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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分享2000字

发表时间:2023-01-26

许多孩子都会将一些事情写进作文,写作文可以提高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和想象力。很多人写作文时总是想到哪写到哪,多阅读一些好的作品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到底如何才能写一篇优秀的高分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收藏]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分享2000字》,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1

“金子!只要一点就可以使黑变白,丑变美,错变对,懦夫变勇士,卑贱对高贵,老朽变得朝气蓬勃,跛足的可以丢掉拐杖,瞎子可以重见光明。它可以使受到诅咒的人得到幸福,使害着灰色癞病的人受人尊敬。”《百万英镑》是个很有趣的短片小说,读了《百万英镑》后,我有很多感想。

《百万英镑》主要讲的是伦敦的两位富翁兄弟打赌,把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大钞借给亨利。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弟弟则认为他过的很好,亨利没有饿死或者被捕,反倒成了富翁,并赢得了一位漂亮的小姐的芳心。还从两兄弟那里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舒适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逛街。我看到了一套玩具,我就求爸妈给我买。爸妈一看到价格大吃一惊。爸妈看到我你赖着不走,才给我买了。现在我看完《百万英镑》后。我觉得很羞愧,父母赚钱不容易,还一定要买这么贵的玩具。我想对父母说:“对不起,我不应该买这么贵的玩具,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虽然金钱是好的,但是人类的贪婪使金钱变成了魔鬼,让人类付出了一切去获得金钱,使人一事无成。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2

最近,我学了一篇课文——《金钱的魔力》。文中的托德和老板在“百万英镑”面前显露出种种丑态,让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便找来原著,看了这本书。这一看,可真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一对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100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30天内能否凭这张钞票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去,还发了一笔财,也成立了家庭。

看完之后,我很羡慕这位“幸运”的主人公,但我同时又在想:人们原本如此地冷落、嘲讽亨利,但后来又频频向他献媚,是为什么?为了钱。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些人就是这样被钱的魔力牢牢套住,致使自己成为一个让人耻笑的守财奴。金钱,对于社会上一些拜金主义者,是万能的。但我认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在这世间,比金钱可贵的东西有很多,例如财富,买不到深厚的友谊,买不到易逝的时间,买不到无私的亲情。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3

百万英镑的800读后感1

暑假里,我读了《百万英镑》,它是由美国作家、幽默大师马克·吐温写的。文中,作者用巧妙的手法揭示并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和黑暗的统治

故事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是个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他偶然收到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借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不能把钱拿到银行或者任何地方去使用,如若使用,他就会被当场逮捕。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亨利,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暴发户,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就这样,他不但美好的度过了三十天,还打赌成功,开始了快乐的生活。

有这么一个小片段,亨利拿到了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去服装店买衣服。当刚来到这个服装店的时候,服装店员见他衣衫褴褛便对他置之不理,带他到被顾客拒绝了的衣服里,给他找来了一套最别扭的。但他拿出了一百万钞票时,店员态度简直是360度大转变,笑容布满了整张脸。接着开始阿谀奉承。这足以表示金钱在一些势力小人面前是有魔力的。

但是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不是什么都能换来的。霍桑写过一片童话,叫《点金术》,故事中,国王非常看重金钱,他学会了点金术,直到他把女儿变成了金塑像,他才明白亲情与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最后他终于洗净了点金术。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让我们向莲花一样,做个清廉的人。要明白,金钱不是万能的!

百万英镑的800读后感2

《百万英镑》中,我被其中幽默的情节所打动,更折服于主人公精妙的讽刺艺术。

那百万英镑大钞使亚当斯闻名伦敦,使亚当斯高于一切王室以外的公爵之上,使他娶得一位美丽妻子,使他多得20万财产;而那巨额财富却源于富人间一场荒唐的赌注。

文章中一张毫不起眼的英镑大钞,在伟大的马克吐温先生的笔下,却折射出世间丑态。也许为了生存,亚当斯曾徘徊于兴奋与痛苦之间,欢喜与哀愁之间,但他从未改变自己的智慧,诚实与坚韧。锲而不舍的利用一切有效时间,去做该做的事。并抓住时机,把握幸福。在整本书中,属于难得的正派人物。

《百万英镑》中的亚当斯,其实我们同样应该学习他的智慧,诚实,开朗,坚持,他的特点是思想上站在高处,虽在乎名利,但观察同城人物,如同看一场闹剧,万人皆醉,唯其三人独醒。其实谈透名利,是希望大家存天理,并人欲。身处于社会中,我们必须建功立业,有所成就,方能不负师长厚望,所以我们多多少少在过程中会受名利干扰,但我们不必斤斤计较那一些得失,哪怕身为高官,身为富豪,事业上站在一定高度,我们都应该向亚当斯一样,以清醒的头脑面对,并且帮助好友,甚至要帮助更多陌生人,要对社会的不好的地方,无畏直言,争取纠正过来,多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养成自己对社会,对祖国的一份责任心。带着自己清醒的头脑,对社会作出一份份贡献。实现自己人生的意义!

马克吐温先生与《百万英镑》中各式各样的人物形成强烈反差,先生是幸福的,他最终能从事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取得巨大成功,并且因身世,对黑奴深切同情,并在幽默机智风格的基础上,以纯净的回味的昏暗的幽默,不同层次上对美国当时各种黑幕无情的鞭鞑,成为了终身战斗不息的战士,战斗在文学第一线,并因口语化语言的大量应用使美国文学日益独立成熟,极大意义上,作者本身已经看透名利,对社会的不好处无畏直言,对祖国付出一份爱,一份责任心。

人是可以快乐地生活的,只是我们自己选择了复杂,选择了叹息…要知道世上名利如尘土。如果可以选择的话,那就不要用恨来结束一段爱:恨,能挑起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让我们学习亚当斯的清醒头脑,学习马克吐温的对社会的不好处无畏直言,付出属于自己的一份爱,一份责任心!

百万英镑的800读后感3

老师说马克·吐温先生是个幽默大师,又很会讽刺社会上的各种事。读了他的《百万英镑》后,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

主人公因种种原因,被一家兄弟选上打赌。英格兰银行发行了两张面值为一百万的的钞票,大哥认为一个品德高尚、聪明懂事、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的外地人只有一张一百万的钞票,绝对花不出去,二哥认为可以。他便把其中一张买下来,找人和大哥拿两万英镑赌,另加一个职位,便找到了主人公。他每去一家店,便叫人找钱,老板都毕恭毕敬,全部免费。在一个舞会上,他还赚了二十万、认识了二哥的女儿,和她结婚了。

读了《百万英镑》,我哭笑不得,看见了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社会。

一次,我和弟弟看到路边有一个断腿的男乞丐唱着歌,一个时髦的男青年正领着一个时髦的女青年走过,一看到那年过花甲的乞丐,便一下子皱起眉头,绕得远远的,还用鄙视的眼光看着乞丐,弟弟也看不惯,只好绕过了。我跟弟弟说说:“博弈,你去给那个人点钱吧。”我拿出了玩游戏仅剩的一元钱一,递给弟弟。弟弟拿着钱,心里还是不乐意,我拉着弟弟的手,使劲的把弟弟拉到那个乞丐前面,弟弟扔了钱就跑,也不管扔没扔中。我一看弟弟这狼狈不堪的样子,不禁骂了弟弟几句。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帮助穷人也是快乐的事。当你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和开心。我觉得人还是应该帮助人。不应该金钱至上,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也明白了一个人不能贪婪,不能不劳而获,做人最基本的就是信用,如果一个人没有了信用,那他就算拥有了再多的钱也没用,所以,需要钱,也要靠自己的劳动来获得,那样才有意义。

对于那些金钱前面前的丑陋行为,我们可以表现得很不屑;但为什么人们都说:“金钱不是万能的!”却都倒在金钱的面前的呢?这岂不是可笑之极呢?这个问题我回答不出来,可能全世界的人也回答不出来。

人人都是平等的,为什么偏要分地位高低呢?

百万英镑的800读后感4

在人生岁月中,了然于心的情怀,其实一直都在心底;虽然总有些错过,有些遗憾,但毕竟遗憾都已在岁月的长河中渐渐消融。在素色年华里,虽然需要宽容,但更需要看透名利,对社会的缺陷无畏直言,带着一份爱,一份责任心。

寒假里我有幸读了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这部短篇小说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也让我们看到当今社会的一些现状。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深受读者的喜爱,因为书里面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着读者。而且还有精美的栩栩如生的插图,让人爱不释手。

虽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发生,但作者却用这样夸张的手法,讽刺了现代社会对“金钱万能”的理念。衣店服务员见了衣衫褴褛的人置之不理,可当他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钞票的夸张的表情,甚至说无期限的等着付款与先前的表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其实作者讽刺的就是现代社会上的状况,对富商们点头哈腰,而对穷人却是那样的瞧不起。作者在叙述上用词等,也不忘幽默一下,让读者在笑过之后,仔细品读,慢慢体味。特别是在描写那些奉承有钱人的人看到百万英镑的支票的表情时,让人忍不住开口大笑,真是惟妙惟肖。

不愧是的讽刺作家,《百万英镑》不但很幽默,还很有内涵,这样的作品真可以称的上是“绝妙”!

百万英镑的800读后感5

读完《百万英镑》后,我被马克吐温的幽默语句深深吸引。作者用漫画手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磅”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妙趣横生,就如同一幅幅世态世态讽刺画,生动表现了小市民的见闻,让人忍俊不禁。

《百万英镑》描述了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因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特别孤独,两个富有的兄弟送给他一百万英磅,并以他在三十天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竞换成现金能否活下去打了一个赌。

可是这种大钞既不能找零,也不能兑换,对亨利来说只是一张“小纸片”然而就是这样一张小纸片,使亨利拿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去服装店,因为穿着寒酸,屡遭白眼,可当他拿出百万大钞,服装店店主却换了一份谄媚的面孔;饭店老板向他献殷勤;旅馆老板腾出最好的房间让他住;连美国大使也对他恭敬三分。

对于穷的和富人的对比;对于穷人生活和富人态度生活的对比;“刻薄的脸“和”满脸喜气洋洋“进行对比。来说明资本社会的金钱至上的生存原理。

而对于店伙伴的描写,也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作者用比喻的手法把托德写得惟妙惟肖,写活了他惧怕、兴奋的复杂心情:他笑着接过钞票,那种笑容满脸都是,里面有褶纹,还有皱纹,还有螺旋纹,就像你住池塘里抛了一块砖那个样子。当他向那张钞票瞟了一眼的时候,那个笑容就马上牢固地凝结起来了,变得毫无色彩了……

这本书我明白了人世间的圆滑世故,对人不能以貌取人,也不能见钱眼开唯利是图,这让我不禁想到了贿赂官员的豆腐渣工程,收受贿赂不给红包不好好给病人治病的医生。因为钱,给别人做不必要的检查,开不必要的药。但也有正面的:售楼处小姐给穿着普通来避雨的老人倒温热的开水,并温柔地问候两位老人,最终成功拿到两个订单。不以钱的多少决定对人的态度,不对有钱人阿谀奉承,也对没钱的人不理不睬。

《百万英镑》不愧为经典,它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手法,也为

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同时也让我学会了如何正确认识与使用金钱,基于以上这些理由,我强烈推荐《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4

《百万英镑》的作者是马克·吐温!他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在他的许多文学的作品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百万英镑》!

在书中,马克·吐温把自己写成了一个流落他乡的外国人!再一次意外的情况下他获得了一百万元,他就依靠着这些钱在那个人钱不认人的城市里得到了许许多多自己想要的东西,最后他还得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和一个漂亮的女朋友!

这本书充分的表现了在那个时候人的态度,主人公在一家衣服店里时老板觉得他没有钱便理也不理他,可当他拿出哪一百万英镑时那个老板却一反常态得十分热情一会儿给他最好的衣服;一会儿给他量的衣服的尺寸!这足说明在那个时候钱就是万能的!这也在讽刺着那些具有势利眼的人!他们只爱钱,为了钱可以不要以一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百万英镑》!同学们,你们是不是喜欢这本书呢?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5

利用这个暑假的时间,我读了很多课外书,其中,最令我受益匪浅的就是马克·吐温的名著——《百万英镑》。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贫穷而又诚实的人,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而送他一百万英镑的原因就是因为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这个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还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而弟弟却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而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不但给予免费吃饭,买衣服,免费住宿,而且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这一个故事,用幽默、讽刺的手法揭露了那时人们势利小人、见钱眼开、阿谀奉承的丑恶面容,也印证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的含义。更使我明白了: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百万英镑优秀读后感作文600字篇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以幽默和讽刺的创作风格为主。他的许多短篇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对社会上种种不平等的现象,进行了批判。尤其是他笔下的《百万英镑》是极具讽刺性的一个故事,它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篇故事讲了主人公从连阴沟里的梨都要捡来吃到吃、穿、住、行都很讲究;从身无分文到腰缠万贯;从没有人注意到的小老鼠到全国闻名的明星……这一切一切的巨变,居然自己的劳动所得,而全靠有钱人的一个赌局,一个莫名其妙的巧合。仅仅因为他的长相看起来很老实、聪明,而且又是一个乡下的穷光蛋,被两位伦敦大阔佬看中,当成了他们的打赌工具。赌局是给他一张百万英镑的巨额钞票,如果他能在一个月里面不把这张钞票用掉,并能过得很好,就给他一份职务。故事里的主人公就凭这张巨款和人们的势利,从只有这一张巨额钞票(还是别人借他的)到有自己的一百万元银行存折。这张巨额钞票带给他体面的生活、美丽的姑娘和周围人的尊重,这是他多年辛勤劳动都无法得到的。

这篇故事,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那个社会中,人们的势利与不公平,仅仅就因为这一张巨额钞票,就把一个穷光蛋当成百万富翁那样对待,而假如主人公换一套破旧的衣服再去街上走,买东西,就很容易受到侮辱。我可不能像那些人一样只认得钱。

百万英镑优秀读后感作文600字篇

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这本书中《百万英镑》一小节主要是写主人公亨利是一名流浪汉,他遇见了正在打赌的一对兄弟,并从他们手里得到了一张价值一百万的支票,在短短几分钟内,亨利从一名流浪汉变成了百万富翁。接着,亨利的生活更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让他拥有了豪华的房子,奢侈的用品,极高的社会地位,所有的人都要拉拢他,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他有一张不能用的支票。也正是因为他的地位,在一场精彩的酒宴上,他找到了一位好妻子,还利用那张支票赚取了二十万英镑。最后,他还得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和妻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这个故事中我读懂了,人们把金钱看做比世上任何事物还要重。一个有钱人别人会不停地拉拢他;而相反,一个穷光蛋就会受到社会无尽的欺凌。人与人之间应该要公平,不管他是亿万富翁,还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我们都要以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他。有的时候,钱能买到自己最心爱的东西,但是,钱不能买到做人最基本的道理,因此,我觉得不能把钱看得太重,不然可能你会误入歧途,分不清是与非。

有些人为了钱忙了一辈子,累了一辈子,担心了一辈子,到头来却是人财两空,有些人,虽然生活过得朴素了一点,可是,他们过得很幸福,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

百万英镑优秀读后感作文600字篇

“金子!只要一点就可以使黑变白,丑变美,错变对,懦夫变勇士,卑贱对高贵,老朽变得朝气蓬勃,跛足的可以丢掉拐杖,瞎子可以重见光明。它可以使受到诅咒的人得到幸福,使害着灰色癞病的人受人尊敬。”《百万英镑》是个很有趣的短片小说,读了《百万英镑》后,我有很多感想。

《百万英镑》主要讲的是伦敦的两位富翁兄弟打赌,把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大钞借给亨利。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弟弟则认为他过的很好,亨利没有饿死或者被捕,反倒成了富翁,并赢得了一位漂亮的小姐的芳心。还从两兄弟那里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舒适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逛街。我看到了一套玩具,我就求爸妈给我买。爸妈一看到价格大吃一惊。爸妈看到我你赖着不走,才给我买了。现在我看完《百万英镑》后。我觉得很羞愧,父母赚钱不容易,还一定要买这么贵的玩具。我想对父母说:“对不起,我不应该买这么贵的玩具,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虽然金钱是好的,但是人类的贪婪使金钱变成了魔鬼,让人类付出了一切去获得金钱,使人一事无成。

百万英镑优秀读后感作文600字篇

读了《百万英镑》后,我深深的体会到了“金钱不是万能的,但离开了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的含义。

《百万英镑》是出自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之手,马克.吐温是一个天才的幽默作家,他的作品幽默、辛辣、一针见血,具有强烈的现实中有批判精神。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竞选州长》、《王子与贫儿》、《镀金时代》、《汤姆索里亚历险记》、《好孩子的故事》、《阿星》、《赤道游记》等作品,被称为“美国文学作品中的林肯”、“世界的短篇小说大师”、“与美国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人”。被美国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大作家威廉.福克这样评价道:“第一位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承他而来。”

《百万英镑》写的是两个富翁打赌的故事,他们把一张一百万的英镑交给了一个穷人,并以一个月为期限看看这个人生活得好不好。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博弈。结果证明,这位手持一百万英镑的穷人不仅一分钱也没花,还存下了一笔巨款,并且赢得了一位小姐的爱情。生活过得十分好。

这个绝妙的讽刺,借助于马克.吐温的妙手,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金钱之所以横行霸道,是因为这个世界上金钱的奴隶太多的缘故。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6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1

百万英镑,这四个字听起来遥不可及,而且有些人非常渴望得到他。可读完这本书后,就不会有人这么想了。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个叫亨利的来自美国的穷人收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原来一对富豪兄弟正在打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有了一张百万的支票后会怎样呢?

以前,亨利无论去吃饭、购买服装干什么都会因衣衫褴褛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一些费用都可以减免,但是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亨利欠下的债越来越多。渐渐地,要债的人挤满了饭店……好在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支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亨利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文章读完,我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对那些拜金主义者产生了厌恶。在他们眼里,钱是万能的。但他们却不明白,有很多东西是钱所买不到的:高尚的品质、自己的健康、家庭的幸福。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2

百万英镑作者将那些见钱眼开的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入木三分。当饭店小老板瞟到那一张钞票时,给吓傻了,眼睛便直勾勾地盯着它,以全副身心贯注着,羡慕不已;衣衫褴褛的亨利跨入服装店时伙计见亨利如此落魄,推三阻四的,不肯接待亨利,等亨利将那张钞票拿出来时,伙计脸上霎时变成了满是蛆虫似的笑容,看了直让人恶心;而服装店的老板为了巴结亨利说了一大堆让人恶心的话。在亨利说你得无限期等我付钱时,老板竟然说:“无限期这几个字还不够劲,您得说永远永远——那才对哩!”老板的奴性在金钱的面前的面前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对有钱人的惧怕和卑躬屈膝比比皆是。前不久,一辆宝马车风驰电制般在解放路飞奔,一不小心撞倒了路边的小摊,小摊的主人向车主索要赔偿,车主不肯,两人吵得不可开交。突然,一位天真无邪的小男孩跑了过来,大声叫道:“我看见了,是你撞到了人家的摊子,你因该赔偿。”小男孩的母亲慌慌张张地冲过来连忙向车主赔礼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小孩子不懂事,您被放在心上。”说罢,不由分说的扯起孩子的手,急冲冲地走出人群。真不知道小男孩会不会对母亲的行为感到失望。

金钱不是万能的,人的正义和尊严不是钱所能买来的。我希望人们能在金钱和权力的面前收起虚伪的笑容,挺直脊梁,堂堂正正的做人。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3

《百万英镑》主要讲诉一个美国的年轻人在一次出海航行遇到风浪被一艘船救了。在上面打义工支付自己的船费来到了伦敦。他当时一贫如洗。而两个有钱的兄弟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并把那一百万英镑借给了那个年轻人,看那个年轻人能不能用那一百万英镑在伦敦生活一个月但不能把那一百万英镑打开。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最后他把钱还给了那对兄弟。他还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有三万元利息。真是一举两得呀!

当我看到陌生人讲的故事这一章节时,我真的相信了哈里斯所讲的故事,我真的以为他们在车上吃了人肉。当我看到他们吃人肉时,我背后直冒冷汗,因为真的很吓人到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故事不是真的,而是他编的。因为他曾是一名国会议员。可是有一次他被风雪困在了火车里,差点儿冻死。,最后成了偏执狂,每次提到那些老话,他就说个没完没了。当我看到他把它倒翻了个。,于是他喷出两捧铁砂时我觉得那个人太卑鄙了,为了赢不择手段,不公平比赛。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这本《百万英镑》让我看到了社会上的阴暗。这本书反映了社会的阴暗,不择手段的人。这本书让我明白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4

这个寒假,我读了马克·吐温的《百万英镑》。

让我印象最深的部分是:亨利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5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整本《百万英镑》。我深深地震惊于这份智慧的力量。故事中的主人公,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自己创造出了一笔财富。

这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主人公原本是一个一贫如洗,但又富有智慧的青年。机缘巧合,正好有两个富豪打赌——一个赤贫却富有智慧的青年能否用一张兑不开的百万英镑生存三十天?并偏偏选中了他。而他则不但非常快乐地生活了三十天,还为自己获得了一笔财富。

的确,在我们生活当中,有许多靠智慧而发家致富的例子。比如我们熟悉的互联网之父马云,他提倡的网上购物,让大家感到前所未有的方便和快捷,因此成为了中国首富。我们中国有一个贫穷落后的山村名字叫华西村。为了改变村中的生活环境,一位干部提出工业化生产,不能只靠农业生产的意见。再结合众人的智慧和努力,终于把原本的贫穷,变成如今的富裕。这难道不是靠智慧改变的吗?所以智慧是财富的源泉,智慧可以铸就财富。如果你只有财富而没有智慧,那么你最终还是会变得一贫如洗。所以好好学习吧!获得更多的智慧为了自己的进步,为了自己能创造出财富,更是为了社会的进步,让祖国更加富饶。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6

《百万英镑》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全文短小精悍,语言简洁、幽默、犀利。作者对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

主义观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与批判。

故事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来,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想感叹这位主人公的“幸福”遭遇,其实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美事?”书中那些餐馆的老板和服务员,礼服店的老板、诸多伙计,甚至一些在场的人对亨利·亚当斯的前后反应,都十分耐人寻味。那些老板、伙计先前是都不用正眼看亨利,给他提供的更是一些残羹剩菜、别人不要的礼服,后来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后,表情夸张到无法想象,从本质上和态度上就对亨利发生了改变,不仅时刻保持微笑,还改了说词。作者想要讽刺的其实就是当时的社会状态。

百万英镑故事读后感400字作文7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的《百万英镑》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的一篇有名的小说,描绘了美国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幸遇救,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在小说的结尾,小人物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小说通过小办事员的种种“历险”嘲弄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作用。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哈哈大笑。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其实生活中这种事也有发生,或许没那么严重,但总有一些征兆。例如对大老板的前呼后拥、巴结奉承;对一些乞丐、衣着不太亮丽的人的看不起,在我们身边的社会中也有发生。这是《百万英镑》这篇文章的另一种折射,也许有一些夸大,但足够证实其内涵。

《百万英镑》只是一片短小精悍的短篇小说,在与其同名的书中,也有不少诸如此类的小说,让人赞叹。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7

在暑假中,学校在推荐书目中有提到一本叫做《百万英镑》的书,我非常喜欢,里面是讲的是:贫穷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

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什么?不就是作者最想表达的一种思想感情嘛!当时有许多人非常势力,见到一个有钱的人就拼命的拉拢他,遇到贫穷的人的话他们就一个劲的轻蔑他,觉得自己高高在上,看《百万英镑》裁缝店老板的前后态度就知道了,作者用这种夸张的手法,更突显了他们的势力。我听过一个故事,也充分表现了人们的势力之情。

有一个贵妇带着她的女儿,去一个村姑那里买柿子。那几个柿子又大又红,贵妇拿了一个柿子给她的女儿,也拿了一个自己吃。等把柿子吃完后,村姑问女孩:“小妹妹,甜吗?好吃的话就买一些吧。”那个女孩天真的对贵妇说:“妈妈,买一些吧,很好吃的。”贵妇一巴掌扇在女孩脸上,又对村姑说:“你的柿子又酸又涩,不好吃。”又拉上女孩要走,女孩哭了起来。村姑急忙安慰女孩说:“来,这几个柿子你拿去吃吧,别哭了啊,乖。”贵妇脸红了,拉着女孩匆匆走开了。

有些人的性情就是这样,觉得自己很厉害,但从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我多么希望在我们的世界上不要再出现这种人了呀!我们的生活水平在提高,希望人们的人品也要进步!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8

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金钱似乎已成了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意料不及的便利,人们的生活几乎离不开它。金钱有一种很奇特的魔力,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在《百万英镑》这本书中形象地写出了金钱的魔力。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亨利的小伙子,他原本是一个脚踏实地工作的小办事员,但是有一次他出海游玩不慎迷失了方向,流浪到了伦敦,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正巧,在他到伦敦不久有两位富商打赌,看中了这个贫穷却聪明的小伙子,把一张百万英镑借给了他,看他在一个月内如何收场,是饿死还是过得很好。一个月过去了,亨利靠着他的聪明才智和手中的百万英镑成功地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富翁,还赢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芳心。

作者利用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代入感极强,很容易让人认为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是从文中夸张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故事虚构的,如文中作为线索但根本不可能存在的那张百万大钞虚幻。

作者利用主人公的种种奇遇讽刺了上世纪初英国的拜金主义思想,这些故事也正处处阐述了我们人生的哲理。比如说主人公亨利第一次在伦敦使用百万大钞买衣服的经历。

这个故事情节中,作者以主人公买衣服为线索,通过对服装店老板的一系列外貌和心理描写,揭露并讽刺了上世纪初英国的拜金主义思想和当时小市民以钱取人的丑态。如果你再仔细品读并理解,就可以从老板从瞧不起到奉承的态度转变中可以读出作者不仅是在讽刺当时的社会丑貌,还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平等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也许他就是你生命中的贵人。

从亨利的本身我也明白了了许多。他利用百万英镑发家致富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合理的利用手中的财富很可能获取成功。作者没有在文章中直接写亨利成为富翁之后的变化,但是从作者对他的描写中可以看出亨利的心理已经发生了变化,他开始变得喜欢天马行空的幻想、开始讨厌工作、变得势利、身上开始有铜臭味,这些都是金钱的魔力。

马克·吐温在《百万英镑》这本书中形象地写出了金钱的魔力,同时也警醒世人:要成为金钱的主人,控制它的魔力,合理使用金钱,这样才可能成功。不要被金钱的魔力所奴役,这样只会愈加堕落。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9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1

最近,我学了一篇课文——《金钱的魔力》。文中的托德和老板在“百万英镑”面前显露出种种丑态,让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便找来原著,看了这本书。这一看,可真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一对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100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30天内能否凭这张钞票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去,还发了一笔财,也成立了家庭。

看完之后,我很羡慕这位“幸运”的主人公,但我同时又在想:人们原本如此地冷落、嘲讽亨利,但后来又频频向他献媚,是为什么?为了钱。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些人就是这样被钱的魔力牢牢套住,致使自己成为一个让人耻笑的守财奴。金钱,对于社会上一些拜金主义者,是万能的。但我认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在这世间,比金钱可贵的东西有很多,例如财富,买不到深厚的友谊,买不到易逝的时间,买不到无私的亲情。

一个人,就算再富有,也不见得会比穷人更快乐。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做得到清正廉明?一些官员,把国家法律视为虚无,贪污;一些黑心厂家,为了赚钱,在食品中添加各种国际明令禁止的化学成分。这些人,都是被利益糊了眼,蒙了心。当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行走时,应避开那些毒蛇般的利益,不做金钱的奴隶,不要因它而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永远做到不以貌取人、清正廉明,那该有多好啊!要知道,世界上还有好多东西比金钱可贵、更重要。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2

在假期中我读了《百万英镑》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亨利。亚当,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特别孤独,有两个富有的兄弟打赌,把一张一百万借给了一个诚实的穷人,在这时找到了亨利。亚当,并以他在一个月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他去了饭店丶服装店,两个老板都对他十分刻薄,可当他拿出一张一百万的钞票后,个个都对他十分热情,还对他说:“这点小钱,你可以无限期还。”就这样这个消息传开了,一张一百万的钞票让他成为了爵士,美国公使邀请他去一个宴会,在宴会中他认识是了一位叫波霞的女士,并和她结婚了。当一名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说:“上帝保佑了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在一些情节中,一些医生为了钱,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这些医生早已失去做医生的品德。

这本书让我知道无论怎么爱钱,都不要失去做人的基本品德:诚实。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3

我读完了《百万英镑》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亨利。亚当。本书基本都是围绕钱来写的。

钱这个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描述了亨利。亚当遇到了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到了这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其他人也觉得他没付钱,当他结帐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前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4

马克·吐温在这篇小说里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文中那些滑稽可笑的情节,正是当前现实社会的一个缩影。面对金钱的诱惑,有一些人迷失了自己,制作地沟油,为了暴利生产辣条等。在这种丧失人性的人眼里,金钱比其他人的健康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之前看到一则新闻,杭州纵火案,一位保姆被金钱迷了眼,不惜纵火盗取财物,因为她,活生生拆散了一家人...这是多么残酷阿,一场纵火,使一名父亲与他的妻儿,与他的三个孩子永远分离了。记得一句话,人眼是黑的,心是红的,但人眼红了,心就黑了。

马克·吐温所著的《百万英镑》是一部非常好的讽刺小说。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这些想法进行了讽刺与抨击,无论是在穷困潦倒时还是成为有钱人后,亨利对待金钱的态度始终是不卑不亢,不迷失自己,凭借自己的努力去挣钱和生活。所以亨利获得了尊重,也获得了自己应有的财富和幸福。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5

钱,可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有点人为了钱杀人放火,有点人可以为了钱失去性命,还有的人见钱眼开是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可是,再想一想,仅仅几张长方形的纸条就会让这么多的人着迷于他。钱还真有点神奇。

这本书讲述着一个一个人在生活极度贫苦的情况下有两个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的纸钞。并打赌一定会好好的生活下去。又一次那一个手中拿着一百万大钞的人去买衣服。可是卖衣店的服务员见他这人打扮,就把他赶了出去。可是当他亮出那百万英镑时。服务员立刻转变了态度,就这样,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手中有一张百万英镑的事情被传开了,这个年轻人成为了一个公爵……

一样的金钱用在不同人的手里效果也是不同的,有的人会用他横行霸道,有的人会用那济贫。有的人会到至高无上的权利。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当然金钱也不例外。如果处理的恰当就会带来好处。

我从中也体会到了每一个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有好处也有坏处,有时候坏事会变成好事。有时候好事也会变成坏事。这就在于从什么角度来看待问题了。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6

《百万英镑》主要讲了一对打赌的兄弟俩,借给诚实可信的“我”一张百万英镑,使“我”成了知名人物,还让“我”有了一个家。

当“我”衣衫褴褛,拿着这张百万英镑去买衣服时,店员从“一堆人家不要的衣服里选了一套最蹩脚的给我”,但当店员看到“我”的百万英镑时,他的“笑容陷入这样的窘况,而且保持不变。……”老板亲自为“我”量尺寸定指衣服,并愿意“无限期”等待付款。不管“我”去哪里买东西,大家都愿意赊欠。从这里我看出了当时西方国家的拜金主义,他们尊重有钱的人,藐视穷人。

马克吐温以幽默、讽刺的手法展现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百万英镑的读后感400字七年级作文7

《百万英镑》这本书是马克·吐温所写的一篇充满了诙谐和讽刺的短篇小说。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金钱至上的社会丑态,通过主人公亨利·亚当以外得到的一张百万英镑纸币随后所遭遇的各种经历,说明了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所得到的一切,才是最真实可靠的。

“钱”,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它可以买到很多事物,但它买不到的东西也很多。记得有一次,我们要乘着火车去旅游,早晨我睡在床上不肯起来,我对妈妈们说:“妈妈,只要我们多付几块钱,火车就会等我们了。”妈妈却生气地说:“难道车上所有的人都愿意用钱换自己最宝贵的时间吗?”我被震住了,这才意识到钱不能摆平生活中所有的事物。

“钱”在生活中只是一种物质上的食粮,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只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是啊,只有善良加努力,才能有最大最可靠的收获。收获的多少并不在于钱的多少,看的是努力的多少,“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如果不努力,结果什么都没有。

读了这本书后,最大的感触就在于:做每件事不能都依赖于钱,而最重要的是自己加倍的努力来获得更有意义的收获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10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四年级学生1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故事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斯。他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是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如果一个既贫穷又老实的人收到一张一百万英镑会怎样。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弟弟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兄弟将钱给了这个贫穷的人。结果他利用这笔钱,过上了很好的生活,有了一笔真正属于自己的一百万英镑,而且还赢得了一位美丽小姐的爱情!

看到这,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就是因为人们看到了他手里这张百万英镑。所以由此可以看到人们把钱看的太重了

作者马克吐温用略带夸张的手法,形象的描写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拜金主义!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四年级学生2

今年暑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百万英镑》,暑假里,虽然天气热,但是我捧着它就不知道热了。我越看越想看。后来,看得我连吃饭睡觉都不知道了。

这本书里有幽默搞笑的吐温先生;见钱眼开的服装店老板;很会讨好人的哈利士等好多人物,一个个栩栩如生。

我把《百万英镑》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都能把这本书的大致意思给讲下来了,不信的话,我就讲给你听。

在美国的一个小办事员出海游玩,因故迷失方向后,幸遇轮船被救,然后随船来到伦敦。他身无分文,特别孤独,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并以他再三十天内不能将这张支票兑现的情况下能否生活三十天打了一个赌。没想到,在这段时间里,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了王室以外的所有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过着非常非常的幸福的生活。

我看到服装店老板见钱眼开,阿谀奉承,托德以貌取人。就想到现在社会上有些人看到别人在阿谀奉承,以貌取人,不但不管,反而助威,真是太不应该了!

只有我们不见钱眼开,不阿谀奉承,才能搞好一切事情,才能够使我们的祖国强大、繁荣、昌盛!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四年级学生3

进来翻看了美国著名作家的马克吐温的经典小说《百万英镑》津津有味,一起读完。回味无穷,马克吐温《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小说对“金钱就是一切”和“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是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似的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位外最高的公爵之上!

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金钱万能的观念作为富人一种奢侈资本,想任意摆弄穷人的命运,通过此书暴露了一些富人为富不仁的嘴脸,同时也揭露了金钱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强大作用,金钱追逐,孜孜不倦。看到这儿,我十分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作为一名老师,没有金钱不行,但应该更注重职业的修养和人生的各个方面的追求!不能让金钱禁锢了自己,束缚了自己,做金钱的奴隶!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四年级学生4

《百万英镑》主要讲的是:作者一次划船不小心划到了大海上,被一艘船救了。上岸后的48小时,他因为没钱而饿着肚子、流落街头,成为了一个穷人,却在这途中收到了一张价值一百万英镑的支票,一夜暴富。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一个问题:金钱,会是衡量一切的标准吗?不是。钱可以买到房子,却买不到一个温馨的家;钱可以买到书,却买不到知识;钱可以买到朋友,却买不到珍贵的友谊;钱可以买到钟表,却买不到时间······所以,钱不是万能的,也不能用钱去做一些毫无意义、有愧于自己良心的事。

这让我想起了现在社会上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因为顶替人的家世很好,家境十分富有,于是就顶替中考优秀生,身份、户口、姓名、分数······全被替代了。是金钱驱使冒名顶替者竟干出了如此违背良心的事。

“金钱,不是万能的,不是衡量事物的标准,也不一定能买到所有东西。”《百万英镑》告诉我这样的道理。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四年级学生5

马克·吐温,这个我们从小就有些耳闻的名字,虽然只是一个伟大作家的笔名,却有着非凡的意义。这位伟大的美国作家,他用笔,讽刺,揭穿了某些“虚伪”,作为一个讽刺小说家,他可谓是大师。非凡是《百万英镑》一书中的《百万英镑》一文,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一定的讽刺。

文中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认是一个老实贫穷的人后,一对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一个月后再还给他们。一个月期限到了,享利不权没有饿死或被捕,反倒成了富翁,并且赢得了漂亮小姐的芳心。在他生活的一月里,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商人,但无一不是见到那张百万大钞就从之前的鄙夷变得恭恭敬敬,最后因找不开那张支票而免其全部费用。我一边读一边笑,值到读完后,才突然笑不出来,而是转化成对当代社会人们拜金思想叹息与悲哀。

其中我最喜欢的场景是主人公去买衣服,因为这写出了拜金思想的可恶。

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不能把钱放在第一位。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四年级学生6

当你捡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后,你会怎样?是用掉它,还是物归原主,还是不知所措?

故事发生在旧时的英国,主人公亨利·亚当从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变成了一个拥有百万英镑大钞的富翁,最后,亚当靠着诚信得到了一份好事业和幸福生活。

《百万英镑》包含着许多幽默,有对拜金主义的讽刺幽默,也有人物的愚昧的好笑。让人乐定思痛,会心一笑。

《百万英镑》里金钱对许多人产生诱惑。也正是告诫我们:钱不是万能的。

金钱买不来亲情和友情,有钱并非拥有一切。好品质比金钱贵重。让我们靠自己的双手去奋斗,用智慧和汗水证明自己,才能有尊严有体面的活下去!

百万英镑读后感400字四年级学生7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深受读者的喜爱,因为书里面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着读者。而且还有精美的栩栩如生的插图,让人爱不释手。

虽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发生,但作者却用这样夸张的手法,讽刺了现代社会对“金钱万能”的理念。衣店服务员见了衣衫褴褛的人置之不理,可当他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钞票的夸张的表情,甚至说无期限的等着付款与先前的表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其实作者讽刺的就是现代社会上的状况,对富商们点头哈腰,而对穷人却是那样的瞧不起。作者在叙述上用词等,也不忘幽默一下,让读者在笑过之后,仔细品读,慢慢体味。特别是在描写那些奉承有钱人的人看到百万英镑的支票的表情时,让人忍不住开口大笑,真是惟妙惟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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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通用10篇


大家可能都有过为写作文而头疼的时候,写作文能够记录自己的内心世界。经过打磨和推敲的作文是非常优秀的,作文是你的写作拦路虎吗?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篇1】

《百万英镑》是一个很的短篇小说,读了《百万英镑》后,我有很多感想。

《百万英镑》主要讲的是两兄弟打了一个“如果一个穷人得到百万英镑会怎样做”的赌。他们就给了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

人们对这个一夜暴富的人很惊讶,不断提高他的地位。他还有了一个美丽的妻子,过着幸福的。

我的感想是,过去的人们看不起穷人,觉得穷人自己什么好处都没有,还对穷人很冷淡。可是一见到有钱人就对他很客气、热情。这种情况就表现出了过去的人们都是金钱至上,有钱的人就有地位,受人们。可是没钱的人就没有地位,别人也看不起他们。我觉得这种情况是非常不好的,不是只有有钱的人能受到,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别人的尊重。同时,穷人也是快乐的事。当你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和。我觉得人们还是应该帮助穷人。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金钱至上,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篇2】

今天,我读了着名作家马克·吐温的着名短篇小说《百万英镑》。古语有云,“钱财乃身外之物”,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太对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名旧金山的小职员亨利·亚当因意外而流落伦敦,身无分文。这时,一对富家兄弟为了打赌,给了亨利一张百万英镑。之后,亨利在餐厅用餐或任何店铺购买各种生活必需品,开始是因为衣着等而备受冷漠和怠慢,后来当他拿出百万英镑时,则受到店员和老板的热情款待,这种热情已经到了无需花钱即可购买物品的地步。

读完了这篇《百万英镑》,我的内心受到了震撼。作者马克·吐温通过写这篇文章,讽刺了社会上虚伪的人格和一群守财奴的形象。钱只不过是一堆纸而已,虽说没有钱寸步难行,但是也不要被钱阻挡了前行的脚步啊!金钱不是万能的,它能买来美食,买来漂亮的衣服,却买不来朋友、亲人的关心与爱!爱是无价的。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两篇文章:

第一个文章讲的是:有一个农夫因为厌倦了穷日子,想致富,便一心一意地创业。七年过去了,当年的农夫已经成为了富翁。而当他去找妻子,想要告诉她这个好消息时,却被告知妻子带着孩子走了,具体地点不详。这时,富翁才知道自己忽略了妻子和孩子,捶胸顿足,去找她们,但是却没有找到。富翁因为对钱的迷恋,永远地失去了妻子和孩子。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篇3】

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金钱似乎已成了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意料不及的便利,人们的生活几乎离不开它。金钱有一种很奇特的魔力,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在《百万英镑》这本书中形象地写出了金钱的魔力。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亨利的小伙子,他原本是一个脚踏实地工作的小办事员,但是有一次他出海游玩不慎迷失了方向,流浪到了伦敦,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正巧,在他到伦敦不久有两位富商打赌,看中了这个贫穷却聪明的小伙子,把一张百万英镑借给了他,看他在一个月内如何收场,是饿死还是过得很好。一个月过去了,亨利靠着他的聪明才智和手中的百万英镑成功地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富翁,还赢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芳心。

作者利用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代入感极强,很容易让人认为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是从文中夸张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故事虚构的,如文中作为线索但根本不可能存在的那张百万大钞虚幻。

作者利用主人公的种种奇遇讽刺了上世纪初英国的拜金主义思想,这些故事也正处处阐述了我们人生的哲理。比如说主人公亨利第一次在伦敦使用百万大钞买衣服的经历。

这个故事情节中,作者以主人公买衣服为线索,通过对服装店老板的一系列外貌和心理描写,揭露并讽刺了上世纪初英国的拜金主义思想和当时小市民以钱取人的丑态。如果你再仔细品读并理解,就可以从老板从瞧不起到奉承的态度转变中可以读出作者不仅是在讽刺当时的社会丑貌,还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平等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也许他就是你生命中的贵人。

从亨利的本身我也明白了了许多。他利用百万英镑发家致富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合理的利用手中的财富很可能获取成功。作者没有在文章中直接写亨利成为富翁之后的变化,但是从作者对他的描写中可以看出亨利的心理已经发生了变化,他开始变得喜欢天马行空的幻想、开始讨厌工作、变得势利、身上开始有铜臭味,这些都是金钱的魔力。

马克·吐温在《百万英镑》这本书中形象地写出了金钱的魔力,同时也警醒世人:要成为金钱的主人,控制它的魔力,合理使用金钱,这样才可能成功。不要被金钱的魔力所奴役,这样只会愈加堕落。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篇4】

《百万英镑》的作者是马克·吐温!他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在他的许多文学的作品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百万英镑》!

在书中,马克·吐温把自己写成了一个流落他乡的外国人!再一次意外的情况下他获得了一百万元,他就依靠着这些钱在那个人钱不认人的城市里得到了许许多多自己想要的东西,最后他还得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和一个漂亮的女朋友!

这本书充分的表现了在那个时候人的态度,主人公在一家衣服店里时老板觉得他没有钱便理也不理他,可当他拿出哪一百万英镑时那个老板却一反常态得十分热情一会儿给他最好的衣服;一会儿给他量的衣服的尺寸!这足说明在那个时候钱就是万能的!这也在讽刺着那些具有势利眼的人!他们只爱钱,为了钱可以不要以一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百万英镑》!同学们,你们是不是喜欢这本书呢?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篇5】

暑假里,妈妈从书店里给我买来了一本书———《百万英镑》,是国际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著作。

我慢慢地看,细细地品尝。书中,穷小子亨利偶尔得到了一百万英镑,一会儿就变得能呼风唤雨起来。饭馆老板的免单和服装店老板的前倨后恭,都不由得让人觉得“金钱便是天主,钱可通神”。

读完这本书,我时不时总会在讪笑往后考虑。想着,金钱真的那么有用吗?它的社会位置真的那么高吗?关于这种出人意料的新日子,它到底是在帮助你,仍是在损害你呢?这真是值得让人好好揣摩啊。

面临文中主人公的阅历,我深刻地领会到了金钱在这个社会上崇高的位置,也反映了许多人巴望一夜之间改变命运的心思。作者还通过了饭馆老板和服装店老板等挖苦了今世社会的漆黑。我觉得人们就比方老鼠爱大米,能为那金灿灿的“大米”而张狂,能为那“大米”而尽心竭力……金钱好像有一种法力,吸引着各个人,金钱会让人像掉进了一个黑漆漆的大疑团,不知未来会发作什么事。

金钱看似全能,它能帮咱们买房子、买轿车等,买到你很多想要的东西,但也有许多东西却是金钱买不到的:如时刻、亲情、友谊……在日子中,也有许多事例。比方有些大人,为了孩子们能上好的校园,找到好的作业,不吝用金钱去送礼打交道,可成果呢?或是上当受骗,或是孩子不好好学习作业,这样的结局,是你心里想要的吗?我想,不是吧。金钱能够买到房子,但买不到温暖;金钱能够买到书本,但买不到才智;金钱能够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金钱能够买到同伴,但买不到朋友;金钱能够买到遵守,但买不到忠实……

金钱不是全能的,当爱情掺杂了金钱的铜臭味就会蜕变,真诚的情感远离金钱。金钱是日子的必需品,但不是日子的悉数。在沉迷金钱的一起,请摆正你的良知与品德,正视金钱,爱惜情感。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篇6】

百万英镑的800读后感1

暑假里,我读了《百万英镑》,它是由美国作家、幽默大师马克·吐温写的。文中,作者用巧妙的手法揭示并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和黑暗的统治

故事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是个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他偶然收到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借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不能把钱拿到银行或者任何地方去使用,如若使用,他就会被当场逮捕。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亨利,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暴发户,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就这样,他不但美好的度过了三十天,还打赌成功,开始了快乐的生活。

有这么一个小片段,亨利拿到了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去服装店买衣服。当刚来到这个服装店的时候,服装店员见他衣衫褴褛便对他置之不理,带他到被顾客拒绝了的衣服里,给他找来了一套最别扭的。但他拿出了一百万钞票时,店员态度简直是360度大转变,笑容布满了整张脸。接着开始阿谀奉承。这足以表示金钱在一些势力小人面前是有魔力的。

但是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不是什么都能换来的。霍桑写过一片童话,叫《点金术》,故事中,国王非常看重金钱,他学会了点金术,直到他把女儿变成了金塑像,他才明白亲情与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最后他终于洗净了点金术。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让我们向莲花一样,做个清廉的人。要明白,金钱不是万能的!

百万英镑的800读后感2

《百万英镑》中,我被其中幽默的情节所打动,更折服于主人公精妙的讽刺艺术。

那百万英镑大钞使亚当斯闻名伦敦,使亚当斯高于一切王室以外的公爵之上,使他娶得一位美丽妻子,使他多得20万财产;而那巨额财富却源于富人间一场荒唐的赌注。

文章中一张毫不起眼的英镑大钞,在伟大的马克吐温先生的笔下,却折射出世间丑态。也许为了生存,亚当斯曾徘徊于兴奋与痛苦之间,欢喜与哀愁之间,但他从未改变自己的智慧,诚实与坚韧。锲而不舍的利用一切有效时间,去做该做的事。并抓住时机,把握幸福。在整本书中,属于难得的正派人物。

《百万英镑》中的亚当斯,其实我们同样应该学习他的智慧,诚实,开朗,坚持,他的特点是思想上站在高处,虽在乎名利,但观察同城人物,如同看一场闹剧,万人皆醉,唯其三人独醒。其实谈透名利,是希望大家存天理,并人欲。身处于社会中,我们必须建功立业,有所成就,方能不负师长厚望,所以我们多多少少在过程中会受名利干扰,但我们不必斤斤计较那一些得失,哪怕身为高官,身为富豪,事业上站在一定高度,我们都应该向亚当斯一样,以清醒的头脑面对,并且帮助好友,甚至要帮助更多陌生人,要对社会的不好的地方,无畏直言,争取纠正过来,多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养成自己对社会,对祖国的一份责任心。带着自己清醒的头脑,对社会作出一份份贡献。实现自己人生的意义!

马克吐温先生与《百万英镑》中各式各样的人物形成强烈反差,先生是幸福的,他最终能从事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取得巨大成功,并且因身世,对黑奴深切同情,并在幽默机智风格的基础上,以纯净的回味的昏暗的幽默,不同层次上对美国当时各种黑幕无情的鞭鞑,成为了终身战斗不息的战士,战斗在文学第一线,并因口语化语言的大量应用使美国文学日益独立成熟,极大意义上,作者本身已经看透名利,对社会的不好处无畏直言,对祖国付出一份爱,一份责任心。

人是可以快乐地生活的,只是我们自己选择了复杂,选择了叹息…要知道世上名利如尘土。如果可以选择的话,那就不要用恨来结束一段爱:恨,能挑起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让我们学习亚当斯的清醒头脑,学习马克吐温的对社会的不好处无畏直言,付出属于自己的一份爱,一份责任心!

百万英镑的800读后感3

老师说马克·吐温先生是个幽默大师,又很会讽刺社会上的各种事。读了他的《百万英镑》后,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

主人公因种种原因,被一家兄弟选上打赌。英格兰银行发行了两张面值为一百万的的钞票,大哥认为一个品德高尚、聪明懂事、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的外地人只有一张一百万的钞票,绝对花不出去,二哥认为可以。他便把其中一张买下来,找人和大哥拿两万英镑赌,另加一个职位,便找到了主人公。他每去一家店,便叫人找钱,老板都毕恭毕敬,全部免费。在一个舞会上,他还赚了二十万、认识了二哥的女儿,和她结婚了。

读了《百万英镑》,我哭笑不得,看见了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社会。

一次,我和弟弟看到路边有一个断腿的男乞丐唱着歌,一个时髦的男青年正领着一个时髦的女青年走过,一看到那年过花甲的乞丐,便一下子皱起眉头,绕得远远的,还用鄙视的眼光看着乞丐,弟弟也看不惯,只好绕过了。我跟弟弟说说:“博弈,你去给那个人点钱吧。”我拿出了玩游戏仅剩的一元钱一,递给弟弟。弟弟拿着钱,心里还是不乐意,我拉着弟弟的手,使劲的把弟弟拉到那个乞丐前面,弟弟扔了钱就跑,也不管扔没扔中。我一看弟弟这狼狈不堪的样子,不禁骂了弟弟几句。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帮助穷人也是快乐的事。当你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和开心。我觉得人还是应该帮助人。不应该金钱至上,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也明白了一个人不能贪婪,不能不劳而获,做人最基本的就是信用,如果一个人没有了信用,那他就算拥有了再多的钱也没用,所以,需要钱,也要靠自己的劳动来获得,那样才有意义。

对于那些金钱前面前的丑陋行为,我们可以表现得很不屑;但为什么人们都说:“金钱不是万能的!”却都倒在金钱的面前的呢?这岂不是可笑之极呢?这个问题我回答不出来,可能全世界的人也回答不出来。

人人都是平等的,为什么偏要分地位高低呢?

百万英镑的800读后感4

在人生岁月中,了然于心的情怀,其实一直都在心底;虽然总有些错过,有些遗憾,但毕竟遗憾都已在岁月的长河中渐渐消融。在素色年华里,虽然需要宽容,但更需要看透名利,对社会的缺陷无畏直言,带着一份爱,一份责任心。

寒假里我有幸读了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这部短篇小说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也让我们看到当今社会的一些现状。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深受读者的喜爱,因为书里面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着读者。而且还有精美的栩栩如生的插图,让人爱不释手。

虽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发生,但作者却用这样夸张的手法,讽刺了现代社会对“金钱万能”的理念。衣店服务员见了衣衫褴褛的人置之不理,可当他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钞票的夸张的表情,甚至说无期限的等着付款与先前的表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其实作者讽刺的就是现代社会上的状况,对富商们点头哈腰,而对穷人却是那样的瞧不起。作者在叙述上用词等,也不忘幽默一下,让读者在笑过之后,仔细品读,慢慢体味。特别是在描写那些奉承有钱人的人看到百万英镑的支票的表情时,让人忍不住开口大笑,真是惟妙惟肖。

不愧是的讽刺作家,《百万英镑》不但很幽默,还很有内涵,这样的作品真可以称的上是“绝妙”!

百万英镑的800读后感5

读完《百万英镑》后,我被马克吐温的幽默语句深深吸引。作者用漫画手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磅”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妙趣横生,就如同一幅幅世态世态讽刺画,生动表现了小市民的见闻,让人忍俊不禁。

《百万英镑》描述了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因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特别孤独,两个富有的兄弟送给他一百万英磅,并以他在三十天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竞换成现金能否活下去打了一个赌。

可是这种大钞既不能找零,也不能兑换,对亨利来说只是一张“小纸片”然而就是这样一张小纸片,使亨利拿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去服装店,因为穿着寒酸,屡遭白眼,可当他拿出百万大钞,服装店店主却换了一份谄媚的面孔;饭店老板向他献殷勤;旅馆老板腾出最好的房间让他住;连美国大使也对他恭敬三分。

对于穷的和富人的对比;对于穷人生活和富人态度生活的对比;“刻薄的脸“和”满脸喜气洋洋“进行对比。来说明资本社会的金钱至上的生存原理。

而对于店伙伴的描写,也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作者用比喻的手法把托德写得惟妙惟肖,写活了他惧怕、兴奋的复杂心情:他笑着接过钞票,那种笑容满脸都是,里面有褶纹,还有皱纹,还有螺旋纹,就像你住池塘里抛了一块砖那个样子。当他向那张钞票瞟了一眼的时候,那个笑容就马上牢固地凝结起来了,变得毫无色彩了……

这本书我明白了人世间的圆滑世故,对人不能以貌取人,也不能见钱眼开唯利是图,这让我不禁想到了贿赂官员的豆腐渣工程,收受贿赂不给红包不好好给病人治病的医生。因为钱,给别人做不必要的检查,开不必要的药。但也有正面的:售楼处小姐给穿着普通来避雨的老人倒温热的开水,并温柔地问候两位老人,最终成功拿到两个订单。不以钱的多少决定对人的态度,不对有钱人阿谀奉承,也对没钱的人不理不睬。

《百万英镑》不愧为经典,它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手法,也为

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同时也让我学会了如何正确认识与使用金钱,基于以上这些理由,我强烈推荐《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篇7】

在暑假中,学校在推荐书目中有提到一本叫做《百万英镑》的书,我非常喜欢,里面是讲的是:贫穷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

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什么?不就是作者最想表达的一种思想感情嘛!当时有许多人非常势力,见到一个有钱的人就拼命的拉拢他,遇到贫穷的人的话他们就一个劲的轻蔑他,觉得自己高高在上,看《百万英镑》裁缝店老板的前后态度就知道了,作者用这种夸张的手法,更突显了他们的势力。我听过一个故事,也充分表现了人们的势力之情。

有一个贵妇带着她的女儿,去一个村姑那里买柿子。那几个柿子又大又红,贵妇拿了一个柿子给她的女儿,也拿了一个自己吃。等把柿子吃完后,村姑问女孩:“小妹妹,甜吗?好吃的话就买一些吧。”那个女孩天真的对贵妇说:“妈妈,买一些吧,很好吃的。”贵妇一巴掌扇在女孩脸上,又对村姑说:“你的柿子又酸又涩,不好吃。”又拉上女孩要走,女孩哭了起来。村姑急忙安慰女孩说:“来,这几个柿子你拿去吃吧,别哭了啊,乖。”贵妇脸红了,拉着女孩匆匆走开了。

有些人的性情就是这样,觉得自己很厉害,但从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我多么希望在我们的世界上不要再出现这种人了呀!我们的生活水平在提高,希望人们的人品也要进步!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篇8】

百万英镑读后感300字:

这是一部十分有趣的短篇小说,作者马克.吐温。这篇文章叙述了一个浪流汉,流浪到英国后,遇到两个英国富翁兄弟打赌:找一个人,给他一百万元的钞票,弟弟认为这人可以活一个月,而且不会被抓;哥哥说他活不过一个月,因为只要出示这张大钞,他就会被抓。

两人争执不下,最后决定打赌,谁输了就给对方两万元。主入公则被选上了。他拿着这张钞票,去了一家服装店,店员十分傲慢无礼,可当流浪汉出示百万大钞票之后,店都快炸了,大家都忙碌起来,店主一直极力讨好他。

类似的事情不断发生。一月后,他(不但没有被抓),还赚了百万英镑,成了富翁,还娶了一个妻子。这让我感受到:由于金钱的权力,人不免受到金钱的诱惑。一分的硬币送你,没人会在乎;几万元的钱,即使在粪坑里,也有人想方设法地取出来。

不管是普通人,还是大人物,强大的金山堆积过来,也会被乖乖地奴役。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篇9】

“金子!只要一点就可以使黑变白,丑变美,错变对,懦夫变勇士,卑贱对高贵,老朽变得朝气蓬勃,跛足的可以丢掉拐杖,瞎子可以重见光明。它可以使受到诅咒的人得到幸福,使害着灰色癞病的人受人尊敬。”《百万英镑》是个很有趣的短片小说,读了《百万英镑》后,我有很多感想。

《百万英镑》主要讲的是伦敦的两位富翁兄弟打赌,把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大钞借给亨利。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弟弟则认为他过的很好,亨利没有饿死或者被捕,反倒成了富翁,并赢得了一位漂亮的小姐的芳心。还从两兄弟那里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舒适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逛街。我看到了一套玩具,我就求爸妈给我买。爸妈一看到价格大吃一惊。爸妈看到我你赖着不走,才给我买了。现在我看完《百万英镑》后。我觉得很羞愧,父母赚钱不容易,还一定要买这么贵的玩具。我想对父母说:“对不起,我不应该买这么贵的玩具,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虽然金钱是好的,但是人类的贪婪使金钱变成了魔鬼,让人类付出了一切去获得金钱,使人一事无成。

百万英镑读后感作文【篇10】

最近,我学了一篇课文——《金钱的魔力》。文中的托德和老板在“百万英镑”面前显露出种种丑态,让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便找来原著,看了这本书。这一看,可真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一对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100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30天内能否凭这张钞票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去,还发了一笔财,也成立了家庭。

看完之后,我很羡慕这位“幸运”的主人公,但我同时又在想:人们原本如此地冷落、嘲讽亨利,但后来又频频向他献媚,是为什么?为了钱。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些人就是这样被钱的魔力牢牢套住,致使自己成为一个让人耻笑的守财奴。金钱,对于社会上一些拜金主义者,是万能的。但我认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在这世间,比金钱可贵的东西有很多,例如财富,买不到深厚的友谊,买不到易逝的时间,买不到无私的亲情。

[收藏]中学生作文读后感2000字通用


许多学生都会被要求写作文,写作文可以锻炼文笔,提高写作能力。很多人都不明白写作文的思路,写出优秀的高分作文需要多读多写多练。优秀的高分作文要怎么写,需要注意哪些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收藏]中学生作文读后感2000字通用”,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中学生作文读后感(篇1)

初中学生观后感作文模板篇1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写个不停……”每当唱响《童年》这一首歌,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我多姿多彩的童年,也会想起林海音编著的《城南旧事》一书。

这本书作者以孩子的角度回忆了她在北京度过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一篇篇故事,字里行间,处处展现出主人公英子的天真、质朴。读着读着,因为想念丈夫和孩子而疯癫的秀贞,被父亲打的遍体鳞伤的朋友妞儿,蹲在草丛里的小偷,敢于反对封建社会的兰姨娘与当时的进步青年德先叔,重男轻女、与英子家朝夕相处的乳母宋妈……一个个面孔好像都出现在我眼前了,我似乎也进入了英子的童真世界。和英子分不清好人和坏人、蓝天和大海一样,我好像也分不清我的童年与英子的童年了,也开始讨厌大人们的认真严肃,向往起小孩子们的天真无邪了。

合上书,英子的形象又浮现在我的眼前:英子站在静静吃草的骆驼前,仔细地看着骆驼嘴巴的运动,认真地学着它们动着嘴唇,磨着牙齿;不怕人们口所中说的“惠安馆的疯子”,背着父母和宋妈与那个疯子——秀贞做了好朋友,最后还帮她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在草丛中帮同学找皮球时与小偷相遇,不仅不害怕,还相信他讲的故事,笑着给他背课文:“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发现父亲偷偷喜欢上了兰姨娘,机智的英子当了一回“媒人”,把也来寄宿的德先叔和兰姨娘撮合在了一起,再偷偷跑回妈妈房间,笑着把这几天做的事给妈妈一一道来……活泼可爱、善良机智的英子跃然纸上。

在最后一节故事《爸爸的花儿落了》中,她在小学毕业典礼上说:“自己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但又是多么怕呢!”当她回到家后,她又得知父亲病逝,但她既没有慌,也没有哭,而是越发地镇定和安静了,因为她想起了所有曾经的朋友对她说的话,想起了父亲生前告诉过她,要“闯练,闯练!”还记得书中有这样的两句话:“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是啊,英子的童年因此而逝去,她的童年一去不还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写个停……”我的童年也一去不还了,所以,我更应该坚强、乐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好文化课知识,长大为祖国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的一份力!

初中学生观后感作文模板篇2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初中学生观后感作文模板篇3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史上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完美,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感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齐。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最后走到了一齐。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感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感情观念和实际选取。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感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到达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齐,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感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初中学生观后感作文模板篇4

在这本书中,我读到了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体验了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狼的至尊崇拜;目睹了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葬仪式;感受了那让人闻之胆颤的狼嗥。

蒙古狼,是一种充满智慧的生物,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它们也明白,在草原上,要想吃到猎物,就得有耐心,有毅力。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动物,连狼都不及它。有时候,一条狼为了追一只黄羊,都能追得吐血。但是,黄羊依然是狼的食物来源,这就源于狼的耐性。通常来说,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这会狼也不动它。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处死等。天一亮,黄羊憋了一夜的尿,跑不动了,狼瞅准机会就冲上去猛追,这样,猎物便到手了。狼所具有的这般耐性,令人叹服,也值得我们学习。正如书中毕利格老人所说的“天下的机会只留给有耐性的人和兽。”

蒙古人敬狼,他们死后都会举行葬仪式,渴望升上腾格里(天)。狼是腾格里的宝贝疙瘩,腾格里就护着狼,所以,当人们要把狼赶尽杀绝的时候,腾格里便帮着狼报复了。

发起狠来的狼是最令人畏惧的。整本书中,发狠报复的狼对马群的厮杀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由于外来人疯狂的掏狼崽、打狼,在一个大风雪天,狼来报复了。在狼王的指挥下,狼群发疯了,发狠了,整个狼群孤注一掷,用蒙古草原狼的最残忍、最血腥、最不可思议的自杀性攻击手段,向马群发起总攻。一头头大狼,特别是丧失狼崽的母狼,一口咬透马身侧肋后面最薄的肚皮,受惊的马为了甩掉狼,会发疯地用后蹄蹬踢狼的下半身,一旦踢中,狼必然骨断皮开,肚肚破肠流。但,马的这一举动无疑给狼牙狼身加大了撕拽的力量,有可能被猛地撕开肚皮,置自己于死地。一条被马蹄踢破腹部、饿疯了的公狼,爬向倒地未死的马,撕咬着……只要它的嘴还在,牙还在,它就不管自己有没有肚子,照吞不误。这是狼在临死前最痛快最惨烈的最后一次晚餐。

被杀的马群和自杀的狼群,都在凄惨绝望中颤抖。

读罢,我擦擦头上渗出的汗,平缓平缓呼吸,惊叹不已。这,便是狼的狠性,狠得让人颤抖。

我不得不惊叹于作者如此丰厚的文学功底。那些精灵一样的蒙古草原狼仿佛能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那一幕幕搏斗的场景是如此的清晰,真实。从每个细节中攫取的强烈的阅读快感,令我欲罢不能。这不仅仅是一本书,它还是一场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我们要像狼学习,学它们的耐性和狠性。俗话说“你不对自己狠,别人会对你更狠”。为了成功,我们要有耐性和狠性。耐心的等,发狠的追。

初中学生观后感作文模板篇5

《狼王梦》讲的是母狼紫岚想方设法把自己生的三只狼培养成狼王。可不幸的是,三只狼相继死去,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书中有很多狼与其他动物打斗的场景,描绘栩栩如生,身临其境。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环环紧扣,我在为狼儿们的去世感到惋惜的同时,也为紫岚伟大的母爱感到震惊。

在看的过程中,我发现狼与人类其实是差不多的。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况且紫岚与她的伴侣黑桑都是有很大野心的狼。他们不愿永远臣服于狼王洛嘎,但之后黑桑不幸毙命,留下怀有身孕的紫岚,紫岚悲痛之余并没有绝望。她生下了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她把希望寄托在肚子里的孩子身上,希望他们能代替黑桑夺下狼王的宝座。

在人类社会,有像双毛一样温顺胆小的人,也有像蓝魂儿一样乖张不羁的人。无论是什么性格的人,骨子都有竞争意识,竞争相当于一场战争,以狼的世界观来看,一生最大的竞争就是竞争狼王,这是一场以权力作为赌的竞争。人类的世界也有竞争,比如考试的竞争,运动会的竞争,甚至国家领土的竞争,有大有小,但性质都是一样的。因为狼与人都存在竞争意识。紫岚就是一匹竞争意识很强的狼。所以,她费尽心思培养她的孩子成为狼王。

在狼的眼中,讨好、谦让是软弱的象征,只有勇敢竞争才会被其他狼尊重。所以,紫岚一直在培养小狼们的竞争意识。为了达到目的,紫岚与媚媚联合起来欺负双毛。她们不让双毛在炎炎烈日下饮水,故意把清冽的水弄脏,还想在里面撒尿。看到这我既惊讶又不解:紫岚为什么要这么做?双毛不应该受到她的爱护吗?怎么如此凶残严厉的对他?

但之后的情节发展使我顿悟。

双毛的忍耐到达了极限,他忍无可忍了,他把紫岚一下子扔了出去,紫岚的一只腿卡在石缝里折断了。双毛不在是那个懦弱胆小的草狼了,他的血性觉醒了。原来,紫岚这么做是为了唤起双毛狼的本性,让他抛开狗那样的奴性,竞争狼王。这可以理解为一种畸形的母爱。我从而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她对我很严厉,在暑假逼我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还经常骂我,贬低我,她的目的与紫岚的目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她是为了让我成绩提升的更快,做个有出息的人。这都源于爱啊!无论是人还是狼,都有着一份对子女深切的爱。

紫岚最后的结局是悲惨的,她的两个眼珠被金雕啄出,从空中坠下,摔死在了乱石滩。她与金雕搏斗全是为了能让女儿媚媚能顺利产下狼崽,可她换来的是女儿无情的抛弃。也许,这种行为在狼的眼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但人类并不是冷血动物。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母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今后也会更加理解母亲对我的爱,无论是细心呵护的爱,还是严厉苛责的爱。

初中学生观后感作文模板篇6

今天,我们去看了电影,电影名字叫《小黄人》。

电影里出现了很笑的的故事情节:小黄人坐在一个椅子上睡觉,大人要把他的银行拆成一个好玩的地方。还有一个小黄人也是坐在椅子上,他们的东西被小偷偷走了,所以他们要去拿回来。还有一个大人是女阿姨,她把她的孩子给了那个叔叔,小孩天天都要送饼干给大家。到了大叔叔家也送饼干。那些小朋友在大叔叔家,乱碰大叔叔的东西。还打烂杯子。还去大叔叔的柜子里很多次,结果呢小妹妹关上了柜子的门。大叔叔和姐姐还有和妹妹都不敢睁开眼,其实那个小妹妹没死。原来是她的番茄汁流出来的液体,而不是她的血。然后那个妹妹在柜子里面说话了,然后大叔叔就把柜子打开了。小妹妹去了一个机器的地方,哪里有自动沙发,那个小妹妹想看电视,但是遥控器太高了。她所以自己站到椅子上拿遥控器,结果她的脚,按到了自动沙发的按钮。后来,他们要去参加表演节目:跳舞,那些小黄人都在看,和大叔叔的妈妈,都在看小朋友们跳芭蕾舞蹈。

其实,安全是最重要的,不可以跑到柜子里去,没空气,太危险了。

初中学生观后感作文模板篇7

9月1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给全国即将开学的中小学生教育意义的《开学第一课》。看完了这个节目,我终于理解了一个字的含义,这个字就是“爱”。

爱是分享,爱是力量,爱是承担,爱是荣耀.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居然包含的如此得多!对爱的定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释,但是,大家都共同的有这一个对爱的看法:爱使祖国更美丽!每个人付出爱,会得到的更多。让中国充满爱吧!

在讲述的不同故事中,我感受到了不同的爱。在苏文祥哥哥和他的合唱团同学的故事中,我体会到了爱是分享。这些孩子的生活没有游戏机,没有洋快餐,在他们靠近合唱团的日子中,互相帮助,大一点的孩子帮助小一点的孩子打理生活,他们相互分享着自己各自的爱。

在黄宝武、李连杰叔叔的四川地震救灾故事中,我了解了爱是力量。黄宝武叔叔在默默救援时,他得知了自己亲人遇难的消息,但因为他那强壮有力的爱,他并没有因悲伤而放弃救援,而是仍然坚持工作,连续救出了27位灾民。黄宝武叔叔之所以做到如此,完全是因为他那有力的爱。

在马鹏飞哥哥照顾盲奶奶的故事中,我懂得了爱是承担。为照顾因抚养自己断药而变成盲人的奶奶,年仅6岁的马鹏飞承担起了整个家,照看奶奶,自己做饭、洗衣,就这样坚持了8年。14岁的马鹏飞哥哥,至今还为过过自己一个生日,奶奶的生日却一个也没有落过。他用自己的行动承担起了对奶奶的爱。

在次仁曲珍奶奶升降国旗的故事里,我感受到了爱是荣耀。次仁奶奶为自己是个中国人而骄傲。于是,整整45年,老人每天坚持升降国旗。每当看到飘扬的五星红旗,她都显得非常激动。年过花甲的次仁曲珍奶奶用自己特别的方式诠释着对祖国的爱。在她的行动中,爱,成了一种荣耀。

其实,爱不仅仅是分享,是力量,是承担,是荣耀,也是宽容,是勇敢,是理解,是信任。爱是藏于心底最深处的感动,也是如波涛汹涌般大海的慷慨激昂。

中学生作文读后感(篇2)

《平凡的世界》三卷,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可以毫不客夸张的说,这部小说已经成为记录中国农村的史书。作者路遥在类似于创作手记的《早晨从中午开始》中记述了这一艰难的过程。《平凡的世界》创作于《人生》发表之后,当时有一种论断,即《人生》是路遥文学创作史上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度。然而,正如路遥所说的作家的劳动绝不仅是为了取悦于当代,而更重要的是给历史一个深厚的交待。如果为微小的收获而沾沾自喜,本身就是一种无价值的表现。最微小的作家常关注着成绩和荣耀,最伟大的作家常沉浸于创造和劳动。

书中展示的时代距今已经过去近三十多年了。这三十年间,正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我们的国家、中国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老百姓富裕了、国力提高了、以前难以想象的生活方式现在都已真真切切的发生了。在今天看来,路遥所描述苦难已被多数人所不解。也许,作者路遥都没有想到这一点。但是,作者在作品中展示的面对生活的重压所展现的坚韧不拔的性格、对未来充分乐观的精神状态以及在艰难中人物不断与命运抗争的斗志却深深感染了我,也使得读者在遭遇挫折与困苦时充满了向上的、不屈不挠的生活态度。我们绝大数人是平凡的,但是只有努力了,就无愧于这平凡背后的不平凡的人生。书中的小人物都是平凡的,然而这种平凡后的脚踏实地的努力,不正是我们这个社会和国家不断向前发展的源源不竭的力量源泉吗?

好的作品,总能鼓舞人们不断向前进步!是的,《平凡的世界》就是这样的一部好的优秀作品。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大满足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

中学生作文读后感(篇3)

一个初中生没有家了!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味道的彼岸。因为晚饭常常吃不饱,所以他们一家决定把嚼饭粒的时间延长来增加饱足感。兄弟姐妹三人就这样慢慢地嚼,细细品尝饭粒中的那一丝甜味,直到甜味消失才咽下去,可是姐姐仍然还是不放弃地嚼,一直不停地嚼,就连米粒也忘记了他们曾经是粒粒分开的了。突然一丝惊喜的表情划过姐姐的脸上,她居然在甜味消失后又有一刹那尝到了米粒的甜味。所以他们把这叫做味道的彼岸,以后每一顿饭,他们都把目标放在了味道的彼岸,这样一顿白饭就会有两倍的饱足感。

味道的彼岸:只要找定了目标一直一直跑下去,终有一天会成功的。我们常常在自己的跑道上困惑迷茫,慢慢怀疑,慢慢停下脚步,或者以为这里就是终点,但是如果能在继续相信自己,相信脚下的这条路,闭上耳朵,打开眼睛向前奔跑,也许更美好的风景就会出现

我们很幸福,我们生活在父母的宠爱之下。我们体会不到无家可归的那种无奈;体会不到没钱买吃的只能与死神为伍;体会不到只能在下雨天洗澡,没有热水的痛苦;体会不到我们可能永远都不会有那个机会做那样子的事。

从他的经历能明白的东西有很多,爱,自强,感恩,每一点都值得我们去深思,学会去寻找自己的人生定位。悲观到头便是乐观,再惨的人生,也要相信,总会有晴天

中学生作文读后感(篇4)

我一走进幼儿园,就深深感到被一股浓郁热烈的喜庆气氛所包围,特别是一进教室,只见整个教室被气球和彩带装饰得格外亮丽,小朋友们兴奋地等待着家长的到来。

联欢会准时开始了。四个小主持人闪亮登场,拉开了联欢会的序幕。接着儿歌、舞蹈、歌曲、情景剧,节目一个接着一个,家长们都惊讶的睁大了眼睛,真是想不到,孩子竟然能在幼儿园里学会了这么多的本事,而且还能够大大方方的表演出来。在文艺节目中间,老师们还安排了形式多样的小游戏,抢凳子、词语接龙等等,既活跃了联欢会的气氛,还让孩子们学到了知识。

联欢会快结束的时候,圣诞老人推门而入,这下把孩子高兴坏了,团团围住领取礼物。孩子们互送贺卡,互相祝福。这些将联欢会推向了高潮。

最后,在欢快和谐的气氛中,元旦联欢会结束了。家长们都有些依依不舍了。通过这次联欢会,让我们更多的了解了孩子在幼儿园生活中点点滴滴,感受了孩子们在幼儿园里的欢乐。短短的一个多小时,既拉近了老师与家长的距离,又调动了孩子的情绪,更让我们由衷的为老师们的辛勤劳动而感动,为老师们的丰硕成果而喝彩!

新的一年已经到来,希望在这一年里,所有小朋友们快乐健康,所有的老师们工作顺利,所有的家庭和睦幸福!

中学生作文读后感(篇5)

做最好的自己读后感800字中学生1

低矮的个子,芝麻般的小眼睛,大大的塌鼻子,地包天的大嘴巴,杂乱的头发,整张脸跟个亚马逊平原似得。她天生丑陋,其貌不扬,虽然她的家势显赫,父母都对她无微不至。她可以得到一切她想要的东西,但她却十分自卑,她的相貌丑陋,而她得不到的,便是一张美丽的脸。

她去森林里玩耍,走着走着她迷路了,她遇到了一只美丽的孔雀,孔雀展开五彩缤纷的羽毛,这使她震惊,对孔雀投去的也都是羡慕的目光。她寻求孔雀的帮助,可孔雀却一脸嫌弃的撇了撇嘴,说:“嘿!哪里来的丑东西,怎么能站在我的身边,快滚开!滚开!”她被孔雀嘲笑,心里难过极了。

走着走着,她来到了小河边,她看着河水倒影里的自己,突然一条小鱼跳出水面,打碎了她的影子,她吓得跌倒在地上。她向小鱼寻求帮助,可小鱼却恶狠狠地对她说:“快看啊,这有一个怪物,她真丑啊!快走开!走开!”她被小鱼嘲笑,独自一人坐在森林里哭泣,没有人愿意帮助她。

她累了,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醒来时,她躺在一张舒服的草床上,背后传来声音:“你醒啦!”她回头一看,是一头可爱的小猪,再看看别处,一头小猪在烧饭,一头小猪在捡果子。他们看见她醒了,拖着胖胖的身体跑到她身边。

“我是猪老大!”

“我是猪老二!”

“我是猪小妹!”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便问小猪们:“我怎么会在这里?”

猪老大说:“你在森林里睡着了,这样太危险了,你的家人会担心你的。”

猪老二说:“睡在外面会着凉的。”

猪小妹说:“你住在哪啊?我们送你回去吧!”

她哭了,因为除了父母外,没有人这么关心自己。她哭着说:“我这么丑,你们竟然没有嫌弃我。”

三只小猪傻呵呵的对她说:“森林里的动物们都说我们三个又脏又丑,不愿意和我们交朋友。其实我们已经习惯了,丑并没有什么,脏也没有什么,我们几个一起生活,每天都很开心,做最好的自己就好。你愿意和我们交朋友吗?”三小猪真诚的望着她。她抱紧三小猪,她的泪水中满是对三小猪的感激。

“小陈陈,快起床吃早餐啦!”妈妈在叫她起床,原来她做了一个梦。

这天早晨她没有再一言不发,而是和爸爸妈妈聊起了天,去了学校也没有再沉默不语。小陈陈变了,变得开朗、自信,不再是过去那个自卑的自己。

她知道,其实自己和别人一样,她要做的只有做最好的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读后感800字中学生2

常言道:人不能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盲目的忘记了自己,不能因为一个社会风气而忘记自己该干啥。我选择这本书的原因也是这本书并没有太多全新的观点。但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将所有散落于各处的观点系统化,汇集成册,让人一次领略,就如同转瞬之间遍览名山大川一般。

在阅读过程中,我总会情不自禁用自身与之对比。慢慢的心灵也收到了不少的影响和感悟。对我而言,这是一次很好的反省,让我对自己的优势与不足有了一个相对清醒的认识,也让我得以重视自己曾经忽略的一些东西。当课堂里有了课前预习可以让人更好的理解老师所讲的内容,反之,仅仅被动接受一本书带给你的内容并不意味可以深刻的理解。一本好书,不同的人品味,感受差之甚远。工作的这一年,我学会了思考,而这本书上的内容恰好是我近一年多时间里思考的问题,许多道理都是付出相当的代价才得以悟出,无意间的预习让我从阅读中得到了更多的震动。虽说吃亏是福,但是小亏积累着也就变成了大亏了。

读过这本书后,我对成功有了新的认识,成功就是不断的超越自己,让自己的人生快乐、充实、有意义。事业进步是成功,给家人快乐是成功,广交朋友是成功,帮助他人也是成功。成功不遥远,不虚度此生就是成功。成功就是做好每件事,快乐每一天。而不是当有了机会,有了危机时才慢慢的做出反应,还是反驳不了的压迫要学会的更多的知识和力量,保护自己,学会生活。调节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之间的相反差,不让自己抱怨的时间。努力,上进,学习是一定要有的。人在这个社会里,都是互相在牵引着,互相影响着。不忘初心的笔直前进,说不定他日也能成为别人眼里的一道靓丽的风景。

还悟到了一个道理,无论社会有多危险,有多难受,绝不能因为形式而形式,要保持做最好的自己,最独一无二的自己,勇敢的向前走,勇敢的向前看齐。

做最好的自己读后感800字中学生3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曾在工作之余读了一本李开复先生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感触颇深。书中利用了身边发生的很多事情进行分析,以具体的例子来展现道理所在。比如,书中写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和潜质,对一个渴望成功的人来说,主动选择积极、同理心、自信、自省、勇气和胸怀等六种重要的人生态度,并将这种人生态度在正确价值观的引导下,应用到追寻理想、发现兴趣、有效执行、努力学习、人际交流和合作沟通中,按照这样的逻辑顺序寻找通往成功的道路,每个人才有可能真正做最好的自己,取得多元化的成功。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第八章胸怀——海纳百川的境界。胸怀这个广博的词汇,对于成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文中运用了许多经典的语句:像“做人的关键在于胸怀”、“人的胸怀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塑造出来的,除了有意培养和训练之外,最重要的是要拥有一颗真诚的心”等等,每一句话都令人折服。更加深了我对“胸怀”二字的理解。

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

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做最好的自己读后感800字中学生4

我们一出生就被定下了外貌,有些人美丽,有些人却有缺陷。他们很自卑,他们总活在别人的嘲讽中,就因为有缺陷而受到他人排挤,甚至被一些人罗列到“排行榜”之中,他们该有多伤心啊;因为某方面不足,被别人起许多外号。总低着头走路,不想看见别人的指指点点;不与人沟通,害怕别人嘲笑自己……我们不能改变容貌,但可以展现笑容!不管我们有多少不足,我们都可以拥有美丽的内心,用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对待生活。要让别人尊重自己,先要自己尊重自己。我们可以昂首挺胸,可以让别人刮目相看。也许你不是最美丽的那一个,但你可以对别人微笑,笑出最自信的自己。

遇见一些困难的事,我们总会说:“没事,明天再做。”我们总是放松自己,对自己宽容,可最后吃苦的还是自己。为什么我们不能吸取教训?我们总说:“明天……”可是我们有多少明天呢,总把事情向后推,总找许多借口。等到了明天不一定会去做。我们不能预知明天,但我们可以把握今天!我们不需要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在某一天做,那天该做什么就把该做的的事完成。我们可以让每一天都有它的意义。

我们的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总会有些困难、挫折。就像一条路,路上可能有花花草草,也可能会有荆棘丛林,我们不知道前方会是什么样,更不知道所谓的终点在何方。越到障碍物,我们可以跨过去,可以绕道走,但不能原路返回。在人生的道路上总会遇到荆棘。我们不能样样顺利,但可以事事尽力!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努力,开拓自己的路。中途回过头时才不会惋惜,才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临近终点时,不会埋怨以前,不会后悔从前的选择,就算没有想象中那样美好,也会感叹:“我,尽力了。”有人说,每个人出生后,上帝都给他定好了人生。想一想,我们不总喜欢算命么?伸出手看看生命线,才回过神来。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我们不求有辉煌的人生,不求和科学家一样伟大,只求尽自己所能,做最真的自己,活出最精彩的人生!

做最好的自己读后感800字中学生5

做最好的自己,无论是谁,若把这句话当作自己的人生目标,他一定会很充实,很快乐,很成功。做最好的自己,说的.很简单,但要做到这点,其实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第一,要做你自己。首先要了解自己,明白自己是个怎样的人:有哪些独特的地方,有哪些优点和缺点,有什么兴趣和爱好,有什么理想和志向。其次你要接纳自己,无论你的家庭有多么贫困,你的父母多么无知,你都要承认他,坦然接受他;就你的长相,丑也罢,矮也罢,黑也罢,胖也罢,或者满脸的青春痘,甚至身有残疾,镜子里的那个人就是你自己,你都要满心喜悦的面对他,能够像欣赏艺术品一样欣赏他。最后你要坚定自己,每一个人都是造物主在世上唯一的作品,没有复制,没有克隆。你身上的每一个特点也都染上了你的色彩,或红,或蓝。尽管时尚流行着其他的色彩,不用担心,也不用害怕,更不用盲从轻率地做出改变,造物主不是把你当作别人的附庸而产生出来的,你仅是作为你而存在。

第二,要不断完善自己,做最好的自己。最好不是和别人比,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和别人比较,你永远都成不了最好的一个,你也永远享受不到成功的喜悦。最好,是和自己比较,和过去的自己,和昨天的自己比较,让自己成为今天最好的自己,努力让自己的每一今天都有收获,有进步。做最好的自己不在乎你昨天是怎样的一个人,不在乎你底子有多薄,基础有多差,只要努力,你就可以比不努力的你更好,只要你坚持努力,你完全可以成为最好的自己。

完善自己不是盲目的完善,比如一个学生,压缩休息和运动的时间来努力学习,精神固然可嘉,但这样永远做不到最好。一天只有24小时,你不可能24小时不停的努力。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首先要保证在课堂上的效率,保证自习课的效率,在精力允许的情况下不断进取。那么晚上当你躺在床上的时候你就能够坦然的对自己说今天你做到了最好。

中学生作文读后感(篇6)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这本书——《问道中学生心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书本的内容使我知道了许多。

“富强、民主、文明”是国家层面。提到的富国,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管子,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实践上都是“圣人之师”。管子在辅佐齐桓公时帮助了他不少。管子认为治理国家首先要使人民富裕,人民富裕后就好治国。以百姓为根本,百姓得到治理则国家稳定。

现在中国处于发展中国家,逐步走到了国际舞台的中央,很多国家都对中国怀有敌意,例如美国。美国想使国家变得更富有,在世界上称霸,因此常常挑唆别的国家打仗,来买美国的武器。中国对外援的帮助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你和小国关打不好,大国又虎视眈眈地看着你,这个国家就成了一个“孤家寡人”。但是中国对这个外援不是“大水漫灌”,而是有针对性地改善。

“民主”我认为对一个国家至关重要。民主并不是“多人数暴政”,处罚一个人不是因为百姓说他该死他就该死,这是需要调查。有人会疑惑“文明”到底是怎么理解呢。

梁启超认为:文明是人类创造的积极成果的总和,标志着社会进步的程度,而达到越来越文明的状态是我们努力追求的方向。我认为理解文明可以多维度来理解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等。我们的社会正在像文明迈进,我们个人也是需要努力的。我们应该完善个人修养,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标准。

有人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是把标尺,规范着每一个公民的一言一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说说而已,我们要用行动证明,我们少年需要一起努力,弘扬民族精神。

友善,我觉得应该有一个度。一家店铺卖的是盗版书,一位学生发现了,想要商家退货,并给差评,他的一位同学说如果态度好就给好评吧。那位学生说卖盗版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还给好评?就应该曝光他!我觉得友善是应该有的,但友善需要一个度,一个底线。

社会需要很多正能量,在学校中也有很多正能量:优秀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文明班级等。这些都是学校的正能量,学校需要这些正能量。

一个国家想要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只有凝聚正能量。我们的社会需要凝聚正能量才能自由、平等、公正、法制。一个人要变得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需要正能量树立榜样。

中学生作文读后感(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里面讲了老师对我的爱、父母对我的爱和我对父母的爱.......让我深有感触!其中“写作少年”的故事让我非常感动。故事里面的内容讲了关于一个五年级的名叫叙利亚小男孩帮助父亲写文章的事情。父亲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帮助别人抄写“封条”为家里赚钱,非常的辛苦,白天抄写晚上还要加班,于是叙利亚决定每天晚上抽出时间帮助爸爸,但是上课时候注意力却不是很集中。老师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叙利亚的爸爸,他的“秘密行动”最后被父亲发现,父亲不但没有责备反而泪流满面。

叙利亚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孩子,他能够体会到父亲的辛劳,通过自己每天抽出时间来帮助爸爸,真是了不起啊!

从小到大都是爸爸妈妈对我付出无私的关爱,喜欢什么基本爸爸妈妈都没有拒绝过,到了上小学的时候学习、生活中父母更是给予了我更多的爱。语言上鼓励我,生活中关心我。我是一个小粗心的孩子,很多错误会一次次的犯,但是父母还是一次次的原谅我,与叙利亚相比我觉得自己相差了很多。一直从爸爸妈妈那边要很多的东西,从来没有能帮助过爸爸妈妈。我今年已经十岁了,我相信自己肯定可以担负起一个小小家庭成员的责任。

父母一直跟我说“学习”是生活中最基本的,其他都不要我来关心,但是现在想想很多事情都可以去做,在按时完成学习功课的剩余时间抽空帮妈妈做家务:洗衣服、摘菜、洗碗、拖地等等。这样妈妈不要再那么操劳,空出的时间可以多休息。当然重要的事是先把自己的学习任务按时完成,同样可以减轻父母的负担。

我一天天长大,父母渐渐老去。我们更应该学会照顾好自己同时也要照顾好自己父母。父母我们的爱,我对父母的爱都是相互的,无价的!

《围城》读后感作文2000字


我们从入学开始就经历过写作了,作文可以表达我们对事物的不同看法,优秀的作文会让人感受到作者的真实情感。优秀的作文,到底是怎么写的呢?请阅读由读书笔记吧为你编辑的《围城》读后感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1】

第一次拿手机看名著一开始不习惯啊!以为“围城”讲得是一个城市里的形形色色的人川流不息的生活状态,当我读完第一章节后发现“围城”是在讲述一个主人公叫方鸿渐的多半身生活。

书中提到“围城”这个词还是从苏文纨口中说出此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该词,而是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展示“婚姻”中的那道“围城”在我看来主人公方红渐遇到鲍小姐所在船上发生的事件,让人觉得方鸿渐的“平庸”,没有太多男子气魄或许是当时环境的影响外加苏文纨的挖苦与讽刺,让他忍气吞声以至于被鲍小姐玩弄。

对主人公方鸿渐体吾主要是从他对唐小芙的感情中又插入苏文纨的感情,导致纠结与胆怯心里并存,还有赵辛楣当时追苏文纨过程中对方鸿渐的态度和语言幽默风趣,方鸿渐明明知道苏文纨对自己的感情却不去回应,只是表面应付,从中不敢爱也不敢恨的态度全让唐小芙看在眼里,一开始当做笑柄,任方鸿渐对自己“私下的追求”,以至于方鸿渐和唐小芙感情纠葛很脆弱,苏文纨一离间导致他们的感情走向了终结。

还有一处对我的印象较深的地方是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后,两人的世界总是在“无休止的争吵中度过”一开始我也以为孙柔嘉会比较温柔平易近人,没有想到后来也成为一个泼辣,斤斤计较,庸俗势利之人。夫妻两个人在经济上,家庭环境(背景下),生活方面存在太大差异,以及两人思想的交锋,小说虽写这两个人却是两种派别的代表,一个是在传统封建家庭背景下又接受了一些西方教育的影响青年,而另一方则先以温柔善良在婚后转入庸俗势利的女性代表,交织结合在一起……

从赵辛楣身上看到“情敌”的表现(一开始对方鸿渐)到“同是天涯沦落人”再到“真挚”的感情,赵辛楣的家世背景给予他很大“便利”相比较而言还是比较喜欢的人物(在这篇小说中)

从“苏文纨”身上看到“高傲”(知识才能)到“好强女性的心里”再到婚后“唯利是图”,又去招惹赵辛楣的情感,让我们读者很厌恶,憎恨,很鄙视她,她的“高冷”已经被这行为抹杀了。

从“孙嘉柔”身上看到由“温柔”到“柔弱”到“强势”再到“泼妇”最后“庸俗势利”对感情真心流露只是迫于当时家庭原因处在当时社会背景下“妇女”形象的代言人,体吾“婚姻”生活的悲催性。

从“方鸿渐”身上看到“无能”“软弱”“纠结”当时社会环境下以“大家庭种留学生”的形象青年,兼顾两种思想又有一种“无奈”的情感夹在其中,从“对情感追求”到“希望感情”再到“绝望”(对唐小芙感情破灭颓废)再到遇见“孙柔嘉”对情感“模糊性”最后到“婚姻给予的枷锁”折磨的让人窒息。

大多数人物都是为“方鸿渐”做陪衬从侧面让读者明白方鸿渐所被困在这“围城”下的生活状况再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人物心里,又有一种悲悯情怀夹在其中让人有一种思索在里面“命运的安排,还是安排的命运?”“人影响环境,还是环境影响人?”“思想决定行为,还是行为决定思想?”“思想能否鞭策行为?”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2】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一句简单的法国谚语就说出了钱钟书想要表达的主题。

在高中的时候我就看过《围城》,但是当时也仅仅是走马观花地看了一下情节就放下不看了。记得那个时候语文课本上有一段《边城》的选段,讲边城的时候老师说了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他说:“在2000年左右的一年,《边城》被评为中国最受欢迎的汉语小说,《围城》排名第二;而在亚洲,《围城》被评为最受欢迎的汉语小说,《边城》排名第二。”当时我一下子想到了这其中的简单原因——《围城》在国外的受欢迎程度要还是很值得肯定的!

有时候我觉得我不是很喜欢看钱钟书的文章,尤其不喜欢长时间看。因为总觉得看看的书特别地耗费脑力!就像《围城》,很多时候我得在他那巧妙的比喻中先停顿一下才能够继续前行。于是,断断续续地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才第二次把这本书给看完。

《围城》的爱好者应该不止是一类人吧!我觉得从青年到中年甚至老年都有其爱好的理由。青年嘛,正值恋爱的时节,正好有着看这书中曲折的爱情故事的心态。中年人嘛,自己的家庭刚刚运营没有多么长的时间,有时候看看这书中的家庭中曲折逗人又有点合乎情理的故事还是很值得他们深思一下,反思一下自己的生活的。至于老年人嘛,老夫老妻们似乎最为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就是这年轻一代的爱情生活与家庭生活了,他们是资格最老的观众。

看书的时候有时候也能够看得我有点纠结。为什么纠结呢?很简单,一个围城的故事似乎又让我觉得爱情与婚姻是一个不好接触的区域。尽管,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以及国外那些童话传达给我们很多令人向往的爱情故事,可是,这些美好的故事比起那种《围城》中的纠结故事来说的话又似乎是地税之余沧海了。有时候真害怕自己将来会成为那大海中悲催的一滴苦水。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而我,暂时站在城门口观看。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3】

以前总听说围城,今年自己进入围城的第四年,也想看看到底钱钟书怎么描写他心中的围城,所以赶上当当网打折跟着很多书一起买了《围城》这本书。12月用了20几天读了这本书,还要感谢期间培训所以能够提前看完。

这本书讲了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到走入婚姻的整个过程。大背景是抗战前期,国家动荡不安,可是说来也怪,爱情啊,婚姻啊好像从来都不会因为什么战争或者国家情况而受到影响,在战争中的人们依然会萌发爱情,依然会结婚。说回这本小说,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还是单身,但是我认为他的道德标准有问题,所以才会和已经是别人未婚妻的鲍小姐春风一度。这一点上可能男人都差不多吧,毕竟男人多数都是视觉动物。但是,遗憾的是,鲍小姐也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已,否则,方鸿渐会不会被未婚夫哥给做掉也是不得而知的。后来苏文纨竟然爱上了他,可是男人对于没有任何征服欲的事情可能是缺乏兴趣的,即使苏文纨家境再好学历再高,最终他也没有选择她。让我感到不解的是,唐晓芙竟然是方鸿渐的菜,无奈因为苏文纨因为方鸿渐的“懦弱”,阴差阳错两人并没有走到一起。最后和方鸿渐结婚的竟然是孙小姐,可这个人才认识不过一年,方鸿渐也并非非卿不娶的爱着她,两人的结合也好像是命运的捉弄似的,其实谁也不怎么喜欢谁,但是却最后协手走入了婚姻。现实中,又有多少都是这样的情况呢。不是爱,但是觉得还合适,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结了婚,婚后意见不合、三观不合,柴米油盐竟是错,各种吵架相伴,结果消耗了两个人的能量值,消耗了婚姻的能量值,有的吵一辈子,有的半路解散了,有的将就着还在过。婚姻中可怕的可能还不是出轨,而是不爱。

小说中说围城就是“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来”,我想想进来的外面的人,都是因为想象围城里有一个人能够解救当下孤独的自己才会憧憬进入的,而里面的人,因为太多的鸡毛蒜皮,生活很多时候过得一地鸡毛,于是其实也羡慕着外面的人。

曾经有人说,婚姻中有100次想要掐死对方,但是有101次想要放过他。婚姻其实是一个大命题,里面有很多学问的。很多人只是走近了、走入了,却并不总反思,遇到事情了冲动占据大部分,理性倒总是躲起来。婚姻中鸡毛蒜皮是常态,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如果再加上一个娃,好戏开始。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没有资格评判的,只有都经历了才会知道其中的道理和隐喻。

婚姻中有七年之痒一说,现在听说变成了三年之痒,可能因为当下年轻人都是速食爱情、快餐婚姻吧。为何会有“痒”的时候呢?三年也好,七年也罢,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遵循着远香近臭的道理,在一起久了可能就会有厌倦的时候,何况夫妻日日在一起。如果出现了那个时刻,怎么办?离?不能那么草率。要像遇到病症一样,去治疗它。

围城很大,我们每个人要用爱去充实它,围城也很小,一定要悉心呵护。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4】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1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2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在学业上,出国留学的他居然没有取得文凭,他居然花钱买张假的,这里就体现出他的可爱来。既然作假,国内又很难被查出,自己却还是担惊受怕,怕被发现。好像是一个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成》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3

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4

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

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5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三十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其实,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读后感500字左右6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围城》是一本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副市井百态图。作者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地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的中国人展现出来。主人公方鸿渐是一位留学回国的学生。他在婚恋的围城中两逃三进。方鸿渐这个人既不高大又不渺小,游走于善良与丑恶毒边缘。用赵辛楣的话来说,就是一颗“墙头草”随风倒。

他的性格充满了矛盾。对李梅亭的厌恶,对韩学愈的怀疑,在他的内心独白与赵辛楣谈话中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这是他正直的一面;在学习中,他的虚荣心又促使他想方设法伪造了一张假博士文凭。他有时对待爱情玩世不恭,就像他跟唐小姐;有时他又十分认真,就像他十分喜爱唐小姐。他的一生就是陷入了爱情与事业两大围城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最终变得一无所有。虽然方鸿渐与我们生活的时代不同,但是他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与我们生活的世界的人物性格大同小异。

我们每个人一生都在奋斗,从上学开始。小学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初中;初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的高中;高中时渴望考上一所好大学;大学时又想找到一份薪水高的工作,然后组件幸福的家庭……一次次兴奋地进入所期待的地方,不久后又觉得乏味,想要跳出去,但是最终总是被困到了城中,迷失了方向。希望我们的一生不要总在一座围城里度过。像《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那样,虽然也是进出围城,但是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平凡而又伟大地度过一生。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5】

怀着一种仰慕,以至于有些急切的心情读完此书;之前以为这单单是钱钟书先生有关于婚姻的一部小说,本想借拜读大师之作来学习、借鉴有关围城之内的所谓注意事项——可读完后方觉得并不仅仅如是,却觉得人生得失之间实在是不胜唏嘘。此中含义,绝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明。不过但凡好文章,总会让人心里有一种震撼,并为之思索。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6】

围城读后感600字

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

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埃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圍城的主人公方鴻漸是一個帶有玩世不恭的態度處事卻又帶點良心的知識份子,才有了他人生第一圈圍城......他非常希望做個大人物,這樣的性格,就決定了他的一生......

方鴻漸的第二圈圍就是給他帶來多災多難的假文凴,方鴻漸到底是個知識份子,他在買假文凴的時候也有問過自己的良心,但是,他給自己買假文凴的時候也給自己找了一個自己很滿意的借口:“自己的父親是科舉了的中人,而自己的丈人又是做生意,怎么說也會看看自己的‘報條’!”按他這樣的理論,就是說了假話還得要講良心。

這人也真是的,說了謊話就說了謊話嘛!還要講良心,這樣的謊話會變的不倫不類,如果要講良心,那就別買學位,既然都沒有講良心了,那就把學位髮揚光大唄!還把自己搞得忍氣吞聲得當個副教授。作孽啊!

方鴻漸得第三圈圍城就是在處理感情得態度,他得態度依然是那么得玩世不恭!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是像方鴻漸那樣得,有一點虛榮,又有一點良心,他們處處做小人,可還得處處提防小人,他們也知道這個世道很驚險,可是他們不能好好麵對這些驚險,他們嘗試去改變,就好像方鴻漸想知道韓學愈文凴的真偽一樣。

我們今后可不能做方鴻漸這樣得人啊!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7】

第一次看《围城》,是好多几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就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

好书不允诺廉价的幸福。

那么《围城》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呢?《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其实不止钱钟书先生把在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来用来借喻自己的想法。

那我来剖析一下书中人方鸿渐。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裤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裤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裤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他层层深陷,却又浑然不知

人的悲剧往往是由自己未能防微杜渐让造成的。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8】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读书笔记1000字。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

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洞察人情世故的比喻,“我发现拍马屁跟恋爱一样,不允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由此观之,“盗亦有道”,马屁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拍得来的,自有操作规程。剖析人生弱点的比喻,“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往树上爬,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识。”这个比喻毫不客气,一针见血,使人不禁汗颜,自惭形秽,把它作为“夹着尾巴做人”的注脚是最恰当不过的。描摹人物情态的比喻,“船又过了锡兰和新加坡,不日到西贡,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土殖民地。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气势顿长,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本体是法国人将到的西贡,喻体是狗望见了家,那气势、举动和声音何其相似。描写人物复杂心情的比喻,“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把苏文纨表面自命清高,内心渴望爱情、渴望被人关注的心理描写得入木三分。这些比喻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些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曾经在学生时代就一直想借这本书,多番寻找,却一直苦于找不到。现在,终于在越秀图书馆如愿了。当时找到这本书,心中甚是欢喜,“有种梦里寻她千百度,猛然回首,那人却在丛中笑的感觉。”仿佛在他乡遇到了古人。可高兴归高兴,也有些闻名不如见面的感觉,她没有想象中的大气,也没有想象中华丽的包装,甚至是被安置在一个小角落里,像是受气的小媳妇那样不被欣赏。

在书未借回之前,就被那么一句“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围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所吸引,也正是受这句话的影响,我误以为她通篇讲的都是围城内外的事(当然,现在细想起来也差不多,只是作者更着重笔墨于婚前而已)。

一借回来,我如饥似渴、废寝忘食地捧读。确实,是本很好的小说,我很喜欢。尽管跟想象中的不一样,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她的喜爱。

《围城》的主人公是方鸿渐,一名留洋回来的学生,因在国外并没有好好读书,故最后为应付亲戚,买了一个假的博士文凭。这成了他一直以来觉得羞愧的事,他甚至不愿跟任何人谈起。这说明他是个很诚实的人,最起码,有自己做人的标准,不像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韩学愈,他不仅不以此为耻,不遮遮掩掩,反而拿假的当真的,在那大吹大擂。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谎话说多了,说到最后自己都信以为真了”

方鸿渐也爱过,他曾经那么的爱着唐晓芙,他对她,是一见钟情,也曾费尽心思的去追求。但同时,他对苏文纨却又保持暧昧,虽然不是他主动的,但他知道苏文纨的情谊依旧没有拒绝,或者说,他想拒绝,但每次都没有。也许,有个人爱着的感觉也不错。

他对唐晓芙喜欢的程度,我是在他们分手后才看出来的,(其实我也没觉得他们有正式在一起过。)他的撕心裂肺,他的.痛不欲生,他的彻夜难眠让我知道,原来他是如此的爱。可就算是如此的爱,在唐晓芙把他的信件都退还给他时,他也把她的信件退还回去了,没做任何的挽留……难道只因为他觉得她分手的决心很坚定?这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个朋友,似乎也是这样,男生因为觉得女生分手的决心很强烈,故不做任何挽留的就离开了,殊不知,女生只是一时不高兴发发脾气而已。

分手过后离开,我一直以为作者后面还会安排他们重逢,然后误会消除,喜结良缘……结果一直的看下去,却再也看不到唐晓芙这个人物了,作者甚至吝啬笔墨,不愿让她出来与方鸿渐偶遇一番,这成了我一直的遗憾。

相反,尽管孙柔嘉一再的出现,我也只以为是她的单相思而已。我看不出方鸿渐对她的心动,他们的结婚,着实让我吓了一跳。难道真的是“开玩笑开的心里种了根”?这都可以诱发爱情?不讨厌就可以结婚了?到方鸿渐说结婚,我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的,甚至到他们定了婚,我还觉得后来会分开的,想不到这不是开玩笑,最后和他走入围城的真的是孙柔嘉!!!

一直以来,我都不觉得他喜欢孙柔嘉,但是看他们婚后的那一段甜蜜时光,让人突然困惑,难道最开始他爱恋的那人不叫唐晓芙?他们的亲密,他们的情话,和正常人无异。但我可以感觉到,唐晓芙依然埋藏在他心中最深最宝贵的那一部分。

就是这样,才让我觉得害怕。一直以来都对朋友的那句“男生对初恋都是永远没办法忘记的,过了初恋后,他们都不会那么用心的爱了”心存疑惑。有那么点相信,却又不敢相信。看着方鸿渐的感情纠葛,真让我出一身冷汗,因为知道他的历史,知道他心里面的那个并不是孙柔嘉,才更让我害怕,男生,都可以伪装的这么好么?

那孙柔嘉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运?是应该为嫁到了她想嫁的那个人而高兴还是该伤心她不是他的最爱?

对于他们婚后的生活,我只是站在旁观的角度,远远的看着,因为我一直觉得我不会这么势力,这么小心眼,就算是婚后,也不会容许自己变成这样一个讨厌的人,可是也怕,也许有天自己变成了自己所厌恶的那种人还自我陶醉呢……

夜了,要睡了,《围城》我会再读一遍的,第二次,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么?期待中。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一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不恭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的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沉浮,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名著读后感800字作文篇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钱钟书《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围城》读后感作文【篇9】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

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洞察人情世故的比喻,我发现拍马屁跟恋爱一样,不允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由此观之,盗亦有道,马屁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拍得来的,自有操作规程。剖析人生弱点的比喻,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往树上爬,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识。这个比喻毫不客气,一针见血,使人不禁汗颜,自惭形秽,把它作为夹着尾巴做人的注脚是最恰当不过的。描摹人物情态的比喻,船又过了锡兰和新加坡,不日到西贡,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土殖民地。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气势顿长,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本体是法国人将到的西贡,喻体是狗望见了家,那气势、举动和声音何其相似。描写人物复杂心情的比喻,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把苏文纨表面自命清高,内心渴望爱情、渴望被人关注的心理描写得入木三分。这些比喻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些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读后感1000字

假日里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感受颇深,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刘墉说:我们总以为世界的温暖全来自阳光,其实脚下的大地更有着令人惊异的热力。天没暖,大地先暖,所以有许多花能钻出冰雪绽放;人情不暖,大地先暖,所以我们能在尘世做一剂清流。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别人的生活丰富多彩,总想闯进别人的生活之中。但事实上这些都是错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围城,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困惑与愁苦。同样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精彩。

【篇二:围城读后感1000字范文】

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篇五:围城读后感】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本书也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

书中,人们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这也是被围之城。而书中的男主角方鸿渐正是这样一个被动的、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住诱惑的人,更是一个失败的被围之人,他的失败是因为他面对现代社会残酷的生存竞争和严重的精神危机而缺乏与之对抗所应有的理性、信仰、热情和力量,也因为他还不算是个卑鄙的人,还有点自知之明,有时候还想保持一点做人的尊严。但是我们知道,乱世是英雄或枭雄的天下,懦弱者是注定要失败的。所以,既不作恶也无英雄气概、既与世无争又于世无补的方鸿渐,是注定要失败的。方鸿渐的悲剧是现代社会人性异化的结果和对比。围城人跟我们一样,作为普通人徒劳于找寻解脱或依附。

繁星春水读后感作文2000字


相信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中,我们都接触过作文,作文,通常考察学生们的日常事物和文学的积累程度。写作文时常常被要求语言流畅,情感真挚,一篇好作文能够让读者感同身受。哪些作文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繁星春水读后感作文20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繁星春水读后感作文【篇1】

繁星春水读后感20篇

天上的每一颗星,地上的每一粒石子,石头上的青苔,天上飘飘的云,嫩绿的小草儿,娇嫩鲜艳的小野花,青石板桥上的晓露晨霜,比翼双飞的鸟儿,海边美丽的贝壳、凤尾螺,雪地上神秘的脚印,水里翩然游动的鱼儿,古树圈圈的年轮......

超多的!

您老早便认识了字,并且毫不费力地读出街上的随便哪一块招牌。您不会跑到理发馆里往买药,也不会跑到药房里往理发。假若人们不陪您,您也会相当轻易地找到路,只要给您准确的地址、街名和门牌号码。

文字真是好东东。认识了字,即可读完最厚的书,能了解世界上的全部事情。

可是也有另外一套文字,这是每个想成为真正有学识的人应该晓得的。

这便是大自然的文字。它总共有成千上万个字母。天上的每一颗星便是一个字母。您脚下的每粒小石子也是一个字母。

对于不认识这一套文字的人来说,所有的星全是一样的东东。而有些人却认得许多星的姓名,并且能说出它跟别的星有啥分别。

便像书里的话是用字母组成的一样,天上的星也组成星座。

从古以来,当水手们要在海上寻找道路的时候,他们便往瞅那星星写成的书。您晓得,在水面上船只是不会留痕迹的,那里也没啥写着“由此往北”的有箭头的指路牌。

可是水手们并不要这样的指路牌。他们有带磁针的罗盘,磁针永远指着北边。即使他们没罗盘,他们也照样迷不了路。他们朝天望望,在许多星座当中找到了小熊星座,在小熊星座当中找到了北极星。有北极星的那边便是北方。

云,也是天空大书上的字母。它不但讲当前的事情,并且讲将来的事情。在天气最好的时候,根据云能预测出雷雨或者淫雨〔淫雨:连绵不停的过量的雨。〕。

有的时候候,在炎热的夏季,天空远远耸立着一座白色的云山。从这座云山向左右伸出两个尖头。山变得像铁匠铺里的铁砧〔铁砧(zhēn):捶打钢铁材料时垫在底下的器具。〕了。

飞行员晓得,砧状云是雷雨的预兆。应该离它远一些才好。假若在它里面飞行,它会把飞机毁掉——在那儿的风便是刮得那么有力。

天空的使者——鸟,也会教给那些留心观察它们的人许多本领。

假若燕子在空中飞得相当高,瞅往相当小相当小,那便会有好天气。白嘴鸦飞来说,春天已经来到大门口了。而飞走的鹤不用日历即可给我说人们,热天已经过往了。

太阳光仍是相当热的,是个平静、晴朗的日子。这时候从远方传来奇怪的不安的声音,似乎有人在高空互相呼应着。声音越来越高,越来越近。凝视天空终于能勉强分辨出一张模糊的蜘蛛网,便像给风吹着似的。蜘蛛网飞近了,抬起头来,已经瞧出,这不是啥蜘蛛网,而是许多长脖子的鸟。它们呈人字形飞着,排成整洁的队形朝着阳光照耀着的森林飞行。可是相当快又分辨不出一只只的鸟来了,又像是张蜘蛛网了。一转眼功夫,连蜘蛛网也无影无踪了,它们似乎融化在天空里一样。只有那声音还从远方传来,似乎在说:

“再见!再见!明年春天见!”

阅读天空这本大书,能了解许多新奇的东东。

连我们脚底下的土地,在会读它的人瞅来也是一本相当有趣的书。

当前,在建筑工地上,挖土工人的铁锹碰到了灰色的石头。在您瞅来这不过是普通的石头,可是明白得大自然文字的人瞅来,它并不是普通的石头,而是石灰石。它是从碎贝壳变化而成的,您晓得贝类是海洋里的居民。可见,在相当古的时代,这个当前是城市的地方曾经是一片汪洋大海。

有的时候候,您在森林里走,忽然瞅到树林当中躺着一块相当大的花岗石块,上面披着青苔,便像披着毛皮普通。

它是咋样到这儿来的呢?谁有这样大的力气把这么大块的石头搬到森林里来呢?并且,它又是咋样穿过茂密的森林的呢?

谁假若认识大自然的文字,便会立刻说出,这叫做漂砾〔漂砾(lì):冰川消融后沉积下来的巨大石块,上面常有冰川擦痕。砾,碎石。〕,它不是人搬来的,而是冰搬来的。这些冰川从寒冷的北方爬过来,沿路把岩石砸碎,并且把砸下来的碎石块带着一起走。这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当时这儿还根本没森林。漂砾周围的森林是后来才长的。

要学会大自然的文字,应当从小便经常到森林里或者田野上往走走,往注意观察全部东东。假若有啥不明白的地方,应当到书里往寻找解释。

还应该经常往请教有学识的人:这是啥石头?这是啥树?这只鸟叫啥姓名?雪地上面是啥东东的足迹?

这样,等您将来长大了,做一个建筑工人,或者飞行员,或者海员,或者田地上的工程师——农艺师,您瞅大自然的书一定会像那印在纸上的书一样清楚明白。

下面是戴巴棣所写的《大自然的语言》一诗中的几节:

您瞅那天上的白云,/这便是大自然的语言:/白云飘得高高,/明天准是个晴天。

您瞅那地上的蚂蚁,/这也是大自然的语言:/蚂蚁忙着搬家,/出门要带雨桑

蝌蚪在水中游泳,/不便像黑色的“逗点”?/大自然在水面上写着:/春天来到人间。

大雁在编队南飞,/不便像“省略号”一串?/大自然在蓝天写着:/秋天便在面前。

大树假若被砍倒,/您会把年轮发现——/一年只长一圈,/这是大自然的语言。

您假若钓到大鱼,/鱼鳞上也有圈圈——/一圈便是一岁,/这又是大自然的语言。

大自然把“三叶虫”化石,/嵌在喜马拉雅山巅。/这是在给我说人们:/那儿曾是汪洋一片。

大自然把一块“漂砾”,/撒在江南的庐山,/那又在提醒大家,/这儿有过寒冷的冰川。

……

大自然的语言啊,/真是妙不可言。/不爱学习的人瞅不明白,/粗心大意的人永远瞅不见。

1动物往高处走是水灾征兆

2蜻蜓飞得低是下暴风雨的征兆

3蚂蚁搬家也是要下雨的征兆

4晚上瞅见星星,明天是晴天.

5鱼身上的鱼鳞是它的年纪

6树的年轮也是它的年纪

繁星春水读后感作文【篇2】

细细地品味着书中的没一首小诗,让我融入到诗的美好世界中。在这些诗里,我读到了伟大的母爱;幼稚的童真、纯洁的友谊和自然。其中,写母爱的那些诗最能引起我的共鸣。读着,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母亲对我爱,尽管这些爱都体现在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中,但这是由这些细碎的小事,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由此,我更加珍惜母亲对我爱。

还有一些诗写的是童年,读着这些诗,看着冰心的童年是多么的有趣与难忘,也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我的童年一样的难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还记忆犹新。

在冰心出国后,就用诗来抒发自己对祖国故乡的昔年之情。她的这份情意,也深深的感染了我。我作为一个离家住校上初中的人来,时常思念着家乡、思念着我的父母,读了这些诗,更触动了我的思想之情。

我也通过大声地朗读这些诗来缓解自己的乡愁。《繁星春水》给我带来了很多情感,丰富了我的生活。

如果问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对此,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唱出了对慈母的爱的赞歌——《繁星·春水》。

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曾经有这样的一首小诗:

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虽然这小诗只有三十来个字,但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不是吗?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悲哀的时候,除了能投入妈妈的怀抱中哭,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妈妈把我们带到这个美好的世界来,让我们去享受别人的爱护;妈妈是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辛苦地把我们抚养成人;妈妈是我们的精神支柱,总是支持着我们,鼓励着我们,当我们摔倒了流血,最痛的不是我们,是妈妈的心;当我们不听话,妈妈动手打我们,最痛的同样是妈妈,正所谓“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可是,当妈妈帮我们补衣服刺到手指,妈妈仍然会觉得开心,因为如果她的痛能够换来我们的快乐,就算是痛不欲生,对于妈妈来说也是值得的。这使我想起一首诗: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游子吟》

妈妈对我们所付出的实在太多了,而这是我们做子女的一生也没办法报答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妈妈真的真的是世界上最最最最伟大的人,而这怎么可以用三言两语表达出来呢?在这个地球里,每个人只有一个亲妈妈,我们必须争取在有限的时间中为妈妈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妈妈生日的时候送上最真挚的祝福,唱出《世上只有妈妈好》,就这么简单,妈妈也会觉的心满意足!

如果问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太空,何曾听得见它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它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第一段零碎的思想,冰心奶奶把这繁星描写的如此可爱,在我面前勾勒出一幅宁静的、自然和谐的图画。冷冷的天空被作者丰富的想象描绘得那样温馨,它们互相颂赞,互相交谈,给大自然添了许多清幽、明丽,富有了更多的魅力,也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

读着另一段话,我发觉作者又流露出了一种感受。“风雨后——花儿的芬芳过去了,花儿的颜色过去了,果儿沉默的在枝上悬着。花的价值,就因着果儿而定了!”也许这是世间最好明白的一个道理。人们就如花儿一般,有风光,年轻的时候,但是我们却会经受着生命的磨练,当风风雨雨过去后,我们就不再年轻,现在我们的价值就将得到体现,到底我们酝酿的果子是如何的呢?短短的几行话却把这人生的大道理婉转的表达了出来,我也仿佛明白了作者的追求,我们也都要证明自己的价值。

繁星春水读后感作文【篇3】

繁星春水读后感50字

从古到今,作家笔下歌颂母爱的文章不计其数,诗人口中吟唱母爱的诗歌层出不穷,使世人全部了解了母亲对我们深沉且深刻的爱.但人们似乎忘记了它--我们对母亲同样深刻的爱.在所有人全部高歌母亲的功德,膜拜母爱的伟大时,冰心女士替天下所有的儿女作出了归应,唱出了我们对母亲的爱.

《纸船寄母亲》这首诗我不止一遍的读过.初读时才10岁,当时啥全部不明白,只觉得相当美,带着丝缕的忧伤,当前读来便相当不一样了.在读过数遍后,竟发现初读时的感觉是对的,只不过这美的背后藏着深刻的爱恋,那忧伤中间透着无比的思念.

《纸船》 读后感

我最佩服冰心女士的地方,是不用一丝华丽的辞藻,便将这爱诠释的如此完整.呵,也对,爱本便不是华而不实的言语,爱或许便是那一个眼神,一抹思念……文中,作者用一张纸,一只纸船代表了她的爱,一张纸有多重呢?便物理学角度说,一张纸的质量是80克.80克?可别小瞅它,这80克所承载的是我们对母亲数以吨记的爱.坚强的船儿啊,满载着沉甸甸的爱,在茫茫大海中摇曳着驶向远方,驶向母亲的心河……

冰心《繁星春水》--读后感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繁星》、《春水》的内容,是诗人冰心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后来,她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觉得自己那些三言两语的小杂感里也有着诗的因子,这才整理起来,而成为两本小诗集。冰心在当时大约不会想到,她这两本含蓄隽永、富于哲理的小诗集的出版,竟会使那么多青年的久已沉默的心弦受到拨动,从而在她的影响下,促使“五四”以来的新诗,进入了一个小诗流行的时代.

总的来说,《繁星》、《春水》的主题大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二是对大自然的崇拜和赞颂。三是对人生的思考与感悟。

在语言上,《繁星》《春水》清新淡雅而晶莹明丽,明白晓畅而又情韵悠长,具有独特的魅力。

《繁星》《春水》兼采中国古典诗词和泰戈尔哲理小诗之长。

繁星春水读后感作文【篇4】

繁星春水读后感600字高中格式范文1

《繁星》、《春水》的内容是诗人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后来她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后,才整理起来的两本小诗集。

平时读惯文言文、现代文的我对诗的接触几乎没有过,所以今年暑假充满新鲜感和好奇心的我不由地在书城里买了这本冰心的诗集。回到家中,我迫不及待地翻开诗集,《繁星》的前几篇就吸引住了我的眼球:“青年人呵!为后来的回忆,小心着意的描你现在的图画。”这首诗展现冰心多愁善感的心情,她为青年人的前途而感到担忧,也衷心希望他们能够幸福、快乐地工作、学习。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为了表现对母亲的颂扬,这首诗:“母亲呵!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阴蔽。”就是最好的见证,母亲,在冰心的心目中一直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冰心的诗中无一不反映出对母爱、童真和自然的歌颂,可除此之外,她的作品中,也广泛地展现了一种“爱的哲学”,就是人们以诚相见,以爱相濡,来消泯社会中丑恶的思想,我想这首诗:“人类呵!相爱罢,我们都是长行的旅客,向着同一的归宿。”就是最好的例证。

随着夕阳渐渐染红了天际,我慢慢地合上了诗集,脑中不停萦绕着冰心的几首诗,它们虽短,可也许将会成为我以后的指航灯。

繁星春水读后感600字高中格式范文2

二十二岁的冰心发表了《繁星》和《春水》。二十二岁时的青春是怎样美丽的呵。她没有了花季的躁动与不安,磨去了尖刻的棱角,依旧是热情如火的岁月,却平添了几丝温柔和沉静。

《繁星春水》这本书当中冰心多以花朵、小草、清流、、流星作为铺垫来诉说一个个藏匿在细心处的信念或是箴言。看似温柔天真其实揭露了社会动荡时的华而不实,自私自利的现象。

也许,冰心常常轻抚花瓣细数花纹静赏花艳倾听花开花合的细微声音,所以她的文章《繁星春水》才如此细腻精致温婉馨香。我往往是伴随着芬芳来品味她的文章和诗篇《繁星春水》。

也许,冰心常常偷瞧小草的顽强与调皮,倔强与坚韧,她被小草旺盛的生命力所感染。所以她的诗篇让人感受到了她对信念的执著追求,对家庭幸福美好的渴望,对大自然中生意盎然的一切的一切的坚持。她的文章有那么一股青春的热血在沸腾,还有少女年华时天真单纯的向往和感情。

也许,冰心常常浅淌溪流,惬意地泼洒着清澈的溪水,让圣洁的水沾湿她的百褶裙角,祈求水对她的祝福,让水没过她的脚腕。所以冰心的文笔如此得清亮,如此得透彻,仿佛把大自然的清新与纯洁注入了她的身体和灵魂。她把一切都在洞悉,所有的伪装和逃避都逃不过冰心如同清流一样湛蓝的眼眸。

也许,冰心常常在午夜的露台上凝视灿烂的星辰,任自己的思绪在远古和现代游离,任自己的思绪飘荡在玄奥神秘的太空。所以,她的文字就像那闪烁不定的晨星,瞬间绽放出璀璨的光芒,那光芒令所有人臣服,让所有人目不暇接。

也许,也许……众多的也许是因为冰心女士同自然融为一体。她在享受自然的时候也使自己文字的无限魅力散发出来。

我喜欢她的诗篇《繁星春水》,可爱小巧;我喜欢她的人,温柔沉静;我喜欢她的文笔,细腻清新;我喜欢《繁星春水》,因为其中蕴涵的爱让我体会到家庭的温暖,让我同冰心一样热爱家庭!

繁星春水读后感600字高中格式范文3

从作者这些平时随便记下的零零星星;的感想和回忆中,我看到了她对家庭生活小范围的爱以及对社会生活这大范围的恨,也许这是时代带给她的影响,我们不妨来看看这些曾经触动过当代青年的短小诗篇,看看我们从中能得到些什么。

童年啊!是梦中的夏,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童年是最美好的,因而也最短暂,梦是虚幻的,而真实却赖以它而得以体现,一个人长大了就不可能再回到童年,而现实的残酷与黑暗却又不得不使他想起纯真的童年,思绪游离在现实与回忆之间,只有在梦境中再次拥有那一份已逝去的童真,这不正是我们此刻的悲哀?

那么究竟能不能把这种美的崇仰升华呢?一百一千个人会有一百一千种回答,作者告诉我们:只要你愿意,对真、善、美的追求就有了坚强的自信心与奋斗精神。

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已这般的温柔这世界了!这是歌咏自然的诗篇,在描绘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了诗人独特的审美情趣,不施浓墨童彩,没有人为夸张与渲染,只是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崇尚自然的美学观和娴静温柔的性情也溢于言表了。

若再深入些,我发现这些小诗往往将中国古典诗词和外国文学的两种韵味调融在一起,有时还碰撞出哲理的火花。

诗篇表现出来的瞬间的情感,无不含蓄蕴藉,如作者一样清莹隽永,字里行间流淌着温婉的情韵、淡淡的哀愁,纯洁的思想,它们和冰心一起,形成了一片晶莹而又遥远的繁星,一条温暖绵长而又鲜活力气的春水,永远萦绕在你我的心头。

繁星春水读后感600字高中格式范文4

放假了,我把冰心奶奶写的《繁星·春水》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让我印象很深刻,也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一个春日的早晨,流水般的车上:细水洒着古墙,洒着杨柳,我微微的觉悟了我携带的使命。”在诗歌集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首诗了。我从前是一个贪玩的孩子,经常忘写作业,天天只知道玩,挨了爸爸妈妈和老师不少批评。记得有一次数学测试,我在前一天玩了一整天,根本没有复习。我看了看手中的试卷,顿时傻了眼:我一题也不会!于是,我填得乱七八糟,结果可想而知,免不了一顿皮肉之苦。我爱贪玩,没有去完成我的使命,那不算真正的成功!

自从有了这本书,我就埋头苦看,慢慢地懂得了自己的使命——努力学习。我开始了完成使命的道路:早睡早起,努力学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每天认认真真地学习,不再贪玩。渐渐地,我养成了许多好习惯。经过几个月的的努力,我终于完成使命的第一关:得到了全班第二名。我现在才真正懂得了冰心奶奶写的一句令我难忘的一段话:觉悟——承认,试回首!是欢喜还是惆怅?已是两年以后了!

我以前从来不读这样的诗歌总集,因为我贪玩。是冰心奶奶写的诗歌改变了我的思想,让我成就未来!

繁星春水读后感600字高中格式范文5

面对着冰心的诗歌,我会不由自主地有一种被净化了的感觉,《春水》是冰心著名的诗歌作品之一。

当我读完这首诗歌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了,我觉得自己被孤独紧紧地抱住了,喘不过气来。尤其是当我读到:“幢幢的人影,沉沉的烛光——都将永别的悲哀,和人生之谜,刻在我最初的回忆里。”

这段文字使我深深的沉醉,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许是因为在阅读这段文字的时候,我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它在此刻说出了我的心声;也许是因为我阅读的时候太投入了;也有可能是因为……许多的原因都有可能会产生,我自己也无法一一列举出来。

“幢幢的人影,沉沉的烛光”会使你们想到什么?它会使我想起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一位老太太坐在点燃着蜡烛的桌子的旁边,在一间两百多平方米的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在这空荡荡的房间里读书,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清清楚楚地听见。这会是多么得孤独,多么得无助啊!

所以,我们一定不能让自己身边的老人也遭受同样的待遇,让他们感觉到寂寞。现在想来,我的爸爸妈妈,这点儿做的还是蛮周到的,没有让他们的父母一个人安享晚年,让他们和舅舅舅妈住在一块儿,每年都会去看他们十多次,陪他们谈心聊天。有趣的是每当我们去的时候,爷爷奶奶就会播放“常回家看看”这首歌,一家人开心的在桌边吃着饭,我相信,这时的老人们都会是最开心的了。

我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过;“老人们最喜欢和家人一起吃团圆饭了,他们之所以唠叨也是希望我们多多关心自己,所以,以后如果我很唠叨的话,你可不要嫌我烦哦,你老了也会是这样的。”

读完这首诗歌后,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我们不要让自己家里的老人感到孤单无助!

红楼梦第8节读后感作文分享2000字合集


许多孩子都会将一些事情写进作文,作文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生活的观察。许多人在面对作文时很难下笔,所以说,写作文是需要一朝一夕慢慢累积的。最近是否在寻找一些优秀的高分作文呢?为了让你更好的运用它,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红楼梦第8节读后感作文分享2000字合集”,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红楼梦第8节读后感作文分享(篇1)

《红楼梦》给我们塑造了一个庞大的世界。

在这个戏台一般的世界里,她不会妥协,不会作假,只会一意孤行,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一如殷商末年的伯夷叔齐,周伐纣王,两人便以微小之躯劝阻西周万人之兵,周灭纣王后,两人便作采薇之歌,绝食首阳山。黛玉高洁,一身孤臣孽子的风范,直逼古人,就算是自认为红尘得意的薛宝钗,也情不自禁愿和她结为金兰之谊,时常亲近。自认非凡的槛外人妙玉,也亲自以古器仙茗客敬黛玉,并时常在圆中,驻步倾听黛玉的雅乐诗词。

被人间奉为金科玉律的圣贤典籍,到了黛玉眼中,无非是名利险滩的一片野木蓬篙。而被常人贬斥的污秽戏文,到了黛玉口中,便化为馥气馨质的蕊白梅芯。春华秋叶,晨风夜雨,无人相诉之时,黛玉便轻挥藕指,弹奏云山缥缈的天籁之音,微启噙香唇齿,歌咏澹澹寒水的修篁之情。居潇湘桂阁,以碧竹为墙,坐月洞琴台,以笔砚为友。

落入人间的绛珠仙韵,只有怡红公子能真正赏识,两人原本神仙眷属,心心相印。但尘蒙愚情的宝玉,看不透众人笑骗欺言中的金玉良缘,病中的黛玉,终被风刀霜剑,逼到一息恹恹。孤身病榻中的黛玉已经无泪可还,知音的琴弦已断,焚稿的诗魂已冷葬明月西风中。就在自己情缘湮灭之时,在与自己的笔墨知己道别之后,一身傲骨的林黛玉,孤零零而来,干干净净而去。

在日夜啼哭外表之下的黛玉,其实是红楼梦真正的精神支柱。无论是晴雯的刚烈不阿、司棋的视死如归、鸳鸯的智勇忠贞、还是紫鹃的悲情怒目,都是黛玉的身外化身,是黛玉故事的延伸。黛玉的尊严,就是红楼梦的尊严。

《红楼梦》真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

红楼梦第8节读后感作文分享(篇2)

我在暑假读了《红楼梦》这本名著。《红楼梦》原来叫《石头记》,为什么叫《石头记》呢?传说女娲从东海边采来五色石头,炼石补天。最后,还剩一块,让一个真人做成了神瑛侍者,在太虚幻里还有一棵绛珠草,神瑛侍者常常给它浇水。这棵草才活下来修炼了很多年成了女仙。神瑛侍者在太虚幻境呆烦了,下凡做人去了。她说要用一生的眼泪来报答神瑛的灌溉之恩。神瑛侍者投胎到京城贾府,出生时嘴里含着一块美玉,就是贾宝玉。绛珠草则投胎到了扬州盐课林如海家,就是林黛玉。林黛玉二人前生的恩怨纠葛又延续到今生。

后来曹雪芹在悼红轩拔阅十年,又五次增删情节,编出目录,分出章回,取名《金陵十二钗》,即《红楼梦》,曹雪芹作了一首绝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我读这本书,只了解了内容,现在才知道还被披阅十年。

以前,我一直好奇《红楼梦》是什么东西,更别说看了。一直对这本书没什么研究。也许是受别人得影响,总觉得这本书不应该这个时候看。

不过,当看了《红楼梦》之后,我的印象十分深刻。当我了解了书的大概内容与背景之后,我对这本书却有了不少兴趣。

初读《红楼梦》,便觉原来《红楼梦》与想象的不同,原来里面是现实之中夹杂着更多的虚幻。这个中的虚幻大概就是指《红楼梦》的“梦”吧。

它写的是从女娲补天开始讲起,传说,女娲补天时,掉了两块石头,没想到那两块石头经过了几千年竟修炼成了仙石,随后又有两个仙人路过,那两块石头便嚷嚷起来:“带我走,带我走。”于是,仙人一气之下把两块仙石扔了下去,这不,贾家喜得了一子——贾宝玉,嘴里掉着一块宝玉,那就是仙石,而林家也喜得一女:林黛玉,嘴里掉着一块宝玉。

没过多久林、贾两人长大了,但是,林黛玉幼年丧父母,于是,她打算去看姨母(贾母),随后林黛玉就进去了,进去了之后,林黛玉虽然很快乐,但是也有许多的疾病就缠着她,当中我还为刘姥姥感到悲伤,因为她被贾府的人戏弄。我还记得有一次贾府里的所有人都去赏雪和梅花,贾宝玉就出了一句诗:“访妙岂红梅,岂不有趣。”大家都开怀大笑。我还记得王熙凤时常去害林黛玉,有一次林黛玉死了贾宝玉伤心不已,过了几天,贾郑后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贾郑转身看了一眼吓了一跳,他的宝贝儿子贾宝玉要去做和尚了,随后,贾宝玉说:“红尘已尽,来世再见。”然后,说了这些贾宝玉转身就走了。

我觉得贾宝玉和林黛玉最有叛逆性格,当中的贾母有些慈祥,当中的贾郑石当中最有威严的。

虽然,我看《红楼梦》是囫囵吞枣但我已经爱上了《红楼梦》。

从第二回开始,在冷子兴的口中得知了贾家那庞大的亲系关系。然后再从林黛玉初到贾家时,四处拜见各位亲戚时更了解到贾家庞大,而且连再贾家里面去拜见亲戚也能用上轿,随行的丫鬟嬷嬷都是管教有方,可知贾家在金陵更是举足轻重,是一户大富大贵的人家。

然后继续读下去,印象尤其深刻的就是林黛玉初到贾家时面对着各种各样的人物,各自有各自的特色,让我不禁地联想到“百家争鸣”这一局面。像王熙凤的“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就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然后她关心黛玉由悲转喜幻变的态度与一连串的问题,似乎一下子让人插不上嘴一样,大概这就是她的特色。我跟许多未细读《红楼梦》得人一样,脑海中最觉得重要的就是林黛玉与贾宝玉了。如今作者仅用一小段落就把王熙凤“辣妹子”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让这个虚构的人物活灵活现。再说,林黛玉尚未正式与两位舅舅见面以及尚未一露面的人物必定是成就这部名著地位不朽的关键人物,每一个人物都是一根线索,如果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故事就是儒家学派的话,那么其余得人物必定是“百家”了,每个独特的人物独特的个性都有着给人深刻的印象。即便他们不是主角,但如果没有了他们整部《红楼梦》就会显得单薄。虽然如此庞大的人物关系读起来还真会容易混淆,但是亦只有这错中复杂的关系才更引人入胜。

以前还未曾看过红楼梦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黛玉葬花”这一情节十分经典。至于内容,当然也就是一知半解。这周要看的章节里正好有“黛玉葬花”,于是这次就简单写写拜读之后对27回的感想。27回精彩的地方,是将宝钗和黛玉这两的心情和遭遇人对比着写——一个戏蝶,一个葬花:一个欢乐,一个悲泣,对比起来就有互相衬托对比之感。

说到黛玉,自看了这么久就觉得她总是很容易就哭。例如26回,当宝玉向她吐露真情时,明明是真心喜欢对方却反而因此恼怒伤心,当爱情稍稍受到挫折,就悲悲切切地伤心落泪。说实话我个人不太喜欢总是抱着悲观主义过日子的人,无事也无病呻吟,不是很无聊很可笑么?人生应该乐观面对才对。我以前的确是不喜欢黛玉,但看这里,才渐渐明白到她的多愁善感也是值得同情的。但是毕竟黛玉生活的封建时代,她阶级的出身和父母双亡的环境下,才造成她的多愁善感的性格。

正因为这种性格,因此出自黛玉之口的《葬花吟》中消极颓伤的情绪极其浓重,艺术上完全符合林黛玉这个人物所处的环境地位所形成的思想性格。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这是黛玉对长期迫害着她的冷酷无情的现实的控诉——林黛玉在贾府中,虽有宝玉的照顾,贾母的疼爱,但按照当时的礼教观念,毕竟是外孙,寄人篱下的滋味还是有的,父母双亡,无人做主,孤苦一人,又兼其性格的悲观,总觉风刀霜剑严相逼,自怜之心常在,见落花而感身世,不觉满目凄凉。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用花自喻,怜花就是怜自己,她看到鲜花的凋零就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将来。

在如她觉得犹如污淖的贾府乃至整个封建社会,虽无力摆脱封建恶势力,但她不甘沉灭。因此,这首辞并非只是一味哀伤叹息。

“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就寄有对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愤懑;“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岂不是对长期迫害着她的冷酷无情的现实的控诉?“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杯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则是在幻想自由幸福而不可得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不愿受辱被污、不甘低头屈服的孤傲的高风亮节,正是她的性格的闪光点。

同时不可不提得就是作者深厚得文化底蕴以及睿智的见解。在我印象中的《红楼梦》最大特点就是每一个人都是知识分子,言行举止都散发着书生气息。几乎在《红楼梦》的每一章节都有着诗句,可见作者文学造诣的高超。尤其是在刻画人物外貌的时候,简练的四字词抑或是连篇的骈句,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之余又对作者的文笔感到佩服。与此同时,在贾雨村与冷子兴的谈话中,对于冷子兴说贾宝玉必是好色之徒时,贾雨村则提出了“应运而生”与“应劫而生”这一观点。这亦是我佩服作者的一个方面。首先作者要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分析问题,然后又要站在更高的台阶去研究问题。两个不同人物的不同观点正正是出自作者的编排。而后文更多的是不同情况个人不同的看法,想必作者会是绞尽脑汁去刻画。看来人物每一句妙言都必定是作者睿智的见解了。

总得来说,虽然只看了前四回,但从内容与文笔的角度来说,《红楼梦》的确值得去读,更值得去欣赏。

前些天看了篇东西,钱穆说《红楼梦》里,有个丫鬟喜欢陆游“重帘不卷留香久,古砚微凹聚墨多”的句子,跑去找黛玉寻求共鸣,结果被林黛玉鄙视了,说学这样的诗,只会学得不会作诗了。“千万不能学!”

曹雪芹借林黛玉的口,说学诗要多读王维李白杜甫陶渊明,各读百十来首,就能写好诗了。

其实林林总总,如果把曹雪芹的诗歌从《红楼梦》里拎出来,估计还不如陆游。

其实很多时候,对一首诗歌的评价,你没到诗人所处的环境,很难得到共鸣。说不定陆游在隐秘地讲述书房红袖添香的乐趣,却被曹翁理解成了寡然无味的辞藻堆叠。

《三言两拍》里有一个未经考证的段子,说有一天苏东坡偷偷跑去王安石的书房玩,发现两句未写完的句子,是:“西风昨夜过园林,吹落黄花满地金。”

苏轼说这两句诗都是扯淡,因为大家都知道菊花正是笑对秋风开的。后来王安石把苏轼弄去了湖北黄州做了几年《黄冈秘卷》。

一日秋风起,苏轼见到了菊花残满地伤的景状,才知道原来湖北的菊花唷,真是分外脆弱。心中有感,于是终于和古天乐,哦不,是陈季常把酒赏菊惆怅。也不管陈家的河东狮子吼了。

还有个事儿相信湘北皇家理工的同学们都知道了。

范仲淹《岳阳楼记》里,“朝晖夕阴”一会儿“春和景明”一会儿又“阴风怒号”,一般的注释都说这是老范的想象,是四季的变迁的缩影。其实呢,贵校所处的地方,真是这么一个一天之内都能气象万千的奇葩地界。孟浩然“气蒸云梦泽”一句,一般通俗解释都是“云梦大泽萦绕着蒸发的水汽”,其实,如果有机会能在夏天去一趟洞庭湖,你会发现孟襄阳真实的意思其实是“老子快被蒸熟鸟!”

回到前面。其实说曹雪芹的诗歌多好多好,那都是红学家们捧出来的。文艺评论家木心有句话说的比较中肯,说“红楼梦中的诗,如水草。取出水,即不好。放在水中,好看。”吃牛仔骨不先剥骨,吃葡萄不吐葡萄皮,读诗当如是。

第一回是以两个神话故事作为开篇,这两个故事奠定了红楼梦的结局,也会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作了铺垫。而且红楼梦中的人物名字,也是从小说开头的自云中的某些关键字的谐音而取名的。而在第一回中还说了,元宵之夜,甄士隐的女儿英莲被拐走。而且家被火烧,只好投靠岳父,却遭到白眼,最后跛道人出家。贾雨村当了官之后,却对甄忘恩负义……

开头一回写了贾政在新建的大观园里试探宝玉的才华。从这一回中多次提到了欧阳修的诗作可见在当时作诗成了一种风尚,而在这时《红楼梦》也开始进入了古典文学的开端了。文章中出现了大量的优美诗句。真佩服曹雪芹能像出这么多优美的诗句。

而在第4回中有说到英莲,她的悲剧是很具封建社会的黑暗的代表性。第二回则是交代贾府的人物。简要地介绍了贾府中的人物关系,形成了一个简要的“人物表”。第三回,是说林黛玉离别了父亲,被接到贾母家,林如海写信给贾政为雨村谋求复职。黛玉进贾府后谨慎,不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贾宝玉和林黛玉相遇,两人都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这里与绛珠草的故事呼应了,因为神英侍者和绛珠草就是指宝玉和林黛玉的前世,所以两人一见如故。

在这几回当中,有很多人物的心理描写。通过细致的心理描写,写出了人物的性格特征。通过林黛玉描述贾府的所见所闻。第四回通过《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介绍了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关系。葫芦的谐音是糊涂,这里暗示贾雨村胡乱判案。明显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当官的就要有“护官符”,苦的就是黎民百姓。隐藏着作者对封建社会的讽刺态度。

看完8回啦,曹雪芹的那些写作手法在读了那么多回后总算是能一一解读了。曹雪芹用《石头记》来带带出了整本《红楼梦》。而其中少不了的就是和尚啦。

在这8回中给我映现最深刻的是一种感觉那就是勾心斗角啦!在很少的一件事情中都可以大吵一顿。在他们中根本谈不上任何的友谊。

而最深刻的莫过于宝玉和贾环之间的斗争了。贾环因为恨宝玉而用蜡烛烫伤宝玉的脸。虽然宝玉隐瞒事情但贾环却说贾母仍会怪罪于他们的。其实曹雪芹就是利用了这一件小事重侧面写出了当时一种长子嫡孙继承法所带来的弊端。在我自己认为曹雪芹可能对这种制度极为不满。所以就利用自己的小说来反应出自己的想法吧!

而这几章给我的另一种感受就是神秘感,在赵姨娘和下人联合对付对宝玉和王熙凤时不知用了什么法术另他们头疼。虽然在小说中用一种神话的色彩带过去可。但是我始终不明白曹雪芹为什么总是用神话的色彩来带过某些情节。但是赵姨娘对宝玉和王熙凤的又嫉又恨就源自于她的贪婪。

这就是古时候曹雪芹对当时风气的一种写照吧。在贵族中存在的就是自己的利益。想想我们吧,虽然不存在着一种勾心斗角但却常在互相的攀比。其实人都是贪婪的,如果我们都生活在曹雪芹的时代里,或许心就变的和他们一样的复杂吧。

其实在红楼梦中即使每次只读那么4回我也是没有认真仔细的去阅读其中的情节,因为更为吸引我的是其中的诗句。在第17回中曹雪芹就用诗句“豪华虽足羡,离别却难堪;传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带出了秦钟的死,宝玉的伤心。在游大观园时更是引出了许多四字词语。

在元妃为大观园几处最喜欢的地方赐名时更可以看出曹雪芹还是一位园林艺术家,那些什么”正楼曰‘大观楼’,东面西楼曰‘棳绵阁’……“如果曹雪芹没有深厚的知识基础和丰富的想象力是写不出如此美丽奢华的大观园的。而且作者还从”贾妃在轿内看此园内外如此豪华,因默默叹息奢华过费……“这句话中侧面的写出了大观园的豪华与奢华。(连住在皇宫的贾妃都认为豪华,可见当时的荣国府是多么的有钱啊)

《红楼梦》是中国小说的艺术发展的最高成就。在我看来不仅是文学艺术上的做高成就,在园林艺术上它无疑也是最高的成就啊。

在21——28回,我认为林黛玉略输薛宝钗一点。在二十二回中史湘云与林黛玉因为戏子之事闹不愉快,勃然大怒说出”他是公侯小姐,我是贫民家的丫头。他和我玩,设如我回了口,岂不是他自惹轻贱?“的话,足见她心里是有等级观念,认定人是有尊卑之分的。也显出了她喜争长短。而薛宝钗则与世无争。在同样的时代,在同样的封建思想下,薛宝钗不像林黛玉那般世俗。

同样在22回,贾政看过宝钗的谜语后,有着愈觉烦闷,垂头沉思,猜不出谜。她的谜中透出她性淡而看破了人生。薛宝钗21岁生日,薛宝钗处处善于逢迎贾母,连自己被问及”爱听何戏,爱吃何物“这样的事,也要察言观色,专拣贾母喜欢的说,引得”贾母更加喜欢“。在点戏时,又为贾母点了出热闹的《西游记》,《鲁智深醉闹五台山》,宝玉笑宝钗点的这些没看头,宝钗告诉他这出戏的好处,并且当场朗诵填词颇为精妙的”寄生草“一出,喜得宝玉拍膝摇头,赞赏不已,又赞宝钗无书不知。实在有为他人着想的孝心和饱读诗书的才华。

再如第28回《蒋玉函情赠茜香罗,薛宝钗羞笼红麝串》,在母亲对王夫人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之后,宝钗还总远着宝玉。连看到元春所赐的东西,独自己和宝玉一样时,也心里不高兴起来。有着与宝玉一样的礼物,应该暗暗开心,但她反而觉得没意思。在宝玉与黛玉正是好的时候,宝钗没有吃醋,这与林黛玉常常吃醋的行为对比起来,更显出了大方得体,温厚贤淑。随后,薛宝钗肌肤丰润,引得贾宝玉遐想”若是膀子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在她身上“使得宝玉认为她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

在这几回中,无论在性格,美貌,才华等方面,作者将宝钗的优点都表现出来。让我更加的深入了解了薛宝钗这个重角色。

红楼梦第8节读后感作文分享(篇3)

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林黛玉俏语谑娇音

王熙凤正言弹妒意,是说宝玉的奶妈李嬷嬷在骂袭人,众人劝不了,凤姐来用花言巧语(四字妙)把李嬷嬷哄走了。妒意,有两层意思。一是说李嬷嬷忌妒花袭人被宝玉宠爱。二是:贾政的妾,赵姨娘的儿子贾环,和宝钗的丫头莺儿赌博输了耍赖,被宝玉训了哭,回家告诉了妈妈。赵姨娘忌妒宝玉,在发牢骚,被凤姐听了,用正言把赵姨娘母-子教训了一顿。这是嫡庶矛盾。

贾母娘家的小姐史湘云出场,如暗中出日;“大笑大说”,4字概括性格。宝玉正在宝钗处,听说史湘云来了,抬身就走。宝钗跟了来。黛玉因宝玉来迟了,说他被绊住了,不然早就飞来了。这话当着湘钗面说出,太剌人了。宝玉回了一句,黛玉便走了;宝玉急速赶去,用了万般温态,千句柔言,都不能使黛玉回心。后来是用“亲不间疏,先不僭后”8个字,说明他绝不会爱宝钗,只爱妹妹,方和好了。唉,你林黛玉这种性格,只有贾宝玉才耐得,也说明贾宝玉是真心爱她,林黛玉有福。

宝黛爱情有三大特色:其一是思想观点相投,林妹妹从不说混帐话,二人都不和统治阶级合作。(评:政治挂帅古来有之)其二是因爱得专一而求全,求全不得而发生误会,而扯皮拌嘴。其三是由这而派生出来的,误会——扯皮——和好。这三特色中贯穿着林黛玉的小气,贾宝玉的千般温存与体贴。

来了史湘云,热闹,情趣,矛盾,又多了一层,戏更好看了。史湘云说话咬舌,把“二哥哥”叫成“爱哥哥”,活现湘云一副娇态。林黛玉就跟她开玩笑。这就是“林黛玉俏语谑娇音”。“爱哥哥”,也为后来宝湘成婚伏笔。

王熙凤正言弹妒意林黛玉俏语谑娇音

王熙凤正言弹妒意,是说宝玉的奶妈李嬷嬷在骂袭人,众人劝不了,凤姐来用花言巧语(四字妙)把李嬷嬷哄走了。妒意,有两层意思。一是说李嬷嬷忌妒花袭人被宝玉宠爱。二是:贾政的妾,赵姨娘的`儿子贾环,和宝钗的丫头莺儿赌博输了耍赖,被宝玉训了哭,回家告诉了妈妈。赵姨娘忌妒宝玉,在发牢骚,被凤姐听了,用正言把赵姨娘母-子教训了一顿。

宝玉正在宝钗处,听说史湘云来了,抬身就走。宝钗跟了来。黛玉因宝玉来迟了,说他被绊住了,不然早就飞来了。这话当着湘钗面说出,太剌人了。宝玉回了一句,黛玉便走了;宝玉急速赶去,用了万般温态,千句柔言,都不能使黛玉回心。后来是用“亲不间疏,先不僭后”8个字,说明他绝不会爱宝钗,只爱妹妹,方和好了。唉,你林黛玉这种性格,只有贾宝玉才耐得,也说明贾宝玉是真心爱她,林黛玉有福。林黛玉有小气的性子,而且在他与别人对话时的语言里总是带着尖酸,怎么说呢,其实他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娇弱,那只是身体娇弱,其他地方都非常坚硬吧。

红楼梦第8节读后感作文分享(篇4)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第8节读后感作文分享(篇5)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这句话形容曹雪芹先生的红楼梦是最合适不过了。

书中的人物各有特色,率直天真的宝玉,体弱多病的黛玉,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也描写得极为细致。书里描写了一个由盛而衰的封建社会上层大家庭中的悲剧。宝玉为僧、黛玉病死、宝钗守寡、园春抑郁而死、迎春受尽折磨、探春远嫁、惜春出家……《红楼梦》的故事不正像书中四姐妹的名字——原应叹息吗?总之,整本书里面充满了儿女情长。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虽然贾宝玉有时会发点暴脾气,但他天真、率直、善良。我身边就有一个像贾宝玉一样的人,他就是我的小弟弟。我弟弟有时会因为一块巧克力,一个机器人,对我发脾气。但他仍然保持善良。他会因为救一只流浪猫去翻垃圾桶,也会冒着被妈妈揍的风险把一整包火腿肠拿去喂猫。有一次,我在看书,他拿了一个鸡蛋,抱着一床厚厚的棉被跑去了他的房间,那时我正看到精彩处没有在意。看完书后,我跑去他的房间一看,只见他的被子被围成圆形,弟弟蹲在杯子中间,还在屁股下面放着一枚鸡蛋。那时正是夏天,天气十分炎热,弟弟的汗把棉被弄湿了一大片,弟弟见我来了,赶忙一本正经地喊:“快把门关上!外面一有空调的冷气,小鸡就孵不出来了。”我真是哭笑不得。你们知道事情的结局是什么吗?弟弟被家人们轮流指责了一番,更少不了挨他妈妈的一顿臭骂。你说他像不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呢?

《红楼梦》让我懂得了一些人情世故,我也不禁会叹息世事和人生的无常。但更多的是,我了解了我国封建王朝由盛及衰的历史,也从书里学会了曹雪芹先生写人记事的方法,真是一举两得!

红色经典读后感作文范文2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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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经典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1

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600字高中生作文1

金色的鱼钩这篇课文那感人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我仿佛身临其境一般,脑海里浮现出老班长那高大的`身躯、和蔼的笑容。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1935年秋天,红军进入了草地,许多同志得了肠胃病,指导员派老班长走在后面照顾三位跟不上队伍的小战士。老班长为了不让三个战士的病恶化,便做了一个鱼钩给三个战士钓鱼做汤喝。可是鱼却是来之不易老班长怕小战士们食物不够吃,便自己不吃鱼,而吃战士们吃剩下的鱼骨头。最后,老班长终于坚持不住,光荣地牺牲了。

当我读到课文中“他坐在那里捧着搪瓷碗,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下的鱼骨头”这句话时,我惊讶得睁大了双眼,内心被强烈的震撼着,我越看越投入,越开越被老班长的一言一行所感动。我觉得老班长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个小小的鱼钩,而是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

我的内心被深深地感动着,真想让老班长活下来,让他也来享受享受我们今天幸福、美好的生活!

其实,老班长本来可以吃了那些鱼,这样他或许就可以活下来了,可是,他却为了那三个小同志能活下来,为了祖国的光明前途,而奉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长眠在了地下。

我们应该好好向老班长学习,学习他舍己为人的崇高精神,学习他对共产主义的一片忠心。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一定要勤奋学习,努力把握今天的美好时光,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慰籍那些为了祖国革命事业而光荣捐躯的烈士的英魂

让“金色的鱼钩”在祖国改革开放的今天,世代相传,永远光彩夺目!

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600字高中生作文2

今天,我读了《丰碑》这篇文章,我很敬佩那位军需处长。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红军在过雪山的时候,有一个警卫员突然跑过来,说有人冻死了,将军快走过去,看到了老战士,呆住了,老战士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衣服。他叫人把军需处长叫来,谁也没有说话,将军发怒了,这时有人轻声地告诉将军,他就是军需处长。将军眼睛湿润了,对老战士敬了一个庄严的军礼。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军需处长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他的牺牲是可歌可泣的,就是因为红军有了这样的舍己为人的战士,长征才可以取得胜利。那位老战士,他完全可以凭他的职位给自己加厚的衣服,可是老战士没有那么做,把棉衣都发给了自己的战友,这是一位处处为人着想的好战士呀!

在我们的身边中也有这样处处为他人着想,舍己为人的好人。像我们每天都能见到的清洁工,谁会注意他们的存在,可是他们每天4、5点钟就起来了,有是甚至起的更早,他们不畏严寒酷暑默默的为我们奉献。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世界上总有些和老战士一样舍己为人,默默奉献的好人,他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那些处处为人着想的人,永远的鼓舞着我,我长大以后以后也要做一个处处为他人着想的人。

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600字高中生作文3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遥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600字高中生作文4

每当我拿到一本红色经典,有关革命的书时,都会感到悲伤与愤怒。悲伤是因为那些英勇的战士就这样牺牲了,愤怒是因为国民党与日军始终无恶不作。

想想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当时的战士是多么英勇啊!他们虽然死了,但是他们死的英勇、死的壮烈,他们为了党死,为了我们自己的祖国——中国而死。

有很多英雄用自己的鲜血来灌溉祖国的大地,用自己的肉身来保护祖国的大地使祖国像今天这样繁荣、昌盛。

英雄们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成千上万条生命。有些英雄只不过是小小的孩子,都把年轻的生命牺牲在了敌人的刀、枪、炮上,你会非常气愤,但是他们要为了祖国,为了党不顾一切的去奋斗、去奉献。

党和祖国为了我们人民付出了那么多,没有党,就没有我们新中国,也没有我们人民了。我们都应该为了党去奋斗、去奉献。

让我们为那些壮烈牺牲的英雄默默祈福吧!比起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那些环境是多么恶劣,硝烟滚滚、弹片纷飞,一个又一个的伤员被台进手术室,一个又一个的伤员被台出手术室,一滴又一滴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一个又一个的战士倒下了,一堆又一堆的武器被搬上战场,霎时间尘土飞扬,又是一阵枪林弹雨……

一本本红色经典总是诉说着一个个革命先烈的故事。这一个个故事教导我们,要为我们的党付出一切,要为我们的祖国付出一切。也告诫我们,在危急时刻要不顾一切的为了光明与正义去牺牲、去付出、去奉献。

同学们,让我们把革命烈士和他们的故事永记心中,让这些革命烈士的故事去照亮你们的人生吧!

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600字高中生作文5

对这些战士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乡亲们所流的,它鉴证了一个个赤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之心,它的脉搏将永远在这片郁郁葱葱的老林里跳动。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枪弹雨林,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把火,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

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或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那高高在上的理想,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绝顶》中的肖顿河,都为着自己心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理想而前进,虽然他们最终都失败了,都只在这茫茫大千世界中留下一副白骨或几行轻轻的痕迹,但在任何人眼里,他们在精神上永远是无法击倒的。耻笑他们对生命无谓浪费的人,必定是一个懦夫,若表面不是,在内心深处也是脆弱的,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耻笑勇者,更因为他们毫不明白倾尽自己一生去追求的感觉,也更因为他们没有这种气魄,没有这种理想。___也说过:“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少年,要有理想。”一个没有理想的,便对自己的前途自己要走的路感到茫然,也许,在徘徊上便像迷途的羔羊,在黑暗中消逝。

红色经典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2

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4月9日,我们文家市中学全体七年级师生一同来到了革命老区文家市秋收起义纪念馆。

随着小讲解员的讲解,我们知道屹立在广场上的这座雕像的含义:这个标志性的雕塑是一面旗帜,是党旗的前身,名称叫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中间有两只巨手。一只巨手紧握枪杆向上,代表党指挥枪,枪杆子里出政权,另一只巨手举着一个燃烧的火炬,代表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底座是v字形,代表耶胜利的意思。原来一个小小的雕像意义这么深刻呀!

在陈列管中,看着一幅幅当时的照片,一件件当时留下的文物,和一个个惊心动魄的革命故事,渐渐了解到了革命的重要性,那些革命英雄们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换来新中国的成立!

来到了会师旧址里仁学校,当时XXX发表重要讲话的小操场。仿佛看到毛主席和战士们斗志昂扬,决心打败蒋介石的那一股气势。

记得从前经常来纪念馆玩,对那里并没有太多的去认识,而通过这次的活动,使我深深感受到了红色文化的光彩夺目。一个个烈士们的牺牲换来了我们现在的辛福生活。我们应当好好珍惜。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拿起枪杆保卫国家,实在太遥远,但我们能做到的是努力读书,做一个有用的人,为国家效力,做国家的栋梁之才。

红色经典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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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金色的鱼钩》这篇红色经典故事,使我受益匪浅,老班长的那种舍己为人的革命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文章讲述了红军长征过草地途中一位炊事班长接受上级领导交给他的任务,为了照顾生病的三个小战士过草地,而不惜牺牲自己的故事,表现了老班长舍己为人的伟大精神。老班长不但在行军的时候照顾生病的战士,休息的时候还要到处找野菜、挖草根来给生病的战士补充营养。在粮食极度缺乏的情况下把钓来的鱼给生病的战士吃,而自己却连一口汤都舍不得喝。只能背着几个小战士偷偷地“嚼着几根草根和我们吃剩下的鱼骨头,嚼了一会儿,就皱紧眉头硬咽下去”。读到这里我的心里特别难受,我被老班长的这种精神感动了。

回头想想我自己,不禁耳根一热:平时吃饭的时候总是挑挑拣拣,如果不合口味的还会把它丢到一边。想想,如果没有老一辈红军的牺牲,怎么能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和他们比起来,我顿时感到了自己的渺小。爸爸经常说:“盘中有剩饭,路上有饥人。”从今以后,我首先要做一个珍惜粮食的孩子。

文章的最后,老班长在临牺牲前还不忘照顾三个小战士,把最后一点吃的全部留给了小战士,他要让小战士活着走出草地,把生的希望让给了小战士,把死亡留给了自己。老班长这种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看着文中老班长的插画,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金色的鱼钩,它那么的光芒耀眼。

读完文章,我决心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主动帮助别人,积极参与班级的各项活动,用一个优秀少先队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红色经典图书读后感600字最新2

程贤章的这部《仙人洞》的确值得一读。作者在小说的后记中说:他不希望读者把这部小说当作“土改题材”的小说来读,他之所以写这部作品,“只是为当时生活在最底层的另类人作点无力的呻吟。”这部小说之所以能打动人心,就在于它真正地表现了生活在农村的众多小人物可怜而又可悲的命运,展示了他们令人同情、感伤的心灵和肉体的创伤,每每使读者油然而生“哀其不幸,恨其不争”的慨叹。50多年过去了,而一个个具体、生动、可感的形象:宋火、小林、阿辉、张十三、韦寡妇、阿敬……在作者脑海中挥之不去,历久弥新。他们在作者头脑里贮存了50多年,如今跳到纸上,一个个是那般鲜活,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独特身份、背景、思想、性格。陈冬、张远香、张十三、张远冲、张远锋、韦寡妇等个性、身份迥异的人,他们的命运似乎有一条看不见的因果链环环相扣。小说中的许多大大小小的事件,如斗张十三,火线整风,韦寡妇投井,春芳剃头店里的波澜,都有某种前因后果的关联,整部小说的起承转合,都由一条清晰的因果链贯穿着。鲜明的人物个性,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使程贤章的这部小说体现了文学作品的基本特点,即用形象来反映生活。

尽管作者主观上不想把这部作品写成“土改题材”,但毕竟融入了作者对50多年前的那样惊心动魄的群众运动的认识、理解、分析和对其本质的思考。仙人洞的土改在当年波澜壮阔的土改大潮中是有典型意义的,它在取得胜利的同时,又带着许多遗留问题,带着不少遗憾和无奈。显然,这些问题、遗憾也带有一定的普遍意义。

读程贤章的《仙人洞》,笔者想起恩格斯说过的一番话“巨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同莎士比亚式的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这三者的完美的融合”。对于一个严肃的作家而言,艺术上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想要了解土地改革的读者,光看《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和《暴风骤雨》是不够的,也有必要读一读程贤章的《仙人洞》。

红色经典图书读后感600字最新3

历史长河中,有无数英雄,他们或男或女,或老或少,或无私或伟大,他们都是英雄。但是,在我心中,有一位无名英雄,他是《丰碑》里那位军需处长……

《丰碑》一文记叙了二万五千里长征途中,红军队伍遇到了极端天气,一位军需处长,把自己的棉衣让给了战士们,自己却活活冻死的感人故事。

全文被定格的那个画面,让我难以忘怀:“一个冻僵的老战士,倚着一棵光秃秃的树干坐着,一动也不动,好像一尊雕像。他身上落满了雪,无法辨认他的面目,但可以看出,他神态安详、镇定;右手中指和食指间还夹着半截纸卷的旱烟,火已被雪打灭;左手微微向前伸着,好像在向战友借火。单薄破旧的衣服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这可是一位军需处长啊!他本可以自己先拿或多拿棉衣的,可是他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破旧的衣服啊!他非但没有多拿一件衣服,还把自己的衣服给了别人,甘愿自己被冻死。这位军需处长死时的目光那么安详,那么镇定,这是为什么?因为他完成了党交给他的任务,他没有看到任何战士受冻,他安心,他宽慰,他死而无憾!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别人,把死的痛苦留给了自己;最后,他化为了一座晶莹的丰碑,一座受所有人尊敬的丰碑!可惜,他死前没有看见祖国解放,他自己甚至连名字也没留下。这样的人,不是英雄是什么?

军需处长、英雄、丰碑,我向你致敬!

红色经典图书读后感600字最新4

红色经典浩如烟海,有经典故事,也有经典论著;革命英雄也很多,例如:在烈火中纹丝不动的邱少云,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用自己的胸膛堵住敌人枪口的黄继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狼牙山五壮士的事迹。

一九四一年九月二十五日,鬼子出动了三千五百人马,气势汹汹的向易县西南的狼牙山地区围过来,他们梦想着把当地的八路军一网打尽。但七连六班的马宝玉、葛振林、宋学义、胡德林、胡福才五位壮士几经辗转消灭了50多个鬼子,最终把日寇引到一个叫牛角峰的陡峭山峰,完成了掩护主力部队撤退的任务。子弹打光了,干粮也吃完了,日军冲上来要抓活的。誓死不当俘虏!五位壮士高喊着“中国共产党万岁”,勇敢地跳下山崖。

所幸地是,葛振林和宋学义在下落过程中挂在了树上。第二天,乡亲们冒着生命危险,把他们救了回来。一想到其他三位战友光荣的牺牲了,他们痛苦地流下了眼泪。五壮士视死如归的精神一直激烈着人们奋勇前行。直到现在,当地人们一提到他们,都会激动地说,他们还活着,和狼牙山肩并肩站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狼牙山五壮士的事迹令我感慨万分。日本法西斯公然与中国人民为敌,无数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国家的太平。那鲜红的五星红旗,难道不是革命英雄们用鲜血染红的吗?狼牙山五壮士是许多英雄中的一员,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敬仰。他们所表现出的崇高的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永远是中华民族的巨大精神财富。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作为祖国的新一代,我们必须倍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必须用革命先烈的精神激励前行,好好学习,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增长本领,报效祖国。

红色经典图书读后感600字最新5

对这些战士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乡亲们所流的,它鉴证了一个个赤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之心,它的脉搏将永远在这片郁郁葱葱的老林里跳动。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枪弹雨林,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把火,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

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或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那高高在上的理想,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绝顶》中的肖顿河,都为着自己心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理想而前进,虽然他们最终都失败了,都只在这茫茫大千世界中留下一副白骨或几行轻轻的痕迹,但在任何人眼里,他们在精神上永远是无法击倒的。耻笑他们对生命无谓浪费的人,必定是一个懦夫,若表面不是,在内心深处也是脆弱的,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耻笑勇者,更因为他们毫不明白倾尽自己一生去追求的感觉,也更因为他们没有这种气魄,没有这种理想。___也说过:“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少年,要有理想。”一个没有理想的,便对自己的前途自己要走的路感到茫然,也许,在徘徊上便像迷途的羔羊,在黑暗中消逝。

若没有理想,莱特兄弟不会发明飞机,圆了人类飞向蓝天的梦;若没有理想,袁隆平不可能养殖出杂交水稻,解决中国人多粮少的难题;若没有理想,又哪来中国几千年的悠远文化;若没有理想,中国不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夺回自己的领土……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有时为了它,历经几多沧桑几多岁月。中国的2008申奥,世界梦想和平,祈求人性的完美,“众里寻她千百度”,圆了与未圆,又有什么区别,总有下一代继续追寻。

《林-海雪原》中,讲述的不仅是解放战争初期的剿匪斗争,它所表现出的更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一分人性的美,融合为人类近乎完美的形象,成为一个世界的缩影,化为一片蓝天。尽管有时,乌云阻挡了阳光,但在一阵甘霖的挥洒后,清流依旧,白鸽挂着风铃远翔,叶更绿,天更蓝,阳光在露珠上闪烁。世界的循环不停,美不停。依稀间,昨天也是今天的导航。

红色经典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4

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1

红色经典青春之歌写了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如何走上革命道路,并成为战士的曲折过程。

林道静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她为了寻找个人出路,踏上了流亡之路。她逃离家庭,到北戴河附近的杨家村小学投亲不遇,做了代课老师。然而,校长余敬唐却阴谋把她嫁给权贵。走投无路之下,她投海自尽,被余永泽搭救。余永泽唤醒了林道静对生活的热爱。在余永泽爱情的感动下,她答应与他共筑爱巢。后来,林道静接触到北大爱国学生,思想上受到触动。但由于余永泽一再阻拦她参加革命,并导致共产党员卢嘉川被捕。林道静决心离开自私的余永泽,犹如到抗日的.洪流中。从此她在革命者的引导下,一步步克服软弱,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革命战士。

青春之歌主要通过对知识分子林道静的叙述,从而提炼出一个革命的思想主题:一切知识分子,只有把个人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人民的革命事业结合在一起,投入到时代的洪流中,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才有真正的前途与出路,也才有真正值得歌颂的美丽的青春。

_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分,我要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谱写出属于自己的青春之歌。

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2

在开学之后,我读了《红日》。描写了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在山东歼灭部队整编七十四师的故事。书中解放军战士战胜敌人的英勇行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部小说是以1947年重点进攻山东开展的一系列军事战役为主导,从最初华东野战军沈、丁部涟水战役失利,到莱芜战役的战术转移,以及孟良崮战役的决战,最终全歼五大王牌中的王牌——全副美式装备的整编七十四师的故事。《红日》作者吴强说过:“记住昨天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只要还在活着的时候,都是必要的。因为它已经给了我,今后还将给我以前进的力量。”当面对无法挽回生命的战友时,共产党战士含着泪咬牙前进;当艰巨的任务、难以克服的困难时,战士们反而愈战愈勇,冲锋陷阵。

一听说有任务,他们就兴奋、就快乐,就充满了激情和力量!战斗是战士们的生命!就是这种信念之下,共产党打败了,而使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两个党派之间的最大不同:团结与不团结。读着读着,我仿佛看到那战火纷飞的年代。在那个年代,有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献身于民族的解放事业,他们为了革命的胜利,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和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永垂不朽。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要好好珍惜,加倍努力的学习!

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3

我曾是个军人,所以对军事题材的电视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电视剧《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可妻子非要看哭哭啼啼的韩剧,我好男不和女斗,从单位图书室借来小说《红日》看起来,看过之后,我对《红日》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今天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理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美好理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理想的方向前进。今天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己的理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对比极为悬殊的情况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今天,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大量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情况还有多起......今天,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

识,安全意识,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否则,集体就形同散沙,失去战斗力,甚至会酿成苦果。

四是要讲团结合作。书中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许多高级将领出身黄埔军校,但派系林立,互相猜疑,勾心斗角,如果说蒋介石的军队是被我军打败的倒不如说是被他们内部自己打败的。的军队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而我们只有小米加步枪,但我们身后有几百万人民群众的支持,民心所向的军队最终必定是胜利的军队。今天,我们大家能在一起工作、学习本身是一种缘分,但这之间不可能没有摩擦和矛盾,关键是我们要做到心中无私,讲究合作,善于化解矛盾,坚信团结出力量,合作出智慧,才能使我们央行的事业更好美好。

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4

根据那次战争,有一些人写下了一本本红色革命文学作品,当然我也看过。

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主角是保尔。柯察金·保尔?柯察金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低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使自己越来越坚强。即使在伤病无情地夺走他的健康,使他不得不卧在病床上时,他仍不向命运屈服,而是以顽强的毅力进行写作,以另一种方式实践着自己的生命誓言。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

我们的爷爷奶奶的那个年代里,吃不饱睡不暖过着穷苦的日子,伟大的毛主席和共产党员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生活。当年外国人,日夜侵入我国,烧杀抢掠人们叫苦不迭。不止这样,他们还对我们的间谍严刑拷打,实在不行就用权力金钱去讨好他,还不行的话就杀了他们。找不到间谍就滥杀无辜。当年清朝政府腐败无能使得外国人大批侵入,还设立了殖民区,我们的人不能进去。有时他们这些达官贵人觉得不爽就来欺负我们的人民。再看现在我们过上了富裕的生活,用着高科技,还能吃上美味的菜,在那个年代恐怕连豆腐也吃不上了。毛主席和他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为了让我们过上好日子拼死在前线,他们也许在想:打赢了这场战就能过上好日子了,为了自己的亲人我们要坚持到最后。

除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有《把一切献给党》、《青春之歌》、《林海雪原》、《铁道游击队》、《新儿女英雄传》、《苦菜花》、《红岩》、《星星之火》、《暴风雨所诞生的》、《山呼海啸》、《桥隆飙》等等。《小兵张嘎》中的张嘎在1936年失去了奶奶,那是他唯一的亲人。从那以后参加了八路军大闹鬼子司令部,成了小英雄。说实话失去亲人的痛苦,不是常人所能接受的,在我失去亲人的时候我没哭,因为我在想:万物有生就有死,命运是天注定的,死对任何人来说都很容易,但对死的恐惧与伤痛是任何人都承受不了的。想想上个世纪的战争带走了多少革命战士的生命啊!有广东人有徐佩旒,徐礼明,徐日培,徐广滔,徐临端,徐茂燎,徐松根,徐满凌,徐昭良,徐培添,徐保生,徐廉辉,徐容九,徐进…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红军战士一起抓汉奸、杀鬼子、攻城池,屡立战功,使他在战火中、马背上迅速成长。我们要向革命烈士学习那种坚贞不屈的精神!

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读了铁道游击队这本书,让我深深的被那些队员的勇敢智慧的精神而感动。这本书讲了一九四零年抗日战争时期,我八路军鲁南军区委派刘洪为大队长,李正为政委,将山东临城枣庄一带的自发起来与日寇进行斗争的铁路工人,组织成立了一支铁道游击队,与日本鬼子进行英勇抗争的故事。游击队专门在交通线上打击敌人,钳制敌人的兵力,老百姓称他们是“飞虎队”。“飞虎队”的英雄们英勇全歼了日本冈村的特务队,接着迎来了胜利。

读完全篇文章,我记忆深刻的有日本对中国人的一些恶劣行径,尽管是文艺作品,可能会带有艺术加工,但是这的的确确震撼了我的心灵,让我感受到了日本鬼子的`残忍。书中写道鬼子整天出来,在街上抓人。夜里冷不防检查户口。大队的鬼子,三天两头出发,到山里扫荡,一回来就绑着一串一串的老百姓。起初送到宪兵队审问,一进去很少能活着出来的。以后捉的人干脆送到南马道大兵营了,光见用汽车往里边拉,就没见出来的,枪毙了,也得有个响声呀!住在附近的老百姓,在夜里经常听到凄惨的叫声。这样的一段话怎么不让人痛心,甚至还有把中国人当试验品的片段,这简直是国家的悲哀,让自己国家的人民受到如此大的伤害。看到文中的中国人个个都是惶惶不可终日,害怕总有一天会死在敌人的刺刀之下。不过现在好了,改革开放30周年,我们国家越来越富有,越来越强大,这都是从前的人们给我们带来的这一切,所以我们必须为祖国而努力奋斗,让我们的后代能够过上好日子,不能再让他们受到这样的屈辱和痛苦的生活。

当然,文章主要还是讲的是飞虎队队员他们的勇敢和智慧,如其中有一段他们队在一次战斗中失利了以后哪,实力不佳。为了掩藏自己是铁道游击队的队员,他们放弃了自己的一些尊严,冒着周围中国人鄙视的目光,向日本鬼子趋炎附势,把大丈夫的形象完全的颠覆了。不过俗话说的好,大丈夫能屈能伸,就是受到胯下之辱也要自立自强,到最后能够一枪杀了鬼子军官时,也让人大感痛快,报了一箭之仇。让我们不禁为他们的大局观和集体感而感动。

最后还有一个人也让我十分尊敬,文章中一名50多的老人也能够参加飞虎队,尽管到最后背机枪因为体力不支还是倒在了鬼子的枪下,十分的悲惨,但是他的精神令我们感动,如此大的年纪也给游击队做出了不少的贡献,让我们也为他的死感到了些许伤感。

作为一名团员,我们要牢记这些历史,现在中国与日本已经建立了外交关系,有了许多人到日本去留学,两个国家也渐渐结下了一些友谊,但是这历史我们决不能忘记。我们不从别的人身上找理由,只是因为自己不够强的,而让那野心狼有了可趁之机,所以不论我们是什么年纪,我们都需要为我们的国家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让他们变得强大,成为世界的一个强大的国家。

红色经典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5

品读红色经典,弘扬红色精神,不忘红色初心。

题记

今年是2022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在这样不平凡的一年里,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品读红色经典,传承革命精神。怀着这样的心情,我阅读了《红星照耀中国》。

在1936年,斯诺走进了红色苏区,并以客观、幽默的笔调描绘了一个鲜活的;红色之邦。在这本书中,你可以看见上到彪炳史册的XXX、周恩来、朱德等,下到可以看见红色苏区的平台老百姓。既有红色事迹,也有平常的生活。可以说,作者将人物用笔复活了,展现在我们眼前。

在读完它以后,我有许多感触。在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少年,而这些少年就是这个时代最大的希望。在书中那个中国一穷二白的时代,有信仰、有担当、有信心的;红小鬼们是那个时代的希望;而在这个新时代,我们就要去争做这个新时代的希望。那我们应该具体怎么去做呢?在现在所能做的也就是最基本的就是好好学习以及传承革命精神。而在将来成为了时代的领导人后,我们就要去开创更美好的未来培养那个时候的少年们成为希望,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让革命精神的薪火在历代人的手中传递下去,旺盛下去。

新的时代有新的文化新的少年,但我们的革命精神以及历史是不能忘记的,我们要品读经典、铭记历史、珍爱和平、开创未来,努力让革命精神的薪火传承下去。

红色经典读后感作文范文 篇6

红岩是我这个寒假读的第一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党与“中美合作所”的斗争。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员一直坚持不透漏一丝党的信息,敌人虽然可以对他们肉体摧残,但璀璨不了他们这种坚强不屈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要好好珍惜。”江姐的丈夫是为了共产党才光荣牺牲的,而江姐却只能忍着不流下一滴眼泪。华子良在监狱里装疯卖傻了十几年,为的就是和外面的党员们里应外合,让更多的同志脱险。许云峰宁愿自己去死,也要把生的机会留给别人,这种舍身为人的精神值得敬佩。他作战还经验丰富,胆识过人,机智沉着,懂得顾全大局。双枪老太婆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江姐,江姐身受这我们无法想象的皮肉之苦,还不说出一丝党的消息。她不但对斗争顽强不屈,在紧要关头从容镇定还安慰同志们与同志们血肉情深。“监狱之花”——小萝卜头的出生给监狱带来了欢声笑语和一丝生机,小萝卜头和他的爸爸妈妈一样沉着勇敢,再看看我们,我们从小就没有吃过苦,爸爸妈妈生怕我们碰着哪摔着哪了,这样的幸福生活难道我们不给珍惜吗?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珍惜每一天。”

《家》读后感高中生作文2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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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高中生作文【篇1】

小时候,总有许许多多的问题缠绕着我。例如太阳为什么总是从东方升起,在西方落下,却不从北方升起,在南方落下;为什么天空中总会漂浮着片片云朵,看得见却又摸不着;为什么放在衣橱里的樟脑丸过几天就不翼而飞了;当人们遇到无法避免的事时,总是哀叹: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是躲避不了的。却没人告诉我天为什么要下雨?

长大了,在科学的耳融目染下明白这些都是应该的,若你要进一步追问:什么是科学?那我要恭喜你,你成功问倒我了,因为对于我们这样的一群学生而言,显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研究科学,去了解科学,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接近科学了解科学呢?我把汗水撒给了《学生探索百科全书》。

这套百科全书是为提高全球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而编写的一套综合知识读物。它包括《地球探索》、《科学探索》、《历史探索》、《生物探索》四册。四册的排版都做的很好,让读者很容易便可以找到自己感兴趣的知识,四册都按照各自的特点分为若干节,各节在结构设计上均采用场面宏大的主图以及精彩纷呈的配图以增强视觉冲击力,并且具有多项附加功能,如关键词中英文对照,内容索引,词汇索引,知识点提示,基本知识问答,以及相关教育网址索引。让读者在准确的文字描述、严谨的原理揭示中愉快地踏上新奇的探索之旅,轻松地掌握的百科知识。

读过这本书后,我发现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

首先我在第一册的《地球探索》中,我了解到太阳从东方升起,在西方落下,是与地球的公转有关。我还了解到太阳系是由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和众多的卫星、慧星、小行星构成庞大的家族。但在银河系里,像太阳这样的恒星就有2000多亿颗;

还有地球地球表面的71%被海洋覆盖着。海底世界奇妙无穷,但至今还有98%的海床未被人类勘探过,至于外壳上的七大板块则不停地漂移。每隔30年,我们居住的这颗星球就要轻微震动一次

在第二册的《科学探索》中,我知道了为什么天空中有云朵;为什么樟脑丸会消失不见;天为什么会下雨。这一切都是物理现象:空气中的水蒸汽过多时,就形成了云。这就能说明为什么早上的时候云最多,那是因为早上温度低,水蒸汽多的原因。而当温度突然下降时,水蒸汽就液化成小水滴,从空中滴落,这就形成了雨。樟脑丸在衣橱中消失是发生了升华这种物理变化,因此在你打开衣橱时刺激性气味就会扑鼻而来。在第二册中,我了解了无处不在的黄金分割、四色之迷、寻找幽灵粒子、我们能不能穿越时空等等等等,这些知识又使我了解到了科学,学会了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论,科学的发展,科学的分析这些重要的东西,并且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奇闻异事我也可以通过科学说法来解答他,这些知识都丰富了我的生活经验,让我不断的健康成长。

在第三册的《历史探索》中,我了解到了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起源、埃及艳后、金字塔工程等等等等。历史使人明智,因为了解历史,可以学习前人的正确做法,并且改到自己的错误作风,以免重蹈覆辙。这样可以使人们在成功的路上少一些坎坷崎岖,为自己铸造一条平平的道路。

在第四册《生物探索》中,我了解到地球上最早的植物大约出现5.5亿年前。地球上的植物大约有30多万种,动物约有150多万种。现存的动物只有原来地球上的动物的十分之一。多种多样的生物不仅维持了自然界的持续发展,而且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看吧,它给我带来了多大的好处。在这个科学高度发达的时代,如果我们不去研究科学,不去了解科学,我们就会被这个时代所抛弃。现在开始,还不算晚,选择一本适合你的吧,相信你会得到意外的收获!

《家》读后感高中生作文【篇2】

高中生读后感800字优秀1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天真烂漫的时光,充斥着美妙、幸福、快乐,这就是童年,它总是那样令人回味……

高尔基的童年却让我大为惊叹,那么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情切父爱,和祖母一起来到了外祖父家。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头上。外祖父这人十分暴躁,经常动手打骂高尔基,这给幼小的他的心里造成了非常大的阴影。

有一个成语是:祸不单行。同样,在阿廖沙的生活里,还有两个让他充满恐惧的人——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兄弟倒是很像,自私残暴,相互勾心斗角。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阿廖沙的内心充满了压抑和恐惧,但他并没有灰心,依然渴望人间的爱与温情。

读这本书时,心中不免产生不快,同时,为阿廖沙悲惨的童年而拭泪,为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而忧伤。只是有句话说的还是很对的:上帝为你关一扇门时,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所以阿廖沙的生活中便有了带给阿廖沙快乐和温暖的外祖母,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老长工,还有纯朴乐观、简单善良、富有同情心的茨冈。这就能让人明白,在黑暗长河的尽头必然有一个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闪闪发亮。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教育和友谊,便只有阴谋和鞭打,再没有什么值得日后去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读他的童年,我发现了他的爱,寻思着他的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之后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哪能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提并论。

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生活吧!

阿廖沙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都能成为一代名家,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高中生读后感800字优秀2

我身旁总有一本书,无论是在我伤心难过或是困惑不解时,随手翻开书的扉页,它总是能带给我启迪。这本书就是林清玄的《人生最美是清欢》。

最初与这本书结缘是在书店,正当我面对众多大家之作无从选择时,它那清新淡雅的封面映入我的眼帘。我迫不及待地买下它,随意找了个座位在角落里开始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林清玄的散文集,其中收录了最能代表他作品风格和思想智慧的文章。在这本书中,林清玄用数十载的人生经历和生活智慧给读者展现了他最深的感悟――人生最美是清欢。

正如林清玄在他文章中所写的“第一流的文学是生命的化妆,文学是青少年最好的化妆。”那么读这本书塑造了我很更美的灵魂。如果说向外奔走,领略风格是人们不可或缺的旅行,那么读《人生最美是清欢》就是我们心灵的旅行。

今年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一年,因为在今年的6月我完成了一场重要的考试,从那,我跨进了高中的大门,刚开学的一个月里我便感受到了无形的压力。

不久前,我进行了一次考试,结果不是很理想,夜里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就在这时,我想起了这本书中的一篇文章《t有一种淡然与潇洒》,我才意识到真实的人生不是只有考试,而在学习中学会思考,培养正向的能量。

人生的变数有很多,唯一不变的就是每天都在改变。我们的生活不能永远顺利,但也不会永远曲折,只有保持淡定的心情,才能活出“淡然”与“潇洒”。

曾经看过许多报道,有许多人看不惯哪些随意挥霍金钱的人而做出一些损人不利己的行为,这种思想只会困扰自己,正如林清玄在《一步千金》里写到:“时间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使生命感到充盈的不是欲望的扩张,而是心灵深处的触动,使生命焕发价值的,不是拥有多少财富,而是开发了多深的智慧,使人生充满意义的,不是对某一目标的奔赴,而是每一步都得到心安与落实。”我们的心在这个混浊的世界应该像雪一样清澈透明,在喧闹中保持适当的沉默。只用留下一颗睿智的头脑,静心谛听,这才是人生清欢的真谛。

“斜雨作小寒,淡烟疏柳媚晴滩,入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如果内心的蝴蝶从未苏醒,枯叶蝶的一生也只不过是一片无言的枯叶,愿每个人都有一本喜爱的书来唤醒自己沉睡的灵魂。

高中生读后感800字优秀3

我阅读了《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这本书,其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范仲淹勤奋读书”这个故事。

范仲淹是北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在别人眼中他很成功,但是成功永远是需要努力、恒心、毅力的。为了读书,他不脱衣便休息﹔有时夜里读到太晚,就用凉水浇醒自己,以更好的状态读更多书。他常常白天苦读,直到太阳快落山了才吃饭。

正是因为他废寝忘食、苦读钻研的学习,才能为自己的国家献出力量。读书学习,带给他的是灵魂上对知识的渴求,也是智慧的生长,这种精神便是自强不息!

记得一则新闻报道了一个叫陈州的人的励志事件。他从小父母离异,因意外被截去了双腿。他没有放弃生活,艰难地学会了做很多事情,甚至13次登上五岳之巅……很多人抱怨做不了的事,他都做到了!他说,能活下来真是一种幸福,我要让自己好好地过。

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范仲淹的影子,努力,有恒心,有毅力!他们都有一股强劲的力量,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骨子里推动前进、不可缺少的一种骨气——自强不息!这样的人不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这样的精神不正需要我们去传承吗?

翻开书本,再次重读《自强不息:范仲淹勤奋读书》,我思绪万千,十分敬佩范仲淹。他为了报效国家,长期自愿去学习知识,没有任何抱怨。我应该学习范仲淹自强不息,做事要有毅力和恒心,只有这样,做事才会成功。我们要好好发扬范仲淹的精神,共筑精神家园,长大后用自己的知识为祖国贡献力量!

高中生读后感800字优秀4

“很久以前,有一棵善良的苹果树,它幸福的生活着,原来它的幸福源于一个小男孩,自从见他那天起它就全身心的爱上了他,让它十分高兴的是男孩每天都会来到树上摘苹果,与其他的小朋友们一起在树间捉迷藏。时常玩累了还会靠在他的‘腰间’休息!时光飞逝,在快乐的陪伴下,男孩一天天长大了,与此同时他对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年轻时他将所有的果子都摘下来卖掉,只留下光秃秃的树枝,中年后他又突发奇想,砍下了从小深爱他的苹果树。如今,曾经的男孩变成了老人,而曾经的苹果树只留下了一个枯矮的树桩,而苹果树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他,但它能做的只是让老人坐在它的树桩上好好休息……

看了这个故事,不由得想到了我的生活,我觉得我自己就像故事中的小男孩,在父母搭建的温暖摇篮中长大,对每日可口的饭菜、真切的问候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却少有想过父母付出的意义,久而久之便觉得理所应当、天经地义。而父母就像故事中的苹果树,从我出生的第一天开始就对我呵护备至,他们付出的时候没有想过索取,只是在默默的无私奉献。看到这里我突然想,也许照顾孩子是每个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是他们也许可以过得更加轻松一些,因为他们可以不用在忙完了单位复杂的工作后,还拖着疲惫的身体挑灯夜战的为我辅导功课;他们可以不用在难得的周末休息时间,去带着我学习声乐;他们可以不用即使再忙再累也要回家为挑食的我做上可口的饭菜;其实很多事情他们本可以不用做……但是十几年来,对与我的成长,他们一步也没有落下,他们始终像故事中苹果树一样满足我们“丰富多彩”的需求。

也许有人会问,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他们不累吗?其实我问过我的妈妈:“妈,你天天这样不累吗?”我妈说:“妈不累,妈很幸福。”我想幸福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人以索取为幸福,有的人以孜孜不倦的付出为幸福,我们的父母就是这样,但是对于年少的我们不能无动于衷,虽然我们不能为他们分担工作上的烦恼,但是我们可以不让他们因为我们的学业而分心;虽然我们还没有到工作赚钱的年龄,但是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起学着勤俭节约;虽然我们暂时干不了重活累活,但是我们在完成学习任务后还可以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其实我们可以做的还有很多……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我们再也不用他人的给予无动于衷,用自己的爱去感恩的回馈身边的每一个人。爱父母,你会慢慢感受到“百善孝为先”的道理;爱老师,你会慢慢体会到“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情怀;爱朋友,你会收获“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别样人生。

高中生读后感800字优秀5

《爱默生随笔》的作者爱默生是一位塑造了美国人心灵的思想宗师、散文家和诗人,被尊为近代“美国文艺复兴”的旗手。他那种对大自然的挚爱和对精神的推崇,恰恰是今天的大多数人所缺乏的;他注重亲身体验,倡导凭直觉认识真理,足以让我们这些早已被理性与教条禁锢的地球村村民茅塞顿开。他尤其强调人的自助,这种曾促使美国成为世界强国的理念,至今仍不乏现实意义。

拉尔夫·华尔多·爱默生19世纪美国著名思想家、散文家、诗人。这本书,读起来并不轻松,因为大多是说理的文字,浮躁的心灵只能获得浮光掠影的印象。

我只能承认自己理解力还不行,有些句子显然读不懂。否则的话我只能怪译者,因为这本书实在翻译的太别扭了。这本200多页的书看到80页就再也看不下去了,必竟艾默生的成名之作不是我这个初中生所能参透的。

有人这样评述:语言简练到位并且富于诗意,完全可以把它当作诗来读。当我们离“粗茶半盏,藏书满架”的境界越来越远时,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自得永远被定格为历史,谁不向往着那山高水远,风轻云淡的生活。

这篇读后感只能用粗略的认识来填满了,显然我的认识只是这本书的不多的一部分,爱默生的观念不是一下子就能体会的,更多的倒是有一种哲学的意味。不过唯一能感觉到的是爱默生坚持从自我的角度出发,认为改造首先应该从个人着手,这显然是很正确的。

爱默生的语言深奥、雄辩而富诗意,其中蕴含的睿智令人折服。爱默生被誉为“美国的精神先知”,它属于美国,也属于世界上所有思考的灵魂;属于今天,同时也属于过去。

这,便是一个高中生读完《爱默生随笔》的感受。

《家》读后感高中生作文【篇3】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书心得1

我曾看过一本世界名着《八十天环游地球》,虽然是一本普通的书,但是其中的道理影响了我的生活与学习。

主人公福格先生带着自己的法国仆人路路通从伦敦出发,向东有条不紊地开始了旅行。途中,遭印度食人部落的追杀,香港大麻和烈酒的迷幻,太平洋飓风掀起的巨浪,美洲土着嗖嗖过耳的枪弹,无不随时可以掐断福格先生的环球旅行。但是,面对这一切,福格先生却一直是那样镇静。

是什么力量使福格先生拼命地想赢得赌注?是钞票吗?不是,是一种心理,是一种信念与信心,相信世界上没有不可能办成的事,相信没有困难难倒他们,相信自己能创造奇迹。坚定的意志促使他不放过任何一丝希望,不半途而废,而是坚持到底。虽然这个科幻小说是虚构的,但其中所告诉我们的道理,人物的精神却是真实的,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

读了这个故事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可能有许多让常人难以完成的事,但是,只要我们去尝试,只要我们去拼搏,就会取得胜利!不只是这样,我还知道,如果别人故意去阻止你去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你就一定不要听从他,因为,做任何事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只要认为自己是对的,就一定要坚持到底。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同学们应该知难而进,而不要被困难吓倒。

还有一点就是福格先生抓紧时间,这就是雷锋所提倡的“钉子精神”,时间对于我们人来来说是多么宝贵与重要,有多少名言警句说过时间的重要:“长江却有回头浪,人老不能还少年”,“春光不自留,莫怪东风恶”……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书心得2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部科幻小说,讲述的是一位绅士福克因为在改良俱乐部同牌友们打赌,而从伦敦出发,用80天时间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途中他不幸被误当作偷窃英格兰银行的大盗,被苏格兰通缉、追捕。随后他和仆人万事通克服了路途中的重重艰难险阻,路径地中海、红海、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游历印度、新加坡、中国、日本、和美国等地。在环绕地球一圈并回到伦敦时,却迟到了五分钟,他自认失败,却意外的获得了胜利。原来,他自西向东绕地球一周,利用时差正好节省了一天的时间。福克的机智、勇敢和毅力都表现了十足的绅士派头,最后抱得美人归的故事。

福克先生对这次旅行充满了信心与决心。他相信只要有决心什么事都能成功,正是他的这种执着的品质使他克服了种种困难。当然,他的仆人万事通也少不了,要是没他帮助福克先生,是不能完成任务的。他是个忠实的仆人,既聪明又能干,当费克斯想要害福克先生时,万事通急时帮助了他,最终阴谋没有得逞。

生活中,也许信心只能期一般的作用,但是你可不能为此而小看它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在四人小组里读读谁写的作文最好,就让谁上去读作文,结果我组的人都整我,非让我去读,我没有欣欣所以不敢上去读,怕自己写的不好。许佳妮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没干系的,你要有信心。相信自己,你能行的!”我听了这番话后,慢吞吞地上了讲台,读了我的作文,以为写的肯定很糟糕,但是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得了5颗星。我朝许佳妮笑了笑,她伸出大拇指,好像在说:“你真棒。”

世上无难事,只只怕有心人。只要你以信心当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书心得3

在没有飞机、没有远洋轮船和汽车等现代交通工具的情况下,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环游地球一周,不可思议吧!其实,早在一百多年前,法国科幻小说作家儒勒·凡尔纳笔下的费力斯·福克先生就完成了这个梦想。

凡尔纳的科幻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讲述的是英国绅士福克先生以两万英镑为赌注同朋友们打赌,只用80天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在这80天里,主人公从伦敦出发,经过了苏伊士、孟买、香港、横滨等地,经历了许多惊险遭遇、欣赏了异国风土人情。小说情节曲折,文笔幽默风趣。我被里面一个个惊险刺激、引人入胜的故事吸引了,花了几天工夫就读完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克先生,他是个外表冷漠,但内心确充满爱心的人,他聪明、善良、勇敢。在印度孟买,他和他的仆人、伙伴凭借着机智和勇敢成功地营救了当地被迫殉葬的艾娥达夫人。

虽然,我没有去过英国、印度等国家,但是,我读了这本书以后,也了解了这些国家的一些风土人情。尤其是了解了印度的某些古老的风俗。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二个原因。

此类浅显易懂的科幻小说很适合我们小学生阅读,既可以开拓眼界,又可以丰富科技想象力。非常希望中国也有像凡尔纳那样优秀的科幻小说作家,写出好的作品,让我们大饱眼福!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书心得4

名著,是人类思想进步的源泉,是伟人们的杰作,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百宝箱。它可以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领略到各地风光,更能得到丰富的知识。

前段时间,我阅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儒尔.凡尔纳,是著名的法国科幻小说家,他被公认为现代小说之父。这本书是凡尔纳最受欢迎的长篇小说之一,也是世界科幻小说的经典之作。

该小说叙述了英国人福格先生与朋友打赌,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回到伦敦。虽然克服了重重困难,但回到伦敦却迟了五分钟,自以为失败,却因他自西向东绕地球一周,正好节约了一天时间而意外获得胜利。

这本书里面有很多精彩的句子,“所有都算进去,”安德鲁一边继续打牌一边说,这次,讨论没有因为打惠斯特而中断。“如果那些印第安人和印度人掀掉铁轨呢?”安德鲁嚷道,“如果他们拦截火车、抢劫行李、剥下游客的头皮呢,这些也计算在内吗?”这句话体现出安德鲁对福格八十天环游地球的质疑,从侧面表现出福格的自信。

福格在所有人的怀疑中开始了旅程,克服了重重困难后。最后提前了一天回到俱乐部,不仅给了那些看笑话的人一记耳光,也收获了自己幸福的生活。

从这本书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没有坚定的信心和执着的信念,所以理想还是挂在天空中,距离从没缩短,书中主人公有着超乎寻常的冷静和坚持,完成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事情,这样看来,一个人如果积极努力,人生中又有哪些事情是不可能的呢?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书心得5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八十天环游地球》的著作,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八十天环游地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编著的。

这本书是述说一位名叫菲期列·福格的绅士和他的仆人用了八十天的时间环游了地球一周,在常人觉得非常荒谬的情况下,菲期列·福格绅士居然做到了。旅途中,他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有天灾,也有人祸。但是他们最终还是历尽千辛万苦,成功地用八十天环游了地球整整一周。他们不但赢得了与朋友的打赌,而且向人类证明了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我认为菲期列·福格绅士打赌赢了靠的不是运气,而是他那种善于思考和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

而我呢?在平常的学习中,我也经常粗心大意,有时碰到一些难题不是自己去钻研解难而是空着不做,想着下回等老师来给我解题,更严重是经常做作业也拖拖拉拉,居然有一次还做到午夜十二点钟。

读完儒勒·凡尔纳的这本著作,想想平时的我,我觉得自己真应该向菲期列·福格学习,学他那临危不惧、沉着冷静、争分夺秒和勇往直前的无畏精神,只有这样,我才能战胜学习中的困难,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家》读后感高中生作文【篇4】

淘气包马小跳高中生500字读书心得1

《疯丫头杜真子》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书中马小跳和他的表妹疯丫头杜真子的故事,很有意思,深深地吸引了我。

杜真子是个有爱心的女孩.一天,杜真子看到一个女孩在花园里转呼啦圈表演筹集给妈妈做手术的钱时,把身上的零花钱全捐出来了,杜真子的热心帮助也激励了马小跳的爸爸妈妈慷慨捐款。这让我觉的我离她还有好长一段距离,我有零花钱都攒起来买文具了,要捐款的时候都不舍得用自己的零花钱,总要向爸爸妈妈要。看了杜真子的故事,我以后要大方一些,多多献爱心。

杜真子还会做土豆沙拉,她先把土豆、青豌豆、西兰花、煮好的鸡蛋、蒜味火腿肠、几勺奶白色的沙拉酱、肉色的千岛酱搅拌好,这就成为了一盘五颜六色的土豆沙拉。她的一手好厨艺让马小跳的几位好朋友都称赞不已,也让我对她刮目相看。看到书中描绘的诱人的土豆沙拉,这几天我一直想做上一盘土豆沙拉,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里让爸爸妈妈们消消暑。

杜真子还是一个成语大王,她的成语接龙都让丁文涛这个语文高手都甘拜下风,好让我钦佩啊!

但是杜真子同时是个很疯的丫头。第一天杜真子来到马小跳家,强占了马小跳的房间把他赶去睡沙发;杜真子还逼着马小跳每天喝下满满一大杯牛奶。

这就是一个有爱心又可爱、有情调又疯疯癫癫的小女孩--杜真子,如果我身边有这样一个女孩的话,我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

淘气包马小跳高中生500字读书心得2

今年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最让我难忘的一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看完这本书,我的心中像波涛汹涌的大海,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讲述了马小跳等人在返校日的路上碰到了他们的新校长:欧阳雪。这位姓欧阳的校长和别的校长差异很大。别的校长一心想要在校学生成绩好,而这位校长却要帮孩子找回快乐。因为在快乐的情况下学习才是主动的,有效率的。

这本书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优美的词句,还给我的内心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我也像马小跳一样,是一个每天都快乐的人,是一个崇尚快乐的人。书中的欧阳校长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我最崇拜的人。她不仅为孩子着想,还同时达到了自己教育的目的。让孩子们快乐的学习。相信这也是所有校长的目的。可事实上,他们做到了吗?答案是否定的。我的身边就有活生生的例子。

我的表弟,堂弟都就读于一个好学校。可他们的作业多的数不胜数。先不说平常,光是考试前,他们一个星期就要完成将近十份试卷。老师不停地苦口婆心的说:“我这么做是为了你们好……”表弟曾怨到:“谁都知道老师是为我们好,可本来我认为学习很快乐,可老师让我觉得学习很痛苦。”唉!本来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学生,却被“不快乐”石沉大海。

《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是“学习要以快乐做铺垫”的道理。如果你也读过这本书,你的感想是不是和我一样呢?

淘气包马小跳高中生500字读书心得3

这个假期,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之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这本书。这本书非常有趣,书中的人物哭我也跟着哭,书中的人物笑我也笑。仿佛书中的一幕幕都展现在我的眼前杨红樱阿姨把书中那么多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他们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长处、短处与可爱的一面,甚至让我喜欢上了他们!

这门书中要讲了:学校的老校长退休了,新校长欧阳校长来当新校长了。在欧阳校长当校长的同时,把一些以前的老规矩改了。又开了一次新颖的家长会,让家长们重回童年。在学校的徒步大行动的前一个星期时,马小跳、张达、唐飞、毛超组织全班同学在体育场练习,许多同学累到在地上。可只有马小跳和张达、唐飞、毛超坚强的毅力走了下来,所以做了红旗手。由于他们每天的练习,所以在徒步大行动中取得了第一名。虽然马小跳、张达、唐飞、毛超在班里是不起眼的人,但是在他们身上的优点未必别人会有。我非常佩服他们!

最让我喜欢的是欧阳校长,这位女校长又年轻又漂亮,性格又与他人别具一格。对待学生和蔼可亲,对待事情又有自己的见解。她是一位想法稀奇古怪,又非常有趣的一位校长!

我愿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去探索那儿的知识王国!

淘气包马小跳高中生500字读书心得4

今天我读了其中的一本——《开甲虫车的女校长》。书中讲了家长应该充分相信自己的孩子,不能一味认为成绩好的孩子什么都好,成绩差的孩子什么都差。这种以学习为主、以成绩为主评价孩子的方式,不但会伤害孩子纯洁的心灵,还会毁掉一个孩子在童年时期应有的快乐。我觉得马小跳的爸爸就是一位成功的爸爸。他认为“顽皮”、“纯真”、“可爱”是儿童的天性,大人应该站在儿童的角度,走进他们的世界,理解他们所犯的错,让儿童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我的爸爸、妈妈却相反,他们只关心我的学习,最紧张的是我的考试成绩。每天问我问得最多的就是:“今天老师教了什么?今天有没有考试?考了多少分?你在班上排第几?”……这些问题已经把我的耳朵都磨出老茧了。我不明白的是,他们老是问这些问题,怎么就不嫌烦呢!其实,有时静下心来想想,我也知道他们是为我好,但我还是希望爸爸、妈妈能像马小跳的爸爸一样,常问一句:“今天你快不快乐?”

书中让我尊敬和佩服的还有欧阳校长。她希望孩子们全面发展,希望孩子们能有一个快乐的、自由的、五彩缤纷的童年。她以智慧的眼光,看到了马小跳他们身上的可爱之处,并欣赏他们,支持他们善良的举动。

淘气包马小跳高中生500字读书心得5

一放假,我就读起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一本——《巨人的城堡》,精彩万分。

书中主要讲了:马小跳遇到了一件怪事,有一座房子,门很高,窗户很够高,整天关着门窗,好像没人住。房子是用来干嘛的?会不会有坏人把人质关押在里面?马小跳、唐飞、毛超、张达带了望远镜去侦察,他们发现,那居然是一个巨人的城堡。巨人叫阿空,身高二米四九,比篮球明星姚明叔叔还要高呢!他现在在汽车城里工作,当一个车模,月薪又高,多好!但阿空并不喜欢。他不喜欢别人用异性眼光看着他,除了上班时间其他时间都在家。时间长了,没有朋友的他开始变得忧郁。但自从遇到马小跳、唐飞、毛超、张达四个人之后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开朗起来了。后来,大家都知道了,杜真子知道,夏林果知道,路曼曼也知道。大家一起帮助阿空,杜真子给他做他爱吃的土豆沙拉,夏林果跳芭蕾舞给他看。

书中第二十章令我最难忘,主要讲了阿空在小朋友们的影响下辞掉了原来那份工作,当起了张达奶奶桃园里的摘桃帮手。我相信阿空已经彻底地打开了心灵的窗户,融入了社会,做一个自信满满、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了这本书,既让我认识了一个助人为乐的马小跳,又让我认识了一个多愁善感的巨人阿空。

淘气包马小跳高中生500字读书心得6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名叫牛皮的插班生》读后感

在这段时间,我读了一套书:《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这套书的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杨红樱。在《淘气包马小跳系列》20多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名叫牛皮的插班生》。

本是一个寄读在中国学校的美国孩子,因为喜欢马小跳,他转到了马小跳就读的学校,成了马小跳班的插班生。因为本是马小跳的好朋友,本理所当然成了企鹅唐飞、河马张达和猿猴毛超的好朋友。他还给自己取了一个中国名字:牛皮。牛皮在许多方便都能跟马小跳他们打成一片,包括吃麻辣火锅,可就是看女孩的眼光不一样:安琪儿在马小跳他们心中,是个又笨又丑的女孩;而安琪儿在牛皮,却是个又没丽又有趣的女孩。再一次雪崩的遭遇当中,牛皮与马小跳他们的友情,经历了生死考验,成为了超级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马小跳他们几个团结友好的精神打动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却利用这一点时间,经历了生死考验。

在我们的身边,团结的人很多。记得有一次,我做一个实验,做了4次都失败了,但我毫不气馁,把哥哥叫了过来,一起实验,我们两个团结一心,在第五次实验后,实验成功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阅读是一件很快乐的事,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阅读《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每一本书,阅读任何一本有用的书,你都会有很大的收获。我们上学,就要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好读书”的好习惯。阅读会给人带来快乐,同学们,爱上读书吧,它(书)会带着你走向知识的海洋,成为一名有学问的人!

《家》读后感高中生作文【篇5】

昆虫记300字阅读笔记1

在《法布尔昆虫记》里面,我最爱看聪明的猎人—节腹泥封和霸王镰刀手—螳螂。这两本书写的很精彩,特别是螳螂对战比自己大很多的蚱蜢,描述的很好,还有节腹泥蜂捕捉象甲的时候法布尔写节腹泥蜂刺到了象甲的控制整个身体的神经部位,法布尔告诉就了我一个新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昆虫是螳螂,螳螂是一种外太空来的一种外太空生物,眼睛有五个,其中有两个眼睛很清楚,其他三个在头上,很少有人看得清,螳螂的三个小眼的名字叫腹眼。螳螂的大眼就像一个瞄准器,也可以告诉他什么时候可以抓到食物什么时候不能抓到。

法布尔的昆虫记是十本,其中两本写错,那两本就是地下毒王—狼蛛还有天才建筑师—圆网蛛和神秘隐士—蝎子,这三个都不是昆虫是动物,昆虫是分为:头、胸、腹,而蜘蛛是:头、腹,蝎子是:头、腹,都不一样所以蜘蛛和蝎子不是昆虫。

的能力远远超过人,更进一步说,昆虫就是大自然的一员,如果大自然里缺少了任何一员人类就过不下去,所以我们尊重古老的生物,更是尊重我们的祖先。

昆虫记300字阅读笔记2

前几天,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可以让我进一步的了解昆虫,是一个扩展延伸知识面的过程。

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的昆虫。如:草丛里的歌唱家蟋蟀、俗称园丁的金步甲、不怀好意的蝎子……这些昆虫都独具一别,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现在就让我们去了解一下它们吧。

被人们称做园丁的金步甲,看上去就特别残忍。他们不仅吃昆虫,竟然还吃自己的同类!它们互相残杀,直到弱的一方置于死地,赢的一方便吃掉对方,真是惨不忍睹啊!

草丛里的歌唱家蟋蟀隐藏在朝阳斜坡上的草丛中,他们白天很少露身,直到晚上亮起灯光后,他们便用触角碰撞产生声音,从而听到“支支支”的声音。

除了我介绍的这几种昆虫,书中还有许多昆虫。有的可爱活泼,有的奸诈贪婪,有的身强力壮,有的胆小怕事,有的作恶多端,有的霸气无穷,有的威风凛凛,有的体弱多病……希望大家也能读一读,了解更多的昆虫知识。

昆虫记300字阅读笔记3

我一直以为小小的昆虫是令人讨厌的,它们又丑又脏,又那么小。直到我看完了《昆虫记》才发现:我以前错看它们了。

小小的昆虫竟然有一百万种!可比我们人类多太多种了!我一直都希望可以想鸟儿一样飞翔,可没想到一些蝴蝶几千米;我们人类从猿到类人猿再到人经过了艰苦的进化,庞大的恐龙灭绝了,可那令人讨厌的蟑螂却经历几百万年都没有改变,并且随处可见,他们适应环境的能力超强,也许他们觉得我们这些后来出现的人是专门给它们提供食物的住所吧!真是太超出我的想象。

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蚂蚁在院子里活动,它们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举重冠军,能举起比自己重20——50倍的物体,我们的举重冠军能举起2倍就不错了,可蚂蚁个个都是举重冠军呀!太牛了!更想不到的是蚂蚁那小小的脑袋,它的运转速度居然和一台高性能计算机一样快,我们的计算机那可是人类的文明五千年的产物呀!人家可以天生的,难怪没有语言、电话、手机宏大的蚁群仍然秩序井然,纪律严格,不得不佩服。

衣鱼不是鱼,而是常常出没于厨房和卫生间这些温暖而潮湿的地方的昆虫吃面粉、剩饭、脱水等,它们不吃东西也能轻松地活上几个月。

小小的昆虫各有所长,真厉害!

昆虫记300字阅读笔记4

自从我读过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后,就深深地被它们震惊了。里面写到的昆虫的品种很多;会做“圆球”的蜣螂“音乐天才”蝉、凶残的黄蜂、“亮晶晶”的萤火虫等。

我最喜欢的就是甲虫,当我读到“但到了相当的高度,仍然难免后退。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不但球滚落下去,连自己也被拽下来……有时经过一二十次锲而不舍的努力,才能获得最后成功”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刺了一下。一二十次,虽然不是大数目,但对于一只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圆球,经过险陡的斜坡,攀登简直无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的甲虫来说,却是多么大的挑战啊!有时,甚至可能将性命都搭上去。

多么值得我学习的小甲虫呀!想起我以前玩电脑游戏,总是选“简单”这一级别,跟那只小甲虫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了。一只小甲虫,都知“勤奋+努力=成功”的道理。而我们呢?五年级的学生,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刚开始是蛮起劲的,没过几分钟,就没耐心了。这些题虽然有点难度,但是也不是困难到极点。况且,也总有做出来的人,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那是因为我们太懒惰了,没有上进心,只会向简单的题目挑战,不敢向困难的题目挑战

写到这里,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如果只向容易攻克的题目,比自己弱小的人挑战,那么,也就是永远的弱者。

昆虫记300字阅读笔记5

当我翻开第一篇的时候,我就对这些昆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实说,法布尔视为宝地的园子,其实是非常荒凉的。是什么让法布尔发现了他的“宝地”,并找到虫子的乐园呢?是他乐观的心态,强烈的好奇心和敏锐的观察能力。

现在的人们都已失去了这份求知的欲望了,孩子们总是足不出户,呆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失去了去大自然之间的交流。大自然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在与自然界接触的过程中,孩子们成长了,可以具备丰富的想象力,锻炼缜密的思维能力与敏锐的洞察力。感受自然,对人的一生是终生受益的。

法布尔还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现在在课堂上老师提问时,举手的人总是寥寥无几,大多数同学都没有探索的好奇心,只等着老师说答案。永远等答案出现的人是没有作为的,我们从小就应像法布尔那样,养成好学、好问和爱探究、爱观察的良好习惯。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初步了解了昆虫。让我们都来品味鲜花、绿草、流水、树丛的魅力,仔细观察生活中细小的事物,昆虫、露珠、绿叶、花蕊,静静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收获一份大自然的温情吧。

昆虫记300字阅读笔记6

这一星期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关于昆虫的很多奥秒,你在田野里经常闪烁着亮光,大家都明白是萤火虫的杰作吧!以前,我不明白荧火虫吃什么,读了《昆虫记》后,让我大吃一惊——萤火虫竟然是肉食动物,主要吃蜗牛。萤火虫先用嘴里的两颗獠牙向蜗牛注射毒素,再用一种特殊消化液把肉汤液化,蜗牛就这样成了萤火虫的美食。萤火虫会发光是因为发光带上方有层白色涂层,是有一种十分细腻的颗粒构成的。然后由白色涂层供了可氧化物质,导管则输进了气流,当可氧化物质与气流相遇,变产生了光。

读了《昆虫记》,我明白了大自然的奇妙,昆虫界里还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小朋友们,让我们好好学习,长大后去探究昆虫界的事情吧!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觉昆虫是那么的勤奋,我们就应向那些昆虫学习,不怕苦不怕累!

昆虫记300字阅读笔记7

大家介绍一种昆虫,名叫萤火虫。

萤火虫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昆虫,它的肚子顶端会发出微弱的光亮,就好像肚子里挂了一盏小灯。在宁静的夏夜,经常会看到它们在草丛中游荡。

萤火虫长着三对短短的腿,它们利用这三对小短腿迈着碎步跑动。雄性萤火虫到了成虫时期,会长出鞘翅,就像其它的甲虫一样。而有的雌虫则永远都保持着幼虫阶段的形态,无法享受飞翔的快乐。

萤火虫有着色彩斑斓的外衣,它的身体成棕栗色,胸部是柔和的粉红色,其圆形服饰的边缘则点缀着一些鲜艳的棕红色的小斑点。这就是可爱的萤火虫。

《昆虫记》这本书教会了我们许多,它教会了我们怎样观察昆虫,教会了我们怎样识别昆虫,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们要爱护昆虫。

世界上还有许多没有被发现的昆虫,就等着你去探索和发现了!

《家》读后感高中生作文【篇6】

高中生读后感800字最新优秀作文1

一两支狼毫,三四沓黄纸,五六碟青墨,七八分惆怅,那个九曲回肠的故事乘着十里春风,成为了一场流传数百年的千秋大梦……

执一杯被月光沏开的香茗,独立于微凉的院落里。良久,掌中这盏清茶已泛起寒光,信步踏上地面浮动的暗影,残叶在脚下发出细微的破碎声响,天地仿佛静止住,惟留一片凄清。垂眸轻啜一口冷茶,在泛起淡淡涟漪的茶面上,似乎看到了隽秀的三个字:潇湘馆。

这一夜,那饱经风霜却依旧豪华雍容的贾府到处都是炫目的流光溢彩,府邸上下被那艳丽的大红色笼罩,人人都在不停地忙碌着,眸底流动着朦胧的喜悦。而在这府宅的另一角,月在枝头风在梢,竹影斑驳了墙头,偶尔有凉风掠过,却也吹不散这凝固了的冷清。踏着叹息声走进内阁,见她气若游丝的卧在榻上,火盆中的暖光照亮了那苍白如纸的精致容颜,多情目中泪光点点,樱色唇中娇喘微微,让人不得不心生怜爱。见她贝齿轻咬下唇,费力伸出纤纤玉指,似乎已经知道了她想做什么。果然,如我所想,她将往日所写诗词与他送的帕子揽入怀中,一遍又一遍的轻抚着,眸底涌出无尽的眷恋与奢望,然而很快被绝望替代。终于,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这些情丝尽数抛入火焰中,火苗猛然蹿高,照亮了她唇边溢出的鲜血,艳红,刺目,像极了她那多情公子身上的喜袍。

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来。她走了,也带走了我的思念,带走了我的眷恋,带走了我曾因她而生出的撕心的疼痛……可我不曾忘记,那双似蹙非蹙笼烟眉;不曾忘记,那双似盼非盼含情目;不曾忘记,披一件大氅与寒梅立于风雪中的她;不曾忘记,坐于如水月光下抚琴低吟的她;更不曾忘记,我在梦中苦苦追寻的她……不曾忘记,我的潇湘妃。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握不住的沙,不如扬了它。黛玉,愿你来生不再成为这样一个为爱销魂的多情女子。

脸上一片微凉的湿润将我拉回现实,仰头看向朦朦胧胧不再锋利的月光,才发现,起雾了。内心被这柔和的光芒抚的愈发明亮,黛玉这等弱女子都能如此倔强的去爱,而我们这样健康幸福的人为何不去向她那样执着的去爱其他人呢?黛玉父母双亡,我们却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黛玉心高无友,我们却益友成群;既然如此,为何不好好珍惜呢?

那么就这样,扬了流沙,守住幸福吧。

高中生读后感800字最新优秀作文2

无情的狂风吹打在阿廖沙的身上,他独自走在阴暗的道路上,眼前的路似乎更加的迷茫,但他仍在坚持着、寻找着,那人世间的一缕阳光。

——题记

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的童年故事,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最让我久久难忘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新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

高尔基这个形象是俄罗斯一代新人的代表,他的成长道路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走向新生活的道路。我要象他一样,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高中生读后感800字最新优秀作文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童年就像一艘船,装满了糖果,装满了玩具,也装满了欢笑。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或快乐或幸福或悲痛,童年里的故事,值得回忆的有很多很多……

阿辽沙的童年是在社会底层度过的。由于生活所迫,他十一岁便走向社会,独立谋生,他当过鞋店里的伙计,轮船上的洗碗工人,甚至更苦更累的活儿他都干过,可以说是饱尝人间苦难。他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但他渴望新生活。

他是一个正在成长着的正直的少年形象,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熏陶下,他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他不畏强暴,鄙视小市民世界的自私贪婪性格,野蛮残酷的手段。

和阿辽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没有烦恼,没有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在这个繁华的时代,甚至有那么多孩子不懂什么是“打”,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被打,更体会不到被打的痛苦。他们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他们丰衣足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绚丽多姿的。难忘童年的那次垂钓,让我体验到了“钓胜于鱼”的过程。难忘童年时水上乐园的玩耍,让我体验到了冲浪时的激情。更难忘在姥姥家的果园里,大人们在忙着采摘果实,孩子们却像猴子般的灵巧,在树上窜上跳下,玩的不亦乐乎……

现在的我们更应该学会感恩,做一个正直的少年。感恩父母对我们的精心呵护,感恩老师对我们的谆谆教导,感恩朋友对我们的无私帮助,感恩生命中的点点滴滴。享有他人的帮助是幸福的,而给予他人帮助更是快乐的,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会让生活充满阳光,让世界更加温馨。

童年是基石,奠定了我们的未来,让我们捡一块五彩石,采一束七色花,过一个快乐的童年。

高中生读后感800字最新优秀作文4

单的朱红色封面,底下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少年在追逐风的脚步......

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这样的朋友,飞到最高的天际。这是令我印象深刻的简介。“火箭”就是那辆经历岁月洗涤的自行车,“叛徒”是只与“我”形影不离的小狗。有这样的伙伴,生活真是多了几分趣味呢!

《奇风岁月》是1991年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写给自己的一本关于生活的悬疑侦察长篇小说。有些人说:当你觉得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这样你就会重新燃烧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我想说的不只是对生活的重新热爱,更是一种对人性的感悟与享受——主人公科里自始至终追求真相的决心,是深入心里的。为拯救精神濒临崩溃的父亲,一根绿羽毛成为追查真凶的“唯一”线索。全书的开始就生动表现了人物所在社会的黑暗,但是科里的“心”却是全书的一丝希望的曙光——对社会的讽刺、对家庭的热爱、对父亲的亲情全是与冷酷社会相反的温暖。人性的丑与美不是外表的奢侈、不是内涵的浮夸、不是地位的衡量、更不是金钱的多少,最关键的是心灵的善与恶。

善良!是唐僧的愚善吗?是君子的伪善吗?真正的善良和心灵的美好是无论处于怎样的情况下,想到的都是身边的人,无论远近,只排除自己。人活着的确是为自己而活,但是如果人生只充满黑暗、阴沉、残酷的想法,活着不如不活。

单调的朱红色封面,底下有一个少年骑着一辆自行车在追逐风的脚步、照明黑暗的社会、寻找人生的真谛、诠释心灵的美丽!

高中生读后感800字最新优秀作文5

三毛,这个常常被人们提起的名字。有人说他随性,有人说他偏执.....如今我第一次捧起她的书,从他淳朴的故事中,我感受到了一个平凡而真实的女子。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了他尾随丈夫荷西在偏远的撒哈拉沙漠所遇到的有趣的生活故事,。可以想象,沙漠环境的恶劣和生活的贫穷是何等的让人难以承受。但是在这残酷的地方,三毛和河西却把自己的小日子过的有滋有味,乐趣横生。这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三毛荷西,对生活满满的热爱和对未来美好向往的那两颗奋力跳动着的心脏。他们用廉价的小艺术品和自制的木头家具把那个在沙漠强风中瑟瑟发抖的陋室装点的温馨甜蜜,虽然身在他乡,但仍然拥有一个温暖的家。合上这本书我久久不能忘怀,这真是一部奇书,我跟随着他的步伐,领略了异域的风土,感受了漫天的黄沙和松软的土地,真实的体会了沙漠和城市的差异。三毛伴随着我的视线,翻过一页又一页的故事。他会偷偷地去看撒哈拉的居民是如何洗澡的,他会不怕累的,跑到沙漠深处看它所谓的奇景......从这里我看到了三毛那种对世界充满好奇心和敬畏之情的心灵。现当代的人们总是对任何事物都提不起兴趣,这正是因为缺乏一种对世界的好奇,我们应该激发出这种好奇心让自己更好的生活。

除了这些,三毛还对人对事对物充满了真诚,他非常的乐于助人,他经常请客人到家里吃自己做的中国菜,当街坊邻居生些小病时三毛就用自己从中国带来的药品帮助他们他们,大家都很喜欢三毛认为三毛是一个万能的百宝箱,所以总是想要什么就找她要什么,三毛虽然很头疼,但还是能给就给。另外,三毛还很善待自己,她对自己很好,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她很注重穿着和妆容每天都把自己打扮的很靓丽。

我读完了这部奇书也算是听三毛讲了很多故事,我突然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清爽,让我思绪万千。想着想着耳边又想起了三毛的声音: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我的理解里就是精神的文明。

《家》读后感高中生作文【篇7】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我的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里有这样一句话:“狂人发病,旁人侧目,家人延医救治,狂人复原。”大家是否觉得鲁迅真的将我们带入了狂人的世界?不可领会?不可思议?不可明其所以然?否也。

本书的序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

站在我们正常人的角度,或许我们就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了。在我的深刻记忆里,有这样几个令人心寒、胆颤的情节:“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当我看完了这样的情节,说实话,内心的承重有些让我无法负担。这样的一个狂人,“狂”到不相信社会,不相信亲人,甚至不相信有人性的存在,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背景所造就的悲剧?!

虽未处在那时,但鲁迅笔下狂人“狂行下表层批判”的封建传统社会,却令我心颤不止。

胆怯?愤懑?悲哀?

而令我真正深思的,正是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而真正绝望的是不是鲁迅呢?我无从结论。但那末尾长长的省略号有意味着什么?或许,这绝望之音是徒劳的,它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站在新的光明的世纪上的我们,更应该像鲁迅先生一样做一位勇士,手拉手,肩并肩,建起防护世界人精神的“大气层”!

《家》读后感高中生作文【篇8】

《昆虫记》是一部科普巨著,它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所创作出来的。这是法布尔耗费毕生的心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巨著,这本巨著被认为是“科学与诗的完美结合”达尔文曾赞扬法布尔是“难以效法的观察家”。这位观察家用大量的时间去了解、去探寻昆虫世界的奥秘,他怀着对生命的尊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的种类、习性乃至觅食、婚俗进行了全面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细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现在世人面前。其实在学习或是生活中都应该有法布尔这般伟大的科学精神,这样我们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才能获得收获。

法布尔从小就喜爱昆虫,于是当他成人之后他便为了自己的理想成为了一位非常伟大的昆虫学家。法布尔用人性观照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性,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

。恰如法国著名戏剧家罗思丹所说,“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地思,像美术家一般地看,像文学家一般地写。”因此,他被法国文学界、科学界授以“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的称号,并举荐法布尔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

法布尔的努力成就了他的一生。《昆虫记》这本书叙述了许多昆虫的生活特性,向人们展现了昆虫世界的丰富与奇妙,这本科学巨著深深地吸引着我,它让我这个从小就害怕、讨厌昆虫的小女孩不再觉得昆虫讨厌,反而想去了解昆虫世界的奥秘,去一睹作者当时的情景,去感受作者当时的感受,《昆虫记》让我了解到许多昆虫的有趣之处,还让我了解到有些雄虫当交配完后就要被雌虫吃掉,螳螂就是个最好的例子。螳螂的爱情是可悲的,在雌螳螂和雄螳螂的交配过程中,也许是因为营养问题雌螳螂在第二天便会把雄螳螂吃掉,也可能因为交配的欲望得到了满足,便会对雄螳螂产生厌恶,把它当成美食吃掉,这是所有雌螳螂的共性!虽然螳螂的前爪想到一样锋利,但是他们之间的命运是谁都无法改变的。

《家》读后感高中生作文【篇9】

我的弟弟年纪比我小两岁,然而这个人的社会经验超过我无数倍,尽管我的弟弟已经工作几年了,然而他自己依旧没有什么钱,我不止一次觉得我的弟弟坑我,尤其对于我这个正在读书的清苦人!

当清明假期结束的时候,我的弟弟询问我是否还有生活费,我当时侯还以为我的弟弟会给我一些生活费,不过我当时侯还有一些,所以就如实地回复了他,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让我给其他人打钱,而且还是五百元,一个月吃饭的钱啊,伤心欲绝啊!

我不得不站在自动取款机面前询问是否真的需要这样做,因为这里根本就没有那个银行,如果继续下去真的需要跨行转账,这似乎不是我想要的结果,然而我的弟弟依旧让我这样做了!

如今的他似乎还没有开始发工资,可是他已经欠我很多钱了,他似乎一直以来就是没有钱,尽管我是一个没有钱的人,而他正在赚钱,可是我依旧需要给这个正在赚钱的人汇款,而且过年以来已经不止一次了,看来我这个哥哥做的真的很合格!

红楼梦的读后感作文怎么写2000字


作文分数在语文卷面分中所占比重最高,写作文可以安静的思考问题,不受时空打扰。其实作文首尾段都是可以背诵的,有很多通用语段可以仿写。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红楼梦的读后感作文怎么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楼梦的读后感作文怎么写 篇1

寒假里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就有《红楼梦》,它的作者是清代的曹雪芹。一拿到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我被里面栩栩如生的人物和情节吸引住了。在这本书中,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的主要人物,贾宝玉、林黛玉两人的悲剧贯穿全文。

故事讲述的是母亲病逝后,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渐渐与公子贾宝玉相恋。这本来是一段很美好的姻缘,但是因为凤姐的从中作坏,使得贾宝玉娶了带有黄金锁的薛宝钗,让林黛玉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的故事。

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富有,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他的。他很疼爱宝玉,我不是很喜欢宝玉这个人,作为男人应该拿得起放得下,可他轻佻,顽劣,屡教不改,最后是黛玉的离开才使他醒悟过来。林妹妹是一个多愁善感,动不动就哭,她是一个多才多艺,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女子。我觉得她生在那个封建社会真是不幸。也许是接触的人太少了,她的面前只有一宝玉,宝玉的一举一动都牵动她的神经。

我也曾经看过红楼梦的电视,我觉得里面的有此片段真的是很有想象力,黛玉在一片桃花树下,提着一个小蓝子和一个小锄头,纤纤弱弱的葬花。还有一个画面是宝玉和宝钗结婚,这里是高朋满坐,热热闹闹。那里是黛玉一个人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思念宝玉,最后悲愤而亡。

这个家因为有了贵妃而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最后也是因贵妃的去世,而使家中落魄,最后宝玉出家当了和尚。这里面祥细的讲了一个家族的兴盛与衰败。

红楼梦的读后感作文怎么写 篇2

我在暑假读了《红楼梦》这本名著。《红楼梦》原来叫《石头记》,为什么叫《石头记》呢?传说女娲从东海边采来五色石头,炼石补天。最后,还剩一块,让一个真人做成了神瑛侍者,在太虚幻里还有一棵绛珠草,神瑛侍者常常给它浇水。这棵草才活下来修炼了很多年成了女仙。神瑛侍者在太虚幻境呆烦了,下凡做人去了。她说要用一生的眼泪来报答神瑛的灌溉之恩。神瑛侍者投胎到京城贾府,出生时嘴里含着一块美玉,就是贾宝玉。绛珠草则投胎到了扬州盐课林如海家,就是林黛玉。林黛玉二人前生的恩怨纠葛又延续到今生。

后来曹雪芹在悼红轩拔阅十年,又五次增删情节,编出目录,分出章回,取名《金陵十二钗》,即《红楼梦》,曹雪芹作了一首绝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我读这本书,只了解了内容,现在才知道还被披阅十年。

以前,我一直好奇《红楼梦》是什么东西,更别说看了。一直对这本书没什么研究。也许是受别人得影响,总觉得这本书不应该这个时候看。

不过,当看了《红楼梦》之后,我的印象十分深刻。当我了解了书的大概内容与背景之后,我对这本书却有了不少兴趣。

初读《红楼梦》,便觉原来《红楼梦》与想象的不同,原来里面是现实之中夹杂着更多的虚幻。这个中的虚幻大概就是指《红楼梦》的“梦”吧。

它写的是从女娲补天开始讲起,传说,女娲补天时,掉了两块石头,没想到那两块石头经过了几千年竟修炼成了仙石,随后又有两个仙人路过,那两块石头便嚷嚷起来:“带我走,带我走。”于是,仙人一气之下把两块仙石扔了下去,这不,贾家喜得了一子——贾宝玉,嘴里掉着一块宝玉,那就是仙石,而林家也喜得一女:林黛玉,嘴里掉着一块宝玉。

没过多久林、贾两人长大了,但是,林黛玉幼年丧父母,于是,她打算去看姨母(贾母),随后林黛玉就进去了,进去了之后,林黛玉虽然很快乐,但是也有许多的疾病就缠着她,当中我还为刘姥姥感到悲伤,因为她被贾府的人戏弄。我还记得有一次贾府里的所有人都去赏雪和梅花,贾宝玉就出了一句诗:“访妙岂红梅,岂不有趣。”大家都开怀大笑。我还记得王熙凤时常去害林黛玉,有一次林黛玉死了贾宝玉伤心不已,过了几天,贾郑后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贾郑转身看了一眼吓了一跳,他的宝贝儿子贾宝玉要去做和尚了,随后,贾宝玉说:“红尘已尽,来世再见。”然后,说了这些贾宝玉转身就走了。

我觉得贾宝玉和林黛玉最有叛逆性格,当中的贾母有些慈祥,当中的贾郑石当中最有威严的。

虽然,我看《红楼梦》是囫囵吞枣但我已经爱上了《红楼梦》。

从第二回开始,在冷子兴的口中得知了贾家那庞大的亲系关系。然后再从林黛玉初到贾家时,四处拜见各位亲戚时更了解到贾家庞大,而且连再贾家里面去拜见亲戚也能用上轿,随行的丫鬟嬷嬷都是管教有方,可知贾家在金陵更是举足轻重,是一户大富大贵的人家。

然后继续读下去,印象尤其深刻的就是林黛玉初到贾家时面对着各种各样的人物,各自有各自的特色,让我不禁地联想到“百家争鸣”这一局面。像王熙凤的“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就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然后她关心黛玉由悲转喜幻变的态度与一连串的问题,似乎一下子让人插不上嘴一样,大概这就是她的特色。我跟许多未细读《红楼梦》得人一样,脑海中最觉得重要的就是林黛玉与贾宝玉了。如今作者仅用一小段落就把王熙凤“辣妹子”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让这个虚构的人物活灵活现。再说,林黛玉尚未正式与两位舅舅见面以及尚未一露面的人物必定是成就这部名著地位不朽的关键人物,每一个人物都是一根线索,如果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故事就是儒家学派的话,那么其余得人物必定是“百家”了,每个独特的人物独特的个性都有着给人深刻的印象。即便他们不是主角,但如果没有了他们整部《红楼梦》就会显得单薄。虽然如此庞大的人物关系读起来还真会容易混淆,但是亦只有这错中复杂的关系才更引人入胜。

以前还未曾看过红楼梦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黛玉葬花”这一情节十分经典。至于内容,当然也就是一知半解。这周要看的章节里正好有“黛玉葬花”,于是这次就简单写写拜读之后对27回的感想。27回精彩的地方,是将宝钗和黛玉这两的心情和遭遇人对比着写——一个戏蝶,一个葬花:一个欢乐,一个悲泣,对比起来就有互相衬托对比之感。

说到黛玉,自看了这么久就觉得她总是很容易就哭。例如26回,当宝玉向她吐露真情时,明明是真心喜欢对方却反而因此恼怒伤心,当爱情稍稍受到挫折,就悲悲切切地伤心落泪。说实话我个人不太喜欢总是抱着悲观主义过日子的人,无事也无病呻吟,不是很无聊很可笑么?人生应该乐观面对才对。我以前的确是不喜欢黛玉,但看这里,才渐渐明白到她的多愁善感也是值得同情的。但是毕竟黛玉生活的封建时代,她阶级的出身和父母双亡的环境下,才造成她的多愁善感的性格。

正因为这种性格,因此出自黛玉之口的《葬花吟》中消极颓伤的情绪极其浓重,艺术上完全符合林黛玉这个人物所处的环境地位所形成的思想性格。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这是黛玉对长期迫害着她的冷酷无情的现实的控诉——林黛玉在贾府中,虽有宝玉的照顾,贾母的疼爱,但按照当时的礼教观念,毕竟是外孙,寄人篱下的滋味还是有的,父母双亡,无人做主,孤苦一人,又兼其性格的悲观,总觉风刀霜剑严相逼,自怜之心常在,见落花而感身世,不觉满目凄凉。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用花自喻,怜花就是怜自己,她看到鲜花的凋零就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将来。

在如她觉得犹如污淖的贾府乃至整个封建社会,虽无力摆脱封建恶势力,但她不甘沉灭。因此,这首辞并非只是一味哀伤叹息。

“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就寄有对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愤懑;“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岂不是对长期迫害着她的冷酷无情的现实的控诉?“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杯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则是在幻想自由幸福而不可得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不愿受辱被污、不甘低头屈服的孤傲的高风亮节,正是她的性格的闪光点。

同时不可不提得就是作者深厚得文化底蕴以及睿智的见解。在我印象中的《红楼梦》最大特点就是每一个人都是知识分子,言行举止都散发着书生气息。几乎在《红楼梦》的每一章节都有着诗句,可见作者文学造诣的高超。尤其是在刻画人物外貌的时候,简练的四字词抑或是连篇的骈句,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之余又对作者的文笔感到佩服。与此同时,在贾雨村与冷子兴的谈话中,对于冷子兴说贾宝玉必是好色之徒时,贾雨村则提出了“应运而生”与“应劫而生”这一观点。这亦是我佩服作者的一个方面。首先作者要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分析问题,然后又要站在更高的台阶去研究问题。两个不同人物的不同观点正正是出自作者的编排。而后文更多的是不同情况个人不同的看法,想必作者会是绞尽脑汁去刻画。看来人物每一句妙言都必定是作者睿智的见解了。

总得来说,虽然只看了前四回,但从内容与文笔的角度来说,《红楼梦》的确值得去读,更值得去欣赏。

前些天看了篇东西,钱穆说《红楼梦》里,有个丫鬟喜欢陆游“重帘不卷留香久,古砚微凹聚墨多”的句子,跑去找黛玉寻求共鸣,结果被林黛玉鄙视了,说学这样的诗,只会学得不会作诗了。“千万不能学!”

曹雪芹借林黛玉的口,说学诗要多读王维李白杜甫陶渊明,各读百十来首,就能写好诗了。

其实林林总总,如果把曹雪芹的诗歌从《红楼梦》里拎出来,估计还不如陆游。

其实很多时候,对一首诗歌的评价,你没到诗人所处的环境,很难得到共鸣。说不定陆游在隐秘地讲述书房红袖添香的乐趣,却被曹翁理解成了寡然无味的辞藻堆叠。

《三言两拍》里有一个未经考证的段子,说有一天苏东坡偷偷跑去王安石的书房玩,发现两句未写完的句子,是:“西风昨夜过园林,吹落黄花满地金。”

苏轼说这两句诗都是扯淡,因为大家都知道菊花正是笑对秋风开的。后来王安石把苏轼弄去了湖北黄州做了几年《黄冈秘卷》。

一日秋风起,苏轼见到了菊花残满地伤的景状,才知道原来湖北的菊花唷,真是分外脆弱。心中有感,于是终于和古天乐,哦不,是陈季常把酒赏菊惆怅。也不管陈家的河东狮子吼了。

还有个事儿相信湘北皇家理工的同学们都知道了。

范仲淹《岳阳楼记》里,“朝晖夕阴”一会儿“春和景明”一会儿又“阴风怒号”,一般的注释都说这是老范的想象,是四季的变迁的缩影。其实呢,贵校所处的地方,真是这么一个一天之内都能气象万千的奇葩地界。孟浩然“气蒸云梦泽”一句,一般通俗解释都是“云梦大泽萦绕着蒸发的水汽”,其实,如果有机会能在夏天去一趟洞庭湖,你会发现孟襄阳真实的意思其实是“老子快被蒸熟鸟!”

回到前面。其实说曹雪芹的诗歌多好多好,那都是红学家们捧出来的。文艺评论家木心有句话说的比较中肯,说“红楼梦中的诗,如水草。取出水,即不好。放在水中,好看。”吃牛仔骨不先剥骨,吃葡萄不吐葡萄皮,读诗当如是。

第一回是以两个神话故事作为开篇,这两个故事奠定了红楼梦的结局,也会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作了铺垫。而且红楼梦中的人物名字,也是从小说开头的自云中的某些关键字的谐音而取名的。而在第一回中还说了,元宵之夜,甄士隐的女儿英莲被拐走。而且家被火烧,只好投靠岳父,却遭到白眼,最后跛道人出家。贾雨村当了官之后,却对甄忘恩负义……

开头一回写了贾政在新建的大观园里试探宝玉的才华。从这一回中多次提到了欧阳修的诗作可见在当时作诗成了一种风尚,而在这时《红楼梦》也开始进入了古典文学的开端了。文章中出现了大量的优美诗句。真佩服曹雪芹能像出这么多优美的诗句。

而在第4回中有说到英莲,她的悲剧是很具封建社会的黑暗的代表性。第二回则是交代贾府的人物。简要地介绍了贾府中的人物关系,形成了一个简要的“人物表”。第三回,是说林黛玉离别了父亲,被接到贾母家,林如海写信给贾政为雨村谋求复职。黛玉进贾府后谨慎,不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贾宝玉和林黛玉相遇,两人都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这里与绛珠草的故事呼应了,因为神英侍者和绛珠草就是指宝玉和林黛玉的前世,所以两人一见如故。

在这几回当中,有很多人物的心理描写。通过细致的心理描写,写出了人物的性格特征。通过林黛玉描述贾府的所见所闻。第四回通过《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介绍了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关系。葫芦的谐音是糊涂,这里暗示贾雨村胡乱判案。明显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当官的就要有“护官符”,苦的就是黎民百姓。隐藏着作者对封建社会的讽刺态度。

看完8回啦,曹雪芹的那些写作手法在读了那么多回后总算是能一一解读了。曹雪芹用《石头记》来带带出了整本《红楼梦》。而其中少不了的就是和尚啦。

在这8回中给我映现最深刻的是一种感觉那就是勾心斗角啦!在很少的一件事情中都可以大吵一顿。在他们中根本谈不上任何的友谊。

而最深刻的莫过于宝玉和贾环之间的斗争了。贾环因为恨宝玉而用蜡烛烫伤宝玉的脸。虽然宝玉隐瞒事情但贾环却说贾母仍会怪罪于他们的。其实曹雪芹就是利用了这一件小事重侧面写出了当时一种长子嫡孙继承法所带来的弊端。在我自己认为曹雪芹可能对这种制度极为不满。所以就利用自己的小说来反应出自己的想法吧!

而这几章给我的另一种感受就是神秘感,在赵姨娘和下人联合对付对宝玉和王熙凤时不知用了什么法术另他们头疼。虽然在小说中用一种神话的色彩带过去可。但是我始终不明白曹雪芹为什么总是用神话的色彩来带过某些情节。但是赵姨娘对宝玉和王熙凤的又嫉又恨就源自于她的贪婪。

这就是古时候曹雪芹对当时风气的一种写照吧。在贵族中存在的就是自己的利益。想想我们吧,虽然不存在着一种勾心斗角但却常在互相的攀比。其实人都是贪婪的,如果我们都生活在曹雪芹的时代里,或许心就变的和他们一样的复杂吧。

其实在红楼梦中即使每次只读那么4回我也是没有认真仔细的去阅读其中的情节,因为更为吸引我的是其中的诗句。在第17回中曹雪芹就用诗句“豪华虽足羡,离别却难堪;传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带出了秦钟的死,宝玉的伤心。在游大观园时更是引出了许多四字词语。

在元妃为大观园几处最喜欢的地方赐名时更可以看出曹雪芹还是一位园林艺术家,那些什么”正楼曰‘大观楼’,东面西楼曰‘棳绵阁’……“如果曹雪芹没有深厚的知识基础和丰富的想象力是写不出如此美丽奢华的大观园的。而且作者还从”贾妃在轿内看此园内外如此豪华,因默默叹息奢华过费……“这句话中侧面的写出了大观园的豪华与奢华。(连住在皇宫的贾妃都认为豪华,可见当时的荣国府是多么的有钱啊)

《红楼梦》是中国小说的艺术发展的最高成就。在我看来不仅是文学艺术上的做高成就,在园林艺术上它无疑也是最高的成就啊。

在21——28回,我认为林黛玉略输薛宝钗一点。在二十二回中史湘云与林黛玉因为戏子之事闹不愉快,勃然大怒说出”他是公侯小姐,我是贫民家的丫头。他和我玩,设如我回了口,岂不是他自惹轻贱?“的话,足见她心里是有等级观念,认定人是有尊卑之分的。也显出了她喜争长短。而薛宝钗则与世无争。在同样的时代,在同样的封建思想下,薛宝钗不像林黛玉那般世俗。

同样在22回,贾政看过宝钗的谜语后,有着愈觉烦闷,垂头沉思,猜不出谜。她的谜中透出她性淡而看破了人生。薛宝钗21岁生日,薛宝钗处处善于逢迎贾母,连自己被问及”爱听何戏,爱吃何物“这样的事,也要察言观色,专拣贾母喜欢的说,引得”贾母更加喜欢“。在点戏时,又为贾母点了出热闹的《西游记》,《鲁智深醉闹五台山》,宝玉笑宝钗点的这些没看头,宝钗告诉他这出戏的好处,并且当场朗诵填词颇为精妙的”寄生草“一出,喜得宝玉拍膝摇头,赞赏不已,又赞宝钗无书不知。实在有为他人着想的孝心和饱读诗书的才华。

再如第28回《蒋玉函情赠茜香罗,薛宝钗羞笼红麝串》,在母亲对王夫人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之后,宝钗还总远着宝玉。连看到元春所赐的东西,独自己和宝玉一样时,也心里不高兴起来。有着与宝玉一样的礼物,应该暗暗开心,但她反而觉得没意思。在宝玉与黛玉正是好的时候,宝钗没有吃醋,这与林黛玉常常吃醋的行为对比起来,更显出了大方得体,温厚贤淑。随后,薛宝钗肌肤丰润,引得贾宝玉遐想”若是膀子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在她身上“使得宝玉认为她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

在这几回中,无论在性格,美貌,才华等方面,作者将宝钗的优点都表现出来。让我更加的深入了解了薛宝钗这个重角色。

红楼梦的读后感作文怎么写 篇3

终于有时间读《红楼梦》,人说,老不读三国,少不读红楼,可是我还是忍不住读了。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写昆虫记读后感的作文2000字精选


我们会将心事藏于笔尖,写进作文里。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提高语言组织能力。许多人在面对作文时很难下笔,一篇好作文是非常吸引人心的。怎么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高分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昆虫记读后感的作文2000字精选”,供大家参考,希望有用。

写昆虫记读后感的作文【篇1】

《昆虫记》这本书是所有书中,我最最讨厌的,原因就因为我怕那些长的怪模怪样的昆虫,比如什么蜘蛛、蟹蛛啦,连名字都那么奇怪,我哪敢看呦!

但自从我去了外婆家后,对《昆虫记》换了一种看法。外婆家什么也没有,没电视,没电脑,只有一个大书柜,里面装满了许多书,但只有一本《昆虫记》我看得懂,唉,只能将就点罗!

读到一半时,我对七星瓢虫很感兴趣,它长得可漂亮啦!怪不得有“花大姐”这个称呼呢!我继续往下读,知道了七星瓢虫也能捕捉害虫,受到人们的欢迎哩!不过,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叫它七星瓢虫呢?哦,原来如此!是因为七星瓢虫翅膀上有7个黑色斑点而得名的呀!七星瓢虫真有趣,是我们的好伙伴。

不过《昆虫记》还给我们介绍了一些外表美丽可爱,却要伤害农作物的昆虫,比如说蝗虫,别看它小小的,但团结起来可是会伤人的哦!当然,蚂蚁不是。但蚂蚁很团结,搬运大食物都是大伙大伙的搬,这是值得我学习的!

《昆虫记》让我增长了不少知识,多读一些这样的小说也不错。总而言之,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别看某些书外表好像不好看,认真读一读,说不定是本好书呢!

写昆虫记读后感的作文【篇2】

昆虫记的读后感悟

1.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环境保护,不环境污染,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了一想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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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读过《昆虫记》作者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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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昆虫学和文学禀赋于一身,熔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中所描述的昆虫,大概也不是十只手指头所能数得来的,所以我也不能多说,但是有几种令我震撼许久的生命,在此非提不可。

1、 萤火虫—-会发光的甲虫

有很多的文人都写了诗文来赞叹萤火虫不灭的光芒,但是只有法布尔发现了萤火虫短暂的一生,并为萤火虫短暂的成年而惋惜。

大概大家都已忘了萤火虫的模样,老实说,在看《昆虫记》之前,我也不大清楚了。

《端午的鸭蛋》里说,高迪的小孩子们喜欢把萤火虫放到敲去空头的鸭蛋里,上面糊一层薄罗,便可当灯用。可是高迪的孩子们对于萤火虫的了解又有多少呢?

萤火虫的一生——甚至是卵——都会发光。奇怪的是,萤火虫的幼虫期有2、3年之久,成年期却只有14天。这就意味着萤火虫在14天内破蛹、寻偶、结合、繁殖,然后终其一生,默默死去。

对于很多自暴自弃的人来说,萤火虫无疑是勇敢的,因为它们没有在最后的14天中熄灭自己的光芒,而是依旧忙碌着、快乐着,给自己和别人尽力留下一些勇气和希望。

那么,你,《昆虫记》的读者,是不是也应该给自己找一个方向,找一种力量,去迎接胜利的雨水呢?

2、 蜣螂——辛勤的劳动者

蜣螂,这个名字大概大家都很陌生,其实这只是一个学名,说白了,这是一种叫屎壳郎的昆虫的学名。

屎壳郎,这下大家不陌生了吧。大概大家都觉得这种昆虫天天和污秽之物打交道,想必也不是什么好虫子,自然不及萤火虫那般可爱。但是不要忘了,它为什么叫屎壳郎?就是因为它无时无刻不在为人们消耗着那些无尽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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蜣螂的工作是比农民还有辛苦的,但是蜣螂却比农民还要任劳任怨。蜣螂在田地里工作,拖拉机播种机推土机等等都会影响它的工作,甚至一把普通的锄头横在它面前也会阻挡它的去路。那么蜣螂会去把废物堆到那些拖拉机上吗?答案是不会。它们会绕过那些轰鸣作响的机器另辟新路,哪怕是千辛万苦堆积而成的成果被毁,它们也不会在那里发着无尽的牢骚,而是节省下那些发牢骚的时间来尽快开始新的工作,这就是蜣螂所做的一切。

现在你还觉得它们是那么的肮脏和恶心吗?

如果你依旧这么认为。那么,你也许也应该节省下那些鄙视蜣螂的时间,尽快赶上自己漏下的学业,去迎接期末%xyz!

一个人,或许还比不上一只昆虫,这并不奇怪。有的昆虫在这世界上生活的时间比人长得多,不要因为一只虫子爬到了你的身上而尖叫不已,翻翻《昆虫记》,你会发现它们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值得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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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 . 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不错,作者所得到的发现,无一不来自于他仔细的观察。试想如果没有仔细的观察就没有这么详细的《昆虫记》。 法布尔以生花妙笔写成《昆虫记》,誉满全球,这部巨著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这部巨著所表述的是昆虫为生存而斗争所表现的妙不可言的、惊人的灵性。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大部分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以人文精神统领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虫性、人性-交融,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多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没有哪位昆虫学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昆虫记》作者被当时法国与国际学术界誉为“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在晚年法布尔出版了《昆虫记》最后几卷,使他不但在法国赢得众多读者,即使在欧洲各国,在全世界《昆虫记》作者的大名也已为广大读者所熟悉。文学接尊称他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法国学术界和文学界推荐法布尔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可惜没有等到诺贝尔委员会下决心授予他这仪大奖,这位歌颂昆虫的大诗人已经瞑目长逝了。 《昆虫记》不仅仅浸淫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如果没有那样的精神,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之树上将少掉一颗智慧之果。 《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法布尔把昆虫描写得那么真切、美丽、动人,活灵活现,来之于长期对昆虫生活精细的观察与研究,准确地掌握了他所描写的事物的典型特征。为了昆虫学研究,法布尔一生都在贫困中挣扎;都在与傲慢偏见作斗争,但他一点也不感到孤独。因为他有那么多的昆虫朋友,拥有广阔的昆虫世界,因此他又比谁都富有。他把大自然当成了自己的实验室。葡萄架下,荆棘丛中,田野里,山坡上,他顶着地中海沿岸强烈的阳光和蚊虫叮咬,一蹲就是一天。没有设备,他就用家里的瓶瓶罐罐造一个昆虫园,邀请蝎子、金龟子、蜣螂同居一室,他把自己的家变成了“虫宅”。一个靠自学成才的中学教师,长期坚持业余研究,既不能成名,也不能发家致富,更没人强迫他去这样做,却穷毕生精力,废寝忘食,不消遣,不出门,不知时间,不知疲倦,不知艰苦,不知享乐,数十年如一日地坚持,源于他自小就萌生的对昆虫世界的好奇心与深深的挚爱,源于他对科学与真理那种近于殉道者般的献身精神。 《昆虫记》以它独特的视角,易懂的语言和具体而又生动的介绍博得了众人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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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后感

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了十多年时间写成的巨著《昆虫记》,是一本讲昆虫的书,知识非常丰富,语言特别有趣,读起来特别过瘾。

地球上的每一个生命,无论强大还是柔弱,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尊重。昆虫,这些飞行于天地之间,自古以来就与我们生活在一起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与我们却很少去关注过它们。因为:它们的生命是那么弱小,那么卑微,那么微不足道。读了这本书,心中深深受了感动,原来众生平等,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精彩,甚至远远超过了我们人类。

昆虫们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地说着话,唱着歌,跳着舞。在属于他们的乐园里。在城市或田野中行走时,一座被遗忘的花坛,或是一段尚未整修的河堤……也许都有它们的身影。或许连草根底下也会成为它们的乐园。

你听,瑟瑟演奏的螽斯,尽兴弹琴的蟋蟀,狂热唱歌的蝉儿。你看,雪地忙忙碌碌的瓢虫,优雅翻飞的蝴蝶,身影矫健的蜻蜓,它不是都显得很快乐吗?

在这个动物王国中,一汪水洼可以养育许多蜻蜓或是影子幼虫;一滴露珠就能滋润一只小甲虫,一块石头下的缝隙就能成为一对蟋蟀提供一个安乐的家,昆虫无处不在地谱写着或艰辛或顺利的生存的故事。只是我们平时没有注意它们的笑声和窃窃私语,忽视了它们的舞蹈罢了。

这些小小的昆虫,我们难道不应该去观察、发现它们吗?只要你仔细的观察,它将会给你带来无穷的收获。

例如:夏天生活在树上的蝉儿,你或许会对它喋喋不休的歌声厌烦。但是你知道蝉的一生吗?蝉,经过四年黑暗的苦工,一日日光中的享乐,这就是蝉的生活,我们不应该厌恶它歌声中的烦燥浮夸。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忽然穿起漂亮的衣服,长起美丽的翅膀,能在温暖的日光中沐裕那钹的声音能高到足以歌颂它的快乐如此难得,而又如此短暂。

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地球不应当被人类霸占,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日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

读罢《昆虫记》,才真正感悟到生命是平等的。

写昆虫记读后感的作文【篇3】

人们称赞它是“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

19世纪末,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捧出一部《昆虫记》,世界响起了一片赞叹之声。

被达尔文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的法布尔以人性观照虫性,书中描写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并以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

热衷于把自己的科学研究成果写成文学式着作的生物学家,多到不可胜数,何止法布尔一人。可是只有法布尔的《昆虫记》流传最久最广,这绝非偶然。原因就在于他怀着对渺小生命的尊重与热爱去描写?甚至歌颂?微不足道的昆虫。这就是《昆虫记》充满人情味的理由。《昆虫记》充满对昆虫的爱,对微小生命的爱,所以使广大读者深受感动。

写昆虫记读后感的作文【篇4】

《昆虫记》的读后感400字格式作文1

《昆虫记》好比一个知识加油站,让我懂得了旅行者鸽子是依靠眼睛和气候变化而准确识途的;美丽的荧火虫发光器是依靠呼吸来运作的,可恶的黑腹狼蛛竟然是一个勤劳的纺织家;原来螳螂的巢是可以治疗冻疮的良药呢……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小昆虫要数神奇的红蚂蚁军团了!它们就像骁勇善战的亚马逊人,坚毅又执着!在七、八月份炎炎的午后,这些红蚂蚁大军排起了五、六米的远征队伍,一路浩浩荡荡、有条不紊,出行时总是能原路返回,从不迷路,因为其尾部会分泌出一种有气味的物质,它们靠着灵敏的嗅觉就能找到回家的路,真是太厉害了!

小小昆虫世界是这么的精彩,它们一样有着和人类一样的生活,真是快乐、有趣而又充满着幻想的昆虫王国。读完这本书使我更加热爱科学,向往神秘的大自然,在今后的生活与学习中应该学习“科学诗人”法布尔的认真严谨、坚持不懈的科学态度!

《昆虫记》的读后感400字格式作文2

首先,我来说一下蟋蟀的生活,蟋蟀会唱歌,他有一副专门唱歌的“发音器”,这个机器可以调节声音的大小,可以由来迷惑敌人。平常捉蟋蟀的时候要仔细听,不然蟋蟀的声音会把你弄得分不清东西南北。蟋蟀的大腿很有力,一条可以调的又高又远,这个“小鬼”很聪明,他有非常强大的参差不齐的牙齿,当你把他抓起来的时候,他会在你的手上狠狠的咬一口,有一回的时候我被一只大蟋蟀咬了一口,由于咬得太厉害了,我的手被咬破了,都出血了。

他的巢穴,蟋蟀的巢穴大部分都在草多的地方,非常隐蔽一般人找不到。他的巢穴在上流,不会被雨水冲进去,并且非常弯曲,用小刀挖的话要挖两个小时才有可能把整个巢穴挖开,蟋蟀巢穴的最深处大约有九寸深。当我们听到蟋蟀的叫声很有可能是从巢穴里传出来的。当我们扒开草丛的时候会发现草丛里面只有只有小洞并没有蟋蟀这就是蟋蟀的诀窍,他在洞的旁边!嘿嘿!

他的繁殖,蟋蟀产卵,一产就是好几百个,我们会想到过上几年,蟋蟀这个品种会大量增多吧,NO,蟋蟀的卵会被许多种虫子和蚂蚁吃掉。尤其是蚂蚁这种可恶的小家伙他们会把蟋蟀的卵吃的一粒不剩,蚂蚁们很勤快,人人都歌颂它,科学家们甚至把它们捧上了天。实际上,“好人无人知晓,坏人声名远扬。”

这就是田野上的蟋蟀,我爱昆虫记,他使我进入了昆虫的村落。

《昆虫记》的读后感400字格式作文3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做《昆虫记》的书,《昆虫记》是法国杰出生物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名作。

书中作者把我们引领到了一个神秘而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里。向我们详细讲述了蜘蛛、蜜蜂、螳螂、甲虫、蟋蟀等等昆虫的生活习性及特点。作者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和细致入微的描写,让我觉得恍如身临其境一般。通过这本书,我不仅能了解到昆虫世界的真实面目,还能让我们发现大自然中蕴藏着的无穷奥妙。

我就拿书中的第三篇《石蚕》这篇文章来讲。里面的石蚕它是一种多么聪明而又勤劳的昆虫啊!我们人类可不能小看它们哦!这篇文章首先讲了石蚕用了“金蝉脱壳”这个办法从水甲虫的手中逃了出来,然后它把小鞘丢在河里后,又重新做了一个。因为鞘是石蚕的住所也是它的防御工具。它们会随时预防着水甲虫的下一轮袭击。如果没有鞘,石蚕不仅没有住所,连它的命都会丢掉。不过读这篇文章地时候,有一个地方我很好奇,为什么石蚕能驾驶着它的鞘可以上升也可以下降呢?

为了能解开我的这个疑惑,我决定做一个实验。我拿了一个矿泉水瓶子里面装满水放进池塘里,它会沉到水底。于是我又拿了一个矿泉水瓶里面装半瓶水,也把它放进池塘里,发现它浮起来了。我这个谜总算解开了,原来呀!装满水的瓶子比较重,所以水就浮不住它,而装半瓶水的瓶子较轻,那水自然浮得住它。所以石蚕依靠它的鞘也就拥有了这么大的本事!

《昆虫记》的读后感400字格式作文4

《昆虫记》里所描述的许多小昆虫都是与我们朝夕相处的。记得前不久,我看见地上黑乎乎的一片,走近一看,原先是一大群蚂蚁在搬东西呢。它们一只只排成一个整齐的队伍,秩序井然的把东西从一个地势较低的洞里搬到另一个地势较高的洞里。爸爸说“这是蚂蚁在搬家,快要下雨了,我们快点回去吧。”我立刻回想起《昆虫记》上所说的“蚂蚁搬家,将有雨下。”果然,我们回家后不久,就下起了雨。没想到这些小小的蚂蚁竟有这样的本事。

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到受益匪浅,不仅仅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还让我明白了这样的道理:看问题不能光听别人讲,必须要自我多观察、探索和实践,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并且观察事物要从不一样的角度去观察和思考问题。我真是太喜欢《昆虫记》这本书了!

《昆虫记》的读后感400字格式作文5

科普作品在我的心中向来是枯燥乏味,无聊至极的,没有生动的语言,又没有丰富的剧情色彩。而就是《昆虫记》一书,打破了我对科普作品的偏见。虽然这是一部的科普作品,却又写得妙趣横生,仿佛把我引进了另一个世界。

拿起这本书,眼前的不再是枯燥,让人不自觉打哈欠的文字,书中的昆虫们在作者的笔下一个个都是那么独一无二,每一只昆虫都有自己的个性,作者总是很了解他们,知道他们的脾气和习性,与其说是对昆虫的介绍,不如说是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好朋友,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作者对它们喜爱,每一章的介绍,更像是一篇小小的故事,猜测着接下来的情节,好奇的同时也让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又很有趣的昆虫小知识,如饥如渴的从中获取知识,让我明白原来昆虫界里也有这么大的奥秘呀。

《昆虫记》的读后感400字格式作文6

学校要求我们读一本科普书,我思来想去:读什么书好呢?在经过一番冥思苦想之后,我确定了最合适的“书选”——《昆虫记》。我曾在四年级时读过它,但因为认为它不好看,所以把它放入了书柜。今天,我走到书房,打开书柜,终于在一个角落中发现了它。我把它取出来,轻轻吹去它封面上的灰尘。顿时,它那令我熟悉的容颜就摆在我面前。我坐在书桌前,认真细致地阅读起它——《昆虫记》来。

读着读着,我不禁跟随着书中的情节而沉迷其中了。我仿佛进入了书中,跟着作者——JH法布尔做着各种各样有趣的昆虫实验,如解开蝼蛄的生存习性等等;我读着读着,读到了有趣的一幕:法布尔发现了一种新昆虫,而虫子却有三只时,你可知道他是怎样捕捉的?两只用手,一只眼看要逃走了,法布尔急中生智,连忙用嘴去“捉”虫,虫捉到了,就含在口中。可就在这时,忽然间,不知名的小虫子分泌出一种辛辣的液体,辣得法布尔一口把虫子吐了出来,“哇哇”大叫,而虫子呢?却趁机逃走了。我看到这儿,忍俊不禁,可脑中大多数还是对法布尔的敬佩:天哪,竟然有如此厉害的人,不但敢捉恶心的虫子,而且还敢把虫子含在嘴中!看来,法布尔对于昆虫,的确是到了痴迷的程度。

《昆虫记》的读后感400字格式作文7

雨果曾经说过:“法布尔是昆虫世界的荷马。”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后,深深地被法布尔执着的精神所感动。

1832年12月22日,在法国南方阿韦龙省圣雷翁村的一户农民家中,一个婴儿呱呱坠地,他,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小时候,他一直到郊外去观察昆虫的一举一动,可他的父母不同意他这么做,但他还是执着地坚持自己的理想。到他56岁时,法布尔写完了这本《昆虫记》。书中介绍了无数昆虫的生存技能和生存状态,给我带来了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增添了许多乐趣,真不愧是“科学界的诗人。”

看着法布尔,我想到了中国的游泳冠军孙杨。

孙杨以前只是一个小小的游泳健将,为了参加这次的奥运会,不管是春夏还是秋冬,他都每天在游泳池里游2万米,锻炼自己的体力和耐力。就这样,他练啊练,终于在今年的暑假,参加了伦敦的奥运会,得了1500米自由泳和400米游泳的双项冠军,并且打破了世界纪录。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奥运会得了男子游泳的金牌。他的执着赢得了冠军,也创造了历史。

不仅他们执着,我也这么执着过。

有一次,我在汽车上对妈妈高兴地说:“妈妈,能不能让我去学游泳?”妈妈边开车边回答道:“不行,你人太小,力气不够。”我信心满满地说:“谁说不行,吴铭一、浦子沁他们都去了,为什么我不能去?我一定游得动的。”妈妈见我这么坚持,想了想说:“好,我答应你。”我的执着成功了,换来了游泳的机会。

“有志者事竟成。”我们对自己的梦想一定要执着,只有这样,才会有成功的希望。

写昆虫记读后感的作文【篇5】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我也因此知道它为什么被鲁迅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了。确实如此啊!

读了昆虫记,让我知道了昆虫并不可怕,反而很可爱。还让我知道了法布尔不是与生俱来的天才,他是通过长期执着的结果,而且他是发自内心地热爱着大自然中的一切。

读了昆虫记,更让我明白了努力、执着和自信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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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有些同学在写作文的时候还是很迷茫,作文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想象能力,好的作文行云流水,如怎么去写一篇比较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我们收集整理的“第猎狗读后感作文分享”,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第猎狗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1

前几天我读完《第七条猎狗》这本书后,让我也特别想拥有一条自己的狗。

书中讲的是,有一位老猎人,他陆陆续续养了六条狗,但都不满意,后来有人送他一只部队的小军犬。老猎人给它取名叫——赤利,赤利在老猎人的细心照料下,快速的长成了一只强壮的猎狗。有一回老猎人带着赤利到山里抓野猪,赤利看见一条毒蛇,在它和毒蛇搏斗时,这时野猪袭击了老猎人,野猪和老猎人在搏斗时,老猎人差点被野猪咬死了,老猎人不知道赤利在和毒蛇搏斗,以为赤利害怕跑了,老猎人非常生气。回到家后,老猎人非要杀死赤利,赤利不知道为什么老猎人这么生气,不停的逃窜,在老猎人回屋拿枪时,老猎人的孙女放走了赤利。从此赤利在野外和一群野狗生活在一起,并做了它们的首领。有一次老猎人带着生产队的牛,在树林里吃草,被一群野狗发现,迅速的包围了老猎人和他的孙女及牛。在老猎人和野狗搏斗中,老猎人手无寸铁,眼看快不行了,这时赤利冲到老猎人身边,保护老猎人撤退。在与野狗的搏斗中,赤利身处重伤,但仍然坚持到最后,老猎人抱起奄奄一息的赤利,快步向村里走去,他要让赤利活着。

在文章中写到赤利被老猎人误会,非常伤心的离开了老猎人的家,我们看着很惋惜。在生活中,我们往往也被误会,我们也会伤心难过。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随着时间的流逝,所有的误会都会化解,我们不应该为一时的误解伤心、难过,更应该勇敢面对。

人们都说,狗是最通人性的,并且对人类最忠诚这篇文章就歌颂了猎狗对主人的忠心和诚意,在我们的童年,我们对待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老师、同学也应该这样,忠心和诚意并存。

第猎狗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2

时间如流水,一转眼,快乐的暑假来临了,要问我暑假最喜欢做的事,我一定毫不犹豫地回答——看课外书!这不,最近刚读完《第七条猎狗》,下面就让我给大家讲讲这些有趣的故事吧。

《第七条猎狗》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笔下,书中写了十一篇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藏獒渡魂》。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我”、野魂犬曼晃和红崖羊。故事讲的是一只刚分娩完的母崖羊为了保护自己刚出生的羊羔,不畏牺牲地和饥饿、可怕的雪豹搏斗,结果它们一起掉下了悬崖。这种无私的母爱改变了野魂犬曼晃的灵魂和命运,使它成为了一条优秀的家魂犬。

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很多使我感动的文章,例如:《狼“狈”》、《白狼》、《灾与犬》等,书中所有的故事都令我感叹不已。这些故事都富有深厚的感情和动物们之间的爱,让我知道了原来看起来冷漠无比的动物也是有爱与恨的!虽然它们只是动物,但它们有情有义,着实令我感动。正如生活中,小狗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最忠实可靠的得力助手。它们有的聪明伶俐,在家里是主人的开心果;有的看似呆头呆脑的,但是傻得可爱;有的温柔体贴,在主人心情烦闷的时候,会默默陪在他们身边,轻柔地安慰他们;还有的经过训练,成为了社会的贡献者……

《第七条猎狗》改变了我对小动物的看法,它们和我们人类一样富有情感思想、喜怒哀乐,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第猎狗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3

读《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读了很多书,每一本我都很喜欢,睡觉前,我都会一下子看好几页,1--30页,1--50页等页数呢!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第七条猎狗》,它讲的就是一只猎狗的忠诚。

在一个小屋子里,住着一个猎人,这个猎人叫召盘巴,他养了一只猎狗叫赤利。有一次召盘巴带着赤利到森林里去捕猎,发现了一只野猪,在打野猪的过程中把野猪激怒了,野猪往召盘巴冲了过去,召盘巴连忙呼叫赤利,但是,赤利却趴在碧绿的树丛里一动不动,原来,召盘巴踩到三个蛇蛋,一条眼镜蛇抬起头来,赤利扑了过去,咬死了眼镜蛇。召盘巴以为它胆小,就揪回家打了几木棍,多亏艾苏苏(召盘巴的孙女)才把它救了,但是赤利的忠诚没有改变,又一次打猎时,遇见了豺狗,豺狗都饿得流口水了,这时赤利出现了,它咬死了很多豺狗,但是受了很重的伤,躺在那里一动不动,赤利对主人的忠诚让我感动。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次我在半路上看见了一只小狗饿得皮包骨头,我很奇怪就打听路人,路人说:“本来它身边还有一只狗的,但是有一次它们两个一起去玩,另一只狗在马路上东跑西跑结果一辆跑车飞快的跑过来撞死了那条狗,另一条狗很伤心,就每日每夜的守在这,每天不吃不喝,所以就饿成这样子了。”我听了路人的话,心里像一面洁白的玻璃被一块石头打碎了一样,碎了一地,心里很难过。

我就想,天啊!这只狗好可怜呀!每天不吃不喝就守在那里,这样下去它会和它的朋友同归于尽的吧!我走过去轻轻摸了一下它的头,并丢了一两个小饼干,我不想我哭出来就走开了,扫地的人来了,身边的食物被扫走了。就这样,它倒下了,它就和它的朋友同归于尽了。这条狗用生命演绎了对朋友的忠诚与守护。

太感人了,我相信,一些人听了都会流泪,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第七条猎狗》,一个关于忠诚的故事。

第猎狗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4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400字

我读了《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因为它讲了忠诚的狗和聪明的人类发生的感人的故事。曼摇、汪汪、赤利且听我慢慢到来。

有一条狗叫赤利,它原本和小苏苏的爷爷一起打猎,可是有一次爷爷误解了它,爷爷怒发冲冠,于是就将它给扔了,赤利流着眼泪,伤心的跑了。后来,爷爷被一群豺狼迎接进了狼圈来,它们口水直飞,眼里闪烁着宝石般的让人毛骨悚然的绿光,后来,赤利像天使般的出现了,帮了爷爷一把,挽救了爷爷的生命,爷爷终于明白了赤利的良苦用心,将它抱回了家

我的感受十分深刻,爷爷和小苏苏虽然误解了赤利,但赤利还是不会恩将仇报,它拼尽全力,也要回报爷爷和小苏苏的那份永记在它心中的恩情,赤利还是有侠肝义胆的,它十分清楚,自己单身一个人不可能打败一群饥渴难忍的豺狼,但他仍那么将强,不软弱,也不动摇。

够的生命力是多么顽强啊!然而这本书不仅写了狗也写了豺和狼的故事,这些故事有如春雨点点滋润着我,让我知道了动物跟人一样也是有感情的,夫妻之间它们是相爱的,母子之间它们是相爱的,对主人它们是关怀感激的,以后我们要多多保护小动物不要去伤害它们,时时刻刻都要记住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人和动物都一样,都会帮之别人,快乐自己,路见不平,应拔刀相助。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400字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沈石溪在西双版纳和狼这种动物度过的时间。读了这本书,我懂了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的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黄狼刷的一声回过身来。瞧,这是一匹多么有情有义的狼啊,不顾自己生命的安全和危险,冲出猎狗的包围圈,直奔它的妻子去救它,我们多么应该学习黄狼这种舍生忘死的精神品质,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去帮助他,这让我想起了英雄董存瑞,他为了炸敌人的碉堡,自己举着炸药炸掉碉堡,英勇牺牲。

它在咬麻绳,狼崽子在吃它的奶,它不是狗,是狼!快,快开枪!波农丁恐怖地大叫起来。瞧,这只狼多聪明啊!把自己涂上白色,变成了一只白色的狗,然后去救它的孩子,我们应该学习它的聪明,也应该向它学习无私奉献,它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冒着有可能被猎人射死的危险,去救它的孩子,我相信它是一个非常好的妈妈,它们一家一定可以幸福地生活的。我也想起了我的妈妈,她每天早出晚归,工作十分辛苦,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孝敬她。

读了《第七条猎狗》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只要我们不要去伤害狼,狼就不会伤害我们,让狼生活的更好吧!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400字

寒假里,正是读书的好时候,因此我读了许多本书,其中《第七条猎狗》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深。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全书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了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生命,充分揭示了动物世界的美和奇妙。这本书着重描写了狼、狗、豺这三种动物的样子、习性、以及发生在它们身上的趣闻逸事。书中的字字句句都使我对动物的印象更加深刻,书中的故事也十分得吸引人,真人真事中却又带着点神话色彩,书中的这类主题,更是触及到我们久已掩抑的一些人性层面,多次引发了我对人自身的生存状态的思索。在写法上,这本书也与其它书不同,作者改换了记叙角度,运用严谨的逻辑推理和合情合理的想象,模拟动物的思维感觉,进行了细致的心理描写,因此,这本小说还蕴涵着深刻的哲理。

我读后的感受有很多,我想,我们要像猎狗那样忠心忠义,不违背朋友;要像牛那样任劳任怨,憨厚老实;要像猴子那样机智敏捷;要像蚂蚁那样勤劳团结;要像松鼠那样乖巧伶俐;还要像绵羊那样温和善良。虽然狼和豺非常狡猾,是凶猛的食肉动物,但它们也有善良的一面,其实它们的本质并不坏。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虽然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在这种弱肉强食的环境中,许多动物不得不这么做。狼虽然残忍,但它们对自己的幼崽却充满了爱,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它们也懂得知恩图报。狼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其实更是勇敢和坚韧。而豺也如此,为了种群的利益,一些年老体弱者情愿牺牲,它们是多有贡献精神啊!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使我走进了动物王国,使我深入地体会到了动物世界中的真善美,让我看到了动物们那最真实的一面!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400字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第七条猎狗》主要是讲了狼、狗、豹这三种动物的故事。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狼妻》这一篇,里面是讲作者用捕兽夹夹死了一只幸福大公狼,为什们这么说呢?因为这只大公狼快要当爸爸了,作者为了写出好的论文,于是披上狼皮,进入了这狼族家庭。

这只母狼在雷雨交加的夜晚生下了三只小狼宝宝。每次当作者带着猎物回到家的时候,母狼就会在吃饭前搞一个感谢仪式,三只小狼睁看眼睛会跑动以后母狼就让它们也加入到感谢仪式里来。有时,作者忘了带猎物时,母狼照样给他搞欢迎仪式,还会舔自己的嘴角、嘴唇、前爪、胡须、肚皮来告诉他它肚子一点也不饿,别为它担心。这只母狼是多么的贤惠、善解人意啊!

作者还为了保护母狼和那四只小狼而打断金猫的尾巴呢!

而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演的那么好却被母狼发现了,母狼咬住了假丈夫的脖子,原来,一开始母狼就已经知道丈夫是假的,之所以忍这么久,是为了利用假丈夫提供的食物,来养活自己的孩子和自己。现在,孩子长大了,母狼也修养好了身体。

但当要咬死主人公的关键时候,母狼想起假丈夫曾经为了自己而杀死金猫,解救了自己和孩子们。为了这报答救命之恩,就没有再咬死这个仇人。这里面的母狼我认为它十分高明,而且还知道知恩图报这个道理,所以我十分佩服它。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400字

看完这篇以后,我心里感到吃惊和高兴,半年前主人如此的毒打,要害死自已,为什么那时候赤利不直接年上去结了以前要害死自已主人的命呢?因为它懂得忠心,即使主人以前对它非常的狠毒。它懂得忠心,那我们呢?我们是人,人的感情比一条狗要多得多,为什么我们人像赤利一样的感情不是很多?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背叛是有的,但我们不应该为了一点利益或事情而背叛他人。

半年前赤利面对召盘巴的毒打并打没有生成仇恨,反而不管性命保护主人,这足以表达赤利对召盘巴的忠诚,我们也要有它一样的忠诚,这也是人的感情之一。

沈石溪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400字

这本书的作者正是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地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主要作品有《狼王梦》、《骆驼王子》等,

《第七条猎狗》主要讲在一个芭蕉寨的寨子里有个老猎人召盘巴。他前六条猎狗都不合意,但第七条猎狗赤利深受喜爱,可在泼水节前一天,赤利因在盘巴后面防着眼情蛇,根本没时间帮召盘巴抵挡野猪,但他没有看到,所以在泼水节这天要杀死赤利,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就趁机会放了赤利。半年过去,召盘巴碰上了一群豺狗,谁知领头就赤利,面对豺狗欺侮主人,赤利忍无可忍,冲上前把豺狗一个个咬死了。

第猎狗读后感作文分享 篇5

今天,爸爸出差回来给我买了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一书,我高兴的恨不得飞起来,因为沈石溪有着动物小说大王的称号,我想,他的书一定非常好看。立刻看起来,我如饥似渴的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把书看完了,心中有很多启发和感想。

这本书讲的是老猎人召盘巴与他养的第七条猎狗赤利之间的故事,召盘巴曾养过六条个猎狗,都不是好猎狗,召盘巴心里很苦恼,一个好猎人没有一只好猎狗陪伴,就想起并没有马一样。那次唐书记,送召盘巴一只军犬,召盘巴悉心照料,并给狗起了名字叫赤利,这只狗很聪明,跑得快,勇敢,是一条好猎狗。那天召盘巴带着赤利去山上打猎,遇到一只野猪,召盘巴朝野猪打了一枪,可是没打找,凶猛的野猪朝召盘巴扑来,本想着赤利可以去拦住野猪,可是赤利却逃跑了,召盘巴差点被野猪咬死,看到这里,我不禁为召盘巴感到愤怒,小时候悉心照料赤利,长大了打猎时竟临战逃脱,主人差点被咬死,真是白养那条狗了,真是一只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坏狗。

可是我想错了,在召盘巴朝野猪开枪时,他身边有一只蟒蛇,因为召盘巴看着野猪,没有注意。赤利看到了,就上前咬住蟒蛇和它厮打起来,所以没有去帮召盘巴,往往一只狗是不敢招惹蟒蛇的,可是赤利为了主人,不顾自己去与蟒蛇搏斗,真是一条好狗,我错怪它了。

可是这一切召盘巴不知道,那年的泼水节,召盘巴准备杀死赤利,结果被赤利被召盘巴的孙子救了,此后赤利成了一条野狗,与豺狗混在一起,当上了豺王。有一天召盘巴,带着两头黄牛和刚生下来的牛犊,和小孙子到新草场吃草,没想到碰到了饥饿的豺狗群,召盘巴与豺狗们展开了较量,最后豺狗死了一半,召盘巴箭射完了,结局必定是人死牛亡入豺肚,可是,那个豺狗群的头正是赤利,当时赤利不在,这是赤利回来了,它救了召盘巴,自己负伤了。召盘巴后悔的抱着奄奄一息赤利,回到了寨子。

看到这个圆满的结局,我的眼泪在眼圈里打转,赤利这一条多勇敢的狗,为了主人,敢不顾自己的生命与大蟒蛇搏斗,在受到主人的误会,唾骂和殴打,并赶出家门,都不改变对主人的忠心,在主人最需要它的时候出现,并宁可自己死也要救主人,不管主人是否原谅他,它都是全心全力的去救主人,尽管主人打过它骂过它把它撵出家门它都不斤斤计较以前,还是那么忠心于主人。这真是一条忠狗,有着人都没有的高尚品质。这样的狗完全可以做人。

我在这里敬告那些养狗的朋友:千万别为了一点小问题而把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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