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吧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笔记网 > 读后感 > 导航

风筝个人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5-01

风筝个人读后感(精选4篇)。

阅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受到了触动。读后感可以迅速的帮助我们抓住想法的重点,记录下来就是我们每一次阅读的收获。你想不想搜寻一些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呢?也许以下内容“风筝个人读后感”合你胃口!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风筝个人读后感(篇1)

我满怀期地进入作者所营造的情景,从容平和却暗含忧伤,他用静美的心态讲述着过往。我细细地品读着,觉得意犹未尽,又似乎相见恨晚。

“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

谎言,并不都是恶的;善与恶之间只是隔着一张纸。一些谎言是为了保全;一些谎言是为了私利;一些谎言是为了逃避;一些谎言是为了沉默。我们无法断论这些谎言是善还是恶,但有一点“事实”却是明确的:一旦我们说谎,我们就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文中的阿米尔一生都受着谎言的影响,在真相揭示之前,他当然不会知道父亲对哈桑——一个仆人的儿子为何如此照顾,他当然也不会知道自己的谎言到底会带来什么改变,他唯一清楚的是:时机不到,宁愿生活在“蒙蔽”中!

“为你,千千万万遍!”

当我们欺骗着,愚弄着一个人,一个十分信任我们的人,我们最怕得到的不是他的责备,怨恨甚至敌视,而是他那一如既往的“忠诚”。这种恒久的忠贞令我们窒息,因为没有人会希望得到这种毫无责备的宽恕,这种被包容才真正令人惧怕!但,哈桑就是如此,他习惯于“仆人”的地位,习惯于“忠贞”,于是,阿米尔终于惧怕起来,因为哈桑的忠贞只能显示他的胆怯,懦弱,卑劣与自私,阿米尔那时毕竟还小,他选择了说谎与逃避。他的选择,因为他是个孩子,也许他能得到大人的宽恕,但却无法获得自我的救赎!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我看到了在如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非常稀缺的一种高尚情感——友情。

“那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所犯下的错,只要我们还有一丝道德良心,我们就会决定选择一条可以成为好人的路,去实现自我救赎,去减轻自责,去求得原谅。在文中,当哈桑真正离去,阿米尔终要偿还他欠的爱,鼓起勇气,打败怯懦,在枪林弹雨中,在死神前,救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并拼尽一切努力,将索拉博留在自己身边,继而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阿富汗人。获救的,不单是索拉博,更是阿米尔自己。

这个故事情节复杂而且厚重,好似一切轮回又回到了起点,最后又重合为一点。风筝也是一样,故事起于它,止于它。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却让他的儿子索拉博找回了快乐。我们何尝不是追风筝的人呢?在自我谴责与愧疚中寻找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在读罢此书后,大喊:和平万岁!友情万岁!

风筝个人读后感(篇2)

最近读了卡勒德-胡塞尼一部作品《追风筝的人》,感受颇深。

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关系特别好。然而,一场风筝比赛之后,发生的一件悲惨的,令人懊恼的事,这件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事就是——他逼走了哈桑。一段时间后,阿米尔跟随父亲去了美国。长大后的阿米尔一直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做的残忍的事。为了对自己的错误做出纠正,阿米尔回归到久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命运多舛的好友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然而他却发现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

故事虽然残忍但也美丽,作者从阿米尔的角度,记录下自己心路的成长历程,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这本书,是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也是读者的灵魂洗礼。读完这本书,相信你会对书里的每个人都印象深刻。

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有一点年少阿米尔的影子,有一点点心理的阴暗面,当我们的阴暗面无限扩大,导致罪行,我们会怎么做?当我们像阿米尔一样被罪行折磨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我的答案是:当罪行导致善行,那才是真正的获救,像阿米尔一样,去寻找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去寻找那个勇敢的、善良的自己。

风筝个人读后感(篇3)

很长一段时间都心浮气躁,无法去完整的阅读一本好书。实在烦乱的时候会随便百度一个很俗套的言情小说,一看就是一个下午,打发心里的空虚。然后会告诉自己不能这样狼狈的生活。于是便开始清理自己的心,能够积极的生活一段时间。

几个星期前在图书馆借了本追风筝的人,一直放在枕边没有心情阅读。前几天偶尔拿起,便读上瘾。开始的情节并没有那么吸引我,后来读到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着实的被感动的瞬间热泪盈眶。为哈桑的忠实与真诚所感动。但是阿米尔对哈桑的嘲笑与懦弱并不让我讨厌,反而引起了我的怜悯。我没有任何立场去批判阿米尔的的种种不好的行为。或许我们每个人在年轻的时候都会犯下大大小小的错。然而这并不是不可挽回的,你欠下的总会还的,正如阿米尔在成年之后对自己的救赎,把对哈桑的爱无私的给索拉博。人都有对属于自己东西捍卫的权利,阿米尔捍卫属于自己的父亲没有错,然而这个父亲的角色令人结,而哈桑与阿米尔就是父亲的两面。

我们的生命中都有值得追随的风筝。从这本书中,我深受震撼,为哈桑的真诚无私,善良,勇敢,认真的美好品质。我无法不去爱这样的人。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最让人感动的爱。

风筝个人读后感(篇4)

作者的文风和文笔十分柔和,没有什么很犀利的描写,全文的叙述读起来很舒服,刚读起来没有太大的情感波动,但是看完却回味无穷。全文采用了第一人称,但读起来没什么代入感,反而像是听主角讲述他自己的故事,像文中阿米尔给哈桑讲的故事一样。文中的环境描写,动作和语言描写,心理描写的十分具体充实,反而在情节,剧情方面,叙述的事情就几个,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生活,阿米尔及父亲后来去美国的日子,以及多年以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救赎之路。这三个部分详细描写。

作者讲述故事的方式很舒服,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我们现在知道的阿富汗像是一个地狱的国度。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显得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干净得仿佛天使一样的人。作者从主角的视角叙述,实际上我们也不知道哈桑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天使,因为阿米尔视角的哈桑实在是个集世间所有美好的品性于一体的人,在这样的人身边生活,我觉得压力还蛮大的,其实上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这些思想都还算是正常的。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类生活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人类很正常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以至于我看的时候也会先骂一骂阿米尔。看完觉得实际上他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身上的罪孽,很有自知之明,最后转变之后踏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正视了自己的错并毕生为自己做过的事赎罪。这是一般人都很难做到的事。而最后他被阿赛夫打得半死的时却发自真心的笑着,觉得自己内心真正舒坦了。那一刻我敬他是个汉子...他多年困扰在内心的罪实际上也是他自己加上去的,也是哈桑给他的。一个没有对所谓正的价值观的人是感受不到自己犯过的错,也没有勇气承担责任。

但阿米尔很幸运,他身边有很多善良的人,他父亲,拉辛汉,阿里等等,这些人在影响着他,监督着他,爱着他,所以阿米尔能为自己的罪困扰那边多年,背负了内心谴责那么多年,等到他最终解脱的时候,他才成为了一个完整也伟大的人类。追风筝的人,风筝实际上指的是人类最美好的那些情感∶善良,无私,爱意,责任,友谊。作者描写哈桑追寻着风筝,但我们看到的一直在追寻风筝的人实际上是阿米尔,他一追就是几十年,大半人生。在这本书许许多多感动人心的文字话语之前,我看完觉得最触动我的却是两个画面。第一个是哈桑和阿米尔坐上树枝,阿米尔看到哈桑双手张开,风筝就直径投入他的怀抱的那个画面。一个是最终阿米尔带着索拉博放风筝,追着风筝奔跑的那个画面。作者描写哈桑是追风筝的高手,不用怎么追,风筝总能落入他手里,而阿米尔却只能去追寻,最后一段一连两个“我追”。体现出了实际上的追风筝的人确实是阿米尔。这两个画面重叠在一起,实际上也告诉了我们两个人性格。差异大却最后殊途同归。拥有和被风筝爱着的人,和用自己一生追寻着风筝的人同样伟大。那句被两个人铭记在心中一生的话语∶为你,千千万万遍。诉说着这两个人超越了普通情感之上更为深刻的感情。并震撼了我们千千万万的人。

总的来说,《追风筝的人》感动我还有很多地方,很多画面,比如哈桑的弹弓,多年之后他儿子同样掷起了弹弓拯救了他最重要的那个人,而阿米尔最后也拯救了他最重要的人的儿子。阿米尔的父亲宁死也不愿做违背自己道义的事,却也为着多年前犯下的错赎罪余生,成为了更为优秀的人。这些细节描写的生动,仿佛你就直接看着他们的故事。所以我看完第一反应是震撼,为他们的故事,也为那些显得尤为真实的角色。

阿富汗至今也不平静,战争摧残下的它就是个人间地狱,但是作者给我们还原了一个真实的阿富汗,在这之间有人会站起来为了结束这一切而奔走,有人会为了曾经逝去的一切而更加珍惜眼前。《追风筝的人》带给许多人就是这样的力量。由人心中的残留的爱引导出来的希望的故事。

dsbj1.com扩展阅读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范文精选4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追风筝的人》读后感范文精选4篇”,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范文 篇1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范文 篇2

早就听人介绍过热销书《追风筝的人》,在忙里偷闲的翻看几页后,竟被书中情节深深吸引,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细腻的勾勒出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文中多次出现的风筝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

“为你,千千万万遍”书中反复出现这个句子,阿里对父亲的忠诚是这句话最好的诠释,阿里是父亲的仆人,也是一同成大的伙伴,情同兄弟,阿里的儿子——阿桑,一个兔唇哈扎拉男孩,是与我——阿米尔少爷一同长大的伙伴,我们一起游戏,哈桑愿为我做一切一切,哈桑与我的童年故事丰富而有趣,哈桑对我的忠诚表达就是“为你,千千万万遍”,哪怕是我做错事,替我承担责骂,还是在危险时挺身而出。

哈桑为父亲打理生活中的一切,因种族的摩擦,战争的洗礼,哈桑为固有的信念——照管主人的房子,被塔班分子开枪打死,此时的我却已与父亲逃离战争,远在美国。虽然以前的岁月已成为永远的泡影,但在美国的打拼却教育我真实的认识社会,我的生活如画卷般绵延往复,日子在温暖中流逝,但哈桑却是我记忆中永远抹不去的伤痛,因为父亲对他的疼爱使我嫉妒,我在矛盾中与哈桑交往,但当哈桑为我追到蓝色风筝,赢得风筝大赛时却遭到小伙伴的侮辱与欺负,而我却没敢站出来制止,以致于扭头跑开。自责、愧疚纠缠着我,于是我设计哈桑偷盗的现场,赶走他们,以至于哈桑临走也没说出真相。哈桑来走我那段耻辱痛苦的回忆,但那仅仅是暂时,因为那回忆像毒蛇一样每每在梦境中舔舐着我。哈桑成为我最想忘记又遗忘不的人。我善良的良知、细腻的情感、软弱的天性是我总徘徊于内疚与自责中,在自我折磨中反省,在自我压抑中企图遗忘。

一个偶然的机会,父亲的朋友拉辛汗告诉我事情的真相,我竟与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而哈桑与妻子死后,他们的孩子——我的侄子索拉博还在饱受战火、饥饿、死亡的威胁,我在焦虑、恐慌、无助、愤怒中逐渐成熟,开始承担自己的使命,终于我冒着生命危险接出索拉博,在我的细心地呵护中索拉博逐渐接纳我,我在关怀索拉博中得到心灵的救赎,我愿为索拉博在公园中继续追逐风筝。人性、人情之美在故事中绵延伸展,宛如一杯绿茶,清香绵长而醇正,故事中哈桑的几近固执的忠诚让人感动,我细腻的情绪变化勾勒出一个胆小、软弱的孩子成长的历程。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范文 篇3

刚看前两章的时候觉得有点索然无味,可能大多外国名著都是这样?耐着性子看了一小半这样就再也放不下了,以至于逮着空隙就得摸出手机来看上一点。

少年的阿米尔懦弱而又自私,他对哈桑所做的一切都令我感到难过,按照我们这群在偶像剧里长大的现代国人的标准,估计哈桑才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了,而阿米尔绝对是反派可是啊,细细读来,十几岁的阿米尔又让我感到心疼。他的性格来自于母亲的早逝,来自于父亲的偏爱,父亲对哈桑的偏爱,来自于那个社会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与不公……我认为,阿米尔的内心还是个善良而又正直的孩子,他的父亲在他的童年或许没有充当个好父亲,却是个好榜样。

这本书最让我心疼的是索拉博,那个聪明漂亮的孩子,他在哈桑和莎莎深厚的爱中长大,在战争中失去一切,仍没有失去心中的美好,却在阿米尔对他食言后对生活丧失所有希望。当索拉博醒来后对阿米尔说“你应该把我留在水里……”时,我再也没有控制住自己的眼泪,为这个绝望的男孩,为悔恨的阿米尔。

最后的结局是阿米尔为索拉博去追风筝,他对索拉博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就如哈桑曾经对他说的那样。我想,阿米尔一定会慢慢融化索拉博内心的寒冰,让他再次露出可爱的笑容,让他拿着弹弓神采飞扬!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范文 篇4

很久之前就被推荐这本书了,到今天才看完。现在想想,我真是有很多事情,落下了步伐呢。

这是一个关于自我救赎的故事。虽然故事还有些地方给人精心修砌的棱角感(或许是我一直不太喜欢这种轮廓间架都十分清晰的“正统文学”创作方式),某些地方也会稍稍显出一种生涩之感。但故事仍然很吸引和震撼人。尽管我对政治总是缺乏兴趣,但也不得不说,实际上比起情节本身,我更被这样的时代背景所吸引。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场演讲,正是因为中国现在的和平和自由,让我们忘却了这个大国在背后的付出。战乱中的生死一线,流离失所永远和和平世界鸡毛蒜皮的痛苦是不一样的。在战乱中我们才更能体会什么叫人道主义。

读完心情仍然处在一种煎熬和悲悯之中。这是一个太沉重的故事,虽然最终也算有了一个好的结局。虽然,哈桑的人物设定,给人一种极度浪漫主义的色彩,但是不得不说,全文最戳人心的,还是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在我看来,是一个恐怖又血腥的游戏。但在文末,最终是这样一个游戏,打动了小侄子的心。这不紧让人感慨万千。

我一直在想,阿米尔收养了哈桑的儿子,真的就是完全的救赎吗?这种弥补和当初对哈桑的亏欠能够真正对等吗?人生的节奏,真的很奇妙,有时候漫长的几十年不过是原地踏步,而一瞬的举动却可能改变一生。对于过去的事情,殊荣也好,罪恶也罢,时间从不会停下他的脚步,而人们却要在记忆里煎熬。人生的时间和物理的时间从来不对等。活着的人该怎么办呢?所谓的救赎其实并不在于用另一种方式弥补,让自己心安理得地活下去。所谓的救赎,有时候是,放下和原谅曾经的罪恶,重新开始做一个好人。

读后感风筝900字(集锦4篇)


新手写读后感时,应该从哪个角度入手呢?其实作品就像是一本带给人快乐的书。为了完成好读后感的写作,我们需要牢记自己对作品的看法。为此,栏目小编特意整理了读后感风筝,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风筝 篇1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读后感风筝 篇2

书名:爷爷的八角风筝

作者:冯辉岳

内容简介:

这本书的内容,正是作者在客家庄童年的缩影,也是四十、五十年代社会共同的缩影。它细腻而意味深长的描述,使得看这本书的读者能回到从前,带着读者身历其境。

这本书真真实实的保留了四十、五十年代的想法、生活以及梦想,使我们想寻找那个年代时,可以比较容易回到那里,是值得阅读的一本书。

心得:

这本书的作者是以朴素而富于感情的文字,透过爷爷的八角巨无霸风筝来述说起一段又一段的故事,相信在爸妈出生年代的人,一定都会经过养猪、养鹅、养鸡、养鸭等等,渡过这一段快乐的童年时光,虽然很辛苦,但却是充满快乐、怀念的感受,这样生活中美好的一面,真是令人羡慕呀!只可惜现在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幸好,作者写了这些文章,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四十、五十年代发生过的事情,从当年的夜不闭户,到现在需要保全系统,让我发觉以前的治安原来是这么好的。

所谓好东西要和大家分享,作者的好作品,就在你眼前,只要赶快翻开看一看,就能得知到许多四、五十年代的事情,你不妨自己也来看一看呀!

读后感风筝 篇3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读后感风筝 篇4

之前有机会看实体书,但实在太懒了没有坚持读下去,机缘巧合之下求书看的时候同学送给我了,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别样的缘分吧。

故事脉络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哈桑和阿米尔的童年,以哈桑的离去结束;第二部分是阿米尔和父亲的美国生活,以哈桑和索拉雅结婚,父亲逝世结束;第三部分是阿米尔自我的救赎,以追风筝结束,到那里,被创伤的索拉博终于开始解开心结,开始融化压在自己心头上的沉重的冰山了。

环境对于人的影响,远远超乎自己的想象。无论是阿米尔,还是父亲,都是那个时代背景下的故事人物,阿米尔从小生长在阶级思想的环境下,对于哈桑的感情,无法跨越那个时代的禁锢,加上对于哈桑的妒忌,最后做出了让自己后悔一生的决定。而对于父亲也没有办法避免,大环境下的闲言闲语,让他没有办法承认自己的这个儿子,而且这对于阿里也是一个无法言说的伤害,只能默默地忍受着自己的儿子离开自己的身边,临死之前,也只能哀叹一声罢了。

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所以没有办法体会到那种撕心裂肺的丧亲之苦,也不会体会到饥肠辘辘,衣不蔽体的肌肤之痛,更何况是索拉博那样的人道的罪恶。唯一让我有点安慰的是,哈桑这个人物,在经历过一切人生的罪孽之后,还能勇敢地去替别人着想,去保存自己的那一份善良。索拉博最后解开心结,也算是给了阿米尔洗涤自己污秽的罪恶的一个机会了。

最喜欢的人物是拉辛汉,看破不说破,也是一种人性的光辉了,有些事,说早了不一定能起到好的结果,所以,有的时候,还不如糊涂一点来得好。最后告知阿米尔,那里还有再次成为好人的机会,是一份责任,也是对阿米尔的一份自我救赎的机会。人活着啊,哪那么容易呢?

突然想起薛之谦:我的心愿是,世界和平!哈哈—

好书。

风筝初中读后感精选


我们总能从书本中汲取力量,每个人品位完作品,心中会有很多不一样的感悟。写读后感要选择好角度。以下的内容“风筝初中读后感”是栏目小编特意为您准备的,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风筝初中读后感 篇1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神奇的书,作者以朴实无华的语言讲述了一件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过着平静的生活,突然间,两个少年经历了国破家亡,在一段悲欢离合后,他们走向了各自的宿命。看完书,我的心沉浸在悲伤和震惊中,久久不能产静。合上书,我凝视封面,那个孤独的追着风筝的孩子,你令全世界为你哭泣,那样无助地奔跑,你在追逐什么?你是否眼含泪水?

故事发开始于一场风筝比赛,哈桑是当地出名的追风筝高手,他替少爷阿米尔追风筝,对阿米尔承诺一定会把风筝给他。但是,当他追到风筝是地,一群男孩却逼迫他交出风筝,哈桑忠于对主人的承诺,结果被打得遍体鳞伤。阿米尔目睹了一切,却没有出手相救。友情动摇了,随后,阿米尔借口哈桑有错,将他赶出家门。

不久,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与父亲逃往美国。多年后,一个来自巴基斯坦的电话把阿米尔从平静的异国生涯惊醒,关于故国的一切、关于哈桑重新浮上心头,真相、责任、负罪感,驱使他回到职富汗,寻找失去的友情。

这本书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人性的美好与丑恶,同时,又让我们在无限哀伤和背叛的痛苦中,看到了友情的强大,那仿佛是黑暗中的一星亮光,为人们带来希望。

封面上,火红的晚霞中,镶嵌着一只小小的风筝,长长的风筝线后面,一个小男孩在孤独地奔跑,他的眼中饱含着泪水,在绝望的奔跑中,心里仍存有一份对命运的感激,感激在苦难的历程中,仍有一丝温暖,那是来自阿米尔的友谊,那是对美好生活的梦想、是心灵的归宿。

奔跑、追逐,在炮火连天的岁月,在屠杀、饥饿、死亡的阴影中,含泪追逐晚霞中的小小风筝,追寻一份美好的理想,这是苦难的人类曾经历过的共同的命运,这是刻在史书中的风筝与奔跑。我为人类曾经的苦难而心痛,也为我们平静而幸福的生活,倍感珍惜和感恩!

风筝初中读后感 篇2

读这本书时,有时会联想到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例如,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对往事的自责,有对犯过的错的救赎的心理,在真本书中尼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为有些事情就是人在两难时刻不自主流露出来的最自然的想法,不得不佩服作者扑捉心理的能力。最感动的是哈桑在为阿米尔追风筝时说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人生在世如果能遇到这样的一个朋友,别无他求。希望每个人都能珍惜自己身旁的每一个朋友,要勇敢的去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果你的内心也有像阿米尔一样的令你久久不能自拔的事情,就勇敢的站出来追到那个飘忽不定的风筝,获得内心的安宁!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知识我们,没有阿米尔那样的决心和经历吧。

真的对这本书很有感觉,对其中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记忆特别深刻,我觉得不仅仅是对朋友,包括对很多,每个人都没有说,真真的为其千千万万遍吧。

在最后结尾的时候其实很惋惜的,我知道主人公的后悔再也没有用,因为我觉得在现实生活里,你的过错再去弥补同样也没有机会,就像你拔了钉子,还会有钉子洞一样,所以请在开始的时候就不要让自己后悔吧,信任朋友,也信任自己。

风筝初中读后感 篇3

我早就听闻过这本书,一本火爆畅销并且好评如潮的一本书。所以一直觉得我没读过这本书,可能说出去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儿,在闲适安逸的某个下午,我轻轻而又不失郑重的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同样的阿米尔也对哈桑的孩子说过。可能是因为对他父亲的愧疚,也可能是血液里那流淌着的抹不去的血缘,冥冥之中让他们终究还是在一起。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寻那早已消逝的哈桑,或而失望,或而欣慰,或哭或笑。人生也许就是在不断怀念和追寻过去中度过的,我想: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

我不喜欢不完美的结局,因为过于沉浸,这本书也一样。

犯错,错过,然后用一生去救赎,即使索拉博是哈桑的儿子,他终归不是哈桑。

风筝初中读后感 篇4

“为你,千千万万遍!”当提及此书时,阅读过的人首先想起的大概就是这句话了。这不是一对情侣之间的山盟海誓,也不是夫妻之间的深情对白,而是两个孩子,两个一起长大的孩子之间的情谊——阿米尔和哈桑,后者对前者说的。两人生活在作者的故乡阿富汗,因为种族不同的关系,哈桑是仆人阿米尔是少爷。可两人也是朋友。

阿米尔和哈桑一起长大,但只因种族不同,两人虽是朋友,但正如阿米尔所想,“我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阿米尔是富裕人家的孩子,是幸运的,但他有时也是自私的。他讨厌自己的父亲关心哈桑;因为他渴望父亲能多关心自己。因此在风筝大赛上,他和哈桑一起拼尽全力,赢得了最后的胜利,但只有追到那只落败者的风筝才是真正的胜利,才能的到父亲的赞扬,于是哈桑去追了。去之前说了

“为你,千千万万遍。”风筝追到了,可哈桑却被人欺凌了,而阿米尔目睹了一切却没有勇气站出来,因为自己懦弱,只有哈桑保护自己自己则没有勇气站出来。风筝到手了,父亲表扬了,但一切都变了。

阿米尔因愧疚选择迫使哈桑离开,两人最终在一个雨天,没有一声再见,便做了永别。不久,战争爆发阿米尔父子移居美国父亲体现出了一个父亲的伟大。阿米尔成了作家,结了婚,父亲也去世了。一天收到了一个电话,父亲的朋友拉辛汗打来的。这个电话让他决定重新踏上离开了二十多年的故土。

拉辛汗告诉他哈桑的情况,一样结婚生子,但在不久前死了,留下一个孩子。而你阿米尔一定要去就这个孩子,因为他是你同父异母的兄弟的孩子,是你的侄子。阿米尔艰难地接受了这个现实。并得知哈桑从未怪过自己的自私与软弱,他还是那个敬你、爱你的哈桑。最终阿米尔几乎是用自己的性命救出了孩子。但孩子却不信任他,一直到某次风筝大赛,风筝飞起……

整本书的主题是“救赎”。正如他所说“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阿米尔和哈桑是无辜的,种族是不可改变的,反之,他们是可怜的,故乡狼烟四起,亲人离散,整本书勾勒了人的本质,读完后心中五味杂陈,不知如何来说。战争带来的不幸,自我的救赎,人性的本质交织出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

最后,引用书中的一句话作结——“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风筝初中读后感 篇5

时间带走了一切,却又将一切留了下来。

阿米尔和和哈桑喝同一个乳母的奶,一起长大,是兄弟,但是,却又是主与仆,或许身份的隔阂,又或许是年少无知的懵懂,让阿米尔犯下了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错误,十余年后,当他重返故地时,看到的是那段象征传承的往事和一个代表传承的男孩索拉博。

当阿米尔对索拉博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时,我看见的是哈桑的笑脸,我听见了哈桑的声音,穿越一切,那么空灵。

阿米尔对哈桑不能说好,却也算不上坏,但哈桑却为他无私地付出着,我不想把这理解为是忠诚,我想认为这是对朋友的善良和藏在血液深处亲情的强烈召唤。

于是,在美国的那个春天,千千万万只风筝在空中飞扬时,我想,阿米尔知道,那份来自亲情的强烈召唤也在召唤着他像哈桑一样爱着这个名叫索拉博的男孩。

——传承爱。

从阿米尔的父亲和莎拉娜酿成大错的那一刻起,他们不仅夺走了阿里知道真相的权利,也夺走了阿米尔享受父爱的权利。

阿米尔和哈桑是阿米尔父亲人格中不同的两面,一个懦弱无能,一个勇敢正直;一个逃避现实,一个乐观面对。

尽管这段往事被埋藏了三十余年,却依旧鲜活。

哪怕阿米尔的父亲再无机会说出这一切,告诉他的儿子,他其实很爱他,像爱哈桑一样爱着他,不管他是否继承了、代表了他内心的黑暗的一面,他也永远爱他。

——传承亲情。

原来时间真的没有带走一切,他留下了鲜明的感情,像风筝一般在春风中飞翔,风力改变了风筝飞翔的轨迹,却无法撼动那藏在其中的重量。

原来时间真的改变不了一切,他只是用他那冗长的乐谱遮盖住了这份感情,哪怕沧海桑田,这乐谱,也有弹奏完的一刻,那时,展现出的,便是那旁人也无法看懂的爱。

原来时间真的留下了一切。

——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初中读后感 篇6

独立在于灵魂之中,而不在于一个鲜亮的外表。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写读后感是因为,书名多么美啊——《追风筝的人》。还有封面,晚霞让天空变得斑斓,一个孩子牵着风筝在那绚丽的景色奔跑着。这是一个梦一般的场景啊!

但翻开书让我颇感失望,既不是我爱的青春文集,也不是让我沉浸在它那优美诗句的散文。而是一个讲阿富汗主仆之间的故事。但当我静下心,慢慢阅读时,书本紧紧地吸引住了我。阿米尔和哈桑一生下来就是主仆关系,但他们并没有彼此介意,相反,他们成了互相最信任的朋友。每天,他们一起去树上看景色,一起做恶作剧,一起聊天、讲笑话……我想,正因为哈桑不识字,正因为每天阿米尔给哈桑讲故事,他最后才会爱上写小说,成为一个作者吧。让我最感动的就是风筝大赛,当阿米尔希望哈桑帮自己捡回风筝时,哈桑的回答让我震惊‘为你千千万万遍’。人生当中能有几个像这样的朋友,愿意为你千千万万遍。当阿米尔因捡到风筝独自享受着人们的称赞时,哈桑并没有生气,而是在一旁默默地祝福他。我以为他们的友谊可以直到永远。可是好景并不长,有一次阿米尔亲眼目睹了自己最信任的人被几个富家子弟欺负,而哈桑也看见自己最信任的人没有解救他。他们的关系破裂了。他们没办法面对对方,没办法和从前一样了。哈桑离开了……

当时我在想,阿米尔真的有错吗?责任全在于他吗?他真的是一个懦弱、胆小的人吗?仔细想想,并非是这样。他当时只是一个孩子啊,任何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都会不知所措。也许让他们友谊破碎的是互相不够坦白,诚实吧。对阿米尔来说,风筝象征着罪恶,他一直追,一直追,想得到心灵的宽恕;对哈桑来说,风筝象征着友谊,他一直追,一直追,想把它牢牢握在手中。

那对我们来说风筝象征着什么呢?我们一直再追什么呢?是坚强,是勇敢,还是宽容?我想,都不是。对我们来说,风筝象征着独立,我们一直追,一直追,想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现在这个社会,父母都希望把自己全部的爱倾注给我们,都希望我们可以平平安安地长大,快快乐乐地长大,不受一点痛苦。但由于他们这种过度的保护,让他们的关爱变成了溺爱。他们一味地给予、给予、给予,已经遮住了我们的双眼,让我们不能眼观六路;已经堵住了我们的双耳,让我们不能耳听八方,已经迷糊了我们的大脑,让我们不能独立辨别是非对错。我们根本就不明白独立是什么,遇到事情只会请求他人的帮助,不会自己解决。一个不懂独立的人,就像是不会呼吸的鱼,出了家族的水箱,在干燥的社会上,不会自己去寻找一滴水,最后必定焦渴而死。我们必须追寻那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吧,追寻那美好的东西,即使路途再遥远再辛苦!

风筝初中读后感 篇7

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由于一个书名,由于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父亲,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父亲,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使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父亲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他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吗?

但有一点能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由于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风筝初中读后感 篇8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凌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这部小说中,高潮一个接一个,但不管情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似乎都是可信的,因为伴随着的细致的心理描写会令你感觉到这一切的发生仿佛都是必然。

风筝初中读后感 篇9

I hate wars which make the world bloody ,cold and cruel, so I do not want to talk about the war. But it is miraculous to see a kite is cut off by another one. And the kite which is cut off flies away like a free bird. Hassan said to Amir that for you, one thousand times over. At first, I tought the friendship between Hassan and Amir was so deep. But then I found that Hassan was a servant in Amir’s home and began to realize it is some kind of loyalty. Though Hassan always said that Amir treated him as a friend, deep in his mind, he did not put them on the same line. In his eyes, Amir is the person he should look up to and protect, even do whatever he can do to help. Amir was affluence in material, but he did not have friends because of his race. I dislike him because he always ran away when Hassan was hurted by the others in order to protect him. In my opinion, if he stand up fo Hassan, things would have been different. I could not understand why Amir cheated to make Hassan leave at first, though their “friendship” is complicated. Now I come to know that Amir may try to push Hassan out of the position as a servant. And he wished that they stand in the same line and Hassan can chase for the things wanted by himself. Though Amir’s father said that a boy who won’t stand up for himself, becomes a man who won’t stand for anything, Amir finally turned into a brave man who standed up for Sohrab, the son of Hassan.

The kite tied Hassan and Amir tighter tighly. When I saw Hassan running after the kite, I realized that he was chasing for freedom as well. However when I saw Hassan running after the kite, I thought he was learning to protect things he cherished. There are many kites we are willing to have, but do you have the courage to chase for them?

风筝初中读后感 篇10

别林斯基说:“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列宁说“书籍是巨大的力量。”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说“书是我的莫逆之交,我愿为他,千千万万遍。”

那是一个十分惬意的下午,阳光伴着清风拂过脸颊,仿佛一切都变得异常宜人,空气中似乎也溢满着欢愉的春的气息。我踏进书屋,目光在花花绿绿的书架上扫过,异常奇妙地注意到他,便与他似一种缘分般相遇。他身着红衣,衣上还映有些彩云,温暖又感人。我记得,他正好二十九元,九,或许就是说我们能久久相伴吧!

回家路上,我宝贝似的捧着这本书,忍不住轻轻翻着,还差点坐过了车站。踏入家门,我迫不及待地将书包一丢,便投入与挚友的“谈话。”我一页一页地读着,心中不停的问他:后面那个男孩去哪儿了?他们俩还会相遇吗?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着?他只愿意告诉我他叫《追风筝的人》,对于其他问题,他只是沉默不语,指指后几页,是叫我再往后看,有点儿神神秘秘的。我无奈,只好再往下看。

在我与书相伴、聊天、畅谈的同时,胃却失了宠爱,不乐意了,他不停的呐喊,伴着外婆的催促声:“快点来吃饭啊,菜都凉啦!”我也感觉到饿了,但也只说:“马上,再等一下,快了!”因为挚友舍不得我走,紧紧抓住我,我放不下。晚餐时间,我不停的说:“马上!”“马上!”也才发现他,我结交的挚友是这么神奇,他可以控制你,然后,你像贪婪的吸毒者,无毒活不下去那样,好似上瘾了一般。仿佛一切都可以丢在一旁,有书就好。我的挚友啊,你若是一位美丽迷人的姑娘,我就愿成为苦苦将你寻觅的追求者;你若是一株新奇特殊的植物,我就愿成为日月将你研究的科学家;你太迷人了,我愿如品茶一般细细将你品来。我相信,那留存齿间的,是茶香;留存心间的,是回味的;留存于脑海的,却是一句话:“你是我的好朋友,我愿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故事的主人公说的,也是我想说的。

有人说,读书如赏花,愈看愈娇艳;有人说,读书如嚼糖,愈嚼愈有味;我说,读书如交友,为他,千千万万遍。

风筝初中读后感 篇11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

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鲁迅《风筝》读后感精选5篇


读后感怎么能写好?相信读过作品这本书的人有很多。 在读后感当中,应该突出那些让你感觉最深刻的地方,如果您对“鲁迅《风筝》读后感”感兴趣接下来的内容会对您有所帮助,请把您的创意分享给您的朋友或许会协助他们!

鲁迅《风筝》读后感【篇1】

你知道鲁迅放风筝的故事吗?让我给你讲讲我们周三放风筝的故事吧!

周三下午上了两节课以后是社团活动课,我们文学社的这次社团活动计划是放风筝。在放风筝以前,我们一起学习了鲁迅小时候与他弟弟的故事。

那个故事是发生在鲁迅和他的弟弟的小时候的事。鲁迅的弟弟非常想放风筝,可鲁迅不让自己的弟弟放风筝,原因是鲁迅认为这是不好的孩子才玩的把戏。可是,鲁迅的弟弟就是要放风筝,就在那个风筝快要做完时,鲁迅进屋,把弟弟的那个风筝折了。等过了好多年以后,鲁迅和他的弟弟都长大了,鲁迅才明白儿童放风筝是很正常的现象。他也为当年自己鲁莽的行为深深地伤害了弟弟而忏悔,所以鲁迅一直想得到自己弟弟的原谅。

老师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们迫不及待跑到操场,几个男“同事”就首先开始放起了风筝。有时我们把风筝放得比较高,有时由于风筝线太松,风筝就会掉下。我和候翔依就到那线的根前一拉,风筝就又飞起来了,放风筝的人就马上收线,这时有人喊:“张伯均来了!”张伯均可是放风筝的高手,有一次他放的风筝比十几层楼都高四五倍。今天他的到来,使我们又激动起来,我们齐声高喊:“张伯均过来!”我们盼望着风筝飞上蓝天。风筝在张伯均的手中,一会就在空中飞翔了。我们文学社的其它同志也有人想试一试,就接过线来,可他放了不一会儿,风筝就落下来了。虽然我心中明白怎样放风筝,但是我还是选择帮其他同学的忙,我想“如果我放的话,也许风筝飞得也不错。”

这次我们文学社的同学放风筝让我们的心情就像风筝一样在蓝天白云间自由翱翔,我们收获了快乐。

鲁迅《风筝》读后感【篇2】

软磨硬缠得来《风筝》一书。读完,感慨颇多。

人民日报韩松落说:一件好的叙事作品,要有三层境界,第一层,是故事;第二层,是情感、信念;第三层,是哲学观念。很多叙事作品,至少能做到第二层,也就是传递情感和信念。而能够触碰某种哲学观念的,则有可能成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经典。人们很容易会忘记作为载体的故事,却会牢牢记住作品所传达的观念。

《风筝》一书,所传递的便是信念与人性激烈冲突的最终抉择。

书中的人性,也着实让我感动。张旭东、赵简之,杜孝先他们本来是令人憎恶的国民党特务,可他们为了兄弟之情不计任何回报甚至用牺牲生命来保护“六哥”的时候,是无论如何也憎恨不起来的;头号招牌的荷香,为了养育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敲掉了所有的金牙,那时候的她是善良而无私的。书中的人物不再是非黑即白。无论敌人,友人,坏人还是好人,都离不开一个“人”字。站在人性的角度去诠释立场、阶级、信仰,每一个人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但最能带给我理性思考的则是信念。它是哲学中试图探讨的深奥问题,是哲学意义上的观念设定:信念对一个人来说,到底是不是本质需求?信念在一个人成为“这个人”的过程中,当与人性相冲突的时候,信念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郑耀先是一个天才情报员,他正直,善良,对未来充满希翼,渴望“回家”(共产党的根据地),以至于在以记者身份回延安的时候,他真情流露。但他又充满野性,有着为了信仰奋不顾身的一面。特殊的工作,让他走上了危险的荒野。为了这份工作,他“此生隐姓埋名,烂入泥沙”。

他把属于自己的角色扮演的很成功,不管是言谈举止、生活习惯、为人处世,还是在权力博弈等方面,都给自己打上了环境赋予的独特烙印。因为“扮演”太成功了,以至于他的联络员被假象迷惑,根据地的战友也对他恨之入骨。随着唯一联络人也是唯一能证明他身份的老陆的牺牲,他和组织联系切断了,更重要的是,他处在一个人性的路口,失去约束,失去牵绊,善恶的选择从此全部交于他。旁证已死,自证有险,他只好走上“心证”之路,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做什么,为什么而做,在假面生涯之外,时刻捂着一心,让它永不变色。

作为书名的“风筝”,也是郑耀先的代号,具有强烈的象征意思。牵系风筝的,只有细细的一条线,一旦这条线挣断,风筝就会“挣扎在茫茫险恶的空中,随时会跌落到自己都意想不到的地方”。但在风筝线断开之后,郑耀先已经有了一条心灵上的绳索,这条绳索给了他方向、希望、未来和光明。

这才是这个故事的价值所在。它在特殊时代的正邪博弈背景中,加上了这样一条线,这样一个观念上的追求。紧张的故事,生动的人物,都在为这条线服务。而当我们一想起这个故事, 想起郑耀先那满载故事的脸,都会想起蓝天下一只高飞的风筝,它悠游自在,不为乌云和风暴所扰。

因为,牵系着它的,是一根牢不可破的信念之线,是一个人性最本质的需求。

鲁迅《风筝》读后感【篇3】

鲁迅的风筝读后感范文

我看了《风筝》这篇文章后,知道了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讲了鲁迅认为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才玩的,所以他很不喜欢风筝。鲁迅还有一个十岁的小兄弟。小兄弟非常喜欢玩风筝,而鲁迅又不让这一个小兄弟玩;每一次这位小兄弟想玩时,只好看一下天上的风筝。小兄弟不能玩风筝是还有一个原因的,就是他买不起。有一天,小兄弟在看风筝的时候,看见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非常高兴。而鲁迅却把这些行为看成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鲁迅忽然觉得似乎多日没见这位小兄弟了,但记得曾见他在后花园拾竹。鲁迅恍然大悟,便跑去很少人去的堆积杂物的小屋里,推开门,果然在什物中发现了他,他正在做风筝,鲁迅看到了马上把风筝给踏坏了,把小兄弟伶仃地留在了小屋里,后来他怎样,鲁迅也没有留心。

然而,鲁迅的惩罚终于到了,他不幸地看到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又想起二十年前那一件事,而鲁迅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坠下去了。在那时候,他们又见面了,谈起了童年的往事,鲁迅正想求他的宽恕,小兄弟却说什么都忘记了,鲁迅的心从此只得沉重着。

我看了这篇文章,觉得鲁迅是一个很不喜欢风筝的人,认为风筝只是没出息的小孩才玩的,最后,鲁迅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那时很后悔,因为鲁迅以为玩是浪费时间的行为,那是有原因的:就是因为鲁迅小时候家庭很困难,常要拿东西去当铺,每天都要干家务,所以他认为玩是很浪费时间的,他自己不玩,还很固执,不让自己的朋友玩,所以他长大后后悔了。

我以后不能学鲁迅那么固执,对人要宽容。

星期六,我读了文章《风筝》,文章说的是鲁迅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耍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习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的。

鲁迅《风筝》读后感【篇4】

小时候的我最喜欢读课外书了,只要是有文字的东西都会伸长着脖子看一看,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鲁迅的文章了。

今天写了一篇样稿,我又想起来了鲁迅的《风筝》,随手借鉴进去。我很喜欢风筝,春天有风的时候,带上自己喜欢的风筝来到空地上,让风稳稳地把它托到天上。看到它在湛蓝的天空中变成一个小黑点,快乐的感觉在明媚的天气里也仿佛飞起来了。此刻心中的惬意恐怕只有我自己才能体会到。

初次读《风筝》这篇文章,我诧异不已,原来鲁迅先生是不喜欢风筝的,他在文章说:“我是向来不爱放风筝的,不但不爱,并且嫌恶它,因为我以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玩具有很多种,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喜欢就不喜欢吧,但是他说是没出息孩子所玩的玩艺,我就感觉哪里好像不太对,总是说不清为什么。

今天在思考关于游戏的习作主题,再次想到风筝,再次想到鲁迅先生的嫌恶。鲁迅先生的嫌恶还是不合理呀,那富兰克林也喜欢玩风筝,还在雨天放风筝,最后发明了避雷针呢!这完全是鲁迅先生的偏见呀!

从头到尾再细读《风筝》,鲁迅的小兄弟喜欢风筝,他十岁左右,多病,还很瘦,买不起风筝,鲁迅也不让他放。“他张着小嘴,呆看着天空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高兴跳跃。”弟弟是多么喜欢风筝呀,但是,弟弟的这些行为在哥哥眼中就是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哥哥突然发现弟弟在后花园制作一个“胡蝶”风筝,里面有竹骨、有做眼睛的风轮、有装饰用的红纸条,都快完工了。鲁迅是怎么做的呢?“我即刻伸手折断了胡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

读到这里我感受到作为哥哥的野蛮和强悍,他在这里犯了一个强加于人的错误,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也不允许别人喜欢,这违背了大圣人孔子的教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弟弟年龄小,他可以使用武力来贯彻自己的意思,若是他碰到比自己强悍的人怎么办?若是对方也强加给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该怎么办?回想现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老师强加给学生的,家长强加给孩子的,国家强加给个人的,每一个都是那么强悍,那么嚣张,想起来真的让人窒息了。

当时鲁迅也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等到他中年以后,常常懊悔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希望弟弟能够宽恕自己的行为,能够让自己好受一些,但是当他说起这样事物的时候,弟弟丝毫没有印象了,反而惊异地笑着说:“有这样的事情吗?”听了这样的话,鲁迅的心情更沉重了。小时候读到这里的'时候以为是鲁迅先生以为弟弟忘记这件事情而宽恕自己,自己心里过意不去,所以才心情更沉重了。但是,最近鲁迅的文章又读了一些,这个沉重并非我理解的这样的。

从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可以看出,他小时候也是充满童趣的,但是随着家境的破落,他过早成熟了。童年的生活是艰辛和心酸的。弟弟是那么喜爱风筝,但是作为哥哥却剥夺了他的爱好,于是大家都在一种没有快乐的氛围里面度过了童年。让鲁迅后来悔恨的是,自己没有快乐了,为什么还要剥夺瘦弱多病的弟弟的快乐呢?自己连宽恕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弟弟已经忘记了这些事情,所以他永远背着这样一个剥夺别人快乐的负担了。

《风筝》中,弟弟无疑是一个悲剧人物,他喜欢风筝没有钱就自己做,好不容易找来材料快要完工的时候,被哥哥无情地毁坏了,爱好被扼杀,理想被嘲讽,他应该是绝望和愤怒终生难忘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当哥哥准备求得宽恕的时候,他早已忘记了这件事情。弟弟是受害者,但却不自知,这才是鲁迅更沉重的原因。

弟弟身上有着阿Q的影子,阿Q总是喜欢容易忘记那些伤害自己的人和事情,当伤害者表示忏悔的时候,被伤害的却忘记了自己曾经是被伤害的,这里折射着人性的弱点,总是喜欢遗忘。

也许《风筝》所描写的这些事情是虚构的,但是《风筝》中给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实实在在的,鲁迅的文章值得我们一遍一遍又一遍地读。还有两天,就是鲁迅先生逝世85周年了,但是他的文章所折射出的一些社会问题、人性问题仍然还在我们身边,一点都没有远去过。

鲁迅《风筝》读后感【篇5】

天上繁星点点,代表着每一个人。那闪烁的光,代表人生路途,是理想赐予他发光的力量,是乐观给予他重新发光的动力。

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一只载着理想放飞于广阔蓝天的风筝。文中的刘老师,虽然身残,但志不残。他抱着对生活的爱与追求,抱着乐观开朗的性格,一天又一天地活下去,永远展示生命的顽强。

生活虽然是残酷的,可路是人走出来的。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逢生。就如文中张海迪姐姐吧!

5岁的时候,她因患脊髓血管瘤造成高位截瘫。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她没有沮丧和沉沦,她以顽强的毅力和恒心与疾病斗争,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对人生充满信心。她虽然没有机会走进校门,却发愤学习,学完了小学,中学全部课程,自学了大学英语,日语,德语和世界语,并攻读了大学和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她怀着“活着就要做人,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的信念,以保尔为榜样,勇于把自己的光和热献给人民。

对照而看,我们个个都是四肢健全的人,却不懂珍惜自己的生命,父母只是说一两句,就要生就要死,承受不起生活中的波浪,没有那种对待任何事都抱着乐观的态度的精神,在**面前抬不起头,接受不了生活中的考验。

书中很明白地说明人的生命价值在于为祖国富强,人民幸福而勇敢开拓,无私奉献,即使翅膀断了,心也要高高地飞起,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放飞理想的风筝!去迎接美好的`每一天!

风筝读后感9篇


读书一直是我们学习的重要渠道,不少人看完作者的作品后都能从中收获很多,不同的读后感体现了每个人不同的看法和思考。那么如何让写作品读后感的烦恼一扫而空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风筝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风筝读后感(篇1)

鲁迅先生的《风筝》,描写的是:我不允许弟弟玩风筝,认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待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才知道游戏 是儿童最正当的 行为后,对自己的粗暴深深的懊悔,同时,也折射了旧中国教育 存在的问题,希望儿童能够健康成长,儿童精神不被虐杀。

在那个很多年前的北京的冬日,鲁迅独独不喜欢孩子们喜爱的风筝,他认为那漫天飞舞的美丽风筝是孩子的庸俗和无知,以至于讨厌起来,对此更是不屑一顾,看到之后的感觉是鄙夷,对此所不齿的。当还是童龄的弟弟看着那些可以带着灵性飞上天空的鲁迅的讨厌物时,鲁迅给弟弟的是长辈的控制和教训。

但是正如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样的,弟弟在那个破落的隐秘地方用心做着叛逆的风筝,那只漂亮的、经过弟弟呕心沥血的作品在即将完成的时候,碰到了鲁迅,鲁迅带着那种不容侵犯的长辈尊严将那只可以飞翔的翅膀折断了,而且是怒不可遏。在文中鲁迅描述到弟弟见到他的表情:他向着大方凳,坐在小凳上;他很惊惶的站了起来,失了色的瑟缩着。

读到这里,我的眼前出现了那个可怜、惶恐的孩子的脸,那是一张多么期待能够得到属于自己童年快乐的脸,而那个美丽的梦在一 阵惶恐不安中被折折,那是一种怎样的心痛阿?那种心痛是一个已不生活在童年的成年人所能体会的到的吗?那是在夺取了一个孩子渴望已久的美丽的梦的残忍,那是在占领一个孩子的美丽的心灵啊!弟弟惊呆了,因了这些,所以才有了这一番的令人默然震动肝肠的痛苦。

终于,鲁迅懂了,他在多年以后懂了那个本该属于弟弟的梦,那个我们用成年人的眼光看似可恶的美丽!他感觉到了那种愧疚是对自己的惩罚,他要惩罚自己了。向弟弟谈起那件事情,而弟弟却以不曾记得的态度来抚慰着哥哥的愧疚之心。这就是弟弟的善良,这就是弟弟对于哥哥的理解。

我读到了这篇文章中弥漫的淡淡的哀伤和惆怅。这种惆怅从看到天上飘的风筝时已被勾起来。然后记忆回溯。许多人回忆起童年,多是阳光灿烂的。因为那时简单,还不懂得人情世故。然而作者为何会想到自己无心所做的一件错事?这件事在别人看来,或许能够轻描淡写地归为淘气。而他却以为自己是进行精神的虐杀了,心里时常有着很沉重的愧疚。

愧疚于他自私地折了蝴蝶风筝的翅膀,同时也无意地抹杀了弟弟作为儿童的天性。人在无知的时代总是会犯下很多错误,有一些日后意识到它曾经带来的伤害,也已晚了。无法弥补。也许那人早将这事遗忘,既然忘却了,又何来原谅呢?

童年时所做的事情,对一个人的影响究竟有多大?有的人一生不断摒弃弱点,逐渐发展起健全的人格;而有人却为童年的遭遇深刻地影响着,这种影响或成为性格上的缺失,或成为心灵上沉重的包袱。

身为一位中年人的鲁迅,为着二十年前的旧事而内疚。他一定善良,并且足够敏感。这是一种良心上的自我指责与修正。这种不断的自省使他走上正确的道路,也使得他的人格愈发高尚。

思绪到这里,我想起了自己的学生。孩子们有的时候以为可以和老师、父母分享的快乐,而在我们大人的眼里是多么的不成熟,以至于让他们用天真所换取的是斥责和不屑。所以,课堂上、课堂外,学生们看老师的眼神变了,他们认为老师和自己再也不是同路人,老师是不能和同学们一起跳绳、投沙包和疯跑的人,老师就应该有个老师的样子。

理解孩子,保护那片美丽的童心之园,或许你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里多了一份自然的真切之美。

风筝读后感(篇2)

读了《理想的风筝》之后,我知道: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只属于自己的风筝,而牵风筝的线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文中提到的刘老师,身残志坚。他抱着对生活执着的爱与追求,靠着自己乐观开朗的性格,笑着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一天又一天地活了下来,向我们成功地展示了生命力顽强的一面。

也许我们的生活是残酷的,但命运却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俗语说:“穷途末路”,但我却不这样认为。谁都知道,张海迪姐姐在五岁的时候,就因为疾病造成了高位截瘫。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她没有沮丧和沉沦,她靠着对生活执着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与疾病和命运作抗争。她虽然没有机会进校门,却发奋图强,学完了小学、中学、甚至硕士、研究生的全部课程,还自学了好几种大学外语。她抱着“笑着活下去”的信念,以惊人的毅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对比之下,那些四肢健全、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生命的人是否应该感到惭愧呢?当你被父母或老师批评时、当你面对生活的坎坷时、当你站在生活的风浪面前时,你是否想过:这是生活在考验你;你是否高高地昂起头、挺起胸膛迎击过风浪?你是否向生活的风浪展示过你灿烂的笑容?

努力吧!同学们,既然生活赋予我们健康的身体,就让我们一起欢笑着放飞手中那承载着我们远大理想的风筝吧!

风筝读后感(篇3)

大学时就听同学说过《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很好,一直都没机会看;就业后偶尔有同学提起这本书很值得一看,遂决定买来看看。今天看完了,确实很好看,很不错的一本书。

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风筝读后感(篇4)

我放下语文书,手里渗透了汗珠,心思久久不能平静。

我看的课文是一篇叫做《抱负的风筝》的回想性的文章,以一个学生的口气,描写了一位残疾教师的形象。文章中的刘教师是一个热爱日子、永不言败、达观开畅的教师。

文章还讲到了学生们和刘教师一同放风筝,刘教师成心把风筝放飞,学生去追的时分,他叫学生别去追,他要自己去追。刘教师撑着拐杖,一步一步地追着风筝。看到这儿,我不由让泪珠凝聚在眼眶里。一位残疾的教师用这种方法来阐明他也能像正常人相同,有着生命的生机!

日子中,有的人或许面到一点波折就想着脱离这个人世间,有的人或许面临一点困难就想抛弃,还有的人或许在经历过狂风暴雨今后挑选违法……是啊,人类中究竟还有多少个人能像刘教师那样,即便左腿膝盖以下的部分已被截掉,仍是那么坚强达观地上临日子。

在我的日子中,不只没有刘教师的那种精力,并且还有着许多负面的情绪。每逢我遇到困难的时分,我总是急于求助他人,从来没有过自己思考问题,假如他人不明白或不想告诉我,我则去翻寻各种材料或上网查询;每逢我遇到了许多波折时,我总是不敢面临,只敢把这件事憋在心里,乃至有时失声痛哭;每逢我受伤时,我总会对那个使我受伤的东西破口大骂。

看完《抱负的风筝》后,我对日子有了一种全新的情绪,不再是曾经的惊骇、责怪了。而是像刘教师那样活跃达观地上临日子。或许今后,我或许还会偶然有这种情绪,可是我一定会想起,刘教师自己左腿残废,但仍是活跃达观地上临日子,而我……

一阵清风吹来,我抹了抹头上豆大的汗珠,预备一种新的情绪去面临日子……

风筝读后感(篇5)

今天我们学了《理想的风筝》一课。课文主要是向我们介绍了作者曾经的一位没有左腿的残疾老师,作者通过回忆刘老师上课时和跟同学们放风筝的情形,表达了他的慈祥和亲切,赞美了刘老师生命的顽强和对生活的爱与追求。

刘老师虽然残疾了,还年过半百,但他依然坚持教书,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幸福,他这个样子,完全可以回家养老享清福。可是他并没有这么做,他不仅不自卑,反而比有些四肢健全的人更努力生活,努力追求自己的理想。刘老师很爱放风筝,他每次放飞在高高的蓝天的,不只是风筝,还有他那远大的理想。

生活当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有些残疾人极不自信,他的自卑可能使他失去工作,失去朋友和亲人,最后只能沦落到大街上去乞讨……而有些残疾人却不这样。他们没因为自己身体上的一些缺陷就从此站不起来了,他们有许多自己开了一家小店,什么“盲人按摩中心”、“哑巴鸡蛋糕”啊之类的。这些店绝对会越做越火,因为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和自信还有远大的理想支持着他们。

人若是没了理想,他的灵魂将会比他的肉体死得更早。上帝之所以把人的眼睛放在前面,就是要告诉你:朝前看吧,未来的路总在前方!

风筝读后感(篇6)

我读了《追赶风筝的孩子》后,让我受益扉浅,并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在莱特兄弟小的时候,他们在草地上追赶着一只断线的风筝,却被过路人嘲笑。但是,他们却从路人的嘲笑中萌发出一个飞向天空的幻想。从此,他们每天观察鸟类飞翔和滑翔的变化,研究飞翔的原理,最终发明了世界上第一架螺旋桨飞机。

人的梦想都是美好的。无论多么渺小,还是多么伟大,都应该努力实现它们。幻想是美好的,行动是实在的,我们不能因为别人的一点点挖苦而放弃。莱特兄弟知道,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坚持不懈。要不然,自己努力的结晶就会被破灭,梦想也不会实现。从科学的幻想经过勤奋的努力,终于变成了现实中,我想:莱特兄弟真是伟大,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这种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

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了自己,我干事情经常半途而废,就像爸爸经常告诫我做事千万不要三分钟的热情。美国著名的NBA球星科比是一个很厉害的人,他的蓝球技术精湛,本来是一个跑腿,现在却众人皆知。这又让我想起了《爱的教育》里的斯代地,他本来是一个差生,不过他勤奋努力,最终成为班上的尖子生。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我想:能在成功的人有很多,就是看你有没有付出。没有大胆的猜测,就做不出伟大的发现只有你大胆猜测,就可以发现其中的奥妙。

莱特兄弟不顾别人嘲笑的精神是可贵,让我们为自己梦想而坚持不懈地努力吧!

作者:原栎森

风筝读后感(篇7)

我们每个人都有理想,每个人的理想都不一样,有的希望自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的希望自己有钱做有钱人等等。每个人的理想不同,做起来也不同,我们的理想要靠我们自己的努力才可以得到,不作出努力,我们不会有收获,我们的理想不会实现。

这篇课文是当代作家苏叔阳在春天想起了刘老师,想起了刘老师放上天空的风筝。刘老师个子不高,微微发胖的脸上有一双慈祥的眼睛,刘老师有一条强壮的右腿,但是左腿膝以下都被截去,靠一根圆拐杖支撑。刘老师是一个乐观自信、豁达开朗、坚持不懈的人。

在一次上课时,刘老师笑着对苏叔阳他们说:“······女娲氏造人早累了,就用树枝弄一点泥巴向地上甩但是有的太用力被甩掉了手脚,我就是当时被甩掉的。”虽然很好笑,但笑完后大家有一种酸酸的感情。

留给“我”最深的是刘老师放风筝的情景,刘老师的风筝是各式各样,有瓦片儿、蜈蚣,最精美的是黑燕子风筝,刘老师的腿虽然不便于奔跑,但是他却不肯失去把风筝送上蓝天的快乐。有一次他故意把手松开去追赶线端,最后追赶到了,那时刘老师沉浸在得意、满足、幸福、充实的生活里。

我们的理想要努力去实现,争取做到最好,我们的理想是一只只风筝,让我们放飞理想,陪伴我们的心,永远在蓝天上翱翔,放飞梦想。一起放飞理想的风筝吧!

风筝读后感(篇8)

这是当代著名作家苏叔阳所写的,文章主要分为三部分来叙述作者对刘老师的崇敬及怀念。一是写作者每次看到天上的风筝,便会想起刘老师;二是作者回忆的内容;三是写作者对刘老师的思念。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深受感动。刘老师虽然是残疾人,却有着我们没有的乐观精神。有一次,刘老师讲女娲造人的传说时,笑着对我们说是那时女娲把她的左腿不小心甩掉的,这让我很感动,同时增加了对刘老师的尊敬。这真是一篇催人泪下的文章。

刘老师对生活乐观向上的态度,身残志坚的高尚品德,对生活的不懈追求,都太让我感动了。他抱着对生活的执着和爱与追求,靠着自己乐观开朗的性格,笑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

让我最受感动的还是刘老师上课时的情景,逢到要写板书的时候,他用圆木棍撑地,右腿离地,身体急速一转,便转向黑板,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师,一天不知要像这样做多少次。同我们身体健全的人相比,刘老师可真的太可怜了。

而正是这位残疾的老师,他的那种乐观向上的精神却能超过很多我们这样的正常人。自古以来,有些人就抱有轻生的心理,他们往往为一些不值得一提的事情而悲愤欲绝。

但是,生命难道真的就那么一文不值吗?我想,他们应当好好学习学习刘老师的那种对生活的热爱与追求,勇敢的面对生活。

俗话说的好:困难像弹簧,你弱他就强。我们面对这个弹簧就要不怕困难,奋力拼搏,这样无论是多么强大的弹簧都会向我们低下头来。

我们人一生下来,就是为了要在种种困境中茁壮成长的,面对困难,你是否高高的昂起头,挺起胸,气宇轩昂的对困难说:来吧,我不怕你。你是否会像刘老师那样乐观开朗,坦然面对?

加油吧,同学们,我们有健全的身体,就更应该像刘老师那样,勇敢面对困难,笑对生活,让我们手中的风筝越飞越高。

风筝读后感(篇9)

《风筝下的少年》这本书讲的是南京大屠杀时期五个男人和一个小孩的故事,小孩名叫顺风。顺风很幸运没有被日本人杀死,逃到了他舅舅那里,他的舅舅和其他四个男人是“皇军”的收尸人,收的是中国人的尸体。这五个人为了能让顺风逃出去,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用自己的生命换取顺风的生命,他们很伟大,其中我最佩服的人是肖雨亮,他原本是一个医生,但他有着他们家族的秘密药方,日本人为了获得这个秘密药方,才得以让他活下来,因为肖雨亮为了保护他们家族的研究成果,所以日本人怎样威胁他都不肯交出药方。

他体现出了我们中国人的自尊自强,永不屈服的精神。就是因为这个精神,才让我佩服肖雨亮。假如他把药方给了日本人,他完全可以活下来,并且还可以生活的很好,也可以摆脱收尸人这个令人恶心的工作,但他就是不屈服,而且还和日本军首领玩起了斗智斗勇。最后,为了秘密药方不会失传,他把药方写在了顺风的衣服上,托付他逃出去交给另一个可以信赖的中国人。

我为他们这种民族精神而深深打动,在我的脑海里,肖雨亮他这种精神让我久久不能忘怀,我想对他们说一句话:“你们好样的!”

《理想的风筝》读后感精选6篇


对于作者写的作品作品,心中总是会有莫名的感触。 记录下人生的点滴和感悟,本文的主旨是探讨与“《理想的风筝》读后感”相关的话题,如果你觉得这个信息有价值请分享给你的朋友和家人!

《理想的风筝》读后感 篇1

《理想的风筝》这个题目很是特别,我什么是理想的风筝?读了这篇课文,我才明白其中的含义:这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对生活的渴望,爱与追求,是对生活春天般的热情与信心……

这篇课文讲的是:“我”以前的一位历史老师,这位老师虽年过半百,并且失去了左腿,但仍然那么顽强,讲课时,他慷慨陈词,课下,他还常常在学校操场上放风筝,他有一条右腿和一跟拐杖,行走不方便,别人要帮他放时,他却说:“不,我自己来!

”这样一位令人敬佩的老师,怀着一颗有无限追求的心感染着周围所有的人。而那写乞讨者大都四肢健全,却不去劳动,到处乞讨要饭,借用别人善良的心来度过一生,又有何意义呢?

我们有时也总是被一些小事压的喘不过气来,甚至埋怨或绝望,可有些人都没有想过凭自己的力量去征服或把困难压倒,总是靠着父母,我平时也喜欢靠着父母,比如:数学题做不出来,需要讲解,英语短文的意思不知道,要父母来查,每天收拾书包,要让父母来提醒,可这样的生活又能维持多久呢?

这篇课文不仅让我觉得需要用行动克服困难,也提醒我,一个人要有信心和追求,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克服困难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我们也学到了同样的东西。如果我们迷失了方向,就像风筝在天空中飞翔。它打破了界限,失去了方向和平衡。“理想的风筝”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

“困难像弹簧,你强,他就弱了;你弱,他就强。”只有自己去打倒困难,朝着自己的目标出发,才会取得成功。

现在,我知道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筝,风筝的线在我们自己手里。

文中提到的刘老师,身残志坚。他秉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追求,依靠他乐观开朗的性格,微笑着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一天比一天活下来,并成功地向我们展示了顽强的生命力的一面。

也许我们的生活是残酷的,但命运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俗语说:“穷途末路”,但我却不这样认为。

大家都知道,张海迪5岁时的姐姐因为生病而高位截瘫。面对残酷的命运,她没有沮丧和沉沦。她以执着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与疾病和命运抗争。她虽然没有机会进校门,却发奋图强,学完了小学、中学、甚至硕士、研究生的全部课程,还自学了好几种大学外语。

她抱着“笑着活下去”的信念,以惊人的毅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对比之下,那些四肢健全、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生命的人是否应该感到惭愧呢?当你被父母或老师批评时、当你面对生活的坎坷时、当你站在生活的风浪面前时,你是否想过:这是生活在考验你;你是否高高地昂起头、挺起胸膛迎击过风浪?

你是否向生活的风浪展示过你灿烂的笑容?

努力工作!同学们,既然生活给了我们一个健康的身体,让我们欢笑,让我们放风筝,承载我们伟大的理想!

这是当代著名作家苏叔阳的作品。文章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来描述作者对作者的崇敬和怀念。一是每次看到天上的风筝,我们都会想起刘小姐;二是作者回忆起的;三是作者想念刘小姐。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深受感动。虽然刘小姐是残疾人,但她有我们所没有的乐观精神。有一次,刘老师谈起女娲的创作传奇,他笑着告诉我们,女娲当时不小心甩下了左腿,这让我很感动,也增加了他对刘老师的尊重。

这真是一篇催人泪下的文章。

刘老师对生活乐观向上的态度,身残志坚的高尚品德,对生活的不懈追求,都太让我感动了。他执着于对生活的执着、热爱和追求,依靠自己乐观开朗的性格,笑对生活中的一切。

让我最受感动的还是刘老师上课时的情景,逢到要写板书的时候,他用圆木棍撑地,右腿离地,身体急速一转,便转向黑板,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师,一天不知要像这样做多少次。同我们身体健全的人相比,刘老师可真的太可怜了。

但正是这位残疾教师乐观向上的精神才能超越我们这样的许多正常人。自古以来,有些人就有轻生的心态,他们常常为一些不值得一提的事情而悲愤。

然而,人生难道真的一文不值吗?我觉得他们应该学习刘小姐对生活的热爱和追求,勇敢地面对生活。

俗话说的好:困难像弹簧,你弱他就强”。我们面对这个弹簧就要不怕困难,奋力拼搏,这样无论是多么强大的弹簧都会向我们低下头来。

《理想的风筝》读后感 篇2

理想的风筝读后感

理想的风筝读后感

读了《理想的风筝读后感》后,我有很多感想。

乐观,何为乐观?乐观其实就是正视命运,快乐面对挫折。一位残疾教师拒绝向命运低头,被挫折打败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正常人,但我做不到。

我,班级中的俊俊者,同学们的好榜样,以优异的成绩“著称于世”可我却时常被命运挡在了成功的门外。当我一次考到80分时,我很沮丧,眼前的希望彻底破灭:当我被老师批评时,我绝望了,觉得前途很渺茫

一次被同学嘲笑,我陷入了一个无助的世界······

我抱怨,我呐喊:“命运,你太不公平了!”可无论我如何反抗,命运总是不会练习我,反而给我带来了更多灾难》“我当时痛苦绝望,觉得上天很不公平。

可我学习了《理想的风筝》这颗后,不由得感到惭愧。文中那位年过半百且身有残疾的刘老师,不为只觉是残疾人而悲观消沉,而是更加上进,希望弥补自己的缺陷。而我,却与其恰恰相反。

我在一旁大声抱怨呐喊,刘老师却正视命运,快乐生活,我认为生活在无助世界,刘老师却热爱现在的生活,还快乐地放风筝,我气馁了,坠入了绝望的深谷,刘老师却依靠自信乐观,登上了希望的高峰······这一切都证明了我与刘老师之间的悬殊差距,身为正常人的我感到自己惭愧不如。

我发誓我一定要脱胎换骨,做一个乐观向上,任何困难都打不跨的人。刘老师就是我学***样!

《理想的风筝》读后感 篇3

一、刘老师的理想

刘老师的他的理想就是教会学生知识,教会学生做人,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刘老师是个残疾教师,为了实现自己的这个理想,他要付出常人几倍的努力,他要克服别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但刘老师做到了,他用他那顽强的生命克服了一切困难,实现了他的理想。

二、教知识,课堂上放飞“理想的风筝”

刘老师为了不影响孩子们的学习,他克服残疾带给他的困难,不断地站着,不断地旋转着,不断地板书着……他这一切都是在为了让学生们尽快成才,他这一切都是在朝着自己的理想而努力着。同时他还向学生们展示了什么叫顽强,什么叫生命。

三、教做人,生活上放飞“理想的风筝

刘老师放风筝不仅仅表现他热爱生活、意志顽强。放风筝是为了教育学生(培养学生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做人)。“他故意地撒脱手……嘴里还不停地喊着:‘你们不要管,我自己来’。”在这里刘老师向孩子们展示了生命的内在,生命的灵动,通过这些触动学生们的灵魂深处。刘老师用行动在影响学生,他向学生们展示了什么叫顽强,什么叫生命。让学生学会坚强,学会怎样面对生活,面对生命。让他的学生生命增色。作者在文章中写到:这情景使我深深感动。一个年过五十的残疾的老师,对生活有着那样纯朴、强烈的爱与追求,一个活泼的`少年又该怎样呢?

四、刘老师给我们的启示

刘老师的理想是教会学生知识,教会学生做人,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那刘老师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他在课堂上为了交给学生知识努力的旋转着;刘老师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他在生活上给学生们展示了生命的强壮,带给学生们心灵的冲击,震撼着学生们的心灵,让他的学生们在心里腾起坚强之气。他放飞了自己的“理想的风筝”,同时也影响了自己的学生,给了学生数不清幻想的风筝。一个残疾教师都能这样,一个几十年前的老师都能这样,我们又该如何做呢?

《理想的风筝》读后感 篇4

读了《理想的风筝》之后,我知道: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只属于自己的风筝,而牵风筝的线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文中提到的刘老师,身残志坚。他抱着对生活执着的爱与追求,靠着自己乐观开朗的性格,笑着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一天又一天地活了下来,向我们成功地展示了生命力顽强的一面。

也许我们的生活是残酷的,但命运却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俗语说:“穷途末路”,但我却不这样认为。谁都知道,张海迪姐姐在五岁的时候,就因为疾病造成了高位截瘫。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她没有沮丧和沉沦,她靠着对生活执着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与疾病和命运作抗争。她虽然没有机会进校门,却发奋图强,学完了小学、中学、甚至硕士、研究生的全部课程,还自学了好几种大学外语。她抱着“笑着活下去”的信念,以惊人的毅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对比之下,那些四肢健全、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生命的人是否应该感到惭愧呢?当你被父母或老师批评时、当你面对生活的坎坷时、当你站在生活的风浪面前时,你是否想过:这是生活在考验你;你是否高高地昂起头、挺起胸膛迎击过风浪?你是否向生活的风浪展示过你灿烂的笑容?

努力吧!同学们,既然生活赋予我们健康的身体,就让我们一起欢笑着放飞手中那承载着我们远大理想的风筝吧!

《理想的风筝》读后感 篇5

读理想的风筝有感(一)

在我们身边,总有这么一些流落街兴的人,常常用无助的眼睛盯着我们,乞讨要饭,当时我总会对他们投去同情的目光。当我学了《理想的风筝》这篇课文后,我改变了我的想法……

《理想的风筝》这个题目很是特别,我什么是理想的风筝?读了这篇课文,我才明白其中的含义:这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对生活的渴望,爱与追求,是对生活春天般的热情与信心……

这篇课文讲的是:“我”以前的一位历史老师,这位老师虽年过半百,并且失去了左腿,但仍然那么顽强,讲课时,他慷慨陈词,课下,他还常常在学校操场上放风筝,他有一条右腿和一跟拐杖,行走不方便,别人要帮他放时,他却说:“不,我自己来!”这样一位令人敬佩的老师,怀着一颗有无限追求的心感染着周围所有的人。而那写乞讨者大都四肢健全,却不去劳动,到处乞讨要饭,借用别人善良的心来度过一生,又有何意义呢?

我们有时也总是被一些小事压的喘不过气来,甚至埋怨或绝望,可有些人都没有想过凭自己的力量去征服或把困难压倒,总是靠着父母,我平时也喜欢靠着父母,比如:数学题做不出来,需要讲解,英语短文的意思不知道,要父母来查,每天收拾书包,要让父母来提醒,可这样的生活又能维持多久呢?

这篇课文不仅让我感受到要自己用行动去战胜困难,还让我想到一个人要有信心和追求才能达到这目标。战胜困难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我们学习中也是一样的,如果迷失了方向,就像一只正飞在半空中的风筝,断了线,失去了方向和平衡。“理想的风筝”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困难像弹簧,你强,他就弱了;你弱,他就强。”只有自己去打倒困难,朝着自己的目标出发,才会取得成功。

读理想的风筝有感(二)

乐观,何为乐观?乐观其实就是正视命运,快乐面对挫折。一位残疾的老师都不肯向命运低头,被挫折打垮,何况我们是正常人,更应该这样但我却做不到。 我,班级中的俊俊者,同学们的好榜样,以优异的成绩“著称于世”可我却时常被命运挡在了成功的门外。一次考到了80几分,我消沉了眼前的希望彻底被抹灭了:一次被老师批评,我绝望了,只觉得前途渺茫:一次被同学嘲笑,我沉沦了,仿佛身在一个无助的世界里……我抱怨,我呐喊:“命运,你太不公平了!”可无论我如何反抗,命运总是不会练习我,反而给我带来了更多灾难》“我当时痛苦绝望,觉得上天很不公平。可我学习了《理想的风筝》这颗后,不由得感到惭愧。

文中那位年过半百且身有残疾的刘老师,不为只觉是残疾人而悲观消沉,而是更加上进,希望弥补自己的缺陷。而我,却与其恰恰相反。我在一旁大声抱怨呐喊,刘老师却正视命运,快乐生活,我认为生活在无助世界,刘老师却热爱现在的生活,还快乐地放风筝,我气馁了,坠入了绝望的深谷,刘老师却依靠自信乐观,登上了希望的高峰……这一切都证明了我与刘老师之间的悬殊差距,身为正常人的我感到自己惭愧不如。 我发誓我一定要脱胎换骨,做一个乐观向上,任何困难都打不跨的人。刘老师就是我学习的榜样!

读理想的风筝有感(三)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题目叫《理想的风筝》。故事讲述的是“我”一看到春天的景物,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历史老师刘老师。刘老师的左腿从膝盖以下全部截去,只靠一根原木拐杖支撑着。他就只靠这根原木拐杖和健壮的右腿,一天站上好几个小时,为“我们”讲课。而且他的课也讲的极好,讲到历代的民族英雄,他慷慨陈词;而讲到祖国近代史上受屈辱的岁月,他又常常哽咽。他不但上课是精神焕发,下课时也活力充沛。只要是晴朗的日子,刘老师课余便会在操场上,放起他亲手制作的风筝。风筝在空中盘旋,刘老师望着风筝,仿佛他的心也飞上了蓝天。

看到这样的情景,我感到了阳光希望生命与健康。又有谁能想到这么一个充满阳光希望生命与健康的人居然会是一个残疾人?我很钦佩这位刘老师,他那种热爱生命的感情,甚至连很多正常人也比不上。这让我联想起,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自杀,我虽然不知道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不能理解,生命难道就这么一文不值吗?真希望他们学学刘老师那种对生活的热爱与追求。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千万不要觉得自己太过平庸,其实一个人的降生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奇迹。生命是多么奇妙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他可以走可以跑可以跳;他可以有自己的意愿,可以任意支配自己;最重要的是,世界上没有一个生命是完全相同的。想象一下,你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没有人能与你比拟,这是多么奇妙啊!如果随随便便就让自己的生命消失,那么你对得起为你十月怀胎的母亲吗?你对得起辛勤培育你的父亲吗?你对得起所有关怀照顾过你的人吗?

最后,我想引用课文里的一句话结尾:一个年过五十的残疾的老师,对生活有着那样纯朴强烈的爱与追求,一个活泼的少年又该怎样呢?

读理想的风筝有感(四)

苏教版小语六年级下册《理想的风筝》这一课描写了刘老师顽强,对生活热爱。非常适合学生读。但是我觉得更适合我们教师来读。因为这篇文章向我们介绍了一个生命教育的先行者(刘老师):他热爱教育事业,他有自己的理想(教好自己的学生)。他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在课堂上顽强地用知识教育学生,在生活中用顽强不屈的意志力影响学生。刘老师用行动告诉我们当一个老师既要教会学生知识,又要教会学生做人,教会学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刘老师给我们做出了榜样。下面我们就来读读文章:

一、刘老师的理想

刘老师的他的理想就是教会学生知识,教会学生做人,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刘老师是个残疾教师,为了实现自己的这个理想,他要付出常人几倍的努力,他要克服别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但刘老师做到了,他用他那顽强的生命克服了一切困难,实现了他的理想。

二、教知识,课堂上放飞“理想的风筝”

刘老师为了不影响孩子们的学习,他克服残疾带给他的困难,不断地站着,不断地旋转着,不断地板书着……他这一切都是在为了让学生们尽快成才,他这一切都是在朝着自己的理想而努力着。同时他还向学生们展示了什么叫顽强,什么叫生命。

读理想的风筝有感(五)

常听姥姥说,天上的每一颗星,都代表着一个人;星星闪烁的光芒,代表着这个人的人生路途。你若有远大的理想,星星的光芒就会明亮耀眼;你若能笑着面对生活,星星就会有发光的动力。

现在,我又知道: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只属于自己的风筝,而牵风筝的线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文中提到的刘老师,身残志坚。他抱着对生活执着的爱与追求,靠着自己乐观开朗的性格,笑着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一天又一天地活了下来,向我们成功地展示了生命力顽强的一面。

也许我们的.生活是残酷的,但命运却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俗语说:“穷途末路”,但我却不这样认为。谁都知道,张海迪姐姐在五岁的时候,就因为疾病造成了高位截瘫。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她没有沮丧和沉沦,她靠着对生活执着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与疾病和命运作抗争。她虽然没有机会进校门,却发奋图强,学完了小学、中学、甚至硕士、研究生的全部课程,还自学了好几种大学外语。她抱着“笑着活下去”的信念,以惊人的毅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对比之下,那些四肢健全、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生命的人是否应该感到惭愧呢?当你被父母或老师批评时、当你面对生活的坎坷时、当你站在生活的风浪面前时,你是否想过:这是生活在考验你;你是否高高地昂起头、挺起胸膛迎击过风浪?你是否向生活的风浪展示过你灿烂的笑容?

努力吧!同学们,既然生活赋予我们健康的身体,就让我们一起欢笑着放飞手中那承载着我们远大理想的风筝吧!

读理想的风筝有感(六)

天上繁星点点,代表着每一个人。那闪烁的光,代表人生路途,是理想赐予他发光的力量,是乐观给予他重新发光的动力。

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一只载着理想放飞于广阔蓝天的风筝。文中的刘老师,虽然身残,但志不残。他抱着对生活的爱与追求,抱着乐观开朗的性格,一天又一天地活下去,永远展示生命的顽强。

生活虽然是残酷的,可路是人走出来的。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逢生。就如文中张海迪姐姐吧!

5岁的时候,她因患脊髓血管瘤造成高位截瘫。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她没有沮丧和沉沦,她以顽强的毅力和恒心与疾病斗争,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对人生充满信心。她虽然没有机会走进校门,却发愤学习,学完了小学,中学全部课程,自学了大学英语,日语,德语和世界语,并攻读了大学和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她怀着“活着就要做人,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的信念,以保尔为榜样,勇于把自己的光和热献给人民。

对照而看,我们个个都是四肢健全的人,却不懂珍惜自己的生命,父母只是说一两句,就要生就要死,承受不起生活中的波浪,没有那种对待任何事都抱着乐观的态度的精神,在风波面前抬不起头,接受不了生活中的考验。

书中很明白地说明人的生命价值在于为祖国富强,人民幸福而勇敢开拓,无私奉献,即使翅膀断了,心也要高高地飞起,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放飞理想的风筝!去迎接美好的每一天!

《理想的风筝》读后感 篇6

这学期我们有幸学习了《理想的风筝》这篇课文,学了这篇课文,我心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得到了很大的收获和体会。

《理想的风筝》这篇文章的题目非常新颖,有着及其特殊而又深刻的'涵义。读了《理想的风筝》这一课,我的心里涌出了许多感受。这篇文章写的是刘老师是个只有一条腿的残疾人,但他身残志坚。“我”被刘老师那种生命的顽强和对生活的热爱与不懈追求的精神所感动。

一个已年过半百并失去一条腿的老师,不愿意躺在家里,失去了活动的自由。他靠着一根圆木拐杖支撑着去板书、上课放风筝甚至蹦跳着去追风筝。刘老师尚能如此,我们就更有理由做到。而事实上,我们当中有很多年轻、健壮的所谓正常人却往往做不到,这又是为什么呢?在生活中,我们面对生活的逆境绝不能灰心丧气,一蹶不振,而应该在困难中奋力拼搏,去实现自己的理想生活中,很少有能迎着困难向上的人。记得有一句名言说得好:“风帆,不挂满桅杆,是一块无用的布;理想,不付诸于实际行动,是一团虚无缥缈的雾。”刘老师以他的言行教给了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

刘老师对生活的热爱与追求,在逆境中奋力拼搏、不屈不挠的可贵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这样一位老人面前,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来埋怨甚至逃避生活呢?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面对挫折决不能失去信心,一蹶不振,“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努力克服困难,决不轻言不放弃,去实现自己的抱负”,这是我学习《理想的风筝》这篇课文最大的收获。

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精选


想写好读后感,要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心意,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总是不禁被作者的脑洞所震撼。写读后感时,要写出自己独特的新鲜感受,提出有新意的见解,您对于作品哪些情节感到记忆犹新呢?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是我们花时间整理的内容,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 篇1

今天下午的前两节语文课,谢老师让我们看了一场电影——《骆驼祥子》。原著的书我已经读过一遍了,在今天刚好把电影欣赏一遍。

只是电影一开始,就演到了祥子卖骆驼给一个村里的老大爷这一片断。让我误以为刚刚是电脑被某位同学点到了快进键,后来经过前排同学的再三确认,才知道这就是开头。嗯……读完书后看电影,感觉好像剧情进展的有些快呀!祥子的“一起”(注:本书讲述了祥子人生的“三起三落”,这里指“一起”)消失了,没有给出来一个合理的引子。好在继续往后观影,又再次被情节所吸引,兴致勃勃的看起来,时不时还会和倪萱小声讨论一下电影里某个精彩或有趣的情节。

但在电影结束后,我感觉在电影与原著之间,我更加偏爱原著一些。并不是说电影不好,而是在和书的对比下没有书中的情节丰富,内容多。不过想要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将整本书的大致内容整理下来,并把主要情节和要点都拍在一部电影里,也是很不容易的,而且很精彩。只是电影中都会稍做改变,只要大概内容相仿就好,至少整体思路不变。我建议如果你没读过《骆驼祥子》这本书,可以先看电影,提前当做是看预告,至于原著还是自己留着慢慢的、细细的读,品读原著的魅力所在。

书与电影,好像铅笔与橡皮,读了用文字刻画的人物,再看演员演的书中的人物。感觉内容活了起来,是在脑海里活了起来。我想不论是先看电影还是先看书,只要再重新阅读原著,便会感觉到:啊!原来主人公离我这么近,我们好像熟人同时又好像老友。总之互补才完美!

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 篇2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经典作之一,它讲述了一人力车夫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军阀混战时期的北平,处在社会底层的车夫或可怜,可悲,或积级,坠落,详子就是他们一个影子。

祥子刚来到城市时,满怀一腔热血,想要自己买辆车,多賺些钱。这本来是淳朴而正当的想法,可现实却给了他无情的打击。它先是被抓了壮丁,悄悄从军营里逃脱出来后,带着偷出来的骆驼,他回到北平,开使计划赞钱买车了。这个时期的祥子,一心只想给自己买辆车,他是淳朴的,身上还留着乡间的泥土气息。

然而,上天却没给他任何的眷顾,而是无情地将他推到谷地,他的钱被孙侦探骗了,祥子清贫的生活似乎又有了转机。与虎妞结婚后,祥子并不快乐,他活在虎妞的阴影下,末了,虎妞应难产而死。祥子似乎有重新回到自己期盼的生活中去了,但此时,接二连三的打击向他奔来,心爱的小福子死去,生活的压迫,思想的坠落,逐渐使他走上人生的末路。

祥子的一生,是从高处往下走的过程,他总是在会要实现愿望时而突发变故。他随着那个时代的波动而改变,他没有丝毫选择和改变命运的束缚的机会,他曾经挣扎,但这个来自社会底层的人挣扎有有多少用呢?时间向前推移悲剧人在上演,祥子如浮萍般,在那个动荡的时局中沉浮。本想挣钱谋生的人,最终经不起命运的戏弄而坠落。

“人因梦想而伟大”祥子本是梦想的持有者,但是最后却因为渐渐失去梦想而消沉。这些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故事,常常给我们带来对于未来生活的启迪。

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 篇3

漫长的假期要用读书来充实。利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骆驼祥子》。十分好奇它为什么那么出名,合上书的那一刻,我有了自己的答案。

书中的主人公——一个好强、老实,又富有理想的乡下人——祥子。来到北平后,干起了拉车这一行。他的理想就是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为了车,他吃尽了苦头。被抢、被诈,无奈成亲,却丧了妻,喜欢的人也走了。这一路上起起伏伏,坎坎坷坷。这样无情的社会就像一瓢冷水,连希望的星火也被浇熄了。曾经向上、不屈的祥子变了,他变得无赖、自私,变得沉沦自弃,吃喝嫖赌他都学会了,成了“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现实总是与祥子的理想过意不去,现实的残酷最终使他的理想灰飞烟灭,甚至连他也不成人样。

其实,为祥子感到悲哀之外,我也十分佩服他。他这一路上起起落落这么多次,其中有很次想放弃拼搏,放弃理想,也想同别的车夫一样过得腐败,在那个时候可能是一种解脱吧!他们没有能力改变现实,空有理想有什么用。但祥子不一样,他一次次用理想激励自己站起来,一次次为了自己心中的目标而拼了命的向前,这应该与他那老实的人品分不开吧。

这又让我想起了我们。当今的社会比起以前是十分不一样,没有那么无情,更没有那么多不公平的事。应该说每个人都能够有机会达成自己的理想。而如今的那些“社会败类”,他们一定奋斗过,但吃不了苦,最终沦落到这种不堪的地步。我们既然有这个条件,为何不努力奋斗,去达成理想呢?

《骆驼祥子》文字上的特点,则是它是活的。老舍先生注重人物的动作、神态、语言等,让我们身临其境去感受那些人物的心理,他们的情感。让我们的心也为之震动。我们在平时的写作中也应当注意这一点。《骆驼祥子》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面对生活的无奈。描写非常口语化。

我从其中的人物身上也学会了遇到问题时应当具有的精神。无论再苦再难,都要奋斗下去。真正学会“不抛弃,不放弃!”

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 篇4

祥子本身与骆驼没有多大关系,只是因为祥子为了生计卖了几头骆驼而得到的一个代名词,祥子是个车夫,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他的命运几经周折,但始终脱离不了与车子的关系,车夫的命运改变不了现实,不仅仅是一种生计,更重要的是一种精神寄托。

地点:北平人和厂周边

主要人物:祥子,刘四爷,虎妞,小福子,曹老爷

主要事件:1.祥子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着车夫梦

2.现实逼迫与虎妞结婚,过着不冷不热的生活

3.虎妞与孩子一同死去,祥子开始堕落

4.憧憬与小福子过他想要的生活,而小福子却不堪受辱死去

5.祥子最后的精神支柱失去了,从此一蹶不振,迷失自我,连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埋葬了自己

祥子一开始是个老实敦厚的年轻壮实小伙子,有自己的梦想,会为自己的未来努力奋斗。但生性沉默寡言,任劳任怨,不太会表达自己真正的想法,以至于后来受人摆布,想摆脱自己厌恶的东西时,却找不上勇气,也变得委曲求全,接受现实的无奈。可是假若他不这样做的话,又能怎样呢?还是坚持自己的梦想,他能好强多久,而现实又会如何残害这样一个车夫?这些都是社会逼迫的吧。可怜的祥子就这样从一个激情有梦想的小伙子变得自甘堕落,以至于最后连自己的灵魂都无处寄托

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 篇5

刚拿到这本说的时候,我对书名很感兴趣,所以我翻开了书的第一页。

祥子被兵抓走以后,历经千辛万苦,逃出来时,祥子带走了三只骆驼。祥子之后就和这三只骆驼相依为命,所以人们称之为“骆驼祥子”,这就是书中的主人公。

《骆驼祥子》中的祥子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是他肯吃苦耐劳,可是,他太容易被他人的谎话忽悠了。祥子为了自己能有一辆黄包车,自己不吸烟,不喝酒,为了存钱,他有时候几乎不会乱花一点钱而且还拼命地给他人卖命挣钱。然而,一位神秘侦探的几句谎话却使祥子轻易相信了,软了耳根子的祥子不仅仅把自己存的钱给了他,而且把自己拉黄包车的希望在他的谎言中破碎了。

可怜的祥子好不容易得到了一辆自己的黄包车,却被一群耍流氓的小兵抢走了。由于在当时动乱的社会,孤苦伶仃的祥子不仅仅没了车,而且被冤枉的关进了牢房。在牢里,祥子受尽了折磨,过着地狱般毫无希望的生活。读到这里,我对祥子起了恻隐之心。

同时书中的其他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书中的陈二奶奶,刻画得是如此之狡猾险恶。帮虎妞接生为了五块钱却造成了虎妞难产,最终使得虎妞带着孩子断了气。书中的左先生给我的感觉很有威信。不仅仅使得狡猾的侦探拿他办法,而且善良的他不图回报地帮助曹先生和曹太太。

书中的人物,在作者特征性的描述下各个突显出各自的人物特色,让我对每个人产生了不同的看法,让我读懂了当时社会的风土人情,同时也让我了解了在当时动荡不安的社会里的人们生活是如此艰辛和不由自主的处境。

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为《骆驼祥子》的书,祥子的悲惨命运,令人感到惋惜。

他带着自己的希望来到北平,认准拉车这一行,经过三年勤勤恳恳的努力,他拥有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辆车,但是在兵荒马乱的年代,不到半年,祥子的车就被大兵抢走了,但牵回三匹骆驼,性子没有灰心,更加努力赚钱。还没有买上车,他的钱又被孙侦探抢走了。在与虎妞的婚姻中,他付出许多的代价,好不容易又拉上自己的车,但因虎妞难产而亡,他把车变卖了,祥子人财两空,他前往去找小福子,可得知,小福子在树林里上吊自杀后,他彻底变了,吃喝嫖赌,样样都干,以出卖人赚钱,彻底成为城市垃圾。

故事悲哀的结局,让我唏嘘不已,祥子从一个积极乐观,坚持不懈的车夫,被黑暗的社会折磨成了一个城市的垃圾,祥行尸走肉一样,只有一个躯壳。这难道仅仅是个社会问题吗?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

翻开书本,对于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但也敬佩;对于社会,我只能感到悲哀,感到痛苦,感到耻辱。黑暗的社会,使人们经受生活中过多的压力。再读文本,我确认这不仅仅是社会的问题。虽然环境对人的改变或多或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

哪怕一百次被打败,我们也应该一百次站起来!一个人不管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如果不能坚定理想,坚定信念,最终只会失去自我,迷失方向。所以我们应该有理想,有目标,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才能立足于社会。

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 篇7

不知道同学们有没有读过老舍的骆驼祥子,在这本书里面的祥子一开始的时候是一个非常朴实的农村青年,他很充满了希望,攒足了干劲,但是期待最终却被就社会的残酷现实所压垮,下面一起来看《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车夫祥子的悲惨故事。

青年农民祥子由乡下来到城市,他对美好生活充满了憧憬,也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买上自己的洋车。终于,在祥子诚实努力的劳动中,祥子攒钱买到了他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是那么重要——在他眼中,车能“产生烙饼与一切吃食”。可是命运捉弄人,他的车被乱兵抢走;当他再次攒足了钱后,又被孙侦探敲诈一空;后来他又被迫与虎妞结婚,因虎妞难产而卖掉了第三辆车。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使了他心中最后一丝希望也消失了。从此,祥子便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落为自甘坠落。正如本书所写,昔日“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的祥子,成了“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这真是一个浸透了血泪的悲剧。

我不由地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祥子一开始是那样老实善良,正直勤劳,可是在生活一连串的打击下,他变了 ,变得不求上进,对这个世界也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他变得奸诈,甚至可以说是无耻。为了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

读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祥子生活的社会是黑暗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 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环境下,祥子一类的下层市民被压迫,祥子在接受了几番打击后终于明白:即使肯吃苦受累,即使心地善良,也不能实现自己的美好理想,过上美好幸福的日子。祥子变得堕落,除了他本身的目光短浅、狭隘自私,更多的则是因为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现在的生活条件优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一开始奋发向上要强的精神,而不能学习他后来的堕落。

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 篇8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祥子。全书以祥子买车三起三落的情节发展为中心线索,表现了旧社会人力车夫的苦难生活。

全书主要内容是:来自农村的祥子在拉租来的洋车时,立志要买上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他梦寐以求的一辆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军阀乱兵抢走了他的车,而孙侦探骗走了他仅有的积蓄。面对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祥子做过反抗,仍然幻想用努力实现梦想,但是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卖掉料理虎妞的丧事。

而小福子的离世让祥子心中最后一朵火花被吹灭,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沦落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已经被生活的磨盘碾得粉碎。

我认为祥子最大的优点是不怕吃苦。虽然他的理想不算高:有一辆自己的车,能娶上一位穷苦人家的健康、年轻、能吃苦的女儿,但是他要强,希望能靠自己的本事吃饭。然而他出生在那个黑暗的世道,好不容易买的车被抢,被逼娶自己不喜欢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自杀使他对生活的企望与信心都在生活中一点一点地丧失。他渐渐变得狡猾懒惰、极端自私而无赖,成了彻头彻尾的“刺头儿”。

作者在刻画人物形象时,运用了各种手法对人物进行细致的描写。而作者运用了大量的心理描写补充祥子不善言语所留下的空白。通过细腻而又生动的心理,准确地传达出祥子对车异常喜爱以及买到车后捺不住的兴奋心情,让我们看到祥子曾经是一个对理想有强烈渴望追求的人。

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 篇9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祥子的一生,一路的风景。有明媚美好的开始,可最后是黑暗慵懒的结果。祥子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次次地去要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而又一次一次屡遭失败他有着美好的信念"不懈的努力和兴奋的等待,但是呢。

不会成功,祥子再努力又有什么结局?又如苹果不结果,开花有什么用?毛毛虫没有拥有破茧而出的美丽,等待的再久又有什么用?考学落榜了,寒窗辛苦倍尝,又有谁会怜悯?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训练再苦再累,又有谁会在意?

生活中最需要的其实就是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有了希望,就有了可能步向成功的路。祥子是生活在一个腐朽的社会,一开始不断经历挫折,又每次都是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但是受当时社会的影响,祥子最终是没能扛的过社会的黑暗,但如果他生在我们的社会呢?一定会有所作为的。正是祥子心中的希望和他的不懈努力支撑着他走过了很多的道路。

生死疲劳个人读后感精选


以下是小编为您准备的生死疲劳个人读后感,欢迎您参阅读本网页。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完成作品的阅读,我们的身心也得到了极大的放松。写读后感的时候,我们不能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

生死疲劳个人读后感(篇1)

终是将莫言的《生死疲劳》览了个痛快,看了个透彻。15天看完55万字不得不说眼乏得很,但览字的本身快乐却似山涧自由流动通彻见底的清泉叮叮咚咚淌过心田,沉淀淀的墨香将夏日的浮躁抹去,这经过上千年打磨的文字啊,在岁月的长河里熠熠生辉。

让我们先撇开小说的人物与情节,聊聊莫言,这个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后记中写道他用43天写了43万字,对于学生的我而言,他实在是了不起的!一天一万字的速度可见莫言写这部小说时是顺畅自如的,而他的文字也给了我这样的感觉,浑然天成,没有多余的修饰没有华丽的辞藻,就像一块经过打磨的好玉,那些多余的边角都被磨平。莫言的写作风格一向以大胆着称,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诚然,这些在《生死疲劳》中都有显现。我总喜欢将莫言与余华作比较,莫言的作品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余华,而余华的作品也同样让我想起莫言。他们的文字都平淡朴实,可是细细品味又带了几分灵动。明明是信手拈来的比喻,却让人连声称妙。

我们还是回归主题,聊一聊《生死疲劳》吧。

在小说中,一个被冤枉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终于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西门闹一家与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显然孟婆汤是不管用的)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由于整个故事的人物情节就像一棵存于千年的老树,盘根错杂,我还是选最短的一根树杈与大家慢慢讲来吧。

我要讲的人物可了不起了,他本是地主西门闹的长工,因脸上有一大块蓝色胎记,人送蓝脸。后地主西门闹因历史原因被无辜处死,于是我们的蓝脸同志就娶了西门闹的妾室迎春做老婆,你可不要以为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他实在是个老好人啊。

迎春与西门闹生有一子一女,分别是西门金龙和西门宝凤。后来又与蓝脸生了一男娃。说来也奇了,这男娃的脸上竟然也有一块蓝色胎记,为了顺应解放的潮流,这男娃便取名解放。

相信大家对人民公社化运动比较了解,我就不多作解释了。

当大家都成群结队下田务农时,只有我们的蓝脸同志抵住时代潮流,他就是了不起的单干户。当大家都成群结队去食堂吃大锅饭时,蓝脸一家便在家里啃他们的馍馍。他们享着单干户的福,也受着单干户的苦。你可能奇怪了,哪来的苦啊,入不入人民公社不是自由决定的吗?话虽如此,但当全村全县全省乃至全国都只剩了你一个单干户,你还能扛住舆论的压力吗?你还能对领导的劝说无动于衷吗?蓝脸的家人可受不住了,他们纷纷加入了人民公社,同时也苦口婆心地劝说蓝脸,但是我们有骨气的蓝脸硬生生地坚持了二十年。此等气魄,我真没有。这也是我打心底里佩服他的原因,硬汉!

身为最后的单干户,蓝脸受尽了排挤,而他那没有人性的养子西门金龙为了逼他入社不惜对他拳脚相加,可他蓝脸偏偏不怕死,用自己的大半辈子开启了一段短暂的单干户幸福时光。可他终究是悲凉的。熬了大半辈子,受尽了乡邻的唾骂,遭到养子的殴打,一次次看着自己心爱的动物死在自己眼前却又无能为力,他心底的悲凉又有谁能体会呢?于是,他寄情于月,日落而耕,日出而息。在那个人人都爱火红太阳的年代,他爱上的是与繁尘俗世截然不同的清冷的月儿。

人人都说何以琛对赵默笙足够痴情,等了她七年,可相比之下七年又算什么呢?蓝脸用大半辈子去热爱土地,用他的热血去浇灌土地,这样的情愫又何尝比不上那为人们津津念道的爱情呢?

蓝脸平凡了一生,他对土地的热爱是每一个平凡农民的平凡情感。他用自己的故事告诉我们:平凡才是人生的真谛。我们还未曾走过平凡之路,便在心中早早断定那是迫不得已的结果。我们渴望着拥有一切,就连那镜中花也要是我们的囊中之物。我们拼命向前走,寻觅着人生的黎明。到最后,在经历所有悲欢离合之后,我们恍惚明白,年少时最厌恶的平凡竟是人生最好的归宿。

生死疲劳个人读后感(篇2)

看莫言的书一直是件很过瘾的事情,同样的感觉在贾平凹那也能找到,读老贾的小说,让人忍不住想大口抽烟大口吐痰,而莫言的小说,则使人大口吞口水,并目瞪口呆到汗流浃背,这个小胖老头太能侃了,简直就是天生的倾诉狂,他要是不写小说,去讲评书也绝对会是个好手。

《生死疲劳》的莫言的新书,延续了莫言一贯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什么叫魔幻现实主义呢,远一点,得扯到马尔克思的《百年孤独》,这本书曾经获得诺贝尔奖,近一些,大概是《封神榜》。一提《封神榜》,大家恐怕也就是明白了,魔幻现实主义,其实就是上天入地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百无禁忌,《生死疲劳》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书中主人公西门闹生前是个地主,死了以后,转世,分别成为驴、牛、猪、狗、猴和大头婴儿,虽然经受了六道轮回,却依然保持了人的思维,并通过他的驴眼、牛眼看到了世间的事,有够诡异,由此可见,莫言的想象力也有够丰富。

在当代的小说家里,莫言大概能算最土的一个,其作品,很少涉及到城市题材,除了《师傅越来越幽默》,也就是后来老张拍的《幸福时光》以外。拿评论家的话讲,莫言是个很民间的作家,近年来,这个趋势好象更加明显,从《檀香刑》开始,莫言就开始尝试用民间的艺术形式来写小说,这部《生死疲劳》走得更远,干脆就是评书的章回体,其语言也是评书的风格,大段大段的独白,大片大片的描写,气势恢弘,连绵不绝,要是拿来朗读的话,保证能读得唾沫横飞,等到上气不接下气之时,再大吸一口气,这种感觉,比较类似于刚吃了一盆水煮鱼。

在《生死疲劳》的封底,印着一些文质彬彬的废话,“《生死疲劳》是一部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大书……”这话很愚蠢,除了冠冕堂皇以外,根本就没说对事情的本质。莫言这个人其实就是个天生的倾诉狂人,他只是喜欢讲故事而已,而中国评书的章回体与说书人的气质又正好适合他,于是他便拿来一用,《生死疲劳》也就这么诞生了。莫言的幸福之处,就在于他能将自己的倾诉欲望转换成文字,于是,他就成了作家,写书赚钱,这等好事,旁人是羡慕不来的。

生死疲劳个人读后感(篇3)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这是我儿时最爱哼哼的一首儿歌。唉,正所谓戏如人生,就在今天,我与我的同学们一齐由人变成了驴儿。

莫言《生死疲劳》中的西门闹冤死投胎成了自己生前收养的长工家里的一头驴,但它的心中、思想中还念念不忘着生前的家财万贯,光辉荣耀,因此,他在水深火热中痛苦辗转,享受不到快乐和自由,体验不了驴儿的轻松和自在。于是,可爱有活力的熊老师魔法棒一挥,将我们班的人通通贬为一头头西门驴。

其实我并不觉得这对我们是一种贬低,反而是一种激励。当我踏进这个人数不多的班集体,耳闻它有一个响亮的称号特优班,顿时心生欢喜和担忧。三十九个我们都是在曾经脱颖而出,在过去的班级名列前茅的优等生。过去三年,甚至更久,我们都佩戴者亮丽的光环。而今,当三十九顶光环相遇时,有些光环不免黯然失色。

然后,我们在做着思想上痛苦的纷争,怀念着过去的荣耀自得,如同转世为驴的西门闹。是啊那都只是曾经了,中考是一次生命轮回,我们通通被贬为不起眼的动物,又一次面临着六世轮回。

驴儿的我们能做些什么呢?丽华曰:积极学习,快乐进步!我好喜欢这句话!学习需要昂扬的斗志,坚定的信心,在这样的过程中不断进步,不断享受喜悦的硕果,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我又点燃了昂扬斗志,激情火把,不再留恋于过去的荣光,因为那再也照不亮现在的我。驴儿的我在心中默默决定:每日二十四个小时都做一头快乐的小驴,课上认真汲取老师给的养料,课下积极消化养料合成体内的正能量,在这样的三年里,茁壮成长成一头健壮、能挑百斤粮的驴。

我是一头小毛驴我勇敢向前进身前的光辉是一个可怕的魔鬼,它会一点一点侵蚀你的思想,毁灭你的动力,那就勇敢地舍弃它,大步向前走吧!

何不忘却身前事,做一头快乐的驴子度晨昏。瞧莫言写得多好!

我是驴儿我快乐!

生死疲劳个人读后感(篇4)

当听说这部小说用轮回来见证历史,我就想读一读。我觉得有创意。

这是一个荒诞而现实的社会,也许是这样,也许不是这样,从头到尾都是。西门家族从西门闹始,最终也由西门闹结,大头儿蓝千岁就是西门闹本人。而蓝脸蓝解放蓝开放祖孙三一脉相承,最终也归结为蓝千岁,那个西门闹转世的大头儿。从迎春去世搭上西门金龙与洪泰岳同归于尽起,到蓝解放不停地到县城背骨灰盒葬到那一亩三分地里,这个轮回已经到了尾声,正如莫言所说:从土地里来到土地里去。西门闹经过几世轮回,也终于化尽了怨恨,修成了正果,不再在畜牲道里轮回,几世的经历和智慧都汇集在大头儿的大头里,当他五岁时,他犹如开始朗读一部长篇小说,向蓝解放道来:我的故事,从1950年1月1日说起……

我似乎从这部小说里看到了《废都》和《兄弟》的影子。现在也说不清楚为什么看到了《废都》的影子,虽然小说后面提到了那个庄蝴蝶(之蝶?)。余华的《兄弟》也是在写这几十年的变化,后半部分的社会也犹如《生死疲劳》里面狗精神部分的社会般喧闹,更加喧闹。应该是浮躁。社会到底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西门金龙和庞抗美们似乎充斥着这个社会,很多堂而皇之的工程只是他们私欲膨胀的结果。就像是那个县城,便面上中西建筑结合,实际上一场大雨就能将各种问题暴露。

想来想去,大概《疲劳》里只有三个人活的明白:蓝脸和他的儿孙,也许是半边蓝脸的缘故?这个蓝脸也许象征着什么?从全中国的单干户,到为了爱情抛家舍业,远离故乡的解放,再到他那个也是为爱情而执著的开放。这也许是宿命。人间百态,难免沉浮,有自己的信仰,有时候疲劳,但是却很真实。这让我想到前不久看的那个得了很多奥斯卡奖的《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一样,只有两个人是真实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些在别人眼里很重要的东西只是他们的或者他的一个办法而已。也许正是由于那些人把这个结果看的重要,反而得不到,而他只是把它当作另一种追求的方法反而却取到了别人想要的结果。

也如洪泰岳,信仰坚定的中共党员,毛主席的好战士,也许你指责他不懂变通,指责他不与时俱进,到最后还不和谐,但是他自己很明白,他是蓝脸的对立面,都是有信仰的人。昨天见bbs上有人将法学院一位老教师的字画贴出来,字是好字,内容却如洪泰岳坚信的一样。他们也许是对的,正如在那个年代,蓝脸最后被证明是对的。

生死疲劳个人读后感(篇5)

《生死疲劳》读后感赏析1000字:

莫言写了许多小说,近日闲来无事,我读了《生死疲劳》这部长篇小说。以寓言方式观照历史、借荒诞书写现实。讲述了一个农民家庭悲欢离合、兴衰演变。佛说“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作为本书的序。小说共五部53章,从地主西门闹土改中被枪毙开始,因其在当地主时自以为做了不少好事而呜怨叫屈,大闹阎罗殿,被阎王发落先后为驴、牛、猪、狗、猴,最后轮回为一个大头婴儿。故本书第一至五部分别以驴折腾、牛犟劲、猪撒欢、狗精神和结局与开端为题,浮浮不绝地讲述着自己离奇的经历。

小说通过六道轮回的想象跨越生与死,悲悯着历史变迁中无常的命运,歌颂着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农民世代相传、生生不息的执着生命力。

西门闹当地主时有一妻两妾、百余亩土地。死后其妻白氏作为地主婆住在祖坟边的草棚守墓,其二姨太迎春改嫁其长工蓝脸、生下西门闹的一对龙凤胎儿女西门金龙、西门宝风;蓝脸与迎春婚后生一儿子蓝解放(后来任县供销社主任、副县长职)。西门闹三姨太吴秋香嫁给黄瞳,后来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黄合作(系蓝解放之妻)、黄互助(系西门金龙)之妻,。故事围绕西门闹六道轮回中与蓝脸夫妇的感情纠葛开始了洋洋洒洒,扣人心弦叙述。

人死后不知道真的没无另一个世界,有没有六道轮回之说,有没有佛说的因果报应。我不知道,尽管近年科学家们正在努力寻找着人死后的精神是否以量子缠绕一样的方式存在在四维、或者五维、六维空间,但我还是不相信这种可能性。但我相信因果定律。凡事有因必有果,有果就有因。天命不可违,天命就是因果律,天命就是良知,就是事物存在的规律性。告诫人们的是否极泰来、乐极生悲、祸福相随如影随形的道理;告诉人们的是: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人生欲望很多,但如果德不配位,则必有灾殃。这是我的第一点体会。

莫言怀抱华美颓败的土地,决意对半个世纪的土地做出重述。郑重地将土地放在记忆的丰碑前,看着它在历史中渐渐荒废并确认它在荒废中重新获得庄严、锋利。《生死疲劳》是一部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长篇小说,小说将六道轮回这一东方想象力草灰蛇线般隐没在全书的字里行间,写出了农民对生命无比执著的颂歌和悲歌。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的故事充满了吊诡和狂热,当转世为人的“大头儿”终于执著坚定地叙述时,我们看到了一条得生气沛然的人与土地,生与死、苦难与慈悲的大河,流进了我们的心田。读后感·对土地,对农村、对山东高密那个家乡的眷恋热爱,是莫言之所以成为大家的情怀,这大概就是初心。人不管走多远、飞多高,一定记住你是谁,你出发的起点在哪里,你的目标是什么,不要迷茫,不要迷失,不要沉沦,这就是不忘初心。这是我的第二点感觉。

以人们熟悉的章回体承受关生死疲劳的磨砺,将中国人百感交集、庞杂喧哗的苦难经验化为纯美准确的诗篇,抒发心中的祝福,祈祷祖国庄严、宁静,祈祷人民祥和、自然,通过字里行间流露出莫言的心愿。我出生成长在农村,我深知中国农民真的很苦、很勤劳、很俭朴,也很坚强、很善良、很伟大。书中的一个个农民那熟悉的形象、生活和语言,似曾相识,我们也经历了农村一天天变得美丽起来,农民的生活一天天幸福起来这一历史变迁。把章回体与现实结合起来,把农民的苦难、坚强与社会的大变革结合起来,把生与死结合起来,把历史与当下结合起来,体现莫言魔幻现实主义风格,这是我的第三点感觉。

生死疲劳个人读后感(篇6)

先说一下自己这个读后感的标题。

这标题,是我为图简便,从莫言这部小说里的两句话中化生出来的。这两句话就在紧紧相邻的两章中。第一句出自第三十章:“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说这话的,是叙事“主人公”之一的“西门猪”,“它”,是指另一头叫做“刁小三”的猪。第二句话,是他在第三十一章里说的:“他说这个戏是特殊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带着荒诞但又庄严的色彩,是一个活生生的后现代的标本。”说这个话,还是“西门猪”,而这句话中“他说”的“他”,是小说中的“莫言”。由于这两句话相距不远,虽说现在记忆力比不了年少时的差不多“过目不忘”,年岁不饶人嘛,但是,在读到第二句时,总还算记得第一句。想起博客有几日没有更新了,没什么文字可写,不正好写几句读后感,一是聊作更新充帐,一是可以顺便显摆一下,证明最近读了莫言的小说,别让人说农夫就是农夫,连鼎鼎大名的莫言的小说都没有读过,所以,就有了这个标题:勉借荒诞叙庄严。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不会让人打瞌睡,那海阔天空的想象,那优美精妙的语言,那数不清的暗喻名言,纷至沓来,赏心悦目,令人精神振奋,不读不快。而一读之后,总会让你心潮起伏,联想翩翩,不吐不快。

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可以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可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蓝脸的眼睛里慢慢地涌出泪水,他双腿一弯,跪在地上,悲愤地说:/“最爱毛主席的,其实是我,不是你们这些孙子!”/众人一时无语,怔怔地看着他。/蓝脸以手捶地,嚎啕大哭:/“毛主席啊——我也是您的子民啊——我的土地是您分给我的啊——我单干,是您给我的权利啊——”

听听,这可有半点荒诞的滋味儿?一丝一毫也没有!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可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

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可以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可以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能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么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可以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不过,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应该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

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

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

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xx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弃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可以判断,莫言应该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可以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可以知道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知道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现在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

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可以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知道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不过,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合适。

生死疲劳个人读后感(篇7)

生死疲劳出了也很长时间了,一向没看,主要原因是不敢看吧。像檀香刑,要不是有人力荐,必须不会看,等到真的看了,果然无法消受。生死疲劳倒没有像想象的那般暴力。或者说,是另一种暴力。莫言在书中随心所欲的叙述,开始使我感到新鲜和惊喜,之后则是感到不悦。再加上他把自我也在书中安排上一个主角——这个主角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对人物的影响越来越大——这样的安排,使得作者对整个故事,故事中人物的控制越发专制。到了最终,主人公西门闹转世成猴,两年后又被蓝开放打死,这样的情节已经很明显的是作者对结尾的刻意安排,而莫言还觉得不够,最终忍不住自我跳出来,对故事中人物的归宿做个交代。

我想莫言必须很爱他的这些主角们,所以必须要给他们安排一个结局。可这也恰恰说明了,这些主角之于莫言,并非是独立的人,而只是他创造出来的主角。他像上帝爱子民一样的爱着他造出来的那些人。我想起了余华,他在介绍自我的创作感受时以往过类似这样的话:"写到之后,就不是我在替他们说话,他们自我站起来,说出的话让我也感到惊讶。"也许是因为先入为主,莫言这种包办一切的做法让我感到有些不适。

这就是我为生死疲劳挑出的最大毛病吧,或许,这也不是一个毛病。我还记得刚刚看第一部分驴折腾时我的惊喜,正如你所说,莫言疯狂了。而他随心所欲的语言也感染了我。可是再往下来,牛犟劲,猪撒欢,还是这样。也许是因为我听了莫言太多的疯言疯语,已经疲倦,或者是作者自我感到了疲倦,猪撒欢一段让我觉得,生生死死的轮回,真是会让人疲劳。好在最终一大部分狗精神,不管是因为作者发现自我已经没有办法完全站在动物的视角叙述,还是作者有意为之,叙述成了两个主角两个线索共同的推进,倒是让我重拾对生死轮回的信心。

另一方面,整本书都充满了作者的写作技巧。这让我联想起,理发店里手艺出众的师傅在为顾客理发的时候时不时的耍着剪子。可是换个角度说,能让一把剪刀上下翻飞盛开出美丽的花,莫言终究是实力雄厚。

生死疲劳个人读后感(篇8)

读《生死疲劳》有感生死疲劳,生死疲劳,生和死都很疲劳。

依然是一部极具莫言特色的小说,徘徊于玄幻和现实之间,巧妙的语言把每个人的特点娓娓道来,沉重的历史事件在巧妙地描述风格和独特的描述角度,形象的展此刻人民面前,让人感到发笑,又让人不禁去反思那个历史的疯狂。

历史要学会辩证的看,舆论宣传的力量让人扫除迷信又树立了新的迷信。黄世仁周扒皮的地主形象深入人心,西门闹是个另类,他勤俭持家,宅心仁厚,乐善好施,也有着正常男人的爱好,逢灾遇难体恤乡亲,共度难关,但到了以身份决定命运的年代,他就是黄世仁,就是周扒皮,贪婪、自私、嫉妒的狭隘面在革命的助长下愈加的疯狂,以前理解施舍的弱势群体,全然忘记了西门闹:的善行,只听到了黄世仁的贪婪和周扒皮的残暴,然后西门闹就身首异处了。我们不禁对那段历史充满了不屑和鄙夷,似乎所有的地主土豪富绅都是冤死的西门闹。看看当下,黄世仁多还是西门闹多?大众就是那么容易被舆论所吸引。尤其是在社会差距加大的时候,在勤劳不必须致富,投机倒把,强买强卖反而高高在上的时候,一点煽风点火,群众中的极端分子就会成燎原之势。革命的熊熊烈火不会无缘无故燃起,当然也会无缘无故啊的烧伤无辜。最期望革命的是无牵无挂的数来宝、蹭吃蹭喝的乞丐、无所顾忌心理扭曲的光棍。大风扬起带起的风沙加剧了大风的危害。做一个好人难,做一个有名的好人难,做一个乱世中的好人难。

靠得住与靠不住,靠得住的人有白氏、迎春、蓝脸,靠不住的人有儿子、亲儿子、小三、你以前施舍的人。正房妻子白氏,明媒正娶,貌不惊人,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即使在丈夫遇难之后,也没有落井下石以求自保,忍受了各种身体和心理上的侮辱,让人为之动容。迎春,白氏之前的丫鬟转为妾,给前夫生了双胞胎,土改后默默地选取了跟前夫的长工蓝脸过日子,既不诋毁前夫,也不抱怨世道,默默地将前夫的子女带大,安稳的过日子,是一个好女人。同样是身为小妾的吴秋香在丈夫被打倒后,迅速反咬一口,血口喷人,活脱脱一个变色龙。金龙的表现让人难以忍受,作为儿子,本身出身问题就是一个知名的缺陷,因为蓝脸得到了身份上的解脱,最后他的疯狂狠狠的洒在了他的爹身上,大义灭亲,疯狂的年代,疯狂的人啊。蓝脸一个敢于跟时代、跟主流、跟政府对抗的人,一个被那个时代硬硬的整成精神错乱的人,一个让人佩服的人,一个纯朴坚守己见的人。动乱的年代,人都想苟活,活得方式不同,一个品德败坏的人能活下去,能活的风光、盛气凌人,注定是一个畸形的社会,是社会本身的问题,我们能够用道德来批判他们,却实在是无法阻挡他们求生、求虚荣的本能,社会环境导致的。白氏、迎春、蓝脸还是值得我们的尊重和怜悯,到好的时代他们配得上幸福、美满。像敢于向这个社会的不公对抗的人致敬,也不能指望每个人都对社会提出他们的想法,他们只是想生存下去。

莫言这小子喜欢自嘲,自嘲的让人觉得他的玄幻小说如此的真实,爱憎分明却又含而不说,留给我们想象的空间,历史就是这么残酷,我们又难逃历史的轮回。

这本书让我有了对历史的重新认识,有了历史中人性的错杂的重新认识,自信的应对人生,自信的去应对生活,历史就是由普普通通得一幕去上映。

生死疲劳个人读后感(篇9)

这本作者只用了四十多天和50支笔写就的浩浩荡荡气势磅礴的大作,最终感动我的竟然是一句“掌柜的,你也去吧。”——全中国唯一的单干户对主人公西门闹的第四个转世西门狗说的临终前最后一句话。

写作只用四十多天,但功力的聚集来自莫言半个多世纪的人生阅历。他魔幻现实的笔法描述了1950年到2000年半个世纪乡村中国的巨变。更有意思的是,很多场景就像是21世纪中国的预演,比如死猪入江,大雨捞鱼。

蓝脸就像最黑暗的夜空中的那唯一的亮光,拗相公般的倔强让他和西门闹的精魂成就了乡村中国的一个个传奇。印象最深的是牛之死。西门牛压着最后一口气走到蓝脸的那亩地,那亩全国唯一一块单干地。也正是这快地在全书的结尾,承载了故事的所有。

我想莫言写这本书最大的目的在于记录,让后人看到那半个世纪的中国是怎样一步步变化的。对于我们这一代,历史如果只来自教科书和官媒,那将多么悲哀。幸好,我们有莫言。

生死疲劳个人读后感(篇10)

看懂题目了吗?你一定没有,因为这句话可是我们首创的。自从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班主任便时常要求我们要仰望巨星的高度,这不,买来了一本《生死疲劳》,让大家读得一头雾水。

莫言的《生死疲劳》中有很多内容需要被解读,但熊老师唯独挑了一首出自据说是虚构的《黑驴记》的打油诗,本来我看到这首小诗时就觉得它非常喜感,也没多在意,但经过熊老师一解读,就又觉得似乎真有一番韵味。

何不忘却生前事,做一头快乐的驴子度晨昏,这是诗中所提倡的,意思是说如果你的魂进入了一头驴的身体里,无论之前你有多尊贵或多卑贱,安安心心做好驴子才是正道,也就是既来之,则安之。

至于这句话为什么会受到我们的推崇,那是因为我们班的人很适合这句话。我们班的大多数同学初中时在班里都是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享受惯了从高处俯视的感觉,而现在在这里,莫名其妙地就不能排到前面了,自然便会产生十分焦虑的心理,而这种心理,对我们有害无益。

我们太习惯于当年的辉煌了,对是习惯,我认为我们对待学习有些松懈的一部分原因是我们习惯了优秀,而现在情况突然不受我们的控制了,这样的反差自然会让我们无所适从,我们已经投进了驴的肉体里,心理却还有一些嚣张的声音在叫喧,还抱有再过一会儿情况就会好起来了的幻想,甚至不屑于做出努力,这直接导致,我们过得人不像人,驴不像驴,卡在中间不尴不尬。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来到这里,就要努力去适应这新环境,自己新的定位,把自己定位定得太高,心里压力就越大,就越难坦然地面对那些挑战,而现实与心里的差距就会越拉越大,这怎样都是不好的。

对我来说,我在初中的时候常是老大,也是以很靠前的成绩进来这个班的,本来很有优越感,但自从发现上了高中后大家都是从同一起跑线起跑的后,才意识到我们的过去都已经洗干净了,现在大家都是赤果果的,该怎么加衣服,加什么衣服,都得自己白手起家,重新做起了。

但是安也要适度,考了几次倒数,就觉得自己就那样了,便不再因知耻而后勇,那很不幸的,翻身的机会被你自己抹杀了。

我们现在的状况跟西门闹的毕竟还是不同的,他做驴的命运无法改变,但我们能够改变现状,驴只是一种心态,我们还是需要相信我们能够成人,我们需要这样的自信。

Keep clam and carry on,这的确是最好的激励。

生死疲劳个人读后感(篇11)

这一次,他所虚拟的那个世界高密东北乡,焕发出更为奇幻而自然的光芒。他就是那里的缔造者、魔法师甚至是神灵,又是那里的人物草木尘埃,他超然物外,俯瞰着他所创造的芸芸众生,将其领悟了生命大义的深情至性渗透于毫发细微间,他沉浸其间,为人、为驴、为牛、为猪、为狗、为猴、为世纪婴儿,游走阴阳两界生死轮回之间,将五十年的坎坷多难悲欣交集的尘世百劫演绎得淋漓尽致,虽有轮回往复的过程,却没有落入因果宿命的陈窠,虽有章回小说某些因素的借用与激活,却又能出脱的无挂无碍无拘无束。这部长达五百四十页四十九万字的《生死疲劳》,是他对自己的一次里程碑式的超越,比之十年前倍受瞩目的《丰乳肥臀》来得更为成熟而精彩。

他能够心平气和地向他心仪已久的格拉斯大叔、马尔克斯先生以及福克纳老头儿致意了,因为这部作品显然是有资格进入《铁皮鼓》《百年孤独》和《喧哗与骚动》的行列的。然而这也是一部多多少少有些迟到的杰作。如果它出此刻九十年代,那么它将会产生更为强大的阅读冲击力和更值得关注的文体好处。它是莫言对其十多年来持续走下去的那条道路的一次了断。我们甚至能够说,莫言此前的所有作品,无论是在法国获奖的《酒国》以及他最喜欢的《丰乳肥臀》,还是两年前信心十足的《四十一炮》,都是为了这本书所做的准备。尽管在这部作品里莫言的叙述、语言、结构近乎完美,但是从文体的角度上看,它在很大程度上仍旧是一部总结完成式的作品,而并非是开创式的。这样说丝毫没有贬低这部作杰作的意思,实际上无论是对于莫言自己还是对于中国当代文学,它都有着异乎寻常的重要好处与价值,近二十多年以来能出其右者恐怕还没有呢。

为什么说它不是具有文体开创性的作品呢?这就需要从莫言所着力的叙事和结构上入手去分析。正像格拉斯大叔透过一个整天敲打铁皮鼓、尖叫碎玻璃的畸体儿马特拉策获得了一个近乎全知全能的倒叙视角那样,莫言透过几经转世投胎的世纪婴儿找到了全知全能的倒叙视角。但是为了让这部长达四十九万字的作品显得更有层次感和更富于变化,莫言又借鉴了一点点福克纳老头儿的《喧哗与骚动》的大框架结构,采用了多重叙述最后补述的方式。当然,莫言就是莫言,他十分清楚,仅有叙事角度和结构框架是远远不够的,他最需要的还是很中国的东西,于是他引入了地狱阎罗审判、转回投胎转世,引入了驴牛猪狗猴的人性畜性相互参杂渗透的叙事视角,引入了章回体的小帽子戏法和说书人的某些方式,还有一些民间传说的成份,收到了似真似幻、似虚似实、亦庄亦谐、五味俱全、趣味十足、起伏多变、生机盎然的叙事效果。然而从整体结构上看,这部小说仍旧是线性的叙事过程。这些因素的介入,确实是解决了线性叙事所容易产生的层次感不强、叙事角度单一的问题。由于线性叙事的大体存在,故事虽然讲的精彩,但是更为重要的小说叙事空间的延伸拓展与灵活利用却受到了很明显的抑制。

虽然如此,这仍旧是一部写作难度很大的杰作。其难度在于务必要应对那半个多世纪的复杂难解的大背景,同时也是构成这天我们这个巨变中的世俗世界的基础、我们中国人重回现代生活的史前时期。对于过去很多试图以某种观念化、道德化甚至历史化、人性论的方式呈现或借它说事的小说家们来说,这五十多年既是诱人的矿藏,又是不能承受的重负迷宫,结果不是被它轻易地淹没,就是无门而入,不是被事件的沉重所累,就是被人情世相的繁杂所困。如果以人性杯具的角度来看它,就会轻易陷入宿命论的狭隘泥沼;如果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它,又会拘泥于大的事实而忽略了众生细节;如果从佛家轮回的角度来理解它,那所谓的现世生活又会显得太过无谓。它要求作者不仅仅要拥有极强的文字潜力,还要有能超越那诸多陈旧角度的阔大视野,将以前发生未曾发生可能发生的一切都变成小说的构成因素熔于一炉贯通一气,于是那些点点滴滴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东西才都能够拿来翻出无数新鲜的色彩与花样;它要求作者找到一个生发与回落的基点,无中生有、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地构建起一个饱满鲜活的世界来。莫言毕其十多年间积累的功力,缓慢而有力地克服了这部小说所要面临的难度。

事实上,从西门闹在阎罗殿饱受油炸煎熬的那几页精彩的文字开始,就已经充分地透露出从容、大气、厚重而又简练的特质。这是一部从始至终都体现出十分的自信心与文字运用潜力的作品。尤其是当莫言的笔触从牛头马面皮肤的高贵蓝色转到高密东北乡沼泽中的一种上午开放下午凋谢的小花朵的时候,一股轻灵的气息和光泽便暗自流动起来,使小说肌体充满了深层的柔韧和灵性。莫言是个洞察人心、物性和世理的小说家。无论是所谓的人性、还是动物性、甚至是草木性,都被他融会贯通于他的文字里。他既能超然冷眼应对这一切生灵的际遇,又能与之同喜怒哀乐、共悲欢离合。向来被视为万物灵长的人与驴牛猪狗猴齐物相论。从西门闹的死到驴折腾、牛犟劲,再到猪撒欢、狗精神,到卖艺用的猴及西门后人、相关人等直到最后的世纪婴儿,那么多沉重而苦难的七情六欲的事,于实虚真幻间相互渗透、自然呈现,其中的轻逸狂想与冷调叙述、幽默诙谐与戏拟反讽、残酷呈现与深层抒情交相呼应,使那些沉重不堪坎坷多变的历史情境转化成了一个虚构而又现实的鲜活世界,为我们带给了前所未有的阅读、回忆与想象的多重而广阔的视角和经历。

即使再过若干年,相信莫言也不会像对《丰乳肥臀》那样去重新修改这部小说的,因为其中几乎没有他过去的小说容易出现的繁杂之弊。这部小说的出现,意味着极富韧性与耐力的莫言已抵达其创作的巅峰状态,使我们对莫言的创作力与未来的可能产生了更多的期盼。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莫言有意在书的扉页上引用的佛家语: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其实是要说少欲无为对于活着的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所谓的身心自在也就无从说起了。佛家语常常是置身世外的结果。事实上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其欲望是伴随着其生命之力起伏消长的,所以生死疲劳与贪欲同在。这部厚重的小说所体现的生生死死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人与动物都在不断地经历生死疲劳,似乎是永无宁日的,让你甚至忍不住想说唯有生死是永远不会疲劳的。而短暂寄寓天地间的微不足道的人与物,则只能去经历体验不可重复的生死疲劳的过程。

[荐]读后感风筝


读书在于造就完全的人格,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更加明白这本书背后所掩藏的现实意义。大家写读后感时,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读书笔记吧的编辑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读后感风筝,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读后感风筝【篇1】

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阿尔法追着父亲,哈桑追着阿尔法,而一切未必能得偿所愿。这是我近期赚得我最多眼泪的书了,伤心往往是有触动的点。

阿尔法为了独占父亲的爱,而做的一些事,占有欲谁没有呢,主要看如何对待它。在那个夜晚,我期待着他能挺身而出,可我心里知道不会,就像哈桑离开的那个,我希望他能认错挽留,但我接受他没有做。因为我也曾为我的占有欲挣扎过,或许也做过错事,所幸我能留住底线,一切都不算太糟糕。阿尔法是自私的,我们又何尝不是,至少我是,所以我接受他身上的缺点,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会爱会痛会挣扎会赎罪。后面看到他被阿赛尔打,哈哈大笑起来,为索拉博追风筝,总算没自私到底吧。

另一个人哈桑,在书上最见不得这种拥有种种美好品质,却缺少好结局的了。旁观者看他或许是不幸的,可他有父亲的疼爱,有追逐的少爷阿尔法,后来遇见妻子,生了个孩子。他以赤子之心活着,接受生活的安排,结局有些惨淡罢了,可是他问心无愧呀。这是我在书上最心疼的一个人了,也是我在生活中最心疼但又敬佩的一类人,人生若只如初见,他们就是这样的呀。抱着自己的一颗热腾腾的心,生活至最后。

追风筝的人,谁没有心中的风筝呢,谁又能追到自己的风筝呢。

读后感风筝【篇2】

今天的语文课是鲁迅先生的散文《风筝》一课,这是一篇回忆性的散文。文章以风筝为引线,对“我”粗暴对待小弟的言行,作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小弟这样的人的不觉悟表示出深深的悲哀。这无疑是对封建宗族制度摧残儿童的罪恶进行控诉。读完文章才初识到鲁迅的沉重,这是初中以来学的第一篇鲁迅先生写的文章,便感受到了许多的不同。开门见山地写出了文章的主旨,对于精神虐杀的悲哀。

“灰黑色的秃树枝丫杈于晴朗的天空中,而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这样的景物描写无不体现出一种悲凉的基调,这便为下文的抒情做铺垫,畅谈出自己那可悲哀,忏悔的心境。接着便想到了家乡。在故乡,每逢放风筝的时节,必然是杨柳已发芽,山桃多吐蕾,和孩子们的天上的点缀相照应,打成一片春日的温和。突然又是一个转着,故乡已过,现处北京,北京的冬季,寒冷的冬季,四面都是严冬的肃杀,对于故事的回忆只能牵挂在那伶仃的风筝上了,同时,我对文章的记忆也牵挂在那点点风筝上了,便有文章引出故事。

其后,长篇幅的讲述了鲁迅对于弟弟放风筝的态度,在他眼里看来,弟弟放风筝的行为都是笑柄,可鄙的,因为在他认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一日,鲁迅发现了自己的弟弟苦心孤诣的躲在什物房里做风筝,便在破获秘密的满足中毁掉了弟弟的风筝,但没想到,这同时也毁掉了弟弟的那童年的乐趣,换来了今生难以忘却的悲哀与忏悔,这与寒心的天气,冷漠的环境岂不正好相呼应?妙就在此,字字句句无疑更沉重了,更堕落了,更冰凉了。

之后,鲁迅中年时,在一篇国外的讲论儿童的书,顿时明白了以前的愚昧,以前的缺失,以前的过错,以前的麻木……此时,才会想起自己不应该毁掉弟弟的风筝,毕竟,玩是儿童的天性使然,鲁迅开始意识到自己童年时代的缺失,缺失那颗童心,这也是造成他悲哀的原因,原来,这些年来,都被社会、繁重的思想埋没了那颗本应拥有的“玩世”童心,望着窗外,想到一去不复返,“心就开始不竟堕下去了,很沉重很沉重地堕着,堕着。”

最后,鲁迅想到了许多挽回方案,送弟弟风筝,“赞他放,劝他放,我和他一同放。我们嚷着,跑着,笑着。——然而他其实已经和我一样,早已有了胡子了。”看到此,不禁又为作者发一把同情之心,与绝望之情。或是求弟弟的宽恕,但“求”出去了,弟弟却早已将此事淡忘,何再来什么“宽恕”?仿佛看到了往事的沧桑,许多的不应该,一切的不应该,将故时抹上了灰暗的烟云,刻上了崎岖的划痕……从迷茫中悔悟过来,现实又是给作者那般非常的寒威和冷气……我也沉重不已,不知是不是也被生活麻木了?我不知道,更不想知道。

读后感风筝【篇3】

今天怕又是个不眠之夜了吧。嗯,宿舍四个人三个人熬夜学习另一个不知道会不会睡得着啊,总之我不是那另一个人,幸好,幸好。这一篇我是想用来写读后感的,希望不要再扯别的什么的了吧。

早在很久以前,我就已经听说了这本书,在我看来这本书的传播之广和书的名字是分不开的,还有书中多次出现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反正我是奔着书名去的,虽然早前也听过,但是并没有看过简介,对里面的剧情可以说是一无所知的。最初知道这本书,以为会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尤其,是听了为你千千万万遍后,就更加地坚定了我的想法,肯定是一对痴情男女的故事。

但是读了第一部分,我就知道我错了,以后再也不能看了书名就想当然了。不过也幸亏了这个名字,要是换了一个与战争啊阿富汗啊啥的相关的题目的话,我想我是一定不会看的吧,毕竟我对那些怎么也提不上兴趣。这让我想起了去年读过的一本书《巨人的陨落》了,里面也是穿插着各个国家的历史战乱然后贯穿于情感线。

嗯,总之算是缘分让我们相遇的吧。

一般的外国名字我看过就忘了,阿米尔我估计应该会记得很深吧,因为我以前喜欢的一个印度男星叫阿米尔.汗。

基本的故事梗概我是不想再讲的了,无非就是一个犯错赎罪的过程还夹杂着一个算得上秘密的身世秘密吧。

哈桑,这个人物是怎样的呢?我对阿富汗不是很了解,我不能说作者把哈桑虚构的太好了,我不知道现实生活里会不会有这么无私的玩伴,而且面对自己的卑贱的身份,所处的时代环境,以及后来所遭遇的阿塞夫的侮辱,如此这些,对于一般人来讲,面对自己的少爷的优越,以及阿米尔对自己受辱的袖手旁观和嫁祸自己偷盗以便达到赶走自己的目的,他依然保持着纯真与纯粹,依然心里只怀着感念,哪怕是最后死的时候怕也是对阿米尔毫无怨言的吧。他没有黑化,没有消极,一直勤勤恳恳。哈扎伊,对阿富汗的这些种族歧视和战争我不想说什么。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国家也一样。我无权无能也没有什么大见识去评说那些,我有自知之明。

我想哈桑要是放在电视里,放在中国古代唐宋元明清的某一个朝代里,我想该被人说成是愚忠的吧,而但凡这样的人最后都为主人而死了。其实电视里也的的确确出现过不少这样的人物,只是现在哈桑属于阿富汗,属于哈扎伊,属于阿米尔罢了。

阿米尔呢,其实初看来,觉得是极其普通也是极其正常的了。小孩子,真正铮铮铁骨从来不怂一点也不懦弱的能有几个,一般只有描述某个伟大帝王小时候的时候才会那样的吧。我其实是很能理解阿米尔的,换做是我,我又能有阿米尔做的好吗?答案是不确定的。良心这个东西,真的是个折磨人的好东西啊。我自认我是一个比较有良知的人了,心里装不下邪恶的秘密,唯有自己对自己进行救赎。我不想说阿米尔好样的后来的事令我好感动什么的,我只是感觉阿米尔和我一样,是个正常人罢了,一个有良知并且能战胜内心邪恶的良知。我懂他。

爸爸,一个阿米尔心中的神,一个万众瞩目的人,一个成功的人,但其实内心深处也是备受煎熬的吧。

其实,我还挺羡慕阿米尔的。不是羡慕他有亲如兄弟而本来也是兄弟的哈桑,不是羡慕他有高高在上的成功爸爸,也不是羡慕他有美丽善解人意的妻子,而是羡慕他有一个从小懂他鼓励他而且又有一定话语权的长者朋友——辛拉汗。

读后感风筝【篇4】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 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

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

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读后感风筝【篇5】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看完胡赛尼的小说,对他细腻的笔触、内心深处的坦露、战乱造成创伤的再现,久久不能忘怀……文字的表现力确实比影视感观的刺激更胜一筹!

阿米尔的童年希望获得父亲的宠爱,与哈桑相处嫉妒多于快乐;赶走哈桑后,与父亲经历了种种变迁;逃离到美国后生活的遭遇和父亲尊严的活着,并找到自己的真爱,然而成为作家后,童年时对哈桑背叛的负罪感又卷土重来,终下决心重返故士,早已物是人非,各种惨无人道的乱象,亲人的离去,最终只剩下流着同样血渡的侄儿,收养风波一波三折,最后还是放风筝挽回了侄儿的一撇微笑……

每一段故事,平实的叙说中将主人公刻画的有血有肉,读者的情感也随之波澜起伏:为其懊恼,为其忧心,为其愤怒,为其期盼……

真的是一本撞击人性和灵魂的好书!

读后感风筝【篇6】

《风筝》写的是小伙伴们一起做风筝、放风筝、找风筝的经历,从中体会“做风筝、放风筝、找风筝”的心情变化,感悟童真童趣。教学是紧扣孩子们在做、放、找风筝时心情是怎样的?你是从哪些词句中体会到的?再让学生抓重点词句朗读,在读中体会感情,在体会中再来读出自己的感受。语文课堂教学是师生依托文本,不断交往对话的过程。文本,作为师生共同研究的对象,作为交往的载体,对课堂交往能否很好地进行,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如何从文本找到很好的交往切入点,变成了不得不研究的问题。不同的学生会有不同的感受体验;学生的个性体验有了发展的空间和余地,课堂教学会生动活泼,各种情感体验在一起碰撞交流,很容易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与感悟。本课最明显的是第二段放风筝时,“风筝做好了,却什么也不像,我们依然快活,还把它叫做幸福鸟。”“不是什么也不像吗?为什么快活?而且将他叫做幸福鸟呢?”不解决这个问题,全文的理解感悟就不可能深刻。在教学该段时,张老师指导的非常好,学生们也根据自己情况说了把风筝叫幸福鸟的原因是什么,不同的学生原因也不一样。这样一来,不仅与学生的生活经验联系起来,更拓展了幸福鸟的丰富,一个人的憧憬、幸福变成了所有人的憧憬、幸福;然后再等着我们去发现……

风筝飞上了天,孩子们的心也跟着飞上了天,突然,当自己正在高高飞着的风筝线断了,飞了,你的心情怎样呢?张老师抓住关键词语“大惊失色、千呼万唤、垂头丧气”来体会孩子们当风筝找不见时着急、伤心难过的心情,这个时候,如果跟着学生的心情这样设计:你着急什么?你在呼唤什么?我们都哭了,为了一只怎样的风筝?引导孩子们去体会说话,将感情推向高潮。我们都哭了,为了一只被我们叫做幸福鸟的风筝;我们都哭了,为了那只充满了憧憬和希望的风筝;我们都哭了,为了那只承载着我们理想的风筝;我们都哭了,为了那只装满我们童年快乐的风筝。若创造性的挖掘教材的空白点并进行情境创设,得到的便是学生情感、思维与个性的创造性发挥。

文章的结尾是意味深长的:我们向那房子跑去,继续寻找我们的幸福鸟……省略号,给我们留下了无限的遐想空间。借此张老师让孩子们拓展说话:幸福鸟究竟找到没有?小伙伴们还会伤心吗?他们还会充满希望吗?他们仅仅是在寻找一只风筝吗?不同的学生,会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和感悟。学生有了一定的情感体验,就能细致的表达自己的感情。阅读教学不仅要引导学生读懂课文,还要紧紧依托文本,适时让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的实践和运用,最后的课文续写,即顺应了学生的心里需求,有训练了语言文字。

读后感风筝【篇7】

在寒假里,我用闲暇时间阅读了这本《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由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有名的代表作,同时也是他的第一本小说。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他年幼时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一起长大,形影不离,一起度过懒洋洋的悠长夏日,他们在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还有一起放风筝和追风筝,过着快乐的生活。但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一切都随之改变了。哈桑为了保住风筝大赛中赢得的那只蓝风筝,在小巷中被**。但阿米尔最终因为胆怯而没有出面救哈桑。但哈桑并不责怪他,还任劳任怨地干活。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板,竟以哈桑偷东西为由赶走了他。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份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哈桑竟是爸爸的私生子。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决定保护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

我读后觉得这本书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主要以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的亲密友谊为贯穿全文的主线,写出了三代人的情感纠葛。其中哈桑对少爷的忠心耿耿,阿米尔对哈桑的弃之与背叛,以及阿米尔心中的救赎,小说情节巧妙交错,使小说得到了高度的评价。

说先我先评价一下书中的人物形象。阿米尔少爷内心有一定的嫉妒心,他不满父亲对哈桑过多的赞扬和奖励和自己的冷淡失望,内心一直感到挫败和不平,内心开始排斥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哈桑。阿米尔在哈桑需要帮助的时候,却不管不顾他。我想如果换一下位置,那哈桑一定会挺身而出,抵御那帮恶势力。阿米尔却没有这样做,眼睁睁的看着哈桑受辱。回家后,他又为自己的弱懦而感到惭愧,每天面对哈桑都让他内心备受煎熬。所以他选择了一个卑鄙而极端的方式,诬赖他,把他赶走。读到这里我都为哈桑打抱不平,阿米尔也太过分了,他怎么忍心把对自己如此好的哈桑赶走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对哈桑加倍好,完全可以做到情同手足,把哈桑时时刻刻放在心上。但阿米尔后来为了赎罪,救助了哈桑的儿子。这一点还说明他良知未泯,终于有了一次对得起哈桑并赎罪的机会了。

下面再说说哈桑吧,个人认为较于阿米尔,哈桑的形象要光辉得多。哈桑对自己的付出任劳任怨,这是在当近社会十分少有的,自己十分喜欢阿米尔,觉得这样的一个大好人就应该长命百岁。但到他死的那段,我却哭的稀里哗啦的,想到他什么事都默默承受,尽力按照少爷的意思,他那一段剥石榴,问少爷真会那样做吗,如果只要他让,那么他一定会尽力去做。还有风筝大赛的那段,他凑近阿米尔的脸,问他他什么时候骗过他。有人说哈桑太傻,我却不那么认为,我觉得这恰恰是他善良的表现。这个角色让我一次又一次的为之动容,让无数次的落泪。

至于阿米尔的父亲,我觉得他是一个有多面性格的人,对哈桑的不敢承认,影忍者心中的爱,不敢在阿米尔面前表现出来。知道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

当然,书中也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腿;足球场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看似残忍,但这一幕幕一切切尽是社会真相。

本文读来好像一部简单的家庭故事,但他的政治内涵是反应美国与阿富汗的斗争。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为不同种方法之间的摩擦而出现紧张。也让我们了解历史在美国和中东之间的分岔。

读后感风筝【篇8】

《理想啲风筝》,光是念题目,就有着新鲜而深刻啲涵义。

每個人都有理想,這裏啲一位老师少了只腿,可他不气馁,把理想系在风筝上,越飞越高。他一個瘸男人,比躺在病床上埋怨着自己的腿的人强多了。身为老师,瘸了是非常麻烦的。也许,他的理想是好好当一位老师,那么,他的理想系在了风筝上,每次都特别的高,飞得特别的好,他的理想离他根本就不远了。

圆木仗是他的好助手,没有它,刘老师不可能那么那么的伟大,说不定沒了它,刘老师就还在病床上呻吟呢!那在现实中,这根拐杖就是我们精神的支柱。刘老师瘸了还能这么的精神,我们呢,四肢齐全,可对自己的理想根本就没迈过一步,对吗?

也曾试过把理想系在风筝上,让它飞高飞远,让自己的理想靠自己走,自己向理想走去,可却没有达到:

我写过一封书信,上面的内容是忏悔,要自己好好学习,相当于计划表,可当我想做这件事时,却身不由己,不由自主地把它给撕了。

我实在想不通,刘老师的理想率已经少了一大半,他却能挺过去,而我,懒惰得连自己条件充足了还不知足,还跟自己的理想怄气,我真不应该呀!

但愿我自己理想啲风筝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有了曲折挺胸抬头;骄傲了,自己改过;飞高了,永不知足!朝自己的理想飞吧!!

读后感风筝【篇9】

情节。其实看到前面,觉得这本小说并不多大吸引人的地方。但是书过半篇,就十分吸引人。前半篇花了一个星期,后半篇只花了一个下午。好的小说往往都有这样的特点,后程发力,类似的感觉还有以前看过的童年和呼啸山庄。

人性。阿米尔,和他的爸爸性格或者说人性都发生了变化,至少描述发生了变化。阿米尔前期消极,后期形象高大了起来,也变得正常了。喀布尔之旅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的爸爸前期强势,但是到了美国,就变得跟正常人一般。

文化。因为对阿富汗的文化历史几乎不了解,通过这篇小说让我初步了解了这个国家的文化历史。虽然我更喜欢通过历史来了解而非小说,因为小说的虚构成分有时会带来误导。但是不得不承认,有时小说电影是了解文化历史的更好的方式。

战争。战争仍然创伤着这个国家,文字里尤其是后半程,处处透露着动乱的无情。回想起中国的近代史,也只能默默希望能够走出来,首先是人民能够过上正常的生活。民族与人一样,都有低谷与沉沦的时候。这其中很痛苦,虽然很漫长也不是不能走出来。犹太民族挣扎了两千年,近代中华民族也徘徊了一百多年。所以索拉博和阿富汗也是有机会的。

这本小说同时在线阅读的人很多,说明它很受欢迎。现在看来,这是有原因的,并非浪得虚名。

读后感风筝【篇10】

这是我看过的感触最深的一部书,我被书中哈桑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所打动;我羡慕阿米尔有哈桑这样的好朋友,好兄弟,拥有拉辛汗这样亦师亦友的指路人,这种人与人间至真至诚的感情,是当今这个社会所不足的;我又被阿米尔那最终的勇敢跨出自己的懦弱,去为自己的罪行救赎所振奋和鼓舞,尽管他还是不够强大,尽管他还是有些胆怯,但我相信在那一刻,他是充满人性光辉的,让我有所钦佩;同时我还深深地为哈桑和索拉博以及广大哈扎拉族人所受的迫害所不平和悲悯,我为自己生活在太平盛世之地所庆幸,我生活在和平的年代,生活在和平的地方,我感谢祖国,为自己是个中国人而庆幸与自豪。

在《追风筝的人》这部书中,我膜拜于作者那戏剧性又犹如宿命般的情节安排。从兔唇的哈桑到似兔唇的阿米尔,从无子嗣的阿里到无子嗣的阿米尔,从哈桑的用弹弓威胁阿塞夫要把他打成独眼到哈桑的儿子完成这件事……而这其中最令我感动的莫过于从哈桑对阿米尔的“为你,千千万万遍!”到最终的角色逆转,阿米尔对索拉博的“为你,千千万万遍!”……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