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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500字左右合集六篇

发表时间:2022-06-24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网络上有很多关于肖申克的救赎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有关肖申克的救赎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500字左右”,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500字左右【篇一】

身为银行家的安迪无疑是聪明的,可是我更欣赏他在黑暗中依旧向往光明的心。他是如此地渴望自由,于是怀揣着希望活下去,无论处境如何,他从来没有绝望过。这样一个人,足够聪明,足够冷静,有足够强大的心灵,如何不能创造奇迹?所以,尽管影片前半段十分压抑,种种绝望来袭,可是,我终于还是等到了属于他的美好结局,那一刻,忍不住泪如雨下。

可是,在王子和公主得到幸福和美满的结局前,注定要经过很多苦难。安迪不是王子,他是对绝望与黑暗拔剑相向的骑士,可是,他所遭遇的磨难,一点也不少。监狱里有太多的黑暗,这里,你可以看见人性的扭曲与残虐。先是“三姐妹”的逼迫与侮辱,他每天身上都带着伤,他是如此倔强,从不曾屈服,更不曾绝望。后来,狱长诺顿发现了他的理财天赋——这个声称用管制治理监狱的衣冠楚楚的伪君子,企图利用安迪为自己洗钱。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岳不群式的人物,可是,岳不群遇上了令狐冲,而诺顿,遇上了安迪。就算安迪一时被囚于黑暗,可是他向往自由的心不会放弃希望,尽管,他暂时身不由己。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500字左右【篇二】

初读《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是在高中,再读这本书是在前不久。一本好书,总是想要让人读了一遍又一遍,回味良久,像是刻骨铭心的一件事,在心中留下烙印,久久不能忘怀。同名电影《肖申克的救赎》观看之后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即使困难重重,也坚定不移的相信希望。

我们读的每一本书,最终的目的都是读到自己,在书中与内心的自己相逢,使书中的力量转变为自己的力量。在今后的生活中充满希望,更加从容,满怀自信。

没有经历痛苦,就没有真正的快乐,是故救赎之前,必先承受痛苦的煎熬。如果说不幸是一种巧合,那对于银行家安迪来说,当他发现自己妻子有婚外情时,内在的良知他并没有选择枪杀他们,而时间上的巧合让他背负了永远无法赎清的罪孽,不幸的生活从此由肖申克监狱开始了。

然而,虽然身体和精神上在饱受折磨,但是安迪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心,每天坚持看书,磨石头,下棋,二十年如一日,用毅力和坚持挖通了将近五百米的隧道。在这世上,有些东西是石头无法刻成的。在我们心里,有一块地方是无法锁住的,那块地方叫做希望。

含冤入狱却也只能安于现状,深陷围墙但也对自由充满向往。对比一位在监狱里生活了五十年的老人,出狱后不知道该怎么样去活着所以选择了自杀。体制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一开始,人们抗拒它,后来慢慢习惯它,到最后,离不开它。

当安迪无意从汤米口中得知杀害妻子和第三者的凶手时,开心的找到监狱长请求翻案被拒绝时,汤米也惨遭杀害。安迪意识到只有自己才可以救赎自己,他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帮助监狱长洗黑钱。逃走后,取出没有污点的钱,将监狱长贪污与谋杀的证据寄给报社,彻底击垮了监狱长的势力,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有些鸟儿是永远关不住的,因为他们的每一片羽毛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500字左右【篇三】

“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做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我希望这封信会找到你,而且找到你的时候,你过得很好!——《肖申克的救赎》

这部电影在很久之前就看过了,之后又重温了好几遍,每一次观看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觉。不管多少次读到这段话都会觉得感动。当安迪找到时机打通隧道,爬过长长的臭水沟,站在雨中享受久违的自由。当瑞德年老后终于获得假释,他通过当年安迪描述给他地方,找到安迪给他留的包裹,凭着地址,他们在海边相遇········电影中这些经典镜头不管看多少次,还是会心潮澎湃,为故事中两位主人公的故事或喜或悲。在狱中安迪和瑞德都遭受了许多痛苦与不公,安迪连进入狱中都是被冤枉的,之后明明知道真凶是谁了,却因为监狱长的贪婪而错失证明清白的机会!在遭受一次次的打击之后,安迪依然没有放弃希望,通过数十年的蛰伏,终于获得自己的自由!就像影片最后说的那样。

即使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的,如果失去希望,那未来就毫无指望!也许要达到那个希望需要耗费我们数不尽的时光,要付出无数的努力,但也许某天就能够降临,只要别轻易放弃!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500字左右【篇四】

《肖申克的救赎》值得看两遍,甚至更多遍。大部分电一影如同时装,赶一个时髦,过上一把瘾,就永远过去了。但是确实有些电一影是可以沉下来的,它将在这个世界永存,比如《肖申克的救赎》。有些电一影,给我们感官上的快一感,让我们暂时降低智商,如孩童般地快乐;有些电一影,给我们人世间没有的奇景,满足我们白日间想入非非的幻想;而《肖申克的救赎》不同,它是一部感动我们心灵的电一影。

最初听到《肖申克的救赎》这个片名,以为肖申克是个人名。实际肖申克不是这部片子中两个男主人公的任何一个,它是一个地名,即"鲨堡监狱"。

这个监狱,是座人间炼狱,不仅是因为它那里狱卒残暴、狱霸横行,而且是因为它对人的一精一神的磨蚀。在那种漫漫无期的禁锢中消磨生命,似乎只有全部放弃希望变成行一尸一走肉才能生存下来。但是在监中服无期徒刑的安迪不同意这样,他像是用一件无形的护身罩护住自己,心中永远有希望。

《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什么感动了我们?是安迪历经20年的牢狱之灾、20年水滴石穿般地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一交一加之夜从500码长的污粪管道中爬出,奔向自一由?是安迪的朋友阿瑞在被关押40年后在假释审查官面前那番看似无谓,却令人动容的话?(“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我回过头去看看往昔,那个愚蠢的男孩儿犯下了可怕的罪行。……小男孩早已不见了,只剩下这个厌物,垂垂老矣。”)

是这些,却又不仅是这些。电一影是在一点一滴的叙述中渐渐渗入我们的心灵的。如果要全讲述出来,就要把电一影整个重讲一遍。是的,一点一滴地叙述,那撞击我们心灵的东西在你不设防间直触你的内心深处。即使在唯一能证明安迪是无辜的证人被监狱长槍杀了以后,安迪仍不肯放弃希望。阿瑞看到他在神思恍惚间讲述自己心中最美好的记忆与梦想,以为他快要一精一神崩溃了,“人的忍耐总是有限的……”他这样解释安迪。其实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也会如此原谅安迪:曾有多少人被残酷的环境毁掉啊!

但是——这真是好莱坞式的——电一影竟然不给我们这个充满必然的悲剧结局。安迪没有被命运毁掉,他获得了一个完满的结局。他重获自一由,惩罚了监狱长等恶人,还与老友阿瑞在海边重逢。知道这情景是梦,好莱坞制造的梦,但我们仍然感激这梦,因为它实在是太美好了。回想一下这部影片,虽然讲了那么多残酷的事,但留在我们脑海中的竟然都是美好的记忆。比如安迪冒死向看守队长进言,为狱友们赢得了一箱啤酒,大家在一陽一光下畅饮的情景;比如安迪不顾一切进入监狱长办公室为大家播放《费加罗的婚礼》的场面:你从来没有觉得自一由的一陽一光是如此灿烂,莫扎特的音乐是如此美妙。那些平日里最粗劣最愚昧的人在这一瞬间都变得高尚美丽,容光焕发……这时你就明白了:为什么人类在经历了那样多的苦难与沉一沦之后,还能生存,因为美好永在,希望永在。

我多希望我能在高三时有幸欣赏它,因为它一定能在我落寞时唤醒我:世上最恐怕的事不是失败,而是一个人活着没有希望!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500字左右【篇五】

曾经很久以前就听过《肖申克的救赎》这部电影,不过一直也没有去看,因为在潜意识里觉得不会好看。不过,在看完以后,我会觉得这是一部很值得欣赏的电影,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年轻的80后,90后。它带给我们很多的启示,同时也鼓励着我们前进。

安迪,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曾经是一个出色的银行家,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可是,因为不会表达对妻子的爱,妻子有了外遇。在酒醉后误被指控用枪杀死了妻子和她的情人,安迪被判无期徒刑,这意味着他将在肖申克监狱中渡过余生。我在看到肖申克监狱里的景象以及那里的犯人的时候,我想安迪要怎样度那些漫长而痛苦的日子呢?由原本风光体面的生活到肖申克的监狱,他的生活就像从一个天堂进入了地狱。我会在想他会不会自杀呢?因为他出奇的冷静。直至后来才知道,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尽管所有的人都不相信他是被冤枉的,尽管要面对的是痛苦的监狱生涯。那个进来第一夜就被打死的胖子和安迪就是一个鲜明的对比,胖子犯了罪,安迪没有犯罪;胖子来到肖申克监狱是应的惩罚,安迪是替罪的;胖子无法适应另一种生活,安迪选择了快速适应新的环境;胖子大吵大闹,安迪沉着冷静:最后,胖子死在了肖申克的监狱,而安迪却最终把自己从这个地狱救赎出来了。无疑,安迪是一个聪明的人,他选择了活下来就是为了有一天可以走出去。他善于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搞好人际关系,无论是与典狱长,看守,还是周围的罪犯们,他都懂得如何去赢得他们的信任,因此,他可以在监狱里过的比别人自由。这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要懂得怎样去和一些很可能是你的敌人的人交往,让他们成为你的朋友。要学习怎样去赢得别人的信任。但是我们不能学的是他为典狱长洗黑钱这样的手段,当然,他也在肖申克的监狱用了20年的时间去赎罪了。我们应该用正确的方法去赢得别人的信任。

在肖申克的监狱里,大多的人都失去了人生的目标,失去了希望。他们被那些“叫你吃就吃,叫你拉就拉”的规矩制度化了,他们的思想被束缚住了,可怜,他们连心的自由都没有了。可是,安迪没有,他没有让那些规条束缚住自己的心。他依然有自己的爱好和理想,所以他还会有闲适的心去雕刻石头,去建立图书馆,去帮助那些囚犯找回自己。瑞德说:“希望是危险的东西,是精神苦闷的根源”而安迪说:“希望是好事,甚至也许是人间至善,因为美好的事永不消失”他就这样怀着坚定的信念和对世间美好事物的希望,在监狱中那度日如年的生活中找到方向,找到了救赎自己的办法。而博斯,那个年老的监狱管理员,就因为几十年来的制度化生活让他在离开监狱后迷失了自己,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最后在小旅馆里自杀。如果不是安迪一直在鼓励着,在经历过40年的监狱生活的瑞德或许也会走上博斯的路。安迪说“人生只有两种选择,要不是忙着生活,要不是忙着死亡”这是一种信念。很多时候我们也会像博斯,像瑞德,在不断的挫折失败后,我们就变得安于现实,安于失败的困境里,不愿意走出来,失去了希望。人生最可怕的不是失败,最可怕的是失去再来一次的勇气和希望。

在后来,剧情峰回路转,安迪的徒弟知道他是被冤枉的,他知道真正的凶手不是安迪。就在安迪兴奋不已,以为自己终于有救的时候,他忘了,自己已经是典狱长的赚钱工具了,典狱长又怎么会放他走呢?在他关禁闭的时候,残忍的典狱长把他的徒弟偷偷地杀了,然后欺骗他说他徒弟是越狱不成被杀的。但是那时的安迪已经不再相信他的话了,于是,他打算自己救自己——越狱,带着典狱长的罪证越狱。这也是对自己犯罪的一种救赎。影片之所以在后来给了安迪自由人的身份,就是因为安迪已经为自己的行为受到了惩罚,坐了二十年的牢。这二十年并不是冤狱----安迪自己也这样认为---他已经为罪行受到了惩罚。所以,尽管安迪的越狱依旧是一种犯罪,但是他还是获得了自由。片子教育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我们都可能有过错,但是当过错罪不至死时,我们要身体力行并从良心上进行忏悔,但是一定不要放弃希望,要努力的解救自己,从希望中得到力量,从而走向光明!

在这部片里有提到过关于《圣 经》,典狱长曾经引用过圣 经里的话语,但是,毫无疑问他只是一个伪,他是借基 督之名行魔鬼的事。但是他说过一句话是对的“你们得救的道就在里面了”真正的救赎不是肉体的救赎,而是灵魂的救赎,而这个只有上帝才可以做的。

其实我们的社会现实中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一些囚犯在走出监狱后,得不到妥善的安排,社会对其又歧视和不尊重,导致他们失去了面对世界面对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因此很多人再次放弃了自己,有的是不断地在犯罪,为了生活;有的在犯罪是为了回到监狱中;更甚的是,一些人彻底对世界绝望,选择死亡。这都是为什么?当然他们自己也有责任,因为没有学会坚守自己的信念,但更多的是因为社会,没有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所以我们更应该反省一下现在的社会行为,是否公平。

我想,就算是一个犯人他都会有自己的自尊。也会有平等对待的权利。所以何不用爱和宽容来接纳他们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犯罪的原因,无论知不值得同情,我们都要相信人心灵深处的那点的善良和真挚。走进一个人的故事的时候,你可能会找到原谅他的理由,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只是他们的旁观者,但是我们可以学着去用爱心接纳和相信他们。

《肖申克的救赎》给了我很多的感想,它给我最大的感想是相信希望,持守信念,努力行动!

还记得安迪给瑞德的信的最后一句吗?“既然你都走了那么远了,那也许你能再走远一点!”所以不要轻易绝望,自己已经走到今天了,就要咬咬牙再走远一点,或许你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加油!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500字左右【篇六】

20年,不长,却足以让我们的棱角磨平,失去往日的光彩。

20年,不长,却足以让我们忘记当初的梦想,为生活而生活。

20年,不长,却足以让我们由一个妙龄少女变成一个大妈。

------献给将要踏入社会的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的梦想。

在看电影版的《肖申克的救赎》之前,我先读了文字版的《肖申克的救赎》,感受颇深!我始终认为,能够触及我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才会感动我!毫无疑问,《肖申克的救赎》感动了我。一开始认为安迪肯定监狱悲苦的渡过一生。可是最后,结局虽不是法律范围以内的,却是我们所有读者心中所想的那种结果。我们会跨越法律的界限,为这个真正善良的,真正懂爱的人感到高兴!这部小说中,有三个方面是我感受特别深的!

其一是狱友情。肖申克,当走进这个地方,转身门闸锁上,才明白,这是玩真的,转眼间,一生就毁了,只留下无穷无尽的悔恨,不知道会这里待多久,也许也将忘记在这里度过了多少岁月,恍惚间记得典狱长说过“把信仰寄托给神,把贱命交给我”。但在这里,他们也有自己的朋友,他们也有真挚的友谊!安迪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犯人朋友们赢得了冰啤酒、图书馆以及尊严、自由。安迪也幸运地没有站错队,他拥有了在肖申克中唯一可以倾诉与分享秘密的朋友,瑞德。在他成功逃出后以及瑞德在入狱四十年之后他们这对在狱中的好友再次拥抱在一起,在狱中的生活了几十年的他们早已经习惯了彼此。相反,那些在生活、身份顶端的典狱长们,他们只有自私、狭隘,只是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利把自己的一切罪行掩盖了而已。生活中,我们人人都需要朋友,需要志同道合的朋友,需要能在灵魂深处交流的朋友。也许,我们越来越发觉,交一个这样的朋友越来越困难,但是如果你拥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一定要珍惜。

其二是感叹我们在无形中被体制化以及体制社会的不公平。“监狱是个怪地方,起先你恨它,然后习惯它,更久后,你不能没有它,这就叫体制化。”也许四面白墙禁锢的是我们的身体自由,然而体制化禁锢的却是我们的灵魂,这是它最可怕的地方。或者你会认为体制化离我们很远,其实只要你细心观察,体制化就存在我们身边,它像一只无形的手,时时刻刻影响着我们。有时,我们会不难听到别人在说:“我不干这个行业,还能干什么呢?”这就是体制化的结果。

一个清清白白,没犯过罪的人却要被冤枉入狱,我想这是任何人都接受不了的。可是谁能帮你证明,你是无辜的。法律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始终有自己的缺陷。所以有些人就是这种体制下的牺牲品。呐喊、冤屈能有什么用?谁能真正替你伸张正义?自私的典狱长,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竟设计杀了知道内情的证人,人性在欲望、金钱、权利面前一露无疑。人性的可怕,社会的不公平,只是多让一个人对这个社会更加绝望。《肖申克的救赎》让我再次了解到,社会不可能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必须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生活。

第三点也是最触动人心的就是安迪追逐自由、永不放弃的精神。在肖申克漫长的监禁中,真正囚禁的并不是被高墙束缚的躯体,而是被肖申克渐渐打磨,锻造的失去了自我的内心,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梦想还有希望。 但安迪并没有成为肖申克真正的俘虏,他扔怀着对生活的向往与对自由的渴求。 典狱长的贪婪与罪恶让安迪找到了改变自己命运的契机。他用那把藏在书里的小石锤挖了那条在任何人看来不可思议的隧道。他挖了19年,精心策划了19年,也在会被别人发现的危机感与恐惧中度过了19年。 终于有一天,他鬼魅般地从紧闭的牢房中消失,窗外的阳光撒进不足4平米的小空间,简单而明了,他逃狱了!带着典狱长所有来历不明的钱与那个空名的身份,奔向了他向往已久的自由。他爬过狭窄的隧道,再爬过充满污水的管道,通向了肖申克所束缚的区域外,在污水中洗净了他的罪恶,在彼岸洗净,重生,然后奔向了他的泽华塔尼。

“有些鸟儿天生就关不住,它们的羽毛太鲜明,歌声太甜美,也太狂野了。”一个人怎样看待自己,这就决定了她的命运,或者说,指明了他的归宿。而归宿则要有坚定的信念去支撑。安迪坚定的信念与对自由执着的追求,使他战胜了充斥着冰冷与最邪恶人性的肖申克。当看到安迪从肖申克成功逃离时,我仿佛看到信念刺穿重重黑幕,在黑夜中打一道夺目的霹雳,亮光之下,我孱弱的灵魂在黑暗中现形,并且颤抖,久久无法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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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妻书读后感100字左右


林觉民曰:吾至爱汝,即此一念,使吾勇于赴死地。林觉民留下的这一封绝笔书,感人至极,不禁让人泪沾襟!愿天堂没有战乱,没有纷争!不知道你在读完林觉民的与妻书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请您阅读读书笔记吧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与妻书读后感100字左右”,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与妻书读后感100字左右(篇一)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这是情人间最高的境界了吧。

许多人一辈子都在探寻:到底何为爱情?却鲜有人得出最终结果。但是,在民国时期,却有对恋人演绎了一场超越肉体,超越生死,超越灵魂的,让天地都为之动容的完美爱情神话。

1920xx年4月24日,在起义的前三天,林觉民写下了为后人所动容的《与妻书》字字血泪,让人含泪。“吾作此书,泪珠与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这是一种怎样的不舍之情啊!但是,国难当前,国贼尚存,这让这位爱国的热血青年不能为儿女私情而弃国家于不顾。

身怀一腔报国热情,“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汝其勿悲!”多么远大的抱负,多么理性的思考。林觉明能舍身为国的精神让世人所感叹。

虽然与妻子是封建的包办婚姻,但是,二人在新婚之夜一见钟情,并定下了死生契阔。共同生活的三年时间,留给妻子陈意映的,多为甜蜜,多为欢欣。这些回忆支撑了这个女子为期一年的生命,但最终,却因忆夫成疾,终在,丈夫就义后的一年,也驾鹤西去。死时的她,面色虽苍白,但是嘴角依然含着一种解脱般的笑容。也许,这对她来说是最好的结局了吧。二人虽未成连理枝,但亦可同为比翼鸟,从此海角天涯,不离不弃。

面对国家与爱人,林觉民虽有不舍,但依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天下。面对生者与死者,其妻意映也含泪支持丈夫的选择。

一个是满腔抱负,学富五车的海外学成归来的才子。一个是端庄贤慧的大家闺秀。二人看起来像是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但是,越演绎出一场壮美的爱情故事。这不能说不是一场旷世之恋啊。

与妻书读后感100字左右(篇二)

今天我们上了《与妻书》这篇课文,我阅读课文以后很有感触。很多人也高度评价《与妻书》这篇课文,认为这篇文章寄托着作者崇高的深情厚谊。

也有人说不读《出师表》不懂什么叫忠真,不读《陈情表》不知道什么叫孝顺,而不读这篇《与妻书》就不知道什么叫真爱。《与妻书》写于广州黄花岗起义之前,是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写给妻子的绝笔信。

《与妻书》这封信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这位烈士对于妻子的深深厚意,而面对国家危难,不得不舍下儿女情长毅然投身革命等各种情感在文章真情地流露而出。读完这篇课文以后,我深深地受到了感动。我清楚地意识到过去的国家正是处于危难关头,当时的起义烈士用他们的血肉之躯抵抗了清朝血腥镇压。面对着国难临头,任何一名有血有肉有志的人都应该挺身而出,那是一份怎么样的豪情。

总的来说,《与妻书》让我们读懂了真爱,也让我们深深意识到一个光明时代的意义,人人当要努力奋斗共同为营造光明时代做出努力。

与妻书读后感100字左右(篇三)

时隔几年,再次一览《与妻书》,突然生出了一丝惆怅和悲伤。犹记得几年前,第一次看到此文时,只觉林觉民的伟岸、高大,觉其愿为天下人之幸福而舍己之幸福乃是大义也,心中崇敬之情顿生。读此文是,胸中热血沸腾、澎湃激荡。为其大义自傲,为与之同为中国人而自豪。如今在读是,却顿生出些许悲伤,如同当年老师所诉“当你们时隔几年再观之,体会、心得将大相径庭。”初闻,不以为意,只觉林觉民乃国之英雄,人之标榜。然,随着年龄增长,开始接触爱情,体会爱情,才终于明了,当年心中忽略掉的那时我们所无法感同身受的难以承受的失夫之痛。

读此文,闻的“吾作此书,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心中悲情忽起。如此相爱着的人儿,要用怎样的心情写下一封绝笔信?要抱着怎样的心才不会让爱着的人受伤?要怎样才能让她明白“吾不想吾先汝而走”是真心的?然“第以今日时势观之,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瓜分之日可以死,奸官污吏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无时无地不可以死”又何以眼睁睁看着对方死,虽不想吾想汝而死,但天下之人“不当离而离者,不当死而死者,不可计数”又怎可为自己之幸福而断送他人之幸福。初读是,觉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乃当世之豪杰英雄也。然,现在观之,却多了许多的无奈,为自己不得不与妻子分离而无奈,为国家之现状二奶,为天下人之不幸无奈。

从前,只是不停的讴歌林觉民的深明大义,却忘记了在背后默默承受失去丈夫痛苦的女子。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的明白了家庭的责任,知道了女子的不易,丈夫先自己而去,留下一双儿女和年迈的双老,独得自己一人承担,故以此文了表敬意。

与妻书读后感100字左右(篇四)

此刻,在我句读完最后一个标点,手中的笔滑落的瞬间,我突然难以抑制地趴在桌前放生大哭。我尽乎绝望地相信,也许有生之年,我不会再读到像这样一封催人泪下的情书了,再也不会了。这封在血与火、爱与恨、生与死之间洗炼成的《与妻书》,像一首卓绝的诗,烙着爱的诀别,注定了只能在那样一个风云涌动的动荡年代高傲地绝版!

一方锦帕,四四方方地承载着棱角分明的情与爱的告别,在那个星月无光的不眠之夜,林觉民赴死般的情怀那样决绝,明知不可为而偏欲为,为了以身相殉的革命,为了理想尽头的共和,他只能选择抛弃小家与妻子陈意映。滴不尽的血泪,化不开的浓墨,手中墨汁欲滴的笔不知如何在锦帕上运笔,告诉意映他选择抛弃她了吗?告诉意映他要死了吗?不知道啊,他们经历了那么多场分别,却都不是为这最后一次生与死的分离做的彩排啊!

他于如漆的暗夜里回味内心最明媚的记忆:“初婚三四月,适冬之望日前后,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汝并肩携手……”忘了离别,忘了生死,只记得他与她的低语浅笑,温暖如春。啊,爱这么短,遗忘却这么长,“汝不能舍吾,其时时于梦中得我乎!”此后,他会成为意映夜夜的惊梦,日日的折磨,林觉民不知道未来载沉载浮凌迟一般的岁月,他的意映该如何独自熬过那些似乎永不止休的日日夜夜……

管不了这么多了,垂死的中国需要鲜血来祭拜供养,压制的民心需要用炮火来引发,,“天下人不当死而死与不愿离而离者,不可数计,钟情如我辈者,能忍之乎?”为了天下更多的妻子不再像意映一样流泪,为了更多的丈夫不再如自己一般挣扎,“此吾所以敢率性就死不顾汝也”,用血与火、灵与肉、肝与胆来奠基他辈之人为之共同追求的名为共和的梦想!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意映,只能成为林觉民心中永生那以弥补的亏欠……

一灯如豆,太暗了,太暗了,世界留给林觉民的只是这样一点微弱的稀光啊,照不亮前方,照不亮爱情,他有多爱她呢?如果情爱可以丈量,我相信一定会是万丈无限。林觉民书“吾至爱汝,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小爱点亮大爱,他爱着意映,也爱着中国,正是他对意映爱的信念,支持着他为了天下人的幸福而视死如归啊!

感天动地的爱必将以翻天覆地的时代作为背景来陪衬,轰轰的炮火在历史中回荡,如雨的子弹与人得血肉沉闷地撞击,在昏天黑地中开出一朵朵明艳的血花。黄花岗,历史不会忘记的地方,林觉民的坟墓,陈意映的噩梦。“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别了,意映,别了,至爱的人,为了我的爱,为了你腹中的小觉民,好好活下去,“吾居九泉之下遥闻汝哭声,当哭相和也!”

呜呼哀哉!我相信生命不可以天长地久,然而爱情,却可以!

我怀着景仰之心无限向往革命年代的爱情,爱情是革命的酵母,催生了波澜壮阔的国仇家恨,而仇恨又滋长了爱情,革命使爱情在折磨与挣扎中走向无比圣洁的殿堂,如璀璨的神话,熠熠生辉!激荡的年代,熔铸了凛冽的爱与凛冽的恨,凛冽到无情的战火也只能退却为背景。小爱交织着大恨,用血与火来缝纫,到底是革命成全了爱情,还是爱情成就了革命……

有风吹过,吹走了我含泪誊抄的《与妻书》,我伸出去的手终是没能碰到它,我看见洁白的信纸在风中飘零,像一首遗失在风里的诀别诗,伴爱远走高飞……

我突然有些相信了,刹那也能永恒……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六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这个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二)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三)

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只知索取的爱和只知付出的爱,前者与后者可以是互相独立的事件,也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对象,但大多数时候,两者无法互相取代。

即,肉体之爱无法替代灵魂之爱。

肉体之爱自然不是唯一的,他对费尔明娜的爱居然一次都没被他那622个情人取代。

不过,灵魂之爱也同样不是唯一的——在得知那个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地心如刀绞。因为他,爱那个女生,爱她本身,爱她的肉体,也爱她的灵魂。

可,灵魂之爱其实也无法完全抹杀肉体之爱。

即使已经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他还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那个不记得脸,连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的,那个女人。

但,肉体之爱与肉体之爱之间,是可以替代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这辈子睡了622个人。只是到终于看清无法用肉体之爱替代灵魂之爱时,才放弃了结识新的情人的做法。

最终,灵魂之爱与灵魂之爱之间,却无法轻易替代。

虽然他对那个女学生也有着发自内心的灵魂之爱,但比起他坚持了五十多年的爱情事业,还是选择坚持完成后者。

女学生为什么要自杀呢?并不简单因为她被抛弃了,而是她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打字机——知晓了那段他心底的秘密,他对费尔明娜坚持到底的灵魂之爱成了女学生的绝望死海。

爱情本质上是利他的,这是一种自我奉献的精神。因为惊人地无私,所以毋容置疑地伟大。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来没有和莱昂娜.卡西亚妮发生过关系,但,她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因为——她是为了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为了帮助他取得胜利,而默默帮他扫清障碍,却从未要求回报。她不需要回报,她已经做了她最想做的事。

人人都说,只要活得够久,就能学会"爱自己"。歌德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借长者的口,批判了这种观点。当你长大了,一定会有人来告诉你,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偏偏要告诉你,只会爱自己的人,自以为自己已经变强大了,其实只不过失去了那份勇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勇气。

这份勇气,可以战胜情敌,可以战胜衰老,也可以战胜死亡。

这份勇气,值得获得一句惊叹——

"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五)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六)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集锦(6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在阅读作者M.H.吉罗夫人的列那狐的故事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去写列那狐的故事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篇一】

《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列那的可爱又可恨的狐狸,它诡计多端,只要略施小计就能获取食物,但也免不了欺凌弱小;他虽欺软,但决不怕硬,甚至敢与不可一世的狮王一决雌雄。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环环相扣,不仅有深刻的讽刺意义,还有迷人的神奇色彩。

有一次,列那把食物都吃光了,于是不得不离开温暖的家去找食物。这时,他发现不远处有一个人正在买鱼。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去躺在路中央。那人看见了,以为列那是张昂贵的狐皮,便走过去把他放进车箱,然后去集市准备卖个好价。列那呢,先是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然后不紧不慢地把鱼穿成串跳下车逃走了。车夫到了集市才发现聪明反被聪明误。

读完这本书,我想:列那在寒冷的冬天也能吃到食物,就是因为他有克制力,如果它饿得头昏眼花时,莽撞地向鱼扑上去,就会成为车夫的猎物。相反,他用另一种方法巧妙地得到了食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这样,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误了大事;也不能轻易放弃,姚明曾经说过,努力不一定成功,放弃就一定失败,所以遇到难事时要开动脑筋。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篇二】

列那是谁?想必大家有所耳闻。它呀,是一只阴险狡诈、诡计多端的狐狸,同时又足智多谋,会用花言巧语以及三寸不烂之舌把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把狼叶桑格兰耍的团团转,把麻雀特路恩的孩子一口咬死……听了我的叙述是否对这只有趣的狐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哩?瞧好啦!

列那是一个好爸爸和好丈夫,虽然它害死了许多小动物,可它不会让自已的孩子与老婆饿着。列那,杀害了数不清的生命。在控告那天,在狮王面前油嘴滑舌,把一件件、一桩桩,把原告的指控一一驳斥,到头来,似乎它是受害者了。列那骗人前总是会说:我的朋友。故意套近乎,实际上它一个好朋友也没有,多孤单啊!它不知道有朋友做事效率就高,就不会孤单,它自认为聪明,可真是傻啊!列那其实很聪明,比如:冬天,列那一家,饿着肚子。列那狐的妻子让列那狐去觅食。列那闻到了一股鱼腥味,那股鱼腥味把它带到了一条公路前。那一股鱼腥味是从卡车上传过来的。列那狐见车上堆满了鳗鱼,它非常高兴,可又为难。因为它吃不到。可是不到一会,聪明的它就想了一个办法!它立刻躺在地上装死,让车上的司机以为它死了。便把它抬上了车子。这下可好了,那些鱼肉被列那狐穿成了项链,一条一条的挂在脖子上,准备下车。在它准备跳下车时,它也还不忘饱餐一顿。就这样它高高兴兴的回到了家。它家里传出了烧烤鱼的味道。

我喜欢列那狐,它不仅可爱,而且聪明!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不要仅仅以为它只是一只狐狸,但它却有人类没有的智慧,所以要向它学习。取长补短!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篇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故事趣味盎然,引人入胜,我可以说是爱不释手。

书里的主人公列那狐带我们来到了它的生活,森林的世界,看到它如此机灵的同时,感受到它的幸福和快乐。

它爱它的夫人和儿子,它为它们能做任何事;它总是捉弄老狼伊森克伦,伊森克伦却总是不长脑子;它两次捉弄公鸡头领上特格雷并吃了它四个儿女和母鸡柯贝的一只翅膀;列那狐以做修士为借口,吃了修道院的两只母鸡和一只鹦鹉;列那狐被告上了动物法庭,判处了死刑,凭着花言巧语,它又躲过了一次劫难……

列那狐的生活充满了丰富多彩的冒险经历,我愿和大家一起尾随着这个机智快乐的小主人公,共同感受动物世界的有趣,生活的残酷,捕到食物的兴奋,……以后,我会经常想起这些动物朋友们。

列那狐是聪明的,它有着一般人没有的聪明和智慧,我要向他学习,取长补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做一个有用的人。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篇四】

我一看到这本书的封面,就看到了一只狐狸,书名又是《列那狐的故事》,我就有个疑问,列那狐难道就是那只狐狸的名字,所以才看的。这本书一看就非常动人,而且很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天爷给亚娃和夏娃一个棒,但让夏娃不要动,要不然海面上就会出现怪兽,可是夏娃还是动了,列那就出世了。列那有一个家,所以,它有时候经过大路就装死,司机就把它扔到车上,这样列那就偷到东西了。列那还骗自己的舅舅——叶森格伦,它的舅舅尾巴断了,头上也烫伤了,还被人打了几棍子。列那惹出的事不止这些,它还差点吃到了乌鸦,差点弄死叶森格伦,吃掉了三只小鸟,但是自己也受伤了。列那把一只猫的.尾巴弄断了,吃掉了一只鹭鸶,差点吃了兔子等……很多事,最后列那假装死了,瞒过了所有人,从此它只好隐居,不敢光明正大地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谨慎一点,要有安全措施,不能轻易相信别人。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篇五】

《列那狐的故事》是法国M·H·吉罗夫人编写的一部故事集。作者把中世纪的封建社会描写成一个昏天暗地、遍布野兽和吸血强盗的王国。书中一篇篇趣味横生的故事引人入胜,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主人公列那是一只狐狸,它的形象很复杂,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聪明机灵,遇到困难从不紧张,总是保持着高度的冷静,并一次次利用聪明才智从危险的境地逃脱。另一方面它又很狡诈,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甚至经常撒谎。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故事从列那与叶森格仑的斗争开头,描述了当时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和他们相互之间的种种矛盾,从侧面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历史。每一次看到列那运用计策把狮王和狮后骗得团团直转,并多次战胜自私自利的大臣贵族时,我都禁不住捧腹大笑。

在阅读中得到乐趣的同时,我得到几点启示:遇到困难要保持冷静、注重思考;要锲而不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在获得自身利益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别人的感受。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500字左右【篇六】

国庆节我看了一本书叫:《列那狐的故事》。我的感受是:

列那一家住在马贝渡,他的妻子叫:海梅琳;还有两个孩子,他们一家很愉快。

这本书首先讲的是有一匹狼叫:叶森格仑,他从列那家路过时闻到了鳗鱼的香味,就直流口水,他想要列那给他鳗鱼吃,于是列那给他一小块鳗鱼,叶森格仑一下子就把鳗鱼吃下去了,叶森格仑还没尝到鳗鱼味道,于是叶森格仑又去找列那要鳗鱼,列那就说:那你就要把头发剪下来,列那又说我很会理发,你就在我窗户下面我给你剃吧,于是只见一锅开水浇到他头上,叶森格仑才知道他上当了。

后来列那出来找东西吃,他忽然看见一棵樱桃树上有一只麻雀,列那说今年的樱桃一定很甜吧!麻雀说是啊,今年的樱桃是很甜。麻雀帮列那摘了很多樱桃,后来麻雀说我的儿子得了痉挛病,我找了好多医生都没治好,你见多识广,不知有没有办法,列那说我还以为是很难的事呢,这个病我治过,如果你相信我,就把你的孩子送过来吧。麻雀马上就把他的孩子送过来了,麻雀飞到树上看列那治病,结果她看不到她的孩子了,她就问列那我的孩子呢,列那说:飞了。麻雀说:他们还没长羽毛就飞了。列那说是呀。麻雀知道她的孩子一定是被列那吃了。

这本书还讲了很多列那和其它动物斗争的故事,《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说明列那很会想办法,也很坏很狡猾,动物们都不喜欢他。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我想您对作者伍绮诗写的无声告白,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如何在写无声告白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一)

无声告白,读罢无声。这不是一个轻松愉悦的故事。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小说开篇的第一句话一下就揪住了我的心,这个开头一下子让我想起加缪的《局外人》。“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一样的沉重、无奈,一样的单刀直入、简洁有力。莉迪亚为什么而死?是怎么死的?无声的告白,告白什么?

是的,莉迪亚死了。不是从小缺少关注,极其敏感,极具洞察力的妹妹汉娜死了。也不是一直知道自己喜欢天文学,坚持追求,并得到哈佛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哥哥内斯死了。是莉迪亚,詹姆斯教授和玛丽琳小姐的掌上明珠莉迪亚死了。16岁的少女选择溺死湖中,什么原因?有人说,孩子有问题,家长肯定也有问题。

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出身于穷困的华人移民后代,从小努力、刻苦并一路读完哈佛博士,最终成为大学教师。他这一辈子最大的梦想是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白人世界,希望成为一个不会引人侧目的普通人。他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年少时背负着母亲的期望,希望在当时重男轻女的.社会中取得成就,成为女医生,她暗自发誓,绝不要成为母亲那样的主妇。当她正在朝自己的目标奋斗时,她遇到了詹姆斯。像大多数女性一样,、生子,继而管理住宅、照顾孩子,成为了最不想成为的人。用自己的人生去实现他人的愿望,从此,失去自我。悲剧从这里开始。两个人组成了这样的一个家庭:“由爱而生、个性相反、目标相悖、因爱生怨、情感相离、沟通为零。”在他们表面的琴瑟和鸣之下,其实隐藏着巨大的认知分歧。

在这个背景成分与众不同的家庭里,莉迪亚上有哥哥,下有妹妹,但因为三兄妹中,只有她继承了母亲的蓝眼睛,父亲的黑头发,于是受到了父母最多的期望与爱。哥哥和妹妹都是陪衬。

然而,正是这万千宠爱令其不堪重负。美裔母亲玛丽琳将自己无法实现的“与众不同”梦——卓越女医师,完全寄托到女儿身上;而身为教授的华裔父亲詹姆斯,虽看上去功成名就,却始终处于社会的边缘,纠缠半生不被他人认同的孤独感令其将“与他人一样”看成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

因此,莉迪亚是全家人的宇宙中心。她的成绩和她的社交直接影响父母的心情,进而影响全家人的情绪。可是,谁又愿意成为这个中心呢?她被迫承载父母的梦想,压抑着心底不断涌起的苦涩泡沫。伴着莉迪亚长大的,是长达十年的压抑。她母亲最希望她与众不同,她父亲却最想要她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爱是阳光,可是太多的爱也容易把人灼伤。极端的爱注定无法喘息,莉迪亚用死终于挣脱了父母早已给她安排好的命运!

我总觉得一个碧玉年华的生命体,会有无数的鲜花掌声,会有无数的不值得一提的忧虑烦恼,会有无数难忘的悸动美好。不过区区十六岁的莉迪亚,在本该精彩的年纪却承受了太多不应该承担的东西。她的敏感脆弱、迎合顺从、矛盾挣扎,最终用死亡这种残忍手段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无法知道当她走进冰冷的湖水中时是什么样的心情,是释然还是一种自我救赎?

最后莉迪亚终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如何重新开始,这样,她就再也不用害怕孤独了。当她的双手松开缆绳撑起那条小船驶向湖心,她和所有人的生活都将重新来过。所有人都在关于死亡这件事上得到了活第二次的机会。

所幸的是,故事结尾,所有人都获得重生,一副温馨柔软的家庭生活图景在我眼前缓缓铺开……

无声告白,无声的反抗,也是无声的提醒。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也就必然有自己的痛苦,迷茫,这些都应该自己通过努力自己解决。对于孩子,他们都是独立的生命个体,既不是上一代生命的延续,也不是所谓的附属品。他们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以爱之名强加期待,这不是爱,是害!

这个故事里没有一个我喜欢的角色,但丝毫不影响它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个人都是普罗米修斯,无论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我们每个人都是。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二)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三)

《无声告白》是华裔作家伍绮诗耗时六年写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故事编排精妙细致,文笔沉稳内敛。横扫欧美所有榜单,获得包括亚马逊网站在内的无数媒体评选出的2014年度最佳图书。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这是《无声告白》的卷首语,也是这本书的主题。母亲玛丽琳为了实现自己成为医生的愿望抛夫弃子离开了九个星期,因为怀了第三个孩子汉娜而彻底放弃自己的梦想回归家庭。可是,在女儿莉迪亚看来,母亲的回归无异于奇迹。年幼敏感的她觉得母亲的离开是因为她和哥哥内斯做错了事,她许了一个愿,只要母亲回来从此母亲说什么,她都照做。她要实现母亲的每一个意愿。读至此处,看到莉迪亚的愿望,只觉得心疼。在孩子尚未独立之前,父母几乎是孩子的整个世界,所有的伤害都必会留下痕迹,越是至亲越是深刻。还有父亲詹姆斯冲儿子内斯扇的一巴掌,文中说他们之间的某种纽带已经破裂了。这对父与子的关系让我想到电影《当幸福来敲门》。他们是一家人,但是并未相互理解。没有理解的爱把这个家庭推向崩溃的边缘。是乖巧懂事的莉迪亚联系着这个家庭,也是她的自杀让这个家庭破碎又重生。

小说,可以让你从空中去俯视别人的一生,将是非对错看得通透。《无声告白》中最触动我的不是那句卷首语,而是小说文末那句詹姆斯和玛丽琳说话时会选择真正能表述自己的意思的措辞,无论是对内斯,对汉娜,还是互相之间,他们需要说的太多太多。

愿所有的爱都是建立在理解之上!所有的理解都需要良好的沟通,否则只会是沉重的枷锁,以爱之名压抑毁灭所爱之人!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四)

昨天看完了同事推荐的《无声告白》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遗憾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在不断的重演,可能会永远存在,更可怕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

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第二代移民美国的华人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之后,移居到美国一个小镇,生了三个孩子,这里小镇只有他们一家混血家庭,其他都是白人。一家人在这个环境中格格不入,父母的成长环境和心里,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父母把自己的所有期望压其中的一个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后走向......

书中大量的细节和心理描写,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芒在背。

"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结婚的时候女孩的母亲给她说的说,像个诅咒一样。

对于他们的小孩来说,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的父亲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最后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无声告白读后感800字左右(篇五)

故事中,Lydia 的母亲,在美国的60年代女性地位还很低下的时候,一心想考上医学院,做一名医生,而不是像她自己的母亲,只希望给自己的男人和孩子做美食,最后男人和孩子都离开了她,最后凄惨的独自去世在自己空挡的公寓里。

然而,她爱上了一名人生不得意的华裔历史教授,这位李教授也有一个不幸福的童年,就如同我们很多人的童年一样——被人看不起,自卑,努力想出人头地。Lydia十岁的时候,她母亲突然厌烦了现在家庭主妇的生活,毅然而然离家出走,报考了大学课程,希望间断8年之后,重现开始自己当医生的梦想,而现实是残酷了,她又怀孕了。不得不再次并最终放弃了自己的梦想。

Lydia 由于害怕母亲再次离去,希望自己能满足母亲的任何要求。然而不幸的是,她母亲也同时把她的梦想全部都寄托到了 Lydia 身上。此后,每年的圣诞礼物或生日礼物,或是听诊器这样的医学器件,或是元素周期表或人类解剖图谱。

而在同时,她的哥哥,她的妹妹,也在遭受不同程度的来自家庭的“伤害”,而且是爱的伤害。而父母,却完全忽视了,习以为常的忽视的一个孩子世界,和作为孩子天生的敏感性。

我们的童年,少年或多或少是不是都有些相像。我们的父母,将他们过去,也许是文革,也许是饥荒、或是在工作中带给他们的创伤,又以新的方式附加给了我们。而我们似乎又将我们的后天习得或先天遗传的性格缺陷,又附加给我们的孩子。

在昨天准备离开家出差的时候,小溪不停的焦躁的拉着我要玩彩虹弯板,而我心里却一直想着公司的事情。最后她突然放下一切扑到我身上,紧紧的抱着我的脖子,我这才意识到,即便在家的这难得的几天,我居然也忽视了孩子的感受和存在。心里才懊恼不已。

Lydia最终承载了太多的事情,她选择了在16岁生日的夜晚,投湖自杀。

读格林童话有感500字左右六篇


《格林童话》中有很多很多的道理,是小孩启蒙的好书籍之一。一本好的童话书,不仅可以锻炼小孩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还能教人成长。那么,你在看完《格林童话》后,有什么感想与感悟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格林童话有感500字左右”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读格林童话有感500字左右【篇一】

相信多数人和我一样,小时侯都读过也很喜欢一些经典的中外童话故事。我想之所以一代接一代的家长和老师,把诸如《安徒生童话》、《豪夫童话》和《格林童话》等经典童话作为教育孩子的理想工具,主要有几个原因:一、作者用孩子们能够听懂的语言,娓娓动听的讲述他们能够理解的故事,孩子们容易接受;二、故事赞美了善良、勤劳和勇敢,也从另一方面暴露了社会的不合理现象,使孩子们明白善与恶;三、童话打破了时空的限制,通过丰富的想象,使平凡的生活和普通的人物,发出奇异的的光彩,使孩子门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和遥远的梦想变成清晰的现实图画。

《格林童话》具备了以上几个优点,和很多优秀童话一样读后能够唤起读者美妙的遐想,不仅为儿童所喜爱,也成年人所爱读。其中的《小红帽》、《灰姑娘》、《海的女儿》、《青蛙王子》等几篇至今我依旧有很深的印象。

现在的孩子们知识面更宽阔了,电影、电视、网络和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读物令他们目不暇接,比起我们小时侯,现在童话故事书也印刷的很精美,图文并茂,更吸引人阅读,但是内容还是一样的:《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故事告诉我们不可能每天都过得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偶尔,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只要像灰姑娘,白雪公主她们一样,有坚强的毅力,不屈不挠的精神,无论多么大的困难,也能克服掉。《海的女儿》、《青蛙王子》赞美了人们追求美好生活

和爱情的过程,面对困难和挫折不退缩,敢于和邪恶作斗争,告诉人们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无私奉献是最可贵的精神。那个《小红帽》的的故事现在倒是很实用:这个故事告诉孩子们要听家长的话,不要贪玩,更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否则就有危险……看来经典就是经典永远不会过期!

读格林童话有感500字左右【篇二】

这个假期 ,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叫《格林童话》里有好多有很多精彩的故事,下面我来详细说一说吧!

《无所畏惧的王子》说的是一个勇敢的王子故事,说的内容是:从前有一个王子,他很勇敢,只要他乐意,他就什么都能做得到。他来到巨人家,巨人对王子说:“你去帮我去生命树上摘一个苹果来,要快,那还要小心,因为那里有可怕的野兽。”王子答应了,他找到了生命树,一脚踩住野兽的肚子,跳了上去,野兽生气了,要上去捉住王子,王子不慌不忙的摘了一个苹果,野兽马上消息了,王子跳下树,把苹果给了那个巨人,巨人惊讶地说:“连我都办不到,你这个小小的人居然可以办得到!真是了不起。”

我爱这本书,希望大家也喜欢这本有趣而精彩的书

读格林童话有感500字左右【篇三】

我是培新小学三年级一班的王昊聪,自从我踏进这所美丽的校园,我就了解到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这都是每一位培新学子的优良美德。我更深知学校号召全体师生养成读书的好习惯。为此,我们每周都有两次午读,近两年下来,在老师和父母的陪伴下,我读了很多书。在所读这些书中,《格林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刚开始我以为是一本幼稚的儿童读物,就没多大兴趣,在妈妈的督促下才开始读下去,没想到越读越让我爱不释手。

它里面每一个精彩的故事,都深深的吸引了我。像里面惊险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要学会挑战恶劣的生存环境,学会挑战自我。有关情感的故事让我懂得了美好的结局,会经历一番坎坷磨难,但是不要放弃,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努力争取。还有一些机敏智慧的故事,让我了解了一些有用的小知识,知道每一件事情都有很多种解决办法,不要墨守成规。而一些富涵哲理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的道理。

《格林童话》是一非常好的本儿童读物,每一个人读后都会有很多的收获,我爱读《格林童话》,相信你也会喜欢。

读格林童话有感500字左右【篇四】

读一本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读一本好书,就像遇见了一位良师;读一本名著,就像与一位智者促膝长谈。

《格林童话》的作者是格林兄弟。格林兄弟哥哥是雅克布·格林,弟弟威廉·格林,他们都是德国赫赫有名的学者。

《格林童话》的语言淳朴、幽默、优美,充满了丰富的想象与各种谚语、俗语、新颖的比喻,富有浓厚的古老、民间色彩。小小的故事里却暗藏大道理,这就是格林兄弟语言的魅力所在。

其中,《渔夫和金鱼》是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渔夫捕到一条金鱼,金鱼说只要渔夫放了它就满足他的愿望,他好心放了它,被妻子知道后,便强迫渔夫向金鱼不断索要愿望,日复一日,最终无可奈何的金鱼收回了他给渔夫的一切,使他们以前的一切重新归回家中,而什么皇后、城堡······都将归回金鱼。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知足,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如果渔夫的妻子当初明白这些道理,那么他们现在也过着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幸福应该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去争取,而不能不劳而获。

当你对作业已经厌恶了,想让别人帮你写,我们都应该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是有没有想过,别人帮你写作业,进步的是他,退步的是你;获得好成绩的是他,不及格的是你;你一时的惬意,到头来可是吃亏在后头啊!这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

《格林童话》令我打开了一扇神奇梦幻世界的大门。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刻意的修饰,但每一个故事都是人间最美的真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它都在《格林童话》里尽情地展现了出来,每一个精彩的故事都扣人心扉。

格林童话在我心中种下了真、善、美的种子,在萌芽、生长···

读格林童话有感500字左右【篇五】

在我的书橱里,收藏着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格林童话》是我最喜欢的书。

《格林童话》是世界最著名的童话之一,巫婆、公主和王子是故事中不可缺少的人物,小巫婆是故事中最坏的了,她们总会用魔法制造一个又一个困难和麻烦,不过不用害怕,只要勇敢地面对她们,就能最终战胜他们;公主是女孩子最喜欢的了,因为公主穿着层层叠叠美丽的礼服,而且是那么漂亮可爱;让男孩子们沾沾自喜的是英勇而潇洒的王子,他们神奇地骑着骏马,打败巫婆,救回公主,并和公主一起幸福地生活着,读后感《读格林童话有感400字》。当然也有活泼好动的动物,像《老鼠、小鸟和香肠》、《猫和老鼠做朋友》……

在所有的故事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白雪公主》了,这个故事写的是美丽的白雪公主被狠毒的后母迫害,被迫躲在大森林里和七个小矮人快乐的生活,可后母还是不放过她,幸亏被一个英俊的王子救了,最后她们揭露了后母的坏心,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看《格林童话》这本书的时候,有时快乐,有时悲伤;快乐的是因为主人公为民除害,获得幸福,悲伤的是坏人或怪物到处害人。

《格林童话》让我走进一个色彩斑斓的童话世界,让我也走进了故事的里面。

读格林童话有感500字左右【篇六】

我看了这本书里的灰姑娘,让我很伤心。

灰姑娘的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她的爸爸娶了一个后娘,那后娘带着两面个女儿。这两个女儿看起来很漂亮,其实内心非常坏,自从到了灰姑娘的家里之后。灰姑娘的好衣服都被她们给抢了,而留给灰姑娘是一件又脏又难看的衣服,还不给她床睡,只给她一间柴房。

一次,王子要来看哪个可以做他的新娘?后娘让她的两个女儿去见王子,不让灰姑娘去。灰姑娘又伤心又难过,后来小树给了她漂亮的衣服。这样灰姑娘也悄悄地去了。

灰姑娘要离开时一不小心掉下了一只鞋子,王子看见了,就把灰姑娘娶回了家,从此后,灰姑娘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笑猫日记有感450字左右六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这个作品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读笑猫日记有感450字左右”,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读笑猫日记有感450字左右【篇一】

啊!暑假终于来了!太好了!太好了!我最喜欢看书了!上学的时候老没时间看,现在总算可以好好看一个暑假了!所以嘛,我就把原来看过的一套《笑猫日记》重新再看一遍,我看完了《笑猫日记》还有好多感受呢!一起来说一说吧!

《笑猫日记》的作者是亲爱的杨红樱阿姨。《笑猫日记》中有举止优雅的贵妇狗小白、不知活了多久的老老鼠、淘气包马小跳、自私自利的艺术家、酷爱打扮的贵妇狗菲娜、亲热的地包天、会笑的笑猫、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虎皮猫、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疯丫头杜真子、企鹅唐飞、笨女孩安琪儿、河马张达、废话大王毛超……啊啊啊!天哪!好多人物啊!

我最喜欢看的其中一本是《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上面讲了虎皮猫和笑猫结婚以后,虎皮猫就怀孕了。虎皮猫像我们人类一样,也有了“产前综合征”,所以啊,虎皮猫天天不是在山洞里闷闷不乐就是拿笑猫出气。所以老老鼠就送笑猫一个能静下心来的梅花瓣枕头。让笑猫给虎皮猫枕上。虎皮猫枕上这个梅花枕头以后,什么忧郁啊,暴躁啊,都没有了。虎皮猫就心平气和的等待小宝宝的到来。虎皮猫在痛苦中终于生下来了四个小猫咪,老大胖头胖脸,老二漂亮美丽,老三活泼机灵,老四瘦弱多病。笑猫给天真可爱的小猫咪们取了四个名字:老大叫“胖头”,老二叫“二丫”,老三叫“三宝”,老四叫“小可怜”。春节终于来了,小可怜的身体慢慢地好了起来。可是,一场突来的寒流让小可怜永远的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笑猫和虎皮猫,因为笑猫是一只善解人意、善解猫意、善解狗意的猫,它这一点我非常欣赏他。另外,他还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这让我更加崇拜笑猫了。虎皮猫啊,她是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虎皮猫,也是小猫们的好妈妈。她那华丽的身影让我永远忘不了。

《笑猫日记》真好看!

读笑猫日记有感450字左右【篇二】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是《笑猫日记》的的一本,叫《蓝色的兔耳朵草》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虎皮猫的耳朵聋了,笑猫去蓝山找蓝色的兔耳朵草的故事,一路上,他感动了山蜘蛛,湖怪等怪物,最后找到了蓝色的兔耳朵草,可被几个贪吃的兔子吃了,回到钟楼,他天天夜夜给虎皮猫讲蓝山发生的一切,最后,枯树发芽,铁树开花,虎皮猫的耳朵也好了。

我从中体会到笑猫对虎皮猫那种纯正的爱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为了虎皮猫他不畏艰险为,不癖挫折,脚踏实地。最后终于得到成功。人也是一样,只有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学习,天天向上,才能学习好,学习好代表什么,在考试时,我们只有把知识和努力结合起来,才能成功。

这本书有如温暖童年心灵鸡汤,浇灌拉我成长,犹如陪伴我成长的心情宝典。陪伴拉我成长。

如果我是笑猫,我也会这样做,笑猫的坚强、勇敢和毅力和我相比,比我好,如果我有笑猫的那些品质我一定会成功,在成长路上,要将持自己的理想,勇敢走下去,敢于面对生活一切困难。

一次不好没关系,下次加油努力就行,结合我来说就是:一次考不好没关系,下次考好就行。上课认真听讲,考试时付出100%的汗水100%的努力100%辛勤100%展现出来,你考试就可以上去,我就是这样,上回考拉7十多,可我没放弃,老师让我去补课,我勇敢的对妈妈说,妈妈就鼓励我,一次考不好没关系,下次努力就行,我们开毕业考试了,这几天上课我也格外认真听讲,我一直怀着妈妈说的话,这几天,就是这句真诚的妈妈话激励我上课认真。

毅力就是坚持不屑的努力,想考好没毅力是不行的,我看过一个动画片主人公师傅在死亡状态,凭毅力爬拉起来,把请报送拉出去。

相忘大家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

读笑猫日记有感450字左右【篇三】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叫《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让我非常感动。一只猫,用它的善良、怜悯之心学会了说人话和唱歌,中途在练习中嗓子还哑了一回,这是跟一只神鸟学的,现在我来讲一下主要内容。

有一只猫叫二丫,是笑猫和虎皮猫的孩子。她的梦想就是学说人话,因为她看到在翠湖公园门口有个卖报的聋哑老人,因为发不出声音,他的报纸总也卖不出去,而旁边会吆喝的另一个卖报人每天报纸都被抢购一空。二丫为了帮助聋哑老人,和她的师傅一只叫鹩哥的会说话的八哥学习说人话,经历了无数次的练习,包括练哑了嗓子,最终她学会了说话,也成功的帮助老人卖出了全部报纸。

又有一天,二丫在梦里见到了一个需要帮助的美丽女人,于是夜晚她和师傅鹩哥一同前往医院,看到了女孩依依一遍又一遍对着她沉睡的妈妈唱着《鲁冰花》。原来妈妈为了救依依,在车祸中成了植物人。二丫为此又努力学会了唱歌,后来小女孩和二丫交替唱着歌,最终,妈妈醒来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定要坚持,不能放弃,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小女孩依依,为了妈妈可以熬夜不睡觉,可以把嗓子唱哑。人们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爱,我也这么认为,我也有天下最好的妈妈!我的妈妈工作很忙,可是每天早上妈妈都要送我上学,晚上从补习班接我回家,在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每当接送我的时候,妈妈都会和我聊很多,她对我说的最多的就是:梦想和努力付出脱不了干系,如果你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么就会一事无成!感谢妈妈永远给我做最好的榜样!

我爱妈妈。妈妈每天工作很繁忙也很辛苦,她一回来我就会上前迎接她,还经常给妈妈讲学校里发生的笑话,逗她开心,有时还会给她倒一杯热热的开水,滋润妈妈讲了一天话的嗓子。妈妈也因为有我这个开心果,是她最大的幸福!

眼下,我最要紧的是,认真学好每一门功课,成为一个德智体美劳诸多方面优秀的孩子,用最棒的成绩回馈我的母亲!

感谢笑猫日记以轻松、愉悦、感人的故事启迪了我,我喜欢这样的好书!

读笑猫日记有感450字左右【篇四】

当我读完了《孩子们的秘密乐园》后,我又读完笑猫日记系列的《寻找黑骑士》这本书,对我来说,这本书是目前我在笑猫日记里最喜欢的一本了,下面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森林一年一度的菊花会到来了,小猫们都交到了很多朋友,但二丫,三宝,胖头三只小猫却没交到好朋友反而交到了坏猫雪里拖枪和乌云盖雪的孩子做朋友,在笑猫的努力下,将他们的坏孩子朋友驱赶出去了。这时,三宝决定,去找到以前的搜救犬黑骑士,在经过他们的不懈努力后,她和黑骑士终于在月圆之夜做了永恒的朋友。

黑骑士是一只搜救犬,由于在地震中救人是摔下山谷,摔折了一条腿,现在在一位盲人调琴师那当导盲犬。在这寻找黑骑士的路上,三宝,笑猫,球球老老鼠经历了风雨,炎热的考验,终于找到了黑骑士。在这一条艰辛的路上,三宝他们在这条路上,见到了彪悍猫,黑狐,黑狮,黑狼,金毛导盲犬等动物,在这一路上,三宝学到了许多的知识,朋友要交好朋友,不能交坏朋友,不然就会误入邪道。黑骑士是是一个坚强,勇敢的拉布拉多巡回犬,他才是三宝真真正正的朋友。

在月圆之夜里,三宝和黑骑士在这个绝佳的环境里,随着调琴师的《月之曲》心与心相连,成为了无可比拟的朋友!

再说说为什么三宝和黑骑士友谊这么深厚,这是因为在地震中黑骑士受伤后,是他和二丫捡来草药,才使得黑骑士没有伤口化脓更严重,之后,是三宝把黑骑士背上山才找到笑猫他们的,不然没有三宝无微不至的治疗,黑骑士早就想公爵那样牺牲了,因此三宝是黑骑士的挚友,黑骑士也是三宝的挚友!

虽然黑骑士的一条腿瘸了,但是他们仍是好朋友!这就是友谊。虽然,三宝最喜欢的搜救犬公爵已经死了,但是他永远活在了三宝心中,这就是有友谊的力量!这也是作者杨红樱所要表达的真谛!

从这个故事中分析,杨红樱杨阿姨也肯定有过同样的经历,她也经历过想三宝那样的艰辛旅程,但是杨阿姨都克服了,因此,她才会写这个故事,要告诉我们:朋友有好有坏,不是所有的朋友都是好的!为了朋友不管多少困难都要克服它!友谊是天长地久的,只要有坚定的信念,不灭的意志,就能克服所有的困难!为了对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的人,才是真真正正,绝对友好的挚友,相反,如果一个人心狠手辣,小气的人,如果有人跟这种人交朋友,肯定吃大亏的!因此,我们交朋友,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要慎重的交友,不然害了自己,也会害了其他人!!!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交朋友要谨慎,不能教坏朋友。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会向三宝一样关心帮助朋友,建立真挚的友谊,与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勇往直前!!!

读笑猫日记有感450字左右【篇五】

这是一个快乐的暑假,笑猫、马小跳、毛超、张达、唐飞、杜真子还有万年龟来到了张达的外婆家,这里有巨人阿空,他的狗狗拖拖,还有外公外婆,主角:幸福的鸭子。

张达的爷爷得了老年痴呆症,这件事让人非常难过,但有时也很好玩,让读者感到开心,譬如说:暑假快过完了,马小跳他们要回成了,张达的外公竟然叫每个孩子都叫张达!

搬运水蜜桃巨人阿空、毛超、唐飞、马小跳还有张达,甚至还有动物,笑猫、万年龟、拖拖。大家一起摘桃子,他们分工明确,不一会桃子就摘完了,从这件事中,我觉得只要齐心协力,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最令人惊心动魄的事是马小跳他们来到了张达的外婆的外婆家以后,发现张达的外婆家的后院那里一口冰凉冰凉的井,所以马小跳他们发明了一个游戏,名字叫冰镇人。毛超进去了以后,不一会就出来了,下一个是张达,他毅力惊人,竟然坚持了一百八十秒,下一个是唐飞,因为他很胖,用很多的脂肪,不管马小跳他们怎么往下压,唐飞就是下不去!下一个是马小跳他找到了技巧,就是缸里的水的温度比缸的温度要低一些,所以让自己的身体贴在缸上就会好一些。马小跳用他的毅力和技巧赢得了第一名,一百八十二秒!我觉得我应该向马小跳张达学习!

他们都是用自己的毅力获胜的,只不过马小跳找到了技巧,张达没找到而已。

大家见过蛙跳荷叶,但有没有听说过猫跳河叶呢?有!一天,那只幸福的鸭子和笑猫、万年龟、拖拖要来到湖中间的小岛上,万年龟先背拖拖过去,待会再来背笑猫。在万年龟走后,笑猫突发奇想,我可以跳河叶过去呀!说完,笑猫便跳了起来,一片、二片、三片、四片,扑通!幸好笑猫反应快,抓住了荷叶下的杆,一会,鸭子来了它奋力的把笑猫背回了小岛上。笑猫继续练习,它整整练习了一个下午!终于能从湖边跳到湖中心的小岛上了。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应该做一个勇敢的人,坚持不懈的人,不能半途而废。还要做一个容易满足的人,就像鸭子一样,只是因为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做感到幸福!

这本书我感觉学到了不少,笑猫日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读笑猫日记有感450字左右【篇六】

假期里,我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世界,这个世界里有花也有草,有山也有水,有喜也有乐,有痛也有泪……当然最吸引我的还是那只活泼可爱的笑猫和那一段段奇妙的旅程。

这套《笑猫日记》,可是我耗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给弄到手的了。爸爸软硬不吃、油盐不进,我为了得到一整套的《笑猫日记》,什么“强行采取措施”,什么“软磨硬泡大法”都试过了,又是给老爸倒水沏茶,又是给老爸揉腿推背。这还不算什么,更绝的是给老爸洗三双臭袜子,害得我以后的几天鼻尖都残留着臭味。不过为了我心爱的《笑猫日记》,一切也是值得的。

其实老爸早看透了我的“如意小算盘”。早早地就给我订了,之所以没有告诉我,原来是想再让我为他“服务”几天。刚拿到书,我就贪婪地沉浸在书香中,走进了笑猫的世界。

读《永远的西瓜小丑》时,我仿佛成了笑猫旁的球球老老鼠。那时我和笑猫老弟一起去马戏团看了笑猫的儿子和女儿:胖头、三宝二丫,它们勤学苦练,勤奋进取,还见了只为观众们的掌声一天吃三条小鱼干的地包天,从上一个星期,它的体重从13斤长到了30斤,可是它们还却不知,它们最敬仰还教他们本领的西瓜小丑被万恶的团长告上法庭,还说西瓜小丑犯了偷心罪和勾魂罪,被流放到荒无人烟的翡翠岛上,我和笑猫正盘算着惊人的拯救计划……

读《青蛙合唱团》时,我又化身成了善良的虎皮猫,我们在人声鼎沸的苹果广场,让青蛙团长高声歌唱,引来更多记者,再让球球老老鼠举起“禁吃青蛙”的标志;还有救“蛙坚强”,笑猫被两个坏人一脚踢在一旁,又踢一脚,把可怜的笑猫扔进湖里,不过被毛茸茸的球球老老鼠救上岸来,用捡到的滑板推进宠物医院……

笑猫的世界可真奇妙啊!《虎皮猫你在哪》《蓝色的兔耳朵草》《敲钟的猫》《想变成人的猴子》,我跟着笑猫踏了一段又一段奇妙之旅……我期待放学,期待放假,我渴望读书,渴望自由。让我们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七篇


你在小时候看过《格林童话》吧,你是否喜欢童话故事呢?别说小孩了,就连很多的大人都喜欢阅读童话书,因为童话的内容不仅有趣,而且富含道理。在你看完《格林童话》后,是不是感觉心里多了一丝东西?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一】

我利用暑期时间又看了一遍,却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里面也富有哲理。以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次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返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中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败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二】

《格林童话》这本书我读完了,我来给大家介绍我最喜欢的故事《青蛙王子》。

国王的宫殿旁有一片幽暗的大森林,在大森林的一棵老树下,有一个水潭,小公主常常来那里玩。有一次,她不细心把金球滚进了水潭里,小公主放声大哭,一只青蛙听见了她的哭声,答应帮小公主捡回金球。可是,青蛙要小公主和他做好朋友,公主答应了。可是,青蛙帮小公主捡回了金球,小公主高兴地拔腿就跑回了宫殿,小青蛙在后面追着喊着。

第二天吃饭的时候,小公主一点儿胃口都没有,国王问她怎样回事,小公主把事情原委讲了一遍。国王听后严肃地告诉小公主,答应别人的事情必须要做到,要做言而有信的人。虽然,小公主心里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照做了。没想到,青蛙变成了一位英俊的王子,王子和小公主结婚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答应别人的事情就必须要做到,要做言而有信的人,这样才能拥有真正的朋友。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三】

《白雪公主》、《快乐王子》、《长发公主》、《青蛙王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铁皮人,它是怎样从没有心到有心的,一个稻草人,它是怎样从没有脑子到有脑子,一头大狮子,它是怎样从没有单子到有胆子的。它们三个都依靠一个孩子的支持和鼓励才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这个小女孩的名字叫—多萝茜。她原本是生活在美国肯萨斯州的大草原上,可是被龙卷风吹到了一个陌生国度—奥芝国。为了回到家乡,她遇见了这三个获得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的人物。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想到:在我们班里有些同学,总是瞧不起成绩差的人,故事里的多萝茜却不会瞧不起没心、没脑子和没胆子的人。多萝茜能做到,我们一定也能做到。

读完《绿野仙踪》这个故事,我还明白了每个人都有缺点和不足,只要我们不为缺点灰心丧气,不低估自己的能力,战胜困难,那么凡事都可以达成所愿的。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四】

我从小就喜欢听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每一个故事背后都蕴藏着一个道理,等着我们去领悟,去学习。在这些书中,有一本书如明珠一般熠熠闪光,那就是我最爱的——《格林童话》。

在这本书里,每一个场景都如此梦幻奇妙,让人沉醉其中;每一次想象都合情合理,令人拍手称赞。在这个奇妙世界里,我看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让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去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事物。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爱尔莎……我非常喜欢这天真活泼,形形色色的朋友们,关注着他们每一个人的命运,我会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也会为他们幸福的生活感到快乐。

《格林童话》给了我一个梦幻般的童年,她教会了我用清澈的眼睛,纯洁的心灵去感受这个世界的千变万化,让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鼓励我勇敢地去探索,去发现。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五】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格林兄弟写的故事,觉得很好看。我最喜欢"勇敢的王子"这篇故事:是一位勇敢的王子走世界。有一天,他走到一座巨人的房子前。就玩巨人的玩具。巨人叫他摘生命树上的苹果,王子摘到了,而且得到一个宝环。巨人想得到那个宝环,每次骗他都没得到,结果自己死了。

王子又开始走世界了。这次,他到了一个施了魔法的王宫,一个施了魔法的公主说:"小王子,你必须在这个王宫里住三天三夜,魔法就没了。"王子真的这么做了。王子又在梯子上用剑挥了三下,魔法真的消失了。王子和公主结婚了,生活的很快乐。

我被王子的勇敢感动了,我想:"我每天自己睡觉害怕,有时会跑到妈妈床上。不敢一人到奶奶家,不敢一人在家……因此,我要向王子学习!我要勇敢起来,改掉这些毛病!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六】

自从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以后,我对充满幻想的书越来越感兴趣了。而且自己写作文的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其中深深地吸引我的就是《狼和七只小山羊》。书里讲了羊妈妈到森林里去找食物,出门前,叮嘱孩子们要小心狼。还告诉孩子们要从狼的黑色脚爪和沙哑的声音就可以辨别出来是不是妈妈。羊妈妈说完,就走了。不一会儿,狼来了。它说了几句话,七只小山羊一听到这沙哑的声音,就知道不是它们的妈妈。便说:“听你这沙哑的声音,就知道你不是我们的妈妈,肯定是狼。”

狼一听这话,马上跑到小贩那里买了块石膏吞了下去,原先那沙哑的声音顿时变得细柔起来。于是,狼又跑到小山羊门前敲门。小山羊在窗台上看到黑色脚爪,就知道这并不是它们的妈妈。连忙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瞧你这黑色脚爪,就知道你是狼。”

狼一听这话,马上跑到面包师那儿,让面包师给它的爪子抹了些面糊,又跑到磨坊主那儿撒了些白面粉。

然后,第三次跑来敲门,小山羊这次跟本就看不出什么破绽。于是,就把门打开了,门刚打开,狼就把六只小山羊吞到了肚子里,只有最小的一只藏到了最隐蔽的地方,没有被找到。

这时羊妈妈回来了。看见到家里变的乱七八糟,就知道肯定出事了。过了一会儿,最小的一只山羊马上哭着跳出来,把事情的整个经过说了一遍。

羊妈妈和小山羊伤心地走出了屋子,看见那只可恶的狼。还看见狼的肚子还在不停地抖动,就连忙拿来针线和剪刀,用剪刀剪开了狼的肚皮。刚剪开一点儿,就有一只小山羊跳了出来,接着所有的小山羊都一只一只地蹦了出来。

这时,羊妈妈见狼还没醒,就连忙搬来大石头,把狼肚子填满。

最后,狼醒了,它觉得口渴,就想去找水喝。谁知,它到井边,刚迈腿儿,就掉到井里淹死了。

读到这里,我自卑地低下了头。因为我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就是因为没有掌握好对付坏人的技巧,差一点被坏人拐走。

现在我懂得一个道理:遇到坏人一定要沉着、冷静,回忆爸爸妈妈出门前对自己说过的话。然后小心对付坏人。

格林童话读后感200字左右【篇七】

我在一天时间内,把一大本的《格林童话》读完了。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聪明的农夫女儿》。

里面动人的故事讲得是:有一个很穷的农夫,穷的实在是太穷了,可是他有一个聪明过人的女儿。于是就向国王要了一块地。在翻地的'时候翻到了一个金砖,结果国王看到了金块,还要更多的金砖,可农夫说他没有,于是国王就把他关进了监狱里。国王让他的女儿过来,可是不能穿衣服,不能裸身,不能骑马,不能坐车,如果都做到的话,就与她结婚。

农夫的女儿真的做到了,她用渔网裹住自我的身躯,把另一半渔网缠在了驴的尾巴上,驴把她拉了过去。她做到了最终国王与她结了婚。

我喜欢这个女孩,因为她太聪明了,因为她的聪明让我喜欢上了这篇文章。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400字左右(5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在你看完《基地》后,是不是感觉心里多了一丝东西?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400字左右”,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400字左右【篇一】

银河纪元12020年,哈里·谢顿,这个年仅32岁的数学家开创了一门全新的学科——“心理史学”,这门学科并不像它的名字,它既不是心理学,也不是史学,它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

谢顿的第一个预言是:虽然毫无征兆,但已存在一万两千年之久的银河帝国即将灭亡。虽心理史学能够拯救,但一切都太晚了。谢顿为了把帝国毁灭后三万年的黑暗时代压缩成一个仟年,他在端点星——一个位于银河旋臂的最前端的荒凉的行星上安排了十万人编著《银河百科全书》,这就是第一基地,他们在以后的一个仟年中拥有最尖端的科技,甚至超过帝国。

得益于谢顿,以后的300多年第一基地顺利地度过,但“骡”的出现差点让整个谢顿计划崩溃。第二基地——一个以精神力量突出的团体,是谢顿计划的核心——对第一基地的帮助暴露他们自己的存在。此后的200都多年里,第一基地都潜心铲除第二基地,以他们最顶尖的科技与智慧,在他们自以为成功时第二基地早已遍布他们的生活。

基地纪元498年,银河未来的命运决定于某人一念之间,这个就是葛兰·崔维兹。他必须在第一基地,第二基地与盖娅之间做出银河未来由谁主导的决定:由第一基地创建的新帝国将会逞领银河进入科技昌明的世纪,却会像第一帝国那样摧毁在战争之中;由第二基地指导的新帝国将能确保人类的永久和平,却因此成为了一个父权制帝国;而以盖娅为蓝图的盖娅星系则会是个心灵共同体,所有人类将与万物融合成一个良善的整体。崔维兹直觉地做出了选择,但却无法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他怀疑宇宙中还藏有更强大的操纵力量。崔维兹相信地球是解开所有谜团的关键,因为地球是人类的起源母星。奇怪的是,银河中有关地球的资料全都神秘消失。

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400字左右【篇二】

《基地》是一本怎样的书呢?额,我也不大清楚…作者可是大大有名,叫艾萨克阿西莫夫。最有名的是他的机器人三大定律(这个很牛的)。我也说大不来。

基地则是说写的银河系历史,是科幻小说。里边有个很牛的理论,叫心理史学,一个很牛的数学家,他发明了这个东西,通过这个,他可以预测银河系的未来。并知道了盛极一时的银河帝国将会衰亡,并将由此度过长大三万年的黑暗时间,为了将这个时间缩短到1000年,他组织了一群科学家,在银河系的边缘地方――端点星成立了一个叫基地的组织,为了对抗的银河衰亡而战斗着。

基地是这个系列的第一部,整本书由5个中短篇组成。看完这本书花了我两个下午,也因为时间比较仓促,可能还有很多地方没了解到。第一次只看到前2个故事,到今天花了一下午,到最后差点看不完,就看快了些。现在有内容都几乎不记得了。

试着记一下,第一个叫心理史学家,然后是银河系百科全书,接着市长,行商,行商皇族?忘了……

书里有3个牛人,第一个就是数学家谢顿,创立了心理史学,可以预测未来。成立了基地。第二个就是端点星也就是基地的第一任市长,哈定。利用宗教控制了对基地虎视眈眈的四国,而且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了周围的国家。第三个人是候洛,出身于基地外的星系,最终却当上了基地的市长,并用商业战败了最后的敌人,本部书就结束了。

书是写与196几年的,所谓的科幻是那个时候的科技,其实还是差了很多,至少还没有计算机,不过这并不能掩盖这本书的精彩,可预测未来的心理史学,虽说在现世不可能成立,但仍十分出彩,利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国家,这段是本部书看的最爽的部分,哈定这个人在书中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之后的候洛在宗教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解决了第三次“谢顿危机”。商业打败了武力。

记录一句话:最后使用武力的都是无能者。

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400字左右【篇三】

终于,用了将近半年的时间,利用上下班、等车、等时间在喜马拉雅将阿西莫夫的基地系列科幻小说听完了,震撼于作者巧妙的构思、宏大的叙事,以及超前的科学思想和意识。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我眼中的基地系列小说。

一、心理史学

当初一开始能够将《基地》听下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开篇介绍的“心理史学”。这是一个什么鬼呢?这是一套统计学理论,就像是统计物理,只不过它的应用对象不再是大量的微观粒子,而是大量的人。换句话说,心理史学可以抓住大量人类进行互动的宏观规律。这听起来好像非常不靠谱,但是书中却假设,他的发现者哈里。谢顿不仅为心理史学建立了精确的数学方程,而且还利用理论构造了一个庞大的谢顿计划,即在银河系的边缘——端点星建立了一个基地以抵抗银河帝国不可避免的灭亡命运,并以此为原点,蓬勃发展出一个全新的帝国。于是,所有的历史演进全部按照谢顿计划运行下去。

作为系统科学的从业者,我当然知道心理史学是什么玩意儿。这不就是我们现在的人类行为动力学吗?现在,随着大数据的累积,人们已然可以做到为人类群体行为写出精确的方程了。例如Barabasi的辐射模型可以精确预测两地的通勤人流量。但是,要知道阿西莫夫是从1940年开始写《基地》小说的,我不得不佩服他超前的洞察力。

小说的第一部花费了大量的篇幅描述基地人是如何一点点建立起一个全新国家的。然而,在大国构建过程中,每隔几十年就会出现一次谢顿危机,于是端点星的人类就开始聚集在谢顿穹窿聆听谢顿在上百年前录制的教导。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谢顿本人死后将近好几百年了,人类还是按照谢顿计划发展,谢顿的每一个预言竟然全部正确。这不得不让我产生了两个问题:即使这是科幻小说,心理史学的预测也太准了吧,超级离谱了;二、谢顿到底是何许人也?竟能这样地预测那么久的未来?

二、骡与第二基地

就在我感到略有厌烦和困惑的时候,小说突然来了一个变奏,出现了骡这个怪物。骡是个什么东东?他是天地造化生出来的一个变种——基因突变体。这个家伙有一种超强的能力——能够读取、改写他人的心灵,从而用心灵的力量来操控整个世界。骡的出现第一次让谢顿的预言失败了(但我觉得,失败了我反而感觉更高兴呢)。

更有意思的是,骡将基地攻陷了,谢顿计划这就完全泡汤了。但是,一小批人开始另一套拯救计划,这就是第二基地。据说,在当年谢顿建立基地的时候,不是建立了一个,而是建立了两个,一个精于物理科学,另一个却精于心理科学。事实上,端点星第一基地上的人们根本就不懂心理史学,他们只是谢顿计划的执行者,而真正的心理史学在第二基地,这帮人是心灵力学的高手。

到此为止,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阿西莫夫将这套理论命名为心理史学,而不是什么人类行为统计学,或社会力学之类的。原来,这个心理二字埋伏着第二基地的伏笔。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现在的量子认知科学的研究,我咋感觉未来的量子认知就是心理史学呢。

于是,第二基地的隐君子们和骡之间展开了一场颇为激烈,而且尔虞我诈的心理战争。谁说西方人不擅长勾心斗角的?读一读第二基地与骡这段,你就会发现阿西莫夫如果从政必然也是玩弄权术的高手。

然而,最最让我大跌眼镜的还不是这些,而是,谢顿计划其实压根就不是什么预测,而是一套控制手段。第二基地的心理大师们可以像骡一样操控人们的心灵,从而通过在关键时刻影响关键人物而保证了第一基地的发展可以按照谢顿计划完满地进行下去。

原来如此,谢顿计划压根就不是什么计划,而是一套控制手段,心理史学也不是什么单纯的动力学,而是一种控制理论。这类似于自我实现的预言。怪不得,当第一基地的有识之士们了解到此事以后都要拼了命地和第二基地人死磕呢。

三、谢顿与机器人

我的第二个疑问是,为什么谢顿那么厉害,能凭空创造心理史学和谢顿计划。阿西莫夫好像了解我内心一样,于是他在基地三部曲之后,又写了一个基地前传,专门为我们讲述科学家谢顿的故事。

原来年轻的谢顿也很挫,是一个乡巴佬数学家,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玩数学游戏搞出了一套谢顿方程,但他自己却并不相信这些。然而,比较悲催的是,当时的政治人物们却很感兴趣,因为他们想借心理史学来玩后来谢顿自己玩的这套自我实现的预言。

就在谢顿百般困惑,躲避事实的过程的时候,一位特别特别厉害的朋友出现了,这就是浮名。这家伙不仅在各个地方都有一批跟随他的死党,而且还能起到心灵导师的作用,促使谢顿在经历了一系列波折之后终于全身心投入到了心理史学的研究过程中。

但是,我们凭脑袋想想就知道,要想预测人类社会显然需要大数据啊大数据。可是,按照阿西莫夫的论述,那时候的人虽然早已经可以在银河之间超空间越迁,却并没有大数据研究,电脑落后啊。所以,谢顿怎么可能完成这么牛的学问呢?

最后,他的朋友浮名帮助他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因为,这个家伙居然是一个老妖精,是一个机器人,居然已经活了大概2万多岁了。而且他记忆超强,他的头脑中包含了大数据。于是,在老妖精的帮助下,谢顿终于突破了障碍,建立了心理史学,并成功构思出基地的解决方案。在这里,小说提到了那个著名的机器人三大定律,而且居然还补充了一个第零定律。 所以,说了半天,人还是太挫了,真正牛的人是机器人!

四、盖亚与地球

到了90年代以后,在读者的百般呼唤下,阿西莫夫再一次续写了基地系列,于是就有了盖亚与地球的故事。我觉得这部分的描写更牛。

首先,时间回到了谢顿计划执行了500多年的时候。基地这个时候已经非常牛了。同时,隐藏的第二基地也将自己隐藏的很深,几乎没人知道他们的存在。然而,就是在这个当口,一个端点星的奇人崔维兹却偏偏不信邪,他始终坚信第二基地的人仍然控制着第一基地的人。于是,在市长的安排下,他和一个老历史学家佩罗拉特踏上了银河之旅,去找寻银河人类的共同祖先之地——地球。

在这段旅程中,他们奇妙地踏上了一颗异常神秘的星球盖亚。盖亚是个什么东西呢?原来她是一个星球,也是一个联合在一起的超级生命体。盖亚上的河流、山川、树木、人类,全部都是联通在一起的,他们共享着同样的超级意识。

这让我联想到了阿米巴虫,这些小东西在平时是单细胞的,但是在食物匮乏的时候,他们就会聚集形成一个全新的生物个体——鼻涕虫。这就是生命系统,也是复杂系统最让人感觉振奋的想法——跨越层次的存在。

小说中展开了大量的对盖亚这种超级生物体的利弊的讨论。最搞笑的一段描述是,当盖亚的一分子——年轻女子包绮思与老佩罗拉特的时候,全盖亚人都能感受到那股喜悦——完全一点点的隐私都没有。

目前,很多人开始构想未来的地球将会变成一个全球脑,但没想到的是这种想法阿西莫夫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做过详细的讨论了。

更有意思的是,崔维兹他们在寻找地球的过程中,曾经拜访过各式各样的不同世界。在我看来,这些世界都仿佛在隐喻阿西莫夫看到的人类的各种可能未来发展。其中有一个世界叫做玻利亚,非常有意思。这里面的人全部是雌雄同体,而且他们的头脑中都已经植入了芯片,于是这帮人就可以直接意念操控外物了。这恐怕已经说对了人类未来的演化方向。 最后,他们在月球找到了一切的真相。原来影响谢顿建立心理史学的老机器人丹尼尔安排了所有的一切,甚至包括盖亚这个星球的建立。他率领着机器人们渗透到人类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影响了整个人类的发展历程。因为受到机器人三大定律的制约,他们不能伤害人类,

而是善意地帮助人类发展。但最后,他们的能力仍然有限,必须要由人来作出那最后的第一推动。于是,人类将会朝向一个全银河系都要演化成一个超级盖亚的方向而努力。

个人以为最后的对话非常精彩,深刻地讨论了人和机器的`关系。而且,还有那个最后的精彩绝伦的伏笔——难道飞龙是外星系的异类吗?

五、基地与三体

最后我想简单说一说我对《基地》和《三体》这两部史诗级的科幻巨著的比较和看法。记得在我刚刚看完三体的时候,我就兴冲冲地给我们学院的一个法国外教推荐这部科幻小说,他听了听我的介绍,就说你应该看基地。看来,基地对西方人的影响超大。而且,这也说出了这两部小说的相似性。他们都是以大宇宙这个尺度为参考,都在用各种途径探索人类的未来。

相比较来看,三体的故事性成分更强一些,而基地的科学探讨的成分更强一些,但是故事性稍差。也就是说,如果你想看完整的故事,那么首推三体。如果你想看关于科学的不严谨探讨,那么读基地更合适。

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400字左右【篇四】

《基地与帝国》是基地系列的第二本,饶有兴趣地读完《基地》之后,我发现《基地与帝国》的结构跟前一本有很大的不同,《基地》都是中篇小说,一篇讲述一个故事,彼此之间既独立又有关联,而且以情节为主,人物本身的性格特点并不鲜明,两任市长之间实际上还有不少相似性。而《基地与帝国》中,除了匆匆了结贝尔·里欧思之后,就把大量的笔墨用在骡身上,从此开始了长篇的写作。

说到这里,里欧思这个炮灰真可怜,本来是帝国难得一见的将才,年轻强悍、富有魅力且忠心耿耿,就因为“以活生生的意志对抗幽灵之手”,结果看似轰轰烈烈的攻势就如同风中蜡烛一样,无声无息地熄灭了。当然《将军》篇章还是有着很多内容的,拉珊·迪伐斯在孤立无援之下采取的种种英雄行为,基地本身走向腐化与专制,独立行商的兴起和反抗,以迪伐斯死于矿区所代表的矛盾加剧等等,但是因为骡的强大光环,和作者对他的大篇着墨,这些人物和情节的光彩都轻易被湮灭了。

骡是迄今为止谢顿计划中的一个最大的变数,也是作者迄今为止最花心力描写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阿西莫夫对其如此偏爱,除了哈里·谢顿,这是占了基地系列篇幅最长的一个人物。也许是骡有着奇异的精神力量,而这跟神秘的第二基地,甚至其后的大谜团盖娅有着本质的联系。)骡是个相貌丑陋怪异的突变种,从小就是孤儿,当他备受欺凌和歧视地长大,并发现自己拥有改变他人情感的独特力量,他自然而然地想要报复社会——通过称霸整个银河,让所有人在他脚下匍匐。但是,他仍然是一个善良的人,还拥有行吟诗人般多愁善感的心灵、浓重的自卑感和与此相对的要将一切袒露出来的高傲,也因此他用“骡”这个暗示自己残缺又带着侮辱性的名字命名自己(也许就是他小时候被人取的绰号),总之,他要这个难听的名字响彻银河的上空,要人人或热爱或惧怕这个名字。

当他用计假扮小丑结识杜伦夫妇,从而施展自己混入基地,并影响基地的计划时,他意外地遇到了一个不歧视他,并对他充满同情和好感的女人——贝泰,也因此沦陷,而导致他消灭两个基地的.计划破产。我相信,骡在贝泰面前的表现,很大程度上接近他自己的内心。他描绘的骡,是个理想中的高头大马巨搫——身材魁梧、勇武过人、毫无畏惧,唯一一样的,是他们一样拥有异能。而这个在贝泰面前时时瑟瑟发抖、有着不切实际浪漫想法和夸张言语的骡,也许正是小时候,一个时时被人欺负、渴望母亲无私关爱的马巨搫。两者都是他,只是后一者,他成年以后,就不会再在人前表露,或者是仅仅在把面前这些趾高气扬的人当成失败者和臣仆时表现出来,以满足心里的高傲和讽刺。

他自己说过:“这是我的弱点,我希望别人了解我。” 贝泰察觉了他的身份,并设法杀死了查处第二基地真相的艾布林·米斯。使得骡无法进击第二基地。这是他遭遇的一个重大失败,另一个重大失败也随之而来,他发现贝泰并不爱他,实际上,她厌恶他,骡费劲心力创建的辉煌帝国,对她而言是“迅速而卑贱的”,而且“我们已经击败了你,我死也瞑目”。

So,事业和情感的双重打击,但是骡并没有报复她,也没有回转她使之成为自己的禁脔,只是因为他的善良和骄傲。事实上,我对骡和骡所建立的帝国自始至终没有恶感,他很少伤害人命,他所建立的帝国,结束了银河间长期的战乱,使平民百姓得以安宁的生活。但,骡有一个,或者说两个致命的弱点,一、他无法生育,也就无法确定帝国的下任统治者,特别是有着他这样能控制人类的人;二、他很荏弱,寿命连常人一半都不到。所以他建立的帝国只是沙堆上的宫殿,注定面临失败的命运。一个伤感的故事!

阿西莫夫基地读后感400字左右【篇五】

作为科幻小说家排行第一的阿西莫夫,他在作品中制定的《机器人三大定律》(现已修订为四大定律)至今仍为科学界所用。他笔下的作品归为三个系列,其中以银河帝国系列最为科幻迷熟知。此次再版,必须收藏!

话说,刚一入手此书我就迫不及待开读,在阅读中体会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柳暗花明的转机,在千钧一发、绝处逢生时所彰显的个人英雄主义的智慧及魄力,都不由得让你欲罢不能,大有一气读完地欲望。从宗教统治到贸易行商统治,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预示着现实中人类社会集团的演变过程。

掩卷回味,偷笑中惊觉此书乃是披着科幻外衣的一部政治小说呀,书中提到的那些政治手腕和外交手段时至今日依旧可圈可点!忽然间,我很期待银河帝国系列能够拍成电影,那绝对是不亚于星战系列和星际系列的荡气回肠的大作。

无声告白读后感500字合集六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对于网络推荐阅读无声告白,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一篇优秀的无声告白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无声告白读后感50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无声告白读后感500字(篇一)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每当枯燥烦闷时,阅读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阅读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阅读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阅读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无声告白》也许听到名字以为是言情小说而对它没兴趣,其实并不是,这本书是小女孩莉迪亚的死因线索,一家人在探索小女孩的死因的过程中而展现出了很多值得人深思的问题。莉迪亚从小就活在母亲的期待中,母亲极高的要求让她从小就失去很多童年乐趣,而上学后就连交朋友或和小伙伴出去玩的时间,母亲都严格规定。逐渐地莉迪亚身边的朋友都一个个远离她,她是个特别孤独的女孩。而父亲却为她贴上不合群的标签,最后这个小女孩在孤独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后来我明白了父母过度的爱,就是一个以爱的名义设置的牢笼,其恐怖在于,门上无锁,你却不敢推门而出,只能咆哮的接受一切“爱”的安排,直到最后溺亡其中,或是被时间所离散。我们总是在失去了一些过后,终于懂得,应该让一个人按自己的意愿生活,不要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他人,珍惜值得珍惜的人,及时说出该说的话,不然,很多事情都来不及后悔。

其实我们在生活中,也总是常常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常常因为交流不当的问题产生隔阂甚至是冲突,也造成了令人遗憾的事,所以我们需要用正确的方式交流,我们要学会相互理解,学会沟通并坦诚的交流才是避免悲剧的发生。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这是整本书中让我最有感触的一句,有的时候我也想问我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回忆过往我曾经喜欢舞蹈,梦想着有一天能站在舞台上跳给更多的人看,可爸妈却认为这对我的学业起不到丝毫作用,觉得补习班才是我当下最需要去的方向,父母总是把他们认为好的给我们,可他们却忘了我们也有自己的想法,忘了问我们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所以每每阅读时都觉得好像看到了自己。

最后我合上了书,感慨万千。愿我的家庭生活不是一幕无声告白,我只愿能与他们好好交流,好好沟通,互相尊重,然后我们彼此用最轻松的爱给予对方,给予我们的家撑起一片专属我们自己无话不说的天空,让无声变有声。

无声告白读后感500字(篇二)

这本小说以寻找Lydia死因为线索,讲述了Jame一家的故事。Jame是一位大学教授,在求学、工作的路上他也经历了很多坎坷,作为一个移民,他深深感受社会的种族歧视,使他从小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这也为故事的悲剧埋下了伏笔。Marilyn是一位美国普通女孩,小小年纪阴差阳错和一位亚裔男子结了婚,过早的进入婚姻生活,又使她对婚姻生活产生厌恶,在这个过程中,她对家人的态度以及追求自我的尝试对孩子们造成了深深的伤害。Nath是Lydia的哥哥,家庭矛盾的受害者之一,因为是哥哥,他对妹妹尤为关心和爱护,但是也因为是孩子,他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处理得并不是太理想,他的态度犹豫对Lydia是另一种伤害。Hannah是老幺,平时看着姐姐的一些变化,视乎知道点什么,但是她也无能为力。

那么Lydia为什么落入湖中死去呢?我是这样认为的,Lydia是一个黑头发蓝眼睛的混血儿,母亲对她有很大的期望,希望她能表现优秀,但是事与愿违。Lydia的学习很辛苦,虽然有些拿手科目考得可以,但是有的科目对于她而言确是无从下手。母亲的过度关注使她对自己产生怀疑。在交际方面就更糟糕,学生和老师对她的态度不好,当然也有她不善于交际的原因在里面,可能是受父亲影响,她不太善于表达自己。她觉得父母不是真正爱她的,不了解她,不知道她的需要。所以她把感情寄托在哥哥身上,而哥哥漂浮不定的情绪、因学业必须离开他,让她很痛苦。这时刚好来了一位替代品Jack,Lydia把情感寄托在Jack的身上。在落入河里之前她的情绪已经非常糟糕,各种各样的事情已经让她喘不过气来,然后在某天夜里,她离家外出时,意外落水死亡。

如果要问外因,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得清楚,是这个特殊家庭、部分社会形态刚好对这位花季少女产生了负向的影响。在小说里的这些人物,比较多的是不愿意说或者觉得说了没有意义的想法,让他们相处时的氛围是压抑和郁闷的。

这篇小说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小说人物的心理描写,每个人物通过心理独白展现内心,内心与现实的矛盾形成压抑的氛围,一切显得那么的别扭但是又那么的合乎情理,不同的矛盾纠结在一起,读者的心也被感染,跟着纠结。总的说来,这部小说细腻、有内涵,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谢谢小芳老师推荐。

无声告白读后感500字(篇三)

在整本书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们终此一生,都无法摆脱他人的期待”。的确,渴望成了执念就是束缚。

玛丽琳的母亲是家政教师,她希望玛丽琳能成为一个完美的家庭主妇,过得像《贝蒂·克罗烹饪书》里说的那样——“贝蒂的腌菜!爱丽丝姑姑的桃子蜜饯!玛丽的薄荷酱!除了架子上盛着这些东西的闪亮的罐子和玻璃瓶,还有什么能给你更深的满足感?”

但玛丽琳渴望做一个医生,因为医生是她能够想到的与母亲的生活方式差距最大的职业,而母亲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是传统的代表,她认为反其道而行之就能够与众不同。

但这种渴望反而束缚了玛丽琳,她以为与众不同的詹姆斯能够理解他,但他喜欢的不过就是她的普通自然;她在成家后渴望生活得像同一条街的女医生一样,而不是像母亲一样,于是她为了自己的渴望逃离了家庭,但在九个星期后,她又因为怀孕而再次回归了家庭。

玛丽琳的九周出走没有改变自己的生活,却彻底改变了女儿莉迪亚的生活轨迹——莉迪亚的生活重心从此全部落在实现父母亲对她的期许上面,只要能让父母开心,她愿意做任何事情——这就是莉迪亚渴望的事情。

实现父母的期许从此成了莉迪亚的渴望,玛丽琳渴望女儿能够“与众不同”,詹姆斯却渴望女儿能够像大多数的普通人一样生活,这本来是他们无法实现的“渴望”,如今却深深地禁锢住了莉迪亚。

在文中杰克对莉迪亚说的话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至少我不用别人来告诉我,我想要什么。至少我知道我是谁,你呢,李小姐,你想要什么?”于是经历了哥哥内斯的升学离开、父亲送了一条情人为她挑选的项链、自己下滑的成绩已无法满足母亲的期待后……莉迪亚终于发现自己无法满足父母期待而哥哥也无法做唯一陪伴理解自己的人,她有了新的渴望——她想要逃避这一切,却因为不敢说出口而选择用自杀来结束一切。

在文章最后,莉迪亚乘着小船漂在河上的最后一瞬,她已经想通了这一切的一切不过都是成为执念的渴望束缚住了他们一家,但可惜她一时的错估水性让她再也无法把话和父母哥哥说开。

但我们并不是无法再开口的莉迪亚,我们知道不能让渴望成为执念伤人伤己,也无需被他人成执的渴望影响;我想这并不仅仅适用于家庭关系,而是适用于所有的人际交往,这也是我看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无声告白读后感500字(篇四)

昨天看完了同事推荐的《无声告白》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遗憾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在不断的重演,可能会永远存在,更可怕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

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第二代移民美国的华人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之后,移居到美国一个小镇,生了三个孩子,这里小镇只有他们一家混血家庭,其他都是白人。一家人在这个环境中格格不入,父母的成长环境和心里,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父母把自己的所有期望压其中的一个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后走向......

书中大量的细节和心理描写,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芒在背。

"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结婚的时候女孩的母亲给她说的说,像个诅咒一样。

对于他们的小孩来说,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的父亲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最后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无声告白读后感500字(篇五)

梦想可以继承吗?很多父母觉得可以,但他们身处其中而不自知,并且在无限循坏着这样的故事。这种故事太多,太俗套了,但是却从来没有人能将这样的故事讲得这么悲伤。没有从心底产生心疼,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一场绑架。也许只有当置身事外时,我们才能看得明白——一个人,永远无法修补他人的遗憾,也无法圆满他人残缺的人生,梦想。

莉迪亚的父母用一件偶然的事情去判定她的梦想,其实只是为自己梦想的夭折而不甘。他们拿着最高尚的理由——帮助她实现梦想,去实现自己的私心,殊不知,自己早就将莉迪亚“绑架”了。

这种绑架最为致命的地方在于,他没有缚住你的手,也没有堵住你的嘴,你拥有身体上的自由,而精神上却被五花大绑,做不得主。

一个人终归无法弥补另一个人的遗憾。梦想,永远只能自己去实现,不能让他人代劳。将梦想强加在别人身上时,应想想自己又为谁实现了梦想。

莉迪亚的父母,他们都以为,一个生命可以完成另一个生命的遗憾。与其说他们将所有的关心与爱都给了孩子,不如说他们将这些关心给了自己所遗憾的梦想。

不管莉迪亚是否活着,她终归是无法弥补父母的遗憾了,当一个人决心失去时,也是决心重生之时,莉迪亚最终在死之前找到了自我。

那个自我,不是为了任何一个人的梦想而活,而是不再惧怕失去,不再躲在哥哥的护佑下,不再试图弥补他人的残缺。是卸下所有人的期望,找回真正的自己。

人生会拥有层层叠叠的欲望,那些你妥协了的、放弃了的,堂而皇之承认已经过去了的遗憾,像尘埃一样难以察觉地覆盖生命。

当你幻想通过别人的手重新抓住这一切时,却从未想过,不管别人如何将你的梦想重新握在手里,那都将与你无关。遗憾就是遗憾,永远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得到而让另一个人变得圆满。

我们该承认,人生就是一副支离破碎的画卷,就像《无声告白》的封面,一张又一张残缺的纸,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遗憾,才是人生常态。

即使再大的遗憾,也只能自己去承受。一个生命的存在,无法修补他人的遗憾,也无法圆满他人残缺的人生。

是的,面对父母的殷切期盼,最好的回答是:抱歉,我终究无法实现你们的梦想。

无声告白读后感500字(篇六)

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杀。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杀。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杀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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