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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受高中

发表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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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受高中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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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是高尔基的《童年》。主要讲的是主人公阿廖沙童年时候的事。他4岁丧父后寄居在外祖父家里。但外祖父脾气极坏,经常毒打亲人和阿廖沙,而且两个舅舅极其自私粗野。在他的周围有很多的丑陋、污秽、残忍,这些人都很愚昧落后、自私贪婪。但是阿廖沙还看到了许多善良、正直的人。这种环境使他变成了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富有同情心的人。

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高尔基的童年是怎样的我觉得很黑暗,令人发指、恐怖。但在这种黑暗势力外还有许多善良的好人。再想一想我们的童年,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美好、安顺呀!我们在爸爸妈妈的关爱、呵护下快乐地长大,想要什么就能有什么。可是高尔基的童年就不是这样的,沉重的生活下有无尽的苦难,和我们小时候的生活完全相反。

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人与人之间要和谐相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童年读后感受高中 篇2

今天我读童年有感,高尔基的童年写出自己当时的悲惨遭遇,想起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最少我比他幸福。由于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外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跋扈的业主,残酷克扣雇工,放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中断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钱,为个人的利益,明里争,私下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可怜的母亲再醮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餬口路……

主要是写出自已苦难的童年,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糊口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成人后碰到难题不屈服奠定基础。

在社会糊口中,每一个学生都会在不经意间想起自己的童年,想想那时是多么的夸姣。都想回到那时。可是时间是不会倒退的,只有离儿时越远。我有时就像,假如时间停在学四年级是多么的好啊。可是这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虚想罢!童年布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暖和,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有着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树苗,在接受东风雨露的润泽津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总结像我们现在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靡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夸姣的未来不中断前进。,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夸姣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让我们去珍惜现在的一切吧!

童年读后感受高中 篇3

自从读完《童年》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息,为之深受启发。

主人公阿廖沙从出生到现在,是一直在苦与难中成长起来的,他的经历十分悲惨,这同时也促使他迅速成长了起来,并磨练了他的意志。从一开始他父亲的死亡,到无数次的挨打,再到母亲失踪,继父的粗暴待遇,最后到母亲的死亡,足以体现出阿廖沙的悲惨命运。

可是,阿廖沙并没有放弃生活,他顽强的反抗着命运……

我深受感悟。一个同龄的孩子,却能如此经受得住磨难,一个词在我眼前浮现——坚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在众多挫折与不幸面前,才能磨炼出超乎常人的钢一般的精神!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整日生活在蜜罐里,在父母的翅膀下成长,丰衣足食,无忧无虑,享受着幸福快乐的童年时光,而阿廖沙,身着外祖母的长外套,穿着母亲的鞋,向远处凝望着……我的鼻子一阵阵的发酸……什么都不用说……

《童年》生动体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反映了小市民阶层的庸俗自私和空虚无聊,揭露了沙俄专制的黑暗和罪恶。

所以,作为中学生,我们应学会坚强,为有这大好时光而满足,并好好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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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受【篇1】

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

活着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主人翁富贵,他是幸运的,并乐观坚强的活着的;他也是不幸的,可悲的,可怜的活着的。在他有限的生命里,亲手葬送了自己所以的亲人,晚年只剩老牛陪伴。

我自认为这是一本不容置疑的消极小说,可它的消极中又极具讽刺的乐观与积极。在这本小说中,富贵输光自家产业后,他开始醒悟,不得不说此时他的形象是乐观、积极的。没有沉迷于赌博,明白了家人的重要,对家人更加关心与爱护。但我觉得这也是整本书中最可悲开始的地方,好比一个人犯错后再也不能回到原来,无论你再怎么努力,失去的只会更多。

富贵穷尽一生,让“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两鬓斑白时终于实现梦想,有了一头老牛,然而也只剩这一头老牛。或许这就是活着最大的魅力吧,失去一切最终还是能得到,最重要的肯能是心境的得到吧?无论生活多么困难,自己认为幸福的活着才是最重要。

活着读后感受【篇2】

初读余华的《活着》,我仅有一阵惘然,随后是一会儿的喜悦。

喜悦实际還是实际,小说集依然是小说集;我活在实际之中,而福贵也只存有于小说集当中。

或许对日常生活在那时候的人而言,福贵可能是自身的一部分,又或者是自身是福贵的一部分。而针对我,一切都仅仅小说集,开启,随后合上。我的心里冒出难以名状的打动,但在時间的流荡中,一切都将湮灭,就仿佛人一样,问世―活着―去世。

“人是为活着自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话是创作者在序中告知大家的。一开始,我认为创作者真是太消极了,他的心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念完了福贵的一生,。我确实搞清楚,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就仿佛墙脚的乞丐,有时候我认为她们一无所有,对她们而言,死也许会比活着更强,但她们的确的活着,在任何地方。

余华说,“活着”的能量并不是自喊叫,也不是自于攻击,只是忍受,去忍受性命授予大家的义务,去忍受实际给与我们的幸福和痛苦,无趣和平凡。

这要我想到了一句话,大家生出来了,吃苦了,去世了。

本来活着是一种痛楚,却总是有大量人挑选活着,而不是身亡。

小故事一开始便是不幸,那时候的徐家本来富有,本来应该是幸福快乐的,但你却明晰体会来到一个爸爸的悔恨,一个母亲的无可奈何,一个妻子的忍受,一个大家族的摇摇欲坠。

而当偌大的一个徐家只剩5亩农田、一间草屋之时,才愕然发觉,她们还有相互。一个妻子总算拥有一个爱她的老公,一个母亲总算拥有一个孝敬的孩子,一个爸爸总算拥有父母的威严。

啥都有了,一片空白了,你不能说是她们丧失的多還是获得的多,是以往幸福快乐還是如今幸福快乐。

假如徐家還是当时的徐家,一家人或许会被一起枪毙,但最少她们富有,她们不用吃苦。而她们活着之后,大家只有看到她们痛苦的人生,那个时候谁也分不清楚,是活着又或者是死更幸福快乐。

这就是人生,沒有挑选,沒有回过头的空间,仅有再次。

拥有的人一个一个丧失,福贵看见爸爸、妈妈、一双子女、妻子、女婿、外孙一个一个的身亡,自身却还活着。那个时候的福贵,也许感觉身亡才算是一种幸福吧。

或许,他也不知道自身为何活着,就仿佛许多 情况下大家也不知道自身为何活着。

因而,人为失误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万事万物所活著,就是如此而已,卑微,却遭受着优秀。

蓝天白云、白云、水稻田、老牛,如果你一无所有,你能找寻任何事物给你觉得幸福快乐,就仿佛如果你拥有许多 的情况下,你也能够找寻一切你所丧失的一样给你觉得悲剧。

珍惜自己,这就是较大 的幸福快乐。

爱惜一切你所拥有的,爱惜一切你以前拥有的,爱惜一切你未来会拥有的。

人的一生好似一枚硬币,反面写着幸福快乐,背面写着痛苦,本来全是你所拥有的,看的视角不一样,感受自然也不一样。

许多 情况下,你不用寻找活着的原因,由于活着自身便是一种原因。

活着读后感受【篇3】

人终归要踏入身亡的路面,因而死是一件无须急功近利的事,死是一个必定会来临的传统节日。题记

一次不经意的机遇,读了了余华的《活着》,书里叙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豪公子哥,起先把财产赌光沦落一无所有的穷光蛋,爸爸气恨而亡;然后他悲剧被捉去当壮丁经历死难而避免于世,但妈妈却因病去世;再然后孩子有庆被抽血化验至干而死,闺女桂兰生完孩子的败血病而亡,老婆家珍得软骨病最后病亡;进而姑爷二喜工伤事故而亡,外孙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终,只剩余年纪大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超越了中国从到的阶段。叙述了泪水的开阔和丰富多彩。念完这一平凡故事后,令我耐人寻味也让我懂得了失落的不会有。

余华在序中那么写,活着在大家中国的語言里充满了能量,它的能量并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只是承受,去承受生命授予大家的义务,去承受实际给与我们的幸福和痛苦,无趣和平凡。

我很喜欢与年老的老人沟通交流,由于与她们沟通交流常常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索。已到暮年的她们,并不是痛楚地与这世界说一声再见,惶恐不安着身亡的来临,亦并不是在生活的磨炼中留有忧伤的容貌,埋怨着不公平的昨日。我看到的是,时光的磨炼让内心在浮尘中铅华洗尽,雪白纯粹。游玩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滂沱大雨大暴雨,汇集而成的确是生命的一泓冷水,给逝水流年增加了温和,让生命在枯叶中福享静好。静谧的年华里,她们不再问花盛开些许,只问是不是浅笑安然。

《活着》里边有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以便活着自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以便活着以外的万事万物而活着。生命仅有一条,失去就确实没了,它是无价之宝的,是用钱财也买不上的。人生诸行无常,散聚离合器。在每一个别离的街口,大家只有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身影,层层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穷的挂念祝愿。在生命与生命汇融的一瞬间,汇集着的是幸福、幸福快乐,这一瞬间所展现出的光明非常值得大家用一生守候,永远收藏。

老人的内心都好似水流历经的河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消化吸收所有的光辉?只由于,天下苍生,免不了沾点烟火人间,不亲身经历时事热点苍桑的磨炼又怎能获得真实的修练,让恬淡演译一生呢?可是,这一份恬淡的人生心态却或多或少给与了我一份向前的坦然。如同一位圣人说过,实际上生活终究不过是虚惊一场。暮然发现,原先那么多随风而去的往日都变成了时光的逝水沉香木,发展的痛苦好像似风中的记忆力,过往云烟。我刚开始学着翻转青春年少呓语身后的平静,轻轻地敲击着时光的褶皱,只期待人生的光阴中,我依然能够 挑选做回哪个积极乐观的自身,让心若镜,幽然向前。

生命本便是一场怡人多彩多姿的单趟旅游,其风采已经于它的单趟,取决于它的一去不回。既这般,大家就当心魄清明节,盛放礼服地踏入这程生命的幸福快乐之行,享有生命的奢侈。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丽协奏曲。

生活的路还较长较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全都关键。活着,真好运。

活着读后感受【篇4】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 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 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 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 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 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 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变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 记得曾经看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来,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起,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起,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荐]社戏读后感受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荐]社戏读后感受”,欢迎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为您带来帮助。

社戏读后感受 篇1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散发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隐胧在这水气里。”月光透过竹叶,星星点点的落在湖面上,那如诗如画的平桥村是鲁迅先生笔下《社戏》的场景。写到夏夜行船,鲁迅先生也一定怀着急切心情;写到归航偷豆,先生的嘴角一定挂着微笑。那是讯哥儿心中的美好,更是他心中的依恋,心里的故乡。

提到故乡,便不由地想起了我的外婆。外婆喜欢看戏,无论在哪里唱戏,唱的是什么戏,她都会兴致勃勃去观看,看得多了也就会唱了,虽然唱的戏文我不大听得懂。外婆听戏时,与往常的大大咧咧不同,她会安静地坐在那,偶尔跟着哼几句,眼神专注。她说:“看戏的时候才会高兴,心安咧!”

对鲁迅先生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尽管那夜的戏并不好看,豆子也并不好吃,但他仍然对此恋恋不忘。这位经历浮世颠簸却始终为人民守着一份良善的人,这位即使身处逆流之中也要为国民拼搏呐喊的人,在寂寥的黑夜里总会感到一丝疲惫吧,也许唯有儿时记忆记拼凑出来的那点滴快乐,才能轻轻地散去他心头的烦闷与忧愁吧!

所以,不论是鲁迅、外婆,亦或是我们自己,都大抵如此,谁的内心无一角安宁地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守着那一份美好;在孤独迷茫的时候,不忘那一份初心。即使路途再艰难,他们也不会太孤独:因为无论身在何处,心底总有一处安宁!

“咿一—呀!”平桥村的戏又开始了,少年归来,还是当初的模样。轻轻棹起船桨,几圈涟漪晃散了一汪清水……

社戏读后感受 篇2

豆是普通豆,戏是无趣戏,何引鲁迅先生如此记忆?这个问题在心中泛起涟漪却又百思不得其解。

在童真岁月里,田垦上的稻草地是我儿时的乐园。吟一首宋词,捉一场迷藏,冒着被长辈责罚的风险下小溪捉鱼虾。记忆最深刻的还是与外婆一起采稻草,几根乱枝在田地里纵横,蝉在旁伴奏,“蟋蟀舞团”不时来演出,湖面倒映着我与外婆弯身拾草之景。外婆的衣角不知何时被露水润湿了,她回眸看我,我仰头望头,这是无声的对白。

时光从不为谁而停止脚步,初中了,我搬离了田垦,永别了稻草,暂别了外婆。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让我无心驻足观赏花簇,无心“浪费”我的周末去娱乐。不知何时,接踵而来的考试占据了我的生活,觉得委屈又没时间宣泄。我开始怀念那些流逝的时光,珍惜与外婆在一起的每分每刻……

又读了一遍鲁迅先生的《社戏》一文,这是《呐喊》一书中摘选的。我开始在想,鲁迅先生是否也在为自己所处的时代呐喊?是否也在追寻儿时的光阴呢?或许只有他本人知道答案。他不满于所处的时代,他便撰文揭露,我们何苦不珍惜当下无忧的生活,用努力奋斗去填补余下的岁月。儿时的时光固然灿烂,但余下的生活仍需我们好好珍惜。如何在生活中寻觅一口甜,取决于你如何品尝、用怎样的视角看待。

终于明白,那豆终究不普通、那戏也终究不无趣。苦涩的生活让我们更加铭刻过去的时光,余生虽长,人却终究还是要与过去告别,如何生活,只愿不负自己。

若错过了春光的柔美,就不要错过夏花的绚烂,当下的每一刻都值得珍惜。

社戏读后感受 篇3

今天我们学习了鲁迅先生的又一篇文章《社戏》,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这篇文章讲叙了“我”小时侯在外祖母家与小朋友们一起看社戏的事,写了在途中的所见所闻,写了戏前的曲折,写了看戏途中,写了看戏的枯燥,写了归航中偷豆煮豆吃豆等等,读来令人身临其境,深受感染。而其它内容如钓虾,牧牛等乡村生活则简笔带过,这其中用笔的`浓淡疏密,非常有效地突出了文章的重点。

这篇文章以“社戏”为线索,回忆了美好的童年往事,刻画了一群栩栩如生的农家孩子形象,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好无私的美好品质。

学完这篇文章,我的心里有了很大的感悟。通过这篇文章使我看到了许多生动鲜明的人物——双喜的机灵调皮,考虑周到,有责任感;阿发的大方,朴实;六一公公的淳朴等。

在文章中运用了许多环境描写,更加渲染烘托了故事情节与气氛。

《社戏》确是一篇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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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吧栏目精选:“简爱读后感”,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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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后感受【篇1】

读了《简爱》的节选之后,我深有感触。

但我也有很多疑问。

(1)简爱为什么在罗切斯特高富帅时不嫁他?而在他伤残瞎了之后才嫁?

(2)罗切斯特为什么会叫简爱“简”呢

(3)简爱那么有想象力,为什么不去当诗人呢

(4)夏洛蒂·勃朗特也经历类似的事吗?

(5)《简爱》中得名言,算是简爱说的,还是夏洛蒂·勃朗特呢?

(6)简爱的父母去哪了?他们到底怎么了?

最让我有感触的事简爱的那一句名言:你为什么要跟我讲这些?她跟你与我无关。你以为我穷、不好看就没有感情吗?我也会的。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灭毛,我一定要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就如同你跟我经过坟墓将同样站在上帝面前!

这句话,体现了英国是多么重男轻女,简爱对这一切是多么的不满。

它让我学会了独立,不要一味的去追求,要由一颗善良的心和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

简爱读后感受【篇2】

抱着应付公事的心态,毫不情愿地拿起了这本早被我遗忘到九霄云外的《简爱》,不得不承认,我读书的态度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跌宕起伏,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当小简爱被斥骂的时候,我不禁对这位被命运捉弄的孩子报以同情的眼光,或者在她的眼中,这所谓的同情是对她的蔑视,她不需要,童年的悲惨遭遇让她反感,也会让他感到痛恨。

或者是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的出现,让她学会了改变,但在闲暇之余,我们不得不感慨当时社会的无情与冷漠。伴着简爱的每一次的化险为夷,我不禁为她欢呼,当他勇敢拒绝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的真爱时,我被她的选取所感动,当她去照顾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的时候,带给人们的不仅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心灵的震撼。

每一段的经历更重要的还是写出了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感纠葛和心路历程,她的心灵矛盾和内心冲突,她对自由幸福生活的渴望、憧憬和追求,将女主人公的热情奔放,藐视习俗,追求解放的个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充满希望……

从简爱的身上,不得不对这天的生活报以庆幸,相比较而言,我们所缺少的不都在简爱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吗,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生活中,简爱的任何一点都就应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是当今社会的典范。

简爱读后感受【篇3】

在那夜幕上面,明明暗暗,闪闪烁烁,像镶嵌着数不清的奇珍异宝,或在安装着算不出星光的,这景象不禁使人想起古人周庄描述天文时说过的“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形象也正好像有神智似的,有的在天真活泼地眨眼,有的表现出一种富有诗意的朦胧。

抬起头,看着颗颗耀眼的星,恍然发现有一颗格外明亮,忽闪忽闪,旁边也伴随着一颗,好像相依相偎。哦,才想起不久前看过的《简爱》,主人公简爱和罗切斯特,那两颗爱的星……

脑海里翻着书本,淡淡地好像闻到了一缕悠悠的墨香,看到了扉页上的几行简介——由夏洛蒂·勃朗特塑造的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家,因受其虐待而萌发反抗意识,进入劳渥德学校。毕业后,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后来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前妻是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因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他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却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看着星,脑海里回忆着,品味着,思索着,记得女主人公说过一句话:“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当简受人欺负时,她始终没有过多地抱怨,而是努力挽回,并且“狠狠地回击”,这也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也是她在舅妈里德太太家,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始终具备的反抗精神。也正是这种精神,是这本著作成为了英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创举。夏洛蒂在写《简·爱》的时候,对她的两个妹妹说过:“我要写一个女主角给你们看,她和我是同样貌不惊人和身材矮小,然而她却要和你们所写的任何一个女主角同样能引起读者的兴趣。”是的,简长相平常,且一无所有,但在夏洛蒂的笔下,让她虽然平凡却勇敢的面对一切,成就了她的光彩夺目。夏洛蒂借简爱激励着自己的妹妹们不要因为小小的挫折而气馁,要敢于面对写作生涯不顺利的事实。并且继续努力。

在罗切斯特先生面前,简爱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有着自己的尊严,并且始终相信他们是平等的。她的感情是炽热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和那颗没有受到世俗污染的心灵。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深深爱上了她。简爱对罗切斯特说过:“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跟你的也完全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眼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这,也就是简的自尊,自爱。

看着黑夜的大幕,让那两颗爱的星映入瞳孔,其中的一颗敢于向恶俗势力反抗、追求平等,让自己在夏洛蒂笔下获得了永生,让她和旁边的哪一颗耀眼的星,永远相依相偎,永远闪烁着自己的光芒。

简爱读后感受【篇4】

爱情往往是一个令人琢磨不透的感情,拥有爱情固然是美好的,但是有许多人因为对爱情的误解,从而陷入爱情这个感情的魔爪之中,久久不能自拔。

在《简爱》这部书中,主人公爱小姐与罗切斯特先生产生的爱情是那样的突然,甚至让爱小姐也不知道,自己被爱情所绑架了。

在爱小姐与罗切斯特先生再一次成为夫妻之前,爱小姐曾经是一位在舅妈家长大的孤儿,他的舅妈是就里德太太。里德太太非常讨厌简爱,因此常常对她非常的不好,尽管里德舅妈一点也不情愿收养它,但是有她的丈夫里德先生的要求,她迫于无奈,还是在她丈夫的要求下答应了下来,但其实,她并不喜爱简爱。就这样,简爱的父母在得了流行感染病去世之后。一岁多的简爱就从此开启了在里德舅妈家生活的九年的时光,到了十岁的时候,终于在一位仆人贝茜的建议下,里德太太同意将她送进一所寄宿学校,这所寄宿学校专门是女孩子的寄宿学校。在学校中校长先生一个巨人,人们都评价他,说他是一个伪君子。在学校当中,简爱也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位先生对他的不公平,以及在听得里德太太话之后,这位先生对他的不怀好意。

在学校中简爱唯一的朋友就是海伦,海伦是一个比她大几岁的女孩子可是很不幸的是,没有多长时间,海伦就因为一场热病而去世了。简爱在学校里从此也没有朋友,只有一位。非常好的年轻教师,帮助了她很多。但是,最后这位教师也结了婚,与她的丈夫一起离开了这所寄宿学校在寄宿学校,简爱一共呆了八年,最后在她18岁的一天,她写信为自己谋到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从而离开了寄宿学校,去往罗切斯特的住所那个住所是那样的豪华,富丽,但是那个住所又是那样的冷冷清清凸显出几份孤独。简爱的学生是一位叫阿黛尔的小女孩儿,她活泼可爱与她的爸爸不同,她的爸爸罗切斯特先生是那样的严肃,十分古怪,可是这里的人都已经习以为常简爱一直在罗切斯特先生的住所教着阿黛尔念书,可是在中间出了一个小插曲,因为里德舅妈得了中风,很快就要去世了,所以简爱又重新回到了她非常想要逃离的地方:就是她幼年时汗恨透了的里德太太的家里并送走了里德太太。

在这个故事中,简爱的生活里出现了许多的不可思议的地方,这也使爱小姐的经历十分的丰富。在爱小姐的心中,她十分追求独立和自由,不喜欢被别人所束缚,所以当罗切斯特和圣约翰决定嫁给他时,爱小姐都毫无疑问的拒绝了他们。

在爱小姐的生活之中,虽然有过许多的误解和误会,但是爱小姐从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是以一种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去面对了来自生活的不公,这也使我对爱小姐十分的佩服。

爱小姐最后毅然决然的回到罗切斯特先生身边,是因为他感觉到罗切斯特先生需要他,而她也爱着罗切斯特先生,正像当初那样,爱情还是那样的纯真,这也破促使她飞快的赶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身边,让罗切斯特先生又重新恢复了视力,与爱小姐一起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在这个故事中,让我们看到了爱情是时好时坏的,他可以轻松地毁灭一个人的生活,也可以轻松的让一个人飞皇腾达。

在爱小姐的生活中,处处都充满了惊喜,在她穷困潦倒的时候,圣约翰和她的两个妹妹收留了她。让她做了小学教师,可是在做小学教师不久之后,传来了噩耗,他的叔叔爱先生不幸去世了,并留下了遗产,但是在这件事情之中,简爱也知道了圣约翰和她的两个妹妹是他的表兄和表兄妹,之后她惊喜不已,于是便把遗产分成了四份和圣约翰和圣约翰表兄和两个妹妹一起住在小木屋里。

可是就在这时,圣约翰又要去印度做,做做一件,作为自己是牧师。必须要去完成的事情,他想让简爱作为他的妻子陪他一起去。但是简爱否决了,再说我可以作为你的助理去,但不可以作为你的妻子一起去,于是简爱又寻着罗切斯特先生的召唤。找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在与他结了婚,并成为了相聚在一起的人。

爱小姐的故事令我惊奇不已,发现了生活中处处都有着不可测量的事情。只要做好准备,就不怕生活给你准备的小惊喜。做一个有思想、有原则、有见识的人。

简爱读后感受【篇5】

尊敬的领导,敬爱的老师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我带来了一本我最喜欢的课外书——《简爱》。

长相平庸不反映心思庸碌,身材瘦小不证明无力反抗,一贫如洗不说明心灵干涸,寄人篱下更不代表放弃自由。这,便是简爱。

简:我读懂了你,你是个孤儿,从小寄人篱下,受尽百般欺凌后,你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没有在绝望中自我摧毁,你变得更加坚强。在洛伍德孤儿院里你的灵魂和肉体经受了痛苦的折磨,却换来了你坚定的信心和不屈的精神,去勇敢面对朋友的伤离别。在你最喜欢的桑菲尔德庄园里,一个黄昏的邂逅,就注定了那个健壮的罗切斯特成为你眉头解不开的结。你爱的理智,爱的有尊严,最终,你和心爱的他执子之手,相濡到老。就这样,你在不幸中开始的人生,却在幸福的结局中一路前行。

简:我喜欢你,一个有尊严且追求平等的人,一个看似柔弱却内心刚强的人,一个来自社会下层却自我觉醒的人。出身卑微算得了什么,自尊自重很重要;相貌平平又能怎样,自强自立才可行;贫困潦倒又怕什么,心中有爱才会赢。简,我还喜欢你的人生追求——激情,幻想,反抗,坚持不懈;对人间幸福的渴望。你完成了一个心灵的坦诚倾诉,你实现了自我人格的完美升华。

简:我感谢你,当我生气发怒时,想到那句“生命短促,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我便心情平静;当我受到委屈时,想到那句”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我便不去计较;当我感到自卑时,想到那句“天上有多少星光,世间有多少女孩,但天上只有一个月亮,世间只有一个你”我便充满了自信。这一句句经典语言让我有了面对孤独落寞的勇气;有了排除自私狭隘的决心,有了面对艰难险阻的力量.简,虽然我无法阻止树叶凋落,但我承诺会像你一样热爱生活,带着这份执着,漫步林荫小路,听听鸟儿的歌,感受风的抚摩。

读简爱,每一次都带给我不一样的感动与记忆。初中时第一次读它,简爱在洛伍德学校的生活深深印于脑海,因为那时我觉得自己不也正是生活在另一所洛伍德学校吗?我以自己并不成熟的心,去置身于那个角色,所以我学会了克服困难;上师范时,第二次读它,简爱在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新,让我也幻想着想和简爱一样步入社会,但我明白,必须努力,所以我学会了奋斗;而现在,再一次读它,她那并不轰轰烈烈却震颤每一个人心灵的爱情,让我感动。我明白了,爱的真谛源于平凡。简爱,让感动依旧。

如果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我要说,一千个读者永远只有一个简爱。就是那个向我们阐述了人生的价值等于尊严加爱的简爱。记住她,记住感动,记住永远的简爱。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聆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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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后感受范文 篇1

第一次看到《目送》这本书是在母亲的书架上,瞥过那些书时,目光在这本书上停留了一会,我开始好奇,龙应台在《孩子你慢慢来》之后写了一本什么样的书。“目送”,只是一个伤感眼神、一个普通的动作,而在龙应台的笔下会是怎么样的呢?《目送》中有73篇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她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

翻开《目送》的第一篇,第一篇就是《目送》,这一段中有一段话深深地震到了我:“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一段我的心像被针狠狠地扎了一下,虽然我没有经历过离别,也没有目送过别人,但是在作者的字里行间中,我读到了那一抹忧伤,但也就是这一抹淡淡的忧伤,深深地刺到了我。

从和父母的离别中走出,继续读着作者的文章,我又停了下来,我现在看到的一篇散文是《胭脂》。这篇散文的文笔十分细腻,细致地描写了母亲那满是皱纹的手像蛇蜕掉弃置的干皮,读到这里我不禁十分痛心,母亲为了孩子们操劳了一辈子,最后就像是蛇蜕掉弃置的干皮一般,这个世道真的太残酷了,被母亲带出来的孩子,有成就了,就各奔东西,遗留下了苦苦操劳的老母亲,泪点极低的我不禁潸然泪下。

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在目送自己?生命是一场漫长的旅途,长到无法衡量。你目送着从前的那个青涩的孩子慢慢地远离你,一点点,一点点走进柔和浅淡的光里。你凝望着眼前的那个自己,跌跌撞撞地走向遥远的未来,未来是一片漆黑还是无限光亮,你无从得知。亲爱的你,站在生命的中点,目送着从前的,新的自己渐行渐远。时间一点点苍老,背影-----清晰,模糊,变淡变浅,终究还是不见了。目送着一个个和你有交集的人在稍作停留后又远去,却毋庸置疑的带给你温暖与美好,他们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站在旅途的中点站,你向左看,向右看,不断地目送着形形色色的人离开,也目送着自己越走越远。

目送读后感受范文 篇2

如果按一本书的要求来说它,那它可能只是由一篇篇散文组成的。

买回家来,我并不是它的第一个欣赏者。因为它对我而言,只是作业的一部分,以后什么时候看也是一样呗。所以将它放在书架上,不再理会。

没成想过了几天,回到家时,只见这本书已到了母亲手中,而她的眼睛红红的。我十分惊讶,她在我印象中,从不软弱,十分强势才对。她看我回来,对我一笑:“回来了呀!”连忙把眼一擦,我便也不再追问。倒是对这本书好奇起来。心想这本书有什么神奇之处,使我妈妈如此感动?

当我把书翻到最后一页时,我知道了感动她的是作者母亲的那份对女儿朴素的爱与一位母亲的胸怀。

这本书里,最让我心酸的,就是那简单却也残酷的母子关系。是的,就是这样,我的母亲可能看到这一段也非常认同吧!我这个不孝的女儿,是否也让她如此心寒。想着想着,不禁惭愧。我也推走过母亲给我的伞;我也曾以为自己长大了,不需要父母的照顾了;我也曾认为他们唠叨……

因为我从没想过他们有一天也会老去,有一天有可能连我都不认识……

家是什么?我每听到这个问题,都会想起一个故事:一个富翁醉倒在街边,警察跑了过来恭恭敬敬地说:“先生,我送您回家吧。”富翁问:“家?我哪有家?家在哪?”警察指着一幢大房子说;“那不是吗?”富翁一看:“哦!那只是我的房子。”

有亲人的地方就有幸福,很多人,只有在失去了,没有了,不再回来时;哦!没有了,才知道后悔,珍惜。你可知道最应该珍惜的就是你身边的亲人,你的父母。

可能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母子一场或母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读后感受范文 篇3

《目送》的封面是大块大块深深浅浅的绿,这是大自然的颜色。时间在流逝,物是人非,只有足下这片土地没有变。“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儿时看到时,只觉迷惘。华安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妈妈的心,可他没有再像小时候那样不断回头,而是选择了将背影留给他的妈妈。他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了,他也早已忘了小时候黏着妈妈的华安了。时间在改变,而我们没有变。牵连着他们的,是那根维系柔情的无形纽带。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而身为龙应台的妈妈她又惆怅什么呢?

再细读时,心猛然一震,继而涌出一股伤感的情感,仿佛看到了那个用怯怯眼光追随妈妈的小小华安和以后头也不回决绝又干脆地离去的背影。维系他们唯一的纽带也就只剩那薄弱但坚固的亲情了。我们一直在离别,但无数次的目送,留给我们无尽的心酸。这一生这么长,又这么短。这条路上来往过客无数,行也匆匆,去也匆匆,只有父母,曾经陪伴但从未离场,他们陪你走过的每一段路,都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扶和关爱你。

在以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时间是个刽子手,颠倒灵魂的白与空。而我们的父母会越走越慢,最后渐渐的走不动,需要你停下来,转过身搀扶他们。我们会有各自的家庭,各自的责任,自己也逐渐成为父母,对于儿女而言,我们是港湾,但于我们本身而言,港湾永远是自己的父母。

稚子远游,身在异乡。一杯清酒,三生如豆。每每思及此,都觉怅然,而《目送》这本书,截取的是生活中每一个都会经历的片段。我们以后会逐渐体会到“所谓父(母)子一场,就是目送他在你面前渐行渐远,而他没有回头。”曾经在操场上挥酒热血的少年啊,大抵以后都会变成为人父、为人母的角色。愿我们还身怀这其中的感动,度过以后还很长很漫长的日子。

目送读后感受范文 篇4

对于龙应台的了解是由她的《目送》一文。后来才知道,《目送》是一本散文集。集子里,满满的都是作者对于人生的感悟。其中龙应台将对亲人真挚、又很复杂的情感表达得十分真实。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道,因看到父亲为自己担心操劳的背影而油然而生的心酸;龙应台则写了两种背影。一种是目送父亲离开人世,另一种则是看着儿子慢慢长大,渐渐只能远望儿子高大的背影。文章抒发的是一种不舍,却又不得不舍的心情。作者身为人子,身为人母,经历了大半辈子,回首往事,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作者倏地发现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成大人、自己也无法随时随地的陪在儿子身边了,心里有几分落寞。

全文的感情基调有些压抑,语言却十分真诚。如今我们也生活在父母庇护的翅膀下,却未曾报答过什么。小时候我们总自顾自地一往直前,好像探险之路丝毫不艰险,我们却忘了回头看看保护着我们的父母。我们在社会中变得独立,将来又会目送我们的孩子。或许真的像龙应台所说的那样,我们间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中渐行渐远——记得回头看看关心我们的人。

这本集子里更有作者内心的独白——由这个社会联想到的。对于任何事情的相信与不相信,都没有绝对的说法。说爱国、历史、文明、正义、理想、爱情、海枯石烂的永恒都让人不可相信,揭露出社会的黑暗面后话锋一转,提出:虽然我们改变不了过去,但可以控制未来。哪些我们不相信的东西其实有它自己的定律。使得文章一下子明朗起来。作者经历了许多,想要教会我们的是超脱的看待这个尘世。的确,有时候需要的是继续往前走,而有时,需要停下来。正如“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仿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这便是我们的生活:相信了便是这样,不相信便非得刨根问底,亲身试验。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信心地做事,而不要拒绝困难、甚至拒绝生活……

这本书自始而终,像是人生的一个轮回。将人间酸甜苦辣一一尝遍。

目送读后感受范文 篇5

《目送》中一共有散文七十二篇,主要是对亲情和作者周边人物的感悟,写孩子的成长,父母的老去,各种真实的情感。

已是不惑之年,再来读《目送》,颇有共鸣感,经历的事情多了,感悟也多了。我最喜欢《目送》中的一句话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路的另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这让我想起孩子第一次上幼儿园时自己走向教室那小小的身影,上一年级时那大大的书包几乎能把孩子带到,到现在,孩子却不愿依赖你了,独立,她成了少年。

想起自己的父母,他们是多少次这样目送孩子的离去。父母的日渐老去,我对父母的依恋依旧继续着。岁月的流逝匆匆,心里更加深深地体会着父母情,子女情,父母子女这世世代代的轮回,上苍早已安排好了一切,没有人能改变上苍的决定。而我们能做的,仅仅是陪着父母老去,陪着父母,一直走下去……

龙应台《目送》读后感5

读《目送》,会让我又一次地感受到与父母分别时那种撕心裂肺的哀痛,也会想到时隔几年,千里迢迢去看望父母时,二老那欢愉的目光和不停叨唠的话语。

就在去年春节,全家要去苏州看望父母,准备过一个团圆年。但天公不作美,动身出发的夜里下了一场大雪,早晨路上厚厚的积雪让出远门的全家做了难,车票已买好,路又不好走,怎么办?儿行千里母担忧,母亲的电话早早就打了过来,天冷路滑,安全第一,就不要来了,以后还有机会。但,想要见父母的念头太强烈了,克服种种困难,还是踏上了看望父母的路。

等踏进家门,见到父母的一瞬间,所有的辛苦都烟消云散,父母老了,真的显老了,不争气的眼泪夺眶而出,一下子紧紧和父母相拥在一起……

目送读后感受范文 篇6

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最难以言尽的时候。——题记

面对路途的疲惫,心神的劳累,坚强的她逐渐领悟到许一个人走的路。龙应台,著名作家,也是一名普通的'母亲。在自己成长的过程中,也写下一部部人生的经典。

《目送》便是其中的一道心灵鸡汤。华安从上学开始,龙应台便目送他的离开,望着孩子的逐渐长大,心中的欣喜也夹杂了丝丝的忧伤,那幽幽的悲来自孩子的叛逆。当华安将母亲递来的伞弃之不理,当淡淡且带有嫌弃的说“小孩”时,此时的她才意识到孩子已经长大。

这时,我才真正了解到小路尽头的“不必追”的深深的落迫,了解到目送背影的离开也真的变成了对时间的无言,对时间的目送。飘渺间,似乎看到了我的母亲,她那早已为我白了的发,皱了的纹。他虽没有渊博的才华的深明的见地,却有同龙应台一样的母亲的心。终究,就会明白朱自清笔下的父亲的苦。

如今的我即将走向成年,迈向社会,也许有一天父母会离开我,虽然我改变不了现实,但我能够做的,就是不留下遗憾。清晨的一句问候,劳累时的一杯茶,也许真的很小,但在父母的眼里,那就是全部。父母陪我们走过了无知的童年,叛逆的青春。但是你了解你的父母吗?所谓了解,就是知道对方心灵最深处的地方的痛处,痛在哪里。这样之后,你还能说了解他们吗?儿行千里母担忧。所谓父母的痛不过就是在孩子长大,欣喜之余留下的孤寂。他们是在用一生去等待目送之后的回望。真正能够抚平亲人心中的痛,不是进行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而是与他们陪伴的每分每秒。父母的心,真的很容易满足。若每个人都能够参悟到这一点,也便不会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治理名言。

时间无情,带走了青春,偷走了快乐,却永远带不走你对父母的真心。珍惜与父母陪伴的一分一秒,勿留“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目送读后感受范文 篇7

曾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最幸福的事就是站在窗前目送你上大学。可这事又何尝不是件最痛苦的事?孩子远去,独留父母苦苦等你,父母是多么寂寞。

古人云:四十而不惑。我的父母已年过四十,在这个不惑的年纪,他们可能要经历许多的离别,再坚强的心也会有崩塌的一天,经历了这么多的别离,我们很难保证他们不会伤心,他们就只有我们了,只有和我们在一起的生活才能慰藉他们的心,才能让他们的生活重新焕发光彩。

可我们呢?父母生我,养我,教我许多东西,伴我走过成长的每一步,我的每一次挫折,每一次欢乐,每一次痛苦,都有父母的陪伴,就算没有,也可与他们分享,得到安慰。我一天天长大,父母一天天老去,14岁的我不知曾有多少次。用言语或行动表示我已经长大了,可以照顾自己了。却未曾注意到他们眼中的失落,那种不被人需要的失落。他们本与我同行,我却在这无尽头的路上渐行渐远。父母总是静静等待着花开,可庭前花开却无人驻足欣赏,我已不在他们身边。这种结果,仿佛就在我出生时已经注定,注定他们会看着我远去,却无力去追。

龙应台在文中写到:“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确是这样。小时候,我会拿着漂亮的发卡询问母亲,即使在母亲给出建议后,我还是犹豫不决;在受到欺负时,我会去找父亲寻求安慰。可我已然不是小时的我,现在的我会自己做出选择,哪怕这个选择是错误的;别人的欺负我会自己承受,自己去辩解、反击,再也不用父亲为我抗下所有。不被我需要的他们目送着我独自走向光明的那端,自己在黑暗的'这端忍受无尽的寂寞,就算是这条路是他们亲手为我搭建的。

感谢龙应台的这篇《目送》,我知道了父母从不言说的难处。即使他们仍然要看我远去,即使是他们亲手为我搭建的这条成人路,即使是他们执意要承受着这寂寞,可我仍然要希望能在庭前花开之时,有我驻足欣赏,让他们能在阳光下缓缓微笑,让他们的生活重焕光彩。

目送读后感受范文 篇8

龙应台的《目送》一书,包含写父亲、母亲、儿子、朋友、兄弟的七十三篇散文,深邃、美丽的文字,吸引我在这个七月盛夏用几个晚上读完该书,共鸣之处颇多,最是印象深刻的还是跟孩子有关的《目送》和《十七岁》。

首篇《目送》,讲述儿子华安上小学第一天目送其消失在门里;十六岁机场送别一寸不移的跟随安检的儿子终没等候到儿子消失前的回头一瞥;大学时不搭同路的母亲的车,留下母亲高楼俯视其等公交车的身影。叙述着孩子的成长过程及其变化,透露着作为母亲的落寞无奈与对不必追的选择。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孩子的成长中要不断顺应孩子的变化呢?

《十七岁》那篇读到华飞从德国飞到希斯罗机场与剑桥演讲的妈妈相会时那段,华飞拒绝妈妈为他预备的雨伞;笑说妈妈对欧陆早餐与英式早餐的大惊小怪;提醒妈妈只说就可以不要用手指牛顿苹果树后代……让我想起前一日儿子挂掉我没有说完的电话以示对我管束他的抗议,再打过去,直呼神经病随即挂断来对付我的啰嗦,跟十七岁时的华飞不同的是,儿子七岁就开始了跟妈妈意见不一时的应对,就那么不轻不重不咸不淡的应对着,让你爱不来气不起的。还在为儿子挂我电话的事情耿耿于怀,计较着儿子对我不尊的时候,从《目送》的文字中读出作者在面对孩子时,跟所有的母亲一样有困惑,不同的是她懂得控制,使得她在孩子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自我调整的方法尊重孩子作为独立的人所应有的自由和尊重,这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犯的一个错误,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导致跟个性独立的孩子发生冲突时鲁莽的给孩子定义为叛逆。我们要像作者那样,做一个睿智的家长,把孩子当做一粒种子,给予足够的阳光、空气和水,爱护他、滋养他、保护他,让孩子感觉到自己不是在被塑造被管制被约束,而是在溢满爱的环境中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一切不能应用到实际生活教育的理论学习都是无用的。好读书,读好书,重在应用,尊重孩子的成长变化,做好孩子的好父母。

目送读后感受范文 篇9

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写尽了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这是xx作家龙应台对生活的记录。

在她的文字中,时而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时而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存活。”这是她对死亡独特的见解,面对不可抗拒的轮回,她选择了从容面对。这是人们无法做到的释然。在生与死的交替间,我们既然没有选择的权利,为何不欣然接受这一切突如其来的惊与喜。你不必讶异,她只是看透了人生。“家,一不小心就变成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迫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固然荒凉,但是家可以更寒冷。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寂寞。”都说家是温暖的港湾,但当这里少了以往的喧闹,或许安静,又或许寂寞。那孤寂在空气中凝聚,一点一点朝自己靠近,那种情景,连空气都陌生了。我们都不珍惜有家的温暖,当家残缺时,一切都变成了回忆,一切都失去了色彩。

读到这里,左手边的心房不禁颤抖了一下,它提醒了我,也教会我珍惜,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幸福就是,早上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平平常常地回来了,书包丢在同一个角落,臭球鞋塞在同一张椅下。”现今的人们都在追寻幸福,可那模糊地词汇你是否真的知道到那里寻找。贪婪的人类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在追寻的路上,你们不断卸掉身上沉重的负担。只有失败的那一刻愚蠢的路人才会发现原来早已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幸福。

幸福其实很简单,不需要你追寻,只需要你珍惜。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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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读后感受 篇1

年轻的冉阿让被抓了,因为偷了面包,为了快要饿死的侄儿侄女。警官们不考虑他为什么偷面包。就像有个店家抓到了偷食物的流浪儿,气愤地出手,打断他的胳膊,周围人一片叫好:“打得好!看他以后还偷不偷!这是为他好,他要吸取教训,做个好人!”没人想到这个奄奄一息的人,为什么偷的不是贵重财物,仅仅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儿食物。

他天生是坏人吗?能想的办法他都想了,但是侄儿侄女还是没有吃的,眼看着要饿死了,他只能铤而走险去面包店偷面包,却被抓,判了刑,这一关,就是19年。在监狱里,没见过善良美好,没有人善待他。出狱后也一样。大家都认为他不是好人,被所有的人拒绝和歧视。力气比别人大,干活比别人卖力,收到的报酬却比其他人少得多,质疑却只得到冷冷的一句:你只配得到这么多。

冉阿让从火中取出一枚滚烫的银币,握在手心灼伤自己,悲痛欲绝后悔万分,后悔自己抢了一个路过孩子的银币。这件小事,比他坐牢时遭受的痛苦,还要让他刻骨铭心。因为抢一个孩子的银币,是他真实犯的错,也是他下意识的行为。所以他把这件事当作自己的耻辱。这一段显示出人生发展的惯性:一直被别人凶神恶煞地关着、管着,被认为是凶恶、不知悔改之徒;出狱后,无人收留入住、到处不卖东西给他吃;用自己的力气尽心干活,做的最多,结果却只拿到最低报酬,质问为什么扣他的钱,却得来不屑的回答:你,只能拿这么多。希望一点点地被蚕食了。当他到神父住所,受到热汤、面包的款待时,他用着惯性粗鲁地吃东西、恶狠狠地对话,还理所当然地偷走神父的银餐具。当他因为银器被抓回时,神父为他解围并把一对银烛台也送给他。与他平时遇见的人和思维完全不同。这种善和理解,应该是他内心一直渴望和认同的,却从来没有人给过他、没有人向他展示过,他第一次动摇了。这个猛烈的心灵冲击,让他有些受不了。他在乡间路上休息和思考这种矛盾。这时,一个穷孩子路过,掉下一枚银币,他立刻恶棍上身般,鬼使神差地抢下这枚银币,还凶狠地威胁让那孩子滚。这符合人们对他的一贯定位和认识,他也认同了,所以一有机会,他就立刻显示这种惯性。但是,他内心的本能,让他立刻意识到:这是错的。他马上跳起来喊那个孩子。但是那个孩子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想反悔也没有机会了。

全书中,更冲击我内心的,是沙威:忠于职守、道德楷模,最终却在认清冉阿让的真实面目后不能饶恕自己,悔恨到无法呼吸、无法再活下去。问这世间,会有几个人,因为自己的错误而后悔自尽?放眼望去,处处多的是这样的人:即使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也能吃得下,睡得着,还想各种办法为自己辩解、贴金,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认为他是最好的。

有的人,注定光芒万丈。沙威,连上帝都为他的死垂目。这是改变人生观的一本书。有的书、有些人,庆幸遇上。

我小时候在县城长大,大多数人家住平房。我家住的那一片平房,矗立在小城的西南边,一大片。相互串门很方便,哪一家电视声音开大了,附近其他家就当收音机听了。那时到平房乞讨的人挺多。住平房白天不会关着门,比楼房讨到钱的概率高,因为住楼房肯定是关着大门的,陌生人敲门大多是不开,当然也不敢随便开。讨饭的,男女老少都有,给他什么都行。到门口开了口或者还没开口,我家不管谁在家,从不会让人空手而归。一碗米、一把山芋干、五分钱、一角钱、旧衣物等。遇到饭点,我家肯定会给盛上热饭热汤,还搬个凳子让他坐下来慢慢吃。举手之劳。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这么做。一大片的平房,不给的,斥责的,给了还要教育两句的,占多数。我妈说,有人上门来讨要,一定不能让人家空手;给东西时不能扔;面目言语要和善如平常……稍微能过得下去,谁好意思开口向人要啊!那是被逼到什么份上了,才会抛弃自尊开口。我小时候,农村老家有一位老师,家里三个孩子。他的老婆曾经被逼无奈出去讨饭。每天去很远的地方,找没人认识的地方去讨,因为要顾忌到丈夫当老师的脸面。丈夫肯定知道啊,因为每天的饭都是百家米——一个米口袋带出去,人家给点什么就装什么,带回来后也无法分出来。

经常有人推着板车走乡串巷卖货物,有衣物、蔬菜、蜂窝煤什么的。有一个山东小伙子,二十出头,经常推了板车来卖生姜。后来好久没见到。有一年,有一个年轻乞丐来门前乞讨,低着头,没什么力气的样子。妈妈给他盛了饭让他坐下来吃。他一声不吭地低头吃着。突然我妈认出他:你不是那个卖生姜的吗?!小伙子说是的。我妈继续问,你怎么不好好卖生姜,出来讨饭?小伙子回答,出来卖了好几年生姜了,突然生重病,攒的钱都花了,没钱回去,家里也穷……后来妈妈给他一点钱,还找了几件衣服送他,妈妈边找衣服边抹泪。小伙子感谢后走了,从此再也没看见他。妈妈时不时地想起来,说他是不是后来就没了?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也没有能力帮助他。他在前几家的拒绝和呵斥声后,来到我家,他可能很艰难地努力开口讨。也许,看到这么热心的妈妈,他不好意思再来打扰,又或许,眼泪让他想起来自己的妈妈,他也不忍心再来。我宁愿相信他渡过了难关,终于回家了。

我的孩子出生后,妈妈过来帮我,每天出门买菜。那时住六楼,没有电梯。冬天里的一天,她买菜出去,很快又空手回来。急急忙忙问我,上次谁送来的那包衣服呢?找到后她跟我说,我们孩子还小,这包衣服嫌大,我先拿去送人。急急忙忙又出了家门,我都来不及问她什么事,带着孩子也没办法陪她去。好久后,她带着菜回来了。原来,在菜场门口,有一个年轻男子带着三四岁的孩子在乞讨。妈妈见孩子穿的单薄,赶紧让那人等她回家拿衣服给孩子穿上,还买了煎饼给他们。她说那个男的流泪给她磕头了,她边说边抹泪。现在,流浪者和乞讨者在光鲜亮丽的现代化城市里很少见到了。

我的外公资助过很多学生和穷困老人;我妈妈呢,半辈子操持着一大家子,很不容易,但是凡是能帮的,她从来都是先帮了再说。今年春节,跟往年一样,有很多小辈来看望我父母。我生气那些外地回来的,不看新闻,不知道自我隔离,却去给我父母拜年。但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受过我爸妈恩惠的,他们一定要来给我爸妈拜年了,才心安。我外公和爸妈是善行一辈子,很多人记挂和感谢着他们。他们自己没觉得做了什么,也遗憾自己没有更多的力量。他们从来没有想过“回报”二字。他们按照自己天生的品行行事而已,无所求。

如今我和孩子在路上遇到乞讨者,会蹲下来轻轻放硬币;自己刚买的食物会放到路边乞讨、卖艺人手里……不过最近两年,在闹市区很少见到乞讨的了,城市的规划和安全有序占了上风,也没什么人再讨论:看到乞讨的人到底给不给他们钱。眼不见了,还有什么讨论意义。现在经常遇到有人挑了水果在路边售卖,一般都是晚上遇见的居多。水果店网店铺天盖地的,货比三家,非常方便。但是我遇到路边摊,还是会买,比如炒板栗,烤红薯,卖水果。还遇到过几次很老的老人向路人兜售针头线脑、日历等。我和孩子都是他们的顾客。

这是家族价值观的传承,耳濡目染的惯性,没什么,但是,很重要,是一个人,一个家安身立命的圭臬。

悲惨世界读后感受 篇2

《悲惨世界》讲述了一个叫冉阿让的囚犯获得假释后,仍贼心不死直到后来遇到了善良的卞福汝主教——米里哀先生。最终这位主教把他冰冷的心融化了。冉阿让不断努力克服种.种困难,成为了市长的艰苦历程。

本文把冉阿让作为一面镜子,反映出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政府的腐败和善有善报的道理。

在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由恶改善的人。在西晋灭吴国的时期有一个叫周处的人,父亲早逝,缺乏教养,在村子里无恶不作,为所欲为,村里人把他和山上的猛虎,水里的蛟龙并称“三害”。后来他用弓箭射山虎,用钢刀擒蛟龙,成为了一名清官。最终转仕西晋战死沙场,传为美谈。

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小时候十分顽皮,曾用父亲送他的小斧头砍倒了两颗樱桃树,被批评后重塑自我。长大后,领导美军击败英国侵略者,解放了美国,成为了美国首任总统。

当然内心始终充满邪恶的人也会得到报应。原德国总理阿道夫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位狂热的“战士”一把火点燃了欧洲。他指挥军队发动了对欧洲各国的侵略战争,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1945年5月当盟军兵临“总理府”门下,他仍负隅顽抗,最后饮弹自尽,葬身火海。

只有心中充满善念,乐于助人,为他人着想,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理想,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悲惨世界读后感受 篇3

吃罢晚饭,我独自一人徘徊在晚秋中。同学们七嘴八舌地交谈着,而我却无心参加他们的交谈。刚刚看完《悲惨世界》这本书,主人公冉阿让的形象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悲惨世界》只要讲述的是:在旧巴黎悲惨的世界中苦役犯冉阿让的遭遇。捧读《悲惨世界》,最突出的感觉,当是厚重之感。使人仿佛置身于那个年代的生活。看完以后,我倍受感动。冉阿让啊,你一生的道路是那么坎坷,几乎具有了各种非凡的活力。你本是一个本性善良的劳动者,社会的残害、法律的惩罚、现实的冷酷使你逐渐成了猛兽,盲目向社会进行报复,以致犯下了真正使你终身悔恨的错事,而这种悔恨却又导致一种更深刻的觉悟,是宽大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嘱咐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读到这里,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他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敬重的市长。这一切使我既感动又欢喜。然而欣喜之余却又陷入了深深的思绪中。囚犯和市长即是天壤之别,这是一种人性的巨大转变。想到这里,即将产生两种人。第一种:卑鄙,狭窄的人。他们的自私,贪婪,丑陋的本性是无法隐藏的。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为了钱财,可以不惜一切,仿佛钱就是他们的领域。他们饰演角色多的数不胜数。一会儿变成画家,一会儿声称演员。但是再高明的诈骗手段还是掩藏不住他们丑陋,阴险的一面。

我掩卷沉思:其实当今社会还存在一些只顾眼前利益而可以不择手段的卑鄙无耻的小人。愿我们加入这个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改善我们的生活,才能使世界更加和谐,美好,光明!

悲惨世界读后感受 篇4

悲惨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世界?究竟有多悲惨?从小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的我,幸福已经限制了我的想象。但是那天,我阅读了《悲惨世界》,我对“悲惨”有了认识……

《悲惨世界》作者为法国19世纪作家维克多·雨果,雨果并不是出生于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但人道主义思想让他用笔来书写同情,来关怀和安慰劳苦人民。

故事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冉阿让,年轻时为了给姐姐的儿女填饱肚子而偷一块面包被捕入狱,又因为刑期内逃狱延长了刑期,整整坐牢19年,结果出狱后已经成了一个大叔。冉阿让对社会充满了憎恨,一心只想要报复,却刚好遇到了一个名为米里哀的主教,主教用善良和宽容感化了他。后来冉阿让又因为在路上阴差阳错的抢了一个男孩的一块钱,再次被追捕。他隐姓埋名拿着主教给他的钱,去一个小镇上开办了工厂,成了人人爱戴的富翁和镇长,在这期间他买下了可怜的珂赛特为养女,并为救一个酷似他的无辜者还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落入正追捕他的警察沙威之手,最后不得不开始逃亡。

这个故事起伏很大,它让我深刻的感受到当时的法国社会有多么残忍。仅仅因为冉阿让偷了一块面包就要判刑5年,从不会因为有不得已的苦衷而减轻刑罚,人们也因为冉阿让坐过牢而看不起他,甚至孤立他,不接待他。而名义上收养珂赛特的德那第夫妇,却把珂赛特当佣人使唤,给她吃剩菜剩饭,让她干脏活累活,还一直打着珂赛特的名义,一直向珂赛特的母亲芳汀要钱。这让我看到了人心的丑恶,这简直就是社会的蛀虫!

我也很钦佩冉阿让,他在监狱里生活了19年,练就了出众的体力,罕见的智力,惊人的刚毅。在他出狱后,即使他被报复一时冲昏了头脑,可还是被主教感化了,他那难以泯灭的善良,使他不仅释怀了,还让他能够善待这个世界!他历尽千辛万苦,凭借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了一个强者,超越了自我。在他逃亡的过程中,他不仅没有放弃与自己毫无关系的轲赛特,还把她当成亲人般对待,是如此的慈爱与宽容大度。

这本书描述了冉阿让以及芳汀母女的悲惨经历,折射出当时社会的残酷以及冷血。我们应该感恩有现在如此美好幸福的生活,尽可能帮助社会上的劳苦人,善待这个社会就是善待我们自己!

悲惨世界读后感受 篇5

雨果这部名著的题目就让人感觉沉重,悲惨世界,就像我们的人生,欢乐的事情总是那么少,而忧愁的事情又是那么多。人生不如意事,常十有_。生存本身,到底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还是一件无比沉重的事呢。

这部由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3月出版的《悲惨世界》共五部,每一部都有一个名称,最后一部的名称便是《冉阿让》。虽然这部书塑造了许许多多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人物形象,比如芳汀、珂赛特、马吕斯、德纳第夫妇等等,但最打动我的人,还是冉阿让。

他曾经是一个苦役犯,他从监狱里逃了出来,一生背负着罪的包袱,但他有着善良的心,一颗比任何人都善良的心。他热心地帮助别人,他关心被生活所迫已经沦为暗娼的芳汀,他前去解救被德纳第夫妇任意欺凌的小珂赛特,他甚至放走了一直想要抓他的沙威。

可是,当他抚养长大的珂赛特嫁给了马吕斯后,他却感觉自己仍然是一个有罪的人,无法和珂赛特生活在一起,因为这样,他的良心会感到不安。于是,他让珂赛特不再称呼他父亲,自己离开了珂赛特一家。

得知真相的珂赛特和马吕斯迅速找到了冉阿让,而此时冉阿让已经快要死去了,这位内心强大的人,在生命的最后说出的是这样充满温情的句子,因为他看到了珂赛特,他唯一的亲人,他对珂赛特说:

珂赛特,你还记得在孟费眉,在树林里,你多么害怕,你还记得当时我提起水桶把吗?那是第一次我接触到你可怜的小手,它是冰凉的!啊!当时你的手冻得通红,小姐,现在你的手是雪白的了。还有你的大娃娃!你记得吗?你叫她卡特琳。你后悔没有把她带进修女院!有时你真令我发笑,我可爱的天使!下雨的时候,你把草茎放在水沟里看着它们漂去。有一天,我买了一个柳条拍子和一个黄蓝绿三色的羽毛球给你。你忘了这些事了。你小时候多调皮!你玩着。你把樱桃放在耳朵里。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我和我的孩子经过的森林,我们一起在下面散步的树木,我们一起藏身的修女院,种种游戏,童年时代欢畅的嬉笑,都已经消失了。

他一生不曾娶妻,不曾生子,然而,在他生命的最后,却有着珂赛特相伴,从这个角度看,他又是幸福的。

在冉阿让的墓碑上,写下了这样的几句话:

他安息了。尽管命运多舛,

他仍偷生。失去了他的天使他就丧生;

事情是自然而然地发生,

就如同夜幕降临,白日西沉。

悲惨世界读后感受 篇6

书中有着年少五彩的梦,书中有着中年朴质的影,书中有着老年夕阳的红。我至今还记得一本书的名字,叫做《悲惨世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事。同时也喜欢上了读书。

在书中,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着他人的歧视。社会的不公与排斥,一点点的磨灭了他重新做人的希望,改过向善的信心。是慈悲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无私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那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叮嘱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我开始深深的感悟到,原来,在当时那个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竟然也有这样的世外圣人存在,正是主教的宽大和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是他重新燃起了冉阿让心中那快熄灭的希望之火,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所以说,冉阿让的命运并不是永远都是那么的悲惨,悲惨的是那时候的整个世界观,就是因为有了主教这样的人,整个世界才有了救世主,整个世界才有可能在水生火热之中艰苦摸索前进。

在主教的感化下,冉阿让开始变得乐于助人,因为他以前是个囚犯,人们都不接收他的好意,但他以一个真诚的心去对待所有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这一切得转变使我既倍感欣慰。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

每个人都有爱,但有的只爱自己,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冉阿让的爱确实给世界上所有可怜的人、穷困的人、值得同情的人、值得尊敬的人的。他曾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可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给了别人,他每天出门时口袋里都装满了钱,回来时口袋里空空的,对穷人来说,他就像一把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对芳町与珂赛特母女的关爱,为了实现芳町凌思倩能见一面自己亲生女儿的愿望,他不惜越狱,而这一次越狱,对他来说则是终身苦役犯的代价。虽然最后芳町没能实现最后的愿望,可冉阿让却始终坚持着帮芳町,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完成诺言,最终他救出了珂赛特。用毕生精力把她当做亲生女儿一样悉心照顾。他对许多毫无血缘关系人的给予无微不至的爱,这种爱才是至高无上的。

书给了我许多知识,也给了我许多道理。别人都说书香,书香可以是一种很普通的味道,也可以是一种永恒的味道。人的一生必须要有书的陪伴,就比如《悲惨世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世间的丑恶,人性的美善。书使漫漫人生的路上多了一些情趣,多了一些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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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1】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2】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

就人物性格的内在表现来看,《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结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3】

这本书莎士比亚著名悲剧作品,讲述了哈姆莱特王子,是个有理想聪明勇敢人。在心目中,自己父亲个贤明国王。父亲死让感到难以接受,当知道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父亲后便决心替父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杀死。不仅报了父仇,而且推翻了克劳狄斯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代价。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

首先克劳狄斯行为让我感到气愤,哥哥当上了国王理应竭力辅佐哥哥,帮助巩固王位。但克劳狄斯却为了王位不顾兄弟情分,趁国王熟睡之际把毒药灌进国王耳朵里杀死了自己亲哥哥。做出了这种事,一些大臣竟会去辅佐,难道他们连一点正义感也没有吗?像克劳狄斯这种卑鄙小人,只知道吃喝玩乐,不理国政根本就不配做国王。像他们这种人真让人感到厌恶!

其次哈姆莱特所作所为又让我感到钦佩。当哈姆莱特知道自己父亲被亲叔父害死感到非常悲愤。但当时还很年轻,权力有限,只得把仇恨种深深地埋在心底。为了替父报仇不顾尊严装疯卖傻,甚至去吃树叶和虫。这使克劳狄斯一伙儿对放松了警惕。可有一次在克劳狄斯面前杀死了克劳狄斯亲信——波洛涅斯,被迫流放英国。但在半路上受到一群海盗帮助,回到了自己国家。克劳狄斯不甘心,让波洛涅斯儿——雷盖兹和哈姆莱特比剑,想借此机会杀死哈姆莱特。在比剑中哈姆莱特和雷盖兹同时中了毒雷盖兹终于醒悟说出了指示人——克劳狄斯。新仇旧恨点燃了哈姆莱特心中久藏复仇烈火,哈姆莱特强行给克劳狄斯灌下了毒药。终于为父王报了仇但也牺牲了自己,哈姆莱特忍辱负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精神真令人钦佩。

文中主人公哈姆莱特敢恨、正直勇敢,至今仍让人深深折服。《王子复仇记》不愧为莎士比亚最伟大悲剧之一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耀眼明珠!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4】

第一次读莎士比亚,没想到它竟让人如此着迷,这是我的过错,我很早就对其有所耳闻,但却迟迟不愿相见,这是一次迟到的阅读,没错,我错过了很多东西,但好在抓住了这俩列车的尾巴,我也可以假模假样地驶向那充满奇思妙想和人情气息的世界了。阅读的时刻,我是幸福的,虽然那只有短短的三个小时,片刻的美好才是上帝降下的甘露,哪有永恒的幸福呢?

说一说,我为什么找来《哈姆雷特》读,这一切都是那么奇妙。我不想待着家里,就去澡堂泡澡,之后就待在休息室的床上,躺上一个小时,百无聊赖,想起了最近迷上的剧和平饭店,剧中前夫哥扮演的王大顶号称东三省学历最高的土匪,张口闭口就是莎士比亚的经典台词,让人忍俊不禁,按照《梦的解析》的意识理论,这些画面不断在我的脑海中付现,即使不看剧的时候,也会在某个时刻给我的潜意识以暗示,这些暗示指引我去寻找莎士比亚,而莎翁最著名的作品便是《哈姆雷特》,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用手机读书可能没有用纸质版读更深刻,因为少了某些动作和潜在的思考机会,对于我这个断决是存在的,第二次戏剧了,上一次是俄狄浦斯王,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式,选个没人的地方大声朗诵人物的对白,在我看来,这就是对戏剧的重演,虽然它是那样的简陋。

我是一个孤独的人,不管是身形还是心灵,但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因为戏精的人设得到了满足,平时我都是自言自语,在脑海中构想一些人物,模拟他们的对话,我就是自我的戏剧家,但那些情节太low了,用意淫描述都不过分。读哈姆雷特的对白,用用慷慨激昂的语调,用悲痛欲绝的嗓音,过瘾!这就是我要的!后续我会试着在转述一下这本戏剧的情节,在娱乐消遣的同时,也锻炼一下概括的能力。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5】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悲剧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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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鸟读后感受(篇1)

《风筝》写的是小伙伴们一起做风筝、放风筝、找风筝的经历,从中体会“做风筝、放风筝、找风筝”的心情变化,感悟童真童趣。教学是紧扣孩子们在做、放、找风筝时心情是怎样的?你是从哪些词句中体会到的?再让学生抓重点词句朗读,在读中体会感情,在体会中再来读出自己的感受。语文课堂教学是师生依托文本,不断交往对话的过程。文本,作为师生共同研究的对象,作为交往的载体,对课堂交往能否很好地进行,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如何从文本找到很好的交往切入点,变成了不得不研究的问题。不同的学生会有不同的感受体验;学生的个性体验有了发展的空间和余地,课堂教学会生动活泼,各种情感体验在一起碰撞交流,很容易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与感悟。本课最明显的是第二段放风筝时,“风筝做好了,却什么也不像,我们依然快活,还把它叫做幸福鸟。”“不是什么也不像吗?为什么快活?而且将他叫做幸福鸟呢?”不解决这个问题,全文的理解感悟就不可能深刻。在教学该段时,张老师指导的非常好,学生们也根据自己情况说了把风筝叫幸福鸟的原因是什么,不同的学生原因也不一样。这样一来,不仅与学生的生活经验联系起来,更拓展了幸福鸟的丰富,一个人的憧憬、幸福变成了所有人的憧憬、幸福;然后再等着我们去发现……

风筝飞上了天,孩子们的心也跟着飞上了天,突然,当自己正在高高飞着的风筝线断了,飞了,你的心情怎样呢?张老师抓住关键词语“大惊失色、千呼万唤、垂头丧气”来体会孩子们当风筝找不见时着急、伤心难过的心情,这个时候,如果跟着学生的心情这样设计:你着急什么?你在呼唤什么?我们都哭了,为了一只怎样的风筝?引导孩子们去体会说话,将感情推向高潮。我们都哭了,为了一只被我们叫做幸福鸟的风筝;我们都哭了,为了那只充满了憧憬和希望的风筝;我们都哭了,为了那只承载着我们理想的风筝;我们都哭了,为了那只装满我们童年快乐的风筝。若创造性的挖掘教材的空白点并进行情境创设,得到的便是学生情感、思维与个性的创造性发挥。

文章的结尾是意味深长的:我们向那房子跑去,继续寻找我们的幸福鸟……省略号,给我们留下了无限的遐想空间。借此张老师让孩子们拓展说话:幸福鸟究竟找到没有?小伙伴们还会伤心吗?他们还会充满希望吗?他们仅仅是在寻找一只风筝吗?不同的学生,会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和感悟。学生有了一定的情感体验,就能细致的表达自己的感情。阅读教学不仅要引导学生读懂课文,还要紧紧依托文本,适时让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的实践和运用,最后的课文续写,即顺应了学生的心里需求,有训练了语言文字。

风筝鸟读后感受(篇2)

我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因此从来没法静下心来看一本书。每每在看书的是时候心里总会涌现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譬如悔恨过去,而又迷茫于未来。或许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使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总是流离于书本之外的世界。

初看《朝花夕拾》的时候我仍旧没有改掉将思想置于书本之外的空间,眼神久久地注视着斑驳的桌子之上。我的手习惯性地翻页,许久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思维还没有跟上翻动书页的手指。

于是又翻回来,翻到第一句话——“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我的心忽然地沉静下来。原来鲁迅先生也跟我一样呵,而转念一想,我却没有资格跟他一样,他是那样地忙碌,我不示是个愚笨学生罢了。就这样,我读起来,会晤早已消逝多时的老朋友——书。沉醉于氤氲在心中的书香。

鲁迅的文笔中多是带着浓重的批判味道,简洁而不失风采,沉重又不乏乐观,总是让我读出一种奇异的趣味。那种灰谐的表现力是我所见过的散文中绝无仅有的。我无比清晰地感受到卑俗与丑恶、初真与纯净在生活中起着如此激烈的矛盾,文中的对比和借喻令人深思。我读得最为淋漓尽致的大概算是《狗。猫。鼠》这一篇,“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么严”,见解之独到,若望穿岁月,会发觉旧中国离我们很远很远,但设身处地又有强烈的同感,这就是所谓经典的魅力。它正义的人以光明的寄托,给俗气的人以超凡的思想,我又属于哪种?——可以说,我曾接近于前者,但远离书籍的一段虚无时光中,我都已经听见我坠落的脚步,竟已和后者无异。

同样令我感受深刻的,是那平和的回忆之韵。《朝花夕拾》那是在过去拾取光明、希望。他始终在对比之中思考与领悟,这才是真正的回忆。而我在回忆中常犯错误,甚至令我将欲身陷沼泽,愈发迷失——我过于迫切地想重返过去的荣誉,然而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只会让人在空想中枯瘦;于是我又计算着未来。终于我发现手头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根本不必纠结,不必患得患失。

书中最大快人心的,于我来说乃是对“正人君子”的讥讽。如《父亲的病》一章中,庸医之虚伪、故弄玄虚,仍一副怡然自得之态。“正人君子”受尽传统观念的束缚,尊妄自大,毫无独立人格,迂腐至极,却又毫不知情。例如今晚我在教室写作业,立即便有人笑我傻。理由是这项作业八成不用交,显得自己聪明、深明大义、受人拥戴。我从不觉得这样写作业没有意义,像他们那样应付的形式,我觉得作业不如不做。更坏的是他们不但乱写、抄袭答案,还传染这种风气,蛊惑人心。我只是觉得很是好笑,忽然觉得在生活中,用鲁迅这种独到的眼光随处评评判判,倒也是一件快意事。

合上书,紊乱的心收敛了,平和了,清新了。

风筝鸟读后感受(篇3)

《追风筝的人》,围绕风筝与阿富汗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关于阿富汗历史政治,种族文化的故事,我就不在这儿班门弄斧啦。而作者卡勒德·胡赛尼生于阿富汗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与书中主人公的经历很相似,我想这应该是他能把心理活动描述得这么符合人物形象的原因吧。

主人公阿米尔不是英雄,和我们看的电影中主角光环不一样,他对父爱的渴求、对优越感的渴望以及面对恶势力时的自保。他嫉妒父亲对哈桑好,恨不得自己血液里流淌着父亲的血;看见哈桑被强势蛮横的阿塞夫猥亵时,躲在角落中不出声;因为没为哈桑挺身而出内心受到煎熬,设局让哈桑和阿里离开了他们家。

相反,哈桑对阿米尔是忠诚的,有仆人对主人的忠诚,有对朋友的忠诚。他为了阿米尔少爷博得父亲的爱,一直是那个追风筝的人,后来知道阿米尔不想见到自己时,附和他的谎言,离开了家;原谅抛弃自己的母亲,一直对她好。

我觉得在生活中,哈桑这样的人很少,在从来没被承认的友谊中,始终不变地奉献着对阿米尔少爷忠诚的爱;像阿米尔和父亲可能多一些,父亲和仆人阿里的妻子生下哈桑后,为了救赎自己的内心,修孤儿院,冒死为孕妇挺身而出;阿米尔在之后的二十多年,因为背叛内心一直自责,受煎熬,最后踏上了成为好人的路,冒死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救出,成为了那个为索拉博追风筝的人。

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最大的救赎。

这是我觉得这本书里说得最好的一句话,我想阿米尔少爷和他的父亲都得到了救赎。这也是我觉得这本书能畅销的原因,它反映着人性卑楼心灵,却又给了我们希望,善行能救赎罪行。

和现实生活一样。

风筝鸟读后感受(篇4)

断断续续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读完了这个发生在遥远国度里,关于亲情友情背叛与宽恕的故事。就故事而言,阿米尔和哈桑之间错综复杂的情谊,和小时候看的一部电视剧《九九归一》里面如出一辙,至今仍记得里面那个同父异母的贫苦主人公名字叫贾富贵。比风筝庆幸的是那个故事发生在中国,虽然是经历了近代中国的百年风雨动荡,但比起饱受磨难的阿富汗来说,实在是好的太多,最后结局也比较完美。

而风筝除了让我们加深了对阿富汗遭遇不幸的认识之外,更是把主人公的内心深处一层层解刨给我们看,赤裸裸的直击心灵,仿佛看到了自己心里的懦弱。如果自己处在当时,会如何抉择?阿米尔这些年内心深处挥之不去的心魔是何等的煎熬。有一个哈桑这样甘愿为你付出一切的朋友是何等幸福。虽然索拉博的出现给了阿米尔一个重新做回好人的机会,但后面发生的事情依然让人扼腕。

故事的结尾,在“为你,千千万万遍”的承诺下,又开始奔跑着追逐那只风筝。时光荏苒,物是人非,只有希望,永远都在。

风筝鸟读后感受(篇5)

我们每天在追逐着什么,我们在坚守着什么。人行道上一起等绿灯的匆匆过客,地铁上熙熙攘攘擦肩而过的背影,是人群淹没了我们,还是一直奔跑的我们淹没了自己的灵魂,在这个颜值为上,利益为上的年代,这些问题也许已经难以唤醒我们疲惫的神经了。

曾在高中时期大概了解过这本书,真正走进作者的世界,是在今年寒假结束返校时。闺蜜知道我没有买到卧铺票,近八百公里的行程,硬座实属难捱,临走前,她前来送别,将这本书用一个袋子封好,放在我的背包里。我知道,这一别,再见之时,她已然成为一个步入工作岗位的人,心里多少有些说不出的滋味。有祝福,有期待,有彷徨,有从此我们不再站在一条战线上的不舍,个中体味,难以言语形容。她还是像往常一样,没有过多的话儿,一个拥抱,一句“对自己好点,别委屈了自己,有事及时打电话。”我们便这样作了别。上了火车,放好自己的行李,便安定下来。晚上的车厢,有了不同于白天的宁静,有些奔于旅途的人已经开始仰在座上休息,有些没有买到车票的行人,一个麻袋,一张报纸,便是一路的安定之所。我喜欢这样的简单,喜欢这样置身于人群中的片刻宁静,一张够放得下一本书的小桌子,对我来说,便已足够。于是,我打开书,去寻找闺蜜想要跟我讲的故事,还有她想跟我说的话……

故事讲述的是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哈桑为了让阿米尔少爷赢得追风筝比赛冠军,忍受了别人的欺辱,而由于阿米尔懦弱胆小和他对于父亲一直比较疼爱哈桑的介怀,即使他看到了哈桑受欺辱的一幕却选择了旁观。这件事之后,阿米尔深感自责痛苦,他无法面对哈桑,他采取了冷漠,甚至封闭,甚至暴力,却始终无法救赎自己,于是他逼走了哈桑。不久,由于战争,阿米尔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多年之后,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少爷的故居死于掠夺者的枪下,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返回故乡的路,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原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面对人性的复杂与救赎的渴望,阿米尔克服种种困难,在美国收养了哈桑的儿子,不断自我救赎,走出心墙,重拾快乐的历程。

面对父亲对自己的仆人胜过自己的事实,阿米尔是矛盾的。他把哈桑当兄弟,一起在阿富汗父亲房子北边的山丘上刻下彼此的名字,一起为追风筝比赛而奔跑,一起用父亲给的零花钱买零食,阿米尔教哈桑识字,哈桑为阿米尔挡架,这些美好的记忆遇到父亲欣赏哈桑胜过自己,不管自己怎样努力,都无法达到父亲满意的时候,都会在阿米尔心中掀起惊涛巨浪。阿米尔的童年是快乐的,因为有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的陪伴;阿米尔的童年是不完整的,因为哈桑的存在,父亲的爱始终要分成两份,甚至不平等的两份。人性的矛盾与挣扎与阿米尔同在。他错过,在看到哈桑为了他的荣誉容忍别人践踏自己的尊严时,他逃避了;在自己陷于痛苦之中看到哈桑依然愿为自己付出一切,以及听到他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时,阿米尔彻底崩溃了,他逼走了哈桑,从此,便陷入更大的痛苦之中。这一次,重新踏上故乡的路,他开始了自我救赎,他选择了接受,选择了勇敢,选择了面对,甚至救赎哈桑的儿子。这不仅是回家的路,也是一条通往灵魂的路。这场归途不仅是为了救赎哈桑的儿子,更是阿米尔的自我救赎。

我们也许都犯过错吧,我们是否已经淡忘了那些曾经伤害过的脸庞,我们是否丢掉了那段在灵魂与欲望间挣扎的日子,我们今天的坚守是否依然是昨天的坚守,我们今天牵起的这双手是否明天还会坚定的牵起,我们今天的追逐是否还会是明天的征途。

希望我们都能有一个健全的灵魂,即使它受过伤,没关系,顺着风筝飞的方向,祝愿你能找到救赎的路…

风筝鸟读后感受(篇6)

初读此书,是因为好书推荐榜中有它的存在,再读此书,是因为脑海中一直有它的存在:“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全书围绕风筝和阿富汗的两个少年,哈桑和阿米尔。因为种族、宗教、社会背景以及等级制度的存在,整本书读起来有一种悲伤压抑的气氛,也正如书评所说,作者以写实的笔法,诉说着温情与残酷,美丽与苦难。书中阿米尔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也是通过阿米尔的心路成长历程,让我们体会到人性的拯救。书中的哈桑是一个悲剧角色,他正直、善良、对阿米尔真诚用心,一直在为阿米尔付出、牺牲。“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对阿米尔友情的宣言,可是这样好的哈桑,却是等级制度、种族的牺牲品,他一生的悲剧也是由此造成,让人看完不免唏嘘。但往事不可更改,伤害也只能尽力去弥补,去救赎。还好,阿米尔完成了自身的救赎。

风筝也是本书的灵魂,它代表着人们心中美好的向往和追求,可以是正直、善良、勇敢、也可以是自由、尊严、荣誉、还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在现代社会,我们已然跨越了种族、宗教和等级制度的差距,我们拥有良好的社会大环境,可以更好地去追逐我们心目中的风筝,就像作者卡勒德.胡塞尼所述:“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追”。

为你,千千万万遍。不管怎样,勇敢去追吧!

风筝鸟读后感受(篇7)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看完胡赛尼的小说,对他细腻的笔触、内心深处的坦露、战乱造成创伤的再现,久久不能忘怀……文字的表现力确实比影视感观的刺激更胜一筹!

阿米尔的童年希望获得父亲的宠爱,与哈桑相处嫉妒多于快乐;赶走哈桑后,与父亲经历了种种变迁;逃离到美国后生活的遭遇和父亲尊严的活着,并找到自己的真爱,然而成为作家后,童年时对哈桑背叛的负罪感又卷土重来,终下决心重返故士,早已物是人非,各种惨无人道的乱象,亲人的离去,最终只剩下流着同样血渡的侄儿,收养风波一波三折,最后还是放风筝挽回了侄儿的一撇微笑……

每一段故事,平实的叙说中将主人公刻画的有血有肉,读者的情感也随之波澜起伏:为其懊恼,为其忧心,为其愤怒,为其期盼……

真的是一本撞击人性和灵魂的好书!

风筝鸟读后感受(篇8)

路两边的树,越来越模糊。往前行驶的车里,我泪流满面。而这泪水,竟然只是因为亲爱的哈桑。那个永远站在主人身前,为他遮风挡雨的忠诚的仆人哈桑,那个明知阿米尔撒谎连累自己被诬陷被责难也不揭穿的最纯真的哈桑,那个从不记仇只知道付出只留下美好的勇敢的哈桑,那个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真实身份的可怜的哈桑。那个大声的快乐的喊着“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十二岁少年哈桑。

因为世间最好的哈桑,我要去阿富汗,去你生活过的地方看看。因为世间最好的哈桑,我要去喀布尔放风筝,我发誓一定帮你把最后一个风筝捡到手。因为世间最好的哈桑,我要站在巴米扬大佛前,触摸她的千疮百孔,听她泣说那段和你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历史。因为世间最好的哈桑,我要见到胡塞尼先生,替你给索拉博送去最珍贵的礼物。因为世间最好的你,我要拉辛汗,阿里,大老爷,还有你爱的那个哈扎拉姑娘都好好的活着。

友谊,爱,主仆,等级,救赎,自由,战争。父母给孩子的爱,要平等,信任,从容和温暖,阿米尔才不会嫉妒,怯懦,当然也就不会有这一系列的情节。可是哈桑为何成长的如此之好,经历世事风浪仍然清澈善良。“风筝”或许代表着忠诚,生活,爱,梦,友谊,亲情,一切值得追的…我们都是各自生命中“追风筝的那个人”吧!谢谢胡塞尼先生,创造了如此生动的文学世界,塑造了世间最好的哈桑。还有译者李继宏先生尽量还原小说的本来面貌。

风筝鸟读后感受(篇9)

今天怕又是个不眠之夜了吧。嗯,宿舍四个人三个人熬夜学习另一个不知道会不会睡得着啊,总之我不是那另一个人,幸好,幸好。这一篇我是想用来写读后感的,希望不要再扯别的什么的了吧。

早在很久以前,我就已经听说了这本书,在我看来这本书的传播之广和书的名字是分不开的,还有书中多次出现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反正我是奔着书名去的,虽然早前也听过,但是并没有看过简介,对里面的剧情可以说是一无所知的。最初知道这本书,以为会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尤其,是听了为你千千万万遍后,就更加地坚定了我的想法,肯定是一对痴情男女的故事。

但是读了第一部分,我就知道我错了,以后再也不能看了书名就想当然了。不过也幸亏了这个名字,要是换了一个与战争啊阿富汗啊啥的相关的题目的话,我想我是一定不会看的吧,毕竟我对那些怎么也提不上兴趣。这让我想起了去年读过的一本书《巨人的陨落》了,里面也是穿插着各个国家的历史战乱然后贯穿于情感线。

嗯,总之算是缘分让我们相遇的吧。

一般的外国名字我看过就忘了,阿米尔我估计应该会记得很深吧,因为我以前喜欢的一个印度男星叫阿米尔.汗。

基本的故事梗概我是不想再讲的了,无非就是一个犯错赎罪的过程还夹杂着一个算得上秘密的身世秘密吧。

哈桑,这个人物是怎样的呢?我对阿富汗不是很了解,我不能说作者把哈桑虚构的太好了,我不知道现实生活里会不会有这么无私的玩伴,而且面对自己的卑贱的身份,所处的时代环境,以及后来所遭遇的阿塞夫的侮辱,如此这些,对于一般人来讲,面对自己的少爷的优越,以及阿米尔对自己受辱的袖手旁观和嫁祸自己偷盗以便达到赶走自己的目的,他依然保持着纯真与纯粹,依然心里只怀着感念,哪怕是最后死的时候怕也是对阿米尔毫无怨言的吧。他没有黑化,没有消极,一直勤勤恳恳。哈扎伊,对阿富汗的这些种族歧视和战争我不想说什么。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国家也一样。我无权无能也没有什么大见识去评说那些,我有自知之明。

我想哈桑要是放在电视里,放在中国古代唐宋元明清的某一个朝代里,我想该被人说成是愚忠的吧,而但凡这样的人最后都为主人而死了。其实电视里也的的确确出现过不少这样的人物,只是现在哈桑属于阿富汗,属于哈扎伊,属于阿米尔罢了。

阿米尔呢,其实初看来,觉得是极其普通也是极其正常的了。小孩子,真正铮铮铁骨从来不怂一点也不懦弱的能有几个,一般只有描述某个伟大帝王小时候的时候才会那样的吧。我其实是很能理解阿米尔的,换做是我,我又能有阿米尔做的好吗?答案是不确定的。良心这个东西,真的是个折磨人的好东西啊。我自认我是一个比较有良知的人了,心里装不下邪恶的秘密,唯有自己对自己进行救赎。我不想说阿米尔好样的后来的事令我好感动什么的,我只是感觉阿米尔和我一样,是个正常人罢了,一个有良知并且能战胜内心邪恶的良知。我懂他。

爸爸,一个阿米尔心中的神,一个万众瞩目的人,一个成功的人,但其实内心深处也是备受煎熬的吧。

其实,我还挺羡慕阿米尔的。不是羡慕他有亲如兄弟而本来也是兄弟的哈桑,不是羡慕他有高高在上的成功爸爸,也不是羡慕他有美丽善解人意的妻子,而是羡慕他有一个从小懂他鼓励他而且又有一定话语权的长者朋友——辛拉汗。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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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1)

亲爱的勇士啊,拿起你手中的剑,刺向敌人的胸膛吧,用敌人那肮脏的血液来祭奠你这英勇的灵魂吧。远处的风铃在风的催眠下发出诡异的声响,如一去镇魂之歌,悠远,邪魅。

“你依然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他的声音极其虚弱,脸色异常的白,大股大股的血从腹部流出,眼神空洞,在他的双眼里,完全没有对世界的任何留恋,显得冷酷,狰狞。其中还有一丝忧郁。

人性啊,是那么卑劣,软弱,简直惨不忍睹,这国家,这城市是儿时的故乡,而现在,这是一所牢狱,一座荒废的花园。

母亲再嫁,父亲被害,又遭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的背叛。这一系列的变故残酷的打破了他的理想。呵,那些冠冕堂皇的外表下,只有阴险狡诈,人世,这荒废的花园。

“你不该这样想,哈姆雷特。”

“那我该如何?在这个荒废的世界,何处有我居生之地,我已对人类绝望,对这肮脏的世界绝望。”

“你从前是个乐观的人,你现在是个勇敢的人。”

他苦笑道;“勇敢?那是何等虚伪的词汇,我曾拥有着一个美好的理想。但,这,这不公的世道和人性的丑陋啊,将我那萌芽却未开花的理想扼杀在了摇篮之中。呵,这世道何时允许我勇敢。”

他的笑容此刻十分狰狞,泪花从眼眶倾泻而出,呜咽声如哀曲般凄婉,最后,在这泪水中,他静止在那里,没有了嘶哑的笑声,没有了呜咽声,只有那空洞,绝望的眼眸,和边上残余的泪花。

我亲爱的勇士啊,此刻的你是多么脆弱与无助啊,如同一个刚诞下的婴儿。你再也不会悲伤,再也不会流泪了。此刻的你也许正展开双翼,化为天使,飞向天堂,但丁的神曲字符在空中环绕,庆祝你重获新生,拜托了命运的枷锁。

将他的双眼轻轻用手抚过合住,而后,我迈着缓步轻轻离开,余光中只剩一道恍惚的身影。

你问,我是谁?

嘘,这是个秘密!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2)

读完了《哈姆雷特》这部剧本。剧本最后,以国王和王后的死亡终结了哈姆雷特的复仇。哈姆雷特也在临死嘱咐好朋友将自己复仇的事迹告诉世人。

哈姆雷特,作为莎士比亚笔下经典代表人物,有着强烈的爱憎分明的个,和对完美主义人格的追求,整部戏剧笼罩着浓郁的悲剧色彩。哈姆雷特对于父亲的缅怀,对母亲立即和新国王成亲的不理解,以及在得知父亲是被毒死之后,下定决心,不顾重重险阻,一心要复仇的勇气。

同样的爱情悲剧也产生在哈姆雷特和奥菲莉亚娅之间,哈姆雷特的悲伤来不及告诉亲密的恋人,却让两人之间产生重重的误会,以至于单纯善良的少女以为哈姆雷特对她失去了感情,而且在得知父亲死于哈姆雷特之手后,悲痛地自尽了。

由于对莎士比亚文学作品诞生背后的文化背景不甚了解,故而感觉对人物的性格特性了解得还不够清晰,接下来会看《麦克白》,希望在更多接触作者的作品之后,对这些经典的文化瑰宝能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3)

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

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4)

 《哈姆雷特》这本书应该有很多人看过。它是一部戏剧,是由英国的著名作家莎士比亚所著,我想,大家对莎士比亚都很了解,他是在戏剧艺术和人文思想达到最成熟时,才写下《哈姆雷特》这本书的。

《哈姆雷特》讲述地是一段:王子为了帮死去的父亲报仇与自己的叔叔作斗争的故事。而且书中所提及的一个名字叫哈姆雷特不仅是主人公的名字,现时生活中也存在这个人,因为这个女子的淹死,给莎士比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他才会把书中那位曾赢得王子的心的女子的死因也写成跳河自尽。读这本书的时候,你会感觉一丝丝的悲凉,毕竟这本书是亲人为牟利而引起的当今的社会有谁愿意兄弟之间反目成仇,更有谁愿意两兄弟之间反目的原因却是因为地位和女人呢?这本书形象的反映了当时英国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也反印当时英国社会的矛盾冲突和社会环境。

"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这句话形象地反映出书中的人生形象。这本书同时也提醒着我们要注意防范,别在被伤害后才知道后悔。就象文中的丹麦王子竟然在自己兄长处于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其谋害。这突显出人性的丑恶,也反映当时社会那种人与人之间裸露的关系。

如今,我认为人与人之间只有友好相处,不为地位利益而伤害他人,你才会得到他人肯定,处心积虑想害他人的人过的不会无忧无虑的,为何不敞开心扉,用你的真心去待他人呢。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5)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6)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解放,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比如哈姆莱特的装疯。该怎样诠释呢?我认为,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则可以畅所欲言,以暴露现实的黑暗,还能惊醒敌人,使其自我暴露。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奋起,还是堕落。因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终于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小时候的我懦弱不够勇敢,望着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人的一生有很多选择,虽然选中一个必须放弃另一个,但是这必须需要我们勇敢的去面对,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7)

大家常说如此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只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收获,也代表了文静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收获。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被人感到内心的震惊。本文刚开始的哈姆雷特是纯真无邪、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将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爸爸的暴死、妈妈的改嫁,让他感觉所有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恰在此时,爸爸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哈姆雷特凭借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不是应当担起重任。最后,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我的感情,放弃了许很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所有根据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去世了国王。他虽然未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达成自我的梦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由于自我的抉择而走得

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由于这样,他能对妈妈发出心底的愤怒,应付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付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现在读来,我仍能感觉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年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存活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领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常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没有办法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什么才是英雄我觉得,像哈姆雷特如此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的的英雄。文中有很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非常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考虑。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样作为“灵长”的大家,为何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何污染给予大家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大家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大家只不过少数,多数的大家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

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的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大家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很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年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大家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8)

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

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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