最尖端的科技,甚至超过帝国。

得益于谢顿,以后的300多年第一基地顺利地度过,但“骡”的出现差点让整个谢顿计划崩溃。第二基地——一个以精神力量突出的团体,是谢顿计划的核心——对第一基地的帮助暴露他们自己的存在。此后的200都多年里,第一基地都潜心铲除第二基地,以他们最顶尖的科技与智慧,在他们自以为成功时第二基地早已遍布他们的生活。

基地纪元498年,银河未来的命运决定于某人一念之间,这个就是葛兰·崔维兹。他必须在第一基地,第二基地与盖娅之间做出银河未来由谁主导的决定:由第一基地创建的新帝国将会逞领银河进入科技昌明的世纪,却会像第一帝国那样摧毁在战争之中;由第二基地指导的新帝国将能确保人类的永久和平,却因此成为了一个父权制帝国;而以盖娅为蓝图的盖娅星系则会是个心灵共同体,所有人类将与万物融合成一个良善的整体。崔维兹直觉地做出了选择,但却无法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他怀疑宇宙中还藏有更强大的操纵力量。崔维兹相信地球是解开所有谜团的关键,因为地球是人类的起源母星。奇怪的是,银河中有关地球的资料全都神秘消失。

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600字【篇四】

《基地》这本收被称为“永恒的科幻经典”。本书作者阿西莫夫,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神奇的故事:哈里·谢顿开创了“心理史学”,预测银河帝国即将灭亡,所有人都在强力挽回,一时间内,银河震动,帝国飘摇;皇帝、宰相、夺权者、反叛星球,各方势力立刻剑拔弩张,三个主人公之间也发生了一些茅盾。

首先,我觉得阿西莫夫的写作手法十分新颖,明明三个主人公没有一点关系,中间相隔了数十年左右,但把整本书看下来,却觉得这是个完整的故事,后来发现,是百科全书的一些段落将他们串在一起。这种手法是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的。

其次,我觉得谢顿的目光十分深远,他仿佛已经彻底将“死”字看透了。然而,他的责任感很强。“吾事已毕”从此话中可以看出整个事情的流程对他而言仿佛像某个人从一开始给他下达的一个任务或者命令罢了,带给读者的有一种深不可测,像天气那般难以捉摸的感受。

说起责任马洛成为了必不可少的角色,正如书中最后一段“未来关我什么事……就留给那些继任者吧。”马洛的性格从表面来看貌似与谢顿差不多——完成任务。实际上吧,有些不同,马洛更明显对未来的事更加漠不关心一些,认为自己只要做好自己的本份就够了,其实太多杂七杂八的东西无需考虑:反正又不是我的事,给人说不出的感受。

我们的生活中有着责任感很强的人,如:老师。他想教好每一位学生,无论什么方法吧,责任感显然很重,而并非完成任务。

阿西莫夫的重要科幻感不会让人看了太夸张,而仿佛身临其境。所以,他说“女士们,先生们,世界上只有一个阿西莫夫。

银河震动,帝国飘摇:皇帝、宰相、夺政者,反叛星球,各方势力立刻剑拔弩张,阿西莫夫站在历史和未来的中央,看到了人性永恒的丑恶。

从人类出现文明的那一天开始,文明就在不断地发展着,建立了千百个帝国几立在不同的时代。一切都在发展着,惟有人性不变的丑恶。

当社会风雨飘摇,这个帝国银河快要崩溃的时刻,人们并不是团结起来去追求和平,而是懦弱地像蜗牛那样缩进了壳中,或者出手去伤害他人,打碎他人的“壳”,但他们并不知道,总会有比自己更加强大和更加卑鄙的人来打碎自己的壳。这就像清朝之后动荡不安的民国,文明的发展就这样被按了停止键。“大鱼吃鱼,小鱼吃虾米”的这条铁律才是永恒不变的。

人们就这样变成了一个个“个人主义的末路鬼”和“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他们像一盘散沙般成为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并没有水出现把他们“粘合”起来。

就在这个极其危急,关乎人类命运的时刻。谢顿出现了,他给人们带来了希望,尽管只是一丝渺茫的曙光。然而,人们并没有因为他的出现而团结起来,只有两个基地里的人们在孤独地支撑着银河帝国。人们还是像从前那样,像那些千百万年前的人一样,自私、贪婪。

其实在罗马、奥斯曼和蒙古这些帝国的身上都有着银河帝国的影子,人们永远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只有阿西莫夫看见了。可人们何时能看清自己,了解自己,让人性成为“永恒的美丽”。

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600字【篇五】

自从美国埃隆马斯克把一辆红色的特斯拉跑车用火箭送上了太空之后,关于跑车上的一切都备受关注。跑车上携带的一套《银河帝国》在各大书店和网站大卖,自媒体上热闹的宣传和群友们的大力推荐,我也把这套书放入了自己的书架上。

阿西莫夫的这套《银河帝国》让埃隆对太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他移民火星的计划埋下种子。现在很多家长为孩子买了这套书,学校也提倡阅读此类的科幻小说,从而激发小孩子探索宇宙的兴趣。也许下一个世纪会有很多埃隆这样的科学家,毕生致力于开拓外太空,让子孙后代在银河的另一端找到怡居的美丽星球。

如果不是这套书被送到太空去,如果不是太多的人推荐这套书,在看了第一章之后,这本书就会被我扔了。看了太多现代争霸宇宙的网络小说,这本书的构思对我来说谈不上新颖。

银河帝国的腐朽,一群谢顿的信仰者在银河的一端建立了一个基地。基地如同一棵小树,经历风吹雨打,茁壮的成长。总共经历了三次谢顿危机,第一次政权危机,第二次宗教危机,第三次贸易危机。

与现在网络小说一个的区别是,精神领袖谢顿已经死了。而现代小说当中,往往都是一个苦哈哈的少年,从小奋斗,踩着各种狗屎运,带领着自己的基地壮大,称霸银河,称霸宇宙乃至平行宇宙。

与现代网络小说最大的区别是,基地这本书好短啊。我只花了两天,竟然看完了。也许是因为我只看了其中的一本,而整个银河帝国有几十本。总觉得基地的情节发展太快了,30年50年75年一晃就过去了。一本书看下来,没有代入感,像快进的胶卷在播放一个基地的发展。若中间的具体过程再写10万字多好啊。

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600字【篇六】

基地是人类历史上不容错过的系列小说。

它并不像《海底两万里》那样,写的长篇大论。基地是出自大师一阿西莫夫之手的外国小说。我看了看,只匆匆一翻,就相信内容不如书名诱人。对我的浅薄的趣味来说,《基地》似乎是本枯燥无味的书,我看不到什么关于仙女和妖怪的事,只有书页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似乎没有什么丰富多彩的东西。直到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手头空空的瞬间,我的脑海里有一若隐若现的身影浮过,我仿佛忘了它的存在。它又太耀眼了。

是因为它既渺小又伟大吗?是因为它内容吸引眼球吗?是因为阿西莫夫把他的小说写活了。写生动了,使人一读就能懂,使人在茫茫然间就能感同身受。也有可能是小说震撼了我,基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探索宇宙的行程,以及对大千世界的向往。这份想要了解的热情与激动,更是小说的特色所在。不仅写出了人类的贪梦和无知,更加丰富了人村的类伟大的传奇,这这点太不容易了,我正是被这一点所吸引的,所迷住的。

基地详写了人类想要改造丸,想要拥有超前的技木和殖民的梦想,不是冲动了事,只是想去尝试,想去拼搏。与银河,帝国做斗争,皇帝、宰相、夺权者,反叛星球,各方势力立刻剑拔弩张,曾经明净的天空,灿烂的太阳一去复不复返,人类的未来只好依靠“预言”,从此给占卜:师一个机会,从此这成为一门可以信任的科学,人类由此可以看见未来。这本小说给人带来一种不知所措的心理,作者在有些内容上写得毫不在意,但还是用显然意味深长的语调补充。真大愧是一个全知全能的作家,他想的方方面面,很全。从古至今,既通俗又大方高雅。然而他本人是一个看似严谨而实则风趣幽默的人,他尽情挥洒自己的诙谐搞笑的天赋,他甚至还写过一部记载笑话的书集一《笑话集》。

我本人认为这本书的裁体和《海底两万里》有类似之处,它们同样讲述了关于人类追求的,渴求的。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呢?

如果你是科幻小说的迷,我建议你先放下你手头的一切,趁天空还明净,太阳还灿烂,你不妨好好地回头欣赏一下《基地》这部作品吧!

天龙八部读后感1000字(6篇)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龙八部读后感10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天龙八部读后感1000字(篇一)

《天龙八部》是金庸先生武侠小说的巅峰之作,小时候只是看了陈浩民版的电视剧,后来是林志颖版本的。从电视剧的角度来说,还是更喜欢林志颖版本的,从人物选角,到故事情节都属于电视剧中的精品了。以前看电视剧,最喜欢的角色自然是段誉,一开场便是风度翩翩佳公子,多情风流美少年。可是前端时间空闲完完整整把小说看了一遍,顿时觉得书里的人儿都值得去喜欢,值得去怜惜。《天龙八部》整本书,细腻多情,有单相思的情,有你侬我侬的情,又惋惜悔恨的情,当然也有强烈占有欲的情,可以说这本小说里描述了人间所有的情,所有的爱。但情爱最伤人,千般柔情千般恨,皆是苦来皆是痛,最苦是相思,最痛是相思。

单相思,书中描述了很多,也显而易见,便是段誉对王语嫣。但是段誉和王语嫣的从起初的单相思最后修成了正果,但阿紫对萧峰呢?阿紫虽然刁蛮任性,心肠歹毒,但她装受伤向萧峰射毒箭,用后来的阿紫的话说是不想萧峰离开他。这何尝不是单相思里的爱慕?可惜萧峰心里一直心心念念的都是阿朱。就像萧峰说的:你样样都好,样样比她强。你只有一个缺点,你不是她……这一句话着实平淡的很,对萧峰这样的铁汉来说,这句话已经柔情至极;但是对一个女子来说,这句话却如同一把利剑,在人的心口狠狠捅上了两刀。单相思的苦,还有谭婆和赵钱孙,两个人本是师兄妹,从小说里的描述来看,两个人青梅竹马本就互有情愫,但最终徒留下一句:早知道挨她几掌又有何妨。

书中的单相思最让人“窒息”的是无崖子与天山童姥、李秋水三人之间。天山童姥、李秋水都深深爱恋着无崖子,甚至李秋水和无崖子还在大理无量山中度过一段逍遥快活的日子并且生下了一个女儿。但纵然如此,无崖子内心深处喜欢的仍是李秋水的妹妹。起初是对着琅嬛福地的玉像朝思暮想乃至审慎着迷,后面给到虚竹的画仍是李秋水的妹妹。无崖子单相思李秋水的妹妹,天山童姥单相思无崖子,李秋水虽然和无崖子有过一段情,但也是不得正果善终。

单相思的结局如何呢?段誉和王语嫣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也未必吧,只不过段誉的爱是一厢倾诉,最后俘获了王语嫣的心,但王语嫣选择段誉何曾不是最后慕容复的决绝造成的?假使慕容复没有前往西夏,那段誉和王语嫣是否能走到终点呢?看看萧峰与阿紫、谭婆与赵钱孙、天山童姥对无崖子的结局便可知晓。单相思的苦,不是辗转反侧,而是欲求而不可得。

天龙八部读后感1000字(篇二)

高晓松说:“如果没有金庸,我们的少年时代该会是多么仓皇!”的确,金庸先生是我们几代人的共同回忆,即使没有看过他的小说,但也应该看过由他的小说所改编的电影、电视剧。金庸先生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缜密的逻辑思维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他既忠实于史实,又能通过恰如其分艺术的.加工,使得虚构的人物和真实的历史人物自然无间、完美地相处在一起。金庸的小说提高了整个武侠小说的品格,被严家炎誉之为“一场静悄悄的文学革命”。

作为金庸晚期代表作之一的《天龙八部》,被许多人誉为金庸小说的绝顶。《天龙八部》也中出现了许多典型人物,如痴情而善良的大理王子段誉,质朴简单的和尚虚竹,风流王爷段正淳,复杂阴险的慕容复,兰心惠质的王语嫣,温婉柔情的阿朱,口蜜心狠的马夫人,各具特色的“四大恶人”……其中,最著名最讨读者喜欢的就是这部书的主角——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乔峰,而乔峰也是金庸作品中的第一英雄,也是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一个人物。

说他是金庸笔下第一大侠绝非夸大。他与郭靖同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但比之少了几分笨拙与木讷,多了几分机智与灵变;他与杨过同为性情中人,但比之少了几分跳脱“滥情”,多了几分沉稳凝重;他与张无忌同为武林绝顶高手,但比之少了几分“剪不断,理还乱”的优柔寡断,多了几分“拿得起,放得下”的干练气概;他与陈家洛同为群雄之首,但少了几分“三心二意”与胡乱猜疑,多了几分感情专一与自信可为。

乔峰一出场就是面对一场丐帮叛乱大祸,他本在中原武林中拥有“北乔峰”的美誉,身居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武林重位,可谓誉满天下。结果一夜之间都变了;在杏子林中他被告之是契丹人的身份。而乔峰的盖世武功、威信、智慧也在应付叛乱之中表现无遗。

乔峰是一个豪迈洒脱而又命运多舛的英雄,从小在少林寺学艺,以致后来成了丐帮帮主,可谓众望所归,为中国传统的侠之大者;中期则遭人陷害,与中原群雄反目为仇,加上阿朱之死,心灰意冷,远走塞外;到了后期,真相大白,乔峰为了两国和平牺牲,成了为国为民的民族英雄。他无愧于一位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大英雄。

大多数《天龙八部》的读者都有同样的感受:乔峰一出场便威风压倒群雄,而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亦如此,他的作品一登场同样具有气压群雄的气概。而如今先生仙逝,虽然他留下的江湖还在,但是没有金庸的江湖,还算江湖吗?

愿先生一路走好,希望先生能在另一个世界,任能用笔,再为那个世界的人描绘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

天龙八部读后感1000字(篇三)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殊不知,初读那本书,我竟有些许的伤感:伤感萧峰与慕容复,一个为了忠诚,一个为了理想,都走向了人生的不归路……这本书便是在首段十四字中的“天”——《天龙八部》。

在这部小说中,最有侠气的人莫过于是萧峰。无论是他功成名就时与段誉拜把;或是多次蒙冤,无处伸张;还是虽被逐出丐帮却仍尽力挽回丐帮名声,都令我肃然起敬。

萧峰在他还是丐帮帮主时,曾与段誉拼过酒量,当时二位一口气喝了四十大碗烈酒。只是段誉那时是用六脉神剑将酒从指尖逼出,酒量可说是无穷无尽,而萧峰却全凭真实本领,连尽四十多碗,兀自面不改色,略无半分酒意。真可谓是:剧饮千杯男儿事。

萧峰本名乔峰,是契丹人。可当时汉人可把外族人看得猪狗不如,就连萧峰自己也常常称契丹人为辽狗。可真相被揭露后,他起先是满腹疑窦的,怀疑是否有人陷害他。后来发现是千真万确后,便也心灰意冷了,连名字也改回本名了,见人便自称:契丹人萧峰。此后他便对忠于哪一方纠结不堪。他最后是忠于丐帮多代表的大宋还是忠于大辽,作者并没有交代,我自然也并不清楚。我只知道他陷入无限纠结后自尽时,契丹皇帝耶律洪基说了一段话:

“他到底是与我大辽有功还是有过?他苦苦劝我不可伐宋,到底是为了宋人还是为了契丹?他与我结义为兄弟,始终对我忠心耿耿,今日自尽于雁门关前,自然绝不是贪图南朝的功名富贵,那……那却又为了甚么?”

为了甚么?汉人就一定高尚,契丹人就一定猪狗不如吗?难道在契丹人眼中,汉人也不是最底层的吗?这便是民族分裂造成的惨重后果!我认为,他是为了,民族的统一与团结而自尽的!

胡汉恩仇,须倾英雄泪!

反观慕容复,金老先生渲染了大半本书的“北乔峰,南慕容。”但之前慕容复一直没出场,等到出场却也令人大跌眼镜。

慕容复一心想着复国,下定决心要分裂出一个鲜卑族燕国来。他其实不算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他是有目标的,他是有梦想的,可惜他还拥有的一样不必要的东西——他还有,过人的自傲与自信。

在丐帮脸面丢尽时,萧峰是及时赶来并一声怒吼:“谁说星宿派武功胜过了丐帮的降龙十八掌?”而此时慕容复却想着乘人之危,先拉拢人心,由于星宿派杂人甚多,拉拢来光复燕国有用。可他与萧峰平生并无交集,甚至还是与其齐名的。他也只得以萧峰是外族人为由向其挑战,使得萧峰处于以一敌三的境地。怪不得后来萧峰冷笑:

“萧某大好男儿,竟和你这种人齐名!”

可最后,这一切不过是臆想罢了,富贵梦越做越深,直至发了颠。小说的结尾告诉我们:慕容复坐在一座土坟之上,头戴高高的纸冠,神色俨然,并让孩子向他跪拜才给他们糖吃。凭借着空想来满足自己心中的虚荣,自己根本不切实际的分裂民族、复国之梦!

想到这里,我不禁庆幸如今的民族政策,提倡民族团结一家亲,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与歧视行为。的确,人人生来平等,五十六个民族就应该团结友爱,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的活动。

只是因为那本书,现在的我却少了几分伤感,另一些感慨、惋惜却陡然而生:每当想起慕容复那一幕心中还是不免一颤——

用那红眼睛幽幽地望着纸糊的孤城……

天龙八部读后感1000字(篇四)

情节构架与人物塑造——读金庸《天龙八部》随想作为小说,它是通过人物、情节和环境的描写来来反映现实生活的文学体裁。小说艺术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塑造了有血有肉,生动感人的人物形象。小说作者们通过具体感人的典型人物的塑造,描绘所处时代,诠释生活。人物形象是作者与读者交流的媒介。而小说的情节是用以表现主题或人物性格的一系列有组织的生活事件。小说的情节是虚构性的,而情节的构架是在把握人物性格的基础上的,是为人物服务的。

《天龙八部》是查先生一部以我国北宋年间,宋、辽、金等国的对抗斗争为背景,塑造了较多艺术形象的鸿篇巨著。作为一个优秀的小说家,查先生所有的情节设置皆服务于所塑造的人物。虽洋洋百万余字,却不是流俗的胡编乱造。

萧峰是金庸武侠小说中的第一好汉。从萧峰的身世来讲,他本是辽人,但却为宋人养育,从其襁褓中的仇杀开始,萧峰已被天命的成为一个宋辽矛盾的解决者。所以,萧峰不可能只代表宋辽一方利益,他的身世必然会被揭开,使其陷入两难的境地,从而完成小说所赋予这个人物的使命。萧峰未知身世时多次袭击辽人,这是与辽人所结的仇怨,又为耶律洪基平乱,这是与辽人的恩义;他受宋人教化习武成为中原豪杰,这是与宋人的恩义,之后为宋人围杀,聚贤庄一役结成与宋人的仇怨。作者总是将萧峰置于复杂的矛盾之中,这是萧峰个人的矛盾,所反映的是宋辽之间的矛盾,矛盾的解决者是作者钦定的萧峰。“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作者正是以这些情节来塑造萧峰第一好汉形象的。这是大环境,大情节对人物形象的塑造,这样的情节必定蕴出伟大的人物。那么,作为一个伟大的人物,萧峰不可能是一个回避者,他不能像《笑傲江湖》中令狐冲那样选择归隐山林,《笑傲江湖》通过对岳不群,左冷禅,甚至任我行的阴谋密计的描写刻画出险恶的江湖环境,无论是辟邪剑法,还是葵花宝典,甚至是吸星大法都是极阴邪的武功,这武功的设置也与所描绘的险恶环境相一致,对令狐冲来说,能解脱也就够了。而萧峰呢,他天生是无法逃避的,可是说,萧峰塞外牧马放羊的梦想很快被作者以情节否定了,作者就是要萧峰让入世。并且塞外牧马放羊梦想的破灭也告诉我们萧峰永远无法逃避,因为这里有作者赋予他的使命等待他完成。梦想破灭后,作者很快将萧峰置于为辽国平乱的历史重任之中。萧峰的死,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塑造这个人物所必须的。我们已经分析了萧峰不可能归隐,那么当这个英雄以大智大勇解决了宋辽矛盾之后,他又该干什么呢?所以他只有死。萧峰的生是一段宋辽矛盾的开始,萧峰的死是一段宋辽矛盾的结束,这是情节的内在绝妙之处。而且萧峰为宋辽人民而死更能表现他的英雄形象。另外,萧峰的死也是解决其感情问题的最好方法。阿珠死后,他与阿紫相依为命,如果他不死而接受阿紫,这是对阿珠感情的背叛;如果不接受阿紫,萧峰又过于残忍了,这都会损害萧峰的完美形象。萧峰的形象是完美的,所以作者在情节设置上,虽然萧峰武功未必天下第一,但从未战败,作者是如此爱惜这个人物,又怎会让他在最后功亏一篑。

对慕容复的描写体现了中国文化中“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的思想。慕容复是一个不太令人喜欢的人物,所以为他所设置的情节必定是高开低走。高开是因为慕容复的心计与抱负,地走也是由他的性格所决定的人物命运。慕容复名气所大,却多次战败,成功总是在最后时刻消失。收买各洞主岛主是这样,少林寺比武是这样,最后投靠段言庆也是这样。如此看来慕容复的失败也是情节的必然。与慕容复相对的是段誉,段誉是一个善良的人物,好人有好报,所以段誉有很多奇遇,总能化险为夷。在最危机的时刻,作者总设置情节打救段誉。如段誉学武,岳老三本要追杀段誉,但突然间要收他为徒,在常人看来已是天大的好事,但这还不够,段誉还可在无意中学到更上乘的武功。再如,在被所擒慕容复,段言庆的必死时刻,又道出其身世的天大机密,使之得救。与王语焉的爱情故事是段誉与其对立的形象慕容复的直接正面冲突,最后谁拥得美人归是一个必然的结局。慕容复复国失败,段誉却做了皇帝。

另外一个值得研究的人物是段正淳。查先生的爱情观是一见钟情,从一而终。这体现在他的作品中就是塑造了无数对生死相依的恋人:杨过与小龙女,郭靖与黄蓉。这其实都是查先生对其爱情观的诠释,但对多情郎又该如何处理呢?查先生的作品中著名的多情郎有韦小宝和段正淳。韦小宝娶了很多老婆,但韦小宝自己也说他不懂爱情的,这使韦小宝从未涉及到爱情从而保证了爱情的纯洁。但段正淳与韦小宝不同,段正淳是懂得爱情的,他爱他的每一个情人,用现在的话说段正淳是忠于了自己的爱情却没有忠于自己的爱人。段正淳多情的人物形象决定了他应遭受种种折磨,与情人的感情纠葛剪不断理还乱,这是对这类人的惩罚。在小说的情节中,对段正淳的惩罚集中表现在两个故事:一个是马夫人康敏对段正淳的报复,他杀死了自己与段正淳的孩子,设计谋杀段正淳,在马家对段正淳的种种折磨是情节中对段正淳的最直接惩罚。另一个报复来自王妃刁百风,她与段言庆的故事用意就是报复段正淳的多情,段誉是报复的产物,这使段正淳一生无法照顾自己的女儿们,所教养的儿子又非己出。但段正淳并不是一个坏人,他的形象没那么简单。段正淳是好人,但他与众多情人必须有一个了结,这个了结只能是死亡。如果段正淳与情人们不死的话,段正淳如何继续处理与情人们的关系呢?情节的发展使段正淳已不能回到以前与情人们的那种状态,但是让一个懂得爱情的人选择不忠是不可取的。所以段正淳与其情人们的死和杀人者慕容复到没有多大干系,而是完成人物塑造的情节需要。而这一情节的设置使段正淳的爱情被人理解了,是对段正淳人物形象塑造的最重要一笔,它使人物生动丰富起来。

其实,读一部小说就是这样,不能只图热闹,我们要对作品有一个思考,我们要知道故事情节设置的原因。我们常为小说中的人物而感动,那些不朽的人物形象印在了我们的心里,我们要知道作者是如何以情节的构架完成人物塑造的。查先生是一代宗师,他在小说情节构架与人物塑造上的造诣是值得我们研究与学习的。

天龙八部读后感1000字(篇五)

《天龙八部》以结构精奇闻名于世,文字也很优美,小说通篇更像是一则寓言。 金庸先生说用“天龙八部”为名是为了象征一些现世人物。这类小说一般是浪漫色调很浓的,可《天龙八部》却给我以压抑,沉闷。

在读《天龙八部》时,我仿佛已回到了那个诸国纷争的年代,我的思想,情感完全沉浸其中了,依稀望见了捍勇的契丹铁骑正四处冲杀,日光照在长矛上发出耀眼光辉。我看见无数百姓在辽兵的蹂躏下碾转哀号,我也看见了大宋王朝在冲天的火焰中摇摇欲坠。在那样的时代之中,任何人都是不幸的。宋辽之争,西夏,土蕃对大宋的觊觎,到后来崛起的金,蒙古的侵略,积弱儒仁的大宋朝廷受到极大冲击。于是保家卫国,驱除胡虏成了每个热血男儿的理想和目标。当时的思想与规范不能以今世的目光去衡量,对于凶狠残暴的侵略者,老百姓的敌视是很自然的,更何况契丹人令他们失去家园,亲友,面对侵略自己国家的强盗,有血性的人都不会容忍。

小说中的世界,是扭曲,变型,夸张的,也是黑沉沉地,如同一条碧波不起的大湖,湖面下却是暗流激涌。结构虽不及《射雕》的严谨,层次分明,却极尽变幻之能事。小说又写了一个虚竹,他的一生处处受人摆布,拜师,学武,连爱情也是这样。做什么事都身不由己,这是性格使然,毫无办法。虚竹非常想念那梦中女子,却不敢寻访,如不是银川公主问君三语,他们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乔峰,段誉,虚竹三兄弟的身世只有一个“孽”字可形容,南院大王,大理皇帝,西夏附马地位何等尊崇,可他们,可他们却都是无父无母的野孩子。在他们最痛苦,失落地时候,爱情无疑是他们的唯一支柱,人生七苦 :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倒也罢了。怨憎会(是不是怨憎会?我有点记不得了。)爱别离,求不得,乔峰身负血海深仇,“怨憎会”这苦他是摆拖不了的。虚竹与梦姑是“爱别离”,段誉是对王语嫣“求不得”。金庸先生一定不忍心三位主人公终日被痛苦缠绕吧,于是阿朱牺牲了自己的性命使乔峰化解仇恨,梦姑在西 夏找到虚竹,王语嫣最终为段誉的真情感动。三位高贵,善良的女性,在他们最需要慰籍的时候,来到他们身边,以热爱治愈三人的创伤,这样的女子难道不可爱吗?而他们也以热爱报答了这份恩情,乔峰更是为之而死,这样的男子难道不可爱吗?

最后我要感谢金庸先生,是他创造了如此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如此动人的故事。

天龙八部读后感1000字(篇六)

《天龙八部》的故事情节很有趣,使你不由自主的被吸引到故事里面.故事很长,人物关系复杂,但是却安排的合情合理。人物的性格多种多样,风格迥异。有武艺高超,生性豪爽的英雄,例如乔峰,有身怀绝技,痴情风流的书生,例如段誉,有善良温柔,舍己为人的丫鬟,例如阿朱,有美丽绝伦,端庄得体的小姐,例如王语嫣,有风流多情的王爷,例如段正淳,有光彩照人,内心险恶的马夫人,有淳朴善良,敦厚幸运的虚竹,有专吃小孩,无恶不做的叶三娘,有追求功名,徒有虚名的慕容公子……他们之间的故事都是围绕着一个字‘情’展开的。有亲情,爱情,友情。

亲情方面.乔峰被人陷害不义,说他是契丹人,还说他杀害了自己的养父母和师父,他觉得自己不可能是契丹人,想找出杀害他的父母,师父的真凶,为他们报仇,当他找到真凶,发现那人竟是自己的生身之父时,他百感交集,摆脱不了愧疚,接受不了现实,于是跳崖了。阿朱发现段王爷是自己的亲生父亲,阿紫是自己的亲妹妹后,并且知道父亲就是爱人乔峰的仇人,于是化装替父亲去赴约,被乔峰打死。面对一方面是爱情,一方面是亲情,她选择了亲情。善良纯洁的她不想让妹妹失去刚刚得到的父爱,不想妹妹再重蹈自己多年来的孤苦伶仃,在她临死时,她叮嘱乔峰照顾阿紫。杀人不眨眼,残忍心狠的叶三娘之所以吃别人丢的小孩是因为年轻时自己的孩子丢了,几十年来念子心切,因而才有这样的极端变态行为。

爱情方面。爱情是贯穿着整部书的线索。段誉对王语言的追逐,木婉清等人对段誉的爱慕,乔峰和阿朱的情投意合,段王爷对众多情人们的多情,王语言对慕容公子的痴心追随,天山童姥对无崖子的爱恋,机器人对阿紫的痴心。段誉的母亲对段王爷的背叛,马夫人对乔峰的陷害……有纯真的爱情,有因爱而恨的情仇。

友情方面。乔峰,短誉,虚竹是结拜的三兄弟,当江湖各帮派陷害桥峰时,段誉和虚竹都站出来维护桥峰。

在《天龙八部》中,你被纯真浪漫,缠绵悱恻的爱情所感动,崇拜于正义的君子和气概震天的英雄,洞晓世人的人心险恶和私欲,感叹人世的悲哀与凄凉.《天龙八部》有许多好看,精彩的情节,它是一个剖析人性的手术刀,让我们看到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真善美与假丑恶的对比。我喜欢这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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