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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园梦忆读后感(必备18篇)_槐园梦忆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8-17

槐园梦忆读后感(必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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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散文是丰子恺写的,选自《丰子恺作品精逊,是一篇很质朴,很感人的文章。丰子恺回忆儿时,说有三件事不能忘却,一是养蚕,二是中秋赏月,三是钓鱼。养蚕主要为了纪念祖母,这是一个良辰佳节,祖母将养蚕也大规模地举行,作者看着祖母、诸姐后来祖母去世了,养蚕也不再继续;中秋赏月是跟着父亲、姐姐一起吃蟹,父亲最爱吃蟹,再配上一壶酒就更不错了,我和姐姐也很享受这一晚的宁静;钓鱼是好朋友王囡囡教我的两个小伙伴在一起互相关照,很开心。三件事都让作者难以忘怀。然而,在文章结尾他说: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的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忏悔。作者很有爱心,对动物有怜悯之情,他也很淳朴,很善良,和小伙伴很友好。

感悟:在《忆儿时》一文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充满童真而温润有情的童年丰子恺。也看到了一个敦厚、仁爱、有一颗恙悲心的丰子恺。文章中透射出他关于生命关于世界的看法:生命是平等的,生死是自然的,孩子是最纯真的。以一颗孩童般的心。真诚的对待世间万物,把名利置于身外,用一颗平常心,淡然的面对人生。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发现自己原来可以像孩童般快乐的活着,不必因生活中的琐事自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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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篇文章,槐花给我的印象是,槐花开了,一串串白色的槐花挂在枝头,风一吹槐花就像铃铛一样,在枝头晃来晃去。看起来是美的,吃起来是甜的,闻起来是香的。

槐乡的孩子是快乐的,因为槐花可以做香喷喷的蒸饭,槐花可以当零食吃,槐花还可以装饰自己,槐花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槐乡的孩子是勤劳的,他们从不找家长要钱,总是自己拿槐米来换学费。

槐乡的孩子是热情的,他们会热情的接待到槐乡做客的小朋友,给他们做一桌槐花饭,临走时,还会送他们一袋子蒸过的晒干的槐米,外加一罐清凉清凉的槐花蜜。

我见过槐花,闻过槐花的香味儿,就是没有吃过,到了五月,我也要尝一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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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本书讲述了:上古之战,帝神帝俊击败混沌,将混沌镇于昆仑底,九重天局势渐稳,然帝俊经杀戮之战历天劫,终自身难保化为清风。百花上神花期与帝俊的韵事在九重天上向来不是秘密,自帝俊陨落后,花期于悲愤之余苦苦守候万年。一万年有多久,对于神仙便如白驹过隙,匆匆而已。当时光轮转,世事变幻,九重天上也在经历沧海桑田。新一代百花上神清许与其身畔小童琅轩的故事,也在上演……三百年前,他坐在我身边,手绢在我头上拂过,一边替我擦汗一边等我醒来。三百年前,我睁开眼,他就在那里。三百年来,我们相依而过,他始终没长大,我始终没嫁人。当一切记忆重回之时,她是否还能记得,那曾经默默守护在其身畔的男子。面对那万年的情感,是相守亦或是忘却?是真心亦或是执念?

不知何事忆人间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九重天上,有人勾心斗角藏杀机,有人笑落凡间图一醉,有人为得美人覆千军。花都的花,开了又落,九天的星子,明明灭灭,一座座花塚,层层叠叠。等待和寻找的终点,屹立的究竟是何人?

不知何事忆人间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有一章写的特别好,是“所谓私奔”。那一段诸多曾经被清许嫁出去的花神们纷纷从天而降为她挡住天兵天将的时候。原来故事里,不仅仅是有齐天大圣会踩着七彩祥云来救你。在神的眼里,五百年也许只是匆匆一瞥间,也许在他们漫长的生命里,这只是一个快到不能再快而被忽略的刹那,然而……我是一个凡人,我以一个凡人的眼光来看神明的爱情,那样漫长的时光,像是一场久远到无法企及的梦幻。清许是个有些傻气的女子,她懒散,她贪吃,她嗜酒,不过,很幸运,她有琅轩。我不想在这里陈述他们前生的纠葛与牵连,我只是想说:清许只是清许,琅轩只是琅轩,不是花期,也不是帝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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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杂忆读后感》



童年,是每个人宝贵而美好的记忆。它充满了无尽的快乐、无忧无虑,成为了成年后仍然能够回味一辈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童年杂忆》这本书,以其细腻的描写和鲜活的回忆,带领我们回到童年的小世界,为我们带来了深深的触动和思索。



本书以作者的童年为线索,巧妙地展示了一个儿童如何感受世界,如何认识自我。通过对各种情感、面貌的描写,作者成功地勾勒出了一个自己成长的过程。我们能够从书中感受到儿时的快乐、痛苦和成长的酸甜苦辣,仿佛置身其中,与作者一同感受到了童真童趣的美好。



书中的内容丰富多样,不仅包含了在家庭、学校中的各种趣事和事故,更揭示了儿童心灵的成长与感悟。作者选取了许多细节,通过独特而灵活的配乐,将他的记忆娓娓道来。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亲情的渴望、友情的珍惜,更能够看到乡土的风景、人民的风貌,让我们的心灵得以在这些真切的回忆中得到滋养。



读完《童年杂忆》,我被书中呈现的儿童世界深深折服。那里并没有成人的繁琐和那种让人窒息的压力。相反,它充满了快乐、童真、无忧无虑的意味。通过与书中的人物相处,我们的内心也会变得纯洁无暇,回忆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那是多么美妙而难以抹去的记忆。



这本书并不仅仅只是一本童话,它更是一本成人童话。成人们读了这本书后,也会被童年杂忆中的故事和人物所打动。我们能够从这本书中领略到人生的真谛,也可以从中找到失去已久的童真。



读完《童年杂忆》,我不禁思考起童年的珍贵。记忆中,我曾对一张有着无数小人儿的画面感到着迷,我曾为了捕捉一只蝴蝶而追逐自己的梦想,我曾与小伙伴们在傍晚的勇者山上捉蛐蛐,那时的我们,没有顾忌没有困扰,只有简单的快乐。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逐渐长大,童年的快乐被现实的压力所替代,我们失去了曾经的单纯和无忧无虑。



《童年杂忆》告诉了我们,童年这个有限而珍贵的时光是值得我们每一个成年人回忆和珍惜的。它像一朵绽放的花朵,美丽而短暂,我们需要通过内心的回忆去感知和体验,而不是永远地遗忘和淡忘。



通过阅读《童年杂忆》,我深深地感受到儿时逐渐消失,童真逐渐淡忘,人们需要通过回忆来重新寻找心灵的依靠和宁静。童年,是每个人成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让我们不忘初心,保持纯真。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回忆童年的种种经历,都是对我们成年后的启示和熏陶,让我们成为一个更加强大和充实的人。



总之,读《童年杂忆》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动和思考。它以其真实而生动的描写,让我仿佛回到了儿时的世界,重新感受到了那些美好独特的童年记忆。这本书无论对于年少者还是成年人,都是一本值得阅读和回味的经典之作。它不仅让我们回忆起童年的快乐,更通过儿童心灵的成长带给我们深层次的思考和感悟。读完这本书,你会被勾起无数深藏心底的童年回忆,不禁感慨岁月不居,人生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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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忆儿时》最吸引我。虽然这三件童年趣事充满杀戮,但作者却以天真的我来反映了三件事的乐趣。第一件事是我的外祖母养蚕。里面说道我经常一不小心摔了下来,压死软绵绵的蚕宝宝。尽管处祖母连忙叫蒋王伯把我抱起来,但我却好象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依旧嘻嘻哈哈、又蹦又跳的,还不劳而获地吃了桑葚、软糕,一个天真、顽皮、淘气的我跃然纸上。第二件事是吃蟹。讲述的是我和众姐弟在过年过节学父亲一同做一件风雅的事----吃蟹。我和众姐弟学父亲把蟹肉干净地掏出,然后聪明的我只用半蟹斗的肉就吃下两碗饭还有余,这不仅赢得了父亲的称赞,还使我白口吃下剩下所有的蟹肉,读到这,不禁令我垂涎三尺。第三件事是钓鱼。钓鱼是我小时候隔壁豆腐店店主的独生子囡囡教的,聪明的我没几天便学会了。从此,暑假中热心钓鱼的我倒是给母亲省了不少蔬菜钱,我何时才能学会钓鱼,享受钓鱼乐趣呢!相比之下,丰子恺的儿时是多么自由,多么快乐啊!而我的童年是淹没在作业的海洋里的,唉,我真羡慕他!爸爸却说,你是失去了一些玩的时间,但你却获得了知识,你已经知道并联、串联;水分子、氧原子;火星、土星,要知道,得到的终究比失去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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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槐乡的孩子》这篇文章,我又想了想自己,想了想我们之间的距离。

槐乡的孩子是从不向爸爸妈妈伸手要钱的,上学的钱都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赚过来的。而我们呢?总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拿到许多钱。那我留给爸爸妈妈的是什么?他们留给爸爸妈妈的是什么?

你不觉得自己太懒了吗?躺在空调房里看着电脑吃着零食还抱怨自己不幸福的你,有没有想过当时农家的孩子在干嘛?如果换成你,你会怎样?

大家都知道,槐乡的孩子不怕热,只要是晴天孩子们就会努力劳动。而我们在太阳底下嗮不到半小时就叫热。

这篇文章叫我知道,不要觉着不幸福,其实,许多人比你更不幸福。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带着一颗感恩的心珍惜身边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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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三日不读书则言语无味,面目可憎。”迪金森说:“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航行的书;也没有一匹骏马能像一本跳动的诗。”书籍成为智力生活中的指路明灯。怎样读书才最有效呢?冰心老人的《忆读书》给了我们启示。

冰心好像一位慈祥的奶奶在与同学们谈活,娓娓道来之语,如心底之泉水,缀缓流进了大家的心中,让人终身难忘。

冰心奶奶读书的体会是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好。倡导大家读书,读书有益。读书可以获得美的享受,可以扩大知识面,对写作有很大的帮助,有助于提高人的品德。“我只好带着对于故事下文的无限悬念,在母亲的催促下,含泪上床。”通过动作、神态描写表现出“我”对《三国演义》这本书的恋恋不舍,却又无可奈何的心情。“我第一次读到关羽死了,哭了一场,把书丢下了。第二次再读书时,到诸葛亮死了,又哭了一场,又把书丢了。”写出对自己所崇拜的英雄人物之死而悲伤,表现“我”对阅读英雄人物书籍的极大热情。

多读书。在读书的数量上给予建议,多读多收益。“那时只要我手里有几角钱,就请人去买林译小说来看……”叙述“我”对外国小说的阅读兴趣,迫切了解外国的人情世故。从《三国演义》、《聊斋志异》、《水浒传》、《精忠说岳》、《茶花女遗事》、《红楼梦》等这些内容体现了“多读书”这一中心。作者从读书中获得了最大的受益,最大的快乐。

读好书。在读书的选择上给予指导,选好书,收益无穷。作者晚年的阅读自认为“书看多了,我也会挑选、比较。”从文中“精彩的《西游记》”与“烦琐的《封神榜》”、“栩栩如生的《水浒传》”与“索然无味的《荡寇志》”等词句中可以揣摩出作者挑选书的标准是:情节精彩、人物生动、语言质朴、感情真挚。

从阅读中找到智慧,找到秘诀。让我们与书交朋友,徜徉于书的海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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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槐乡的孩子,从小就和槐树结成伴。槐乡的孩子离不开槐树。

瞧!他们多勤劳。八月,天多热。

槐乡的孩子可不怕热。没等云雀开口歌唱黎明,他们已经爬到小山上了。男孩爬到树上,用一把长钩刀一次又一次地割米。

女孩弯着腰捡起槐米往篮子里塞。

瞧!他们多快乐。当村里冒出浓烟时,他们高兴地唱着歌,满载而归。当那月柳树落下时,他们带着甜美的微笑入睡。

瞧!他们多懂事,槐乡的孩子是不向爸爸妈妈伸手要钱的,他们上学的钱是用槐米换来的。

勤劳懂事的槐乡孩子是我们的榜样。我们需要像他们从小一样热爱工作,从中获得快乐。

范文二今天我们学习了《槐乡的孩子》这一篇课文,文中有很多让我感动的地方。

比如说:“槐乡的孩子,从小就和槐树结成了伴。”这句话说明槐乡的孩子小的时候就离不开槐树了。

还有一些文本主要描述了槐乡孩子采摘槐米的过程。采摘槐米虽然很辛苦,但孩子们唱着快乐的歌,满载而归,带着甜蜜的微笑入睡。可见,孩子们有很强的自立精神,吃苦耐劳的素质。孩子们从中得到快乐,所以他们的童年变得丰富而快乐。

我的灵感是槐乡的孩子是懂事的好孩子。他们不向父母要钱。他们也是孝顺的孩子。所以我以后要向他们学习,做一个懂事、自理、孝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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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在《女人》一文中讲述了女人诸多“不是”。女人原来如此丰富,读罢此文,竟怀疑自己还是不是女人了,似乎那些字眼皆与自己无关似的。

首先讲女人爱说谎——

“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做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才。

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的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

提到撒谎的女人,我首先想到的是我那没有上过学且思维奇特的婆婆。每次她在不好意思麻烦我帮她做些例如买药看病之类的事情前,总会扯些东西南北不可思议的小谎,以打消她心中的不落忍。直至听到我坚定地说上那句“有事儿您说话!”后,才踏实地为我安排任务。

其实说实话,无论谎言的大小,谁都不喜欢被骗!我觉得为公婆做事天经地义,责无旁贷,定竭尽全力;但若有被骗之嫌,竭尽全力便会被折扣为力所能及……

我是女人,当然也爱逛街买衣服,但最不喜欢磨蹭磨叽。一般我都是抱着“一见钟情”的心态对待买衣服这事儿,打眼儿一看,第一眼喜欢,手感质量不错,就与卖衣服的老板谈价钱,往往我的估值与老板能接受的价格相差无几,买卖双方速战速绝,各不耽误时间;若未谈拢,换上一家店再谈价,若没戏,就主动降价十块八块的,向老板讲几句好的同时,衣服大多能在理想价格里拿下……

其次,梁先生讲述——“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议二议三议,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

这一点,我在我的母亲身上大有体会。

小的时候,妈妈常“朝令夕改”地支配我干这干那,我却因事务繁杂,乱了章法,超过两条及以上的“命令”,我必定忘仨,这让更年期的妈妈常常吼我——吃,你怎么忘不了呢?!

所以现在,我要求自己孩子做事时,会注意态度和方法,尽量用对方感觉舒适的语气,逐项安排他做事,完成一项再分配他下一项。如此,他能接受并得到很好的锻炼,我自己也省去了些许麻烦……

然后,梁先生讲——“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迷迷的笑,吃吃的笑,格格的笑,哈哈的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筋斗!”

由此,我想到自己的性格里脆弱的一面。

很小的时候,有次父母不在家,哥哥为了让我乖乖地听话不闹,就吓唬我说:“你再闹腾就死啦!死了就见不到爸妈我们啦!”

听了哥哥的话,我真的不敢哭闹了,暂时停止了对妈妈温暖的思念,小脑袋瓜儿里思绪飞转——见不到爸妈可怎么办?!现在我就没有见到他们,难道现在我已经死了吗?怎么办?!这个念头一出现,我立马咧嘴哭得更欢——我要找妈——妈!

哥哥犯了难,“哎呀!你真是难缠!别哭了!一会儿妈她们就从地里干活儿回来了啊!”我一这话,哦,合着我没死呀!擦把泪花儿就不哭了……

跟着,梁先生讲——“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

记得儿时贪玩儿,常常在哥哥们放学后充当他们的小尾巴,随着一起疯到天黑至伸手不见五指了才想起,家里可能会有一顿爸爸的皮带“盛宴”在迎接着我们的屁股。于是战战兢兢地溜到家门口,“倚窗听风”,若爸爸不在,哥哥们就对我叮咛一番后,派我前去妈妈面前探风。

我常常会有声有色地在妈妈的盘问下讲述一些外面的见闻,以转移她对我们晚归的注意力。看到她的笑容后,我确定已化险为夷,就发安全信号给窗外听“风”的哥哥们,俩人小心翼翼地进门听取妈妈的一顿训斥后,无伤皮痒地该干嘛干嘛去了。事后,哥哥不会忘记分我一块他的糖……

接下来梁先生说——“……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雳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

我也胆小,怕寂寞。小时候两个哥哥不喜欢带着我这个“跟屁虫”一起玩儿,他们认为我是累赘。于是我就跑去问妈妈,为什么不为我生个姐姐?妈妈说,生了哥哥就不可能有姐姐了。我再问妈妈为什么不为我生个妹妹,妈妈说:“因为已经生了你呀!……”

于是我在脑子里蹦出来个“超绝妙”的想法——既然妈妈不能给我生个姐姐或者妹妹了,我为什么不自己生个妹妹出来陪我玩儿?这样我就不孤单了!

因为曾经听妈妈和人聊天时说,有女人在大便时把孩子生在了茅坑里,我自从有了那个想法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天大便时都会低头盯着那坨坨仔细看,盼望着它能奇迹般地变成个拇指姑娘,陪伴我一起成长……

我怕打雷是一直以来的恶习,直到我的孩子已经不怕打雷,并在打雷时会拥抱安抚我了,那恐怖的雷声依然能够穿透门窗,击败我脆弱的心房……

最后,梁先生讲——“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

小时候常常看到妈妈在我们趴进被窝后,开始她的针线活计,一针一线缝就我们哥仨的棉衣、棉裤、靴、袜,还有我那喜爱的布拉吉、爸爸的毛线衣,以及厚实的布鞋底……

与妈妈相比,我就逊色不是一是半点儿啦,而是天壤之别!

记得才参加工作不久时,我最喜欢的一件白毛衣坏了个口子,咧着开心的大嘴在我的肩膀上嘲笑我的笨拙长达八小时之久!我于是将一条白色的纱巾围于肩上,遮住那口子,奔去闺蜜依依处求援。

当看到美女依依娴静地补好我毛衣上的“笑口常开”时,我内心慨叹,同样是女人,我和她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怀疑自己是不是生错了手,还是长错了心,为什么连基本的针线活儿都干不好!?

这种自卑的想法在我心里小憩了一阵子后,终于被同事大姐的一句话挤跑了——“哟!小溪缝这沙发套儿针角儿这么仔密呐!……”

这话就像发炎的伤口得到了消炎药的治疗般管用,自那后的所有针线活儿我都不再发怵,甚至于我还为老公、女儿、儿子现学现卖地织过毛衣呢!当看到家人饱满的温暖时,我的心里充满幸福……

其实,女人是很魅力的动物,在不同的环境中却摆脱不了男人的描述。笔者梁实秋先生似乎给足了女人面子,没有将女人鞭挞得体无完肤,却也道个淋漓尽致,干净利索,针针见血。真不知那些女人怎会让他有如此这般的感慨,孰不知他遭遇的皆为女人中的上品。

只有聪明的女人才可能会那么丰富,无论聪明的大小,总是女人的优势和特点,所以女人在某个特定的环境里发挥一下她的聪明还是值得支持的,甚至我会认为她们是可爱的。

我这个女人,不可爱,也不美丽。所以平平淡淡的我只能算是个女人,空有女人之躯,却乏女人之味。这也许便是男人很少与我做朋友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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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我们学习了一篇冰心奶奶写的文章《忆读书》,让我印象深刻。

冰心奶奶从七岁时就开始读书,经常为英雄人物的死而流泪。她在书中说:“我永远感到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太震撼了,不是因为文章写的多好,内容多么丰富,而是冰心奶奶“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格言让我震撼。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读书,却喜欢漫画这样无用的书。“读好书”我没有做到,“读书好,多读书”虽然勉强做到了,但却不能心安理得地接受。直到读了《忆读书》这篇课文,我才知道一本书,也会让人受益不尽。何况爸爸妈妈又给我买了许多精华书呢?从此以后,我会把哪些漫画书都通通“关”起来。把作文书、名著等有关学习书经常放在枕边,写完作业看一看,睡觉之前看一看,边看边学习冰心奶奶的方法。记录下好词好句。在文章结尾写出心得。每当这时,我总会发现读书是一件快乐而有趣的事。

是啊,读书的确是一件快乐的`事,它能让你增长知识,它能帮你解决问题。正如高尔基所说:热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书就像一位知识渊博的教授,使我们领略到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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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槐乡的孩子》读后感250字<\/h2>

今天我们学习了《槐乡的孩子》这一篇课文,文中有很多让我感动的地方。

比如说:“槐乡的孩子,从小就和槐树结成了伴。”这句话说明槐乡的孩子小的时候就离不开槐树了。还有课文主要描写了生活在槐乡的孩子们采摘槐米的经过,采摘槐米虽然很辛苦,但是孩子们唱着快乐的歌,满载而归,带着甜蜜的微笑进入了梦乡。可以看出孩子们有很强的自立精神,吃苦耐劳的品质。孩子们从中获得了快乐,他们的童年因此变得丰富美满。

我受到的启发是:槐乡的孩子是懂事的好孩子,他们是不向爸爸妈妈伸手要钱的,他们也是孝顺的孩子。所以以后我要向他们学习,做一个懂事、自理、孝顺的好孩子。

第2篇 《槐乡的孩子》读后感200字<\/h2>

今天,我读了《槐乡的孩子》,知道课文主要讲了槐乡孩子的生活。

当我读到“勤劳的槐乡孩子是不向爸爸妈妈伸手要钱的,他们上学的钱是用槐米换来的。”这时候我就感觉到了槐乡的孩子很独立,很勤劳,所以我要改正我的坏习惯。

然后,我又读到了“槐乡的孩子可不怕热,他们背着水葫芦,带着干粮,没等云雀开口唱黎明,就已经爬到小山上了。”这时候,我就想到每天起床都要妈妈叫我,所以我要向槐乡的孩子学习要早些起床。

第3篇 《槐乡的孩子》读后感200字<\/h2>

 今天,我们学习了《槐乡的孩子》这一课。从课文中,我觉得槐乡的孩子特别勤劳,特别有毅力。因为,他们不怕热,不怕危险,更不怕累,每天他们起早贪黑,披星戴月地采着槐米,就是为了积攒槐米,来交学费,你们看,他们是多么想上学啊!

我们和他们比起来,一点儿也不一样。我们天天吃好的、喝好的、还在好的学校上课,而他们却要天天劳动,才能有一些收获。唉!我们可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从这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以后,让那些苦地方的孩子们,也能过上像我们这样的生活。

第4篇 《槐乡的孩子》读后感250字<\/h2>

槐乡的孩子,从小就和槐树结成伴。槐乡的孩子离不开槐树。

瞧!他们多勤劳。八月,天多热。槐乡的孩子可不怕热。没等云雀开口歌唱黎明,他们已经爬到小山上了。男孩爬到树上用长长钩刀一下又一下地削槐米。女孩弯着腰捡起槐米往篮子里塞。

瞧!他们多快乐。当缕缕炊烟从村中升起,他们快乐地唱着歌,满载而归。当月落柳梢时,他们带着甜蜜的微笑进入梦乡。

瞧!他们多懂事,槐乡的孩子是不向爸爸﹑妈妈伸手要钱的,他们上学的钱是用槐米换来的。

勤劳懂事的槐乡孩子是我们的榜样。我们要像他们一样从小热爱劳动,并从劳动中得到快乐。

第5篇 读《槐乡的孩子》有感200字<\/h2>

今天,我读了一篇《槐乡的孩子》的课文,体会到了槐乡的孩子很勤劳,很辛苦,而且他们在收获劳动果实的时候很开心,真的很佩服那些早当家的孩子们,而我吧却是在爸爸妈妈的庇护下长大的,没有吃过苦,体会不到劳动的艰辛,槐乡的孩子是用自己的劳动换来自己需要的东西,我呢?没挣过一分钱,还理所当然地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应该向他们学习。自己能做的事,就不让爸爸妈妈代劳。学会做一个独立的孩子。

第6篇 读《槐乡的孩子》有感700字<\/h2>

今天,我在学校读了《槐乡的孩子》这篇课文。

课文讲了槐乡的孩子暑假里上山爬树削槐米挣学费的画。

我觉得槐乡的孩子比我们快活。春天来了,他们在帮大人干活的同时,还到处采摘野花,野果子,山花烂漫,多美啊!夏天来了,他们下田捉泥鳅,小鱼,还可以用荷叶做帽子,带在头上,用荷叶煲饭,好清香!秋天来了,他们满载而归,光是拣那些掉在地上的野果子,就可以吃得饱饱的吧……冬天来了,他们在野外到处乱跑,尽管脸冻得通红,但田野里满是飘荡着他们快乐的歌声。

我觉得槐乡的孩子生活并不比我们差,只是没有那些高科技的东西,比如空调,电脑等。但是我们就像一只只小小鸟,不能飞,只能在鸟笼里呆着,外面到处是汽车,不安全。除了看书,打电子游戏,聊QQ,看电视,就只有让爸爸妈妈或者其他人拿钱给我们买一些自己喜欢的玩具和一些小宠物。而槐乡的孩子现在正在无忧无虑地削着槐米,而女孩子呢,可能会在家里让槐米变成染料,给自己的衣服涂上漂亮的颜色。虽然累,但是他们在劳动中也体会到了快乐,因为他们可以用自己挣的钱上学,多棒呀!他们可以自食其力了!

我们城里的孩子,虽然条件好,但经常不锻炼身体,所以体质比农村的孩子差。如果开运动会,叫他们来和我们比,我们肯定比不上。上次我到外婆家去,爬一个小山坡,费了好大的劲,气喘吁吁,才爬上去了,累死了!我们城里的孩子太娇气了。

农村的孩子有一些知识比我们还懂。比如什么草有毒,什么草是药,还有一种草和水稻特别相像,他们都能辨认出来。如果我们到乡村去玩,我们一定会玩得兴高采烈的。并且还能学到许多新的知识,而且是科学课里的植物哦!

我提议:班上几个人约成一伙到农村去过一夜。

我喜欢槐乡,喜欢槐乡的勤劳的,能干的,不娇气的小朋友!

第7篇 读《槐乡的孩子》有感150字<\/h2>

槐乡的孩子从不向父母要钱,他们的学费都是靠槐米换来的。每天他们一大早就去山上采槐米。他们带着干粮和钩刀,在山上不知辛劳地采着,到了村中升起缕缕炊烟的时候才回到家。

从勤劳的槐乡孩子身上我看见了他们不辞辛劳,淳朴勤俭,以苦为乐,吃苦耐劳的品质。虽然采槐米很辛苦,但他们在从中得到了快乐。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第8篇 读《槐乡的孩子》有感200字<\/h2>

今天,我们全班学习了《槐乡的孩子》。

课文讲了槐乡的孩子暑假里去割槐米,自己挣学费的事情。

槐乡的孩子可真苦,每天还没等太阳出来,就已经去摘槐米了.其他的农村孩子也是一样,可他们挣学费的方式不同,槐乡的孩子哪像我们城市孩子那样,八月,火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当我们盼望明天是雨天的时候,槐乡孩子却是希望晴天,因为如果是雨天,他们挣钱的机会又少了一个.

我相信,如果一直这么下去,那些孩子们一个个都会有一双知识的翅膀。

第9篇 读《槐乡的孩子》有感150字<\/h2>

槐乡的孩子很勤快,不会向爸爸妈妈伸手要钱,钱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再想我们自己,钱,都是向爸爸、妈妈,要来的。钱是爸爸妈妈好不容易才挣来这笔钱,总不能轻轻松松的花掉,要省钱。我们要向槐乡的孩子学习,它们是自己挣钱来读书的,看来,它们想读书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所以我们要好好读书,我记得有一首对子,好读书,不好读书,好读书,不好读书。

第10篇 读《槐乡的孩子》有感100字<\/h2>

槐乡的孩子离不一槐树,槐树就是他们的梦想、希望。

槐乡的孩子不怕苦、不怕累,不向爸爸、妈妈要钱。是用自己的劳动、劳力换过来的。在八月,天这么热,我们都在家调着空调,开着电风扇,热的不知如何是好,可槐乡的孩子还是去劳动,劳力,换来了梦想,希望去交学费。

槐乡的孩子值得我们学习。

第11篇 学《槐乡的孩子》250字<\/h2>

9月21日星期三阴

今天,我们学习了第四课,这是一篇略读课文,比前面三课的要求低多了,只要把必须掌握的字和把描述很好的句子读几遍。

开始上课了,周老师先进一下这篇课文主题是什么,然后,要我们朗读,周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了我们必须掌握的字,周老师一笔一画的把必须掌握的字写得很大,是因为能给同学们看清楚。这时,周老师叫我们停下来,看黑板上的字,老师讲得很生动,并且一个接一个把词语给连起来讲。

接下来开始讲课文内容了,槐乡的孩子是那么勤劳、那么快乐。

学习了这篇课文我感受到劳动虽辛苦,但快乐。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镇泉塘小学三(3)班三年级:谢诗宇

第12篇 《出卖笑的孩子》读后感650字<\/h2>

今天,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出卖笑的孩子》,我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就很好奇。笑也可以出卖吗?笑是很珍贵的吗?如果出卖了笑会换来什么呢?会像海里的人鱼公主那样出卖了自己动听的嗓音而换来了两条腿?想到这,我就迫不急待地读起来。

书的主人翁是一个爱笑的小男孩,他的名字叫做蒂姆。蒂姆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再娶之后,他就常常受到继母和继母带来的哥哥的欺负,虐待。这让蒂姆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但是每个星期的星期天是蒂姆最开心的一天,因为每到这一天,蒂姆的父亲就会带着蒂姆去马场看赛马。但不幸的事却突然降临,蒂姆的父亲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丧命。从那以后,蒂姆烦闷的时候就会去赛马场散心。有一次,他在那儿遇见了一个怪老头子,他以“让蒂姆逢赌必赢”为条件,来换取了蒂姆的笑。蒂姆很快变成了一个有钱人,但他却不再会笑了。越来越富有的蒂姆内心变得很空虚、很孤独,于此同时也尝到了生活中没有笑声的苦楚。于是他决心赎回自己的笑。经过一番斗争之后,他终于战胜了那个怪老头,夺回了出卖的笑并继承了那怪老头的遗产。

有的人说笑是一缕金色的阳光、有的人说笑是一阵温柔的春风,有的人说笑是一把开心的钥匙,还有的人说笑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一座桥梁。蒂姆在失去笑的之后才知道笑的珍贵。所以我觉得这本书就是想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都需要权衡一下得失,不要为了一些不必要的东西而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到那时失去了就再也不能回来了,而得到的东西也会变得一文不值。

    沂水县沂水镇中心小学六年级:张璐

第13篇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1000字<\/h2>

一个除夕的夜晚,下着大雪。一个小女孩穿着一双大拖鞋,手里拿着一大把火柴。不久,在匆忙中,她把拖鞋弄丢了。小女孩只好光着脚走路。小脚冻得又红又青。卖火柴的小女孩很美,但她顾不上自己的模样美不美。因为她正饱受着寒冷和饥饿的折磨。一整天谁也没有买走她一根火柴,没有人给她一个小钱。家家户户灯火通明,沿街弥漫着烤鹅的香味,因为今天是除夕,而小女孩却不能回家。

小女孩在一个角落里坐了下来,把把两条小腿放在围裙底下,不过她觉得比先前更冷了。她抽出一根火柴,在墙上一划,火柴燃出了火花。小女孩仿佛自己坐在火炉前,里面的火烧得正旺。突然,火炉消失了,只剩下一小截烧剩的火柴梗。

小女孩又点燃了一根火柴,火光照在墙上,墙变透明了。她看到了一个桌子上放着一盆烧鹅,肚子里塞满了梅子和苹果。突然,那只烧鹅从盆子里跳了出来,径直朝小女孩走了过来。这时,火柴灭了,一切又没了。

一次接一次的幻想,让她看到了生前关爱自己的奶奶。奶奶把小女孩抱了起来,越飞越高,来到了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天国。

一根渺小的火柴,照亮不了这个开阔的世界,但是却能温暖一个小女孩的梦想。在小女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感受不到寒冷和饥饿,在她的眼前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所以,我们没有太多的悲伤献给她。但是,这个世界的残酷和冰冷,却不能不让我们深受震撼。除夕之夜,一个小女孩不得不走上街头,赤着脚走在雪地里。这幅不幸的剪影是那个不公平时代的最好见证。我们的同情心和善良,在这里得到滋润和洗礼。一个高尚的人,应该具备这样一种基本的美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帮助那些比自己弱小的人。可是,我们有多少人的手里有那样一根火柴呢?而这个一无所有的小女孩,却用她微薄的渴望和梦想帮助了我们。

一根渺小的火柴,照亮不了这个开阔的世界,但是却能温暖一个小女孩的梦想。在小女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感受不到寒冷和饥饿,在她的眼前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所以,我们没有太多的悲伤献给她。但是,这个世界的残酷和冰冷,却不能不让我们深受震撼。除夕之夜,一个小女孩不得不走上街头,赤着脚走在雪地里。这幅不幸的剪影是那个不公平时代的最好见证。我们的同情心和善良,在这里得到滋润和洗礼。一个高尚的人,应该具备这样一种基本的美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帮助那些比自己弱小的人。可是,我们有多少人的手里有那样一根火柴呢?而这个一无所有的小女孩,却用她微薄的渴望和梦想帮助了我们。

    六年级:紫色艳情

第14篇 读《写给孩子的话》有感1000字<\/h2>

儿时的我是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略知一二的“小才女”。在老师、叔叔、阿姨的眼中,我一直都是一个乖巧的女孩。我的童年,即不疯狂,也不洒脱,只是平平静静地走过,偶尔也会泛起一晕涟漪。

那时,母亲对我的要求很严,她并不凶,但在我心中的威信却很高。很小的时候,我问母亲要钱时,母亲就不会多加过问,便让我自己从她的包里拿。因为母亲知道,我是不会乱花的。在我的心目中,她是个很通情达理的人,她对我所说的话很信任,我也很听话。直到那件事的发生使我改变了对母亲的看法。

当我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仅仅因说了一句玩笑话而杀害了一个同学的自尊心。我真的没有想到一句话会给她带来如此大的伤害,她哭着把这一切告诉了她的妈妈。她的妈妈怒气冲冲地找到了我。对于她所说的话,我不以为然,认为她是雷声大,雨点小罢了,依然我行我素。

可是母亲知道后,结果就截然不同了。她打了我,是在我记事以来的第一次,很痛很疼,皮肤上有一种被灼烧的感觉,辣辣的。我恨母亲,发现她是那么坏。我委屈哪!不就是一句玩笑话吗?何必大动干戈?那个同学也真是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未免太差了!我心理嘀咕着,却不敢说出来。

为了不再受皮肉之苦,年幼的我开始注意自己说话的态度和艺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终于明白了母亲打我的用意,她是在教我一种“口能吐玫瑰,亦能吐荆棘”的处世之道啊!如果当时母亲对1个年仅5岁的孩子说这些,我会懂吗?

母亲说,她在打我的时候很疼,不仅手疼,更多的是心疼。即便如此,但在她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败,在所有的夸奖、批评与恐吓都无效之后,母亲还会拿出最后的武器——打。这一巴掌下去,似乎要比几百句好听的话都中用的多。或许是由于我太天真贪玩,或许是由于我太我行我素,或许是由于我太骄傲淘气,母亲的“打”似春雨点点,推动着我的成长。我在挨打之后,也常常嘟起小嘴同母亲赌气。那是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摆脱母亲的“打”。

可在我9岁生日的那一天,母亲突然对我说:“孩子,你长大了,只有那些不懂事的小孩子才会挨打,妈妈今后不打你了!”这是我渴望以久的话,但在那一刹那,我却感觉失去了什么。

在以后的日子里,母亲的确从未打过我。我也在不断的成长,马上就要点亮14岁生日的蜡烛了。

我对母亲的打又有了新的认识,它是上帝赐给每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的另一种方式,也是母亲一种发自内心的爱,而不是“恨铁不成刚”的反应。是的,打与不打都是爱,骂与不骂同为爱。无论时代如何发展,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第15篇 《诚实的孩子》后感400字<\/h2>

诚实——比什么都珍贵

——《诚实的孩子》后感

《诚实的孩子》这篇文章主要内容是:列宁小时候在姑妈家打碎了一只花瓶,先是没有承认,回家后他很不愉快。在妈妈的帮助下,列宁终于承认了错误,并且受到了姑妈的表扬。

这篇文章主要告诉了我们,城市比什么都珍贵。与列宁比起来,我差得太远了!想到这往事在我的脑海这里翻滚。

那是2个月前的一件事。那天我和妹妹在家里呆着没什么事,我就打开了一瓶冰箱一看,啊,有一瓶汽水。我见了高兴极了,急忙把这一瓶汽水和妹妹对半分了。喝完了,我装了些水。妈妈回来打开汽水喝了一口,觉得不对,一闻哪有味啊?生气得摔了瓶子,直骂卖汽水的商店。后来,我俩一直没有把事实的真相告诉妈妈。

现在我终于懂得了城市比什么都珍贵,如果不把事情真相告诉妈妈我的心将后会久久不能平静。所以我决定要把事实的真相告诉妈妈。

从今以后,我要做一个城市的孩子。再也不撒谎。我相信自己一定会说到做到。

第16篇 读《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后感700字<\/h2>

这世上究竟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这种无厘头的问题,大人们没时间去思考,小孩又想不出也问不到答案。小孩子的天真就这样一点一点的随着大人们的不耐烦和时间被磨灭掉了,换上了深沉、虚伪的面具。

不会像马小跳他们一家一样,只要给了孩子一个承诺,不管什么事都一定会实现;任何的亲子活动或公益活动都会陪孩子完成。我们羡慕马小跳,他的父母不会拿孩子的成绩跟别人的孩子的成绩去比较。那是多么一个令人梦寐以求的幸福家庭,他们乐观、开朗,每一天都上演着精彩和谐的故事,是一个和乐融融、美好的家庭。

我们的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这是好的出发点,但是过程却有点夸张。星期一至星期五我们已经是在学习中辛苦奋战,可是连我们的假休日都被一些补习班、奥数班、兴趣班……给排满了。试问,我们哪里还有时间去天真?我们从哪里挤出来那些时间?我们希望有一个真真正正属于我们娱乐的星期八。

我们真的不是学习机器,我们只是一个半长大的孩子而已。可是,父母们却总觉得多学有益,多学点好。于是,那些兴趣班、奥数班之类的就如波涛般向我们扑过来。

愿望是美好的,可现实却是残酷的。这是家喻户晓的道理,但是始终还是会有人往幻想的漩涡跌去。我们不能够用梦想的标准要求现实的人,因为,现实的人不是十全十美的。不能改变事实,那我们只能改变自己去适应这些奥数班。即使还有父母同心末泯,但也只是少数罢了。

勾勒出来的美好,始终也只是幻影罢了。我们只能在学习中找到乐趣,这算不算苦中作乐呢?不论怎样,我们都会见缝插针,在繁忙的时候,保持着我们孩子们的玩笑。我们始终都是那个爱哭爱笑,时刻哈哈大笑的孩子。

    初一:陆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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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韦素园君读后感(一)

鲁迅先生的《忆韦素园君》,读来读去,都觉得好。然而真要说出怎么地好,却又无话可说。似乎本来就应该这样。

这就是所谓的拍手,也只能叫一个绝字拉下来。忽然想起曾在网上瞥见一个对鲁迅的撇嘴:他作文就喜欢语不惊人心不死。

真是幸乎不幸乎,解读这篇文章的钥匙,得来全不费功夫。

上回《读〈忆刘半农君〉》时说过:鲁迅生在容易死人的年代,结交的又是容易死的朋友。所以说死人的文章很有几篇:

《为了忘却的纪念》、《纪念刘和珍君》、《忆刘半农君》和这《忆韦素园君》。若要篇篇有惊人语,实在不是易事;而我们是一个很重庆贺和纪念的民族,更有好听喜话的耳朵,小孩的满月酒要许当官发财的谎,**婚宴要侃谐老好合的空,死人的丧席要骗不朽永念的鬼。要说反其道的惊人语,不但是难事,而且要闯祸的。

且看鲁迅怎样地心不死

我不忍再翻阅这一本书,然而我没有法。

这些惊人语,其实是学不来的。因为天才是第一个掌握社会进步方向的人,只有出了血管,才能都是血!

忆韦素园君读后感(二)

韦素园,这样一个平凡的名字,有一颗不平凡的心。他似乎一辈子都和未名社会有着很大的联系。他热爱未名社会,所以他全力以赴。未名社,何尝不能称它为素园社呢?

韦素园对自己重视珍惜之物皆是如此,未名社必在其中,其朋友们也亦然。韦素园是何等高人呢?然而,他不是一个拥有无限财富或至高无上权力的人。他和他的名字一样平凡,简单而极端。

那是一个瘦小,精明,正经的青年,在那样的年代里几乎是随处可见。他们或为学***,或为前途而忧,或为生活所迫,他们都在这纷繁匆忙的社会里忙忙碌碌、兢兢业业;他们会害怕遭到老师批评,他们会害怕将来会庸碌无为,他们害怕突然失业;而韦素园却悠闲地待在破寨里,精心经营着他的未名社。他是尚且还没有迷失在这花花世界里的人,始终坚守如一,作为旁的人,我们也佩服他的毅力和决心,也向往他看似远离尘嚣的纤尘不染的生活。

然而,未名社这样本该清净的地方,也是避免不了硝烟的,就像每个人都不可能像韦素园一样单纯得像个小孩子。而他们又都像小孩子,意见不统一的时候,就会像小孩子一样吵吵闹闹,甚至闹得未名社被封,社里的人被抓了去。韦素园为何憎恨他的名字所涉及到的两个字,我仍是不解,只是为了某些必须困扰着他的使他正义地恨着它们的原因,他可以改掉名字,换叫漱园,就足以看得出,这个人是爱憎分明的。

这又使我想起了北京高考作文题科目中的列车员老计,其实他们都是一样的人,他们都是无名的基石、无名的泥土,甘愿为自己热爱着的或必须担负起责任的事业默默地做出贡献,他们都有一种切切实实地、点点滴滴地做下去的实干精神。这世上别无选择。老计真的是因为热爱这份工作才坚持下来的吗?我们都无从知晓,或许是,又或许不是,但那都必须是责任。

老计还是这样,何况他还爱着未知社会的韦素园?他岂不是要付出更多的心血?然而老计怕也是几近做到了极致吧。

韦素园善良的本性文章中处处都有渗透,不论是身负重病却仍是天然地轮着守寨,还是对自己的即将去世表现得分外坦然,又或者是劝妻改嫁韦素园,当真是朴素之人,却有着普通人无法做到的超脱和大度。他就像是傲雪中一枝独立的素梅,遇风不倒,只是等不过花期,便也自然地落了。落入尘土里,还是逃不过这世界的轮回,

我想,说到此,纵是老计也大抵敌不过韦素园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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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习了《槐乡的孩子》这一课。从课文中,我觉得槐乡的孩子特别勤劳,特别有毅力。因为,他们不怕热,不怕危险,更不怕累,每天他们起早贪黑,披星戴月地采着槐米,就是为了积攒槐米,来交学费,你们看,他们是多么想上学啊!

我们和他们比起来,一点儿也不一样。我们天天吃好的、喝好的、还在好的学校上课,而他们却要天天劳动,才能有一些收获,唉!我们可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从这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以后,让那些苦地方的孩子们,也能过上像我们这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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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引用李敬泽先生的品评,与诸君共享

张岱喜欢的事是:深深庭院,眼神波俏的丫鬟,繁花和少年,华丽的衣裳,骏马奔跑的姿态,神奇的灯,烟花在幽蓝的夜空中绽放;还有梨园歌舞,紫檀架上的古物,雪白的手破开金黄的橘子,新绿的茶叶在白水中缓缓展开,这些都是张岱喜欢的事。

张岱还喜欢锣鼓吹打,喜欢人群。浩大的、如粥如沸的人群,其中有张岱。张岱叹道:人太多了,太挤了,太闹了。但人群散去,天地大静,一缕凉笛绕一弯残月,三五人静坐静听,其中亦有张岱。

张岱是爱繁华、爱热闹的人。张岱之生是为了凑一场大热闹,所以张岱每次都要捱到热闹散了、繁华尽了。

张岱,字宗子,居绍兴,生死于明清之际。家世殷富,少有捷才。然学书不成,学剑不成,学节义不成,学时文不成,学仙学佛,学种地,皆不成。时人呼为废物、败家子、蠢秀才、瞌睡汉,到老了,一言以总之,呼之曰:死老鬼!

张岱之后百年,有贾宝玉生于金陵。张岱所爱亦为宝玉所爱,宝玉之阅尽大观正如张岱凑够了热闹。该二人皆有与生俱来的冲动——成为“废物”,“废”了自己。故异史氏曰:宝玉岂“死老鬼”张岱投胎转世欤?张岱又字石公,莫不就是大荒山青埂峰下女娲补天所遗的一块废石?

张岱毕生足迹,南不过绍兴,北至兖州。山东、江苏、浙江,由圣人发祥之地到六朝金粉、湖上风月,地图上狭窄的一条正是古中国文明的中心。时当晚明,据说资本主义在此萌芽了,据说这萌芽又被掐掉了。但是——

张岱和他的人群正无边无际地欢乐。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他们不知道北方的蛮族正撞击帝国的长城,不知道一个下岗驿丁的身后正聚集着更广大的人群,这是一支沉默、饥饿、仇恨的大军。

张岱不知道。张岱知道的是:这世界正在瓦解,天柱欲折,四维将裂,张岱在内心深处等待那一刻。那和满洲的铁骑无关,和李自成的义旗无关,和历史无关,那是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是尘埃落定。所以——

张岱和他的人群见证了“末世”。他们见证无限的美、无限的繁华、无限的精致复杂,见证了缓缓降临的浩大的宿命。休说是王朝鼎革、人事浮沉,这种宿命的末世感将穿越康乾盛世,结出一朵最美的花,所谓“阆苑奇葩”:《红楼梦》。《红楼梦》是无数梦的影子,其中有张岱的梦。

张岱晚年耽于梦。鸡鸣枕上,夜气方回,五十年来,总成一梦。痴人说梦,遂有《陶庵梦忆》。

张岱此时国破家亡,流离山野。所存者,唯破床一具,破桌子一张,折腿的古鼎,断弦的琴,几本残书。还有梦。还有用秃笔蘸着缺砚写下的字。字迹想来是枯淡的,但应是依然妩媚,如当年旧事藏于白头宫女眼角眉梢。

张岱真正喜欢的事是:文字。

张岱好文字。不是那种正大的好,是纨绔子弟的那种好。好得有点儿赖皮,好得不讲道理。明代小品,文字通常是放得开了,但二袁其实还是官员气派,作爽朗作洒脱,自高处平易近人;至于竟陵诸家,越放开越别扭,如仆人扮老爷,手脚不知何处安置。倒是张岱,便是赖皮,便是不讲道理,也是娘胎里带来的随便。

张岱文字快。他喜用排比,快时直如大珠小珠落玉盘,目不暇接。张岱爱热闹,文字也热闹,眼观六路,下笔如飞,无黏滞、无间断。小品文字,写慢容易,写快难。快而又磊磊落落、跌宕流转如张岱者,尤难。

张岱纨绔也,故有霸蛮气。行文如操刀,造句如欺男霸女。如《报恩塔》起首一句:“中国之大古董,永乐之大窑器,则报恩塔是也。”如《筠芝亭》:“筠芝亭,浑朴一亭耳,然而亭之事尽,筠芝亭一山之事亦尽。”此类句子均如一声断喝,当者披靡。

张岱在文字中注视他的城郭人民,他失去的一切,他权当未曾拥有的一切。他竟无怨愤、无哀伤。偶尔张岱会感慨,但也只是一声轻叹。明季遗民中少有如张岱这般没心没肺。但张岱的没心没肺有更广大的境界:冬天降临时,凋谢的花、殒命的鸟何曾哭天抢地?而这古老文明的荒凉冬天已经来了。

张岱于崇祯二年中秋次日途经镇江。日暮时分,至北固山:

月光倒囊入水,江涛吞吐,露气吸之,天为白。余大惊喜,移舟过金山寺,已二鼓矣,经龙王堂,入大殿,皆漆静。林下漏月光,疏疏如残雪。余呼小仆携戏具,盛张灯火大殿中,唱韩靳王金山及长江大战诸句,锣鼓喧天,一寺人皆起看。……剧完,将曙,解缆过江。山僧至山脚,目送久之,不知是人、是怪、是鬼。(《金山夜戏》)

——这就是张岱的生命和生活,一场大静之中热闹红火的戏。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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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三日不读书则言语无味,面目可憎。”迪金森说:

“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航行的书;也没有一匹骏马能像一本跳动的诗。”书籍成为智力生活中的指路明灯。怎样读书才最有效呢?

冰心老人的《忆读书》给了我们启示。

冰心好像一位慈祥的奶奶在与同学们谈活,娓娓道来之语,如心底之泉水,缀缓流进了大家的心中,让人终身难忘。

冰心奶奶读书的经验就是好好读书,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好。倡导大家读书,读书有益。阅读可以获得美的享受,扩大知识面,有助于写作,提高人们的道的品质。

“我只好带着对于故事下文的无限悬念,在母亲的催促下,含泪**。”通过动作、神态描写表现出“我”对《三国演义》这本书的恋恋不舍,却又无可奈何的心情。“我第一次读到关羽死了,哭了一场,把书丢下了。

第二次再读书时,到诸葛亮死了,又哭了一场,又把书丢了。”写出对自己所崇拜的英雄人物之死而悲伤,表现“我”对阅读英雄人物书籍的极大热情。

多读书。在读书的数量上给予建议,多读多收益。“那时只要我手里有几角钱,就请人去买林译**来看……”叙述“我”对外国**的阅读兴趣,迫切了解外国的人情世故。

从《三国演义》、《聊斋志异》、《水浒传》、《精忠说岳》、《茶花女遗事》、《红楼梦》等这些内容体现了“多读书”这一中心。作者从阅读中获得最大的利益和快乐。

读好书。在读书的选择上给予指导,选好书,收益无穷。作者晚年的阅读自认为“书看多了,我也会挑选、比较。

”从文中“精彩的《西游记》”与“烦琐的《封神榜》”、“栩栩如生的《水浒传》”与“索然无味的《荡寇志》”等词句中可以揣摩出作者挑选书的标准是:情节精彩、人物生动、语言质朴、感情真挚。

从阅读中找到智慧,找到秘诀。让我们与书交朋友,徜徉于书的海洋吧!

最近,我读了一篇冰心奶奶的文章——《忆读书》,使我感想很深刻。主要内容是冰心奶奶回忆了她从小读过的一些书以及她的阅读经历和体会,并做了总结。记录描写十分细致、有趣。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深的感受是冰心奶奶写下了她一生的读书经历:好好读书,多读书,读好书。正是这句话让我真正学会了阅读,理解了书本,爱上了阅读。

我读书时就按照这标准读,一篇下来,觉得书中的内容像印在了我的脑中。

我读书时,十分投入。就像完全进入另一个世界,沉浸其中,忘记他们在**。脑子中除了书的内容,什么都没有。

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经历,一起奋斗。我经常边读书边思考。读书时,我不喜欢别人打扰我。

因为别人一打扰我,我读书顺畅的思路就会断。思路便像木棒一样,断了就接不上了。因此,爸爸妈妈在我读书时进我房间总是轻手轻脚,小心翼翼,像怕吵醒一个正在酣睡的孩子一般。

我认为如果一个人想有一个长期的知识和广泛的知识,他应该去上学。书是人类进步阶梯。书,能使人由粗野变得文明;书,能使人由孤陋寡闻变得见多识广;书,能使人由邋遢变得干净。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书都能让我们变好。读一本好书,终生受益。读一本坏书,终生受害。

所以,读书也要有选择,读好书。

我没读过多少书,但我会一直读下去,就像冰心奶奶说的,读书是好的,多读书,读好书。

《忆读书》这篇课文主要讲冰心在年少时代读了许多书,如《三国演义》、《聊斋志异》、《水浒传》、《荡寇志》、《精忠岳飞》、《满江红》、《声声慢》、《红楼梦》等。作者从书中还得到了做人处事的“独立思考”的大道理。作者说自己永远感到读书是她生命中最大的快乐,说明她热爱读书,并从中体会到了读书的好处,告诉我们“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读完这篇课文,我知道阅读的许多优点,例如:阅读可以陶冶情操,开阔视野,增加知识。我还知道了读书的方法:

读书要挑着读,选着读,要比着读,在“多读书”的基础上读“读好书”。我还知道了,正是由于冰心奶奶在少年时代读了许多书,才为好的文学创作打下了优良的基础,后来才写出了那么多优秀的作品,成为一个中外驰名的作家,我以后也要多读书,读一些好书,为我的写作打基础,长大成为像冰心奶奶一样伟大的作家。

读了冰心奶奶的《忆读书》,其中令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我想借此机会谈谈我的阅读经验。

(1)读书好

说到读书的好处,我一时说不出来。

记的有一次,班里开辩论会,我是正方的一辩,所持的观点是:读古典诗词比读现在诗词好。辩论时,我时时压着对方,占优势,有时对方被我说的无法还口,为什么呢?

因为我们那时年龄还小,都不读书,可我却喜欢读书,尤其喜欢看《小学生优秀作文》.《唐诗三百首》之类的。因此我的资料收集的很全.

文章中写古典好或现代诗太朦胧的句子我都记下来了,到辩论时,对方不会收集资料.整理语言,还有最重要的就是低估了我,不知道我有秘密**---书。结果可想而知,我们取胜了!

(2)多读书

从二年级开始,我父亲给我买故事书,我每天读在读。因为我觉得书比电视好多了。我可以随时把它们捡起来放下。

在我的书柜里,有两排书,这是我最喜欢的。有很多种类的书,包括作文书,参考书,奥林匹克数学书,散文书,**,名著等等。另外,一些不是很好的书,我都放在一个箱子里,加上以前的教科书,足足有7箱子呢!

因为书多,我受到的教育方面也很多,从作文书中我欣赏了别人的优秀的佳作,从而提高了写作水平:奥林匹克数学书使我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同时,培养了能力,开发了智力,挖掘了潜力。总之,书读的多,有益而无一害。

(3)读好书

书读多了,自然也学会了挑选与比较。

被我称为“上等书”的都是一些对我有好处.内容健康的书。“中等书”就是那些内容健康,但对我影响不是很大的书,像《安徒生童话》.

《少年文艺》等。而那些被我狠心评为“下等书”的,就是内容不健康或只会搞笑的书,比如《漫画大王 》.《沙僧日记》.

《少男少女》之类的。我把我的书等级分的很明显,只差在书上贴上标签,写上“上.中.

下”等级了。只是因为我不乱读书,多读好书,接受良好的教育。

总之,总的来说,我爱读书,爱读好书,得到幸福、教育和情操。希望大家也能好读书,读好书,因为读书好!

这篇课文介绍了冰心奶奶小时就很爱读书,而且读了很多书的事情.这使我懂得了以后不能光想着玩,应该学***奶奶用心读书,读好书的精神.

让我最受启发的是冰心奶奶能在四岁的时候就写字认字,而我四岁的时候那可不得了啊,在幼儿园里就只知道活蹦乱跳,没有一点儿纪律,回到家后,便更放松了,不要人管,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有一次,妈妈想教我练几个字,可我却一点儿也不愿意,还和几个小伙伴跳到外面去了,最后让爸爸妈妈在全城里找来找去的,等我们自己玩累了回了家,被爸爸妈妈好好教训了一顿.这时候一想起来,我真感到小时候好幼稚而又好无知啊!

与冰心奶奶相比,她真是个天才和傻瓜!

其次让我受启发的是,冰心奶奶能在7岁的时候,看懂文言文的>我更是佩服不已了.因为联想到我的现实生活,可能在我7岁的时候,我还刚刚开始写字呢,当时我连一首简单的古诗>都要花上一两个小时学习,还不时的被大人们批评.而你们看,冰心奶奶能自觉的读书,还能看懂>,真是我的学***啊!

从那时起,我也知道我们应该向冰心奶奶学习,从小就爱读书,长大后要象她一样成为一名文学家

《忆读书》这篇课文介绍了冰心奶奶小时就很爱读书,而且读了很多书的事情。这使我懂得了以后不能光想着玩,应该学***奶奶用心读书,读好书的精神。

让我最受启发的是冰心奶奶能在四岁的时候就写字认字,而我四岁的时候那可不得了啊,在幼儿园里就只知道活蹦乱跳,没有一点儿纪律,回到家后,便更放松了,不要人管,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有一次,妈妈想教我练几个字,可我却一点儿也不愿意,还和几个小伙伴跳到外面去了,最后让爸爸妈妈在全城里找来找去的,等我们自己玩累了回了家,被爸爸妈妈好好教训了一顿。这时候一想起来,我真感到小时候好幼稚而又好无知啊!

与冰心奶奶相比,她真是个天才和傻瓜!

其次让我受启发的是,冰心奶奶能在7岁的时候,看懂文言文的《忆读书》我更是佩服不已了。因为联想到我的现实生活,可能在我7岁的时候,我还刚刚开始写字呢,当时我连一首简单的古诗《忆读书》都要花上一两个小时学习,还不时的被大人们批评。而你们看,冰心奶奶能自觉的读书,还能看懂《忆读书》,真是我的学***啊!

从那时起,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向冰心奶奶学习,从小就喜欢读书,长大后成为象她一样的文学家。

再其次让我受启发的是,冰心奶奶会因为她舅父没有给她讲完故事而哭泣,让我赞叹不已啊!我在生活里就是缺乏这种自觉学***神,就是缺乏这种思考的精神,就是缺乏这种不求理解的精神。在生活里我和冰心奶奶好象一个相反的人,每当妈妈给我出题练习时,越少我就越高兴,越多我反而越生气,因为我觉得妈妈浪费了我很多玩耍时间,学了冰心奶奶。

冰心奶奶用亲切的语调教我们如何读书:好好读书,多读书,读好书!

《忆读书》学了这篇,我觉得我更加应该努力学习,做一个和冰心奶奶一样勤奋的人,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这就是我学***文章的深刻感受。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提到胡适,于我们而言,最熟悉的莫过于他那篇《我的母亲》,文章中写道:“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胡适母亲的性格慈爱、温暖而又包容,她用较为科学的方法勉励儿子一心向学,鞭策儿子学有所成,胡适能成为一代大师与其母亲的培养是分不开的。

这之后我也陆续读到过一些胡适的作品,对他的生平事迹以及作品甚为感兴趣,想着这样一位温和儒雅的大师是如何炼成的,机缘巧合,在老师列出的书单上有唐德刚所著的《胡适杂忆》一书,便买来拜读。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必须说这是一次意外。唐德刚教授在撰录胡适先生口述历史之余,本打算自写一篇“短序”,不料下笔千里,把胡先生一生牵扯到的无数问题与纠葛痛痛快快的谈了一番,于是便把这篇长达十余万言的“短序”出版成书。作为胡老先生的关门**,我心想唐德刚在写这本书时,必定大力讴歌和赞扬胡适的治学之道以及为人处世的周到之处,恰恰相反,作者以忠实恳切的态度还原了胡适之最真实的写照,毫无粉饰老师为 “圣人”之意,着实值得一读。

唐德刚写道:“胡适是‘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发展过程中,继往开来的一位启蒙大师。”不可置否,胡先生在我国近代的学术思想界里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哥大出身,北大成名,他对西方工业化社会所孕育出来的文明成果高度赞扬,同时,他对传统的农业生产仍是具有温情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对他造成了深远影响。

在去美国留学之前,他所接受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浸润滋养,之后在康奈尔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接触到更为系统全面的理论、学说和治学方法,二者文化的碰撞造就了如今的胡适,因此,“胡适便成为近代中国,唯一没有枪杆子做后盾而思想言论能风靡一时、在意识形态上能颠倒众生的思想家”。

在政治上,胡适缺乏搞中国政治的主观和客观的一切条件,“在主观条件上胡先生所缺乏的是:他没有大政治家的肩膀、中上级官僚的脸皮和政客或外交家的手腕。”古往今来,政治家们皆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政治情怀,他们任劳任怨,为国为民,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然而,胡适的个性上天生没有一种魄力和担当。

在赫赫盛名之下,胡先生是十分“爱惜羽毛”的,畏首畏尾的,能做什么大政治家呢?

胡适不适合机会主义活动。他连那些适当的政治技巧都不擅长。胡适作为中国抗战时期的驻美大使,总是抱怨这份“行万里路,讲百次演”的苦差事。国府行宪之初,胡适差点成为**,作者在文中打趣道:

“胡适之如做了行政院院长,岂不天下大乱?!”做了一辈子的政治票友,胡适的政治言论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是相当空泛的,他所谈论的政治多半是鸡毛蒜皮的政治。

政治的不擅长无法掩盖胡适在学术上的熠熠光辉。

胡适师从美国大师杜威门下,深受实用主义影响,他曾写过:“我觉得我总算不曾做过一篇潦草不用气力的文章。”他的文章往往富有实验主义的精神,很有建设性。

胡先生本人主张做学问的态度应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不同于冯友兰,胡氏的治学态度是最为严谨的,他出的书第一版就不能有大错,虽然这可能受了他自己口号所限制和盛名之累。

胡适虽说喝了不少洋墨水,但是按照作者的说法,他是“三分洋货,七分传统”的,“胡氏治中国思想史是继承传统的,不像唯物主义者的全盘否定和全盘翻案”,他主张继承传统,整理国故,再造文明。“那有六千年历史的中国农业经济已经开始崩溃,接踵而至的是个不可捉摸的工业文明”,他认为没有任何民族可以放弃他自己的传统,只是我们的文明已老,如今需要旧样翻新,使得传统文化重新焕发出它的生机活力来。

“胡适之先生在中国文化史上最卓越的贡献应该还是在文学方面。他是近百年来提倡‘文学改良’和推行‘白话文学’的第一人”。在现代中国,白话文做为大众传播工具的使用并不始从胡适开始的。在他之前,有陈独秀和吴稚晖。但hushi首先提倡白话文做为一种新文体,取代了文言文,并最终在全国引起轰动。

在白话文学兴起的过程中,胡适并不是第一个打开风气的大师,但他无疑是最有力的推动者。在新诗的地位上,胡适老实不客气地称他自己为“新诗的老祖宗”,在他之前不会哪个诗人要真把白话诗当“诗”来做,也不会有哪个诗人要用白话来尝试出一本“诗集”,除了胡适,还有谁认真把白话当回事来做并推之于文坛呢?“熟读近百年中国文化史,群贤互比,我还是觉得胡老师是当代第一人”,唐德刚如是写道。

在胡适之先生的的一生中,一件国人认为“难能可贵”的,也是一般人所津津乐道的,便是他有一位“小脚太太”。大家一提到胡适,跃然而出的形象,应该是西装革履,金边眼镜,油亮背头,锃亮皮鞋的摩登学者,这形象与象征着落后与腐朽的“小脚”格格不入,但胡先生对待江冬秀几十年如一日,尽心尽力,知道太太喜欢打麻将,还曾在台北置屋,免得太太来回跑不方便。由此可见,“胡适之是个背负着孔孟人本主义大包袱的、天生的、入世的实验主义者,他对这个现实世界美好而乐观”,我想,这也就是他作为留洋归来的学者,却无意拂逆母意,心甘情愿娶江冬秀为妻的原因了。

胡适的一生是一部中国现代文化史。是时候读一点胡适的故事,把他的陌生变成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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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读后感1<\/p>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在我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最近,我看了一本《狼王梦》的书,受益颇多。

《狼王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有写过很多动物的小说,如《大鱼之道》,《鸟奴》等。但我最喜欢这本《狼王梦》了。这篇动物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正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在书中, 我被紫岚的坚强、勇敢、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打动。紫岚的那种母爱是伟大的,但她却从不轻易流露出来;同时,我又觉得她的这种教育方式是自私和残忍的。因为紫岚就算再怎么想把狼崽培育成“狼王”也不能让一匹刚会蹒跚走路的小狼独自去冒险,这种急于求成、不计后果教育的方法,不但没有成功,反而把一个个小狼的性命白白的葬送了。

现今的社会,我们的每位父母和紫岚一样,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成龙成凤。那些无休止的补习班、提高班,各种学习的压力无形中给孩子带上了重重的枷锁,他们总说这是为了孩子的未来,可却让孩子们都没有快乐的童年,没有了喘息的时间。生活里,有太多的拔苗助长和超之过急的教育方式,像那种高分低能、或者血淋淋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所以,健康有效的学习方法和教育态度才是成长和成才的前提。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的的故事。但“狼王”终究成为一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场梦曾让我无数次看见紫岚流下了两行属于母爱的眼泪,我想那也是悔恨的泪水,因为她不应该去操纵小狼的命运,让它们不能按自己的意愿成长,不能像别的狼那样自由自在。

通过这本书,我也深深的体会到,父母给我的那种无微不至的爱。他们为我终日操劳,默默的为生活奔波忙碌,为我创造和提供了最好的学习条件。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爱,珍惜这大好的时光,努力学习,天天向上,不辜负爱我的人,不辜负美好的少年时光!

《梦》读后感2<\/p>

《红楼梦》是一本经典名著,讲述了发生在贾府这个封建大家庭的故事,主人公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和性格叛逆又真诚的贾宝玉。通过讲述他两人的情感,命运多舛的路线,来描写贾府的由盛转衰的故事。

《红楼梦》虽然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却不止是写爱情,而是将整个封建社会的风貌一点一滴地渗透到故事中去,通过对一些日常设计的描述,体现了在贾府大观园中已金陵13钗为主体的众女子的爱恨情仇,以及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没落。

想当初,贾府是那样繁华,有权有势,但最终都逃不过物极必反的命运,历代王府过于强盛的势必会衰落。从政治上看,是对皇帝专制集权的一种威胁,所以衰落是必然的。在贾宝玉出家做和尚时,贾家得罪了皇家而被抄家,四大家族走向末路。

贾宝玉和林黛玉是两个叛逆人物,是对循规蹈矩的婚姻的抗争,同样也是对社会封建的一种斗争。但是无可否定的是,少数人的力量肯定是战胜不了封建社会的强大背景,最后两人只能阴阳两隔。

这本书中其他人物,也个性鲜明,描写得当,情节起伏,作者作诗,表现出作者的写作功底极高。本书不是波澜壮阔,气势磅礴的历史大事。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儿女情长,事态人情。曹雪芹手法细腻,人生阅历广大,对吃饭的讲究,每道菜的做法和名称都娓娓道来。严格的规范和礼数,似乎都在写自己平生的过往,隐在心中的感叹,感觉人生似乎做了一个虚荣的梦,过去的一切就一下子烟消云散。本书是在写贾府,但又似乎在写曹雪芹的真实感受和经历。

书中人物就写的像真的模样,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精明能干的王熙凤,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林黛玉是个,“心较比千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无论是离别仇恨,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怅然泪下,她是一个情感细腻又有同情心的聪明敏感的女子。说话可能有些尖酸刻薄,其实都是她对丧母之悲,又寄人篱下的一种孤单寥落之苦的不甘,贾宝玉是她生命中唯一的稻草,而今他又娶了薛宝钗,心疾加上身体本就不好,便一命呜呼西去了。

贾宝玉是通灵宝玉的化身,他不喜诗书,不想考取功名做官,不想混迹于混浊官场,因为他不喜欢封建礼教束缚。

最终贾府败落,亡的亡,走的走。

《红楼梦》终究是一场梦,历史走向不过也是必然趋势。“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梦》读后感3<\/p>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全文围绕着母狼紫岚的“狼王梦”展开。

原本公狼黑桑有望当上狼王,但却因为意外,被野猪顶死。这是狼王梦的开始。

黑桑死后,紫岚把狼王梦寄托在了他们的孩子身上。第一个被她选中的是最为酷似黑桑的黑仔,在别的几个孩子面前,她毫不掩饰自己对黑仔的偏爱之心。给了黑仔最多的奶水和最多的母爱,黑仔也朝着紫岚所期待的方向发展。但意外还是发生了,一只在天空盘旋的金雕夺去了黑仔的生命。这是狼王梦的第一次失败。

黑仔死后,紫岚虽然悲痛万分,但她迅速收拾心情,重整旗鼓,又把目光放在了蓝魂儿身上。新的追梦之旅开始了。蓝魂儿不比黑仔差,还比黑仔多了一点不服输的气势,什么事都喜欢冲在最前面,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蓝魂儿误入了人类的陷阱,被一只巨大的铁夹夹住了腰,在营救无望后,绝望而悲痛的紫岚不忍蓝魂儿受辱,被迫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再一口口咬断蓝魂儿的身体,把尸体带走了。这是狼王梦的第二次失败。

蓝魂儿死后,紫岚并没有消沉太久,她别无选择的把希望寄托在最后一个儿子双毛儿的身上。但因自己当年的偏心和忽视,双毛儿既瘦弱干小,又自卑怯弱,不像是一只孤傲的狼,倒像是一只温顺的狗。瘦弱干小的身材可以用上等的食材使其强壮,但自卑怯弱的性格已根深蒂固很难消除。在发动狼王之争将要打败洛夏的时候,洛夏的一声狼嚎击败了双毛,最后,紫岚眼睁睁地看着双毛被群狼分食之。这是狼王梦的第三次失败。

双毛死后,紫岚心灰意冷,但在看到媚媚怀孕且即将产子时,那一瞬间,她心中已枯死的狼王梦又复燃了,媚媚作为她和黑桑的唯一的女儿,身体里也流着他们的血液,媚媚生下的公狼完全可以角逐狼王之位。为了延续自己的狼王梦,她用计与当年吃掉黑仔如今又要来吃她外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至死也没实现自己的狼王梦,但她留了下一颗名叫希望的种子,至于媚媚的儿子能不能当上狼王,就不得而知了。

作为人类,我实在是不能共情紫岚的情感。她的一生都在为了自己梦想奋斗,就像一个望子成龙的母亲,她爱的似乎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未来能成为狼王的儿子。

作为一个追梦者,她有着惊人的毅力和过人的智慧,哪怕通往狼王的路上铺满了鲜血和荆棘,她一直没被打倒过。

作为一个母亲,你能说她是成功的吗?为了产奶吃掉刚生下来就因意外失去性命的狼崽;为了培养黑仔而忽略别的孩子;为了不使蓝魂儿受辱,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和身体;为了激发双毛的斗志宁愿折断自己的一脚腿……

《梦》读后感4<\/p>

提起狼,他们当然不喜欢,我的脑海里会出现很多的话来形容狼,残忍,无情,残忍,贪婪,所有的人的评价狼,以及成语的忘恩负义,相当反感。在过去,我是这么认为的,但因为我看小说王沉石溪的动物,“狼王梦”,我明白了狼的性质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狼王梦》这本中国小说研究主要问题讲了狼妈妈紫岚带着自己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和梦想:成为狼王,而忍着悲痛无法独自抚养着4个小狼仔,并为有朝一日我们能成为一种高高在上的狼王而努力的故事。但它们作为一家企业非常具有悲惨,大儿子黑仔是最有发展希望可以成为狼王的,可是他们却被发现一只老鹰叼走了;二儿子蓝魂儿同样也是出色,但它同时却在进行一次社会狩猎生活中被使用夹子夹住了,死在了猎人的陷阱中;三儿子双毛是最没有出息的,在最后向狼王发起各种挑战中,惨死于狼王的口中;最后就是一个没有女儿媚媚,与其它国家强壮的狼在一起了。此时,可怜的狼妈妈已经年过花甲,它非常容易想念以及丈夫和孩子,在她的生命的最后需要时刻,它看到了市场那只曾叼走了它孩子的老鹰,十分令人气愤,与它博斗了好久,最后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的泪水溢出眼睛,写狼,我们曾经被认为是一个残酷冷血的动物,在作者的笔下是激情,爱情,动物的一个梦想:这是狼妈妈紫岚和狼爸可以在黑桑椹中可以看出,它可以从狼狼妈妈婴儿护理治疗中可以看出:它落入危险去救蓝魂儿,宁愿切断其四颗牙;使双羊毛不自卑,我做了很多的努力;为了使孩子报仇,和老鹰博斗,等等,所以我真的很感谢这本书充满母爱。这让我想起了住在我家楼下的猫: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的母亲,从进门的细胞,在一个狭窄的小角落里,小猫的武器打下了狼仔,很明显,狗仔队刚刚离开母亲,但猫并不认为不管,而是轻轻揽在怀里的小狗。我也认为,一个晚上,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和我的母亲和我大吵了一架,我很生气,以为妈妈只是专注于学习,我不明白,这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我充满了愤怒和遗憾上床,过了一会儿,我看见门开了一条缝,我立即假装睡觉闭上眼睛,我的妈妈来轻轻地,轻轻地吻了我的额头,轻声说:晚安!我只是觉得热的眼睛......

是啊,无论是凶残的豺狼,还是非常可爱的猫咪,还是需要我们可以自己,爱不分界限,永远学习都在。

《梦》读后感5<\/p>

如花一般的一个个妙趣横生的人儿在曹雪芹的笔下诞生,大观园当初的盛景是难以磨灭的,是要拥有多大的勇气才敢把这些妙人写到这样悲惨的结局,我想,曹雪芹自己也是不忍的,到底是为了黛玉的凄惨的死,还是之前的晴雯为了宝玉而死,还是探春,迎春的离世,亦或是凤姐的病死?我不知道,这些人的一生都布满了光彩,却至多也就这样悲剧。

黛玉寄人篱下,万事都得谨慎,似乎是没有人知道她的心境是多么凄苦,尽管地位仍然和大家一样,但人人心知肚明,她不是,她只是占了贾母疼爱的光罢了。她是多么的爱花啊,看到宝玉将花瓣儿倒入水中时及时制止,她知道花离开了土木会脏,会飘零无依,不忍。便葬花,随土化了,不也干净。大家结诗社,唤她潇湘妃子,她说她就是爱那几竿竹子,她的才情是不可磨灭的,一字一句的悲直入人心,宝玉懂她的心,可是最终还是逃不了命运的掌控。对啊,都说黛玉是为了还宝玉前世的浇花之情才来还情的,黛玉为了宝玉多次哭泣也是为了还所赠的水吧,如今还了情,也该离开了。这么说来,他们仍是因花结缘了。

宝玉是疼晴雯的吧,宝玉曾撕扇为博晴雯一笑,连最亲的袭人也不曾受宝玉这般疼爱吧。晴雯是生的美,可这最大的优点却也害了她,因了这,她离了宝玉,离了大观园,甚至离了红尘。在晴雯眼中,宝玉便是她的世界,雪夜,她为他连夜修补孔雀毛的风衣,甚至还高烧不退,可是尽管这样,是不后悔的,为了宝玉啊。弥留之际,唤上宝玉,死又有何可怕,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尽管多么不舍,多么留念,还是离开了,也许,这世界不适合她,终究是这红尘负了她。

凤姐,一直都是贾府的运转核心,她尽自己所能去维护这一切,包括自己所拥有的,包括自己想要拥有的,人人都道她四凤嚣张,但她可不是美丽的?她也有坐在花轿里期盼的时候,她会想,她的丈夫到底是什么一种人,事实上,她的丈夫最为花心,那么不专一,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她是这么大的一个家的顶梁柱,她不可以任性,可她是个女人,是个小女人啊,她会为了自己的丈夫伤心,她也会嫉妒,吃醋。表面上,她一直都是在笑的,幕起幕落,幕前幕后,她都在笑,放肆无忌的笑,笑颜如花的背后藏了多少的泪,夜深人静的时候的哭泣谁又知晓?面临死亡的时候,她也许还会想,终于,终于可以休息了吧,真的好累。

花开的繁盛。花落的凄惨彷徨,漫天的飞花染红了世界,才有了这红尘岁月,不可避免的经历,很少有人看透这猩红的世界,挣扎着离开,贾王史薛四族的日渐没落以及大观园的静寂映射了这个世界的起起落落,而这花开花谢又证实了红楼悲情的发展,原来早就注定了啊。

《梦》读后感6<\/p>

八月的阳光透过繁茂的枝叶,斜照在这座建筑上,留下恣意斑驳的树影,树影映衬着几个潇洒的大字:海沧少儿图书馆。它,就是一直陪伴我成长的天堂。风儿轻轻,不经意间,桌上的书被它掀开了新的篇章——《狼王梦》。

“嗷……嗷……”,听到这一声声嚎叫,你一定想到了是什么动物。是的,狼!原本我对狼是敬而远之的,因为觉得它很凶残。可是有一本书却彻底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是什么书有这么大的魔力呢?那就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紫岚为完成丈夫的遗愿,违背了狼族千百年的行为,不惜代价把自己的亲生骨肉训练成“超狼”,可惜她的孩子——四只小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得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在她生命的尾声,她为了让自己的狼孙不再受威胁,成为狼王,与天空中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多么让人震撼的母爱啊!没有一个母亲是不望子成龙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以后能够成才。为了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她们付出了太多太多!

记得去年暑假的一个下午,阳光像火似的直射下来,烤得人仿佛快要窒息了。那时的我正在写暑假作业,突然电风扇“罢工”了——停电了。不到几分钟,我就热得汗流浹背,身上好像有无数只蚂蚁在爬,难受极了!我心烦意躁地喊道:“热死了!热死了!”妈妈在厨房听见了,急忙放下手里的活儿,跑了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呀,怎么出这么多汗?别着急,我去拿扇子。”说完,妈妈就拿来扇子,边给我扇,边用另一只手抖动我的衣服,习习liang风扇来,我惬意极了!继续开启了写作业模式。突然,一滴水滴落到了我的脖子上,我抬头一看,妈妈已经汗流满面,衣服早已湿透了,滴下来的这滴水正是妈妈的汗滴。我连忙劝妈妈休息一会儿,妈妈却若无其事地说:“你是不是怕妈妈累了?别担心,妈妈不累,你快写吧。”

又有一次,我去参加合唱团训练,忘记带水了。正当我嗓子快冒烟的时候,却见妈妈急匆匆赶来,她把水递过来的时候,我似乎还能感觉到这一杯水的温暖。抿上一口,那水暖暖的,就这样一直暖到了我的心里。

我的妈妈,就像是紫岚一样,为我付出所有。

反复咀嚼《狼王梦》,我的内心百感交集。母爱,最形象的比喻就是阳光:只讲给予,不求回报。她们总是拼尽全力,将儿女罩进自己的一方温暖里,无论自己吃多少苦,受多少累!啊,妈妈,我是小草,您就是阳光,为我守候一方温暖;我是风筝,您就是放风筝的人,不管我飞到哪儿,您的爱心永远系着我。谢谢您!妈妈。

风儿轻轻、轻轻地合上了《狼王梦》,但我似乎还在宽广的京尔玛草原上,在充满着爱和梦想的石洞里……那一曲狼的赞歌在我的脑海中久久回荡,荡漾成爱的涟漪。

《梦》读后感7<\/p>

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四大名著,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通过阅读,感觉四大名著不愧是中国古典文学的一座瑰宝。它代表了古典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家史和《红楼梦》中所写的贾家一样,是个“钟鸣鼎食”之家,曹雪芹身经荣华富贵到贫困潦倒的起落悲欢,促使他对社会和人生有着清醒透彻的理解。

本书中讲述了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因为家庭原因投奔来贾府,与贾宝玉一见钟情,本来是一段完美的姻缘,却又因为王熙凤从中使计,让贾宝玉娶了薛宝钗,以至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心灰意冷,看破红尘,出家为僧。看到此处,我为他们感到痛心

曹雪芹从真实出发,通过《红楼梦》把贾家在当时政治上的衰落,道德上的腐败,经济上的崩溃一一展现出来,它预示了旧制度必将走向没落的趋势。

在书中我看到,曹雪芹通过刻画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形象,写出人物的真实性,复杂性,每个人物活灵活现,有血有肉,且都有着鲜明的个性。

我非常喜欢《红楼梦》这本书,它使我对中国的古典文学作品有了更深的理解。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怀才不遇的曹雪芹写出了自己,写出了世态炎凉,四大家族从繁盛到没落,最后以悲剧收场,不禁让人叹息。

这本书字里行间表达出了对女性的尊重和赞美,即是赞颂又是悲剧,家族的衰败,爱情的没落,最终创造了一个悲剧式的收场。全书总共九百多个人物,大部分都是描写女性,情节主要就是围绕着林黛玉、薛宝钗和贾宝玉等来发展的,书中的很多女性人物都没有好的下场,有的被强盗抓走,有的跳井而死,有的撞墙而死,有的含冤而死,有的被远嫁。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没能和宝玉走到一块,怀着对宝玉深深的`思恋最终抱憾而死。她是我小说里面最喜欢的角色,聪慧恬静,知书达理,温文尔雅,也就是因为它的性格,多愁善感导致她体弱多病,让人十分怜惜和同情,林黛玉的死是《红楼梦》里面悲剧中最深刻的一段。读完整本书让人觉得有一种压抑的感觉,悲剧式的收场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多见的。这些都是曹雪芹对封建社会世态炎凉的痛诉,也看出他对世事不公的一种忿忿,他用这种犀利的笔锋描绘出心灵最深处的伤感。

对比现在生活的美好,我更懂得知足,我们民主,自由,我们有着多姿多彩的生活,我们需要定下心来,好好思考人生,珍惜生活。

《梦》读后感8<\/p>

苦雪烹茶,临月梳妆。拂去一身喧嚣与浮躁,共话一瞬拨走弹指岁月的弦,卷起一角书页追忆往事,只为觅寻千百年前斩不断理还乱的缘。

浮世为笔皆成愿,离散离别漫旧卷。欲取那天上月赠之香消玉殒于繁华竞地的潇湘美人——林黛玉,透过清浅的纱帘,我端起袖子,目视其容,内心千言万语化作一句:“悔否?”。书中有言“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这便是林黛玉,黛玉天性清高孤傲,且容颜昳丽。如此生得标致而清灵的人,应当是与繁世同存百年,但奈何天意弄人,她入了那百家之首的贾府,最终落得泪尽而逝的下场,可谓悲凄。这般凄苦的结局,黛玉心中是否悲鸣,又是否悔恨?她曾问:“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又亲手将落花拾进锦囊,建花冢,用“一抔净土掩风流”,这样有着诸多忧愁的女子,我想她该是心有些许悔罢。而隐于《葬花吟》中的“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与“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两句道出的是她一生凄凉的感情和冲破封建礼教的渴望。

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千转的念想被打落成一片杏花香,充盈了岁月,濯洗震颤的心灵。风吹叶林万里,仿佛又见那“肌骨莹润,举止娴雅”的薛宝钗,若说林黛玉的美清如芙蓉,宛若仙子的脱俗倾城,那她的美便是淡如牡丹,惊艳了满堂摇曳的春风,恰似应证了那句“淡极始知花更艳”。宝钗心无风露清愁,不喜伤春悲秋,她不会望花开花谢满天悲戚,更不会叹红消香断有谁怜,宝钗早已融入封建世俗,但她却又始终希望挣脱这沉重的枷锁。所谓的礼教为宝钗觅得“良人”贾宝玉,却未曾想那竟是她一生悲苦的开端,宝玉出走,她苦守贾府不得始终。这样的凄凉,早些时候已有征兆,《柳絮词》一词便可见,“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的均匀。蜂团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柳絮本是无根之物,命运掌握在风雨中,纵使飞上青天,也是一种不可预知的飘零罢了。宝钗就似这柳絮一般,陷于家族命运的挟持下,而那借“风”而上不过是她心底对挣脱命运,争得自由的渴求。

踩碎所有的月光,踏破隔岸琼瑶,抬头看到风起青萍,北风凛然书写千秋万载,吹星辰烙印在我心上。恰似朦胧月下绰约人影,《红楼梦》生来便是书写匆匆不止又饱含遗憾的相遇,其韵之美凄,何妨古今千百年,顾盼生姿仍潋滟。

《梦》读后感9<\/p>

暑假里,我读了几本书,有《红楼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童年》…在这几本书里,让我感触最多的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主要是写“贾、史、王、薛”四大封建家庭由盛至衰再至盛的过程和宝黛凄美的爱情故事。本书不仅有着对人物形象的生动描写,还有着很多其它不同的艺术成就。作者在写此书时,表现了他对社会包括宫廷及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庭的腐朽、封建的科举制度、婚姻制度、奴婢制度、严格的等级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统治思想即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社会道德观念等等都进行深刻的批判,并且提出了朦胧的带有初步民主主义性质的理想和主张。这些理想和主张正是当时正在滋长的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因素的曲折反映。

《红楼梦》不仅让我看到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黑暗,还让我看到了我国古代文学艺术上卓越的成就。首先让我看到的是塑造万众的的人物形象,有“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林黛玉;“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具有反抗精神的贾宝玉,“凤辣子”似的王熙凤,忠心耿耿的袭人、平儿姐妹二人,识得大局的薛宝钗…这些不同的人物形象,他们各自具有自己独特而鲜明的个性特征,成为不朽的艺术典型,在中国文学史和世界文学史上永远放射着奇光异彩;接着领略地是情节结构,在以往传统小说的基础上,也有着新的重大突破,它改变了以往如《水浒传》、《西游记》等一类长篇小说情节和人物单线发展的特点,创造了一个宏大完整而又自然的艺术结构,使众多人物活动于同一空间和时间,并且使情节的推移也具有整体性,表现出作者卓越的艺术本思;随后的是其语言艺术成就,更代表了我国古典小说语言艺术的高峰。作者往往不需用三言两语,就勾画出一个活生生的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形象;作者笔下每一个典型形象的语言,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从而使读者仅仅凭借这些语言就可以判别人物。作者的叙述语言,也具有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包括小说里的诗词曲赋,不仅能与小说的叙述融成一体,而且这些诗词的创作也能为塑造典型性格服务,做到了“诗如其人”——切合小说中人物的身份口气。还有生动的环境描写,精彩的叙事手法……

这些艺术成就,让我了解了我国古代文学艺术成就和艺术技巧,同时,也让我知道了人不论在什么样的社会中,都应具有斗争精神、反抗精神。

《梦》读后感10<\/p>

夜晚。

守着一盏昏黄的台灯,守着属于自己的宁静,当浮躁的心完全平静下来的时候,我听到了……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见他……”

过去。

读《红楼梦》,心中只觉惆怅及对黛玉的悲哀,一个芙蓉般清纯的女子竟永远只流淌着些小女子的哀、怨的眼泪,而口中却是刻薄尖锐的言语,泪水消散了她的叹息般的眼光,丁香般的惆怅和游荡在她和宝玉之间的情愫……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这些都曾是她含泪吟出的无调的歌。过去,我以为这是多愁善感,深锁闺阁的伤春愁思,无缘无由。

今年。

柳絮不再纷飞,莲花奇巧的身姿在塘中清雅迷离着,我重读了《红楼梦》,重读了那个让我爱而不能,舍而心碎的女子——黛玉。

都说第二次是第一次的重复,第二次也许会趋于平淡,但第二次是一种坚持,一种回味,一次新生……或许一泓清水所承载的真是似水流年的痕迹,或许那随心所欲的青春洒脱已如淡淡的涟漪慢慢地消融了。黛玉已不再是那个与宝玉吵架只会伤心流泪的女子;不再是“留得残荷听雨声”的孤僻小姐;不再是花自飘零水自流低头落泪的痴颦了。

在蝉的聒噪中,从质朴而又情真意切的文字中,我感受到了黛玉的眼泪是女子的仓促之泪,她的泪是一种情的凝结,是一个灵魂的最高哀痛,是一个悲剧的绝美体现,是文章的爽朗性灵之美。

黛玉的品格、幻想和追求,她的高出流俗的“行止见识”……如果我不能了解这一切,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高洁美好的人,如果不是久已感她之所感,爱她之所爱,和她同忧同乐,同笑同啼,她的悲剧就不会使我这样,回肠荡气,惊心动魄。

试想,曹雪芹为何把红楼的主角描写的如此多泪?他必定要达到心碎的效果。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价值愈高,悲剧愈大。黛玉本身就是一个悲剧,却为其他的悲剧挥泪如雨。见到她的泪,便知红颜薄命,便知这首由无数女子吟唱的红楼曲也不过是一首短暂的悲歌。

“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在茫茫尘俗之中可以“偕隐”的“知心”者宝玉,在最后,让她“玉带林中挂”,含恨而死。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黛玉的绝佳才情感动了多少人。她的毁灭让我心中隐隐地痛,为之可悲,为之可惜。这痛便像那湖面长年不散的雾气,永不知那朦胧美,久久不散那份奇异的陶醉……

在这万籁俱寂的夜晚,我耳边萦回着这一首绝唱。思绪在这无边的黑夜驰骋,黛玉已消散了,我用我的心在与那情韵雅洁的女子交织着。

当遥远的声音在耳边徘徊时,

我又一次翻开《红楼梦》找寻黛玉……

《梦》读后感11<\/p>

读《红楼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世界,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这些感动我们的人物,我们耳熟能详的贾宝玉,林黛玉,薜宝钗,王熙凤乃至刘姥姥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再读《红楼梦》,一些其他的人物又让我产生不同的感觉,一种新的东西也在这些人物中散发出来!

《红楼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人“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乳名兼美“,脂寓兼具宝钗,黛玉之类”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个人就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女人------秦可卿,秦可卿凭借自己的美丽荣登上了”蓉大奶奶“的宝座,她”蓉大奶奶“的地位与她的娘家的家世不相称,她的家里老父弱弟,无钱无势,而贾府却是京都八公之一.”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且”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的眼睛“,因此她的地位并不像凤姐”莲二奶奶“的位置那么可靠,她的花容月貌虽然为她增色,让她荣登宝座,但却不能保证她不受歧视,然而秦可卿到了贾府后获得的不是虐待和歧视,反而成为贾母的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这是由于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她不仅”秉花容“,而且”会行事儿“这点就印证了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也即一个社会的环境中会行事,会看眼色是一个多大能耐,此时我也不得想到了林黛玉和薜宝钗,为什么后来会有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会芳园中赏梅,宝玉想睡中午觉,贾母就让小厮好生哄着去玩一回,秦氏忙主动接过这一差使,为的是博取贾母的欢心,在宁府宝玉会秦钟,二人到里间小炕上肠叙,秦氏忙进来叮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年小,倘或言语不低头,你千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为的是怕秦钟说错话使宝玉扫兴,秦氏病重,贾府还动了一大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秦氏甘冒着凉添病的危险,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为的是怕万一礼数不周,落人非议,……、

如此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可卿不细心和要强,但她的这种细心

《梦》读后感12<\/p>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篇小说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非常喜欢文中的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的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主要讲了紫岚的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拼尽全力也没将蓝魂儿救出来,为了防止蓝魂儿被猎人捕捉并折磨,紫岚狠下心一口将蓝魂儿咬死。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 5·12 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搜救队员将手机拿了出来,“啊!上面有条短信!”他惊讶道。其他搜救队员迫不及待地说: “写的什么?快念念!”那位搜救队员念道:“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啊!

当今社会,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生性凶狠的狼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跟让我感受到母爱的伟大。

《梦》读后感13<\/p>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本《红楼梦》写尽了世间的悲欢离合,道尽了女性的悲惨命运。

《红楼梦》犹如一场声势浩大的梦,指引着我一次次不可抗拒的走进,在一处处美奂绝伦的场景中穿梭,以探索之眼观看每一丝飘过大观园的微风,也怜惜每一轮皎月下的花影,每一位倾城的红颜……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便是它生动形象的故事情节和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有机智干练,阴狠毒辣的凤姐;有气质脱俗,坚韧干练的探春;多愁善感,心性高洁的黛玉;同情心强,平易近人的宝玉;大方得体,圆滑隐忍的宝钗……

木石前盟是前世的机缘,神瑛士者无心之举结下了一段风月奇案,说是前世注定,只怕造化弄人,有缘无份,有缘无份,亦未可知,毕竟,这“宝玉”本是顽石不通灵,“假作真实真亦假”,这其中的前缘种种,谁人辨得清?

“这个妹妹,我曾见过。”宝玉初见黛玉,一眼相知,便勾起了这段前尘因果,两人相识,相知,自有一段奇妙的情缘,二人青梅竹马,情投意合,互生爱慕,尽管宝玉如何疯如何闹,黛玉如何哭如何怨,那又如何?他们还是抵不过一纸父母命,一句媒妁言。那个时代,世道固然,奈若何?只叹制度封建,荼毒人心……

书中是这样形容薛宝钗的,“年纪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美丽,人谓黛玉所不及。”“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下无尘,故深得下人之心。”她,是典型的大家闺秀,是长辈们喜爱的孩子,他待人接物,不疏不亲,不远不近,可厌之人,未见冷淡之态,行诸生色;可喜之人,亦未见亲密之情。能审时度势又能善待众人,这是宝钗得力之处,也是我敬佩之处。

宝钗恪守礼教,在自己的心魂世界里,犹如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在无垠的沙漠艰难前行,她本是十六七岁的妙龄少女,应天真烂漫,无忧无虑,奈何罪恶的封建礼教将她培养成世故圆滑,看他人眼色生活的封建女子。

她的情,本在胸膛中炽热的燃烧着,在生活中强烈地显现着,在那个时代强烈的迸发着,然而,她硬生生地抑压着青春的萌动,极力掩藏着,最终将自己塑造成冰冷的时代产物,宝钗表面虽冰冷,但内心是柔软的。当她看见宝玉挨打,黛玉哭得梨花带雨,宝钗又何尝不是心如刀割;明知宝玉爱的是林妹妹,却义无反顾地在贾家败落之际嫁给宝玉,只为与他同守贫贱,抚平他内心的创伤……用情如此之深,却仍未得到爱情,落了个红颜薄命的结局!令我心痛不已,感慨万分,都说“懂事的孩子没糖吃”,我宁愿你不那么懂事,自私一点,多爱自己一点,也不至于此!

红楼没有如果,一切是天定,世道之下亦如此,奈何卿命薄如此,只道造化弄人,亦无奈。

《梦》读后感14<\/p>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作家,他素有动物小说大王之称!创作以动物小说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本,曾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所以这次我特意读了他写的《狼王梦》这本书。

很多人对狼的观点都是一致的,它们是那么的凶悍,冷漠,没血性的家伙只有一堆带有厌恶的说法。后来看了一个专门描写狼的爱情故事《狼行成双》,故事让我知道:狼是这世界上最专情的动物,它们的一生,只会有一个伴侣,如果它的伴侣离它而去,它就会离开它的群体,孤独一生,每当月圆的时候,它就会对月悲鸣,以抒发对爱侣的思念,直至终老,一生不变。而《狼王梦》则母爱的无私与伟大,为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他们无怨无悔地付出了一切。

故事讲的是有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美丽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后成为顶天立地,能呼风唤雨的头狼,不惜代价、坚持不懈地锻炼培养它,为了让孩子能当上狼王,连自己的幸福和生命都能丢弃。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所以说母爱博大深入水,母爱是如此的无微不至,母爱无价无可替代,母爱且行且珍惜。

《梦》读后感15<\/p>

《狼王梦》——我曾无数次翻阅它,无数次为主人公紫岚永不放弃的精神所深深震撼。她只是一只狼,可她也有远大的梦想——狼王梦。

紫岚生了五只狼崽。为了完成伴侣黑桑争夺王位的遗愿,她耗费了许多心血培养三个儿子。可结果不如所愿。大儿子黑仔惨死于金雕的脚爪之下;二儿子蓝魂儿因捕兽夹断送了生命;小儿子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的时候一命呜呼。最后她为了保护狼孙,延续狼王梦,与金雕同归于尽。

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努力,为的只是圆满那个“狼王梦。”也正是这一次次的失败,更激励着紫岚前行——“没有血与泪的教训,哪来刻骨铭心的牢记?”

紫岚已经决定,无论这条路多么坎坷,也要走下去,实现狼王梦。她用一生的时间来完成自己的梦想。丈夫没了,还有儿子,儿子没了,还有孙子。总有一天,梦会成真的!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全放弃自己的婚姻……为了梦想,她牺牲了多少?付出了多少惨痛的代价?无法估量,更不可置信。

想起那天与母亲一起打羽毛球,开始还打得很好,越打越激烈。可后来不知怎么回事,羽毛球总打不出去,一次次落到地上,好像地球吸引力在瞬间增强了。在尝试了几次失败后我内心变得沮丧,并放弃了尝试,“我不想打了,”心灰意冷地说出这句话。

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有多可笑。紫岚为了完成自己的梦想,付出了多少!而我呢?却连这点小小的失败都承受不起!

还有几次画素描,总是坚持不下去。随意地在在画纸上描了几笔,有时甚至连轮廓都没有画完,便将笔往桌上一丢。要不就是画画停停,画一会儿,玩一会儿。等快画完的时候,又说了这样一句话:“我不想画了。”又是一句简洁的话语,就放弃了。

面对紫岚,我有多少自愧不如!?她为了自己的梦想,不管这条路是多么的坎坷,一路坚持。

紫岚,只是一只母狼,我却在她身上,见证了无数奇迹。

细想下来,体现于紫岚身上的,不单单是坚持、永不放弃的精神。也同时体现出,紫岚作为一位母亲,对儿女那种深沉的母爱——母爱,令万物钦佩。

紫岚,是伟大的,更是令人自愧不如的。

我每翻阅一次《狼王梦》,脑海里就会浮现出紫岚,她那永不放弃的精神,一直萦绕于我心头,永远,永远……

⬭ 槐园梦忆读后感 ⬭

这部中西结合的电影是我看过这么多国产励志电影中感觉最美的一部励志片。这部电影没有很惊心动魄的剧情,也没有很多华丽的场面,它有的是在整部电影中融入了很多中国元素,而在这部电影中,实体中国元素与虚体中国元素结合的是如此完美,把中国功夫与实体元素相结合是整部电影中表现的最为完美的地方,也是一次中西结合的真正典范。

整部电影剧情非常简单,在导演把这部电影定位为励志片的时候,我想说的是这是一部非常不错的励志片。看到最后,小德瑞忍着脚伤重新回到擂台并一举夺得冠军,我情不自禁的连拍几次掌声并流下了眼泪。小德瑞是好样的!同样做为小德瑞的师傅韩先生也是好样的。在剧情的最后,韩先生告诉小德瑞说:到最后,输赢其实已经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已经赢得了别人的尊重。对!韩先生的一番话和小德瑞让自己不再感到害怕的坚强精神铸就了小德瑞最后成功夺得武术冠军。同时,一个奖杯也向世人宣布,什么才叫真正的中国功夫。那便是:以德服人。

电影看完后,我在洗手间一直用冷水淋洒自己。我想用冷水真正浇醒自己。而这部电影带给我的是:其实,生活中不免有很多的挫折和困难,或许不经意间你就会被挫折所打倒,但你可以选择你在被挫折击倒之后是否重新站起来。在整部剧情中,韩先生在痛失爱妻和爱子之后选择重新站起来,小德瑞在腿断了之后选择单脚站起来并击败对手。或许你会说:电影毕竟是电影,它更多的是虚构的成分。没错!但假如你连看完一部电影之后而收获不到任何启发,那么我相信你在生活中你也不会有多好的成就。或许是偏激了点,但这是不可争论的事实。在韩先生带小德瑞前往饮龙泉的时候,在看到那个女的与眼镜蛇共舞的时候,在看到小德瑞把脸扑到泉水并看到泉水中的自己的时候。我想说的是,其实生活中也有着如此的相互模仿和相互辉映。而最为关键的是:你是选择让别人模仿呢还是你模仿他人呢?这也就是你到底是在影响别人呢还是别人在影响你呢?生活中,诸如此类的镜子有太多太多。其实,在我们身边每个人都是我们的镜子,在镜子的反射面前你是否真正看到了自己缺点所在呢?

在整部电影中,有一句话是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Everything is KungFu!对!生活中所有的东西都是功夫。其实功夫很简单,简单的事情重复做,重复做的事情认真做。这是一个态度,不单只是学习的态度,更也是生活和工作的态度。而在整部电影中作为小德瑞师傅的韩先生,在传授小德瑞功夫的过程中,他一直灌输中国功夫的真谛,那就是:德!韩先生一直在用德字来影响小德瑞,由品德到武德,再到最后的师德。而作为管理者,或者骨干亦或是师傅也好,如何用自己的“德”去管理好自己的团队,管理好自己,相信是每个看完这部电影的朋友们都应该去好好深思的一个问题。同时,这也不禁让我想到了一句话: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电影是看完了,但留下来的感触是深厚的!虽然眼下的自己也面对着不小的困难,但相信只要我选择从头再来,那么这所有所有的一切困难其实都已经被自己踩在脚下。相信自己才能成就自我!加油!

学习为所失去的感恩,也接纳失去的事实,不管人生的得与失,总是要让自已的生命充满了亮丽与光彩,不再为过去掉泪,努力的活出自己的生命。

文章来源://www.dsbj1.com/duhougan/173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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