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摘抄。
古语有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书笔记,你对写读书笔记熟悉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三读书笔记摘抄(6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高三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一七年的最后一天,我坐在写字台前,灯答答地亮着,时间静悄悄地就将我带到了十九岁,我就着思绪绕进家里的小桥,漫山的树,还有橙红色的火烧云。许许多多的不经意就在慢慢间流动到了今天。似乎我的生活从来不会泛起什么涟漪。
从高中起我就待在外地读书,对于家乡就有着极其浓厚的情感,对于那里的人也从来都是念念不忘,这风一吹,就吹过了好几个年头,我走过了高考上了大学略看了人间的风景,记忆里的人还留在那个微冷的秋天。
小学毕业时我还是个十足的臭屁孩,依我现在看来那时的我简直就是另外一个人,非常自我,那时的我总认为日子是极慢的,庆幸有个弟弟可以在堆土玩乐打闹的日子里冒一点生活的彩泡。我从小便对外面的世界生了大堆的念头,想飞过那座大山,想冲出这空间的限制。但时间是静悄悄地,他从来都公平。后来升入初中,我仍是一样地我行我素,那时我跟前排的男孩子同高,我们经常打架吵闹,我知道他烦我,他知道我烦他,我甚至烦中又带了些憎恨。
初中新学期过的很慢,慢慢地我跟小学时一样变成了同学眼中的笑话,日子又重复着,度日如年在那时的我的天空里来往反复,我总是会害怕体育老师而耸起肩膀,被老师点名被同学们注意,我也总是会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轻声地附和着同学们的奚落他人之声,必要时自己也会多插几句,我也总是会为了一双耳环或者一条裤子而几天几天的不吃饭,也总是会在无人知晓的地方偷抹着眼泪抱怨着生活里的连件小事…这样细想来那时的我的天空,多么阴郁啊。
后来日子被重复着,初一学期过度到了深秋,我搭上了棉衣,随着新开始的好奇感的过去,我跟前排的男同学也在打闹中渐渐淡了声音,只是深秋的那天,阳光照得特别的大,有些暖,刺骨的凉风习习,五点钟的叮铃声一响,老师的口令一下,一个个争先恐后就拿着早就放置好的书包往门外冲,全然不顾后面散落的纸张。似乎校门不等人,迟了一秒它便要自动关上了。写到这里,我的心有点揪痛,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
我忘记了那天我穿着什么衣服,我努力地想记起他的名字,我定定地坐在这里我只能想到的仅仅只是学校前的小树林被深秋的凉风呼呼的打着,阳光是冰冷的,我被挤在人群里,脑袋里装的是家里温暖的火和香乎的饭菜,大家都是急匆匆的,前排的他走在我前面,20xx年的虹桥初中前的桥还没建起栅栏,什么都拦不住,桥的底下三米处是邦硬的各种大石头,大人们每次过都是小心又小心着,但那个时候的他,那个时候的我们哪儿装的下这么多,就在那么一晃间,我看到,我清楚的看到,他要踩下自行车的那只脚踩去了风,他踩空了,掉下了桥,头朝上,车摔打到他的身上,所有的空气在那时静止了,人群瞬间静止,几分钟的功夫,还是那个体育老师以火箭之速踏进秋深的凉水,抱起了年纪轻轻的他。我定定地站在那里,眼睛睁的极大,我看见他颤动的嘴角,垂下的双手…
秋天总是带有着悲伤的色彩,两天后教室里沉寂了一节课,年轻老师的脸上掉下了一滴又一滴的泪水,他柜子里的卷子风吹又动。
后来他就停在了那里,停在了那个深秋里,快和慢对他再无意义。
后来的后来,我淌过很多个深秋,学着细嚼慢咽,学着听学着淡忘,后来学会了画画,也是由着心急的性子到一天十幅到十天一幅画,在细细品味慢慢淡淡的日子里生活变成了白驹过隙。我偶尔记起他,却记不起他的名字,从前的书本衣物和他一样都了然不见踪影再无音讯。
既然不能让时间慢一点那就我让自己慢一点。情感的千丝万缕都是曾经汇聚成的细小心思,在所有的一切淹没前我想慢慢地体味这难得的此时此刻。车,马,邮件慢。我这写字台前的灯光也慢,手中笔也慢,我想家乡里溪流竹林前的小木屋里,一定有一席人坐着静谈,淡淡的月色打进木窗,他们围着的火炉沾生着花火,这时也慢。
高三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在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亲情与孝道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孩子无论长多大,有多少成就,在父母眼中,依然是孩子。正如《傅雷家书》中的主人公之一傅聪(已是八旬老翁)所说:“我觉得许多人老是问我家书的事,好像我还是个小孩子似的。我已经不再是‘家书’中的小孩子喽!”
是啊,当我们一代又一代人还在捧读《傅雷家书》时,傅聪已经渐行远,自成一“家”——一个性格独特、博学多才、愤世嫉俗的世界闻名的大钢琴家。他的身上,有着鲜明的双重叠影:音乐的傅聪和人文的傅聪。音乐的傅聪,充满着诗情画意和幻想,被称为“钢琴诗人”。他的琴声中,有一种纯净、质朴以及神幻般的古典美;而作为人文傅聪,他对中国传统文化涉猎甚广,他学识渊博,且直言不讳。他的身上,有着矛盾的两重性:叛逆和顺从;细腻和粗犷;正直与宽容;诗情与悲壮。
看到这样拥有诸多光环的傅聪,不由得又让我们想到了《傅雷家书》中那个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父亲,那个既对儿子专业要求极为严苛、又对生活琐事关爱有加、既从思想上引领又从情感上帮助的父亲带给我们太多的感动和震撼。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父子如敌人”的例子,让人伤感让人忧,回看傅雷傅聪之间的父子情,既是挚爱的亲人又是和谐的师生,既是相通的朋友又是心灵的知己。一封封饱含舐犊深情的家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启示。
“昨夜一上床,又把你的童年温了一遍。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两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像一幅幅的小品图画,使我们又快乐又惆怅。”这恐怕是为人父母者经常会做的事情,尤其是在孩子慢慢长大,离家远行的时候。想到儿子临去军营的前一夜,自己不也是彻夜难眠,凌晨三点钟又起来给儿子写了一封信,似有千言万语要说,到最后无非又是注意身体,好好学习,听从指挥,服从命令之类的俗语。傅雷夫妇这样的大知识分子也不例外,但他们却有了这样无与伦比的幸福:“儿子变了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比的!”而且,傅雷毫不掩饰自己对儿子优点的夸赞:“我与你相处的过程中学到了忍耐,学到了说话的技巧,学到了把感情升华!”能从孩子身上学到知识,真是一个好父亲!
高三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人生的枷锁》主人公菲利浦天生跋足,具有残疾人的某些特征,这就同方鸿渐的无用之人的状况十分相似。菲利普从小就缺乏亲情,这人世上最爱他的母亲在他9岁时就去世了,于是他就被送到自己那位当神父的叔父家里寄养。叔父家冷冰冰的、刻板的生活让他窒息,浓厚的宗教氛围使他的童年教育充满了恐惧与厌倦。后来他进入了学校,但寄人篱下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发生改变。同时,由于他身体的残疾而被周围同学当成了嘲笑与取乐的对象,这种得不到人格尊重或者受歧视的境遇给他的童年心灵蒙上了浓厚的阴影。学校毕业后,他就开始了留学生涯或者四处漂泊的流浪汉旅程。菲利浦怀着一份美丽的希望来寻找生活的位置,飘洋过海,来到巴黎,渴望找到一个职业机会成为艺术家。然而梦想很快就像肥皂泡泡一样消失,他发现自己天资平庸,缺乏艺术创造的天赋,从而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无用之人。于是,这位精疲力尽的精神流浪汉不得不返回家乡伦敦,并进入医学院学习,此时此刻,他的唯一愿望只不过是找一份工作糊口而已。由于他对医学课程缺乏兴趣,所以他开始在学校里游游荡荡,并没有在专业方面投入太多的精力,这种状况显然是对毛姆本人在海德堡大学和医学院生活的
常言说,生活就是一连串的偶然,一个偶然的机遇往往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菲利浦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来到餐馆里喝咖啡,从而结识了充满性感和色情诱惑的女招待米尔德丽德,两个人迅速坠入情网,一发不可收拾。而米德尔丽德却拥有若干个情夫,也曾经创造过相当骇人的风流韵事。于是菲利浦就不得不面对现实,去接受米尔德丽德同另一男人所生的孩子,这时候菲利浦无可奈何地陷入了爱情的枷锁,他的情绪开始低落,开始暴躁,并表现出歇斯底里的狂躁症状。他拒绝同米尔德丽德同房,对这个女人的肉体公开表示厌倦,这就大大激化了男女双方的矛盾。结果,愤怒的米尔德丽德卷走了菲利浦的财产,远走高飞,菲利浦失去了他那一笔赖以为生的资金,由于生活困窘被迫从医学院退学。这时候的菲利浦跌落到了人生的最低点,无衣无食,内忧外患,他不得不跑到一家百货商店去应聘最低贱的工作,寻求一块面包来避免饿死的厄运。在菲利浦的眼里,人生总是变幻不定的,不是人能控制命运,而是命运控制了人生,所以人生的渺小和脆弱也就成为他的基本感受,这也同方鸿渐在三阁大学的流浪心得几乎一模一样。在他的爱情漂泊终结之后,他又开始了新的人生流浪,这时候命运似乎发生了突然的转折,那位老叔父突然去世,并在遗嘱中留给了他一笔足以完成学业的资金。于是揣着这笔从天而降的资金,菲利浦跟着一名脾气暴躁的乡村医生前往各户患者家里实习。他开始抱着药箱,挂着听诊器,游走于乡村和集镇。他也似乎非常适应漂泊不定的江湖郎中生活。于是,乡村医生大受感动,并提出给他开工资,愿意让菲利浦成为自己的工作助手。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菲利浦竟然拒绝了乡村医生的邀请,并宣布因为自己想当一个新时代的鲁滨逊,前往充满异国风情的地方去旅行。然而,捉摸不定的命运一次又一次粉碎了他旅行的愿望。后来菲利浦爱上了清纯少女莎莉,奋不顾身地与之坠入爱河,他权衡再三,终于放弃了旅行而接受了乡村医生的聘请,成为了一名既不快乐也不郁闷的乡村医生。
很显然,菲利浦的人生经历证实了人生不是自我欲望实现的结果,而是他们天性与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这样一来,菲利浦的人生结论也就充斥着时代、种族、环境决定论的自然主义色彩,也浸润着叔本华式的宿命悲观主义色彩。由此可见,毛姆对人生对人性的价值阐释是建立在自然主义和叔本华悲观主义基础上,这就同钱钟书所依从的存在主义哲学表现出价值的分野。
高三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怀着深深的感动,我一次又一次地阅读了《最后的阳光》一文,每次的阅读都让我思潮翻滚。
文章讲述了著名作家卡夫卡在生命里所剩不多的时光里,为一个丢失了洋娃娃的小女孩,做了一个善意的欺骗。他告诉天真的女孩,洋娃娃只是出去旅行了,过些天,洋娃娃如果还不回来就会给女孩写信的。在他生命最后的一段时光,这些特别的信照亮了女孩灰暗的心灵。可是,一连好些天,女孩都没有收到洋娃娃的信了,直到有一天,当女孩明白自己被欺骗了,洋娃娃也没有了,她伤心极了。女孩渐渐长大,她慢慢地懂得了卡夫卡善意欺骗背后的那份大爱和无私,她开始走进卡夫卡的文字世界,成为了卡夫卡最忠实的读者,她为卡夫卡作品的推介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1923年春天的那个午后,女孩和卡夫卡因一个洋娃娃而相逢。卡夫卡用他生命里最后一缕阳光,照亮了女孩的整个人生,这难道不是爱吗?这难道不足以为成为爱最好的诠释吗?
其实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中,也有许多像卡夫卡这样感人的事例。
在江宁区东新南路的一个募捐点,发生过一个很是感人的事情。中午十二点时,一名约60岁的老人来到了募捐点,他头发花白,穿一件蓝色衣服,胸前的补丁起码3个,背后的则不计其数,衣服下摆已经破烂,脚上穿一双破烂的凉鞋,手中还拿着一个讨饭碗。可就是这样一个衣衫褴褛、步履蹒跚的老人,竟将自己所有乞讨的钱财都捐献给了灾区呐!他仅仅是一位勉强能养活自己的老人家啊,为了灾区的人民,竟做出如此举动,如此大爱,怎能不令人感动?
再回忆我们2008年的512大地震,有多少抢险救灾人员为受灾群众而不分昼夜救援;有多少中华儿女从为救援受灾群众而从各个地方来到震区。他们或许只是萍水相逢,他们甚至连对方的名字也不知道,但是,他们都无私地救助每一个受灾的群众,每一位受灾群众的生命都是他们用每时每刻的救援赢来的啊!他们的心灵同样也是伟大的啊!
最后的阳光,就像一颗种子,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永远温存!愿阳光永远普照每个善良的心田;愿卡夫卡的事例,能感染更多的人民;愿无私关爱人们的风气,能在我们的社会里蔚然成风!
我读过许多文章,文章中主人公或喜或悲的生活让我欣喜与感动。可今天我读的这篇《最后的阳光》,却让我明白了人世最伟大的莫过于大爱与无私!
文中的情节再次在我脑中闪现:患有肺结核的他,看到一位丢失了洋娃娃而号啕大哭的小女孩,哭得那么伤心,不免起了怜悯之心。于是,他为逗她开心,故意哄她说:洋娃娃一定会给你写信的!小女孩马上停止了哭泣,半信半疑地看着他。过了几天,小女孩果真收到了洋娃娃的来信,她是那么的开心。在小女孩心中她天真的认为那封信是洋娃娃写给她的,她殊不知写信逗她开心的那个人,已经悄然离开了人世。读到这儿,我早已热泪盈眶了。同学们,你们知道信中的他是谁吗?他就是大作家卡夫卡,我被卡夫卡那种欺骗后面的大爱和无私所感动!他是一位身患绝症的垂危病人,在他有限的日子里仍不忘用自己博大、无私的爱去关心他人,温暖他人,这需要何等的胸怀与气魄。卡夫卡,你让我肃然起敬!
我认为人生最幸福快乐的事情就是用自己有限的能力给别人送去无限的关怀和快乐!卡夫卡做到了,因此,卡夫卡是幸福的、是快乐的。虽然他离开了人世,但他用智慧帮助小女孩驱赶了悲伤,把幸福快乐留在了人间。联想到我自己,感到羞愧万分。生活中,我只知道需要爸爸妈妈的关心,一味地索取爱,从没想过长大的我也应该去关心爸爸妈妈,用自己的方式去回报爸爸妈妈的爱,用善良去关爱身边每一个人。我跟卡夫卡比,相差甚远,我没有卡夫卡的大爱,没有卡夫卡的无私,没有卡夫卡的伟大。
卡夫卡的大爱与无私,是我成长道路上的指示灯,将使我受用一辈子!
高三读书笔记摘抄(篇五)
你知道吗?就在星期二,那是我小学阶段最后一次春游。同时,我也学会了如何尊重每一个人。
出发到南村植地庄,天空开始下起了几点豆大般的雨滴。到了那,雨势虽小,但却给墓地添加了几分悲凉。当主持人用她那尖锐但铿锵有力的声音喊道:默哀一分钟时,我们齐刷刷地低下了头。一分钟过去了,到献花时刻了。我们没有一个人讲话,只是来到墓碑前,郑重地敬了个礼,双手放下花,再敬个礼。大家眼神坚定,细雨疏少。我们是最后一批来的,但是是第一批走的,导游说我们很幸运呢!
坐了一个小时多的车程,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佛山三水荷花世界。吃过午饭,我们便乱分好几个小组去逛。我先是和三个同学来到最刺激好玩的大摆锤那里。大概玩了两三次,我们才依依不舍地离开那。我们没有忘记老师的话1:30分可以去荷花剧场那看剧场。当我们吃了一些食物,一不留神就到了1:10分多,于是乎我和我的闺蜜就和另外两个人分头去做自己的事了。
来到了荷花剧场,才1点25分,不过好在时间过得飞快,我们等到了第一场表演舞蹈,他们表演得很专心很投入,大汗淋漓。当表演者表演完成,大家尊重地为他们鼓起掌来。
第三场表演是小丑来演。首先,小丑和一些低年级的小朋友互动,那些小朋友很开心,脸上无一不是没笑容的,他们配合那个小丑做。我明白了:尽管他们还小,但早已知道如何去尊重他人。小丑离场后,大家脸上洋溢着笑容,整个剧场仿佛明亮了一般。
紧接着是最后的表演,由小朋友出演排编的一场《森林保护战》。表演开始了,先是一群小羊出来跳了场舞,接着就是光头强、熊二熊大和灰太狼出来对话。看到这,我去看了看四周的人,他们都专心致志地看着表演。
过了大概二十分钟,演出结束了,可没人鼓掌,我想:怎么都没人鼓掌呢?这不是不尊重人的意思吗?于是我喊我闺蜜说:我们来鼓个掌吧!啪啪说干就干,整个剧场就剩下几声稀少的掌声。不过这也体现出尊重他人的品质嘛。
也许初中还会有春秋游,可这毕竟是小学最后一次春游了嘛,难道不借助于这次机会好好体现出尊重他人的品质?
高三读书笔记摘抄(篇六)
读这本闻名遐迩的书时大一上学期,终于可以有机会读了。其实之前一直都听别人说起过,只是就是没有下定决心去找来看。很庆幸自己是个大学生,可以光明正大地泡图书馆。
这本书最著名的似乎就是有关黑洞的研究了,的确,这本书讲得十分精彩,但是和黑洞相关联的还有宇宙的起源和终结之谜,以及这个世界的物质组成,林林总总,加上很多奇怪的新而复杂的科学名词,薄薄的一本书我得要重重复复地摸索,呵呵,对比起霍金广阔无垠的思想,用摸索这词似乎是太抬举我了。现在想来,有关黑洞的言论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但是,从观察星体和复杂的计算中得出宇宙的终极之谜真是让人叹为观止,这感觉就像看一潭湖水便知人间世事一样,观沧海之一粟而知天下事,由小见大也条一个寻找真理的道路。
正反物质在高中的时候曾经让我很感兴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个著名的猜想:某天,当你看到另一个反物质的你向你走来的时候,千万不要握手,否则你俩将会相互湮灭,化作一刹耀眼的光芒,永远消失。原来科学也可以如此地浪漫,如此地带有诗意。
最激动人心的该是穿越时光的部分了,从小就天真地问究竟是否可以穿越到未来,带回些什么新奇有趣的东西,逐渐长大了就开始想要回到过去了,尤其是听说的恢弘历史事件多了,种种儿女情长,让过去的残留隐现动人心魄的魅力。他说,时光穿越的突破口该是缩成很小很小,以至于几乎不可能把它找出来,但是未来的事情,谁知道呢?或许真让人类给找着了。正如从现代人的角度看,古人猿是多么的愚蠢一样,将来我们的智力是注定被蔑视的。
你现在看到的星光只不过是属于遥远星体的过去罢了。我这么一个人,在偌大的宇宙中,生命倏忽一瞬,要怎么寻找属于我的价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