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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虾优秀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7-07

小虾优秀读后感XX字。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小虾优秀读后感XX字”,欢迎阅读,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

小虾优秀读后感

《小虾优秀》是一本非常有趣的小说,作者是日本漫画家鸟山明。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小虾的小鱼的故事,小虾通过不断努力,最终成为了一只优秀的小鱼。

小虾一开始是一只普通的小鱼,但他非常喜欢游泳,总是梦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游泳家。于是,他开始努力训练自己,从最基本的游泳技巧开始,一步一步地提高自己的水平。他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挑战,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不懈地努力。

最终,小虾的努力得到了回报。他成为了一只非常优秀的小鱼,赢得了许多人的赞赏和尊重。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不断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除了小虾的故事,这本小说还包含了许多有趣的情节和人物形象。小虾是一个非常可爱和勇敢的动物,他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总是勇往直前,毫不畏惧。他的形象也深深地印在了读者的心中。

《小虾优秀》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小说,它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不断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它让我们感受到了勇气和毅力的力量,也让我们意识到了努力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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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读后感] 慈母情深优秀读后感430字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优质读后感] 慈母情深优秀读后感430字”,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世上有许多种爱,有察觉到的,也有察觉不到的,我察觉到的就是母爱与父爱,因为这两种爱就在我的身边。

有一则故事讲的好:有一位母亲,不顾同事的劝阻,不顾贫穷的家境,坚决把钱给我,让我买《青年进卫军》的事。

多么伟大的母爱呀!值得我们赞叹!在生活中,我也有一个像文中那样伟大的父亲。

今年我回老家过年,去拜访我爷爷那辈的几位长老。每拜访完一家那家总会象征性的给合现我几个礼花,家里也便积攒了许多礼花。我便说:”父亲,我们一起去放礼花吧!“父亲说 : ”好啊!走吧 ! “下了楼,我说:”父亲,让我放吧。“父亲说:”不行,太危险了,炸着你怎么办?让我放。父亲放了几个礼花后,我的心又开始痒痒了。便说:“父亲,让我放吧。”父亲说:“不行,太危险了,炸着你怎么办?让我放。”在我苦苦哀求之下,父亲终于同意了。我刚想点,却被父亲一把拦住,说:“等我一会。”便急忙忙地跑上楼去了。过了不一会,父亲又急忙忙地充了下来。左手拿着一根长长的香,右手拿着一副厚厚的棉手套。说:“赶紧带上手套!以防炸伤。”可父亲还是不放心我,等我放时,就站在我的身边,与我同进同退。

多么伟大的父爱与母爱呀!其实,这两种爱就时刻围绕在我们身边,只是不易察觉到了罢。

《童年》优秀读后感700字系列


读书笔记吧专题“《童年》优秀读后感”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童年》优秀读后感(篇1)

午后,淡淡的阳光照在书桌上,”童年“这两个字显得闪闪发光。我放下书,揉揉酸痛的眼睛,喝了一口茶。突然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幸福,难道不是吗?我想,要是能给阿寥沙一个这样清静的午后,这样舒服的学习环境,以他的聪明,一定可以成才吧。

”童年“,这两个字对大部分小孩来说应该都是最幸福的。因为在童年里,有父母的疼爱,有精致的玩具,有可口的生日蛋糕……可是阿寥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如他的家庭一样黑暗。

可怜的阿寥沙三岁丧父后,由母亲带到外祖父家。那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作坊。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通话故事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大家以及在生活琐事中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已经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深刻的印象。十一岁,阿寥沙母亲去世,外祖父也破了产,他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上了社会,独立谋生。这便是阿寥沙的童年。

曾经,一直以为幸福离我很远,我的双眼保持着眺望,我的双耳仔细聆听,唯恐疏忽错过。后来看了《童年》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直都是个幸福的孩子。

我们都很幸福,可为什么我们常常觉得自己不幸福?因为,我们常常在怨天尤人。有天我看见,一个孩子在哭泣,我问他:”孩子,你为什么哭?“结果他却告诉我,他手里的玩具比别的孩子的玩具要小,要难看。他说,都怪他妈妈买的不好。我深深地叹了口气,这么小的孩子就学会怨天尤人了。在这个世界上生在福中不知福的小孩太多了。他们从来都不知道有些人别提玩具了,就连一如三餐都有问题。我想,要是阿寥沙看到这个哭泣的小男孩会怎样劝他呢?

今天,我在公共汽车上,我看到一位可爱的长发少女,我嫉妒她。她那么快乐,那么美丽。可这些我都没有。

可是,当她突然起身离开的时候,我看到她蹒跚着走过道。她只有一条腿,拄着一根拐杖。当她经过我身边时,她笑着。哦,上帝,宽恕我,在我怨天尤人时,我有两条腿,双足健全的世界是属于我的。

我停下买一些糖果,为我服务的小伙子风度翩翩。他散发着智慧和热忱。后来我发现他是一位盲人,哦上帝,宽恕我,在我怨天尤人之时,我有两只眼睛,双眼明亮的世界时属于我的。

然后,沿街道而行,我看见一个有着又黑又大的圆眼睛的小孩,他站着看别人玩。好像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稍停了片刻,然后我说:”为什么你不和他们一起玩呢?“他一言不发地望着前方,于是我知道他听不见。哦,上帝,宽恕我,在我怨天尤人只之时,我有两只耳朵,双耳健全的世界时属于我的。

脚带我去到世界各处,眼带我看见日暮光芒,耳带我听闻见解诉说,我真是太有福了。这个世界是属于我的。哦,上帝,宽恕我,在我怨天尤人之时。

当我们怨天尤人时,我们想想《童年》里的阿寥沙吧,我们是不是比他幸福多了呢?印度诗人泰戈尔曾说:”当你为错失月亮而哭泣时,你也便错失满天的星斗了。“我们不要怨天尤人了,珍惜眼前的一切吧!

《童年》优秀读后感(篇2)

《文心》是夏D尊先生和叶圣陶先生共同创作的、为提高当时中学生国文水平的经典作品。作品虽是民国时期创作,但之所以成为经典,就是因为不会过时,什么时候读起来都大有裨益。

说起夏D尊先生,我并不是很熟悉,但是提起叶圣陶先生,《爬山虎的脚》就不自觉地在脑海里蹦了出来。经年累月,文章内容已不再清晰,但是高中时候我们学校有座小楼,楼里面陈列着学校历史,外墙上就铺满了爬山虎。所以一提起叶圣陶先生,脑海里首先被关联上的是小楼爬满爬山虎的画面。

两位老先生都做过多年的中学教师,因此作品读起来处处能体现出老师对于学生的那种独特的关切之情。书的内容也是围绕中学生的日常生活的,使学生读起来倍感亲切。即使是离开学校多年的我,也不禁回想起中学时代的一些趣事儿来。

本书布置了中学生在校园里的多个小场景,通过在不同场景里的讨论,将各种文学知识娓娓道来。读起来,我既感叹于书中各位中学生的思考能力又欣喜于各科老师对于学生观点的补充。感叹是因为如今我已毕业多年,但思考分析能力似乎还是不足,无法切实服务于我的生活;欣喜是因为老师的话语如此简单易懂又切中要害,读起来有恍然大悟之感。

《童年》优秀读后感(篇3)

相信大家的童年都是多姿多彩、幸福美满的。直到我拿起老师推荐的《童年》这本书,才知道并不是所有人的童年都是幸福的。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他母亲和祖母带她一起去祖父的家,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染坊主,但他的染坊已经面临破产了。他还有两个舅舅,同样也是非常暴力、自私、市侩的人。阿廖沙就是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饱受虐待。读到这里我心里微微一震,阿廖沙真了不起,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还能坚强地活下去。我想到了我自己,平时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已经放弃了。有一次,我被英语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我回答错了,被同学笑话,我就想换组。因为我怕拖大家后腿,所以我想逃避,而不是想怎样才能学好英语,为小组争光,为自己争光。我要好好向阿廖沙学习。

处在这样丑陋的家庭,我们肯定担心阿廖沙被带坏,但这个世界并不是只有丑陋不堪的一面,他身边还有善良正直的人,这个人便是他的祖母。祖母让他坚信黑暗总会过去,未来只属于光明的。祖母虽然也和祖父一样穷,一样家庭环境不好,但是她善良、仁慈,处处都让阿廖沙感到温暖。阿廖沙还交了很多善良的朋友,比如善良、乐观的小茨冈人和正直的老长工,他们教会了阿廖沙正直。读到这里,我认识到交朋友的重要性,好好的交朋友可以让你开阔视野,学会与人相处。如果不这样的话,就会像阿廖沙的舅舅那样,不断打架,互相伤害。如果学会爱,学会宽容,学会谦让,他俩舅舅就不会这样。最后阿廖沙母亲去世,一场葬礼,一场家宴,一次吵架,终于让阿廖沙走出家庭,奔向社会……

《童年》这本书中高尔基童年的痛苦生活和我们的童年简直天壤之别。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好好学习,在这五彩的生活中健康地成长!

《童年》优秀读后感(篇4)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主要讲述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三岁至十岁这段 悲惨的童年生活。高尔基三岁丧父后被接到外祖父家。他的外祖父和两个舅舅都是性情暴躁、乖戾、贪财、自私的人。他的家里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大人都中了毒,连小孩也热烈的参加了一份。两个舅舅为了争夺财产,每天打得头破血流。他们的妻子和徒工也被他们害死。高尔基每天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只有他的母亲和外祖母疼爱他。

高尔基值得咱们学习的地方是:虽然他在黑暗的生活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但是他并没有被黑暗的丑事和腐蚀人的灵魂的恶势力所压倒,反而他锻炼成长为了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自信的人我想这与他的顽强毅力是分不开的。难道他的这种品质不值得咱们学习吗?

在平时的生活中,咱们遇到点困难就害怕,就知难而退。那时,咱们为什么不去想想高尔基小时候呢?他遇到困难是怎样克服的?咱们为什么不像他学习呢?

我看完这个故事后,知道了高尔基在学校读书的时间很短,但在社会这所大学里学会如何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将真、善、美带给大家。到后来成为一名家喻户晓、闻名于世的大作家,这和他刻苦努力、勤奋好学分不开。而我的生活条件比高尔基要好的多,学习却没有他那么认真。看了《童年》后,我终于明白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从小培养成勤奋好学的习惯,长大后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童年》优秀读后感(篇5)

读了《童年》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阿廖沙的许多精神,比如说:阿廖沙和同伴非常和谐还有友善。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廖沙的父亲去世以后,阿廖沙跟着他的妈妈和姥姥回到了姥爷的大家庭里。因此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阿廖沙在这些事情中不断的成长。在阿廖沙11岁的时候,他的母亲也去世了。就这样,阿廖沙开始走向社会的生活。

阿廖沙和同伴们特别友善和和谐。在母亲快要去世了的时候,家里一点钱都没有了。他就白天去上学,晚上就去捡破烂。有时侯下大雨时,甚至去偷偷地去劈柴和偷木板卖钱。在偷木板的时侯,他结识了几个伙伴,他和伙伴们相处地很好,从来都没有打过架。就算吵了架也是小争吵。咱们为什么不能像阿廖沙和他的小伙伴一样友善一样和谐呢?咱们当然也可以,只要咱们不为了那么一点小事而争吵,多多地原谅他们一下,咱们和朋友也可以这么友善,和谐地相处。

阿廖沙的童年多么悲惨啊!再想一下咱们,咱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咱们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多么轻松自在啊!咱们的童年时多么的快乐啊!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咱们应该要学习阿廖沙的那种敢于克服苦难的那种执着的精神,还要好好学习。

《童年》优秀读后感(篇6)

寒假的时候我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叫《童年》,它的作者就是大名鼎鼎的高尔基。这是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是高尔基最优秀的作品。

没想到闻名遐迩的高尔基的童年是这样的苦难悲惨。高尔基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就因为照顾生病的他,自己染上了霍乱而早早地离开了他,不久他的母亲也死了,他和他的外祖父母相依为命。他的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三天两头打他,有一次甚至把他抽得失去了知觉,懂事的高尔基知道外公是因为他调皮才打他的,所以他从不怨恨外公。

回头想想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小时候体质不好,总是生病,爸爸妈妈十分疼我,特别是我的爷爷奶奶恨不得把我捧在手心里。上幼儿园的时候,我每天回家总是吵着大人买这个买那个,他们总是满足我。有时要吃肯德基,有时要吃必胜客,有时要去游乐园,在假期的时候还可以去旅游……我们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是在亲人的怀抱中撒撒娇,遇到不懂得的问题,我们有老师和家长耐心地帮我们讲解,也不会因为我们犯了一点小错误而惩罚我们。

与高尔基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们要好好珍惜这幸福美好的时光,好好地去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亲人。

《活着》优秀读后感1500字精选


你近期在搜集作品的读后感范文吗?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当我们在读完这种优质的作品后,不妨用笔记录下来自己的读书感悟,《活着》优秀读后感是由我们为您整理和分享的内容。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1

泪水久久萦绕在眼眶,黑色封皮包裹着的旧书被我紧紧拥在胸前,心酸的凝望一个老人心酸路,口中呜咽,竟不知何以倾诉。《活着》深深触动着心底的脆弱。

年少轻狂,仓皇走过的路,在福贵老时看去,应该只是苍苍横着的翠微,不再见愁容了。父亲自己赌光家产而被气死,自己被抓去当壮丁,在战火纷飞的炮火中,流离两年,再回家,却早已物是人非,女儿聋哑,一切都早已不是原来的样子。不过,欣慰尤在,他多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有庆,

终于迎来了几年辛苦却温馨的团圆生活,一家人在一起的生活也许才是最完美的,不需荣华富贵,只求相守一生,轻轻抚摸你阳光下闪亮的长发,温柔的用体温知遇我们的心,父母的病故,令不孝之子翻然悔悟,用泪水埋葬过去,开始体贴妻子。照顾家庭。

岁月飞逝,世事果然都如浮光掠影。儿子天性善良,细心呵护羊儿长大,不辞劳苦的给羊儿喂草。儿子上学了,善良的他在为县长夫人献血时被无良医生超额抽血致死。今夕何夕,星空之下,又是一道流星划过天际,又是一条生命的凋零。

随后女儿凤霞产子离世,女婿因工活离开了自己,外孙被黄豆撑死折翼离去,身边至亲离开了自己身边,只留下老牛陪伴,怅惘人世,老人没有悲观,没有堕落。曾经的浪荡子弟在亲人离世的伤痛里成长,变得愈加坚强,因为他懂得,老泪纵横,一味苦怨,是挽回不了至亲生命的,只是徒增忧愁罢。在那个连酒都买不起的年代,甚至比不得千年前借酒消愁的李白,杜甫,顽强活着,实属不易。

山风习习,流水缠转着忧愁。当年富家大小姐家珍嫁到富贵家,却吃了一辈子的苦。临死时,还拖着病体,想为丈夫多干点儿活。几十年前,福贵在外沾花惹草,家珍忍辱负重,不愁不怨,忍受丈夫打骂,却从未抱怨。几年后,因丈夫的赌博,让她褪去丝绸,拿起了锄头,她却依旧不愁不怨,只因丈夫一句,“别累坏了,歇会儿吧”内心竟换了满满的安慰与感动,红晕浮上脸庞,欣慰的笑容绽放,愿为福贵付出全部真心。

几十年后,时光漂白了发丝,两人长相厮守,彼此的眼里都多了更多的柔情。世事难料,仓皇走过的昨日已是最美的时光,家珍因过度劳累而患上了软骨病,可怜的女人,不矫揉,不造作,依旧超越自己身体极限的吃苦耐劳。家珍死时,我的泪水止不住溢出眼眶,如此善良的女人却在那个民主与法制遭践踏的年代如此凄苦,那个纷乱的年代,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__,人格遭受践踏,生命遭受摧残。当时人的苦难,换来了如今的国富民强。

古槐烟薄晚鸦愁,独坐黄昏谁是伴?暮色苍茫牛与归。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2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的一本短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同时也是一幕演绎着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而我由于某种机缘巧合得以阅读此书,感触颇深。

《活着》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的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富贵,年轻时是一个纨绔的子弟,他吃喝嫖娼赌,风流成性。总想着自己能够整个家族,却未付出过实践。直到最后把家产败光了。他们一家的生活由天堂跌入了谷底。不得不变卖家产,最后沦为阶下囚。时间在慢慢流逝。富贵的年龄在不断地增长,他也慢慢的成熟起来,却不得不面对亲人的相继离世。直到最后,他的儿子苦根的死去,他感到十分悲痛,却又感到轻松。因为他在世界上已经没有牵挂了,只剩下一头险些被杀掉了的老黄牛与他为伴。

在富贵的一生中,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多少东西。到最后只剩下了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尽管这样,他最大的爱好还是向别人诉说自己的经历。但,一切伤痛往事都在他口中变得那样的平淡。

同样的。这个世界的确不公。有人可以享受繁华,享受着这个世界最好的待遇。而有的人却只能像富贵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尝尽人间的冷暖而自知,挥洒着血汗,过完这一生。有些人肯定会抱怨,为什么这个社会是这样的不公平,为什么自己不能享有同样的待遇?然而富贵一开始也曾不满,他刚开始什么也弄不明白,甚至连挑个担子都不会。到后来他开始慢慢释怀,并且鼓励自己像庄家人学习。直到最后得到了淡然和释怀。

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也经历不了的事情,但他还是坚强的挺了过来,并为之努力的去生活。

《活着》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的过程,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波澜,表现了一种面临死亡过程可能的态度。活着本身就很艰难。但想延续生命就得更艰难地活着。而有些人却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若没有勇气面临死亡,那就心如静水的活着。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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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3

《活着》这本书的作者余华,说实在话,因为读书少的原因,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个作者。说来惭愧,小学和初中总会有各种理由推辞,使得读书经历不多,但对于读书,我还是很向往的。《活着》这本书我已经全部看完,之前也曾针对这本书写过几篇类似读后感之类的篇幅。因为语文老师的介绍,我接触了这本书,也是第一次对一本书分析得如此透彻,花费几张纸的笔墨去介绍。

书已经读完一个月多了,再回想其其中的情节,更多了一些奇特的感觉。今天,就让我分析人物性格特点的方式来总结一下这本书——《活着》。首先,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主人公福贵,在我的眼中,从书中我见证了他的一生,从他的玩世不恭到后来的勤恳努力,一生的坎坷让这位老人饱经沧桑,却又怀着对过去的回忆,情感坚持地过着自己剩下的余生,我感受到他的坚强和他对逝去亲人深深的感情,令人动容。而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的妻子家珍,当福贵家境败落,一无所有的时候,家珍从远处踏着坚定的步伐回到茅草屋中时,心中不免为之动容,一个如此放荡不羁的男人却仍让他不离不弃,她的善良和对丈夫的爱令我深深牢记。说到这里,便想到了可怜的风霞,从童年时的衣食无忧,再到少年时的失聪变哑,再到后来被父母狠心送人,风霞的一生充满了变数,但一切的一切没有改变她的本心一那份对父母的爱和责任,她担起来许多不属于她的责任,而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宿时的那种喜悦让我看到了她那份渴望爱情的少女心,只是结局太令人感伤,为何总会是这样的结局,这令我不得不深深陷入对中国当时社会现状的思考,当时的底层社会并没有真正获得自由、平等,当时社会昏暗到令人难过,还有那可爱的小有庆,脑海中总会浮现他与小羊亲昵的嬉戏,却因一场医疗事故被无情地夺去了生命,许多同学都在读到这里的时候留下了眼泪。

读完《活着》对生活进行全新的思考,让我们的正确对待自己的人生,实现价值,好好活着!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4

此次阅读余华中短篇小说《活着》,我发现自己深陷其中。

开头福贵父亲的死,并未在我心里激起太大的波澜。我认为,其中很大一部分因素,是他们生活的巨大转折。造成这件事情的因由,还不是福贵无节制的嫖赌?福贵造的因,也得让他尝尝后果。但让我惊讶的是,福贵即使走回正道,生活也并没一帆风顺。他本是去给母亲请医生,却被抓充军而错过医治母亲病情的机会。儿子有庆去献血,却被活生生的抽死。本以为到这里苦难该结束了,但没想到紧接着是凤霞与家珍的死亡。到了最后,甚至福贵的女婿、外孙,都丧失了性命。亲人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使福贵不得已得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福贵遭受到的沉重的打击,也让我打心底难受。尤其是读到福贵埋怨自己老糊涂了喂了外孙那么多豆子时,我再也忍不住内心的伤痛,鼻子一酸,泪水盈满眼眶。

阅读到这里,我终于沉浸在悲痛中无法自拔。仿佛是我办了这件错事,仿佛是我自己经历了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我不禁埋怨起命运的不公。为什么血型对号的非得徐有庆?为什么福贵恰巧被抓过去充壮丁?凭什么苦根会被豆子撑死……难道是因为这些人注定命苦?

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作者要把福贵的生活写得如此悲惨。难道,在那个时代活着的普通百姓,注定要像福贵一样,无力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坎坷?我又一次翻开书本寻找细节,想一探究竟。这一次,我看到了自己忽略掉的信息。我一直没有注意到,老人福贵,是使用了一种很平淡的语气,去讲述完他的一生。他没有流泪抽噎,没有顾忌左右。这种平静,难道是一种对生活的麻木?百思不得其解,我翻开了作者的自序想去探究。其中有一句话,让我如梦初醒。

“活着是属于自己的态度,而不是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原来,福贵的苦命,只是我主观去下的定义。在我的眼里,福贵是一个在残酷环境中幸存下来的人,是一个命运充满坎坷与磨难的人。但在福贵的眼里,他的人生,或许没有我想的这么糟糕。福贵的妻子,贤惠善良。福贵的儿子,机灵活泼。福贵的外孙,懂事孝顺。他的家人们,没有一个不勤劳朴实,热情善良。他的朋友们,没有一个不真心诚意地对待他。福贵之所以深刻地记着却可平静道述这些回忆,是因为有这些人的陪伴。原来即使生活再苦再累,命运再艰难困苦,家人朋友间的温情也会带来幸福,支撑活着的勇气。

所以,福贵在谈到妻子时,只有惋惜,没有痛不欲生。在谈到他的朋友时,平静又祥和。在谈到外孙的死时,面露悲凉却欣慰。就是为所有的亲人送行,他心里也会比较踏实,在晚年养一头老牛,耕作田间。也许就是像福贵这样。活着必然会经历大大小小的苦难。但是,再多的苦难也终究会化为平平淡淡,再多的苦难也不会阻止我们活着的步伐。

所以,通过这篇文章我发现,人们不会因为前途未卜而迷茫失望,而是会在一次一次跌倒和爬起中,渐渐把人生中的不幸看淡;人们不会因为坎坷与挫折而停止,而是会在信念一次比一次更加坚定的同时,再次对生活充满信心。然后,人们继续热情地活着,使一切再次变得无比美好。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5

《活着》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文章以富贵的一生为线索,讲述了他从一个父母、妻子、儿女双全的地主家的阔少爷到身边亲人一个一个的死去,临老孤独地与一头老牛为伴的凄凉、悲苦而又充满温情的故事。

故事以倒叙的手法,写作者田埂偶遇一个赤裸着脊背、扶着犁,一边唱着民谣,一边开导着老牛在耕田的老人,他就是富贵。富贵年轻时家境富裕,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嗜赌如命,抛妻弃儿,寻欢作乐。然而好景不长,当他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的回到家中时,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这个历经世间沧桑和苦难的老人,没有被命运残酷所吓倒,他依然保持着对这个世界的友好,依然维持着他和命运的友情。他没有乞求没有报怨,依旧活着,仿佛比往日活得更加洒脱与坚强。

生活中,有谁还能比富贵更苦、更悲呢?有人不明白,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别人,为了幸福,为了金钱,为了爱情,为了养家……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为了一点小事,大吵大闹;需求没有满足,跳楼上告;遇到挫折,喝药上吊。特别是作为大人的我们,读了这本书,更应该懂得生命的珍贵,懂得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对待子女不能只求富养,不能越俎代庖,要让其明白人的一生窄若手掌,宽若大地;明白生命如花,每个人都要有活着的意志,这才是人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

另外,作者叙事的手法和至真至诚的语言直抵人心。每一件事,每一次主人公的出场,都是水道渠成,不牵强,不造作。一头老牛在作者笔下也是那么可爱:老人在开导老牛,你别偷听,把头低下,凤霞、有庆、土根……他们都在干活,你怎么能偷懒?我初次见到老人时,他神秘地向我招招手,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充满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活着》这本书在这个假期就常常放在我的床头。它教会我们透过泪水去观察微笑,通过苦难来体会生存的乐趣。在现在物质充盈、精神丰沛的年代,我们更应该正视苦难,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好好活着,为自己,为家人,为社会。

让我们用笑容感染别人,感染社会,让我们活着的意志坚如泰山。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6

听说张艺谋在转型拍商业电影前,拍过一部电影《活着》,被誉为是他拍得最好的电影。想看已经有大半年了,却一直没看。年底有空,想培养一下“艺术细胞”去学习下,看了下电影内容简介,好像内容很悲惨,不忍心看。

挡不住电影原著--余华写的《活着》盛名的诱惑,想着文字的冲击力应该没有电影画面那么直观强烈,就打开书本,可没想到小说内容更悲惨,太扎心了。一个泪腺萎缩,神经大条的中年人,深夜一气读完,数次眼泪喷涌而出。

读完后首先不禁有些愤慨作者这么决绝残忍的让福贵一家如同遭受命运的“凌迟”,苦难不绝。相比之下,张艺谋的电影改编,故事结局倒是让人看到“苦尽甘来”的希望。

徐福贵本来是个“地主三代”或者“地主四代”,自小生活无忧,但精神空虚,吃喝赌嫖俱粘,尤其是沉迷赌博,因为赌博可以带给他最大的兴奋。被人设局,终于有一天,输得倾家荡产,父亲悲伤致死,一家几口从养尊处优变成靠自食其力的佃农,母亲积牢成疾,福贵去城里给母亲买药时被国军抓了壮丁,来不及给家人告别就去了前线,2年多后回来,母亲已经辞世,聪明伶俐的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病变成聋哑;后来一家经历了三反五反,熬过了大跃进和自然灾害的极度穷困饥荒,已经上小学的儿子被急切救县长夫人的医生抽血抽死,后来好不容易找到归宿的聋哑女儿难产殒命,患病多年妻子家珍不久后也去世,搬运工女婿工伤事故身亡,唯一留下的孙子由老福贵抚养,但几年后也因长期挨饿,一次吃豆子撑死送命。一个家庭就只剩福贵一人。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如此设定福贵家的命运,难道他想通过一次人性对苦难承受能力的“极限大挑战”,来证明人有为了“活着”而“活着”这个本能的强大力量?以及示范一个所谓人对“苦难”可以选择乐观态度的主观能动力?

他这本书也非常有名,一版再版,甚至在国外发行,光是自序也写了不下4回。我看的微信读书电子版,集合了4个自序。

为什么余华要写这样一个结局的家庭,福贵一家可以承受远超常人可以承受范围的苦难而努力活着?我在自序中并没有找到十分满意明朗的答案。甚至对他的一套说辞更弄得一团迷糊。

以下引用余华在韩文版的自序中的部分文字:“这部作品的题目叫《活着》,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它没有断。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当然,《活着》也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我知道,《活着》所讲述的远不止这些。文学就是这样,它讲述了作家意识到的事物,同时也讲述了作家所没有意识到的,读者就是这时候站出来发言的。”

我相信这些富有诗意和深奥哲学的文字是《活着》本身的主角自己都没有想到的。

求生的本能是人类共有的能力,也是动物固有的。甚至人类还多一个能力,就是可以自行选择生命的终止来逃避生存的艰难。如果去煞费苦心去赞美或者强调一项“本能”似乎是多余的,而且还是有为数不少人选择了结束(就像小说里的县长,曾经过许多枪林弹雨的洗礼,最后在浩劫中饱受折磨而选择自尽)。

如果希望这个超强个案能力去鼓励更多人度过生存困境的励志作用,当然社会价值是不言而喻的。但逻辑性和思想性还是存在硬伤,尤其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这句。因为如果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其实可以有很多姿态,包括采用如今在这片土地上依然有人称颂和执行的丛林法则,那些视万物为刍狗的胜者为王的人们。就像臧克家说的,有些人“活着”,可他已经死了。

宣扬对生活要乐观的态度,虽然道理很对,但也过于轻描淡写,甚至有些老生常谈。一个人“乐不乐观”是一种性格,是不由自主,更何况乐观并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药。“鸡精汤”常用这服“药方”,说多了跟“多喝热水”差不多。

有人读到了人生无常,要安于命运,苦中取乐。

甚至有人从书中读出了“知足常乐”的感叹,那些能从别人的不幸中感悟到自己的幸福,我总觉得是“毒鸡汤”喝多的症状。很有名的一句话“当我在为自己没有鞋穿而哭泣的时候,忽然发现有人却没有脚。”这句话很“鲜美”,却真的有毒。

一个人能平和,不是因为别人过得比自己差,而是需要一颗慈悲心。

我觉得我就是那个余华说的那个要站出来发言的读者。

我更喜欢去探询那层隐藏的,可能不是最基本却起着决定作用的规律和逻辑,这不是那些“口号式”,“教条式”的空洞华丽的大道理。我相信之所以他们能“活着”,有一种潜藏在人性光辉深处,是他们当事人不自知的,不是他们自由控制的,超出他们主观自由意志的力量。

人有容易对口号式的肤浅道理陶醉并止步不前思考的特性,原因有两个:

第一因为人都有惰性,思考本来也是很累的。

第二容易从大道理(可能是伪的)上获得一种“确定性的满足”,人喜欢确定性,既然确定了,何必再寻烦恼去质疑。

但其实很可能对解决问题只是隔靴搔痒。真正遇到同样问题,这些道理却丝毫不能起作用。还是那句话,“多喝热水”。

幸好作者在《活着》中故事本身写得非常自然,真实,有血有肉有情有义,饱满合乎逻辑。

故事已经蕴含了福贵一家可以承受远超常人可以承受范围的苦难而还能活着的所有理由。

简单地说,福贵一家之所以有这个承担苦难的超生存能力,原因有两个:

1)他们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有“良心”,雅一点说就是有“良知”;

2)他们家庭成员充满爱,关系非常亲密,能够“相依为命”。

所谓“良心”是,一个人有同情心,心中有爱的能力。对别人的苦难有恻隐之心,有同情心,有包容心,责任心。

我就以福贵为例,其实福贵未潦倒前,家财万贯,放浪形赅,没心没肺玩世不恭的。他可以目无尊长,肆无忌惮践踏人伦。是家族的“败家子”,“孽子”,远超现在所谓的“渣男”。但是在他一夜输光家产后,如书中所描述,失魂落魄,形销神失,如同中药罐里的“药渣”。本来有上吊的闪念却没有实施,主要是考虑到,所欠债务并不会随他死去而消失。所以还是回去面对。

回去后第一个知道这个事是她温柔善良的妻子,接着是母亲,在得知这一重大变故后并没有责怪于他,而是选择了原谅和安慰。然后他父亲虽然一时暴跳如雷,气倒卧床三日,恢复些元气后并没有像福贵担忧的暴打他,而是是接受这个残酷现实,因为他也知道,他儿子走到这一步,也是遗传了他的本性(他也是败家子,地主二代或三代,不可考证),平静而果断决然地变卖所有家产让他还清债务,体现出了一个有身份,有尊严,有担当的“地主风度”。但毕竟经历世世代代积累的家产一朝殒灭的大哀大痛,很快撒手人寰。

从此本来锦衣玉食的一家人,搬出地主大院,住进茅草屋。福贵母亲和妻子家珍安然接受现实,没有抱怨,没有责怪。母亲是极其慈爱和明事理的人,这个时候刚失去财富和丈夫,却依然根本顾不上自己的伤心,却经常安慰福贵这个“孽子”,因为她深爱她这个儿子,所有身外物都比不上儿子福贵这个人重要,她害怕失去儿子,她开解他,安慰他,她坚强地挺住。这也是很多慈爱母亲在紧要关头自然而然的做法。

这里不得不说福贵妻子是非常传统和贤惠的女人,她一直对福贵起着相夫教子的努力。她出身富商,嫁给福贵本是“门当户对”的世俗按排,但是她并不是爱慕富贵生活的人,她知道财富是造成福贵玩世不恭的原因,她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就像早就等着那只“靴子”落地,她最大的心愿是和福贵“安安生生”的过日子,或许在她眼里这是一个契机。

家珍此时已有身孕,被自己的爸爸强行接回娘家,并说断绝福贵家的关系,只留下家珍和福贵的女儿凤霞。这对福贵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刀口撒盐。

而且福贵的妈妈跟他儿子很笃定地说:“家珍会回来的,家珍是你的女人,没有人会抢走。”这等于给了福贵一个信心和希望。在这种局面下仍有此自信,对家珍的品性看得如此透彻,可以看出福贵妈是个很有生活阅历和人生智慧的人,从这个程度来说,不得不说,有些有钱人在这方面是比平常人家更有阅世能力的眼光。当然也说明了家珍是个贤惠的,重情重义的人。

福贵的妈妈这个“老地主婆”从未做过农活,曾经是千金小姐的女儿凤霞也才5岁,开始一起下地去挖野菜。凤霞虽小,但非常可爱伶俐乖巧,也非常爱她爹福贵。

所以呢,福贵看着年迈的母亲和幼小的可爱的贴心的女儿凤霞因为自己遭受痛苦,自己内心如同“千刀万剐”的洗礼,“于是浪子回头金不换”,从未干农活的他,租了5亩地种田,做起了佃农,承担起养活一家人的责任。其实所谓的“责任心”本质还是源于一个人的“良心和爱心”。

果然,没几个月,家珍在娘家生下儿子“有庆”后,就携儿子一起回到了福贵的茅草屋,一家人从此切换到勤劳朴素的劳动人民生活模式。

以上过程只是简略一说,其实一个家庭如果遭此惊心动魄的惨变,一般家庭根本扛不住。福贵的家庭成员所有表现堪称完美,像这种做法或者具备这些条件,是绝大多数家庭做不到的,甚至不具备,一般家庭可能鸡飞狗跳,妻离子散,福贵可能也破罐破摔,流落街头,在某一个贫病交加的风雪夜死去。很多影视剧包括现实中也有屡见不鲜。

所以福贵家的人都是有“良知”的人,这是让他们渡过这个劫波的最大基础。

这才是真正难以复制的根本心灵素养。

接下去讲第二个原因:他们家庭成员充满爱,关系非常亲密,能够“相依为命”。

上面说到,一家人从此切换到勤劳朴素的劳动人民生活。从此福贵和千千万万的劳苦大众无二。

书中福贵家不断遭受苦难,但你同样可以感受到那种一家人“相濡以沫”浓浓的亲情和温暖。这种美好的感觉是很多物质丰富的现代人可能无法感受,甚至羡慕的。

其实像这样的生活关系,在我们尤其是物质匮乏的农耕年代,倒是非常普遍。特别是70年以前生的人,很多甚至是自己也都不同程度地经历过。所以很容易理解,并且感同身受。

到了那个层面,生存和解决饥饿是第一需求。每个人为了能生存竭尽全力,辛苦劳作。

福贵和妻子家珍,还有尚是幼年的女儿和儿子,都必须做出力所能及,甚至力远超所及的工作。大人干活不用说,小孩也要下地干活,最小的孩子都要割草喂羊,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在全家为了生存都竭尽全力的情况下,(在有良知的前提下)特容易形成一种互相依赖,互相支持,互相感激,互相同情,互相体恤珍惜的同甘共苦的家人亲密关系,彼此的心力汇聚成共度时艰的磅礴力量。

夫妻为了彼此、为了小孩而竭尽全力,而他们彼此之间深感对方的艰辛和不易,就会内心特别柔软,更发奋努力。彼此有种夹杂着感恩、关切、愧疚、怜惜的深情难以详说,不断强化,这是一种十分符合人性自然逻辑的情感流动模式。

福贵和家珍为了能存点钱让儿子有庆上读点书改变命运,忍痛将12岁女儿凤霞送去给别人做活。聋哑女儿极不愿离开,虽不能言说和抗辩自己的痛苦,仍深明大义地接受按排,在分离那天跑去田头看因不忍看女儿离家躲避在田间的父亲福贵。这种无奈相当扎心。

几月后凤霞私回自家,全家欢喜相聚,却还是难逃再送回去的选择。那晚,福贵送着女儿出门去那户人家,女儿崴了一下脚,福贵弯腰帮女儿揉脚,并背着女儿走到城里,在分手的时候,父女难舍难分,福贵一咬牙背着女儿往回家方向走,悲伤的聋哑女儿意会到福贵的决定,一双小手紧紧地抱住了福贵的脖子,那种相依为命的亲情温暖让人欣慰和振奋。

有庆上小学了,每天跑10多里路去学校,所以刚开始特别费“布鞋”,那时候都是老妈缝的布鞋。家珍强撑病躯赶制布鞋,福贵心疼,就骂儿子友庆不爱惜鞋子,责令儿子光脚去学校,当看到儿子光脚在满是石头的路上奔跑时又心疼不忍了。就又责令儿子穿上鞋。但有庆知道原委后,穿上鞋子跑出父亲视线后,再脱掉鞋子跑。因为他也知道心疼他老妈。

吃大锅饭期间,家珍得了“软骨病”,慢慢失去劳动力,家珍忧心忡忡,生怕自己没有劳动力成了家里的负担,即使干不了外面的活,也竭力强撑病躯去做家务活。福贵当然也是非常关切,带她去看病,医生说是不治之症,家珍反而感到轻松,因为这样就不用费钱去治疗了,不想连累家庭。像这样的心情在现在来看有些不可理解,但在那个年代,这是很多普通穷苦家庭成员当自己遇到疾病最自然的想法。

正是因为彼此成全,彼此牺牲的精神和情感,每个人都不顾惜自己,每个人都能感受到来自每一个家庭成员的需要和依恋,可以为了家庭的其他成员奋斗不止,形成了那个年代所特有亲密关系。

我实在不愿意用“自私”和“无私”这些简单蠢笨禁不起逻辑的名词去错误定义分析里面的关系。因为一旦名词错误,后面一切关系都是错的。

福贵家成员之间的爱和表现,像我文章前面说的人的思维习惯特性,很容易会得出他们是“不自私”的结论。但这是不够准确的。

一个有良知家庭的成员,他们互相需要,互相帮助,互相依恋,互相怜悯已经铸就了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感觉,很多时候,帮助对方,关心对方,已经变成由发自内心不假思索的自然需要,就是关心自己一样。

每个人的心里都装着对方,甚至关注度会超过自己,人的关注模式很多时候是单线程的,当你越关注对方,关注自己的时候就越少了,也更加容易获得满足,因满足对方自己也获得“满足感”。

相反,一个人越只有自己,自己的需求就反而会不断放大变得难以满足,变成一种“需求黑洞”吞噬自己的良知。

福贵家属于前者,这种情感的付出是能得到最及时的反馈,每个人都是付出的,每个人同时又收获了,是运动的,是相辅相成的,不能脱离彼此而独立运动,其实是互惠的,是不断“增益”放大的循环流动的情感闭环。这种模式是自然的、不由自主的、难觉察的、甚至很难被设计的人的天性。

当用“无私”去要求别人,用“自私”去指责别人,当使用这些简单蠢笨的词语时,情感就已经停止了流动,陷入了“死亡”。

因此这也是可以战胜各种困难的关键所在,日子过得虽然穷,但也过得很甘甜,感情也日益牢固。

接着说,有庆是个很有爱心的孩子,他自己食不果腹,却可以每天不辞辛劳去割草喂饱他饲养的小羊,他可能是因为深感自己挨饿的滋味而不忍心他的羊也挨饿。这是很多小孩固有的善良天性(不是全部)。可见他良知充盈。

有次因为需要献爱心捐血,他非常积极,争先恐后排队,为自己没有献血的机会急得直跺脚。谁知只有他的血型符合,而对方是县长夫人,需要大量鲜血,试想一个小孩的血量去供一个大人,怎么够。竟被情急的大夫当场抽干血而死,惨不忍睹。

福贵得知,自然悲恸无比。但为了不让重病的妻子承受这个打击,只能一个人独自承受,悄悄地埋葬了心爱的儿子,谎称儿子只是住院而已。

如果不是福贵深爱妻子,他可能都无法承受而奔溃,正是这种对对方的关心,某种程度上遮盖了对自己的内心需要的关注。

后来每一次家庭成员的离开。福贵总是关切的眼光注视着家珍和剩余的家人。

“凤霞”是一个后天幼年因病致聋哑的心地又极良善的可怜姑娘,在父母的极力张罗下,好不容易找到同样有残疾的丈夫“二喜”。这个丈夫初出场时是沉默寡言的,面无表情的,这符合一个长期缺爱被嘲笑的人的特性,但他内心也是很善良的,这种善良想必也是只有他亲生父母给他的。当他和凤霞结合的时候,苦命人同病相怜,两个人相依为命,彼此珍惜,一时幸福无比,恩爱无比。

文中有段场景,当“凤霞”怀孕之后,一家人抱头痛苦,又喜又悲,喜的是看到幸福在眼前;悲的是,为自己死去的亲人无法分享自己幸福的。福贵和家珍和凤霞,为“有庆”而哭。“二喜”为他“死去的父母”而哭。二喜的父母只有在这一次“哭”中闪现,作者用寥寥数语,道出二喜父母一定是生前对二喜有无限深情和牵挂,也是道出二喜的“善良”是父母给养的坚实基础。

回到对本书人为何能“战胜苦难”而顽强活着的原因,仅仅宣扬活着而活着的本能基因是多余的。关于“活着”的意义也是多种多样,各种哲学,各种宗教,各种政见都有自己的高楼大厦的一般的宏伟理论。各人自有选择,我们无须再去添砖加瓦,画蛇添足般的去补充和发挥。

今天,我们仅仅关注人类中最小的单元——家庭。

我们只是探求那些最基础,最自然,最朴素的就够了。作为一个个人,其实力量是渺小的,是匮乏的。人是社会性动物,人需要一种关系才能获得存在,因为有了关系才可以更具生命力。就像心理学者武志红说“关系就是一切,一切为了关系。”人没有了关系,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年老的福贵最后失去了所有家庭成员,那么关系就因为人的物理成份分散而消失了吗?并没有,情感和精神的关系可以超越物质和时间而存在,福贵孑然一身活在了和亲人的回忆中,活在对亲人的思念中,活在和亲人的感怀中,他是幸福的。就像作者最后一版自序中所言: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从1993年余华创作《活着》到xx年最后一版,经历20多年中在不断的自序也是自省中完整着自己,他其实意识到了人“活着”的真正原因,尽管他当时只是凭借着作家的操守尽可能呈现一个“真实”的世界,但无意中,“真理”其实就孕育在真实中。

对于家庭来说,“相依为命”或许是一种很好的可选模式。我们以前对“相依为命”这个词的认识总以为是一些可怜人的抱团。但其实,“相依为命”不正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原理吗?

家庭成员之间,如能互相依靠,互相依恋,互相成全,在此过程中组成各自完整的生命。不正是最完美的模式吗?

这几乎可以说是自然的,必然的,唯一的出路,是科学的。

我真心建议大家读一下这本书,虽然主人公很悲催,但你同样可以感受他们那种亲情的甜蜜和幸福,去感受一下“活着”的力量,去对抗艰辛世道。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7

人活着是为什么?活着的意义又在哪儿?活着究竟是怎样的?读了余华的《活着》后,我百感交集。作者以朴实无华的笔触,在我的心间降落了一场场瓢泼大雨,又在我的心尖吹起了一阵阵春风。它带给我的感受,是沉痛却又积极的……

作者以一个聆听者的身份,叙述了福贵的一生。福贵年轻时吃喝嫖赌败光了家产,父亲因为他的不孝而离去,母亲在不久后也病死;在自己被抓去做壮丁打仗时,女儿凤霞不幸失聪,自己回来后,家里一贫如洗,曾经的自己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到如今为养家糊口下地干活;儿子有庆因抽血过多而离去,凤霞嫁人产后死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意外事故身亡,孙子苦根在那样一个饥饿的年代活活噎死;暮阳西落,福贵与一头老牛相伴到老。福贵的一生失去了七位至亲,都由他亲自送葬。那种痛,扎在心里,刺在肉里;如刀割,如箭落,但福贵依然靠着坚强的意志一路走来,他依然活着……

凤霞,福贵的女儿,幼年失聪,但乖巧懂事又勤快。可福贵夫妇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把凤霞卖给了另一家人。看到这里我攥紧了拳头,心中满是疑惑:为什么?再苦再累再难,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总会攻克难关的。

因为贫穷和供有庆上学,就要把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卖掉,这未免太欠妥了。父女别离的场面,太让人感到心酸了!明明那么的不舍,为何依然要坚持?可我转念一想,也对,在那种情况下,必须要顾全大局,这个办法或许不是最好的,但是是最能应急的。因为国家有难、人民贫困,就不得不做出一些违背自己内心的事,人们无可奈何,割至爱、舍至亲,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福贵的儿子有庆,在学校主动献血。护士为巴结县长一家,把有庆的血几近抽干,造成有庆意外身亡,福贵好似抓了狂,万念俱灭。读到这段时,我的心乱做了一团麻,我想像雄狮一样怒吼:“这是什么?这是人性的泯灭!”有人为了巴结高官,不惜用一个生命来达成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一条鲜活的生命,就一文不值吗?这是为何!有庆的死,又是给福贵当头一击……

可在充满苦难的生命中,我以为还夹杂着一丝丝的幸福。凤霞嫁了个好人,待她温柔体贴,为人实诚,福贵的女婿二喜的出现,也给这个家带来了希望和幸福。原本医生说福贵的妻子家珍,活不过一个月,但因为爱和那股坚定的力量,家珍神奇般的稍有好转,虽然最终还是没能拗过病魔。这一家子虽然很累很苦很难,但就是这样的,生活他们也能活得出幸福,活在出爱的光芒,活得出平凡与伟大……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啊,还是要为自己而活着,但这不代表着我们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他人,因为不管我们有多依赖他人对我们的帮助,他们都将离去。到头来,还是要靠我们自己。

活着的意义又在哪儿呢?我们活着不需要我们创造和奉献的有多少。就从最朴实的来说,活着不需要那么多浮华,平平淡淡,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他人。扛得住困难,挺的了伤痛,不骄不躁,就够了。

活着究竟是怎样的?没有一个人的人生路是一帆风顺的,也没有一个人的人生路全是磨难的。在这条漫漫的人生路上,会有荆棘,会有石块,也会有指路标和明灯,只有拔出荆棘,踏过石块,才可能看见希望。人生很苦,就像一杯茶,品到最后,才有点回甜;人生就像一块田地,需要时常耕耘,也需要经得住狂风暴雨,才能收获希望的麦田。

活着很苦,但也很美好。因为活着,本身就闪着灿烂的光芒……如果你遇到困难,请和福贵一样迎难而上,向着那希望的麦田加油,挺住,前进……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8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作者用第一人称的视角,通过和小说中主人翁——福贵聊天的方式,讲述了中国过去六十年里底层老百姓的生活遭遇。从清末明初,到国共内战,再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经历的一次又一次的社会变革。福贵就生活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中,他几十年里生活的变化就是中国当年历史的缩影。

福贵是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因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业,怀有身孕的妻子也被接回了娘家。福贵在一段时间的懊悔之后成了佃农,开始重拾对生活的希望,妻子也抱着生下的儿子回来了。不久,在他去县城为母亲抓药时,半路上被国民党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着两个孩子,女儿却因一场病变得又聋又哑。“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像一切又可以回到福贵离家前的情形,但是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就连外孙子也因吃豆子撑死了。

经历了人生这么多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彻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还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于是,我不禁想:福贵活着的理由是什么呢?家中的亲人一个个先自己而去,甚至外孙也先自己而去,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但他还是活着,而且活得自在,不禁想到余华在韩文版的自序中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所以,当外孙苦根因吃了太多的豆子而撑死时,福贵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自责,但还是接受了这样的一个事实。他对这一切死亡的看法是“有时候想想很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蹋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这样的话读着让人心酸。可是,面对这些痛苦、死亡,他又有什么办法呢?没有,没有办法挽回,那就接受。而这种接受,本身就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活着,是一份责任,更是一种态度。我们活着不也是如此?人或许只有像福贵一样经历了生死离别,才会更加珍惜当下的生活。

暑假,哥哥突发疾病去世,我第一次对死亡有了一种恐惧。当你看着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在短短的时间内消失了,突然着了慌。生命真的这样脆弱,前一秒还有呼吸心跳,一转眼就什么都消失了,从此家里就没有了这个人,虽然房间里还处处都是他的气息,但是他却再也不会出现了,整的家庭就此变得不再完整。活着,不仅是生命的延续,更是对家人的负责,活着,是一切的前提。

每个人在生活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当我们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时,是否也想起福贵,想想福贵的经历,你经历的痛苦和挫折也会成为的宝贵的财富。

我记得大学有一个老师曾经说过“任何经历都是一笔财富”,起初我还不太理解,慢慢地我理解了,失败的、痛苦的感受磨练了我们的意志,亦给了我们教训。而成功给予的是希望和喜悦。总之,各种经历才是真正的生活,是我们活着所必须经历的。

面对死亡,我们束手无策,但活着的人就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生命来之不易,你又什么理由随意践踏,随便摧残。经历生活中的预知和未知,好好活着。

生活一直在继续,并没有所谓的幸福与不幸,遇到挫折时学会接受,学会乐观,学会抗争,也许这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9

活着,短短两个字,不禁引人深思,这背后的故事。正因为每个人活着的方式不同,境遇不同,才成就了一段段不同的故事。一个人活着,是一段故事;一群人活着,则是一个时代,一段历史。读完余华作品《活着》,一声叹息......讲述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这是一个历经人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的戏剧。

余华笔下的这个故事,让我了解到老一辈那一代人的活法。享受生活,诗和远方,这些现代年轻人所追寻的,对那时的他们而言,甚至连词汇都是陌生的。而人名公社、工分等等词汇我也是从这本书第一次得知。主人公福贵,从仗着祖业不可一世的纨绔子弟,沦落至为三餐温饱而奔波的普通农民。而后又看着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外孙,所有亲人一一离他而去。他送走了所有最重要之人,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伴终老。书中的故事的确让人有一种悲痛,甚至说是一种苦难,但作者所采用的叙述方式确让我们感到平静,几乎没有大喜大悲,就是一位老人在话家常,讲述家人的故事,他们曾经生活过,然后他们死了。

余华在麦田新版序里这道这样一句话:“《活着》的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的确,在我们看来福贵这一生的确过于悲惨,但在福贵自身看来,他和他们有许多的经历,或快乐,或悲伤,或恐惧,他们经历过了,然后各自走向各自的归程,有的人可能走得快点儿,有的人可能稍微慢一点,但最终都殊途同归。曾经的我一直害怕讨论死亡的话题,我没有经历过,我害怕,我不知道在面对至亲在面对自己死亡的时候会是怎样的,但是如今我却有点看明白了,就像福贵说的“人是早晚会熟的”,也就不再如此害怕,反而开始想想自己的这一历程该如何去度过。

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活着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见解,生活永远是自己的感受,别人看到的不是自己的生活,所以不强求别人,也别委屈自己,做好自己就好,短暂飘渺的一生有很多问题想不明白都是正常的,自从有了人类开始,大家就在探讨生死的问题。就在探讨如何生活得更好更有意义,一致的方向是向着真善美出发,但各种情景只能由自己去体会,去成长,去经历。

《活着》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福贵在生活的磨难面前,没有屈服,没有放弃生的勇气,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坦然面对。我想,这正是我们每个人所要学的,生活再难,我们也要勇敢的活着。原来,《活着》便是最美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神笔马良优秀读后感600字


在书籍中取得知识,在战斗中取得勇敢,在拜读作品时,我也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深深感动。您一定在考虑如何去写作品读后感吧?编辑为你收集整理了神笔马良优秀读后感。

神笔马良优秀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神笔马良》。文中写到马良想学画画,但因为家里很穷,买不起纸和笔,只好用树枝在地上画画。有一天他在房间里睡觉,做了一个梦:房间里突然闪出一道金光,一位白胡子老头站在他面前,给了他一支神笔,并对他说:“马良,记住你自己说过的话——-专给穷人画画。”马良一觉醒来,发现他手上真的有一支笔。从此,他拿着这支笔开始给穷人画画。他看到农民伯伯在耕田,就给农民画了一头牛;他看到穷人孩子在担水,就给孩子画了水车。

我非常羡慕马良,因为他有一支神奇的笔,想要什么就画什么。如果我有一支像马良一样的神笔。我要拿它来画什么呢?在炎热的夏天,我要给班上的女孩子每人画一条漂亮的裙子,她们收到裙子一定会高兴地跳起来;我要给弟弟画很多的玩具,弟弟收到玩具时一定会咯咯地笑;我要给卖火柴的小女孩画一双棉鞋,她实在太可怜了;我要给海伦凯勒。画一双明亮的眼睛,让她看到五彩缤纷的大千世界,我还要给她画一对耳朵,让她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最后我要给所有失明的孩子画眼睛,我们太想亲眼看看世界了。

马良的神笔虽好,但我知道世界上没有这样一支笔。无论怎样,我都会向马良学习,像他一样乐于助人。

神笔马良优秀读后感【篇2】

《神笔马良》是大家都很熟悉的故事,而我从《神笔马良》这个故事当中体会到: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

马良是穷人,他很喜欢画画,但他没有笔,他曾做过无数次关于笔的梦,但他还是没有笔,他如何努力都没有得到一支笔,最后在梦中,老神仙送了他一支神笔。马良得到神笔后一直为穷人画画,但很快被财主们知道了,他们想把笔抢过来,善良的马良克服了所有困难,最后把坏人都淹死了。

读到马良一直坚持着想有一笔的那一刻,我想起了自己的经历:那天,我想学跳舞,就让妈妈报了个舞蹈班,一开始学挺简单的,后来就有一个个困难向我走来。老师说我下不去腰,就单独练习,可我是很好强的人,不能看到别人的进度比我快。

于是我就白天练一个小时晚上练三个小时,可是不管我怎么努力可就是下不去腰,后来问题又来了,劈叉下不去,我生气了,这个没练好,那个又来了,这个问题让我有打退堂鼓的心思了,妈妈知道了笑着说:“是谁一开始闹着要学舞蹈的呀?现在说放弃就放弃了吗?”听了妈妈的话,我愣住了,心想:不是说长大了要干大事业吗?现在就被打到了,将来怎么干大事业呀!现在精神宝宝回来了,我现在白天练三个小时,晚上练四个小时,终于把下腰和劈叉练好了。

这不就是和马良一样的坚持就是胜利吗?

神笔马良优秀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这个故事,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讲的是:从前有有个叫马良的穷孩子,他非常喜欢画画,可是又买不起笔,就用树枝当作笔来画。有一天晚上,一位老爷爷送给他一支神笔,马良用这支神笔为穷人画了许多他们需要的东西。城里的大官知道后,就把马良抓起来,要为他们画许多金银财宝。马良不顺从,用神笔一次次脱险,最后还把大官淹死了。马良又回到家乡继续给乡亲们画画。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知道马良是一个勇敢、聪明、善良的好孩子。我希望我也有一支像马良一样的神笔,这样就能够给穷人画一些粮食,让他们有粮食吃而不会挨饿;能给灾区的小朋友画学习工具,让他们好好读书;能给大作家海伦凯勒画一双明亮的眼睛,让她重现光明,可以写好多的书给我们看,让我们开心、快乐;能给老师画一颗仙草,老师吃了皱纹不会爬上额头,让老师永远年轻,天天给我们讲知识,使我们有力量!

我更希望用这支神笔为大漠画上绿洲,用它驱除世界上一切邪恶和肮脏,让我们所有人世世代代无忧无虑地居住在这个美丽的星球上!

神笔马良优秀读后感【篇4】

今天晚上,我看了神笔马良的故事,心想:要是我也有支神笔,那该有多好呀!

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看见路边有一大堆垃圾,臭得路过的人都要屏住呼吸,这可不得了!我灵机一动,挥动神笔,画了一台巨型吸尘器。霎时间,垃圾都无影无踪了。“太好了,垃圾不见了!”我高兴地大叫起来。

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发现两个强盗在抢一位阿姨的金耳环,我很生气,立刻画了五名警察,他们包围强盗,强盗只好束手就擒。阿姨向警察连声道谢。那位阿姨还不知道,警察是我画的呢?

假如我有一支神笔,我看见一个大红色的捐款箱,我画了很多一百元大钞,放进了捐款箱里。

假如我有一支神笔,那么生活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呀!

假如我有一枝马良的神笔,我会给不能走路的小朋友画一双腿让她可以和其他的小朋友一起玩耍,而不是坐在冰冷的房间里,望着窗外那些正在飞翔的燕子,看着那些在草地上玩耍的孩子。

假如我有一枝马良的神笔,我会给那些失明的孩子画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让他们知道天空是蓝色的、青草是绿色的、白云是随风飘荡在美丽的天空中的……

假如我有一枝马良的神笔,我会给自己画一双翅膀让我能像小鸟一样飞上蓝天,抚摸着白云自由的飞翔。那样我就会知道白云到底是像石头一样的坚硬,还是像棉花一样的柔软。或者会不会白云是摸不到的呢?或者是像水一样在手指间流过,像烟尘一样的飘渺!

虽然我们没有马良的神笔,但是我相信我一定会拥有一支马良的神笔。我会凭借自己的刻苦和努力来打造自己的神笔。成为一个像马良一样用神笔造福人们帮助人们的有用的人!

在这一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幻想,有人想自己是飞天超人;有人想自己是盖世英雄;有人想自己是邻人崇拜的历史人物;还有人想自己是自由自在的小鸟,飞过蓝天,越过高山;

假如我是神笔马良,我会画一个环保的地球,让地球不再受污染;假如我是神笔马良,我会画一个和平的世界,让世界不再有战争,不再有伤亡,也不再有杀害。假如我是神笔马良,我会画一面魔镜,用它,我可以穿梭未来和过去。我会看到未来的祖国,和过去辉煌的事迹。

假如我是神笔马良,我会画出一双神奇的翅膀,他一秒可以飞亿万公里,有了它,我们便能追到外星人,ufo啦!

假如我是神笔马良,我一定会让世界更加美好。我还会帮助那些许许多多的需要帮助的人们,让他们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永不用愁吃穿和住所。

假如我是神笔马良,我不会再让地球受到任何伤害,,会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神笔马良优秀读后感【篇5】

《神笔马良》这是一本口口相传、接近现实生活和体现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的民间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马良的男孩,他有一支“神笔”,并且爱画各种各样栩栩如生的画。

马良生活在贫穷的大里,是个可怜的孤儿,靠自己砍柴和割草生活,马良在砍柴时用小树枝在沙地上画画;割草的时候用草根画画;晚上,回到家里,他拿一块木炭在家里的墙壁上,又把白天画过的一件一件再画一遍。

一年一年过去,马良学画画没有间断过,他进步也很快,画出的鸟真是就差不会叫了,画出的鱼就差不会游泳了,一次他在村口画了只小母鸡,村口的上空就成天有老鹰打转。他在山后画了只黑毛狼,吓得羊群就不敢在山上吃草了,他勤奋刻苦的精神感动了上天。

于是一位白胡子神仙老爷爷在马良的梦境里,送他一支神奇的笔,从此马良所有的画,都会变成真的。马良就用“神笔”帮助有困难的们,改变他们的生活。但是他从来不怕坏人,更不会帮助他们。

我要向马良学习勤奋刻苦、自强自立、乐于助人和坚持梦想的美好品德和精神,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神笔马良优秀读后感【篇6】

作为国庆档电影《我和我的家乡》(五个小影片合集)里最后压轴的作品,《神笔马亮》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

最高级的喜剧是带泪的笑,这部作品做到了。影片中最打动我的一幕是大着肚子的马亮老婆和带着小黄鸭头套的马亮在向日葵田里拍孕妇照的那一幕。镜头从小黄鸭头套的嘴里以马亮的视角拍出去(这个视角真的绝了),眉梢眼角里的幸福挡都挡不住的马亮老婆出现在马亮面前。马亮好想搂住老婆,亲吻她,也亲吻她的肚子。

那种渴望简直呼之欲出,就要从屏幕中溢出来。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和一份事业。虽然马亮选择了事业,但我们都理解他,最终他的老婆也理解了他。作为贫困村里的第一书记,马亮用自己的美术专业带活了整个村子。我想起昨天在新闻里看到的“第一书记”采访,这个采访面对的全部都是全国各地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可以说,在每一位第一书记身上,都有着难忘的故事。我们都说,生活远比电影精彩,而这部电影,就是切合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好的作品。

影片里,村长说马亮老婆是“母老虎”,马亮老婆确实剽悍,“母老虎”也不是褒义词,但我就是喜欢这个活生生的“第一夫人”。人心都是肉长的,那些不为自己和亲人考虑的“完美”的人早已不符合观众的审美标准。比起一个“完美”的人,观众们更要看到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影片最后,马亮老婆抱着马亮说要告诉所有的人:我的老公是最伟大的人。经过前面的层层铺垫和渲染,观众们都能理解并赞同马亮老婆的话。这两个人物形象全都鲜明地立起来了。

开心麻花团队确实有才,期待看到他们更多更好的作品。

神笔马良优秀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的故事,故事实说,从前,有个孩子叫马良。他从小就喜欢画画,见什么画什么。他到山上打柴时,就这一根树枝在沙地上学着描飞鸟。一年一年过去了,马良画的东西栩栩如生。他想,自己能有一支笔多么好呀!

有一天,马良在梦里遇见一个白胡子老头送他一支笔,梦醒后,老头不见了,笔却留在自己手里,他十分高兴,就奔了出来,他用笔画一条鱼,鱼弯弯尾巴,游进水里。后来谁家缺什么他就花什么。消息很快传进了皇宫,皇帝下了圣旨,派人来招他进京。马良知道皇帝欺辱穷人的事,心里有恨不肯画。皇帝就抢下马良的神笔,还将他打入了天牢。可是,皇帝拿了笔不会用只好又将马良放了出来,马良拿了神笔花了一个无边的大海,海中央有个小岛,岛上有一颗又高又大的摇钱树。皇帝心急便让马良画了只船,带上娘娘、公主和许多大臣,都上船去了。皇帝又让马良画风,马良就将风画的越来越大,最后,船翻了,皇帝他们都沉到海里了。

读了《神笔马良》这个故事,我的感受是:做人不要太骄傲,太贪,这样会害了自己,又连累了别人。凡事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神笔马良优秀读后感【篇8】

《神笔马良》3d版上映了,我迫不及待的拉着妈妈就去看。电影说的是古时候有个小孩儿叫马良,他生活在一个世外桃源似的村子——百花村。一天,邪恶的大将军带着小皇帝来挖金子,他看见马良手里拿着一只笔,以为是“神笔”,就把马良的画笔给抢走了,可他试了试竟然是只普通的笔,气的火冒三丈,断了百花村的水。就在村民们干渴无奈的时候,“笔墨先人”驾着一辆无人驾驶的小三轮儿出现了,他问:“马良,你还想画画吗?”,马良说:“想,特别想”,笔墨仙人就送了马良一只笔,这只笔说来也怪,画什么有什么,动物点上眼睛就活了、小鸟画上翅膀就飞了,这竟然是只“神笔”,马良就赶紧画了一个大水壶帮助村民度过难关。就在马良有点骄傲、沾沾自喜的时候,可恶的大将军又来了,他这次逼着马良给他画金山,马良故意把金山画到了空中,又画了一艘小船,大将军和贪财的人都坐着小船上了金山,大家都只顾着挖金山,最终把金山给挖哭了、爆炸了,那些内心邪恶贪财的人都死了,只贪财本性还好的人被马良救下还有一次生还的机会,自此百花村终于和平了。在与大将军的战斗中马良智慧、勇敢、从不蛮斗,所以赢得了最终的胜利,我以后也要向他学习,遇到事情先想想再做,用自己的智慧来帮助别人。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800字


您是否烦恼于不能很好地写出自己的读后感呢?我读了几本书,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作品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感动至深。读后感能让自己多回忆书中的内容。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1)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很多让我们记住的人,他们都是为人民造过福,也有一些人是因为他们造下的灾难来让人们记住他。但是他们与历史的车轮相比,多么不据有说服力。

我记住了一个人,相必大家都认识,他就是我国的大文豪家——鲁迅,我十分喜欢看他写的《朝花夕拾》,里面有许多生动的故事,有十分疼爱我的长妈妈,有三味书屋的乐趣……

第一篇《狗。猫。鼠》,这是《朝花夕拾》的头篇美文。文章开篇联系现实,引出"我"对猫的仇恨,接着用西方童话做讽刺"现代评论派之流星"是"没眼力的狗",之后才开始对往事的回忆,夏夜祖母在桂树下给我讲猫的故事。隐鼠之死;到了北京,猫伤害了兔的儿女们,夜间时常嚷嚷扰人。可见,自始至终,我仇恨猫的理由都是"光明正大"的。

第二篇《阿长与山海经》是一篇写人的散文。文章起始,简略说明长妈妈姓名的来历和家人对她不同的称呼,从中便可以了解她身份的卑微和地位低下。随后通过"切切察察""睡觉像个大字,"等细节表现她的饶舌、粗俗、不拘小节;又通过她懂得许多"道理""规矩"表现长妈妈的迷信、善良;长妈妈给我们讲长毛的故事,让我觉得她有种神力。

第三篇《五猖会》是旧时酬神曰赛,也化指节日娱乐历史。文章虽名为五猖会,实是以小见大,揭露封建家庭教育对儿童天性的束缚和压制。文中始终没有正面叙述五猖会的场景,而是用了很大篇来说明迎神赛会对儿童的吸引力,孩子们所盼望的过年外,大概要数迎神赛会的到来了。

第四篇《无常》承继《五猖会》而来,细致刻画了迎神赛会上的"活无常"的形象,若将这两篇散文和小说《社戏》集中来读,我们可以发现绍兴节日迎神赛会的民俗的真实景象。

鲁迅一生所写的著作不计其数,但是朝花夕拾的魅力和

文才我觉得是最为突出的一部作品。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2)

《朝花夕拾》,如名字[篇1]样。年迈时再回想起童年的每一寸光阴,酸甜苦辣不过弹指一挥间罢了。清晨的花朵必然是娇嫩美丽,花瓣居住在晨露下,叶子生长在阳光里。将近黄昏时,它少了一丝温柔,却多了一丝优雅。夕阳为它增色,鸟儿为它颂歌。宛如一瓶硕有年代的酒,时间把它酿造得如此醇厚。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我在这篇散文集里最喜欢的文章了,鲁迅先生用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的角度,来描述在百草园与三味书屋的所见、所闻、所感。读完之后让人感到身临其境,仿佛就在望着小时候的鲁迅在捉蚂蚱,捉斑蝥,在爬树,在偷偷挖何首乌,或是布置陷阱抓小动物……之前听说过一句话:真情实感是文章的盐。对此我更佩服鲁迅先生的文章了,不用一个华丽的辞藻,却能将一个小孩子的童稚与调皮写得跃然纸上,我当然也会有和幼年的鲁迅一样的想法,但他的手法,却是我怎么样也学不来的。

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我无忧无虑的童年。我曾经有一个朋友,经常一起玩,那条最窄,阳光却最灿烂的小巷是我们的“秘密基地”,“集合”后,我们就叫上其他人,在阳光下尽情追逐,又或是捉迷藏,那时感觉村子就是整个世界。有时我们会去小卖部买两瓶饮料,互相说了干杯,就开始了“醉酒表演”……只可惜,虽然现在还是童年,那小巷却已拆掉,变成新小区的一部分,朋友也去了四川,再也没回来。怀念,无奈,这也是鲁迅先生想表达的吧。

有人从这本书中读出了作者对封建社会的批判,因为迷信与无知,因为庸医与劣绅,因为古板与教条,因为无公正。但我从书中更多读出的是想念,因为辛勤劳动的长妈妈,因为教书认真的寿镜吾先生,因为关爱学生的藤野老师,因为百草园,更因为那一去不返的童年时代。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3)

鲁迅的文章有很多,《朝花夕拾》其实是原来在《莽文》发表的文章合在一起的散文集中。开篇个故事,各个故事短小精悍,写出了他的立意,从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想要表达更深层次的东西。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朝花夕拾》中我影象很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这两个故事。《无常》中的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通过无常和阎罗王这两个人物的鲜明对比,讽刺了现实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尤其是“郭巨埋儿”这个故事,自己明明有些钱,却全给了自己的兄弟,后来家里穷得吃不起饭了,却想到家里的儿子会“抢”老母的食物而决定牺牲自己的儿子,十分的迂腐,且多多少少有点欺世盗名之意,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4)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青少年时期的'回忆录,从童年到少年到青年,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一组组生活画面,呈现在眼前,有对童年生活的向往,有对往昔亲友师长的感念,也有对旧势力、旧文化的嘲讽与抨击。

对他而言,童年生活是快乐、有趣而自由的;对我而言,读他的作品也是快乐、有趣而自由的,也许是百草园的趣事让我找到自己童年的影子吧,我竟特别的羡慕那个在百草园胡作非为的孩子。当他牵连不断地拔起了何首乌时他该多么快乐啊!当他摘下覆盆子,把它们一个又一个送进嘴里感受它们的又酸又甜的味道时,又会多么满足!当他弄坏泥墙根时,心中也可能会有一些愧疚吧!当他在雪地里捕鸟,看小鸟一个又一个自投罗网时,心中又会多么的激动!生活啊!你欠我一个童年的百草园!

对他而言,成长过程中,那些曾经温暖过他生命的人,让他永生难忘,正是这些爱的供养,让他成为“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

闰土的父亲有很多捕鸟的技巧,曾让小小的他大大佩服;大字不识一个的阿长,历尽千辛万苦为他买来《山海经》,曾让苦闷的他感激不已;藤野先生的关爱与呵护让他在无助中感受到温暖。生命像列车般疾驰而行,让我们永远记住那些曾经给与我们点点滴滴的爱的供养的人。

对他而言,从旧时代一路走来,生命中充满了遗憾与无奈,这是那个时代的旧文化带给他的,他对这些东西进行了无情的抨击和嘲讽。小小的他多么盼望早早地去看五猖会,父亲却让他背《鉴略》;在二十四孝图一文中,他对愚孝行为进行了无情的嘲讽,对反对白话的行为进行了大胆的诅咒;在《猫·狗·鼠》一文中,对猫的欺软怕硬表现强烈的憎恶,有力地回击了“正人君子”们对他的攻击,千夫所指,横眉冷对,这是多么勇敢的精神啊!

逝者如斯,鲁迅先生已经离开我们八十多年了,读文犹见其人,他笔下的往事,如同盛开在文坛的花朵,虽似幻如梦却永不凋零。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5)

没想到,回到家后,我发现朝花夕拾真的非常的好看,谈不上精彩,却能吸引着我。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看朝花夕拾的适时候,我不禁拿自己的童年去和鲁迅对比,发现自己的童年少了那种在大自然成长的乐趣,不过,朝花夕拾里的故事,还是因为温馨而吸引着我。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6)

我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漏出的年少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那些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正同于它的名字[篇1]样,是鲁迅先生在中年写下的回忆录。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艳,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虽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现实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动物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精彩。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速度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屋生活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十分无趣。这就是读《朝花夕拾》有感。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7)

倚坐在竹藤椅上,手捧一杯香茶,轻抿一小口,翻开一本厚重的书,几个黑色大字赫然映入眼帘——《朝花夕拾》。

我觉得《朝花夕拾》中有一篇读起来可能比较难一些,会有阅读障碍,那就是《猫·狗·鼠》了。《猫·狗·鼠》写我们眼中的宠物与动物世界,说的是鲁迅为何会讨厌猫?原来,鲁迅小时候养过一只“隐鼠”,可爱的小老鼠,结果被猫吃掉了,他就很伤心,所以总想着要为老鼠报仇,而且终身都变得讨厌猫。在这里我觉得写得好的是鲁迅的心理活动,非常真切感人。我一边读,一边想到我小时候的童年生活。在大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事,在我们心目中可能是非常重要的。

但这本书不只是回忆鲁迅有趣的童年经历,还涉及一些当时的“名流”论争。

这十篇散文是诚信的鲁迅,对自己童年到青年生活的回忆图景。“这组散文是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中最富生活情趣的篇章,我们可借此了解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心路历程。”这句话是《名著导读》上有的,也可以看作是我们学习《朝花夕拾》的一个目标吧。我们学习这本经典,可以了解鲁迅的少年和青年经历什么,了解这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童年的趣事。我本来就有这样的认识:一怕文言文,二怕周树人。鲁迅是战斗的,批判的,总是那么严厉,文章也不好懂。不过不要紧,随着阅历与年龄的增长,我相信我对鲁迅肯定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读了这本书我还想到,在众多著名的作家中其实像鲁迅一样奇怪、幽默风趣的人还有很多,他们的奇怪,也许在有些人眼里是荒谬可笑的,但他们却流芳百世,名垂千古,让世人所称赞……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8)

《朝花夕拾》共有10篇作品,是回忆性散文的代表作。有《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藤野先生》、《范爱农》。鲁迅先生将回忆与现实融合在了一起,表现了鲁迅先生不希望被拘束而渴望接近自然的那股热情与关心民众的高尚品德。

其中,我最喜欢《阿长与山海经》的故事,这篇文章写出了长妈妈的朴实与大气。鲁迅先生迷上了一种叫《山海经》的带图图书,但是又没有办法得到,心里十分郁闷。长妈妈请了假回家,回来时却说:“哥儿,《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语言淳朴,透出了长妈妈的性格。但是长妈妈总有让鲁迅先生不满意的地方,比如:长妈妈总是在睡觉的时候,在床上摆成了一个“大”字,让鲁迅先生没有翻身之地,久久被挤在席子的一角;再比如:长妈妈无意踩死了鲁迅先生的小银鼠,并撒谎说小银鼠被蛇吃了……虽然这些事让鲁迅先生十分不满,并且直接称呼长妈妈阿长,但是鲁迅先生心里还是喜欢长妈妈的。所以,当长妈妈死后,鲁迅先生很是怀念,《长妈妈和山海经》也是在鲁迅先生的思念中写出的,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回忆录。

剩下的文章,个个都是有意义,有“性格“的:《狗猫鼠》说明了鲁迅先生讨厌猫以及原因;《二十四孝图》批评了封建社会的制度;《五猖会》反映了封建家长对孩子的压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鲁迅先生童年的快乐时光;《无常》通过描述“勾魂”的鬼怪,讽刺了当时虚伪的人;《父亲的病》揭露庸医害人的实质;《琐记》记述了鲁迅先生去外求学的故事;《藤野先生》藤野先生是让鲁迅先生最感激的日本老师;《范爱农》是鲁迅先生的一个朋友范爱农的故事。

文章是一篇清新的文章,在手法上,鲁迅先生常引用古典文学,让文章更加丰富多彩,有说服力。读《朝花夕拾》让我受益匪浅!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9)

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会稽县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作品不计其数。

我第一个想到的便是他的《朝花夕拾》。

这本书,一开始吸引我的是它的书名。《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旷世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朝花夕拾”字面意思很好理解:清晨绽放的鲜花因为晨曦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去采摘,失去了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丝丝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另一层意思就是:老了,再回味起童年的点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来还别有滋味。像是在尝一道菜肴,细细咀嚼,品尝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就像在品尝一杯淡雅的茶,开始可能会觉得平平无奇,但回味后唇齿之间都萦绕着香气。

如《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的事。他认为二十四孝图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他从自己小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他本人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

父亲生病就医的事。细读下来并不是只有故事这么简单,更多的是想透过故事来揭露社会,揭露出那样一个“人”吃“人”的社会,他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使大众清醒。

站在这样的一个和平年代去看战争年代的鲁迅,去看他的《朝花夕拾》,我觉得这书中充满无奈。就算是站在那个时候的角度去看,也会有一种深沉的压迫感。

即便这样,鲁迅先生却没有放弃,从《朝花夕拾》我看到更多的是信念。一种坚信着中国能够站立起来的信念。回想过去,也许会有那些恶象,会有那些在封建礼教中挣扎的人们,但这一切必然会过去,在那样的时代写出那样书的人必定有着坚定的信念。

和平年代的我们也需要这样一种信念。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也都能适应。

《朝花夕拾》所带给我的启迪很多,希望它也能带给其他人更多的启迪。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10)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明白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我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

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十分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我的文字里,创立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欢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哈利波特》优秀读后感700字


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时,心中有许多感悟。 读一本好书,写下读后感,是天经地义的,一篇值得一读的“《哈利波特》优秀读后感”文章读书笔记吧小编在这里推荐给您,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哈利波特》优秀读后感【篇1】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我要用我的魔法去播种太阳,哈利。波特让世界充满阳光。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我会骑上光轮,带上魔杖飞向宝岛台湾。我顾不得欣赏日月潭的风光,你可知道我在寻找什么?哦,找到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正在凝视着一幅梅花图,他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饱经风霜的脸上写满了忧伤,那不是《梅花魂》这篇课文中的老爷爷吗?我明白了,他是在思念祖国思念亲人呀!我立刻挥了挥魔杖,将老人送回了祖国,让他和他的家人团聚,圆了他的回国梦。看到她幸福的笑容,我愉快的开始了新的旅行。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我会飞到莫斯科,在那里我看到了一个男孩,他衣衫褴褛,坐在一个皮鞋匠老板家的过道里。哦,这不是凡卡吗?我连忙停下来,轻轻的对他说:“小凡卡,跟我回到你爷爷身边吧!”我带他飞回那个郊外的小村庄,在那里我变出了一栋舒适的小房子,既朴素又温馨。他们祖孙流下了感激的泪水。我悄悄地走了,临走还忘不了在凡卡的绿匣子里放几颗金胡桃。

啊,假如我是哈利。波特,我会带着对不幸者的同情和帮助了别人的快乐去飞行,飞去更需要我的地方。我会让世界变得和平,变得强大,让人们变得善良,让世界充满阳光。

《哈利波特》优秀读后感【篇2】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哈利·波特系列的书,我非常高兴。我非常喜欢这套书里面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因为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里面讲了魔法的世界。

哈利·波特是里面的主人公,他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被黑巫师——伏地魔杀害,他就变成了孤儿,寄养在他姨妈家。他在那度过了十一年,这十一年他过得并不好。他经常被姨妈训斥,被姨夫骂,被他的表哥达力欺负,就是一个仆人。但是就在他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海格给他送去的一封信,改变了他的命运,这是一封邀请他去霍洛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的信。

他在魔法学校里认识了斯内普教授,还交到了许多朋友,也遇到了自己的对手马尔福。他和他的朋友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一次次的关卡中,罗恩的倒下,赫敏的帮助,哈利波特在朋友的帮助下最终打败了伏地魔,保护了魔法石。

故事虽然发生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但是与我们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没有海格的帮助,哈利也不能顺利进入霍格沃茨。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助,哈利·波特也不能打败伏地魔。如果没有斯内普在比赛时念了一个反咒语保护哈利波特,他早已被奇洛摔得粉身碎骨了。在生活中不是什么事都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是需要朋友的帮助和团的结,这样才能成功。

这一切使我明白遇到困难不要气馁,要勇敢地面对,朋友之间要相互团结。

《哈利波特》优秀读后感【篇3】

通过一轮轮的激烈寻找,我现在已经在看我最喜欢的书哈利波特了,好了给我带来了很多正能量,其中也蕴含着人与人之间的一些小斗争。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少年在霍格沃茨学院结识了许多好朋友,比如罗恩和赫敏。在本书中,哈利波特让我感觉到了勇敢,罗恩让我感觉到了智慧,赫敏让我感觉到了魔法的强大。而里面的大反派伏地魔让人感觉到一股神秘邪恶的气息。马尔福让人感觉到自已为是。但正是这些重重挑战,让哈利波特在魔法课上学的内容才不会荒废。正因为哈利波特具有勇敢善良智慧这这些品质才战胜了伏地魔。而他的表哥达力却因为惹怒了海格所以屁股上长了个尾巴,这就应验了人在做天在看这句话,谁叫他欺负哈利波特呢!读到这里大家还记得哈利波特的标志吗?没做当然就是哈利波特头上的那个闪电啦!以后大家要记不得就注意看他头顶那个给他带来一生财富的印记。讲得这样我们就应该叫娘古灵阁了,古灵阁是所有贪财的人的墓地,凡事想盗取古灵阁的人必定会死。

但哈利波特来到这里的时候,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原来他有这么一个地下金库,他说过一句话你们还记得吗?那就是我一辈子也赚不回那么多钱财。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只有勇敢才能战胜邪恶,不能懦弱胆小,而且更不能不劳而获,要想取得成功必须经过努力,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听完之后你们会喜欢他的。

《哈利波特》优秀读后感【篇4】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兴奋地拿起一本读了起来,一下子就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住了。书中讲述了哈利波特的一生。哈利波特,戴着又大又圆的眼镜,手中拿着一根神奇的魔法棒,骑着飞天扫把光轮2000,显得又文弱又聪明又酷炫。

可是,他的童年是不幸的,一直在姨妈家里生活,受到了各种各样的虐待,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11岁时,他无意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原来是魔法师的孩子。以后他就来到了魔法学校上学。在那里,他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罗恩,一个是赫敏。他们三个在学校里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鼓励,克服了无数的困难。后来,他们遇到了伏地魔,跟哈利波特有杀害父母之仇。哈利波特从此更加努力学习魔法,准备杀死这个世界大魔王。

从书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对不幸的命运,越抱怨就会觉得越痛苦,不如勇敢的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而且,哈利波特在受到各种虐待之下,居然还生活的那么快乐,这种乐观的精神值得学习。还有,当哈利波特的朋友赫敏生病时,他细心的照顾,始终陪伴在她的身边,同学之间就应该相互帮助,我以后也要去关心和珍惜身边的同学,这样才会有真正的好朋友。我感到,哈利波特身上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品格,就是永不放弃,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他永远不会放过杀害父母的人,不管他是谁!

《哈利波特》优秀读后感【篇5】

邓布利多校长告诉他:“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哈利经过努力,放松了自我,战胜了魔镜的魔爪。这对我的触动特别大,以前我特别喜欢看电子产品,它从虚幻的游戏中常带给我很多“乐趣”,我都快近视了。读了书中的这句话,我明白了我必须学会控制,在学习之余可以下象棋、看书等,我要抵制手机对我的诱惑。

当年打开密室死去的那个小女孩就是“桃金娘”,巨蛇就是从管子里出来,“桃金娘”看见了它的眼睛,所以不明白自我是怎样死的!

回到家,您看到我闷闷不乐的样子,就问我原因。我于是把事情告诉了您,并让您给老师说一声。您听后安慰我说:“别怕,老师既然选你

当,说明老师相信你有这个能力,再说,这也是个锻炼的机会,要相信自己,只要有信心一定能做好,不如你先试试,如果做不好再给老师说。”后来在您的鼓励下,我努力去做,结果做得很好,还被评为优秀小组长。

啊!妈妈,谢谢您十二年来为我无私的奉献,谢谢您十二年来给我深深的教诲,没有您就没有女儿的健康成长;没有您,就没有女儿的次次进步。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小草以方寸之心回报春天温暖的光辉,花儿以美丽的笑容报答雨露的滋润沐浴。妈妈,亲爱的妈妈,女儿将把一颗赤诚的心献给您,她会永远爱着您,永远祝福您!

教师点评:“人世间最伟大的爱,莫过于母爱,人世间最值得回报的人,莫过于母亲。”小作者以生动流畅的语言,描述了母亲为自己的无私奉献和深深教诲,表达了对母亲的无限感激和祝福,情感真挚动人,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文章过渡自然,结构紧凑,首尾呼应。

《哈利波特》优秀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精心撰写而成的精彩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令我痴迷的魔幻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三年级时的故事。哈利·波特在暑假生日收到了许多朋友的来信,其中有罗恩的、赫敏的、海格的、并且还收到了赫敏送的《飞天扫帚护理手册》。第二天玛姬姨妈得罪了哈利,骂哈利的妈妈莉莉总是多管闲事、哈利的爸爸是酒鬼,哈利生气了,把玛姬变成了气球、飘向了空中。夜幕降临,哈利假冒珀西的名字去了伦敦破釜酒吧。哈利天天在破釜酒吧进餐,他控制自己尽量不把钱全部花光,用节余的钱买了几本自己需要的书。

开学了,哈利乘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就学。他学会了如何对付摄魂怪和博格特,学会了占卜术,如何驯服鹰头马身有翼兽,在与拉文克劳打魁地奇时飞天扫帚光轮2000被打人柳打成了碎片,魁地奇也输了;哈利还知道了召唤守护神的咒语,如何对付或识别狼人,得到了活点地图,披着隐身衣进入了密道,获得了小天狼星·布莱克送给他的火弩箭飞天扫帚,骑着火弩箭打赢了魁地奇。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真正发生了,知道了赫敏有时间推移器的秘密,练成了终极召唤神符咒的咒语呼神护卫,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在八楼教授的房间里,救出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知道了赫敏的秘密。哈利经过磨练和努力获得了本学期的最高荣誉学院杯。假期里还收到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信。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小说,让我既增长了见识,又增强了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6

在你的梦境中,有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个形象:一个魔法师挥舞着手中的魔法棒,在你的世界里呼风唤雨。有时,他是别人,有时,它是你自己——曾经的我就是这样的,手持一根孤独的魔法棒,在平淡的现实生活中渴望找到一处栖息之处,可换来的却只是屡屡落空的希望——直到我遇见了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全书共七册,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她是著名作家,也是最受读者喜爱的作家之一,她用超人的想象力为我们构造了一个超越世俗的魔法世界。

《哈利波特》大概讲述了:从出生起就有奇异魔法天赋的男主哈利波特,在十岁时来到了一个从未听说过的魔法学院——霍格沃兹,在这里,他不仅结识了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二人,还一起消灭了魔法世界的公敌伏地魔……

然而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不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而是他的同伴赫敏格兰杰。

赫敏出生在一个麻瓜家庭(即父母亲戚均不为巫师)但即使这样,她在魔法学习上依然名列前茅。在赫敏身上,我看到了很多当代女性所不具备的魅力。她自信而不自大,总是乐于去帮助他的伙伴;她勇敢而不怯懦,勇于去面对甚至挑战,在当时人们连直呼其名都不改的伏地魔;她遵守规则却也敢违反规则,敢于为了正义而去违反校规……她有自我的原则,理想信念,总是专注于自己所坚持的,把自己的未来看得如此决绝,每一步都似乎在向着自己未来的蓝图坚定的走去。

哈利波特这套书不仅让我超越现实,看到了一个奇幻的魔法世界,还让我看到了一个新时代的独立女性形象,更让我明白了友谊和勇气的力量,只有拥有这些,波特和他的同伴们才能战胜恶魔。这也正如赫敏所说“我不过是死读书,再靠一点小儿小聪明,还有更多重要的东西——友谊和勇气”

裙子优秀读后感600字系列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裙子优秀读后感600字系列”,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裙子优秀读后感 篇1

用了近三周的时间,我们又再一次读了《一百条裙子》上一次我们交流这本书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重点是要学会尊重别人,不能嘲笑他。而我们这学期是要学习友情。

当我在一次翻开这本薄但有神奇的书时,就翻看了主人公这一页,书上简单的介绍了佩琪、玛蒂埃、和旺达。佩特洛斯基。佩琪是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女孩,而玛蒂埃家里却很穷,但她和佩琪是亲密无间的一对好朋友,她们经常来问旺达。佩特洛斯基,她有多少双鞋子、有多条裙子?而当旺达。佩特洛斯基回答道:她有100条裙子和60双鞋子时,女孩子们就会用很大的声音哈哈大笑到。因为,每天她都会穿着一条已经被洗的褪色的蓝裙子来上学,那条蓝裙子每天也会熨得很平,她从来没有换过裙子,所以大家根本就不会相信旺达。当她们在嘲笑旺达时,她不会理会那些笑的快要倒了的女孩子们。就这样,旺达也是很少笑,有时嘴角往上一斜,就算是笑了。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部分是:旺达转学后,佩琪和玛蒂埃一起去波金斯山上的旺达家寻找旺达,想和她道歉。可是旺达一家已经搬走了,于是,她们鼓起勇气去问老斯文森,因为太害怕了,又逃了回来。接着,她们回到了学校,给旺达写了一封饱含友情的信,告诉旺达画的一百条裙子的画得了金奖,她们已经学到了《温菲尔德。斯科特》那一课了,把这封信签上班里许多人的名字后寄给旺达。从这一段中我感受到了友情的力量。

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我明白了友情不仅让人远离孤独,还对我们的成长很重要,要学会包容别人。

裙子优秀读后感 篇2

旺达佩罗司斯基是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她家住在波金斯山上,她每天着洗的发白、晾了走形的裙子。她的座位是一个角落,那里又吵又脏。正是因为她的名字和裙子所有的女生嘲笑她、捉弄她。直到有一天,她说自己家有一百条裙子,可是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嘲笑。没有人会相信她,有一天,旺达在也忍不住女同学对她的嘲笑了,她们一家搬走了,但她给大家留下了一百条美丽至极的裙子,这一百条裙子永远留在同学的心里。

旺达忍受着女同学对她的嘲笑,而这些女同学却不知悔改,一错再错。最后把旺达逼走了,可旺达并没有往心里去,而是给同学们留下了她美丽至极的杰作一百条裙子。旺达是一个勤劳、爱干净、大度的女孩子,她虽然走了,但在同学们的眼中那个有美好愿望的女孩依然在她们心中。

一百条裙子,与众不同、美丽至极的一百条裙子!

裙子优秀读后感 篇3

我们学校开展了“品味书香,诵读经典”的读书征文活动。我读了一本叫《一百条裙子》的获奖小说,有深深的感触。

书中的主人公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每天都穿着一条旧裙子,女生都捉弄她。当旺达突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裙子时,却引来更多的嘲笑。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

这是一个因为漠视而发生的故事,旺达当然也不甘心被漠视、被冷淡,就算有,也都默默的忍受着,但是她原谅了捉弄她的同学,她所说的那些与众不同、美丽至极的裙子只是个愿望,还不可能拥有。出人意料的是,她把那一百条裙子画得那样美丽和杰出,让那一百条裙子真真实实地挂在他们的心中,成为他们一辈子的记忆!她是多么的善良和宽容啊!

其实,这样漠视和不友善行为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发生,例如:

学校学习中,因为某位同学成绩差而嘲笑他,欺负他,甚至不理不睬;公交车上,有老人、孩子、孕妇没有座位,全车的人都漠视,不让座给这位年迈的老人;当某人的优点很多时,有些人就不高兴,做出一些不友善的事情出来。所以,我们不能嘲笑别人,忽视别人,不管他是怎么样的人,是富是穷,都要尊重他。受到别人的嘲笑和打击了,那也要用自己的真诚友爱来换得他人的信任和友爱,有可能因为这样而取得成功,实现自己的愿望和梦想。

《一百条裙子》,这么一本薄薄的书,却藏着一个生活中深奥的道理:只有你拥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包括一视同仁的态度和宽容的胸怀时,才会找到属于你的“一百条裙子”。让我们把自己心中的“一百条裙子”骄傲地挂起来吧!

裙子优秀读后感 篇4

我觉得:我们应该向旺达学习,坚持自己的梦想,有梦就有希望。在故事里,旺达是一个孤独的孩子,没有妈妈的爱,在别人的嘲笑声中长大的,可是她没有自己看不起自己,也没有记恨那些曾经嘲笑过她的同学们,反而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坚持自己的梦想,在画中发挥自己的想象,用爱和梦想绘画出一百条美轮美奂的裙子,并且将它们无偿地赠送给同学们,所以旺达一定是一个内心充满爱和阳光的好女孩。

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也会有如旺达一样失去妈妈,缺少爱的伙伴,她们也许会有些小自卑,小孤独,但我们千万不要去嘲笑她们,而是要用爱去温暖她们,与她们有爱相处,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应该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分享喜乐与忧愁,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处处充满爱的阳光,我们才会真正快乐、健康地成长!

裙子优秀读后感 篇5

《一百条裙子》是由美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埃莉诺·埃斯特斯创作的一部优秀儿童文学作品,曾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这是一本很适合女孩子看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充满了爱与感动。

主人公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波兰女孩,她每天都穿着一条洗得发白、晾得走了形的蓝裙子。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全班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拿她开玩笑,仿佛她生来就是让大家“取笑”的。

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可是,根本没有人相信她,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嘲笑和捉弄,旺达默默地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受不了这些嘲笑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那是由旺达设计的一百条与众不同、美丽至极的“裙子”。旺达没有说谎,她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她的理想与追求。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我也曾经像旺达的那些同学一样嘲笑过别人,看到旺达伤心地转学走了时,我才明白有时无心的嘲笑带给别人的是多么大的伤害。仔细想想,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人?谁都会有缺陷或不足,我们常常喜欢抓住别人的一点点弱点或不足大肆嘲笑,却不曾想到自己的笑声中包含着别人多少的泪水与痛苦。

旺达最后用宽容谅解了所有曾经嘲笑过她的人,把爱的阳光播洒在每个人的心间。她的行为让我明白:一个人,无论她长得美丽还是丑陋,无论她聪慧还是愚钝,无论她富有还是贫穷,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有值得人尊重的方面。尤其是像旺达这样虽然贫穷、普通,却始终坚持对美的向往与追求的女孩,更值得人尊重!

一百条裙子,每条都荡漾着美丽的梦想,那个执着追梦的女孩——旺达,就这样深深地留在了我的心里……

裙子优秀读后感 篇6

在我的书架上放着几本老师送给我的课外书,暑假里,我把课外书都阅读了一次,但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一百条裙子》。

这一天,我兴致勃勃地读了起来。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怪名字的女孩,正因为她的名字和她的旧裙子,所有女孩都喜欢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说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可是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相信她。而且大家都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只能默默地忍受着。

读完这本书,我很同情旺达,我认为旺达是一个坚强、善良、有梦想的孩子,同学们捉弄她,她并没有伤心,同学们捉弄她,她叶没有报复人家的心态。旺达家里很穷,根本买不起一百条裙子,拥有一百条裙子是她的梦想,她用她心爱彩笔实现她的梦想,有了梦想就有了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这样的梦想,同学们捉弄她时才她道歉,不会感到伤心难过。后来捉弄她的那些女孩发现旺达是多么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给她道歉,并把她找回来。可是她们到了旺达家,见屋里一片漆黑,什么也没有,这时她们才知道,旺达搬走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我们都要和旺达一样,为自己的梦想从不放弃,一定要和大家好好相处。记得在一、二年级时,同学们因我写字不好等小问题取笑了我一次,我就非常生气。我想与她做好朋友。每当老师表扬时,觉得自己是不是很差,有自卑感,没有自信。虽然妈妈也同我讲了很多道理,我也有了很大进步,但读完这本书让我更加明白同学之间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帮助,要学会尊重每一个人。

旺达把这一百条裙子挂在了女孩们的心里,也挂在了世界上每一个了解她的人的心里。那一百条裙子将永远挂在我们大家的记忆中,以为内每一条裙子都荡漾着一个美丽的梦想。

活着优秀读后感2000字通用


读书笔记吧编辑为你收集整理了活着优秀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想必大家最近都深深沉浸于作品一书。对于这个作品,我们可以写读后感来加深理解。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1

“活着是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和辛苦,无聊和平庸;幸存,不过是旁人的评价罢了”——题记

xx年初冬于天津的中学寒假时光观看了一部电视剧名叫《福贵》,记得当时感慨良多,和家人和朋友都在谈论这部电视剧的情节以及总体感受,后来才知道原著叫作《活着》,作者余华,考虑再三,决定将此书列入xx年阅读书单之列,今天下午刚好阅读完毕,同时恰逢xx年的除夕夜来临之际,就迫不及待写下这段文字,生怕这份来之不易的感动稍纵即逝造成表达上的遗憾。

余华的《活着》让众多读者感慨,有人对主人公福贵产生了怜悯之情,我却从中获得了一份宁静。福贵从兴富到衰落,我是一点也不同情他,甚至觉得这全然是他应有的报应,但是,越往后读,越是觉得他人生太悲惨甚至令人无法想象:家境衰落后,随即父亲死去了,好不容易福贵改邪归正了,眼看着家计慢慢变好了,福贵却又被抓去当兵了,在战场上经历刀枪雨弹,看过战友们的死去,所幸福贵活下来了,回到了家。但是,家境实在贫寒,无奈之下只有将自己的女儿送出去。不久,女儿自己逃了回来。一家四口在一起,虽然困苦贫穷但仍是幸福的,但好景不长,福贵的妻子家珍又病倒了。不过,虽然病倒了,家里还有听话的女儿儿子搭把手,日子也还是那么过。但是,更可悲的是不久过后,儿子有庆好心给镇长夫人去献血而流血过多丧失了生命。看到这里,我真的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眼泪直流,这是何等的悲惨呐,不得不感叹生命的弱小,但同时,我又不得不佩服福贵的坚强。过了会,我又重新打开了书本,想怀着乐观的心态继续往下看――有庆死后,过了段时间,女儿凤霞出嫁了,所幸嫁了一个好人家,人好家境好对福贵一家也好,眼看着生活就这样幸福美好下去,然而灾难又来临了,女儿凤霞因生产流血过多而死,随后家珍也走了。过了几年,女婿二喜又在干活的时候被水泥板夹死了。原本一个家就只剩爷孙俩了,但不久,家境贫寒,孙子苦根因为吃豆子而撑死了。到头来,只有福贵一个人和他的那头老牛了。面对家人的离去,福贵却没有被悲惨的现实打败,他仍怀着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被命运碾压过,才懂时间的慈悲”,他把痛苦交给时间。没有血泪地控诉,没有撕心裂肺地尖叫,甚至都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包容着的一切。以致后来时间里再大的灾难来临,福贵也能将它消解,坚强的活了下来,不闹不争。人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我被主人公福贵的平静而坚韧所震撼,生命的意义即在于生命本身存在的价值,它来自活着,“活着”便是全部意义。

抽象的苦难是易于接受的,最不可接受的是,眼睁睁看着这些痛苦都加于那些最为善良美好的人物身上。福贵面对这些善良的人的离去,面对这些这些人生的无常,残缺与痛苦以及人生历程中无法避免的劫难,祸患之力的压迫,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没有颓唐消沉,没有像春生那样用一根绳子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也没有像路遥小说《人生》中的主人公初遭挫折时虐待自己,而是默默在角落里舔着伤口,超然而平静。

无谓的抱怨不如平静的接受,学会超然和平静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正如黑塞所言“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我们应该要像福贵一样把脸迎向阳光,鼓起勇气去面对困难,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

苦难加上忍耐,塑造了他宽广、坚韧、温婉的性格,他活着,却并不是福克纳小说《喧闹与骚动》的结尾所说的那样“在苦熬”。对福贵而言,苦难已消失于无形,他的内心有的只有那种面对生活时的超然和平静。而能够让福贵如此超然和平静的正是苦难本身。拥有过财富地位、女人,他没有珍惜,最后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母亲无私的爱,拥有妻子忠贞不二的爱,拥有孩子、女婿的孝顺和尊敬,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在经受如此巨大打击后仍能乐观面对。然而小说中并非只有主人公一个人能够面对苦难时表现出超然和平静。福贵的母亲临死前对福贵说“活着就有可能,死了就什么都结束了。”没有抱怨不公,只希望能够平静的活下去。家珍更是不想争什么,对福贵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只求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不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处于当时底层社会中的劳动人民,面对不公和不幸却学会了隐忍和平静对待。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杨绛百岁时曾说“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后来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一个人有限的生命里还是平常点好,无需去争太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学着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就够了。并在生活中学会隐忍,学会承受苦难,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从容平静的面对生活,不要被小挫折、小困难打败,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不因水的清淡而厌倦饮水,也不能因生活的平淡而掘弃生活,把脸迎向阳光,享受和珍惜每一天活着的生活,这便够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教育很重要,不需要为儿孙留下太多的钱财,给他留下足以养活自己的本事是最重要的,时代裹挟下,可能每个人都不能幸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有时候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有时候是掌握在时代的滚滚洪流中。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2

听说张艺谋在转型拍商业电影前,拍过一部电影《活着》,被誉为是他拍得最好的电影。想看已经有大半年了,却一直没看。年底有空,想培养一下“艺术细胞”去学习下,看了下电影内容简介,好像内容很悲惨,不忍心看。

挡不住电影原著--余华写的《活着》盛名的诱惑,想着文字的冲击力应该没有电影画面那么直观强烈,就打开书本,可没想到小说内容更悲惨,太扎心了。一个泪腺萎缩,神经大条的中年人,深夜一气读完,数次眼泪喷涌而出。

读完后首先不禁有些愤慨作者这么决绝残忍的让福贵一家如同遭受命运的“凌迟”,苦难不绝。相比之下,张艺谋的电影改编,故事结局倒是让人看到“苦尽甘来”的希望。

徐福贵本来是个“地主三代”或者“地主四代”,自小生活无忧,但精神空虚,吃喝赌嫖俱粘,尤其是沉迷赌博,因为赌博可以带给他最大的兴奋。被人设局,终于有一天,输得倾家荡产,父亲悲伤致死,一家几口从养尊处优变成靠自食其力的佃农,母亲积牢成疾,福贵去城里给母亲买药时被国军抓了壮丁,来不及给家人告别就去了前线,2年多后回来,母亲已经辞世,聪明伶俐的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病变成聋哑;后来一家经历了三反五反,熬过了大跃进和自然灾害的极度穷困饥荒,已经上小学的儿子被急切救县长夫人的医生抽血抽死,后来好不容易找到归宿的聋哑女儿难产殒命,患病多年妻子家珍不久后也去世,搬运工女婿工伤事故身亡,唯一留下的孙子由老福贵抚养,但几年后也因长期挨饿,一次吃豆子撑死送命。一个家庭就只剩福贵一人。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如此设定福贵家的命运,难道他想通过一次人性对苦难承受能力的“极限大挑战”,来证明人有为了“活着”而“活着”这个本能的强大力量?以及示范一个所谓人对“苦难”可以选择乐观态度的主观能动力?

他这本书也非常有名,一版再版,甚至在国外发行,光是自序也写了不下4回。我看的微信读书电子版,集合了4个自序。

为什么余华要写这样一个结局的家庭,福贵一家可以承受远超常人可以承受范围的苦难而努力活着?我在自序中并没有找到十分满意明朗的答案。甚至对他的一套说辞更弄得一团迷糊。

以下引用余华在韩文版的自序中的部分文字:“这部作品的题目叫《活着》,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它没有断。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当然,《活着》也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我知道,《活着》所讲述的远不止这些。文学就是这样,它讲述了作家意识到的事物,同时也讲述了作家所没有意识到的,读者就是这时候站出来发言的。”

我相信这些富有诗意和深奥哲学的文字是《活着》本身的主角自己都没有想到的。

求生的本能是人类共有的能力,也是动物固有的。甚至人类还多一个能力,就是可以自行选择生命的终止来逃避生存的艰难。如果去煞费苦心去赞美或者强调一项“本能”似乎是多余的,而且还是有为数不少人选择了结束(就像小说里的县长,曾经过许多枪林弹雨的洗礼,最后在浩劫中饱受折磨而选择自尽)。

如果希望这个超强个案能力去鼓励更多人度过生存困境的励志作用,当然社会价值是不言而喻的。但逻辑性和思想性还是存在硬伤,尤其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这句。因为如果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其实可以有很多姿态,包括采用如今在这片土地上依然有人称颂和执行的丛林法则,那些视万物为刍狗的胜者为王的人们。就像臧克家说的,有些人“活着”,可他已经死了。

宣扬对生活要乐观的态度,虽然道理很对,但也过于轻描淡写,甚至有些老生常谈。一个人“乐不乐观”是一种性格,是不由自主,更何况乐观并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药。“鸡精汤”常用这服“药方”,说多了跟“多喝热水”差不多。

有人读到了人生无常,要安于命运,苦中取乐。

甚至有人从书中读出了“知足常乐”的感叹,那些能从别人的不幸中感悟到自己的幸福,我总觉得是“毒鸡汤”喝多的症状。很有名的一句话“当我在为自己没有鞋穿而哭泣的时候,忽然发现有人却没有脚。”这句话很“鲜美”,却真的有毒。

一个人能平和,不是因为别人过得比自己差,而是需要一颗慈悲心。

我觉得我就是那个余华说的那个要站出来发言的读者。

我更喜欢去探询那层隐藏的,可能不是最基本却起着决定作用的规律和逻辑,这不是那些“口号式”,“教条式”的空洞华丽的大道理。我相信之所以他们能“活着”,有一种潜藏在人性光辉深处,是他们当事人不自知的,不是他们自由控制的,超出他们主观自由意志的力量。

人有容易对口号式的肤浅道理陶醉并止步不前思考的特性,原因有两个:

第一因为人都有惰性,思考本来也是很累的。

第二容易从大道理(可能是伪的)上获得一种“确定性的满足”,人喜欢确定性,既然确定了,何必再寻烦恼去质疑。

但其实很可能对解决问题只是隔靴搔痒。真正遇到同样问题,这些道理却丝毫不能起作用。还是那句话,“多喝热水”。

幸好作者在《活着》中故事本身写得非常自然,真实,有血有肉有情有义,饱满合乎逻辑。

故事已经蕴含了福贵一家可以承受远超常人可以承受范围的苦难而还能活着的所有理由。

简单地说,福贵一家之所以有这个承担苦难的超生存能力,原因有两个:

1)他们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有“良心”,雅一点说就是有“良知”;

2)他们家庭成员充满爱,关系非常亲密,能够“相依为命”。

所谓“良心”是,一个人有同情心,心中有爱的能力。对别人的苦难有恻隐之心,有同情心,有包容心,责任心。

我就以福贵为例,其实福贵未潦倒前,家财万贯,放浪形赅,没心没肺玩世不恭的。他可以目无尊长,肆无忌惮践踏人伦。是家族的“败家子”,“孽子”,远超现在所谓的“渣男”。但是在他一夜输光家产后,如书中所描述,失魂落魄,形销神失,如同中药罐里的“药渣”。本来有上吊的闪念却没有实施,主要是考虑到,所欠债务并不会随他死去而消失。所以还是回去面对。

回去后第一个知道这个事是她温柔善良的妻子,接着是母亲,在得知这一重大变故后并没有责怪于他,而是选择了原谅和安慰。然后他父亲虽然一时暴跳如雷,气倒卧床三日,恢复些元气后并没有像福贵担忧的暴打他,而是是接受这个残酷现实,因为他也知道,他儿子走到这一步,也是遗传了他的本性(他也是败家子,地主二代或三代,不可考证),平静而果断决然地变卖所有家产让他还清债务,体现出了一个有身份,有尊严,有担当的“地主风度”。但毕竟经历世世代代积累的家产一朝殒灭的大哀大痛,很快撒手人寰。

从此本来锦衣玉食的一家人,搬出地主大院,住进茅草屋。福贵母亲和妻子家珍安然接受现实,没有抱怨,没有责怪。母亲是极其慈爱和明事理的人,这个时候刚失去财富和丈夫,却依然根本顾不上自己的伤心,却经常安慰福贵这个“孽子”,因为她深爱她这个儿子,所有身外物都比不上儿子福贵这个人重要,她害怕失去儿子,她开解他,安慰他,她坚强地挺住。这也是很多慈爱母亲在紧要关头自然而然的做法。

这里不得不说福贵妻子是非常传统和贤惠的女人,她一直对福贵起着相夫教子的努力。她出身富商,嫁给福贵本是“门当户对”的世俗按排,但是她并不是爱慕富贵生活的人,她知道财富是造成福贵玩世不恭的原因,她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就像早就等着那只“靴子”落地,她最大的心愿是和福贵“安安生生”的过日子,或许在她眼里这是一个契机。

家珍此时已有身孕,被自己的爸爸强行接回娘家,并说断绝福贵家的关系,只留下家珍和福贵的女儿凤霞。这对福贵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刀口撒盐。

而且福贵的妈妈跟他儿子很笃定地说:“家珍会回来的,家珍是你的女人,没有人会抢走。”这等于给了福贵一个信心和希望。在这种局面下仍有此自信,对家珍的品性看得如此透彻,可以看出福贵妈是个很有生活阅历和人生智慧的人,从这个程度来说,不得不说,有些有钱人在这方面是比平常人家更有阅世能力的眼光。当然也说明了家珍是个贤惠的,重情重义的人。

福贵的妈妈这个“老地主婆”从未做过农活,曾经是千金小姐的女儿凤霞也才5岁,开始一起下地去挖野菜。凤霞虽小,但非常可爱伶俐乖巧,也非常爱她爹福贵。

所以呢,福贵看着年迈的母亲和幼小的可爱的贴心的女儿凤霞因为自己遭受痛苦,自己内心如同“千刀万剐”的洗礼,“于是浪子回头金不换”,从未干农活的他,租了5亩地种田,做起了佃农,承担起养活一家人的责任。其实所谓的“责任心”本质还是源于一个人的“良心和爱心”。

果然,没几个月,家珍在娘家生下儿子“有庆”后,就携儿子一起回到了福贵的茅草屋,一家人从此切换到勤劳朴素的劳动人民生活模式。

以上过程只是简略一说,其实一个家庭如果遭此惊心动魄的惨变,一般家庭根本扛不住。福贵的家庭成员所有表现堪称完美,像这种做法或者具备这些条件,是绝大多数家庭做不到的,甚至不具备,一般家庭可能鸡飞狗跳,妻离子散,福贵可能也破罐破摔,流落街头,在某一个贫病交加的风雪夜死去。很多影视剧包括现实中也有屡见不鲜。

所以福贵家的人都是有“良知”的人,这是让他们渡过这个劫波的最大基础。

这才是真正难以复制的根本心灵素养。

接下去讲第二个原因:他们家庭成员充满爱,关系非常亲密,能够“相依为命”。

上面说到,一家人从此切换到勤劳朴素的劳动人民生活。从此福贵和千千万万的劳苦大众无二。

书中福贵家不断遭受苦难,但你同样可以感受到那种一家人“相濡以沫”浓浓的亲情和温暖。这种美好的感觉是很多物质丰富的现代人可能无法感受,甚至羡慕的。

其实像这样的生活关系,在我们尤其是物质匮乏的农耕年代,倒是非常普遍。特别是70年以前生的人,很多甚至是自己也都不同程度地经历过。所以很容易理解,并且感同身受。

到了那个层面,生存和解决饥饿是第一需求。每个人为了能生存竭尽全力,辛苦劳作。

福贵和妻子家珍,还有尚是幼年的女儿和儿子,都必须做出力所能及,甚至力远超所及的工作。大人干活不用说,小孩也要下地干活,最小的孩子都要割草喂羊,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在全家为了生存都竭尽全力的情况下,(在有良知的前提下)特容易形成一种互相依赖,互相支持,互相感激,互相同情,互相体恤珍惜的同甘共苦的家人亲密关系,彼此的心力汇聚成共度时艰的磅礴力量。

夫妻为了彼此、为了小孩而竭尽全力,而他们彼此之间深感对方的艰辛和不易,就会内心特别柔软,更发奋努力。彼此有种夹杂着感恩、关切、愧疚、怜惜的深情难以详说,不断强化,这是一种十分符合人性自然逻辑的情感流动模式。

福贵和家珍为了能存点钱让儿子有庆上读点书改变命运,忍痛将12岁女儿凤霞送去给别人做活。聋哑女儿极不愿离开,虽不能言说和抗辩自己的痛苦,仍深明大义地接受按排,在分离那天跑去田头看因不忍看女儿离家躲避在田间的父亲福贵。这种无奈相当扎心。

几月后凤霞私回自家,全家欢喜相聚,却还是难逃再送回去的选择。那晚,福贵送着女儿出门去那户人家,女儿崴了一下脚,福贵弯腰帮女儿揉脚,并背着女儿走到城里,在分手的时候,父女难舍难分,福贵一咬牙背着女儿往回家方向走,悲伤的聋哑女儿意会到福贵的决定,一双小手紧紧地抱住了福贵的脖子,那种相依为命的亲情温暖让人欣慰和振奋。

有庆上小学了,每天跑10多里路去学校,所以刚开始特别费“布鞋”,那时候都是老妈缝的布鞋。家珍强撑病躯赶制布鞋,福贵心疼,就骂儿子友庆不爱惜鞋子,责令儿子光脚去学校,当看到儿子光脚在满是石头的路上奔跑时又心疼不忍了。就又责令儿子穿上鞋。但有庆知道原委后,穿上鞋子跑出父亲视线后,再脱掉鞋子跑。因为他也知道心疼他老妈。

吃大锅饭期间,家珍得了“软骨病”,慢慢失去劳动力,家珍忧心忡忡,生怕自己没有劳动力成了家里的负担,即使干不了外面的活,也竭力强撑病躯去做家务活。福贵当然也是非常关切,带她去看病,医生说是不治之症,家珍反而感到轻松,因为这样就不用费钱去治疗了,不想连累家庭。像这样的心情在现在来看有些不可理解,但在那个年代,这是很多普通穷苦家庭成员当自己遇到疾病最自然的想法。

正是因为彼此成全,彼此牺牲的精神和情感,每个人都不顾惜自己,每个人都能感受到来自每一个家庭成员的需要和依恋,可以为了家庭的其他成员奋斗不止,形成了那个年代所特有亲密关系。

我实在不愿意用“自私”和“无私”这些简单蠢笨禁不起逻辑的名词去错误定义分析里面的关系。因为一旦名词错误,后面一切关系都是错的。

福贵家成员之间的爱和表现,像我文章前面说的人的思维习惯特性,很容易会得出他们是“不自私”的结论。但这是不够准确的。

一个有良知家庭的成员,他们互相需要,互相帮助,互相依恋,互相怜悯已经铸就了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感觉,很多时候,帮助对方,关心对方,已经变成由发自内心不假思索的自然需要,就是关心自己一样。

每个人的心里都装着对方,甚至关注度会超过自己,人的关注模式很多时候是单线程的,当你越关注对方,关注自己的时候就越少了,也更加容易获得满足,因满足对方自己也获得“满足感”。

相反,一个人越只有自己,自己的需求就反而会不断放大变得难以满足,变成一种“需求黑洞”吞噬自己的良知。

福贵家属于前者,这种情感的付出是能得到最及时的反馈,每个人都是付出的,每个人同时又收获了,是运动的,是相辅相成的,不能脱离彼此而独立运动,其实是互惠的,是不断“增益”放大的循环流动的情感闭环。这种模式是自然的、不由自主的、难觉察的、甚至很难被设计的人的天性。

当用“无私”去要求别人,用“自私”去指责别人,当使用这些简单蠢笨的词语时,情感就已经停止了流动,陷入了“死亡”。

因此这也是可以战胜各种困难的关键所在,日子过得虽然穷,但也过得很甘甜,感情也日益牢固。

接着说,有庆是个很有爱心的孩子,他自己食不果腹,却可以每天不辞辛劳去割草喂饱他饲养的小羊,他可能是因为深感自己挨饿的滋味而不忍心他的羊也挨饿。这是很多小孩固有的善良天性(不是全部)。可见他良知充盈。

有次因为需要献爱心捐血,他非常积极,争先恐后排队,为自己没有献血的机会急得直跺脚。谁知只有他的血型符合,而对方是县长夫人,需要大量鲜血,试想一个小孩的血量去供一个大人,怎么够。竟被情急的大夫当场抽干血而死,惨不忍睹。

福贵得知,自然悲恸无比。但为了不让重病的妻子承受这个打击,只能一个人独自承受,悄悄地埋葬了心爱的儿子,谎称儿子只是住院而已。

如果不是福贵深爱妻子,他可能都无法承受而奔溃,正是这种对对方的关心,某种程度上遮盖了对自己的内心需要的关注。

后来每一次家庭成员的离开。福贵总是关切的眼光注视着家珍和剩余的家人。

“凤霞”是一个后天幼年因病致聋哑的心地又极良善的可怜姑娘,在父母的极力张罗下,好不容易找到同样有残疾的丈夫“二喜”。这个丈夫初出场时是沉默寡言的,面无表情的,这符合一个长期缺爱被嘲笑的人的特性,但他内心也是很善良的,这种善良想必也是只有他亲生父母给他的。当他和凤霞结合的时候,苦命人同病相怜,两个人相依为命,彼此珍惜,一时幸福无比,恩爱无比。

文中有段场景,当“凤霞”怀孕之后,一家人抱头痛苦,又喜又悲,喜的是看到幸福在眼前;悲的是,为自己死去的亲人无法分享自己幸福的。福贵和家珍和凤霞,为“有庆”而哭。“二喜”为他“死去的父母”而哭。二喜的父母只有在这一次“哭”中闪现,作者用寥寥数语,道出二喜父母一定是生前对二喜有无限深情和牵挂,也是道出二喜的“善良”是父母给养的坚实基础。

回到对本书人为何能“战胜苦难”而顽强活着的原因,仅仅宣扬活着而活着的本能基因是多余的。关于“活着”的意义也是多种多样,各种哲学,各种宗教,各种政见都有自己的高楼大厦的一般的宏伟理论。各人自有选择,我们无须再去添砖加瓦,画蛇添足般的去补充和发挥。

今天,我们仅仅关注人类中最小的单元——家庭。

我们只是探求那些最基础,最自然,最朴素的就够了。作为一个个人,其实力量是渺小的,是匮乏的。人是社会性动物,人需要一种关系才能获得存在,因为有了关系才可以更具生命力。就像心理学者武志红说“关系就是一切,一切为了关系。”人没有了关系,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年老的福贵最后失去了所有家庭成员,那么关系就因为人的物理成份分散而消失了吗?并没有,情感和精神的关系可以超越物质和时间而存在,福贵孑然一身活在了和亲人的回忆中,活在对亲人的思念中,活在和亲人的感怀中,他是幸福的。就像作者最后一版自序中所言: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从1993年余华创作《活着》到xx年最后一版,经历20多年中在不断的自序也是自省中完整着自己,他其实意识到了人“活着”的真正原因,尽管他当时只是凭借着作家的操守尽可能呈现一个“真实”的世界,但无意中,“真理”其实就孕育在真实中。

对于家庭来说,“相依为命”或许是一种很好的可选模式。我们以前对“相依为命”这个词的认识总以为是一些可怜人的抱团。但其实,“相依为命”不正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原理吗?

家庭成员之间,如能互相依靠,互相依恋,互相成全,在此过程中组成各自完整的生命。不正是最完美的模式吗?

这几乎可以说是自然的,必然的,唯一的出路,是科学的。

我真心建议大家读一下这本书,虽然主人公很悲催,但你同样可以感受他们那种亲情的甜蜜和幸福,去感受一下“活着”的力量,去对抗艰辛世道。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3

王尔德曾经说过:“生活是世界上最罕见的事情。很多人只是存在,仅此而已。”当我读完《活着》这一书后,很庆幸主人公福贵不是那很多人之一,他真实的活着,而非简单的存在过。

余华所作的《活着》从福贵自叙年轻时游手好闲嗜赌成性为始,以暮年时与同样垂垂老矣的老牛作伴消失在暮色中作结,期间伴随着父母﹑妻儿﹑女婿﹑外孙先后离去的失亲之痛,又经历了战争﹑土改﹑人民公社﹑饥荒﹑_……这是他的一生,又或许可以说这是那一代人的缩影。只不过相较于他人,福贵似乎拥有了更多的苦难。在阅读时我几次克服住了不再翻阅的冲动,因为当作者用最最客观的语调将残酷的现实一层层剖开呈现在眼前时,那种悲苦更甚﹑那种震撼愈发让人难以平静。

然而当我们由旁观者的视角转化为主人公的身份时,当一切的不幸变成了现实,摆在面前时,我们会惊讶的发现福贵的快乐其实多于苦痛,甜蜜可以大过心酸。一夜输光家产从地主沦为平民,却因此在土改中逃过一劫,福贵是幸运的。大户人家的小姐甘愿一生守护在他的身边不离不弃,恰恰印证了她的名字“家珍”,是家里最珍贵的财富。又聋又哑的凤霞勤快能干,最终也觅得一桩好姻缘。有庆长跑能手运动会第一,受老师表扬,作为父亲同样骄傲。二喜女婿懂得责任与担当,孝顺长辈,给凤霞以最好的生活。我们不可否认福贵生活遇见的变故之多,但我们同样应该知道这些最亲近的家人,美好而又温馨的回忆会是支撑着他一直活下去的力量。

正如作者在自序中写道:“《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有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他与命运相处的模式并非对抗,而是顺其自然,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软弱与妥协。他看见了苦难也看见了幸福,尽管美好总是短暂,仅余的些许温存总是在不经意间最惨烈的方式从他生命中抽离,但他依旧选择了不断向前,不断生活。有人曾评价说“人太渺小,稀释成了平凡”,而我认为他并非麻木,他只是在用一种最温和的方式来告诉我们――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这本书里作者用近乎白描的手法向我们展示了福贵的一生。我并未从中读到福贵很多的心理描写,是悲哀自己惨淡的一生,亦或乐观的积极生活下去,这些都没有。仿佛在讲述时,他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但我却感受到了传达出来的一份平静,平静的接受,平静的生活。

就像在结尾,老人扛着锄头与同样名为福贵的老年远去时,在乡村渺远的歌声里,在夕阳沉沉的暮色里,大地正敞露胸怀无声的召唤着,苍老而又庞大,充满着无尽的隐秘感。我知道,这是活着最美好的姿态。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4

活着读后感500字3年级优秀作文1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_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活着读后感500字3年级优秀作文2

年少时的富贵,因贪图享乐不能自拔,最终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一贫如洗的贫困人家,可当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时候,又被命运开了玩笑,给母亲抓药的时候又被当壮丁抓走,苟且偷生只为一个单纯的信念——一定要活着回家,富裕时已经辜负了亲人,而这次一定不能再辜负吧。终于活着回家,看到一双儿女,虽然爹娘已经去世,女儿因病不能变成哑巴,但一家人能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可生活就是如此,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谁先到来。当一切都在自我满足的幸福之中时,有庆好好的就那么走了,当看到这里的时候连自己都不相信就这样走了,原本要杀人的富贵因为对方是当初过命的兄弟而非县长的时候就这么原谅了,可他原谅不了自己。

偷偷的把有庆埋了,擦干眼泪偷偷的回家,最后家珍还是知道了,善良的.女人也接受这样的事实。日子波澜不惊的继续,原本以为苦难就此结束虽然清贫但可以好好生活的时候,凤霞走了,家珍走了,二喜(女婿)走了,最后甚至连五岁的外甥苦根也走了,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情节,可最后又被富贵的开朗所感染着,赶着那头叫做“富贵”的老牛,乐呵呵的面对属于自己的生活。也许富贵觉得他不是单纯的一个人活着,而是所有人再他一个人身上活着,活着看生活一天天变得更加美好。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如果自己是富贵或许做不到如此活着,但更庆幸不是富贵,可以为活着而更美好的努力着。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对于自己来说,活着就是不辜负自己的所有角色,努力踏实的笑对生活,做想做的自己,好好活着。

活着读后感500字3年级优秀作文3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

活着读后感500字3年级优秀作文4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

活着读后感500字3年级优秀作文5

喜欢《活着》,始于封面,陷于作者,终于内容。读《活着》,不过三余月,但初读时便被余华的笔调所吸引,于《活着》他以近乎苍凉的笔调述说着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在苍凉中又不乏一丝温暖,我深陷于此,深陷于福贵。尤喜欢福贵在战场上,于春生所说:“如果能回去,一定要好好活着。”至今无法忘怀那一句话。

在余华笔下,福贵的一生是条酒满了盐的路,都说”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定会为你开扇窗”,可福贵是倒例外,他的一生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千帆过尽是苍凉,唯有一老牛相伴,一起走过那尘土飞扬的小道。

但福贵从未放弃过,也许于他人眼中,福贵是那场苦难中的幸存者,但于他自身,他应该是幸运者,因为他学会了承受苦难。这也是我热衷于此书的最大原因,读福贵让我获得新生。

五年级那年冬天,舅舅不幸因车祸离世,全家都悲痛万分。由于家庭原因,我自小便跟舅舅长大。2016年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那年我失去了生命的光。他的离世,使我的世界一瞬间崩塌,接下来的那段日子成绩直线下降,经常在午夜梦中惊醒,醒时才发已是泪流满面。我与世界脱节,想逃离却又走不了,无处可逃,无处可走。看着别人春节一家其乐融融,又是止不住的悲伤。尽管后来有所释怀,但心里是还有些伤痛。

直至遇见余华,遇见福贵,他教会了我如何承受苦难。于浩瀚的宇宙,我们不过一点微光,但我们的力量无比强大,这就如同成语“千钓一发”,让一根发丝去承担千金之重却仍然不断。我们要学会的使是如何承受苦难,即不反抗,不放弃,任凭时光淡化伤痕,这便是所谓佛教的释然,即福贵予我之财富。

感谢余华,感谢《活着》,让我明白:舅舅并未离去,他只是先到宇宙替我探路了罢。

活着读后感500字3年级优秀作文6

“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干得好,苦根也行啊。”小说一开始是以“我”——一个旁人的视觉来看、来倾听福贵的一生,而后在讲述福贵的命运时又转换为第一人称,虽然故事情节并未改变,但却给人一种更强烈的感触。

在我看来,福贵的一生是个巨大的杯具。家境败落,被强行征兵、身边亲人一个个的逝去……命运似乎有意与他作对,总是在他对生活有那么一点期望,想努力争取他的幸福时将这一切毫不犹豫地打破。命运给了他幸福的机会,却又让他眼睁睁地看着至亲至爱的人离去,只剩他孤身一人。

“今日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地,家珍、凤霞也耕了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对于小说的结局我既觉得意外,又觉得在情理之中。福贵被一个个噩耗打击着,受的苦也仿佛已经麻木,但却能强撑下去,没有轻易地结束自我,结束所受的痛苦与折磨,让我意外;可是,换个角度想,福贵在这些灾难中感受过幸福,尽管越来越小,但他以往有过欢乐,那么对他来说,或者也算是值得的,毕竟他经历过。又或者,福贵在与命运的抗争中练就了坚韧、忍耐:在亲人逝去时,他虽悲痛,但也会强忍着为了身边其他的人,坚持着;到最终只剩他一个时,他似乎什么都看开了,随着命运,好好活着……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即使此刻我并不能完全理解这句话,但我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必然有存在的意义。

我来人间必有缘由。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5

《活着》这本书的作者余华,说实在话,因为读书少的原因,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个作者。说来惭愧,小学和初中总会有各种理由推辞,使得读书经历不多,但对于读书,我还是很向往的。《活着》这本书我已经全部看完,之前也曾针对这本书写过几篇类似读后感之类的篇幅。因为语文老师的介绍,我接触了这本书,也是第一次对一本书分析得如此透彻,花费几张纸的笔墨去介绍。

书已经读完一个月多了,再回想其其中的情节,更多了一些奇特的感觉。今天,就让我分析人物性格特点的方式来总结一下这本书——《活着》。首先,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主人公福贵,在我的眼中,从书中我见证了他的一生,从他的玩世不恭到后来的勤恳努力,一生的坎坷让这位老人饱经沧桑,却又怀着对过去的回忆,情感坚持地过着自己剩下的余生,我感受到他的坚强和他对逝去亲人深深的感情,令人动容。而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的妻子家珍,当福贵家境败落,一无所有的时候,家珍从远处踏着坚定的步伐回到茅草屋中时,心中不免为之动容,一个如此放荡不羁的男人却仍让他不离不弃,她的善良和对丈夫的爱令我深深牢记。说到这里,便想到了可怜的风霞,从童年时的衣食无忧,再到少年时的失聪变哑,再到后来被父母狠心送人,风霞的一生充满了变数,但一切的一切没有改变她的本心一那份对父母的爱和责任,她担起来许多不属于她的责任,而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宿时的那种喜悦让我看到了她那份渴望爱情的少女心,只是结局太令人感伤,为何总会是这样的结局,这令我不得不深深陷入对中国当时社会现状的思考,当时的底层社会并没有真正获得自由、平等,当时社会昏暗到令人难过,还有那可爱的小有庆,脑海中总会浮现他与小羊亲昵的嬉戏,却因一场医疗事故被无情地夺去了生命,许多同学都在读到这里的时候留下了眼泪。

读完《活着》对生活进行全新的思考,让我们的正确对待自己的人生,实现价值,好好活着!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6

泪水久久萦绕在眼眶,黑色封皮包裹着的旧书被我紧紧拥在胸前,心酸的凝望一个老人心酸路,口中呜咽,竟不知何以倾诉。《活着》深深触动着心底的脆弱。

年少轻狂,仓皇走过的路,在福贵老时看去,应该只是苍苍横着的翠微,不再见愁容了。父亲自己赌光家产而被气死,自己被抓去当壮丁,在战火纷飞的炮火中,流离两年,再回家,却早已物是人非,女儿聋哑,一切都早已不是原来的样子。不过,欣慰尤在,他多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有庆,

终于迎来了几年辛苦却温馨的团圆生活,一家人在一起的生活也许才是最完美的,不需荣华富贵,只求相守一生,轻轻抚摸你阳光下闪亮的长发,温柔的用体温知遇我们的心,父母的病故,令不孝之子翻然悔悟,用泪水埋葬过去,开始体贴妻子。照顾家庭。

岁月飞逝,世事果然都如浮光掠影。儿子天性善良,细心呵护羊儿长大,不辞劳苦的给羊儿喂草。儿子上学了,善良的他在为县长夫人献血时被无良医生超额抽血致死。今夕何夕,星空之下,又是一道流星划过天际,又是一条生命的凋零。

随后女儿凤霞产子离世,女婿因工活离开了自己,外孙被黄豆撑死折翼离去,身边至亲离开了自己身边,只留下老牛陪伴,怅惘人世,老人没有悲观,没有堕落。曾经的浪荡子弟在亲人离世的伤痛里成长,变得愈加坚强,因为他懂得,老泪纵横,一味苦怨,是挽回不了至亲生命的,只是徒增忧愁罢。在那个连酒都买不起的年代,甚至比不得千年前借酒消愁的李白,杜甫,顽强活着,实属不易。

山风习习,流水缠转着忧愁。当年富家大小姐家珍嫁到富贵家,却吃了一辈子的苦。临死时,还拖着病体,想为丈夫多干点儿活。几十年前,福贵在外沾花惹草,家珍忍辱负重,不愁不怨,忍受丈夫打骂,却从未抱怨。几年后,因丈夫的赌博,让她褪去丝绸,拿起了锄头,她却依旧不愁不怨,只因丈夫一句,“别累坏了,歇会儿吧”内心竟换了满满的安慰与感动,红晕浮上脸庞,欣慰的笑容绽放,愿为福贵付出全部真心。

几十年后,时光漂白了发丝,两人长相厮守,彼此的眼里都多了更多的柔情。世事难料,仓皇走过的昨日已是最美的时光,家珍因过度劳累而患上了软骨病,可怜的女人,不矫揉,不造作,依旧超越自己身体极限的吃苦耐劳。家珍死时,我的泪水止不住溢出眼眶,如此善良的女人却在那个民主与法制遭践踏的年代如此凄苦,那个纷乱的年代,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__,人格遭受践踏,生命遭受摧残。当时人的苦难,换来了如今的国富民强。

古槐烟薄晚鸦愁,独坐黄昏谁是伴?暮色苍茫牛与归。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7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的一本短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同时也是一幕演绎着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而我由于某种机缘巧合得以阅读此书,感触颇深。

《活着》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的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富贵,年轻时是一个纨绔的子弟,他吃喝嫖娼赌,风流成性。总想着自己能够整个家族,却未付出过实践。直到最后把家产败光了。他们一家的生活由天堂跌入了谷底。不得不变卖家产,最后沦为阶下囚。时间在慢慢流逝。富贵的年龄在不断地增长,他也慢慢的成熟起来,却不得不面对亲人的相继离世。直到最后,他的儿子苦根的死去,他感到十分悲痛,却又感到轻松。因为他在世界上已经没有牵挂了,只剩下一头险些被杀掉了的老黄牛与他为伴。

在富贵的一生中,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多少东西。到最后只剩下了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尽管这样,他最大的爱好还是向别人诉说自己的经历。但,一切伤痛往事都在他口中变得那样的平淡。

同样的。这个世界的确不公。有人可以享受繁华,享受着这个世界最好的待遇。而有的人却只能像富贵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尝尽人间的冷暖而自知,挥洒着血汗,过完这一生。有些人肯定会抱怨,为什么这个社会是这样的不公平,为什么自己不能享有同样的待遇?然而富贵一开始也曾不满,他刚开始什么也弄不明白,甚至连挑个担子都不会。到后来他开始慢慢释怀,并且鼓励自己像庄家人学习。直到最后得到了淡然和释怀。

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也经历不了的事情,但他还是坚强的挺了过来,并为之努力的去生活。

《活着》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的过程,掀起了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波澜,表现了一种面临死亡过程可能的态度。活着本身就很艰难。但想延续生命就得更艰难地活着。而有些人却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若没有勇气面临死亡,那就心如静水的活着。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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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8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记得多年前的深夜我合上《活着》那墨黑的封面,满口尽是苦涩,眼泪汩汩而出。福贵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活着》是一本让人沉重的小说。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最后的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追忆故人,他需要多大的勇气?我很想知道一个人要有怎样的信念和意志,才能支撑他在绝望的路上继续走下去,站在命运的对立面,不屈不挠地活着,以平淡素净的姿态过完平凡的一生。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福贵的一生了。一次次的死亡,早已让福贵千疮百孔的心麻木了吧?在他平静地叙说这一次次的死亡时,内心又有多么大的悲痛,我无从可知。他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平淡的叙述中,我不敢想象,若换作是我,我该怎样活下去,怎样笑着活下去。

经历的越多,感悟的就越深。我想,福贵一生的悲惨不是他一个人的,而属于那个不成熟、大病初愈的时代。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人人自危,为生存而担忧,福贵便是那个时代不幸的代表,而他却在那个不成熟、不理性的时代里好好活着,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他在真正而真实地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我知道黄昏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活着》就像一支古老的歌,轻轻地叙说着一朵素净的花开在绝望路上该怎么生存。

不记得是第几次翻开又合上《活着》乌黑又厚重的封皮了,抬头看天,窗外蓝天白云,阳光不噪,微风正好,泪水沾了满面,不知是为哪般?

与你相遇好幸运。

——后记

活着优秀读后感 篇9

余华的这本书点出了一个离我们最近又或者最远的话题:活着。是的,我们喜、怒、哀、乐,我们活着;我们失去,我们得到,我们还是活着。在这样的大环境中,衍生出了一个困惑了几十代人的问题:我们为何而活。

我们从小就被灌输式地教育:为了以后的生活、前途而活,为了父母家人老师而活,为了成就一番事业而活……殊不知,我们抛掉了活着的本质。这些看似美妙的“大道理”,骨子中是荒唐的——因为这种活着是为了得到,是为了获得权力、金钱、认可等等。只要你失去了这些,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可是,为什么福贵却能活下去?

他早年失去了钱和地位,又失去了母亲、儿子、女儿……他失去了一切。但是,他为什么还活着,而且很乐观?

因为他愿意活着,他为活着而活着。丢失东西并不是最可怖的,失去了活着的意志,才是最致命的。我们活着若只为了实现哪些看似伟大实则空洞的目标,那就是机器了。活着的目的其实很小,就是活下去面对世界。定位太高,反而容易迷失自我。

现在那么多人因为事业失败自杀,自以为摆脱,实际上则是捎走了性命。他们的目的太过远大,但无非就是:钱,权。连活着的意义都没有理解,所以在失去这些后,何谈东山再起?

活着本身就是一种价值、一种意义。福贵,在家道中落时可以自杀,在当兵时可能被击毙,在亲人去世时可能悲痛而死……但他选择了活下去。有人认为这是软弱的行为,但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活着不是第一重要的事吗?书中,曾是地主的龙二被枪决;曾是县长的春生在_中自尽;曾是生产队队长的村长被拉去批斗……他们都“曾”是什么大人物,也都站到过人生顶峰,但都跌下来摔了粉碎;他们也都“曾”对福贵的保命行为嗤之以鼻,但最后自己却丢了命。因为他们为了钱财、权力、地位活着。解放、_,社会大变,丢失了这些,就不活了——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把活着本身当回事,久而久之,就失去了活到最后一刻的意志。

要我说,社会永远在变化,你也在不断在挪着位置。你随时有可能得到一切,也随时有可能丢失所有。其实成功并不重要,因为成功只是让生活更好而已。最重要的,还是如何在最困难的时候活下去。而这时就要确定一件事:我们只为了活着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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