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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2-12-10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会使你更加坚强,更加聪明,更加坦然。作者写的这篇小说,使我们受益匪浅,读后感是带有个人色彩的文字。一篇好的作品读后感应该包含哪些方面呢?编辑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

在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我再一次翻开了《牧狼》。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母狼白莎,它因为追香獐而被困居在了一座浮岛上,但是这座浮岛就是一座活动的坟墓,岛上只有几棵树和它。三天,四天,五天……已经过了,不知多少天,饥饿的它,身体已经衰弱到了极点,连嗷叫声也没有了?终于,浮岛靠岸了。白莎生了一场大病,它到了西双版纳,这里没有它的同类。我真为它担心,它要怎么活下去呢?

它遇见了一只狗,狗天天都会给白莎肉吃,让我惊讶的是白莎没有吃它,还生下一只小狼。可是后来小狼丢了。白莎花了几年才找到小狼。

我十分佩服白莎,它在浮岛上没有食物,但是它坚强地活了下来。我都不知道它是怎么活下来的。后来我想它一定是有钢铁一样的意志,有绝不放弃的信念吧!

母狼白莎对小狼的爱也让我感动,它为了找那只丢失的小黑狼,跛了一条腿也要继续找,就是拼了命也要把小狼找回来。看到它,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有一次我走走丢了,妈妈发疯似的到处寻找,找了这里找那里,几乎把整个小区都问遍了,后来在一家店门口找到了我,看到我时,她都快急哭了。抱着我,哭着让我以后不要走丢了。每个孩子都是母亲的心头肉啊!原来天下所有的母爱,都是一般的无私与伟大。

这本书中的故事引人入胜,主人公白莎也让我们记忆深刻,我推荐大家去阅读。(江琪涵,宁波东海实验学校)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

今天,我看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红豺》。

豺和狼是一对天生的冤家,有豺无狼,有狼无豺,水火不能相容。而住在大肚佛窟的母豺火烧云却改变了这一点,它收养了杀子仇敌大灰母狼的遗孤,小狼崽甜点心。

火烧云曾经不安,他在培育自己的仇敌;火烧云曾经犹豫,它无法咬死甜点心。为了甜点心,他勇敢与野兽搏斗,毫不畏惧;为了甜点心,它绞尽脑汁,苦苦思索,放弃了自己辛苦得来的战利品。

心中激荡的母爱指引火烧云将甜点心从小俘虏一点点看成自己的亲生女儿,最后,火烧云所有为甜点心的努力没有白费,在它痛失前腿的时候,甜点心没有抛弃它,使火烧云每天都有一顿好吃的美味的饭。结局却是令人伤心的,火烧云为了救甜点心,与大耳朵花狗同归于尽。

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它们不仅是一对天敌,而且还有杀死儿女之恨,火烧云竟然没有杀死甜点心。不仅如此,火烧云还收养了它,为此,火烧云献出了青春,献出了健康,甚至不惜性命。我觉得,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为自己做到这样,那就是母亲啊!

想想自己的生活,我无时无刻不在母亲的爱的怀抱中,不管怎么样,母亲都会陪伴在我身边,我是多么幸福啊!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3

在读了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第七条猎狗》的时候,我被深深的震撼到了。

里面讲述了一个老猎人召盘巴前后养了七条猎狗。

第一条猎狗腿长得太短,撵山追不到麂子,被牵到街上卖掉了,第二条猎狗刚满五岁就胖得像头猪,第三条猎狗长得笨头笨脑,第一次狩猎时就被豹子咬死,第四条猎狗是母的,长大以后被一条公狗拐走了,第五条猎狗满身疥疮,第六条猎狗糊里糊涂踩上了猎人铺设的铁夹子。

但在召盘巴六十岁大寿时,军区的唐连长送给他一条军犬生出的小狗作为贺礼。

猎人爱好狗,召盘巴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赤利”(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刀),并把赤利视为自己的第二颗掌上明珠,第一颗当然是他七岁的孙子艾苏苏。

可是就在一九八零年,泼水节的那天,召盘巴把赤利拴在院内,旁边用三块石头支成一个灶,烧开满满一锅水,并拿出木棍往赤利身上打去。

赤利往旁边一躲,召盘巴没打到,便回屋去拿火枪了,这时艾苏苏跑了过来,手上拿着切水果的小刀,用刀割绳子,把赤利放跑了。

召盘巴拿完火枪过来一看,很生气,但又不舍得责骂孙子,便又回屋了,在屋里,召盘巴又不禁想起了当时那一幕。当时,召盘巴手拿着老式的火铳,缓慢的跟随着赤利往前走,突然,召盘巴发现了一头野生公猪,长着獠牙,召盘巴往公猪头上开了一枪,却没打死,召盘巴呼叫着赤利,叫赤利过来拖住公猪,可赤利却不见了踪影,召盘巴以为赤利是害怕跑了,所以很生气,可他不知道当他往后退的时候,踩到了几枚眼镜蛇的蛇蛋,一条眼镜蛇嗖的直立了起来,准备咬召盘巴的时候,赤利飞奔过来和眼镜蛇扭打在了一起,当召盘巴把发狂的公猪给打死的时候,赤利才刚把蛇咬死,还顾不得喘上一口气,去扑咬野猪。当时召盘巴认为赤利是看到野猪死了才过来的,全然不知道身后的事,所以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离开了召盘巴,赤利便往一片森林里跑去,在那里,它渴了喝溪水,饿了抓野鹿,无忧无虑。可就在一天,赤利刚抓住了一头小鹿,便窜出一群野狗,野狗们个个饥肠辘辘,盯着赤利抓住的猎物张牙虎爪的,企图把赤利赶走,见赤利没走,反而还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野狗群中的公野狗们就按捺不住了,纷纷往赤利身上扑,不料赤利却把哪些公野狗们全咬死了,成了那群野狗中的首领。

当赤利再遇召盘巴的时候,为了保护召盘巴和野狗群撕咬在了一起。其实召盘巴是特意出来找赤利的,因为他回到了他当时打死野猪的地方,发现他的脚后边有一些被踩碎的蛇蛋,也发现了蛇,看到蛇死了并且看到蛇身上到处是狗咬的痕迹,才知道自己是错怪赤利了,由此,他才出来找赤利。

可与野狗群厮杀玩之后,召盘巴发现,野狗们已经全部死了,但赤利为了救他,被野狗群给咬成了重伤,已经完全没有力气再站起来了,召盘巴便抱着赤利,缓缓的像家的方向走去。

这个小说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的友谊,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不要随意抛弃动物,因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不要在抛弃了他们后才追悔莫及。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4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共四篇)

篇一:沈石溪动物小说——《老虎哈雷》读后感

看沈石溪的文章,经常会出现的一个地点——阳光大马戏团,我想这应该是作者经常到这儿去观察这些可爱的动物们了。

《老虎哈雷》初看这篇文章,觉得动物园或马戏团的动物真没意思,不但没有了动物们的本质,本来凶猛的老虎也变得温顺了。而且动物园的驯养员也在驯养这些凶猛的动物的时候方法也用得真多。可细细看完全文后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原来野兽也是有感情的……

阳光大马戏团要加一个新节目:老虎钻火圈;这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一般野兽天生都怕火,所以想让老虎克服对火的畏惧,勇敢地从烈焰中钻过去,并非易事。马戏团用了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在高导演想要放弃时,驯兽员老章提出了一个建议:把从小饲养哈雷的宋大妈接来试试看,哈雷的妈妈是一只患有心脏病的母虎,产下哈雷就死了,而哈雷从小就是宋大妈饲养的,宋大妈对于哈雷来说就是妈妈这样一个角色。这时宋大妈却因为那个瘾君子(这里是说吸毒)的儿子被动物园开除,因为儿子犯毒瘾了,偷了动物园的一对小孔雀去卖。所以马戏团在找到她时发了不少功夫,找着她时是在垃圾场。

久别重逢,“母子”相会,情景应该很是感人。遗憾的是,他们之间隔着燃烧的火圈,不管宋大妈怎么呼唤,哈雷也只是在火圈的另一边踯躅徘徊,伤心的呜咽着,克服不了对火天生的.畏惧。试了好多遍,在所有的人都要泄气了时,宋大妈想到自己有段时间因为对儿子太失望,经常会对着哈雷哭诉、诉苦,想出了一招“泪水攻势”,没想此法,一试见效。哈雷和宋大妈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所以哈雷只要一看见宋大妈哭泣就会“激动”,这不但帮它客服了对火圈的恐惧,顺利的完成了钻火圈这个节目,而且还帮宋大妈得到了份不错的工作。

到这里我有一个疑问出现了,像老虎、狮子这类食肉野兽怎么可能会同情人类和人类产生感情呢?

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给我们做了解释:解剖学证明,老虎半岁龄到一岁龄,是智力发育的高峰期,也是培养行为模式、形成行为特征最重要的年龄段,对动物来说,一旦养成某种行为模式和行为特征,终其一生也不会逆转。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明白,宋大妈和哈雷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情感是一样的,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生育之情,虽然我们会经常说一个成语“血浓于水”,但是养育之恩却也是不能忘怀的。

“生之苦、生之痛;养之切、养之恩”,我在把“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做对比时在网上搜出来的,同时我也搜到了很多对这两种感情的辩论,到底“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重要,看到这十二个字,我联想到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搭错车》,剧情讲的就是一对养父女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个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让我记忆犹为深刻,就好像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一样。其实《搭错车》、《妈妈再爱我一次》还有《老虎哈雷》这篇文章同样都在教我们要知恩,感恩。

篇二: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一提到沈石溪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他就是咱们中国的动物大王。

他写了许多的动物小说,相信大家都喜欢他的书。尤其是我,读过他的书后我有很大的启发。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那些质朴、还原动物本真的故事,给我带来震撼,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沈石溪的小说的原因和沈石溪的魅力所在。沈石溪的书让我明白了自然界不只有青山绿水,还有这弱肉强食的故事天天上演。沈石溪说过:在牛舍每天产奶机器;每天在鸡舍里生蛋的那叫生蛋机器;把猪养肥了杀掉吃了那叫产膘机器。而人家西双版纳的农家里那是马无厩、猪无圈、鸡无舍、牛无栏,动物们都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并且他以雄浑又细腻、粗犷又稳重的文风,生动展现了野生动物的传奇故事,既有有动物的野性之美,又有野生丛林的味道。

最后我想全世界的人发出呼吁:让我们保护动物,和动物们做好朋友吧,让动物陪伴我们永远活下去!

篇三:沈石溪动物小说之《狼王梦》读后感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能牵动我的感情,生动而深刻,仿佛与书中的主人公面对面倾听他们如泣如诉地讲述自己的经历一般感动人心。而这篇文章要介绍的一个故事——狼王梦,则让我亲身体会到了狼儿们对梦想的坚持——

主人公母狼紫岚为了完成自己与已失去的伴侣黑桑成为狼王的梦想,将全部精力投到四个孩子——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与母狼媚媚身上,努力将他们培养成像黑桑一样英勇善战的狼,打败现在的狼王洛戛成为新一代狼王。可命运似乎在捉弄她,紫岚用尽所有心血培养出来的王位继承人选黑仔和蓝魂儿都因意外死去,好不容易打造出的双毛虽然勇敢地打响了王位争夺战,却也在千钧一发之际被唤醒了奴隶的本性以失败告终。紫岚只剩下了媚媚唯一一个女儿,可命运的戏弄仍未停止,媚媚爱上了败落的公狼吊吊,紫岚在杀死吊吊后又痛苦地发现自己的女儿爱上了自己的心上人卡鲁鲁,但为了让狼王之梦继续传承,紫岚毁灭情爱成全梦想,付出自己的生命为4个狼孙争取了生命。多么感人的故事!但在现实生活中,或许没有几个人会为了遥不可及的梦想努力一生、抛弃一切、甚至奉献生命,而一匹狼却打破了这个“禁忌”,她叫紫岚。尽管被命运一次次捉弄,但永不放弃,在某些人看来很傻,但这正是我们要学习的。

每一篇沈石溪的作品都很深刻,但我认为,《狼王梦》将带给读者最深的感触。

篇四:沈石溪动物小说《红飘带狮王》全集读后感

《红飘带狮王》是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讲了非洲大草原上一个和狮子有关的略带伤感的故事。

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但因为对于新上任的狮王“杂毛”残忍的行为——把所有未长大的小狮子全部咬死。所以离开了帕蒂鲁狮群,成为了一个流浪狮子。在流浪的过程中,蜂腰雌狮遇到了雄狮红飘带,他们组建成了一个小家庭,蜂腰雌狮决心要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勤劳的雄狮,没有原来那些雄狮的懒惰,可是帕蒂鲁狮群的狮王杀死了它们的孩子,红飘带深受打击。但当他们这个迷你狮群又加入了无鬣雄狮这个成员时,红飘带地位迅速提升,又变得骄傲起来。红飘带夺得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却又辜负了蜂腰雌狮,杀死了未长大的小狮子,这让蜂腰雌狮很是悲伤,所以离开了狮群,继续流浪狮子的身份。

结局是悲伤的,让我的心情很沉重。不仅是对无辜的小狮子的哀悼,也是对蜂腰雌狮寂寞的感伤。既然改变不了大局,那就尝试着改变自己。如果蜂腰雌狮可以这样想,那么也许结局就不会这么悲凉了。雄狮保护狮群,雌狮负责捕猎,每当有一个新的狮王,就会把以前那些小狮子咬死,这本来就是大自然给予的规律,是改不了的,最主要的是以大局为重。不过蜂腰雌狮敢于挑战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没有在一开始就轻易否定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而是勇敢的尝试。可以说,蜂腰雌狮也是伟大的。在自己的小宝贝两度被杂毛害死后,它表现出了自己柔弱背后坚强的一面,没有气馁,而是伺机行动,在象群攻击帕蒂鲁狮群时,用智慧赶走了象群,赢得了雌狮们的尊重,帮助红飘带登上王位。红飘带又重复了那残忍的行为,蜂腰雌狮坚决地走了,离开了狮群。

看了这本《红飘带狮王》,很奇怪,更多的是对蜂腰雌狮的尊重,让我的坚强又增加了一些。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5

一提到沈石溪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他就是咱们中国的动物大王。

他写了许多的动物小说,相信大家都喜欢他的书。尤其是我,读过他的书后我有很大的启发。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那些质朴、还原动物本真的`故事,给我带来震撼,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沈石溪的小说的原因和沈石溪的魅力所在。沈石溪的书让我明白了自然界不只有青山绿水,还有这弱肉强食的故事天天上演。沈石溪说过:在牛舍每天产奶机器;每天在鸡舍里生蛋的那叫生蛋机器;把猪养肥了杀掉吃了那叫产膘机器。而人家西双版纳的农家里那是马无厩、猪无圈、鸡无舍、牛无栏,动物们都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并且他以雄浑又细腻、粗犷又稳重的文风,生动展现了野生动物的传奇故事,既有有动物的野性之美,又有野生丛林的味道。

最后我想全世界的人发出呼吁:让我们保护动物,和动物们做好朋友吧,让动物陪伴我们永远活下去!

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6

我看着《狼王梦》中的第二个故事《狼种》,心头涌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愧疚感。不知不觉中,我的脸上已显出一条条泪痕,一颗又一颗剔透的水珠夺眶而出,低落在书上。这是我第一次看书时,会流泪,会愧疚,会心痛。

《狼种》是唯一一篇让我感动,让我心酸的小说——这是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它阴差阳错地进了马戏团,因为它的长相像狼,品性像狼,遭人唾弃,连它的主人也是如此,因此它受尽了折磨,还被戴上了嘴罩,脚爪被钝化。后在野外遇到了云豹,它为了保护主人,把云豹击退,而此时的它,已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主人川妮把大灰搂进怀中,涌出内疚的眼泪。

看完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对于什么事物,都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对待每一个生物都应该平等。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他们都是有尊严的,不能去侮辱他人,践踏别人的尊严。其实,很多人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这只警犬——大灰,它有着狗的忠诚,更有着狼的英勇和坚韧。正是这一点,让我不禁佩服大灰!

我们最常见的家禽——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大约只有十几年的寿命。十几年——对于人类才刚刚迈入青春时代;对狼而言正处于风华正茂的辉煌时光;而对于乌龟才只是人生的起跑点,身后还有一条遥远、漫长的路途。十几年,对于人们不算什么,但对于狗是一生一世。狗把它的一生都献给了人类,带给我们许多欢笑,帮我们减少寂寞……而人类呢?有人把他们当成发财的工具;有人只是把它当成临时的玩偶,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只有寥如晨星的人把狗当成一个好朋友,好伙伴,全心全意地去爱它,关心它,呵护它。

读完这长篇小说,我不禁愤慨。人类为什么不能和动物朝夕相处?人类并不拥有万物的掌控权,每一只动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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