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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味在人间读书笔记

发表时间:2023-11-03

至味在人间读书笔记(精选8篇)。

读书笔记吧将带您探索“至味在人间读书笔记”的背后故事请跟随我们的脚步,这篇文章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而写的希望您会喜欢它。一本新书象一艘船,带领着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生活海洋,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仿佛都吸收了其中浓缩了的智慧。 把心中所想化为文字。

至味在人间读书笔记 篇1

“至味”≈内心的归属感

观书罢,感觉像是随着作者享受了一程美食之旅~不知道是代入感太强还是自己意想得太投入,不得不承认观看过程中腹中屡次没出息地唱“空城计”…强忍着咽了咽口水,不自觉摸摸下巴~嗯,还好还好,所幸哈喇子没流下来~

先生写本书,将其命名为《至味在人间》,私以为还挺文符其名的!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嘛!所以,追根溯源,寻找至味当然免不了要去人间走一遭!书中写的很多食物想必也一定唤起许多人共同的回忆。所以,我觉得与其说写的是美食,不如说其背后传达的是某种内心的归属感。

文中有一句话大致是这样说的:和手机号一样,很多吃食都有专属地,往往离开那里,味道会有橘枳之变……观此言,仔细想想还真是这么个理!所谓‘众口难调’,有时候来自不同地方的人由于各自不同的饮食偏好,想要吃到一块去还真是个问题~这方面与其说我感触很深倒不如说是替我妈诉说她的苦恼~以我自家为例,一个家庭就有来自三个不同省份的人:首先我爸是甘肃人,我姐(嫂)来自湖南,而我妈则是土生土长的安徽人…平日若各自在外还好,一回家,做饭便成了难题。我爸——大西北的汉子,虽说已在安徽生活多年,但除了未改的乡音,每天必须一顿面的饮食习惯还是多年未变;而我姐——湖南的辣妹子,更是严重了:不食面食,必须一日三餐全是大米饭;剩下的人则更喜馒头+稀饭……如此一来,可苦了我那掌勺的老妈,每顿饭下来,锅碗瓢盘齐上阵,除了共食的菜,主食类:我爸面,我姐的米,我们的馒头加稀饭……一样不能少~虽说很难吃一块去,但另一方面其实好处还蛮多的,那就是可以有机会品尝到不同地方的特产,逢年过节,走亲访友时便可一饱口福。

“不管哪个城市的人,都有天然的地域优越感…”读之,深表赞同。除了吃食这方面,再举个简单的例子,像我们家有时看春晚都要引起一番争论,每个人都嚷嚷着锁定要看本省的电视台,如果调不到一块去,好吧,那就只有各自散了谁看谁的吧…亦或是独自一人在异地他乡,时常会想起家中妈妈做的家常饭菜,虽称不上多山珍海味,但牵引你肠胃的背后却是无论走多远多久都难以割舍的乡土情节~不论是他乡遇故知时“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相看泪眼,还是登高时遥想“遍插茱萸少一人”的无奈落寞,亦或是举头望明时“千里共婵娟”的美好寄托……所传达的都是隐隐在心头的乡愁——月是故乡明,“每逢佳节倍思亲”啊!

概而言之,作者以自然而又不失幽默的笔触记下一路吃出的“人间至味”,不论是回忆中家乡的味道,还是于各地走街串巷寻找当地的特色美食…美在味蕾,暖在心田,“至味”≈内心的归属感,此心安处是吾乡……

至味在人间读书笔记 篇2

最是人间烟火气,怎么爱也爱不够。即使超重十来斤,我自完全不在乎。

数十年如一日的热爱胡辣汤配油条的搭配做早餐,极度嫌弃现在流行的安心小油条,不是因为它贵,而是因为作为油条来讲,它太过于瓷实了,没有办法吸饱胡辣汤的汤汁。

看过一档电视节目,挺想尝试糁汤,据说老母鸡炖出来的,鲜味浓郁。

南方的豆腐就是比北方的好吃,带着南方水质独有的回甘。

灌汤小笼包,肉冻在与蒸汽交融之后,化成了一汪热汤,烫的人舌尖起泡也不忍吐出。

上大学时学校门口的烤韭菜,是我再也没有吃过的鲜嫩。

独自出门西北游,连烤全羊一桌都凑不齐,恨自己不是大胃王。不过,好吃的烤肉串也聊胜于无了。

江西的瓦罐汤,南昌的炒米粉,其实味道真的还不错,有机会想去当地尝试下。

虽然是陕西人,但是更爱新疆拉条子,那是我最迷恋的面食,甚至都不需要加肉,西红柿韭菜做的臊子,满满的铺盖在面上,让白色的面条粘上红艳的汤汁,不加醋对我来讲已经足够酸爽。

前阵子第一次尝试买了海鸭咸蛋黄酱,价格美丽,单价远超我曾经买的牛肉酱,但是绝对物有所值。一整瓶沙沙的口感,配上热气腾腾的米饭或面条,足够称得上是一顿大餐了。

如果我的未来对象不怎么喜欢吃,那我们还是不要遇到了,会降低生活质量的。

至味在人间读书笔记 篇3

“娘娘知道这后宫为什么这么多嫔妃爱吃甜食?”

“大约是心里苦,只能吃些甜食来弥补。”

《甄嬛传》里娘娘主仆的这段对话,意思是说美食可以慰藉人心,填补我们心里某些难以满足的失落和空白。

其实每次在小区楼下闻着邻居厨房里氤氲而出的香味,都会觉得莫名的安心和感动,虽然那盏灯光和那片热气腾腾等候的归人与我无关,但是家的气息总会让人歆羡不已。

外婆家的腊肉,那种口腔里让人目眩的缠绵,以及细小颗粒的油脂在牙齿间崩裂的快感……饱满的膏腴,稍加咀嚼便汁水奔涌,滑溜溜朝喉头而去……

在这本书里,陈老师带着我们从记忆里妈妈的味道开始,串遍了国内的美食,平稳生动的描述中代入感非常强,仿佛身临其境于那一桌桌的美味佳肴,让人口水不断。

而除了对美食细致诱人的描述,陈老师似乎更愿意从人与人之间关于食物的互动中带给我们更多情感上的触动,在陈老师的书里,关于食物的记忆总是绵长的,吃什么、怎么吃,显然不及和谁吃更重要:

小时候皖北的一坛酱,拌饭夹馍,都是和父母记忆里热腾腾的奇香;家里的变蛋早已腌好,但是只有“来客人”的时候才会自动成熟;菜色不够、干果来凑,执着于七个盘子八个碗的年夜饭,无一不是对幼年生活的怀念,对家庭温馨的眷恋,那时候的饭桌,那时候父母的操劳,那时候对食物的渴望;

开口必言“我讲三点”的“南方朋友”刘春,爱吃豆干的老罗,“不靠谱”的同事赵普,下回一定要吃口热乎的老六,吃饭前得先看话剧然后用文艺作下酒菜的个性人士王三表,剧组里呼啸着结伴前往一家家饭馆的同事们,推杯换盏,酒酣耳热,亦或仅仅只是饱腹,生活里因为这些朋友而添了许许多多的热闹和乐趣;

带着儿子走街串巷四处寻找美食,带着他品尝自己记忆里美好的味道,看着孩子满头大汗心满意足的享用,这种温暖的成就感,总让人想起记忆中父亲带“我”下馆子的身影,那时父亲关切的眼神和微笑,此时准确的浮现在“我”的脸上;(唯美句子 Wei890.COM)

有时候深夜下班,身心俱疲,饥肠辘辘,在悄无声息的夜色里开着车四处觅食,哪怕是仅有的一盏小饭馆的灯光,进去哪怕只喝一碗白粥,那种渗透骨髓的温暖,都对自己一天辛劳的慰藉,是对抗无趣生活的一种积极态度……

虽然不能像陈老师一样尝遍四海美食,但穷人也有穷人的活法,毕业后租的房子里有个小小的厨房,虽然简陋,相比于在宿舍里偷偷摸摸煮个面条,还是好了很多,于是买了一些必须的厨具,起初的念头就是为了省钱,下个饺子煮个面,总不能天天外卖,钱包也扛不住啊?

虽然刚开始的菜都是靠着记忆里别人的做法,鸡飞狗跳、动静吓人,成品居然也能有模有样,凑活能吃,这在我看来就很了不起,起码不用为了吃这事儿嫁一个厨师(嗯,我妈常常畅想她的女婿是个厨子),后来朋友推荐了一个叫做“下厨房”的APP,没事儿抱着就看,那些好看的美味,那些消费不起的诱人,哪怕只是看着,仿佛都自带一种治愈的力量,吸引着你徜徉其中。

于是从简单的番茄炒蛋、可乐鸡翅开始,每一盘冒着热气儿的小菜,偶尔让人惊艳的味道,似乎都是这个空旷城市里无声的慰藉,从开始的只能煮面条到现在三百左右菜品,每一次新的尝试,都是平常日子里新鲜的点缀。

虽然大部分时间还是吃食堂,但是闲暇时穿梭、忙碌在小小的厨房,沉浸在细细碎碎的切菜、打蛋清、烹炒煎炸里,还是让人感到稳稳的踏实和平静,在这片城市,不论艰辛,到底总是有了自己的日子。

至味在人间读书笔记 篇4

《饭粥近而传奇远》

很久没有完整得读完一本书了,一本和美食有关的书,一本充满着市井烟火的书,一份来自陈晓卿的调羹小宴。每天在公交车上读个几十页,味蕾被一颗颗叫醒,身体里的酶也变得不再安分守己,我不是一个好吃之人,但文字烹调出的小室宜家,或者市井巷道,都让人自带着一份对味觉尽头的好奇,走向寻常巷陌。

吃喝有道,写字有气。他自己说自己很会“抖机灵”,但我全然为他这份食谱埋单,不管是极致的荤腥,复合菌群制造的味蕾幻觉,还是在嘴里能吃的山响的萝卜条,总之每一种食材在他的笔下都有一种移情功能,让人对食物突然欲望横流。我着迷他说的那层食物刚出锅的嚯气,刚出锅装盘的食物像一个刚出浴的美人,后者摄人心魄,前者更是让人本性毕现,看你是要摸着肚子意淫,还是打着饱嗝吐槽,那是关于一道菜的韶华易逝。

陈大爷的字里满是市井地气,太喜欢了。最近发现想要完整的读完一本书越来越难,因为太多书都是虎头蛇尾,开始很惊艳,越往后就越平淡,观点的重复,呻吟无力的抒情都让人像吃了泻药一样,睁开眼睛的力气都能给耗尽了。不及陈大爷一道一道换着心思和花样给你盘子里添着美食来的全然爽快,什么软糯酥脆的面点,充满乡愁的汤汁,齐整的弯腰青,都能让一个素日里矜持的斯文人瞬间羽化成凶残的“饭醉分子”,本来嘛,吃饭就该是家常,食物本来就来源于土地,没有那份“地气”,也就少了美味的江湖,所以真正的食客,就算位高权重,在一道自己的私密小菜前,也会坐在路边摊,深藏功与名。

其实我都没有好好的看过《舌尖》,但看过不少他的演讲,能让我看到真正的洒脱和平和,这种平和是不再跟生活拧巴,不给自己设限,然后就性格鲜明跳脱,像一个大侠一样混不吝、又犀利无比的摆平江湖恩怨,仿佛赤着脚拿着一个葫芦,装着自己最爱的酒和小怪,行走人间。

陈大爷评价汪曾祺先生,只记述美食,不讲道理。这品质难能可贵,让人感味。愿自己也成为这样的人,极致而不做作,有一天为自己爱的人,也做一桌可口的饭菜,当一个田螺姑娘。离胃近一点,就离生活近了一点,就不再虚妄,就知诚实的生活是多么美妙。

至味在人间读书笔记 篇5

就记我的一件小事。上初中的时候,我家楼下有一家卖煎饼果子的小摊,是一位老阿姨经营的,因为每天早上排的队伍都很长,对于我这种早上想多睡一会又要及时赶去教室的人来说,只有在周末的早上才能去排上十几分钟,然后趁着热乎的时候心满意足的啃上一大口。

因为这个小摊子是离我最近的一家,味道也很不错,就一直没尝其他摊的煎饼果子。寒假里有一天,老阿姨告诉我她可能过了这个寒假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了,然后寒假还没过完的有一天,就真的没再出现。

这家小摊没有以后,我去尝了这个城市里很多家很多家的煎饼果子,都再也找不到相类似的味道,虽然都是看上去相似的饼皮、海带丝、土豆丝甚至是萝卜干和咸豇豆,混到一起都差那么一点,想来各家刷的酱也很不一样吧。

啰啰嗦嗦了一堆,就是想怀念一下当时的味道。

(再啰嗦一点,想吃到不一样的日式叉烧呀,现在的一般小馆子用的都是一般能买到的甜叉烧,感觉emmmmm)

至味在人间读书笔记 篇6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20xx年还有不到10天就结束了。明年,20xx年的春节在元月底,时间像是赶着人往前跑。

春节,对于一个农耕民族来说,从远古时代至今,都是以“吃”为主。民以食为天,在人们心目中,天为大,自然,吃也就是最大的了。

提到吃,自然想起《至味在人间》那本书。以前,翻看了一篇,感觉写的很幽默有趣,加之作者陈晓卿是《舌尖上的中国》总导演,想着快过年了,对于厨艺不怎么地的我来说,或许,从中能学到点什么,于是,赶紧拿到《至味在人间》。不曾想,这本书完全不是什么意义上的“烹饪指南”,而是作者将这么多年,行走各地对吃过的美食的一些感受,是他十年间饮啜笔记的集结,是对美食的一种情感。

全书共70章,除过第一章序和最后一章后记,其余68章,每一章都是一个故事,展现的不仅是美食,更是美食后面的故事。作为“扫街嘴”的陈晓卿,从皖北小时候自家捂酱,到外婆家的腊肉,朋友的烤鸭,再到魔蛋、豆干、荠菜花;从面食到生蚝、卤煮,甚至各种汉堡快餐、日本料理到台北一条街,从殿堂到江湖,到街边巷尾,直至江湖特色菜,甚至菜单……每一道菜,每一个厨师,每一个一起吃饭的人……都有他独特的体会,都能感受到作者,认真的吃和品味,语言生动,幽默,活灵活现。

作为一个60年代出生的他,在品尝各种食物的同时,也看到随着时代的变迁,城市的重新规划建设,那些曾经在街头很接地气的摊点,随着城市文明建设的需要,渐渐没有了踪迹,感到遗憾和失落,以及那种惋惜的心态。

至味在人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自有一方的口味。就如作者说的:“吃东西,对我而言,能大厅绝不包间,能路边绝不酒楼,能露天绝不室内,能站着绝不坐下。”“店堂里吃东西好比在沙发上煲电话粥,而路边摊则像移动电话,边走边说,“大哥大”多帅啊—”“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最美的食物来自平民饮食。太过于程式化的应酬,已经品尝不到美食原来的滋味。

对于美食,就应该大快朵颐,吃的山响,耳朵鸣笛。哈哈,作者的这些形容,真的看着诱人,就如同他坐在你的对面,酣畅淋漓地吃,这就是对食物最好的注解。

作者陈晓卿真的是“将文字化作原料,以散文为碗钵,佐以故事人情之盐,把关于食物的独家记忆蒸炒煎炸而成此书。”看的人不断地吞咽口水,不自觉食指大动。

吃货们,建议看看这本书,过瘾够味!

至味在人间读书笔记 篇7

一碗水花儿面,献给此书。

水花儿面

唤醒童年的味觉,经常是在不经意之间:或许是一件小事、一则故事,或许是一种色彩、一缕炊烟,或许是一个旧物件、一碗面、一块饼、一道菜、一口汤,亦或是一档节目、一本书、一篇文、或者什么都不用,只一个念想,童年的味道,便在心里悠然升起,连同父母的慈爱,合在一起,也就是家的味道吧。

我童年的记忆中,总漂着一碗水花儿面的香味。

小时候,家里并不富裕,体弱多病但慈爱满怀的父亲一人赚工资养活我们一家四口人:坚强乐观而勤劳善良的母亲,我,还有小我六岁的妹妹。因为有了父母的疼爱,我们的童年乃至一生,都从未觉得苦。回忆起来,都是满满的幸福。

小时候我的身子比较弱,脾胃不和,尤其是到了冬天,北方的干燥和寒冷经常在我身上得以灵敏地反应,感冒发烧嗓子疼是家常便饭。当时农村的孩子发烧不像现在动辄就去输液打针吃药。孩子发烧了,就说绾住啦,吃点牵牛籽就能打开。其实那会儿啥也吃不上,又没肉,又没油,一点高热量的食物也没有,每顿饭就是稀饭咸菜就窝头,中午可能加个土豆丝或炒白菜,就挺奢侈的啦,过节都没啥特别,只有逢年,才能吃点荤腥,也不和道是啥和啥能绾在一起。听老人说,凉气也能绾住,这估计是古老中医在民间的应用吧。小孩子们是无论如何都理解不了凉气是咋绾的,反正发烧肚疼就是绾住了,就得吃牵牛籽。我小时候不勇敢,不敢直面炒好的牵牛籽,不能把它当豆子吃掉,于是,由父母共同合作,把牵牛籽炒熟、捣粹、调上蜂蜜、和点白面、烙成饼,经过复杂的加工,白面的纯香和蜂蜜的甘甜一点儿都没占上峰,反倒被牵牛籽的苦涩打得落花流水,溃不成军,一盘散沙,都成了牵牛籽的帮凶,苦涩的队伍更加庞大了。哎,还不如咬住牙吃几颗苦涩的豆豆来得痛快呢,至少还能听几声脆响,作为序曲,开启咽下后不久就在肚里进行的翻江倒海的主旋律,继而达到稀里哗啦的高潮,之后,逐渐平复到有气无力的柔情似水。这时候,父亲会用大手确认那个小肚子里没有坏东西之后,精心制作一碗水花儿面,来慰藉这饱受折腾的小肠胃。这里要补充说明一点,我们方言的老话儿管妈叫bo,与帮忙的帮的发音相同,老百姓讲究谐音同意,要避讳,担心妈妈会帮助了灾病,所以,这神圣的职责就义不容辞地落到父亲肩上。

父亲的温暖和慈爱是与生俱来的,表现起来顺里成章、自然而然,一点儿都不张扬,总是温婉而绵长。

父亲挖半碗白面,放在红色的小瓦盆里,用喝水的搪瓷缸舀上小半缸水,一边往面里倒水,一边拿筷子拌面,和我们到现在特别讲究的特级厨师一样,根据经验判断加入适量水后,把面搅拌起来,下手和(huo),再次凭感觉,软硬“适中即可。这时,把和好的面揉搓成大小和长短都像父亲拇指的小段,放入一只半旧的大瓷碗中,加水,没(mo)过面,泡着。父亲将炉盖揭开,热半小锅水,炉盘总是被妈妈擦得干干净净,爸爸套炉更是高手,火炉总是又暖和又省碳还不呛人,红红的火光欢快地跳跃着,舔舐着小锅。在等待水开的过程,父亲会抄起莱刀,噔噔噔,伴随一阵轻快的脆声,葱和姜顺从地变成了细丝,雪白、翠绿、金黄,散出了细细的刺鼻的辛辣。它们在父亲的安排下,与少许食盐、一撮花椒面儿、几滴醋、一滴胡油一起,静静地躺在碗底待命。

水开了,咕噜咕噜地冒着大泡泡,面也泡软泡筋了。父亲挽起袖口,捞出一截拇指大小的面段儿,醮着水,拇指在上,中指和食指在下,轻轻捏拉伸展,又软又滑的面团被捏成又薄又轻的白云,纠一片,漂入滚烫的水中,顿时,轻柔的薄纱便被炽热拥吻得不知所措……锅里像是绽开了朵朵白莲,水花儿面,应该由此得名。水花儿面该出锅了,用金灿灿的铜勺舀起来,倒入父亲备好调料的瓷碗里,一股香味儿,径直从鼻孔钻入被打扫的一干二净的胃里,口角便有了湿湿的感觉。想起柔柔地偎在父亲怀里一勺一勺喝着水花儿面的味道,连眼睛都火热了。

一碗水花儿面,承载了一生柔柔的父爱。一块牵牛饼,揉合了一世父母的良苦用心。

童年记忆的味道,就这样从舌尖滑到胃肠,而永远留在了心上。

我现在把它理解为良苦用心后的温柔抚慰,或者是命运先苦后甜的寓意。

每一种食物,都来自天地的馈赠,每一种滋味,都应怀着感恩去体会,食材在最宜生长的环境里孕育、待最适的时令采拾、经最地道的烹饪方法、佐以最搭的调料、由最走心的厨者,融入精心与爱,才能将其特有的色泽、固有的质感、出神入化地呈现出来。观其色、尝其鲜、品其香、嚼其韧、咽其滑……,而后回味。或通透得大汗淋漓、或甜蜜得沁人心脾、或酸得吸溜咂舌、或辣得伸舌吐气、或夸张变色、或屏气凝神、或闭目陶醉,或平静淡定……色、香、味,调动了我们所有的感观。这真实而诱人的复杂,一如我们的人生。

至味在人间!

至味在人间读书笔记 篇8

第一次知道陈晓卿这个名字是因为《舌尖》,只识其名而不识其人,人的本性是会根据别人的字里行间来任其想象这个人的模样和性格,当然不可避免的会往最美好的方向,请原谅我的孤陋寡文。后面在《开讲啦》见到啦能把美食拍得这么带劲的人,嘻嘻,果然是个胖子。讲话缓缓的,慢慢的,听起来很享受,记得最深的一句话是舌尖是我把这十年来内心沉淀的东西展示给大家看。大体是这个意思哈,当时醍醐灌顶的感觉,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心中没沉淀所以没有底气。后来又在《圆桌派》上看见他分享美食,一样一样的都没有改变,只是好像更加圆润啦!也由此get到《至味在人间》这本书。很多人往往会说字如其人,这本书给我打开了一扇重新认识他的大门,突然发现他不是那个慢慢缓缓的陈晓卿,他会急,会逗,会说,会玩,会吃,当然也会流氓。

这样一个好玩的大叔说美食其实是一个味觉的归属,是我们青少年时的味蕾习惯,就像胎记一样私密。其实这就是家的感觉,也就是在外面总会觉得菜里缺少点什么。我至今是个穷学生,所以我的20年生活中没有吃过什么很好的东西,但是却有吃得感动到泪流满面的爸爸饭。

最近一直在在租房,第一原则是厨房要好,很多人不是太理解,但是希望下班回来厨房的烟火气给我家的温暖,不至于一个人在外面对的是房而不是家。当然更能体会的是他说的美食是人们对体面生活的向往,源于本能。

那借用他的一句话我也是把我看这本书的沉淀展示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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