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精选。
如何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得尽善尽美呢?当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往往会有很多领悟,我们不妨尝试将内心所想用文字体现出来。以下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1
此书画面感极强,场面恢宏,上帝视角频现,对后面的影视剧还是稍有期待,不过千万选好演员……
本书选材立意恰到好处,书中对长安城景、对唐人的生活细节用心勾勒,描述的比较详尽准确,亲王确实下了功夫。
对照长安城平面图看本书十分过瘾,想起了去年在大唐西市看到的长安沙盘,当时怎么没仔细研究研究。
另外,亲王使了些小手段,一是将现代元素嵌入书中,如跑窟、离丧铃等等,读及此处,会心一笑;二是复活了教科书中的古人、故事,如贺知章、岑参、卖炭翁等
说些缺点。
亲王专注于增添故事的离奇效果,逻辑性却越来越欠打磨。受限故事仅发生于12个时辰之内,过多的转折使人对故事的可能性产生了怀疑,也逐渐产生了疲劳。
另外对人物的心理描写着墨不够,想当然居多。
总体来说,给四星,也不少了……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2
今天来说说暴热的国剧《长安十二时辰》。随大流不对、蹭热度不好、做舔狗羞耻等等大道理我自然都懂,但是你别说,有的时候当个舔狗还真的舒畅。诸位看官,且看下文。
声光影的世界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孰长孰短、孰繁孰简、孰贵孰贱都不能成为判断与声光影有关表现形式的好坏。我从未觉得电影一定比剧集强,也没有把“有电影质感”作为夸一部剧集的言辞。在我看来,因为时间与精力的关系是我基本从不看剧的唯一缘由。
历史惊人的巧合,上一次我认真看待一部剧集也是反恐题材,并且依稀已是十多年前的事,记得当时那部叫做《24小时》的剧,每集一个小时时常刚好对应剧中一小时,全剧24集也对应了一天24小时的剧名。同样的,我相信《长安十二时辰》的初衷也应该是总24小时的时长对应长安的十二时辰,导演曹盾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展现好一千多年前长安的一天也是导演最想、最先、最有必要做到的事情。
和陈凯歌《妖猫传》里金碧辉煌的’长安不同,《长安十二时辰》重点放在了以普通市井的角度讲述故事,宰相也好、青楼女子也罢导演把他们放在了同一个高度的视角下,以表现在历史的洪流中每个人都很渺小,但是每个人的选择又决定着未来。每一个出场的人物,台词或多或少都在推动剧情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很难让人快进着看的片儿,上一次让我这么害怕错过每一个镜头、每一句台词的大概还是西班牙电影《看不见的客人》。
原著马伯庸剧本里的历史忠实而又演绎,人物自然不必说亦真亦假,就连局里有很多简单的台词都暗藏玄机,何孚一句:十年内大唐必乱的话,按时间推算大概也就是安史之乱的时代。李必之于李泌、高力士之于郭利士、林九郎之于李林甫、何执正之于贺知章,而元载名字并未演绎,他最后也确实当了大唐的宰相……
第二大亮点在于“细”。本片服饰道具自然都是很有考究的,就连李必头顶上的发簪,别人的横着,他却前后,看着别扭仔细一查,的确符合史实。就算我这样一个对历史并无多少研究得人,看着士兵的盔甲都有一种令人信服的严谨。都说想看过去的大唐就得看看现在的日本,这也印证了,片尾字幕中主创人员中有日本名字的出现。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3
真的很佩服马亲王在书中展现的历史功底和格局把控能力以及人物塑造能力,真的很精彩。
一个死囚,在最危难的时候选择不计前嫌。哪怕朝廷负我,我也坚持自己的信仰,我要把数万人的性命抗在在肩上——哪怕他们不会因为我的拼死保护改变蝼蚁的命运,哪怕我要一人与一城为敌。
愚蠢又伟大。这是我眼里的张小敬。
伟人往往是孤独的,比如张小敬,他放弃了私仇,背叛了兄弟,更是随时准备舍弃自己。但他也是最不孤独的,虽然他口口声声抨击着长安的肮脏与不堪,但保护这个座城的信仰却十九年如一日的坚定不移。与其说是坚持信仰,不如说是坚持初心。
这四个字太难了,只有张小敬真的做到了九死不悔。
张小敬对百姓的愚爱,李泌和贺知章对太子的愚忠,贺东对养父的愚孝。理解,也不理解。可爱,也可恨。
原本很想打五星,但看到后半部分却感觉越来越疲累。
情节跌宕一波三折是好事,一本长篇时间线却被压缩在十二个时辰里这是精妙,但二者相撞却显得过犹不及。可能是主角十二个时辰需要不断消化如此多的信息量并且马不停蹄地做任务有点不合常理,也可能是感觉张小敬一天受了那么多伤还能活蹦乱跳搞事情实在是光环太过……[捂脸]
但还是得说马王爷真的太厉害了,感谢王爷给我们描绘了那样一个鲜活的,令人神往的长安。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4
第一次拜读马亲王的小说,真是精彩绝伦。马亲王真乃鬼才也。节奏紧凑,内容毫不拖沓,让我手不释卷。探案情节并没有着墨太多,反而更多的是对朝争、人性的描写。当权者的反覆,刀笔吏的诡辩,蚍蜉者的决心,布局者的巧思,以及忠诚,权谋,选择,都叫人欲罢不能。真想回到唐朝,见一见唐玄宗时期的长安城是否如马亲王所书的一般繁华,那潜藏着暗流的歌舞升平的一百零八坊,那上元节的拔灯会,心驰神往!
老子有云: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真乃绝论。当张小敬面对着李沁问出人命到底在你们眼里算什么的时候,才终觉老子千年之前看到的真理。当权者谁会在乎黎民百姓的死活,除非事态严重到不得不重视的时候,大概人命才算人命吧。在他们眼里,只有保住自己的权利才算得上是最重要的事情吧。
杀一人而救百人,张小敬杀了那个惦记着他的小乙,李沁将赏识自己的上司气染风疾,心狠手辣,但却无法评判对错。杀了小乙,才能寻得狼卫的蛛丝马迹,气倒贺知章,才能放开手脚拯救长安。他们狠吗?他们错了吗?可是,谁能让小乙安息?谁能救得回贺监?杀一人而救百人,那一人就该死么?我懂得什么叫事急从权,只是,觉得莫大悲哀。无论是为了什么理由,我们总是没有权利决定他人死生,而背负着冤孽的人生,也是不好受的。
那个被称为英雄的人。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5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1000字!
长安,是大唐的都城,大明宫的所在地;也是一个气势恢宏的城市,一个热闹繁华的地方。但不管那里有多昌盛,有多繁荣,有人的地方就终究会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也就会有江湖。阴谋诡计、尔虞我诈,一个个的阴谋,在一张张假笑的脸下施展着,而那一系列惊天动地的计划,也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步展现在李泌和张小敬面前。时间有限,十二个时辰内,他们若是成功了,则长安平安无事,若是失败了,则一切都会万劫不复,长安会在霎那间灰飞烟灭,上至天子、文武百官,下至黎明百姓,一切都在劫难逃……
《长安十二时辰》的整篇文章构造很精细,长安人的生活被作者穿插在故事情节中,既不显得繁琐,也能让读者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人物的喜怒哀乐。而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张小敬了。他是一场战斗中第八团300多个人里幸存的三个人之一,是在长安万年县当了9年不良帅的五尊阎罗,是为了给老战友闻无忌报仇雪恨而杀死上司、被捕入狱的囚犯,也是靖安司的都尉张都尉。多年的经验将他磨练的刚毅果决、是非分明。他在得知这个计划时,想救的,并非天子和高官,而是那些普通平凡、却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的百姓们。张小敬知道,要完成这项不可能的计划,就得狠下心做任何事,譬如为了计划,他出卖了官府在黑道中的暗桩小乙,甚至为了博取以前的老战友、现在想灭亡长安的敌人萧规的信任,杀了李泌。要不是萧规只是存了试探之意,并未让张小敬真正杀死李泌,后面的计划可能就完不成了!
李泌是一个修道之人,但为了帮助幼年的好友太子李亨,出山成为了靖安司丞。他也同样是一个聪慧之人,不惜用张小敬这样囚犯出身的人来保住长安城。他曾说过,他和张小敬的规矩,就是不讲一切规矩。他还因此气病了自己的上司贺知章,只为了保住张小敬。可以说,要是没有李泌与张小敬的默契合作,就没有长安能一直维持住的繁荣富强。
张小敬和李泌曾经讨论过,要是有一艘船即将沉入海中,需杀一个无辜之人来拯救整艘船,那么你会杀吗?两人的答案都是一样的:会。虽然这是一个不道德的选择,但生活本就没有那么多对错、善恶、好坏之分。张小敬和李泌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性格和理性的头脑,才能在最后时刻转危为安,救出所有人。
事情最后的真相其实并不尽如人意,但有了一个倒霉鬼做替罪羊,谁又会理会那些所谓的真相呢?就像张小敬曾对姚汝能说过的,你若是不变成和长安一样的怪物,就会被它吞噬掉。还记得看到所有事情都结束的时候,书中说:一滴晶莹的泪水,从张小敬干涸已久的眼窝里流淌而出,这还是他来长安九年以来的第一次。他流泪,或许是为百姓而流,或许是为老战友萧规的作为而感慨,或许是对那些为了权势的争斗而不择一切手段的位高权重者而感到愤怒。张小敬作为做过九年不良帅的阎王,他流的第一滴泪,是对这个真实的长安最好的展现!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6
【滋滋书评】《长安十二时辰》
这书被我夹在一群绘画书与摄影书中真是委屈它了,谁让我不看架空历史呢,如众多书友说的那样,类似于美国的那种二十四小时破案片,设定老套,奈何场景在长安,在我盛世大唐,万国来朝的中国首都,皇族西域上元节,这些特色的东西,能否让这本书新生呢?
不得不承认,马亲王的历史文化功底还是很好的,很涨“芝土”,袄教、突厥、靖安司、贺知章
情节大致就是男主一个人救了长安的事,交织着家仇国恨,朝堂市井,大漠皇城,人物纷杂,各有各的特点,结局是小人物其实才是大boss的反转戏。
男主一路打怪,紧张刺激的戏码层出不穷,我实在激动了一把。但在我跟着主角再过一个小高潮时,就突然有点厌倦了,几天后才重新拿起来看,但再也没有什么兴致了,草草看完。
这本书一开始就风起云涌,不像别的书慢慢展开来的好,设计没有那么好,设定老套,纵使文笔不错,功底深厚,也无法挽回败笔。
马亲王的书我也陆陆续续地看过几本,功底,是够好的,但是还是比较适合短篇,驾驭不好长篇,不过中国的贴合历史的小说也没几本超过他的。
剧透在此一一哦不,书透在此一一
男主角是“十年西域兵,九年长安帅”,却因为老兵女儿出头打人而被进监狱。靖安司怕坏人段灭长安,缺一个人当猎狗,捞主角出来,主角一路破案,发现敌手也是他战友,假意与他合作,最后救了长安百姓与皇帝。顺便提一嘴,boss是司丞他儿,为了父亲的梦支持太子。嗯,贺知章他儿
扯的可复杂了,什么上元节,杨贵妃,战友女儿,将军,工匠
好了希望能帮到你。
滋滋
20xx.2.22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7
关于剧情
人物,时间,场景,甚至人物性格都很好的切合历史。剧情紧张,刺激,细节很到位,人物和场景的穿插让我仿佛置身于唐朝,很有带入感。对于官场人物“趋利避害”的人性描述,入木三分。
关于人物
张小敬:十年西域兵,九年不良帅。书里的绝对主角,孤胆英雄,骨子里有市井的“痞”,有江湖的“义”,有英雄的“勇”,有无私为民的“大爱”。很完美的角色,硬要说缺点就是完美到不真实,仿佛游戏中的主角,体力一千点,被攻击也可以满血复活。
李泌:神童,太子心腹,胸怀政治的修道士。年轻有为,有谋略,优点年轻思维敏捷,缺点阅历不足,养尊处优没有基层经验。
姚汝能:靖安司小人物,能力不大,但是在英雄的领导下,变得越来越强大,最感动的就是,他在灯楼上给每个孤军奋战的战友发信号,内容是“不退”。
檀棋:李泌的近身婢女。一个有点小反转的人物,套用书中描述,就是可以做比端茶递水更重要的事,自己的力量,救了张小敬几次。作者笔下没有对那个年代女性的歧视,让人物关系平等,尊重小人物,很值得点赞。
元载:个人利益为上的小人,两面三刀,可是从古至今偏偏这种小人容易混的很好,不过这种小人身上也有值得学习的地方,他方向明确,对利益的追逐从不动摇,能够举一反三。
其他人物不太有感
关于结局
跟随孤胆英雄反恐十二个时辰,心情也随之跌宕起伏,本想着这么大得一个阴谋下,会潜藏一个高智能的幕后黑手,可惜马老师草草收笔,对于尽孝为目的的连环恐怖袭击,我拒绝接受。
关于感悟
总结了一下英雄和小人的成功,对比容易半途而废的自己,觉得问心有愧,最爱书中一词“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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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篇1】
《论语》是纪录孔子及其门徒言行的书,其中有很多话都成为格言流传于世。今年暑假的两个月里,我每天都要和爸爸一起诵读一则。
在这些对我来说觉得深奥而充满哲理的语句中,印象最深的是学而篇的第一则。它的内容只有三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孔子告诉我们:学习时常温习,不也高兴吗?有朋友从远方来,不也快乐吗?别人不了解我,我也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吗?
我觉得孔子的这三句话说出了我们学习、生活中的三种乐趣。第一是学习之乐,上课时,我们在老师的教导下,逐渐掌握了各种知识;下课后,我们又按时去复习、琢磨学习的内容,心里就更加明白其中的道理了;然后还能去完成一道道习题,心情非常的愉快,体会到了学习成功的乐趣。第二是与朋友相处之乐,平时,我们同学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这也是令人感到快乐的事。第三是自身之乐。我认为这是最难得到的一种乐趣,但我觉得平常我们应该努力这样去做,那就是即使我们周围的人不了解你,不看中你,你心中也能保持稳定的心绪,坚强的承受不公平的遭遇,这也许就是我们所说的乐观豁达的境界吧!
我反复吟诵着几句话,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一代圣人的智慧之花在静静地绽放。
读《论语》乐在其中。
《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篇2】
《论语》十二章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学而》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随心所欲,不逾矩。”《为政》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为政》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为政》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雍也》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雍也》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子罕》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子罕》
子夏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子张》
练习
1.给下列加点字注音。论语()不亦说乎()人不知而不愠()...三省吾身()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一箪食()曲肱而枕之()博学而笃志()...2.解释下列加点词的意思。(1)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说:.(2)吾日三省吾身三省:..(3)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信:.(4)温故而知新新:.(5)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罔:殆:..(6)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斯:舍:..(7)曲肱而枕之肱:.(8)博学而笃志笃:.3.选出“之”字用法不同类的一项()A.择其善者而从之B.学而时习之
C.下车引之D.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4.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运用不正确的一项是()A.又要编杂志,又要跑发行,老李整天忙得不亦乐乎。....B.王明的几次考试成绩都不理想,老师指出他基础不牢固的弱点,教导他学习应该常温故知...新。.C.这年秋天,奶奶抱病去世,大家心里很难过,都感慨逝者如斯。....D.遇事必详为考虑,而后与部下商议,择善而从。....5.填空。
(1)《论语》是经典之一,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体裁)著作。它与《》《》《》合称为《四书》,共二十篇。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人。我国古代伟大的家、家,儒家学派的创始者。
(2)《论语》中认为能保持君子风度的一句:
(3)谈“学”与“思”辩证关系的句子:(4)唐太宗有一句名言,“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由此可以联想到《论语》中孔子的话:
(5)在学习上,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正如孔子所说:6.假如你不小心把陈强同学的一本名著《论语》的封面撕破了,还书时,你该对陈强说些什么?请把要说的话写在下面,语言要简明、得体。
7.诸子百家的思想源远流长,影响至今。从下列诸子的名言中你悟出了怎样的人生道理?(1)九层之台,起于累土。——老子(2)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3)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韩非子
8.在学完课文《〈论语〉十二章》后,老师为了使同学们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专门组织了一次以“交流学习体会”为主题的座谈会。请你参与进来。(1)作为主持人,你应该有一段精彩的开场白。现在就请你展示出来吧!
(2)王翔同学想在座谈会上用对联的形式活跃气氛,他给大家出了个对联,请你对出他的下联。
上联:时习悦,内省乐,择善喜
下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班上的张长林同学非常聪明,但就是平时学习不认真,不肯下功夫。在座谈会上,请你委婉地指出他的不足,并用所学过的《论语》中的语录劝勉他勤奋学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阅读全文,完成练习。
9.给下面的句子划分朗读节奏。(每句划一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10.将下列句子译成现代汉语。(1)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2)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3)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4)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11.摘写出出自《〈论语〉十二章》且现在常用的成语。
12.下列句子按内容分类正确的一项是()①人不知而不愠②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③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④三人行,必有我师焉⑤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⑥学而时习之⑦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⑧吾日三省吾身⑨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A.①②④/③⑤⑨/⑥⑦⑧B.①⑤⑧⑨/②⑥/③④⑦C.②③⑥/④⑤⑦/①⑧⑨D.①②③/⑥⑦/④⑤⑧⑨
13.读了本文,你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篇3】
众所周知,孔孟乃儒家思想之集大成者。在学习《先秦诸子选读》后,对孔孟之道的认识更为深刻。
我们先来对孔子做一解说,其思想体系核心是“仁”。对于“仁”,最简单的表述就是“爱人”,即是对人的理解和同情,它是人们个人修养的最高标准。对于当今社会也是具有深远影响的。物质文明不断发展,精神文明却愈发落后,是当今社会的真实反映。也警示我们现代人思想道德不可丢。诚然,我们仍需加强对“仁”的理解和践行。这将提升个人素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孔子的天命观—敬鬼神而远之。反映了相对鬼神而言,他更注重人事,强调人的主观努力,把解决人世间的实际问题放在优先位置。这一观点也对我们有不少启示,当今社会,文化形式日益更新,文化内容日益丰富,文化多样性是其本质的体现。在各种优秀,先进文化充斥我们生活的同时,落后,腐朽文化也样样俱存。所以我们应该提高辨别不同性质文化的眼力,对于鬼神之说等封建迷信,持摒弃态度。应以孔子为榜样,注重对实际的探究,像是人际关系法则,对于矛盾的解决,社会问题的态度等,都是值得思考的。
继孔子之后,被称为“亚圣”的孟子,也是一位伟大人物。认为只有“不嗜杀者才能统一天下”,“法先王”,“行仁政”,性善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等一系列的主张。对于后世的意义成就了其“亚圣”的名号。
同为儒家,孟子给后世的印象也是难以磨灭的。他的民本思想与当今社会契合,科学发展观是一重大经济指导思想,其核心即是“以人为本”。与早在战国时期孟子的主张遥相呼应。孟子表明“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也就是说,要想国家强大,社会安定,人民是要发挥着主体地位。这与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发展”密不可分。要想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稳定民心,为各种形式活动的进行创造合理的空间。
同时孟子主张的浩然之气,也是其思想一大特色。所谓浩然之气,即是由于长期修养道德,践行道义而产生的对人对己毫无愧怍,充实完满的精神境界。这也是我们现代人缺乏的崇高精神追求。不少人被利益蒙蔽双眼,对于原本的“高尚精神“早已置之不理。所以我们应该将其作为精神升华的准则,养浩然之气。
孔孟学说可谓万世之经典,在当时儒学思想也曾一度成为社会传统主流,对于当今社会当然也不乏借鉴意义。因此对于孔孟,我们应始终秉持敬畏之心。这也是我学习《先秦诸子选读》的最大感想。
《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篇4】
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
首先由读友对这句的背景做简单介绍,孔子去曹适宋遇小人恶势力,身危情险之下说了这句话。在读各家注释的过程中,问题主要集中在“德”字如何理解,孔子为何说这句话的讨论上。郑玄注认为德为圣性,天欲使孔子制作法度。朱子注认为孔子说天赋我如是德,桓魋必不能违天害己。刘宝楠认为德为天所命,德合天地,吉无不利。戴望注解释为孔子受天命制作礼乐,将孔子视为素王。康有为注则从上天授予孔子改制换新使命的角度来阐发。
读友们同时针对“德”字是指天佑之德的一种自信还是孔子本身具备的一种圣人之德展开了讨论。赵老师认为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孔子代表正义自然不能惧怕邪恶,道是“体”,德是“用”,这里说“天生德于予”而未说是“道”,也体现了孔子作为贤圣对天道的敬畏和对自我认知限度的自觉。王老师阐发到,古语有云,上天有好生之德,这里的德也可能表达这方面意思。老师们也提到,这里也表达了孔子的一种天命观。从字面意思理解,“德”字是一种圣性。更深层次理解,它是一种天命、使命。
《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篇5】
翻开薄薄的论语,我发觉如今的我们已离儒家文化甚远了,也许以今人的眼光,论语中的孝道已很难让人接受。但我想说:请大家捧起《论语》,让我们重视孝道。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其实父母就是我们最完美的榜样,我们观其志,而等到我们成为父母眼中的成人,多的更是任性的小王子、小公主,而少了对父母的崇敬之情,孝字难寻呀!我曾听说父亲出售血换来的是儿子无止境的花销;我曾看见一个绝望母亲的泪水,却换不来浪子的回头。我不禁想问:孝从何寻?早在春秋之时,夫子便有子寻父志之思想,父母给了我们生命,以崇敬的心来奉养父母,这就是我们对父母最大的回报。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如今我也见年过半百的父母仍为孩子操前忙后,真不知作为儿女的他们是否对父母之年有夫子般的见解。而有感于父母之年这正是现在儿女应尽的孝道。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看完这句,我不禁想起报纸电视上一个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和那流满泪水的父母的脸。夫子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孩子应该在父母身边,若有时要远行必告知父母。若那些离家的小孩能捧起《论语》,若明了此句的深刻含义,便知父母之用心良苦,便会少一些离家出走的孩子和焦虑万分的父母。如果今后我们远游了,我们更应当珍惜与父母团聚的时间,要在有限的时间内给父母以最大的关心来弥补远游之缺。
《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篇6】
我国春秋时期,有这样一位思想家、教育家,他创建了儒家学派,周游列国,广收门徒,不问出身与家境,提出仁的学说,并留下了《春秋》一书,他与弟子的言论被整理为《论语》,他就是孔子。在语文课本上,我们学到了来自于《论语十二章》,让我受益匪浅。
这十二则中,从学习方法、学习态度到做人三个方面教育后人。学习要按时复习;被别人误解而不生气;积极向他人学习;思考与学习要共存;珍惜时间这些都是孔子和他的学生们留给我们的无价财富,每一则都让我惊叹于先人的智慧,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的博大精深。
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论语》不仅要读,更要应用于实际中。
每一天老师教授的东西复习过了吗?思考了吗?向自己的目标前进了吗?很多知识总是学过后堆积在脑海里,每天不断吸收着新的营养,但是在实际学习生活的面前却仅仅只是一堆文字,这些知识应该在问题面前能够及时跳出来,进行实际应用,而不只是一堆空洞的文字积累在脑海里,它们的深层含义以及蕴含的知识道理才是更重要的。学习要活,活学活用,让这样宝贵的精神财富散发出更耀眼的光芒。
仁是孔子创立的学说,也是社会需要的正能量,制止并反对苛政。仁包含了一切的美德,仅是一个字也可以折射出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一个字应该印在脑海中,时时刻刻能够想起。
《论语十二章》让我真正体会到了,中华民族汉字背后蕴含着多么巨大的精神财富。
《论语》十二章读后感【篇7】
一个人的经历阅历再丰富,绝对没有书上说的事情多,而一个人的一生时间又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都懂,那怎么办呢?只有学,从书上学,当然这仅仅是学的一种方式,其他比如听别人说话,看别人做事,看别人是如何成功如何失败的,这也是学,但主要还是通过看书学,正所谓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学了怎么办呢?还要学为所用,力求学有所成,还要练习。学再多不用,那也是白学,学一点用一点,把学到东西和实际的生活相结合,去解决问题,这是学的目的,也就是习了。用一个例子来讲,数学中有很多公式,先学公式,然后再用公式答题,这就是习了。
学习又是件快乐的事,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而好学者则乐学。有的同志一看到书就犯愁,看一会就看不下去了,坐不住人沉不住心,学不进去,当然就找不到学习的快乐了,试想,书籍是一个思想精华的集中体现和浓缩,徜徉在思维的海洋中,能静下心来想些事,应当是很幸福的。我中考之前,因为得病没能复习,回校后自我加压,有时一节课做一道物理题,反复验算,心无旁鹜,精神世界全沉浸在数字中,这种投入的感觉非常好。我觉得一切感官刺激都不如投入的感觉好。解答问题之后的成功感,更是外人无法想像的。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系列
读书笔记吧精选专题推荐:“为奴十二年读后感”。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而烦恼吧?好的书籍通常能够让我们获得新的收获,认真深读原作后,往往有多个方面可以去写读后感。我们的读书笔记吧特意搜集并整理了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1】
“你能回来就好……”在一片悲喜交集中,《为奴十二年》这部影片结束了。然而,它的意义和思想远未结束。它反映的善良与冷漠的较量,至今仍在进行着……
《为奴十二年》讲述了19世纪上半叶的一个黑人的故事。所罗门本是纽约的一个具有自由身份的黑人,靠拉琴为生,已经有了家庭。却被两个白人以为马戏团表演伴奏所骗,去了华盛顿,被绑架并卖为奴隶。他竭力逃脱,却没有成功,他被卖到了南方,过了十二年非人的奴隶生活,见到了许多黑人的悲剧。终于,有一位善良的巴斯先生答应帮助他,在一番周折之后,他终于重获自由,回到了家中。
看《为奴十二年》时,有一个镜头让我特别震惊。当是所罗门被吊了起来,呼吸困难,奄奄一息,许多人从旁而过,却视而不见。在他已经快要死去的时候,一个女士出来,看见了他,但她只是冷漠、呆滞地望了几眼,竟又走了回去,那眼神,是怎样的轻蔑和不屑!人都快要死了,不但不来救,还在高台上欣赏,厌倦以后又走了回去。这人可以说简直是冷漠到了冷血的'地步。
最后,福特先生慢悠悠地走来了,在欣赏了一阵后,他才带着满意的表情,放所罗门下来。他可以说勉强还有一点点善良之心,可惜却被冷漠的巨大冰山包围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竟然还能这个样子,可以说是禽兽不如。
《为奴十二年》是在美国南方奴隶制背景下展开的,控诉了奴隶制下人们的自私、麻木、冷漠与残忍。美国后来废除了奴隶制,今天已逐渐消灭冷漠。当今的中国没有奴隶制,可我却明显地觉得,一股冷漠之风,已在社会上盛行起来,许多人的善良之心,已渐渐被麻木和冷漠压制了。
就拿小悦悦事件来说,首先,那个肇事者就是冷漠的。如果是一个善良的人的话,发现撞到人了,肯定会马上送她去医院。可他不但没这么做,而且还又压了她几次,然后扬长而去!这样的人,除了丧心病狂,还有什么词好形容他呢?
其次,那些路人也是冷漠的。孩子已经被压得那么惨,那么明显了。他们竟然匆匆走过,装作不知道!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在生活中或许是好丈夫,好妻子,好父亲,好母亲。但是,因为此刻的冷漠,他们是卑贱的人,是可恶的人,是无耻的人,我想不到人怎么会残忍到这个地步。他们和影片中那个对所罗门视而不见的女士,没有什么区别。
不止小悦悦事件,当今社会上已冷漠成风。小悦悦事件之后,冷漠之势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我曾不止一次在新闻上看到,一群人叉着手,面无表情地围观着。
一次又一次的冷漠,最终必然导致社会的病变。《为奴十二年》就是让我们反对冷漠。我们绝不能让冷漠之风继续盛行,让我们学学那位巴斯先生,树起善良与正义的旗帜。携起手来,奉献爱心,共创美好的明天!来吧,让我们群策努力,并肩迈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2】
这天花了两个多小时把这部奥斯卡看完了,一向都很喜欢奥斯卡电影,让人思考很多。
去年看过一部电影《奇异恩典》,讲的是为了废除奴隶制的一个年轻人奋斗一生的故事,今年则是从一个黑奴的角度去深刻的体会这个历史的伤痛点。
我很难过,为了以前那么多人被人毫无人性的虐待而死。这天马来西亚一架飞机坠毁,死了很多很多人,我就是很难过,我生活在南京这座城市,心里很沉重,这座城市经历过得伤痛太多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被屠杀的名字写了那么那么多,那么大那么大的万人坑。
我真的很难过,为了那么多生命没法好好生活好好珍惜自己的家人珍惜自己的朋友,就遭遇了历史的不测或者命运的不公,我真的不明白上帝看到这么多人死掉这么多家庭支离破碎会多么难过,既然如此为什么让那么多生命就此消失。
人类的宗教史也好,政治史也罢,礼貌经济发展史也好,都是血腥的满目疮痍,我懂得十分少,但是就我读过的几本历史书和几本宗教书,都是这个样貌,为什么不能和平的一齐生活?
法律就永远是正确的吗?奴隶制以前是合法的;国家领导人就永远是正确的吗?德国的希特勒残忍的杀害了那么多犹太人,但是他们到底做错了什么;跟社会持续节奏一致就必须是对的吗?马路上奄奄一息的人你拍个照片扭头走掉就是常态;我一向都是个很笨的人,从来都不懂得太多的人情世故,如果你是我的朋友,我会认真的关心你,不管其他的;很多时候,我的想法很单纯,但是我就是想问一句,到底怎样了?为什么对简单的真善美反而不屑一顾?
社会上会根据年龄划分层次;会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会根据国籍区别;那为什么没有一种度量衡能够根据爱心和善良、诚实、智慧来区分人?真的是因为这些是不可测度的吗?那工作性质和国籍也都是非数值型变量,那为什么还是能够用?如果国家能够颁布一部法律,给每个人建立诚信记录和档案,爱心记录和档案,根据这些记录能够增加积分,这些积分能够跟考大学申请学校排行、退休后的养老金制度、信用卡透支额度和工作申请诚信、爱心档案绑定起来,那社会风气是不是会好很多呢?
很庆幸的是故事主人公能够遇到一个肯帮他而不出卖他的人,很庆幸的是故事主人公有跟他分别十几年后仍然愿意来帮忙他来救他,换到此刻,谁又敢百分百保证的说自己有这样的好朋友呢?没有这些庆幸的黑奴慢慢的被折磨死,慢慢的被同化,终究是拼但是历史斗但是命运,在认命的自我安慰中过了一年又一年。
故事终究是故事,虽然这个故事的确是历史真事。但是你我只是众多的黑奴之一,纵使你自认为能够撼动大树,那怎样能忘了一句俗语:蚍蜉撼大树。同样的,处于大自然的环境中,处于整个社会中,处于泱泱十六亿国民中,你我又算得了什么?一个莫名其妙的飞机失误就能够顷刻间灰飞烟灭;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就能够让几千万人瞬间消失于你我的世界里;
人啊人,不管你有没有信仰,还是多一点敬畏心吧,因为你所有的那点东西也就那样,咱们算个什么东西?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3】
今天下午我在优热网看了一部美国大片《为奴十二载》,看完后,感觉非常震撼。
这样一部直面美国历史上最黑暗一页的优秀电影,却出自一位青年英国导演,史蒂夫?麦昆的手笔。根据真实事件和真人传记改编,《为奴十二载》讲述了1841年,住在纽约州萨拉托加的自由身份的黑人所罗门被欺诈绑架后卖到南方庄园,几易其主,最终重返自由的故事。
电影第一个镜头就是田地特写,然后直切一排毫无生气地等待主人训教的黑奴,然后就是重复的劳动,类似的镜头,又在影片中反复数次出现,时代的背景,奴隶人性的压抑、自由的剥削以及商品属性,就通过几个镜头暴露出来;夜晚与身边女性黑奴的互慰,又切到与妻子的同床温情,似曾相识却迥然不同的情境,触发男主对家庭和自由过往的回忆。
配合充满质感的画面,影片还有效的运用了穿插的歌谣来渲染彼时黑奴的境况和心中的苦楚,棉田里的劳动应和,以及在累死同伴葬礼上的吟唱,将疲惫认命的苍凉和无以附加的悲恸推向了高潮。而饰演监工的保罗?达诺在片中有段调侃污蔑逃跑黑奴的歌曲,在演唱时,穿插着黑奴们的各种劳作场景,即调节了节奏,又增加了多元的表现手法,还让观众感到两种对立的情绪正在以一种微妙的方式被催生着。
《为奴十二载》并非完美的电影,但它对一个如此熟悉的题材的把握方式不说是绝后,却几乎是空前的。它并没有提供一个新颖的视角,它只是凝视得特别用心,直到一切模糊之后却又重现,展开了一个新的格局。我不想只是生存,我想要活着。即使在遭遇不公的待遇时,主人公所罗门诺瑟普依旧有着这样的信念。正是这点让我认为这次奥斯卡的最佳影片,它是绝对的实至名归。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4】
文中有几处描写所罗门为争取自由而做出的不懈努力。
1、当所罗门发现自己被绑架并且被当成黑奴贩卖的第一反应是向眼前的人说明自己的真实情况—————自由人的身份,然而被告知的确是自己被改名为"普拉特",一个从乔治亚州逃跑的奴隶。
2、当在福特先生的庄园中时,所罗门与福特先生相处融洽,并得到福特先生的赏识,在遭受木匠的残忍对待不得不离开前,所罗门向福特先生说明自己的身份,然而得到的却是无助的回应,福特先生说"我不能听你说这个","我有债要还",身不由己。
3、所罗门在糖料种植园工作时,糖料种植园主人很喜欢所罗门,还允许他在结婚周年纪念典礼上演奏提琴,并且还给了劳动报酬。回到艾普斯庄园以后,他想用这些钱让请两个白人寄一封信给他在纽约州的朋友,他们表面上答应了他的请求并收了钱,背地里却告发了他。所罗门勉强的让艾普斯相信了他,最后他只能悄悄的烧掉这封信,他唯一的希望。
所罗门在成为黑奴的十二年间,他一直都没有放弃对自由生活的追求并且一直在寻找机会,然而现实却往往让人感到绝望。这部影片使我想起了之前曾经看过的另外一部影片:《肖申克的救赎》,虽然两部影片是在不同的大环境大背景下展开的,但是同样的是在某一段时间内失去了原本属于自己的自由开始了一段暗无天日的生活,同样的是不懈为自由而奋斗,同样的在表达自己是蒙受冤屈时的无人理会甚至是因此遭到更加不公平的待遇,幸运的是同样的在他们对自由的不懈追求并且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努力下恢复了自由之身。虽然两部影片在影片的末尾处都是以喜剧结尾,以获得自由之身结尾,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在那样的年代获得自由仍然只是属于少数人的幸运,在以和平、反对民族歧视的今天,我们仍需警惕,以免发生悲剧。
虽然黑奴时代已经过去、冤假错案(《肖申克的救赎》)也是个例,但是背后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当人们知道正义的存在,知道孰对孰错时为什么能够对目前存在的现状泰然处之,为什么能够做到不管不问,甚至是竟然达到为了隐藏不公平的事实而对当事人进行压制的境地:影片中所罗门在想用自己积攒下来的钱请两个白人寄一封信给他在纽约州的朋友,他们表面上答应了他的请求并收了钱,背地里却告发了他时体现出的是对正义的蔑视,如果艾普斯没有相信所罗门对自己的辩解,很可能的是他已经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最后所罗门勉强的让艾普斯相信了他,而他只能悄悄的烧掉这封信,他唯一的希望,这体现的是在正义遭到压制甚至是迫害时,当事人能做的也只有假装成非正义的模样才能够幸免。
在正义遭到无视时,我们发现人们变得冷漠了,在很多年前是这样,在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的社会却依旧如此。反观在我们反对种族歧视、反对不公平待遇的今天,我们又在做些什么?从20xx年的小悦悦事件(2岁的小悦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到最近的公交车女子遭人猥亵车上无人制止,甚至在女子向司机求助时司机毫无反应最终致使女子被拽下车遭到殴打无一不体现出现代社会人们的冷漠,当路边遇到坏人在向弱女子抢劫时,大部分路人也是假装没有看到,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会变得如此冷漠,当我们看到影片中的索罗门的遭遇时,可能我们会问为什么那些庄园的主人在得知所罗门的自由人身份时却无动于衷,从福特先生的身上可以看出如果所罗门变为自由人,那么福特先生会损失掉花大价钱买的黑奴,换句话说维持正义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这个代价恰恰是牺牲掉
有一天,艾普斯因为到处都找不到帕特茜而暴怒,等她回来以后,艾普斯命令把她绑起来,逼迫所罗门鞭打帕特茜,所罗门无奈只能服从,但他实在无法继续,艾普斯接过鞭子继续直到帕特茜全身血肉模糊。帕特茜渐渐康复,所罗门和来自加拿大的木匠巴斯一起建造露台。巴斯反对奴隶制,所罗门很信任他并向他请求帮助,希望他能寄一封信到萨拉托加斯普林斯。起初,巴斯认为这回威胁到他自己的生活所以并没有答应,但善良的他还是同意了所罗门的请求。
纽约州州长和另一个人来到所罗门所在的庄园,并点名要找所罗门,州长询问了所罗门一些有关他以前生活在纽约州的问题,所罗门认出州长的同伴是他认识的一个萨拉托加的店主,这个人就是来解放他的。尽管艾普斯依然不相信,帕特茜也非常惊讶,离开之前所罗门给了帕特茜最后的拥抱。在为奴xx后,所罗门重获自由回到了自己的家。当所罗门回到了自己离开了xx的家后,他发现他的子女已经长大成人结婚生子,他失去了xx自由的时光,失去了陪伴家人的时光,失去了太多太多,在影片的结束,
长镜头与痛苦的结合,史蒂夫·麦奎因他的电影总能在看似波澜不惊的故事下给人以发人深省的感悟,《为奴十二载》这是一部通过小人物对美国黑奴历史的批判,剧情上或许会让人感觉没有太大的转折和高潮,这是因为这部电影所要在两小时展示的就是那个时代黑人们让人绝望而漫长的苦难。
《为奴十二年》观后感3
“你能回来就好。”在一片悲喜交集中,《为奴十二年》这部影片结束了。然而,它的好处和思想远未结束。它反映的善良与冷漠的较量,至今仍在进行着。
《为奴十二年》讲述了19世纪上半叶的一个黑人的故事。所罗门本是纽约的一个具有自由身份的黑人,靠拉琴为生,已经有了家庭。却被两个白人以为马戏团表演伴奏所骗,去了华盛顿,被绑架并卖为奴隶。他竭力逃脱,却没有成功,他被卖到了南方,过了十二年非人的奴隶生活,见到了许多黑人的杯具。最后,有一位善良的巴斯先生答应帮忙他,在一番周折之后,他最后重获自由,回到了家中。
看《为奴十二年》时,有一个镜头让我个性震惊。当是所罗门被吊了起来,呼吸困难,奄奄一息,许多人从旁而过,却视而不见。在他已经快要死去的时候,一个女士出来,看见了他,但她只是冷漠、呆滞地望了几眼,竟又走了回去,那眼神,是怎样的轻蔑和不屑!人都快要死了,不但不来救,还在高台上欣赏,厌倦以后又走了回去。这人能够说简直是冷漠到了冷血的地步。
最后,福特先生慢悠悠地走来了,在欣赏了一阵后,他才带着满意的表情,放所罗门下来。他能够说勉强还有一点点善良之心,可惜却被冷漠的巨大冰山包围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竟然还能这个样貌,能够说是禽兽不如。
《为奴十二年》是在美国南方奴隶制背景下展开的,控诉了奴隶制下人们的自私、麻木、冷漠与残忍。美国之后废除了奴隶制,这天已逐渐消灭冷漠。当今的中国没有奴隶制,可我却明显地觉得,一股冷漠之风,已在社会上盛行起来,许多人的善良之心,已渐渐被麻木和冷漠压制了。
就拿小悦悦事件来说,首先,那个肇事者就是冷漠的。如果是一个善良的人的话,发现撞到人了,肯定会立刻送她去医院。可他不但没这么做,而且还又压了她几次,然后扬长而去!这样的人,除了丧心病狂,还有什么词好形容他呢?
其次,那些路人也是冷漠的。孩子已经被压得那么惨,那么明显了。他们竟然匆匆走过,装作不明白!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在生活中或许是好丈夫,好妻子,好父亲,好母亲。但是,因为此刻的冷漠,他们是卑贱的人,是可恶的人,是无耻的人,我想不到人怎样会残忍到这个地步。他们和影片中那个对所罗门视而不见的女士,没有什么区别。
不止小悦悦事件,当今社会上已冷漠成风。小悦悦事件之后,冷漠之势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我曾不止一次在新闻上看到,一群人叉着手,面无表情地围观着。
一次又一次的冷漠,最终必然导致社会的病变。《为奴十二年》就是让我们反对冷漠。我们绝不能让冷漠之风继续盛行,让我们学学那位巴斯先生,树起善良与正义的旗帜。携起手来,奉献爱心,共创完美的明天!来吧,让我们群策努力,并肩迈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5】
你能回来就好……在一片悲喜交集中,《为奴十二年》这部影片结束了。然而,它的好处和思想远未结束。它反映的善良与冷漠的较量,至今仍在进行着……
《为奴十二年》讲述了19世纪上半叶的一个黑人的故事。所罗门本是纽约的一个具有自由身份的黑人,靠拉琴为生,已经有了家庭。却被两个白人以为马戏团表演伴奏所骗,去了华盛顿,被绑架并卖为奴隶。他竭力逃脱,却没有成功,他被卖到了南方,过了十二年非人的奴隶生活,见到了许多黑人的杯具。最后,有一位善良的巴斯先生答应帮忙他,在一番周折之后,他最后重获自由,回到了家中。
看《为奴十二年》时,有一个镜头让我个性震惊。当是所罗门被吊了起来,呼吸困难,奄奄一息,许多人从旁而过,却视而不见。在他已经快要死去的时候,一个女士出来,看见了他,但她只是冷漠、呆滞地望了几眼,竟又走了回去,那眼神,是怎样的轻蔑和不屑!人都快要死了,不但不来救,还在高台上欣赏,厌倦以后又走了回去。这人能够说简直是冷漠到了冷血的地步。
最后,福特先生慢悠悠地走来了,在欣赏了一阵后,他才带着满意的表情,放所罗门下来。他能够说勉强还有一点点善良之心,可惜却被冷漠的巨大冰山包围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竟然还能这个样貌,能够说是禽兽不如。
《为奴十二年》是在美国南方奴隶制背景下展开的,控诉了奴隶制下人们的自私、麻木、冷漠与残忍。美国之后废除了奴隶制,这天已逐渐消灭冷漠。当今的中国没有奴隶制,可我却明显地觉得,一股冷漠之风,已在社会上盛行起来,许多人的善良之心,已渐渐被麻木和冷漠压制了。
就拿小悦悦事件来说,首先,那个肇事者就是冷漠的。如果是一个善良的人的话,发现撞到人了,肯定会立刻送她去医院。可他不但没这么做,而且还又压了她几次,然后扬长而去!这样的人,除了丧心病狂,还有什么词好形容他呢?
其次,那些路人也是冷漠的。孩子已经被压得那么惨,那么明显了。他们竟然匆匆走过,装作不明白!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在生活中或许是好丈夫,好妻子,好父亲,好母亲。但是,因为此刻的冷漠,他们是卑贱的人,是可恶的人,是无耻的人,我想不到人怎样会残忍到这个地步。他们和影片中那个对所罗门视而不见的女士,没有什么区别。
不止小悦悦事件,当今社会上已冷漠成风。小悦悦事件之后,冷漠之势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我曾不止一次在新闻上看到,一群人叉着手,面无表情地围观着。
一次又一次的冷漠,最终必然导致社会的病变。《为奴十二年》就是让我们反对冷漠。我们绝不能让冷漠之风继续盛行,让我们学学那位巴斯先生,树起善良与正义的旗帜。携起手来,奉献爱心,共创完美的明天!来吧,让我们群策努力,并肩迈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6】
看《为奴十二年》时,有一个镜头让我特别震惊。当是所罗门被吊了起来,呼吸困难,奄奄一息,许多人从旁而过,却视而不见。在他已经快要死去的时候,一个女士出来,看见了他,但她只是冷漠、呆滞地望了几眼,竟又走了回去,那眼神,是怎样的轻蔑和不屑!人都快要死了,不但不来救,还在高台上欣赏,厌倦以后又走了回去。这人可以说简直是冷漠到了冷血的地步。
最后,福特先生慢悠悠地走来了,在欣赏了一阵后,他才带着满意的表情,放所罗门下来。他可以说勉强还有一点点善良之心,可惜却被冷漠的巨大冰山包围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竟然还能这个样子,可以说是禽兽不如。
《为奴十二年》是在美国南方奴隶制背景下展开的,控诉了奴隶制下人们的自私、麻木、冷漠与残忍。美国后来废除了奴隶制,今天已逐渐消灭冷漠。当今的中国没有奴隶制,可我却明显地觉得,一股冷漠之风,已在社会上盛行起来,许多人的善良之心,已渐渐被麻木和冷漠压制了。
就拿小悦悦事件来说,首先,那个肇事者就是冷漠的。如果是一个善良的人的话,发现撞到人了,肯定会马上送她去医院。可他不但没这么做,而且还又压了她几次,然后扬长而去!这样的人,除了丧心病狂,还有什么词好形容他呢?
其次,那些路人也是冷漠的。孩子已经被压得那么惨,那么明显了。他们竟然匆匆走过,装作不知道!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在生活中或许是好丈夫,好妻子,好父亲,好母亲。但是,因为此刻的冷漠,他们是卑贱的人,是可恶的人,是无耻的人,我想不到人怎么会残忍到这个地步。他们和影片中那个对所罗门视而不见的女士,没有什么区别。
不止小悦悦事件,当今社会上已冷漠成风。小悦悦事件之后,冷漠之势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我曾不止一次在新闻上看到,一群人叉着手,面无表情地围观着。
一次又一次的冷漠,最终必然导致社会的病变。《为奴十二年》就是让我们反对冷漠。我们绝不能让冷漠之风继续盛行,让我们学学那位巴斯先生,树起善良与正义的旗帜。携起手来,奉献爱心,共创美好的明天!来吧,让我们群策努力,并肩迈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7】
不扯任何与奥斯卡相关的东西,直面电影本身,《为奴十二年》有足够的理由让你发自内心的对它竖起大拇指。多多少少的会有人在观影过程中会感到必须程度的压抑,甚至会有一种可能从未经历过,但却又为之感到难受甚至恶心的感觉。这些感觉不会让你产生厌恶情绪,反而会让你更加富有深度的对其肃然起敬。
史蒂夫麦奎因用近乎真实的手法再现了一个残酷时代下的悲情个体,并用一系列近似冷漠的旁观式长镜头来制造一种冷酷氛围,以致于让观影者在观看过程中能够分明的感受到一种压抑、难受甚至恶心。固定的机位,漫长的镜头,残酷的鞭打,毫不回避的表现伤痕,这是《为奴十二年》震撼人心的镜头之一。与之类似的镜头还出此刻所罗门被吊在树干上,双脚需要不断的点踩才能保障不被吊死的桥段。闷热的天气,无情的绳索,克制又不回避的长镜头,让发生在十九世纪美国南方的残酷一展无遗。尽管文化的差异和历史的不同,让我们很难真正的产生某种共鸣,但电影所营造的压迫式氛围还是能让我们感受得到失去自由的痛苦是多么令人难受。
《为奴十二年》没打算靠恶心别人来成全自己,而是透过直逼内心的拷问来引出对自由,对尊严,对生活的思考。没有刻意的夸张,没有顾虑的回避,基于真实的去表现,是这部电影令人肃然起敬的地方之一。
而这样一部在故事情节上并不那么跌宕起伏甚至自始至终平淡无奇的电影之所以能紧紧抓住观众的心,靠的也不仅仅仅是那些令人震撼的真实。而是由这股真实所延伸出来的关于自由与生活的思考好处。一个人在失去自由之后,所余下的期望往往就是对生活的渴望。正如影片主人公所罗门发自肺腑地呐喊所抒发的那样,在失去自由之后,所要的并不仅仅仅是生存,而是生活。如果说,个体的命运在时代背景下只能表现出一种对生存的基本条件孜孜不倦时,就已经说明这个时代的悲哀已到了某种恐怖的地步。当人们丧失了对自由的渴望、对生活的追求时,一种冷酷就已然构成。好在还有像所罗门、帕特茜、巴斯这样的人还保留着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求,并在追逐自由与生活的过程中具备着堪称伟大的勇气。十二年,对于一个以前享受着自由,拥抱着幸福生活的人而言,其所背负的失去自由所带来的痛苦以及远离生活所带来的绝望,是不可想象的。
正是影片所表现出来的失去自由的痛苦与远离生活的绝望是那么的真实,才凸显了追逐自由的勇气是多么可贵,追求生活的坚韧是多么可敬。失去才会懂得珍惜,影片也透过这样一种方式,来告诫人们,拥有自由与生活是多么珍贵。很多人看完电影之后会先长吁一口气,进而又有一股莫名的庆幸,是因为,没有自由与生活叫人压抑得难受,而拥有自由与生活又是那么的幸福。《为奴十二年》也正是用这样的方式带给了一种警示与思考,让人们得以有机会重新认识到自由与生活的珍贵。这是这部电影在影片结束之后还能熠熠生辉的地方,也是它足以叫人肃人起敬之处。
当我们在抱怨生活的各种人艰不拆时,我们其实也是部分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要明白,那些被拐骗至黑砖窑的人,那些被迫每一天上街乞讨的人,以及其他被控制了自由的人,他们对自由与生活的渴求,是否也能坚持个十二年?这很难想象,因为太过残酷。我们能够做的,其实就是好好的珍惜掌控在自己手中的那份自由,好好的珍惜或咸或淡的生活,好好的,把握每一个新的一天。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8】
影片的开头描述了安静祥和的生活场景:生活在纽约的黑人所罗门?诺瑟普是个接受过教育、对人彬彬有礼的自由人,他有着幸福美满的家庭,有着一对听话的子女,漂亮的妻子,在工作方面他是一个专业的才能杰出的小提琴手,凭借着自己的特长与妻儿过着安逸的生活,受到白人们的尊重。然而如此安逸的生活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在一次偶然中所罗门遇到两个白人并以给他提供一个在马戏团伴奏表演的机会为由,把所罗门骗到了华盛顿,而当所罗门到了华盛顿醒来时才发现自己被诱拐绑架了并被当成黑奴所贩卖。
生活开始变得与众不同,所罗门被改名为"普拉特",一个从乔治亚州逃跑的奴隶。他被特奥菲卢斯·弗里曼卖给了种植园主福特先生。所罗门与福特先生相处融洽。他修建的运输水渠工作效率高,福特先生为了表扬送了他一把小提琴。但是这惹来了木匠约翰·提毕兹的记恨,开始对他恶言相向。提毕兹勾结朋友要对所罗门处以私刑,昏迷的他被福特先生救下。福特先生说他要想活下去,就必须把所罗门卖给埃德蒙·艾普斯。而新主人艾普斯相信虐待奴隶是被圣经所允许的,奉劝他们接受所谓的宿命。他要求每个奴隶每天必须采200磅棉花,否则便会挨打。在这里,所罗门经常遭受鞭打或者看着别人遭受鞭打。所罗门每天能做的只能是努力干活,为了避免更残忍的鞭打。
由于所罗门对自由的向往以及其不懈的努力,终于在成为黑人奴隶的xx后被解救出来,影片中描述到当他被再次回到家里,一切都变了,他的孩子已经从当时的幼童成长为大人并且结婚生子了。整部影片中用了大量的篇幅来描写所罗门在成为黑奴过程中的生活,那段特殊的光景被笼罩上了特殊的色彩,给人呈现出来的是黑人奴隶没有阳光的一生。长镜头与痛苦的结合,这部电影在看似波澜不惊的故事下给人以发人深省的感悟,《为奴十二年》这是一部通过小人物对美国黑奴历史的批判,剧情上或许会让人感觉没有太大的转折和高潮,这是因为这部电影所要在两小时展示的就是那个时代黑人们让人绝望而漫长的苦难。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9】
感谢所处的和平年代~感谢相对公平的社会~感谢相对平等的人权。我庆幸我的幸运,生活在一个安定的国家,虽然它有这样或那样的小毛病,但仍不影响我爱她。
我无法想象如果经历所罗门所经历的事情,是否能和他一样坚强的活下去,并且聪明、机灵、睿智的解决面临的问题,不放弃回家的希望。十二年,400页的书怎能承受这份厚重。读这本书只需要几个小时,但对所罗门来说,这就是12年,一分一秒也没有少,时间不会因为鞭子抽打在他身上而走快一分。我被他感动了,即使是在如此糟糕的环境中,他仍能挖掘人性的美好,对于友善的人感恩,对于身边的人友善。即使身处地狱,仍不会选择做恶魔。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当奴隶制走向终点时,拐卖却没有。仍有人去拐卖儿童、妇女、甚至是健康的人,然后当成“奴隶”一样对待。前段时间看到一则新闻“健康女孩被残忍致残后,街边卖唱”,在“奴隶制”社会,我还能理解奴隶主的残暴行为,但在21世纪的文明社会,怎么还会有人做这种残忍的事!难道说“人本性恶”吗?一直坚信人是善良的,生活是美好的我开始不那么坚定了。
或许物质经济该缓缓了,是时候注重心理问题。当心里扭曲的人群数量越来越多,社会就扭曲了,每次看微博评论,满满的负能量,恶言恶语和嘲讽。这是怎么了?这是为什么?
即使巴斯知道“奴隶制”是不对的,用他的力量去改变社会,很明显这份力量很有限。这足以看出一个社会大环境的重要性。但这个大环境又是由一个个个体组成的。我是觉得作为一个人,不要放任恶意,也不要低估善意,对他人友善就是对自己最大的善意。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10】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那天夜里,本来想拜读尼采的《悲剧如何诞生的》,但看了两页过于枯燥就没再看下去,其实枯燥的不是书,而是我的内心。突然,我的眼神被《为奴十二年》所吸引,一读该书,就爱不释手,正适合当下的心情,我一口气把它读完。
《为奴十二年》,此书是作者根据切身亲历所写。书的基本故事内容:书中的主人公是个黑人,叫索罗门 。 诺瑟普,在那个黑人普遍是奴隶的时代,诺瑟普是少数生而自由的人,其主要从事木柴的筏运工作,偶尔利用闲散时间帮人拉小提琴赚取小费。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三个小孩,衣着得体,有一定的修养和知识。有一天,两位陌生的男子,诱骗诺瑟普说:他们是马戏团的魔术师,想去全美巡演,但缺乏小提琴手伴奏,如果诺瑟普愿意跟他们去巡演,那么每天的工资为 1 美金,在当时该工资是非常诱人的。诺瑟普就轻信了跟随这两位男子去巡演,刚开始一个月,好吃好喝的,而且工资据实结算。在一个月期满以后,诺瑟普喝了两位年轻人的一杯酒以后就黯然昏睡过去,等他醒来时已经被绑架贩卖给南方奴隶主。刚开始诺瑟普震惊、愤怒、抱怨,但换来了无休止的殴打,被迫沉默的同时却从没有放弃回家的努力和渴望。从被迫为奴的开始,诺瑟普就经历惨无人道的虐待、谩骂、殴打,在经历失去人生自由的同时,最主要的痛苦是失去与家人在一起共同成长。在此过程中,有几个同为黑奴的遭遇更令人痛彻心扉,其中一个女黑奴,其男主人喜欢她,并和她生了两个孩子,给她好吃、好喝、好穿、好住的,但好日子没多久,这位男奴隶主的前妻女儿在男奴隶主快要去世的时候,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三个人卖给其他奴隶主,最痛苦的是这女黑奴三个母子不是同时卖给同一个奴隶主,而是被分散卖个三个不同的奴隶主,这位女黑奴最终像祥林嫂那样不停在重复失去孩子的痛苦中而死去。其他奴隶的悲惨命运不一一述说。诺瑟普在为奴十二年过程中被多次贩卖给不同的奴隶主,最终在一位白人和律师帮助下脱离苦海,恢复自由身,重新回到日夜思盼的家里,只是当初的小女儿已经为人妻、为人母。
这本小说《为奴十二年》深深地震撼我,勾起我幼小的回忆,小的时候看过一个描写美国黑人的电视剧《根》,虽然故事的内容不一样,但黑人悲惨的命运都一样的。诺瑟普是幸运的,他的出生是自由的,为奴十二年以后还是恢复了自由,但许许多多的黑人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在不自由地被殴打过程中度过的,也许他们一辈子都不知道自由的可贵。正因为如此,结束黑人奴隶制度的林肯总统,为黑人权利而斗争的马丁路德金,永远被历史所铭记。
我渐渐明白为什么世界名著都是悲剧的,尼采所说的悲剧是如何产生的?当我们看了世界名著之后,让我们倍感珍惜现在的生活,原来我们的生活是如此幸福的,同时激励着我们与悲惨的命运抗争,诚如德国耶林所说:为权利而斗争是人的生命所在,这也是动物与人的最大区别。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11】
平淡的文字,平淡的作品,不平凡的抗争故事。
读《为奴十二年》这本书用了3小时41分钟,阅读过程中有一些地方实在是读不下去,被我“快进”掉了,对我来说,这本书的价值远远达不到我的心理预期。
整本书的语言偏平实、质朴,描写方式像流水账一样平铺直叙,没有亮点。但它却不像其他同类书籍,没有大肆描写黑人奴隶受苦受难的悲惨场景,也没有铺天盖地的抹黑奴隶主白人,更没有把所有的黑人奴隶都写得愚昧不堪,丝毫不懂得自由的滋味。作者做到了他写作的初衷,真实的还原出自己在美国南部经历的奴隶生活,不夸大,也不掩饰,这是这本书的亮点。
短短的12万字,把所罗门·诺萨普被奴隶贩子诓骗绑架,并贩卖到美国南部,经历了12年努力生活,依然不放弃追寻自由的希望,最后成功被救回到家人身边的经历。
全书以作者所罗门的视角,讲述了那个年代美国的奴隶制度的罪恶,以及黑人所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奴隶是种植园主的私有财产,可以被随意的买卖交易、鞭打辱骂;奴隶被压到奴隶市场,奴隶主像挑选牲畜一样去挑选“强壮”的奴隶;奴隶每天只能蜷缩在一个地方休息,甚至不被允许休息;被侮辱被摧残,只能够忍气吞声,反抗就意味着死亡;甚至有许多奴隶,像文中提到的“伊莉莎”一样,把死亡当作是一种解放!
即使是有自由证明的黑人,也并不真正“自由”。毕竟没有哪个宣扬民主平等自由的国家,会让自己的公民,戴着镣铐,安安静静的走过国家首都的街道,不是吗?毕竟没有哪个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院,会在人证、物证具在的前提下,在国家宪法的规定下,依然能够判处一个奴隶贩子无罪释放,不是吗?
但是这样黑暗的社会现实,却没有压垮作者的信念,即使在品尝过自由的滋味后,骤然的失去;即使在几次的计划都无疾而终;即使身边的一切人和事都逼迫他接受现实,放弃抵抗时,他依然保佑着一份希望,不愿意放弃回到家人身边的机会。我认为这是很难得的。
首先,你得学会接受落差。举一个简单的俗语,“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道理。从小到大浸泡在自由、平等蜜罐中长大的人,对于奴隶制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更不要说一朝醒来,变成了被人驱使的奴隶了,这里面的落差可以说是很大了。其次,你得学会不受外界的影响。对于美国南部种植园的人们来说,不管是奴隶主还是奴隶,奴隶制是正确的,黑人奴隶不是人这样的观念从小就被灌输进他们的脑子里,根深蒂固,无法改变,作者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了12年,却任然不忘初衷,不被外界环境所影响。最后,你得有个念想。作者之所以还能够回归自由身,是因为对于远方的妻儿念念不忘,总想着有朝一日,还能在抱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正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吧。
《为奴十二年》文字作品虽然没有电影版的精彩,但是却给人更加真实的感受。所罗门·诺萨普,用平淡的文字,写出了一段不平凡的抗争经历。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12】
灵魂哪会分颜色?
----《为奴十二年》
《为奴十二年》是奴隶制亲历者所罗门.诺萨普的一本自述。
关乎人权、种族、自由。
所罗门生活在纽约,在河道上做过运输大宗货物的工作,有时为贵族晚会演奏小提琴养家,妻子拥有一手好厨艺,并以此赚钱谋生,有两个可爱又聪明的孩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不幸的事情也随时到来,所罗门被卖奴贩子抗蒙拐骗到南方地区。就在几天前还和妻子孩子待在家里,此刻却身处异地。
被贩卖到南方种植园的所罗门,忍受着非人的虐待。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对所罗门所处的恶劣环境、被贩卖被殴打以及被贩卖到南方种植园的场景,所罗门所承受的感情,在脑海里总是模棱两可,不够清晰。于是又找到电影。所罗门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语言平铺直述、娓娓道来,不像是经历如何沉重的变故的被害者,轻飘飘的,又很有分量。他像一个冷静、伸张事实的旁观记录者,讲述为奴十二年里,忍受种种不堪的遭遇,被残忍的陷害,承受着奴隶主的虐待和谩骂,提心吊胆的度日,忍受着奴隶制的不公。
千言万语汇聚于脑海,想要控诉、申斥,此刻却不知从哪里说起。
死亡是尘世忧愁的终结,坟墓是倦体残躯的休憩之地。
沉重的情节,多次泪目。印象最深的是所罗门被言貌不一、靠贩卖黑奴为计的梅瑞.布朗和亚伯拉罕.汉密尔顿欺骗,被关在狭窄、潮湿黑暗的小黑屋里的情景。误入豺狼虎口,梦醒了,才发现一切都是预设好的阴谋,而梅锐和亚伯拉罕则是不折不扣、无耻的强盗。
扑面而来的讯息,那一刻,我的心也跟着所罗门的叙述,一块堕入黑暗之中。我们不如跟随笔者的叙述设身想象当时的场景。无所依无所靠,被心怀不轨、罪恶的白人堂而皇之的拘禁贩卖,在黑暗之中,该是面临怎样内心的挣扎与煎熬。像一颗飘荡的浮萍,突然被波涛汹涌的巨浪拍打在岩壁上,死死地扼住咽喉。承受着肉体的鞭笞,也承受着心理的撞击。
恐惧、绝望、无助、迷茫……不畏惧没有终点的路,只怕这路上没有被仰望的方向。
在被运往南方种植园的过程中,在一处码头上,与所罗门刚熟识不久的朋友被主人解救出来,逃离了虎口。但此刻的所罗门就没这么幸运了。歇斯底里的反抗、挣扎,渴望虎口脱线的同伴回以目光,想办法解救还身处水深火热的自己,将所处的环境告诉在纽约的朋友……他是这样想的,强烈的愿望,但他的同伴都未曾回头瞧一眼。我想,在同伴掏出码头的那一刻,早已忘记那些共同遭受折磨的同伴,此刻,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正如尼采所说“世界上不可直视的东西有两种,一个是太阳,一个是人心。”人性,永远都不要去检验。
值得欣慰的是,在书的最后,所罗门被朋友找到将要带走离开种植园的时候,他回头望去了帕茜。就是这个片段让我哭的像条狗,啊!十二年的奴隶生涯终于结束了!终于,又恢复了自由之身,我想念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但是和我共同遭受风雨、承受压榨与奴役的帕茜还在这里……所罗门苦尽甘来。心存善念,心生悲悯、同情、理解,一定会得到上帝的垂怜和眷顾。有时候,我也会害怕,我害怕自己的心变硬,怕这样暖的镜头、文字不再感动自己。
“如果你们和我一样被套上锁链、遭受鞭打,远离家乡和亲人,被迫踏上奴役之路,你们也会为了自由不顾一切。”面对提贝茨的无理取闹、故意挑衅,所罗门再也忍不住不向提贝茨拳脚相加,他将对妻子孩子的思念不得终、所有的愤怒、人格的侮辱与践踏、精神承受的摧残和打压统统在提贝“茨身上发泄出来,大快人心。愤怒发泄完了,就该理智收手了,他的内心突然充满恐惧和迷茫,他把提贝茨打了,一个黑奴殴打奴隶主,即将面临不知是什么。发泄后痛苦和殴打的一时快意充满着内心,矛盾的心理充斥着、纠结着。这也是导致提贝茨多次对所罗门痛下杀手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在书中“沼泽大逃亡”这一章,电影中却未给予多少镜头,有些失望。或许,正是因为在未被开发的原始森林里,浑浊泥淖的沼泽,随处可见的蝮蛇、鳄鱼,以及凶猛的野生动物。黑暗处隐藏太多的冷血杀手,演员也要顾及人身安全,可想而知,所罗门在暴打提贝茨以后逃忘深林沼泽的时候,又面临多少恐惧和担忧,前有提贝茨驯养专门对付黑奴的猎狗,后面在沼泽中与蝮蛇、鳄鱼擦肩周旋。让人一阵心惊胆战。
我需要的不仅是生存,还有生活像人一样的活着,而不是似牲畜那样,有一顿饱饭、一口清水,毫无尊严与人格的活着。同样都是人类,为什么对黑人不公,难道黑人就要忍受白人的暴蔺和践踏,就要忍受他人的侮辱和不公的待遇吗?生而为人,难道灵魂还有颜色之分?
生平最见不得暴打和虐待,每次回想起帕茜被埃普斯用鞭子抽打就感到头皮发麻,那种血淋淋、皮开肉裂,能看到黢黑的皮肤的开裂、献血和皮肤开裂的空气中,血肉模糊……
即便在1862年《解放黑奴宣言》颁布后,虐待黑奴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被压抑的十二年
被奴役的十二年
被屈辱的十二年
被践踏的十二年
为奴十二年,错过了女儿的婚礼,错过了与妻子相守,错过的孙女的降临,人生哪有那么多的十二年可以等待!
Monica
20xx/02/28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合集
文字,是我的生命;书籍,是我的灵魂。通过阅读让自己感触颇多的作者写的作品后,为了对作品有更进一步的理解,可以把感悟以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我们要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1】
文中有几处描写所罗门为争取自由而做出的不懈努力。
1、当所罗门发现自己被绑架并且被当成黑奴贩卖的第一反应是向眼前的人说明自己的真实情况—————自由人的身份,然而被告知的确是自己被改名为"普拉特",一个从乔治亚州逃跑的奴隶。
2、当在福特先生的庄园中时,所罗门与福特先生相处融洽,并得到福特先生的赏识,在遭受木匠的残忍对待不得不离开前,所罗门向福特先生说明自己的身份,然而得到的却是无助的回应,福特先生说"我不能听你说这个","我有债要还",身不由己。
3、所罗门在糖料种植园工作时,糖料种植园主人很喜欢所罗门,还允许他在结婚周年纪念典礼上演奏提琴,并且还给了劳动报酬。回到艾普斯庄园以后,他想用这些钱让请两个白人寄一封信给他在纽约州的朋友,他们表面上答应了他的请求并收了钱,背地里却告发了他。所罗门勉强的让艾普斯相信了他,最后他只能悄悄的烧掉这封信,他唯一的希望。
所罗门在成为黑奴的十二年间,他一直都没有放弃对自由生活的追求并且一直在寻找机会,然而现实却往往让人感到绝望。这部影片使我想起了之前曾经看过的另外一部影片:《肖申克的救赎》,虽然两部影片是在不同的大环境大背景下展开的,但是同样的是在某一段时间内失去了原本属于自己的自由开始了一段暗无天日的生活,同样的是不懈为自由而奋斗,同样的在表达自己是蒙受冤屈时的无人理会甚至是因此遭到更加不公平的待遇,幸运的是同样的在他们对自由的不懈追求并且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努力下恢复了自由之身。虽然两部影片在影片的末尾处都是以喜剧结尾,以获得自由之身结尾,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在那样的年代获得自由仍然只是属于少数人的幸运,在以和平、反对民族歧视的今天,我们仍需警惕,以免发生悲剧。
虽然黑奴时代已经过去、冤假错案(《肖申克的救赎》)也是个例,但是背后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当人们知道正义的存在,知道孰对孰错时为什么能够对目前存在的现状泰然处之,为什么能够做到不管不问,甚至是竟然达到为了隐藏不公平的事实而对当事人进行压制的境地:影片中所罗门在想用自己积攒下来的钱请两个白人寄一封信给他在纽约州的朋友,他们表面上答应了他的请求并收了钱,背地里却告发了他时体现出的是对正义的蔑视,如果艾普斯没有相信所罗门对自己的辩解,很可能的是他已经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最后所罗门勉强的让艾普斯相信了他,而他只能悄悄的烧掉这封信,他唯一的希望,这体现的是在正义遭到压制甚至是迫害时,当事人能做的也只有假装成非正义的模样才能够幸免。
在正义遭到无视时,我们发现人们变得冷漠了,在很多年前是这样,在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的社会却依旧如此。反观在我们反对种族歧视、反对不公平待遇的今天,我们又在做些什么?从20xx年的小悦悦事件(2岁的小悦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到最近的公交车女子遭人猥亵车上无人制止,甚至在女子向司机求助时司机毫无反应最终致使女子被拽下车遭到殴打无一不体现出现代社会人们的冷漠,当路边遇到坏人在向弱女子抢劫时,大部分路人也是假装没有看到,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会变得如此冷漠,当我们看到影片中的索罗门的遭遇时,可能我们会问为什么那些庄园的主人在得知所罗门的自由人身份时却无动于衷,从福特先生的身上可以看出如果所罗门变为自由人,那么福特先生会损失掉花大价钱买的黑奴,换句话说维持正义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这个代价恰恰是牺牲掉
有一天,艾普斯因为到处都找不到帕特茜而暴怒,等她回来以后,艾普斯命令把她绑起来,逼迫所罗门鞭打帕特茜,所罗门无奈只能服从,但他实在无法继续,艾普斯接过鞭子继续直到帕特茜全身血肉模糊。帕特茜渐渐康复,所罗门和来自加拿大的木匠巴斯一起建造露台。巴斯反对奴隶制,所罗门很信任他并向他请求帮助,希望他能寄一封信到萨拉托加斯普林斯。起初,巴斯认为这回威胁到他自己的生活所以并没有答应,但善良的他还是同意了所罗门的请求。
纽约州州长和另一个人来到所罗门所在的庄园,并点名要找所罗门,州长询问了所罗门一些有关他以前生活在纽约州的问题,所罗门认出州长的同伴是他认识的一个萨拉托加的店主,这个人就是来解放他的。尽管艾普斯依然不相信,帕特茜也非常惊讶,离开之前所罗门给了帕特茜最后的拥抱。在为奴xx后,所罗门重获自由回到了自己的家。当所罗门回到了自己离开了xx的家后,他发现他的子女已经长大成人结婚生子,他失去了xx自由的时光,失去了陪伴家人的时光,失去了太多太多,在影片的结束,
长镜头与痛苦的结合,史蒂夫·麦奎因他的电影总能在看似波澜不惊的故事下给人以发人深省的感悟,《为奴十二载》这是一部通过小人物对美国黑奴历史的批判,剧情上或许会让人感觉没有太大的转折和高潮,这是因为这部电影所要在两小时展示的就是那个时代黑人们让人绝望而漫长的苦难。
《为奴十二年》观后感3
“你能回来就好。”在一片悲喜交集中,《为奴十二年》这部影片结束了。然而,它的好处和思想远未结束。它反映的善良与冷漠的较量,至今仍在进行着。
《为奴十二年》讲述了19世纪上半叶的一个黑人的故事。所罗门本是纽约的一个具有自由身份的黑人,靠拉琴为生,已经有了家庭。却被两个白人以为马戏团表演伴奏所骗,去了华盛顿,被绑架并卖为奴隶。他竭力逃脱,却没有成功,他被卖到了南方,过了十二年非人的奴隶生活,见到了许多黑人的杯具。最后,有一位善良的巴斯先生答应帮忙他,在一番周折之后,他最后重获自由,回到了家中。
看《为奴十二年》时,有一个镜头让我个性震惊。当是所罗门被吊了起来,呼吸困难,奄奄一息,许多人从旁而过,却视而不见。在他已经快要死去的时候,一个女士出来,看见了他,但她只是冷漠、呆滞地望了几眼,竟又走了回去,那眼神,是怎样的轻蔑和不屑!人都快要死了,不但不来救,还在高台上欣赏,厌倦以后又走了回去。这人能够说简直是冷漠到了冷血的地步。
最后,福特先生慢悠悠地走来了,在欣赏了一阵后,他才带着满意的表情,放所罗门下来。他能够说勉强还有一点点善良之心,可惜却被冷漠的巨大冰山包围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竟然还能这个样貌,能够说是禽兽不如。
《为奴十二年》是在美国南方奴隶制背景下展开的,控诉了奴隶制下人们的自私、麻木、冷漠与残忍。美国之后废除了奴隶制,这天已逐渐消灭冷漠。当今的中国没有奴隶制,可我却明显地觉得,一股冷漠之风,已在社会上盛行起来,许多人的善良之心,已渐渐被麻木和冷漠压制了。
就拿小悦悦事件来说,首先,那个肇事者就是冷漠的。如果是一个善良的人的话,发现撞到人了,肯定会立刻送她去医院。可他不但没这么做,而且还又压了她几次,然后扬长而去!这样的人,除了丧心病狂,还有什么词好形容他呢?
其次,那些路人也是冷漠的。孩子已经被压得那么惨,那么明显了。他们竟然匆匆走过,装作不明白!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在生活中或许是好丈夫,好妻子,好父亲,好母亲。但是,因为此刻的冷漠,他们是卑贱的人,是可恶的人,是无耻的人,我想不到人怎样会残忍到这个地步。他们和影片中那个对所罗门视而不见的女士,没有什么区别。
不止小悦悦事件,当今社会上已冷漠成风。小悦悦事件之后,冷漠之势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我曾不止一次在新闻上看到,一群人叉着手,面无表情地围观着。
一次又一次的冷漠,最终必然导致社会的病变。《为奴十二年》就是让我们反对冷漠。我们绝不能让冷漠之风继续盛行,让我们学学那位巴斯先生,树起善良与正义的旗帜。携起手来,奉献爱心,共创完美的明天!来吧,让我们群策努力,并肩迈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2】
今天下午我在优热网看了一部美国大片《为奴十二载》,看完后,感觉非常震撼。
这样一部直面美国历史上最黑暗一页的优秀电影,却出自一位青年英国导演,史蒂夫?麦昆的手笔。根据真实事件和真人传记改编,《为奴十二载》讲述了1841年,住在纽约州萨拉托加的自由身份的黑人所罗门被欺诈绑架后卖到南方庄园,几易其主,最终重返自由的故事。
电影第一个镜头就是田地特写,然后直切一排毫无生气地等待主人训教的黑奴,然后就是重复的劳动,类似的镜头,又在影片中反复数次出现,时代的背景,奴隶人性的压抑、自由的剥削以及商品属性,就通过几个镜头暴露出来;夜晚与身边女性黑奴的互慰,又切到与妻子的同床温情,似曾相识却迥然不同的情境,触发男主对家庭和自由过往的回忆。
配合充满质感的画面,影片还有效的运用了穿插的歌谣来渲染彼时黑奴的境况和心中的苦楚,棉田里的劳动应和,以及在累死同伴葬礼上的吟唱,将疲惫认命的苍凉和无以附加的悲恸推向了高潮。而饰演监工的保罗?达诺在片中有段调侃污蔑逃跑黑奴的歌曲,在演唱时,穿插着黑奴们的各种劳作场景,即调节了节奏,又增加了多元的表现手法,还让观众感到两种对立的情绪正在以一种微妙的方式被催生着。
《为奴十二载》并非完美的电影,但它对一个如此熟悉的题材的把握方式不说是绝后,却几乎是空前的。它并没有提供一个新颖的视角,它只是凝视得特别用心,直到一切模糊之后却又重现,展开了一个新的格局。我不想只是生存,我想要活着。即使在遭遇不公的待遇时,主人公所罗门诺瑟普依旧有着这样的信念。正是这点让我认为这次奥斯卡的最佳影片,它是绝对的实至名归。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3】
灵魂哪会分颜色?
----《为奴十二年》
《为奴十二年》是奴隶制亲历者所罗门.诺萨普的一本自述。
关乎人权、种族、自由。
所罗门生活在纽约,在河道上做过运输大宗货物的工作,有时为贵族晚会演奏小提琴养家,妻子拥有一手好厨艺,并以此赚钱谋生,有两个可爱又聪明的孩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不幸的事情也随时到来,所罗门被卖奴贩子抗蒙拐骗到南方地区。就在几天前还和妻子孩子待在家里,此刻却身处异地。
被贩卖到南方种植园的所罗门,忍受着非人的虐待。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对所罗门所处的恶劣环境、被贩卖被殴打以及被贩卖到南方种植园的场景,所罗门所承受的感情,在脑海里总是模棱两可,不够清晰。于是又找到电影。所罗门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语言平铺直述、娓娓道来,不像是经历如何沉重的变故的被害者,轻飘飘的,又很有分量。他像一个冷静、伸张事实的旁观记录者,讲述为奴十二年里,忍受种种不堪的遭遇,被残忍的陷害,承受着奴隶主的虐待和谩骂,提心吊胆的度日,忍受着奴隶制的不公。
千言万语汇聚于脑海,想要控诉、申斥,此刻却不知从哪里说起。
死亡是尘世忧愁的终结,坟墓是倦体残躯的休憩之地。
沉重的情节,多次泪目。印象最深的是所罗门被言貌不一、靠贩卖黑奴为计的梅瑞.布朗和亚伯拉罕.汉密尔顿欺骗,被关在狭窄、潮湿黑暗的小黑屋里的情景。误入豺狼虎口,梦醒了,才发现一切都是预设好的阴谋,而梅锐和亚伯拉罕则是不折不扣、无耻的强盗。
扑面而来的讯息,那一刻,我的心也跟着所罗门的叙述,一块堕入黑暗之中。我们不如跟随笔者的叙述设身想象当时的场景。无所依无所靠,被心怀不轨、罪恶的白人堂而皇之的拘禁贩卖,在黑暗之中,该是面临怎样内心的挣扎与煎熬。像一颗飘荡的浮萍,突然被波涛汹涌的巨浪拍打在岩壁上,死死地扼住咽喉。承受着肉体的鞭笞,也承受着心理的撞击。
恐惧、绝望、无助、迷茫……不畏惧没有终点的路,只怕这路上没有被仰望的方向。
在被运往南方种植园的过程中,在一处码头上,与所罗门刚熟识不久的朋友被主人解救出来,逃离了虎口。但此刻的所罗门就没这么幸运了。歇斯底里的反抗、挣扎,渴望虎口脱线的同伴回以目光,想办法解救还身处水深火热的自己,将所处的环境告诉在纽约的朋友……他是这样想的,强烈的愿望,但他的同伴都未曾回头瞧一眼。我想,在同伴掏出码头的那一刻,早已忘记那些共同遭受折磨的同伴,此刻,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正如尼采所说“世界上不可直视的东西有两种,一个是太阳,一个是人心。”人性,永远都不要去检验。
值得欣慰的是,在书的最后,所罗门被朋友找到将要带走离开种植园的时候,他回头望去了帕茜。就是这个片段让我哭的像条狗,啊!十二年的奴隶生涯终于结束了!终于,又恢复了自由之身,我想念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但是和我共同遭受风雨、承受压榨与奴役的帕茜还在这里……所罗门苦尽甘来。心存善念,心生悲悯、同情、理解,一定会得到上帝的垂怜和眷顾。有时候,我也会害怕,我害怕自己的心变硬,怕这样暖的镜头、文字不再感动自己。
“如果你们和我一样被套上锁链、遭受鞭打,远离家乡和亲人,被迫踏上奴役之路,你们也会为了自由不顾一切。”面对提贝茨的无理取闹、故意挑衅,所罗门再也忍不住不向提贝茨拳脚相加,他将对妻子孩子的思念不得终、所有的愤怒、人格的侮辱与践踏、精神承受的摧残和打压统统在提贝“茨身上发泄出来,大快人心。愤怒发泄完了,就该理智收手了,他的内心突然充满恐惧和迷茫,他把提贝茨打了,一个黑奴殴打奴隶主,即将面临不知是什么。发泄后痛苦和殴打的一时快意充满着内心,矛盾的心理充斥着、纠结着。这也是导致提贝茨多次对所罗门痛下杀手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在书中“沼泽大逃亡”这一章,电影中却未给予多少镜头,有些失望。或许,正是因为在未被开发的原始森林里,浑浊泥淖的沼泽,随处可见的蝮蛇、鳄鱼,以及凶猛的野生动物。黑暗处隐藏太多的冷血杀手,演员也要顾及人身安全,可想而知,所罗门在暴打提贝茨以后逃忘深林沼泽的时候,又面临多少恐惧和担忧,前有提贝茨驯养专门对付黑奴的猎狗,后面在沼泽中与蝮蛇、鳄鱼擦肩周旋。让人一阵心惊胆战。
我需要的不仅是生存,还有生活像人一样的活着,而不是似牲畜那样,有一顿饱饭、一口清水,毫无尊严与人格的活着。同样都是人类,为什么对黑人不公,难道黑人就要忍受白人的暴蔺和践踏,就要忍受他人的侮辱和不公的待遇吗?生而为人,难道灵魂还有颜色之分?
生平最见不得暴打和虐待,每次回想起帕茜被埃普斯用鞭子抽打就感到头皮发麻,那种血淋淋、皮开肉裂,能看到黢黑的皮肤的开裂、献血和皮肤开裂的空气中,血肉模糊……
即便在1862年《解放黑奴宣言》颁布后,虐待黑奴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被压抑的十二年
被奴役的十二年
被屈辱的十二年
被践踏的十二年
为奴十二年,错过了女儿的婚礼,错过了与妻子相守,错过的孙女的降临,人生哪有那么多的十二年可以等待!
Monica
20xx/02/28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4】
作为一部黑奴电影,毫无疑问地,影片中会出现很多对黑奴施暴的场景,这并不是导演想要制造噱头才拍摄的内容,而是历史本身就是这么残酷。在影片中,这种暴力场景被完全赤裸裸地拍摄了出来,好像导演在说:看看吧,这就是事实。对于此,史蒂夫麦奎因说:当然,作为一个电影导演,你需要做的就是了解电影里的情绪的拐点。知道它何时会出现,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是不是会让观众有情绪上的反应。
在这部电影里,我所设置的这种情绪的极大化的拐点,其实就是用暴力的镜头让人们知道,我们的历史,和我们走过来的路。很可能会有人感到不舒服,那是因为你对影片中的黑人有着魔种感同身受的理解和感情,如果能做到这样,那么这部电影的目的,其实就达到了。我就是希望人们能有这种屈辱和不愉快的体验--因为我们的父辈,曾经真切地经历过这一切。奴隶主完全不把黑人当做人来看,甚至说,连东西都不如,黑人就好像是一个发泄的道具,被靠近一定不会有好事。
剧情当中,platt也就是solomon,在第一个奴隶主当中反抗的殴打监工的场景多少有点大快人心,但随后的被吊无疑让人不忍直视,电影对于这样的画面停留的时间之久完全超乎我的想象,首先想到的是演员的不容易,然后就想到了真实的经历当中一定是更加残暴的样子。
切瓦特埃加福特说:作为一个黑人,我很荣幸能参与到这部电影的拍摄之中。很显然,这是一部讲述关于黑人的屈辱历史的影片。他非常严肃,同时也非常具有戏剧性。我所扮演的是一个历经了千辛万苦才回到家中,重新获得自由的角色。在了解了故事之后,我对所罗门诺萨普非常崇敬。所以,能在影片中扮演这个人物,是我的荣幸。
看到这句话之后看是对这部电影有了另一种认识:之前是一种对于演员献身的不可思议,而现在是对这些演员们的崇敬之情。殴打,鞭笞,以及人性的侮辱无疑都是超越了所看过的一切的影片。在电影开始不久的剧情中,一个奴隶被主人找到带回的时候,他就像宠物一样跟着走了,是一个很让人心凉的画面。以及最后的patsty被鞭打的鲜血四溅的画面,真实的让人眼眶湿润。也真是这样赤裸裸的画面,才更让人感受到黑奴这是多少不被公平的一群人,这一群人有多少需要被解救。
看了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为奴十二年》获奖后,演员以及团队表情是区别于其他获奖者的,这是我在看这部电影之前的想法,现在想想确实是这样的。记得当时切瓦特埃加福特眼眶里有泪花,是一种欣慰的表情而胜于成功的喜悦,露皮塔尼永奥在获奖后神色淡定,这是一种黄种人,白种人根本不可能体会的心理感受。无疑,这样强大的历史背景以及演绎水平,在看完之后的内心一定是相当复杂的。
还有一种很真实的感受就是,黑人之间的感情很让人不能理解却也很现实。换句话说就是在无奈的历史背景之下黑人之间的互助只存在于内心。男主角被吊长达3分钟的镜头当中,背景中的黑人忙着自己的事,只有一个女黑人给他喝了一碗水,很无奈,很冷冰。
很多情景当中,导演采用的取景方向让我觉得这确实一部好片。首先是男主人公刚被抓的时候挨打的场景,从主人公的右下侧取景,主人公的表情,鞭笞者的动作很好地都展现在画面里。
然后是埋葬一个死去的努力后,所有努力一起唱着歌的场景。这一场景中有两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第一个是领唱的女黑奴,从开唱之前从黑奴的下方取景,这个方向先是让我不能理解,因为无论是多么好看的人,这个角度多少会把人丑化,可是现在想来,也正是这个角度,才让人觉得画面中人物的高大。第二个是男主人公唱歌的情节,镜头不动,这似乎是导演的一大特色吧。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电影中的确是有很多画面这样说明了。让人印象很深刻的应该是最后获得自由被带回家坐在马车上的镜头吧。镜头中主人公的头在画面的右下方,身后的景象是模糊的,暗示着一种已经过去的生活,但主人公的表情却是很复杂的,有获得自由的喜悦,但更多的是经历了12年努力胜过之后的一种对重获的生活一种过于激动甚至不知道要怎么做才好的样子,让人很心疼的感觉。
影片的时间很长,在看到一半的时候,就开始猜测各种结局。
首先,一定不会有那种有历史意义的转折时刻;然后,对于主人公的结局就只有两种死或者是自由;再是猜测主人公获得自由的方式,一定不会是逃出去的,因为无论怎样,肤色依旧在,因为主人公不是没有尝试过逃跑。在这样的猜测之下,却是觉得这样黑奴被折磨的现实真的很难改变,并且电影的结局也正是说明了这一点的结局当中获得自由的黑奴也就这么一个而已。
或许这样剧情的设计也正是想展示解放黑奴真的很急迫也很困难吧!
还有一句台词让我印象深刻,我要的是生活不是生存。因为之前是自由人所以想要重获自由,而那些生而为奴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生而为奴这是一个多么心酸的词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认识?生而为奴的观念但却是一种类似于空气一样正常的存在于当时人的心里,包括黑人自己。
谈完了电影当中的种种之后,除了内心的一种悲凉之外,还有隐约的一点庆幸好在我是自由的。相对于黑奴而言,我只想说这是何等的自由啊!人人都渴望自由,却又问什么要剥夺别人的自由?又是什么让人如此的冷血无情?
《为奴十二年》正如其名,若不是这个电影名字,我真的感受不到这一切已经有12年之久。可能这一切的来源都是主人公从始至终都不忘获得自由吧!这一种执着或者说是信念。让人很钦佩。又有怎样的困难或者说危机是过不去的呢?内心一直有着希望,持续与现实斗争,黑奴都可以成功,还有什么做不到呢?
现在想来,多少对马丁路德金再一次的无限崇敬。Ihaveadream,他存在的意义就是唤醒了所有自以为生而为奴的黑人。
一部电影,可以唤起的各种思想才是最有价值的,感谢这部电影,让我意识到了,我是何等的自由。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5】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那天夜里,本来想拜读尼采的《悲剧如何诞生的》,但看了两页过于枯燥就没再看下去,其实枯燥的不是书,而是我的内心。突然,我的眼神被《为奴十二年》所吸引,一读该书,就爱不释手,正适合当下的心情,我一口气把它读完。
《为奴十二年》,此书是作者根据切身亲历所写。书的基本故事内容:书中的主人公是个黑人,叫索罗门 。 诺瑟普,在那个黑人普遍是奴隶的时代,诺瑟普是少数生而自由的人,其主要从事木柴的筏运工作,偶尔利用闲散时间帮人拉小提琴赚取小费。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三个小孩,衣着得体,有一定的修养和知识。有一天,两位陌生的男子,诱骗诺瑟普说:他们是马戏团的魔术师,想去全美巡演,但缺乏小提琴手伴奏,如果诺瑟普愿意跟他们去巡演,那么每天的工资为 1 美金,在当时该工资是非常诱人的。诺瑟普就轻信了跟随这两位男子去巡演,刚开始一个月,好吃好喝的,而且工资据实结算。在一个月期满以后,诺瑟普喝了两位年轻人的一杯酒以后就黯然昏睡过去,等他醒来时已经被绑架贩卖给南方奴隶主。刚开始诺瑟普震惊、愤怒、抱怨,但换来了无休止的殴打,被迫沉默的同时却从没有放弃回家的努力和渴望。从被迫为奴的开始,诺瑟普就经历惨无人道的虐待、谩骂、殴打,在经历失去人生自由的同时,最主要的痛苦是失去与家人在一起共同成长。在此过程中,有几个同为黑奴的遭遇更令人痛彻心扉,其中一个女黑奴,其男主人喜欢她,并和她生了两个孩子,给她好吃、好喝、好穿、好住的,但好日子没多久,这位男奴隶主的前妻女儿在男奴隶主快要去世的时候,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欺骗该女黑奴说是到镇上帮她帮自由证,其实最后将三个人卖给其他奴隶主,最痛苦的是这女黑奴三个母子不是同时卖给同一个奴隶主,而是被分散卖个三个不同的奴隶主,这位女黑奴最终像祥林嫂那样不停在重复失去孩子的痛苦中而死去。其他奴隶的悲惨命运不一一述说。诺瑟普在为奴十二年过程中被多次贩卖给不同的奴隶主,最终在一位白人和律师帮助下脱离苦海,恢复自由身,重新回到日夜思盼的家里,只是当初的小女儿已经为人妻、为人母。
这本小说《为奴十二年》深深地震撼我,勾起我幼小的回忆,小的时候看过一个描写美国黑人的电视剧《根》,虽然故事的内容不一样,但黑人悲惨的命运都一样的。诺瑟普是幸运的,他的出生是自由的,为奴十二年以后还是恢复了自由,但许许多多的黑人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在不自由地被殴打过程中度过的,也许他们一辈子都不知道自由的可贵。正因为如此,结束黑人奴隶制度的林肯总统,为黑人权利而斗争的马丁路德金,永远被历史所铭记。
我渐渐明白为什么世界名著都是悲剧的,尼采所说的悲剧是如何产生的?当我们看了世界名著之后,让我们倍感珍惜现在的生活,原来我们的生活是如此幸福的,同时激励着我们与悲惨的命运抗争,诚如德国耶林所说:为权利而斗争是人的生命所在,这也是动物与人的最大区别。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6】
影片的开头描述了安静祥和的生活场景:生活在纽约的黑人所罗门?诺瑟普是个接受过教育、对人彬彬有礼的自由人,他有着幸福美满的家庭,有着一对听话的子女,漂亮的妻子,在工作方面他是一个专业的才能杰出的小提琴手,凭借着自己的特长与妻儿过着安逸的生活,受到白人们的尊重。然而如此安逸的生活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在一次偶然中所罗门遇到两个白人并以给他提供一个在马戏团伴奏表演的机会为由,把所罗门骗到了华盛顿,而当所罗门到了华盛顿醒来时才发现自己被诱拐绑架了并被当成黑奴所贩卖。
生活开始变得与众不同,所罗门被改名为"普拉特",一个从乔治亚州逃跑的奴隶。他被特奥菲卢斯·弗里曼卖给了种植园主福特先生。所罗门与福特先生相处融洽。他修建的运输水渠工作效率高,福特先生为了表扬送了他一把小提琴。但是这惹来了木匠约翰·提毕兹的记恨,开始对他恶言相向。提毕兹勾结朋友要对所罗门处以私刑,昏迷的他被福特先生救下。福特先生说他要想活下去,就必须把所罗门卖给埃德蒙·艾普斯。而新主人艾普斯相信虐待奴隶是被圣经所允许的,奉劝他们接受所谓的宿命。他要求每个奴隶每天必须采200磅棉花,否则便会挨打。在这里,所罗门经常遭受鞭打或者看着别人遭受鞭打。所罗门每天能做的只能是努力干活,为了避免更残忍的鞭打。
由于所罗门对自由的向往以及其不懈的努力,终于在成为黑人奴隶的xx后被解救出来,影片中描述到当他被再次回到家里,一切都变了,他的孩子已经从当时的幼童成长为大人并且结婚生子了。整部影片中用了大量的篇幅来描写所罗门在成为黑奴过程中的生活,那段特殊的光景被笼罩上了特殊的色彩,给人呈现出来的是黑人奴隶没有阳光的一生。长镜头与痛苦的结合,这部电影在看似波澜不惊的故事下给人以发人深省的感悟,《为奴十二年》这是一部通过小人物对美国黑奴历史的批判,剧情上或许会让人感觉没有太大的转折和高潮,这是因为这部电影所要在两小时展示的就是那个时代黑人们让人绝望而漫长的苦难。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7】
“你能回来就好……”在一片悲喜交集中,《为奴十二年》这部影片结束了。然而,它的意义和思想远未结束。它反映的善良与冷漠的较量,至今仍在进行着……
《为奴十二年》讲述了19世纪上半叶的一个黑人的故事。所罗门本是纽约的一个具有自由身份的黑人,靠拉琴为生,已经有了家庭。却被两个白人以为马戏团表演伴奏所骗,去了华盛顿,被绑架并卖为奴隶。他竭力逃脱,却没有成功,他被卖到了南方,过了十二年非人的奴隶生活,见到了许多黑人的悲剧。终于,有一位善良的巴斯先生答应帮助他,在一番周折之后,他终于重获自由,回到了家中。
看《为奴十二年》时,有一个镜头让我特别震惊。当是所罗门被吊了起来,呼吸困难,奄奄一息,许多人从旁而过,却视而不见。在他已经快要死去的时候,一个女士出来,看见了他,但她只是冷漠、呆滞地望了几眼,竟又走了回去,那眼神,是怎样的轻蔑和不屑!人都快要死了,不但不来救,还在高台上欣赏,厌倦以后又走了回去。这人可以说简直是冷漠到了冷血的'地步。
最后,福特先生慢悠悠地走来了,在欣赏了一阵后,他才带着满意的表情,放所罗门下来。他可以说勉强还有一点点善良之心,可惜却被冷漠的巨大冰山包围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竟然还能这个样子,可以说是禽兽不如。
《为奴十二年》是在美国南方奴隶制背景下展开的,控诉了奴隶制下人们的自私、麻木、冷漠与残忍。美国后来废除了奴隶制,今天已逐渐消灭冷漠。当今的中国没有奴隶制,可我却明显地觉得,一股冷漠之风,已在社会上盛行起来,许多人的善良之心,已渐渐被麻木和冷漠压制了。
就拿小悦悦事件来说,首先,那个肇事者就是冷漠的。如果是一个善良的人的话,发现撞到人了,肯定会马上送她去医院。可他不但没这么做,而且还又压了她几次,然后扬长而去!这样的人,除了丧心病狂,还有什么词好形容他呢?
其次,那些路人也是冷漠的。孩子已经被压得那么惨,那么明显了。他们竟然匆匆走过,装作不知道!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在生活中或许是好丈夫,好妻子,好父亲,好母亲。但是,因为此刻的冷漠,他们是卑贱的人,是可恶的人,是无耻的人,我想不到人怎么会残忍到这个地步。他们和影片中那个对所罗门视而不见的女士,没有什么区别。
不止小悦悦事件,当今社会上已冷漠成风。小悦悦事件之后,冷漠之势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我曾不止一次在新闻上看到,一群人叉着手,面无表情地围观着。
一次又一次的冷漠,最终必然导致社会的病变。《为奴十二年》就是让我们反对冷漠。我们绝不能让冷漠之风继续盛行,让我们学学那位巴斯先生,树起善良与正义的旗帜。携起手来,奉献爱心,共创美好的明天!来吧,让我们群策努力,并肩迈进!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篇8】
我这个人只接受我喜欢的东西,不会太多关注喜欢之外的东西。如果不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与这本书有缘。
有一次,二楼的同事上来聊天,谈到书本,他说他最近看到一本很好的书,荣获奥斯卡奖的。当时我正在看《偷影子的人》,只记得他说过是本好书,但是我并没有感兴趣,因为一听书名,不是我感兴趣的。
第二次,我这同事又上三楼了,这次他拿走了我的一本叫做《挪威的森林》的书,我很热情的说,拿去!《挪威的森林》和《白鹿原》去年11月份买的,《白鹿原》看到一半了,但是由于买的是盗版的,看的很不舒服,所以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看,他拿去看的时候,我一点舍不得的感觉都没有,因为是盗版的,没有什么感情。他拿走的时候,承诺给我带他之前一直推荐的好书。我当时心里想,也可以。但是并没有抱多大希望。谁知道第二天他就给我带来了《为奴十二年》这本书,我都惊讶他的守承诺!我没有对这本书抱太多期望,因为书名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既然他拿来了,我就得早点看完,好还给他。
于是上个星期到这个星期,我一有空闲时间就抓紧看这本书,但是周末看得最多。因为周末的时间很充裕。与其周末无效率的备课,还不如高效的看书。
有些事情,不接触的话,什么感情都没有。但是一旦认真对待了,就会投入感情。对于这本书也是这样的,我一看就完全沉浸在作者的故事中,随着的作者的讲述,此起彼伏的。
这本书是由一个本是自由的黑人后来被贩卖成奴隶的人所罗门诺瑟普所写。作者在父亲那一辈的时候,家族就是自由人了,何为自由就是不是任何白人的所有物,完全属于自己。和白人一样生活。作者的的童年是在人人生来平等的北方环境中长大的,黑人和白人是互相平等的,黑人不受压迫。但是在这个国家的南方,黑人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在南方,黑人只是更高级的动物,完全归奴隶主所有,因为南方需要奴隶,而奴隶的唯一特征就是肤色是黑色的。所以就算你是个自由的黑人,只要你在南方,如果没有自由之身的证明,那么你就会被任何一个白人抓起来,充当为黑人被贩卖。
作者本来在北方幸福的生活着,但是有一次因为一次生意的原因,相信了披着羊皮的白人狼的诱惑,被骗到了华盛顿,在华盛顿的时候被卖到更偏远的州市。从此沦为了奴隶,而这一晃眼就是十二年的奴隶生涯,在这十二年的奴隶生活中,作者亲身感受到奴隶的卑贱,奴隶主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完全是另一种牲畜。奴隶主对奴隶有完全的拥有权,甚至包括奴隶的生命。在奴隶主眼里,奴隶的生命轻于鸿毛。不足吝惜。对奴隶的惩罚不是因为客观的因素,比如偷懒,逃跑,做错事等,反而是因为奴隶主的心情和状态而执行的。不管奴隶有没有做错,只要奴隶主想打想骂,奴隶就得接受惩罚。在奴隶制的时代,奴隶们没有自我可言。有时候对他们来说,活着比死更是一种折磨!有些惩罚让读者看得都胆战心惊,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作者在书上列举了其他的奴隶的命运,对于所有无法改变现状的奴隶来说,死亡是唯一的解脱。死亡意味着另外一个没有压迫的地方。
守得云开见月明,在长达12年的奴隶生涯后,作者终于在一些德高望重和公平的白人的帮助下得以恢复自由之身,这是非常让人高兴的事,但是那些贩卖自由的黑人的白人却没有因此受到惩罚,这是非常令人愤怒的。一个国家的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什么,都要本着人人平等的理念去发展一个国家,这样的国家才能昌盛,如果是在践踏同伴的躯体上往上爬,那将最终通往罪恶的深渊。
书上有句话说的很好,灵魂是没有肤色之分的,人人生来平等。有些残暴的罪行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人遗忘,反而会在历史长河的公正中受人谴责。奴隶制就是一种惨无人道的制度!南京大屠杀就是一种灭绝人性的杀戮。历史中有太多这样赤裸裸的罪行,现在去指责已无任何作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以史为鉴,避免未来再发生残害同胞的行为,人活着就该善待他人!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篇1)
思考是建立健全自我人格的重要途径。――题记
我喝下十二杯酒,畅说人生。我颇为喜欢这种滥话题――人生与思考。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一味承受无尽的知识而不加思索,以无涯随有涯,终将殆矣。
我总是迷茫,不知所措,我曾在黑夜中奔跑,星星是光,月亮是光,你也是光。黑夜不一定黑,白昼也不一定是白。你可想过这样一句话,“我闭上眼时,是黑的,那我睁开眼时,一定会看到光明吗?”但,无论如何,我都喜欢这个世界,爱这所有的缺陷。
朱老先生告诉我:“世界有缺陷,可能性才大!”我更喜欢朱老先生那句:“生活就是为着生活,别无其它目的。”不被他人左右,这是我的生活,仅属于我,我没有目的,我只是在享受着它。我不愿沉浮在深渊中,我想尝试所有,无论如何,我都要去,那是我想去的地方,是理想的人生;我自己的人生由我思考。我逃避过,但也勇敢过。朱光潜有言:“学离不掉问,不会起疑问便不会有学。”对未知的好奇与兴趣便是思考及疑问,学起于问,因有问而求索,从而实现学的目的。
宋濂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趋百里外,因问求答,对不解提出质疑,对兴趣之处虔心求索,虽愚卒获有所闻,宋濂苦学便是问而后学的过程。学贵有疑,引领学者上下求索,从而获得真知。李时珍生于医学世家,从小耳濡目染,对医学十分痴迷,发掘医理药性,求根问底,不断探索,加之医学上的天赋与慧根,著成《本草纲目》,造福天下苍生。学当有疑,以推成出新,寻回重重迷雾下的真相。
伽利略勇于质疑亚里士多德的力学理念,两个铁球同时落下,用事实否定千年定律,推动物理学的发展。因有疑问,问而后究,终获箴言;因有质疑,从而多加研究,革故鼎新,不断完善现代理论体系。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起疑基于思考,基于批判性的思维。即使是天之木铎孔子,亦曾栉风沐雨向老子求学。
学贵有疑,疑而后问,乃是一种谦卑的姿态。览尽世态炎凉,人间冷暖,方知人微弱如尘,不过天地蜉蝣、沧海一粟,当以谦卑的态度,不断求索质疑,汲取新知,弥补自身的瑕疵。不思则罔,不疑则殆。行成于思,学贵有疑,秉求索之心,怀疑而究之,方成学问之道。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篇2)
读罢朱光潜先生的《给青年的十二封信》,感触颇多,话语虽平易近人,似多年挚友娓娓道来,却处处给人惊喜,让我有醍醐灌顶之感。众多感触不便一一道来,便选取一些印象颇深之处发表一点陋见吧。
“太贪容易,太浮浅粗疏,太不能深入,太不能耐苦,”朱光潜先生对于现代青年的毛病,曾这样慨乎言之。我深以为是。网上有一句广为流传的话:“我不思进取,却又不甘堕落”。正好处于低潮期的我感触良多。在浑浑噩噩度过了一个大一后,原本光鲜的梦想变得模糊,清晰规划好的前途开始渺茫,我渐渐坠入柔软却阴冷的泥淖,看得见光却又攀不上枝条。“愁”字漫上心头,挥之不去又不可视而不见。
但朱先生这时又恰似知道我的烦恼之处一般,谈到动静相宜的解愁之道。
“愁生于郁,解愁的方法在泄;郁由于静止,求泄的方法在动。”朱先生如是说。其实这话说的略微有些晦涩了,颇有一点道家阴阳调和的味道在里面,但先生贴心至此,作了浅显的解释:
“如果把‘尽性’两字懂得透彻,我以为生活目的在此,生活方法也就在此。”
不过“尽性”二字,这一点我深以为然。但是,人生约束颇多,并不是时时可尽性而为的,而愁思偏偏就生在这不得尽性之处。我如一卷洪流,却偏偏郁于一方浅潭,四周怪石林立,高山巍然,奈我如何有十八般本领,也只能在这窄室中横冲直撞以泄心中怨气,久而久之便也成一汪死水。
对于这一点,朱先生又言:“假如把自己看得伟大,你对于烦恼,当有‘不屑’的看待;假如把自己看得渺小,你对于烦恼当有‘不值得’的看待。”这看似简单,做起来又谈何容易,我有七情六欲在身,四面八方的纷扰扑面而来,想要提炼出“不屑”这一情绪,非长期修炼不可得呀。而若不顾自己本来心绪强行选择“不屑”,或又徒生其他心蛊。总而言之,这条解愁之道,我还需得边行边修炼。
虽说先生的“动”我学习得颇为艰难,但对“静”却得心应手。“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先生是这么说的。或许与我本身的性格有关吧,我平生最好之事,便是精致地“消磨时光”。一壶清茶,一卷诗书,一架藤椅,一帘好景,加一年数百变幻的岁月与一日更替不绝的时光,所为神仙逍遥,我怡然自得。对我而言,“静”比“动”更能纾解愁情,原是那袅娜的青烟,是可以燃尽世间纷扰繁杂的吧。先生在第一封信里就提到了读书,可见读书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如今,无论我们想要看什么书几乎都能通过各种渠道找到,就这一点,不知要羡煞多少前人。怪就怪在,选择多了,我们反倒不知道怎么选了。诚如先生所说,读了一本没价值的书就等于丧失了读一本有价值的书的时间,正因为如此,对于选书,我们更是应该慎之又慎,就我看来,真正有价值的书应该是能够引起我们的思考而非只是看过就忘,消遣娱乐的工具。
在谈“静”中,朱先生指出人生乐趣的一半得之于活动,也还有一半得之于感受。“静”是指心灵的空灵。唯有做到心灵的空灵,才能在这嘈杂的世界中去领略,去感悟。现代生活忙碌,而青年人又多浮躁。所以在忙里偶然偷闲,闲中偶然觅静,于身于心,都有极大裨益。
在前头曾提到,最近由于学习之事,我有些许烦恼,而我与朱先生也在文章会友中渐渐熟识,他便在《升学》一信中告诫:“人生第一桩事是生活。我所谓‘生活’是‘享受’,是‘领略’,是‘培养生机’。假若为学问为事业而忘却生活,那种学问事业在人生中便失其真正意义与价值。”可能我之前错误地定义了学习在人生中的位置,它是一件需要我去认真完成的事情,却不是一件务必完成的事情,我的选择取决于我的兴趣,取决于我想过怎么样的生活,而不是应该过怎样的生活。我需要对我的选择负责,而我的选择服务于我的生活,我将学习看作一种义务而将其与我的生活分割开来,那它必然成为我的负担,那我便不可能将其杰出地完成了。
论述至此,大都为鄙陋之言,观点浅薄,不曾有条理。我才疏学浅,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阅罢此书,我在前行路上便会多一位挚友了吧。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篇3)
这本书里的很多的话读来浅显易懂,却是我们往日思考的但无法表达出来的。我们只有结合自己的经历,才能体会出话中含意。在本书中,可以从中发现某一个触动你内心的句子,虽然里面有些章节可能感觉不太适合现在的步调,但是事物都是相通的,都会或多或少能从中得到你所想要的东西,得到你所希望领悟的精华。
看起来这十二封信的主题毫无关联,实则环环相扣,层层推进,下面就我对本书的某些章节谈谈我的感想。(括号内的文字为我的看法。)
你能否在课外读书,不是你有没有时间的问题,是你有没有决心的问题。(一旦下定决心要读书,就算是国家总统,也会有时间读书。)
世间有许多人比你忙的多,许多人的学问都是在忙中做成的。(我们看书不在于多少天可以看完一本书,即看书的速度;也不在于看书的多少,即看书的数量。中国的应试教育,使得很多学生一味读死书。这方面尤以高中生为代表,一天到晚抱着课本、练习题钻,到最后考试,可能因为知识不够全面就被淘汰下来了。因此忙也要看书,且要看的全面。)
人类学问逐天进步不止,你不努力跟着跑,便落伍退后,这固不消说。尤其要紧的是养成读书的习惯,是在学问中寻出一种兴趣。你如果没有一种正常的嗜好,没有一种在闲暇时可以寄托你心灵的东西,将来离开学校去做事,说不定要被恶习惯引诱。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篇4)
这本书本来应该在中学阶段读的,那会读可能没有太多的理解,现在读也不晚。那我就谈谈我对这本书里讲的感悟。
第一封信写了,谈读书。
今天,在这里我想和你谈谈读书。
首先,读书,它是长期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时间获得收获。
说说我自己的故事吧,以前上学读书从来不是什么学霸级人物,也不算学渣吧,用现在一零后的学生的描述来说,我呀,算是个学逗吧,学习太逗了。
出来实习到现在工作,我觉得实践永远也离不开理论,没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是很难在这个社会里生存。
我想以前读书吧,更多是被动式读书,老师让你读一点你就读一点,至于装没装进去就又是一回事了;而现在读书,不像以前了,已经学会了主动式读书。因为自律,性格也变得够独立坚强了。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则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因此,阅读能塑造人的性格,可形成“隐性资产”,绝对是合算的长效投资。
第三封信写了,谈静。前信谈动,只说出一面真理。人生乐趣一半得之于活动,也还有一半得之于感受。
我想“静”也许是内心感受,心与心的独处时光,或者是自己给自己的另外一个世界。
我喜欢静的时候,也许在图书馆,看书的时候很安静,进入到书中世界的时候很安静,很祥和。静像是给心灵净化了一切闹腾与不安的情绪一样。
如信中所说,静的修养不仅是可以使你领略趣味,对于求学处事都有极大帮助。古今许多伟大人物常能在仓皇扰乱中雍容应付事变,丝毫不觉张皇,就因为能镇静。
现代生活忙碌,而我们青年人又多浮躁。你站在这潮流里,自然也难免跟着旁人乱嚷。不过忙里偶然偷闲,闹中偶然觅静,于身于心,都有极大裨益。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篇5)
朱光潜是我国现代美学的奠基人开拓者,一生有多部美学创作和译作,对我国的美学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开明书店1929年出版的《给青年的十二封信》是他的第一部著作,作品是以中学生为读者对象针对当时国内青年、学生在人生道路上的种.种迷茫、彷徨、苦闷以书信方式撰写的。它由夏丐尊的序、十二封信、两篇附录、一篇代跋组成,文体舒缓,娓娓道来,对文学、人生、升学、审美以及情理等多个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作品篇幅较小,但是它的影响力却是巨大的,一版再版成了当时的畅销书,朱光潜也成为了广大青年的朋友,《给青年的十二封信》可以说是朱光潜的奠基作。这本书不仅对当时青年有重要意义,对我们当代青年知识分子也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读了这本书给我最直接的感受是亲切,整部作品朱先生都是以朋友的口吻和读者平等对话,信中以你为对象写,读时感觉像一位朋友正在与我轻松对话,每封信署名 你的朋友让人备感亲切与真诚。并且作者在阐明问题时不是站在高处谈大道理而是走近读者举出自己的切身经历和读者谈文艺谈人生,这种方式是读者最喜欢,也最容易被读者接受。谈读书他告诉了我们读书的重要性和怎样读书,他没有告诉我们必须读哪些书而是举出自己爱看的书和读书的经验指导读者自己选择书籍。在第七封信谈升学与选课时作者又结合自己在高等师范学校选国文课的经验,说明选课要符合自己的兴趣。谈摆脱是说要懂得舍弃,但不仅是舍弃而是有取舍的舍弃。其中举了禾、禹,他们都是作者的朋友,也就是说作者完全把自己摆在和青年们平等的位置上将心比心的谈这些事。谈人生与我信中作者剖析了自己的人生观,让读者触摸作者的心灵,拉近了读者与作者的距离,这种仿佛和作者面对面的交流方式真的让人很放松,不会因为他是大家就让人觉得他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反而可以感觉到作者的温度。
其次就是这本书写的是青年们感兴趣的问题,并且写得很有趣味一点也不枯燥,让人爱不释手。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的,因为每篇信都很有意思,看了一篇就想看下一篇。可以看出作者在写这些信时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将深奥的理论问题融化在读者熟悉感兴趣的事物中,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写得既活泼又生动。像 谈静,动是要活动才能保持生机,提倡在活动中排解烦闷,静是要保持心灵空明才能在静中领略生活中的趣味,要让青年们懂得生命是动静结合的。他举了朱熹的《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读者耳熟能详的例子来进行说明,后面还引了日本小林一茶、陶渊明、王摩诘的诗作来说明静的趣味,读者就在看这些可爱例子的时候知道了生活中是充满情趣的要懂得领略生活的美。谈作文他举了几个大文人作文章的趣事典故,谈在卢佛尔宫所得的一个感想以一群游客看蒙娜丽莎的表现引起读者兴趣,信中有趣吸引人的地方还很多,对于浮躁的青年人抓住他们的兴趣给他们讲道理才能使他们听进去,朱先生对这点很清楚,这整本书都紧扣当时青年人的心态和最关心的问题来写,很多问题即使是80多年后的我们读起来也是很有吸引力的。
而这本书最让我喜欢的是,它看似平凡却包含有很深的思想值得读者细细品味,它教会读者正确的人生态度价值观。作者毫不吝惜的将自己的人生理想,对待人生的方法,价值标准与读者分享,这种过来人的经验对于处在迷茫中的青年们犹如一盏明灯让青年们找到正确的航向。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这句话出现在附录二,而他在《谈美》里也多次提到了这个观点,它是朱先生的人生理想,就是要超脱个人的欲念牵绊,执着人生为社会做出贡献。作为祖国的未来,青年们都应该学习这种精神。书中谈到的这么多问题其实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是在真心的劝导青年们要正确看待人生,眼光要放长远,要踏踏实实的下真功夫,要注意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不要随大流只考虑功利的东西。今天的大学生在选择自己的专业、参加学生组织或做其他什么事的时候往往也犯功利的毛病,只是想到这样做会对自己升学找工作有帮助,却不去想想自己到底想不想做,自己真正想做的是什么。我们应该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而且要脚踏实地的做,这样的生活才有意义。无言之美可以说是这本书中最易看出美学知识的一篇了,我们不仅从中学到了诗画音乐等含蓄留有余地的美学原则,还可以领略到作者的生活态度,艺术的生活是超现实的生活,当在现实生活无能为力的时候暂时到理想的生活里去,不是消极的避世而是一种调节,好更好的回到现实的生活去改造。要怎样才能做到艺术的生活呢那是美术家音乐家们擅长的,就是要有一颗审美的空明的心和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我是这么理解的。我想看到这本书的读者都会反思一下自己的生活的,都会从这本书中得到很多启发吧。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真的是很有魅力的一本书,不仅是对当时的青年们对我们现在的青年朋友也是有很大的指导意义的,教我们看待人生的方法,引领我们到美学的世界,是很值得欣赏的一本书,青年朋友们都不应该错过这本书。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篇6)
看完朱光潜老先生送给我们的十二封信后,我十分受益。十二封信,每一封都有一个主题,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作者在这本书中娓娓道来自己对生活,对人生独一无二的见解。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丰富的学识和内涵。
朱光潜老先生在开端便推荐了很多书目,但坦白来说,看过的寥寥无几。每天的时间总是在一睁一闭中悄然消逝,繁重的学业让我们忙得不可开交,更不必说静下心来,去品味一本书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关于读书的名言,我们背起来朗朗上口,但从没有真正做到过。
在朱光潜先生看来,每天抽出点时间读书是很重要的。是啊,我们每天都在忙碌中度过,但仔细想来每天抽出一段时间去读书并不难,我们不必从中得到黄金屋,也不必从中得到颜如玉,能够保持愿意静下心来看书的心境足矣。
十二封信如一碗圣水,洗涤我们浮躁的心,无论是读书、静动、选择,亦或是亲情、友情、爱情,作者并不是直接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而是用渊博的知识,一位长者的口吻,启迪我们,促进我们思考。在《谈动》中,朱先生提到我们之所以烦忧,是因为我们的生性被抑郁,要想快乐,须得使你的生机能舒畅,能宣泄。很多时候,我们一遇到烦恼,就想独自一人呆着,什么都不做。但之后细细想来,好像根本就无济于事。我们总是倾向于抑制自己的情绪。不开心,我们硬要自己坚强不哭;想倾诉,我们硬要自己留着面子不说;想疯想叫,我们硬要自己保持所谓形象。但有时,发泄自己的情绪也不是一件坏事。
《谈静》则讲到了生活在于感受,领略。当今的生活比过去多姿多彩很多,可是我们却可以常常听到别人哭喊着好无聊!。路上邂逅的鸟语花香,如雾般轻柔的雨,粗犷热情的阳光,与日月对歌的山峰都无法引起我们的注意。我们将这归咎于社会太喧嚣,却没有发现自己就是浮躁中的一份子。生活有无趣,在于你有没有去为自己寻找乐子。
如同朱自清先生说的如入宝山,你绝不会空手回去的。这本书总是可以让人在浮躁中寻觅到一处寂静,引人深思。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篇7)
《给青年诗人的信》,辑录里尔克在1903至1908年间写给渴望成为诗人的青年卡卜斯的十封信。这些信是里尔克对创作的思考,更是对艰难、寂寞、爱等人生问题的解答,是给予青年人的真正的精神指导。
“我们必须认定艰难;凡是生存者都认定,自然界中一切都是按照自己的方式生长,防御,表现出来自己,无论如何都要生存,抵抗一切反对的力量。”“寂寞在生长;它的生长是痛苦的,像是男孩的发育,是悲哀的,像是春的开始。你不要为此而迷惑。
我们最需要却只是:寂寞,广大的内心的寂寞。‘走向内心’,长期不遇一人——这我们必须能够做到。”
“爱,很好;因为爱是艰难的。以人去爱人:这也许是给与我们的最艰难、最重大的事,是最后的实验与考试,是最高的工作,别的工作都不过是为此而做的准备。”
这本书附录译者随笔《里尔克》及其选译里尔克斯文《论“山水”》、小说片段《马尔特·劳利兹·布里格随笔》和诗歌等,是诗人创作的独特展示。
这是一本很小的书,拿在手里一点也不沉,重量几乎感觉不到,也就是说阅读的时候可以仅用一只手就能举到眼前,而另一只手可以腾出来干点别的(也就是抽支烟)。
这本书的主体由十封信组成,每一封信如果用现在的通用信纸来写,也就是一页两页的篇幅,因而读起来一点也不累,非常轻松非常舒适。读完一封虽然会有意犹未尽烟已燃尽的情形发生......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篇8)
十二封信,一封封,一沓沓,一笔一划汇成潺潺教诲,在书中聚集成了一本颇有分量的书——朱光潜先生的《给青年的十二封信》。
这本小书是朱光潜先生于20世纪20年代留学期间,专门写给中学生的。以书信的形式,每次一个话题,朱光潜先生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青年人的赤诚关怀和殷切希望。读罢此书,如同和长者交心,恳切的言辞,语重心长的教诲,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悟与思考,更是温暖和感动。
一封封书信,流露出的是朱光潜先生的情恳意切。
信中首称“朋友”末署“你的朋友”。通篇下来,好像一位熟悉你的老朋友与你交心,而不是一位刻板严肃的学者再长篇大论。每封书信,每个不同的话题,探讨读书。作文,升学选课等等,面对青少年的迷茫,他总是倾心尽力地给与忠告,亦师,亦友。他会在每封信结束说“再会!”会给与青少年最真诚的祝福:“就在此祝你,谈谈笑笑,跑跑跳跳!”会为你加油打气:“朋友,让我们一起努力罢!”合上书,脑海中朱光潜的形象仍挥之不去:笑容和蔼,目光温和,眼里总含着笑;纵然满头银发,身形消瘦,不变的是笃热的情感,温文的态度。
一封封书信,引着我们去思考生活学习。
读书在我们学习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是,该读怎样的书?朱光潜先生给了读者青年一个满意的答复。读完后细细深思,信里所写的,不正是我的真实写照吗?读一本书,大多时候囫囵吞枣,只讲求读一遍的快乐与刺激,疏于思考,到头来读过的书不少,学到的东西委实不多。但好书应多读,正如朱光潜先生所言,“凡是值得读的书至少须读两遍。第一遍快读,…第二遍须慢读。”
一本小书,十二封信。我知道,这本书带给我的力量,会让我继续昂首阔步地走下去。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篇9)
这十二封信啊,愿对于现在的青年,有些力量~
世界上最快活的人不仅是最活动的人,也是最能领略的人
许多闲人不必都能领略静中趣味,而能领略静中趣味的人,也不必定要闲。在百忙中,在尘市喧嚷中,你偶然丢开一切,悠然遐想,你心中便蓦然似有一道灵光闪烁,无穷妙悟便源源而来。这就是忙中静趣。
一种社会所最可怕的不是民众浮浅顽劣,因为民众通常都是浮浅顽劣的。它所最可怕的是没有在浮浅卑劣的环境中而能不浮浅不卑劣的人。我时常想,做学问,做事业,在人生中都只能算是第二桩事。人生第一桩事是生活。我所谓“生活”是“享受”,是“领略”,是“培养生机”。假若为学问为事业而忘却生活,那种学问事业在人生中便失其真正意义与价值。摆脱不开”便是人生悲剧的起源。畏首畏尾,徘徊歧路,心境既多苦痛,认定一个目标,便专心致志地向那里走,其余一切都置之度外,这是成功的秘诀,也是免除烦恼的秘诀。
人生是最繁复而诡秘的,悲字乐字都不足以概其全。愚者拙者混混沌沌地过去,反倒觉庸庸多厚福。具有湛思慧解的人总不免苦多乐少。
近代社会复杂,刺激特多,愈近于文明,愈远于自然,处处都是扰乱心志的事物,就是处处逼我们打消耗战。我们必须淡泊宁静,以逸待劳。这不但可以养生,也可以使学问事业得到较大的成就。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篇10)
从《给青年的十二封信》中,我有很多的感同身受。我从他幽默又严肃的语言和话题中找到了我曾经想过或没有想过的答案。
对于朱光潜先生,我并没有过多的了解,但从他的文章、他的观点中不难看出,他是集理性与感性于一身,且很有主见的人。
从他的《谈多元宇宙》中就可以发现世界是一个很矛盾的空间,对于很多事是没有完全的标准的。比如所谓的道德宇宙,它与法律并不完全相同,很多人对它的模糊意识就是以善恶去衡量,但它的标准是什么呢?这让我想起了庄子的话。当你和一个人的观点不同时,你怎么确定谁的观点是对是错?找一个和我们有相同观点的怎么可能公平,找一个和我们观点都不同的,那更不可能做到所谓的公平。所以,朱光潜先生的科学的宇宙恋爱的宇宙美术的宇宙这些。过虚过实的东西,都充满了与道德的宇宙有所不同,有所排斥的地方。
在从《谈在卢佛尔宫所得到的一个感想》与《无言之美》,这些对艺术的理解让我很惊喜。在《卢佛尔宫所得到的一个感想》中,作者光潜先生就重点讲起了达芬奇。他批判那些虚伪的,不懂装懂的游客,从而来反思现在文明的发展和文化的危机。在我读来,我觉得作者更想告诉我们,什么是努力,什么是价值,什么是效率。在你的成果中无法看出价值,要从过程中去探索价值。那些浮于表面的,只是一发烟花,再惊艳也只是一瞬。
我们所居的世界是最完美的,就因为它是最不完美的。这句话在书中的第六十五页。看完这句,我的心怦然一动。这个世界不可能完美,也没有标准的不完美,这让它变得独特,变得美好。这种朦胧的感觉不就是完美?在列奥那多达芬奇身上,他就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因此他有严重的拖延症。可这些种种都造就了一个神话般的达芬奇以及绝妙的作品。
关于世界,我认为是没有绝对的标准。正如光潜先生想的那样,有着无限可能。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篇11)
有感而发吧,我看了这本书后,总想写点什么。
好像正如作者所说的,我也同大部分青年一样浑浑噩噩的生活着,粗陋肤浅高谈阔论,有时不知道自己在说些干些什么;或许我有目标,但又因为某些因素而未能实现。我们都觉得自己努力了,奋斗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子的,我们还差了很多,还有很多能做的更好。
作者说过这样一句话,说我们现在的青少年“太贪容易,太肤浅粗俗,太不能深入,太不能耐苦”,他说的没错,这简直是我们青少年的通病!
我是该好好反省自己,该如何去做,才能真正把握好每一分每一秒。
我学东西,是贪容易;在有问题时,从众心理太大;做事情时,虎头蛇尾;大多数时间,慌慌张张,急急忙忙,可是却不知道自己在忙什么,这就是太浮躁吧。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是我觉得,只要是中学程度的青年,都应该读一读这12封信。
现在科技是进步了,但是以往那些“十年一赋,三年不窥园”的人都不见了,现在的青少年呀,都少了些耐力与激情,少了之前人们不计失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坚持不懈努力的勇气和决心,少了遇事冷静从容不迫,少了生活的动力……
而现代人更多的只是不重基础,说些不切实际的话,做些毫无意义的事。
也许我们是该想想,不脚踏实地,怎能仰望天空?
我懒散了这么些天,这么多年,早就应该觉悟,可是依旧这样过下去,呵呵,好多人不就像我一样迷迷糊糊过了一辈子吗!好在现在还不算晚,不算晚……
我应该打好基础,一步一步地向前走,而不要成天空想,玩乐。
我“劝青年眼光要深沉,要从根本上做功夫,要顾到自己,勿随世俗图近利。要能惊赞热烈的失败,能欣赏一般人索嗤笑的呆气和想象,能景仰不计成败的坚苦卓绝的努力。”
希望有些有志青年能够好好看看这本书,看看我的这篇文章,看看自己的人生。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篇12)
那些过于理性的人都明白,在这世上,根本就没有十全十美。原因是人们眼中的完美过于平淡。
平淡是什么?就像一本小说,只讲主人公怎样快乐地生活,面对的只有欢乐与美满,那么此书有何意义?我相信每个人曾经都有想过成为如此平淡的人吧。这一点也不现实,而且如果成为现实,人们终究也会有想要摆脱平淡的一天。人生本来要有悲剧才能算人生,你偏要把它一笔勾销,不说你勾销不去,就是勾销去了,人生反更索然寡趣。
许多人因为人生多悲剧而悲观厌世,我却以为人生有价值,正因其有悲剧。悲剧并不代表他一定背到底。如果你想要摆脱,你自然会想尽一切办法解决它,摆脱它,那么这样的结局一定是完美的、美满的结局,但一定得有挫折与风险。就像前几年很红的一句话,没有风雨,怎么会有彩虹?所以我们应理所当然地去面对悲剧,并在悲剧中成长。
我身边有很多自认为自己得了忧郁症的人,每听到他们有苦说不出的一段话时,我也会抱怨这个世界的不公平。但谁不会经历悲剧呢?那些有故事的人都会经历悲剧,甚至还活在悲剧之中。但他们还会以好的心态去面对眼前,去期待将会发生什么。当然,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但成功人士即使遭遇悲剧,他们还是会笑着面对一切的发生。
悲剧才能造就完美的喜剧,人生有悲才不如此平淡。
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十二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我相信每个人看了草房子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您抓住了草房子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讲的是男孩桑桑在小学的六年:他欺负陆鹤,被妈妈打了一顿;蒋一轮喜欢白雀,他们互相寄信,让桑桑给他们传;他认识了秦大奶奶,帮助奶奶干活,陪伴秦大奶奶;学校来了“江南小蛮 子”细马,桑桑不与别的同学一样欺负他,与他一起做朋友;杜小康家原来是最有钱的,就因为他们的轮船翻了,成了最穷的,还欠了人家很多笔钱,家里的那扇红门都赔给人家了;
白雀姐姐要走了,把蒋一轮与她的信全赠给了桑桑;桑桑得了鼠疮,桑乔找了好多家医院,才把他的病治好。读了这本书,我懂了我们看到他人需要帮助,就要帮助他们,我们不能欺负别人,要与被人好好相处。
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篇二】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篇三】
带着感动我再次进入那间草房子……桑桑的同学纸月,一个即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子,她从小失去双亲,由外婆照顾,经常受人欺负。可能是因为失去双亲而让她失去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她的胆子极小,小得让人怜爱,让人感叹,让人不禁为她流泪。
镇上的漂亮姑娘白雀,一个又漂亮又让人觉得很无奈的姑娘,她的美丽是来自一张干净的脸和一颗圣洁的心,纯纯的感觉。但她又无法去面对生活,面对现实,面对她所能面对的。两个姑娘儿,让我流泪了。
同样是姑娘,虽然弱小,但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展望自己的人生,而我也需要面对,面对学习的压力,面对生理的发育,面对心灵的成长,面对眼前的一切。
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篇四】
这学期我读了许多书如:《草房子》、《女儿的故事》、《西游记》、《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等等。从这些书中有的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有的让我学到了可贵的精神。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写过很多作品,有《根鸟》、《红瓦》、《细米》等,《草房子》这本书写了许多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如:将一轮与白雀之间毫无瑕疵的事,不幸的桑桑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伤与优雅。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桑桑与父亲来到油麻地,桑桑认识了许多朋友,因没有头发而被人称“秃鹤”的陆鹤,、心地善良的纸月、美丽多姿的白雀,细条高个的细马,家境富裕的杜小康。主人公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为了引起别人对他的注意,他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在烈日炎炎的夏天,穿着爸爸的大棉袄,弄得满头大汗;把自己家里的蚊帐拿下来剪成鱼网;把家里的碗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虽然在前面他很调皮,但在最后一章,他面对困难的坚强让我敬佩不已。
读完这本书,桑桑的调皮让我难忘,桑桑面对病魔不屈服的精神更是让我铭记于心。
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篇五】
前几天,我读完了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很深。
《草房子》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一个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在这六年里,他接受了人生启蒙。
读完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艾地》这一章,这明明是秦大奶奶的地,可校长桑乔却在麦子还没有收的时候就把地分给了油麻地小学,并硬把秦大奶奶赶出这片地,这让我十分气愤,秦大奶奶是一位热爱土地的好奶奶,并且她也很爱学校里的孩子们,这从她两次落水里能看出来,第一次是因为救一名叫乔乔的小女孩,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是因为去帮助学校捞回一只南瓜而跳入水中淹死了。
所以我认为秦大奶奶是个热爱土地,热爱孩子的人,他们开始误会秦大奶奶是个自私的人,但是后来他们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我被书里的情节深深的感动了,看到秦大奶奶奋不顾身跳下水“救一只南瓜”时我哭了,我想秦大奶奶是热爱这所学校里的孩子们的。
读完《草房子》我明白了,我们应该象秦大奶奶一样不怕困难和挫折,让我们拥有勇气和信心,用微笑来面对困难和挫折。
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篇六】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深邃;那无限的真理,让我苦苦求索、追随。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庄严而圣洁;那凛然的,正义让我充满热爱,感到敬畏。
如果我不看这本书,我也不会知道我会如此喜爱这本书-----《草房子》,更不知道《草房子》它要告诉我们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还以为就是写“草房子”呢?其实《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童年想起美丽的童话。
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油麻地小学读书。他是个喜欢“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孩子,所有这些怪念头和行为,都来自于桑桑的聪明好奇,敢想、敢做。
特别是其中一章:秃鹤。秃鹤原叫陆鹤,秃鹤只是他的绰号,因为他是一个大光头,秃头不是他想的,只是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长不出一根头发。同学们甚至一些不认识的人都想摸摸他亮的发光的秃头。可他觉得既然有这么多人想摸一我的头,我不能随便让人摸。他有时自己也挺恨这个大光头的,直到在一次文艺汇演他的出色表演为自己赢得了尊重,他觉得秃头也有“春天”。
陆鹤做得很对,做什么事都要相信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都不喜欢自己,那还怎么指望别人尊重你。而且如果别人不信任自己只要你做出一些令别人觉得成功的事,别人就会认识真正的你。
读完这本书,记忆里童年那纯真的味道,小时候说的那些天真的话,做的那些有趣的傻事。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用舌头舔着童年时余留在嘴边的果糖甜……一次又一次躺在河边,仰视着那蒙着面纱的月亮,平视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真想大声喊:我真想回到童年!
书对人类真重要。我们可以在书中找到令人学习与敬佩的人与角色。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有豪气爽一快的一百零八个好汉;有贾宝玉和林黛玉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从寓言中我们可以看见小王子忧伤的眼神;更可以倾听老庄讲经说道。虽说《草房子》只是茫茫书海中的一本书。但却让我足以让我珍惜一辈子。
温馨感人的心灵故事在岁月的历练中发光,蓦然回首时,翻阅自己的心灵,是不是有一段记忆在你的生命中留下深深的痕迹。咖啡色的人生,常因咖啡而停顿,是慢了,但因此有了节奏。这就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感悟!
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篇七】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当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弥漫。
作者以优美的文笔,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的时代未必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但也是必然。
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撼人心魄之感,有时甚至催人泪下。
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篇八】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领悟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期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向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下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咱们:苦难来临时,咱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篇九】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不愿扮演的角色—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当我知道细马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任劳任怨地放羊时,我不禁为自己感到羞愧;而当我得知桑桑为考中学,不得不离开这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了。
我应该像书中的杜小康、细马那样,做一个小小男子汉,勇敢的担当起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
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篇十】
书中主要描写了男孩桑桑艰难经历、终生难忘和幸福回味的六年农村小学生活。他亲身经历或参与一系列让他动情而落泪的“事件”:同学之间矛盾纠葛而又纯洁的友谊;不幸同学与厄运的顽强搏斗;老师、家长之间恩恩怨怨的情感世界……这些都让桑桑感到无所适从、敏感朦胧,而当他离开生活了六年的草房子后,他才真正感受到这份精神积淀和思想启蒙,是他受用一生的财富,让他在人生的回望中难以忘怀,渐渐感到莫名的幸福和快乐,这就是桑桑真正的成长!
我童年经历过的锻炼和挫折也使我记忆犹新、受益匪浅。
记得我刚满四岁时,我迷上了骑自行车,向往着大哥哥、大姐姐飞快骑车的身影!每天在自家小院里歪歪斜斜地“溜圈”,不知摔倒过多少次,摔破了、流血了,我始终没有退怯,一步一步地,四个轮子的自行车终于换成了两个轮子,我感受到了自由飞快的幸福!
我第一次爬五云山,从山脚开始我就像一只欢快的小鸟,飞快地攀登台阶让爸爸妈妈在嬉闹中追赶我,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自己的腿好像长在别人身上,根本不听自己的“指挥”,大汗淋漓,笑声变成喘息声,我决定要放弃,可爸爸一定要爬到山顶,他拖着我一步一步向山顶攀登,这是多么难熬的时间啊,路边的鸟语花香好像都消失了,只能感受到强烈的胸闷和咚咚的心跳……我失去了所有动力和快乐。很长一段时间的“磨难”后,终于在爸妈的帮助下,我成功地登上了顶峰!放眼回眺,四周群山连绵,心胸顿时前所未有的舒朗开阔,第一次对大自然有如此美妙的人生体验!
是的,生活原来如此,有磨难就会有收获,有挫折就会有成长。
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篇十一】
合上《草房子》,眼前浮现出了一幕幕令人向往的画面。桑桑这个机灵古怪男孩的一举一动,让我记忆深刻。
文中是桑桑个特别的男孩。之所以说他特别,是因为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思想,又以他这种想法干了许许多多的“怪事”。桑桑每次干怪事被挨打完,不久便会好了伤疤忘了痛,手又痒痒了。
桑桑上三年级时,看见河边有人正在用渔网打鱼,他也想打。正愁着家里没有渔网,忽然看见了自己床上的蚊帐,机灵一动,拉下蚊帐就跑。傍晚回家时,提了六七斤鱼虾回来。妈妈知道他用蚊帐打鱼后哭笑不得,让他受了一个晚上的“蚊叮罪”。
小桑桑的“古怪事件”真让人开怀大笑!但谁的童年没有做过这些不合常理的事情呢?我小的时候,也有类似的经历呢!我以前最爱吃果冻了,外婆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那是不是种果冻得果冻?我小小的心灵里充满窃喜,拉开一颗果冻埋进了土里,坚持天天给我的“小苗”浇水。
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我的“小苗”却一点儿动静也没有。我奇怪地扒开土,“我的小苗呢?”我疑惑极了。眼前,土里的小苗没了,却有了一大群忙碌的蚂蚁,我竟然伤心得大哭起来。
童年是多彩的!它像万花筒一样,让人看到一个奇妙缤纷的世界。
曹文轩畅销小说草房子读后感【篇十二】
我们的童年,既有欢乐,也有烦恼。我们有引人入胜的动画片,也有令人厌倦的兴趣班。那我们父辈的童年又是怎样的呢?读了作家曹文轩的小说《草房子》,我仿佛穿越时空,回到了父辈的童年世界。
《草房子》讲的是上个世纪60年代一个叫油麻地的小村庄的故事。在书中,我认识了活泼可爱的桑桑、淳朴善良的纸月、自信顽强的杜小康、自尊自强的陆鹤......。在白云悠悠的蓝天下,在波光粼粼的湖水边,在金色的草房子里,他们一齐欢笑,一齐忧伤,互相帮忙,共同成长。虽然他们所处的环境与我们此刻的完全不一样,但这些故事同样让我感动,令我深思。
印象最深的是杜小康的故事。杜小康的祖辈积攒下来了许多钱财,但因为他父亲一次错误的投资,家财丧失殆尽。他被迫辍学并与父亲四处筹款。之后他们买了五百只小鸭,一齐去遥远的地方放鸭。可是不巧,他们连续几次将鸭子误放入当地人的鱼塘,鸭子几乎吃尽了渔民们刚放入鱼塘的几万条鱼苗,愤怒的渔民把他们的船和鸭子扣留起来……应对这一连串的打击,杜小康没有在痛苦中消沉。当他迎着暴风雨,在莽莽苍苍的芦苇荡里狂奔,追赶失散的鸭群时,他在挫折中长大了,他明白过去的富贵生活已一去不复返,完美的生活是要用自我勤劳的双手创造出来。
油麻地没有电视,没有电脑,甚至没有电,但油麻地的孩子们依然欢乐,因为他们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人,勇敢地应对每一次挫折。在《草房子》里,我找到了父辈成长的足迹,也得到了健康成长的道理。
[优质读后感]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最新模板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质读后感] 《给青年的十二封信》读后感最新模板”,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感觉每一封信都令人嚼味,每封信都会给人带来新的感受,很多的话读来浅显易懂,却是我们往日思考的但无法表达出来的。我们只有结合自己的经历,才能体会出话中含意。在本书中,可以从中发现某一个触动你内心的句子,虽然里面有些章节可能感觉不太适合现在的步调,但是事物都是相通的,都会或多或少能从中得到你所想要的东西,得到你所希望领悟的精华。
看起来这十二封信的主题毫无关联,实则环环相扣,层层推进,下面就我对本书的某些章节谈谈我的感想。(括号内的文字为我的看法。)
你能否在课外读书,不是你有没有时间的问题,是你有没有决心的问题。(一旦下定决心要读书,就算是国家总统,也会有时间读书。)
世间有许多人比你忙的多,许多人的学问都是在忙中做成的。(我们看书不在于多少天可以看完一本书,即看书的速度;也不在于看书的多少,即看书的数量。中国的应试教育,使得很多学生一味读死书。这方面尤以高中生为代表,一天到晚抱着课本、练习题钻,到最后考试,可能因为知识不够全面就被淘汰下来了。因此忙也要看书,且要看的全面。)
人类学问逐天进步不止,你不努力跟着跑,便落伍退后,这固不消说。尤其要紧的是养成读书的习惯,是在学问中寻出一种兴趣。你如果没有一种正常的嗜好,没有一种在闲暇时可以寄托你心灵的东西,将来离开学校去做事,说不定要被恶习惯引诱。(在这个社会里,越来越多的人不欢喜读书,不愿意读书,他们觉得与其看书还不如整天坐在电脑前玩游戏或在外面闲逛来的惬意舒坦。今日中国的世风日下,究竟是我们影响了世风,还是世风影响了我们,我们看待贪官污吏,想这个世界为何如此,为什么他们宁愿冒着失去自由或生命的危险去进行犯罪,也不愿意平平静静自由的做个守法公民。)
比方一本小说,平时自由拿来消遣,觉得多么有趣,一旦把它拿来当课本读,用预备考试的方法去读,便不免索然寡味了,兴趣要逍遥自在的不受拘束地发展。所以为培养读书兴趣起见,应该从读课外书入手。(很多想法来自我们的主观意识,同样是逛街,有的人觉得累,有的人不觉得。后者在购买完商品后要回家时才会觉得累,这是因为不用逛街的时候,周围的事物提不起他的兴趣,他的心感到疲惫,却并不是他的肢体感觉到的。由此可知,我们做任何一件事,首先应对它发生兴趣,然后才对它感兴趣,最后才会完成好它。世界上的事物都含有其内在规律,即有律可循。读书不能盲目的读,要有方法。花同样的时间,有的人事半功倍,有的人则事倍功半。前者带着方法,兴趣去学,效果更佳,后者只会越来越迷茫,失望,最终导致不良结局。)
第一,凡值得读的书至少需读两遍。第一遍须快读,着眼在醒豁全篇大旨与特色。第一遍须慢读,须以批评态度衡量书的内容。第二,读过一本书,须笔记纲要精彩和你自己的意见。记笔记不特可以帮助你记忆,而且可以逼得你仔细,刺激你思考。(现在着的书少,编的书多,即使穷其一生去看,也不尽能看完。因此要看书,就得有选择去看,或许读了一百本书,其中有用的可能只有几本而已。很多人乐意看书,却不愿意做些笔记,以至一本书读完,随着故事的终结,书中的情节也在脑海中消失殆尽了,再过些日子什么也不曾剩下了。如果我们能在看书的时候,做些笔记,积累点优美的词章摘句,下次偶闲时翻来看看,或多或少还能记起看过的书大概有哪些内容,不求博学多才,但也不能胸无点墨。如此,可以提高文学修养。)
在心气平和时,我景仰希腊廊下派哲学者,相信人当皈依自然,不当存有嗔喜贪恋,我景仰托尔斯泰,相信人生之美在宥与爱,我景仰白朗宁,相信世间有丑才能有美,不完全乃真完全;外感偶来,心波立涌,拿天大的哲学,也抵挡不住,这固然是由于缺乏修养,但是青年们有几个修养到不动心的地步呢?(今日既是昨日的明日,又是明日的昨日,生命可以说有始有终,也可以说无始无终,我想神话故事之所以吸引人,并不是因为它枯燥乏味的文字,而是其所包含的内涵,哲学之所以吸引人,一方面因为文字美,另一方面是它蕴含的哲理。)
朋友,闲愁最苦!愁来愁去,人生还是那么样一个人生,世界也还是那么样一个世界。假如把自己看的伟大,你对于烦恼,当有不屑的看待;假如把自己看的渺小,你对于烦恼当有不值得的看待。(低头,错过一路繁华;低头,错过一路风景,在低头的那些日子,可能错过了很多。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过了今天以后,又该如何,只是追忆,仅此而已。)
领略趣味的能力固然一半由于天资,一半也由于修养。大约静中比较容易见出趣味。物理上有条定律说:两物不能同时并存于同一空间。这个定律在心里方面也说得通。一般人不能感受趣味,大半因为心地太忙,不空所以不灵。我所谓静,便是指心界的空灵,不是指物界沉寂,物界永远不沉寂的。你的心境愈空灵,你愈不觉得物界沉寂,或者我还可以进一步说,你的心境愈空灵,你也愈不觉得物界喧嘈,所以习静并不必定要逃空谷,也不必定要学佛家静坐参禅。静与闲也不同。许多闲人不必都能领略趣味,而能领略静中趣味的人,也不必定要闲。在百忙中,在尘世喧嚷中,你偶然间丢开一切,悠然遐想,你心中便蓦然似地有一道灵光闪烁,无穷妙语便源源而来,这就是忙中静趣。(范仲淹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做高官就要替百姓忧愁,远离江湖就要为他的君主担忧。只要心随意动,即使在喧闹的环境中也能得到宁静,即使在幽静的环境中也能感到喧哗。)
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十二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去写草房子的读后感呢?为此,读书笔记吧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篇一】
草房子,就是用草搭成的房子。在草房子里,发生了许多有趣、富有寓意的故事。让我们一起走进奇妙的草房子,探索其中的意义。
这段时间,我利用课余时间读了《草房子》。这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曹文轩的著作。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秃头的陆鹤、善良的纸月、英勇救人的秦大奶奶、坚强的杜小康、领养的孩子细马、异想天开的桑桑……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要数桑桑了。
桑桑是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校长桑乔的儿子。他调皮、捣蛋、聪明、善良,经常做出一些不平常的事情,比如他看见人家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拿走做网,结果受到父母的一顿责骂,他发现冰棒在棉被里不会融化,就穿着棉衣在校园里到处跑,结果引得同学哈哈大笑。他把记载着爸爸荣誉的笔记本毁掉,换来爸爸的一顿狠打,就在晚上桑桑脖子上的肿块严重了,问了很多家医院,都是同一个残忍的结论:桑桑将不久于人世。但他的家人、老师、朋友不放弃一丝希望,一直在他的身边鼓励他,爸爸带他到处求医,纸月一直默默的帮助他,老师温幼菊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别怕”。最终奇迹发生了,桑桑的病医治好了。
这本书不愧是中国版的《爱的教育》,从书中我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纯美的情感,触动了我柔软的心灵。
这本书让我懂得很多:面对朋友,我们要互相帮助,面对疾病,我们要学会坚强,不要轻易放弃,要保持开朗乐观的心态。
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篇二】
《草房子》是一部很优美的小说,讲述了发生在60年代一个水乡小学生的生动有趣的事,人物有眉目清秀的纸月、调皮可爱的桑桑,还有个性十足的秃鹤故事情节使人回味无穷。在《草房子》众多人物里,最特别的就是秃鹤了。
秃鹤是一个秃头少年,家里非常穷,12岁才上起了小学,由于有残疾,在同学们中显得与众不同,于是成了许多同学嘲笑的对象。秃鹤没有低头,为了保护自己的尊严,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反击对他侮辱的人。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秃鹤是一个很有个性的男孩,从不在别人的挑衅面前低头,也没产生自卑,而是用自己的力量战胜对他的侮我认为在秃鹤有意给学校体操汇演制造混乱后,师生们不应该对秃鹤冷落和排斥,应该想想自己做错了什么?是不是让秃鹤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伤害,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此时的秃鹤很会把握时机,在全校师生对他冷落时,看到学校宣传队排练戏的主角秃头连长没人演。于是,他就推荐自己,没想到赢得了全校师生的赞扬。作者把每一个故事叙述的活灵活现;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油麻地春、夏、秋、冬的景色描写的优美迷人,使我感到如临其境,不由自主地钻了进去。作者还写出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把看似平凡的事情写得引人入胜,耐人寻味。描写了九个悲喜交加的动人故事,让生活在舒适环境的我们,体验到60年代儿童是怎样的生活和成长,体会到他们艰苦的生活环境。警告我们即使在优越的生活环境下也要刻苦努力,不然,就会荒废学业和人生。
故事展现了真诚团结、不畏艰难、奋发进取的时代精神,也与人类自强不息、开创未来的文化精神息息相通,让当今的少年儿童知道,时刻都要坚强刻苦,最终才会成功。
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篇三】
蒋一轮身为老师,却没有尽到老师的职责。他因为自身感情的事而痛苦,却把这份痛苦与难过带到了他身边人的身上,他朝老师和同学发泄,搞得他和老师、同学们的关系都不好了,我先前还以为她把白雀的书信烧了,一切会重头再来呢,却没想到他并没有放弃那份感情,使自己的心情与脾气一天一天的变得恶劣。
戚小罐上课吃东西,本来就是他的不对,他又往枪口上撞,蒋一轮本来就心情不好,他还在蒋一轮的课上吃东西,结过就惹出后面的一堆事了,戚小罐他爹也是太鲁莽了,竟跑到蒋家去抄家了,再说了他儿子本来就有晕病,他自己也知道,蒋一轮就碰了戚小罐一下,他就讹上蒋一轮了,最后还讹了蒋一轮三个月的工资,戚小罐这一家人真是太不讲道理了,太会耍心眼了,蒋一轮也是够惨的,感情上的道路不顺,工作上的道路也因为感情的影响变得磕磕绊绊的了。
白雀她都已经和蒋一轮分手,跟谷苇在一起了,可她却还很担心蒋一轮,她如果担心蒋一轮,当初为什么要分手呢!现在可好,弄的她不开心,蒋一轮也不开心,搞得大家都不开心,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古苇也不是多好的人,吃个水饺还要数数,少了一个他向摊主说,多了几个他到不说了,后来竟然还要跟摊主打架,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蒋一轮跟白雀这段藕断丝连的感情,终于被切断了,这样一来蒋一轮就可以和他的妻子好好的生活在一起了,希望蒋一轮也可以把白雀放下,重新开始生活。
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不愿扮演的角色—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当我知道细马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任劳任怨地放羊时,我不禁为自己感到羞愧;而当我得知桑桑为考中学,不得不离开这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了。
我应该像书中的杜小康、细马那样,做一个小小男子汉,勇敢的担当起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
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篇五】
阅读名著,感悟成长,《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选用樊发稼一句话, 读《草房子》真正是一种享受,是一种文学的享受,艺术的享受;是一种真、善、美的享受。
我曾多次捧起《草房子》阅读,而每次的感受却不同。但相同的是每次看完,我闭上双眼就感觉,我也居住在草房子里,与桑桑、细马、纸月他们玩耍,无比快乐。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桑桑,他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快乐、难忘而又发人深省的六年。在这六年里,他从一个天真、顽皮的小孩渐渐长成一个成熟、懂事的少年,在这难忘的六年生活里,他的朋友陆鹤、纸月、杜小康、阿恕、细马;老师蒋一轮、温幼菊;以及自己的爸爸、妈妈、秦大奶奶、白雀姐姐等,都让自己有了人生的认识。他们或许让他知道了爱,或许让他知道了忍耐,或许让他知道了荣誉、快乐、痛苦、无奈……它给了我新的视角、新的感受、新的人生观,所以这本书尤为珍贵。
生活并非欢乐,也有痛苦。男孩桑桑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以感人心魄之感,有时更会催人泪下。
其实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困难,但是,只要我们不气馁,努力的拼搏下去,就一定可以成功。曹文轩的《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珍藏的书!
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篇六】
在这个暑假,我继续开始小书虫之旅。这次,我有幸与著名作家曹文轩的《草房子》为伴旅行。这部作品描绘了男孩桑桑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间经历的许多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终身难忘的人生启蒙。
书中人物众多,却给我留下了不同的印象:桑桑善良、天真、有点天马行空、包括有点像懦夫;杜小康诚实、敢作敢当、包括有点儿傲慢;纸月美丽善良;秃鹤有强烈的自尊心。还记得,桑桑和杜康一起玩火烤红薯,不小心酿成火灾,幸好火势并不大,村民们及时救火,否则整个村子都将毁于一旦,校长逼问同学,杜小康便第一个站起来承认是玩火者之一,而桑桑经过校长父亲的逼问下才肯承认。就这样,桑桑在同学们面前总抬不起头,在同学眼中当着懦夫的角色。
杜小康在同学们面前总淡定自如,在同学们眼中当着英雄的角色。书中那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告诉我一个个生科的道理:秃鹤告诉我外表不重要,只有你的内心是美丽的,那才是真的美;细马告诉我要孝敬长辈,即使不是亲生父母;桑桑和温幼菊告诉我,疾病不可怕,害怕疾病才可怕。
一个个小情节,曲折而又充满智慧,荡漾于“旅行”的悲悯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的现代生活中,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曹文轩曾说过:“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我慢慢发现,这个《草房子》就隐藏在我们的生活中。
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篇七】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
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无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篇八】
“父爱是一座山峰,让你的身心即使承受风霜雨雪也沉着坚定;父爱是一片大海,让你的灵魂即使遇到电闪雷鸣依然仁厚宽容。父爱是一道光辉,让你的心灵即使濒临黑暗也能看见光明大道。”读了曹文轩叔叔的长篇纯美小说《草房子》,我不由地想起了这首小诗。
《草房子》主要讲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调皮的桑桑、乐观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清纯的纸月、孝顺的细马。无疑是本书的焦点。
其中《药寮》一章深深地打动了我。得知桑桑得了绝症,桑乔一次又一次地抚摸着熟睡中儿子的小脚;为了治好儿子的病,桑乔丢下工作,领着桑桑满世界地寻医问药,在几天时间里面,就踏破一双鞋底。在一切努力都白费后,桑乔猛然想起儿子曾有打猎的欲望,他不再在乎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一个低贱的猎人,毅然取下枪,在众人的目光中坦然地带着桑桑去打猎。当他看到儿子抓着打下的野鸡,高兴得几乎发狂的样子,两眼顿时湿润了。一个动作,一句问候,一滴眼泪,都是父亲对儿子无声的爱!文中的桑乔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
有一次,妈妈因单位临时有事不能回家,于是让爸爸回家给我做饭。那天,爸爸气喘吁吁地赶回来,累得大汗淋漓,他拉了拉领带透了口气,笑着问:“儿子,饿坏了吧?”我丝毫不领情,皱着眉头,没好气地问:“怎么回来得这么晚?我都等了多长时间了?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这些爸爸似乎早已预料到了,他不但不生气还开玩笑地说:“哈哈!我的宝贝儿子一定是饿昏头了。等着,我给你做好吃的。”我气呼呼地“哼”了一声,跟爸爸赌起气来。爸爸不再说什么,埋头默默地做起饭来。多少年过去了,世事如烟,但父亲忙碌的身影,温馨的笑脸,却像大浪淘过的金子,灿灿地沉淀下来,晶莹闪烁,照亮我的人生。
古有黄香温习、王祥卧冰求鲤、吴猛恣蚊饱血、杨香扼虎救父。作为备受呵护的新一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珍惜拥有,好好学习,懂得感恩,孝敬父母,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再忧伤地哼唱起那首《时间都去哪儿了》。
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篇九】
那天,牛老师推荐让我看《草房子》这本书,于是妈妈去书店买了这本书;当我看到那么厚的一本书的时候,我很生气,我想:老师为什么给我推荐这么厚的一本书?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呢?大概一百年也看不完。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说:这本书挺好看的,不信我现在读一段给你听。我无可奈何的说:那好吧!于是妈妈开始读第一章—秃鹤,当我听了一段后,我笑的上气不接下气,原来这本书也挺好看的,于是我从妈妈手里抢过了书,独自一个人看了起来。妈妈也想看所以说:宝贝你大声点读,妈妈也想听。于是这本书是我们共同读完的。
读完后,我觉得秃鹤很讨厌、滑稽、斤斤计较、故意给学校丢面子,是个小人。而妈妈却反对我的意见,她挺同情秃鹤的,因为长得特别,所以受到人的嘲笑。妈妈的心太软了。
最搞笑的是他们上学的环境,竟然是草房子!草房子是最贵的,你说奇怪不奇怪?那是啥年代呀,真搞不懂。
我觉得桑桑很坚强,那就是他与病魔斗争的时候,他能坚持的最后战胜了病魔,我觉得挺好伟大噢!我真羡慕他们,相互团结、相互帮助、不求报答;而我们在我们班这种感觉少了一些。我应该向桑桑学习他那勇敢、宽容、善良和那坚强的意志。
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篇十】
《草房子》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四遍了,每次看,总让我有新的感动、新的收获。
这本书主要记录了主人公桑桑一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一件件令人感动的事、一个个令人感动的人,英俊的少年秃鹤、文雅的女孩纸月、热爱学习的杜小康……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莫过于居住在艾地的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真算得上是个“钉子户”了。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自私、可恶的老太婆,总在学校里搞破坏,比如在学校里随意放鸡鸭等。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
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还把自己的鸡鸭卖掉……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是爱!才使她的垂暮之年发出了如此圣神的光芒。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它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篇十一】
《青铜葵花》的作者曹文轩的另一本好书《草房子》,向我们呈现了一个淳朴,善良的油麻地人的生活。
《草房子》如果只看书名会让人觉得普普通通,没有什么特殊,而真正去认真的读,才会发现它不是一本普通的书。
《草房子》里讲:男孩桑桑因为爸爸工作的原因,所以才来到了油麻地,开始了她的六年的小学生活,在这期间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纸月和桑桑之间美好的纯情,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困难相拼,陆鹤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守护,大人之间朦朦胧胧的情感……这一切,即美好又悲伤的出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让他永远铭记在心里……
就像作者曹文轩说的一样’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那就是美。
桑桑在这六年里,油麻地的人们都让桑桑看到了许多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也让我读到了许多人间的真情,比如桑桑努力保护纸月,油麻的师生叫陆鹤回家,秦奶奶为了保护一个南瓜牺牲了,……他在这一串轻松与沉重,欢乐与苦涩,希望与失落相伴的遭遇中长大,而我也在这本书里找到了美,找到了真情,找到了感动,让我难忘。
而桑桑的爸爸因为工作出色,又被任命到县城中学任校长。桑桑以及桑桑的家,又要随着父亲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他的新的生活,桑桑说他虽然告别了油麻地,但是油麻地在桑桑心中却是永远的。是的,虽然我读完了《草房子》,但是这本是在我心里却是永远的,或许等我长大了,我还会怀念草房子给我那种感动吧。
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
优秀儿童文学草房子读后感【篇十二】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是一个生动感人的故事。
《草房子》这篇小说中的人物非常多,不过,这里最让我感动的人就是秃鹤。他虽然有时候总发脾气,但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小男孩。
秃鹤,正如他他的名字一样,头是秃的,在他居住的地方很常见。不过,我认为,他是唯一的,最特别的秃头。在他的生活中发生很多事情,但最让我感受最深的,只有那一件事。
他在小学上学,班里的人嘲笑他是秃头,于是他就不上学了,爸爸很伤心,却买回来了姜,在他的头皮上搓,就能长出头发,而秃鹤也不愿意用水把姜味搓掉,爸爸也很无奈。
从这件事中,我明白了,父母做的事情,一切也全部都是为了你好,有时候,你会不接受,父母能理解,但不能不管。
我们都遇到过,我也遇到过。星期四,因为快到元旦了,所以我们学校就提前放假。回到家,第一时间就出去,到了星期五,我正在看电视,我爸就把我叫来写试卷,我那时非常生气,我想:“我正在看电视呢,就不能过一会吗?”我又想了想,很不情愿地关掉电视,快到五点多了,我作业也写完了,然后我就要我爸给我开电脑,我爸又对我说:“玩可以,不过玩过之后,要写作业。”我又十分生气,而且也又不情愿的答应。
我知道爸爸这样做都是为了我才这样做,这就是亲情。
亲情,是波涛汹涌的大海,会随风而来;是海上勇敢的海鸥,带着友情奔跑,是无比重要的。
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可以多找找看看,读书能使我们知识增长,写作文不会有毛病,才能使我们进步。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饥饿的人找到食物;书,是汪洋的大海。
红楼梦第十二回读后感2篇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写读后感需要联系实际,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你是否正在搜寻作品读后感范文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红楼梦第十二回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楼梦第十二回读后感 篇1
当贾瑞在凤姐得闲时来相探望,以慰淫心。在其与凤姐的几句话中,颇值得回味。
只因素日闻得人说,嫂子是个利害人,在你跟前一点也错不得,所以唬住了我,如今见嫂子最是个有说有笑极疼人的,我怎么不来,死了也愿意!
这是贾瑞的话,从侧面体现了凤姐平时的毒辣程度,这也正是凤姐在丫头下人眼中的印象,从贾瑞的嘴中说出,也体现了丫头下人对凤姐的畏惧和憎恶,不然她们不会到处诉说主子的不好处。可谓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也伏下后来凤姐反算了卿卿性命的结局。
在封建社会,贾瑞竟能说出死了也愿意,其淫意不言而喻。这样越轨的行为是大错特错的(此仅限当时,今日则成为男人的口头语了)。而贾瑞说出的在你跟前一点也错不得则暗示自己的悲惨结局。
后面凤姐笑道:果然你是个明白人,比贾蓉两个强远了,我看他那样清秀,只当他们心里明白,谁知竟是两个胡涂虫,一点不知人心。这样的话与第六回贾蓉来借炕屏时凤姐的暧昧表情相比,可略窥其与贾蓉有染,是否是焦大称的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也未可知!
红楼梦第十二回读后感 篇2
这回写的是王熙凤之歹毒。她手段真是叫人胆战心惊。贾瑞求爱于她,固然是错。你不答应或训斥他都可,为甚要用此毒计杀死他呢?贾瑞之死,这事很有普遍性。人的弱点之一,是难以抗拒眼前欲望的诱-惑,尤其是这种诱-惑是你所渴求的。
有道人送他一面风月宝镜,叫他只照反面,病就可好;若照正面,即死。这是寓言式地告诉贾瑞:凤姐是一个魔鬼,她要用假的爱情欺骗你,致你于死;她说爱你是她的假像。你不要被她的假像所蒙蔽,断了她,病即好。这是就书中的情节而言的。
只因素日闻得人说,嫂子是个利害人,在ni跟前一点也错不得,所以唬住了wo,如今见嫂子最是个有说有笑极疼人的,wo怎么不来,死了也愿意!
这是贾瑞的话,从侧面体现了凤姐平时的毒辣程度,这也正是凤姐在丫头下人眼中的印象,从贾瑞的嘴中说出,也体现了丫头下人对凤姐的畏惧和憎恶,不然她们不会到处诉说主子的不好处。可谓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也伏下后来凤姐反算了卿卿性命的结局。 而贾瑞说出的在ni跟前一点也错不得则暗示自己的悲惨结局。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二十二篇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阅读城南旧事后,我被林海音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有关城南旧事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此,读书笔记吧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一】
《城南旧事》这本书,叙说着一个叫英子的女孩的童年我读完这本书第一个感想就是:有趣,作者写作的方法的不同之处就是作者并没有像其他作者一样刚开始就表明主人公的名字和家庭环境,而是慢慢的随着事情的发展才说到。
故事是从一九二三年开始的,英子从一个天真、可爱、活泼的七岁小女孩到一个聪明、能干、成熟的小大人,在英子成长的过程中有许许多多的趣事和苦恼。影子经常给她不喜欢的人取外号,英子小时候,她妈妈的奶不够,所以就请了一个奶妈,这个奶妈叫宋妈,英子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是宋妈喂的奶,宋妈的丈夫没出息,从来都不干事整天闲着,所以英子就很讨厌他,英子发现宋妈的丈夫的牙齿很黄,就给他取个外号叫“黄板儿牙”。还有一次,英子要进小学,可是要被小学录取要会数目,英子吃饭的时候妈妈问她:“你来数给我听听。”英子就数起来:“一、二、三……二十、二十一……”英子的妈妈说:“不是二十,你听我年啊。二俗、二俗录一、二俗录二、二俗录三……”像这类有趣的事有很多。
英子他们那个时候的童年乐趣是踢皮球、玩过家家、养宠物……而我们的童年比他们的童年比他们好多了,可以踢足球、打篮球、玩电脑、PSP……
我的童年是多么美好,多么幸福啊!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二】
林海音原籍台湾省苗栗县,小时候因父亲不甘在日寇铁蹄下生活而举家迁居北京,她在北京长大,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六年后又和丈夫一起回到了故乡台湾。
我第一次接触到林海音的文章,是五上课本里的《窃读记》,作者对读书的喜爱和对知识的渴望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拿到《城南旧事》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书中有“城南旧事”、“英子的乡恋”、“为了的情缘”和“生命的风铃”四个篇章。其中“英子的乡恋”写的是作者曾经对第二故乡北京的略带苦涩的回忆和后来生活的真正的故乡—台湾的风土人情的介绍。从字里行间可以体味到作者对北京生活的留恋,正如她所说:“如果撒开了回忆,是没完没了”。她曾经说:回到台湾,理论上是还乡了,实际上却等于出了远门,对她而言,台湾是家乡,而北京也是她的家乡,对她来说都是难以割舍的。
北京,前几年我也去过,不过那时候还小,没留下啥深刻的印象。如今,去台湾观光旅游也成了一件很普通的事儿了。我的中国梦,就是带着林海音的书再去一趟北京这座古城,去寻一寻“虎坊桥”;就是到台湾去走一走,亲眼看看她笔下的台湾山水,亲口尝尝她描述的那些台湾美食;也体味一下“恋”和“思”的味道。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三】
我的父亲今年都五十九岁了,他中等身材,皮肤白净,年轻时也是长的很帅......
中有一篇文章,“爸爸的花儿落了”当我看到那篇文章的时候,突然有一种心情的感触,想起许多童年的往事……
我出生在一个很小的山村,我上学的时候,学校建在高高的小山坡上,每天我和同学一起去上学的时候,就要爬四十四个台阶,台阶是用大青石砌的,很粗糙,对刚刚上小学的我来说,好像有种高不可攀的样子,我奶奶总是担心的说:“小小年纪要爬那么多台阶,太累了”现在我回想起来,还真的感谢那段艰难的路,让我原本瘦弱的身体强健了许多。
上二年级的时候,有一件事让我至今无法忘怀。记得那天我是要期末考试了,冬天的早晨,天亮的很晚。天灰蒙蒙的,外面刮着呼呼的北风,我是那个爱睡懒觉的人,(现在也是呵!)每天我要上学去的时候,总是在奶奶的呼唤声中,催促声中起床。然后匆匆忙忙的吃饭,那天早上我爸爸已经做完队里的早工回家了,见我在匆匆的吃饭,说:“晚上勿要困,早上爬勿起”“阿萍,你们今天是不是期末大考呀,”我嗯了一声,我爸爸打开我的书包检查我的东西,当他打开铅笔盒的时候,说:“你的橡皮到哪里去了”我怕爸爸要骂我,低着头不敢说,(其实小时候我总是丢三拉四的)“要考试了连个橡皮都没有,你怎么回事?”在我不经意中,不见了爸爸的踪影,我吃好饭,背着书包上学去了,在离家不远的小山脚下,我却意外的碰到了我的爸爸,爸爸的手里拿着他刚刚从小店里买来的橡皮,那小小的橡皮我接过来的时候,还是暖暖的,他没有说什么了,就让我快快去上学,不要迟到。那时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就有了许多的感动,当我爬到第二十个台阶的时候,回头看到我爸爸的身影,在朦胧的晨色中,一个孤单的背影,还没有来得及吃上早饭就给我去买橡皮,我想他还可能是小店中第一个顾客呢……?他没有说要我考出好的成绩,那样类似期许,但是那次的考试我好像真的特别的仔细,特别的流畅,因为我在用那块橡皮的时候,总觉得是爸爸在看着我,爸爸的心在牵挂着我。那一刻仿佛在我的内心深处定格了一下,我想一辈子那样的场面都印刻在了我的内心深处,无法忘怀了。
有时候我在回想,现在的生活条件不知道要比以前好多少倍,跟现在的小孩子说这些肯定是天方夜谭一样,他们不会理解的我们那时的生活了,但他们肩上的负担比我们小的时候却要重许多,我们父辈们的期许只是希望我们可以健康,顺利的长大,当我们是父母的时候,却希望他们能够承载我们的梦想,希望他们可以扬名立万,以前我的父母从来没有提醒我们学习要怎么样,但我也成绩很好,在生活中学会,忍耐和坚持。但是现在我们总会不经意中提醒小孩子要努力的学习,但是他们也没有太多的认为学习的重要性,也许当他们到我们这样的年龄的时候,才会感悟我们的现在的心情。才会觉得那些失落的美好时光是多么遗憾!
父爱深深,永远在我内心深处......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四】
我在这个寒假里,读了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让我难忘,它像一个指路标一样,为我指引成功的道路;像一束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房。
小时的英子原本与普通孩子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妞儿与秀贞的离去后,在兰姨娘与德先叔的离去后,在宋妈的离去后,在草丛中那个陌生人的离去后,在爸爸与自己天人永隔后,长大后的她,更成熟了。但在那样的一个旧社会里,虽然经历苦难的她,却依然保留一颗快乐的童心。我明白了,英子拥有一颗纯真的心,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心,她的童年才那么快乐。她把我带进了另一个童趣的世界,天真无邪,没有欺骗,那样的世界里仿佛看不到旧社会的黑暗,而仅仅是一个孩子快乐,纯真的生活。历尽人间悲欢离合的英子懂得了离开朋友的难过,懂得了失去亲人的哀伤,懂得了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了别人的不幸后的深深的内疚情……
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东阳下的骆驼队,疯女人秀贞,厚嘴唇小偷,兰姨娘,妞儿,德先叔,和宋妈以及去世的父亲。不管人或物,它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浓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慢慢的它们都在英子的童年中离去了甚至消失了,童年的故事,也就这样的悄悄地流逝。然而,童年的每一刻都是重要的、快乐的、美好的,而且刻骨铭心。相比英子有趣、精彩且有些哀伤的童年生活,我们的生活则显得单纯且无忧无虑。她的故事非常淳朴、真实,更勾起我们对正在溜走的童年生活依依流脸,使我们更加珍惜现在拥有的日子。
现在,我已经5年级了,可是童年却像一股春风,一旦吹过,就再也回不来了,花谢了可以再开,但是童年过了就不会再也回不来了。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五】
先来谈谈我刚拿到书的感受:我一眼看到书时,就被书的封面吸引:黑色的古风封面,是一幅画,灰暗的天空,朦胧的古楼,长长的驼队,隐约透着作者的手稿。中间是书名《城南旧事》,让人有很多遐想的空间。
《城南旧事》由五章节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和后记《冬阳?童年?骆驼队》。贯穿这本书的主人公英子是一个善良、聪明、大胆,5、6岁的小女孩,同时讲述了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那章。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天天听着她念叩着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她每天上午偷偷跑去患安馆和秀贞玩,听她讲小桂子的事。大人们都不让英子接触到秀贞,可最终英子她们俩成了好朋友。直到有一天,妞儿和英子哭看说她不是她色妈亲生的,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块青,英子震惊的是英子的好朋友妞儿竟然是“疯子”秀贞的孩子。看着妞儿与秀贞的重逢,我心里也一样起伏不定,为了苦难后的相聚,也为英子的付出而感动。同时更让我敬佩英子的勇气和她那颗善良而勇敢的心。
我自己的那些“傻事”也浮现眼前:
3岁的时候,我还不懂事,不知道小鸡小鸭们是怎么生出来的,就偷偷拿了家里的一些生鸡蛋、鸭蛋,放在衣服里,窝在床上一上午。爸爸妈妈不知道原因,急着要抱我去医院,这时,蛋被我不小心挤碎了,蛋清流了一床。
……
幼时的傻事,现在是再也不会做了,可这一切,却都历历在目,我也要把这些事,记录下来……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六】
读完城南旧事,淡淡的忧愁,丝丝的怀念,缕缕的乡愁涌上心头,久久萦怀挥之不去。
本书作者林海音,观其文笔如春风般和煦温柔,又如秋水般清澈见底。,似陶渊明之田园小诗,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又似骆玉笙之大鼓,京腔京韵,叙事时超然物外,不染凡尘。抒情处一唱三叹,令人击节。
书中有驼铃的声声震耳和不绝,书中有宋妈的善良质朴和不幸,有无意的背叛和内疚,有童年的梦想和烦恼。书中有蓝姨娘的幸福追求,有滑稽可笑的小毛驴,有爱而不溺,娇而不惯的父女情深……
看到爸爸的花儿落了一节,如闻羌笛之声,直令三军落泪!小说中的英子如邻家小女,稍谙世事,似曾相识,又恍若隔世。她扑面向读者走来,越走越近,又悄然转身离去,渐行渐远……
林海音以一个童年女孩的视角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清新世界,那里充满了纯洁与直率,使心灵得到洗涤净化而升华,使人格变得更加崇高而伟大。
何以飘零去,何以少团圆,何以别离久,何以不得安,何以忆城南,往事永难忘。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七】
自从读了《城南旧事》之后,《送别》这首歌便环绕在我耳边,虽然它并不是很出名,但却令我想起英子童年时的一切。惠安馆门口疯女人的一笑,草垛里蹲着的年轻人,与德先叔离开的兰姨娘,回到故乡的宋妈,喜爱花朵的父亲,这一切一切,都是那么清晰,却又是那么的模糊。
令我最难忘的,是那位善良的年轻人。他与英子交谈时所露出的后悔,是那么的强烈,为了供弟弟读书,他铤而走险去偷东西。小孩子总想长大,可大人却总想变小。小时候不努力,长大了之后还能怎样?当英子说:“我分不出海跟天,我分不出好人跟坏人。”我的心有一次陷入了悲凉,是啊!英子的眼里有太多的人啊!那个便衣侦探,那个一副老实像的年轻人,那些骂小偷的人,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便衣利用英子把年轻人抓住,年轻人为供弟弟上学偷东西,那些骂小偷的人明明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却仍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说小偷。善与恶,真与假,究竟该如何区分,我也不知道。就连那一句“我们去看海”那一句承诺我们也不知道算不算数了。
书中的一切,是那么的杂乱,又是那么的有序。它虽然记录了许多不同的人物,但每一个却都给人们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形象。就像宋妈,兰姨娘,年轻人,德先叔一样,他们都被当时的社会所唾弃,可他们最后还是以一种最高尚的身份所离去。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更是一个梦的开端,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滋润着我们内心的沉闷与寂寞,在童年时留下的人与事,是难忘的,更是永恒的。正如爸爸,宋妈,兰姨娘,疯女人,他们都永远不会在英子记忆里消失,永远都不会。
小孩子的眼睛是透明的,透明得不带一丝杂质。就像英子看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她以一种理解的态度去接纳她,因为就只有她能理解疯子不为人所知的苦。也像是英子看年轻人,看兰姨娘,看宋妈,英子对她们都有着疑惑,可英子从来都是以真心对她们的。不像大人,只会带着有色眼镜看周围的一切。
是啊!为什么人们只是要在自己的心上锁上一把锁呢?为什么人们总是不肯相信任何人呢?
就这样,生活还在继续着,可童年却不能再继续了,在慢慢的长大中,许多人都离开了英子。我想,正如生活一般,是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八】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本书,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通过她童年时的故事,我仿佛也想到了我六七岁时在以前的家时玩耍的情景,我多么想再过以前玩耍的生活啊!可是现在我上四年级,课紧了,没有时间玩耍。当然,这本《城南旧事》,就是写的林海音童年时发生的事情。
这本书先后写了林海音童年时发生的以下几件事:第一个是《冬阳童年骆驼队》第二个事《惠安馆》第三个是《兰姨娘》第四个是《驴打滚儿》最后一个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些事,是发生在林海音六岁到十三岁中的故事,书中记录了林海音在这中间发生的点点滴滴,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在书中,林海音叫英子,这是她的小名。
开始的两件事,给我的记忆最深刻,特别是《惠安馆》,它令我百读不厌,就算看上一百遍都不会觉得乏味、无趣,因为这内容太迷人了,它主要是这样写的:那是在他的老家发生的事,英子(林海音)在那有个朋友,叫妞儿,是在街口卖盐的,她们常常在一块儿,很快乐!
但是,妞儿找英子却不方便,因为去她家的时候要经过惠安馆,大人们都说那里面有个疯子,都不让进去,可就有一天,英子进去了,里面只有个妇女没别人,那个妇女叫秀贞,她就是在大人口中所说的疯子,原因是她的女儿小桂子失踪了,说她的小桂子脖子上有个青胎记,下巴尖尖的,说让年仅六岁的小英子帮她找找。
没过几天,她又像往常一样去找她的好朋友妞儿,看见妞儿身上有几处伤疤,于是妞儿告诉她她不是这的父母亲生的,英子一听吓了一大跳,她忙看了看她的脖子和下巴,和秀贞说的毫无区别,于是她就让妞儿去了秀贞家,她们俩相见后,立刻用抱在一起,秀贞话也没说就提着大皮箱和妞儿去天津了,而英子呢?也因为着凉而晕倒了。
《城南旧事》,能让人想起从前玩耍的美好时光的书,要我说,这本书真是举世之作啊!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九】
在“惠安馆传奇”这个故事里,我觉得最感人的是那个“疯子”——秀 贞,她很可怜,刚刚生出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孩子,就这样被母亲扔掉了。虽然后来孩子回来了,但是在她失去孩子的时候受了都大的苦啊,没人和她玩,每天都是那么得看着来往的行人,人们还叫她“疯子”,相信看过的人一定都知道,这个姑娘真的是个疯子吗?她要是真是疯子,那么她怎么会记得那么多的故事呢?或许她真的有点神经,可她并不是疯子啊,他们这么说她,是不是太不尊重她了呢?好歹她也是个姑娘啊!姑娘家要得就是面子啊!要是你是她你会怎么想呢?
在“我们看海去”这个故事中,主要是讲述了那个躲在草丛里的人,还有那篇课文“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你认为那个躲在草丛里的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如果光从他偷东西来看,或许你会认为他是个坏人吧!但你要从全文来看,他不是说了嘛:“我就是小时候贪玩,书也没念成,后悔也来不及了。我兄弟,那可是个好学生,年年考第一,有志气。他说,他长大毕了业,还要飘洋过海去念书。我的老天爷,就凭我这没出息的哥哥,什么能耐也没有,哪儿供得起呀!奔窝头,我们娘儿仨,还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呢!” “我那瞎老娘是为了我没出息哭瞎的,她现在就知道我把家当花光了,改邪归正做小买卖,她不知道我别的。我那一心啃书本的弟弟,更拿我当个好哥哥。可不是,我供弟弟念书,一心要供到让他飘洋过海去念书,我不是个好人吗?”从这里看可以看出他的心态吗?
从“兰姨娘”这个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出那个 兰姨娘应该是很漂亮的吧!还有那个德先叔应该也不是那么凶的吧!从这两个重要角色中,我们可以看出,兰姨娘对我是很好的,她给我做“西瓜灯”,而且她也很喜欢说笑,文中有句话就说出来了“兰姨娘在我们家住了一个礼拜了,家里到处都是她的语声笑影。” 我从《城南旧事》这本书中再次看到了我的童年。我的童年是快乐的;我的童年是温馨的;我的童年更是幸福的,我喜欢这本书,不光是为了它写的内容很符合我们的年龄,而且它里面的故事好温馨,有父母照顾你的一举一动;有好朋友关心你的一言一行;真的好温暖,让我的感触特别深,我真的非常喜欢这本书。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十】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这首耳熟能详的曲调再次触摸我的耳膜,我仿佛又看到学骆驼吃草的小英子、疯疯癫癫的秀珍和身世可怜的妞儿。
《城南旧事》是我看过的最震撼人心的一本名著。它是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说,写了小英子用她童真的双眼,观察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惠安馆”“我们看海去”“爸爸的花儿落了”,这些故事都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读完了这部书,我好像是长大了。
拿起《城南旧事》的时候,书中的一切是那么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和缓缓而逝的岁月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读书的时候,最让我感动的是文字之间荡漾着的一种淡泊与纯洁。在半个世纪的离别中,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飘零的,只是人们记忆的碎片。
看罢,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朴素的东西,因为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个场景一个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一样,那样的不疾不徐、温厚醇和,那样的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
全文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是我感触最深的一章,写出了作者所感受到的那种影响自己一生的最真挚的父爱。当我读到:“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带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就明白父亲不能看着女儿上台做代表,仅仅以一朵夹竹桃衬托女儿渴望父亲去看的心情。作者一直以来都把父亲的话铭记在心里,努力拼搏。文章写英子父亲病危,以花暗示了父亲的病情加重直至死亡。英子不再逃避现实,她镇定地接受了事实,决定担负起帮助家人的责任。文中以“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结尾。是呀,长大了就得负责任,长大就意味着不再让人担忧。虽然生活的重担压在幼小生命的肩上,但是人的心灵已经长大,不再任性。
蓦然回首,满地零落的花瓣儿,诉说着盛夏的情怀。沉沉的情思之中,少了一丝懵懂,多了一份缅怀。落寞之后,那清越悠然、古朴婉转的音乐仍在耳畔萦绕着: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叫《城南旧事》它是由林海音出作。
内容是: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又交了小桂子、小栓子、妞儿等,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看到这些,我很羞愧。奶奶她病了我不照顾她,我很羞愧。妈妈手烂了,不能洗碗,我不去帮她,我很羞愧。从此,我要帮助别人。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十二】
读完了《城南旧事》,一种淡淡的.忧伤涌上我的心头。“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是别多。”
小说是由五个牛头对不上马嘴的故事构成的:英子跟随爸爸妈妈从日本一路飘洋过海才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一切东西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会馆前的“疯”女人,常被打骂的妞儿,藏在荒野里的小偷,冲破家庭的藩篱,追求新生活的蓝阿姨,还有丢下自己孩子做奶妈的宋妈,他们都与英子朝夕相伴,但到最后却都一一离开了。直到最后她的父亲长眠,而最年长的她,便担起了家庭重任,童年,就这么远去了。
珍惜你身边的人,当他们也一个个离去时,你会多么伤心。可能,你觉得这事情不可能发生在你身上。但当他们真的离你而去时,你会怎么样?世事难料,多照顾一下你身边的人吧,当你使别人快乐时,你自己也会快乐。
《城南旧事》像一幅童年的风景画,像一幅京味风俗画,像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读一读吧,那可不是一般的书,人间悲欢离合尽在其中。到了那个时候,你就会懂得珍惜身边的人。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十三】
一本能让人永远记住的一本书,绝非是一本无聊透底的书,这本书在我的脑里不断游荡,这本书是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书中的第一章是"惠安馆",别看这名字普普通通,它被作者写得精彩万分,就像这本书的主人公林英子的爸爸就会说成"飞安馆",妈妈就会叫成"灰娃馆",宋妈就说成"惠难馆",林英子却说对了,这真是意想不到,这么多个人说一个名字,没想到只有一个人说对了,那就是主人公林英子,大家都叫林英子叫小英子,小英子还有一个好朋友,她叫妞儿,小英子的朋友疯姑娘秀贞生下了一个孩子,但这个孩子被秀贞的家人给扔到了其它地方。故事到了最后,你会发现许多与生活中吻合的事情,就像你会认识许多朋友,和他们玩。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友情都来源于你交朋友的态度,如果你的态度非常恶劣,那他永远不会觉得你是他的好朋友,我希望这本书能永远地保存在我的脑海里。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十四】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每次一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想起《城南旧事》中同学们唱着骊歌送别英子的情境,《城南旧事》是由著名作家林海音以自己小时候的经历为素材创作的一部小说。
从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英子,她纯真善良,对任何事情充满了好奇心,对每一个人都真诚相待。她能与“惠安馆传奇”中的疯子秀贞一起玩,会在朋友妞儿被他人欺负的时候为其打抱不平,还会想办法让秀贞与女儿相聚,让我们既感受到了她们之间纯真的友谊,又为秀贞与妞儿这母女俩的悲惨遭遇感到难过。
她会在杂草丛里与贼子共同约定“我们看海去”的美丽约会,会认真地倾听贼子的心事,在贼子身份被暴露的时候并不会因此讨厌他,她不时背出一两句“我们看海去”的句子,让我感受到了她对未来的憧憬,她分不清海和天,分不清好人和坏人的行为又让我感受到了来自她身上的那份孩子的纯真。
她还会为了母亲而撮合“兰姨娘”与“四眼狗”德先叔;会在陪宋妈找女儿的途中用“驴打滚儿”哄宋妈开心;会在“爸爸的花儿落了”的时候明白自己已经长大要承担家里的责任了。这一切都不禁让我感受到了英子的纯真善良、活泼可爱。
作者林海音在《出版后记》中说:“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想,唯有作者对童年时光的美好回忆,对故乡的深深眷念和热爱之情,才会使她写出这样一本佳作,才会在字里行间中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活泼的英子,而英子的纯真善良、活泼可爱又深深地打动着我。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十五】
看到“旧事”两字,许多欢乐、完美、难过、忧伤的往事从我心头闪过。我的童年,酸、甜、苦、辣全都经历过。
因为童年过往的骆驼队,使英子回忆起北京的景色和人物,便抒发感情,写了一篇富有情感色彩的小说——《城南旧事》。读这篇小说时,我仿佛看见了林英子多姿多彩的童年。
在惠安馆里,英子结识了纯真的友谊,她和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成了好友,在别人眼中,秀贞是个疯子,可是英子不这么想,她一向把秀贞当正常人,当自我的好朋友。秀贞因为失去丈夫和孩子小桂子而变疯,之后,善良好心的英子找到了小桂子,还把妈妈最心爱、宝贵的玉给秀贞,让她们娘俩把玉当路费,回老家去找秀贞的丈夫。好景不长,英子从别人聊天中得知,秀贞他们早已葬身火车轮下,英子悲伤至极。
在英子纯洁而无知的童年里,她和蹲在草丛中的“小偷”成了好友,那时英子分不出好人和坏人,直到小偷被抓。这个小偷是为了供弟弟上学才走上了不法之路。
英子的奶妈——宋妈,因得知自我的孩子小栓子和丫头子,一个淹死了,一个被狠心丈夫给卖了而悲痛欲绝,还和英子一齐去找被卖的丫头子,可是没有找到。最终,宋妈跟丈夫一齐回家了。
在英子的毕业典礼上,爸爸得重病没来,当英子领毕业证时,她想到父亲深刻、严格的教导,不禁流下热泪。当她回家时,父亲已经远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英子长大了。
《城南旧事》中,英子失去许多人:惠安馆的秀贞,草丛中的小偷,以及她最亲爱的爸爸。时间流逝,我们的亲朋好友,亲人也会在时间长河中离我们而去,最终走在生命道路上的仅有我们自我,最终,我们也会离去。我们还要学习英子的善良、善于交朋友的特点。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十六】
暑假老师推荐我们看几本经典的课外书,其中有一本是《城南旧事》,林海英写的,是一篇关于童年轶事的小说,我看后也深有感触。
每个人都有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就像英子和妞儿,她们一样大,但她们的童年却截然相反。美好的是一个样,不幸的却有很多个版本,英子的童年是美好的,她虽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但她有一个快乐的家庭,还有一个和她合得来的玩伴——妞儿,她们一起喂小鸡、踢纸键;她还能和男孩子一起踢球……妞儿却不一样,没有家庭的温暖,没有妈妈慈爱的怀抱,没有上学,为了生存去唱戏,还经常遭到父亲的毒打,弄得遍体鳞伤。后来和英子成了好朋友,和英子在一起是她童年里最快乐最开心的事情。
小说里的另外一个主人公是“疯子”秀贞,她是一个苦命的人,孩子一生下来就被抱走,尽管她只看了女儿一眼,却怎么也忘记不了对孩子深切的思念,以至于自己整天精神恍惚,被外人称作为“疯子”。秀贞会时时想起给小桂子做衣服,养蚕给小桂子装墨盒,秀贞一见到英子就会想起小桂子,和英子说小桂子的点滴……在这点点滴滴里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一份沉甸甸的母爱!
无巧不成书,《城南旧事》也一样,和英子一起玩的玩伴居然就是秀贞丢失的女儿妞儿,在英子的帮助下秀贞母女终于相认,也种下了最后的悲剧,在找英子爸爸的的途中被火车压死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静静地想着心事,英子的是个有爱心善良的好女孩,有了她的爱秀贞和妞儿才能团聚。妞儿如果是出生在90年代,她就不会受那么多的苦,她会和我一样有个幸福的家庭,有爱她的爸爸妈妈,也就没有了悲剧。由此而想到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和幸福,懂得了自己应该珍惜的东西!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十七】
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和几个高尚的人说话。现在,我还在读《城南旧事》,越读越多,我的感悟也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下面,让我给大家说一下吧!
最近,我发现这本书有个很奇特的地方:一般我读名著时,往往读一半就没兴趣了,甚至都不想读了。而《城南旧事》读了一些后,不但兴趣没减,反而还如饥似渴的读,作者用那平平淡淡的语言,描述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这五章故事,每一章都是充满个性,又是感人肺腑的。但每一个主角,在最后几乎都离开了英子。我想,正是他们的离开,才换来了英子的成长。
让我难忘的是第四章,叫“驴打滚儿”,我原本以为作者要写驴是如何打滚的,或细细描写“驴打滚儿”这种食物。没想到,作者是写宋妈的小丫头不见了,宋妈带着英子去找她,在休息时买了一种叫“驴打滚儿”的食物。最后没找到小丫头,宋妈伤心的回家了。作者虽然已“驴打滚儿”为题,但在文中只是一带而过。这样做既没跑题,又能引起读者关注,这也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手法。
说实话,我很钦佩林海音。整本书的文字都是那么清新。细细描绘着一个个看是平凡,但又无法言表的感人故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差不多每一本书都告诉了我们不知道的人物、感情、思想和关系等。好像在我们眼前打开了一扇通往未知世界的窗户。我认为:城南旧事就是这样一本好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中展现了。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了放不下,还要再看一遍的书。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十八】
记忆中,童年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然而,每个人都有一个童年,而童年趣事也就像海边那各色各样的贝壳,在海水的陪伴下闪闪发光,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彩,数都数不完。我们都曾有过纯洁美好的童年,它雕塑了我们美丽的人生,诠释了我们天真的活泼。在童年的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天真与善良。
每个人都有一个灿烂的童年,但是每个人的童年都过得不一样,有的在幸福中度过,有的在孤独中度过,有的在心酸中度过。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一位小女孩英子是怎样度过他的童年的。二十世纪二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认识了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经常被父亲毒打的可怜小女孩小桂子。一个为了供弟弟小学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厚嘴唇的年轻人。打破了英子家宁静的兰姨娘。同时,他也体会到了生离死别的痛苦。朝夕相处的奶妈宋妈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沉疴染身的爸爸也去世了。英子因为爸爸的离开,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觉得自己长大了。
在我的眼里英子是一个有同情心,非常勇敢的孩子。在别人都不愿意接触“疯”女人秀贞时,她勇敢地与秀贞做了朋友,在别人都讨厌“疯”女人秀贞,不同情她时,只有英子愿意去同情他,愿意去与她交流。英子也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当她的朋友小桂子吃不饱穿不暖时,他毫不犹豫地帮助的小桂子,还经常与他聊天,让小桂子的性格外向起来。
英子也是一个有着责任感的小姑娘,当得知是自己让厚嘴唇年轻人被抓,她非常愧疚。她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姑娘,分辨不清出坏人与好人,他可以不责怪自己害的厚嘴唇年轻人被抓,但是他却一味的指责自己,怪罪自己是自己让一个为了供弟弟小学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厚嘴唇的年轻人被抓。
英子也是一个防备心很强的小姑娘,她看出了父亲对兰姨娘的态度不同,她就让兰姨娘与德先产生感情,这样他就不会被分去爸爸的爱。
英子是一个顾全他人的小姑娘。当他得知他的奶妈宋妈外出当佣,导致她的儿子被淹死,女儿也被送人了,非常同情她。当她的丈夫要接走她的时候,她考虑宋妈的感受,还是让宋妈与他的丈夫走了。
最后一个故事英子的爸爸因为得了肺病而去世与此同时英子也小学毕业了,英子回忆起爸爸曾经对他的严厉要求和关心,她明白了爸爸对她的良苦用心,让英子真正长大的原因,不是因为他小学毕业了,而是爸爸离开了他。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也是悲伤的,在童年经历的事情会成为一生的回忆,无论他是快乐的事,还是伤心的事,这些事情都会让我们成长。当童年结束后,再来回忆这些事情,这些事情将会让你明白童年的珍贵。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十九】
《城南旧事》大家都看过吗?今天,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奶奶的自传体,以其七岁至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以说成她的代表作。它描写的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里,在北京城南的一座四合院,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林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出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让人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可爱,却写出了人世间复杂的感情。《城南旧事》包括《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这几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欢《我们看海去》。里面主要讲英子给伙伴捡球,而不小心与一个“善良”的小偷交了好朋友。在英子看来“嘴唇厚厚敦敦的,是个老实人相。”后来,林英子才知道,那个小偷为了供养弟弟出洋读书,达成弟弟的心愿,才甘愿做小偷的。“就凭我这没出息的哥哥,什么能耐也没有,哪能供得起!小妹妹,你明白我说的话吗?”“小英子,我是好人,还是坏人?”好人,坏人,英子分不清了。
这本书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含蓄的小诗。
读《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
亲爱的同学们,请拿起书吧,让我们遨游在书的海洋!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二十】
《城南旧事》这本书就像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溪,没有波涛万丈,只有宁静安详。作者用朴素的文笔描绘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那样的纯净淡泊,恒久弥馨……
全文一共分成五个章节。第一篇——在惠安馆里,住着一个苦命的姑娘秀贞。在别人眼里她是一个丢掉孩子的疯子;但本书的主角英子却觉得她是一个体贴善良的人。她一见到英子,就特别高兴。时而给她试新衣,时而帮她包指甲。不过,这可怜的姑娘最终葬身在了无情的车轮下……
在第二篇——我们看海去中,英子在野草堆里碰见了一个和善的”小偷”。他为了让弟弟安心读书,不得已走上了邪路——偷东西。英子很同情他并替他保守秘密。但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不久,“小偷”就被抓走了。在英子眼中,他就像老鹰爪中的小鸡。
英子有个好爸爸,他常让英子闯练闯练。英子不敢去,爸爸就板起脸来说:“什么事,硬着头皮去做,就能闯过去!”但不久,爸爸因病去世了。英子哭了,爸爸的花落了,英子也不再是孩子了。
随着英子一天天长大,她身边的人渐渐都离他而去。这本书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界展现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的天真,也透着一丝淡淡的苦涩……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二十一】
翻开《城南旧事》,随着泛黄的纸张、淡淡的墨香,我走进英子的童年。
英子六岁到十二岁在北京城南生活时,与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友情,三天两头的住惠安馆里钻;她对“小偷’许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而伤心难过;她深爱着严厉而慈爱的父亲,父亲的去世让她意识到她的童年渐渐远逝。
我感触最深的是英子与秀贞的故事。秀贞是人们口中的疯子,可有谁知道她疯的原因呢?人们都不理她,只有英子把她当成朋友,愿意陪她,愿意倾听她的诉说,可见英子是善良、纯真的。英子的玩伴妞儿,被养父母领养,但总受到他们的毒打,她的眼睛总是泪汪汪的,眼底下还有泪坑,身上伤痕累累。我为秀贞和妞儿感到难过,没有人理解秀贞的痛苦, 而妞儿还是个孩子都遭到这般待遇,可见当时人心的阴暗,秀贞和妞儿终于相认,我替她们高兴, 也多么希望她们能找到爸爸并幸福地生活下去。可事实却开了个玩笑,她们母女二人一同丧命于火车下。看到此处,我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掉了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任由人们进进出出。英子的世界是悲伤的,一些她所珍视的人都离开了。父亲的去世让她知道了自己的责任,让她从儿童蜕变成了大人。当英子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愈发显得羸弱。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一切事物都随着时间缓缓改变,唯一不变的是我们对他们的情。
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我想英子在回忆童年时,也是笑着流泪吧。
初中生读城南旧事的读后感【篇二十二】
《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一本经典自传体小说,据说这本书内容虽不多,却反映了当时整个北京的面貌。今天我就感受到了它的蕴意。
《城南旧事》通过了天真的“小英子”的童眼和经历贯穿了整本书。它先通过小英子的好友——惠安馆的疯子秀珍苦苦寻找她那被家人抛弃的女儿小桂子的悲欢故事让读者感受到了这世界的苍凉,人们都认为秀珍是骗子,但在小英子眼里,她只是一个懂得爱的女人;后又出现了一个无奈的小偷“厚嘴唇”,他为了供弟弟上学选择了偷窃,所有人都憎恨这个可恶小偷,但在英子眼里,他却是善良,真诚的好人;再后来,小英子家的女佣宋妈也走了,宋妈抛下儿女来到英子家,喂养了英子的弟弟,自己唯一的儿子却被淹死了,照顾好了小英子,自己的女儿却也被丈夫卖了,她坚强地承受起一切痛苦,但最终还是被丈夫用毛驴接走了。
更令人悲痛的是,英子爸爸的花落了,这个给英子带来巨大的影响的人走了,而经历了这一切,英子却没有倒下,而是坚强、冷静的撑起了这个家。也就是那时起,英子的童年消失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是否也这么由天真无邪变成现在的样子?童年总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因为它没有罪恶,也不懂得罪恶。在它的眼里,什么事都是最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之处。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哪怕那个人是强盗,是土匪,他也有真诚的一面,他的心底也有最纯洁的地方。
如果一个小孩子做一个极其简单的事,他不会往别处想,就会用最简单的方法做这件事。可在我们的眼里,什么事都复杂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实在懂得太多,明明很简单一件事,非要用复杂的眼光去看它,看着看着,就把自己也让绕糊涂了。
就算它很简单,我们也总是怀疑它是不是有什么不易察觉的精巧之处,从而花费了大把大把的时间来解开一个花一分钟就行的事,这不知在浪费光阴吗?
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推荐十二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灯光是作者朱自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有关灯光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篇一】
当我看到《灯光》这个标题时,我十分地不明白,灯光,随处都有,很平凡呀,围绕灯光有什么好写的呢?我带着满脑筋的问号往下读。
噢,原来作者是回忆本身当随军记者时产生在一场围歼战中的一个动人故事,在一次围歼战之前,郝副营长看见书上有一幅插图,画的是一个小孩子在明亮的灯光下全神贯注地学习,看完。他的脑筋满是电灯的等待与未来的憧憬,但他却在这次围歼战中,为了给部队,而扑灭那本书,举得高高的,但却袒露了他本身,他就这样捐躯了。读后,我心潮汹涌,郝副营长为了战斗的成功,为了后代能在灯光放学习,为了人民能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他捐躯了本身。但盼望用上电灯的他,却连电灯都没有来得及见上一眼。
本文讲述了一个革命战士的故事。作者由天安门的千万盏灯回想起了一段往事:突击连的郝副营长憧憬着未来的孩子们在电灯下学习,而他自己却没来得及看一下电灯,就为了后代的幸福生活,将自己年仅22岁的生命献了出去。
现在,我们抬起头就可以看见的电灯,看似普通,可在郝副营长的那个年代,可是见也没有见过的一件东西啊!可见电灯在当时的可贵!设想一下,如果说没有郝副营长这样为我们的幸福生活而牺牲的革命战士,我们头顶这一盏盏明亮的电灯,会不会也是我们所没有见过的呢?我们现在过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会不会在一瞬间烟消云散呢?我们会不会像电视中的阿富汗的孩子一样,生活在战争年代,生不如死!会不会向非洲的人那样在艰苦的环境下生活?到底会不会?答案一定是会!所以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必须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努力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那些为我们幸福生活而牺牲的革命战士。
可有些人不好好学习,整天游手好闲,虚度光阴;在一盏盏明亮的电灯下不好好学习,而是玩耍、嬉戏,不注重学习,丝毫不觉的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似乎觉得本来就是这样。他们这样做怎能对得起革命战士呢?
总之,学了这篇文章,我感慨很深!我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辛福生活啊!
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篇二】
《灯光》这篇文章讲的是革命战争年代的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
1947年的一天夜晚,我军正围歼敌五十七师。突击连把守敌的围墙炸开一个缺口,迅速冲了进去,可是后续部队遭到敌军炮火的猛烈阻击,在黑暗中找不到突破口。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黑暗中出现一星火光,很微弱,但对于急于寻找突破口的部队来说已经足够亮了。它像一盏明灯,指引着战士们迅速找到突破口冲进了围墙,我军因此大获全胜。原来是担任突击连连长的郝副营长点燃了他珍爱的一本书,但他自己却成了敌军机枪扫射的靶子,他光荣地牺牲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久久地沉浸在故事情景中。郝副营长为了照亮队伍前进的方向,为了照亮新中国前进的道路,竟不惜让敌人用机枪反复扫射自己。正是有了像郝副营长这样为了他人幸福,宁可牺牲自己的烈士们,我们的祖国才能脱离苦难,变成如今的新面貌,他们用生命之光换来了我们现在灯光下和平安宁的幸福生活。多么可亲可敬、可歌可泣的先烈们啊!他们这种点燃自己,照亮后人的献身精神,永远值得我们缅怀,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灯光》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大启发,它就像一盏精神明灯,照亮了我的内心世界,使我认识到做人不能光考虑自己,要有宁可牺牲自己的利益,也要帮助别人的精神。回想起自己曾经在学校遇到一点点不愉快,就和同学大嚷大叫,甚至动手打架的情形,深刻认识到自己缺少这种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的精神。现在我们倡导建设和谐社会,但和谐社会更需要这种牺牲自己,帮助别人的礼让精神。
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篇三】
本文只要写了“我”在天安门广场上散步,忽然听见身后的人叫到“多好啊”,引起了我的回忆。郝副营长为了大家能用上电灯,而举起燃烧的书,为大家照明了前进的道路,从而打败敌人,但自己也牺牲了。
郝副营长是一个伟大的人,可有着和他一样精神的人,有许多,我最难忘的,便是那一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碧丽斯”风暴吹袭我国。洪水如脱缰的野马,从山谷里狂奔而来,洪水越来越凶,把桥冲垮了,发出令人恐惧的笑声,这时,抗洪部队赶来了。李战士便是其中一位,当冲锋舟超载时,舟不能动,眼看一个大浪要扑来了,李战士跳下水中,用力一推,把大家推上了岸,可他自己却被那凶狠的大浪卷走了……李战士永远被“埋”在水“箱子”里。
为了人民利益而捐躯的勇士们,不就化成了这一道道高高的,友善的光吗?这些“光”,如一盏温茶,加入了香醇的牛奶,唇干口燥的你迫不及待地喝下去,那感受,让人全身温暖,也留下了一份深深浓浓的回忆与沉思……
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篇四】
暑假里,我和妈妈每天晚上去广场上散步,每次散步时,我心里都会想“多好啊!”多好啊这句话并不是我说的,是我学过的一遍文章,《灯光》里的郝副营长说的:战斗前夕,郝副营长正倚着胸墙。借着微弱的亮光看一本破旧的书,书上有一幅插图,图上画着一个小孩,正在明亮的灯光低下聚精会神得看书。郝副营长看完后,深情地对旁边的战地记者说:赶明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在明亮的灯光底下学习,该多好啊!
半个小时后,战斗打响了,郝副营长为了给后续部队照亮前进的路,于是点燃了那本书,同时也点燃了自己生命的火光。郝副营长就这样牺牲了,他为了战斗的胜利;为了能让孩子们在明亮的灯光底下学习。而他却没来得及见一眼电灯。
今天,我又看到霓虹灯在闪烁,我又想起了郝副营长的这句话:“多好啊!”忽然我听见几声蛐蛐叫,难道它也爱上了现在的幸福生活;难道它也爱上了这明亮的灯光;难道它也爱上了这一个个幸福快乐的身影吗?广场上的小花和小草仿佛都在为现在的幸福生活鼓掌,为现在的幸福生活感到自豪。咦,那一伙子人是要干什么呀?哦,原来是跳广场舞呀!
我来到水池边看到一条条小鱼在水池里游来游去,我不禁一笑,小鱼也在快乐的长大。灯光一直在闪烁着,它照耀着广场上的万物,照耀着人们快乐的身影。
如果郝副营长也能看到这些该多好啊!如果那写为人们利益而死的英雄们也能看到今天这宏伟的景象该多好啊!我们现在的小康生活,都是那些英雄们用无数条性命换来的。
让我们一起珍惜现在的辛福生活,好好学习,努力拼搏,做一个有作为的当代少年,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篇五】
今天我在老师的指导下的了《灯光》这篇课文,郝副营长的那种精神使我非常感动。
这篇课文以灯光为线索,通过郝副营长给后续部队照亮前进的道路而英勇牺牲的,赞扬了革命烈士为了理想,为了下一代的幸福勇于献身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革命烈士的高度赞扬和纪念。当我读到“听说一按电钮,那玩意儿就亮了很亮很亮……。他又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烟,又望了一眼图画,深情的说:赶明儿胜利了,咱们也儿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能在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习,该多好啊!他把头靠在胸墙上,望着漆黑的夜空,完全陷入了未来的憧憬里。”的时候,我感觉到郝副营长是一心要孩子们在光亮的灯光下学习,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也使我明白,我们之所以可以在那么亮的灯光下学习,是革命烈士拼命战斗,用性命换取回来的,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些用生命换回来的幸福。
又当我读到“后来才知道,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是郝副营长划着了火柴,点燃了那本书,举地高高的,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可是,火光暴露他自己,他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的时候,郝副营长那种勇于牺牲的精神更加使我感到我们的幸福是多么来之不以的。郝副营长的更是牺牲了自己,夺得了战斗的胜利,换得人民的幸福。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收获也不少啊,也使我知道了革命者的精神,如果没有他们,中国也没有今天,所以我要尊敬他们。
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篇六】
一口气读完了《灯光》一文,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被郝副营长那舍己为人的精神感动了。
我掩卷沉思。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因为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只有一次,谁不万分的珍惜它?但是郝副营长却在自己非常年轻的时候,就慷慨地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这究竟是为什么?是他不懂得生命的意义吗?不是,他对生命的意义的了解是最清楚、最深刻的。他知道,一个人活在世界上,绝不仅仅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让他人生活得更美好。这样的生命才是最有意义、最有价值的生命。
但是,现在有些人却不是这样。他们认为人的一生太短暂,如不及时行乐,就会让生命的火炬白白地燃烧。因此,他们拼命的追求金钱和欢乐,完全不顾他人的利益。在他们的身上,我们根本看不到生命的闪光,只看到自私自利的丑恶灵魂。有些青年虽然不是这样,但他们热衷于追求享乐,谈到吃的、穿的,他们兴趣盎然;谈到学习、工作,他们索然寡味,胸无大志。他们只顾自己,这样的生命有意义吗?
同学们,让我们像郝副营长那样,用”生命之光照亮胜利的道路”,让自己的生命放射出更多的光和热吧!
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篇七】
今天,我们学了《灯光》这篇课文,使我深受感动。
作者喜欢在晚上到天安门广场上散步,灯光照在宏伟建筑上,使人感到光明和温暖。作者漫步在广场上,忽然,身后传来一声:“多好啊!”使作者沉入了回忆。
1947年的初秋,作者当时是战地记者。挺进豫皖苏平原的我军部队,包围在一个村子里,激烈的围歼战就开始了。天黑时,作者来到郝副营长身边。
郝副营长是一位著名的战斗英雄,只有22岁,今晚由他带领突击连去攻破守的围墙,为全军打通歼灭敌人的道路。郝副营长倚着墙,手里拿着火柴,他划着火柴,借着微弱的火光,聚精会神的看着一本书。郝副营长希望围歼战胜利,就让孩子在灯光下学习。
战斗开始了,突击连把围墙炸开一个缺口,突击连冲进去。后续部队遭到敌人炮火的攻击,和突击队失去联系。
整个团指挥人都焦急的钻出土堡,望着黑絮絮的夜晚。突然,就在不远处有一星火光,一闪,有一闪。后续部队冲进围墙,想起了一片喊杀身。
这一仗,消灭了敌人的一个整编师。郝副营长牺牲了,这位年轻的战士为了让孩子能够再点灯下学习他却牺牲了。
我们要好好学习,要报效国家,不要那些战士白白牺牲,成为国家的栋梁!
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篇八】
每当鲜艳的国旗冉冉升起,每当雄壮的国歌轻轻回荡,我总是不由得想起那些誓死为国的革命战士来。
今天,在红旗飞扬的校园里,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又认识了一位伟大的革命英雄——这就是《灯光》中的主人公——郝副营长。
课文讲的.是作者以战地记者的身份来到豫皖苏的我军部队,在围歼战打响之前,作者看到负责突围的郝副营长正借着微弱的火光看一幅插图——一个孩子在电灯下看书的插图。看到这幅图的郝副营长,陷入了对未来的憧憬中。
夜晚,战斗开始了,后续部队和突击队失去了联系,郝副营长点燃了那本书,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这一仗,战士们消灭了敌人的一个整编师,可是郝副营长却因为火光暴露了自己,被机枪打中了,牺牲了自己年仅二十二岁的生命。
一天,作者漫步在天安门广场时,看到广场闪烁的灯光,回想起了这段往事。
郝副营长的精神很让我感动。他为了大家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是什么力量让他有这么大的决心?是那幅插图,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对中国繁荣兴旺的憧憬。郝副营长为了让别人,让更多的孩子、让所有的中国人都能过上好日子,生活在和平幸福的世界里,他毅然举起了那把火。
他的一次努力,让中国人民更早地过上了好日子,而他却没有能见见耀眼的灯光,看看孩子们是如何在灯光下幸福地学习。他用火把为突击队员照亮了前进的路,可是他二十二岁的青春年华,照亮的却是整个中国革命的道路。
革命的道路,就是由这样的千万盏灯组成的。一个人倒下了,便有千万个人向前冲,有许多人正值青春年少就牺牲了,还有许多人,没人知道他们的名字,但他们点亮的这一排排灯,却被永远地铭记在人们的心中。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离不开这些革命战士的浴血奋战。这堂课让我知道,要努力学习,不能辜负战士们的希望。
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篇九】
当我读到“书上有一幅插图,画的是一盏吊着的电灯,一个孩子正在灯下聚精会神的读书。他注视着那幅图,默默的沉思着。”时,我从“默默的沉思”体会到了郝副营长想让孩子们都用上电灯的决心,像插图里的孩子一样,能在电灯下聚精会神的读书。郝副营长当时可能在想:电灯多亮啊!要是孩子们都在这样明亮的环境下学习,那有多好啊!我感受到了当时生活的艰苦,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每家每户都安着电灯,可在原来,电灯却是一种奢侈。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当我又看到这一处时,我的心里已是波涛起伏。
原来突击连突围的时候,周围一片漆黑,大家找不到突破口。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郝副营长点燃了那本书,为突击连照亮了前进的路。可郝副营长却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郝副营长那勇于牺牲的精神令我感动,是啊,郝副营长年仅22岁,为了让孩子们能够在电灯底下学习,他奉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郝副营长是多么的无私奉献!说到这里,我真是惭愧。我就不像郝副营长,别人用了我一点东西,我就斤斤计较。郝副营长的愿望终于实现了,现在家家都有电灯,我们都可以在明亮的灯光下学习了!总之,我们现在应该好好学习,才不能辜负这些革命先烈的付出!
像郝副营长那样的革命先烈还有很多:黄继光、邱少云。这些革命先烈都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一切东西,因为一切都是用革命先烈的血肉身躯换来的。他们那高贵的精神,崇高的品格永远牢记在我的心中!
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篇十】
每当夜幕降临,人们有的在灯光下欢聚一堂,诉说亲情;有的在灯光下愉快地作一次书中漫步;还有的则徜徉于五彩缤纷的霓虹灯下。尽情的享受着休闲之乐。
我们今天学了《灯光》这篇课文,它深深的感动了我。它讲的是一个晚上作者在天安门广场散步,听见了一声赞叹而想到了从前1947年的初秋的时候,军队把XX党包围在了一个村子里,作者来到了郝副营长的身边,郝副营长想让孩子们能够在电灯下学习。战斗开始了,后续部队遭到了敌人猛烈的阻击,在黑暗里找不到突破口,突然,郝副营长点燃了书,为后续部队照亮了路,但是,自己也被敌人打中了。通过读这篇文章,歌颂了革命先烈的献身精神,也赞扬了郝副营长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说明了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
读了这篇课文,我想起了两年前的一件事。那时我上四年级,妈妈要我打扫房间,我就卷在被窝里,不肯打扫。想到这里,我是多么惭愧啊!郝副营长不怕牺牲,而我呢?连打扫房间都不肯。今天我记住了文中讲到的一句话:“赶明儿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在那样亮的灯光下学习,该多好啊!”从今天开始,我一定要努力,一定要向郝副营长学习,学习他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精神。
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篇十一】
语文课到了,老师让我们读了《灯光》一文,我读后感受甚深,这篇文章的作者是王愿坚,我想他一定永远也不会忘了这件事。
在漆黑的地堡里,望着黑黑的围墙,战士们的心也随着黑暗了,突然,黑暗里出现了一星火光,虽然火光很微弱,但对战士们来说,这是生命之光,胜利之光,可谁又知道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是郝副营长用火柴点燃了手中的那本书为战士们照明,才是士们杀出了一条血路。到火光暴露了他自己,被敌人的机枪射中牺牲了,读着读读着,不知什麽时候眼泪或落到了嘴角。看啊!郝副营长是多麽的坚强、勇敢,为了能然这次战斗胜利,为了能让孩子们在电灯地下学习,他还没来得及看看他渴望了好久的电灯就结束了生命。多莫难忘的人,多莫难忘的事,多莫难忘的战斗,它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弦。
我想,如果在现代社会上多一些强郝副营长那样为了人民利益敢于牺牲自己的人,那麽中国一定会更加繁荣昌盛。
短篇小说灯光的读后感悟【篇十二】
华灯初下,我们在学习时有没有想起那些令人尊敬的英雄们,是他们的牺牲,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在这篇课文里,在战争快要打响时,郝副营长还在憧憬为来孩子们用上电灯的情况。但是,他自己却没有来得及看见电灯就牺牲了。想郝副营长这样的革命英雄还有很多:邱少云、黄继光、江姐、许云峰、华子良……他们用自己的牺牲换来了我们现在的幸福。邱少云在执行任务时,被敌人洒下的燃烧液烧着,但是,他为了革命事业的成功坚持一动不动。
千万盏灯,凝聚着革命前辈们的心血。但是,有些人并不在乎这些,他们在明亮的灯光下不好好学习,整天无所事事,并不珍惜先辈们给我们带来的这一切。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一切,所以,让我们现在开始好好学习吧。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汇集二十二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林海音在城南旧事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从城南旧事中有哪些领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一】
我记得冰心奶奶曾说过:“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见,童年是多么的美好呀!近日里,我读完了林海音奶奶所著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这本书是由五个小故事组成的短篇小说,整本书记叙了作者的童年往事,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以天真无邪的眼光看待着这个形形色色的社会,平凡的叙事中蕴含着对逝去年华的感概和坚强面对生活得信念。不仅让我领略到了那种作为孩子的纯真可爱,也勾起了我对童年生活的怀念以及坚定了我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人生最美好的时期莫过于童年,儿时我们的整个世界单纯得像块晶莹剔透的水晶,我们简简单单,快快乐乐地度过每一天。没有那些坏心眼儿,没有那些复杂的想法,更没有那些足以使人头疼的烦恼……现在突然发觉,简简单单有时也是一种很美好的生活态度。保持一颗童心真的很重要,从童心里散发出来的那种善良的光芒弥足珍贵。
然而,我们不仅要像个孩子一样去相信美好,去相信童话里说的雨后会有彩虹,更要像作者一样正视现实,勇敢地去迎接生活的挑战。告别童年,是一种失去,更是一种拥有,成长会陪伴着我们走过生活的磨砺,我们的路还很长,不能总是去回顾过去,遗憾曾经,感慨过往,前方,即便再艰险,我们也要坚强地走下去。
每段时光里的每条路对我们来说都有一种独特的意义,因为生活和时间都是睿智的老人。我们必须得冷静地接受一些现实,就像作者接受最爱的爸爸去世的现实一样,也许就在历经过某一件事之后,我们会突然觉悟自己的长大。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二】
“长亭外,旧道边,芳草碧连地,晚风拂柳笛声残旦阳山外山……答臣此往多少时来,去时莫彷徨。……”这一首古老又带了些哀伤的歌谣仿佛在耳边响伏,脑海中模糊显现一群骆驼跟一个无邪可恶的小父孩。
童年,是记忆的开端,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回想童年,有很多像梦个别的故事。读着《乡南往事》,想着这冬阳下的骆驼队,蹲在草丛面的厚嘴唇小偷,美丽爱啼的兰姨娘,惠安馆的疯母我秀贞,井边的小搭档妞儿,爸爸的挚友德先叔,和英子晨夕相陪的宋妈以及最后果肺病逝世的父疏。不论是谁,他们皆是英子记忆里主要的己。然而这些人都在童年促的足步声中离去了不睹了英子的童年就这样子从前了。恶似一个梦,欠久而又五味俱齐
童年,是天实的孩子,也是一盒醇味的糖。回忆童年,有许多爱普通的幸福。《城南旧事》就佳似香甜中的一丝臭甜,把咱们带到了过来,归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启,一曲末了仍是能够再从头,可是童年一去可再也回不来了。细细咀嚼,童年的每时每刻都是沉要的,快活的,美妙的。还记得吗?大家记忆中的那个隐约的身影,镜子中自彼那稚嫩的脸庞,爸爸妈妈那亲热的笑容和从人谦脸东瓜子的那傻呵呵的笑颜。虽然许多已经含混不清,甚至已经忘记,但是那时的钝乐取幸福还是清楚的留在心里。
读《城南陈事》,尔的口头总有一份热暖的爱,由于这些产生在老北京的故事固然未经缄默了良久很久了,她不刻意表白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刻画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涯在说它本人。这些场景就像给老北京绘了一幅静态的艳描,只管只是乌红,但仍旧深入真切。也像那一坛典躲的老酒,披发没淡咸的幽香那样的不疾不疾,暖厚而又淳和,那样的污浊恬淡,弥久恒馨……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三】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感人至深的名著——《城南旧事》,它是女作家林海音写的自传体小说,这本《城南旧事》,是她对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和不舍情怀。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里的故事,描写的是小主人公小英在北京的童年生活,有着最质朴的真善美。每一个故事都饱含着朴素的气息,感人肺腑。别人说秀贞是个疯子,小英却把她当成好朋友;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至认真听他讲故事。在她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她会用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她爱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小英伤心难过。小英用她童真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城南故事》带给我太多的感受。小英天真可爱,她本应该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却要像大人们那样思考。当我读到“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时,心里特别的忧伤,小英父亲的去世了,12岁的孩子从此没有了父爱,12岁的'她撑起了一个家,不仅要哄四个妹妹两个弟弟,还要照顾妈妈,她快乐的童年背上了沉重的担子。
我们小时候没有遇到过的事,小英遇到了;我们小时候没有经历过的事,小英经历了。回头想想我自己的童年生活,不用操心家务,快乐玩耍。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好好生活,为童年的生活画上美丽的画卷。
《城南旧事》这本书就像一个五味瓶,里面装着酸甜苦辣咸,让你品到生活的味道!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四】
爱的力量可以超过一切,它让一个心理阴暗的孩子重新沐浴阳光,它让一个悲观绝望的孩子变得乐观和自信……这是一句出自英国著名小说家——丹尼尔的名言。没错,《城南旧事》也是这样一本充满了爱的故事的书。
这本书是中国著名作家——林海英所作,主要讲了二十世纪末,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的一个朋友。英子和秀贞交谈时得知,秀贞早年和思康相爱,生下一个女儿叫小桂子,但秀贞的妈妈却担心她的身体,把小桂子丢掉了。英子被秀贞的话打动了,答应帮她找女儿。英子花费了千辛万苦才从她的朋友中找到了小桂子——妞儿,母女相认后,她们立刻奔向火车站准备去找思康,却双双丧命于火车轮下。后来,英子搬家了,在附近的荒园里认识了一位年轻人,他为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但英子觉得他很善良,分不清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捡到了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发现了,抓走了那个年轻人,英子非常难过,因为她又失去了一个朋友。
后来,兰姨娘来到了英子家,英子发现爸爸喜欢上了兰姨娘,就想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了德先叔,最后他们相爱一起离开了。英子九岁时,宋妈的丈夫来到了林家,告诉宋妈,他们的儿子——小栓子,两年前被水淹死了,女儿也被卖进了哈德门,宋妈十分伤心,后来宋妈也被她丈夫接走了。最后,英子的父亲因病去世,父亲的离开,让英子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觉得自己长大了,要担起家庭的重担。
这篇小说告诉了我每个人都要用一颗善良的心去看待世上的一切人和事,没有绝对的好与坏之分,用一颗悲悯同情的心去看待,世界会是另一番景象,自己也会变得美丽而又诚实。
《城南旧事》这本书写得充满了爱,十分精彩、有意义,书籍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啊!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五】
半个月的时间里,我都在阅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优美文字,给我的心灵很大的震撼。
这本书中,给我感触最深的文章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时光如梭,眨眼间,英子已经小学毕业。可正当她兴冲冲地赶到医院中,想将毕业证给爸爸看时,她的爸爸已经去世了。回到家中,英子看到爸爸的花落了,她意识到自己已不是小孩子了。
是啊,无数时间在我们的身边流逝。但许多人,明知道时间的珍贵,还在大量的浪费时间。与其泡网吧、打游戏等做没意义的事,还不如多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何乐而不为呢?文中的英子,也充分意识到时间的速度。因为时间,它匆匆的脚步,带走了英子对爸爸最后的告别。也正是因为爸爸的去世,才让英子明白自己已经长大了。
在生活中,时间也留下了它独特的足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妈妈那浓黑的头发间,冒出几缕白发;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看见,爸爸那舒展的眼角,多出几丝皱纹。
是啊,时间都去哪儿了?正如《偶成》中的话:“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珍惜时间吧!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六】
这本书是林海音写的。因为作者怀念北京南部的场景和人物,所以他想把实际的童年和精神的童年写在书中,永远保存在书中。作者在这本书中写了六篇文章,我最喜欢的阅读是“爸爸的秋天,我不再是一个孩子”这篇文章。
我最喜欢的一集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我习惯早上赖在床上。有一天,外面下着大雨,我醒来,知道已经很晚了,因为我父亲已经在吃早餐了,我有勇气躺在床上。等一下,我妈妈进来了,我爸爸进来了,我爸爸命令我,但我没听,我爸爸很生气,拿起桌子上的鸡毛掸子打了我。我哭着逃避,最后的作品还是乘人力车去学校。虽然晚了,但是老师没有惩罚我...这件事我特别喜欢。”因为我父亲,在我沉默的时候,把我叫了出来,给了我一件夹克和两个铜板”我读到这个的时候很感动。文章中的父亲先打了孩子,但后来他开始关心孩子,以此证明父亲是爱孩子的。读到这里,我觉得世界上的每一个父母都会责骂他们的孩子,但是心会关心他们的孩子。贫穷世界父母的心,我想当时作者的心也应该被他父亲的行为所感动。
《城南旧事》这本书有作者的童年生活趣事,有作者对于那段回味我们无穷的记忆。其中一个包含的世间没有真情,有的催人泪下,有的问题令人啼笑皆非。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七】
淡淡的文字,悠悠地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再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的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这部名叫《城南旧事》的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及爸爸的花落了。全文有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少年的成长经历,旁观者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幼时围绕她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一幅一幅的场景从容的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不紧不慢,温厚醇和,那样充满人间烟火味,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的。
《城南旧事》让人心酸落泪,可是她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人们都说:“开卷有益”如果有这个机会,你一定要读读这本书啊哦!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八】
驼铃悠悠,悠出童年遐想;冬阳暖暖,暖出童年成长。多年之后,你是否还记得当年城南巷弄中,我们美丽的过往。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听着这首歌谣,我怀着平静的心情,拜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它的作者名叫林海音,我们曾经学过她的文章《爸爸的花落了》就出自这本书。这本书语言平实,字里行间流露出一个孩子稚嫩的世界观。因为年轻,所以美好。全书篇幅不长,以一篇名叫《冬阳 童年 骆驼队》的序开头,名字听起来朴实而温暖。或许,作者也是在一个宁静的冬日,开始着笔来写这样一个温暖的小故事吧。全书分为五章——《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每个篇章都是一个独立的小故事,讲述的是小女孩英子身边的人和事,全书透着浓浓的北京风味,在当今众多的文学作品当中独树一帜,受到许多人的喜爱。
小女孩英子是一个北京胡同妞儿。她善良,纯真,乐于助人,待人诚恳,有着许多闪光点。因为是孩子,所以想法异于常人,但正是这些看似可笑的想法,告诉读者当时北京的社会现状和劳动人民艰辛的生活。同样,这是一本讲述童年的书。童年,总是美好的。
英子的童年,自由烂漫。她和我们一样,要上学,要考好试,她和许多女孩一样,有小小的虚荣心,也有些任性。但正是这些孩子才有的特点,拉近了英子与读者间的距离。她帮助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找回失散多年的女儿;她与一个陌生人共同畅想看海的旅程;她会在宋
妈离开后,黯然神伤;她也会在爸爸的夹竹桃花儿落下之后,悄然长大。《城南旧事》是一部成长史,英子的喜怒哀乐,也是我们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这是青春最动人的旋律。
我想到了我们的童年,与英子一样,我们在父母的高期待高要求下长大,成长的烦恼,也困扰着我们,于是喜怒哀乐不可避免,但奋斗永不停歇。英子在小学毕业时,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来全校发言,我们也可以经过奋斗走进向往的学校;英子在爸爸离去后,一夜间成长为懂事的好姑娘,我们也会遭遇许多的磨难,最终走向成功的彼岸。要记得,成功不是你得到了什么,而是奋斗的过程。《城南旧事》教会我们成长,教会我们面对,也教会我们永不消逝的纯真。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人正在年轻着。
成长,也许残酷,但一定美好。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九】
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和几个高尚的人说话。现在,我还在读《城南旧事》,越读越多,我的感悟也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下面,让我给大家说一下吧!
最近,我发现这本书有个很奇特的地方:一般我读名著时,往往读一半就没兴趣了,甚至都不想读了。而《城南旧事》读了一些后,不但兴趣没减,反而还如饥似渴的读,作者用那平平淡淡的语言,描述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这五章故事,每一章都是充满个性,又是感人肺腑的。但每一个主角,在最后几乎都离开了英子。我想,正是他们的离开,才换来了英子的成长。
让我难忘的是第四章,叫“驴打滚儿”,我原本以为作者要写驴是如何打滚的,或细细描写“驴打滚儿”这种食物。没想到,作者是写宋妈的小丫头不见了,宋妈带着英子去找她,在休息时买了一种叫“驴打滚儿”的食物。最后没找到小丫头,宋妈伤心的回家了。作者虽然已“驴打滚儿”为题,但在文中只是一带而过。这样做既没跑题,又能引起读者关注,这也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手法。
说实话,我很钦佩林海音。整本书的文字都是那么清新。细细描绘着一个个看是平凡,但又无法言表的感人故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差不多每一本书都告诉了我们不知道的人物、感情、思想和关系等。好像在我们眼前打开了一扇通往未知世界的窗户。我认为:城南旧事就是这样一本好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中展现了。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了放不下,还要再看一遍的书。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十】
写《城南旧事》的时候,林海音已经40岁了,那些故事发生在三十余年前。
一个经历了战争、移居,种种动乱的中年人,写下的文字仍然充满童真。比如主人公英子的妈妈从福建来,讲不好北平话,“妈不会说‘买一斤猪肉不要太肥。’她说:‘买一斤租漏,不要太回’”。还有《冬阳·童年·骆驼队》,《城南旧事》的序言,小学时学过,作为选读课文放在语文书的最后面。里面有句话形容骆驼吃草,“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其他人谁会对着骆驼的脸看呢?只有八九岁的小孩,才会从这个视角看骆驼,也才有这个耐心观察骆驼和感受骆驼。
《城南旧事》以北平为背景,写英子记忆里的、发生在这里的人和故事。老舍先生也写北平,笔下的北平人多是社会最底层,拉车的祥子、《我这一辈子》里的“臭脚巡”、《月牙儿》流落风尘的母女二人,等等,都是城市中做着最低贱贫苦工作的人。《城南旧事》里,英子家应该算得上当时的中等家庭了:雇得起女佣,吃得起零食,女孩子也一样上学读书。但就算是这样,英子记忆里的人,还是苦命人多。孩子被丢弃后疯了的秀贞、被迫学戏整天挨打挨骂的妞儿、女儿被卖掉儿子早早夭折的宋妈,面对生活的不幸,都毫无办法。
混乱的时代里,能一直好命,那是运气,然而大多数人都没有这样的运气。
英子小学六年级毕业那天,大家唱着《送别》分离,回到家,知道了父亲去世的消息。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的童年也结束了”。
和生理年龄无关,一个人真正意义上从小孩子成长为大人,是从“失去”二字开始的。还是孩子的时候,吃饭睡觉、上学读书,该做的一切都有人安排好,自己只要按照安排去做。但是总有一天,一些重要的东西,人或事,会离自己而去,无法阻挡也无力改变。从此往后,不再有撒娇的权利和资格,要从被照顾的人转变为照顾他人的人,人生只能靠自己。
之后,英子就要磕磕绊绊长大了。而北平南城里,被凤仙花染红的指甲、最爱吃的八仙梅、挂着铃铛的骆驼队,还有那些出现在她生命里的、对她很重要却终究离开她的人们,它们留在记忆里,陪她渡过往后人生的艰难,陪她慢慢长大。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十一】
童年,与世无争,飞梦依旧的年龄是春之娇花,在天地万物共交融的季节中,用幼嫩的身躯谱写着生命中最洁净,最灿烂的篇章。
暑假时日,在烈日照耀的大地上,我站在树荫下,双手捧着林海音的《城南旧事》,静静地进入了这本书的世界。主人公小英子在上个世纪老北京发生了许多趣味丛生的事情。如:卖声的胡同,冒着热气的暖炉,西厢房的小油鸭,城南的游艺园……小英子在这些充满温情的事物中获得了爱。小英子有慈祥又不失严厉的父亲,操持着家务的母亲,善良的宋妈……在北京城这个大圆圈中小英子的天真,童趣填满了整个圆圈,用自己的童年创作着一首首美妙动听的歌曲。
《惠安馆》是英子童年趣味的集中体现,主要讲述了:英子与一个失去孩子而假装疯了的秀贞成为好朋友,并在偶然中得知小桂子竟然是她的孩子,母子相遇的故事,情节环环相扣,扣人心弦。故事的最后,当秀贞带着妞儿逃出去找爸爸时,惨死在火车轮下,结局令人悲伤、惋惜。
我停下了阅读,从书中走了出来,我的衣服已被汗水打湿,双脚已经麻木了,只有大脑还未停止思考,我想了好多:小英子的乐于助人,善良勇敢打动着我,书中的人物都与英子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随着事情的发展和时间的流失,形形色色的人由于各种无法预料的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成为永别,我们难道不应该向英子那样永葆一颗天真童趣的心吗?
现在的我们正由初中步入高中,学业之大可能需要我们承受着压力,但我们要永葆童心,永存快乐,这样再大的困难也会解决。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十二】
这几天,我读了美国大作家E·B·怀特的著作《夏洛的网》。这本书详细地讲了一个蜘蛛和小猪的故事,一个关于生命与友情的故事。它让我深有感触,更多的理解了友情的价值。
主人公小猪威尔伯一生下来就是一只落脚猪,农场主约翰·阿拉布尔先生决定杀了它,好在农场主的女儿——弗恩向父亲求情,救了小猪一命,并抚养它长大。后来,威尔伯被卖到了弗恩的舅舅朱克曼家,弗恩经常来看它。威尔伯在朱克曼的农场里认识了许多动物朋友,蜘蛛夏洛就是其中的一个。威尔伯很喜欢夏洛那颗对朋友忠实无比的心,但它却害怕夏洛的嗜血和凶残。一次偶然的机会,威尔伯从老羊口中得知朱克曼家正准备以后要杀了它做熏肉火腿,十分伤心。夏洛知道了,绞尽脑计想办法挽救威尔伯的生命。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好多天的努力夏洛终于在它的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三个大字,被人们认为是一个奇迹。夏洛觉得这还不够,又陆续编了“了不起”、“光彩照人”等词语来称赞威尔伯,让威尔伯免于一死,还获得了特别奖,但夏洛自己却因疲劳过度去世了。
夏洛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很是佩服,它为了让威尔伯幸免于难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可见它把友谊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可我却是一只吝啬的“铁公鸡”。有一次,方沈洲橡皮没带,向我请求支援,我明明带了三块橡皮却心想:方沈洲向我借橡皮,如果我借给他,他有可能把我的橡皮弄坏。何况他也不会给我什么好处,我凭什么帮他。于是没有答应。没办法,他只好垂头丧气地去向别人借橡皮了。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羞愧。
从今以后,我要向夏洛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不求回报的好人。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十三】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叫《城南旧事》它是由林海音出作。
内容是: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又交了小桂子、小栓子、妞儿等,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看到这些,我很羞愧。奶奶她病了我不照顾她,我很羞愧。妈妈手烂了,不能洗碗,我不去帮她,我很羞愧。从此,我要帮助别人。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十四】
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那就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是作者林海音的儿时回忆,林海音,小名“英子”。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孩子的童真和美好的童年。
小时候,生活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的英子,在那里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有一次,家里突然来了一位客人——“兰姨娘”,那位才十六岁的小姑娘可漂亮了:圆圆扁扁的脸儿,一排洁白的牙齿,还有她那俏皮的麻花髻,更是引人注意。她一来呀!英子家就热闹了。德先叔也来了,因为快到放灯节了,兰姨娘和英子商量着做西瓜灯。到放灯节了,英子跟着兰姨娘和德先叔去放灯了。自从放灯节后的第二天,德先叔和兰姨娘就开始递书,第三天就传纸条,第四天就去看电影了。那时每天都过的很有趣。直到过了好多天,他们就决定要远行了,那天我们准备了很多菜肴为他们送行。
长大了的林海音,回忆起了她那充满童趣的童年。“小脚儿娘”,就是用洋火棍,几块小小的碎花布做成的,可以让英子玩上一整天。他们还可以养蚕,就像照顾小宝宝似的,先把桑叶洗干净,再擦干,最后再撕一块一块儿的给蚕吃。还可以抓“吊死鬼儿”,只要一个空瓶子和一双筷子,就可以去大榕树下抓,看它们在瓶子里蠕动,很是肉麻。雨后的白墙上,会爬着一个个浅灰色的蜗牛,它们爬过的地方都会留下一条条银亮的线,那是它们的黏液。只要轻轻一碰,蜗牛就会落在地上,头立马就缩回去就像缩头乌龟一样,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过了好久才会羞答答的冒出头来。
这本书,使我回忆起了有趣的童年生活。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十五】
这天,阳光明媚,我懒洋洋的坐在书桌前读完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合上书我伸了个懒腰,然后闭上眼睛,细细地回味着书中的故事,那一个个动人、美丽的画面像看电影似的放映在我的脑海中,使我激动地心久久不能平静。
《城南旧事》主要讲了七八岁的小女孩小英子,随父母回国,到北京城南生活,经历喜、怒、哀、乐。种种事情后,从天真到董事,又从小女孩到毕业生……故事情节一会让你觉得可惜,一会又让你为小英子的天真而哈哈大笑,接下来就让我与大家分享一下。
这本书最能让人拍案叫绝的是,小英子在对待朋友这方面的故事,她善于交朋友,对朋友十分讲义气,这在我们同学间是为数不多的:她家的胡同口住着一户人家,那户人家的女儿由于种种原因,受了刺激,被人家视为疯子,没有人愿意去接近她,可小英子却专门去“拜访”了这个叫秀贞的女人,并时常倾听别人视为疯话的故事,而且很入迷。
因此,她们成了忘年交,英子还帮她找回了一出生就被丢弃的女儿。十分讲义气的英子又偷了母亲的金手镯,送于母女作为盘缠。虽然英子没有经过大人同意把家里贵重的东西随随便便送给别人,但是她为的是朋友。我们完全可以理解,她为了朋友不顾一切的精神同样值得我们学习。
英子不仅讲义气还很积极向上,知道为父母争光。
有一次英子与父亲参加毕业生的毕业晚会,当毕业生代表——年级学习最厉害的同学,上台领取毕业证书时,英子的父亲羡慕不已于是他希望英子以后也要当年级第一,在代表全年级同学领取毕业证书时好让自己脸上“光芒四射”,而英子也牢记父亲教诲,努力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可怜天下父母心,哪一位父母不是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呢?我们应该像英子那样努力学习,取得好成绩,不负父母的期望。
《城南旧事》这本书不仅让人觉得十分有意思,还教会我许多道理,大家也应该反反复复去阅读,去品味!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十六】
读完城南旧事,淡淡的忧愁,丝丝的怀念,缕缕的乡愁涌上心头,久久萦怀挥之不去。
本书作者林海音,观其文笔如春风般和煦温柔,又如秋水般清澈见底。,似陶渊明之田园小诗,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又似骆玉笙之大鼓,京腔京韵,叙事时超然物外,不染凡尘。抒情处一唱三叹,令人击节。
书中有驼铃的声声震耳和不绝,书中有宋妈的善良质朴和不幸,有无意的背叛和内疚,有童年的梦想和烦恼。书中有蓝姨娘的幸福追求,有滑稽可笑的小毛驴,有爱而不溺,娇而不惯的父女情深……
看到爸爸的花儿落了一节,如闻羌笛之声,直令三军落泪!小说中的英子如邻家小女,稍谙世事,似曾相识,又恍若隔世。她扑面向读者走来,越走越近,又悄然转身离去,渐行渐远……
林海音以一个童年女孩的视角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清新世界,那里充满了纯洁与直率,使心灵得到洗涤净化而升华,使人格变得更加崇高而伟大。
何以飘零去,何以少团圆,何以别离久,何以不得安,何以忆城南,往事永难忘。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十七】
最近几天,我读了著名女作家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一书。
这本书以20世纪初的北京城南为背景,由5篇短篇组成。它以一个小女孩英子的视角,用怀旧的笔调描绘了当时北京城南的生活,讲述了疯女人秀贞、偷东西的年轻人,以及保姆宋妈等底层人物的故事,表现了成人世界的爱、恨、悲、欢,也表现了英子对人生的单纯认识。
主人公小英子是个善良、天真,富有同情心的孩子。她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而怕她,反而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并让秀贞相认,还偷了妈妈的金手镯,给她们做盘缠。这就体现了她的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英子是天真的。她和小偷坦诚交和他往,听他自己的故事,和他一起读《我们去看海》。
我最喜欢《惠安馆》这篇文章。全文充满了浓浓的爱和淡淡的忧伤。故事中,秀贞和妞儿两人的故事为主线展开,一详一略,两条线看似毫无交集,可作者巧妙地用她们共同的朋友英子来做穿插,使之充满神秘的关联感。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最后点明秀贞和妞儿是母女关系。可幸福太短暂,她们才刚刚相认,就死在火车轮下。这样悲惨的结局冲击着英子稚嫩的心灵,也让读者唏嘘不已。
我看完这篇文章后,就一直念念不忘。这篇文章让我为秀贞和妞儿的重逢感到欢喜,又让我为她们惨死在火车轮下的结局而感到悲伤。
这一本书有悲、欢、离、合,值得去看。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十八】
读书如品茶,品第一口是苦涩的;第二口苦涩中却能品出丝丝甘甜,唇齿留香……每次品都别有一番滋味,但越品越醇,越品越香。
与《城南旧事》的第一次邂逅在书店,虽没荡气回肠的文字,却写得朴实可贵。但一向喜欢热闹的我还是更青睐像《鲁滨逊漂流记》那样的书。
第二次与它相遇,是妈妈推荐我读的。这回读,我总觉得这字里行间透着股神奇的力量,捧起书来便放不下了。主人公小英子是一个被温柔而又严厉的父母、善良能干的宋妈等人宠爱着的女孩,几乎每年都会多个新的弟弟妹妹。她拥有着一颗纯洁美丽的心灵。大人们因世俗,时常分不清美丑与善恶,她却能看得清清楚楚。小英子上学之前,家附近有一个惠安馆,听大人们说里面住着个“疯子”。他们每次经过那儿,都会不禁地加快脚步。可英子却不,她背着大人偷偷进了惠安馆,还与“疯子”成了好朋友,也慢慢知道:原来秀贞不是真疯,而是因为太想念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才“疯”的。
那个在雨中目送秀贞母女渐渐远去的女孩;那个与宋妈妈挨家挨户找孩子的女孩;那个站在高高的领奖台上的女孩……都把我给感动得稀里哗啦的。读着这书,就像是在看一场真真实实的“生活剧”。小英子的成长是充满坎坷的,但她却总以阳光的心态面对一切。
也许每经历一次辛酸就是一次成长,每一次成长都是一次心灵的蜕变。人生如戏,最美的镜头在童年。请将这镜头好好地珍藏在心间,因为杨柳枯了可以再青,燕子飞了还会再来,但我们的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十九】
今年,我看了《城南旧事》一书,我觉得它非常好看,并且还让我懂得了一个个道理。
这本书不但好看,而且故事语句优美,里面还包含着一个个小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惠安馆里有一个“疯子”,她叫秀贞,别的小孩都躲她,远离她,只有英子愿意接近她。最后,英子才知道秀贞并不是疯,而是思念她的女儿小桂子;英子与一个陌生男子成为朋友,在英子的眼里,他性情和善,是个敦厚的老实人,也是慈爱的哥哥、孝顺的儿子,可是他却是一个偷英子家衣服的可恶的窃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我们做事一定不要只看表面,事情的真相不能只猜测,因为猜测往往都是错的。但是那个男人其实心地善良,无奈家境困难,走投无路,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们看海去。”表达了英子幻想有跟陌生男子看海的一天。
这是一本滋润心田的书,这本书像天空,让我们在知识的天空中翱翔!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二十】
《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写的一部名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北京城南一条胡同里发生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小英子,与许多孩子不一样的是,小英子的身边有一些形形色色的人物,比如惠安馆的“疯子”秀贞、被养父母当赚钱工具的妞儿、抢劫财物来供弟弟读书的小偷朋友……就是这样一群朋友陪伴英子度过了难忘的童年。
许多人一般都会认为,怎么能和“疯子”做朋友?但小英子做到了。故事中,英子结识了“疯子”秀贞这个朋友之后得知,秀贞之所以被人们称作“疯子”,是因为秀贞刚生下孩子妞儿时,秀贞妈一看是个软弱的孩子就把她扔了。
后来,英子在井边偶然遇见了妞儿,妞儿说想去找她的亲生父母。英子这时立马想到了秀贞,并通过自己的办法让秀贞、妞儿母女重逢。
当然,除了“疯子”朋友秀贞,还有小偷朋友,英子在生活中也给了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作为小读者,我认为英子拥有纯洁的心、善良的心是非常可贵的。试想想,有多少人愿意与“疯子”、“小偷”交朋友,并帮助他们?
小英子不懂疯子和小偷在大人眼里意味着什么,但她没有任何世俗观念,她与人交往就是凭着直觉、凭着一颗真诚善良的心,主动亲近他们,与他们交朋友,用心去聆听他们的故事,感受他们生活中的痛苦,同情他们,并且真心愿意帮助他人。
我想,就是她这种善良、纯洁的心,还有真正给予他人帮助关怀的行动,都值得我一生去学习和实践。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二十一】
人真的很奇怪,小的时候总希望长大成人,可长大了,又回忆起童年的美好,童年也许并不美好,可是比起大人们的世界,童年却多了一份天真、快乐……
最近我正在看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这是一位中国近代著名女作家——林海音写的一本代表作品。其中的第一篇故事令我印象深刻,故事的名字是“惠安馆”。
它主要讲了:“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来大学生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
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只是可怜的母女俩最后竟惨死于火车轮下!而英子也因为爸爸死了,从而告别了她快乐的童年。”
秀贞是一个十分爱孩子的一个人,但她的孩子——小桂子却被人扔了,相信全天下的母亲都能体会到这般痛苦……在她认识英子后对英子很好,就像英子是自己的女儿似的,从她对英子的态度,便可知道她有多么希望能找回自己的孩子。
而英子又是多么的聪明、善良,不但帮秀贞找到了孩子,而且在后来还因为自己在荒草的上找到了一个小佛像,被警察局的暗探发现,使那厚嘴唇的年轻人被抓走而感到难过……
英子真是一个既聪明又善良的好孩子!
城南旧事中学生读后感【篇二十二】
《城南旧事》顾名思义讲的就是老北京城南边发生的事情。在英子的童年里,用童稚的双眼展现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和悲欢离合,这本还配有88副珍贵的老北京照片。老照片在北京大多无处可寻。英子说:“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又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在英子的小时候骆驼队回来,停在我家的门前。它们排列成一长串,沉默地站着,等候人们的安排。天气又干又冷,拉骆驼的摘下了他们的毡帽,秃瓢儿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冷的大气中。爸爸在和他讲价。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它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返。
在英子的童年里有一个惠安馆,妈妈从不让我去,因为那边住着疯子,在买菜时会经过那儿,所以我每天跟着宋妈去买菜。有一次,我背着妈妈进了惠安馆,才得知那个疯子的名字叫秀贞,从此我跟她成了朋友,发生了许多好玩的事情。
英子的童年很快乐,去看过海,在老北京发生的旧事成了她最美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