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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9篇

发表时间:2023-01-03

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

许多孩子都会将一些事情写进作文,喜欢写作的人,一般都是热爱生活的人。我们在写作文动笔前,必须认真读题,审清题意。写作文需要重点强调什么?你不妨看看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1

读《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读后感·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2

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3

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层,余华对小人物的描写真的很写实。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的故事,特别是小说最后部分时,当他每卖一次血时我都担心他会在某一次卖完之后会死去。小说里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本来在三个儿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大儿子一乐,后来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却觉得养着一乐是浪费自己的粮食,从而想把一乐归还给他的亲生父亲。小说里有一段,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许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

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不愿花钱给他买面条到最后为了他让自己差点死去,让人心痛不已。

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4

合上《许三观卖血记》,我心里泛起了层层涟漪。作者余华是个医生世家出生的孩子,曾经在朗读者里自嘲说,自己的作品之所以没有那些华丽晦涩的文字与描写,是因为自己认识的字不多。这不由让我联想到了这本书的作者许三观,他也是这样一个没什么文化,不认识多少字的小人物,但是他却用他卖血的违法行径,创造了触及心灵的壮举。

许三观家里并不是很富裕。只是听四叔说强壮的人都是要去卖血,不卖血就讨不到老婆。听说后,许三观便去城里卖血。路上遇到了阿方和根龙,这两人是卖血的老手,毫不吝啬地告诉他一个内行经验:卖血前要多喝水,卖血后要吃猪肝、喝黄酒。

故事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描述了一位伟大的丈夫及父亲形象,他就是这样一个受苦受难,备受生活的折磨,却依然苟活的许三观。

为什么说他是一位伟大的丈夫?因为他的妻子徐玉兰被诽谤为妓女,说她是破鞋,要受批斗。当她街头示众时,他为妻子送饭,还在饭下面放了红烧肉只为避嫌,让大家以为他也在批斗她。

为什么说他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在灾荒时期,米价奇贵时,他见孩子们面黄肌瘦,便走进医院前去卖血。之后,他带着三个孩子和妻子一起去餐馆吃面条。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当一乐患上严重肝炎时,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他先后在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卖血。在百里卖完血后,许三观的身上已经少了800毫升的血,他觉得异常寒冷,因为他三个月以来第四次卖血。

当他在百里卖完血时,他晕了过去。医生赶紧抢救他,并给他输了700毫升的血,结果是许三观交掉了两次卖血所得的钱。在黄店,他结识了来顺、来喜两兄弟,许三观便像阿方、根龙一样教他们卖血。在七里堡,来喜卖给许三观一碗血,到了长宁,许三观把血当两碗卖了出去。终于筹齐了钱,许三观高兴极了,他也来到了上海,交了一乐的医药费。多少次,我们看不起小人物的聪明伎俩,多少回我们鄙视他们的小家子气,多少时我们看不上他们的穷酸相。可是,背后的艰辛,我始终坚信: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还记得,我们班曾经的图书拍卖会上,多少人慨叹挣钱不易,原来,卖血也难。现如今,可能我们中很多人已经不需要通过卖血来维持生计。可回头想想:多少人深夜里看着抖音里各种我太难了的小视频,默默沉着一口气,暗想:谁不是呢?

到了故事的结尾,许三观因为老了,不能卖血而哭泣,担心以后家里再出状况支撑不了怎么办。他的泪水很奇怪,也特复杂。可能是穷怕了,心里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缘故,又或许,年老色衰让他觉得自己成了个废人。全家依仗他而活的骄傲与自豪感,随着年华的流逝,被遗忘在岸边,再也捡不回来。此刻的他或许有点失望,以往需要的被需要,再也没人需要了。

许三观,一位伟大的丈夫与父亲,一个坚强不屈的可怜人。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5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6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其中,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作者余华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余华通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语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意大利《日报》对这本书的评价是:”这本书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为其内容的典型性,和他发人深省的主题思想,这部小说不同于普通的喜剧或悲剧,他是一出悲喜剧,全书充满了精巧的讽刺手法的运用,使人悲喜交加。(边静)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7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的第一部余华的作品。

两年前我走进书店,随意一瞥,被那排整整齐齐排在书架上纯黑书皮的书所吸引,什么样的书会用纯黑色做封面呢?我很好奇,便径直走去拿下一本,那是《许三观卖血记》。

书的开头直接写许三观年老痴呆的爷爷对许三观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卖血,他便好奇走入医院,这是他人生首次卖血。

许三观一生共卖出了十二次血,由好奇到最后的无奈,由卖血治病到卖血救命,由血到泪,事情都是被现实给逼出来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成为一种庄重的仪式。

纵使在那个温饱都保证不了的年代,纵使许三观为生计为生存艰难奋斗,他都保持高度幸福。正如余华所写:“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那个时代,人们感情纯粹,人心淳朴善良。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到的福。

大饥荒时,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着57天喝那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家人已面黄肌瘦,他便用“嘴”做菜:“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放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许三观一本正经的“做菜”把三个孩子馋的流口水,让凄苦的日子有了温情。

贫穷饥荒,一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许三观用自己的血液和生活的信念,生存、生活。为了平等,为了尊严,为了爱。故事的发展就像慢慢展开的卷轴,不张扬,只是细微地表达诉说着。让人体会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苦乐,又在苦乐中带着绵长的温情,仿佛经历了他的生活,会觉得心酸却无奈。

许三观哭了,那是希望撕裂的声音。血头嫌他年老不再接受他的血,他担心家中再出变故,无法靠卖血摆平,他觉得自己没能再为家中创造价值,于是他嚎啕,无知、无奈……

我小心翼翼地读到了末尾,长舒一口气。幸好,结局不是那么悲惨,但一种怅然若失感油然而生,有些苦涩悲凉,若细细回味,又透着许多温暖。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雪地狂奔,还是许三观挥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之人,卖血要隔三月以上,都让人感到艰难时代人性的温度。

我想到一句话:“如果你觉得日子安稳,一定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许三观便是那个负重前行的人。每个人的人生或明媚或昏暗,或平庸或跌宕。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它有温情有感动有释怀,你转角不经意一瞥,便成为你生命里沉甸甸的回忆。

我读完了书,仿佛喝了一杯温水,没有大苦大悲大起大落,却也不甜不淡,波澜不惊。

但我读懂了黑色封面的含义,那是厚重的孤独……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8

看了余华的《活着》后,使我对余华的另一部代表作提起了兴趣《许三观卖血记》。人们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流淌着血,它是我们人生的支柱,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总说血是自己的祖宗留下来的,卖了血就相当于卖了自己的祖宗。但在许三观生活的那个年代,由于生活所迫,他一次次的卖血。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饥荒的时候吃上一碗面条;通过卖血,他可以救大儿子一乐的命。在众多困难面前,许三观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里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了他最大的满足和幸福。

这篇文章不仅仅有当时对人民生活的压迫,也让我看到了许三观对儿子的亲情。大儿子一乐生病要到上海去看病时,许三观跑遍邻里邻居,借遍了钱,再去上海的途中,不担心自己的生命,到一个地方卖一次血,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可他在短短的一个星期里,就卖了三次血,只为那卖血所挣的三十五块钱去给儿子看病。二儿子的队长来家里做客时,卖血买酒买烟请二乐队长吃饭,只为让队长提拔二乐到城里干活。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它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他身上有父爱,有亲情,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还会因自己年老而无法卖血而痛苦。

马提亚尔说过: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相比较《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至少他没有丧失自己最爱的家人。同样是小人物,但他的一生起起落落,都与卖血有关。

最后吃的三盘猪肝和黄酒,是他吃过最好的饭菜,儿子们事业有成,自己身体健康,也是他最满足的结局。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9

俗话说:“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有的人喜欢看闻名的四大名著;有的人喜欢看情节的童话;有的人则喜欢看苦涩难懂的历史!而我却喜欢看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

读完书名大家应该也了解不少吧!对了,这本书主要写了许三观卖血。但是这本书是充满的一本书,也许大家会认为这很平常。因为每一位都爱孩子,但是你们见过这么一位父亲吗?一位为了不是亲生儿子“卖命”的父亲;一位为了儿子而受尽折磨的父亲;一位意志坚强的父亲……

人心是可以被打动的,世上没有铁打的心!

当许三观发现大乐不是亲生儿子时,他非常愤怒。因为她觉得她像个傻子一样,为别人养了十多年的孩子。于是他决定将大乐送还给亲生父亲,可大乐的万般不愿,当然大乐也不愿。因为他已经认定许三观是他的父亲。许三观无可奈何,但他暗暗决定,不能对大乐好。于是他便一次次冷落大乐,但大乐却仍不变心。时间慢慢过去了,他们却迎来了灾难—闹粮。但是他们还是熬了过去,过去后许三观又去卖血了。因为他想让他家人去吃一顿好的,但他唯独留下了大乐。给他一块钱,让他去买红薯吃。但是小小的红薯并不能满足大乐的肚子,只好静静的坐在门槛上等待。当他们回来时,已经夜深了,大乐看着他们有说有笑。顿时说不出话来,二乐对大人说:“哥你的红薯好吃吗?”许三观什么也没说他们四人进去了。唯独大乐,大乐一直向前走。越走越远,越走越黑。正在另一方许三观在睡觉。大乐的着急,他求许三观去找大乐。许三观气冲冲的去了,当找到大乐时,怒火已收到心头。他走到大乐前面,大乐不理他。只是边走边喊:“谁给我买一碗面,我就是他儿子!”许三观大喊:“你别回来了。”大乐一直向前走,许三观这时不禁一震,心想:“这小兔崽子!”便跑向大乐,板着脸说:“!”于是便蹲下身子,把大乐背了起来。一分一秒过去了,大乐说:“这不是回去的路。”许三观告诉他,带他去吃面。也因为这件事,许三观下定了决心。有一次他在大众面前,用刀划开了脸。庄严地对大家说:“下次谁要是说大乐不是我儿子,我就拿刀子和他对着干。”转身便拉大乐走了……

,比天大地大!

几十年过去了,许三观的几个儿子都有了各自的。但不幸的是大乐患了重病,并且危及。可是他们家并没有充沛的金钱,于是年老的许三观去四处卖血。他常在冰雪中过夜,不管晴天、天他都在走着。好人家见了他,他需一些盐。因为他说这样有利于卖血。卖血前,他总会喝几碗井水,因为他说这样血多一点。卖好血,他便会吃一盘猪肝儿,因为这样有利于卖血。那一片地洒满了他的汗水,终于大乐的钱凑齐了。大乐得救了,他们又过上了一个平淡的。可我却觉得他们活出了奇迹!

这是一本父爱书;这是一本人间书;这是一本真情书……我喜欢看这本书。

文|孙菲泸溪白羊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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