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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学生阅读感悟通用(5篇)

发表时间:2022-07-08

中小学生读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们生在这个不平凡的年代,短短几十年,如果你战胜了挫折,你也将变得不平凡。我们不后悔来到这世上,人间还有好多有意义的事等着我们去做呢!你读完《我与地坛》后,是不是对人生有了一定的感悟?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我与地坛学生阅读感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我与地坛学生阅读感悟(篇一)

我想,凡是知道史铁生的人,也都知道那个破旧但安静的地坛。那是一个给史铁生疗伤的地方,虽然没能让他重新站立,但却让他的心灵飞翔。那夕阳的余辉,残败的房屋,生机盎然的野草,摇头晃脑的小蚂蚁,叶子上滚落的露珠,锻炼的老人,顽皮的孩童……渐渐地抚平了史铁生的狂躁,渐渐地催生了一篇篇耐人寻味的文字,进而渐渐地感染着每个喜欢史铁生的读者。

我们,是否也需要一个地坛?

有句话说,每个人都是折翼的天使,不完美是必然的,经受一些苦难也是必然的。或许我们没有生理上的残疾,能说能笑能走能跳,可是又有谁能肯定自己没有心理上的疼痛?变速的生活节奏,像心律不齐的心脏,不能保证每根血管都有充足的营养。巨大的生活压力就业压力学习压力,让我们的呼吸也变得急促,是不是有的时候会变得狂躁?是不是有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丢失了点什么?是不是很想找一处安静的地方畅快的呼吸?

是的,我们需要一个这样的地方,尽情地放松心情,为心灵排污,也为心灵加些动力。在这方面,我们远远不如史铁生先生幸运,拥有一个安静的可以自由出入的大院子几乎是不可能。这个时候,就让我们在自己的心灵上开辟出一间小屋,供自己休息吧。

这间小屋,必须有的是,一些安静的温暖的文字。诗书的作用不仅仅是黄金屋和颜如玉,它是一段带着晨露的台阶,一端连着黑夜一端系着光明,踏着它,可以迎接红彤彤的日出,那些明亮但不刺眼的亮光,会给人带来无穷的力量。腹有诗书也不一定追求华美的气质,只为寻那一缕吹面不寒的杨柳风,吹走烦躁,塑造我平和如湖水的心灵。

这间小屋,最好栽培一些花草。他说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 提,当我看着亲手打理的花花草草,总是欣喜于它们带给我的力量。记得有一次从路上捡到一段10厘米左右的太阳花的茎,把它插在了疏松的土壤中,原以为它会奄奄一息,却没想到几天后它绽放出一朵玫红色的太阳花,那是生命的倔强,触动了我心灵最深处的那份坚强。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合格的护花使者,一次次我的这些小花小草们面临生活的绝境,可是他们又一次次给我展示生命的力量。都说养花怡情,我却从中吸取着生命的营养。

这间小屋,要有季节的变化时空的延伸。生机盎然的春日,要及时备一份春泥作为滋养;烈日炎炎的夏日,要随时撷取一缕清凉;硕果累累的秋天,要储存天高气爽的心境;白雪皑皑的冬日,要随时吸收温暖的阳光。

在这间小屋里,我们要时刻反省。要对自己拥有的一切怀有一份感恩与感动。不要抱怨生活的不公平,上帝总是在关一扇门的时候打开一扇窗,就像他收回了史铁生先生的一双腿,却让他以纸为船以笔为桨,在文学的浩瀚中尽情冲浪。

是否你还带着伤?不要怕,愈合了就不会再痛。让我们手握一把阳光,在上帝说不的时候也能拥有温暖整个世界的力量。

我与地坛学生阅读感悟(篇二)

读完了。一本好书给人的感觉定是如饥似渴的,虽然因为经历尚少,对作者了解不深等,很多地方不是很懂,但是感触或学到的还是很多。时常觉得读一本书,自己是多么幸运。

又是雾罩的清晨,又是骄阳高悬的白昼,又是处处虫鸣的午后,又是鸟儿归巢的傍晚,时间这东西,抓不住的又回不去的。别伤害爱你的人,别等待爱的机会。

命运,很多事情是需要运气的,可是就如“命运是什么?命是弱者借口,运乃强者谦词。”我常告诉自己别拿命运否定自己。可有时我又不得不相信命运,正如文中“命运嘛,休论公道”。

最后再说说我与地坛吧。“我已不在地坛,而是地坛在我”,地坛,安静,给他看自己的机会;给他诉说心事的机会;给他母亲的回忆和悔恨;给他年少时的回忆,关于朋友,关于旧庙,关于文革;给他做梦,关于好运设计,关于来世,关于苦难和幸福;给他爱情;给他写作;给他零度的出发……

扶轮问路:此一处陌生的地方,不过是心魂之旅中的一处景观、一次际遇,未来的路途一样还是无限之问。

愿你我有梦有爱沿途问路!

我与地坛学生阅读感悟(篇三)

我认为史铁生先生的创作灵感以及他写作道路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的病痛。他终年被禁锢在轮椅上,行万里路是做不到了,那就读万卷书;无法使自己的物质世界变得富饶,那就让自己的心灵花园走向美好。他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让心灵在天地间挟飞仙以遨游,用更深沉的目光去审视世间万物,向另一个世界眺望,在黑夜的宁静中回忆白昼的喧嚣,在死亡的归途上小酌生命的悲欢离合。

史铁生先生所有的文章肯定都是在轮椅上完成的,但文中的他很少坐在轮椅上,要么是重回儿时重品历史百味,要么是憧憬未来重新生机勃勃。这么说他在生活中好像只是沉浸在过去或不着边际地设计下辈子。比如在《好运设计》中,他把自己设计成了一个在顶尖大学当博士生的卡尔.刘易斯,什么都是完美的。但这篇《好运设计》是他自我点醒的一个过程,因为人是不可能完美的。一个完美的系统肯定会崩坏,学会接纳自己的劣势,这便是病痛教给史铁生先生的。

史铁生先生有两篇相当长的散文是《记忆与印象》以及《记忆与印象2》。这两篇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是作者脑海中的往事,挑取印象深刻的、有意义的事叙述出来,加以“大小史铁生”的评价,使作者对事物的评价有了多样性,一深刻一浅显,既不呆板,也不生涩,完全是发自肺腑,来自心底。

在《记忆与印象2》的开头,有这么两句话,我觉得值得我去琢磨:“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我从字典上发现,记忆的意思是“过去的事物保存在脑子里的印象”,这仿佛把印象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保存在脑子里的,一个是没保存在脑子里的。因为有或有过印象的事物肯定是见过的,见过的肯定是过往的。但字典上对于印象的解释是“感受过、接触过的事物在头脑里留下的迹象”,也就是没留下来的不叫印象。这就有些令人糊涂了。但是稍微抠一下字眼就会发现,在上文中我们解释记忆之后,解释印象之前,对印象的分类中把印象分成了两类,一部分是记忆,另一部分是被遗忘的印象。“被遗忘”并不代表它从来没来过,并且作者也说,它们只是在脑海深处深睡着,抵抗着岁月的风化,之后再突然醒来,变成平凡无奇却令人唏嘘不已的青葱岁月。而作者笔下“牢笼外的天空”,也正是这些人生中的美好岁月。

年少气盛的我们总以为一路的飞奔向太阳才无愧于生命,这没有错,我们也需要那股冲劲。但总会有东西阻挡你,或是一块绊脚石,或是一面看起来无法逾越的高墙。如果短时间内无法翻跃,别不知所措,也别硬碰硬,那就静下心来好好整理整理被风吹乱的衣襟,欣赏一下拂上身的露珠,回望曾洒在你身上的盈盈露珠,用心灵看穿这阴霾。最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睁开眼,又是一条通天大道。

我与地坛学生阅读感悟(篇四)

在最纷繁嘈杂的都市之中,史铁生觅得了地坛,从此便有了份宁静;

在最轻薄浮躁的当今社会,我邂逅了《我与地坛》,自此便多了份思考。

思考一:生存还是毁灭?

这是史铁生最初的思考,更是困扰人类千年已久的问题!幸好,他用残缺的身体给出了最完美的回答。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惨痛的灾难使他“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决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下了第一把种子。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弱智的女孩……无数次给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无心地创造了一片生命的森林,作者在这里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过来。

然而,面对挫折和苦难,有些人却选择了亲手扼杀自己的生命: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用裁纸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西班牙作家马利亚诺在住宅里响起了沉闷的枪声;中国当代诗人海子在留下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卧轨自杀……这些事实让人触目惊心,追其根源是对生命的不负责,对生命的不重视,其留给世人的只有感叹和惋惜。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值得我们好好把握。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又有哪个人的一生是一帆风顺的呢?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何不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正是有了这些磨练,才使我们体味到人生的乐趣。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的磨练,体验友爱、负责、学会珍惜自己,省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

思考二:如何更好地活?

孔子曾言“未知生,焉知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可他们并没有告诉后人应当如何去好好地活。史铁生也知道其问之难,“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于是他仍然到地坛中去,希望这位静邃渊沉的老人能够指点一二,使其最终醍醐灌顶。然而在这一点上,地坛没有明确回答,只是在以处变不惊的态度暗喻着一切,她安排了众多的人出现在史铁生那时的生命之中,虽然都是过客,却隐含着问题的答案。一对十五年后步入老年的中年情侣,他们相濡以沫共度一生;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不知是否在后来交上了好运;一位喝酒的老人,姿态随意放浪不羁;一位捕鸟的汉子,痴等着一种可能再也捉不到的飞鸟;还有素朴优雅的女工程师,被埋没了的长跑健将,以及弱智姑娘和她的哥哥。

这些人的生活或喜或悲,或平静或跌宕,或有激动的际遇,或有遗憾的叹息,但他们都坦然地应对,过去的一笑了之,只在地坛里享受一时半刻的宁静清幽,最后就像雪泥鸿雁一般杳无踪影,只为史铁生增添了一份记忆的盛筵。 他们虽然消失在无涯的时间荒野之中,但终究还活在这个世上,每个人都有他们活的方式,他们活出了他们的滋味,更引领着史铁生找到了救赎的道路,即“该怎样活”的答案:“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总是坐得离舞台太近。”是的,自觉生活与己无关,当然无法进入生活;而过于进入生活之中,则像名人所说的“住色生心”一般,难以逃脱心中的罣碍。与生活保持若即若离的姿势,这,就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思考三:母爱有多伟大?

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让人的.脑海里立即涌现出朱自清散文里父亲去买橘子的背影,也让我想到母亲戴着花镜坐在灯下为我织毛衣,深夜里为我掖被子的情景,我们应该懂得亲情。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为了自己的孩子,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一生,她为我们这些孩子做的太多了,而我们又能为母亲做些什么呢?即使我们不是为了自己活,也算是为了爱我们的母亲,报答我们的母亲而活下去,否则会把她的心伤透的。 哪个母亲愿意看到一个年轻的生命慢慢凋零?但是有时,她也不敢直说出来,怕刺激了孩子。史铁生天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了。

我们也应该为这一细节而感动,那是一种默默的伟大的母爱。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走了过来,文坛上多了一个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要恪守的教诲,只是让他活下去,简简单单真正做到善待生命。作者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而这种爱鼓励着病痛中的他好好地活着。

为了母亲,为了亲人,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自己未尽的责任,让我们都好好活着。相信,我们一直都在路上!

我与地坛学生阅读感悟(篇五)

在一个阴天。吃过午饭,虽然没什么可做的,可因为种.种原因,心情糟糕。我随意点开读书网浏览,找找可以阅读的书。选来选去,《我与地坛》这个似乎在哪儿见过的书名吸引了我。点开网页,看了目录,字数并不多,便开始阅读。

作者是位双腿高位截瘫的汉子,他每天摇着轮椅去地坛转悠,一去就是十五年。他每次去地坛的时间都不固定,去了之后呆的时间也不固定。呆到自己想回去了才回去。

作者去地坛的心情是极其复杂的。他年纪轻轻就失去了双腿,他抱怨命运的不公,他厌倦生活,他不知道今后自己还能干些什么,他甚至想到了死。地坛公园就在他家不远处,他以前不屑去的地方,现在独自去了。安静的地坛公园成了他噩噩然混时间的好地方。他由最初漫不经心看着公园里的一切,变为细细观察公园里的一草一木,一房一瓦,细细欣赏匆匆过往的行人,他终于给疲惫脆弱的心灵找到了一个归宿。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他渐渐地冷静了下来。他不再抱怨生命的不公,不再怨恼无所作为。他大胆地开启了一个梦,记录自己的所见所闻,记录每天的所思所想,他要当作家。看惯了生活中平常的一切,他开始思考这背后不平常的东西,他甚至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

母亲的突然去世,似一记闷棒,让他幡然醒悟,母亲对他的爱多么深厚。他在母亲去世之后,才开始回想那个从不打搅自己只是默默地关注自己的母亲。他后悔没有在母亲寻找他时叫一声母亲,他憎恨自己还假装没有看见母亲。他常常藏在丛林中,任凭母亲一遍遍地寻找。地坛的每一寸土地,有作者车轮的印迹,就有作者母亲深情的寻觅。可一切都来不及了,无论作者有多懊恼,有多后悔,他再也没有机会纠正自己的不是了。他给自己留下了永久的遗憾。

这是一篇长篇散文,既有抒情,又富有哲理,句句情真意切。一开始阅读,便不愿放下。作者敞开的至真至纯的心灵,让人仿佛呼吸到了清新的空气,忘记了烦恼。是啊,上帝肯定是公平的。作者认为,母亲因为在人世过得太苦,所以上帝早早地找了她去,免除她的苦痛。即便作者失去双腿,还身患重病,他也觉得上帝是公平的,因为每天能来到地坛公园闲坐,是他的福祉。这要何等的胸怀,才有如此宽厚的认识啊。

作者还说,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作者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相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所以作者认为,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作者终于肯坦然接受自己苦难的生命,淡定地书写新的篇章。

掩卷沉思,我敬佩作者灵魂的强大。我感谢他在我今天心情极不好的日子,给了我启示。我要像作者一样,乐于接受生命给予的一切。欢乐、劳累和苦痛,都是生命的一部分,只有他们都有所呈现,我们的生命才不会是一潭死水,才会激荡起美丽的漩涡。

活着,好好地活着,无论现实的你是什么样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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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400字汇总(5篇)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好的海底两万里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您从海底两万里中有哪些领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40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400字(篇一)

最近,我和四一班的孩子们一起阅读了《海底两万里》,主人公新奇而惊险的探险经历让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议,而作者丰富而神奇的想象力更让人匪夷所思。

《海底两万里》写的是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他的两个助手在神秘船长尼摩的带领下,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在不到十个月的时间里纵横海底两万里,穿越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南北两极海洋,为我们展现出了无限神奇的海底景观。读着这本书,让人仿佛置身于五彩斑斓的海洋世界,跟随主人公一同探险。

作者的想象动人而富有科学依据,虽然书中所写的故事在今天看来不足为奇,但在他所处的时代却是令人震惊的。凡尔纳在书中造出了“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幻想出了可以照明的电等等先进科技。而在这部小说发表25年之后,人们才制造出了真实的潜水艇,他的那些在当时令人不可思议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变成了现实,让我不禁为作者那惊人的预见力而惊叹不已!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尼摩船长,他是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人物,他斥巨资设计、制造出了怪物“鹦鹉螺”号潜水艇为了躲避迫害他的人,于是就在海底寻找自由,同时与潜水员在海底进行科学研究。他不信任人类,却仍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在南极探险缺氧时,他把用来维持生命的最后一丝空气留给了教授,教授获救了。尼摩船长为了别人的生命而放弃了自己的安危,伟大的人格震撼了我的内心,让我对尼摩船长的感情由喜欢转而上升为敬佩!

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多感触: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不敢想的!正是因为人们对于美好事物的想象才推动了科学的不断发展。我要带着孩子们多读书、读好书,从小树立远大的志向,学好知识,长大了探索科学的奥秘!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400字(篇二)

海底在人们心中是很神秘的,里面有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生物,比如凶猛残暴的鲨鱼、可拍凶残的章鱼、优美动人的水母还有成群可爱的热带鱼,除了这些海洋生物,海底还有许多

令人咋舌的金银财宝,这本《海底两万里》,便向我们展开了大海美丽的画卷。

这本书讲的是“我”有一次出海,遇上了一艘潜水艇,潜水艇袭击了我们的船,我掉了下来却被它救了,于是我就在海底进行了一次奇幻的旅行。

大海里我最感兴趣的东西要数海底的生物了,在家里我就经常在科教频道上看有关海洋生物的节目,我相信还有许多人更我一样很喜欢海底各种各样的海洋生物,这本书的作者也应该是投我们的所好了。这本书中介绍了许多千奇百怪的海洋生物,“我”在穿越红海时看到了几种奇特的生物,第一种是船蛸,它的名字很奇怪,对吗?它是一种动作优美的软体动物,它长着八条触须其中六条又细又长漂浮在水面,而另两条则弯成掌状像风帆一样迎风舒展,犹如一叶精巧的小舟,它们用自己的分泌液凝成防护用的外壳,它的身体虽然可以自由脱壳但绝不会打开。还有一种生物,我对它的惊讶不亚于船蛸,如果有成千上万这种生物漂浮在海面上,海水就会变成乳白色,远远望去,海水就像牛奶一样,这就是纤毛虫,为什么海水会像牛奶一样呢?这是因为水中千万条细小发光的纤毛虫互相连在一起,就形成了一条白色的光带,延伸在数海里的海面上。

翻开这本书,我就可以进入海底世界,认识更多有趣的海洋生物。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400字(篇三)

村上春树说:“看海看久了想见人,见人见多了想看海”,可尼莫船长却觉得:“看海看多了很舒服,见人见多了会厌恶”。

如果海面上有一扇任意门,你最想去哪里?我啊,好想从这个入口开始,走完海底两万里。海上那艘孤独的鹦鹉螺号,是在等你,它要与你一起完成,大洋深处的梦游记。

我不仅仅为鹦鹉螺号的高科技所着迷,或者说那不够;我想遇见的,是鹦鹉螺号的船长——尼莫。我想用任意门,换和他聊一聊的船票。让他带我看看品日出大海的包容万象,看海底森林的神秘,听珊瑚王国的凄美回忆,闻采珠人的悲惨人生……那些梦幻的,神秘的,未知的,让我愿意相信,亚特兰蒂斯的神迹。尼莫船长会坚定地告诉我:我所看到的一切,都是没有人类的干扰才可能存在的东西。书里说,鹦鹉螺这种动物,想离开她的壳便可以离开,但她从未离开!就像尼莫船长!也许,他在躲避着人类,躲避着世俗的同时,也在保护着这片海洋,保护着属于他的港湾,保护着自己的心声。尼莫船长知道,什么山海不可平,明明山海皆可平,难平是人心。但他也会救下教授,也会为船员的死去而悲痛,也会捐赠可怜的采珠人一袋子珍珠。他失去了对人的信任,便选择了离开。我想跟着他,远离人世一天,去海底感受,那份不受束缚做自己的超脱。

枪响之后没有赢家。真正的能力,是懂得敬畏自然。澳洲森林大火,菲律宾火山喷发。李海鹏说:“繁华并不常驻一地,人和自然,相互交流,没道理人类予取予夺,却永不失手。”

我想,远离人类的地方,更像是大海的家。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400字(篇四)

这次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在19世纪十分收当时青少年欢迎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

作者儒勒。凡尔纳在这本书中述造了三个不同性格的人,他们在某个巧合中结成了好朋友,并一起来到了鹦鹉螺号。他们结识了鹦鹉螺号上的船长并和他们一起出海,船长尼摩是个性格古怪让人琢磨不透,但他为人热情还有舍己救人和临危不惧的高尚品质给这本书增添了一个看点。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他们周游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他们见到了从来没有看到过的海底奇观和那些可怕的海洋生物,还有那些惊心动魄的遭遇,但最后他们总能化险为夷。

底下我来简单介绍一下文中的一个小故事,就是和取名为‘布格的乌贼’斗争的事情。

多恐惧的一只怪物!它身长约7米,蓝绿色的巨眼睛瞪着我们,正以极快的速度朝鹦鹉螺号游来。八只触手从头上伸出来,长度是它身长的两倍,就像希腊像话里复仇女神的头发一样。估计重量不少于2万公斤。就这样的大怪物大家就是靠鱼叉和斧头跟它展开了生死搏斗。虽然有一位船员被乌贼拖走牺牲了生命,但大家都忍住悲伤在船长尼摩带领下毫不畏惧,挥动鱼叉、斧头对着乌贼拼命的猛砍猛杀,最后终于取得胜利。

通过这本书让我们进一步了解海洋,让我们对探索海洋的欲望更加的强烈,还告诫人们科学造福了人类,但我们在探索的同时还要保护海洋,不要去破坏它的生态环境,谴责滥杀滥捕。毕竟海洋生物也是海洋的一部分。我们大家都要自觉来保护和爱护它。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400字(篇五)

放假了、老师又让我们看书、《海底两万里》、读完了,感受很深。

这本《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本小说是,电灯还没有发明出来,他却能写出海底探险的故事,而且写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沉浸于书中的海底世界里。我想,就算是在现在这个发达的年代,也很少能找出像书中所写的“鹦鹉螺”号一样的潜艇出来。

人说大海博大可罗万物。而在尼摩船长眼中这只是一个人类的邪念无法触及到的地方,一个可以回归的家园。于是他藏了起来,只是永远沦为伤心人,除不去对人类的戒备心。

幸好他遇见的也是一群善良的人。只是他们还未明白世事之险。船长对他们不屑可能来源于他们对“自由”的追求。在陆地上,处处宽广,但人的心与思想是不会完全自由的。但鹦鹉螺号虽不博大,但人的心灵是自由的,而且,还拥有整个海洋。这种完全的自由并没有让享有它的船长变成一个荒诞的人,是因为他有着明智而善良的心智与本性。所以当教授同时面对他的不屑的无礼与高贵的品质时,感到十分惊诧。他感觉不出船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书中人物的刻画是成功的。阿龙纳斯,是一位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当尼德劝他逃走,他犹豫不决,他不想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把在海底千奇百怪的发现仔细观察,并做了笔记。康纳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若之掌。任何动物只要知道名字。就能分出它属什么类,哪一科……十分详细。尼德兰,他是一位脾气爆躁的人,但他也很善良。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非常勇敢。尼摩船长,这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脾气反常不定,难以捉摸,时好时坏,不知对陆地有什么仇恨,这完全是个迷。就连他本人也是个迷。

我读完这本书后,对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及海底世界,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300字左右(5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网络上有很多关于海底两万里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一篇优秀海底两万里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300字左右”,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300字左右【篇一】

看《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

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在这些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同时还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一艘潜水艇、一个神秘的船长、一个聪明的科学家、一个忠诚的仆人、一个粗野的捕鲸手,他们在将近十个月的时间里,经历了各种艰险,纵横海底两万法里。变幻离奇,耐人寻味……

书中还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这部出色的科幻小说,故事曲折惊险,变幻离奇;画面多姿多彩,耐人寻味。让读者,在赞美探险者勇敢的同时,也惊叹大海的壮美!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300字左右【篇二】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小说,一本科幻小说,是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虽然在当时已是登峰造极之作,但现在看来还有很多的bug,那些难的我也就不讲了,我就讲一个很浅的吧!

在全书中,作者不止一次地提出一件事,就是大厅的两侧可以打开,从里面的玻璃板能观察到外面,甚至在3000米深的水下也能打开,这么逆天的玻璃能承受多大的力,为什么说它是一个显而易见的bug?且听我慢慢道来。

我们要发现这个bug,首先要明白一条物理学定理:压力=大气压力十(密度×重力加速度深度)说实话,当它只在海下1500米处的位置压强大约2609磅的力钢铁都受不了,何况玻璃!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来给大家解读一下这条公式:水的压力是从水面开始计算的,若深度为0,则你只承受大气压力,水的密度(1*103KG/m3)重力功速度代表的是单位水量,再乘以深度,等式右边的第二项表示的是单位面积水的重量,边就是水的压强,照这么计算,水下200米处就有20个大气压强那么大的压力,我这么解释总能听懂了吧!

最后,我再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它是一本科幻小说,就是那些高大上的东西都是编的,不要当真,这只是一本小说。不过作为当时连潜水艇没有年代的作品,他还是能给当时以至于现在的人们带来极大震撼的。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300字左右【篇三】

书海中的书千千万万,而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幻想大师儒勒凡尔纳的经典之作。这本书讲述了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深海旅行的故事。作者以“海上怪物”作为引子,为读者编下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展现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神秘的海怪、美丽的海底世界、庄严的葬礼、丰富的海底宝藏、惊险的南极之旅……故事引人入胜我常常陶醉在这曲折离奇的故事里。

虽然现在的生活十分美好,但我还是对海底生活非常向往。海底虽然充满着危险,但是每天都能看到美丽的海底景色,那是多么惬意的事啊!真希望这个梦想能早日实现,现在科技已经那么发达了,今后我还要好好学习,长大了做一名科学家,为祖国、为社会做出贡献!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百读不厌,每次它都会带给我不同的感受。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300字左右【篇四】

我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是法国作家凡尔纳写的一本科学幻想小说。小说从林肯号军舰为了太平洋的安全,追逐一只独角鲸写起。林肯号军舰的舰长是法拉古,这位舰长经历过很多艰难困苦,他指挥林肯号在白茫茫的大海上苦苦寻找那个怪物,最终寻找到了那个怪物——它就是潜水艇“鹦鹉螺号”。

鹦鹉螺号这艘潜艇的双层船壳都是坚硬无比的钢铁。它没有风浪的翻腾或颠簸可以毁损的缆索一类的东西,它没有风可以吹走得帆,它没有蒸汽可以破裂的锅炉,它不会发生可怕的火灾,因为它完全是钢铁制成的,电能是它的机械原动力,它可以在深水中独来独往。鹦鹉螺号的船长名叫尼摩,他带领他的船员一直在海洋中生活。鹦鹉螺号在水面换气时,会向天空喷出巨大的水注,在夜晚它还会射出几道耀眼的光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300字左右【篇五】

《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部巨著。书中故事曲折离奇,惊险万分,扣人心弦。海底森林、珊瑚王国、去南极点、杀章鱼群……

故事的起因是世界各地的海洋中出现了一个怪物,比鲸鱼还要大,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独角鲸”。于是,美国的“林肯号”逐洋舰特地去追捕这个“独角鲸”。并邀请海洋学界知名人土阿龙纳斯先生一起参加。同行的还有阿龙纳斯的仆人康纳尔和加拿大人捕鲸能手尼德兰。

在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不幸落入水中,被“独角鲸”救起,这时他们才发现,原来海洋中出现的怪物“独角鲸”是一艘构造精密的潜水艇。“鹦鹉螺号”(潜水艇的名子)的船长尼摩邀请他们一起再做一次海底旅行。他们冲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还是落入漩涡里,生死为卜,下落不明。而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乘坐准备逃走的小艇而幸免落难,将所知道的海底世界公布于世。

书中人物的刻画是成功的。阿龙纳斯,是一位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当尼德劝他逃走,他犹豫不决,他不想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把在海底千奇百怪的发现仔细观察,并做了笔记。康纳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若之掌。任何动物只要知道名字。就能分出它属什么类,哪一科……十分详细。尼德兰,他是一位脾气爆躁的人,但他也很善良。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非常勇敢。尼摩船长,这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脾气反常不定,难以捉摸,时好时坏,不知对陆地有什么仇恨,这完全是个迷。就连他本人也是个迷。

书中想象合理、大胆。许多书中的事物现在我们早已实现。如潜水艇、电、潜水衣、探照灯等。许多设想非常成功。

我读完这本书后,对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及海底世界,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不是吹的,这本书的确不错,有时间希望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它那惊心动魄的故事一定会深深的吸引你的。

[跟我写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精选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您精选的“[跟我写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精选”,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认为史铁生先生的创作灵感以及他写作道路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的病痛。他终年被禁锢在轮椅上,行万里路是做不到了,那就读万卷书;无法使自己的物质世界变得富饶,那就让自己的心灵花园走向美好。他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让心灵在天地间挟飞仙以遨游,用更深沉的目光去审视世间万物,向另一个世界眺望,在黑夜的宁静中回忆白昼的喧嚣,在死亡的归途上小酌生命的悲欢离合。

史铁生先生所有的文章肯定都是在轮椅上完成的,但文中的他很少坐在轮椅上,要么是重回儿时重品历史百味,要么是憧憬未来重新生机勃勃。这么说他在生活中好像只是沉浸在过去或不着边际地设计下辈子。比如在《好运设计》中,他把自己设计成了一个在顶尖大学当博士生的卡尔.刘易斯,什么都是完美的。但这篇《好运设计》是他自我点醒的一个过程,因为人是不可能完美的。一个完美的系统肯定会崩坏,学会接纳自己的劣势,这便是病痛教给史铁生先生的。

史铁生先生有两篇相当长的散文是《记忆与印象》以及《记忆与印象2》。这两篇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是作者脑海中的往事,挑取印象深刻的、有意义的事叙述出来,加以“大小史铁生”的评价,使作者对事物的评价有了多样性,一深刻一浅显,既不呆板,也不生涩,完全是发自肺腑,来自心底。

在《记忆与印象2》的开头,有这么两句话,我觉得值得我去琢磨:“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我从字典上发现,记忆的意思是“过去的事物保存在脑子里的印象”,这仿佛把印象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保存在脑子里的,一个是没保存在脑子里的。因为有或有过印象的事物肯定是见过的,见过的肯定是过往的。但字典上对于印象的解释是“感受过、接触过的事物在头脑里留下的迹象”,也就是没留下来的不叫印象。这就有些令人糊涂了。但是稍微抠一下字眼就会发现,在上文中我们解释记忆之后,解释印象之前,对印象的分类中把印象分成了两类,一部分是记忆,另一部分是被遗忘的印象。“被遗忘”并不代表它从来没来过,并且作者也说,它们只是在脑海深处深睡着,抵抗着岁月的风化,之后再突然醒来,变成平凡无奇却令人唏嘘不已的青葱岁月。而作者笔下“牢笼外的天空”,也正是这些人生中的美好岁月。

年少气盛的我们总以为一路的飞奔向太阳才无愧于生命,这没有错,我们也需要那股冲劲。但总会有东西阻挡你,或是一块绊脚石,或是一面看起来无法逾越的高墙。如果短时间内无法翻跃,别不知所措,也别硬碰硬,那就静下心来好好整理整理被风吹乱的衣襟,欣赏一下拂上身的露珠,回望曾洒在你身上的盈盈露珠,用心灵看穿这阴霾。最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睁开眼,又是一条通天大道。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每一章收藏(5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网络上有很多关于海底两万里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一篇属于自己的海底两万里读后感该怎么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每一章”,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每一章【篇一】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科幻小说。

作者是儒勒。凡尔纳,他是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创作了很多科幻小说,其中科幻想象如今大部分已变成现实,因此被人誉为“科学时代的预言家"和“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

而海底两万里,这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中展现了海洋的美丽和凶残,科技的发展和令人惊讶效果,并且可患了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如尼摩船长、阿龙纳斯、康塞尔、尼德。兰等人,其中尼摩船长是本书中的核心人物,采用自己设计制造出来的潜水艇“诺第留斯号”。在大海中自由航行灾情有名鹦鹉螺号鹦鹉螺是一种软体动物大壳中有许许多多的小室,所以尼摩船长才任名为“鹦鹉螺”号。

整本书描绘了一个奇幻的海底世界,体现了人类自古以来渴望上天入海,自由翱翔的梦想,从而显示了作者非凡的想象力。

当然,作者写这部书不只是想让读者体验一个奇妙的科幻世界,其实该书还有一个重要的主题,那就是反对殖民压迫主人公尼摩船长,不仅是献身科学的探索者,同时也是一个英勇顽强,反对一切压迫和殖民主义的战士在他的身上体现了作者对科学、社会主义和人类平等的不懈追求。

读了这部书后,我看到尼摩船长虽然痛恨陆地,但也奋不顾身去救自己的同胞,如在印度采珠场上,一个采珠人被鲨鱼袭击,尼摩船长奋不顾身的拿着匕首与鲨鱼搏斗,另外,尼摩船长还是一个关心船员的人,一位船员因潜艇剧烈震荡受伤而死,给他举行了葬礼,并且安葬在一个珊瑚地中。

整篇小说波澜起伏,展现了一个奇幻美妙,但又险象丛生的海底世界,小说中刻画的人物都是有血有肉,重情重义的整篇小说读来耐人寻味。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每一章【篇二】

第1章神出鬼没的海礁引入我们的思考。首先,他是说,在1866年发生了一件怪事,出现了莫名奇妙的现象。文中还介绍说,它的体积很大,动作也是相当的灵敏。

通过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它是引出海上突然出现的庞然大物,引起我们读者的好奇心。他们还做出了猜测,还有事实。通过这一点我们看出,猜测与事实相结合。让我们知道,此事并不会是谣言,有事实为证。通过他们的观察,估计这只哺乳动物的身长至少在350英尺以上。尽管“海尔维蒂亚”号和“香农”号船身都有100米长。可是像这样的报告,一份接着一份,在各大城市的中心,怪兽成了一个热门的话题。人们在咖啡馆里赞叹,在报纸上记载,甚至搬上舞台,深情并茂地演出。文中还用了青鱼与这只怪物相比较。这可以充分的体现出,它比鲸鱼还大。可是文章中又告诉我们,在1867年的头几个月里,怪物好像已经被埋藏了起来,这只是好像。人们还说他不可能死而复生,问题也好像已经解决了。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新生的一些事儿又摆在了公众们的面前,这一次涉及的已经不再是有待解决的科学问题,而是一项需要避免的真实而严重的危险。

危险到底是什么呢?哪只怪物变成了小岛,礁石和暗礁。难以确定,让人琢磨不透。至今,人们只是叫他怪物,却没有给他相应的名字。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每一章【篇三】

看《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

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在这些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同时还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一艘潜水艇、一个神秘的船长、一个聪明的科学家、一个忠诚的仆人、一个粗野的捕鲸手,他们在将近十个月的时间里,经历了各种艰险,纵横海底两万法里。变幻离奇,耐人寻味……

书中还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这部出色的科幻小说,故事曲折惊险,变幻离奇;画面多姿多彩,耐人寻味。让读者,在赞美探险者勇敢的同时,也惊叹大海的壮美!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每一章【篇四】

《海底两万里》的作者儒勒.凡尔纳,他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日已不足为奇,可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能够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述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日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0年,是凡尔纳着名的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理解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终,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明白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十分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我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我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这个神秘人物的谜底到了三部曲的第三部才被揭开。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境,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着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礼貌古国。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终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我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着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很多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

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最终说到尼摩船长了,这个谜一样的人物一样为此书增色不少,他能够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这个弃绝人世天才,我一向都是由衷喜欢这种人,对于尼摩船长无尽的痛苦,我总想探个究竟,我不明白,这样的人有着怎样的经历和出身,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实在令我回味无穷。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每一章【篇五】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

如果我是那艘“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发现他们后,我会象他那仁慈,留下他们吗?不,我会立刻潜到最深的海下,任由他们淹死;当船员被巨型章鱼卷走的时候,我会不顾个人安危去救他吗?

不,根本没可能,我会逃走回船上,另图计谋。在这么多个如果中,我非常佩服他们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啊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学完阿长与山海经的收获感悟通用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想您对陈慧瑛写的《阿长与山海经》,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一篇属于自己的《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学完阿长与山海经的收获感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学完阿长与山海经的收获感悟【篇一】

阿长,即长妈妈,在鲁迅先生的印象中,她既是一个粗俗、好打小报告、迷信、愚昧无知的妇女,同时也是一个敬业、淳朴、善良、关爱他人的人。

出身低下,不受尊重。文章第二段中提到:他不知道长妈妈的名字,这“长妈妈”的称呼是因为那上一位女工走了,这什么姑娘来顶了她的缺,顺带着顶了她的名。一个连名字都是别人的乡下妇女,是多么可怜,多么不被人所敬啊!

粗俗。文章第三段中写道:“最讨厌的是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切切察察”指的是细碎的说话声,也就是“咬耳朵”,这本就是不太礼貌的行为了,阿长还喜欢用食指在空中摇动,这便更加不礼貌了。这样看来她确实符合一个粗俗的乡下女子的形象。

好打小报告(负责)。孩子爱玩本就是天性,没有捅出什么大娄子来就已经是万幸。可阿长却连“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还要告诉母亲,这未免会让孩子有厌恶的心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鲁迅先生看问题的角度也发生了变化,在成年后的他看来,那时的阿长的行为未必不是她负责的表现。她的工作就是照顾“我”,她将“我”的一举一动告诉母亲,这无可厚非。这就是她的本职,从中我们出她工作认真、尽责。

迷信(善良)。阿长要“我”在正月初一早上对她说“恭喜恭喜”。因为她认为这与一年的运气有关。但她在我还未说完时就急忙开口。也对“我”说“恭喜恭喜”,因为她认为这样做也可以为“我”带来好运气,而且她认为福橘可以带来福气,可她自己却没有吃而是给“我”吃。这是她祈求祝福,表达爱的方式,从中能体味出她的善良。读后感·可能年少时的鲁迅不懂阿长对他的爱,认为这些规矩是令人不耐烦的,但长大后,回忆起这些的他便感到阿长的善良与对她的爱。

关爱“我”。十二段中那些看似烦琐的道理,却折射出阿长对少年鲁迅浓浓的关爱。她教会“我”要有教养和敬畏心,要珍惜劳动果实,要节俭,要讲形象,要有安全意识,就是这么琐碎的小事,却有深深的爱。

阿长是一个不识字的乡下妇女,甚至连普通话都说不标准,可就是这样一个妇女,却为“我”买来了一本令我渴慕的、念念不忘的《山海经》。作为一个保姆,她的钱应该全部用于生计的,可她却抽出了一部分来为小少年买书,并且她不识字也只会发个大概的音,这让找书的过程变得困难了。她虽然平凡,但却做到了别人不愿做或不能做的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她对小少爷诚挚的爱。

阿长虽然有着许多缺点,但她对鲁迅的爱却使鲁迅无比的感激、怀念他,但在感激、怀念之余,也有着些许的'愧疚。作者:赵镱霓

学完阿长与山海经的收获感悟【篇二】

今天我又学习了一篇关于鲁迅的文章,那就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保姆。文中一开始讲到了阿长的长相:她生的黄胖而矮;“长”并不是形容词等等。接着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并不是怎么喜欢阿长的,原因是阿长谋死了鲁迅的一只隐鼠,也因为阿长睡觉时总是成一个“大”字,还因为阿长的种种不良习惯导致了鲁迅对她的反感。

但后来却因为阿长交给了鲁迅很多的道理,慢慢的,鲁迅先生变得不怎么讨厌阿长了。鲁迅先生爱看很多书,什么《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等等。但他最爱看的便是上面有许多图的《花镜》。

在一个老人的书斋里,有过一本书,名叫《山海经》,这本书的上面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猫……

于是阿长帮鲁迅买了一本一模一样的,也改变了鲁迅对她的看法。

文中最后讲到了阿长,即鲁迅的长妈妈已辞世了三十多年,鲁迅先生还是没有知道她的姓名。

这篇文章带给我的感悟是:要读书并且读好书,才能写好文章,也许,可能,我们也能成为像鲁迅先生一样的伟人呢?哈哈一切皆有可能!

学完阿长与山海经的收获感悟【篇三】

几日前,看完了鲁迅的那本《朝花夕拾》,里面说了许多鲁迅儿时的事,可能是因为我对人物描写的文章印象比较深刻吧,现在最记得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那个跟人“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的阿长,长妈妈。文章中,鲁迅先生似乎对阿长这个保姆没有什么好感,处处都说对她的不满,比如说她睡觉的时候常常摆成“大”字型,弄得小鲁迅没办法翻身;长妈妈经常对小鲁迅说一些迷信的话,使得小鲁迅厌恶;知道长妈妈害死了他的隐鼠之后的憎恨……对她产生敬意的好像也就两处,一处是她像小鲁迅说长毛的事,另一处便是长妈妈不辞劳苦地为小鲁迅买来了《山海经》。

鲁迅对长妈妈从憎恶到产生敬意都是这一本《山海经》的缘故,因为长妈妈“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

鲁迅先生十分渴慕别人口中的绘图《山海经》,但又没有机会去书店买,一直十分懊恼。偶然跟阿长提起,后来阿长告假回来,竟带回了一套。由这件事,鲁迅先生对阿长的敬意抵过以前的不满,也更加佩服她了。

鲁迅先生从阿长身上看出,其实周围人对自己的爱时时刻刻都围绕着自己,体现在每个细节。只要用心发现,总能收获一份属于自己的感动……

在结尾,鲁迅先生写到:“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辞了这人世,大概也有了三十年了罢。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看来,在鲁迅先生心中,阿长已如他的慈母一般了!以往阿长对他的点点滴滴的爱已经渗透在他的心中并慢慢滋润开来。这让他时时会怀念起阿长——这个当时的下层劳动妇女留给他的最朴素也最真挚的感情。也许,这是鲁迅先生后来一直坚持为普通的劳苦大众而战的原因之一吧!

学完阿长与山海经的收获感悟【篇四】

每读完一本书或一片文章,我都会有很多感受,但《阿长与山海经》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出自鲁迅的《朝花夕拾》。

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经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

这篇文章的主要资料是:鲁迅小时候,家中的保姆——“阿长”懂得很多规矩,并把这些规矩都教给了小鲁迅,并且经常陪伴他,所以他很喜欢她。但自从她不细心把鲁迅养的心爱的小老鼠踩死后,鲁迅便很憎恨她,觉得她是故意的。可当鲁迅很想看带图画版的《山海经》时,阿长却在过节时,跑了半个城市给他买了回来,让鲁迅很感动。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世界上有一种像“阿长”这样的人,她把自我明白的规矩像教给自我的孩子一样,毫无保留的教给了鲁迅,当鲁迅憎恨她时,她却毫不在意,照样对鲁迅好,甚至在得知鲁迅想要《山海经》时,不惜牺牲过节时间,跑了半个城市给鲁迅买了这部书。这是一个朴实无华的人,却是一个善良、可爱的人,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她的善良、朴实、可爱却让人印象深刻,让人不能忘记。

“阿长”的完美品德让我想到很多人,如:教师把知识毫无保留的教给学生,军人把自我的生命用在了保卫祖国,工人一生都在为祖国的建设努力……,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他们的工作并不起眼,没有明星的耀眼光芒,但他们的贡献却是极大的,是不可代替了。

学完阿长与山海经的收获感悟【篇五】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少不了,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跟草相信每个人应该都很熟悉这首歌,每个人应该都能唱出这首歌,这首歌唱出了孤独孩子的心声,他们多么希望有妈妈,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

在语文书中,我们学习了《阿长与〈山海经〉》这一课,里面的阿长虽然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粗俗,没文化,但心地善良,对幸福生活充满了向往,使我很佩服她!鲁迅一开始讨厌她,瞧不起她,后来很佩服她,因为阿长做到了别人做不到的事,替鲁迅买到了她所认为的《三哼经》,《山海经》很难找,路很远,阿长又不识字,竟然买到了,说明阿长这个人很讲信用,善良!她的这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在生活中,有值得我们佩服的人,当然也有不值得我学习的人!有些东西在你拥有它的时候,不珍惜它,等失去了,才知道它的价值,想要找回,可那时已晚,再后悔也没有用了!有一个男生,他家里很富裕,他也很幸福,他的妈妈和爸爸在一所大公司里工作,奶奶和爷爷都是领导,一家人过得和和美美的,幸福极了!可是自从他交了一些不入道的小混混之后,每天都干一些杀人放火的事!有一次他在做案的途中,被警察逮捕,要枪毙,他的妈妈知道这件事后,精神失常,跳楼自杀了;他的爸爸撞车而死;他的奶奶因脑溢血而死,他的爷爷说:这么美满的一个幸福大家庭竟被他给破坏了!

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不要把它丢失,一但失去就找不回来了,到时候后悔也没用了,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起珍惜幸福吧!

学完阿长与山海经的收获感悟【篇六】

今天,我读了阿长与《山海经》我把主要内容概括一下,那是鲁迅回忆他家的保姆是阿长,阿长给鲁迅讲三蛇精吃人的故事,给鲁迅吓得天天睡不着,然后给鲁迅讲了许多怪兽的故事,鲁迅更加睡不着,还有阿长睡觉是一个大字型的,把小朋友挤得无处翻身,因为她生下来就是胖的。

我的感想是:“阿长真会逗小孩,还会讲鬼故事,我要学习阿长”。

由这篇文章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小的时候,奶奶总是给我讲她的故事,有一个印象是我最深刻的就是当年奶奶那个村里没有线,奶奶和很多乡亲们去扒火车到美国去买,这就是我最深刻的印象,我的奶奶是多么勇敢啊!

野天鹅的阅读心得(5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野天鹅是作者汉斯·克里斯汀·安徒生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如何在写野天鹅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野天鹅的阅读心得”,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野天鹅的阅读心得【篇一】

我读了《野天鹅》的故事,讲的是十一个王子被恶毒的王后变成了野天鹅,赶到很远的地方。一个公主为了救出她的哥哥们,历尽千辛万苦,织出了十一件毛衣,差一点被火烧死,终于救出了她的哥哥。我觉的这为公主太伟大了。只要有决心没有办不到的事情。我也要向公主学习,只要有决心就一定学习好。

好词好句:国王恶毒女儿很远丑陋采集柔嫩一见钟情浑身发抖不分昼夜潮水奔去抛向英俊射出光辉

妈妈的话:读了《野天鹅》的故事,我为公主的的决心而感动,我们做父母的教育孩子也一样,也许我们会失去许多娱乐的时间,但我们收获的会更多。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为了我们的孩子。

野天鹅的阅读心得【篇二】

我最喜欢读《安徒生童话》,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野天鹅》。

幽幽细语,创造绵绵之章;平凡语句,诉说动人故事。这就是童话的概念。《野天鹅》更令我体会到童话流淌出的滚滚清泉。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艾丽莎”。艾丽莎与11个哥哥感情至深,从小相亲相爱。不料,在他们的母后去世以后,国王取了一个有蛇蝎心肠的新王后。新王后为了赶走11个可爱的王子和漂亮的小公主——爱丽莎,竟残忍地对11位王子施了魔法,王子们变成了天鹅,四海为家,从此骨肉分离。艾丽莎不向命运屈服,在救助哥哥的过程中,即使遭受了天大的委屈,她也依然是那么从容、镇定。继续为哥哥织衣,使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坚忍。

作者安徒生用自己朴实的语言向我们叙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好几次,我都被故事中的感人场景所吸引,久久回味。我从中明白了:生活的磨难并不可怕,只要拥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就能获得幸福的生活。感谢安徒生为我们奉献的精神大餐,使我收益匪浅。

野天鹅的阅读心得【篇三】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一个故事,名字叫《野天鹅》,我觉得这一个故事主要讲了可怜的艾丽莎和她的哥哥的动人故事,这一故事的好词有:价值连城,丑陋无比,奇丑无比,欢呼雀跃,求之不得,毅力,前功尽弃,天姿国色,夜深人静,名副其实,心事重重,一举一动,无言无语,无怨无悔,活活烧死,从天而降,惊愕不已……

本故事的好句有:

1、艾丽莎十五岁时回到了王宫,王后见她美丽动人,非常愤怒,想把她也变成一只野天鹅。

2、她用湖水洗着面庞,竟显露出雪白的皮肤。她连忙脱掉衣服,走进清凉的水里,她又变成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公主。

3、她捧着泉水,吃了些野果子,然后继续在森林里走着。

通过阅读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到底。

野天鹅的阅读心得【篇四】

寒假,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野天鹅》。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艾丽莎,她有十一个哥,继母很嫉妒她的美貌,还威胁她的十一个哥哥,说讨厌他们,让他们趁早离开。哥哥们偷偷地送走了艾丽莎,因为不肯说出妹的去处而全部被变成了天鹅。

长大后的艾丽莎去王宫找哥们。继母后假装欢迎她,却在浴室下了咒语。可艾丽莎太善良了,咒语失效了。继母把艾丽莎弄的脏脏的的去见国王,国王把艾丽莎被赶了出去。幸亏路上遇到老婆婆,找到了哥哥们。为了解除哥哥们身上的咒语,她采荨麻,织衣服而被国王带走,却引起大主教的厌恶,被当成了女巫。行刑那天,最后一件衣服只剩袖子没有织完了,哥哥们来了,艾丽莎又自由了,咒语也消失了。

艾丽莎的精神令人动容,好人终有好报。若不是艾丽莎心底善良,早就中女巫的咒语;若不是艾丽莎忍痛采荨麻,闭口不言,哥哥们也不会恢复人形,自己也不会赢得国王对她的好意。

艾丽莎被大主教、国王、人们误会时,我印象很深,可怜极了!不能说话,为了哥哥们,一刻下停的纺线织衣服,手疼了,委屈了,什么也不能说。这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啊!

哥哥们用网托住艾丽莎,带她飞上了天一直到晚。下雨了,艾丽莎和十一个哥哥又挤在一块小小的礁石上。他们只能拥抱在一起睡。“再大风雨也不能将他们拆散”,他们可怜的令人心疼,又很温馨,让人感到温暖!

当艾丽莎知道解除咒语的方法时,是多么开心!我也知道了,树林里的老婆婆是莫尔甘娜仙女。荨麻秆刺伤了艾丽莎的手,可她并不在乎那些,还不能说话,一直到织好衣服。一般人肯定做不了。听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呀!

艾丽莎多么可敬呀!她美丽、善良、坚强,让人动容,我们一定要向她学习!

野天鹅的阅读心得【篇五】

今天,我读了《野天鹅》这篇安徒生写的童话故事,使我受益匪浅。这篇童话叙述了在一个王国里,住着一个国王、十一个儿子和一个美丽的女儿艾丽莎。不久,国王便取了一个恶毒的女人当王后,她先把王子们都变成天鹅,让他们不能继续做人,再叫癞蛤蟆毒害公主,但是没有成功,就把公主弄得远远的,经过千辛万苦,她遇到了她的哥哥们。她知道哥哥们的遭遇以后,她梦见仙女在梦中教她织11件荨麻去救她的亲兄弟,最后他们都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感受到了《野天鹅》中的艾丽莎——她冒着危险和困难,忍受一切非议,以最大的毅力和坚韧的精神,是亲人得救的故事。如果艾丽莎生活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也许她不会遭遇到王后的毒害;如果艾丽莎生活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她也许就可以跟哥哥们快乐的生活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如果艾丽莎生活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她也许可以快乐地上学,无忧无虑的生活,如果……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比艾丽莎幸运和幸福,从小我们就在父母的关怀下长大,他们的肩膀为我们遮风挡雨,不会让我们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是,艾丽莎遇到了我们可能都不会遇到的事情。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美满的生活和家庭,我们也应该帮助社会上有困难的人,让他们也能过上好生活,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像艾丽莎那样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读完《野天鹅》这一篇童话故事,他使我向更美好的生活更进一步。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通用八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在阅读作者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优秀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怎么写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一)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三)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四)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五)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六)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七)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八)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集锦五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该如何去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读书笔记吧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一)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二)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三)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四)

不知为何,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总觉得一种复杂的孤独。

这种孤独来得不很浓烈,却连绵而刺痛,带着竭力的迷惘,放纵以及一些克制,在书中几乎所有角色的整段生命中留下身影。

是,所有人都在岁月的流逝中成长了,或是说变化了。蓄上了胡须,抹重了妆容,社会性地使自己长大。但在生活面前无人不是孩子。

它们依旧需要别人的陪伴,不必倾诉,只是陪伴,哪怕甚至不肯在自己的心灵中给那个陪伴者留下窗户。它们依旧不懂爱情,哪怕已经经历了数段爱情,并自我信服于自己对爱情的思考。

它们还会躲在厕所里抽烟,把往事割裂,打碎,企图使之彻底消失,它们要么压抑,要么发泄着自己堆积过剩的情感,却只能得到自己并不期许的回应。

有的人告诉自己不要去爱了吧,因为害怕伤害。有的人则把自己的心悄悄藏起,五十年如一日的保存。

在这样一个时代,疾病,衰老,死亡。贫穷,战乱,瘟疫。生活中的一切苦难,都在吞噬着人们去爱的能力,将人囚禁在孤独的小屋中。也同样只有爱,才能在短暂的片刻,消融孤独,与人心灵的平静。

或许在此时,死亡已不再成为生命的终点,而成为了升华。没有任何力量再能阻挡相爱的人相偎,灵魂共枕之时,苦杏仁的气味灿若星辉。

我想,确实如此,每个人都天生拥有,并且不会丧失爱人的能力。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五)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5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俗世奇人》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俗世奇人》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篇一】

俗世奇人,指的是人世间里那些不寻常的人。我在寒假里读了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后,觉得这些人真是不同凡响。

书中的每个章节都是一个写人的小故事,每个故事都写得十分生动有趣,比如“皮大嘴”用巧法卖黄金;知恩就报的卖药人“四十八样”;从没笑过的“冷脸”;愚蠢至极的“张果老”等等。这些人中最让我震惊和佩服的是“神医”王十二,“神医”王十二不但医术高明,而且还特别爱动脑筋,别人想不到的点子,他却能想到,并且法子还很多。

有一次,王十二在街上散步。忽然间听到有人大声呼叫,神医闻声赶了过去,发现大声呼喊的是一位铁匠,王十二一打听才知道,有一小块黑黑的小铁渣子掉进了铁匠的眼球里,铁匠的眼眶里又是泪又是血的,场面十分吓人。铁渣子如果不及时拿出来的话,铁匠的眼睛就要瞎了,当时情况非常紧急。“神医”王十二镇定得往街道两边张望,发现这条街全是经营各式洋货的店,他急中生智地想到了一个好法子(因为王十二平时比较喜欢洋人的一些新鲜玩意儿,所以他立刻想到了洋货店里有他需要的东西)。于是,“神医”严肃地对铁匠说:“两只手千万别去碰你的眼睛,我一会儿马上把铁渣子拿出来。”说完,“神医”扭头向一家洋货店奔去,一进店门,他伸手从柜台上拿了一块吸铁石,再把出诊用的绿绸包往柜台上一放,认真地说:“我拿这包做押,借你这玩意儿一用,等会儿马上就还你。”说话间,王十二已经夺门而出了。

“神医”王十二跑到铁医面前,对铁匠说:“把眼睛睁大!”铁匠使劲睁大眼,只听到“叮”的轻轻一声,王十二道:“铁渣子已经拿出来了,现在没事了。”铁匠眨吧着眼睛,眼睛果然跟往常的一样了,一点事儿都没有了,围观得人都竖大拇指道:“真神了!”等铁匠想要道谢时,王十二早已匆匆走了。

还有一次“神医”王十二遇见了一位大汉,这大汉被马撞了,肋条被叉进了墙缝,拨不出来了。大汉痛得呲牙咧嘴,围观的人都不知如何是好,只见王十二拿起毛巾捂住大汉的鼻子和嘴,大汉憋得大叫,使劲挣,王十二死死搂着捂住,就是不肯放手。只见大汉憋得红头涨脸,身子里边的气没法从鼻子和嘴巴出来,胸膛就鼓起来,愈鼓愈大,大得吓人,只听“砰”的一声,钉在墙缝里的肋叉子自已退了出来。在场的人全看得目瞪口呆,真乃神人也!

看完了王十二的精彩故事,我觉得王十二是一位聪明机智,品德高尚的人。他平时十分热爱学习,喜欢接受各种新鲜事物,并且能够把所学的知识融为贯通,活学活用;他还具有乐于助人的品质。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学习和做人处事的方法:

(一)、学习上勇于刻苦专研,要静下心来读书,静能生慧;

(二)、遇事要临危不惧,具体事情要学会具体去分析;

(三)、要乐于帮助别人。

以上就是我读了《俗世奇人》后的感受。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篇二】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在这个寒假里,我又读了冯骥才先生的一本书—《俗世奇人》。

这本书里面讲了很多天津有名的手艺人,例如:苏七块,刷子李、好嘴杨巴和认牙的华大夫……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刷子李和华大夫。

刷子李这篇文章讲了刷子李是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门干粉刷一行,本领极高,在刷屋顶的时候,如果是别人,粉浆一定会滴在自己身上,可刷子李却不一样,在他手上的刷子刷过屋顶时,立刻就有了一道匀匀实实的白,绝不会掉下来一滴,可见他持之以恒的在练粉刷。

认牙这篇文章讲了华大夫的医术可谓顶天了,假牙能做得像真牙一样,而且只认牙不认人,这就说明滑大夫在认真而又坚持的治牙。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要学习刷子李和华大夫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很差,英语老师告诉我英语要每天听读,于是从那以后我就下定决心每天听读英语,并且每天打卡,平常我写完作业就出去玩,而现在我写完作业就开始英语打卡,虽然每天只读15分钟,但是我相信日积月累下来英语成绩一定会有所收获的,果然在后来的考试中,我的成绩提高了一大截,现在的英语打卡已经成了我生活当中的一种习惯。

所以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持之以恒,养成良好的习惯,这样一定能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篇三】

一本好书,如冷冬中的一壶暖茶,让人们觉得一股暖流从始至终浸透心灵;一本好书,如一盏清晰的明灯,时时刻刻照亮我们心中正确的道路;一本好书,如一只渺小的小船,引领我们在广阔无痕的知识海洋里傲游。而这本好书――《俗世奇人》让我懂得了怎么样去对待他人。

冯骥才,是当代著名的作家、画家,他的主要作品有《珍珠鸟》、《神鞭》。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尤三十六个故事组成,其中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分别是《小杨月楼结义李金鏊》和《龙袍郑》。

《小杨月楼结义李金鏊》主要讲的是:小杨月楼在困难时去找了李金鏊,李金鏊很大方的就帮助了小杨月楼,两人结义后,小杨月楼又帮助李金鏊。

《龙袍郑》主要讲了:皇上吃郑老汉的面鱼,喝了郑老汉的茶后,赐给了他一件龙袍。

这两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以后一定要大方待人,不要小气。要向李金鏊、小杨月楼和皇上一样大方,乐于帮助其他人。这两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有一次,我带来了三支钢笔来到了英语班,突然前桌向我借钢笔,我脱口而出说了一句:“对不起,没带!”现在想起真是羞愧。

好书,能使你畅游魅力多姿的知识海洋;好书,能带你去探索古今中外的趣事奇谈;好书,能使你明辨是非,分清美丑,为你指出生活方向,教给你做人的道理。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篇四】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俗世奇人》这本书就是写这些“奇”人的。这本书里的奇人大到文武百官、小到普通百姓;文人、武人、小偷、神医,这本书里应有尽有。这本书也是天津地区民国初期的写照,这本书的作者是冯骥才,他是浙江宁波人,出生于天津,是中国当代大作家,作品有《神鞭》、《三寸金莲》等。

《俗世奇人》中有许多许奇人,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人是燕子李三。燕子李三虽然是一个小偷,但他偷富济贫,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我喜欢他,不仅因为他的人品,还因为他的故事好听,他经常偷富贵,济穷苦人民。当他偷东西的时候,就会在被偷者的家里画一只小燕子,给穷苦人钱的时候,都是从窗子扔进去一个赚钱的小袋子,袋子上有一个小燕子。据说他原先叫李三,因为他偷窃东西画燕子,所以人们都叫她燕子李三。这本书还有许多“奇人”,像大名鼎鼎的“泥人张”捏泥人的技术一流‘’工人界的精英“刷子李”刷墙的技术几乎无人能敌,“苏七块”神医眼疾手快,不给病人痛苦…

这本书里的人大多数都可以做到现代人认为神奇的事情。以前我以为世界上没有人能像超人一样厉害,但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改变了想法,原来奇人到处都有呀!在古代就有许奇人,更何况在现代?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做未来的“新世奇人”啊!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100字【篇五】

《俗世奇人》中的手艺人个个身怀绝技,令我佩服不已。

瞧!张大力正举着石锁高兴不已,刘道远正为了人情寡淡而垂头丧气,冯五爷正为了小偷是谁而苦恼,除了这些人物外,令我影响最深刻的是酒婆这个人物。

故事是这样的,在首善街有一家九等酒馆,酒只卖给穷人,这家酒馆没有菜,没有桌椅,只有酒,而且酒馆只卖一种酒,是用山芋造的,价钱少,酒味大,喝入嘴里如同镪水,劲很猛,让人晕晕乎乎的,像是大年夜里放的那种炮仗,于是这酒就叫炮打灯,这些酒鬼里属酒婆最厉害,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土中,如同把酒倒进酒桶,而令人最神奇的是,酒婆每次出门都是醉醺醺的,摇摇晃晃的,但一到路口酒就醒了,原来不是酒婆有超人的能耐,而是酒里添水了。

再后来,老板娘有喜了,老板去拜佛,发誓以后不再掺假,这次酒婆又来喝酒,喝到真货色,酒婆比以往摇得更厉害了,到了路口,酒竟没醒,她习惯性地往前走去,就出了事,从此酒婆就在这条街上永远的消失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讲诚信,不能偷工减料,只要那个老板一开始就不掺假,这样酒婆刚开始喝,就知道这酒劲大,她就会酒醒后再过马路,那样就不会出事。

男生贾里阅读心得笔记通用十篇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在阅读了男生贾里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一篇属于自己的男生贾里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男生贾里阅读心得笔记》,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男生贾里阅读心得笔记(篇一)

在愉快地寒假中,我看了《男生贾里》这本精彩的书,让我爱不释手

《男生贾里》里面有很多的人物,个个生动活泼。有贾里、贾梅、鲁智胜、林晓梅等等。林晓梅是以打扮为自豪,她有一次打扮了一个“云遮月”,林晓梅的发式、服装变来变去;王小明喜欢用眼泪来打官司,她每一次作文都只写几十个字,老师给她打低分,她就哭;贾里很爱面子,尤其是在妹妹贾梅面前更要显得威风。

尤其是贾里,他可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的故事真不少!这个大男孩聪明、热情侠义,行为也不同凡响,经常会做出点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丰富多彩的少年生活,看到他们有滋有味的成长历程。

全书共32个章节,每个章节各为一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第2章和第22章。第2章讲了贾里的同学鲁智胜染上了烟瘾。无论怎么戒,都戒不掉。甚至于可以“一边嚼戒烟糖,一边抽烟。”到了最后,贾里用一个恶做剧吓得他再也没敢抽烟。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只要稍加变通,恶做剧也能变成好方法。

第22章讲了学校要举行拔河比赛,贾里所在的(1)班为了赢过(2)班。想出了一个歪招——往身上藏重物。结果是—由于二班做了个更大的弊,他们惨败,最后两个班公平的比了一次。这一次。一班赢了。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无论如何,取巧是必定失败的,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成功。

男生贾里阅读心得笔记(篇二)

《男生贾里》主要讲述的是男生贾里和他的同学们在初二的学习和生活中所经历的酸甜苦辣。

由于班主任老师被调到电视台两个月,贾里所在的初二(1)班变成了放牛班。陈应达觉得在此情况下再当班长太浪费时间,于是当众辞去了班长职务。

一班的同学们决定自选班长,张潇洒、鲁子胜大胆应征,贾里在王小明的鼓励下,也加入了竞选班长的行列。虽然竞选过程不太顺利,但最终一班还是选出了自己心目中的班长和副班长,他们分别是鲁子胜和贾里。

一班和一直相互竞争的二班结下矛盾,但转校生庄静的到来,使得两个班的关系有了转机。两班的议和结果是用一场篮球赛来结束两个班的恩怨。

贾里和贾梅生日那天,贾里帮贾梅请了同学到家里开生日派对。贾里无意中向庄静透露了一班的篮球赛的战术,没想到被贾梅给捅了出去。一班最终输了篮球比赛,同学们都责怪贾里,贾里自己也很失落,并对庄静产生了误会。在同学和老师的帮助下,贾里和贾梅的关系得到缓和,对庄静的误会也消除了。贾里和贾梅以前对父母不太关心,对父亲在事业上的挫折也不闻不问,可现在他们看到了做父母的不易,经过这段失意的时光,贾里觉得自己又长大了。一班的班主任老师回来了,两个班的气氛也达到了和谐。最后在校级篮球联赛中一班和二班组成联队,经过共同努力,终于赢得了胜利。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到要有海一般的胸怀,就需有海一般的深沉与尊严。这里的贾里是一个才智不凡,勇往直前的人,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男生贾里阅读心得笔记(篇三)

《男生贾里》主要讲述了一个天真活泼、聪颖机智的初中男孩儿!贾里和他的好朋友鲁智胜做出了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些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呢!在这个贾里的身上我可以体会到丰富多彩的初中男孩儿的生活。别看贾里只是一位初中的普通同学,但他却富有极大的责任心。在初一下半学期他们班评出了新班委鲁智胜,但是没过多久,女生们组织了“雏鹰服务队”得了一面锦旗。鲁智胜也不甘示弱,他们组织了三人“老鹰服务队”。

他们都是好同学,互相学习。他们听说楼下有一位阿婆,没儿没女没人照顾,他们要去阿婆家送温暖!这是一件多么高尚的事呀!一个人孤独的在家里呆着,

多么没有意思,更何况是一位老人,老人最需要的是有人陪伴。什么是温暖?有一个小孩子,她在2岁时就被父母狠心的抛弃,无家可归,流落街头,每天都忍受着饥饿与痛苦。忽然有一天,有位好心人抱起了她,让她吃好、穿好、睡好,这让她感受到温暖与幸福!“老鹰服务队”到了阿婆家,别看阿婆只是一个人在家,家里也很美!鲁智胜迅速的擦起了玻璃窗、贾里帮婆婆浇花,张潇洒游手好闲的不干活。

突然,鲁智胜从擦玻璃的椅子上摔了下来,水洒了满地,水洒到了楼下,把楼下的白叔叔找来了。“哎呦!”阿婆险些滑了一跤,对亏了张潇洒扶住了婆婆。临走时,婆婆问:“什么时候再来?”“周六!”这次白叔叔拿着摄像机,把他们的工作全过程都摄了下来,还采访贾里:“同学,你为什么衷于做好事?”“必须做!为了阿婆的幸福,这很愉快!”这句话说得好:“在生活中,付出比索取更快乐!”这是多么负责呀!

看完《男生贾里》我懂得了很多生活上的知识,有很多同学要上初中了,这本书推荐给你!

男生贾里阅读心得笔记(篇四)

《男生贾里》这本书,记叙了贾里在初中那丰富多彩的生活。

贾里有个妹妹叫贾梅,她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整天跟着班级里的女同学一起追星、研究星座,有什么小事就哭哭啼啼的,十分娇气,可是贾里也没办法,因为他还有一对护着自己女儿的父母;贾里的老爸是一个望子成龙的爸爸,。他是一位儿童作家,管教自己的儿子十分严格;贾里的妈妈则是一个家庭主妇,她有一本贾家大事记,其实上面只不过是记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贾里是一个有趣、记情义、善良、勇敢的人。他的生活既不像女生那样,整天鬼鬼祟祟、打打闹闹,也不像男生那样轰轰烈烈。他过着平凡的日子,却依然充实而快乐。

就说他善良、勇敢吧。有一回,贾里扮演一位住在山区,不幸遇到龙卷风的小男孩。演戏时,龙卷风真的来了。贾里表现出的镇定使我佩服,他执意让林晓梅抱住自己的腰,而他自己被那龙卷风刮来的麦克风撞出了个大包。贾里做了好事后,默默无闻,并不大张旗鼓,也没有像鲁智胜那样自我夸耀。这一点我非常赞同,做了好事,其实不值得在那里到处吹嘘,浪费时间。正如杨万里所说的:人之为善,百善而不足。一个人做了千百件好事也不足挂齿,何况,我们还只不过是一个小学生呢。

贾里的性格、作风以及他的谦让是我很欣赏的,他待人诚恳真切,没有半点儿虚假,对父母、妹妹、老师、朋友十分友善,从不恶言恶语,做事也很认真,从来不草草了事。我想在他身上我还能学到很多。

男生贾里阅读心得笔记(篇五)

期末考试刚结束,妈妈就给我买了一本秦文君写的《男生贾里全传》,我看了以后爱不释手,深深的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初一的男生贾里在学校和家里发生的很多有趣的故事。他有一个幸福的家,有一个双胞胎妹妹,他是一个聪明、爱幻想、有爱心、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的一个男生。书里的故事好像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贾里与陈应达、鲁智胜在班级里一个团体,他们自认为是班级的精英,被同学们称为三剑客。陈应达头脑最聪明,成绩最好,他还是一个小发明家,经常会有意想不到的发明。鲁智胜是个讲义气、马大哈、可爱的一个男生,他们一开始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可是后来有一次贾里欺骗了陈应达,所以陈应达就离开了他们的团体。而鲁智胜因为抄袭贾里的演讲稿而竞选班长成功,使贾里也对鲁智胜疏远了。但是后来经过努力他们又成了真正的好朋友了。想想我在学校也有两个最要好的朋友,聪明而又有组织能力的陈睿洋,勤奋好学、人缘极好的章士泽,再加上一个马大哈又有点自以为是的我,我们自封为草原三剑侠,是我们认为最骄傲的事情。我们三个平时经常形影不离,有时也会吵嘴打架,但是看过这本书后,我会更加珍惜我们的友谊。

书里写的最让我感动的就是故事就是贾里和父亲之间的深厚感情。贾里在家里总是感觉爸爸对妹妹太好,而冷落了自己,爸爸平时也很少表扬自己,所以在家里总是不开心,和爸爸的沟通越来越少,直到后来因为妹妹的事,他才真正知道了爸爸其实是非常爱自己的,爸爸告诉他:你有你的优点,可是世界上对男孩的要求往往比女孩更高,爸爸想让你早些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爸爸永远都是爱你的。想到我的爸爸平时也是严格要求我,作业写的马虎,爸爸会严肃的要求我重写,犯错误的时候会严厉的批评我,但是我去经常跟他对着干,故意让他们生气。读了这本书后才突然明白了,原来爸爸这样严格要求我是想让我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成为一个真正的小男子汉,我以后一定要好好爱我的爸爸妈妈。

男生贾里阅读心得笔记(篇六)

《男生贾里全传》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学生贾里丰富多彩的少年生活,以及周围一个个极具个性的朋友的不一样凡响的故事。

在这本爱与欢乐的书中,我找到了童年的纯真以及对童年的向往。

——题记

欢乐在心里一点点弥漫开来,爱在心中流淌。

《男生贾里全传》这部小说,讲述的是中学生贾里丰富多彩的少年生活,以及周围一个个极具个性的朋友的不一样凡响的故事。他们的生活充满欢乐,不会感觉乏味,总有层出不穷的新点子,丝毫看不出沉重的忧愁。整篇小说言简意赅,笔调轻快。我在看这部小说时,仿佛重见故友,心头涌起一丝温暖:欢乐与爱,就这么简单。

尽管,所有的故事都是那么的诙谐、幽默,可是,我总隐隐觉得每一个故事的背后,都有一种特殊的爱。不论是“舞台明星”中的贾里为了让妹妹贾梅能在艺术团中脱颖而出,总陪妹妹练习,还是在“生日派队”中,兄妹俩在房中欢乐地过生日时,他们的父母却在大雨中忙碌着;这都是爱,这爱是一种期望,一种关心,也是一种爱心,也是这“爱心”中贾里全家在为了林萍过一个欢乐的年而努力……

书中贾里说的一句话:“必须做!是需要,不是为了交差,所以是愉快的,我此刻只想让阿婆生活的更完美一些,仅有这样,我才安心。”也就是这一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爸爸妈妈为我付出了许多的爱:他们在与天为我打伞,在冷天为我加被,在冬天为我添衣。……

爱真是我们这个团体中最缺少,也是最难得的东西,它是无法买到的,“爱”这个简单的字却拥有着深刻意义,所以我们也应当给别人一份爱,爱能让世间充满欢乐。

男生贾里阅读心得笔记(篇七)

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男生贾里》,主要写了:男生贾里可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的>故事真不少!这个大男孩聪颖机智、热情侠义,他周围的伙伴一个个也不同凡响,经常会做出点令人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丰富多彩的少年生活,看到他们有滋有味的成长历程。

书里有一部分写了:鲁智胜升为班委,并邀请贾里来当这个副班长,另外还把张潇洒也组了进来,贾里刚当上副班长就以身作则,帮有困难的朋友、同学,同学们都夸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天帮助老师插黑板,整理讲桌等等,许多帮助别人的事情。

我感觉我们快乐要向他们学习 ,成绩上自己要保持住自己现在这个好成绩,而且成绩他们要向我们学习。

我感受到了我们现在多么>幸福,看他们的学习情况是多么的困难,但是他们还比我们快乐,从中我知道了我们的快乐、高兴、开心都是自己创造出来的。

男生贾里阅读心得笔记(篇八)

男生贾里是女作家秦文君创作的优秀长篇小说,它所叙述的是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初一学生的故事。每章基本上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一个故事的开头都可以看到一段“贾里日记”,用贾里日记的语言开始故事,自然而然地加强了故事的可信性和可读性。

同时这些故事又是相互连贯,共同构成全文的整体。故事中刻化的人物贾里有十分显明的特色:班级里一出现什么怪模怪样的事,大家就会不约而同地说:“是不是贾里干的?”其实,贾里的心眼并不坏,他是个能干又调皮的男孩,颇有点幽默气质;他不是大人眼中的优秀生,当然也不是个落后生;他聪明、热情、机智、好幻想、爱开玩笑;他每天都在做伟人梦,渴望能一举成为一个英雄,却相不到东碰西撞,弄巧成拙,常常成了个好心办坏事的鲁莽顽童,甚至使自己陷入令人难堪的境地……但这一切并没有使他退却,他依然热情过人,渴望成功。

当然,贾里也干过叫他人刮目相看的事情,着实让他的好朋友鲁智胜“羡慕”了一番。这个看似平常的初一男生,有用不完的干劲和旺盛的精力。他的出现,使得原本平淡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而骚动的心灵也因之显得有声有色。

男生贾里阅读心得笔记(篇九)

男生贾里的主人公名叫贾里,贾里是一个一身正气的男孩,也是三个男班委之一。

一捧起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每次读这本书,我至少要读上好几张,才放下这本书。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贾里生活中的许多趣事,同时,也向我们刻画了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如贾里最好的朋友——脑袋机灵,身体健壮的鲁智胜。身体瘦弱,英语流利的陈应达。贾里的妹妹——活泼机灵的贾梅。

别看贾里只是一个初一的男生,可他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这个胆大的贾里和他身边那些不同凡响的朋友经常做出冒险的事情,在这么多故事中,我喜欢的故事有:《三剑客》《冒险的代价》《戏院风云》《计策》《胜败体育节》,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冒险的代价》。《冒险的代价》讲的是贾里与鲁智胜相当英雄,但是帮的都是倒忙,谁知,他俩上厕所时,遇到一名抢匪打劫,于是,贾里和鲁智胜拼了命的与抢匪打了起来,虽然贾里屁股被捅了一刀,但他们的这件事在校内传了3个月!

总之,贾里的生活丰富多彩,建议大家也去看看!

男生贾里阅读心得笔记(篇十)

我看完《男生贾里》后,对贾里的印象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我最喜欢其中的就是《舞台明星》这个故事了。

贾里的妹妹贾梅,是艺术团的佼佼者,但练功不刻苦。于是,他就当妹妹的教练,成功地让妹妹的功夫更上一层楼了。后来,艺术团要编一个舞台剧,贾梅只做了一个配角。他的妹妹只能在角落里装模做样的补袜子。他想为妹妹打抱不平,就约定只要他在台下挥帽子,妹妹就冲进舞蹈圈子里。本来妹妹演得很好,导演也对她很赞赏,贾里也不打算挥帽子了。可一不小心,贾里被同学撞了一下,挥了一下帽子,妹妹就冲进舞蹈圈子里,贾里的帮助,换来了两句话:我不会不理睬你的,也不会和任何人说起这件事。你是好心,我懂。

虽然贾里好心办了坏事但却可以看出他对妹妹的爱与正义感。妹妹为了当主角每天练功。若你是贾里,你会不会帮助贾梅?或是做一个行动的矮子,语言的巨人。家里为了妹妹能当主角,曾经找过艺术团的老师、班主任等老师。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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