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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模板11篇)

发表时间:2023-02-12

最喜欢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大家应该都有写作文的习惯吧,写作文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回忆保存下来。把写作当作每天必须完成的任务去做,每天至少写半个小时。哪些优秀作文可以作为写作的参考呢?经过收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您献上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1

在所有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这个故事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中的经历,表达了人类对童年消失的感叹。

我每次读《小王子》都会有被其中的童真所感动,即天真又纯洁。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忙忙碌碌不能感受到童年中的快乐。时光流逝的飞快,童年中的我们也渐渐长大了,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回忆,带走了幼稚的时光。原本的我们吵吵闹闹,现在却不能再毫无顾虑的潇潇洒洒。

后来我才发现,同学中也有许多人把一本最喜欢的书选为童话故事。有爱徒生的,有格林的,有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童话是虚幻的也是美丽的,时间带着童年一去不返,但是童话故事里依旧有着熟悉的童年遗忘的回忆。没人永远像一个7岁的小孩,我们都会长大,可我们能保留着一颗纯洁的心。没人永远幼稚,但我们对童年的渴望永远不变。因为童话带给我们的感动远比道理带给我们的感悟更深。

每读一遍《小王子》,心里就犹如被清水洗过一样清澈透明。我爱《小王子》,永远的童话。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2

在我家书架上,有一本装帧精美的书,让我百看不厌,总是爱不释手,它就是纪录片《故宫》。

《故宫》图文并茂,通过肇建紫禁城盛世的屋脊礼仪天下等十二个章节完整还原了故宫的真实面貌,记录了发生在宫墙内的点点滴滴。在诸多章节中,我最喜欢的是盛世的屋脊,它形象地展示了故宫的太和殿、养心殿、乾清宫等主要宫殿的建筑风格和精巧布局。每当我阅读此章节时,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个夏天。

去年暑假,我和家人一同前往北京旅行。我们来到了故宫这座被称为中华文明宝贵遗产的古建筑,它又称紫禁城。在故宫内游览时我们被它那时而阳刚、时而阴柔的建筑乐章所震撼、陶醉。我们一睹了午门的雄伟、太和殿的霸气、丹殿石的气派;感受着御花园的柔美、流杯渠的浪漫、雨花阁的古韵漫步于红墙金瓦的紫禁城中,不知不觉如同穿越时空,回到那古时的盛世年华。

《故宫》记录着我美好的回忆,这本书让我兴奋,让我激动,甚至也让我有一些悲痛。它的每一个章节、每一句话都动人心弦、令人心醉。盛世的屋脊章节详细的描写让我身临其境,即使相隔万里也能感受到紫禁城的金碧辉煌;故宫藏玉章节让我眼前浮现出那完美无瑕的玉玺、精致逼真的肉形石等玉器的模样,它们是美的结晶、是历史的凝聚;宫廷西洋风章节生动展现了中西合璧的紫禁城,独特的宫廷风让人大饱眼福;文物大流迁章节中各国联军轮番抢掠故宫文物的场景,令人悲愤不已此书引人入胜,毫不费力地控制着我的喜怒哀乐。

《故宫》不愧是一本浓缩历史的绝美佳作,相信它的每一位读者都会同我一样,将它视若珍宝。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3

小学六年我看了不少书,都非常的有趣,但其中最喜欢的还是,《爱丽丝漫游奇境》,原著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

小姑娘爱丽丝为了追赶一只会说话,穿衣服的兔子,而坠入了一个地下世界。在这个奇妙的世界里,他一会儿变得比房子还大,一会儿变得比蚂蚁还小。他还遇到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并且和这群奇怪的东西发生许多有趣的是,在最后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猛然苏醒,哈哈,有惊无险,不过之前都为梦一场。

在这本书中我喜欢的人当然是小主人公爱丽丝啦!他活泼可爱,聪明伶俐。而且勇于尝试。在掉入树洞的时候,他没有害怕,在发现打开那扇十五英寸的小门以后,是一条比老鼠洞还小的洞时,喝了一瓶不知来历的药水,这足以证明他的勇气,也真的变小了。

我最讨厌的人,就是就是动不动就要砍人头的红心王后,他以自己为中心,如果有一丁点不满意的,就要砍人头,当然对爱丽丝的态度就截然不同了。红心王后就是典型的欺小怕大的人。

这本书的最大特点就是想象力丰富,童趣盎然;故事情节新奇怪异,引人入胜;语言优美风趣,充满诗意!

捧起这本这本书,让我们的想象力都插上翅膀,任性的翱翔吧!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4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我也毫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不是古典名著,不是旷世巨作,而是我们学校的校本教材《凤楼小禾》。

校本教材分为感恩篇、童趣篇、景物篇、阅读篇、成长篇五大章节。它虽然只是一本学生选集,但它是以小诗、日记、信、记叙文的形式来呈现,去创新,有着与众不同的风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感恩篇里的《短暂的美好时光》了。这篇文章讲述父母为了生计,迫不得已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自己外出打工,也很少和孩子见面。可血浓于水就是那么神奇,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又和孩子腻在一块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那些回忆,只有父母离开的背影这篇文章让我想到我小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可我比作者还是幸运多了。

草树,因雨水的滋润而欣欣向荣;大地,因阳光的照耀而生机蓬勃;人,因爱的灌溉而充满幸福。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做人,首先要学会感恩。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虽然有时我们会和父母发生冲突,但是必须明白他们的背后,饱含着的是爱,是亲情,是那血浓于水的亲情。

都说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觉得父母给我们的是爱,他们不求回报的爱。是《凤楼小禾》让我明白爱,知道感恩!它让我们拥有了知识,也拥有了快乐!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5

钱钱,没错,就是你想的那个金钱的钱!吉娅发现一只受伤的猎狗,把它带回了家,并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钱钱。

一看到这个书名,我立马就对它产生了兴趣:什么情况?为什么把一只狗叫做钱钱?他们家很缺钱吗?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开始读起了这本书。《小狗钱钱》是欧洲首席金钱教练、畅销书作家博多舍费尔写给儿童和成年人的一部关于如何理财的书。它讲述的是:吉娅发现并救了一只小狗,取名为钱钱,没想到,钱钱是一位深藏不露的理财高手,在一次吉娅打电话时,钱钱说话了,它成了家里的理财老师,并教给了吉娅许多珍贵的理财方法,帮吉娅一家摆脱债务危机

钱钱还给了吉娅一个梦想储蓄罐和一个梦想相册,先把自己想做的事情记在梦想相册里,然后每天往梦想储蓄罐里放一些钱。吉娅很喜欢和动物打交道,于是,她开始帮助汉内坎普夫妇遛他们的狗拿破仑和陶穆太太的比安卡,从他们那里取得第一笔收入,在钱钱的帮助下,吉娅认识了金钱,还学会了管理金钱。最让我心动的是吉娅还有一本成功日记,每天记三件自己认为做得成功的事儿,这样,以后遇到困难时,她就翻看自己的成功日记,让吉娅信心倍增,干起事情来都特别有劲儿。我也在自己的书桌上准备了一本秘密本,学着吉娅的样子来记录。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挣钱并不容易,而且钱财是可以打理的。以前,我总抱怨妈妈把我的压岁钱没收,放到银行里,我看也看不着,现在,我自己也办了一张储蓄卡,管理自己的零钱。更重要的是,我还发现积累是个奇妙的词语,金钱可以积累,心情也可以积累,自己的能力还能积累。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6

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保尔柯察金

我与它在一个书店相识,在茫茫书海里,一眼就看到了它,或许它摆放得很显眼;或许是它太引人注目;又或许是它与我生前结下的不解之缘,总之,我与它相识了,我也知道了它的名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钢铁?难道这是一本炼铁书?于是,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心,翻开了它

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又认识了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瘦小;那双大眼睛嵌在他的脸上,显得格格不入;他那瘦小的身体经常受到瓦西里神父的鞭抽棍打。看到这里,我对保尔的怜悯之心油然而其,我决定把它买下来。

我在家细细地品位着,不仅对保尔的一生肃然起敬:保尔被学校开除后,在一家餐厅的洗碗间工作,在这里,他看到了现在社会的丑陋和黑暗,他也从瘦小的孩子演变成了魁梧高大的汉子;后来,他又加入了红军,可在一次战斗中,他身负重伤,右眼几乎失明,身负重伤的保尔,不得不转业,离开队伍,回家静养;可当病情稍有好转后,他又投入到了火热的斗争生活当中。但不幸还是降临到了保尔身上,在工地里,他不幸染上了伤寒和风湿病,从此,他的健康日益恶化,斗争使他丢掉了健康的身体。晚年的保尔,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只有肘关节以上的双手还能活动。可他在疾病折磨的面前,并没有低头退缩,决定利用文字再次进入斗争生活。终于,保尔完成了一部不朽的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看完这本书,我才明白钢铁的真正含义:钢铁就是保尔柯察金,但指的并不是他的身体如钢铁般坚硬,而指的是他的精神。保尔从一个瘦小男孩成长为一个魁梧的汉子,他的精神也在成长。他从无数似乎平凡的经历中、挫折里不断锤炼自己,在逆境中成长、壮大。保尔是一个于平凡中见伟大的英雄人物,在他的履历表里,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业绩,他总是从最平凡的小事做起;他也是一个刚毅坚强的革命战士,他在人生各个方面都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他是名副其实的大英雄!

好奇心再一次占据了我的心,我想知道作者与保尔的联系,为什么要创作这本书揣着这个好奇心,我请教了网络老师

阅完资料,我惊呆了:没想到奥斯特罗夫斯基的人生与保尔有着惊人的相似!可它并不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只是一本虚构的艺术作品。

我藐视那些在剥削人民权贵的人,但我敬佩像保尔一样的革命家。保尔拥有着钢铁般的崇高理想和执着的革命信念,他告诉我什么使钢铁般的意志。生活不是恰恰如此吗?只要有毅力,没什么不能克服的。

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7

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特别的爱看书。想想以前,不喜欢看书的我,经常被老师批评。那是因为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我却半天想不出来,就算想出来了,也是乱七八糟的,老师让我们把作文草稿抄到作文簿上去,我的作文总是跟作文草稿对不上。总之,我不喜欢时的我作文写得不好,常常落后于别人。是什么原因呢?几年后我终于明白了。

记得之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安徒生童话》,看看封面还挺好的,一翻开书,就整个人都不好了。上面是注有拼音的,但对于那时二年级的我实在是看不下去,刚坐下去,凳子都还没做热,就跑出去玩了。我不爱书的习惯一直持续到四年级。那是我们班的陈晓佳和张灿灿特别爱看书。她们常常在我耳边讨论书。每次我都会说:书有那么好看吗?有一次陈晓佳把书递给我,说:你拿去看看吧!我翻开第一页,就被短短的几句话给吸引住了。记得那时下午第一节课就是体育课,平常我早早就会跑下去,现在我已经沉浸在书中的喜悦,无法自拔。后来有几位同学叫我下去玩,我都没听见,接着同学们又叫了我几次。我照样没听见。其中的一位同学就一把我手中的书给夺了过去,接着说:别看了,一起去玩吧,我们都叫你好几次了,你都没听见。我不好意思拒绝她们,于是就跟着她们下去玩了,虽然我人在操场上但我的心却还在我的座位上。

过了两年,我上六年级了,这时我终于明白了写作文的技巧(那就是多看课外书,多运用书中的好词好句。)那是我从注有拼音的书到科普童话书再到小说。教室里后面的书柜里有很多的书。我找到了一本叫做《青春之羽》的书,便坐到了位子上安静的阅读着。

这本书是章红写的。这故事里有三个女孩:黎巧儿,安吉文,林雪泥。她们从不同的家庭背景中走来,走进枫橡树中学的课堂走进她们各自的少女时代。在平淡无奇的世界里无时不涌动着青春的潮汐:关于友谊,关于代沟,关于难于摆脱的学生竞争三个女孩义无反顾的踏入青春的门槛,完成了从心智初开的少年到初谙人事的青年的转变。这种转变使她们色泽浅淡的人生变得浓墨重彩。但是每个人人生色彩的区别是如此之大:黎巧儿,在孤独中挣扎。几乎被孤独吞噬;安吉文填补虚空的方式让她付出了被劝退的代价;林雪泥如愿以偿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却怅然若失。青春是一桩错综复杂的事件,一场扑朔迷离的危机,每个人都要走过的,怎么走才好呢?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她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就像书中的黎巧儿一样,虽然生活处境困难,但黎巧儿并没有放弃人生。在这种情况下,换做是我,我根本就不愿意去克服困难,不肯勇敢的迈出那一步。黎巧儿是三位女生中最弱小的,是什么来帮助她勇敢起来的呢?原来就是她那种不放弃的精神;就是因为她愿意去关爱一切,哪怕是是一只小狗或小猫;就是她有一颗默默付出却从来不要求回报的善良的心。我要向黎巧儿学习,学习她的勇敢,学习她对学习的态度。在生活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你只要退缩了,就不会有好结果。我要向全部生活在困难中的人说: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的,加油!。我会变得勇敢;变得善良;变得乐于助人;变得活泼开朗。

六年级写的第一篇作文就是关于战胜困难的。刚好《青春之羽》里有很多写战胜困难的语句。于是我便摘抄了几段。这次写的作文老师表扬了我,还在班上念出了我的作文。我很开心,就想到了这一定是看书的好处。我终于明白陈晓佳作文会写的那么好了。我要坚持下去,多看课外书,认真学习写作。之后我的作文水平一直不断的提高。

书在我寂寞时,会给我安慰;在有疑难时,会给我解答;遇到挫折时,会给我鼓舞和力量;迷失方向时,会给我指出光明和方向,书就是一个知识小博士。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不想不想长大》,因为这本书改变了我对阅读的喜爱之情。让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

我刚刚入学时,觉得读书一点儿也不有趣,只是用嘴巴读一读,用笔写写字就好了。当我拿着一本语文书,坐在自家的课桌前,用嘴巴咿咿呀呀的读着。我的嘴巴读着课文,眼睛看着蓝天,心里想着天空中的风筝能飞多高;能飞多远;能飞多久

一转眼,我就升上了六年级,我们的班主任应老师提议让我们写读书笔记。就是因为这个提议,我就多找课外书看,让我爱上了阅读和写作。我每天都会写一页读书笔记,一天写一页,一页里就有好词好句和好段,有时候我还会写读后感。看完一本书,接着看另外一本书。多摘抄读书笔记,让我明白了写作时需要用修辞手法,需要用什么样子的句型。

记得有一次,我在和我的表妹刘惠锦一起看书,她有字不认识,便来问我。我先看了看,便回答说:这个字读龚。哦,我知道了表姐。

通过这本《我不想不想长大》,我发现读书其实很有趣,只是我没发现而已!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9

以前我看过猫和老鼠的电视,也听过它俩的故事。还问过妈妈,猫到底最喜欢吃鱼,还是最喜欢吃老鼠呢。

寒假,我读的课外书中有一本叫《最后一支曲子》。书中讲到一只白猫,它经常挨饿受冻,还被树林里的大野猫欺辱。后来它遇到了一只残疾的会拉小提琴的小老鼠,美妙的琴声把它俩联系在一起了。一次为了救小老鼠,大火烧瞎了白猫的眼睛。从此,残腿的小老鼠和瞎眼的白猫相依为命,一起生活。虽然外面的世界很残酷,白猫和小老鼠都很弱势,常常被其他动物欺负、嘲笑。但它俩拥有美妙的音乐,对未来都怀有美好的愿望。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一起抗争生活中的厄运。所以它们在一起,很充实,也很开心。

读这本书时,我常常觉得自己也变成了书中的一个角色,和小老鼠、白猫一起玩乐,一起拉琴;也一起伤心,一起流泪特别是读到白猫被那个虚伪的只想着赚钱的音乐家踩死时,我在心里也大声叫喊:小白,小白,也好像听到了白猫最后微弱的声音:谢谢你,我的朋友。这时我再也读不下去了,忍不住哭泣起来。虽然还有几行字这本书就读完了。过了好一会儿,我好像听到了小老鼠拉的最后一支曲子,凄凉而哀婉。也看到了它俩在一起的生活,勇敢而自信。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1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可以让我们学会处理生活中的矛盾。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感恩父母》。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有许多课堂中学不到的感人情节。它让我们学会了感恩,对生活中遇到困难不害怕,不退缩,勇往直前。

书里的故事都围绕着一个中心,那就是感恩。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一位母亲名叫多莉,但最后母亲却因疾病痛苦地死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生活中一个朋友的故事。

这件事发生在我朋友九岁时,她的母亲腿上有很多伤疤,当朋友问她伤疤是怎么来的,她却笑而不语,不肯告诉她实情。不管女儿采用什么方法,母亲就是瞒得死死的。后来,好心的人告诉我的朋友其实这些伤的来历,这些恐怖的伤疤是为了母亲为了给女儿拿回不小心丢在马路上的玩具,被三轮车给撞伤的。在女儿的心里,母亲比玩具更重要。可是在母亲的心里,自己受点伤不算什么,可是玩具却可以带给女儿这么多的童年乐趣,她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她的母亲为了女儿,什么危险都敢冒,什么事情都心甘情愿地去做。这就是每一个可敬的母亲的心理,孩子永远放在第一位,自己永远放在第二位。孩子的笑声就能带给母亲最大的欢乐。这件事情虽小,但是活生生的发生在我的周围,让我认识了母爱的伟大。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这位朋友的母亲突然晕倒了,而朋友却全然不知。当母亲被送往医院检查到有白血病时,朋友正在快乐的玩耍,并不知母亲已经危在旦夕。过了几天,她的母亲最终没有摆脱死神的困扰,后来还是撒手离开了人间。母亲死了,朋友却不知,当举行祭奠时,朋友还在找她的母亲呢!当要火化时,朋友才恍然大悟,她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死了!她伤心欲绝,她也在痛恨,她在痛恨自己为什么以前不听母亲的话。她看着父亲,她知道如果再不听父亲的话,那就真的是不孝了。她认识到父母的爱是多么的深,多么的重要,但是她却再也没有机会向母亲表达自己的爱,再也没有机会把爱反馈给自己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怎样感恩,我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就跟父母的感情越来越好。

如果你想学会感恩,你想与你父母的关系相处得越来越融洽,那就看《感恩父母》吧!看了这本书,你的心灵就会为书中父母的爱而受到震撼,你的心就会变得宽容和容忍。生活中与父母之间遇到一点点的矛盾是很自然的。父母和我们之间不是缺少爱,而是缺少沟通,缺少学习怎样来表达爱。

我最喜欢的书《感恩父母》。它让我更加从容地处理生活中的小事。让我更真切的感受到生活中的爱。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作文 篇11

俗话说:“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有的人喜欢看闻名的四大名著;有的人喜欢看情节的童话;有的人则喜欢看苦涩难懂的历史!而我却喜欢看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

读完书名大家应该也了解不少吧!对了,这本书主要写了许三观卖血。但是这本书是充满的一本书,也许大家会认为这很平常。因为每一位都爱孩子,但是你们见过这么一位父亲吗?一位为了不是亲生儿子“卖命”的父亲;一位为了儿子而受尽折磨的父亲;一位意志坚强的父亲……

人心是可以被打动的,世上没有铁打的心!

当许三观发现大乐不是亲生儿子时,他非常愤怒。因为她觉得她像个傻子一样,为别人养了十多年的孩子。于是他决定将大乐送还给亲生父亲,可大乐的万般不愿,当然大乐也不愿。因为他已经认定许三观是他的父亲。许三观无可奈何,但他暗暗决定,不能对大乐好。于是他便一次次冷落大乐,但大乐却仍不变心。时间慢慢过去了,他们却迎来了灾难—闹粮。但是他们还是熬了过去,过去后许三观又去卖血了。因为他想让他家人去吃一顿好的,但他唯独留下了大乐。给他一块钱,让他去买红薯吃。但是小小的红薯并不能满足大乐的肚子,只好静静的坐在门槛上等待。当他们回来时,已经夜深了,大乐看着他们有说有笑。顿时说不出话来,二乐对大人说:“哥你的红薯好吃吗?”许三观什么也没说他们四人进去了。唯独大乐,大乐一直向前走。越走越远,越走越黑。正在另一方许三观在睡觉。大乐的着急,他求许三观去找大乐。许三观气冲冲的去了,当找到大乐时,怒火已收到心头。他走到大乐前面,大乐不理他。只是边走边喊:“谁给我买一碗面,我就是他儿子!”许三观大喊:“你别回来了。”大乐一直向前走,许三观这时不禁一震,心想:“这小兔崽子!”便跑向大乐,板着脸说:“!”于是便蹲下身子,把大乐背了起来。一分一秒过去了,大乐说:“这不是回去的路。”许三观告诉他,带他去吃面。也因为这件事,许三观下定了决心。有一次他在大众面前,用刀划开了脸。庄严地对大家说:“下次谁要是说大乐不是我儿子,我就拿刀子和他对着干。”转身便拉大乐走了……

,比天大地大!

几十年过去了,许三观的几个儿子都有了各自的。但不幸的是大乐患了重病,并且危及。可是他们家并没有充沛的金钱,于是年老的许三观去四处卖血。他常在冰雪中过夜,不管晴天、天他都在走着。好人家见了他,他需一些盐。因为他说这样有利于卖血。卖血前,他总会喝几碗井水,因为他说这样血多一点。卖好血,他便会吃一盘猪肝儿,因为这样有利于卖血。那一片地洒满了他的汗水,终于大乐的钱凑齐了。大乐得救了,他们又过上了一个平淡的。可我却觉得他们活出了奇迹!

这是一本父爱书;这是一本人间书;这是一本真情书……我喜欢看这本书。

文|孙菲泸溪白羊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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