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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读后感800字通用

发表时间:2023-01-23

人生的读后感。

您是否也在苦恼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闲暇之余我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受益良多。反思的同时不禁想要记录下来,用以警醒自己,也许下面的“人生的读后感”正合你意!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人生的读后感(篇1)

我们欣赏相同的《人生》感悟不同的“人生”,回首着各自的“人生”。

新时代有句口号是:我的人生我做主,我命由我不由天。可身处现实的平凡生活中真的能够如此吗?我想大多数人的一生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坎坎坷坷、起起落落都或多或少的经历着不想拥有的变数,高加林的人生经历正是我们生于农村乡下里这种普通朴实的百姓的写照,这个看似公平的社会实则永远没有公平而言,且不说高加林对未来生活的欲望和对巧珍感情的对待是否正确,就他对工作态度而言可以说是个非常努力的人,也算有才华的人,可最终却被现实状况戏虐了,我个人觉得其实也是对社会的损失,因为就此埋没了一个人才,即使不是人才也算是个工作中肯为社会服务全力以赴付出的人。

至于在感情方面我们站在巧珍的立场我们是心疼的,但如果站在高加林的角度呢?换作是我们自己会怎样选择呢?人心都是贪婪的,希望能够拥有的一切都是让自己满意的,可事无圆满,高加林的人生跌宕起伏,总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戏剧化,每每一切都是来的那么突然,一切都恍然如梦,未来高加林会变成什么样子?是从此万念俱灰,还是依旧雄心壮志,又或是平淡且从容的在这片土地上安守流年?

说到这里我仿佛突然切身经历了一句话,真正领悟了这句话: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只有经历过大风大浪后才能拥有的心境。

人生的读后感(篇2)

林语堂是个融中西文化为一身的学者、作家,他的思想有东有西、亦耶亦孔。《人生的盛宴》收录了他的中文、英文中译本中有关人生、生活、文艺等方面的精选篇目,通篇充满了智者风范,语气温和冲淡,却意蕴深刻、见解精辟。

他说“什么是读书的真艺术呢?”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在“论读书”中他还谈到“凡人读书必找一位同调的先贤,一位与你相近的作家,作为老师,你找到这样一位作家,自会一见如故。”冥冥中,我觉得林语堂就是这样一位我一见如故的老师。读他的作品轻松愉悦,如沐春风。他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距今也有近百年的光阴,但是现在用来指导我们读书、生活,仍有着现实意义。在这日新月异、科技高速发达的时代,网络媒体、各种新鲜事物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人心浮躁,有多少人能静下心来读书,又有多少人是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呢?

“碎片化”的在线阅读快速蔓延,真能取代传统纸质读本深层次的阅读吗?引用林语堂先生所说,“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我很认同。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坐下来,静心感受读书的优雅与快乐……

人生的读后感(篇3)

人生就如一场旅行,旅行中会给我你带来快乐,同样也会给我带来痛苦。

我享受这人生的旅行给我带来的快乐,更享受于它带给我的痛苦,慢慢品尝,体会出人生的意义。正如《文化苦旅。》一样,在经受了命运给文化带来的痛苦后,它没有倒下,它依旧挺立风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道士塔》中这个愚昧的道士,随手便将中国灿烂文明的瑰宝送给了他们。看到外国人拉走一车车的宝物时,我感觉到自己的眼眶正在慢慢地湿润了,心中泛起了阵阵莫名的酸涩这是身为一个中国面对满目疮痍的历史而感到痛心慨叹。

“这是一个巨大的名族悲剧,而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上进的小丑。”正如书中所说,我们无法将愤怒宣泄在他身上,因为他太渺小,太愚昧,无法承担起这笔文化重债。

面对王道士的圆寂塔,我只能说:“我好恨,好狠。”但我别无他法。

中国的文化遭受了痛苦,而中国的文人们也是可悲的。他们每天心惊胆战,害怕因自己的一句话,一首诗便招来杀身之祸。

中国文明最宝贵的财富便是书籍,一本本,一册册的书籍记录这种文明最灿烂的文化。

然而我们的灿烂文化将在何处栖息呢?又有谁能将他好好保存呢?这个人终于出现了,他,范钦创建了天一阁。感谢它给我们名族零零落落的文化提供了一个暂时的居所。

灿烂的文化被藏在了天一阁中,免受了暂时人为的破坏,但它最终却又全部都会与日本侵略军的狂轰滥炸之下。

看着这些,我的心好痛好痛,就如正在滴血一般,看了这些,我似乎一下子就长大了,找到了人生的目标。

再灿烂的文化,没有人去珍惜,保存,也会消失。而我们应该放眼展望未来,寻找那片属于我们的蔚蓝天空。

人生的读后感(篇4)

连着几天几乎是废寝忘食地读完了毛姆的《人生的枷锁》,真是一本好书,看的我荡气回肠,神清气爽!

这本书据说是毛姆的自传性小说,讲述了一位身患跛足的年轻人勇敢、顽强地探索出自己的人生道路的经历与感悟,最后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的故事。读完以后,我只感觉自己内心充盈着幸福,好像是自己终于完成了对自己人生的探索、找到自己的幸福一样。

主人公其实很悲惨,很小的时候双亲就去世了,他被寄养在他伯伯家,他伯伯是一个牧师,一个非常冷漠无情的人。他的伯母,因为自己没有孩子的缘故,对菲利普很疼爱,刚经历过失去母亲的痛苦,菲利普在他伯父家度过了一段并不快乐的日子。不久,他被送到特坎伯雷的皇家公学学习,在这里他因为自身的残疾受尽嘲笑与屈辱,由此菲利普变得敏感而自卑,也是在这里,他开始接触宗教,开始信奉上帝,甚至为了表现自己对上帝的虔诚,忍受着寒冷,在自己床上一遍遍地向上帝祷告,希望上帝能让自己的跛足消失,让自己变得正常;在这里,他第一次体会到了友谊和温暖,尽管最后与他要好的罗斯又选择了别的玩伴;在这里,他也显示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他总是能轻而易举地拿到第一,因此深受校长的喜爱。但是因为自己受的屈辱和嘲笑,以及罗斯的离开,他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在这学校呆下去了,他和伯父商量,希望自己能离开这个学校去德国学习,尽管校长一直在恳求他留下,因为菲利普留下的话就能轻而易举地拿到奖学金去牛津上学,但是这并不是菲利普想要的结果,最终,拗不过菲利普,他伯父联系了在德国的威尔金森小姐,安排菲利普去海德堡学习。

在海德堡,菲利普开始他的学习生涯,由此他也认识了一个在他生命中比较重要的人物——海沃德,他们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经常在一起讨论宗教问题。经常参与讨论的还有维克斯,在一次次的思维碰撞下,菲利普开始思考宗教的定义,并最终*了自己一直信奉的上帝,放弃了自己的信仰,摆脱了可耻的恐惧和偏见的桎梏,他成为了自己的主人,第一次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

随后,菲利普在德国的日子过得很舒心,他总和海沃德约好去看戏,借此提高自己的德语水平。他的性意识也随着海沃德对儿女私情的诗意暗示逐渐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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