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吧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笔记网 > 读后感 > 导航

石头汤的读后感受

发表时间:2023-10-20

石头汤的读后感受精选。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石头汤的读后感受精选”,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石头汤的读后感受(篇1)

此本“癸酉本”,读之,与伏笔、脂批相合之处竟不少。然若以为原本,乖谬之处,略谈几点:

1.文字。虽为“过录”本,而文字风格实在不堪,尤以诗词为甚,若说是抄者之过,则少年学生抄书也不至于抄成如此之貌;若说是“凭记忆所写”,既然都能写得如此具体了,却还是有阙漏的文字,何不凭记忆补足?

2.情节。可谓“急转直下”,有人说是正照风月鉴,然而故事情节本身不是能够被腰斩的两面,所谓正反照,当是指视角而言。而此本的大多数情节,由剧变而至于牵强。如重要人物的死亡竟是被鬼魂索命(王夫人),许多人物虽有明确结局却也只在突如其来的情节中被一笔带过。故事确实体现了与伏笔的精确对应,却又仅仅是生硬的对应(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便一定是前者吊于林中,后者埋于雪地),情节本身似是为谶而写,更是毫无可读性。同时,一个回目挤进太多情节,仓促而缺乏节奏感。

3.人物性格。主要人物性情大变,如宝玉的轻易变心(经过一番思量竟觉得妙玉胜于黛玉,甚至要主动修书去讨好),黛玉轻易改变思想与性格,前后文完全失去联系,实目不忍视。

4.笔法。虚实互映的笔法难以再见到,而具体的'历史事件层出不穷(北敌入侵、海盗猖獗),“真事隐去”的苦心荡然无存。

分析:此本既不是原本,则或是八十回本的粗糙续作,或是完整本的同人改写,或是与八十回本同样改写自同一底本的作品。若为后两种可能,则反衬出“增删五次”的八十回本作者的语言功力。推测此作者为自身的特殊目的而重新安排了后期情节,之所以与伏笔和脂批有众多对应,正是有底本的基本情节对照,或者直接利用脂批改编创作。若依此论,倒也可由此本之改编而窥见原本情节之脉络(私以为尤以贾府衰亡之速、悲喜交集之处可一窥原本之貌),但绝不可认真。其实红楼之结局,读者以其伏笔、批注也可大略想见,自然不似百二十回本之不痛不痒,然亦必不及此本之惨象环生,更不应以如此不堪之貌行于世。

叹:误人子弟之书,而好事者誉之,实非红楼可有之面目。有云观此书而释怀者,在下苦笑一声,实是:到底意难平。

石头汤的读后感受(篇2)

自己读红楼,虽常有人夸“奇书”,却没人说得出奇在哪里,自己只是感觉书中的一种气氛,让人沉醉,但说来说去,总也脱不出“小说”的低范畴,把故事讲的动人而已。

事实上,红楼表面也确乎如此,大而论之,与篇头作者贬低的“爱情故事”也是一个底子,但是被奉为经典甚至“红学”出现也是事实,那么它必有与众不同之处。

从前知道的,一是大背景——荣宁府由盛转衰,小背景——曹先生医学成果。但真正看时,这两件事离自己都很远,并且,若仅仅是如此,也太普通了,盛极而衰而已,个人身世性格反映而已,这样的书世面上虽不多,却也不少,既如此,有何稀奇。

答案就在脂斋评本里,尤其是评论最多的甲戍十六回。

若说红楼是个密码本,脂斋的评就是原文,没有原文,旁人看到的就是密码本的胡编乱造,纵是察觉诡异,也不可能明白内涵。因为这本书与曹雪芹是紧紧连在一起的,他用这本书一边讲述着一边掩藏着。

这样做的坏处是,往往明珠暗投,珠玉蒙尘,读着不明就里轻薄于它,那么作这绞尽脑汁的隐喻岂不成了笑话吗,而胭脂所评便是一个桥梁,虽不宽阔总好过盲人摸象。将表面的歌舞升平和现实连接在一起,把曹雪芹沉重而深刻的感悟透出一角,可以说他二人是共生体。

可惜的是,“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又有“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两人相继早逝,书稿由另一亲人留存整理、发布,此时已没有了脂评。世人已不知“凡看书人从此细心体贴,方许你看,否则此书哭矣。”没了解谜钥匙的红文,真如作者所说“谁解其中味”呢?

以上读邓遂文先生“走出象牙之塔”后论。读时,真有曹雪芹是独上英雄路之感,脂胭更是“化作了星尘了无痕”。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壮举,甚至亲人不敢将之发表。如今,应当重见天日了,可惜的是,又有几人知?

石头汤的读后感受(篇3)

石头汤读后感

石头汤读后感(一)

三个和尚去寻找幸福。当他们到达一个村庄时,村民们不相信陌生人或邻居。他们去敲村民们的门,可是没有人理他们,于是就开始煮石头汤了,这时有一个小女孩看到了,就和他们一起找石头,还把她们家的大锅拿来煮石头汤,村民们都感到特别奇怪,走出家门去看看石头汤到底怎么煮。阿福说,放点香料会更香。村民们继续从家里拿出美味的食物来煮石汤。汤煮好后,大家坐在一起吃。村民们很高兴。

他们找到了幸福。幸福就像滚石汤。村民们也明白,分享让人更富有。

光用石头是不能煮出好喝的汤来的,好东西一个人吃是吃不出香甜的,只有大家一起分享才会快乐。

石头汤读后感(二)

这个故事是我在寓言故事书上看到的。

故事讲的是,一个穷人到富人家门前要饭,那家的仆人很讨厌要饭的,就冷冷的拒绝了他。那可怜得人假装可怜,求仆人让他把锅借给他煮些石汤。听到石头会煮汤,仆人很惊讶。他想看看穷人怎么煮石汤,于是把锅借给了他。

这个可怜的人立刻找到一块石头,在锅里煮了起来。刚煮了一会儿,他向仆人要了些盐,仆人也给了穷人一些盐。

接着,这个可怜的人向仆人要香菜、薄荷和一些碎肉。穷人把这些东西统统放在锅里煮了起来。汤煮好后,穷人把石头从锅里拿出来扔掉。他们喝的石汤实际上是肉汤。

我觉得在困难面前,只有动动脑筋,才能想出好的解决办法,解决问题。

石头汤读后感(三)

文/申凯元

今天,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绘本故事:《石头汤》。

在这个故事里,有三个士兵刚刚打完仗。他们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他们很饿。他们去了一个灯火通明的小村庄,希望能找到吃的和住的地方。然而,这个村子里的人不欢迎陌生人。他们把美味的食物藏在自己家里,如胡萝卜、土豆、卷心菜、肉和牛奶。

士兵们猜中了村民们的想法,想出了一种奇怪的烹调石汤的方法。村民们好奇极了,为了尝到从没吃过的石头汤,村民们为士兵们搬来了大锅,还拿出了藏起来的美食做调料。这样,一锅美味无比的石头汤就做好了,村民们美美地吃了一顿。

他们热情欢迎三位士兵留下来,感谢他们让他们品尝到了他们一生中从未品尝过的美味石汤。

dsbj1.com精选阅读

石头汤的读后感想汇总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石头汤的读后感想汇总”,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石头汤的读后感想【篇1】

在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石头汤》。看着标题我就起了两个疑惑:为什么要用石头煮汤?是谁用石头煮汤?带着一颗好奇心,我走进了故事。

有三个和尚来到了一个村庄,想在村庄里休整,可受到的却是村民们的冷遇。因为村民们饱受苦难——饥荒、洪水和战争耗尽了他们的同情心,所以他们不相信任何人,甚至怀疑自己的邻居。为了让村民们走出冷漠的状态,和尚们在一个小锅里面放上石头和水,声称能熬制出世界上最美味的汤。这种奇怪的举动使村民纷纷走出来,问这是什么?“石头汤”和尚们回答。为了能让大家都喝上一口美味的汤,村民们大方的将自家的食物拿来,把食材补齐。最后大家如愿都喝到了美味的汤,齐声对和尚们说:“谢谢你们!你们带来的礼物我们永远也享用不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有分享才会更快乐;当我们遇到麻烦时,我们可以一起想办法来解决问题。相信大家都听过这样一句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文中的村民最后都想通了,在方便了别人的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了快乐。

石头汤的读后感想【篇2】

今天上午我和妈妈一起看绘本故事《石头汤》,名字很有意思,石头也能煮成汤?让我来给你讲讲吧:

三个和尚阿福、阿禄、阿寿,他们在旅行的路途中,边走边谈着猫的胡须、太阳的颜色和一个人怎么才能得到快乐。来到了一个村庄,这个村庄饱经苦难,饥荒、洪水和战争让村民不相信邻居和陌生人,不知道什么是幸福和快乐?和尚们用煮石头汤的办法,让村民自愿拿出大锅、盐、胡萝卜、洋葱、胡椒粉、蘑菇、豆角、豆腐、冬瓜……汤里的料越来越丰富,汤闻起来也越来越香。汤煮好后,村民们坐在一起吃的可香了,他们已经很久没在一起吃饭了,是和尚们带来的幸福和快乐!

读完这个故事,在妈妈的讲解下我明白了:要多和人交往、付出,得到的爱越多,朋友也越多。分享使人更加富足,分享是幸福、快乐和感动。“幸福就像煮石头汤那样简单”!

石头汤的读后感想【篇3】

大家都是到石头汤很定是不能喝的,但是为什么最后此汤能喝并且十分美味,大家还特别的兴奋和感谢有这样的石头汤呢?

一、相信自己的汤能喝,并且会做出美味佳肴。他们首先很自信石头汤能喝。因为他们知道最初的石头汤是不可以的,但是再加进去别的原料之后是可以的。他们只有相信自己的汤能喝,别人才会有试一试的心态。

二、宣传效应。在他们说服了第一个人拿来一点萝卜的时候,其他的人就跟着送来了萝卜、洋葱、白菜、豆腐等等。只要有了第一个人敢于尝试,他们带动其他的人一起尝试,然后另外的一些人也会跟进来。

三、让大家自己思考,积极参与。其实到了后来,大家觉得应该加入什么作料,应该再加入什么原料,都是他们自己思考的结果。

总之,此书给我的启示是:只要有想法,把自己的想法进行计划和规划;然后坚信这个想法,去推销自己的这个思想和想法;让接受的人和正在观望的人积极参与进来,修正和改进这个想法和行动,最后一定会梦想成真。

读后感石头汤模板


读书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的充实丰满,比如这本作品,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写好读后感的基本方法是什么?也许以下内容“读后感石头汤”合你需求。

读后感石头汤(篇1)

喜欢几米,他的画色彩斑斓,他的文字简练忧伤,他画森林画月亮,为这些事物赋予了灵性,他讲述城市里最平常的爱情故事,可以看到,他笔下所到之处都是孤独的寂寞的,这是城市人的通病,但是在这种冷峻的气氛下,又似乎有些什么在闪着光,是把鱼送回河里的仁爱,还是男人希望自己象鱼一样对自由痴痴的向往?还有盲女的悠然自得。不能不一边感慨着我们的孤独又一边寻找着快乐,人生,总是挣扎前行的。

一本好书,不在长短,重要的是它值得令人深思。

你知道蓝石头也有心事么?这颗石头,原先生活在一个美丽的森林里,后来森林着火了,它失去了家,后来人们在废墟之中发现了它,把它切成两半,从此它与自己的另一半分开了,孤零零的踏上了旅途,它变成博物馆的大象,得到很多掌声,但是这些赞美抵不过思念,它破裂了,人们又把它做成富人花园里的大鸟,然后是鱼湾的石鱼,是科学馆里的半月,是孤儿院里的猫,是监狱墙上的砖头,是男孩的收藏品,是女骇初恋的信物。它经历了很多开心不开心的故事,经历了爱情,经历了死亡,经历了甜蜜,也经历了痛苦,但是那全是别人的故事,是谁规定了蓝石头必须守侯在人类的旁边,点缀别人的故事。蓝石头也有自己的向往,它为了回到另一半的身边不断的破裂、崩溃,它的体积不断的变小,但是思念却越来越深最后的最后,它变成了细纱,但是它无比快乐,因为它终于可以飞回它出生的地方,它终于可以跟另一半重新在一起,尽管它自己这一半已经消失了,这是唯一的小小的遗憾,但很快就会被它忘记了,它太快乐了。

你可以当作是对爱情的追求,亦可认为是人对自身人格完整的追求,抑或是认为对家乡的痴狂,但是,我要说的是,我们不能不感动于蓝石头的执拗,如果有一个词足以形容,我想应该是奋不顾身吧,但是这个词在它身上都显得微不足道。

你还记得你爱情的幻想么?

你还记得那个泪流满面说没有了谁地球就会停止转动的自己么?

你还记得你童年最向往的地方么?

你还记得你说你跟超人一起并肩战斗过,大家都特别羡慕你的那个下午么?

执著不是我们没有,只是忘记了,很多东西都一样。

读后感石头汤(篇2)

我读了《石头汤》,里面讲了从前有三个和尚,来到了一个村庄,村庄里的人一点都不团结,一个个门窗都关得紧紧的,这三个和尚就想了一个办法,他们找到了一小口锅,准备用石头来煮汤,一个小女孩看见了,便去问:“你们在干什么呢?”三个和尚里的其中一个和尚说:“我们在用石头来煮汤,可是锅太小。”小女孩说:“我家有口大锅,我去拿。”她家果然有口大锅!她把大锅滚过来,许多的村民们都围过来,三个和尚生了火,架起了锅,把石头放进去,煮啊煮,越煮越香,三个和尚一直说:“有没有芹菜,有没有萝卜,有没有……”只要有的,村民们都大声叫起来:“我有,我也有,我家有很多。”就这样,蔬菜越放越多,汤就越来越香,到最后,村民们都喝上了美味的石头汤,这汤可有他们个个的功劳,他们还看了皮影戏,村民们觉得这一天是最幸福的一天。

读到了这个故事,我就想起了语文书上的课题,“合作”,每个人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多为别人付出一些,自己也会感到很幸福。

读后感石头汤(篇3)

今天上午我和妈妈一起看绘本故事《石头汤》,名字很有意思,石头也能煮成汤?让我来给你讲讲吧:

三个和尚阿福、阿禄、阿寿,他们在旅行的路途中,边走边谈着猫的胡须、太阳的颜色和一个人怎么才能得到快乐。来到了一个村庄,这个村庄饱经苦难,饥荒、洪水和战争让村民不相信邻居和陌生人,不知道什么是幸福和快乐?和尚们用煮石头汤的办法,让村民自愿拿出大锅、盐、胡萝卜、洋葱、胡椒粉、蘑菇、豆角、豆腐、冬瓜……汤里的料越来越丰富,汤闻起来也越来越香。汤煮好后,村民们坐在一起吃的可香了,他们已经很久没在一起吃饭了,是和尚们带来的幸福和快乐!

读完这个故事,在妈妈的讲解下我明白了:要多和人交往、付出,得到的爱越多,朋友也越多。分享使人更加富足,分享是幸福、快乐和感动。“幸福就像煮石头汤那样简单”!

读后感石头汤(篇4)

自己读红楼,虽常有人夸“奇书”,却没人说得出奇在哪里,自己只是感觉书中的一种气氛,让人沉醉,但说来说去,总也脱不出“小说”的低范畴,把故事讲的动人而已。

事实上,红楼表面也确乎如此,大而论之,与篇头作者贬低的“爱情故事”也是一个底子,但是被奉为经典甚至“红学”出现也是事实,那么它必有与众不同之处。

从前知道的,一是大背景——荣宁府由盛转衰,小背景——曹先生医学成果。但真正看时,这两件事离自己都很远,并且,若仅仅是如此,也太普通了,盛极而衰而已,个人身世性格反映而已,这样的书世面上虽不多,却也不少,既如此,有何稀奇。

答案就在脂斋评本里,尤其是评论最多的甲戍十六回。

若说红楼是个密码本,脂斋的评就是原文,没有原文,旁人看到的就是密码本的胡编乱造,纵是察觉诡异,也不可能明白内涵。因为这本书与曹雪芹是紧紧连在一起的,他用这本书一边讲述着一边掩藏着。

这样做的坏处是,往往明珠暗投,珠玉蒙尘,读着不明就里轻薄于它,那么作这绞尽脑汁的隐喻岂不成了笑话吗,而胭脂所评便是一个桥梁,虽不宽阔总好过盲人摸象。将表面的歌舞升平和现实连接在一起,把曹雪芹沉重而深刻的感悟透出一角,可以说他二人是共生体。

可惜的是,“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又有“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两人相继早逝,书稿由另一亲人留存整理、发布,此时已没有了脂评。世人已不知“凡看书人从此细心体贴,方许你看,否则此书哭矣。”没了解谜钥匙的红文,真如作者所说“谁解其中味”呢?

以上读邓遂文先生“走出象牙之塔”后论。读时,真有曹雪芹是独上英雄路之感,脂胭更是“化作了星尘了无痕”。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壮举,甚至亲人不敢将之发表。如今,应当重见天日了,可惜的是,又有几人知?

读后感石头汤(篇5)

看完这本有点重的绘本几米的《蓝石头》,只用了一刻钟。但看完后,它带来的心中那股难以言说的感觉却不断向我涌来。一连好几天都是。

这本书的封面很好看,就是故事的主人公蓝石头。那种很纯净的蓝色,不添加任何杂质的蓝。而蓝色总是和忧伤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对离开家的蓝石头而言。

蓝色的石头,虽然曾经在错觉和无望的期待中没了来时的路,但它执着地怀揣着回家的渴望,就算最终成为沙粒,它还是回到了魂牵梦萦的家。

每个人的一生都充斥着亲情友情爱情,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过往与经历。那些生命里割舍不下的记忆,时常会重现在我的脑海中,伴随着令人窒息的气息。童年的那块石头,早已不知丢在了哪里。

当我一不小心用完了童年,又让少年时代匆匆溜掉,离开了家的庇护的时候,才突然开始彷徨。

我们这一代,注定要在社会上漂泊打拼。我不想像蓝石头一样,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又会被带到哪里去。不管要经历多少人多少事,不管未来我的记忆会变得多模糊,我都不要迷失方向。

家,会一直是我的家。哪怕它没有一个固定的形状。未来的路很远很漫长,我一定鼓起勇气走下去。

好好爱家,好好爱爸爸妈妈。

目送读后感受精选


以下内容“目送读后感受”是读书笔记吧编辑从网络收集整理的,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范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文字水平,一项重要的事情就是看看优秀范文的写作,根据范文范例一步一步来,是可以解决写作难的问题。

目送读后感受 篇1

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写尽了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这是xx作家龙应台对生活的记录。

在她的文字中,时而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时而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存活。”这是她对死亡独特的见解,面对不可抗拒的轮回,她选择了从容面对。这是人们无法做到的释然。在生与死的交替间,我们既然没有选择的权利,为何不欣然接受这一切突如其来的惊与喜。你不必讶异,她只是看透了人生。“家,一不小心就变成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迫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固然荒凉,但是家可以更寒冷。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寂寞。”都说家是温暖的港湾,但当这里少了以往的喧闹,或许安静,又或许寂寞。那孤寂在空气中凝聚,一点一点朝自己靠近,那种情景,连空气都陌生了。我们都不珍惜有家的温暖,当家残缺时,一切都变成了回忆,一切都失去了色彩。

读到这里,左手边的心房不禁颤抖了一下,它提醒了我,也教会我珍惜,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幸福就是,早上挥手说“再见”的人,晚上又平平常常地回来了,书包丢在同一个角落,臭球鞋塞在同一张椅下。”现今的人们都在追寻幸福,可那模糊地词汇你是否真的知道到那里寻找。贪婪的人类得到的越多想要的也越多,在追寻的路上,你们不断卸掉身上沉重的负担。只有失败的那一刻愚蠢的路人才会发现原来早已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幸福。

幸福其实很简单,不需要你追寻,只需要你珍惜。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目送读后感受 篇2

龙应台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象她的表情,是淡然,抑或无奈?

曾经“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到后来不过是“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

曾经他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后来“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目送》并不长,却写出了儿子的成长,写尽了父亲的离去,有缠绵不舍,有忧伤黯然,也有平静释然。

有人在评价龙应台的文字时说:“‘横眉冷对千夫指’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俯首甘为孺子牛’时,却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目送》这篇文章,给人的感觉正是“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那么轻,那么柔,让人不禁深陷其中,感动于她对儿子的深爱,对父亲的孝心中。

我不由想起自己。年幼时和阿太亲,她问我她死后我会不会哭,我哭得稀里哗啦;做梦梦到去亲戚家的路上看到阿太的尸体,醒过来后扑在老妈怀里狠狠哭了一场……可后来呢?后来慢慢地疏远了,阿太死了,我却哭不出了。

我们又何尝不是在目送呢?人生,不就是一场没有尽头的目送吗?

古人云“子欲养而亲不待”,与其到人死不能复生时才悔不当初,不如从一开始就好好对待身边的`亲人朋友,珍惜当下,一起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就像海子曾经说的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目送读后感受 篇3

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对亲情和周边人物的感悟散文。特别喜欢她写的亲情,抒情、真切、含蓄,并为之深深感动。《目送》是全书的首篇,描写的是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第二篇《雨儿》写患老年痴呆症的年迈母亲,母女情感真心实意,让人感动,第三篇《十七岁》写的是青春期儿子的“独立”,还有《爱情》、《明白》、《胭脂》、《为谁》等等,这些都是写父亲的逝,写母亲的老,写儿子的离,把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铭刻在心,诉诸文字,处处是感同深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

古人云:四十不惑。人过四十后,经历过许多次的生老病死的场面,再读《目送》这类亲情散文,感悟很多,特别是《目送》中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在生命的路途中,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平静中透露着的哀痛,让人不甘又无奈。永远记得儿子在第一次拿到学习成绩单时的情景,手拿奖状,在人群中急切地寻找我地样unjs子,那时的我就是他的天;大学四年,每次打电话时,即便是在脚骨折卧床时,他的声音是欢快的语调,第一句话永远都是“妈妈,我很好!”我很感谢儿子的孝顺,但心里也明白,儿子长大了,能自己担待所有的伤痛,对父母的依恋会越来越少,每每想到这,那种酸楚而又心存喜悦的无奈,瞬间会填满我整个胸膛。

读《目送》会我又一次地感受到送父亲走时的那种撕心裂肺的哀痛,也会想到了每次回家看母亲时,母亲那欢愉的目光和不停叨唠的话语。世间大小小起起落落的事,最后还是沉寂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目送》所描写的都是人们所经历的,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

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目送读后感受 篇4

窗外略显阴沉的天空,静静地望向大地。我翻过《目送》的最后一页,不尽的感叹,却如鲠骨在喉,不言不语。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了《目送》以后,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他,不再是骑在爸爸肩上的小点儿,不再是躲在自己身后的“胆小鬼”,不再是天真烂漫的爱闹笑话的活宝……一个母亲在看到子女不再依恋自己,将展翅翱翔,是怎样的欣慰,是怎样的喜悦,又是多么心酸不舍的无奈啊!而作为一个子女,看着父母步入天堂,渐行渐远的背影时,又是一番心痛与怀念。朴实的语句中涌动着一股平凡而动人的情感。

《雨儿》中,那位口齿不清、患老年痴呆的母亲和孝顺的女儿令我难忘。母亲虽然患病,却一直心心念念着自己的儿女。不断重复的对话,不厌其烦地叙述。作者轻声的话语中,除了对待母亲的耐心外,更多的是无比的心痛和难以言喻的酸楚。辛劳一生,年迈的母亲竟连自己的孩子都无法辨别。

《寂寞》一文中,让我认识了两种寂寞。一种是孤身一人时,难以言喻的孤独。另一种寂寞,或许是独自一人面对事物,却不感到孤独的修行过程。就像《湖心亭看雪》中,张岱独自欣赏茫茫大雪,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却不感到寂寞。

泪水“嗒嗒嗒”打在干净的页面上。“妈妈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递区号、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是的,家庭的温馨,不是一间空房子可以给予的。对于一个妻子,一个母亲而言,家是有爱人温度的地方,是有孩子欢声笑语的地方。但是时光飞逝,小鸟学会飞翔,早已离去。伴侣在天空对你露出若有若无的微笑。家,未必找得到了。

兄弟情,友情,爱情,亲情融于《目送》中,酸甜苦于心头徘徊。

目送读后感受 篇5

曾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最幸福的事就是站在窗前目送你上大学。可这事又何尝不是件最痛苦的事?孩子远去,独留父母苦苦等你,父母是多么寂寞。

古人云:四十而不惑。我的父母已年过四十,在这个不惑的年纪,他们可能要经历许多的离别,再坚强的心也会有崩塌的一天,经历了这么多的别离,我们很难保证他们不会伤心,他们就只有我们了,只有和我们在一起的生活才能慰藉他们的心,才能让他们的生活重新焕发光彩。

可我们呢?父母生我,养我,教我许多东西,伴我走过成长的每一步,我的每一次挫折,每一次欢乐,每一次痛苦,都有父母的陪伴,就算没有,也可与他们分享,得到安慰。我一天天长大,父母一天天老去,14岁的我不知曾有多少次。用言语或行动表示我已经长大了,可以照顾自己了。却未曾注意到他们眼中的失落,那种不被人需要的失落。他们本与我同行,我却在这无尽头的路上渐行渐远。父母总是静静等待着花开,可庭前花开却无人驻足欣赏,我已不在他们身边。这种结果,仿佛就在我出生时已经注定,注定他们会看着我远去,却无力去追。

龙应台在文中写到:“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确是这样。小时候,我会拿着漂亮的发卡询问母亲,即使在母亲给出建议后,我还是犹豫不决;在受到欺负时,我会去找父亲寻求安慰。可我已然不是小时的我,现在的我会自己做出选择,哪怕这个选择是错误的;别人的欺负我会自己承受,自己去辩解、反击,再也不用父亲为我抗下所有。不被我需要的他们目送着我独自走向光明的那端,自己在黑暗的'这端忍受无尽的寂寞,就算是这条路是他们亲手为我搭建的。

感谢龙应台的这篇《目送》,我知道了父母从不言说的难处。即使他们仍然要看我远去,即使是他们亲手为我搭建的这条成人路,即使是他们执意要承受着这寂寞,可我仍然要希望能在庭前花开之时,有我驻足欣赏,让他们能在阳光下缓缓微笑,让他们的生活重焕光彩。

目送读后感受 篇6

龙应台的《目送》一书,包含写父亲、母亲、儿子、朋友、兄弟的七十三篇散文,深邃、美丽的文字,吸引我在这个七月盛夏用几个晚上读完该书,共鸣之处颇多,最是印象深刻的还是跟孩子有关的《目送》和《十七岁》。

首篇《目送》,讲述儿子华安上小学第一天目送其消失在门里;十六岁机场送别一寸不移的跟随安检的儿子终没等候到儿子消失前的回头一瞥;大学时不搭同路的母亲的车,留下母亲高楼俯视其等公交车的身影。叙述着孩子的成长过程及其变化,透露着作为母亲的落寞无奈与对不必追的选择。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孩子的成长中要不断顺应孩子的变化呢?

《十七岁》那篇读到华飞从德国飞到希斯罗机场与剑桥演讲的妈妈相会时那段,华飞拒绝妈妈为他预备的雨伞;笑说妈妈对欧陆早餐与英式早餐的大惊小怪;提醒妈妈只说就可以不要用手指牛顿苹果树后代……让我想起前一日儿子挂掉我没有说完的电话以示对我管束他的抗议,再打过去,直呼神经病随即挂断来对付我的啰嗦,跟十七岁时的华飞不同的是,儿子七岁就开始了跟妈妈意见不一时的应对,就那么不轻不重不咸不淡的应对着,让你爱不来气不起的。还在为儿子挂我电话的事情耿耿于怀,计较着儿子对我不尊的时候,从《目送》的文字中读出作者在面对孩子时,跟所有的母亲一样有困惑,不同的是她懂得控制,使得她在孩子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自我调整的方法尊重孩子作为独立的人所应有的自由和尊重,这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犯的一个错误,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导致跟个性独立的孩子发生冲突时鲁莽的给孩子定义为叛逆。我们要像作者那样,做一个睿智的家长,把孩子当做一粒种子,给予足够的阳光、空气和水,爱护他、滋养他、保护他,让孩子感觉到自己不是在被塑造被管制被约束,而是在溢满爱的环境中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一切不能应用到实际生活教育的理论学习都是无用的。好读书,读好书,重在应用,尊重孩子的成长变化,做好孩子的好父母。

目送读后感受 篇7

生活是一堂上不完的课

封面,是绿的渲染。七十三篇散文,写尽人生的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目送,是别离的开端。目送着父亲的棺木进了火葬场;目送着母亲日渐苍老;目送着孩子长大成人开始嫌弃自己……眼睁睁看着一些东西从身边走失,珍贵的亲情、友情,因生命的期限而破灭。

无意间意识到,“华飞”好像现在的自己。我们,变了。在我们小时候,稚嫩的时候,对身边的一切倍感好奇与新鲜。我们为每一个未知和全新喝彩,那时候,父母也会笑,陪着我们一起“欢呼”。父母像没有思想的,心里的快乐只为我们。可他们老了,我们却变了。我们不再是那个懵懂的少年,我们抱着理所应当的心态,认为父母看到的可爱的、神奇的、新颖的,就只能淡定地看看,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我以为他们的阅历比我深,见的世面比我广,当他们变成一个“好奇宝宝”,在我面前手舞足蹈是一件多么尴尬的事!我会无语、会尴尬、会难为情,敷衍几句“嗯”“哦”就了事了。在作者的这个角度看,我才觉得,我仿佛是抛弃了他们那般的狠心、对待陌生人那样的冷淡……

当我们有一刻嫌弃父母时,我们就应该想起,在我们幼稚的时候,是他们填充着我们一个个可笑的梦。我们也应当记得,我们要以同样的回应去对待现在的父母。

渐渐地发现,看别人的人生,才会认识到生活是一堂上不完的课。也发现,当一个人全身心的投入一份事业时,他虽会取得很大的成就,但却遗失了生活中的很多点滴。就像作者不知道杜鹃是杜鹃,与自己一墙之隔的那个邻居是谁,不知道生米里的虫用水泡泡就全能出来了。

或许,从稚嫩蜕变到成熟,经历了很多之后,看世界就会觉得一切似曾相识。曾经的我们,曾经的他们。我们可能要热爱生活;我们可能可以去留意生活中的每个细节;我们可能可以记下每个生活中的瞬间;我们可能可以……

“一串红,二悬铃木,三年桐,四照花,五针松,六月雪,七里香,八角茴香,九重葛,十大功劳。”……先人仿佛有意布下这朦朦胧胧的生活规律。我们或许可以拨开每一朵绿叶去看每一朵鲜花……

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精选


很多人写了不少文档,写作能力却原地踏步,范文模板永远是我们的好帮手,借鉴优秀的范文能够为我们在他人面前赢得好印象,那么经典的范文要怎么找才最为方便?经过整理,读书笔记吧编辑为你呈上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 篇1

《美丽心灵》是一部关于一个真实天才的极富人性的剧情,英俊而又十分古怪的纳什早年就做出了惊人的数学发现,开始享有国际声誉,但纳什出众的直觉受到了精神分裂症的困扰,使他向学术最高层次进军的辉煌历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在面对困难时,毫不畏惧,经过十几年的艰难努力他战胜了不胜,并于1994年获得了若贝尔奖。之后纳什进入普林顿大学学习并研究数学。

什么是美?看过《美丽心灵》之后,答案在脑海中渐渐清晰。

美是对兴趣的坚持。在影片中我们看到约翰?纳什是个孤独的天才数学家,他不善交际,经常旷课。他整天沉迷于一件事:寻找一个真正有创意的理论。他深信这才是他应该从事的事情。也许在一般人看来,他不是个好学生,甚至疯狂。然而,纳什毕竟是一位英才的非凡人物,在普林斯顿大学世界数学中心,他广泛涉猎数学王国的每一个分支,如拓扑学、代数几何学、逻辑学、博弈论等等,深深地为之着迷。纳什经常显示出他与众不同的自信和自负,充满咄咄逼人的学术野心,并撰写出了关于博弈论的论文竞争中的数学,大胆地将现代经济之父亚当-斯密的理论做出了不同的解释。这个已经被人们接受了150年的思想突然变得陈旧过时了,纳什的生活也从此发生了改变。在这个高速竞争的时代,我们每天都面对着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常常心力憔悴而疲惫不堪。可是我们是否想过,我们到底在追求什么?人来到这世上,应快乐地度过,坚持自己喜欢的,只要我们虔诚地去努力,乐观地去对待,不懈地去奋斗,我想一定会得到成功的希望。

美是对信念的坚持。在盛名的顶峰,纳什得了精神分裂症,让他在以后的30年里,一直饱受思维与情绪错乱的困扰。但他并没有自暴自弃,为了承担家庭的重担,为了照顾儿子,为了满足妻子的需要,为了坚持自己的爱好,而停止了吃药。并在别人的嘲笑与医生的不赞同下,坚强地活着与心理疾病做斗争。这是对人生的信念。人的一生中,挫折和困难会时刻萦绕着。然而,人的信念不同,活法也就不同。那些选择退缩或逃避的人,整天浑浑噩噩,怎有心情去体会生活的乐趣?怎有精力去发觉自己的潜力?怎会对社会有所贡献?当我们选择挑战和克服苦难,就应另当别论了,因为苦难能磨练我们的意志,历炼一次,丰富一次;使我们更加坚强,让我们有机会认清自己,然后有所作为。就像纳什,选择面对,一直坚持自己的信念,然后度过了人生中黑暗的时期,最终迎来了光明。

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 篇2

"美丽心灵"多么美好的词,什么样的心灵才是美丽的,我想不同人有不同的答案。这部电影其实很久以前已经看过,现在再看一遍发现感觉不一样了,很多新的东西加了进来,心境变了对电影的理解就不一样了,大学两年的历练,接触了很多的人很多的事,成长了!

"精神分裂症"是在三院心理科预见习的时候开始接触到的,当时科室的病人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精神分裂症主要症状为"思维障碍"大致有思维速度障碍、思维形式障碍、思维内容障碍等。病人还可出现幻觉,主要有幻听、幻视、幻触。对这些病人的治疗,医院以药物为主,精神性的药物副作用很大,科室里大部分病人精神萎靡,处于半睡半醒状态。由于精神分裂症目前临床上还查不出具体原因,医生的药大多是对症治疗,具体什么才是"恢复"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果病人在医院这段时间没有再出现一些病状,医生就会考虑病人出院,大多数精神分裂症患者需终生服药。

电影中主角约翰·纳什正是这种情况,在大学时开始出现幻觉,幻觉便伴随其一生。约翰·纳什是一个简单的人,除了爱情这种生物本能,世界的物欲于他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他要的是数学,坚定的相信数学能够解决一切问题,正如他在电影中的一句话"我是解决问题的高手",我想一个简单并且一生执着于一件事的人,一个敢于舍弃其它坚持自我的人,一个坦然自若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人,是幸福的,每天都充实的去追求,每天都活在对问题的解决中何乐而不为呢!可我们世界是怎么了,如果我们身边真的出现类似这样的人,带来的肯定不是我们的尊敬,更多的是一种排斥、嘲笑,影片中尼尔森、班德、韩森,开始时对约翰的半开玩笑式的调戏,多少都有一点故意的性质在里面,不过约翰是简单的,简单到可以对这些嘲笑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所以他是幸福的,并最终用自己的实力说话,告诉了全世界"我"的存在不是一种另类,人必须活得真实。

影片中,约翰的妻子从在州长家为约翰西装袋子装上手绢的那一刻起就一直令我感动。她是坚强的,在约翰精神分裂症被被医生告知后,她没有像大多数女人一样崩溃,而是忍着疼痛去调查丈夫的病况,在约翰的两个助手阻止她进入惠乐实验室时,她给了其中一个助手一个耳光,快而狠,我想没有人会去指责她的耳光,我们更多的是被这个女人坚强所感动;她是善良的,深爱着约翰,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离开约翰,在约翰服药的那段时间里她忍着所有的痛悉心照顾约翰和孩子,在约翰停止服药后,她送走了孩子,面对着约翰随时都可能对自己造成危害的情况,她还是毅然而然的选择了留下。

影片中,有一个前后照应的地方。学生时的约翰由于没有发表论文,而不得不去央求老师给他一个进入惠乐实验室的机会,可老师拒接了他,他和老师的纠缠的一段最后以他们两个一起看茶厅里一个年迈的教授正在接受周围人赠送钢笔而结束,当时的约翰是不得志的,是抑郁寡欢的,而几十年后的一天茶厅的主角换成了约翰,他在接受周围人赠送钢笔。几十年对数学执着追求,对生命的温存,使约翰的生命得以升华!

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 篇3

今天我看了童话故事《美丽的心灵》。讲的是小蝴蝶花因为衣服不漂亮,别的花都不和她玩,所以她很伤心。妈妈知道了,说:“孩子,妈妈给你讲个故事吧!”“好吧”。于是妈妈讲了起来。“很久以前,小蝴蝶花其实是一朵非常漂亮的小神花。一天,云彩跑来了,对她说:小神花,请你把红色送给我做胭脂吧。小神花答应了。后来,她又把青色送给了大山,把蓝色送给了海洋,把绿色送给了草地,

……所有的颜色全送完了,小神花自己却成了一支白色的小花。一天,下起了大雨,一只小蝴蝶受伤了,掉在了地上,小神花弯下腰保护着受伤的小蝴蝶。雨停了,小蝴蝶从小神花温暖的怀抱里飞了出来,她发现自己翅膀上的花纹全印在了小神花的花瓣上了,小神花就成了现在的这个样子。”小蝴蝶花听完后,非常开心,她明白了:蝴蝶花是最漂亮的,因为她拥有美丽的心灵。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不光在外表,更在于一个人的内心!一个人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 篇4

《美丽心灵》是一部讲述一个真实天才极富人性的剧情片。英俊而性格十分怪异的纳什思维超乎常人,他早年就在数学领域做出了惊人的发现,开始享有国际声誉。但是这时纳什却患上了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使他在学术上最高层次上的辉煌历程发生了巨大变化。面对这个摧毁了许多人的疾病,纳什在深爱他的妻子艾丽西亚的帮助与支持下,凭借妻子深厚的爱,还有自身坚强的意志,在本我与自我之间斗争,实现了超我,最终战胜了这个可怕的挑战,并于199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整个影片中,纳什出现了三个幻觉形象。一个是纳什的大学室友葡萄牙人查尔斯,查尔斯与纳什拘谨的个性完全相反,在纳什遭到打击和嘲笑时,陷入焦虑和绝望时后出现,他总是给予纳什鼓励并承认他是天才,孤独的纳什无疑最需要的就是这样的认可和肯定。查尔斯的出现,是纳什纳什出现幻觉的象征。第二个幻象是国防部官员帕彻,这是由纳什的英雄情结产生的,我们可以发现,在美国的电影中,普遍存在着英雄情结。主人公纳什渴望取得巨大的事业成就,但是由于精神分裂症的困扰,使得他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遇到了巨大的障碍。最后一个幻象是小女孩玛休更可以被看作是纳什真实自我的投射:孤独,无助,需要别人的爱抚,卸下天才的人格面具后,纳什在本质上就是这样一个纯真又可怜的大孩子。伟人们有越高的建树,就会越觉得孤独无助。

当纳什还沉浸在幻觉中,分不清现实,分不清真假,被幻觉牢牢控制时,影片中最重要的人物—纳什的妻子艾丽西娅登场了,她以钢铁般的意志,毫无怨言地守在纳什身旁,即使纳什由于精神分裂症的困扰,无法满足她的性需求,甚至把他们的孩子放在浴缸里,差点被淹死,纳什歇息底里地叫她离开,艾莉西亚始终对纳什不离不弃。正如艾莉西亚所说的:“有时我会恨纳什,恨上帝,但当我看着纳什并告诉自己他是我的白马王子时,我便成了一个爱他的人,虽然这样的时候不多,但却已足够了。”

我在看这部影片的时候,被艾莉西亚不离不弃的爱深深地感动了。艾莉西亚拥有一颗美丽的心灵,正是这颗深爱纳什的并一直对纳什不离不弃的美丽心灵,帮助纳什战胜了可怕的精神分裂症,后来纳什才能拥有如此巨大的成就。艾莉西亚的爱在纳什的有意识

与无意识之间搭起了重要的桥梁,并成为了纳什康复的契机。正如纳什在获奖时说的:爱是一种特殊的感觉,是没办法用逻辑去判断的。

当纳什被诊断出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时候,纳什为了自己热爱的学术研究,为了自己的妻子,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当他被幻觉牢牢控制时,他仍然知道妻子的爱是真的,依然为了自己钟爱的事业努力奋斗,纳什拥有一颗坚强的、美丽的心灵,最终在本我与自我的战斗中,实现了超我,与出现的三个幻象共存,并在学术上取得了非凡成就。

美丽心灵,正如纳什坚强的意志,正如艾莉西亚对纳什无限的爱,正是他们拥有的美丽心灵,才能在精神分裂的悬崖上重归现实吧!当本我与自我在一生中战斗到如此激烈的时候,超我才得以实现。当本我与自共同实现超我时,就是取得重要成就的时候了。

美丽心灵的读后感受 篇5

一位天才数学家约翰纳什,1947年进入普林斯顿大学开始进修数学,他一直坚持找到自己的原创理论,所以从来不听课,在他的同室好友查尔斯的鼓励下,终于,他找到了平衡理论,提供了博弈论的数学支持,并因此进入了惠勒研究室。

几次被请入五角大楼做了密码破译工作后,他碰到一个名为威廉帕彻的特工,邀请他作一名俄罗斯间谍,专门负责在各类报纸、杂志上破译各种可能的密码,并把他们投入一个固定信箱。

由于从事间谍工作的心理压力及生命威胁,他变的精神恍惚,被带入麦克阿瑟精神病院。至此,我们得知,他在大学期间是一个人住,换言之,他根本没有名叫查尔斯的室友,而威廉帕彻也是他彻头彻尾虚构出来的人物,他患了精神分裂症。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他出院了,幻觉渐渐减轻了,但是他需要不停的服药,而服药的结果是,他不能正常的工作,无法研究数学理论,也无法满足自己妻子的需要。。。

所以他自己偷偷停止服药,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他的幻觉又重新出现,这些幻觉人物逼迫他伤害他的妻子,就在最后一刻,他突然顿悟,他幻觉中的一个小女孩从来没有长大过,由此明白了这些人物都是自己的幻觉。

之后,他经过学校的批准,待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图书馆,继续自己的研究工作,直至1994年,获得了诺贝尔奖。

这期间,那几个幻觉人物一直待在他身边,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必须压制自己对图案的敏感以及梦想和想象的空间,就像一个贪食的人压制自己的食欲一样。”

看完整部片子,我开始明白,为甚么罗素克洛在出演《角斗士》的时候没有拿到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而凭借这部片子却一举夺魁。《角斗士》可能任何一个长相威严、身体壮阔的男人都可以出演,效果不会相差很多,但是,这部片子,他对人物内心的把握,确实让人震撼,特别是他妻子发现收垃圾的人不是他的幻觉时,他腼腆的一笑,动人。。。。。。

空有一腔感触但是理不清头绪的我,和同学讨论起这部片子,一位看了7-8遍的同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他说,美丽心灵极有可能是指他的妻子。因为他的一生如果没有他妻子的不离不弃,那将会是另外一个轨迹,也像他自己的获奖感言中说到的:“你(他的妻子)是我成功的全部因素,也是唯一因素。”然后亲吻了第一次约会时他妻子放进他口袋的那块手帕。。。。

更有高深的影评人道出,美丽心灵应该是指的普林斯顿大学,因为正是这座大学轻松和包容的学习研究气氛才成就了一个又一个天才。。。。

心中感动万万千千,现在才发现自己文字功底的匮乏,实在不足以道出万千分之一,所以,如果没有看过这部片子的人看到这篇文章的话,希望你们能花点时间安静的看看,也许它并不能像感动我一样的感动你,但是它从我心底激发的共鸣深深震撼了我。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精选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小编特意给大家整理了“《丛林故事》读后感受精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1

暑假时,我买了一本《丛林故事》,我一回家,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在印度西奥尼丛林,有一家三口来野营,孩子的父母生火做饭,小孩在草地上玩。瘸腿老虎邪汉突然从草丛中跳了出来,吓跑了父母,小孩无意间爬到了狼洞附近,被狼发现并收养了,取名毛克利。

读到这儿,我刚开始还以为狼会吃掉毛克利,没想到他会收留毛克利。这让我又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后来,狼群因为邪汉的煽动,毛克利被赶回了人类社会。

毛克利在人类社会找到了亲生父母,并学会了说话、放牛,还带着一群水牛把邪汉压死了,于是毛克利就把虎皮剥了下来。正剥着的时候,恶毒的猎人首领巴尔道来了,他一看见毛克利正和一只狼在一起剥虎皮,心里十分害怕,认为毛克利就是恶魔,召集村民赶走了毛克利。

看到这,我已经火冒三丈了,毛克利为民除害已经是值得赞赏的了,为什么还要赶毛克利走呢?我不得不佩服毛克利,他竟然可以面对那么多困难,如果换成我,我早就忍受不住这么多折磨的。

回到了丛林,毛克利每天都想回村庄看看,最后,他虽然十分舍不得丛林,但是他在大家的建议下,还是恋恋不舍的走了。

读完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想:毛克利遇到困难时冷静、会思考并解决,而我呢?冲动、急躁;毛克利做事仔细、认真,我做事粗心、大意毛克利身上还有许多优点,所以我们要向他学习。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2

引言

如果动物们能理解衣冠禽兽是个骂人的词儿,他们肯定会站出来为自己平反:‘动物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生存,这是自然的安排。我们吃的人类吃,我们不吃的人类还吃,凭什么要如此贬低我们?’

唉,动物们当然不会明白生存只是人类最初始的要求。人们说衣冠禽兽的时候,就暗含了引以为豪的社会法则。如果动物中有智者,肯定会发现社会法则实际上也是脱胎于丛林法则。人类虽然有了思想和文明,但是依然没有摆脱丛林法则的底层基础。从这个角度上说,每个人都是‘衣冠禽兽’。

丛林法则,简单来解释就是对外竞争(弱肉强食),对内协作(等级制度),这是我们需要认识的东西。无视它等于自欺欺人,摆脱它也是不可能的。

本篇通过《列那狐的故事》看一看狡狐、凶狼、恶狗、倔驴、蠢熊、贪狮等动物上演的丛林大戏,一个不那么光辉、正面的主角向我们走来。

故事简介

开场部分,聪明、顾家的列那狐智斗大灰狼,偷鱼、耍鸟。即使被猫算计了一次,也依然讨人喜欢。

人们喜欢看到弱小战胜强大,智慧战胜暴力,于此津津乐道,以至于忘记了这并不是常态。

狐狸和狼的争斗只是个线索,当庞大的禽兽王国展现出来的时候,整部书的格调就沉重起来了。禽兽们在毛皮之下掩藏了人的灵魂,大义凛然的虚伪、滔滔不绝的诡辩,赤裸裸的弱肉强食都浮出了水面。

这时的列那狐就是个大反派,但是我们不能这么简单去理解。这里只有人性,没有对错。

列那狐被鸡头领告上了狮王朝廷。大狮子两次派使者传唤列那狐受审,都被列那狐看中了弱点(贪吃)戏弄了一番。熊因为蜂蜜丢掉了半条命,猫被忽悠到了谷仓,差点被打死。

列那狐来到朝廷,舌战群兽,最终被判与强壮的狼决斗。没有悬念地输掉决斗后,按照规则上绞刑架绞死。

列那狐又想出了个鬼点子。他说自己拥有宝藏,是前人为推翻狮王统治准备的,要拿出来献给狮王狮后。

不想占便宜的人永远吃不了亏。大狮子不知道这句话蕴含的道理,非常爽快地上当了。他放走了列那狐,却没有得来宝藏,大怒之下,发兵讨伐列那狐。

被堵在家里走投无路的列那狐选择了‘朝圣’,躲过了这一劫。为什么‘朝圣’能吓住狮王?因为狮王也有怕的东西,算是狐假‘圣’威吧!

列那狐并没有去朝圣,四处游逛,偶然发现了在树下睡觉的狮王。列那狐先偷偷地绑住了大狮子,在狩猎的人群赶来时又救了大狮子。

靠着精湛的演技和深不见底的套路,列那狐登上禽兽王国的顶层。

故事有点讽刺,细思之下,又有点残忍。不过,很少人有资格谈残忍,乌鸦站在猪身上,只看到了猪黑,没有看到自己黑。

丛林法则

丛林里的弱肉强食在《列那狐的故事》中表现地淋漓尽致。人类的祖先通过智慧解决了食物的问题,虽然摆脱了低等级的丛林厮杀,但却没有摆脱更高级的利益争夺。

眼红之后的人们表现出一股异常激烈的狂热,人们撕掉衣冠,展露祖先们的兽性。利益越大,兽性越强。历史就不用翻了,看看眼前的大国博弈就行了,别说什么良性竞争,还不是脱光膀子互殴呀!

脸面、教养只是一幅白手套,需要的时候戴上,不需要的时候就摘了。春秋无义战,拳头大的有理。能保证一块钱成本制作成的东西真的能代表一百元的价值,这才是现在争夺的焦点。从能量守恒的角度去理解价值肯定是不明智的,即使你相信守恒也白搭,这不是自然的。

竞争的结果就是弱肉强食,这非常好理解。分工协作其实就是等级制度的另一种动听的说法。在《列那狐的故事》中,狮王狮后是上层,拥有绝对话语权。熊、狼等大型动物是支持狮王的中坚力量。其余猫、狗、鸡、狐狸都是下层。它们共同组建了等级森严的禽兽王国。

事实上,禽兽王国都是同一种族组建的,比如猴群、狼群,并不只是人类能想到抱团取暖。在生死存亡面前,先有人多力量大的事实,后有人多力量大的道理。

在这些族群中,有一个格外健壮的王,其他稍微弱小的同族对他俯首称臣。这个王维持着族群的统一,也会带领大家共同抵御外敌或者争夺地盘。等到集体获得胜利的时候,由王来负责分配资源。

分工协作模型别看简单,非常好使。一个东西结构越简单,越不容易出问题,即使出现了问题也容易修复。这条规则适用于多数的组织。

完美的模型是不存在的

没有文字记录的历史是战争史,有文字记录的历史很大一部分也是战争史。无数的政权建立,无数的政权又毁灭,后人又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又建立新的政权。

老先生顾炎武算是个明白人,他看清了社会和政权的区别,把天下和社稷分开。他认为天下的兴亡是每个老百姓的责任,社稷的兴亡是王侯将相的义务。

制文字、服衣裳、用汤药、取能源这是社会责任,每个人都要为社会文明推进负责。汉唐宋明是社稷责任,刘、李、赵、朱以及吃着朝堂那碗饭的人需要为社稷负责。

社会通过汇聚所有人民的智慧来提升人类总体的生活水平,改善人群的幸福感(需要注意并不是物质水平提高,幸福感随之增高)。如果所有人的价值观都统一,那么就会出现建立在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乌托邦社会。

但事实不是这样,因为好多人都怀揣‘真理’,但是却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坚持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偏见,于是冲突和分裂就开始了。

社会本身不具备保证秩序的能力,人们想要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就不得不牺牲一部分东西来换取社会的稳定,这也是社会管理者出现的最原始的目的。社会管理者生来就是惩罚者、资源分配者,充当动物世界中王的角色。

这个东西必须存在,来阻止我们可能犯下的错误。自己不能保证管住自己,只能让别人来管。

社会管理者出生于社会,能力也取决于社会水平。不一样的气候、土壤当然会孕育不同的植物。

遗憾的是,整个人类都有个通病,总是不知不觉地开始陶醉在某种状态之中,然后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结语

凡有血性,必有争心。争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争也造成了无止境的暴力。

人心齐,泰山移。和创造了秩序,也带来了束缚。

社会基础不仅仅包括这些最底层的基础,也包括人们发明出的‘衣冠’。人们发明了它,某种意义上说是需要它。很可惜,穿上了衣冠的禽兽也是禽兽。人类有能力,但是能力有限。

人类的组织形式会不会摆脱丛林法则?嗯,让我们都想想,如果人类从理性层次上战胜本能,可能吗?这是反自然的,在人类没有达到无所不能之前,最好保持谦卑。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3

一个从丛林深处走来的小男孩——毛格利,是丛林新的王者,可怕的红毛狗、忠诚的老师巴鲁和巴格西拉……造就了他倔强、勇猛的性格,以及他一颗热爱丛林的心。

噢!可怕的从西边来的红毛狗,它们长着红色的浓密的长毛,所经之地,尸骨遍地,血流成河,无一动物生还。它们自称是森林之王,战无不胜,它们浩浩荡荡地前进着,很快就来到了毛格利所在的丛林。红毛狗这个名字令整个丛林都心惊胆战,但狼群以及毛格利并不害怕,还有一条可怕的蟒蛇卡阿,它们为了抵抗红毛狗,制作了惊心动魄的计划——卡阿与毛格利将红毛狗引到死亡之地——非洲小黑蜂居住的地方。

非洲小黑蜂毒性很强,但卡阿知道,只要跳进水里,在身上涂上大蒜的味道,准能万无一失。然而,可怜的红毛狗却只知道疯狂地叫嚣和追赶,完全没有注意到两旁埋伏着的“敌人”。卡阿一看时机已到,马上跳入水中,这时,无数的小黑蜂向红毛狗冲去,刹那间,红毛狗的哀叫声,小黑蜂密密麻麻的嗡嗡声,以及血的腐臭味,包围了毛格利他们。大约过了半天左右,毛格利偷偷地探出头来,一看,那是多么残忍的景象啊!许多红毛狗都惨死在那里,还有一些非洲小黑蜂的尸体散落在旁边。毛格利总算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我的心随着《丛林故事》一书的情节在激荡起伏着,这本书带给了我巨大的勇气,无论面对什么,都要努力,坚持到底,才能看到胜利的曙光。对这些可怕的“红毛狗”,我们必须要勇敢地去面对,而不是畏畏缩缩,悄悄地逃走,要相信自己,告诉自己,你一定会赢的,就像毛格利一样,快乐、勇敢、睿智,这三点,是我们的目标,只有这三点,才能在丛林中生存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生存下去。

勇敢,勇敢,再勇敢,这本书让我真正勇敢起来,让我变得自信、阳光,让我也能从心里与可怕的“红毛狗”搏斗了。这本书还告诉我,只要对自己有信心,并且坚持下去,那就一定会取得胜利!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叫《丛林故事》。

这是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写的一本关于丛林的故事。这本书曾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它讲述的是从前有一个印度的小孩叫毛格里,他是樵夫的孩子。他特别小的时候就被老虎赶到了狼窝,于是他和狼就生活在了一起。中途毛格里又被狼族的首领赶出了狼窝,毛格里回到了人类生活的地方。他的父母找到了他非常高兴可是他的狼兄弟还是很想念他,每天都要见一见毛格里。人们发现他和狼有交往就说他是妖孩。说他的爸爸妈妈是巫婆和巫师。后来人类准备将毛格里的爸爸妈妈杀死。毛格里和他的朋友们救出了他的爸爸妈妈。

毛格里虎口脱险、顺利长大成人、被猴子们戏弄而最终得救、与红毛狗大战胜利……都是在黑豹巴格西拉、棕熊巴鲁、狼兄弟灰哥、蟒蛇卡等朋友的帮助下取得的。故事最后毛格里还是认为应该回到人类那里。因为人总会要回到人类那里。就象水最后会流入大海一样。毛格里回到了人类,过上了平安幸福的生活。

我从这本书里看到有很多凶猛的动物,他们只有在被人逼急了时才凶猛,平时是很善良的。毛格里是幸运的,因为他有很多的动物朋友帮助他。人是群体动物是离不开朋友的。从这本书里我还看到人类也有很多陋习,比如杀戮、虚荣、贪婪。我喜欢这本故事书它透露出人生的许多哲理。动物是纯真的、人类应该去爱它们、保护它们。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5

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书后,深刻体会到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一面。

本书主要讲了:莫格里的父母在丛林中被老虎谢尔汗“追杀”,因此丢弃了还是婴儿的莫格里,莫格里误入狼穴,被狼群收养,成为狼族的特殊一员。莫格理为狼族带来火。后来他又到了村子,被村中的妇女收养,当了一名牧童。但狠心的谢尔汗仍紧跟莫格里不放。聪明的莫格里和他的狼族朋友最终用牛重重将老虎谢尔汗包围,将谢尔汗杀死。

我读了《丛林故事》,感受到了莫格里的聪明,更感受到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默契合作的一面。莫格里用他的智慧以及狼族朋友的英勇一起打败了老虎谢尔汗,让整个丛林又重新安宁了。

在我们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莫格里这种智勇双全的品质,他年轻时,用智慧打击谢尔汗,而他长大后,他用他的英勇将谢尔汗彻底击溃,这种品质难道不是我们所缺少的吗?

《丛林故事》读后感受 篇6

最近,我迷上一本书《丛林故事》,整天手不释卷,已经看了好几遍了。昨晚睡着了又梦见自己来到了丛林,还和莫格里打了一架,还在红毛狗身上偷偷捅了一刀。醒来后我意犹未尽,写了这篇读后感。

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喜欢的“人”,我喜欢莫格里,他不仅长得帅,还具备“礼貌、勇敢、真诚、乐观、坚持不懈…”等所有男孩子的完美性格,让我羡慕又嫉妒,怪不得猴民们要抢走他当“猴大王”呢!

我还喜欢黑豹巴希拉,我觉得我俩有些像。我和它都喜欢懒洋洋地睡上一觉,我们都很看重友情,我们做事都不喜欢拖泥带水,当然,我还希望自己拥有巴西拉一样强壮的身体和高超的本领。

我喜爱书中充满爱心的“狼爸”和“狼妈”,尽管莫格里不是它们的亲生孩子,可是它们保护他、照顾他,给了莫格里一个温暖的家。它们对莫格里时而严厉,时而温柔,“严厉”使莫格里学会丛林生存的本领,“温柔”使莫格里这个“丛林异类”快乐地成长。我的老爸老妈平时对我也很宠爱,不过我常常会不知不觉地犯错,每次犯错都会被爸妈“不客气”地教训一顿。小时候我常偷偷地用手指碰电源插座,妈妈偶尔看到后狠狠地揍了我一顿,即使我当时像“被杀的猪一样痛嚎”也没有手下留情,不过在那以后,我倒是再也不碰危险的电源了。我想天下的爸爸妈妈都是这样爱孩子的吧,严厉地教育是为了我们更健康的成长。

我还特别崇拜书中的大蛇卡阿,我觉得它足智多谋,教会莫格里很多本领和道理。我的爷爷也像卡阿一样是个睿智、认真、严肃、细心的人,在我来合肥上学以前,爷爷陪伴我的时间比爸妈都长,每当我有不懂的问题或不开心的事,都是爷爷耐心的教我、开解我。

这本书还刻画了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如憨厚的棕熊巴卢,忠诚的狼兄弟,还有凶狠的祭司、因为贪财而失去理智的村民;书中描写的丛林风光美丽迷人,花儿、草儿、爬藤,野狗、猴子和鹿群都让我遐想无限。《丛林故事》对我来说,真是“字字赛美玉,句句胜珍珠”的一本好书,你一定要看哦!

郑成功读后感受精选


很多办公事务都会涉及到撰写文档的任务,当缺乏一定写作经验时我们都会去阅读范文。范文模板在写作中就是参考使用的标准,我们最好怎么样写范文呢?为此,读书笔记吧的编辑花时间整理了郑成功读后感受,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郑成功读后感受 篇1

“誓死效忠祖国,一定收复台湾!“这铿锵的字眼,就出自郑成功口中。犹如蔓延的藤条,深深地扎根在每一个战士,每一个中国人的心。

今天,我读了《郑成功收复台湾》这篇课文,收获了很多。

美丽富饶的宝岛台湾,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神圣领土。明朝末年,荷兰侵略者强占了台湾。但台湾人民恨透了这帮强盗,不断的进行反抗斗争。郑成功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立志,驱除荷兰侵略者。长大后,他又带领两万五千战士,渡海东征,开始进行驱逐荷兰侵略者的正义之战。郑成功沉着冷静,,1662年初,敌军头目被迫来到我军大营,签字投降,在我军将士潮水般的欢呼声中,敌君垂头丧气的离开了侵占三十八年之久的台湾。

为什么在秦军攻进福建时,郑成功没有投降台湾,而是出走?因为他是中国人,必须抗清;因为他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因为他是中国人,所以必须临危不惧!

我为郑成功的爱国精神和他不受诱惑、不贪金钱,一心为祖国效力的决心而热血沸腾,也是这一切,使我被他深深感动。我又想起许许多多爱国英雄:民族英雄文天祥,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壮丽诗篇;刘胡兰从容对侧刀,大义凛然;邱少云牺牲自己只为不暴露目标,确保潜伏人员的安全;董存瑞为了保证整个战斗的胜利,毅然托起炸药包,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像这样的爱国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因为他们,我才感到作为中国人的自豪。

这些英雄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都有一颗爱国之心。为了祖国的存亡,他们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们的拳拳爱国之心,将激励着每一代炎黄子孙,崛起奋斗。

“我们是中华儿女!我们是龙的传人!我们要报效祖国!”这句话又在我耳畔响起,它将永远扎根在我心灵深处!

郑成功读后感受 篇2

公元1645年,清军已占领明朝大半江山,南明隆武帝退守福建,在总兵郑芝龙的庇荫下苦苦支撑。隆武帝对明朝前途十分担忧,隔海南望,台湾正被荷兰人侵占。此时郑芝龙之子郑森求学回到福建,隆武帝见郑森英姿勃发,感其报国之志,遂赐其国姓,并名“成功”,希望他振兴大明,收复台湾。在清军收买下,郑芝龙决定降清,郑成功悲愤中与父亲决裂。尽管郑成功奋力抵抗,无奈势单力薄,清军攻下福州城,隆武帝败亡。

郑成功退守厦门以图后计。一晃十几年过去,收复台湾的理想如火焰时时在心中烧灼着郑成功,此时每日都有大量的台湾百姓因不堪忍受荷兰殖民者的压榨,逃奔至厦门。荷舰屡屡轰击厦门,封锁海上商道,有恃无恐。遥望着近在咫尺的台湾岛,目睹荷兰殖民者的暴行,郑成功下定决心收复台湾。郑成功的红颜知己薛良冒死赴台寻找一位名叫何斌的人,此人知晓荷军在岛上的部署。薛良到台湾,找到何斌,但自己被扣为人质。何斌带回海图,郑成功找到了攻打湾的最佳路径和时机。1661年4月,郑成功率兵两万五千、战舰两百艘进攻台湾。清康熙帝下令清军不得趁机进攻,让郑成功放心大胆地收复台湾。郑成功率军凭借大潮天降神兵于赤嵌城下,荷军仓皇应战,眼看抵挡不住,便将薛良等人押在城头作为人质。薛良遥望郑成功,微笑间毅然跳下城楼。郑成功率众将士杀出一条血路,攻下赤嵌城。

八个月后,荷军总督揆一签下投降书,交出台湾岛,台湾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郑成功是中国人民中的民族英雄、是豪杰。郑成功的丰功伟绩和爱国主义精神,激励着海内外炎黄子孙,为祖国的统一和富强而共同奋斗。他打败了号称“海上霸王”的荷兰殖民者,收复了祖国宝岛台湾。他以厦门、金门两岛为基地率师东征,经过浴血奋战“海上霸王”被赶出了中国的宝岛台湾郑成功的丰功伟绩和爱国主义精神,激励着海内外炎黄子孙,为祖国的统一和富强而共同奋斗。

郑成功读后感受 篇3

今天下午放学后,看了由赵方卓、蒋勤勤主演的历史剧《英雄郑成功》,感觉很不错。这是一部令人感到荡气回肠的影片,重温三百多年前那个抗击强敌,收回台湾的英雄事迹。

这部影片我虽然只看了三分之一,但却是最精彩和核心的部分。没有收复台湾这个历史事件,郑成功无法成为民族英雄,也许他就只是像文天祥等一大批抗清复明的历史人物一样。对于郑成功的了解,也许我们仅仅停留在他打败了荷兰侵略者,收回了被侵略三十八年的台湾。

看完此片,有三感:一是此战与后来中国近代史上与列强相战屡战屡败形成了一个对比,看看影片所给我们的资料其实与史实颇为接近,当荷兰人有大船、长枪、大炮时,郑成功的队伍还大多是沿用着几百年以来的旧式冷兵器,当然也有部分火炮和炸药,但就是在这种极其悬殊的兵器对比下,却依旧最终取得了胜利。也许正如李云龙所提到的亮剑精神,而大约两百年后,我们再与欧洲列强交手时,却失去了这种牺牲精神,失去了像郑成功之样的英雄挺身而出。

二是当康熙听说郑成功在收复台湾时所表现出的那种态度,有的大臣提议趁郑成功全军出去的机会抄他的老家。对于一直视郑为心头大患的清政府来讲,可谓是一个好机会。不过康熙认为,不管是谁占台湾,只要是中国人无论他反清与否都是一件好事,要支持。这与我们现在的对台政策也是一致的,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只要台湾在中国人手中,总有一天会回来的。为什么康熙被称为“千古一帝”,这一胸怀就令人佩服。对比的是明崇祯皇帝把大忠臣、当时唯一能与满清抗衡的袁崇焕凌迟处死,明朝不亡才怪啊!

三是郑成功那种认定目标一往无前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尽管从现在的目光来看,郑的所谓恢复明朝的统治是一种不现实的目标,但是我们无法要求古人。在那个年代,当他在面对是皇帝与父亲、挚友的选择时,他坚持了自己对于明王朝的忠心。随后在与清军周旋未果的时候,果断地做出收复台湾的决定,并最终收复宝岛,这种认准目标坚持下去的精神才是其成功的原因。

郑成功读后感受 篇4

郑成功是我国明代着名的民族英雄。1661年,他带领两万多名将士,乘百艘战船,历尽九个月浴血奋战,把何兰殖民者驱逐出境,收复了我国神圣领土台湾。

收复台湾后,郑成功决定给高山族同胞送去耕牛、谷种、犁、锄和布料,还按照当地的风俗举行了受礼仪式。

当郑成功一行人来到高山族同胞的村寨时,高山族的长老带领乡亲到村口迎接。他们高兴的收下耕牛、谷种、犁、锄和布料,还按照当地的风俗举行了受礼仪式。

锣鼓响了,民族唱起了民歌,在欢歌中,全村老少排列整齐,领头的长老双手捧着金、银、谷、土四盘礼品,恭恭敬敬地献给了郑成功,作为他们回敬的礼物。

郑成功向高山族乡亲拱手致意,兴冲冲地说:东渡台湾,收复祖国的河山,为的是同心开发宝岛。赠给你门的东西,为的是生产旺盛,这是应该做的事,怎能收你们这样贵重的东西呢?长老说:有来有往,兄弟情谊,请收下吧!

郑成功笑盈盈说:尊重高山族的礼节,我收下一盘最珍贵的礼品。说着,他双手接着一盘土。

长老说:礼品自古是收金送银,怎么只能送土?

郑成功把手中的一盘高高举起:土地,是我们祖国的!有了土地就能收谷子,产金银!

长老们翘起了大拇指,兴奋地说:收土不收金,我们心连心!

郑成功的事迹,我们中国人民永刻在心,台湾人民也永刻在心。

郑成功读后感受 篇5

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仁人志土层出不穷,中华美徳熠熠生辉,民族精神世代传承。最近我读了《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这本书,这本书令我感慨激昂,心潮澎湃。其中,最让我受益匪浅的人那就数台湾的救世主郑成功。

美丽富饶的宝岛台湾,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神圣领地。明朝末年,荷兰侵略者强占了台湾。少年时代的郑成功,曾亲眼目睹荷兰侵略者在家乡福建沿海地区烧、杀、抢、掠和残害乡亲。所以他从小就对荷兰侵略者十分憎恨。后来,郑成功成为统率千军万马的将领,便移师金门,厦门一带,决心进军台湾赶走荷兰侵略者。

1661年3月,郑成功率领2万5千将士,分成几百艘战船展开了收复台湾的伟大壮举。一天,有4个高山族同胞端着一盆金银草土来是试探郑成功到底是不是诚心诚意想把台湾救回的。可是,郑成功却丝毫没有贪污老百姓们的钱财,而是通通把这些钱财,给退回了,并说了一句:我郑成功率领大军来到台湾,是为了收复台湾,赶走荷兰人的,不是为了金钱与银子的!郑成功的这一句话传遍了整个台湾岛。许许多多的台湾人民积极参加收复台湾的大战中来。经过大家一年多的奋战被占领38年的台湾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但是,好景不长,郑成功这位大英雄,在台湾解放的半年后,他中年早逝了。但他收复宝岛台湾的丰功伟绩,永远铭记在中华儿女的心中。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郭沫若曾撰写一副对联,赞颂郑成功的历史功绩:开辟荆楱千秋功业,驱除荷虏一代英雄。为什么郑成功能收回台湾,并赶走荷兰人呢?想必,是谁都会情不自禁的问起这个问题。如果仅仅靠郑成功带来的2万多军兵会有可能会对付得了荷兰的那一帮强盗吗?没错!正是台湾同胞和中国同胞两岸同胞联手,团结起来才赶走荷兰人收回台湾的。

我还记得有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户农夫家里,有3个儿子,但是他们老是互相打架,内讧,农夫就想到了让他们折树枝只知道团结的力量。3个儿子从外面捡回来了好几根树枝,农夫把树枝捆成一团,分别让3个儿子轮流去折,但都没有成功,农夫又把树枝一根根的让3个儿子折,3个儿子毫不费力的把树枝折断。农夫语重心长的对3个儿子说:你们3个兄弟一旦团结起来问题就会一一攻破,一旦不团结一致,凭借你们个人力量,问题就会不可战胜!正如一根筷子容易折,十根筷子抱成团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在巨大的困难面前,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而许许多多个人汇集成集体,才能形成一股巨大的能量,最终赢得胜利。不论我们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里我们都要互帮互助在别人有难时,我们应该尽自己最大的所能去帮助他人。例如拔河比赛,如果没有团队的力量和精神,哪来的胜利呢?

一滴水是微不足道的渗入泥土,便会消失不见,可汇聚成河却是川流不息。如同我们,在许多困难面前,一个人总是凸显着单薄,而无法作为可当我们团结起来,却可以创造无数奇迹。

广西省宾阳县太守小学168班张诗涵

[荐]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精选


办公中不可避免会涉及文案写作,没有事先的学习,我们经常不知道该如何写好文档。借鉴范文是我们提高写作效率一种捷径,我们都要认真学习范文的写作?经过整理,读书笔记吧编辑为你呈上哈姆雷特读后感受,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1】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杯具,原来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因此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正因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状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好处。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2】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

就人物性格的内在表现来看,《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结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3】

这本书莎士比亚著名悲剧作品,讲述了哈姆莱特王子,是个有理想聪明勇敢人。在心目中,自己父亲个贤明国王。父亲死让感到难以接受,当知道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父亲后便决心替父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杀死。不仅报了父仇,而且推翻了克劳狄斯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代价。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

首先克劳狄斯行为让我感到气愤,哥哥当上了国王理应竭力辅佐哥哥,帮助巩固王位。但克劳狄斯却为了王位不顾兄弟情分,趁国王熟睡之际把毒药灌进国王耳朵里杀死了自己亲哥哥。做出了这种事,一些大臣竟会去辅佐,难道他们连一点正义感也没有吗?像克劳狄斯这种卑鄙小人,只知道吃喝玩乐,不理国政根本就不配做国王。像他们这种人真让人感到厌恶!

其次哈姆莱特所作所为又让我感到钦佩。当哈姆莱特知道自己父亲被亲叔父害死感到非常悲愤。但当时还很年轻,权力有限,只得把仇恨种深深地埋在心底。为了替父报仇不顾尊严装疯卖傻,甚至去吃树叶和虫。这使克劳狄斯一伙儿对放松了警惕。可有一次在克劳狄斯面前杀死了克劳狄斯亲信——波洛涅斯,被迫流放英国。但在半路上受到一群海盗帮助,回到了自己国家。克劳狄斯不甘心,让波洛涅斯儿——雷盖兹和哈姆莱特比剑,想借此机会杀死哈姆莱特。在比剑中哈姆莱特和雷盖兹同时中了毒雷盖兹终于醒悟说出了指示人——克劳狄斯。新仇旧恨点燃了哈姆莱特心中久藏复仇烈火,哈姆莱特强行给克劳狄斯灌下了毒药。终于为父王报了仇但也牺牲了自己,哈姆莱特忍辱负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精神真令人钦佩。

文中主人公哈姆莱特敢恨、正直勇敢,至今仍让人深深折服。《王子复仇记》不愧为莎士比亚最伟大悲剧之一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耀眼明珠!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4】

第一次读莎士比亚,没想到它竟让人如此着迷,这是我的过错,我很早就对其有所耳闻,但却迟迟不愿相见,这是一次迟到的阅读,没错,我错过了很多东西,但好在抓住了这俩列车的尾巴,我也可以假模假样地驶向那充满奇思妙想和人情气息的世界了。阅读的时刻,我是幸福的,虽然那只有短短的三个小时,片刻的美好才是上帝降下的甘露,哪有永恒的幸福呢?

说一说,我为什么找来《哈姆雷特》读,这一切都是那么奇妙。我不想待着家里,就去澡堂泡澡,之后就待在休息室的床上,躺上一个小时,百无聊赖,想起了最近迷上的剧和平饭店,剧中前夫哥扮演的王大顶号称东三省学历最高的土匪,张口闭口就是莎士比亚的经典台词,让人忍俊不禁,按照《梦的解析》的意识理论,这些画面不断在我的脑海中付现,即使不看剧的时候,也会在某个时刻给我的潜意识以暗示,这些暗示指引我去寻找莎士比亚,而莎翁最著名的作品便是《哈姆雷特》,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用手机读书可能没有用纸质版读更深刻,因为少了某些动作和潜在的思考机会,对于我这个断决是存在的,第二次戏剧了,上一次是俄狄浦斯王,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式,选个没人的地方大声朗诵人物的对白,在我看来,这就是对戏剧的重演,虽然它是那样的简陋。

我是一个孤独的人,不管是身形还是心灵,但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因为戏精的人设得到了满足,平时我都是自言自语,在脑海中构想一些人物,模拟他们的对话,我就是自我的戏剧家,但那些情节太low了,用意淫描述都不过分。读哈姆雷特的对白,用用慷慨激昂的语调,用悲痛欲绝的嗓音,过瘾!这就是我要的!后续我会试着在转述一下这本戏剧的情节,在娱乐消遣的同时,也锻炼一下概括的能力。

哈姆雷特读后感受【篇5】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悲剧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雄狮去流浪的读后感受精选


我们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雄狮去流浪的读后感受”,不管是工作中还是学习中,写文档都是一个让人头痛的事情,我们在不知道怎么下笔是一般都会去阅读范文。范文在借鉴的同时更多要表达清楚自己立意,你见过的优秀范文是怎么样的?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雄狮去流浪的读后感受 篇1

课余时间,我喜欢阅读一些课外读物,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动物小说了。在我读过的动物小说中,沈石溪的作品更是我的至爱。

之所以喜欢他的动物小说,是因为它能向我们展示动物身上一些值得人类学习的优良品质,通过对动物的描写,把知识和哲理寓于其中,给我们以启迪。

这个暑假,我看了沈石溪的《雄狮去流浪》,书中讲述了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鬣狮群,五只半大的雄狮由于争抢食物,被逐出了狮群。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就这样踏上了食不果腹的生活,在危机四伏的罗利安大草原上,它们历经磨难,四个兄弟的相继死去,让红飘带更坚定了活下去的信念,同时也让它学到了很多生存的技能。

读完此书,我的心情难以平复,故事情节让人感动甚至流泪,在被他们兄弟之间的情谊感动的同时,也为动物界的优胜劣汰感到无奈。

这部小说首先让我感受到的是红飘带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以及如何从失败中总结教训的道理。但细细想来,这个故事还有更深的启迪意义。狮群的“驱雄”看似无情,却是它们进化的规律。被驱逐的雄狮只有靠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生存下去,五只雄狮之所以只有红飘带活了下来,那是因为它们在没有被驱逐之前,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不需要自己去捕猎食物,它们没有去学习生存的技能。

在被突如其来的驱逐之后,难以适应外界的生存环境,所以四只雄狮相继被自然界淘汰,而红飘带也是在历经磨难后才生存下来,这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法则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现在的社会发展非常快,知识的更新也是日新月异。

想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必须要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如果从小不好好学习,就会像四只雄狮一样被社会淘汰。因此,我不仅要学习红飘带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而且更要好好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以后步入社会打好基础。

这部作品没有枯燥乏味的说教,让读者在沉浸在故事情节的同时,感受到其中的道理,这或许就是这部作品的魅力所在吧!

雄狮去流浪的读后感受 篇2

星期天,我爸爸帮我买了一本《雄狮去流浪》的书,我特别喜欢看。

书里面讲述了一个狮群里的两只成年雄狮对五只半大雄狮进行了”驱雄“,它们分别是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它们进入了流浪的生活。

它们在两天多没吃东西的情况下,被鬣狗追杀,在无奈之下,它们吃了老大黑鬣毛的身体,它们一下子有了力气,打跑了鬣狗。

在罗利安大草原,它们一无所获,走到的要不是这狮群的领地,就是那狮群的领地,在大头狮的引导下,它们走进了荒漠。

在一口水源旁,有一头黑牛,刀疤脸为了不丢雄狮的脸,拼尽全力打败了黑牛,让大头狮、桃花眼、红飘带活了下去。

在娜婉婀尔巴,大头狮把人当成了”白猩猩“结果丧失在枪口下,桃花眼和红飘带也险些丧命。

在独耳碦碦大狮群,桃花眼用自己的眼睛迷惑墨菊雌狮,让它和自己一起打败独耳碦碦,在紧要关头,墨菊雌狮一掌打掉了桃花眼的那双眼睛,桃花眼掉进了沼泽,只剩下红飘带一个人流浪。

在紧急时刻,要舍己为人;在安全地区,也不能太大意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雄狮去流浪的读后感受 篇3

暑假里的一个中午,我读完了《雄狮去流浪》,意犹未尽。我认为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这是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狮子背狮王赶出了师群,在寻找新领土的路上,4只半大狮子陆续惨死,最后那第5只狮子也死了。

我读后记忆犹新。我一开始十分舒坦,心情平静,觉得没什么好看的。可读下去时,心忽上忽下。虽然这不是恐怖小说,可我也照样提心吊胆。我想:这些狮子也太可怜了,这么小就被赶走了。虽然死了,可它们都在努力的活着,活了1年多,也已经是一个奇迹了。不仅灭了一个师群,还把独眼狮子给活活的大卸八块,十分不起了。不过沈石溪也能当恐怖小说家了我们也要对生活充满信心,不能放弃,即使会死掉。

不过,看了这一遍,总觉得不过瘾。我二话不说,翻起书来再看一遍。

雄狮去流浪的读后感受 篇4

我看的书有很多,《保姆蟒》 , 《藏獒渡魂》,《刀疤豺母》…… 不过令我映像深刻的是《雄狮去流浪》。

《雄狮去流浪》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他有300多集动物小说,个个生动拟人,深受我的喜爱。

《雄狮去流浪》主要讲了有5只狮子被逐出狮群,过的艰难生活,这5只狮子分别叫:黑鬣毛,刀疤脸,大头狮,桃花眼,红飘带。

这五只雄狮,在一次次困难中不断牺牲,黑鬣毛为了突围鬣狗群让4只雄狮把自己吃了,他们并不气馁;穿过沙漠中,刀疤脸跟犀牛同归于尽,让其他三只雄狮喝上清澈明亮的水;其他3只穿过沙漠,来到一个没有危险的世外桃源,而大头狮却被猎人们枪打出脑浆

;

人们布下天罗地网,没有办法,桃花眼和红飘带只好回到原地,对付独耳喀喀的狮群,桃花眼却跟一头独耳喀喀宠爱的雌狮有了感情,可雌狮背叛了他,把他推进泥潭,活活被淹死了,只剩红飘带了,他独立生活,变成了狮王。

《雄狮去流浪》非常感人,希望你有机会多看看哦!

夏洛的网读后感受精选


这篇“夏洛的网读后感受”文章是读书笔记吧的编辑精选的一篇内容丰富不容错过。学会制作多种类型的文档可以提高我们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不确定要如何写文章时,建议先阅读范文,模仿高质量的写作范例可以让我们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如果我的策略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请把它收藏起来!

夏洛的网读后感受【篇1】

从小到大我很喜欢看关于小动物的书,而我印象最深刻的书是《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作的三部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之一。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朱克曼家的仓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丑恶的消息打破了仓谷原有的平静:威尔伯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威尔伯既悲伤又绝望,它似乎只能接受被人类宰割的命运,但这是看似渺小的夏洛站出来说:“我来救你!”于是,它在猪栏上织出一行整整齐齐得字:了不起,是因为这几个字,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后来在集市举行的一次比赛中,威尔伯应得了特别奖,但这时,夏洛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真挚的友谊。夏洛看到威尔伯没有朋友很伤心,就想和威尔伯做朋友,虽然夏洛知道威尔伯看见自己吃苍蝇很害怕,但是它还是坚持和威尔伯做朋友。当夏洛知道威尔伯要变成熏肉火腿时,夏洛立刻帮助威尔伯想办法。第二天早晨,当威尔伯醒来看见蜘蛛网上的字:王牌猪,它几乎要瘫痪过去。这时,仓谷的朱克曼想起自己游乐一只非比寻常的猪。就是这样,夏洛帮助威尔伯逃过了一劫。后来,夏洛为了威尔伯不再被杀,又在网上织出了:了不起,朱克曼先生又一次发现网上的字,他满心欢喜,想着威尔伯是一只了不起的猪。就是这样夏洛帮助威尔伯逃过了一劫又一劫。后来夏洛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但是它死后它的孩子要怎么办?就在这时威尔伯想出了办法,它把夏洛的孩子含在自己的嘴里等着孩子孵化,后来威尔伯的孩子出生了,威尔伯又有了好朋友。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也要像夏洛一样乐于帮助他人,尤其是看见别人需要帮助时,我们应该伸出友谊之手去帮助别人。

夏洛的网读后感受【篇2】

拿到书之后,我立刻被封面紧紧吸引。只见上面画了一只蜘蛛和一张大网,还有几个小动物,这让我不禁去想象它们之间会发生的故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便开始读了。

书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小猪威尔伯知道它的主人养肥它是为了杀掉后吃掉,它感到人生很悲惨,心中也充满了绝望。它的好朋友蜘蛛夏洛为了救它,耗费很多时间,吐出美丽的丝,织出人们误以为是奇迹的文字。结果,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从此威尔伯得到了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而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完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深深的被夏洛愿意为朋友献出生命这样大公无私的精神所感动。在生活中,相较于拥有一个如夏洛一样的朋友,我更愿意做一个跟夏洛一样的人。

这是为什么?因为我觉得帮助了别人,自己会感到更大的快乐。我们不仅要做一个快乐的传播者,还要做一个快乐的创造者。 我相信作者笔下夏洛的诞生,也是为了启示我们要做一个像夏洛一样重情重义、大公无私的人吧。

夏洛的网读后感受【篇3】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名字是《夏洛的网》。这本书的作者是eb怀特,主要内容是:

一只小猪,它生下来比所有刚出生的小猪都要小,因此猪场的主人阿尔布先生想杀了它。可是他的女儿弗恩不同意,用多种方法才说服了阿尔布先生,阿尔布同意把小猪交给弗恩,并让她抚养,弗恩给小猪起了一个名字叫威尔伯。威尔伯一直有弗恩的细心照顾,但是到现在还是没有一个动物朋友。有一天,威尔伯在猪圈里面闷闷不乐的说:“有谁愿意和我做朋友就好了!”这时一个细细的声音说“我愿意和你做朋友!”威尔伯抬头一看,原来是一只蜘蛛,他的名字叫夏洛。因为威尔伯是一只落脚猪,所以仍然有人想杀他。于是夏洛就为他织了一张网,并在网上清楚地写着六个字“这是一只好猪。”就这样救了威尔伯、、、、、、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夏洛,因为他乐于助人,蜘蛛的寿命是在一年左右,夏洛为了拯救威尔伯的性命,却把自己的一生给了他,夏洛这种精神不但值得表扬,而且值得我们学习。

当然,这本书中也有好多好词好句,比如说:全副武装、玩意儿、悄悄地、咯咯笑、凉爽、谷仓、蹦蹦跳跳、黑暗笼罩了一切,很快就只有影子和羊嚼草的声音了,偶尔还有头顶上牛链子的咯咯声。

你想知道威尔伯和夏洛之间更多有趣的故事吗?要想知道,建议你去看一看这本书。

夏洛的网读后感受【篇4】

拿到书之后,我立刻被封面紧紧吸引。只见上面画了一只蜘蛛和一张大网,还有几个小动物,这让我不禁去想象它们之间会发生的故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便开始读了。

书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小猪威尔伯知道它的主人养肥它是为了杀掉后吃掉,它感到人生很悲惨,心中也充满了绝望。它的好朋友蜘蛛夏洛为了救它,耗费很多时间,吐出美丽的丝,织出人们误以为是奇迹的文字。结果,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从此威尔伯得到了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而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完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深深的被夏洛愿意为朋友献出生命这样大公无私的精神所感动。在生活中,相较于拥有一个如夏洛一样的朋友,我更愿意做一个跟夏洛一样的人。

这是为什么?因为我觉得帮助了别人,自己会感到更大的快乐。我们不仅要做一个快乐的传播者,还要做一个快乐的创造者。 我相信作者笔下夏洛的诞生,也是为了启示我们要做一个像夏洛一样重情重义、大公无私的人吧。

夏洛的网读后感受【篇5】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夏洛的网》。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夏洛的大灰蜘蛛,想尽各种办法去营救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的故事。

看完这本书后,他们之间那种互相帮助的精神让我感动。有一天,一只老山羊路过谷仓,看见威尔伯胖胖的身躯说:“你不要以为朱克曼先生每天都让你吃得又饱又胖,那是因为他要在冬天把你做成熏火腿。”一听到这句话,威尔伯大声哭了起来,正巧这句话被一只叫夏洛的蜘蛛听见了,他安慰威尔伯说:“你不要怕,我来救你。”过了一天,朱克曼先生来喂食物的时候,发现蜘蛛网上写了三个大字“王牌猪”。于是,朱克曼先生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左邻右舍。不一会儿,全县的人都知道了,立刻赶来看小猪威尔伯。几天后,威尔伯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从此,朱克曼先生决定养威尔伯一辈子,而这时蜘蛛夏洛却已经死了。

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有一次,我们班有一位同学生病了,正好那天轮到他扫地。我做完作业后,拿起扫把,把他负责的那一大组仔仔细细地扫干净。老师看见了,夸我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看完《夏洛的网》,我明白了乐于助人是一种美德。夏洛用它自己全部的力量保护了威尔伯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们也要做一名能施予爱心、关爱他人的好少年。

夏洛的网读后感受【篇6】

第一章:早饭前

我觉得费恩太善良了,你看她那么疼爱那只小猪。还不让爸爸把它杀死,自己留着养它。不过费恩的爸爸也不那么坏,他把那只小猪抱到家里给费恩养着。费恩的哥哥也想养,爸爸说要给早起的人来养。费恩还不给小猪喂牛奶不肯吃早餐呢,不过小猪很聪明,一下就学会了喝奶。费恩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想好这只可爱的小猪叫什么名字好了。原来这只小猪的名字叫威尔伯。

第二章:小猪威尔伯

还是跟以前一样,费恩还是很喜欢威尔伯。每天早晨都要喂威尔伯牛奶,下午放学也一样,总是会喂给威尔伯牛奶。我不明白威尔伯为什么这么喜欢喝牛奶。过了几天后,威尔伯要老搬家。因为威尔伯越来越大了,最后,威尔伯的“家”是费恩她们的院子里。费恩的爸爸为威尔伯订做了一个“家”费恩还是很关心威尔伯。觉得它会着凉,于是叫爸爸找来了一些牧草。拿来一瓶牛奶让威尔伯喝完之后,威尔伯便走进了它的新家。威尔伯住的会好吗?我真不知道威尔伯喜不喜欢它的新家。威尔伯真像是费恩的跟屁虫呀,费恩到家她也到。上楼梯就在楼下等着费恩拿婴儿车来推自己,威尔伯真是太幸福了。不过我看威尔伯对谁不是特别敏感,威尔伯很害怕冷水,当费恩去游泳的时候。威尔伯就呆在烂泥里,我真不明白烂泥会把威尔伯弄脏,弄脏了就要费恩来给它洗澡,我想威尔伯也不喜欢太烫的水。那威尔伯为什么要把自己弄脏呢?不真不明白。过了几天快活的生活之后,费恩的爸爸已经不能在让费恩养威尔伯了。于是就以六块钱的价钱卖给了费恩的舅舅。威尔伯很快又搬了一次家。

第三章:逃跑

威尔伯费劲心思的逃跑,却还是又被食物的香味吸引了回来。我看威尔伯是不想逃跑的,只要逃跑就没有东西吃。如果到费恩家,那费恩的爸爸又不同意。所以就算是威尔伯逃跑了也不能生存,何况虽然你走不了多远。但是费恩回来看的的呀,这次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件,费恩的舅舅还表扬了威尔伯。威尔伯,你可要乖乖听话了呀。

第四章:孤独

可怜的威尔伯呀,它哭得很悲伤。今天它本来应该快快乐乐的。可是应为雨水打乱了它的计划,中午饭威尔伯也没有怎么吃。鹅要孵蛋,所以不能跟它玩。小羊瞧不起威尔伯、老鼠坦普尔顿根本就没什么心思玩。费恩也没有来看它,我看的出来。威尔伯需要一个朋友,一个能时时刻刻都陪伴着它的朋友。不过在结尾,有一位神秘的朋友来到了威尔伯的身边。

第五章:夏洛

威尔伯终于交到了一个新朋友了,虽然这个新朋友是嗜血的,都是要吃动物为生的。不过总算是交到新朋友了,在这以前,威尔伯总是闹出一点笑话和不能久久入睡。威尔伯晚上还会醒十次,威尔伯我看它都不怎么像猪了。我才肯能是应为太激动了吧。没想到威尔伯喜欢安静,威尔伯在凌晨一点多的时候醒了一次。到了早晨,它一开始是找不到夏洛的。还说了几句话,让大家骂了威尔伯几句才找到了夏洛。夏洛到底能不能成为威尔伯的朋友呢?我迫不及待的想往下读。

第六章:夏日

这真是个欢乐的季节,花儿开了、耕马终于有机会大展身手了、人们也在这欢乐的季节里面劳动着、鸟儿也是再开音乐会了、小孩就更不用说了,几乎每一家的冰箱里全都装满了冰冻饮料。我觉得在这种欢乐的季节里,农场里面也应该发生了什么吧。母鹅的蛋正好孵出来了,除了母鹅,夏洛是第一个看到小鹅出世的。夏洛把这件事传遍了整个农场,我觉得夏洛并不是威尔伯想象中的那么坏。一共有七只,哇!没想到鹅可以生出这么多孩子。原来还有一只没有孵出来,于是送给了老鼠坦普尔顿。不过公鹅课不准老鼠坦普尔顿靠近它的小鹅,应为坦普尔顿长的实在太丑了。老鼠坦普尔顿根本就没有一个好品质。我都不知道该怎样评判这只老鼠了。

第七章:坏消息

威尔伯真是越来越喜欢夏洛,我也越来越喜欢夏洛了,因为要是真的大米收成不好了,那我们就得饿肚子了。所以我们一定不要动不动乱杀死蜘蛛。威尔伯长大了,我觉得它的食量也会增多。果真没错,威尔伯每天要大吃上三顿。我觉得我可能都吃不了这么多东西。老羊突然走过来,告诉了它们一个坏消息。啊!没想到威尔伯的生命就要这么结束了。威尔伯即将要变成熏肉火腿了,这一切夏洛真的可以挽回吗?夏洛会说到做到吗?

第八章:家里的谈话

费恩把这件事告诉了家里人,(除去费恩的哥哥)妈妈非常奇怪。老实问问题,费恩也回答妈妈。妈妈有点担心,最后费恩走了,费恩的妈妈跟费恩的爸爸说觉得有点担心,想让费恩去看医生。我觉得不用担心。能听懂动物的语言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担心呢?费恩爸爸说没关系。也许费恩妈妈的担心是完全不必的。

第九章:威尔伯说大话

威尔伯说了一个很大的大话,它以为自己也能结网。我要告诉威尔伯那是不可能的,夏洛也告诉威尔伯。威尔伯想试一试,它问夏洛要怎样结网。夏洛告诉了它,可是威尔伯还是没能成功。我想威尔伯是一只猪,不可能有蜘蛛的本领吧?威尔伯请了老鼠坦普尔顿来帮忙还是没有成功。威尔伯已经彻底绝望了,我想告诉夏洛:桥不是用来走来走去觉得对岸有什么好东西的,而是一种捷径。你想啊,如果没有那座桥。有可能这座河就永远只能划船或游泳过去了,都是会很麻烦的。

第十章:臭蛋爆炸

啊!费恩的哥哥要去捉夏洛,费恩连忙制止。可是来不及了,费恩的哥哥已经站到了猪栏上。可是一不小心摔倒了,摔到了坦普尔顿的鹅蛋上。顿时,臭气熏天。性口都从外面回来了,看到农场里这么丑。实在是不想进去,可怜的威尔伯要把事情一遍一遍的说。动物们才进了谷仓。到了中午,给威尔伯送午餐的人来了。看到谷仓很臭,于是清理了一番之后,臭味就消除了。又把坦普尔顿的收藏品全部都毁坏了。可怜的坦普尔顿呀。

第十一章:奇迹

现在又有好多好多人来参观夏洛的网了,他们都以为是威尔伯弄出来的。其实他们全部都错了,“王牌猪”这三个字都是夏洛织出来的。我认为夏洛非常了不起,一开始是给威尔伯送饭的人发现的,后来他又告诉了费恩的舅舅。就这样一只有许多人都来了,威尔伯喜欢很多人都来看着它。威尔伯的餐数又被改为了一天四顿。他们应给也给夏洛一点东西吧,可惜他们都不知道那网是夏洛织的。

第十二章:会议

没想到动物们还会开会,好玩的是公鹅和母鹅还有小鹅。他们说一声就要就三次,夏洛还想再添加一点新的花样。大家都来帮忙,还有搞笑的。一只小羊既然说叫“细皮肥猪”我觉得想一个好吃的菜名一样,让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写好。夏洛也不同意。那只老羊说了不起,夏洛觉得好。但是却不会写,要是我在那。我一定会帮夏洛的。公鹅只会“了”字,于是老羊又想了一个办法,让坦普尔顿来。我想老鼠不会答应的。老羊用威尔伯每顿的饭让坦普尔顿答应了,我觉得这老羊可真聪明。

十三:进展顺利

现在夏洛又很快的把“了不起”这三个字织出来了。夏洛克真厉害,一个晚上就完成了。第二天早上,那个人又发现了。费恩舅舅又赶来看,费恩的舅舅觉得很不错,于是让费恩的舅妈把这个事情登上了《周报》威尔伯现在可是很有名的了。威尔伯又得到了费恩舅舅的宠爱,决定九月八日把威尔伯带到集市上去。夏洛还是觉得不够,于是又让坦普尔顿去垃圾场去找。前几次都没有找好,后来找到了一个“光彩照人的”纸团。夏洛又让威尔伯做一个高难度的动作,威尔伯做成功了。夏洛又开始了它的织网生活。

第十四章:多里安医生

费恩的妈妈希望她和其他的孩子玩,希望费恩今天不去她舅舅的谷仓,我不明白费恩的妈妈为什么不让费恩去她舅舅的谷仓。费恩还给妈妈讲了两个夏洛讲的故事。费恩的妈妈不相信,觉的费恩可能生病了,于是费恩的妈妈去了诊所。当他见到医生时,便诉说起了关于费恩的事情。医生也知道威尔伯出了名,在和医生一段对话之后,觉得安心了许多。费恩的妈妈终于不再担心了。

第十五章:蟋蟀

夏天就要过去了,大家都不是很开心。不过夏洛正好把“光彩照人”四个字织到了网上。这又是一个奇迹呀!威尔伯也按照夏洛的话做了,威尔伯可能也算一个奇迹吧。我是这么想的。威尔伯到集市的日子就快来临了,夏洛也就快要产卵了。威尔伯希望夏洛赔着它去集市,不知道夏洛会不会答应。

第十六章:上集市去

没想到威尔伯真的会上集市去,还有老鼠坦普尔顿,更没想到的是夏洛也要去。还有那么多人都会去,不知道威尔伯有没有做好准备。在车上,威尔伯还被破了一桶冷水,我觉得威尔伯可能睡着了。不可能中暑,夏洛、坦普尔顿就这么上即使去了。

第十七章:叔叔

到了集市,费恩的哥哥和费恩就开始像费恩的舅妈要钱了。威尔伯也显得让自己很好的样子,不知道威尔伯能不能得奖。夏洛碰到了一个新朋友,尽管它比威尔伯大。就叫它“叔叔”,我觉得这很滑稽。现在又有几百人经过威尔伯的猪圈了,威尔伯变得更受欢迎了。

第十八章:凉爽的晚上

夏洛还是觉得再织一张网,还是需要坦普尔顿来帮忙。这回坦普尔顿第一回就找来了一个让夏洛满意的字眼“谦卑”夏洛又创造出了一个奇迹呀。夏洛织完网后又忙起来了,我不知道夏洛在忙什么?威尔伯也是。夏洛说明天就能见到它在干什么了。

第十九章:卵袋

夏洛开始产卵了,威尔伯觉得很稀奇。夏洛既然产出了五百一十四只,夏洛也已经开始没有力气了。坦普尔顿昨晚吃的可真多,还说隔壁的那只猪获奖了。我猜坦普尔顿是乱说的。

第二十章:胜利时刻

现在的威尔伯已经成了明星了,威尔伯还得到了一块奖牌。费恩舅舅得到了二十五元的奖励。很多人看着它。扩音器里的声音夏洛也听到了,我猜夏洛已经快要面对死亡了。夏洛还是有力无气的在那休息,那些人还是想不到其实那都是夏洛织成的。

夏洛的网读后感受【篇7】

暑假里有一本书我看了好几遍,看一次感动一次,那就是《夏洛的网》。《夏洛的网》写的是: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在小猪威尔伯寂寞孤独的时候,拥有一颗善良心的蜘蛛夏洛经常地陪伴着它,于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诚挚的友谊。但是平静的日子没有过多久,威尔伯的未来竟然是成为熏肉火腿!悲痛欲绝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命运无情的摆弄了,关键时候,弱小的蜘蛛夏洛却利用它的智慧,在蜘蛛网上为威尔伯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文字: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这些字彻底地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让它从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猪变成了一只了不起的名猪!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并拥有了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

获奖后的威尔伯急着与好朋友夏洛分享成功的喜悦,但是却发现夏洛的生命走到了尽头,悲痛的威尔伯在老鼠坦普尔顿的帮助下,将夏洛的卵袋妥善的保管起来,并细心耐心地照顾着,在春天的时候夏洛的五百十四个孩子出生了,虽然很多小蜘蛛都飞到世界各地去结网了,但是仍有三只蜘蛛留下来陪伴着威尔伯。

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它虽然爱着夏洛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但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直能替代夏洛在它心目中的位置,因为夏洛是那么卓越、漂亮和对朋友忠实!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威尔伯和夏洛的友谊打动了,正是友谊这种力量让夏洛织出了一张张爱的网,拯救了威尔伯,友谊最可贵,让我们用爱心编织一张‘夏洛’的网,让我们网网相连,那时友谊之花就会开满大家的心间!

夏洛的网读后感受【篇8】

《夏洛的网》读书笔记300字

今天,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十分感动,因为······

这本书讲了在弗恩的家里又出生了几头小猪,有一只很弱的小猪将要被弗恩的爸爸杀死,但却被弗恩阻止了,还给小猪取名为威尔伯。小姑娘弗恩让威尔伯住进谷仓并每天和威尔伯玩,还给它喂奶,一天晚上,威尔伯交了一个新朋友——灰蜘蛛夏洛。几天过去了,威尔伯长胖了,老羊告诉威尔伯主人要在圣诞夜前杀死它,威尔伯很害怕,但好朋友夏洛告诉它,它不会死。于是,在夜晚夏洛织了一张大网,每天都不辞辛劳地织上夸奖猪的话,于是这些字被人们称为神的暗示,奇迹。最后,威尔伯得救了,但夏洛却死了,威尔伯很伤心,之后威尔伯悉心照顾小蜘蛛直到他们长大。

这个故事里的夏洛为了朋友的生命,愿意牺牲自己,可见夏洛是多么关心他人,多么为他人着想,也可以让我们看到他们的友谊是多么深呀!而我们,和朋友之间有一点小误会,就不理别人。

我在一天就和朋友发生了冲突,那时,我才读幼儿园,我听见砰的一声,一个球把我的花瓶给打碎了,那个人正是我的好朋友,我很生气,便和她成了‘敌人’,现在我才后悔。

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因为一件小事和朋友赌气,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友谊!

《夏洛的网》读书笔记300字

这是一个发生在一只叫威尔伯的猪和一只叫夏洛的蜘蛛之间的故事。

先来讲讲威尔伯和夏洛是怎么认识的吧。那是一个寂寞的下雨天,正当威尔伯要睡觉的时候听到一个细小的声音”你要一个朋友吗,威尔伯?我可以做你的朋友,明天早上你就可以看到我了。“到了早上威尔伯听见一声”敬礼“它向门角上看去原来是一只灰色的大蜘蛛,哦她就是夏洛。大家肯定知道猪是要被杀了吃的吧。夏洛和威尔伯毕竟是朋友嘛,于是夏洛准备救威尔伯。就在威尔伯被杀的前一个晚上夏洛在网上织了三个字”王牌猪“。看了这个农夫就没有再杀威尔伯了,并在赶集的那一天把威尔伯带去评金牌猪。结果金牌猪是评到了,但夏洛却在回农场的时候死了他是为了救威尔伯才跟他一起去的,结果却去世了。太感人了连动物都知道要帮助别人。要友好。要舍身忘己。

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多重要啊生死关头你最要好的朋友会救你,但朋友遇难也要全力以赴。如果你没有朋友你会感到孤独。寂寞。如果你有朋友你可以跟他们玩,更好地融入社会。我们要做别人的朋友。也要交好朋友。这样就是一个和谐的社会,让我们努力吧。

《夏洛的网》读书笔记300字

最近我读了美国作家E。B。怀特著的《夏洛的网》这本书。

这是一个童话故事。它让我们认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友情。

这本书在作者的笔下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小动物。小猪威尔伯、蜘蛛夏洛、老鼠坦普尔顿等等,在它们身上发生着一连串有趣、快乐、伤心、难过的故事。

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起了最挚的友谊。然而一个令谷仓里动物都毛骨悚然的消息打破了以往的平静:威尔伯的未来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在威尔伯快似崩溃的时候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花费一个通宵用自己的丝挽救了威尔伯的命运,让它成为了一只“王牌猪”。但这是下落的生命却已走到了尽头

夏洛之所以要用自己的生命帮助威尔伯,因为夏洛心里爱着威尔伯这个朋友。这就是朋友之间的真情。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文中最后一句话“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夏洛是无可比拟的。读到这里我被夏洛为威尔伯的付出而感动,被威尔伯永远记住夏洛而感动,被它们之间真挚的友谊而感动。

《夏洛的网》读书笔记300字

上个月,老师在图书馆借了一本《夏洛的网》给我们看,刚拿到书,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夏洛的网》中所描绘的故事是令人感动的,一只将要被宰杀的小猪在一只蜘蛛的帮助下,成为一只名猪,并且躲过了被腌成火腿的灾难,然而,这只名叫夏洛的蜘蛛却为它与小猪威尔伯天长地久的友谊而死去……一个发生在农庄的故事,被这位《精灵鼠小弟》的作者表现得淋漓尽致。

读完这本书,让我颇有感触,一只蜘蛛挽救了一头猪,这是多么不可思议,而这一切竟真的发生了。这是一张怎样的网啊!它可以抛开任何世俗的习惯,让生命的价值在蜘蛛网上蔓延。生活中,敢问几个人能为友谊付出那么多?一句“再见”,夏洛走了,集市又恢复了原来的样貌,可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蜘蛛曾经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记得文中最后几句话是:“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夏洛是无可比拟的。”读到这,我哭了,因为我被夏洛为威尔伯的付出而感动,为威尔伯记住夏洛而感动,被它们之间真挚的友情而感动。

是啊,朋友在心中的位置是无可取代,是无可比拟的。季节变了,容貌变了,一切都变了,可友谊,却不会变。

《夏洛的网》读书笔记300字

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多重要啊生死关头你最要好的朋友会救你,但朋友遇难也要全力以赴。如果你没有朋友你会感到孤独。寂寞。如果你有朋友你可以跟他们玩,更好地融入社会。我们要做别人的朋友。也要交好朋友。这样就是一个和谐的社会,让我们努力吧。

《夏洛的网》读书笔记300字

这是一个发生在一只叫威尔伯的猪和一只叫夏洛的蜘蛛之间的故事。

先来讲讲威尔伯和夏洛是怎么认识的吧。那是一个寂寞的下雨天,正当威尔伯要睡觉的时候听到一个细小的声音“你要一个朋友吗,威尔伯?我可以做你的朋友,明天早上你就可以看到我了。”到了早上威尔伯听见一声“敬礼”它向门角上看去原来是一只灰色的大蜘蛛,哦她就是夏洛。大家肯定知道猪是要被杀了吃的吧。夏洛和威尔伯毕竟是朋友嘛,于是夏洛准备救威尔伯。就在威尔伯被杀的前一个晚上夏洛在网上织了三个字“王牌猪”。看了这个农夫就没有再杀威尔伯了,并在赶集的那一天把威尔伯带去评金牌猪。结果金牌猪是评到了,但夏洛却在回农场的时候死了他是为了救威尔伯才跟他一起去的,结果却去世了。太感人了连动物都知道要帮助别人。要友好。要舍身忘己。

小兵张嗄读后感受精选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作品中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兵张嗄读后感受精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小兵张嗄读后感受【篇1】

暑假里我读了《小兵张嘎》这本有趣的书,知道了嘎子哥哥与敌人周旋时的机智,看到了嘎子哥哥面对危险时的从容勇敢,让我深有感触,我也想做一个和嘎子哥哥一样聪明坚强的男孩。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10后,我们这一代人认识了祖国的强大,见证了祖国的辉煌,我们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时代而感到骄傲。在这个无忧无虑的年纪没有任何烦心的事需要我们去操心,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喜好去学习,去成长。比如说我喜欢画画,妈妈就给我报了绘画班。我想练字,妈妈就给我报书法班。这是在嘎子哥哥生活的那个年代无法想象的,所以我会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能辜负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

同时,作为新时代的中国少年,我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建设繁荣昌盛的祖国,作为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成为祖国需要的人就是我们的理想。最后,希望我们伟大的祖国越来越强大,人民生活越来越幸福。

小兵张嗄读后感受【篇2】

“地道里一阵寂静。墙上小土龛儿里的油灯,忽幽忽幽地闪着红光,红光射在他脸上,两颗乌黑晶亮的大眼珠闪动着,那是一股灵敏而又庄严的神情。”读了以上这一段文字,你能猜出这个机敏的男孩是谁吗?对,他就是《小兵张嘎》里的主人公——张嘎。

张嘎是一个参加抗日战争的13岁小兵,他虽然只有13岁,但却机灵、淳朴、勇敢。作者通过大量的人物描写,将一个性情活泼而又机智勇敢的“小兵”形象,跃然纸上,令我难以忘怀。

在读《小兵张嘎》时,我就被他所富有的机敏和身上洋溢着的淳朴所吸引:在与日军交战的紧要关头,他身负重任去引开鬼子。机敏地张嘎将一串引燃的鞭炮挂在一只名为“小虎”的狗的尾巴上,借以来一场“大闹天宫”。和小胖比摔跤时,就在要输的节骨眼上,他出其不意地咬了小胖一口。虽说这种行为并不光彩,但他身上的这份淳朴,世上又有几人拥有呢?

嘎子的确是一个受人称赞的勇敢的小男孩,虽然也犯过错误,但他在队长的教育下很快就改正了错误,还在战场上英勇地和游击队去战胜敌人。不论是遥远的路途,还是险恶的环境,都不能阻挡张嘎那颗投奔革命的火热的心。

我们也同样可以把他的精神运用于现在的生活和学习中,面对困难勇于克服,不怕挑战,不怕挫折。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处处以嘎子为榜样,从嘎子身上汲取更多更丰富的养分,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小兵张嗄读后感受【篇3】

《小兵张嘎》这部电视剧主要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生活在冀中白洋淀的小男孩张嘎与唯一的亲人奶奶相依为命。为了掩护在家养伤的八路军钟亮,奶奶英勇地牺牲在日军的刺刀下,而钟亮也被敌人抓走了。为了替奶奶报仇、救出老钟叔,嘎子历经艰辛,找到了八路军,当上了一名小侦察员的故事。

嘎子是多么机智勇敢啊!他和胖墩,乐乐等结成了儿童团,他们与日本人斗智斗勇。在一次战斗中,嘎子的奶奶牺牲了,这使嘎子更加痛恨日本鬼子。为了报仇,嘎子偷偷地溜进鬼子司令部,看见有日本人要骑摩托车走,他就找来两个钉子,将摩托车的轮胎给放了气,又将两个钉子放进了鬼子的车座上,那几个日本人没注意,坐在了钉子上疼得“哇哇”大叫,车子没开多远就翻了。看到这儿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为嘎子的机灵感到高兴。嘎子在鬼子司令部左跑右拐,一会儿爬到树上,一会钻在车底下,探出了白洋淀的内奸,搞的鬼子司令部鸡犬不宁。嘎子真勇敢!

看完这部电视剧让我看到了嘎子的勇敢,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处处以嘎子为榜样,从嘎子身上学习更多的精神。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