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吧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笔记网 > 读后感 > 导航

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汇总(5篇)

发表时间:2022-07-08

中小学生读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先生也曾陷在挫折里不能自拔,但他最后走了出来了,可以说真正能解救他的还是他自己!生与死这件事,需要一辈子去解读,因为它们每个人都有的,躲不掉。不知道你在读完《我与地坛》之后的感悟是什么?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篇一】

世上之最美的文章,也不过在《我与地坛》前止步,三个字形容:太美啦!以前高中学语文知道,美轮美奂这个词不能用来形容文章,但是面对史铁生构筑起的《我与地坛》这座世之奇伟建筑物,我由衷的赞叹“美哉轮哉,美哉奂哉”。

如果这是散文,那么它已经达到了诗的文字起笔。如果这是散文诗,那么,它却有着像小说那样扣人心弦的吸引人的魅力,我为自己能再次拜读史铁生而悄悄庆幸了起来。wWw.dSBj1.cOM

如果我的文字仅仅停留在夸奖的层面上,那么也难以说自己在史铁生这里学到了什么,难以说自己真正读进去了《我与地坛》,之所以觉得好,最深层次的是因为其中所包含和折射的哲理。这些则会成为亘古不变的科学,值得人们深深把玩。

这篇文章前半部分叙述“我”与地坛,叙述我的母亲,二者在我看来,似乎已浑然一物,地坛像母亲,母亲也像地坛,这些出身的刻画,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对,我今天便要给妈妈打个电话。

而后,在文章后半段,论及了死,论及了活,论及了为什么坐着要写作。以小学的语文水平来看,逻辑性很强,但是以一个人一颗心的角度来说,写的一点逻辑性没有,竟全是震撼。我们眺望未来,看着那蹲守在某个时间点的死期,不管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都会在我与地坛这段中悟出点人生方向,然后起航。

最后文章又谈到了三种死亡方式,孩子老人和情侣,这种死之心态,被史铁生仔细的勾勒和形象化,使得我开始觉得,作家成为了一种令人生畏的角色,他们在自己的文章中扮演这各色各样的人,扮演着整个社会,描述着各色人等的心理,一旦与之交往,自己便一丝不挂的站在他们眼前,岂不是让人内心感觉有些发怵吗?

合上史铁生,合上了一个社会,一个世界。

我荡漾在那个社会里,久久的回味着......

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篇二】

在高中高一课文中《我与地坛》是自读课文,老师只说要自己看几遍,而我也只是为了应付任务囤囵吞枣一目十行而过。看完后觉得没意思,题目与文章表达不一样,也找不出表达宗旨,索性放置一边不予理之,慢慢地也就淡忘了。后来,一直到了高三,最后一个学期,语文老师总强调素材作文高分源于课本特别是高中我们所学过的课文,例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背影》、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等等这些。老师的一席话使我恍惚,史铁生?我与地坛?熟悉陌生交织的作者和作品,带着还来得急的心情翻出高一课本,怀着好奇与忐忑认真再读。

不知是因为年龄的增长心智成熟还是为了作文高分,当我认真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复。该怎么说呢,在课文备注里写着史铁生21岁双腿瘫痪,精神接近崩溃,于是就和离家咫尺的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而地坛就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母亲,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一个残缺的人,最不能忍受的或许就是别人对他伤口撒盐。史铁生也一样,看到时间就像看到自己的背影,看到蚂蚁在爬感觉自己就像个废人连蚂蚁都不如。第一时间我与地坛我分不清是怎样,也不明白地坛和母亲有说没关系?后来渐渐的明白了,是什么让史铁生从悲观漠然的态度到赞叹生命呢?对,是地坛,是大地的母亲。对待生命生要好好着,死要安安静静的。史铁生给我们的是生命的洗礼,灵魂造就。

在史铁生认为,地坛虽荒芜却没有衰败,就像他自己一样。他母亲说,也好给他个僻静的地方自己舔舐伤口,思索自己的命运,思索人生的价值。或许是亲情又一次给了他对生命的感悟,是他母亲再一次给了他生要好好的勇气。

“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每一个懂得欣赏的观众都巧妙地粉碎了一场阴谋。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总是坐得离舞台太近了。”说实在我看到这心在隐隐作痛,各种原因特殊环境让他把生命看透,而留给我们的更多是鼓舞心灵的良剂。生命是什么,为自己而活。在不经意间我看到一则新闻是说深圳中学一同学看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心灵受到震撼走出了车祸的阴影,是啊,我们该感谢更该铭记史铁生的精神和力量,不仅影响了整个文学作坛还填补了每一个创伤的心灵继而又充实了每个生命。

”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看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在荒芜的地坛思索,并怀念着母亲的种种看到我独自一人的黯然伤神母亲悄悄落泪轻轻离开的背影。这就是我与地坛,血泪交织,感悟生命。

放飞梦想,感悟生命。史铁生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他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内心!

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篇三】

“最后的练习是沿悬崖行走,梦里我听见,灵魂像一只飞虻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眺望就是回想。”似是于恍惚之间,白日唯唯诺诺地隐去,夜色张牙舞爪着降临。此时,夜黑暗得无比苍凉。二十一岁便瘫痪在轮椅之上,这样的史铁生也许不幸,但幸好,他还有地坛。这一生,便有了寄托之所。

那是第一次,一个孤独的灵魂与一个孤独的荒园碰撞。史铁生先生,二十一岁那年进了医院,没有死却再也不能站立行走,对未来充满恐惧又怀着希望。地坛,一段孤寂的历史,历经四百多年的风霜,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被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褪淡,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两者的相遇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地坛似乎是专为史铁生而设,为他历经了这四百年的孤独,为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好了这一切。让史铁生能在其中或呆坐,或呆想,可以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么一个长满荒草的废殿颓檐,仿佛一只温柔的大手,从先生的痛楚之处轻轻绕过,细细触摸,滋润平每一条皱褶,而后带来了澄明的希望。这地坛里又最纯澈的自然之景,有相依相偎的夫妻二人,有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有漂亮却弱智的女孩和守护着她的哥哥。当一份孤独与另一份孤独相逢,两份孤独的相依相偎,让结果却变得温暖起来。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地坛有了如此力量,将一个二十一岁高位截瘫的小伙子哺育成了一代大家?

然后,先生写道“我想那就不必去地坛中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先生所说的“我与地坛”绝非那样一个荒芜破落的古建筑群,或者说绝不仅仅是那样。地坛,该是先生心中的地坛。史铁生参悟了地坛上的每一寸景物,以轮椅上的坐姿,谛听亘古不变的古柏诉说生命之渺小,苦痛之微不足道;仰望盘醒的燕蝶,诉说生命的奇妙。凝视残垣断瓦,看它们展示历史的风尘与博大。从它们这幼小却伟大而神性的景物中,先生有所明悟,构造出自己心中的地坛,豁然开朗。当人的心胸如地坛般宽阔,所有的痛苦一定无处遁形。

万幸,他还有母亲,有着世上最博大的关怀和爱。

一个长到二十一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惟一的儿子,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最艰难的母亲,可这样的绝境恰恰练就了最刚强的母亲。为了治好儿子残疾的腿,她四处奔波,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弄来些稀奇古怪的药。吃洗喝敷熏灸,她虔诚地抱着希望“再试一次”“又是再试一次”。为了给儿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她跑遍各处机关,陪进笑颜,卑躬屈膝,还有顾及和忍受儿子不定时的歇斯底里。她最担心的该是儿子的心理状态,当儿子不在家时,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当儿子逾期未归时,她又怎样焦躁地找寻着,正应了那一句“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她若知儿子为了她那句“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有多勇敢,多顽强,也一定会万分欣慰吧。

至少,先生还有梦想,有矢志不移的信仰。他写道:“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不错的,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他开始坚持,开始沉淀,于是,他振作精神,执起笔来撞开一条生路——一条救赎之路。愈沉淀,愈是清明澄澈,仿佛原本急不可耐的生命是一杯混入了泥沙的水,可只要将其静置,泥石沙硕便会一点一点地沉入杯底,最终得到的是上层一尘不染的清水心境。这时的史铁生,已能用坐在轮椅中这更低的姿态去观赏地坛内外平凡却伟大的人,以一个生活智者的身份传递着一剂又一剂生活的良药。在这大千世界前,先生始终微笑着。

“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悠久的时光又被悠久的虚芜所吞没,又以我生命的名义,卷土重来。”我们一定都曾迷惘而不知所措,踽踽自由地夜行,那便去吧。去向往的地方,去光明的地方。因为万幸还有寄托、爱与梦想。那便去一切心魂由衷的所在。

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篇四】

史铁生的文字,很安静,很沉寂,很萧瑟,却也很坦然。一切尘埃落定,他的笔下,记录着春夏秋冬,记录着变或不变,记录着时光,记录着人世间的爱与奉献;在古老而沉静的地坛,感官被戏剧的.放大着,一切的悲或喜都像在放大镜下被他详细咀嚼,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才可以摆脱世界的目光,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自己,思考着to be or not to be。

关于人生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完美可以在巅峰时带来幸福感,缺陷却可以在低谷时带来坦然。相信地坛也有玉砌雕阑、门可罗雀的时候吧,那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磁铁般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还有那眼底充斥的向往,无不是它傲视周围的资本。可是当浮华褪去,时代更迭,当钦羡的目光统统散去,它会庆幸,坍圮所带来的坦然,自己用年华沉淀下来的那份古朴与率直,正如大地般,源源不断的向它输送着一份踏实。

地坛如此,人亦如此。人只有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思考什么叫拥有,只有在不幸过后,才能正视什么是挫折。

他真的很幸运。在这嘈杂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圣洁的处女地供他栖息徜徉,审视自己的生活,直面人生的苦难,寻找活着的意义。让他有机会看到时光,看清自己的身影。

关于母爱

——“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母亲的爱是坚韧而无声的。

母爱韧如丝,她需要加倍的承受儿子的不幸,还要承受因“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所带来的恐惧;

母爱润如水,于无声中恰如其分的滋润着儿子心田每一隙干涸、脆弱而敏感的角落。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照顾着儿子的起居,揣测着儿子的想法,理解着儿子的倔强与敏感,母亲从未给儿子带来多少麻烦或不快。因为母亲的默默承受所带来的舒适感,甚至让儿子忽略了母亲的心情,就像不存在般,直到多年以后,母亲已然离去,这个迟迟没有参透人生的“少年”,终于听见了母亲的埋藏多年的呼唤,同时,也看到了天边那一道暖意的曙光。

有过车辙的地方,也有母亲“茫然又急迫”的脚印。爱如空气,而母亲永远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

关于角色

——“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一句话,已道明一切。

休论公道,不是说不公道,而是说在上帝的角度,每个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绿叶举出红花,丑女造就美人。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站对了人生舞台,为梦想奋斗过,哪怕是永远的平平碌碌,永远的默默无闻,依旧是高尚而值得敬佩的。

红花固然绚烂,但是一片绿叶,又何不是为世界增添了一份阴凉呢?

史铁生终究是幸运的。上帝很公平,在让他失去了身体的支撑点后,赐给他一座园子,一个精神上的栖息地、心灵上的避难所。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人世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恋人,不知道曾经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可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篇五】

最近,读完了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的散文《我与地坛》。从一定角度上看,这部作品就是他生命的另一种呈现。文中展现出的明朗和欢乐,如一缕明媚的阳光,直达内心。

循着这缕阳光,我们走进地坛,走向史铁生。

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大好年华,一场大病,史铁生残废了双腿。在与轮椅为伴,与病魔为伍的灰色日子里。他抱怨、颓废、绝望。他找到心灵中宁静的去处——地坛,一座被废弃的古园。在史铁生的眼中古园是这样的: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的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想透了什么,转身急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在废弃的园子里,在沮丧的心情中,史铁生却看到这般充满生机的景象。此情此景深深触动史铁生的灵魂,让他感悟生命的可贵,萌生出直面人生的勇气。这是对厄运的抗争,对现实的不甘,对未来的期望。所以,生的希望促使双腿残废的史铁生又“站”了起来,用笔书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

在《我与地坛》这部作品集中,随处可以读到史铁生的心声:如“母亲去世后,我和妹妹都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地活”。如“让我们的肉体不妨继续带着疾病,但要让我们的精神像健康人一样与世界相处”。如“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从这些字句中,我们不难看出史铁生对生活的向往,对命运的不屈,有如此强大的精神世界,他又怎能不站在“巨人”的行列?

当我们在生活中迷茫、彷徨、无助、甚至绝望的时候,想想史铁生跌宕起伏的人生阅历,想想我们身处蒸蒸日上的时代,想想还有太多处于贫困、战争、疾病中挣扎的人们,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视生命?让我们多读读史铁生的作品吧,看看他这个精神上的强者如何用残缺的身体,苦难的生命,向我们诠释着人生的明朗和欢乐,用乐观和坚强书写快意人生。

 

dsbj1.com延伸阅读

[读书心得借鉴] 《我与地坛》读后感精选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读书心得借鉴] 《我与地坛》读后感精选”,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史铁生的文字,很安静,很沉寂,很萧瑟,却也很坦然。一切尘埃落定,他的笔下,记录着春夏秋冬,记录着变或不变,记录着时光,记录着人世间的爱与奉献;在古老而沉静的地坛,感官被戏剧的.放大着,一切的悲或喜都像在放大镜下被他详细咀嚼,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才可以摆脱世界的目光,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自己,思考着to be or not to be。

关于人生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完美可以在巅峰时带来幸福感,缺陷却可以在低谷时带来坦然。相信地坛也有玉砌雕阑、门可罗雀的时候吧,那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磁铁般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还有那眼底充斥的向往,无不是它傲视周围的资本。可是当浮华褪去,时代更迭,当钦羡的目光统统散去,它会庆幸,坍圮所带来的坦然,自己用年华沉淀下来的那份古朴与率直,正如大地般,源源不断的向它输送着一份踏实。

地坛如此,人亦如此。人只有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思考什么叫拥有,只有在不幸过后,才能正视什么是挫折。

他真的很幸运。在这嘈杂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圣洁的处女地供他栖息徜徉,审视自己的生活,直面人生的苦难,寻找活着的意义。让他有机会看到时光,看清自己的身影。

关于母爱

——“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母亲的爱是坚韧而无声的。

母爱韧如丝,她需要加倍的承受儿子的不幸,还要承受因“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所带来的恐惧;

母爱润如水,于无声中恰如其分的滋润着儿子心田每一隙干涸、脆弱而敏感的角落。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照顾着儿子的起居,揣测着儿子的想法,理解着儿子的倔强与敏感,母亲从未给儿子带来多少麻烦或不快。因为母亲的默默承受所带来的舒适感,甚至让儿子忽略了母亲的心情,就像不存在般,直到多年以后,母亲已然离去,这个迟迟没有参透人生的“少年”,终于听见了母亲的埋藏多年的呼唤,同时,也看到了天边那一道暖意的曙光。

有过车辙的地方,也有母亲“茫然又急迫”的脚印。爱如空气,而母亲永远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

关于角色

——“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一句话,已道明一切。

休论公道,不是说不公道,而是说在上帝的角度,每个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绿叶举出红花,丑女造就美人。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站对了人生舞台,为梦想奋斗过,哪怕是永远的平平碌碌,永远的默默无闻,依旧是高尚而值得敬佩的。

红花固然绚烂,但是一片绿叶,又何不是为世界增添了一份阴凉呢?

史铁生终究是幸运的。上帝很公平,在让他失去了身体的支撑点后,赐给他一座园子,一个精神上的栖息地、心灵上的避难所。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人世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恋人,不知道曾经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可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读我与地坛的读书感悟通用六篇


史铁生先生也曾陷在挫折里不能自拔,但他最后走了出来了,可以说真正能解救他的还是他自己!我们不后悔来到这世上,人间还有好多有意义的事等着我们去做呢!那么,你在读完《我与地坛》后,有什么感想与感悟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我与地坛的读书感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读我与地坛的读书感悟【篇一】

或许是对这位正值壮年,本应大展宏图,却突遭双腿瘫痪打击,但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痛苦、迷茫甚至绝望的作家的好奇与同情,我一直乐于读他---史铁生的文章。

他的文章中有不少是写他的母亲。自然而然的阅读,有意无意的在他的文章中寻找契合点。一个身体走入绝境的人,在冥想和回忆中,写尽了生之曲折。

最先接触到的是他的《我与地坛》。名字虽看似与地坛有关,但更多得是写他的母亲。在他失去双腿的那段时间,他郁闷、逃避、心灰意冷,终日独自一人推着轮椅到地坛去,在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边默坐、呆想。然而这却给母亲出了一个难题。她知道他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他出去走走,但她又担心他。有时,史铁生在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会来找他。对于他的出行,母亲无时无刻不在惊恐担忧,正如作者所说“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母亲这是在自我安慰,自我祷告。是给我的暗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长逝以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的那些漫长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对于史铁生的母亲来说,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几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情愿把痛苦加注在她自己身上。她小心翼翼的顾忌着史铁生悲痛的心,即使那时的她正身患肝病,却更加担忧孩子的未来和他的心结。

然而就在史铁生快要撞出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匆匆离去时只有四十九岁。直至母亲猝然长逝,史铁生才开始清醒。对于母亲,自己所表现出来的倔只留下了悔恨,没有丝毫骄傲。那时的史铁生还太年轻,他被命运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人,殊不知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时要加倍的。而母亲在临终前,仍念叨着她那有病的儿子和还未成年的女儿。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只留给作者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亲的去世,也许是史铁生最大的遗憾。在她去世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让人动容。作者所刻画的“母亲”形象深入人心,就像世上千千万万的母亲一样。我也会从中读懂史铁生的忏悔与悔恨,在生活中不留遗憾。

读我与地坛的读书感悟【篇二】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读我与地坛的读书感悟【篇三】

读过《我与地坛》,领悟到了不同寻常的人生,肢体残疾的史铁生,有着超乎常人的意志,他的坚持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有过失落,有过暴躁,可还是有充实人生。

作者思考着自己的人生,生死观,亲情一系列比较触动我们心灵的事情都显示在史铁生的笔下。

他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失去双腿,面对迷茫的生活和自己现在如此不幸,看着在地坛公园来来往往的行人,看着他们健全的双腿,再看看自己那陪伴自己一生的轮椅,心中愤怒之情不禁油然而生,是啊,那对于一个心灵受伤的人来说是一种多么大的打击,可是,他并没有因为世界对他的不公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再想想我们的身体健健康康,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可还是有人经常对父亲发脾气,可是,现在想想,史铁生遭受的困难和打击,我想,我们连发脾气的资格都没有。好好珍惜现在那拥有的生活,不要等失去了再来后悔。

史铁生的痛苦,在他的母亲身上是加倍的,但母亲一直理解儿子,尊重儿子,面对着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失去双腿的儿子,内心是如何的痛苦,为了孩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和"恐惧",其中的味道,可能只有天底下作为母亲的人最明白,伟大是一种无私爱,无私的行动。可是,造化弄人,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多么希望母亲可以多夸她两句,用自己的成绩给母亲小小的安慰,这个机会都没有了,这位为他承受了那么多痛苦的母亲已经去世了,人世艰难,事与愿违。

史铁生通过文字告诉我们人是不能追求绝对的公平的,永远的利益和无忧无虑的幸福是不可能的属于热和一个人的。没有无憾的人生才是真的人生。

人世间最真情,是无私,最不求回报的便是母爱,在史铁生的笔下,热情的赞扬着伟大的母爱。在我们生活中母亲也是如此,在点点滴滴中都有母亲的身影,我们的母亲也在为我们付出着她的一切,所以,多关心她一点,她也会累,也会有离开我们的一天,所以,趁着还没有完全失去孝顺妈妈的时间里,多关心她一点,我们不能太自私,只想这自己,从而忽略了身边的最爱。

时间过得很快,把握现在,给自己的妈妈一份真正属于她的爱,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是不求回报的。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感恩,身边的人为我们做出了太多太多,我们也只能用感恩让他们得到快乐和安慰。

读我与地坛的读书感悟【篇四】

作者在写这篇作品前在双腿残废的沉重打击下,在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也没有的时候走进了地坛,从此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15年后,执笔写下了这篇文章。 倚栏轩文学网

文章节选二部分,第一部分写自己在地坛中得到的生命启迪和人生感悟。

在史铁生笔下的地坛——荒凉但并不衰败,看第5段小虫的描写,小虫虽小,而且身处荒芜之地,但它们都以自己的方式而活着,在眼前霎时出现生动的画面,展现了小虫们顽强的生命力。史铁生观察之仔细令人难以想象,纸上的昆虫,在他的笔下都赋予了生命,我想这也是作者对生命思考的一种体现吧。

在第一部分中,地坛似乎和作者很有缘分,不仅生活在地坛附近而且它是作者病后理想的倾诉对象。“它像是等我而来”,作者说,发出了命运不由己的感慨,结合上下文,地坛已经成为作者的精神家园和灵魂依托。

作者在地坛中,想着生、死,最后终于得出解答:“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日子,”“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是的生命不过就是如此变更交替,生是希望的复燃;智者只会把人生之死当作最大的冒险。我们应该怎样的活下去?为什么要抱怨上帝的不公平?谁能帮助我们改变命运呢?我们只能靠自己。当一个人能够豁达的面对死亡的时候,能够以平静的心态看待和谈论死亡的时候,他当然就获得了坚强活下去的自信。

文章第二部分是对已故母亲的缅怀,第二部分的文字描写细腻,字里行间却都透露着淡淡的忧伤,自责。

在第二部分的第三段,作者描写道:“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了一件什么事又反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这是多么令人心碎的场面!母亲在想什么?安慰?祷告?担忧?……?母亲为儿子想了这么多,可惜儿子却浑然不觉。由此不觉联想到以前语文老师问我们,当我们的母亲为我们端来一杯牛奶或一盘水果时,谁会想到这就是伟大的母爱,谁会深情地道一声谢谢呢?很遗憾,没有人做到,我也惭愧万分,因此在往后都倍加注意了。

第二部分4、5段写以小说发表回报母亲,有哪一位母亲不为自己子女的成功而骄傲?这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而当一个本能为你自豪的最亲亲人不在了,心里是何等的失落?史铁生这时才真正理解了母亲的苦难与伟大。

在整个第二部分中,都贯穿强烈的痛悔和自责,这个由于男孩子的羞涩与倔强,在深深自责的同时告戒年轻人。

“多少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圆中不单是处处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这句话与前文呼应,形象地表现了母亲在“我”生命中的重要性,“我”在母亲生命中的重要性,这就是对“母爱”最好的诠释。

读我与地坛的读书感悟【篇五】

萧瑟秋风起,吹进了那片荒芜的园中,遍地落叶随风而旋舞,天边的那抹彩霞孤独地飘着,看上去有些凄美。有一个人坐在轮椅之上,静静地欣赏,直到月光洒下,他才意识到:“母亲永远不会来了!”

史铁生这个有着悲惨命运的人,在他充满活力的年纪里却双腿残疾,上天像是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渐渐丧失了生活的自信心,恨自己恨整个世界。他开始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发火,但是他的母亲却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她不管自己身上的病痛,却执意让儿子看菊花。然而上天再次捉弄人,无情地将母亲召了回去,直到史铁生看到萧瑟的秋风中昂首挺立、争奇斗妍的菊花,才认识到了生命中所需要的坚强、乐观及生命的美好与珍贵……

读罢《我与地坛》,作者由最初的对生命的厌恶到努力活下去,这巨大的生命信念的转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啊,每个人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挫折、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在困难面前轻易缴械投降。其实,每个人都是幸运儿,因为最起码上天还赋予了我们生命,让我们能够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生命还在,那么我们就有活着的理由。我们要努力追求自己理想,对命运说:“我一定要让自己活得更好!”史铁生不正是靠着这种坚定的意志,发掘出了自己写作的天赋,成为著名的作家的吗?

然而,生活中有些人虽然拥有着健壮的身体和青春的活力,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拥有。或因一次考试失利,或因被批评一次,甚至或因失恋了就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谢。史铁生在文中说的那句话还记得吗?“死是一件无需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都不会错过的事”,所以我们何必着急去完成这件事呢?命运有时不能讲公道,但是我们可以像史铁生一样对命运不屈,在现实生活中乐观进取,拥有菊花一般的韧性!

不言放弃,笑对人生,你的生活将开满幸福的花朵!

读我与地坛的读书感悟【篇六】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其中记录了作者在双腿瘫痪期间,来到一座废弃的古园,感悟人生、感悟生死的故事。

这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作者的母亲。母亲在作者刚瘫痪时,并没有一味的爱,而是理解他,宽恕他。尽管在作者发脾气,摔坏东西时,母亲还是没有责怪,而是让他“好好儿活”。作者在双腿刚瘫痪时,每天都要去地坛,母亲虽然担心他做傻事,胡思乱想,但丝毫没有过问,只是在心中默默地祈祷。可是这份爱,作者却在母亲逝世以后才懂。

当然书中除了母亲,在“记忆与印象”这些章节中也提到了很多人物,如八子,姗姗,小恒,庄子这些童年时的好友。其中最令我敬佩的就是庄子。庄子是作者从小到大一直以来的好伙伴,别看他的性格大大咧咧的,对朋友可谓是肝胆相照。记得作者有一回刚从医院出来,两条腿被确诊为瘫痪,于是庄子便为作者愤愤不平。现在的生活中,能对朋友这么真心真意的真是少之又少。

在《我与地坛》中,作者不仅讲述了故事,还阐述了生命的价值:生命是上帝赐予的,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每一个生命都有自己的命运,但这命运有时好,有时坏。我们不能因为有了一个好的命运而偷笑,也不能因为命运之差而绝望,我们唯有能做的,就是“爱命运”。这也是作者从对生命的绝望到后来的爱生命中感悟出来的。

作者生命中最重要的,在我看来就是他的母亲和地坛,地坛是一座废弃的古园,它没有高墙,也没有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它为当时失魂落魄的作者把什么都准备好了:准备好了安静,准备好了与世隔绝的静谧。让作者在其中思索感悟。在地坛中,作者执起笔,开始写作。写作在作者看来,是安静中更为安静的去处。这也逐渐让作者看到了更多美好的东西。在作者的笔下,四季一直充满着生机,星空一直散发着光彩。尽管是再破旧的地坛,也能在作者笔下光彩夺目。作者认为,所有人眼中破旧的地坛其实是一个简单朴素的人,他隐藏起了自己的金碧辉煌,展现给人的是尘土飞扬。他不张扬,不炫耀,他只是默默地坐落在一处僻静的院子,静静地等候他的主人,在原来的院子里,作者经常去地坛自我检讨。现在搬家了,离地坛远了,再也找不到这安静的去处。不过,这时的作者已经脱去悲痛,剩下的,只有不断的自我勉励。作者认为,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心中的“地坛”。每天到“地坛”待一会儿,进行自我反省,就可以让我们知道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以便进行检讨和改正,做一个更完美的自己。

“地坛”就是一片净土,存在于每个人的心底。

小学生父与子读后感300字汇总七篇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在阅读埃·奥·卜劳恩的《父与子》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在读了《父与子》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父与子读后感3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生父与子读后感300字【篇一】

我最喜欢的书是《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恩,由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每一个阅读《父与子》的人都能从中获得最开怀的笑声。

这本书的封面是黄色的,上面画着一位留着小胡子,穿着西装打着红色领带的胖爸爸,他带着他的儿子在路边的横杆上玩得很开心。封底还画着这位父亲同他的儿子读报的画面。

这本书中塑造了一对有趣、平凡的父子,他们善良、正直、宽容,并富有幽默感。我每次读这本书的时候,都能被书里的场景逗得捧腹大笑。我最喜欢的是喂天鹅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天父子俩去公园里喂天鹅,最后没有食物了,天鹅认为是父亲太小气,不给自己吃。结果父亲问天鹅”只剩烟斗了,你要不要“?没想到天鹅竟然叼着烟斗,悠哉游哉地游走了。

《父与子》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让我们在笑语中懂得了父爱的伟大。

《父与子》已经超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的精神财富,它的作者卜劳恩将永远是世界漫画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小学生父与子读后感300字【篇二】

《父与子》是一本漫画书,书中讲述了一个父亲陪他的儿子一起玩的故事,通过一个个普通的小故事告诉我们一些为人做事的道理,也让我更加懂得了作为父亲对儿子的爱。

这本书中讲述的故事我都很喜欢,其中最喜欢的故事是《大小都是礼物》:父亲过生日时,儿子为父亲准备了一个雕刻——扔镖枪的人,要送给父亲做为生日礼物。儿子做好礼物后,急着送给父亲,由于心情急切,跑着跑着,一不小心被绊倒在父亲面前,雕刻被摔坏了,儿子看着破碎的雕像,伤心极了。这时父亲拉起来儿子,并捡起了雕刻小人手中的镖枪,用镖枪捅了捅自己被堵住的烟斗,烟斗通气了,父亲激动地抱起儿子,感谢儿子送给他的礼物,并对他说“大小都是礼物!”

读了《父与子》过程中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爱,也让我想起了爸爸平时对我的爱,我要时刻牢记爸爸妈妈对我的关心爱护,像《父与子》中的儿子一样,做一个聪明、勇敢、诚实、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小学生父与子读后感300字【篇三】

《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埃.奥.卜劳恩。讲的是秃头、大胡子、和蔼、幽默的爸爸和刺猬头、调皮、可爱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有趣的故事。在暑假里,它让我爱不释手,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父与子》的漫画中虽然没有文字,但是特别容易读懂,里面所讲的小故事,都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比如,车子坏了便用脚蹬;蛋糕忘放葡萄干了,便用枪射过去;爸爸和儿子刚要睡觉,突然闯进来一个强盗,爸爸和强盗用枪对打,他们中间只隔了一座墙,机灵的儿子在地上洒了一个图钉,便都跑了,强盗见他们跑走了,赶紧追上去,结果踩到了钉子,趁他倒地时,爸爸用绳子绑住了他。

《父与子》不但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而且也给我带来了欢乐。

小学生父与子读后感300字【篇四】

《父与子》是一本陪伴了我五年的书籍。脑袋扁圆,穿着马甲,一头乱发的儿子,这就是父子两个的形象。我喜欢里面的每一个漫画故事。书中的父与子其实就是作者卜劳恩与他的儿子,而书里描绘的故事也就是卜劳恩父子之间的故事。我喜欢这对父子的幽默以及他们的乐观,真诚和乐于助人。

书中父子浓浓的亲情,让我感动。在《父子情深》中,父亲为了哄儿子睡着,使尽了浑身的招数,又是陪着推小车,又是陪着踩高跷,呵呵,最后他们都累了,一起睡在了儿子的小床中……《小出逃者》中,儿子因为打破了玻璃,让父亲很生气,他一赌气跑出去了,晚上8点了,看到儿子还没有回来,爸爸心急如焚的出去寻找,因为没有找到,很失望的准备进家门时,又被皮球击中,虽然儿子还是犯错了,爸爸还是惊喜的抱住了儿子……在我的生活中,我的爸爸也很爱我。据说在我小时候,他也是经常为了哄我睡觉,累的自己和我都睡着了……哈哈。当然我犯错的时候,他也会很严厉的批评我,不过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原来我们也是现实版的“父与女”。

书中父子乐观的生活态度,让我欣赏。《新镜子》中,爸爸砸了很多的钉子,都是钉不好,最后终于把新镜子订上了,可以得像演杂技一样照镜子,不过,他们还是那么的高兴。《因祸得福》中,父子两个在冰面溜冰,掉到了冰窟窿中,但是他们竟然抓到了两条鱼……《天降烤鸭》,虽然烤鸭“飞了”,但是因为帮助了的贫穷的一家人,他两个比自己吃了还开心。

喜欢《父与子》,不仅让我哈哈笑,还让懂得,生活的美好源于爱心和乐观!

小学生父与子读后感300字【篇五】

这是一部创作于80年前的漫画,却至今仍然广受世界好评,对于很多小孩子来说,《父与子》可以说是他们童年的共同回忆。就说我自己,第一次看父与子漫画,是来自简笔画册的背面(是的毫无疑问是盗版的)但即便如此,这部漫画依旧给我很深的印象,精炼的四到八格的有趣故事,一对天天在一起玩耍的父子,再到没有语言隔阂的无字叙述手法,当然了,你可能还是无法理解《父与子》这部漫画为什么会如此“长寿”,长着大胡子、挺着大肚子的光头父亲,留着刺猬头、叛逆又迷人的淘气包儿子,这一对父子为什么总能像好朋友一样快乐相处?为什么他们的故事火爆全球?为什么亿万父母从书中的亲子沟通方式中获得启示?其实,只要你翻看这本漫画,你就能找到答案。一张张小小的漫画,填满了父与子的欢声笑语,一句句真挚的话语,充盈着父与子的天伦之乐。

或许很多人都没有想到,作者画这部漫画,其实是为了他的孩子而画的,这部漫画所包含的,是他对他3岁的孩子深沉的爱,这位来自德国的埃·奥·卜劳恩先生,被人们称为德国国宝级漫画家,全球公认20世纪最伟大的漫画家之一。他自小就有着很高的美术天赋和基础,在他31岁时,为自己孩子创作的《父与子》漫画开始在《柏林画报》上刊载,卜劳恩对3岁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爱,浸透在每一幅画中,温暖着每一位读者,连载期间收到数百万热情读者来信。十年后,他因被纳粹迫害而自杀身亡,他在给妻子的诀别信中写道:“……我为德国而画……还望把他(克里斯蒂安)抚养成人。带着幸福的微笑,我去了。”这本漫画,成了他给自己孩子的唯一的礼物,那个秃头的大胡子爸爸,慈祥而幽默;那个留着刺猬头的淘气儿子,调皮又可爱。这本被誉为是德国幽默象征的漫画,不着一字,却感动了成千上万的人。

我们常说父爱如山,而父爱又不似母爱一般为人们所大力歌颂,以致越来越多的人们忘记了父亲的爱,看看《父与子》里这对有趣的父子吧,他们一起玩耍、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犯傻、一起出门、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除了哈哈大笑之余,我们是否能够想起来自己家里的孩子还有老父亲?可能我没什么资格说“如何做个合格的父亲”这种严肃的话题,但是我想说的是,做个“好”父亲、“好”儿子其实很简单,你看看那对父子是怎么做的,就知道了。

《父与子》的故事之所以能至今仍为世界大众所喜爱,自然是因为这本书在有趣搞笑之余,还让我们能够理解亲情和父爱,还有这份感动,我觉得大家都应该去看看。

小学生父与子读后感300字【篇六】

去年暑假的一个下午,妈妈从外面回来,给我买了好多的书:有《吹牛大王历险记》,《有窗边的小豆豆》,还有《书本里的蚂蚁》……大约有二十多本。我开心极了,就像一个饥饿的人,突然得到很多面包一样贪婪地读了起来。很快我就沉浸在书的海洋中。

转眼间,这些书都让我一本一本地读完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也让我最难忘的是《父与子》这本书。《父与子》讲述的是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和长着大胡子、和蔼、善良、又经常被嘲笑的父亲。他们演出了一场场生动又好玩的画面,常常使我哈哈大笑,忍俊不禁。

翻开这本书,才发现书中的内容并不像语文书那样枯燥乏味,而是利用一副副栩栩如生的图片,描述着父亲和孩子在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微小的事情,很适合我们低年级同学阅读。书中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读着读着,就让我想到了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对我既严厉又很关爱,在平时我做作业时,爸爸总是要求我要认真地对待每一道题,而每当我考试成绩不理想时,爸爸总是第一个给我鼓励、给我信心的人。在我每次乒乓球训练时,爸爸总是要求我注意每一个细节,认真做好每一个动作,使我受益匪浅。

常说母爱如水的细腻,母爱如清泉阳光般美好,但父爱又何尝不是呢?就在我上次生病时,每次发烧都在39度以上,爸爸整夜整夜地守着我,给我用温水一遍遍地擦拭身体降温,一连几天,直到我的身体康复为止,看着爸爸那熬红的双眼和疲劳的神态,父爱悄然地溢进我的心田。

读完《父与子》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感动和感触,所以我把它推荐给大家,请大家和我一样,在生活中做个有心人,这样会使我们的生活更有爱,更有风采!

小学生父与子读后感300字【篇七】

今天,老师给我们介绍了一本80余年而不衰的漫画书——《父与子》,书中处处体现了人们向往的生活,我百看不厌,对它爱不释手!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幅《骑大马》。

有一天,不知儿子怎么了,又哭又闹,吵得全家都烦!爸爸就上楼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的小祖宗啊!你别闹了!什么事让你不开心呀!”爸爸恳求道。谁知道儿子听完这话脸比翻书还快,大叫道:“我要骑大马!我要骑大马!陪我玩!”呵!还以为什么事!就这事?小菜一碟!爸爸二话没说就当了马,儿子骑上马高兴地叫道:“驾!驾!”爸爸也爬着走,父子俩在房子里走了一圈!

爸爸想:这回行了吧!可别嚷着去外面。说时迟那时快!儿子张着大嘴叫道:“去外面走!大马去外面!”爸爸无奈地爬了出去,生怕这小祖宗闹啊,只能听他的。大街上的人一看都惊呆了!嗯?这儿子咋骑在爸爸身上?这街上的人都议论纷纷,满脑问号,有个行人为了看这父子俩,骑车撞树了!这人要点儿背,喝口水都塞牙!刚巧正前方有条狗挡道,俗话说:好狗不挡路!可关键是这条狗不是好狗,因为它被眼前这一画面“吸引”住了,狗的心里想:这是什么同类?我怎么从来没见过?身上的毛去哪了?长得还这么特别,上面还骑一位!还好我胆大没被吓死!“大马!去!赶走他!”儿子依然开心地叫道,爸爸真是太爱儿子了,居然做到这种地步:张开大嘴就像狗扑过去!狗都没反应过来,被吓得一蹦三尺高,接着扭头就跑!边跑边叫:“汪!汪汪!汪汪汪……”意思是:哇!朋友!听我说!这什么鬼?啊……父子追着狗跑,路人哈哈大笑!

这幅看完后,我又哭又笑,书中父亲是为了儿子什么都肯干,就像我们,小时候,我们要什么,父母就给我们什么,为了你,父母什么都肯干!常说母爱是最伟大的,可父爱也伟大,只是它不愿显露罢了。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汇总五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好的野性的呼唤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篇一)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篇三)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小狗巴克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无情地抽打在巴克的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狼群的呼唤下,它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但我不赞成巴克用这种方式来争夺王位,这样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

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好。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不能让挫折和失败成为我们的绊脚索,阻止我们前进。小小的失败算什么?连巴克都挺得过去,我们还不行吗?失败一次没关系,但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向着目标继续奋斗。只要有坚持下去的决心,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就像我做奥数一样,遇到不会做的题,不能向它屈服,轻易放弃,而是要认真分析题意,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下去,要持之以恒,相信这样一定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小说读后感(篇五)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荷塘月色学生读后感(5篇)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阅读《荷塘月色》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荷塘月色》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荷塘月色学生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荷塘月色学生读后感(篇一)

朱自清——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

从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荷塘月色学生读后感(篇二)

在一份难得的宁静里,作者感到自由了吗?请看在这在这如诗如画的“荷香月色”里,有的是令人陶醉的幽邃,有的是蝉声和蛙声无忧无虑的热闹,可是作者却感到“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似乎并没有自由起来,也没有“什么都可以不想。”总还像有一层阴影笼罩在那颗善感的心上,也感到连苦苦寻觅的最起码的少托也没有。作者由眼前的荷塘景色,又联想到古代的妖童媛女,荡舟采莲,艳歌喜游的趣事。那么会想这下该有一刻忘情的了吧?可是,紧接着又来了一句“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仍然是挥之不去的“现在,”化解不开的郁情,连古人也不如啊!

作者由《采莲赋》有联想起也是采莲的《西洲曲》。“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美丽的女子纤手弄莲子的清新艳影,仍不能使作者流连,仍不能“什么都可以不想。”而是“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

作者的情绪变化是惟妙惟肖的。归根结底造就了如此心里特征的,是当时的黑暗的社会现实。那么,原来这贯穿全文的,如晕绕雾罩,怎么也挥洒不去的心灵上的阴影和情结,原来是在“惦记着江南。”作者郁结的是对黑暗的社会现实不满的,也只能这样委婉曲折的流露出来。

就全篇文章来说,从侧面的角度看,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作者并没有把荷塘月色写成尽美的仙景。既写了美,也写了不美,写了丑。天上一层淡淡的云,使满月不能朗照;月下灌木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树色一侧是阴阴的乍看像是一团烟雾;“路灯没精打采的,是瞌睡人的眼。”通通的这些生动的描写,既是对现实景物的写真,也是作者心情的反映。因为作者总惦记着生活中阴暗的一面,所以也总发现了景中明丽的事物,这也是一种情景交融。

总之,《荷塘月色》这种出身如画的艺术处理手法,收到了新奇、精美的表达效果,没有丰富的想象、敏锐的感觉,驾驭文字的深功力,是难以表达准确的。文章的优美精炼,用词的准确自然,也都非常的突出,尤其是大量的运用,既增加了文章的生动性和形象感,又使文章富有音乐美。

荷塘月色学生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看了《荷塘月色》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这是朱自清写的散文。朱自清(1898—1949),原名自华,字佩弦,号秋实。是生于浙江绍兴好了下面就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看了这本《荷塘月色》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篇和书名一样的散文也叫《荷塘月色》,写的是朱自清先生夜晚出来散步,走到了荷塘边,欣赏荷花、叶子和月色。之后,又想到了写荷诗。“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读着读着我也似乎也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这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从中我感悟到了作者内心的彷徨与迷惘,而我的心情也随着波动起来。朱自清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描写了一个宁静,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清冷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人静时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他觉得自己是个完全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走着走着,我仿佛看见了荷塘,“那田田的叶子,白里透红的荷花上闪着亮光,零星地点缀些白花……”风中的花香,肯定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之上,简直就是月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而我便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深深陶醉……这篇文章写得很美,尤其是对荷花、叶子以及月色的描写,以人心旷神怡,久久不能忘掉。每次,我读完以后,觉得好像学到了什么人也不知道的知识。每读一遍,都是那么爱不释手,仿佛手里捧着金子似的。文章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读完了着本书,让我想起了《西洲曲》里写到: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如清水。这首散文好像把我们带到了那里和作者一起欣赏那美丽的景象。

荷塘月色学生读后感(篇四)

早闻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被文人广为传颂。于是,匆匆购得《朱自清散文集》,我便如饥似渴,直翻此文。

荷塘配月色,本就是让人心驰神往的佳境,加之散文大家漫步荷塘,神散荷塘,用手中的瑰笔将荷塘映月、荷塘喜月、荷塘恋月的景致描绘得淋漓尽致。

塘美,美在哪里?一美水清,二美水静,三美水有月色相映。荷美,美在哪里?一美接天莲叶无穷碧,二美出水芙蓉婀娜姿,三美怡红快绿总相宜。数不尽的美化成了韵也十足,情也优柔,醉也朦胧的诗句翩翩舞着飞进作者的文章。眼前疑似情景再现:荷花如美丽少女,含羞出浴,脚步轻盈,眉弯弯,唇翘翘;荷花似卷书一册,轻轻卷起,页页新颖,如新苞露珠般透亮、明动;荷花又像姑娘的裙裾,清风中舒开又皱,夜色里萌动而飘柔。

荷塘的月色,更是别有情趣。月也清,水也静,月光似水,静影沉壁,月光照水,水波映月,颇有独钓江水的风范。月儿清逸的个性在荷塘的配衬下,淡淡的,冷冷的,一如高洁俊朗的书生,不事权贵,饱读诗书,隽永清雅。月亮的光芒是太阳赋予的,可月亮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就像冰生于水而寒于水,月光收起了太阳似火的热情,将炽烈的情感掩映在冷冷的光晕中。

境随意高,意由心生。在北京居住的朱自清,“这几日颇不宁静”,于是独自夜游荷塘,看到荷塘莲叶茂盛,不由想起了江南“莲叶和田田”的佳境,心中泛起了淡淡的喜悦。但同时又为冷月感慨,牵挂着国家前途命运,惦记着中华民族遭受危难,从而泛起了淡淡的忧愁。这淡淡的喜悦并这淡淡的忧愁,勾勒出一幅《荷塘月色》图,更写出了作者“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文人情怀。

荷塘月色学生读后感(篇五)

朱自清——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文章中能够看出作者追求完美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齐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

从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境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我的不宁心境后,描述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一样的环境——荷塘月色,经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我的洁身自好和向往完美新生活的心境。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能够想,什么都能够不想。他觉得自我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我的,白天里必须要做的事,必须要说的话,此刻都能够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述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能够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完美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完美的生活环境中,更应当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此刻的生活。

青少年热血小说男生贾里读后感汇总十篇


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阅读杨红樱写的男生贾里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怎么才能避免将男生贾里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青少年热血小说男生贾里读后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青少年热血小说男生贾里读后感【篇一】

《男生贾里》这本书是著名的大作家秦文君所创作的。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角写出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性格,以及我们这一代所遇到的问题。

书里有很多的人物,个个生动活泼,有贾里、贾梅、鲁智胜、林晓梅等等。林晓梅是以打扮为自豪,她的发式、服装变来变去,主人公贾里可不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的故事真不少!这个贾里聪颖机智,热情侠义,还经常会做一点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让人刮目相看的事情。

其中我记忆最深的是一篇名叫“口吃患者”的短文,说的是刘格诗是一个口吃,贾里绞尽脑汁,用尽各种方法,终于治好了他的口吃,就贾里这个特点,我就望尘莫及,远远不如他。他们还有很多英勇事迹,一天贾里为了抓强盗,助骨部位还被歹徒刺了一刀,鲁智胜也跌得不轻,最终抓住了强盗,还有在龙卷风中救女同学等等。

看到贾里我惭愧不已。贾里还有很多优点,都是我做不到的,我要好好学习他的优点,贾里的优点像一盏明灯指引在黑暗中的我前进。

谢谢秦文君老师这么关心孩子,谢谢她为我们写了这么精彩的小说。

青少年热血小说男生贾里读后感【篇二】

在读长篇小说《男生贾里》前,我先读的是《女生贾梅》,之后我就一直寻找这位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秦文君的作品,最终我发现了我超级喜爱的《男生贾里》这本书。书中主人公贾里的性格活泼、可爱、机智、生动,总是不停地想鬼点子,但这些鬼点子虽然有的帮助同学却可能害了自己,但他还是义不容辞地去做,虽会挨打,但也开心

他很勇敢。即使是他的冤家落难,他也不会去嘲笑、打击,反而去更努力地帮助他、支持他,虽然以后他们仍然是冤家,但他仍然一次又一次地帮助大家。他很正义,他把帮助他人看成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他也很善良,当圆圆失去他的爸爸时,他努力地逗圆圆开心,甚至要在班级里的“我满 15 岁了”中邀请圆圆做嘉宾,虽然引起了一场风波,但最后还是成功了。我喜欢书中的贾里,他有责任心和爱心

虽然他的故事我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但却没有他做得那样有趣又可爱。我在赞叹贾里时,又用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跟贾里对比了一下,发现了我与贾里的差距,我平时做事缺少主动精神,所以我开始努力让自已变成真实生活中的“贾里”,成为和贾里一样的勇敢、让人觉得开心的男生。

青少年热血小说男生贾里读后感【篇三】

《男生贾里全传》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学生贾里丰富多彩的少年生活,以及周围一个个极具个性的朋友的不一样凡响的故事。

在这本爱与欢乐的书中,我找到了童年的纯真以及对童年的向往。

——题记

欢乐在心里一点点弥漫开来,爱在心中流淌。

《男生贾里全传》这部小说,讲述的是中学生贾里丰富多彩的少年生活,以及周围一个个极具个性的朋友的不一样凡响的故事。他们的生活充满欢乐,不会感觉乏味,总有层出不穷的新点子,丝毫看不出沉重的忧愁。整篇小说言简意赅,笔调轻快。我在看这部小说时,仿佛重见故友,心头涌起一丝温暖:欢乐与爱,就这么简单。

尽管,所有的故事都是那么的诙谐、幽默,可是,我总隐隐觉得每一个故事的背后,都有一种特殊的爱。不论是“舞台明星”中的贾里为了让妹妹贾梅能在艺术团中脱颖而出,总陪妹妹练习,还是在“生日派队”中,兄妹俩在房中欢乐地过生日时,他们的父母却在大雨中忙碌着;这都是爱,这爱是一种期望,一种关心,也是一种爱心,也是这“爱心”中贾里全家在为了林萍过一个欢乐的年而努力……

书中贾里说的一句话:“必须做!是需要,不是为了交差,所以是愉快的,我此刻只想让阿婆生活的更完美一些,仅有这样,我才安心。”也就是这一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爸爸妈妈为我付出了许多的爱:他们在与天为我打伞,在冷天为我加被,在冬天为我添衣。……

爱真是我们这个团体中最缺少,也是最难得的东西,它是无法买到的,“爱”这个简单的字却拥有着深刻意义,所以我们也应当给别人一份爱,爱能让世间充满欢乐。

青少年热血小说男生贾里读后感【篇四】

《男生贾里》主要讲述了一个天真活泼、聪颖机智的初中男孩儿!贾里和他的好朋友鲁智胜做出了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些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呢!在这个贾里的身上我可以体会到丰富多彩的初中男孩儿的生活。别看贾里只是一位初中的普通同学,但他却富有极大的责任心。在初一下半学期他们班评出了新班委鲁智胜,但是没过多久,女生们组织了“雏鹰服务队”得了一面锦旗。鲁智胜也不甘示弱,他们组织了三人“老鹰服务队”。

他们都是好同学,互相学习。他们听说楼下有一位阿婆,没儿没女没人照顾,他们要去阿婆家送温暖!这是一件多么高尚的事呀!一个人孤独的在家里呆着,

多么没有意思,更何况是一位老人,老人最需要的是有人陪伴。什么是温暖?有一个小孩子,她在2岁时就被父母狠心的抛弃,无家可归,流落街头,每天都忍受着饥饿与痛苦。忽然有一天,有位好心人抱起了她,让她吃好、穿好、睡好,这让她感受到温暖与幸福!“老鹰服务队”到了阿婆家,别看阿婆只是一个人在家,家里也很美!鲁智胜迅速的擦起了玻璃窗、贾里帮婆婆浇花,张潇洒游手好闲的不干活。

突然,鲁智胜从擦玻璃的椅子上摔了下来,水洒了满地,水洒到了楼下,把楼下的白叔叔找来了。“哎呦!”阿婆险些滑了一跤,对亏了张潇洒扶住了婆婆。临走时,婆婆问:“什么时候再来?”“周六!”这次白叔叔拿着摄像机,把他们的工作全过程都摄了下来,还采访贾里:“同学,你为什么衷于做好事?”“必须做!为了阿婆的幸福,这很愉快!”这句话说得好:“在生活中,付出比索取更快乐!”这是多么负责呀!

看完《男生贾里》我懂得了很多生活上的知识,有很多同学要上初中了,这本书推荐给你!

青少年热血小说男生贾里读后感【篇五】

在周末里,妈妈给我买了秦文君的——男生贾里全传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令我倍感亲切,令我感慨万千。

男生贾里这本书,写了男生贾里聪颖机智、热情狭义,总认为自己前世是一个伟人或大侠出身,他给爸爸的作品提建议;帮助妹妹解决困难;为同读后感怎么写学打抱不平……他活泼可爱而又淘气的个性、助人为乐的品行,最终赢得了爸爸的信任、同学的喜爱和老师的表扬,甚至连常常取笑他的妹妹也对他刮目相看,敬佩有加。

书中也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就拿这个故事来说吧。文中的主人公阿伦,是一个患有口吃,四肢粗壮,为人并不凶恶的胖男孩。可有时像兔子一样温和的人,有时发起怒来会变成一头猛兽。阿伦就是这样的人。一天,贾里在气头上自言自语了一句“笨瓜”,因为阿伦小时候的绰号就叫“笨瓜”,他痛恨这一切,当贾里再次骂时,他便用发火来保护自尊心。就这样,好朋友吵了起来。

我想:“难道他们为一件小事而吵架时就不能忍耐一下吗?也许,坐下来,冷静地分析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倒比瞪着眼,插着腰来得好。难道一句话就比得上珍贵的友谊吗?若遇事能先冷静一下,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只有这样,世界才会更加美好!

男生贾里一书,人物栩栩如生,情节引人入胜,语言幽默活泼,并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这实在是一本难得的好作品,我建议同学们值得一看哟!

青少年热血小说男生贾里读后感【篇六】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名叫《男生贾里》,这本书主要讲小男生贾里和他的妹妹贾梅在人生中经历的许许多多的喜怒哀乐,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

故事讲得是一个初中生贾里和他的妹妹与他们周围的同学鲁智胜等人之间发生的故事。其中我记忆最深的是其中一篇名“口吃患者”的短文,说的是刘格诗是个口吃的男孩,贾里绞尽脑汁,用尽各种方法终于治好了它的口吃,跟贾里的这种善良、乐于助人的性格相比,我望尘莫及,远远不如。

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在人生中会经历许许多多有趣和悲伤的故事。故事告诉我们生活中一定要有信心,只要有了信心,生活中的难题就会迎刃而解。在生活中要关心别人,特别是要关心自己的父母。因为父母把我们带到世界上,爱我们、用心呵护我们,那么我们也要好好孝敬他们。

青少年热血小说男生贾里读后感【篇七】

男生贾里是当代女作家秦文君的力作,她讲述了娇气十足的贾梅、爱捣蛋的贾里、胖乎乎的马大哈鲁智胜,爱打扮的林晓梅、天才少年陈应达、爱哭的王小明……。故事中贾里有着鲜明的特点:贾里是一个善良、勇敢的人;贾里是一个有趣、记情的人;他富有正义感,喜欢为妹妹打抱不平;又喜欢和爸爸闹“矛盾”,但一会又可以亲密的喊着爸爸;贾里的优点很多,但是也有缺点,他竟然也会偷看妹妹的日记呢。一个人没有缺点是不可能的,因为有了缺点,所以世界才会变得丰富多彩,也因为有了缺点,才让书中的贾里更贴近生活。

细想男生贾里的书中内容,仿佛写的就是我们此刻的学习生活,正和三五同学一起追逐嬉戏中、也正在为同学打抱不平中……看似是初中那丰富多彩的生活,其背后却有着深深的寓意,有时告诉我们要乐于助人,无私奉献;有时告诉我们做任何事之前都要先思考,懂得冷静淡然;有时告诉我们要想成功,就得努力“没有艰辛,便无所获Has not been difficult ,then dose not have attains”

就像在读男生贾里后书中贾里的性格、作风以及他的谦让是我很欣赏的,他待人诚恳真切,没有半点儿虚假,对父母、妹妹、老师、朋友十分友善,从不恶言恶语,做事也很认真,从来不草草了事。细读男生贾里我仍在沉思中……

青少年热血小说男生贾里读后感【篇八】

《男生贾里》是女作家秦文君创作的优秀长篇校园小说,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平平常常的男生——贾里。他是一个初一小男生,书中讲述了他在学校和家中发生的种种趣事。这本书真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可以在里面看到我,我的同桌,班上同学的身影。贾里像邻家小男孩般可爱,读了这本书,我也从中感悟了很多道理。

书中有一个叫林萍的女生,她是贾里的校友。因为父母在国外,所以林萍很孤僻。为了实现林萍想有个“家”的愿望,贾里全家决定把林萍接到家里,让她感受“家”的温暖。这个故事感动我的不仅是贾里和家人的爱心,更是一份真挚的关怀。

俗话说: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我们在主动关心、帮助他人的同时自己不会损失什么,相反,在这过程中你付出了,就会有别样的收获。

书中提及贾里想成为一个伟人,并为此制定了几条伟人之路,他参加了健美班,又去大工厂打工,不过都以失败告终,让贾里十分受打击。不过,最后让贾里成为校园名人的竟是一件贾里认为微不足道的小事,学校发给学生暑假读物,其中有一本微微擦破了点,大家都不愿要,而贾里要了那本书。这件事使贾里名声大噪,它给我的启示是:平凡的小事也能体现伟大的人格,不一定做轰轰烈烈的大事才是伟人;伟人也都是做好每一件小事,经过刻苦努力才出名的。

这让我不由地想起了班级里的点点滴滴:放学后主动留下来关灯关窗;主动捡拾他人掉落的物品;主动帮助科代表分发作业……这些事就如贾里拿书这件小事一样,很小很小,但我希望“勿以善小而不为”能成为我以及更多人的一种习惯。

在家里,贾里原是一个令爸爸头疼、常被妹妹笑话的男孩;在学校里,他也曾是一个让同学小看、冷落,常令老师难堪的学生。但是他聪明机智、热情仗义,他给爸爸的作品提建议;帮助妹妹解决困难为同学打抱不平……最终,他赢得了爸爸的信任、同学的喜爱和老师的表扬,甚至连常常取笑他的妹妹也对他刮目相看,敬佩有加。从这些事中,我懂得了一些道理:一个人能不能取得他人的信任,不在于这个人的地位,而是在于他的品德和行为的好坏,贾里就是用自己的行动获得了他人的信任和重视的。

是的,好品德好行为会影响人的一生,同样作为中学生的我也钦佩这样的同学,并励志也要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在校主动帮助同学、完成好值日生工作、当好老师的小助手;在家关心长辈、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把自己的真情像贾里一样融在细微之处。

当然,我的感悟还有很多,诸如:遇到困难和挫折,不应该灰心和自卑,要乐观地面对;在做错了事的时候,应知错就改,不致于酿成大错,并且要懂得将功补过……我相信,这些正能量将陪伴我更健康地成长。

青少年热血小说男生贾里读后感【篇九】

《男生贾里》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秦文君的代表作之一。《男生贾里》曾获第七届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奖,还获得了“共和国五十年优秀长篇小说”的称号。

《男生贾里》堪称“书中极品”。著名评论家·儿童文学作家刘绪源是这样称赞《男生贾里》的:“《男生贾里》采用是喜剧笔调,但其中有些章节却让人读得鼻子发酸。我敢肯定,作者在这些地方是投入了真感情的,如“选举风波”和“生日派对”,内涵相当纷繁复杂,令人回味不已。“三剑客”和“冒险的代价”却让人笑得喷饭,却暗含着人生的苦涩与少年内心特有的尴尬。”

中国海洋大学儿童文学研究所教授·著名儿童文学评论家朱自强也夸赞《男生贾里》:“《男生贾里》在儿童读者以及评论届中产生的巨大轰动,明显使九零年代的中国儿童文学加快了走向儿童本位的步伐。”

从文中可以看出主人公贾里不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聪颖机智,热情侠义,他周围的伙伴们一个个也都不同凡响,经常会作出点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

没有读《男生贾里》之前,我曾经想到过这样一个问题:怎样的人生才是最完美的人生?也由此想到了多种人生:

(1)平平常常,一帆风顺的人生;

(2)充满困难,满是艰辛,却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的人生;

(3)集喜怒哀乐,酸甜苦辣,多姿多彩于一身的人生……读了《男生贾里》之后,我对这个问题有了准确的答案:《男生贾里》无愧为我们时代儿童文学的优秀之作!

青少年热血小说男生贾里读后感【篇十】

《男生贾里》可是本难得的好书,对这种类型的小说有兴趣的同学可千万不要错过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着名儿童文学作家秦文君力作《男生贾里》,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一路读下去,只觉得妙趣横生,字里行间隐藏着真挚的情感,细腻的文笔刻画着一颗敏感可贵的童心,秦文君笔下的男生贾里聪颖机智、热情狭义,经常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男生贾里这本小说书像串糖葫芦一样,将一个个真实可信的小故事展现在我眼前。

书本从我眼前一张张翻过去,我低头看着,完全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了过年时,贾里的校友林萍患了心脏病,住院了。过年前一个多月,贾里的爸爸也住进了医院,听医生说,是爸爸没日没夜地赶稿子,不知怎么的,突然昏倒在地,检查下来,是什么急性肌炎。好巧,林苹就和贾里的爸爸住同一个病区。每天,贾里看着林萍的婶婶叔叔都来看她,他们坐在林萍旁边,相互聊几句,然后拿出包水果就走了,一切对林萍都是冷冷的,他们走后,什么温暖也没留下。

转眼间就到了过年,贾里的爸爸出院了,林萍的话让大家神色黯然,心里无时无刻地牵挂着她,爸爸再三恳求医生让林萍出院,可医生不答应。终于有一天,爸爸又去恳求医生,爸爸的行为感动了医生,答应让林萍出。,贾里和他的家人沸腾起来,贾里兴奋得手舞足蹈,非常热烈地欢迎林萍,林萍快乐地在贾里家度过了一个温暖的除夕,也将这份温暖传达给了远在国外的亲人,从那一天起,林萍幸福地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

慢慢的,我从书页中抬起头,心中的激情仍在荡漾,我的脑海中产生了许多问号:为什么人们这样不珍惜亲情呢?那是他觉得自己很满足,不需要别人的帮助,或者缺乏将爱心给予给别人的热情,等到失去了才感到后悔。贾里和他的家人都拥有一颗温暖的心灵,他们找回了林萍失去的温暖、快乐,同时也让这份快乐滋润自己,那么,我们心灵的花园就永远也不会荒芜。让我们帮助身边所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成为他们心中的航海灯,永远给他们带来光明!如果我们用真诚赤热的心去对待他人,那么,我们的世界将更加美好!

寒号鸟小学生读后感合集(5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陶宗仪在寒号鸟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寒号鸟的读后感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寒号鸟小学生读后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寒号鸟小学生读后感(篇一)

假期里,我闲来无事,便拿出了《伊索寓言》,细细阅读。书中每一个生动曲折的故事都好似夜空中的北斗星,引导我们走正确的方向,其中《寒号鸟》一篇,很是发人深省……

《寒号鸟》讲述了一只小寒号鸟因不肯垒窝而被冻死的悲惨下场。在深秋,眼看着冬天就要来了,鸟儿们都劝寒号鸟早早搭窝,可寒号鸟不听,结果在大雪中悲哀地号叫着,活活冻死了。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你想过吗?其实原因很简单,寒号鸟做事拖拖拉拉,不会速战速决,正因为它有这种“还有明天”的思想,才会活活冻死。

“今日复今日,今日何其少,今日又不为,此事何时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永远不要把今天可以完成的事拖到明天,因为明天还有新的事情来等你做。如果我们总是“等明天再做”,就会失去很多很多宝贵的学习时间。

这几天,我每天只做了一点点作业,心想明天做多一点,可明天后面还有明天,五天一眨眼过去了,我只做了一点,我下定决心,一定要速战速决。

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如果你愿意挤,一定会流出很多水。

寒号鸟小学生读后感(篇二)

有一次我读到一篇课文寒号鸟,课文中寒号鸟和喜鹊是好朋友。冬天快要来了,喜鹊对寒号鸟说:冬天就要到了,快垒窝吧。说完喜鹊就飞去找树枝了。而寒号鸟却去玩了。到了夜里寒号鸟冻得直哆嗦,它说明天就垒窝。可是到了明天寒号鸟只顾着玩,早把垒窝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到了夜里下起了鹅毛大雪,寒号鸟更冷了它发出最后的哀号:“哆罗罗,哆罗罗,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可是寒号鸟没有等到明天就被冻死了。

喜鹊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因为它知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由于它很珍惜时间,所以它才不会被冻死。而寒号鸟却很浪费时间,只顾着贪玩不去垒窝,像它这样的鸟的下场就是被冻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今天的事情今天做,不能拖的明天,要好好的利用每一天,珍惜每一天!通过这个故事我一定会好好的珍惜时间,先写完作业再出去玩!

寒号鸟小学生读后感(篇三)

《寒号鸟》这个故事讲的是:寒号鸟和喜鹊是邻居,冬天要到了,喜鹊东寻西找衔回来一些枯草去垒窝,寒号鸟却无所事事,喜鹊好心地劝寒号鸟快垒窝,可是寒号鸟不听劝告。北风呼呼地吹着,喜鹊在温暖的窝里,寒号鸟却在崖缝里冻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像寒号鸟一样,应该向喜鹊学习,还不能把今日的事拖到明天,明天的事拖到后天。

我们班就有一位同学就像寒号鸟一样,老师布置的作业他没写,作业就不带,老师狠狠地批评了他。

我也当过小小的“寒号鸟”,妈妈叫我多吃水果,我不听,说明天再吃水果。第二天,我又说后天再吃,结果我生病了,医生说我要多吃水果,才不生病,我非常后悔没有早点坚持吃水果。

寒号鸟小学生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一篇名字叫《寒号鸟》的故事。

从前,有一只寒号鸟,它有着漂亮的羽毛和动听的歌喉。他每天都到处去玩耍,看到别人辛勤劳动,反而嘲笑不已。好心的小鸟提醒他冬天快到了,赶快去垒个窝吧!寒号鸟说:“冬天还早着呢,着什么急。”就这样一眨眼冬天就到了。晚上小鸟们都在自己温暖的窝里,而寒号鸟却躲在石缝里唱着:“哆啰啰,哆啰啰,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而到了第二天,寒号鸟还是不垒窝。没过几天寒号鸟就被冻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拖拖拉拉,不能把什么事情都留到明天再做。“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寒号鸟就是总是说明天再垒窝,才被冻死的。我以后也要改掉拖拉的毛病,今天的事就今天完成,不要拖到明天,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情要完成。

如果什么事都拖到明天再做,就会什么都做不成,要做一个勤劳,珍惜时间的人。

寒号鸟小学生读后感(篇五)

在放寒假之前,老师给我们全班同学发了一本《寓言故事》让我们在寒假里阅读;里面的每一个小故事,都对我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每一个小故事都让我爱不释手。但是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寒号鸟》这个小故事。

这一篇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寒号鸟,它住在一片原始的大森林里它有着一身漂亮的羽毛,它整天在炫耀自己的羽毛,连凤凰都不放在眼里。夏天过去了,秋天到来了,森林里的鸟儿都在为过冬做准备,有的开始结伴往南方飞,还有的小鸟儿在树上筑窝,可这一只寒号鸟却还在炫耀自己漂亮羽毛,全然不顾寒冷冬天的到来。读到这里我觉得寒号鸟是一直爱漂亮喜欢炫耀自己的家伙,可是光漂亮行吗?寒号鸟是不是能脚踏实地做事情呢?

我带着这个问题继续往下读,冬天终于来了,大雪纷飞,天气寒冷极了。鸟儿们都飞回自己的窝中,只有寒号鸟没有一个温暖的“家”。就在这时,寒号鸟身上的漂亮羽毛全落光了,它也被冻得瑟瑟发抖。在夜间的寒风中,寒号鸟不停的说:“好冷啊,好冷啊,等到天亮赶紧造个窝吧!”第二天,太阳照着大地暖洋洋的,它又把搭窝的是给忘了,于是它又唱着:“我不冷了,我不冷了,太阳下面好暖和,太阳下面好暖和!”寒号鸟就这样一天一天的混着,终于在天寒地冻的夜晚,冻死在石缝里了。唉,真的如我所想寒号鸟是一只懒惰的家伙。

读寒号鸟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首诗:“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总把事情寄托在明天,而又不去努力奋斗的人,将一事无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光享受,只要有了新的目标必须赶快行动。学会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要把握时机,从现在做起。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汇总(5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您也许正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我们如何去领会这个作品的内函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一】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二】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三】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心动与其他什么无关

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是不是他最好的作品我不知道,但是这本作品确实很值得一读。在每天被纸醉金迷的短视频轰炸,被低劣的情感法则洗脑的时候,于是我们不禁发问:爱情难道是一场攻防战吗?这更令我们对木心《从前慢》中一生只爱一个人的爱情既怀疑又期待。

虽然这本书在疫情的时候很火爆,但是可能会令大多数人失望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并非在霍乱的危机之下,男女主超越死亡的爱情。与此相反,以我们现代的爱情观念,我们甚至会觉得这本书是在毁掉我们长久以来所形成的爱情观。

费尔明娜·达萨,父亲是个通过一些见不得人的生意发财的暴发户。达萨小的时候被父亲逼着在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上学,所以达萨受过良好的教育。但迂腐的教条,刻薄的校长让她想要逃离,产生了自由的萌芽。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个纯情穷小子的相爱也是费尔明娜自我意志的苏醒。

存在于两个人之间的是青涩的爱情,双方都会把自己心中虚构的、思慕已久的、许多本不属于对方身上的优点强加在对方身上,同时它给足费尔明娜·达萨想要的自主选择。

我称之为冲动,尤其是这种年少时的冲动,会麻痹少年并不坚定的理智。就像大多数影视作品的情节一样,两个人的爱恋被达萨的父亲发现。

阿里萨是个穷小子,这显然不符合达萨父亲把女儿嫁给贵族的期许。站在父亲的立场上,我甚至觉得达萨的父亲没错。达萨的父亲是做走私生意的,可能以前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记忆犹新,更好的家庭的确可以让女儿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费尔明娜父亲的安排下,他们两个多年未能相见,再见时遇到了达萨第二次自我意志的觉醒:青春褪去,再一次触摸现实与未来,费尔明娜猛然意识到自己必须的选择必须为未来负责,如果选择了弗洛伦蒂诺,那么她的后半生将是可以预见的清贫与荒芜。

彼时的他们奋不顾身地爱着彼此,而此时,现实不得不使他们重新考量这份爱情。爱情第一次向现实低了头,一段爱情的结束,必定是从一方的自卑开始。

费尔明娜觉得自己失去了死心塌地爱一个人的冲动,面对乌尔比诺与弗洛伦蒂诺羞怯婉转的告白截然不同的自信告白,费尔明娜选择了他。

两人最初以为双方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但是现在发现不是。马尔克斯是这样写的:

在那个年代,富有有很多好处,当然,也有很多坏处,但半个世界的人都对它梦寐以求,认为它是获得永生的最可能的途径。

显然,结婚以后的费尔明娜并不快乐,结婚那时,她才刚刚隐约望见地平线上一个崭新的世界,一切都在向她招手致意——除了挫折:

在她突然成熟的时刻,她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但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始终笼罩在她不幸福的婚姻之上。

弗洛伦蒂诺的堕落是从一艘要逃离达萨,远离这座城市的船开始的。在那个狭小的甲板上,一个陌生的女人从背后抱住他,夺走了他的第一次,他从男孩生了男人。

从那此短暂的欢愉之后,他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他成了猎艳高手,爱上了找寻夜鸟的那种感觉,虽然在最开始他可以在贩卖夜鸟的地方安静地写送给费尔明娜·达萨的情诗,而现在,他找寻夜鸟只是希望能够忘记费尔明娜·达萨,哪怕只有一刻。

他同船长的情人偷情。

他同夜鸟偷情。

他同街上的陌生女人偷情。

甚至,他还有自己低俗的恶趣味:

他陷入巨大的空虚之中。他以为自己的空虚只是因为自己单纯,因为自己太天真。可当他一步步成为自己少年时最讨厌的人时,他依旧空虚。

这种对费尔明娜的爱,使得所有的夜鸟都成了达萨地替代品,可惜比没有人能懂,也无人看穿。

所以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弗洛伦蒂诺才迫不及待地在身穿丧服的费尔明娜面前说:

“嫁给我吧,我等这一刻等了五十年”

他的确爱费尔明娜,比任何人都要爱。在向费尔明娜·达萨做最后表白的那刻,我觉得弗洛伦蒂诺就像一个单纯爱着自己心上姑娘的少年。我想费尔明娜·达萨也是这样想的,年少的爱情不曾受到偏见,贞洁,别离的改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她的身边。经历了痛苦的内心挣扎,费尔明娜最终还是答应了弗洛伦蒂诺,此时的她仿佛找到了童年时遗失的宝物,不曾有过的快乐在她的身上出现。

此时再看书的扉页引用的哥伦比亚盲人音乐家莱昂德·罗迪亚斯的“这些地方走在众人之前,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花冠女神“我们看出这是对一段羁绊几十年的爱情的总结。

书的结尾也很有意思,费尔明娜跟弗洛伦蒂诺雇了一艘小船,挂上黄色的帆布表示船上有人得了霍乱,胡维纳尔医生毕生都在消除霍乱,他们逃离现实的方法,却是胡维纳尔所想要消灭的。

远离陆地,自由飘荡。仿佛船上是自我意志,靠岸就成了现实,马尔克斯给了这种爱情超越现实与偏见的力量。

爱情究竟是什么?爱一个人究竟是爱他的精神还是身体?

到了这里我们就已经有了答案,《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拨乱返正的作品,在所有人都在把很多很自我的东西强加在爱情上面时,它告诉我们,爱情就是爱情,只在于一瞬间的心动,同别的什么无关。

大脑不能干涉爱情,意志不能缠着爱情,个性不能假定爱情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自我也不能妄图去占有爱情。

除此之外,《霍乱时期的爱情》也简单地提了一下对死亡的看法。

开篇经常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一起下象棋的最好的朋友自杀身亡,这个朋友曾因战争致残。他死亡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不想让其他人看到他衰老不堪的样子,尤其是被挚爱之人看到,所以一定要在60岁以前死掉。

死之前,他还与一个女人有过短暂的爱情,因为这个女人,他差点动摇。同样是因为爱情,这个女人同意了他的自杀行动。

他最终还是践行了他的誓言,像一个战场上流尽鲜血、战斗而死的战士。

朋友的死让乌尔比诺医生大为震撼,因为医生自己是一个胆小的人,正因为见证了太多的死亡,他才对死亡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甚至还几年如一日地重复着他的养生之法,这是将死之人对死亡的觉悟。

但是死亡并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过程。即使我们并不想变老,不想承受时间流逝的痛苦,可是我们清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与其在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余生,不如用极大的热情去热爱生活,这是对死亡必然到来的尊重。

作家创作作品,我们赋予意义。我想这才是读书的真正意义。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四】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五】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