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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优美的读后感800字七篇

发表时间:2022-07-06

诗经读后感。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诗经》,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要真正地理解《诗经》,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诗经》的读后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诗经优美的读后感80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诗经优美的读后感800字(篇一)

《诗经》里的内容,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但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

读了《诗经和礼记》我感受到了诗经很经典,所以流传到了现在。孔子就曾说过:"不学?诗?无以言。"意思就是不学习?诗经?就不懂得怎么说话,不学习知识就不懂得为人处事。啊!原来诗歌这么有魅力而又高尚。我仿佛被带到了遥远的国度,听到了来自远古的声音,感受到了古人的浪漫......我一直不太喜欢背古诗,因为根本就体会不到诗意和优美,所以我要先体会诗意再感受它的优美,抱着欣赏的态度去背古诗,这样我才能叩开诗歌之门,感受诗歌的美好,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诗经优美的读后感800字(篇二)

《诗经》,呢喃着这两个字,仿佛看到一片青涩的芦苇,像泛黄的雪绒漫天扑过来。

芦苇青涩,天真,最接近自然,最让人感到亲近。而《诗经》,诗三百,总结起来,也正是:思无邪。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读完这一段话,仿佛美丽端庄的庄姜就站在眼前,她有着闭月羞花的容颜,有着“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妃黛无颜色”的神韵。这段话,读的似懂非懂的人会感慨她的楚楚动人,而确切理解每个字词解释的人更会惊叹古人的艺术水平:柔荑草,蝤蛴蝎、瓠犀虫,讲人的美貌和大自然联系在一起,这正是最古老淳朴的人,生活在自然的人对大自然亲近、敬仰的体现啊!此时自然与人,已经融合在了一起。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多么妙的一句话啊!细想:在浩荡的淇水浅湾处,生长着绿而茂盛的竹林。它们身姿挺拔,不向风雨,不向烈日低头弯腰,正如为人处世都很正直的君子。经历了切磋琢磨的玉石,光滑剔透,晶莹夺目,温润如君子。这两句话多么恰当啊!而这里又是用自然比喻人,将人与自然融合在一起,尽管只是喻人的品质、性格,在当今我们能脱口而出“温润如玉”、“出水芙蓉”。“亭亭玉立”的时代,看上去好像并没有什么,但是谁又知道它是不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始祖呢?

在古人的世界里,他们怀着一颗亲近自然的心,去接受自然,敬畏自然,赞美自然,享受自然。在一句句如“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的优美的诗句里,他们对自然的真挚之情也可见一斑。比起现在的我们,自认为能吟上一两句古人的“关关雎鸠”,就认为自己是文艺青年,在浮躁的社会里用浮躁的心去对待万物,实在是愧对于这一两句诗后不出于任何目的的热爱自然的真挚之情啊!

《诗经》如芦苇,若想真正了解,必须先有一颗芦苇般的心,才能真正感受到每一字每一句背后那种最原始,最纯真,最贴切自然的心。

诗经优美的读后感800字(篇三)

《关雎》出自《诗经·国风·周南》,是《诗经》的首篇,它是青年对容貌美丽姑娘的爱慕和追求,写他求而的痛苦和想像求而得之的喜悦。掀开《诗经》页,映入眼帘的这首《关雎》了,“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听着似从遥远的天穹飘来的吟咏声,一幅幅美妙的画卷随之在舒展开来,我好似又回古老的年代,正沿着碧草青青的河床地向上行走着,走进河汊密布的地带,弥漫的水雾扑面而来。中,小岛正伫立在河湾的,若隐若现。是声音远远地,欢快?难道这传说中的雎鸠鸟吗?思绪陷入美妙的遐想之中,爱情的故事便姗姗而来…

诗经优美的读后感800字(篇四)

《诗经》是我国第一步诗歌总集,它汇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500多年间诗歌305篇。谈到它,我们都不会陌生。首先想到的会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样的纯情诗句。它广为流传,并非没有原因的,因为它讲了一个恒古不变的真理。漂亮好的女孩,谁不想追求呢?但是这句话,真正解读起来呢,又有什么样的不同体会呢?雎鸠是离爱情最近的鸟,近到它的“关关”叫声,在那思慕男子的女子听来,也是在呼唤自己的爱人。古代传说雎鸠雌雄形影不离。指其一递一声的相和而鸣。雎鸠被说成是贞鸟,是爱情忠贞的象征。但是!其实据考证,雎鸠不是斑鸠,而是鱼鹰,《关雎》并非雌雄和鸣,而是以鱼鹰在河州求鱼象征男子向女子求爱。

这就是解读之后的诗经。可能与你臆想当中的情景不一样,但是这确实事实。人们总是趋向于完美,把东西都往好了方面想,也从中得到了一些自己想要的灵魂营养,我感觉这就足够了,不用非得在乎讲的事实,你自己认定的事实、对你有所启发有所帮助的才是最有价值的东西。

由于诗经中所涉及到的诗歌太多,我也不可能一一解读。我总结了一下他们的特点,发现诗经中以女性为主角的诗有两多,弃妇诗多,思妇诗多。弃妇诗又多以悲情见多。我读这样的诗,总是感觉读不下去,读着读着心里就来气。一个女人,被男人抛弃了,那个男人固然不对,固然应该受到社会的唾弃。但是你被抛弃了,本身就是一件不光彩的事,还整天哭哭啼啼悲悲切切,丝毫没有振作的迹象。看到这里,心里真是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不就是一个男人吗?没了他至于这样要死要活的吗?如果那个男的回过头来看你那样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本来想和好的心,瞬间又会蹦碎的。也许我现在是以现代的眼光去思考的,环境不一样,心态自然也就不一样。但是这样一个形象,描写在书里,会对多少中国女性产生影响呢?不过幸好我发现,现在这种影响越来越小了,现在的女人们,似乎都看得开,分了就分了白,也不差那么一个。反而觉得男人越来越变得跟诗经中描述的怨妇似的,动不动就为情跳楼自杀,甚至前几天看网上一男的为了求女友不要分手,竟然当众下跪!可耻啊!我真想上去甩他两个耳光,告诉他像个男人!没想到几千年的怨妇形象竟然出现在了当今的我们男人身上,悲哀。

相比之下思妇诗就好很多。有人说思念是青色藤蔓上开出白色的花,纵然纠葛看上去也清晰明艳。像天暗下来独自点亮的一盏灯火,雨后天空出现的彩虹,忧伤而美。我深有感触。在诗经中有这样几首是写的很好,比如《卷耳》中“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一个女子在思念他远役的丈夫,思念使她无心劳作,在路边采苍耳,很长时间也采不满一小筐,到最后,她索性将筐放下,在大路边张望,惦记着远方的他。我看完之后,心理非常纠结,感到了一丝温暖,却很快又被悲凉所代替。哎,相爱的人们啊,为什么不能在一起,非要将他们分开拿思念折磨他们。是啊,想一个人的时候,真的是无心做别的东西,相信我们很多人都有体会。

这种思念,带给人们最大的幸福,就是两个人见面的那一刻,幸福感是多么的强烈!说道这里,我不禁又想到了异地恋,这个深重的话题,哎,还是不要说了,当局者迷啊。还有一首非常有意境的诗《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我不得不说,诗经其实是一部女人内心解读秘笈,恋爱的人需要好好研究一下,虽然那几千年过去,但是女人们那柔软的内心却是没有变化的。从诗中我们解读出的委婉含蓄的意思,其实就是她想要表达的意思,只是限于矜持,所以男生要主动解读。!!怎么说到这里了呢,好像有点跑题了,但是这是我读诗经切身感受到的,也会是我的一份财产吧。分享一下,就不收钱了。

《诗经》博大精深,我读懂的,也许只是表面内容,其实他还有更加深厚的内涵在里面。就像人们说的,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觉得《诗经》也是这样。它带给人们的不是死的刻板的东西,而是活的有生命力的思想。我们不同的人,从中获取的也不同,但是只要找到了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那一部分,就值了。

诗经优美的读后感800字(篇五)

在《诗经》《楚辞》这两大中国文学的发端鼻祖中,我们很少看到后世诗人们最常爱的花,而只是草木。自由生长的草木犹如大地伸出的触角,曲折蜿蜒,绵延不息。歌之咏之如同古人自然的生活。《楚辞》是士大夫所作,咏物言志寄托情怀,他们不需亲自下田,只把农人采摘下来的香草制成的香囊配带在身上,香草美人喻君子,杂草恶木似小人,但词意深奥,如果破不了文字障,诗人的内心很难亲近。相比之下,《诗经》中的草木要来得自然生动得多,劳作中的人们身边有什么就唱什么。草木在这里更多地被真实地还原,自然地咏唱。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你在那边远远的山上采葛草吗?藤茎蔓生纠缠不解,就如我一日不见你啊,好象过了三年。你在那边远远的山上采萧艾吗?浓郁的香气在山间蔓延,就如你的气息啊,让我怀念。采摘通常应该是女子的事情,那么想念的人应该是一个男子了。葛是那时候一种最常见的经济作物,人们拿它织成葛布做成衣服。但葛藤最是缠绵,长的可达十多米,茎叶交错攀爬,《楚辞》中也有“葛蔓蔓”的说法。萧艾在古诗中经常被一起提到,那是一种极易蔓生的带着浓郁香气的草,古人常采集它的枝叶,晒干后混合动物的油脂,做成今天寺庙中燃的香烛一样的东西,用于祭祀。劳动和生活就是这样密不可分,他们的感情不是水上的浮萍,不是天边的游云,是生长在山间的藤蔓,摘不完剪不断;是弥漫在周围的每一缕味道,呼吸空气就是呼吸你。

顾随先生说,《诗经》中写愉快少,写忧伤多。离乱之音中慌年怀人,更是有别样的心忧。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这又是一个正在采摘的女子,这次她采摘的是卷耳,这是一种叶子上有小锯齿,果实上长满了到钩小刺的野菜。春秋时期,种子附着在牛羊毛上由边疆传入中土。苍耳到处可见,无法想象这样的尖锐的植物在饥慌的时候是重要的充饥。女人们采集它的嫩叶,在水中反复地煮,直到去掉它的苦味。那是慌年才不得不食的草。在这样的艰苦的时候,男人还在远方打仗,站在高高的山岗上,眺望他回来的方向,身体的饥饿内心的思念让人如何捱过岁月。这首诗的第二、三章换了角色,变成男子的口吻,也好象是女子想象中的他:“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櫑,维以不永怀。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马儿都已眼发花,腿摇晃,如何才能不想家。

《诗经》最著名的一道野菜应该算是《采薇》中的薇了。“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说它著名因为它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采薇首阳山”中那个野菜。薇菜也叫薇霍,也就是野豌豆,历来为贫者所食,伯夷和叔齐在商亡后隐居首阳山,身无一技之长,抵死不吃周武王送来的粮食,采薇为食。被一个捣蛋的女子看到,说这野菜也是周地植物,你们为什么要吃呢?结果终于是饿死了。好象这样不识大局冥顽不灵的人并不值得同情。《采薇》中远别家人的戍边兵士在归途的风雨霜雪中想起采薇的人,此时薇不单是赖以生存的食物,更是一种节令更替的象征,当野豌豆紫色的花在眼底花开花谢,归乡之期也一延再延。“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采薇》中的最后一章历来被认为是中国古诗中最美的片段。激烈的战争终将结束,回乡路上饥肠碌碌的小兵,心中的哀是大哀。

“何草不黄,何日不行!何人不将,经营四方。”什么草儿不枯萎,哪儿有一天不奔波。这是《小雅》的最后一篇。忧中有了愤,堪堪乱世,人不如草木。草木还有春来发新伢的机会,我离开家乡离开你,却可能再也不能回来。

生长在《诗经》中的草,因了我们想象的泉水不停地灌溉,在书本的字里行间伸展出每一个叶片,郁郁葱葱,蔓延过我们荒芜的心田,为我们充当最恰当的精神食粮。

诗经优美的读后感800字(篇六)

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诗是中国文学的正宗,读诗和写诗是历代许多中国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先秦至五代的漫长历史时期里,中国的诗歌创作一直没有间断,涌现了为数众多的杰出的作家和光辉灿烂的优秀作品,不少诗人及其作品在世界范围内产生过很大的影响。

传统诗歌,博大精深,雄健典丽,宛如一部色彩斑斓的画卷,以不惊风雨泣鬼神的宏伟乐章。在漫长的历程中,涌现出许多大诗人,他是耸立于东方的一个又一个诗歌的泰山。放眼世界文坛,中国的传统诗歌是独特的,是无与伦比的。

睿智、沉静,是诗人的性格,含蓄,朴素而又精致,是诗的语言,诗人用诗的形式,抒写的却是他们并不平静的心灵。对爱的自主追求,对自由的渴望,对正义的崇奉……每一种感情都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每一颗心都是如此的善良,如此的虔诚。

读经时,讲求语速、语调:要求语速不急不徐,语调抑扬顿挫。现在一般人一切都讲求快速,有的人听到读经读得这么慢,就提不起精神,其实读经就是让我们的心能静下来。一个人能定得下来,才有能力思考,面对问题,才不至于慌张、忙乱。心定功夫的培养,就是由平素来训练的。训练的最好方法莫过于读经。读经既简便易行又不用花钱,每一个家长在家里就可以辅导孩子培养这种心定的功夫,也就是现代常说的训练沉稳、从容的心理素质。

阅读《诗经》,我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我看到的尽是爱,智慧,自然,希望与阳光。一切美好的词汇,美好的事物,美好的情感……充溢着每一首诗。那么和谐,那么执著,那么崇高,那么圣洁,每一首诗都是一首动听的歌,每一首诗都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每一首诗都拥有一个美丽而高尚的灵魂。

纵观历史,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安定的维系都有赖于这些圣贤遗留下来的智能和经验。我们开展诵读活动的目的不仅仅是让学生记住名篇佳作,更重要的是寻根,寻民族精神之根,寻现代文明之根。在诵读古诗文中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加厚学生的人文底蕴。

诗经优美的读后感800字(篇七)

《诗经》谁都知道,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它可是汇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五百多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在先秦叫做《诗》,或者取诗的数目整数叫《诗三百》,本来也只是一本诗集。但是从汉代起,儒家学者把《诗》当作经典,并且尊称为《诗经》,列入“五经”之中,它原来的文学性质就变成了同政治、道德等密切相连的教化人的教科书,也称“诗教”。

《诗经》中的三百零五篇诗被分为风、雅、颂三部分。我最喜欢“风”,因为。“风”的意思是土风、风谣,也就是各地方的民歌民谣。“风”可是包括了十五个地方的民歌呢,共有一百六十篇。“雅”是正声雅乐,是正统的宫廷乐歌。被分为“大雅”和“小雅”,一共有一百零五篇。“颂”是祭祀乐歌,以前用于宫廷宗庙祭祀祖先,祈祷和赞颂神明,现存共四十篇。孔子也曾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我认为“国风”在《诗经》中最无邪,最淳朴,“国风”中最无邪,最淳朴应该是《关雎》。它唱出的是百姓的心声,唱出的是对生活真实体验的实实在在的道理。它的动人之处是道出了凡胎肉身的我们都能体验到的人生经历和道理,它的光辉使文人的矫柔造作和酸腐之气显得苍白贫血和令人作呕。他不是华丽的,而是跟老百姓的话一样,朴实、真切,一针见血,有血有肉。自古以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千古不易的真理,自然的法则。虽然我们还小,但是我们也会明白,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那会带来偏见。

人这个怪物,总要无事生非地造出一些鬼来吓唬自己,总是造些枷锁来给自己套上,就是不愿意对着镜子正面地、里里外外地看着自己。然而时代在变,莫非人性也真地在变?男的不男,不留胡子,不骑马打枪,浑身奶油,手无缚鸡之力,不称“男人”而称“男孩”。女的不女,粗声大气,膀大腰粗,男孩不敢做的敢做,男孩不敢说的敢说,姑娘能做的不能做,姑娘会唱会说的不会唱不会说。工业化不仅把人变成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产品,也把男欢女爱的真情实感变成流水线生产出来的罐头、方便面、巧克力、化妆品、洗发香波、泡泡糖。

和古人相比,这是我们的幸运,还是不幸?

《诗经》是纯正无邪,现在的人呢?男的不敢把心里话说出来,只是做作,好像古代的小娘子。女的却一点都不害臊,敢举着拳头乱舞,甚至恐吓男的,好像强盗土匪一般。和古人的性格反差极大,真不知我们是幸运,还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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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七篇


你在小时候看过《格林童话》吧,你是否喜欢童话故事呢?别说小孩了,就连很多的大人都喜欢阅读童话书,因为童话的内容不仅有趣,而且富含道理。在你看完《格林童话》后,是不是感觉心里多了一丝东西?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一】

我利用暑期时间又看了一遍,却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里面也富有哲理。以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次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返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中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败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二】

《格林童话》这本书我读完了,我来给大家介绍我最喜欢的故事《青蛙王子》。

国王的宫殿旁有一片幽暗的大森林,在大森林的一棵老树下,有一个水潭,小公主常常来那里玩。有一次,她不细心把金球滚进了水潭里,小公主放声大哭,一只青蛙听见了她的哭声,答应帮小公主捡回金球。可是,青蛙要小公主和他做好朋友,公主答应了。可是,青蛙帮小公主捡回了金球,小公主高兴地拔腿就跑回了宫殿,小青蛙在后面追着喊着。

第二天吃饭的时候,小公主一点儿胃口都没有,国王问她怎样回事,小公主把事情原委讲了一遍。国王听后严肃地告诉小公主,答应别人的事情必须要做到,要做言而有信的人。虽然,小公主心里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照做了。没想到,青蛙变成了一位英俊的王子,王子和小公主结婚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答应别人的事情就必须要做到,要做言而有信的人,这样才能拥有真正的朋友。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三】

《白雪公主》、《快乐王子》、《长发公主》、《青蛙王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铁皮人,它是怎样从没有心到有心的,一个稻草人,它是怎样从没有脑子到有脑子,一头大狮子,它是怎样从没有单子到有胆子的。它们三个都依靠一个孩子的支持和鼓励才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这个小女孩的名字叫—多萝茜。她原本是生活在美国肯萨斯州的大草原上,可是被龙卷风吹到了一个陌生国度—奥芝国。为了回到家乡,她遇见了这三个获得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的人物。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想到:在我们班里有些同学,总是瞧不起成绩差的人,故事里的多萝茜却不会瞧不起没心、没脑子和没胆子的人。多萝茜能做到,我们一定也能做到。

读完《绿野仙踪》这个故事,我还明白了每个人都有缺点和不足,只要我们不为缺点灰心丧气,不低估自己的能力,战胜困难,那么凡事都可以达成所愿的。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四】

我从小就喜欢听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每一个故事背后都蕴藏着一个道理,等着我们去领悟,去学习。在这些书中,有一本书如明珠一般熠熠闪光,那就是我最爱的——《格林童话》。

在这本书里,每一个场景都如此梦幻奇妙,让人沉醉其中;每一次想象都合情合理,令人拍手称赞。在这个奇妙世界里,我看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让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去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事物。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爱尔莎……我非常喜欢这天真活泼,形形色色的朋友们,关注着他们每一个人的命运,我会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也会为他们幸福的生活感到快乐。

《格林童话》给了我一个梦幻般的童年,她教会了我用清澈的眼睛,纯洁的心灵去感受这个世界的千变万化,让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鼓励我勇敢地去探索,去发现。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五】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格林兄弟写的故事,觉得很好看。我最喜欢"勇敢的王子"这篇故事:是一位勇敢的王子走世界。有一天,他走到一座巨人的房子前。就玩巨人的玩具。巨人叫他摘生命树上的苹果,王子摘到了,而且得到一个宝环。巨人想得到那个宝环,每次骗他都没得到,结果自己死了。

王子又开始走世界了。这次,他到了一个施了魔法的王宫,一个施了魔法的公主说:"小王子,你必须在这个王宫里住三天三夜,魔法就没了。"王子真的这么做了。王子又在梯子上用剑挥了三下,魔法真的消失了。王子和公主结婚了,生活的很快乐。

我被王子的勇敢感动了,我想:"我每天自己睡觉害怕,有时会跑到妈妈床上。不敢一人到奶奶家,不敢一人在家……因此,我要向王子学习!我要勇敢起来,改掉这些毛病!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六】

自从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以后,我对充满幻想的书越来越感兴趣了。而且自己写作文的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其中深深地吸引我的就是《狼和七只小山羊》。书里讲了羊妈妈到森林里去找食物,出门前,叮嘱孩子们要小心狼。还告诉孩子们要从狼的黑色脚爪和沙哑的声音就可以辨别出来是不是妈妈。羊妈妈说完,就走了。不一会儿,狼来了。它说了几句话,七只小山羊一听到这沙哑的声音,就知道不是它们的妈妈。便说:“听你这沙哑的声音,就知道你不是我们的妈妈,肯定是狼。”

狼一听这话,马上跑到小贩那里买了块石膏吞了下去,原先那沙哑的声音顿时变得细柔起来。于是,狼又跑到小山羊门前敲门。小山羊在窗台上看到黑色脚爪,就知道这并不是它们的妈妈。连忙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瞧你这黑色脚爪,就知道你是狼。”

狼一听这话,马上跑到面包师那儿,让面包师给它的爪子抹了些面糊,又跑到磨坊主那儿撒了些白面粉。

然后,第三次跑来敲门,小山羊这次跟本就看不出什么破绽。于是,就把门打开了,门刚打开,狼就把六只小山羊吞到了肚子里,只有最小的一只藏到了最隐蔽的地方,没有被找到。

这时羊妈妈回来了。看见到家里变的乱七八糟,就知道肯定出事了。过了一会儿,最小的一只山羊马上哭着跳出来,把事情的整个经过说了一遍。

羊妈妈和小山羊伤心地走出了屋子,看见那只可恶的狼。还看见狼的肚子还在不停地抖动,就连忙拿来针线和剪刀,用剪刀剪开了狼的肚皮。刚剪开一点儿,就有一只小山羊跳了出来,接着所有的小山羊都一只一只地蹦了出来。

这时,羊妈妈见狼还没醒,就连忙搬来大石头,把狼肚子填满。

最后,狼醒了,它觉得口渴,就想去找水喝。谁知,它到井边,刚迈腿儿,就掉到井里淹死了。

读到这里,我自卑地低下了头。因为我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就是因为没有掌握好对付坏人的技巧,差一点被坏人拐走。

现在我懂得一个道理:遇到坏人一定要沉着、冷静,回忆爸爸妈妈出门前对自己说过的话。然后小心对付坏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七】

我在一天时间内,把一大本的《格林童话》读完了。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聪明的农夫女儿》。

里面动人的故事讲得是:有一个很穷的农夫,穷的实在是太穷了,可是他有一个聪明过人的女儿。于是就向国王要了一块地。在翻地的'时候翻到了一个金砖,结果国王看到了金块,还要更多的金砖,可农夫说他没有,于是国王就把他关进了监狱里。国王让他的女儿过来,可是不能穿衣服,不能裸身,不能骑马,不能坐车,如果都做到的话,就与她结婚。

农夫的女儿真的做到了,她用渔网裹住自我的身躯,把另一半渔网缠在了驴的尾巴上,驴把她拉了过去。她做到了最终国王与她结了婚。

我喜欢这个女孩,因为她太聪明了,因为她的聪明让我喜欢上了这篇文章。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400字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七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阅读《细节决定成败》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您从《细节决定成败》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400字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400字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一)

汪中求先生以铿锵有力的六序警句“细节决定成败”告诉人们,细节对于一个人的一生都非常重要。书中罗列到大量例子说明细节的重要性。先不说这些例子的来源是否可靠,但他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创造效率,细节产生效益。

为人父母,应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孩子的榜样,孩子耳薰目染的是你的举手投足,言行所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家长做到了,孩子便会从小养成尊老爱幼的道德意识,公共场所的行为方式,在家出门的行为习惯,服装衣帽的整洁,杉杉有礼的举止,一句轻声的问候,一个善意的微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在让孩子感受到你是一个充满爱心,有道德,有修养的人,那么孩子也会在这种包围下成为一个具有优雅气质、彬彬有礼、生活中严于律己的谦谦君子。

为人师表,也应在方方面面为学生做表彰,奉无巨细,很细微的小事就能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孩子在家经常的说一句就是:“我们老师怎呀怎样的。”教师的一言一行能使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甚至影响他们的一生,要在工作和生活中处处成为学生的榜样,以实际行动赢得孩子们的尊重。在日常行为模范方面,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也应该做到尊重学生,把学生当成一个与你平起平坐,知心朋友去了解,让学生在细致之处见真情,注重细节教育,提升教学效果。

做班主任更是如此,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直接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古今中外的教育家无不强调身教胜于言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做到,而且要做的更好,更具有示范性,在无形之中为学生树立榜样。尤其是班主任,他的世界观、他的品德、他的行为、他对每一现象的态度,都这样或那样地影响着全体学生。车尔尼雪夫斯基说:“教师把学生造成什么人,自己就应当是这种人。”我希望我的学生成为积极向上、勇于创新、不怕困难、对人以诚相待、有同情心和责任感、尽力做好任何事情,有一定心理承受力的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而我们首先就要使自己成为这样的人。

学生是具有模仿力的一个群体,他们时时刻刻观察着老师的一举一动,并在某些方面进行模仿,所以老师在学生面前必须有模范的作用。记得在一次大扫除中,为了使每位同学都能认真、负责地完成任务,我首先拿起一块抹布,带头擦玻璃,并力求擦的干干净净。行动是无声的语言,不需要任何鼓动性的语言,就已充分调动起学生的劳动积极性,都自觉地按照老师的分工,热火朝天地干起来,并且在质量要求上还与老师比一比,看谁干的又快又好。

事实证明,在教育工作中要努力做到:时时事事做学生的表率。如: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教师就不能有违法乱纪行为;教育学生不怕脏、不怕累,教师就必须做到亲自动手,吃苦在前,做好学生的带头人,否则,即使你说的天花乱坠,头头是道,而不注意自身修养,也不会得到满意的效果。

名人之所以成为名人,其实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仅仅是比普通人多注重一些细节而已。细节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400字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二)

读完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感触颇深。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几句话是:“每个人素质提高一小步,民族素质将提高一大步;拒绝浮躁,做事不贪大,做人不计小;中国有13亿人口,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那就成为很大的问题;一个不经意的细节,往往能反映出一个人深层次的修养。”

汪先生的这本书没有罗列一大堆晦涩难懂的道理,而是举了一个个实实在在的,或正面或反面的例子,论述了细节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在企业管理工作中,不注重细节,不把小事做细做好,势必会影响企业的进步和发展。项目部的基层工作本身就是一些琐碎,繁杂的细小事务的重复,但要做好、做细,必须付出很大的努力。无论做人、做事、都应该踏踏实实,从实际出发,从小事做起。在日常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素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主人翁精神以及踏实朴实的工作作风。在工作时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中来,到细节中去。社会发展要求我们每个人扎实提高自己的素质,个人素质提高一小步,民族素质将提高一大步。

书中讲到“我们看到了人家成功的辉煌,却很少去关注他们管理细节的用心!”现实中,我们普通人,大量的日子,都在做一些小事,做一些重复的事,怕只怕小事也做不好,重复的事也做不到位。当今社会,太多的人总不屑于小事和事情的细节,自信于“天生我材必有用”以及“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孰不知能把自己所在的岗位的每一件事做好,做到位就很不简单了。而有的人以为做了大官才能做大事,或者只想做大事,认为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从而不屑于身边的小事,最终肯定成不了大事,因为细节决定成败。所以,只有关照小事,成就大事,重要的是做好眼前的每一件小事。所谓成功就是在平凡中做出不平凡的坚持,并养成长期对待工作的认真和精细的态度。

要做好小事,就需要把小事做细。如果随意散漫地去做一件小事,那是不可能做好的。将小事做细,就是将小事做到位、做透彻。丰田汽车社长认为:其公司最为艰巨的工作不是汽车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而是生产流程中一根绳索的摆放要不高不矮,不偏不歪,而且要确保每位技术工人在操作这根绳索时都无任何偏差。社长的观点阐述了将小事做细的重要性,汪先生在书中的“忽视细节的代价”部分中也讲了,企业中各种小问题,其实就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个蚁穴的,而这些小问题有可能导致大企业走向解体破产。因为千里之堤,潰于蚁穴。巴林银行的倒闭只因忽视了一个细节。

海尔总裁张瑞敏说: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很多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胜人一筹,从而不屑于身边的小事与细节,结果往往是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因为他们不明白,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只有重视身边的小事,把握小事中的细节,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

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生,在工作中,无任什么事都必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小之处入手,做到精益求精。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就列举了许许多多的事例:“50亿分之一的氯霉素含量导致出口退货;一个药厂的厂长因随地吐一口痰,终止了与外商的谈判;一顿奢侈的晚餐吓走了外商;菲利用一把椅子问候,从此走上了让人梦寐以求的成功之路。”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遇,这些关键性的结果都是出于细节的疏忽。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从细小的事情中磨练自己的性格,在细小的事情中加强自身的修养,把平凡的工作做到完美,这些就是我学习完这本书之后对自己提出的新要求。

400字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三)

这学期,给我们赠送了《细节决定成败》。闲暇,我将它捧起,好好读了读。汪中求先生的个人专著,它初看好似营销书籍,但细细读来,它又包含着作者二十多年来生智慧。它对企业管理的借鉴作用,对我们工作亦估量的价值。该书中的观点将有助我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更地思考。

书中细节的特点主要体“小、微、做” 。

“小”。我们人做事好高骛远,不求总想着一步做大,随随便便为图任务而工作,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不注重小、而注重大,是我们失败的原因,细节应做起、做大,从大做强。

“微”。我们把工作精细。去对待工作,实实在在把工作做精做细。人人自己的长处与短处,取长补短则是之法。这求我们从细微之处自己的长处,书中也举了不少事例。

“做”。即敢想敢做,自己所想的大胆地去尝试,把的想法行动。我们要敢想敢做,以“敢想”为初始、以“敢做”为。“敢做”要从细微入手,把件事都到位,这的开端。

在当前利益驱前的浮躁社会里,在盲目追求表面风光的,有谁会真正到风光背后的细节的和呢?而要真正件事都细致入微、周全考虑却并容易的事。正如书中所说的注重细节其实是功夫,功夫是靠日积月累培养的,即习惯的。科学表明,人的的95%受习惯的,在习惯中积累功夫,培养。香港商业巨子李嘉诚在事业上在人与人的交往中都可以说是了巨大,他就在讲话中说道:“栽种思想,;栽种,习惯;栽种习惯,性格;栽种性格,命运。”“注重细节”习惯的日积月累对源人的。可就是细节、是小事,得应,被忽视。而当大时,才、才意识到是些小事未做细、未住的缘故。“急功、近利”这已成现代的心理。而浮躁的心情,让人眼中大的利益的得失,而失去了对细微之处的关注。社会的,其本质要我们克服浮躁的心理,以稳重的心态和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去现代化宏伟蓝图的稳步。

托尔斯泰曾:人的价值以以深度来衡量的,者的特点,能做小,能够抓住生活中的细节。一名教师也应该在每件小事功夫,注重细节部分。我们每天显然都在做小事,可事事都育人,我们老师的细小的行动无声的教育,这远比豪言壮志语更行之。我们以的工作岗位上的件小事,以责任心对待细节。

细节是精神,她更是习惯。做班主任工作头绪,任务琐碎繁杂,意料外、突发性的会随时,就更应当把注重细节当作是时刻检查自己的一面镜子,站在的镜子面前,我们可以更地自己的,工作中的漏洞及失误。比别人多思索一点细节,比别人眼里“多一点活”,彻底大而化之、做事粗糙的,关注的每细小环节。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应注重细节的培养,要甘于平静,消除浮躁的情绪,脚踏实地,以严谨的作风,进取的,珍视自己生,体现自身的价值。

400字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四)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借鉴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吉的名言作为一名党员的座右铭。

读后《细节决定成败》不自觉地自思、自省,本书的不同之处在于,以众多案例剖析每一位成功人士运用细节的张力, “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我们每个人都期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但事实上,“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大量的工作,都是一些琐碎的、繁杂的、细小的事务的'重复,也许这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也是成就每一项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

我们平日工作质量的好坏,往往只是取决于一些细节上下的功夫。而细节的命运却不那么乐观。其一,疏忽,没有注重细节。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认真负责,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唯有尽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任何一件小事,追求每一步精确到位,追求每一件事情的完美,就会得到天壤之别的结果。其二,敷衍了事,无视细节。很多小事,两个人都能做,可做出来的效果却大不一样。一种人对工作充满热情,极其认真,将小事做细,注重每一个环节;

而另一种人无法从重复的工作中获得乐趣,把工作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他们永远被动地做别人分配给他们的工作,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把事情做好,对于他们而言更谈不上细节。一个看不到细节,或者不认真对待细节的人,是无法领会工作的真正含义,当然他也失去了在细节中寻找成功的机会,从而也不会成功。

忽视细节,是因为我们觉得它太微小,不足挂齿;无视细节,是因为看不到细节铸就成功的必然。我们每个人都浮躁地期待触手可及的成功,却不能静下心来认真去做任何一件小事。何为小事?就是日常工作中简单得不屑一顾的事情。何为细节?就是为把小事做好而细心考虑的各个环节。其实对于智者而言,他们是不会简单的这么看。他们善于以小见大,从平淡无奇的琐事中参悟深邃的哲理。他们认为决定成败的也许不是细节本身,而是细节背后所蕴含的那种追求卓越的思想,那种锲而不舍的执著。细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准备,从而获得的一种机遇。细节又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积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在工作中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把握成功之源,为成功奠定一定的基础。

做事也是如此,我们想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更大的价值时,就要心思细腻,从点滴做起,以认真的态度做好每一件小事,以负责的心态对待每个细节。那些一心渴望伟大、只看中大事,不拘小事的人,成功了无踪影;而那些甘于平淡,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人,成功却不期而至。

人的一生就应不能没有理想,更不能有理想而不去奋斗。而是就应有一个坚定的理想,并且为了理想而为之不懈奋斗。人生就应有一个坚定的理想,并且要为了理解不懈奋斗,当你不懈奋斗时,就会跨越时光和空间的界限,就会克服种种困难,理想就会实现。只要我们不懈奋斗,就会创造奇迹。

谦逊,“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明辨,“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善思,“告诸往而知来者。”诚实,“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负责,“不迁怒,不贰过。”努力,需知学习贵在坚持。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终有一天我们会实现我们的梦想。

400字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五)

在充满竞争的今天,如何做好工作,关键在于是否抓住了一个“小”字。也许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事物的细节,太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殊不知,我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做一些小事,假如每个人都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到位,就已经很不简单了。

《细节决定成败》是汪中求先生总结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企业管理的经验写成的一部细节管理专著,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对我们任何人都有借鉴意义。这本书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

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数的思考。书中讲道:“我们看到了人家成功的辉煌,却很少去关注他们管理细节的用心。”我们大部分普通人,大量的时间,都在做一些简单而平凡的小事。结合自己的工作,作为一名财务人、其实工作中的每一件事都是非常平凡的事,而且还是一些重复出现的事,以前总是有点儿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事情,一天忙个不停,领导不仅看不到一点儿成绩,自己也数不出几件像样的工作业绩。”通过拜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我的思想得到改变,我的灵魂得到震憾,我的精神得到丰富。我认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要认真的对待每一件事,沉下心来把重复的工作搞好,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这样才能使自己在工作中寻找更多的乐趣,更好发挥自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细节的特点首先在于“小”。每个人做事不能好高骛远,不求实际,总想一步做大自己,这种空想式的做法不知耽误和毁害了多少人,过高地估计自己的才智,不从细小事情做起,往往把自己的人生大梦想搭建在一个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里,一旦风雨袭来,就会全面崩塌,因此,“细节决定成败”的第一个成功命题就是“从小做起、从小做人”。

世间上不论什么事,从最根本的角度来说,都是由一些细节构成的,在今天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决定成败的必将是细节。随着社会分工的越来越细和专业化程度的越来越高,一个要求精细化管理与生活时代的已经到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让我们每一个人都真真正正关注起细节来,把“注重细节”的思想时时刻刻记在心中,把对细节的实施贯彻到实际行动当中,脚踏实地、认认真真的完成好每一件小事,这样的人生才是精彩的。

400字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六)

在寒假期间,我们有幸阅读了许多真实的案例,详细阐述了个人素质团队合作企业管理的细节。公共管理的巨大价值体现在各个方面。从忽略细节的损失成本到对细节收获利益的重视,细节的重要性得到了明显的反映。象石的深刻真理使人们受益匪浅。这本书的细节决定了成功或失败的想法,就像一根银针刺穿了大多数人的粗糙和满足。它也使我接触到比纸面更多的电子文化,我对这本书的文本感到震惊。

首先,我们应该反思自己。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由于他的专业习惯,他的思想比普通人更关心细节。因为我们知道,教师的一些微妙的行为或无意的语言对学生的影响可能是令人惊讶或刻在他们的余生。

因此,我们将有意或无意地更多地关注学生教育的细节。教育他们从小就做每件事;如果他们不选择细流,他们就会变大;如果他们不拒绝细土,他们就会变高;如果他们不选择细流,他们就不会死。

为什么要治理世界,大大小小的原因是学生从小到大,但效果是什么?有多少人真的可以抛开社会环境,家庭教育好坏参半。在学校的积极教育环境中,如果学生不能做好工作,很难想象我们的学生会在社会上发生什么。我记得有句谚语:学校里没有小事,没有教育;教师没有小事到处都是榜样;管理没有空白总是能教育人们。为了让学生学会从细节开始,教师必须首先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在详细的教育中,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来关注每个学生的温暖和关注他们的感受。掌握自己的情感发展,倾听自己的声音,进行人性化的教育。要做好每件简单的事情,做好每件普通的事情并不容易。以思想为导向,更好地开展学生的教学工作.第二,我们应该看看社会。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国人确实有一个粗心大意的社会问题。社会上几乎有许多绅士,仿佛他们几乎接近一般的粗心大意等等。这已经成为几乎是绅士的共同语言。

这对你自己和其他人来说是一样的。正如这些单词被反复使用一样,生产线上有缺陷的产品也出来了。相关的阅读。细节决定了成功或失败的总结细节,以确定成功或失败的感觉(1)细节决定了成功或失败的感觉(2)细节决定了成功或失败的感觉(3)细节决定了成功或

400字细节决定成败读后感(篇七)

自从收费站开展"职工大阅读"活动以来,自己阅读了许多关于工作方面的书籍,但其中的一本《细节决定成败》,让我感触颇深、深有体会。本书提倡的是一种新的人生价值观,提出了一种新的生活态度,提出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要少一分毛糙和浮躁,多一分执著和专注。下面我就谈谈个人的深感体会:

一、"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是《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在封面上引用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的一句话,不过这短短的一句话让我体会到了我们要立足本职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件事,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戒骄戒躁,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做为一名普通的收费站工作人员,我不可能将所承担的工作做得十全十美,也不可能像本书作者那样从人民教师成长为现在的首席营销顾问,但我可以坚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最好的态度完成本职工作。在这一点上,日本、美国员工的敬业工作态度十分值得我们学习。我认为,只要接受作者对于细节的深度理解并从中受到启发,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借鉴和有效的运用,就一定能在自己的工作领域中有所作为。

二、"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论做人、做事、干事业,都应当从实际出发,从长远着想,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拒绝浮躁。我认为,细节就是组成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最基础的每一部分。对于收费站的收费员来说,平时的微笑和肢体礼仪服务是最基础的工作,虽然工作简单,但是每辆车做到这样确实很难的,只有做好每一项简单而又枯燥的工作,才能给司乘好的服务、好的形象,收费窗口的良好形象才能继续保持。俗话说:"做事不贪大,做人不计小。"实事求是的讲,我自己在过去的工作中,对工作细节上的把握和书中讲述的相比,明显感觉不如,一方面与自己的性格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和自己对工作要求、工作内容等理解的肤浅有关。通过这次的学习,对于书中介绍的案例,我认识到了忽视细节的危害,也体会到了重视细节对完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我也发现了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恰恰体现在许多细节问题上。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克服自己的不足,不断地学习,增长知识、丰富阅历,为收费站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我将引用汪中求先生的一句话:生活的一切原本都是由细节构成的,如果一切都归于有序,决定成败的必将是微若沙砾的细节,细节的竞争才是最终和最高的竞争层面。所以对于工作中的细节决不能仅仅说在嘴上,纸上谈兵,而应在实际的工作中养成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每件简单而又平凡的工作,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00字合集七篇


《哈佛家训》劝诫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生命,但并非每个人都懂得生命,乃至于珍惜生命。所以说,通过书籍,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我们有什么以及缺少什么!那么,你读完《哈佛家训》后,是不是对人生有了一定的感悟?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00字”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00字(篇一)

我满怀着好奇心翻开《哈佛家训》这本书,开始认真地阅读起来。我读完之后,感触很深。其中有一篇《妈妈只收0美元》,使我非常感动。它讲的是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条法律:凡年满14岁的孩子,必须身体力行为父母分担家务。男孩汤姆帮妈妈干完家务之后写了一张帐单,要求妈妈付他20美元报酬。妈妈看完纸条后,随手在上面添几行字,于是汤姆就看到了妈妈写给他的这样一张帐单:妈妈含辛茹苦地将汤母怀了10个月,妈妈教汤姆走路、说话,妈妈每天为汤姆做好吃的食物等等,汤姆应付0美元等等,合计0美元。这张纸条,至今仍被汤姆珍藏着。它告诉汤姆,真正的爱是没法计量的。同时这也使我清楚明白了,妈妈为什么如此慷慨,因为她爱得太重;妈妈为什么如此宽容,因为她爱得太深。等我们心中有了妈妈那样的爱时,我们也会只索取0美元。

以前的我,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小娇生惯养的人。认为父母长辈,老师为我所做的一切都成了理所当然的。现在我读了这本书里的文章,使我懂得了,那就是应该从最基本的感恩父母做起,为妈妈捶捶背,给父母写感谢心理的话,更为重要的是现在要努力学习,不给父母添麻烦,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就是对父母最好的回报。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00字(篇二)

“哈弗家训”中的每个故事都有丰富的教育作用和深刻的生活意义,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哈佛家训”读后感。

第一个故事叫做“被拆掉两次的亭子”,故事说的是:墨西哥总统福克斯的父亲是一个农场主人。有一天,父亲觉得园中的那座亭子实在是太旧,就安排工人准备将它们拆掉。福克斯对怎样拆掉亭子很感兴趣,父亲答应等他从寄宿学校回来再把亭子拆掉。可是,等儿子走后,工人们很快就把亭子拆掉了。等福克斯放假回来,发现亭子不见了,整天闷闷不乐。父亲觉得自己错了,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他重新把工人找来,让他们按照旧亭子的模样在原来的地方再造一座亭子,亭子造好后,他把福克斯找来,当着他的面又把亭子给拆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将一座亭子拆掉两次,绝不只是要满足孩子的愿望,在院子重新拆掉一座亭子,就在孩子的心里重建了一座亭子,这样的举动代表着-诚信的重要性。

另一个故事是“无私奉献的报酬”。故事说的是:多年以前,在荷兰的一个小渔村,全村的人都以捕鱼为生。为了应对突发的海难,村里组织了一个自愿紧急救援队。有一次发生了海难,人们纷纷前去营救,当第一批人回来的时候,发现少了一个人,16岁的少年汉斯自动报了名。母亲抓住了他的胳膊不让他去,因为他的父亲就是在海难中丧生的,他的哥哥保罗也出海了,一直都没有消息,母亲不想再失去他。看着母亲憔悴的面容和祈求的眼神,汉斯还是登上了救援队的划艇,冲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中。终于,救援船再次冲破黑暗,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汉斯救回来的那个人竟然是他的哥哥-保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生就是这样得到回报的。有时候好像很偶然,可是很多事情证明,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回报,一定都会有原因的:我们一定曾经为了这个结果做过什么,才会有后来的事情发生。

没有那一本书像“哈佛家训”这样让我们震撼,也很少有一本书像这样,将人生的哲理这么生动的表现出来,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00字(篇三)

《哈佛家训》这本书是由威廉·贝纳德编著,由张玉编译,是一位哈佛博士的教子课本,是中国妇女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总共有300千字,责任编辑是朱婷婷,经销各地新华书店,定价29.80元,全册有四本。

《哈佛家训》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故事,和名言警句,共有246页,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在第53页的答案必须是零的数学题,里面讲了玛丽的女儿在贵族学校里上学,因为一道数学题,玛丽愤怒地把学校告上了法庭。题目的大意是:发生山难,登山者A获救,碰到B和C。大家都饿了,B拿出4条面包,C拿出5条面包,三人平分。A从身上掏出100元钱,B和C应向他要多少钱?正解是:B应得200元,C应得400元。因为B只给了A一条面包;而C自己吃了三条,拿出了两条给A,所以比例是1:2,所以600元应该按照1:2的比例。从数学角度来说,命题逻辑严密,解答正确。但玛丽看了之后,很伤心,为什么呢?竟然教小孩向发生山难的人索取面包钱,玛丽说:“那家面包这么贵”。 玛丽向法庭提出,这道题必须给个强制性的答案,这个答案必须是:0!她要求这道题永远从练习册中删除,且给做过这道题的每一个学生给予正确的解释。玛丽胜诉了,学校落实了玛丽的要求,并在校园网上公开想所有家长学生致歉。不仅如此,还将这道数学题刻印在校门口的墙壁上,写着一行字:这道题的答案永远是0。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玛丽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母亲,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一个善良的人。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00字(篇四)

这个星期,我读了《哈佛家训2》,这本书非常有意义。让我知道了许多名人和名人故事,我印象最深的名人就是居里夫人。

居里夫人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镭就是居里夫人发现的。她一生共获得过10项奖,16枚奖章,107个名誉衔,两次诺贝尔奖。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科学家呀!我好崇拜居里夫人呀!

我还知道一个名人,他就是查理。罗伯特。达尔文。达尔文小的时侯功课差极了,爸爸说他:“除了猫,狗,昆虫花草以外,你其它的什么都不关心。”但达尔文的妈妈不这样认为,她支持达尔文去花园,还让他和姐姐比赛看花瓣认花,达尔文总是比姐姐认的快。就这样,多年后,达尔文成了生物学家,创立了著名的“生物进化论”。很多的名人故事和各言我都是从这本书里学到的。

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还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我很喜欢这套书,我没事就会看《哈佛家训》!同学们不妨也看看!你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的!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00字(篇五)

记不清是朋友介绍,还是无意间从网上看到《哈佛家训》这本书,那时的我还没有孩子,因此对这本书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有幸得到它的电子版,也是有一天没一天的看上一眼自己感兴趣的故事来打发时间。

如今身为人母了,深感自己责任的重大,在女儿还未出生时,我就开始准备着做个好妈妈,在“孩子教育”的起跑线上,我从新开始了学习。

或许是早期家庭环境的影响,让我深知家庭教育对于一个人的人格、品格的形成,以及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是多么的重要。当今社会,我们衡量一个孩子是否优秀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对孩子未来有什么确信的期待?父母以自己的好恶、自己的情绪、自己的想当然来考察和判断孩子,以自身任意的习性熏染孩子,这样的教育怎能不令人担扰?

《哈佛家训》真的是一本好书,它蕴涵着双向的教育启示,它不但告诉我们怎样做父母、做老师,也同时给我们的孩子指引了正确的生活方向。它是一套系统全面的家教经典,它奉献给我们的其实不仅仅是教子之道。

这个暑假,有幸又读了《哈佛家训III》,在孩子的教育上,我又有了新的感悟。

《哈佛家训III》由快乐、博爱、责任、生存、幽默、尊重、专注、刚毅、信念、珍惜十个篇幅构成,每个篇幅又由若干个小故事组成,阅读时,我们可以从书的任何一页开始,每个故事都引人入胜,每个故事都以不拘一格的表达方式将丰富的哲理智慧展现出来。读完一个故事和一段点评,你会觉得人生豁然亮出了另一片天空。

我就以“快乐篇”谈谈我的感受吧!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00字(篇六)

这个暑假,我读了《哈佛家训》这本书。我认为这本书写得异常的好,异常是当我读到以下两段资料的时候,虽然这像是写给家长们的,但读了之后也让我深受感动。

第一段资料是这样的:“家庭教育中,应当以什么样的价值观作为依据?我们衡量孩子是否优秀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对孩子的未来有什么确信的期待?父母以自我的好恶、自我的情绪、自我的想当然来考察和确定孩子,以自身任意的习性来熏染孩子,这样的教育怎能不令人担忧?”

第二段是这样的:“对于孩子,我们明白多少?他们的欢乐是什么?他们的渴求是什么?他们期望有什么样的童年?应对孩子疑惑的眼神,父母到的读懂了什么?我们只要求孩子从学校那回忆分写着A或100的成绩单,却不明白这对孩子意味着什么。”

是呀,比较一下我和周边的同龄青少年,我们就像这两段所说的:对于我们这21世纪的新生代来说,童年都意味着什么?我们拥有真正的欢乐的童年吗?我们拥有真正的童年吗?不,我们拥有的童年就不多,而真正欢乐的童年就更是寥寥无几了。从一上幼儿园,甚至还没有上幼儿园时,我们就被带入学习的海洋,学知识、学技能,报各种学习班,请家教,忙得不亦乐乎。我们不像农村的孩子,虽然日子艰苦,可是他们至少拥有真正欢乐的'童年呀!而我们整天体会着城市的繁华和快节凑的生活,早早的被沉甸甸的书包压弯了腰,带上了近视眼镜,快餐和饮料吃成了小胖子。

《哈佛家训》以它独特的视角,为我们揭示了一个个人生之路会碰到的种种问题,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来诠释人生的种种哲理,是人在阅读的过程中收获不少东西,引人深思,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我的童年在哪里?我的童年欢乐吗?我扪心自问,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400字(篇七)

很早就买了一本书,是被他的书名吸引了,名字叫《哈佛家训》,最开始买了是准备给女儿看的,事实也是这样,女儿一直在看,我没看,当学校让我们读一本好书,并值得推荐时,我首先就想到了这本书。从女儿那儿要来这本书,说我要看这本书时,得到了女儿的极力推荐,说里面的故事特别精彩,讲的特别有道理,值得一看。

《哈佛家训》汇集了哈佛大学300多年的教育理念和精华,书中触及到了人生中最朴素的感情和人性中最本质的东西,而且这不单单是一本单纯教育孩子的书,而且还是激发我们这些‘大孩子’们对人生进行多角度思考,点燃我们内心深处智慧火花的书。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庭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孩子的未来。但是,如何更好的教育孩子是家长们公认的一个难题。随着社会竞争的激烈发展,家长的教育职责也越来越具有挑战性,其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直接决定着孩子将会取得的成就。成功的案例告诉我们,正确的学习习惯是父母给予孩子的最大财富。许多望子成龙的人,总是认为孩子应该这样做或应该那样做,而自己却背道而驰。父母觉得自己比孩子高明,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如果我们没有比孩子做的好,我么至少应该和他们一起成长。

书里的故事生动有趣而且富有很强的人生哲理,内容结构微妙、富有很大的启发性,我认为是一部“经典”之作。这本书以美德,梦想,信念,思维等27个主题记录了近两百多个生活中的小故事,每一篇都值得读,值得感悟,值得深思。

如果你是老师,这本书会告诉你如何发现孩子身上的闪光点,如何更全面的看待孩子的品行,如何教会孩子更多优秀的品质。如果你也是位家长,那就更值得读了,书中的故事和蕴含的道理一定会对你有很大的启发和醒悟。

高中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汇编七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当不同的人在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明朝那些事儿》的读书笔记了!一篇优秀的《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高中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中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一)

这些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明朝那些事儿》,它的作者是史学家当年明月。

《明朝那些事儿》一共七本,我看的是第一本。这本书讲的是从朱元璋出生到永乐夺位的事情,朱元璋是一个贫农出生,是史上唯一一个布衣皇帝,他当过和尚,也讨过饭,后来由于元朝皇帝实在是令老百姓难以忍受了,老百姓就组成了一个个部队准备造反,朱元璋也加入了一个部队,他有勇有谋,为部队频频打胜仗,可他的上司容不下下他,赏他了一些钱和人马,让他走人,朱元璋离开后,很快就召集了一批精兵,与别人作战,他战胜了张士诚、陈友谅等竞争对手,与元朝作战,他们打得元朝落花流水,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但是朱元璋这个皇帝当起来却像个屠夫,他通过当时一个胡作非为的丞相,来废除丞相之位,但也牵扯到了很多人,他们统统被朱元璋杀掉,达上万人。更可怕的还有,朱元璋时分恨贪污,但他给官员的俸禄却根本难以给他们养家糊口,他们被逼无奈,只得贪污了一些老百姓的粮食,但都被杀掉了,杀的官员官员们提心吊胆,整天怕鬼来敲门。

我读了这本书,我清楚地看到了朱元璋的面目,他智慧、狡猾、残忍、武断,他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比如人要坚强如果不坚强就成不了大业,任何事都要忍辱负重,要能屈能伸,不能因为一点点小的事情就大发雷霆,这样对别人不利,更加对自己不利。我还学到了人做事要经过头脑,而朱元璋有时候似乎经常头脑一发热就稀里糊涂得杀了人,他虽然是在杀那些恶人,但他也杀掉了不少清正廉明的官员,他也不搞清楚,他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违我者,斩!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决定做一个坚强、冷静的人。

高中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二)

早在小学,这本书就被同学们传阅,当时对史事并不怎感兴趣,所以不大在意。当推荐书目出现这一本时,便立马问以前的同学哪本最好看,她说,大结局,悲壮凄惨。

顾名思义,《明朝那些事儿》是以明朝史事为内容,大结局则讲述了明朝的最后一位皇帝:朱由检,史称崇祯皇帝。

崇祯刚登基,心中有的只是恐惧,因为魏忠贤魏太监。然而在恐慌之中不忘平反乱贼。处事妥当,思前顾后以及强大的政治头脑使猖狂两朝的魏太监下了台。

读到这,不仅钦佩崇祯处事有方,然而在后文中与民军及清军的对抗之中,我想说,他用人不周,处事不精,育人不足,不善官兵,过于信人。前后认识反差很大。

可能是我读得不够深刻,见解略偏,但私下总结,这应该是崇祯的弱点,最起码,我认为是。

所以,到最后,明末的大将猛人被用完,死的死,投降的投降,崇祯看淡,无可奈何,留下一句“诸臣误我”,走向了那棵树,将自己的生命终结。

自始至终,作者当年明月的笔调是诙谐,诙谐的语句诙谐的笔风,诠释了整个明朝。

我曾想问,为何崇祯如期兢兢业业却还要遭受亡国之灾?为何要将其化成悲剧,示在众人面前?当年明月告诉我,因为它是历史。无论你怎样伤心流泪,怎样替主人公追悔莫及,它都无法改变,因为它早已随红尘而去,因为它既不是观点也不是议题,它,是事实。它,是历史。

我明白了。

于是我不再去郁闷这个结局如何如何悲壮,如何如何凄惨。事实就是如此。

但,为何明知从先帝手中接过的是个烂摊子,他却还要苦心积虑地收拾下去?顿悟之:当从先帝手中接过摊子后,就意味着崇祯做好了准备,做好了收拾摊子的准备,做好了收拾摊子的准备,做好了肩负责任的准备。是的,就因责任二字。他要为大明江山负责。所以,就算到最后战况如何惨烈,他仍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试图力挽狂澜,直至兵临城下,他依旧没有放弃。明月用他的文章告诉我,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说道到文章,之前说过它很诙谐,很幽默,而读者在大笑之中却能品味出历史带来的古韵古味。而且明月时不时加入自身体会,更为深入人心。如一杯清茶,散发着袅袅茶香,浅尝初试,舌尖感到略微苦涩,但苦涩中夹带着甘美,沁人心脾。篇末,一读者说,如此奇文亘古少有,多一字狗尾续貂,少一字意犹未尽。正是如此,读者能在书中畅快淋漓,受益匪浅。

这样的文章,让我认识了那位从古至今争议颇多的皇帝,书中的崇祯是个失败者,二百七十四年的江山最终毁于他手。但是,我认为,他做到了皇帝的职责,在位约莫十三年,尽心尽责,平定江山,然而世事难料,尽管崇祯一心想稳住天下,但由于破洞似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导致悲剧发生。

在我心中,他是个成功者,为何?为书中的结束语。

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崇祯做到了。

一朝悟书,一暮思书,思何?思崇祯之年,战乱不断,改朝换代,崇祯亦无奈。欲平江山,奈何惨之。余虽思,可思而不欲多言,仰望夜空,点点星辰叹息,与我一起,为夕叹矣。

高中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三)

上文说到读书,结果第一本要读得《平凡的世界》没借到,索性读了热门的《明朝那些事儿》,早就知道新浪网上炒的火热的这本书却一直不屑一读,今天发现目光太短浅,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所以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由于只借到了2,所以我只好从朱棣开始了解明朝的那些事儿,原来对明朝的概念只停留在宦官当道,现在倒是有些立体感了,原来诺大的北京城就是从朱棣开始兴建的,明朝的产物“东厂”是因为办公地点设在东华门而改称“东厂”,就是现在的王府井大街附近,而且那里现在还有一个东厂胡同,嘿嘿,历史真的就在脚下,谁想到当年一个特务 机构的办公地点现在遍地是黄金啊。

另外书中还提到了郑和七下西洋的历史,猛的发现奥运开幕式上也呈现了郑和下西洋的历史,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不是吹嘘咱历史上曾多么辉煌,是说咱中国人多么厚道,当年那么强都没抢邻居地盘,举着“探访好朋友、问候好邻居、结识好伙伴”的大旗和这些小国友好交流、和平相处,顺带做点生意,最终是要与那个“和”字呼应,好厉害的导演,咋那么深邃呢?

书中还提到一人让我很钦佩的一人---杨溥,不是因为他的才高八斗而是一种精神。当皇帝以勾结太子为名将它关入大牢,面对做不穿的牢底以及随时砍头的危险他却用不停读书的方式度过这牢中难熬的日日夜夜,十年后皇上得知他在牢中不停地读书后重用此人,后成为一代名臣。我曾想若是我们在图书馆不停地看它十年书,是不是我们一定会功成名就?没准,只是有谁能做到呢?

高中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四)

为什么会正儿八经的开始看这部书,我也不太清楚,或许,是因为厌倦了所谓的正统,所谓的学究吧。

历史本身的事情是很有趣的,就像史记里面的很多故事,百读不厌,很有趣味。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传统的涉入历史的角度,有人选择搞学究,有人选择戏说,要么太正经,要么瞎胡说。

喜欢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有史实,也有自己的理解,既进行了研究,又不要读者也跟着板板正正,将历史像故事一样娓娓道来,有血有肉,很真实。

《明朝那些事儿》,个人感觉,就是这样一本书。

看似调侃一般的语言,却呈现真实的历史事件,让人轻松的就能进入那些曾经或辉煌或暗淡或荣耀或耻辱的岁月,去了解去认识那些曾活跃在历史岁月中的人。

当然,也可能是鄙人才疏学浅,看不懂太学究的东西,所以觉得这种文体比较好接受。但是,我记得白居易先生写文章有个习惯,写完之后会拿给街上的老太太看,他的用意很明显:争取让最普通的老百姓都看得懂。正所谓:通俗易懂。

再有就是今天很流行的大家上讲台——百家讲坛,也是在普及历史,让普通的老百姓也能轻松的了解历史。

所以我觉得,今天有人能够用这样的方式来呈现历史,很难得。

不过,客观的讲,不会不朽。

但是,不简单。

高中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五)

今天,我读了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他向我们展示了一段精彩的历史,一个一波三折的故事。

官场政治、帝王心术、人心道德……环环相扣,令我欲罢不能,甚至连吃饭捧着书。不过,最令我难忘的一位人物是临危不乱、为官清廉、聪明机智的于谦。在土木堡之变中,多亏于谦力挽狂澜,在对自己情况不利的时候冷静思考,拼死为国,利用声东击西的方法。是敌人丢盔弃甲,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可是之后被奸臣谋害,于谦死后,当官员来到他家,发现这堂堂一品大官竟家无余财,甚至将皇帝的封赏也锁了起来,不向别人炫耀。

英雄,名副其实地英雄!一个高尚的人!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一生正如这首诗,坦坦荡荡,堪与日月同辉!

高中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六)

读史的时候就像看武侠一样,也有一种快意恩仇的期待,所以当诛杀刘瑾王振之流,当九千九百岁的魏公公终于在惶恐中结束了自己的罪恶时,当徐阶终于熬倒严嵩,当戚继光平定了倭寇,当李如松、麻贵打退了丰臣秀吉的朝鲜梦时,总有种正义到来的快感。我会站在历史人物的视角,为他摇旗呐喊,也会为命运的转折而神伤,为大业转瞬空的朱允炆默哀,也为悲情愤懑的崇祯而嗟叹。

但历史也总是告诉我们,人性是复杂的,大明王朝最伟大的政治家张居正张大人不以身作则的教育方式差点毁了万历的三观(实际上也确实让万历更加复杂了),张大人出行的轿子要32个人才能抬起来,家人也在地方作威作福;民族英雄戚继光也是能抱大腿能拉关系的多面手。像杨继盛、海瑞一样纯粹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同样历史也诉说着在治理国家的道路上,单纯的理想主义者往往只能取得战术性胜利,海青天也只是嘉靖供起的一块丰碑,看看就好了,他并不准备让这块碑铺满大明王朝的江山。

人类的劣根性总是很难消除的,绝大部分人都是染缸里的一般人。大明王朝人才济济,也从来不缺乏混子和王八蛋,要收拾这些人,还必须是张首辅这样黑白通吃,有理想更有手段的人。所以我理解了那句话,“只有经历过地狱的磨练才能锻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经受过的苦难总会在一定时候灌注于你力量。所以我也理解了历史总是特别欣赏那些理想坚定的人,变得是斗争形式,不变的是初心。我也清楚了时间总是能大浪淘沙始见金,耐心一些,别在短暂的痛苦中迷茫、迷失,才能光芒加身。

我也更看到了,历史的巨大悲剧性,就如黑格尔所说“人类唯一能从历史中吸取的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会从历史中吸取教训”,不止是重蹈覆辙的问题,甚至是花样翻新的创造性的悲剧。如当年明月所说,所有发生的事,因为他有发生的理由,该犯的错还是要犯,该杀的人还是要杀,岳飞会死,袁崇焕会死,再过一千年还是会死。能超越历史的人,才能叫以史为鉴,然而我们终究不是圣人,我们有自己的欲望和弱点,能改的叫做缺点,不能改的叫做弱点,所有的错误,我们都知道,然而终究改不掉。

真没意思,没意思透了。但是面对现在的每一天,世界不还是那样有趣吗?

我可以用鲁短腿战撸打上王者;也可以低头思考递延所得税这种怪胎;我可以一个人独自徜徉在大明王朝的热血与悲凉;也可以悄悄放个屁让旁边的基友猝不及防,然后开始互相问候虎狼之词。

不断的自我思考,不断的自我改进,偶尔的驻足嬉戏,偶尔的沉默放逐。到底做什么事算珍惜时间,做什么事算浪费时间,主流可以给你答案,但没法给你快乐和人生。

当年明月说,“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三十年,我还在思考自己的方式。

高中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800字(篇七)

在孜孜不倦的努力之下,终于,把《明朝那些事儿》从头到尾翻完了,从开学到现在,就快一个学期了。

从朱重八到崇祯,两百多年的历史,皇帝、文臣武将、太监、宫女皇妃、社会知名人士等等等,当年明月就这么慢慢说,一个一个说,然后我慢慢看,一个一个慢慢看,由刚开始的感情会随着作者的笔触大悲大喜莫大感慨到后来慢慢的宠辱不惊,无论里面的人物经历着什么,我都仅仅在旁边慢慢看他们的经历,因为历史,是我无法改变的。有人说《明朝那些事儿》有点胡说八道,是的,这点我赞成,但是这是一本正儿八经讲历史的书,我肯定看不下去。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掺杂有作者个人的喜好和评价的。看书的过程,仅仅是一个借当年明月的视觉来感受明王朝兴衰起伏的过程。当然,里面的每一次权谋都惊心动魄,每一个英雄都感天动地,每一个坏人都得有道理,好人却好得没有道理。可是他们终究的结局都是:成为历史。

朱重八、朱棣、朱允炆、朱厚熜、万历、崇祯、刘伯温、于谦、徐阶、张居正、严嵩、李成梁、李如柏、毛文龙、袁崇焕、高迎祥、魏忠贤……他们的嘴脸,好的坏的,一个个在大脑挥之不去。可惜的是,明朝历史,连皇后,也只记载是马皇后、王皇后、客氏,很少有正名。

高兴的是,终于看完了,终于不用再考试复习的时候再纠结是看课本还是看《明朝那些事儿》——很多时候,选了后者,如果考得太烂,就是《明》的错,如果考得很好,那是我努力的结果,哈O(∩_∩)O哈!嗯,安心复习,考完试干正事去。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推荐(8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作者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那么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由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一】

我读完了《白牙》,感觉白牙从出生到最后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艰难,但是每一步他都很坚强也很幸运。

白牙曾经两次濒临死亡,但最后都化险为夷了。第一次是在恶棍史密斯手里,白牙勇猛善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杀死别的狗,简直像人打死一只蚊子那样容易。这是史密斯对它最感兴趣的地方。史密斯费尽心思从格雷手里得到了白牙之后就开始疯狂地用鞭子和棍子暴打白牙,在史密斯的疯狂管制下,白牙成了一个十足的恶魔,这样史密斯折磨白牙的目的达到了,他希望白牙变得更残忍,然后在与别人的狗决斗里,战胜了对手,史密斯就可大笔的赎金了。史密斯把白牙当作赚钱的工具,在与名叫切洛基的狗打斗时,差点丧命,被司各特救了出来。第二次是它为了保护司各特及家人,与凶残的罪犯吉姆搏斗时,一只后腿骨折,三条肋骨断裂,至少有一条已经刺入肺中,血差点流光,还有三颗子弹穿过它的身体,已经奄奄一息,但是主人全家请了最好医生为它医治,并精心照料它,它最终活了过,与科利和他们的孩子在主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白牙顽强的生命力和它曲折的故事深深打动了。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二】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野性的呼唤》。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风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上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以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以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犹豫,胜负就在那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接,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诗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罢《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息,不觉已是感到涕零。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三】

读了这部充满野性的、放荡的书之后,我真想与巴克、白牙在一起进入荒野,给自己自由。

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野性的呼唤》和《白牙》。

前者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金毛大狗,被园丁从家乡拐卖到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大牧场。然后又被带到育康河地区。

在那里,它渐渐的从一只家庭宠物狗变成了一条优秀的雪车犬。在那时,巴克会常常与狼见面,但它们彼此很亲热。在它的最后一任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射死后,狂怒的巴克杀死了几乎所有的印第安人,并激发了它的野性,重回荒野。

《 白牙》则是它的姐妹篇: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被天生的环境塑造成了一只为主人奉献忠诚的狗。在被卖到美人史密斯手中之后,又被塑造成了一只凶猛残忍的斗狼。最后,在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在感化下,它又重新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狼。

“心里久久不能平复”,是我放下这本书时的感受。巴克野性的回归;白牙命运的变化多端——充分证明是环境的好坏是改变它们的原因!

所以你对它们好,它们就对你好,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一定要好好对待周围的动物啊!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五】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六】

要说一篇令我感触良深的文学作品,那就是小说《野性的呼唤》了。

对于我来说,这是一部特殊的作品。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充满灵性的狗(这一点够别具一格的吧),作者以第三者(旁观者)的角度将这只灵慧的狗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眼前。细腻的心理描写,作者善于捕捉那动人的细节,让我们宛如置身其境。

这条灵慧的狗有个好听的名字——巴克(Bark)。整篇小说以美国大金矿的发现为背景,事件集中在一个冬天和春天,巴克由文明社会的、悠闲散漫的生活逐渐进入蛮荒社会的弱肉强食的生活,并最终回归自然。文中作者对环境的描写并不很详细,但却能让人从细微中感觉到变化,冬天雪的厚积,入春后冰河的瓦解都尽能从细微中体会。

从译文上看语言,没有风华日丽,只有平实朴素,以朴实的语言构造如此美妙的故事是难能可贵的。从情节构思上看,作者也是颇费心机的——以一种神秘的呼唤为主线贯穿全文。巴克几易其主而没有长久的主人,这也暗含了巴克的最终“主人”,那就是自然——小说也是以巴克回归自然为结尾的。

从思想性看,这给我很大的冲击。巴克逐步回归自然,自然天性也逐渐恢复,进入自然中弱肉强食的社会,利用智慧和自身条件战胜对手,令人叹服。更重要的是巴克与主人间的情谊,至真,至善,至美。为了这点情谊,可以置生命于不顾,即使自己已经奄奄一息。它深通人性,热爱主人;在同类间,它敢于迎接挑战,沉着机智。

总之,整部小说平淡中充满新奇,如一酿清液,可以冲清我们的心灵。建议细细品读,回味无穷!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七】

这本书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他写的这本书的题材是: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的幻想的狗,甚至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里的小角色的狗,而是担任着全书主角的狗:巴克。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一只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但是,一天他被偷走了,被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从此过上了备受欺凌的生活,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于是他学会了斗争。这部小说讲述了一连串的狗故事,真是妙趣横生,好戏连台。巴克终于成了雪橇对的头领,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与顽强获得的,最后他侥幸落到了他的新主人那里,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和狗对人的爱。

这部小说想表达的意思是巴克在残酷的环境里,被唤醒了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在人们无可奈何时,也不是没有可能从人堕落为野兽的,这值得我们思考,我们需要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和平相处,有相互之间的友情,我们才能感受到快乐。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八】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通用七篇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人类群星闪耀时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您抓住了人类群星闪耀时的哪些精髓呢?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一)

阳光微熏的午后,携伴一杯浓香的清茶,看完了茨威格所著的《人类的群星闪耀时》,感触颇深。尤其是他笔下的历史更是瞬息万变,让人出乎意料、措手不及。

如果说历史长河源远流长,此经曲折风云跌荡,那么此书无疑是做了做好的诠释!

朋友们,请重视那只有片刻的时间,哪怕它短暂到只有一秒,也不要轻忽它决定性的时刻,也许直到失去,你才知晓它的重要性。但那却迟了,过去的已经追不回来,只能硬撑着它带来的后果。假如命运之神给了你一次机会,那么请你一定要牢牢的抓住它,千万千万可别让它逃走了。也许这就是人类星光璀璨的时刻。

命运仿佛很有趣,它跟过许多人都开过玩笑。一个如过街老鼠的逃亡者,竟有幸见证历史成为第一个发现太平洋并名垂千载的人;拜占庭的胜败,不可思议的取决于“那扇被遗忘的小门”曾经是多么的辉煌,谁又曾料想到有那么一天它会败落;一个诚恳朴实的小角色,命运玩笑般把法兰西生死权交到他的手上,就在他那优柔寡断的一念之差中,断送了整个国家,要是当时他没有犹豫而是斩钉截铁,或许法兰西就不会灭亡……等等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你可以痛哭,但不可以放弃,你可以失望,但不可以绝望。毕竟,命运还是公平的,得到某些东西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付出点代价,就算与成功失之交臂,那也没有多大关系,至少你争取过了,弥足珍贵的经历是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的,它将在你的人生录中浓墨重彩的添上一笔,至少你不曾留有遗憾。

命运的玩弄是既有厄运也有好运的,如同任何事都有利弊一样。他恩赐予了亨德尔如愿以偿的人生最后一个愿望,这位伟大的音乐人记在了人们心中,就像那永恒的音响飘上了永恒之境。一位业余的音乐爱好者,所写的乐篇一直是难登大雅之堂。而就是在那传奇的一夜,凝聚唯一爆炸性的一秒钟魔幻伟力,把这可怜的业余作者千百倍的拔高,把他像一枚火箭似的射出去,直抵星辰,刹那间闪耀着灿烂的光华和火焰。一个奇迹就这样发生了,他的《莱茵军战歌》被广而流传成为了历代不朽的国歌。他,——鲁日,将永远被人们铭记。

生命很短,每个人都是艺术的创作者,珍惜灵感来临的每一分每一秒,就算是谢幕也要华丽,像那夜空中的流星绚丽明亮,即使是那样的短暂,它也曾照亮过夜空。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二)

当历史的画卷在我们的意识中拉开帷幕,在岁月的长河中,我们所遇到的每一处风景、每一件事物、每一个人物都以定格的姿态尽情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在我们试图复原历史或回望历史的过程中,历史知识转变成了形形色色的文字。

号称“历史上最好的传记作家”的茨威格所写的《人类群星闪耀时》,选取了十个决定世界历史的瞬间:千年帝国拜占庭的陷落、亨德尔奇迹的精神复活、老年歌德热恋的悲歌、滑铁卢的最后一刻的失败,在这些令人心里震撼的历史场景中,一个个历史英雄登上绚丽的舞台。

“欲望”这个词在《黄金国的发现》这段历史中得到了完美的诠释。苏特尔由于被控诉为破产者、证券伪造者而被迫流浪,但他也有伟大的梦想——去寻找神秘而陌生的地方。苏特尔用他的冒险精神诠释了什么才是天生的冒险家。他经过三个月的艰苦跋涉终于到了加利福尼亚,苏特尔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建造农场,工厂。几年后他就成为世界上最富裕的人。之后他的工人在土地上发现了一种奇特的金黄色金属,经确实居然是黄金!苏特尔从此以后是世界上富裕的人?恰恰相反,后来的他却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贫穷、最可怜、最绝望的乞丐。而原因就是这令人兴奋的黄金!得知土地有黄金的工人们全都罢工,开始肆意抢夺黄金……之后抢夺黄金的人流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都为了同一个目标——黄金!这黄金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世界,无数支庞大的队伍络绎不绝而来,而苏特尔只能呆滞地看着这强盗般的掠夺,过完了他宏伟却悲惨的一生。

苏特尔这个疯狂的冒险家终于在加利福尼亚停止了流浪,但是随着黄金的发现,他的美梦也随之被打碎。实际上,并不是黄金的过错,而是人类贪婪的欲望惹的祸!黄金是欲望的根源,黄金的诱惑使全世界的人都奔至加利福尼亚。然而这仅仅是金钱的诱惑,还有不可计数的诱惑在我们面前。

俗话说得好“十赌九输,赢得一定是庄家。”可是全世界的赌徒还是数不胜数,这究竟是为什么?还不是赌博的诱惑,人想赢钱的欲望太重了!当你赢钱的时候,你赢了还想赢,最终输光所有的积蓄;而当你输钱的时候,你就会想加倍地投注,来赢回输的钱,就这样循环地投注、输钱,就会到最终的身无分文,有多少人因为赌博而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可有多少会记得这血淋淋的教训而放弃赌博呢?很少很少,这就是人贪婪的欲望,永无止境!

网络于1969年被美国人研究出来,原本是个拉近世界距离,使之成为地球村的方便机器,可没想到却害了无数的青少年!网络游戏是一个万丈深渊,一旦掉下去就会“万劫不复”!青少年玩的大多是战斗类的游戏,那真实的画面,刺激的声音让他们乐在其中,却浑然不觉网络游戏背后的危险,他们一旦上瘾,就会逃课,上网吧,买装备,若没钱甚至会去投、抢、伤人无恶不作,只为那一点游戏的刺激。游戏的欲望让人更抵挡不住,失去人原本美丽善良的心灵!

人的欲望本来就很强烈,再来些赌博、游戏的诱惑会更加抵挡不住。尤其是青少年,所以我们要在心里刻下一个信念——不适合我们青少年做的事千万别去尝试!诱惑是存于世上的一种奇怪的东西,你会为之疯狂而不能自已,而它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的一生不断地被欲念剌激,所以为诱惑折磨一生!

历史让我们看见了血淋淋的教训,在《人类群星闪耀时》体现得更为惨烈。让我们为抵抗世间的诱惑而努力吧,让我们抛弃不适合的欲望,迎接光明的未来!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三)

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有着许多重大发现、发明和著名的事件。这些事发生的那一时刻,就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发着光芒,这些永恒的时刻会给予人类前进的动力,也会让人类从中得到许多经验。

阿蒙森和斯科特,共同面对着严酷的自然环境,却一胜一败。他们的实力相当,却是斯科特的计划有误。他们的“竞争”中,出现困难,面临困难,并解决困难。“人员过多”“天气寒冷”“环境恶劣”。斯科特的团队都闯过了,而他们却输给了另一只队伍。这场胜败不是一般的胜败,而是关系到两个国家。关系到英国与挪威!这张国旗代表了很多:荣誉,喜悦,胜利……

尽管斯科特的团队失败了,我仍然敬佩他们。斯科特的人格是高尚的,他正直。团结、坚持、勇敢。在谎言与事实面前,他选择了向别国国王证明他国胜利。这种决心不是常人所具备的,这种忍耐不是大众所具有的!

跟随斯科特探险的人也各个都是英雄,他们其中有的不愿拖累同伴们,直接坦然的走向风雪中,走向死亡;有的冻伤了脚趾,却还靠自己的力气背着十六公斤的岩石,想着让大家来做实验观察。

在这本书中,类似斯科特这样的英雄人物有许多,韩德尔、列宁、托尔斯泰。在他们的身上,我们能感受到许多伟大的精神。这些精神无一不对后人十分重要,他们会引导人们再度前进,他们会蕴藏在这些永恒的时刻之中,永远闪耀下去。

在人类的未来,必定也会出现这些永恒的时刻,它们会像群星一样,在黑暗中闪耀,让人类前进的路途更加光明。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四)

因为《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茨威格的著作被节选了一个故事到课本中,所以我认真地阅读了一次。

茨威格是奥地利的著名作家,他写过小说、诗歌、戏剧、散文、游记、文论、传记等等,但他的成就主要是中短篇小说和传记。世人公认茨威格是二十世纪德语中短篇小说三大家之一。《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包含了十二个故事,个个细致生动,犹如十二幅历史袖珍画。

书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一句话是作者序中的“一个影响至为深远的决定系于唯一的一个日期,唯一的一个小时,常常还只系于一分钟。”这句话在书中关于拿破仑的故事“滑铁卢决定胜利的一瞬”中得到了印证。

这个故事说的是:拿破仑创建了他的帝国,当了皇帝。他占领了里昂,赶走了国王。英国、普鲁士、奥地利和俄罗斯组成了联军,企图击败拿破仑,联军由“铁公鸡”威灵顿指挥。拿破仑看到了致命的危险,因为他的元帅格鲁希是因为前任都牺牲了才从骑兵将领逐渐当上了元帅,不像威灵顿那样是凭借自己的军事才能而当上元帅。虽然格鲁希为人诚实,又正直可靠,但他的才能仅仅是一个骑兵将领。滑铁卢大战前一天,格鲁希得到了独立指挥权。他奉命率领三分之一的兵力跟踪普军,并时刻与大部队保持联系,还要在必要时刻给予拿破仑支援。由于格鲁希习惯了服从,很少做决定,导致皇帝陷入了劣势。当全体高级军官提出支援拿破仑的请求时,格鲁希仍在等拿破仑的命令。他想了一秒钟,最终决定原地待命,等待皇帝的命令。最终,由于格鲁希的决定,拿破仑战败,历史上留下了那著名的滑铁卢大战,拿破仑的帝国也灭亡了。

如果格鲁希听取军官们的意见,敢于违抗军令去支援拿破仑,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但在那决定命运的一秒钟中,他没能把握住机会。决定命运的一刻,不总是由大人物掌握,有时也会由小人物决定。但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就将不再降临。一秒钟,不长也不短,但却很可能决定了历史以及世纪的发展。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能一味听从,也要学会变通,机会只有一次,要时刻准备着,不能总是听天由命。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五)

翻开《人类的群星闪耀时》,每一次阅读都能带给我不同的感悟。被歌德称为“上帝的神秘作坊”的历史,尽显人物的关键时刻,他们宛若星辰一般永远闪耀着光辉,普照着人类。

书中的故事太多太多,令我记忆最深刻的便是那“滑铁卢之战”,是拿破仑巨大的转折点。一个国家的存亡兴盛,由一秒钟的犹豫而决定。在这极其关键的时刻,格鲁希元帅这颗关键之星闪耀起来。格鲁希是个优秀的元帅,但臣服他人太久,过度的信任使他将属于自己的睿智果敢被抛在一边。反法联军开响大炮,所有人都感到事情不对。但格鲁希对拿破仑盲目的臣服,犹豫了一秒钟,作为元帅,决定不下令支援,士兵都不敢动身。到后来,格鲁希才醒悟,拾回自己的勇敢与魄力,但也于事无补了,法国败局已定。

格鲁希被命运选中,却不知道怎么利用它。小市民的一切美德——小心、顺从、勤勉、谨慎使他与无上的荣耀与胜利擦肩而过。命运所推崇的是有勇气、有魄力的真英雄,是幸运并智慧的人,它同样也会鄙视畏首畏尾的胆小者,成不了大事的都是没有勇气的人。

一颗星星的闪耀并不长久,却能带给我们震撼的启悟。我这才明白,原来勇气与魄力是这么重要。眼中的坚定深沉了几分,看向天空的远方,心绪激动,久久不散。

我想起自己,做事比较浮澡,也有些胆怯,还耐力不够无法坚持。以前我一直逃避,现在想想才明白自己原来有这么大的错误。我的胆小,使我错过了许多提高能力、完善自我的机会。勇气,多么重要的东西,我一定要时刻带上它,不让它逃跑。要努力得到命运的关注,并且好好利用,不要重演格鲁希的悲剧。

我原以为能像星辰一般闪耀的必定是声名显赫的大人物,但巴尔沃亚、韩德尔、歌德、列宁等人的出现,却在我心中形成一道令我难以相信的念想——我也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星辰,绽放出自己的绚丽光彩。我并不是无法实现的,我的内心没有害怕退缩,目光愈发坚定。我相信,只要怀有一颗真挚的心以及付出刻苦的努力,总有一天,一定会梦想成真!

合上书本,渐渐平息胸中的澎湃之情,眼神更加坚定。“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有太多太多知识哲理,能够丰富我的知识,让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能够传授我人生哲理,让我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能够净化我的心灵,让我发现生活中的美好,将真善美洒向人们的心田!所以,我要多多读书,探索书中的奥秘!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六)

奥地利著名作者茨威格记录12篇人物传记,向我们展示了12个决定历史的瞬间:千年帝国拜占庭的陷落、巴尔沃亚眺望水天一色的太平洋、亨德尔奇迹的精神复活、老年歌德热恋的悲歌、滑铁卢的一分钟以及对南极洲的夺取……当历史的使命降落到个人身上时,主人公如何对待这历史的抉择,他们强烈的个人意志和历史宿命碰撞之际,火光闪耀,照耀着人类文明的天空。因为他们强烈的意志和美好的愿景才能当之无愧的承担历史赋予他的使命……

那些历史的尖峰时刻都需要太长的酝酿时间,每一桩影响深远的事件都需要一个发展的过程。就像避雷针的尖端汇聚了整个大气层的电流一样,那些不可胜数的事件也会挤在这最短的时间内发作,但它们的决定性影响却超越时间之上。这群星闪耀的时刻——之所以这样称呼这些时刻,是因为它们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射着光辉,普照着暂时的黑夜。而当我们能够抓住这一瞬间我们就赢得了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这一瞬他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一个民族的存亡,甚至全人类的命运。

一个真正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地流逝而去,在这种关键的时刻,那些平时慢慢悠悠顺序发生和并列发生的事,都压缩在这样一个决定一切的短暂时刻表现。其实人生何尝不是呢?大多数人大多时候都是平淡无奇的,只有几个选择性的时刻决定着我们的人生,例如高考、就业的方向……我们的一个不经意的瞬间就是觉得我们人生的大事,为了这个不经意的瞬间我们必须在哪些平淡无奇的日子了充实好自己才能在哪一瞬间做出正确的选择。

逃向苍天是讲述了列夫托尔斯泰离家出走的背景以及自己的心里变化,让我们明白了造成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也让我们不得不敬佩这个伟大的文豪……当他逃离了那个舒适的豪宅时,他就公开的、鲜明的、毫无保留的跨入了数十万的劳苦大众之中。他为了那先空洞的誓言;为了那先虚无的梦想;为了那些自己毕生追求的真理。可以平静的、坚定的走向死亡,正如他死时一样的平静,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愉快。83岁的他又一次用自己的亲身实践告诉了我们他的选择,逃出牢笼的他虽然遭受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障碍,但他都能轻松地化解一切,因为他有一颗坚定的心。因为他选择的离开,使他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人格和灵魂得到了升华,他注定要被后世所铭记的。这也注定了一场悲剧的诞生。壮烈的毁灭,虽死犹生,失败中会产生攀登无限高峰的意志。因为只有雄心壮志才会点燃起火热的心,去做那些获得成就和轻易成功极为偶然的事。一个人在同不可战胜的占绝对优势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的无比高尚。一位文豪只是有时候会创作出千古流传的伟大悲剧,而生活所创作的千古流传的伟大悲剧却多至千万倍呢。

历史前进的方向往往只需一分钟便可发生转向,可是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改变进程的一分钟会何时以何种方式落到何人的身上,但我们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是哪个幸运儿,只是命运从来没有慈悲之心。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平庸的生活中做好自己,才能在哪一瞬间做出正确的选择。那样我们才不会因为自己的平庸而白白的浪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七)

有时一个失败者可能会受到讽刺与嘲笑,但某种情景下会赢得更大的尊重与崇敬。——题记

《人类群星闪耀时》是作家茨威格所书写的14个故事,展现了人类社会的闪耀时刻,转折关头。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争夺南极这一篇目。

100年前,挪威国王、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舰长斯科特之间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南极争夺战,看谁先到达南极,当斯科特与队友到了未知的南极后,他们才发现阿蒙森已经到了。在精神的打击下,失望的斯科特和队友踏上了返程之路,谁知此时死神开始降临,队员一个个离开了,最终斯科特与队友也死在苍茫南极之中。

斯科特虽然没有成为真正的赢家,可是他为了国家的荣誉而奉献出了一生,虽然丧身于南极之中,但他的胆识与品质依然在南极上空盘旋闪耀!

斯科特的经历与起伏,铸就了他坎坷而又与众不一样的一生。每个人的呱呱落地,都代表了这一新的独立的个体的产生,有些人虽然不断创新,可是却以成败造就不一样的人生;还有一些人,只谋求便利,活着活着就活成了盗版的人生。

捷径有时确实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但原创更是对自我的信任与肯定!

壮烈的牺牲,虽死犹荣,无穷的斗志会从中得到激发,轻易的成功只会增长人的虚荣心,在与命运、与现实作斗争时,更能体现人类高尚的灵魂!

当人们将国家利益和荣誉放在第一位,为国家利益而奋斗时,即使被苦难消耗了所有气力,依旧能够闪耀着期望的光芒。

父与子简单读后感200字合集七篇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阅读《父与子》后,我被埃·奥·卜劳恩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怎么才能避免将《父与子》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父与子简单读后感2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父与子简单读后感200字(篇一)

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父与子简单读后感200字(篇二)

看了《父与子》之后,我觉得作者虽然创作的是漫画,但是这本书却有着很深刻的含义。

《父与子》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1903年出生于德国富格兰特山区的翁特盖格林村,1907年全家迁到了首府卜劳恩市。处于对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他离开了工厂,来到莱比锡绘画艺术学院深造。

我原来以为《父与子》只是一本普通的漫画书,并没有什么含义,但是读过之后我认为,这是一本绘画水平非常好的漫画书,而且还能让人旁若无人地微笑或者难过。那位胖胖的、谢顶、平凡而可爱的父亲,从来不用长篇大论来教育儿子,而是身体力行地和儿子做朋友。尽管他又缺点,并不完美,可是他却那么富有童心、爱心。

看到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爸爸:我们一起去钓鱼,等了一天却一无所获,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来了;我们一起去打乒乓球,我总希望我能打败爸爸,可是球每次都不听我的话,让我输给爸爸。

虽然我的爸爸很年轻,很英俊,可是没有书上那位爸爸那么幽默,那么有童心。这又让想起一部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那里面的爸爸也富有童心。

当然,我也想到了平常爸爸给我的爱:给我倒水喝,接我上下学,陪我玩耍,为我做饭……这些,都是父亲对我的爱。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只有平凡而真诚的爱才能打动人心——这就是不朽的父爱!

父与子简单读后感200字(篇三)

今天妈妈帮我在网上购了三本书,其中一本为《父与子》是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所着。翻开封面,全书是彩绘版的漫画故事!一个个都是讲了父亲与儿子的小故事,每个都非常生动幽默!看得我不时捧腹大笑!

下面我就为大家复述几个有趣的小故事。“假梦游者”:儿子睡觉睡醒了,想吃糖果,于是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张纸,在纸上写上“梦游者,不得惊醒,免生危险!”并穿上线挂在脖子里。他推开房门,径自来到糖果桶边,父亲看着儿子把糖果桶拿回自己的房间并关上门,也没敢把儿子惊醒。儿子终于吃到了糖果!

“幻想破灭”这个故事非常搞笑,父亲与儿子来到一个只有动物没有人的小岛上,他们想种稻子来填饱肚子,他们俩一起努力种出了第一课稻子,非常高兴并幻想有朝一日用这一棵稻子的种子种满整个小岛。这样他们想做的面包、蛋糕…也就没有问题了,正当他们沉浸在自己的美梦之中时,天空中飞来了一只小鸟,鸟儿在稻子上空盘旋两圈就飞下把稻子的种子全部吃光了,唱着歌儿快乐的飞走了。父亲和儿子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鸟儿把他们的唯一一棵稻子的种子全部给吃了。

父与子简单读后感200字(篇四)

《父与子》这部漫画是我的童年回忆。最早看到这一系列是在一本已忘记名字的儿童读物上,漫画是黑白的,儿时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可短短的篇幅总是看不过瘾。如今已过去这么多年,终于将全集读完了。当我重新阅读这系列漫画的时候,竟然发现还依稀记得其中的部分内容。

也直到今天,我才了解了作者卜劳恩的生平是那样坎坷。而他的作品却是那样的欢乐与温暖,将他对自己孩子的爱全部倾注其中。

漫画的主角是一个脑袋光溜溜、留着刷子一般胡子、腆着大肚子的父亲,和一个刺猬头、经常调皮捣蛋却可爱善良的儿子。这两人的形象非常经典,让人印象深刻。

每一篇都由几幅简单幽默的漫画构成,讲述一个父子之间发生的短短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有的很有趣,有的很温暖,有的很感人。而父亲与孩子的爱和感情,就在这些每天发生的小事之间一天天逐步加深。

初为人父母的时候,每个人大概都不懂得如何做一位合格的家长。就像漫画中所述,有时我们会溺爱孩子,盲目地宠着他;有时候心情不好,又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打骂;见到别人欺负他,马上会去为他出头。家长和孩子都在生活的磨练和互相学习之中不断成长,家长最终学会成为一个有责任有爱的好家长,孩子学会成为一个懂事理和善良的好孩子。

在和孩子相处的时候,许多人也都不那么理性和成熟,就像漫画里的父亲。他们经常会去做一些不靠谱但有趣的事情。和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会唤起我们的童心,唤起我们对更多新鲜事物的好奇。我认为这些小小的不理性和不成熟都是必要的,和孩子成为朋友去理解他,而不是高高在上地教训他。这样也会让自己内心变得更加柔软和温暖,成为孩子们所喜欢的有爱的家长。

人们总说,父爱如山。父亲是整个家庭的依靠和基石,是孩子的榜样,像山一样牢靠和伟大。父爱也有细腻的时候,关心照顾起孩子不比母亲差。漫画里的父亲和孩子之间不仅仅是父子的关系,更是朋友和玩伴。如今我已成家,过两年也是要做父亲的。这部漫画也让我重新思考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关系。

父与子简单读后感200字(篇五)

这个假期我和不满6岁的孩子一起欣赏了德国幽默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创作的《父与子》。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并不完美,肥胖的父亲有很多缺点,偶尔会误解孩子,有时也会耍耍家长的威风,但他不失善良,乐于助人,有一颗强烈的爱子之心;故事中的儿子有着所有孩子的共性,聪明善良,但有时也会调皮甚至恶作剧。但正是这对不完美的父子,演绎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历经将近百年,依然备受全世界人民的喜爱。

这本深受大家喜爱的连环画,情节非常简单,漫画中,父亲和儿子的生活和我们平常人一样,但每一个平凡之中都饱含着温情,充满着欢乐。尽管有的故事常常意味深长、令人掩卷深思,孩子不懂深意,但还是被里面的诸多故事情节逗得哈哈大笑。比如,“引人入胜的书”这一章,讲的是一家人用餐前轮流被这一本充满魔力的书吸引,父亲叫儿子去吃饭而自己却被该书吸引忘了吃饭,趴在地上像儿子一样托着下巴津津有味读书的情景。这章虽然只用了6幅图画,但很清晰的表达了这本书的“魔力”所在。再比如“孩子吵架大人闹”这一章,讲了两个小孩打架,两家大人都认为自己孩子受了委屈怒气冲冲去找对方,结果话不投机两家大人大闹起来,拳打脚踢,而两个孩子在旁边早已和好如初,又开心地玩游戏的情景。使得孩子在捧腹大笑的同时,又给我们成人上了多有教育意义的一课。

虽然我们生活中会有许多的烦恼或挫折,但是它并不能泯灭人类对美好生活的憧憬,那一幅幅精湛小巧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温暖着每一个读者的心灵,使得每一个喜爱漫画的孩子绝对不容错过。

父与子简单读后感200字(篇六)

“父与子”是我最喜欢看的书之一,他给我带来很多疑问和快乐。

“父与子”最让我感动的画面是车子出故障了后,父子之间之间发生的小故事。丁丁和爸爸开车出去玩,开着开着,忽然车子不走了,于是爸爸就下去修车。他先打开前盖看了看,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毛病。于是他有看了看车底盘有没有被卡住,没有发现什么东西把车卡住。儿子在车上等的都睡着了,爸爸还没有修好。等儿子醒来时,爸爸正坐在车上生气。儿子跳下车,开着自己的滑板车就走了。爸爸看了也把汽车当滑板车向前冲。我看的哈哈大笑说:这对父子真有趣啊!

下次让爸爸再买一些更好看的书给我。

父与子简单读后感200字(篇七)

寒假里,我读了好几本书,有《海底两万里》、《笑猫日记之云朵上的学校》、《父与子》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父与子》,它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是一位闻名世界的漫画巨匠。

这本书以漫画的方式给我们介绍了一位父亲和儿子的故事。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叫《天降烤鸭》。故事讲的是有一天,父子俩顶着大风去买烤鸭,回家的时候烤鸭被大风刮跑了。这只烤鸭落到了一户穷人家里,这户人家每天只能吃炒豆维持生活。当烤鸭从他们家烟囱里掉下来的时候,他们一家高兴极了!父子俩看到这家人高兴的样子,比自己吃了烤鸭还要开心,他们和这家人一起品尝烤鸭的美味。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帮助别人,能使自己快乐、幸福,我也要像这对父子一样,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

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好玩的故事,有的令人啼笑皆非,有的却发人深省,有兴趣的同学也来读读这本书吧,相信你也会从中收获很多。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七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在读后了列那狐的故事,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写好一篇列那狐的故事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由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一)

这个寒假,我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这本书故事趣味盎然,引人入胜,我可以说是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马特.艾.季诺夫人。

书中的主人公列那聪明而狡猾。它曾多次捉弄他的舅舅叶森格仑;小鸡科珀;雄猫梯培和公鸡向特格雷等许多小动物,可以说既善良又邪恶。

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列那吃掉鹭鸶秉纱”这一章节。这个故事讲了列那的病好了,得到了医生的准许,可以出去走走了。这是列那病好之后第一次出门,它打不起精神,浑身没力气,它沿着河岸走,突然发现不远处鹭鸶秉纱在觅食,顿时,列那精神大振,心里非常激动。它心想:这是一只非常机警的鹭鸶,我要耐心地去会会它。它想到了一个法子,它在水里采了一些芦苇,上面放了一些青苔,然后让它们顺流而下,当这堆东西流到鹭鸶身边时,鹭鸶机警地碰了碰,发现只是一堆青苔和芦苇,便漫不经心地推开了,继续寻找食物。过了一会儿,第二堆又漂了过来,它觉得很安全,一眼都没看,当然,鹭鸶这一次错了,因为列那在上面躺着,它用青苔遮住了自己的身体。当列那经过鹭鸶身边时,列那猛地一跳,鹭鸶的脖子被咬断了,列那吃了鹭鸶秉纱。

从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事要严谨要有耐心。

《列那狐的故事》整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不要向列那狡诈,欺骗朋友。但是也有我们要学习的:做事要严谨,要多动脑筋。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二)

阅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让我得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觉得最勇敢、机智、不怕死的偷鱼记。列那一家很饥饿,列那硬着头皮走出了家门,他东张西望,可什么也没找到。但是,不知不觉中,他闻到了鱼的味道。他找啊找,发现了一辆车向这儿驶来,车上有活鱼,是拿去卖的。

列那灵机一动跳到路上装作一副死了的样子,车上的人说:“有只狐狸呢!”他们把列那扔上车。列那在车上吃了三十多条鲞鱼,肚子吃饱了,再把鳗鱼用竹签串成项链带回家中,他们一家大口吃鱼、喝酒,心里乐开了花。

我以后要向列那学习勇敢、机智的本领,寻找解决困难的方法。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三)

最近,我读完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书中的列那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中记叙的是列那狐与叶森格伦的故事,说的是列那一次又一次地把叶森格伦给骗了。有一次,列那狐到修道院里去偷鸡,发现一条河流挡住了它的去路。它开始观察修道院的周围,发现有一个地方河流很窄,就从那儿偷走了两只母鸡,刚要回家,又口渴了,就到井边去喝水。到井边,它看见它的老婆海梅林太太在井里,就拿了一个水桶,坐到里面,降到井底,一看,哪有它的老婆,只有它自己。这时,叶森格伦朝着这边走了过来,看见它的老婆海逊德和列那在井底。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时,列那说话了:“舅舅,快下来救你的老婆吧!”叶森格伦听了,也坐着水桶降到井底。因为狼比狐狸重,所以叶森格伦往井底沉,列那向上升。它说:“我先走一步啦!”于是,叼着母鸡,哼着小调走了。

虽然列那很聪明,但是它也有失败的时候,就像我们的比赛,赢了不要骄傲,输了不能惭愧。读起《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就能想到我们:遇到困难时,不需要紧张。害怕,而需要冷静地去解决问题。

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让我感到作者的想象力丰富。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自己也能成为一个作家,创作出一本本有趣的童话书,让下一代的小朋友也能读到我的这本书。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四)

这几天,妈妈和我一起去新华书店,买了几本书,而我最喜欢的就属这本《列那狐的故事》了。回到家,我就赶忙翻开书来读,两天功夫书就被我读完了。

在读的过程中,列那以它的狡猾和机智,戏弄、伤害了许多朋友,狐狸嘛,从来都是吃肉食而生活的,包括小鸟爱尔蒙特、麻雀特路恩两个孩子、小兔子兰恩、小母鸡科珀以及它众多的兄弟姐妹,因而引起了众愤,狮王诺勃勒用绞刑来杀死他,但被它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放了它,但列那是多么的聪明啊,重新赢得了狮王的信任,自由自在的开始生活……

读完后,我觉得这样险恶的环境,造就了它狡猾而又没有善良的一只动物,在动物王国里,列那的形象是复杂的,一方面,它运用各种诡计,欺骗和愚弄了狮王、狮后、狗熊等一大批贪婪、自私自利的大臣贵族,他的胜利标志着平民智慧战胜了封建势力;另一方面,对那些弱小的动物,列那手段又是异常毒辣,他假装为麻雀特路恩的孩子治病,却吃掉了两只小麻雀;为了报复公鸡向特格雷,狠心的吃掉了他14个孩子,从这方面看,他又是城市上层阶级的代表。

同时狐狸列那也是一个重感情的动物,他的妻子海梅林被驴子戴杜拉跑,他伤心流泪,不吃不喝,直到他的妻子回来,他才露出笑容……

总之,列那用他那狡猾、聪明的头脑和性格,为动物王国里带来了乐趣,不是吗?嘻嘻……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五)

列那狐是一只诞生在海面上的狐狸,它生性狡猾,诡计多端,做了许多坏事。它有许多“好朋友”,但没有一个称得上是真正的朋友。

列那有一个舅舅,叫叶斯格伦。其实,它和列那并没有丝毫的血缘关系,只是因为叶斯格伦是狮王的重臣,所以列那才交了一个这么个一门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叶斯格伦虽然有权有势,但是根本不如列那。列那总是用各种方法愚弄它。让它受骗上当,吃了很多亏,但是他还被列那一直蒙在鼓里,执迷不悟。当人们没有识破一个狡猾无赖时,反而认为它可爱,总是很慈祥认真,认为应该真诚的对待它。叶斯格伦是这样,就连列那的太太海逊德也是如此。

列那的朋友中,花猫蒂贝尔,松鼠卢索,乌鸦田司令,诺勃勒等等和列那一样的天性狡猾,诡计多端。他们打交道时都是各怀心机,从不真诚对待彼此。就像在列贝尔和列娜偷鸡中一样。列贝尔想先去偷奶酪面包吃,列那去偷鸡吃,他们各自想着各自的计划。列那还是个馋嘴的家伙,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充分的利用了自己的轨迹与智慧。他为了食物得寸进尺,不惜利益和损害亲朋好友及动物+王国的国王狮王—诺勃勒的利益的故事,这使他的本性,更加暴露无遗。

在他这众多的朋友中,猪獾葛令拜才是列那真正的朋友,他对列那实心实意,从不耍任何心眼。我们做人是不能像列那样运用心狡诈的手段去谋害自己的朋友,亲人。要像猪獾葛令拜一样,坦诚相待,用心交往。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六)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精彩的书——《列那狐的故事》,作者是法国的M·H·吉罗夫人。

这本书重点讲了一只又聪明又狡猾的狐狸――列那,它用自己狡猾的本性,骗了狼叶森格仑。它对又冷又饿的叶森格仑说,结冰的池塘是捉鳗鱼的好地方,让它在尾巴上拴只水桶垂到池塘里去捕鱼,结果冰把叶森格仑的尾巴冻住了。猎人来了,本想杀掉叶森格仑,可脚下一滑,就把刀砍在了叶森格仑的尾巴上,叶森格仑趁此机会逃走了,但却永远失去了它的尾巴。

列那狐不仅捉弄了狼叶森格仑,还捉弄了狗熊勃仑、兔子来姆、老鼠别雷,还有狮子王诺勃勒。

列那狐的聪明让我佩服,它的狡猾却让我有点害怕。你们想了解他的故事吗?如果想,就去买一本看看吧!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七)

它,既聪明又可恶,让许多动物丢了性命,既是一位让狮王宠爱的大臣,也是一位被所有动物憎恨的男爵。它,就是列那狐。

书中的公狼叶森格仑愚笨透顶,狮王诺勃勒自私昏庸,与聪明狡猾的狐狸列那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列那做尽了坏事,伤害了许多人:它故意烫伤叶森格仑的头皮;吃掉了麻雀特路恩的两个孩子;咬死了无辜的小母鸡科珀……但雄猫梯培却利用它的聪明才智,躲过了列那的多次攻击,保护了自己。虽然列那十分狡猾精明,但它也得到了报复:叶森格仑吃掉了列那偷来的鱼,只给它留下了鱼骨头;警犬毛荷尔把列那咬得半死不活;梯培把列那引入十字架旁,使其遭到猎人的追捕……

虽然列那有很多的缺点,但它也有一些优点,比如:列那在被判绞刑的时候依然能冷静地为自己申辩,摆脱了困境;在深陷危机时,能靠自己的聪明才智维护生命的尊严;在和公狼叶森格仑搏斗时,能勇敢面对,不退缩不气馁……这些都是值得我去学习的,我一定要学习列那的聪明才智、雄猫梯培的机敏灵活、警犬毛荷尔的勇敢果断,做一个乐于助人、善于应变、对社会有用的人。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范例七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在读了王实甫写的西厢记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如何在写西厢记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厢记优秀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一】

近来无事闲看,遇到《西厢记》,将其小说版看完。

用现代人(其实准确地说,我们国人现在还不能算是现代人,顶多现代人的初级阶段而已)的眼光来看,王实甫用不错的文笔讲述了一个磨磨唧唧但又很有味道的爱情故事。

张生一见倾心崔莺莺,经过退贼赖婚、门第赖婚、状元蜚语等几波浮起,终于抱着美人归的圆满故事。故事最精彩处在红娘往返与莺莺和张生之间,张生和莺莺书信往来,以致花影重叠的精细描写。比如“有闰年闰月何不闰个五更”,再比如“恨不能拜托枫树林梢挂住那已经西斜的太阳”,情爱洗礼,跌宕机谋,很多章节读罢让人很是入味。也想起了《聊斋》里的男男女女,但故事多凄婉玄幻,云雨直白,远非《西厢记》的绵思清悠所能比也。

试想古人在传统礼教的压迫下争取婚爱自由是何其难也。又试想那古人安全措施不健全,往往一夜之欢而玷污清白,又何其悲也。再试想古代很多婚姻只是条件的比较和父母的总承包,失之太多的人生创意,又何其憾也。

或许也正缘于此,才有那么多动人的故事流传:牛郎和织女的相遇,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私奔,范喜良和孟姜女的悲剧,周郎与小乔的绝美,曹植对甄氏相思入骨,范蠡携西施泛舟江湖,以及梁祝化蝶、娥皇哭虞舜、神女会襄王、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苏小小风华残落历代伤……

某一年,绍兴的夜晚,独自来到沈园,看墙上依旧残留着当年的词,听婉转悠长的越剧《钗头凤》,想起陆游和唐婉凄美的爱情,心潮澎湃,久难平息。

想起了央视百家讲坛的有个老教授,评论古代中国经典中的爱情,讲到动情处竟是手抖声颤。这些爱情串起来,就是一部伟大的史诗。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二】

提到王实甫的《西厢记》最先想到的人物必是崔莺莺,最能见出作者深厚艺术功力的,也要算是崔莺莺。别林斯基说过:“真正艺术的作品永远以其真实、自然、正确和切实去感染读者,以致读完之后,其中所描绘的人物好像活人一样,使你任何时候都不会忘记他们。”

在《西厢记》中,崔莺莺是和红娘互相映照的极其成功的艺术形象。如果说,红娘的性格有点像出谷长风,那么,崔莺莺则属于幽林曲涧式的人物,细腻隽永,柔美恬静。崔莺莺是元代人民群众民主思想在剧作家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她一经诞生就又成为封建社会中争取自由幸福的无数青年男女的精神鼓舞,同时她还给人们以赏心悦目的艺术享受。可以说,崔莺莺这一艺术形象,是真善美的和谐统一体。

关于《西厢记》主题思想的看法,学术界基本上众口一词认为《西厢记》是反封建。这种矛盾、含混的说法显示了人们在《西厢记》的主题思想上所处的困境,也透露了人们需要对《西厢记》的主题思想重新认识。崔莺莺和张珙二人从相爱到结成婚姻经历了一个在“礼”的约束中挣扎、冲破“礼”的约束而结合,到最终结成婚姻,也就是回归“礼”的过程。

应该要在这样的文字与已经当中感受美,慢慢享受这种美……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三】

《西厢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古典爱情戏曲之一,为元代王实甫所作。先讲讲大致故事:张生对前相国小姐崔莺莺一见钟情,恰遇良机,致书信求援击退强寇,救崔氏一家于水火。得婚约,然敌退后崔夫人毁约,竟使张生莺莺以兄妹相交。张生郁郁寡欢,幸得红娘相助,与莺莺互通书信,制造巧遇,终使莺莺动心。又经跳东墙乌龙,莺莺一封书信至,终成好事。崔夫人怒不可遏,却只能允了。张生进京赶考,莺莺长亭送别。中状元,张生会见夫人,对质郑恒,一家共团圆。故事是圆满结局,皆大欢喜。

且就故事情节来看,一波三折。张生追求莺莺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若非得红娘助力,很有可能“折戟”。而夫人的阻挠,莺莺的“变脸”,郑恒的污蔑,一切都使这情节变得曲折动人。

从角色塑造来说,在挣脱礼教束缚的相国小姐崔莺莺,耽于爱情的痴心书生张珙,封建女性代表崔夫人和活泼可爱的婢女红娘中,我最喜爱的还是红娘。红娘在书中虽不是主角,但却是各个人物之间联系的交集。红娘是莺莺的贴身婢女,是张生追求莺莺的谋士,是崔夫人派来监视莺莺的探子。可以说,红娘联系了各个人物。而在红娘身上,作者赋予了更多心血。红娘善良可爱,活泼机灵。在她身上几乎没有任何缺点,她是美好的化身。不似莺莺仍受封建思想束缚,不似张生沉溺于情色忘却功名,不似崔夫人毁约失信,红娘在书中只是坚守自己的正义,做自己认为的正确的事。以卑微身份顶嘴崔夫人,帮助张生追求莺莺,成就莺莺张生姻缘,促进作者要表达的爱情喜剧主题达成,红娘拥有超越那个强调身份等级的封建时代的个人魅力。

我认为从爱情角度来看,《西厢记》讲述的是勇敢冲破封建束缚,追求纯粹美好的爱情的故事。特别是对于古代女性,这种举动更是难得。张生追求莺莺情感火热灼人,而莺莺回应张生更显珍贵。作为相府小姐,莺莺是知礼节的,矜持的大家闺秀,在崔母的阻挠下,她该是与张生一刀两断。然而她却听从了本心,在对张生有意后,经过一番挣扎,最终还是被病弱张生的炽热的情感俘获,主动送书信,成就好事。这是离经叛道之举,在当时可称为“不守妇道”,也背离了崔夫人的教育,但莺莺还是做了,为了纯洁的爱情。作者表达了那个压迫的时代人们心中的属于人的真实合理的欲望,对挣脱封建礼教不合理束缚的渴望,对自然爱情的追求的欲望。相国小姐与穷酸书生的爱情故事令人感动。王实甫也为这段爱情写下了完美的结局。“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就语言来说,我真感叹于王实甫的文才。且不说化用诗句,就是其本身的韵脚便押韵的好。且看:“人间看波,玉容深锁绣帏中,怕有人搬弄。想嫦娥,西没东生谁与共?怨天公,裴航不作游仙梦。这云似我罗帏数重,只恐怕嫦娥心动,因此上围住广寒宫。”波、中、弄、共、公、重、动、宫,呈ong叠韵,读来音韵极强,显得活泼有趣。书中语言有典雅的诗句,也有偏向口语化的用词,实集大成。且不说各种曲牌名,单是书中随手拈来的典故便极具文采。听说《西厢记》最完整的注本的注释有2000处,也是难怪。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四】

古往今来,最真的是亲情,最深的是友情,最琢磨不透的是爱情。

爱情对我们来说是陌生的,更是遥不可及。但是王仕普的《明月三五夜》让我明白了他对爱情的诠释,也让我知道了一对年轻男女的憨直之爱。我钦佩他们敢于反对封建势力。

刚看《西厢记》的时候只是个假名,元杂剧大结局。看完之后,我后悔了。我觉得无聊,不想再读一遍,就扔在一边了。后来收拾的时候发现了这本书,心血来潮就开始看。看完之后,我得出一个道理——。什么是好书,什么是耐久书。

这本书修辞华丽,情节生动,文笔细腻,让人爱不释手。亭子的告别,属于我最爱的。歌曲多愁善感,优美动听,语气婉转动听。把盈盈的哀怨和恨意表现到极致,让全文充满一种淡淡的说不出的哀怨。

此折主要描写盈盈告别张生时的情景,以及离别后的焦灼感。这个折不仅好看,还借了很多曲子。“蓝天,黄花,西风紧,北雁南飞。黎明来临,霜林中谁醉?总是泪流满面。”堪称其中最重要的作品。

前四句一句一景,巧妙地利用秋景营造出一种萧瑟的氛围,凸显了盈盈复杂的内心世界。两个问答下来,风景深深地脱离了人的主观色彩,磨砂的叶子如痴如醉。其实是脱离人的血液的。这两句话既说明了时间和季节,又刻画了盈盈含泪的眼神,使离别更加伤感,从而表现出一个多情女子的形象。

古往今来,不止一个崔莺莺,众所周知的梁山伯和祝英台至死不渝的爱情,还有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他们不怕封建势力的迫害,敢于反抗,因为他们想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应该学习他们执着的信念和不懈的精神,为他们的梦想和抱负而奋斗。至于感情,我们还没到享受的年龄。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五】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完美感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完美的感情是咱们所追求的,因此当生活略显枯燥时,咱们不妨试着让自我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感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咱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正因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钟爱上张生,也仅仅是正因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咱们此刻的日常生活中,在咱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一样的人去读会有不一样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我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我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六】

还记得以前。不管是在语文课上,还是在历史课(文学史)上,都曾看见过、听过老师讲关于《西厢记》的文章或简介,所以,说实话,心里对《西厢记》还是存在一点好奇的,所以有种想看的冲动,可是,怎奈种种原因,这一想法被搁置了,可是,到了大学,古文老师正好说让我们每人都看《西厢记》,还真是那什么啊呵呵……

话说,提起元稹的《莺莺传》可能许多朋友并不熟悉,可一提起《西厢记》,恐怕没有几个不知道的。其实《西厢记》就是根据《莺莺传》改编而成的。只不过《西厢记》是歌颂自由恋爱的喜剧,而《莺莺传》则是一出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如果说《西厢记》是根据人们美好愿望而写成的一篇成人童话,那么《莺莺传》则是描述社会现实的报告文学。

看《西厢记》的原始冲动还是因为被书中的爱情故事所吸引、所感动,我知道,原本《莺莺传》是以崔莺莺最终被张生无情的抛弃作为结局。说心里话,我是不喜欢读悲剧的。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也都希望每个爱情故事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的认识到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想法罢了。世界上存在着太多的另人悲伤的故事,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而且我觉得《莺莺传》比《西厢记》更具有艺术感染力,人物形象更加丰满,故事结局耐人寻味,具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说起《西厢记》来,我最喜欢的不是那缠绵悱恻的男女主角,也不是那个比较古板的老夫人,而是那个娇俏的小丫鬟,红娘。

首先,在我看来,红娘是一个充满反叛精神的人,虽然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丫鬟,可是她的反叛精神却表现得很明白。崔莺莺、张生的自由婚姻,在充斥着封建礼教的社会背景下,是大逆不道的,但红娘作为一位老夫人派来“看守”小姐的丫头,不仅不揭开这层秘密,或置若罔闻,反而推波助澜,是这场婚姻得以美满结局的主要的牵线搭桥之人。在封建卫道士的眼中,红娘的形象是反面的、不光彩的,但在“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宗旨下,红娘却是美好的化身,是美满婚姻的代言人。在这场叛逆的婚姻中,红娘不畏被老夫人责打的危险,几次三番周转于崔张之间,为他们安排月下听琴,并有晓夜奔走,传书递简等一系列行动,反映了她对这场恋情的支持,以行动表现了红娘的反叛精神。在今天的我们看来,红娘的行为更是深得人心的。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还能这样,不得不说,它有让人佩服的资本!

其次,她是正义的象征。老夫人是封建礼教的化身,终日将女儿紧闭闺房中,不得见生人,在婚姻上是极力主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这个封建的顽石,却遭到了奴仆红娘当面的顶撞,不留一丝情面。在“拷红”一折中,红娘以理驳之:“信者,人之根本……”短短一段话,说得老夫人无言以对,充分反映了红娘的能言善辩、通晓大义、机智过人、富正义感。

另外,她是智慧的。在最后一本中,红娘痛骂郑桓,语言锋利,咄咄逼人。当郑桓夸耀自己富有而能干、骂张生“穷酸饿醋”时,红娘说到:“他凭师友君子务本,你倚父兄仗势欺人……你值一分,他值百十分,荧火焉能比月轮?”当郑桓抬出“我祖代是相国之门”的金字招牌来压人时,红娘义正词严,剔肤见骨地指出:“你道是官人则合做官人,信口喷,不本分。你道是穷民到老是穷民,却不道'将相出寒门‘”。她勇敢地与这个仗势欺人的花花公子斗争,维护了崔、张的爱情,读来令人为之一振。红娘突破了等级名分的界线,在主子面前,对崔、张的爱情和婚姻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和同情,同时也体现了她的价值观和善恶判断力。

所以,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机灵的小丫鬟,喜欢她的活泼,喜欢她的机智聪慧,喜欢她的冷静,喜欢她的善解人意……

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抢镜头啊!哈哈哈……

西厢记优秀读后感【篇七】

从唐代元稹的《会真记》直到之后的王实甫《西厢记》,最大的改变应当是故事结局的变化,那就是故事里面的男主角从一开始的“薄情年少如飞絮”,被世人唾弃变为之后的张生在考取状元之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西厢记》里面的诗词异常的精彩,每次看它的时候都能想起《红楼梦》里面的镜头,贾宝玉和林黛玉一齐看这本书。以前看的那个是金圣叹点评的本子,看过去发现已经忘得差不多了。金圣叹评《西厢记》为第六大才子书,我觉得这个评价也没什么不好。古人为了追求真挚的感情尚且不顾那些世俗的看法,仅有彼此相互深爱对方就好,所以我们更应当为了真爱去努力。

关于这本书里面的诗词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期望以后有时间的时候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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